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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工作总结

时间:2022-07-12 23:04:50

县政府办公室工作总结

第1篇

XX年,县政府办公室机要室在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及各业务部门的配合下,认真完成机要文件及传真电报的阅办,做好机要保密,严肃纪律,踏实工作,苦干实干,较好履行了各项职责,完成了领导所交办的各项任务,为县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进行政治及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机要工作不是静止的、孤立的,需要随着新的形势的发展而不断改进,形成不断学习、不断创新、不断提高的良性循环,从而不断丰富机要工作的内涵。突出强化对政策理论、业务知识和先进经验的学习,以学习为牵动,强能力,干业绩,通过学习促进工作开展,通过做好工作检验学习效果。在学习上做到“五有”,即有完整的学习计划,有必读书目和选读书目,有一定数量的学习笔记,有理论和业务研讨文章,有通过学习要达到的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通过以强化自身能力、提高工作质量为目标,以工作加压为动力,以周二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为形式的广泛而深入的学习,达到了更新知识、提高素质的目的,为机要保密工作的高质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严格要求,严于自律,形成踏实、高效的工作作风

严明的纪律和规范的程序是做好各项工作的保证。作为机要保密工作人员,在这些方面有着更高的要求。在工作中,我一是严格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按照文件流转程序进行各种文件和传真电报批阅,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二是严守政治纪律,在重大政治问题、原则问题上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三是严守保密纪律,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的不听,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四是形成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对领导所交办的各项工作,不推诿、不拖延,高效率、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

三、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切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责要求

一是认真完成机要文件的阅办。对经机要投递的文件,严格按规定登记、附笺,经办公室主任签发后,需传阅的文件立即传达到位,并及时收回;需发放部门的文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派专人取阅,阅办完毕的文件,及时分类、整理、入柜。二是严格传真电报办理。坚持机要室值班制度,对收、发的传真电报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对收到县政府或办公室的传真电报,附笺并填写有关条目经办公室主任阅批后,按要求及时办理。三是切实履行机要保密职责。严格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圆满完成了机要保密工作的各项要求。

四、XX年工作安排

从机要室的职能和工作特点出发,XX年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注重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学习已经成为做好各项工作越来越重要的条件。一是要在理论知识上下功夫,扩充知识面,开掘知识深度,对一些特定工作有深入的把握。二是在实践上下功夫,注意工作积累,重视具体经验,提高办事、办文能力。

2、甘于奉献,能够以小见大。机要室每天要处理大量的机要文件和传真电报,工作繁琐而枯燥,要以默默奉献、不计得失的精神做好每一件细小的工作,传递好每一份文件、传真,杜绝懈怠情绪,就象周总理生前所要求的“要戒慎恐惧地工作”,从而为整体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和服务作用。

第2篇

在队伍建设上要有提升。紧扣队伍建设需求,着力抓好党建工作,为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县政府办公室2020上半年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政府办公室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XX”发展思路和办公室工作职能职责,主动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着力加强作风建设,积极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以争先创优为目标,以加强能力建设为保障,充分发挥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作用,不断完善制度、优化服务,较为圆满地实现了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工作运转高质高效

1.办文办会细致严谨。按照办文、办会、办事“零差错”“零失误”的标准和要求,压缩发文数量、规范发文流程,公文出错率大幅降低。上半年,累计办理传阅件、领导批示件、机要件等各类来文来电XX余件,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名义印发各类公文XX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比去年减少发文XX%,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会议次数和规模,认真做好会前通知、会中服务、会后收集。疫情防控期间处理、起草、转发公文XX件,做到了疫情公文处理、转发半日运转。疫情公文起草,坚持“小文半日大文一日”原则,确保疫情公文高质量高效率。特别是对县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党组会等会议,严格议程、议题审核把关,报县政府领导审定同意后提交会议研究,从源头上确保了会议的权威性和高效性。上半年,高水平组织完成县政府各类会议X余次,高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应急值守责任到位。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尤其节假日、汛期等特殊时期,关键岗位必须在职在岗,确保各种突发事件得到快速高效处置。上半年,共处理县长热线电话X万余件,办结率达X%,办结满意率达X%。高效、平稳、有序处置了疫情防控、雨雪冰冻、防汛抗旱、社会舆情等各类突发事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提高全县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疫情防控中,做到了县长热线疫情相关2小时办结。

3.督查联络发挥实效。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心,坚持督办检查和联络协调紧抓不懈,不断提高政府各项工作实效,为领导掌握县情、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参考。今年来,对主要经济指标、安全生产、环境整治等多个方面开展督查X次。办理人大建议X件、政协提案X件。征求代表委员意见率达X%,代表委员的满意、基本满意率达X%。

二、参谋助手作用凸显

1.文字综合出精品。服务大型会议。认真搜集整理情况,积极思考、努力创新,高质量起草各类领导讲话材料近百篇。服务领导决策。加强与县直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重大事件等方面的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服务日常工作。为县政府领导均安排了一名办公室成员跟线服务,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和督办领导安排的工作,接待处理信访工作,确保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迅速落实。

2.调查研究有成果。紧紧围绕“1256”发展思路,抓住全县发展的“关键点”,揪出深层潜藏的“薄弱点”,突出基层工作的“闪光点”,积极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形成社会组织、产业发展、X建设等高质量调研报告X余篇,为县政府把控全局、科学决策提供了及时、准确、可行的对策建议。

3.政务信息上台阶。时刻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增强信息工作的敏锐性,多角度挖掘信息,有效拓展信息源。上半年,共上报政务信息X余条,得分排名全市前列。

三、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1.狠抓文明创建。始终把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作为强化文明意识、提升整体形象、促进工作提质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广泛开展烈士陵园扫墓、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公民道德日宣讲等各类主题活动及文明交通我劝导、众创平安义务巡逻、贫困群众走访慰问、无偿献血、义务植树、关爱自然保护环境等志愿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学习型、文明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形象得以彰显,干部职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得到充分展现。

2.狠抓队伍建设。把学习作为提升干部素质的重要抓手,将中心组带头学、支部组织学、干部个人自学等多种学习方式灵活结合,将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宣讲教育等学习形式融会贯通,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到党建具体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上半年,县政府办开展学习教育X次,其中党组中心组学习X次。

3.狠抓廉政建设。强化廉政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和个别自学相结合,专题讲座和民主讨论相结合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了省、市、县纪委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廉政谈心谈话,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政自觉。强化监督检查,全体党员干部全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积极认真开展涉矿、涉金融,离退休干部参加社会团体工作排查和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制度约束,让每个干部时刻做到自警自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狠抓党的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组织完成主题党日活动X次、政治学习X次。树立“互联网+党建”理念,建设智慧党建信息平台。加强党员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党员积分管理,严格党员发展程序。

上半年,尽管办公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譬如:建言献策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督查落实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及党建工作还有待进一步优化,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下阶段,我们将着力确保实现“三个提升”,不断推动办公室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升级。

1.在以文辅政上要有提升。在调研工作上下功夫,提高调研的针对性,聚焦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研究对策,重点抓好产业发展、城市治理、乡村振兴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力求多出思路、多出谋划、多出精品。切实抓好社情民意、经验典型、意见建议等信息的报送和编发,确保下发的信息对乡街和部门的工作有指导作用,呈送的信息对领导的决策有参谋意义,全面提升信息工作水平。

第3篇

及2006年工作计划

一年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胆创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科学性,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05年工作总结

