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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型企业;会计制度;设计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11-00-01
随着国家鼓励创业以及对于成立企业条件的放宽,新兴的企业将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其中将有为数众多的小型企业。小型企业由于人员较少,在内部控制、岗位设置和职责划分上容易产生重叠交叉现象,影响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因此根据企业经营管理需要和内部控制的要求设计会计制度就十分必要。
一、小型企业会计制度现状
会计制度设计就是根据一定的理论、原则并结合实际,对全部会计事务和会计处理手段及会计人员的职责进行系统规划的工作,它是会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型企业由于规模、财力和人力的限制,组织机构简单,人员较少,工作无法细分,同时很多小型企业属于自然人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结合,对债务要承担无限责任,企业本身发生的各种经济事项与所有者个人及家庭的其他事项常混在一起等原因,因此有些人认为小型企业不仅不需要控制实际也无法控制,使得小型企业普遍存在不重视会计制度建设现象。
二、设计小企业会计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1、遵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法律法规。设计小型企业会计制度必须以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不能超越或突破国家的统一规定。
2、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小型企业会计机构简单,人员较少,不适合设置专门人员从事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符合小型企业会计工作的特点。
3、贯彻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尽量兼容的原则。小型企业的会计信息主要是为了满足国家税收征管的需要,因此,小型企业会计记录最好能尽量与税收法规相协调,使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尽量与税法规定相符。
4、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设计小型企业会计制度一方面要遵循国家的规定,另一方面要考虑小型企业自身的特点,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尽量使小型企业会计制度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5、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在进行会计制度设计之时,要考虑制度收益和制度成本之间的关系,选择制度效益最大化的方案。设计制度时应特别注意,制度的完善和严密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应权衡制度成本及其产生的收益,力求做到会计制度设计科学化的体现与制度效益最大化的实现。
三、小型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内容
第一,会计组织系统设计。会计组织系统设计主要包括会计组织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由于小企业业务量较少,会计核算只能采用集中核算方式,即由会计机构统一办理,由于小企业人员较少,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也少,从内部控制要求看,一般以2-3人为宜,可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在综合性管理部门设立会计组织,并指派一人担任财务主管。
第二,会计信息系统的设计。包括三个方面,即会计信息指标(会计科目)的设计、信息载体(凭证、账簿和报表)的设计及信息处理程序的设计。
1、会计科目的设计。首先,考虑成本效益的原则,小型企业会计科目设计做到够用即可,不能面面俱到,人为地增加核算的工作量。其次,科目设计也要体现会计制度与税法一致。小型企业由于受其会计人员少、业务水平相对较低的限制,要避免税务处理上的大量调整工作,尽可能照顾税法的相关规定。
2、会计凭证的设计。会计凭证的设计分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设计,小型企业原始凭证设计时要适应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满足企业管理的要求,考虑核算的需要,避免重复设计,同时应注意简化原始凭证的相关手续。因小型企业自身特点,记账凭证可以采用通用记账凭证格式。
3、账簿的设计。设计账簿应适应企业的特点与规模,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账簿的种类、数量、格式、层次。小企业可以选择简单的三栏式订本账,普通格式的三栏明细账、数量金额明细账、多栏明细账。
4、会计报表的设计。会计报表包括对外报表和对内报表,小型企业对外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实际工作中,平时每月一般只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对内报表主要根据管理的要求来进行设计。
5、信息处理程序的设计。信息处理程序也叫会计核算形式,小型企业由于规模小,业务量少,在账务处理程序方面的设计应选择记账凭证的账务处理程序。
第三,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小型企业由于规模小、人员较少且一般一人多岗,内部控制尤为重要,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与否,关系到企业经营的风险。设计时既要做到规范会计行为,保证财务目标实现,又要保证其运行质量和工作效率,应在满足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使会计制度设计更简洁明了,更具操作性,要考虑其设计和运行的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实现成本与效益的最佳组合。
设计小型企业会计内控制度,应该对小型企业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重点是小型企业的经济性质、经营规模、运作方式、组织体系和机构设置以及相关的外部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小型企业会计内控制度设计的重点,应以预防控制为主,查处为辅,特别应注意相互牵制的设计:在横向上,一项业务至少要经过两个以上彼此独立的部门或人员;在纵向上,一项业务也需要经过两级以上的岗位和环节,以使上下级相互监督。
参考文献:
[1]李军改,彭智军.构建完善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J]. 现代商业. 2008(30)
[2]杨萍.浅谈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J].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8(07)
(一)小企业的特性
小企业规模小、数量多,是最具创新活力和变化特性的群体,往往不断出现而又不断 被淘汰。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并未完全分离,而且往往由所有者以人格化的方式直接管 理,这就使得小企业的利益与所有者个人的利益高度相关;小企业在产权制度上,权益 资本构成单一,创业者大多掌握了企业绝对控制权;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合一,使得小企 业在决策方式上高度集权,企业的战略计划和目标的制定往往带有很明显的随意性和非 科学性。在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小企业在数量上都占有绝对的优势,为社会提供了较 多的就业机会和税收收入。在我国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工业企业法人中,按新的中小 企业标准,小企业占工业企业法人总数近95%,小企业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全国国 内生产总值的近50%,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相当部分小企业会 计机构不健全,会计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各项管理制度不够规范。因此《小企业会计制 度》的颁布和执行是及时的、必要的。
(二)小企业的界定
从各国实践来看,对小企业的界定大多有定性与定量两种方法,在我国,小企业被规 定为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这里的不对外筹集 资金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经营规模小是采用了原国家经贸委等四部门于2003年 2月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该标准主要是从资产总额、营业额和雇员人数 三个方面对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等行业中小企 业的划分做出规定。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范围
(一)静态的实施范围
“不对外筹集资金”是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实行会计豁免的小企业的必备条件 ,它是指企业成立之后不再通过发行股票、吸收股本或者通过企业改组形式增加企业的 注册资本,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不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但不应包括企业经营过程 中自然发生的负债行为或者向银行取得借款的行为。
《小企业会计制度》第三条规定,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 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它是指对不在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范围但符合小 企业条件也尚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可在两者之间选择使用;对其中已经执 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可不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鼓励其继续使用《企业会 计制度》;但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符合小企业条件的小企业 如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正在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小企业,以及不 符合小企业标准的企业就无选择的余地,必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此外,鉴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已于2004年5月1日公布了《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 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工作 的全面展开,对准备上市的小企业来说,为使上市前后会计核算口径一致和会计信息资 料的相互可比,为上市提供全面准确的会计信息,建议也采用《企业会计制度》。对目 前符合小企业的条件,但根据市场调研、预测和企业的规划,在近期即将改变经营战略 如大量筹措资金、大量拓展业务,预计会使企业资产总额、营业额发生质的变化的企业 ,为了减少将来调整账务的工作,使企业及早跻入大中型企业行列,建议采用《企业会 计制度》。这是因为《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在遵循一般会计原则并以《企业会计制度》 为基础制定的,而且后者在核算上要更为严密和规范。
(二)动态的实施范围
由于企业的发展以及中小企业经营上的灵活性,据以判断企业规模大小的职工人数、 销售额以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值在不同时期会发生变化。因此,在《企业会计制度》与《 小企业会计制度》之间进行转化以及如何转化的问题上,应一方面遵循会计实务中的一 贯性、可比性、重要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另一方面坚持鼓励企业执行《企业会计 制度》。这是因为一般说来,企业大多是由小做大做强,另外《企业会计制度》核算上 的更严密和规范性,也有利于企业内部控制的加强和完善。比如已在执行《企业会计制 度》的企业无论其执行后规模发生如何变化,即使实际经营过程中“不再对外筹集资金 ”,也不能以“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为由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应仍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若原先是小企业并且执行的也是《小企业会计制度》, 但至年末已达到大中型企业标准,为了核算上的简化起见,当年末不需要按《企业会计 制度》进行变更调整,但次年必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也就是说鼓励执行《小企业 会计制度》的企业向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转化,但不允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 业随意向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转化。另外,企业集团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若母子公 司均执行同一会计制度,则不存在变更调整的问题,因为所执行的会计政策一致;若母 子公司执行的是不同的会计制度,则宜将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的会计信息资料 调整为按《企业会计制度》反映的资料,而不管调整对象是母公司还是子公司。
三、《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
《小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较,为适应小企业经 济业务较为单一、资金规模不大、企业组织结构简单等特点,切实简化了会计核算,如 取消和合并了一些会计科目,简化了一些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方 面:
(一)长期投资项目
1.长期股权投资。考虑到小企业对外投资的情况一般较少,完全采用《企业会计制度 》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规定可能存在困难,本制度要求小企业一般采用成本法进 行核算。若小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存在重大影响、确有必要按权益法核算的则可采用简 化法来处理,即不要求核算股权投资差额以及除年度净损益以外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 益的变动,也就不需设置“股权投资差额”、“股权投资准备”等明细科目。原采用成 本法核算后改为权益法核算时,本制度为简化起见,规定直接将其原账面价值与享有被 投资单位的股权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处理。
2.长期债权投资。本制度规定长期债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不包括取得投资时发生的相关 费用,发生的相关费用不管金额大小,一律作为当期费用处理,从而就取消了“长期债 权投资——债券投资(债券费用)”科目;债券的溢价与折价摊销为简化起见规定只采用 直线摊销;无论长期债权投资、还是长期股权投资,本制度均未要求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这也就取消了“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3.委托贷款。如果小企业发生类似业务,本制度规定视期限长短,分别在“短期投资 ——其他投资”科目或“长期债权投资——其他长期投资”科目中进行核算,不需计提 减值准备。
(二)固定资产项目
1.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1)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由于考虑到在计 算最低租赁付款额过程中涉及的职业判断及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等困难,本制度要求按 照租赁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其他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其他有关必要支出来确定其入账价值,从而取消了“未确认融资费 用”科目。(2)本制度对于借款费用的核算,规定将小企业在固定资产开始建造至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而不必与各期的实际资产支出数相挂钩。(3)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本制度要求在“固 定资产”的借方以及“待转资产价值”的贷方核算。
2.固定资产的期末计价。本制度不要求计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也就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科目。
(三)资本公积
本制度只为其保留了“资本溢价”、“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外币资本折算 差额”、“其他资本公积”四个明细科目。取消了“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 ”、“拨款转入”等明细科目。
(四)所得税
本制度要求小企业只能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取消了“递延税款”科目。
(五)会计报表
一、《制度》适用范围
(一)小企业界定。《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根据有关部、委的解释,各行业小型企业凡满足以下三项标准之一的即为小型企业,具体划分标准如下表:
(二)《制度》执行中的备选性。根据分析,2005年几类小企业,具有执行中的备选性。
1、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由于业益特殊性,决定其既无法适用《制度》,又无法适用《企业会计制度》。这类企业的会计规范,目前财政部门已起草具有专门针对性的会计核算办法。
2、集团公司内部的小企业。集团公司内部的小企业应遵循集团母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制度规定,允许并鼓励有条件的小企业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但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就不可选择执行《制度》。
4、募资规模变化。小企业如需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因经营规模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应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后,不能再转回。
5、外商投资及其他特殊小企业。《制度》以后成立的外商投资小企业适用该制度,但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中介机构等不适用。
二、《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主要区别
(一)制度总框架设计不同。《企业会计制度》总框架涵盖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十四章、160条,并单独对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予以说明。《制度》在总框架设计上十分简练,分为总说明、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会计报表编制说明五大部分。
(二)会计科目区别。《企业会计制度》共设置85个一级会计科目。《制度》中共设置60个一级会计科目。其对小企业会计科目设置,原则上与大中企业会计科目设置尽可能的保持一致,同时根据业务需要适当简化或取消。
(三)会计核算、会计信息反映上不同
