时间:2023-10-10 10:42:21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市场 保护 利用 认识
从2003年文化部启动“中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算起,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走过了近十年的发展历程。在这不断探索发展的十年中,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的开展,各级政府大力支持、社会民众广泛参与、专家学者贡献智慧、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真抓实干,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绩显著、硕果累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
目前,全国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基本形成,国务院已批准公布了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1219项,文化部批准公布了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1488名、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2个、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4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也于去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总体来说,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由以往单个的项目性保护,逐步走向整体性保护、科学保护和依法保护的新阶段。然而,在肯定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非遗保护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存续状况不容乐观。尤其是随着经济生活的快速发展,面对现代化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和市场化浪潮的冲击,传统文化正在遭受现代化进程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如何保护好我国大量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理好保护传承与发展利用的关系已成为当前保护进程中值得思考的关键问题。
一、现代化进程加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的冲击
(一)加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衰退和消亡,其存续状况堪忧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显著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面临严峻危机:一些传统习俗和文化记忆日趋淡化,一些古老艺术种类在人们的漠视中面临消亡,一些掌握传统技艺的传承人日趋老龄化,后继乏人。严峻的现实表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消失的速度正在逐年加快。根据国家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5月,全国1219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630个子项目(中直单位、港澳地区项目除外),生存状态较好,传承有序的项目共1726项,占65.6%。[1] 也就是说,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层面,仍有34.4%的项目存续状况一般,甚至处于濒危状态。因此,不断深入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发展和传承规律,运用各种手段和方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紧迫使命。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市场化效应的挑战
在社会诸多领域追求市场效益及利润最大化的时代背景下,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传统文化领域也面临着同样的境况。相比较而言,这种依靠口传心授方式及传统手段发展传承下来的文化遗产,与追求利益为主要目的的市场之间似乎存在更多矛盾。比如传统技艺类和传统美术类项目,大部分依靠传统手段进行生产,手工为主、工序复杂、工艺讲究、费时费力、生产成本较高。再如一些传统音乐、传统舞蹈类等具有表演性质的项目,按照习俗约定只能在特定时间和空间内展现,如节庆、仪式等,区别于一般的常规表演,本身不具有商业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样的“先天”状态似乎无法满足更广泛的市场化需求。即便如此,在市场浪潮的席卷下,这一传统文化领域也被推入其中,导致了新时代背景下在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利用方面出现了一系列值得思考的现象和问题。
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误读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及其保护和使用都有明确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尊重其形式和内涵”;“禁止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2] 依此规定来看,在非遗保护和利用中出现的一些现象就值得商榷,特别需要警惕的是,这些现象在全国各地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具有一定普遍性和代表性。
(一)一些存在的现象和问题
1、保持核心技艺、改变传统题材或表现手法的文化创意产品
这种情况大多是以技艺为核心的传统技艺类或传统美术类项目,此类项目能够产生出相应的实物产品,可迅速融入市场、产生经济价值。但由于传统题材的表现形式在当代生活中已不适用、需求量小,或不符合现代人审美等原因,经营者(也包括自身是掌握技艺的生产者)在保持并利用其核心工艺的同时进行创新开发,打造出系列文化创意产品以满足现代市场的需求。比如年画摒弃传统人物题材,改为现代题材甚至运用抽象的手法表现;又如以织染纫绣等技艺为核心开发出来的当代工艺品、家居用品、生活用品等。
2、核心技艺或核心原材料被取代的大规模产业化生产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电影;价值
目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持续深入,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已基本定型,非遗保护步入“后申遗时代”。对非遗的生产性、开发性保护被提上议程,“非物质文化遗产电影”正是非遗产业化开发的产物,然而学界对这一电影类型还缺乏有效关注,有必要作考察评述。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电影”的命名
命名“非物质文化遗产电影”,须从非遗保护运动说起。自2004年中国加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之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由国家发起、学者助阵、媒体造势、地方力推,演变成自上而下、举国参与的遗产运动。国家权力与精英阶层的“合谋”,使得来自乡土底层的草根代表――“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重点保护对象。
电影作为最具影响力的媒体形式,不可能置身于这场非遗保护运动之外,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题材开拍电影遂成一道靓丽的文化风景。2006年6月,讲述海宁皮影戏艺人传奇经历的《皮影王》、讲述旧时宁绍地区婚嫁民俗的《十里红妆》、讲述东海渔民传统民风民俗的《鼓舞天下》获立项拍摄;2008年反映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东路二人台”的电影《荞面旦》和《骆驼旦》开拍;2008年10月,以山西左权民歌“开花调”为主题的原生态音乐故事片《有了心思你慢慢来》上映。各地遥相呼应,纷纷筹拍以区域非遗为题材的电影,“仅2010年一年,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的各种电影、电视剧、纪录片、歌舞剧就多达110余部。”[1]非物质文化遗产题材类电影的数量猛增,标志着一个电影类型――“非物质文化遗产电影”的产生。
从命名上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电影”应是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或其传承人为主要符号、题材或线索的电影,而不只是将非遗当做一个道具、背景式的元素。比如:2008年6月首部非遗片《皮影王》通过光影、音像的配合以及唱腔、声乐的支撑,全面刻画了国家级非遗“海宁皮影戏”的悠久历史和精湛艺术。2009年的《十里红妆》借精巧独特的故事将人物命运与传统婚嫁民俗“十里红妆”有机融合在一起,还原了旧时宁海及浙东地区特有的婚俗仪式。2010年的《高甲第一丑》反映晋江非物质文化遗产“高甲戏”,引入《金魁星》等原汁原味的高甲戏表演,讲述高甲戏柯派丑行表演艺术创始人柯贤溪的传奇人生。2012年的《爱在廊桥》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北路戏”、寿宁廊桥文化以及吊九楼、糍粑等民俗景观为原型,讲述北路戏剧团老一代北路戏艺人的爱情故事。每年问世的非遗电影,都以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或传承人对主要对象,对地域文化背景中的非遗事项及其生态作了全景、深入、多维的描摹与透视。
相比而言,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民俗电影发掘民间文化价值,只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作了影像化呈现。比如:电影《炮打双灯》嵌入“门神”元素,增加了乡土异文化的奇观效应;电影《黄土地》将陕西民歌、安塞腰鼓等非遗元素予以零星点染,从侧面烘托民族内蕴的生命张力;电影《活着》则在二度创作时插入了皮影戏,使之凝练为抽象、概括的审美象征物,由它串联起个人坎坷、家国命运以及民族际遇。与此相类似,《红高粱》《秋菊打官司》《大红灯笼高高挂》《霸王别姬》《边走边唱》等在国际电影节上颇具声誉的电影都是运用镶嵌、点染、象征等手法引入当时未被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事像。这些电影对非遗元素作了有限度的征用并进行了想象化的改编,没有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主角或主线,不能被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电影”。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电影”的价值
在非遗保护背景下,对非遗的抢救保存、传播传承、生产销售以及商业开发等每一类行为,无不凝聚着全社会对于非遗的集体关切。“遗产附带了因时代、政治、权力等因素所带入的附加值”[2],这使其除具有文化、艺术、科学、历史等价值之外,还具有代表特色经济、象征民间魅力的商业价值。因此,作为再审视、再建构非遗形象的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电影”蕴涵着保护传统非遗、拓展电影类型的双重价值。
摘 要:湖南省常宁市板桥镇剪纸艺术具有百年历史,制作工艺灵巧多样,作品精美质朴,富有民间和地域特色,是有价值的中华非物
>> 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的徐州剪纸与装饰画教学 文化安全视角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废墟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地域文化视角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公益诉讼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行政法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扶贫开发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价值及其保护 基于产业化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群众视角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继承问题探析 多元主体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语境下的文化传承研究综述 面向剪纸艺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技术研究 真实性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群众视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继承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下唐卡的游客感知和态度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野下的陕北剪纸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我国少数民族民俗体育文化的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角下金源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文化空间视角下的湖南区域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③来源同上.
