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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及其意义

时间:2024-01-18 14:36:07

生物多样性及其意义

第1篇

关键词:肿瘤标志物;检验;临床意义

肿瘤标志物是指对肿瘤在发生和增值的过程中,由机体对肿瘤细胞的反应而产生的或者是肿瘤细胞本身所产生的,这是肿瘤存在和生长所反映出来的一类物质,这类物质包括蛋白质同工酶、激素及癌基因产物等。而当前通过对患者的血液或体液中的肿瘤标志物进行化验,可以对其化验出来值来进行分析,见表1,是对肺癌肿瘤标志物的正常参考值,然后观察其在临床上的表现及意义分析,从而让患者在肿瘤治疗中能够产生更好的疗效。本文就简单介绍几种应用较多的肿瘤标志物检验项目及其临床意义。

1肿瘤标志物检验项目

1.1甲胎蛋白(AFP) 这是一种糖蛋白,其是有卵黄囊和胚胎肝所产生的。其会在出生时表现出含量减少,并在1年后会达到正常的成人值,即40 μg/L的时候其会持续在4 w,或者在20~40 μg/L的时候会表现为持续8 w,这就可以结合之前的定位诊断并对其他相关疾病排除后诊断为肝癌。此外,放射性131I标记的AFP单抗这对肝癌细胞有着很强的亲和力,有特异性,这也已经成为肝癌放免显影及其治疗的载体。

1.2癌胚抗原(CEA) 这种大分子糖蛋白存在于胚胎胃肠粘膜上皮及一些恶性组织的细胞表面,该物质除了会在结肠癌CEA中升高,还会在乳腺癌、小细胞及非小细胞的肺癌、甲状腺髓样癌及某些非癌患者中出现。这样便可以看出CEA诊断意义不大。但其在随访监视中却有着重要的意义。肿瘤患者在术后要进行定期的检查,这样可以判断和分析术后的效果,及对复发和转移进行预测,从而可以检测出胸腹水中的CEA来判断它的良恶性。

1.3糖链抗原19-9(CA19-9) 这是对高分子量粘蛋白上的糖类位点的表达,其物质是一种单涎酸神经节苷脂,这在一些腺癌会表现为增多,对于胃、胰腺及肝胆管癌会有着很强的敏感性,这也是判断胰腺癌极为重要可靠的标志。其CA19-9也可能在急性胆囊炎及肝硬变患者中有所升高,这也测定出CA19-9的水平促进了预后的判断。而当CA19-9与CEA进行结合,这便可以清晰的分辨出胆结石和胆囊癌。而在胃液和血清中进行测定,也会让胃癌的敏感性和特异性都有所提高。

1.4糖链抗原72-4(CA72-4) 这是一种高分子类粘蛋白,其识别主要是由单抗进行,其用途是进行某些上皮肿瘤的诊断和监视,如胃癌。

1.5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 这是在胎盘中存在的一种糖蛋白激素,在怀孕的时候这种激素在血和尿中含量会升高,正常血中只含有微量这种激素。在妇科恶性肿瘤中,除了对完整的HCG、游离的β单位进行测定外,还可以进行尿与血中的促性腺激素片段的测定,这称之为β核心,而对尿中β-core和血中CA12-5进行联合测定,这样会让临床卵巢癌在诊断上有重要的意义。

