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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级市局领导汇报

时间:2022-08-29 01:47:49

向级市局领导汇报

第1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市局机关的行政质量和工作效率,逐步实现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工作规则》以及省局、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局、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局内各单位)都要严格执行本规则的各项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政令畅通。

第二章 机关人员守则

第三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四条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一切从大局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个人利益服从党和国家的利益,服从人民群众和集体的利益。

第五条 增强法制意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职权,规范执法行为。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勇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第六条 热爱国税事业,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努力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第七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领导,树立全局观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第八条 转变工作作风,雷厉风行,讲求效率。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倾听基层的意见,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第九条 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十条 热爱集体,团结互助,谦虚谨慎,艰苦朴素,遵守公德,讲究卫生,爱护公物。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考勤打卡制度,坚守岗位,文明办公,礼貌待人,举止端庄,仪容整洁,严格执行着装规定。

第十二条 提高警惕,严守机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第三章 市局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度

第十三条 市局领导班子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局长负责制,既坚持民主集中,又实行分工负责。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其他局领导按照分工或受局长委托,协助局长工作,并对局长负责。对重大问题和事项,由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按照集体决策和分工,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般性、日常性工作事项,由各分管局领导在职权范围内决策,不需报局长审定或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 局长和分管局领导的主要职责

(一)局长的主要职责范围:主持市局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系统、省局机关的重要工作决策和部署;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过问的重大问题;会议计划审批;国家重要税收政策调整的贯彻意见;系统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税收计划分配和调整;其他重大问题和重大工作;

(二)分管局领导的主要职责范围:分管范围内的重要工作决策和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局长研究决定的事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范围内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分管处室决定不了的重要工作;其它重要事项。

(三)局领导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要勇于负责,不等不靠,大胆开展工作,同时对需要局长决策的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或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重要工作办理情况,以及分管局领导认为需要局长了解的重要事项,可口头或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局长汇报,或在局长碰头会上汇报。

第十五条 为了保证局领导因公外出时工作不受影响,局长赴外地工作期间,市局的工作由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分管局领导要及时向局长报告。

第十六条 市局实行局领导每周工作安排制度。办公室每周五将《局领导拟办工作请示单》发至局领导,局领导对本人下周工作安排进行书面明示,每周五12时前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局长签批,并发至全系统。

第十七条 市局实行局长接待日工作制度。每周四为局长接待日,由各局领导轮流值班。负责接待来自系统内外反映税收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的来访人员。

第四章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 党、政、工、青、妇组织齐抓共管思想政治工作,行政领导逐级负责。

第十九条 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行政领导在布置、检查工作时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其中,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二十条 局内各单位每年要召开1—2次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单位领导与支委成员参加,总结前段工作,分析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动态,制定工作目标及措施。

第二十一条 局领导与分管的处级干部,处级干部与本单位的人员,应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对有思想问题的人员,要及时谈话,做好转化引导工作,并根据干部的实际情况酌情进行家访工作。

第二十二条 对本单位人员的重要思想情况和重大事件,有关单位领导同志要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

第二十三条 局机关党委每年要对局内各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五章 会 议 制 度

第二十四条 市局机关的会议种类包括:局长碰头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全市国税系统工作会议和系统专业会议。

第二十五条 局长碰头会。局长碰头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星期五召开。局长碰头会由局长主持,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秘书人员列席。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局领导通报本周工作开展和外出活动情况,交流工作信息,安排下周或近期工作。

第二十六条 局长办公会。

(一)局长办公会一般于星期五在局长碰头会结束后召开,视情况也可以随时召开。局长办公会由局长主持召开,局领导、办公室主任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秘书人员列席并记录。局长办公会的召开时间和主要议题,由局长决定;如局长外出,由在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决定。

(二)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全局性的工作安排;税收计划;经费预算;有关单位提交的需要局领导集体决定的重要工作;需要出台的重要政策、制度和办法;听取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协调安排有关单位的工作;局领导认为需要集体研究的其它重要事项。

(三)各单位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的有关事项,事先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一般情况下应于会前征求相关处室意见,并根据反馈的意见修订完善。凡准备提交研究的事项与其他单位职权范围和业务分工有交叉的,事前由主办单位与有关单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分管局领导能作出决定的,不再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分管局领导不能决定的,可按照分管局领导的批示和要求,在每周三前提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各单位提交的事项,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决定是否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各单位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的有关材料,应于会议召开前两天送到会议出席者手中。对提交会议讨论的材料,相关部门有明显不同意见的,应向局长办公会说明情况。

第二十七条 局务会。局务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其他局领导主持召开,局领导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局务会研究决定的内容主要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安排,涉及局机关全体人员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局领导的重要会议讲话,重要的工作制度和办法等。

凡需要汇报的事项,一般情况下由处室负责人汇报,对于专项工作汇报,由处室负责人请示主持人同意后,可由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汇报。为提高会议效率,汇报人应当做好充分准备,汇报发言要言简意赅,控制时间。

第二十八条 会议纪录。局长碰头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由办公室负责记录。记录要全面、准确,对一个问题的不同意见也应如实记录。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要由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副局长签发。

第二十九条 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工作会议。

(一)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工作会议由局领导、各市国税局局长、市内各国税局局长、市局机关处室、各直属局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基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二)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工作会议的内容,主要总结一个时期或全年的税收工作情况、经验、体会、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学习贯彻全国、全省税务工作会议精神,讨论研究做好税收工作任务落实的措施;表彰奖励税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等。

(三)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工作会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和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召开,一般每年两次。会议召开前,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会议主题、需起草的会议文件等。根据局长办公会的要求,由办公室和有关处室开展调研,起草工作报告,汇总会议材料;会议召开前三天成立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

第三十条 系统专业会议。系统专业会议按与会范围划分为三种类型:(一)由基层单位一把手参加的会议;(二)由基层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三)部分基层单位参加的研讨会、座谈会。前两类会议由局长办公会或局长碰头会研究决定召开。第三类会议由分管局领导批准后召开。系统专业会议的有关会议材料由主办处室负责。

第三十一条 各类会议要认真贯彻精减、高效、节约的原则,必须有实质性的内容。召开一类会议,局长可到会讲话;召开二、三类会议,必要时,由分管局领导到会讲话,局长一般不讲话。要尽量缩短会期,控制与会人数。要严格执行会议预算,节约会议经费。

第三十二条 为切实压缩会议,为基层减负增效,市局实行“会议日”制度。即每周四为市局机关“会议日”,会议地点一般在市局机关会议室。除每周四外,其他工作日市局各处室、直属局不得安排有基层人员参加的各类会议。特殊情况,要由市局局长或局长办公会批准。

第三十三条 各类会议经批准后,由市局办公室以“青国税函”或“青国税办函”的形式下发会议通知,各级税务机关只能凭市局正式公文的通知接待和参加会议。其他局内各单位不得以便函或电话传真等形式发以上各类会议通知,局内各单位不得未经审批擅自组织会议。机关服务中心根据会议通知安排会议室。局内各单位组织举办的培训班,视同会议进行管理。

第三十四条 召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全市国税系统工作会议,如无特殊情况,各单位必须由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未经局领导批准,不得由其他同志代替;需要增加列席人员的,需事先报告;参加会议者,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未经局领导批准,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会议参加者必须对会议内容保密,除会议纪要和主持人指定的内容可以按照规定传达外,其余内容一律不得外传。

第三十五条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主持召开的会议,一般由局长或在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其他会议,一般由分管局领导参加;市直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一般由分管局领导或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第三十六条 其他会议。

(一)对于市局承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举办的各类会议,有关处室要在接通知后,由分管局领导审签,报市局局长批准。

(二)对于市局承接有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主要领导参加的各类会议,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承接本市以外会议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字[2000]50号)要求,办公室提前报市政府办公厅。

对于国家税务总局副司长以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以上领导来青,接到通知的处室应及时通知办公室。

第六章 请示报告制度

第三十七条 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保证政令畅通。对工作开展情况和遇到的重要情况及问题,下级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不得延误。

第三十八条 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和决定的事项,以及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局领导决定的事项,要坚决贯彻执行,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报告完成情况和效果。对未能按照要求完成的,也要将未完成的原因、遇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及时报告。

第三十九条 局领导外出活动要事先向局长请示报告,并同时告知办公室。对出市的,办公室按照鲁国税办[200]2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规定程序报省局审批。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要事先向局长报告,返回局机关后,要将活动情况报告分管局领导,重要情况要向局长报告。

第四十条 对发生的紧急事项和重大责任事故,重大涉税案件,国税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被盗案件以及发现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苗头性问题,按照《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青国税发[2001]87号)的程序及要求执行。办公室在收到情况报告后,于当天整理形成专报,报送市局主要领导批示,由市局领导根据报告事项按职责分工提出拟办意见,由分管局领导和分管处室落实,并决定是否向上级报告。

第四十一条 外省市国税系统来我局考察工作,由机关服务中心请示局领导后,按领导要求做好接待工作,各有关处室按领导要求做好工作交流安排.

国税系统外领导同志来局与局领导商谈工作,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后答复对方;机关服务中心根据局领导意见负责做好接待工作。

第四十二条 为保证市局领导集中精力研究和处理税收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深入一线调查研究,除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同意组织安排的重要活动以外,市局领导一般不参加外系统及各基层税务机关召开的会议、礼仪和事务性活动。确有需要,应当事先报告市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向局领导报告。

第七章 签 报 制 度

第四十三条 局机关各单位凡需要请示局领导研究决定的事项,或需要提交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以及召开的专业会议、培训等,均实行签报制度。

第四十四条 提报单位要将请示事项填写“签报单”, “签报单”的文体、格式、编号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签报单”经提报单位负责同志签字后,报请局长或者分管局长审批。审批后,送办公室督查室统一编号、登记、复印、备案,并根据局领导意见进行工作督查或下发有关会议通知。

第四十五条 凡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事项,由主办单位与有关单位协商,共同签署意见后,按前述程序办理。

第四十六条 填写“签报单”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局领导要明确签署意见,如果只签名或圈阅,则视为同意。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对局领导签批的意见,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第八章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第四十八条 督查督办工作是转变机关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抓好工作落实,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主要措施。

第四十九条 督办查办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其主要内容包括上级转办、领导批示、重点工作目标、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等。对督办查办的事项,按照职责分工,由局内各单位承办。各单位要对承办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办公室除直接承办有关事项外,并负责登记、分办、督办、协调、综合、反馈等工作。

第五十条 督办查办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一)登记。办公室对督办查办事项后,应及时在“督办查办事项登记簿”上登记交办人、事项内容、办理时间等,以备查询。局领导对各类文件会议的批示等需要督办查办的事项,也列作督办内容,一并予以登记。

