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8 15:31:19

关键词:理财业务现状创新风险建议
一、发展银行理财业务的重要性
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将客户关系管理、资金管理与投资组合管理等结合在一起,向客户提供的综合化、个性化服务产品。理财产品是资本市场的晴雨表,是商业银行向全能银行转变的第一步。麦肯锡公司在对2020年银行业预测时指出,“今后20年最具吸引力的将是理财”。
随着银行业的全面开放,我国银行业正面临着以理财业务为核心的外资银行的全面竞争。一方面在于银行业务转型所带来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中国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理财时代,富裕居民以及高端富有人群扩大的同时,理财需求与理念得以提升,带来了巨大的外在推动力。内外双重推力,成就了中国高速增长的银行理财市场。
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现状
(一)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总体发展特点
据统计,2005年我国人民币产品才121只,外币产品566只;2006年理财产品实现了几345只,外币产品744只;2007年产品的发行数量和规模都呈现出爆发性的增长,各大银行在理财产品的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剧增,可以说见证了我国资本市场和理财市场的全面繁荣,充分体现了我国居民经济活动的活跃。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呈现了三个方面的整体特点:第一,人民币产品的投资价值显著高于外币产品;第二,股票、混合类产品的投资价值高于其他类别产品;第三,中资银行的人民币股票、混合类产品全面超过了外资银行,但是中资银行以数量取胜,外资银行更注重产品设计和适销对路,中资银行产品的收益和风险指标明显落后于外资银行。
(二)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不足之处
据近期数据显示,受次贷危机影响,国内理财市场面临的难题日益显现:理财产品出现了大面积的低收益、零收益,甚至是负收益现象,不仅中资银行暴露出产品设计方面的缺陷,外资银行的产品也表现出结构设计越来越复杂,产品的投资价值却越来越不尽如人意的现象。具体而言,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存在以下问题:
1.银行理财产品多为较为初级的重复性产品,设计缺乏差异化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同质性很强,且真正适合理财服务的品种不多。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把握市场脉搏能力相对较弱,尚未成立一支专业化的团队系统深入地研究整个资本市场、理财市场和客户的产品需求,因此缺乏设计差异化并富有竞争力的理财产品。在许多理财产品开发中,银行只是运用网络优势、营销优势和政策优势,与合作方进行对接,是理财产品业务链中下游的关系,只是一个管道和平台,产品附加值极低,主动权始终掌握在他方,而银行只从中获得极低的费。
2.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缺乏自主创新能力。由于国内银行市场化运作的时间较短,加之市场上金融工具相对缺乏,使得现阶段商业银行对复杂金融产品的对冲交易能力欠缺。很多银行在发售自己的理财产品时,并没有将产品结构拆开,自己到金融市场中独立操作,获取更大的利润,而是连同自己的存款以及结构产品打包一起与外资交易对手平盘。结果,不论我国商业银行推出何种理财产品,在这一过程中只相当于外资银行的零售终端而已。由于我们商业银行未能直接参与市场,组合衍生产品的能力与外资银行相比较弱,因此只能被动的接受外资行的报价。
3.理财产品的信息不对称,对产品风险的提示不够
虽然产品说明书中均对可能面临的风险作了比较详细的揭示,然而银行许多营业网点没有在明显的位置张贴风险提示公告,而且少部分营销人员只强调收益不强调风险的行为更会导致客户的不满,引发许多纠纷,对银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此外,许多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工作依旧不到位,产品售后服务跟不上,无法定期给客户发送理财产品对账单和公布理财产品净值,缺乏相应专业人士对产品进行分析,因此,当理财产品收益低于储蓄存款税后收益时,投资者存在普遍的不满情绪,投诉等情况经常出现。所以在鼓励银行产品创新的同时,也要做好投资者风险教育,投资者应当根据个人的风险偏好,理性选择相应产品。三、进一步深化发展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建议
银行理财业务经营发展过程实质应该是从过去的依靠物理网点资源转变为依靠自身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实现规模、质量、效益三方面动态协调和优化平衡的过程。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用创新思维构建银行的核心业务模式,因此,建议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转变经营观念,树立营销意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金融体制的变革,传统的金融结构在不断改变,金融服务的对象和内容已发生质的变化。过去那种银行与客户之间单纯的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已不适应新的金融形势。为此,商业银行必须转变经营观念,努力开拓理财服务业务。
(二)科学设计理财产品,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理财业务最大的风险来自于投资的信托产品的资金运用风险。对银行来说,产品出现任何问题,商业信誉都将受到严重的损害。无论是产品的设计研发阶段,还是产品存续期间的托管阶段,都应加强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这就要扎扎实实地提高自身的资产管理能力和投资盈利能力,进而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风险管理能力。
(三)理财业务应该向集成化、专业化发展
集成化是指一个理财产品通过对多种金融工具和技术的组合,构造复杂的结构性产品。专业化是指理财产品的开发基于专业的人才和技术平台,这就需要大量的专业化人才。商业银行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转变观念,从寻求政策保护过渡到建立核心的市场竞争能力,从中间商转变为生产商。
(四)加大创新力度,拓展理财业务品种,避免重复性产品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同质性很强,且真正适合理财服务的品种不多。所以笔者认为,首先,商业银行可以在不违反现有政策的前提下创新业务。这方面银行应是有潜力可挖的一是加强理财产品和服务的整合。近几年中资银行在零售产品的整合方面做了很多探索,重点仍是把信用卡构建成银行零售业务各子系统融会贯通,集存贷汇、消费、缴费、理财于一身的理财产品。二是加快理财新产品的创新。重点是适应资本市场的发展,条件具备时创新更多的投资型理财品种。三是拓展“网络理财”。
(五)提高服务质量,分层次细化服务
分层次服务是指针对不同顾客的金融需求,结合他们对银行的利润贡献度,为不同层次的顾客提供有区别的服务,它有利于个人金融业务的开拓和银行收益水平的提高。虽然我国的优质客户层还没有完全形成,但是现在已经涌现出很大的一批人,他们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有较先进的理财理念,对资产安全的保值、增值有着尤为迫切的需求。我国的商业银行应该在这个方面进行尝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根据客户评价标准,采取分级别服务的形式,不同等级的客户由相应级别的理财机构和理财师提供服务,由他们根据不同客户的偏好和需要,进行最有成效的营销。
(六)营造正确的监管引导和良好的外部环境。监管部门应该鼓励和支持银行的产品创新,规范业务管理,从市场准入、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和税收政策等方面进行规范,为理财业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摘要】基于国家所有的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是我国银行业“强垄断”结构与“弱竞争”行为的根本原因。产权的国家所有不仅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在银行业体系中的“强垄断”地位,也抑制了体制外因素对其形成的竞争压力的释放,从而使我国银行业有效竞争的机制难以形成,最终保护了国有商业银行低效率的市场行为论文,导致了国家保护下的制度性垄断无效率或低效率。因而破除“父爱主义”的产权制度,以使体制外竞争机制得以形成也就成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逻辑前提与关键所在。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至今,仍然步履蹒跚。从最初设立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等体制外因素以压迫体制内因素的措施到设立资产管理公司以剥离其不良资产,从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到股份制改制,再从改制到上市设想,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历程可谓曲折。理论争论也因之而沸沸扬扬。特别是针对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与银行业市场结构优化之间的关系的辩论一直未有定论,或言产权是根本,或言竞争性产业结构是核心。无疑,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正沿着这两个方面曲折地进行经济论文,但是在此过程中我们却一直未能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这显然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应进行重新审视。
一、产权还是竞争?——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逻辑起点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中存在着产权与超产权的理论之争。前者认为当一国银行业存在规模报酬递增时,利用产业组织理论的S—C—P分析范式会得出一个矛盾的结论,并且,由于现代银行是产品多样化的服务机构,因此很难判断每一银行的利润率是否由集中率直接造成。从各国金融体系构成看,银行业产业组织结构及其绩效并不能以此为标准进行简单化的判断。因此,S—C—P范式并不适用于对我国银行业的研究。他们认为,我国银行业的主要问题是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结构单一,而不是产业集中的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是系统性的,但核心问题是产权结构。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运行机制及其效率上的种种缺陷,也是由单一的国有产权结构决定的。因此,我国银行业改革要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产权结构的调整比产业组织结构的调整更为重要。
而超产权论者则认为,市场竞争才是决定产业运行绩效的决定性因素,利用竞争机制可以改善产业结构,规范产业行为,提升产业或企业绩效。持该观点的学者利用S—C—P范式研究了我国银行业的产业组织情况,并得出了我国银行业的垄断结构效率不佳的结论,由此他们认为,在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中引入竞争因素以优化银行业产业结构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首要选择。
但笔者认为,产权论与超产权论都忽略了我国银行业特有的基本特征,因此得出的结论有失偏颇。
首先,产权论者没有看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并不存在规模经济利益的事实而片面地否定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实证结果表明,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是规模不当。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规模相对其现有的技术条件和管理水平而言显得过大,并且不良贷款比例过高,因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存在严重的规模不经济。而隐藏在相对规模过大和高不良贷款比例的背后则是国有商业银行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所造成的各种缺陷。其次,尽管各国的银行业具有不同于一般非金融产业的特点,但作为一个产业而言,竞争适度的市场结构、理性的企业行为和不低于普通产业的平均利润率等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仍应存在,这一点对转轨的中国银行业也不例外。但在运用此分析框架研究我国银行业时,我们应看到S—C—P与超产权理论所隐含的既定的制度背景,即,它是以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为基础的,而我国却缺乏这一制度背景。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即产权本质上的国家所有。这样,超产权论在分析我国银行业时就难免捉襟见肘了。最后,产权所有制性质是决定企业绩效的关键因素。“任何关于产权绩效的研究,都必须放在相应的市场结构框架内,否则势必会导致与产权理论假设不同的难以解释的结果。同样,任何关于市场绩效的研究,离开了产权这一重要因素,则会产生与一般市场结构理论相背离的很大误差。至少,在中国经济的研究领域内,这两者是密不可分和互不可缺的”如前所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特有的产权制度安排是国有商业银行规模不经济与绩效低下的主要因素。
因此,在利用S—C—P范式分析我国银行业问题时,国有商业银行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是极具重要意义的。正是这种产权制度安排才使得国有商业银行呈现出独特的制度变迁、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等特征。而为了保护这种独特的产权结构,我国的金融改革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不是从产权结构开始的,而是开始于体制外竞争因素的引入。
二、隙缝经济的产生、发展与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外竞争压力
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之初,决策部门并没有采取大张旗鼓的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一步到位的“大爆炸”式的产权改革的方法,而是在旧体制的旁边发展出一种新体制。而后利用这种从体制外产生的“隙缝经济”(nicheeconomy)来强化体制内经济的竞争或利用它们对体制内经济产生竞争压力,从而使我国银行业出现了较长时期的“体制双轨”局面,最后再渐进地完成银行业体制的转轨改革。
(一)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其他非国有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自1949年建国至1979年改革开放30年间,我国实行的是一个典型的、由国家完全垄断的中央集权的计划金融制度,其最基本的特征是单一的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其后,以1979-1984年的金融体系重组为特征,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相继从中央银行独立出来或建立起来并行使商业银行的职能,这使我国“从金融机构的一元化转向多元化”,“出现了以产业分工为主要特征的专业银行机构”。在此时期,四大国有专业银行占据了主导的地位。随后的1985—1992年期间,四大专业商业银行逐渐企业化,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始设立并进行了股份制改革或是发行上市。以1986年7月交通银行成立为标志,中国银行业真正意义上的竞争才开始。由于这些新生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大都采取了股份制形式,或十分迅速地进行了股份制改革或已上市挂牌交易,因此,他们经营机制十分灵活,发展迅猛。从1993年开始的金融业整顿初步确立了金融业分业经营体制。其后,城市商业银行作为另一种体制外竞争因素开始产生并迅速增长。从1995年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在深圳成立以来,截止2001年底,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已发展到109家。另外,从1979年以来,我国外资商业银行也急剧膨胀。尤其是1996年后,我国允许部分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本币业务,使外资商业银行的竞争触角开始伸入到长期以来一直为中资商业银行所垄断的业务范围。于是体制外另一种力量也参与到国有商业银行竞争之中,它们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一起,推动了我国金融体制渐进式改革的进程,同时也初步构建了我国银行业体系市场竞争的不同主体。
(二)强制性制度变迁中的体制外因素带来的竞争压力及其退化
在我国金融体制的变迁过程中,以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的非国有商业银行机构逐渐从体制的夹缝中产生并生存下来。经过10余年的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其他非国有商业银行机构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展开了竞争,他们不断克服因制度歧视所带来的不利因素,打破了国有商业银行完全垄断的市场格局,初步形成了寡头垄断竞争的局面。
因此,值得肯定的是,我国所采取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式的金融业改革取得了一定的基本成效。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外资商业银行的引入打破了国有商业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并且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也在逐步增强。正如于良春、鞠源(1999)所指出的,“中国银行业自1978年以来所进行的改革迄今已取得了阶段性成功,主要表现在垄断的打破、从业家数增多、竞争程度上升、银行服务质量与经营效率提高以及较为完善的现代化多元银行业组织体系逐步建立等方面。”而在这种金融制度变迁的过程中,我国国有金融产权在金融资源配置方面的低效性逐步凸现,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却表现出相对的竞争优势。
但是,体制外因素的引入并未从根本上动摇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企业化改革并没有取得完全成效,其制度的路径依赖仍然较强。尽管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产生和迅速发展逐渐形成了一种“鲶鱼效应”,带来了我国银行业的竞争的强化,但股份制商业银行竞争力远未达到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造成现实威胁的水平。原因在于,国有商业银行以其雄厚的基础资源和竞争力资产,仍保持着具有绝对市场支配地位的竞争力。其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存贷款市场份额、服务网络、技术储备和国家信誉是其最有力的竞争资产,这些“资产”所形成的市场支配力之强大仍是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所难以抗衡的。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并未从根本上动摇,国有商业银行仍保持着绝对大的市场份额。但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体制优势的边际产出则呈递减趋势,近年来更有“体制回归”的迹象,即“工农中建”化趋势。
三、产权国家所有下的“强垄断”和“弱竞争”与制度性垄断无效率
在体制外因素的竞争冲击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有所削弱。这种削弱则是其市场竞争行为不力或“弱竞争”行为的结果“,而其市场竞争行为不力的主要原因则应归结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所形成的政府保护。这种产权保护下的弱竞争行为最终体现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市场绩效的不断削弱,因为“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必须面对的生存法则,而竞争致胜的全部基础在于经营绩效的提高”。
(一)“强垄断”、“弱竞争”与国家所有制
从我国银行业的资产、存款和贷款集中度指标看,我们发现,即使在1993年以后,我国银行业体系的集中与垄断程度仍然非常高。1993—2001年期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资产、存款和贷款市场份额上至少都各占据了60%以上的份额。因此,产业结构中的垄断因素十分强大。但随着我国银行业改革进程的推进和体制外非国有商业银行的出现,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正不断的下降,其资产份额由1993年的69.1%下降至2001年的60.5%,下降了近9个百分点,存款和贷款市场份额也分别下降了近9%和18%。而同期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各项指标的市场份额则不断的增长,前者三项市场份额分别增加了6.53%、6.19%和6.66%,后者各项指标都增加了近4%。因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正不断地向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让出市场,但尽管如此,我国银行业产业结构中的竞争因素仍然十分薄弱。
