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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流感应急预案

时间:2023-01-31 08:11:01

禽流感应急预案

第1篇

统一领导,科学防控;以卫生院为主力,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乡涉及人感染H7N9禽流感预防与控制的各项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乡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顾问: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防控知识宣传组和后勤保障组。

(一)办公室

设在乡卫生院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综合协调和统筹各小组工作;负责日常工作和信息的收集上报,各类文件、信息和有关会议材料及防控工作情况资料的起草、编发和管理工作。办公室设疫情报告24小时值班电话:。

(二)疫情防控组

由卫生院相关科室、农推中心、林业站、经发办、中心校、规划环保站、各管区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实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对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做好畜禽疫情监测报告、和人疑似病例的初诊甄别。

1.卫生院负责组织全乡医卫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学习相关技术方案和指南,并加强与各村卫生室的信息互动。卫生院开设发热门诊,加强门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工作,规范诊疗流程,接诊医生要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诊断与鉴别诊断,遇有发热及流感症状患者,要高度警惕,详细登记患者姓名、家庭地址和电话等信息,以备及时报告。具体工作按《乡卫生院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2.林业站按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检测防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应急监测防控和信息报告,加大对森林、水库等鸟类集中区域巡查力度,提高监测防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警示公众远离野生动物,发现死亡野生动物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害化处理。

3.农推中心要对全乡动物疫情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鸽子、种禽、水禽及规模养殖场进行监测。指导养殖户加强畜禽防疫,采取喷洒消毒液、熏蒸、清理垫料等方法清洁圈舍,督促饲养人员做好防护措施,严防人禽交叉感染。对禽类发生不明死亡和疑似病例的要高度敏感,一旦发现疫情,应立即划定半径3公里的疫区和半径3—10公里的受威胁区,由兽医等技术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采集病料送检,对病死家禽作无害化处理,严格控制家禽移动,防止疫情扩散。

4.经发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要强化对畜禽交易市场、餐饮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严格畜禽产品的产地检验、坚决杜绝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5.村镇建设规划环保站要以各养殖场,农贸市场,垃圾站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督促农户打扫庭院卫生,对生活垃圾做必要的消毒处理,维护公共卫生。

6.中心学校要指导督促各学校,及时向广大师生宣传流感防治知识,制定H7N9流感防治方案和措施。尤其是做好教室、宿舍、食堂、计算机室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及时全面掌握在校师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教职工、学生有发热、干咳、少痰、乏力、头痛、关节和肌肉酸痛、腹泻等症状与体征,迅速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送到医院就诊。

7.各管区要指导各村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各村村主任为本村防治H7N9流感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畜禽的疫情要在1小时内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疫情防控组人员要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初步确认,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三)医疗救治组

由卫生院相关科室组成。负责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的初步医疗救治工作。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按照“四集中”的原则,开展疑似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做好与上级卫生部门的衔接,成立H7N9流感防治专家组,组织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医院感染控制等技术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医疗救治、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能力和水平。具体工作按《乡卫生院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四)防控知识宣传组

由卫生院,农推中心,林业站,中心校、各村卫生室相关人员组成。通过讲座、标语、短信网络等方式搞好防控工作知识宣传,普及人感染H7N9禽流感预防知识,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保障疫情处置工作开展和社会安定。

(五)后勤保障组

由卫生院、经发办、派出所、党政综合办、财政所相关人员组成。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证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保证药品的供应;做好各类水、电、气供应与物资保障,车辆协调安排,及时疏导人群、维护治安等。

四、启动条件

凡在本乡范围内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症状疑似病例,经医疗救治组报上级专家组会诊确认后,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开紧急会议,并立即启动本预案或根据县的要求立即启动本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卫生院、林业站、农推中心、中心校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现疫情,要迅速报告,紧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乡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领导小组启动预案后各个工作小组人员应及时到位。

(二)保持防控工作公开透明。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禽流感疫情或疑似疫情时,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即时通过广播、网络、标语等方式准确疫情信息和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消除公众的恐慌心里。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在执行本预案时,,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的、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对拒不服从防治禽流感领导小组调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警告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禽流感市场防控应急预案

禽流感是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禽类列性传染病,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列为A类动物疫病,国家已将本病列为一类动物疫病。近期,我国部分地方先后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了加强禽流感防控工作,现根据国家及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县禽流感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确保我县养禽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体健康,防止禽流感通过市场传播,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坚持在市、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切实履行职责,通力协作,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坚持“早、快、严”的原则。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出现后,各工商所及局各内设机构应迅速采取措施,从严处理疫情,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实行分级防控的原则。要根据防控指挥部公布的疫情等级,实施相应的应急防控措施,做到措施与疫情相当。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禽流感市场防控指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

副组长:*** *** ***

成 员:局内设机构负责人、各工商所所长

办公室设在市场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县禽流感市场防控的领导、协调、统计上报及联络工作。

(二)领导小组及股、所分工。

***局长全面负责全县禽流感市场防控工作。

***、***、***各自按挂所分工,负责各自所挂工商所辖区内的禽流感市场防控工作。

经检大队、市场股、法制股、12315申诉举报中心、注册分局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全县禽流感市场防控的督查、协助工作。

各工商所应在局禽流感市场防控领导小组及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实施辖区内的禽流感市场防控工作,严格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在辖区通过市场传播。

政工股:负责对在禽流感市场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而造成工作重大失误的工商干部进行调查和处理。

办公室:负责禽流感市场防控工作的后勤保障和服务。

四、禽流感市场防控工作要求及应急措施

(一)工作要求。

各工商所及内设机构要认真做好禽类市场的监管监测工作,对辖区内活禽及其产品市场具体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要落实辖区管理责任制,对禽类市场和经营户加强巡查,强化预防措施。一旦在市场出现疫情,要及时按照有关疫情报告规定进行报告,并根据疫情等级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二)应急措施。

