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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比较;差异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9-0109-03
我国于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从规范会计核算、与国际接轨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企业会计准则》未在小企业实施。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正式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将在2013年1月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继企业会计准则之后建成的又一项重要的会计标准。意味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成,为统一会计核算标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文拟从内容体系等各方面对两个准则进行差异比较,旨在促进财务相关人员能更好地学习和理解两大准则的联系和差异,以期更好地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
1《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内容框架的比较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结构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以及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等补充规定。基本准则共十一章,内容包括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定义与确认条件、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和附则等。38项具体按内容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收入类、费用类、特殊事项类、列报类、综合类等业务的会计处理规范。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结构包括正文和应用指南。正文部分根据核算内容分为十章,具体规定了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规范。应用指南主要规定会计科目的设置、账务处理、报表的格式及编制等规范。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框架结构与《企业会计准则》相似,都包括准则和应用指南,并且都采用章节体例,体现了两者的协调以及我国会计标准的统一。
2《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的比较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境内的所有企业。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标准的企业。以下三类小企业除外:(1)证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2)金融企业。(3)企业集团内的母子公司。
从适用范围的比较可以看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一方面与国际趋同,参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小企业“不承担公众责任”的含义,另一方面考虑到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衔接。将上述三类企业排除在外,是因为前两类小企业承担了社会公众责任,要满足社会公众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三类小企业,因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需要统一会计政策,也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3《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核算的比较分析
3.1《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设置的比较分析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科目设置上主要体现了统一,但由于小企业的业务范围相对较窄、业务复杂程度不高,加上简化核算的原则,所以《小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科目设置上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也进行了相应的简化。具体区别如表1所示。
在会计科目上的比较
《企业会计准则》有而《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的科目《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不同的科目
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以及一些资产减值准备类科目等、发出商品、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融资租赁资产、长期应收款、未实现融资收益、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预提费用、预计负债、长期债券、未确认融资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劳务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减值损失等《企业会计准则》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短期投资”,《企业会计准则》有“持有至到期投资”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长期债权投资”
3.2《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核算内容和方法的比较分析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核算内容和方法上既有相同、也有差异。常见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基本相似,但根据小企业的业务特点,《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一些业务的核算进行了简化。两者的差异地方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3.2.1资产核算的差异
资产核算方面的差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计量属性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公允价值等计量属性计量资产。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采用历史成本计量资产。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根据所得税法的规定。
(2)短期投资核算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对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四大类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核算。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短期债券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在约定付息日计提利息,不采用实际利率法核算。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不论何种情况均采用成本法核算。
此次新准则的出台有三个着眼点: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该准则降低了财务核算的难度,简化了账务处理,与税法相趋同,同时对小企业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更强,支持的范围更广。新准则有利于减少政府对小企业的微观干预,改善小企业和市场的关系。本文就《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展开比较,希望可以使会计人员迅速、高效地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精髓,更好地建制建账,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降低小企业税收成本。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出台的背景
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但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化,在同大企业的激烈竞争中,中小企业暴露出明显的弱势,突出表现为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较大、融资渠道不畅、财务管理能力偏弱等。小企业要想摆脱目前的“亚健康”状态,必须“内外兼修”,健全核算体系,加强财务管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本身的不统一、不完善、不规范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
1.思想和原则上的局限性。《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准则为基础,按照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和披露为顺序,层层深入;而《小企业会计制度》以规则为基础,以会计科目使用和报表的填列为主线,不利于从本质上掌握。
2.内容的局限性。《小企业会计制度》没有涉及企业合并、租赁、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辞退福利等业务,小企业发生以上业务无以参照。
3.使用上的局限性。《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信息主要满足政府的需求,无法兼顾其他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和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会计信息失真。
出台《小企业会计准则》是财政、会计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是继《企业会计准则》建成并有效实施之后企业会计标准建设的又一项重大系统工程。有利于改进和加强小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水平,规范了小企业核算体系,简化会计核算,减少职业判断,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降低了会计核算的难度,改善小企业税收和融资环境,从而吸引小企业自愿进行会计核算, 进而为将来加强会计信息精细化管理,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基本特点
《小企业会计准则》共10章,90条,分为总则、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负债(包括: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财务报表及附则等10个部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但有三类小企业除外:一是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二是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三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总则中,对《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衔接做了明确规定。从小企业的角度来说,《小企业会计准则》给予其选择执行哪种制度的权利,即,小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是,一旦选择执行某一种会计制度后,就必须严格按该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不能同时执行两种会计制度。即,符合规定条件的小企业,要么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解释公告等。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同时,《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小企业的外币业务由外币交易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构成。小企业应当选择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小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财务报表。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按月或者按季编制财务报表。小企业的财务报表是指对小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小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繁简情况设置会计机构。具有一定规模和业务量的小企业可以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设置时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反对机构臃肿重叠,人浮于事。如果企业的经营规模比较小,会计业务工作量也比较少,可以不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且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也可以选择委托记账机构记账。从企业角度讲,中小企业相对于公司制的大企业来说一般规模较小, 会计机构设置一般比较简单;许多中小企业没有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的职能一般由会计机构代管。如果强制性地要求小企业按照以大型企业为目标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提供会计信息,将使中小企业付出过多的编报成本,会计人员疲于应付填报各种对使用者来说没有多大意义的报表,其最终结果非但不能保证中小企业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还会对我国目前会计信息失真的严重现状“雪上加霜”,不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科目的设置
