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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快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一)私营经济的发展,已成为支撑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增加时政收入,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和分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要力童和重要来源
据统计,改革开放20多年来,私营建筑经济年增长率为巧%以上,明显高于公有制建筑经济的发展速度(国有经济4%,集体经济8%)。私营建筑经济的工商税收增长五倍以上,已经成为各级财政收人的重要来源。劳动就业的重心已向私营建筑经济转移。
(二)私营建筑经济是建筑业深化改革的结果,反过来,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又促进公有制建筑经济的改革与发展
公有制建筑经济在建筑经济总量中仍处于主体地位,还在发挥着主导作用,但由于大多数国有建筑企业机制不活、权责不清、包袱沉重、人才流失、亏损严重、效益低下等原因,已制约了国有建筑企业的发展。而私营建筑企业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诞生,又随着市场竞争求得生存与发展的。因此私营建筑企业日益显示出较强的生命力,同时,对国有建筑企业形成越来越大的冲击力。对国有建筑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有利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秋序
目前,建筑市场中国有民营出卖营业执照和资质、挂户、垫资承包、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较为突出,已成为各级政府管理与治理的重点问题,因此,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有助于这类问题的解决。
二、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对策和措施
(一)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用党的十六大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新观点,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提高到国有建筑企业能否深化、建筑业能否真正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高度上来;把重视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提高到能否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建立稳定和谐的社会上来。因此,要充分认识到私营建筑经济已处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宣传和政策上为私营经济保驾护航。
(二)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政策
1.制定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长远发展规划,为最大限度地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确立目标和指明方向。
2.制定一切有利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各项配套政策。在工商注册、资质审批、招投标、工程质量评比、工程安全评定、企业贷款、用人用工等方面,创造公平、公正、平等竟争的市场环境。
3.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提供各种咨询服务,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大力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和加强私营建筑企业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其遵规守纪、稳定持续地发展
1.正确指导私营建筑企业的市场定位,确定经营策略,不断地壮大经济规模,适应市场竟争。
2.工商、税务、城管、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管理,充分利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消除私营建筑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如偷税漏税、偷工减料、掠夺经营、忽视质量与安全的短期化行为,促进其向规范化和持续化方向发展。
3.建立长效机制,改变私营建筑企业传统落后的经营管理方式。从单一产权结构向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转变;从传统家庭式管理向现代企业管理转变;从经营增长方式上,从劳动密集型、粗放型逐步向技术管理型、集约型转变等。
三、我国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趋势
1.私营建筑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我国社会主义历史阶段长期存在。
2.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新兴支柱产业,将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而进人长期、稳定发展的时期。
(一)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我国私营经济大发展的必然要求
私营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支撑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增加财政收入、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和分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力量和重要来源。改革开放20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在并不宽松的市场环境下,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17%,明显高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速度(集体经济8%,国有经济4%)。1993-1996年间,私营经济的工商税收增长5倍以上,已经成为各级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劳动就业的重心已向非公有经济转移。
经过20年的发展,我国私营经济、个体经济等非公有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了条件。
由于建筑业和建筑产品具有特殊性以及“所有制歧视”的存在等原因,使得私营建筑经济发展与私营工商业相比相对滞后,严重制约了建筑业的发展。但是,私营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并促进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
(二)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建筑业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
1、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由建筑业具有“二元性”特点所决定的。建筑业的“二元性”特点表现在:
(1)一方面,国家把建筑业与机械电子、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并列,作为支柱产业来发展。但另一方面,建筑业又属于竞争性行业。1984年,在全国城市经济中,建筑业率先进行了改革,建筑业企业被率先推向市场。十几年来,国家不仅没有给建筑业以优惠政策,而且仍然将之作为完成基本建设任务的“工具”,在资源配置、价格改革、政策法规制定和建筑市场规范等方面严重滞后,使建筑业企业在“压级压价、垫资承包、拖欠工程款”的恶性竞争环境下艰难度日。
(2)一方面,随着我国一大批工业、能源、交通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尤其面对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挑战,对建筑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另一方面,建筑业从整体上说,仍然属于劳动密集型、粗放型产业。建筑业仍然没有摆脱“四低一易”的特点:即资本有机构成低、生产工业化程度低、服务社会化水平低、建筑市场准入的门槛低。因而使得私营建筑业企业容易进入建筑市场,容易完成资本原始积累。
(3)一方面,公有建筑经济(国有+集体)在建筑经济总量中仍然处于主体地位,还在发挥着主导作用。但另一方面,大多数国有建筑业企业产权不明、权责不清、包袱沉重、亏损严重、效益低下;而私营建筑企业从诞生之日起就是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并日益显示出其生机活力。私营建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于国有建筑企业改革形成了“倒逼机制”。而产权改革是改革的关键,国有建筑企业的前途取决于产权改革的成败。因此,私营建筑经济是建筑业深化改革的结果,反过来,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又促进国有建筑企业的改革。
总之,由于建筑业属于一般竞争性产业,国有经济要逐步从这一产业退出,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留下更大的空间;由于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市场进入创造了有利条件;再加上私营建筑经济较国有经济具有更旺盛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因此,发展私营建筑经济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建筑业生产力的二元性决定了所有制的二元性,即必须在发展国有建筑经济的同时,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
2、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已经具有较为深厚的现实基础。就量的概念而言,在建筑经济总量中,非国有经济已经占有较大份额。据统计,在1997年建筑业总产值中,非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已达到63.7%。私营建筑经济的现实基础更主要地还表现在质的方面:
(1)近几年新成立的一批建筑业企业,尤其建筑装饰装修、地基处理、综合布线、建筑防水、消防工程施工等专业企业,成为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最具活力的重要力量。
(2)在国有建筑经济中孕育着私营建筑经济的成份。国有企业通过改制,使“原国有企业”已经改性,从而增加了私营建筑经济的成份。有的已经上市,其产权已属股民所有;有的已由职工一次性买断,变成民有民营企业;有的由职工参股;有的实行租赁、承包经营,特别是有的经营者买断了中小国有尤其是集体建筑企业,变成了私营企业。
此外,在国有建筑企业中,还存在着如下三种情形:一是一些企业经理以改制为名,将有效的国有资产“重组”,成立新的公司,由自己或亲属控股,并兼任董事长或总经理。他们将以国有企业名义承包的工程,尤其是资金到位、利润丰厚的“肥活”,交由“自己”的公司施工。这样实际上是将企业的有效资产和利润实现了由“公”到“私”的“双转移”。二是一些国有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名,打着国有企业的招牌,只负盈,不负亏(实际也负不了亏)。项目盈了,狠捞;项目亏了,也捞。导致国有企业普遍存在寺庙穷、和尚愁、方丈富的现象。三是一些企业之外的人,以国有企业某某工程处或项目部的名义,以交上一点象征性的“管理费”为条件,挂靠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牌子,冒国有之名,行个人之实。这些现象的存在,事实上使许多国有建筑企业包括一些国有大中型建筑企业已经成为一捅即破的“空壳”。国有建筑企业中存在的为数不少的这些人,实际上成了国有建筑企业为自己培养的“掘墓人”。就是这些人,就是利用这些手段,在几年中就迅速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
(3)大量存在的名为国有或集体,实为私营的建筑企业已经成为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3、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有利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利于消除私靠乱挂、出卖资质、垫资承包、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等建筑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三)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符合发达工业化国家建筑业发展的规律
从发达工业化国家建筑业发展的规律来看,私营建筑经济应大力发展,国有资本可以从建筑业产业中退出。如日本在明治时期及其以前创立的23家主要建设公司中,有22家属私营企业,占96%,只有大成建设公司由大仑组商会(属行业协会团体,而非政府)创立。私营建筑企业由于自身具有灵活的机制和旺盛的生命力,而经久不衰。被称为日本五大超级建筑公司的清水建设、鹿岛建设、大成建设和大林组已有100多年的发展历史,竹中工务店创立于1610年,距今已有近400年的历史,虽历
经沧桑,但至今仍然保持着蓬勃生机。
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几十年前就基本上没有了国有建筑企业。我们也应当结合建国以来建筑业的发展史,认真研究国外的做法,改造我们的建筑企业所有制结构。
二、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主要障碍、政策措施及发展趋势
由上述分析可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具有客观必然性。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私营建筑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还会遇到各种阻力,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
(一)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主要障碍1、从外部来看,主要存在着观念和市场环境两大障碍。观念障碍———概括起来有“三论”,它是制约中国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具体表现为:
(1)“对立论”,即不能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营经济发展的大趋势,而把私营建筑经济看作“异己”,加以排斥;
(2)“担心论”,即担心私营经济发展过快,会影响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担心工程质量干不好、债务债权还不了,等等;
(3)“唯心论”,即看不到私营建筑经济发展已经具有雄厚的现实基础,或者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更看不到私营建筑经济所具有的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市场障碍———概括起来是“三个缺乏”。(1)缺乏有效保护私营建筑经济合法财产的法制环境。尤其一些管理部门对私有建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集资、乱报销的“五乱”现象比国有企业更严重。(2)缺乏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在市场准入、资质审批、招标投标等方面,私营建筑企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所有制歧视。(3)缺乏提供服务的社会环境。目前,私营建筑企业在银行贷款、员工培训、职工职称评定、申报户口等方面受到不应有的、很“严格的”限制。
思想认识和市场环境存在的种种障碍,严重阻碍了私营建筑经济的大力发展。
2、从私营建筑经济自身来看,制约发展的障碍主要表现为“三大缺陷”:
(1)家庭化的管理模式和独裁型的决策方式,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在企业发展初期,权力高度集中的家庭化管理模式和个人专断的决策方式,能够高效地利用有限资本,调动家庭成员的积极性,加速资本原始积累。但是,当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后,任人唯亲的用人制度,使得私营建筑企业在家庭关系之外难以培植新的动力主体;个人专断的决策方式,由于受经营者自身知识、信息等方面的局限,而难以作出更正确的决策。因而,制约了企业的规模发展。
(2)较小的经营规模和单一的组织形式,难以适应日益激烈的建筑市场的竞争环境。一是私营建筑企业的发展滞后,规模很小。二是私营建筑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是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在融资能力和扩张能力方面受到限制,制约了企业规模难以迅速扩大。因而,使得私营建筑企业在抵御经营风险,参与市场竞争方面缺乏实力。