2肿瘤标志物检查临床意义

对于肿瘤标志物其极大多数都是同时存在于恶性肿瘤及某些良性肿瘤、炎症,所以,肿瘤标志物在特异性上较差,而这也确定了肿瘤标志物不一定都是由于肿瘤造成的。而结果正常的一些情况也是不能完全排除肿瘤的,就比如肝硬化和病毒性肝炎,AFP、CA19-9、CEA等也都会有所升高。而在原发性的肝癌AFP的阳性率仅仅达75%~90%,也就是说明了原发性肝癌患者有>10%的在AFP为阴性。这样也表明肿瘤的诊断是不能够单纯的依靠肿瘤标志物的检查。对于单次的肿瘤标志物其升高并没有很重要的临床意义,而只有动态的不断升高才会表现出其临床意义。如果出现某几个肿瘤标志物都持续的增高,这就需要我们通过CT、B超和MR来进行检查,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进行病理检查,这样才会更明确的诊断。当已经确诊为肿瘤,肿瘤标志物检验项目便能够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当肿瘤标志物升高时,会意味着肿瘤的复发,或者是治疗效果不理想,这样医生可以根据检验出来的结果进行治疗方案的调整,从而更有助于对肿瘤在复发转移上的控制。

3总结

对肿瘤标志物的检验项目要进行正确的分析,动态检测的临床意义更大。对高危人群在体检上通过临床也可以发现早期肿瘤患者,但我们要注意对肿瘤标志物在诊断上是辅助诊断治疗,还应该结合临床和其他的一些检查来进行综合的判断。这样肿瘤标志物便会对肿瘤疗效及其复发、转移有重大的检查意义。

参考文献:

[1]邢光明,崔铁军,曲明阳,等.肝癌诊断中多项肿瘤标志物联检的价值[J].放射免疫学杂志,2008,(05).

[2]候振江,张宗英.恶性胸水实验室诊断价值[J].临床检验杂志,1998:16(5):313.

[3]徐笑红,肖必文,曾贤铭.四项肿瘤糖类抗京对结肠癌与直肠癌的诊断敏感性评价[J].临床检验杂志,1998,16(5):316.

[4]杨华章,等.肿瘤标志物及临床意义.临床医学新进展[J].医学检验分册,1995,1:28.

[5]韩善桥,等.前列腺特异性抗原脸测及临床应用[J].上海医学检验杂志,1997,12(1):21.

[6]雍刘军,张星宇.肝肿瘤标志物及临床检测应用[J].成都医学院学报,2009,(03).

第2篇

关键词:物质决定意识新探

一引言:艰难的辩解

现行各类文献及教科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权威理解,普遍采用以下基本观点:

世界是物质的;精神现象是物质的派生物并反映着物质;物质世界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中;……在社会发展中同样不是精神的因素决定物质的因素,而是物质的因素决定精神的因素,不是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而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1]

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出,生产实践的发展是决定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原因,它科学地论证了存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以及意识对存在的反作用的关系。[2]

既要肯定物质决定意识的原则,同时还要承认意识具有相对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能动性,也就是说,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3]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这是辩正唯物主义关于物质和意识关系的基本观点。[4]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又能反作用于物质……[5]

这些思想的直接本源,应当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论“一般意识形态,德意志意识形态”以及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下列观点:

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6]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7]

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曾出现过对物质对意识能否起决定作用的大争论,《社会科学争鸣大系·哲学卷》对此有过较为详细的综述,结果是肯定与否定双方难以说服对方而未有定论。

从语言学角度看,在阐述这类物质与意识关系,尤其是被称为“历史唯物主义核心内容”[8]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观点时,马克思、恩格斯及后期理论家并没有特别附加任何说明,因此,这里所涉及的物质、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社会生活等语词在语义上应当仅限于普通含义上的理解。于是,对各种初学者或者有一定程度的研习者(本人即属于此类;并经多方咨询,该领域一些高水平专家也往往难道其详或者解释的难以让人满意),在理解这些经典命题时——尽管“物质决定意识”原句并未在马克思、恩格斯论著中找到,但该命题无论在内容上抑或形式上,显然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本意——往往存在种种难以清晰理解、真正领会的情形。较为常见、直接的诘难有以下具体表述:

如果说“物质决定意识”,那么,作为源于人脑的意识,可以做出对任何外在物质乃至对人脑自身做出改造、损毁主张等决定,将如何解释?