旧会计准则和税法有很多冲突,报税时要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整,实际做账过程中还需要添加和独立核算一些科目,很耗费精力。比如公会费用与职工教育费用的科目编制,作为为职工支付的费用,企业认为这两个科目不用分开,但不得不按照税务部门要求,耗费大量精力单列会计科目。针对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一级会计科目设置明显减少,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60个。就资产类而言,除少了《企业会计准则》中银行、保险、证券以及开采行业专用科目外,还少设置了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但保留了原《小企业会计制度》下的长期债券投资科目,去掉了原《小企业会计制度》下的待摊费用科目,增加了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总共有66个科目,名称与《企业会计准则》完全一致,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一致性,符合与国际准则趋同的要求。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报表的编制
考虑到小企业业务简单、人力资源薄弱等特点,《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了简化核算和报告体系,如对资产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取消了权益法核算而只采用单一的成本法核算,等等,通过一系列的简化核算,减少了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财务报表也进行了简化,不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只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资产负债表以历史成本为原则,不考虑部分资产的公允价值,对部分资产(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采用账面余额填列,并不按照账面价值填列;简化了现金流量表内容,只进行直接法填报等。无需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等信息。此外,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大为减少,披露要求也有所降低;小企业不必编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总之,《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以上3种报表都进行了项目和结构的调整,增强了报表的清晰度和实用性。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后,财政部、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和银监会五部门要求各地财政部门积极引导小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核算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并探索建立相应的小企业财务报表报备系统和小企业会计数据库。对于各地工商部门则要求鼓励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和创新小企业财务服务功能,帮助小企业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各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单户授信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企业信贷业务时,在综合考量其经营状况的基础上,可有权要求相关企业提供按照新《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而在贷款存续期间,金融机构也可要求企业定期提供按照相关准则编制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从来自一线税务稽查工作中发现,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是很不正规的,这些企业走两个极端,一种企业按照大企业的会计准则运行,另一种企业在会计方面非常不规范。对于那些没有能力按照一般会计准则编制报表、核算水平比较低,甚至仅仅记简易帐的小企业,地方税务局采集信息后,一般采取定额征收的办法, 即根据整个行业利润水平进行简单粗放的核定。这其实就是用不公平的办法解决公平问题,小企业征税多少,完全和该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没有关系,“管理好的税负就少,管理不好的税负就多。”为完成任务,地方税务部门往往在执行定额征税办法时高估行业平均利润。而如果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剔除估算成分后,企业真实税负在宏观层面应该会有一个下降,这有助于减轻小企业税负水平。同时,小企业的经营权与所有权往往并不分离,业主或股东可以通过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来获得相关的信息,而不必完全通过会计信息来获得。对于国家税务部门来说,他们所需要了解的仅仅是企业的纳税情况,而对于其他的会计信息并不关心。由此从各方面看来,中小企业按照复杂会计制度提供的会计信息实际上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近日,欧盟内部市场和服务委员Charlie McCreevy宣称欧盟各成员国应贯彻“优先为小企业着想”这一原则。我国目前会计信息失真严重的原因,除了我国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执行难,会计人员素质比较低、缺少应有的职业道德,企业管理人员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而指使会计人员做假等原因外,会计制度的设计不够合理、有效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贯彻真正“优先为小企业着想”的理念,减少小企业税负水平,建立一个有效的企业财务数据核算、分析体系,优化企业费用结构、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日后国家还应进一步出台税收减免政策与《小企业会计准则》配合。
参考文献:
[1]《小企业会计准则》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新增科目;合并科目
该准则已经于11年的10月份颁布,13年开始实施,范围是符合该准则中所规定的被列于实施范围的小企业中实施。对比原有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该准则有不少变化,有些是新增的科目、有些是合并的科目、有些是更名的科目、笔者已经对此进行整理,希望可以有利于相关工作人员得以更好地学习和应用。
一、准则中和原有规定相比,更名的科目
在该准则中,有以下科目的名称
被改变:库存现金更名为现金、周转材料被更名为低值易耗品、原材料被更名为材料、长期债权投资被更名为长期债权投资、营业税金及附加被更名为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应缴税费被更名为应交税金、其他业务成本被更名为其他业务支出、所得税费用被更名为所得税、销售费用被更名为营业费用。上述会计科目的名称发生了或多或少的变化,这是为了在具体使用的时候避免造成歧义,其性质、核算内容和结构都没有发生变化,所以该准则的执行中,不必在这些科目上花费较多精力。
二、该准则中新增的科目
与原有的制度相比,该准则新增的科目比较多,有16个科目,下面在具体类别中进行说明。1.在债券方面有应收股利、股息以及预付账款;其实在原有规定中,应收股息这一科目在该准则中已经被拆为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这两个方面,具体内容和原来相比是没有变化的。而从原有的规定中,“应收账款”中拆出一部分而成为了预付账款,核算方式发生了变化。2.在存货类的新增科目为材料成本差异和材料采购;这些变化的原因往往是因为小企业和大型企业核算存货的方式不同,小企业有可能按照计划成本来进行核算,所以不做过多解释,原因是显而易见的。而在广义的农业小型企业中,消耗性生物财产都是必设科目,主要用于进行实际成本的核算。在种群类别这方面的明细进行核算。其借方登记外购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成本,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收获前发生的必要支出,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郁闭前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自行繁殖的育肥畜、水产养殖的动植物出售前发生的必要支出等;贷方登记消耗性生物资产收获为农产品和出售消耗性生物资产时的账面余额,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农、林、牧、渔业)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3.非流动资产类的新增科目为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累计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以及累计摊销;前两项是广义农业小型企业的必设科目,这两个科目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损耗价值和原始价值进行核算,这些核算的总和为账面价值。累计摊销这一科目在于对无形资产的摊销价值进行核算,其中无形资产这一项对原始成本进行核算,累计摊销这一科目与它共同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核算。待处理财产损溢在该注重呢中用来对小企业各种财产亏盈的价值进行核算,例如所采购的物资在运输中发生一些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损耗,例如自然灾害等。其实它起到的作用是对批准前后的财产变化进行缓冲,所以应该每一个期末都对其进行处理完毕。4.负债类科目中的新增科目为递延收益、应付利息和预收账款这三个科目;其中的预收账款科目适用于销货业务中。这其实也是一项通过分解而得来的科目。这样就可以在具体的核算中和“应付账款”区分开来,单独进行核算。而在原有的制度中,预提费用等科目被取消,而成立了“应付利息”,用处是对年内的借款和应以未付的利息进行核算。小企业已经收到的、在以后将会计入损益的这部分政府补助就是“递延收益”。根据相关的要求,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要进行平均分配,区间是其寿命期间。5.成本类新增的科目有机械作业、工程施工以及研发支出这三个方面。小企业有时候也要进行科研和开发、也会进行工程施工,所以将旧有的“生产成本”进行拆分,成为这三个科目。
三、在该准则中进行合并的科目
根据具体的情况,该准则中经过合并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一级会计科目进行合并,另一种是对明细科目进行合并。把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整合成为短期投资、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合并成为应付职工薪酬,这些是一级目录进行合并的情况。其他货币资金、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长期债券投资、资本公积利润分配、盈余公积、生产成本等这些都属于明细科目进行的合并,具体不做详细说明。上述这些合并的科目中,对一级科目进行合并的原因在于对资产减值准备和职工福利费进行计提的工作被取消了,新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小于等于工资总额百分之十四这一比例来进行列支。而其他的科目合并的目的在于让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进行灵活掌握。所以明细会计这一科目被取消了,希望会计总也人员可以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核算。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删除的会计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不再像小企业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标准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故删除了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备抵会计科目。在本准则中的规范上,其要求与企业所得税法保持一致,而在本其年度以内需要合算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无法起到权责发生制的相关作用。所以在本准则中,“待摊费用”这个科目被删除了,但允许小企业结合自身情况,来在核算的时候进行项目的增设。如果该企业没有对待摊费用进行增设,那么在转账操作的时候对原有的待摊费用应该进行分析余额,转入新的账目中的“预付账款”一项中。若该小企业增设了“待摊费用”,那么转账的时候应该把原有账目中的“待摊费用”这一项的余额向新账转账,也可以继续使用原账,但是在以后的期间中,应该继续沿用原来的摊销期限。资产负债表日,对于新旧转换时转入的尚未摊销完毕的待摊费用余额,或者执行新准则后发生的尚未摊销完毕的待摊费用余额,应根据其性质进行分析,在资产负债表“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等项目中填列。中小型企业通过营业外收入和递延收益这两个科目来核算其自身受赠财产,如果收到捐赠的资产中有和政府补助相关的内容,那么就先用递延收益这一科目进行核算,在后续的折旧环节或者摊销环节中才能够在营业外收入这一科目进行核算。如果其受到的政府补助和收益相关,那么计入营业外收入这一科目进行核算。出于以上原因,该准则移除了“待转资产价值”这个会计科目。一般来说,小企业在经营方式上大多采用薄利多销的方式,在进行经营的时候不会把销售产品的服务外包给其他单位,这是一个正常现象,所以该准则也移除了“委托代销商品”这一科目。
五、该准则现在仍存在的问题
首先在划分企业型级的标准上存在缺陷,这与我国目前的国情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符。我国地广人多,对全国来说的小企业但是对地方来说却经常又是一个大企业了。而不同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对于发达地区的中型企业来说在欠发达地区又可能是一个大型企业,所以该准则没有把区域的具体经济发展情况考虑过在列。其次,有一些问题没有做过多的明确说明。该准则着重对简化原则进行贯彻,同时也刻意地在与税法保持一致,但是并没有着重注意向国际靠拢,同时该准则也没有对减值准备进行计提,这种修改虽然对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提供了保证,但是相关性却被忽略了。
六、结语
结合上文,新的准则已经在业内人士的盼望中出台并且实施。该准则在就有的制度基础上进行了多方改进,变化很大。其实用性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另外也非常有利于和国际接轨,也与小企业当下阶段的发展具有更强的实用性了。国家也可以根据具体形势来对小企业进行扶持,有利于小企业的发展。小企业本来所面临的两大难题,纳税和贷款都获得了改善,但也存在着部分不足,在日后的使用过程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改善。
作者:万小野 单位:吉林建筑大学
参考文献:
[1]汪维珊.《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现状及完善建议[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6(21).