(二)分办。办公室根据督办查办事项的内容和领导的具体要求填制“督查通知”,经局领导签署意见后,将“督查通知”和督办查办件及相关材料及时送交承办单位。

(三)承办。对督办查办事项,各单位要责成有关人员具体办理。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及时督促、检查,对办理意见要亲自审阅,把关。

承办单位如认为督办查办事项不属于本单位的职责范围,于次日前退回办公室并说明理由,不得自行转送其他单位。

(四)对两个以上单位或处室承办的事项,要分别注明主办和协办部门,明确任务范围。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承办的事项,由主办单位牵头办理。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要认真提供有关情况、数据、资料及协办意见。

主、协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出现分歧意见时,由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出面协调解决,尽可能地达成一致意见;如意见分歧较大,主办单位要列明双方理据,送分管局长协调解决。

凡由几个单位共同办理且没有明确主、协办单位的,可按分办意见所列顺序依次速办速传,由最后承办单位负责在期限内将办理意见退办公室。

(五)督办。办公室要按照承办要求,在办理时限到达前,对承办单位或人员进行督办,并将督办情况记入“督办查办单”。

督办查办工作应根据事项内容和办理时限,实行重要事项重点督办,紧急事项跟踪督办,疑难事项反复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保证需要督办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办好。

对所督办查办的事项因特殊情况逾期未办结的,要说明原因,并根据签署意见,经局领导同意后重新明确限办时限,由办公室进一步督办。

(六)反馈。承办单位要在办理时限内,将办理进展情况和结果,反馈给办公室。需要几个单位共同办理的,主办单位要在汇总各单位的意见后予以反馈。紧急、复杂或重大的事项,办公室或承办单位要随时向局领导汇报办理情况和结果。

(七)结办。对承办单位或处室上报的情况,由督查部门及时将办理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并撰写《督查专报》,经办公室主任审阅后,报局领导;对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委、市政府及市局领导明确要求处理的,要一事一报,对重大、紧急事项的督查情况要随时反馈,反馈情况时要讲真话,报实情况,为领导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情况和建议。督查部门要在办结后,在“督办查办事项登记簿”上注销督办查办事项,并归档备查。

第五十一条 市局督查部门对办理意见和结果要认真把关,严格审核,对办理不认真、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要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对因工作疏忽而影响办理进度,不能如期办理完毕,而贻误工作,或发生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负责同志及具体承办人的责任。

第五十二条 为使市局机关和领导同志及时准确地掌握全系统的重要工作情况,办公室督查部门每周编发《上周要情》,主要内容有上级及局领导批示情况、局领导参加的会议活动情况、督查督办情况、一周内的重要发文以及重要信息的摘编;办公室督查部门每周五将上述内容进行汇总,每周一报分管局长签批后,发至全系统。

第九章 “12366在线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第五十三条 “12366在线服务中心”主要为纳税人提供税务政策、法规及办税程序方面的咨询服务;受理纳税人对税务违 法、违章行为的举报;受理对XX市国税系统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态度和效能问题的投诉;接受纳税人对国税工作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对纳税人进行电话工作回访。

第2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晋城市食品安全部门监管职责划分的通知〉》(晋市政办〔2011〕93号)精神,联系我市实际,现将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市卫生局等14个责任主体的具体监管职责划分如下:

一、市卫生局

(一)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二)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三)配合上级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四)负责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和年度考核;

(五)承担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食品安全督导检查。

二、市农业委员会

(一)负责对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规范使用行为,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对初级农产品的污染和超标残留;

(二)定期对生产基地、市场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瓜类、原粮等产品中农药及其有害物质的残留超标情况进行抽检,及时进行农产品质量的风险预测;

(三)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的认证和监督管理,检查认证产品标识使用和复查换证情况;

(四)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三、市畜牧兽医局

(一)负责初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兽药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监督管理;

(四)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和防疫监督工作;

(五)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四、市质监局

(一)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许可受理,负责现场核查的监督,对现场核查整改情况进行审核;

(二)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度审验和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三)负责有形市场外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入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

(四)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工作;

(六)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五、市工商局

(一)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经营;

(二)负责食品流通环节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和日常监督检查;

(三)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市场质量检测和监管工作;

(四)负责有形市场(如商场、超市、专营店、集贸市场等)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包括前店后坊现做现卖的熟食、面条加工、糕饼类等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及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二)负责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以及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的初审;

(三)负责对宾馆、饭店等有固定门店并提供就餐服务场所及设施的所有餐饮服务业的监管;

(四)负责对无固定门店,但提供现场餐饮设施服务的摊点进行监管;

(五)负责对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的内部食堂及建筑工地食堂等场所进行监管;

(六)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七、市经济和商务局

(一)负责监管酒类批发许可证的发放和酒类零售备案登记工作,重点对酒类流通渠道进行监管;

(二)依法对生猪和其它畜禽屠宰行业进行日常监管;

(三)负责食品工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八、市水利局

(一)负责水产养殖生产质量安全与监督管理;

(二)参与市场销售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三)组织水生动物病害检疫及防控工作,监督管理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它投入品的使用;

(四)参与渔用饲料产品质量的监督工作;

(五)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水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六)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九、市林业局

(一)负责经济林产品、森林食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质量安全工作;

(二)负责森林植物检疫,无公害经济林产品和森林食品的监督管理;

(三)依法实施对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十、市粮食局

(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及监测工作;

(二)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十一、市盐业公司

(一)负责食盐产品的监督、检查及监测工作;

(二)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十二、市宗教局

(一)负责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职责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十三、市公安局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食品违法犯罪活动;

(二)防范、打击食品恐怖活动;

(三)负责本地区食品市场治安;

(四)负责每月一次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并向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十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一)负责对早夜市场流动摊贩的占道经营等行为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对在集贸市场、商场、门店等规定场地以外乱摆摊点、无照和占道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

第3篇

一、为使市交通局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市交通局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则。

二、市交通局组成人员在行政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县(市)交通局、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作用,保证政令畅通。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忠于职守,敬业爱民;服从命令,讲究效率;开拓进取,勤奋工作;清正廉洁,无私奉献。

三、市交通局各职能部门、处室要认真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要精简会议、公文和事务性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局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

局长、副局长的职责

四、市交通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市交通局的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局长不在时,委托副局长主持市交通局工作。

五、局长召集和主持市交通局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市交通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市交通局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讨论决定。日常工作分工负责处理。

六、副局长按照各自分工或受局长委托,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对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局长报告。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提交局长办公会议或者局务会议讨论决定。

七、局长与副局长以及副局长之间要经常沟通情况,密切配合。

会议制度

八、市交通局行政会议分为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县(市)交通局长例会、业务工作会议(例会)、学习会及其它临时性会议。

九、局长办公会议是市交通局最高行政决策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不在时,委托由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决定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局长、副局长及分管行政工作的其它领导,办公室正副主任及秘书为当然列席代表;根据会议内容,可决定有关处室或下属单位领导列席。会议主要内容为:

1、落实局党委会作出的有关决定;

2、行政全面性工作;

3、行政资金使用情况(5万元以上);

4、重点工程决策;

5、重大项目引进、开发;

6、重大改革措施出台;

7、机关职工福利和涉及直属单位职工重大福利事项;

8、局长认为需要研究讨论的其他问题。

局长办公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正副局长参加才能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重大问题,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充分发挥意见的基础上,由局长作出决定。参加局长办公会议人员在讨论问题时,应站在全局的高度,以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发表已见;决议形成后,应认真贯彻执行,维持局整体工作的协调发展。

十、局务会议主要研究市局每月主要行政工作。由局长主持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局现职领导,局办公室正副主任、政治处、监察室主任,建管、计财、运安、科教、法制处处长,公管处、运管处、航管处、监督站、交通投资公司、嘉绍高速公路筹建处党政正职参加。每月一次,在上月末或月初召开。会议主要内容为:

1、听取各部门上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本月工作计划安排汇报;

2、协调各部门、各处室间的工作关系;

3、安排本月的主要工作任务;

4、通报、布置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各单位、各处室应将上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本月主要工作计划于每月20日前送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并拟出下月局主要工作计划及上月中心工作完成情况送主持会议的局领导,会后由办公室订出该月的工作计划,并对局务会议确定的中心工作及其他事项进行督查、反馈。

十一、县(市)交通局长例会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各县(市)交通局长、市直交通有关兼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办公室正副主任、秘书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市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及有关部门列席,每季一次。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部门的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全市性重大问题,布置有关重要工作;

3、通报市局及各县(市)局主要工作情况及工作安排;

4、研究、确定有关全市性的建设、管理计划及法规、制度;

5、协调各县(市)间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工作进程。

十二、业务工作会议(例会)一般由有关处室组织召开,需各县(市)交通局领导及市直交通有关单位领导参加的业务性会议,必须报经分管局领导同意。会议主要内容:

1、讨论、落实有关上级业务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2、提出有关业务工作的开展建议;

3、协调有关业务工作中的关系;

4、研究有关业务工作。

十三、学习会由本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每星期一晚,由局政治处负责安排及通知,学习方式主要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分为机关集中和各处室集中。学习主要内容:

1、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及其它材料;

2、学习业务知识及有关新的交通工作动态及情况;

3、学习上级部门布置需学习的一些材料。

十四、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县(市)局长例会的会议准备及有关会务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必要时请有关县(市)交通局和本局有关处室配合。业务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由组织会议的处室负责,较大规模的业务工作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其他有关处室配合。

十五、要严格控制会议。各种会议要做到议题明确、准备充分、真正解决问题。各种会议经费支出需在上年末提出会议经费计划,经局领导统一批准后,在会议召开前填报会议经费申请表,对未填报申请表的,一律不得支出会议经费。

十六、凡以局名义召开的全局性会议或比较重要的专业性会议,在会前应由职能处室会同办公室草拟会议方案,并向分管领导汇报;重要或大型会议,应在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向局长汇报。在草拟会议方案同时,应注明落实处室和责任人,如由几个处室联合召开的会议,应注明何处室为主、何处室协助,重要或大型会议应由处室长任责任人。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为全面掌握会议情况,安排会议各项事宜,把握会议召开时的气氛及效果。会议通知一律以市局或局办公室名义发。以市政府、省交通厅名义召开且由我局承办具体会务工作的大型会议,也应按上述规定办。

公文办理制度

十七、各种文件(包括参加会议带来的文件)应一律交办公室收文登记,在网上流转办理,并由办公室主任签批后送领导批阅。

十八、未经局领导批阅的下级单位来文,不得擅自批转文件。

十九、网上文件每人办理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天。

二十、借阅纸质文件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二十一、各类业务文件一经办完,应及时送交(网上)办公室归档,个人一律不得保留应归档的文件(包括网上、纸质)。