1、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同。《制度》中仅要求对短期投资、存货及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不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可供选择的部分会计处理方法不同。如:
――存货核算不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存货收发核算方法主要有实际成本法、计划成本法、零售价法等,《制度》在材料、库存商品的核算上,除要求从事商品流通的小企业可按零售价法核算外,均按实际成本法。
――所得税核算不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所得税核算方法主要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法。《制度》要求小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使会计核算与现行税法一致,尽可能避免繁琐的纳税调整,简化小企业的会计处理。
3、长期投资的核算不同。《制度》规定小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按照简化的权益法核算。即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损益情况确认投资收益(或损失),不考虑投资成本与占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差额,不考虑股权持有期间对被投资单位除实现的净损益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如资本公积等项目)的变动。
4、借款费用的核算不同。《制度》要求小企业在固定资产开始建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不必与资产支出数相挂钩。即只要满足资本化条件时,小企业可将与购建固定资产相关的借款利息费全部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5、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同。《制度》对于融资租赁条件的固定资产,以合同或协议约定支付租赁款及使用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其他有关必要支出确定其入账价值,不要求折现,不考虑最低租赁付款额与租赁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即不确认“未确认融资费用”。
6、会计报表及附注内容不同。考虑小企业及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制度》仅要求小企业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可视企业需要编制。会计报表附注中仅要求披露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当期主要交易等事项。
三、小企业主要会计核算规定
鉴于绝大多数小企业执行是原《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等行业会计制度,理解小企业会计核算,可从《制度》与《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对比角度阐述。
1、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的明细核算中增加了“信用卡存款”、“存出投资款”两个明细账户,取消了原“在途货币资金”明细账户。“信用卡存款”主要核算企业为取得信用卡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和用信用卡消费支付的款项。“存出投资款”主要核算企业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资金。
2、短期投资。短期投资的入账价值与行业会计制度相同。在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和利息不再确认投资收益,而是直接冲减短期投资的投资成本。在会计期末,企业应以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按短期投资投资总体计提跌价准备(《企业会计制度》中为单项、分类、总体三种方法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转让处置时按所获得的价款减去短期投资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应收股息)的股利、利息后的余额计入当期损益。因采用总体法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处置某项投资时不需考虑结转相应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待期末一并进行调整。企业会计期末以短期投资总市价低于总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借:“投资收益”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如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市价以后又恢复,应在已计提跌价准备范围内按实际恢复金额冲回,借:“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贷:“投资收益”。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核算类似与坏账准备的核算。
3、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的核算中与行业会计制度相比,增加带息应收票据应计利息的核算,计提利息时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及“应收票据”账户余额反映的是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的面值和计提的利息。企业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贴现,若贴现协议约定票据到期无法收回企业具有全额付款责任时,企业应将贴现款项视同借款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即借:“银行存款”贷:“短期借款”。
4、应收股息。与行业会计制度相比,将原计入“其他应收款”的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项目单列“应收股息”账户核算,此账户既包括初始投资成本中包括的股息,也包括持有投资期间应收取的股息。
5、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核算增加了应收债权融资或出售的账务处理。企业以应收账款等债权质押借款;或将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资金,债权到期无法收回时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权向企业追偿(即附有追索权的债权出售),因企业这两项业务的应收债权风险、报酬未完全转移,均视同借款处理。若企业将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债权到期无法收回时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权向企业追偿(即未附有追索权的债权出售),企业已将此项应收债权风险、报酬转移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则作为销售处理。
6、坏账核算。《制度》对应收款项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小企业应定期或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清查,预计发生坏账,并设置“坏账准备”账户核算。值得注意,与行业会计制度不同的是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预计坏账比例由小企业自行选择。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不仅有“应收账款”,还包括“其他应收款”账户。若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再计提相应坏账准备。
7、存货。小企业一般按实际成本法核算增加的存货。从事商品流通的小企业可按零售价法核算。小企业应在期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进行存货期末计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数量较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按存货类别计量。会计期末,小企业计算出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管理费用”贷:“存货跌价准备”;如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价值以后又恢复,应在已计提跌价准备范围内按实际恢复金额冲回,借:“存货跌价准备”贷:“管理费用”。《制度》对存货核算的会计科目进行了调整,将原《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原材料”、“包装物”和“自制半成品”科目合并为“材料”。
8、待摊费用。待摊费用核算内容与行业会计制度相比进一步减少,仅包括低值易耗品摊销和预付保险费、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等,不再包括待摊销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9、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按成本法和简化权益法核算,应负担的亏损额以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简化权益法是针对《企业会计制度》权益法而言。
10、固定资产。《制度》相对行业会计制度:一是固定资产提取折旧范围扩大,对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二是固定资产大修理费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采用待摊、预提方法核算,而是在发生时一次性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11、工程物资。《制度》增设了“工程物资”科目,将原行业会计制度“在建工程”中核算的、企业为工程准备而购入的物资提升为一级账户核算。
12、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核算中对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损益计入营业外收支项目,不再通过其他业务收支项目核算。
13、应付账款。应付账款核算中对企业确实无法支付的及被其他单位承担的应付款项计入“资本公积”账户,不再通过“营业外收入”核算。
14、应缴税金。应缴税金核算中对于因多计等原因(先征后返)的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等,实际收到时,冲减收到当期的费用科目,对于收到的增值税返还款,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账户,不再通过“补贴收入”核算。
15、待转资产价值。与行业会计制度相比,《制度》中新增了“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用于核算小企业年度中间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小企业取得捐赠资产,借计相关资产账户,贷计“待转资产价值”账户;期末计算出应交纳的所得税以后,在扣除所得税以后的部分转入“资本公积”账户。
16、待处理财产损益。《制度》中取消了“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对财产清查中的溢余、毁损直接按各财产处理规定计入相关账户,不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核算。
四、执行《制度》的衔接处理
(一)全面资产清查。小企业在执行《制度》之初,应按照新制度中有关资产、负债确认计量标准全面清查资产和负债。对于清查的损失,经有关当局批准后,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的余额包括原已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的金额及在执行新制度之初按有关规定核查出的损失金额。上述损失经批准可冲减相关所有者权益,即将“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未分配利润不足以冲减损失,属于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公益金的小企业可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清查的损失中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不足弥补部分,以负数在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
【关键词】 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制度; 差异比较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特点
(一)简化会计核算,减少职业判断,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考虑到小企业业务简单、人力资源薄弱等特点,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了简化核算和报告体系,如对资产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取消了权益法核算而只采用单一的成本法核算,等等,通过这一系列的简化核算,减少了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降低了会计核算的难度,从而吸引小企业自愿进行会计核算,进而为将来加强会计信息精细化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采用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不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较,《小企业会计准则》最大的变化在于对企业的各项资产均按历史成本计量,对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等,均不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资产的转让损失和呆账、坏账损失均在实际发生时予以确认,从而基本上消除了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暂时性差异,减少了申报纳税环节时进行的所得税调整。
(三)更好地满足税务部门与银行的需求
由于小企业的经营权与所有权往往并不分离,业主或股东可以通过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来获得相关的信息,因此小企业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是国家税务部门和金融机构。税务部门主要是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作出税收决策,包括是否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何种征税方式、应征税额等,他们更多希望减少《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金融机构主要是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作出信贷决策,他们更多希望小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提供财务报表。《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理念、框架结构、计价方法、核算原则等都充分考虑了税务部门和金融机构等企业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的核算与计价方法完全依照税法规定。例如,按照税法上实际发生制原则,对所有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在实际发生时即确认资产损失;会计要素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记账基础,没有采用税法上不认可的公允价值为记账基础;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不采用权益法;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应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等。上述准则中的操作规定,使得准则与税法更加统一,在减少了部分操作内容的基础上,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这样既有利于会计人员的掌握和运用,又使审计查账、税务部门的监管更加顺畅。
(四)与《企业会计准则》衔接紧密,适应小企业未来发展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虽适用范围不同,但考虑到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又要相互衔接,从而发挥会计准则在企业发展中的政策效应。为此,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三条明确规定:“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四条规定:“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序衔接,不仅体现在制度规定上,更体现在具体的会计科目设置上,《小企业会计准则》总共有66个科目,虽然比《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科目少,但其科目名称与《企业会计准则》完全一致,从而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一致性,符合与国际准则趋同的要求。
二、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方面的主要差异
(一)关于会计科目的设置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级会计科目为66个①,《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一级会计科目是60个,会计科目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为了与《企业会计准则》下的会计科目相衔接,比如,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应收股息”科目拆分为“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两个会计科目;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应付利润”科目拆分为“应付利息”和“应付利润”两个会计科目;增加了与生物资产相关的三个一级科目(“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增加了“预付账款”、“预收账款”、“递延收益”、“研发支出”等一级科目;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两个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取消了“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一级科目;删除了“资本公积”科目下的“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三个明细科目,只保留“资本(股本)溢价”一个明细科目等等。《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这样设置的目的是,一方面尽量减少与《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设置上的差异,以适应将来小企业发展壮大后采用《企业会计准则》时尽可能少的账务调整;另一方面,许多小企业的会计人员多数都要参加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而目前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总体上采用的是《企业会计准则》,二者会计科目设置上的尽量接近可以较好地兼顾“职称考试”与“会计工作实务”的关系。
(二)资产按成本计量,不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而言,即短期投资不需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存货也无需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相关资产的转让损失和呆账、坏账损失均在实际发生时予以确认。