④王雪.制度化背景中的剪纸传承与生活实践[D].中央民族大学博士论文.第38页.
参考文献:
[1]门泽琪.河北丰宁满族自治县剪纸艺术传承与保护[J].2012.
[2]韩慧荣.新剪纸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博士论文.第19页.
[3]王雪.制度化背景中的剪纸传承与生活实践[D].中央民族大学.
关键词:非遗保护;现代化;传承;利用;开发
在对非遗保护的时代进程之中,存在诸多争议和讨论,鉴于非遗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因而,我们要用理性的眼光、辩证的思想,探索非遗保护之中的本质,要在现代化发展的进程中,避免认识的片面性,要用实事求是的、科学的态度对等非遗,采取有效的保护形式,保持其固有的文化品质和本真性价值,并注重保护、传承与利用,从而促进非遗事业的现代化有序、深入地开展。
一、实施非遗保护的科学化管理,避免狭隘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其本质的特性,我们要对非遗的本质特性有一个清晰的认知,要用我们理性的意识和科学的精神加以探究,我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取得重大的成就,显现出其非凡的意义和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于一般的文化遗产,一方面,需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从一般文化遗产中脱离出来;另一方面,还要将不受关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提升到保护的视野中来,在现代文化背景下加以保护。我们要立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与利用,开发出具有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并警惕在开发过程中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根本宗旨的违悖。
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其本质的特性,并且涵盖丰富的内容,我们要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涵五大类,即: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表演艺术;社会实践活动;自然宇宙环境的实践;传统手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于其他方面的样态,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知: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不等同于一般的物质性文化遗产。一般的物质性文化遗产具有显象的物质表征,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则表现出显著的精神特质;一般物质性文化遗产有一定充实的、不易变形的特性,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却存在显而易见的变异可能,表现出极强的脆弱特性;一般的物质性文化遗产以物质为载体,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却依赖于人的技能,一旦拥有该技能的人物消失,则其独特的技艺也随之遗失。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量存于民间个人技艺,其核心的价值在于对事象的演绎过程之中。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不等同于一般民俗事象。一般的民俗事象中的文化价值并非必要条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却必须具有突出、显著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和审美价值、科技价值;一般的民俗事象在民间乡土之中显现为自然形态,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却有着更为突出的传承特性。因而,两者同属传统文化,却要采用科学的区别对待态度,加以认定和保护。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不等同于一般的民间工艺。一般的民间工艺并非都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注重的是艺人操作的流程,而一些民间手工艺却将科技手段替代了人们的手工制作,游离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而一些濒临消失的民间手工艺进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列,必须对其加以保护,而不能将其笼统地推向市场。有一些民间手工艺可以在新时期加以改造和创新,尚具有新鲜的吸引力,因而无须将这些民间手工艺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中,而要区别看待民间手工艺,否则势必造成紊乱。
二、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与非遗的结合
非物质文化遗产还要避免一种片面性的认识,即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对立起来,这是不适宜的。以民歌而言,民歌原本是发泄人们的情感,满足当地人们的精神需要的内容;而由于流行音乐、外来音乐等文化的冲击,这些本地民歌已经无法本地人民的需要,然而,这些当地民歌唱给外地人听,却颇有新意,反倒激发出当地人重新对它的认识和热爱。而且对于戏曲艺术而言,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在“利用”中加以保护和传承的,它以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和娱乐人们的精神生活,有其现实的价值和意义,因而得以在“利用”中加以保护和传承。
谈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自然离不开两个保护渠道,即:生产性保护和博物馆保护,在现代化背景下,将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相结合,可以将这两者互嵌,实现双赢。所谓博物馆保护是将历史悠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于博物馆之中,加以保护,如:印刷博物馆、昆曲博物馆、景德镇陶瓷博物馆等。而生产性保护是指通过生产、流通、销售等形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生产力或具有经济效益的产品,从而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借助于产业化的力量,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同时,还有一个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渠道,即:公共文化服务,它是基于社会效益的非营利性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重新配置活动。它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公共文化产品,展示于社会之中,以满足公众的文化需求来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开发。例如:四川巴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成于悠久的生产生活之中,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风格,巴中民歌中的“茅山歌”、 “巴山背二歌”与贵州的浪哨歌、云南的玉龙山情歌、广西情歌构成了中国几大特色情歌。还有,巴中平昌的民间舞蹈《翻山铰子》以其鲜明的地域特色、独特的审美价值、阳刚的特质而成为舞蹈的杰出代表。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现代化背景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要有理性的视角、科学的理念,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审美价值、社会价值的挖掘,杜绝狭隘的观念和片面的认知,要利用各种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传承、保护、利用和开发,并且通过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引导人们参与和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走向更大、更宽阔的舞台。
参考文献:
[1]周和平.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与探索[J].求是.2010(04).
[2]卢克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开发与利用[J].旅游纵览(下半月).2015(12).
