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03:19:05

【关键词】工程竣工 财务 决算审计
一、前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工程建设项目都在如火如荼地开展,这些工程的建设涉及到很多部门,工程复杂。当工程快要竣工时,财务决算审计方面就会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审计需要的资料不完全,会计核算不够规范,这样难以满足财务决算审计的要求等诸多问题,这样使得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进度缓慢,效率低下。由此可见,做好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资料务必要完整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资料通常较多,包括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审批手续、概算、资金、合同等诸多方面的资料。具体而言,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资料主要包括:
(一)工程是否可行的研究报告,工程的初步设计,需要的资金、设备等;
(二)工程每次审计的财务报表,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三)工程项目涉及到的图纸,以及图纸的会审情况;
(四)工程中设计改变的情况的记录;
(五)工程需要的相关材料设备等一些的采购,出入库资料;
(六)工程如果存在停工、复工,那么就需要报告资料;
(七)与工程施工方面有关的费用记录资料;
(八)工程涉及到的承包商需要相关的合同和协议书;
(九)工程中财务会计报表等一些会计资料;
(十)项目财产移交清单;
(十一)工程中涉及到的材料,设备等的增加减少的批复资料;
(十二)工程投标价与结算价报表;
(十三)工程需要的资金审核报告和资金定案表;
(十四)关于招标的文件,以及中标的通知书等一些资料;
(十五)工程的施工图、竣工图等
(十六)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
(十七)其他与竣工决算相关资料;
三、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步骤
(一)收集竣工工程的相关资料,比如工程量,工程建设地点,资金的来源,承包商,开工竣工时间等。
(二)对工程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分类整理,然后进行审查。查看工程审批资料是否完整,承包商情况,各种资料是否齐全。
(三)审查工程相关的财务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归类整理保管好。涉及到审查的财务方面的资料有:工程是否有专门的银行账户,账户上每笔资金的记录;工程建设所报的资金方面是否符合真实性要求;资金工资支出是否有相关的凭据,凭据是否真实可靠;工程各种债权债务是不是真的,是否存在违法挪用资金等问题;工程的审查单位的制度和管理是否完善,是否执行了相关的规定;财务会计是否对相关资料装订好,并且专门保管好。
(四)对于工程资金的来源,以及使用情况严格审查,防止不合理的支出等情况。资金的去向是不是合理的,是不是因为工程建设需要而支出的。工程款是不是在规定的合同款内,是不是存在乱用的情况。
(五)审查工程款是否存在高估情况,工程在施工中的变更手续是否真实。有没有因为决策的问题导致资金的浪费,合同中工程款的支付,预付等情况。
(六)资产的交付情况,工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否损失,流动资产、无形资产交接是否真实合法。
四、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时所需要注意的方面
要做好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还有很多其他方面需要注意的。
(一)在审计前,首先要确定这项工程是否已经满足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条件。比如:工程验收是否合格,工程竣工报告是否真实可靠等。
(二)审计中,对发现的问题都要有所依据,不能只凭主观的判断。对于出现的问题,收集相关资料,报告给相关的单位,听取他们的建议。
(三)审计人员必须具有专业的知识以及严谨的作风,只用这样才能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专业性。不能随意安排人员进行审计。
(四)在审计中,审计人员要与被审计单位人员良好的沟通,是他们积极配合工作,这样能够是审计工作进行起来比较容易,也能得到比较多的资料,提高审计的效率。
(五)审计的目的就是要真实的反映工程情况,如果发现问题,审计机关一定要监督施工单位整改工程,解决问题。
(六)在审计中,审计的真实性,有一些需要了解的情况,没法送达审计,那么审计人员就要到达现场亲自审查,比如不动产等一些在工程中交付的资产是否真实,必须要掌握真实资料。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查是工程竣工前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提供的资料完整、真实才能保证审计的真实,才能完成工程竣工。
参考文献
[1]王斌.浅析建设工程造价预决算审核的方法及措施[J].中华民居.2012,23(01):130-133.
[2]李锦华.浅析如何提高部门决算编制质量[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22(02):102-104.
[3]林桂朋.浅谈公路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问题[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2,19(02):178-182.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筹资方案,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电网收益再投入以及发行企业债券、利用外资等。截至2011年12月底,三峡工程建设资金投入2078.73亿元。其中:三峡工程建设基金1615.87亿元,向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发电机组收入350.31亿元,电网收益再投入110.69亿元,基建基金等专项拨款1.86亿元。在建设过程中,通过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和发行企业债券等筹措的资金,目前已全部偿还。此外,在移民搬迁安置中,国家还通过相关政策给予了资金支持。
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
(一)以前年度审计及整改情况。
本次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之前,审计署根据国务院要求先后组织对枢纽工程和输变电工程进行了6次审计,对移民资金进行了13次审计。对审计发现的34.45亿元违规金额问题,三峡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三峡办和相关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全面进行了整改,追回被挤占挪用等资金24.53亿元,收回多计的工程价款1.06亿元,纠正违规改变资金使用计划等问题金额8.86亿元,并制定和完善了143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强化了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审计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76起违法违纪和经济犯罪案件均已办结,涉案的113人分别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二)本次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及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中发现,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共多计投资7.55亿元(占决算总金额的0.36%)。其中:多结算工程造价3.57亿元(枢纽工程1.91亿元,输变电工程1.66亿元),多分摊工程建设成本3.98亿元(枢纽工程1.33亿元,输变电工程2.65亿元);少计应摊未摊的工程建设成本1.58亿元。对此,三峡集团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相应调整了决算及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增减相抵后调减5.97亿元。调整后决算总金额为2072.76亿元。其中:枢纽工程871.95亿元,输变电工程344.28亿元,移民资金856.53亿元。
除以上涉及竣工财务决算草案调整的事项以外,本次审计还发现,三峡工程由于施工难度大、建设周期长、移民搬迁安置任务重,以及建设初期相关法规制度不健全等,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1.建设管理不到位,导致增加投资8.08亿元。
(1)枢纽工程建设中,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补偿材料价差及人工费,超标准支付招标费、监理费和维护费等,以及部分配件及施工设备长期闲置等,增加投资6.95亿元。对此,三峡集团公司查明了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了43项加强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的制度,完善了合同执行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并对长期闲置资产进行了处置。
(2)输变电工程建设中,因设计标准偏低,资产长期闲置,增加投资1.13亿元。对此,国家电网公司通过对闲置资产的清理改造,已作为应急备用设备予以利用。
2.移民资金被挤占挪用等涉及金额2.79亿元,主要用于非移民迁建项目、弥补行政管理费等支出。对此,重庆市和湖北省等地移民管理机构已全部收回相关资金,继续用于移民安置后续支出。
3.一些中小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管理不够规范,涉及金额41.3亿元。
(1)枢纽工程建设中,有251项中小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涉及金额13.39亿元。对此,三峡集团公司逐项进行了自查,加强了中小项目招投标管理,通过修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试行)》,制定《招标监督管理办法》,明确集团公司各级监察部门的招标监督职责,完善了中小项目招标评标监督管理。
(2)输变电工程建设中,有114项应公开招标的合同采取邀请招标等形式,涉及金额14.37亿元;14个标段被11家施工单位违规转分包,涉及金额2.27亿元。对此,国家电网公司在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严肃处理了违规邀请招标相关责任单位,对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清查处理了违规转分包行为,并修订完善了《招标采购活动管理办法》。
(3)移民资金管理中,有217个工程项目和科研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涉及金额9.82亿元;161个工程项目被违规转分包,涉及金额1.45亿元。对此,三峡办和重庆市、湖北省移民管理机构对其中12家责任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制定或修订了16项招投标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管理,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部分移民管理机构和迁建单位移民资金决算编制和账务处理不合规,涉及金额17.21亿元。其中,32个移民管理机构和迁建单位将5.77亿元移民资金通过以拨代支、虚列支出等方式直接编列决算;20个移民管理机构和迁建单位存在收入与支出核算科目不正确和支出大类之间调剂使用等问题,涉及金额11.44亿元。对此,三峡办和重庆市、湖北省有关移民管理机构已调整决算报表、相关账务处理及投资计划。
5.部分移民派生资金征收不到位、管理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8.55亿元。其中,8个移民管理机构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等派生资金4.76亿元;13个移民管理机构和迁建单位未按规定将派生资金纳入移民投资计划管理,直接用于移民安置等支出3.79亿元。对此,重庆市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已全额补收了应收未收的派生资金,将直接用于移民安置的派生资金纳入移民投资计划管理。
本次审计还发现涉嫌违法违纪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35件,涉及金额1.13亿元,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截至2012年11月底,已有11人被追究责任,其余案件线索正在查处中。
此外,在本次审计过程中,还发现因补偿分配问题移民集体上访、地质灾害防治、库区生态环境治理等问题,审计署向国务院上报或向有关部门、地方政府转送共27期审计信息,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积极进行了整改,并完善了有关政策和制度。
三峡工程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关键词】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一、提高对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认识
水利设施基本建设项的目竣工财务决算,可以综合反映竣工项目财务情况和建设成果,属于总结性的文件,是对新增资产价值和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正确核算的依据,也成为了水利工程竣工验收重要因素之一,还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所以,把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编制的必要性是项目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认真对待。
二、掌握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工作涉及到合同、建账及结算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整个过程,与计划合同、资产管理、工程建设等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涉及项目建设各个阶段和多个部门,所以必须在相关政策规范的前提下进行。编制的主要依据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初步设计、招投标文件书;预算调整及其批准文件;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支出预算;历年投资计划;承包合同及工程结算等资料,还就是相关的财务核算办法及制度等。
三、财务部门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的资料收集
由于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属于一项综合性工作,关系到统计核算、会计核算、业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内容,因此要求财务人员要从建设期开始就注意手记与整理和竣工财务决算相关的项目资料,按照要求进行分门别类,当然除此之外还要收集以下方面的资料:设计文件,主要包括项目的建议书及施工图设计,以及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及审批文件,尤其是初步设计文件与重大变更文件的收集;投资计划与预算,包含各年度的投资基本建设的计划、基本预算的编制、上报及审批等情况;招投标文件;合同资料;工程验收资料;征地及拆迁安置资料等。
