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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发展规模

时间:2023-07-17 17:22:44

农业发展规模

第1篇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农业适度规模化;结合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532224

1 基本概念及国外典型案例分析

1.1 农业产业化及规模化概念及其必要性

农业产业化是主要依靠市场的导向,重点开发主导产业产品,提高经济效益,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形成种养加工、产供销、贸工农等一体化经营体系的良性发展轨道的现代化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

由于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与农产品大市场的矛盾是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而实行农业的产业化和适度规模化的合作经济能有效缓解这一矛盾和问题。

1.2 国外典型案例

日本模式:日本是温带季风气候,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人多地少,跟我国在农业经济客观条件方面有许多相似之处。日本在此经济条件基础上,通过专业化、组织化、机械化和集约化经营,实行区域专业化生产,建立农业产业区,并以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户为主体,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形成一条小农背景下的劳动密集型现代农业之路。

俄罗斯模式:普京所推动的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与尝试,在推动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方面,有显著成效。

一个国家或地区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选择主要依据其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制度只有与农业发展相匹配才能有效的释放劳动力、激活生产力。农业技术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动力支撑,政府的引导和调控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外援保障。

2 单纯的农业规模化不适合中国农业的实际情况

2.1 从经济学角度看

我国的农户经营规模不应该迅速扩大。我国耕地资源稀缺,人口众多,人均耕地不足。并且在耕地方面融资不足,加上充足的劳动力,人均收入少,不适合扩大农户经营规模。由于农业活动的非标准性,使得农业雇工的监督成本很高,从管理成本这个角度来讲,就不能大规模的雇工,所以得用自己的劳动力,所以农业规模不可能很大。

土地流转难。目前土地大都集中在众多分散的农户手中,难以有效地流转。建设用地紧张。国家土地政策严格,农业企业很难取得建设用地。

2.2 从技术角度看

我国科技水平尚低,以目前的农业技术设备,实行单纯的农业规模化是不太可能的,不利于农业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高。

农业规模化经营,在带来规模效益的同时,仍无法避免自然与市场的双重风险,甚至有可能把风险也一并“规模化”了。因此,单纯的农业规模化道路在中国行不通,受到了人多地少等种种不利因素的制约。我国农业要切实发展适度的规模化。

3 农业产业化必须与适度规模化相结合

3.1 单纯的产业化存在的弊端

单纯的产业化将使得千家万户分散的小生产无法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衔接,乡镇企业与农业生产无法协调发展。农产品生产与加工、销售脱节,农业生产的社会效益高但自身效益却低,这就影响了农业稳定发展。

3.2 适度推进规模经营是农业发展的新动力

适度规模经营是开放式中国的大趋势和发展方向,到目前为止,我国农地规模太小,和现有技术水平、机械化使用根本不配套,农民经营收入很有限,生产积极性不高,所以适度规模经营非常重要。

农业产业化中会遇到小农制分散经营等问题。无论是单纯的适度规模化还是单纯的产业化都无法走出我国现阶段农业发展的困境, 只有把农业适度规模化与产业化结合起来, 走农业产业规模之路才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现代化根本之路。

4 如何把农业产业化与适度规模化结合起来

4.1 大力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

加强农民的教育,提高农民知识水平,才能增加农民收入,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也能为农业现代化培养合格的人才,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4.2 延伸产业链条,完善扶持政策,探索产业化资金投入新机制

农业产业化源头是农户、终端是市场,完整的产业链条能及时传导市场信息,带动农户规模化生产适销对路的农产品。

4.3 通过分工、专业化生产等手段来增加专业化组织的收益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劳动分工有3项明显的优点:可以挖掘生产者的潜能,发展其原有技能;当工作有变化时,可以节约其人员调动而损失的时间;有利于从事专项作业的劳动者改良工具和发明机械。

从长远的角度看来,我国人多地少、人均面积不足的事实,目前是无法改变的。小农经济、小块土地经营、土地家庭经营在我国将会长期存在。因此,只有将农业产业化和适度规模化结合起来,加强对农民的教育,推动产业现代化,并通过政策扶持,带动农户规模化生产适销对路的农产品,对现有经营形式进行创新,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走向现代化道路。

第2篇

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根据省、市发展高效农业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发展我区2008年规模高效农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进一步整合、优化配置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资源,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强化科技支撑、做强优势产业、培强龙头企业,不断提升我区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外向化水平,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三资”投入为主、政府引导扶持原则。加强政府引导扶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和服务指导等工作,鼓励和引导“三资”投入规模高效外向农业。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各乡镇自然资源、区位条件和比较优势,从实际出发,突出自身优势和特色,发展高效特色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是坚持科学规划、集约发展原则。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连片集中、形成规模的发展思路,确定、培育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大力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形成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较高,产业功能完善、布局相对集中的规模高效农业产业基地。

二、发展目标

2008年全区新增高效农业面积5万亩以上,其中新增蔬菜面积3万亩以上(含设施蔬菜1万亩),新扩桑园1万亩,新增林地复合经营面积1万亩,新增高效渔业面积0.65万亩,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比例提高6个百分点。各乡镇新培育基础母猪500头以上的良种母猪繁育场1个,发展万羽以上的养禽场(户)2个以上,新建林地规模养殖小区1个,新建连片500亩以上的高效种植基地1个。

三、工作重点

2008年,以蚕桑、蔬菜、规模养殖三大产业为重点,坚持“连片开发、整体推进”,着力建设一批规模大、档次高、效益好、影响大的产业基地,突出打造沿宿沭一级路、宿邳一级路、宿泗路、陆塘河四条高效农业产业带,每个乡镇规划建设一个高效农业集中区。

1.宿沭一级路高效农业产业带。顺河镇建成3000亩设施蔬菜基地,曹集乡建成2000亩蔬菜和1000亩花卉苗木基地,新庄镇建成千亩蚕桑、万亩浅水藕基地和万亩稻田养殖基地,关庙镇建成千亩蚕桑、百万平方尺食用菌和百万头(羽)畜禽养殖基地。

2.宿邳一级路高效农业产业带。蔡集镇、王官集镇突出设施蔬菜建设,建成万亩出口设施蔬菜基地;黄墩镇、皂河镇重点发展稻田养殖,大力推广稻田小龙虾养殖,建成万亩稻田养殖基地。

3.宿泗路高效农业产业带。沿路乡镇突出发展林菜、林畜、林菌、林禽等形式的林地复合经营,新发展林地规模种养小区2—3个。大兴镇建成百万羽林地禽类养殖小区、万亩蚕桑基地、千亩蔬菜基地,丁嘴镇建成万亩蚕桑基地、千亩金针菜基地。

4.陆塘河生态水禽养殖带。陆塘河沿线的顺河、曹集、大兴、仰化、丁嘴等乡镇,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利用沿河优质水资源,大力发展高效生态水禽养殖,积极推广“扬州鹅”、“樱桃谷肉鸭”等新品种,实现水产养殖与水禽养殖并举,形成百万羽优质生态水禽养殖带。

5.乡镇高效农业集中区。各乡镇要像建设乡镇工业集中区一样,规划建设一个高效农业集中区。2008年每个乡镇高效农业集中区内都要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或种植面积500亩以上的高效农业项目1个以上。

四、推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刻领会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发动,把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各乡镇建设的高效农业集中区必须做到“六个有”,即有一张规划图纸、有一套工作班子、有一个产业规划、有一位专家指导、有一条硬化道路、有一套水电设施。要严格执行规划,硬化推进措施,积极稳妥地做好土地流转,将目标任务落实到人员、地块,集中精力、集中投入,以点带面,逐步放大,切实把高效农业集中区抓出成效。

2.进一步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吸引“三资”投入规模高效农业,鼓励和支持农业招商引资项目优先进入全区四条高效农业产业带和各乡镇高效农业集中区。2008年全区完成农业招商引资任务4亿元。农口各部门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年内新引进1—2个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高效农业项目;四条高效农业产业带沿线乡镇必须新引进1个以上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高效农业项目。各乡镇和区农口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引进的高效农业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到位数的2倍标准折算工业招商引资实绩。

第3篇

近年来,常德*县坚持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积极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县现有规模以上种养大户2180户(经营耕地50亩以上、山林100亩以上、水面50亩以上,养猪出栏100头以上、禽5000羽以上,加工或服务产值100万元以上),有力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1、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趋势。从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种植情况来看,尽管近几年农产品涨价,但以效益最高的棉花而言,亩平纯收入仅1160元(含人工工资560元);从生猪养殖这一传统产业来看,据抽样调查,全县有60%以上的农户不养猪或仅供自食。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受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的双重作用,全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得到了快速发展。近三年,全县种养大户年均净增150个以上,其中年出栏生猪100头以上的大户达到980户,承包精养水面50亩以上的达到370户,开发山林100亩以上的达到230户。同时新发展了优质葡萄这一亩产过万元的新型产业,全县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

2、适度规模经营正成为科技兴农的新途径。*县人多地少,要发展现代农业,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必须紧紧依靠科技进步,适度规模经营为此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通过适度规模经营,一是创新了一批科研成果。*县农康园艺公司是一家从事优质葡萄栽培与苗木繁育的农业规模经营企业,在*县张公庙、小渡口、永丰等乡镇先后发展优质葡萄20__亩。20__年,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积极与湖南农大合作,共同研究“葡萄引种及高效无公害栽培技术”项目,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去年,他们又与湖南农大合作,在张公庙新年村新建一处葡萄科研基地,专题研究“葡萄产期调控技术”,目前已试种成功,全面推广后葡萄亩平效益将达到3.5万元。二是推广了一批实用技术。通过适度规模经营,我们先后大面积推广了新型棉花制种、獭兔养殖、双孢蘑菇种植等一批新的实用技术,大大提高了种养效益。张公庙镇与亚华种业合作,应用水浮育苗、测土配方施肥等新技术,开展棉花制种,套种荷兰豆、凤尾菜,亩平增收3200元。三是培养了一批“土专家”。依托农业规模经营企业、大户的科技人才优势,采取下村组传、手把手教等方式,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种养技能,430多个种养大户成了地地道道的“土专家”。四是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由数量向质量转变的理念在农民群众中逐渐形成,特别是产地检疫、牲畜防疫等安全生产措施已成为种养大户的自觉行动,先后有5家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获得qs认证。

3、适度规模经营呈现出越来越多的新模式。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土地集约型。其中又可分为两种形式:①大户经营。采取租赁、承包、拍卖等方式,让土地有序向经营能手、种养大户集中,形成适度规模经营。②土地集中,分户经营。由村委会组织,根据群众意愿划定地块,集中发展某一产业,统一配套基础设施,栽培及销售则分户经营,对划定范围内极个别不愿发展的农户,可以与其他农户进行面积调剂或出租。如张公庙镇兔子口村和护国村葡萄园、澧阳镇朱家岗村和白米村葡萄园,均采用这种模式。二是协会带动型。依托协会提供较为完善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引领农民群众参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如甘溪滩镇生猪养殖在20__年起步时仅有大户2户,通过协会带动,逐步发展到46户,全镇年出栏生猪6万多头。张公庙镇兔子口村葡萄产业分会共有会员40多人,采取“四统一分”运作模式(统一技术、统一管理、统一物资供应、统一销售、分户栽培),较好地解决了技术与销售问题。三是企业拉动型。充分利用龙头企业的辐射拉动作用,扶持我县传统优势产业的规模发展。加州水产公司是我县今年初引进的一家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总投资3000多万元,主要从事淡水龙虾、美国叉尾回深加工,自今年7月份投产以来,全县就新增100亩以上的龙虾、叉尾回养殖水面37处。民德菜业与群众签订订单,发展梅菜种植3万亩。