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是口耳相传,诉诸视听而疏于记录和固态化,因而常常是转瞬即逝的、不可再生的。一旦消亡或流失,基本无法恢复或再生。我国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丰富,但也很脆弱。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许多传统技能和民间艺术后继乏人,面临失传危险;一些独特的语言、文字和习俗迅速消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人员短缺,出现断层。因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立法势在必行。
一、依法确认和确定遗产持有者身份问题亟待解决
(一)立法确认真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非遗申报过程中经常遇到对于家庭所有成员共有的一项遗产,如何确认最具传承能力和资格的持有者的问题。因为同一遗产家庭中有血缘关系的都有权做传承人,而非遗特有的自身文化技艺决定了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平均地接受非遗的技术传承,有的是家中的长子,有的是次子,有的甚至是族外师徒。所以,应明确确认遗产持有者身份的程序,规定首先由一家之主来提出遗产持有者的人选,然后由遗产保护组织进行审查和认定,以确保遗产持有者符合条件。另外,在确认中不能单纯地将遗产家庭中的血缘关系作为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持有者。
(二)族人和族群之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需要建立相关的认定条例。近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中,同一项遗产在同一族源中或家族支系中产生的矛盾和纠纷现象不断增加,有的因家庭成员意见不一致,而造成申报失败或遗产流失。对此,需要有关部门提出相关的认定条件。立法明确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既属于族人,同时也属于社会、民族和国家。强调在保证遗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各族成员之间加强合作,共同申报保护。
(三)确立遗产授权人的身份和资格。国家已规定每一项遗产在申报保护前要由遗产持有者向相关单位授权。但目前的授权要求是遗产的实际操作者(指遗产的具体传承人)有时因家庭、家族的当家人出面干涉,使这个授权往往被否定。为此,应明确规定:“授权时必须由遗产持有者和家庭、家族主要当家人共同签名授权。”以避免发生矛盾和纠纷。
(四)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身份和资格需立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性传承人,特别是国家级的代表性传承人是经过层层选拔认定的项目代表人,一经国家选拔和认定后,要立法保护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使他们的非遗传承和保护不受相关事项的干扰和破坏。特别是他们在非遗技艺的传承上,在收徒弟的日常工作上,要给予保障并提供支持,以便更好地行使和发挥他们传承人的工作能力。
二、要通过立法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
生产性是指遗产的自身特点性。如前郭的查干淖尔冬捕、延边的民众节,各项与自然和生活相关的礼仪活动、传统节日等等。要立法促进这些项目的正常活动的开展,以促使这些遗产得到传承。
生产性保护的观念还可以施用于那些可移动遗产的制作和展示,特别是不受环境和背景限制的手工艺遗产和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如剪纸、浪木根雕、石刻、泥塑、草编、柳编、布贴画、刺绣,包括各民族的服饰制作,还有民族表演艺术和歌舞音乐等类别的项目,可以给它们创造生产性保护的条件。提倡这些类别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或进入旅游区展示。特别是在民族节日和传统节日期间,要充分发挥其特点,为族人和社会展示自己的技艺,同时获得经济利益,以促进它们自身的传承和发展。
三、应明确做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异地传承活动的有关规定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依靠传承人来传承的文化形态,是一种既固定又流动的活态文化,应区别不同的项目,允许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异地传承。
(一)家庭或家族性遗产要保持遗产传承的传承性和背景环境性。许多遗产属于其家庭或家族自身祭祖或展示表演。要慎重对待这种遗产,不支持脱离本地域本区域的异地展示。但如政府和重大活动在相关组织或部门的安排下出去展示可以安排,但一定要得到遗产持有者当家人和本人同意方可。因为,脱离了背景环境的非遗已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完整非遗文化形态,违背了非遗的真正精神和面貌。
(二)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由于传承人自身流动而带出遗产,要对传承人的现状进行科学分析,以便加强解决。如前郭县的非遗项目蒙古博的传承人青春就是这样的实例。她由前郭到了呼伦贝尔盟的海拉尔女儿家生活,从而将蒙古博的技术带到了另一个地域。针对这个情况,我们应该设法为她解决回到本地的条件,让她回到本地传承保护。如果不成,要立即同异地相关部门联系,作为特殊情况同异地联合申报这项遗产。
(三)关于建立遗产展示基地。现在全国许多地方建立了遗产专题园区、博物馆、民俗博物馆、传习所,这种做法直接起到了遗产抢救和保护的作用,开辟了非遗传承的新的方式和途径。特别是一些可移动性项目,不受遗产背景和条件限制的民间艺术类遗产剪纸、雕塑、制作类,集中在这样的地点展示,真正起到了保护的作用。
但是作为一些依靠背景和民俗信仰空间而生成的遗产,如祭祀类、信仰类,还是慎重到异地传承为好。同时,在异地存活的这类遗产是否由异地组织者申报,要非常慎重。应该立法解决这类遗产与异地组织者间的关系,从而解决目前非遗类型中存在的多种情况和问题。
四、成立保护机构和设立专项资金应依法进行
(一)全面建立独立的非遗工作机构。目前国家已经建立并要求各地组建非遗保护工作机构和专家机构,但因机构编制等问题,多数地方没有设立,有的非遗机构置于文化机构之中,没有独立出来,这不利于开展工作。国家应以法律形式进行规定,有关部门应积极开展工作。一些非物质遗产资源比较集中,并且具有唯一性和代表性的少数民族地区,不但要建立独立的非遗保护工作机构,还应建立传承机构,确定人员和编制,以利于工作的开展。
(二)应依法设立专项经费。国家和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将非遗保护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统一支出,专项使用;并制订有关政策吸引、鼓励民间资本投入非遗保护项目,确保非遗项目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
五、应将促进全社会提高对非遗重要性的认识和增强保护意识以法律形式来体现
非遗的保护是全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关系到国家的进步和文明的发展,因此要立法促使全社会能自觉地去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爱护遗产持有者,并给他们创造保护的条件和环境。
(一)要加强宣传,普及非遗保护知识。针对目前许多工作人员和文化工作者及社会大众对非遗概念还不太清楚的现状,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力度宣传非遗保护知识,尽快普及公民对这个领域知识的了解,从而不断提高全民非遗保护意识。
关键词:真实性;遗产保护;南京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3)01-076-02
一、问题提出
20世纪60-70年代以来,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就成为遗产管理的核心问题。而真实性(Authenticity)是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它也是一个有争议的概念,它随着历史实践的发展和地域文化的变化而不断演变。在旅游与遗产保护研究领域,真实性概念在多个科学领域之间交替出现,不同的关注视角导致对真实性概念理解产生差异,增加了管理难度。
就中国而言,遗产概念、真实性概念、遗产保护及管理体系都是舶来品。中国遗产保护在与国际接轨过程中,没有基于中国文化背景对其加以操作细化。中国目前的遗产保护系统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行政执行体系,保护实践的直接决策权属于地方政府,真实性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地方政府所控制的概念。这使得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社会性和动态特征。
