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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济论文

时间:2023-01-11 01:50:08

商品经济论文

第1篇

首先从自然经济说起。

什么是自然经济,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人们对它有各种各样的理解和表述。马克思主义是从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所反映的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关系出发,从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对立出发,来考察自然经济的。凡生产是直接用于满足生产者个人或经济单位的需要,而不是用于交换的经济,不论它在人类历史上以何种形式存在,都可以认为它是自然经济。物质生产的自给自足,就是这种经济的本质特征。我国学术界通行的这种理解和表述,体现着自然经济一般。

自然经济是一个历史范畴。由于它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社会性质,因而可以同不同性质的社会经济相联系,曾经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存在。在这几个不同的社会形态中,自然经济具有一系列的部分质变。探讨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首先要探讨这个经济范畴在封建社会具体的历史内涵。

在封建社会中,封建国家、封建地主、个体农民以至个体手工业者,都经营有自然经济性质的生产。如在中国,封建国家经营有满足自己需要的官手工业,封建地主经营有“闭门而为生之具以足”,“以赡衣食”的自给性生产等等。然而个体农民(包括自耕农和佃农)是社会的主要生产者,农民家庭是社会基本生产单位,小农经济是社会经济的主体。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的发展变化,都集中通过小农经济的发展变化而表现出来。

当时的社会经济中,自然经济已是与商品经济相联系而存在。从农民来看,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民足以把农业、手工业和其他副业结合于家庭内部。农民为了直接取得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特别是衣食等基本生活资料,就要进行自给性生产。他们既从事农业,又从事手工业,并形成通常所说的“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结构。

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日益多样化。由家庭经营和个体劳动所局限,任何一个农民家庭都不可能满足自己全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需要。小农的这种特点,就迫使他们卷入市场交换,从事商品性生产,与其他农民和手工业者交换产品,取得自己不能生产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以持续自己的生产,维持一家的温饱。生产使用价值的自给性生产,与生产交换价值的商品性生产,就相辅相成地结合在同一个主体之上,也就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结合在同一个主体之上。

当时,自然经济又与封建剥削制度相联系。农民不但要养活自己,还要通过缴纳封建赋税或封建地租,养活封建主阶级。缴纳封建租赋,是农民获得小块土地进行生产的先决条件,因此,他们必须把封建租赋同自己直接消费的产品一样,摆在自给性生产范围之内,当作使用价值生产出来。自然经济成为农民既为自己消费需要,又为封建地主消费需要而生产的经济,就体现着自然经济与封建经济的本质联系。

尽管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的内涵和外延都不等同于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但是,由于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具有极大的广泛性,整个农民的自给性生产,具有封建国家、封建地主和手工业者所经营的自给性生产所不可比拟的巨大规模,自然经济就以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为主要内容存在于封建社会之中。

在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相结合而存在的条件下,自然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式,仍然会同其他任何经济形式一样,具有体现自己经济关系的经济实体。我曾经在《论清代前期农民商品生产的发展》[1]一文中提出,在封建社会中,由于自然条件和农民自身生产条件的差异,农民启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的结合程度,是会各不相同的。在整个小农经济中会形成一个多层次的商品生产结构。这个结构从另一个角度来考察,也就是自给性生产的多层次结构,即农民自然经济保持程度的多层次结构,其具体构成如下。

第一,自给型生产。这种农民总产品的绝大部分供自己消费和缴纳封建租赋,只把自用有余的小部分产品投入交换,以换取其他生产和生活必需品。这里所说的总产品,是指农民所生产的包括农产品、手工业品和其他副业产品在内的全部产品。自用有余的产品,可能是属于其中的这种或那种产品。

这种农民的生产,不但自给性生产占有显然的优势,而且其出售的产品,本来是为了自用而生产的,即不是以社会分工为基础,以交换为目的而生产的。只是由于投入交换,才具有商品的性质。这是一种具有自然经济痕迹的、在流通领域里形成的商品,还不是完全意义的商品。

这种农民少量产品的出售,只能补偿少量的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不可能更新生产过程的各种要素,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主要还是自己生产的,即经济条件的“绝大部分,还是在本经济单位中生产的,并直接从本经济单位的总产品中得到补偿和再生产”[2]。尽管已经有了商品交换,但生产循环仍然是一种自我完成的再生产。所以马克思把这种农民直接消费其产品的绝大部分,只有少部分进入流通过程的生产,叫做“真正的自然经济”[3]。

第二,半自给型生产。这种农民总产品的大部分供自己消费和缴纳封建租赋,同时又根据社会需要生产一部分商品,用以交换其他生产和生活必需品。在封建社会中,特别是在封建社会前期,这部分商品还会包括一些是自然生产物的土特产品和奢侈品。尽管它们的再生产过程主要是在自然界实现的,但一经由“任土作贡”的方物,转化为商人贩运贸易的商品,农民的狩猎,采集、捕捞等活动,也就带有商品生产的性质;这种农民出售的产品,都是以交换为目的而生产的。这是他们与上广种农民的区别所在。

这种农民已经有了部分商品性生产,他们的生产也就开始纳入整个社会生产分工的体系之中。但是,由于自给性生产比重大,商品性生产比重小,其生产要素通过市场实现价值补偿和实物替换的部分,并没有超过自己生产的部分。因此,从整体来看,这种农民的生产,还基本上不是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而仍然基本上是自我完成的再生产。所以恩格斯说,这是商品生产“还只是在形成中”[4]。

第三,交换型生产。这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有些农民,其总产品除了缴纳封建租赋之外,少部分供自己消费,大部分用于交换,以换取其他生产和生活用品。他们从事商品生产,是为了获取使用价值,以维持一家的温饱。这是一种在交换价值形式下的使用价值生产,还没有脱离自给的内核,因此,其商品流通是“为买而卖”。由于商品性生产已居于主要地位,自给性生产已退居次要地位。这类农民已成为或基本上成为小商品生产者。

交换型生产的另一类是,农民商品性生产的比重更大,自给性生产比重更小,甚至已无足轻重。他们从事商品生产,已不仅是为了获取使用价值,而主要是追求利润,即交换价值增值,以发财致富。其商品流通是“为卖而买”。这种农民已属于从小商品生产者向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的过渡形态。

上述这四种类型的生产,以具有部分质的差异相区别,存在于整个封建社会阶段。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任何事物不仅有质的规定性,而且有量的规定性。事物又常常是包含着多种运动形态和多种矛盾的统一体,使它具有多方面的质。在这种情况下,事物的性质就是由其主要的质所规定的。当其次要的质的量变没有达到一定的数量界限,它仍然会保持自己的原有性质,而不会转化为另一事物。自给型农户和半自给型农户的自给性生产,超过或大大超过其商品性生产,自然经济就仍然是其主要的质,商品经济仅是其次要的质。因此,它们就应当属于或基本属于自然经济范畴,成为封建社会中体现自然经济关系,即自给自足经济关系的经济实体,是自然经济单位在封建社会中存在的具体形式。

自给自足是对自然经济本质的一种通俗概括。现象总是以丰富多变的形式表现本质,特别是在事物具有多种质的条件下,现象与本质之间更会出现差别和矛盾。所以完全意义的自给自足,只是存在于原始社会的初期,此后它只是相对地存在于社会经济生活之中。在事物质变和量变错综复杂的运动过程中,如果不区分主要的质和次要的质,如果不把握住决定事物性质的数量界限,而是机械地把完全意义的自给自足作为衡量小农家庭是否是自然经济的绝对尺度,必将导致对自然经济过多过早的否定,这无疑是不适当的。

封建社会的农民,已是使用铁制农具和牛马畜力,并具有自有经济和一定独立性的生产者,他们比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的生产者,具有更高的生产积极性,具有更优越的生产条件,和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封建社会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相比较,生产者产品自给的品种、数量和质量,都是大不相同的。

综上所述,以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为主要内容,以自给型农户和半自给型农户为主要存在形式,以使用铁制农具和牛马畜力的小生产方式为生产条件,这就是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具体的历史内涵。它体现着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的发展变化。二

在封建社会中,自然经济具有强大的地位。但随着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自然经济会逐渐削弱,并随着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会最终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所代替。在封建社会中,封建国家和封建主都经营有使用徭役劳动、奴婢劳动或雇佣劳动的商品生产,还有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商品生产,但是,最普遍大量的是农业和手工业中,以生产资料个体私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小商品生产。因此,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可以说主要是小商品经济。列宁指出,“在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中有两个重要关键:(1)直接生产者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2)商品经济转化为资本主义经济。”[5]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主要是农民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的过程。这既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关键,也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在封建社会初期,生产力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低下,作为一切生产首要条件的粮食生产,还不能在农民满足自己消费之后,有更多的剩余,从而为从事农业的人和从事手工业的人,为从事食物生产的农民和从事原料生产的农民,提供实行较大分工的可能,因而,自给型农户这时就必然占有大多数,半自给型、交换型农户还只是居于少数。

这时在市场上,特别是在农村市场上交换的产品,既有半自给型、交换型农户和手工业者商品性生产的产品,又有自给型农户自用有余的产品。这时自给型农户自用有余的产品,已不是偶然的、间或存在的剩余品,而已是普遍的、不断反复出现的剩余品。广大自给型农户把这种剩余品投入交换,就会使它在整个市场交易量中占有巨大的比重。前面已经说过,自给型农户自用有余的产品,不是基于社会分工而生产的。生产的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基础。因此,这时的商品经济还不具有完备的社会分工的基础。

欧洲的封建社会就有过这样的阶段,马克思说过,“曾经有这样一个时期,例如中世纪,当时交换的只是剩余品,即生产超过消费的过剩品”[6],(马克思所说的中世纪,一般是指欧洲的9-14世纪)在中国,《孟子》所说的,农民“男有余粟,女有余布”、“纷纷然与百工交易”的阶段,是否属于这样的时期,有待于经济史学者的考证。

尽管剩余品的生产还不是交换价值的生产,但是,农民出售剩余品,就已“具有一种以流通、以设定交换价值为目的的趋势”[7],经常有大量剩余品投入交换,就会促进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并且促使它们朝着交换价值生产的方向发展,推动自给型农户逐渐转化为半自给型农户和交换型农户,从而使整个市场逐步从以使用价值生产为基础,转向以交换价值生产为基础。这是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长期趋势。

半自给型农户由于根据社会需要生产一部分商品,它们的生产就开始纳入整个社会分工体系之中。在封建社会的某一个阶段中,如果半自给型农户在整个农户中占有多数,它们投入交换的商品,在整个市场交易中占很大的比重,这时商品经济的社会分工的基础,也就是交换价值生产的基础,就会进一步完备。

在封建社会中,各种生产力因素经过长期积累,会出现一系列发展变化。劳动人口和耕地面积的不断增加,扩大了农业的生产规模;生产工具的改进和系列化,提高了农业劳动的效率;水利设施、陆路和水路交通的发展,改善了农业生产的劳动条件;自然资源的开发,丰富了农业生产的劳动对象;耕作技术和生产经验的积累,提高了农业劳动者的素质。到封建社会后期的一定阶段,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会加快自己的发展步伐,为商品生产的发展,提供比较充分的农业基础。

在上述条件之下,商品生产就会得到较快的发展。通过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逐渐向交换型农户转化,会出现大量主要生产粮食和其他食物的农民,主要生产原料作物的农民,和“以种地为副业,而以工业劳动为主业”[8]的农民。通过农民家庭手工业以一定规模与农业分离,会使许多农民转化为手工业者,并逐渐形成从事各种原料加工的独立手工业部门。

这种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与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不同,他们要出售自己的大部分以至全部产品,必须在市场上补偿他们的大部分以至全部生产要素,甚至包括种子和口粮。他们的生产已经是完全或基本上建立在流通的基础之上,成为“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也就是,以产品的出售,以产品转化为货币和再由货币转化为产品的生产要素为媒介的再生产。”[9]他们的这种商品经济性质的生产循环,与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自然经济性质的生产循环,就具有质的差异。

封建社会的农民和手工业者,都有可能在封建租赋之外,还能“生产出一个超过必要生活资料的余额”[10],也就是在封建租赋以外的剩余产品。这是一个变量,在封建租赋既定的条件下,就决定于农民和手工业者生产成果的大小。交换型农户和独立手工业者是最有能力生产这种剩余产品的个体生产者。这种剩余产品都是要投入交换的,因此,这种农民和手工业者又是具有最大市场量的个体生产者。

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如果不从事自给性生产,“生产专业化即社会分工的完成”[11],他们就已经成为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列宁在讨论农民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的时候,就是以这种小商品生产者为准绳的。他说,“单独的个别的生产者专门从事一种生产部门的生产”,“是商品经济的必备条件”[12]。这种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确实是存在的,如城市独立手工业者。列宁在此加以强调,是理论彻底性的需要。但是,“概念和现象的统一是一个本质上无止境的过程”[13],在封建社会的实际经济生活中,特别是在商品经济刚在发展的时候,大量出现的不是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而是不完全脱离自给性生产的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即具有一定程度专业分工的小商品生产者。

出现这种情况,有各种各样的具体原因。在封建社会中,最大量的是生产粮食的农民。他们的商品性生产不论如何发展,也不会脱离粮食的自给性生产,这是毫无疑义的。

农民的商品性生产从一开始出现,就“已经包含着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的萌芽”[14]。在交换型农户中,商品性生产已占主要地位,如果市场条件发生变动,它的产品的价值不能实现,其生产和生活就会出现危机。保留一定的自给性生产,特别是粮食的自给性生产,就可以缓解危机,就可以多一分生存保障。所以不论是生产原料的交换型农户,还是生产其他食物的交换型农户,都可能保持一部分粮食或其他食物的自给性生产。

特别值得提出的农村手工业者。在封建社会后期,由于农业生产和农民商品生产的发展,广大农民的需求增多,会引起农村手工业一定程度的发展。西方学者把西欧各国出现的这种发展叫做前工业化阶段。这种农村手工业产品的销售对象,主要不是封建剥削者,而主要是广大劳动群众,就必然要求成本低,价格廉,生产就必须接近原料产地。这种大众化的产品,质量不必精细,生产技术容易掌握,因之这种手工业必然首先从农村中发展起来。农民从农业转向手工业只能是逐步进行的,在这个转轨过程中,必然有许多农民保持着一定的粮食和原料作物的生产。就是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之后,基于上述应付市场变动的原因,农村手工业者也会自然地保有一定粮食或者原料的自给性生产。当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农业生产力的不够发展,没有充足的稳定的粮食供应,农民和农村手工业者也无法切断自己的自然经济脐带。

这种保留有一定自给性生产的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户,同独立的小商品生产者一样,都已属于商品经济范畴,都同样是封建社会中体现商品经济关系的经济实体,与属于自然经济范畴的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是不相同的。所以马克思把“以种地为副业,而以工业劳动为主业”的农民,叫做“新的小农阶级”[15]。根据这一原则,那些生产粮食、原料和其他食物的交换型农户,也同样可以视为新的小农阶级。

自然经济既是历史范畴,又是地域范畴。在封建社会的一定历史阶段,自然经济不会在全国各个地区以同一水平存在,商品经济也不会在各地以相同水平同步发展。它们的发展变化,同任何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一样,总是在不平衡的运动中实现的。各个地区由于气候、交通、土壤和资源等自然条件的差异,经过人们长期开发,又会出现社会分工发展程度的差异,即出现各种类型农户的不同比例配置,从而自然地形成自然经济强大、比较强大和比较薄弱的各类地区,也就是商品经济不发达、比较发达和发达的各类地区。在商品经济发达的地区中,还会形成具有不同专业分工的地区,有的是农业中的商品性生产超过自给性生产,成为粮食作物或原料作物的专业性生产地区;或者是手工业中的商品性生产超过农业中的商品性生产,成为手工业品专业生产地区。因此,在封建社会后期的一定阶段,由于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的大量出现,由于各种专业分工地区的形成,商品经济就会具有更为完备的社会分工的基础。

总之,任何封建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内,都会通过各种类型农户的不同比例配置,通过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形式,保持着不同的自然经济水平,也就是具有不同的商品经济水平。在任何一个封建国家中,我们都不可能获得各种类型农户比例配置的数据,也不可能获得自给性生产产值和商品性生产产值的精确数据,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推断,在封建社会一定的历史时期中,自给性生产具有强大的地位,商品经济发达地区,商品性生产的产值则可能大于自给性生产的产值。但是,就是在封建社会后期,以至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发达地区,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无论多么发展,也不会导致自然经济的消失。这种历史连续性甚至可以延至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已经兴起的时代。在十九世纪后半期,德国的机器大工业已经兴起。许多雇佣工人或者是自己拥有土地和菜园,或者是通过租佃拥有土地和菜园,以从事自给性生产。他们的这种“园艺业和耕作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曾经是保证工人阶级物质状况可以过得去而且有些地方是过得相当不错的基础”[16]。

为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决定,终封建社会之世,自然经济还会始终存在,商品经济也不能得到充分地普遍化发展。这都有待于资本主义,特别是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的发展。只有资本主义,才能“把一切以生产者本人劳动为基础或只把多余产品当作商品出售的商品生产形式尽行破坏。它首先使商品生产普遍化,然后使一切商品生产逐步转化为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17]。因为“只有当雇佣劳动成为商品生产的基础时,商品生产才强加于整个社会。”[18]这是马克思总结西欧历史发展所得到的结论。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相对纯粹的自然经济,经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在对立统一中消长,然后转变为资本主义社会相对纯粹的商品经济,这正是历史辩证法的生动体现。三

商品经济同自然经济一样,它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社会性质,因而可以同不同性质的社会经济相联系。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以至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其性质都是各不相同的。就是在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在总的量变过程中,也会出现阶断性的部分质变。

在封建社会的各个历史阶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由各种类型农户不同比例配置所形成的商品经济,既会具有不同的社会分工发展水平,又会保留有不同程度的自然经济痕迹,因而呈现出部分质的差异。试以封建社会前期的商品经济与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作点粗略比较。

首先,从农村市场看。在封建社会前期,由于农民生产的自给性水平还很高,农民和农民之间、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的商品交易量一般不是很大。那种生产者自用有余产品余缺调剂的交换,那种生产者必要产品同特殊需要发生关系时品种调剂的交换,会占有一定的以至很大的比重。这两种交换都具有使用价值生产的自然经济痕迹。因之,农村市场主要是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手工业者之间的直接交换,假手于商人的情况不是很多。加以有限的市场交易量要分散在广大农村,市场因之是狭小的,一般不能摆脱小范围的地域局限,只能在广大农村形成以墟集贸易为主体,以市镇贸易为补充的“地方小市场的网”。[19]这种农村市场一般只有保证供给与需求的经济功能。对于农民来说,就是能满足他们购买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销售农副产品和家庭手工业品的需要。