一、夯实成本核算基础工作
夯实成本核算基础,是做好成本核算的基本前提。从成本核算人员角度看,首先要做的基础工作是熟识企业供、产、销环节的业务流程和单证流程,特别是生产工艺流程,在这个过程中找到成本核算的特点;同时,明晰管理者对成本信息的要求,做到有的放矢。从企业角度看,第一要做好企业日常管理中的原始资料统计和利用工作。成本核算中会使用大量的原始资料,如,考勤记录、工作班产量记录、工时记录、工艺路线变动通知记录、定额变动通知记录、转工单、废品通知单、零件短缺报告单、半成品领用单、零部件和产成品交库单等原始记录和原始凭证,这些记录不仅记载了产品加工的过程、环节以及变化情况,有些还是几个成本计算对象共耗间接费用分配的重要依据,为保证原始资料的取得和利用,应配备专或兼职管理原始记录的人员、建立健全基层原始记录制度并规范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制、审核、签字、传递、存档等环节;第二,建立和完善财产物资的计量、收发、领退制度。耗费不仅要有计量,还要通过对计量器具的经常校验,保证计量的准确性。因为原材料、燃料、动力等耗费的计量准确与否,不仅影响着成本核算资料的准确性,同时在推行成本岗位责任制的生产单位,它还直接影响着职工的切身利益;第三,在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定额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产品的各项消耗定额,是企业为进行成本控制而确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耗费的限额。定额管理是企业成本管理的基础,在企业实际的成本控制中,常使用到工时定额、产量定额、材料消耗定额等。根据经验,在定额的制定、修订过程中,应坚持技术、生产和核算人员三方面结合,对定额的制定、修订,会起到较好的效果。
二、小企业成本核算路线图
(一)明确成本计算对象 从成本计算对象选择的原理角度分析,由于企业生产特点不同,需要采用不同的成本计算对象。对大量、大批多步骤的生产企业,可以采用生产步骤计算成本;对大量、大批单步骤的生产企业,应该以产品品种为成本计算对象;而对小批、单件生产企业,则要以批次(批别或订单)计算成本。一个企业如果同时拥有三种生产类型,就可以同时采用三种不同的成本计算对象。
从笔者对小企业的调研情况分析,在大中型企业为降低成本、减少库存资金占用、降低生产周期的需要下,将很多产品生产分割为零、部件,以订单的方式交由小型企业进行生产;同时伴随消费者需求差异化的不断扩大,目前小批量、多品种、高质量、快交货已成为趋势,所以订单法应该在小企业中得到广泛应用。
(二)确定生产费用计入成本的项目 首先,应划定费用是否进入生产成本的界限,关于这点无论从国家成本开支范围,还是参看财政部《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只能将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支出即生产费用计入产品成本,而购建固定资产支出、无形资产支出、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损失、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均不得计入生产成本。对生产费用计入成本的项目,可以分为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职工薪酬、折旧和摊销、其他等成本项目,并可根据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做适当调整,原则是发生频繁且在成本所占比重较大的内容单设成本项目,否则可以合并列示,一般可设原材料、职工薪酬、制造费用等成本项目,这里制造费用项目就是个杂项。
(三)划分成本计算周期 小企业如果采用品种法、分步法计算产品成本,从生产组织角度看多为大批量生产,由于月份内产品不断投产、不断完工,无法按产品生产周期计算成本,因而产品成本计算期与会计结算期一致,企业应在每月月末计算出完工产品成本,并结算出在产品成本;在订单法下,生产组织多为小批甚至单件生产,一批产品往往同时投产并同时完工,所以产品成本计算期与生产周期一致、与会计结算期不一致。对此可以从两个方面解释:月末计算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是“生产成本”账户结账的要求。另外,如果订单产品生产周期较长,也许几个会计结算期内产品均为在产品,产品成本计算期就没有结束,等生产周期完成成本计算才算结束,因而订单法的成本计算期就是生产周期。
(四)厘清费用核算界限 首先应根据支出是否与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相关,将支出划分为生产经营管理费用和非生产经营管理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支出、无形资产支出、营业外支出等);对生产经营管理费用按用途和计入损益的时间不同又划分为生产费用和期间费用,并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月份之间划清界限;最后,在月末结账时分清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的界限。
三、小企业成本核算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成本核算的主要会计科目 根据《小准则》附录,小企业成本成本核算设置的主要会计科目有“生产成本”(可根据需要设“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制造费用“、”应付职工薪酬“(取代“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应付利息“、”长期待摊费用“、”销售费用(取代“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二)小企业成本核算账务处理 成本计算过程,就是费用分配过程,具体包括了要素费用的分配、跨期受益费用的分配、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制造费用的分配和完工产品成本与月末在产品成本的分配。
(1)要素费用分配的账务处理。要素费用从构成内容上看无外乎劳动对象、劳动手段和活劳动三方面的耗费。一是劳动对象方面的耗费包括外购材料、外购燃料、外购动力、包装物、修理用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等的耗费。其中:耗用外购材料、外购燃料、外购动力和修理用备件时,根据用途: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贷记“原材料”或“燃料”“应付账款”、“银行存款”。这里修理用备件不单设账户,并入“原材料”账户核算。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耗费的核算,《小准则》设置了“周转材料”科目,并根据耗用金额大小,分别采用一次转销法和分次摊销法。领用时一次转销: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贷记“周转材料”。领用时分次摊销:领用时,借记“周转材料――在用”,贷记“周转材料――在库”;分次摊销时,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贷记“周转材料――摊销”;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报废时账上注销,借记“周转材料――摊销”,贷记“周转材料――在用”。二是劳动手段方面的耗费主要指固定资产折旧费、日常修理费等。计提折旧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贷记累计折旧;发生日常修理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贷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或“原材料”、“银行存款”等。三是活劳动方面耗费指职工薪酬分配: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2)跨期受益费用核算的账务处理。 跨期受益费用包括预付保险费、预付租入固定资产租金、预付报刊订阅费、一次购买分期使用的印花税税票、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定期结算的利息等。
《小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 “预提费用”科目,对上述费用的账务处理可依据准则、重要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进行:预付保险费、预付租入固定资产租金、预付报刊订阅费,如果金额较大,支付时借记“预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各受益期分摊时借记“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等,贷记“预付账款”;如果金额不大,可在支付时直接计入当期相关费用,借记“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一次购买分期使用的印花税税票,在购买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借记“长期待摊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等,按月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贷记“长期待摊费用”。定期结算的利息,分期预提时,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应付利息”;实际支付时,借记“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对于小企业经过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产品在制造完成之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借记“制造费用”,贷记“应付利息”。
这里需要说明,对“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财会[2012]20号文件的规定比较灵活,允许小企业根据需要自行增设相应科目用于日常核算,所以也可以保留这两个科目。但在编制资产负债表的时候,“待摊费用”科目余额转入“预付账款”或“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预提费用”科目余额转入“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或“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填列。
参考文献: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会计科目;新增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于2011年10月发布,于2013年1月1日在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实施范围中的小企业实施。笔者通过学习小企业会计准则,对比小企业会计制度,发现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的66个会计科目中有不少是变化了的会计科目。这些变化的会计科目,有些是新增会计科目,有些是合并会计科目,有些是调整核算内容的会计科目。在此,本人不揣浅陋,拟对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变化会计科目谈一点粗浅之见,以期会计专家批评指正。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改换名称的会计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改换名称的会计科目主要有:库存现金(现金)、原材料(材料)、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长期债券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应缴税费(应交税金)、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营业费用)、所得税费用(所得税)。文章所述改换名称的会计科目,括号中的会计科目为小企业会计制度设置的会计科目。
尽管上述会计科目名称发生了变化,但这些会计科目的性质、结构和核算内容基本没变。所以,在学习过程中,对这些会计科目一目了然,一见如故。在实施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对这些会计科目作为一般性掌握即可。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新增的会计科目
对比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新增的会计科目主要有:应收股利、应收股息、预付账款、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待处理财产损溢、预收账款、应付利息、递延收益、研发支出、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等16个会计科目。
(一)新增债权类会计科目
上述16个会计科目中,属于新增债权类会计科目是:应收股利、应收股息、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科目实际上是在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应收股息”会计科目分拆形成的。它通过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应收股息”会计科目的明细科目转化成“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等两个会计科目,其性质、结构和核算内容基本一致。
“预付账款”会计科目则是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应收账款”会计科目拆出来的。小企业发生的预付账款不再按小企业会计制度那样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而通过“预付账款”会计科目核算。
(二)新增存货类会计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新增的存货会计科目主要有两个: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这是因为小企业不一定按实际成本核算存货,也可能按计划成本核算存货。小企业如果按计划成本计价,进行材料核算设置“材料采购”科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是显而易见的,自不必多说。
消耗性生物资产属于农、林、牧、渔类小企业必设会计科目。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用来核算小型农、林、牧、渔类企业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该科目是资产类科目,按照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等进行明细核算。其借方登记外购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成本,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收获前发生的必要支出,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郁闭前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自行繁殖的育肥畜、水产养殖的动植物出售前发生的必要支出等;贷方登记消耗性生物资产收获为农产品和出售消耗性生物资产时的账面余额,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农、林、牧、渔业)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
(三)新增非流动资产类会计科目
余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新增的非流动资产类会计科目主要有: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待处理财产损溢等会计科目。
“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是农、林、牧、渔类小企业必设会计科目。它们核算生产性生物资产原始价值和损耗价值,二者共同核算农、林、牧、渔类小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
“累计摊销”科目核算小企业无形资产摊销的价值,属于无形资产备抵科目。因为“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其原始成本,则“累计摊销”科目与“无形资产”科目共同核算无形资产的价值。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是小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核算小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也包括采购物资在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发生的损失或尚待查明的损耗。它实际上是小企业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价值的批准处理前后的缓冲会计科目。所以,期末应将该科目余额处理完毕,不能留有余额。
(四)新增负债类会计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新增的负债类会计科目主要有:预收账款、应付利息、递延收益等三个会计科目。其中,“预收账款”会计科目是销货业务适用的会计科目。它是在小企业会计制度科目基础上分解而来的。这样,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预收账款就不用在“应付账款”会计科目中核算了,而单独作为一项负债进行核算。“应付利息”会计科目则不然,它是在取消预提费用等会计科目的基础上新增的负债类会计科目。该科目主要用来核算借款等业务发生的年度内产生的应付未付的利息。
“递延收益”会计科目则是因为小企业已经收到、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这些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项目。由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要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配,故通过设置“递延收益”科目摊销收益金额。
(五)新增成本类会计科目