1、加大禽类产品及活禽市场的市场巡查力度,做好巡查记录台帐,加强索证索票,严禁疫区及染疫禽类及其产品上市,对市场巡查中发现来自疫区的禽类及禽类产品应立即封存,并迅速就近移交检疫部门处理。

2、取缔市场内无照销售禽类及其制品的摊点,加大对违法经营禽类及其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

3、协助农业、卫生及市场开办者加强活禽销售市场的消毒、防疫工作。

4、加强防控禽流感药品市场监管,坚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疫病防控药品的行为,确保疫病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5、在集贸市场建立疫情联络员制度。一旦发现疫情病例,确保及时上报,并实行禽流感“零报告”制度,做到每日上报,报告方面,县防控指挥部另有要求和规定的,遵照执行。

6、做好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工作。加强与农业、卫生、质检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市场防控禽流感工作整体合力,要严格遵守县禽流感防控指挥部的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在应急状态期间,保持24小进通讯联络畅通,工作日要全部在岗,休息日全部备勤。

7、一旦发现疫情,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早、快、严、小”的防治原则,根据防控指挥部公布的疫情等级,分别实施封锁、扑杀、消毒等措施,迅速控制疫情。必要时必须迅速关闭疫点及周围的禽类交易市场,并积极协助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关闭疫区内禽类及其产品市场,对禽类产品交易市场和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8、加强工商系统上下之间、区域之间、内部职能机构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防控工作合力。

9、加强与农业、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及时通报有关疫情动态及防控信息。

五、责任追究

对在禽流感防控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纪检监察及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3篇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规定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疫情报告、诊断、疫情处理、防治措施、控制和净化标准。

本预案适用于上饶县境内一切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和禽类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以及从事动物防疫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疫情分级

根据禽流感疫情发生的数量、传播速度、危害程度、流行范围与趋势,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疫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为一级疫情:

1、30天内在本县区域内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点4个以上的;

2、30天内在本县区域内高致性禽流感发病禽群在5万羽以上的;

3、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乡镇同时暴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的。

二级疫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为二级疫情:

1、在本县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乡镇发生高致病情禽流感的;

2、30天以内本县区域内发生高致病情禽流感3个疫点的;

3、30天以内在本县区域内发生禽流感发病禽群1万羽以上5万羽以下的;

三级疫情:有列情况之一的,列为三级疫情:

在本县区域内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点3个以下或病禽群在1万羽以下的。

三、组织系统

1、指挥系统: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为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政府办主任、农工部长、农业局局长、卫生局局长为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宣传部、农业局、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林业局、经贸委、科技局、人劳保障局、交通局、法制办、粮食局、公安局、电信局、质监局、商业总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上饶县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全县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工作。同时成立以县农业局局长为队长,公安局、卫生局、农业局分管领导为副队长,县畜牧兽医站技术干部,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为成员的上饶县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局(电话:*

2、各乡镇要尽快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区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工作,并把机构组成人员名单上报县指挥部。

四、疫情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患有高致病性禽流感或疑似本病的禽类,都必须在第一时间内(24小时之内)立即向当地政府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当地政府或动物防疫机构应立即向上级政府或防疫监督机构报告,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缓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

2、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接到报告后,按农业部(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订出疫情紧急处理措施。

五、疫情处理

实行以紧急扑杀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1、发现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畜主应立即将病禽(场)进行隔离,并限制其移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及时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症状检查、病理解剖、采集病料、实验室诊断,并根据诊断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2、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3、封锁:由县人民政府疫区封锁令,并对疫区进行封锁。

4、扑杀:在兽医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对疫点内所有的禽只进行扑杀。

5、无害化处理:对所有病死禽、扑杀禽及其产品和禽类,排泄物、垫草、饮料等物品均需进行无害化处理。

6、紧急免疫:对疫区和受威胁区内的所有易感禽类进行紧急免疫接种,登记免疫接种的禽群及养殖场(户)建立免疫档案。

7、消毒:对疫点内禽舍、场地以及所有运输工具、饮水具、道路、公共场所进行严格彻底的消毒。

8、紧急监测: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禽类实施严密的疫情监控,掌握疫情动态。

9、封锁令的解除:在疫点内所有禽类及其产品处理后,严格消毒和疫区、受威胁区,紧急免疫接种后,最后一只禽扑杀21天后,经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审查验收合格,方可由原封锁令的同级人民政府解除封锁令。

10、处理记录:对高致病禽流感疫情的处理全过程必须做好完整的记录,以备检查。

六、保障措施

1、物资保障:县里建立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物资储备(疫苗、消毒药、防护用具等),一旦发生疫情进行紧急调运。

2、资金保障:各乡镇政府要在年度计划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以购置防疫苗、消毒药械、防护用品以及畜禽的扑杀助等费用。

3、技术保障:建立并逐步完善我县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的建设,加强基层畜牧兽医人员的技术培训,使之能快速、准确地诊断该病。

4、人员保障:由县、乡两级干部并配置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疫病调查监控小组,对全县27个乡镇的禽流感疫病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各乡镇要组建重大动物疫情预备队,承担本地区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杀工作,必要时可申请上级调派其他地区的预备队集中使用。

七、预防与控制

1、加强饲养管理,提高环境控制水平。饲养、生产、经营家禽的场所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例,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饲养场必须实行全进全出的方式,严格控制人员出入,严格执行清洁和消毒程序。禁止鸡与水禽混养,养鸡场与水禽场应相互间隔3公里以上,并且不得共同用一水源;养禽场要有良的防止禽鸟进入饲养区的防护设施,并有健全的灭鼠设备与措施。

2、加强消毒,做好基础防疫工作。各乡镇要加强禽类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严格禁止从疫区购进禽及其产品和其他地区未经检疫检验的产品,对出售禽类及其产品的场所应进行经常性消毒。

八、责任落实

为预防高致病性禽流感在我县发生,县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指挥部已组成13个工作组,分赴全县27个乡镇,并为所包干乡镇防疫责任人和上下联系人。各成员单位职责按照《上饶县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要求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督导乡镇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并协助乡镇做好各项预防工作。

