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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农村低保申请书

时间:2022-04-29 20:12:05

申请农村低保申请书

第1篇

XX县XX镇XX村委:

我叫XXX,男/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 丈夫/妻子XXX,男/女, 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均住XX县XX镇XX村X组。因我们夫妻二人年老多病,尤其是我多年半身不遂,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致使家庭异常困难,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生活十分拮据。

为此,为我们夫妻二人享受国家对我们老弱病残的照顾,

特申请领取低保,让我们能安度晚年!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 X X X 年 X X 月 X X日

农村低保申请书范文

XX县XX镇XX村委:

我叫xxx,家中5口人。现住农村。房屋是1998年住房改革时购买的公有住房。住房面积为46.1平方米。我家收入只有207元,家中生活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庭情况是:我本人,1948年生,慢性气管炎哮喘病,长年有病。曾在建筑陶瓷厂上班,于1998年病退。工厂给生活费207元,再无其它收入。妻子,王秀芝,1950年生,没有参加过工作,没有任何收入。儿子,唐明军,1973年生,先天性呆傻,无工作无收入。

我还有一女儿叫xxx,1977年生。现已出嫁。住河北小区X楼X门X室。在唐山第九瓷厂上班,月工资451元。其夫,是同厂的下岗工人。厂子开下岗生活费251元。她有一个女儿,2周。她家生活也很困难,不能给我生活费用。请求政府根据《农村低保》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人:

年 月 日

农村低保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xxx,户籍为xxx,现年xx岁,体弱多病,2006年病休至今。 现在我离异孩子跟我,孩子正在上高中,家里严重透支,现在生活举步维艰。我(上有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不知是否属实,如果有就写上),下有尚未成人的儿子要抚养,自己也的经常看病吃药,全家人的生活让我非常的揪心,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幸好,听说我们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所以我特向您们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我相信政府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农村低保申请书范文

××镇××村(居)委:

我叫×××,性别(男、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妻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本家庭户籍为××市(县)××镇(乡),现常住××市××镇(乡)×村(居)×组。现因×××××××××××××。目前家庭月(年)收入仅××元,致使家庭异常困难,月(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生活十分拮据。

为此,需申请(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解决目前基本生活遇到的困,望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日

农村低保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xx镇民政办领导同志:

我叫x,男,汉族,出生于 x年x月x日,这是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与实际不符,实际年龄现在是xx岁,x市x镇x村x组人。联系电话:

我家现在3口人:我、我老伴,和一个未结婚的儿子。

感谢党和政府对我的照顾,我本人一直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我12岁隐患风湿,因未及时治疗,造成终生残疾,双腿伸不开,只能手抱双膝盖往前挪。早在十几年前,经相关部门鉴定,我为二级残废,绥化市残联为我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书》。近年来,我又患了腰间盘突出(六节)、腰椎管狭窄、骨质增生等疾病,致使身心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我老伴叫xx,汉族,出生于xx年x月x日,现年xx岁。小时候,她患小儿麻痹,也因未及时治疗,造成双腿不能直立行走。前些年,拄拐,走路扶墙,现在发展到了不能走路地步。经相关部门鉴定,她为三级残废,2009年9月xx市残联为她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书》。近年来,她又患有脑胀痛时有昏迷等疾病,因没钱住院,现只靠药片子缓解病痛。第一次低保申报时,把她落下了,这次主要是为她申请低保待遇。

目前,我家有三间土房,有13.5亩地,这点地,也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我们老两口的生活都是未订婚的小儿子忙里忙外地照顾。由于家里收入极低,我和老伴身体残疾又疾病缠身,家里已欠下了47000元外债。说一家人始终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一点都不夸张。

以上情况,完全属实。希望领导核实并批准我老伴xx和我能一同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同时,我也相信亲民爱民的政府领导一定能体察我家实际困难,向我家伸出援助之手,让我们老两口都能享受低保,让我们共同感受党和人民政府惠民政策的似海深恩!

致以

崇高的敬礼!

申请人:xx

农村低保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于 xx,女,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现年xx岁,家住x市x镇x村x组。家有两口人,现有口粮田9亩,两间土平房。两个女儿,均已结婚成家。

本人在四年前,突然发病为脑干出血,好在,抢救及时,捡回一条命。花去三万多元,这给本来没啥积蓄的家里,带来了很大的生活压力。脑干出血治愈后,也留下了后遗症,身子经常发木,走路不稳,手也不太好使了。平时生活虽然勉强能自理,但啥活也干不了了,有时做饭,都要老头(丈夫)帮忙,甚至干脆他做。

丈夫xx,岁数大了,也干不动了,家里仅有的9亩地,也是两个姑娘两个女婿帮着种帮着收。这9亩地,也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我脑干出血治愈后,现在还有许多并发症,经医院诊断,我还患有小脑萎缩、脑中风、脑毛细血管出血等疾病。在这四年中,哪年都犯,每次犯病去市医院抢救,都要花三四千元。现在我们老两口,连农村居民最低的生活保障标准都达不到了。

我听说党和政府对特别困难的农民有政策照顾,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高兴。这里,我特向民政部门领导提出申请,让自己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热切希望领导能了解实情,批准我的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农村低保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叫xxx,是贵州省城南村城关镇大坡组的农民,家中有四口人,现在居住在惠民路自家的房子里,房屋是多年前自己动手建的,住房面积为40左右平方米。我家月收入只有400元,还要抚养两个小孩,供两个小孩读书,家中生活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庭情况是:

我本人,xxx,1956年生,由于原来家境贫寒,小学只读了五年。慢性气管炎,颈椎凸出一毫米,腰椎膨出两毫米,长年有病。一直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固定的收入。

妻子,xxx,1962年生,没有参加工作,身体又长期有病,不能干重体力活,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

大女儿,xxx,1991年出生,现就读于安顺学院,依靠助学贷款与学校的支持读书,她自己也很困难,不能给我们生活费用。

小女儿,xxx,1997年生,就读于黔西二中,无工作无收入,从小体弱多病。

由于我和我妻子年纪大了,干不动农活,加上积劳成疾,昂贵的医药费让我们没敢再跨过医院的门槛,现在生活举步维艰,我听说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可以救我于水火。于是几经斟酌之后,我特向您们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特请求政府给我解决实际困难,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我将万分感激。希望领导们能体察和批准。我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xxx,男,汉族,出生于 1952年 7月 25日,今年61岁了,系Xx市Xx镇Xx村六组人。身份证:521521021956072527XX。无处安身的我,现居住在八十三岁高龄的老母亲家中。

因身患糖尿病,多年前,我已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因为我的病,已把三间土房卖掉,现已债台高筑。老伴马凤金为了我,为了这个家,两年前,便去大连服装厂打工。老伴也年近六十了,常年在外,辛苦和艰难万般,自不必细说。眼下,寄住在老母亲家,我又啥也不能干,老母亲的一日三餐,老母亲的洗洗涮涮,着实让我受之有愧,寝食难安,

目前,党的惠民政策给予了弱势群体以最大的生活保障,这让我对生活有了信心。几番斟酌后,特向上级领导提出对我个人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请上级领导体察实情,批准为荷!

当然,我相信党和人民政府,会批准我的低保申请,切实解决我的实际困难。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

农村低保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xx,现年 62岁,家住xx乡xx村xx组。本人于1985年至1987年任xx村村长,1988年至1992年任xx村支部书记,在任期间,我领导组织全体村民修筑了进村公路;领导组织全体村民架设高压电线进村进寨;组织全体村民扩建池塘,解决了当时头等“三大难”的交通问题x通电问题x农田灌溉问题,为集体事业忘我工作,鞠躬尽瘁,深得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拥戴。

然而,我不幸在1992年患坐骨神经疾病,无情的病魔使我无法工作和劳动,于当年年底主动辞职,全家老小的重担就压在妻子一个人身上。如今,我病情不见好转还有加重趋势,每年还得花上千元的药控制病情;而已年过六旬的妻子年老多病,积劳成疾,已经不能再下田地干活,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不孝独子常年在外省靠卖体力为生,生活过得风餐露宿,对我二老生老病痛不管不问也无能力照顾。我两个老人生活过得捉襟见肘,常常是有这顿,没下顿,生活特别艰苦.现在连平时控制病情的药都只好停了。

幸好,我听说中央对特殊困难的农民有政策照顾,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于是,我特向上级领导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农村低保申请书范文三

尊敬的领导

我叫***,***县***镇***村第*组人. ****年*月出生,现年**岁,由于原来家境贫寒,小学只读了五册,1950年10月在46军当兵,52年九月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参加了多次著名的大型战役,在一次攻坚战中,被炮火埋在战壕里,死里逃生,大腿光荣负伤,荣立三等功,回国后,又于54年入团,56年2月复员回家,60年代,受众所周知的历史事件影响因家庭出身原因一直不能解决组织关系,现在不能劳动,年老多病, 妻子早丧.冬天没有棉被盖,大冷天也没有炭火烤.两个儿子也都是本土农民,家境一直不太好,为抚养孙辈长大成才,俱已负债累累.根本无力照看我这孤寡老头.由于旧伤在身,腿部风湿一直没得痊愈.每年医药费开支都在三四千元以上,凭一己之力根本不能负担.加之现在已丧失基本劳动能力,只能靠日常捡些破烂来维持基本生活需要.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常常是有这顿,没下顿,生活特别艰苦.现在连平时控制病情的药只好停了;幸好,我听说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可以救我于水火。于是几经斟酌之后,我个人特向您们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第2篇

农村低保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xx镇民政办领导同志:

我叫x,男,汉族,出生于 x年x月x日,这是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与实际不符,实际年龄现在是xx岁,x市x镇x村x组人。联系电话:xx。

我家现在3口人:我、我老伴,和一个未结婚的儿子。

感谢党和政府对我的照顾,我本人一直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我12岁隐患风湿,因未及时治疗,造成终生残疾,双腿伸不开,只能手抱双膝盖往前挪。早在十几年前,经相关部门鉴定,我为二级残废,绥化市残联为我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书》。近年来,我又患了腰间盘突出(六节)、腰椎管狭窄、骨质增生等疾病,致使身心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我老伴叫xx,汉族,出生于xx年x月x日,现年xx岁。小时候,她患小儿麻痹,也因未及时治疗,造成双腿不能直立行走。前些年,拄拐,走路扶墙,现在发展到了不能走路地步。经相关部门鉴定,她为三级残废,XX年9月xx市残联为她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书》。近年来,她又患有脑胀痛时有昏迷等疾病,因没钱住院,现只靠药片子缓解病痛。第一次低保申报时,把她落下了,这次主要是为她申请低保待遇。