(三)调整了存货类科目及核算方法,与《企业会计准则》衔接
1.在科目设置上,《小企业会计制度》将各种材料和包装物合并到“材料”科目统一核算,并在附注中规定,低值易耗品较少的小企业可以将其并入“材料”科目。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将与存货相关的会计科目分设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含“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分设)、“消耗性生物资产”等科目。
2.在核算方法上,《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材料核算一般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并设置了“在途物资”科目核算小企业已支付货款但尚未验收入库的材料或商品的实际成本。在附注中规定,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可以增设“物资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对材料的核算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法,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法,并设置了“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3.对于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成本摊销,《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不分金额大小均一次结转成本。《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可以根据金额大小分次结转或一次结转。
(四)简化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 核算。
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考虑到小企业投资的情况比较少,出于简化核算的要求,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单一的成本法核算,减轻小企业会计人员的核算 难度。
(五)改变了接受捐赠资产的会计 处理
对于接受捐赠资产的会计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通过设置“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处理,该科目下设两个明细科目:“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会计期末,当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后,差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在接受捐赠资产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并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所 得税。
(六)明确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会计处理
1.对与存货相关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问题,《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条规定:“经过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也计入存货的成本。”“前款所称借款费用,是指小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2.对于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问题,《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中规定:在建工程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应付利息日应当根据借款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办理竣工决算后发生的利息费用,在应付利息日,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等科目。
(七)对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作出了新的规定
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为了尽量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相一致,《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条规定:“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对于无形资产摊销,《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应按合同受益年限、法律规定年限孰低确定,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
(八)取消了“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科目
《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小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等。
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相关核算内容应作如下处理:(1)对于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在新准则中归类到“周转材料”科目通过设置“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2)对于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的处理,按预付的金额分别计入有关成本或损益类科目。属于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或者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计入制造费用;属于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计入销售费用。预付上述款项时,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九)增加了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的资本化处理
《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都是按费用化进行处理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设置了“研发支出”科目,反映小企业正在进行的无形资产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十)规范了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的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到底要当作当期费用还是可以分期摊销,《小企业会计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三条对大修理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作了明确规定:“前款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大修理费用,应当作为当期费用处理。
(十一)规范了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会计制度》对职工薪酬的核算是通过“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两个总账科目核算的,且规定不尽明确,造成各企业核算口径不一。《小企业会计准则》明确指出,“应付职工薪酬,是指小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小企业的职工薪酬包括: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非货币利。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
(十二)缩小了“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
《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的“资本公积”科目包括了资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四项内容。《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资本公积”仅包括资本溢价,即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直接作为营业收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或是被其他单位承担的应付款项,不再转入“资本公积”,而是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十三)简化了小企业收入确认与计量,消除了与税法的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收入确认方面,不再要求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而是要求小企业采用发出商品或者提供劳务交易完成和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作为标准,减少关于风险与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同时就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时点。在收入计量方面,不再要求小企业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或者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的金额,而是要求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收入的金额。
(十四)规范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对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小企业会计制度》没有明确规定。
《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递延收益”科目,核算小企业已经收到、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小企业收到的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收到的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政府补助或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先计入“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再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三、对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忠告:尽快做到账制健全,争取享受税收优惠,降低税收成本
总的来说,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单易懂、规范实用、可操作性强。
由于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大批小企业由于会计核算不健全,而只能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税法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实行查账征收的小企业,才可以依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国家税法规定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建议广大小企业以这次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为契机,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保全原始凭证和相关账簿。特别是对原会计核算不健全、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企业来说,会计核算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申请转为查账征收方式,一方面,可以提高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降低税收成本;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可以提高对小企业的查账征收面,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制度[S].2004.
从会计意义上说,小企业主要指由于其不同于其他企业的会计特征而导致不适合、不必要也不太可能执行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从而有必要专门制定适合的会计制度加以规范的那些规模较小的企业。所谓不适合是指这些小企业经济业务和事项较为简单,不适合执行复杂的同一企业会计制度;不必要是指这些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不同从而决定了会计目标和对信息质量要求的不同,按照成本效益原则,不必要按照统―的会计制度一刀切;而不可能是指这些企业通常会计机构较为简单,会计人员素质较低,执行统一企业会计制度难度较大。目前,英国直接采纳了经济法的规定界定小企业,而笔者认为出于两者划分的目标不完全一致,应从会计的目标出发,适应会计的要求对小企业加以详细界定,并适当地借鉴经济法规的规定。因此,会计意义上的小企业除规模较小之外(规模较小的界定可借鉴经济法规的定量规定),还应有以下重要的定性特征:1会计信息的社会影响面小,主要指不面向公众在资本市场上筹资,会计信息不直接关乎公众利益,这就决定了小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通常简单而明确;2小企业的信息使用者通常都有私人搜寻信息的权利和可能。这与大企业尤其是面向公众筹资的企业的广大会计信息使用者只能借助财务报告从外部了解企业信息而无权深入企业内部是完全不同的。同时很多观点认为所有者和经营者相一致也是小企业的必要条件。笔者认为所有者和经营者―致只是很多小企业的共同特征,但并非小企业的必要条件,尤其在我国,存在着大量的国营和集体小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不一致,但这并不会带来会计的根本性质变动,因为即使这些企业两权分离,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委托关系,但是这一委托关系更类似于企业内部的委托关系,所有者可以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深入企业内部了解信息,因此笔者认为小企业的所有者是内部人,属于会计信息的内部使用者。同时,所有权和经营权一致也不是小企业的充分条件,因为即使在此情况下,如果企业面向公众以债券形式筹集资金,由于关乎广大公众利益,仍有必要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由此可见,会计上的小企业就是指不在资本市场上公开筹资,信息使用者数额有限而明确,会计报告不关乎公众利益的规模较小的企业。其信息使用者主要是内部的管理者(所有者)以及外部的税务部门,可能的和已经存在的债权人,主管部门以及国家其他管理部门等。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制定的必要性
1、首先从现实状况考虑
中小企业在我国整个国民经济中的贡献日渐重要。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数目众多,工商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占全部注册企业总数的99%以上,中小工业企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和出口总额分别占全部工业总量的60%、57%、40%、60%;中小流通企业占全国零售网点的90%以上;中小企业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1978―1996年间从农村转移出的2亿劳动力大多数在中小企业就业;1998年中小企业吸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460万人(贺劲松, 2000;国家经贸委政策法规司、中小企业司,2000)。国务院,经贸委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意见,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小企业促进法》,旨在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但是,中小企业在生存发展中也面临着重重困难。其中突出表现在:1资金实力弱,筹资困难,导致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不足;2纳税不规范,随意性过大,各项收费负担过重,不利于公平税负,影响了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和税收的严肃性;3企业内部管理混乱。这些问题的解决都有赖于小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充分披露。因此有必要通过国家统一的会计规范和会计指导,在中小企业普遍建立起简便有效的会计核算和监督系统,向信用部门、税收部门、国家有关经济部门以及在企业内部向管理者、所有者提供规范真实相关的信息,并为这些信息使用者监督检验信息的真实性提供法律依据,从而改善小企业的社会形象,充分利用国家扶持政策和信贷资金,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也符合《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思想,是对中小企业“加强引导,依法规范”的重要举措。
2、其次从经济学基本理论探讨
从理论上看,小企业并不完全符合通常用于解释大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和规范的经济理论。那么,小企业的会计信息是否需要国家统一制定会计制度加以规范呢?笔者认为,小企业要在社会大环境中取得发展,就必须走向信息化,而信息化不仅意味着利用他人的信息,还意味着披露自己的信息以取得信任和支持。但是小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着真实信息供给不足的倾向,原因在于:
1)广义的委托关系是无处不在的。经济学上的委托关系泛指任何一种涉及非对称信息的交易(张维迎,1996)。小企业中存在着债权人和企业、税务部门和企业的委托关系,在这些关系中,委托人作为不拥有私人信息的一方要与企业达成交易就必须掌握充足的信息,尤其是作为交易直接依据的会计信息。而小企业作为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要寻求更大的支持和发展,就必须更加注重对外的信息披露,以达成与委托人之间的交易并尽可能地节省交易成本。但是由于人和委托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人出于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倾向,自然倾向于提供对自身有利的信息以实现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从而极易导致信息供给不足,无法取得信息使用者的信任并满足其决策需求。例如经济学家斯蒂格里兹和温斯(Stiglitz和Weiss,1981)证明由于借款人方面存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信贷市场上信贷配给(credit rationing)可以作为一种长期均衡现象存在。而小企业由于自身的经济弱势和信息不对称的严重,往往成为这一现象里那部分即使有能力支付高息也被拒绝提供贷款的群体。
2)会计信息具有外部性。按照经济学的理论,外部性是指一个人的行为对旁观者福利的影响(曼昆,1997)。真实的会计信息不仅有利于债权人、税务部门或管理者做出正确的决策,还有利于整个小企业形象的提高,促进其他小企业的发展,也有可能由于信息的泄露给其他企业带来竞争优势,另外从宏观角度看,真实的信息有利于国家的宏观统计和政策制定,有利于企业之间的比较和公平竞争,而虚假信息的外部效应则恰恰相反。尽管会计信息具有外部性,但是提供会计信息的成本却主要由企业承担,企业着眼于自身的私人成本和效益,必然导致真实会计信息供给不足。
那么上述问题是否可以通过私人契约加以协调解决呢?
