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5 04:52:16

今年以来,本人紧紧围绕园区在征地动迁会议中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部署要求,在动迁总指挥部的领导和同事的大力支持下,对照园区既定的工作目标及本人的职责要求,现将前一段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今年以来的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的动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主要包括XXX项目备用区、XXX工程等重大工程,涉及到XX、XX、XX、XX、XX等8个村。根据园区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在正式参加动迁工作前,我和所有同事一同参加了培训,再一次重温学习了动迁安置办法等相关政策,进一步了解了工作职责、工作纪律、规范言行、严格考核。我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协助动迁办主任,完成各动迁项目所涉及人口的登记、审核、公示,动迁户选房序号的整理以及房屋拆除公司的管理等工作。
作为一名动迁工作人员,在动迁过程中经常遇到动迁户对政策的不理解、对我们的误解、对动迁工作闹情绪都是家常便饭。面对困难,首先自己要学习了解和吃透政策精神,从政策上入手,宣传给每一个动迁户耐心讲解,不厌其烦,在思想上感化动迁户,使其能够支持动迁,同时避免因政策不熟悉而产生负面效果,给工作增加困难。在拆房过程中经常遇到老百姓堵路阻工等现象,严重影响房屋拆除的顺利推进,每当遇到这种情况,我总会及时与工作组联系,运用合理的方法化解矛盾。对提出无理要求、无理取闹的动迁户本着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政策上坚决不松动、不退让,同时,加强拆房公司的管理,规范拆迁行为,避免与老百姓发生矛盾,全面提高动迁工作质量。因此在这次动迁中真正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严格把握标准,在动迁过程中先签订动迁协议的动迁户看到后签的是同一尺度、同一标准,于是纷纷腾房交钥匙,动迁工作得以迅速推进,为园区项目的落户建设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
回顾几年的工作,虽然基本完成了上级交代的各项任务,但是仍然存在着不足,比如说工作方式的单一,遇到困难容易产生急躁情绪,这都是我需要继续改进的地方。作为一名年轻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不断学习,不断总结,不断思考,以更加务实的措施,更加过硬的作风、更加积极的姿态,主动投入到新一轮动迁工作中来,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的优良传统,为园区目标的顺利实现,作出更大的贡献。
ZH-2标征拆工作面临三方面难题:一是拆迁量巨大,涉拆面较广。ZH-2标线路从东往西穿越市五个县(市)区(市、区、区、区、区),9个镇(街道办事处),31个村,设计征地1100亩,房屋拆迁956户,市直企业6家。二是时间紧迫,施工压力较大。ZH-2标是典型的边开工边拆迁工程,有效施工工期很短,而且开工即面临春节,前期时间欠账较多。三是被拆迁户工作难度较大,有的被拆迁户经过了电化工程、省道改建等拆迁经历,“反拆迁”经验较为丰富。
一、领导挂帅,强力推进拆迁工作
面对困难,ZH-2标把拆迁工作列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指挥部指挥长亲自挂帅征地拆迁工作,并指定副指挥部分管,指挥部成立了征地拆迁部,定员3人,配备了专门的交通工具,负责线下工程施工的第一、二项目部分别成立了征地拆迁部门,定员2-3人,标段专职征拆人员10人。同时,指挥部和项目部分别成立了征地拆迁领导小组,由指挥长或项目经理任组长,征拆部、工程部、安质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加强了征地拆迁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为了确保有序推进拆迁工作,ZH-2标对拆迁工作进行了组织分工,明确工作范围、目标,明确工作职责、责任,明确了奖罚措施和额度,本着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方针,不断解放思想,改变工作方式,强力推进征拆工作。
二、积极进取,快速打开施工局面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客运专线开工即进入大战,要求征地拆迁工作必须快速打开局面,为施工创造条件。为贯彻落实建设指挥部“实干巧干三个月,突破征地拆迁关”活动,实现重点工程在春节前开工,ZH-2标从三个方面大下功夫,圆满完成了任务。
一是加强了路地关系建设,为征迁工作打下基础。指挥部及各项目经理部一边安摊建点,一边开展地方关系的走访活动。在没有任何图纸的情况下,本着先交朋友,再谈工作的原则,指挥部和各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征拆人员逐一走访了本标段涉及的市、县、区及镇、村领导,进行感情投资,为下步的协商合作奠定了基础。指挥长在各项工作尚未明瞭之前,要求各单位领导坚决不能等靠,要特事特办,超常发挥,牢固树立超前意识,在宾馆建起临时办公地点,使各项工作及活动正常的开展。
二是抓住机会,突破征拆难关,以点带面扩大战果。在拆迁补偿协议未签订及拆迁补偿款未到位、以及地方征拆部门工作没有开展之前,指挥部下发文件,鼓励各项目部采取多种方式打开局面。加强路地关系建设,其目的非常明确,只有一个字:“地”。在实际工作中,各项目部采取“借地”、“租地”或直接付给村民少量现金,或快速做村组负责人工作等方法,必须先“借”到地、“租”到地,让机械设备、人员进场,先开工,后办手续。采取这种方法,快速开工了汶河大桥、东特大桥等40多个工点。造成既成事实后,一方面为扩大征地拆迁成果找到了突破口,一方面断了一些地方官员分包工程、供砂石料等想法,减少了地方干扰。
三是全力推进征拆工作。2009年1月中旬,ZH-2标在市分三组展开了征地、拆迁工作,一组为:土地勘察定界;二组为:附着物、构筑物清点丈量登记造册:三组为:入户对房屋勘察丈量登记造册。工作人员舍小家、为大家、保国家重点工程,主动放弃回家和亲人过春节,把征地、拆迁工作一直干到腊月二十九。在春节前,ZH-2标完成1110.03亩土地征地手续,其中区、区附着物全部清点、丈量登记造册完毕,取得良好成绩,率先完成了建设指挥部确定的征拆目标。春节后地方政府上班,ZH-2标征拆工作人员分别和地方政府联系,采用人盯人、见缝插针,办不成事坚决不走人的工作方式,对地上附着物清点、丈量完的地段协调、要求进场施工,没有清点丈量的抓紧清点、丈量登记造册并配合各区房地产评估公司对拆迁房屋评估。在2007年一季度,ZH-2标完成182845.12平方米房屋清点、丈量工作,并协助建设指挥部与地方政府签订补偿协议共计约6000万元。至此,ZH-2标北线(客专线)除房屋外基本拉通,扫清工程路面障碍,为施工生产大干局面的形成创造了条件。中铁二局ZH-2标在建设指挥部“实干巧干三个月,突破征地拆迁关”活动中取得了第一名。
三、强攻硬上,不断巩固和扩大征拆战果
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地方政府仍以各种借口,不予配合。指挥部和各项目部采取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强攻硬上,和谐拆迁的方式扩大的巩固征拆成果。
一是加强与市政府高层领导的联系,依靠政府做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同志多次组织召开全线拆迁动员会,到施工现场实地踏看拆迁进度,召开专题调度会,下达死命令,责任到人头,给各级地方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建设客运专线对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性,认真落实省、部领导的讲话精神,以大局为重,以全力支持建设客运专线。
二是加强与具体办事部门和领导的协调,切实解决征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挥部和各项目部针对各自面临的不同情况,分析原因,有的放矢做工作,进一步加强感情联络。
针对铁三局、十局在电气化改造遗留问题,个别地方政府不但不予配合反而阻止客运专线工程施工的特殊情况,ZH-2标一方面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一方面向地方政府领导、村民解释、协商、说明铁路客运专线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说明铁三局、十局和中铁二局关系,电化和客运专线的关系,求得理解和支持,历尽千辛万苦,才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配合。
三是艰苦细致开展工作,力拨钉子户。ZH-2标征拆工作人员与地方征拆部门工作人员一起,进村入户,切实解决被拆迁户的一些政策范围内可以解决的困难,拨掉钉子户,进一步扫清障碍。
“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征拆工作人员坚信只要工作做得细致、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和谐拆迁,一不定期可以顺利推进征拆工作。二季度,在建设指挥部“拼搏大干二季度,力争线下主体完”活动中,ZH-2标的征地、拆迁工作重点转为市四个城区的房屋拆迁。其中区6191.05平方米、区41410.82平方米、区61412.87平方米,区73899.08平方米。四个区共计房屋拆迁182913.82平方米。在建设指挥部的领导下和市地方各级政府的支持下,ZH-2标征拆人员紧紧依靠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每家每户入户做工作,宣讲客运专线建设的重要性,工期的紧迫性,宣讲国家补偿政策、标准,取得了大多数被拆迁户的认可,按期签订了补偿协议搬家,拆除房屋,让出施工场地。对一些困难户,拆迁人员不分上下班时间找拆迁户谈话宣讲,对最困难的家庭,入户谈话宣讲多达近60次。通过做工作,除区丁家道口村和区康家村的拆迁户拒绝签协议外,路内的走了50%,铁三局走了38%。
市区以张定博等,不管地方政府和市拆迁办等工作人员怎么解释做工作,都不签补偿协议,成为钉子户。张定博等3户钉子户对拆迁房屋漫天要价,对国家政策转置之不理。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ZH-2标组织200人和配套机械设备,帮助3户钉子户清理、搬迁室内物品,
市区丁家口村26户拆迁户集体不拆,还上访到市、省政府。ZH-2标和地方政府相关人员一起,按程序当面与上访户集体对话解释,但对方仍然漫天要价,无法达成协议。面对困难,经与地方政府、公安部门协商,在2007年9月2日上午9时,警民合作,对丁家道口村20多户进行协助拆迁。
站房屋拆迁是全线能否按期拉通的关键。建设指挥部主管拆迁领导亲自督阵,到路局找领导,请求铁三局、青西车务段领导到达现场协助拆迁宿舍楼,并对铁三局、青西车务段宿舍楼被拆迁户宣讲拆迁政策,宣传建设客运专线的重要性。为达到效果,工作人员每天分3-5组,不按时敲门入户做工作,每晚坚持开碰头会,汇总情况,分析当天情况,查找症结,找到解决方案,作好第二天的工作安排。截止2009年11月15日,在每平方米加300元作为搬迁奖励和强大的宣传劝说下,青西车务段400多户全部搬迁完毕,铁三局大部份搬迁,剩下18户困难户。工作人员把剩下的18户挨家挨户再多次进行劝说、解释,截此2009年11月24日,剩下5户成为钉子户。11月25日9时30分,在地方政府和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帮助钉子户完成搬迁。至此,ZH-2标征地拆迁工作全线贯通。
杭州湾跨海大桥北岸连接线工程涉及我镇吕公桥1个行政村,全长0.378公里,涉及土地征用14户,面积37.31亩,房屋应拆迁9户,应拆迁建筑面积1984.2平方米,拆迁房屋赔偿金额51.73万元,应补偿青苗款14户,金额99036元,已完成人员安置10户、12人,货币安置金额4户、4.5万元。整个征地、借地及房屋拆迁工作都能按照县高速公路指挥部的时间要求提前完成,确保了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杭州湾跨海大桥北岸连接线工程的征迁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点工作来抓,拟定了计划和部署。一是及时成立大云镇高速公路协调领导小组。由镇长单政亲自任组长,其他5名同志组成副组长及成员,并以文件下发至各行政村,同时下设了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职责及落实了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三次因人事变动同样以文件下发的形式及时调整了大云镇高速公路协调领导小组,并抄送了县高速公路指挥部。各行政村也相应建立了高速公路征迁领导小组,为高速公路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二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于高速公路征迁发生的各种问题,每次都亲自指挥,重大问题到现场协调解决。三是所有业务工作、中心工作始终以县高速公路指挥部的要求来操作,只要高速公路征迁需要,随时抽调政府干部参与协调工作。四是政策宣传到位。房屋拆迁、征地补偿安置、青苗补偿,依据文件执行,以征地前人均耕地面积测算,被征土地达到所在社人均耕地面积标准的,实行养老统筹;低于该社人均耕地面积标准的,则以面积的比例按一次性补偿标准测算补助。房屋拆迁统一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拆迁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实施拆迁补偿,给老百姓一个放心。
三、做好宣传工作,提高思想认识。
杭州湾跨海大桥北岸连接线工程属省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为了顺利、有序地开展,政府领导管理固然重要,但更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因此做好宣传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方面工作上我镇镇、村二级多次召开会议,对此项目建设的目的、意义进行了宣传和动员。引导农户提高思想认识,顾全大局。同时走村入户对政策标准宣传到位,使群众明晰了政策,清除了认识误区,统一了思想,发挥了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政策氛围,为征迁工作打下了坚定的基础。
四、职责明、任务清、抓实施。
为了配合做好省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杭州湾跨海大桥北岸连接线工程征迁、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镇多次召开由行政村的村书记、村民委主任以及镇联村负责人联村组长参加的会议,强调各行政村要按县高速公路指挥部的征迁时间及要求不折不扣地按时完成,并要求各联村组长协助参与村民委做好此项工作。会后各行政村即刻开展摸底、丈量,上门做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了杭州湾跨海大桥北岸连接线征迁工作的按时完成以及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按时上报完成县高速公路指挥部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五、严格把握补偿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补偿资金及时到位。
我镇在征迁补偿工作中,土地补偿、人员安置、青苗补偿严格按照文件执行,房屋拆迁补偿,按国家相关法规实施拆迁补偿。并做好各类补偿、赔偿的明细台帐,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杭州湾跨海大桥北岸连接线的补偿资金已全部兑现到位。资金管理上做到及时到位、规范管理,专款专用,保证征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拆迁、和谐拆迁、依法拆迁,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努力营造和谐的征地拆迁及施工环境,实现工程建设与维护群众利益的有机结合,按期高质完成征地拆迁任务,为加快路北拓长康段工程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创造和谐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上级要求,路北拓长康段,房屋拆迁7户,征地面积1450平方米。该路段征地拆迁工作,实行在县工程建设指挥部领导下与我镇指挥分部包干负责的办法。
三、组织领导
1、统一标准,一视同仁。严格执行号文件,坚持“一个标准,一视同仁”,该兑付的补偿金百分之百兑付到位,不开口子、不打折扣,不优亲厚友。
2、统一领导,包干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在上级指挥部门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由长康镇政府包干负责。
3、统一步调,整体推进。我镇按照拆迁工作总体部署,分步骤、有计划实施,服从安排,统一步调,整体推进,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工程建设用地如期交付使用。
4、统一规划,合理安置。我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土地总体利益规划要求,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实行补偿征收,采取集中与分散安置相结合,做到补偿到位,安置保障落实。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年3月15到3月20日)宣传发动。主要是成立机构,召开村组干部会、拆迁户主会、群众代表听证会,张贴预征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公告到村组,广泛宣传政策,全面动员群众,为征地拆迁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阶段:(年3月21日到4月9日)勘测核实、签订协议。对红线范围用地、房屋等进行勘测,由国土部门、镇、村、组、户同时到场勘测,分户登记造册,填报征地拆迁补偿表,填报征地拆迁补偿表格,按具体补偿标准计算补偿金额,并以村组委单位进行张榜公布。
第三阶段:(年4月10日到年4月24日)兑付征地补偿、安置拆迁户。根据上级要求,凡在规定期限内交付土地的,再支付剩余的百分之五十土地补偿金。房屋和简易房等其他建筑物拆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工作的,再支付剩余百分之五十的补偿金。再建基地选址及建设,拆迁户的安置由镇村负责落实。
第四阶段;(年4月26日到年4月30日)接收县里验收。落实各项工作,接收上级全面考核。
五、职责分工
1、积极做好工程建设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妥善处理辖区内工程建设相关事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2、按照县指挥部的工作要求,负责辖区范围内征地拆迁总体进度计划和工程进度情况汇报。
3、负责辖区内征收土地和拆迁协议签订,确保按期交付使用。
4、负责做好辖区内拆迁户安置工作,确保拆迁户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5、负责辖区内征收土地、房屋拆迁等经费发放,到到专款专用。
6、施工单位进入工地后,负责协调好辖区内的房屋租用、施工场地租用工作,给施工单位提供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关键词:交通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费;管理
交通建设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公路、航道、港口、码头、车站、机场、铁路和城市道路及其配套设施等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多以划拨方式取得,征地拆迁工作由县(区)政府组织实施。建设单位可与县(区)政府或其指定的主管机构(如:建设指挥部等)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包干协议,并及时提供用地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县(区)政府负责征地拆迁的动员、丈量、补偿、安置,及时办理用地报批手续,组织供地方案的实施。
一、交通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构成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用土地的农民集体和个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所需的费用就是征地拆迁补偿费。征地拆迁补偿费主要由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建筑物拆迁补偿费构成。
1.耕地征用补偿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2.其他土地征用及青苗补偿标准依据。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电力水利、通讯设施等拆迁)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征地补偿费主要构成。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电力水利、通讯设施等拆迁)补偿费。
二、当前交通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管理模式
多年来,交通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管理先后采取过两种模式:一是先预拨后结算管理模式;二是先结算后支付管理模式。现将这两种管理模式及其优缺点分述如下。
(一)先预拨后结算管理模式
所谓先预拨后结算管理模式,是指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批准的用地数量,根据工作进度将征地补偿资金按比例分批预拨到分指挥部,分指挥部拨至各乡镇政府,乡镇政府根据征地拆迁实施具体情况将补偿资金兑付给农民,最后分指挥部再凭征地拆迁补偿兑付明细资料与建设单位办理核销预拨款的结算手续的模式。这种管理模式运作方式如下。
1.机构设置。一般情况下,省交通厅就各交通建设项目明确省交通基建管理局为建设项目法人,并由其成立各交通建设项目工程办公室(或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代为行使项目法人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工作。工程沿线各市(县)为交通项目的建设成立分指挥部、征地拆迁协调办公室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分指挥部)。分指挥部由当地政府及国土、林业、建设、交通等有关部门选派人员组成,是代表本市(县)政府在本辖区路段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同时也是项目征地拆迁协调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分指挥部除接受本市(县)政府直接领导、监督外,还接受建设单位业务指导和监督,并接受上级、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