然而,问题并不仅止于此。目前我国已经形成的“强垄断”与“弱竞争”并存的银行业市场结构中尽管存在独资和股份制等多种产权形式,但是如果我们把包括由我国直接控股的股份制银行计算在内,那么我国银行业中大约有80%以上的股权归国家所有。这种所有制形式使国家实际上承担了无限责任,而在这种国家保护政策与倾斜政策及歧视性的制度安排下所形成的高度垄断中,又使竞争性质的产业结构具有浓厚的制度特征。在这种情况下,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中的垄断因素并不是由市场竞争自发形成的,而是由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国家所有这一产权制度安排所导致的。因此,我国银行业这种“强垄断”和“弱竞争”的格局实质上就是国家所有制的垄断对市场化竞争行为的抑制,它主要表现为国家所有制对银行资产和市场的绝对控制。这样,处于国家保护之下的国有商业银行就可以免受市场竞争机制的威胁。
因此,正是基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特殊的产权结构安排才使得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中存在独特的制度性特征,我国银行业垄断的市场结构也主要是由这种单一产权安排所引起的。我们承认产权问题,但我们的主张是,市场结构单一是产权结构单一的直接结果。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银行业垄断的市场结构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政府对银行业体制进行行政性分权形成的,而非银行间竞争和追求绩效的“市场化”结果;从改革历程看,政府通过制定各种配套体制如压低利率、行政性审批等手段人为地提高了银行业的市场进入壁垒,导致了市场主体间的不平等竞争和目前“弱竞争”的状况。
(二)国有商业银行粗放型扩张行为与银行业绩效
1984午以后,以四家专业银行为主体的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其后8年间(1984-1992),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业的竞争都主要是通过机构竞争,即通过机构和人员的迅速扩张来实现的。在该时期,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总数由1986年的67626个增加到1993年的近14万个。同时,“在大量机构网点的支撑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迅速膨胀。1985年至1997年间,资产增长了11倍,其中贷款增长了11倍,存款增长了16.3倍。”
随后,1992年底开始的金融业整顿引发了第二轮的金融机构竞争浪潮,即以金融工具创新为主的竞争。但第二轮竞争浪潮仍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其原因除了特有的制度性垄断因素外,还包括以下因素:
首先,第二轮竞争浪潮中的金融创新吸纳性居多,而原创性创新很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创新的金融工具达70余种,但其中85%左右是“舶来品”。其次,创新主要表现为数量的扩张,内涵较低。该时期已有的金融创新主要在易于掌握、便于操作、科技含量小的外资形式的建设上,而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经营机制方面的创新明显不足。再次,创新主要靠外部力量推动,创新主体内部驱动力不足。中央银行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的改革与创新一直是我国金融机构微观创新的主要外部动力,而国有商业银行出于外部竞争压力而进行的自发性创新严重不足。其四,“如同规模竞争一样,工具创新的直接动机仍然是争夺储蓄资源,以支持资产扩张,缓解流动性压力,其公司治理机制没有改善,风险控制水平也没有明显增强。”
因此,产权国家所有下的国有商业银行依赖机构扩张与模拟性工具创新的竞争行为并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善或提高其运作绩效。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资产利润率的不断削弱,四家银行的平均资产利润率从1985年的1.39%几乎直线下降到2003年的0.06%,尽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在近年来随着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而有所下降,但长期的垄断地位以及以提供金融补贴为主要任务的运营方式,不仅使国有商业银行形成了效率低下的现状,而且还形成了国有商业银行对政府补贴的刚性依赖。因此,在行政保护下所形成的寡头垄断地位不仅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缺乏内在的动力去改善绩效,而且还会产生竞争不力的市场行为,如大力扩充分支机构、过分追求存款和贷款等。正是这种粗放式的增长和扩张路径一直主导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业的发展过程,那么合乎逻辑的结果只能是国有商业银行绩效的低下。
四、结论
我们重申,S—C—P分析范式并非不适合于我国的银行业,只不过我们在应用这种标准时应该将既定的制度因素纳入其中。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乃至银行业改革的关键并不仅仅是通过在体制外引入竞争因素就能实现既定目标的,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不但导致了强垄断的产业结构,也抑制了体制外因素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压力,体制外的竞争并未彻底改变我国银行业“强垄断”的事实。
(一)风险管理的文化氛围缺失
如果说文化一个国家的软实力,那么风险管理文化则是商业银行风险把控的关键与核心,能在商业银行工作各环节各关口时刻起到防范作用。然而,当前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银行自身带有更多行政色彩、,风险管理理念缺失相当严重。就各家商业银行整体而言,大多没形成自己的风险管理文化,更谈不上氛围,只注重银行短期利益而忽视了长期风险的积重;就银行职员每个个体而言,特别是基层业务员,风险管理理念淡薄、风险意识不强,大多为了追求更多的个人利益和业绩而视风险为开拓业务之障碍。当然,目前一些商业银行经过多年的营运积累了一定的风险管理经验,形成了自己的风险管理理念,但是却很难提升到文化层面,而且这种理念带有一些个人偏好、政策色彩,而且在实际工作中也没有一个标准来检测其是否落实到位。所以,就整个商业银行系统,就更谈不上有一个统一的风险管理理念或文化,也就制定不出一个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
(二)风险管理的技术方法落后
世界金融市场瞬息变幻,由此催生了更多既规避风险又实现利益最大化的金融工具。目前,创新性的风险对冲工具在发达国家已被广泛运用且成效显著。但是,商业银行在风险管控方面我国目前仍是以资产负债率、不良资产率和准备充足率为参考标准的“定性分析”局面。其中的原因,一则是囿于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和证券市场的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不发达、不健全;二则是商业银行缺乏引进发达国家先进风险管理技术工具的动力,自身应用能力也较差;三则是欠缺国家在该领域的政策鼓励和原则性指导,导致风险管控技术投入及发展程度不一。“定性分析”的缺陷显然易见,它参考标准过于简单粗糙且主观性特征较强,风险评估过程缺乏系统性、科学性。比如,贷款人为了达到贷款的目的,经常会采用形式风险与实质风险相分离的手段轻而易举的突破银行风险评估,导致银行隐形不良资增加。所以,在现代商业活动中,特别随着是商业银行业务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技术亟需升级换代,以满足风险管控的需要,保证银行健康有序运转。
(三)风险管理的优秀人才不足
众所周知,人才是一国强大的中坚力量。各行业领域的壮大发展更是离不开行业人才,同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这一银行的核心重任更是离不开高素质专业性的风管人才。原因有三:第一,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银行风险管理基础一直较为薄弱,无论是理论发展还是实战工作中,风险管理工作始终未能得到较好地专业性指导和政策性引导;第二,长期以来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引起银行相关部门的注意和国家部委的重视,忽视了风险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最终导致出现专业型人才匮乏、专家型人才凤毛麟角的局面;第三,人才选用制度不合理,任人唯亲现象严重,出现大批无德无能无才之人占据重要职位而综合素质较高和专业性知识较强的人才站在队外的局面,最终导致商业银行系统存在诸多潜在风险隐患,威胁国家经济安全。
(四)风险管理的内部管控结构不完善
当前,商业银行的风险管控工作在银行整体工作中的设置不合理、规划不科学以及内容流程过于传统保守,而这三者的缺陷集中爆发在内部管控工作方面。具体如下:首先,从横向设置的角度看(即独立性方面),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内部管控结构设上存在先天性的缺陷,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其他部门和高管相互间不能进行有效监督,致使银行内部各自为营矛盾加剧,然而分行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又得不到有效保障,丢失了风险控制的第一道“防护门”;其次,从纵向规划的角度看(即集中性方面),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内部管控结构上呈现后天畸形的发展态势,行政等级色彩浓厚的管理体系使上下级间的监管成为不可能,而各业务部门权责限于自身极大损害了商业银行的整体风控能力;第三,在管控内容上侧重于对风险资产的重组、转化、清收而非对风险资产的评估,在管控流程上注重与风险的事后处置而非风险的事前预警、事前和事中的防范。
(五)风险管理的外部市场环境未成熟
外部市场环境的不成熟指的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已确立也日益健全,但是仍存在许多不足和待完善的地方。具体而言,一方面,我国是第一个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里尚属年轻一列,在正确处理市场和政府二者关系时难免碰到棘手的问题,比如仍存在一些政府干预商业银行发展违背市场规律的行政行为,一些商业银行受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影响较深,银行资产不良率大幅提高;另一方面,目前我国还没有像发达国家一样建立起成熟的个人征信系统,这给一些人欺骗银行带来可乘之机,从侧面讲也就增加了银行风险管控的成本,这是一个成熟的市场环境所不允许的。
二、小结
关键词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道德风险信贷
银行是经营资金融通业务的中介,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资金运用的核心业务。而在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中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2001年瑞典皇家科学院授予了三位美国经济学家——乔治·阿克尔洛夫、迈克尔·斯宾塞、约瑟夫·斯蒂格利茨诺贝尔经济学奖,以表彰他们在信息经济学领域做出的杰出贡献。1970年阿克尔洛夫发表了《次品市场》,他认为在二手车市场上,买卖双方重复博弈的结果使二手车成交量很小,其原因就在于信息不对称。1973年斯宾塞在其论文《劳动市场信号》中对劳动力市场存在的信息不对称进行了深层分析。1976、1981年斯蒂格利茨相继发表文章,分析了保险市场和信贷市场存在的道德风险问题。本文将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对策。
1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是在市场交易中,交易的一方对另一方缺乏信息,进而影响其做出正确决策,导致交易效率降低的现象。根据信息经济学理论,信息不对称(InformationAsymmetry)分为事前的逆向选择(AdverseSelection)和事后的道德风险(MoralHazard)两种情况。逆向选择是交易事前的信息不对称。阿克尔洛夫在分析二手车市场认为,在二手车市场上有好车也有坏车,买主很难分辨出来。所以买主愿意支付的价格是二手车的平均价格。好车的卖主索要的价格高于市场的平均价,坏车的卖主很愿意以平均价出售。从而导致好车退出市场,只剩下坏车。金融市场上同样也存在这种事前的逆向选择,最终的结果也是好的借款人退出市场,市场上留下的是质量差的借款人。道德风险是交易事后的信息不对称。在金融交易发生之后,借款人可能用贷款人的资金从事风险更高的业务,以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比如企业用信贷资金从事高风险的投资。信息不对称普遍存在于我国商业银行中,使得银行交易效率降低,金融风险增大。
2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关系的信息不对称
2.1惜贷现象
由于借款人与银行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银行缺乏对借款人真实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的了解。借款人对自己的信用水平、偿债能力、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非常了解。银行提供的贷款利率是社会风险度的平均值。这样就会产生逆向选择问题,风险低的借款人觉得利率太高不愿意贷款,风险高的借款人却积极地寻求贷款。贷款银行单凭借款人的财务资料很难判断谁是风险低的借款人,谁是风险高的借款人,而且有些风险高的借款人为了取得贷款,向贷款银行隐瞒真实情况,更有甚者提供虚假信息,提供给银行的是虚假的财务报表。当银行难以正确判断时,就会拒绝借款人的请求。商业银行和借款人之间重复博弈的结果导致产生“惜贷”和“慎贷”现象。
2.1不良贷款问题
在做出贷款决策时,银行最关心的是借款归还问题。然而银行对借款人的情况了解始终是有限的,在贷款发放之后,一些不良借款者欠贷、赖贷、逃贷,难以归还贷款,这就会产生不良贷款,银行同时会遭受经济损失。2003年末据国家统计局统计,银行业主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2.44万亿元,不良贷款的比例为17.8%。1999年国家投资组建了信达、长城、东方、华融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这是专门剥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机构。当时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剥离了1.4万亿元不良资产,但到目前为止,我国的不良贷款率还是很高。我国的金融资源配置仍然处于政府的直接控制之下,对不良贷款的控制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和强制措施,所以金融资源的配置处于无效率状态。信息不对称也是不良贷款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2.3存款客户盲目选择银行
存款客户和银行之间也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银行作为债务人对自己的信用水平和财务状况的了解显然超过存款客户(债权人),这种状况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存款客户有可能误选一家信用水平低的银行,或者银行有可能用客户的资金从事高风险业务,那么存款客户就处于不利的位置。尤其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信用评级制度,银行也没有定期向客户公布自己的财务信息,存款客户更加难以判别金融机构的质量,在选择银行时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在无法判断时,利率就成为存款客户选择商业银行的标准。信用水平较差的银行自然会以高息揽存,然后银行用高息揽存的资金从事高风险的业务以获得高额利润。一方面,如果银行的业务出现问题,存款客户就会遭受损失;另一方面,如果客户对银行缺少信心,客户就会抽回资金,银行有可能出现“挤兑”现象。这样对双方都不利。
2.4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的真正原因是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束缚了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发展前景难以预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就是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从我国的银行业结构来看,我国的银行业过于集中,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足,金融资产过于集中于大银行。中小企业获取贷款的渠道主要是通过银行,银行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无法预测,向其提供的贷款也就很少。企业有大量的融资需求,但是无法得到满足,而银行有大量的闲置资金却不敢贷出去。一方面是企业贷不到款,困扰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是银行找不到合适的客户,不能实现利润最大化。社会的资源无法实现最优配置,这同时也表明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决策上存在问题。这些都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得企业融资困难,同时也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
3解决信贷关系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对策探讨
3.1加快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放松贷款利率管制
长期以来我国的利率管制是相当严格的,这使我国的金融市场的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资金的资源配置效率无法得到优化,货币政策的作用得不到很好得发挥。利率市场化使金融机构可以依据自身的资金供求、头寸、盈利及风险等因素自行控制的利率,使资金的供需状况得到真实的反映。从贷款方面看,利率市场化后,让利率反映贷款项目的风险度,对风险进行合理量化。在受理每笔贷款申请时,银行对借款人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对于风险越大的、资信程度较低的客户,收取高贷款利率,这样可以补偿较高风险带来的损失。对于风险小的、资信程度较好的客户,收取低的优惠贷款利率,有利于吸引高质量、低风险的客户群。所以加快利率市场化对于解决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是很有必要的,这不仅是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也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3.2建立信用评级体系,使信用担保市场化
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都有专门的机构从事企业的资信评定工作,它以独立、客观和公正为原则,按照经济标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对企业的历史、现状与趋势进行综合分析,所提供的分析报告和评定结果可以反映一个企业值得信赖的程度。信用评级可以对借款人未来债务清偿能力和信赖程度进行评判。我们不仅对商业银行的信用进行评级,而且对借款人的信用也进行评级。对商业银行的信用进行评级可以避免存款客户盲目选择银行,使存款客户在存款之前就对银行的资信、经营状况、盈利能力、管理水平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再做出选择。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使银行能够得到充足的有关借款人的公开信息,辨别客户的优良,做出正确的贷款决策。信用担保市场化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运转的效率。
3.3完善法律制度,充分保护各个主体的利益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法规不健全是信息不对称的重要原因,为了降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各个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对金融市场进行规范市场,以此保证公平交易和正当竞争,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主体的利益,对于欺诈行为给予严厉打击。用法律制度迫使债务人披露真实信息,对那些提供虚假信息,做假帐的借款人进行严厉的惩罚。使银行在良好公平的环境下运用多种手段,减少不良贷款,提高盈利水平,应对国际竞争。
3.4加快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为中小企业建立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
我们要完善银行体系结构,为解决大银行和小企业的冲突,就要使中小金融机构多样化,建立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使之和我国的经济构成相适应。我们不仅要有商业性中小金融机构,也应当有政策性中小金融机构,不仅要发展城市中小银行,也要发展城乡信用社。在这样的银行体系结构中,中小企业取得贷款更加容易,同时也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4结论