四、竣工财务决算前的准备工作
首先是对计划、资金的核实与核对工作。要在项目竣工时,对投资计划进行逐项、逐年的核对,检查资金的到位情况及资金的利用情况及资金利用是否超标。其次是已完工程及财产物资的清查工作。对完工的工程进行清理核算,这就对整体工程决算的顺利完成是十分有利的。再就是对合同的价款的结算、债权债务清理及竣工结余资金的分配。
五、撰写竣工财务决算分析报告
竣工财务决算需要一份书面性的说明,也就是竣工财务决算分析报告,它是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主要内容之一。分析报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基建项目整体概况,投资预算、计划及预算的执行情况,债权债务的清偿及财产物资清理情况,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基建结余资金的分配等情况。分析和计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找出基建项目管理与决算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分析概算与决算的差异,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此外,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经济纠纷及经济责任都要加以说明,经过对以上因素的分析说明,基建项目在竣工财务决算中才能够比较客观完整的对项目的情况反映出来,为以后的决策提供参考。
六、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财务报表应该按照水利部颁发的编制规程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报表编制,主要包括:封面、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成本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预留费用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财产表。以上各表格的要按照大、中、小型项目分别进行填写,各项内容的填写都要完整,表与表要核对无误,并与账簿内容反映那出的情况及数据要保持一致。
七、加强对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工作
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报送财务部门审核,审核后才可进行竣工验收。报送主管财务部门需要报送基建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并提交书面请示,同时准备好相关资料,等待审查通过。
总之,竣工财务决算是建设单位实施项目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应该由建设单位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配合才能完成。
参 考 文 献
关键词:工程项目;决算审计;经验;
一、工程项目概况
某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于2005年12月30日通车营运后,该司于2008年下半年完成全线28个标段的结算工作,并于2008年10月向省造价站提交工程竣工决算报告,造价站于2008年年底对主线竣工决算报告进行初步审查,于2009年2月至5月期间对该司审查资料进行第二次查询。2009年10月,省审计厅授权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与某建设工程咨询公司组成联合体,对该项目进行社会(中介)审计,为期两个月,经该司积极、主动的配合,社会(中介)审计工作按原定计划顺利完成,并于2009年12月30日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审计厅提交了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省造价站亦于2009年12月16日在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会议上宣读通过造价审查报告,该工程造价审查工作全面完成。
二、该项目审计过程中我们有以下一些经验总结:
(一)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公司在筹建期间制定了《X项目管理手册》,在管理手册中规定各种章制度,如招标计量与支付管理、资金管理、材料管理等,使各项业务都有章可循。
(二)重视项目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为竣工资料编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该司包括上级主管单位都十分重视竣工资料管理工作,始终把档案工作作为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从筹建开始,该司就将内业资料管理工作列入工作议程,配备了专职档案员,落实了资料管理专人负责制。该司从项目筹备开始就注意收集、整理内业资料,制定了《X项目竣工文件编制与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各参建单位竣工资料管理职责和资料编制要求,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为竣工资料编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为结算、竣工决算审查和审计提供依据、充分发挥了档案在工程竣工决算审查和审计中的作用。
(三)重视合同管理,为结算提供充分依据
合同是结算的依据,结算的结果常常取决于合同的完善程度和表达方式。这方面该司的做法是,首先依法制定合同,严格按合同办事;制定严密的合同审批程序,使合同条款不断趋于完善,减少和避免了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工程实施和结算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有效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为最后的结算提供合法的依据和基础。
同时,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台帐,制定了合同执行情况动态表,并配套制定了合同付款单,明确了合同执行程序。由于层层把关,严格按合同条款进度来执行款项的支付,在工程实施期间,保证了工程顺利进行。另一个重要作用是在工程结算时,上述原始资料可保证结算编制内容的完备性、真实性,可作为辅证资料,证明合同双方的合同执行情况,避免在今后竣工决算审查和审计时产生不必要的疑问。
(四)处理好财务和工程技术专业协调和配合问题
竣工决算审计是综合性审计项目,既涉及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做出评价,又涉及对工程管理、结算以及概算投资进行监督和分析。一方面对专业技术人员驾御财务和工程两个专业知识的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做好两个专业的配合,协调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在工程实施期间,计划合同部、工程管理部和财务部要充分沟通、合作,为会计核算人员及时提供详细全面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主动让财务人员参加工程的过程管理。在会计科目设置上严格按照《集团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进行,避免在编制决算报表时,财务出现大量调账现象,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确保工程经费核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具体情况是: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重大的事项均需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才能实施;公司总经理负责制定公司的各项经营方针,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各项资金的使用均需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公司费用开支的执行分级审批制度,根据费用的性质和金额由部门或公司领导审批后再报财务部门报销。有了这些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单位对该司提供的决算资料能够充分信任,从而节约了审计时间和成本。
三、该项目审计过程中我们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
经过审计,我们认为合同管理在竣工决算中占有重要地位,合同台账是编制竣工决算报表的基础,是工程决算数据和财务账套数据进行核对的有效载体。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有重要的意义,我们认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与工程决算有关的计量及支付等所有业务,都纳入到合同台账管理中来进行管理,对竣工决算有积极的作用。在会计科目设置中,也可以考虑在建工程科目中设置合同编号为项目辅助核算。
(二)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期间的会计核算
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我们认为“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都能够以标段为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对“待摊基建支出”,设置客商辅助核算,这样能够使会计核算明晰,利于工程与财务之间的账目核对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
由于工程竣工决算建设时间长,跨度大,因此竣工决算审计对相关信息要进行充分沟通,这包括计划合同部与财务部、公司与事务所、事务所与施工单位、事务所内部主审所与合作所之间都要有充分的沟通,为这些沟通提供一个必要的平台,让相关问题能得到充分解决,对提高竣工决算审计有积极的作用。
(四)配备必要的熟悉项目的人员
在工程完工后,由于人员调动比较大。在竣工审计时,由于竣工审计经常要咨询多年以前的工程事项,因此,配备熟悉工程建设过程的人员,对提高竣工决算效率有积极的作用。此外,在聘请审计事务所时,聘请熟悉交通行业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的事务所对提高审计效率也具有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关键词:胶东调水 水利工程 项目竣工决算
一、胶东调水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解决问题汇总
胶东调水工程是由山东省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局(现山东省胶东调水局)作为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在山东省水利厅的领导下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进行全面的管理,并同时负责组织编制竣工决算。在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上,主要解决了以下几方面问题,对于控制项目建设成本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细化了施工图的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的准确。在胶东调水工程项目建设中,为了避免项目建设竣工决算的失真,首先组织了专业的技术人员对施工图以及工程量进行了详细的审核,确保了施工图与工程量计算结果的准确。
确保定额套用的准确。在胶东调水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编制过程中,对于缺项套用子目或换算的套用子目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确保了换算系数以及定额解释的准确。
明确了材料价格的定位。在项目竣工决算中,明确了主材的型号、材质以及价格,避免了后期竣工决算问题的出现。
详细解释了发包合同及现场签证中的相关规定,通过确保发包合同及现场签证中条款进行细致完善的解释,确保了签证以及设计变更管理的准确性。
二、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竣工决算编制完善模式研究
(一)做好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基础准备工作
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首先,规范完善项目建设期间的财务核算工作。由于竣工决算的主要内容便是对水利工程过程中的财务收支以及成果进行整理汇总,因此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应该做好财务的核算工作与资料的汇总分析,为项目竣工决算做好铺垫。
其次,应该做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相关数据资料的汇总分析工作。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竣工决算所需要的数据信息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批文、初步设计技术文件、项目概算批复文件、施工图设计技术文件、项目预算批复文件设计合同、项目监理合同以及项目施工合同、水利工程施工记录、财务报表以及各种会计报表与账簿。
第三,做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财物清理工作。财物清理工作主要是指对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种债务、债权以及财务状况进行清理。财物清理工作主要是针对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应收应付等财务账目状况。同时清点完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固定资产情况、流动资产状况以及各种项目建设材料库存状况,通过高效、完善的财务清理工作,为水利工程项目财务决算编制做好基础。
(二)完善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编制方法
水利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编制应该按照国家《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规程》中的具体要求编制水利项目的竣工决算,其内容必须涵盖竣工决算的目录、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工程平面图、工程主体结构照片、水利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说明以及报表等几项内容。在竣工决算编制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项目报表必须齐全,大中型的水利项目建设必须全部列入,对于有特殊需要的水利工程项目,可以采取编制辅助报表作为竣工决算报表的补充。
其次,建设项目应该采取单独核算的方式,确保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各项费用的收集整理具有全面与准确性。
第三,为了确保项目建设竣工决算准确地反映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应该避免不同项目间的资金交叉使用,以免造成项目建设成本核算的失误。