根据科斯定理:如果私人各方可以无成本地就资源配置进行协商,那么私人市场就将总能解决外部性问题,并有效地配置资源。问题在于交易成本总是存在的。前已述及,就小企业而言,尽管信息使用者通常有权要求企业提供相关信息或进行私人信息搜寻,由利益各方私人订立契约并监督控制契约的履行以解决信息供给不足的问题,但是由于小企业规模较小,交易所取得的有限效益常常使得信息使用者面对订立契约并监督其实施的高额成本望而却步,也正因此才导致了目前这种信贷者不愿给小企业贷款,而税务部门则不顾税法的严肃性,采取种种不规范的简化方法等等不正常现象。退一步讲,即使就某个契约人而言,私人效益大于其成本,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每一次交易均由私人签订契约也大大增加了社会成本,降低了社会效率。
那么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在市场不能有效调节时,按照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政府有时可以改善市场结果。因此,通过政府管制,统一考虑不同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制定统一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增强信息的可比性和规范性,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省企业各契约关系方的契约成本,为契约履行提供保障和依据,从而推动小企业的发展。事实上我们只要仔细观察一下当今社会的发展,就会发现充分的信息披露是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志,而国家宏观的法律规范则是保证信息真实可靠的必要手段之一。
另外,如前所述,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也是与国际接轨的必然选择。本着与国际协调的思想,我国也应加紧制定适合我国发展中社会主义国家特点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
三、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1、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目标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第一条指出其目标在于:“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笔者认为,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目标也应是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在此强调两点:
1)小企业会计制度也应以规范财务报告为主。因为对于大多数外部信息使用者而言,财务报告是其主要信息来源。此外小企业会计制度也应关注财务报告形成的中间环节,一方面因为这是规范财务报告的基础,另一方面还因为小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有权索取更内部更详尽的信息,规范的会计核算有利于满足他们的不同需求。
2)小企业会计制度必须充分考虑小企业信息使用者的特点以及他们的需求。小企业会计的外部信息使用者主要有税务部门和债权人,他们需要的是有关纳税和偿债能力的信息;而由于小企业会计机构通常较为简单,本着成本效益原则,内部信息使用者也有必要成为小企业会计制度必须加以考虑的重要信息使用者之一,他们需要的是有关企业内部管理和发展的信息。
2、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原则
根据上述目标,笔者认为小企业会计制度制定的基本原则应是切合实际,有利于小企业长远发展,效益大于成本。具体有以下几条:
1)简洁明了,可理解性、可操作性强。在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时,不仅要考虑会计自身的原则,还必须结合小企业的经济状况和会计状况,尽量简化会计核算,以信息的可靠真实为主要目标,尽量避免过多的职业判断和会计方法的多重选择,使得会计核算尽量与人们对于经济事项的普遍理解相一致,增强会计制度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2)借鉴《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不能为不同而不同,在与大企业相似的会计业务处理中,可尽量借鉴《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或在此基础上加以简化,既节省制度制定成本,也便于小企业向大企业发展时会计的过渡。
3)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与税法保持一致。会计虽然和税法的基本目标不一致,但是二者存在协调的基础,即会计是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的,而税法也是需要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征税的,只是税收更多地考虑了国家的政策和企业的纳税能力。鉴于小企业会计的现实情况,避免人为地增加小企业的会计负担,会计制度应与税法尽可能保持一致,实在需要有所差异,在期末选择应付税款时加以调整,而不必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时增加会计工作难度,还导致不确定性因素过多。
4)充分考虑债权人利益。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解决小企业筹资难的问题,因此债权人作为小企业最重要的外部信息使用者之一必须受到充分重视,会计制度必须充分考虑债权人的信息需求,着重企业偿债能力的反映,包括资产的流动性、财务灵活性以及长期盈利能力信息的提供,从而降低债权人和企业之间的私人订立契约的成本。
5)兼顾企业内部管理。小企业会计的外部信息使用者不多,会计更多的是为内部管理服务,本着成本效益的原则,会计制度在对小企业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中应兼顾内部管理的需要,内外一本账,从而降低会计信息成本。
关键词:中小企业; 会计制度; 内容; 原则
会计制度是企业处理一切经济事务应遵循的原则、程序及方法,会计制度设计主要包括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会计监督体系等与会计工作相关的组织设计。以当前中小企业发展来说,普遍存在会计核算体系不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这些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加快建立会计制度,并严格执行,发挥会计制度的职能作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1、 影响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因素
1.1市场经济状况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尚未全面发展,一部分市场还处于垄断状态中,在资本市场的交易效率、交易规模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受到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一些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展仍存在缺陷。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时间并不长,仍需进一步完善与成熟。但是以目前发展状况来看,很多条件还不够充沛,必然影响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建设,不利于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
1.2法制环境建设
中小企业的规范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作用,近年来,我国有关企业发展的法律不断完善,如《会计法》、《证券法》、《公司法》等。可以说,我国各项税法、经济法规、制度等正在日益完善。中小企业在执行会计制度时,一方面应以企业实际发展状况为出发点,另一方面则必须遵循国家法律制度,尤其满足《会计法》中的各项要求。中小企业的发展,必然在国家法律控制范围内,否则将失去会计制度的真实价值。
1.3知识经济发展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再加上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全面发展,加快了资本、人才、管理、技术等要素的国际化流动,各种各样的金融手段,促进了市场交易与业务的多元化。会计信息为企业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再加上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会计准则必须不断改进。另外,在当前知识经济时展背景下,处理会计信息的手段也进一步改进,过去手工为主的会计信息处理方式显然与社会发展不适应,中小企业必须认清社会发展形势,积极应对知识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对当前企业会计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与反思,并及时反馈,这对中小企业的规范发展至关重要。
2、 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主要内容
2.1会计核算制度
有关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的设计,主要指企业各种经济事项的计量、确认、记录及报告等程序与方法。具体内容包括核算形式、具体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成本核算等内容。目前,会计工作主要以电算化为主,而会计核算制度的设计必须考虑到企业自身发展的实际状况。
2.2设置会计机构
在中小企业内部,只有合理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开展工作,才能确保各项制度的顺利落实。根据新《会计法》的相关规定,中小企业中设置会计机构与工作人员可主要分为三种形式:①独立机构与独立会计人员;②独立的会计人员,没有独立的机构;③机构与会计人员都不独立,而是委托中介机构代帐。选择什么样的设置方式,会计人员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等,都应在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对于我国中小企业来说,应充分考虑企业发展规模、业务量等实际问题,以合理安排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避免造成浪费。
2.3会计监督职能
企业一切制度的顺利落实,都离不开监督职能。中小企业的监督制度主要包括材料物资管理、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核算、会计工作交底、内部牵制、财会分析等内容。根据《会计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中的会计部门、会计人员都应对企业开展会计监督工作,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独立性,通过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落实各项职能,促进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
3、 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应遵循的原则
3.1具有包容性
会计制度设计必须具有前瞻性,考虑到企业的未来发展,包容性是必不可少的原则之一。也就是说,虽然一些中小企业当前会计需求相对简单,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会计需求将日益复杂。因此,中小企业在指定会计制度时,必须以全局为出发点,确保会计制度的完整性、充分性,以确保会计信息报表可满足不同使用者的需要。另外,在会计制度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到新制度与旧制度之间的衔接,增加会计制度的灵活性、稳定性。随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会计制度进行适度的修改与调整,而不必完全重新设计,避免制度的频繁变化,给企业员工带来厌倦与反感,难以全面落实制度。
3.2充分考虑成本效益
会计制度的设计,一方面为了规范企业发展,确保各项会计职能的顺利落实,另一方面则是实现企业发展目标,优化资源配置。但是在会计制度执行过程中,必须考虑到会计的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在中小企业设计会计制度时,必须考虑到制度的收益与制度成本之间的关联,注重制度的效率最大化。另外,应该注意的是,制度的完善性及严密性并不是从来不变的,而是权衡企业的制度成本、制度收益等状况,争取会计制度设计的科学化合理化,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3实现权责利相结合
由于中小企业是市场竞争中的活跃分子,因此财务活动的涉及范围十分广泛,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重要意义。企业会计制度是否制定合理、是否妥善处理财会部门与其他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对中小企业能否顺利发展,甚至成为大型企业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在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制定过程中,必须确保“权责利”相结合,将各项财务指标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具体的岗位,并赋予财务管理人员一定的管理权限,实现企业物质发展效益。
3.4确保制度的一致性
在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过程中,必须确保同类会计事务的处理方法一致,确保会计信息具有横向、纵向的可比性。如果企业所处的环境发生了变化,其会计制度也应有所调整,这就要求会计制度的设计应具备弹性,以满足企业进一步发展需要。
参考文献:
1.不设置“自制半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发出商品”这几个会计科目,如果实践中小企业确实发生了这样的业务,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制度》来执行;
2.不设置“包装物”科目,将包装物纳入“材料”科目核算;
3.对于存货的盘盈盘亏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而是直接按照批准核销;
4.对于低值易耗品不采用“五五摊销”的核算方法;
5.在计提跌价准备时不采用“如果某些存货具有类似用途并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实际上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规定;
6.删除了“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一次计入当期损益”的规定;
7.《小企业会计制度》对于“存货发出时是否结转准备”规定了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必须结转,其他的情况可以不用结转。
同时还强调:
1.采用计划成本法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小企业,可以增设“物资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2.低值易耗品较少的小企业,可以将其并入“材料”科目;
3.小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商品,可以增设“受托代销商品”和“代销商品款”科目;
4.小企业根据自身的规模和管理等要求,可以将“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合并为“生产费用”科目,并设置相关的明细科目;
5.对外提供劳务较多的小企业,可以增设“劳务成本”科目核算所提供劳务的成本。
存货的核算
一、核算中应设置的账户:“在途物资”、“材料”和“库存商品”等。
二、存货相关业务的核算
(一)在途物资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或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企业应设置本科目,否则应设置“物资采购”科目。《小企业会计制度》不要求运用计划成本法,下文的表述均仅限于实际成本法。
1.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已支付货款但尚未运抵验收入库的材料或商品的实际成本。需要说明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当中的表述与《小企业会计制度》不是完全一样的,但所表述的含义是一致的。
2.小企业购入材料及商品,如果已取得发票等凭证或已支付货款但材料或商品等尚未运抵,应按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待购入的材料、商品等运抵企业并验收入库时,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已支付货款但尚未运抵验收入库的材料或商品的实际成本。
例l:甲企业购入一批原材料,货款已经支付,取得电子版专用发票一张,发票上面注明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税金1700元。原材料尚未到达甲企业,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
借:在途物资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二)材料
1.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燃料、包装物等的实际成本。小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备查账簿和有关的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不包括在本科目核算范围内。需要说明的是:(1)包装物在《企业会计制度》中是单独核算的,而在《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则是纳入“材料”科目核算;(2)对于包装材料在《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虽然没提到,但是也应该在“材料”科目核算。
2.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由下列各项组成:
(1)买价;
(2)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不包括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企业按规定根据运输费的一定比例计算的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3)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
(4)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包括挑选整理中发生的工、费支出和必要的损耗,并减去回收的下脚废料价值);
(5)购入物资负担的税金(如关税等)和其他费用。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企业,购入材料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购入材料成本中。小规模纳税人和购入材料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小企业,购入材料支付的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所购材料的成本。
以上第(1)项应当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第(2)、(3)、(4)和(5)项,凡能划分清楚的,应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不能分清的,应按材料的重量或买价等比例,合理分摊计入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该规定与《企业会计制度》是一致的。
需要注意的是,从事商品流通的小企业购入商品抵达仓库前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采购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营业费用,不在本科目核算。
3.取得并已验收入库材料的账务处理:
(1)小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原已记入“在途物资”科目的材料,在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在途物资”科目。
例2:接例1,当材料到达入库时:
借:材料
10000
贷:在途物资
