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7 17:37:18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
1、认真学习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全面提高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
2、广泛动员各级机关、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深刻认识地方立法和依法治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加快“法治”建设步伐。
3、积极开展以“每月一法”为专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国家法律颁布时间,制定具体普法计划,切实落实好每月的主题法制宣传活动。
二、广泛开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围绕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泛开展与促进就业、发展教育、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医药卫生、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环境保护、住房拆迁、物价调整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打造“法律惠民”服务品牌,依法推进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5、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转方式、调结构保驾护航,促进我市强力突破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城乡面貌改观,创新绿色发展,实现民生的保障和改善。
6、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使全社会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理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的大众化、社会化。
三、继续深化“法律七进”活动
7、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认真落实机关普法联络员制度,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不断增强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实现机关普法制度化。
8、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全面推广农村“1+10”(一名党员或普法骨干联系十户家庭)的普法模式,落实农村法制教育阵地“五个一”建设,加强农村“两委”成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实现农村普法多样化。
9、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一长三员”(楼长、普法宣传员、矛盾调解员、治安信息员)普法队伍的作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实现社区普法规范化。
10、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小手拉大手,我与家长同学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实现学校普法社会化。
11、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诚信守法企业”、“文明守法经营户”等评比表彰活动,配备企业法律顾问,健全企业和企业职工维权机制,推动法律进车间、进班组、进工地,实现企业普法阵地化。
12.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全面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单位普法属地化。
13、深化“法律进家庭”活动。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增强家庭成员的民主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实现家庭普法常态化。
四、扎实推进法治创建工作
14、继续健全完善法治创建制度体系。建立完善法治创建组织形式,做到组织健全、人员到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法治机关、法治乡村、法治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单位和法治区市”7个创建标准。全市将选择1-2个镇街作为试点单位,积极开展“法治镇街”创建活动。
15、定期开展法治创建监督检查。要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的支持,定期组织开展对法治创建情况的视察、检查和监督,以促进创建工作落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将于第四季度对全市法治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作为评比表彰先进的依据。
16、开展基层依法治理评比表彰工作。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治教先进学校”、“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和评比表彰工作。年内,受到各级表彰的民主法治村(社区)达到70%以上。
五、全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17、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规范化建设。全市年内将着重培养并规范2个试点单位,适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18、巩固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四六制”工作格局。即以“六类”(在校、落榜、失学、待业、服刑在教和刑释解教)青少年法律需求为突破口;以青少年普法“六进”(进家庭、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监所)活动为平台;以创建“六项机制”(领导机制、制度机制、队伍机制、资料机制、经费保障机制、档案规范化机制)为保障;以建设“六个”普法渠道(广播电视普法频道、报刊法制栏目、互联网普法网站或网页、普法信息广场、青少年普法教材、普法维权平台)为载体,实现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常态化、集约化、规模化效应,全面营造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浓厚氛围。
六、切实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19、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
20、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加大公务员法律知识测查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21、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
22、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四民主两公开”自觉性。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提高其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提高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质量。充分发挥农民工法制学校作用,定期对农民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消除乡村和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死角”和“盲点”。
23、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使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打下坚实基础。
24、12月份,将分别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村(居)“两委”成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七、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25、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重要作用。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组织各类媒体开设法制专版、专栏、频道、网站等,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
26、整合优化社会资源,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文化团体和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优势,推动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的有机结合,培育一批有特色、高品味的法治文化示范点,打造法治文化精品。
八、全面加强普法队伍和阵地建设
27、要按照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普法队伍的要求,全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各级普法讲师团队伍、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类普法骨干。
28、抓好普法骨干培训。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全面提升全市普法宣传教育骨干队伍素质。上半年,市里将对普法骨干进行集中轮训,使之全面掌握《“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式方法,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9、巩固强化传统普法阵地建设,努力打造新型普法阵地。在继续健全和巩固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站、普法大集、法治广场、法治公园和法治楼院等传统普法阵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政法在线》、“以案释法”等媒体普法专题栏目,探讨建立大型普法广告宣传牌(屏)、普法网站(页)等普法阵地,培育普法“亮点”。
30、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的普法氛围。把每年的12月份作为全市“法制宣传月”,深入开展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为主导、以宣传宪法为核心的各类宣传活动;把每个季度的第4周作为全市“法制宣传周”;把每个月的第4天作为全市的“法制宣传日”。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时机,开展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普法教育落实到每一个角落。
九、健全和完善普法保障机制
31、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到位、领导有力。
32、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所确立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并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需求,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我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市委关于依法治市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为主线,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以统筹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为基础,以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关键,把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镇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党委、政府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我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树立法治、平安、生态、和谐的新形象。
三、主要措施
1、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提升依法治市工作水平。把法治建设纳入全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2.健全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养,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尊崇党章,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坚持依法治市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注重提升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加大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加强对党内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建立健全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常态化机制,着力解决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
4.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要求,加快推进我镇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5.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等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必须召开党委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并由人大实施监督,保证重大决策部署的科学性和合法性。继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积极作用。坚持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打造法治政府。
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增强政策解读、关切回应、政民互动、公众参与等工作成效。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7.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持续减证便民,做好证明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融合,建设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8.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围绕机构改革等重点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自党维护法治统一。
9.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监管机制。推行市场监督部门日常检査“双随机”方式全覆盖。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信用修复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新型监管方式,提高市场监督效能,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执法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10.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全面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公信力。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建立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机制,不断规范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
11.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推动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多种渠道疏导、多样方式施治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维护信访秩序。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根据信访事项和信访人的实际情况,按照四色管理(高危、危重、重大、一般)措施,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12.创新完善家事审判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完善社会参与家事审判的工作格局,形成社会化解家事纠纷的合力。加强家事审判新闻宣传工作,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13.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推进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对严重侵害公益行为的监督,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开展专项行动,促进全镇河面貌明显改善,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4.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生领城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推动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多种渠道疏导、多种方式实施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加强司法确认和诉调对接,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有矛盾先调解”的理念,更多地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15.全面深化社区警务改革。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一村(社区)一警”社区警务指导意见》,全面推开“1+X+N”城乡社区警务模式,基本确立“一村(社区)一警”警务机制。抓好“12345”民生服务平台建设,为公安“110”分流警务警情。
16.健全完善刑事执行体制。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进一步实现重点执法环节无缝对接,推动监禁与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地防范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风险。
17.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全镇落实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的督导检查。持续深化“法律九进”,继续开展“加大普法力度、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生态立市、与法同行”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法规伴我行、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举办“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化“智慧普法”,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加强法治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全镇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