如果说“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那么,有些民族、地区、国家的当权者,或者全民公决,在一定时期可以有个人意志或群体意志偏好地,选择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形态,又将如何解释?显见的示例如,俄罗斯国家近乎一夜之间经历了由最正统、最完全的社会主义制度到彻底的资本主义制度社会形态——社会存在剧变。

在试图回答以上诘难时,还应当注意的是,马克思本人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还表达了另外一种思想: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9]

一般文献、教材中也在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般特征、意识的作用、认识论、人的本质等思想时,也多次不同程度地重申了如下类似观点:

总之.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哲学无用论”和“哲学万能论”都是锗误的。[10]

马克思主义哲学同时又坚持意识的能动性。在肯定物质决定意识的前提下,承认意识在认识相改造世界中表现出来的巨大的能动作用。只有把物质的决定性和意识的能动性统一起来,才能科学地回答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才能真正理解意识的能动作用及其实现的途径。[11]

人们就是通过各种实践活动,去认识事物,或者是将一定的意见、计划、思想、方案转化到现实之中。从根本上讲。离开了实践,人们既不能认识世界,更不能改造世界。[12]

没有正确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只有在正确的思想指导下,人们才能更好地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13]

意识性,能动创造性。社会主体不仅要适应客观世界,使社会主体的活动符台客观对象的尺度,即对象本身的结构,属性、本质和规律性,而且要改造客观世界,使客观世界符合自己的内在尺度.即社会主体要根据自己的要求,需要和本性去塑造自然物,改童自然物的形式,使之符合于人类的要求。[14]

人们的任务最根本的就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15]

面对如此丰富的“改造”世界的观点,难免让人很自然地将其看作与“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思想存在一定意义上的抵触。事实上,其中也可以看到对前述关于“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思想两项诘难的辩解,只是在众多“改造”观点的冲击下,任何含有辩解意味的说法似乎只能是艰难的,而且也实质性的难以自圆其说。

带有根本性冲突的是,任何“改造世界”的过程,其意向的产生乃至操作具体完成的直接承担,无疑全部来源于意识、受控于意识。简言之,“意识”、“社会意识”具有改造世界——“物质”、“社会存在”的主动性和直接性。这样,再行认可“意识”、“社会意识”被“物质”、“社会存在”决定,难免陷入思维混乱的泥沼,也让任何辩解都显得苍白无力。二症结:宽泛词义的狭隘使用

回顾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根本对立,也即如所周知的“先有物质”、“物质第一性”还是“先有意识”、“意识第一性”问题,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稍有一定现代科学常识的人,已绝不会再行抱守“先有意识”、“意识第一性”这种最原始的唯心主义观点(而对其他变形的唯心主义思想要加以反驳,仍非易事)。然而,从断言“先有物质”、“物质第一性”到断言“物质决定意识”(暂时搁置“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论题),却存在实质性差异:断言“先有物质”、“物质第一性”,仅仅是断言“意识”相对于“物质”的存在次序;而断言“物质决定意识”,则是断言了物质对意识的作用形式。

那么,“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中的“决定”究竟是什么样的作用形式呢?

一般词典及专业词典中“决定”一词与上述命题相关的含义主要有以下几种:“起主导作用”[16];“某事物成为另一事物的先决条件;起主导作用”[17];“某事物成为另一事物的基础或先决条件”[18];“某事物成为另一事物的先决条件;……客观事物规律促使事物一定向某方面发展、变化”[19]。

由于具有能动性、主动性的意识,显而易见地对仅具有被动性、从动性的“物质”具有“改造”功能,这样,“物质”对“意识”具有的“起主导作用”以及“……客观事物规律促使事物一定向某方面发展、变化”的作用,将不复存在。换言之,从“决定”诸含义的不同层面看,真正表征“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中具体含义的主要就是“某事物成为另一事物的先决条件”、“某事物成为另一事物的基础或先决条件”部分;而“起主导作用”、“……客观事物规律促使事物一定向某方面发展、变化”部分,并不存在——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前述诘难观点的直接支持。简言之,在“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中,“决定”的含义被狭义广用了。