为促进规模农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积极加强引导、扶持和服务。

1、创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集中经营。一是大力扶持农民就业。通过各类形式的技能培训,把一批有知识、有技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从事二、三产业,并允许进城务工创业的农民在社区和城镇居委会落户,按照相关政策纳入城镇社会保障范围,让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到目前为止,全县共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7.6万人,占全县农村劳动力的42%,为农业规模经营提供了前提。二是整合资源集中发包。对于村级集体所有土地及农民抛荒的湖田甩亩、沟港渠道、荒边余塌等田地,由村级集体出面进行适当调剂,实行连片整体发包,赋予经营者一定年限的经营权限,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梦溪镇中桥村一次将150亩低洼田发包20年,承包者李章海大胆进行投入,对低洼田进行有效改造,并配套使用农业机械,使每亩产出效益由原来的500多元提高到700元,农民也在帮他务工的过程中获得了收益。三是引导农民以土地入股。张公庙镇新年村葡萄园的200多亩土地,就是采用此种方式,农民以土地入股公司进行分红,每亩收益可达700-800元。

2、加强政策扶持,促进资金集中投入。农业规模经营,资金是一大制约因素。为有效解决资金难题,我们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一是实行项目资金集中投放。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然后进行捆绑打包,集中进行投放。在张公庙镇新年村葡萄园、澧阳镇朱家岗村葡萄园建设过程中,我们将申请到的土地平整项目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进行捆绑,集中投入,加快了葡萄园的建设速度。二是大力招商引资。重点引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壮大产业规模,形成产业链条,引导企业资金参与和带动农业规模经营,促进农业产业聚集和规模经营。到目前为止,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了67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45家,1000万元以上的22家,1亿元以上的4家,有力地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如我们引进的湖南洞庭春米业有限公司,目前年销售收入已过亿元,每年与农户签订农业生产定单20多万亩,全部实行统一-->

供种、保底价收购,农民每亩年增收120元以上,有力地带动了种植业的规模经营。三是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业经营。近几年,我们大力倡导全民创业,鼓励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百姓创家业,对机关干部带头兴办经济实体、参与农业经营的,5年内保留身份、职级、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待遇。通过干部带头,社会资金参与农业经营的规模不断扩大。近两年,全县共有120多名县乡机关干部领办农业企业,承包山林、水面。金罗镇副镇长张世凡在金罗镇承包了1500亩荒山,开发经济林和生态林,获得了较好效益,生产的中华脆蜜桃获绿色食品认证。四是促进信贷资金向农业倾斜。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出面,召开金融部门协调会,并积极创新信贷担保体系,促使金融部门加大对农业产业的扶持力度。前些年,我们采取协会联户担保的形式,促成金融部门为甘溪滩镇、车溪乡的生猪养殖大户投放小额贷款300多万元,有力地促进了生猪产业的规模养殖。

3、强化科技服务,促进技术集中推广。一是依托政府力量主导培训。紧密结合“阳光工程”,充分利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对农民进行科技教育,同时,县政府定期组织农业、农机、畜牧、林业等部门技术骨干,组成联合宣讲团,逐乡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推广农业新技术,帮助农民解决技术难题。今年,全县共开办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300余期,培训6万多人次。二是依靠技术专家强化培训。对于一些政府无力提供的高新技术服务,实行农民“签单”、政府“买单”的方式,由政府出资购买技术,免费向农民提供。每年,我们都定期出资聘请湖南农大、常德高职院等高等学院的教授、专家来澧举办技术讲座,并将专家讲座内容印发成技术资料、录制成专题电教片,免费进行发放,供群众学习。三是依托协会带动培训。充分发挥各农产品协会的作用,利用协会与农民联系紧密的优势,由协会定期组织会员培训,发放技术资料,进行生产流通指导,带动农民提高技术水平。县葡萄协会在会长王先荣的带领下,采取定点集中授课、实地指导、聘请湖南农大教授讲课等方式,使全县600多户农民掌握了欧亚种葡萄避雨栽培技术,走上了致富路。县西瓜协会以胡岩祖为骨干的土专家每年都要到全县西瓜栽培的乡、村,开展巡回技术讲座,为瓜农提供优良的技术服务,今年共为双龙、复兴厂、梦溪等乡镇的瓜农讲课20余场,听众达1万多人次。

4、引导农民合作,促进风险集中化解。我们严格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农民的首创精神,以现有产业为基础,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开展合作经营,发展以农民协会为主要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目前,全县共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49个,参会会员达到6万多人,改变了过去小农户抗衡大市场的局面,增强了农户抵御技术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为农业规模经营提供了保证。近两年,*县葡萄协会在葡萄上市前就通过各种途径向外信息,并在各大批发市场设立销售点,每年的鲜果销售量占到了总产量的70%以上。在此基础上,我们积极组织群众参加各类农副产品博览会,并成功举办了两届葡萄节,有效地规避了果农的市场风险,促进了葡萄产业的规模化发展

第4篇

关键词:农业规模化;产业化;需求分析;科技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6-0055-02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江苏省各地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农业规模化、产业化进程。苏北、苏中土地流转率达到30%~40%,据沭阳统计,该县土地流转达到50%,规模经营面积达到60%,在苏南土地流转的进程更快,吴江县已在80%以上。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大量输出,泗阳县裴圩镇全镇约有70%的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以前一对夫妻只能种几亩地,现在一对夫妻可以经营几十亩地到几百亩地,一个经营大户只要雇几个人,可以经营几千亩地;以前一户农户只能养几头猪,现在一个专业户可以养几十头到几百头猪,工厂化养猪,一个工人可负责2 000头猪。随着土地规模化、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村劳动生产率得到了极大的发挥。

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与传统的小农经营有着本质的区别。不仅经营方式不同,其生产的技术体系也完全不一样。传统的小农生产,主要依靠手工劳作,是劳动密集型的生产,要求精耕细作,劳动强度大,产品整齐度差,其技术主要是长期生产过程中的经验。如陈永康的水稻生产经验就是传统的小农生产的技术典型。现代农业是规模化的生产方式、产业化经营形式,主要借助于农业机械化,只要少量的职业化的农民,劳动生产效率高,劳动强度低,产品整齐划一,是标准化的生产,它的技术体系是在综合各种环境条件,依据成本核算,科学设计出来的精确农业。因此在现阶段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过程中,了解掌握规模化、产业化农业发展的技术需求,研究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产业技术体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迫切需要着力解决农艺与农机脱节问题

长期以来,农艺与农机的脱节是中国农业生产发展的一大诟病。从事农艺科技的人员与农机设计者之间的沟通较少,搞农艺的不懂农机设计和生产的复杂,搞农机的也不了解农艺发展需求的不断变化。农机与农艺之间的矛盾主要是:农机与作物品种之间的矛盾,农机与耕作制度之间的矛盾,农机的单一性与农艺的多样性之间的矛盾,农机的固定性与农艺的多变性之间的矛盾,农机有限的可靠性与农艺较强的农时性之间的矛盾,国外农机与中国农艺之间的矛盾。农机与农艺的矛盾不仅是单纯的技术问题,而且牵涉到农业部门和农机部门体制方面的问题。

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为农业机械化打开了发展的空间。农业机械正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的各个过程。2011年中国农机化综合水平达到54%,“十二五”末要超过 60%,也就是说目前大多数的农业生产操作是由机器完成。而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又对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农机化正深刻影响着作物品种选育方向、耕作制度变革方向、栽培模式改进方向。农业科技创新的方向日益从以生物技术为主向生物技术与机械化技术并重及轻简栽培方向转变。

当前,要从培育适合机械化生产的作物品种,制定适合机械化生产的农业生产技术体系,研制适合农艺要求的农业机械等三个方面着手解决矛盾,推进农机、农艺融合。要立足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需求,大力研发推广增产增效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机化技术。针对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的战略需求,以基本实现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和经济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为目标,重点突破水稻、小麦、油菜、棉花等机械化技术瓶颈,形成适宜不同区域、农机农艺融合的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针对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需要,重点研发推广果蔬茶、设施园艺、设施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等领域关键技术与装备。针对丘陵山区种植制度多样、规模小、种植分散的特点,大力研发推广小型、轻简型农机化技术与装备。针对促进节能减排和农业可持续发展需要,研发以精准变量作业技术为核心的高效农机装备,加快普及保护性耕作、旱作节水、土地深松、秸秆还田、高效施肥施药等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能节地农机化技术。

三、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需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主导产业技术支撑体系

近年来,农业新的经营主体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私营农场、种养大户不断发展壮大。在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延伸产业链,其生产过程包括产前、产中、产后多个环节。产前品种的选择、农业生产资料等投入品的准备,产中育苗移栽、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产后的产品收获、加工保鲜,每个环节都有很高的技术含量,需要多项技术的配套。沭阳种粮大户滕云飞,以前水稻曾达1 400斤亩,现在只有1 000斤左右,小麦曾达1 000斤,现在只有700斤,产量越来越低,问题出在秸秆全量还田上,技术不过关,播种质量差,田间发酵严重。还有一个食用菌合作社,夏季日产草菇四五千斤销往上海,就是解决不了采后运输过程中的“开伞”问题,使得效益大降。产业链上的技术“瓶颈”成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大障碍。而单项技术的推广又远远不能满足产业发展的需要。生产上因技术不配套而影响产业发展的现象屡有发生。因此,加快构建完备的技术创新体系,对农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环节提供技术支持,成为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保证。

长期以来,我们的农业科技创新工作侧重于单项技术突破,解决生产中的某个关键技术问题,产生的科技成果在生产中应用往往受到其他条件的制约,转化效率低,推广时间长。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是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整合多方面的科研力量和科技资源,建设从产地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从研发到市场,各环节紧密衔接、环环相扣的产业技术支撑体系。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是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是科技支撑农业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科研组织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的重大创新。要认真梳理产业技术需求,完善产业技术链条,突破关键技术,快速形成一批能支撑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技术体系。重点开展优质高效粮棉油生产、现代设施农业、生态规模养殖、循环农业、观光农业等技术体系研究。根据产业发展特点顶层设计好各个技术环节。充分利用省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的调节作用,推动跨行业、跨区域、跨领域科研力量协作,纵横交错,协同配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三大领域主要科技需求和技术体系构架

(一)粮棉油生产

粮棉油生产面广量大,由于不同作物的特殊性,机械化水平发展不一。稻麦机械化水平最高,油菜、玉米次之,棉花、甘薯、花生等作物还在探索之中。秸秆利用难度依然较大。要积极探索利用机械化进行深耕深松、精量播种、精准栽培、均衡施肥、地膜覆盖、保护性耕作、统防统治等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