通过商品交换,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平衡,不但是个体农民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一定地区,如一县一州,必需有自己的产品,能与其他地区以其所有,易其所无,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才能使社会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这就会形成一定的地区间的贩运贸易。因此,某些农村市镇,特别是商品生产比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市镇,除了具有保证供给与需求的经济功能之外,又会具有集散商品的经济功能,使它成为农村外销商品贩运贸易的起点,农村输入商品贩运贸易的终点。在这种农村市场上,农民之间、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互通有无的直接交换就会缩小,而以商人为媒介的商品流通就会扩大。

到封建社会后期,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大体还会保持封建社会前期农村市场的那种状况。但在其他地区,由于粮食作物、原料作物和手工业品的商品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农村市场就会发生变化。如果说在封建社会前期,商业资本主要是以自己的运动,使农民的产品发展为商品;在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特别是在商品经济发达地区,却是农民和手工业者已经生产出来的商品以自己的运动形成商业。农民和手工业者已无法自己在当地销售全部产品,也无法互相提供足够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只能要求商业资本为他们的产品实现价值,并为他们的再生产实现各种生产要素的补偿。因之,这里的农村市场已由主要是生产者之间的直接交换,转变为主要以商人为媒介的交换。并且会突破地方小市场的格局,形成一系列商业市镇和手工业市镇,建立起长途运转的商品流通渠道,形成跨越地区以至跨越国界的市场网络。在商品经济发达地区,还会在生活资料市场之外,形成各种生产要素市场。在生产分工发展的基础上,形成雇工市场;在农民和手工业者生产借贷增多的基础上,从传统的高利贷资本中出现金融市场,从而构成以商品市场为主体的农村市场体系[20]。这种具有多功能(包括保证供求和集散商品的经济功能)的、以市镇贸易为主体、以墟集贸易为补充的农村市场,就为农民扩大再生产、发展商品生产提供更有利的条件。

但是,生产者之间余缺调剂、品种调剂的交换仍然会存在,甚至会有一个较大的绝对值。只是在商品成交总量中,其比重已大大缩小了。

其次,从贩运贸易看。在封建社会中,通常存在着从农村流向城市,供封建剥削阶级和其他城市人口消费的,以农副土特产品和奢侈品为主要内容的贩运贸易。同时,由于农民和手工业者需求的多样性,他们也必需与外地区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互通有无,也会形成一定规模的贩运贸易。因此,贩运贸易就成为当时的重要商业活动。

在封建社会前期,贩运贸易的商品,除了手工业者的产品之外,主要是由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所提供的。它们每家每户投入交换的商品固然有限,但千家万户的投入,也会成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可以形成繁荣的贩运贸易。它们出售一些农产品或者家庭手工业品,虽然标志着农业和手工业结合的自然经济结构开始分解,但它们还主要从事农业,它们的手工业和其他副业还从属于农业,基本上没有专业分工。没有生产的专业分工,也就不能有充分的地区分工。自然条件的差异性和由它所带来的自然产品的多样性,是形成社会分工的自然基础。这种地区的贩运贸易,更多地是建立在这种具有自然分工性质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专业分工的基础之上。比如粮食这种重要的贩运贸易的商品,它所形成的主要是“以年之丰歉,或籴之使来,或粜之使去”的地区间丰歉调剂市场。这种地区间籴来粜出的市场,就不是由地区分工所引起的。自然经济正是这样的贩运贸易中保留着自己的痕迹。

在封建社会后期,农产品和农村手工业品流向城市的贩运贸易,在继续发展的同时,地区间特别是粮食作物区、原料作物区与手工业品产区之间的贩运贸易,会有明显的发展。如果说,前者是地区间的一种纵向联系,后者则是地区间的一种横向联系。前者主要是体现农民、手工业者和封建剥削阶级之间的交换关系,贩运贸易的商品主要是生活资料,后者则主要体现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手工业者之间的交换关系,贩运贸易的商品既有生活资料,又有生产资料,说明它已大体是建立在一定的专业分工的基础之上。粮食作物区、原料作物区和手工业品产区之间出现大规模、长距离的贩运贸易,正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的重要发展。

再次,从城市市场看,在封建社会中,城市市场主要是封建官吏、封建地主及其仆从、军队等以自己的收入,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产品相交换。他们的收入都是封建租赋的转化形态,即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剩余产品。数量巨大的剩余产品集中在数量有限的城市中投入交换,就会出现繁荣的城市市场。封建赋税和封建地租主要是采取实物形式。它们是由农民和手工业者作为使用价值生产出来的,只是因为投入交换才成为商品。这种商品可以说只有商品的流通方式,而没有商品的生产方式。这就使城市市场既建立在交换价值生产之上,又建立在使用价值生产之上。因之城市市场并不具备完全的商品生产的基础,也就不是完全意义的商品经济。尽管实物租赋会逐渐向货币租赋转化,使城市市场的商品生产的基础有所发展,但这种转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商品生产基础的不够完全,是封建社会城市市场的共同特征。

在封建社会前期,由于城乡商品生产不够发展,城乡生产者之间的商品交换就不够发达。尽管城市中有比较发达的手工业,但其产品主要供城市人口消费,并不流向农村,与农民的产品相交换。因此,城市市场规模的大小,主要决定于投入市场的封建租赋价值量的大小。封建租赋在城市市场形成上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就使城市市场保有较多的自然经济痕迹。

到封建社会后期,由于地区间贩运贸易的发展,有些上述那种消费性城市可能发展为具有贩运贸易的中转市场,或者形成新的中转贸易城市。由于有些手工业在发展中逐渐向城市转移,有些上述那种消费性城市可能发展为手工业基地,或者形成新的手工业城市。有的城市甚至可以三者兼而有之。随着城市经济功能的发展,在这些城市市场的商品成交总量中,封建剥削者以封建租赋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产品相交换所形成的交易量,其比重必然会缩小。农民之间、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商品交换所形成交易量(包括体现在贩运贸易中中转的部分),其比重必然会扩大,后者甚至可以超过前者。封建租赋在城市市场形成上的作用,无疑已大大下降。当然,封建租赋投入这种城市市场还会有一定的数量,加以还会有许多消费性城市存在,就是在封建社会后期,封建租赋在城市市场形成上的作用仍然是不可忽视的。总之,在城市市场,以至在整个国内市场上,封建租赋所形成的市场交易量,在封建社会前期和后期,是会各不相同的。它在整个市场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大,市场促进生产和分解自然经济的作用就越小,反之就越大。

在封建社会中,由于各个时期的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许多经济现象总是交错地存在,难以划一。上述分析只是一种很粗略的概括。但大致可以看出,封建社会前期的商品经济,与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相比较,已具有不同的生产基础,不同的流通方式(包括不同的市场结构),不同的流通规模(包括不同的商品结构),不同的社会作用。特别是商品经济发达地区的形成,不但会为本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开辟道路,而且会通过与其他地区的经济联系,扩大和深化社会分工,推动其他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生发展提供历史前提。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正是通过这种不同层次的发展,即部分质的变化,逐步排除自然经济的制约和痕迹,逐步趋向完善。

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表明,封建经济是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的结合。它们以怎样的广度和深度相结合,会反映出自然经济历史地位变化的阶段性,会反映出商品经济发展的阶段性,也会反映出封建经济的成熟和发展。生产对于任何社会经济都具有基础的作用。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发展变化,都是基于其生产基础的具体变动而来,考察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及其历史地位,考察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及其发展水平,首先应当对它们生产基础的发展变化,作出正确的估量。不论在什么生产基础上生产出来的商品,一经在市场上出现,都不会改变它作为商品的性质,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决不能因此而忽视对它们不同的生产基础作具体的分析。否则,就容易夸大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把封建社会前期的商品经济与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同等起来,把发达地区的商品经济与不发达地区的商品经济等同起来,从而模糊对自然经济历史地位的认识。这就不能在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研究中,更好地贯彻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四

商品经济所以能适应生产力的不同发展水平,在各种社会经济形态中存在,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它产生的基础是社会分工。一切分工都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而分工的发展又会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生产的社会化、专业化。在封建社会中,社会生产力总是在不断发展的。商品经济既是封建经济(包括领主制经济和地主制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而封建经济又可以容纳小商品经济有较高程度的发展,甚至可以容纳以工场手工业为代表的商品经济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因之,在封建社会中,商品经济的一定发展是不可避免的。在封建地主制下比在封建领主制下,在统一的封建国家中比在分裂的封建国家中,还会得到更多的发展。

广大农民商品性生产的发展,就把市场机制引入千家万户的生产领域,扩大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范围,推动他们改善工具,提高技术,较好地发挥人力、物力和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这对于发挥各个地区自然条件的优势,扩大农业基础,调整农业结构,增加社会积累,都会起良好的作用。

在商品经济发展的条件下,不但农民商品经济的个体比自然经济的个体,具有较高的发展生产的活力和能量,也会使整个社会经济含有市场机制,可以较灵活地较有效率地进行,从而有利于满足消费,促进生产,加强地区间、民族间的经济联系,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于封建大国说来,也会为封建国家处理集中的政治与分散的经济的矛盾,为征收赋税、加强国民经济管理,提供有利的条件。在封建社会中,只要有商品经济的发展,就会有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会有社会生活水平的相对提高。总之,封建生产方式如果能允许商品经济发展,就说明它还具有生命力,还没有达到它的历史终点。这是判断封建生产方式价值的一个重要标志。

在封建社会中,对立统一的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是互相制约、互相排斥的。自然经济天然地排斥社会分工,排斥商品经济,从而限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不管自然经济多么强大,商品经济却具有导向性,具有主导作用,它总是通过不断分解自然经济,引导社会经济向前发展。这都是人所共知的道理,无庸赘述。但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下,它们又是相辅相成,互相补充的。对立物相互补充的这种深刻的辩证关系,充分地体现在社会经济过程之中。

在封建社会中,个体农民既与商品经济相联系,又与自然经济相联系。他们总是通过二者的相互补充,使自己的生产得以完全。在自给型农户和半自给型农户中,是商品交换对于自给性生产起补充作用;在交换型农户中,是自给性生产对于商品性生产起补充作用。二者相互补充,就使小农家庭的再生产得以顺利地运行,使小农家庭生产与消费的平衡得以顺利地实现。

在封建社会中,个体农民和手工业者既都是互相分离、互相独立的,各自通过自身的循环持续自己的生产。但是,他们又是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因为他们需要别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供给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又需要别的农民和手工业者购买他们的产品。地主家庭有的是生产单位,而更多的是消费单位。作为生产单位,它必须与农民和手工业者交换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就是作为消费单位,也必须以封建租赋与农民和手工业者交换消费品。因此,在封建社会中,就必须以商品交换为纽带,把农民、手工业者和地主家庭联系起来,才能形成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使整个封建经济成为一种一定程度的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

要使这种复杂的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顺利实现,社会生产两大部类和各个生产部门之间就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在封建社会,社会生产的技术构成低,不论是进行简单再生产还是扩大再生产,主要是靠投入劳动力,而不是主要靠追加生产资料。而且农民不但要养活自己,还要不经过交换无偿地养活封建剥削者,因此,第二部类生活资料的生产必然要大于第一部类生产资料的生产,而扩大再生产更需要生活资料特别是粮食的优先增长。生活资料特别是粮食的这种比例关系,主要是由农民的自然经济来保证的。

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如前所述,是农民既要为自己的消费需要,又要为封建地主的消费需要而生产的经济,因而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必然要把生活资料、特别是粮食与衣著等基本生活资料的生产,摆在优先的地位,以安排好农业、手工业和其他副业的关系;以至要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种植各种食物,以便在一些作物遭受自然灾害时,好指靠另一些作物,即所谓“种谷必杂五种,以备灾害”。在粮食总供给不足与总需求发生矛盾时,农民就会去开垦荒地,开发山区,以至围湖围海造田,以解决自己生活的需要。所以在封建社会中,粮食尽管是具有最大市场量的商品,却又总是商品率最低的重要农作物。

农民的这种遵循自给自足目标运行的经济活动,就会使全社会劳动力与土地这两种最重要的资源的分配,首先保证了粮食与衣著等基本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保证了封建经济顺利运行所必需的最基本的比例关系。如果说,封建经济因为有了商品经济,可以更灵活地运转,更具有生命力;而又因为有了自然经济,才能保证它顺利进行,保证它可以稳定地发展。

自然经济这种基于人类生存本能需要的经济,在封建社会的发展,保证了广大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繁衍,保证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的分工,从而促进了封建国家、法律和文化艺术的发展。尽管在封建社会后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农民和手工业者在封建租赋之外,还可以生产出另外的剩余产品,扩大了封建政治和封建文化艺术发展的物质基础,但是,从整个封建社会来看,强大的封建国家和繁荣的文化艺术,始终主要是建立在作为使用价值生产的封建租赋基础之上的。

但是,自然经济的这种基本历史作用,又必须依靠商品经济才能得以充分实现。在封建社会中,封建皇室和封建地主在获取大量实物封建租赋之后,除了直接消费一部分之外,他们的生活和享受也依赖于出售这种剩余产品。同时,他们又必须把大量的封建租赋,通过商业渠道转化为商品,转化为各级官吏,文人学士、仆役和军队的收入,并且进一步转化为多种多样的消费品和奢侈品,通过市场以实现社会总产品的最终分配,从而保证封建政治和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总之,封建经济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结合。它们既互相排斥,又互相补充。如果我们只强调其中的一面,把封建经济简单地看成是自然经济,就是一种片面性;如果只强调其中的另一面,把封建经济简单地看成是商品经济,就会是另一种片面性。这都是不可取的。

[1]《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1期。

[2]《资本论》第3卷,第896页。

[3]《资本论》第3卷,第886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13页。

[5]《列宁全集》第1卷,第77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79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210页。

[8]《资本论》第1卷,第816-817页。

[9]《资本论》第2卷,第226页。

[10]《资本论》第3卷,第893页。

[11]《列宁全集》第1卷,第83、77页。

[12]《列宁全集》第1卷,第83、77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17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41页。

[15]《资本论》第1卷,第816-817页。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464页。

[17]《资本论》第2卷,第43-44页。

[18]《资本论》第1卷,第644页。

第2篇

一、拜金求利观念的突兀奔腾

当商品经济把社会上的一切都卷入交换漩涡中时,金钱对社会的支配,从而拜金主义的观念也就达到顶点。因此,商品货币经济必然带来拜金求利观念的泛起。这是一个历史必然趋势。明中后期,商品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活跃势头。地域性的商帮如徽商、晋商、江右商、闽商、粤商、吴越商、关陇商足迹遍及大江南北,他们拥有巨资,“藏镪有至百万者”[2],“非数十万不能称富”。而“商人对于这样的社会是革命的因素,……现在商人在这个社会上出现了,这个世界的改变,就是从他那里出发”[1](177)。正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拜金求利观念突兀奔腾。明代中后期,礼拜金钱之风颇为强盛。利益所在,上至皇帝下至臣民都趋之若鹜。他们“怀利以相接,遂成风流,不可复制”[3],从正德年间始,官员们竞相“营产谋利”已不足为怪,就连神宗皇帝也“以金钱珠玉为命脉”,把内府之藏,“拥为己有”[4]。皇帝尚且如此唯利是取,唯财是图,不能律己,何以严人!因此,当时“天下水利,碾硙、场渡、市集,无不属之豪绅”,并且“相以为常事”[5]。难怪顾炎武曾大发感慨道:“自神宗以来,黩货之风日甚一日,国维不张,而人心大坏数十年于此矣”[5]。上层社会为此,下层可想而知。“凡是商人归家,外而宗族朋友,内而妻妾家属,只为你所归来的利息多少为重轻。得利多的,尽皆爱敬趋奉,得利少的,尽皆轻薄鄙笑,犹如读书求名的中与不中归来的光景一般”[6]。《二刻拍案惊奇》所描写如上情形在《辽阳海神传》中得到印证:“商在外率数岁一归,其妻拏宗党全视所获多少为贤不肖,而爱憎焉”。温情脉脉的家庭情爱,为利欲冰水所严重侵蚀。正是在这股强烈的礼拜金钱之风下,各阶层对商人观念发生变异。人们羡慕在现实物质生活中“甘其食,美其服”的商人生活,感叹他们“嗟峨大船夹双撸,大妇能歌小妇能舞,旗亭美酒日日沾,不识离别苦。长江两岸娼楼多,千门万户恣经过,人生何如贾客乐,除却风波奈若何”[7],传统思维趋向的变迁,使明中后期的社会涌现出崇商弃农、崇商弃儒、崇商弃官的趋势。在商品利润的刺激下,许多农夫、农妇开始从古老的荒原上走出来,走进了商品经济的洪流中,遂形成了“弃本争毫末利”的社会风气。在浙江西安(即今浙江省衢州市)“舍贱民贫,恒产所入,不足以供赋税,而贾人皆重利致富,于是人多驶鸳奔走,竟习为商,商日益众”[8]。徽州休宁县“百姓强半经商”[9]。可见人们的谋生手段已经大大改变。不仅农夫弃农从商,而且连“耻于言利”的士人,亦经不佳金钱财利的诱惑,也放弃了皓首穷经的正统途径,转而从商,据范濂记载苏松一带从事“田产交易”的,“初犹无赖小人为之,今年则士类效尤,然不顾名义矣”[9]。这种情况很快形成风气,甚至山西的俊秀之士也“弃仕从商”[9],怪不得黄宗羲喟叹道,晚明士大夫“大概多市井之气”[10]。士人从商,提高了商人的素质,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这时期文人的文章字画也沾染了商品经济的味道。据说,“以财岂文,俗谓润笔之资”。这虽非起源于明代,但到了明代中后期,文士们开始抛弃以往那种忸怩作态,他们开始理直气壮地向岂文者大量索要资财。有人求文于桑思玄,“托以亲昵无润笔”,桑竟然说:“吾平生未尝白作文字,可暂将白银、锭置吾案间,鼓吾兴致,待文作完,并银送可也”。号称江南第一才子的唐寅还“有一巨本,录记所作文字,簿面题利市二字”。与唐寅齐名的祝允明也如此。“写怀祖尝为人求文字于祝枝山,枝山曰:‘是现精神否?’俗以银钱为精神也。马曰:‘然’。祝则欣然捉笔。”[11]由此可见,传统的伦理道德已经被金钱和实际利益所代替,金钱已经在当时社会中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它支配着人们的生活,也支配着人们的命运。因此此时的拜金之风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盛行。有人曾对此加以讽刺说:“古时孔方比阿兄,今日阿兄胜阿父”[11]。万历时黄省曾也慨叹道:“金钱之神,莫甚于今之时矣”[12]。毋庸置疑,也正是这股拜金之风的盛行,才有力推动哲学上求利意识到涌现。李贽是晚明士大夫中“异端之尤”。他首先反对董仲舒“正其谊而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说法,认为儒者也是“谋利”的,也是讲究“利”的,只不过他们的利表现为道德上的追求。李贽继而认为,“圣人不能无势力之心”,追求财与势是“秉赋之自然”,也是圣人所不免的。与李贽差不多时代的三一教主林兆恩,也认为“天机”就在“嗜欲”中,对“嗜欲”这种人的本能也作了肯定。稍后的顾天竣不讳言“功名富贵”,承认自己是一个热衷功名富贵的人,并进而断言,从来圣贤豪杰都是“功名富贵”人[13]。所以我们可以说,晚明反传统的义利观产生,与这一时期社会上求金拜利思潮弥漫,有着直接的联系。这也从另一侧面上反映了这一现象广泛存在和巨大的影响。所以说,明中叶以后,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力推动了拜金求利思潮的崛起。金钱的魅力,无处不在,无人不媚,趋利拜金已经成了一种普遍社会心理和世风。

