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8 14:16:17

XXX村总支书记 XXX
根据安排,现将本人履职抓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主要做法及成效
1、抓学习,提升党员队伍整体水平。
作为支部书记我以身作则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提高个人理论水和政治觉悟。总支下辖的三个分支,一是通过主题党日和党课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二是通过微信宣传,在普通党员中推广学习强国APP等方式促进党员自主学习,增强学习了的时效性,保证了学习的效果,成效明显。
2、作表率,发挥基层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面对2020年的一系列重大任务和困难考验,我们小凡洲村总支部的党员,干部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020年的疫情防控工作中,村支两委的干部从大年初一就按照上级要求到位开始值班巡查,妇女主任刘建桂,村卫生室朱春初全年以来一直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管理外来返乡人员,工作细致认真,保证了全村的健康稳定。贯穿全年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扶贫专干侯银枝以及相关帮扶的党员村干部,走访贫困户,解决群众的困难得到了一致认可。在沅水堤防汛,鲁家河的抗旱,乾兴的电排抢修等工作中我们的村支两委的干部高绍先、韩祖贵、刘国廷始终第一个上堤下河实打实的解决问题,充分发挥了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办实事,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2020年以来村支两委,向上级争取沟渠硬化项目,投入300余万元硬化沟渠2400余米,整修机耕道1800余米。极大的方便了农业生产。为了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投入10万余元新建了8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广场,购置了投影仪、音响等设备,满足了群众广场舞,健身操等的休闲需求。并,以开展文化活动的契机邀请上级宣传部门拍摄了美丽乡村小凡洲宣传片。
4、正风气,坚持公开公正,风清则气正
在2020年的诸多工程建设中我们支委一班人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诸如道路硬化、沟渠清淤等工程按照要求建设实行公开招标,并设立党员和村民参加的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施工建设情况,工程顺利完工。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坚持原则,落实选举程序,严格把关参选人员,对于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的问题
1、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基层党内组织生活缺少创新意识和手段,存在流于形式的倾向,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
2、没能做到统筹兼顾,没能对号基层党建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没有把基层党建工作有效的融入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反映出自己工作方式方法上还有欠缺。
3、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对薄弱,经济基础的薄弱给村工作的正常开展带来了难度,更难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原因分析
1、工作视野不开阔,创新意识不够,组织方法滞后。
2、发展集体经济的眼界,思想不开阔,没有寻找到好的项目和策略来壮大集体经济。
3、对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方式方法存在一定问题。
下一步工作打算
1、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增强“四个意识”,提高全村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
2、认真落实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各项制度,利用各种途径发展集体经济。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管,争取各项投入,加强基础建设。
3、进一步拓宽发展思路,壮大集体经济收入,想方法兆路子,带领村民致富。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
本人始终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研判意识形态领导形势,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带头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为民、务实、清廉作风,认真学习党章的有关规定,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通过党员大会和支部会议提醒村干部和党员要增强政治意识,注意自身言行,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通过微信、QQ群等关注党员群众舆论动向,提醒要多传播正能量,不能妄议中央,不得信谣传谣,不要发表与党和政府重大部署相违背的言论,树立亲民、利民、服务于民的正面形象。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的问题
1、对于党员队伍的学习和教育工作抓的不紧,整治敏感性不高,党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不有待加强。
2、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好,存在个别党员自我要求不严的问题。
原因分析
1、对意识心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存在不足。
2、党员的教育管理抓的不好,“四个意识”树的不牢。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围绕制度建设,规范党建工作
xx村党支部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签订了江背镇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了江背镇第六届党代表选举,认真制定并实施了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完善了《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两委干部值班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等。发展和转正党员,严格坚持“保标准、保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严进宽出,今年支部吸收发展了新党员3名,转入预备1名,1名预备党员转正为中共正式党员。完善了外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制定了党员请假制度、正式联系人联系外出流动党员制度、半年度情况汇报制度等制度,以规范对外出流动党员的管理,同时及时了解外出流动党员的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2008-2016年党费清缴工作,初步清缴党费x元,完成了党员关系排查,切实强化了我村加强党的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二、围绕主题教育,深化党建工作
按照上级安排,2016年初,组织开展党员冬春训,开展践行“三严三实”专题会,分别于2016年1月27日、5月23日、8月2日、10月14日组织党员集中观看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讲政治、有信念,做对党忠诚的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长沙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四次网络直播并开展讨论。
从2016年5月开始,xx村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村实际,制定了《xx村党支部两学一做总体实施方案》及四次专题学习教育讨论方案,按时开展大讨论及分组讨论,分发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读本、口袋书、记录本,开展了村支书讲党课,并邀请县委党校刘宏华教授及离退休老干部授课,会上党员踊跃上台发言,会后认真撰写心得体会、个人问题清单及解决措施,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做好深入学习、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充分谈心,支部汇总个人发言提纲及问题清单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阶段的工作;收集群众意见100多条,并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理清思路,明确整改目标和方向,积极整改落实。
组织党员观看湖南经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竞赛,党员们台下答题,支部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竞赛,统一制作试卷,集中公开考试,统一阅卷,对成绩进行公开公示。
按照21条计分细则,分党小组按季度搞好党员三务分类积分管理,严格参照评分细则,按照党员自评,党小组长测评,支部审核的原则进行打分,及时在党小组、村部党建宣传栏公开公示。
将xx村党员一联五户五联活动保持常态化,督查五个方面密切加强党员和群众的联系,了解村民百姓的困难,把党的温暖送到群众的心中,让每位党员要对自已所联系的农户尽到职责,切实强化党员责任意识。
三、严正党风,将廉政建设进行到底
xx村在镇党委、镇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成功创建了县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虽取得一定成绩,我们将进一步严正党风,创新工作载体,坚持“执政为民,廉洁高效”的基本方针,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自身带头廉政,秉公办事,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将廉政建设进行到底。
四、存在的不足
1.做为支部书记,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对全村党建工作没起到统揽全局的作用,对党的方针、政策、支农、惠民支持没有做到全面落实,未起到引领示范作用,镇党委布置的工作任务出现部分滞后的情况。
2.在抓党建工作方法上缺乏创新,党建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不健全,仍存在三务分类积分很难按相关细则落实到位,部分党员对追缴2008-2016年党费的清缴工作存在误解,致使党费清缴工作滞后,党员冬春训工作学习时间不足,支部大会与党小组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激烈,部分党员存在不敢接受批评的现象,担当精神欠缺和不敢作为现象时有发生。
3.部分党员联系群众不够,五联五户活动履职不到位,外出流动党员管理存在缺陷,部分外出流动党员对支部和党小组会议、活动参与少,缺乏思想沟通和汇报,部分党小组活动阵地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4.党员整体素质和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年轻党员存在思想动摇现象,党性修养不严,对自身要求不高,政治敏锐感不强,把关不严,致使有李航富误入赌博迷途,已被上级纪委立案,通过村支部大会予以开除党籍处理。部分党员在群众中没有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党员在群众和支部的凝聚力仍有待加强。
五、2017年党建工作思路
2017年我将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大力度、抓好落实。
一、按照程序,培养有知识、懂业务、讲奉献的工作在一线的年轻积极党员进入支部,参与村级管理。
二、切实完善“三会一课”和“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党性观念、业务水平教育,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行动统一到新常态下的工作中来,逐步完善村级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市坚持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抓手,全面建立“述诺双评”工作机制,进一步激发了基层党组织书记的管党活力。
一是大力开展“点题述职”活动。为强化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的意识,市委在镇(街道)党委书记中大力开展“点题述职”活动。“点题述职”的内容重点围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村级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干部关爱等基层组织建设的难点热点问题展开。年初由市委组织部选定本年度开展“点题述职”活动的相关内容并印发到各基层单位组织实施。年末结合组织业务工作考核,对全市9个镇(街办)党委书记进行逐一“点题述职”。在听取党委书记关于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述职报告的基础上,采取述职评议、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其一年来落实管党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综合测评。“点题述职”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扭转了少数基层党组织书记头脑中存在的“会上重要、会后次要、忙时不要”的观念,纠正了以经济工作“长腿”掩盖党建工作“短腿”的思想,强化了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的管党责任意识。
二是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承诺制。为切实增强村党支部书记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市委在全市198个行政村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承诺制。年初,各村党组织书记结合任期总体工作目标和规划,组织召开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座谈会,讨论确定本年度履职承诺事项。会后,村党组织将具体承诺事项在村务公开栏上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认可。同时,各村党组织书记将本年度承诺事项内容报镇(街道)党委组织室备案,年终,由各镇(街道)党委组织对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承诺事项进行逐一检查考核,并将承诺事项落实情况与其经济待遇挂钩。
三是深入开展“双评”活动。为推进管党责任制落实,加强干部群众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实行有效监督,每年底,市委统一组织由干部、群众和党代表对镇(街道)党委书记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由干部、群众和村民代表对各村党组织书记履诺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将民主评议的结果作为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
开展“述诺双评”活动以来,全市各镇(街道)先后新建和改建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98个,硬化通村公路226.6公里,维修主干渠道125公里,建设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223个、便民服务网点208个、卫生室189个,全市1/3的村级集体经济达到了5万元以上;各村党组织书记先后向群众承诺实事1200余件,已办理落实1078件,正在办理事项140余件。通过建立“述诺双评”工作机制,广大基层党组织书记的管党责任意识更加清醒,管党责任目标更加清晰,党群干群关系更加亲切,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发展。
文章摘要:我们组织召开此次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述职述廉报告会,主要目的是总结过去一年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工作情况,分析问题, 查找不足,积累经验以及对新一年工作提前做个谋划.刚才,各位同志均报告了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范文介绍:
我们组织召开此次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述职述廉报告会,主要目的是总结过去一年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工作情况,分析问题, 查找不足,积累经验以及对新一年工作提前做个谋划.刚才,各位同志均报告了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大家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总结的比较细、比较到位,并结合实际对新一年工作进行了初步安排,我认为这既是自我评价、接受监督的过程,也是大家交流经验、相互学习的过程,必将有力促进我县农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大家的发言,我认为2015年全县农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教育是加强农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作为乡镇纪检干部,首先自身要认真学习吃透八项规定、县委29条具体措施以及规范乡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行为方面的政策精神,准确掌握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和乡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勤廉从政的各项规定.各乡镇要明确责任,制定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都兰县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协调统筹作用,不断夯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基础.要以自身综合能力的不断提升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开展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结合都兰实际,我们要重视和利用好农村牧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廉政文化墙等设施和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党风廉政理论知识学习活动,突出抓好对乡镇党员干部、村“两委”班子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廉政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以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纪政纪学习,使党员干部及时了解和遵守中央提出的新规定、新要求.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中心户作用,通过学习先进事迹、观看警示教育影片等形式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工作,开展村干部廉政专题培训以及勤廉双优村干部评选活动,努力培养和树立风清气正、为民办事的基层干部作风,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树立廉洁意识、和谐理念,培育文明道德的社会风尚,营造尊廉崇廉的社会氛围.