2.征地补偿资金拨付。征地补偿费列入项目投资概算,全部由建设单位负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补偿标准,根据工作进度将征地补偿资金按比例分批预拨到分指挥部,分指挥部拨至各乡镇政府,乡镇政府根据征地拆迁实施具体情况将补偿资金兑付给农民。最后分指挥部再凭征地拆迁补偿兑付明细资料,与建设单位办理核销预拨款的结算手续。
(二)先结算后支付管理模式
所谓先结算后支付管理模式,是指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批准的用地数量,通过统一征迁工作程序、实行征迁补偿资金分账户管理、按照实地丈量被征用土地实行“实名制”,采取公示制度,先结算后支付,补偿资金按建设单位银行账户―征迁补偿资金银行账户―农户存折流程运行,并定期回访检查的制度。
先结算后支付管理模式运作方式如下。
1.严格履行征地补偿工作程序,增加征地工作透明度。严格执行征地的用途、面积公告、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公告和补偿登记的“两公告一登记”制度。明确规定主要工作程序为:统一印发征迁用图、用表,规范外业丈量登记行为,分村屯公示每一被征地农户征地面积、征地类别、应得补偿金额,由分指挥部与农户签订征迁补偿协议书,由分指挥部将每一被征地农户详细征地补偿资料分乡镇村屯汇总上报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后即办理结算手续,将补偿款支付到分指挥部,由分指挥部直接兑付给农户。
2.实行征地补偿资金专户管理,资金在银行封闭运行,控制资金流向,确保专款专用。要求各分指挥部均在指定银行开立两个结算账户。一个是征地补偿费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结算;另一个是日常工作经费户,用于分指挥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征地管理费等日常经费结算。
3.先结算后支付,实行补偿资金支付“实名制”,以银行存折直接、集中兑付给农户,确保补偿款发放到位。建设办对各分指挥部提交的征地现场原始丈量登记表、征地协议书和汇总表等详细结算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办理结算,然后根据已审核确认的每一补偿农户名字、补偿金额清单和汇总表,分乡镇将征迁补偿费一次性拨入分指挥部征地补偿费专户。
对少数因存在争议、户主外出等原因未能在补偿费兑付现场会发放的存折,规定由分指挥部从银行代领回,并纳入会计账务核算管理,日后再由户主凭身份证件、村委会证明等到分指挥部办理发放签收手续。
征地拆迁补偿纷繁复杂,协调工作难度也大,交通建设项目应紧紧依据国家颁布的法规制度,因地制宜地强化管理,规范核算,为降低造价,节约投资尽职尽责。
参考文献:
关键词:新形势 铁路 建设项目 征地拆迁 模式
中图分类号:U2- 9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自我国铁路发展由“十二五”进入到快车道以来,铁路投资建设获得空前的发展,其所能采取的建设模式也开始呈现多元化的形式,这就要求铁路项目征地拆迁模式必须紧跟铁路投资建设模式的发展步伐,要秉持“跟得上,靠得住”的原则,这样才能切实促使铁路获得迅速有效发展。征地拆迁本身是一项政策性较为强烈的工作,必须要地方政府及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来实现。
一、新形势下铁路项目征地拆迁的特点分析
(一) 线型征地不规则特点
通常新建的铁路项目大多都需要修建相应的线路和站场,甚至其中一些还需要充分考虑到车辆本身的检修基地位置、过夜车辆的停靠位置、特殊货物装卸场地等等,呈现出一种集线型用地和不规则用地于一体的特点。而针对其块状征地,在地方政府方面具有更为充足的经验,能够保障更加顺利的实施并完成。不过其中一些线型及不规则征地所涉及的补偿标准和社保方面的测算情况较为复杂,还有铁路项目用地跨县、省市及其他各地的补偿标准和测算依据在国家所出台的大标准下,再次制定了真正适应地方性的区域规定,直接促使铁路项目征地中存在更多难题[1]。
(二)征拆资金计划自上而下、分批分期特点
在当前的新形势下,铁路项目的征拆资金计划程序通常都是经过铁路项目业主企业、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和施工进度需求来向铁路总局汇报年度征地的拆迁资金需求。在经过铁路总局审核之后,即可经由铁路总局下达项目年度征拆资金计划。这就要求相应的设计单位在进行铁路项目编制报告时,不可再次按照征地拆迁费用的实际标准来实施测算,通常所采取的测算标准仅可在实际标准的50%或者三分之一,乃至更低。这就充分表明国家发改委和铁路总局在工可和初设等批复工作中,征地拆迁金额远低于实际所需求的资金量,项目在用完批复后的征拆额度后,需再次经由项目业主公司和相关主管部门共同按照变更程序来向铁路总局补报征拆资金需求。由此导致其铁路项目征地拆迁资金计划只能按照相关年份实施分批分期下达,而相应的征拆资金也只能采取分批分期的形式。
(三)征拆模式单一特点
目前铁路项目征地拆迁开始从最初的国家投入逐步转变为地方投资的形式,这种形式不但充分有效地激发了地方的积极性,同时也极大地降低了铁路总局的负债情况。在此背景下,铁路总局也开始不断要求地方应当扩大其征拆的范围,在传统的征地、拆迁基础上逐渐地增加三改、三电、压覆矿赔付以及大、小临时用地租赁等等。比如我国于2015年开通的海南西环高铁线,属于国内首条征地拆迁大包干试点线,整个项目初期历时一年半的时间才完成项目征地拆迁核查工作,铁路总局方面也直接和地方政府签订了征地拆迁大包干协议,并按照工期和费用包干的要求实施征地拆迁工作。
二、新形势下项目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
(一)实物核查问题
实物核查工作具体指业主和地方为实现对征地拆迁实物量的实际情况的充分掌握和了解,而采取多次的实物核查工作,其工作的开展往往直接违背了这一重要初衷。因为所进行核查的次数越多,则所消耗的经费就越高,这必然会给被征拆用户带来极大的触动,从而导致沿线抢栽抢种的情况愈演愈烈,直接最终核查出的实物量变得越来越大。甚至有些区域在经过多次实物核查工作后,完全不需要GPS定位,整条线路上必然全是新建的彩钢棚以及新种植的经济作物等。因此,多次的实物核查最终结果就是征地拆迁还未开始,就已经引发部分区域群众的上访,从而直接增强了地方维持稳定的难度。
(二)征拆资金不足,工程建设资金积压
在当今新形势下,要求铁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必须和施工单位进场保持同步性,因此铁路总局对于中标的单位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通常因为征拆资金严重不足的缘故,大多数地方征拆部门只能开始实施先征地,后让施工单位进场的措施,然而只征地,不拆迁却直接促使相应施工单位本身也无计可施[2]。所以,在当前新的发展形势下,多数施工单位本身均处于施工进度缓慢、建设资金严重积压的状态。而随着征拆工作的不断推进,相应施工单位将由此加大相应投入,很有可能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
(三) 征拆成本的增加
一旦施工单位进场,则直接表明铁路项目正式开工建设,由此按照地方征拆部门的经验及铁路建设方面的具体要求,在红线规划范围及敏感区域内的厂矿企业和危险源等,在施工单位真正入驻时,就必须促使其停产停业。但是通常因为征拆资金不足的缘故,导致厂矿企业方面的评估补偿通常都是在最后进行,长此以往,必然将不断加大停业停产所带来的损失补偿。
关键词:征地拆迁;问题;对策
近年来,随着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进程推进,株洲市围绕“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和“三大战役”目标,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各项基础设施项目、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的快速增长,征地拆迁量由过去每年的几千亩增长到目前的近2万亩,任务越来越重。随着征地量的增多,积聚的矛盾和显现的问题也更多,阻碍了征地拆迁工作进度,也阻碍了城市建设步伐的推进。如何解决征地拆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本文进行了实地调研,与村支两委工作人员、农民和从事征地拆迁工作的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接触与交流,我们全面地了解到征收拆迁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碰到的难题,对调研数据进行了全面的对比梳理、分析及总结,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当前株洲市征地拆迁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违章建筑的补偿难以控制
整个征地拆迁过程中,违章建筑占的比重相当大,处理起来十分麻烦,增加了大量的补偿费用。据调查,石峰区最近几年违章建筑面积占到拆迁房屋总面积的将近20%,大部分违章建筑是在征地拆迁之前突击搭建而成,其目的就是为了套取补偿金。株洲市重点工程项目较多,往往要求在3个月左右完成征地拆迁任务。为了按时交地,防止被征地农民上访、上诉,就不得不对违章建筑实行特殊政策,超标准或变相给予补偿,来满足被征地农民的不合理要求,形成了“以金钱买速度”的怪现象,违章建筑补偿标准不一,助长了违章建筑的滋生蔓延。
2011年2月《株洲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正式颁布实施之后,依法取消了对违章建筑进行补偿,新办法对房屋合法性鉴定做了明确规定,以证为主,结合家庭应安置人口数和村民建房资格,按人均建筑面积120平方米进行鉴定。这种实行人头鉴定房屋合法面积的做法,在打击违章建筑、降低征地成本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在引导集约节约用地氛围上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造成部分被征拆人抵触情绪非常强烈,发生拒绝进门入户、拒绝丈量面积、拒不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拒不领取征地拆迁补偿款或领款后拒不腾地、不搬迁等情况都是非常可能的。如果把违章建筑不予补偿的因素也考虑进去,问题将变得更为复杂。违章建筑业主,原本是既得利益者,属于强势群体,花费成本建造违章建筑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补偿,现在一刀切,势必会遭到这类既得利益群体的强力抵制。影响了工程进度,征地拆迁难以推进。
(二)补偿标准偏低
2006年颁布的20号文件,在征地补偿方面取消了征地转城概念,取消了被征地转城人员按不同年龄段能给予的一次性补偿费。而适当提高了三大补偿的标准,经测算比较,被征地户的实际利益没有增加,有的反而减少。现行补偿标准是依据湘政办发(2005)47号文件制定的,由于这两年农产品的价格、房价等大幅上涨,CPI指数不段刷新。而凸显补偿标准偏低。如水田的补偿标准是一等1800元/亩,二等1600元/亩,我们可以反推法来计算一下一亩水田的年产值,现在市场上中等的大米价格为2-3元/斤,取中间值2.5元/斤,核减中间商的利润,包装、运输等成本0.5元/斤,即一斤大米净值2元,一斤米需1.428斤谷,合一斤谷净值1.4元,则一亩水田的年产值标准应在2800元左右。又如房屋补偿标准,目前,株洲市房屋拆迁执行的政策依据是株政发[2006]20号文件,这个文件自2003年开始起草,当时参照的标准相对较低,这些年物价持续上涨特别是房屋价格暴涨,国有土地出让价格也不断攀升,进行征地拆迁时,农村集体土地价格却一直没有调整,已经远远低于城市国有土地价格,农民房屋的补偿价格也仅仅相当于城市住房均价的三分之一左右,客观上造成被拆迁户难以接受。另一方面,现行政策内容不够完善,对于房屋结构以及装修的补偿标准,只是考虑了一般情况,而城市周边农民部分富裕户的房屋结构和装修成本较高,严格依照政策标准进行补偿则太低,制度本身缺乏灵活性,不能与现实情况很好衔接。
(三)补偿规则不统一,没有实行同城同价
新政策的补偿标准是统一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天元区出台了相关的规则,造成了人为的不统一,如嵩办、泰办和栗办、马家河镇的补偿规则不统一,基于他们的历史渊源不同,征地方面可以不同,但房屋属于私有财产,其层数、面积的认定及补偿政策、规则的适用理应相同。而实情却并非如此。集中表现在第三层及以上楼层的认定上,泰嵩两办只认定两层,两层以上的不论其高矮结构好坏,也不论是否是一次成形,都认定为隔热层,而其它的地方则认定为正常的楼层,这就造成了补偿单价的很大差别,在同一项目、同样结构、面积的房屋,其补偿金额往往相差为好几万元。其次同一栋房屋存在不同结构,土砖房升层,结构认定难定性。现行的补偿政策,要求同一栋房屋只能是一种结构,而实际情况却是由不同的结构,如同一栋房屋有多种墙体材料,砖混、砖木混杂,砖木、土木混杂,难以确定结构。第三房屋补偿标准的分类定等及相应的结构说明和增减因素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如砖混三等、四等,砖木一等、土木二等、三等,基本没用上。砖木四等与简易一等结构要求相差不大,但补偿单价相差很大,砖木四等的结构单价下限为830元/m2、装修补偿为280元/m2,简易一等结构单价上限为480元/m2、没有装修补偿,两者补偿单价相差630元/m2;砖木四等与土木一等的补偿单价相差也过于悬殊;房屋装修补偿标准分结构补偿及标准过高的问题。
(四)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需统筹解决,社会问题不容忽视
据调查,2011年市本级全年在征面积3万余亩,交地1.5万亩左右,约有6000户被拆迁人需要安置,加上历年来拆迁未安置人员,目前,全市有上万户被拆迁人在等着安置房居住。而且每年将新增6000—8000户安置对象。在项目实施中,征地拆迁几个月的时间内就可以完成,安置房建设却因启动慢、建设周期长等因素,严重滞后于安置需求。导致被拆迁人由于不能得到及时的安置,被迫去搭建临时房屋过渡,引发违章建筑泛滥,重复拆迁,不仅增加征拆成本,还破坏征拆秩序;也影响在征项目的被征拆人不配合支持拆迁工作,导致征地拆迁工作难以有序推进;同时,由于社会保障机制还有待健全,失地农民对今后的生活感到忧虑和担心。从长远来看,安置费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难以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征拆群众失去了世代赖以生存的土地,加上文化程度不高,没有专业技能,就业困难,担忧地被征了,地没种了,失地失业了,担心生活水平比原来会降低。必须高度重视这些由征地拆迁工作造成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二、完善株洲市征地拆迁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
首先,依据湘政发【2009】43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按区域(片)确定补偿标准建立征地拆迁补偿价格调节机制,根据物价上涨的指数,制定科学的征地拆迁补偿价格及合理的安置办法,以确保老百姓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其次,规范城市四区的农村征地补偿安置。执行统一政策标准,公开补偿程序,规范调查登记,严格补偿计算,不能因为开发和建设的性质不同、项目类别不同而执行不同的政策标准。第三是合理认定合法建筑与违章建筑。针对违章建筑,要区分不同情况,坚持疏堵结合,对确实由于审批渠道不畅等原因造成的违章建筑,及时补办有关手续,满足农民的合理建房需求,拆迁时给予一定补助;对纯粹为了套取征地拆迁款而突击建成的违章建筑,坚持予以拆除,毫不手软。
(二)改变征拆模式,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主导和群众参与并举,抓好群众参与
国土资源报头版介绍的海南陵水黎族自主县的征地拆迁工作经验,让农民成为征地拆迁的实施主体和受益者。让农民集体成立征地拆迁公司,并作为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地方政府经过合理评估后,将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统一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节余部分归农村集体组织合理分配使用。政府无需支付违章建筑和抢建抢种的款项,财务成本低、行政成本低、老百姓收益高。这种政府主导和群众参与的模式,有利于消除政府与被征地农民的直接对立,缓解矛盾;有利于让农民更好的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基层村组织在征地拆迁工作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又快又好的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是一条化解征地拆迁矛盾,顺利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优化投资环境的行之有效的途径,值得学习和借鉴。
(三)由项目拆迁向以规划拆迁和项目策划并举,抓好项目策划,推进城市规划建设
当前株洲市各区征地拆迁均按项目实施征拆,分项目成立征拆指挥部,由区内不同领导担任项目指挥长,负责整个征拆工作。此种模式给征拆工作带来一定的弊端,主要是补偿标准不一致,没有确保农民利益统一平衡,突显的不公平现象,造成老百姓的攀比、对政府的不信任,阻碍了工作的推进。借鉴沿海经济发达城市采取规划征地方式(整村整组整体征拆),有利于统一规划城市发展,协调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和城市服务设施的建设,并充分利用这些基础设施;有利于充分发挥土地储备机制的作用,更好地发挥宏观调控作用,避免分散征地带来的补偿金无法形成资金规模;有利于失地农民充分利用征地补偿金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但面临的最大难题:一是整村整组土地报批计划指标难以确保;二是项目用地选址与规划布局难以协调;三是大规模的征地拆迁资金难以保障。征地是城市规划和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城市发展制定系统的、有步骤征地的计划和安排。抓好项目策划,推进城市规划建设。
(四)建立全方位的安置措施
一是失地农民保障制度建立及保障资金落实。根据湘政发【2007】35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一是征地时,征收不高于20元每平方米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二是被征土地25%的土地补偿费;三是征地当年不少于20%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纯收益;四是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的利息及其增值收入;五是其他可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资金。目前这五项资金,20元每平方米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由国土资源部门代收后解缴失地农民保障专户;被征地农民25%的土地补偿费,唯有天元区人民政府按政策规定,监管各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缴纳专户。因此,人民政府将河东三区范围被征土地25%的土地补偿费及其它应收失地农民保障资金硬性解缴专户,是确保全市统筹建立失地农民保障制度的基石。
二是优化政策补偿结构保障生活安置。为顺应经济水平发展及避免补偿的不平衡,调整政策并优化政策补偿结构探讨的方式:一是在20号文件基础上提高补偿标准,以货币补偿,让被征拆百姓领取货币补偿,自行购买商品房安置;二是将货币补偿转化为实物(以房兑房)安置,按人平保障性住房面积1∶1或1∶2比例以全产权房屋兑换安置。采取第一种方式,减轻了政府承担安置房建设及安置房管理等一系列问题的负担,其缺陷就是被征拆老百姓如果不能合理使用补偿款,甚至挥霍乱花,随着时间推移,也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矛盾。采取第二种方式,能使老百姓的生活及长远生计有切实可靠的保障,但政府承载的压力主要:一是安置房建设资金如何解决;二是安置房用地计划指标及加快报批速度如何保障;三是将好地段位置总体规划提供安置房建设必须让规划布局超前。如何做到让被征地百姓生活得到保障,方式的定位是主导调整政策补偿结构是关键,同时尽快出善的补偿安置体系也是目前的重要工作。
(五)创新留用地安置,培植适合农民从事的有稳定收入流的产业
政府部门在征地时,必须留一定比例建设用地供农民长期使用,发展让农民有稳定、长远收入的产业。壮大集体经济组织,政府监管及指导集体经济组织规划、管理补偿资金,盘活资产。
预留安置用地仅做生产和生活安置用地,预留安置用地面积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进行核定,总面积不得超过本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总面积的10%—15%(人均土地在1亩以上的按10%,1亩以下(含1亩)的按15%),按照安置房建设留地55平方米/人的标准执行。预留安置用地可申请为国有建设用地。
关键词:家庭式迁移;农民工;工作特征;家庭特征
中图分类号:F30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260(2011)02-0042-09
一、引言及相关文献综述
在中国,由于受到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格局的影响,城乡两个系统分别形成了不同的生活方式,以家庭形式迁移的农民工由农村迁移到城镇,其生产方式、家庭生活方式都将发生巨大变化。迄今为止,国内关于进城农民工的工作特征、家庭特征的研究较少,且多集中在定性研究上,关于家庭式迁移农民工的工作特征、家庭特征的定量研究则几乎没有。根据国内外已有研究可知,工作特征、家庭特征将对个体的工作一家庭关系,在工作、家庭、生活领域的满意度,离职意向以及身心健康等产生影响。鉴于此,本文拟在借鉴国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开发一份适用于测量家庭式迁移农民工工作特征、家庭特征的量表,并运用该量表对由外省以家庭形式迁移至浙江省及以家庭形式在浙江省内跨县(市)迁移的,受雇于企事业单位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劳务的农民工的工作特征、家庭特征现状开展调查,以期更加深入地了解他们在城市的工作、生活状况。基于中国农村家庭的传统模式及农村人口流动中存在的现实情况,本文的家庭式迁移具体包括仅夫妻二人迁移(有子女,但没有随迁)、夫妻二人及其全部未成家子女一起迁移、夫妻二人及其部分未成家子女一起迁移、夫妻二人(携带或未携带子女随迁)及其中一方(或双方)的父母一起迁移等四种形式,且以这四种形式进行迁移的家庭的户主与配偶均为农村迁移人口,家庭成员在迁入地每年一起居住、生活达6个月以上,而不是分散与他人混居混住。