10000 (2)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小企业发给外单位加工的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委托加工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3)投资者投入的材料,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两者之和贷记“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等科目。
例3:20×1年12月20日,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资设立了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公司”)。甲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投资(兴业公司作为原材料管理和核算),五方确认该批原材料的价值为5000000元。兴业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款为5000000元,增值税额为850000元。同时,假定兴业公司的股本总额为30000000元,甲在兴业公司享有的份额为10%。
兴业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存货。
分析:在本例中,由于兴业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且投资各方确认的原材料的价值为5000000元,因此,兴业公司接受的这批原材料的入账价值为5000000元,将增值税850000元单独作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核算。
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
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0
贷:股本――甲
30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850000
(4)小企业接受捐赠的材料,如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包括捐赠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的增值税额);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材料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对于一般纳税人,需要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4:甲公司(一般纳税人)2005年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000元,增值税为51000元。同时支付相关的运杂费用1000元。要求分别按下列情况做出相关的会计处理,假设除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企业所得税率为33%。
(1)编制接受捐赠时的会计分录;
(2)假设2005年甲公司税前利润10000元;
(3)假设2005年甲公司亏损251000元;
(4)假设2005年甲公司亏损360000元;
(5)假设2005年该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待转资产价值可在5年内平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当中,2005年实现利润100000元,2006年亏损60000元,2007年亏损80000元,2008、2009年实现利润均为90000元。
分析:
(1)借:材料
30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0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351000
银行存款
1000
(2)2005年盈利,会计处理如下:
接受捐赠部分应交所得税=351000X 33%=115830(元)
应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351000-115830=235170(元)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351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15830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235170
会计利润部分应交的所得税=10000X 33%=3300(元)
借:所得税
33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00
(3)2005年亏损,先弥补亏损再计算所得税,接受捐赠部分应交的所得税=(351000-251000)×33%=33000(元),应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351000-33000=318000(元)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351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000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318000
(4)2005年亏损360000元,接受捐赠的资产351000元不足以弥补亏损,本年不用缴纳所得税,接受捐赠的351000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中。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351000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351000
(5)待转资产价值每年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351000÷5=70200(元)。
①2005年盈利100000元,接受捐赠部分应纳所得税=70200 X 33%=23166(元)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70200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47034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3166
会计利润部分应交纳的所得税
=100000 X 33%=33000(元)
借:所得税
33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000
②2006年亏损60000元,小于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接受捐赠部分金额70200元,应先弥补亏损,然后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接受捐赠部分应缴纳的所得税
=(70200-60000)X 33%=3366(元)
应计入资本公积的数额=70200-3366=66834(元)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70200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66834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66
③2007年亏损80000元,大于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接受捐赠部分金额70200元,不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接受捐赠部分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处理。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70200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70200
④2008年盈利90000元,弥补2007年的未弥补亏损后剩余金额=90000-(80000-70200)=80200(元),接受捐赠部分应纳所得税=70200 X 33%=23 166(元)。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70200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47034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3166
会计利润部分应交纳的所得税
=80200 X 33%=26466(元)。
借:所得税
26466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6466
⑤2009年盈利并且以前年度没有未弥补的亏损,接受捐赠部分应纳所得税=70200×33%=23166(元)。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70200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47034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3 166
会计利润部分应交纳的所得税=90000×33%=29700(元)
借:所得税
297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9700
各种方式取得存货的入账价值核算见表1。
4.发出材料的账务处理:
(1)小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领用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小企业发出委托外
单位加工的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2)随同商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实际成本,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随同商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3)出租、出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应结转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出租包装物),或借记“营业费用”科目(出借包装物),贷记本科目。出租、出借包装物,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收到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押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退回押金作相反会计分录。
这里与《企业会计制度》有一个小的区别,就是《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出租、出借包装物金额较大的,可通过“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分次摊销,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全部采用一次转销法。
5.小企业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计算确定。对不同的材料可以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材料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1)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亦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其特征是注重所发出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之间的联系,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目前这种计价方法主要用于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如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的核算。
(2)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3)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亦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当月全部进货成本与月初存货成本之和除以当月全部进货数量与月初存货数量之和计算得出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当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相关的公式如下:
①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②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③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4)移动平均法
移动平均法,亦称移动加权平均法,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与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之和除以每次进货数量与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之和,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对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的依据。计算存货平均单位成本的公式如下:
①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次进货的数量)
②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的数量×本次发出存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③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5)后进先出法
后进先出法是假定后购进的存货先发出,在这种方法下,月末存货成本按较早的单位成本确定,而发出存货的成本则按最近一次的单位成本计算,如果发出存货的数量超过最近一次收进存货的数量,超过部分要依次按上一次进货的单位成本计算。
6.小企业出售材料,按已收或应收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月度终了,按出售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7.小企业的各种材料,应当定期清查盘点。盘盈的各种材料,按该材料的市价或同类、类似材料的市场价格,冲减当期管理费用;盘亏或毁损的材料,其相关的成本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属于其他情况的,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8.“材料”科目应按材料及包装物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材料明细账根据收料凭证和发料凭证逐笔登记。企业至少应有一套同时包括数量和金额的材料明细账,由财务会计部门登记,也可以由材料仓库的管理人员登记数量,定期由财务会计部门稽核并登记金额。
关键词: 小企业;小企业会计制度;对策与方案
Abstract: "Small business Accounting system" the implementation promoted our country Small business's healthy development. In the article through implements the question which to "Small business Accounting system" in the process exists to carry on the concrete study, and unified the system implementation process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actual situation, proposed target-oriented solves the question countermeasure and the basic measure, was "Small business Accounting system" further smooth implementation put forward the proposal and the plan.
key word: Small business; Small business accounting system; Countermeasure and plan
一、问题的提出
财政部于2004年4月27日颁布并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在小企业范围内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在遵循一般会计核算原则的条件下,借鉴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小企业的实际情况,以《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制定的。这次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实施充分体现了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及其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它健全和完善了企业会计核算体系,提高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加快了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小企业会计制度》在适用范围、主要内容、会计科目、会计报表等方面都与《企业会计制度》有差异,它更具有清晰性、灵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它是我国会计核算制度走向成熟的标志,对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报告条例》、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我们通过最近对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情况来看,由于种种原因,使得制度实施过程出现了相当多的问题,不同程度地阻碍了制度的顺利实施,导致制度执行无法到位。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本文试就《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若干对策。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制度执行的不完全确定性,导致制度执行过程中容易发生偏差
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小企业继续执行原来的《企业会计制度》,这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来看,无可非议。虽然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制度具有强制性的特点。但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小企业既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据此而论,会计制度的强制性特点如果从整体上考虑,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了某一会计制度即可。另外从鼓励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出发,也应该允许并鼓励有条件的小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因此,符合小企业标准只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条件而已,即凡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规模必须符合小企业的标准,但并非符合小企业标准的企业就必须执行,如有条件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但问题是有的小企业本来会计基础工作就比较薄弱,人员的素质也比较低下,原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就没有执行好,换句话说原来执行过程中就存在很多困难。加上这类小企业发展的态势显示近年内企业发展规模不会有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这类小企业如果转换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也许更适合其企业自身的特点。其价值就在于整顿和规范小企业会计工作秩序,规范小企业的会计行为,促进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但这类小企业认为,只要不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就可以了。既然允许何必再执行新的会计制度呢,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不仅要派员参加培训,而且制度转换也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何必自己给自己找麻烦,这种认识带有一定代表性。本来《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就是考虑了这类企业的实际,但部分小企业并没有充分认识到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价值所在。所以《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中的不完全确定性,就会给部分对制度认识不足的企业开了绿灯,导致《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的现实价值发生偏离。
