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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工作方案

时间:2022-11-05 03:16:14

出租车工作方案

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以交通、卫生整治为突破口,全面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和城市管理水平”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出租汽车“市场稳定、行业和谐、健康发展”这一主题,全面深入出租汽车行业第一线,了解和掌握行业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司、乘、管理人员的思想动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稳步、科学、健康发展。

二、调查的对象和主要内容

调查的主要对象是:全程、道路、通宝、联弘、天行5家出租汽车公司和现有的1067辆单车承包人或出租车司机。

调查的主要内容为:1、出租汽车公司成本构成,经营利润,管理方式,管理手段和管理水平等;2、出租汽车单车成本构成,单车利润,单车承包人或司机基本情况等。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调研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三亚市出租汽车调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输科),负责出租汽车调研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及信息汇总等工作。领导小组级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措施

1、充分利用《三亚晨报》,三亚电视台、广播电台、三亚政府网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发动广大出租汽车司机和企业积极参加调研活动。同时,广泛征求意见,找准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2、调研工作人员要深入到车站、机场、宾馆等出租汽车候客较密集的地方,实行现场调研。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目标量化制度,落实“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的工作责任制,努力做到调研结果真实准确。

五、工作步骤

4月20日至5月1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安排具体任务,进行动员部署。

5月10日至7月1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广泛宣传,深入调查。

7月10日至8月10日为总结阶段。收集、整理调研材料,找准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写出调研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开展出租汽车行业调研工作是我市当前开展的“双提高”大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民办实事的又一体现。调研旨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因此,各有关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出租汽车企业应予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2篇

受害车主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这个数字只是目前可以统计出的,涉案金额到底有多大只有庞大集团自己知道。”

买车变租车

福建人郑振武的案例颇为典型。因为有老乡在内蒙承包露天煤矿,郑振武获得了运输土方的合同,决定在内蒙当地买车,但银行贷款难以办理。此时,署名为庞大集团的广告映入郑振武眼帘:“购车消费贷款!不分客户、不分地域。”

在洽谈了两次后,郑振武与庞大集团包头分公司达成了贷款购车意向。虽然双方的商讨内容涉及车型、首付、高于银行贷款的利率以及每月还款金额,但是具体是在哪家银行贷款,庞大集团包头分公司的销售人员却是只字未提,只是一个劲地表示:“贷款的事我们尽快办,你放心好了。”

2011年3月,在交付了10万元购车订金后,庞大集团包头分公司通知郑振武回福建老家等待银行工作人员家访。

两天后,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人如期而至。在“银行工作人员”看过房产证,照过相后,他们拿出了一叠厚厚的合同要郑振武签字。

郑振武发现,合同除了数量众多以外,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在规范文本以外的所有空白处均未填写任何内容。

由于需要签字的合同数量太大,而且不知道里面都是什么合同,郑振武要求详细查看合同内容,但是遭到了“银行工作人员”的拒绝。

“他们说,这都是国家正规的贷款合同,放心签字,你要不签贷款就别办了。”郑振武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

听到这里,购车心切的郑振武彻底缴械。之后,“银行工作人员”用手捂着合同,快速翻页,指导郑振武在指定位置签字按手印,在整个过程中,没有时间看合同,甚至连自己签署过哪些合同文件,郑振武都不知道。

签字完成后,“银行工作人员”拿走了全部合同,因为是空白合同,郑振武自己也认为没有留的必要,以他的经验判断,“等这些空白合同填好以后,人家自然会给我的。”

然而,在支付了近一年“银行贷款”后,直到车辆被扣,郑振武方才得知,自己仅仅是这些车辆的承租人,并非所有人,而这个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庞大乐业租赁公司,却成为了自己车辆的合法所有人。

涉案金额巨大

在记者采访过的数十位车主中,很多人的经历与郑振武大同小异。

“银行工作人员”在家访过程中,或以公务繁忙为由,或选择午饭时间到访,由此造成了时间紧迫来不及给当事人看合同的情况,如当事人执意查看合同文本,“银行工作人员”就会以拒绝贷款相威胁,这样的情况造成了买车人不得不签订空白合同并且误签《融资租赁合同》的情形。

某受害车主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在这一过程中,售车方从来没有透露过实际办理的是融资租赁,他们不给车主看合同,以此掩盖融资租赁的事实,事后也不给事主任何合同,以致车主在收到问题车辆,出现不能正常开工、逾期未还款、被强行扣押车辆的情况下,方才得知自己当初签订的合同是《融资租赁合同》。”

有类似经历的车主为数甚众。记者调查发现,近三年间全国有多个省份不断发案,其中以辽宁、山西、湖北三省份案发最为集中。

在2010年至2012年的三年时间里,目前可统计出涉案车辆超150台,受害者62人,涉案金额超6200万元,其中,单笔涉案金额超300万元以上的大案就有6起。

在采访过程中,众多受害者不断提醒记者:“以上数字仅仅是目前可以统计出来的,因为类似案件久拖不决,很多受害者已经放弃维权,目前无法联系。”

更重要的是,因为买车时售车方没有给车主任何合同,多数的受害者并不知道已经掉进空白合同陷阱当中,至今仍不知情。

目前在已经开展维权活动的数十位车主中,仅有少数人在法院复印出了自己当时误签的《融资租赁合同》,大部分车主对于这份合同也是从未见过。

记者获得的《融资租赁合同》明确显示,出租方为庞大乐业租赁有限公司,承租方为购车人。按照该合同约定,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交付融资租赁手续费、履约保证金、总租金。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项,并无任何违约行为,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

庞大集团招股说明书显示,庞大乐业租赁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是庞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主营汽车及工程机械租赁、融资租赁。作为庞大集团唯一的融资租赁平台,类似的案件全部指向庞大乐业租赁公司这唯一的“出租方”。

利益链条环环相扣

谈及此事,庞大集团相关人士对记者指出,这些客户在别的公司贷款买车,由于贷款资质等问题,很难将贷款办下来,如果能办下来也是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通过我单位的融资租赁,不但时间快,而且车主很快就能获得车辆。车主需要付出的是比银行贷款利率高一些的“贷款利息”,比如一辆17万左右的车辆,承租人在支付了所有租金后,最后的费用大概要比在其他公司贷款买车成本高3万左右,大概15%至20%。

由此可见,因为庞大集团与银行业务关系紧密,可以获得足额的低利率贷款,通过融资租赁给客户办理“贷款”的行为可以为庞大集团赚取数量可观的息差。这也可以合理解释为什么这些车主在与庞大集团洽谈“贷款买车”的利率时,利息要比其他公司高的原因。

庞大集团招股书显示,当本公司为客户提供汽车产品的融资租赁时,将按公允价值确认所租车辆直接销售所产生的收益,而利息收入则在租赁期内确认。

庞大集团2011年年报显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同比增幅为80.93%,主要原因为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增长较快,2011年融资租赁手续费和利息收入为3.9亿元,增幅3522.28%。

“如果单单是将买车变租车,我们多掏些钱也就算了,最重要的是我们买回来的这些车辆从使用之初就问题不断,车一坏就没法干活,耽误了工时造成了还款困难。”某车主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

2011年,车主刘树春在庞大集团无棣分公司购买了霸龙自卸车两辆,买来后就发现车辆出现刹车抱死、漏水、漏油的情况。在车辆登记过程中,当地交警部门告知刘树春:“1.车辆合格证是假的;2.技术参数与该车公告内容不符;3.货厢内部尺寸与货车公式内容不符,不能给上牌照。”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合同纠纷中原告应到被告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讼,但是如果双方在有约定的情况下,约定优于法定。虽然类似案件的合同签订地点以及当事人常驻地点分布于天南海北,但是在当事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中却被留空,并在当事人签字后填上了“河北省滦县”。

《融资租赁合同》第十七条显示,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首先应该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应向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讼。

由于上述约定,一旦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问题,法律诉讼将被统一集中于河北省滦县受理。