对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包干结余,则应该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颁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根据投资来源情况确定财务竣工决算。第四,对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待摊投资应该分别摊入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成本进行决算,对于部分机械设备以及工程器具等固定资产则不列入分摊项目之中。此外,应该进一步完善资产明细表以及编列报表,无内容的报表同样需要编制并备注无内容原因。
(三)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竣工决算说明书的编制
编制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竣工决算说明书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说明书大致掌握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整体此外管理状况,因此对于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的编制,应该遵循简洁、概要、全面的原则,将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批复、资金渠道、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建设投入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工程进度、工程社会经济效益工程建设问题等进行全面的反映,以便于通过竣工决算说明书了解竣工决算报表的涉及内容。
(四)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工作
对于水利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管理上,竣工决算的编制部门应该积极配合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应规定组织审核人员对竣工决算进行审核管理。对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工程量、设计变更以及现场签证进行详细的审核,通过审核编制完善的决算数与工程施工材料使用明细表,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竣工决算编制的准确、公正与完整。
三、结束语
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竣工决算管理作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成本控制的重要组成,对于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这就要求水利工程竣工决算编制管理部门严格按照相关固定,做好竣工决算编制的准备工作,并通过优化编制办法强化竣工决算审核等工作来提高竣工决算的编制水平,从而达到竣工决算总结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工程成本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婷婷.浅谈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 2012
关键词:基建项目;财务决算;竣工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1
一、引言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一种企业正确核定建设成果、投资效益及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它为检查竣工项目设计概算、总结基本建设过程财务管理工作及考核投资效果等提供基础,从而有利于企业正确判断其未来的收益情况,直接影响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计划。因此,通过认真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企业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存在的问题
企业大部分的基建项目都是一种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项目,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因此,往往为了尽快开展生产活动,企业更多地将注意力放在了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及施工阶段,以提高工程项目的进度,却忽视了项目竣工的后期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1.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滞后,未能按期提交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凡是已经完成的几件项目,应该在一个月后提交竣工财务决算,如有困难情况,可适当延期至三个月。但是,根据调查,有很大一部分企业未能按照规定提交财务决算,滞后时间有的为期半年,有的甚至逾期一年都为办理财务决算。
2.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准确,内容不完整
由前面分析可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一种能够反映企业项目建设成果的一种总结性文件,因此,它涵盖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建筑安装投资、房屋配套仪器及设备、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管理及借款利息等各方面。很多企业的竣工财务决算涵盖的内容不够全面。同时,由于项目竣工后为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使得关于固定资产的移交使用手续、固定资产的折旧等核算不准确,影响了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准确性。
三、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滞后及内容不准确的原因分析
1.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不够重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不够重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是我国基建项目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一直以来,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都习惯于重点关注工程施工、工期进展情况以及工程质量问题,忽视管理工作。一旦现场完工,就基本上认为已完成了工程项目。在他们看来,竣工决算不会影响工程项目的交付使用,因此,往往就促使管理人员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仅在基建财务上挂账而不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进行。
2.日常核算工作不到位
一般来说,一个工程项目建设,往往需要采购大量而繁多的施工设备及建材。因此,一般与建设单位建立业务关系的供应商是很多的,建设单位需要应对这些复杂的财务信息,做好日常核算信息,以便于为以后的工程结算提供资料。而往往建设单位往往不重视日常核算工作,只提供少量人员进行工地现场的核算工作,并且经常变更核算管理人员,同时,管理人员也未及时将当日发生的经济业务入账,到时会计处理滞后,从而不能将日常核算工作做到位。当需要进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时,往往很难汇总这些财务信息,就不可避免地使得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滞后。
3.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有的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就直接交付使用了,而相关的竣工财务决算则放置下来,迟迟不提报工程财务决算。几年之后,当重新进行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时,往往无法收集相关的审核及工程价款的结算信息,从而使得企业无法完成竣工财务决算。
四、对基建项目财务决算的改进建议
1.提高企业对竣工财务决算的重视,建立健全的审核制度
企业及施工单位的管理层的态度,能够很大程度影响竣工财务决算的实施环境。因此,应该充分提高他们对竣工财务决算的重视,使他们认清竣工财务决算的重要经济意义。为了更好地提高管理人员对竣工财务决算的意识,可将竣工决算的进行情况纳入相关负责人员的考核内容,督促他们的行为。
2.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根据国家规定,凡是符合或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基建项目,都应该在三个月内办理好投产验收和资产交付的手续,并且完成竣工决算和报告。但是,实际上很多企业基建项目进展的情况各不相同,不好安排竣工验收工作。针对这些情况,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及时安排好竣工验收工作。
3.合理管理基建工程的收支情况,加快结算审核进度
企业的大型基建项目,往往具有很长的工期,涉及到大量债权、债务及财产物资清理。如果一直到工程完工才开始进行结算审核,那么将会需要大量的工作量,并且往往由于信息量过于繁杂,不好跟踪管理,使得竣工财务决算滞后。因此,企业管理人员应该在财务结算工作进行之前,就充分重视各收支情况的管理。在日常核算过程中,就应该对各项往来款项、财产物资、收入项目及货币资金进行全面的清理结算,务必做到不支付过头款、不拖欠工程款;同时,还应该建立一种由三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社会中审核机构)共同构成的联动协调审核机制,减少竣工财务核算过程中不必要的重复工作,确保审核工作的可靠性,提高结算审核的进度。
五、结语
针对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存在的滞后问题,从造成滞后现象的几点原因出发,可通过以下措施改善决算滞后问题:提高企业管理层、治理层对财务决算的重视程度;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严格要求工程项目相关负责人积极主动进行项目管理;建设单位充分重视日常审核工作,管理好日常收支记录,为项目完工的决算提供完整、真实的资料。同时,为了确保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审核人员应重视现场勘测。
参考文献:
[1]於静.浅谈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J].职业技术,2009(08).
[2]马龙.浅谈当前基本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问题[J].中国集体经济,2010(2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行为,强化财务监督,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农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业系统(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农垦、乡镇企业及部属企事业单位等,下同)所有执行国家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项目建设单位。第三条农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和农业部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核算、监督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及时筹集和使用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努力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多渠道、多层次投资和群众投工投劳的特点,全面反映国家投资项目的各种渠道资金,明晰产权,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第四条农业基本建设经营性项目应按照事企分开的原则,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推行投资的筹划、建设、生产经营、还贷全过程的系统管理。非经营性项目参照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办法,实行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农业部财务司是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农业基本建设全过程的财务活动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二)研究制定本部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三)审核、汇总、编制农业部基本建设资金预算。(四)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和农业部投资计划,审核、汇总部直属单位用款计划;编制中央与地方联建项目用款计划,并按财政部批复的用款计划和工程进度拨款。(五)审核、汇总、上报基本建设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和季度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报表,审核、汇总、上报、批复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六)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监督重大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的落实。(七)审核和审批部属单位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第六条有中央级基本建设资金支出的省级农业、畜牧、水产、农垦、农机、乡镇企业等主管部门,应设立或指定适应工作需要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农业部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指导和督促所属单位和下级部门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二)按计划、工程进度及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拨款,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三)审核、汇总上报基本建设项目季度投资完成情况,审核、汇总上报和批复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四)监督重大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的落实。(五)审核、审批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第七条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部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原则实行一级财务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编报用款计划和资金的解拨及核算。