(3)经营策略上的短期行为及较低的技术和信用,是造成私营建筑企业承揽工程难的重要原因。我国私有建筑企业追求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比较严重。有的私营建筑企业不是依靠加强科学管理,增加科技投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经营成本来获得经济利益,而是通过偷工减料、偷税漏税等各种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直接影响了私营建筑企业的信用和形象。
(二)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对策与措施
1、抓认识。就是要用党的十五大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全新观点,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把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提高到国有建筑企业改革能否深化,建筑业能否真正成为支柱产业的高度上来;要把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提高到能否抓住历史机遇,使建筑业得到大力发展的高度上来;要打破束缚私营经济发展的框框,只要不违背法律政策,就不要做任何限制。
2、抓改革。就是要深化国有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是改革产权制度,实现制度创新。国有小企业可以采取出售、兼并、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从而为私有建筑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
3、抓政策。就是要全面落实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政策。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规划,为长期以来名不正、言不顺的“戴红帽”私营建筑企业“摘帽”正名,还原其本来面目,确立其法律地位,从而最大限度地解决和发展私营建筑生产力。二是制定一切有利于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要为私营建筑企业在工商注册、资质审批、招标投标、跨地区跨部门施工、工程质量评优、企业贷款、企业改制,尤其是私营企业兼并、参股、收购国有中小建筑企业等方面,创造一视同仁、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破除所有制歧视,强化服务意识,提供各种咨询服务,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大力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抓规范。就是要以克服私营建筑经济自身存在的缺陷为重点,抓规范。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这就要求我们,一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和导向作用,引导私营企业明确市场定位,确定经营策略,壮大经济规模,适应市场竞争。二是要加强工商、税务、审计和工程质量监督,提高工程监理覆盖率,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充分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综合手段,消除私营建筑企业自身存在的偷工减料、偷税漏税、掠夺经营、忽视质量等行为短期化问题,促进其向合法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三是要改变私营企业传统落后的经营管理方式。
(1)在产权制度上,要从独资企业单一主体的产权结构向股份合作制和有限责任等多元化产权制度过渡;
(2)在企业管理上,要从传统的家庭化管理模式和独裁型决策机制向科学化现代化管理过渡;
(3)在企业规模上,要从以中小企业为主逐步向公司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4)在经济增长方式上,要从劳动密集型、粗放型逐步向技术管理密集型、集约型过渡;
(5)在企业扩张上,要从仅仅依靠“一家一户”的资本积累转移到依靠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实行多元化融资上来;鼓励私营建筑经济参与国有建筑企业的产权流动、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推动国有建筑企业改革的同时,壮大和发展私营建筑经济。
只要政策允许,并正确引导,这些“戴帽”的、“挂靠”的私营经济成份必将象火山爆发一样,迸发出巨大的能量,使私营建筑经济得到大力发展,进而推动整个建筑业的迅速发展。
(三)我国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趋势我国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我国整个私营经济的发展状况;二是我国整个建筑业的发展状况。只有整个私营经济和建筑业都发展了,才能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
1、私营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我国社会主义历史阶段长期存在。对我国私营经济的存在期限,十二大后认为“从大局看,不用担心”,十三大报告认为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始终,十四大报告认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共命运,十五
大报告认为与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同兴亡。这充分说明了我国私营经济存在的长期性。
2、建筑业作为国有经济的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将随着我国工业化
进程的加快,而进入长期、稳定发展的时期。纵观工业化国家建筑业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建筑业的发展同工业化进程密切相关。工业化前,由于以农业为主体,因而不具备大力发展建筑业的要求和条件;工业化初期,以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快速发展,建筑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工业化阶段,以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在经济中占主体地位,本阶段建筑业总量进一步加大;后工业化时期,以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比重下降,随之,建筑业作为国有经济重要支柱产业的历史使命也将完成。
我国正处在农业国逐步转变为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在这个较长的历史发展阶段,建筑市场潜力巨大,建筑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3、私营建筑经济作为我国整个私营经济和整个建筑业中的一个很活跃的部分,也将长期存在并得到大力发展。如果把改革开放初期到1997年的20年间私营建筑经济从无到有、基本完成原始积累作为“孕育”阶段的话,那么,以党的十五大为标志到下个世纪的前20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随着私营经济、私人投资的发展和增大,私营建筑经济将进入一个大发展时期。
我国私营建筑经济经过改革开放以来20年的孕育阶段,已进入大发展时期。这一时期,一是随着我国工业化步伐的加快,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逐年增加,为建筑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样有利于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二是私人投资的日益加大,将有利于私营建筑经济扩大市场占有率。因此,这一时期,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速度将明显加快,经济规模将迅速扩大。这一阶段大致用20年的时间,即到2020年,我国私营建筑经济规模总量将与国有建筑经济规模持平。
从2020-2050年,我国将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综合国力明显增强,私营经济持续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将作为国内建筑市场的主力军而进入规模发展阶段,就其经济总量来说,已超过了国有建筑经济;国有建筑经济由于国有资本的逐步转移等原因,而呈下降趋势。国有资本是否要象发达工业化国家一样从整个建筑业中退出,那将是下世纪中叶之后的事情了。
诚然,上述对我国私营建筑经济历史发展趋势的描述,是建立在十五大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经济基础之上的,是建立在我国私营经济将持续快速发展基础之上的,是建立在我国私营建筑经济已经孕育成熟、将要大发展基础之上的。而发展趋势中各阶段发展周期的长短,取决于我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时间表,并随着改革进程的调整而进行调整。
参考文献:
[1]马洪.王梦奎主编.中国发展研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报告选:中国私营个体经济的现状与对策.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
【关键词】私营建筑经济;发展障碍;对策
所谓私营经济,即相对于公有经济而言的,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控股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盈利性组织。自1984年国家出台“允许民营或个人兴办建筑业”的相关政策后,城乡私营建筑企业已迅速地成长为我国建筑业的主体力量。据2006年国家统计局经济普查二号公报显示,我国私营建筑企业数量上达到6.69万,占52.2%;截至2010年,私营建筑企业总数近9万,部分发达省份的建筑行业经济总量中,私营建筑经济已呈“三分天下有其二”的局面。如何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与私营建筑企业管理,提高产业集中度,已成为当前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
1 我国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
目前,我国非国有经济产值占GDP比重超过2/3,私营企业完成份额1/2以上。而私营建筑经济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其发展障碍也面临着建筑行业内部环境与其先天发展中固有缺陷的制约。具体而言,两方面的障碍包括:
1.1 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行业环境障碍
第一,私营建筑经济未形成健全、合理的结构体系,相对集中度低。据统计,我国建筑承包企业规模的分布基尼系数为0.345,远低于美国建筑业的0.517,企业发展倾向于中而全,“小、专、精”的企业比重低。这就导致相似经营业务、相似管理模式的私营企业在建筑业竞争中必然会由于产品同质化严重、产能相对过剩,出现内部竞争过度的状况,整体实力较弱的私营建筑业在生存、发展上都面临着不容忽视的发展瓶颈。
第二,受传统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私营建筑经济在观念上仍遭受一定的社会歧视,表现为:私营建筑经济发展仍旧缺乏有效维护私营建筑经济合法财产的法制环境,较之国有企业,“五乱”现象更加严重;在市场准入、资质审批等环节,都存在有对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所有制歧视;银行融资、员工职称评定等方面也有更多限制。
第三,私营建筑经济发展欠缺信用保障,资金回笼困难。2004年国务院清理工程拖欠款电视电话会议公布的数据显示,股份制建筑企业累计拖欠款近1600亿元,占总额的43.5%,私营建筑经济的被拖欠款同比增长28.6%。尽管近年来清欠工作卓有成效,但工程款拖欠问题对资金实力相对赢弱的私营企业已构成严重影响。
1.2 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自身障碍
第一,私营建筑经济应用的家庭化、独裁型的决策方式导致了管理效率和水平的低下。企业难以在血缘、亲缘关系外培植除新的动力主体,企业管理的难度和局限性增强;部分企业经营策略上的短期行为也为私营建筑经济的整体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第二,企业资源整合能力较低,尤其是融资能力低,风险控制能力弱,在收益比高的“技术型、融资型”项目竞标中明显弱势,成为发展中的重要瓶颈。
第三,私营建筑企业发展所需的关键性人才匮乏,技术创新能力不足。人力资源是企业价值增值中的关键因素,压缩材料及劳动力成本来扩展建筑产品利润的空间正逐渐缩小。而私营建筑业综合性管理人才与高级技工严重匾乏,都导致企业技术创新氛围淡薄,与高新技术接轨存在很大的技术障碍。
毋庸质疑, 无论是行业环境的或企业自身的问题,要实现我国私营建筑经济的良性发展,就必须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多方合力,消除或缓解这些问题的负面影响,才能为私营建筑经济发展铺平道路。
2 我国私营经济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针对上文所提到的私营建筑经济发展障碍,要求各参与主体要从转变认知观念,完善社会法制体系和市场体系,弥补企业管理缺陷等多方面共同解决,概括而言,包括以下两方面:
2.1 完善建筑市场体系
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首先就是要求各级社会主体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消除对私营建筑经济的偏见。这主要表现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方面。
一是要严格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对工程勘察、建设等领域的企业资质及和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做到严格管理,完善招投标制度体系,明确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的界定和惩处细则并予落实,为包括私营建筑经济在内的所有建筑企业提供一个公平发展的市场平台。二是要推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在完成统一信息平台、评价标准、法规体系和信用奖惩机制的基础上,要更多地完备行业协会和信用评级机构的第三方评估职能,降低私营建筑企业发展中各项风险因素的影响。三是要优化建筑产业结构,政府应调控和引导私营建筑企业确定合理的发展战略定位,围绕价值链重组调整经营结构,将主营业务板块分别确定为专业施工、建筑劳务和大中型项目总承包,逐步提升建筑业的产业集中度。
2.2 提升企业综合管理水平
私营建筑经济突破各种发展障碍,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关键在于自身竞争能力的提升。
第一,私营建筑企业应确立“向管理要收益”的管理思维,打造学习型组织,为企业发展奠定持续发展的动力基础。逐步建立适应学习型组织塑造的“扁平化”组织结构,鼓励组织成员的开创性思考方式;强调企业“共同愿景”的规划,形成组织内部奋发进取的学习氛围;主动与与外界知识源合作沟通,组建知识联盟,加速私营企业战略核心能力的形成与发展。
第二,完善人力资源队伍建设,形成企业发展稳固的智力保障。科学、高效的企业决策要求私营建筑企业摒弃家族观念,建立与完善内部人才潜能开发的创新激励机制;优化企业创新人力资源配置,遵循因事择人、因才使用的聘任原则,同时也要更加注重自身高级技术工人培养的机制建设,鼓励中初级技工参加继续教育,开设专业讲座,提高技术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技术储备。
第三,应用信息化管理,提升组织运行效率,与企业战略规划、业务流程、制度结构等相匹配,满足企业工程项目点多面广的管理需求。
第四,技术创新,确定专业化发展和绿色建筑、节能建筑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要避开低集中度的行业过度竞争现象,多数私营建筑企业就必须明确自身优势,走“专、特、精”的专业化发展道路,形成某项领域的核心技术优势,体现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与标识化,获取更高的工程利润;同时对于国家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私营建筑企业要把握好发展机遇,争取在绿色节能建筑的技术开发中走在国有企业的前列,为自身发展拓展出更具发展前景的市场空间。
3 结语
总之,私营建筑经济作为我国建筑业多元经济的基本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阶段国营建筑经济主导下的重要补充。要以此为突破口,来完善建筑业产业结构和规范建筑业市场秩序,国家有关部门应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以引导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对其发展做到长远规划、总量控制,消除由于无序进行的行业竞争对建筑业整体效益构成的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1]行惠彦.关于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现状与展望[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6(S1).