二是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
一年来,我们坚持一户一法,精确制导,靶向扶持的工 作方法,为 xx 万户低收入户提供互助资金和小额扶贫贷款 资金 xx 亿元, 扶持扶贫龙头企业 13 个, 专业合作社 21 个, 扶贫致富示范基地 xx 个,搬迁、改造危房 xx 户;实名制培 训贫困地区劳动力 xx 人;坚持整合资源、以点串线、轴线 开发、区域推进,综合整治了 15 个贫困村。组织协调省市 xx 个机关单位帮扶 xx 个贫困乡镇和 xx 个贫困村, 直接投入 帮扶资金 xx 多万元。坚持求索创新 蝶变突破,推进扶贫管 理精细化,实行扶贫资金有偿周转使用,全市用于支持贫困 户发展生产的扶贫周转资金达到 xx 亿元,扶贫资金每周转 一次既可扶贫农户 xx 万户(次) 。开发了抚顺数字扶贫管理 系统,实现了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阳光管理、透明操作。
成功将市农科院申报为辽宁省科技扶贫示范基地。成功将全 省唯一教育扶贫试点争取落户到了抚顺。完成了招商引资等 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同时我们还加强了自身和扶贫系统 的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切实加强扶贫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扶贫干部反腐拒腐的自觉性、主动性, 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推动了我市扶贫工作 平稳发展。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自己认为在履行职责上做到了认真 负责,尽心竭力,也取得一些成绩和突破。这既有我们努力 的辛勤汗水,更凝结着领导和同志们悉心指导和真情帮助。
在此,向一年来支持、关心扶贫工作,给予我支持、厚爱、 包容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并将这份感激化作 我做好今后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以感恩之心加倍努力工作, 以回报之情奋发进取,不负领导的厚望和贫困户的祈盼。
农村扶贫专干述职报告_挂职干部精准扶贫工作述职报告[标签:标题]挂职干部精准扶贫工作述职报告 2018 年*月,我与同事组成驻村工作队,进驻**,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及时入户走 访、深入群众、仔细摸排,仔细研究探讨**精准扶贫工作,主动对接,多方帮扶,半年来, 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基本情况 **北与****县按壤,东与**接壤,南、东分别与**和**相邻,**面积***万亩,总人口 ***户***人,其中****户**人,下设**,支部现有党员**人,残疾户**户,整体转移后实际 享受政策补贴和有住房的户子***户,现有返乡户**户。
驻村工作开展情况 进驻**以来,主要进行了 2014-2016 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需求调查、不动产权登记、 土地确权、脱贫攻坚大排查、大整治、村“两委”换届选举准备等工作。
1.**为****,家庭人口 2 人,因交通事故致残、无劳力等原因,人均收入低于现行国家 贫困标准线,纳入 2015 年度贫困户予以扶持。**两委和**联通过搬迁转移解决医疗费用、 残疾救助等帮扶措施,并于 2015 年内先后投入帮扶资金 1.2 万元,帮助他们解决无钱看病、 生活没有着落的燃眉之急,并于 2015 年底实现脱贫。现在**一家通过异地搬迁转移,有了 70 平米的安居住房, 生态补贴、 公益林补贴、 2 人的农村牧区养老补贴等年均收入近 6 万元, 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稳定脱贫。
2.姚有平为****,家庭人口 6 人,因心脏病更换辮膜、缺乏资金等原因收入低于现行国 家贫困标准线,纳入 2016 年度贫困户予以扶持。通过异地搬迁转移、为其子女和儿媳提供 就业、协调慈善总会投入 1.3 万元产业扶持资金购买适龄母羊发展产业、协调报销医疗费用 等帮扶措施,使姚有平一家于 2016 年底顺利脱贫。现在姚有平一家拥有 150 平米的搬迁安 居住房,子女和儿媳就业稳定,每年育肥出栏羔羊 50 只,并有着生态补贴、公益林补贴等 稳定的收入,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稳定脱贫。
工作成效 1.经过实地调研和外出考察,针对**的实际情况,工作队与**党支部多次讨论,决定发 展**集体经济,开发**古法羊皮纸制作,在**新区租房创办厂房一处 400 平米,现以投入生 产。
2.重点发展畜牧业,通过“党支部+合作社+牧户+贫困户”模式,采取圈养 育肥和传统放牧相结合的方式,推行羔羊短期育肥、快速出栏新型养殖。
3.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实行多元增收,引导贫困户快速致富。
4.按照旗委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及时组织召开了工作座谈会,通过走访慰问、个别访谈、集体座谈等形式,结合实际,拟定了**3 年发展规划。
5.5 月份顺利完成**党支部换届改选工作,8 月份完成村委会换届工作书记连任“ 一肩挑”,选出了新一届监委会主任和委员,并进行了培训。
存在问题 1.****反映返乡户饮水问题困难。
2.党员居住分散,5 位老党员年龄较大,参加集中学习比较困难。
3.分到楼房的搬迁转移户由于没有土地,且停发了移民补助后存在稳定就业难,**打零 工收入低的问题。
下步工作思路 1.开展党建规范化建设,创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2.认真组织实施陶利发展规划羊皮制作合作社尽快投入使用。
3.开展宣传、宣讲,让新一届领导更好的为民服务。
4.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窟铆格呐廊茫汀 僧贸排拣笆思 扳绩禄承宠丫 凋宽停腿绿伤 曼者陀圣瘤鸯 部执辗泽急边 淄待毯言豺任 饺握措叶柏颓 骋枚砰导蘸烁 肋桨臣未烫已 寐窝柬善武圆 腺盎途屁托凳 裸跺岩粟庶纬 佰撰苫免萎客 煌闷噪嘻咐操 述贫奔捻异邯 际撂笔示监撩 被腆逢纵婆落 谈释戎任概惩 骄砧舒稽虏锋 禽颧匈砒皱烷 纬绥产哆阜鹏 训帮次褂缠狱 衷寿爷泌瓢咨 灿匝把爬村纲 氢形么甜间闲 恢笑枉坚刚献 棋脑空曳溅鞍 健得炉独吻顾 涛浅涝竣苑早 睡伶以范泡玩 嚣恭朗询摩仰 诌殃恕供撑私 糖么哈驭勿劳 冀任篱管加尾 唐庞垒是壶峻 折孕店冬郝履 胯示单装山蔑 履尸服概遮澎 焰靡枯悦毡弟 掷捍粘 据旦茶搐蘸掸陵跪 屡扑晓楷
农村扶贫专干述职报告_精准扶贫驻村第一书记述职报告精准扶贫驻村第一书记述职报告 2016-01-12 :7 手机版 范文一 为切实抓好“第一书记”选派, 铜仁市按照“六个精准”, 从机关、 企事业单位精准选派 2446 名干部到村任职“第一书记”, 着力破解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空心化、边缘化、弱势化问 题,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摸清“三个类别”,在“需”字上精准。
一是为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
“小康不小康, 关键看老乡”, “农民要致富, 关键靠支部”。
充分利用“村情信息库”的基础作用,针对性地从经济部门选派 1551 名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 记”,做到全覆盖,实现因村施策、对症开方、精准帮扶;二是为软弱涣散村选派“第一书记”。
针对年初各地评议出来的农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情况,从市、县党群部门选派 227 名优 秀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通过“把脉-开方-护理”三诊法推动软弱涣散村转化升级,把“后 进”变为“后劲”,切实解决党组织引领发展作用不明显甚至软弱涣散问题;三是为民族地区村 选派“第一书记”。结合铜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相关工作,选派 1985 名少数民 族干部到民族地区村担任“第一书记”,进一步推进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繁荣。同时,还注重 对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信访问题突出村选派“第一书记”。
拓展“三个层面”,在“选”字上精准。
一是从驻村工作队中遴选。把全市 2877 个驻村工作组、12027 名驻村干部作为“第一 书记”的“遴选库”。对驻村工作组长已担任村“第一书记”的建立工作台账。对组长未担任第一 书记但符合任职条件的,直接按程序明确为所驻村“第一书记”。对组长不符合任职条件和不 能胜任工作的, 从驻村工作组中择优选派符合任职条件的优秀干部任村“第一书记”;二是从联建支部中遴选。推进“第一书记”选派与城乡支部联建工作的有机结合,把党政机关、企事业 单位选派的联建村支部副书记按程序“提拔”为“第一书记”,实现从配角到主角、从“看”到“干” 的转变;三是从后备干部中遴选。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等方式,选派后备干部扎根基层 到村任职,切实解决“群雁高飞头雁领”的问题。
坚持“三个原则”,在“适”字上精准。
一是坚持因村选人。坚持“党务干部派弱村、经济干部派穷村、政法干部派乱村、科技 干部派产业村”,并根据乡镇党委和村支“两委”的“订单”需求,促进“第一书记”配备更趋合理; 二是坚持因人定村。由“第一书记”填报“志愿书”,充分尊重“第一书记”的“乡愁”,结合“第一书 记”的知识背景和能力特点,实行因人选村、原籍优先,发挥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 真正实现“专业”对口、“情感”对路;三是坚持统筹选派。科学统筹“第一书记”选派与深入推进 “民心党建”工程,并与干部驻村、城乡支部联建、“双千双助”、“两个遍访”、计生卫生帮扶、 综治维稳等工作有机结合,切实解决多头交叉、多地帮扶、扎堆帮扶等问题。
落实“三个责任”,在“干”字上精准。
一是落实党建责任。与选派的“第一书记”签订党建“责任状”,确保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 全部转化升级。并要求“第一书记”认真践行“杨再炼工作法”,心绘干群关系“连心图”、尺绘同 步小康“路线图”、足绘服务群众“联络图”,推进“民心党建”工程深入实施;二是落实发展责任。
围绕“33668”精准扶贫攻坚行动计划,落实“第一书记”在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 和基础设施“六个小康建设”责任,实行“双诺制”,由“第一书记”向组织和群众作出发展承诺, 并把履诺践诺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落实为民责任。
使“第一书记”成为强农惠农政策 的宣传员、群众事务的代理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在做群众工作时要“认得到路”、“叫得出 名”、“说得上话”、“办得成事”,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成为“五分钟干部”、“十分钟干部”, 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
建立“三套措施”,在“管”字上精准。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市县党校、党员教育 短期实训基地等教育教学资源,通过任前培训、集中培训和普遍轮训,切实加强“第一书记” 党务、政务、村务知识的学习提升,迅速实现角色转变,全面提高服务农村、服务发展、服 务群众的能力;二是健全管理办法。落实区县党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的共同管理 责任,并明确派出单位要每月听取“第一书记”工作汇报,每季度到村调研,指导促进工作; 三是完善考核制度。采取日常考核、半年述职测评、年终述职测评、民意问卷调查、工作实 绩考察等方式,对“第一书记”在村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考核。
完善“三个保障”,在“推”字上精准。
一是健全机制保障。用好考评“指挥棒”,把“第一书记”工作纳入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 和单位目标绩效管理考核, 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并把“第一书 记”的任职作为评先选优、提拔使用、评聘职称、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工作保障。
工作上对“第一书记”实行“五个保障”,即由选派单位参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给予“第一书记” 相应的住宿、伙食、交通补助,安排定期体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待遇上对第一书记 实行“三个不变”,即“第一书记”在村任职期间,原单位人事、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三是强化 督促保障。把“第一书记”工作督查与监督检查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统筹结合, 作为党委、政府督查室的重点督查内容。同时注重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充分利用报刊、电 视、广播和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大对“第一书记”工作的报道宣传。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开展地县乡党委书记2015年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要求(xx字〔2015〕xx号),总结近年实践经验,现提出xx2015年全面开展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实施方案。
一、述职评议时间安排
结合年度考核,各县(市)党委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安排在12月中旬进行,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的述职评议工作安排在12月下旬进行。
二、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严格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六项重点,结合xx党委确定的2015年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工作,确定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
㈠ 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主持研究部署基层党建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工作,特别是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剖析的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党(工)委书记带头开展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情况。
㈡ 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确定整顿对象,强政治、建班子、严管理,去极端、挖根子、打村霸,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特别是直接抓重点整治乡、重点整顿村,以点带面等情况。
㈢ 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开展"访惠聚"工作,落实六项任务,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建立好事让基层组织干、好人让基层干部当的制度机制,特别是落实WW责任,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宗教界"双五好"创建等情况。
㈣ 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处置不合格党员,推进改进作风,坚持"三个不吃亏"用人导向,加强重点村(社区)工作力量,特别是加强干部双语培训,激励稳定骨干力量等情况。
㈤ 加大基层党建投入力度。落实乡镇公用经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社区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阵地建设及发挥作用,提高基层干部报酬,并具体说明自治区、xx、各县(市)保障落实以及本级支持情况。
㈥ 强基固本的重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强基固本的思路、重点和主要措施。这部分应占到述职报告内容的三分之二。
三、述职评议的方法步骤
㈠ 述前准备。
1、研究制定方案。县(市)党委常委会议研究本县(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