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农业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二)依法设置会计账目,加强会计核算。(三)按计划和工程进度付款,及时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四)编报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季度报表和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表。(五)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加强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工作。(六)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并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档案管理部门。部直属单位建设项目发生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部财务司提交有关文件和资料的复制件。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应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方向和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查监督。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加强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账户(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范围的部属单位,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执行),建立基本建设会计核算账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农业部下达的投资计划和批复执行,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基本建设资金。第十一条用于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的各种资金,都应纳入预算,实行项目预算管理。第十二条建立基本建设资金拨付的审核制度,财务部门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支出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拨付资金。新建项目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开工后才能拨付工程款,没有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财务支出,财务部门不得拨付资金。第十三条对多渠道资金配套建设项目,各建设单位应将安排落实配套资金的年度投资计划,抄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对配套资金不落实或不到位的,上级财务主管部门不予拨付基本建设资金。第十四条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经营性项目应在项目总投资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资本金。筹集的资本金,需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性资产投入项目的资本金,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作价。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在项目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在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应认真清理结余资金。经营性项目清理出的结余资金,相应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非经营性项目清理出的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如有结余,30%作为建设单位的留成收入,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70%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第十六条项目检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的留成收入70%用于项目管理和配套设施建设,30%用于职工奖励和福利。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上交的基建项目竣工结余资金应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三十日内按拨款渠道逐级上交。其中中央投资形成的应上交结余,应逐级汇总上交部财务司。第四章建设成本第十八条建设成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第十九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批复的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第二十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批复的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第二十一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批复的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贷款)项目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经济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汇兑损益、报废工程损失、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航道维护费、航标设施费、航测费、其他待摊投资等。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投资支出,不得将非法的收费、摊派等计入待摊投资支出。第二十二条其他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批复的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和基本畜禽、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范围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的开支。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施工现场津贴比照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的办法。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并按投资总概算的不同规模分档计算(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一)。特殊情况确需超过上述标准的,需事前经部财务司审核并报财政部批准。第二十五条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沙)育林(草)、水土保持、城市绿化、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报废及其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不能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作待核销处理。项目竣工后,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冲销相应的资金。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第五章政府采购第二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和纳入预算管理的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执行。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办法。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应当依法实施集中采购。第二十九条各单位应将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入部门预算,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第三十条纳入中央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采购资金由财政部国库管理部门直接支付给供应商,采购单位应按照合同和财政部有关要求,填报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报财政部国库管理部门审批。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按现行资金管理渠道和合同规定自行付款。货物、工程或服务的采购与验收,必须严格按程序规范运作,并建立内部制约机制。第六章财务报表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准确编报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季度报表、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认真详细编写决算说明。建设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编报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第三十二条报送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季度报表,必须使用财政部开发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及项目信息系统”软件编报,并按要求逐个项目录入,产生汇总上报数据,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报部财务司。第三十三条各建设单位要在做好建设单位资金清理、账务核实的基础上,采用财政部统一编制的“数据处理软件”,及时、准确编制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表。在编报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表的同时,应对年度基本建设财务的全面状况和国债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本年其他基建拨款”的构成情况做详细的说明。第七章竣工财务决算第三十四条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组成部分,是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决算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手续的依据。建设单位应按财政部、农业部和国家相关规定,实事求是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第三十五条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工业性项目经负荷试车考核或试运行期能够正常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性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编报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第三十六条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建设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待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编制项目竣工财务总决算。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准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和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第三十八条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或扩大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及其批复文件;招投标文件;历年基本建设计划、历年财务决算及批复文件;合同、工程结算等资料;有关的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其他有关资料。第三十九条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内容,包括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两个部分。(一)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表式见附件二)主要有以下报表:1封面;2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4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5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2会计账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3基建结余资金等分配情况;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5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建议;6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7需说明的其他事项。第四十条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经所在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签署意见,由农业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按以下权限进行:(一)部属农业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农业部财务司审批;(二)部属科研单位院本级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农业部财务司审批,院下属各所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报院本级审批;(三)部属垦区本级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农业部农垦局审批,垦区下属各单位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垦区本级审批;(四)中央与地方共同投资的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四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大中小型划分标准。