九、其他事项

1、各乡镇政府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制订本乡镇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并做好一旦发生该病时所需的人员安排、经费、物资、设备、技术储备工作。

2、本应急预案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是按国家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4篇

随着我县畜牧业的不断发展,禽类养殖量大幅增加,一旦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将直接影响我县广大养殖场户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政策依据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确保养殖业持续发展和人民健康安全,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三、实施意义

建立完善我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体系,是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的重要任务。《实施方案》明确单位和个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职责范围,对疫情报告、疫情级别认定、疫情处置、善后处理等方面给出了政策标准。

四、主要内容

(一)疫情报告范围及对象

1.在县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

2.报告对象:县农业农村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或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疫情响应级别

农业农村部和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疫情预警。县人民政府接到动物疫情预警后,应当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应急处置

对发生可疑和疑似疫情的相关场点(划定同疫点)实施严格的隔离、监控,并对该场点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养殖场(户)进行采样检测。疫情确诊后,县农业农村局应当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开展追溯追踪等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决定。

(四)善后处理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应急处置情况进行系统总结,按要求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对疫情处置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单位或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对防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单位及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强制扑杀的家禽及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县政府成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单位成立相应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各责任部门应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疫情报告、调查以及样品采集、送检、检测、疫点疫区划定、家禽扑杀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疫情防控资金筹集和工作经费预算安排以及资金使用审核监督管理;林草部门负责对野生禽类的监测;公安局负责治安管理及交通管制工作。

第5篇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89号)、《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农医发[**]11号)以及《关于印发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开展活禽和活体鸟类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工商市字[**]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做好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改善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提高活禽经营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责任意识,不断完善活禽经营市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机制,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水平,降低活禽经营市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风险,有效保障家禽及禽类产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做到活禽交易区与市场其他区域相对隔离,水禽与其他家禽分开,宰杀间与活禽存放区域隔离,宰杀间与出售场地分开,并有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及定期休市等防疫制度。对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活禽经营市场,责令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移送工商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二)加大活禽经营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查验活禽经营市场经营活禽的检疫证明持有情况。对未经检疫上市经营活禽行为,伪造、变造检疫证明行为或经营病死家禽的违法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厉查处经营病死禽及其产品的行为,监督做好病死禽及死因不明禽类的无害化处理处理工作。

(三)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监测工作。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农业部关于印发〈**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号)要求,因地制宜地制定辖区内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监测方案,重点活禽经营市场要每周监测一次。对活禽经营市场出现的死亡禽只,要及时采样进行检测。对疫情监测结果要进行分析,及时做出风险预警。

(四)完善活禽经营市场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活禽经营市场进行建档立案,掌握每个活禽经营市场的基本情况,并定期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情况的风险分析,及时发现防疫漏洞,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要完善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积极组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演练,不断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自**年3月至5月,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中旬,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积极组织自检自查工作,查找活禽经营市场检疫监管以及疫情监测工作的突出问题,落实各项整治措施,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4月中下旬,我部组织对部分省份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三阶段:5月上旬,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部分省份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四阶段:5月中下旬,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并将有关情况总结上报我部。

第6篇

一、畜禽疫病的分类:(一)“一疫”(口蹄疫)英语代码“w”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的烈疫传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长十条规定,属一类动物疫病。(二)(1)“二瘟”即一猪瘟,也叫猪的烂肠瘟,是猪的一种烈、急、热、败血性传染病,其病理变化的特点是细小血管的变性,从而引起内脏出血、坏死和哽塞。本病的传染性很强,发病率和死亡率很高,流行很广,包括野猪,给养殖户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广泛流行于世界各地,为一类型疫病。(2)二即“鸡瘟”,也叫新城疫。是由鸡瘟病毒引起的急、热败血性传染病,其特点是呼吸困难,严重下痢,精神紊乱及浆膜和粘膜出血。对养鸡业危害很大,包括野鸡。流行于世界各地。(三)、“五病”(禽流感、布病、结核病、狂犬病、羊梭菌病)。首先主要介绍禽流感,也就是禽的流行感冒(简称禽流感,ai)是由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禽业烈性传染病。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gpai)是由禽流感高致病病毒株亚型引起的,对养禽业危害最大为严重的疾病。高致病性禽流感被国际动物卫生组织(oie)列为a类疫病。我国也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以上介绍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为一类疫动物疫病。为确保在发生以上疫情时,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确保我乡畜牧、养殖业的正常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陕西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各村委会、村支部和乡属各单位,必须按照本预案之规定,履行服从应急义务,在以上疫病发生后,各村委会和乡属各单位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遵循“早、快、严、小”的原则。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做到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尽快扑灭,控制疫情。二、疫情的确认和分级(一)一类疫病由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确认为一类疫病。(1)在禽群中分离到h5、h7型禽流感病毒株式其它亚型致病毒株。(2)未经免疫的畜、血清学和病理学均为阳性的;(3)有典型的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发病急、死亡率高,且其它疑似病例和中毒疾病,血清学检测为阳性的;(4)发生可疑疫情时,经由国家指定的来自不同单位的两名或两名以上一类疫病诊断专家组亲临现场,进行确认的。(二)疫情的分级依据一类疫病发