[2]玄东.和谐发展理念下建筑经济活动导则初探[J].华中建筑,2007(08).
[3]杨剑.浅谈发展私营建筑经济[J].山西建筑,2008(11).
[4]苏锋.以发达国家私营建筑经济看中国私营建筑经济[J].商场现代化,2008(08).
【关键词】私营企业;建筑经济
党的十五大之后,我国私营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私营建筑经济由于受到传统计划经济观念、建筑业产业和产品特点、国有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等因素影响,其发展速度、经济规模和市场环境与私营工商企业相比,存在明显差距,严重阻碍了建筑业生产力的发展。
文中所称私营建筑经济是指:纯粹私营经济+国有或集体经济中属于私营经济的成份+名为国有或集体实为私营的建筑经济。
1. 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1.1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我国私营经济大发展的必然要求。
(1)私营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支撑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增加财政收入、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和分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力量和重要来源。改革开放20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在并不宽松的市场环境下,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17%,明显高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速度(集体经济8%,国有经济4%)。1993~1996年间,私营经济的工商税收增长5倍以上,已经成为各级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劳动就业的重心已向非公有经济转移。
(2)经过20年的发展,我国私营经济、个体经济等非公有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了条件。
(3)由于建筑业和建筑产品具有特殊性以及“所有制歧视”的存在等原因,使得私营建筑经济发展与私营工商业相比相对滞后,严重制约了建筑业的发展。但是,私营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并促进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
1.2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建筑业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
1.2.1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由建筑业具有“二元性”特点所决定的。建筑业的“二元性”特点表现在:
(1)一方面,国家把建筑业与机械电子、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并列,作为支柱产业来发展。但另一方面,建筑业又属于竞争性行业。1984年,在全国城市经济中,建筑业率先进行了改革,建筑业企业被率先推向市场。十几年来,国家不仅没有给建筑业以优惠政策,而且仍然将之作为完成基本建设任务的“工具”,在资源配置、价格改革、政策法规制定和建筑市场规范等方面严重滞后,使建筑业企业在“压级压价、垫资承包、拖欠工程款”的恶性竞争环境下艰难度日。
(2)一方面,随着我国一大批工业、能源、交通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尤其面对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挑战,对建筑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另一方面,建筑业从整体上说,仍然属于劳动密集型、粗放型产业。建筑业仍然没有摆脱“四低一易”的特点:即资本有机构成低、生产工业化程度低、服务社会化水平低、建筑市场准入的门槛低。因而使得私营建筑业企业容易进入建筑市场,容易完成资本原始积累。
(3)一方面,公有建筑经济(国有+集体)在建筑经济总量中仍然处于主体地位,还在发挥着主导作用。但另一方面,大多数国有建筑业企业产权不明、权责不清、包袱沉重、亏损严重、效益低下;而私营建筑企业从诞生之日起就是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并日益显示出其生机活力。私营建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于国有建筑企业改革形成了“倒逼机制”。而产权改革是改革的关键,国有建筑企业的前途取决于产权改革的成败。因此,私营建筑经济是建筑业深化改革的结果,反过来,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又促进国有建筑企业的改革。
(4)总之,由于建筑业属于一般竞争性产业,国有经济要逐步从这一产业退出,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留下更大的空间;由于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市场进入创造了有利条件;再加上私营建筑经济较国有经济具有更旺盛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因此,发展私营建筑经济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建筑业生产力的二元性决定了所有制的二元性,即必须在发展国有建筑经济的同时,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
1.2.2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已经具有较为深厚的现实基础。就量的概念而言,在建筑经济总量中,非国有经济已经占有较大份额。据统计,在1997年建筑业总产值中,非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已达到63.7%。私营建筑经济的现实基础更主要地还表现在质的方面:
1.2.2.1近几年新成立的一批建筑业企业,尤其建筑装饰装修、地基处理、综合布线、建筑防水、消防工程施工等专业企业,成为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最具活力的重要力量。
1.2.2.2在国有建筑经济中孕育着私营建筑经济的成份。国有企业通过改制,使“原国有企业”已经改性,从而增加了私营建筑经济的成份。有的已经上市,其产权已属股民所有;有的已由职工一次性买断,变成民有民营企业;有的由职工参股;有的实行租赁、承包经营,特别是有的经营者买断了中小国有尤其是集体建筑企业,变成了私营企业。此外,在国有建筑企业中,还存在着如下三种情形:(1)一些企业经理以改制为名,将有效的国有资产“重组”,成立新的公司,由自己或亲属控股,并兼任董事长或总经理。他们将以国有企业名义承包的工程,尤其是资金到位、利润丰厚的“肥活”,交由“自己”的公司施工。这样实际上是将企业的有效资产和利润实现了由“公”到“私”的“双转移”。(2)一些国有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名,打着国有企业的招牌,只负盈,不负亏(实际也负不了亏)。项目盈了,狠捞;项目亏了,也捞。导致国有企业普遍存在寺庙穷、和尚愁、方丈富的现象。(3)一些企业之外的人,以国有企业某某工程处或项目部的名义,以交上一点象征性的“管理费”为条件,挂靠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牌子,冒国有之名,行个人之实。这些现象的存在,事实上使许多国有建筑企业包括一些国有大中型建筑企业已经成为一捅即破的“空壳”。国有建筑企业中存在的为数不少的这些人,实际上成了国有建筑企业为自己培养的“掘墓人”。就是这些人,就是利用这些手段,在几年中就迅速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
1.2.2.3大量存在的名为国有或集体,实为私营的建筑企业已经成为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1.2.3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有利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利于消除私靠乱挂、出卖资质、垫资承包、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等建筑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1.3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符合发达工业化国家建筑业发展的规律。
(1)从发达工业化国家建筑业发展的规律来看,私营建筑经济应大力发展,国有资本可以从建筑业产业中退出。如日本在明治时期及其以前创立的23家主要建设公司中,有22家属私营企业,占96%,只有大成建设公司由大仑组商会(属行业协会团体,而非政府)创立。私营建筑企业由于自身具有灵活的机制和旺盛的生命力,而经久不衰。被称为日本五大超级建筑公司的清水建设、鹿岛建设、大成建设和大林组已有100多年的发展历史,竹中工务店创立于1610年,距今已有近400年的历史,虽历经沧桑,但至今仍然保持着蓬勃生机。
(2)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几十年前就基本上没有了国有建筑企业。我们也应当结合建国以来建筑业的发展史,认真研究国外的做法,改造我们的建筑企业所有制结构。
2. 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主要障碍、政策措施及发展趋势
由上述分析可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具有客观必然性。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私营建筑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还会遇到各种阻力,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
2.1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主要障碍。
2.1.1从外部来看,主要存在着观念和市场环境两大障碍。观念障碍——概括起来有“三论”,它是制约中国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具体表现为:
(1)“对立论”,即不能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营经济发展的大趋势,而把私营建筑经济看作“异己”,加以排斥。
(2)“担心论”,即担心私营经济发展过快,会影响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担心工程质量干不好、债务债权还不了,等等。
(3)“唯心论”,即看不到私营建筑经济发展已经具有雄厚的现实基础,或者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更看不到私营建筑经济所具有的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2.1.2市场障碍——概括起来是“三个缺乏”。(1)缺乏有效保护私营建筑经济合法财产的法制环境。尤其一些管理部门对私有建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集资、乱报销的“五乱”现象比国有企业更严重。(2)缺乏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在市场准入、资质审批、招标投标等方面,私营建筑企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所有制歧视。(3)缺乏提供服务的社会环境。目前,私营建筑企业在银行贷款、员工培训、职工职称评定、申报户口等方面受到不应有的、很“严格的”限制。
思想认识和市场环境存在的种种障碍,严重阻碍了私营建筑经济的大力发展。
2.1.3从私营建筑经济自身来看,制约发展的障碍主要表现为“三大缺陷”:
(1)家庭化的管理模式和独裁型的决策方式,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在企业发展初期,权力高度集中的家庭化管理模式和个人专断的决策方式,能够高效地利用有限资本,调动家庭成员的积极性,加速资本原始积累。但是,当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后,任人唯亲的用人制度,使得私营建筑企业在家庭关系之外难以培植新的动力主体;个人专断的决策方式,由于受经营者自身知识、信息等方面的局限,而难以作出更正确的决策。因而,制约了企业的规模发展。
(2)较小的经营规模和单一的组织形式,难以适应日益激烈的建筑市场的竞争环境。一是私营建筑企业的发展滞后,规模很小。二是私营建筑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是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在融资能力和扩张能力方面受到限制,制约了企业规模难以迅速扩大。因而,使得私营建筑企业在抵御经营风险,参与市场竞争方面缺乏实力。
(3)经营策略上的短期行为及较低的技术和信用,是造成私营建筑企业承揽工程难的重要原因。我国私有建筑企业追求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比较严重。有的私营建筑企业不是依靠加强科学管理,增加科技投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经营成本来获得经济利益,而是通过偷工减料、偷税漏税等各种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直接影响了私营建筑企业的信用和形象。
2.2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对策与措施。
2.2.1抓认识。就是要用党的十五大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全新观点,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把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提高到国有建筑企业改革能否深化,建筑业能否真正成为支柱产业的高度上来;要把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提高到能否抓住历史机遇,使建筑业得到大力发展的高度上来;要打破束缚私营经济发展的框框,只要不违背法律政策,就不要做任何限制。
2.2.2抓改革。就是要深化国有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是改革产权制度,实现制度创新。国有小企业可以采取出售、兼并、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从而为私有建筑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
2.2.3抓政策。就是要全面落实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政策。(1)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规划,为长期以来名不正、言不顺的“戴红帽”私营建筑企业“摘帽”正名,还原其本来面目,确立其法律地位,从而最大限度地解决和发展私营建筑生产力。(2)制定一切有利于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要为私营建筑企业在工商注册、资质审批、招标投标、跨地区跨部门施工、工程质量评优、企业贷款、企业改制,尤其是私营企业兼并、参股、收购国有中小建筑企业等方面,创造一视同仁、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3)破除所有制歧视,强化服务意识,提供各种咨询服务,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大力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2.4抓规范。就是要以克服私营建筑经济自身存在的缺陷为重点,抓规范。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这就要求我们:
2.2.4.1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和导向作用,引导私营企业明确市场定位,确定经营策略,壮大经济规模,适应市场竞争。
2.2.4.2要加强工商、税务、审计和工程质量监督,提高工程监理覆盖率,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充分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综合手段,消除私营建筑企业自身存在的偷工减料、偷税漏税、掠夺经营、忽视质量等行为短期化问题,促进其向合法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2.2.4.3要改变私营企业传统落后的经营管理方式。
(1)在产权制度上,要从独资企业单一主体的产权结构向股份合作制和有限责任等多元化产权制度过渡。
(2)在企业管理上,要从传统的家庭化管理模式和独裁型决策机制向科学化现代化管理过渡。
(3)在企业规模上,要从以中小企业为主逐步向公司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4)在经济增长方式上,要从劳动密集型、粗放型逐步向技术管理密集型、集约型过渡。
(5)在企业扩张上,要从仅仅依靠“一家一户”的资本积累转移到依靠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实行多元化融资上来;鼓励私营建筑经济参与国有建筑企业的产权流动、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推动国有建筑企业改革的同时,壮大和发展私营建筑经济。 只要政策允许,并正确引导,这些“戴帽”的、“挂靠”的私营经济成份必将象火山爆发一样,迸发出巨大的能量,使私营建筑经济得到大力发展,进而推动整个建筑业的迅速发展。
2.3我国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趋势我国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我国整个私营经济的发展状况;二是我国整个建筑业的发展状况。只有整个私营经济和建筑业都发展了,才能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
(1)私营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我国社会主义历史阶段长期存在。对我国私营经济的存在期限,十二大后认为“从大局看,不用担心”,十三大报告认为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始终,十四大报告认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共命运,十五大报告认为与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同兴亡。这充分说明了我国私营经济存在的长期性。
(2)建筑业作为国有经济的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将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而进入长期、稳定发展的时期。纵观工业化国家建筑业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建筑业的发展同工业化进程密切相关。工业化前,由于以农业为主体,因而不具备大力发展建筑业的要求和条件;工业化初期,以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快速发展,建筑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工业化阶段,以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在经济中占主体地位,本阶段建筑业总量进一步加大;后工业化时期,以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比重下降,随之,建筑业作为国有经济重要支柱产业的历史使命也将完成。我国正处在农业国逐步转变为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在这个较长的历史发展阶段,建筑市场潜力巨大,建筑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3)私营建筑经济作为我国整个私营经济和整个建筑业中的一个很活跃的部分,也将长期存在并得到大力发展。如果把改革开放初期到1997年的20年间私营建筑经济从无到有、基本完成原始积累作为“孕育”阶段的话,那么,以党的十五大为标志到下个世纪的前20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随着私营经济、私人投资的发展和增大,私营建筑经济将进入一个大发展时期。
3. 结束语
党的十五大之后,我国私营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私营建筑经济由于受到传统计划经济观念、建筑业产业和产品特点、国有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等因素影响,其发展速度、经济规模和市场环境与私营工商企业相比,存在明显差距,严重阻碍了建筑业生产力的发展。
文中所称私营建筑经济是指:纯粹私营经济+国有或集体经济中属于私营经济的成份+名为国有或集体实为私营的建筑经济。
一、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一)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我国私营经济大发展的必然要求
私营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支撑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增加财政收入、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和分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力量和重要来源。改革开放20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在并不宽松的市场环境下,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17%,明显高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速度(集体经济8%,国有经济4%)。1993-1996年间,私营经济的工商税收增长5倍以上,已经成为各级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劳动就业的重心已向非公有经济转移。
经过20年的发展,我国私营经济、个体经济等非公有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了条件。
由于建筑业和建筑产品具有特殊性以及“所有制歧视”的存在等原因,使得私营建筑经济发展与私营工商业相比相对滞后,严重制约了建筑业的发展。但是,私营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并促进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
(二)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建筑业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
1、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由建筑业具有“二元性”特点所决定的。建筑业的“二元性”特点表现在:
(1)一方面,国家把建筑业与机械电子、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并列,作为支柱产业来发展。但另一方面,建筑业又属于竞争性行业。1984年,在全国城市经济中,建筑业率先进行了改革,建筑业企业被率先推向市场。十几年来,国家不仅没有给建筑业以优惠政策,而且仍然将之作为完成基本建设任务的“工具”,在资源配置、价格改革、政策法规制定和建筑市场规范等方面严重滞后,使建筑业企业在“压级压价、垫资承包、拖欠工程款”的恶性竞争环境下艰难度日。
(2)一方面,随着我国一大批工业、能源、交通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尤其面对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挑战,对建筑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另一方面,建筑业从整体上说,仍然属于劳动密集型、粗放型产业。建筑业仍然没有摆脱“四低一易”的特点:即资本有机构成低、生产工业化程度低、服务社会化水平低、建筑市场准入的门槛低。因而使得私营建筑业企业容易进入建筑市场,容易完成资本原始积累。
(3)一方面,公有建筑经济(国有+集体)在建筑经济总量中仍然处于主体地位,还在发挥着主导作用。但另一方面,大多数国有建筑业企业产权不明、权责不清、包袱沉重、亏损严重、效益低下;而私营建筑企业从诞生之日起就是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并日益显示出其生机活力。私营建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于国有建筑企业改革形成了“倒逼机制”。而产权改革是改革的关键,国有建筑企业的前途取决于产权改革的成败。因此,私营建筑经济是建筑业深化改革的结果,反过来,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又促进国有建筑企业的改革。
总之,由于建筑业属于一般竞争性产业,国有经济要逐步从这一产业退出,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留下更大的空间;由于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市场进入创造了有利条件;再加上私营建筑经济较国有经济具有更旺盛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因此,发展私营建筑经济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建筑业生产力的二元性决定了所有制的二元性,即必须在发展国有建筑经济的同时,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
2、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已经具有较为深厚的现实基础。就量的概念而言,在建筑经济总量中,非国有经济已经占有较大份额。据统计,在1997年建筑业总产值中,非国有经济所占比重已达到63.7%。私营建筑经济的现实基础更主要地还表现在质的方面:
(1)近几年新成立的一批建筑业企业,尤其建筑装饰装修、地基处理、综合布线、建筑防水、消防工程施工等专业企业,成为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最具活力的重要力量。
(2)在国有建筑经济中孕育着私营建筑经济的成份。国有企业通过改制,使“原国有企业”已经改性,从而增加了私营建筑经济的成份。有的已经上市,其产权已属股民所有;有的已由职工一次性买断,变成民有民营企业;有的由职工参股;有的实行租赁、承包经营,特别是有的经营者买断了中小国有尤其是集体建筑企业,变成了私营企业。
此外,在国有建筑企业中,还存在着如下三种情形:一是一些企业经理以改制为名,将有效的国有资产“重组”,成立新的公司,由自己或亲属控股,并兼任董事长或总经理。他们将以国有企业名义承包的工程,尤其是资金到位、利润丰厚的“肥活”,交由“自己”的公司施工。这样实际上是将企业的有效资产和利润实现了由“公”到“私”的“双转移”。二是一些国有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名,打着国有企业的招牌,只负盈,不负亏(实际也负不了亏)。项目盈了,狠捞;项目亏了,也捞。导致国有企业普遍存在寺庙穷、和尚愁、方丈富的现象。三是一些企业之外的人,以国有企业某某工程处或项目部的名义,以交上一点象征性的“管理费”为条件,挂靠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牌子,冒国有之名,行个人之实。这些现象的存在,事实上使许多国有建筑企业包括一些国有大中型建筑企业已经成为一捅即破的“空壳”。国有建筑企业中存在的为数不少的这些人,实际上成了国有建筑企业为自己培养的“掘墓人”。就是这些人,就是利用这些手段,在几年中就迅速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
(3)大量存在的名为国有或集体,实为私营的建筑企业已经成为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3、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有利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利于消除私靠乱挂、出卖资质、垫资承包、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等建筑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三)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符合发达工业化国家建筑业发展的规律
从发达工业化国家建筑业发展的规律来看,私营建筑经济应大力发展,国有资本可以从建筑业产业中退出。如日本在明治时期及其以前创立的23家主要建设公司中,有22家属私营企业,占96%,只有大成建设公司由大仑组商会(属行业协会团体,而非政府)创立。私营建筑企业由于自身具有灵活的机制和旺盛的生命力,而经久不衰。被称为日本五大超级建筑公司的清水建设、鹿岛建设、大成建设和大林组已有100多年的发展历史,竹中工务店创立于1610年,距今已有近400年的历史,虽历经沧桑,但至今仍然保持着蓬勃生机。
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几十年前就基本上没有了国有建筑企业。我们也应当结合建国以来建筑业的发展史,认真研究国外的做法,改造我们的建筑企业所有制结构。
二、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主要障碍、政策措施及发展趋势
由上述分析可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具有客观必然性。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私营建筑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还会遇到各种阻力,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
(一)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主要障碍1、从外部来看,主要存在着观念和市场环境两大障碍。观念障碍———概括起来有“三论”,它是制约中国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具体表现为:
(1)“对立论”,即不能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营经济发展的大趋势,而把私营建筑经济看作“异己”,加以排斥;
(2)“担心论”,即担心私营经济发展过快,会影响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担心工程质量干不好、债务债权还不了,等等;
(3)“唯心论”,即看不到私营建筑经济发展已经具有雄厚的现实基础,或者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更看不到私营建筑经济所具有的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思想认识和市场环境存在的种种障碍,严重阻碍了私营建筑经济的大力发展。