目前,我家有三间土房,有13.5亩地,这点地,也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我们老两口的生活都是未订婚的小儿子忙里忙外地照顾。由于家里收入极低,我和老伴身体残疾又疾病缠身,家里已欠下了47000元外债。说一家人始终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一点都不夸张。

以上情况,完全属实。希望领导核实并批准我老伴xx和我能一同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同时,我也相信亲民爱民的政府领导一定能体察我家实际困难,向我家伸出援助之手,让我们老两口都能享受低保,让我们共同感受党和人民政府惠民政策的似海深恩!

致以

崇高的敬礼!

申请人:xx

第3篇

你好!

我叫xx,是xx省xx镇xx组的农民,家中有四口人,现在居住在惠民路自家的房子里,房屋是多年前自己动手建的,住房面积为40左右平方米。我家月收入只有400元,还要抚养两个小孩,供两个小孩读书,家中生活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庭情况是:

我本人,刘xx,1956年生,由于原来家境贫寒,小学只读了五年。慢性气管炎,颈椎凸出一毫米,腰椎膨出两毫米,长年有病。一直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固定的收入。

妻子,周xx,1962年生,没有参加工作,身体又长期有病,不能干重体力活,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

大女儿,刘xx,1991年出生,现就读于安顺学院,依靠助学贷款与学校的支持读书,她自己也很困难,不能给我们生活费用。

小女儿,刘xx,1997年生,就读于黔西二中,无工作无收入,从小体弱多病。

由于我和我妻子年纪大了,干不动农活,加上积劳成疾,昂贵的医药费让我们没敢再跨过医院的门槛,现在生活举步维艰,我听说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可以救我于水火。于是几经斟酌之后,我特向您们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特请求政府给我解决实际困难,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我将万分感激。希望领导们能体察和批准。

我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x县xx镇xx村村委:

我叫侯xx,xx村七社社员,男,1968年9月26日出生,汉族,众所周知,今年,对我家来说的确是不平凡的一年,一切灾难和不幸都降临于身,真是祸不单行。首先,是我父亲的病逝。随之而来的是:我的儿子侯xx,仅有19岁,因身患重病不得不离开了学校,在重庆西南医院动了两次手术,前后住院长达三个多月,如今虽出院,但身体相当虚弱,还不时到xx医院输液,生活极为不便,还得靠年老的婆婆及母亲亲自照顾。自生病以来,虽得到亲戚朋友以及社会的关心与帮助,但对我这个家庭来说也无济于事。而我自己呢,于今年8月8日,又出了车祸,在重庆大坪医院做了下肢切除手术。令人可悲的是,落下了瘸子残疾(左脚短且细小),一路病病磕磕走来,身体极度虚弱,如今40多岁的人,本来是身强力壮干事业的最佳时期,本应是肩负上赡老下养小的神圣职责时期。可孑然一身的我,孤单、寂寞、悲伤尚且不说,苦恼的是每年只能偶尔做点小事,根本无能力维持自己的生活,仍然依赖母亲及自己的妻子而生存。我不能尽人子之孝心,不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悲哀呀!眼望着母亲逐渐衰老,眼看着家庭生活逐步维艰。如何生存?不敢想象,不堪设想!

更要说的是,我还有一个一岁多的女儿也要靠人照顾呀,因此一切重担都落到了我妻子夏xx的头上。就拿照顾我们三个来说都够她受的了,更不用说找钱来维持家庭生计,这一切使我家从此一蹶不振,我一家人的生活从何谈起呢?

不幸的我,万幸的是遇上了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党恩浩荡如阳光普照大地,惠民政策似甘泉滋润弱势群体。党和政府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给予了最大的生活保障,更有各级领导的同情怜悯之心、关怀厚爱之情。在此,一个对家庭对国家毫无贡献反而拖累的体弱多病外加残疾的我,万般无奈之下,厚颜提出享受“低保”待遇。敬请上级领导体察实情,批准为荷!

第4篇

您好!

我是申请人***,生于1943年,民族汉,小的时候由于家境贫寒,只读了小学三年级,职业为农民。现居住于XXX。

我家有六口人,妻子、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外孙女和我。妻子体弱多病,不能重劳;大女儿XXX年结婚,嫁于XXX,但不幸的是,刚结婚没两年,其丈夫在XXX年XX月遭遇车祸死亡,如今留下一个一周岁的女儿XXX,而且大女儿也没有固定的工作;二女儿于2008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入XXX学,现是XXX大三学生;随之儿子于2009年考入XXX大学,现是XXX大学大二学生。我也没什么手艺,由于本村的自然条件差,且土地贫瘠,所以我常年在外打工,留守妻在家务农。我每年辛苦在外通过卖苦力赚的血汗钱根本不能支付两个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对于我们这样的普通家庭来说,每学期巨额的学费已经是一个天文数字,我时常为它伤透脑筋。以前为了让孩子能够顺利上学,经常是东凑西拼,向这个亲戚借一点,那个亲戚借一点,通过亲戚的支援,再加上自己的辛勤劳动,勉强能过日子,生活还得以维持。但是随着孩子长大,年龄的增长,两个孩子都上了大学,我现在发现自