南京是一个文化遗产丰富的城市,有近2500年的建城史、近440年的建都史,经历了历史的沧桑。作为中国的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南京仅市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就有282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4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0处117点,还有一个世界文化保护遗产――明孝陵。南京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为旅游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另一方面,南京在遗产保护方面也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比如在进行遗产保护时,由于对真实性的理解僵化和有局限,从而导致文化遗产管理的僵化,使得南京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实践没有取得良好的效果。失真的文化遗产不利于南京文化旅游的开发,从而制约了南京旅游业的发展。本文通过对遗产保护和真实性两个概念的理解,结合对南京真实性实践和文化遗产保护现状的分析,探讨造成南京文化遗产失真的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此引导其走向正确的道路。
二、理论背景
1.遗产保护
“遗产”是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文化遗产定义为“过去人类所创造,由现代人类继承并传之后世,具有独特和普遍价值的物质或非物质遗存”。遗产保护是指“对属于全人类的文化和自然遗产进行保护,并且必须为人类及其子孙永继共享。”这些自然和人类历史的杰作是属于全世界的,任何属于全人类的文化和自然遗产,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其保护价值已超越它们所在的版图,超越所在国的。
2."Authenticity"的起源与概念
一般认为,“Authenticity"来自于希腊语和拉丁语“权威的”(authoritative)和“起源的”(original)两词。“Authenticiy,’的英文词义表示“真正”(true)、“真实”(real)、“原作”(original)、“减实”(honest)、“神圣”(sacred)(Lowenthal,1994)。
“Authenticity"引入文化遗产领域始于《威尼斯》(1964)。在西方,文化遗产保护起源于文艺复兴以来的古物鉴赏和收藏,因此长期以来,文化遗产在理论上首先被认为是艺术品。而“真实的”便是指艺术品是原创的、纯正的,而不是复制的、赝品的。
“Authenticity"引入旅游研究领域起始于对现代社会失真性的认识。美国历史学家Boorstin(1964)将托马斯库克组织的大众团队旅游称为“伪事件”,是一种“失真”。而有的社会学家则认为旅游行为的目的就是寻找真实性。
因此,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失真性(inauthentielty)是指在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过程中丧失了其真卖l生,即没有充分表达文化遗产“真实”的概念和内涵,脱离了“最初的状态”与“当时的环境”。
三、南京文化遗产失真原因
1.与文脉的结合不够
文脉是遗产的本源,是它的“根”。因此,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脱离了遗产本身的文脉,遗产保护就会产生偏差甚至扭曲,自然不可能保持真实性。只有充分挖掘遗产地的文化背景,取其精华加以开发利用,才是体现遗产“真实性”,让遗产有“根”可寻。
栖霞山位于南京城东北22公里,又名摄山,南朝时山中建有“栖霞精舍”,因此得名。栖霞山自南朝以来就是佛教圣地。清康熙、乾隆二帝南巡时,都曾游历此山。地方官府还在寺后中峰建行宫,为乾隆驻跸之所。栖霞寺坐落在栖霞山中峰西麓。南齐永明元年(483年),隐士明僧绍舍宅为寺,称“栖霞精舍”,后成为江南佛教三论宗的发祥地。
作为佛教圣地,栖霞山现有建筑为山门、天王殿、毗卢殿、摄翠楼、藏经楼等,保存较好。然而在游览栖霞山的过程中,游客虽处在佛教的环境中,却只能走马观花,大致浏览佛教建筑,不能够深入了解栖霞山所蕴含的佛教文化。由于对文化了解不够,一些信徒只是为了达到自己世俗的目的而进行佛教礼仪,那么佛教活动本身的意义被扭曲,最后变得功利化、世俗化,与真正的佛教文化背向而驰。
2.真实性被理解成单纯的物质“外观风貌”保护
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真实性常常被理解为单纯的物质外观风貌保护,这使得一些具有价值和潜力的文化遗产仅仅停留在外观的保护上,而忽视了内部和周围环境的协调,导致遗产整体的真实性大大降低。
以民国文化为代表的近代革命文化是南京突出的资源特色。南京利用资源整合的手法,试图打造“隋唐文化看西安,明清文化看北京、民国文化看南京”的特色旅游品牌。其中1912街区是南京建立的“民国”历史文化街区,紧邻历史名胜风景区“总统府”,具有先天区位优势和良好的自然及人文环境,拥有4大主题风情休闲广场、3大功能分区,由19栋民国风格建筑组成的L型布局,是目前南京最具人气的休闲街区。
漫步在南京1912街区,你会被特色鲜明的民国建筑深深吸引,仿佛时光倒流一般。然而当你走进街区中的酒吧或餐厅,多少会有些失望:室内是与普通现代化娱乐场所一样的场景,已经与民国文化毫无联系。如果能对街区进行从里到外,从建筑到服务的全面复原,结合民国文化研究,使得这些建筑能够再现当时的生活状态,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持了街区的“真实性”,也更能突出它作为历史文化街区的特色所在。
3.非物质文化的过度商业化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有代表性的非物质遗产项目,但是不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业化开发。因为过度商业化会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变味,对其真实性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坏。
南京从古代起就是个移民城市,流民将南北各地的风俗特色、手工技艺全都带过来,南京就像个大熔炉一样,吸纳保存并发展成有自己特色的文化。正是这样对于南北文化的兼收并蓄,南京拥有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云锦、古琴和昆曲已经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六合鲜花调、南京板鸭的制作技艺、宝庆金银饰品工艺、高淳的阳腔目莲戏、南京剪纸和十竹斋等,也都具有相当高的价值。
在南京非物质文化保护过程中,造成真实性缺失的一大原因是非物质文化的过度商业化开发。在南京的很多景点,游览线路的设计都必经购物点,而购物点处摆放的通常都有盐水鸭、云锦织品、雨花石。“南京盐水鸭,云锦围巾,雨花石,过来看看……”伴随着销售员一遍遍的叫卖声,游客对于南京的“老三样”已经失去了热情,金陵盐水鸭不再美味如昔,云锦不再是高水平织物,雨花石不再是石中珍品,一切已经变味,已经沦为单纯的贩卖赚钱对象。
4.忽略本土化
从空间上看,不存在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绝对的真实性原则。因此,在吸收国际真实性标准的合理和科学元素的同时,对于文化遗产真实性的解释必须与本土文化有一定的调和。如果缺乏基于本文化特性的、民族文化层次的“真实性”调适,而是单纯盲目地追求僵化的“真实性”,那么本身只会变得不伦不类。
除青砖墙外,南京建筑室内喜用承尘、门罩采用方砖屋顶等。正如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周学鹰所说,这种平和、质朴、大气的建筑风格,既不同于皖南徽派建筑的繁琐、张扬,又不同于苏州建筑的玲珑、书卷气,是南京地域独具的特色,在我国古代传统民居建筑中独树一帜,具有重要研究价值。
夫子庙是体现老南京最原汁原味的地方,然而可悲的是,如今周边却成了徽派建筑群了。南京老民居风格怎么变成了“青砖小瓦马头墙、回廊挂落花格窗”?从甘熙故居到夫子庙,从门东到门西,一条条明清街巷、一片片历史街区改造,“粉墙黛瓦”几乎成了不可缺少的元素。南京在老城南一带在改造中不断失去自己应有的风貌,传统历史街区也在走向“千城一面”。如此一来,去哪里寻找真实的、最初的南京古城样貌?
5.对居民生活需求关注少
传统民居建筑形式的真实性与传统社区居民生活的真实性往往会发生冲突,这是因为建筑是可以凝固于某一历史瞬间的,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追求却是随着时代在变化。为了历史建筑保护的真实性而要求社区居民牺牲生活的舒适性被认为是不人道的和功利的,违背了文化保护的人文关怀精神和终极取向,是舍本逐末。
南京老城南是南京人文化的“根”,当你一走进去,就会呼吸到一股特别的味道。老城南的“味道”具体是什么样的?恐怕只能体会,不能言传。外地人或许不了解老城南,但都熟知秦淮河。老城南就是依傍着秦淮河而发端的古老街区,它走过了上千年,与南京的历史一样长。
南京老城南中很多建筑已经因为南京有关部门反复宣称的“危旧”,不再适宜与世代住居在此的人类相依为命等理由强行拆除。如今的城南,虽然还保留着极少的历代建筑,但都已破烂不堪。老城南的居住人群里,真正的老城南人有一半多,其大部分是那些不愿离开留守老人及孝顺老人的儿女,外来打工者在这里比比皆是,卫生状况极差、公共设施不完善。在这里,居民要么选择搬出去,要么忍受脏乱的环境。很多年以后,我们还能找到南京古城的缩影吗?这时候南京的根又在哪里?
四、建议
1.深挖文脉
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南京政府要从遗产本身背景调查着手,全面了解研究,深挖文脉,然后真正做到从文脉延伸,不脱离本源。在现实操作中,不能移花接木,导致传播“假”的、“不真”的信息。
2.重视游客的体验性
避免浮于表面的“真实性”,将真实性扩展到整体范围,重视游客的体验性。重在能传达一种历史感、一种氛围,让游客乐意接受并有所收获。现代旅游都强调参与性,因为在参与的情况下,游客可以在一种放松、娱乐的状态下受到应有的教育,得到应有的体验。
3.强化旅游解说和文化知识的宣传
良好的旅游解说和文化知识宣传有利于保障文化遗产的真实性。解说和文化知识宣传在遗产旅游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有利于游客对遗产地文化的理解,应避免为了取悦某些游客的低级趣味而扭曲遗产的真实性。
4、提高社区居民参与度