生的数量,传播速度,流行范围和趋势。结合我乡实际,山大人稀,养殖量薄弱等因素。1、1级疫情:同时有3个村发生疫情,或者在15日以内有2个或5个以上相邻村域发生疫点。或在某一地15日以内发生禽在500只、大家畜发生30—50头以上的,特殊情况可需划为一类疫情的;、二级疫性:在本乡区域内,2个以上村发生,或在本村区域内2个以上组同时发生,或在15日以内有3—5个疫点;或在15以内发病在500以下、大家畜在30—50以下,可划为二级疫情的。3、三级疫情在乡区域内发生有以上病例的。三、紧急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一)指挥系统在乡上设立一类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政府乡长xxx任组长,副乡长xxx任副组长,成员有xxxx。领导全乡有关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政府,由副乡长xxx负责统一指挥疫情的控制工作,收集分析及发展动态,及时提出启动、停止本预案的建议,组织协调各村及有关单位落实预案,并监督实施。(二)部门职责1、乡畜牧站⑴做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采集送检病科,迅速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⑵诊断疫病,划定疫点,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⑶监督指导对疫点的扑杀、畜类以及其产品和半成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台,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⑷组织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畜禽进行紧急接种。⑸对疫区、受威胁区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或停止经营。⑹建立紧急物资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信通讯工具等。⑺评估疫情处理时用于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包括污染物)的消毒、紧急免疫接种所需费用及补助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⑻培训防疫人员,组织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⑼组织对疫点、区、及周围群众,发动群众对疫病的认识,开展宣传教育。2、乡派出所协助做好对疫区疫点的扑杀,加强社会治安和安保工作,并协助动物检疫员地对运输的疑似病例的留观、执勤保驾护行。免费3、卫生系统:负责做好对疫区人员疫情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四、应急措施(一)三级应急措施。乡政府必须加强对从事畜禽饲养、经营、及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经营个人的监管,发现疫情后,必须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指导,同时限制同场户及其产品的流动,并监督、消毒措施。并

迅速报告县级动防机构。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会议,针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分别封锁、扑杀、销毁、消毒、免疫接种,限制畜类及其产品流动等,对控制和扑灭疫情做出有关决策。根据决策,并配合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封锁令,组织有关人员,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及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扑灭疫情。同时组织好群众对疫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疫情控制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级组织有需要,启动应急措施。(二)二级和一级应急措施疫情发生后,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迅速了解疫病发生情况,确定疫情严重程度,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启动控制疫情措施方案和建议,并按规定上报疫情。乡领导小组应立即召集成员会议,启动应急预案。决策和部署疫情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机立断,果断科学部署,尽可能有效的将疫情所带来的危害控制在最小程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部署,要服从大局,统一指挥,听众调遣,组织实施,紧急调拔资金、物资、药品、疫苗、人员等并督促各村、组和各有关单位按要求落实各项措施,控制扑灭疫情。五、保障(一)物资:建立紧急物资储备,储备点应放在交通方便,具备贮运条件,安全保险的地方,疫苗、药品、器械等物。(二)资金:乡级财政每年应按一定量的紧急防疫物资,扑灭疫情的补贴、处理、监控等所需资金和善后费用。(三)技术:设立乡疫情控制诊断中心,负责对疫情监测和诊断、研究和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人员必须有一定专业水准和一定实践经验的兽医工作者组成。(四)人员:领导小组应立即组建防疫预备队,并配合县级以上部门处理疫情;(五)纪律:从事畜禽养殖经营、生产、加工、仓储的单位和个人无条件的服从本预案的规定,并执行好各有关单位为落实本预案和预案之外的法律法规所做出的规定等。对违反本预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偿罚分明,对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六)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7篇

全市各级水产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2006]89号)、《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农医发[2006]11号)以及《关于印发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开展活禽和活体鸟类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工商市字[2009]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做好我市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改善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提高活禽经营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责任意识,不断完善活禽经营市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机制,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水平,降低活禽经营市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风险,有效保障家禽及禽类产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市、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做到活禽交易区与市场其他区域相对隔离,水禽与其他家禽分开,宰杀间与活禽存放区域隔离,宰杀间与出售场地分开,并有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及定期休市等防疫制度。对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活禽经营市场,责令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移送工商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二)加大活禽经营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市、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要严格查验活禽经营市场经营活禽的检疫证明持有情况。对未经检疫上市经营活禽行为,伪造、变造检疫证明行为或经营病死家禽的违法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厉查处经营病死禽及其产品的行为,监督做好病死禽及死因不明禽类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监测工作。县(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和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农业部关于印发〈2009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09]2号)要求,因地制宜地制定辖区内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监测方案,重点活禽经营市场要每周监测一次。对活禽经营市场出现的死亡禽只,要及时采样进行检测。对疫情监测结果要进行分析,及时做出风险预警。

(四)完善活禽经营市场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各县(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要对辖区内所有活禽经营市场进行建档立案,掌握每个活禽经营市场的基本情况,并定期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情况的风险分析,及时发现防疫漏洞,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要完善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积极组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演练,不断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自2009年4月至5月,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10日至20日,各县(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积极组织自检自查工作,查找活禽经营市场检疫监管以及疫情监测工作的突出问题,落实各项整治措施,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4月20日至25日,我局组织对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三阶段:4月26日至5月10日,迎接自治区督查组和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我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四阶段:5月中旬,各县(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并将有关情况总结上报我局。

第8篇

禽流感、特别是高致病性禽流感具有传播快、致死率高,且能感染人等特点,是严重危害养禽业的烈性传染病,国际兽医局把其列为A类动物疫病,我国把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目前我国已有10个省市区约14个市县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说明国内高致病性禽流感防疫形势非常严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一旦发生、蔓延,不仅对畜牧业发展造成严重危害,还可能引发公共卫生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禽流感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切实落实各项防疫措施,防止禽流感的发生或蔓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禽流感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层层建立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制,把动物防疫责任制落到实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疫情扩散和引起严重后果的,追究领导责任。

二、认真落实禽流感防治的各项措施

(一)强化对禽只的预防免疫工作。各地要尽快选择含有国内流行毒株的禽流感疫苗对本地存栏的鸡、鸭、鹅等所有禽只进行预防免疫,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由各级动物防疫部门具体实施,实行强制免疫所用疫苗要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级动物防疫部门逐级供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自购疫苗进行免疫。

有出口(包括供港澳)任务的禽场和养禽户禁止使用H5、H7亚型禽流感疫苗。对进行禽流感免疫接种的养禽场(户)要建立完整详实的免疫档案。

(二)从现在起暂停到市外引进活禽、活鸟及其产品。何时允许引进,视国内疫情控制情况另行通知。各级政府、各级畜牧部门要加强对这项措施的宣传与贯彻落实。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各临时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加强对运输禽鸟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对进入我市的各类车辆要认真检查,发现载有禽、鸟及其产品的,要劝其原路返回,阻止其进入我市,发现染疫的禽鸟及其产品要按有关规定就地销毁。