个体为获得商品和服务来维持生活所进行的工具性活动被称为工作。尽管个体在不同的组织中有不同的工作环境,但这些工作的特征都可分为工作要求和工作资源。无论某个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资源是什么,工作要求一资源模型(Job Demands―Resources model,JD―R)都可以应用到各种职业环境中(Demerouti,et al,2001)。工作要求涉及到工作的一些物质、心理、社会或组织方面,需要人们付出持续的生理或心理努力,与特定的生理和心理消耗相联系(Demerouti,et al,2001);工作资源涉及到工作的物质、心理、社会或组织方面,具有减轻工作要求和与之相联系的生理或心理努力,有益于实现工作目标以及激励个人成长、学习和发展的作用。具体的职业和工作环境有不同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资源,所以,在基于JD―R模型进行的研究中,常包含不同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资源。例如,Bakker等(2003)的研究只包含了两种工作要求(工作负荷、重组要求)和两种工作资源(工作控制、决策参与);Bakker等(2004)的研究包含了两种工作要求(工作负荷、情感要求)和三种工作资源(自主性、职业发展的可能性和绩效反馈)。借鉴JD―R模型,Voydanoff(2005b)把家庭特征划分为家庭要求、家庭资源两部分,又把家庭要求划分为基于时间的要求和基于压力的要求,把家庭资源划分为使能资源(Enabling resources)和心理报酬。
二、数据来源
我们首先在浙江省外来农村劳动力流入数量较多的杭州、宁波、嘉兴等地区,采用典型抽样方式邀请了17位家庭式迁移的农民工参与访谈,其中,男性8人,女性9人,以初步了解家庭式迁移农民工的工作特征、家庭特征的组成内容。随后,在浙江省11个地市发放了1000份问卷,对家庭式迁移农民工的工作特征、家庭特征进行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614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61.4%。
本文中,家庭式迁移农民工工作特征、家庭特征的维度结构由对访谈获得的资料进行内容分析,以及对问卷获得的数据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EFA)获得,最终再用验证性因子分析(CFA)验证维度结构。根据EFA和CFA必须运用两个不同的样本进行分析的要求,笔者将调查获得的数据随机分成两组,其中182份问卷(样本1)用作探索性因子分析,剩下的432份问卷(样本2)用作验证性因子分析,并用来对家庭式迁移农民工工作特征、家庭特征现状进行分析。样本1调查对象的迁出地涉及19个省份,其中:男性占57.7%,女性占42.3%;平均每天工作6~8小时的占21.4%,8~10小时的占39.6%,10~12小时的占26.4%,12~14小时的占10.4%,14小时以上的占2.2%;夫妻携全部子女迁移的占55.5%,夫妻携全部子女及一方父母迁移的占0.5%,夫妻携部分子女迁移的占15.4%,有子女而仅夫妻两人迁移的占28.6%。样本2调查对象的迁出地涉及21个省份,其中:男性占55.8%,女性占44.2%;平均每天工作少于6小时的占1.6%,6~8小时的占17.6%,8~10小时的占50.5%,10―12小时的占21.8%,12―14小时的占6.2%,14小时以上的占2.3%;夫妻携全部子女迁移的占55.8%,夫妻携全部子女及一方父母迁移的占3.5%,夫妻携部分子女迁移的占8.1%,有子女而仅夫妻两人迁移的占32.6%。
三、研究方法
(一)研究程序
1、访谈及内容分析
为了解家庭式迁移农民工的工作特征、家庭特征,在访谈中要求他们对自己的工作和家庭给予具体描述,他们提到的工作要求、工作资源、家庭要求和家庭资源所包含的具体项目的出项频次见表1。
2、问卷编制
(1)工作特征量表
为避免访谈可能带来的信息缺失,本文在访谈的基础上,又参考了国内关于进城农民工工作特征的相关研究,Demerouti等(2001)、Grzywacz等(2007)、Voydanoff(2004)、方伟(2008)、沙焱(2003)、杨文杰等(2004)的研究,以及Li等(2004)研发的适合中国大陆国情的工作内容问卷,把家庭式迁移农民工的工作要求划分为技能要求、体能要求、心理要求、工作不安全感四个维度,工作资源划分为决策自主性、职业报酬、绩效反馈、尊重、上级支持和同事支持六个维度。每个维度的具体测量题项见表2。
其中,a14、a15、a16、a17、a18、a19、a20、a27和a35这9个题项是反向题,需要反向记分,其余题项均正向记分。工作要求、工作资源各维度的总分分别由各维度组成题项的得分加总而得,反向题需要先将得分反向后再与正向题的得分加总,工作要求各维度的总分越高表示工作对家庭式迁移农民工所提出
的要求越高,工作资源各维度的总分越高表示家庭式迁移农民工获得的来自工作方面的资源越多。
(2)家庭特征量表
本文在主要参考了国内有关进城农民工的家庭特征的研究、Voydanoff(2005a,2005b)的研究并结合访谈所获得的相关信息,把家庭式迁移农民工的家庭要求划分为婚姻分歧、配偶要求、子女问题和家人要求四个维度,把家庭资源划分为配偶支持、家庭回报、养育回报和家人支持四个维度。每个维度的具体题项见表3。家庭要求、家庭资源各维度的总分是将各维度所包含题项的分数加总而得。家庭要求各维度的总分越高表示家庭对家庭式迁移农民工所提出的要求越高,家庭资源各维度的总分越高表示家庭式迁移农民工获得的来自家庭方面的资源越多。
以上量表中,每个项目均采用李克特五点量表测量题项中所描述的状况在被调查者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频率(1=从来没发生,2=极少发生,3=有时发生,4=经常发生,5=在绝大部分时间里都发生过)或被调查者对题项所描述内容的反应程度(1=完全不同意,2=比较不同意,3=中立,4=比较同意,5=完全同意)。
(二)统计分析
采用SPSSl6.0进行EFA、信效度检验、描述性分析,用Amos7.0进行CFA。
四、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探索性因子分析
1、工作要求的探索性因子分析
对样本1中工作要求部分的数据进行充分性和Bartlett球度检验,结果显示:KMO采样充足度等于0.799(>0.70),表明采样充足度高;Bartlett检验值是1560.3(P<0.000)也达到显著水平,说明数据适合进行因子分析。探索性因子分析采用最大方差主成分方法,根据凯泽标准抽取因子特征值大于1的项目作为本文的有效项目,又根据多数研究者编制层面的实际经验,将共同因子所包含的题项数只有2题或1题的层面及题项删除,并剔除了在多个因子上有负荷的项目(下文在做工作资源、家庭要求的探索性因子分析时,所采用的删除题项的标准均与此处相同),最终保留16个项目,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果见表4。
由表4可知:工作要求量表总共可以抽取4个因子;原来构思中属于技能要求、体能要求、工作不安全感和心理要求的项目均按照预期分布于因子1、因子2、因子3和因子4;本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效度。
2、工作资源的探索性因子分析
对样本1中工作资源部分的数据检验结果显示:KMO等于0.847(>0.70);Bartlett检验值是1521.3(P<0.000),说明数据适合进行因子分析。探索性因子分析采用最大方差主成分方法,最终保留16个项目,结果见表5。
由表5可知:工作资源量表总共可抽取4个因子。原来构思中属于决策自主性、同事支持的项目均按照预期分布于因子1和因子3,按照构思把这2个因子分别命名为决策自主性、同事支持;而原来构思中属于绩效反馈的两个项目(a31、a33)和属于上司支持的三个项目(a36,a37,a38)被归为同一因子,即因子2,因此,笔者把这五个项目归为一个维度,并命名为上司支持和反馈;因子4是由原来构思中属于职业报酬的两个项目(a28、a29)和绩效反馈的一个项目(a30)所组成,考虑到“我所做的工作能得到适当的奖励”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家庭式迁移农民工所获得,的职业报酬的合理性,因此,笔者认为这一项和原构思中属于职业报酬的三个项目同归为一个因子也是合理的,并把因子4命名为职业报酬。由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果看出,本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效度。
3、家庭要求的探索性因子分析
对样本1的家庭要求部分的数据检验结果显示:KMO等于0.825(>0.70);Bartlett检验值是845,868(P
由表6可知:家庭要求量表总共可以抽取4个因子;原来构思中属于家人要求、婚姻分歧、子女问题和配偶要求的项目均按照预期分布于因子1、因子2、因子3和因子4;本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效度。
4、家庭资源的探索性因子分析
对样本1的家庭资源部分的数据检验结果显示:KMO等于0.851(>0.70);Bartlett检验值是1067.3(P
由表7可知:家庭资源量表总共可抽取3个因子;原来构思中属于家人支持、配偶支持和养育回报的项目均按照预期分布于因子1、因子2和因子3,而原来构思中属于家庭回报的两个项目(b20、b21)没有进入最终量表;本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效度。
(二)验证性因子分析
1、工作要求的验证性因子分析
本文采用极大似然估计的方法来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样本量符合要求。工作要求分量表中共有4个潜变量,分别对应于16个可测变量,运用AMOS7.0作验证性因子分析,验证性因子分析拟合指数见表8。
模型F1A为不添加任何可测变量相关的原始模型,虽然x2/df、RMSEA、SRMR和CFI均在可接受范围内,但是TLI的值小于0.90的临界值,显示拟合优度不佳。根据AMOS7.0的修改建议,在题项a10和a11两项之间建立误差关联,修正后的模型FIB的拟合指数见表8中的FlB,修正后的模型拟合指数均已符合要求,说明模型FIB拟合得较好。修正后的模型各可测变量对应于潜变量的标准化因子荷重如图1所示。
从题项a10和a11来看,这两个题项本身就存在一定相关性,因此,模型修正后a10和a11之间出现的误差关联存在合理性。从图1的路径系数可以看出,工作要求的四个维度的标准化因子荷重都较高,说明观测指标与测量的潜变量具有较好的效标关联度。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家庭式迁移农民工的工作要求的四维模型得到了验证。
2、工作资源的验证性因子分析
工作资源分量表中共有4个潜变量,分别对应于16个可测变量,验证性因子分析拟合指数见表9所示。由表9可知,工作资源的四维度模型拟合较好。模型各可测变量对应于潜变量的标准化因子荷重如图2所示。
从图2的路径系数可以看出,工作资源的四个维度的标准化因子荷重都较高,说明观测指标与测量的潜变量具有较好的效标关联度。因此,可认为工作资源的四维模型得到了
验证。
3、家庭要求的验证性因子分析
家庭要求分量表中共有4个潜变量,分别对应于12个可测变量,验证性因子分析拟合指数见表10。由表10可知,家庭要求的四维度模型拟合较好。模型各可测变量对应于潜变量的标准化因子荷重如图3所示。
从图3的路径系数可以看出,家庭要求的四个维度的标准化因子荷重都较高,说明观测指标与测量的潜变量具有较好的效标关联度。因此,可认为家庭要求的四维模型得到了验证。
4、家庭资源的验证性因子分析
家庭资源分量表中共有3个潜变量,分别对应于11个可测变量,验证性因子分析拟合指数见表11所示。由表11可知,家庭资源的三维度模型拟合较好。模型各可测变量对应于潜变量的标准化因子荷重如图4所示。
从图4的路径系数可以看出,家庭资源的三个维度的标准化因子荷重都较高,说明观测指标与测量的潜变量具有较好的效标关联度。因此,可认为家庭资源的三维模型得到了验证。
(三)描述性统计分析
家庭式迁移农民工工作特征和家庭特征的统计分析结果见表12。
五、讨论
由家庭式迁移农民工工作特征和家庭特征的统计结果可知:家庭式迁移农民工的工作要求四维度中平均值最高的是心理要求,处于中偏高水平,而其他三个维度的平均值均处于中偏低水平。仔细考察心理要求维度所包含的题项,笔者认为该维度的平均值确实能反映农民工的真实工作情况,因为对绝大多数农民工而言,加班加点的工作是一种工作常态。工作资源中的决策自主性平均值最低,处于中偏低水平,这和绝大多数农民工的职位偏低的情况相符,因为职位越低往往越缺乏决策自主性。工作资源中的同事支持维度的平均值最高,属中偏高水平。鉴于农民工的同事中大多数人往往也是农民工,且很多人是老乡的现实,农民工和其同事的关系可能比较融洽,因此,他们感受到的同事支持的水平就较高。家庭要求中的四个维度的平均值均处于中偏低水平,而家庭资源中配偶支持的平均值最高,处于中偏高水平,这个结果也是比较合理的。因为在现实情况中,夫妻中一方或双方参加就业往往是夫妻两人共同决策的结果,为的是实现家庭利益的最大化,所以,作为就业方的配偶无疑会支持对方的工作,而对于就业方的家庭角色的要求可能就有所下降,从而使其感受到的配偶要求水平较低而配偶支持水平则较高。
六、结论和启示
(1)本文编制的家庭式迁移农民工工作特征、家庭特征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符合心理测量学要求,可以作为进一步研究的工具。家庭式迁移农民工的工作特征可以划分为工作要求、工作资源,其中,工作要求包含技能要求、体能要求、心理要求和工作不安全感四个维度,工作资源包含决策自主性、同事支持、上司支持和反馈及职业报酬四个维度;家庭特征也可以划分为家庭要求、家庭资源,其中,家庭要求包含婚姻分歧、配偶要求、子女问题和家人要求四个维度,家庭资源包含配偶支持、养育回报和家人支持三个维度。
(2)对432位家庭式迁移农民工的工作特征和家庭特征的调查显示,工作要求各维度的平均值普遍小于工作资源各维度的平均值,家庭要求各维度的平均值均小于家庭资源各维度的平均值,这表明家庭式迁移农民工从工作、家庭中获得的资源多于工作、家庭对他们的要求。这一结果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他们所处的工作、家庭环境有利于他们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但值得注意的是,他们获得的工作资源、家庭资源只处于中偏高水平。因此,笔者认为:作为用人单位,可通过建立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等途径来提高他们的工作资源水平;作为他们的配偶及家人,应该通过主动分担家庭责任,并提供精神支持来提高他们的家庭资源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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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年度目标任务及资金计划完成情况
根据州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2020年大型中型水电站移民安置工作任务及资金计划的通知,我县2020年度移民安置任务45项,移民资金48968.09万元。其中:计划内任务20项,待安排任务25项;计划资金16324.16万元,待安排资金32643.93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5项,正常推进15项,兑付资金15845.11万元。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征地移民搬迁加大力度。
水电站累计完成分散搬迁安置54户194人、过渡搬迁194户619人,完成搬迁总人口的89%;水电站建设累计完成搬迁安置362户1265人(其中集中搬迁安置85人,分散安置1180人),过渡(避险)搬迁325户831人,完成搬迁总人口的99%;绰斯甲水电站累计完成分散搬迁安置17户91人、完成搬迁总人口的81%;水电站累计完成分散搬迁安置2户9人、完成搬迁总人口的100%;水电站累计完成分散搬迁安置10户49人、完成搬迁总人口的100%。
我县于今年3月初开始,在肺炎疫情基本缓解的情况下,按照省扶贫开发局2020年1月批复的《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临时过渡及G248复建公路施工影响库区移民搬迁避险方案》,全面启动了电站涉及的五甲村和雅京村741人移民临时过渡及搬迁避险工作,通过近1个月的集中攻坚,截止目前,已完成两个村移民避险搬迁协议签订和人员搬离工作,房屋拆除和林木砍伐工作已基本完成。此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不仅确保了电站各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还及时解决了移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住房困难问题,更为我县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打下坚实基础。
(二)移民工程建设加快进度。
三个安置点:一是电站双柏树安置点,目前正开展场地地质勘察,计划2020年6月底完成,力争2020年7月底完成居民点详细规划及基础设施初步设计,并按程序报批,力争2020年12月启动居民点征赔工作;二是电站金江、勒乌官寨居住区,2020年5月24日至26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核定会议,目前正在修改完善报告,批复后庚及启动征赔安置及配套建设。
两条复建公路:电站G317复建公路已开工建设,库周交通工程及X6890复建公路两阶段初步设计报告已审查并修改完善,于2020年6月10日将核定本报至公司,计划6月20日前报送至省交通厅审批;电站G248复建公路于今年3月全面开工建设,库周交通设计方案已审定,正按代建程序组织施工。
一座寺庙:电站闪珠寺迁建工作,在取得省民族宗教部门批复的基础上,已基本完成闪珠寺外部基础设施初步设计。2020年6月组织召开座谈会,要求以村两委为主导办理寺院迁建手续;民宗局指导寺院建设布局及规模设计工作;待范围锁定后,移民局做好新址征地工作;成都院加快外部基础设施初步设计工作,各参建单位及相关部门和乡镇全力配合,加快推进闪珠寺迁建工作。
(三)电站主体工程建设加快速度。我县始终坚持一手抓电站征地移民搬迁工作,一手抓电站主体工程建设协调服务工作。在企地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水电站五大主体标已于2016年相继进场施工。水电站导流洞、泄洪洞工程于2019年9月进场施工,大坝标、厂房标建设于今年3月进场施工。目前,两个电站各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推进有力。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稳步推进年度目标任务。继续开展好15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
伴随湖南“两型”社会建设的嘹亮号角,境内铁路建设如火如荼,沪昆高铁、长株潭城际铁路、衡柳铁路等国家重点铁路建设项目正在三湘大地上实现着速度与发展的对接。在省政府领导下,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肩负着全省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总负责的重任,具体工作由厅征用地事务中心承办。湖南的征拆安置工作以民生为本,立足发展大局,突出集约高效,逐步摸索出一条让经济受益、百姓受益、环境受益的集中安置之路。
铁路项目征拆安置现状
湖南铁路建设项目实行省政府领导下的省国土资源厅总负责和铁路沿线市、县政府领导下的市、县国土部门分别负责的工作模式。征用地事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全省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包括提出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安排意见、组织征地拆迁前期调查、提出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及标准、负责审核农村集体土地征拆实物量、个案搬迁补偿等一系列工作。近三年来,湖南铁路建设项目完成征地7万余亩,拆迁房屋300余万平方米,建设集中安置点228处,解决了7471户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问题,累计拨付征地拆迁安置资金60亿元,达到了“建设业主满意,施工单位满意,市县政府满意,拆迁群众满意”的工作效果。
铁路征拆的经验与做法
征地拆迁,重在安置,难在安置,成在安置。安置模式决定了拆迁群众的安居方式,安置速度决定了拆迁进度的快慢,安置成效决定了拆迁阻力的大小。湖南铁路项目征拆工作突出“以人为本”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实行了如下措施。
增强工作动力,解决“为了谁”问题。铁路建设是一个线性工程。湖南省辖区范围内,铁路建设拆迁涉及10个市、40个县,涉及面广、地市多、部门多。针对各市县具体情况复杂多样,少数地方政府“重拆迁、轻安置”,少数国土部门对安置工作认识不足、力度不够、措施不强,部分拆迁户安置积极性不高、配合不到位的现状,征用地事务中心以“摸底调查、沟通引导、政策指导”三结合的方式,由中心领导亲自带队,分别走访全省市、县政府30余个,深入一线工地100余处,调研安置工作现状和实际问题,大力提升市县人民政府作为安置主体的重要性认识,强化指导国土部门如何将红头文件落实成红瓦白墙,实现了我省征拆安置工作认识的高度统一和“三个转变”:一是地方政府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二是国土部门从“份外事”转变为“份内事”;三是拆迁户从被动配合转变为主动参与。
多方并用,解决“谁来做”的问题。一是发挥国土部门的“领头效应”。充分发挥国土部门的领头作用:健全制度,协助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要关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和长远生计问题;保障经费,省国土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相关规定,对集中安置补助资金予以重点保障,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管理,按政策及时足额拨付。到目前,全省已拨付集中安置补助费用4.2亿元,拨付到位率达100%。充分发挥国土部门的职能优势:要求地方政府履行职责,鼓励并指导地方政府着力解决安置难题;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帮助指导地方政府节约集约用地;通过上门走访、现场办公、实地踏勘等方式,坚持安置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和尽量不占耕地的基本原则,避免二次搬迁。
二是发挥多部门的“协作效应”。征用地事务中心与省直相关单位、地方政府、建设单位、基层指挥部等单位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针对集中安置点的资料审核、资金拨付等系列工作,采取分流程多部门协作、集中办公、现场办公等方式,营造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
三是发挥示范点的“先锋效应”。新晃侗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西部,山多地少,地形地貌复杂。如何妥善安置喜好依山傍水聚集群居的侗族拆迁户成了沪昆高铁建设征地拆迁急需解决的问题。征用地事务中心创造性地推行“以区域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惠民举措,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拆迁房屋175栋,拆迁3.2万平方米,安置拆迁群众664人。而这只是湖南铁路征地拆迁安置建设当中一个小小的缩影。
因地制宜,解决“怎么做”的问题。细化安置模式,从各县市复杂多样的实情出发,对安置地理条件较好且财力较为雄厚的区域,如长沙、株洲等地,要求当地政府实行集中安置;针对怀化、邵阳等经济实力一般但安置条件尚可的市县,鼓励当地政府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针对财力不足、缺少安置条件的区域,如偏远山区,从政策层面予以补助,并同意进行分散安置以便改善老百姓居住条件。
