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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时间:2022-11-08 16:45:40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第1篇

一、基本情况

2000年以来,全县已对122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34380.29万元,其中,主管责任32039.36万元,直接责任234093万元。根据审计结果和审计建议,先后对7名求真务实、政绩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晋升,有100名调离转任,有15人被免职撤职,有3人移交纪检、监察机构追究责任,有2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我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论文百事通近几年来,我县把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作为提高行政水平,树立党政形象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不断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了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组织部长、分工副县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和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和计划,解决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建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审计局业务科室的基础上,2001年5月县里又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为审计局内设副局级行政单位。制订落实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从2000年开始,先后制发了《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进行离任审计的意见》、《对全县国有企业进行年度审计的意见》、《关于对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定期审计的意见》等,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形式、范围、内容、程序、方法、结果与评价等做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规定。2001年,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县政府又下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审计的对象、范围、时限、方法以及对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二)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审计质量。为适应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我们在严格执行《中国审计规范》的前提下,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搞好经济责任审计。一是创新审计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被审计单位实现了电子网络化,为提高审计效率,加大监督力度,一方面加大投入,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购置了23台计算机,开展了计算机辅助审计。同时积极开展了运用内控评审制度为基础的审计,对了解到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以发现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分期分批组织人员外出培训学习,提高了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是创新审计机制。为实现审计工作的高质高效,积极进行了工作机制创新。建立并实行了各项工作机制:信息资料共享制度,加强审计部门与纪检和监察部门的合作,实行信息资料互通共享,尤其是对人民来信资料互通有无,增加了审计人员对被审单位的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建立了审计结果通报制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由审计机关单独出具后,分别报送县委书记、县长、人大主任、纪委书记、组织部、人事局、监察局并抄送给被审计单位及领导干部本人,增加审计的透明度。建立了谈话戒勉制度。对审计中发现问题较多、性质较严重仍任职的领导干部。区分情况由分管领导或纪检监察部门出面进行谈话、打招呼,敲警钟。建立了整改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了跟踪检查制度。审计项目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有重点的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跟踪检查,促使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对“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同时,实行了严格的分级负责制、质量追究制和集体定案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体系,促进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创新审计方式。针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比较集中、量大、面广的特点,采取辐射式工作方法,全方位多渠道搞好审计调查,确定审计重点。主要做法是:通过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广泛搜集有关情况,了解社会各阶层人员对被审计人的评价,以确定审计重点;采取抽查有关大型会议纪录,以及领导班子会议纪录,寻找审计突破口,确定审计重点;延伸调查,通过向被审计人的主管单位或财政税务、纪检、等部门调查,确定审计重点。在审计中,坚持以资金为主线,以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债权、债务、决策有无失误为着力点,以廉政建设为突破口,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手段、方法和机制的创新,大大提高了审计的力度、深度和广度,有效地查处了一系列违法违规案件。2001年6月,我们在对华闻纸业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实施审计,先对该公司进行了审计调查。从县纪委、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上了解到,该公司部分职工上访,主要反映企业拖欠职工工资、职工养老保险金、职工集资等问题,根据这一线索与公司部分中层干部和职工代表进行了座谈,进一步证明了上访所反映的问题的真实性。审计人员同时索取该公司的有关资料,并认真进行分析。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基础上,确定以职工反映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性为重点审计内容,审计范围限定于该公司原法人代表的任职期间。通过审计,主要发现该公司存在偷漏税金、决策失误、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不实等违法违纪方面的严重问题。偷漏税金问题。通过审计发现,该公司存货中的成品资金占压较大。通过实地盘点查实,有的成品已经销售并办理出库手续,按规定应作为产品销售收入,计提增值税。但该公司未减少帐面成品数额,采取收入不入帐手段偷漏税金,将应交国家的税款作为企业的流动资金周转。审计查明,该公司未入帐收入达3000多万元,偷漏税款500多万元,既违反了税收政策的严肃性,又影响了财政收入的及时入库。决策失误问题。1998年,该公司原法人代表去国外市场考察兰湿革项目,支付考察费用26万余元,由于对该项目缺乏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研究,导致项目失败,给企业造成损失。经营成果不实问题。该公司少计成本费用、虚报利润3900多万元,造成经营成果不实。其中:(1)少计提职工养老金、职工工资、集资利息等1680万元;(2)应摊未摊的费用110万元;(3)应列未列的产品降价损失、贷款利息、排污费等1910万元;(4)所属分公司虚报利润200多万元。财务管理混乱问题。该公司由于部分科室的收支不纳入财务管理,逃避财务监督,所管资金未建财务帐簿,未设立银行帐户,存放的原始单据杂乱无章,科室购置的固定资产未纳入财务管理,形成帐外资产。有的外欠贷款已经收回,但迟迟不交财务,致使资金形成体外循环。在支付麦草提成、供应部费用时以假名出帐,巧立名目乱支乱用,致使费用过高,支出失控。依据审计的有关资料,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以该公司存在偷税行为、原法人代表犯有渎职行为,依法将其隔离审查,在此基础上,审查发现该公司原法人代表存在经济犯罪行为,现已被法院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受到应有处罚。

又如,去年在对某商场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时发现,该企业置上级三令五申于不顾,在长期拖欠职工工资、职工养老保险、银行贷款、企业经营状况相当困难的情况下,大肆吃喝招待、挥霍浪费,三年间,共支出招待费用23.6万元,吃喝招待的场所涉及县城的大小饭店,除未注明地点的外,仍有62家之多,有的饭店吃喝次数达135次,招待费支出每月达6000多元,数额之大非常惊人,严重损害了职工的切身利益,败坏了社会风气。县纪委、监察局及时召开了全县流通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会议。在会上对该企业吃喝招待费支出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为教育本人和广大党员干部,商业局党委给予商场负责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撤消其经理职务。

这些案件的查处,揭露了当前经济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和深层次的问题,主要表现是:虚列财政收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企业盈亏不实;违规收费、不合理摊派;坐支预算外收入;招待费超支;票据使用不规范、支出手续不合规;纳税意识不强,出现偷逃税款现象;行政事业单位忽视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核算失真;帐外债权债务不及时入帐,帐内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

(三)加强成果运用,强化审计效能。经济责任审计是手段,审计成果的运用是目的。几年来,我们始终把该项工作看作是“管干部、正党风、促发展”的重要措施,高度重视审计成果应用,真正使经济责任审计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工作中,我们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小组为工作决策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成果运用层、审计机关为实施操作层、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为组织协调层的四体联动、协调共抓的运行保障机制,强化了审计成果运用,使审计结果顺利进入了“三个程序”,做到了“四个结合”。进入“三个程序”,即一是进入党委政府用人程序,对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调整不见审计成果不做决定。二是进入党纪、政纪、法纪程序,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该交哪个部门就交哪个部门处理。三是进入经济决策程序,县委、县政府及时听取有关情况,充分运用审计成果和建议,改善经济运行。

“四个结合”,一是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奖惩使用相结合。坚持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坚持凭实绩论升迁,依贡献兑奖惩。在每年的年度考核中,把审计成果作为重要内容,排名次、定奖惩,让干部心服口服。2001年以来,我们还对所有人大任命的、审计范围内的干部,在任命前必须听取审计局局长向人大作专题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报告经人大常委会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后,方可任命。这在我县已形成一项制度。对此,《山东审计》杂志作了专门报道。二是经济责任审计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我们把审计结果作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晴雨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经济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组织纪检监察部门予以查处,采取有力措施予以纠正。如2000年有群众来信反映,某单位负责人擅自把大量公款借给个体户搞经营的问题。县委把这一问题交给县审计局去落实,经过任期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查明该负责人在三年多的时间里,私自向个体户借出资金87万元,其中半数以上无法收回。县委、县政府及时这一案件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检察机关立案侦察、,县法院做出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刑事判决。三是经济责任审计与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根据当前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我们坚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渠道,及时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并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反映出来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分类汇总,通报全县,起到警示作用。如去年对全县部分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及县直部门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了部分乡镇长在任职期内存在虚报财政收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规收费、不合理收费等方面问题;县直部门负责人任职期内存在截留收入、滥发奖金补贴等的问题。对上述问题,县委、县政府专门下发文件转发了县审计局《关于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通报》,把审计情况和存在问题向全县公布,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尤其是在领导干部中起到了很好警示作用。四是经济责任审计与实施工作指导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查处问题、评价政绩,还要通过分析提出建议、服务决策、服务经济发展。近年来,我们坚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县委、县政府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有针对性指导工作的重要途径,及时避免了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促进了全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近几年,审计部门共提交重要信息100多篇,在经济决策中发挥了智囊、参谋和助手作用。如对在审计中发现的国有资产流失过快,部分改制企业内部监督弱化等问题,我们及时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快了企业改制步伐,加大了改制力度。去年以来,对全县13家县属工业企业中的10家成功地进行了改制,剩余3家也在积极筹划过程中,目前还启动了事业单位改革改制的试点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从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践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审计方法相对单一,技术手段缺乏刚性,影响监督深度和审计效率;由于审计部门没有司法职能,审计执法手段较为软弱,削弱了审计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效果与质量;审计成果运用相对滞后,先离后审、先升后审和对审查成果的整改不力使审计行为也往往滞后。此外,改革与政策不同步、财经审计法规不配套,以及审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不相适应等问题,也影响和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发挥。