1.水稻生产。移栽水稻:(1)选育优质、高产、多抗粳稻品种,特别是要抗水稻条纹叶枯病、抗倒伏。(2)适合机械化栽插的工厂化育秧技术。(3)机械化栽插的高产农艺要求。(4)高效农药及植保设备研制。(5)水稻机械化收割、烘干。(6)秸秆还田技术。

直播水稻:(1)选育适宜直播的水稻品种,主要对生育期有严格要求。优质、高产、多抗粳稻品种,特别是要抗水稻条纹叶枯病、抗倒伏。抗除草剂水稻品种。(2)机直播技术及农艺要求。(3)直播稻田的除草剂应用技术(直播稻杂草是一大难题)。(4)其他同移栽水稻。

2.小麦生产。(1)选育适合当地种植的高产、优质、多抗小麦品种。抗除草剂小麦品种。(2)一次完成碎秆、灭茬、开沟、施肥、播种、镇压等项作业。难点是一播全苗。(3)除草剂应用技术。(4)小麦机械化收割、烘干。(5)秸秆还田技术。

3.棉花生产。(1)选育早熟、适合机械化采收的棉花品种。高产、优质抗虫棉品种。(2)机械化高效育苗、移栽技术。(3)机械化直播地膜覆盖技术。(4)适合机械化要求的化控技术。(5)适合农田使用的高效农药及植保设备研制。(6)机械化采收设备研制。(7)秸秆处理装备研制。

4.油菜生产。(1)选育适合本地栽培机械化采收的高产、“双低”、抗病油菜品种(株型紧凑、抗裂角、抗倒伏、菜籽成熟趋于一致)。(2)直播技术、除草剂使用技术。(3)育苗技术、机械化移栽、合理密植技术。(4)机械化收割、烘干。(5)秸秆还田技术。

(二)规模养殖

规模化养殖的技术需求主要在养殖设施的建设、设备的更新和畜禽粪便的处理上。

1.规模养猪。(1)优良种猪的选育。(2)现代化猪场的选址、可移动、不固化土地猪舍的建设。(3)“猪―沼―菜”种养结合循环技术。沼气发酵技术,沼液的输送肥田技术。(4)生态发酵床养猪技术。(5)母猪繁育技术。提高繁殖系数和仔猪成活率。(6)饲料加工和营养配方技术。(7)疫病防治技术体系。(8)猪场监控技术及装备。

2.规模养禽。(1)优良种禽的选育。(2)养禽场的选址。(3)养禽场的建设、设备的研制和创新。(4)网床养鸡技术。(5)林地规模化生态养鸡技术。(6)孵化繁殖技术。(7)疫病防治技术体系。(8)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

(三)园艺作物

园艺作物用工量大,种类繁多,特别是丘陵山区的果树生产,地势高低不平,种植模式多样化,给果树机械化生产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产品的保鲜加工是一重点。

第5篇

关键词: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巨灾风险基金

长期以来,在对农业保险的讨论中有一种倾向,即认为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停滞的原因在于没有找到适宜的模式。故而,在实践中将不少精力投向对农业保险模式的研究和试点,试图在没有政府有力支持下,寻找到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模式,以推动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然而,3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条途径行不通。而从2004年以来开始试点的黑龙江阳光模式、吉林安华模式、上海安信模式以及浙江共保体模式,之所以在短期内取得了明显成效,不在于各模式本身的优越性,其根本的原因在于它们都有明确的财政补贴安排。多年实践和国际经验反复证实:政府财政支持是农业保险发展的基本保障。

但是,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农业灾害风险十分复杂,每年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超过千亿元,因此,人们对于公共财政到底应该如何支持农业保险,所需财政资金的总规模有多大,国家财政是否具备相应能力等问题一直存在很多疑问和担心。以下,通过对财政支持农业保险原则和四个重要途径的分析测算,表明当前落实我国财政支持农业保险政策的条件已经成熟,能力基本具备。

一、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原则

农业保险的特点和国内外农业保险发展的历程表明,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将是一个不断探索完善的历史过程。因此财政资金支持农业保险发展,应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一)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

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气候差异大,农业生产条件复杂,开展农业保险时间短、险种少、规模小、经验不足,不宜短期内全面铺开。应循序渐进,稳步发展;先试点,后推广。同时,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有限,难以对所有农产品实行高额财政补贴,必须量力而行。

(二)基本保障的原则

若提供高保障的农业保险,对收入较低的农民来说,难以承担高额保费;对保险人来说经营风险大,不利于持续发展;对国家来说,加大财政补贴额度,财力有限。可能产生“农民保不起,保险人赔不起,国家补不起”的问题。我国现阶段开展农业保险,要确定一个使农民能得到基本保障,国家又有能力补贴的保障水平。

(三)可保风险的原则

农业风险按产生的原因可分为自然风险和人为风险。自然风险是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化产生的风险,包括旱、涝、风、雹等气象灾害风险和地震、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人为风险包括社会风险、市场风险、政治风险、技术风险等。人为风险和大面积毁灭性的自然灾害风险是不可保风险,农业保险只能承保自然风险中的一部分气象灾害风险。财政补贴的应主要是可保风险。

(四)保障粮食安全的原则

我国粮食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农业保险可解除农民惧怕种粮高风险的后顾之忧,使其敢于扩大种植规模、提高技术含量、增加资金投入,从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应全国统筹,重点投入到粮食主产区,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向农户提供保费补贴

由农业经营和农业保险特征决定,对于多数农业保险险种来说,并不存在一个有效的商业化农业保险市场。农户的有效需求不足以支持一个商业化的农业保险市场;农业保险的低收益、甚至负收益也无法维持商业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的供给。因此,财政支持农业保险发展的首要着力点是提供保费补贴。保费补贴属直接补贴,农民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单时,只交纳保险单上列明由农民自身承担的保费部分,财政补贴部分由国家财政替农民直接交纳。当前,我国保费补贴的优先顺序应遵循“先粮食作物、后经济作物;先种植业、后养殖业;先粮食主产区、后全国推广”的基本路径。

(一)补贴的农业保险标的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保险标的是所承保的所有标的集合,包括与种植业和养殖业财产本身及与其有关的利益和责任,如农作物、林木、各种饲养动物等。根据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家财力,确定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标的应坚持基本保障、量力而行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原则,根据以上补贴顺序,当前可重点考虑对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四类作物提供保费补贴。然后再逐步扩展到棉花、奶牛、生猪和肉牛等标的。

(二)确定保险金额

考虑到我国当前的农民投保能力和财政补贴能力,在短期内,农业保险的保障金额以立足维持农民基本再生产能力为基础,保险金额以直接物化成本为依据较为适宜,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对农业保险补贴比例和金额。表1是我国部分农作物全国平均投入直接物化成本。

(三)确定保险费率

农作物保险费率是以保险责任计算的损失率为依据,不同的保险责任有不同的损失率。黑龙江垦区在经营10年的基础上,测算出了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四种作物的损失率。见表2。

在没有更好的数据来源前提下,可以在黑龙江农垦10年积累的风险损失数据的基础上,考虑我国地区风险的差异性,设定10%的误差范围,大体推测出全国平均风险损失率。见表3。

保费费率的确定是以损失率为基础,但农业保险损失可控性差,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也会时有发生,为规避这些风险,在制定保险条款时,都采取绝对免赔率来进行控制。因此,四种主要农作物的费率确定,一般可采取按损失率扣除30%的绝对免赔率为保费费率。见表4。

在测算出保费率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根据保险金额与保费率的关系,计算出各主要农作物的亩均保费。再以稻谷、小麦、玉米和大豆为保险标的,根据这些作物在我国5年(2000年—2004年)中平均播种面积,计算出全国主要作物的保费总规模。见表5。

考虑到重点保障粮食安全原则,可以先考虑在粮食主产区试点。如果我们将粮食主产区界定为:2000年—2004年平均粮食产量超过1000万吨的省份,则测算得到的粮食主产区稻谷、小麦、玉米和豆类保费规模如表6所示。

(四)财政保费补贴标准和规模

确定农业保险补贴难点是没有测算财政补贴的数据,而要取得较准确全面的依据,必须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农业保险实践积累。本文在以上数据测算的基础上,假设全国所有稻谷、小麦、玉米和豆类都参保,即参保率为100%的情况下(见表7),若以保费率上限为准收取保费,并且财政补贴综合比例达到50%,则财政总补贴规模为88.27亿元,如果按30%的低补贴比例,财政补贴规模达到52.96亿元。如果以保费率下限为准收取保费,则财政综合比例为50%和30%时,总补贴规模分别为72.22亿元和43.33亿元。

如果我们只考虑粮食主产区,参保率100%情况下(见表8),若以保费率上限为准收取保费,假设财政补贴综合比例达到50%,则财政总补贴规模为77.99亿元,假设按30%的低补贴比例,财政补贴规模为46.80亿元。假设以保费率下限为准收取保费,则财政综合比例为50%和30%时,总补贴规模分别为63.81亿元和38.29亿元。

然而,全部参保是不可能的。乐观假设有70%的作物面积参保,如果以50%补贴比例进行财政综合补贴,则全国年财政补贴规模为50.55-61.79亿元;如果以30%的低补贴比例进行,则全国年财政补贴规模为30.33-37.07亿元。而如果只考虑粮食主产区,相应补贴规模分别为44.67-54.59亿元和26.8-32.76亿元。

为了充分调动地方政府支持农业保险发展的积极性,同时适当减轻中央财政的支出压力,中央和地方之间还可以进一步对这一补贴规模按比例分担(区别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则需要中央政府直接拿出的年度补贴规模将进一步缩减。

三、向保险公司提供管理费补贴

由于农业保险的高风险,以及农业经营的分散性,风险勘查的复杂性,使得保险公司经营成本偏高,难以获取正常经营利润。财政对经营农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提供经营管理费补贴,是国际上许多国家的做法。补贴数量一般根据其农险业务保费规模确定,具体补贴比例各国差别较大,高的达到25%-35%(如美国),低的为5%—7%(如部分相互制保险公司),甚至不提供(如西班牙)。考虑到我国的财力状况和实践经验,既要调动保险公司的积极性,又要充分发挥其自身能动性,建议采取就低的补贴方案,以农业保险保费规模的5%提供经营管理费补贴。

四、扩大税收优惠力度

在实施保费补贴的同时,对农业保险提供税收优惠也是国际通用的做法,而且许多国家对农业保险免征一切税收。我国现行税制规定,农业保险免征营业税和印花税,这对促进农业保险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仅界定在种养两业,范围偏窄。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的外延在不断扩大,种养两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例持续下降,所以应该根据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扩大农业保险的服务范围。因为从农业保险受益的并不只是农民,而是整个社会。由农业保险的特性决定,其税收待遇不能等同于一般商业保险,也不能简单等同于其他涉农企业。

参照国际经验和我国现行对涉农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可以考虑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免征种养两业的保险所得税。对除种养两业外的其他农险业务,包括农村家财险、人身险和健康险等,营业税可参照对农信社优惠税率[财税(2004)35号],按3%征收;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险业务则免征[财税(2001)118号]。当前,将涉农保险合同等同一般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适用0.1%的税率,与我国总体支农补农政策不相适应。可考虑暂不征收印花税,或者先征后返还,返还的税金用于充实风险基金;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合并以后,可以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支持建立巨灾风险基金