二、家庭伦理道德的动摇和传统家庭组织的裂变

中国传统的家庭内部比较普遍家庭形式是社会学家称之为“扩大家庭”的形态,其特征是:一对老年夫妇与他们已婚孙子们及媳、孙辈同居公财,构成家族内部的财产、劳动和生活单元或细胞,与此相应,就有强调父家长权威,和子女对父母孝敬及家庭成员之间悌睦相处的伦理规定,而其中心则是所谓“孝道”这一旨在维护父系大家族和家族组织的意识形态成为保其稳定不变的重要社会约束。这种状态在商品货币经济不太发达、贫富差距不太悬殊的情况下,尚能相对稳固存在。但当商品货币经济获得较高发展时,商品与货币就成了瓦解传统共同体观念及其组织的强有力的腐蚀剂。这一现象在明中后期表现得非常突出。我国传统封建伦常秩序最重视孝行。“人之行莫大于孝”,而晚明时竟有儿孙焚祖坟,焚祖尸,“鬻其他,利其藏中之物”。而人们对此竟“视为故然”,“未有以为不义而众诛之者”[14],为了一个“利”字,对“长辈”尚且如此残害,兄弟之间相残更不言而喻。鄢陵人戴廷栻在其《先稿存遗》卷3里说:该县“盖至天启以后,而邑之风气大变矣,即明允(苏明元)之论一覆,按之骨肉之恩薄;其由所谓为逐兄之遗孤而不恤,与孝弟之行缺;其由所谓多取先人赀用欺其诸孤子,与礼让之节废;其由所谓为其诸孤所讼,与嫡庶之别混;其由所谓以妾加其妻,与闺门之训哀;其由所谓笃于声色欢哗而小严,与廉耻之路塞;其由所谓黩财无厌,惟富为贤”。这里,不仅论述天启以后该县兄弟家室中的变化,还分析产生骨肉之恩薄的原因。这种互相凌夺、骨肉相残的现象,我们还可在族谱对族人的劝导获悉。安徽祁门《方氏族谱•凡例》中列有“有兄弟”和“一代父职”,二则:“兄弟犹手足也,母得份情失谊以贻父母之忧。然阋墙之变有二:非听信手枕也,即溺情于财产。夫争财之心生,只致败亡之祸;枕边之言入,顿起离间之端,家门之大不幸也。嗣后余族兄弟当念同气连枝之重恩。古人推梨让枣之义,勿启争端为外人笑”;“凡代父职掌务者,无论冢子、庶子,择其贤能者,使之每日钱谷出入都要至公至慎。登载账簿切不可存私利己,伪陈增除以欺父兄,更不宜大秤小头并用,以伤阴骘。若有犯者,一经败露,举家责罚。纵不败露,天地鬼神讵能瞒昧乎”。这二则《凡例》说明: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兄弟阋于墙是普遍现象,古人的推梨让枣之义已难得见到。兄弟之间“争财之心生”,各自“存私利己”,已使二代以上共居共财的扩大家庭已难于维持,家庭结构处于不断裂变之中。诚然,晚明不乏资本雄厚的富商巨贾,所谓下贾二三十万,中贾四五十万,上贾有“藏强百万者”,他们并非没有能力维持一个扩大家庭,但是,在“贪婪罔极,骨肉相残”的世风下,难免会有“溺情于财产”的大家庭成员,产生“争财之心”,以至招来“败亡之祸”。俞樾《右台仙馆笔记》中有汗翁散财一则,讲的便是大家庭败亡的事情。许翁是歙县汗氏尚义门四房的家长,“家故巨富,启质物之肆四十余所,江浙间多有之,至翁犹然”,“其子家弟中,则有三四辈,以豪伤自喜,浆酒霍肉,奉养逾王候。家僮百数十人,马数十匹,……炫耀于乡间。一日忽郡吏文书来,太守以其豪横欲逮问之,乃凶惧,上下行贿求免,所费无算,始寝不问”。这些子弟于是出游江浙,“凡其家没肆之处,无远不至。至则日以片纸至肆中,取银钱无厌足。主者或勒之,辄怒曰:‘此故吾家物,何预公事’,使所善娼家,自至肆中,恣所取”。许翁自度不能约束其子弟,决定把所有典铺关闭,发给上下伙计二千余人遣散费。结果,许翁之钱罄矣。十数世之积,数百万之赀,一朝而尽,亦可骇也。”有鉴于此,巨商在兄弟长成或家庭人口增多时,使亟亟乎析财分居。关于兄弟析财的记载很多,如大盐商汪应亭,“父令析著,先诸兄弟后其身”[15]。又如婺源汪方锡,“业渐鹾,时父老弟幼,经营十年,积巨赀,与弟分之,不有私财”[16]。因析财不均而兄弟构讼者也时有之。如万历时,盐业巨贾养春兄弟析家分财时,为争夺黄山地二千四百亩而构讼。天启时,魏忠贤利用黄山旧案兴起大狱,勒索巨款助工,吴养春兄弟父子三人俱死狱中。析财不均尚且构诉,可知兄弟同居“不可存私利己、伪陈增除以欺父兄”更难做到了。析财分居不仅可减缓家庭内部的矛盾,而且也利于商业经营。兄弟析财分居时,各自独立经营,能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各人的积极性。也有兄弟分家后又合资经营的。如婺源人董桂照,“后析居,与兄合赀,业本姑苏”[17]。兄弟成了合作的股东,利权分明,各司其责。这样兄弟关系就成了商业伙伴关系,从而避免了大家庭中劳逸不均和利益不均所造成的矛盾。可见,家庭规模的缩小正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三、侈靡之风的盛行

明王朝和历代王朝一样是一个等级统治的社会,它以礼制的形态保障封建统治,不仅以三纲五常为道德的信念,还以消费品的等级分配作为物质性的内容,规范社会各阶层的待遇。所有的成员无一例外都处在尊卑有别的社会序列中,按照不同的规模,过着相应的生活。诚如晚明的著名学者朱舜水回忆说:“仆之冠服,终身不改。大明国有其制,不独农工商不敢混冒,虽官为郡卒,非征途出身亦不敢服”[18]。《阅世编》的作者描绘这种景象为“贵贱之别,望而知之”。因此,在这种礼制的严格约束下,社会秩序是循礼蹈规,安分守己,世态民风也就相应地俭约、淳厚、守成。但是,这样的民风不会持之长久,在国初经济恢复,或者励精图治时期,尚能维持。一旦社会生产复苏,商品经济发展,民众生活改善,人们享受欲望膨胀,就要不可抑制礼制的约束,改变刻板的生活程式。晚明的社会情形也正是如此。明中后期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一反明初“非世家不架高堂,衣饰器皿不敢奢伤”的“简质”风尚,靡然向奢,“以俭为鄙”[19],当然,在社会风尚演变中“导奢导淫”,扮演先导人物是缙绅士大夫。他们的住所必有绣户雕栋,花石园林;宴饮一席之间,水陆珍馐数十品;服饰一掷千金,视若寻常;日用甚至不惜以金钱做溺器。缙绅士大夫的放纵声色,影响深广。首先是“婢妾效之”,继之“浸假而及于亲戚,以逮邻里”[7]。流风所及,一般市民也莫不奢侈为荣,“群相蹈之”。在冠巾,万历以前官戴忠静冠,士戴方巾,犹以朴谨。怠至万历时期,“殊行诡制,日异月新”。仅以冠巾款式便有十多种,时人对此叹道:“首服之侈汰至今日极矣”。妇女的服饰更绚丽多彩,“首髻之大小高低,衣袜之宽狭修短,花细之样式,渲染之颜色,鬓发之饰,履纂之工,无不易变”[20]。在服装的衣料上,宗锦、唐锦、汉锦、晋锦先后流行一时,不久“皆称厌物”,改兴千钟粟倭锦、芙蓉锦。这种衣冠服饰上的追求华丽之风,使得贫乏单调的常服布袍自然被“鄙为寒酸”,即使“家无担石储”者,也“耻穿之”[21]。有些自认“最贫,最尚俭朴”的儒生也在“习俗移入”的冲击下,“强服色衣”,卷入“靡然向奢”的大潮。在住房、肩舆和日用品方面,明中后期奢伤之风也日益强盛。在交通工具上,“国初进士皆步行,后稍骑驴。至弘(治)、正(德)间,有二、三人共雇一马者,其后遂皆乘马”[9]。何良俊亦言:“祖宗朝乡官虽至任回家,只是步行,宗庙时士夫始骑马,至弘治,正德间皆乘轿矣”[22]。怠至晚明,“至优伶之贱,竞有乘轩赴演者”[21]。在饮食器具上,“设席用攒盒,始于隆庆滥于万历,初止士官用之,近年即仆夫、龟子皆用攒盒饮酒游山。郡城内外始有装攒盒店”[9]。消费生活的高度发展,造成了城市风貌的大改观。当时的苏州,号称“奢靡为天下最”[21],而杭州在民谣中被称为“花簇簇”[22],即使像浙江桐乡县青镇这样一个乡间小镇,也为奢靡之风所卷席:“余生长青镇,独恨其俗尚奢,日用会社婚葬,皆以俭省为耻。贫人负担之徒自不必言,妻多好饰,夜必饮酒”。南方如此,北方也莫不如是:山西太原居民“靡然向奢”,山东滕县“其人竟相尚以靡侈”。与城市高度消费生活水平相适应,旅游业也在一些城市蓬勃发展起来,如在苏州“山水园亭多于他郡,游具则载酒嘉肴,画舫箫鼓”[23]。在南京,“秦淮灯船之盛,天下所无,两岸河房,雕栏画舫,绮窗丝障,十里珠帘……薄暮须臾,灯船毕集。火龙碗蜓,光耀天地。杨槌击鼓,踏顿波心”。都市中秦楼烟花亦颇为繁盛。谢肇制《五杂俎》云:“今时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有之”。在江南城镇,茶楼、茶社日益增多,商贾游食之徒,“遇不平事,则往茶肆争论曲直,以凭旁人听断,理屈者则令出茶钱,以为罚,谓之听讲茶”[24]。侈靡之风的发展,有力地突破传统礼制对于衣食住行的森严井然的规范,诚如《松窗梦话》所云:“人皆志于尊崇伤富,不复知有明禁,群相蹈之”。如在服饰上,明初对于服装的色彩和用料限定甚严,士庶不准用黄色,民妇限用紫、绿、桃红和各种浅淡颜色,对红色和金绣闪光灯锦罗丝缎带服用禁止更严,违用者本人、家长和工匠都要治罪,但到明后期,小康人家“非绣衣大红不服”,大户婢女“非大红裹衣不毕”。服饰中的龙纹,向为人君至尊的象征,洪武八年,德庆候廖永忠僭用龙凤花纹,被处以死刑,但至晚明,寻常百姓已开始用“困龙立龙之饰,泥金剪金之衣”了。住房上,明初严禁庶民厅房逾三间,但到明后期,则“江南富翁,一命未沾,辄大的营建,五间七间,九架十架,犹为常耳,曾不以越分为愧”。这种不为封建禁令所囿、无所顾忌的逾礼,僭礼现象,反映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奢华风气汹涌澎湃不可阻挡的态势。这股洪流,无疑是对封建禁欲主义和封建礼法的反叛。晚明社会消费突破旧的等级,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社会消费发展的必然结果,具有历史性的进步意义,但也给中国封建社会带来严重不良的后果。它极大地刺激了地主腐朽、奢侈性消费的恶性膨胀,亦破坏了社会经济的正常积累。当时南京市民虽然“生计日蹙,生殖日枯”,但却“俗尚日奢”,这种情况对社会的发展与稳定都十分不利。“朝华夕零,变泰立见”。明人徐三重说:“盖侈则耗财,财耗则人穷,人穷则奸纵怀乱,世道遂以多故”。这种看法虽然有其片面性,但还是有一定道理的。综观明中叶以后,商品经济的发展给世风的各方面都带来了深刻的影响。这种变化,有的代表着时代进步的趋势,有的则是社会黑暗腐败的现象。明中后期的社会是一个蕴涵着守旧与更新的矛盾统一体,世风的各种变化是社会即将动荡变迁的迹象,在矛盾统一体内正在蕴孕着近代文明的曙光。

作者:张哲溶单位:中南大学

第3篇

中国古代的经济思想,于春秋战国时期向系统化发展,诸侯列国的争霸和诸子百家争鸣,产生了大量的经国治世之说。是时,中国社会由奴隶制向封建制急剧转变,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各诸侯国统治者,为了扫除奴隶制残余,增强本国实力并最终在争霸战争中取得胜利,纷纷进行了以“富国强兵”为目标的社会改革。在发展封建经济的改革中,较著名的有管仲在齐国、李悝在魏国、商鞅在秦国的变法与改革。管仲的“官山海”之策,主张由国家垄断盐铁经营;李悝的“平籴法”,实行政府收售粮食以调节粮价;商鞅主张“农战”,奖励农业生产、抑制工商业发展的政策等,均涉及政府对工商业经济的干预与控制,成为“轻重论”思想来源的重要素材。随着秦王朝统一中国,特别是西汉王朝统治的逐步稳定,涉及国家治理方面的众“说”纷纭、百家争鸣的局面逐渐结束,契合西汉前期统治政策由“无为”向“有为”的转变,中国古代主张国家干预经济的理论在大一统王朝的实践下得到确立。“轻重论”的形成乃至作为古代封建国家主导的经济思想地位的确立,与统治者对工商经济发展由放任到管制的政策转变有关。春秋初期,随着“工商食官”制的瓦解,山川鱼盐资源得到进一步开发,私营工商业获得发展。虽然这时有齐国管仲的“官山海”政策和战国时期秦国政府控制工商业的政策,但都为时较短或仅局限于某些个别地区,因而对山泽之利放任私人经营,官取其税仍是此时期发展的主线。

秦统一后,恢复了工商官营的政策,即“颛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同时对东方六国的私营工商业者进行打击。但由于秦祚短暂,秦政在利用暴力专制、繁苛赋役困顿私营工商业者的同时,并没有建立起适宜统一政权控制国民经济的系统理论与经济结构。秦暴政的短促成为西汉初期统治者实行轻徭薄赋、清简无为政策的经验总结。汉初为恢复残破的社会经济,实行重农抑商措施,在政治和社会地位上采取贱商措施,但实际在经济上并无多大限制。到惠帝、吕后时期,经济有所恢复,于是“驰商贾之律”,商人和商业获得较大的发展空间,如“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驰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经过汉初几十年的休养生息,经济恢复,社会秩序稳定,商品流通范围扩大,商品经济繁荣,是为史家所说自战国至西汉中期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阶段,此时期国家对工商业发展的放任趋向是其总体特征。私营工商业的发展、商品经济的繁荣为政府调控市场提供了基础,而汉武帝时期的社会发展矛盾又为政府实行国家干预主义措施提供了政策环境。

与前期统治者“无为”而治不同,年轻有为的汉武帝在经济日益发展、国势日趋强盛的背景下决心褪去“无为”的政策外衣,干一番名垂青史的政治业绩。政治工程的大有作为必然需要庞大的财力支持,长期内外兴作使国家财政耗费巨大,而这些仅凭农业经济收入是难以支撑的,好大喜功所需的巨大开支要求汉武帝必须开辟新的财源。此时私营工商业者虽然拥有巨大的经济实力,但并不支持中央政权,在武帝因长期对外用兵而出现财政困境时,他们却袖手旁观,如“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国家之急,黎民重困”。此外,商人还与地方诸侯相勾结,图谋不轨,“因其富厚,交通王侯”,造成严重的国内局势。在此情况下,汉初黄老“无为”之统治策略无法再适应客观形势的需要。武帝提拔桑弘羊主管国家财政,实行铸币专营、盐铁官营等新的财政措施,加强了对工商业领域的管制,国家统治策略向“有为”转变。在经济思想领域,随着国家一系列“有为”政策的实践,主张国家进入流通领域干预经济发展的“轻重论”亦逐步走向成熟,《管子•轻重》诸篇的形成就是典型代表。《管子》一书托名春秋时期的管仲所作,实际上并非一人一时之作,其记事时限大约从春秋至西汉,是有关国家治理的经验总结,由西汉末期的刘向编集而成。《管子》记载内容广泛,其中尤以经济思想见长,“轻重”诸篇比较集中地论述了封建国家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管理的方式和方法问题,因此形成了典型的国家干预主义的理论汇萃,是古代国家对国民经济宏观管理及对商品经济进行干预的思想根源。“轻重”一词始见于春秋时期,是古代经济思想中一个特有的范畴,其本意是指货币实际分量的轻重,如单旗反对周景王铸大钱,曰:“古者天降灾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救民……今王废轻而作重,民失其资,能无匮乎?”在《管子•轻重》篇中“轻重”被引申为物价的贵贱、商品和货币的比价关系,当货币交换商品的比例升高时,即形成“币重物轻”,相反则是“币轻物重”,如“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从指代货币分量的物理概念到表明商品价格与货币的相对关系,“轻重”词义的扩展说明了古代国家对商品货币流通规律的认识与重视。在对商品、货币相互关系的认识基础上,国家有意识地将这种认识与政府的经济活动相结合,轻重学说亦逐渐成为封建政权操纵市场、调控国民经济的理论指导。