2、从私营建筑经济自身来看,制约发展的障碍主要表现为“三大缺陷”:
(1)家庭化的管理模式和独裁型的决策方式,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在企业发展初期,权力高度集中的家庭化管理模式和个人专断的决策方式,能够高效地利用有限资本,调动家庭成员的积极性,加速资本原始积累。但是,当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后,任人唯亲的用人制度,使得私营建筑企业在家庭关系之外难以培植新的动力主体;个人专断的决策方式,由于受经营者自身知识、信息等方面的局限,而难以作出更正确的决策。因而,制约了企业的规模发展。
(2)较小的经营规模和单一的组织形式,难以适应日益激烈的建筑市场的竞争环境。一是私营建筑企业的发展滞后,规模很小。二是私营建筑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是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在融资能力和扩张能力方面受到限制,制约了企业规模难以迅速扩大。因而,使得私营建筑企业在抵御经营风险,参与市场竞争方面缺乏实力。
(3)经营策略上的短期行为及较低的技术和信用,是造成私营建筑企业承揽工程难的重要原因。我国私有建筑企业追求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比较严重。有的私营建筑企业不是依靠加强科学管理,增加科技投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经营成本来获得经济利益,而是通过偷工减料、偷税漏税等各种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直接影响了私营建筑企业的信用和形象。
(二)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对策与措施
1、抓认识。就是要用党的十五大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全新观点,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把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提高到国有建筑企业改革能否深化,建筑业能否真正成为支柱产业的高度上来;要把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提高到能否抓住历史机遇,使建筑业得到大力发展的高度上来;要打破束缚私营经济发展的框框,只要不违背法律政策,就不要做任何限制。
2、抓改革。就是要深化国有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是改革产权制度,实现制度创新。国有小企业可以采取出售、兼并、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从而为私有建筑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
3、抓政策。就是要全面落实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政策。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规划,为长期以来名不正、言不顺的“戴红帽”私营建筑企业“摘帽”正名,还原其本来面目,确立其法律地位,从而最大限度地解决和发展私营建筑生产力。二是制定一切有利于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要为私营建筑企业在工商注册、资质审批、招标投标、跨地区跨部门施工、工程质量评优、企业贷款、企业改制,尤其是私营企业兼并、参股、收购国有中小建筑企业等方面,创造一视同仁、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破除所有制歧视,强化服务意识,提供各种咨询服务,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大力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抓规范。就是要以克服私营建筑经济自身存在的缺陷为重点,抓规范。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这就要求我们,一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和导向作用,引导私营企业明确市场定位,确定经营策略,壮大经济规模,适应市场竞争。二是要加强工商、税务、审计和工程质量监督,提高工程监理覆盖率,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充分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综合手段,消除私营建筑企业自身存在的偷工减料、偷税漏税、掠夺经营、忽视质量等行为短期化问题,促进其向合法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三是要改变私营企业传统落后的经营管理方式。
(1)在产权制度上,要从独资企业单一主体的产权结构向股份合作制和有限责任等多元化产权制度过渡;
(2)在企业管理上,要从传统的家庭化管理模式和独裁型决策机制向科学化现代化管理过渡;
(3)在企业规模上,要从以中小企业为主逐步向公司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4)在经济增长方式上,要从劳动密集型、粗放型逐步向技术管理密集型、集约型过渡;
(5)在企业扩张上,要从仅仅依靠“一家一户”的资本积累转移到依靠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实行多元化融资上来;鼓励私营建筑经济参与国有建筑企业的产权流动、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推动国有建筑企业改革的同时,壮大和发展私营建筑经济。
只要政策允许,并正确引导,这些“戴帽”的、“挂靠”的私营经济成份必将象火山爆发一样,迸发出巨大的能量,使私营建筑经济得到大力发展,进而推动整个建筑业的迅速发展。
(三)我国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趋势我国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我国整个私营经济的发展状况;二是我国整个建筑业的发展状况。只有整个私营经济和建筑业都发展了,才能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
1、私营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我国社会主义历史阶段长期存在。对我国私营经济的存在期限,十二大后认为“从大局看,不用担心”,十三大报告认为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始终,十四大报告认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共命运,十五大报告认为与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同兴亡。这充分说明了我国私营经济存在的长期性。
2、建筑业作为国有经济的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将随着我国工业化
进程的加快,而进入长期、稳定发展的时期。纵观工业化国家建筑业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建筑业的发展同工业化进程密切相关。工业化前,由于以农业为主体,因而不具备大力发展建筑业的要求和条件;工业化初期,以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快速发展,建筑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工业化阶段,以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在经济中占主体地位,本阶段建筑业总量进一步加大;后工业化时期,以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比重下降,随之,建筑业作为国有经济重要支柱产业的历史使命也将完成。
我国正处在农业国逐步转变为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在这个较长的历史发展阶段,建筑市场潜力巨大,建筑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我国私营建筑经济经过改革开放以来20年的孕育阶段,已进入大发展时期。这一时期,一是随着我国工业化步伐的加快,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逐年增加,为建筑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样有利于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二是私人投资的日益加大,将有利于私营建筑经济扩大市场占有率。因此,这一时期,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速度将明显加快,经济规模将迅速扩大。这一阶段大致用20年的时间,即到2020年,我国私营建筑经济规模总量将与国有建筑经济规模持平。
从2020-2050年,我国将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综合国力明显增强,私营经济持续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将作为国内建筑市场的主力军而进入规模发展阶段,就其经济总量来说,已超过了国有建筑经济;国有建筑经济由于国有资本的逐步转移等原因,而呈下降趋势。国有资本是否要象发达工业化国家一样从整个建筑业中退出,那将是下世纪中叶之后的事情了。
诚然,上述对我国私营建筑经济历史发展趋势的描述,是建立在十五大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经济基础之上的,是建立在我国私营经济将持续快速发展基础之上的,是建立在我国私营建筑经济已经孕育成熟、将要大发展基础之上的。而发展趋势中各阶段发展周期的长短,取决于我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时间表,并随着改革进程的调整而进行调整。
[1]马洪.王梦奎主编.中国发展研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报告选:中国私营个体经济的现状与对策.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
关键词: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现状;政策措施;发展趋势
一、现有水平下推动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必要性
(一)是私营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私营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是财政收入增加、就业压力缓解以及劳动力分流等的支撑力量与来源。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宽松市场环境下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明显快于公有制经济,我国亦因此而转移了劳动就业的重心,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的就业率与劳动资源已得到显著的提升。将近四十年的发展日益提升了我国私营与个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改变了所有制的结构,为加速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辟了广阔的空间。由于我国当前的建筑业及建筑产品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且存在着“所有制歧视”的现象,与私营工商业相比,私营性质的建筑经济现有的发展水平仍较为落后,这对建筑业的进步以及建筑经济的增长产生了负面的阻碍作用,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已逐渐成为促进私营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是建筑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首先,建筑业的“二元性”特征决定私营建筑经济需要得到大力的发展。其一,国家在将建筑业视作支柱性产业进行发展的同时又将其定位为竞争性产业,视其为完成基本建设任务的“工具”,在建筑企业中,一些恶性竞争问题屡禁不止,压级压价、拖欠款项与垫资承包等现象十分严重。其二,建筑业面临着来自于国际建筑市场的冲击,压力巨大,要想实现发展,必须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但是,我国现阶段整个建筑业仍具有明显的劳动密集与粗放特征,这降低了私营建筑企业入市的门槛,资本的原始积累较为容易便能完成。其三,虽然现在公有建筑经济仍在我国建筑经济的发展中起着主导性的作用,但这类企业内部产权不清、亏损严重以及效益低下等问题较为严重。与之相较,私营建筑企业有着显著的优势,能够以盎然的生机倒逼国有建筑企业深化改革工作,这要求国有建筑经济适当退位,以开辟更大的空间供私营建筑业发展,推动私营建筑经济增长。其次,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已具备了相对坚实的现实基础,主要在质的方面有所体现。其一,近年来,一些新型的建筑业已崭露头角,极具活力,日益发展为加速私营建筑经济增长的不容忽视的内容;其二,经过改制,很多国有企业增加了私营建筑经济中的内容,有的已经成功上市,股民拥有部分产权,一些国有企业已经发展为民营企业,或以租赁与承包的方式进行经营,甚至实现了向私营企业的转变;其三,很多建筑企业虽然名义上具有国有或集体性质,但实质上已经发展为私营性质的企业,它们已成为一股推动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不容忽视的力量。
二、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现存问题
(一)外部环境问题
其一,对私营建筑经济发展存在理解偏差:(1)无法真正地认识并理解我国现有国情要求下的私营经济发展走向,在很多时候会将私营建筑经济视作“异己”,认为其是我国建筑经济甚至国民经济发展的对立面,因而持一种排斥与制约发展的态度;(2)对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较为担忧,害怕其会在消极层面影响国有经济所占据的主体地位;(3)担心工程质量无法达标的问题会普遍存在,害怕出现债务债权难以清楚偿还的现象;(4)无法真正认识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现有的雄厚基础.对其旺盛生命力与广阔发展前景持一种否认的态度。其二,现实环境束缚,具体有三层体现:(1)对私营建筑经济合法财产提供保护的法制环境有所欠缺,相较于国有企业,有些管理部门对私营建筑企业的“五乱”现象会更加严重;(2)现有政策不利于国有及私营建筑企业之间开展公平竞争,由于带有歧视色彩,后者会遭受市场准入、资质审批以及招投标等的不公平待遇;(3)服务环境欠缺,较之国有建筑企业,私营企业会在很多方面受到不合理的“严格”限制,例如银行贷款、职称评定等。
(二)自身存在缺陷