18.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利用宁夏法律服务网APP和宁夏掌上“12348”,加快智能化网络平台的运用,实现法律咨询、法律事务办理“掌上办”。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9.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升级,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加强和改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帮扶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依法治市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依法治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依法治市工作顺利开展。
经过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座谈会已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一天半来,大家围绕会议主题畅所欲言,积极建言献策,听后有些感想,和大家交流一下。
全国普法办建立联系点制度,发挥联系点的典型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是我们“**”普法以来的一贯做法。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各联系点按照全国普法办的总结部署和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敢为人先、勇于创新,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做了大量的、行之有效的工作,为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普法以来,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努力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发挥好联系点的示范带头作用,全国普法办于今年1月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进行了一次调整。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推荐,确定了53个新一轮的联系点,代表着53个市、县、区。这次请大家来,主要是总结交流"**"普法以来联系点工作特别是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探讨进一步发挥联系点典型示范作用,推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全面开展。
昨天上午,漯河市等13个联系点分别介绍了各自的情况,特别是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昨天下午,大家又实地考察了漯河市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现场,从不同侧面亲身感受到了漯河市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成效。选择漯河作为这次会议的召开地点,我们也是经过反复比较的。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先行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地方不少。为什么选在漯河开?我们感觉到漯河的创建活动有几个特点:一是活动开展的比较早;二是工作比较扎实;三是成效很明显。在中部地区,漯河能够通过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较好地实现了整个城市的有序化管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较高,法治城市创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体现的比较好。另外,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东部一些发达地区,有的开展创建活动也比较早,有很多好的做法,但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是跟地方的经济实力以及城市的基础管理水平联系在一起的,有的做法在西部地区可能不太好学。而漯河地处中原,代表性要更强一点,东中西兼顾。我们认为,漯河的做法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只要认认真真的抓,认认真真的去做,都是可以学习借鉴的。漯河能做的,我们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应该能做到。因此,在漯河召开联系点会议,对我们各联系点的启发作用、推动作用,应该更直接一点。刚才,大家又听了浙江大学钱弘道教授关于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理论与实践的讲座,并进行了热烈的研讨,提出了一些问题和建议,为今后的创建活动以及普法工作都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综合各联系点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经验和做法,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各联系点党政领导对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高度重视,始终把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有力地保障了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漯河市从20**年提出开展创建法治城市以来,始终坚持不断的抓,把创建活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揉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每年确定几个工作重点,一步一步往前推,效果很明显。当然其他联系点介绍的一些经验中,也都反映了这个共性的特点。二是目标明确。各联系点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始终坚持了一个“围绕”,一个“特色”,五个“结合”,即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并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在创建活动中注重在目标确定、专项整治、推进方式、法治文化等方面都充分体现当地特色,将创建活动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与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相结合,与公民诚信道德建设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创建服务型政府相结合,努力把当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项事业融入到法治的轨道上来,有力地提高了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效果。三是保障有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基础扎实,组织领导机制和监督机制,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与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工作制度都比较健全,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初步建立了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为全面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四是勇于创新。漯河市、南京市、余杭区、泸县等联系点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一个比较突出的特点,就是能够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工作理念,通过理论的创新来带动创建活动的实践创新。这种以群众意愿为导向的创新理念已经渗透到了创建活动的各个方面,包括指导理念和手段、工作要求、运作方式、执法行为等方面,所产生的效果也是十分明显的。五是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众所周知,各地依法治理的办事机构大多设在司法行政机关。近年来,各联系点司法行政机关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同时,还通过创建活动这个平台和窗口,进一步拓展了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在创建活动中发挥作用的空间,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等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当地乃至全国名列前茅。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借鉴这些好经验、好做法,并使之发扬光大。
下面,我就做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普法规划提出,要积极探索和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普法规划,全国普法办于今年4月,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决定在全国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依法管理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法治实践活动。在我国行政管理体系中,市县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起到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对于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促进市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长期实践中探索和选择的治国之路。党的**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全面部署。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需要各地、各部门广泛深入地开展法治实践活动,需要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就是旨在推动市县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和深化,提升市县法治化管理水平,实现法治国家在市县层面的依法治理目标,继而引领、带动其它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的法治化建设。因此,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生动实践,也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是深化依法治理的必然要求。自**年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以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蓬勃开展,公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逐步提高。随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逐步深入,各地、各部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逐步开展了依法治理的各项活动。特别是**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后,各地、各部门把依法治理作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作,不断深化各层次依法治理,使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在认真总结多年来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普法规划提出了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从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了区域性依法治理。因此,开展创建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是区域性依法治理发展的必然结果。
(三)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是地方法治实践活动发展的必然要求。经过四个五年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各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深入,在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制度建设等方面,都有了良好的基础,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四五”普法后期,一些地方积极探索法治实践形式。北京、上海、江苏、浙江、云南、黑龙江、湖北、宁夏等省(区、市)先后提出了建设法治省(区、市)的目标。河南省漯河市、辽宁省本溪市、盘锦市、大连市、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等城市提出了建设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目标。浙江省杭州市的余杭区还在全国率先制定并实施了“法治指数”。所以说,这项工作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基础。20**年以来,各地按照“**”普法规划的要求,把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了认真部署,做了大量工作。因此,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是各地探索法治实践活动的客观要求,是提高市县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
(四)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是更好地发挥地方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的必然要求。地方司法行政部门在推进民主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过程中负有重要职责。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已经进入到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矛盾突出并存,发展和稳定的要求都有很大的提高的阶段,迫切要求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来促进发展,保障稳定。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中,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一方面通过承担创建活动办公室的职责,在拟定创建规划、协调创建的各项工作、强化创建活动各项考核等方面,推进市县法治化的进程;另一方面,通过积极发挥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职能,有效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市县法治化管理水平。这两方面的职能作用相互促进,可以更好地发挥地方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准确把握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对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广泛宣传、坚决执行,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一)要准确把握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要努力把握好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之间的关系。法制宣传工作是创建活动的重要基础,创建活动包括创建活动之前的依法治理都是法制宣传教育发展到了一定阶段以后的必然结果,是法制宣传活动一个必然的发展方向。因为法制宣传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两者之间是相互促进,共同服务于地方良好法治环境的营造。可以预见,创建活动在今后的地方法治建设中将得到长足发展,内容和形式都将不断丰富。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性、长期性和广泛性的作用和地位是不容忽视、不可动摇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只能按照创建活动的要求不断加强,努力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要准确把握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就是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促进地方党委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促进地方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地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意见》总结了各地先行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经验,提出十个方面的创建内容。创建活动覆盖了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各个方面,有些很重要的方面,如文化法治、民族宗教等问题没有单列出来,只是把它融入在其它有关的内容里。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进行调整,以体现地方特色。
(三)要准确把握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基本原则。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基本原则有四条: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和必然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成功的一条极其宝贵的经验。创建活动必须坚持对法律负责、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确保正确方向。在实践上看,法治城市建设开展的好的地方,都是当地党委重视这项工作,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发挥主导作用。如果没有党的领导,法治创建活动是无法开展、无法推进的。二是要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创建活动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保障和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规划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目标和城市发展的基本定位以及综合的规划相配合、相协调;另一方面是在推进步骤上要和党委政府的阶段性工作相合拍。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创建活动要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人民群众成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参与者、实践者和受益者。无论是在规划的制定,推进的过程,效果的评价等全过程,都要注重群众的参与。四是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循序渐进地推进创建活动。创建活动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和不同对象的特点,提出不同要求,确定不同目标,采取不同方法,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创建活动是一个很长期的过程,既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止步不前。要在总体规划下,每年确定几个重点工作,解决几个突出问题,积小胜为大胜。