从各国的经验看,大范围、高强度的地震、洪水、海啸等巨灾保险不同于一般农业政策性保险,是任何一种一般政策性农业保险无法解决的。一旦发生农业巨灾损失,往往吞噬农业保险公司的所有准备金和资本金,严重地冲击农业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危及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化解农业巨灾风险,并非农业保险公司自身力所能及的,也不是单纯通过再保险安排就能解决的。因此,建立政府主导下的中央级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由中央、地方提供财政支持,积累巨灾风险金,对遭遇巨灾损失的农业保险公司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偿,增强其抵抗巨灾风险的能力,将是维系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一)筹集巨灾准备金的渠道

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的来源是多渠道的,主要包括:

1.政府财政预算拨款。国家根据农业保险公司年度经营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照一定的比例予以补贴,提高巨灾风险的偿付能力。

根据实践经验数据,一般以保费收入的10%计提巨灾风险基金比较合适。就全国而言,如果巨灾风险基金全部由财政拨款形成,100%参保情况下,则每年需财政预算安排14.44-17.65亿元;如果70%参保情况下,需要预算安排10.11-12.36亿元(见表9)。为了便于调动保险公司的主动性,如果财政选择对巨灾风险基金只提供60%的财政支持,则在100%参保和70%参保情况下,需要财政预算安排的巨灾风险基金分别为:8.67-10.59亿元,6.07-7.41亿元。

如果只考虑粮食主产区,按10%提供巨灾基金预算,在100%参保情况下,每年需要财政预算安排12.76-15.6亿元;在70%参保情况下,则需预算安排8.93-10.92亿元(见表10)。如果只提供60%的巨灾基金支持,则在100%和70%参保情况下,需要预算安排分别仅为:7.66-9.36亿元,5.36-6.55亿元。

2.国家粮食风险基金。国家为防止国内粮食短缺,用来平抑粮食市场价格而储备的风险基金,可以在每年按照一定的比例补贴巨灾风险基金。这种存量调整如果实行,则对增量的财政预算要求会更低。

3.从资本市场上筹集资金。可以发行一定数量的巨灾风险基金债券,采取融资的方式引进资金,或者从世界银行获取支农“软贷款”。

(二)巨灾风险基金的使用范围

巨灾风险基金主要用于农业保险公司抗击重特大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业保险损失,补偿农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部分,提高被保险人生产自救能力。

农业巨灾风险基金,除了对遭遇巨灾损失的农业保险公司提供补偿外,还可用于其他方面:一是巨灾风险的预防。比如通过兴修水利设施来预防洪涝和干旱的发生,通过疫苗注射来预防禽畜传染病的发生和扩散。二是支持设立农业灾情研究机构,分析和研究我国农业灾害发生规律,以便建立农业风险预警系统,加强农业风险管理,同时为国家制定农业保险政策,构建有效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提供科学依据。

六、结论

第6篇

关键词:农村土地;组织制度;招商引资;产业化

一、促进农村组织制度

在新的农村组织制度中,原乡级政府的一些重要职能部门可以转化为县级政府相应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以市场机制作为资源配置的基本方法,通过济手段和导向性政策来实施宏观调控。通过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如专业协会、合作社)把众多小农户重新组织起来,行使农业生产方面的组织职能,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成为农业产业化的主导组织模式。而村级的日常事务则可以由村民委员会处理,实行村民自治。

二、重视招商引资

招商引资是一个很好的尽快搜集发展所需资金的很好办法,并且它具有传导效应,可以吸收先进的技术,国家要吸引外资,工业生产要招商引资,农业同样需要招商引资。农业招商引资,是指提供优厚条件,吸引有资金、有技术的个人或团体来当地进行农业生产,以尽快改变农业现状的措施。要进行农业招商,也需要进行土地承包制度的改革,把农民手里富余或生产效率极低的土地承包给承包商,让他们进行现代化耕作或者是多种形式的农业型生产活动。这项措施和吸引人才入农业交相呼应,那些大中专毕业生可以进入这些承包商的门下,进行技术研究指导或者是市场开拓。

三、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投资

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不但关系到招商引资的力度,也是城市化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保障,必须引起重视,建议国家和地方要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切实的改变农村的电力、通信、供水、供气、交通等状况。对农业的投资不但要减轻农业税,主要必须集中在加大对农业技术的科研上,改善农业生产的灌溉和抗灾害等能力。

四、支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保障

1.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1)对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采取政策扶持措施,例如可以对以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主体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给予税收政策优惠,从而为农民就业创造机会;(2)建立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培训体系;(3)进行户籍制度的改革,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消除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各种歧视政策与措施。

2.农村劳动力转移保障体。(1)对失去土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失业最低保障制度,对于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应在其过去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内为农民提供相当于每年土地获益水平的失业最低生活保障;(2)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医疗保险制度;(3)农村剩余劳动力子女教育保障制度。通过建立一系列有效的保障制度来保证农村劳动力既能转移出去又能站得住脚。

五、加快城镇化步伐,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要把农村经济搞上去,必须进一步解放农民。历史证明:每给农民松一个绑,国民经济就有一次大发展,农村经济就有一轮高增长。推进城镇化建设,是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发展小城镇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功能,发展服务业,增强小城镇的聚集力、带动力。推进小城镇健康协调发展,增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承载能力和农村经济的拉动作用。制定和完善小城镇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吸纳民间资金向城镇集中,鼓励和引导农村经济能人到小城镇经商办企业,引导小企业向小城镇集中。通过加快小城镇建设,把农村的经营大户吸纳到小城镇来,把过剩的劳动力引到城镇来经商,发展服务业,带动农村的发展,促进繁荣。

六、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动力,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要通过科技培训、科技教育、科技引进示范、科技推广应用,把农村经济发展转变到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上来。积极开展农业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引进、推广工作,加快农业新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并使之真正产生效益。培养一批服务农业生产的稳定的高水平科技服务推广队伍,推动农业科技水平的迅速提高。 要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研发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

第7篇

关键词:农业,规模经营;困扰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3)10-0035-04

我国农业发展的方向是产业化,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出路是规模经营,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基本要求是土地适度集中经营或土地的规模经营。这是农业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几年我国理论界取得的共识,并上升为国家的战略和方针。所以,我国大力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取向是比较明确和清晰的。但在现阶段,在农业规模经营发展进程中,受到的一些外部问题的困扰愈发暴露出来,阻碍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现在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候了。否则,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模式的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就要受阻。对此问题,应引起重视。

一、我国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存在哪些外部问题的困扰

推进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根子在于推进土地的集中经营。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受到困扰,农业产业化发展就要大打折扣。从现实情况看,围绕土地这一中心问题,我国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存在的一些外部问题的困扰主要有:

(一)生产和生活的要素布局分散,没有实现合理配置,不利于规模经营的发展

作为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要素的土地,不论从人均上看,还是从户均上看,不但规模小,而且布局分散。土地分散经营的不良后果非常多,但最重要的后果是农业规模经营发展不起来。为解决这个问题,多年来各省采取了各种措施、下了很大工夫,但因种种因素所致没有抓住土地集中这个“牛鼻子”,使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缓慢。现在是我们该基本认清这个问题的时候了。与土地相关联的问题还有:农村自然村、行政村星罗棋布,村民居住零碎分散,一些自然村仅有几户村民现象大量存在。这种状态的后果是什么呢?农民耕种不方便,农民生活不方便,子女就学就医就更难上加难。这种状态不利于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也不利于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特别是给通电、通路、通有线电视、通网络等这些生产和生活都十分重要的事业发展带来很大阻碍。更为重要的后果是占用了大量宝贵的耕地,使土地不能集中经营。诸如此类问题还有:闲置多年的旧厂房、有名无实的旧村庄、弃置不用的旧校舍等。

(二)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导致农村人口迁移受阻和土地固化

在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较低的状况下,土地成了农民的“命根子”,也成为农民“名不正、言不顺”的未来生活保障的出路。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离乡”也不“离土”,近几年则是“离乡”又“返乡”。“离乡”不“离土”的后果是土地处于分散经营的状态,“离乡”后又“返乡”的后果是固化了原有土地分散的格局。而对未来生活的“没底”,自然就束缚了农民“离乡”、“离土”的脚步,只指望土地来保障未来的生活。

(三)农村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比较落后,使农民转让土地有后顾之忧

农民之忧忧在何处呢?自然是忧在“难”上。如,在城镇上学难,上大一点城市学校更难,上知名的学校就难上加难;不但上学难,学习的费用则更高,城市家庭一般都难以支付这笔费用,农民则就更难。这种状态阻止了农民及子女进城的脚步,使其望而生畏。再如,我国老年服务事业发展与现实需求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城镇老年人生活场所建设与需求有较大缺口,在尚不能满足城镇老年人需求的条件下,进城的老年农民再挤进来,显然还是难。这又是农民的一“忧”。总之,种种的“忧”折射出农民“离土”“离乡”不免会遇到一些“险”。农民受这种心理的驱使后,不免会给农村土地集中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四)政策不完善,使土地规模经营发展缓慢

类似此种问题主要在三个阶段上突出表现出来:一是农村改革后不久,在推行“公司+农户”模式期间,一些地方的配套措施不到位,再加上当事双方没有认真履行相关的法律程序,使该模式的运行出现许多问题,导致该模式拉动土地规模经营的功效不大。二是新世纪初,各地发展了多种农业规模经营模式,包括土地托管、农业示范区、专业合作组织等,但相关的政策和措施没有及时跟进。如,有些地区土地流转没有签订规范性文件,致使各方主体的权、责、利关系不明确,造成某方的利益受损,从而给规模经营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三是近年来特别是2013年前后,国家提倡发展家庭农场,但究竟什么叫家庭农场?是否需要向工商机关申请市场主体资格登记?申请登记的家庭农场是否应具有土地规模的限制?等等,这一系列问题在学术界有多方面的探讨,一些地区也出台了本地的相关政策,但全国还没有统一的规范化政策。近年来,全国各地家庭农场发展态势较好,有的地区在几年前就发展了家庭农场。为及时和正确引导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在国家层面应该出台统一的政策,让农村和农民有个“定心丸”,这必定会及时引导农村家庭农场的顺利发展。

二、消除外部困扰的思路

减弱或消除我国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的外部困扰,总的思路是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以此逐步削减农业规模经营发展遇到的这些外部问题的困扰;另一手抓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以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来引导土地的集中经营,通过土地集中经营,逐步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进而化解这些外部困扰问题。抓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的目的是为解决土地分散、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薄弱等问题创造条件,而抓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则可直接有利于解决这些困扰问题。

(一)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从而也就有利于解决这些问题

当前,我国农业规模经营发展遇到的这些外部困扰,其主要原因就是农民收入水平低。农民的经济实力有限,就不得不囿于现有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中,或者说改变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就受到很大制约。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一个最大功效,就是能大大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这在现实中早已得到证实。农民增收后,就有条件来改变自己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如,可购置大型农机具、购置交通工具、引进优良品种、购置先进的水利喷灌设施、扩大耕种面积,等等。显然,这些生产条件是构成规模经营的基本要求,这些问题得到解决,就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业规模经营发展遇到的一些外部不利问题的困扰。