二、《管子》“轻重论”中政府干预商品经济的政策措施

“轻重论”所倡导的国家干预主义思想与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相适应,主张封建国家通过经济集权管理和控制社会经济,在维护农业主体结构的基础上,国家直接参与流通经济,管理和调控市场。持“轻重论”者认为,作为君主专制的统治应该运用好流通领域的统治之术,做到“善为国者,毋曰使之,使不得不使;毋曰用之,使不得不用”。即政府应该摈弃政治上的暴力强制,通过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使民众不得不依赖政府,从而造成“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的状态。该理论正是应对西汉前期地方诸侯实力膨胀、与中央政府分庭抗礼之时弊而提出。此时期,由于诸侯掌握了地方的盐铁、山泽之利及工商税收,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如吴王濞“招致天下亡命者盗铸钱,煮海水为盐,以故无赋,国用富饶”,淮南王“长废先帝法,不听天子诏”。“轻重论”者认为“凡将为国,不通于轻重,不可为笼以守民,不能调通民利,不可以语制为大治”。为加强中央集权,稳定封建统治,“轻重论”者强调通过经济上的予夺来控制臣民,提出了“以轻重御天下”的政策主张。要实现以“轻重御天下”的目标,政府首先要懂得流通领域轻重关系的变化规律,“轻重论”者通过对商品流通领域中的规律性问题的分析,提出了一些基础的具有普适性的经济原理,作为政府参与和调控市场的理论武器。首先,“轻重论”者把货币与谷物框定为整个流通经济的两个基本工具,认为“五谷食米,民之司命也;黄金刀币,民之通施也”。

在传统社会,农业是最基本的生产部门,粮食是人们的生存之本;在商品流通中,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居于比其他商品更重要的地位。货币与谷物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决定了它们成为轻重调节政策的两个主要杠杆。国家通过掌握这两种商品,就可以调控好社会经济的运行。其次,通过权衡实际流通中货币、谷物与万物的供需与相对的贵贱形势,“轻重论”者提出了三者之间存在的比价关系:(1)“谷重而币轻,谷轻而币重”,将“轻重论”运用于货币与谷物价格的相对关系,指出市场上货币购买力与粮食价格成反比。(2)“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指出了货币购买力与商品贵贱相反的原理。(3)“谷物重而万物轻,谷物轻而万物重”,谷物与万物的比价有如货币与万物的比价,在价格上呈现此消彼长的关系。《管子•乘马数》载:“谷独贵独贱”,即在商品经济还不发达的情况下,谷物通常作为交换的一般等价物出现,其他商品的价格的高低通常表现在谷物比价关系的变化上,因而在轻重关系上与万物的比价呈反比。再次,“轻重论”者还将商品供需与价格涨落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如《国蓄》有“夫物多则贱,寡则贵;散则轻,聚则重”;《轻重甲》有“章(障)之以物则物重,不章(障)以物则物轻;守之以物则物重,不守以物则物轻”。说明商品供需的多少决定了商品价格的高低,一般情况下,价格随着供需的变化而变化。知悉流通经济中货币与商品的轻重关系与轻重变化,在具体政策方面,本着控制市场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目的,“轻重论”者提出了一系列的经济措施,涉及国家直接参与和管理流通经济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其一,主张国家控制货币和谷物的政策。

《管子•国蓄》中说:“五谷食米,民之司命也;黄金刀币,民之通施也。故善者执其通施以御其司命,故民力可得而尽也。”“轻重论”者认为百姓依赖粮食而生存,通过货币进行物质交换,粮食与货币在国民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而,统治者应该善于运用货币控制粮食价格,通过对两者的垄断来控制经济大局,即“人君操谷、币、金衡,而天下可定也。此守天下之数也”。国家要控制货币,首先就要垄断货币币材的来源,即“君有山,山有金,以立币”;《管子•国蓄》载:“人君铸钱立币,民庶之通施也”,即铸币的权利应该掌握在国君的手中,国民只有使用货币的权利。相对于铸币,谷物乃民间自产,国家对于谷物的控制只能通过手中掌握的货币去影响其价格,即国家对粮食产品进行市场经营。“岁丰,五谷登,五谷大轻,谷贾去上岁之分,以币据之,谷为君,币为下。国币尽在下,币轻,谷重上分”,其政策手段大致是在丰年谷贱之时低价购进粮食,大量投放货币,形成“币轻谷重”之形势;国家掌握充足的粮食储备,待市场上粮食缺乏而谷价上涨之时,再大量出售粮食,形成“币重谷轻”之势。如此循环,国家不仅于粮食买卖中获得了财政收入,更重要的是通过经济手段对民间经济进行了合理的调控。其二,主张国家利用商品价格波动以操纵市场的政策。流通中商品价格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市场上同类商品过多,产生供过于求的情况,商品价格就会降低;如同类商品供给缺乏,商品价格就会提高。对此,《管子》中有较明确的阐述,如《国蓄》所说:“夫物多则贱,寡则贵;散则轻,聚则重”;或如《揆度》所述:“物藏则重,发则轻,聚则寡,散则多”。“轻重论”者认为,国家可以根据供求导致价格变化的规律,利用手中掌握的货币、谷物或者其他商品,“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在物价十分低廉的时候,国家采取收购措施,使商品价格回升;当物价高昂时,国家抛售物资,使商品价格回归正常水平。以上对商品价格波动而采取的准平政策,其实只是国家谷物政策的延续和扩大。国家因其掌握的大量货币和物资储备,在市场控制方面具有绝对的主动权,可以根据市场行情,或聚,或散,或藏,或发,使市场物资的多少,价格的高低,听凭统治者操纵。另外,统治者还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利用政令的缓急来左右市场物价,如“今人君籍求于民,令曰十日而具,则财物之贾(价)什去一;令曰八日而具,则财物之贾(价)什去二;令曰五日而具,则财物之贾(价)什去半;朝令而夕具,则财物之贾(价)什去九。先王知其然,故不求于万民而籍于号令也”。当然,尽管“轻重论”者认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人为地操纵市场价格,但他们也知晓流通中价值规律的作用还是存在的,况且政府于市场价格大起大落中实行准平的措施,也是基于对客观价值规律的认识而实施的,《管子》对此有独到的见解。如《国蓄》中有云:“凡轻重之大利,以重射轻,以贱泄贵。万物之满虚随时,准平而不变,衡绝则重见。人君知其然,故守之以准平。”

《轻重乙》中也有:“桓公问于管子曰:衡有数乎?管子对曰:衡无数也。衡者使物一高一下,不得常固……故岁有四秋,而分有四时。已有四者之序,发号出令,物之轻重相什而相伯,故物不得有常固。故曰衡无数。”此处所论之“衡”,就是指商品价格围绕一个中心上下波动的规律性运动。商品价格不可能绝对固定在一个点上,须在一高一下中求其准平,这与《管子》倡导政府利用供求变化稳定价格的实践相一致。其三,主张官营盐铁的专卖政策。轻重理论主张国家进入流通领域,利用货币和谷物与其他商品的轻重比价关系对失常的市场现象进行调控,这是国家对经济进行控制的一方面。除此之外,“轻重论”者还认为国家应该对某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自然资源进行垄断,实行官营政策。“桓公曰:然则吾何以为国?管子对曰:唯官山海为可耳”,即国家通过控制盐铁经营以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轻重甲》中甚至说:“为人君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立为天下王。”在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传统农业社会,小农家庭内部的耕织结合可以解决大部分日常生活所需,只有食盐和铁器作为生产和生活必需品需要通过市场交换而获得,因此,国家凭借对此两项产品进行垄断经营,就可以在控制国民经济生活的同时获取财政厚利。轻重论者指出:“十口之家,十人食盐,百口之家,百人食盐。终月,大男食盐五升少半,大女食盐三升少半,吾子食盐二升少半,此其大历也”;又说:“一女必有一针一刀,若其事立;耕者必有一耒一耜一铫,若其事立;行服连轺辇者必有一斤一锯一锥一凿,若其事立。不尔成事者天下无有”。盐铁官营,从表面上看,国家并没有加税于民,但实际上国家已通过寓税于价这一隐蔽的掠夺方式提高了财政收入,即做到了“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

三、古代政府在轻重理论指导下的商品经济干预措施

《管子•轻重》诸篇所阐述的轻重理论,是中国古代经济管理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古代国家实行经济干预政策的主要理论指导。轻重理论主张国家凭借政权的强制性进入流通领域,通过对商品货币流通规律的把握达到对市场的有效调控,这样就将国家对经济的关注点从单纯的农业领域转移到了商品流通领域,是经济思想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轻重论者所提倡的经济管理措施大部分为封建统治者所接受,自汉武帝实行盐铁官营政策,并建立一系列适应封建专制统治的官营工商业机构之后,国家对商业的控制成为后继封建统治者维持王朝稳定的重要法宝。唐代是封建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唐政府对商品经济的管理与控制在许多方面都有所体现,而这些干预商品经济的措施可以说是传统轻重理论被当政者接受并践行于商品经济领域的结果。在官营商业领域,唐中期“安史之乱”以后,为缓解因战争耗费而陷入困境的国家财政,唐政府启用其时名著一时的理财家第五琦、刘晏实行榷盐制度。第五琦的榷盐法实行民制、官购、官销制,俗称“直接专卖法”。政府垄断绝大部分盐利,生产者和销售者对行业缺乏积极性和认同感,弊端早在汉武帝时期即已显露,因而收效甚微。刘晏的榷盐法是在改良直接专卖法的基础上形成的,灵活运用轻重之术,变民制、官购、官销制为民制、官购、商销制,实行间接专卖法。在此转变过程中,商人也由原来被打击的对象变为一定程度上推行轻重政策的助手,与政府共分盐利。刘晏还利用商品价格规律,设置常平仓,实行平准法。《新唐书•刘晏传》云:“晏又以常平法,丰则贵取,饥则贱与,率诸州米尝储三百万斛。”以常平法储米,可知是常平仓制度。“丰则贵取,饥则贱与”与汉代耿寿昌的“谷贱时增其贾而籴,谷贵时减其价而粜”相同,都是在轻重学说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国家干预措施。史书又载:“刘晏因平准法,斡山海,排商贾,制万物低昂,常操天下赢赀,以佐军兴。”

第4篇

关键词:商业经济;理论创新;发展实践

中图分类号:F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5-0000-01

前言

任何一种商业经济的理论都必须企业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要求在生产力不断变化当中不断的对商业经济的理论进行修正。我国的商业经济理论长期知道农业社会的经济发展,近代以来,西方的经济学开始占据主导地位。目前世界经济已经发生显著的变化,急需要对现有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商业经济理论的分析和研究。

一、中外商业经济理论的发展与创新

(一)中国商业经济理论发展历程

中国很早就有了商业市场,商王朝的开创者成汤的祖先被认为是中国商人的鼻祖。春秋时代诸子百家都对商业经济的发展有自己的理论和看法。法家认为国家应当主动干预经济,在奴隶制时代开创了齐国的霸业,而道家则主张与民无争,清静无为,倡导政府减少对经济的干预。这些思想在今天看来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在当时成为了重要的经济思想,为了中国经济的发展留下了宝贵的精神遗产。

(二)西方传统经济学理论的现实窘境

西方的经济学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传统的经济学本奉行亚当・斯密的古典自由主义,随后由于大范围的经济危机开始转向凯恩斯主义。但到了上世纪七十年,凯恩斯主义遇到了巨大的困难,经济学界逐渐开始转向新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缓解了西方的经济困境,却在全球进一步造成了财富分配的不平衡。最终全球化的经济导致了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以及紧随其后的一系列危机。人们被迫开始重新审视新自由主义[1]。

(三)新经济形势呼唤新经济理论

无论是中国古代的商业经济思想还是西方经济学的自由主义与凯恩斯主义,每一种经济学的理论只适用于其当前所在的社会情况,要让经济理论思想不断的跟上经济现实,就要不断的对经济理论进行研究。目前我国以至于世界经济形势的发展都面临中新情况,原有的理论都无法完全贴合经济现实的发展。我国取得的经济成就对于商业经济理论的发展有这种重要的意义,新的经济形势呼唤着新经济理论的出现。

二、宏观经济新常态的特点与商业经济发展

(一)中国宏观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点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经济增长出现了新的变化。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正在快速展开,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据的比重越来越大,而且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在不断进行扩大内需的同时,也在稳定外需,谋求更多的发展空间。总体上经济发展水平逐渐恢复到了一个稳定的水平,以“一带一路”为代表的国际经济发展战略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引进来”和“走出去”同步发展,企业渐快经济转型[2]。

(二)中国商业经济发展的实践成就

我国的商业经济近年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消费品零售总额不断上升,在现代电子商务、商品批发、农产品批发已经零售和餐饮业上都有着不错的表现。

1.现代电子商务的发展

现代电子商务的发展极大的改变了零售业的商业模式和商业形态。电子商务网购零售额在社会总零售额中的比例不断攀升,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发展速度远超世界平均水平。中国电商巨头阿里巴巴在美国成功上市,电子商务越来越多的影响到了实体经济的发展。随着网购的普及,我国的物流行业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实体经济与信息技术的结合爆发出了强大的力量。更多的新技术仍然在被不断的研发出来,云计算和大数据将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

2.商品批发市场的转型

我国的商品批发市场是社会主要的商品销售中转站,尽管今年批发市场的总体数量有略微的下降,但是交易总额稳步上升,这说明商品批发市场正在经历重要的转型期。比如义务的小商品交易市场就开始打破传统的藩篱,在优势基础上开始创办实业,拜托对原本市场的依赖,推进商品批发销售的改革。在对内不断扩大市场需求的同时,还在不断的向海外开拓市场。越来越多的商品走出国门,也有越来越多的外国商品进入中国,商品批发市场郑经理着新的发展高峰[2]。

3.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

农产品是由农民生产的,相对而言农民处于社会弱势地位,在商品市场上需要政策性的扶持。农产品是全民生活必需品,农产品的生产有公益性。如今,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逐渐收到了重视。各级政府在农产品批发上积极参与、妥善部署,建设了众多的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同时兼顾农产品市场的调节功能。

4.零售业的新时代

零售业收到了电子商务的巨大冲击,市场份额被不断蚕食,这使得越来越多的零售实体店被市场淘汰。上场、超市和购物中心的销售额增长面临着巨大的威胁。在应对电子商务的过程中,零售业的零售总额仍然保持着高于10%每年的增长率。这说明网购尚不能完全取代零售业的地位,而零售业也在借鉴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力图走出一条适合于零售业的道路,比如智慧零售概念的提出。商品销售的内容并不仅仅是商品,还包括了服务质量等其他因素,这是零售业与电子商务相比之下的优势[4]。

5.餐饮业向精品化发展

我国的餐饮业开始逐渐从大众化方向想高端精品化发展,越来越多的餐饮业完成了行业定位的转型,促成了中国餐饮业零售总额不断上涨,在高端化的领域继续开拓未知的发展空间。在管理和服务上,餐饮业也在始终向精品化发展。

三、结论

综上所述,商业经济的理论创新知道着实践的发展,我国在新的商业经济理论指导下取得了辉煌的经济成就,宏观经济加快转型,电子商务、商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业和餐饮业都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参与到了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大潮中来。

参考文献:

[1]郭梅君.创意产业发展与中国经济转型的互动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院,2011.

[2]刘志刚.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2.

第5篇

[摘要]:

“受众商品论”是加拿大传播政治经济学者达拉斯.史麦斯提出的一个揭示资本主义大众媒介与产品实质的经典理论,集中体现了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取向。该理论中,他在媒介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现了受众这一商品,具有积极的批判和启发意义;但同时,其定义的受众商品本身属性上有着诸多的消极特点,从而忽视了人的主体性。本文试着从“受众”这一关键概念来解读“受众商品论”,试图以此管窥传播政治经济学历史价值和局限。

传统经验学派偏重于微观的个人的传播效果研究,其中心是“个人”,并在总体上认可现存统治秩序;批判学派中的文化研究则把视野放大到了整个社会,对现状持一种批评的、否定的态度,但其重点研究的是文本和话语,关注“意义的建构”。所以传播学研究中的这两种思路都忽略了对传播过程中的经济现象的研究。而传播政治经济学则开辟了将物质生产与文化生产结合起来进行传播研究的独特视角,主要从政治和经济,即权力的和生产的两大逻辑来研究和考察传播现象的。他们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出发,以唯物主义为基础,“将传播活动作为一种经济活动,以生产、分配、流通、交换及其宏观决策活动这种政治经济学的思路来观察媒介及其传播行为”[1]。他们把传播媒介视为一种创造利润的经济组织,认为传播机构与社会政治、经济机构之间有相互关系并彼此作用,从而考察媒介作为一股经济的力量对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带来了怎样的影响。在传播政治经济学的诸多研究成果中,“受众商品论”无疑是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关注大众媒介与经济组织相互作用及关系的经典理论,集中反映了该学派独特的研究视角和历史局限,即注重经济基础的唯物思想,对资本主义媒介商业化运作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但其同时也在分析过程中忽视了文化的人的主体性。

“受众商品论”是由加拿大传播政治经济学者达拉斯.史麦斯提出的一个经典理论,试图从媒介、受众、广告商三者之间的关系中揭示资本主义媒介及其产品的实质。该理论从媒介运作的经济方面出发进行传播研究,在媒介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现了受众,意识到受众角色的变化,替代媒介一般意义上的产品内容而成为介于媒介和生产商之间交易的商品,由传统观念中的消费者变成了消费品本身,这对于资本主义的媒介批判是极其深刻的。但同时,该理论对受众这一概念的诸多消极属性介定,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受众作为人本身的主体性。本文试图从“受众”这一角度来对“受众商品论”进行解读,围绕“‘受众’这一商品概念的发现”与“受众中‘人’的主体性的缺失”两个部分来展开,并探讨了其“受众”观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

“受众商品论”主要观点

史麦斯“受众商品理论”的思想第一次正式提出是1951年瓦萨学院消费者联盟研究所的一次会议上。他的“商营大众传播媒介的主要产品是受众的人力(注意力)”奠定了其后他的受众商品理论。1977年他发表《传播: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盲点》 一文,标志着受众商品理论的形成。其中几个主要的观点为:

1. 媒介生产的商品是受众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大众媒介基本上都涉足商业领域,成为创造利润的经济组织,而广告收入是媒介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史麦斯认为,以广告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媒介所生产的商品不是广播电视节目,而是受众这一特殊商品。“大众媒介生产的消息、思想、形象、娱乐、言论和信息,却不是它最重要的产品,他们只是‘免费午餐’,其目的是引诱受众来到生产现场——电视机前。真正的商品是受众。媒介则根据受众的多寡和质量的高低向广告客户收取费用”[2],因此,媒介的主要功能就是将受众集合,然后打包出售给广告商。