(三)加强对农贸市场、禽类屠宰加工企业和冷库等禽产品储存场所的监督和管理,发现感染禽流感和有其它异常现象的,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防止疫情扩散、漫延。

(四)各养禽场、养禽小区和养禽户要做好经常性的防疫工作,对禽舍及用具等要定期消毒,限制无关人员、牲畜及车辆等进入场区,以确保养禽场(舍)的清净。

(五)加强疫情监测。各地要加强对养禽场(户)、养禽小区和禽类屠宰加工企业的检查和疫情监测密切注视疫情动态,发现疫情立即上报。

(六)建立完善疫情报告制度。从即日起,各级畜牧主管部门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各级动物防疫机构要实行疫情时报和零报告制度。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每日上午12时前原渠道传真上报,发生疫情的地区必须在12小时内以密码电报的形式上报疫情。报告内容要严格执行农业部下发的《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绝不允许瞒报或谎报疫情。

三、建立和完善禽流感防治应急反应机制

根据国内外禽流感疫情形势,各地要按照《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紧急动物疫情控制应急预案的通知》(赤政办发[]80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本地区禽流感防治预案;进一步完善突发禽流感疫情应急机制,建立和完善快速反应体系。做好紧急防疫物资储备,着力解决好动物防疫机构及基层队伍不稳的问题。

四、加强防治工作的配合协作

畜牧、财政、质监、卫生、公安、工商、交通、商务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各自的职能,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禽流感防治工作。畜牧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动物防疫工作的职能作用,统一组织开展禽流感疫情监测、免疫、扑杀、消毒和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财政部门要增加禽流感防治经费投入,支持禽流感防治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强与畜牧部门联系,互相通报禽流感疫情信息,开展检测技术交流合作,防止人类病例的发生与流行;公安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工商部门根据需要关闭疫区内禽类及其产品市场,加大对违法经营畜禽及其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交通部门要协助疫区政府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和管理,优先安排紧急防疫物资调运。宣传部门要做好禽流感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

第9篇

刚才大家围绕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问题,谈了很好的意见。下面我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高度重视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

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农业、卫生等职能部门在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对此应予以充分肯定。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当前全球禽流感疫情不断扩散蔓延,2月份以来有十多个国家相继发现了禽流感疫情,人感染死亡病例也不断上升。在我国,今年以来短短2个多月也发生了多起病例,这进一步提醒我们当前我市的禽流感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事情发生后,卫生部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等领导都作出重要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

春夏两季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易发、高发时期,如果我们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会产生难以估量的后果。对此,我们必须高度警惕,决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务必充分认清做好防控禽流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主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政府对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加强领导,完善防疫制度和应急预案。各区、县级市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组织领导,把防控工作扎扎实实做好,特别要重视发挥基层镇(街)一级政府的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做好防控工作,千方百计防止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出现,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是坚决落实免疫接种工作,构筑坚固的免疫屏障。免疫接种是禽流感最有效、最实用的防控措施。从前一阶段的情况来看,个别街、镇党政领导出现松懈情绪,部分地方免疫注射经费不落实,出现了“有疫苗无人打”的现象。对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继续强化禽鸟集中免疫行动,消除免疫死角,务必在3月底前使全市存栏禽鸟全面免疫,这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各区、县级市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全面部署、迅速行动,保证专项经费的落实和防疫人员的到位,保证疫苗接种工作全面实施和巩固。对部分村镇因防疫人员缺乏等原因影响疫苗接种的情况,所在区、县级市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把工作落实到具体村镇。原创:要逐村、逐场、逐户核查免疫密度,消除免疫死角。有关部门要加强防疫督查工作,发现有工作不落实或措施不到位者,要追究领导责任。

二是尽量防止市民直接接触活禽,最大限度阻断传播途径。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餐饮单位、公共食堂等公共场所的检查监督,防止活家禽在上述场所出现。爱卫部门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动员群众不要在市区范围内饲养家禽,并提倡少养宠物。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和禽类批发市场的检查,保证进入流通的禽鸟都已得到有效免疫;要切实搞好三鸟宰杀店档的环境卫生和通风,落实市场售货员个人卫生防护措施;要建立全市活三鸟店档每周轮流休市一天的制度,休市当天店档不准存放活禽,以便彻底大搞环境卫生和消毒,确保每周至少可以彻底切断一次传播链又不过于影响群众生活和经营者的经营。工商部门与商业部门要集中研究禁止肉菜市场现场宰杀三鸟的可行性。总之对市民群众有机会接触到鲜活禽类的所有场所,都要认真加以检查,把市民群众有可能通过家禽感染禽流感的风险降到最低。

三是强化疫情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准备。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有关技术规范,以及省、市和本地应急预案的要求,完善动物防疫网络,并将网络延伸到村,充分发挥村级疫情报告观察员的作用,提高疫情预警预报能力。要进一步严格疫情报告和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要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突出抓好各级应急预备队的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要在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应急技术等方面充实疫情应急储备,尽快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库,特别是加强疫苗储备。

四是加强动物检疫和防疫监督。对检疫率较低的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检疫率。要结合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工作,切实加强对家禽生产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查与监督管理。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督,完善种禽和种苗引进管理体系,做好活禽调运有关检疫证明和健康状况的检查,强化家禽批发交易市场和屠宰场(点)的监督管理。要按有关标准严格执行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禽流感疾病的监控和治疗,防止发生传染病流行

禽流感病毒对人体全身器官都可造成损害,病死率比较高。虽然目前还没有证据证明,禽流感病毒能在人与人之间互相传播,但随着禽流感病毒的蔓延,也不能排除病毒突变、变种的可能。为此我们必须按照三级应急响应的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一是要落实人禽流感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具体报告的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卫生部门已经按省的要求下发通知进行了明确。各区、县级市要抓好落实,各医疗机构要指定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这项工作。