对比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新增成本类会计科目主要有:研发支出、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等科目。这是因为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一样,由于小企业也存在科研项目的研究与开发业务、也存在工程施工项目和机械项目,如果只设置“生产成本”科目远远不能解决研究开发成本、工程施工成本及机械作业成本的归集。所以,小企业会计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等会计科目。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合并的会计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合并的会计科目主要有两种:一是合并的一级会计科目;二是合并的明细科目。
合并的一级会计科目有:短期投资(短期投资与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与应付福利费)等会计科目。
合并的二级会计科目有: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其他支出)、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利润分配(其他转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利润、转作资本的利润和未分配利润)、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等会计科目。
上述合并的应付工资与应付福利费等会计科目中,合并的一级会计科目是因为取消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是取消了计提职工福利费,而按不超过工资总额14%比例列支。而合并的“其他货币资金”、“长期股权投资”等一级科目的明细科目则是要求小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灵活设置明细科目,不必拘泥于小企业会计标准。为此,小企业会计准则直接取消了明细会计科目,会计人员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进行明细核算。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删除的会计科目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不再像小企业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标准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故删除了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备抵会计科目。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尽量要求与企业所得税法一致,而年度内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不能起到权责发生制的作用。故小企业会计准则删除了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跨期摊配会计科目。
(三)小企业接受捐赠财产的会计处理通过“递延收益”和“营业外收入”会计科目核算,收到捐助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先计入“递延收益”科目,待折旧或摊销时再转入“营业外收入”会计科目,如果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则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所以,小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待转资产价值”会计科目。
(四)小企业一般通过薄利多销进行经营活动,生产经营过程中很少委托外单位代销商品。所以,小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委托代销商品”会计科目。
参考文献: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特点
1.账务处理简便务实
第一,《小企业会计准则》改变了《企业会计准则》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的方法规定,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第二,债券折价或者溢价改变了原有摊余成本计量的方法,采用直线法;资本公积仅核算资本溢价,也就是投资者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第三,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简化了所得税会计处理;减少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工作量;简化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对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
2.提高企业经营绩效
《小企业会计准则》建起了小企业账务处理的整个规范体系,促进其完善建账建制过程,实现企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同时,为小企业实施有效财产保护控制,展开及时有效的经济分析。在推动小企业的会计水平上,起了促进作用。《小企业会计准则》通过促进企业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可靠和完整,提高了小企业的经营效率和成效。
3.充分运用国家优惠扶持政策
《小企业会计准则》借助减少职业判断内容,以满足税收需求。随着会计核算与税法一致性的提高,小企业纳税调整事项减少。近几年,国家对于小企业给予了丰厚的政策倾斜和扶持力度,特别是从税收、财政、立法等角度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措施,这对小企业快速发展注入新鲜活力。
4.降低企业贷款风险
小企业由于自身实力较弱,经营较为分散,大都面临银行信贷吃紧,融资难等问题。小企业并未实现两权分离,应更为注重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如银行、税务机关等。只有当小企业提供高质财务与会计信息,银行决策才符合小企业利益。《小企业会计准则》为银行信贷决策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制度基础,对降低和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有效解决融资难问题有积极作用。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比较分析
1.内容框架对比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框架由正文和应用指南构成,《企业会计准则》的主体结构则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公告等构成。通过比较,《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框架结构基本类似,主体部分均为准则和应用指南,体例按章节设计,体现了两者的有效衔接。
2.适用范围对比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对小企业界定为不承担公众责任的内涵,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力求与国际趋同。另外,考虑到与现有《企业会计准则》的有效衔接。而《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中国境内的所有企业。
3.会计核算对比
对比会计核算存在四方面差异:一是资产计量属性差异。《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采用历史成本计量资产,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据实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公允价值等多元化的资产计量法;二是短期投资核算差异。《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短期债券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而《企业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4类,针对不同金融资产种类采用差异性核算方法;三是固定资产核算差异。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税法一致的原则体现在《小企业会计准则》,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公允价值较低者入账;四是所得税核算差异。《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采用应付税款法,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三、启示
1.体现准则的协调与统一
小企业在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遇到该准则中未做具体规定的业务,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这体现了两个准则的兼容性;因规模或性质变化,或小企业上市发行证券,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现了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统一会计标准的初衷。
2.提高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小企业会计标准通过《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得到统一,会计信息可比性获得提高,使会计处理更简化且可操作性更强。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督促小企业完善会计核算制度,有助于税收征管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1.《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总体特点
1.1 简化核算要求:在会计计量方面,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在财务报告方面,不要求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 满足税收征管信息需求与有助于银行提供信贷相结合:以税务部门和银行作为小企业外部财务报告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基于这两者的信息需求确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大部分差异。
1.3 和企业会计准则合理分工与有序衔接相结合:对于小企业非经常性发生的、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规定了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满足的条件和基本衔接原则。
2.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意义
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加强小企业税收征管,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有利于加强小企业贷款管理,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
3.小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现状
3.1 内部会计制度体系不健全
小企业大多数没有科学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负责人习惯把整个企业当作自己的私人财产,甚至喜欢事必躬亲。认为资金是自己的,愿意咋花就咋花,规范的会计制度没有必要,只有好好把握钱财不被外人占用,所以在会计人员的任用上也是任人唯亲,这些都直接影响到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作用的发挥。控制程序不规范,在内部管理体制的设计和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运用上不能达到一定的专业水准,小企业一般以家庭制模式经营,其内部的现金管理制度、稽核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基本会计本文由收集整理制度残缺不全,甚至没有,老板一人说了算,不重视会计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会计制度的建设,更谈不上把企业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结合在一起了,致使大多数小企业未能实现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
3.2 内部会计制度意识淡薄
小企业经营的目的是获取最大的利润,企业主不愿对自己进行控制,决策和经营管理的主观随意性较大。内部会计控制的成败取决于人的控制意识和行为,管理者对自我控制的排斥使得内部会计控制无法有完善的控制环境。财务管理的控制权在经营者的手上,这样也不利于权责分开的实施。税负重、费用多,有相当一部分小企业故意不完善会计制度的设计。企业经营者为了个人利益对企业管理着力不够,使内部会计制度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也得不到应有发挥,有的中小型国有企业虽然有财会规章制度,但只是纸上谈兵,流于形式,没有做到切实的贯彻执行。会计制度也只是很多中小企业挂在墙上的摆设,企业基本按老板的意思做事,会计科目设置要么随意,要么照抄大企业的会计科目,很少注重会计科目的统一性与合理性,报表也是种类不全,制作简单,手工记账在中下企业屡见不鲜,确实要有的会计科目只是为了检查,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只是在老板的心里,基本不会再财务报表中披露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更何况真正需要中小企业所披露真实公允会计信息的利益相关者人数并不多。
3.3 内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小企业由于受经营规模、财力、人力、经验等因素的限制,组织体系通常采用垂直管理模式,内部会计控制机构、岗位设置、职责划分容易产生交叉重叠现象。会计核算不健全,会计核算的主题界限不清,企业产权与个人财产界限不清,企业的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不明显,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内部会计监督职能没有发挥出来,尚未建立起规范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会计机构简单,使内部控制制度缺失。
4.因势利导,做好转换的衔接
针对小企业的经营和内部财务状况,新准则的出台有三个着眼点: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新准则的出台有利于减少政府对小企业的微观干预,改善小企业和市场的关系。 执行新会计准则不单单是换几个科目的名称,更重要的是更新的核算方式方法,这是一个大趋势。
4.1 把握机遇,全面提升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
小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于2011年10月26日联合下发了《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
以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为契机,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对《小企业会计准则》学习和理解,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掌握会计科目的新旧换算,并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财务管理,全面提升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依法纳税,不断提高企业的对外融资资质和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4.2 因势利导,确保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
小企业应当认真做好内部会计核算办法修订、资产和负债清查、科目转换与账务调整、会计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确保新旧制度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
4.2.1 及时修订内部会计核算办法。小企业应当根据新准则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修订小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办法,细化会计核算内容,确保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制度化、规范化。
4.2.2 认真做好资产负债清查工作。小企业应当在执行新准则前全面清查各项资产和负债,如实反映其状况及潜在风险。对于清查出的损益,应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经批准后,调整相关所有者权益。
摘要:《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实施为我国小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如何以此为契机提高效能是小企业面临的议题。结合中山市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状况,分析实施准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具体对策,以期进一步研究如何切实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为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服务。
关键词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山市;影响;建议