遗产大都是由当地人民创造的,或者是当地人民世代生存的依靠,所以当旅游活动组织和策划时,必须尊重当地居民的意见,平衡遗产保护和居民生活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降低居住密度、增加现代生活设施、改善居住环境等手段来改变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只有社区原住居民依旧珍视这些仪式、建筑、环境,才能保持真实的文化涵义。
【关键词】定向遗忘;代价――收益;T/NT范式;ERP;FMRI
有时,我们希望自己能够记住与任务有关的信息.而另外一些时候,我们希望自己能够忘记不再有关的、甚至是对当前行为造成干扰的信息。记忆与遗忘是一对相辅相成的反义词,从认知加工的角度来说,一个没有很好遗忘功能的记忆系统不可能是一个有效的记忆系统。而定向遗忘研究相对于传统的对于自然遗忘的研究又开辟了一条崭新的研究遗忘的通道。近十年来,在记忆领域,大量研究探讨了有意遗忘的可能性及其机制。
1定向遗忘的研究范式
定向遗忘(Directed Forgetting)因强调遗忘的有意性和指向性,其研究与自然遗忘的研究有所不同,是有关记忆研究的另一类实验范式。到目前为止,对定向遗忘的研究主要有两种范式: 基于代价――收益原则的定向遗忘范式;还有一种是强调抑制机制的T/NT定向遗忘(有意遗忘)范式。
1.1 基于代价――收益原则的定向遗忘范式
在这类程序中,当一个或一组项目呈现完之后,向被试呈现一个提示刺激,告诉被试前面的项目需要记住,或者需要忘记。该范式有两种具体操作方法。
第一种称作单一项目提示法或单字法(single-item-cueing method or word method)。在这种方法中,实验分为两个阶段,学习阶段和测试阶段。在学习阶段中实验者按照一定比便安排遗忘项目和记住项目的数量比值(一般按照1∶1的比例),项目一个个呈现,每呈现完一个项目立即随机呈现要求记住或遗忘的指示符。例如遗忘项目一般用一个外显指示符“遗忘或F”来标记,而记住项目用“记住或R”来表明。项目全部呈现完以后,间隔一定时间,进入记忆测试阶段。单字法的测量方式为直接比较记忆项目和遗忘项目之间记忆测试成绩,如果记忆项和遗忘项之间的成绩差异非常显著,那就出现了显著的定向遗忘效应。
另一种方法称作成组提示法或项目表法(blocked-cueing or list method)。在这种方法中,提示出现在一组项目之后。这种方法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一开始,告诉被试他们会看到一些词,他们需要记住这些词。在半数的词(词表1)呈现完之后,告诉其中一组被试忘掉他们刚才所学过的词(F组)而告诉另一组被试记着这些词(R组)。例如,在词表1呈现完之后,告诉F组的被试,他们刚才看到的那些词“事实上是一个练习,目的是让你熟悉词的呈现速度和词的类型。你现在应该把这些词从头脑中清除出去,尽量忘掉它们,不要让它们干扰你学习下面将要呈现的实验词表”。词表1呈现完之后,两组被试继续学习另外一些词(词表2),并且均被告知应该记住这些词。在完成对词表2的学习后,进入记忆测试阶段。项目表法测量方法有两种不同的方式。其中一种方式是基于代价―获益的分析,即比较两种实验条件下遗忘项或记忆项的成绩;因此,定向遗忘效应主要以R实验条件下记忆材料的成绩为基线。如果F实验条件下前半部分的成绩劣于R实验条件下前半部分的成绩,那么定向遗忘的代价(the cost of the directed forgetting)是明显的,即定向遗忘现象越明显;如果F实验条件下后半部分的成绩优于R实验条件下后半部分的成绩,那么定向遗忘的获益(the benefit of the directed forgetting)是明显的。另一种方式是指在F实验条件下,直接比较前半部分材料和后半部分材料之间的成绩,如果记忆项和遗忘项之间的成绩差异非常显著,那就出现了显著的定向遗忘效应。
1.2 T/NT(想/不要想)研究范式
此范式最早是由Anderson和Green(2001)提出,最初是用来研究人们的观念压抑问题,由于其涉及到主动抑制机制,后来被广泛的应用于定向遗忘的研究中。
此范式包括三个阶段:①学习阶段。被试学习一些由刺激词和反应词所构成的无关词对(ordeal-roach)。②想/不要想(think/no-think)阶段。被试首先熟悉哪些刺激需要他/她们阻止其相关的项目进入头脑,然后完成“想”和“不要想”任务。其中,“想”条件要求被试在看到刺激词之后,尽可能快地报告相应的反应词。“不要想”条件则要求被试在看到刺激词之后,不要想相应的反应词。此外,实验者还操作了“想”和“不要想”条件试验的重复次数(分别为0、1、8或16次)。③线索回忆阶段。实验者使用两种回忆线索,其中,一种线索曾经作为刺激词在前面的阶段中出现过(如ordeal),另一种线索为独立线索,即反应词所对应的范畴的名称以及反应词的第一个字母(如insect-r)。实验要求被试回忆适合线索的学过的词。结果发现,同“想”条件(基线条件)相比,“不要想”条件下,正确回忆的百分数要低,于是就出现了显著的定向遗忘效应。此外,遗忘随着“不要想”试验重复次数的增加而增多。上述结果不受线索类型的影响。
2定向遗忘的机制
【关键词】“七三一”遗址;《世界文化及自然遗产公约》;申遗
中图分类号:K928文献标识码: A
“七三一”遗址申遗的理论背景是《世界文化遗产公约》和它引申出来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世界文化遗产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效应它所引出的“申遗热”和遗产保护意识具有共同发展的辩证关系。我国的遗产保护和抢救运动在逐步进行。旅游和开发都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经验。1
一、世界文化遗产的解析
世界文化遗产的原则就是全面依照《世界文化遗产公约》的主旨对遗产进行保护,遵照《世界文化遗产公约》的意义深入理解,按照《世界文化遗产公约》的程序进行申报。
《世界文化遗产公约》主旨是在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前提。首先考虑那些为主要对文化和自然遗产产生破坏和威胁的因素的解决办法,紧接着明确缔约国的责任、国际社会的合作以及援助。并旨在建立一个属于全人类的永恒的制度。
世界遗产的意义至少有以下五方面:
(1) 能促进各缔约国根据较为成熟、较为稳妥的国际公认准则持续永久地保存一大批对人类文明有突出普遍意义的文化和自然遗产;能促进和统一不同政治制度不同文化传统和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间的保护意识和工作水平;抢救一大批珍贵的世界级遗产,使其不致因封闭、落后或其他局部原因而遭受不应有的损失。2
(2) 能促进国际间的有效合作,包括提供人才、专业知识、技术、法制建设和保护资金、材料、设备等。
(3) 国际间的监督与国际社会的舆论压力有助于促进各缔约国更谨慎地对待本国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有助于各国的专业工作者和专业机构获得本国公众和政府的支持和理解;有助于有关的保护状况与活动受到更广泛的关注与严格的审核。3
(4) 有助于对世界遗产本身及相关的保护政策与技术的认识不断深化,不断完善。
(5) 有助于关于世界遗产概念的观念的普及和全人类文化水准的提高。
二、世界文化遗产的意识
世界文化遗产的影响力极大,所以产生了“申遗热”与世界遗产保护意识互相促进发展的关系。龙门石窟的申报前后的管理经验非常值得借鉴。
《世界遗产公约》签署30多年来,显示的影响越来越大。公约所倡导的对世界遗产的保护,已经成为文明社会人们的一种共识和国际合作的一种潮流。而世界遗产为遗产地所带来的巨大的广告效应,应是当年《世界文化遗产公约》成文时所考虑不及的。4
“申遗热”可以带动遗址地的发展,为世界遗产的保护意识发展创造了条件。遗产保护意识的提高可以把“申遗热”引导好,作为一个发展机遇。
自上个世纪末,世界遗产的字样开始在我国频频见诸报端。而随着中国的诸项世界遗产的申报成功,中国的许多文物保护单位和著名旅游景区,也开始注意到世界遗产的招牌对文物保护工作所带来的推动,在申报世界遗产问题上,开始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媒体上有关各地申报世界遗产的报道接连不断,形成了一股持续不断的“申遗热”。申报所提及的遗产名称从物质类遗产到非物质类遗产,从特色民居到战争罪恶,从千年古刹到自然奇景,各式各样,精彩荟萃。申报世界遗产,并不仅仅是只有一个特色就会成功。在对世界遗产的分析研究中,我们可以清楚的观察到,申报世界遗产的难度已经变得越来越大。6
三、世界文化遗产的效应
各个国家的世界遗产的保护,都是从世界遗产的知识普及和遗产意识的教育入手的。5对于公约的缔约国所应当展开的教育宣传,《世界文化遗产公约》的第27条,有非常明晰的的要求:
本公约的缔约国应通过一切适当手段,特别是教育和宣传计划,努力增强本国人民对公约第1条和2条中确定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的赞赏和尊重。
缔约国应使公众广泛了解对这类遗产造成威胁的危险和根据本公约进行的活动。
中国作为公约的缔约国,教育和提高公众对世界遗产的赞赏和尊重,是理应担负的一种责任及义务。
世界遗产关乎社会当中的每一个人,无论是与人类创造历史相关的文化遗产,还是与人类的生命时时而聚拢的自然遗产。对世界遗产的了解,就是对人自身的了解、对人的生存环境的了解。针对世界遗产的宣传和教育,世界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尤其是欧洲的一些遗产大国,在世界遗产的宣传、教育方式上、力度上都颇有建树。
结论
经过对申请世界遗产的宏观理论背景的分析,《世界文化遗产公约》主旨是在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前提。首先考虑那些为主要对文化和自然遗产产生破坏和威胁的因素的解决办法,紧接着明确缔约国的责任、国际社会的合作以及援助。并旨在建立一个属于全人类的永恒的制度。
【参考文献】
1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届大会《西安宣言--保护亚洲历史街区》,2003.
2现代建筑国际会议(CIAM)利马《马丘比丘》,1977.
3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与国际历史园林委员会.佛罗伦萨.《佛罗伦萨》,1982.