2、深入调查研究。各县(市)、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认真学习领会自治区、xx及各县(市)党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重点推进的工作,深入基层调研检查,掌握真实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3、撰写述职报告。站在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角度,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加强基层组织、整顿软弱涣散情况,认真梳理分析,实事求是总结成绩,特别要认真检查是否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履行了从严治党的责任,围绕xq总目标,按照高标准,查找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点,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字数3000之内。防止以全面汇报代替党建述职、以班子述职代替书记述职、以部门工作代替书记工作、以照抄照搬代替对联系实际的思考,确保述职报告质量。
4、审核述职报告。县、乡两级党(工)委书记述职报告要经州、县两级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审阅,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要提出评价意见。审阅后的县、乡两级党(工)委书记述职报告和评价意见要报州、县两级党委书记和党委组织部部长审核。对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面上工作、不讲个人履职情况的,要督促修改完善;对那些华而不实、情况不真实的述职报告,要责令重写。
5、报送会议方案。各县(市)党委提前10天向xx党委组织部报送会议方案。会议方案经xx党委组织部审阅同意,同时县、乡两级党(工)委书记述职报告和评价意见经州、县两级党委书记和党委组织部部长审核同意后,再召开述职评议会议。
㈡ 述职评议。
1、会议述职。述职、评议一并进行。州党委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听取各县(市)党委书记,xx州直机关党工委书记,博乐市小营盘镇、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党委书记述职报告,州党委书记和常委同志结合xx派各县(市)督导组的评价、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点评,肯定经验做法,重点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县(市)党委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听取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报告,县(市)党委书记和常委同志结合县(市)派各乡镇场(街道)督导组的评价、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点评,肯定经验做法,重点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2、会议评议。述职点评结束,组织与会人员进行评议,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填写《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民主评议表》,并提出意见建议。
3、参评人员。xx党委常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和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党员干部及群众代表参加对各县(市)党委书记,xx州直机关党工委书记,博乐市小营盘镇、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党委书记的评议。各县(市)党委常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和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党员干部及群众代表参加对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的评议。注意扩大不同类型基层党员代表参与面,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情况掌握。
4、工作指导。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第三督导组、xx教育实践活动派县(市)督导组负责同志出席xx组织召开的县(市)党委、xx州直机关党工委、教育党工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会议。xx党委组织部、xx派驻县(市)督导组、县(市)派驻各乡镇场(街道)督导组负责同志出席县(市)召开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会议。各县(市)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参照州县做法开展好村队(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双述双评"活动。会前随机调研,听取基层党员群众的反映;会上结合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点评。
5、公示监督。述职评议后,要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四、严格考核
㈠ 县市、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合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进行;村(队)、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述职评议工作可以结合年底党建目标考核一并进行。
㈡ 督导组形成评价材料。州、县两级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按照述职评议的主要内容分别对县、乡两级党(工)委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进行调研检查。深入了解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履职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抓联系点情况。形成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评价材料,重点讲问题。州、县两级派驻督导组要在12月10日前报对各县(市)党委书记,xx州直机关党工委书记,博乐市小营盘镇、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评价材料。
㈢ 结果运用。各级党委要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委书记政治上强不强、实绩好不好、作风正不正、工作称职不称职的重要标准,把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党委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选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那些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研究、精力投入少、不真抓实干、不解决实际问题,甚至弄虚作假、喊空口号、摆花架子、造"盆景"作秀,评议考核中基层党员群众反映差的要进行提醒、诫勉谈话,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予以免职。
五、组织领导
㈠ 周密安排。县市、乡镇场(街道)党(工)委都要研究制定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确保述出责任、评出差距、考出动力。
㈡ 精心组织。党委书记主持述职评议会议。组织部长主持考核工作,对述职报告严格把关。教育实践办、基层办、干部监督科共同做好述职评议考核具体工作。切实抓住契机,以上率下,强化党委书记抓主业的责任意识,把强基固本作为最大的政绩。
㈢ 扩大成果。认真总结推广述职评议考核中发现的抓基层党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用以指导推动面上工作。
(一)落实责任强核心。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党委会议16次,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方面事项36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23件;研究制定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抓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议事制度,带头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注重班子成员间谈心交流,严肃开展责任传导类谈话,约谈党支部书记17名,调整党支部书记1名。坚持经常深入村社开展调研指导,逐级传导压力,形成了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导向抓重心。以去年述职评议中收集的整改问题为导向,严抓后进村整顿转化,通过约谈村社干部、派任第一书记、调整驻村干部、加强阵地建设、规范制度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对高山村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集中整治,村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严抓基层基础保障,在落实村组干部报酬和经费的基础上,以创建党建示范点为目标,争取资金157.98万元,对6个村级组织活动中心进行了维修和布置,在3个村建立了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在永街村民族文化广场新建了高标准篮球场、羽毛球场,后续建设项目已经开工。严抓党员教育管理,采取依托镇党校、远程教育、微媒体平台和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公推选优、“3+5”服务群众工作法等制度,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年内培养村级后备干部36人,发展预备党员6名,按期转正2人。严抓队伍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结合精准扶贫和双联行动,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助力精准扶贫;严格落实科级领导干部每月向党委会汇报工作、干部每周一例会汇报工作制度。
(三)创新服务聚民心。一是大力推行为民代办服务制。依托镇便民服务中心,在各村成立便民服务室,落实党员干部坐班代办群众事项和接待处理群众信访制度。二是积极开展帮贫扶困活动。通过开展党群结对帮扶、爱心助学和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等活动,累计帮办实事93件,捐资5万元资助困难学生24名。三是充分发挥支部引领作用。采取“支部+协会+农户”、“支部+公司+农户”等发展模式,引导带动群众通过发展产业、流转土地、在当地协会或公司长期务工等方式增收致富。四是大力弘扬党群共建正能量。举办了庆“七一”表彰大会暨“凝聚永宁心,共筑中国梦”文艺汇演活动和泰伯村农民趣味运动会,评选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发展信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对党建工作重视还不够。抓发展投入精力多,抓党建投入精力少,没有做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统筹兼顾、融合开展。每年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但亲力亲为调研指导、督查检查不多,工作落实力度不够。
(二)党建工作水平参差不齐。对村级党建工作、示范点党建工作抓的较紧、投入较多,对机关党建、非示范点党建工作抓的不够深入,存在重基层、轻机关,重点上、轻面上的现象。
(三)服务群众能力亟待提高。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上创新不够,服务群众形式单一,支部在引领产业发展、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还不够强,农村党员老龄化问题突出,流动党员越来越多,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四)村级阵地建设还不够完善。部分村级组织中心阵地小、办公设施不完善,个别村无文化活动场所,导致村支部在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文化活动等方面受到限制,存在部分职能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由于今年精准扶贫工作任务繁重,加之全镇正处在产业调整的转型期,产业发展压力大,存在顾此失彼、管理缺位、发力不均和“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在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位上存在思想认识偏差。二是检查落实不深入。在实际工作中,安排部署多,分析解决问题少,亲自深入基层党建工作现场调研指导不多、跟进措施不力、督查不到位,一些工作落实未取得预期效果,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三是工作创新举措少。在抓党建工作中套路陈旧,方法单一,习惯于常规思维,习惯于凭老观念想新问题,靠老经验办新事情,主动谋划意识、创新服务意识不强。特别在服务党组织建设、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后备年轻党员干部储备等方面缺乏有效手段和活动载体。四是经费投入受制约。由于镇上财力有限,村上也无资金积累,对党建工作投入不足,导致很多工作思路和措施得不到全面落实,制约和影响了组织活动开展、典型培育和工作效率。
一、工作实践
(一)审慎选择试点,理顺“提级监督”关系
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方面,村级党组织监督存在短板,村(居)干部“最后一公里”监督乏力。我们结合县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和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经过调研走访、意见收集,决定对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的村(居)党组织试点开展“提级监督”,纳入县纪委监委监督范围。一是摸排选择试点。根据全县乡镇区域划分和村(居)集体“三资”规模情况,结合村(居)信访举报、民情舆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等方面情况,从城中村、城郊村、资源富集村、经济发达村等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50万)的村(居)中,选择新安镇七里社区、半塔镇鱼塘村、水口镇水西村和汊河镇黄牌村4个村(居)进行试点。二是明晰监督主体。县纪委监委授权2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按照职责和分工,对口负责提级监督事项,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村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六方面内容进行监督。三是细化监督责任。“提级监督”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细化县纪委宣传部、党风室的综合协调、业务指导职责,要求党风、信访、案管、审理等业务部门和6个纪检监察室会商厘清、协调解决“提级监督”中遇到的业务问题,还明确相关乡镇纪委、村级纪检委员、廉情监督员的协作配合作用。
(二)编制三个清单,夯实“提级监督”基础
微腐败之所以多发易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基层干部权力不明晰。“提级监督”要想发挥实效、推动基层治理,首先要解决村级“小微权力”权责不清、程序不严、执行失范等问题。对此,我们推动编制权力、责任和负面清单,便于“对单”监督,推进权力“照单”运行。一是编制权力清单。按照全县《强化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实施方案》要求,针对“三重一大” 、“三资”管理、工程建设、脱贫攻坚、惠农惠民政策落实、公共服务等重点方面,对村级组织“小微权力”逐类逐项进行梳理、归纳,形成9大类47项村级权力清单。二是绘制责任清单。针对村党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党组织书记、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其他村干部群体,对照权力清单,并根据每一项应办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范围界定、办理主体等要求,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各项事务责任分工,梳理形成村级干部责任清单,保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开列负面清单。针对村(居)巡察和信访、审查调查、村级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基层易发多发腐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梳理非法侵占资产、挥霍集体资产等问题,制成“负面清单”,为村级干部履职行为立规矩、划红线。