(二)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经济实力的增强,从而也就有利于解决这些问题

近年来,一些地区大力发展规模经营,收到多方面的成效。如,粮食产量提高、农民收入增加、进城务工人员增多、农村市场需求趋旺等。这反映了本地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地方经济有了较快发展,也就有条件来发展当地的公共事业。如,吉林省公主岭市以抓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为契机,实现集约用地。2013年计划新建30个新型社区,其中集中建设牧业小区、工贸小区等,以化解农民生产和就业问题;建设商场、市场、卫生所、幼儿园、金融网点等,以满足农民日常生活需求。同时,重点实现三个转移:农民向镇区和新型社区转移、土地向农业大户转移、产业向园区转移。总之,这些问题是近年来各地农业规模经营发展遇到的较普遍的一些外部困难,解决这些困难的基础就在于当地经济实力的增强。

(三)有利于我国农业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稳固,从而也就有利于解决这些问题

我国农业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是确保耕地红线,现在我们则面临保土地和保增长的艰巨任务。而破解“双保”难题的主要出路就是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土地能够切实节约集约利用,确保耕地红线就不会有大的问题。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产生的一个重要功效就是能有效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一方面对确保耕地红线具有现实意义。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如家庭农场由于有经济利益的驱使,在客观上无疑要追求土地规模的扩大,扩大土地规模的一个途径和潜力就是农村的荒芜、闲置和土地隔界等不能利用和尚未充分利用的土地,它们被充分挖掘并利用起来,无疑扩大了有效耕地面积。如,吉林省珲春市近年来加大闲置土地清查和处置力度,从2011年开始,共收回闲置土地71宗、面积546公顷。收到非常好的效果。吉林省敦化市马鞍山村喜发专业农场共经营120多公顷耕地,分为17片之多,耕作起来很不方便,效益也受到不小影响。如果耕地成片,通过平整土地,打掉户与户间的土地隔界,可以使土地面积平均增加5%。另一方面对确保粮食有效供给乃至国家粮食安全具有战略意义。引导分散、闲置的土地集中经营,通过土地集中而进行大面积的耕种,由于有生产成本降低、大面积采用机械化作业、大面积推广优良品种等诸多优势,粮食产量和质量较单个农户的种植相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这对确保粮食有效供给乃至国家粮食安全具有战略意义。总之,确保了我国耕地红线,就能确保“粮丰业稳”,“粮丰业稳”就能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耕地稳则农业稳,农业稳则经济社会稳,经济社会稳则国家稳,国家稳则才能稳中求进。我国经济能协调健康发展,就能使国家财力逐步增强,也就能使国家在财政实力增强的基础上,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解决农业发展中的薄弱问题。

三、化解外部困扰的对策

基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化解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的外部困扰,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推进土地资源的整合

主要是以土地流转为重点,推进土地集中、人口集聚和产业集群。土地集中的目的是为发展土地规模化经营奠定基础,土地集中的方式是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土地向哪里集中?主要是向以家庭农场为主的规模经营大户集中。人口集聚的目的在于为土地集中腾出空间,同时,也是城镇化的必然取向(即人口的城镇化)。人口向哪里集聚?主要是向具有一定人口规模的行政村(也即新型农村社区)和城镇集聚。产业集群的目的在于改变过去乡镇企业发展的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散、乱、差的态势,从而形成比较合理有序的农村产业发展格局。产业在哪里集群?主要是引导其在开发区、各种园区等产业集中的区域集群。

土地有了适度集中,规模化经营就有了可能,又有了现实条件;有了规模化经营,农业产业化也就发展起来了。人口有了一定的集聚,就为规模化经营腾出了空间,人口的城镇化也就大大向前迈进了实质性的一步;有了农村城镇化的发展,就会在整体上提高我国城镇化的水平。产业有了一定程度的集群,既有利于改变农村各项产业散、乱、差的局面,使农村土地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又为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总之,土地集中的效应是能获得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人口集聚的效应能获得土地集中和城镇化的发展,产业集群的效应是能获得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企业发展环境的改善。

(二)在逐步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整合存量公共资源,以存量公共资源的激活转而投入到农村社会保障事业上,从而尽快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在我国经济实力逐渐增强的基础上,加大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力度,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现在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应尽快整合城乡特别是城市中现有的一些公共资源,这些公共资源主要指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建立并延续下来以及近几年各地新设置的一些所谓的公共机构。如,完全依靠财政拨款的各种有名无实的“中心”、“研究所”等一些事业单位。一些单位的职能实际上是“空的”,占用了大量的财政资金,又每每以各种名义搞名目繁多的“培训”和“考察”而严重增加了企业负担。所以,应激活这些公共资源,也就是推进事业单位的改革:职能相同或者相近的机构应合并,无实质性职能的机构应撤销,该转变为企业性质的机构应推向市场。这样做的目的是能节省大量财政资金,把其投入到农村社会保障事业上,既不增加财政增量,又解决了事业单位机构庞大臃肿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能大大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三)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解除农民转让土地的后顾之忧

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的重点是: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特别是县、乡(镇)两级公立医院的建设;进一步推进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县、乡(镇)两级中小学和公立幼儿园的建设;加大农村老年事业建设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县、乡(镇)老年人生活场所的建设。

目前,县、乡(镇)两级公立医院的发展除存在床位少、诊断设备比较落后的问题外,主要是医疗技术人员的医疗水平不如城市大医院的医疗技术人员高,这是城乡患者都往城市大医院、名医院挤的主要原因。这是城乡医疗资源不均衡的反映,也是近几年我国致力于解决的一个问题,但实际收效甚微。原因在哪里?关键是没有动“真格”的。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是实行城市医疗人员到县、乡(镇)两级医疗机构定期任职的轮换制,这其中主要应是高级医疗技术人员定期转换任职。这就会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城乡医疗资源不均衡的问题。具体看,能有效解决城乡看病难的问题,会带动县、乡(镇)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会大大分流涌入城市的患者和相关人群。与此相应,也会缓解城市公共交通拥挤、道路堵塞、环境污染等城市问题。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吸引农村人口向县、乡(镇)的迁移。

城乡教育资源不平衡是我国社会事业发展面临的一个大问题,也是推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出路是实行城乡教师互换任职措施:城市的教师定期到农村定点学校任职;农村的教师定期到城市定点学校任职。这样做的好处非常多,是在实质上推进城乡教育资源的均衡。

当前,发展农村老年事业的关键是加强农村老年人生活场所的建设。解决好这一问题的效应有:一是摆脱了农民流转土地后的生活担忧问题,使其有生活的保证。二是老年人的生活依靠得到了妥善解决,青年人从事各种事业就会“轻装上阵”,也即减少了负担。三是“空巢”老人的诸多问题也可有一定程度的解决。建设老年人生活场所的重点是加快公立老年人生活场所的建设,同时鼓励私人投资。

(四)完善相关政策和环境

第8篇

关键词: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律;政府引导;模式优化

2011年江苏省新增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9951家,新增登记成员254.1万户,成员总数达561.7万户,约占全国登记总数一半,农户入社率达37.9%;社均登记成员125.5户,是全国平均数的6倍;成员出资总额909.2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户比例、登记成员数、社均成员数、出资额四项指标均居全国第一。合作社日益成为发展江苏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使农民整体进入市场的有效组织形式,也是江苏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

1江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律

近几年,在江苏行政力量的扶持下,全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呈现出发展速度不断加快、运作机制逐步规范的良好发展态势,实现了“一个首创、三个全覆盖”的特点。笔者对江苏省各地区选取一些比较规范的、有代表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典型调查分析,按照行业性质进行分类,对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归纳,以寻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可能途径。

1.1从发展原因看,依托行政力量的扶持引导

1)“一个首创”。即在全国突破性地将农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等纳入地方性法规调整范围,赋予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地位。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结合江苏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多形态发展的实际,2009年省人大出台了《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创制性地将农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合作经济组织写入地方性法规,促进了合作社发展。

(1)强化工商登记,推进合作社规范发展。近年来,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登记工作,把工商登记作为推进合作社依法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合作社提升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力地促进了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截至2011年6月底,全省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9,725家,出资额687.8亿元、成员人数386.7万户,社均97.3户。登记条例出台后,针对一些地方出现了基层工商部门登记嫌烦、农民登记畏难的现象,省农委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合作社的所有成员都应依法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并将成员登记与出资作为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作为“四有”、“五好”示范社评定的重要依据。同时,还将合作社登记成员数与合作组织项目安排结合起来,将登记成员100人以上作为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不断增强合作社登记内生动力。省农委专门召开会议,对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推进合作社登记工作进行部署。各级农经部门迅速行动,对法律实施前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指导其变更登记;对具备条件的农民协会,积极引导其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登记成员较少的合作社,督促其做好成员补登记工作。

(2)建立合作社名录,扶持要“有章可循”。2010年,江苏省专门建立了合作社名录,将符合依法登记、建立成员个人账户和依法进行盈余返还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列入政府优先扶持的行列,明确提出今后只有列入名录的合作社,才能享受财政扶持。经过乡镇农经部门初审,县、市农经部门复审公示,江苏省农委汇总形成了首个政府优先扶持的合作社名录库,全省8,646家合作社入选,占登记总数的35.5%。2010年江苏省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指南明确要求,申报项目的合作社必须列入名录。省农业资源开发、高效设施农业等项目也都对列入名录的合作社进行倾斜。合作社名录的建立,发挥了鲜明的导向作用,促进了江苏省农民专业合社的规范发展。

2)“三个全覆盖”。即以专业合作为主实现合作要素全覆盖,以高效种养为主实现产业环节全覆盖,以村为单位实现区域布局全覆盖。合作要素上,分别以产品、资产、土地为主要合作要素的农村“三大合作”蓬勃发展,其中农民专业合作占85%,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占11%,农地股份合作占4%。同时,富民、劳务、资金互助等多种形式合作组织也得到了迅速发展。产业环节上,由单一生产环节的合作向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和产加销一体化合作发展,产加销一体化类型合作组织占30%以上,高效种养业类型合作组织占80%以上。区域布局上,苏北地区以农民专业合作为主,占全省总数的68%;苏南地区以社区股份合作为主,占全省总数的87%;苏中地区专业合作、农地股份合作齐头并进,分别占全省总数的17%和31%。全省范围内平均每个村建立了近2个合作社,整体呈现出“一村一社、一村多社、多村一社”发展格局。

1.2从发展途径看,寻求多种类型的组织形式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多种分类方式,如果按照行业性质进行分类,江苏省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分为种植业类型、养殖业类型和加工业类型。