第3篇

一、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协同区公安分局、区交巡警大队、区建设局、区执法局、各镇街政府(办事处)重点整治出租车车容车况、乱掉头、乱鸣喇叭、拒载、不主动给票及其它不文明行为,加强各类驾校规范办学管理力度,各类驾校毕业学员交通违章纪录分类统计等。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区出租车车容车况有明显改善,服务意识有明显增强、出租车“五乱”和不文明现象得到有交遏制,驾驶员培训学校进一步规范,整个交通运输行业的形象进一步提升,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服务海西创建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交通运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书记、副局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运管所、办公室、稽查队等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监督指导组

主要任务是根据出租车、驾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监督指导我区出租车、驾校整治工作,动员行政执法人员、出租车企业、驾校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出租车、驾校专项整治工作,消除在出租车、驾校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等情况。

第二组:违章查处组:

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对出租车、驾校经营行为进行检查,查处出租车、驾校的各种违章行为。

第三组:宣传统计组:

主要任务是做好出租车、驾校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有关数据的整理、收集汇报,保持上下级之间的联系。

各出租车企业、驾校要按照要求组织出租车经营人、驾驶员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杜绝出租车经营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三、出租车、驾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月日—月日)制定创建整治工作方案。

各出租车企业、驾校、运管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局办公室。

第二阶段:(月日--9月30日)全面整改。

由我局牵头,根据上级的布署和要求以及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全面整改,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向我局汇报。

第三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巩固提高。

各单位在全面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抓巩固提高,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

主要措施:

(一)整顿出租车、驾校经营行为落实检查制度

开展出租车、驾校集中整顿,月30日前,各企业必须按标准对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整修车辆外观,清洗车辆内室,及时更换座垫、脚垫,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更新车辆。检查驾校资格条件,对驾校现有车辆、场地、设施设备、师资力量、办学管理工作等进行检查。

提高出租车的保洁标准,由原来的“五日一回场”改为“三日一回场”。对回场检查合格的出租车,在《车容车况检查卡》上进行登记;在路面上初次发现不合格且情节轻微的,暂扣司机的服务监督卡,经整改验收合格后予以返回;对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予以罚款。提高驾校的办学质量,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标准重新核查其经营资格,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责令驾校限期整改。

(二)加强路面监督,整顿窗口秩序

全力加强路面监控,各稽查队每天必须检查出租车20辆次以上,同时积极参加全市性的联合执法和不定期组织路面巡查暗访,及时纠正出租车各类违章行为。

加强、大等重点地段出租车的现场秩序整顿,坚决查处拒载拼客和不按表计费等违章行为,要加强夜间的执法检查。同时要与公安、城管等部门配合,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为出租车营造良好的运营环境。

出租车企业要组织路面督导队,每月检查的出租车数不少于企业车辆总数的40%。

(三)整顿突出问题,实施严管重罚

对出租车司机交通违法“五乱”行为,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后,予以通报,由企业负责停岗教育,同时应按《市出租车驾驶员从业管理规定》予以计分,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的,吊销出租车司机的服务监督卡,由企业予以辞退。

对出租车司机拒载、绕道、不按计价器等严重违章经营行为,均按处罚高限罚款和违章记分。第一次违章的,暂扣服务监督卡,重新参加从业资格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二次违章的,吊销出租车司机的服务监督卡,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行业;有上述两次严重违章的出租车停业整顿7天。

继续加强出租车交接班管理,落实错峰交接班自侓规定,禁止高峰期交接班。严格交接班“暂停营运标志”的使用,对未按规定使用的,按规定予以处罚。

(四)落实企业责任,实行目标考核

全面贯彻《出租车企业管理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出租车企业对经营者、司机管理的责任,根据企业管理目标实施情况,组织考核评议,实施奖惩。

在专项整治期间,由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企业落实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好的,推广其先进管理经验,对工作不落实、问题比较多的企业,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委托管理个体出租车业户资格。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服务意识

各企业要组织出租车司机进行学习教育,每次学习教育都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签到、有记录、有检查,保证每个出租车司机教育到位,每月初要上报各企业学习教育情况。

充分利用墙报、简报、短信、GPS等方式,表彰好人好事,曝光出租车违章违纪行为。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出租车司机对创建文明城市和文明行业的思想认识,自觉遵纪守法、安全行车、文明服务。

(六)表彰先进典型,树立文明榜样

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充分借助出租车各项评选活动,及时对遵章守纪的出租车司机和先进的出租车司机授予荣誉称号,给予奖励表彰。

四、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出租车企业、驾校要高度重视,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负起管理职责,制定出租车、驾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分工,落实管理责任,实现出租车行业的规范有序。

第4篇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为春运、春交会、五一等重要工作保驾护航。

1.2008年春运期间,我队紧紧围绕“重点打击、兼顾全局、文明执法、安全配合、迅速高效”的二十字方针,以依法行政为主线,克服管理面广、情况复杂、监控区域大、人员不足等困难,努力实现运政执法的高效性和创新性;坚持稽查工作的联动性,与交警、巡警、警备区及区县交通职能部门紧密配合,严厉打击各类违章违法营运行为,确保了春运期间道路运输秩序良好。 (2)节前春运,太和收费站设立春运交通安全检查点,超载分流6次,共98人。节后春运期间,广州西站、火车东站临时客运站分别疏运旅客65万人次和31.5万人次,确保了流花地区和火车东站地区客运秩序良好。 3.五一前夕,我队对“五·一”节日稽查工作制定了周详的计划:一是4月28、29日,我队组织稽查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客运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检查车辆548辆次,查处各类违章48宗,有效净化了各大客运站场周边地区及重要路段的客运秩序;二是五一节期间,稽查队外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且每天均有大队领导值班,使外勤稽查工作中的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及时的处理;三是安排内勤人员在队部值班,以接听“110”投诉电话和及时做好违章案件的移交工作。由于准备充分,使得节日稽查工作紧张有序,忙而不乱。

(二)结合创建广州出租汽车文明行业工作,开展出租车专项整治行动。

1.根据《创建广州出租汽车文明行业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有效打击出租汽车违法、违章营运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提高从业者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创建我市出租汽车文明行业工作顺利开展,从2月6日起,我队开展了大规模出租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非编出租车司机和“克隆出租车”违章违法营运行为,至今共出动执法力量7385人次,检查车辆84862辆次,查处各类出租车违章3533宗次(查处非编出租车司机3020人次,克隆出租车67辆,暂扣车辆987辆),出租车平均违章率由整治首月的10.95下降到4.16,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成立打击“克隆出租车”专案组,深挖“克隆出租车”存在的根源。为进一步加大对“克隆出租车”、伪造资格证等违章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我队联合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成立了打击“克隆出租车”专案组,对制造、贩卖、使用“克隆出租车”、伪造《服务资格证》等违章违法行为实施司法追究,从源头上打击“克隆出租车”、伪造《服务资格证》等违章违法行为。专案组自5月10日成立以来,共查处“克隆出租车”18辆,7名涉案司机被移交当地派出所拘留。

(三)充分利用电子监控系统和pda、手持识别仪等检查设备,大大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按照委及局、处领导要求,我队联合办公室、数据信息科等相关部门,逐步完善了4楼电子监控系统,成立了监控小组,对“两站一场”及各大公路客运站周边地区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拍摄各类违章违法营运行为,并于外勤执法人员相呼应,及时查处各类违章行为。上半年,电子监控小组共拍摄出租车违章近3000宗,公路客运违章300余宗。同时,我队在外勤执法工作中还充分利用pda、手持识别仪等高科技检查设备,大大提高了稽查工作效率。

(四)加强属地管理,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点面结合,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秩序。

1.积极创新,采取灵活有效措施,加强属地管理。 2.多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整治行动,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5篇

摘要:目前,随着行驶车辆数量的迅速增加,道路交通事故也随之逐年增长。其中,出租车驾驶员这一特殊群体的误工赔偿问题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就因道交事故导致出租车驾驶员受伤而产生误工费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关键词:出租车驾驶员;误工;赔偿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明确“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出租车即属于经营性活动车辆,出租车未运营产生的损失即停运损失,司法实践中,对于出租车的停运损失一般由出租车驾驶员的挂靠单位凭运管处出具的停运前几个月的全市出租车收入分析表至法院主张权利。笔者在审判实践中遇到了出租车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而来主张误工费的情况,该驾驶员同样以运管处出具的分析表主张其因受伤而减少的收入即误工费。但是保险公司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出租车驾驶员的误工费不等同于停运损失。