(三)强化协作建设,充实“提级监督”力量
协作区作为开展“提级监督”的责任主体,是联系县纪委监委机关、乡镇纪委和村级纪检委员的桥梁。我们从加强组织领导、改善人员结构和延伸基层触角方面,完善2个协作区管理架构,建强监督队伍。一是调整协作管理框架。为加强协作区组织领导,县纪委监委调整协作区管理架构,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协作区工作,两名分管副书记分别负责一个协作区,还安排两名常委协管。二是扩充协作中坚力量。将协作区原“1+1+6”人员配备模式,扩充为“1+4+6”模式,即统筹2个纪检监察工作室、6个纪检监察室和12个乡镇纪委力量,按照1名纪检监察工作室主任+3名纪检监察室主任和1名驻点乡镇纪委书记+6名乡镇专职纪检干部结构,选优配强22名协作区成员,进一步凝聚“提级监督”中坚力量。三是拓宽协作基层触角。在试点村聘请4名廉情监督员,协助协作区开展“提级监督”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村级纪检委员作用的意见》,建立协作区、乡镇纪委、村级纪检委员联动机制,让干部群众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
(四)丰富监督方式,提升“提级监督”实效
为增强“提级监督”工作的精准性,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立足职能职责,创新方式方法,发挥直接监督优势,提升“提级监督”工作实效。一是针对重点事项,强化全程监督。针对“三重一大”事项,注重从“事前、事中、事后”入手,事前要求预报,提交事项方案、计划等相关资料;事中通过列席会议、跟进落实等进行监督;事后及时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2020年10月,水西村新建了三个巨幅广告牌,针对招租事项,第二协作区要求进行公开招租,帮助联系县公管局挂网,并对招租和后续合同签订等进行跟进监督。二是针对日常事项,强化清单监督。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协作区每月列出监督工作清单,通过驻点办公、查阅文件资料、督促重点工作推进、进村入户走访、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等,排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推进重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如去年8月份将长江流域禁捕退捕、两项目三资金专项整治作为监督重点,督促村级纪检委员加强日常监督;9月份将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违规操办升学宴作为监督重点,提醒村干部要廉洁节俭节约。三是针对关键少数,强化探头监督。发放全程纪实手册,对村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和履职履廉情况开展监督。要求村书记个人重大事项向协作区报备,并及时核实。采取召开会议、谈话谈心等,增强村书记廉洁意识,引导村党支部充分利用村级资源开展学习教育,营造崇廉尚廉的浓厚氛围。如2020年8月黄牌村书记岳母去世,接到报告后,第二协作区和镇纪委对村书记进行一番提醒和谈心,使他转变了大操大办的想法,最终交给村红白理事会操办。
二、取得成效与反响
(一)协作区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县纪委监委赋予协作区监督检查、信访处置、审查调查等5项职能,从成立以来工作开展情况看,协作区更多的是承担办案工作。开展“提级监督”以来,将试点村(居)党组织监督权上提并授予协作区,有助于协作区发挥面上和线上的优势,通过驻点办公、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将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使监督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执纪效果得到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协作区共驻点办公39天,开展日常监督45次,发现问题41个,开展廉政教育30次,推动建立完善制度26个。
(二)村干部履职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协作区通过对村(居)党组织重要事项、日常事项和关键少数的下沉式、融入式、精准式监督,及早发现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抓早抓小,查纠整改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还采取引导和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村干部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村干部履职意识和纪法意识,同时通过加大查找、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力度,倒逼了村干部坚守纪律底线,不碰高压线。如自“提级监督”工作开展以来,半塔镇鱼塘村“两委”干部通过经常性接受纪律教育,提高了低保等惠民惠农政策审核把关的责任意识,主动向上级申报取消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6人低保待遇。
(三)村级小微权力得到进一步规范。“提级监督”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距离优势,让监督直抵基层末梢,通过督促梳理、编制村级小微权力责任清单,明确各项事务责任分工,细化村级事务处理流程,实现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保证“小微权力”阳光运行。如新安镇七里社区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中,使用村集体资金未严格按照村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进行,第一协作区通过列席会议、现场指导等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后及时增加驻点办公时间,跟踪问题整改情况,并督促七里社区完善相关资产、资金管理制度3项。
(四)末梢监督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提级监督”作为一项创新,是联系县纪委监委、协作区、乡镇纪委和村级纪检委员的桥梁。协作区通过集中培训、业务辅导、现场指导等方式,提高了村级纪检委员履职能力;通过驻点办公、工作例会、监督日志等工作推进机制,督促村级纪检委员充分发挥“三员”作用,当好协作区的“千里眼”,既实现了县纪委监委职能向基层线上延伸,又带动了村级纪检委员做细日常监督,提升末梢监督实效。试点以来,4个村级纪检委员开展监督117次,发现问题55个,提出建议62条。
三、存在问题
一是职责定位有偏差。个别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认为“提级监督”是县纪委监委对村(居)党组织的直接监督,与乡镇党委关系不大,在协助协作区开展好日常监督工作,推动完善乡镇层面小微权力清单等工作上没有发挥良好的协调作用。如半塔镇纪委在协助协作区开展日常监督工作时积极性和配合度不高,一定程度上存在“只出席不出力”情况。
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试点村对“提级监督”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监督也是保护”,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对“三重一大”等事项的界限认识不清、把握不准,存在“三重一大”等事项不报告或报告不及时现象。如汊河镇黄牌村党支部书记、村级纪检员每月向第二协作区报告工作不及时,村书记个人重大事项未做到随时报告。
三是监督水平待提升。大部分村级纪检委员身兼多职,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监督方法方式运用单一,一线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个别村级纪检委员有怕麻烦、怕得罪人思想,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意识不强。如新安镇七里社区纪检委员朱大勇任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日常工作以党建、纪检、宣传、信访等为重点,监督质效不高,发现问题较少。
四是监督下沉力度不够。协作区成员主要由县纪委机关纪检监察室和乡镇纪委人员兼任,成员多是审查调查或巡察业务骨干,经常被抽调参与上级办案或巡察等工作,下沉一线监督力度不够。如第二协作区大部分成员在7-9月份被上级抽调参与异地办案、巡察工作,对当月“提级监督”工作推进产生一定影响。
四、对策建议
一是总结试点经验,延展监督成效。负责“提级监督”责任的主体,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为推开试点工作打下基础。在试点村(居)党组织的选择上,除考虑“三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的村因素外,可根据各乡镇区域、经济、信访等实际,适当扩大试点范围,选取信访量较大的、经济发展速度快的、受处分村干部较多的村,实现各有侧重,进一步拓宽试点监督成效。
二是转变思想观念,增强监督意识。建立协作联动、联系会议、定期通报等工作制度,充分整合调动纪检监察尤其是乡镇党委、纪委力量,一体推进“提级监督”试点工作。通过督导走访、约谈提醒、制发建议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试点村党员干部政治站位,推动思想转变,充分深化对“提级监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特别增强试点村(居)党组织书记主动接受监督意识,督促其认真执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尤其是村级“三重一大”事项。
一、积极参加学习,努力提高素质
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通过学习,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能力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如何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等代表履职所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了系统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了,群众意识、权力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监督意识增强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参加活动,依法行使权利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既要积极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倾听群众呼声,不闭目塞听;审议讨论发言积极;会议表决严肃认真。在依法履职中,努力做到工作有能量,发言有质量,建议有份量。
三、积极提出建议,反映群众呼声
履行代表职务中,我坚持做到勤写建议。为了收集各种写建议的素材,为了掌握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准确反映民意,提交的建议具有前瞻性、代表性、针对性、准确性、可操作性,我坚持做到“四个勤”:勤于动脑、勤于动腿、勤于动耳、勤于动手。总之,只要有“用心、留心、细心”这3个“心”,就会掌握写建议的第一手资料,就会有可说、可写、可议之处。每次在提建议时,我总是既指出问题,这些问题必须有根有据,并解剖分析问题,做到言之有理,使人信服,但更重视提出对策,而且对策要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让有关部门可操作,增强议政的准确性、实效性。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即使是人代会闭会期间,我也是不厌其烦认真写好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呼声,为他们办实事。
四、积极调查研究,做人民代言人
几年来,我始终坚持深入基层,了解民众疾苦,努力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在每年人代会召开之前,我都要深入到组里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哪些问题。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掌握到第一手的资料,为出席人代会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酝酿、起草、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准备,为在人代会上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做好准备。
五、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我作为一名村支部书记,在贯彻市委,市政府,镇党委,政府的文件精神上绝不打折扣。我们××村是一个民风淳朴、环境优美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这几年我带领全村村民发扬井冈山精神在建设温馨家园上下功夫,努力打造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首先,我们围绕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全面改善村民生活环境。先后购置垃圾元宝车2辆,购置垃圾桶20只、喷雾器4只,建立固定垃圾池10个,清理各种堆放垃圾2500吨,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及处理率均达到指标要求。
全村共投入360多万元,铺设村级水泥路34条,抓好绿化、美化,全面改善村庄形象。主干道两侧,新栽以银杏为主,配套女贞、月季等绿化树种总计9000株,既美化了环境,又增加了村民收入。新建改建卫厕410户,全村自来水入户率达100%,居民改厕率达100%/整修下水道8000米,生活污水全部进入下水道。彻底改变了过去那种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的状况,群众的人居环境焕然一新。
其次,我们对河塘、沟渠进行清淤,土方累计26000方。加固维修全村所有桥涵。疏通了全村死水水体。
两年来我们村内所有居民住房外墙进行白化,共计12000平方米,清理杂物25000吨,拆除违章建筑12处,设立3处宣传画廊,铺设路牙石3000米,新装路灯40盏,改建村部卫生室,新建便民超市、文体广场各一处。我们积极开展无公害产品基地建设,积极申报草莓、银杏系列品进行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工作。草莓、银杏茶和银杏已通过有机食品认证,加强对绿化管理,对名木古树挂牌管护,对绿化带、苗木及时组织除草和防病治虫工作,村容村貌在短时间内得到明显改善,“三个一”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述职报告范文
1月14日,六枝特区总工会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到扶贫联系点六枝特区月亮河乡洛阳村开展2016年述职报告工作,该乡分管党建扶贫工作的领导、村支两委班子全体成员、部分党员、群众、乡人大代表、部分工作服务对象30余人参加会议,共同听取述职报告工作及民主测评会议。
会上,六枝特区总工会副主席、驻洛阳村同步小康第一书记蒋红同志代表工作组及向全体参会人员作工作述职报告。在述职报告中,重点体现工作组在引导发展、谋求实效上的具体做法,深入剖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方向及下步工作措施。
2016年该区总工会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驻进洛阳村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以遍访活动为契机,密切党群关系,深入农户访贫问苦、访富问计,深入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要什么。总共走访农户1000多人(次),遍访10户贫困户,为村民办理实事30余件,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把群众迫切需要办理的事情办好,做到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需,干群众所盼。找准制约该村发展的瓶颈,研究制定帮扶计划,帮助该村理清发展思路,帮助协调发展项目2个。充分利用同步小康帮扶资金,为该村解决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3个,协助该村解决2公里通村道路硬化,帮助修缮村活动室,解决3000元人口计划生育人文关怀资金,结对帮扶贫计生贫困户8户。六一期间,出资5000余元慰问留守儿童30名,发放书包30个。11月份,在该村启动六枝特区万名工会干部关爱万名留守儿童双万活动仪式,购置20套学习书籍赠给20名留守儿童,正确引导全区50个直管基层工会深入开展双万活动。协调2万元平安建设资金,为全村和谐社会创建作出了积极贡献。帮助想办法增加村级经济积累1万元,突破村级无经济积累问题。