(一)开拓创新,理清工作思路。办公室作为政府的综合协调部门,工作服务对象即对领导,又直接接触群众,工作任务繁杂而艰巨。为此,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牢固树立创新观念,强化奉献意识、参谋意识、勤政意识、窗口意识和进取意识,不断创新办公室工作思路。办公室提出把调研、督查、服务作为办公室的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抓调研,提供决策参考。调查研究是为领导提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办公室坚持不定期深入基层或通过电话办法,积极主动地把调查研究工作做在前面,切实掌握涉及全县重大问题及制约全县发展的因素,与领导“同频共振”,增强参政议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领导出谋划策、拾遗补缺。一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社区建设、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产业化发展情况等8次专项调研,并分别形成了调查报告,提出各类合理化建议30多条,切实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一年来,共起草各类领导讲话、汇报等材料40多件。同时,办公室还从加强领导入手,建立由各位秘书负责的信息网络,紧紧抓住县里的工作热点,拓宽信息覆盖面,掌握全区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对全县有指导意义的典型,及时编发信息进行反馈。一年来,先后撰写了各类信息120余篇,被地区转发56篇。二是抓督查,推进工作落实。督查是检验政府各项决策能否落实的关键环节,办公室坚持结合工作实际,拓宽领域,突出重点,采取专职督查与分路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政府批转的信件和县政府的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的督查,保证政令畅通,树立政府的权威。根据督办的时限和质量要求,通过发督办单、打电话、开协调会等形式,提高了督查质量,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一年来,先后下发督办件19件,其中:《政府报告》中确定的工作10件、人大建议118件、政协提案55件、行署批转12件,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三是抓服务,树立工作新形象。坚持从小事做起,从大事着眼,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第一,围绕中心,为领导服务突出超前性。牢固树立为领导服务的超前意识,全面把握领导的思想脉搏,正确贯彻领导的意图,当好参谋和助手。如今年为配合领导搞好社区建设,主动深入各街道办事处,通过座谈、走访等办法,开展了专题调研,经过对社区建设发展现状的认真分析,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得到了县领导高度重视,为推进社区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第二,搞好配合。对各科室进行有效服务,变部门行为为政府整体行为,形成合力,提高整体工作水平。第三,体察民情,为群众服务突出积极性。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登记,归口转办处理,使每次反映的问题都能得到圆满答复。如:今年9月15日,政府第一住宅小区反映门前下水道跑水,立即协调县建设局和自来水公司及时对下水管线进行了维修,并将跑冒的脏物和冰全部清理干净,受到了周围群众的好评。

(二)求真务实,开创工作局面。工作中,注重把握根本,坚持抓大事、抓关键,推进办公室工作上台阶。一是认真办文。公文是传达政令的载体,公文的质量和水平直接影响政令的畅通。为此,凡是发文,从严把住行文关、审批关、政策关、文字和体例格式关、装订和报送关等“五关”入手,避免了“倒流文”、“关系文”和滥发文现象的发生,保证了行文的严肃性,提高了公文质量。一年来,共起草县政府和政府办文件162件,处理部门各类文件160件,无一件出现问题。二是严格办会。一年来,先后筹备组织了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大中型会议16次。参与组织了人大会、政协会6次。无论哪次会议都发挥带头作用,摆布好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注意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有效的落实领导的安排部署,保证了政府工作的顺利进行,也赢得了各方面的支持和好评。三是细心接待。凡是上级领导来我县检查,都认真准备接待,拟定接待计划,注意接待细节,先后组织接待了各级领导来我县重点工作检查20多次,未出现任何纰漏。四是强化管理。法制办、侨务工作虽然是由办公室代管,但办公室当成是主要工作,抓好抓细。一年来,对辖区侨属、侨眷、归侨进行调查,详细地掌握了侨情,并开展了对困难侨属的扶贫工作。

(三)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办公室是政府机关一个特殊群体,是服务政府的“外脑”和联系基层部门的“桥梁”,既要上情下达,又要下情上呈。因此,特别注重加强协调。一是加强内部协调。从为领导提供高效服务,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的职责出发,要求办公室人员加强协作,根据工作需要做到有分有合,分工不分家。要求日常工作,能独立完成的要独立完成;重大活动、重要任务,则由大家共同完成。积极带领办公室全员,大家有分有合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圆满的完成了和田玉石文化旅游节等各项全县集体性集会的筹备工作。二是加强上下协调。工作中,在认真领会领导意图的基础上,通过向上级多汇报,多请示,到基层多跑、多看、多调查,了解上情,吃透下情,确保了政令畅通。三是加强横向协调。在开展重要工作中,经常与县五大班子办公室领导互通情况,以求统一认识,步调一致,排除干扰,共同围绕中心工作搞好服务、当好参谋。

(四)强化建设,树立一流形象。要做好办公室工作,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队伍,要带好队伍,领导必须作表率。因此,坚持严格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注重以身作则,讲奉献、树正气、以诚待人,树一流形象。一是注重思想建设讲学习。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领导带头讲政治,努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利用每周星期五下午组织学习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邓小平理论及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文秘工作业务知识,增强了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二是锤炼作风讲团结。坚持把全体工作人员定位在甘当配角、积极参政上,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全力配合各位县长及副县长开展工作,遇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积极维护集体意志和决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以全体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维护办公室的形象。三是爱岗敬业讲奉献。办公室工作最大的规律就是“无规律”,“不由自主”。因此,全体工作人员能正确认识自身的工作和价值,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工作与家庭的关系,坚持甘于奉献、诚实敬业,一年到头,经常加班加点连轴转,做到加班加点不叫累、领导批评不言悔、取得成绩不骄傲,从而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四是健全制度抓效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办公室特殊的地位和工作性质要求政府办公室必须是一个制度健全、管理严格、纪律严明、号令畅通的战斗集体。本着“从严、从细、可行”的原则,在原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办公室工作规则、接待办法、信息报送及考核制度、加班及学习制度、实绩考核及请销假制度、保密制度、文件室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8项制度,从而使办文、办事、办会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加规范有序。

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政治学习抓的不紧;在服务上还有一定差距;在督办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二、2006年工作计划(一)业务工作方面

1、在办文、办会、办事,联络上下,沟通左右,为领导、机关、基层提供了良好的服务。认真完成政府领导交办的各类公文撰写任务,承办各类公文不出现原则性、重大差错。

2、及时做好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意见、建议等办理工作,及时将所办理的公文按要求进行分类登记。

3、按照领导的安排做好各种会议的会前筹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考勤、记录和整理。对分管口领导召开的会议做好会前会后各项工作,并负责会议录音,记录及会议纪要等相关工作,对会议上领导安排的工作准确、及时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并送领导审签。

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针开展工作。

5、继续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做到积极申报地区级文明单位工作。

6、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及各项专题教育活动。

(二)党的建设工作方面

1、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在专题会议中明确了研究的重点问题,制定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及指定了具体负责人,“”制度落实到位。

2、把创建学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严格的学习制度、明确了具体负责领导。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成为学习的模范。党员学习开展正常,学习有计划、有检查、有笔记、有心得、有测评和考核。

3、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使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党支部议事制度、党员大会制度、支部委员会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和工作制度,并得到较好落实。

4、严格按照制度办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基层、方便群众。

5、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专门的后备干部队伍档案,部门干部素质优良,作风过硬。

(三)政治文明建设工作方面

1、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义务监督员联席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对提出的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2、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检查计划,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健全制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3、对党员廉洁建设责任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到每个成员,严格责任追究。党支部将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

4、.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学习有详细记录和学习体会,对重点学习篇目撰写心得体会。充分利用电教设备宣传党的好政策和反腐败斗争所取得的成效,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片和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录像片。

5、对于事关全局、属政策性的问题,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6、坚持党组织与干部谈话制度,不定期地进行谈话,及时发现并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