由于信息不对称,信贷市场上确实存在一些实际问题,致使我国一些商业银行的信贷工作缺乏效率。确立完善的信息机制,促进信息的充分化、对称化,是我们解决信息不对称,降低银行信贷风险的关键。为此,一方面,我们需要不断地深化银行业改革;另一方面,要结合我国体制转轨的现实,不断进行制度创新,支持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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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创新;商业银行;动因
1金融创新的含义
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领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人们将金融领域的这些变化称之为金融创新。从广义的角度来讲,金融创新是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具体讲是指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当局出于对微观利益和宏观效益的考虑而对机构设置、业务品种、金融工具及制度安排所进行的金融业创造性变革和开发活动。
2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我国对外资银行的全面开放,商业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对产品、市场和品牌的认识也不断深化,逐步认识到金融企业只有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自身业务发展状况,不断推出能够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才能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总体来说,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2.1内在动因
(1)转移风险的需求。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经济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引发了国际汇率、利率剧烈波动和通货膨胀的加剧,导致国际金融市场的持续动荡,使商业银行运作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由此,产生了规避风险的金融工具。
(2)提高资产流动性的需求。金融资产的一个重要性质是杠杆性,即资产能在流动过程中不断被放大,因而金融资产的流动性越强,其盈利性和安全性也越高。商业银行为了提高其资产的盈利性和安全性,创新出能够提高金融资产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3)银行收益率的下降,促使银行寻求新的盈利途径。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直接投资的兴起,廉价资金来源减少,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上升,再加上竞争及利率政策的调整,引起银行的利息收入下降,服务成本支出增加,银行要保持较高的收益,必须另辟新径,寻求新的突破口,金融创新便由此产生。同时,因为创新的金融产品提供的是特殊的金融服务,其价格没有可比性,不可能由人民银行统一定价,而只能由银企双方协商决定,其利润空间必然较大。商业银行作为经济实体,其经营目标就是获取最大利润,只要有利可图,商业银行就有创新金融产品的内在动力。
(4)金融产品的生命周期性客观上要求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金融产品像其他产品样也有其生命周期,即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金融产品与其它产品的衰退期有所不同,一般工业品或消费品进入衰退期时,市场多表现为人们不购买或不使用该产品;但金融产品进入衰退期时,则多表现为市场饱和与低利润。为了保持市场竞争力,商业银行需要在金融产品进入衰退期之前研制开发出替代品,使商业银行不因金融产品衰退期的来临而出现产品断层。所以商业银行在想方设法延长金融产品生命周期的同时,要承认金融产品的周期性,积极开发和设计出新的金融产品,以形成金融产品创新链条。
2.2外在动因
(1)市场经济机制的日趋完善,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打开了广阔空间。市场经济是以竞争为特征的经济,随着市场的不断完善、成熟和开放,不论是创新产品的垄断,还是核心竞争力的保持,都有其阶段性,都会由强转弱成为相对的概念。惟有创新能力,才是市场机制里最为闪光的亮点。对商业银行而言,创新能力的强弱将决定其在竞争市场中的寿命,我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这无疑会加速内地金融业的市场化进程。因此说,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进程会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这是金融创新的时代特征。(2)中央银行的政策导向,为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提供了法律保障。无论是国际上,还是国内,中央银行在确保金融风险控制的前提下,一般都是鼓励金融创新的,这就减少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政策风险。
(3)银行客户需求的多元化和高层次性的拉动,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设定了细分化的目标市场。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使得由单一的国有经济为主体的市场,转变为以国有经济为主体与各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市场,这一市场表现为金融供求关系的买方特征。近几年,尤其是私有经济的快速发展最为明显,这就迫使商业银行的产品与服务适应这一变化,这种“倒逼”也加速了金融创新的发展。
(4)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银行业的市场竞争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二是国有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逐步开放国内市场,更多的外资银行和金融产品进入国内市场,从而使得国际竞争国内化;三是其它产业公司或其它行业向金融业渗透,参与金融业的竞争。信息技术的进步直接推动了资本市场的发展,资本市场不断下降的交易成本和不断丰富的交易品种使金融市场的吸引力不断增强,金融非中介化趋势日益增强,“脱媒”现象出现,使得三方面的竞争日益激烈。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国有商业银行只有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对传统业务进行重新整合,并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以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5)新技术的运用,包括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
科技进步是实现金融创新的客观基础,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载体。新技术的发展大大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使某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可以带来更大利润,从而推动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综观当代金融创新,尤其是以银行卡、电话银行、网络银行、手机银行为代表的产品创新方面,其中每一项产品的创新或功能的完善都与科技的发展息息相关。商业银行组织架构的变革,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科技发展引发的。如,以数据集中为表现的客户关系管理的变革使传统性商业银行的客户数据管理显得十分笨拙。就国内各家商业银行而言,招商银行就是以科技为恒定支撑力而获得金融创新优势的典型范例。因此,商业银行科技实力的强弱决定商业银行创新能力、经济效能的高低,这是金融创新发展史上的又一显著特征。
另外,由于之前一些金融机构过于强调风险防范,制订了一些过于严格的条款,手续复杂繁琐,使很多消费者望而却步。譬如,在申办信用卡和处理信用卡申请资料时,手续过繁,容易导致客户抵触和银行办卡效率低下。
3结论
总之,金融创新浪潮对我国的金融市场产生了深远而巨大的影响。它在提高金融机构收益率的同时,也对金融系统和货币政策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随着世界经济金融全球化、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商业银行创新将是全方位。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和问题,但较之以前毕竟有了很大的发展。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在客户、业务、区域、市场等方面有所侧重,将内外动力系统有效的相结合,才能实现在经营理念、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技术、金融机构和支付方式等方面的创新,只有这样才能抓住发展先机,在金融市场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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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持续上升。1月达2.2%,2月达2.7%,3月达3.3%,4月由于食品特别是粮食价格涨幅略有回落,CPI为3.0%,5月起,猪肉价格一路走高。紧接着,牛奶、畜禽蛋产品、植物油、粮食等接连调价,以它们为原料的餐饮业、食品加工业的价格应声上涨,5月,全国CPI指数攀升到了3.4%,创下此前27个月以来的新高。在猪肉价格达到历史最高点的8月,CPI达到6.5%,创下近11年来的新纪录,9月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升了6.2%,比8月份的同比升幅下降了0.3个百分点。到了11月,CPI再创11年新高,达到6.9%。
由于国际原油价格、粮食价格依然保持上涨态势,加之资源和劳动力成本的上涨、国内流动性过剩格局短期内难以根本转变等因素,我国的通胀压力仍在不断加大。
二、价格上涨对商业银行赢利的冲击
(一)社会整体对商业银行赢利影响
2007年以来,为了加强银行体系的流动性管理,引导货币信贷和投资合理增长,防止和抑制价格的持续上涨,央行货币政策作了适时调整,不断调整利率,加强货币信贷总量调控,使用各种工具调节信贷增长。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2007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货币政策从“稳健”直接改为“从紧”,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这些都会使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总量和流向发生转变,使一些区域和一些行业的信贷风险增加。这种政策的推行将会使一些长期依赖银行贷款维持生产经营的企业、投资过热的行业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地区资金供求紧张,生产难以为继,形成新的贷款逾期风险和损失。同时,资金总量的控制使一些发展前景很好的行业、贷款信誉度优良的企业不能得到充足的资金进行扩大再生产,使这些行业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影响它们的还贷能力,造成银行利润的流失。20世纪80年代中期和90年代初期我国发生通货膨胀时,国家信贷政策紧缩,造成部分贷款硬损失就是例证。
(二)企业对商业银行赢利的影响
1.通货膨胀压力下,企业资金使用意义发生质变,产生对银行赢利的影响。
物价上涨时期,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虽然资金在循环周转过程中所回收的货币资金绝对数量增加了,大于当初所投入的货币量,但在物价持续上涨的环境下,名义货币的增加量并不能弥补企业原材料等上涨幅度。本质上来说,剔除货币贬值因素和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后,企业所实现的资金的增加是一种“虚增”,实际上企业可能是产生了亏损。再加上这种亏损的企业,在物价上涨时期还要增发职工的奖金和福利,这就会使企业用于生产的资金缺口越来越大,为了维持生产,企业就不得不向银行借款。此时,银行发放的贷款其实质并不是为企业生产规模扩大所提供的资金,而仅仅是补充泄漏了的生产周转资金,以维持企业的简单再生产,因此,这类贷款的风险往往是很大的,对银行贷款的回收和利息的收取造成影响,进而影响银行的赢利。
2.企业流动资金需求急剧上升,经营性收入的减少导致信贷风险,影响银行的赢利。
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是银行为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而发放的贷款,特点是贷款期限短,周转性强,融资成本较低,是企业使用最为频繁的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是以企业的固定资产购置、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技术开发等的不同资金需求为对象而发放的贷款。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金贷款的配比关系与企业的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的配比关系是一致的。企业经营性资金中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的比例关系是由企业的经济性质、生产特点、技术等要求决定的。在资金密集型的企业中固定资金的比重大于流动资金的比重,而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中,流动资金的比重是大于固定资金的。在正常的经济背景下,银行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形成合适的比例关系。但是,在价格水平普遍上涨的情况下,无论是资本密集型企业还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在贷款增加额中都表现为流动资金的比重急剧上升。这样,造成了流动资金与固定资金配比的失衡,这种失衡从长远看将会对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和技术进步产生巨大的影响。与此相联系的是,在价格上涨背景下,由于生产性资金缺口扩大,因此,经营性收入就会减少,企业通过自身发展归还银行贷款的能力就会降低,所借银行的资金一方面除了逾期不还外,另一方面则会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借款,这样就形成了一条资金链,一旦资金链条断裂,就会造成银行逾期贷款增多,风险增大,造成对银行赢利的影响。
(三)银行自身因素对赢利的影响
1.物价上涨导致银行遭受债权、债务的双重利益损失,造成银行利润的流失。
一般来说,通货膨胀会使债务人受益,债权人遭受损失。银行是一个特殊的企业,它是集债权和债务于一身的经济实体,从理论上银行可以把作为债权人的损失转嫁到作为债务人的收益上去,使损失和收益相抵。但是,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我国的商业银行承受着双重损失。从债权方看,第一,贷款利息的收取往往是按企业借款时所签的合同利率计算的,而企业到期归还贷款时,贷款利率已较大幅度提高,银行组织资金的成本上升了很多;第二,在通货膨胀下,虽然企业资金需求量大增,但国家的信贷政策一般是紧缩、限制性的,可是组织资金政策却是鼓励性的,这一反差使银行资金利用率下降,利息收入减少。从债务方看,在通货膨胀时期,国家一般要提高存款利率,以组织更多的社会闲散资金,推迟市场购买力的实现,其中对未到期的储蓄存款利息还实行分段计息办法。而与此同时,未到期贷款的利息却是按原始合同执行的。因此,造成许多银行的存贷实际利差出现倒挂,信贷资金营运效益下降。这还只是假设贷款全额收息状况下的情况。实事上,通货膨胀下,企业欠贷、欠息的状况比正常时期更加严重,信贷营运实际效益更低。
2.通货膨胀压力下,信贷产品流动性差的缺陷进一步加剧,影响银行赢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商业银行通过自身的努力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突破狭窄的业务范围(贷款业务主要是对工商业发放短期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形式则是与商品交易相联系的票据贴现),大规模地介入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贷款领域,极力发展信用卡业务、住房贷款业务和汽车金融业务等,个人消费信贷等中长期贷款迅猛增长,这有利于银行贷款范围扩大,利润增长点增多,扭转银行业务萎缩的局面,确保了商业银行的迅速发展。但是,这类贷款一般是中长期贷款,从贷放到收回需经历相当长的时间,并且流动性差,在通货膨胀压力下,银行调度资金的能力就会急剧下降,经营风险就会显现,其中包括个别贷款对象情况的变化导致贷款转化为不良贷款的风险,银行资金紧张支付能力不足而引起的流动性风险等。这些都会对银行的赢利造成影响。
三、通货膨胀压力下商业银行赢利的途径
(一)实施反通货膨胀策略,优化信贷结构。信贷结构的优化必须要在充分把握当前经济形势的前提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与时俱进,开拓思路,因地制宜,真抓实干,协调推进。
1.要认真贯彻关于合理控制基本建设等中长期贷款的窗口指导意见和监管要求,按计划和政策导向掌握好项目贷款的发放。集中有限的项目贷款增量,重点支持列入规划的重大项目的启动与建设,同时继续加强对产能过剩与潜在过剩行业的信贷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
2.创新金融信贷手段,挖掘信贷市场,增强信贷资金供给能力。当前经济形势下,对信贷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信贷工作要开拓创新,不断挖掘信贷市场,适量增加信贷资金投放,最大限度满足当前经济形势下对资金的合理需求。尤其是在巩固原有传统业务品种,形成规模优势的同时,建立有效的信贷业务创新机制,从实际出发,本着方便客户、防范风险的原则,加强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树立业务品牌。
3.积极发展多元化融资产品。改变信贷品种结构单一的状况,积极发展贸易融资、重组贷款、搭桥贷款、备用贷款、同业间银团贷款等多种间接融资方式。同时,商业银行在发展中要实现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均衡发展、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的均衡发展、传统业务和新型业务的均衡发展,要顺应综合化经营趋势,积极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新产品的研发能力和新业务的开拓、营销、整合能力,最终提升综合竞争能力。
(二)建立劣质贷款客户退出机制,以提高贷款的质量。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不分,以为企业有政府作后台,不会倒闭,因此,发放的大量贷款不实行及时跟踪监控和退出,结果给银行造成大量的呆账贷款。控制信贷风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及时把握信贷的退出机会。对中小型客户一般不发放长期性贷款和担保承诺,只提供有限度的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在贷款到期后,中小型客户继续融资必须重新提出申请,银行保留是否继续提供融资的主动权,同时,鼓励客户使用透支户口,保持银行信贷退出能力。商业银行要优化贷款的产业结构,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来决定贷款的投向,坚持贷款自,不受地方政府干预的影响。对于大型客户来说,要考察、判断这家大型企业或集团公司财务状况,达到既不影响维护客户关系的目的,又要保持对信贷风险强有力的控制,一是要考察企业的资产与负债比例状况;二是考察其有无持续稳定的现金流。一经发现有上述问题,应果断采取退出的决策。
(三)深入分析通货膨胀对行业经济的影响,加强行业风险防范。行业是生产相同性或者相似性产品的企业组成的一个群体,在通货膨胀压力下,受影响较大的行业里必定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会遭受经营风险,这种风险的区域性范围很大,并且损失也比较大,如果银行把信贷资金投放到这类行业中,其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整个行业的经济分析,把分析角度从单个企业扩展到整个行业,高度关注国家的产业政策,关注行业的发展前景。首先,要借助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景气监测系统,建立行业信贷风险监测及分析制度,进一步完善信贷管理,全面准确地分析和预测重点贷款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前景,从而及时有效地规避和减少行业信贷风险。其次,与经委、统计、税务、审计等多个职能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和交流制度,从而拓展企业信息来源渠道,提高企业信息的透明度,尽可能降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风险和损失。在国家产业政策重点和优先扶持的行业中选择优秀的企业作为自己的信贷客户,这样,从大的方向把握信贷方向,稳定银行的利润。
(四)商业银行要把握资金投放的节奏。根据监管部门的调控目标,把握好投放节奏,确保贷款的均衡合理投放,一是要根据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深入的市场调研,对信贷资金需求进行预测,积极开拓优质信贷市场,提高贷款收益率,缓解流动性过剩带来的压力;二是保持信贷的适度增长,确保贷款的均衡合理投放,避免大起大落,既要使贷款增长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又要保证贷款的增长符合监管部门的信贷增长调控目标,要加快贷款周转速度,通过加快贷款的周转速度实现贷款累放量而不是余额的大量增加,提高贷款投放的效率,来满足优质客户的信贷需求,以此来达到商业银行的贷款收益。