第2篇

主题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主题是:经济责任,即责任人对其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的责任。写作的特点是:由“事”及“人”,即把审计的结果人格化。撰写的思路应该是:紧扣“经济”,突出“责任”。在动笔时,一般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进行构思布局,集中体现主题。

(-)要从真实性方面入手,围绕责任人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是否真正发生、确实存在,有无弄虚作假行为,有关资料记录是否实事求是。符合实际情况等,来体现责任人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及其应负的责任。

(二)要从合法性方面入手,围绕责任人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制度,资料和编报的有关资料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和有关制度规定等问题,来体现责任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及其应负的责任。

(三)要从效益性方面入手,围绕责任人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是否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等经济资源,是否节约开支,各项经济活动是否有效率,执行的各项经济指标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等问题,来体现责任人重大经济决策是否失误及其应负的责任。

(四)要从内部控制方面入手,围绕责任人所在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否健全,能否达到保护资产安全。完整,能否达到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舞弊,能否达到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等问题,来体现责任人经济管理能力水平及其应负有的责任。

(五)从责任人个人方面入手,围绕责任人本人在组织管理和实施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过程中有无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有无挪用公款、侵占公物、挥霍浪费,有无违反党政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规定等问题,来体现责任人是否遵纪守法及其应负的责任。

结构

根据审计文的要求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特点,其正文一般有以下两种结构。

(一)第一种结构,是把正文分为开头、基本情况、审计情况、审计评价、审计建议等五个部分。

1.开头。这一部分阐述的主要是:审计责任人的立项依据;审计起始时间;审计对象、范围、方式;审计重点内容、目的以及有关简要情况。

2. 基本情况。这一部分阐述的主要内容是:责任人所在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主要工作职责;责任人任职期间具体所分管的有关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事项;责任人所在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核算形式;责任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承诺情况。

3.审计情况。这一部分阐述的主要内容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不同的管理体制情况,按照两个《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和实施审计方案的实际内容来写。阐述的主要内容是:责任人所在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或财务收支计划执行和决算情况审计的结果;预算外资金收支和管理情况审计的结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的结果;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审计的结果;责任人工资、奖金、补贴、住房、车子、电话、出差等费用报销和领用公物移交以及遵纪守法方面情况审计的结果。

4.审计评价。这一部分要采取“评价与事实相结合”的来写。在对责任人的成绩进行总体综合评价的同时,把实施审计过程中查出的主要问题,按照应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内控制度、责任人个人问题等项目内容进行定性定量和分门别类后,全部探入相关项目评价的内容中去,作为评价责任人应负责任的证据和支撑点,并按照“评价定性——问题事实——产生原因——造成后果——审计定性——应负责任”的程式进行阐述。其主要内容是:评价责任人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方面的问题及其责任人应负的责任;评价责任人所在单位是否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政策方面的问题及其责任人应负的责任;评价责任人所在单位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效益、重大财政财务决策是否失误等方面及其责任人应负的责任;评价责任人所在单位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等方面及其责任人应负的责任;评价责任人是否有个人经济问题方面及其应负的责任。

5.审计范议。这一部分阐述的主要是:针对审计查出的和成因,对责任人所在单位提出的改进建议;对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应采取纠正措施的建议;对责任人应负的行政责任及其责任的处理建议。

(二)第二种结构,也是把正文分为开头、基本情况、审计结果、审计评价、审计建议等五个部分。开头、基本情况和审计建议三个部分的内容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

1.把“审计情况”这部分的小标题改为“审计结果”。在“审计情况”这部分阐述的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段落。

2.撰写“审计评价”部分,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平铺直叙的方式来写。

上述两种结构,各有特色。第一种结构的特点是:主题突出,结构严谨,责任分明。使阅者既看到哪些地方存在有那些问题,又知道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还清楚这些问题所造成的危害后果,从而提高报告的价值。第二种结构的特点是:层次清晰,段落分明,内容完整。但从报告的总体来看,若没有一定的写作功底和技巧,在撰写“审计评价”时,就会产生内容重复的现象。若不让内容重复,评价的内容又显的十分空洞。从参考的实用价值来看,第一种结构比较适应于报告的使用者。

材料

材料是报告的血肉,必须符合题意并真实可靠,这是因为主题决定材料,而材料是为论证主题服务的。真实是材料的生命,如果材料不真实,就不能令人信服。在这里必须明确的是,所谓真实,就是主题所需求的材料,必须是已然存在的并经审计查明验证的客观事实,必须能够代表客观事物的本质和主流。如何使写进审计结果报告的材料既真实可靠又符合题意?

(-)要抓实源头材料。报告的材料来源于现场审计,而现场审计是依据审计实施方案的内容而进行的。因此,在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时,就要兼容考虑如何使方案服务于审计结果报告的写作需求,并明确主审为撰写审计结果报告人,以便主审人员通盘考虑,在组织审深审透的同时,有目的收集和占有材料。尤其是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一定要追根究底,弄清前任与现任、集体与个人、直接与间接、主观与客观、过失与故意等责任关系的重要细节,在客观上掌握第一手详实的材料。

(二)要围绕主题取材。主题确定之后,则应当依据主题需要而精选材料。为此,掌握第一手详实材料后,就应根据主题的需要,将零散、庞杂的材料进行整理分类。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和题意,以存在的并能代表客观事物本质事实的材料为依据,以有关法规为准绳,把材料整理成为符合主题意图的统一体,从而为论证主题服务。

(三)要认真核实材料。为使写进审计结果报告的材料既真实可靠又符合题意,要对整理分类和剪裁的材料再进行一次全面的、鉴别和确认。核实审计工作底稿,看阐述的事实来龙去脉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有力;核实收支数据,看是否完整准确,有关勾稽关系是否相符;核实材料性质,看是否决定问题本质,有无以偏概全;核实责任人的责任,看界定是否准确无误,有无混淆不清或夸大、缩小的现象。使写入报告的材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责任分明;处理适当,建议可行。

语言

撰写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执笔者应尽力做到以下“三性”。

(-)确切性。在撰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时,要围绕主题,在整体文法方面,层次要分明,语法要合规,文句要通顺,讲究通俗易懂,力求准确贴切。在使用词语方面,应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多用直言义,少用婉言义,慎用或不用日语、方言、土语,防止产生歧义,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和争议。在句式方面:要讲究朴实无华,观点明朗,句稳词妥,准确达意。

第3篇

1999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经济责任审计《两个暂行规定》,2000年6月又转发了中纪委等部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1999)20号文件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2000年国家审计署又制发了《两个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2006年6月1日修改后的新《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增加了对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得以规范化和制度化,并上升至法制化。根据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依据审计署提出的“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指导方针,在上级审计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自1999年起全面积极的开展了区级政府所属部门领导干部及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审计机关共对50个单位,53名领导干部(党委领导领导干部5名,政府领导干部13名,部门领导干部35名)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离任审计40人;任中审计13人。被审计领导干部中平调17人,晋升6人,免职14人,移交纪委2人,审计期间司法机关立案1人。经济责任审计揭示的问题使广大干部从中有所警示,有所教育,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是严格按照纪检、人事组织部门委托和审计署5号、6号令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告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举报方式等向审计对象所在单位张榜公布,自觉接受被审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增强审计透明度。审计进场时邀请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的人员共同参加,对被审单位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形成整体联动的有利工作氛围;二是按照“少而精,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在近两年的工作中尽可能做到量力而行,合理确定审计对象,明确审计范围,一般以任期后三年为限,如有重大问题再向以前年度延伸审计,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举报线索进行重点审计;三是规范操作行为,严格审计程序,严把审计质量关,将审计风险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所有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从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取证到审计报告全部实行三级复核制,即审计组长、专职复核部门、分管领导三级复核;四是不断充实和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队伍建设,坚持业务理论学习常抓不懈,送干部外出参加审计署和省审计厅举办的业务培训和交流研讨,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历教育,职业资格考试,审计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为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五是不断积极探索和实践新的审计方法,走出“就帐查帐”的审计老路子,将帐面审计与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调查结合起来,既查帐面情况,又注意了解其他情况,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把财政同级审计、财务收支审计、行业审计、专项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进行,使审计一审多用,一审多果,减少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缓解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

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1.审计权限、审计手段的局限性。审计主要是通过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发现和查证问题,而有些违法违纪问题不一定就在所提供资料中反映,单靠审计手段难以深入查证,如假发票、假经济合同、假经济事项、假会议记录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质量。

2.审计对象任期时间长、情况复杂,导致审计风险的加大。大多数领导干部任期时间长,所形成的会计资料多,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新的财务人员对过去发生的一些经济事实又不清楚,确认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及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方面的审计工作量大,给审计实施工作带来不少困难,存在着潜在的审计风险。