制定科学化的补助标准。湖南专门出台了针对集中安置补助费用的相关政策,其目的主要是用于安置地的“三通一平”工作,提高集中安置的标准。此补偿标准是通过大量的数据测算,参照各个市县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制定而成,基本达到了减少地方财政压力,提高集中安置水准,进行适当补助的目的。
争取最大化的优惠政策。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长株潭地区,土地增值收益较大,集中安置势必会影响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和拆迁户民生利益两者间的考量。我们采取增加用地指标的方式让地方政府有更多经济发展的空间;而针对怀化、邵阳等经济欠发达地区,我们在参考当地集中安置政策的基础上,对集中安置的户数、面积方面按照农村传统习惯尽可能在政策范围内向地方倾斜,这样既保证了政策的严肃性,又加强了地方政府对集中安置的信心。
实行专业化建设。由征用地事务中心安排相关专家对安置方案进行审核,不仅从专业角度指导地方政府从实际出发合理设计集中安置小区,同时减少了支出;另一方面发挥施工单位工程建设专业性的长处和就近的特点,不仅帮助地方政府提高了集中安置小区的质量,同时节约了集中安置资金,和谐了路地关系。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全市旧城、城中村、棚户区征迁改建“春季行动”动员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回顾年的城区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建工作,表彰先进,对年改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市上下抖擞精神,鼓足干劲,全面开展旧城改建春季行动,以全新的状态、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推进年城区征迁改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天的会议非常重要,稍后,市长、秘书长还要做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年我市旧城改建工作成绩显著
年,是我市旧城区改造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城区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旧城、城中村、棚户区开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安排和协调下,在各城区区委、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积极支持下,全力以赴,克难攻坚,全年共实施26个城中村改建项目、45个旧城改建项目,25个棚户区改建项目,完成征迁面积1211.38万平方米,为我市前十年征迁面积总量的两倍多,基本上实现了依法、阳光、和谐、安全征迁,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一)全面实施“千百十工程”,圆满完成年度城建提升任务
年城区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建的目标任务是:投资270亿元,征迁面积1200万平方米,开工面积150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40万平方米。各城区以落实“千百十工程”为抓手(即计划征迁面积1200万平方米,实施100个改建项目,搬迁群众10余万人),以“旧城改建百日决战”为手段,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全年实际完成投资296.87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09.95%;完成拆迁面积1211.38万平方米,为年度计划的100.95%;完成开工面积1580.45万平方米,为年度计划的105.37%;完成竣工面积345.62万平方米,为年度计划的101.65%,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按照《旧城改建百日决战实施方案》的要求,市旧城开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城区年旧城改建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核查考评,考评排名顺序为:老城区第一名,西工区第二名,高新区第三名,瀍河区第四名,涧西区第五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我们按照《旧城改建百日决战实施方案》明确的奖惩办法,奖励排名第一的老城区5000万元,奖励排名第二的西工区2000万元。
(二)贯彻落实征收补偿条例,制订完善征收补偿配套政策
年1月,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国家的房屋征迁政策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贯彻落实征收条例,做好征收条例与我市当前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对接,切实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我市借鉴外地城市征收补偿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反复进行研究讨论,在全省范围内第一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和《市城市建成区内城中村改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指导意见》等9个配套文件,以市旧城改建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下发了《关于规范房屋征迁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通知》等文件24个,以旧城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成立协调督导组的通知》等文件51个,为全市征迁工作依法、规范、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依据,也确保了被征迁群众利益的最大化。与此同时,细化和完善相关规定,对有审批职能的相关市直委局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进度,保证每一个改建项目快速有序推进。各城区也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了符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指导各改建项目的征迁改建工作。这些征迁政策相对统一、较为完善、可行性强、及时有效,为今年实施成片改建、整村改建、大规模改建铺平了道路,打下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三)建立有效推进机制,确保旧城改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年是国家征迁政策重大调整后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对旧城区实施成片开发改建,大规模开工建设的一年,直接面临政策的衔接,各方利益的调整,改建任务艰巨与群众期望值高等一系列矛盾与困难,如何既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又实现和谐稳定征迁,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市委市政府也对旧城改建工作高度重视,毛万春书记、李柳身市长、刘应安副书记、吴中阳副市长、尚朝阳秘书长等市领导多次批示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城市征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了加强对旧城改建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我们采取旧改例会、现场协调会和专题工作会等多种形式,及时研究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深层次矛盾,及时协调解决各改建项目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全年共召开旧改例会22次,解决旧城改建中的难题200余个,先后组织召开了2次城区拆建现场观摩交流点评会,对各区重点改建项目进行了现场观摩交流和点评,使各城区了解了自身的工作差距和存在问题,明确了改建工作的目标和方向。各城市区也通过党政联席会、指挥长协调会等多种形式,研究解决旧城改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改建项目存在的困难。高效推进机制的建立,既落实了“作风硬、兴”的理念,又有力地保障了旧城改建工作的加快推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四)以集中活动为抓手,推动旧城征迁改建深入攻坚
为了确保年我市旧城区改建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我们通过组织开展旧城改建“夏季战役”、“百日会战”等活动,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攻坚突破,力争获得阶段性成果。通过建立指挥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指导各区掀起旧城拆建工作的高潮。同时组成服务协调督导小组,每周一次对各城区旧城改建征迁工作进行督导,对各区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进行排名排序,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各区也分别成立了相关机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由区四大班子领导分别担任各改建项目指挥长,抽调各部门后备干部和骨干工作人员上项目,制定相应的干部提拔使用和奖惩政策,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进行攻坚。区、乡(办事处)、村(居委会)各级组织的决心之大、动员面之广、投入之多也是空前的。市级指挥部还成立了服务组、联络组、督导组,深入各区进行督促检查和上门服务,力争做到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存在问题及时反映,遇到困难及时解决。为进一步加快工作推进力度,我们还建立了城区改建情况日报制度,每日汇总各区当日拆改进展情况,以短信的方式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各区、各部门主要领导,每周以拆改《工作动态》形式汇报拆改进展情况,每月将各区征迁进展情况进行汇总排序,并在《日报》上进行公示。通过不断加大考核、通报和公示力度,有力地加快旧城区改建进度。
(五)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实现依法、和谐、阳光、安全征迁
按照毛书记和刘书记的要求,我们就如何在我市旧城改建工作中实现依法、阳光、和谐、安全征迁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提出了《关于在我市旧城改建中实现依法、阳光、和谐拆迁的意见》,印发各城市区遵照执行。对西工区城中村改建和偃师市城关镇城中村改建阳光、和谐征迁的经验进行了深入调查,总结出经验材料,印发各县(市、区)学习借鉴。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征迁工作“零违规、零强拆、零事故”原则,认真落实征收与补偿政策,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切实做到“四公开三公示一监督”,并结合各区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工作方法和保障措施,不但把征迁安置的公开公示宣传好,而且通过建章立制,把公开公示的制度实践好,依法依规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真正把依法、和谐、阳光、安全征迁落到了实处。
(六)建立征收绿色通道,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为了确保依法、阳光、和谐拆迁,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年9月,我们在日报、政府网站、信息港及市城中村改建信息网上公告成立了“城区房屋征迁政策解答群众绿色通道”,市征收办也专门成立了“市房屋征迁群众办公室”安排专人值班,专门负责解答城市区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建涉及的房屋征收、补偿和安置政策,协调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办理房屋征收事项。各城市区也按照市里统一要求,设立了房屋征迁群众绿色通道,畅通房屋征迁渠道。全年各级绿色通道共接待来访、来电、来信12000多人次,为广大被征迁群众宣传了法规,解释了政策,解除了疑问,从源头上化解了大量的矛盾,有力地支持了征迁改建工作,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局。
上述成绩是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城中村暨旧城开发改建工作标准不断提高、任务艰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取得的,来之不易,难能可贵。是在座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和衷共济、无私奉献、奋力拼搏的结果,每一项工作成绩都凝结着大家的心血和智慧。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年我市城区旧城改建、城建提升工作的成绩是显著的,效果是明显的。但是我们也要十分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旧改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不足,如改建项目的前期基础工作、群众工作还存在粗放现象;改建项目的安置房建设进度较慢;个别项目在改建政策的执行中还存在各行其是,缺乏大局观念、统筹观念等。上述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年工作中着力给予纠正和改进规范,使我市旧城区改建、征迁工作走上更加健康规范协调发展的轨道。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努力推动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年,按照市委、市政府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持续打好城建提升攻坚战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攻坚战的总体部署,我市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建工作要突出“六个重点”,抓好“六个落实”。
(一)突出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年五城区的旧城改建年度目标任务为:计划完成投资300亿元,确保完成征迁面积1080万平方米,争取完成征迁面积1300万平方米,计划开工面积1000万平方米,计划竣工面积400万平方米。计划改建项目70个,其中:旧城改建项目25个,城中村改建项目25个,棚户区改建项目20个。
各区具体年度目标任务为:
区:全年完成城中村、旧城、棚户区改建投资60亿元;确保完成征迁面积230万平方米,争取完成征迁面积270万平方米;开工面积22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80万平方米。
区:全年完成城中村、旧城、棚户区改建投资60亿元;确保完成征迁面积240万平方米,争取完成征迁面积280万平方米;开工面积22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80万平方米。
区:全年完成城中村、旧城、棚户区改建投资80亿元;确保完成征迁面积260万平方米,争取完成征迁面积320万平方米;开工面积24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00万平方米。
区:全年完成城中村、旧城、棚户区改建投资50亿元;确保完成征迁面积170万平方米,争取完成征迁面积210万平方米;开工面积16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70万平方米。
区:全年完成城中村改建投资50亿元;确保完成征迁面积180万平方米,争取完成征迁面积220万平方米;开工面积16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70万平方米。
任务已经明确,各城市区要按照以上年度目标任务,认真制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具体措施,层层分解,逐项落实。要借助我市“作风转变年”的强劲东风,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勤奋工作,制订出切合实际的激励政策,狠抓工作责任的落实。各区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动抓,抓项目、抓运作、抓效果、抓稳定。各项目负责人要勇于担当、勇于创新、勇于争先,全力谋划,保证按计划进度完成征迁任务。切实做到每个区级领导手中有项目、头上有任务、心中有压力。市、区、乡、村各级组织和单位都要动员起来,压担子、压任务,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征迁补偿安置工作。市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为改建项目服务作为各部门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要敢于打破常规,特事特办,切实做到快办、办好,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
(二)突出项目管理,落实改建进度
年城区旧城改建工作要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不但要早谋划、早启动今年新的改建项目,还要持续做好往年在建项目的征迁收尾、安置房建设和项目整体建设工作。要做好每个项目的统筹谋划,何时审批规划、何时获得土地、何时入户丈量、何时签订协议、何时房屋拆除、何时安置房开工建设,都要做到科学安排。要认真落实项目重大进度时间节点,一环扣一环,步步抓落实。要建立项目进度详细台账,对每个重要进度时间节点都要记录在案,便于追溯,便于督察,便于考核。要紧紧抓住沿海地区产业、资金向内地转移的时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争取有实力、有信誉、有经验的开发企业参加城中村改建大项目,全力筹划建设精品项目、地标性项目,为做大、做强、做特、做精中心城区做出积极的贡献。各区要从现在开始集中精力开展好春季行动,抓好新增项目立项、审批、测算工作,保证今年的增量,做好去年项目的收尾。在三季度要做到新增项目和续建项目安置房全部开工建设。要科学安排好每月、每季度的形象进度,倒排工期,抓深、抓细、抓落实,保证每个项目都能顺利实施。
(三)突出安置房建设,确保稳定和谐
年我市城区征迁涉及10余万人,安置房建设可以说是全市瞩目,是旧城改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安居方能乐业,安置房一天未建成,群众就一天不安心。如何加快安置房建设,一是市、区两级党委政府要将加快安置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督办的重要事项,抓进度、抓资金、抓质量、抓安全,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建设工期。二是要将安置房建设进度情况定期向被征迁群众通报,全方位接受群众的监督,在最短的时间内回答群众的咨询和意见,让广大群众切实了解市、区两政府确实在为群众办事,在为群众的新房操心,从而真正取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三是市、区项目协调会和市旧改例会要将安置房建设列入主要协调事项,对安置房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尽快解决,绝不能有一刻的耽搁。四是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将安置房建设审批事项列入特事特办的内容,通过建立绿色通道,加快审批协调进度。同时也将此项内容作为今年“作风转变年”的一项重要考评内容。谁在安置房建设上出难题、使绊子,耽误了老百姓的返迁和安置,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和后果,都要严肃处理。
(四)突出政策完善,规范新型社区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年我市计划开工建设大型新型农村社区100个,今年旧城城中村改建工作要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现城中村城边村向新型农村社区的转变,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旧城区改建征迁补偿安置相关政策,结合新的形势和改建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完善城区旧城改建工作。一是根据我市城边村改建加快启动的新形势,研究制定完善城边村改建的征迁补偿安置政策;二是加快项目审核,加大补偿安置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保证改建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谁突破政策标准进行补偿,谁承担经济后果,不允许挤占各级政府应得土地收益的现象发生。三是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操作程序,坚持“四公开、三公示、一监督”制度,做细、做扎实基础工作,增加项目操作的透明度,保证阳光、和谐拆迁。四是进一步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农民身份转换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硬改建”和“软改建”同步推进,确保旧城区改建、新型社区建设依法、依规、科学、规范的快速推进。
(五)突出集中行动,落实改建进度