(五)建立信贷二级市场。在通货膨胀压力下,当银行信贷风险产生时,通过贷款在二级市场上的流通和转让,可提高贷款变现能力,增加银行资金的流动性,这样商业银行便可在保证资产质量的前提下,增加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积极参与项目投资,扩大住房贷款等个人消费信贷的规模,充分运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达到增加银行利润的目的。同时,当银根紧张时可在二级市场出售这些资产,及时变现,保证支付的需要。而且,如果银行对未来宏现经济形势和个别贷款对象的预测不很乐观时,也可在二级市场出售相关的贷款资产,以转移贷款风险,这有利于商业银行转移风险,降低不良资产率,减少商业银行的损失。
(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作为商业银行自身,要着力构建全面、独立、具有前瞻性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定价机制,提高综合收益水平,重视风险文化建设,全面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同时,要强化资本的补充与管理机制,强化资本约束,使资本完全覆盖风险,实现业务风险与收益的匹配和均衡,实现在严格资本约束下的理性增长。此外,要进一步完善合规体系和合规文化建设,梳理和优化各项制度和业务流程,着力打造流程银行,逐步形成集约化和多元化良性发展格局。
(七)把握人本原则,培养高水平的风险管理队伍。首先,要培养银行从业人员的道德品质和稳重的工作作风,培养谨慎的工作态度,这是抵御和防范风险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线;其次,对银行从业人员进行心智技能的培训和锻炼,提高他们在复杂的环境下抵御风险的能力;第三,完善信贷追究制度。明确信贷工作岗位责任制,凡是给贷款造成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应有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损失巨大的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以此来加大贷款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力度。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建立一个有利于培养、发现、吸引和留住人才的环境,实现由感性型、经验型、操作型的风险管理向理性、知识型、专家型的风险管理者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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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银行;高等院校;资本需求;消费
近年来,随着中国教育产业化政策的逐步实施和金融业在第一二产业领域内的投资稳定与饱和,各金融实体在教育业尤其是高等教育领域的争夺日趋激烈。以我校(山西财经大学)为例: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太原市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在两年内先后进入学校设立点(以前仅中国工商银行一家)。各商业银行对教育领域如此看好,根本原因在于高等教育领域的资本市场的潜在利润有待开发。
高校之所以最后成为各大金融主体青睐的对象,是和高校市场的特点和金融业的拓展分不开的。理论上讲,高校是没有产出的行业,当然,这里的产出指的是商业利益。而银行(指商业银行)是以利润为最终目的,由于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把教育产业看作一项福利事业,银行一直没有介入高校市场的拓展,但近年来,随着教育产业化的提出和发展,高校越来越需要足够的资金给于支持和发展,同时高校也形成一个相对庞大的资金供给者,跟高校合作越来越频繁并形成一种趋势。
一银行在高校的业务现状
目前,各银行在学校的主要业务有:代收学费,发放助学贷款、教职工工资、学生补助、奖学金,吸收存款和代收电话费等。从上述各商业银行的业务内容来看,其主体集中在中间业务以"手续费"或"折扣"的形式来获取较微薄的利润。事实上,就我国目前金融状况来说,其主体收入尚在银行的传统业务--资产业务(发放贷款)和负债业务(吸收存款),所以,在高等教育方面的争夺尚未达到高峰阶段。
就此而言,高校市场似乎很狭窄,可开发的空间不大,但是,高校市场有其独特的地方。现在许多高等院校都是面向全国招生,有近1/3的学生来自全国各地,他们每学年的学费、生活费近万元,主要是通过邮局汇款和银行异地存取服务获得。2001年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在校总人数为1175.05万人,如果省外学生的费用全部通过银行获取,以中国工商银行现行0.5的手续费结算,仅此项业务银行每年可获取196万元的手续费。然而,地方性商业银行由于其地域局限性将失去这一市场。
具体说,地方性商业银行由于其经营业务范围仅限于某一城市(如太原市商业银行只在太原市有业务)或某一地区而不是全国联网经营,事实上,其业务已经被局限在狭小的范围之内。加之各地方性商业银行均是以其前身"城市信用社"转型而来,无论其资本实力还是服务质量范围上都无法与四大商业银行相抗衡。所以,笔者认为,除非地方性商业银行开拓出别具特色的地方内容,否则必然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拖垮。
与此同时,各银行进入校园后都是采取同样的占领方式,即大量发行银行卡。这是否真正意味着他们已经占领该市场呢?事实上,某一金融实体是否占领高校市场,其标准还在于所吸纳存款(尤其是定期存款)的数量以及所承揽服务内容的多少而定。如何开拓高校市场,如何才能在竞争中获取更大的利润,有必要对高校市场进行深入剖析。
二高校市场的特点
(一)消费主体的特殊性
对于高校市场来说,其消费主体一分为二:一是有稳定收入的教职工,他们有自己的家庭、相对固定的工作,其消费主要受社会环境的影响较多。因此,他们属于社会消费群体。二是完全依靠家长的90的在校学生,他们人数众多,不但无固定收入,而且还占了学校消费绝大部分。事实上,学生消费可以归为社会消费的一部分(其消费收入来自家庭)。但无论是教职工还是在校学生,他们作为资本需求者和资金供应者,都应是各个金融主体市场战略的重要组成。
(二)学生消费的差异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增长势头明显,官方统计显示,我国社会基尼系数为4.8-5.0之间,已接近世界警戒线。而把高等教育作为产业来发展,使得这一差距体现得更为明显,从而造就了学生消费具有较强的差异性。可将其划分为三个层次:
1.以完成学业为基本目的的资金需求
这部分学生有的是来自经济不发达的农村,或是计划生育超生的家庭;有的则是由于父母下岗,或是家庭离异所造成的城市新增贫民。以华南理工大学为例,2000年新生中有30的家庭连每月300元的生活费也提供不了,更别说每年几千元的学费。他们迫切需要获得助学贷款使之顺利完成学业。
这种状况为商业银行进军教育市场提供了基本市场需求,而事实上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民营商业银行均未在这一层面打开其资产业务。根本原因在于消费群体的信用体系和担保制度很不完善,加之国家政策对学生贷款的优惠政策(一般均为低息或无息贷款)使各商业银行即使冒高风险也未必有利可图。所以他们均以放弃"高校资产业务"为代价来避免风险。
2.以个人消费为目的的消费群体
此类学生家庭条件较好,消费的步伐气息浓厚,追求时尚品牌,其消费水平已经超过一般的工薪阶层,他们迫切需要更便利的条件来满足其消费需求。
3.介于其中间的消费群体
他们有着正常消费习惯,据调查,2000年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南大学、四川大学四所高校学生的月消费均在400-600元之间。
以上两类学生的主要消费为娱乐(包含旅游,电脑,手机,CD机等),服饰和生活日用品等,这为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然而,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商品买卖还主要以现金交易为主,刷卡消费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还有待于银行网络体系的进一步发展。笔者以为,这应是一个理论与实践的有益探索。
(三)学生消费的周期性
在高校市场中,学生是消费的主要群体。由于学生的时间相对集中,假期也较长,紧张的学习之余,假期旅游已成为学生最好的放松方式之一,特别是在"假日经济"的带动下,这一现象正呈日趋上升趋势。此外,假日购物、回家探亲等在我国经济领域中已形成了一股不可小瞧的力量。
同时,随着大学就业、择业竞争的激烈和复合型人才的走红,各种"考证热"成为大学校园的消费新热点。如现今流行的"四证一照"(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托福、GRE和汽车驾驶执照),"商务英语","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等。而各类考试的时间比较固定,如每年的1月、4月、6月和9月都是考试的高峰期,便使得在这一领域的消费具有周期性。
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假期消费和考证、考研大军,另一方面,传统的定票、报名、报班等已跟不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人们迫切需要有一种方便、快捷的服务来满足其愿望,这对以中间业务见长的银行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其开拓金融市场提供了可选的方向。
(四)网络消费的到来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购物又成了学生消费的另一增长点。2000年中国高校共有1041所,中国教育科研网覆盖了全国160多个城市,国内已经有1000多所高校的校园网高速接入该网,联网主机达120多万台,用户超过800多万人,而且正在快速上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份1999200020012002
高校学生网民数量(万)496636800913
网上购物人数(万)--76160288
购物者人均年花费(元)--50120300
(居于历史数据得到)
由上表不难看出,如果每一位高校学生一年之内用于网络购物的支出是300元(2002年为例),那么学生网民的网络购物支出将达八亿六千四百万人民币。
到目前为止,网上购物支付主要局限于各类信用卡,普通拥有储蓄卡的用户还得通过邮局汇款。这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不便,而且由于时间的问题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消费欲望。如果商业银行加大网络建设,提供方便的网上支付服务,那通过这一服务也将得到不小的利润。
(五)创业基金的来源
现在,在国家大力倡导创新的今天,学生创业也不再是什么新鲜事,但创业所需的原始基金成为制约大多数创业者的瓶颈。同时,学生创业担保制度极其不完善,一般而言,创业基金来源有以下三方面:1.由学校提供,但由于学校资金有限,而申请人数较多,因此只能实现少部分人的愿望;2.向家人或亲朋好友筹款,但这种筹资方式所能筹到的资金有限,不能满足较大数额的资金需求;3.向银行贷款,但由于对高科技产业的投资具有很高的风险性,以稳健经营为原则的银行一般不愿意对这些项目进行融资。再者,风险投资基金对项目的要求过高,难以吸引资金投入,因此,筹资难一直是制约学生创业的主要障碍。如何打破传统的贷款信念是银行开展风险投资并获取更大利润的关键所在。
(六)金融与电信在高校市场的潜在竞争
据调查,大学生较中学生在消费上有明显提升的方面主要为服饰消费、休闲消费(主要是旅游和进出娱乐场所)、网络消费和电话卡。事实上,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已在大学生电话消费上大得其利。
目前,在高校校园中,主要存在以201卡、IP卡和各类手机卡并存的局面。电信网络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带来了危害,一方面,各式各样的电话卡涌入市场,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而且随处可见的废卡也污染了环境;另一方面,银行卡在完成了传统的存取和支付功能后就无所事事。如果银行和电信在某些业务上兼容,以银行卡代替电话卡,同时开通电话银行服务,就不仅能够节约资源,减少污染,还能通过巨大的电信网络把银行业务扩冲到每一个角落,双方均有利可图。
(七)未来消费的制高点
高校学生即将走出校门,高等教育使其在消费观念和品牌意识上有了不同的转变和加强,他们是未来的"白领",有着巨大的市场消费潜力。各银行在校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他们今后的消费动向,银行应在此期间不失时机的扩大宣传,提供优质服务,为自己今后的发展创造无形资产。据笔者推测,各商业银行进驻高校的另一重要目的便在于抢夺未来消费的制高点,在高校消费群中互打"印象战"。
(八)高校建设的资金需求
随着高校的扩招,许多学校的硬件和软件设施都受到了相应的挑战。教育体制改革后,经费的投入已远远满足不了学校建设的要求,他们正在寻找其它渠道来解决学校发展的滞后因素。
三商业银行的市场拓展
商业银行主要有债权、负债和中间三大业务,就负债业务而言,由于高校消费主体的特殊性,学生的资本市场主要是社会中居民(家长)资本市场的一部分,而其流动性较强,因此,只要抓住居民的资本市场也就抓住了学生的资本市场。那么,怎样在高校进行市场拓展呢?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变相地抓住学生的消费市场是其关键所在,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严格完善信用担保制度,把银行的资产业
(包括助学贷款、创业基金贷款和学校建设资金贷款)逐步渗入高校市场。
鉴于目前中国教育处于由福利事业向产业转化的过度阶段,国家政策对此具有明显的对比性:一方面,主张在校学生自负求学阶段的一切费用(助学贷款就是比较明显的政策倾向);另一方面,对于相对比较贫困的学生又放宽政策要求商业银行给予优惠条件,这使商业银行在一定程度上被强制执行国家政策,让渡了部分商业利润。由于学校建设资金由各院校本身法人资产做抵押,同时银校合作,资金-人才相结合的模式使学校建设资金的获得变得相对容易,而助学贷款、创业基金贷款由于基本上是对无产者的资助,担保制度又相对不完善,一般而言,学生助学贷款的担保人是学生本人的老师或校长,平均资金收回率仅为30,事实上该担保是纯粹意义上的信用担保,没有任何资产做抵押,风险系数极高,所以各银行大都把还贷期限定为学生毕业前。而这实际上并未起到助学贷款的作用,因为很少有学生能够在毕业前具备+还贷能力。至于创业贷款,更是高风险投入。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高校市场拓展银行资产业务,关键在于担保制度的完善,具体有以下措施:
1.改变以往教师作为担保对象的现象,改为以学生本人的家庭成员作为担保人,同时以家庭财产为抵押,建立有形资产抵押制度,取消或完善信用担保。
2.对于家庭相对贫困又不得不完成学业的学生而言,可以放宽限制,但措施要得当。具体讲,在银行、学校和学生本人之间订立两个有效合同。第一,把学生对学校交纳的费用转移为银行对学校的负债。第二,学生对银行负债。
有必要解释的是,银行应一次性清偿对学校的负债,而学生对银行的负债可以分期付款,但学生应在协议中保证,在获得就业岗位时,有义务第一个通知所负债的银行,并在工作2~3年后,银行有权从学生的收入中依次扣减,直至还清债务。至于学生与工作单位的有关事项应自行协商。同时,学生应将自身具体家庭住址、状况等如实在协议中载明,以便银行执行其权利。
3.对于创业基金,银行应严格要求和审阅其投资创业计划报告,把其作为贷款的第一要求,其次,在取得创业基金后,学生应定期向银行呈递有关财务经营报告,接受监督,并从利润中依次扣减所负之债。对创业学生的家庭财产也应列为备抵押对象,视风险情况而定。
4.转移风险,即把学生负债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银行投入一定的保险费,一旦学生无力偿还,则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
(二)加强银行与商业流通的联系,实现银行与终端消费市场的结合,
同时完善网上支付服务。
随着零售业成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银行与超市、商场的联合日益明显,而高校的学生是零售业发展的重要生力军之一。银行应尝试把中间业务介入零售业,尤其是高校密集的地方。周围的各大中型超市、商场全面实行购物刷卡,银行便可获取"折扣"或"手续费"。一方面,零售店可既定只要使用某银行卡即可适度优惠(比如9.5折),这样可以鼓励学生使用该银行卡。同时,由于持有该银行卡即可享受优惠,学生也会增加对零售店的商品消费,这样一来,无论是对银行还是对零售业均有相当大的利润可图,而消费者也能从中获取实惠,应当一项是比较理想的尝试。
(三)扩大中间业务,各种外出旅游、车票和各类考试的报名、报
班及资料等。
其主要目的不仅在于通过各种服务获得一定的手续费,而且还能提高银行的知名度和增加其在高校市场的"印象值",为将来消费奠定基础。
(四)实现金融与电信合作,共同开发高校市场。
高校学生的电话消费是学生消费里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应当提高银行卡的含金量,扩大其使用范围,以更快捷的方式赢的市场,如:以银行卡代替电话卡,开通方便的电话银行服务。这不仅使银行与电信合二为一,双方均有利可图,还可以实现电话卡的冲值功能,避免以前电话卡的一次性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
(五)提供优质服务,创造无形资产。
第一,关于对模拟银行的筹建。所谓模拟银行是指由银行负责出资,在高校内建设一与实体银行在构造和功能上完全相似的"微缩"型银行,事实上,对高校学生来说是一模拟的"金融实验室",目的在于为高校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了解银行业务的机会(这与高校市场知识性和研究性的特点相吻合)。一方面,通过对模拟银行的筹建加强高校市场对银行的关注,提高知名度,更为重要的是把该项服务作为银行的另一创新型业务,成为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组织体系;对策
一、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现状
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市场中具有主体地位,2002年末全国金融市场份额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存款约占62%,贷款占59%,结算类业务占80%。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及由此而引入国内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给国有商业银行带来一次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根据中国入世议定书,中国将在5年内向外国银行开放所有针对个人和企业的金融业务,外国银行在中国正式享受国民待遇,可以与本地银行在各个领域展开公平竞争,包括争夺本地的人力资源。鉴于目前微薄的利润率,狭窄的业务范围和相对低下的服务层次,国有商业银行在外资银行纷纷涌入中国之后能够继续生存的希望的确很小。如何迎接WTO带来的挑战?如何应对外资银行的竞争?首先应该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二、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本充足率较低。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主要来源于财政部门的信贷基金、专项基金和利润追加,由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核心资本构成;除了按规定提取的少量呆账准备金外,基本上没有附属资本。1995年我国银行史上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即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的比率。但由于各种错综复杂的原因,按照国际标78计算,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不足8%。1995年,工、农、中、建四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94%、6.29%、7.27%和5.08%。
近几年,由于各种原因,银行利润日趋下降,完全靠自筹途径补充资本金比较困难。为了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银行抵抗风险的能力,1998年财政部发行了2700亿元的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国有银行资本金,故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到2000年,由于贷款膨胀和经营效率低下,资本充足率又迅速下降到只有5%左右。
与国外大银行相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明显偏低,风险承担能力仍然较弱。当然,中国大陆国有商业银行拥有一定程度的国家信用,在高的资本乘数作用下,资本较少的银行同样可以实现较高的资本赢利水平,从而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但是,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外国银行的大规模涌入,国有商业银行的国家信用也在不断减少;国有商业银行在较低的资本充足率下运行必然会面临很大经营风险。
2.经营规模过大。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银行体系中处于高度集中地位;其存款和贷款额占国内银行业的份额到1999年高达87%和83.9%,资产占比和资本占比均达到80%以上。这表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国内金融体系中处于绝对垄断地位。
在1989~1996年间,国有商业银行的规模一直在扩大,但1997年首次出现了收缩的趋势:1997年国有商业银行的网点数出现下降;1998年国有商业银行的职工人数开始下降。即使如此,国有商业银行的规模还是过大,网点过多的状况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数据表明,美国最大银行每一网点服务的居民人数为4300人,英国为3700人,中国仅为2713人;显然,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服务效率明显较低。这主要是因为国有商业银行规模过大、银行网点密集程度太高所致。