经营性项目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非经营性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其他项目为小型项目。第四十二条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视同项目已正式投产,其费用不得从基本建设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不再作为基本建设收入管理。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根据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或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及时调整有关账务,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进行资产产权登记。第八章监督检查第四十四条各级农业基本建设财务主管部门应严守廉政规定,加强与计划、审计、监察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普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建设单位管好用好项目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和国家资金运行的安全、合理和有效。对检查中发现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有重大问题的项目,应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追究项目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第四十五条各级农业基本建设财务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追踪、检查和监督工作。对纳入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的资金,应保证按投资计划使用,不得挪用、挤占;应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四十六条各级农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机构,应参与指导和监督政府采购制度的落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财务预算、工程实施中的资金使用、年度财务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作为有关审核、审批的依据。第九章财务分析与评价第四十七条基本建设财务部门应加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分析与评价工作。第四十八条财务分析报表主要包括财务现金流量表(利用外资的项目分报全部投资和国内投资)、资金平衡表、基本建设投资表、基本建设借款情况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表、基本建设收入情况表等报表。第四十九条财务评价指标包括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到期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偿还率、综合建成周期、交付使用率和资产产出率等主要指标。第五十条建立和完善投资效益的分析报告制度,部属单位和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在编制财务报表的同时,加强项目实施和已完工项目形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情况的跟踪分析,正确反映基本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第十章附则第五十一条逐步加强基本建设财务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基本建设项目资料档案库,认真搞好有关信息资料的采集、加工处理、传递和利用工作。第五十二条加强基本建设财会队伍建设,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第五十三条本办法由农业部财务司负责解释。末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摘 要 本文主要从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存在的建设单位项目监管不到位、投资控制意识淡薄,决算超概(预)算现象严重、会计基础核算工作不规范等三个方面问题进行阐述。提出建设单位应充分认识到管理的重要性,严格按概(预)算批复,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评审部门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跟踪评审,建立起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机制,财政部门要开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基建会计制度的培训,提高基建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实现财政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工作的科学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关键词 财政投资项目 竣工财务决算 问题及对策
一、引言
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和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通过对其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审核,不仅可以正确反映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和投资结果,也可以通过竣工决算与概算、预算的对比分析,考核投资控制的工作成效。根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主要是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管理情况,以及项目核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对正确反映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一些单位对项目监管不到位,管理意识淡薄等现象严重,严重制约了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发现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单位项目监管不到位
1.项目资料管理不完善。评审审核时,某些建设单位不注重资料的保管,导致项目竣工财务审核报送资料不完整。特别是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出现人事变动的情况,造成资料的缺失。一些建设单位甚至在评审查出问题后,临时补充资料,对评审人员准确判断资料的真实性造成影响。
2.基建财务管理意识不强,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除了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之外,还应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而实际财务决算审核中发现,编制决算的财务部门往往只“重支出,轻管理”,只管资金拨付,对于批准的概预算,合同等相关项目管理重视不够,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缺失,工程结算进度款支付无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工程量结算书,甚至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
3.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混乱。建设单位管理费属建设项目的其他费用之一,建设项目可研、初设概(预)算中批复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数额都是依据省建设厅和发改委规定的标准费率进行核定的。但在实际审核中发现,建设单位巧设明目,把超支的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入到勘察设计费中,或者利用管理费结余发放管理人员的加班工资及福利补助,经常出现发放工资补助比例占管理费比重50%以上和业务招待费及车辆维修费支出数额较大等现象。部分建设单位为规避业务招待费总额的限制,要求开票单位将实际发生的餐费开具为会务费,审核中也不好界定。
(二)建设单位投资控制意识淡薄,决算超概(预)算现象严重
1.项目立项和可研阶段,建设单位为了项目立项,有时会故意缩小项目投资额,造成后期决算超概的发生。
2.初步设计阶段,在概算的编制中也存在建设方要求编制单位有意减少投资金额的情况,从而影响概算的准确性。
3.建设单位为了部门利益,私自提高建筑标准,变更工程设计,事后和监理单位在结算阶段违规一次性补办签证,引起工程投资增加。
4.建设单位为套取资金,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虚报工程投资,签证资料失真,引发超概(预)算现象。
(三)会计基础核算工作不规范
1.制度选用及账簿设置不规范。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及《补充规定》(财会字[1998]17号)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等进行会计核算,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但在审核中发现:有的建设单位承担着多个建设项目,却在同一个账套下进行会计核算,不利于单个项目成本管理;有的项目单位不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的要求建账,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有的只记收支流水账,费用归集不正确。
2.会计科目运用不规范。对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等主要建设成本项目核算概念不清晰,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同时一级明细科目设置不合理,会计核算混乱。比如在建安投资科目下,没有按照单项工程、合同标段、施工单位等不同情况设置明细科目,造成所有的工程进度款混在一起,做财务决算时,只能重新整理,无形中增大了财务决算审核的工作量,不利于日常的预付工程款控制管理。
三、加强和改善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建设单位应充分认识到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单位应成立专门的项目部或指挥部负责项目的日常的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项目的资料合同文件等的收集整理工作,不能只重视工程质量和进度,不注重内部管理工作。应充分认识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的重要意义,成立专人负责项目财务核算和内部基建财务管理工作,不能让财务人员只是项目的“出纳”,而对项目的整体批复及执行情况“不甚了解”,应让财务人员参与基建项目的实施过程,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检查,审核。特别是对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应重视基建财务工作,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严格按照基建财务管理及相关规定要求标准控制费用支出。
(二)建设单位要严格按概(预)算批复,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进行建设,建设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原设计、扩大工程项目、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对涉及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增加工程造价部分要严格审查,要在涉及重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时报请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应按照控制投资、保证质量、加快进度、提高效益的指导方针以及合理定价和有效控制的基本原则,确定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真实性。
(三)评审部门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跟踪评审,建立起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机制
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是财政部门加强财政投资项目财务管理,促进建设资金有效使用,杜绝浪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最后一关。但是决算评审中所暴露的问题,提醒财政部门要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机制。
具体来讲:事前评审是指做好项目立项关,财政部门要抓好项目源头管理,主动参与项目前期论证和审核,技术经济不合理的因素加以调整,控制投资规模和标准,监督项目概算,增加财政部门在基本建设领域的主动权和话语权;事中评审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参与项目过程管理。经常到项目现场查看工程进度,对过程中的重大变更或调整事项,及时把关评审。事后评审是指在工程竣工决算评审阶段,及时开展项目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评审,在审批竣工财务决算时,对支出项目是否合法、金额是否合理,手续是否合规进行把关,正确核核定项目建设成本。
众所周知,当前建设领域存在问题较多,高估冒算、损失浪费、管理混乱、等问题仍然存在,建立采用事前、事中、事后跟踪评审,虽然增加了评审频次,但是将建设过程置于更为严密的评审控制之下,建立起参建各方相互制约的机制,营造出难以违规的环境,才有可能遏止各种问题的发生。
(四)开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基建会计制度的培训,提高基建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要管好、用好基本建设资金,财务人员不仅要熟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基建会计制度,还要熟悉相关的基建程序和与工程有关的相关法规制度。只有加强基层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才能在具体的操作中把好基建财务关,管好用好项目资金,正确核算建设成本,防止出现挪用资金和浪费资金现象。
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只要建设单位加强监督管理,认真组织,严格按概(预)算批复,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财政投资评审部门严格审核项目工程造价和资金拨付手续,把好财政资金关,相信会解决财政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审核中出现的问题,让财政投资项目竣工决算评审工作健康发展。
参考文章:
[1]严晓红,朱波.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评审的实践与思考.