不难想见,针对上述诘难,也许有人会提出“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中的“决定”是在更具体、更本源的意义上说的,也即是就“意识”、“社会意识”在本源上依存于“物质”、“社会存在”而言的。如此,在普通意义上遭到诘难,转而寻求对词义进行牵强的延伸,这种舍直接而诉诸曲折的硬性补救方式,多少存在有违惯例的嫌疑。这也正是本文提出异议的主要原因。

三明晰:各司其职的关系

中国古代思想者对天、人关系有过一些精妙的论述:

天道曰施,地道曰化,人道曰为。为者,盖所谓感通阴阳而致珍异也。人行之动天地,譬犹车上御驰马,蓬中擢舟船矣。[20]

天之所能者,生万物也;人之所能者,治万物也。[21]

人非天地不生,天地非人不灵。[22]

从这些观点不难领略这样一些思想:天的功用在于为人供给,产生万物,没有天,人就不会存在;人的功用在于主动作为,料理万物,没有人,天下也不会有富含灵气的智慧。这里的人当然泛指广义的具有一定智能或类似智能的人及逐步演进的“前类人”。

这里论及的天人关系,与前文论及的“物质”、“意识”关系有极大的相似性。尤其是“车上御驰马”的比喻,深刻地揭示了自觉、主动的能动性与非自主、被动的从动性的相互关系:没有车、马,人做出的“御”及其赶路、运货、征战等目的将无从谈起;而没有人,即使有车、马,也仍然无所谓“御”,更谈不上御的赶路、运货、征战等目的。

事实上,纵览世界哲学史可见,直到列宁才给出物质的完整、明确的定义,并对其特性进行了根本概括,此前数千年来的西方唯物派、唯心派哲学家们,对物质是什么尚且没有明确,居然能够围绕世界的本源究竟是物质或意识长期争执不休,这种现象不能不说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大乖谬;而且,此类现象,即便在当今学术领域,也仍然在一定程度上时有发生(如对“真理”、“科学”、“理性”等概念的认识,难说有多大程度的共识,但自说自话的论述仍然洋洋洒洒)。关于物质的定义及特性概括,列宁认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时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物质的唯一‘特性’就是:它是客观实在,它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外”[23]。

这一观点表明,物质“是客观实在”,能够“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或者从物质与感觉——意识的本原关系来说,物质与意识间属于这样一种关系:物质对于感觉——意识具有客观实在性,能够为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而意识作为人脑的机能——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来源、依托于物质,同时,意识的作用对象也是物质,且至为关键的是这种作用是能动的。因此,为避免“决定”一词的广义狭用,导致对物质与意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的理解含混,不妨在保持揭示其关系本质的前提下,以如下形式更清晰地进行阐释:

物质与意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物质、社会存在以其非能动、非生命性本质,是意识、社会存在的依托基础及功能作用的先决条件,并对意识、社会存在发挥功能作用有一定制约性;意识、社会意识以其长期发展而来的能动、生命性特质,在立足于物质、社会存在的前提下,对其发展、变化具有导向、支配作用。

或者,更简要地概括为:物质、社会存在对意识、社会存在有先决、制约功能,意识、社会意识对物质、社会存在有导向、支配作用。

与传统的“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中的“决定”含义相比较,不难发现,上述概括中的核心词“先决、制约”、“导向、支配”含义正相当于上述“决定”含义的不同侧重方面。前一方面揭示了“物质”、“社会存在”对于“意识”、“社会意识”的基础,后一方面揭示了“意识”、“社会意识”对于“物质”、“社会存在”的主动性作用。

四结语:

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来源之一,苗力田、李毓章主编的《西方哲学史新编》在论及其自然界与人的关系时特别提及了下列被很多哲学史文献忽略了的深刻思想:

自然界这个无意识的、非发生的永恒实体,是第一性的实体,但不过是时间上的第一性而不是地位上的第一性。人这个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物的实体,在时间上是第二性的,但在地位上则是第一性的。[24]