4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
村落建筑本体的破坏古村落民居建筑存在极高的价值,这些建筑既是古村落的重要构成,也是遗产保护的主体,更是古村落文化内涵与村民精神寄托的载体。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代建筑材料的引入,古村落建筑也经历着时代的“包装”。一座座古建筑褪去灰瓦青砖,以瓷砖代替,以琉璃覆顶,看似现代华丽,实际俗不可耐,失去了古村落建筑的原真性与完整性。其次,传统建筑材料防灾能力有限,建筑本体因水灾、火灾以及虫灾造成了大量的损坏,这也是古村落建筑本体破坏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村落内在功能的蜕化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一种功能消亡的同时出现另一种功能的替代。随着时代进步,它将配合人类生活方式的进步而展现出新的关系模式[3]。村落内在功能蜕化往往出现两种方式:一种是功能过度利用导致功能蜕化。在功能演替中不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村落与建筑原本的精神内涵就会消失殆尽;另一种是功能利用滞后引起功能蜕化。许多古村落建筑功能利用由于其民居结构的限制,功能置换困难,建筑处于闲置状态,增加了后续保护利用的难度。这两种功能蜕化导致古村落建筑的价值的降低,成为阻碍古村落保护的突出问题。
村落非物质文化的遗失乡土性不仅在于建筑物、构筑物和空间的实体和物质形态,也在于使用它们和理解它们的方法,以及附着在它们身上的传统和无形的联想[4]。在实际的遗产保护工作中,相关部门往往重视物质形态的保护,先物质后文化,导致了物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脱节。以开平碉楼与村落为例,每座碉楼的背后都有一个家族的荣耀与辛酸,每个村落的背后都有一方姓氏的发展与演变,这些丰富的精神文化不能与建筑、村落割裂开来,更不能成为遗产保护的遗漏之处。
开平碉楼简介及与其他古村落遗产的比较
开平碉楼简介开平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是著名的华侨之乡与碉楼之乡。开平碉楼与村落地处广东省开平市中南部,2007年登录为世界文化遗产,其包含的四个遗产片区分别处于开平市赤坎镇(迎龙楼)、塘口镇(自力村落与方式灯楼)、百合镇(马降龙村落群)、蚬冈镇(锦江里村落)。世界遗产委员会承认了开平碉楼与村落的突出普遍价值,按照标准(II)、(III)和(IV)将开平碉楼和村落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产生背景自明代(1368~1644)以来,开平因位于新会、台山、恩平、新兴四县之间,为三不管之地,土匪猖獗,加上洪涝灾害频发,村民被迫修建碉楼自保。鸦片战争之后,当地居民纷纷出国务工谋生。19世纪后期,排华政策实施,大批华侨回国,大量碉楼在这一时期兴建[5]。华侨不仅为开平碉楼与村落的大规模兴建提供了经济上的支持,还为碉楼与村落建筑形式的演变注入了新的动力[6]。福建土楼是客家文化的主要体现,是中国传统文化在特定区域的展现[7]。因战乱,客家人南迁到福建西南,在少数民族威胁与荒野环境中,采取“坞堡”(又称坞壁,是一种民间防卫性建筑)建筑形式以适应家族聚居的防御需要。以土楼聚族的形式,进一步促进了客家人以耕读为中心的强大内聚力的文化的发展[8]。皖南古村落是徽州文化的代表,徽州文化是在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后期,封建政权、思想、文化充分高度集权和加强一体化时期形成并获得极大繁荣的区域文化[9]。明清时期,徽商取得成功后,在家乡建造起一座座的豪华民居建筑,形成徽派建筑群。自然环境开平碉楼周边的自然环境是碉楼文化的重要背景,其中自力村与方氏灯楼片区,以水为空间主体,荷塘为主体景观,水塘、菜地散布其间,与众多碉楼互相辉映,相得益彰。
开平碉楼特色与现状问题
开平碉楼特色开平碉楼与村落在建筑、规划和景观设计等方面,既是自古以来一种独特文化传统的延续,又是人类不同文明交融的美丽结晶,展现了不同文化价值的交汇以及岭南侨乡建筑和景观设计理念与实践的演变与发展[6]。数量众多,布局分散开平碉楼与庐共有1833座,涉及开平市下属15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成百上千个自然村,其中分布在四个遗产地片区的碉楼仅占总数的12.6%,绝大部分的碉楼结构保存完好,而散落在遗产地片区外的碉楼却没有得到良好的保护。原有功能蜕化,闲置率高碉楼历史上的防卫功能已经完全丧失,而其作为居住的功能则与现代住居的生活条件存在巨大的的差距,碉楼的使用率降低。为提高生活水平,享受更多的商业和公共服务,大量居住在边远位置居民搬离碉楼,导致边缘地区碉楼与庐闲置甚至废弃。开平1800多座碉楼中,有专人维修和管理的约有30余座,约占碉楼总数的1/60。管理人员亦不足30人[14],多数碉楼则处于无人管理的闲置状态。旅游开发产品单一开平碉楼与村落成为世界遗产后,带来旅游开发的良机,但旅游开发产品单一,“住、购、娱”等旅游产品开发不够,不少游客看了几座碉楼便产生视觉疲劳,形成了“碉楼半日游”,看完就走的状况,使得旅游发展陷入瓶颈。其次,碉楼的旅游开发忽视了岭南文化与侨乡文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不够深入,旅游开发不力。
开平碉楼保护与利用对策
严格保护碉楼资源对碉楼资源进行最为严格的保护,整体保护碉楼建筑本体、碉楼建筑功能延续与利用、碉楼以及村落周边环境与碉楼非物质文化遗产四个方面。保护碉楼功能与中西合璧的建筑特色;保护碉楼周边的“山、水、稻、塘”环境,尤其是“稻、塘”景观对于碉楼的支撑,保护碉楼与外部的河流、池塘、田野、山丘、林木融合的人居环境;保护孕育碉楼的岭南文化与侨乡文化,发挥非物质文化对碉楼的活化作用。保护与利用并行,区域联动发展皖南古村落的保护与利用是依托黄山成熟的交通与配套设施逐渐发展起来的,黄山现今也形成了黄山与周边古村落、水乡古镇的联合品牌。借鉴其经验,开平碉楼应以整个区域内遗产与旅游资源作为要素,以便利的交通系统为支撑,以岭南文化与侨乡文化为基石,打造碉楼的区域品牌,使得整个区域联动发展。打造区域内“四横三纵”交通体系,以公路G13、G325、规划新路以及潭江游览线为横向交通,三条纵向路作为辅助,形成区域联动的血脉,为整个区域良性发展,提供重要支撑。打造区域“四区两点”旅游品牌,四个遗产片区加上立园游览区与赤坎古城(影视基地、赤坎古镇欧陆风情街、南楼)两个旅游节点,作为区域发展品牌(详见图4)。图4开平区域联动发展示意图打造区域文化圈,以岭南、侨乡文化为重点,强化碉楼背后的精神支撑,作为区域联动的养分,弘扬非物质文化。激发碉楼活力,延伸价值保护碉楼的特色,激发碉楼在新时代的活力,延伸其价值。面对众多的碉楼,最优、最有效的保护利用方式就是分级保护。对于价值较高的碉楼,实施最为严格的保护;对价值一般的碉楼进行利用式保护,注入新的活力与功能,使得碉楼在新时代中更新和演化。对于其价值的延伸,首要突出碉楼的展示与教育价值,以展示与教育功能的植入势必使碉楼精神内涵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其次,以岭南、侨乡文化适度打造碉楼主题酒店、客栈、酒吧、茶楼,在功能更新的同时,延伸其非物质文化价值;第三,将碉楼文化与文化娱乐功能结合,打造区域性综合文化基地。例如赤坎镇影视基地,自2004年秋落成以来,成为国内众多电影与电视剧的拍摄基地,除电影《秋喜》、《一代宗师》等,每年都有七八部影视作品在赤坎拍摄。2010年开平碉楼成为《让子弹飞》的拍摄基地,更是成为众多影迷的旅游目的地,当然,这种保护利用必须建立在不破坏碉楼遗产本体的基础上进行。
1.地方性“非遗”的筛选与分类
课程资源的可操作性是开发地方性“非遗”资源的第一要义。可操作性指的是明确开设的课程是什么、教学目标是什么、具体的教学课程实施是否可行、如何展现其内容、如何评价教学效果等等。这一要义促使课程资源开发时既要与本地地方特色相关联、能够体现美术的学科特色,又要与国家制定的美术课程标准密切结合。若以地方性“非遗”为课程资源,找到一个本专业与“非遗”资源的契合点切入,那么结合美术课程标准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筛选与分类是必要的手段。“非遗”的分类根据其不同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表演艺术; 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传统手工艺等,根据美术学科的需求,一般以工艺类”非遗”作为重点研究对象。但在这一范围内,也并非所有工艺类“非遗”都适合进入美术课程资源的范畴,应以其历史起源、风格特征、工艺技艺、后续发展等方面为进一步的评判标准,考虑开设该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是否具有合理性,保证“非遗”课程资源的实际可操作性。
2地方性“非遗”作为美术课程资源开发的新思路
地方性“非遗”课程资源的开发有助于学生提升文化艺术修养,增强民族认同感。根据笔者在中小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问卷调查所展现出来的结果,大部分学生只是“知道”一些本土“非遗”的名称,或只是在多媒体上浏览过相关图片,很少有更为深度的理解。但无论是物质或是非物质的文化遗产,在其有形的形式背后,往往浸透着本土的文化背景以及丰富的精神内蕴。使用地方性“非?z”文化作为美术课程资源可以使得学生在学习中能够更加融入学习环境,理解知识背景。地方性“非遗”文化在保护传承上的劣势(受众局限性),对于本地学生影响较小,在课程中,学生对于这种课程资源会拥有更直接的情感态度,于文化基础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在学习以地方性“非遗”为主题的校本课程的过程中,不仅能够提升他们的人文素养和审美情趣,更能够让学生认同国民身份,具有文化自信,尊重中华民族的优秀文明成果,这对于传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具有重大意义。