己肩上的担子再也扛不起了。两个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大大超过了我的想象,加起来每年需要三四万。来算算我的收入,年收入不过五千啊,而妻子在家的收入几乎为零。每次为了让孩子们能够顺利的上学,我都要向银行申请一些贷款。我们的日子很是艰苦,但在我心中一直认为自己苦一点无所谓,一定要让子女们完成学业,实现他们的梦想,体现他们的价值,这是我这个做父母唯一的希望。

我的妻子常年多病,身单力薄,不能重劳,加之最近几年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农作物大大减产,她务农的收入微乎其微,常常还要用我在外卖苦力的钱来补贴家用。致使家里收入更少,而且更糟糕的是XXX年XX月在我出工回家的路上,不幸被车所撞,导致右胳膊骨折,又花去近一万元的医药手术费,而且还需二次手术,所以现在也不能出去打工,只能呆在家中调养,这使得家中的负担更重。孩子们的学费和生活费、外孙女的奶粉钱以及家庭的日常支出,导致我的家庭收支极不平衡,支出远远大于收入。且大女儿因丈夫去世,情绪经常失控,照料外孙女的重担又落在我这个半残疾人的身上。现在我的家庭是面临债台高筑、缺乏劳动力的双重困境!

幸好,在我一筹莫展之时,我听说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可以救我于水火。党的恩泽如同阳光

一样照耀着大地,惠民政策似甘泉一样滋润着弱势群体,给予了弱势群体以最大的生活保障。我经过几番斟酌特向您们申请我家为农村低保户,希望获得政府的补助,以此来度我家现在在经济上面临的困难处境,来帮助孩子们顺利完成学业,实现他们的梦想,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第5篇

1、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

2、申请农村低保具备条件,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居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农村低保标准;

4、申请农村低保程序;申请农村低保待遇,由户主本人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向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向乡镇(街道)申请;

5、对于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条件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居民,村居委会应当协助其办理有关手续;

6、申请人应当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要求,如实提供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和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等,农村低保实行个人申请,村居评议推荐,乡镇,街道审核,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来源:文章屋网 )

第6篇

一、加强对镇低保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镇城乡低保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民政、财政、农经、党政办公室负责人、民政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镇城乡低保的申报和年度审核工作。

二、城乡低保政策的基本要求

1、农村低保政策基本要求:享受农村低保应具备的条件,具有本镇农业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4年为220元/月),家庭经济财产状况符合政府有关规定,补助金额减去家庭人均收入为补助标准。

2、城市低保政策的基本要求:具有本镇非农业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4年为430元/月),家庭经济财产状况符合政府有关规定,补助金额减去家庭人均收入为补助标准。

3、家庭成员中重度残疾人员(残疾证标注壹、贰级)需要有人长期护理的,家庭成员中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三、以下几种情况不得纳入城乡低保

1、家里拥有大型农机具、汽车的家庭,使用空调等非生活必需品的家庭(因病、因灾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除外);

2、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

3、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者出国留学的家庭;

4、具有有价证券买卖或者其他投资行为的家庭;

5、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前三年内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兴建、购买居住、非居住用房或者高标准装修住房的家庭(政策性搬迁、灾后恢复、危房改造除外);

6、家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倍的家庭;

7、拒绝配合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部门对申请者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

8、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证明的家庭;

9、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家庭;

10、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未获得赡养、抚养、扶养权益的家庭;

11、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家庭;

12、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在校生除外),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家庭;

13、有赌博、、吸毒、、参与非法组织等行为且尚未改正的人员;

14、各类服刑、劳动教养期内人员(经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社区矫正人员除外);

15、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16、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四、工作步骤

1、各村(居)在2014年6月10日--2014年6月20日期间对现有低保户填写县农村(城市)低保申请及授权书和县农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调查必须有二人以上入户,不能闭门造册,申请授权书必须低保申请人签上字,城市低保户年度审核条件参照第三条十七项规定而后在生活保障审核表中注明调查情况签上字。城市低保年度审核只减不增,农村根据指导数调整,根据2014年农村低保指导性计划人数,维持在2013年农村低保人数不变,实行小调整,对人均低于220元以下的要进入低保保障、对生活有所改善家庭收入有提高的要做好思想工作让其退出本村的农村低保,尽量做到以户参保。

2、各村(居)在完成上户调查后,要对辖区的低保对象的申请授权书和审批表收集并召开15人以上的评议小组会议评议城市的续保和取消、农村续保和、取消和新增;农村按指导性计划人数确定低保对象名单;做好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好字,并在2014年6月20日后张榜公示,公示期2014年6月21日--6月26日止,并照相存档。

3、材料汇总一式两份(1、农村低保:申请授权书及审批表;新增、取消、续保汇总表;新增人员身份证、户口簿、信用社账号复印件)2、城市低保:申请授权书及审批表;取消、续保汇总表;需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在校证明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复印件)上报时间为2014年6月29日。

第7篇

一、本人的自然(姓名、性别、年龄、目前的收入状况)

二、家庭人口及经济情况(这是主要的)。

三、鉴于上述情况,符合城市【农村】低保条件,特此申请。

申请书范例一

尊敬的社区领导:

您好!本人和丈夫都是**县**区**乡**厂的职工,我患有先天性小儿麻痹症,现寄宿在**社区**公寓,**年双双下岗以来,我们一直没有工作,也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在这里加些具体的家庭困难情况)。幸好,我听说我们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可以救我们的家庭于水火。于是商量之后,我夫妇二人特向您们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申请书范例二

xx省xx市xx镇村委:

我叫xx,男,汉族,x年x月xx日出生,家住x市x镇x村,身体残疾,在小的时候生了一场高烧不退所导致的小儿麻痹症,右半个身体不能自理,致使家庭导致困难,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又没有劳动能力或固定的生活来源,常常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特别艰苦。

幸好,我听说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心里非常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也只有党能救我于水火之中。于是,几经思考,特向党申请低保,以度过艰苦的时日。

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请求政府根据,《农村低保》给予我最低的生活保障。

此致

第8篇

第一条为了切实保障农村贫困居民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安徽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农村低保),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持有农业户口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绝对贫困居民给予差额补助的救助制度。

第三条实施农村低保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障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则;

(二)政府救助与家庭赡养、抚(扶)养、社会帮扶、劳动自救相结合的原则;

(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和分类施保的原则。

第二章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

第四条持有我市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安徽省统一规定标准的(**7年暂按人均年收入683元计算),均有权享受本细则规定的农村低保待遇。

具体补助标准按共同生活人口人均年补助260元。

第五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人员,主要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关系的人员(含已迁往学校的大中专在校学生和服现役义务兵)。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一)家庭成员有使用移动电话、摩托车(或非经营性机动车辆)、计算机等非基本生活必须品的;

(二)两年内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自建档次较好住宅房的;

(三)家庭有多套住宅用房的;

(四)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进入收费较高学校就读的;

(五)在法定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在校学生除外),游手好闲,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生产劳动的;

(六)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消费,或因赌博、吸毒、行为而造成家庭困难且尚未改正的;

(七)无特殊原因连续两次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

(八)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和不按规定参加低保待遇年度审核的。

第七条农村低保标准的确定,财力相对较弱、农民人均收入相对较低的地区,可从不低于省定绝对贫困线的标准起步;财力较强、农民人均收入相对较高的地区,可按照当地维持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适当考虑用电、燃料等所需费用确定,并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经济发展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调整。具本标准由市、县(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政府和省级民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第八条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其补助水平以评议为主、以测算为辅,根据保障对象不同类别分类施保,原则上按照下列标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一)丧失和严重缺乏劳动能力的,大病重残的,无生活来源、其法定赡养人和抚(扶)养人没有赡养、抚(扶)养能力的,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实行全额救助。

(二)遭遇天灾人祸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实行差额救助.

第三章家庭收入测算

第九条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是指以年为单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具体包括:

(一)从事农业、林业、养殖业及副业生产、扣除必要成本的收入;

(二)外出务工、自谋职业等获得的劳务、经营、管理等收入;

(三)工资性收入(包括奖金、补贴、福利等);

(四)出租或变卖家庭财产获得的收入;

(五)依法继承的遗产或接受赠与;

(六)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有能力付给赡养费、扶养费、或抚养费(一般按照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年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30%计算)。

(七)当地政府规定应计入的其他收入。

第十条下列项目不计入家庭收入:

(一)优抚对象的抚恤金、优待金;

(二)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由政府给予的奖金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享受的荣誉津贴;

(三)因工(公)负伤和意外伤害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死亡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

(四)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及政府给困难学生的救助金;

(五)独生子女费、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扶助金;

(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费用;

(七)贫困家庭医疗救助资金;

(八)政府下拨救灾、扶贫、移民扶持款物;

(九)政府、社会或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抚慰金;

(十)当地政府规定的不计入的其他收入。

县(市、区)民政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统一的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核算评估办法,并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第四章申请、审核、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申请农村低保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提供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家庭收入状况证明以及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

(一)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核实,并由调查人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情况调查表》;

(二)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对申请人的家庭生活状况和核查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三)将申请人家庭情况和评议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公示5天以上。对无异议的,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对经评议或公示后复审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本人,并告知原因。

第十三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对村(居)委会上报的家庭收入调查表进行逐一调查、核实,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由乡(镇)民政干部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情况调查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应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本人,并告知原因。

第十四条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县(市)、区民政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重点调查和审批工作,并委托乡镇、村(居)委会在公开栏公示3天。对无异议的,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各县农村居民经县级民政和财政部门共同审查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由县级民政部门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从批准之月起领取低保金。

市辖四区的农村居民经区级民政、财政部门共同审查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报市级民政和财政部门共同复核同意后,由区级民政部门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从批准之月起领取低保金。

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报者本人,并告知原因。

第五章保障对象管理

第十五条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所有对象(含原农村特困救助对象)都要重新申请、审核、审批,健全档案。

第十六条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年度复核,适时调整。

第十七条农村低保对象实行村、乡、县三级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一村一盒、一乡一柜。

第十八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全省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统一发放。

第十九条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建立低保对象电子信息档案,在上报市民政和财政部门共同复核时,市民政和财政部门随时录入存档备查。