尽管这一观点用于解释物质与意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仍显不够完全,如物质、社会存在对意识、社会意识不仅是时间排序上的第一性,而且更重要的是赖以依托的基础性的,然而,仅此已能够极为深刻、形象地洞悉物质与意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各司其职关系。

马克思、恩格斯也许并不认同费尔巴哈的上述观点(或者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但是,从“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到意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各司其职观点的改变,仍然包含于恩格斯“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25]重要理念之中,当然很自然地加上这一理念的扩展:随着社会思想领域中的每一个新的探索,历史唯物主义也可能要改变自己的观点。注释:

[1]《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北京.上海,1987年,第18页

[2]《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北京.上海,1987年,第578页

[3]张铁森等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1997年7月第一版,第57页。引者说明:选择本书作为参考资料仅仅因为该书语言叙述及对马克思原著内容的表达较为全面、细致。其他各种文献、教材核心内容基本一致,不再赘述。以下引用皆出于类似想法。

[4]玉波朱成全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08月第1版,第54、55页

[5]赵家祥聂锦芳张立波著,《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01月第1版,第163页

[6]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一版,第31页

[7]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一版,第82页

[8][英]乔治.莱尔因著,《重构历史唯物主义》,姜兴宏、刘明如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2月第一版,第21页

[9]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一版,第19页

[10]张铁森等,《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23页

[11]同上,第58页

[12]同上,第61页

[13]同上,第166页

[14]同上,第291页

[15]同上,第318页

[16]夏征农主编,《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缩印本,1990年12月,第一版,第415页;

[17]万启智等编,《新法编排汉语辞典》,新华出版社,1985年7月第一版,第226页;另,基本相同的有,李科第主编的《实用汉语词典》,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5月第一版,第498页;

[18]李行健主编,《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4年7月第一版,第718页;

[19]唐志超主编,《现代汉语词典》,吉林大学出版社,2004年9月第一版,第463页;

[20]东汉.王符,《潜夫论·本训》

[21]唐.刘禹锡,《天论·上》

[22]南宋.何承天,《达性论》

[23]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列宁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4月第一版,第128页。需要指出的是,列宁的定义未必无懈可击,然而。总体上并不妨碍唯物主义的核心立场。见拙作另文详述。

第3篇

[关键词] 三角形稳定性;合理定位;理解含义;整合重组;建立标准

问题缘由

近日,笔者有幸参加浙江小学数学教研员风采展示活动,其中一位教师执教的“三角形认识”一课,对“三角形稳定性”的处理引起全场的大争论.

争论一:“三角形稳定性”目标的定位,即“三角形稳定性”是本节课的重、难点还是一般了解性知识. 前者认为,要让学生真正理解三角形的稳定性,必须让学生理解数学本义上的稳定性. 后者认为,“三角形认识”一课包括三角形的概念、三角形的稳定性和三角形高的认识,以及作高的方法等,三角形的稳定性作为三角形认识众多内容中的一个,联系前后教材,认为三角形的稳定性没有必要花很长时间去研究和体验,只需按教材中提供的“拉一拉”来认识一下就行了.

争议二:认识三角形稳定性的“方式”,即通过直观“拉一拉,会不会引起变形”还是从“图形的唯一性、确定性”中去理解.

争论三:如何“解释”由学生的“生活经验”对三角形稳定性带来的认识误差. 如红领巾拉得动,不具备稳定性,因此三角形也不具备稳定性;楼梯扶手中的平行四边形拉不动,因此平行四边形也具有稳定性等.

对于前两个争议,大会主持人现场采样,支持两种观点的人数均不相上下,对于争论三,在场的众位专家对此也无定论.

实践误区

通过对数学教师和五、六年级学生的测查、访谈发现,多数师生对三角形稳定性的认识处在非常浅的层次(数学教师能够清楚知道三角形稳定性的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在教学中易出现三方面的误区.