1)种植业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典型代表有宜兴市项珍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其成立于2006年1月,注册资本200万元,茶园2,000多亩,茶场占地面积30,000多平方米,拥有标准化厂房、仓库5,000平方米,加工机械设备先进、齐全,加工技术精湛,实现粗精制联合,红茶、绿茶并重,年加工能力达3,000吨以上,合作社现有职工350人,产业生产期用工2000余人。合作社采取“合作社+茶场”的立案机制,现有入社成员1,810个,带动农户6,000户,现有签约茶园基地达35,000多亩、省商检备案基地1,850亩,出口产品有绿茶、红茶、名茶三大类几十个品种规格,产品主销欧美、香港等国家地区。泰兴市溪桥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入股成员9人,现有社员412人,管理人员6人,聘用技术人员26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8人),带动农户1,857人。主要经营范围为蔬菜种植与销售、为成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该合作组织主要产品为四季韭菜,种植面积达到2,000亩。

2)养殖业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典型代表有淮安市淮阴区君泰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前身是淮阴区刘老庄乡家禽营销协会,于2008年11月在淮阴市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该组织在商品肉鸭养殖的每一个环节,严格贯彻统一鸭苗、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用药、统一屠宰的“五统一”生产管理体系。同时,合作社以扬州大学为技术支撑,采取民主参与、合作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权利平等机制,积极引导农民肉鸭养殖走上规模化、产业化之路,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仪征市义明生猪专业合作社,2006年该合作社被认定为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截止2007年底,该合作社的生猪栏数2,873头,猪舍1,000平方米。合作社坚持“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以“地位平等、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为宗旨,制定了《合作社社务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合作社生猪生产质量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

3)加工业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典型代表有泰州姜堰市白米镇苏鹏蛋禽购销专业合作社,该社由该地区某禽蛋经营部与蛋禽养殖户自愿组织起来的禽蛋饲养、禽蛋购销生产加工专业合作组织。近年来,该合作社发展迅速,已成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荣获江苏省“四有”示范农民合作组织、“泰州市十佳农民合作社”、“泰州民间组织先进单位”、“江苏省农产品营销一百强”等多种荣誉。合作社严格按照《合作社章程》进行规范化运作,实行“五统两分”管理。“五统”即由合作社统一供应优质鸡苗、统一指导培训饲养技术、统一搞好防疫、统一供应专用饲料和兽药,统一委托收购产品。“两分”,即由合作社生产的苗鸡由社员分户饲养,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龙头企业为社员屠宰销售的鸡蛋采取分户过磅、分户验收,并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结算鸡蛋款,从而达到生产、供应、加工、储运、销售等一体化经营,图1显示了合作社的运行流程。

2江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一般模式

虽然前述江苏各种类型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各具特色,各自都具有自身的优势,但这些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通过各种方式和形式,将分散生产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以达到农业生产规模化的目的。

如果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模式上来考察,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模式分别可以是:农业技术协会+农户,农村产供销协会+农户,农产品加工运输企业+农户,农产品经营经纪人+农户,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户,农村股份制经济实体+农户,契约型合作组织+农户,会员制合作组织+农户和联合服务合作组织+农户。把这几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模式用一个一般形式来描述,就可以得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一般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如图2)。

3江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优化模式

江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带有很大的自发性,许多合作组织都是农民为了适应农业市场的需要而自发组织的。农民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出了新的模式,并得到了实践的检验。

1)龙头企业带动型。依托龙头企业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技术、较强的带动能力等优势,按照“龙头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运作,使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如常州市艺林花木专业合作社,主要以常州市某园林花木公司为依托,该公司是苏南地区最大的科技示范园,同时也是观赏植物造景研究基地、科普示范基地以及全国优秀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合作社与公司挂钩,合作社为公司提供充足而稳定的货源,以高于当地市场价5%-10%的价格收购,每年为当地农户销售花木近万株。启东市圆陀角小辣椒专业合作社,2006年获南通“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称号。合作社以两个团体社员――启东市宏利调味品有限公司和南通味思佳食品有限公司为龙头,从事辣椒的收购和销售。

2)大户(能人)带动型。由回乡创业成功人士、农民企业家或具有一定实力的种养大户、致富能手、农村经纪人等牵头,按照“合作社+大户(能人)+农户”的模式,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代表合作社有宿迁市泗阳县乐口福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该社是由合作社理事长以及几个种植大户于2006年牵头组建,目前以双孢菇为主、香菇为辅,食用菌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双孢菇生产已通过无公害产品认证。合作社从福建食用菌研究所、南京农业大学食用菌研究所等高等院所先后请来技术专家对种植户进行培训达2,000余次,发放培训资料3,000份,为种植户解决各类疑难问题近千个。徐州市沛县盈龙鸭业专业合作社,于2007年11月由5位经纪人出资80万元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现有省级认定规模100万羽无公害肉鸭养殖基地一个,标准化鸭舍60栋,年可提供商品鸭苗1100万羽,先后带动沛县龙河路沿线林鸭复合经营大鹏300余栋养殖户,2,000多人脱贫致富。

3)政府扶持型。按照“合作社+政府部门+农户”的模式,由政府部门牵头创办合作社,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技术培训、品种引进、产品供销等一系列服务。典型代表合作社有句容市郭庄镇赤湖水产专业合作社,该社的法人代表是句容市郭庄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合作社讲究市场诚信和经营道德,积极扶持劳弱资少的水产养殖户,以合作社现有基本条件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参与合作社的养殖生产,帮助其共同提高效益,在当地拥有良好的社会形象。江都市渌洋农林综合开发土地股份合作社,共吸纳社员2,600人,入股土地3,368.75亩,制定了章程,完善了各项制度,2008年实现产值1.62亿元,农民人均收入10,984元。合作社自身拥有15名中高级科技人员,以扬州大学畜牧兽医学院和园艺与植保学院为依托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参考文献:

[1] 张兵,欧国平,姚敏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研究――以江苏省为例[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

[2] 本刊评论员.农民合作社成为江苏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J].江苏农村经济,2010(8).

[3] 申玉娥,创新模式、强化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健康发展[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0(8).

[4] 各地合作社发展特点初现[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0(10).

[5] 周林.江苏:以强化工商登记推进合作社规范发展[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1(10).

[6] 江苏省2011年新增近万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略 .2011-12-29.

[7] 袁淑清.包忠明.论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优化模式[J].中国发展,2008(1).

第9篇

关键词:农村;适度;规模经营

0 引言

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农村农业发展模式,其规模小、经营的分散性、效率低下已经不适应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农业现代化的需要。近年来,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已经成为一股不可逆转的潮流。2014年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指出了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必要性和重要原则[1]。2015年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更是明确指出“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2]。201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发挥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领作用,坚持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这些文件的出台,为推进我国的农村、特别是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打下坚实的基础。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业规模经济发展课题组的研究表明:我国在农村土地流转加快的同时,土地经营规模不断增加。截止2013年底,经营耕地10亩以下的农户2.26亿户,占家庭承包户总数的86%;经营耕地在10亩以上的农户已经达到14%。而在1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中,范围以10亩到30亩范围为主,占73%;30亩到50亩为辅,占18%;经营耕地面积在50亩以上的比例虽然很小,但截止到2015年底业已达到341万户。可见,我国的农村土地经营模式正在逐步向规模经营转变,经营主体也逐步由单一农户向农户、专业合作社、企业等多个主体转变。

1 湄潭实验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状况

1.1 湄潭县农户适度规模经营意识与意愿调查情况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素质和规模,是影响农业成本的重要因素,也从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业生产在质量和效率上的高低。

湄潭县,位于贵州高原北部,总面积1864平方公里,总人口50万,有“黔北粮仓”之称。是1987年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首批农村改革试验区,也是2014年批准的全国新一轮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改革方面的先行地。

湄江镇是湄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势以浅丘为主,耕地坡度较大,碎片化严重。湄江镇在加大土地流转的同时积极推广适度规模化经营的改革;将过去利用率低的坡地,未利用的荒地加以开发,种植合适的作物如茶叶、水果等,形成具有湄江镇特色的生态农业产业园区。

在农业规模经营方面:全镇种植蔬菜和粮食作物的农户种植规模基本为10亩左右;水果种植户的规模以10~100亩的面积为主,林苗花卉种植户的规模以100~400亩为主,茶叶种植中,农户个体的经营规模在10亩左右,种植大户的经营规模在30亩以上,户数达100户以上;以企业为主体的茶叶规模则在100亩到2000亩左右。

通过对湄江镇核桃坝村、金花村、东南村等几个村庄的“农村农业规模经营”问卷调查发现:湄江镇多数农户已经形成了农业规模经营的初步意识。其中,在农业规模方面:9%的农户认为规模过大,这其中包括土地承包大户和不再想种地而愿意外出务工的农户;66%认为规模过小,占调查中的绝大多数。在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愿方面:48.6%的农户表示愿意适度规模经营,认为规模经营可以提高收入;46%的农户则表示不愿意进行规模经营,认为缺乏劳动力、资金、技术以及风险太大,宁愿选择外出务工或者将土地流转出去。5%的人则没有考虑过农业规模经营或者根本不清楚自己是否适合规模经营,这一比重大多是老人、未成年人以及收水平较低的农户。

1.2 典型村庄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状况

核桃坝村,是湄潭农村改革的试验村,也是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试点村,全村总面积为12平方公里,下辖8个村民组,共有农户886户,人口3468人。核桃坝村是典型以茶叶为主体的专业规模化种植村,现有茶园种植面积10350亩,人均种植面积3亩,户均种植面积达到11.5亩。目前,全村流转的茶园面积有5000亩,占了核桃坝村茶园面积的48%。其中经营规模在30亩以上的户数达100户以上;土地经营模式正在逐步向规模经营转变,土地经营的主体也逐步由单一农户向农户、种植大户、企业等多主体转变。村内有五十多家大型的可以进行茶叶加工的个体户,五家大规模的茶业企业。逐步形成了规模化种植、规范化管理,、专业化制作、统一品牌销售为一体的茶叶产业链。

核桃坝村以茶叶产业为载体,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旅游产业;从传统农业向观光农业转型,从小户经营向家庭农场主、企业规模经营转型;形成以茶文化为核心,赏茶―采茶―制茶―品茗为一体的旅游模式。截至2015年底,全村人均纯收入达14200元,仅仅茶青一项的收入就达到1.233亿元以上。为农业的产业化发展,农民的收入的提高,农村面貌的日新月异打下坚实的基础。

1.3 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湄潭农业的规模经营也面临着很多的问题与挑战。比如整体规模化程度不高,大多数村庄由于自然环境的限制,难以形成规模化的生产模式; 财政金融支撑力度不足,目前虽然湄潭县允许茶园等土地可以进行抵押贷款,但耕地承包经营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贷款仍然不被允许;另外,湄潭地处山区,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差,农业机械化难以展开,大多数地区仍然以传统的劳作为主;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大部分农田仍“靠天吃饭”;农业技术的发展远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规模经营使得农民面临极大的风险大。

2 结语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始于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湄潭实验区始终走在改革的最前列。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当前农村的重点与难点;在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也面临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到多个层面:法律法规完善与健全、财政金融政策的支撑、科研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等等,需要自上而下更为强大的政策保障力度,构建更为有效的改革措施方案,才有可能最终实现[4]。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Z].2014-11-20.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Z].2014-1-19.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Z].2015-12-31.

[4]孙静.湄潭实验区农村的历史沿革(1987~2011)[J].《新农村》,2012(6):85-86.