3.盈利水平。沉重的历史包袱以及银政、银企关系不清等因素,严重影响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2000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了按照一级资本对全球1000家大银行的排名榜。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的排名分别居第10、20、21和32位,其中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分别比1998年提高了68和33个位次。但在反映经营效益的指标方面,国内银行与国际大银行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从花旗银行(7169.37亿美元,排名第一)、美洲银行(6325.74亿美元,排名第二),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作比较中可以看出,在毛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方面,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比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都低得多,大约相差8~10倍。
4.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自1999年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4家资产管理公司(AMC)成立以来,先后从四大商业银行和开发银行收购了1.4万亿元的不良资产。部分不良资产剥离后,四大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平均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为了严格控制不良贷款,人民银行采取了一系列强化金融监管的措施,建立了不良贷款监测系统。国有商业银行也进一步加强了信贷内控管理,健全了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责任制。由此,银行信贷资产的存量和增量风险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化解和抑制。
但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不容乐观。据人民银行2001年11月公布的最新数据表明,部分不良贷款剥离至资产管理公司(AMC)之后,到2001年9月末,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本外币贷款为6.8万亿元人民币,不良贷款为1.8万亿元,占全部贷款的26.62%。其中,实际已形成的损失约占全部贷款的7%左右。目前,人民银行的目标是“十五”时期四大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平均每年下降2.3个百分点。由于国务院已决定不再对四大商业银行追加剥离不良贷款,现有不良贷款由商业银行依法处理,即1.8万亿元的不良贷款要由商业银行自行处置、消化,因此这笔存量的不良资产假如综合回收率低于40%,则贷款损失将超过四大商业银行的自有资本金。
三、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对策
1.以产权改革为先导进行制度创新。在目前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状态下,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一般认为是比较切合中国政治和经济发展的实际的。实行股份制比国有独资制的优越之处在于:(1)股份制产权制度适应商业化经营的要求。通过股份制改造,建立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银行和政府之间不再有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资本关系,达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目的。只有按照出资多少决定投资者在公司重要决策中的地位,才能保证法人产权的独立和完整。要避免政府的直接干预,实现商业银行企业化、商业化,就必须改变其国有独资的产权结构。实践证明,我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尽管它们的全部或大部分股份也都是由地方政府或国有金融机构、国有大型企业持有,但由于采取股份制形式,实现了产权多元化,产权关系清晰,具有明确的、独立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它们可以打破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其经营活动也较少受到分支机构所在地政府行政干预;(2)开辟资本金来源渠道,提高资本充足比率,分散经营风险。通过改变商业银行的国有独资形式,可以开辟新的资本来源渠道,分散银行的经营风险,有利于恰当调整银行、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3)有利于形成股份制企业的经营机制。股份制企业形式之所以成为现代企业资本组织形式,还在于可以形成一整套有激励、有约束、高效率的企业经营机制。产权的多元化比产权的单一化更有利于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更有利于建立起经营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即使是在国家控股的条件下,由于其他股东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中对企业经营影响的存在,特别是有权转让股份,这对企业的控股者(国家)也是一种制约。
2.以前瞻思维为指导进行技术创新。面对信息技术对银行业的冲击,银行必须及早确立发展策略,以尽量减少经营环境变化对自身的不利影响,并力争建立在未来竞争格局中的主导地位。首先,银行应大力发展金融电子化业务,适应客户需求的转变。金融电子化、网络化已是大势所趋,银行业必须对之善加利用,充分利用科技的进步改进经营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才能在未来的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其次,针对数字时代经济模式的特点,银行应及时对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进行再造以适应变化和激励创新。通过业务流程再造,银行可发展功能交互式的业务流程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重组内部组织结构则可以提高银行营运和捕捉市场需求变化的灵敏度,并改善经营中的管理报告体系,从根本上重塑银行的竞争优势。
3.组织机构体系的创新。商业银行有两种典型的组织机构体系:“科层制”结构和“部门制”结构。世界各国的大型商业银行,有的选择“科层制”,有的选择部门制,还有的两者混合。在规范的“科层制”中,组织机构体系理论上讲是高效率的。而在“科层制”与“部门制”的比较中,“部门制”是发现了“科层制”中效率问题而产生的,它表明“部门制”对于“科层制”的某种替代功能,但并不表明实行部门制就一定具有高效率。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市场和客户资源格局正在发生变化,在全国范围之内,对同一集团客户整体提供统一、标准的服务成为了银行组织机构体系重组建设的一种推动力。从长期来看,它使得按照业务种类来设置部门制的机构体系代替“科层制”的组织体系或者实行混合式的组织机构体系具有了某种必然性。
商业银行计算机网络安全与网络规模、结构、通信协议、应用业务程序的功能和实现方式紧密相关,一个优秀的安全设计应当整合当前网络和业务特殊之处并全面考虑发展要求。商业银行的网络安全保护应选择分层次保护的优点,使用多级拓扑防护方式,设置不同级别的防御方法。访问控制是网络安全防护和防御的首要方式之一,其重要目标是保证网络资源不被非法访问。访问控制技术所包括内容相对广泛,其中有网络登录控制、网络使用权限控制、目录级安全控制以及属性安全控制等多种手段。结合某些商业银行的网络系统和部分商业银行的网络和业务规划,谈商业银行计算机网络安全解决的原则。
1.1实行分级和分区防护的原则商业银行的计算机网络绝大多数是分层次的,即总行中心、省级中心、网点终端,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对应实行分级防护的原则,实现对不同层次网络的分层防护。防火墙也根据访问需求被分为不同的安全区域:内部核心的TRUST区域,外部不可信的Untrust区域,第三方受限访问的DMZ区域。
1.2风险威胁与安全防护相适应原则商业银行面对的是极其复杂的金融环境,要面临多种风险和威胁,然而商业银行计算机网络不容易实现完全的安全。需要对网络及所处层次的机密性及被攻击的风险性程度开展评估和研究,制定与之匹配的安全解决方式。
1.3系统性原则商业银行计算机网络的安全防御必须合理使用系统工程的理论进而全面分析网络的安全及必须使用的具体方法。第一,系统性原则表现在各类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和补充和专业方法的落实。第二,要充分为综合性能、安全性和影响等考虑。第三,关注每个链路和节点的安全性,建立系统安防体系。
2计算机网络安全采取的措施
商业银行需要依据银监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引进系统审计专家进行评估,结合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的解决原则,建立综合计算机网络防护措施。
2.1加强外部安全管理网络管理人员需要认真思考各类外部进攻的形式,研究贴近实际情况的网络安全方法,防止黑客发起的攻击行为,特别是针对于金融安全的商业银行网络系统。通过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组成多层次网络安全系统,确保金融网络安全。入侵检测技术是网络安全技术和信息技术结合的新方法。通过入侵检测技术能够实时监视网络系统的相关方位,当这些位置受到进攻时,可以马上检测和立即响应。构建入侵检测系统,可以马上发现商业银行金融网络的非法入侵和对信息系统的进攻,可以实时监控、自动识别网络违规行为并马上自动响应,实现对网络上敏感数据的保护。
2.2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内部安全管理可以利用802.1X准入控制技术、内部访问控制技术、内部漏洞扫描技术相结合,构建多层次的内部网络安全体系。基于802.1x协议的准入控制设计强调了对于交换机端口的接入控制。在内部用户使用客户端接入局域网时,客户端会先向接入交换机设备发送接入请求,并将相关身份认证信息发送给接入交换机,接入交换机将客户端身份认证信息转发给认证服务器,如果认证成功该客户端将被允许接入局域网内。如认证失败客户端将被禁止接入局域网或被限制在隔离VLAN中。[4]内部访问控制技术可以使用防火墙将核心服务器区域与内部客户端区域隔离,保证服务器区域不被非法访问。同时结合访问控制列表(ACL)方式,限制内部客户端允许访问的区域或应用,保证重要服务器或应用不被串访。同时结合内部漏洞扫描技术,通过在内部网络搭建漏洞扫描服务器,通过对计算机网络设备进行相关安全扫描收集收集网络系统信息,查找安全隐患和可能被攻击者利用的漏洞,并针对发现的漏洞加以防范。
2.3加强链路安全管理对于数据链路的安全管理目前常用方法是对传输中的数据流进行加密。对于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敏感数据需要在传输过程中进行必要的加密处理。常用的加密方式有针对线路的加密和服务器端对端的加密两种。前者侧重在线路上而不考虑信源与信宿,通过在线路两端设置加密机,通过加密算法对线路上传输的所有数据进行加密和解密。后者则指交易数据在服务器端通过调用加密软件,采用加密算法对所发送的信息进行加密,把相应的敏感信息加密成密文,然后再在局域网或专线上传输,当这些信息一旦到达目的地,将由对端服务器调用相应的解密算法解密数据信息。随着加密技术的不断运用,针对加密数据的破解也越来越猖獗,对数据加密算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根据国家规定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开始使用国密算法。
2.4建立商业银行网络安全审计评估体系通过建立商业银行网络安全审计评估体系,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对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数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发掘风险隐患,制订相关的措施。[5]
[关键词]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激励机制收费制度
一、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的现状
网上银行又称网络银行,是依托信息技术、因特网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一种全新的企业组织形式或是一种全新的银行服务手段。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工商银行推出的,以因特网为媒介,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电子银行产品。客户通过互联网访问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网站,可进行账务查询、转账、外汇买卖、银证转账、网上购物、账户挂失和账户管理等。工商银行通过安全的加密技术,确保客户的账户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
2007年以后,我国的所有银行业务都要对外开放,我们要用最短的时间,完善自己目前存在的问题,适应国际化网络发展的需要。
二、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完善方案设想
1.从职能机构问题入手找问题
任何业务的发展,都需要落实到相应的内部职能机构,网上银行业务也不例外。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专门的网上银行全面负责业务拓展和经营管理。虽然经营管理更单一,其成绩也可更明显的显现出来。但在业务开展时不可避免的遇到以下一些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稀缺,应当注重内部培训与外部吸收。网上银行客户数量众多、交易频繁、牵涉到的银行内部的部门广,而且要求对电脑网络技术有一定了解,更需要协调各方面进行有效的售后服务来处理客户的投诉、咨询及管理。中国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成立不过只有两年,从事电子银行业务人员较少,部分二级分行从事电子银行业务的专门机构至今还未成立。在内部大幅裁减员工的势状下存在大量员工身兼数职的情况,部门之间一度在职责上较混乱。
(2)业务拓展中对客户的准确定位是避免重复劳动的关键。网上银行业务是银行业服务手段的提升,具有普遍性。这决定了此业务拓展的整体性。第一,网上银行业务开拓由单一部门进行所造成的重复劳动;第二,卡类分散、介质多样影响网上银行的客户注册;第三,建立统一的客户系统,加强市场营销力度。
(3)激励机制应以部门协作为前提。为拓展业务,提高效益,中国工商银行引进了激励机制,运用新增客户数量、业务占比、收入占比等指标对行内各部门先进绩效考核,涉及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但其考核标的是结果,不是手段、过程。网上银行部用为独立的经营部门时,无论按产品、按收益、与其他业务部门的经营成果很难准确划分。此问题如不能得到妥善解决,会违反公平原则,影响银行的整体凝聚力,不利于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
2.合理规划是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收费问题的重点
为了增加银行的收益,银行服务收费已经悄然上台。目前,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还未正式收费,但相信距离收费也不会太远。那么,通过网上银行收费应该注重长远利益、体现多层次和灵活性的原则。
(1)注重远期收益。网上银行业务作为现代商业银行的服务工具,代表未来金融服务的趋势,对商业银行改变营销观念、创新服务手段有着重要作用。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投入相应的资金、设备、人工。但是,由于国内银行同业竞争较为激烈,企业与公众又缺乏金融服务付费意识。此时,网上银行业务应首先致力于优化、升级现有系统,方便客户使用;提高客户对现代高科技金融服务的认知、依赖,以便发展客户、扩大市场占有率。
(2)建立多层次的收费制度。首先,按收费品种划分,应包括答约手续费、电子转账费、金融服务费。其次,从客户层面划分,主要包括一般客户收费与重要客户收费。一般客户可在签订网上银行服务协议时约定有关收费事宜,重要客户在签订银企服务协议时可将其作为一项条款列明。再次,从费率角度划分,可分为一般费率、优惠费率及一揽子费率。
(3)收费方式的灵活性。网上银行业务的收费方式应包括逐笔收费和定期付费,分别适用于潜力客户与非潜力客户。对于有发展潜力的客户宜采取定期集中付费方式,辅之以优惠费率等措施,以增加其忠诚度;对无发展潜力客户宜实行按交易发起方逐步自动扣费方式,以确保当前收益。
(4)收费的透明度。在收取网上银行服务费时,应体现收费的透明度,公开收费标准,以保障客户利益。增减收费项目或金额时,需要提前通知客户。通知方式可以包括:第一,将收费的宣传资料放置于对账单中一并寄送;第二,可以在银行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第三,通过新闻媒体公告;第四,在银行网站上有关信息。
在从不收费到收费的过度期,银行应加大宣传力度,减少对业务开展的不利影响3.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单证管理问题需要立法解决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交易属于无纸化交易,由电子数据代替了纸式交易凭证记录,但根据现行会计法、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计凭证、记录需要保留纸式档案,以备检查之用。并且,银行出具的盖有印章的各类回单,仍然是客户用于记账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原始凭证。目前,在有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的情况下,纸式的回单可以明确表明资金流向,界定银行与客户的权利义务,避免双方的法律纠纷。各种网上银行代缴费业务的回单,是证明客户享受某类服务已付对价(电话费、煤气费等)或是已履行某项义务(税收、非税规费等)的凭据。这类纸式回单客户理应得到。因此,网上银行的无纸化交易与业务过程中的有纸化需求形成了矛盾,解决应对方法是分步式的:
4.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功能应根据顾客的需求来不断完善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的功能日益完善,系统帮助、注册卡账户信息、对外转账等功能体现了服务人性化的要求。但使用的顾客越多,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就越多,所以网上银行有许多功能有待开发和完善。目前有待实现的功能有以下两方面:
(1)错账冲正问题。网上银行是银行柜台的延伸,由于其自质,其中的柜员、客户两者一体。顾客在操作系统时,可能会出现一些错误。例如:输转账业务,记账串户。按各银行现行规定,因客户录入错误造成的错账均由客户承担,银行原则上不负责调整。
(2)定期存款功能。从需求方面分析,定期存款功能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客户希望银行提供的是全方位的服务,能够通过网上银行方便地进行理财活动。事实上,除了技术方面的因素,从法律角度出发,这一功能实现的制约因素在于银行如何出具合法单证的问题。目前,我国银行对个人定期存款按是否确定期限分别开立整存整取存单或定活两便存单;对单定期存款开立存款证实书,注明金额、期限、利率等要素。当然,相应业务流程,免不了出具纸式单据,提示、检查等面对面的处理环节,造成网上银行发展的阻碍。
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环节是确立新票据载体。可以采用非纸式的、功能强大的IC卡。它可以同时管理多个账户,以活期存款作为主账号。客户如愿意将多余的活期存款转存定期,可以通过定期存款的开户功能录入金额、设定存期,系统自动提取对应利率、开立新账户,自动建立新账号与该客户住处的对应关系。
5.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应该争作“标准”的制定者
“谁是标准的制订者,谁就具有产品竞争的优势和市场的优势。”这句话绝对适用于网上银行的竞争中。可是要在这场竞争中胜出就不仅要依靠完善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自身的产品、引进先进技术或者提高服务水平,还要在竞争中不断地研究技术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等一系列的网上银行行业标准。在网上银行竞争达到一定程度之后竞争的层次将不再简单局限在产品、技术、服务上了,待业标准的竞争是必然的。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在网上银行的行业标准竞争初期可以将重点集中在网上银行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的制定上,可以充分学习借鉴同行的先进管理经验,参照国际标准或惯例,加强自身产品、服务创新能力,收集、整理相应资料,将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包装后进行逐项申报,通过政府或国际组织的认定,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争取获得法律上的保障,以本身的待业标准来应对外资银行的标准挑战。
目前,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还处在稳步发展阶段。业务通过分支机构输的传统模式正在改变。网上银行将来可能会成为中国工商银行核心部分。根据世界其他国家的经验,网上银行已是最为成功的商务之一。因此,应把握机会,合理地运用科技手段,不断完善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建立全新的中国工商银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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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奎张黎:网上银行发展的法律思考.杭州商学院报,2007年第一期