二十二、各类业务文件的发文,一律由各业务处室负责拟稿、核稿、校对、装封、催办、督办。

二十三、各种以局名义发的文件、传真、电报都应由办公室负责审阅、签批后送局领导签发。

二十四、各处室应严格按局长及分管副局长批示的意见办文,未经局长及分管副局长同意,不得擅自超越批示范围办理文件。各处室应及时将文件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向作批示的局领导汇报。

二十五、本局与其它市政府职能部门联合发文,一般由主要发文部门拟稿、编号、归档。

二十六、涉及几个处室的发文应由主拟部门负责做好会签工作。

二十七、严格控制发文和发文范围,公文力求精简,请示、批复一般以千字为限。

值班制度

二十八、局机关实行长年的节假日及晚间值班和临时性的“春运”及“三防”值班制度。

二十九、节假日值班:节假日值班包括双休日值班和法定假日值班,时间为上班时间,每人每次半天,由办公室每月安排一次。

三十、晚间值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晚上,具体时间以市政府的作息时间为准,根据处室人员多少安排,由办公室每半年安排一次。

三十一、“春运”和“三防”值班,根据需要由办公室和运安处安排值班人员。

三十二、值班人员为局机关全体人员(包括长借人员,驾驶员等除外),以处室为单位,按周值班,具体人员由处室长负责安排。

三十三、值班职责:值班时间内如有情况,及时上传下达,可以处理的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与值班领导联系;同时要兼顾机关的安全。如因值班时间内无人值班而出现问题,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值班处室的责任。

三十四、值班内容:值班人员要填写值班日记,并做好交接工作。

调查研究制度

三十五、市交通局和各职能部门每年年初都要制定调查研究工作计划,每一项调研课题都要具体落实到人,及时撰写调研文章,确保调研计划的完成。

三十六、市交通局和各处室负责人每年要有一定的时间下基层调查研究,并建立基层调查研究联系点,跟踪把握工作中的发展动态。

三十七、市交通局在重大问题决策之前,通过咨询论证、协商对话、邀集座谈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无党派人士等有关方面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努力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内事活动及外事活动制度

三十八、市局领导考察、检查工作,要减少随行和陪同人员,简化接待礼仪,轻车简从,深入基层。根据工作需要,主管职能处室负责人随行,要尽量减少非有关陪同人员,基层单位不搞迎送,不准宴请。

三十九、各级干部要坚守岗位,严禁组织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考察目的的出市出省出国(境)学习考察。为保证市局领导同志集中精力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除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局统一组织安排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外,局领导一般不出席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组织召开的会议以及所安排的庆典、颁奖、剪彩等事务性活动。

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一般不要邀请市局领导出席会议和事务性活动,确有需要,应当事先报告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要从严掌握,提出意见报局长审批。

四十、市局领导不为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会议签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名。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市局领导题词、题名和签发贺信、贺电的,一般不公开发表。

四十一、市局领导内事活动的宣传报道要从严掌握。市政府、市局组织或经市政府批准的有重大影响的会议和活动,要按经审定批准的方案进行新闻报道。局领导召集的各种会议,需要新闻报道的,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局领导出席单位或地方的会议或活动,一般不作新闻报道。局领导下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需要新闻报道的,报道内容要经局领导审定。

四十二、领导干部出访考察,由局政治处拟文,报市政府审批,送市外事办审核。

四十三、局长、副局长会见来访的外国重要官方人士,由接待单位向市局提出请示,经局政治处审核,呈有关领导批准;会见外国非官方人士,由接待单位向市局提出请示,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呈有关领导同志自行决定。

离绍外出请示报告制度

四十四、局长离开本市外出开会、参观、学习等(包括“五一”、“国庆”和“春节”长假期间因私离开本市)2天(含)以上的,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请假,由局办公室提前3天将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随行人员等报告市政府办公室。

四十五、副局长离绍出差(出访)或休养,应当在事前书面或口头向局长报告,并由有关人员把离绍外出的时间、前往地点、联系及文件呈送方式等有关事项告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通报其他领导同志。

四十六、市局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县(市)交通局主要负责同志离绍外出2天及以上,应事先向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报告,同时书面上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要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向局长、副局长报告。领导干部外出10天以上的,外出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四十七、局领导、各单位党政正职出国(境)考察、学习,除按规定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外,在临出国(境)前仍要履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手续。

四十八、局长生病住院5天以上,局办公室应分别报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其他局领导、直属单位党政正职、各县(市)交通局主要负责人生病住院5天以上,由所在单位办公室报告市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及时向局长、副局长报告。

工作联系请示报告制度

四十九、工作联系实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制。

五十、各位工作人员对直接领导负责,无故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五十一、对突况、重要工作及超出职权范围的处理事项应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或越权处理。

五十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作出决定前,要请示上报;结束一项工作(任务),必须及时总结汇报。

五十三、外出学习、出差、参加会议,临行有请示,归来要汇报。

五十四、各阶段的检查、分析和下阶段工作安排,在及时报送直接领导的同时,应报送局办公室。

领导干部会议(活动)请假制度

五十五、因故不能参加市委或以市委名义召开的会议、组织的活动,应向市委办公室请假。其中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市委全体会议请假,需经市委书记批准;市委专题会议和由市委领导直接召集的重要会议、牵头组织的重要活动请假,需经召集和牵头组织的市委领导批准。

五十六、因故不能参加市政府或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组织的活动,应向市政府办公室请假。其中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请假,需经市长批准;市政府专题会议和由市政府领导直接召集的重要会议、牵头组织的重要活动请假,需经召集和牵头组织的市政府领导批准。

五十七、市党代会和人代会、政协会请假,除按有关规定履行手续外,分别需提前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请假。

五十八、因故不能参加市局或以市局名义召开的会议、组织的活动,应向局办公室请假。其中各县(市)局长例会、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需经主持的局领导同意;市局召开专题会议和市局领导召集的重要会议、牵头组织的重要活动请假,需经召集和牵头组织的市局领导批准。

重要来宾报告制度

第4篇

中国证监会18日《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对原有办法进行修订。这次修订主要有四大改动:

――取消了发债最高期限的规定。本次修改对发债期限不作限制,将《暂行办法》原条款“债券的期限最短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五年”修改为“债券的期限最短为一年”。

――完善了定向发债的担保要求。证券公司定向发债担保金额原则上不少于50%,不提供担保的,发行公司应该明示风险,认购人、转让人、受让人应当签字确认。

――取消了拟公开发债发行公司“最近一年盈利”的要求。

――债券上市的最低面值由2亿元改为5000万元。

辉瑞公司状告专利复审委员会

日前,辉瑞爱尔兰药品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状,状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同时该案还涉及潘华平、天津市联想药业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地奥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等13个第三人。

原告诉称,辉瑞研究及发展公司于1994年5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用于治疗阳痿的吡唑并嘧啶酮类”的发明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1年9月19日公告授予其发明专利权。2004年1月9日,辉瑞研究及发展公司变更为辉瑞爱尔兰药品公司。

自2001年9月19日起,潘华平、天津市联想药业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地奥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等13个第三人以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规定为由,分别向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004年7月5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第622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认为根据说明书中记载的技术内容并结合所属领域的现有技术,所属领域技术人员不花费创造性劳动,无法确信该专利化合物能够治疗或预防雄性动物机能障碍,因此,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宣告其无效。

原告认为6228号决定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程序不合法,导致作出错误的行政决定,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622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责令被告对原专利重新作出无效请求审查决定。

华中电力集团原总经理夫妇涉嫌受贿受审

华中电业管理局原局长和妻子王萍,因涉嫌单独或“联袂”收受贿赂达36万余元,10月27日在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现年62岁,曾担任华中电业管理局局长、华中电业管理局党组书记、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正厅级),林妻王萍60岁,曾任华中电力开发公司政策调研员(正科级)。据检方指控:1998年至2002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妻子王萍收受他人贿赂三次计人民币35.9572万元;单独收受他人贿赂1万元。

今年6月,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的一份报告中,曾提及华中电力系统的腐败案。8月30日,一案由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后,交由随州市检察院审查。

外汇领域反洗钱法规进一步细化

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行为。

相对于已经出台的反洗钱法律法规,外汇局的实施细则有一些新特点:从操作层面进一步完善和制定外汇领域反洗钱工作指引;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严格规范了外汇局反洗钱工作程序及适法标准;在保证反洗钱的信息完整、规范和真实的前提下,简化了大额外汇资金交易的报告内容;在加强对反洗钱信息分析处理的同时,强调外汇局与公安等执法部门的合作。

中国央行2003年1月曾《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它与《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共同构建起了中国金融领域反洗钱法规体系的框架。

反贪局局长要定期实行轮岗交流

10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报告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情况时透露,“对基层检察院审查逮捕、公诉、职务犯罪侦查等业务部门的干警,要从严要求和管理;对反贪局正副局长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贾春旺透露,近年来,为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03年1月到今年6月,共查处违法违纪基层干警485人。今后要强化对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选配、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巡视制度、上级检察院领导同下级检察院检察长谈话制度、检察长离任审计制度。

最高法院将公布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

第5篇

一、创新财政企业财会信息管理模式,进行企业财务快报制度改革

针对传统企业财务快报所统计的企业范围过小,不能全面反映本地区经济指标全貌和企业财会信息中央、地方不能共享以及快报指标不能突出财政特色的实际,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布置,我们在全市进行了企业财务快报制度改革。一是将现《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更名为《企业财务会计主要指标月报》;二是扩大编报范围,保留现已纳入编报范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将具备一定规模的非国有企业(包括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纳入编报范围、中央及省属驻地方企业有关信息由财政部与地方财政部门实行信息共享,也要向当地财政部门报送主要财务会计指标月报;三是实行新的快报指标体系,突出财政特色,以满足财政宏观管理的实际需要。

企业财务快报制度改革,是财政企财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创新,局里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市财政XX年财政改革的一项重点,列为市政府对我局综合位次考评的一项主要工作内容。为做好企业财务快报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完成改革目标,我们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1、认真调查摸底,确定编报企业户数

召集统计局、乡企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的同志开会布置,向他们宣传进行企业财务快报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意义,取得这些部门的支持,由他们提供本部门登记注册的全部企业名单和上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综合参考各部门提供的企业情况,从中确定纳入企业财务快报统计范围的企业,并分县(市)区列出名单,发给各县区作为参考。同时,与局内有关科室协商确定市级纳入扩大企业财务快报统计范围的市级企业名单(包括中、省营企业)。