误工费在不同行业之中是具有共性的,在司法实践当中,对于绝大多数行业而言,误工费的赔偿都基本没有争议。只要受害人一方向法院提交收入证明、完税证明以及收入扣缴证明等相应证据,法院一般会支持对误工费的请求。误工费是对受害人所失利益的赔偿。误工费的计算是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和特点等进行量化计算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受害人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由于个人能力的差异,受害人的收入情况可能相差悬殊。这一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费也存在巨大的差异。

对于出租车驾驶员这一行业而言,在误工费的计算上确实存在较大的争议。上例所述保险公司即认为误工费的计算应严格按照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提供不出只能参照行业标准,而行业标准却是大大低于出租车驾驶员的收入的。保险公司的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出租车驾驶员毕竟是特殊行业人群,不能简单、机械地套用正常上下班的工作人群的收入模式。所以在司法实践当中,对出租车司机误工费的计算,首先根据其行业特点,以实际损失作为标准;其次根据出租车驾驶员的工作模式,如一般而言一辆出租车会有一主驾一副驾,主驾其实就是该出租车的实际车主,而副驾是需要每日向主驾交纳固定承包金的,因此主驾的收入其实就是包括副驾上交的承包金以及其自身驾驶出租车运营所得,而副驾的实际收入却是要将上交主驾的承包金扣除;最后根据全市出租车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来确定出租车驾驶员的实际收入情况,最终计算出租车司机因误工而导致的实际损失。这种计算方式是客观实际、科学量化的,因此出租车驾驶员的误工损失不能等同于出租车的停运损失,误工费是随人的,而出租车停运损失则是随车辆的。笔者在前述案例中,既没有完全按照出租车驾驶员的主张以停运损失的计算方法确定其误工费,亦没有完全采信保险公司按照行业标准判定误工损失的答辩意见,而是综合了该出租车驾驶员是主驾、出租车行业平均收入水平等因素,酌定了该出租车驾驶员的误工费。

上述案件中的出租车驾驶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出租车的停运损失可以由其挂靠公司向赔偿义务人主张,又决定至法院主张停运损失。关于这一点,就涉及到了出租车驾驶员的误工损失和出租车的停运损失是否能同时主张的问题,笔者认为出租车驾驶员的误工期和出租车的停运期是相包容的关系,前述案例中出租车驾驶员(主驾)的误工期经法医鉴定为4个月,而出租车的停运期即出租车在修理厂维修的期间以及主驾不能驾驶的期间,因此出租车的停运损失已经包含了该主驾的误工损失,而未得到赔偿的停运损失仅仅是出租车在修理厂维修期间副驾的停运损失。

对于出租车这个行业而言,无论是来自其内部的质疑还是来自外部的争议一直都没有停止过。因为这个行业在我国属于改革开放之后的新兴行业,从其产生的那天开始,其中就蕴含着巨大的利益,虽然该行业在我国属于特许经营,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地区之间经济差异较大,所以对于出租车运营的管理和规范直至今日仍然存在诸多问题。笔者在审理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各种赔偿纠纷中,出租车占了很大一部分比例,从目前该行业内部来看,出租车行业准入门槛较低,而从业人数较多,从而在管理中存在较大的混乱,使得出租车司机的基本运营权利及基本社会保障难以实现。从出租车行业外部来看,目前各地尚存在大量的无证经营的现象,即所谓的黑车,因黑车不需要交纳相应的运营管理费用,所以租价较低,吸引了大量乘客,严重侵害了出租车行业的利益,引发了大量出租车司机不满。综上所述,对于出租车司机行业误工费的认定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其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了法律的范畴。所以,从目前的情况来讲,积极理顺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的关系、切实保障出租车司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出租运营行业内外的不法行为迫在眉睫,亟须政府尽快出台更为合理有效的措施以避免将来可能引发的矛盾。而对于现阶段的司法实践而言,个案中关于出租车驾驶员误工损失的计算仅凭法官的自由裁量,很难让所有赔偿义务人信服,较为合适的是出租车主管部门与当地司法部门共同确定相关标准,从而在法律上切实保障出租车司机的合法权益。

第6篇

第一部分上半年主要工作回顾

200*年上半年,我稽查大队在委和局、处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委和局、处的一系列工作部署,以创建广州市出租汽车文明行业工作为主线,全方位开展道路运输秩序整治工作,确保市内道路市场秩序良好。半年来,我队突出抓好以下主要工作,简单概括为“确保3大任务、做好3项保障、实现2个突破、加强社会联动、抓好内部管理”。

一、确保完成三大整治任务,切实保障广州市道路交通运输秩序良好

(一)结合创建广州出租汽车文明行业工作,开展出租车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根据《创建广州出租汽车文明行业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从2月6日起,我队开展了大规模出租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非编出租车司机和“克隆出租车”违章违法营运行为,至今共出动执法力量7385人次,检查车辆84862辆次,查处各类出租车违章3533宗次(查处非编出租车司机3020人次,克隆出租车67辆,暂扣车辆987辆),出租车平均违章率由整治首月的10.95%下降到4.16%,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二是成立打击“克隆出租车”专案组,深挖“克隆出租车”存在的根源。我队联合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成立了打击“克隆出租车”专案组,对制造、贩卖、使用“克隆出租车”、伪造《服务资格证》等违章违法行为实施司法追究,从源头上打击“克隆出租车”、伪造《服务资格证》等违章违法行为。专案组自5月10日成立以来,共查处“克隆出租车”18辆,7名涉案司机被移交当地派出所拘留。

(二)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我队加大了对“两站一场”及市内各大公路客运站周边地区客运秩序的监控力度,多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及综合整治工作,打击各类违章违法营运行为。例如:联合市教育局和公安交警等部门,对非法营运“校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市旅游局、交警部门整治旅游包车市场运输秩序。同时,我队还加大了对沙太路、中山大道、广州大道、新市等客运违章多发路段的监控力度,重点打击无牌无证客车非法营运、公路客运班车不安核定站点停靠等重大违章违法行为。上半年,我队共查处各类公路客运违章991宗,其中客车非法营运175宗、不按核定站点停靠569宗。

(三)整治市内公交车、货运市场营运秩序。上半年,我队配合公交科、服务监督科顺利完成了对公交车的“两率”检查工作,并多次配合公交科开展对公交车营运秩序的专项检查,共查处各类公交车违章13宗。同时,我队配合货管科多次开展了对货运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营运“泥头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违章违法营运行为,共查处各类货运违章37宗,其中非法营运“泥头车”11宗、危险品运输违章13宗。

二、做好三项重要保障工作,确保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旅客乘车方便、安全、快捷

(一)坚持做好春运组织保障工作2006年春运期间,我队紧紧围绕“重点打击、兼顾全局、文明执法、安全配合、迅速高效”的二十字方针,以依法行政为主线,克服管理面广、情况复杂、监控区域大、人员不足等困难,努力实现运政执法的高效性和创新性;坚持稽查工作的联动性,与交警、巡警、警备区及区县交通职能部门紧密配合,严厉打击各类违章违法营运行为,确保了春运期间道路运输秩序良好。一是春运40天,我队共派出运政执法人员5,972人次,查处违章案件1,486宗(非法营运车辆136台,克隆出租车65台,黑站(票)点12个)。其中,春运联合执勤队查处客车非法营运75宗、克隆出租车33宗。二是节前春运,太和收费站设立春运交通安全检查点,超载分流6次,共98人。节后春运期间,广州西站、火车东站临时客运站分别疏运旅客65万人次和31.5万人次,确保了流花地区和火车东站地区客运秩序良好。

(二)集中精力做好第9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交通保障工作。我队贯彻委和局、处关于抓好春交会交通安全、服务保障的要求,组成强有力的监控队伍,五个大队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在本届交易会的两个阶段期间——4月15日至20日、25日至30日,对交易会流花、琶州展馆周边地区实施时段监控,保障了客运服务的任务完成。针对本届交易会客流量大的特点,制定可行的疏导方案,圆满完成了本届交易会客运保障工作。