3.经济责任的界定问题难度较大。如何界定原任责任和现任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等。如被审单位违反财经纪律,既有离任者的个人行为,又有领导班子的集体行为时,往往相互推卸责任,很难界定个人所起的作用大小,致使责任难以区分。

4.“先离后审”使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暂行规定》要求“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可现实中,相关部门工作往往衔接不上,“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现象普遍存在,对离任领导缺乏约束力,使审计结果的使用流于形式,也挫伤了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积极性。

5.被审单位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部分单位有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导致了审计风险。审计评价在很多情况下是靠数据说话的,而目前会计信息不详实,会计资料的可信度不高,直接影响审计评价的客观性,甚至造成判断上的错误。审计人员如果发现不了重大问题,对被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不实,资产、负债、损益不实揭露不了,反映不出事物本来的面目,出具的审计结论就有可能不全面、不真实,形成审计风险,而按照责任追究制度,又给审计人员增加了一定的心理负担。

四、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1.强化领导,发挥联席会的作用,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必要的条件。经济责任审计从组织领导到任务交办,组织实施到结果利用,整个过程涉及到党委、政府、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国资、审计等部门,需要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领导,需要各部门的大力协作,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将影响到工作的开展,影响到作用的发挥,因此,健全经济责任领导机构,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每年定期召开一至二次联席会议,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办法,临督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定期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协调、研究和解决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自身难以解决但又会严重影响审计质量的一些问题,如被审单位是否配合、行政干预、评价标准不统一等对审计工作的质量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有了高规格的领导组织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重视和支持,审计监督作用才能充分发挥。

2.与时俱进,谋求经济责任审计的新发展。一是提高审计人员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加强引导,营造围绕大局,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鼓励审计人员研究经济责任审计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调整审计的策略和重点,创新审计的内容和方式方法;二是改进审计方法,拓展审计思路。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行为和事项为主线进行审计,并加强审计管理,统筹规划,处理好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之间的关系,使它们有机结合,尽量做到一次审计满足多种需求,提高审计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同时,要有效利用外部力量进行工作,以增强专业判断事项的准确性,降低审计风险;三是突出重点。在加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要着眼于对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执行国家政策、重大投资、廉政情况等的审计。同时,还要着眼于地方政府的工作中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从而促进政府科学决策和建立客观科学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经济责任审计难度大,需要审计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加强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多组织参加一些较高层次的业务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同时要教育广大审计人员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肩负起严格执法的重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正建设的各项规定。

第4篇

一、审计报告涵盖的内容应全面、完整,能充分反映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审计机关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对其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更要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地方经济或单位的效益贡献进行审计分析。为了使分析依据充分全面有力,审计内容应涵盖: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其中,重点审查: (1)经济增长率。主要审查地方生产总值完成额及增长率的真实性。(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审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完成额及增长率,分析投资效益及投资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3)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幅度。(4)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要注意剔除物价因素。审查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率。(5)节能减排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

2、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3、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

4、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5、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

6、任职期间债权债务的变化情况。

7、财政、财务收支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8、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在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计的基础上,分析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上级下达的主要经济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的情况,分清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全面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二、报告评价的主要方面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不同于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报告,审计评价既要反映领导在任期间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还要分析评价经济决策的科学、民主性,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和纪律情况,因此审计报告应分以下几方面进行评价:

1、财政财务收支和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以及本级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情况。

2、重大经济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情况,包括决策形成程序是否规范,是否经过集体讨论,项目的投入产出比等。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3、单位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对下属单位是否监管有力。

4、被审计个人执行财经法规、遵守廉政规定情况。是否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有无个人经济问题。

三、审计报告的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审计报告中,对领导任期经济责任的主人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客观性原则。审计评价应以被审计者所在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为依据,充分考虑所在单位的历史实际情况,在全面分析、综合判断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能主观臆断,对那些未经审计、证据不足或未来的经济事项不应加以评价。

2、相关性原则。审计评价应在经济责任审计的事项和职权范围内评价,对与经济责任审计事项不相干的事项不予评价。

3、重要性原则。审计评价不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应抓住重大的经济责任事项进行评价,要突出重点,详略得当,对一般性问题可以不予评价。

4、谨慎性原则。要充分考虑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相关的诸多因素对经济责任的影响,做到用语恰当,留有余地。审计评价应以审计能够核实的内容为主得出结论,对证据不充分的事项,只做客观陈述。

5、独立性原则。审计评价应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不掺杂任何个人观点和倾向。

6、时限性原则。即只对被审计对象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评价,同时应分清任职前与任职后有连续性事项责任的划分。作出审计评价,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任期目标任务为标准,谨慎运用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四、报告评价要标准准确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对被审计对象的评价应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按照审计的内容,分别从五个大的方面,给予评价。一是对执行财经政策法规方面的评价。应按照“能够认真执行、基本能够执行、执行不够”三个等次评价。二是对财务资料的真实性,按照“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进行评价。三是对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性,按照“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进行评价。四是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资产安全完整、较安全完整、不完整”和“增值、保值、减值”来评价。五是对个人廉洁从政情况评价,若审计中未发现个人经济问题,应以“审计中未发现任职期间有个人经济方面的问题,”进行表述:对发现的个人经济方面问题,存在什么,就表述什么。

第5篇

(一)任职起止时间。需要注明任、免文件上的时间(在任审计的只需注明任职时间)、接手工作后开始签字的时间;

(二)本单位基本结构。内部机构设置情况、所属单位(部门、科室)的个数、名称。与本单位在人、财、物方面关系较为密切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也应列出。

(三)人员情况。截止任职期末(离任审计)或审计通知时间(在任审计),本单位人员结构状况:在职人员情况、离退休人员情况等,须附经组织、人事及劳动等部门核实的人员基本情况花名册。

(四)财务管理制度。适用哪种会计制度;本单位建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公开情况;本单位财务方面分工;大额开支、固定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民主决策情况。必要的,可另附制度文件或复印件。版权所有

二、财务收支情况。

(一)任期内每年税收或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二)任期内每年收入、支出情况。收入主要包括:拨入经费、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公务费支出,招待费支出以及专项支出等)。对出让土地使用权、购置和出售机械设备、车辆、厂房、林木等大额收入、支出项目及基本建设支出情况和对外投资情况单独叙述;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按资金来源、性质单独叙述。

三、资产、负债情况。

(一)对任期内资产、负债增减变动的原因,尤其是债务增加的直接原因要详细说明,要对债权、债务增减变动单独列出明细。

(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或安全完整情况须做详细说明。

(三)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说明应当落实到具体事项上。

四、财经管理情况。

在任期内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自身有无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其中对拖欠职工、教师、离退休干部工资情况、高息借贷情况和财务管理有无混乱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五、个人使用的公共物品的登记、交接情况。

六、评估重大经济决策效果。

对在任期内由集体决策或个人行为进行的重大招商项目、有关建设大项投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基建项目等,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和实际效果要进行综合评估。如果有工作失误,就要评估本人应负的领导责任和教训等。

七、其他事项

(一)需要特别说明的,可注明知情人及联系方式;

(二)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提前在报告中予以说明,不便说明的应当及时对审计组通报或向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汇报,问题说明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据;

(三)述职报告正文不得少于2000字,繁简得当;

第6篇

我于2007年11月,经**乡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任乡长。任职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一、理清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

**乡是一个五强溪库区移民乡,全乡8个村,90个村民小组,10059人,其中涉及移民7个村,64个小组,6771人。稻田面积3380亩,水面面积3万多亩,林地面积13.1万亩,交通等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较为恶劣,要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首先必须加大产业开发的力度,重点是做好水产养殖和林业工作。二是加强以水、电、路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强以计生、文化教育、卫生和民政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四是加强以民主法制教育、社会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建设。五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政府驾驭全局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勤政为民能力和抗腐防变的能力。

二、围绕目标,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任职以来,自己在工作中始终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2007年和2008年国民生产总值分别达4771万元和5200万元,同比增长10%和11%,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470元和1650元,同比增长135元和180元。

(一)抓好产业开发,突出水产养殖和林业两大重点

1、水产养殖:网箱养殖是我乡的一大支柱产业,是全县农业产业中的一个特色产业,全乡现有网箱23000余口,其中美国斑点叉尾鮰网箱6450口,年活鱼起水量超过5000吨。为做好做强这一产业,我带领政府一班子提供积极的扶持、引导和服务。首先是创造了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主动协调水产公司与养殖户的关系,积极处理养殖存在的困难和矛盾,争取县水产公司加大对养殖的扶持力度。二是进一步规范养殖,理顺水产公司和养殖户,尤其是原协会养殖户的合作关系和模式,指导成立渔业合作社,引导养殖户逐步走入市场,自主管理自主经营。三是组织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为养殖户进行技术培训12次,聘请专家教授实地为养殖户技术服务15次,以提高群众的养殖技术,确保养殖稳产高产。并且政府明确了分管领导,抽调了专门的人员服务于水产养殖,尤其是在2007年底和2008年初因受国际市场、自然气候等因素影响,鮰鱼销售困难,政府积极加强与水产公司协调合作,努力扩宽销售渠道,加大销售力度,确保达标成鱼尽快销售,极力克服困难,确保养殖渡过难关。在2009年4月,鮰鱼遭受严重疫情,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苦战半个月,放弃五一休假到网箱督促养殖户落实防控措施,组织清理填埋死鱼,确保存活量达60%,1300多吨死鱼全部上岸集中消毒填埋,尽可能减少了养殖损失,净化养殖水域。四是积极组织大河拦网综合立体开发科学论证,以确保充分科学合理地利用丰富水面资源。