2、培训工作缺位,导致小企业对制度理解和实施力度不够
《小企业会计制度》颁布之后,为使广大小企业会计人员充分了解《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规定和方法,确保该制度在企业中的贯彻实施,各地财政部门举办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培训班,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小企业的会计或出纳人员。通过培训,使会计人员在短时间内有的放矢地学习,提纲挈领地了解《小企业会计制度》。应该充分肯定这种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分期分批培训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做法对确保《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中的贯彻执行无疑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另外,这种培训方法也是常规的做法,因为通常我国颁发新的会计制度都是需要组织企业的财会人员进行培训的。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这种做法如果针对财会工作比较规范的大中型企业或上市公司而言,也许能达到比较好的培训效果。如果针对小企业也许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原因在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或执行,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影响因素是小企业领导者的态度。而领导者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内容与实施价值的认识。事实上很多小企业的领导者对会计工作的职能一知半解。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绝大多数小企业的领导者对财会工作的认识只是停留在比较肤浅的认识上,他们比较关注的是盈利和税收的指标,往往忽视会计制度本身的价值。所以举办《小企业会计制度》培训班,其培训对象不只是针对财会人员,也应该扩大到小企业领导者范围,只有让小企业的领导者真正了解《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其加强经营管理价值所在时,才有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
3、小企业内在不利因素影响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
(1)小企业会计机构设置过于简单,会计人员配备不全、工作不固定,分工不明确等原因,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由于小企业名目繁多,行业比较齐全,所有制形式多样化,经营规模较小,缺乏相应的决策机构,或者决策机构发挥不了应有的决策作用,业主基本上支配了企业的所有的经营活动,缺乏正常的业务报告制度,导致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的好坏完全取决于业主个人的能力与水平。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不少小企业会计机构设置不规范,甚至个别企业不设置会计机构。即使是设置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分工也不明确,甚至是兼职,缺乏完善的内部牵制机制。所有这些都给《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2)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差,也不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在短期间内实施
众所周知,会计基础工作是做好会计核算的前提,它主要包括会计凭证格式的选择或设计、填制、取得、审核、传递与保管程序,以及会计帐簿的设置、格式、登记、核对、结帐等等。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小企业都是贪图便利,甚至看业主眼色行事,不少小企业从来就没有认真思考过如何规范地做好这些会计基础工作,而是得过且过,会计实操有一定随意性,没有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比如,原始凭证缺乏必要的审核程序,凭证、账簿、表格在市面上随意购买,相关政府部门硬性规定除外,很多做法都不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甚至个别小企业还没有明确的成本核算方法与制度。不难设想在这样的会计基础工作上,要求小企业认真执行和快速推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也是非常困难的。
(3)小企业会计人员素质较低,也难于确保《小企业会计制度》准确无误地实施
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与大企业的会计人员相比,业务水平、文化层次不高,业务不精,素质普遍较低。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小企业的会计人员普遍存在两种不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的现象。一是学历层次比较低,无学历或改行从事会计工作的人数占绝大多数。二是年龄出现极端现象,呈现“一老一少”的局面。会计人员中的老者虽然有一定会计工作经验的积累,开展一般性的业务没有什么问题,但接受新知识能力比较差,对新制度消化慢,甚至出现消化不良的现象。会计人员中的新者,多为刚离开学校走向会计岗位的年轻人,虽然他们比较系统地学习会计专业知识,但在实操能力比较弱,特别是在从事会计工作过程中缺乏会计理论基础扎实、能力强、业务熟的老会计的指导,导致在实践中会计技能提高比较慢。上述两种现象的存在都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小企业内部管理工作的开展,也制约了《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的实施。在调查中,个别小企业会计人员表示,他们也认真地组织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显然在这样一支小企业会计队伍中要求做到快速、高效、准确、无误地贯彻《小企业会计制度》确有困难。即使《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中能组织实施,但实施结果也必然大打折扣。
(4)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素质较低,也不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快速实施
从会计的重要性原则来看,某项会计信息在会计报告中是被详尽、充分的披露还是被简要、粗略的列示主要是看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是否有利人们做出满意的决策。某些对大企业或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使用者而言非常重要的信息,可能在小企业里显得毫不意义。由于小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重合使得小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基本不存在,由于融资方式的独特性,从而使小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与大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别,小企业的股东、税收部门、银行是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而这些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程度不高。尤其是小企业的经营者,本身经营素质就比较低,大多对企业实行粗放经营,除了关心盈利指标外,并不要求企业会计提供更多的信息,由此,造成小企业会计信息不全面、不准确。这也给《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增加了难度。
三、解决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中现存问题的对策与方案
1、要为《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培训工作确定新的培训思路
目前,各地普遍是组织小企业会计人员系统学习《小企业会计制度》,我们不否定这种培训对促进《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的作用,但效果仍不尽人意。究其原因,正如前所述,《小企业会计制度》在一些企业执行中受阻,更重要的是小企业业主的意识。虽然有个别小企业业主不愿意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但他们的认识更多的是停留在对《小企业会计制度》比较肤浅的认识上,即对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小企业有什么好处一知半解。为什么要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更是迷惑不解。因此来自小企业主的障碍主要还是认识上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在提高小企业业主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自觉性上下功夫,一个比较有效的做法就是加强对小企业业主的培训。即组织小企业业主系统学习《小企业会计制度》。但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对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和对小企业业主的培训,要有所侧重。对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重在业务上培训,对小企业业主的培训重要说明《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的价值,即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改善企业管理水平以及提高小企业经济效益有什么好处。如果采取双管齐下的培训方法,我们相信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无疑会起到更好促进作用。
2.各级财政部门应组织相应的高素质人才咨询队伍,深入小企业会计部门第一线,帮助小企业正确选择适宜的会计制度
如前所述,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小企业受到自身素质的限制,在选择企业会计制度时,往往带有很大的盲目性,连自己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还是《企业会计制度》,自身都说不清楚,错误地认识只要不犯法,按规定执行会计制度就可以了,这是天大的误会,当然也并不排除人为的装糊涂。为此,各级财政部门(市县镇)应组织相应的高素质人才咨询队伍,深入小企业会计部门第一线,给小企业财会部门把把脉,帮助小企业正确选择适宜的会计制度,特别对不适宜选择《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应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劝其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必要时,强制性要求其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3.消除小企业内在的不利因素,为《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创造有利的条件
(1)加强小企业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的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
如前所述,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差,不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在短期间内实施。因此,要加快《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的实施,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规范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因为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即使组织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也不容易到位或发生执行上的偏差。为此,小企业应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依据,针对小企业会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要设计合理的会计记录程序,要完善严密的凭证制度,要建立严格的日常核对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小企业规范组织与实施。
(2)重视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养,加快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为《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提供合格的人才保证
小企业要适应时展的步伐,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解决小企业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低,业务工作不适应的问题。为此小企业要自觉组织学习,小企业会计人员更应自觉学习,不断充电。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使小企业会计人员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具有扎实的会计知识、娴熟的会计技能。只有这样,才能使小企业的会计人员能够从较高层次理解《小企业会计制度》,做到充分了解该制度的内容、理解、掌握制度中规定的会计核算方法和相关规定,用以指导、规范会计实务工作,提高会计业务能力,并提高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自觉性,为《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3)构建完善的控制环境,设置合理的会计机构,严格划分不相容职务,设置适宜工作岗位,为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提供运行机制
控制环境直接影响到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其主要包括企业的经营管理观念、方式及风格,组织结构,管理控制方法,内部审计及外部影响等等。构建良好的控制环境有利于小企业严格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健全符合小企业会计发展需要的会计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并为小企业改善会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因此,小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小企业会计机构,并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划分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不相容职务,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根据小企业的特点,会计核算宜采用集中核算的方式,即由会计机构统一办理;钱账分管、出纳不得兼任往来账户的核算工作;业务较少的企业一般可设会计主管兼总账会计、明细账会计兼稽核、出纳三个岗位。只有会计机构设置合理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问题,才能提供《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的良好运行机制。
(4)转变小企业业主的观念,为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清除不必在的障碍
如前所述,小企业业主对《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认识不到位,对会计工作重视不够。目前很多小企业的业主的法律和管理意识不强,重销售轻管理、重税收轻会计现象非常严重。很多业主对会计方面的知识、政策、法规存在着很大的认识误区。这已严重地阻碍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因此各政府部门一定要通过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宣传,使小企业业主从根本上转变观念,引起他们对会计工作的高度重视,让他们认识到不但要学会“赚钱”,更要学会怎么去“省钱”,统筹地“用钱”,使会计管理工作为更好地创造效益服务。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促进会计工作的规范化。
综上所述,《小企业会计制度》虽然颁布并实施一年多了,但由于制度执行的不完全确定性、培训工作缺位、小企业内在不利因素的存在等原因,致使《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执行难度较大。但一套新制度的执行,总会存在一些问题。只要我们本着科学、合理、审慎的态度,从不同层面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一定能起到显着的效果。
参考文献
〔1〕田金玉,赵颜峰. 构建和谐会计环境 推进《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J〕.中国农业会计.2005(6)
〔2〕徐金仙.《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过程若干问题的探讨—执行环境、实施效果、建议〔J〕.会计之友(下).2006(2)
关键词:中小型国有企业 会计制度设计
中小型国有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体系具有结构性、功能性以及开放性等性质。现行中小型国有企业的内部会计制度在会计法律体系、会计理论及规范下设计的含有中小型国有企业特色的会计实务准则、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框架等部分。作为国民经济中最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小型国有企业,对稳定社会、解决就业起着很重要的促进作用。但中小型国有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不规范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所以后危机时代中小型国有企业必须设计规范的会计制度,保证会计信息为利益相关者决策服务。
一、中小型国有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现状
(一)内部会计制度体系不健全