再者,教师将民间“非遗”艺术引入课堂,为学生创造前所未有的生动学习氛围的同时,也有助于提高自身对课程资源的规划能力。教材的编写是创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校本课程的一个极具挑战性的问题。长期的单一教学方式,限制了教师在本学科方面专业创新能力的发挥。在地方“非遗”美术课程资源开发过程中,教师不但要学会“传道受业解惑”还需要“选材编撰成书”。教师必须对“非遗”内容的考察、筛选,把握教学重、难点,逐步深入分析课程内容的关联性和可操作性以取得最好的教学效果 ,从而充分锻炼了自己的设课能力。可见,在成功设置“非遗”艺术课程的同时,也实现了教师队伍的发展。
第三,本土学校“非遗”课程的设立,有助于民间“非遗”艺术的传播与推广。一般而言,学校教师不会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主干力量,想要开设具体深入的“非遗”校本课程,就必须要贯彻“走出去,引进来”的开放性政策。“走出去”即是带领学生走出校园,去往民俗博物馆、拜访民间艺人;而“引进来”则是直接请民间艺人进课堂,让艺人走上讲台,开设讲座。
实例:“制扇技艺”实地考察在2017年4月,团队在研究《制扇技艺》这一课题时,为了课程的专业性,跟随南京师范大学的秦华副教授走访了安吉周边的制扇工厂,观摩折扇的制作过程,通过这样一个“走出去”的过程,真正体会到了制扇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震撼力(如图1)。
民间力量与学习课程的结合,不但能够把“非遗”带入校园,同样能够以课程为载体广泛地传播,各地方不同的地方性“非遗”,也能够通过课程的方式展现其与众不同的独特性,甚至互相融汇。传统的“非遗”形式也可由学生的创新之手改造,衍伸成一种更加适应现代社会的新形式。(例如:传统皮影戏中影偶的形象经过学生的提炼,成为一种新的平面设计的组成部分。)因此,地方性“非遗”课程的设置,将会未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开阔一片新的天地。
3核心素养背景下对“非遗”课程的实施策略
3.1以“教具”为载体,深化学科内容
传统的课程,教师仅仅依靠课件和口头讲述向学生展示具象的知识,这对于“非遗”课程的展现形式无疑是过于表面的。为了避免课程内容苍白单薄,教学活动中“教具”的参与是不可或缺的。教具可有效地传播非语言的教育信息,带给学生更为直观的、具体的教学印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致的工艺、繁杂的制作过程、蕴含的艺术内涵等对学生颇有影响的信息,往往得通过“教具”这类非语言非意识的途径传递才更为有效。并且,它这种有形的、非常直观的表现方式,为课程增添了一个具体化的信息源,唤起学生的“新奇”“疑惑”等情感,有利于知识的传播。
实例:“朱仙镇木板年画”教具制作
在湖州吴兴实验中学高级教师徐军老师的“非遗”课程《朱仙镇模板年画》中,老师自制了这样一个教具(如图2):准备几块透明的亚克力板,裁成同一形状,在每一片亚克力透明版上涂上年画中相对应的一种颜色,最后组合在一起合成了一幅完整的木板年画。相比起单纯的语言,用教具模拟朱仙镇木板年画套色印刷的制作工艺,学生更能完全理解木板年画的制作过程。
3.2以“自主、探究、合作”为主要学习方式,推动课程实施。
传统工艺类“非遗”的背景知识和制作工序都尤为繁杂,为使学生能够充分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教师应当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教师可以以“非遗”微课视频为载体,将理论化的“非遗”知识先行传授给学生,学生带着问题进行开放式的研究,小组选择专题的一方面进行资料的搜集、整理,加深其对”非遗”文化的认知程度,再经由丰富的学科活动设计,学习的过程由被动地接受转化成积极主动地探索,充分发挥学生的创设能力,进而引导学生积极地投身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列中来,继承并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与精神。
实例:“南京皮影”课程
以人教版美术教材九年级上册课题《偶戏》为例,教师以“非遗”“南京皮影”为中心设计一系列内容,将木板皮影的分类、风格特点、制作工序等通过微课提前给学生接触,使其自主通过网络、阅读等手段,查找相关资料。在课堂上,就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皮影偶人的初稿设计、准备相近材料(如PVC透明板、硬卡纸、线、筷子)参与制作皮影影偶,让学生自主实践,动手操作,最后展示小组完成的作品,实施成员自评、小组互评教师师评等评价方式,深化课程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模式;分类
中图分类号:F590.3 文献标识码:A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的民俗类遗产早在我国旅游业开发之初就融入其中,并获得了一定成功,因此国内在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问题时,经常以民俗旅游的开发模式来进行研究。事实上,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丰富性以及表现形式的多样性,不同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对策及模式也有较大差别。
从旅游产品的构成要素上来看,不外乎包括:“食、住、行、游、娱、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即是将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合理组合与包装,形成旅游产品的六大要素形式来进行合理的表达。显然,不同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其内涵、承载形式的不同,其旅游产品的表达形式上是不一样的。针对某一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用什么样的旅游产品形式来表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的关键所在。
本文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结合我国在2005年颁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方法,以及本文研究所需,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划分为:民间文学类、表演艺术类、生产生活知识与技能类、仪式节庆类以及文化空间类等五大类型,来分别探讨不同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对策及模式。
一、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模式分析 民间文学是指产生并流传于民间社会,足以反映民间社会情感和审美情趣的文学作品。其又可以分为散文体和韵文体两大部分[1]。散文体文学包括神话、传说、故事、寓言等,韵文体文献包括史诗、叙事诗、歌谣、谚语等。在历史上民间文学类非物遗产很少作为商品进入流通领域进行商业化经营乃至实行产业化开发。因此将民间文学类非物遗产直接转化为旅游产品是具有一定的难度的,也不是不可能。
1.通过编辑、出版的方式将民间文学转化为旅游商品,从而实现民间文学本身的商业化经营。如在旅游开发过程中,我们可以将目的地的民间传说、神话故事等编辑成民间故事集、神话集、史诗集、歌谣集等集结出版,以民间书籍的旅游商品形式进行售卖;将民歌、民谣、叙事诗等转制成VCD、DVD商品形式出版和售卖。
2.与表演艺术类非物遗产结合,通过改编,使民间文学以一种更符合旅游者口味形式展现出来,实现其旅游产品的转化。事实上,很多表演艺术类非物遗产的核心内容均来自于民间文学,表演艺术类的非物遗产是最容易开发为旅游产品,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将民间文学内容通过表演艺术的方式予以展现。具体来说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其一,改变成影视剧。通过将民间文学改变成影视剧,并将其搬上银幕,一方面拍摄该剧的基地将会进一步转化为一个吸引旅游者的旅游景区,另一方面,影视剧本身也是吸引旅游者观看的一项重要旅游资源。如云南路南石林,通过将其民间传说《阿诗玛》搬上银幕后,不但该景区因此而一炮而红,这部电影也是很多旅游者去旅游过程中选择必看的一项旅游活动。杭州西湖千古流传的“白蛇传说”以及动人心弦的“梁祝”都是民间文学类遗产很好的融入旅游开发的典范。其二,改变成歌舞剧。歌舞剧,是现代旅游活动过程中一项非常重要的表演活动形式,很多旅游目的地都将其反映本地的民间故事、神话等文学内容通过歌舞剧的形式进行展示,这也形成了非物遗产进行开发的一项重要模式——舞台化模式,并在业界受到了热烈的追捧。其三,改变成故事,形成茶馆文化。很多茶馆文化的说唱艺人,其内容的来源均与本地民间文学类非物遗产有重要的渊源。文学茶馆不仅成为了很多旅游目的地的一个重要活动点,近年来甚至被搬上电视银幕,如中央电视台的“百家讲坛”、四川电视台“摆龙门阵”等节目。
将民间文学融入旅游景区的开发规划中,通过景观的设计、景点的文化包装将反映该景区的民间文学的内涵融入到景区的开发中,提升景区的文化品位和档次。民间文学类非物遗产是旅游景区进行规划和开发过程中的重要文化包装元素,规划师们,往往将反映当地经典的民间文学故事的内容,通过景观设计和景点文化包装融入其中,从而增加景区、景点的文化内涵,凸显其神秘性。例如,陕西省城固县南沙湖风景区开发过程中,就很好地将当地传说的地母文化融入到景观和景点的打造中,根据《地母传》叙述内容,打造了诸如“梅花岭”、“杏花村”、“桂花城”等景点,据此还包装了“天皇岛”、“地皇岛”、“人皇岛”等名称,取得一定的成功[2]。
二、表演艺术类非物遗产旅游开发分析