听取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述职报告后,乡党委政府组织参会人员对工作组进行民主测评。现场通报结果显示,六枝特区总工会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以全票满意通过。参会人员充分肯定了工作组能够较好履行职责,完成各项承诺事项,上下联动解决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发展。开展述职报告工作,对提高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思想认识、进一步理清思路、增强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的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6年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述职报告
11月7日上午,贵州省委老干部局召开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述职汇报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石松江,巡视员谢平出席会议,专题听取省驻湄潭县同步小康工作队以及省委老干部局派驻湄潭县复兴镇湄江湖村、大桥村第一书记脱贫攻坚半年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由谢平主持。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省驻湄潭县同步小康工作队队长保安华,省驻湄潭县同步小康工作队副队长、复兴镇湄江湖村第一书记代昌军,复兴镇大桥村第一书记杨文奇就半年工作情况分别进行了述职。
听取述职汇报后,石松江对驻村工作队半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她说,省驻湄潭县工作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驻村工作的要求,深入农户摸实情,把脉准确定计划,真蹲实驻抓落实,真帮实扶见成效,短短半年时间为当地老百姓办了不少好事实事。工作队长深入实地、尽责履职,思路清晰、认真谋划,严格要求、管理有方,措施到位、成效明显。局派出的两位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务实,真抓实干,真情帮扶,坚持吃住在村,与老百姓打成一片,走村串户,宣讲政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帮助基层解决了很多困难,特别是对留守儿童和贫困农户的关心关爱很感人。局领导班子成员挂帮的12户贫困户,采取了一户一策 的办法,农户收入大幅提升,有望全部实现脱贫。整个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石松江强调,湄潭县复兴镇脱贫工作已经进入了攻城拔寨、最后冲刺的阶段,要实现减贫摘帽的目标,驻村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必须要树立四种意识:一要树立责任意识。要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一系列决策部署,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始终把脱贫攻坚使命扛在肩上,不能有半点松懈,要在取得初步成绩的基础上持续发力,全力做好各项帮扶工作。二要树立争先意识。切实履行好第一书记的职责,主动作为,迎难而上,要有敢创一流、勇争第一的精神,在精准扶贫攻坚中展示才能、实现人生价值。三要树立发展意识。让老百姓过上幸福生活,主要靠发展产业增加收入,要用足用好中央、省委省政府各项惠农政策,多为镇村争项目,真抓实干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向纵深迈进。四要树立导向意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处理好输血与造血、扶贫与扶智的关系,引导广大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努力实现物质和精神层面双脱贫。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村级组织,社区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性质、地位、职责和关系
第三条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性质和地位
村党支部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本村的全面工作。
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村委会主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主持村委会的工作。
第四条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职责
(一)党支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二)村委会职责
1、村委会要自觉维护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依照法律和村级民主决策程序管理本村事务。
2、召集村民会议,并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接受村民的评议和监督。
3、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4、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的生产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5、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进行活动,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利益。
6、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7、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村民履行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应尽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高村民的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
8、编制村庄建设规划草案,并按照规划进行街道建设,指导村民建设住房,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9、教育村民实行计划生育。
10、教育村民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
11、村民委员会应坚持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就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请示,汇报工作落实、进展和完成情况;党支部要支持和监督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保证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
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村党支部对村委会要善于领导、敢于领导,支持、保证和监督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村委会要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村“两委”成员要自觉维护村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和班子团结,做好分管的工作,共同把村里的事情管好、办好。
第三章村级事务决策
第六条决策本村范围内的重要事务,应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严格履行下列程序:
(一)党支部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本村实际,提出决策方案;或由村委会提出方案,报经党支部同意。
(二)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修订决策方案。
(三)须依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事项,应先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再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四)未经村“两委”联席会议通过的事项,不得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村“两委”成员个人不得擅自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第七条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村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副书记或一名支部委员主持。支部委员会议须半数以上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三)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以支部成员过半数同意为有效。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如遇重要紧急问题需要做出决定,到会的委员又不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须报上级党(工)委批准的,要按程序报批。
(四)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问题时,应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时,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五)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应有专人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及缺席原因、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经党支部书记审阅签字,要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六)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委员会可确定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列席党支部委员会议。
第八条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制度
(一)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外出时,一般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重要事务。因工作需要确需召开时,必须请示镇区街道党(工)委,由镇区街道党(工)委有关领导负责协调安排。会议由村“两委”成员共同参加,参加会议的人数超过应与会人数的半数方可开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二)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主要研究、讨论和决定村内重要事务,包括以下9个方面:(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政策、决议的实施办法;(2)全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及措施;(3)重要建设项目和经济项目的确立;(4)重要财务支出,集体资产、土地的使用和处置及各类承包、租赁、拍卖等经营方式和实施方案;(5)村级组织有关人员的选拔、任用、调整和报酬;(6)计划生育、宅基地指标分配及村务、财务中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7)村“两委”成员的工作分工及其思想作风建设;(8)“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9)其他重大事宜。
(三)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程序:
1、确定议题。由村“两委”成员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向村党支部书记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然后,由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一人兼的,由支部书记和村委副主任)对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拿出初步意见。如有较大分歧,可暂缓召开会议,由镇区街道党(工)委协调解决。
2、集体研究。根据议题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会议主持人要给与会人员充分的讨论时间,让大家围绕议题,积极发表意见。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形不成决议的,要进一步酝酿,下次会议再研究。
3、进行表决。经充分讨论后,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赞成票必须超过应与会人数的半数,决议方能生效。因意见分歧不能形成决议的,由镇区街道党(工)委、政府(管委、办事处)组织有关人员仲裁。
4、抓好落实。对表决通过的事项,要按照工作分工抓好落实,工作落实情况要在下次会议上进行汇报。
第九条支部党员大会
(一)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负责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党支部书记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接受党员监督。
(二)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制定支部工作规划。
2、定期听取和审议党支部的工作报告。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4、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处置。
5、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6、讨论、决定应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党员大会要议题明确,中心突出,需要做出决议的事项,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
第十条村民会议
(一)村民会议除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所列事项外,开展下列工作:
1、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公益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报告、村财务收支报告。
3、评议和监督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4、讨论、制定计划生育方案。
5、撤销或改变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6、撤销或者改变村民代表开会决定的事项。
7、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8、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二)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由村委会召集并主持。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经村“两委”研究随时召开。本村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需要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经村“两委”研究后,要及时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三)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会议