[3]梁瑶兰: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的成功案例与经验.中国信用卡,2007年第六期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制度性变革,是继中国国有工商企业改革之后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战略选择。一般来说,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工商企业在产权制度、组织管理体系、资源配备方式、员工激励与约束机制、风险控制体制等方面,具有基本的一致性,因而国有工商企业既有的改革经验与教训,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具有重大的借鉴价值。中国国有工商企业改革的基本选择路线,从“放权让利”来独立化工商企业自己的利益开始,到国家控股前提下产权结构多元化的改造,再到充分地运用中国的资本市场,运用现代公司治理制度的形式,将国有工商企业变革为国有控股的上市企业,直到今天,国有工商企业改革仍然在继续,未来大体的格局,是国有股份进一步减少(国有股减持暂停并不意味国有股不再通过其它的方式减少)⑴。国有工商企业这种改革的走向,基本是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变革的基本路线。从时下一些改革的理论讨论和运作考虑来看,建设新型的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进而上市,已经成为相当普遍的认识⑵。
那么,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处于何种阶段呢?它大体处于产权结构多元化的准备阶段,以及运用现代公司治理制度形式进行内部构造的改造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国有商业银行所面对的内部治理体系改革,以及产权结构多元化准备,均是由国有商业银行自身来承担的。它遭遇到了国有工商企业改革过程中都涉及过的“改革悖论”问题。所谓“改革悖论”,简单地说,就是指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体或经济组织,它既是改革主体又是改革对象之间明显的“内在矛盾”⑶。如果将国有商业银行“人格化”,国有商业银行这个“人”现在进行的改革或改革准备,也就是“自己革自己的命”。显而易见,当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不触及到“自己”的利益时,“悖论”是不存在的。问题在于,如此的改革必定涉及到商业银行自身特殊的利益和员工(包括管理者,下文若无特别区分或说明均同此义)的利益,这种改革意味着银行自身和员工利益的某种牺牲或放弃,“改革悖论”也就生成了。
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的产品是货币资金及相关的金融服务,牵涉到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又与财政政策的操作密切相关,而且资产规模庞大,制度体系复杂,组织机构纵横交错,层级多样化,员工数量多且依附性强,其原有体制的顽固性和改革的艰巨性更大,“改革悖论”所体现出来的深度与复杂性,更为突出。在国有工商企业的改革中,鉴于产权结构变革安排的相对迅速与上市公司形式的强烈约束,特别是工商企业受行业、产品特殊性的限制,容易受市场力量的冲击(如产品没有销路、全行业亏损严重等)而被迫较快进入重组进程,大量规模及结构远不如国有商业银行复杂的国有工商企业,也就很快转换了存在方式,“改革悖论”随即就消失或至少表面消失在变革的过程之中,问题并不怎么突出。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这个“改革悖论”就远没有那么容易轻松地淡漠化或消失,它是当下一个回避不掉的“真实问题”,也是一个确定改革下一步制度安排的主要问题,它将深刻地影响到整个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全部过程。从理论的角度来看,理解这种“改革悖论”并关注这种“悖论”的演化前景或走向,对于现代企业理论具有重大的价值。当然,在改革类似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国有超大型工商企业集团中,“改革悖论”的理解亦是价值连城的。
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悖论”的主要内容及其逻辑后果
在市场经济体系下,国有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资金和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其企业组织形式的规定,决定了它必定有自身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在其内部,每个员工则有既独立于国家,又独立于银行本身的经济利益;至于作为“出资人”的国家,天然地具有自己资本保值和增殖的要求,它的利益是不可侵犯的。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实际上是集中“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相对独立或对立经济利益的集合体,它与所谓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中的“股东、公司及员工”三方利益共存并无二致。
从这个角度看,所谓的“改革悖论”,也就是在变革国有商业银行的制度或体制时,各种利益关系调整中,调整主体与客体的一体化所带来的难以调和或根本不可能调和的内在矛盾与冲突――国有商业银行自身既是利益的调整者,又是利益的被调整者。理论上看,它具有逻辑上的不可操作性,正有如“罗素悖论”中“理发师可以给所有人理发,却不能给自己理发”一样的矛盾⑷,“改革者”改革“改革者”是内在“自我性”强烈对立的;但实际上,它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真实存在,我们必须在真实世界中发现“生活的逻辑”对于形而上逻辑的修正或补充。当然,最终是为了给予真实世界某种运行的理解及理解下的运作方式选择。
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悖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改革的主体又是改革的对象,即改革要改革“改革者”。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任务是由出资人“国家”提出来的,由于国家出资人具体代表的不明确,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任务设计和下达的多元化现象,许多国家相关部门都或明或暗地介入到了其中。现实的情况是,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由中央银行为主来领导、指导并组织设计。这样的改革制度安排,严格讲来是存在问题的,因为按照一般惯例,中央银行并不是出资人的“天然代表”,它只是商业银行的监管机构和特殊服务机构(服务如再贷款、再贴现、证券回购等),并没有改革商业银行制度体系的职能规定,它作为改革的制度设计和领导主体是不尽完整合理的。这种不合理,直接导致了中央银行在商业银行的改革中,处于一种若即若离的地位,加上财政部门等介入的多元性或不纯粹性,国有商业银行之外的主体在改革任务设计与下达方面并不清晰明了。相反,商业银行自身倒是从改革设计到操作,都在其中处于核心地位,改革主体与改革对象的合一性明显外在,中国的“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自身无一不是明明白白的“改革主体”。一提到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各界普遍认定就是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的事情。相比之下,一般的国有工商企业,尤其是中小型的企业,虽然也有这种“改革悖论”,却由于经营产品或服务的物理特殊性,外在的“主管部门”相对明确,如石油企业就有石油主管部门,改革主体与改革对象至少有某种形式上的分离。国有商业银行不同于一般国有企业之处,便是这种两重身份的重叠性清晰可辨。
第二,改革借助的力量又是改革要弱化或消灭的力量。在改革主体与客体合一的情况下,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所要借助的力量,主要是商业银行内部各个层次的合格管理者和相当一部分经营者,没有他们决策、参与和支持改革,改革要取得进展是无望的。与此同时,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大目标基本清晰,即要改造为国有控股银行的情况下,除了最高层管理者和部分高层管理者在心态上认定自己就是改革的力量,从而具有相对稳定性外,其余大量参与改革者,或强或弱地具有改革未来与自己职业生涯关系上的疑虑甚至于恐慌感。事实上,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未来对于现有改革参与者而言,是极不确定的。其中相对清楚的是,相当一些改革的力量,会在未来的银行组织体系中退出历史舞台,因为国有商业银行基本的改革设计已经表明,股份制商业银行构架不能够容纳时下体制中的某些内部机构及人员。今天改革借助的力量,并不必然地转化为未来经营管理的力量,改革内藏着借助力量与弱化力量同一的冲突。
第三,改革的制度对象又是改革要借以实施的制度基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中心内容是制度的变革,但这种制度变革所要借以实施的制度基础则是原有的。换言之,改革必须借助于原有的制度框架来摧毁这个框架。举例说,国有商业银行的激励约束制度变革,它是对现行的激励约束制度体系的否定,却要以现行的激励约束制度体系为基础来激励如此的变革,并维持日常的业务运转。国有商业银行以往的激励制度,经济收入平均化的程度相对大些,改革的选择大多在以经济效益为评价目标,拉大个人收入差距的问题上。因此,这种制度的变革,必定会涉及到利益关系的调整。在改革的过程中,以相对平均主义的制度基础来改造平均主义的制度体系,迅速彻底地以新的激励约束制度取代原有的体系,存在着原有制度与新制度之间的对立,平均主义的制度体系不存在足够大的激励改革的力量,毕竟许多人享受过并继续享受着平均主义的好处,未来激励制度所带来的利益变化至少会危及平均分配下一些员工的“既得量”。一般而言,在这样的变革中,新制度的变革通常难以彻底或旧制度的许多因素会继续存活于新制度之中,导致改革的性属中庸化。
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悖论”导引出来的一种逻辑后果,是商业银行内部分裂为“改革者”与“被改革者”两大阵营,“改革者”在改革设计中尽量保证其利益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设计的改革基本框架来推行改革。在历史自然认同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者就是改革者的前提下,国有商业银行高层的管理者大多进入到“改革者”队伍中,他们视改革将使其受益而得到激励,至少他们认定改革不会抛弃他们或减少他们的利益,因而积极主动地领导、组织、参与并推进改革;基层的经营者、操作者则大多归列在“被改革者”的队伍里,他们对改革的前景认识,集中在自身职业和收入的稳定性方面,大多担心职业岗位的丧失和收入的减少,“被改革者”的基本意识决定了他们不可能主动加入改革的行列中来。在现实情况下,这样不同改革阵营中的人,在潜意识中有着共同的对于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群体分裂的首肯:“改革者”或管理者天然性地代表国家或出资人,并代表商业银行,“被改革者”或经营者仅仅代表自己。正是这种深层潜意识的存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才在某种程度上能够相对顺利地进行,大量的“被改革者”最多只会去力争一些个人基本利益方面的补偿,而不得不认同或屈服于“被改革者”的命运。
显而易见,如此阵营的分裂,产生出了新的不同利益团体对立,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进程,甚至于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也就取决于这样的利益调整或处理得当与否。“改革悖论”的这种逻辑后果是对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提出的一道必须回答的考题。当然,“改革悖论”从理论逻辑上讲也会造就“改革者”与“被改革者”之间的中间游离性群体,这一点,我们后面结合实际情况时再加以讨论。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悖论”导引出来的另外一种逻辑后果,是作为“改革者”的高层管理群体在矛盾与对立之中,自然而然地要去平衡或圆融各种利益关系,经常在国家、商业银行、员工群体和个人自身利益问题上选择某种能够“走得通”的道路来推进改革。鉴于这一群体代表着国家、商业银行、员工群体和他们个人自身利益,利益代表的多元性,决定了他们个人作为“经济人”的冲动通常会有某种自我约束来减弱,个人价值的最大化并不最终表现在自己纯粹的经济收入上,而是表现在管理岗位的稳定及提升,职业声望的增加以及社会地位及形象价值、被尊重层次提高、员工拥戴等方面。因此,将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任务落到这一群体身上,在经济利益分配问题上,通常会有一股内在的力量约束个人经济利益无限度的扩张。除非少数个别人彻底舍弃国家利益代表、商业银行利益代表和员工群体利益代表的地位,将自己混作于一个完全纯粹“经济理性”的单个人,仅仅代表自己的利益来垄断改革。这时,他们已经不再是国家和商业银行利益的代表了,改革不过是纯粹谋取或窃取其他主体利益的工具而已。在这一点上看,国有商业银行的高层“改革者”阵营,实际上是多元利益的平衡器。
可见,一般情况下,“改革悖论”将带来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的阵营分裂和“改革者”对于各方面利益的圆融。从理论分析的角度看,也存在着两种与这样后果相对应的可能情况,一是国有商业银行更多地关注银行和员工自身的利益,改革也就是银行自身与国家最大程度地争利,它带来的内部阵营分裂是弱小型的,不论是管理者还是经营者,他们大多是与国家争利的“改革者”,都试图要得到改革的最大利益,这时,商业银行体现出来的更多是个人“经济人”理性下的自由选择意识,自身利益高于一切,淡视国家利益的存在,这种情况在现代企业理论中被认定为“机会主义”的极端存在方式⑸;一是作为“改革者”的高级管理群体,强烈或过分突出“出资人”国家的利益,弱小化或淡漠化商业银行自身和员工的利益(包括高级管理群体他们个人的利益),形成商业银行和员工群体与他们的分离和强烈对立,这时的改革也就在很大程度上远离了银行和员工,牺牲银行和员工的利益来实现单一性的国家利益,在这样的改革中,“改革者”人数相对较少,他们的意识里有着更为深厚的“社会人”对于国有产权制度的认同或敬畏,完全将自己等同于国家“出资人”或“出资人”的绝对代表了。在现实生活中,这样两种情况的出现是相对极端性的,它们能够丰富我们的认识,也是重要的研究题目,但本文不做过多的讨论。
三、理解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悖论”的刚性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悖论”从一般理论上讲,是国有产权主体或产权代表主体不清晰所形成的。这种理解有某种真理性。试想,如果国有产权主体或代表主体清晰,相应地改革主体明确,“改革者”与“被改革者”有明显边界,改革的设计和任务下达单一纯粹,国有商业银行从管理者到经营者,都不过是如此改革的客体或对象,“改革悖论”就不会出现。在这种理解之下,解决“改革悖论”的关键就在于清晰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主体或产权代表主体,由这种主体来决策、设计、组织和推进改革,而不是由国有商业银行自身来进行改革。实际上,中国国有工商企业改革的进程,大体就是基于这种“改革悖论”理解的,产权主体或产权代表主体的清晰,成为了改革的制度安排中几近唯一的选择⑹。
现实问题则远不是这样简单,至少国有商业银行的现实情况要复杂得多。
由表面经验来看,我们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外部来寻找某种国有产权的单一代表是不困难的,这只要建立某种组织机构体系,并赋予相关的职能就能够实现。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我们就有过并还存在着“国家投资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局”等等的机构,它们都是国有资本的代表者,对一些特定的国有资产项目或企业行使着产权主体的权力。按照这种设计,国有商业银行外部建立一个国有资本的所有者代表机构,问题似乎就得到了解决。现实的情况是,建立任何一个代表国有资本的机构,它都不可避免地产生这个机构自身的特殊利益;在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本产权赋予的权力时,也不可避免地有着对机构自身利益的追求或保护,形成又一重对于纯粹国家利益的对立。比如说,在国有商业银行之外再成立一个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机构,由它们来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本的权力,并在国有商业银行需要改革时自然而然地成为“改革者”,却由于自身特殊利益的存在,在管理或改革国有商业银行时,毫无疑问地要加入机构自身利益的考虑,更不用说这种机构中管理者个人的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对立了。因此,在国有商业银行外部找一个代表国家资本的机构,与由国有商业银行自身来代表国家资本行使其产权赋予的权力,本质上讲并没有什么两样,这种国有资本代表机构也有“国家、机构本身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对立与矛盾”。特别地,这种多增加一层机构来管理国有商业银行的做法,必定大大增加管理中的成本耗费,不是加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成本,就是增加社会的税收负担。正因为如此,这样格局下最为经济的合理选择,就是由国有商业银行自身来代表国家行使资本的权力。有意思的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这么多年来,还没有建立过国有商业银行之外独立的国家资本管理机构,这应当是一种近似于天然的经济理性选择。从这个角度看,在国有商业银行之外要找到国有资本的纯粹代表者或纯粹的“改革者”,其实是很困难的,在某种意义上讲甚至于是不可能的。
现在我们假定,在国有商业银行之外,独立、纯粹、并且没有自身利益的国有资本代表能够找到,“改革悖论”是不是就自然消失了呢?不是。当国有商业银行之外的某个主体能够代表国家来行使产权赋予的权力时,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及管理层、经营层的个人都被清晰地列到了“被改革”的队伍中,这时改革者与被改革者的边界明显化。鉴于国有商业银行系统内、外对于国有商业银行信息掌握的差别,外在的“改革主体”根本不可能舍弃国有商业银行自身来独立地操持改革,国有商业银行中的管理层及部分经营者,必定被拉入到“改革者”的阵营中来,相当一部分来自于银行内部的力量成为改革的主要力量,原有的一些制度也就成为支撑改革的基础。加之,过于清晰的“改革”与“被改革”的边界,会形成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各个层次利益的同一化,自动地聚合成抵制改革的巨大力量,任何外部机构决策、设计、组织和推动的改革在这样巨大力量的阻止下要取得进展是不可能的。仅就此而言,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悖论”具有不可消除的刚性,它源自于国有商业银行这个企业组织自身对于内部信息掌握的绝对性,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对于内部信息掌握的不完全或不完整性。这一点,现代信息经济学理论对此有精到的理解⑺。前面我们已经涉及到,中国的“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没有一家不是自身处于改革的核心地位的,改革的决策、设计到组织推进,均有着明显不过的“自己改自己”的意味,它反映出来的是“外人改内人”的绝对自然性信息障碍。当然,我们也时常听到来自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抱怨,认为“想要改的改不了,因为许多改革并不取决于自己如何改”,此时的国有商业银行也就充分地表现出了自身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对立性――它是改革者,也是被改革者。
这样看来,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悖论”具有顽强不去的特点,它是由国有资本代表者不可能独立在国有商业银行之外并纯粹化形成的,也是由国有商业银行自身掌握系统内的信息无法由外在的机构掌握所决定的。换言之,没有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参与的改革,根本不可能取得进展,更不用谈成功了。而国有商业银行只要介入到了“改革阵营”之中,“改革悖论”就会自然而然地出现。我们对待它,就不能够期望通过产权主体或产权代表主体的清晰来消灭。这种理解也留下了一个潜在的推论,所谓那种产权主体或产权代表主体清晰的商业银行,由于股东(国家)、银行和个人利益的绝对存在,及股东(国家)外在于商业银行自身形成的对于银行内部信息掌握的天然缺陷,股东(国家)通常要在管理成员方面寻找自己的“代表”,这样一来,商业银行自身代表的利益也就相应地多元化了,它进而引致出了不同利益集中于一体之下的“改革悖论”。只不过,产权主体或产权代表主体清晰的商业银行,那时源自于“出资人”的主要任务不是“改革”而是业务运作,“改革悖论”也就成为现代企业制度中运作的另外一种“悖论”了。它实际就是现代企业理论中至今也没有很好解决的“委托-”关系。
四、寻找“改革悖论”中的激励力量及对改革效能的评估
前面已经谈到,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目标设计,从理论认可到实际运作准备来看,是进行股份制改造并上市,建设成为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相对于纯粹的国有资本而言,股份制改造后资本多元化的结果,会带来不同“出资人”或“出资人代表”地位的独立化(至少是形式上的独立化),为淡化“改革悖论”或转化“悖论”的内容提供一种产权结构变化的基础。现在的问题是,在“改革悖论”存在的前提下,在改革任务刚刚起步时,国有商业银行作为改革的“矛盾主体”,如何获得推进改革的动力,积极主动地进行改革,最终建设出相对理想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在这里,我们必须寻找改革的激励力量,以及稳定国有商业银行现行业务基本运作的激励力量。