2、林业:林业是我乡的一个重要产业。上任以来我积极组织完成各项林业相关工作。一是紧抓营林生产。每年完成工业原料林1000亩,09年完成三边绿化造林200亩,确保采伐迹地更新改造到位,退耕还林管护到位。二是规范林权管理,明确采伐管理制度,严打非法采伐营运,确保一个良好的林业生产经营环境。三是抓好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将原来84.6%的集体山林,进一步明晰产权,划分到户,全乡总面积92.7%已划分到各农户,并颁发了林权证,编制了详细的采伐经营方案。

(二)抓好三农工作,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抓好农业工作:一是严控耕地被非法占用和稻田抛荒,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二是积极推广新优品种,抓好备耕工作,对困难户采取民政救助和争取信用小额贷款予以扶持。三是鼓励发展畜牧养殖,重点扶持较大规模生猪、山羊及家禽养殖,加强动物防疫,着力规划建设生态养殖小区。四是做好防洪渡汛和地质灾害防范,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五是加强能源建设,100%完成沼气池建设任务。六是落实新开发茶叶面积300亩。

2、抓好涉农政策落实:一是加强对涉农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晓权。二是认真核实退耕还林、移民后扶、粮食直补及良种补贴等涉农补贴底册,确保户头、人头、金额互相一致,不出错。三是落实一卡通,确保涉农资金不截留,不拖延。四是落实生态移民8户,分散外迁安置12人,确保资金落到实处。

3、抓好农民素质教育:积极整合培训资源,组织对农民进行提高生产技能及劳动技能培训和法制教育,加大劳务输出,外出务工达1400多人,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完成村级活动中心建设2个,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逐步实行村帐乡管村用,完善农村“一事一议”制度,扩大基层民主,依法完成全乡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4、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完成2008年初冰灾后,库区村供水恢复,争取水利,移民部门支持完成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涉及6个村,共5处,灌溉渠道改造2000米,小型山塘加固除险1座。二是完成35kv变电站建设一座,完成全乡高压线路改造和3个村低压线路改造,正在实施麻伊溪、大庄坪两村农网改造。三是完成大坪至**24公里县乡公路砂改油改造工程;完成大庄坪至麻伊溪,金塔至驮子口通畅公路硬化7公里,完成砚石溪至清浪白竹溪通达公路工程14公里,**村、麻伊溪村两村通组公里4公里,正在实施板砚通畅工程(全长11.5公里),力争2010年全乡完成通畅工程建设。四是完成库区村小型人行码头4处,正在施工3处,金塔货运码头和集镇综合码头正在抢工期,紧张施工。驮子口人行桥已正式开工建设,集镇垃圾池建设即将启动。五是完成移动基站建设2处,正在组织联通、电信基站建设4处。

(三)抓好社会事业,保民生,促进全面协调发展

1、抓好计划生育,促进人口和环境资源相协调。落实计划生育工作村为主,以人口出生核查、排查隐患、落实补救措施和节育措施,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为重点,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有效控制人口增长。全乡计划生育率在92%以上,人口自然增长在5‰,人口出生性别比控制在100:108以内。2009年期内出生计划生育率92%。2、加强文化事业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于2009年6月完成文化楼建设,落实广播电视村村通,将80口电视有线器材按上级要求分发到各村,落实村级信息化建设,完成8个村电脑上网或有线电视远程教育建设。每月组织9次公益放影,正在组织文化艺术节目3个参加旅游文化艺术活动节。

3、坚持教育优先,实施教育兴乡。争取上级支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改善教育教学环境,完成低龄寄宿制学校建设和标准化学校建设,适龄儿童入学率和义务教育普及率达100%,教育质量名列全县前茅。通过两基教育和农村合格化学校建设验收,乡九校被怀化市评为环境绿化合格学校。

4、发展卫生事业,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卫生院改造,获得新增57万元设备投入,启动2个村级卫生室建设,进一步改善医疗条件。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全乡参合率达95%,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加强疾病防控和婴儿出生缺陷干预,进一步提高防疫率,确保全乡无重大疫病流行,实现孕产妇死亡率为0指标。

5、做好民政工作,关心弱势群体。一是组织做好五保、低保、特困救济、灾情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资金不挪用、不截留。二是完成安居工程5户,残疾人建房9户,完成茶溪坪村五保之家建设,安置五保、残疾人9人。三是争取县残联支持,在**乡建立残疾人养殖和培训基地,2009年将重点扶持20户网箱养鱼。

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构建和谐发展环境。

一是开展平安乡创建活动,加强了阵地和队伍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制,健全相应工作机制,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案子民转刑和,加强安全知识教育,举行森防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3次,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组织进行集中整治金矿非法开采2次,车船整治3次,重点加强学生安全渡运。二是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认真组织开展禁毒、禁赌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2008年下半年在县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集中整治了**、驮子口、麻伊溪三村的聚众赌博,抓获涉案人员38人。三是加强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实行台帐登记,领导定期接待,及时处理案件,确保群众问题尽量不上交。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效能

1、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执政为民理念,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第一追求。转变领导方式,改进工作方法,深入调查了解民情、社情,力争科学决策,不轻易盲目表态。坚持政务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为方便群众办事,实行逢场部门联合办公日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用政策法律规范言行,树立公正诚信廉洁形象。

2、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内务制度和干部日常管理制度等,坚持用制度来管人,用制度来约束人,逐步实现由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变成其自觉行为,进一步控制支出,节约行政成本,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村级管理,增加村干部待遇,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实行目标考核,工作与经费和奖惩相挂钩,确保工作责任到位。

四、加强自身修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廉洁自律

1、加强自身政治理论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政治素养,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政治立场,坚决支持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7篇

【关键词】 审计导向模式; 经济责任人; 行为责任; 报告责任

一、引言

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审计产生和发展的首要前提。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监督制度,是现代审计制度在中国的一种创新。作为一种制度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确立的基本依据可以用审计动因学说之“受托经济责任观”给予恰当的解释,它是审计产生之历史本原的回归。当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还处于探索与完善阶段。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理论方面深入、系统的研究仍然缺乏,尚待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确立为我们创新审计导向模式提供了现实可能。本文提出的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是适应受托经济责任内涵的拓展而对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的理论创新,有利于更加有效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完善国家治理和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免疫系统”功能。

二、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的理论基础

(一)受托经济责任理论

受托经济责任理论是关于审计前提与目标的一种普遍认同的审计动因理论。受托经济责任是现代会计、审计之魂。受托经济责任内涵的不断拓展,是推动审计理论不断创新的内在依据。随着社会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化,委托人对受托人经管受托经济资源的要求不断变化,致使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从受托财产保管责任扩展到受托经营责任、受托管理责任,使审计目标从查错防弊转向会计报表的公允性、可信性,审计模式从账项导向审计模式发展到制度导向审计模式,再发展到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审计种类从单纯的财务审计向经营审计、管理审计、“3E”审计、绩效审计发展,甚至使审计超越了传统审计的领域,如环境审计、社会责任审计等。

受托经济责任理论认为,现代审计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控制,其本质目标是保证和促进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受托经济责任就是按照特定要求或原则经管受托经济资源并报告其经管状况的义务。审计产生、发展的首要前提是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存在。

在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中,委托人自然希望受托人能够诚实地、令人满意地履行受托经济责任,不仅要实现其受托财产(资本)的保值,而且要实现其财产(资本)的增值;而受托人也具有向委托人交待或表明其在诚实地、认真地履行受托经济责任,以便继续获得委托(投资)的内在需要与动机。基于受托人的需要与动机产生了会计的需要,即借助于会计来反映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基于委托人的愿望和保证受托人会计反映的真实公允性或可信性,产生了对审计的需要,即委托人借助于审计来控制受托人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过程和状况,以及受托人提供的会计报告的质量(即真实公允性或可信性)。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与受托人特别是经营管理活动存在着法律上、空间上和时间上的分离性,以及专业知识障碍和时间、成本方面的若干限制,委托人往往不能直接控制受托人的受托经济责任履行过程和会计报告的质量,必须借助于一个独立的第三者来实现这种控制,即审计产生的重要原因。而受托人为了表明其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并取信于委托人,也愿意接受此种控制。