误区一:“三角形”与“三角形物体”混为一谈

我们研究的是几何意义上的三角形,然而学生面对的“红领巾”“自行车架”等都是三角形的物体,错将“三角形图形”与“三角形物体”混为一谈. 这样的结果导致学生容易做出错误的推理. 他们认为,因为三角形具有稳定性,所以所有三角形的物体都具有(物理意义上的)稳定性. 四边形容易变形,所以所有材料构成的四边形物体不具备(物理意义上的)稳定性. 有些人则能举出其中的个别反例,如“红领巾问题”,红领巾(的结构)是三角形,它一拉就会变形,所以三角形不具备稳定性;焊死的自行车架(的结构)是四边形,它拉不动,不会变形,因此它也具有稳定性. 从这个角度看,教材中关于三角形稳定性的描述似乎有以“物”代“形”的嫌疑,也易使学生产生错误的推理,造成认识上的矛盾.

误区二:将生活中物理意义上的“稳定”与几何意义上的“稳定”混为一谈

访谈中一个学生对“稳定性”的解释是:“人两脚站在地面上可以站住,是稳定的,而单脚站,人却会摇来摇去,不稳定”,显然此“稳定”并非三角形稳定性之“稳定”. 由于学生以生活概念中的“稳定”来理解数学意义上的“稳定”,所以出现认识上的误差也是必然现象. 因此,有教师另辟蹊径,试图让学生理解数学本义上的稳定性以消除生活经验的负迁移.

误区三:以“拉不拉得动”为标准,判断图形是否具有稳定性

从多数师生的反馈文字中可以看出,他们是以“是否拉得动”为标准来判定多边形是否具有稳定性. 他们把操作活动注意点集中在了“是否拉得动”的节点上. 教学时教师让学生自己用木条连接成一个三角形和一个平行四边形,然后拉一拉,发现三角形拉不动而平行四边形拉得动,由此判定三角形具有稳定性,而四边形拉得动,容易变形,因此认为四边形不具有稳定性. “拉得动、拉不动”的标准也是使学生形成错误逻辑的重要因素之一,由此可见,这样的判断标准是“不合适的”.

关于几何意义和物理意义对三

角形稳定性各自的解释

在调查中发现,数学教师对三角形稳定性的认识大多来自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有些观点甚至是不正确的,如一个数学教师认为,三角形承受的力比四边形的力要大,因此认为三角形有稳定性;另一教师认为,三角形的三边不可变形,也就是三角形的稳定性等. 由此可见,数学教师自身对三角形稳定性的认识的缺失是造成众多误区的重要因素.

到底什么是三角形的稳定性?几何学对三角形的定义是“由三条不在同一条直线上的线段首尾顺次连接组成的平面图形”,在此基础上再对三角形稳定性的定义是“当三角形三条边的‘长短’固定后,这个三角形的形状、大小也就固定了”. 而四边形、五边形等其他多边形的边的长短固定后,其形状、大小不能确定,它们不具备稳定性.

三角形物理意义上的稳定性:如图1,把3根木条(或其他材料)摆成一个三角形ABC,然后把3个重叠处铆接(或捆扎)起来,此时,即使用较大的力试图改变这个“木条三角形” 的形状也不可能――除非力大到能破坏木条的程度.

为什么采用同样的材料、用同一种方式制成的三角形物体比其他多边形物体更具(物理意义)稳定性呢?如图1,如果把任意方向的、不太大的力F加在某一根木条(如AC)上,显然三角形是稳定的,这是因为F只能使AC产生较小的形变而维持三角形ABC的大体形状,只有当很大的F才会使AC断裂,这就是说,此时三角形是稳定的. 如果把不太大的力F加在三角形ABC的任意一个顶点(如A)上,F会沿着木条AB和AC按平行四边形法则分解为F和F,且分别沿AB和AC方向作用于AB和AC. 而我们知道,“立木承千斤”――AB和AC都不会因“弯腰”而破坏三角形ABC的大体形状,也就是说,此时的三角形也是稳定的.