与中国农村改革的发动机理不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启动要求来源于国有资本所有者的“国家上层”。换言之,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变革的安排要求是从上至下,而不是从下至上的。如此的改革发动顺序,使得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并不是简单地分裂为“改革者”和“被改革者”两大阵营,还产生有游离于“改革者”与“被改革者”之间的中间群体,他们大多是国有商业银行分支行体制下各个层次的管理人员和部分重要的银行职业人员。在这一群体中,除了少数人自动地将自己排列在“改革者”的队伍中,因而具有改革热情外,大多对改革有某种疑虑,不知道自己是否可以真正地列在“改革者”队伍中,享受改革最后带来的好处。从人的数量格局来看,这个群体恰恰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所要依靠的中坚力量,他们的改革坚定性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改革的进展。所谓寻找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激励和稳定力量,首先必须对这一群体给予足够关注,并相对清晰地划列在“改革者”的队伍之中来,与最高层管理者一同受到改革未来利益保障的激励。否则,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就会在这一群体的疑虑和消极对抗中,进展缓慢或变形走样。毫无疑问,划列如此群体进入到“改革者”阵营,是国有商业银行最高管理层必须做的事情。
其次,进入“改革者”阵营的群体仅仅依靠参与改革的良好感觉,认定其利益可以得到保障,并不必然地代表他们心怀改革的良好预期来参与改革,“改革者”改革的长期热情来源于改革的决策、设计和制度安排下,“改革者”自我未来利益的基本保障。因此,改革的决策、设计和制度安排,应当有对于改革者未来预期的激励,“过河拆桥”的改革推进方案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中根本不具有实施的可能性。颇有意思的是,在国有工商企业也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已经完成的各项改革或正在推进的改革中,“改革者”自身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都得到了保障,而且在未来改革的一些设计中,也都有一些或明或暗的肯定,如管理人员的年薪制,管理人员的个人收入由上一级管理层掌握和调控,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障等都得到相当程度的重视,它们是值得推崇的。
第三,强化商业银行“职业人”的地位,提倡“职业家园”的商业银行意识,淡化部分“改革者”与“被改革者”之间的对立,激励和稳定银行职业人的职业行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不是也不可能是“推倒重来”的改革,而是要在保持目前业务正常运转之下的制度变革,如何稳定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经营管理运作力量,以支持改革的顺利进行,极为关键。作为商业银行,不论未来的资本结构如何,它首先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场所,是职业人从事职业生涯取得职业收益的地方。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在很大的程度上并不是要剥夺银行职业人的职业场所,而是要使这种场所具有更高的效率和效益,吸引更多优秀的职业人,并乞望成为职业人的“职业家园”,让职业人乐意长期地、高热情地在这里贡献职业才华和能力,并实现职业人自己最高的职业价值。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中,通常而论,大量的银行职业人并不容易进入到“改革者”的行列中来,但他们在商业银行中对于业务运行的稳定作用,是巨大的。从这一点上看,强调改革对于国有商业银行这个职业场所的长远发展,强调改革对于职业人未来职业环境的更佳及“职业家园”的创造和稳固,从而让大量的银行职业人心态稳定地从事时下业务的运行来支持改革,不可不高度重视。在某种意义上讲,真正的银行职业人并不担心改革对自己的冲击,而是希望社会能够提供更好的“职业家园”以供选择,至少能够提供更好的职业场所实现自己最大的职业价值⑻。在这个问题上,“改革者”应当充分认识到这部分职业人存在的特殊性,切不可人为将其划列到“被改革者”的队伍中形成对立。实际上,没有银行职业人相对稳定的改革,根本不可能成功。
第四,维持“改革悖论”下国有商业银行高层管理者或“改革者”的多元代表身份,稳定“改革者”对于国有商业银行内在多元利益的均衡调配机制。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悖论”的核心,就是银行自身,特别是高层管理者自身身份的多元化规定――既代表国家“出资人”,代表银行这个企业,又代表员工群体及自己个人。一般认为,清晰或单纯化国有商业银行高层管理者的身份,会有利于改革和业务发展,事情恰恰不是这样。国有商业银行既作为“出资人”代表又作为经营管理者和个人利益的代表,其代表地位的多元性或不清晰性,比清晰更具有支持改革的意义与价值。这是因为,在身份上清晰化后,国有商业银行的高层管理者就会纯粹化自己的利益追求,对“出资方”的责任弱化或消失,增大国有商业银行“内部人控制”的风险问题:凡是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就积极推进;凡是不利于自身利益的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就消极对待或阻止改革进程。相反,在身份的多元性格局下,不同利益的对立都由国有商业银行自身来代表,利益矛盾会达到的暂时性统一,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利益能够在“改革主体”的内在矛盾中,相对均衡地调配,实现国有商业银行在利益相对和谐之下一定的效率与效益。就这一点说,那种认定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主体代表清晰的改革思路,或者说由国有商业银行之外的主体来行使改革的选择,可能于改革是最不利的。更何况,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的“改革悖论”具有不可消失的刚性,国有商业银行高层管理者作为多元利益的代表,是一种近似于天然的存在,维持这种身份或明确这种身份,不过是对如此刚性的认同罢了。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违反这种刚性的“人为”安排,只会利益强烈对立下改革的中断或失败。
概括起来看,国有商业银行是自身改革的主要力量或“主宰力量”,不重视这种主要力量或主宰力量,我们就会走入改革的误区,至少会使改革出现曲折或困难,延误改革的进程。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改革力量的激励与稳定,就是一道必做的“功课”。我们的政策建议结论是,国家作为国有商业银行的“出资人”,国家财政部等相关“出资人”部门(或代表部门)的改革政策或制度安排必须考虑:(1)相对清晰国有商业银行自身作为的改革者或改革领导者的地位,或直接明确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就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改革主要由它们自身来决策、设计和组织推进,外部的国家“出资人”(或代表)只通过基本制度的规定或安排来提供规则、标准和程序方面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这一建议从另一面看,即是继续保持或进一步明确国有商业银行“国家、银行和个人”多元利益代表者的地位;(2)外部的“出资人”代表部门不直接介入到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的改革,让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内部自行地去相对清晰“改革者”与“被改革者”的界限,最大限度地在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形成改革的共同利益预期,以争取最大的改革力量推进改革;(3)在制度上鼓励国有商业银行“职业人”群体的扩大和稳固,创造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后的“职业家园”预期或更好的职业场所预期,也就是由国家“出资人”向职业人提出一种改革利益保障机制,明确未来新的国家控股商业银行对于职业人的吸纳标准,激励部分非职业人转化为职业人,现有的职业人提高职业素养,减少部分“被改革者”的数量和“被改革者”的消极对抗意识;(4)提供更多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所必需的一些外部条件,如资本金的补充,不良资产的包袱减轻等,以保证国有商业银行作为改革主体获得更大的改革激励与热情,更好地在均衡各种利益关系中,较快地推进改革。
基于对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悖论”的认识,由国有商业银行自身作为改革主要力量来决策、设计和组织推进的改革,其改革的效能有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改革中多元利益的圆融性和均衡性好。国有商业银行自身作为多元利益的综合性代表,内在的利益对立与冲突包融于一体,相互钳制又相互“博弈”,各种利益均难以强烈化到剥夺或消灭它种利益的基本存在。举例说,对于国家“出资人”而言,这种多元利益的圆融性和均衡性,也就意味着至少会有最基本的所谓“国有资产流失”的底线,它能够保证国家“出资人”起码的利益受到保护。
第二,改革推进的平稳性较好,不会产生过大的改革震荡。虽然“改革悖论”下国有商业银行内部会分裂为“改革者”与“被改革者”的对立性阵营,但这种阵营的冲突性相对平缓。除了部分“改革者”和银行职业人对于改革未来有着良好预期外,“被改革者”利益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商业银行自身在改革中所要代表和尊重的内容之一,因而在对待“被改革者”的利益调整时,“改革者”会更多地采取相对缓和、平稳的方式,通常根据“被改革者”所处的外部环境及他们对于银行已有的贡献、改革必须承担的成本等等,给予这些“被改革者”较能接受的利益补偿。这样一来,改革的利益预期对绝大多数人而言,也就不是简单地剥夺而是合乎情理地调整,改革中的震荡相应能够最小化。
第三,为社会负担了部分改革的制度性成本,有利于社会大局的稳定。按照国际上先进商业银行的标准来改革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对于历史形成的过多机构的撤并和富余员工的裁减,它需要有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再就业培训及上岗制度、退休养老制度体系等予以支持。换言之,国有商业银行纯粹出于效率和效益考虑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需要有国有商业银行之外的社会治理环境相配合,需要有改革的社会性制度成本承担方式及承担者。在我国,这些外部制度环境是很不完善的,改革的外部制度成本补偿性差,没有这些成本确定性的补偿方式,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不仅会危及自身改革的成功,更为带来社会大局稳定方面的问题。在国有商业银行自身改革代表着多元利益的格局下,“改革者”对于撤并机构及裁减人员的合理利益补偿,能够较好地弥补改革的社会制度成本不足的问题,为稳定社会承担部分代价。
第四,改革的效率性相对较差,改革要达到目标的时间相对较长。多元利益的圆融及均衡从来都是效率的对立面,或者说,要实现利益的圆融及效率两个方面都最大,只可能在偶尔情况下会出现。在国有商业银行自身改革承担着多元利益代表身份后,一方面,银行内部各方利益的基本保证或适度调整不能产生效率最大化的改革激励,争取各自利益最大的份额而不是首先争取改革的进程与成功,必定会耗费相当的资源其中包括时间资源;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对于多元利益的圆融或均衡,实际上是对利益冲突采取的缓和平息对策,不“休克性”地,甚至于不集中地、高强度地、高密度地解决利益对立冲突,因而降低了改革的效率,并还可能积累起一些后来相对棘手的问题。
从总体上判断,在这样“改革悖论”之下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能够赢得平稳的进程,当然有利于实现改革最终的成功,但它不可能是那种短期内迅速见效的彻底性改革。应当说,从自然演进理论来看,也从我们对于“改革悖论”的刚性认识来看,这样的改革有它自然史的规律在起作用,这正如中国其它体制改革一样,要取得最后的成功,它不能是那种“休克式”的,而必然是渐进式的。就此而论,那种认为近几年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能够出现巨大突破,在几年内先股份化再上市,进而成为国际化先进商业银行的看法,是严重脱离实际的。如果选择过于激烈的改革方式,不顾各种利益的现实存在和补偿机制的缺陷,试图毕其功于一役,那是非常危险的。
五、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悖论”与现代企业理论
鉴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未来目标大体定位于国家控股的股份制银行上,那么,未来国家“出资人”的代表者就必定会“生长”出来,产权代表相对地清晰化,股份制银行中不同的“出资人”在形式上将成为未来商业银行的“主人”。这时,股份制商业银行自身,或者说它的代表高层管理者,也就在身份的多元化方面淡出了,他们仅仅是商业银行自身利益的代表和个人利益的代表了。我们前面已经谈到,在这样的体制下,“改革悖论”并没有自然而然地消失,股份制并不能够彻底解决“改革悖论”问题,而只会使这一问题发生某种转化。也就是说,“改革悖论”也是现代公司制度中一个重大的问题,只不过它会以不同的形式出现罢了。
这个问题的要害处在于,股份制商业银行自身对于信息掌握与外部“出资人”对于信息的掌握是完全不同的,加上股东们对于管理者的监管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公品”⑼,单个股东都没有积极性去做,股份制商业银行自身绝对是银行经营管理的“主体”或“主宰”力量;而股份制商业银行自身尤其是最高管理层,总是要代表或一定程度上代表股东的利益(有时就直接是股东的委派者,对于国有控股的企业来说更是如此),管理层还是脱离不了利益多元代表的地位。在不同利益的对立下,股份制银行自身或管理层要代表多元的利益,也就会形成内在的“悖论”:最大化股东的利益,就会减少商业银行自身的利益、管理层的利益和员工的利益,相反则反是,多元利益代表内在的冲突出现了。可见,所谓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多方利益的“多赢”,即为股东、为银行、为管理层和为员工创造最大化价值的理念,只能是一种整体性的认识,或只是一种理想化的东西。在内部利益结构问题上,要想各方利益都“最大化”其实是不可能的,代表多元利益的主体只能在各自利益的均衡上,矛盾复杂地进行调和。
由此我们推演出这样的结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存在着的“改革悖论”,在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出现后,将会变种性地存在,或许命名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运作悖论”更合适些。鉴于这种推论存在的真实性,已经存在于现代公司企业中,特别是存在于中国国有工商企业改革已经完成的进程中,它显然具有丰富现代企业理论的价值。
在现代企业理论中,以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为基础的“委托-”理论认定,现代企业制度的所有者“控制权”与人的经营“管理权”清晰分裂并存,是一种较好的企业治理形式,因为它形成了一种权力的制衡关系;同时,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中利益目标的共同性和捆绑性,股东和经营管理者以及普通员工,集合于共同利益的基础之上,能够最大化地实现各方的利益,达到所谓“多赢”的目的;此外,如此治理结构,能够更好地职业化企业家的功能,实现企业家相对独立的市场地位,以企业家的职业效率更大地为企业创造价值⑽。
从我们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悖论”分析来看,在股份制企业建立之后的“运作悖论”,如果所有者和人之间的关系过于清晰,或者说,人在身份上与股东之间没有任何特殊的联系,完全是一种纯粹的“雇佣”市场关系,“悖论”也就是极为弱化的了,但它却非常容易形成人对于股东利益的强烈对立,并产生“忠诚可信”度较差等方面的问题。我们清楚,人由于对企业内部信息掌握方面的优势,他天然地具有对于企业运作甚至于企业所得利益分配方面的“内在权力”,股东实际上并无足够的力量来保证其控制权的真实实施。在这里,人是企业真正的“主人”。因此,过于在清晰的“委托-”关系中清晰“委托人-人”的身份关系,并不必然地带来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人地位的独立纯粹化,正好是抵抗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直接力量,人又正好有形成这种力量的信息获取绝对优势。其实,在现代企业理论的演进过程中,所谓的“内部人控制”理论,“道德风险”理论,都是对“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委托-”关系中过于清晰化人的自我利益代表身份带来的理论思索成果。它表明,在“委托-”关系中,人只是自己利益的代表而没有与股东共享利益的内在激励或约束,他不必在不同的利益之间去做平衡。现在一些发达国家公司中推崇所谓的“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实现经营管理者与股东界限的模糊,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仍然有着多元化的利益代表地位。只不过,这种方式尚不是其它股东直接利益的代表,而是通过经营管理者自己也股东化来间接地代表股东方利益而已,它在利益对立方面的融合是有作用的,却也是有限的。
可见,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悖论”转化而来的“运作悖论”不仅可能存在,在现代企业制度中也有它存在的必要。这种理解对于现代企业理论的贡献在于:(1)与既有的企业理论不同,它更强调的是“委托-”关系中,股东、人和员工等多方面利益的对立性,而不是简单地认定企业在这样的治理结构中,会自然而然地形成利益的共同性,这一点决定了“委托-”关系中,处于核心位置或绝对权力掌握位置的一方,有必要在身份的多元性或利益代表的多元性上保持某种非纯粹的模糊关系,以实现企业中各种利益关系的内在性均衡圆融;(2)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企业模式中,“人”处于企业的核心位置或绝对权力掌握位置,这也与现代企业理论中所说的所有者或委托人占核心地位或绝对权力地位是不同的,委托人的“所有权”并不直接等于“控制权”,它需要通过人身份的多元化来“代表”而不是简单地“”,“委托人”必须与“人”有着某种特殊的权力或利益联系,而不是简单的市场交易关系,企业的效益与效率才有源自于利益约束上的保障;(3)既有的企业理论认定,企业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对于各方都有利益的好处,其中对于股东利益或资本收益的最大化是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作为“人”的经营管理方面只是如此利益附加或依附品,惟有股东利益最大化,“人”利益才可能最大化,我们的“悖论”却认定,代为“人”的经营管理方面是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直接动力,股东或资本收益只是如此利益最大化的附加或依附品,企业的权威是属于经营管理的“人”的,而不是作为“委托人”的股东方面的。
一言以蔽之,在现代企业制度中,资本并不是企业的主宰,经营管理力量才是主宰;“委托-”关系中的“”是现代企业的权力核心,要使资本取得企业中最基本“权力”,“委托人”必须强化其与“人”的内在权力和利益联系。认识不到这一点,现代企业理论就是缺陷明显的,至少是不能反映真实实际的。由它所生成的企业制度安排实践,也就会经常地出现令人困惑的问题。
当然,对于现代企业理论而言,在这里提出的问题可能比解决问题更重要,它是一种新的对于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解和认识,尽管这种理解和认识仅仅是源自于对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特殊进程之中的实际问题。
六、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实情综合分析
为更好地理解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悖论”,在这里,我们综合性地提供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一些实际制度情况及改革进程情况分析,以支持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悖论”的一般性理解。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实行的是总、分、支行的组织体系构造,它依靠层级之间的授权进行经营和管理,目前资本结构单一,是纯粹国家资本的商业银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之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四大家国有银行,是专业分工非常清楚的非商业性资金供应机构,各自在确定的业务领域中,向国有单位或项目等提供资金来源;1984年,中国工商银行成立,承担了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的城镇居民储蓄存款业务和对工商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工、农、中、建”专业分工模式的国有商业银行体系形成;在随后各家银行之间激烈的竞争中,专业分工界限被逐渐打破,从1994年国家成立三家政策性银行开始,各家银行除了保留有各自历史形成的某种特殊业务一定优势之外,均成为了业务综合性的商业银行,并扩展了某些非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范围;1999年开始的银行不良资产剥离,为这几家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较为宽松的环境;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中国人民银行提供了一份对外开放中国银行业的时间表,这几大国有商业银行由此处于了制度变革的重要关口。由于历史的原因,国有商业银行时下资本充足水平较差,不良资产包袱仍然很重,机构网点和员工数量庞大,社会性、行政性事务负担较多,资本回报和资产回报都相对较低,与国际先进的商业银行相比有着明显的差距。从参与国际银行业的竞争,保有中国自己的高效优质的银行体系,支持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要求看,改革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已经是非常紧迫的事情了。