(三)坚持不懈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客运保障工作。一是4月28、29日,我队组织稽查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客运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检查车辆548辆次,查处各类违章48宗,有效净化了各大客运站场周边地区及重要路段的客运秩序;二是五一节期间,稽查队外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且每天均有大队领导值班,使外勤稽查工作中的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及时的处理;三是安排内勤人员在队部值班,以接听“110”投诉电话和及时做好违章案件的移交工作。由于准备充分,使得节日稽查工作紧张有序,忙而不乱。

三、实现两项重大突破,大大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和客运市场监管水平

(一)充分利用电子监控系统和pda、手持识别仪等检查设备,大大提高稽查工作效率。按照委及局、处领导要求,我队联合办公室、数据信息科等相关部门,逐步完善了4楼电子监控系统,成立了监控小组,对“两站一场”及各大公路客运站周边地区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拍摄各类违章违法营运行为,并于外勤执法人员相呼应,及时查处各类违章行为。上半年,电子监控小组共拍摄出租车违章近3000宗,公路客运违章300余宗。同时,我队在外勤执法工作中还充分利用pda、手持识别仪等高科技检查设备,大大提高了稽查工作效率。

(二)积极创新,采取灵活有效措施,加强属地管理。我队采取以属地大队管理为主,运政一大队配合监控、打击的方式,采取灵活手段,提高了对“两站一场”监控效果。具体做法:一是流花、天河、芳村属地大队为加强对客运站周边各类客、货运违章的打击力度,分别采取联合辖区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打击、协调客运站加强源头管理等方式,对客运站周边的各类违章营运行为进行联合打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例如:运政二大队联合云浮市交通局及属地公安、交警部门开展罗定班车营运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公交一大队联合清远市交通局开展广清线客运秩序整治;公交二大队在巩固广汕线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成立了天河地区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组,加强对天河地区公路客运市场源头管理。二是为加强对机场客运秩序的监管,属地运政三大队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白云机场大巴班车安全检查台帐制度和出租车司机重点监管制度;全面启用机场监控设备,多次组织召开违章录像观看会,落实“控制违章重在预防教育”的思路,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加强社会联动,多部门联合执法,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我队在工作中注意联系协调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共同开展整治行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部门职能的局限,提高了工作成效。例如:联合公安、教育部门开展校巴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旅游部门开展对旅游包车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等。二是反应快速,及时高效地处理“110”报警案件及群众投诉。针对“110”报警案件的突发性,我队每天安排机动分队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白天加强对全市范围客运秩序的监控,晚间在值班室随时待命,机动分队充分发挥其迅速灵活的特点,及时高效处理各种紧急事件,维护路面顺畅的营运秩序。对于群众来信来访投诉,我队安排专人负责,对投诉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达到投诉一起,处理一起的效果。上半年度受理“110”报警及群众投诉案件共215宗,均能做到接案及时并能妥善处理,得到群众和有关部门的好评。

五、积极抓好运政稽查队伍的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工作。

(一)多形式开展业务学习,推进稽查工作向多元化发展。

大队利用每周三的勤务学习时间,由大队领导对每周上级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对勤务状况进行点评,做到勤务信息有效、及时的上传下达。另外,由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的分队长、中队长进行稽查工作经验介绍,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讲评。通过这一系列的学习与交流,开拓了稽查业务的范围,丰富了稽查工作的内,推动了稽查大队整体工作向多元化、深层次发展。

(二)加强后备骨干力量的培养。

针对人员流动大、岗位需不断调整的特点,稽查队对骨干力量培养工作的要求比较迫切。队部专门制定培训方案,采取集中授课、骨干讲课、专题研讨、综合考核、大对党支部讨论选拔等方式进行,以求进一步提高稽查骨干队伍的业务水平综合执法素质和组织管理能力带动整个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使稽查队工作不断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为了把稽查队锻造成“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集体,针对稽查队的工作特点,我队制定了《稽查大队思想政治工作概则》和《稽查大队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全体队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引导队员努力学习和掌握党的理论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帮助队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

第二部分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2006年第3季度,我队将在委和局、处的领导下,围绕委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系统工程方案,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团结奋斗、开拓创新,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监管工作。第三季度,我队将紧紧围绕“做好2项整治工作、加强3个方面的监管、抓好3项政务工作”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深化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一、做好2项重大整治工作

(一)出租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创建广州市文明出租汽车行业工作要求,继续加大力度打击“克隆出租车”和非编出租车司机,努力做好对制造、贩卖、使用“克隆出租车”、伪造《服务资格证》涉案人员的司法追究工作。

(二)开展“三线”客运市场整治工作。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广湛、广梅、广清线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联合相关市的运管部门,做好整治工作,不断提高客运市场服务水平。

二、加强3个方面的监管

(一)进一步加强属地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两站一场”地区及各大公路客运站周边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监管。

(二)继续加强对流花地区、广汕路、芳村、窖口、广州大道、天河至黄埔沿线等重点路段客运秩序的监管,打击各类违章违法营运行为,维护正常的客运秩序。

(三)做好对货运市场、停车场的监管。联合货管科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货运市场、停车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货运市场、停车场营运秩序。

三、抓好3项政务工作

(一)在日常勤务工作中,注重对广州交通行业的发展进行研究与探讨;加强对后备骨干的培训工作,完善大队队伍的梯队建设。

(二)坚持每周稽查例会制度,继续做好与相关业务科室的沟通联系工作。

(三)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做好政治业务学习,加强队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教育,廉政勤政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新队员的教育管理。

第7篇

在完成个人租车市场的布局之后,国内最大的租车公司神州租车正在将

目光瞄准另一个潜力市场,那就是企业用户的租车市场。“对于大多数个人用户来说,租车比买车划算;同理,对于大多数企业用户来说,租车也远比自己买车划算。”神州租车董事局主席兼CEO陆正耀一语道出了企业用户租车市场的商机所在。

企业用户在国外租车巨头业务中都占据着相当大的份额,而国内租车业中,企业用户所占比例还十分小。 在陆正耀看来,国内企业用户对租车的潜在需求十分巨大,但此前一方面国内租车公司受限于规模、技术和管理水平,不能给企业提供经济高效的用车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企业租车意识也不成熟,使得这个市场一直没有进入爆发临界点。“我们吸引赫兹入股,并投入巨资建立云平台,就是想借鉴赫兹在企业客户市场的运营经验,并依靠云平台,开拓企业用户这个租车业的下一个‘蓝海’。”

企业用户成新“蓝海”

企业是用车大户,办公用车、业务用车需求越来越大,不少企业投入大量资金购车,且要配备很多专职司机。此外,对于企业来说,汽车用油、汽车维护的管理也是一大难题,跑冒滴漏现象严重,同样的问题,在行政单位也普遍存在。

针对企业用户用车成本高、管理难问题,陆正耀开出的药方,就是以租代购。“如果采取租车的方式,企业仅仅在采购环节就能节省30%~40%的开支。”陆正耀强调,“况且企业租车的话,还不用为负责维修而麻烦,维修期间我们还可提供备用车。”

企业用户往往对租车敬而远之,一方面固然是意识不到位,不了解以租代买的好处。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此前租车公司并不能提供经济高效的用车解决方案。“如果租车公司将门店开在我们楼下,且用车十分便利,公司会考虑租车。”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公司总裁于海波对记者聊到对企业租车的看法。

此前租车公司都在打企业用户市场的主意,一些企业用户也尝试以租代购。但由于租车公司规模化不够,相比企业自购车,成本优势不是特别明显。更关键的是,租车公司没有能力提供便捷的租车解决方案,企业用户在用车高峰时往往车不够用,而不用车时,租来的车又存在浪费现象,使得一些试点企业最终放弃了租车。

在陆正耀看来,只要解决企业用户用车的经济性和便利性两大问题,企业用户租车市场就会像个人租车市场一样出现井喷,成为租车业的下一个“蓝海”。

汽车共享是突破口

租车业要撬开企业用户市场,需要一个突破口,这个突破口在陆正耀看来,就是汽车共享。“汽车共享做到个人市场必死无疑,但是做到企业市场里面是最佳的。”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汽车共享”服务正从理念变为现实。所谓汽车共享,就是用户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在线预订,凭会员卡感应预先停靠在路边的车辆,车门自动打开,取出钥匙和油卡出发;使用完毕后,返回取车的位置,刷卡还车。一切服务均通过用户的自助完成。

据称,在神州租车的解决方案里,企业用户与神州租车达成租车协议,车就停在企业用户办公楼(厂区)的车库,企业用户首先是内部共享这些车的使用权,员工用车时网络登记后便可使用,车钥匙、加油卡都留在车中。如果车不够使用,员工也可随时使用神州租车门店的车辆。“这一解决方案对企业用户来说,节省了购车成本,又大幅降低了车队管理成本。”

第8篇

微信上买到低价豪车,

海鲜老板后悔莫及

2015年2月9日上午,海南省海口市某公司职员程方刚为朋友做了件好事,马上就后悔不已了。原来,他给朋友牵线买到了一辆豪车,但又忽然感觉有点蹊跷:这么好的车怎么会8万元就卖给了自己的朋友呢?会不会是有问题呢?