三、扎实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是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进行的法治实践活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持续的过程。各地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结合实际,找准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从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实现"**"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而不懈努力。
(一)要把握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面临的有利时机。今年是实施“**”普法规划的中期年,全国普法办适时推出《意见》,既是落实"**"普法规划的要求,也是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眼于长效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需要。以《意见》出台为标志,标志着创建活动在全国全面的铺开,全面开始推进。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自觉地把创建活动放到全面建设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目标中去推进,放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中去开拓,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努力把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推向新的阶段。
(二)要切实加强对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领导。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必须紧紧依靠党委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保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研究,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定期听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工作汇报,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确保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要积极营造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各地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大力宣传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内容,宣传创建活动对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引导、调动、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总结推广群众创造的鲜活经验,营造一个各方面力量参与、全社会共同创建的良好氛围。要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帮助群众解决在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引导他们合理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让他们共享法治建设发展的成果。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讲究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四)要找准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涉及市县的方方面面,没有成功的套路和固定的模式,需要在实践中探索规律,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在实践中推进发展。在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中,应注意围绕当地法治建设的大局和重点工作,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强对本地区基本情况、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了解影响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具体目标任务和主要着力点,从而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力争每年选取几个重点,有所突破,取得成效,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建活动带来的实效。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对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重大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创建活动提供理论指导和科学依据。
(五)要强化对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监督考核。建立和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是推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实现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目标的重要保障。通过开展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可以不断激发广大群众的荣誉感和参与热情,扩大创建活动的辐射效应。各地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加大对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检查监督力度,不断完善创建活动的监督机制,对创建活动实行目标管理,认真组织检查考核,提高创建活动效果,使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发展。要制定科学的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评估体系,客观分析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进展情况,为积极推进、持续深化创建活动提供重要依据。江苏省率先制定了法治合格县(市区)创建标准,通过百分制的打分方法,对全省各县(市区)进行了自查和抽查,并在这个基础上,评出了第一批18个法治合格县(市区)。余杭区提出了“法治指数”,法治指数的综合性程度比较高,它在以往百分制考核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有所量化,这是一个积极的探索和有益的尝试。"法治指数"至少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个方面的作用就是可以检验余杭区本身的法治建设进程,特别是年度之间,纵向比较,是上升还是下降。另一方面的作用在横向方面,创建活动只有一个指标肯定是不行的,要有一个指数体系。比如一个省辖市、一个副省级城市跟一个县区肯定是有差异的,管理的幅度、内容、涉及面,也是不一样的。这个指标在横向比较时候它可以起到借鉴作用。目前,全国普法办已经把评价标准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确定下来,但是还要有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才能正式推出。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先行尝试,为全国制定统一的标准作些前瞻性探索。全国普法办将适时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评比活动。
作为全国普法办的联系点,你们是全国普法办联系地方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全国普法办深入了解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进行试验示范的重要基地和窗口。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承担联系点工作的重大责任,勇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行者、排头兵、试验田,认真履行联系点"先行探索、多出经验、示范全国"的职责,为推动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做出积极的贡献。借此机会,我对大家提三点要求:
一是要充分发挥联系点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实践证明,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搞得好不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办公室作用发挥的充分与否。各联系点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实行工作责任制,促进工作措施落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的职能作用,注意统筹兼顾,协调各方,整合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尤其是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中,各联系点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要找准定位,充分发挥优势,把创建活动作为履行职能的有效载体、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切实抓出成效,为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做出应有的贡献。各联系点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回去后,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在本地开展创建活动的具体意见,具体开展时机由党委决策。
二是要加大联系点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加强联系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宣传,向全社会展示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成果,吸引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全民普法事业,为联系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发挥联系点示范带头作用,通过新闻媒体,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及时宣传联系点有影响、有典型指导意义的经验做法,把成功的经验宣传出去、推广出去,使其在全国产生影响。要重视发挥媒体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重视对重点法律问题和涉法事件的正确引导,做好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协调利益关系工作。联系点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宣传,发挥示范带头、辐射牵引的作用。创建活动不再单设示范点和试验点,对一些开展创建活动较好,但还不是联系点的单位,我们将及时总结他们的经验,调整充实到联系点中来。
**市二OO五年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5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中等山水园林城市,“深化依法治市,建设平安**”工作思路,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市纲要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面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突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
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明确宪法和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公民权利的有力保障,树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开展《行政许可法》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相关法律宣传工作,加强对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法制宣传,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大力开展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分清合法与非法,运用法律手段,通过合法程序,解决矛盾纠纷和问题。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大力宣传国家关于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针对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手段,做到把传统方式与现代方式相结合,集中法制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特别教育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整合利用社会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围绕法制宣传活动主题,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扩大宣传效果,使之形成品牌效应。三、建立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整体参与的依法治理领导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深入总结工作经验,广泛吸收外地先进经验,研究出台《**市依法治市实施办法》,从领导力量、工作职责、工作措施、经费保障等方面,全面加强依法治市工作,逐步将深化依法治市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坚持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资格考试,切实加强对新任干部的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依法行政工作,抓好行业依法治理,推进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继续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及时把政府决策、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向社会公布,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企事业单位依法治理继续围绕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深化内部机制改革,促进企业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组织开展创建“诚信守法企业”、“平安企业”活动,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推进厂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目标化。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按照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全省依法治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进一步学习天桥区依法治校经验,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章程,加强学校管理的制度化建设。结合“平安**”建设,围绕平安校园、治安防范、交通安全、防火避险等主题,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为青少年学生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农村依法治理重点围绕民主和公开进行,积极拓宽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渠道,切实保障群众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继续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确保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落实。力争2005年全市50%的行政村达到“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标准。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完善齐抓共管领导体制;落实普法经费,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继续抓好深化依法治市工作的典型培养和提炼工作,在保障工作卓有成效开展的同时,不断丰富和发展**经验,力求全省普法依法治理现场会能够在我市顺利召开,扩大**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影响,创出**品牌,提升**形象。四、围绕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认真组织“四五”普法总结验收
2005年是“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要紧紧围绕“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着力抓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认真制定总结验收方案,切实搞好动员部署。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决议》的要求,按照司法部和省关于“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指导标准,依据济南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济南市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及《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总结验收实施方案。3月份,组织召开全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总结200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部署2005年工作任务。要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确保“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上半年,制定印发全市“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指导意见和指导标准,为开展总结验收活动及迎接好上级验收提供依据。要积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课题研究。根据司法部和省、市普法办的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对普法依法治理课题调研,写出课题研究报告,为“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和“五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参考资料。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了解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现状,结合实际,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主要途径和最佳形式,不断发现并及时推广先进典型,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化发展。>>>>全市普法依法治理要点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