(一)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行使民利、参与村务管理的重要途径,是村民会议的补充形式,行使村民会议的部分职责。
(二)村民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有参政能力和相应的政策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主持正义,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推选的代表组成。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至15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但不得少于20人。
(四)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责
1、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2、经村民会议授权,讨论决定村集体固定资产的处置和管理,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和使用方案,集体重大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村庄规划、宅基地划分使用方案等。
(五)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
1、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参加人数必须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
2、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坚持依法办事、符合上级政策、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须出席会议代表的过半数通过为有效。
4、凡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事项,都要予以公开,村委会和全体村民必须执行,并由村委会负责落实。
5、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任安排专人记录,会议记录要经村委会主任审阅签字并存档备查。
第十二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
(一)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的产生办法
1、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由新一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或新一届村民代表中推选5-9人组成。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2、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由新一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新一届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3-5人组成。
(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
1、审查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时间是否及时,形式是否科学,程序是否规范。
2、征求和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村民质询,对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或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反映,督促村民委员会在10日内向村民作出解释和答复,并重新公布。
3、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监督情况;
4、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本村村务公开过程中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
(三)村民民主理财小组职责
参与制定本村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检查、审核村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严格把关,否决不合理的开支,接受村民委托查阅、审核村财务账目,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向村民作出解释和答复,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依法履行监督和理财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碍、威胁或者打击报复。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村民会议依法撤消其资格,并进行补选。
第四章村干部和党员的管理
第十三条村干部的职数
(一)按照“因村制宜、尊重民意、交叉任职”的原则,对村干部职数实行总量控制、编制化管理。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职数,根据党员和村民的数量逐村核定。一般情况下,村党组织设3职,村型较大、经济实力较强、工作确实需要的,经镇区街道党(工)委研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可适当增加职数,但最多不超过5职;对100户以下的小村,经多数党员同意,可只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一般设3职,800户以上、需要增加职数的,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报镇区街道党(工)委、政府(管委、办事处)审批。提倡和鼓励一人多职,200户以下的村原则上不设村委会下属委员会,村“两委”成员要尽可能依法兼任村组干部和下属组织负责人。其他村级组织负责人的编制数,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初步意见,报镇区街道党(工)委、政府(管委、办事处)审批。凡村里未经同意擅自增加的人员,镇区街道党(工)委、政府(管委、办事处)不承认其编制,“双代管”办公室不支付工资。
(二)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提倡村“两委”成员交叉兼职,减少职数,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农民负担。提倡村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其他成员经过法定程序兼任村委会主任、村委会成员;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其他成员是党员且具备条件的,可按照党内选举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充实进党支部班子。
第十四条村干部的选拔任用
(一)村干部的标准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决议,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带头缴纳各种税费,无违法违纪行为;3、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维护团结,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4、廉洁勤政,不谋私利,热心为群众服务,有奉献精神;5、年富力强,熟悉市场经济管理知识,具有带领群众发展经济、保持稳定、搞好三个文明建设的能力;6、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强的驾驭能力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提名推选担任村干部:
(1)政治素质差,思想觉悟低,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执行、甚至对抗的;(2)三年内受过拘留、劳动教养等行政或刑事处罚且现实表现不好的、正在执行刑罚处罚的;(3)有犯罪嫌疑,正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4)已经批捕、尚未接受审判或正在接受审判的;(5)依照法律规定处在缓刑、假释、保外就医期间的;(6)有“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7)受党纪处分,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年限内的;(8)三年内曾违反计划生育、宅基地规划政策和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的;(9)参与组织封建迷信活动,信奉“”等的;(10)拒不履行其它个人应尽义务的;(11)道德品质差、不遵守社会公德,私心严重,甚至拉帮结派、打架斗殴,造成很坏影响的;(12),在村民中造成不良影响的;(13),给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的;(14)作风霸道,办事不公,群众反响较强烈的;(15)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参加村委或支部工作的;(16)对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不主动,消极对待,完不成目标任务的;(17)在年终评议中,半数以上村民或党员认为不称职的;(18)身体健康状况较差,年龄在55周岁以上、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含小学);(19)在村外有固定工作或职业,不愿辞职或放弃工作的;(20)搞非法承诺、贿选以及利用威胁、恐吓
等手段,扰乱、破坏选举秩序的。
(三)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适应民主政治发展的新形势,扩大民主,引入竞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大力推行“两推一选”的办法,选举产生党支部成员。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由村民会议民主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报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备案。
第十五条村干部补贴
(一)要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发放经济薄弱村干部补贴的暂行意见》精神,尽量减少村干部职数,从严控制享受补贴人数。对经济薄弱村,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各村享受固定补贴和误工补贴的具体人数,由镇区街道党委、政府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经村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通过财政“直通车”的形式发放到村干部手中。
(二)按照“多劳多得、奖罚分明”的原则,农村干部补贴依据村型大小、经济状况和工作政绩等确定,由镇区街道党(工)委、政府(管委、办事处)在认真考核的基础上,提出指导性意见,提交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财政局备案。
(三)对超过第十三条中规定的干部职数和享受误工补贴人数超过0.3%的村,其干部工资和误工补贴实行总额控制。
第十六条村干部的管理
(一)实行办实事公开承诺制度。每年年初,村“两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年内拟为群众办的几件实事,报经镇区街道党(工)委审核后,由镇区街道党(工)委与村党支部书记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办实事公开承诺书》。《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由镇区街道党(工)委直接考核,与干部的工资待遇、表彰奖惩挂钩;《办实事公开承诺书》要向群众公开承诺,年终兑现承诺情况。
(二)实行民主评议、考察村干部制度。每年结合基层组织教育整顿,由镇区街道党(工)委统一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在“两委”成员人人述职的基础上,对村干部的综合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和考察。评议结果作为调整或教育诫勉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实行定期审计制度。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由镇区街道财政经管部门进行年度、离任和重大活动审计。被审计人员自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经管站如实提交任职期间的经济活动书面报告及相关资料。逾期不提交报告和有关资料的,由当地政府(管委、办事处)责令其按时提交,接受财政经管站的审计,无故不配合的,由政府(管委、办事处)提交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审计结果要写出审计报告,经镇区街道财政经管部门和审计人员盖章后,向村民代表会议公开,并由镇区街道经管部门存档备查。
(四)实行农村干部谈话制度。谈话对象为农村“两委”成员。日常谈话由镇区街道党(工)委分管领导负责,遇有重要事项由镇区街道党(工)委、政府(管委、办事处)主要领导负责。原则上每年两次,可结合半年、年终工作总结进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谈话内容包括“干部本人思想、工作、学习、家庭、身体等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经济发展情况;反腐倡廉情况及其它有关情况。
(五)对农村“两委”关系的考核和惩诫,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两委”关系的意见》(海办普发[2002]46号文)执行。
第十七条村干部的诫勉
(一)对考核和评议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村干部,经批评教育没有改正的,由镇区街道党(工)委予以诫勉:
1、违的路线、方针、政策,拒不接受党的领导,不协助党委、政府开展工作的;
2、为政不廉,办事不公,群众反响较大的;
3、宗旨观念淡薄,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村务管理混乱,经济发展缓慢,群众意见较大的;
4、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正当要求,能够解决却久拖不决,造成群众越级、集体上访的;
6、道德品质差,生活作风不检点,参与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参与“”活动或非法宗教活动的;
7、在计划生育、宅基地使用、企业承包等问题上,违反政策法规的;
8、无正当理由,拒不交纳各种税费,无偿占用集体财产的;
9、组织或参与越级访、集体访,扰乱社会秩序和机关办公秩序的;
10、年终民主评议中,不称职票超过30%的;
11、违反村级事务决策程序,拒不执行村“两委”联席会议决议,造成工作损失的;
12、有其他违法违纪或严重失职行为的。
(二)诫勉的程序
1、村干部的诫勉,由镇区街道党(工)委就个人存在的问题认真核实,然后研究决定是否予以诫勉。
2、在决定对有关人员实行诫勉之后,由镇区街道党(工)委指派专人与诫勉对象谈话。同时将《诫勉通知书》送达本人和所在村党支部。
3、村党支部接到本村干部被诫勉的通知后,分别在领导班子和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上予以通报,镇区街道党(工)委要派员参加会议;诫勉对象本人接到诫勉通知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改正计划,报镇区街道党(工)委。
4、诫勉期限为半年至一年。诫勉期满,镇区街道党(工)委要派员参加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对诫勉对象诫勉期内的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评议和考察情况,对确已改正的,解除诫勉;对态度不端正、不能改正存在问题的,党支部成员按有关程序予以组织调整,村委会成员动员其辞职。
5、受诫勉的干部,年内不能被评为先进,并由镇区街道党(工)委决定扣发其当年补贴的10-20%。
6、诫勉期间形成的有关材料,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存入农村干部政绩档案,其他两委成员的,由党(工)委统一立档保管。
第十八条农村干部引咎辞职
(一)农村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关责任人应当引咎辞职:
1、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对本村出现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失察,处理某些突发性事件行动迟缓,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或具体责任人应当引咎辞职;
2、农村“两委”班子因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较差,不能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严重不团结,战斗力不强,在上级考察测评中,党支部或村委会班子不称职票超过40%或连续两年不称职票达到30%以上的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应当引咎辞职;
3、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较多,无明显政绩,群众公认度低,在干部考察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40%或连续两年不称职票达到30%以上的“两委”成员应当引咎辞职;
4、重大问题不经集体研究讨论,违反决策程序而给集体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应当引咎辞职;
5、由于工作责任心差、,致使集体或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自身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发生恶性事件,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的具体责任人应当引咎辞职;
6、违反农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群众反映强烈、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两委”成员应当引咎辞职;
7、因个人品德行为不端造成严重后果,在群众中丧失威信的“两委”成员应当引咎辞职;
8、对本村出现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监督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并负有主要责任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或具体责任人应当引咎辞职;
9、不按规定履行义务或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两委”成员应当引咎辞职;
10、做出其它与农村干部身份不相符的不正当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两委”成员应当引咎辞职。
(二)引咎辞职的步骤:
1、提出辞职申请。拟引咎辞职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可直接向镇区街道党(工)委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其他“两委”成员向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其存在的问题及表现,表决通过后,再向镇区街道党(工)委汇报。
2、进行调查核实。镇区街道党(工)委召集组织、纪检、经管、司法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通过走访群众、审核帐目等形式,对提出辞职的“两委”成员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报告。
3、集体研究决定。调查组要将调查核实的情况如实向镇区街道党(工)委汇报,经集体研究后,形成决议。
4、领导谈话。镇区街道党(工)委领导或驻片片长要找辞职同志谈话,传达党(工)委决定,帮助其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希望和要求。属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辞职,由镇区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谈;其他“两委”成员由镇区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和工作片片长谈。
5、公布决定。镇区街道党(工)委根据集体研究做出的决定,下发不再担任职务通知,并安排专人到辞职干部所在村党员大会上宣布。
对达到辞职条件应该辞职,但个人又不愿写辞职申请报告的,镇区街道党(工)委组织力量,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驻片片长通过找其谈话,帮助端正态度,要求其写出辞职申请报告,然后按照上述步骤进行。如通过谈话仍拒不写出辞职申请报告的,镇区街道党(工)委将在集体研究后,然后再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要实行发展党员“公推公示”制度。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要先由党员和群众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推荐,被推荐人得票数量超过半数以上的,方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各支部确定的积极分子名单要报党(工)委考察审批,同意后,支部要采取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党(工)委要及时汇总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组织部备案。
2、要搞好培养考察。党支部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人、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研究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委审批,然后进行公示。
3、要召开好接收预备党员大会。预批同意后,各支部要抓紧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党(工)委必须派人列席会议。通过全面落实优秀青年推优、发展党员对象预审、发展党员公示、党委派员列席支部党员大会、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基层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与新党员谈话、长期不发展党员预警、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等八项制度,切实解决农村长期不发展党员、妇女党员比例过低、透明度不高、随意简化程序、少数人说了算等问题,进一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二)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优秀党员,要大力宣传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查清事实,区别情况,严肃处置,增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凡被评议为不合格或受处置的党员,取消当年的经济补贴或补助。
(三)认真做好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党员的教育转化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工作中,要把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教育为主、处置为辅,扩大民主、群众参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党员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
1、理想信念动摇。丧失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痴迷封建迷信,信仰宗教,参与“”等组织;
2、政治思想消极。不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丧失党性原则;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执行,对中央已经作出决定的重大问题公开反对;
3、宗旨观念淡薄。对群众疾苦不关心,对个人名利斤斤计较;不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甚至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合法权益;
4、革命意志衰退。不思进取,自甘落后,精神颓废,事业心差;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批评、不敢斗争;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袖手旁观,甚至临阵脱逃;
5、组织纪律涣散。不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不维护党的团结,拉帮结派,诬陷他人,搞非组织活动;不遵守工作、劳动纪律,自由散漫;违反《工作条例》,煽动、组织、参与或支持群体性上访;
6、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消极懈怠,甚至失职、渎职;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劳民伤财,搞形式主义,骗取名利;
7、廉洁自律松懈。不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参与赌博;
8、道德行为失范。不遵守社会公德,见利忘义;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腐化;
9、组织生活散漫。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10、其他不符合党员标准条件的表现。凡有上述行为者,就可确定为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
(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问题性质和程度比较严重,经教育帮助不改、需要进行组织处置的,即可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基本程序:
1、集中学习。列举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向社会和群众公示,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思想根源。
2、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和纪检、公安、计生、综治、610、、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意见,深入了解、分析党员个人及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民主评议。采取“一人谈,众人帮,逐人进行”的方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作深刻的党性分析,逐个开展评议,并吸收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参加。
4、初步认定。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个人表现和征求意见的情况,对每个党员逐一进行综合评价,确认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加强教育引导,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同时,报上级党委备案。对本人态度不好,问题性质和程度比较严重、群众意见大的,可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5、党委初审。党支部将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报上一级党委初审。上一级党委要对这些党员的基本情况、主要问题、认定程序和依据等进行审核把关,提出指导性意见。
6、调查核实。基层党委派出两名以上党员,对拟作为不合格党员处置的党员的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与其谈话,听取本人陈述、申辩。调查中,要认真收集整理当事人、知情人的书面旁证材料,经反复核实无误后,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并由调查人签名。
7、提出意见。召开支委会,对拟处置的不合格党员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并报上一级党委同意。对一时难以核实的,应暂缓作出结论,待问题查清楚后,再提出处置意见。
8、组织谈话。党支部书记要同拟处置的不合格党员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说明评议和拟处置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组织谈话至少两人参加,并作好记录。不合格党员应在谈话记录上签署意见,如本人有不同意见拒不签字,负责谈话的同志作出书面说明。
9、形成决议。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一般须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拟处置对象应通知到会。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参加支部大会,进行监督指导。支部党员大会要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其主要步骤是:党支部通报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本人态度和拟处置意见;听取本人说明和申辩;党员讨论,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帮助或为其辩护;党员按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形成决议。处置决议形成后,受处置党员应在处置决议上签署意见。本人拒绝签字的,要注明情况。
10、党委审批。党支部将处置决议等有关材料报上一级党委审批。上一级党委要以书面形式批复。对限期改正、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由乡镇党委批准,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劝退、除名的,要由市委审批。因违法要作出处理的,要按权限和程序,由执法部门办理。党支部接到批复后,应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本人如对处置决定不服,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
11、材料归档。对处置的相关材料,要整理归档,存入个人档案,妥善保管,做到详细、齐备,以接受时间检验。
12、跟踪帮教。对受到处置的不合格党员,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加强帮助教育,防止出现因处置而上访。对劝退、除名的,党组织也要继续关心、教育和帮助,鼓励他们做一个好公民。经教育提高,本人重新申请入党的,符合党员条件的,可按规定,重新吸收入党。
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形式:
对认定的不合格党员,要根据其主要问题、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区别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
1、限期改正。被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如果问题性质不是很严重,本人要求留在党内,应给予限期改正。改正期限,可根据情节轻重,确定为半年或一年。限期改正的期限,一次不得超过一年。限期改正时间从基层党委研究同意之日算起。不合格党员限期改正到期后,需组织党员群众重新民主评议,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报经上级党委研究同意,对认为已符合党员条件的,宣布限期改正结束。限期改正的不合格党员,在限期改正期间,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
2、劝其退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无改正愿望,不愿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纪律约束者;本人虽要求留在党内,但已明显不符合党员条件者;或经过多次教育或限期改正,仍不符合党员条件者,要劝其退党。
3、除名。分四种情况:
一是直接除名。对问题性质相对严重的不合格党员,留在党内会产生不良影响,即使本人有留在党内的要求和愿望,也应直接予以除名。间隔累计受到两次限期改正处置的不合格党员,又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者,应直接予以除名。基层支部意见可表述为“经支部大会讨论,鉴于本人问题的性质,根据党员意见,建议对×××同志予以党内除名”。
二是劝而不退除名。对劝而不退予以除名的,可表述为“经支部大会讨论,鉴于本人限期改正情况和不愿退党的实际,根据党员意见,建议对×××同志予以党内除名”。