程方的朋友武艺是个做海鲜生意的老板,年轻有为,不到30岁便赚了数百万。财大气粗后,武艺就想买辆豪车,谁知到车行一看,上档次的好车都要上百万。因为需要流动资金,他便想买辆价格便宜一点的二手奔驰或者宝马,既上档次又省钱。2015年1月初,他把这一想法告诉了好友程方,程方马上就说,他有路子,可以低价买到二手的豪车。原来,程方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个卖二手车的朋友,对方微信名叫“靓车”,经常在朋友圈里推送一些二手车的信息,价格便宜且都是豪车,很符合武艺的要求。程方将武艺对于车辆的基本要求通过微信告诉了对方,“靓车”很快就向他们推荐了一辆二手的奔驰。说原价上百万的车是出了事故修理后再卖的,但车况很好,事故伤损也不大,如果能买到这车,对他做生意很有帮助。武艺一听就心动,一辆没损伤多少的价值百万的奔驰竟然卖几万元,不是白菜价么?程方还说,“靓车”说,这辆车的车主是个很有钱的主,不想开事故车,所以想便宜卖了。武艺一听更加心动,急于要见车主。

程方立即帮武艺联系车主,车主是一个不到20岁的小青年。迫切购车的武艺尽管心存怀疑,但对方用手机发来了车辆的照片和购车手续,经过一番商讨,武艺还是决定购买这辆卖价6万元的二手奔驰。

武艺仅花6万元人民币就开上了豪车奔驰,满心欢喜,他开到修车店让熟人看看车的受伤程度。但令他大跌眼镜的是,修理工说这车根本就没有被撞过,是原车进口八成新车,修理工甚至怀疑武艺是买到了偷来的车,叫他快去报案,不然事发后他会受牵连。高兴不到几天的武艺听罢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本来他对6万元买到如此性价比的好车就有怀疑,听修理工这么一说,顿时慌了手脚。但由于贪念作祟,程方一直将此车用作接待宾客,没有向警方报案。

在惴惴不安了一个多月后,武艺还是战胜了贪念,走进了海口市公安局报案……

无本做生意,“利润”滚滚来

接到报警后,海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非常重视,当即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与此同时,海口几家租车公司也陆续发现车辆被骗。警方将此案并案处理,一丝丝头绪就被理出来了:

2015年4月12日17时许,身份证显示为19岁的石家庄人李小阳和27岁的黑龙江人陈彤,一起来到海口一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两人找到一名业务经理。李小阳用假驾驶证租用了一台黑色奥迪A6L,预定租车至三亚两天,押金5000元,车费是1800元,双方签订了租车协议。

李小阳和陈彤驾车离开后,陈彤当即拿出提前准备好的设备屏蔽了这辆豪车上的GPS信号,让这辆车不被租赁公司所控制。之后他们与网络中介人王华取得联系,三人协定卖价6万元,王华则再倒一手,以7万多的价格将豪车卖给黄亮。随后他们约定到广东省湛江市海安码头碰头。

一辆价值近60万的二手奥迪车只卖六七万元钱,这正常吗?显然黄亮明白其中的“奥秘”,4月13日凌晨2时许,交易当时,他随着王华一起到达海安码头,亲眼见证了交易全程。当时李小阳和陈彤用布遮挡了车辆号牌,开车前往湛江一带王华的家中,拆掉GPS和车辆号牌,换上一副广东省的假牌。

交易成功后,四人散开,陈彤“打飞的”返回黑龙江,而李小阳则一路北上。

这一切汽车租赁公司并不知情。直到这辆奥迪轿车超出租赁协议时间仍未被归还,他们才发现情况异常。4月14日,该公司负责人魏某赶紧报警:怀疑遭遇诈骗。

这看似一起正常的租车交易,实际上却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

李小阳是90后,初中辍学后流浪在外地打工因此相识陈彤。

2014年5月的一天,两人在一起聊天,聊到了一个话题,看到网上有卖二手豪车的广告。李小阳在租赁公司工作过,他知道租车的流程,于是他们灵机一动,决定把陈彤拉进来做笔无本生意,将租来的车卖给网上需要豪车的人。

于是三人开始寻找门路。

第一步,他们在网上寻找相关软件,经过一番搜索,找到了一个出售盗取QQ密码的木马的黑客网站。一番讨价还价,以3000元成交。黑客从网上把软件传过来,还帮他们将这个软件做成一个木马病毒,同时附有一个专门用于接收盗得QQ号和密码的网页,接着他们又从一个软件网站上下载了QQ视频录像软件。

随后,他们申请了QQ号、微信号,随机在网上搜索网友加为好友,与对方聊天时,设法把木马种植到对方的电脑里面,再主动邀请对方视频,趁机把对方视频的镜头录下来。为了吸引对方注意,他们发送的视频往往并不是自己,而是此前截下来的美女视频。

在盗得“好友”的QQ密码和视频后,他们便登录此QQ,与被盗QQ上的好友聊天,同时播出被盗QQ号主人的视频录像,让对方以为是正在与QQ主人聊天,待对方产生信任后,他们就提出“有豪车可卖”了。为了省事,他们甚至把一些常用的话和行骗的理由写好,保存在信箱里,行骗时直接复制贴上去就行了。

从2014年年初开始,李小阳在海口市实施诈骗活动。很快,李小阳即掘到了“第一桶金”5万元。为了便于骗钱,他办了10张银行卡。之后在半年多时间里,他流窜于海口市区及周边的文昌、澄迈、琼海等市县,骗到了上百万元钱。

由于李小阳“战果辉煌”,不久,他与陈彤商量,实施诈骗时各自分开,骗到的钱各人自己用,互相之间也不透露金额,但需要合作时两人合作。

千里追查,嫌犯猖獗一路作案

“当时根据GPS信号,我们率先锁定了广东茂名一带,前往调查整整一天,才找到了一个被拆除的GPS定位仪。”办案民警介绍。同时,民警还掌握到李小阳2015年4月14日与15日当天在浙江省金华市出入的行迹,当即紧追不舍,跟上去。

当专案组到达金华市时却又扑空,只查到李小阳曾入住酒店,并开着一辆蓝色奥迪A4轿车。

“我们查询这辆车登记车主并非李小阳,循线确定这辆奥迪车为李小阳再次租赁得来。”民警分析,按照李小阳作案规律,他应该会再次出手,但这辆车当时并没有报警记录。民警再次深入调查得知,该车被李小阳租得,驶出金华市,前往无锡。GPS报警提示后,租赁公司当即报给当地的交警。李小阳当时超速行车在京沪高速,被交警顺势拦截。因为没有掌握李小阳诈骗证据,该车便因超速被暂扣,李小阳的身份证也一起被扣。

但李小阳的踪迹从此消失,千里追踪至此无法继续,所有线索一度中断。

专案组民警没有放弃,选择从继续调查此案。前往李小阳的老家唐山找到他的父母,却意外得知,李小阳在海南作案前,刚在安徽省采取同样手段作案。原来,2015年2月24日,李小阳独自一人租赁了一辆价值约22万元的红色宝马轿车,以3.5万元的价格卖掉,之后远赴三亚的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打工。

2015年5月1日,民警获得线索得知,4月30日,李小阳和陈彤再次出现在海口美兰机场作案被识破,之后出现在三亚景区。专案组成员果断出击,将正在三亚旅游的犯罪嫌疑人李小阳和陈彤擒获。两人对租赁豪车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2015年5月21日,民警经过深入调查,前往广东河源市将参与诈骗的王华和买主黄亮抓获归案。