2、以政府名义开会布置、全面启动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对财务快报改革工作的认识,推动全市企业财务快报改革工作,通过向政府领导汇报并研究决定以市政府名义于3月26日召开了全市扩大企业财务快报编报范围工作会议,布置全市企业财务快报改革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敏参加会议,并对市直各有关部门如何搞好协调和各企业如何配合财政部门做好企业财务快报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王涌翔局长就企业财务快报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做了专题讲话。会议对我市企业财务快报改革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确定了我市企业财务快报改革的起动时间为XX年3月份,同时对企业财会人员就《企业财务会计主要指标月报》进行了专题培训。以政府名义就企业快报工作开会布置,是企财历史上的第一次,极大推动了全市企业财务快报改革工作的开展。

3、建立企业财务快报制度考核评比机制,调动企业财会人员的积极性

为调动企业财会人员认真填报《企业财务会计主要指标月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财务快报改革工作,我们建立了考核评比机制。起草并以局文件形式份印发了《关于对市直企业和相关单位企业财务快报工作进行考核评比的通知》,制定了《市企业财务快报基层单位编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市企业财务快报汇总单位编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对基层报表单位和汇总单位在《企业财务会计主要指标月报》报送时间、指标填列全面、数字准确以及重大事项说明和分析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评分标准。根据“考核评比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按月对各市级基层报表单位和各汇总单位财务快报编报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打分,调动了基层单位报表的积极性,提高了企业财务快报编报质量。年末,我们对全市XX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进行了认真考评,根据考核评比结果评出优胜企业16户、优秀企业46户、优胜汇总报送单位5个、优秀汇总报送单位4个,对被评为优胜(优秀)的单位将以局文件形式给予通报表扬。

4、按月汇总、反馈全市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信息。

对全市规模企业主要财务会计指标月报进行汇总后,及时按规定时间上报省厅,并整理分析全市汇总信息,按月形成《市规模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表》向领导和有关方面反馈,引起政府领导重视。根据全市汇总信息,不定期分析我市经济运行完成情况,并向有关方面发送。七月份就以财政情况形式向有关方面反馈了《市规模企业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基层单位的辛勤工作,我市企业财务快报报表质量不断提高,报送企业户数也在不断更新和增加。3月份报送快报企业户数为301户,到12月份增加到377户,其中,中省营企业26户,市直企业101户,县(市)区企业250户,全市已基本建立了企业财务会计主要指标统计体系。据12月份企业财务会计主要指标月报反映,全市纳入快报统计范围的377户企业上交各种税金(管理费中列支的税种除外)154,8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1620万元,增长50%,占到当年全市国、地税全部税收入库数的72.4%,完成了“财务快报统计的指标反映当地经济总量70%、初步建立企业主要财务指标统计体系”的市政府对我局综合位次考核指标。

二、积极参与和支持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XX年是我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攻坚之年,到年末,市直39户工业生产企业中,有38户企业已经实施改制,其中37户企业的改制已基本完成。工口企业改制进入收尾的关键阶段,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已从生产企业延伸到事转企业单位及非工企业。我们从发展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继续将参与和支持国企改制作为科里的一项重点工作,并派专人参与部分企业的具体改制和破产清算工作。

(一)、严格审核、及时支付国企改制资金缺口,保证国企改制顺利进行

XX年市财政在支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仍然筹集资金2,089万元(不含职工并轨资金),解决企业改制偿付职工敏感性债务及改制工作费用资金缺口。有利支持了水泥厂、朝纺、辽轮集团公司、长征轮胎有限公司等14户企业改制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的企业改制进程。在保证企业改制资金缺口的同时,我们严格财政支付资金的管理,严格审核企业改制财政支付资金项目,尽最大限度压缩财政资金支出;按项目、照进度拨付资金;优化财政资金的使用。

1、严格审核企业改制需

财政支付资金项目,最大限度压缩财政资金支出。今年先后对水泥厂破产、辽宁长征轮胎有限公司留守等11户企业,41项需财政支付资金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向政府领导汇报后,财政拨付资金解决。在资金审核上,对政府领导决定的费用项目,本着“认事不认数”的原则,严格按政策、并兼顾所有改制企业同一原则,进行审核。特别是水泥厂破产所需费用的审核,在要求改制组多次充实与修正费用申报的基础上,先后反复6次,历时了近半年的时间,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于10月8日向政府主要领导报送了《关于水泥厂改制需财政支付资金审核情况的报告》,并向领导作了具体汇报,“报告”审减财政支出161.9万元。根据政府领导指示,在进一步审核修改后,于11月4日又向政府领导报出了《关于水泥厂改制需财政支付资金审核情况的报告》,领导批准执行;市国资委为辽宁长征轮胎有限公司申请留守人员经费,月支出需8万多元。经我们到企业现场调查,审核其有关账目,向政府领导提出了补助该公司留守经费12.3万元的建议,并提出公司减少留守人员,压缩办公费用,加大清欠力度等增收节支的建议,得到了市政府有关领导的认可。对于需要财政支付资金解决建设性资金需求,如辽轮改制向阳街道路灯改造项目,都要求具体实施单位提出工程预算,委托市投资审核中心进行审核后,财政再拨付资金。

2、实行专户管理,按进度下拨资金。经过审核并经政府领导批准财政拨付的企业改制资金,在局内实行专户管理。先由国库将资金拨付到产改资金专户,再由专户根据资金实际支付进度下拨资金。对一些缴费性的资金和代改制企业偿还有关单位的资金,则由专户直接拨付到相关单位,减少了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保证资金安全和资金运转效率。

(二)、选派专人参加企业改制工作组

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科里派3名同志直接参与到水泥厂、朝重、建平二十家子煤矿、特电公司、药材公司、抗旱服务中心、自来水公司、冶金煤炭供应站等11户企业的改制工作。他们经常深入企业,参与研究制定企业改制方案,严格把关,按法律、政策规定清查资产,审核企业敏感性债务,制定改制(清算)组的财务核算方法,做好与劳动、法院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推动企业改制工作规范操作、有序进行。

(三)、参与部分非工口企业改制工作。XX年我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从工业生产企业延伸到非工企业和事转企业单位,企业科不但全面介入了工业企业的改制工作,还参与了部分非工口企业的改制工作,一方面按产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参加了水利口企业改制工作小组。另方面参加市产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产改方案论证会议,对产改办提出各相关单位的改制方案进行论证。在企业改制方案论证中,都能从全市改制的全局和尽力压缩财政支出角度提出财政部门的意见。

三、支持企业发展,扶持壮大税源

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XX年我局重点项目开发建设工作任务。市政府《关于下达XX年重点项目开发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中,下达给我局XX年重点项目开发建设工作任务为:储备项目数1个,实施项目数1个。我们经过充分论证选择,在有关科室的协作下,确定浪马轮胎有限责任公司的“年产70万套全钢丝载重子午胎”项目作为实施项目,市三羊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肉羊良种繁育项目作为储备项目,并报市政府重点项目开发建设办公室审查通过。“年产70万套全钢丝载重子午胎项目”总投资12,938万元,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我局以科技补助形式投入资金500万元,并向上争取贴息资金480万元,一期增加20万套工程已经完工,并顺利达产。浪马公司当年生产子午轮胎47.7万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188万元,比上年增加30727万元,增长124.2%,实现利润6500万元,比上年增加4451万元,增长217.2%。市政府已将浪马公司纳入我市重点支持的“十企一园”计划。

2、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能力和技术进步

一是筹集资金支持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扩大生产能力。今年市财力拨付资金500万元支持浪马公司“年产70万套全钢丝载重子午胎项目”。

二是为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吸引海外学子来朝创业,市财力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力度。XX年,市本级财力共下达科技三项费用及科技专项资金1031.9万元,比上年增加96.6万元,支持科技、技改项目62个。这些项目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保护地、畜牧业、干果业三个大市的总体发展方向和工业企业新产品开发、科技进步以及高新技术园区建设加大科技资金投入。

三是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由于我市财政困难,市财力无力对生产领域投入更多的资金,我们与有关部门一道,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

(1)、与科技部门共同向省财政争取科技三项费用及科技专项资金717万元,支持项目39个。

(2)、根据《辽宁省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我们与经济委共同对我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考察筛选,对其中的浪马公司“年产70万套全钢丝载重子午胎项目”、中泽纺织厂布机改造项目、喀左化工厂乳化炸药项目和利达金属包装技术改造等七个项目向省财政厅申报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浪马公司“年产70万套全钢丝载重子午胎项目”省财政已下拨贴息资金480万元,中泽纺织厂、喀左化工厂、和利达金属包装技术改造三个项目省里已经批准,贴息资金也即将下达。

(3)、申报国债项目,争取国家资金支持。XX年国家已下达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转炉煤气回收与轧钢加热炉蓄热式燃烧改造”国家补助资金220万元及国债转贷资金440万元。除凌钢公司已下达的国债项目外,今年还对森塬活性炭“年产3000吨高中档活性炭易地扩建工程”、飞马铸造公司的“零部件改造”、天力集团的“全自动硬脐囊充填机及高速旋转压片机”、市加华电子有限公司的“油罐参量检测计量系统”、凌钢“信息化”等5个项目争取国债资金,向上级部门提供必不可少的转贷承诺函,以争取国家正式下文批复。这些项目实施完成后,必将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3、落实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国家有关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

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各项优惠政策,增强企业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

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项优惠政策中,对企业最为实际的,就是变生产型增值税为消费型增值税,实行购建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政策,以及提高折旧率和缩短无形资产摊销期限,这些政策其实质是财政给企业非常大的税收减让,这无疑增强了企业自我积累和发展的能力。仅凌源钢铁集团公司一家,今年就充分利用国家各项优惠政策,享受税收优惠7503万元。另外落实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相关政策,全市减免所得税3300多万元。

4、落实我市有关招商引资政策,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以科技投入或投资补助等形式,兑现政府优惠政策,给予税金返还86.9万元。全年认真核实新隆毛纺公司实际上交税金数额,提出财政落实毛纺厂出售合同政府约定返税条款建议,以社保支出反还税金30.4万元;审核蓝凌水泥公司入库税金情况,以科技投入形式对该公司给予投资补助40万元;核实利达金属包装公司异地公司销售在缴纳税金情况,以科技投入形式返还税金16.5万元。

四、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严格国家关闭破产补助资金的管理,配合审计署对国家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1、严格核定资金支出计划,保证资金支付。根据《市北票矿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核定并下达了XX年《北票矿务局离退休职工养老统筹外费用及退管机构经费年度支出计划》,计划核定年北票矿务局离退休职工养老统筹外费用及退管机构经费6409.6万元,根据计划按月下拨资金。对国家新出台的有关增加离退休人员待遇的政策,严格按政策规定审核后给予保证。