第一,独裁型的决策方式与家族化的管理模式很难满足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所提出的各种要求。发展初期,私营建筑企业的权利会有很高的集中度,以家庭化的管理模式为主,领导层在制定决策之时有着很明显的个人专断特征,虽然这样的管理方式在对资本的有效利用方面发挥着积极性的作用,有利于企业成员主动性的调动,使资本呈现出一种高度原始积累的态势,但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任人唯亲的用人制度的弊端会逐渐凸显,除了家庭关系以外,企业要想培植新动力主体会面临极大的困难。除此之外,由于所有的经营者都会或多或少地存在自身知识与信息等方面的局限,若一味地采用个人专断的决策方式,势必会有不合理发展策略的制定与实施,最终对企业发展规模的扩大产生制约性的负面影响。第二,单一的组织形式以及有待扩大的经营规模很难在越来越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寻求立足点。这主要有两个层面的体现:(1)私营建筑企业起步晚,现有的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发展规模比较小;(2)在私营建筑企业中,独资或合伙企业为其主要的组织形式,这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自身的融资能力与扩张能力。这两点共同表明,私营建筑企业欠缺实力去应对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风险与市场的激烈竞争。第三,技术、信用与经营策略中会出现一些短期行为,这会使私营建筑企业在承揽新工程之时面临更大的难题。在我国,很多私有建筑企业都过多地追求眼前利益而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有所忽视,一些企业在获取经济利益之时,并不会将重点工作放于科学管理、科技投入、质量提升以及成本降低等方面,他们会钻法律漏洞,通过多种不正当手段,例如偷工减料、偷税漏税等谋取利益,这会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甚至整个私营建筑企业的形象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三、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总思路
建筑经济的进步势必会增加各种资源与能源的需求量,这就需要我国对可持续发展理念予以倡导。在私营企业建筑工程的可持续发展管理中,应以现代社会的居住需求为依据进行建筑的设计,施工材料的选取应以循环利用率高、环保性能强的新能源材料为主,同时避免施工过程对材料的浪费。私营建筑企业应对人员进行合理的配置,对相同岗位人员配置过多而带来的浪费现象予以避免。此外,建筑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要完善,以充分满足人们生产生活所需,向私营建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二)加强外部环境建设
第一,对党提出的全新观点,亦即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进行合理且有效的利用,提高认识,对思想予以统一。具体地,应提高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高度,围绕“深化改革国有建筑企业”“发展建筑业为我国支柱性产业”等观念制定一系列措施,摆脱私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限制性约束,在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放宽私营建筑企业发展的限制性条件。第二,对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相关政策予以全面的落实。具体地,要加大力度进行法制层面的建设,通过内容更加充实与详细的发展规划的制定,为长久以来不被正视的私营建筑企业正名,还原其本来的推动经济发展面目,通过法律确定其重要地位,以实现对私营建筑生产力的最大限度解放与发展;要制定多项有利政策,对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提供支持,在多个层面营造出一种对国有与私营建筑企业一视同仁,使其进行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最为重要的是,要重视法律允许内的私营建筑企业兼并或收购国有企业的行为,不能一味地否定与阻挠;要对所有制一视同仁,更大程度地强化服务意识,向私营建筑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咨询与指导服务,以营造出一种优质的社会环境助力私营建筑经济发展。
(三)弥补自身不足
第一,转变发展理念与模式。私营建筑企业要对落后与传统的发展观念与模式予以改变,提高对先进管理理念的重视,创新思维,通过科学的经营模式来推动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现阶段,很多私营建筑企业都开始了对先进经营方式的主动学习,对解放思想的管理理念进行倡导。在对传统发展理念予以摒弃的同时,企业应积极地吸收新鲜的活力与血液,为私营建筑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的更大发展优势获取提供保证。对于私营建筑企业而言,需在面向公司制度发展的进程中科学整合资源,保证企业朝着稳定的方向发展。第二,提高企业及领导阶层的管理水平。私营建筑企业管理与经营人员需主动学习先进管理方法,对内部管理工作予以强化与完善。只有全面且科学地认识到了当今的发展形势,私营建筑企业才能够对其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良好的处理。对于私营建筑企业而言,发展应以企业的实际情况为立足点,寻找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式,系统化管理工作人员,引导其积极参与到锻炼与培养工作中,对他们的实践能力进行强化,以从本质上避免企业的各种内部损耗,最终实现科学化发展。第三,建立稳定、长久的合作发展机制。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过程较为长久,难以在短期内显著提高其经济效益。企业管理人员应以长远的发展与系统的规划为立足点,针对我国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不足,领导阶层应做好团队建设,提高内部技术人员的自身素质与专业素养,向企业综合竞争优势的获得提供保证,进而获得更多的项目承接机会,制定长远发展与合作机制,规划短期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弊端,以确保企业实现稳步与长远的发展。
四、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趋势展望
私营建筑经济发展条件的获取建立在私营经济与建筑业的同时发展基础之上,今后,我国私营建筑经济将会朝着以下方向前进。首先,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项重要组成内容,私营经济将长期存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其次,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业作为国有经济的一个重要物质生产部门将会呈现出一种长期且稳定的发展态势。纵观各工业化国家的建筑业发展历程,建筑业同国家自身的工业化发展之间存在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在农业主导阶段,国家并不具备强大的实力对建筑业进行发展;步入工业化时期以后,初期阶段以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建筑业的进步;真正进入工业化阶段以后,第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发展逐渐走向成熟,建筑业总量进一步增加;到了后工业化阶段,第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有所降低,支柱性产业之一的建筑业也实现了对其历史使命的履行与完成。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国家正处于由农业国向工业化国家进行转变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经历的时间会比较长,建筑业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再次,作为我国私营经济与建筑业中的活跃部分,私营建筑经济呈现出一种长期且有力的发展态势。经过改革开放后三十多年的孕育,我国私营建筑经济已走进大发展阶段。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以及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日益增加,我国建筑业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广阔,这能够在极大程度上推动私营建筑经济的增长。此外,现阶段私人投资呈现出不断增加的态势,这有利于私营建筑经济市场占有率的提升,私营建筑经济发展将会更加迅速,经济规模也会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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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约私营建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因素。(1)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科技水平的进一步提升,逐步促使社会以及国家加强了对建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这就使得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上升到更大的空间,因而对资金、技术以及管理上的要求也就不断增多;(2)建筑市场竞争愈加激烈,企业的生存空间也就越小。我国建筑经济即便发展规模有了一定扩大,工程量也在不断增加,但是还是不能达到建筑经济成长所需,也就使得建筑行业出现了“僧多粥少”的较为尴尬的局面,而私营建筑经济在发展时也会面临这些问题,这时就需要它不断地开动开动脑筋,谋求更加广阔的发展出路及发展空间。
一、我国私营建筑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现当今我国的私营建筑经济在建筑行业已经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是整个建筑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然而它的发展之路并非一帆风顺,仍然存在着大大小小的问题,相关资料表明,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私营建筑经济存在着严重的家庭化管理现象。大多数建筑私营经济的管理都是基于本家族的,丈夫是老板,老婆是经理的现象很普遍,这就造成了在人事配备上的任人唯亲的现象十分严重,很多专业人才在私营经济中得不到重要,而庸才却身居要位,严重打击了人才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私营建筑经济的长远发展。此外,家族化管理也直接造成了企业决策方面的片面性,很多有用的建议不能畅通地到达领导层。2、私营建筑经济的经营规模有限,组织结构也很单一。目前很多私营建筑经济企业的法人代表都是从建筑方面的施工技术人员转变而来的,他们缺乏专业的管理以及经营方面的培训,不具备管理企业的专业素养以及知识,因而在管理企业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问题,比如建立的组织结构非常单一,企业的经营规模发展空间有限等。而只有不断提高经营者的自身素质、改变固有的管理理念和发展模式,才有望提高整个私营建筑经济的管理水平,改变现如今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缓慢的局面。3、私营建筑经济的经营比较短暂。通常私营建筑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经营短期性等问题,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企业资金链短缺;尚未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使得专业素质强、水平高的人员流失率特别大;此外一些工程款的追缴难度比较大。4、目前我国在保护私营经济财产的合法性上还有很多漏洞存在,以致于企业内部的一些员工利用这些漏洞胡乱的报销费用,还出现了乱摊派的现象,不仅使得私营建筑经济资金大量的流失,还导致私营建筑经济整体规模的发展和扩大受到影响。
二、促进我国私营建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措施
1、私营建筑经济企业要改变过去传统落后的发展模式,不断地引进国外先进的发展理念,创新新的发展理念,采用新的经营模式来促进适应建筑经济的发展。现在更多的私营建筑企业提倡解放思想、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经营方式,摒弃旧的落后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只有不断地向企业注入新鲜的血液才能确保我国的私营建筑经济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也才能确保其在未来更加开放的国际化竞争中能够取得胜利。现在私营建筑企业更倾向于往公司制发展,一方面可以将资源充分的整合在一起,便于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也能满足企业的长久稳定及可持续发展需要。2、企业经营者要不断地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做好企业内部的管理工作。对于私营建筑经济来说只有充分认清当前经济发展的形势,加强对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也才能将家族史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弊病处理好。根据当前最为先进的管理理念可知,只有找到适合企业发展的理念,并充分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属下人员进行系统化的管理,有针对性的培养和锻炼,且培养时要加强实践工作,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增加企业内部消耗,影响到企业的进一步发展。3、政府部门要完善有关私营建筑经济的法律法规,确保整个私营建筑经济能够获取最大程度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另外要时刻关注国家政策的发展状态、听取行业内的各种声音,这对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也很重要。4、私营建筑经济在发展时必须建立长久稳定的合作机制,这是因为它的发展过程是一个长久的过程,并非短暂时间内便能取得经济效益,因而企业管理人员要从长远的角度为我国的私营建筑经济进行规划。目前我国尚有很多适应建筑经济还存在着很大的不足之处,这就需要企业管理人员不断的加强团队建设,提高企业内部技术人员的专业素养以及自身素质,从而形成长久的发展机制,以便促进企业自身综合竞争力的提高。只有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达标了才有可能跟外国企业竞争,也才能赢得更多的大型项目,并在这些大型项目上讷讷个够达成高度共识,进而形成长久的合作机制,合理的规避经营短期性的弊端,使得企业能够稳步向前发展。
三、结语
总而言之,私营建筑经济现在已经成为我国建筑经济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最近几年,我国的私营建筑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特别是在一些南方地方,私营建筑经济的规模达到空前发达的状态,不仅承包并且圆满完成了诸多国际化的大项目,而且在获取丰厚的经济回报的时候也为我国整个建筑行业增光添彩。然而,由于我国的私营建筑经济在发展道路上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仍需政府和企业的管理人员加强这方面各种政策、制度等设施的完善,从而为我国的私营建筑经济发展创造优良的环境,以便它能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作者:韩光辉单位:许昌市腾飞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关键词:私营建筑企业 制约因素 对策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开始允许并支持民间兴办建筑行业,让民工可以进城,因此建筑业发展十分迅速,许多城乡的私营建筑企业纷纷涌现出来,在整个建筑行业中占据了很大的市场份额。根据数据统计显示,到2010年,国内的建筑企业数量已经达到了十万以上,而民营建筑企业在其中占据了绝对的比例,达到了九成。特别是一些省份建筑业十分繁荣,都能看到大批的私营建筑企业。然而,人们也要认清一个事实,私营建筑企业在未来的发展中仍然面对许多的挑战,只有综合各方面研究,才能找到让私营建筑企业长远发展的方式。