7、对群众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审阅登记,做出批示,领导亲自督办,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杜绝重复上访件和越级上访件发生。正确及时地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纠正久拖不办、处而不公等因素造成人为的越级上访问题。

8、认真落实车辆定点维修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面

1、坚持实施精神文明建设党政“一把手”工程,做到每季度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明确责任目标,制定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年度计划、措施。

2、切实做到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三大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工作力度。做好文明单位“十个好”标准的归档管理工作。

3、继续实施思想政治工作“213125”工程,有计划、有安排。

4、加强对干部职工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力度。精心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四个认同》教育,做到了有计划、有安排,广泛开展创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以及争做民族团结模范个人活动。

5、踊跃参加县里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安排。

6、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做到措施得力、制度完善,开展创建文明小区活动;开展经常性的普法教育,提高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7、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不发生安全问题。

第4篇

一、加强禁毒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我办在办公室支部的领导下,成立了创建无毒单位领导小组,组长由办公室主任姜斌担任,副组长由常德林、王吉刚、万新民担任,成员为各股长。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股室齐抓共管,共同抓好无毒单位创建工作。在政府办公室各股室、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了以创建“无毒单位”工作,以单位内继续保持无吸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制毒为目标,为我办年内顺利创建成无毒单位提供保障。

二、深入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一)我办各股室积极参与禁毒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注重经常性宣传和重点时期集中宣传相结合。把禁毒宣传教育与普法宣传、公民道德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等相结合,突出宣传“”、氯胺铜(粉)等苯丙胺类新型的危害,增强办公室各族干部职工的禁毒意识。

(二)强化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等高危人群的预防教育工作。各股室将禁毒教育作为干部职工家庭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家庭日常教育工作中,切实提高了广大青少年对的认识和防范能力,继续保持了单位职工家“学生不吸毒”。版权所有

(三)组织参加各种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在集中宣传周、“”国际禁毒日和自治区第十三个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期间,我办各股室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进一步加强对禁毒工作的了解。

三、进一步夯实了禁毒基础工作

一是巩固成果,扩大“无毒单位”创建工作的覆盖面。我办继续落实全区创建“无毒社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创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不让进我家”等活动,推动“无毒单位”工作的创新和突破。二是结合禁毒宣传,强化艾滋病宣传、教育和防治工作的针对性,教育干部职工远离,努力保持单位无吸毒、涉毒人员。积极同制毒、贩毒、吸毒等犯罪活动做斗争。三是加强禁毒情报信息工作。进一步加强禁毒信息工作建设,单位职工之间自觉强化监督意识,如有发现有涉毒情况的行为和人员,均能做到立即向办公室领导报告。

四、不断提高了自我防控能力

第5篇

这几年以来,全室上下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参谋助手、协调综合、督促检查和后勤保障的四大职能,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不断强化管理,开拓创新,转变作风,锐意进取,使各项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赢得了全县上下的广泛赞誉,先后荣获全省机要密码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xxx省第一届全民健身月活动先进单位、全市保密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五年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奖励。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突出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端正学风强素质。县委办公室是县委的核心部门和窗口单位,其特殊地位决定了办公室人员必须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近年来,我们围绕提高全室人员的素质,适应新形势下党委办公室工作的需要,持之以恒地抓了学风建设,针对办公室工作繁忙,工学矛盾突出及部分人员学习上懒、散、浮、浅等问题,研究制定了办公室学习制度及理论测试、述学、评学制度,明确规定每周二、四为全室集体学习日,每天必须保证两个小时的自学时间。办公室根据形势适时确定学习主题,规定重点学习篇目,并对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和理论文章均提出了量化指标,定期检查调阅。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全员理论测试,每半年开展一次述学和评学活动,对干部职工学习情况进行考核测评,并纳入年度考核和评优选先。在学习方式上不断创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理论宣讲、专题辅导、心得交流等活动,深化了学习效果。深入开展了四学四比活动,即向书本学比理论功底,向领导学比协调能力,向群众学比调研水平,向同志学比服务质量,迅速在全室掀起了讲学习、抓学习、比学习的热潮,学习风气日益浓化,学习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都有了新的提高,为搞好办公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以加强政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部门、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办公部门为目标,坚持纠建并举,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县政府办公室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推进泰和“四大工程”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证。

二、评议对象

本办各股(室、队)、所属各单位。

三、评议内容

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活动,认真组织对县政府办公室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年民主评议政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和**年省市“政风行风热线”、市长直通电话、投诉中心收集以及省(市)政府办公厅(室)转办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切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办公部门建设。

四、组织领导

*公室主任。

五、方法步骤

今年县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至10月基本结束。

1、制定方案,动员部署(6月中旬)。

县政府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市召开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3—

会议;制定并向市政府办公室上报县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县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民主评议政风工作。

2、自查自纠,督促整改(6月下旬至9月下旬)。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并及时向有关股室和下属单位反馈,督促逐条整改落实。同时,督促抓好**年民主评议政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和**年省市“政风行风热线”、市长直通电话、投拆中心收集以及省(市)政府办公厅(室)转办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

此阶段应做的主要具体工作:

(1)设立民主评议政风征求意见箱、电话和电子信箱,并指定专人受理举报。意见箱摆放在机关办公地点醒目位置。征求意见电话号码(*、电子信箱*及市政府办公室征求意见电话号码(*)、电子信箱(*一并向社会公布。

(2)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在泰和电视台、泰和政府网站上消息,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3)向各乡(镇、场)和县直有关部门办公室,中央、省、市驻当地单位办公室发放征求意见信函和调查问卷,征集各方面

的意见和建议。

(4)由分管领导带领相关股室的同志上门听取对口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5)各股室开展自查自纠。

(6)7月5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7)8月25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

(8)编发工作简报不少于5期,每周向全市政府办公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电子信箱:*

3、接受群众满意度调查(7月上旬至10月下旬)。

对县政府办公室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由市政府办公室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统计局的督导下,通过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调查对象不少于70个。其方法步骤:(1)市政府办公室填报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2)县政府办公室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提供的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提出抽样样本框,样本总量不少于210个;(3)县政府纠风办和县统计局对提出的样本进行抽查审核(审核比例为30%),确定后由县政府办公室于6月底报市政府办公室。(4)调查对象的确定,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由市统计局指导市政府办公室将样本框对象按姓氏笔划排序,随机抽取70个调查对象。(5)市政府办公室制定问卷调查表,经市统计局审核后,指定专人通过邮寄

—5—

方式向调查对象发放并回收。(6)市统计局对调查对象进行随机电话回访,确认调查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考评与集中统分(10月上旬至10月下旬)。

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检查考评组对县政府办公室的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其它评议内容开展检查考评,检查考评报告及评分由检查评议组集体研究决定,并由组长签字负责,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照市政府办公室的检查考评方案(具体方案由市政府办公室制定),认真做好迎接检查考评工作。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统计汇总的方法,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统计局对群众满意调查和检查考评情况集中进行封闭统分,并将统分结果进行排名,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评议结果的运用办法,详见《关于印发**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字[**]90号)。

群众满意调查、检查考评按以下方法进行综合评分:(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总分的70%,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5;(2)检查考评分占总分的30%,其中对各方面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占总分的*%,自查自纠情况和其它评议内容占总分的10%。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履行好直接领导责任,其他领导干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抓。给予评议工作必要的人力和财

力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确保注重实效。要把民主评议政风工作与正在开展的“推进项目建设,破解发展难题”解放思想大讨论、“决战两区“、“两创四服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切实提高为领导、为部门、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效率及水平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政风评议和日常工作两兼顾,相促进。要坚持边评边改,注重实际效果,把整改贯穿评议活动的始终。

第7篇

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

联席会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为保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市政府《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联席会议,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县政府决定建立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的议事协调机制,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形式