2. 受众通过劳动来创造价值

“受众为购买他们的广告商所做的工作就是学会购买特定品牌的消费品,并相应地花掉他们收入……简言之,他们的工作就是创造了对广告商品的需求”。 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对大多数人来说,闲暇时间就是劳动时间”[3],所有的时间都是劳动时间。受众不仅仅是消磨时光,他们还在工作——他们在创造价值。这种价值,最终是通过购买商品时付出的广告附加费来实现的。受众的劳动不仅消费了媒介产品的使用价值,更重要的是创造了商品的“象征价值”。该观点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媒介的广告费是将受众作为商品卖给广告商所得的营业收入,受众不仅要花费时间和金钱来实现媒介产品的使用价值,还要间接替广告商向媒介支付商品的广告价值,而他们自己却“没有及时地获得这种劳动的报酬”。

3. 受众劳动的本质是冲动购买

“‘冲动购买’逐渐成为意识工业的实践……消费者的准睡眠状态导致冲动购买,因为消费者回到家中以后想不起任何购买的理由。”这里有两点原因,一是消费者处理商品和广告所使用的最重要的方式就是限制每次购买花在思考买什么商品的时间,因为他们的全部时间都是在劳动,没有完全的自由闲暇时间,而“减少作出决定前的思考时间显然助长了非理性”[4]。二是广告商掌握了媒介话语权,通过广告操控消费者,向他们灌输虚假的价值观,鼓吹物质至上和消费主义观念,充分激发利用他们的情感,从而引导人们去购买那些并不需要的或者估价过高的物品。

由此可见,在“受众商品论”所揭示的这样一个隐型的“受众、媒介和广告商”三角关系中,广告商为媒介运作提供资金,媒介则为广告商提供受众作为交换,而这些受众“通过把他们的时间(‘工作’或劳动)用来消费广告信息和购买其他商品来为广告商创造剩余价值”。

受众:“商品”的发现

莫斯可认为,进行运用传播政治经济学进行传播现象研究的一个切入点就是商品

化,即把使用价值转化为交换价值的过程:产品生产出来,进入流通领域,实行明码标价,成为用来进行交换的商品。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分析也正是从商品这个基本元素开始的,因为资本主义正是通过庞大的商品堆积才得以表现其自身。所以,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理论渊源的传播政治经济学也选择以“商品”为起点来进行传播研究,是理所当然的学术思维继承。但其“受众商品论”中提出的“受众”这一新颖的商品概念,无疑是别具一格和极富创新意义的。

众所周知,商品是经济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所谓商品,就是为了以某一价格

进行交换而生产出来的物品”,[5]它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基本属性。对于媒介,一般观点认为,商业广播电视的商品是标价出售的广告时段,或者是电台播出的各种节目, 这是分别从销售和生产的角度出发的。但史麦斯指出,广告时段的价值是传播产生的间接效果,而广播电视节目则是“钓饵”性质的“免费午餐”,它们都不是广播电视媒介生产的真正商品。受众才是真正的媒介生产的商品。当然,对于这个“受众”我们要注意两个方面:一,受众不是媒介的所有受众,而只是其中的消费受众;二,受众不仅仅是商品,他们还是商品化过程中创造剩余价值的具有社会属性的劳动者。

笔者以为,这一作为商品的“受众”的发现有其独特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

1.反映了传播政治经济学独特的研究视角,体现其对资本主义社会批判的深刻性。前面提到,商品是个物的概念,而受众乃是人的集合体,人作为社会的主体,是有意识,有思想,有自主性的“道德存在”(塔可夫斯基),是一个精神实体,具有文化价值。人类历史上的“文艺复兴”等几次思想启蒙运动都是为了发现“人”,即发现作为主体的人。而在史麦斯的研究中却得出了作为“商品的人”的结论,把人物化,认为人也具有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仅仅对广告商来说),能够为媒介创造利润,同时通过自身的劳动来为广告商创造剩余价值,无疑是惊世骇俗之见。他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中上层建筑降低为经济基础,商品拜物教泛滥,文化层面缺失的社会现实。同时,通过把一个比较潜隐的以“受众”为核心的“媒介、受众和广告商”三角关系揭露了出来,让我们正视了资本主义“文化工业” (阿多诺)中的异化:1、受众商品与其在工作上的劳动成果的异化,因为“商品中也具有相对的压迫力量和解放成分”[6];二,受众商品与其生产和再生产自身的异化。受众没有闲暇时间,劳动是为了再生产劳动力,即“不工作的时候也是为了明天的劳动做准备”;第三,非睡眠时间就是劳动时间,“根本没有脱离受众行为的、未被其它与市场有关的活动预先占据的自由时间”。 史麦斯是在研究资本主义媒介文化生产的过程中,即从媒介运作的经济层面上发现了作为商品的人,这体现了传播政治经济学试图从经济基础的角度来对资本主义传播行为及其活动进行“釜底抽薪”式批判的一种研究思路,其矛头直接指向资本主义制度体系,发人深省。

2.揭示了媒介运作中“受众”商品及其整体形式被出卖的客观实在。媒介生产必然要面对受众,这是不争的事实。媒体行业自身的市场属性会让它们把现实中的复杂的大众按照“他们所编好的媒体产品的类型”来界定出一个具有“一致性”和“可以量化(如读者的数量、票房收入、发行量、收视率等)”的“受众”概念,“媒体行业会对受众的本质及其存在进行物化(即商品化)”[7],因此,媒介制造了受众,而史麦斯则是这一商品的发现者。受众在以往的观点中往往是媒介内容的消费者,但此时中的受众却成了消费品,不仅仅是媒介内容所服务的对象,还成了媒介所生产的产品,并进入流通领域,与广告商进行交易。受众的角色转换并不意味着受众被真正“出卖”了,而是一种整体的形式上的转让,受众作为整体是商品,是被媒介建构出来的群体。其组成的个人在媒介与广告商之间经济上的反复较量不断重新组合、变动,产生新的受众团体,然后被再次甚至多次重复交易。这种现象不仅在当时资本主义商品化形势下是客观事实,甚至在今天我国媒介“产品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也是普遍存在的。如现在媒介经济学的“二次售卖”理论,其中第二次售卖(即把第一次“内容售卖”所吸引和培养的受众,而不是版面、节目和时段等卖给广告商)就是这一思想的直接体现。而现在媒介营销的“N次售卖”理论,虽然在提法上打出了“品牌影响力”这一旗号,但实质仍是媒介不断地一次又一次将受众整体出售给广告商。同时按照史麦斯的逻辑把媒介对象推广到有商业成分报纸、网络乃至手机等,都可以发现其中的“受众商品论”的影子。这一客观事实的揭示对目前我国的媒介研究有很大的帮助,如电视媒介如何实行频道专业化,实行分众传播,面对特定的服务对象(受众),以这些具有“一致性”消费特点的“受众商品”来吸引广告商,提升自身的竞争力,从而更好地发展等都是现实传播业中非常有价值的话题。

受众:“人”的忽视

在“受众商品论”中,“受众”有双重属性,即作为媒介拿来和广告商进行交换的商品和作为劳动者进行劳动创造剩余价值的“人”。作为“商品”在上面的部分已经讨论到,那么在“受众商品论”中受众作为“人”(或者消费者)到底有着怎样的属性呢?笔者根据史麦斯在《依附之路:传播,资本主义和加拿大》中“论受众商品及其劳动”一章中所述,总结了以下几个特点:

1、不耐用的商品

受众商品“是一种被用于广告商品销售的不耐用的生产原料”,忠诚度不高,临

时性的,消费兴趣随时会发生转移。同时作为物化的商品,他们的使用价值就是他们购买广告所指向的商品所花的口袋里的钱(这是本质意义上来说,当然直接的使用价值则是他们的如年龄、构成、性别、文化程度等资料信息),而他们的购买劳动创造了其价值(对广告商而言的一种消费意识和需求)。

2、没有闲暇时间

“所有的人都需要劳动——这样或那样的方式——不工作的时候也是为了明天的劳动做准备(包括睡觉)”,因此“大多数人拥有了大量的闲暇时间这个幻觉是意识工业创造的神话”,自由或闲暇时间充斥着大量的不同形式的劳动,而劳动是为了再生产劳动力(如花时间去购买新产品,维修和维护等),而不是为了真正的自由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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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理性的,冲动的

T.N.利维特认为:“消费者买的不是消费品,而是解决问题的工具”。受众就是使

用广告“免费午餐”这种感官刺激结合体来决定他或她是否(1)有广告商所臆想出来的问题;(2)是否有可以解决这类问题的类型的商品;(3)记住这个类型的商品的品牌或加到为下次去商店所准备实际的购物单中。通过广告商的这个理性逻辑,受众就完成了其无理性冲动消费。因为在这几个环节中,存在着巨大的矛盾,如怎样判断这个“问题”的真假?怎样判断解决问题的产品是否真的有效果?如果都有效果,怎样在A、B、C……等一系列品牌之间做出选择?这个过程导致了受众购买商品的思考和决定的时间的减少,因此助长了非理性。

4、无辨识能力

“数以万计的,也许是可供选择的商品戏剧性地摆在逛商店的受众成员面前……消费者根本不可能像技工那样了解消费品的质量好坏以及现代大批量生产技术赋予商品质量的‘科学’基础。”设想你进了一家商店的洗漱用品区,在那里,每个产品都在类似的玻璃容器中,容器上只是写着化学成分和价格。除非你是一个专门研究化妆品或洗漱用品的有经验的化学家(即使是这样,你也要进行大量的思考),不然你怎么能够知道哪个是“最佳选择”,甚至这个产品是用来做什么的:是洗发液、除臭剂、皮肤护理液或其它什么?要是没有商标名、包装的形状和象征性的装饰物,你就不能做出选择。

5、虚荣,追求符号

“(受众)有时购买任何分类的商品(飞机制造商一般出售他们的飞机运输,牛

奶工业出售各种品牌的牛奶),但大多数情况下是特殊“品牌”的消费商品。”[8]即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是虚荣的,是为了显示“与众不同,很有个性”,而品牌的建立及其广告宣传正是强化和突出了产品的差异,因此选择品牌,就选择了消费这个符号所塑造的消费意识。

因此,通过上面的几个特点,我们看到,在史麦斯的“受众商品论”中,受众虽然被“发掘”出来了,但不是一个完整的健全的理性的人“出土”的,而是完全被资本主义工业生产所异化的,缺乏个体主动性的人。他们在多数情况下被媒介广告引导进行消费,更确切地说,是由广告商这一经济权力所控制的,他们通过“对媒介的经济渗透,掌握了媒介的话语权”,同时“制造‘产品待选’来左右受众的消费决策”,最后还“通过树立品牌形象来满足受众的心理需求”[9],因此导致了受众没有理性基础,没有辨别能力,并且追求符号消费,同时由于资本主义工业对自由时间的剥夺,因此“受众”已经了一个不能对自己消费行为做出理性决定的为资本主义经济权力组装和控制的 “消费工具”,他们由作为人的所具有的“价值理性”变成了作为广告商消费木偶的“工具理性”,他们的工作就是发现广告商臆想出来的自身存在的“问题”,然后花钱去购买和消费产品来解决这些问题,从而便于再次精力充沛地投入到资本主义再生产中。这一观点显然忽视了对人作为社会主体的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过分夸大了资本主义媒介运作中经济权力的力量。

当然这主要是缘于传播政治经济学派自身的学术背景,他们认为认为“文化产品和信息中所承载的意识形态并不具备自主的特性”,强调“经济脉络的分析以及在此脉络之下决定论所起的作用”, 同时对人不够重视,把人纳入了经济基础的范畴。这一学术取向遭到了文化研究学派长期以来的指责和诟病。他们认为,“传播政治经济学是一种‘经济决定论’,将意识形态降低为经济基础,过于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当然,这是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的局限,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传播政治经济学开始了自身的反思,并开始吸收融合其他学派的一些研究成果和方法,“除了关心经济因素对传播活动的影响以外,还要研究人们在生产体系中的地位与传播活动的关系,同时强调要灵活看待经济的决定作用”[10],为其更好地进行当代传播研究事业注入了新鲜血液,保持了旺盛的生命力。

结论

本文认为“受众商品论”集中反映了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独特研究视角及其本身的历史价值和局限,并试着从受众角度对该观点进行一种解读。认为“受众商品论”在注重对媒介的经济基础的分析过程中发现了人沦为商品这一社会现实,使得其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更发人深省,并对现实的媒介受众研究有启发意义,但同时其定义的“人”的一些消极属性又导致了对人的主体性的重视不够,没能发现人在社会、传播发展中的能动作用。

当然,在今天,“受众商品论”中的“受众”观已经在媒介现实中得到了普遍的运用,传播学者对“受众”研究的地位也已经越来越突出,“受众”的主体性在“使用与满足”,“受众参与”论等越来越得到强调,但如何还原媒介环境中真正意义上的作为人的“受众”,保持媒介与受众的一种市场中“平等交易的双方”(如IPTV中的媒介与受众之间的平等直接交易)的关系仍是值得进一步思考的。

[注释]

[1]《传播政治经济学之我见》,郭镇之,传媒学术网;

[2]《传播政治经济学理论泰斗达拉斯.斯迈兹》[J].国际新闻界, 郭镇之,2001(3);

[3][英]奥利弗.博伊德-巴雷特,克里斯.纽博尔德编,汪凯、刘晓红译,《媒介研究的进路:经典文献读本》[M].新华出版社,2004(1),P278;

[4]同上,P275;

[5]《20世纪传播学经典文本》,复旦大学出版社,张国良,2003.1,P585;

[6]同[3],P277;

[7][英] 格雷姆.伯顿编《媒体与社会——批判的视角》,史安斌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1,P88;

[8]同[3],P278;

[9]《广告商的在场——对“受众商品论”的一种解读》(《时代经贸》),宋艳丽、沈丽娟,2008.1;

[10]刘晓红.《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当代传播》),2004.1。

[参考文献]

(1)[英]奥利弗.博伊德-巴雷特,克里斯.纽博尔德编,汪凯、刘晓红译,《媒介研

究的进路:经典文献读本》[M].新华出版社,2004(1);

(2)郭镇之.《传播政治经济学理论泰斗达拉斯》(《国际新闻界》),斯迈兹

[J]2001(3);

(3)刘晓红.《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当代传播》),2004.1;

第6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创建于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大陆,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产物。但是要探索中国改革开放路径的选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建立的渊源,不能不回溯新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所经历的曲折道路,以及其间对社会主义商品市场理论探索的历史。

  (一)改革开放以前

从20世纪50年代中叶到1978年底,我国的经济体制采用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反映到经济理论上,就是以“苏联范式”为基础。这种经济理论的生成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但是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其弊端逐步凸现出来,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一,它只注重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忽视了对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的研究。其二,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分析和设想作为惟一的理论来源,否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排斥与市场经济相关联的经济范畴、机制和规律。其三,它排斥和否定社会经济运动的一般性,把一些本来是现代市场经济共有的东西归结为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进而在时间和空间上,割断了社会经济运动的连续性和相关性。这一点对近现代经济史研究有直接影响。其四,它从生产关系出发研究生产关系,使研究概念化和抽象化。在理论体系上从生产资料公有制出发,推论出社会主义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关系,并且引伸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有计划发展规律和按劳分配规律,而这些推论和引伸,都是为论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优越性这个宗旨服务的。这样,在客观上,它就难以对社会生产实践产生有益的和有效的指导作用。(注:参见韩志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新中国50年经济理论研究评述》(《光明日报》1999年10月1日)。)

在改革开放以前,关于商品流通与市场的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社会主义经济是不是一种商品经济?对此,理论界曾进行两次大讨论。第一次是1956年党的八大前后在毛泽东“以苏为鉴”的思想指导下展开的;第二次是1959年在总结“大跃进”历史教训的背景下,围绕对商品生产、价值规律、按劳分配等问题再次展开的。在粉碎”四人帮”、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又进行了第三次大讨论。

前两次讨论中形成的主要观点大致有三种:

1.社会主义经济不是商品经济

虽然当时学术界一致认为社会主义经济不是商品经济,但由于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实际上存在着交换关系,学术界在认识上又有以下几种不同看法:

(1)商品形式说。如王思华认为:“调拨物资是国营企业内部的产品分配,它们是由国家统一地有计划地进行生产和分配,它们既不改变所有者,又不是自由买卖的对象,……但是为了估价,为了进行经济核算,它们还不能不保存着价值形式,也就是不能不保存着商品形式。如果把这种新的产品分配关系,仍然看作是旧的商品关系,那就是只从形式上看问题,而不是从本质上看问题”(注:王思华:《我对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和价值法则的几个问题的一些看法》,《经济研究》1959年第1期。)。(2)产品交换说。如骆耕漠认为:“可以把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的这个非商品交换称为‘产品交换’,这就是社会产品可以不再特殊地作为商品来交换,而只作为单纯的产品(回到本来面目)来交换。这种产品交换是不同于商品交换的更高一级的交换,在社会主义阶段,是在劳动直接社会化的基础上,直接遵照按劳分配和按劳换算的关系,采取‘等价交换’的形式进行的”(注:骆耕漠:《论商品和价值》,《经济研究》1959年第10、11期。)。(3)内部周转说。  有学者认为,国营企业之间的交换,是社会生产过程中的交换,是生产条件的交换,是属于生产内部周转的性质,它们之间的交换关系,既不是两个各自占有生产资料和产品的所有者在进行交换,而且也根本不发生产品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国营企业之间的交换关系,实质上不是商品交换关系(注:骆耕漠:《论商品和价值》,《经济研究》1959年第10、11期。)。(4)统一支配说。如雍文远说:“有一些人,力图使国营企业有权转让或出卖这些属于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否认物质技术计划供应的任何必要性,要不分青红皂白地把这些供应统统纳入一般商业轨道,以便让他们自由买卖。如果这种意图得逞,那么,不仅统一的生产计划,由于没有生产资料计划供应的相应保证,而必然要受到破坏,而且社会主义国家将因此而失去生产资料的统一支配权,为资本主义的复辟活动打开大门”(注:雍文远:《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有关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几个问题》,《学术月刊》1961年第6期。)。

2.社会主义经济是从商品向非商品过渡的经济。如张翼飞说:“商品量的方面的发展过程是和商品质的方面的消亡过程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他认为商品的质将随着每一步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改变,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随着社会——生产关系的不断改变,随着国民经济计划化的不断加强,而不断地改变着。“到社会主义进入共产主义时,商品也就最后趋于消亡了。”(注:张翼飞:《社会主义阶段商品的发展和消亡问题》,《经济研究》1959年第1期。)薛暮桥也认为,  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是商品生产的发展和逐步消亡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交换在数量上仍将继续增长,但这时候,在质量上则正从商品过渡到非商品,商品所包含内容正在逐步消失。”(注:薛暮桥:《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红旗》1959年第10期。)