一、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主要制约因素
(一)融资环境不够理想
现在,许多的私营建筑企业在融资方面都存在很多的问题,不管是直接困难还是间接困难,私营企业在发展的时候,银行贷款不易,公司股票上市困难,发行债券也遇到重重阻碍,这些都是与国有建筑行业有根本性差别的地方,在各个私营建筑企业中,尤其一些中小型企业在融资方面更加困难,企业规模小、品种少、市场份额少但是成本却高,因此发展状态十分不理想。这种现象跟私营建筑企业的发展贡献是不协调的。
(二)管理方式滞后
如今,私营企业的发展规模越来越大,但受到了任人唯亲的思想影响,许多民营企业并不能有效地吸收真正的建筑人才,也会由于一些家庭利益的原因而影响到整个企业的利益。民营企业往往会存在专制现象,因为经营者并不具备很高的专业素质,也不能全方面把握企业信息,因此决策往往不能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让企业长时间处在一个滞后的状态。
(三)诚信意识不强
不少私营建筑企业的经营者有明显的功利心理,一味地追求短期的高利润发展,却没有重视到企业人才的培养与员工素质的提高,并且,一些企业并没有以科学的方式进行企业管理,让科学水平更高,让工程的质量更好,这样获取更多的利益,而是利用降低材料质量,想方设法偷税漏税等方式获利,这样让私营建筑企业的市场反应效果明显降低,损害了企业的形象。
(四) 缺乏长远发展意识
私营建筑企业整体素质无法跟上发展的要求,具体体现在经营者的专业素质、思想素质以及管理水平跟不上时展的潮流。这种现象直接致使许多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的运行状况完全不了解,也不知道市场的内在发展规律,忽视了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则,不能兼顾企业的长期发展要求,对企业也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制约因素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水平,促进观念的转变
坚持党的领导,把非公有制企业的相关原则与观念完全融入企业发展中,提高对企业的认识,发展私营建筑企业要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为目标,让建筑业可以成为国内的一种支柱性企业,发展建筑企业要懂得抓住所有的发展机遇,让建筑业得到更有力的发展,应该摆脱传统私营建筑企业的发展弊病,在不违背法律与道德的发展,实现创新性的改革。
(二)要全面落实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政策
首先,加强法律宣传,在私营建筑企业中要正确定位法律的形象与地位,让企业生产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其次,以完善的制度规范私营建筑企业的发展,建筑企业无论是初期的注册、审批、招标等工作,还是后期的施工、工程质量评估、企业制度改革等都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健康的发展环境,只有完善企业发展环境,才能让企业运行有条不紊。最后,打破传统的所有制思想,让私营建筑企业提升公共服务意识,同时给私营建筑企业创设更好的社会环境,让人们信赖它们,共同推动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
(三)善对私营建筑企业的金融支持
现在国内的金融系统正经历很大的改变,许多国有商业银行都在进行内部结构的转换,这些银行以前并不给私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但是如今私营企业发展态势很猛,银行为了让自己得到更多的利益,也开始向私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然而,现在多数银行的转型还处在一个调整的时期,因此私营企业获得融资服务的也还很少。特别是我国西部一些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人们的思想意识仍然受到传统思想的束缚,一味地依赖通过国家的投资和国有项目来帮助当地的经济发展,国有商业银行也只会给国有企业进行融资服务,对私营企业不开放融资的思想长期存在。政府一定要建立新的金融体系,让私营建筑企业可以得到更多的融资服务的支持,完善国内私营企业的金融体系,让几个国内重要的商业银行尽快转型,让融资不再成为困难。并且,也要建设一个多层次的市场,让私营企业有更好的社会发展条件,让它们能迅速上市,解决私营建筑企业的资金困难,利用市场的调节作用,继续加大私营建筑企业的管理力度,让私营建筑企业可以发展的更好。
(四)要做好私营建筑经济自身发展的规范
首先,充分利用国内市场的调节机制,让私营企业的发展有根可寻,确定正确的经营方针,提高市场份额。其次,对工商、审计、税务以及工程质量要很好地监控,让工程的更能适应行政、法律、经济手段,让私营建筑企业不再出现以降低材料质量、偷税漏税来获利的现象,让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让私营建筑企业的发展更加合法与正规。最后,改善传统的企业管理模式,从多个方面让企业的制度得到更好的完善,让企业的规模扩大,帮助私营建筑企业迅速成长起来。
[论文摘要]由于建筑业属于一般竞争性产业,国有经济要逐步从这一产业退出,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留下更大的空间;由于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市场进入创造了有利条件;再加上私营建筑经济较国有经济具有更旺盛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因此,发展私营建筑经济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私营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私营建筑经济由于受到传统计划经济观念、建筑业产业和产品特点、国有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等因素影响,其发展速度、经济规模和市场环境与私营工商企业相比,存在明显差距,严重阻碍了建筑业生产力的发展。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增强,尤其是1998年以来,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一直稳定在6.6%-6.8%之间,已成为我国新兴的支柱产业。国有建筑经济处于这个支柱产业的中心地位。建国50多年来,国有建筑经济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改革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必须明确指出,建筑业又是一个竞争性行业,以国有为主导,以公有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已逐渐形成。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已做出了明确回答。也就是说,从建筑业特点出发,从着眼于建筑业发展出发,在不断增强国有建筑经济控制力的前提下,要提高认识,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
一、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快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一)私营经济的发展,已成为支撑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增加时政收入,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和分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要力量和重要来源
据统计,改革开放20多年来,私营建筑经济年增长率为巧%以上,明显高于公有制建筑经济的发展速度(国有经济4%,集体经济8%)。私营建筑经济的工商税收增长五倍以上,已经成为各级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劳动就业的重心已向私营建筑经济转移。
(二)私营建筑经济是建筑业深化改革的结果,反过来,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又促进了公有制建筑经济的改革与发展
公有制建筑经济在建筑经济总量中仍处于主体地位,还在发挥着主导作用,但由于大多数国有建筑企业机制不活、权责不清、包袱沉重、人才流失、亏损严重、效益低下等原因,已制约了国有建筑企业的发展。而私营建筑企业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诞生,又随着市场竞争求得生存与发展的。因此私营建筑企业日益显示出较强的生命力,同时,对国有建筑企业形成越来越大的冲击力。对国有建筑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有利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秋序
目前,建筑市场中国有民营出卖营业执照和资质、挂户、垫资承包、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较为突出,已成为各级政府管理与治理的重点问题,因此,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有助于这类问题的解决。[
二、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对策和措施
(一)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用党的十六大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新观点,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提高到国有建筑企业能否深化、建筑业能否真正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高度上来;把重视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提高到能否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建立稳定和谐的社会上来。因此,要充分认识到私营建筑经济已处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宣传和政策上为私营经济保驾护航。
(二)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政策1.制定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长远发展规划,为最大限度地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确立目标和指明方向。
2.制定一切有利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各项配套政策。在工商注册、资质审批、招投标、工程质量评比、工程安全评定、企业贷款、用人用工等方面,创造公平、公正、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3.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提供各种咨询服务,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大力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和加强私营建筑企业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其遵规守纪、稳定持续地发展
1.正确指导私营建筑企业的市场定位,确定经营策略,不断地壮大经济规模,适应市场竞争。
2.工商、税务、城管、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管理,充分利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消除私营建筑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如偷税漏税、偷工减料、掠夺经营、忽视质量与安全的短期化行为,促进其向规范化和持续化方向发展。
3.建立长效机制,改变私营建筑企业传统落后的经营管理方式。从单一产权结构向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转变;从传统家庭式管理向现代企业管理转变;从经营增长方式上,从劳动密集型、粗放型逐步向技术管理型、集约型转变等。
三、我国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趋势
1.私营建筑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我国社会主义历史阶段长期存在。
2.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新兴支柱产业,将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而进人长期、稳定发展的时期。
一、我国当前建筑经济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一些问题
1、我国当前建筑经济的发展现状从我们建筑经济的总体来说,私营建筑经济已经占据有主导地位,并且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其自身具备的一些特点及方向。对于建筑行业来说,存在的经济较为激烈。因此只有国有建筑经济能够在市场上有所退出,才能使得私有建筑经济能够得到较大的发展。对于民营建筑企业来说,在这些年发展的过程中,已经具备一定的基础了,并且占据有超出了国有经济占据的市场份额。2、公有建筑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首先对于许多的公有建筑企业的管理者来说,存在将国有资产进行重组而转向给私人的现象,然后将那些获得利润较大的工程都交给这些企业来进行,使得一些公有财产出现了私人化。其次对于一些国有建筑企业来说,管理者为了对自己利益的满足,不顾企业的自身发展,使得企业在竞争与发展中存在着较多的问题。最后就是在国有企业中存在的一些个人行为,他们钻体制的空子,来以国有企业的名义完成自己的原始资本积累。3、私有建筑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私有建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主要存在着市场环境及观念这两个方面的控制,对于这些私有建筑企业来说,有人认为它们在发展的过程中没能够找准方向,不能够对其自身的发展做到准确定位。在私有建筑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为了对市场进行争夺,存在彼此之间相互打击的现象。又因为私有建筑企业的快速发展,对于其存在的这些混乱行为,势必会使建筑实施的过程中存在一些工程质量问题,并且影响其自身的发展。民营建筑经济发展主要有三个方面因素的存在。首先第一个方面就是私有建筑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的市场环境较为恶劣,在工程招标及市场投入的时候,民营企业都会存在着一系列的限制,其次就是民营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没有相关的法律及组织机构来为其提供必要的服务,使得民营建筑企业的发展受不到保护,使得其在发展的过程中受到了市场环境及体制的阻碍。最后就是对于民营建筑企业本身来说,因为其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家族管理现象较为严重,而家族式管理的模式,会造成企业在壮大之后,会在一些决策中存在个人化的现象,使得最终的决策存在误差,导致建筑企业的发展受到阻碍。