关键词:财政投资决算管理
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和积极财政政策的稳步实施,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城市建设项目投入,规范建设领域管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各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也不断加强了工程财务的管理,财务管理的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但从近年来财政投资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情况来看,还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需我们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超概(预)算现象较普遍
部分建设单位为争取财政投资项目立项,采取立项时少报投资额,过程中增加概算投资的方式,边规划、边设计、边修改、边施工,随意修改投资项目,造成工程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现象,建设项目投资控制还有待提高。
(二)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
部分建设单位存在着将项目化分为若干个小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或直接发包的现象;存在着部分建设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先进场施工后招标投标的现象;存在着对投标施工企业资质审查把关不严,招投标组织不严密等招标管理漏洞;存在着投标方恶意低价抢标、串标、围标等现象。
(三)管理费用超标准列支严重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规定,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员管理水平和物价水平大幅提升,但建设单位管理费费率多年来未作调整,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费用超标准列支已成为建设项目的共性问题。
(四)非建设项目费用的挤占
一是部门预算日常工作经费挤占。很多应在部门预算中列支的费用,列入工程中,如部门日常管理经费、大量会议费、招待费等;二是非基本建设项目设备等列入工程。部分单位将本单位工作用设备等列入工程,如办公家具的添置、电脑等。三是未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和资产移交产生的费用列入项目。由于有的工程在验收或移交上未及时进行操作,产生了相关费用,如水电费、人员管理费等。
(五)决算工作不够及时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规定,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实际操作中,由于部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决算工作的不够重视,建设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对决算资料报送及建设口径的把握存在着差异,项目未按规定及时报送决算资料的现象普遍存在。同时,由于建设项目拆迁安置的长期性和不确定性,造成大量项目建设已完工,但不够条件进行财务决算。由于报送不够及时,造成后续的决算审核中,资料不全、依据不足,使决算审核定案难度增大。
二、做好财务决算工作的几点建议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作为反映基本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全过程的建设情况、财务状况及其建设成果的综合总结性文件,其重要性突出。如何按照新的形势和要求做好财政投资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工作需建设单位和资金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
(一)建设单位方面
建设单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实施方,要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要加强财务管理,强化竣工财务决算的意识,充分做好财务决算报送的前期准备工作。
1、必须先做好工程决算
做好工程决算是进行财务决算的前置条件。在报送财务决算前,建设单位应仔细核对,确认工程项目是否全部审核完毕。除了主体建设工程外,还需关注如前期的三通一平、管线迁移、绿化迁移等项目是否已完成工程决算。只有完成工程决算,才能顺利进行财务决算工作。
2、必须做好相关的财务清理工作
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业主单位要做好各项清理工作。清理工作主要包括该项目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帐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清算及债权债务的清偿等。同时,要注意预计未完尾工工程的合理合规性。根据决算编制有关规定,未完尾工工程总额不得超过项目投资总概算的5%,超过5%的,不能编制项目竣工决算。在进行预计时,要注意两点,既要保证足额预留资金,以确保尾工工程顺利完成和各项管理工作有序开展,预留额度又不宜过大,避免造成尾工期铺张浪费。
3、必须做好各项财务审批事项
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某些需要财政部门审批后方可以列支的经济业务,例如坏账损失、确需超标准列支的各项费用等等。因此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之前,建设单位应将需报财政部门审批的所有事项进行审批,根据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进行账务处理。
4、必须做好财务决算报表填制工作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是建设单位编制的,主要由封面、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组成。建设单位必须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实事求是、认真的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合理合规。
5、各部门应配合做好报送财务决算工作
部分单位以为财务决算是建设单位财务部门的工作,其实财务决算工作需要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如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上报等工作。财务部门应统筹做好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资料整理工作,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
(二)资金监管部门方面
财政部门作为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监管的主要部门,应积极发挥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做好财政投资项目决算管理工作。
1、建立项目预算管理制度
建立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制度,是实现部门预算管理延伸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的重要途径,有助于细化预算编制,使事前项目预算审核成为项目预算编制的一个环节。财政部门可制定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规范财政投资项目预算审核操作流程,逐步在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编制环节开展“先审核、后编制”的工作试点。
2、强化资金拨付管理
财政部门应强化财政直拨审核管理,实行先审核后拨付,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余款在决算后再支付,促使施工单位主动上报决算资料,使建设单位对上报决算工作有主动性。
3、完善项目管理制度
财政部门应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发挥财政监管作用,制定各项项目管理制度。如建设单位管理费费率财政部多年来未作调整,但财政部门可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对国有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范围和标准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随着代建制的实施,财政部门应及时出台基本建设项目代建管理费标准等。通过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推动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4、及时梳理竣工项目
财政和审计部门等资金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竣工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及时对竣工项目进行梳理,对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的政策执行规范性、建设内容完整性、造价核算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提出今后优化完善项目管理的建议,达到节约财政资金,提高项目绩效的目的。
5、及时查找已竣工但未能报送决算项目原因
资金监管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应及时对已竣工但无法进行项目决算的项目进行梳理,查找无法上报的原因,探讨解决无法上报决算的办法,积极做好财务决算工作。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S].财建〔2002〕394号.2002
1投资评审问题
近年来,财政部门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管,专门设立了投资评审机构,对基建项目项目概(预)算、竣工结(决)算和招投标控制价等进行评审,评审结论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审批竣工财务决算等事项的依据。但是由于评审机构人员力量不足,不专业,需要评审的项目多等原因,致使评审机构不能按时出具投资评审结论。一些项目投资评审时限过长,严重影响工程开工和完工。此外,还存在评审时不执行公路定额,不考虑公路项目的独有的本质属性,随意压缩核减工程预算和二类费用,甚至为了达到减少地方配套资金的目的,按比例审减等问题。
2解决问题的措施
2.1项目法人要重视公路工程财务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财务管理是公路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财务管理机构和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是做好基建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项目法人必须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规定,选择有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基建财务人员,合理设置财务岗位,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项目法人要充分发挥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人员在基建项目管理中的职能作用,从工程招标到竣工资产移交的项目建设全过程都要有财务人员参与。
2.2项目法人要规范会计核算,正确归集建设成本。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进行会计核算,按工程项目单独建账,并将该工程项目的所有资金来源和建设成本完整反映。项目资金在县(市)财政会计核算中心代为核算的,会计核算中心也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正确核算,并且应该尽快将会计核算职能返还给项目法人。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对基本项目资金支出实行报账制的,也不得将资金结算支付的原始单据留存在财政部门,而应审核后,交给项目法人进行会计核算。
2.3项目法人要强化风险意识,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和支付程序。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首要作用是保证中标的承包商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减少项目法人因承包商违约而受到的损失。因此,项目法人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要求承包商提供保证金或者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提供的履约保函。工程价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项目法人还要协调督促财政部门明确每个环节的审批时限,及时支付工程款项,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2.4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项目法人要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和公路部《公路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14)的要求,做到大中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在完工后3个月内编制完成,小型项目在完工后1个月内完成。同时要做到数字准确、真实,内容完整,程序合规。为避免资产流失,及时发挥新建成资产效益,项目法人应按照规定程序将竣工财务决算上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并在收到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15日与资产管理单位办理完资产移交手续。