但把4根木条也“如法炮制”时(如图2),会发现,用较小的力就能改变这个“木条四边形”的形状. 类似地,其他数目的木条铆接成的多边形,形状也会被轻而易举地改变,变成其他形状的多边形.

研究表明,正是因为“三角形三边的长度确定,这个三角形的形状和大小就完全确定”这一几何意义上的稳定性,使得具有三角形结构的物体有了物理意义上的稳定性,而其他任何多边形在“同等条件”都不具有类似的稳定性. 但这种几何意义上的稳定性能被四年级学生所理解和接受吗?教材放进这个内容的目的是什么呢?它是怎样把三角形稳定性这个抽象数学意义转变成教育意义的呢?

各种版本对三角形稳定性的处

理分析

通过分析各种教材(苏教版、北师大版、青岛版、新数学读本、西南师大版、人教版、台湾2007年国小教本等七种教材,其湾国小没有涉及三角形的稳定性),发现对“三角形的稳定性”处理有共性的地方:都把它安排在四年级下册. 编写意图是因为稳定性是三角形的重要特性,在生活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对它进行教学可以让学生对三角形有更为全面和深入的认识,同时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精神和实践能力. 各版本教材对这一内容的设计思路大多采用“情境、问题――实验、解释――特性、应用”的方式呈现,都强调实际操作“拉一拉四边形架和三角形架”,及结果的对比,即四边形能拉动,会变形,而三角形却拉不动,具有稳定性.

这些版本最大的不同是引导学生关注点和对稳定性内涵所涉及深浅的不同. 只有苏教版教材中出现了几何意义上的稳定性――“为什么生活中许多的物体都具有三角形的结构?这是因为三角形具有稳定性,也就是当一个三角形三条边的长度确定后,这个三角形的形状和大小就不会改变”;西南师大版、北师大版、新数学读本等出现的信息在提示学生关注“拉后”是否“变形”节点;青岛版、人教版出现的信息则暗示学生注意在“拉不拉得动”的节点上.

人教版初中教材与小学教材一样,采用了“扭动”三角形木架不会改变,而四边形木架的形状会改变,由此说明三角形具有稳定性,而四边形没有稳定性. 但在教材解读中出现了较为明确的几何意义上的三角形稳定性:扭动三角形木架,它的形状不会改变,也就说,三角形的三条边长确定后,三角形的形状就确定了. 扭动四边形木架,它的形状会改变,也就是说,四边形的四条边长确定后,不能确定其形状,它的各个角的大小会改变.

分析各版本得知,“操作‘拉’、比较结果”是目前各教材都采用的方法,这种方式可把几何意义上的抽象的三角形稳定性“可视化、直观化”,这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记忆,这从多数学生的访谈中得到了佐证,多数学生是以这个活动为记忆信息记住了或回忆起三角形稳定性的,解释时也用到了这种现象. 问题是,如果只是单纯地操作、对比一通,所带来的副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我们所要做的是消除一些不利因素. 那如何在学生思维的“具体、形象”与数学自身的“抽象、形式”之间找到一个恰当的平衡点呢?

思考与教学建议

1. 目标应合理定位

(1)三角形稳定性在课时目标中的定位:不应把它作为“三角形认识”一课中的重点来教学,而应作为一般的了解性知识来处理,这是比较合理的. 以人教版为例,整个单元分为四大块,即三角形的特性、三角形的分类、三角形内角和和图形的拼组,而三角形的特性又包括三角形的定义、三角形各部分的名称、三角形的稳定性、三角形任意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等内容. 从下表可以看出,“三角形认识”的第一课时(一般以例1和例2为第一课时)内容多,时间紧,难点难以突破. 从其他版本对三角形呈现的信息和教材参考中提供的分析也可以看出,对三角形稳定性目标定位并没有“浓墨重彩”,再则,七年级上册(人教版)对三角形稳定性将专门用一个课时加以研究,因此把“三角形稳定性”定位为了解性的知识、作为三角形认识的次要目标也是恰当的.