2、加强检查,切实监督。在上年委托中介机构对北票矿务局国家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的基础上,今年又委托中介机构对新华钼矿国家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 审核结果,向政府领导以局文件形式报送了《关于如何解决原新华钼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破产资金及采矿权价款转增资本问题的报告》,所反映的问题领导批示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为及时收回被挪用的破产补助资金,还向有关方面下发了《关于限期归还违规占用国家破产补助资金的通知》。

3、清理解决破产遗留问题,消除不稳定隐患。北票矿务局和新华钼矿破产终结后,负责破产工作的清算组相应结束了其使命而取消,破产中的遗留问题主要是涉及资金问题都集中到财政部门负责。科里在处理遗留问题方面,重点清理解决了新华钼矿拖欠职工伤残补助金和北票矿务局破产清算组没付的拖欠职工各种费用。新华钼矿拖欠职工伤残补助金根据省政府45号令,和省劳动部门出据的工伤鉴定结果,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及时下拨资金123.8万元,及时发放。北票矿务局破产清算组解散后,有大量的拖欠职工费用没有支付完毕,如不及时发放,将引起大面积上访。科里组织人员对这些应付而清算组未付的北票矿务局拖欠职工费用逐一进行审核清理,逐笔按人重新登记造册。历时近一个月的时间,清理出了北票矿务局拖欠职工各种费用169.3万元,涉及费用项目17

项、人员5826人。清理完成后,立既委托市北票矿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组织发放,稳定了相关人员,杜绝了大面积上访。

由于北票矿务局破产已经完成三年,职工破产时领的安置费也消费殆尽,部分破产群众出于生计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矿区也曾一度出现群众围堵政府的紧张局面。对于其中涉及财政动用破产补助资金的问题,我们都按国家政策做以耐心解释,向有关方面就北票矿务局破产国家的政策和破产中实际操作情况进行说明,防止事态扩大,在没有支付资金的情况下使矿区群众大面积上访得以平息。

4、向上汇报,取得上级财政对破产工作的后续资金补助。新华钼矿和北票矿务局破产后,由于离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费在国家核定补助资金时,是安企业年工资总额的6%计算5年,资金不能满足企业参加当地医疗保险的标准,至使两矿离退休职工都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实际发生的医药费支出都在挤占退休统筹外费用支付。另外,国家核定的统筹外费用以及公共设施补助费用都是按5年支出核定的,新华钼矿到XX年底已经整五年,将面临无资金支付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多次向省厅反映和汇报,特别是在今年的三月底向财政部领导分别作了《关于北票矿务局破产工作的汇报》和《关于新华钼矿关闭破产工作的汇报》,就离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费不足、移交设施经费缺口等,提出申请中央财政解决的建议。到年底,上述问题已经基本得到解决,省财政已经下文明确:离休干部药费按当地标准每年下达资金,破产满五年的移交设施补助费分别不同情况再给予补助,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费省财政将再补助部分资金。今年省已下达北票矿务局和新华钼矿离休人员药费158万元,新华钼矿移交设施补助费37万元,新华钼矿离退休人员取暖费25万元。

5、积极配合审计署对国家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今年,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对辽宁省关闭破产企业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题审计,我市北票矿务局做为中央补助资金较大的个案成为审计重点。审计工作自XX年7月14日起至十一月结束,历时100多天,审计组全面严格审查了我市北票矿务局和新华钼矿破产国家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虽然北票矿务局和新华钼矿破产工作是在政府专门成立的领导组织和清算组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操作下进行的,很多问题都不是财政部门决策和所知的,但是由于破产领导组织和清算组已经解散,财政部门做为资金收付单位,审计组一遇问题就找财政部门。无论审计组提出什么问题,我们都认真解释,积极提供情况,涉及其他部门(单位)的,积极与有关单位联系,为审计组顺利审计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没有发生因提供资料不及时而使审计组产生误解的情况。

在全面为审计提供便利的同时,对我市政府在补助资金使用方面审计组提出的问题,认真作出正规的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原始证明材料。由于企业情况不同,破产过程中所面临的具体问题也各有其特殊性,国家文件所规定的补助资金项目与企业破产时的实际情况有出入,我市政府都在国家补助资金范围内对各别费用项目予以解决。所有这些,如不认真说明,容易使审计组产生违反政策使用资金的理解,对此我们都多方提供政策根据,认真加以说明,并提供相关原始材料。审计期间共向审计组作出书面审

计说明材料24份。

审计组通过100多天的审计工作结束时,分别向市政府报出了《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关于对市关闭破产企业中央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有关情况的报告》(征求意见稿),向省政府报送了《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关于辽宁省关闭破产企业中央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的报告》,对《报告》中所提出的有关我市破产补助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向政府汇报后,两次召集有关单位开会进行讨论,在此基础上,代政府先后起草并向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和省财政厅报送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关于对市关闭破产企业中央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有关情况的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和《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关于辽宁省关闭破产企业中央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的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的几点补充说明》,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关于辽宁省关闭破产企业中央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的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对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都从符合政策以及实际必须的角度作了充分的说明。

6、根据上级部门的布置,对破产国家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紧急检查。根据《财政部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关闭破产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们在短时间内,对北票矿务局和新华钼矿破产国家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紧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政府汇报后,召集相关单位进行纠正,共纠正不合理使用资金4000多万元,在此基础上向省财政厅报出了《关于市关闭破产企业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加强和规范科技资金管理

为加强和规范各项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我们转发了《XX年省本级科技三项费用使用和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市去年已经制定下发的管理办法,对我市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加强管理。为总结我市海外学子创业资金使用成果,我们委托中介机构对XX年至XX年市本级海外学子创业资金项目进行检查,共检查74个单位、76个项目所使用的财政资金494万元。目前检查工作已经结束。

五、做好向东化工厂关闭破产费用测算基础工作

继我市北票矿务局和新华钼矿关闭破产后,辽宁凌源向东化工厂也将进行关闭破产。我们积极参与了关闭破产前期工作,根据北票矿务局和新华钼矿的经验,重点进行了破产费用测算。在费用测算过程中,与企业一道学习国家有关企业关闭破产的各项政策,充分考虑、核实、分析企业实际问题,研究符合国家政策的变通办法,同时提出企业存在而政策没有的破产工作中又不可逾越的问题,以《关于向东化工厂破产费用测算相关情况的汇报》向政府领导作了详尽汇报。目前,向东化工厂关闭破产已经国务院同意被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列入XX年全国企业兼并破产项目。

六、学赤峰、找差距,把企财工作推向新台阶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学赤峰、促振兴”的要求,局里统一组织,于八月二十五日赴赤峰市财政局学习考察。我局组织的学习,事前有准备,了解细、学的实。我们向赤峰市财政局的企业科、经济建设一科、教科文科的负责同志详细了解了赤峰市财政企业管理方面的情况,整理提出了《企业科赴赤峰财政局学习考察的报告》。赤峰市的情况与我市的情况进行对比,从中发现和学习了赤峰市在国企改革、项目管理、招商引资、支持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在我市和企财管理中吸收借鉴。

七、开展调查研究,解决或反馈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XX年,根据上级部门的布置和局的安排,我们围绕全局工作重点,对经济运行中的热点或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大多都形成报告或书面意见,向领导反馈,为政府或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全年共形成报告、建议等书面材料49份。重要或比较大的调查有:

1、对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政府支付成本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向领导反馈国企改制成本支付水平。我们先后于8、9月份和年末,两次对市直所有改制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及在改制过程中财政直接支付和未来或有支付改制成本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包括了改制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可变现水平,改制成本大小,以及需财政支付资金金额。调查结果反映:XX年至XX年5年间,市政府支付市直国有企业改制成本总计52,992.28万元,其中:政府已经支付44,130.48万元、今后需要支出的或有支付合计8,861.8万元。政府当期支付的资金中,财政从财力中直接支付资金15,583.88万元。调查结果以财政情况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进行反馈,报送了《二年至二四年市直企业改制成本统计情况》。

2、对浪马轮胎公司技改及科技投入情况进行调查,完成了《关于浪马轮胎有限公司申请解决科技发展资金有关情况的汇报》。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精神,我们对浪马公司“年产70万套全钢丝载重子午胎项目”和科技投入情况进行了调查论证,通过调查,将该公司“年产70万套全钢丝载重子午胎项目”,作为今年我局的市政府重点项目开发建设任务项目,同时向政府主要领导报出了《关于浪马轮胎有限公司申请解决科技发展资金有关情况的汇报》,并经领导批准,补助浪马公司科技资金500万元。同时还将此项目向省里申请贷款贴息480万元。

3、完成贯彻企业财税优惠政策情况调查。为配合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了解企业实际享受已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情况,根据省厅布置,对东风朝柴公司、凌源钢铁集团公司、浪马轮胎公司、飞马铸造公司和国电电力发电厂等10户骨干企业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情况进行调查,从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政策、企业投入技术开发费抵免所得税政策、企业生产高薪技术产品进口自用设备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免征所得税政策,五个方面实际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调查结果为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具体优惠政策的出台,提供了依据。

4、对厂办大集体情况进行调查,为国家解决企业厂办大集问题做好准备。厂办大集体问题,一直是困绕国企改革脱困的一个难点问题,今年我们对全市厂办大集体情况进行了调查。从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人数、职工参加各种社会保险情况、企业财务

、及历史负担情况几个方面,调查了全市20户国有企业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并根据调查结果形成文字材料上报省厅。为国家出台政策解决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问题做好了准备。

5、对原市医药管理局遗留问题及原医药管理局办公楼产权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解决意见,并向政府领导汇报。原医药管理局撤销后,许多遗留问题多年来一直没有解决,离退休人员为此多次上访,曾经反映到省里。同时医药综合楼产权状况也一直没有部门核实清楚。根据政府领导的指示,我们对此问题进行了多次调查核实,核实清医药综合楼产权状况和初步了解原医药管理局的遗留问题后,向政府领导报送了《关于原市医药综合楼产权状况及原市医药管理局有关遗留问题的汇报》。根据领导对《汇报》的批示,我们又对原市医药管理局的遗留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审核。审核多年未解决、事牵离退休和在职人员、多次上访所反映的遗留问题,我们非常审慎。先是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后又多次与市老干部局沟通商议,研究原医药管理局拖欠职工遗留问题的清理办法,并共同召开原医药局离休和退休干部两个党支部成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布置清理统计遗留问题的工作,提出了《解决医药局遗留问题应执行的有关政策》。经与市老干部局、原市医药管理局的离休支部和退休支部成员共同研究议定:由原医药管理局的离休、退休党支部分别负责离休人员、退休人员和几名在职人员遗留问题的清理统计工作。经过原医药管理局离退休两个党支部成员的细致和辛苦工作,重新清理并提出了原医药管理局拖欠职工遗留问题经审核后为21.5万元,比原来有关部门所反映数据减少27.5万元。根据清理审核的结果,我们提出具体解决意见,并形成《关于原市医药管理局申报遗留问题审核情况及处理意见的汇报》,报政府主要领导。