第六章资金筹集、管理与发放

第二十条实施农村低保所需资金按省政府民生工程相关规定由省与县(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其中:省对市辖四区原农村特困救助的补助基数不变,新增部分由市、区财政按7:3比例承担。各县农业户口特困家庭农村低保所需补助金,按原渠道,由省、县两级财政按7:3分担。资金拨付采取年初预拨、年终清算办法,一年分两次下拨。

第二十一条县(市)、区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各级政府要将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及其他渠道筹集资金度时拨入财政专户,用于经审核、审批后的农村低保资金支出。

第二十二条农村低保资金由县、区财政统一管理。年初由县、区财政局或县农村财政局会同民政部门,按核定的享受人数和标准确定乡镇分配方案,并按方案将补助指标统一下达到乡镇。乡镇接到县区补助指标后,应及时通过涉农资金明白卡,告知享受对象。使用时,由民政部门按季根据核定的享受人数和补助标准提出用款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补贴切农民资金专户”。

第二十三条乡镇财政部门在接到当期补助资金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打入享受对象个人存折(卡)。

第七章行政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农村低保工作实行在省、市政府领导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低保管理和实施工作。民政、财政部门负责农村低保政策制定、运行规程的指导检查及资金的测算、分配和管理;农业、卫生、教育、物价、统计、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农村低保的相关工作。

县(市)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低保的审批工作;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低保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辖有农业人口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农村低保的审核工作。

村民委员会、含有农业人口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受县(市)、区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承担农村低保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十五条从事农村低保的工作人员应依法办事,接受社会监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无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拒不审批或拖延签署初审、审核、审批意见的;

(二)违反规定为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享受低保待遇手续的;

(三)贪污、挪用、扣押、拖欠低保金的;

(四)其他、拘私舞弊、行为的。

第二十六条对采取虚报、隐瞒家庭收入、伪造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农村低保待遇的居民,情节较轻的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给子批评教育,追回冒领的低保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农村低保工作力度,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安排必需的工作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

第9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12年农村低保提标实施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由于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我县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自2012年元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300元提高到36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1400元提高到3480元;为进一步规范做好农村低保这项民生工作,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经县政府同意,全面实施农村低保重新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工作。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此次农村低保提标实施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提标实施意义

2011年初我县农村低保已由年人均1000元提高到1400元,仅相隔一年农村低保再次大幅的提标,首先是由于市场物价大幅上涨等诸多因素,1400元的保障标准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需求,急需要提高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维护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其次是落实"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要求,在"十二五"期间,我县的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标准都要实现年均10%以上的增长,并建立健全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第三是此次保障标准的提高是全市统一实施,三县三区农村低保标准统一提高至年人均3480元。第四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必然趋势,**市始终致力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在城乡低保工作表现上是全面缩小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差距,最终形成城乡低保统一实施方案、统一收入测算办法、统一申请受理程序,达到城乡一体化。为此,各级民政部门以及低保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对待此次农村低保提标实施工作,切实增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二、严格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把握关键环节

农村低保要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镇级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规范实施,不得随意减少工作环节,确保审批程序的性完整。同时,在农村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工作中要注重把握几个关键环节:

一是要准确核算申请对象家庭年人均收入。申请对象的家庭年人均收入是判断是否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唯一准绳,也是确定补助金额的"度量标尺"。今年我县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评估办法》,两个"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应计入家庭收入项和不应计入家庭收入项,在一定范围内确定了土地产出、养殖产出和外出务工、农业(农民)补助计算标准,以及赡(扶、抚)养费计算方式。请各级民政工作人员和低保一线工作人员严格对照两个"办法",逐一入户核查申请对象的全部家庭收入,从而确定保障对象和补助金额。

二是要严格执行农村低保的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工作。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制度的执行是充分体现农村低保公正性、公平性和公开性,各镇要切实督促各村(居)委会开展好农村低保的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工作。评议会议不仅村民代表要过半数参会,镇包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都必须参加民主评议会议,并与村民代表一起在评议会议记录上签名,对评议结果负责。同时,也可以邀请当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会,准许群众旁听,充分体现农村低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此外,要实施好农村低保的"三榜公示",对村(居)委会民主评议的情况、镇人民政府审核的情况、县民政局审批的情况张榜公示,将申请对象家庭的户主姓名、家庭成员姓名、家庭年人均收入、保障类别、补助金额分自然村张榜公示,第一榜不得少于7天,第二、三榜不得少于5天,并设立举报电话。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的工作环节到位,能够有效促进农村低保的公平、公正,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做到农村低保"不失公正、不养懒汉、不悖公德"。

三是要着力实施分类施保。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在测算与评议相结合的基础上确定保障对象补助金额,根据造成家庭困难成因的不同,实施分类施保。对农村困难群众中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无赡"扶、抚"养人的"三无"人员实施全额救助,对因家庭成员重病、重残导致家庭困难和单亲低收入家庭给予重点保障,对其他因素造成家庭困难的给予适当救助。