2.5规范财政投资评审,提高评审效率。项目法人要及时主动向财政评审机构提供被评审项目的相关资料,并积极配合做好评审工作。财政评审机构应通过加强评审力量和提高工作效率等方式,做到按照规定的时限出具评审结论。在评审过程中,财政评审机构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评审原则,根据公路工程地处偏僻、施工作业跨度大、战线长等自身特殊属性,严格依据公路工程概算定额进行评审,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或者套用工民建等其他行业标准。此外,财政部门也可以通过提前参与公路工程项目可研论证和初步设计审查等前期工作,将投资评审关口前移,减少评审环节等方式,达到既发挥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能,又提高投资评审效率的作用。
作者:杨槐 单位: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摘 要 根据电网企业发展的精细化管理要求,电网工程进行全过程财务管理,已经成为必然。文章从电网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目前的现状着手,研究电网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与预算管理、内控管理等相结合的措施,以便电网工程投资取得最大效益。
关键词 电网工程 全过程 财务管理
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县域电网进入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县级供电企业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建设一强三优的现代公司要求和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势必要加大电网工程建设投资力度。目前县级供电企业电网投资大到近三年的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小到电网工程的大修技改、营销推广、小区配套等。随着县域电网工程建设项目的增多和资金投入的加大,电网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电网工程财务管理的风险越来越大。笔者就当前县级供电企业电网工程项目各个阶段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分析,以求深入推进工程项目财力集约化管理, 切实发挥电网工程成本管理与风险防范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电网工程的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供电企业的投资效益。
一、目前电网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的现状
电网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通常包括电网工程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及投资计划、初步设计、招标投标、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决算等。但目前电网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的内容仅限于在电网建设资金筹措、电网工程财务成本归集入账、电网工程结算、电网工程财务竣工决算几个环节的管理,财务管理功能在电网工程全过程管理中严重缺失,造成电网工程财务管理与管理脱节,电网工程管理资料不健全,加大企业经营风险。
电网工程财务管理职能仅限于会计核算职能。由于县级供电企业(专职)财务人员整体偏少,大多工程财务人员为兼职人员,工程财务人员只关注电网工程成本的入账、转资和编制财务竣工决算报告等工作,而对工程本身的细节关注却不够,且因工程财务与其他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协调困难,造成工程财务管理水平不高。
二、加强电网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的主要对策
(一)财务管理必须贯穿电网工程全过程管理
1.电网工程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及投资计划阶段的财务管理。财务人员参与对电网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并进行详细测算,对投资方案进行财务分析,做好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和经济效益评估,协助决策者选择最优方案,保证投资效益最大化,降低投资风险。 同时加强电网工程前期费用支出的管理,将项目前期费用支出计划纳入工程投资管理,并与后续拟核准立项的项目对应。
2.电网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财务管理。财务人员参与电网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提出工程建设投资控制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征用土地、拆除征用土地地面房屋、建筑物和青苗赔偿事项,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财务规定;参与审查概算编制费用构成和计算标准是否规范,各项取费依据是否充分有效、计算有无差错、遗漏或重复;筹措电网工程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保证及时到位;加强对工程建设资金的预算管理,对于专项投资,比如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保证开设专户,并且专款专用,资金封闭运行。
3.电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财务管理。财务人员在工程招投标阶段的财务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参与审查标书文件、参与资格审查与商务答疑和参与评标等工作。对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以及资格审查和评标方法的审查确定资格审查的条件、商务条款的设定、合同条款的设定、评标权重中商务条件的比重等进行审查,并根据设立的财务要求对招标人进行审查,以确定综合实力较强的招标人,重点关注投标单位的财务状况和财务风险,对供应商信用做出会计判断。
4.电网工程施工阶段的财务管理。财务人员要关注工程施工进度,严格按照工程进度付款,进度付款审批手续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工程管理部门出具工程进度书面资料,避免工程进度款超付。比如工程预付款项不超合同额的5%,工程完工验收前支付工程款不超过85%,工程按进度付款时索取对应金额的发票和收据等。对于受客观因素影响导致工程项目施工变更需增加投资的,财务人员参与工程项目投资增加额的确定工作,严格把关。不但要将增加的投资额降到最低,还要达到节约投资、保证质量、缩短工期的目的。
5.电网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财务管理。竣工验收是电网工程项目十分重要的工作,财务人员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能把好电网工程投资的最后一关。财务人员要核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竣工图是否符合设计图,设计有变更的是否符合变更后的内容要求,验收资料是否签字齐全等。电网工程项目完善的竣工验收,是竣工结算准确与否的保证。
6.电网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财务管理。电网工程项目的结算书通常由施工单位编制,根据编制好的结算书,财务人员督促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要求工程管理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工程造价审计,并出具工程审计报告。财务人员再根据中介机构审计后的结算书和工程审计报告,要求施工单位开具工程项目剩余工程量发票有关证明,完善审批手续后入账。同时检查监理费、设计费等工程费用是否已如实入账。
7.电网工程竣工决算阶段的财务管理。竣工决算阶段是电网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最重要的阶段。财务人员于工程竣工验收手续齐全后,对工程做暂估增资处理,确认工程达到资产标准,符合计提折旧要求。核对电网工程项目预算书,查看工程项目WBS架构的最底层,确认每项工程费用都合法合规、手续完备的计入工程成本。联合工程管理部门、物资供应部门编制电网工程财务竣工决算报告,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财务竣工决算报告审计。根据中介机构审定的财务竣工决算报告,做工程正式转资处理。对于决算完的电网工程项目,督促物资供应部门将该项目剩余物资从该项目上转出另作它用,督促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在ERP中对该项目做技术关闭,财务做该项目的最终关闭,确保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圆满结束。
(二)电网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
1.将电网工程投资预算纳入年度全面预算管理中。将电网工程投资作为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电网规划、年度投资计划等,并充分考虑年度预算中电网投资的影响。在资产负债方面考虑电网资产的增加和电网投资资金的来源,在损益方面考虑新增资产影响的收入增加和计提折旧影响的成本费用增加,在现金流量方面,考虑电网工程投资筹措资金的流入和电网工程投资支出资金的流出等。
2.将电网工程投资资金预算纳入月度现金流量预算中。根据电网工程进度与付款计划,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年度内预计各时点工程资金需求信息,按照“先内后外,先低后高”的原则,科学制定融资计划,统筹安排工程融资的额度、渠道及方式,减少资金沉淀,提高使用效率。具体付款月份,做到先资金预算再资金支付,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做到支付依据充分、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支付额度不超过年度投资计划,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可控在控。
(三)电网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建设紧密结合
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使财务人员在工电网程管理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是通过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和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使财务管理人员对工电网程资金运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实施控制。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强化电网工程全过程内部控制管理。电网工程全过程管理要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监督控制。
1.事前控制是在电网工程开工之前就要有计划的做好财务控制,首先是审核电网工程概算的全面性,看是否涵盖工程设备、主材、施工、设计、监理、青赔等工程成本;其次是审核电网工程概算的合理性,看取费是否符合国家定额标准。
2.事中控制是电网工程过程中的财务控制,围绕企业经营业绩指标和年度预算,对电网工程资金流向、财务状况变动等情况实施全过程的跟踪和监控,定期检查,及时反馈电网工程预算执行中的突出问题,给予纠正和处理,确保电网工程预算的严肃性和严谨性。
3.事后控制是指对电网工程财务的事后控制,在编制电网工程财务竣工决算报告时,核对工程主设备实物与账面是否相符,检查工程成本是否在预算控制范围;聘请中介机构对财务竣工决算报告进行审计,降低企业风险;开展项目后评价,利用财务指标体系,对工程成本、财务情况和工程投资的经济效益等进行分析,对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监督和复核,并将项目后评价成果服务于投资决策及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中。
总之,电网工程全过程的财务管理与电网工程的各个环节紧密相关,要从工程各个环节加强财务管理,降低经营风险,才能促进企业节约成本提高效益。
参考文献:
[1] 范松成.强化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有效降低项目投资成本[J].中国总会计师,2011(11).