6、调查煤气公司为建行贷款担保被扣款问题,向政府领导进行反馈。为解决市建行扣贷款担保单位市煤气公司款项问题,年初我们会同市煤气公司的同志,就该公司为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向建行借贷款担保,解决原物资局职工为建物资大厦的集资款,及市建行扣市煤气公司款项情况,向一建公司进行了解,并就调查了解的情况向领导报送了《关于市煤气公司为市一建贷款担保解决原物资局职工集资款有关问题的汇报》。后来,又对XX年6月17日,第36期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就市煤气公司为一建贷款担保被执行扣款问题所作的决议,在进一步调查的基础上,向政府领导报送了《关于第36期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有关财政事项的解决建议》。

7、完成大中型非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摸底调查。配合企业快报制度改革,按照省厅布置,我们选择飞马集团车桥配件有限公司、宏文热电有限公司、辽宁松林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市电源有限公司等15户大中型非国有企业,就其资产、利润、上缴税金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形成报告上报省厅。调查显示,我市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经济实力不断增强,骨干带动作用日益显现。

8、及时发现第二制药厂改制后,新组建企业“凌桥制药有限公司”税务部门要求其变更纳税级次到双塔区进行税务登记的情况,立即向领导报送了《凌桥制药有限公司税收管辖权问题的汇报》,使问题得以制止,也避免了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9、总结北票矿务局和新华钼矿关闭破产工作及国家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分别向财政部领导和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企业关闭破产国家补助资金审计组以及省财政厅,报出了《关于北票矿务局破产工作的汇报》、《北票矿务局和新华钼矿破产重组情况的汇报》、《关于新华钼矿关闭破产工作的汇报》、《关于北票矿务局破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和《关于新华钼矿破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对破产工作中的经验和好的做法,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国家进一步解决的问题,都作了充分的汇报与说明。

10、根据经济运行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局里布置,随时深入实际进行调查,大多形成调查报告,进行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辽宁长征轮胎有限公司申请留守经费情况进行调查,提出解决建议,并向政府领导报出了《关于辽宁长征轮胎有限公司留守经费支出调查情况的汇报》,领导批示执行;根据东风朝柴公司关于为辽轮集团公司担保被的有关情况报告和陈列副市长的批示要求,提出了《关于解决东风朝柴公司为辽轮集团公司担保被的几点意见》;在对辽轮公司改制职工债务支付情况统计的基础上,向领导报送了《关于辽轮集团公司出售子午胎生产线职工敏感性债务解决情况的汇报》;总结几年来全市科技资金投入情况,提出了《关于科技资金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对凌源钢铁集团公司拟改制子公司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形成了《关于凌钢集团公司拟改制子公司有关情况的汇报》。

八、完成XX年各类企业决算的布置工作

XX年,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工作要求,各类国有企业的年度决算工作,改由企业科牵头布置与汇总。由于牵头负责处室变化,省厅决算会议召开较晚,给各市布置的时间非常有限,而且省厅还没有出台具体的决算规定。省厅会议后,我们立即着手准备我市年度决算的布置工作,起草并下发了《市XX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编审工作的若干规定》,并在一周内连续召开三个决算布置会议,分不同层面进行布置。为保证企业年度财会信息资料的全面和能够基本反映全市经济总量,我们还在上级要求之外,把非国有企业年度决算纳入了汇编范围。全市各类企业XX年度财务会计决算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第6篇

一、精心规划商务战略。

迅速着手明年和未来几年商务工作的全面规划,根据机构改革后我局职能。确立了商务局代表政府应承担的主要责任和应该完成的任务,同时也给新成立的商务局应该扮演的政府角色进行了定位。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分别制定了市“十二五”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规划》市“十二五”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市“十二五”外向型经济发展规划》三大中长期战略规划,详细论证和规划了商务各方面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具体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此外,还制定了冷链物流、长江经济带对接等单方面内容的规划。

二、调查研究。

还开展了专题调查,为配合专项规划。主要是对全市商贸流通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客观科学分析,找出目前制约我市商贸流通大发展的问题及原因,建议政府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和出台优惠政策,采取一切措施,加快大商务发展步伐,推进我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并参与了全市物流业发展调查,以及开展了社会治安、滨江宜居城市、休闲旅游与农业、促进现代服务业等市委政府布置的调研课题,配合省、宜昌市开展了几次专题调查。

三、上传下达。外树形象

以及商务网站、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各类专项材料等多种形式,通过创办的商务工作信息》情况综合》商务简报》等内部刊物。介绍新成立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政务动态、主要成绩、经济运行分析、政策解读、商务执法、项目建设、农村市场、对外开放等情况,起到内督工作、外树形象的重要作用。其中,5月份运作以来共发信息18期,简报8期,情况综合6期,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传各类信息206条,居全市第七位,本局网站也上传了不少信息。所编简报所含信息量大,覆盖范围广,共有不同信息100多条,对上发送单位30多个,既及时上报了情况,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

四、总结汇报找规律。

查找问题,通过各类汇报、总结报告和典型经验介绍我局工作情况和突出成绩。研究对策。先后撰写了百日攻坚汇报、落实市委、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汇报、对商务厅的情况汇报,商务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小进限”工程情况汇报、半年总结和半年安排,全年总结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处理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等,以及优化环境、行评方面的综合性总结报告,均从不同角度和重点总结工作经验、推出先进典型、反映突出问题、像政府拟定意见和建议,找出商务工作的规律和应对措施。

五、法律法规宣传。

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网站宣传、局内宣传专栏、调查报告等形式。通过制定12.4宣传日活动方案和“五五”普法工作计划,部署本系统法制教育,通过制定《行政过错追究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处罚调查制》自由裁量说明制》等10几项依法行政制度,为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奠定了基础。此外,还向上提供了局今年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报告、执法、效能与履责工作总结、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等全局性全年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以引起上级的关注。

六、认真开展全市阶段重点基础工作。

具体负责了全市两大阶段性重点活动的日常工作,今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一是优化环境奖的测评工作。从方案的制定,制度的建立,与上级部门的反馈以及自查报告等,都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每月要书面上报一次当月工作纪实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还要上报自评分数表格;每季度要报书面总结,整个活动资料的整理,共形成了100多件本次活动的材料,并装订成册。全局优化环境工作也得到上级肯定,每月综合测评分数均在95分以上,奖金已经全额发放到局。二是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具体负责了全市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方案、安排日程、参加会议、上报信息、阶段总结、自查报告、征求意见、整理记录、撰写材料等,整个活动过程里共写了100多份材料,并精装成册。行风热线答复三起咨询与投诉,上报信息被宜昌市商务局行评办采用5期,行风热线采用1期;测评中,基础工作获满分,综合测评排名前12强。此外,还积极参与和配合了机关制度的制定、联系手册的编辑,党务纪检等方面阶段性工作的材料撰写等工作,以及业务科室专项工作汇报等的撰写工作。

七、存在问题

有些工作还处于应付状态;二是积极性还不高,一是主动性还不够强。有时存在患得患失的不平衡心理;三是学习还不够,对新事物和知识钻研不及时,倚老卖老。

第7篇

县国土局“讲严立”专题民主生活会筹备情况汇报

为了确保此次“讲严立”专题民主生活会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局认真筹备,现将有关筹备情况汇报如下:

7月31日,市国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爱民带队来我局召开关于市局党组“讲严立”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会。王爱民首先向我局党员干部强调了“讲严立”活动的重要性,随后诚恳的向我局干部职工征求意见。在仔细听取了每个意见建议后,王爱民表示:对于这些意见建议,一定在市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上如实传达给各位党组成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最后,王爱民强调,民主生活会是“讲严立”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霍邱国土局也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做好准备,坚决开展好“讲严立”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2日,我局通过OA系统向各县直单位及乡镇发送了征求意见函。8月7日,国土局党组书记任家杰与党组成员开展谈心谈话,谈话双方就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同时就不足之处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8月8日,局办公室向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各国土所、二级机构发放了局党组“讲严立”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系统内部人员意见。8月10日,在县国土局四楼会议室,何德成、冯雨主持召开“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座谈会,局党建办,廉政办、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一部分国土所所长参会。会上,大家针对局班子自身建设以及对班子成员在忠诚意识、纪律观念、作风修养、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后,局党建办迅速将座谈会的意见建议同向机关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国土所征集的意见建议汇总起来,共计40条,形成书面材料后递交各党组成员以作为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参考。8月16日,局党建办、廉政办挑选了一些近年来我省查处的国土资源系统领导干部以及我县查处的领导案例剖析汇编成警示教育材料,印发给机关各股室股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和各国土所(分局)负责人,共计50本。8月23日,收到《中共霍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2018年度县处级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通知》(办【2018】92号)和《中共霍邱县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县“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中开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办【2018】93号)两份文件,我局积极组织学习,任家杰书记对党组成员进行了逐一谈话,并按照要求填写谈心谈话情况登记表。8月23日下午,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会上学习了习近平7月4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8月29日,局党组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会上冯雨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共霍邱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乡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三查三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后,何德成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安徽日报刊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政德”重要思想,坚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并向大家强调了领导干部立政德的重要性。

通过以上筹备工作,为开出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打下坚实基础。汇报完毕!

 

第8篇

大家上午好!