**市二OO五年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5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中等山水园林城市,“深化依法治市,建设平安**”工作思路,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市纲要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面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突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
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明确宪法和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公民权利的有力保障,树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开展《行政许可法》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相关法律宣传工作,加强对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法制宣传,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大力开展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分清合法与非法,运用法律手段,通过合法程序,解决矛盾纠纷和问题。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大力宣传国家关于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针对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手段,做到把传统方式与现代方式相结合,集中法制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特别教育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整合利用社会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围绕法制宣传活动主题,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扩大宣传效果,使之形成品牌效应。三、建立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整体参与的依法治理领导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深入总结工作经验,广泛吸收外地先进经验,研究出台《**市依法治市实施办法》,从领导力量、工作职责、工作措施、经费保障等方面,全面加强依法治市工作,逐步将深化依法治市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坚持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资格考试,切实加强对新任干部的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依法行政工作,抓好行业依法治理,推进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继续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及时把政府决策、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向社会公布,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企事业单位依法治理继续围绕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深化内部机制改革,促进企业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组织开展创建“诚信守法企业”、“平安企业”活动,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推进厂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目标化。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按照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全省依法治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进一步学习天桥区依法治校经验,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章程,加强学校管理的制度化建设。结合“平安**”建设,围绕平安校园、治安防范、交通安全、防火避险等主题,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为青少年学生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农村依法治理重点围绕民主和公开进行,积极拓宽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渠道,切实保障群众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继续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确保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落实。力争2005年全市50%的行政村达到“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标准。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完善齐抓共管领导体制;落实普法经费,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继续抓好深化依法治市工作的典型培养和提炼工作,在保障工作卓有成效开展的同时,不断丰富和发展**经验,力求全省普法依法治理现场会能够在我市顺利召开,扩大**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影响,创出**品牌,提升**形象。四、围绕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认真组织“四五”普法总结验收
2005年是“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要紧紧围绕“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着力抓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认真制定总结验收方案,切实搞好动员部署。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决议》的要求,按照司法部和省关于“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指导标准,依据济南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济南市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及《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总结验收实施方案。3月份,组织召开全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总结200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部署2005年工作任务。要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确保“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上半年,制定印发全市“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指导意见和指导标准,为开展总结验收活动及迎接好上级验收提供依据。要积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课题研究。根据司法部和省、市普法办的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对普法依法治理课题调研,写出课题研究报告,为“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和“五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参考资料。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了解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现状,结合实际,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主要途径和最佳形式,不断发现并及时推广先进典型,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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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是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法治鹤城建设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年全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表彰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2009年的工作。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过去工作的简要回顾
20*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在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按照《20*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的总体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服务中心,突出重点,关注民生,扎扎实实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去年年底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联评中,我市取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
第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将普法依法治理提升到本地区、本行业的重点工作之中。去年以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初,市委书记杨信在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在市委十一届二十次常委会上提出的“十二个坚持”的全年工作思路中,将依法治市列为第十个坚持。强调“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治市,强化法制教育。”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刚在1月13日市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强调,要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切实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工作汇报,组织检查视察,解决实际问题,经过不懈努力,扎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组织召开了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分管领导全部到会。各县(市)区主管领导和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印发实施了《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试行)》、《齐齐哈尔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及细则(试行)》、《齐齐哈尔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了刚性措施。市领导对全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出重要的安排和部署。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
二是确定了工作思路。确定了实施普法“1234”工程的工作思路,并将其作为全年的工作主线。对全市工作要点和考核细则进行研究细化,明确了全市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目标,建立了全面系统的责任目标体系。
三是落实了普法经费保障。根据省委及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明确将我市普法工作经费标准确定为人均0.3元,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也相应将普法经费纳入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足额拨付,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和物质支持。6月份,市财政先期拨付了18万元普法经费。
第二、强化管理,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了市委依法治市办建设。去年我们重点加强了办公室建设。分别就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向市主管领导进行了请示,要求增加机构、编制。在机构暂时没有审批下来之前,不等不靠,通过内部调剂,充实了人员,加强了力量。组建了三个科室和一个网站,人员已增加到18人;同时,添置了电脑、摄像机、照相机和刻录设备等硬件设施,并进一步改善了办公环境,增加了5间办公室,有力的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完善了工作机制。我们建立了联动机制,提出抓行头部门,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强化部门间联动的工作方法。法制宣传实行全市统一归口管理,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对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协调布局。大型普法宣传活动,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各行头和责任部门积极配合并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三是认真做好中期检查验收。根据省委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全市“五五”普法中期检查方案,明确了25项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检查标准,印发全市组织实施。6月上旬至7中旬,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对全市部分各县(市)、区的“五五”普法中期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和进行问卷调查等形式,详细了解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在认真总结经验、发现典型的同时,对各地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当即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问效。通过检查,推进了“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做好自检的同时,积极做好迎接省检的准备,并在省检过程中受到了省委检查组的肯定。
四是强化了目标考核。首次将依法治市工作目标纳入到市委对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的年度考核体系之中,作为一票否决目标,按扣分项目进行年度考核。对中、省直单位的检查结果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按得分多少排序,在全市范围及媒体上通报。去年底,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会同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国资委、经委、商务局和市工商局组成的七个考核组,逐一对122个中省市直、各县(市)、区单位、企业进行认真的考核验收,对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对每个受检单位均建立了台帐档案。落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推进了工作的进展。
五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重点培育和建设了普法联络员、普法骨干、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4支队伍。在各成员单位和中省市直各单位中普遍设立联络员,明确了联络员工作职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固定的信息反馈和情况交流工作模式。各部门的联络员定期将本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汇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及时总结全市的典型做法和工作亮点,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交流和推广。我们还召开了联络员会议,对140名联络员进行了重点培训,并按系统将联络员分成10个组,确定了组长及牵头单位,形成了市办抓组长、组长牵头抓单位的工作网络和格局。重新组建了由市领导任团长,党校、劳动保障、妇联、教育、建设、环保、公、检、法和律师等专业人员组成的“五五”普法讲师团,定期深入机关、学校、农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设法律知识讲座。讲师团自组建以来已举办法制讲座1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000多人次。整合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学生和离退休老干部等为主体的法制宣传资源,组建了一支4000余人统一规范的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
六是进一步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在党校、劳教所、博物馆和图书馆等处开辟了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主要对象的法制宣传培训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各基地的独特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种警示教育和培训活动。年初以来,各基地共开办法制讲座和法制宣传活动100余次,培训和接待普法对象20余万人次。以创建“服务型、管理型、创新型、发展型”网络为基点,建立了“鹤城普法网站”。网站立足法制宣传,开办了专家说法、画说法律、司法考试、公证服务、律师服务、法律宣传活动日等热点版块,提升了鹤城普法网的使用率和实用性,成为了为政府办事、为百姓服务的综合系统普法宣传平台。截至今年11月,共上传各类电子信息218条,上传图片信息137张,访问者10万人。在巩固以往成果的基础上,在齐齐哈尔日报、鹤城晚报、电视台和电台都开设了固定化、经常化的普法专题栏目20余个,刊载播发普法动态信息及公益广告,我们还不断探索新的栏目形式,进一步扩大了宣传阵地的覆盖面。
第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着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在“法律进机关”活动中,印发实施了《齐齐哈尔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试行)》,并积极组织了法律知识考试。去年先对全市各县(市)、区5974名科级干部统一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走过场,一律采取闭卷的方式,由市委依法治市办抽调人员进行全程督考的方式进行。并将考试结果进行通报,体现普法效果。在“法律进学校”活动中,在全市1990所各类学校中全部配齐了法制副校长,普遍建立了校外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全部开设了法制教育课。定期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法制教育活动,保证了“教材、计划、教师、课时”的四落实。并培养和推广了第一中学、第三中学和民航路小学等一批示范典型。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培训,联合工商、税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到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制宣讲活动。富拉尔基发电总厂等单位,把法律学习纳入到企业领导、中层干部和职工的培训计划当中,先后组织学习了《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了企业干部职工的依法治企和依法行事的观念。富拉尔基依法治区办还组建了企业普法巡视员,定期到企业宣传法律、提供服务,督促企业普法及依法治企。在“法律进乡村”活动中,从服务“三农”,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出发,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龙江县举办了农民法律知识竞赛,拜泉县、依安县开展了送法下乡、法律援助等活动。市办还在讷河市、富拉尔基区组织电影放映队深入农村放法制电影3次。各地还开展了法制文艺宣传活动,一年来,共开展活动220余场。在“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单位”活动中,组织由知名的女律师、女法官组成“蒲公英”妇女维权讲师团深入到社区和单位,为居民和女工举办妇女维权法制讲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铁锋区、龙沙区开展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签约结对活动,定期开展居民法律大讲堂,及时为居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涉法问题,促进了社区工作的良好开展。