年城区改建任务、建设任务十分繁重,要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必须要上下齐心、全力以赴、形成合力、奋力攻坚。我们要在去年实施集中战役的基础上,根据全年时间节点安排和重点工作开展的需要,组织实施专项集中行动,通过一个又一个的集中行动,完成一个又一个的既定目标,推动改建工作迈上一个又一个新的台阶。一季度要开展“春季行动”,行动目标为:今年计划改建的70个项目全面启动,立项、规划、土地等前期手续全部落实到位,投资主体确定,各项目组织机构工作正常推进;往年续建项目安置房尚未开工建设的要全部启动建设,去年已动工的26个城中村改建安置房建设项目全面实质性开工。二季度开展“夏季战役”,战役目标为:今年计划项目丈量调查工作全部完成,补偿安置方案依法通过,补偿安置协议全部签订并一律实行公开公示,征迁工作大头落地;续建项目征迁收尾工作全部完成。三季度开展“秋季会战行动”,工作目标为:所有项目征迁工作基本完成,安置房用地拆迁完毕,安置房建设手续基本办理。四季度开展“冬季决战战役”,战役目标为:新建项目安置房开工建设,续建项目安置房按计划完成形象进度,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今天召开的“春季行动”动员大会上,印发了《城区旧城改建“春季行动”实施方案》,对本阶段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都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希望大家通过这次动员大会,明确任务,鼓足干劲,实现今年旧城改建工作开门红,为全年任务的圆满完成打下良好的基础。
(六)突出监督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征地拆迁工作中需要认真把握的几个问题作如下发言:
2009年,为确保实现固定资产投资6000个亿,技改投资1500亿元的目标,我区共计涉及扩大内需建设项目2238个,需征地拆迁面积达12242.2亿公顷,其中,涉及新增建设用地4*7.83公顷,任务非常艰巨。国土资源部门作为市县人民政府承担征地拆迁的主要部门之一,履行建设用地报批和征地拆迁,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职责。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资源方面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全力以赴,采取非常措施,开创性地推进征地工作。在工作中,要认真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依法及时,保障用地。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严格土地利用管理和建设用地报批,要区分重点,分别保障,对扩内需保增长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项目要千方百计的予以保障,同时要千方百计地加快报批。面对今年征地拆迁任务的压力,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集中攻坚,千方百计地加快审查报批,要健全机构,落实人员,进一步精简材料,缩短时限,提高效率。厅党组经过落实研究,最近决定成立重大项目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和促进项目报批工作组,同时,对进一步加快审批,简化程序作出了决定,已下发文件。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二、加快修编,规划先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建设项目能否及时提供用地的基础。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完成自治区、市和重点县的规划修编。年底前完成县级规划修编,明年三月前完成乡镇级的规划修编。
三、严格标准,保护权益。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的办法》的规定,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决不能违法降低补偿的基数和倍数,损害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利益。要尽快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实施区片综合地价,使同地同价在全区范围内真正实行。要和劳动部门落实好广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尽快让被征地农民享受到保障的政策。
四,完善政策,依法征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勿必做到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的程序,要规范征地拆迁行政行为。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征地拆迁的配套政策。对本行政区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予以规定,通过完善配套政策,推进依法征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转变作风,文明征地。各地在开展征地拆迁过程中,一定要转变工作作风,以人为本,树立和谐征地的拆迁理念。在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说服教育,要切实做到五个讲清和五个必须,一讲清征地拆迁是为地方求发展,为群众谋利益的重大意义,讲清征地拆迁的政策法律,讲清征地补偿三费标准和补偿方案,讲清征地拆迁的程序和享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讲清对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的计划安排;五个必须,即:接待群众咨询必须要热情,调查补偿情况要细心,听取群众意见必须要耐心,核实安置补偿标准必须要公心,善后安置必须要关心,通过实施“五个讲清”和“五个必须”,树立起国土资源部门的良好形象,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六、加强协调,合力推进。今年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单靠国土部门不可能完成。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建设、规划、劳动保障、财政、交通、水利、公安、法院、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动的推动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征地拆迁工作。
七、听取民意,维护稳定。要继续做好重点案排查工作,巩固已有成果。要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来信来访工作,本着充分考虑民意,努力改善民生的原则,对合理的诉求一定要给予解决。要认真排查疏理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对新出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去处理,千方百计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八、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和新闻媒体沟通结合,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情况,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政策,使被征地的农民真正懂得政策,了解自身的合法权益,理解和支持征地拆迁工作。
九、积极探索,锐意创新。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解决被征地拆迁农民安居、就业、生活保障以及培训等有效的途径。要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强化技能培训,形成良性的培训促就业,以创业促就业的良好机制。要拓宽思路,改革创新,采取多种方式,千方百计解决好征地拆迁农民的安居、就业和生产生活。
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征地拆迁是一项涉及到被拆迁群众失地,也是被拆迁群众最关心、最实际、最容易引发各种矛盾焦点的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勿必要严格遵守各种政策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自治区建设厅发言
今年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城镇化核心战略,在城镇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中,强化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正确处理好城市建设发展和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有效减少了因房屋拆迁引发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性事件的发生,大大提高了我区的城镇化水平,有力促进了我区经济平稳发展。
一、主要做法
我厅高度重视拆迁管理工作,一直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精心指导各地有序地开展拆迁工作。尤其是近年来,经过强化管理和协调化解,拆迁工作秩序明显好转。通过层层抓落实,我区连续几年成为因房屋拆迁造成上访的最少的省份之一。
一、严格审核拆迁计划,合理控制拆迁规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的要求,近年来,我厅会同发改委按照上一年的实际环评拆迁量,在房地产市场开发现状、项目规划手续完备等情况下,认真审核各地拆迁计划,加强调控,合理控制拆迁规模,防止大拆大建,从而减少了因拆迁引发的矛盾。
二、多措并举,化解拆迁上访积案。去年我厅处理城市房屋拆迁来信来函43件,来访49批,205人次。在处理案件中,我们加强指导,疏理事情,分析原因,多管齐下进行调控,力争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无理取闹的思想教育到位,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努力化解拆迁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
三、坚持依法拆迁,有效防止矛盾激化。一直以来,我们积极规范拆迁行为,确保合法拆迁。一是严格监督各地审批房屋拆迁许可证行为,二是对拆迁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初步规范拆迁项目的承发包行为,确保补偿安置资金的落实。三是引入旁听机制,在听证过程,适时引入拆迁工作旁听列席的工作机制,营造更加公平公开的改革氛围,减少对抗性,增强信任感,有效地化解争端。
四、加强拆迁评估机构的管理,大力规范拆迁秩序。防止拆迁行为盲目地扩大,调控拆迁行业整体规模。我们积极整顿拆迁评估机构,正确引导和促进拆迁队伍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同时加强对拆迁评估单位工作人员的政策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拆迁执业资质的管理。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
一是拆迁行为不规范。一些市县为了发展当地的经济,在引进房地产开发商的同时,在制订政策上尽量满足房地产开发商的要求,而忽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群众安置补偿利益考虑不够。个别政府在一些重点工程和公益性事业工程建设的项目中,为了赶工期,违反规定,作出了拆迁许可。当出现矛盾和纠纷时,往往采取不适当的高压手段和措施,加剧了拆迁矛盾。
二是历史遗问题造成的矛盾隐患。一些拆迁房屋原报价手续不完善,因此,在拆迁时补偿少,对拆迁人由此产生抵触情绪,一些房屋实际用途改变以后,对拆迁人未能及时办理拆迁手续,拆迁中没有得到满意的补偿。
三是拆迁评估不规范。目前,对拆迁了实施货币补偿的,对房屋建筑面积等因素的评估来确定补偿数额,但部分市县没有建立房屋拆迁的办法和机制,拆迁评估中产生的不规范的行为,造成了评估结果的随意性较大,严重影响了拆迁发包方的积极性,导致群众对拆迁评估市场不理解,一些纠纷问题由此发生。
四是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有的拆迁项目多数对拆迁人依靠拆迁协议搬迁,但个别人因过高要求未得到满足,而不断上访,有有的分期拆迁项目,前期拆迁得到补偿的被拆迁人,要求按照后期拆迁的补偿标准来重新补偿,有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又以风水、龙脉等等为由,阻拦施工,延误建设工期,有的甚至因法院判决生效,坚持上访。
五是法规调整期,拆迁管理出现真空。物权法实施,对现行的拆迁体制,运行程序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这需要城市拆迁工作用物权法的精神进行调整和规范,但目前国家没有出台配套的政策法规,拆迁管理出现了管制的真空,实际工作中可操作性难度增大。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今年我区要求完成6000个亿固定资产投资任务,诸多建设项目工程要按计划开工建设,在任务任务重、时间短的情况下,确保任务按时完成,城市房屋拆迁是主要基础性工作之一。因此,继续切实抓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妥善处理好城市房屋拆迁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防止不文明,不和谐社会现象的出现,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加强领导,推进工作。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应组织相关力量,积极协调解决拆迁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初步形成有序、和谐的拆迁工作局面,使全区拆迁工作在相对平稳的状态下开展,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二、严格调控拆迁规模和进度。继续会同自治区发改委加强拆迁计划的备案,审核,并认真审查拆迁计划的落实情况,有效合理控制城市拆迁规模,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大力规范拆迁行为,严肃查处各种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违法法纪行为,一方面完善房屋拆迁各项,规范拆迁行为,力争做到程序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依法从严加大城乡规划监督和执法检查力度,对城乡规划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为项目用地和项目建设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同时,重点检查未取得拆迁许可证,擅自不降低标准补偿安置,不依法履行公示、听证等制度等案件,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拆迁氛围。
四、严格规范拆迁评估,化解拆迁矛盾纠纷。一是集中整顿规范房屋补偿评估机构和行为。二是在评估过程中,引入听证制度,进行公开听证,做出合理公平的评估结论。三是进一步加强房屋拆迁委托评估行为,对评估机构拆迁实施单位建立诚信档案。四是加强对估价人员的培训和政治思想道德教育。
五、继续深化化解矛盾纠纷。在20*年大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对查出来的问题分门别类指导各地妥善处理,研究制订化解矛盾纠纷的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六、加强督查,促进拆迁工作顺利开展。为加快各项目建设的落实,我厅将积极管理和指导各市让依法拆迁、依法补偿、依法安置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派出督导组,对各地拆迁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及时指导各地破解拆迁中的瓶颈问题,同时,对建设项目落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调研和政策研究,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促进建设项目能顺利开工建设。
七、抓好宣传引导,强化法制教育。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让拆迁双方知法,懂法。一方面,要依法拆迁,减少拆迁人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要使广大被拆迁人更多地理解拆迁政策,支持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拆迁工作营造合理、合法、公正的舆论氛围,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八、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建立规范城市房屋拆迁的长效机制。房屋拆迁市场不规范会影响百姓的切身利益,造成社会不稳定。因此,要进一步修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条例实施细则等一系列相应的配套政策法规,搞好拆迁执法工作,推动市政建设的顺利进行,保障房地产市场正常的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市政建设和房地产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三)自治区维稳办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就全区政法工作部门,确保我区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推进问题作如下发言:
一、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今年我区要完成6000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多大项目将迅速开工建设,要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搞好征地拆迁,保障项目用地很关键,也是项目建设中的一大难题和行政执法的永远话题。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农村利益与城市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商业利益与生产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矛盾,从而引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据统计,自今年以来,我区因征地拆迁,引发的20起,集体上访8起,其中进邕上访6起,进京上访5,冲击联合国1起,涉及351人次,成为影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的不稳定因素。以上事实表明,由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众与政府间的矛盾已成为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这就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正确石匠探征地拆迁工作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自觉服务大局,明确责任,采取积极的有效措施,依法组织实施征地拆迁,为项目建设提供供地保障。同时,又要真正依法办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政法工作部门,一定要统一认识,紧紧围绕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这一中心,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扎实工作,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二、依法履行职能,做好法制保障
在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中,政法机关负有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征地拆迁工作秩序,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职责。各级政法机关要树立大局意识,全力保障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安机关要维持好征地拆迁以及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的工作秩序,对发生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等严重爆力刑事犯罪,以及因征地拆迁帮助群众暴力反抗法律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攻击国家机关等刑事犯罪,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对为首分子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养奸,决不迁就。检查机关要充分发挥检查的职能,加大惩处重点工程建设和征地拆迁的职务犯罪力度,坚决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征地拆迁工作进行职务犯罪的案件。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行贿受贿,贪污、挪用污征地补偿款,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特别是顶风作案的,发现一件,查处一件,促进征地拆迁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始终坚持依法办事,廉洁自律。同时,要把重大项目建设中的一般的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区别开来。人民法院要依法做好征地拆迁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工作和强制执行工作,要支持政府合法的征地拆迁的行政行为,又要防止借征地拆迁损害群众及企事业的合法利益情形的发生,防止因案件审理不当,而形成大规模的集体事件。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法律宣讲团,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工作,提高法制宣传效果,要组织开展律师、公证员和计生法律工作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引导律师有序介入重大项目,做好法律风险评估的控制和维护工作。要进一步推进政府律师顾问团的工作,推进和引导律师担任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律顾问,对各级党委和政府运用法律的手段,加强和改善征地拆迁工作提供法律服务。要组织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积极参与调解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综治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推进各有关部门在征地拆迁中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化解涉及重点工程建设和征地拆迁的矛盾纠纷。