二是要按照程序认真做好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和筛查工作。过去非典时期一些好的做法可以借鉴使用。卫生部门要教育市民一旦发热,不要随意自行服药,应该尽快到规范的医院就诊,以免延误病情和造成传播。要严格开展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排查,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诊断、及时治疗、及时上报。农业、工商、林业、市政园林等部门也要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禽类职业暴露人群监测工作。

三是要切实做好病例的隔离、管理。疑似病例与临床诊断病例应分开隔离。特别是要重视做好医务人员个人的防护,防止被感染。医疗废物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防止发生问题。

四是要加强疾病预防和治疗的研究。做好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搜索和医学观察,加强感染来源追查等流行病学调查,及早发现病例,规范诊断标准和治疗方法。对疑似病例要及时组织专家会诊,集中各方面的力量进行重点抢救,尽可能防止病人死亡。

五是要加强医务人员防控禽流感知识培训。原创:组织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习禽流感诊断、治疗等方面的知识,增强医务人员防止院内感染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工作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禽流感防控牵涉到农牧、卫生、林业、商业、交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宣传等多个部门,需要各区和县级市的紧密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加强工作协作和信息互通、共享,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农牧部门、卫生部门是禽流感防控工作的主要部门,要认真按照有关疫情预案的要求和各自的工作职责,主动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加强24小时值班,千方百计把工作做好。绝不能出现因为责任不到位而造成防控方面出现问题。

宣传部门要强化公众防疫意识,向群众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并尽可能为禽流感公益性宣传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要加强舆论监管和引导,坚持正面舆论宣传,科学、客观地宣传报道禽流感防控工作。各新闻媒体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疫情制度,不得擅自公开报道未经农牧、卫生部门的疫情,避免造成社会恐慌。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畜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严防疫情传入,同时加强对供应港澳禽畜的防疫检查。

工商、物价、质监、经贸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巡查,价格指导、监督,以及药物储备等工作。

林业部门要抓紧开展候鸟对禽流感传播影响的监测和研究。

市政园林部门要加强公园禽类的卫生管理。

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承运货物的管理,保障防疫物资运输畅通。

科技部门要加强应用型技术的科技攻关,开展疫苗、防治药物、快速诊断技术、候鸟迁徙规律和综合防控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提高防控科技水平。

财政部门要落实好防疫经费,急需的经费,各级政府务必要足额及时拨付,迅速落实到位。目前还没有落实禽流感疫苗款和人工注射补助经费的区、县级市,要抓紧落实,不落实的要按照行政不作为严肃处理。

公安部门要配合做好异常死亡点的治安管理和社会稳定维护工作。

第10篇

刚才大家围绕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问题,谈了很好的意见。下面我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高度重视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

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农业、卫生等职能部门在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对此应予以充分肯定。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当前全球禽流感疫情不断扩散蔓延,2月份以来有十多个国家相继发现了禽流感疫情,人感染死亡病例也不断上升。在我国,今年以来短短2个多月也发生了多起病例,这进一步提醒我们当前我市的禽流感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事情发生后,卫生部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等领导都作出重要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

春夏两季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易发、高发时期,如果我们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会产生难以估量的后果。对此,我们必须高度警惕,决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务必充分认清做好防控禽流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主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政府对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加强领导,完善防疫制度和应急预案。各区、县级市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组织领导,把防控工作扎扎实实做好,特别要重视发挥基层镇(街)一级政府的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做好防控工作,千方百计防止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出现,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是坚决落实免疫接种工作,构筑坚固的免疫屏障。免疫接种是禽流感最有效、最实用的防控措施。从前一阶段的情况来看,个别街、镇党政领导出现松懈情绪,部分地方免疫注射经费不落实,出现了“有疫苗无人打”的现象。对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继续强化禽鸟集中免疫行动,消除免疫死角,务必在3月底前使全市存栏禽鸟全面免疫,这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各区、县级市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全面部署、迅速行动,保证专项经费的落实和防疫人员的到位,保证疫苗接种工作全面实施和巩固。对部分村镇因防疫人员缺乏等原因影响疫苗接种的情况,所在区、县级市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把工作落实到具体村镇。原创:要逐村、逐场、逐户核查免疫密度,消除免疫死角。有关部门要加强防疫督查工作,发现有工作不落实或措施不到位者,要追究领导责任。

二是尽量防止市民直接接触活禽,最大限度阻断传播途径。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餐饮单位、公共食堂等公共场所的检查监督,防止活家禽在上述场所出现。爱卫部门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动员群众不要在市区范围内饲养家禽,并提倡少养宠物。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和禽类批发市场的检查,保证进入流通的禽鸟都已得到有效免疫;要切实搞好三鸟宰杀店档的环境卫生和通风,落实市场售货员个人卫生防护措施;要建立全市活三鸟店档每周轮流休市一天的制度,休市当天店档不准存放活禽,以便彻底大搞环境卫生和消毒,确保每周至少可以彻底切断一次传播链又不过于影响群众生活和经营者的经营。工商部门与商业部门要集中研究禁止肉菜市场现场宰杀三鸟的可行性。总之对市民群众有机会接触到鲜活禽类的所有场所,都要认真加以检查,把市民群众有可能通过家禽感染禽流感的风险降到最低。

三是强化疫情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准备。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有关技术规范,以及省、市和本地应急预案的要求,完善动物防疫网络,并将网络延伸到村,充分发挥村级疫情报告观察员的作用,提高疫情预警预报能力。要进一步严格疫情报告和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要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突出抓好各级应急预备队的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要在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应急技术等方面充实疫情应急储备,尽快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库,特别是加强疫苗储备。