二是重点推进“法律广场”和“法律大集”活动。我们着力在广泛宣传、丰富内容、活化形式、注重实效、统筹协调上下功夫,力争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法律服务的需求。重新修订了活动方案,对活动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特别是重点强调先行调研,有的放矢的开展活动。将各县(市)、区的活动地点进行了集中统计,重新为各县(市)、区印制了活动标识,统一建立了活动档案,明确了要求,落实了责任。各县(市)、区和各部门积极行动,认真将活动落到实处。克山县采取“点题式”授课方式,在“法律大集”上宣讲法律。碾子山区专门开辟了固定的“法律广场”开展宣传活动。市委依法治市办在龙沙区、铁锋区和依安县先后开展了以“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等为主题的“法律广场”活动5次,活动之前,通过社区征求了解群众反映的涉法问题300余条,然后出动律师、公证员和法律工作者及行政执法部门近200余人次,共接待群众600多人次,解答涉法问题318个,解决有关问题110余个。发放宣传单和法律宣传资料1000多份,受到了广大社区群众的欢迎。据统计,全市举办“法律广场”85次,“法律大集”400余次。我们还通过新闻报道、开辟专栏等形式,加强对“法律广场”、“法律大集”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三是活化载体,着力营造宣传氛围。我们采取创新的形式活化载体,全方位、多角度的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市委依法治市办制作了2分多钟的普法宣传动漫广告,在党政办公中心、商务写字楼和各大宾馆、医院、商场、银行等公共场所利用传媒电视,每天60次循环播放;结合6月份“禁塑令”的实施,印制了5000个普法宣传环保购物袋,向市民发放。同时,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广泛开展法制文艺创作、法制文艺演出等活动。在“12·4”法制宣传日期间,在全市组织了一台高水准的法制文艺演出,将年度法制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第四、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进程。
一是普治结合,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建设和专项治理。继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建设,重新修订了创建方案和检查验收细则,并结合目标考核对各县(市)、区申报的138个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针对拆迁、征地补偿和违章建筑清理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司法、规划、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法制宣传,靠前服务,及时化解矛盾,把各种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的稳定。市委依法治市办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了“护农打假农资红盾行动”、“迎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食品市场专项检查”等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和净化了市场经济秩序,营造了较好的社会法治环境。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开展了“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先进县区”创建活动,培养了甘南、泰来两个先进典型。
二是举办了依法治理创新论坛。围绕依法治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探索依法治理工作新的方法与途径。我们确定了15个调研课题,在全市征集论文。共有50篇论文进入初选,最后有12篇论文获奖。我们召开了研讨会,获奖论文在媒体上和网络上予以刊载,为依法治市工作创新在理论上进行了探索。为深化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支持和指导。
三是认真做好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工作。8月份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的通知》,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积极参与,共上报法治人物候选人20余名,经过群众评议、公示等程序,最后推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纪少全同志参加全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并将其事迹在齐齐哈尔日报上进行了宣传。
一年来,我们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
个别县区、个别单位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识不明确,重视关注不够,组织机构不够完善,作用发挥不明显。工作开展的不平衡,成效不大。受人员机构、体制经费保障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工作的覆盖面与深度、广度不够,存在死角盲区。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之间沟通协调还没有完全到位,在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没有统一步调,在工作沟通反馈、信息传递等方面有脱节现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围绕农机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创造和谐、有序、稳定的农机工作环境,为建设生态型、法治型农机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法治教育
1、建立和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通过学量的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2、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围绕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和法律、《省依法治省纲要》、《关于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的实施意见》等重点内容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3、把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使法治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共同发展,同时把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加强依法行政
1、加强依法行政和自身建设。各部门工作人员根据自身职能,学好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的法定程序。在通过参加培训、考试,取得有效合格证书的前提下,履行工作职能。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各项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接受各方面的监督。限时办结,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标准。
2、严格执法,依法解决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要加大农机域等方面的执法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使依法治理、依法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健全机构。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充实和完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加强督查,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今天召开市州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会议,主要是听取大家对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的思路与建议,共同研究探讨“法治创建年”活动的打法、举措,扎实推进区域法治创建活动,确保“法治创建年”活动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亮点工程,取得党委政府认可、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全面深入实施。刚才,各地都做了很好的汇报,有的还积极建言献策,说明大家都进行了认真思考,对这项工作给予了足够的重视。这说明我们这项工作将会有一个好的开端。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法治创建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法治创建年”活动是厅党委今年着力部署的三个重要载体之一,是大幅提升区域法治创建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服务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设法治吉林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法制宣传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实践当中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决普法和依法治理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即能不能从更高层面推进依法治理的问题。普法工作的生命力在哪里?社会的认同感在哪里?如果只是就普法抓普法,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理,那我们的工作就没有突破性进展,就不能迈上新台阶。“法治创建年”活动立足于多年普法的坚实基础,从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经济法治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等多方面提升法治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是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生动有效的实践形式,是普法的延伸和深化,必将开拓普法工作整体升位的新境界。我们必须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为指导,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开创我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二)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有效途径。党的*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全面部署。依法治国内在地包含了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等各个领域的依法治理活动。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区域内的生动实践,体现了依法治国从治国理念和价值追求向实践操作层面的推进。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模范法治乡(镇)”,“先进法治县(市、区)”、“法治城市”,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就是推动法治建设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不断完善和深化,实现各个区域、各个层面的依法治理目标,不断推进依法治省进程。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把创建活动放到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中去推进,放到我省“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的大目标中去开拓,积极促进法治吉林建设。
(三)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深化依法治理的必然要求。这些年来,我省始终坚持在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推进依法治理的工作思路,依法治省工作成效明显,受到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肯定。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开展了依法治理的各项活动,推动了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等区域法治创建活动,使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我们提出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从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了区域性依法治理工作。因此,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开展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是区域依法治理发展的必然结果。我们一定要以此为契机,加大依法治省工作力度,把我省的区域法治创建水平跃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四)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载体。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继续蔓延,对我省经济影响日益显现。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普法依法治理必须做好服务的中心任务。通过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促进各级政府强化依法行政,把各类行政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减少工作矛盾和不必要的“磨擦”,降低社会运行成本,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本身就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入了法治元素,其中诸如包括部门依法办事、对财产权的保护等,使法治状况的“软实力”得到增强,就会极大改善吸引资金、吸引人才的创业环境;就会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确保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确保股市房市投资避免受损、企业裁员、农民工返乡创业、劳资纠纷、医患纠纷、食品卫生安全等民生问题,能够在法治的框架下寻求解决的途径,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提供法律支持。
(五)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实质进展的重要部署。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明年就要总结验收了。可以说,“五五”普法能否取得突破性成果,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在这里,我向大家通报个消息,今年的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今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也充分肯定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给这一轮五年普法一个合格的答卷,这是我们的重要责任。我们应该用更高的标准、更高的目标来要求自己,把“法律六进”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厅党委提出“法治创建年”活动,其中就包含抓好“五五”普法后期工作重点,全面搞好《规划》实施的想法。前几天,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在省依法治省办公室报送的信息上作出批示,要求将此情况在《普法通讯》和《法制日报》上刊发。现在全国都处在摸索阶段,我们一定要把握时机,迎难而上,争取在“五五”普法总结时推出一个响当当的吉林经验。
去年以来,部里、省里多次对抓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20*年4月,全国普法办出台了《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5月20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长李申学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组织好、设计好、落实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7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文权在省十一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指出要“组织和开展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区域法治建设。”7月9日,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在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座谈会上,专门就做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提出重要意见。去年,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指导标准》,今年1月20日印发了《吉林省“法治创建年”活动实施方案》。为推动“法治创建年”活动取得实效,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定于2009年第二季度末,将提请省委、省政府召开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应该说,从部里到省里、到厅里,对区域法治创建活动的部署可谓紧锣密鼓,严格要求。从各地情况来看,全省先后有敦化市、长春市朝阳区、延吉市等15个县(市、区)开展了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近日,一些市州正在加紧筹划开展“法治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有的地方已列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应当说,去年以来区域法治创建活动开局良好,产生了积极反响,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不足。主要是:有的地区对创建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没有认识到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是“五五”普法后期工作的重中之重,还没有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有的办事机构总觉得职能弱,工作中自觉不自觉地带有畏难情绪,没有想事、干事、成事的精神状态和工作劲头,缺乏大胆谋划的勇气和魄力;有的地方仅仅在形式上启动了“法治创建年”活动,只是提了几个口号,没有认真研究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创建方式、主要措施,甚至没有认真阅读有关文件,找不到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以至于没有实质性的动作。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必须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深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创建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切实组织好、实施好,力求抓出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