三、讲究方式方法,严格依法办事
一要坚持程序合法与实体合法运动。征地拆迁工作涉及面广,环节多,法律政策性强,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应该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手续完备,文书齐全,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公正。实际中,往往出现一步走错,影响全局的局面。由行政决定的问题,少一步没有送达,或送达的程序不合法,不到位,都有可能会造成对抗,甚至进入行政诉讼漫长的法律程序,从而影响重点项目的建设进程。要制订详尽的征地工作方案,通过议案,切实做好安置补偿、拆迁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在安置工作没有做好,补偿工作没有到位,法定期限没有届满之前,决不能轻易盲目强制拆迁。第二,要坚持慎用警力原则。政法机关不宜过早地直接参加征地拆迁工作,以免造成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不利局面。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行使权力,既不能越权作为,也不能消极不作为。要正确把握法律界限,讲究执法策略,注重执法效果。要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把政策与法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防止因案件处理不当影响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办理涉及重大的征地拆迁工作违法犯罪案件,讲究办案策略,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准备把握大量实情,不要因为办案影响和延误项目的如期推进。要强调的是,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众性事件,要始终坚持慎用警力的原则,根据20*年公安部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处理事件中要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性措施,慎用武器警戒,要防止使用警力和强制措施不当,而激化矛盾,防止延误时机,而使事态扩大。对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工资,或者保养保险、环境污染、非法集资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聚众建房而没有严重危害交通和治安秩序以及其它人民内部矛盾,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化解的,不得动用警力来直接制止。但可以派出便装警察或少量警察,到现场掌握情况,维持秩序。
四、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该注意的和几个问题
一是立案审查环节。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因裁定不予以执行,由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可以退回行政机关执行。经教育工作行政行为相对人自动履行的,可以作结案处理。第二,经审查后需要强制执行的,应该移送执行机构强制执行。执行中要多做思想调解工作,慎用强制执行措施,努力提高能力,做到案结事了。第三,对个别既不履行义务,又无理取闹的,要坚持依法强制执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对涉及大面积的征地,对有可能引发群众体性事件等案件,必须依靠党委及当地部门,做好详细的,可行的强制执行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严格依法,规范执行。
会议议程二:典型发言
(一)防城港市发言
防城港钢铁项目和核电项目投资巨大,带动力强,是广西的一号工程。去年以来,随着这两个特大项目的落户,使我市建设对土地的需求急剧增长。钢铁项目需用地区3万亩,涉及1.86万人口的搬迁。核电项目用地将近9000亩,涉及2600人口的搬迁。面对如此繁重的征地拆迁工作,我市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把两大项目当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做为天字号工程,举全市之力,奋力推进,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和历史遗留问题多,活动财力少,被征地农发安置难等各种困难,目前钢铁项目一期征地9488亩,完成了97%,搬迁安置923户,2443人;核电项目已征地6161,完成92%,搬迁安置完成550余人,确保了项目建设需要。我们在工作中探索出了较好解决征地拆迁问题的新路子,实现了文明征地,和谐搬迁,得到了广西区内外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20*年12月30日,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对此作出了重要批示:两个项目前期工作初有成效,值得总结发扬,望继续努力,加大加快投入,为明年经济增长作贡献。钢铁和核电两大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自治区的正确领导,区直各部门的鼎力支持。防城港钢铁、核电两大项目的推进,一直得到了国家和自治区的高度重视和支持。20*年10月5日,曾家宝总理到防城视察时,明确指示,要把防城港建设成为大型重化基地,特别是国家级的大型钢铁基地,遵循先进安全的原则,来建设防城港核电项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领导都深入现场,考察指导。自治区郭声琨书记每月听一次汇报,马飚主席亲自担任指挥长,十天听一次汇报,李金早副主席,林念修副主席,七天听一次汇报。郭书记、马主席等领导多次到现场进行指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区直各有关部门领导,也多次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倾斜和支持。
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上下群策群力。市委市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落实自治区的指示,将钢铁和核电项目做为天字号工程来推进。市委书记、市长亲作钢铁项目推进工作总指挥长,经常深入现场解决困难和问题,市委同志,多次强调,只争朝夕,奋勇拼搏,以钢铁般的意志,钢铁般的作风,钢铁般的干劲,全力打好钢铁项目前期工作攻坚战。全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全力谋发展的思想,动员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回乡回村,做被征地拆迁户亲属、亲戚的思想工作,做到党员带头搬迁。学校教师教育领导在样学生回家做父母、亲属思想工作,同时,充分发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派的作用,组织他们经常到现场视查鼓劲。我市还与建设项目业主建立联合办公和联席会议,紧密配合,保证前期工作快速有效推进。
三、秉承文明征地、和谐搬迁的理念,把以人为本贯穿拆迁的全过程。市委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做到以人为本,文明征地,和谐搬迁作为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理念和总体要求,依法依规地进行征地拆迁。杜绝粗暴的工作作风,在完成搬迁过程中实现全社会和谐。实行年计划征地,强调不许带一兵一卒进村,不许带一枪一杆征地,不许发生一起伤人爆力事件,实现了不发生一起伤人事件,不发生一起爆力事件,不发生伤亡事件,不发生群体上访的目标,社会稳定,心态平和。
四、尽可能拓展政策优惠空间,形成比较完善的政治体系。今后出台了一系列利民政策,在征地补偿,拆迁安置,解决生活和产业问题,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作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建立了征地拆迁工作政策体系,将被征地农发首次纳入城镇企业职工社保和城市低保范围,做到被征地农民转移,培训就业,养老保险与征地拆迁工作同步进行。并在住房保障和城市就业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确定被征地农民补偿标准,在法律规定的幅度范围内,要大大高于以往水平,在全区率先对被征地农民培训就业,社会保障和计划生育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五、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顺利打开工作局面。一是突出一个快字,讲究防城港速度。二是突出一个实字,落实包干责任制。实行市四家班子领导、各级部门包户制度,落实领导包户,部门包户,钉子户包户,工作队员包户,党建工作包户,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把任务分解到单位和个人,做到一户一册,加强工作、补偿的跟踪管理,明确工作实效,明确工作,工作进度,逐步突破。三是突出一个诚字。以真诚赢得群众支持。从全市抽调了解1000多名干部职工参与征地拆迁工作,做到村村有工作组,户户有工作队员,实现人员力量全覆盖,思想工作全覆盖,搬迁工作全覆盖,工作队员与群众以心比心,以心交心,进行亲切的讲道理,讲政策,关心群众生活,与群众一起劳动,帮助解决群众搬迁后出现的各种困难,涌现了许多先进事迹和一大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通过工作,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以真诚赢得了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四是突出一个细字、细化工作方案,在征地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整出一整套有利于工作的方法,坚持十个讲清楚,讲清楚钢铁核电项目,国家的建设,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态度,市里有关文件,农民被征地的生活出路,做出市民与农民好处,政策给群众实惠有多少,讲话协议签订的条款,安置与临时安置的好处,不能利用这交征地解决所有问题,做到六个不要,分析八个没有,做足五个功夫,实施地毡式的思想工作,用足用活奖励政策,鼓励群众带头我们签订协议,做到两个严格,依法依规依政策工作,征地工作管理确保一个投入,加大资金投入,及时足额支付。
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使钢铁核电项目在防城港市家喻户晓,能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宣传阵地,把群众的注意力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来,做到报纸天天有报道,电视天天有画面,网络天天有声音。
七、坚持统筹推进,加快推进项目配套保障工作。注重抓好前期工作,后期保障,社会治安等工作,统筹推进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全方位职位项目建设需求,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形成良好的局面,注意重大项目建设农民转市民,一产转二产、三产的结合。
今后,我市将继续严格自治区的要求和部署,按照郭声琨的指示,坚持文明征地,和谐搬迁,确保项目又好又快推进。
(二)南宁市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本次会议是在全区上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扩内需、调结构、促增长”以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战略部署,掀起新一轮基础设施大会战的热潮中召开的。它的成功召开对进一步推动全区各市征地拆迁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对于保障各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全区唯一一个被国土资源部列入全国征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城市,近年来,南宁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精神,以“和谐征地、满意搬迁”为指导思想,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在全区征地拆迁工作中做到“四个率先”(即率先实行征地区片价,率先引入征地预公告、前置补偿协商程序,率先建立征地行政管理、事务经办、纠纷裁决相分离的征地管理体制,率先拓宽安置途径、实现多渠道多层次安置被征地农民),积极为南宁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市征地拆迁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汇报如下:
一、南宁市征地拆迁工作的主要成效
20*年至今,南宁市市区共完成堤路园、南梧大道、五象大道、五象新区核心区、体育中心、吴圩机场扩建等700多个项目的征地拆迁任务,总计征地约4405.4588公顷(66*1.882亩),拆迁建筑面积约152.29万平方米,其中20*年,完成征地面积942.8公顷(14142.00亩),拆迁建筑面积38.12万平方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用地保障。
20*年,我市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南宁市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2*号),积极按照《南宁市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探索,主要取得了如下成效:
(一)机构和责任得到加强,为征地拆迁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
作为征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20*年底我市对征地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在保留市级征地机构不变的情况下,各城区(开发区)新设立了由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直接领导的城区(开发区)征地拆迁办,实行由市、城区两级征地机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工作模式。具体来说,即由市国土部门委托城区(开发区)的征地机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包括征地情况调查、与被征地单位和农民进行补偿协商、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实施补偿安置、协助国土部门做好政策宣传、接待工作等等;市级征地机构则协助市国土部门推行政府统一征地制度,负责拟定补偿标准,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各城区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对各城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公告,负责协助市国土部门召开听证会,负责转付征地补偿费用,完善批后实施材料和档案管理等等。
这一新的征地管理体系的建立,明确了市、城区两级征地机构的职责、权限,真正建立起“上级把关,下层操作”的征地管理体制,实现了行政管理与事务经办的相分离,体现了依法行政的原则,为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补偿安置政策逐步完善,为征地拆迁提供政策依据。
征地制度改革之前,我市以耕地年产值倍数结合人均耕地面积的方法确定补偿标准,这种做法难以无法科学、合理的反映土地的区位价值,也容易引起被征地农民的异议。20*年11月,我市颁布了《南宁市征用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南府发[20*]146号),开始实行“征地区片平均价”补偿制度。但由于同一区片不同农用地之间的补偿标准差异较大,农民抢种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征地补偿协商工作的难度仍然较大。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我市先后于2004年、2005年和20*年对该政策做了进一步的修订完善。尤其是在20*年的修订中,将原实行的“征地区片平均价”调整为“征地区片综合价”,在市区范围实现了“同村同区片同标准”。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逐步完善,使征地补偿更趋科学化、合理化,基本杜绝了抢种现象的发生,也为我市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征地拆迁速度加快,保障项目建设用地
征地制度改革后,我市在征地工作中引入“征地预公告”程序,将征地协商工作前置到与征地报批工作同时进行:即在征地报批前,由国土部门预先将拟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范围、用途以及补偿标准、安置办法等内容进行公告。之后,由城区征地机构立即开展补偿协商、签订协议书等工作。征地方案获批后,如城区征地机构已与被征地单位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并经国土部门审核批复同意的,由国土部门“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补偿资金到位后即可供地;如城区征地机构不能与被征地单位达成协议的,则将征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分别公告,被征地单位无异议的,可实施补偿安置并供地,如提出异议的,则进入协调和听证程序,最后由批准补偿安置方案的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并执行供地。
这一征地实施程序的改革,使征地工作效率得到了较大提高。一般情况下,完成项目用地预审至供地时间较原有程序缩短约半年左右,确保了为各项目建设及时提供用地。同时,由于被征地单位和农民可以通过征地预公告及时了解到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等相关信息,并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也有利于使被征地农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充分体现征收土地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四)拓宽安置途径,确保了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精神,我市在法律规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措施之外,进一步拓宽安置途径,为失地农民提供了预留产业用地、实物补助和自谋职业补助三种安置方式。同时,为确保被拆迁人得到妥善安置并做到集约、节约用地,我市按不同区实片分别采取三种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即评估价补偿、政府指导价补偿并安排购买统建安置房以及重置价补偿并安排宅基地等。这一补偿安置方式实现了与城市拆迁补偿的接轨。此外,我市还于2007年10月出台了《南宁市被征地农民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暂行办法》,20*年6月,又出台了《南宁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我市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做出了规定。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实施,体现了市政府推行被征地农民“有住、有租、有铺(产业用地)、有保”四有惠民政策的意图和决心。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统一思想、形成合力
征地拆迁工作是城市建设及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保障完成招商引资任务、保证建设项目顺利落地的前提,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年来,围绕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我市始终把征地拆迁工作放到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检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真对待,把它当成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关系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实施,通过各种会议、文件,提高全市各级干部对征地拆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积极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好全市各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统一协调