从改革的实际情况来看,1984年开始,国有商业银行一天都没有放松过改革,只不过,这些改革的运作被包含在业务发展和竞争之中而已。由于没有明确的改革目标,这些改革措施所体现出来的综合效果并不明显。加上金融尤其是银行业一直作为中国整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外部条件来看待,国家对其稳定运行的要求大大强烈于对其改革重构的推动,改革的步子相对要小得多,以致于外界对于国有银行改革的基本认识是“大大地滞后于整体的改革”。
其实,这种认识有相当大的片面性。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今天的现实格局,从国际现代商业银行的基本标准上看,它们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进步,与国际上先进商业银行的“业务对话”和交往、合作不存在任何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已经是真正的现代商业银行,只是水平相对较低而已,这种现实存在本身就是积极改革的结果;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已经大大不同于以往国家货币资金供应者或“出纳员”的状况,经济效益或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已经在治理结构中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商业银行对于国家有关部门的依附性已经消失,银行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成效是不可否认的,它为未来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要清楚的一个事实是,如果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认定国有商业银行开始了实质性的改革,到今天算来也不过十几年的历史,结合这样的时间长度来看国有商业银行的现状,我们没有什么理由多么地悲观。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目标现在已经明确,步子正在加大,再有一定时间长度的改革积累,国有商业银行的未来必定是明媚的。正是基于这样的实际,已经有过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表现出来的经验性“悖论”,格外真实诱人,在此综合性地分析和展示它,有助于国有商业银行继续改革和取得成功。
首先,产权制度改革的准备就是以国有商业银行自身为主体来进行的,商业银行内部的专门改革机构承担着银行产权制度变革的直接准备工作。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至今还没有迈开实质的步伐,但其准备工作已经是有些年头了的。以某国有商业银行为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该行就开始了股份制改革的研究工作,提出了银行股份制改造的一些初步建议,并确定了国际上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有选择地对该行的一些分行进行综合性的诊断和评估,分析股份制改造必须具备的条件及完成这些条件准备所需要的时间等;近年则加快了股份制改造的深入研究与准备工作,还就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等问题,与知名的投资银行机构进行广泛的合作,在充分分析各种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国际化商业银行的标准,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设计了多种选择方案。在这些准备工作中,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改革者”,实际上就是商业银行自身,或者说是银行的最高管理层,它表明了国有商业银行这个组织机构作为国家资本“出资人”代表的某种地位认定,为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悖论”产生提供了直接自然的基础;同时,它也将为未来的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指明确切的“改革者”。
其次,国有商业银行激励制度的变革,突出了商业银行自身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的存在,国有商业银行自身作为多元利益代表者的地位显在化。国有商业银行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变革,最初是以原有国家机关性质的工资等级分配体制为改革对象的,原有的分配方式显然不适合商业银行经营的实际。在收入分配激励制度的改革中,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的地位得到了强化,国有商业银行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最为迫切的权力,就是工资总额控制权的突破,商业银行试图说服有关部门按照效益增加的情况和纳税要求,自行决定工资总额,而不是工资总额不论效益情况如何,维持某种总体水平,或按某种比例人为地限制增长。这一点,充分体现出了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利益和员工利益的本性,即与国家“出资方”利益的对立性,国有商业银行多元性利益代表的地位外在化了。熟悉国有商业银行分配体制或激励体制变化情况的人们都清楚,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对工资总额的控制权还在很大程度上存在,但原有工资总额水平及管理方式的突破,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无疑,商业银行自身与员工个人利益的存在和强烈化,赋予了商业银行高层管理者身份的复杂多样性。这种身份的复杂多样性,能够较好地在商业银行内部圆融各种利益的对立与冲突,今后改革应当对此肯定。
第三,国有商业银行之间激烈的业务竞争,已经不再纯粹是原有体制之下的银行最高层对于“政绩”要求的结果,而是追加了浓厚不化的各个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利益的诉求,它通过不同的国有商业银行独立化的自身利益在的认定,解释了每个国有商业银行都是自身利益代表的基本立场,进一步说明在一家商业银行的多重利益对立中,自身利益是绝对存在着的,商业银行不可能为了某种虚幻的理由,舍弃掉如此的利益追求。曾经有相对激烈的观点认为,国有商业银行由于“父亲”的同一,所有的业务竞争不过是“取悦父亲”,以“政绩”的显赫来获得“父亲”的某种特殊的认可,以实现自身尤其是最高管理层的非经济性利益⑾。说实话,这种认识至今仍然是有道理的,但已经不那么全面了,代表各家商业银行自身的利益,特别是经济性利益的业务竞争,已经有了越来越明显的展示。毫无疑问,只要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竞争有着自身经济利益方面的诉求,国有商业银行自身仅仅只代表国家“出资人”的认识就不正确,它为“改革悖论”提供了一重强有力的支持。仅就此点看,将所有的国有商业银行都合为一体的改革设想,也许是很差的选择,因为在只有一家国有商业银行(或国家控股)的情况下,自身利益的独立化而没有内在的竞争力量,取得利益的方式就容易走形,以往要通过激励竞争才能得到的利益,如今则只要实际效益或效率没有下降或没有多么大提高的格局下就能得到,这显然是不可以的。
第四,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网点的改革,最大限度地展示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内部阵营分裂为“改革者”和“被改革者”的状态,“改革悖论”产生的逻辑后果有直接的经验背景支持。以某国有商业银行为例,由于历史形成的冗员过多和机构数量庞大,撤并机构,减少人员就成为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不得不进行的重大内容之一。该行拥有2万多个基层机构网点,这些机构网点部分仅仅从事储蓄存款业务,部分则有贷款等直接形成收益的业务。其中大约十分之一的机构网点按照某种资金价格水平核算,本身都不能够保本,也就是自己养不活自己,这些机构网点当然在撤并之列,相关人员需要分流重新安排;如果全部的机构网点承担上级行某种比例的管理费,如按规定分摊25%的上级行管理部门的全部费用,大约会有五分之一的机构网点在保本点之下;如果按照50%分摊上级行的管理费,四分之一强的机构网点在保本点之下;如果按照100%的比例分摊上级行管理费,大约一半的机构网点都是亏损的。显而易见,分摊的上级行管理费用比例越大,能够保本并有盈余的机构网点就会越少,这就表明,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网点的撤并,一方面要减少机构网点数量,减少基层机构网点的人员,同时,又必须要与管理层的部分管理人员减少相配合。否则,仅仅减少基层的经营性机构网点,剩余的机构网点就会要承担更多的管理费用,能够保本并有盈余的机构网点会更少。对于一家商业银行来说,基层机构网点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生产者”,而上级行许多部门都只是“消费”管理费用的“消费者”,如果只对基层机构网点改革而不改革管理层,银行的未来发展就会出现“生产者”不够而“消费者”太多的格局。这样,国有商业银行从基层机构网点开始的改革,也就有了两个层面上的阵营分裂:一是各层的“管理者”自动自觉地将自己划在“改革者”的队伍里,基层机构网点的“操作者”则划在“被改革者”的队伍里;二是各层的“管理者”内部开始二次分裂为“改革者”和“被改革者”阵营。从现实格局来看,阵营的分裂还处于第一层次为主的阶段上。不论这样的分裂如何演进,国有商业银行在“改革悖论”下的内部分裂是真实存在着的,它使得形而上的逻辑判断不能“自圆其说”的事情,也就是国有商业银行不可能自身改自身的事情,有了生活逻辑的经验解决。
第五,国有商业银行裁减人员的改革,在利益多元化的格局下,推进具有相当程度的难处,它是国有商业银行这个利益“矛盾体”带来的自然结果。尽管在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分裂出了“改革者”与“被改革者”,但在裁减富余人员的改革中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对待这些“被改革者”大多只能采取相对“中和”的方式,真正下岗分流者数量有限。时至今日,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正式员工中,通常所谓“买断工龄”而被“改革掉”的员工数量并不多,大多通过提前退休、内部退养、降低收入水平等方式来解决富余人员的问题,这实际上只是解决岗位不出力或占着岗位无法让有用之才出力的问题。有的国有商业银行的基层行尝试性地“大动作”进行下岗分流的改革,结果受到巨大的阻碍而难以实质地推进。听听近些年鼓噪得相当多的人员分流下岗之声,再看看实际分流下岗人数,让人不能不感叹如此改革之难太大。这当然与银行这种经营货币资金的企业具有更强大的生存力,因而更值得依附方面的原因;更多的,则是国有商业银行集中了多元利益的对立,从高层管理者到中层管理者,他们可以改革收入分配体制及方式,让“被改革者”的收入与其实际贡献挂钩,多干多得,少干少得,但要砸掉这些员工的“饭碗”,而自己又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这些员工的“饭碗”根本利益,两者之间不能不发生剧烈的冲突。他们担心,如此过激的改革,会带来自己代表多元利益的损失更大,形成对社会稳定性国家利益的冲击,对能够稳定在银行继续从业员工利益的冲击,并对自身改革前途的冲击,权衡各方,结果是中庸性的改革,取代了较为激烈的下岗分流形式。
第六,国有商业银行淡化行政级别的改革,重视职业人的价值开始,意味着商业银行对于企业本性的回归和真正企业文化的萌发,这是在“改革悖论”中商业银行自身以改革来支持改革最有力量的方面,它淡化了改革的利益对立,给予了改革扩展的较大空间。商业银行中的“职业人”是存在于各个层次的,它与“改革者”或“被改革者”并无直接的通约性。也就是说,如果某个职业人代表着“出资人”,他就能够在“改革者”的队伍中;如果某个职业人不代表“出资人”,他就不能够在“改革者”的队伍中,或许会划列在“被改革者”的队伍中但也或许不会。对于绝大多数职业人来说,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的改革是针对这个职业场所的吸引力来的,而不是针对职业人来的。事实上,职业人的职业生涯更多地取决于本职业的市场供求情况,而不是取决于某个职业场所的内部改革与变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改革成了吸引真正高素质职业人的行动,并大大地催促了银行职业人的成长,企业性质的职业人数量在增加,如信贷经理、客户经理、财务高级管理者、银行工程师等,已经在银行的员工数量中占有了一定的比例。正是吸引和培养职业人的变革,使得改革过程中职业人的利益预期向好,他们自动自觉地加入到了支持改革的队伍中来,企业中的职业人主体强大起来,相应地,职业人所期望的“职业场所”或“职业家园”的文化开始萌发。但不无遗憾的是,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的职业人数,尤其是高素质的职业人数仍然较少,内部改革对立性的力量还是较为明显,企业的本性还没有浓烈到理想程度。
经验表明,中国国有商业银行自身作为“改革者”的地位是清晰的,银行的最高管理层实际上是国家、银行自身、员工个人利益的多元代表者,他们在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分裂为“改革者”与“被改革者”阵营的前提下进行改革,圆融着各方的利益,尽量地缩小着“被改革者”的阵营或“被改革”的力量,并积极地通过对职业人的吸引和培养,创造出对于改革的最大支持力量,艰难地演化着改革的进程,冲击旧有的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我认为,这种改革主体与客体合而为一的选择,既是历史的选择,也是现实的选择,由此生成的“改革悖论”也就具有历史与现实的合理性。
注释:
⑴参见:范黎波、李自杰,《企业理论与公司治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年4月第一版
⑵赵海宽等,《“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及上市”主题文章》,《现代商业银行》2002年第8期
⑶陈彩虹,《破解“变异”的国企改革》,《中国改革》2001年第9期
⑷徐德清,《趣味逻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4月第一版
⑸参见:(美)哈罗德.德姆塞茨,《企业经济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4月第一版
⑹参见:吴淑琨、席酉民,《公司治理与中国企业改革》,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年7月第一版
⑺参见:张维迎,《信息经济学与博奕论》,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8月第一版
⑻陈彩虹,《论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职业价值及提升和创新》,载李守荣、杜华主编:《21世纪银行家论坛》,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3月第一版
⑼(美)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社会主义向何处去-经济体制转型的证据》,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10月第一版
关键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营销创新
中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将中间业务定义为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在办理这类业务时,银行处于受委托的地位以中间人身份进行各项业务活动。
一、中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现状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共同组成商业银行业务结构的“三驾马车”。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5—2000年,这一阶段的主要发展业务是存款业务,其间发展中间业务的目的主要是为存款业务服务,维护存款客户关系,从而稳定并增加存款。其间中间业务的创新主要集中在委托贷款、代收代付等业务领域。第二阶段为2000年至今,从2000年起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发展过渡到收入导向阶段,保险、投资银行、资产托管等高收益中间业务成为创新的重点,主要以防范风险和增加收入为主要目的。在短短的数年间,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已成为各商业银行业务竞争和创新的重要领域。
据金融界权威人士的披露,2002年,中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仅为3.8%,2003年即达5.63%,2004年更增加至8%左右;从1995年到2004年,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境内机构中间业务收入由69亿元增加到389亿元,年均增长25.6%。银行卡等业务呈现高速增长,消费金额急剧扩大;代收代付业务总量、笔数不断增大,业务范围包罗万象;业务市场逐步扩大;金融创新产品迅速增加。
2006年12月11日,中国银行业在地域、业务种类、客户对象等各个方面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在新的市场竞争格局下,商业银行如果仅靠传统的存贷利差收入将难以生存。2007年,加强银行业的金融创新将成为银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而中间业务直接取决于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能力,也直接决定着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因此,其作用和影响将是长久的、具有决定意义的。
二、我国商业银行营销中间业务创新的主要内容
西方商业银行经过半个多世纪的不懈探索和尝试研究出的营销管理创新在银行领域已经能较为熟练的运用,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根据西方的商业银行的营销手段及发展特点,配合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现状来讨论中间业务创新的主要内容。
1.建立商业银行战略性营销管理过程模型及营销目标
首先进行营销策划,银行应该决定如何对实现营销计划的目标过程中的进展衡量以及谁对者这一衡量工作负责,换句话说,计划本身应对这一问题做出回答:“如何才能知道自己已经达到了目的”,无论是何种原因,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评估并且对营销组合进行调整或是微调都十分重要。
2.进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市场细分和市场定位
各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利用银行已有的营业网点,在空间上,从城市包围农村,要按照先从外部技术等环境较好的大城市开始,再逐步向中、小城市,甚至农村推进。在时间上,先立足发展,如咨询、理财、基金托管等风险较低的中间业务;待人员素质提高,再发展风险较大、收益丰厚的业务品种,并逐步向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方面拓展。
3.制定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战略战术
商业银行营销战略,是指商业银行将其所处环境中面临的各种机遇和挑战与商业自身的资源和条件结合起来,以期实现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目标。
三、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营销创新的发展趋势
1.从单一网点服务向立体化网络服务转变
银行营销的服务渠道的发展走过了从单一、片面到整体,再到多元、一体化发展的轨迹,而未来的发展方向随着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以及金融业运营成本降低的要求,不受营业时间、营业地点的限制,能提供24小时银行服务的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日益受到客户青睐,传统的分支网点数量比重逐年下降。据统计,招商银行60%以上的业务已经实现了非柜台化操作,随着电子银行的发展,这一比例还将不断上升。
2.从同质化服务向品牌化、个性化服务转变
当今世界经济正在步入知识经济时代,作为金融业竞争发展新趋势的金融品牌竞争,正越来越受到各家金融机构的重视,成为现代金融企业竞争的着力点和核心所在。
3.切实提高认识、转变经营理念、提高服务水平
正确认识传统业务与中间业务的关系,以传统业务优势带动中间业务的发展,反过来通过中间业务的发展壮大来支撑和促进传统业务的巩固与发展,使两者相互依存,形成一个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
4.把握网络背景下中间业务新的发展变化趋势
银行业务的网络化促使银行的组织和制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也使银行中间业务由类传统业务向创新类业务的转变,商业银行在发展创新类中间业务时已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如商业银行在办理中间业务时,银行或者暂时占用客户的委托资金,或者垫付一定的资金并承担相应的风险等,这时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就不仅仅是劳务补偿,同时也包含着利息补偿、风险补偿等。
5.注重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中间业务人才的培训和引进
各商业银行要重视中间业务人才的开发和利用,通过各种途径,采取理论培训和实务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中间业务设计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养,尤其是要加强对从事中间业务开发等高级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逐步建立起一支具备复合性知识,具备多种适应工作能力,具有综合素质的人才队伍。
参考文献:
[1]陈德康: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精析[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