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内涵丰富,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一)要全面把握“法治创建年”活动的目标任务。“法治创建年”活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创建年活动,形成以依法治村为基础、以依法治乡(镇)为支撑、以依法治县(市、区)为龙头的“三级联治”格局,并在条件成熟的市州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努力把我省建设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法治省份。主要工作任务有四项:一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二是大力开展“模范法治乡(镇)”创建活动;三是积极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四是全面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其中,搞好乡村法治是区域法治创建的基础,乡镇法治建设是区域法治创建的有力支撑,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是区域法治创建的重点,行业依法治理是建设法治吉林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四个方面纵横交错,互为关联、互为补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涵盖了区域法治创建的方方面面,必须层层安排部署,整体推进,才能确保均衡发展,形成“联创”格局。要以“法治创建年”活动为统领,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性、长期性和广泛性作用,促进和深化“法律六进”工作,抓好流动人口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治庄稼院”和编写金融法律知识手册等工作,努力开创“五五”普法工作新局面。
(二)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法治创建年”活动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实践证明,凡是区域法治创建开展得好的地方,最重要的是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如果没有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法治创建活动就不可能得到推进。在法治创建年活动中,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一定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保证法治创建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目标、城市发展的基本定位相配合、相适应,争取党委政府的关注和认可。各地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努力赢得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与此同时,要把创建活动搞好,我们不仅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作出开展区域法治创建活动的决定、决议和规划,召开启动大会,还要积极争取将创建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将创建活动变成硬指标和硬任务,保证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协调、相促进。为此,各级办事机构要抓住机遇,加强沟通协调,将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摆上党委政府的工作议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争取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得到倾斜和帮助,确保创建活动的有效运转。
(三)要突出抓好“法治创建年”活动的着力点。“法治创建年”活动是涵盖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和法治监督等诸多环节的社会性系统工程,必须科学规划,有所侧重,扎实推进。各地要围绕当地法治建设的大局,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力争选取一、两个重点,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力求有所突破,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感受到法治建设的成就。比如,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要结合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积极为发展粮食产业、畜牧业、园艺特产业等我省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积极为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特别是增产百亿斤商品粮工程服务。要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积极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和转移就业的农民工提供致富信息和法律服务,扶持他们重新创业兴家。在开展“模范法治乡(镇)”创建活动方面,要围绕农村基本经营、土地管理、金融、户籍、教育、文化卫生、医疗、就业、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创新,积极为乡(镇)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为其依法行政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乡镇干部依法管理和服务基层工作的能力,积极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金融机构等经济组织提供政策服务和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方面,要重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政府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设法治型、责任型和服务型政府。围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重加强经济法治建设,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促进招商引资和鼓励全民创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在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方面,要建立和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还可以抓好专项治理整顿,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行业进行重点监管。总之,要结合实际,在每一项任务中抓出亮点,抓出成效。
(四)要进一步强化督促考评工作。加强考评,既是规范创建活动的有力保证,又是抓落实的重要措施。通过开展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可以不断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荣誉感和参与热情,扩大创建活动的辐射效应。各地要不断完善创建活动的考评监督机制,抓紧制定规范性和操作性强、重点突出的考核细则,对创建活动实行目标管理,把法治创建成果作为考核各部门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要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并适时表彰奖励,提高创建活动效果。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已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考核评估细则》,这个细则是和创建活动指导标准相配套的,将每一项创建任务的核心目标和要求作为考核重点,推动创建活动取得实质进展。2009年底,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将协调省依法治省工作成员单位,对各地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于在法治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适时予以表彰。
三、加强办事机构建设,把“法治创建年”活动落到实处
面对“法治创建年”繁重艰巨的工作任务,只有把加强办事机构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才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区域法治创建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性工作,没有可供遵循的成功套路和固定模式,需要用新的思维和新的理念去指导实践。办事机构的同志们要加强学习,积极探索,努力出主意、想招法。大家既要认真学习上级机关下发的领导讲话及各种文件,明确职责任务和具体要求,明确工作的努力方向,还要有选择性地学习借鉴专家学者的言论及兄弟省市的做法。比如20*年12月2日,全国普法办、司法部在昆明市举办了一个“法治城市·制度创新”论坛,会议交流了制度创新的经验,探讨了建设法治城市的路径,为法治城市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示范。会议的有关讲话、发言虽然没有以文件下发,但在中国普法网上都有登载,同志们可以查阅学习。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学习,能够开阔视野,拓宽思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协调运作,形成合力。“法治创建年”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只有各部门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发挥整体功能作用,才能抓出成效。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指导作用,使各部门、各单位明确在创建活动中的职责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资源整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各级办事机构要认真负责地制定工作规划和活动方案,科学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检查,保障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部门、各行业要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因地制宜,抓好实施,防止形式主义,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各地在开展创建活动过程中,要大力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点内容,宣传创建活动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引导、调动、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要注意培养树立典型,及时总结推广鲜活经验,加强舆论宣传,发挥典型的辐射作用,带动创建活动全面推开。
这次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我市“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全面安排部署“六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动员全市上下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建设平安、和谐做出新贡献。在此,我首先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刚刚受到表彰的“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在座各位并通过你们,向多年来始终勤奋工作在我市法制和法制宣传教育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发挥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特别是“五五”普法以来,全市深入实施“依法治市”战略,各项法治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不断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显著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功能和载体更加健全,法治文化已初步形成。“五五”普法,我市被评为全省的先进市。市委、市政府对“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是满意的。
刚才,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和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张波同志在会上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认真回顾了“五五”普法工作,总结了经验,认请了不足,对启动“六五”普法工作作出了细致的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希望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抓好“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振奋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启动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依法治市”进程,加快社会管理创新,保障和促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全市已兴起了弘扬马永顺精神、推进林区“三次创业”的热潮,以加快经济社会转型、加快神态功能区建设为主要标志,我们将着力打造一个生态良好、产业发达、生活富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新林区。未来几年,特别是“十二五”阶段,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和攻坚期,城市建设迈向新发展的重要转折期,维护林区稳定、创新社会管理的关键期。发展速度加快,经济水平提升,人民生活改善,城市面貌日新,社会安定和谐,这些人民群众梦寐以求的希望将逐步变为现实。实现上述愿景和目标,无一不需要良好的法制文明环境作保障,无一不需要公民素质的整体提升作支撑,无一不需要社会管理的创新完善作保证,只有通过扎实有效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力宣传先进的法制文化,提升全社会法律素养和法治精神,营造理性、平和、有序、包容的社会环境,才能使广大干部更加注重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才能使各类市场主体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自觉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才能使全体公民准确掌握法律知识,规范守法文明行为,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和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才能使各级政府和司法部门更好地依靠法律服务群众,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才能使当前社会存在的这样那样的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实现林区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热潮。
二、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好“六五”普法各项工作
前段时间,我市已经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这次会议又对“六五”普法作出了深入部署,下步关键在于如何抓好落实。我想应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要着力培育公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养公民的法治精神,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当前,在广大党员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中,仍有一部分人的法制观念相对落后,存在着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司法不公等现象;在少数行业、企业中仍存在诚信缺失、违法经营、服务意识和质量极差等弊端;在广大群众中仍有一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存在着不信法、不守法、不文明的问题。这些现象究其根源并不在于法律体系不完备,而在于法治文化建设滞后,社会公众缺失对法律的信仰。因此,开展普法工作不能仅满足于向群众提供了多少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注重对公民法治精神的培育和法治文化的传播,使全体公民形成法律信仰。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传授法律知识与培养法治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会环境。同时,要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将法治文化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华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有机融合,进一步扩大法治文化的辐射效应,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
(二)要着力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要深化“法律六进”、法制宣传日等教育载体,努力消除法制宣传教育的“盲区”和“死角”。要突出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林场职工、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快建立健全针对不同人群的学法用法制度,全面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对首次列为普法教育重点对象的外来务工人员群体,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待,统一规划,积极探索与人口流向,分布特点相适应的法制宣传教育模式,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到服务管理的各个环节,着力提高其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将普法教育扩大到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等群体,认真做好宗教人士、林场(所)留守老人和儿童、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以及生活困难人员等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真正把法制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做到全方位覆盖。