协调机制采取联席会议的形式,由郭振清常务副县长召集,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人事局编制办公室、人事局、监察局、司法局和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名单如下:

主任:白元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常务副主任:张晓敏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赵海元县监察局局长

朱怀民县人事局副局长

曲德才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天庆县人事局编制办公室副主任

王金福县信息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他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科级干部参加办公室工作。

二、工作方式

各成员单位按分解到本单位的工作任务,组织实施有关的准备工作,对具体实施单位的工作定期检查。

各项准备工作均列入县政府专项督查考核。

办公室实行例会制度,定期召集办公室工作人员汇总分析工作情况,研究重点工作。如有需要协调的重大事项,由郭振清同志召集主任会议研究处理。

三、工作任务分解安排

(一)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和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规定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提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意见,报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议后,报县政府决定并公布。

(二)调整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牵头单位:县人事局编制办公室

参加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县编办负责对全县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进行清理,清理后需要对机构职能、编制进行调整的,作相应调整。县政府法制办配合。

(三)组织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考核工作

牵头单位:县人事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县人事局负责组织全县公务员行政许可法的全员学习、培训和考核,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提供考试大纲、试题。

对全县公务员行政许可法的培训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结果登记在《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作为其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对直接办理行政许可人员,由县政府法制办、县人事局单独组织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四)组织普法宣传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县司法局负责将行政许可法的宣传纳入“四五”普法规划,面向社会组织多种方式的普法宣传。县政府法制办配合工作。

(五)行政许可方式改革工作,如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多种方式申请办理等

牵头单位:县人事局

参加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信息中心

县人事局(审改办)负责将推进行政许可方式的改革纳入审批制度改革。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信息办配合。

(六)落实行政许可法有关公开的规定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参加单位:县人事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信息中心

县监察局负责将行政许可公开纳入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行政许可事项、程序、条件、标准、结果等公开的情况。县人事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信息中心配合。

(七)开展对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查处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人事局

(八)县监察局负责开展对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查处。县政府法,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制办公室、县人事局配合。

(九)各项准备工作的督查考核

县政府办公厅负责将各成员单位准备工作情况纳入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专项督查。

(十)督促改造并加快全县网上行政许可统一平台建设,尽快实施面向社会的网上行政许可,推行电子政务。

牵头单位:县信息中心

参加单位:县监察局

(十一)信息报送工作

1.信息报送的内容

①本部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各项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学习、宣传、培训情况,行政许可事项、规定、主体的清理情况,以及完善程序和制度建设等情况。

②本部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所采取的创新举措。

③本部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④本部门领导对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领导部署情况。

2.信息报送的方式和时间

各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信息。工作进展情况信息要求每周三上午报送一次,其他信息应当随时报送。

3.工作要求

第8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促进政府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全面完成,依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督查规范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政〔2001〕1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皖政办〔1999〕41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在市政府目标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市政府目标管理委员会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负责对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和驻黄单位(以下简称目标管理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审定,决定奖惩事项。

第三条市政府目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办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日常工作。依照市政府目标管理员会确定的全年工作目标,下达目标任务,督查目标任务落实,做好目标考核基础工作,提出考核初评意见。

第四条设立市政府目标考核工作小组。由市政府秘书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目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招商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目标考核复核工作。

第二章年度目标提出与下达

第五条各区县人民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主要有: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外贸进出口、民营经济、农民人均纯收入、粮食生产、计划生育、扩大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旅游经济、省“861”和市“443”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等。分别由市发改委、财政局、招商局、商务局、统计局、农委、计生委、劳动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民政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依据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经市经济运行综合评价办公室汇总核实,报市政府目标管理委员会审定后下达。

第六条市直目标管理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依据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年度主要工作、市重点项目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省“861”和市“443”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等。分别由市直各目标管理单位于市人代会后一周内提出,报送市经济运行综合评价办公室和市目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调整,经市目标管理委员会审定后下达。

第三章考核范围与计分

第七条目标管理考核,分为对区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和对市直目标管理单位目标管理考核。考核计分实行百分制。

(一)对区县人民政府的考核范围与计分

区县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分为:年度工作目标、共性工作目标和市政府领导评议。

1.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共13项,满分75分。根据省政府下达的考核项目和市政府核定下达的目标任务确定分值。

2.共性工作目标任务5项,满分15分。其中:依法行政3分;政风建设4分(含政风行风评议、效能建设);政务公开2分;工作落实4分(政务督查2分,建议提案办理1分,市民连线办理1分);文明创建2分。

3.市政府领导评议,满分10分。

(二)对市直目标管理单位的考核范围与计分

市直目标管理单位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分为:年度工作目标、共性工作目标和市政府领导评议。

1.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满分60分。根据核定下达的目标任务确定分值。

2.共性工作目标任务6项,满分30分。其中:依法行政6分(依法行政3分,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3分);政风建设5分(含政风行风评议、效能建设);政务公开3分;工作落实8分(政务督查4分,建议提案办理2分,市民连线办理2分);文明创建4分;招商引资4分。

3.市政府领导评议,满分10分。

第八条目标管理考核的计分原则:

(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计分:完成或超额完成量化任务的得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实绩计算分值。

(二)共性工作目标任务计分:依法行政、政风建设、政务公开、文明创建按指标规定的分值据实计分;工作落实按办理总件数计分,按时办结的得满分,超时办结的分值减半,建议提案办理未与建议提案人见面的、能落实而未落实的、建议提案人不满意和未办结的、办理建议提案5件以上未提交办结报告的分别扣减得分,没有办理任务的单位得平均分。

(三)招商引资计分:根据目标管理单位完成实绩确定分值,没有招商引资任务的得平均分。

(四)领导评议计分:由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分别评议打分,求平均值为评议分。

(五)各评分单位上报的项目计分,分值保留3位小数,统计总分时保留2位小数。

(六)凡被实行“一票否决”、年度政风评议一类后二名、二类后一名的目标管理单位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七)因国家宏观政策重大调整或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工作影响的目标管理单位考核不计分,按“良好”等次考核。

第四章考核程序与分工

第九条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分工:

(一)市经济运行综合评价办公室负责提供区县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确定的分值。市目标考核办公室负责提供市直目标管理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确定的分值。

(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提供目标管理单位依法行政情况和确定的分值;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提供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行政审批情况和确定的分值。

(三)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提供目标管理单位政务公开情况和确定的分值。

(四)市文明办负责提供目标管理单位文明创建情况和确定的分值。

(五)市发改委负责提供省“861”市“443”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和确定的分值,并提供地方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市商务局负责提供外贸进出口完成情况;市招商局负责提供目标管理单位招商引资实际完成情况和确定的分值;市财政局负责提供财政收入、公共卫生指标完成情况和确定的分值。

(六)市监察局负责提供目标管理单位政风建设情况和确定的分值。

(七)市旅游局负责提供区县旅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确定的分值;市农委负责提供区县粮食生产、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完成情况和确定的分值;市中小企业局牵头,会同市工商联负责提供民营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确定的分值;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完成情况和确定的分值;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分别负责提供区县教育指标、环境保护指标完成情况和确定的分值;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扩大就业、社会保障指标完成情况和确定的分值。

(八)市民连线办公室负责提供目标管理单位市民连线办理情况和确定的分值;市政府督办室负责提供目标管理单位工作落实的情况和确定的分值,并负责市政府领导评议分值、共性目标任务分值和“一票否决”的相关情况的统计和汇总。

(九)市综治办、市安监局、市计生委分别负责提供危害社会稳定并造成恶劣影响事件、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计划生育等实行“一票否决”的有关情况。

第十条目标管理考核程序分为自查、审核、复核和审定:

(一)自查。由各区县和市直目标管理单位对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逐项进行自查、评分,于次年1月18日前向市政府督办室提交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和自查计分表(一式5份),并抄送市经济运行综合评价办公室。

(二)审核。由市经济运行综合评价办公室对各区县和市直目标管理单位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定的分值进行审核,由市政府督办室对共性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和领导评议确定的分值进行审核、统计、汇总,报请市政府目标考核工作小组复核。

(三)复核。由市政府目标考核工作小组对市经济运行综合评价办公室和市政府督办室提交的审核意见进行复核、评议、排序名次。

(四)审定。由市政府目标考核工作小组将复核结果报市政府目标管理委员会和市政府会议研究审定,确定名次,决定奖惩。

第五章考核结果与奖惩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和“一般”三个等次。区县政府考核得分位居前3名,市直目标管理单位考核得分位居前8名的为“优秀”;区县政府考核得分位居末位,市直目标管理单位考核得分位居后3名的为“一般”;其他为“良好”。

第十二条年度目标考核结果由市政府予以通报,对获得“优秀”、“良好”等次的目标管理单位,分别由市、区县予以奖励。

奖励分为优秀目标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奖励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个人奖励:

优秀区县领导班子由市政府实施奖励。获“优秀”档次第1名的区县,奖励区县政府领导班子人民币10000元,获“优秀”档次第2名的区县,奖励区县政府领导班子人民币8000元,获“优秀”档次第3名的区县,奖励区县政府领导班子人民币5000元。

区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个人奖励,由区县政府组织实施,奖励标准由各区县政府自行决定,奖励资金由区县财政解决。

优秀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由市政府实施奖励。获“优秀”档次第1名的市直目标管理单位,奖励领导班子人民币8000元,获“优秀”档次第2—5名的市直目标管理单位,奖励领导班子人民币5000元,获“优秀”档次第6—8名的市直目标管理单位,奖励领导班子人民币3000元。

市直目标管理单位考核个人奖励,由市政府实施奖励,考核结果位居“优秀”位次且公务员考核“称职”以上的每人奖励人民币500元,考核结果位居“良好”等次且公务员考核“称职”以上的每人奖励人民币300元,未纳入目标管理单位经公务员考核“称职”以上的,按“良好”等次实施奖励。奖励资金按财政供给渠道解决。考核结果位居“一般”等次的,不发个人目标考核奖金。

领导班子的奖金,其主要负责同志的奖金不低于30%。领导班子的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安排。

第十三条除国家宏观政策重大调整或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因素外,对考核结果位居“一般”的区县政府和市直目标管理单位,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责任人提出整改措施;对连续三年位居“一般”的区县政府和市直目标管理单位,市政府将根据情况,对目标管理单位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对发生危害社会稳定并造成恶劣影响事件、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和没有完成计划生育责任目标予以“一票否决”的目标管理单位,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对负有责任的负责同志实行责任追究。

第六章附则

第9篇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中发〔*〕7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市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6号)及《*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精神,现就我市各区、县级市、街道、镇机构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关于机构改革的方针和原则,从我市进一步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际出发,加快机构改革步伐,既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又要扎实稳步前进。总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政企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促进我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各区、县级市、街道、镇的机构改革,一定要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以转变职能为重点,大力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加强对市场的培育和管理,继续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公益事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区要从维护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整体体制和统一性出发,围绕搞好服务这一中心,发展经济,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县级市和有农村的区要在注意发展二、三产业的同时,继续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上,进一步加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镇党委和政府要把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通过发展经济,全面推进农村的各项建设,尤其是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把农户急需要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项目兴办起来,真正加强为农服务的功能。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要按精简上层、充实基层的原则,适当充实力量,发挥其管理城市、联系群众、服务居民的作用。理顺市与区的关系。要根据各区的不同功能和特点,合理划分职责权限,把该下放的管理权力下放给区,调动各区的积极性。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管理权限,包括制定实施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地区产业政策、经济的综合平衡、土地资源管理、开征地方税种等权限,应集中到市一级,以市为主。对于为居民的社会服务、环境卫生管理、商业网点设置,应以区为主。城市建设的管理、社会的综合治理、集贸市场的监督,以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民政事业等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理顺市与县级市的关系。适当扩大县级市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权限,调动各县级市的积极性,深化农村改革和加快农业、乡镇企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要搞好城乡合理分工,全面规划城乡发展,统筹投资规模,调整不合理的布局,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理顺县级市、区与镇的关系。农口各站所和文化广播等技术服务性的机构和人员,以及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机构和人员由镇和县级市、区主管部门实行双重领导,原则上以镇管理为主,业务上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设在镇的工商、地方税务等具有经济监督检查职能机构和人员,由县级市、区主管部门与镇实行双重领导,以主管部门管理为主,但其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要征求镇党委、政府的意见,意见不统一时,要报请上级部门决定。要划清同级党政部门之间、党委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之间职责权限,避免职能交叉重复。根据转变政府职能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需要,专业经济管理部门要精简,职能交叉重复、业务相近的机构要裁并;适宜合署办公的机构应合署办公;非常设机构大部分要撤销,少量需要保留的改为议事协调机构或临时机构,原则上不设实体办事机构,其具体工作由有关业务部门承担。

二、机构限额和规范设置机构

根据中央、省对地方各级党政机构设置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各区、县级市、街道、镇党政工作部门设置数额如下:

区委、区政府工作部门设33~35个。原则上设33个,有农村的区可设35个。县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设置限额:属二类市的番禺市设40个左右。属三类市的增城、花都、从化市设35个左右。

区党政工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均为处级,其内设机构为科级;县级市党政工作部门均为科级。区和县级市的政府工作部门不设委员会;区、县级市一般不设副局级工作部门,个别确实需要的,可在限额内设置。街道的机构设5个左右。

镇的机构设置:一类镇设8个左右。二、三类镇设5个左右。镇的类别确定,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粤机编〔*〕8号文为准。以上机构限额,各地不得突破。

根据中央编委、省编委关于区、县级市必(应)设机构的意见,结合我市的实际,规范区、县级市、街道、镇的机构设置。

区党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老干部局。政府设:办公室、计划局、统计局、物价局(统计局、物价局与计划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三个牌子)、工业局、商业局、对外经济贸易局、建设局、农业局、粮食局(有农村的区设农业局、粮食局,可单独设立也可以与业务相近的机构合署办公)、教育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在财政局内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地方税务局、环境保护局、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国土局与房地产管理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市容环境卫生局、人事局、劳动局、侨务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与外事办公室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个牌子)、民政局、司法局、审计局、计划生育局、卫生局、文化局、体育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县级市党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政法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老干部局。政府设:办公室、计划局、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统计局、物价局、工业局、商业局、对外经济贸易局、农业局、水利局、粮食局、建设局、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国土局与房地产管理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个牌子)、交通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在财政局内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地方税务局、*局、司法局、民政局、人事局、劳动局、侨务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与外事办公室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工商行政管理局、审计局、计划生育局、卫生局、文化局。

市辖区的街道设:党政办公室、城市管理科、居民管理科、经济管理科、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镇设:党政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乡村建设办公室、农林水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以上规范的机构可以单独设,也可以合署,个别机构不适合本地情况必须进行调整的,须经上一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除规范设置的机构外,其余为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对台工作任务重的区、县级市,单独设立党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县级市物价局独立设置。县级市和有农村的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政府农业办公室,承担农口协调职能。区的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可以单设,也可以与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区、县级市的城市管理办公室保留,仍作为事业单位管理。科技任务重的镇,设科技办公室。不占区、县级市党政工作部门限额的机构:监察局(与纪委机关合署办公),人民武装部,直属机关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保密办(保密局)、机要局(归党委办公室管理),区*分局、工商分局、规划分局(事业单位)分别为市*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城市规划局的派出机构,不占区的机构限额。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按照中发〔*〕7号文件的规定,这次机构改革,市、县、乡镇的机关人员编制要根据分类重新核定。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核定我省行政编制总额制订方案,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重新核定的编制,各地不得突破,不得在编制总额之外自定编制。按照市委穗字〔*〕7号文的要求,各区、县级市按*年底实有人数的30%进行精简(不包括法院、检察院、*、司法和国家安全系统以及人民武装部)。