关键词 水利建设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建议
一、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基建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水利建设单位由于施工工程的临时性和阶段性,不可能配备专门的会计人员长期从事建设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加之长期以来水利部门重建设轻管理,客观上造成水利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机构设置不健全,人员数量不足,高素质的财会专业人员短缺,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工作总体水平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水利基建财务管理智能的充分发挥。再者,随着水利投资主体多元化趋势的发展,现行的一些财会方法及理财观念要进一步更新,业务知识急需加强。当前,基建财务人员的现代财务知识和技能相对滞后。
2.概算项目与会计核算科目的不一致
现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的科目与概算项目不一致已是老问题,目前仍未得到妥善解决。会计科目与概算项目的不一致主要表现在概算的其他费用与会计核算中某些科目不一致,比如建设管理费,概算中包括开办费、经常费、监理费、项目管理费等内容,而会计科目中待摊投资的二级明细科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实际上仅包括经常费一项内容,其他的内容要在其他一级或二级科目中核算。又如概算中的开办费,在会计核算中无对应的科目,可以放在待摊投资,也可以放在其他投资,随意性较大。由于各自包括的内容不一样,在会计核算时,难免出现人为划分科目的情况,同一个建设项目其核算的结果可能会不一样,既不利于财务预算管理,也不利于考核概算执行情况。
3.工程竣工结算不及时,竣工财务管理混乱、规定不明确
一些项目投产运行多年,迟迟不办理竣工决算,给建设单位、管理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在编制竣工决算时,概算项目与会计科目的矛盾也给财务报表的编制带来很多麻烦。竣工决算中的项目投资分析表是按概算项目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表则是按会计科目汇总编制,这就使得各决算报表编制的口径不一致,造成在决算编制过程中资料收集难度很大的实际问题,会计人员在核算时需要做两套账,一套按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以满足财务决算的要求,一套按概算项目核算以满足投资分析的要求,这样极大地增加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另外,在在竣工财务决算需的审计方面,具体的审计机关、审计级别以及权威性认证,相关文件未有明确规定,也是导致财务病诟的原因之一。
4.资产移交中的两难问题
工程在编制竣工决算、办理竣工验收后就应由建设单位移交管理单位,在这里竣工决算的作用是作为资产移交的依据。资产的交付对于一般的工程没什么困难,无非是将工作做细,资料收集齐全,实物管理妥当即可,但是一些特殊的大型工程项目,含有多个标段、分年实施,在移交资产时就会存在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当年招标的单项工程完工后是否当年移交?对这个问题,财政部和水利部关于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的规定中没有提到,实际工作中却不可回避。
进一步分析,我们会发现这是一个两难问题。如果当年移交,存在三个问题:
一是在财务处理上必须将这一年度的投资来源冲销,这样到整个工程结束时,财务账上反映的投资来源只是最后一年的数额,是不完整的;
二是由于待摊费用一般来说是根据整个工程中单项工程所占的比例进行分摊,而在全部工程完工前,这一比例是不能确定的,所以每个单项工程决算时所分摊的金额也不可能确定;
三是在同一个工程中运行维护和施工建设混在一起,各自负责的单位在工作中肯定会从本单位的利益出发,人为的增加管理难度。
如果当年完工的工程不移交,而是等到全部工程完工是一并移交会怎么样呢?这样做的问题是:工程的运行维护费用没有来源渠道,因为工程概算中根本就没有考虑之一项目。
二、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的建议
1.加强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要求财务人员不仅要熟悉掌握财务会计知识,还要了解工程概预算知识、工程图知识,清楚概预算的标准和定额,全面了解基建项目的情况,在此基础上,才能准确设置帐套,准确核算基建项目。因此,要解决水利基建财务人员素质较低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进行业务培训,扩大知识面、提高业务素质,大力加强短期培训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基建财务会计人员要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的基础上,工作方式应由事后记账变为事前参与、事中控制和监督,通过参加工程招标、价款结算、竣工验收、制定办法和重大事项决策等,为更好地开展财务管理、尽快发挥工程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2.建议调整部分会计科目
水利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对象是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的重点是正确反映水利基本建设概(预)算得执行情况。水利部水建[1998]15号文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通知中,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项目进行了调整,新增了一些费用项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对这些新增项目的会计核算问题应予补充完整,制定具体的处理办法,如新增加的项目建设管理费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等。若在“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科目中同建设单位经常费合并核算,则不能正确完整地反映概(预)算得执行情况,实际工作中,有的在“待摊投资”科目下增加二级科目“项目建设管理费”单独进行核算,但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时,又涉及合并到“待摊投资”的哪一个项目中的问题。另外,前期工作统筹费、定额编制管理费等都涉及到这样的问题。因此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的制度改变后,对应的会计制度也要有相应明确改变后的会计核算问题。
因此,建议在会计制度中应明确:
(1)“待摊投资”的二级科目按概(预)算项目设置,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时将相近的费用合并填入财政部的格式决算报表中,在编表说明中作详细说明;
(2)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年度决算报表上已明确的“待摊投资”二级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年度决算报表上没有的待摊投资项目全部计入“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在反映概(预)算执行情况和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时应详细分开,或设置其他待摊投资辅助合算;
(3)《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年度决算报表上的待摊投资项目完全按照概(预)算项目及时修改,做到完全对应一致。通过上述三种方式才能既做到正确反映水利基本建设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又能符合财政部年度决算报表的要求。
3.竣工决算的建议
概算项目与会计科目之间并没有本质区别,无非都是把建设项目中的费用进行分类归集,不同的只是概算是事前控制,其归集的项目反映应该需要的投资,会计科目则是反映不同项目内容实际发生的投资。这并不矛盾,而且说是一致的,因为会计核算也可以看成是对概算执行情况的一种纪录,两者完全可以统一标准。至于是统一到会计科目上来还是统一到概算项目上来,笔者认为会计上资金占用类科目可以与概算项目完全一致,资金来源类科目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这样处理可使两者结合起来,而且具有可操作性。当然,如何处理还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有关主管部门要决定是否统一标准。
此外,考虑到审计利害关系,建议竣工财务决算不能有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应由主要投资主体的审计机关和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主要投资主体的审计机关可以直接审计,社会审计组织应由上一级主管单位委托才能对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关于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权限和级别,相关文件并未明确规定。建议水利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由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机关的同级财政(财务)部门审批,审批期限为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