四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作案的全过程。李小阳交代,他好赌,欠下赌债,引发父母不满,他当即离家出走,前往安徽省落脚。无意中在网上的二手车群发现有人想要低价购买豪车,因为当时手头缺钱,李小阳当即想到“空手套白狼”:到租赁公司租车卖给此类买主。由于平日养成了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李小阳非法得来的钱财不到一个月便所剩无几,所以被海口刑警侦查时,他仍然一路作案。而连续与李小阳“合作”的嫌犯陈彤交代称,每次作案他都是专门坐飞机赶到海南。

办案民警介绍,陈彤和李小阳仍看好“五一”租车旺季,准备趁机多捞点钱,因此4月30日作案时,他们租了两辆车准备出手。没曾想,前往给他们送车的两名工作人员竟然是亲兄弟。兄弟二人对同一个人在不同公司租赁两辆豪车的行为起疑,无意中揭穿了他们这次的骗局……

20多名网民中招,

涉案金额400万

据警方认定,李小阳和陈彤先后共作案20多起,20多名网民上当受骗,涉案金额400多万元,多家租赁公司蒙受巨大损失。

第9篇

1、2012年5月1日至6月26日间,被告人高某某先后三次分别以自用、朋友要租车为由通过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向康某某经营的汽车租赁服务部租赁一辆闽EP1366飞度HG7134DAM小型轿车(价值60000元)、闽DKM629红旗CA7230AT小型轿车(价值70000元)、闽EU5781别克SGM7240G小型轿车(价值96000元),后将上述车辆质押给他人。

2、2012年5月27日至6月22日,被告人高某某以工地需要用车为由先后二次通过签订汽车租赁协议向钟某某经营的汽车租赁服务部租赁一辆闽EX5792重庆长安SC7106AM小型轿车(价值30000元)、一辆闽EX2379天津威志CA7150V小型轿车(价值30000元),后将上述车辆质押给他人。

3、2012年4月10日,被告人高某某以工地需要用车为由向洪某某经营的租赁服务部租赁一辆闽E5796E丰田TV7161GLMD小型轿车(价值85000元),后将该车质押给他人。

被告人高某某将质押六辆车辆的所得款均用于归还其赌博欠款及支付租金等,经被害人等人多次电话联系被告人高某某追讨车辆,被告人高某某仍拒不归还车辆。

二、分歧意见

1、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高某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被告人高某某与被害人通过签订租车合同,成立合同关系,且车子实际交付使用,租金也有支付,即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部分。根据被告人高某某的辩解其租车时是要用的,并不是租车的时候就想将车子抵押,而且结合客观事实,其是租车后隔一段时间才将车子质押,足以看出被告人高某某租车时是没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因此签订合同时的诈骗不成立。而在履行租车合同的过程当中,被告人高某某也一直有支付租金,即使把车子质押后也还有支付部分租金,其就是在合法的占有该车期间将车子质押,所以在所有权人讨要的情况下,其不归还,就是将他人交由自己保管的财物,擅自处分,拒不退还,非法占为己有,应构成侵占罪。

2、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高某某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虽然被告人高某某在租车时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在租车时,向车主虚构做工地工程需要为由租赁车辆,在租车后,向车主隐瞒质押事实,且将抵押所得借款用于赌博,使得车子能不能赎回处于不确定的放任状态,可以认定被告人高某某客观上实施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因此,被告人高某某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三、评析意见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被告人高某某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被告人高某某的行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理由如下:

1、多次将车辆用于质押而不归还:被告人高某某从2012年4月10日至2012年6月26日先后六次将六辆租赁的车辆用于质押而不归还。如果说被告人高某某在一开始租赁车辆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那他在第一次将租赁的车辆质押出去后;在未能赎回该车的情况下,又先后五次将租赁的车辆用于质押,其非法占有的意图明显;

2、长时间将车辆用于质押,经车辆所有人追要,不将车辆归还:被告人高某某将租赁的车子质押出去,最长时间为2012年6月初质押,2013年1月5日才交还,而且该车系在被告人高某某归案后,由其父亲追回并交还给出租人钟某某。另外出租人康某某、钟某某、洪某某均陈述在车子被高某某租走后,多次向高某某讨要,高某某既不缴纳剩余的租金也未归还车辆,直至后面联系不到,可以认定被告人高某某主观上并未有归还车辆的意思;

3、将质押所得款用于非法活动,而无力归还车辆:被告人高某某供述其将质押的款用于归还赌博的欠款,乃至于租金都无力支付;

4、得到质押款逃匿:被告人高某某采取不接电话的方式逃避还车,致使出租人无法与被告人高某某联系。

另外,如果说被告人高某某在第一次租赁车辆时,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其一方面欺骗出租人说租金支付困难延缓支付、甚至不接电话逃避还车;另一方面已将车子质押款用于归还赌博欠款,致使车辆无法追回。从被告人高某某租车时的“临时占有”到采用欺骗手段的非法占有,然后又质押借款,最后又把质押欠款用于归还赌博欠款的过程来看,被告人高某某是以租车为名行诈骗车辆之实,其至少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认定被告人高某某在签订、履行合同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被告人高某某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1、根据被告人高某某的供述,其因为之前赌博输了很多钱,只好去骗取车子抵押借款来归还欠款及支付利息及车子租金,即被告人高某某欠有外债甚至无力支付租金,可见其根本不具备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

2、采取欺骗手段:犯罪嫌疑人在跟钟某某承租二辆车、洪某某承租一辆车时,均以做工地工程需要为由租赁车辆,但实际上其并没有经手工地工程,在跟康某某先后承租三辆车时,以自己或朋友使用为由向其租赁车辆;

3、使与之签订合同的出租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将车辆交付被告人高某某:被告人高某某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虚构经营工地、朋友使用的事实来向出租人借车,在这些合理的“理由”下,出租人将车子出租给被告人高某某,倘若高某某将已经租赁的车子质押、无力支付租金等情况如实告知出租人,显然出租人是不会再将车子出租给被告人高某某。

4、被告人高某某在受到追讨已经质押出去的车辆时,以继续支付部分租金、称租金支付困难延迟支付等理由,隐瞒其将车子质押出去的事实。

(三)骗取财物数额巨大:

本案中的犯罪数额应以被质押车辆的价值认定。被告人高某某租车后以质押的方式对车辆进行处置,表面上看该行为是一种质权的担保,但本案中,被告人高某某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其对车辆的质押已成为一种实际上的变卖,作为质押借款的债权人,在质押期过后,他可以处置该财产并获得赔偿,所以本案中的被害人应为车辆出租人,诈骗数额也应以被质押车辆的价值认定,六辆车的价值为37.1万元,即本案的犯罪数额为37.1万元。

第10篇

【关键词】移动视频监控摄像头 车载移动终端 大数据平台

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快速发展,各种社会活动也越来越频繁,在进一步提高城市警务治安和城市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效率、增强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理能力方面,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对新时期的安全防范技术应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安部门不断的扩建视频监控点,增加覆盖范围,但仍然存在盲点,而这些盲点将来可能就是犯罪的重点区域或突发事件发生地;同时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由于行业管理相对落后,城市出租车数量不断增长带来了种种危险,如出租车被劫、司机被害是出租车每天都面临的威胁。

因此,充分利用出租车这种流动载体,可很好解决上述问题。利用其24小时全时空运营、行驶轨迹遍布全城区的特点,紧紧依托无线网络技术、数据传输存储技术、图像处理技术和车辆定位技术,建设移动视频监控探头,构建监控面覆盖城市的每一个道路、街区、公共复杂场所、重点地区的监控系统,实现对全市道路行驶车辆和乘客人员的信息分析,挖掘出嫌疑车辆和嫌疑人员。