今天,参加局党委组织的机关科长述职活动,接受局党委领导、基层单位领导和机关同志们的评价。我觉得这样能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进一步增强服务基层的意识、学习兄弟科室科长的工作经验、增长能力、促进工作。因此,我做了认真的准备,现将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注重修养,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系统地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加强思想政治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廉政建设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没有对基层卡、要、报的情况,不参与影响工作公正性的宴请。三是加强业务学习。不断适应组织工作的新要求,认真学习党建和组织工作业务知识,参加了省委组织部举办的竞争上岗工作培训班。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项组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组织开展了全系统两个批次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共有44个党组织,2179名党员参加学习。在信息网和电视台上开辟了专栏,向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上报信息和下发简报两百余份。市级以上媒体宣传局系统学习实践活动稿件10余篇。局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受到省厅、市委学习实践办公室领导小组的肯定。二是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和筹备了年度领导干部培训班。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进行了“百名顾问、千名人才”的调研工作。组织基层党组织开展了以“弘扬楷模、展示党员风采”为主题的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成功举办了“市局党委庆祝建党90周年诗歌演唱会”,收到较好效果。三是强化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制定了《关于选调优秀干部到局机关挂职实施方案》,选调了6名优秀干部到局机关挂职。组织了机关科长竞争上岗和公开比选工作。配齐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全年调整提拔干部49人。四是对直属36个科级单位领导班子、14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年度考核,对正、副职后备干部进行了民主推荐。五是圆满完成了各级考察组到局系统考核工作。全年迎接了省委组织部对厅级后备干部的考核、市委对公选处级后备干部的考核、市委对局领导班子的考核。安排干部谈话近200人次,每次考核都力争做到周到、细致,以人为本,受到考核组和谈话对象的肯定。六是做好老干部工作。每月都组织开展一次有益于老干部身心的娱乐活动,对老干部有艺术特长人员进行了调查。

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科室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开展的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加强组织纪律教育,在干部考察、提拔调整工作中没有出现失实和跑风漏气等情况。

四、不足及努力方向

不足:一是上进心不强,工作主动性不够。业余时间用于休闲和应酬的多一些,投入工作、谋划工作的精力不多。在科室工作上,一年来我主要负责对科室总体工作的把握和对上的协调工作,大量的工作都是由和来承担。全年两批次的科学发展观活动,对基层单位的活动安排部署、每阶段的总结汇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对上的汇报,都是由来组织、协调、落实,此项活动开展得卓有成效。同志又兼任团委书记、宣传部长,承担的工作量大、付出很多辛苦,每项工作都开展得很出色。二是在党建工作上,特别是对初任支部书记的单位党建的指导,投入精力不多、力度不够,思路不宽,创新方法还不多。

今后努力方向及明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自己的政治修养。时刻用党员标准和组工干部的角色意识要求自己,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新意识。

第9篇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涉外税务审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和《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工作由各级税务机关国际(涉外)税务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或组织实施。

第三条对于跨区域联合税务审计,总机构或负责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营业机构(以下简称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前期的纳税评估初评和疑点的提供,与所属分支机构或营业机构(以下简称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联络和承办协调会以及资料和数据的汇总工作。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统一步骤和时间安排开展工作。

第四条对于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国税局、地税局应成立联合税务审计领导小组,制定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指导和监督联合税务审计工作的开展。国税局、地税局在开展联合税务审计时,应在履行好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加强配合,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审计对象的选择与确定

第五条跨区域联合税务审计的对象,按照以下程序确定:

(一)跨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联合税务审计的对象,由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从各地上报的跨省经营的涉外企业中确定。

(二)跨市(含州、盟,下同)和县(含县级市、区和旗,下同)联合税务审计的对象,分别由省级和市级税务局根据所辖涉外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确定。

第六条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的对象,按照以下程序确定:

(一)对涉外企业所得税和其主体业务适用的流转税均由同一税务局主管的涉外企业,由该主管税务局提出备选纳税人名单,与其他适用税种的主管税务机关共同研究确定审计对象。

(二)对涉外企业所得税和其主体业务适用的流转税由国税局、地税局分别主管的涉外企业,由主管国税局和地税局分别提出备选纳税人名单,双方共同研究确定审计对象。

(三)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对象的确定,应报经联合税务审计领导小组批准。

第三章案头准备

第七条跨省联合税务审计对象确定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案头准备:

(一)汇缴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应在一个月内组织完成以下工作:对汇缴机构的纳税评估初评;《规程》所规定的纳税人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审计项目分析与评价、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的分析与评价;起草被审计纳税人基本情况的报告并上报总局,报告应包括纳税人投资和生产经营情况、纳税和享受税收优惠情况、案头准备情况、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联合税务审计要点提示等内容。

(二)总局在接到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下文部署联合税务审计的具体工作和进度安排。

(三)各营业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在收到总局文件后,应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完成对营业机构的案头准备和相关报告工作。

在案头准备阶段,应注意结合联合税务审计要点提示,按照《规程》要求采用分析性复核、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等方法,提高案头分析的质量。

案头准备阶段结束后,应分别向总局和汇缴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报送案头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注册资本、核算方式、经营范围等)、财务管理及内控水平分析(包括收支内控、发票管理、资金运转和流向等)、税务登记和纳税情况、审计所属期经营状况、案头分析情况(主要为财务报表重要指标分析)、案头分析发现的可能存在问题的领域以及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四)汇缴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应在收到各地案头分析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汇总完毕案头分析情况,拟定重点审计项目,并向总局报告。

(五)总局通过下文或召开工作协调会等形式,确定重点审计项目,部署现场实施阶段的工作。

(六)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接到总局现场实施阶段的部署后,应根据确定的重点审计项目,组织编制审计计划。

(七)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向汇缴机构发出《税务审计通知书》,并抄送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审计通知书》中,应注明委托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同期进行税务审计事项。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授权分别向营业机构下发《税务审计通知书》。

第八条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对象确定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案头准备:

(一)国税局、地税局应根据需要收集资料,做到信息共享,并充分使用现有的税收征管信息资料。需要纳税人额外提供资料的,国税局、地税局应共同商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纳税人,不得重复收集资料。

(二)国税局、地税局应根据职责范围合理分工,按照《规程》要求采用分析性复核、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等方法,寻找可能存在问题的领域。

(三)国税局、地税局根据各自情况编制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调查问卷,经双方汇总整理后,共同向纳税人发放和回收。根据回收的调查问卷,由国、地税双方共同对纳税人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初步分析评价。

(四)国税局、地税局应共同研究确定重点审计项目,并按照《规程》的要求制定统一的审计计划,保证现场实施阶段的进度协调一致。

(五)国税局、地税局应分别填制《税务审计通知书》,同时送达纳税人。

第四章现场实施

第九条对于跨省联合税务审计,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现场实施:

(一)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规程》的要求,分别完成对所属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的遵行性测试、确定性审计等程序。

(二)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税务审计报告》,在规定时限内层报总局,并抄送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三)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审计报告》进行汇总,确定需进一步审计的问题,形成总的《税务审计报告》,并结合审计终结的需要编制《联合税务审计汇总表》(见附件),一并层报总局。

(四)总局根据现场审计结果,通过下文或召开工作协调会等形式,确定税务审计结论,部署审计终结阶段的工作。

第十条对于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现场实施:

(一)国、地税双方应共同派员调取或现场查阅纳税人账簿资料。

(二)在确定性审计中,国、地税双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优先完成共同需要的审计项目工作底稿。所形成的工作底稿应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传递给另一方。

(三)现场实施阶段结束后,国、地税双方应及时汇总情况、交换意见、核实结果,确保相关数据口径一致,问题定性公正、准确。双方按分工对所辖税种进行汇总整理,按照《规程》要求编制《审计汇总表》,并形成《税务审计报告》。

第五章审计终结

第十一条对于跨省联合税务审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计终结:

(一)对于现场实施阶段遗漏或需进一步确认的问题,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进一步核实。

(二)根据总局部署,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就发现的问题形成《初审意见通知书》,送交各营业机构确认。

(三)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将《税务审计报告》、纳税人确认的《初审意见通知书》和已填制好的《联合税务审计汇总表》及相关工作底稿报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汇总。

(四)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汇总各地《初审意见通知书》和整理相应工作底稿的基础上,编制总体的《初审意见通知书》,送交汇缴机构确认。

(五)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总体的《初审意见通知书》和汇缴机构回复意见,研究下发《税务处理决定书》,同时抄送各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并按入库级次办理税款退补、滞纳金和罚款入库事宜。

(六)审计终结阶段结束后,汇缴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局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总局上报联合税务审计工作情况报告。该报告应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汇缴机构和各营业机构案头准备情况、现场实施情况、审计结论和处理结果以及对此次联合税务审计的体会、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等。

第十二条对于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计终结:

(一)国税局、地税局应分别制作《初审意见通知书》,并共同派员送达纳税人确认。

(二)根据《初审意见通知书》和纳税人回复意见,国税局、地税局应共同研究,分别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同时送达纳税人,并按入库级次办理税款退补、滞纳金和罚款入库事宜。

(三)审计终结阶段结束后,国税局、地税局应在年度终了后15个工作日内联合向总局上报联合税务审计工作情况报告。该报告应包括纳税人基本情况、案头准备情况、现场实施情况、审计结论和处理结果以及对此次联合税务审计的体会、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等。

第六章后续管理

第十三条联合税务审计中发现纳税人有避税嫌疑的,应在联合税务审计结束后,将相关案头分析疑点、税务审计相关案卷副本移交国际税务管理部门实施反避税调查。必要时,联合税务审计和反避税调查可结合进行。

第十四条联合税务审计中发现纳税人有重大偷、逃、骗税嫌疑的,应在联合税务审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案头分析疑点、税务审计相关案卷副本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联合税务审计结束后,汇缴机构和营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或国、地税双方应按照《规程》要求按户归档,并加强跟踪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跨市、县的联合税务审计,由省级局或市级局主办,比照跨省联合税务审计的有关程序办理。

第十七条根据需要,跨区域联合税务审计和国地税联合税务审计可合并进行。

第10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

1.认真宣传发动。X月X日,市局召开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动员大会,宣布《XX市工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局长作动员报告,驻市局行评组长作重要讲话,基层单位代表作表态发言,对全系统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和安排。各县(市)局、市局各单位认真落实市局安排,层层动员发动,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市局还通过门户网站、办公平台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全面宣传工商部门的职责范围、服务措施,介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公开政风行风建设承诺,发动社会各界帮助工商部门自查自纠。

2.做到领导带头。市局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好表率。市局专门就市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征求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X条。市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自查自纠,第一个上交自查自纠报告,其他各位局领导也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机关支部讨论会上,各位局领导带头发言、剖析,谈问题,话整改。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班子成员,也按照市局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为带动系统干部自查自纠树立了榜样。

3.加强督办检查。为了强化自查自纠工作,市局专门下发《关于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的通知》,对检查范围、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要求作出统一规定。X月X-X日,市局组成X个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的行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肯定成绩,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市局行评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X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督办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核实、整改、反馈。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也按照市局要求,对下设或内设机构进行认真检查,查缺补漏,对工作不落实或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专门跟踪督促,帮助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直至取得成效。

(二)精心组织,内查外调,全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自查。以查执行不力,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查不文明执法,纠正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查执法不规范,纠正强势执法、唯利执法和越权执法的问题;查财务管理不规范,纠正财务不公开的问题;查收费不规范,纠正搭车收取、不公开收费,在监管对象中吃、拿、卡、要、赊、抵、报的问题等五查五纠为重点,全系统各单位和干部职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撰写单位和个人自查自纠报告。部分单位还专门召开支部会议,对查找的问题进行相互评查,开展面对面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全系统共撰写自查报告X份,其中,单位X份,个人X份。