第10篇

农业的发展有较强的资源依赖性,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农业资源如土地、农业劳动力、淡水资源等经常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不同国家的资源禀赋不同,优势和缺点各异,因此不同的国家农业现代化表现为不同的发展模式,在已经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既有模式中,具有典型意义的农业现代化模式主要有三种即北美模式、东亚模式和西欧模式,对三者的对比分析有利于我们的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道路选择。

(一)北美模式北美模式属于资源丰富型的发展模式,以美国农业现代化为主要代表。美国农业资源特点是人少地多,劣势在于劳动力资源相对稀缺,优势在于拥有强大的工业优势和能源优势。因此美国农业现代化主要借助工业机械化优势,开展大规模家庭农场的机械化耕作,以机械力替代人力为主要手段,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基本目标的节约劳动型发展模式。这一模式的主要特点是高度机械化、高装备、高效率和高度规模化经营。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都属于这种发展模式。

(二)东亚模式东亚模式基本属于资源短缺型的发展模式,以日本农业现代化为主要代表。日本农业资源的特点是人多地少,劣势在于可耕种土地资源短缺,优势在于有比较先进的生物科技和小型机械。因此日本农业现代化主要借助高度农业科技优势,开展较小规模家庭经营的精耕细作,以农业科技弥补资源短缺为主要方式,以提高土地生产率为基本目标的节约土地型发展模式。这一模式的主要特点是高科技、高投入和高度集约化经营。韩国、以色列、中国台湾等都属于这种发展模式。

(三)西欧模式西欧模式在很大程度属于中度资源禀赋的发展模式,以英国农业现代化为主要代表。在既不缺乏劳动力又不缺乏土地资源的中度发展条件下,西欧农业现代化属于中间类型模式,这一模式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并重为主要目标,以综合性为主要特点,即机械技术和生物技术并进,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并举。既重视现代工业装备农业,又重视现代科技应用于农业生产。法国、荷兰等属于这种发展模式。三种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有一些共同的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

第一,所有国家的农业现代化都是保护和养护的现代化,每个国家都保持着对农业持续的高投入。认为农业现代化不是以市场和经济为价值导向的,而是以政治和稳定为价值导向的,在此基础上才考虑经济效益的因素。

第二,政府的主导性地位和作用。政府是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推手,在科技推广、农业政策、农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各个环节,政府都是主导性力量。市场机制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调节机制受到政府力量的规范和制约。

第三,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动力,现代农业的内涵式发展必须依靠农业科技的贡献。

第四,农业基本生产经营方式是不同规模的家庭农场,以家庭为基础进行农业生产和经营。培养高素质的农民是家庭农场推进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人力途径。第五,每个发展模式都采用差异性和弥补性方式,扬长避短。节约短缺资源,利用丰富资源是共同的选择方式。

在这些共同经验中,没有一个国家的农业现代化是从土地资源的规模集中开始的,更多是从技术、资金、基础设施建设开始的。比较而言,我国现在进行的规模经营正好与这些共同的经验有所背离,规模经营,没有利用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反而以机器替代人力,没有避免土地资源缺乏的劣势,反而以机械化耕种替代精耕细作。尽管规模经营作为一种长期的发展趋势有现实价值和合理意义,但是其中的盲目性和危险性值得更深层次的分析和反思。对比三种典型的农业发展模式,可见基于不同的资源禀赋、生产技术和发展水平,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道路有不同的选择,所谓发展道路的必由性或者唯一性是一种绝对化的判断。

从更长时段而言,规模经营是不是一种可取的发展道路都需要考察,现阶段把规模经营作为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显然也不符合我国的农业基础性资源条件,更何况,三种模式共同采用家庭式农业经营,陈锡文先生曾指出:“不是家庭选择了农业,而是农业选择了家庭,世界各国概莫能外。”规模的大小只是依据既有资源的一种合理化选择,家庭经营保证了农民与土地的利益直接关联,这样,农民的利益和土地的稳定使用都得到保证。而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则是伴随技术、政策、市场的发展而逐渐实现的,并不能一跃而成。我国现时段的规模经营改变了家庭经营的基础,农民被人为地从土地上挤出,短时间的契约关系有可能导致土地的被滥用而导致土壤质量下降。事实上,让农户家庭自己控制并获得农业剩余是中国农业改革获得成功和改革后生产率大大提高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认为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的思想存在逻辑性错误。

二、农业规模经营的实践困境

农业现代化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实现高效率生产、高产量产出和高收益回报等“三高”目标。高效率、高产量和高收益在本质上表现为生产效益和投入成本的利润空间,在事实上表现为农业产量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如果有较好的利润则可以促进农业生产,反之则导致生产要素外流,农业生产降低。以“三高”目标为基本标准审视衡量规模经营,如果规模经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实现效率、产量和收益的明显提高则证明规模经营的可行性和可取性,反之,则需要对规模经营的发展道路进行深刻反思。规模经营在事实上主要表现为土地的规模化集中,基本上规模经营的推进是把大量土地集中到少数种粮大户或者农业企业手中。而这些新的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在本质上都遵循资本增值和利润最大化。而资本逐利的基本逻辑就是以规模经营实现规模效益,其基本假设是土地规模化经营可以开展机械化耕种,节约投入成本,提高劳动效率,实现较高的规模效益。事实上,经济效益并不完全取决于规模效益,还受到结构效益和技术效益的影响。经济学理论表明,规模经营并不总是导致规模经济,还可能导致规模不经济的后果。有关规模经营与效益之间的正负相关关系存在相反的文献证明,至少说明两者的关系并不十分确定。在我们的实际调查中发现,现有规模经营的实践并不完全支持规模经营带来规模效益的行动假设。

三、重新认识规模经营与农业现代化的关系

规模化经营只是一种数量意义上的提升,是农业低层次、表面化的发展,而农业现代化需要的是一种质量意义上的提高,是农业高层次、内涵式的发展,从历史长时段的视野来看,农业的现代化发展需要或者会催生农业的规模经营,但是采用反逻辑的方式认为现在可以以规模经营的途径更快更好的实现农业现代化是一种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至少不符合我国人多地少,资源短缺的事实状况。既然是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三化”协调发展,那么在现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还无法消化吸收更多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情境下,家庭经营土地就承载着经济功能与社会保障功能,农业现代化试图依靠规模经营实现跨越式发展思路的可行性需要更为理性的分析和判断,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的特色不应该表现为数量意义的规模,而应该表现为质量意义的发展。不应该是规模经营导致的“挤出”和“解放”,而应该是农业发展形成的“保护”和“养护”。

第11篇

关键词 新常态;适度规模经济;制约因素;转型路径;河南省

中图分类号 F32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3-0329-02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型的必由之路。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1]。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呈现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背景下,结合农业实际,如何进一步厘清面临的新形势,剖析阻碍因素,从中探索河南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转型路径,走出一条规模适中、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经营道路,这对于形成适应和引领农业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新常态下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临的新形势

1.1 生产要素和资源优势发生变化

随着经济全球性的结构调整,中国经济保持多年的高速增长逐渐趋于下滑并进入中高速增长阶段。这种常态化、持续性的增长理念已经逐渐成为全球经济发展共识。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也毫不例外进入了常态化的阶段。原本依靠粗放的农业增长方式、优势的农业资源支撑农业持续增长模式已经行不通,比如农业生产“使用了全世界40%的化肥,单位面积的农药施用量也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2]。河南作为农业大省,长期以来传统的粗放型农业发展模式对资源环境造成了极大浪费和破坏[3]。在持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今天,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生产要素、资源环境、生产过程、休闲农业发展等方面,持续发展、绿色发展的生态农业理念也逐步贯穿其中,成为了河南省当前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自觉行为。

1.2 产品需求与供给结构发生变化

经济新常态阶段的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产品的需求多元化、个性化逐渐占据主流。从农业方面看,产品需求的改变主要体现在品种结构和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现代消费社会,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已经由原来的以大米、小麦为主要食品向禽、蛋、肉、水果、奶制品等附加值高、营养丰富的产品需求转变。一个显著的例证就是我国的恩格尔系数一直处于下降趋势。同时,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消费者逐渐对食品的质量、安全提出了更好的标准,人民的产品需求更加注重合理调整膳食结构,追求食品的营养性、多样性、丰富性,绿色环保、健康安全的食品备受人民青睐。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扩大和深化,农业生产同样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一方面,农业供给结构从国内市场扩大为国际国内2个市场、2种资源,使得我国农业生产的自身结构得到调整和优化,增强了自身实力。另一方面,通过国际市场加快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步伐,在自给和安全基础上的适当进口,成为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基本结构。

1.3 调控行为和科技创新发生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直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优化的过程。2012年,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提出,“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为技术创新主要目标,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加大政府对农业适度规模的调控,如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业信贷资金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各种惠农补贴等措施,以“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强教育科技培训,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和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夯实农业基础,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同时,在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的基础上,构建和完善了新时期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体制和机制,有利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进步,激发了农业生产主体的内在动力。

2 新常态下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制约因素

2.1 农业经营主体理念及力量的缺失

河南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必须靠那些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业主体来经营。但目前农村的状况是大部分的青壮年劳动力都外出务工,出现了所谓的“新工人”群体,造成农业生产人力资源、科技知识的匮乏,无法有效地提高现代农业的生产效率。留守农村经营农业生产的多半是一些老弱妇孺,老龄化严重,甚至出现了“空心村”,他们中大多文化程度低、能力弱、身体素质较差,且缺乏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理念,这就造成其承包的土地或让父母亲友代为耕种,或通过流转出去而获得部分收益,或者干脆撂荒。

2.2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适度问题

当前,河南省要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首先就要解决“适度”的问题。适度,狭义上讲,就是单位面积耕地投入生产要素与利润的最大化收益;广义上讲,就是农业经营主体能够从事生产的土地数量或规模。但这个“度”,到底该如何把握和界定,除了涉及到农业经营主体自身素质条件之外,还与政府对农业生产经营的政策支持、基础设施、制度规划、指导服务等有关系。从现代农业生产的角度看,适度规模经营实质上要解决的是土地的规模经济效应问题,所以大力推进规模经营,既要以土地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和资金收益率为标准,把握好度的规定,也要大力推进社会化服务,努力降低规模经济成本,努力提高农业的组织化、产业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农业产业的总体效率和竞争力[4]。但是这个土地流转集中的“度”,也不应无限大,“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兼顾效率与公平,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2]。如果超过了界限就又会出现问题,比如当前农村中出现的“新中农”和农业资本问题。因此,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度”,必须要立足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基础上加以调控,而实现“三农”的协调、持续发展。

2.3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保障问题

自十六大确立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以来,农业生产的效果非常显著,但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配套保障,如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问题,土地流转的法治保障问题,城乡二元户籍问题,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农业规模经营的金融资金和农业保险问题,农业科技创新问题等。这些基础性的条件都是影响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政策性问题,如果政府不在政策、制度上给予解决、明晰,在一定程度上反而成了影响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制度性门槛。