三、强化动态调整,规范日常管理

一是切实加大动态调整工作力度。区划调整前我县农村低保实行年度复审,季度适当调整,农村低保存在"进多出少"、"只进不出"的现象。今年我县农村低保已取消年度审批,实行按月审批,对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核退,对符合条件新申请对象及时受理审批,各镇要加大动态调整工作力度,对农村低保动态变化情况及时上报,做到农村低保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同时,以此次农村低保全面实施重新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工作为契机,进行一次大规模的动态调整,对原享受保障的对象通过进行入户核对家庭收入及保障人口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家庭保障人口和保障金额,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予以核退;对已死亡或纳入社保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及时核减、核销;对已纳入农村五保保障的低保对象及时核退农村低保。

二是规范农村低保日常管理。首先规范"户"。农村低保明确规定"以共同生活家庭户为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存在部分"拆户保、拼户保",造成低保对象不明确,资金发放不准确,其他配套政策难落实,在此次农村低保提标实施工作过程中,要切实整改到位。其次规范"表"。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明确要求提供书面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及身份证、收入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残疾证、重病医学诊断证明),缺一不可;申请时间、入户调查时间、民主评议时间、审核审批时间和"三榜公示"时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要规范填写;家庭成员年纯收入、家庭年收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保障金额存在差额关系,要准确填写。第三规范"批"。县、镇、村三级要严把审核审批关,实行"六个不批",即:不符合条件的不批,手续不齐全的不批,收入核查不清的不批,评议有异议的不批,不按规定程序的不批,未经集体研究的不批,农村低保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和规定模式进行报批。第四规范"档案"。县、镇两级要规范农村低保对象档案管理,做到一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并保存村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和公示清样。

四、分步组织实施,强化工作措施

第10篇

一、指导精神

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纲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以建章立制为重点,坚持低起步、稳运行、突重点、保急需,逐步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面向困难群众、服务困难群众,积极可行,体制完善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二、基本原则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对患大病的城乡贫困居民家庭的医疗费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以缓解其因病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坚持以下原则;自救互助为主、政府救助为辅的原则,救助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支付能力相适应的原则;低标准起步、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施救的原则;制度统一、管理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城乡一体、整体推进的原则。

三、救助对象

1、城市居民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户和农村居民低保对象;

3、市政府批准的其他的困难对象。

四、救助病种

1、恶性肿瘤;

2、尿毒症(肾衰竭);

3、重症肝炎(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

4、脑中风;

5、急性心肌梗塞;

6、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7、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疾病。

五、救助标准

1、城市低保常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实行零起点支付,一年累计医疗费在2000元以内的,按核定医药费的100%救助。2000元(含2000元)以上按50%救助。救助金额上限为8000元/人.年。

2、城市低保非常保对象,且一次性医药费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或一年累计医药费用在4000元以上者,按核定医药费的20%实施救助,救助金额上限为6000元/人.年。

3、以上对象一年累计医药费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者救助金额上限为1万元/人.年,一年累计医药费在15万元以上(含15万)者,救助上限为2万元/人.年。

4、农村低保对象,且一次性医药费在500元以上,或一年累计医药费在8000元以上者,按核定药费20%救助,救助金额上限为4000元/人。年。一年累计医药费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者,救助上限为8000元/人.年,一年累计医药费在15万元以上者救助金额上限为1.4万元/人.年。

5、经市政府批准,没有享受城乡低保的困难家庭成员患大病,但一次性医药费在1万元以上或一年累计医药费2万元以上者,且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按核定医药费的10%救助,救助金额上限为3000元/人.年,一年累计医药费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者,救助上限为6000元/人.年,一年累计医药费在15万元以上者,救助上限为8000元/人.年。

6、以上救助对象的核定医药费是指救助对象在扣除各项医疗保险可支付部分、合作医疗报销部分、单位应报销部分及社会互助互帮等后,个人负担超过金额的医疗费用。

7、对确属特别困难的人员,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六、救助方式

1、全额资助农村五保户和农村低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村五保户和农村低保户缴纳参加新型合作医疗费用10元,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享受合作医疗待遇。

2、对特别贫困的家庭实行医前救助,城市低保常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连续享受城市低保待遇2年以上对象;患有尿毒症并行肾或腹膜透析、恶性肿瘤并行放化疗的城乡低保对象,因患重大疾病导致无力维持基本生活,无力先期承担重大疾病高额医药费的,可以申请医前救助。申请医前救助对象要凭指定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农村五保供养证》和《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按照医疗救助申请程序,经居(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所调查核实后,向市民政局申请最高额度为4000元的重大疾病医前救助金。市民政局将根据居(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所签署的意见,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市城乡医疗医前救助通知书》。救助对象凭《*市城乡医疗医前救助通知书》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医疗机构应及时给予救治。各指定医疗机构要严格控制医药费在4000元以下的医前救助,并将医前救助人员符合条件的正式住院医用发票和详细住院费用清单提供给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在15日之内将医疗救助金额外负担足额支付给各指定医疗机构。

3、患者需转院治疗或直接到外地医院住院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医保规定办理转院手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需经市民政局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享受医疗救助。

4、经过运行后,条件成熟时可资助城市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纳入城市大病医疗保险体系。

七、医疗服务和优惠政策

1、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所、市皮肤医院、市血型防站、红十字会医院、剑南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为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提供医疗优惠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2、所有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持《农村五保供养证》或《城市(农村)居民低保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免收其挂号费、诊疗费、换药手续费,住院病人的三大常规检查费、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护理费各减免50%。