表演艺术类非物遗产是指人们在历史上创造并以活态形式原汁原味传承至今的,通过唱腔、动作、台词等艺术表现形式来表现演唱者内心世界的传统表演艺术形式[1],包括民间说唱、传统戏剧、传统舞蹈、传统音乐、以及体育竞技等内容。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体系中,除了传统手工艺以外,表演艺术是最容易走入市场与旅游开发接轨的。许多的民间小戏、杂技、曲艺等通过搭建草台班子的形式,从其产生之初就留下了厚厚的商业气息。对于表演艺术类的非物遗产通过商业演出的模式与旅游活动进行结合是其进行旅游开发的重要方式,我们应该持积极肯定的态度。因为只有通过商演,才能确保这些非物遗产不失去其原有生态,使其活态传承。正如文化部艺术司司长董伟所说:“京剧不是博物馆艺术,要讲究活态传承,只有在不断的演出中,这个剧种才更有生命力”[3]。
(一)表演艺术类非物遗产旅游产品转型模式
论文摘 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对弘扬传统文化、保持民族文化个性具有重要的意义。针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与发展现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向市场,进行适度的旅游开发便成为目前公认的一种有效的保护方式。以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保护工作的更好开展保护和传承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
保护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弘扬传统文化、保持民族文化个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资源借助旅游加以开发、利用与发展,这将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适应现代社会并得以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现状
随着世界、国家和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相继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列入名录的遗产项目给遗产地带来的知名度的提高和人们对不同文化现象的好奇与探究是必然的,无形中促进了旅游目的地的发展。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集中在偏远地区和较为落后的西部地区,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充分利用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加大了对民族文化旅游的开发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以民族成分构成最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丰富的云南省为例,云南省率先确立了“文化立省”大战略,旅游业作为云南省文化产业的主导行业,并成为该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云南省还设计了多条民族文化旅游线路,如西双版纳的泼水节、“二月街”民族节、苗族“赶花节”等。
(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存在问题
1.生存环境恶化,开发工作困难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是中华民族五千年以来创造的极其丰富和宝贵的文化财富。但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逐渐失去其赖以产生、发展的社会环境,文化生态环境发生了变化。社会条件的变迁、技术的发展使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逐渐地被人们所忽视。因此在开发的过程中存在诸多困难,第一,是对于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状况、存在种类、数量和消失的状况等认识不清,调查了解和掌握不够;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缺乏法律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适应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需要;第三,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育及人才培养体系。
2.开发模式单一,缺少吸引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刺激遗产地居民大打“旅游牌”的信心和决心。但在旅游规划过程中,遗产地居民的极大热情往往会导致对科学规划工作的干扰。近年来,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依托的民俗村、寨、博物馆在一些地区比较时髦,致使有关民族文化旅游的人造景观越建越多,且形式上大多雷同。长此以往,势必造成人造景观泛滥,导致其吸引力大大降低。不仅发挥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吸引力,反而会使遗产地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
3.资金投入不够,开发力度不足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得较好的地方一般都位于西部地区或偏远的民族地区,而“老、少、边、穷”一直是用来特指这些地区的同义语。民族文化资源丰富,却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进行开发,则不可能变成现实的旅游产品。由于缺少资金,导致整体接待水平偏低,配套设施不完善,影响开发力度,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至今还未开发利用。多数地方没能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不能正面主导、参与这项工作。
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必要性
旅游开发是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手段,只有采用开发式的保护措施,文化遗产才会活生生的传承下去,才不会让我们的文化遗产消失。于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旅游开发成为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
(一)旅游开发有助于保护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
一个地区的旅游业越发达,当地居民以及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就越是依赖于旅游业,他们对当地的文化和自然环境就越重视,自然也就会自愿和竭力地加以保护。事实上,许多濒临灭绝的民间工艺品、传统食品、戏剧曲艺、民风民俗等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才得到重新发掘、整理、更新和提高的。如果这种源于经济原因的传统文化保护意识能够同提高人民的文化教育水平相联系,则这种保护就将获得更为有力的保证。
(二)旅游开发可以为保护提供资金支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发展旅游业的重要资源,发展旅游业,资源是基础,吸引力是关键。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有机结合起来,不仅有利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有利于弘扬地方与传统文化,进一步惠及当地的经济发展。如过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都是靠国家或地方政府十分有限的财政拨款,旱涝不保,难以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而通过发展旅游业,可以将参观游览的门票等旅游收入,全部或部分地用于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从而使得保护工作有了更充足的资金。
(三)旅游开发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对国家经济建设的重大贡献,民族文化因它在旅游市场上占据的优势而成为重要的旅游资源被开发利用。许多原先几乎被抛弃的文化遗产不仅随着民族旅游文化的商品化而获得了新生,而且成为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资源。通过这些具有民族历史价值的人文旅游景观的再现和重组,一方面展示了少数民族自身文化智慧和创造力,重新唤起了各民族成员的历史记忆,增强了内聚力、自信心和自豪感,从而塑造出良好的形象;另一方面,也使得主流文化群体的旅游者在民族旅游中获得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新的认知和再认识,总之,民族旅游文化的商品化推动了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复兴,增强了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有利于民族传统文化变迁朝着健康的方向进行。
参考文献:
[1]梁学成.对世界遗产的旅游价值分析与开发模式研究[j].旅游学刊,2006,(6).
[2]杨丽.我国博物馆特色旅游开发刍议[j].经济地理.2003,(1).
[3]李宗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j].知识产权,2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