小企业作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作用地位越来越得到重视,但由于在营业收入、职工人数、资产总额或组织机构等方面存在的竞争劣势也使得小企业面临许多问题,比如融资难、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等等。因此,如何规范小企业的会计行为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我国财政部于2011年10月18日发布并于2013 年1 月1 日实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为小企业规范会计核算增添了很多亮点。它充分考虑了债权人和税务部门对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同时符合小企业发展特点、能规范小企业财务信息系统,提高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和融资能力。《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小企业目前所处的困境,提升小企业会计服务效能,促进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中山市小企业概况
中山市作为广东省的地级市,经济发展一直坚持实施“工业立市、“工业强市”和“产业强市”战略,企业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其中占企业总数量绝大部分的小微型企业的地位不可或缺。据统计,目前中山市的小微型企业数量已经超过20 万家,小企业作为颇具生机和活力的经济群体,不仅成为推动中山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组成力量,同时在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崛起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中山市小企业从整体上看也面临很多困难,比如政策法规的引导、财政扶持、税收和融资环境、企业内部管理等等,要改善这一系列的状况,《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实施是一次发展机遇。
二、中山市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状况
(一)展开宣传与培训
中山市是一个不设县的地级市,行政区划是市、镇两级建制,绝大部分的小企业分布在各个镇区,成为促进中山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山市财政部门结合了中山的实际情况,加强对镇区小企业的宣传并做了统筹规划,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了具体细致的培训方案,对财政、中小企业管理、税务、银行业监管部门相关人员以及小企业负责人、小企业会计人员、银行贷款业务人员等进行了系统培训,为分布各镇区的小企业会计从业人员提供相互交流的组织平台,例如中山市国家税务局为近250 名相关干部举办了培训班;中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举办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班提升行业的执业水平等等。宣传与培训能够提升小企业负责人和小企业会计人员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能力和信心;宣传与培训能够加强银行业监管部门对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的认识和理解;宣传与培训能够促进财政、税务等管理部门不断完善与准则施行相关的政策和业务能力。
(二)进行实施部署
在开展宣传培训的基础上,提高以上相关人员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认识和领会,激励小企业把握机遇全面提升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部分企业做好了会计科目的新旧转换、会计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另外,组织各个小企业的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与学习,对于还没有准备好的小企业提供观摩学习的机会,使他们对转换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涉及到的具体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同时要求企业在执行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便于财政部门能够随时掌握中山城区及各个镇区执行、实施的具体情况,收集汇总企业反馈的信息,协调解决小企业疑难问题。
(三)积极引导探索
《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对《企业会计准则》而言,对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了简化处理,由于小企业自身的特点,比如业务较为简单,会计基础较为薄弱,决定其会计核算适宜简易的规则导向,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小企业的发展起到有利的影响,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相对低下的状况能够得到改善,促进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小企业税收征管能够得到加强,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小企业融资能够更加顺畅,保证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有关部门从财务报表报备系统到会计数据库的建立等具体的工作给予指导性的意见,积极引导小企业为了争取财政扶持发展,实现规范会计行为,建立健全财务系统。与此同时,中山市地方税务局2013年新增了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电子财务报表类型,方便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上传报表,为小企业解决现实问题。
(四)强化会计服务
中山市作为中小城市,小微型企业的发展对当地经济起到很大的影响。但是,中山市目前部分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行为存在瑕疵与不足,这成为了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障碍之一,对当地经济的整体发展不利。有关部门要求符合条件的小企业严格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以此为契机进行完善,规范会计处理,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另外,中山市小企业当中也有一部分依赖代理记账,解决完善的方法是通过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来强化会计服务,发挥代理记账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化的小企业服务机构的优势,帮助小企业严格进行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小企业健康地可持续发展。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需要加强宣传与指导
目前中山市虽然对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相关的工作,展开了宣传与培训;进行了具体工作的部署;对小企业的转换工作积极引导探索以及强化会计服务等。但是宣传培训力度还需要加大,在时间的安排和空间的广度等方面还需要根据宣传培训的效果做相关的调整,防止形式化,使得小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对于《小企业会计准则》认识继续加深,要把宣传培训《小企业会计准则》纳入小企业培训工程的重点,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都还要加大对小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普及型培训。作为小企业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更加务实,将工作做细做足,切勿敷衍了事,对小企业相关人员及时给予指导,切实促进小企业加强管理,积极引导、帮助中山市城区以及各镇区的小企业执行好《小企业会计准则》。
(二)各管理部门需要密切协作
中山市财政部门应该与小企业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等进行密切协作,认真做好促进《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执行的相关工作。相关管理部门对中山小企业实施情况要进行定期摸底调查,加强政策宣传,对已经施行的小企业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解决,对符合条件但没有实施的小企业要说明执行要求,督促其尽早执行。税务部门应当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以此引导推进小企业加快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建账建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掌握了解中山市辖区内小企业整体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证全市小企业的信息渠道畅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对小企业的金融贷款服务,使得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能够得到缓解。各管理部门完善自身工作的基础上需要加强部门间的密切协作,为小企业提供良好的管理环境,才能很好地解决《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准则进一步贯彻施行打好坚实的基础,令更多小企业能自愿自觉地启用该准则。
(三)小企业需要积极参与执行
关于要不要参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由于目前新准则仍没有强制执行的要求,一些小型企业眼光仍然局限于短期利益,比如转换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会导致短期成本的增加,或者由于会计人员的短期行为的习惯使然,小企业对于该问题思考的局限性导致中山市大部分小企业可能还没有启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这样也就使得小企业并没有深刻地认识到新准则的好处。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让小企业能发自内心地积极参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可以考虑在适用范围上进行调整,比如由强制性实施过渡到自愿性进行。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性方面,必须认识到两者在提供信息的目标上是存在差异的,税务部门在相关工作中应该注意两者之间的协调与分离。另外,小企业的负责人及会计人员应该加强学习,尽快转变观念,着眼未来,积极参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四、切实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全面促进中山市小企业发展
近年来,中山市的小企业依然面临着一系列问题,重要原因之一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通过切实施行准则全面提升中山市小企业发展,才能拓宽生存空间。
(一)强化小企业内部管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在适用范围、科目设置和具体核算要求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其借鉴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化处理的核心理念,同时考虑了我国小企业的特点制定而成的。近年来,随着金融危机、通货膨胀、产业结构不合理等因素的影响,中山市小企业的发展受到一定的冲击,要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难实现可持续发展,如何规范内部管理应该作为中山市小企业的重中之重,只有规范内部管理才能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而规范管理最终应该有所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能够加强小企业的内部控制,促使企业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在加强资产安全管理方面发挥作用、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达到强化内部管理的目的。
(二)拓宽小企业融资渠道
中山市小企业近年来普遍面临的问题就是成本的增加,原因主要有通货膨胀的压力、产业转型的加速以及用工薪酬的上升等等。成本的增加使得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进一步扩大,然而中山市银行业竞争激烈,它们更加注重争取高端客户,对小企业贷款融资越来越谨慎,资金需求加大与融资渠道收窄的矛盾进一步凸显。要落实小企业的发展资金,拓宽融资渠道,要从小企业自身先入手。企业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以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小企业只要能够切实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会计行为,如实提供企业的财务报告,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就能逐步提高小企业的信誉,使得金融机构能够有据可依给予小企业贷款。另外,从银行的角度来看,贷款必须考虑小企业是否具备明晰的财务报表,规范的账务处理以及有效的内部管理等因素。因此,小企业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为契机加强财务管理,才能拓宽融资渠道,促进自身的发展。
(三)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
目前,中山市税务部门对相当一部分小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采用是的核定征收方式,重要原因之一是这部分企业的会计账簿不够健全,会计质量不高。然而,税法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实行查账征收的小企业,才可以依法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国家税法规定的其他各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查账征收要求企业的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据实核算及反映企业财务信息,切实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将促使小企业积极建账建制、完善会计资料、规范会计行为,为实行查账征收开创有利的条件。做到这一点,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水平才能得到提高,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前提条件,合法享受税收优惠,减轻税负负担,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制度[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3]黄开敏.小企业会计准则实务[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 执行机制 约束机制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12-131-03
2011年财政部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两年后,课题组针对《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的程度、效果、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基于调查结果的分析,提出优化《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机制的相关建议。
一、调查情况
(一)被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课题组在2015年4~6月对山东省部分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共发出问卷调查表150份,收回95份,有效问卷88份。这88份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见表1。
(二)调查结果
问卷调查围绕着《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和效果展开,了解被调查企业截止到2015年4月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和效果,具体结果如下:
1.小企业建立会计制度的依据。小企业建立会计制度的依据包括《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等,《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最新出台的一种可以选择的依据,其执行情况如何?调查结果见表2。
表2的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小企业建立会计制度的依据是复杂的,在被调查的小企业中,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会计制度的小企业的仍然占少数,仅占样本总数的14.12%。需要说明的是虽然2011年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时,已同时废止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但为了了解小企业会计人员对我国会计规范变化的认识程度,我们在问卷调查表中仍然设置了《小企业会计制度》项目,而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小企业依据《小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会计制度的数最多,占样本总数的54.12%。
2.《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效果。《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提高小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升会计信息对企业管理决策的作用。那么,这个目标实现了吗?