3.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商品经济。已故经济学家卓炯和顾准,是中国老一辈经济学家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的重要代表。卓炯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初创于60年代初,形成于70年代末期,成熟于80年代中期。1957至1964年,他提出了“社会主义的市场”等一系列范畴,奠定了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框架。他在1961年11月18日写道:“商品经济的集中表现形式是市场,而市场是人类经济生活一种进步的表现,从市场的大小和规模,可以看出一个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程度……我觉得建设共产主义的任务并不是要消灭市场,而是要把无政府状态的市场(也就是自由市场)改变成为有计划的市场。”(注:卓炯著:《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6页。)在此期间,  他已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计划市场、自由市场、国内市场、农贸市场、生产价格、市场价格、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价值规律、资金循环等属于市场经济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注:李炳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39~41页。)。顾准早在1956年就已经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货币关系和价值进行了研究,1957年撰写了《试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注:《经济研究》1957年第3期。),同时孙冶方也发表了著名的《把计划和统计放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于光远也于1959年对于否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的观点提出不同的意见,他认为:国营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换也是商品关系,加入这种交换的产品就是商品。因为“企业之间的交换还有一定意义的所有权的转移,……各个企业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你我界限,在各企业之间进行交换时的条件对各个企业的职工还发生物质上的利害关系”(注:于光远:《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问题的讨论》,《经济研究》1959年第7期。)。  樊弘也认为:“物质的鼓励在社会主义的现阶段仍不失为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为了贯彻鼓励,……在国营企业内部的物质调拨的关系上也要继续保存商品的关系。”(注:《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科学出版社,1959年,第418~419页。)

在高层决策圈内,历史上关于经济管理体制方面最富创造性的思路,是陈云1956年在党的八大提出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模式。

尽管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商品经济的观点由来已久,但是在国内理论界不仅长期以来不是主流,而且时时处于受批判的地位。这种状态桎梏了经济制度的改革与中国经济学的发展。

  (二)改革开放以来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思想逐步解放,对传统理论的认识,有所发展并有所突破。总的来说是经历了一个从计划经济到计划与市场相结合,再到市场经济的认识过程。

从1979年到80年代前半期为第一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人们的思想解放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经济理论研究也趋于活跃。在这个时期,经济学界先后开展了有关价值规律、按劳分配、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以及计划与市场关系的大讨论,澄清了一些被颠倒的理论是非,出现了改革国家所有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主张。但在当时,“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观点还占统治地位,经济理论的整体突破还没有完成。

这一阶段的大讨论的观点包括:(1)计划经济说。如李震中说:“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本特征的,应该是计划经济,而不是商品经济。”他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商品经济”是两个不同的命题。(注:李震中:《也谈计划和市场问题》,《光明日报》1981年12月26日。)姚耐则批评了“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提法。他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落脚点应放在计划经济上,而不应放在商品经济上(注:姚耐:《也谈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光明日报》1982年7月18日。)。(2)商品经济子虚乌有说。张理智认为无论是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存在什么商品经济。他说,“在整个人类社会中,并不存在与产品不同的商品。而产品,并且唯有产品,才是贯穿整个人类社会的永恒范畴”。“在我国现阶段,所谓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其本意不过是指:要通过大力发展社会分工来大力发展用于各行业之间相互交换的各种产品的专业化生产,以便提高劳动生产力,加速社会经济的发展”。(注:张理智:《“商品”和“商品学”质疑》,《天府新论》1988年第8期。)(3)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产品—商品”经济的统一体。如80年代初期,张仁德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的细胞形态应当是“产品—商品”,而不是商品或产品。“产品—商品”范畴可以把社会主义经济计划性和商品性两个方面的属性都包容进来,从而比较准确地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一般特性。他认为,生产资料全民所有权的统一性,利益的一致性,使劳动产品具有了‘产品性’,而生产资料归企业占有的分散性,利益的差别性,则又使它具有了‘商品性’。这二种互相对立的属性是由同一经济条件,同一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产生的。它们既互相对立又互相统一,结成不可分离的伴侣。(注:张仁德:《现代理论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方法论问题》,《天津社会科学》1985年第4期。)袁恩桢认为,社会主义经济不是完全的商品经济,因为人们的社会关系在相当程度上已经能够直接地表现出来,而不需要通过商品的媒介;社会主义经济也不是完全的产品经济,因为商品生产还存在。人们的社会关系在相当程度上还必须通过物的媒介才能体现出来。因此,社会主义经济既是商品经济又是非商品经济、既是产品经济又是非产品经济的“商品经济和产品经济的统一体”(注:袁恩桢:《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和产品经济的统一体》,《学术月刊》1982年第11期。)。

从80年代后半期到90年代初为第二阶段。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肯定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这就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最大禁区。在这个阶段,理论界的争鸣与交锋异常激烈,理论上的每一个重大进展都要冲破重重阻力,并且伴有反复。经济理论的发展主要表现在:1.对经济理论的“苏联范式”开始了反思和批判;2.对商品经济的内在规律和运行机制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提出了搞活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宏观经济管理从直接控制转向间接控制这样“三位一体”的改革任务;3.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4.深入讨论了改革过程中出现股份制、资本市场、产权改革和市场经济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观点。

从1992年开始,我国经济理论研究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经济理论发展的主要特点是:1.以1992年年初“南方讲话”为标志,“三个有利于”观点的提出,进一步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促使经济理论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2.党的十四大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宣告计划经济及其理论在我国的终结,为在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扫清了道路。在这一理论指引下,资本及其机制被引入经济运行,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证券市场发展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突出标志。3.随着经济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学术界相继展开对过剩经济、通货紧缩、有效需求不足等问题的研究。这一切,都标志着中国经济学界开始从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出发来研究市场经济现象及其运动规律。(注:参见韩志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新中国50年经济理论研究评述》(《光明日报》1999年10月1日)。)

理论上的突破为中国经济的实证研究开辟了道路,也为中国现代经济史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二、关于流通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以上是经济体制方面的理论演变,与此直接相关的是对经济运行的理论认识和发展,即流通理论的演变。

  (一)市场流通概念

首先,学术界从马克思流通理论到前苏联和新中国的理论与实践的演变历程,探讨了什么是流通、社会主义经济中是否存在流通以及如何实践等问题。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与流通进行了精辟阐述。一般认为,马克思设想未来社会主义社会是不存在商品和货币的社会,因而不存在商品流通,只有产品的分配,生产资料的有计划按比例分配,生活资料的按需分配,分配过程就是流通过程。而杨承训、余大章在对列宁新经济政策的研究中认为,新经济政策肯定了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商品货币关系,“列宁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奠基人”,“新经济政策的理论,标志着列宁对社会主义与商品货币关系的认识发生了重大转折,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史上的重大转折”(注:杨承训、余大章:《新经济政策理论体系》,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不过,列宁将社会主义下商品货币关系的存在仅看作是暂时的。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提出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货币关系存在的必然性,但只承认商品市场,而否认要素市场的存在,将商品货币关系存在的原因解释为存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二种公有制形式,存在国营经济之间的物资调拨,集体经济之间的商品交换,以及消费者同国营商业之间的交换关系。以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为基础的传统政治经济学理论不承认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流通,至多存在消费品的商品交换,把交换等同于流通。苏联的经济理论对新中国商品流通关系和商业体制的建立产生了很大影响。

新中国商业的计划管理和计划体制的初建是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开始的,1953年以后逐步确立。夏春玉等认为,新中国的流通理论和商业体制基本上是以《苏维埃贸易经济》一书为理论基础建立起来的。50年代根据苏联理论并结合中国实际编写的《贸易经济学讲义》、《商业政策》等书,基本上是政策解释学,颠倒了理论和政策的关系,这种学术传统在改革后的很长时间里还在产生影响,阻碍了我国流通理论研究的更快发展(注:夏春玉:《流通经济学的贫困与构建设想》,《当代经济科学》2000年第1期。)。

改革开放以来,学术界解放思想,1984年、1985年连续二年召开了孙冶方社会主义流通理论讨论会、第二次全国社会主义流通理论讨论会。会上就马克思的流通理论、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流通、流通体制改革等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如张卓元指出,长期以来,由于对社会主义经济本质的片面认识,由于自然经济论、“无流通论”和产品经济论的深重影响,致使社会主义流通理论这块园地,显得既荒芜又贫乏,即使有一些研究成果,也把它的范围局限在狭义的商业部门的活动和商品流通方面。他提出应当从社会分工和社会化大生产出发来考察流通过程的必然性和重要性,提出市场范围不仅包括物质产品市场,也包括资金、劳动力、技术、信息、外汇市场等。(注:《财贸经济》编辑部编:《社会主义流通理论探索》,中国展望出版社,1985年;前述《社会主义流通理论问题》。)董辅réng@①在为高涤陈等著的《社会主义流通过程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一书所写的“序言”中说,社会主义流通问题,在几年以前还是一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因为那时把社会主义经济看作是一种自然经济,整个经济就是一个“大工厂”。80年代后期关于社会主义流通理论的研究增多,但这些研究还受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的局限。

90年代以后,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流通理论有了很大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中流通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80年代改革初期提出的只是解决“三多一少”(即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减少流通环节)问题,到90年代前期提出了“大商业、大流通、大市场”的概念。“大商业”包括生活资料、生产资料、不动产等,“大流通”包括商流、物流、劳务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大市场”包括国内城乡市场、国际市场等。人们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如今我们应当比马克思对工业化初期的生产和流通的认识更进一步。如胡平说:“无论从马克思流通的理论,还是从我国经济建设的现实出发,都迫切需要重新评价流通的地位和作用,真正把流通作为一项产业,像重视抓生产那样重视抓流通。”(注:《经济参考报》1992年1月28日。)柳随年提出:“流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  对经济质量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在某些方面、某个阶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注:《人民日报》1992年4月13日。  )刘国光提出:“要认真研究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中国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后的流通理论。”要下功夫研究社会化、国际化、信息化的大流通理论,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注:刘国光:《推进流通改革,加快流通业从末端行业向先导性行业转化》,《商业经济研究》1999年第1期。)。

第7篇

关键词:现代性经济文化;经济人假设;资本主义;企业家精神;工业主义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2)09-0089-05

随着14、15世纪以来的文艺复兴运动的兴起以及商业资本时代的来临,现代性经济文化既已诞生在作为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前史的重商主义之中,而17世纪中叶出现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则是真正的现代性产物。随着现代性的发展和变迁,经济活动体现出来的文化意蕴也在嬗变之中。充分了解现代经济活动的文化意蕴,有助于提升人们在顺应经济发展的时代趋势、规避经济建设过程中的现代性陷阱、改造现代性经济制度等方面的文化自觉性,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拟对现代性经济文化的五个基础概念或者五种面相进行概述和评析。

一、经济人假设:现代性经济活动中的人性

“经济人”(其概念由19世纪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提出)假说作为经济领域的人性假说(human nature ofhypothesis)是西方经济理论的逻辑起点。孟德维尔、亚当·斯密、李嘉图等早期现代性经济学家都提出过“经济人”假设。

早期的英国经济学家孟德维尔认为,一切生灵皆爱自己,而除此之外,世上并无其他的爱;而个人进行利己的活动(即个人劣行),会自然而然地增进社会全体的繁荣(即公共利益),其利益比最初以非利己为目的而进行的活动要大得多;个人利益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显然,孟德维尔假设的经济人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的。大卫·李嘉图也不例外,在他看来,经济人“只有一种活动,即谋利的活动;只有一种要求,即生利的要求;只有一个目的,即成为富人的目的。”换言之,财富是经济人追求的唯一价值。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假设最为典型:在商品经济时代所有的生产者都是利己主义的,自利是经济人最根本的特性,是行为人进行经济活动的根本动机和动力。同时,经济人具有客观上又符合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基本内涵:“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的价值能达到最大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种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本意想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人们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他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利益。”

经济人假设的出现具有历史的客观性,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反映。在马克思看来,经济人只不过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如此看来,经济人是从利益出发从事经济活动的人。资本家是经济人的典型,而“作为资本家,他只是人格化的资本,他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资本来到世间,必然要追逐其所能实现的最普遍的最大化的利益。就其普遍性而言,“在资产阶级看来,世界上没有一件东西不是为金钱而存在的”,甚至于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也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就其最大化而言,马克思曾引用《评论家季刊》的话一针见血地指出资本在利益冲动下的胆大妄为。

经济人假设理论上的缺点是把人看成是最大化地追求个人利益的抽象的人,它抛弃了社会生活中影响人的各种制度的、道德的和历史的因素。抛弃了人性的全面性。从而陷入抽象个人和现实个人、个人与群体之间的矛盾冲突。因此相对于孟德维尔的绝对利己主义观点,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开宗明义地指出:“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虽然他除了看到别人的幸福而感到高兴以外。一无所得。”他甚至把孟德维尔的学说斥之为“放荡不羁的体系”。尽管斯密认为人天生具有同情心,但还是留下了所谓的经济人与道德人、利己与利他相对立的“斯密难题”。

尽管经济人假说具有理论上的缺点,甚至被认为是伪命题,但历经修正和改造之后,在现代性语境中却具有强大的解释力,它的解释范围很快就突破了最初物质生产和流通领域,进入到消费领域(边际效用理论)、公共管理领域(公共选择理论),甚至家庭生活领域。分析领域的极大拓展说明了经济人假说是一种具有一般意义的现代性社会意识。

二、资本主义:商品体系的微妙和怪诞

第8篇

[关键词]商品生产;公有制;生产无政府状态;国家消亡

[中图分类号]F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52-0060-02

1个人利益差别决定论的逻辑缺陷与实践危害

自20世纪90年代,以“经济人假设”为出发点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个人利益差别决定”论,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学领域里的主流认识。这种理论的主要观点是:在社会分工日益发达和劳动仍然是谋生手段的历史条件下,个人的能力差别导致个人利益要求的差别;进而导致不同生产企业之间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利益要求的差别;这种利益差别要求不同生产者之间的产品交换必须是等价交换,即以产品中所包含的社会劳动量作为交换的标准,这种等价交换的唯一方式就是商品买卖。这种观点在理论上存在着严重的逻辑缺陷,在实践上极其有害。

第一,这种理论忽视了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必然有一部分生产者的个人利益不能得到完全实现,甚至完全不能得到实现的事实。在以商品生产为基础的社会里,商品生产者“谁也不知道,他的那种商品在市场上会出现多少,究竟需要多少;谁也不知道,他的个人产品是否真正为人所需要,收回成本,到底是否能卖出去”。一旦生产者的产品部不能卖出去,生产者的个人劳动便不能转化为丝毫的社会劳动,其个人物质利益要求得不到实现。这就意味着商品买卖只能直接实现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的那一部分生产者的个人利益,在竞争中失败者的个人物质利益将被竞争中的优胜者所掠夺。因此,不同劳动能力的个人物质利益要求完全实现的前提条件是:保证每个生产者的产品都是社会所需要的、都能够卖出去,即整个社会的生产是有组织的。这说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由个人利益差别决定论,实际上是个人利益的弱肉强食论。

第二,这种理论将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有计划产品经济理论”,歪曲为以个人劳动时间作为交换和分配标准的“鼓励懒汉”的理论。“个人利益差别决定论”将商品买卖作为实现等价交换的唯一途径,是因为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阐述的“个人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作为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存在着”,就是直接以个人劳动时间作为交换和分配的价值标准,这就完全抹杀了因劳动能力不同所导致的个人利益要求的差别。这是对马克思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理论的严重歪曲。恩格斯讲得很明确:“社会一旦占有生产资料并且以直接社会化的形式把它们应用于生产,每一个人的劳动,无论其特殊用途是如何的不同,从一开始就成为直接的社会劳动。那时,一件产品中所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可以不必首先采用迂回的途径加以确定;日常的经验就直接显示出这件产品平均需要多少数量的社会劳动。” 因此,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理论,是强调每个人的个人劳动,总能包含有一定数量的社会劳动,而不是以个人劳动时间作为分配的依据。这表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个人利益差别决定理论,是一种严重歪曲马克思恩格斯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

第三,这种理论是现实改革实践中要求全盘私有化的主要理论基础。当前关于如何深化和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激烈争论中,以“经济人假设”为出发点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个人利益差别决定论,已经成为了私分国有经济、排除一切行政干预等论调的主要依据。这在实质上是要求从根本上改变改革的性质和方向。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源于现实社会主义以民族国家作为存在方式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没有论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问题,但他们关于商品生产的起源的理论思想,为我们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必然性提供了现成的理论钥匙。马克思在分析商品生产的起源时指出:“商品交换是在共同体的尽头,在他们与别的共同体或其成员接触的地方开始的。但是物一旦对外成为商品,由于反作用它们在共同体内部也成为商品。”由此可以直接得出结论:在资本主义“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的历史条件下,商品经济不可能在一个或几个国家的范围内被消除;率先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无论其生产力水平发达与否,都不可能长期地独立或被孤立于世界市场之外。

因此,无论社会主义革命在多少国家取得了胜利,只要社会主义制度还是以民族国家的形式存在,首先是国家之间的产品交换只能以商品买卖的方式来实现,进而决定其国内的生产也必须是商品生产。否则,由于无论政府还是生产企业在不能确切知道他的那种商品在市场上会出现多少,究竟需要多少等的情况下,企图实现有计划的社会生产并消除商品生产,必然造成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我们由此认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历史必然性根源于现实社会主义制度以民族国家作为存在方式,或者说是现实社会主义制度没有根本改变人类社会的生产资料分属于不同国家或所有者的状况。由此还可以直接得出结论:

第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体制,不要求“全盘私有化”。商品经济不能在一个或几个国家里率先被消除,意味着即便是社会主义国家内部所有制结构是单一的公有制,生产企业也必须以商品生产者的身份存在,这直接表明私有制不是市场经济的唯一的所有制基础。我国当前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必要性在于适应生产力水平的不平衡结构,以及对外开放需要等。

第二,完善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否认政府干预的必要性。一方面,在企业之间的国际经贸往来,首先是国家之间的经济来往,适当的行政干预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另一方面,只有恰当的政府干预才能既保证公有制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又保证其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为主要生产目的。

现实中存在的国有企业凭借其行政垄断地位与民争利等问题,是行政性干预是否得当的问题。这一问题的实践要求是不断完善国家的宏观调控机制,不是取消政府的行政干预。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消灭商品经济理论的历史一致性第一,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完全的有计划的社会生产的设想,是以社会主义主义革命在全世界的胜利、阶级和国家的完全消亡为历史出发点或前提的,他们的理论设想不否认现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必要性。