1 出租车移动视频系统

1.1 系统架构图

系统分四层结构:设备接入层、网络传输层、基础支撑层和表现层。如图1所示。

(1)设备接入层:主要安装在出租车上,实现对车辆内外部情况进行监控。

(2)网络传输层:依托运营商的3G/4G无线网络。

(3)基础支撑层:包括管理服务器、视频存储、数据节点服务器、应用服务器、GIS服务器、磁盘阵列等模块,为整个系统的运行提供管理支撑。

(4)表现层:整个系统的最终展示,对视频、图像信息的浏览、分析等功能。

1.2 系统组成

1.2.1 前端采集

前端采集功能包括移动视频监控摄像头和移动车载终端。

移动视频监控摄像头安装在出租车内,一个负责拍摄车内乘客的人脸视频信息,并抓拍人脸图片;一个负责录取车外环境的视频信息,并定时(间隔时间保证至少每秒一次)对车外的号牌进行捕捉分析。

车载移动终端主要实现原始视频的存储、集成北斗导航模块实现出租车定位、车牌抓拍识别以及车内乘客人脸图片的抓拍。同时还集成WiFi/3G/4G模块,同时支持断点续传功能,直至上传成功为止。

1.2.2 大数据平台

大数据平台分为大数据存储、大数据处理、大数据服务三层。

大数据存储主要存储前端出租车高清摄像头视频信息、出租车位置信息、通过车内摄像头抓拍的乘客人脸图片信息等信息。

大数据处理:提供分布式并行计算能力,可以对数据存储的数据文件进行自定义算法的加工和处理,例如建索引、分析、统计等以及海量大数据的访问读写接口能力。

大数据服务:提供的是对大数据技术的包装,方便大数据技术的快速开发、使用、调度和管理。

2 在公安行业中的应用

通过移动出租车视频监控系统分析的车牌信息、人脸信息能为公安提供线索。一般可应用在一般大的案件,比如银行抢劫、盗窃案等,犯罪嫌疑人通过开车或乘坐出租车方式去案发地踩点,就会出现在案发地点会频繁出现同一辆车或人。

2.1 频度分析

在指定地段、时间段内统计出相关车辆出现的次数,并结合历史轨迹,可识别出嫌疑车辆或非法运营车。

2.2 套牌车分析

利用获取的过往车辆信息,找出同一号牌车辆在不可能的时间内出现的通行记录,进行人工排查,确认套牌嫌疑车辆,并以列表的方式将嫌疑的车辆的位置信息进行展示。并对嫌疑车辆触发报警,推送到相关负责人以示提醒。

2.3 涉案车辆定位

在平台中输入涉案车辆的车牌号进行数据预警,通过移动监控探头进行搜索,当捕捉到时,系统报警并在地图上显示该车辆的实时位置,与此同时实时通过3G网络回传摄像头拍摄的画面,指挥人员即可指派警力进行围堵。

2.4 嫌疑人定位

在平台中输入嫌疑人的脸部特征,对抓拍的人脸图片进行分析,当分析出符合嫌疑人时,并在电子地图上显示出嫌疑人员的位置。

3 结束语

在出租车内建设视频监控,通过车内摄像头有力震慑犯罪,减少侵害出租车案件发生;提供视频数据和图像,为公安机关行驶侦查工作提供有价值线索,有效提高破案效率;监控乘客遗失物品,降低乘客物品丢失率。

参考文献

[1]惠晓威,王克.移动视频监控系统的实现[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2014,1(38):148-150,179.

[2]曹昌龙,纪勇,戴旭初.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的无线移动视频监控终端设计与实现[J].遥测遥控,2013,34(04):33-38.

第11篇

关键词:出租车;专车;非法经营;公共交通

一、“专车第一案”

2015年4月15日,全国首例专车行政诉讼案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专车司机”陈超因送客时被执法人员罚款2万元,将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中心告上法庭。虽然这起案件被外界称为“专车第一案”,但是“专车”似乎只是本案的起因,无论从法庭辩论焦点还是诉讼请求来看,都集中在“处罚是否合法”上,而“专车是否合法”则与“本案无关”。

2015年4月30日,广州市工商、交委和公安三部门联合行动,以“涉嫌非法经营”的名义对Uber广州分公司进行检查。2015年5月6日下午,成都市交委、公安、工商等部门对Uber成都公司进行了工作调查。随后有网友发出“成都交委执法,街头拦下uber司机”的视频以及执法人员对uber司机的询问笔录。由被处罚的Uber司机提供的处罚决定书上显示其被罚的理由是“涉嫌非法营运”。

二、相关执法部门处罚的主要依据

(一)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8条、第10条关于“申请从事客运经营”所要求的条件、审批材料的规定,以及第64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国务院2003年3月1日实施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2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同时根据该办法第4条规定,应当取得而未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由相关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3、交通部2005年10月12日《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明确对未取得出租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实施行政处罚法律依据的复函的通知》第4条“未制定《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或《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应当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十四条对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件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二)地方性法规及文件

例如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济南市《道路旅客运输管理条例》,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的《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私家车主从事非法营运的通告 齐政发20158号》通告。2015年3月9日,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通告《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私家车主从事非法营运的通告 齐政发20158号》,这是明确地将专车视为黑车而颁布的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部分汽车租赁企业和私家车主,在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以提供“专车”或“商务租车”服务为名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三、出租车的经营模式及专车与黑车的区别

目前,我国各大城市根据历史状况,结合现实的情况,逐步形成出租车的两种运营模式,即公司化模式和个体化模式。公司化经营模式主要有三种:承包型公司化模式、实体型公司化模式、挂靠型公司化模式。

对出租车行业进行管制是有必要的,政府对出租车行业推行的管制政策是为了弥补市场失灵、防止过度竞争、解决城市道路拥堵、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但目前,出租车行业出现了诸多问题。出租车企业垄断经营,失去了外部竞争;出租车运价不合理,消费者最终买单;政府管制形成权力寻租;黑车泛滥等等。专车的出现,需要政府在市场经济和行业管制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综合考虑政府、出租车公司、司机、消费者等各方主体的利益,政府的管制要顺应时代的发展,在尊重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同时,还要为市场主体公平公正的竞争提供法治保证。虽然一些城市禁止专车,甚至把专车等同于“变相黑车”,但专车和黑车还是有区别的。首先,在出租汽车经营资质上,黑车与专车都没有出租车经营牌照,但黑车是完全没有资质,专车却是通过专车服务软件,或者挂靠汽车出租公司,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向不特定公众提供专车服务;其次,从营利性角度看,黑车出于营利目的提供服务,价格没有管制,也没有标准,而专车会在硬件设施、价格、服务等方面受到约束,乘客也可以选择车型、新旧等,用户体验甚至比出租车更好;第三,从安全性角度来看,出租车置于政府监管之下,出租车公司及出租车司机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安全性相对较高。黑车无论是车况还是可监管性方面都不能保证。专车的车况一般有保证,车辆、司机的详细信息也会在运营公司做登记,具有一定的可监管性。从以上分析,专车并不等于黑车。

四、关于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的思考

(一)完善法律体系

到目前为止,全国范围内没有专门法律对出租车行业进行规范,所以面对出租车行业目前的管理和发展出现的新问题,地方政府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政府规章无法应对,有必要针对目前的情形,针对性地制定新的出租车管理办法,规范各地出租车的经营管理行为。对出租车经营权归属、经营资质管理、客运管理、相关法律责任、公司和司机的权利义务等进一步规范和明确。

(二)鼓励道路运输服务的多元化发展

对于专车这样的新生事物,从其发展轨迹以及在广大民众中受欢迎的程度,一概加以否定或者处罚,并不是理性的。在保障了质量和满足安全标准的前提下,政府应当鼓励交通运输服务行业的多元化发展,合理配置资源,为广大公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加强政府监管

城市公共交通的有序发展,离不开政府管制,也关系到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此,要建立科学的监管制度。无论出租车还是专车,政府要强化其质量和安全标准,按期考核,包括安全、环保、形象三方面。考察司机的职业道德和从业资格,如年龄达到要求、有一定的驾龄、身心健康、无犯罪记录等。在监管制度的设计上,要转变政府的管理理念,以方便行政相对人,服务社会的观念为前提,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对公众利益、出租车企业、出租车司机、消费者等主体的利益进行考量,让他们中的相关代表表达自己的意见,制定出科学、合理及具有可行性的制度。监管部门还应该作好宏观调控的工作,对不同的经营主体一视同仁,确保行业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 茅铭晨著:《政府管制法学原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