重新审定的编制总额,按以下比例分配。区党委机关占16%(含纪检、监察),政府机关占74%,其他机关占10%。县级市:党委机关占15%(含纪检、监察),政府机关占78%,其他机关占7%。区、县级市以及镇的领导职数按中央、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区和县级市党政工作部门的领导职数,一般配一正一副或一正二副,个别工作任务较重的配一正三副。上述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按5名编制配1线,6至10名的可配2线,11名以上可配3线。街党委设正、副书记各1名;纪委正、副书记各1名,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街道办事处主任设1名,副主任1__2名,最多不能超过3名。

各级机关定编定员后,必须按中央、省、市的有关规定,妥善安置好富余人员,人员分流的政策措施按市委穗字〔*〕7号文的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组织实施。

四、纪检、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的改革

区、县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区、县级市监察局合署办公。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街、镇监察室合署办公。

区、县级市人大、政协机构改革按照中共中央中发〔*〕7号文件及省、市的部署,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法院、检察院机关的改革按中央有关规定进行。

五、机构改革方案的审批程序

区、县级市机构改革方案,以区、县级市党委、政府名义报*市委、市政府,由市编委和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并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备案。区、县级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由区、县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制订,经同级党委、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备案。街道、镇机构改革方案,由区、县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制订,经同级党委、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备案。区、县级市党政工作部门的“三定”方案由区、县级市编办、机改办审核,报同级编委、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或区、县级市党委、政府审批,以区、县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名义行文,并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备案。

六、实施步骤

机构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区、县级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于9月底前要将方案上报,在11月底基本完成。已经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工作,并要进行配套改革和组织检查验收。

街道、镇的党政机构改革,各区、县级市要在10月底前审批方案,在12月底前基本完成。区、县级市事业单位的改革,今年主要做好调查研究,拟订方案,*年全面铺开。有条件的也可结合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进行。

第10篇

一、抓信息调研,为领导决策服务

为切实作好信息工作,确保信息工作的质量,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信息资料,督查室一是加强了信息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工作考评办法。二是加强信息网络暨信息员队伍建设,督促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配备了信息员。三是加大信息上报力度,全年收集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上报的信息xx多条,通过整理上报市政府800多条,被市政府采用100多条。同时撰写了《加快工业项目建设,推进县城经济发展》、《大力发展旅游业,推动县城经济全面发展》和《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强县富民》(对一肯中乡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的调查)等调研文章。这些信息为县领导掌握基层动态实施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参谋作用。

二、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决策的落实

督查室把抓督查,促落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年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任务、会议议定的事项及领导交办的任务进行督查。多次组织督查组深入到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大明、榆树林子、必斯营子铁矿、大明万寿菊产业)、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城市亮化、京南小区取暧、工业企业改革遗留等问题进行督查。对各乡镇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公益性公墓建设、食品安全登记及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检查。对乡镇重点建设项目,劳务输出,招商引资,乡镇财政收和农民人均收、农业产业化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开展专项督查活动12次,书面、电话督查10余次,接受市政府督查活动3次(食品安全、经济普查、“xx”规划编制工作)。印发《督查通报》10期。为县政府领导把握全局,了解政府工作进展情况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有效推动了政府工作的落实,促进了政令畅通。

三、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

xx年,县政府督查室收到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18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70件政协委员提案119件。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在法定时间内全部办理完毕,由38个部门单位进行办理。

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过程中,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意识,明确责任。县政府督查室十分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经请示县政府领导同意后,及时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为确保办理质量,在交办会上县政府领导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指定人员具体负责落实工作,切实作到从交办、催办到答复的各环节有章可循,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

二是规范办理程序,加大督办力度。县政府督查室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后,认真进行登记、梳理分类,并及时提出拟办意见,对一些比较重要的建议、提案呈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批示,根据类别性质确定38个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接到政府督查室转交的建议和提案后,认真研究,精心核对,并按承办程序予以办复。在办理过程中,督查室加大了督办力度,通过采取实地督办、电话催办等措施,提高了办理实效,在法定时限内得以办理。

三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中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县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明确要求承办部门认真研究,克服困难,狠抓落实。由于县政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部门配合,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使多年反映强烈的县保健所道口红绿灯设置、市内公厕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网吧管理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11月份,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政协文史提案委员会,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城建系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视察既推动了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进度,提高了办理质量,也赢得了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协助黄国飞副县长落实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二是万寿菊产业项目(大明镇哈脑村)建设工作,今年落实种植面积8000多亩。三是旅游规划编制工作。四是科技示范县审核工作,协调金融财政部门通过验收。五是“xx”规划编制工作。

五、积极参与办公室的其他工作。

积极完成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会、拉练会、现场会、新闻发布会及重要接待工作的筹备工作。

六、自身建设情况。

第11篇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征兵及其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征兵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及其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和人民政府的优待。

第四条本县的征兵工作在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武装部的领导下,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街镇乡,应当根据县人民政府的部署,办理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征兵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市和本县有关征兵工作规定,公开征集条件和程序,设立举报信箱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各地区和各单位应当向广大青年进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依法服兵役的教育,认真做好应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他们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积极应征。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兵役机关应加强对接兵干部的管理,积极发挥接兵干部的作用。

第八条对在征兵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人民政府和县兵役机关及以上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平时准备

第九条县兵役机关按照规定,在每年6月30日以前,组织对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以下简称适龄公民)进行兵役登记,确定其服兵役能力。

街镇乡人民武装部或者县兵役机关确定的工作机构,具体承办本地区、本单位的兵役登记工作,基层公安、卫生、教育、劳动、工商等机构应予以配合。

第十条兵役登记前,县人民武装部兵役登记通告,街镇乡人民武装部应掌握本地区适龄公民数量及分布情况。

兵役登记期间,街镇乡和适龄公民较多的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兵役登记站。兵役登记工作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适龄公民进行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身份审查后办理兵役登记手续,依法确定其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

兵役登记工作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

第十一条兵役登记应当由适龄公民本人按照县兵役机关的安排,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往登记的,可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兵役登记的,应查明原因限期予以补登。

对往年已经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在兵役登记期间,基层单位进行核对,掌握变动情况,不再重复登记。

第十二条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由县兵役机关发给兵役证。

兵役证由应征公民自行保管。遗失、损坏兵役证的,应及时向县兵役机关申请补发。

应征公民在外出务工、就业、就学、申请出境时,应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出示兵役证,有关部门或单位须查验后方能办理相关手续。

应征公民变更户籍所在地,应及时到发证单位办理兵役登记变更手续,并到现户籍所在地街镇乡人民武装部重新登记。

第十三条在适龄公民进行兵役登记的基础上,应按照上年度征兵任务的3至5倍,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以下简称预征对象)。

预征对象的选定应坚持全面衡量、合理负担、集体研究、择优选定的原则,实行村(居)委会、街镇乡和县兵役机关三级把关责任制。

(一)村(居)委会应当按照规定的数额、时间和标准,向街镇乡推荐预征对象。

(二)街镇乡应当对村(居)委会推荐的预征对象进行审查,按规定的数额和时间向县兵役机关推荐预征对象;