马克思和恩格斯始终强调“工人阶级不解放全人类,就不能解放自己”,他们从来没有认为他们关于阶级和国家的消亡、消除商品经济、完全有计划的社会生产等的设想,能够在一个或几个国家的范围内首先实现。由此,我们赞同这样的看法: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主义制度特征的预见是科学的逻辑结论,其历史出发点是工人阶级的解放;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完全有计划的社会生产的设想,是以社会主义在全世界的胜利、阶级和国家的完全消亡为历史前提的。现实社会主义是以民族国家作为存在形式的社会主义。正如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和阶级消亡的理论,不否认无产阶级的历史必要性,他们关于国家消亡之后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生产形式的理论,根本不否认商品经济在以民族国家作为存在形式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历史必要性。

第二,马克思和恩格斯所阐明的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的对立性质,依然存在于当前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必要性,不否认商品经济将被完全的计划经济所取代的历史必然性。

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商品经济必将退出历史舞台的根本依据和理论逻辑是: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是商品生产固有的属性,这种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与单个企业生产的有组织性之间的矛盾,是经济危机周期性爆发的根源,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具体表现;要消灭经济危机,必须消除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以整个社会生产的完全的有组织、有计划性,代替企业自己决定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的商品经济。赋予生产企业以一定的生产经营自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重要内容之一。这决定了当下我国的商品生产者,谁也不知道他的那种商品在市场上会出现多少,究竟需要多少;谁也不知道他的产品是否真正为人所需要等。这正是恩格斯所说的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近些年我国越来越多的生产行业出现了产能过剩的问题,就是这种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的具体表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下,存在着产能过剩现象和进一步引发经济危机的可能性,并同样以经济危机等形式表现出其对生产资源的浪费,说明马克思恩格斯所阐明的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的对立性质依然存在。对于这种对立性质,辩证唯物主义者应有认识是:事物之间的对立性质,不否认二者结合的可能性或必要性,只是表明旧事物必将为新事物所代替。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所阐明的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的对立性质,不否认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现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必然性和必要性,也不否认马克思和恩格斯所阐明的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对立性质的存在,更不否认市场经济将被更高级的计划经济所代替的历史必然性。

综上所述,我们的结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社会以国家作为存在形式历史条件下的必然的经济体制,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计划经济理论则是国家完全消亡之后的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必然的经济体制。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第9篇

【关 键 词】市场经济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理论奠定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阐述的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其实也就是典型的市场经济发展过程,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做了宏观上的构想和指导,当今市场经济的发展中蕴含着丰富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市场经济的发展与马克思主义理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正是马克思主义的货币理论,构成了当今市场经济中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流通机制

马克思主义理论早对商品流通做了充分的研究,其中有个很重要的公式就是商品流通公式:W-G-W,正是这个公式取代了以前简单的物物交换,引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中间介质―货币,刚开始时货币只不过是所有商品当中的一种特殊商品,由于其自身的优势和市场发展的需要,逐渐的就充当了一般等价物,并且慢慢固定下来。正是货币的出现才使得市场中众多商品的价值有了统一的表现形式,货币在市场中行使其价值尺度的基本职能,使得商品价值形态转化为价格形式,如此一来所有商品的价值也就能以一定标准的货币单位表现出来,这种统一的状态也就方便了商品的交易,市场上的卖家可以根据产品成本情况标注商品价格,而买家也只需轻松携带货币或者银行卡到市场上去购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货币的流通与商品的流通息息相关。

二、市场经济中商品的价格因素,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的商品价值、使用价值及价值规律理论

所谓价格,就是价值的外在货币表现,是商品的交换价值在流通过程中的转化形式,价格的存在使得人们对商品内在价值、使用价值更易理解,实际的市场中更多关注价格这种商品的外在表现因素。市场中的商品生产、商品交换有着其基本的经济规律,这就是平等交换环境中的价值规律,这不是人为的,而是自发形成,只有平等交换,买家才会感觉物有所值愿意购买,卖家也才能把生产出来的商品成功卖出去以获取利润。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中,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形成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一般而言,影响价格变动最主要的因素是商品的供求关系,供不应求时价格可能会涨到价值以上;供大于求时,价格可能会降到价值一下。反过来,价格变动也影响供求关系,这是价格的这种微妙变动才使得市场更加活跃。

三、供求关系影响着市场经济中商品的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马克思主义的供求关系理论促使市场自发调节

市场经济的今天,一个企业生产什么产品、生产数量、生产规格等,都要考虑市场的供求关系,考虑市场是否需要自己生产的产品,考虑市场上此产品的饱和度。市场上最常见的供求现象有两种:供大于求,供不应求,当然理想的状态是供求平衡,但在市场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很难达到理想状态,这就需要商家企业在考虑产品生产时对市场的供求关系有着比较清晰的了解,如果某种产品在市场上已是供大于求的状态,你再生产此种产品显然已不再是顾客的需求,很难让自己的企业盈利;如果某种产品在市场上保持在供不应求的状态,你就可以趁势而入,用自己的产品满足顾客的需求,顾客有需求才会购买你的产品,而你的产品恰好又能满足客户,生产出的产品也能够尽快的销售出去,如此才能让企业盈利。马克思主义理论对供求关系的研究,为市场经济中的供求关系奠定了理论基础,正是有了这种宏观理论的指导,企业才得以很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市场经济,等价交换,货币媒介、价格因素、供求关系等在价值规律的影响下促使市场上的资源自发调节流动到相应的部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不断的刺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并促使商品生产者技术改进、优胜劣汰,活跃了整个市场,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市场经济在理论高度进行了长远规划和宏观指导。

参考文献:

[1]张博超.市场经济背景下的社会主义优越性问题探析[D].吉林大学,2009.

第10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客观上为经济学的研究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学逐渐成为显学.理论经济学特别是对西方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成为当前研究的热点。与此同时,应用经济学的发展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货币银行学、产业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农业经济学等学科研究者甚众。在我国,经济学研究进入了一个繁荣时期。

然而,研究流通领域经济运行的流通经济学却于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陷入了低迷状态(纪宝成,2001)。21世纪是商业的世纪,正是大商业、大流通、大市场形成和发展的时代(黄国雄,2002),流通经济学的研究却陷入了贫困状态(夏春玉,1999)。应该说,市场经济条件下复杂的、多样的流通实践更加需要正确的流通理论予以指导,研究流通理论应该得到重视,流通理论应该得到大发展。但现实却是:流通经济学被作为三级学科,流通经济学的博士点为数极少(只有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几个单位),全国大部分高校砍掉了流通经济学专业,或改为市场营销,或改为国际贸易,或改为产业经济学,如今,保留流通经济学专业(贸易经济)的只有16家。流通领域研究的专业期刊只有几家,即《财贸经济》、《商贸经济》、《中国流通经济》、《商业时代·理论版》、《商业研究》、《商业经济与管理》(其他流通类期刊流通方面的文章所占比重大大减少)。

这种现象不能不令人思索。为什么在市场经济大发展,流通成为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环节,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刘国光,2001)和基础产业(黄国雄,2002)的时代,流通经济学却被社会遗忘,却出现了流通研究的低潮?夏春玉(2000)提出了四点:一是生产者与消费者直接见面的假设使流通从新古典经济学的视野中消失;二是经济学的格式化过程间接影响了经济学对流通的关注和研究;三是经济现象的复杂性和经济学家认识能力的有限性限制了经济学关注流通的视野;四是马克思的流通理论并不是完整的流通理论。全国高校商经教学研究会主持的《关于贸易经济学科建设的思考》课题报告(2001)认为,西方理论缺少对交换问题的专门研究和马克思流通理论的一般性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是流通经济学出现低潮的主要原因。纪宝成(2001)指出,对贸易经济学科冲击既有内部因素,又有外部因素,内部因素表现在:学科分离,内外贸专业的分离;缺乏与新学科、新专业的相互协调;非盈利专业与盈利专业相混淆;队伍建设问题。外部因素有:政府机构改革,撤销了贸易局;教育部对专业目录的调整;盲目照搬别国经验;教育学科的重理轻文等等。

这些认识也许并没有抓住流通经济学贫困的要害。首先,西方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一刻也没有放弃对交换贸易的研究,从重商主义的自由贸易论到亚当·斯密的劳动分工交换论,从德国历史学派的贸易保护论到埃奇沃思方框交换契约论,无不充满着对交换、贸易的研究。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如新制度经济学也是从交易出发,研究交易费用和产权的关系,核心是研究制度和交易费用在交易中的关系,而且康芒斯把交易分为三类,其中一类就是平等的交易即交换,杨小凯、黄有光(1998)等人还尝试从分工交换的角度研究流通,杨小凯指出,如果交易效率得到提高,则国内贸易将因一国之内的分工水平提高而产生。但如果交易效率提高幅度不是很大,则在没有形成全国统一市场时,贸易可能在各个地方性市场内进行。随着交易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全国性市场便因分工水平的提高而产生。如果交易效率继续提高的话,则高效率的分工水平便会要求更大的市场规模与之相适应,此时局限于一国市场之内的贸易和产品交换无法充分利用高水平的分工经济,因此国际贸易便会从国内贸易中产生。其次,马克思的流通理论是十分完整的流通关系论,马克思从商品的二重属性开始,从分工入手,详细论述了商业资本的流通和商人、商业的地位和作用,阐述了商业劳动的性质和商业利润的来源,研究了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律,同时还创造性地研究了国际贸易问题。再次,内外贸学科分离本身有一定道理,因为国际贸易毕竟是不同国家的经济贸易交往,这种贸易和国内贸易不同,它时时要受汇率、关税、国家的贸易政策所制约,因此,在研究领域上与国内贸易有相当大的区别;教育部对学科调整并不会妨碍一个学科的深入研究,只要这个学科是具有生命力的,就会形成研究群体。一个显著的例子是入门对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教育部并没有规定理论经济学中有制度经济学的学科,然而还是有众多学者乐于从事这方面的研究。

可见,流通经济学的贫困问题还是要从流通经济学的内部人手才能解决。本文尝试从核心概念和学科研究对象的角度进行分析,运用经济学方法论,以新的研究范式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流通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以求教于国内专家同仁。

二、流通经济学的核心概念

任何一种规范的经济学研究必然有其核心概念,该概念是对众多经济现象的高度逻辑抽象,概念必须以事实为基础,同时又是对事实的高度概括。

商品流通是连续不断的商品交换,是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马克思指出,“每个商品的形态变化所形成的循环,同其他商品的循环不可分割地交错在一起,这全部过程就表现为商品流通”。可见流通应该作为流通经济学的核心概念。因为它反映了商品流通的实质,更能体现出流通经济学的学科特点,具有较强的解释力。这表现在:商品流通这一概念反映了商品运行的过程,而且是社会化大生产中商品多次不断的运行,因此商品流通更能反映出交换在社会再生产中的中介沟通地位,错综复杂的商品循环更能反映出流通的复杂性,才需要探究商品流通运行的规律,研究如何有效地处理好商品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合理分析商品流通的资源配置。这一概念,既包括了交换,又涵盖了市场,还暗含了商业出现的必然性,因为如此复杂的商品交换没有媒介商品所有者的商业是不可想象的。可见这一概念,具有高度的概括力,应该成为流通经济学的核心概念。

对流通的专门研究,是政治经济学所难以涵盖的。因为政治经济学虽然也研究商品流通,但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揭示商业资本的增值和生产关系,政治经济学的核心概念是资本和剩余价值。西方经济学也研究交换和贸易特别是国际贸易,而且形成了一套系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如要素禀赋理论、比较利益理论、H-O理论等,但它侧重于把交换看作一种外在的机制,没有触及商品流通的内核,把国际贸易作为开拓市场的手段,轻视对国内贸易的研究,西方经济学把一国内的商品流通当作一种黑箱(夏春玉,2000)。因此,流通经济学有必要把流通作为核心概念对商品流通进行专门的研究。

三、研究对象的确定与学科体系的构建

确定学科研究对象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只有在学科对象确定后,才能确立研究范式,进而建立研究的逻辑框架,才能进行演绎推理,结合实证研究,解决研究对象的问题。目前,对流通经济学的对象有四种观点:关系论、规律论、服务论、主体论。

关系论认为,由于交换在社会再生产中的中介地位,流通经济学一方面要研究流通与生产、分配、消费的外部关系,另一方面也要研究商品流通领域内的商业内部关系。规律论认为,社会商品交换既受普通经济规律的影响,也受流通过程特有经济规律的作用;流通经济学的任务是揭示商品流通活动中的这些特殊规律。服务论认为流通产业是由处于商品交换和流通过程中的所有中介人即商人构成的一个特定的产业,商人从事的活动表面上看来是进行商品交换,实质上是在流通产业内提供以“为卖而买”为核心内容的商业服务活动,即为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提供服务活动;既然商业活动的本质是提供商业服务,那么,流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不应该是商品或商品交换活动本身,而应该是商业服务。主体论以流通领域中的每一个行为主体如商人、商业企业等为研究对象来研究流通领域中的具体问题。

以上这四种研究对象论各有特色,但是都普遍忽视了一点,即作为一门经济学科应该研究资源配置问题。

流通经济学作为一门应用性很强的经济学科,必须研究流通领域的资源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问题。即研究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包括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推动商品运动的各种行为,如采购、运输、仓储、加工、销售等不断地社会化、规范化最终达到最优化。由于现代流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因此流通领域资源合理配置问题实际上就演变为流通产业的资源配置和利用问题。这里有一个难题,就是流通领域与流通产业的关系。领域这个概念比较模糊,在《资本论》里,流通领域包括两个环节,即G-W阶段和W-G’阶段。在这两个阶段,商品与货币的转化都需要有流通组织的劳动耗费,从事这类活动组织的集合就成为流通产业。因此,研究流通领域的资源配置,具体到流通产业才能够体现出来。从实践来看,人们把研究农业、工业、流通业分别作为一、二、三产业,并分别叫做农业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服务经济学等。所以,可以把研究流通领域资源配置的流通经济学称为流通产业经济学。如果不从对流通领域资源配置的研究过渡到对流通产业资源配置的研究,流通经济学只能是停留在关系论、规律论的层次,无法上升到从产业层面来研究的高度。那么,对流通领域资源配置问题的研究也就难以深入。

明确了流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就可以大致构建流通经济学的基本框架。第一部分:流通的基本假设。一个学科的发展需要有该学科所公认的基本假设,一个学者的研究要形成一个体系,也必须有贯穿其所有研究工作的一致性假设,否则,其提出的理论模型之间容易出现自相矛盾而难于前后一致。笔者认为,流通经济学基本假设主要有:流通时间节约假设,假设t1<t2,设U1为花费t1给流通企业带来的效用,U2为花费t2给流通企业带来的效用,则必有U1=F(t1)>U2=F(t2);流通费用最小化假设即满足:maxC(x)stC(x)=f(x),U(x)≥U(x0);理性经济人假设,即maxU(x),stU(x)=px-cx。第二部分,研究流通产业组织理论,即流通组织的SCP分析,流通产业组织的博弈分析,流通产业的竞争模型。第三部分,研究流通产业结构,即流通产业的不同业态之间的比例关系,流通产业的规模,流通的空间结构、地区结构的均衡,流通产业布局的合理化、产业的投入产出。第四部分,研究流通产业政策,用IS-LM模型和AD-AS模型分析由于流通产业政策的变动对流通增加值的影响,同时研究各种政策的配套和协调。第五部分,研究流通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运用计量经济模型分析流通产业的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总体效应和溢出效应,分析国内商品流通与国际商品流通的相关关系。第六部分,研究流通产业的发展趋势,运用产品生命周期假设等研究流通业未来的发展。第七部分,流通经济学专题,主要研究流通经济学中的电子商务问题,物流现代化问题,全球化背景下流通企业的跨国经营问题等。

四、流通经济学研究的科学方法

经济学理论的本质就是说明社会经济现象的几个主要经济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逻辑体系。理论的创新来自对新现象的分析或对旧现象的新解释。既然经济学的理论是一套逻辑体系,那么新的经济学理论的构建就首先要严格遵守形式逻辑内部一致的要求,否则,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就无法说清楚。林毅夫(2000)指出,传统的经济学研究经常侧重观点的整理而忽视逻辑分析和推导,经常也只讲个人对某个问题的观点、想法和主观愿望,常以个人的判断或其他经济学家的观点、理论替代逻辑推论,或是以比喻代替推理,所以,难以形成逻辑体系。现有的流通经济学普遍采用的是定性分析方法,而且不重视逻辑分析和推导。有些流通经济学教材和论文还停留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对策论阶段,许多内容缺乏系统深入的分析研究,就贸然下结论,结果使流通经济学在逻辑结构上十分松散,没有形成一套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这种研究方法,只重视证实主义,而忽视证伪主义的运用,结果造成许多问题甚至使一些基本理论问题也难以形成共识,造成进一步研究的困难。比如对流通与生产的关系的认识,有生产决定论、流通决定沦、生产流通相互决定论等等,一直在学术界难以形成共识,虽然从事流通研究的大部分学者倾向于流通决定论,但是,在工业化时代,在物质产品没有十分丰富,在工业仍然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和GDP的主要组成部分的时代,没有严密的逻辑推理和经济数据的有力支持,这种观点难以得到大多数从事经济研究的人的支持。这也是流通经济学一直强调流通重要,流通业是支柱产业、基础产业,实际上却不为政府和社会重视的重要原因。而制度经济学在这方面就做得很好,制度经济学强调制度在经济增长中的关键作用,就是在建立了交易费用这个核心概念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与市场关系的替代的思考,运用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在严密的逻辑推理基础上推论出科斯定理,从而赢得了学术界的普遍认可。

第11篇

关键词:平均利润率 资本平均利润 剩余价值分割 制度变量 股市经验数据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11-088-03

古典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逻辑架构的起点都是商品价值量、商品价格的决定,逻辑的终点都是收入分配。比较二者在方法论上的差异,最佳的路径就是采用平均利润率、资本收益利润平均化这两个共同命题进行逻辑证明。本文采用中国上市数据对其进行实证分析,最终得出平均利润率、资本平均利润是伪命题。

一、古典经济学方法论与外生制度变量

1.短期、静态分析方法。在分析一个经济社会的企业劳动产品的价值构成时,古典经济学理论工作者,无论是法国重农学派创始人魁奈或杜尔哥,还是英国的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约翰・穆勒等,虽然都使用了简单的数据与模型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但是大都是采用分析静态的方法:先假定企业外部制度环境与外部市场规模固定不变,再以此去推演经济问题的结论。其结论从全社会抽象(宏观角度)表面看来,推理符合逻辑规则,结论成立;但是因其逻辑假设前提是伪命题,其短期静态分析得出的结论,对长期动态运行的经济问题进行验证时,其结论不是全部成立。

2.定性、规范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古典经济学理论架构中,在定性、规范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这方面最经典的两个例证是:

(1)商品价值决定于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在短期、静态条件下,商品的价值量大小即价格可以由生产其使用价值时所耗费的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与计量。但是在长期、动态条件下,商品价格在产品交换市场上受多个因素共同作用,它是以一定量的贵金属货币(主要是黄金、白银)作为价值尺度来度量的,它本身就是一种特殊商品。但是一定量的贵金属货币这种特殊商品的生产,在没有被经济社会的管理部门垄断而是有多个不同的私人生产业主进行开采时,因各自的人力资源禀赋,导致其劳动生产率不同;此时无法形成全社会生产黄金、白银等贵金属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而也无法形成全社会其他商品以生产黄金、白银等贵金属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参照物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有贵金属货币这种特殊商品的生产被经济社会的管理部门垄断,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其他商品以生产黄金、白银等贵金属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参照物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但是自然界黄金、白银等贵金属贮量有限,无法满足人类生产技术进步导致的商品种类与数量的快速增长;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有经济社会的权威管理部门垄断货币制造与发行,在全社会的经济生活中采用一种黄金、白银等贵金属货币的替代品――纸币。为保证商品交易的公平、公正性,这种制度设定必须假定权威的管理部门不徇私情、铁面无私。

(2)平均利润率与资本平均利润。在短期、静态条件下,平均利润率假设推演出全社会不同行业中的工业企业(指专门从事工业商品制造的企业)、商业企业(指专门从事工业商品流通与销售的企业)、金融企业(商业银行)、地产企业(土地资本家)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在一个生产周期内共同分享某一工业产品的固定数量的剩余价值,并最终可推出:全社会平均利润率趋于下降,逻辑流程图如图2所示。但是,在长期、动态条件下,其结论不成立。

3.经济制度架构与外生制度变量。从上述分析可以清楚看出,古典经济学缺乏严谨的数理逻辑、以主观价值评判标准为基础的静态分析方法,对现实经济社会表层进行抽象分析,架构了静态、狭义劳动价值分配理论。因为抽象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衡量商品价值量大小的概念是一个非常的模糊概念:在现有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熟练程度与劳动强度下,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在古典经济学理论形成阶段的现实经济运行中,难以统计得出任何一种商品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把劳动产品价值这块蛋糕体积视为固定不变的价值体。简单地把税收这一制度变量规定为企业运营所得利润的事后扣缴,这一时期政府对资本主义企业的税收主要是对其所得利润征税,即所得税。由于人类对经济事务的认知能力的局限,这一时期只能把税收政策、货币政策、收入分配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视为社会经济运行系统的外在变量。

二、平均利润率、资本平均利润及其逻辑缺失

1.平均利润率及其逻辑缺失。古典政治经济学中,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都对经济社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给出了相同定义:在社会现有的正常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与强度下,生产某种商品的使用价值时所需要的时间。如图1所示,假设经济社会某生产者生产的商品的价值量∑(C0+V0+M0),由其生产时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t确定,并规定每一小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价值为a货币单位,市场上交换按照∑(C0+V0+M0)=a×t货币单位的价值量进行交换。并且认为在商品市场的交换活动,交易者都应遵循这一劳动产品价值决定规则。早期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处于自由竞争阶段,假定市场结构是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就会自动调节经济社会资源的流向效率最高的行业与部门,最终全社会的资本都应该按照平均利润率来获得利润。

2.资本平均利润与剩余价值分割及其逻辑缺失。古典经济学家认为,在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商业资本、银行借贷资本、土地资本与产业资本一起共同参与商品的生产与销售,按照平均利润率进行分配。经济社会的平均利润率假设条件,是按照法国古典经济学理论架构的:商品(农产品)在流通领域不可能发生增殖,只有在实物商品(农业产品)生产中,才能产生价值增殖部分――剩余价值。上述四类资本中,商业资本、银行借贷资本处于流通领域,土地资本只是实物商品生产的空间载体,这三类非生产职能资本都不影响实物商品生产活动的价值总量。只有农业产业资本才对商品生产活动的价值总量增加起作用。因此,这一逻辑过程假定农业产业预付资本(C0+V0)生产的商品价值总量(C0+V0+M0)固定不变。剩余价值总量M0在商业资本、银行借贷资本、土地资本三者参与分配时,因为预付的资本总量增加了(C1+C2+C3+V1+V2+V3),并且(C0+C1+C2+C3+V0+V1+V2+V3)>(C0+V0),所以,最终平均利润率P=M0/(C0+C1+C2+C3+V0+V1+V2+V3)

在上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中, 它没有遵循“剩余价值是资本积累的源泉”这一逻辑前提,视商业资本、银行借贷资本、土地资本这些职能资本是资本所有权人与生俱来的。事实上,只有前一生产周期中剩余价值的不断积累,达到一定数量值后才转化为后一生产周期所投入的预付资本。因此,非生产职能资本对“假想固定剩余价值”按平均利润率进行分割的这种互为因果的逻辑推理结论就自然是片面的。逻辑结论错误的根源就在于平均利润率、资本平均利润都是伪命题。

三、新古典经济学方法论与内生制度变量

1.长期、相对静态、动态分析方法。新古典经济学采用长期、相对静态及动态的微观与宏观综合分析方法,发现在时间连续延展与人类认知能力不断提升的过程中,必定导致经济社会的科学技术进步,科技成果不断转化为经济社会的现实生产力,从而导致经济社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在同一行业中,不同企业会因为各自拥有的人力资本的禀赋不同,从而采用不同的组织结构与经营方式,这就会导致企业最终的经营效益不同。市场力量的另一方需求,除了消费者自发需求外,还有政府制度诱导的“引致需求”。因此,在时间序列上,商品市场的均衡价格(商品价值量)是不断变化的。因为所有经济问题都具备历史性,短期、静态分析只能解决局部经济问题;所以只有在长期、相对静态、动态分析方法基础上构建经济学理论,它才具有生命力。

2.数理、实证分析为主,定性、规范分析为辅。这体现在以下两点:(1)对商品价值量决定与价值规律这一古典经济学理论,新古典经济学考虑到时间具有经济价值,在边际数量分析方法的基础上,发现商品价值量大小即价格是由市场体系中多个因素的共同作用而决定。采用用边际数理方法架构了供需函数:Qd=a-bp,Qs=-c+dp。(2)因为剩余价值是资本积累转化的源泉,所以社会利润率趋于上升。因此,平均利润率、平均利润及平均利润率趋于下降都是伪命题。由此,在边际数量分析方法的基础上,架构了动态时间序列的储蓄―投资理论:上一生产周期中未被消费的收入,以货币计量值作为储蓄,该储蓄全部转化为下一生产周期的投资。再考虑到人力资本禀赋的不同,进而就可以论证等量资本不一定获得等量利润;等量劳动不一定获得等量价值。查阅最近200年中世界各国的经济年鉴资料与二战后建立的世界银行的权威经济年鉴资料,就可以发现世界500强企业的利润率大都不相同。最有说服力的是,中国36年的市场经济建设中,数千家上市公司的利润率几乎没有相同的,最有可能实现平均利润率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公开信息表明,其年度利润率都不相同。

3.经济制度变迁与内生制度变量。上述分析表明,新古典经济学在边际数理方法基础上,用长期、动态的分析方法考察商品市场的价格变化、市场规模变化;通过对现实经济社会的本质进行深入分析、科学归纳演绎,在大量实证分析基础上架构了动态的生产要素价值分配理论。它遵循经济社会的客观规律,把劳动产品价值这块蛋糕的体积视为不断增大的价值体。

四、平均利润率、资本平均利润实证分析

在商品价值量决定规则与市场结构假定这两个前提下得出平均利润率命题。在现实经济社会结果究竟如何?在每一经济社会中,它的三次产业结构中的上市公司经验数据就是最有说服力的。中国是最近35年中全球最具活力的经济体,其经验数据被IMF认为是最有代表性、最具可信度的经验数据。表2中的数据来源于最近18年中国股市的公开经验数据。

表1、表2中的经验数据,是由中国深圳证卷交易所、中国上海证卷交易所公开的。这就充分证明,在最近18年时间序列上,中国三次产业结构中的分别最具代表意义的15家上市公司共计45家上市公司的利润率几乎都不相等。从而,因为企业各自的资源禀赋不同,其中最主要的是人力资源禀赋不同,等量资本也未能获得等量利润。课题组成员查阅世界银行在二战后的历史数据,统计分析发现,目前排位在世界500强名单中的企业,最近70年中的利润率几乎都不相等(因篇幅所限此部分数据略去)。

因此,上述实证分析,充分表明在全球范围内,等量资本不能获得等量利润。

五、结论

国内外大量文献研究发现,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中,垄断竞争、完全垄断、寡头的市场结构理论就是对平均利润率是伪命题的最佳逻辑证明。西方经济理论与实证表明,在现实的市场经济社会中,如果市场结构为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时,在短期存在企业可能存在赢利、盈亏平衡、亏损三种利润水平状态;但是,长期均衡时,只能处于盈亏平衡状态。如果市场结构为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即垄断竞争、完全垄断、寡头的市场结构时,在短期,企业同样可能存在赢利、盈亏平衡、亏损三种利润水平状态;但是,长期均衡时,只能处于赢利状态。这种赢利是垄断利润所形成。在现实的市场经济社会中,绝大多数产业的市场结构是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即多为垄断竞争、完全垄断、寡头的市场结构。这种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是经济社会技术进步、劳动生产率快速提升的结果。因此,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企业才能不断扩大规模,社会财富总量才能不断增加。

综上所述,无论是在西方早期的资本主义经济社会或是现代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社会,还是在中国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平均利润率始终是一伪命题。由此,推导得出资本平均利润也是伪命题。

[基金项目:广东省教育厅重点项目(GDJY-2014-D-a001),广东教育科学研究院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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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广东科技学院 广东东莞 523083;苏州大学 江苏苏州 215000)

第12篇

论文摘要:随着民族品牌一个个被国外企业并钩于旗下,引发了人们对民族品牌价值的思考.从经济人类学的角度,以马充忍劳动价值理论来分析民族品牌的经济价值,从人类学角度给予解释并阐述民族品牌发展片制度的依箱性。

1 劳动价值理论的评述

1.1劳动价值理论观点描述

劳动价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劳动价值理论由商品理论、货币理论和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三部分组成。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因素.其中,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但不是商品使用价值的唯一源泉。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就是由其所凝结的抽象人类劳动量的大小来决定的.商品所包含的抽象人类劳动是劳动者的具体劳动耗费在商品经济关系中转化变成的结果。抽象人类劳动的凝结表现了主观具体活劳动耗费所产生的客观杜会效果—满足杜会需要的有效的劳动的含童。

商品的价值量同样由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来计量,取决于生产商品是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要按照价值量相等的原则进行,即等价交换.价值规律对生产和交换活动起着支配作用,通过价格的运动来表现。而价格的运动又离不开竞争机制、供求机制.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市场的调节产生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弱点和缺陷,这需要政府采取措施,把市场经济下价值规律的调节机制的消极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1. 2从经济人类学的角度对价值理论的评述

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时代是人类社会工业化、市场化的初期,其目的是为划清劳动与剥削的界限,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价值创造过程中,除资本、土地和劳动力外,先进技术、科学知识、经营管理和信息等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生产因素.尤其是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它的不断创新与推广对社会财富积累的贡献越来越大.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的“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进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已造福于民”.科学技术对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创造具有重大的作用,通过人这一劳动主体把科学技术融人到其他生产要素当中来提高劳动者的生产效率.从而产生出多倍的劳动生产率的劳动者创造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也即科学技术的运用使人类的劳动不断地起着自乘的作用.现代企业要在市场经济中立足,更需要通过改进技术,改善经营和管理以提高劳动生产率。

制度作为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过程中的重要因素。它的产生不过是把社会价值共意得到一种稳定性存在的保证,把道德秩序转化为一种权利秩序,它为社会的共同价值标准和交换行为规范、组织原则以及知识技能等等的人类发展的创造物,提供了一个基本的世代承续的社会机制,保存了人们交换行为和关系的模式,并且通过使价值共意合法化和固定化,而扩大了社会交换的范围.这种外部意志的强加力协调着人们的行为动机,并促进或阻碍价值的创造。例如,我国当前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制度.股份制逐渐成为公有制主要形式,在不断完善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对劳动者创造价值有激励作用。

2 民族品牌的价值来源及构成

2.1从商品的二重性粉民族品牌的价值来源

(1)从商品的使用价值分析。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马克思在这里就强调了满足人们需要的是物的客观存在.物的这种“有用性”离开了商品实体就不存在了.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商品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层次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受人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这既包括物质的,也有梢神的,还有社会的。从另一角度看,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的“消费者剩余”概念从另一角度分析了商品对消费者的满足.“一个人”对一物所付的价格,绝不会超过,而且也很少达到他宁愿支付而不愿得不到此物的价格.因此,他从购买此物所得到的满足,通常超过他因付出此物的代价而放弃的满足;这样,他就从这购买中得到一种满足的剩余。他宁瓜付出而不愿得不到此物的价格,超过他实际付出的价格的部分,是这种剩余满足的经济衡量.这个部分可成为消费者剩余”.这种消费者剩余既可能是商品本身所具备的,也可能是消费者的“发现”,还可能是消费者的心理感受.

民族品牌的“有用性”承载于其产品上满足消费者的物质需求的同时,在买方市场的今天,消费者购买民族品牌更多的集中在精神和社会需求层面.人们在购买民族品牌享受其基本的“有用性”的同时.更能够感受到爱国主义,振兴民族产业.民族自豪感和民族品牌走上全球化品牌的趋势的欣慰。可以说,消费者在购买民族品牌所得到的精神和社会层面的上满足,远远高子他所为此支付的价格,也远远高于一般商品所提供的“消费剩余”。

(2)从商品的价值分析.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告诉我们,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人的筋肉、神经、脑等的一定生产消耗”.这种劳动耗费的量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算的,即劳动时间的长短决定商品价值的大小。这里说的商品的价值高低对来说,既表现在商品的内在质量和基本功能上,也表现在商品的外在质量和辅助功能、美学功能上;既表现在商品带给人们物质需要满足程度的差异上,也表现在商品带给人们精神、社会需要满足程度的差异上,也表现在商品带给人们的精神、社会需要满足程度的差异上。民族品牌与非民族品牌以及其他非品牌商品的本质差别即在于劳动投入量与数量的差异。由于人们对民族品牌商品投人的劳动从质和最两个方面都高于非民族品牌商品的投人,因此品牌商品就包含更多的价值和交换价值,就能满足人们更多、更高从层次的需要。

2. 2民族品牌的价值内涵与构成

(1)民族品牌的价值内涵。

品牌价值的内涵可以界定为被消费者认可的品牌所赎予产品的物理功能上的情感和体验附加值.由于其能够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所以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是企业总资产的著称部分之一在既定的劳动投人条件下,民族品牌价值取决于生产者特殊劳动投人和市场认可的契合程度。本文主要谈及民族品牌的文化内涵.

品牌文化的积累使得产品不仅仅作为实用价值的载体而存在.更使得产品在内涵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品牌文化更是以一种价值符号来传到产品的理念、价值观念和特殊效用.并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同,进而转化为品牌的经济价值.

(2)民族品牌的价值构成.

从传统的角度看,民族品牌价值的构成要素不仅包括资源组成、技术工艺、文化特征、广告与形象等也包括安全性、实用性、特殊性所带来的效用(包括生理和心理).民族品牌价值和其他品牌价值一样,生成过程本质上并无差别.所不同的是,民族品牌价值中更多的包括劳动者的复杂劳动.本文主要讨论民族品牌的经济价值.

王成荣在其著作《品牌价值论》中运用品牌经济价值曲线分析了品牌价值的构成,认为品牌价值大小取决于生产者者特殊劳动投人量与市场与社会认可程度的契合点.当两者值较高时,经济价值也就越大.反之亦然。但是当前者值较大,后者值较小时,民族品牌经济价值较小,甚至为负,当前者值较低,后者值较高时,民族品牌经济价值较大.所以.我借鉴王成荣的品牌经济价值构成理论来说明民族品牌经济价值构成,并认为民族品牌价值在其经济价值构成方面与传统品牌的经济价值并无差异性,只是民族品牌更能使消费者从产品的消费过程中得到更高层次的梢神效用(民族自豪感、荣誉感等).

3 民族品牌发展的制度性依赖

制度作为价值共愈合法化或者说一种社会的游戏规则,必然会对经济过程产生影响.经济主体行为在不同的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制度等约束下将产生不同的结果,因此,制度要素在经济过程中具有不可忽视的核心地位。

3.1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对制度的依翰

产品和服务是民族品牌的载体,也是民族品牌经济价值增值的核心.产品创新是民族品牌提升的第一组成部分,它主要集中在新产品的开发、新包装的设计与运用、新技术的创新和运用、新产品的市场推广等方面。服务价值也是构成民族品牌价值的有一个组成部分。良好的服务质量创造良好的品牌形象,也可以使产品因良好的服务而增值。

民族品牌在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过程中投人大量的生产资源、技术、资金和信誉保证等以使民族品牌经济价值得以实现。在这一过程中,制度因家无不为民族品牌提升给予支持和保障。制度是以对努力成果的承认和保护,来建立激发努力的激励机制,从而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来源的。在一个封闭性的制度模式中,最重要的发展基础,或许就取决于经济主体的努力程度;而在一个开放的制度模式中,其他因素的介人,或许在某些情况下,会比努力程度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如政府对先进技术引进的激励、对高级人才的优惠待遇、以及其他的政策性支持和财政倾斜.

这些年来,大家目睹了我国众多民族品牌如健力宝、活力28、乐百氏等等本土品牌一个个被外资收人囊中之后,汇源的举动确实触动了国人敏感的神经。这些民族品牌的消失殆尽无不反应了当前国内民族企业发展的艰难和政府对民族品牌重要性的重视程度不够。因此,政府应基于民族品牌发展更好的环境和关怀,以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保护民族品牌的发展壮大.(1)政府应主导国家品牌计划,扶植优势产业区域、产业集群重点突破。(2)制定一系列完备的政策性保护和扶植措施.(3)政府从长远利益考虑有必要干涉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民族品牌与外国品牌的并购。

3. 2民族品牌营销传播创新对制度的依翰

除了民族企业产品本身的创新,对民族品牌进行有效的营销传播活动同样是提升民族品牌经济价值的重要途径。民族品牌营销也需要投人资源,而资源是价值转换的前提。制度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在民族品牌传播过程中也担任重要的角色.制度对信息资源获得的可能性以及获得的效率直接影响了民族品牌传播的速率和传播广度.因此,政府应该建立和完善信息平台,为民族品牌发展提供必要的信息,借鉴很多发达国家在利用首脑外交渠道为自己的企业在海外拓展市场的做法,开放国家外交资源,扶植企业走出去,塑造国家形象.

3. 3民族品牌文化创新对制度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