(三)要着力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要主动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变化,准确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因地、因时、因人制宜,努力推动普法工作创新。一要以案例宣传促进普法。多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以法释惑,多用生动具体的案例以案释法,多用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普及法律知识,多宣传全市涌现出来的各类学法用法典型、经验,使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二要以媒体宣传促进普法。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大众传媒的重点宣传计划和内容,使新闻媒体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渠道。要适应网络信息化迅速发展的趋势,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进行普法教育,开展、社会热点问题、突发公共事件法律评析,加强对重点法律问题和事件的正确引导,努力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三要以法律服务促进普法。通过法律服务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四要以创建活动促进普法。要围绕“国家级文明城市”、“法治”、“平安”创建工作,把普法宣传教育与城市管理、司法实践、教育培训、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单位”等创评活动,全力推进地方、基层、企业、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努力在全市上下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要着力增强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要突出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以最终的法治效果作为评价普法工作的标准。不仅要看一个地区和部门的普法工作内容,更要看实际的普法工作效果,看矛盾纠纷的化解情况,的增减,社会治安状况的改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的提升,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的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反映等等,用这些显著变化检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因此,各地、各部门要走出“重过程、轻结果”的误区,真正把工作着力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重点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劳动争议、食品安全、征地拆迁等方面问题,通过有效的法律服务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而提高群众对普法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氛围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会议,听取了大家对于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的工作想法,从会上的讨论来看,各地都做了很好的汇报,有的还积极建言献策,说明大家都进行了认真思考,对这项工作给予了足够的重视。我相信这将使我们的工作有一个好的开端。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法治创建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法治创建年”活动是厅党委今年着力部署的三个重要载体之一,是大幅提升区域法治创建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服务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设法治吉林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法制宣传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实践当中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决普法和依法治理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即能不能从更高层面推进依法治理的问题。普法工作的生命力在哪里?社会的认同感在哪里?如果只是就普法抓普法,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理,那我们的工作就没有突破性进展,就不能迈上新台阶。“法治创建年”活动立足于多年普法的坚实基础,从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经济法治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等多方面提升法治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是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生动有效的实践形式,是普法的延伸和深化,必将开拓普法工作整体升位的新境界。我们必须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为指导,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开创我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二)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有效途径。党的十七大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全面部署。依法治国内在地包含了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等各个领域的依法治理活动。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区域内的生动实践,体现了依法治国从治国理念和价值追求向实践操作层面的推进。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模范法治乡(镇)”,“先进法治县(市、区)”、“法治城市”,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就是推动法治建设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不断完善和深化,实现各个区域、各个层面的依法治理目标,不断推进依法治省进程。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把创建活动放到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中去推进,放到我省“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的大目标中去开拓,积极促进法治吉林建设。
(三)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深化依法治理的必然要求。这些年来,我省始终坚持在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推进依法治理的工作思路,依法治省工作成效明显,受到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肯定。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开展了依法治理的各项活动,推动了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等区域法治创建活动,使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我们提出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从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了区域性依法治理工作。因此,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开展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是区域依法治理发展的必然结果。我们一定要以此为契机,加大依法治省工作力度,把我省的区域法治创建水平跃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四)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载体。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继续蔓延,对我省经济影响日益显现。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普法依法治理必须做好服务的中心任务。通过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促进各级政府强化依法行政,把各类行政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减少工作矛盾和不必要的“磨擦”,降低社会运行成本,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本身就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入了法治元素,其中诸如包括部门依法办事、对财产权的保护等,使法治状况的“软实力”得到增强,就会极大改善吸引资金、吸引人才的创业环境;就会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确保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确保股市房市投资避免受损、企业裁员、农民工返乡创业、劳资纠纷、医患纠纷、食品卫生安全等民生问题,能够在法治的框架下寻求解决的途径,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提供法律支持。
(五)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实质进展的重要部署。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明年就要总结验收了。可以说,“五五”普法能否取得突破性成果,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在这里,我向大家通报个消息,今年的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今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也充分肯定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给这一轮五年普法一个合格的答卷,这是我们的重要责任。我们应该用更高的标准、更高的目标来要求自己,把“法律六进”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厅党委提出“法治创建年”活动,其中就 包含抓好“五五”普法后期工作重点,全面搞好《规划》实施的想法。前几天,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在省依法治省办公室报送的信息上作出批示,要求将此情况在《普法通讯》和《法制日报》上刊发。现在全国都处在摸索阶段,我们一定要把握时机,迎难而上,争取在“五五”普法总结时推出一个响当当的吉林经验。
去年以来,部里、省里多次对抓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4月,全国普法办出台了《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5月20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长李申学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组织好、设计好、落实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7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文权在省十一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指出要“组织和开展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区域法治建设。”7月9日,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在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座谈会上,专门就做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提出重要意见。去年,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指导标准》,今年1月20日印发了《吉林省“法治创建年”活动实施方案》。为推动“法治创建年”活动取得实效,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定于第二季度末,将提请省委、省政府召开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应该说,从部里到省里、到厅里,对区域法治创建活动的部署可谓紧锣密鼓,严格要求。从各地情况来看,全省先后有敦化市、长春市朝阳区、延吉市等15个县(市、区)开展了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近日,一些市州正在加紧筹划开展“法治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有的地方已列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应当说,去年以来区域法治创建活动开局良好,产生了积极反响,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不足。主要是:有的地区对创建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没有认识到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是“五五”普法后期工作的重中之重,还没有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有的办事机构总觉得职能弱,工作中自觉不自觉地带有畏难情绪,没有想事、干事、成事的精神状态和工作劲头,缺乏大胆谋划的勇气和魄力;有的地方仅仅在形式上启动了“法治创建年”活动,只是提了几个口号,没有认真研究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创建方式、主要措施,甚至没有认真阅读有关文件,找不到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以至于没有实质性的动作。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必须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深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创建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切实组织好、实施好,力求抓出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
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内涵丰富,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一)要全面把握“法治创建年”活动的目标任务。“法治创建年”活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创建年活动,形成以依法治村为基础、以依法治乡(镇)为支撑、以依法治县(市、区)为龙头的“三级联治”格局,并在条件成熟的市州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努力把我省建设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法治省份。主要工作任务有四项:一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二是大力开展“模范法治乡(镇)”创建活动;三是积极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四是全面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其中,搞好乡村法治是区域法治创建的基础,乡镇法治建设是区域法治创建的有力支撑,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是区域法治创建的重点,行业依法治理是建设法治吉林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四个方面纵横交错,互为关联、互为补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涵盖了区域法治创建的方方面面,必须层层安排部署,整体推进,才能确保均衡发展,形成“联创”格局。要以“法治创建年”活动为统领,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性、长期性和广泛性作用,促进和深化“法律六进”工作,抓好流动人口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治庄稼院”和编写金融法律知识手册等工作,努力开创“五五”普法工作新局面。
(二)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法治创建年”活动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实践证明,凡是区域法治创建开展得好的地方,最重要的是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如果没有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法治创建活动就不可能得到推进。在法治创建年活动中,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一定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保证法治创建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目标、城市发展的基本定位相配合、相适应,争取党委政府的关注和认可。各地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努力赢得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与此同时,要把创建活动搞好,我们不仅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作出开展区域法治创建活动的决定、决议和规划,召开启动大会,还要积极争取将创建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将创建活动变成硬指标和硬任务,保证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协调、相促进。为此,各级办事机构要抓住机遇,加强沟通协调,将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摆上党委政府的工作议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争取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得到倾斜和帮助,确保创建活动的有效运转。
(三)要突出抓好“法治创建年”活动的着力点。“法治创建年”活动是涵盖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和法治监督等诸多环节的社会性系统工程,必须科学规划,有所侧重,扎实推进。各地要围绕当地法治建设的大局,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力争选取一、两个重点,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力求有所突破,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感受到法治建设的成就。比如,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要结合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积极为发展粮食产业、畜牧业、园艺特产业等我省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积极为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特别是增产百亿斤商品粮工程服务。要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积极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和转移就业的农民工提供致富信息和法律服务,扶持他们重新创业兴家。在开展“模范法治乡(镇)”创建活动方面,要围绕农村基本经营、土地管理、金融、户籍、教育、文化卫生、医疗、就业、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创新,积极为乡(镇)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为其依法行政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乡镇干部依法管理和服务基层工作的能力,积极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金融机构等经济组织提供政策服务和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方面,要重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政府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设法治型、责任型和服务型政府。围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重加强经济法治建设,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促进招商引资和鼓励全民创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在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方面,要建立和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还可以抓好专项治理整顿,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行业进行重点监管。总之,要结合实际,在每一项任务中抓出亮点,抓出成效。