(三)县兵役机关对街镇乡推荐的预征对象,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确定本县当年的预征对象。

街镇乡应将本地区经县兵役机关确定的预征对象名单张榜公布,并由县征兵办公室下达书面通知预征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

当年选定的预征对象,在征集期间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不得出境。

第十四条县兵役机关建立预征对象管理考查制度,及时掌握预征对象的有关情况。

对预征对象的管理考查,由县兵役机关和街镇乡、企业事业单位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民兵干部负责,当地公安、卫生、教育、劳动、工商等部门应予以配合。

对预征对象管理考查的重点,是了解掌握其现实表现、身体状况、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及其变动情况。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和民兵干部应定期对预征对象进行家访,向有关部门和群众调查了解预征对象的情况。街镇乡人民武装部应当每两个月、县兵役机关应当每季度分析研究预征对象的情况。对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预征对象条件的,应按程序及时进行更换。

街镇乡人民武装部应与预征对象及其家庭建立双向联系制度。预征对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的街镇乡1个月以上的,应当向所在地的街镇乡人民武装部报告去向,确定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按照街镇乡人民武装部的通知及时返回;预征对象本人应积极主动报名,接受挑选,并按县征办发的通知按时到户口所在地进行应征。预征对象所在的村(居)委会、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督促其按时应征。

第十五条确定上站体检人员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征兵开始前,县兵役机关应按不低于本年度征兵任务3倍的比例确定本地区的上站体检人员总数;

(二)街镇乡人民武装部应根据上级确定的数额,在预征对象中择优推荐本地区的上站体检人员;

(三)县兵役机关应对街镇乡人民武装部推荐的上站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应按程序及时更换。

第三章组织计划

第**条征兵的组织计划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负责,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具体承办。

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设立秘书计划组,由兵役机关和县民政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年度征兵工作计划,拟制征兵工作文书,划分补兵地区。

第十七条征兵任务的分配,以各街镇乡人口和应征公民数量为基础,兼顾当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情况,做到兵役负担相对合理。

第十八条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在征兵开始前将补兵地区划分到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

第十九条填写《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的相关内容,应以《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为准,逐字核对,做到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污损。

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印章和《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等,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秘书计划组落实专人管理,严格使用审批制度。

第二十条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手段,加强征兵工作自动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

第四章体格检查

第二十一条征兵体格检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第二十二条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在医疗条件较好的医院或便于组织实施的场所设立征兵体格检查站,所需的医疗设备由同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保障。

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统一抽调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医务人员组成征兵体格检查组,具体办理全县征兵体格检查工作。体格检查组一般由15至17人组成,有征兵体格检查经验的医师应不少于1/3,主检医师应由有经验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务人员担任。

征兵开始前,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体检组对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十三条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根据本年度的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上站体检人员进行体格检查。

街镇乡人民武装部应当根据下达的送检任务,组织上站体检人员到征兵体格检查站参加体格检查。

上站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格检查通知后,必须按要求参加体格检查,如实反映健康状况。

对上站体检人员按照体格检查项目和程序逐科进行检查,实行单科淘汰。经过各科检查的上站体检人员,由主检医师作出结论。

第二十四条征兵体格检查站实行封闭式管理,工作人员挂牌上岗。

征兵体格检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方法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进行,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

严禁进行有损上站体检人员身心健康的检查,上站体检人员的个人隐私依法受到保护,其体格检查情况不得对外公布。

第二十五条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统一安排接兵干部中的有关人员参加其补兵地区上站体检人员的体格检查工作。接兵部队的医务人员或负责人可参加主检室工作,了解受检对象的体格情况。

第五章政治审查

第二**条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公安机关具体实施。

第二十七条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从公安机关、兵役机关和教育等有关部门抽调政治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政治审查工作组,由公安机关的有关领导任组长,负责本地区征兵政治审查的组织指导工作。

街镇乡和村(居)委会以及有征集任务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应分工领导并组织人员负责征兵政治审查工作。

有关单位和公民对征兵的政治审查工作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情况。

征兵开始前,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审组统一安排组织负责政治审查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十八条征兵政治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经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的年龄、户别、职业、现实表现、、文化程度、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第二十九条征兵政治审查工作实行村(居)委会、街镇乡、县三级政审和区域联审制度,并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

(一)村(居)委会、学校和公安派出所,应对经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的政治情况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二)街镇乡应对村(居)委会、学校和公安派出所的审查意见进行复审,签署审查意见;

(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会同司法、教育、工商、税务等部门,对应征公民进行政治联审,签署政治审查结论。

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政治审查程序和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特种政治条件兵的政治审查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单独组织力量进行审查。

第三十条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统一安排接兵干部对符合政治条件的应征公民进行走访调查,并对其反映的情况予以复查和解决。

对符合政治条件的应征公民进行走访调查,由街镇乡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民兵干部和接兵干部同行,不准单独走访或单独一方召见符合政治条件的应征公民或其家属。

第三十一条政治审查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征兵政治审查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征兵工作纪律。

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情况,不得对外公布。

第六章审定新兵

第三十二条审定新兵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审定新兵应坚持全面衡量、择优选择和集体审定的原则。

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定新兵,由政府主管领导、兵役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和教育、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人员以及接兵部队负责人参加,依据军兵种对兵员的要求和应征公民所在地的街镇乡的意见,对符合征集条件的应征公民进行全面衡量,择优批准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壮、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服现役。

革命烈士和革命伤残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

待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

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院校就学的学生的征集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街镇乡和村(居)委会对预定新兵和已审定新兵名单,应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对群众反映有问题的新兵,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及时调查;确有问题的,应依法予以更换。

第三十五条有关单位应当按时向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移交被批准入伍的新兵的档案材料。

第三**条被批准入伍的新兵,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

第三十七条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在调整有关街镇乡新兵征集任务时,有关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征兵办公室应按照调整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办理。

第七章被装发放

第三十八条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上级调拨的被装认真核查,造册登记,妥善保管。

第三十九条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在新兵交接前,应统一将新兵被装发给新兵本人,现场组织试穿,做到衣履适体。

新兵被装发放时,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通知有关接兵干部到场协助。

第八章交接和起运

第四十条新兵起运前,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根据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通知,会同运输部门,根据部队提供的情况,制定新兵运输计划,明确各个部队新兵起运时间和乘车地点,并按时通知相关街镇乡和接兵部队。

第四十一条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根据新兵运输计划适时组织新兵集中,做好交接和起运准备。

新兵集中和交接的地点可选择在县人民政府所在地或其他便于组织交接起运、食宿条件较好的地方。

新兵应以街镇乡为单位统一组织送往集中地点。

第四十二条新兵集中期间,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会同接兵干部加强对新兵的管理,进行乘车编组和安全常识教育。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新兵进行复(抽)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应依法予以更换。

第四十三条新兵交接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在新兵交接前做好新兵档案整理工作,编制《新兵花名册》;

(二)交接双方应按照《新兵花名册》当面查点人数,核查档案材料。档案材料核对无误后,由征兵办公室密封移交接兵部队,交接双方在《新兵花名册》上签名盖章;

(三)新兵交接手续,应在起运前一天一次办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新兵起运时,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会同当地公安、运输等部门协助接兵部队将本地区的新兵安全、准时送达指定的乘车地点。必要时,可组织欢送。

第四十五条新兵必须按照运输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起运完毕,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九章善后

第四**条新兵在到达部队后进行检疫、复查期间,发现因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现役的,作退兵处理。

退兵的期限,按照《征兵工作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经复查、复审,确属不合格的,由街镇乡领回,注销其入伍手续,当地公安机关应予落户。除本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外,原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原单位应当准予复工、复职;原是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的,原院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准予复学;原是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办理。