为了保证和促使受托经济责任得到有效的履行,就需要有相应的审计模式对委托人所掌管的经济资源及其投入和产出的结果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以如实反映受托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受托经济责任理论着重研究了资源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为本文的系统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

(二)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受托经济责任狭义与广义的阐释

1.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受托经济责任狭义的解释

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狭义的受托经济责任是一种法律概念,它是指经济责任人对资源的法定的直接利益所有者(委托人)的责任。这种法定的利益所有者包括股份企业或公司的股东、国有企业的国家(政府)、政府的纳税人、慈善机构的捐赠者等。按照狭义的受托经济责任理论(也称为传统受托经济责任理论),经济责任人应该向也只向委托人即直接利益所有者报告资源的经管状况――其所应承担并履行的受托经济责任。因此,在狭义的受托经济责任理论下,责任的指向是单一的,因为其委托人是单一的。

2.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受托经济责任广义的解释

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广义的受托经济责任是一种社会概念,它是指经济责任人对其有关的所有的利益关系人的责任。这些利益关系人是一个群体,除了特定的直接利益所有者外,还包括虽然不具有法定所有权但与经济责任人所代表的组织有着某种经济或社会联系的其他利益关系人。对于企业而言,除了作为其直接利益所有者的股东或国家之外,其他利益关系人还包括投资者、债权人、贷款人、供应商、雇员、消费者、政府部门、地方团体、银行、税务机关等等。按照广义受托经济责任理论(也称为现代受托经济责任理论),所有这些方面都是经济责任人应予负责的对象。这是因为,任何经济责任人及其所代表的组织都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之中,一方面,其行为将影响到其各种利益关系人;另一方面,其生存与发展又必然依赖于各种利益关系人,所以,其行为必须对包括直接利益所有者在内的所有的利益关系人负责。显然,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所指的受托经济责任是广义的。

3.保证和促进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

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目标是确认和解除特定组织之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其本质是保证和促进其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所谓“全面”,是指全面履行“行为责任”与“报告责任”,包括行为责任与报告责任的各项内容;所谓“有效”,是指每一项责任都必须得到切实履行,都要真正符合要求。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就是要通过独立、客观、公正的检查,对经济责任人履行的经济责任状况予以确认,看其是否符合“全面有效”的目标要求,一旦发现偏离此目标要求的情形,即通过审计反馈进行纠偏,以促使经济责任人全面有效履行其承担的经济责任。

在账项导向审计模式、制度导向审计模式和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由于在审计对象、审计目标、审计流程、审计方法、审计评价标准和审计报告等方面均没有明确针对受托人行为本身,因而对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的纠偏几乎是不可能的。

可见,本文构建的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是对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的理论创新,是汲取账项导向、制度导向和风险导向等审计模式的成果,基于受托经济责任内涵的拓展,形成的针对特定组织之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状况的一种新型的组织审计行为活动的审计方式。

三、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的内涵剖析

具体来说,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就是指审计机构和人员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界定、评价特定组织的经济责任人的目标经济责任为重点,在确定目标经济责任的前提下,决定审计测试的范围与程度,通过审查经济责任人的履责报告,对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发表审计意见、作出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的一种审计组织方式。

对于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的内涵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剖析与理解:

1.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主体是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按照审计主体划分,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类型包括政府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三种。

2.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客体是特定组织的经济责任人。本文所指的特定组织主要包括各级政府、企业和非营利组织。按照对特定组织类型的划分,经济责任人包括从事公共管理的各级政府官员和非营利组织的各级负责人、从事营利活动的企业各级负责人。从理论上讲,凡是存在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受托方,均可作为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客体。

3.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目标是确认和评价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经济责任人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包括行为责任和报告责任,其中,行为责任是经济责任人经管经济资源的责任,目标经济责任是行为责任的具体表现形式;报告责任是经济责任人通过履责报告解释说明其履行经济责任状况的责任。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目标表明经济责任人不仅应当全面履行包括行为责任与报告责任的各项内容,而且每一项责任都必须得到切实履行,都要真正符合要求。

4.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策略是为了实现确认和解除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状况的审计目标而设计安排的一整套措施。具体包括审计计划和流程的设计、审计方法的选择与运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和审计报告体系的改进等。

四、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概念框架

(一)责任的涵义辨析

研究责任的涵义有助于界定经济责任的内涵,因为经济责任与其他责任的涵义之所以不同,并不在于责任的涵义发生变化,而在于责任前面的修饰词“经济”,在理解责任的涵义的基础上才能理解经济责任的涵义。

在古代汉语中,“责”与“任”连接形成“责任”的用法并不多见,常见单用“责”字。现代汉语中的“责任”是从古代汉语中的“责”发展而来的。“责”在古代汉语中是一个多义的概念,至少有六种涵义:一是求、索取;二是诘斥、非难、谴责;三是要求、督促;四是处罚、处理;五是义务、责任、负责;六是债。

在现代汉语中,《汉语大词典》认为,汉语中“责任”有三层涵义:其一,使人担当起某种职务和职责;其二,分内应做之事;其三,做不好分内应做的事,因而应承担的过失。第一层涵义,实际上仍然把“责任”作为复合词,大都见于古代汉语中。在现代汉语中,“责任”的涵义一般是指后两种。

张文显认为“责任”一词的基本语义有三方面:其一,“责任”即为分内应做的事,如“岗位责任”、“尽职尽责”等。这种责任实际上是―种角色义务,在这种意义上使用“责任”,其中心意思仍为“义务”。其二,对特定事项的发生、发展、变化及其成果负有义务。如“担保责任”、“举证责任”。其三,因没有做好分内之事(没有履行角色义务)或没有履行义务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如“违约责任”、“侵权责任”、“赔偿责任”等。

冯军收集了《法制日报》1993年4月1日至30日76个有关“责任”的用语例,并对所收集的用语例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责任’一词是在三种意义上被使用的,即‘义务’、‘过错、谴责’、‘处罚、后果’”。

刘作翔、龚向和认为,“从语义的角度来分析,‘责任’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责任一般是指在政治、道德或在法律方面所应为的行为的程度和范围,在这里,责任是主体的角色义务或职责,可以通俗地理解为特定主体分内应做的事。狭义的责任是主体违反某种义务时所要承担的不利后果或不利的状态,也就是有的学者所言的‘基于一定的义务而产生的合理负担’”。

张贤明认为责任包括两层涵义。第一层涵义属于积极意义上的责任,说明责任与责任主体的社会角色是相联系的,是各种社会规范要求社会成员负担与自己的社会角色相适应的行为,表明了社会对责任主体的行为预期;第二层涵义属于消极意义上的责任,说明社会对行为不符合社会规范的成员所给予的谴责和制裁,反映社会对其成员不履行或没有履行好积极意义上的责任进行的处置,是社会成员因为没有做好分内之事而引起的。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只有首先界定了前者,才有可能界定后者。

张贤明进一步指出,责任的两层涵义中包含着评价的因素,即对责任主体的行为是否做好了分内之事以及没有做好分内之事时应该受到何种处置进行评价。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认为,责任是一个人应尽的职责,应该承担的过失。或者说是一个领导干部应当做的事做了没有,做的效果如何。

综上所述,责任的内涵具有复杂性和多层次性。它包括三个有机组成部分:第一,责任主体的分内之事;第二,责任主体没有做好分内之事时应受的谴责和制裁;第三,对责任主体行为的评价。这三部分都与责任主体的社会角色相关。在社会中的角色不一样,责任主体的分内之事、评价的标准、应受的处置就不同,责任的具体内涵也就有所区别。

(二)经济责任涵义的界定

姜彦秋认为,经济责任主要是指作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全部法人财产及其净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承担的经营责任及其他经济责任 。

2010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规定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定义为:“本规定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陈波认为,经济责任其更为准确的表述应该是“受托经济责任”,即由于受托管理他人资产而承担的相对于委托人的责任 。

李三喜认为,经济责任分为三类:一是经济责任应当是当事人基于特定的职务而应承担或履行的与经济相关的职责、义务;二是经济责任应当是当事人对其与经济责任相关的职务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三是经济责任是当事人应当承担的经济上的后果,如经济上的赔偿、补偿等。

笔者分析认为,上述有关经济责任涵义的界定并不是很完整,但对本文研究界定经济责任的涵义是有启发意义的。

事实上,经济责任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资源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之间的资源委托与受托关系引起的经济权力与经济义务。在社会的分工协作体系日益细密的情况下,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成为现代社会最重要的经济关系,也是现代审计赖以产生的基础。可以说,社会上的每个组织、每个人都承担着各种性质不同、内容不一的受托经济责任。从历史上看,基于产权关系和市场交易所产生的受托经济责任,很早就在人们的经济交往中得到承认和履行。因此,笔者认为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将经济责任的涵义界定为受托经济责任更为完整和恰当。

(三)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受托经济责任的概念体系

根据现代受托经济责任理论,笔者认为,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受托经济责任是指经济责任人按照特定要求或原则经管受托经济资源并报告其经管状况的义务。由此推论,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应该明确界定包括经济责任人、行为责任和报告责任三位一体的受托经济责任的概念体系。