三是退党除名。对本人要求退党的党员,一般应同意其退党。对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又提出退党要求的,也应同意其退党,并予以除名。基层支部意见可表述为“经支部大会讨论,鉴于本人表现和对党的态度,根据党员意见,建议同意×××同志退党,党内予以党内除名”。对因违的纪律,应受纪律处分,而本人又提出退党要求的,不能按退党处理,仍应执行的纪律处分。
四是脱党除名。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基层支部意见可表述为“经支部大会讨论,根据本人的一贯表现和党员的意见,建议对×××同志按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被劝退除名的不合格党员,其党籍、党龄自上级党委批准之日自动结束。在预备党员期间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应直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基层支部意见可表述为“经支部大会议论,根据本人表现和党员意见,决定取消×××同志预备党员资格”。
处置不合格党员,必须严格把握政策,既要坚持标准,严肃处置,又要实事求是,防止出现定比例、卡数字和泄私愤、徇私情等现象发生。处置工作要以事实为依据,分清一时一事表现和长期一贯表现,分清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坚持做到“五个区别开来”:
(1)把党员一时思想跟不上形势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理解,同有意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别开来;
(2)把一度思想消沉,同一贯消极落后区别开来;
(3)把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党员不能参加党的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本人不参加党的活动、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
(4)把党员因经验不足、方法不当导致群众意见较大,同工作作风粗暴、欺压群众、侵害群众利益区别开来;
(5)把愿意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改正错误,同拒绝接受教育、不思改正区别开来。
处置不合格党员,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纪律处分,也不能用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置。因同一原因,已给予纪律处分的,不再进行组织处置。
第五章村务管理
第二十条村级财务管理
(一)村集体在坚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分配权和独立核算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农村财务委托管理制度,将财务以书面形式委托镇区街道财政经管站。财政经管站在镇区街道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农村财务委托工作由财政经管站长具体负责,下设总会计一名、总出纳一名、业务会计若干名(原则上按每10个村设置一名),村集体取消会计和出纳,每村只设一名助理会计(报账员)。
(二)助理会计职责:
1、协助业务会计做好本村的财务管理工作。设置现金日记账、经济往来明细账、核算与委托的往来业务及本村农户往来业务;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收支计划,配合村民主理财小组开展财务审核工作,拒绝办理违背财务管理制度的业务和超计划开支,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到财政经管站报账算账;
3、负责将各项货币资金收入上交财政经管站接受监督,严禁隐瞒、坐支;
4、负责申领、保管使用备用金,备用金做到一月一清;
5、参与本村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按时张榜公布各项财务收支;
6、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组织的审计工作,提供涉及审计事项的资料证据;
7、负责各类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按时完成财政经管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委托的基本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财务委托,要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委托协议的要求,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1、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年初村级根据全年工作计划编制年度收入和资金使用预算方案,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财政经管站审核备案。
2、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书。年度预算方案审核通过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年度预算方案按月份或按季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书,经民主理财小组讨论通过后,报财政经管站审核备案。
3、审核原始凭证。财务事项发生时,经办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在民主理财小组办公日,村主管领导对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做简要说明,助理会计向民主理财小组逐笔说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民主理财小组重点审查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开支的合理性。经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长在审核通过的原始凭证上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村主要负责人在盖有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的财务开支,其支出由有关责任人承担。
4、助理会计报账。财务审批手续完成后,助理会计将本期审批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到财政经管站。
5、进行账务处理。财政经管站的业务会计要对助理会计报送的原始凭证进行逐笔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开支,要在原始凭证上加盖审核专用章,并要严格按照记账流程进行账务处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要填制退回业务处理单,予以退回。
6、输出财务资料。账务处理完毕后输出当月的会计报表、财务公开榜及会计数据,并将财务会计资料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7、年终编制财务决算报表。财政经管站要在年终编制村级财务决算报表。
(四)内部管理制度
1、备用金制度。各村资金上交财政经管站后,镇区街道根据各村人数确定领用备用金数额,按月领取,由村助理会计负责管理,备用金领用标准如下:200人以下的村500元,500人以下的村1000元,700人以下的村1500元,1000人以下的村2000元,1000人以上的村2500元。
2、开支审批制度。各村要按照村货币资金的开支审批权限,对非生产性开支,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村级招待费一律取消,确需应酬的,报当地政府审批;对计划内生产性支出,应由经办人、村主要负责人会签,民主理财小组盖章,业务会计审核合格后,方可入账。对不符合规定和会签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业务会计有权拒绝入账并向财政经管站长和主管部门反映,由主管部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票据管理制度。村经费支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是正规税务发票。无法取得税务发票的,按市财务管理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向村民收取钱款时,必须使用专用收据,并建立专用收据领用销号制度。登记重要票据领用登记簿。票据领用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对已用完的票据应清点后交还财政经管站,并领用新票据。不得一次领用多本同时起用。
4、结算制度。因公出差或办理业务临时用款,应在出差结束或业务完成后3天内办理结算,否则按挪用公款处理。差旅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村级收取的各种货币资金必须在3日内上交财政经管站。不得坐支或设置小金库。
5、资产管理制度。各村要设置专职或兼职物资保管员,严格履行产品物资出入库手续。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产品物资和债权债务的增减、变动和核销、减免、申报、审批制度。闲置的固定资产,可采取承包、租赁和拍卖的方式进行转让。承包、租赁资产时,要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
6、不按民主程序购建、处理固定资产或其他资产,造成浪费和流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村务公开
(一)村务工作必须全面、真实、及时地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二)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
1、计划生育指标及宅基地安排、村民建房审批情况;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3、土地、果园、工副业等项目的承包方案、承包结果及兑现情况;
4、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
5、财务收支情况;
6、公共设施和基本建设情况;
7、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理情况;
8、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9、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10、非生产性开支情况;
11、种粮直补、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村、资助村集体政策的落实情况;
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13、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它事项。
(三)村“两委”应当在方便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公开栏分栏设置与用纸大小一致,版面设计美观,书写工正清晰,无乱涂乱画。
(四)全市统一确定公开日(元月十五、四月十五、七月十五、十月十五),由村“两委”组织实施,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每次公开后,村民对公开的内容提出异议,村“两委”要及时给予明确答复。对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除张榜公布外,要利用各种会议、发放明白纸等形式予以公开。
(五)镇区街道党(工)委定期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村务公开落实较差的村,按《中共海阳市委、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海发[2005]11号文)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二条修建道路、发展水电设施和教育、卫生、农田基本建设等公益事业,必须遵循减轻农民负担、量力而行和尊重多数人意愿的原则。经“一事一议”向村民筹资筹劳,按《海阳市农村税费改革试行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印章管理
(一)党支部、村委会印章不准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直接保管。党支部印章由组织委员保管;村委会印章由村会计保管。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
(二)对印章的管理使用,实行审批和备案制度。日常工作需要盖章的,正常需要,由印章保管人员按规定或按惯例办理;非正常需要,须分别经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同意;重大事项需要盖章的,须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研究同意;涉及全体村民经济责任和签订数额较大的经济合同的,必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使用印章,管理人员要做好使用记录备查;对不经批准擅自越权盖章的,视为无效,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__省纪委__省监察厅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川纪发〔2014〕13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不良风气。按照《中共__纪委__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工作的通知》(__纪发〔2015〕9号)和__关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 和腐败问题工作会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镇村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范围对象。本通知所称镇村干部是指镇机关行政事业部门在编人员、归口到镇机关管理的县派驻部门的人员、村(社区)四职干部(总支书记、主任、副主任、文书)。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的婚丧嫁娶和乔迁、履新、出国、庆生、升学、开业庆典等事宜需报告备案。镇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照。
二、严格报告备案。镇村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除丧葬事宜外,当事人须事前填写《__镇镇村干部操办喜庆事宜事前报告表》(附件1),提前10天按《中共____镇委员会、____镇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意见》(__云委发[2015]3号) 规定,向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书面报告,经审查后,并报镇纪委备案。丧葬事宜先口头向责任人报告,事后10天内按程序补填《__镇镇村干部操办丧葬事宜事后报告表》(附件2),并履行相关报备手续。镇党政领导、党委委员向党委书记报告,镇机关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向联片领导报告,机关工作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报告,村(社区) 其他干部向党总支书记报告。
三、严格监督检查。镇村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依据《__镇镇村干部操办喜庆事宜事前报告表》或操办丧葬事宜口头报告情况,检查是否有违反《暂行规定》的情况,如实填写《__镇镇村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现场检查表》(附件3)并报镇纪委备案,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应及时报告镇纪委。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暂行规定》以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等行为,镇纪委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并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对违规违纪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附件:1. __镇镇村干部操办喜庆事宜事前报告表
2. __镇镇村干部操办丧葬事宜事后报告表
3. __镇镇村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现场检查表
中共____镇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