3、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甲类用药目录、医疗项目目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医疗保险基本用药目录、医疗检查项目目录以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和支付标准制定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服务标准。承担医疗救助服务的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并落实各种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

八、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救助对象申请城乡医疗救助,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户口所在地居(村)委员会提交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申请书,并如实提供户口薄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五保供养证》,大病、重病的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及必要的病历资料,医疗保险部门、合作医疗部门的有关费用报销凭证或补助凭证,单位已报销医疗费的凭证和已享受政府其他医疗求助和社会互助帮困慰问证明,其他应予以提供的证明材料,医疗救助原则上一年只能申请一次。

2、评议。居(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申请对象进行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填写二份《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在居(村)委会在公示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签出意见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审核。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必要时,也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费用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求助条件的,在《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中填写求助意见和建议救助金额,委托居(村)委会在公示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市民政局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4、审批。市民政局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城乡医疗求助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核。对符合求助条件的在《城乡医疗求助申请审批表》中签署审批意见;委托居(村)委会在公示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批准其享受规定的医疗救助待遇,对经批准享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由市民政局向街办(乡镇)下发《城乡医疗救助通知书》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同时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九、资金和筹措与管理

1、资金的管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通过财政预算拨款、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均按省、市、县(市、区)5:2.5:2.5比例筹集。城市医疗救助资金,省财政按城市低保对象人数每人每年补助100元,市本级财政按每人每年50元予以配套,列入预算。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省财政按照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人数每人每年补助80元,市本级财政按每人每年40元予以配套,列入预算。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年度支出率不得少于资金总额的90%。

2、资金管理。市财政要在“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开设“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和“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分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项调拨、封闭运行。上级下达的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均纳入同级国库内设的“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市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地政府批准析年度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预算和民政部门用款计划,及时将资金由“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拨至财政专户。

3、资金发放。根据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看病就医的实际需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采取“先预付后结算“的方式发放。先预付后结算,即财政部门预拨部分医疗救助周转资金至民政部门医疗救助专户,用于垫付救助对象应急就医的部分费用,待事后由救助对象提供就诊结算清单,经居(村)委会评议、街道(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后,按规定的救助标准直接与救助对象结算。民政部门定期将核定的救助对象名单和医疗救助费用金额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及时将资金从财政专户拨至各金融网点,存入救助对象的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所需费用,由财政安排解决,不得挤占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十、组织与实施

开展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是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市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抓紧好落实,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好。

1、市政府成立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民政、卫生、财政、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分管局长组成,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市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的日常工作。各乡镇(街办)和相关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把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保证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第11篇

一、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①居住在危险场地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建档立卡户、低保户、贫图残疾人家庭;

②居住在D级(整体危险),C级(局部危险)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

二、改造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原则上,改造后每户住房建筑面积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底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要接照基本建设要求加强规范和引导,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

三、审批程序

1、农户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①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对户籍、家庭收入、住房危险程度及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思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

②户籍证明。即身份证、户口薄,户籍必须与现居住地一致:

③收入证明。五保户、低保户提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

;其他贫困户,提供由村民委员会认定的关于家庭收入的说明:

④危房证明。现危房照片(处于危险场地或属于D级危房的提供整栋房屋照片,c级危房提供整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

2、村级评定

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组织村民代表3~5人入户走访和现场踏勘,对住房状况再做核实。对一致的和经核实的,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后,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主要街道公示3天以上。对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村委会复核排除异议的,批准农户填写《定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申报审批表》,上报乡(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村委会复核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乡级审核

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对农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对危房等级进行鉴定。核查与签定结果应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和原村庄公示5天以上。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根据农户贫困类型和危房等级,按照优先改造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户的原则,提出改造排序意见。

4、

市级审批

市规建局、民政局对乡镇所报数据全部复查。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批准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四、

开工建设

具备开工条件的危房户由乡(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协议,尽快施工建设。

五、

第12篇

一、城乡低保申报流程

(一)认定条件:凡持有我县户籍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3150元,城市人均月收入低于430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二)申请: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三)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入户核实调查,组织村委会召开民主评议,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张榜公示,将相关材料报县民政部门。

(四)审批:县民政部门对接收到的相关材料进行信息核对,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核实,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审批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张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村(居)民委员会要在显要位置集中设置统一的固定公示栏长期固定公示。

(五)城乡低保对象的确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股票等金融资产人均超过低保标准10倍以上,或持有从事有价证券买卖及其他投资行为与收藏高价值物品的。

(2)家庭成员中拥有大型汽车、小型汽车、机动摩托车(不含残疾专用车或老年人非经营性的代步机动车)、电动汽车或以营运为目的电动三轮车的。

(3)家庭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住房建筑面积超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家庭人均住房保障标准2倍以上的。

(4)家庭成员拥有商业用房的。

(5)享受低保期间或者提车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商品用房的(因国有土地征收或征地拆迁安置经济适用房、因灾倒房重建的除外)。

(6)5年内自建房屋或拥有2处以上自建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及建房标准明显高于当地一般居民消费水平的。

(7)家庭基本生活用电、燃气、用水量明显超出当地一般居民消费水平的。

(8)享受低保期间或者提出低保申请当年,家庭非生活性开支过大,购买有高档贵重非生活必需品的。

(9)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家庭财产清新。

二、农村特困人员申报流程

(一)认定条件: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 )申请: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