如表3所示,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后,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主要体现在加强企业建账核算上,而对强化风险管理、完善治理结构的作用不明显。
如表4所示,大部分企业认为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后,会计信息对管理、决策的作用并没有明显提高。
3.影响《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效果的因素。
(1)《小企业会计准则》本身的质量。《小企业会计准则》能否得到有效推行,往往取决于准则本身是否科学合理。《小企业会计准则》本身因素主要包括准则本身是否合理和准则本身是否具体。
如表5、表6所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核算过于简化,会计信息与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相关性较低是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后没有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原因之一。
(2)《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机构和执行人员素质。要有效地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实现准则目标,必须要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较高素质的执行人员。执行机构对准则实施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从静态方面来看取决于组织机构是否合理;从动态方面来看取决于执行人员是否得力。
如表7、表8所示,通过对小企业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构成及来源的调查,发现78.41%的小企业独立设置了会计机构(如:财务科、财务部等),83.15%的小企业配备了专职会计,说明大部分小企业的组织机构比较合理。
由于小企业的单位规模有限(52.87%的小企业年销售额在1500万元以下、76.14%的小企业员工人数在100人以下),“投资人与经营者是同一人”的小企业占到了75.90%,不存在问题。
如表9所示,通过对小企业会计主管的专业技术资格进行调查,发现63.64%的小企业会计主管具有会计中级(含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29.55%的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仅仅6.82%的无专业技术资格。这说明,小企业会计主管的业务水平和知识结构还是比较好的。
表10表明,在被调查的人员中,通过网络、报纸、培训等渠道,78.83%的会计人员都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但是,非常遗憾的是,68.24%的了解程度仅仅限于一般了解,还有21.18%的不太了解,只有10.59%的非常了解。
表11表明小企业对《小企业会计准则》了解程度一般,主要原因是培训力度不够:仅有大约一半左右的小企业的会计人员参加过培训,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参加培训的比例较低。
(3)《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环境。表12、13表明,小企业通过调查发现,49.35%的认为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后,企业纳税工作更简单。但是,在融资、税负和政府优惠政策方面,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78.08%的认为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后,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没有什么变化,甚至有5.48%的认为向金融机构融资更困难;61.11%的认为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后,企业的税负没有什么变化,甚至有8.33%的认为税负增加;80.82%的认为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后,企业获取政府优惠政策没有什么变化,甚至有4.11%的认为更困难。
二、调查结果综合分析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
通过问卷调查分析,可以将《小企业会计准则》实行两年来的情况概括如下:
1.《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度较低,执行情况不尽如人意。
2.《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效果主要体现在加强了企业建账核算,企业纳税工作更简单。但在强化风险管理和完善治理结构方面还没有发挥很好的作用,在融资、减轻税负和政府优惠政策方面,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3.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后,会计信息对管理、决策的作用没有明显改善。
(二)影响《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效果的成因分析
1.执行主体缺乏执行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小企业是《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执行主体。小企业的突出特点是两权合一,不承担公众责任,其会计信息不需要对外公开披露,会计信息质量不会在资本市场上产生信号传递作用,对其经营活动影响不大。由于信号传递机制对小企业作用不大,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缺乏来自资本市场、社会公众的监督和约束,小企业也就缺乏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动力和压力。
2.《小企业会计准则》本身存在的问题影响了准则的执行。
(1)《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过于简化。《小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之前,小企业会计主要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及一些行业会计制度,与之前的会计制度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核算规范上的突出特点是简化,如计量采用历史成本、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等,主要目的是减轻小企业会计核算的职业判断和工作量,但却忽视了会计信息对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的作用,过于简化的会计核算反而不利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
(2)缺乏应用指南。《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交易和事项的处理规定主要是原则性的,而现实业务是复杂多变的,需要有指导准则执行的应用指南。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后并没有出台相应的应用指南,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准则的执行。
3.《小企业会计准则》宣传不到位。《小企业会计准则》宣传力度和培训措施不到位。虽然在被调查的人员中大多数会计人员都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但非常了解的很少,大部分被调查人员并不知道《小企业会计制度》已经废除。只有将近一半的会计人员参加过相关培训,企业管理者几乎没有参加过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培训。
4.执行的约束机制不强。
(1)强制执行力度不够。与2007年政府部门严格要求上公司必须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不同,财政部门颁布《小企业会计准则》后,相关部门并没有强制规定小企业必须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不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没有任何利益损失。由于大部分小企业在《小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之前,已经采用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规范,若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必然会增加企业制度转换的成本。基于习惯和经济角度考虑,若没有外在强制力的要求,小企业一般不会主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另外,在对一些小企业会计人员的访谈中,我们发现一些会计人员甚至说不清楚企业的会计制度执行的是什么会计规范。小企业会计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会计人员对我国的会计规范及其适应范围并不十分了解,许多培训机构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往往流于形式,交钱拿证的现象时有发生。
(2)监督力度不够。《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监督涉及到财政、税务、银行、工商等相关部门,但这些部门往往仅从自身业务范围要求小企业提供相关信息,对是否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并不关心。如税务部门主要关注的是小企业能否按税务部门要求提供有关纳税信息,是否按税法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而对小企业选择和适用哪种会计规范并不关心。由于诚信环境不好,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决定是否贷款给小企业时关注的主要是小企业的实物资产而非会计信息,自然也就不关心小企业实行何种会计制度。相关部门对小企业会计信息的关注度低,导致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外部监督力量不足。
5.《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的激励机制不健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应该有利于改善小企业的税收、融资等大环境。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目的主要是能够享受税收优惠和解决融资问题,但是,调查发现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后,小企业在融资、税负和政府优惠政策方面,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我们进一步走访了银行和税务部门,发现银行和税务部门对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带来的变化并没有充分的准备,银行对小企业贷款需求决策主要取决于抵押物,加之作为外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小企业的会计监管中发挥的作用也比较小,银行对小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的信赖程度并不高。因此,小企业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后并没有明显感受到在融资、税收等政策方面的优惠,缺乏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外在激励。
三、优化《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机制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小企业会计准则》
1.优化准则内容,提高会计信息与管理决策的相关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提高小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但是,从调查结果来看,这一目标并未很好地实现,主要原因在于《小企业会计准则》本身核算过于简化,与企业内部管理决策的相关性较低。如《小企业会计准则》不要求资产计提减值,这虽然可以简化核算,减少纳税调整。但这一做法没有兼顾小企业管理者、银行等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和利益,使得会计仅成为纳税计算的工具,有悖于会计的基本目标,从长远看,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建议财政部门进行广泛实地调查,根据小企业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小企业会计准则》。
2.制定与准则相配套的应用指南。建议尽快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相配套的应用指南。应用指南主要内容应包括准则中核心概念、重难点的解释性规定,小企业各类业务的管理要点、主要账务处理等。
(二)完善《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环境
1.强化强制执行机制。小企业的产权结构和经营特点决定了在会计准则执行方面,强制执行机制在现阶段是最有效的推进《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的手段,而由于多会计规范的存在,小企业划分的模糊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的非强制性等因素导致目前《小企业会计准则》强制执行机制弱化,执行效果不好。因此,建议进一步明确细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范围,在范围之内一律强制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特殊情况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应由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执行。
2.建立有效监督体系。
(1)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监督。建立完善有效相互制约的外部监督体系是有效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必要保障,而监督体系的建立离不开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全力配合。财政部门是会计人员管理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直接责任部门,应该加大力度对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强化监管力度;税务部门应积极制定相关的规范在纳税检查和税收征管方面要求小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工商部门可以将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增列为检查小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及合规经营情况中的一项。
(2)提高社会监督力度。会计中介机构是社会监督的重要力量。因此,会计中介机构应该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接受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的委托进行审计服务时,应当以《小企业会计准则》为会计标准对其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3.加强对小企业管理人员的宣传培训工作。在权力高度集中的小企业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否主要由企业管理当局而非会计人员决定。因此,相关部门在对小企业会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的同时,更要加强对企业管理层的培训,使他们意识到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紧迫性。在培训内容上应着重强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在缓解融资瓶颈,享受税收优惠,减轻纳税负担,建立健全账簿,提升管理水平方面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文彬.林钟高.试论企业具体会计准则的执行[J].财经理论与实践,1997(2)
[2] 王金龙.《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力分析――基于纳税关系的二维结构角度[J].财会通讯(综合),2013(11)
[3] 李勇.小企业会计准则释义[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4] 姜英兵.会计准则执行框架构建[J].管理世界,2004(11)
[5] 黄秀云.会计准则执行机制构建思考――基于会计职业道德视角[J].财会通讯,2008(11)
[6] 吴敏艳.周英.《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现状分析――基于常熟地区的调查报告[J].财会通讯(综合),2008(5)
[7] 吴东丽.会计准则执行机制研究[D].天津商业大学,2009
(作者单位:青岛大学 山东青岛 266071)
一、基本概念