1.经济责任人

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受托经济责任存在于一种委托与受托关系之中。在这种关系中,至少存在委托人和作为受托人的经济责任人两方,委托人授予经济责任人管理和经营经济资源的权力并要求其对管好、用好该种资源负责;经济责任人接受委托人的授权或委托并承担起履行相应责任的义务。根据前文对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内涵的剖析,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中的经济责任人是指特定组织中受托经管经济资源的行为人,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官员、企业负责人和非营利组织负责人。作为承担并履行经济责任的主体,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中的经济责任人具有多样性和层次性。委托受托关系以及与受托经济责任的关系如图2所示。

2.经济责任人的行为责任

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经济责任人的行为责任是按照委托人关于治理性、控制性、合法合规性、效益性、环境性、社会性等要求经管受托经济资源的责任。委托人的要求代表了其对经济责任人之理想行为所持的期望,反映的是社会的客观需要,而社会需要的层次与水平总是不断提高和发展的,因此,受托经济责任的内涵自然呈现出不断拓展的趋势。

经济责任人的行为责任一般可以通过多种形式予以确立,从而形成行为责任的目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目标经济责任。目标经济责任既可以通过法律、法规、预算、计划或合同、契约等形式确立;也可以由习惯或习俗确立;可以是书面的形式,也可以是口头的形式。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治理责任、经济权力控制责任、管理舞弊控制责任、绩效责任、环境保护责任和社会责任。

3.经济责任人的报告责任

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受托经济责任应具有可计量性,即能够通过货币形式或其他标准予以计量,并通过报告的形式(如财政财务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等)对计量结果予以报告。报告的形式也将随着受托经济责任内涵的变化而变化。

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经济责任人的报告责任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公允性或可信性的要求编报履责报告,以公允反映经济责任人履行行为责任方面的内容。

由于目标经济责任是行为责任目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所以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履责报告实质上应该是解释说明经济责任人履行目标经济责任状况的报告体系,为了全面反映治理责任、经济权力控制责任、管理舞弊控制责任、绩效责任、环境保护责任和社会责任,履责报告体系应当包括财政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治理结构报告、财经法纪遵循报告、经济权力行使报告、经营活动报告、经营目标报告、舞弊防范报告、环境责任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如图3所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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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陈波.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基本理论问题[J].审计研究,2005(5):84.

第8篇

为适应高校改革发展需要,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应该对学校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高校近年来由于招生规模迅速扩大,资金运行量剧增,经济风险也日益增大,特别是高校后勤社会化,使高校国有资产向国有企业化转型。高校干部涉及经济和经济交往日益增多,因此,对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监督变得非常必要。经济往来给高校管理者明确了经济责任,因而对高校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就成为一种重要的审计类型。

笔者现就高校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提出以下观点。

一、高校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

高校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对谁进行审计,这是最基本的问题。不是每个与经济有关系的干部离任都要进行审计。“离任”就一般情况来讲,有三种类型:一是准备任用到更高的位置去担任领导职务;二是自然年龄到期;三是要调离现任的工作岗位。三类审计不论属哪一类,都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在现任位置离任;二是有经济责任。有一定的责任,就赋予了相应的权力。有经济权力就有经济责任。对每个部门行政正职来讲,不论那些业务,他们都有最后决策权,因此是审计对象之一;对每个部门行政副职来讲,都有权力,但不一定都有经济决策权,只有有经济决策权的副职,才可能有经济责任,才属审计对象之一;对一些经济部门,如财务、产业、基建等,只要是行政负责人,都有经济责任,都是审计对象之一。概括起来讲,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每个部门行政正职、有经济决策权的行政副职、平常业务以经济往来为主的部门行政领导。

二、高校行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程序

对内部审计而言,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在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的前半部分、审计终结阶段一般不存在分歧。分歧较大的是形成审计报告初稿后是先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还是先提交本单位主管领导。审计法第五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交审计组或审计机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单位根据离任审计过程中发生的具体情况,制定为先报主管领导,再交有关部门和被审计人。按这样的程序执行,可能有利于单位行政领导,但给审计带来了较大风险。至于审计过程,特别是经济业务往来较多的现代审计,不可能把每个事项都准确审计到。审计不到的地方,并不能说明被审计部门就不存在一点问题。被审计部门也应该逐步认识到,审计报告“初稿”或者“征求意见稿”,只是审计组对所能审计范围内的结果性报告。也可能有这样的情况:被审计部门存在的有些问题在本次审计中没有被发现,也可能在审计“初稿”中提出的问题因被审计者提供的资料不全,经征求意见后,确认为合理的,可不在报告中反映。对前一种结果,被审计者不能因此对委托审计的部门或单位主管领导横加指责。对后一种结果,如果先不征求被审计者意见,就给审计带来了潜在的风险,这种风险最终将可能给单位行政领导带来法律责任。审计过程本身就存在风险,风险是不可能避免,但为了减少风险,内部审计在提交审计报告“初稿”前,应按审计法对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程序的要求,先征求

被审计部门意见,再提交给委托部门或单位主管领导。

三、行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范围

行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否需要审计意见和建议,这是实际审计中较难处理的问题。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不同于一般财务收支审计报告。离任审计的前提一般是受托审计,审计部门只对干部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客观、公正的审查,出具结果性审计报告。但往往有些委托部门或单位主管领导要求审计部门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对于部门行政领导的评价,不是审计部门的职权范围,审计部门也不好作出评价性结论。所以,笔者认为行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一般不提出具体审计意见和建议。对于单位内部企业化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即使要评价其在经济管理中的业绩,也应当采用审查法,将审计结果与主管部门的标准和要求相比、与其在任期间经济目标相比、与同行业公认的原则相比。通过相比较,评价其在任期间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任期目标完成程度、在同行业所处位置,最终达到审计报告能给委托部门和单位主管领导提供聘用被审计者一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依据性报告。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对内部审计部门来讲,遇到的实际问题还可能很多,单位主管领导对内部审计的要求也可能不一致。内部审计要摆好自己的位置,减少审计风险,树立审计独立监督、客观公正的良好形象。

四、高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操作

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如何客观、准确、具体地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事项进行评价,一直是困扰审计人员的关键问题,特别是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有效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等评价方面,缺乏一个较为系统的评价体系,没有量化界定,审计人员难以操作。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认为:

(一)上级审计机关应加紧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具体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便于审计人员实际操作,以利提高审计质量

(二)审计人员在审计时要掌握好以下七个原则

第9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反腐倡廉

在政府大力推动反腐倡廉的今天,经济责任审计在纪检委审查及推进反腐倡廉的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审计机关注重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反腐倡廉中的预防和惩戒作用,努力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内容、拓展领域,取得显著成效。然而各种大大小小的案件仍然层出不穷,重大腐败案件也总是让人触目惊心。从经济责任的角度来看今天的反腐倡廉工作,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力度,审计方法,审计效果上均已达到一定的水平,审查的能力已经无漏可稽;但是在重大的利益驱使之下,贪污案件仍然屡审屡犯,本文认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审计结果虽然客官公正,但是其使用效率普遍低下。审计结果使用不当或者不合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得再好也是枉然。所以,本文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使用度的角度探讨如何致力反腐倡廉工作。

一、经济责任审计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意义

经济责任审计是在审计监督的基础上,对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作出综合的评价,界定资产经营管理者在经济管理方面的绩效和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为监督和管理干部提供重要的依据。由此可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预防腐败;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利于强化监督,惩治腐败,预防犯罪,保护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则体现在根据任期内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重大经营决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情况的审计结果,反应决策失误带来的风险和其他主要问题,揭示企业内部管理存在的漏洞以及由此造成的资产漏洞,提示控制风险,创造审计效益。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结果使用度体现在审计结果的转化率和使用率上,实现审计结果运用效能的最大化,促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提高,这是审计工作的目的,也是审计监督的价值所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充分使用对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意义具体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有效审查核实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以及实现经济方案等提供参考依据。经济责任审计在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健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审计结果为鉴定领导干部履行责任,实施经济方案的效率与效果提供显著的证据,是惩治案件的重磅武器。

2.界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做到惩奖分明

无论是对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还是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评价通过针对性的对领导干部所经手的所有经济项目进行审计,界定领导干部应得的业绩肯定和应承担的责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该领导干部的综合业绩评价是奖惩该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相结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厉惩处腐败,另外把经济责任审计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3.发现苗头,即使制止腐败可能性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映出的领导干部对国家财产使用情况,经济方案实施效率等各种问题均能反映出领导干部在运用国家经济的效率和倾向,当发现有严重违反经济适用规则等问题以及重大经济案件失误等问题时,相关监管人员即可根据审计结果评价注意检查是否有贪污及舞弊的可能性,及时扼杀危害国有经济的苗头。并且,根据各种经济舞弊案件的统筹调查,可以从数据,现象上发现舞弊贪污案件的征兆,为以后调查问题案件提供参照,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和反腐倡廉的工作效率。