四是加强动物检疫和防疫监督。对检疫率较低的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检疫率。要结合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工作,切实加强对家禽生产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查与监督管理。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督,完善种禽和种苗引进管理体系,做好活禽调运有关检疫证明和健康状况的检查,强化家禽批发交易市场和屠宰场(点)的监督管理。要按有关标准严格执行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禽流感疾病的监控和治疗,防止发生传染病流行

禽流感病毒对人体全身器官都可造成损害,病死率比较高。虽然目前还没有证据证明,禽流感病毒能在人与人之间互相传播,但随着禽流感病毒的蔓延,也不能排除病毒突变、变种的可能。为此我们必须按照三级应急响应的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一是要落实人禽流感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具体报告的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卫生部门已经按省的要求下发通知进行了明确。各区、县级市要抓好落实,各医疗机构要指定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这项工作。

二是要按照程序认真做好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和筛查工作。过去非典时期一些好的做法可以借鉴使用。卫生部门要教育市民一旦发热,不要随意自行服药,应该尽快到规范的医院就诊,以免延误病情和造成传播。要严格开展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排查,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诊断、及时治疗、及时上报。农业、工商、林业、市政园林等部门也要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禽类职业暴露人群监测工作。

三是要切实做好病例的隔离、管理。疑似病例与临床诊断病例应分开隔离。特别是要重视做好医务人员个人的防护,防止被感染。医疗废物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防止发生问题。

四是要加强疾病预防和治疗的研究。做好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搜索和医学观察,加强感染来源追查等流行病学调查,及早发现病例,规范诊断标准和治疗方法。对疑似病例要及时组织专家会诊,集中各方面的力量进行重点抢救,尽可能防止病人死亡。

五是要加强医务人员防控禽流感知识培训。原创:组织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习禽流感诊断、治疗等方面的知识,增强医务人员防止院内感染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工作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禽流感防控牵涉到农牧、卫生、林业、商业、交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宣传等多个部门,需要各区和县级市的紧密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加强工作协作和信息互通、共享,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农牧部门、卫生部门是禽流感防控工作的主要部门,要认真按照有关疫情预案的要求和各自的工作职责,主动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加强24小时值班,千方百计把工作做好。绝不能出现因为责任不到位而造成防控方面出现问题。

宣传部门要强化公众防疫意识,向群众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并尽可能为禽流感公益性宣传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要加强舆论监管和引导,坚持正面舆论宣传,科学、客观地宣传报道禽流感防控工作。各新闻媒体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疫情制度,不得擅自公开报道未经农牧、卫生部门的疫情,避免造成社会恐慌。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畜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严防疫情传入,同时加强对供应港澳禽畜的防疫检查。

工商、物价、质监、经贸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巡查,价格指导、监督,以及药物储备等工作。

林业部门要抓紧开展候鸟对禽流感传播影响的监测和研究。

市政园林部门要加强公园禽类的卫生管理。

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承运货物的管理,保障防疫物资运输畅通。

科技部门要加强应用型技术的科技攻关,开展疫苗、防治药物、快速诊断技术、候鸟迁徙规律和综合防控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提高防控科技水平。

财政部门要落实好防疫经费,急需的经费,各级政府务必要足额及时拨付,迅速落实到位。目前还没有落实禽流感疫苗款和人工注射补助经费的区、县级市,要抓紧落实,不落实的要按照行政不作为严肃处理。

公安部门要配合做好异常死亡点的治安管理和社会稳定维护工作。

第11篇

根据会议议程安排,我就当前全区霍乱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简称人禽流感)流行形势以及防控工作,向大家作一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指正。

一、沉着冷静,科学分析,正确把握当前禽流感、霍乱疫情

*月*日,在市政府召开的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暨防霍乱工作会议上,对当前的疫情进行了科学分析,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和霍乱的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从总体来看,当前,我区高致病性禽流感和霍乱防治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今年1月份我省在温州出现首例霍乱病人,9月份以来温州、嘉兴、湖州等地的局部地区发生了霍乱暴发流行疫情,10月4日,我区也发现了入境的疫情,接到报告后,由于区疾控中心采取了及时果断的零距离防范措施,对疫点采取果断的消毒和外环境处理,有效地控制了疫情。

据统计,截止10月30日全省累计报告霍乱报告病例308例,检出带菌者153例,无死亡病例,霍乱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从总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区防治霍乱疫情形势十分严峻:由于霍乱经水、食物、密切接触等传播的途径多样化;气候偏暖;流行菌株多变;大量流动人口存在;周边地区疫情尚未完全消除;海、水产品依靠外地运入;城乡卫生基础设施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根本性改善,因此我区发生霍乱输入病例和局部地区暴发流行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另外,根据今年广东、福建,以及我省、我市的疫情分析,明、后年我区防控霍乱的形势也不容乐观。

最近,内蒙古呼和浩特、安徽天长和湖南湘潭,相继报告了禽流感疫情。10月25日、26日两天之内,北京、上海、广东、江西等十几个省市的禽流感防控措施紧急出台。内蒙古和安徽的疫情已经得到控制,卫生部宣布中国目前尚未出现人感染禽流感的病例,但事实上,我国正在和世界一道迎接禽流感的考验。11月6日下午,国务院召开全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总书记、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分析当前疫情形势,再次部署全国防控工作;昨日下午卫生部又紧急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卫生部高强部长亲自部署禽流感防控工作,再三要求加强疫情监测,严格疫情报告制度。 虽然到目前为止,我市尚未报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但是,当前,全县的禽流感防治工作仍然存在着很大的潜在威胁:一是防控禽间禽流感基础薄弱:我区目前禽类养殖单位虽然数量不是很多,但非常分散,养殖场所卫生设施和防范措施缺乏,从业人员预防禽流感的意识淡薄,因此要预防因飞禽、野禽、侯鸟等携带禽流感病毒而引发的禽间禽流感,确实存在很多困难。二是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存在威胁:国外禽流感病毒感染人而引发疾病的报道已不少。由于全县动物检疫机制尚不健全,广大群众防范意识不强,一旦发生动物间禽流感的暴发流行,高暴露人群中很可能被病毒感染。三是新流感病毒的威胁:近几年来,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国内专家根据人流感病毒和禽流感病毒的同源性、病毒发生变异的规律性和禽流感疫情的不断出现,预测新的流感病毒亚型将引发全球流感大流行。