SWOT分析法即态势分析法,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由美国管理学教授提出,这种分析方法比较客观而准确的反映一个组织的实际情况。SWOT分析法是把组织所面临的内外环境从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机会(Opportunities)及威胁(Threats)四个角度结合起来进行分析,优势和劣势是从内部分析,机会和威胁是从外部来分析,从中找出利于组织发展的因素,消除不利于组织发展的因素,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小企业是指经营规模较小或处于创业和成长阶段的企业,包括规模在规定标准以下的法人企业和自然人企业。《小企业会计准则》是财政部于2011年10月,为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目标,对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进行改革而制定的,于今年1月开始施行,原《小企业会计制度》予以废止。该准则的制定借鉴了《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其相关核算方法适用于小企业规模小、业务简单等特点,对小企业的改革、促进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二、优势分析
(一)利于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小企业会计准则》是财政部基于我国特殊国情及背景,对小企业的核算制度进行的改革,其适用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并满足小企业条件的企业。我国小企业具有经营规模小、组织结构简单和会计核算业务简单等特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规定的小企业或微型企业,都执行该准则,该准则覆盖面更广,为小企业的会计行为提供了标准,使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提高,利于提高小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降低其经营风险。同时,为适应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不符合小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转为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的选择更加灵活,有利于小企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二)改善小企业税收和融资环境 我国大多数小企业的所有者同时又是经营者,其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是外部信息使用者,如税务部门及金融机构。《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充分考虑了小企业的特点及发展需要,尽量与税法协调一致,尽量消除与企业所得税的差异,使小企业的会计行为更加规范,大大提高了其会计信息有用性,利于税务部门了解小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改善其税收环境,降低小企业的纳税成本,减少了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同时,由于小企业自身的局限性,金融机构无法全面了解其财务状况及信贷能力,所以融资、贷款都比较困难,而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后,利于金融机构全面了解小企业,使小企业贷款融资难度降低,利于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最后,与税法协调一致,可以依靠税务机关的推动力量促使小企业执行该准则。
(三)提高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 《小企业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小企业的经营规模小、会计业务简单等特点,该准则遵循简化的原则,便于小企业的会计操作。规范小企业常规业务的处理,不涉及资产减值、合并报表等业务复杂的业务处理,会计计量不采用公用价值而是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其简化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及利润的分类。同时简化报表,小企业的财务报表不要求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简化附注内容等,小准则的这些规定有利于规范小企业的会计行为,减少其工作量,便于操作处理会计业务,提高小企业的工作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降低其经营成本,使小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提高。
(四)减少会计职业判断 会计实务操作是一个系统复杂的过程,操作过程需要会计专业人员的分析判断,会计人员要有很强的专业素养和道德修为,才能保证其会计行为的可靠性和客观性,得到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而企业的经营活动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使得企业的会计行为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正确合理的职业判断。小企业规模小、经营业务比较少和简单、小企业的会计人员素质低、小企业的会计操作不规范,导致小企业的会计职业判断不合理。《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小企业的常规业务及日常活动用客观标准来规范,这样就减少了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决策提供帮助。例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资产不涉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等等,使得小企业的会计核算难度低,使《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难度也降低了。
三、劣势分析
(一)背离《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基于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很多会计处理采用简化处理,例如,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实际发生的损失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而这个科目是核算企业的非日常经营活动,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对资产的减值处理,就和这一概念冲突。同时,对于金融资产不采用公用价值计量模式,自从2007年以来,我国开始实施新会计准则以来,会计核算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但是小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其实质上多处用到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如一些资产评估价值其实就是公允价值的应用,这样实质上的运用虽然简单,但是易造成概念混乱。《小企业会计准则》基于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及我国的特殊国情制定的,用于规范小企业的会计行为,但是其中有些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背离,相同的经济业务采用不同会计科目,会计核算方法也不同,小准则中有很多规定都与企业会计准则不一致,如还有报表项目列示等等,这些都不利于两个会计准则的对接,不利于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不利于我国会计体系的发展。
(二)小企业自身的局限性 小企业有经营规模小、业务核算简单、会计操作不规范、会计机构不健全等特点,小企业的拥有者往往就是经营者,在实际的会计操作中,很多经营者都是贪图短期利益,目光短浅,专业素养较差,没有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规范,有时甚至迎合业主,违规操作,造成其会计信息不可靠。同时小企业的拥有者只重视企业盈利与否,不关心会计基础工作,小企业日常业务不规范,如会计账簿的设置管理、会计档案的处理等等,这些小企业自身的局限性都制约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
四、机会分析
(一)实施循序渐进 财政部规定从2013年1月1日全面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 自新准则颁布到实施有一段时间,鼓励小企业可以提前执行,这一规定使得小企业有足够的时间为实施新准则做好准备, 小企业有时间适应新准则新的变化及创新。同时,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微型企业可参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已经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必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 可见,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是循序渐进的,不是急于求成。
(二)国家政策倡导 为了实现我国企业会计的相关法律规范与国际规范趋同的目标,《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在2007年全面实施,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财政部规定今年1月份小企业全面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这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要求。原小企业会计制度,存在诸多弊端,已经不能适应小企业的发展,并且与新企业会计准则背离,不符合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新要求,国家鼓励小企业积极执行新准则,废止原小企业会计制度,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铺平道路。
五、威胁分析
(一)领导层有认识误区 小企业的领导层大多就是经营者,他们往往目光短浅、只关心能否盈利,忽视管理,小企业的发展取决于领导层的管理水平。但是领导层却对小企业的会计行为有认识误区,把会计仅作为其纳税的工具,忽视会计在整个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为了短期的盈利或是偷税漏税,对会计报表弄虚作假;部分企业甚至没有专业的会计工作人员,纳税时就去找个报税机构,这样使小企业的会计制度混乱,《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缺乏一个健康可行的环境,其执行必然困难重重。
(二)原会计制度名亡实存 《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国家财政部基于小企业自身特点及我国国情而做出的创新与改革,但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时间久,很多小企业已经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会计流程,制度的改变,必然增加其管理成本,影响企业的利润,所以小企业主观上消极执行新准则,而依然采用原制度。同时,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很多业务操作做出了重大改变,使小企业花较长时间去学习、适应,企业的会计工作要改变调整,会增加其工作量,过渡期可能会很长,减慢《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步伐。
(三)会计人员专业素质低 小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制度不健全、会计基础工作差,这些都与小企业的会计人员专业素质低密切相关。会计人员是会计准则的直接接触者及执行者,对《小企业会计准则》能否顺利执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小企业自身的局限性,其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低,小企业的经营者重视利润,为了节约成本,忽视对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的培训,甚至雇佣不合格的会计人员,《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需要高素质的会计人员,而直接执行者的专业素养低、业务能力低,执行新准则的积极主动性差,影响该准则顺利地实施。
六、保障《小企业会计准则》顺利实施的建议
(一)加强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衔接 不管是《小企业会计准则》还是《企业会计准则》都是财政部制定、颁布,用于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只是适用的对象不同,小准则适用对象是小企业,但也有重合的部分,准则规定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用再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尽管企业规模不同,经济业务不同,但是相同的经济业务应该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会计确认计量、会计核算等应尽量一致,加强大小准则的衔接,规范企业的会计操作。
(二)规范小企业的会计行为 小企业由于经营规模小,其会计行为不规范,加强小企业会计工作的规范迫在眉睫,健全其会计机构,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加强其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会计操作流程,重视会计工作,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日常业务,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会计环境。
(三)转变领导层观念 领导层在一个企业中的作用至关重要,领导层的领导水平决定着企业的发展。会计不仅仅是小企业减少纳税、节约成本的一个工具,会计工作是一项监督管理活动,通过会计工作可以发现企业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其经营问题,要从思想上改变领导层的认识误区,转变领导层忽视会计工作、只重视利润的观念,建立健全的会计机构,加强新准则的培训学习,充分发挥领导层的积极作用,引导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四)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 会计人员是《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直接执行者,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对企业的影响很大,对该准则顺利执行有重大影响,所以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能力,利于该准则的实施。企业可以定期举办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讲座,帮助会计人员了解熟悉该准则,虽然这样做会增加企业经营成本,但是从长远角度考虑,是有利于企业的长足发展的。小企业的会计人员素质提高,才能应对会计准则的变化需要。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关键词 中小型企业 会计准则 制定
一、引言
中小型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数据表明,目前中小企业对我国GDP的贡献已经超过50%,中小企业为我国解决了80%的就业岗位。然而,就在中小型企业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的中小企业也面临着许多财务会计问题的困扰,会计信息质量、会计规范等问题已经开始影响我国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与壮大。2005年1月1日,我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我国新的会计制度的颁布,我国中小型企业的会计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再加上《小企业会计制度》本身就存在着不完善、不统一和不规范的问题,《小企业会计制度》已经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探讨中小型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必要性
(一)统一会计规范的客观需要
会计规范的制定形貌和准则形式曾是会计理论界争论的焦点话题。目前,我国的会计核算仍然坚持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并行的双轨制,笔者认为,为了与世界先进国家的做法接轨,我国应该从长远的角度出发,打破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并存的局面,采用目前各国通行的会计规范的形式,即会计准则。这样才能建立适合我国中小型企业的会计准则。
(二)实现我国会计国际化的客观要求
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中小型企业的会计核算问题,这些国家在进行财务报告和会计核算时会根据企业规模的不同制定了差别报告的要求。如今,加拿大、英国、新西兰等国家已经制定了针对中小型企业的会计准则,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在商法中作出了差别财务报告的规定,美国也已经开始注意到这一问题。2009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也了《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因此,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推进我国会计的国际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三、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参考模式