二、影响了反腐倡廉工作效率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使用的弊端

国家审计部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以来,在全国范围内查出贪污舞弊案件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反腐倡廉工作日日提倡,贪污舞弊案件连连发生。试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使用角度评价可能制约到反腐倡廉工作效率的弊端:

1.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评价偏重定性评价。一般较为广泛使用的审计评价方法是在定量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对各指标以打分的方式作出定量评价,其结果具有数理统计的特性。这种评价方法虽然是定量评价,但是其评价标准仍然有很大的模糊性,很难以给结果确定一个明确的量度。另外,这种评价过程中对评价专家的专业,经验,阅历,知识的深度广度等要求非常高。所以,审计结果本身就收到了评价指标的设计,各评价指标的权数和标准,审计人员素质等多方面的限制。于是,这样的审计结果可以暴露出比较大的经济案件失误或者舞弊的情况,但是不一定能够在细微方面体现经济行为误差,不一定能够越策或者提前暴露出可能出现舞弊贪污的势头,这也就是说审计结果的敏感度不够强。

2.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目前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普遍做法是:组织部门对所在单位存在重大经济损失或对违法违纪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先给予组织处理;对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较差、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给予必要的职务调整;一般性问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任期内经济工作成效显著的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然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存入干部档案。作者认为,对于审计结果报告一次性使用的做法大大降低了审计结果的使用价值。组织部门可以将以相同或者相似审计方法得出的各种审计报告横向或者纵向统计比较,总结出领导干部经济行为的规律,以寻找出经济舞弊贪污案件的特征,帮助形成一种规范或指导,为以后经济责任审计中防止和发现贪污舞弊提供便捷,提高机警。

3.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使用的及时性有待商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使用的一般程序是:组织部门根据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需要,确定审计对象,并以书面形式委托审计机关具体实施;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后,在法定时间出具审计结果报告;纪检监察、组织及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加强成果运用,赏功罚过,并将审计报告存入干部档案;被审单位收到审计报告后进行整改,并向组织部门报告整改情况。从这个程序当中,我们可以看到,对领导干部的奖惩必须是等到审计报告出具后,基建,财政等各组织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权限运用结果,或奖励,或立案,或谈话,或建议。但是在贪污舞弊案件中,责任干部很可能在审计结果出具之前就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阻碍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效果。

三、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使用度以服务反腐倡廉政策的几点建议

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效果,审计部门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不断增强审计监督的威慑力并且在公告的内容上,不仅公告负面报告,而且也公告正面报告,既“反腐”,又“倡廉”,同时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归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其考核被审计者执行廉政规定情况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些做法都大大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使用程度,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诸多便利。本文认为经济责任结果使用仍可在下列几个方面提高使用度,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效率:

1.量化指标,规范评价标准。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任期财务审计并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参考。但是不同部门不同领导干部之间的经济责任范围有很大的差异,所以客观公正的评价领导干部的经营责任,管理能力,需要建立一个科学全面可操作的评价口径和考核标准,使审计评价依据充分、数据详实、重点突出、客观公正。并且将定量和定性的评价方法有机统一有助于提高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指标量化和规范评价标准还可以提高审计结果评价的量化程度,更加精确的反应领导干部经济行为细节,可以更加明确的界定官员应承担责任的量化,做到有理有度有节。同时,量化的指标和规范的评价标注有助于提高审计责任审计对案件的敏感度。

2.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本文认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在工作中可以加强协调配合,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后续分析研究工作,如统计出现问题的那些案件的审计结果,进一步深化细化研究,寻找规律,加强对经审计报告的综合分析研判,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特别是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规律性的问题,要注意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研究解决,努力做到审计一个项目、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惩戒和防范的双重作用。同时这种统计与总结有利于在以后的审计过程中及时的发现可能的苗头,以及根据可能出现的情况及时调整方案,防止舞弊发生。

3.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使用的及时性。本文认为,不一定非要在审计结果报告出来以后发现贪污证据才开始惩治,可以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既已发现证据时及上报并惩治,这样降低腐败官员利用审计报告结果利用不及时的漏洞寻找出路。这也要求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审计经验,并在审计方法和技术上有更高的水平,能够合理和即使的判断什么情况会是贪污舞弊的苗头,提高审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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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婧(1987-),安徽滁州人,女,现就读于北京工商大学会计专业,研究方向:审计学。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干部管理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使我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组织机构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东方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三、审计对象及范围

本实施方案主要适用于我市各乡镇党政机关、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上述人员任期期间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

四、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1.本地区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2.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

4.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要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

5.对直接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二)党政工作部门、各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1.本部门(系统)、本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2.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

3.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对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1.本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2.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营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

(四)在审计以上主要内容时,应当注意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情况: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

2.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3.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4.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

5.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

五、审计程序

(一)审计准备阶段

凡需要进行任中或离任审计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国资办每年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建议,经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后提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由审计机关报请市政府行政首长审定后,纳入审计机关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机关根据审计对象和要求立项,组成审计组,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提前3日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别情况,经本级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二)审计实施阶段

1.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和市国资办召开有审计组主要成员、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经济责任审计动员会议,安排审计工作有关事项。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人参加。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应当进行审计公示。

2.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应当听取本级党委、政府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志,以及市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

3.审计机关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提供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下列资料:

(1)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相关资料;

(2)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经济合同、考核检查结果、业务档案等资料;

(3)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4)其他有关资料。

4.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此外,审计机关履行经济责任审计职责时,可以依法提请有关部门和单位予以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三)审计终结阶段

审计组实施审计事项结束后,向审计机关提交报告,报告提交前,应当将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书面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要求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审计机关经审议,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并将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把审计结果报告等结论性文书报送本级政府行政首长,提交委托审计的组织部门,抄送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申诉,由审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审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以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六、审计评价与结果运用

(一)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和行业标准等,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审计评价应当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评价结论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

(二)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应当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界定。

(三)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及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第11篇

关键词:社会责任审计 现状 问题 建议

一、引言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西方各国学者对有关社会责任都进行了较为详细而全面的研究,形成了一套比较具体的理论体系,也有了比较丰富的研究成果。而我国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将注意力放在社会责任的研究上。随着我国加入WTO,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高速发展的背后也伴随着严重的社会问题,比如生态环境的破坏、资源的浪费、员工权益的侵害等,这些都阻碍着社会整体的进步和发展。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广泛开展和谐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增强公司、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党的十报告中也指出,“我们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目标。”要想实现和谐社会和美丽中国的目标,更要求我们每一个企业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践行社会道德。党的十精神要求企业,不但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创造利润,还应该将绿色消费模式、保护环境、安全食品、绿色施工等不断推广,突出了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当然这也需要社会责任审计来发挥第三方的监督作用,使社会责任更加有效、真实。

二、我国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及问题剖析

(一)我国当前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

纵观我国近年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其实践的情况并不乐观。企业在追逐利润、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社会问题。“三鹿奶粉”事件、富士康员工连续跳楼事件、双汇“瘦肉精”事件等无一不表明我国企业在食品安全、员工权益保障等方面所存在的严重问题,而接二连三的雾霾天气,让人们感受到了大自然的“报复”,可见,解决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加强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已经迫在眉睫。各地也开始纷纷出台政策来控制和降低对环境的破坏。毫无节制地开采资源,使资源更加紧张,各类资源的价格频频上涨以此来调控对资源的滥用。随着法制观念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员工开始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我国社会责任的问题剖析

由于我国引入社会责任的概念较晚,社会责任履行的意识淡薄,人们过分地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了环境、资源、人权等问题。随着社会问题的日益激化,我们不得不暂时放缓追逐GDP的步伐,回头来反思一下自身的问题。自从2006年国家电网了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以后,我国的社会责任运动被推向了高潮。但是,由于缺乏对社会责任报告的鉴证,它的真实性开始遭到质疑,而要提高社会责任报告的公信力,就需要社会责任审计来完成这个任务。然而由于社会责任审计在我国刚刚开展,其发展还存在很多问题。

1.对企业编制的社会责任报告没有强制规定,而且报告可以不经过审计直接报出。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初衷是促使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但是我国现行的规定中,对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方式、内容等没有明确的规定,致使社会责任报告流于形式,并没有从实质上改善社会责任。而且,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经过管理者签字后就可以对外报出,没有第三方对其真实性进行审计,更没有出具专门的审计报告。这样也使得企业管理者对社会责任报告不重视,为了提升企业形象,一些企业在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时只披露对自身有利的方面,从而掩盖其存在的问题,很多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在为企业做着虚假宣传的同时,也损害了利益相关者及其知情权。

2.没有具体的法律对社会责任审计做出规范。法治社会,要有法可依,才能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由于社会责任报告在我国才刚刚起步,还算是一个新生事物,对其研究也处于初步阶段,也缺少相关的准则来遵守,这样即使是有第三方对其进行审计也无法发表独立、客观的审计意见。社会责任属于道德范畴,但需要法律对其进行规范,仅仅靠舆论、自觉是不行的,因此,我们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公众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在宏观层面上约束企业的社会行为。