一是重大建设项目均成立由市领导亲自挂帅、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小组,统一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对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由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对重大疑难问题,则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二是成立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市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督促检查各项目的落实情况,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依法成立的征地拆迁机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因地制宜地解决基层征地拆迁工作中遇到的一般性问题。对于重大疑难问题,则逐级上报,由市政府统一协调解决。
四是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建立信息收集反馈机制。对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由各相关部门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和意见,上报市政府,确保市政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做出部署。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征地拆迁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为此我市从三个方面做了明确:
一是明确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辖区依法成立的征地拆迁机构及相关部门实施征地拆迁的具体工作。这样,有利于充分发挥辖区部门全、人手多、熟悉农村情况的特点,想方设法,做好群众工作,推动征地拆迁工作快速开展。
二是明确国土部门是征地拆迁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工作。
三是明确要求规划、建设、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做好与征地拆迁有关的工作。
总的要求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辖区谁负责”,各主体单位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确保征地拆迁工作抓深、抓细、抓实,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同时,对于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的重点建设项目,市政府还制定专门工作方案下发,明确目标、任务、组织机构、各部门工作职责、完成时限等,确保如期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四)依法征地用地,切实维护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依法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作为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我市尤其强调依法征地拆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标准与被征地拆迁单位和农民进行补偿协商,确保被征地单位和农民合法权益不被损害。同时,严格依照规定办理农转用报批和供地,凡是未依照法定程序完成征地报批和供地手续的,一律不予用地,确保征地、用地的合法性。
二是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资金。在项目启动之前,由项目业主将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征地过程中,征(拨)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一经国土部门核准后,即由国土部门向财政部门申请核拨项目补偿款并转付被征地拆迁单位和农民。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不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不予动工建设,杜绝拖欠、截留、克扣、贪污、挪用补偿款现象的发生,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实行和谐征地拆迁。在开展各具体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过程中,由城区、市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严格按照规定对土地权属、地类进行调查确认,对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点、丈量、登记,同时,注意挨家挨户、面对面地向被征地农民做好政策宣传,了解被征地拆迁人的想法,听取他们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各种诉求和困难,由各相关部门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及时妥善加以解决;确属超越政策法律规定范围的,加大思想教育和人性化帮扶引导工作力度,把征地拆迁工作做成一个“暖心工程”,从而取得农民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赢得征地拆迁工作的主动权。20*年,我市市区拆迁建筑面积达到38.12万平方米,但无一实施,真正实现了“和谐征地、满意搬迁”的目标。
四是加强对征地拆迁问题及重大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征地工作涉及面广,工作稍有不慎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引起群众上访。为此,我市畅通渠道,建立健全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和处置突发性工作的机制,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做到层层负责,长效管理。同时,我市除定期开展“公开大接访”外,还改变工作方式方法,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帮助群众解决因征地拆迁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正面引导群众用理性的、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避免矛盾的积累,尽最大可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此外,我市还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力度,树立政府威信,使被征地单位和农民增强配合政府征地拆迁工作的信心,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推进,真正做到工程的顺利建设和群众安居乐业、社会稳定的“双赢”。
(五)及时修订完善政策,促进征地拆迁工作规范开展
一是细化政策。为便于相关政策的操作实施,我市及时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征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关于城区送审征地拆迁材料及审批权限规定的通知》、《城区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的征地拆迁工作程序》等文件,就征地工作的程序、补偿项目的认定、征地补偿协议书的报审、征地材料的归档、征地补偿款的转付等内容做出详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市、城区两级征地机构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建立严格“城区征地办会审、市征地办审核、市国土局核准”的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三级审批制度。同时,还制订了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安置方案两公告、结算单及报表格式范本,使征地补偿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二是补充完善政策。面对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我市现行的法规和政策往往无法涵盖全部的情况。对于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被征地农民提出的新要求,市政府及时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制订具体政策措施,对现行政策及时进行补充完善。例如,在南宁市重点建设项目——五象大道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需收回沿线单位使用的国有用地,但由于原邕宁县在办理出让土地时存在手续不完善的情况,对收回土地如何补偿提出了新课题。为此,市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出台了相关政策,保证了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又如,由于历史原因,我市郊区及原邕宁县农民建房多数未办理过规划、用地和建设等审批手续,征地拆迁过程中合法建筑的补偿、拆违及征地协商工作交织在一起,给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为此,我市于2005年制订了《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问题的意见》,使征地补偿过程对手续不全房屋的处理有了明确的政策依据。
(六)强化监督,注重实效
一是把征地拆迁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加强对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凡是工作不得力的,严格按照行政效能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是做好源头防腐、反腐,对征地拆迁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征地过程公开、公正、合法,防止发生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一旦出现违法违纪现象,严格按照党纪国法进行处理。
三是加强日常的管理和教育,建立严格的工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对征地拆迁补偿,明确由各城区征地办要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权属、所在区片和级别严格把关,有关土地、房屋认定的书面材料作为征地拆迁协议书会审的必备材料,真正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市实行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但目前随着国家对失地农民生活保障要求越来越高,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复杂,我市一些政策措施已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变化,解决问题的办法还不够多,力度还不够大,工作有时容易陷入被动局面。同时,由于征地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如不及时化解,也将对今后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此,我市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一)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政策
在学习借鉴外省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
一步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及时修订、完善和细化相关政策措施,不断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拓宽安置途径、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征地的方式方法,形成适合我市发展的征地拆迁政策。
(二)创新思路,进一步简化征地拆迁程序
重点是下放权力,简化程序。将改变以往在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核准后再申请核拨补偿款的做法,在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启动前,将征地补偿预算费用预拨付至城区财政专户,由城区政府根据签订补偿协议书的情况直接将补偿款支付给被征地单位和农民,不再由市国土局逐个核准补偿协议书后再申请拨转。通过简化工作程序,减少中间环节,节约供地时间,确保被征地单位和农民及时足额领取补偿款,进一步充分调动城区政府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积极主动性。
(三)组织征地大会战,集中力量解决征地突出问题
为集中解决当前征地难的问题,我市将组织征地大会战,成立征地专项工作组,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城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项目业主组成,将一批久征不下的项目及重点建设项目的征地列为工作重心,在限定期限内完成征地工作任务,打开征地工作的新局面。
各位领导、同志们,以上是我市实施征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及对征地拆迁工作的一些探讨和做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希望大家能给予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为契机,继续推进改革,完善举措,扎实工作,把征地拆迁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柳州市发言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征地拆迁顺利实施
在项目征地拆迁之前,我们要求重大项目资金做到两到位,一是征地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二是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到位,从而确保了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征地拆迁工作的新路子
(一)完善征地拆迁配套政策,确保征地拆迁工作合法有依,有章可循。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系统工作,必须依法依规,依据《土地管理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柳州市征用集体土地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柳州市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从而使我市征地拆迁工作更加规范。
(二)理顺管理体制,确定征地机制,确保征地拆迁工作落到实处。2005年我市对征地拆迁体制进行了改革,各城区分别成立了征地拆迁办,负责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具体事项工作。同时,市政府每年与各城区政府、各单位签订征地拆迁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也明确了奖惩的措施和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实行包干制,所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必须缴纳拆迁工作风险抵押金,对年度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的进行处罚。为了解决在开展实施征地拆迁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我市建立了协调机制,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两次例会,对征地拆迁具体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拆迁任务的重大改变,征地拆迁重大资金使用安排等政策及其它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研究,及时解决在征地拆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探索全体推进模式,破解征地拆迁的难题。过去在征地拆迁工作主要是以项目推进来进行,在具体开展实施过程中,由于业主、区位不同,导致补偿标准不一,给征地拆迁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为改变这种状况,从20*年开始,我们采取整体推进的模式,出了《柳州市城中村改造试行办法》,正在组织实施城中区等八个城中村的整体改造。
(四)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依法征地、文明征地、和谐征地的社会氛围。采取多种方式、渠道、手段,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借助广播和电视报道等媒体进行正面报道,客观公正报道征地拆迁工作,给全社会对征地拆迁有客观公正的了解。二是结合普法教育,加强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三是互动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征地拆迁工作的先进典型,对积极积极配合征地拆迁工作的人员给予表彰。
(五)畅通渠道,满足被征地农民合理诉求,维护社会稳定。
三、完善社会体制,构建三位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一)切实落实自治区关于做好被征地家民就业保障等有关文件的精神。
(二)多种方式结合,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土地问题。针对被拆迁群众的不同情况,采取了灵活措施,既考虑货币补偿,又采取回建安置。
(三)统一规划,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发展问题。
(四)拓宽就业渠道,努力解决农民就业问题。
会议议程三: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石龙生讲话
同志们: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拆迁工作,促进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推动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区征地拆迁工作会议。这次会议非常重要,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等一会李今早副主席还要作重要讲话,就全区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大家要认真学习,做好贯彻落实。刚才南宁市、柳州市、防城港市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建设厅、维稳办等单位分别介绍了本地本部门开展和抓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情况或经验,讲得很好,对全区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很受启发。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从全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当前,全区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对我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区经济运行困难增多,今年1、2月份,多项经济指标下滑明显。在关键时刻,总书记作了重要指示,对我区今年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指出: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已加深的情况下,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扎实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工作,继续保持广西发展的良好势头,为我们积极迎接前所未有的困难,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势关指明了方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项目建设年”,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力争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000亿元,这是一个宏伟的目标,意味着今年我区的投资规模、建设项目数量进一步扩大,意味着我们在各方面的工作要上一个新的台阶。同时,应该看到,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党员干部的执行力和做法将面临着巨大的考验。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区各地、各部门坚持领导带头,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坚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创新补偿安置的方式方法,多渠道补偿安置被拆迁户和失地农民;坚持在征地拆迁同时,治理整顿征地拆迁突出问题和土地的违法违规问题,加大土地补偿款的清欠力度,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的管理和使用监督;重视上访工作,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了文明征地、和谐拆迁,取得了明显成效。总的来看,在前一时期,我区征地拆迁工作形势是好的,人民群众是认可的,对促进我区和谐、跨越发展、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但是,我们要保持清楚的头脑,还要看到工作中还有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有的还没有落实好补偿安置的政策,拖欠、截留、挪用农民征地补偿费,严重损害农民利益;有的违反征地拆迁审批程序,擅自更改用途,采取以租代征等方式,占用集体土地搞非农建设;甚者以土地收储为名,低价圈地,然后高价转让;个别县以经营为名滥用土地,搞房地产开发。二是有的干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用职权循私舞弊,贪污受贿,包括补偿费。三是有的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滥用强制手段,引发社会矛盾和纠纷。四是有关措施不配套,安置方法不科学,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差异较大,征地拆迁安置方式较简单,一些地方安置房建设不够,基础配套设施不健全,等等。产生以上这些问题,与政策不够完善、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等客观原因有一定关系,但是也因一些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主观原因也有一定关系。有的领导干部没有很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甚至引发。近年来,也常常发生一些因为征地拆迁问题到北京、南宁上访事件。同时,还有另外一种情绪,畏难怕难,回避矛盾,行动缓慢,项目建设滞后,严重影响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等等。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全区各地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观的内在要求,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关系到我区2009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具体实施。中央纪委、党中央对正确处理好拆迁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高度重视,在刚结束的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总理强调,要切实改善征地拆迁管理,指出:今年投资规模进一步扩大,建设项目增多,征地拆迁量也会相应增加,要特别注意维护群众利益,各地方尤其是基层政府,要依法规范征地拆迁管理,严肃处理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征地拆迁的行为。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精神,学习贯彻总理的重要讲话,从广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征地拆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扩大内需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要求上来。