[2] 韩彪、聂伟、何玲著:《出租车市场体系研究-理论与实践》,人民交通出版社 2010 年版。

[3] 应松年、杨解君著:《行政许可法的理论与制度解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年版。

第12篇

在年底前各单位工作头绪多、任务重的情况下,各区(市)运管部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抽出时间来参加这次会议,特别是市交通工委XXX副书记能够在百忙中莅临指导,充分体现了委领导和兄弟单位领导对运政稽查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在此,我代表XXX党委,向热情关心、指导和支持我们工作的委领导和友邻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昨天下午,大家对我市运管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讨论,XX、XX、XX3个交通局的领导也作了经验介绍,讲得很好,等一会,市交通工委XXX副书记还要专门作指示,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对各区(市)运管部门提出的一些建议,会后有关部门要进行梳理研究,拿出对策措施。下面,我就20__年运政稽查工作作些总结。

20__年是运政稽查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与关怀下,在各区(市)运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有效维护了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创建出租汽车文明行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开展大规模出租车专项整治行动,2月6日至今共出动执法力量18,306人次,检查车辆236,204辆次,查处出租车违章5,197宗次(查处非编出租车司机4,281人次,克隆出租车111辆,暂扣车辆2,226辆),出租车平均违章率由整治首月的10.95下降到1.1。二是加大对老旧车辆的检查力度。期间共查处车容车貌、卫生状况不达标车辆4,311辆次,其中司机着装不规范646宗;检查营运5年以上出租车20,688辆次,将其中1,545辆不合格的车辆送交车辆检测站检测整改。三是成立打击“克隆出租车”专案组,重点打击“克隆出租车”非法营运行为。5月10日至今,专案组共查处“克隆出租车”67辆,并将39名驾驶“克隆出租车”的司机和13名伪造《服务资格证》司机移交属地派出所拘留,对非法经营者起到了巨大的威慑作用。

(二)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20__年,我局、处共派出运政执法人员33,880人次,查获违章案件9,729宗。其中,公路客运违章1,780宗(客车非法营运273宗、不按核定站点停靠1,143宗);出租车违章7,713宗(非法营运出租车186宗,无资格证营运3,218宗,挪用他人资格证营运1,101宗,伪造资格证309宗,站场内不按规定位置上客1,018宗,站场内随意停车候客715宗);公交车违章53宗;摩托车非法营运67宗;货车违章105宗;处理群众来电来信和“110”报警案件355宗。极大打击了非法经营者的嚣张气焰,保护了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净化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三)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交通保障工作顺利完成。

一是坚持做好春运组织保障工作。20__年春运期间,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春运期间道路运输秩序良好。同时,严厉打击各类违章违法营运行为。共派出运政执法人员5,972人次,查处违章案件1,486宗,其中非法营运车辆136台,克隆出租车65台,黑站(票)点12个。二是集中精力做好交易会期间交通保障工作。每届交易会前,制定可行的疏导方案,组成强有力的监控队伍,对交易会展馆周边地区实施时段监控,确保客运保障任务完满完成。三是坚持不懈做好“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客运保障工作。黄金周前,组织稽查力量,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黄金周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圆满完成了黄金周期间道路旅客运输组织工作。

(四)稽查工作信息化建设走出新路子。

在充分利用PDA、手持识别仪、车载远距离识别仪等高科技检查设备开展稽查工作的同时,我局、处充分利用公路主枢纽指挥中心4楼电子监控系统,对“两站一场”及各大公路客运站周边地区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拍摄各类违章违法营运行为,并与外勤执法人员相呼应,及时查处各类违章行为,大大提高了外勤稽查工作的准确性,提高了稽查工作效率。20__年,电子监控小组共拍摄出租车违章3,655宗,公路客运违章131宗,通过出租车GPS监控系统纠正出租车违章260宗。

(五)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20__年,我市太和、雁塔、洛沙3个治超点及9月份新增的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3个治超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6个治超执勤点共出动执法人员18,334人次,检查车辆13,374辆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274辆次,卸载货物11,731.4吨,依法处罚车辆631辆次,处罚金额88.005万元。同时,联合市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打击车辆非法改装行动,有效震慑了超限超载车辆反弹的现象,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做法及经验

(一)重点突出、有的放矢,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0__年,我局、处在监控好“两站一场”及市内各大公路客运站周边地区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的同时,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针对性地打击各类重大违章违法营运行为。一是结合创建出租汽车文明行业工作,从20__年2月6日起开展了大规模的出租车整治行动;二是为打击客运站场周边

客运班车不按核定站点停靠等违章行为,20__年8月起,我局、处牵头联合湛江、梅州、清远等市运管部门开展了广湛广梅广清沿线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另外,还多次开展了针对非法营运“校巴”、旅游包车市场、货运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能够做到重点突出、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打击道路交通运输市场各类重大违章营运行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互补优势。

近年来,一方面随着客、货运市场的迅速膨胀,非法营运、道路交通违章等现象较为严重,违章违法手段多样化;另一方面由于管理力量、执法权限等问题的限制,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单靠某个部门的力量是难于做好的,必须依靠多个单位和部门齐心协力、相互支持与配合才行。因此,我局、处积极协调各区(市)运管部门、公安交警、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互补优势。例如,春运期间,联合公安交警部门组建春运联合执勤队;创建出租汽车文明行业期间,与各区(市)运管部门联合开展出租车整治行动;与公安交警部门组建打击“克隆出租汽车”专案组等,都取得了很好的整治效果。

(三)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大力发展信息化建设。

20__年,我局、处在做好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和各项保障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市交委关于着力提升广州交通信息化水平,着力加强广州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和协调保障能力,努力建设广州和谐交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路主枢纽指挥中心4楼电子监控系统,并成立了专门的电子监控小组,大力发展稽查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电子监控系统,对“两站一场”及各大公路客运站周边地区实施24小时监控;并与外勤执法人员相呼应,及时查处各类违章行为,大大提高了外勤稽查工作的准确性,提高了稽查工作效率。

(四)克服困难、标本兼治,彻底清除非法“黑站点”。

在今年的“扫黑打非”工作中,我局、处改变以往只是对“黑站点”进行监控、打击的方式,而是在监控、打击的同时,克服各方面困难,协调“黑站点”区域所属的相关管理部门,争取从源头上彻底将其清除。如9月份,经多次协调XX军区空军司令部,彻底取缔了长期在XXX剧院后篮球场及华燕宾馆停车场从事非法营运的“黑站点”。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力量相对不足,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面临较大压力。

目前,我局、处一线稽查人员不足150人,在做好监控、保障工作的同时,经常要同时开展出租客运、公路客运、货运等多项整治,有时还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造成工作中顾此失彼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在今年的创建出租汽车文明行业工作中,稽查一线投入了较大人力开展出租汽车检查工作,但在打击客车非法营运方面,稽查力量就相对较弱;在做好对“两站一场”及公路客运站周边监控工作的同时,很难抽出人力开展对违章违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工作等等。

(二)长效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工作中需花费较多的时间开展协调工作。

由于执法权限的限制,加之道路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和手段的多样化,整治工作单靠某个部门的力量是难以做好的,“单干”解决不了问题,需多个单位和部门相互协调、配合。但由于单位或部门之间缺乏沟通渠道顺畅、组织措施有效的联动机制,工作中往往需花费较多的时间开展协调工作,影响了工作效率的提高。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今天的总结会议,是对前期联合整治工作做一个总结,是一个阶段工作的结束;同时,也是往后进一步加强合作的开始,是下阶段联合执法工作的起点。下一步,做好20__年春运工作将是我市运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下面,我就如何做好20__年春运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春运工作的重要性。

20__年我们道路运输行业的工作,第一件大事就是春运。春运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安全稳定的大事。因此,认真做好20__年春运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市交委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精心组织,确保20__年春运工作安全、优质、有序。

(二)科学调度,统筹安排,认真做好春运前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春运前,我们要按照“月有安排,周有落实”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将《20__年春运前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联合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将各项整治工作确实落到实处。认真做好春运前的整治工作,重点打击出租客运、公路客、货运市场各类违章违法营运行为,进一步净化我市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环境,为20__年春运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

(三)提早准备,周密部署,确保20__年春运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