退回的新兵属政治问题的,由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所在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八条每年征兵工作结束后,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征兵办公室应对年度征兵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征兵工作总结按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征兵工作资料,搞好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审定新兵及新兵数量质量统计汇总,《新兵数质量统计表》随征兵工作总结一并上报。

新兵的兵役登记、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和审定新兵等资料,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第五十条每年征兵工作结束后,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对《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的使用情况进行清查,并向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核报。

第五十一条各级兵役机关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义务兵家属的优待工作。

征兵工作结束1个月内,县兵役机关应将《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存根和《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发放登记名单的副本交同级民政部门,作为办理《优待安置证》的依据。

第十章经费保障

第五十二条征兵和兵役登记工作所需经费由县人民政府负责保障,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保障本级所需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各级人民政府应保障开展征兵和兵役登记工作所需的办公用房、车辆和通信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

第五十三条征兵和兵役登记工作预算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

第五十四条新兵集中期间的住宿、交通等费用,在与部队办理交接之前,从征兵经费中开支;从部队接收之日起,由部队负责开支。

第五十五条部队退回不合格新兵的费用,在与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退兵手续之前,由部队负责开支;在办理退兵手续之后,由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开支。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第五**条依法应当履行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由县兵役机关处3000元以上20000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逃避、拒绝兵役登记的;

(二)逃避、拒绝被确定为预征对象或者确定为预征对象不接受、不服从管理及应征期间不参加应征的;

(三)在体检、政审中隐瞒真实情况,制造假像,以达到逃避服兵役或参军入伍为目的的;

(四)被批准入伍后拒绝到部队服役的;

(五)到部队后因思想原因被退回的。

有前五项行为之一,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依法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不得办理工商营业证照、外出务工证件。有前五项行为之一的,由县兵役机关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情节较轻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转借、涂改、伪造兵役证的,由县兵役机关责令改正,转借处200元以上300元以下、涂改处300元以上400元以下、伪造处4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由县兵役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可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由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一)阻挠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体格检查或者应征入伍的;

(二)隐瞒适龄公民人数或者不接受征兵任务的;

(三)不实施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对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的;

(四)隐瞒情况、弄虚作假以及采取其他手段庇护公民逃避服兵役的;

(五)在规定期限内录用有第五**条五项包括的人员的适龄公民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或批准其出国和升学的,办理工商营业证照、外出务工证件的;

(六)在兵员征集期间组织预征对象外出或批准预征对象外出而不明确要求预征对象应征期间及时返回应征的。

第五十九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一)收受贿赂的;

(二)或者的;

(三)的。

第六十条违反本办法,由县人民政府兵役机关予以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依据本办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县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

第十二章城镇退役士兵(士官)的安置

第六十二条县人民政府对城镇退役士兵(士官)的安置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自谋职业。

第十三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战时征集兵员,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决定执行。

县人民武装部兼县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

第12篇

今年是在新的工作岗位工作的第一年,是熟悉工作,积极参与,认真履职,探索方法,积累经验的一年,这一年中必须做到“一个转变,一个明确”,即转变工作角色,明确工作职责。

转变工作角色:参加工作近十年了,但是自己从事的工作一直都相对单一,以至于对其他行业的工作所知甚少,以至陌生,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的核心机构,工作涉及到全县各行各业,对此,在思考问题,处理事情时,必须跳出以前在部门的思维方式,摆正自己的位置,树立全局意识,切实转变工作角色。

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办公室对自己工作安排,尽快熟悉自己的工作和职责,一是熟悉县政府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要求;二是熟悉县政府办公室总体工作及相关业务年初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三虚心听取办公室其他同志的指导,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在干中学、学中干,明确工作的运行和处理问题的程序;四要认真与科室其他同志总结前期工作,明确工作努力方向。

二、中期目标

在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熟悉工作方的前提下,明年,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锤炼,做到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绩效“三个提升”。

提升政治素质:一是要善于从政治角度看问题。无论面临的情况多么复杂,要坚持从政治角度分析判断问题,保持清醒头脑。二要保持政治敏锐性。密切关注时事、了解时事,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敏锐把握各项方针政策动向,保持工作的主动性

一、近期目标

今年是在新的工作岗位工作的第一年,是熟悉工作,积极参与,认真履职,探索方法,积累经验的一年,这一年中必须做到“一个转变,一个明确”,即转变工作角色,明确工作职责。

转变工作角色:参加工作近十年了,但是自己从事的工作一直都相对单一,以至于对其他行业的工作所知甚少,以至陌生,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的核心机构,工作涉及到全县各行各业,对此,在思考问题,处理事情时,必须跳出以前在部门的思维方式,摆正自己的位置,树立全局意识,切实转变工作角色。

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办公室对自己工作安排,尽快熟悉自己的工作和职责,一是熟悉县政府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要求;二是熟悉县政府办公室总体工作及相关业务年初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三虚心听取办公室其他同志的指导,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在干中学、学中干,明确工作的运行和处理问题的程序;四要认真与科室其他同志总结前期工作,明确工作努力方向。

本文出自新晨

二、中期目标

在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熟悉工作方的前提下,明年,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锤炼,做到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绩效“三个提升”。

提升政治素质:一是要善于从政治角度看问题。无论面临的情况多么复杂,要坚持从政治角度分析判断问题,保持清醒头脑。二要保持政治敏锐性。密切关注时事、了解时事,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敏锐把握各项方针政策动向,保持工作的主动性

一、近期目标

今年是在新的工作岗位工作的第一年,是熟悉工作,积极参与,认真履职,探索方法,积累经验的一年,这一年中必须做到“一个转变,一个明确”,即转变工作角色,明确工作职责。

转变工作角色:参加工作近十年了,但是自己从事的工作一直都相对单一,以至于对其他行业的工作所知甚少,以至陌生,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的核心机构,工作涉及到全县各行各业,对此,在思考问题,处理事情时,必须跳出以前在部门的思维方式,摆正自己的位置,树立全局意识,切实转变工作角色。

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办公室对自己工作安排,尽快熟悉自己的工作和职责,一是熟悉县政府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要求;二是熟悉县政府办公室总体工作及相关业务年初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三虚心听取办公室其他同志的指导,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在干中学、学中干,明确工作的运行和处理问题的程序;四要认真与科室其他同志总结前期工作,明确工作努力方向。

二、中期目标

在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熟悉工作方的前提下,明年,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锤炼,做到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绩效“三个提升”。

提升政治素质:一是要善于从政治角度看问题。无论面临的情况多么复杂,要坚持从政治角度分析判断问题,保持清醒头脑。二要保持政治敏锐性。密切关注时事、了解时事,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敏锐把握各项方针政策动向,保持工作的主动性

一、近期目标

今年是在新的工作岗位工作的第一年,是熟悉工作,积极参与,认真履职,探索方法,积累经验的一年,这一年中必须做到“一个转变,一个明确”,即转变工作角色,明确工作职责。

转变工作角色:参加工作近十年了,但是自己从事的工作一直都相对单一,以至于对其他行业的工作所知甚少,以至陌生,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的核心机构,工作涉及到全县各行各业,对此,在思考问题,处理事情时,必须跳出以前在部门的思维方式,摆正自己的位置,树立全局意识,切实转变工作角色。

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办公室对自己工作安排,尽快熟悉自己的工作和职责,一是熟悉县政府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要求;二是熟悉县政府办公室总体工作及相关业务年初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三虚心听取办公室其他同志的指导,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在干中学、学中干,明确工作的运行和处理问题的程序;四要认真与科室其他同志总结前期工作,明确工作努力方向。

二、中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