中小型国有企业大多数没有科学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负责人习惯把整个企业当作自己的私人财产,甚至喜欢事必躬亲。认为规范的会计制度没有必要,只有好好把握钱财不被外人占用,所以在会计人员的任用上也是任人唯亲,这些都直接影响到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作用的发挥。控制程序不规范,在内部管理体制的设计和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运用上不能达到一定的专业水准,中小型国有企业一般以家庭制模式经营,其内部的现金管理制度、稽核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基本会计制度残缺不全,企业不重视会计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会计制度的建设,更没有把中小型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内部会计制度设计很好的结合在一起,致使大多数中小型国有企业未能实现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目前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时主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按照企业自身情况的差异设置适合会计科目,但从会计准则施行情况看更适合大型国企和上市公司。适合中小型国企的会计制度还未确立,这也就导致中小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随意性大。最主要的是,很多中小型国企负责人对设计的内部会计控制视而不见,认为是对其他人的约束而不是对自己的约束,一把手忽视内部会计控制合理保证本单位经营效率效果实现、财产安全完整、会计资料真实性的作用,导致整个会计控制环境薄弱,控制环境差,也会导致中小型国企会计程序失效,会计核算不真实、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等现象。
(二)内部会计制度意识淡薄
中小型国有企业经营的目的是获取最大的利润同时尽可能逃税, 企业主不愿对自己进行控制,决策和经营管理的主观随意性较大。内部会计控制的成败取决于人的控制意识和行为, 管理者对自我控制的排斥使得内部会计控制无法有完善的控制环境。财务管理的控制权在经营者的手上,这样也不利于权责分开的实施。税负重、费用多,中小型国有企业故意不完善会计制度的设计。企业经营者为了个人利益对企业管理着力不够,使内部会计制度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也得不到应有发挥,有的中小型国有企业虽然有财会规章制度,但只是纸上谈兵,流于形式,没有做到切实的贯彻执行。会计制度也只是很多中小企业挂在墙上的摆设,中小企业基本按老板的意思做事,会计科目设置要么随意,要么照抄大企业的会计科目,很少注重会计科目的统一性与合理性,报表也是种类不全,制作简单,手工记账在中下企业屡见不鲜,确实要有的会计科目只是为了检查,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只是在老板的心里,基本不会再财务报表中披露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更何况真正需要中小企业所披露真实公允会计信息的利益相关者人数并不多。
(三)内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中小企业由于受经营规模、财力、人力、经验等因素的限制,组织体系通常采用垂直管理模式,内部会计控制机构、岗位设置、职责划分容易产生交叉重叠现象。会计核算不健全,会计核算的主题界限不清, 企业产权与个人财产界限不清,企业的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不明显,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内部会计监督职能没有发挥出来,尚未建立起规范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会计机构简单,使内部控制制度缺失。中小型国企会计岗位没有设置好或者过于简单,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中小型国企 工资水平、福利待遇、社会地位和发展预期都比不上大企业,很难吸引到更多的人才,甚至原有的人才也会被大企业挖走,而这些企业管理者又忽视对已有本企业人员队伍的培养,这样造成企业高素质人才断代,导致企业无法采用先进的会计制度,设置规范的会计科目。所以中小型国企会计人员素质偏低,会计账目混乱是普遍现象。会计人员的互相牵制工作没有做好,虽然有了一定的规章制度,但是没有真正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二、中小型国有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失效原因分析
(一)中小型国有企业自身治理结构不健全
中小型国有企业自身体系设置的缺陷,大部分中小型国有企业领导人因为成本因素不愿意建立严格的控制,或不遵守业自己设立的控制,经营者也没有对自己进行严格的自我控制。为了节约人力资本支出,中小型国有企业可能会雇佣素质偏低的会计人员,这种做法的后果会使会计账目混乱,会计系统准确性降低。大部分中小企业的会计系统没有合理的账务处理程序,会计信息披露滞后,有些往来账户长期挂账,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会计处理,没有准确进行会计核算,披露的会计信息相应的缺乏相关性、可靠性。目前在很多中小型国企中,管理者与会计人员之间,纯粹是一种雇用与被雇用的关系。会计人员为了自身利益,不依法对中小型国企进行会计监管,相当一部分中小型国企主要是为了应付税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需要,才不得不设置账目;另一方面,还有些中小型国企的会计人员多为兼职,对企业深入了解的机会不多,不经常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对企业所报送的各种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无从核实,导致会计核算与生产经营活动脱节,难以进行与实际相符的会计核算。部分中小型国企随意堆放会计档案,需要这些信息时搜寻成本非常高,没有形成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可靠性的良性循环。而且很多中小型国企还和企业管理者及家庭发生大量的经济往来业务,这种业务不象上市公司那样可以定性为关联方交易进行资产负债表后披露。这些企业业务和管理者自身的财产、权益混淆在一起,更加剧了中小型国企会计核算的不规范性。
(二)中小国有企业缺乏规范内部会计制度的动力
中小型国有企业在人事政策上重忠诚、轻才能,经营管理不规范。政府约束对这些中小型国企鞭长莫及,没有各级政府部门对中小型国企的约束导致这些企业缺乏设置规范的会计制度动力。有一些中小型国企干预会计工作,而有些会计人员为了自身的岗位,听命于管理者的权威,无法按照规范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会计规定办事,造成会计监督空白,缺乏真实、公允披露会计信息的动力,必然造成中小型国企经营管理混乱,同时也给外部监管造成重重困难。目前我国的《审计法》规定政府审计和注册会计审计有权力对大中型国企、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会计岗位设置进行检查监督,而没有硬性规定对中小型国企进行检查,审计资源有限,就算是这些中小型国企内部会计控制失效也不会被发现。而且很多中小型国企民营企业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完善,经营活动中违规违纪现象较为普遍,对其进行审计,事务所要承担很高的审计风险,所以很多会计师事务所都不愿意对其进行审计;同时,中小型国企出于降低成本的目的大多也不愿接受社会审计。此外,由于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自身的短期经济效益和扩大客户源等因素,就算是对这些=中小型国企进行审计,也在不同程度上降低审计质量,没能有效发挥社会审计对中小型国企的监督作用。所以对国有总小型企业来说,外无压力,内无近忧,没有规范的会计制度设计也无所谓,更何况设计规范的会计制度还要花费成本。由于人力成本的限制,中小型国有企业很少设置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有时候不但不能为中小型国有企业的发展提出合理的内部会计控制建议,相反可能会对中小型国有企业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内部会计制度形成障碍。中小型国有企业中少部分管理者大权独揽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会使内部控制不能很好的得到监督,会导致内部控制形同虚设,内部控制失效。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符合单位的实际情况,没有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会计处理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例如中小型国企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基本上不存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的会计科目,但是很多中小型国企按照大企业的规定也设置了这个会计科目,导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会计科目核算的信息缺乏重要性,会计信息使用者在利用这个信息时得不到需要的会计信息,所以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现象在国有中小企业内部屡见不鲜。真实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法再中小企业会计报表中得到公允的反应。
三、中小型国有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基本规范,体现国家对中小型国企设定的财政经济政策、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会计制度是中小型国企处理会计事务时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体现本企业作为合法纳税人与国家之间的经济责任关系,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与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的分配关系,因此中小型国企在设置规范的会计制度时必须符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这样才能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各个利益相关者的要求。同时规范的内部会计制度一定要靠制度进行规范,保证会计人员及相关的人员遵守这一要求。
(二)有效性原则
规范的中小型国企会计制度应该约束企业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制度规定的权力。而这需要有健全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同时单位负责人应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对本单位规范的会计制度的重要性,单位负责人也应当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氛围,注重单位从上到下形成统一意识,重视会计控制的重要性。内部会计制度应当涵盖企业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以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重视会计制度的核算功能的同时重视会计核算的监督效果。形成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合力的监督局面,共同为本单位服务。中小型国企规范的会计制度设计虽具有稳定性,但必要时也要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中小型国企的适当情况变化而变化。所以在设计会计制度的时候一定要遵循有效性原则,同时也要留有余地,保持弹性,不断进行修正与完善,减少因规模扩大和业务发展而带来的对企业会计制度的大幅度修改。
(三)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会计制度应当具有经济性,即产生的收益要大于消耗的成本,以合理的监督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这里的收益是指规范的会计制度运行后产生的收益,包括减少利益相关者利用会计信息的损失,成本是指设计规范的会计制度所耗费的成本。一个行之有效的会计制度应该能够为大多数利益相关者提供做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但由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不多,权衡利用规范会计制度产生的收益和消耗的成本,尽量做到在消耗少量成本基础上做到会计制度设计的客观、科学、有用。在设计规范的会计制度时,一定包括规范的会计制度满足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合理保证中小型国企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会计岗位的设置即满足需要,也符合经济性原则,使会计部门真正成为中小型国企发挥核算监督作用的职能部门而不是附属部门。
四、中小型国有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
(一)建立健全中小型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任何一家中小型国有企业都包含资金运动,所以必须设置规范的会计制度藉以核算和披露资金运行状况。包括会计科目设置、会计管理体制、会计机构责任机制、会计岗位责任制等,并且在设置会计岗位时,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明确财务会计岗位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经过授权,尽可能地减少不合法或不合规、不合理的经济业务的发生,从而保证决策的正确执行。明确规定涉及财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经办人员,包括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要在内控制度建设特别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把合理的财务会计制度作为内部控制的枢纽,通过财务会计披露的信息进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中小型国企现金支出的随意性比较大,收入审核制度不规范,所以中小型国企的会计制度设计时必须严格进行现金支出、收入的监督核算制度,合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销售、采购、投资、筹资活动都是与现金收入、支出联系的很紧,只有建立健全现金收入、支出制度才能进行其他的经济业务核算。中小型国企的总业务活动包括销售与收款活动、购货与付款活动、投资与筹资活动,在这些活动注意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这种互相牵制的局面能够确保会计实际核算过程中,少犯错误,诚信做账。经过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尽可能地减少不合法或不合规、不合理的经济业务的发生,从而保证决策的正确执行。规范的会计制度明确规定涉及财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经办人员,包括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例如在采购环节,中小型国企要做好对材料采购的市场发展做好前期预测工作,对价格上涨或下跌的情况做好一定的准备工作。也可以寻找更好更新颖的材料代替价格增长太大的原材料。通过招标的方法确定最佳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人和询价的人不能为同一人,付款、记账、保管实务的人要分离,通过数据采集可以采取经济订货量,确保订货成本和储存成本最低,企业内部要明确采购业务涉及到的各个职能部门权限。
(二)强化外部管理,引入审计监督机制
社会审计监督机制是外部监管的重要手段。中小型国有企业资金来源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外部会计监督可能会出现“真空”现象,从而使部分中小型国有企业游离于外部审计监督之外。引入社会审计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外部审计的独立、客观、公正作用,发现和纠正中小型国有企业的各种不规范会计行为,保证其中小型国有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合法具有重要的鉴证作用。也让中小型国企会计人员有压力,如果会计核算的不真实、不合法将会曝光,而这将损害本企业的声誉。任何理性的活动都有其目标,因目标而起,至目标而终。事物的发展也是内外因的统一,量变和质变的统一,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正是这种曲折性要求中小型国企在设立会计监管目标时,既要有最终的规范的会计制度对中小型国企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又要考虑到外部会计监管、审计监督对中小型国企的约束力。在完善中小型国有企业的会计制度设计的同时,对中小型国有企业的外部会计监管工作也不能忽视,从目前我国中小型国有企业的现状来看,靠企业自身约束来规范会计工作是不现实的,应该更多的借助于外部监管,帮助中小型国有企业会计制度实现规范化。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看到,政府部门直接进行中小型国有企业会计工作的监管,其监督成本相对较高,监督的有效性也比较差,易引发腐败等社会问题。而且政府审计资源有限,除了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外,再加上对中小型国企的审计监督,根本无暇顾及,所以中小型国企必须强化自身的内部监督工作。但是政府监督虽然有限,但也不是对中小型国企放任自流,政府转变监督方式,在抓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基础上,重点去监管那些监督中小型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等,通过对事务所的监控对中小型国企披露的会计信息真实性。不断加强社会监督,使会计师事务所成为中小型国有企业外部监督的主导力量。当然,外部监督是促进中小型国有企业的会计规范化工作是重要的方法和途径,但也不能忽视企业自身的努力,会计规范化工作只有在内外共同努力下才能得以实现。
(三)加强法律约束力,完善法规的建设和执行力度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和执行力度,对促进中小型国有企业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中小型国有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可知,会计制度设计的规范化的问题不是孤立的一个问题,要从促进中小型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中小型国有企业科学化管理的角度实现会计制度设计的规范化。政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和执行力度,促进中小型国企的全面发展。从中小型国企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可知,会计规范化的问题不能孤立的看,要彻底解决中小型国企会计规范化问题,必须强力推进中小型国企的健康稳定发展,解决中小型国企的发展瓶颈,帮助中小型国企实现科学化管理,克服自身的弱点,只有自身发展强大了,才能不吝发生的会计规范化成本,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会计规范化的问题。所以要从资金、政策等方面为中小型国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从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方面为中小型国企提供优惠政策。改善中小型国企经营环境,促进中小型国企健康发展,发挥中小型国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彻底解决中小型国企创新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的现状。为推进中小型国企的持续会计发展,税务部门改进查核方式,侧重进行实质性查核,确实扫除逃漏税企业,建立公平的纳税环境,建立税务人制度,增加税务申报速度,减轻税务人员的负担,以便为中小型国企创造健康稳定的纳税环境。
参考文献:
Abstract:"Small business Accounting system" the implementation is our country accountant's important matter, the enterprise practices in this system process, many actual problems are worth studying and the discussion.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界定 会计报表的编制 问题 对策
Key words:Small business accounting system; The Small business limits; Fiscal statement establishment; Question; 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9-0094-01
一、小企业的界定标准