二、严明责任,严防死守,拒疫于境外,确保全县一方净土

面对当前严峻的防疫形势,全县卫生系统在对防治禽流感和霍乱工作再动员、再贯彻、再落实的同时,将进一步严明责任,严格纪律,为确保全县一方净土作出自己不懈的努力。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抓监测,进一步通畅信息报告体系

一是对全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疫情报告信息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测试,消除空白点,确保信息网络畅通;

二是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报告程序,对传染病的重大疫情、以及可能对社会和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按报告程序以最快的方式逐级上报;

三是加强监测哨点医院对霍乱和人禽流感的病例监测,提高监测质量。各级医疗单位必须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实行预检分诊;发热呼吸道门诊和肠道门诊,都要按照规范化的要求进行改造或完善,实行“院外归口”和“院内归口”管理,防止漏诊;真正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尽早控制传染源,严防疫情扩散;

四是不断提高疫情报告信息和疾病监测资料的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本技能;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卫生机构应急组织的建设,组织开展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启动、快速反应、现场处置、隔离防护等方面的实战能力;

(二)抓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

一是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金东区突发人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和《金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霍乱应急预案》,调整、充实应急指挥组和防治专家组,做到组织健全、职责明确、指挥得当;

二是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启动和运行机制,以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的实施来促进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做到反应迅速、运行规范、处置科学;

三是加大投入,完善监测检验网络。区疾控中心按照卫生部关于疾控中心实验能力要求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装备急性传染病血清学、病原学检测仪器,开展监测检验;区级医院要根据国家传染病诊断标准,开展病原学和血清学诊断,提高临床诊断符合率;

四是继续开展对卫生技术人员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年底前85%以上卫生技术人员能熟悉16种重点传染病的防治,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本技能;

五是根据疫情发生、发展的趋势,切实做好采样检验、医疗救治、消毒杀虫、预防服药、个人防护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六是为了进一步落实霍乱和人禽流感防控工作,区卫生局将组织力量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应急预案修订、组织队伍建设、网络信息运行、应急物资储备等基础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对重大疫情或可能对社会和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对公众发出预警,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

(三)抓科学,进一步增强防控效果

一是在预防控制霍乱和人禽流感疫情的过程中,坚持依靠科学,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疫情要做到“早、小、严、实”,快速有效,并且要尽量避免造成人为的恐慌,保持社会稳定;

二是所有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都是针对其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受人群的,但是不同的传染病或发生在不同地区的传染病,所采取的控制措施不尽相同,因此要求我们以科学的态度,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综合防治,注重效果。

(四)抓合作,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参与

一是卫生部门要与宣传、农业、教育等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做好互通情报、资源共享。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努力提高防控技术水平。

二是在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全面动员当地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参与防控工作,将具体的预防控制措施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防保队伍的建设,完善三级预防保健网,明确职责、建立制度、落实措施;要把城乡广泛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到预防控制传染病、健康教育、行为干预、卫生促进工作中来,构建坚实的公共卫生网络体系。

(五)抓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宣传、新闻等部门的联系,争取公众媒体的支持,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黑板报、公益广告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疾病防治知识和健康安全措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防护意识、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第12篇

一、工作目标

各村(居)要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和“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的要求,由政府统一组织发动,业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集中时间和人力,在做好常年免疫工作的基础上,从3月中旬开始,到4月底全面结束,全面完成畜禽春季免疫工作。

二、具体要求

1、牲畜口蹄疫免疫。牛、羊全部使用0-亚洲Ⅰ型双价疫苗,生猪目前仍使用0型口蹄疫疫苗,猪、牛、羊免疫密度确保达到100%,免疫效果抗体监测平均合格率要达到80%以上。

2、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免疫。对所有家禽进行强制免疫,免疫密度全部达到100%,免疫后家禽抗体水平达到80%;按年初下发的《免疫方案》进行操作,要区分种禽、蛋禽和商品禽免疫程序的不同,要区分鸡与水禽用苗的不同,对新引进的家禽要注重补免工作。

3、其它动物疫病的免疫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注重操作规程,提高免疫密度和水平。注射口蹄疫疫苗时要注意剂量上的“足”、注射部位的“准”和“深”,禽流感疫苗的“加强免疫”;同时,要注意注射器械和部位的消毒、严防隐性带毒传播;要通过窝边注射和市场补免来提高免疫密度和质量,积极做好应急反应的处置工作。

5、认真实行免疫标识和免疫档案制度。猪、牛、羊免疫后,必须佩戴免疫耳标,耳标佩戴率必须达到100%;所有免疫的家畜和打了禽流感疫苗的家禽都要按乡、按村、按户建立并如实填写免疫档案,存档单位为镇畜牧兽医站,规模养禽场报一份县防重办存档,对畜禽的流动情况及时登记,建立免疫质量追溯制度;通过以检促防,严禁无免疫耳标的牲畜进入屠宰和流通环节。

6、免疫策略。对有条件的规模场(户)可自行免疫,但各村(居)要监督其做好防疫工作;对散养畜禽和小规模养殖场建立由乡镇政府组织的动物防疫小分队来挨村挨户实施;对漏免、新补栏或已过免疫期的要进行强化补免。

三、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村(居)要对本地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各村(居)书记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村(居)主任要担负起动物防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抓紧组织部署秋防各项工作,协调解决防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要层层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确保动物防疫工作分解落实到岗、到人。

2、完善应急机制,做好防疫物质的调配工作。各村(居)不断完善已制定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建立和充实疫情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积极做好疫苗、消毒药械、防护用品等物质的调拨和储备工作,牲畜口蹄疫苗、禽流感疫苗等疫苗按有关规定由县防重办统一调进,其它疫苗由镇畜牧兽医站到县兽药服务部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