二、对我们建筑行业存在的现状及问题的思考与解决
1、要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能够使得建筑企业的改革得到进一步的深化,让其成为建筑经济的主要动力。在目前的一系列改革过程中,需要将私营建筑经济的水平进行提高,让我国的建筑经济能够取得进一步的发展。另外需要对我国的国有建筑经济进行一定的控制,对于存在的国有建筑经济,可以以参股或者出售的方式,来在建筑市场中慢慢的退出,让建筑经济在发展过程中,能够变得更加稳定。2、国家应该对与私有建筑经济发展相关的政策进行落实要想让私有建筑经济能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使其能够在建筑经济发展中起到更大的作用,就需要相关政府部门能够出台与落实一系列与此相关的政策,并且还要加强法制建设,为私有建筑企业制定有利于私有建筑企业发展优惠措施。改变传统观点,破除对私有建筑经济的歧视,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和社会环境。3、对我们建筑行业中私有建筑经济存在管理缺点进行克服对于我国民营建筑企业来说,因为在管理的过程中不能够做到更加的规范,从而限制了自身的发展。因此对于这些民营建筑企业来说,需要在日后发展的过程中,做到管理上的规范化,并且要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市场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并且在建筑工程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加强监督管理,要对工程的质量进行保障。对于民营企业来说,要对家族式的管理模式进行清除,向股份合作制的产权形式进行过渡,对产权制度进行优化,从而完成对企业实力的增长。
三、总结
从我国的建筑经济现状来看,对于私有建筑经济来说,在发展的过程中日趋成熟,在建筑经济中担当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建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对其所有制进行改革,对国有建筑经济的结构进行整改。让企业资产能够得到有效的整合,加强企业之间的合作形式,让建筑市场在发展过程中更加顺畅。使得建筑经济在未来能够得到更加快速的发展。
作者:周锦华单位: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建筑行业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产和经营是一个系统化较强的过程。建筑行业的生产主要是以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为基础,强调为社会提供所需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各种设备的安装工作。同时依靠生产可以满足人们的各种建筑需求,其中包括:影剧院、运动场、商场、医院等。城市建筑是建筑行业发展的重点,其象征着社会和人类文的进步,同时也是经济发展的基垫,但近年来城乡发展十分迅速,房屋建设规模逐步扩大,使得建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得到了广泛的空间,所以说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可持续发展的状态也是必然的。2010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以达48267亿元,比上年增长33.2%,其中,商品住宅投资34038亿元,增长32.9%,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0.5%,其中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达40.55亿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6.6%;房屋新开工面积16.38亿平方米,增长40.7%;房屋竣工面积7.60亿平方米,增长4.5%,其中,住宅竣工面积6.12亿平方米,增长2.7%。
二、我国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主要对策
1、利用国有建筑企业资本向市场经济转变
我国国有建筑企业应进行资本结构的优化,使国有资产向大企业并拢,并吸纳非国有经济的社会资本,以此来放大国角资本的功能,同时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把国有资产向国资控股或国有独资模式发展,使得国有建筑企业具有市场经济效能,能够参与市场经济的直接竞争。另外,国有建筑企业的资本还可以逐步的淡出国有建筑企业,把企业改为私有建筑企业,以顺应激列的市场竞争。
2、强化私营建筑企业的自主自强意识
私营建筑企业应以市场经济为出发点,突出自主自强的意识,以此来促进企业在改革中的发展。私营建筑企业要明确公有制经济和私有制经济的特点,逐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的发挥私营建筑企业的优势,利用市场经济这一特殊机遇,把私营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同时要打破束缚私营经济发展的种种制约,做好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发展策略。同时加强企业的自身管理,以管理要效益,以改革促发展,使企业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3、私营建筑企业的指导与监督
私营建筑企业需要政府部门的帮助和支持,同时政府也要做好私营企业的指导与监督工作,以使其稳定的、可持续的发展。在指导与监督过程中政府有义务,有责任参与企业在工商、税务、城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审计等方面的管理,充分的利用现有政策消除企业自身存在的管理漏洞,例如:偷税、漏税、质量不合格、偷工减料等,通过政府的指导与监督,帮助建筑企业良性发展。
三、提高建筑经济效益的具体措施
1、完善行业标准
我国的建筑行业正处于大规模发展阶段,行业标准是确保稳定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要想提升建筑经济的整体效益就需要在建筑标准上下功夫,在研究、论证、实践、检验的过程中,逐步的制定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建筑行业标准,并予以颁发,以此来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建筑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划分,其中包括:方法标准、产品标准、内控标准、质量标准、监理标准等,通过不同的标准划分,来监督建筑行业的各个领域和环节,确保建筑能够满足社会和人们的生产生活需求。
建筑经济就是对建筑领域内与经济相关的方面进行有效活动,如建筑项目中的预测方面、决策方面、分析方面、评价方面等等。建筑经济管理的有效与否,对建筑是否顺利进行具有直接的影响。采用不同的经济体制,建筑经济也会呈现出不同的发展,与此同时,建筑经济也是产业结构有效调整、对恶意竞争进行有效阻碍的重要方法。建筑经济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公有制建筑经济;另一方面是私有制建筑经济。首先,公有制建筑经济能够将建筑任务有效的改善,从而创造出较大的经济效益,与此同时,能够促使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其次,私有制建筑经济是建筑领域不断发展的重要结果,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支撑的作用,能够促使国家财政收入的不断增加,对城镇就业压力能够有效的环节,为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提供良好的就业机会。总而言之,公有制建筑经济与私有制建筑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都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两者具有相辅相成的作用。公有制建筑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位于主体地位,对建筑经济的发展存在主导性的影响;私有制建筑经济对公有制的改革有促进作用,促使建筑领域的管理与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现阶段,公有制建筑经济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挂户、拖欠工资、出售资质、以及工期超时等现象。私有制建筑经济的有效发展,对一些不法行为具有一定的遏制作用。
二、建筑经济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监管力度不强
在对我国建筑领域进行制度规定的过程中,没有充分的对各个方面进行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缺失,对整个领域的总体竞争机制有所降低,导致其不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占有一席之地。首先,因为建筑领域的管理工作都比较复杂、混乱,没有相关机构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政府的监督与管理力度不强等等,致使一些建筑企业盲目追求眼前的利益,没有对公共财产与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给予重视,时常会导致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企业的名誉与利益存在不利影响,同时,也致使人们降低对政府的公信力;其次,因为对国企的过分信赖,反而对民营企业不够重视,对民营建筑企业的发展有一定程度上的阻碍。
(二)公有建筑经济存在的问题
一是现阶段一些企业经理通常以改革为借口,将国有资产进行再次组合,建立新的建筑公司,那么控股权就会归自己掌握,还有可能交给自己的直系亲属或者是朋友。在工程承包方面与资金方面,通常都是交给改制后的公司进行,这样就会获取较多的私利,所以,公有企业中的多数资产与利润就会转变为个人。二是一些国有企业的项目经理通常以负责为借口,以国有建筑企业的名义私自招揽生意,更多的是希望自己能够获得高额的回报,这种现象的出现,很可能导致职工与企业出现贫富差距大的现象。
(三)民营建筑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观念之后,市场环境相对较差。在民营建筑经济发展时,观念与市场都是比较重要的因素,如若这两方面受到一定的影响,那么就会阻碍民营经济的发展,具体显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新时期建筑经济的发展没有给予合理的认识;二是对私营建筑企业的经济发展方向没有机遇多方面的掌握,很可能将民营经济当作是建筑经济中的敌人给予排斥,还有可能出现相互打击的现象。三是现阶段民营建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国有建筑经济的地位存在重要的影响,导致扩大、浮躁现象的发生,所以,导致不能保证工程质量。二是管理模式不够新颖。在民营建筑经济企业的管理工作中,仍然采用家庭式的管理方式,这已经不能适应现阶段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企业发展的前期,如若采取家庭化的管理方式,可能会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也能有一定的资金积累,但是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规模不断的扩大,家庭化的管理方式就会严重阻碍企业的发展。三是经营方式与组织都比较单一。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建筑经济企业的经营方式与组织方式都比较单一,不能满足激烈的市场竞争需要,一些民营建筑企业的规模相对比较小,发展比较迟缓,融资方式比较单一,在很大程度上对企业的发展、扩张、以及融资方式存在限制影响。
三、对建筑经济存在问题的有效对策
(一)加大公有制建筑企业中的产权制度的改革力度
公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改革核心就是产权制度,对大中型公有制企业中的产权进行深层次的明确,将产权制度的改革进行有效的完善,根据对国外先进制度以及丰富的经验进行充分的学习与借鉴,从而加强对我国公有制建筑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力度。对小型的公有制建筑经济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以此同时,对相关的政策进行有效的落实,促使建筑经济的法制建设不断加强。
(二)对公有制形式的有效探索
公有制建筑经济的有效发展,必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的指导思想进行有效的把握:一是将企业员工发展成为集体经济的有效基础,促使员工由劳动者变为投资过程中的积极参与者,将员工的积极性与热情有效的调动起来,将国有经济中存在的分布过宽,掌握市场大量份额的现象有效的排除,从而促使效率的有效提高。二是促使企业多元化的产权形式。对国有的、集体的以及个人的不同交叉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建立股份合作制经济,促使企业多元化产业的发展,将传统的集体建筑企业有效的整改。
(三)私有制建筑经济的有效发展
私有制建筑经济要想不断发展,必须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对私有制建筑经济有一个充分、全面的认识,将公有制建筑经济与私有制建筑经济之间的管理进行合理的处理,确保二者能够相辅相成。对私有制建筑经济的作用给予充分的认识,在私有制建筑经济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促使建筑水平的不断提高,从而实现建筑企业的有效改革。另一方面,加强控制公有制建筑经济的数量,对公有制、私有制建筑经济数量的比例进行合理的分配。
(四)将企业向国际市场发展,并参与到国际竞争中
促进建筑企业在工程贸易以及劳务方面的国际市场的开拓,提高工程质量、工程经营管理水平以及经济实力。建筑企业通过与具有国际优势的国内同类企业进行有效的联合,将带动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从而促使自身能够走向国际,通过对国内成本劳动力较低的有效利用,促使企业经营成本的有效降低。建筑工程还可以与具有一定经济与技术能力的知名企业进行有效的合作,学习其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以及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促使企业经济实力与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科技应用与建筑经济的有效发展
科学技术在企业中的有效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必须要培养高素质、高技术人才,不断加大对新技术、新科技的使用力度,选取低碳环保、节能减排的建筑材料,促使建筑企业竞争力的不断增强,促使企业的不断发展。
(六)加大政府对建筑经济的监管力度
政府对私有制建筑经济监管力度的加强,主要根据对行政事务的审批工作的有效降低,将市场准入限制有效的放开,对限制生产发展的管理制度实施有效的改革。促使私有建筑经济融入到市场的宏观调控中,确保私有制建筑经济能够稳定、持续的发展。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