(四)要进一步强化督促考评工作。加强考评,既是规范创建活动的有力保证,又是抓落实的重要措施。通过开展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可以不断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荣誉感和参与热情,扩大创建活动的辐射效应。各地要不断完善创建活动的考评监督机制,抓紧制定规范性和操作性强、重点突出的考核细则,对创建活动实行目标管理,把法治创建成果作为考核各部门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要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并适时表彰奖励,提高创建活动效果。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已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考核评估细则》,这个细则是和创建活动指导标准相配套的,将每一项创建任务的核心目标和要求作为考核重点,推动创建活动取得实质进展。底,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将协调省依法治省工作成员单位,对各地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于在法治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适时予以表彰。
三、加强办事机构建设,把“法治创建年”活动落到实处
面对“法治创建年”繁重艰巨的工作任务,只有把加强办事机构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才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区域法治创建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性工作,没有可供遵循的成功套路和固定模式,需要用新的思维和新的理念去指导实践。办事机构的同志们要加强学习,积极探索,努力出主意、想招法。大家既要认真学习上级机关下发的领导讲话及各种文件,明确职责任务和具体要求,明确工作的努力方向,还要有选择性地学习借鉴专家学者的言论及兄弟省市的做法。比如12月2日,全国普法办、司法部在昆明市举办了一个“法治城市·制度创新”论坛,会议交流了制度创新的经验,探讨了建设法治城市的路径,为法治城市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示范。会议的有关讲话、发言虽然没有以文件下发,但在中国普法网上都有登载,同志们可以查阅学习。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学习,能够开阔视野,拓宽思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协调运作,形成合力。“法治创建年”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只有各部门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发挥整体功能作用,才能抓出成效。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指导作用,使各部门、各单位明确在创建活动中的职责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资源整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各级办事机构要认真负责地制定工作规划和活动方案,科学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检查,保障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部门、各行业要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因地制宜,抓好实施,防止形式主义,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各地在开展创建活动过程中,要大力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点内容,宣传创建活动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引导、调动、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要注意培养树立典型,及时总结推广鲜活经验,加强舆论宣传,发挥典型的辐射作用,带动创建活动全面推开。
今天的会议,是为贯彻落实*市法制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表彰我区“四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区工作,全面启动*-今年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多年来,国家司法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对*区的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给予了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今天,市司法局罗昭局长、宣传处*处长等领导又在百忙中光临大会,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对各位领导光临*区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向受到表彰的全国、市、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在法制宣传教育战线上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
过去五年来,我区“四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区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步伐不断加快,司法改革不断深化,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扩展,法律监督体制日趋完善,各项事业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前不久,荣获了*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的荣誉称号。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目前,全区普法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区的任务还非常繁重。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扎实抓好*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局的高度,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切实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新的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提高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实现党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法律实施的目标,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接受宪法和法律的监督,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
其次,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调节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大力推动法治实践,教育和引导广大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妥善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推进市场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大力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必须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必须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调节企业的劳动关系,保护知识产权,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
第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积极推动公民依法有序参与,促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积极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树立执法的公信力,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
二、突出重点,不断开创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今年,我区按照全国和全市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制定了更加突出*特色、充分体现创新理念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新规划,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新的规划要求,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使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是,实施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普法依法治理要始终围绕这个大局,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要积极组织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宪法、深入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保障和促进我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保障和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实施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人民群众是普法依法治理的主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目标。要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作为重中之重,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制需求,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三是,实施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必须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各自的实际,确定重点内容,抓住重点对象、重要环节,以重点带一般,统筹兼顾,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全面发展。要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加强对以公务员为主体的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也要注意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十分注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总结经验,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积极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公正司法,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是,实施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必须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要根据时展的要求,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理念,拓宽工作领域,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工作手段,形成长效机制。要把法制教育、依法治理与平安社区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立足基层、立足社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教育和法律“六进”活动,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三、加强领导,全面实现我区“五五”普法依法治区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普法依法治区规划落到实处。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政班子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纳入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统一研究、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要求制定各自普治规划,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各工作口要充分发挥对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的职能作用,统筹兼顾、协调各方、整合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要努力做到求真务实,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是全面完成普法依法治理任务的重要保证。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吸收一批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热爱法制宣传工作的干部、群众充实到区级普法讲师团,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行政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坚持在执法中积极向社会、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从法治实践中感受到法治的权威和力量,掌握法律知识。要鼓励和引导志愿者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和处理身边的法律问题,激发他们的学法用法热情。各单位、各部门要保证基本的普法经费投入,为普法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十法治办201005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总结、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制定市直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检查验收市直各学校、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市直教育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区域性中
心城市提供智力支撑,推进法治**建设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结验收主要内容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
(二)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
(三)《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情况;
(四)单位领导班子、教职员工和学生学法用法情况;
(五)“法律进学校”、“法律进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六)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项制度、措施、档案、硬件(包括办公条件、人员配备、教材发行、经费保障等)建设情况;
(八)普法依法治理主要成效和创新经验。
三、总结验收的方法与步骤
(一)主要方法
根据实际情况,教育局组织检查验收工作专班分组到市直各学校、单位检查验收。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考察、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组织评估和综合测评、意见反馈等方法进行检查验收。
(二)基本步骤
总结验收的实施工作从2012年4月份开始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学校单位自查阶段(4月上旬)。
各学校各单位要对照总结验收标准进行自查,认真总结本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各学校各单位要在4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向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报送自查报告和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成立迎检工作小组,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试点单位(**中学)于4月8前完成自查,并向市依法治市办报送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4月底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对试点单位(**中学)进行先期检查验收。试点单位验收合格后直接进入迎接省抽查和总结评比阶段。
第二阶段为市教育局检查验收阶段(4月10日至30日)。市教育局将组成若干个检查组,对市直各学校各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第三阶段为迎检阶段(5月份)。在总结市直教育系统检查验收工作的同时,迎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织的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为省检查组抽查阶段(6月),市直教育系统各学校各单位做好迎接省检查组的抽查工作。
第五阶段为总结评比表彰阶段(10月至11月)。各学校单位在总结验收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要进行总结评比,对于“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学校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并推荐上级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先进事迹材料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学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总结验收工作的领导。把总结验收工作列入学校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专人,明确责任。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二)严格标准,事实求是。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对照检查验收标准,各学校各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项自查,抓好落实。同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要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保质保量完成总结验收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