2.全面外调。一是全面回访征求意见。认真组织清理去年以来行政处罚、12315实名投诉举报和信访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领导带队,组成专班,进行全面回访,深入了解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消保维权和信访工作情况,征求行政相对人的意见或建议X条。

二是全面走访征求意见。制定《XX市工商局走访市场主体须知》,对全市所有市场主体进行了分级走访,市局各位领导亲自带队走访,宣传工商部门服务市场主体的举措、成效,真心征求市场主体对工商部门的意见或建议,适时为市场主体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市局专门印刷《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文件汇编》、《征求意见函》和征求意见专用信封(载明回信地址,贴足邮票)各X万份,上门发放到城区各市场主体手中。目前,城区收到回函X份,其中,署名回函X份,对工商工作满意度为X%,收集意见或建议X条。

三是加强沟通征求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职能部门联系,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确保建议、提案办结率、见面率均达到X%。X月X日,就如何办理重点提案,市局分管领导带队,上门征求部分政协委员意见。X月X日,市局专门召开市政协三届四次提案办理情况汇报会,向市政协领导和委员集中报告今年XX件提案的办理情况,同时汇报今年以来的工商工作,进一步征求意见或建议X条,获得到会领导和提案人的赞扬。

第11篇

按照综合、统一、系统、高效的原则,积极推进机关工作运行的顺畅、协调、有序、高效、文明、和谐,着力打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

二、主要任务

(一)计划管理

1、日常工作。认真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度。每年度12月底前将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填写完整,报分管领导审定;每季度后一月底前将下一季度工作计划和本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填写完整,报分管领导审定;每月底前将下一年月工作计划和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填写完整;每周五下午将下周工作计划和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填写完整,报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审定;每日下午下班之前将当天工作内容填写完整。

2、重大开支实行预算制。各处、室每年元月底前将年度单项开支3000元以上的开支计划单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后报至局办公室和财务审计处,办公室安排专人汇总报局务会议预审同意后列入预算,未列入预算的原则上不再安排支出。

3、会议实行申报制。建立局常规工作月例会制度,分管局长及有关处室需要对下布置的常规性工作安排综合会议,一般不再安排专题会议,切实减少和压缩会议。各处、室每月将所需召开的会议计划单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后报至局办公室,办公室安排专人汇总报局务会议审核,经审核同意的会议分别进行预算、申报、履行报批手续、联系安排落实,未报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再安排。

4、发文实行预审制。控制发文数量,各处、室将年度所需发文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后报至局办公室,办公室安排专人汇总报局务会议预审列入年度发文计划,未列入计划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在安排发文。行文程序由拟稿人撰写后,经处室负责人审核,视不同情况呈送分管副局长、局长签发,然后编号、缮印、用印、分发、存档。

5、维修保养。各处、室每年季度后一个月底前将下一季度所需要维修保养的办公设备和车辆计划单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至局办公室,办公室安排专人汇总汇报、履行报批手续、询价、维修保养,未报计划的办公设备和车辆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维修保养。

6、印刷品实行报批后印刷制度。各处、室对所需印刷的材料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至局办公室,办公室安排专人汇总报局领导审查,经审查同意的履行报批手续、询价、交印、收发,未报计划或未经批准同意的印刷品原则上不再印置。

7、办公用品。各处、室所需的办公用品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至局办公室,办公室安排专人汇总、履行报批手续、询价、购置、分发,未报计划的办公用品原则上不再购置和配发。

8、培训实行预审制。各处、室将所需业务培训计划单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后报至局办公室,办公室安排专人汇总报局务会议审核,对经审核同意的列入计划,并分别进行预算、汇报、履行报批手续、联系安排,未批准列入计划的培训原则上不再安排。同时,积极探索市场经济的办法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减少机关经费支出。

9、外出考察学习。各处、室将所需外出考察学习计划单报至局办公室,办公室安排专人汇总报局务会议研究,对研究同意的外出考察学习分别进行履行报批手续、组织落实,未报计划或未经研究同意的外出考察学习原则上不再安排。

10、建立综合工作检查制度。各处、室将所需开展的工作检查计划单经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定后报至局办公室,办公室安排专人汇总报局务会议研究,各处室需要对县区检查的工作,原则上实行综合检查的办法,压缩和减少检查次数。未报计划或未经批准同意的工作检查原则上不再安排。

(二)工作督查

1、日常工作督查。日常工作督查由局效能办负责,主要是定期或不定期收集工作日志,并报送分管局长、局长审查,同时,对工作日志的收集、填写、领导审查情况公开、公示。

2、制度执行督查。各处、室每季度后一月底前将本季度本部门牵头监督执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报至局办公室,办公室安排专人汇总、送局领导阅审、公开公示,未报落实情况的视同制度未执行落实。

3、上级和局党组决定及领导重要批示落实督查。对上级和局党组决定及领导重要批示件,办公室安排专人逐项登记转办;转办时,应写明承办单位、承办人、转办件的内容、上级和局党组决定的事项及领导批示意见,要求承办单位按照决定和批示的内容办理,将办结情况按期书面报告;对于要结果的即办件,要及时进行催促办理;承办单位将办结情况报来后,要认真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转办时所提出的要求,工作是否落实;对决定事项办结情况要书面报告上级和局党组,对重要批示件办结情况,要报送原批示领导阅示。

(三)工作协调

办公室为机关上下、内外、左右工作协调机构。涉及两个以上处室(单位)的一般性工作协调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牵头组织、协调、落实;重大事项或重要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协调、安排、落实,并根据需要向局长报告。

(四)来访接待

来访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并做好登记、记录、整理,根据来访者反映的内容,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呈报分管局长或局长阅批,后转交有关职能处室办理,办结后再由办公室视情况答复来访者。

(五)安全管理

对公共财物要妥善保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个人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办公室内。上班时间办公室无人时必须关门;下班时必须关好、锁好办公室的门窗、抽屉、橱柜等;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禁止在办公室内乱拉、乱接电源线;严禁使用超负荷电器;下班时,必须将各类电器关闭;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办公区;严禁在防火通道、楼道内堆放物品和焚烧废纸、废物。

(六)环境卫生

办公室内部卫生,按各处室负责本办公室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各处室要认真做好分工区域的卫生工作,定时清理,始终保持清洁状态。各处室值班人员上午上班前,打扫室内外卫生,整理内务。节假日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卫生突击活动。各处室的废旧物品要随时清理,不得乱堆乱放。市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评比,并将检查评比情况及时公布。

(七)对外交流

办公室负责市局对外联系交流,市局领导或有关业务处室外出联系工作的由办公室统一联络、安排;接到外来联系工作的通知或电话后,办公室要认真登记,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拟定接待方案,明确接待任务,掌握来宾的姓名、身份、职务、性别、人数;启程、抵达、返程时间和乘车方式;来局的目的、要求以及活动内容;来局的路线;是否需要迎接以及迎接的时间、地点、路线等,以便做好联系、安排、落实、接待工作。

(八)保密管理

1、年初制定保密工作及学习计划,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

2、积极参加市保密局统一举办的保密业务知识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保密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3、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检查。

4、各处室负责人、局属单位分管领导要切实加强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和监督,保证信息不泄密。

(九)文件管理

1、所有文件由专人负责管理。秘密级以上文件要严格按保密制度执行存放在保密橱内,确保安全。

2、文件的阅读、传达范围,未经原发文机关同意,不得自行扩大,严格按阅读范围传阅。

3、到上级开会带回的文件,要及时交文管人员登记保管,个人不得私自保存。

4、借阅文件一般当日归还,最长不超过三天;三日内办不完的,要续办借阅手续,到期不还者,经办人要及时催还。

5、要严格文件阅读手续,做到送出有登记,收回有清点,文件不乱传。

6、文管人员对所管理的正式文件、领导重要讲话及秘密资料,必须坚持一月一整理、一季一清点、半年一清退、一年一销毁。在清点核对时发现有短缺现象,应立即查找,同时要及时上报。

(十)会议组织

办公室根据领导要求,拟定会务筹备工作方案,明确会议的时间、地点、范围、内容、议程、报到时间、地点和会议预算,待领导审批或研究确定后,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通知、安排、会场布置、会场服务、会议食宿、会议活动。会后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十一)网上办公

各处、室要充分利用市政府政务统一平台和市局局域网平台,使用机关内部办公网络,除涉及全局性的工作意见、总结、文件等,其他文字材料一律在网上传输,全面执行在网上上传下达、相互交流、网上布置工作、网上通报工作动态、网上反馈工作情况,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

三、工作要求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机关内部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方案由市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处室要围绕机关内部管理工作方案和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编报涉及本部门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对不及时编报影响工作,要追究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的责任。

第12篇

今天,我们荣幸地迎来了xx副市长一行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x市长在工作千头万绪的情况下,仍抽出时间到我局视察工作,充分体现了邹市长对全市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关心,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厚爱,使我们深受鼓舞。在此,我代表xx市工商系统1000多名干部职工,向百忙之中莅临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的x市长、x秘书长、x科长,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参加今天工作汇报会的有:各县(分)局局长,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局属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今天的汇报会有两项议程:一是由我代表市局党组汇报工作,二是请x市长作重要讲话。下面逐项进行。

现在,我代表市工商局党组向x市长汇报工作。

下面请邹市长作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同志们:

x市长的讲话高屋建瓴、立意深远,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对工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厚爱,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听后使人感到备受鼓舞,深受启发,倍感精神振奋,倍感责任重大。全市工商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邹副市长讲话精神,以此为契机,始终坚持服从市委市政府领导不变,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不变,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不变,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队伍稳定,市场安全。下面,我就贯彻落实邹市长讲话精神讲三点意见:

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用讲话精神统思想。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邹市长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 一把手要带头学习,带头提高认识,联系工作实际,对照邹市长讲话要求,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着力把学习讲话精神转化为系统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强大精神动力,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濮阳工商科学发展的具体行动。

二是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靠讲话精神争支持。各单位要抓紧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邹市长的讲话精神,争取工作上得到更大的支持。对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找出破解问题的办法。

三是要明确努力方向,按讲话要求抓落实。各单位要着眼于开展企业服务年、“两大工程”、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重点,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加大目标考核力度,加大协调支持力度,加大典型引路力度,牢牢把握邹市长提出的工作标准,开拓创新,勤奋工作,不负重托,推动各项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努力开创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濮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