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不同的国家应根据本国的国情建立不同的会计核算形式。例如加拿大和新西兰等国就是在一个大的会计准则框架下处理和考虑中小型企业的会计核算问题,而有的国家则专门建立单独的中小型企业会计准则。根据先前学者的研究和笔者的实际工作经验,我们认为中国中小型企业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可以参考以下三种具体形式。
第一种模式,把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一个与现行会计准则体系相并列的单独的体系。第二种模式是把中小型企业的会计准则作为一种具体的会计准则。第三种模式是不单独建立会计准则体系,只是在非中小型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框架下,考虑到中小型企业的实际,简化信息披露,简化计量与确认。即把中小型企业会计准则看作是具体会计准则的简化,在非中小型企业的会计准则中,增加中小企业的应用要求这一内容。
笔者认为,第一种模式要求独立于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另设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并不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则。第三种模式并未考虑到我国中小企业与国有大型企业之间存在的诸多差异,因而,在现行会计准则下作简单的简化并不适合我国中小型企业。第二种模式既在内容结构方面可以避开与现行会计准则的雷同,又能让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一项具体的会计准则而存在。我国完全可以在参考和借鉴《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出具体的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小型企业会计准则。值得注意的是,鉴于我国中小型企业在会计目标、组织形式等方面的差异,我们制定的中小型企业会计准则应有独立的理论基础,这包括会计信息质量、会计目标、会计确定与计量等,有了独立的理论基础,才能规范地指导具体的会计业务。
四、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原则
(一)决策有用的原则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指出,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与企业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的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1]我国中小型企业本身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权益资本构成单一、规模较小,相应地,管理层的受托责任也较小,在这种情况下,中小型企业的会计目标更应该体现出决策有用的原则。
(二)简化的原则
不论中小型企业会计准则采取何种具体形式,简化原则应该是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始终坚持的原则。中小型企业与大企业在财务报告和会计核算的详细程度、报告方式、报告对象等方面有着较大差异,因而,其会计信息的披露,会计确认与计量都应该允许简化。我国《小企业会计制度》就从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会计科目到会计报表都对小企业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简化,这很好地体现了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应该坚持的简化原则。我们在制定中小型企业会计准则的时候应该保留这些做法。
(三)与税法相协调的原则
制定中小型企业会计准则还应该考虑到与税法相互协调的问题。因为决策有用是中小企业的重要会计目标。而中小型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包括债权人、企业所有者和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是这三类会计信息使用者中最主要的使用者。因为债权人比较关注的是企业会计信息中资产的流动性问题,对于企业的盈利性和成长性并不十分关注。中小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往往是合一的,经营者和所有者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在中小企业中并不突出。相比之下,最关心中小企业的账簿是否真实、是否足额、及时缴纳各种税款的是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必须依据会计信息来进行税收检查,因此,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还必须坚持与税法相协调的原则。
参考文献: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意义;特点;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02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背景及意义
1.《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背景
2004年6月,我国财政部颁布《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表明财政部早就意识到小企业会计的核算特点有别于大中型企业。自此,小企业会计不再缺少具体的实施标准。但是,由于该制度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适用范围定位模糊、执行环境欠佳等多种不利因素,在成本核算和财务报告等方面都不能适应现今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为更好地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财政部2011年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取代实施八年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我部于2004年4月27日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
2.《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
目前,我国小企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小企业会计准则》为其有序发展提供了健康稳定的市场经济秩序,其不仅可以优化小企业的发展模式,还可以提高小企业的竞争力。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是我国在《企业会计准则》并有效实施后在会计标准建设方面得到新的突破,也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标准体系的日臻完善。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1.《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该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但有三类小企业不在规定内,即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微型的企业可以参照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2.《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原则
(1)遵循实用性与简单性相结合的原则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总体框架,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是会计准则体系中的两个子系统,分别适用于我国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考虑到我国中小企业规模小、会计人员整体的素质较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相对单一,和《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简化了核算方面的要求,具有实用性与简单性相结合的特点。
(2)满足税收征管和银行信贷信息需求的原则
小企业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大多数是税务部门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税务部门主要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做出税收的决策,银行主要通过的是小企业会计信息做出信贷决策。税务部门希望最大限度地消除《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存在的差异,银行希望小企业能够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提供财务报表,提供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方面的信息。《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本能够满足税收征管部门和银行信贷部门的信息需求。
(3)实用性和前瞻性相结合
虽然《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不同,但两者只有相互衔接,才能更好地发挥会计准则在企业发展中的政策效应。如果小企业出现非经常性发生的、甚至不可能发生交易事项,我们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比如,小企业今后若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或者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连续3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3.《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有下列特点:
① 消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采用直接转销法处理小企业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②核算内容上体现了简单化的原则,如:(1)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购买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不计入所购商品成本;(2)长期待摊费用中不再包含开办费,开办费直接计入管理费用。③会计科目的设置有所不同,比如《小企业会计准则》增设“短期投资”科目替代《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增设“长期债券投资”科目替代《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④财务报表的编制有所不同,比如《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可以不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而利润表的最终指标为“净利润”,而不是《企业会计准则》所规定的“综合收益总额”。
三、新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应用存在的问题
1.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离开这一基本环节,会计工作就无从谈起,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会计核算基础薄弱,无论是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档案的设置和取得方面都存在着薄弱的地方,导致收集、处理、利用和提供会计信息失去可靠保证,会计工作水平也就无法提高,这些因素会制约中小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可行性,因为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导致会计信息资料的获取或者是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存在问题的话,那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2.会计主体界限不清
我国中小企业的会计主体难以界定。由于自身经济实力问题及中国融资环境的制约,在初期和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企业成立的初始资金及其大部分负债来源于家族成员和亲戚朋友。因此,家庭成员担任了中小企业的所有职务,企业活动与家庭成员活动难以区分,企业产权与个人财产界限不清。经营权与所有权集一人为一身,致使权益混淆,企业所核算出来的资产、负债、收益也就难以真实反映企业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就无法据此做出各种决策。
3.小企业主对新会计准则认识偏差
有部分中小企业主和管理人员本身就不重视会计工作,认为会计工作就是收款、付款、发放工资,并没有意识到会计工作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影响,使会计核算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执行上出现了问题。还有部分中小企业主和管理人员认为原有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就已经很完善了,没有必要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而且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还可能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这些认识上的偏差都有可能使中小企业不会认真贯彻执行新会计准则。
四、解决新小企业会计准则应用中的具体对策
1.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
由于健全的会计基础工作是执行新会计准则的重要保障,所以中小企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对企业日常会计行为进行规范,为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例如,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强调规范使用原始凭证,它是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原始依据。为了确保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企业应严格原始凭证的审核程序以及报批制度,报批时应在凭证上注明使用依据及用途,经办人、证明人、审批签字手续要齐全。在登记账簿时,要做到字迹清晰,登记及时。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同时,中小企业要在在科目结转、报表编制、业务流程改造等方面提前部署,统一规划,确保按时高质量地执行新会计准则。
2.完善董事会的职责
对于我国中小企业会计主体界限不清的问题,中小企业应完善董事会职责,强化董事会成员的相对独立性,避免董事和经理层人员重叠。收支不规范,会造成“内耗”,影响企业经营效率。中小企业可改善董事会的机构,吸纳行业、技术、财务专家和管理专家入董事会。董事会结构的多元化有利于企业的规范经营;通过股权稀释,实现产权多元化。中小企业在创业初期,对个人和家族过分依赖,这虽然有利于节约成本,但是却增加了企业经营决策风险。就国内外企业发展的经验来看,稀释股权实现产权多元化是企业实现产权制度变迁的有效途径。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及作用。董事会虽然应与管理层就企业发展的一些重大事项达成共识,但更应对管理层进行监督,对管理层的违规情形有权进行处理或惩罚。董事会的队伍建设也是一项重要事项。国外经验不可照搬,探索适合本企业特色的方法才是可行之路。
3.转变中小企业主的财务管理理念
中小企业顺利执行新会计准则,必须先要在思想上接受它,只有接受才能更好的对其进行吸收消化。针对对待会计工作和新会计准则认识上的偏差,中小企业主和管理人员必须转变财务管理理念,认识到虽然会计工作不能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果,但是它能够为管理者、投资者以及其他利相关者进行决策提供依据,而且,执行新会计准则是中小会计实务工作的客观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产生了一些新的业务,如债务重组、外汇交易、政府补助、新的金融工具的使用等,新会计准则明确了这些业务的核算与处理方法,而且,执行新会计准则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
五、结束语
随着《新小会计准侧》施行的普及,小企业转变会计核算的方式以全面贯彻《新小会计准侧》的相关规定,是提高小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有效保障,有利于促进其小企业经营效率。
参考文献:
[1]陈栋.浅谈《小企业会计准则》施行对小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J].会计师,2013(1).
[2]梁勇.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与国际比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6).
[3]李莉.《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问题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