二、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我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征地拆迁工作总体上要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的严峻形势。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开拓进取、抓紧抓实抓好各项工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在这里强调以下几点:
(一)依法依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必须严格遵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我区实施土地管理法的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依时向群众公开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征地范围、补偿款的发放等各个环节,都要接受群众监督;必须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地解决被征地拆迁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依时兑现补偿,妥善进行安置。
(二)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施改善征地拆迁管理,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支持,大力协助党委政府,积极会同国土资源、建设、发改委、财政、审计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征地拆迁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特别是要抓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一查新开工的项目是否符合中央规定的方向、政策规定,坚决制止盲目投资、胡乱拆迁等政绩工程。二查项目的建设进度是否达到目标要求,对已经批准项目进度明显滞后的,要进行重点督查,防止出现不能按计划投产的情况。三查补偿安置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要切实纠正和查处在征地拆迁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对征地拆迁群众的安置中损害群众的利益问题。四查征地拆迁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利用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的案件,贪污、挪用征地补偿费等违法法纪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五查征地拆迁是否滥用强制手段,坚决杜绝非法使用警力等暴力拆迁的行为。六查征地拆迁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针对暴露的问题,及时完善制度,阻塞漏洞。
(三)积极探索体现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要按照控制征地拆迁规模、保证被征地拆迁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遵照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和征地拆迁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我区区情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征地拆迁长效机制。一是不断完善征地法律、法规和具体的配套设施,建立征地价格的听证制度,合理确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确定被征地拆迁群众的社会保障措施,改进补偿费的分配方法,完善补偿机制,妥善安置被征地拆迁的群众。二是建立健全征地拆迁的临管体系。以保证权力行使为目标,找准征地拆迁中违纪违法多发易发的环节和关键部位,坚决履行征地拆迁工作的必行程序,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减少权力的乱用和滥用。三是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和纠纷调处结合,针对征地拆迁等方面出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逐步健全农村民族自治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的集体财产、资金、资产的管理和审计,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各项制度,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公布公开的民主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
三、加强领导,改进作风,不断提高我区征地拆迁工作能力和水平
全区各地各部门要不断适应征地拆迁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需求,加强领导、创新思路、整合资源、改进作风,为进一步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对全区统筹推进的重点项目,涉及征地拆迁的问题,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要实行登记规则,明确各市县、乡镇拆迁责任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领导,要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要建立相关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系人制度,切实加强征地拆迁;要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反馈情况,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和遗留问题。
(二)严格责任追究,保证政令畅通。要在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以严格的责任追究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的落实。对因工作推诿敷衍、相互址皮、措施不力、没有近期完成征地拆迁任务、影响有关项目推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引发、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职权循私舞弊、贪污受贿、截留、拖欠和挪用征地补偿款的,要严肃查处;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表现突出,进展迅速,工作做得好的,要通报表扬。
(三)改进工作做法,提高执行能力。对征地工作领导和工作人员而言,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以优良的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保证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增强“三个能力”:一是要增强对责任认识,不断提高破解征地拆迁、促进发展难题的能力。今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区经济发展最困难的一年。为保持良好的经济势头,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了60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涉及公路、地产等重大基础设施,涉及民生、教育、文化,等等,可以说投资规模前所未有,新开工项目数量前所未有,征地拆迁的工作量前所未有。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矛盾错综复杂,各级领导干部都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困难中、压力大的时候,我们越要强化责任意识,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坚守信心、真抓实干、攻坚克难,要全力解决征地拆迁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征地拆迁工作的有效体制机制,不断研究、提出创新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兢兢业业地完成好各级党委政府要交付的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好人民赋予的职责。二要增强宗旨意识,不断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落脚点和出发点,要充分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的思想。做好征地拆迁是促进项目建设,要以项目建设成果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要以发展成果来惠及包括征地拆迁的人民群众。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着力增强宗旨观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问政于民、问心于民、问计于民,切实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融入征地拆迁工作各个环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具体措施融入到征地拆迁工作各个环节,要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具体行动融入到征地拆迁的各个环节,解民意,解民忧,努力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尤其被征地拆迁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三是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维护稳定的能力,征地拆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各方面利益相互交织,各种矛盾不断涌现,有的时候,有的地区,有的部门问题比较突出。各地各部门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做到思想重视,措施到位,及时掌握征地拆迁工作中的实情,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力争把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不稳定苗头、不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越是难办的事情,越是难啃的环节,越是敏感的问题,越是要慎重考虑、慎重处理,决不能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方法,更不能非法动用警力武械等强制措施来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坚决防止个体矛盾演变成,坚决防止小事情燃成大事情,燃成了大事件。
同志们,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我们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不断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的基本成果,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全面实现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会议议程四: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李金早讲话
同志们,全区征地拆迁工作会议旨在切实加强全区征地拆迁工作,为实现全区今年固定资产投资6000亿元任务,其中技改投资1500亿元,提供有利的物质保障,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条件。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次会议,马飚主席对开好这次会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刚才,各个单位做了很好的发言,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法委书记石龙生同志作了很好的讲话,林念修副主席研究部署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我们要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
一、今年我区征地拆迁工作的基本情况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我区近年来征地拆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地保障了项目用地需求。2005年到去年,全区完成征地拆迁2142宗,共计5.182亿公顷,正在实施征地拆迁的有335宗,面积5414公顷。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各地积极了不少成功经验,刚才三个市做了很好的发言,有几条:第一是领导重视,靠前指挥;二是结合实际,制订准则。各地从本市有效的实际出发,落实中央的精神,制订针对性的措施和精神;三是依法征地,合理安置。做到文明征地、和谐拆迁,特别防城港市的做法很值得借鉴。我们要进一步学习,增强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我区要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000亿元,其中技改投资1500亿元这个目标,这个目标对广西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同时,对我们的征地拆迁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进一步认清形势,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今年全区征地拆迁工作要达到1.22万公顷,超过了18万亩,严格意义来讲创纪录,工作量大,难度大,涉及被征地拆迁农民人员多,补偿安置压力大。今年全区征地拆迁农民要达到15万,被征地拆迁农民达30%,将会有45000人完全失去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保民生、稳定的工作任务比较难。
我们要清醒看到,我区征地拆迁工作取得了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地有发生;二是被征地农民利益尚未得到切实保障,一些补偿、回建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三是一些难点热点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如长期拖下去,有可能激发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三、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努力实现征地拆迁维护权益的目标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征地拆迁工作。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经济建设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依法认真地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做了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要求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研究,我们要切实加以贯彻。一要依法依规征地拆迁。二要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各市县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征地三费标准进行补偿,不能随意降低标准。有些项目要求急,应该根据情况适应提高补偿标准。三要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思想工作,向农民讲清征地拆迁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解释清楚征地拆迁的政策,让农民真正掌握政策、了解自身维护合法权益。要引导广大农民支持征地拆迁工作,要畅通渠道,及时解决农民的合理诉求;要创新征地拆迁的方式方法,不要仅仅依靠行政手段,甚至警力来强力推动,要广泛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来引导征地拆迁工作,切忌简单粗暴。
四、正确解决征地拆迁的难点问题
根据当前征地拆迁精神,要本着尊重历史和事实的原则,认真加以解决解决。要创新安置的方式,有效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帮扶、就业及生活保障问题,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不降低,确保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是关键。刚才介绍经验的几个市,在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发展上有一些成功做法,对各地具有借鉴意义。要积极解决征地遗留问题,各级政府对农民的承诺,要千方百计兑现,增强政府信誉。要尽快建立征地补偿、征地拆迁体制,尽快出台征地补偿安置的有关规定,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监督权和知情权,促进征地拆迁工作上新台阶。
五、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经济责任重,2009年是我区超常规加快项目建设的一年,项目建设用地面积超过18万亩,涉及农民15万,完全失地的农民将有45000人。这么大的规模,一定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努力解决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
(一)要进一步明确征地拆迁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各市县要把征地拆迁工作列入政府重大议事日程,认真总结征地拆迁工作的经验教训,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要明确责任,分级负责。
(二)要切实加强新闻媒体引导,营造征地拆迁工作上良好氛围。要多些正面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