1999年,我国计委、统计局、经贸委和财政部对《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以企业的销售收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为依据,界定的主要指标是企业的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具体标准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0亿元以上的为特大型企业,5亿元至50亿元的为大型企业,5000万元至5亿元的为中型企业,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
财务会计意义上的“小企业”,应该从财务会计角度研究小企业分类。《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于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2000年国务院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对小企业作出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规定。其中“不对外筹集资金”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经营规模较小”则采用了2003年2月国家经贸委四部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主要从资产总额、营业额和员工人数三个方面,对各行业中小企业的划分作出规定。例如,对于工业企业,标准规定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不少于300人、销售额不低于3000万元、资产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小于这些数额的为小企业;对于批发和零售业,同时满足职工人数不少于100人、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为中型企业,小于这些数额的为小企业。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范围
《小企业会计制度》第2条规定,制度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第3条规定符合制度规定的可以参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但是,在这以前财政部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类金融企业都应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问题的规定》要求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这几类企业中都有部分小企业,但均未指明其中的小企业可另行执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小企业不清楚该执行哪种制度》。
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该制度,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选择时一定要根据企业的条件,但不能够同时执行两种制度。并具有单向的不可逆性,即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后,若经营条件改变可以再次选择《企业会计制度》,但是一旦选择了就不能再次选择《小企业会计制度》。按照可比性和一贯性原则,一个企业的会计制度确定后不应随意变更。建议已经执行了《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不管以前和以后的规模如何发展变化,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若原先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年末企业规模已经符合大中型企业标准,当年末也不必按《企业会计制度》变更调整,下一年度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企业需要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连续三年企业规模不满足小企业标准时,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并按《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为了促进企业强化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鼓励部分小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而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建立较详细的内部分析报告制度,为企业管理提供分析材料和建议。
三、宣传培训工作
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普遍问题是认识不到位,有些企业错误地认为只要经营不犯法,照章纳税就行,导致小企业对会计制度的理解不透,实施的积极性不够。因此,财政部门必须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并培训有关人员。
根据平时的培训经验,参加培训的对象应该包括财会人员和领导,因为很多小企业的领导者对会计职能一知半解,对财会工作的认识比较肤浅,他们关注的仅仅是企业的盈利和税收的指标,通常会忽视会计制度本身的价值。只有让小企业的领导者认识了制度的作用,才有利于在企业中贯彻实施。
此外,还要加强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和会计核算基础。企业会计人员每年都要接受继续教育,并根据水平层次不同分开培训。除进行相关政策法规、业务培训教育外,重点在于加强小企业的内部控制、会计核算规范的培训。
四、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资产负债表
小企业在会计制度转换的当年,各月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栏,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的“年末数”栏内各项目所列金额,按照当年新执行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后填写。
2、利润表
小企业在执行新制度当年,利润表的“上年数”栏内各项目数字,应根据上年末利润表的“本年累计数”栏内各项目数字,进行调整后填写。
3、现金流量表
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第一年,若小企业以前年度已编制了现金流量表,而上年现金流量表中的项目名称、内容与本年度现金流量表的项目名称、内容不一致,则应对此年度现金流量表的项目名称、内容、数字按本年度现金流量表的项目名称、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入现金流量表的“上年数”栏目。如果小企业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以前,每年度都没有编制现金流量表,但从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起准备每年都编制现金流量表,可在执行的第一年末编制现金流量表。由于以前会计年度没有编制现金流量表,所以“上年数”一栏可以不填,而只填“本年数”一栏,第二年会计年度结束时,现金流量表的“上年数”、“本年数”栏则都应该填写。
参考文献:
关键词:中小企业 会计制度 构建
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的市场经济就基本上与世界上的经济相衔接,这样就使得我国的中小企业的面临着更加严厉的考验。为了使我国的中小企业得到更加好的发展,就需要对中小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构建和完善。下面将从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构建上存在的问题上讲解,并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一、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上的问题
由于我国的一些中小企业过分的关注于企业的销售而忽视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导致中小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比较混乱,还有的中小企业中的会计人员职业素质较低,内部的管理制度不完善,致使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严重的阻碍一些中小企业在财务会计制度上监管不善,造成了许多的问题,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部分:
1.中小企业的财会人员水平偏低
由于我国现在的中小企业大部分为家族企业,兄弟合伙企业等,在人员管理上存在很大的问题。一些中小企业秉承着“任人唯亲”的思想,让自己的家人或者亲戚在自己的企业中担任财务管理的职位,但是在这些人中,绝大部分人员的财务水平偏低,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关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相应的学历和职称,这样就使得企业的整体水平偏低,特别是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上。还有一些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上过于集权,使得各个人员职责不清,会使得一些领导认为,只要缺钱就去财务那里支取,忽视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使得企业的财务混乱不清。
2.中小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一些中小企业在财务会计制度构建上存在着制度不健全,导致一些中小企业设置两套账薄。对外,相关的税务机关审核的一本;对内,自己私自设立小金库,不公开的账簿。还有的一些中小企业虽然设立了比较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但是在财务会计制度监管上不合理,层次不清,即便是分清各自的职责,但是由于没有严格的内部控制管理体制,导致企业财务管理的混乱不清。
3.中小企业筹资渠道受限
一些中小企业由于信用度不高,很难在银行得到相应的贷款,因此一些中小企业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构建上的资金就不能得到满足,这样这些中小企业就会忽视在财务会计制度上的建设,造成财务混乱。还有,由于政府的干预或者是资金受困,一些中小企业就会进行民间融资,但是这些方法成本高,利率也很高,这样就不利于中小企业的良好健康的发展,这就会使得中小企业在与一些大企业竞争上出现相对的弱势,这样就会使得中小企业弱化对于自身财务会计制度的构建。
二、对于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构建上的建议
中小企业应当去审视自身在财务会计制度构建上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这样才能使得中小企业能够建立一个相对合理正确的财务管理制度,这样才能使得中小企业自身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提高了中小企业的信誉和形象就更加的利于中小企业在未来的发展。中小企业要构建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就必须认识到财务管理是企业的一个核心的内容,是不容忽视的,只有中小企业构建了一个相对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中小企业才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才能够不断的壮大,以下即为对于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构建上提出的一些建议。
1.提高中小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的水平
中小企业要建立合理的人员制度,要摒弃过去那种“任人唯亲”的旧思想,在中小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的任用上要尽量选择优秀的人才,做到各司其职。同时还要注重对于企业中财务会计人员的不断深造和培养,提高中小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的素质。而且中小企业要对相关财务部门的员工采取奖励机制,提高相关财务会计人员的从业积极性,使得财务会计人员发挥自身的监督和管理的职能。
2.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
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应当注重对中小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视,从自身开始做起,严格的要求自己应当对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使得中小企业中的会计人员将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当作一项长期的工作来认真负责的实行。同时中小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科学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明确中小企业中的各个会计的分工,使得中小企业中的财务会计职责层次分明。各部门应当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越级,不。
3.打开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中小企业要想有一个比较宽广的融资渠道,首先要做的就是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建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只有企业拥有了良好的形象和信誉,才能使各方增加对于企业投资欲望和意向。同时国家应当积极督促相关的商业银行建立比较完善的专门用于服务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这样就会拓宽中小企业的筹资渠道,使得中小企业得到更加健康和持续的发展。
三、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我国的中小企业的良好发展也越来越重要了,中小企业想要构建一个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就必须先从中小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的水平的提高,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的提升,和拓宽相对的融资环境,这样才能使得中小企业得到更加良好的发展。中小企业良好的发展前景对于国家的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中小企业在这一过程中肩负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戴德明,杨松令.中小企业差别报告与研究[J].商业会计.2003(6)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制度;问题;对策
会计制度是对商业交易和财务往来在账簿中进行分类、登录、归总,并进行分析、核实和上报结果的制度,是进行会计工作所应遵循的规则、方法、程序的总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许多中小企业都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同时根据形势的变化也在不断加强自身会计制度的建设。实践证明,建立科学的会计制度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只有建立现代化的会计制度才能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谋得更多机会。但是从现实角度来看,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问题
制度的设计不合理。企业会计制度设计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强的复杂工作,必须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统一会计制度,在满足企业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的基础上进行。首先,许多中小企业在会计制度设计的过程中过分追求一些外在的东西,忽视自身的实际情况。其次,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内部设计不合理,诸如人员的配置以及具体的工作程序等。第三就是设计缺乏科学的规划,缺乏包容性和前瞻性。
许多会计制度执行不到位。中小企业在会计制度的执行方面面对许多内部或是外部的阻碍。内部的阻碍主要是管理者的不重视、监督机制不健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差等;外部的阻碍主要包括企业生存压力以及外界的不良影响等因素。具体来讲执行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会计核算主体界限不清;许多会计制度缺失;建账以及许多操作不规范;内部的机构设置不合理等。
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许多中小企业不重视企业会计制度的建设,一方面专业人员缺乏,机构的设置不够合理完善。一些企业根本不设会计机构,有的企业虽然设有会计机构,但岗位责任不分,会计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严重,甚至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财会制度不健全,缺少内部牵制、稽查等必要的财务管理制度。总之,整个公司的会计制度缺乏必要的支撑。
会计核算手段落后。现代技术的发展为中小企业会计核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和条件,但是许多企业并没有重视这一情况。突出表现就是有许多中小企业依旧采取人工记账的手段,这样一方面加重了工作人员的负担,另一方面也导致企业运营成本的增加。会计电算化没有得到推行,企业的核算手段十分落后。
二、完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对策
从上层加强会计制度的设计。会计制度的设计要根据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加强制度的建设。立足企业实际,结合最新的会计管理理论,对自己企业的会计制度作一个科学的设置。同时,加强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完善人员的配备以及相关的程序,确保各个管理过程的规范进行。同时,对会计制度的建设要坚持科学的规划原则,既要体现企业的实际情况,又要体现发展性原则。
加强会计制度的执行。会计制度的设计是基础,如果执行不到位,也会导致许多规定流于形式。首先,企业管理者要重视会计制度的执行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同时提高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从外部方面,要加强各种执行制度的建设,完善相应的执行程序,健全执行机构的设置等。
加强财务会计的基础建设,为企业会计制度的完善提供良好的条件。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加强专业技能以及职业道德的培训;完善机构的设置,确保各项制度的执行都有人负责,为企业财务管理的完善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充分利用现代技术的发展完善会计核算手段。许多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发展的限制,会计核算手段还比较落后,这直接导致核算手段的低效率以及会计管理手段的落后。企业应该根据信息技术的发展,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武装企业的核算手段,这样既可以提高核算的效率,还可以从根本上提升企业会计的管理水平。
总之,中小企业在会计制度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诸如核算手段落后、相关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存在很大的问题等。要想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最新的理论以及实践做法,从人员的配备、机构的设置以及制度的建设等许多方面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条件。
参考文献:
[1]王庆保,张爱想.谈《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贯彻与实施[J].中国农业会计,2004(07).
[2]本刊编辑部.学习贯彻好《小企业会计制度》[J].中国农业会计,2004(06).
[3]吴明.《小企业会计制度》明年起将全面实施[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