2.4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及科技扶持问题

金融资金和农业科技是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2个关键要素。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不仅要在规模上保持一定的“度”,还要不断实现农业生产的市场化、集约化、标准化,因此就需要持续不断的资金的注入,就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是,由于金融信贷政策滞后,农村集体土地抵押权缺失,金融企业无法保证资产的安全性,因此规模化经营主体,尤其是家庭农场、经营大户、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很难有效获得足够的信贷支持[5]。同时,农业规模生产由于灾害等天气造成的自然风险,缺乏相应的保险支持和规避机制,也挫伤了部分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另外就是农业科技创新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贡献度问题,“规模经营的核心是生产要素集中后的综合管理,要求从业者有更高的农业生产技术、更高的管理水平,需要大批拥有专业技术和更高素质的职业农民”[5]。而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相比其他发达国家还很低。

3 新常态下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转型路径

3.1 树立新理念,培养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

面对新常态,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必须要适时转变观念,首先就是要积极培育农业需要的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树立其发展和经营的新型理念,为新常态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赢得空间。一方面,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自身要增强管理和经营能力。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和合作社为代表的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具有经营的动力和闯劲,是带动农民致富和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生力军。通过自身学习、政府帮助、培训指导等方式,努力改善经营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制度、重视科技转化、增强对政策和市场的把控度,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稳步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和品牌化发展。另一方面,政府要发展教育事业,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农业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培训力度,使之具备现代农业观念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能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需要采用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设备,需要大量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规模生产能人[6]。特别是在农业发展的新常态阶段,必须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扶持、税收优惠、业务培训、信贷倾斜等多种方式积极培训农民,提供有效的农业职业技能、合适的就业机会、创收的经营项目、便捷的服务,以吸引和鼓励素质较高的人才扎根农村,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管理,实现农村事务管理与农业职业技能教育、农业规模经营与新型农业主体培育的相互促进。

3.2 加强政策保障,提高规模经营主体自信心

随着农村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农业规模经营的生产关系亟需创新的制度、政策予以规范和保障,否则就无法从根本上杜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后顾之忧。这也成为制约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的主要政策。宏观上看,应从源头和顶层上对新常态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制度和政策进行精心设计,尤其是现存的制约农业规模经营的旧的风俗习惯、旧的规矩制度、旧的政策法规,必须大胆革新,从制度上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微观上来看,政府主要应在土地制度改革、户籍改革、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提供保障。土地制度改革,就是在坚持完善现阶段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基础上,要进一步明晰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经营权的归属及适用范围、使用权限,在保障农民个体权益和重点保护基本农田的基础上,规范土地流转制度、程序等,实现土地适度流转,避免出现“二地主”现象。户籍改革就是消除旧有的城乡二元制户籍制度,消除身份歧视,实现工作自由流动、区域自由流动。社会保障改革,就是为农民建立完善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弱化和消除农民把土地作为唯一的保障功能,减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尤其是完善和保障近3亿农民工群体及其子女的社会保障机制,使其尽快融入城市。就业保障,就是要建立完善、公平、公正的就业市场,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加充分的就业,更加有尊严的工作,更加令人满意的收入,更加殷实的生活条件,实现就业培训、就业指导、自主创业、扶助创业的有机融合。

3.3 加大资金和科技帮扶,增强规模经营主体的抗风险力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能否成功的2个关键因素就是资金和科技问题。没有财政金融的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难以开始;没有科学技术的指导和帮扶,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难以持续。一是从农业自身发展和功能来说,它需要政府给予的财政补贴和资金支持。因此,针对当前农业适度规模发展经营的起步阶段,政府必须要进一步探索农业规模经营模式,完善财政支农惠农体系,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注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尤其对于那些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等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在基础设施、固定投资、贷款融资、农业保险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形成完善的财政金融扶持机制。二是发挥金融机构衍生产品的功能,建立政府、保险公司、金融机构、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等一体化的融资和保险体系,为农业规模生产经营降低风险,积极探索政府为农业规模生产“兜底”的再保险制度,尤其是对于主要粮食作物、主要种养加产品和大灾风险等进行财政保费补贴,不断扩大农业生产保险覆盖范围和领域,稳步提高农业生产的风险化解能力。三是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需要完善的农业科技政策体系来支持。要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政策、制度、法规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农业科技力量,培养层次合理、实用有效、深受农民欢迎的农业科技队伍。要开展多层次的农业科研骨干人员、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业的科技培训,关注农业规模经营和发展的重大需求、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科技转化力度,实现政府、科研机构、科技协会、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协作实验机制,缩短农业科技转化时间周期,不断提升农产品的科技附加值,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力。

3.4 优化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水平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不但是指农业产前的规模化经营,还包括农业生产的产中、产后的规模化经营。因此,配合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也必须兼顾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和产后阶段,如产前的选种育种、化肥农药使用、病虫害防治等,产中的收获、仓储等,产后的运输、销售、深加工等,都需要实施全方位的社会服务,如此才能不断提高农业规模经营的生产效率。首先,健全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机构,大力鼓励农资企业为农业生产提供加工、销售、技术服务和农机具租赁等多元化的服务,完善对农资产品的质量、安全、技术、渠道、价格等方面的监管,为农户更新农用机械提供专项补贴等。其次,要完善农产品销售网络。因地制宜地为农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培育更多的销售主体,提供多元化、市场化的农产品销售渠道,如利用“互联网+”开拓的网上农产品销售、政府举办的农产品博览会、建立农产品集散市场等,使更多的优势农产品走出去销售,打造农产品的特色品牌。再者,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试点区域开展服务帮扶。建议总结河南省以往农业规模经营经验,选择不同地市、不同产业,有代表性且适宜实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区域进行综合改革试验,以此进一步总结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经验,再逐步予以推广,扩大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广度和深度。最后,在推进河南农业适度规模进程中,还要深入加强农业技术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探索农业技术推广模式,改善农业服务设施,改进农业科技人才工作环境,以此发挥农业服务设施和农业服务人才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

4 参考文献

[1]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N].人民日报,2015-10-30(1).

[2] 张红宇.新常态下现代农业发展与体制机制创新[J].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3):6-16.

[3] 陈杰,田华.河南发展节约循环型农业面临的资源环境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4(24):257-258.

[4] 王济民.现代农业的关键在适度规模经营[N].中国科学报,2014-03-11(3).

第12篇

【关键词】经营模式;信息化;发展模式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3-015-02

两型农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农业信息化是我国农业发展新阶段(两型农业)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农业信息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农民素质不高、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网络成本较高、信息技术实用性差、农业信息服务体系还没有建立,但也面临这一系列的有利条件:有了信息迫切需求的社会环境;有了较好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有了农业信息化的人力资源基础;有了一批新型农业企业;建成了一定的信息技术支撑基础。就农业信息化的发展模式而言,叶波认为农业信息化建设方案和模式应重点发展基于Internet的解决方案,网上、网下服务相结合,重点解决信息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以智能化农业专家系统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地开展农业电子商务;张向先则提出了农业信息化发展的三种模式。但是仍有大部分的农民采取传统的小农经营的生产方式,如何实现小农生产的信息化是当前需要面对的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同时,规模经营生产是不可逆转的农业生产发展趋势,在小农经营向规模经营的转变过程中,信息化如何发挥其促进作用,实现两型农业的发展是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农业信息化建设一个必须要考虑到的问题。由此,文章以农业经营模式为基础提出我国两型农业发展背景下农业信息化发展模式的构想。

一、指导思想

在两型农业发展的背景下,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应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业现代化为发展方向,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农业信息综合服务水平为重点,加强农业信息化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快捷、优质、高效的新型农业信息管理服务体系,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资源共享、协作共赢”的农业信息化发展长效机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两型”社会建设融合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

农业信息化需要结合区域各自的农业以及农业信息化发展的状况,统筹规划,坚持地区系统性、发展模式系统性、技术供给系统性、服务体系系统性的原则。

(二)实用性原则

农业信息化需要坚持实用性的原则,包括发展模式要适应先阶段农业发展方式、技术供给要切实给农民带来实际效益、服务体系要切实为农民的农业经营服务。

(三)创新性原则

农业信息化要坚持创新性原则,积极探索农业信息化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创新,以创新增加农业经营的活力,在创新中谋求农业的快速发展、谋求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农业信息化发展模式构想

目前,农业经营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小农经营模式,这是一种传统的经营模式,农户各自以分到户的田地为基础进行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自负盈亏;二是规模进行模式,这是相对于小农经营的一种生产经营模式,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将土地集中起来,进行统一管理,这种模式在农业发展过程中主要呈现出企业+农户的生产模式,企业将农村土地集中起来统一规划,农户为企业提供劳动力,获得相应的报酬。由此,农业信息化发展的模式也需要以这两种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为基础,文章也正是基于此提出农业信息化发展模式构想。(详见图1农业信息化发展模式构想)

(一)小农经营信息化模式

小农经营模式的主体是农户,由此,小农经营信息化模式的主体也是农户,而这就需要农户持有信息化系统的终端,一方面用于收集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原始数据,并将原始数据传输至农业智能信息系统;另一方面用于接收农业智能信息系统的处理方案,从而采取科学的生产经营方式。(详见图1农业信息化发展模式构想——小农经营模式)

小农经营信息化模式需要转变现有的以农业部门为依附的农业信息化发展模式,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业信息收集与处理方案接收的终端都是农户,从而使得现有农业信息系统的信息收集与处理方案接受终端为政府的情况得到转变;二是减少了信息传播的中间环节,现有的农业信息传播需要通过农业系统的农技推广部门进行传播,而小农经营信息化模式则将这一环节省略,直接将农业信息传播至农户,从而改变原有的信息——政府——信息的传播模式,实现信息——信息的传播。

诚然,小农经营信息化模式要求农民具有较高的信息能力,首先,农户持有信息化系统的终端,农民需要具备正确使用各类终端的能力;其次,农业生产与经营的各个阶段对信息收集的方式有所不同,这就需要农户具备农业生产与经营全过程中的信息收集能力;同时,在确保农业智能信息系统能够提供最优处理方案的前提下,农民需要具备按照最优处理方案严格执行的能力。

(二)规模经营信息化模式

农业规模经营模式的主体是企业,由此,规模经营信息化模式的主体也是企业,亦即企业是农业生产经营原始数据的收集者,也是农业智能信息系统处理方案的接受者,企业一方面将农业生产经营的原始数据收集起来汇总至农业信息系统终端,另一方面将农业智能信息系统的处理方案传播至雇佣农民(详见图1农业信息化发展模式构想——规模经营模式)。目前,各企业基本是各自引进农业智能信息系统,这改变了小农经营模式信息——政府——信息的传播模式。

规模经营信息化模式需要企业承担相当的责任,首先,企业需要承担农业智能信息系统引进是否适用的风险,因为农业生产和经营对自然条件十分敏感,农业智能信息系统很难说一定适用于企业集中流转过来的土地;农业智能信息系统的引进需要企业承当初始成本,而且由于农业智能信息系统存在边际成本递减的规律,致使企业引进的初试成本相当高昂;其次,农业智能系统引进之后,企业需要花费大量的人、财、物对其进行维护和更新,并对农民进行专业的培训:一方面,企业需要拥有一支信息化的专业队伍来保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农民对于农业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方案的执行仍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其进行培训。

(三)小农经营与规模经营信息化的关系

小农经营信息化模式与规模经营信息化模式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业智能信息系统的重叠;二是规模经营是小农经营的发展方向与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