三、我国开展社会责任审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社会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审计工作就是对企业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监管。审计不仅关注企业财务情况的真实有效性,还要认识到社会责任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这也是维护经济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方面。

社会责任问题是一个综合的社会经济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经济、环境、社会、行政等各个方面相结合,其中社会责任审计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为了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基于社会责任的准则,相关部门需要审计部门提供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审计意见;为了保障各个企业有效的履行社会责任,审计部门需要进行社会责任审计,来对其进行监管;为了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效率,需要审计部门进行社会责任审计;为了鉴证社会责任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审计部门需要进行社会责任审计。可见,开展社会责任审计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随着社会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维权意识的增强、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入,一些利益相关者们也逐渐认识到了社会责任对市场经济的重要影响。一方面是来自投资者的压力,他们为了自身利益考虑更愿意将资本投到“环保型”、“慈善型”企业,当然这就需要企业出示一份真实的经过鉴证的社会责任报告;另一方面,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和美丽中国,政府也将支持力度转向了“绿色”企业,对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优秀的企业从政策上给予扶助。最后,还有广大消费者、媒体,也需要看到一份经过审计的社会责任报告,以此监督检查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履行状况。

(二)社会责任审计的可行性

一是适应我国的基本国情。一方面,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决定了我们不能照搬西方的理论和实践,另一方面,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许多企业也都处于初步发展的时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国有企业处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力较大,国有企业应该当好履行社会责任的“领导者”,推动整个社会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二是能强化社会责任在法律制度层面的监管。在2005年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论坛上,制定了我国第一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2006年9月25日,深交所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其中倡导了各个企业应该积极地披露社会责任履行的情况。虽然并没有做强制的规定,但是我们看到了社会责任已经得到了上市公司的关注,这也意味着社会责任很可能成为一个重要指标,用于衡量企业的各项能力。2008年5月,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的下发,显示出国家已经将社会责任提到了日程。2008年5月,上交所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意在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鼓励社会责任报告。为了具体说明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在2010年5月,财政部又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2013年我国首次颁布了《中国中小企业社会责任指南》,进一步扩大了社会责任的范围。这些政策的颁布强调企业不仅实现自己的财务利润上的增长,更要关注自己的社会价值,履行社会责任。截止到2013年10月31日,1 525家企业了社会责任报告。随着社会责任越来越多的受到关注,社会责任报告迅速增加,与此同时,社会责任报告审计也应运而生。

三是能完善社会责任报告鉴证理论、充实社会责任报告鉴证实践活动。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来看,社会责任报告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愈来愈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审计不仅可以提高信息披露的可信性、改善公司的社会责任绩效,还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社会责任报告鉴证理论、充实了社会责任报告鉴证实践活动。欧洲会计专家协会FEE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的地位和重要程度应该与公司的财务报告平分秋色,但是,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得到利益相关者的信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其进行独立的审计。Lars-OlleLarsson曾经说过:“没有经过审验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比广告好不了多少。”很多学者对这样的观点表示赞同,我们可以看到,在全球都开始重视环境、社会和发展问题的大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数字和标准也越来越多,可是很多公司只是把这些报告当成一种装饰来用,这样让社会责任报告的作用大打折扣。作为一种对外公开的信息披露,与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一样,对社会责任报告也应该实施独立第三方的鉴证。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社会责任报告的鉴证活动发展比较缓慢。2006年,中远集团在其可持续发展报告中披露了鉴证报告,这份鉴证报告是由挪威船级社和中国企业家联合会全球契约推进办公室共同出具的。截止到 2013年10月31日,我国已有7.6%的社会责任报告经过了第三方审验,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9个百分点。由此看出,我国在社会责任审计方面取得的长足的进步。如果我们能在现有的理论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审计系统化,规范社会责任审计准则,明确审计目标,扩宽审计业务范围,结合专家组审计,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我国社会责任审计的前景一定非常光明。

四、对加强我国社会责任审计的建议

(一)对社会责任审计的准则和标准加以界定和完善,确立社会责任审计实务的实践方法

结合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我们可以知道,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对所有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供应商、经销商、消费者、员工、公众、政府等)应该承担的责任,而对于这些事项的履行情况、质量高低都需要一套完整的准则来支撑。因此,在我国要开展社会责任审计,首先要着手制定一套相关的标准,这样才能更好地开展审计工作,从而做到有据可依。其次,从以前的实际情况看,企业自愿社会责任报告并接受审计的动机并不明确,需求也较弱,我们还不能确立审计的方法,工作有些盲目。所以,进一步推广社会责任审计,并扩大审计主体,确立社会责任审计的方法是现在的当务之急。

(二)组建社会责任联合小组对社会责任进行审计,并增强对从业人员职业素质的要求

由于社会责任的内容涵盖的范围较为广泛,涉猎的学科也较多,需要各方面的人对其进行综合评价。所以我们可以建立社会责任审计联合小组,让审计工作人员和环保、工程、社保、税务、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团队,共同参与审计,这样不但能融汇各方面的信息,而且可以最大限度地完善社会责任的审计工作。另一方面,社会责任审计对从业人员也有较高的要求,社会责任审计既涉及到财务方面的审计,又有绩效审计、合规性审计,专业性强,技术性高。这就要求相关人员要懂得财务、经济、绩效、社会学、工程学、法学等各个领域方面的知识,因此,我们要加强培养相关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在监管结果上提升社会责任审计的监督力度和处罚力度,积极引导企业进行社会责任审计

在制定和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管,对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审计。对严重违责任的行为,要有一定的惩罚力度,对责任要追究到底,这样才能把企业引导到正确的履行社会责任审计的道路上,真正地让审计发挥其效用。

(四)优化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强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审计的意识

目前一些企业为追求高利润,忽略了对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发生了严重损害消费者和社会利益的事件,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随着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和自我保护法制观念的增强,社会问题已经可以直接影响到一个企业的生存。所以,为了保证企业的各项政策能顺利进行,基于企业战略层面来对社会责任问题进行干预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是继价格、质量之后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又一重要因素。因此,企业应该优化治理结构,认清企业战略管理和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联系,为社会责任审计提供有力的战略背景,也为实施社会责任审计奠定基础,同时,企业还应提高社会责任审计的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并积极披露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提高企业在公众心里的可信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品牌,促使企业更快更健康的成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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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经济责任审计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具有一定层次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审计结论和审计报告中能否客观、完整地反映其工作成果及存在问题,直接影响组织及相关部门对报告的引用,直接关系到被审计领导干部的业绩评价与职务升迁等问题。经济责任审计应该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审计风险,笔者认为在实际工作中应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审计机关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后,要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进行深入的审前调查,以便制定切实可行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审计方案。审计方案要对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审计方法、审计内容、审计组织、审计要求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前,审计方案要经过干部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确认,重要的审计项目应经过党委、政府同意。

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在于领导干部应承担经济责任的经济活动范围与审计机关能力所及的审计范围不一致,审计机关只能审计其中部分内容,但要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全面评价,显然这种评价具有很大风险。审计范围达不到要求,既有审计力量不足的原因,也有审计手段的限制,还有审计人员业务素质问题。

在这种高风险情况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其审计方案经委托部门或党委、政府认可,等于审计机关同他们共同承担风险,实际上就是在降低审计机关的风险。在实际工作中,有人认为,审计方案经过干部管理部门认可,是审计机关自己束缚自己,影响工作效率,没有必要。我认为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采取谨慎的工作态度是必须的,审计机关争取多大的权利,要看我们承担风险的能力,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风险是不可能的。

第二,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规范内容是指审计组在具体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之前,具体内容要经过审计机关了领导或有关部门批准认可,然后审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实施审计。我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应改变传统的审计观念。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不同,人们在关注具体问题的同时,更加关注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总体评价,而且关注的人很多:党委、政府关注,干部管理部门关注,领导干部本人关注,所在单位关注,所在单位职工也关注。

实际上经济责任审计是将领导干部同其相关部门或人员之间的矛盾集中转移到审计部门,这种审计风险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审计机关审计后,能不能准确地反映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总体情况,确定审计内容很重要,而且确定的风险很大。这种风险审计组是没有能力承担的。所以事先规范审计内容,是在降低审计组的审计风险。

第三,以写实的方式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结果报告是审计成果的最终体现,也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文字鉴定。如何将审计情况和审计意见准确地表达在审计结果报告中,一直是我们研究的重点,审计结果报告完成得如何也决定了审计部门要承担多大的审计风险。我主张以写实的方式完成审计结果报告,具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描述审计结果。所谓描述审计结果是指审计组要将审计事项的核实结果如实到、客观地反映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其深层涵义是:告知审计结果报告使用者,审计结果是相对于审计内容而言的,审计机关只对审计过的内容负责。

二是不用部分的审计结果推断整体的情况。审计机关只对审计过的事项发表意见,对一个事项没有全面审计,或没有足够的证据对整个事项发表意见时,不作总体评价,而只对审计过的内容发表意见。推断是鉴定经济责任的最大忌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