(2)对于三角形稳定性认识程度上的定位,笔者以为,介于以上的分析及教学后的情况看,应让学生初步了解几何意义上的“稳定性”,并以此作为对“拉”的补充认识,避免或减少学生引起认识上的矛盾.

2. 整合重组

(1)内容整合. 如何在40分钟内完成教学内容,达成课时目标呢?一般的教学是把三大块内容:三角形的概念和各部分内容、三角形稳定性和三角形的高单独分割开进行独立教学. 如果把三角形概念的认识与三角形稳定性的认识相互整合在同一个数学活动中,那就可以节省不少的教学时间,为学生认识和理解几何意义上的稳定性剔除生活经验的副作用创造条件.

(2)认识方式上的整合――沟通抽象意义与直观操作之间的联系. 首先用“摆”的活动让学生认识到,三角形在三条边长确定后,它的形状大小也就确定了,而四边形的形状、大小却不相同. 在此基础上,通过“拉”的活动,引导学生关注“形状、大小是否发生改变”,并结合生活实例让学生感悟物理意义上的稳固性,把两种意义上的稳定性通过引导有机地结合起来.

3. 提出“稳定性”与“稳固性”两个概念

在教学中明确提出“稳定性”与“稳固性”两个概念,以区别不同的属性,即抽象的几何意义与物理意义. 这样一来,可把几何意义的稳定性注意点引到“不变”,把物理意义上稳定性的注意点引到“牢固”的程度,就能较好地解决只用“稳定性”一个词所带来的副作用.

4. 正确理解“拉”的含义,建立正确的推理方向

扭动三角木架或四边形等多边形木架的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它能把抽象的三角形稳定性知识“物化”,使学生看得见、摸得着,让学生在观察与操作实践中建立形象,形成表象. 但操作活动具有两层含义:①它能直观地显示出几何意义上“图形的唯一性与多样性”. 拉三角形,只有一种形状的三角形,拉四边形,在顶点不固定的情况下,利用顶点的扭动,能直观地显示出全部的四边形的样子. ②物理意义上的稳固性,拉三角形,没有变形,说明牢固;拉其他的多边形,易变成其他形状的多边形,比三角形不牢固. 由于教材的误导、教师的错误引导和学生头脑中生活经验的副作用,对操作活动的认识都集中到了物理意义上的稳固性上.

在了解三角形几何意义上的稳定后,教师应帮助学生建立这样的观点:正是因为“三角形三边的长度确定,这个三角形的形状和大小就完全确定”这一几何意义上的稳定性,使得具有三角形结构的物体具有稳固性,而其他任何多边形在“同等条件”下都不具有类似的稳固性. 然后,用“拉一拉”的活动来体验“三角形的牢固性和不容易变形性”,以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推理方向,但不能反过来推导.

5. 建立“标准”,剔除生活经验的副作用

(1)改变教材,建立正确的判断标准

不能以“拉不拉得动”或 “变不变形”为标准,应把学生的“关注点”引导到“拉后,有没有变成其他形状的多边形”. 如拉三角形后,它没有变成其他形状的三角形,因此说三角形的“形状”具有稳定性,而拉四边形、五边形等其他多边形后却变成了其他图形的多边形,因此不具有图形的稳定性,容易变形. 这样就可以解释,红领巾的拉动变形或用纸做成的三角形会拉得动的情况了,因为这些拉动或拉动后,这些物体不再是三角形图形了. 有没有变成其他多边形的“节点”在于观察多边形相邻两边之间夹角的角度有没有变化,因此建议教材(如人教版)也应作出相应的修改(如将“拉不动”换成“不会变成其他形状的三角形”).

“‘拉’后有没有变成其他形状的多边形”,这样的标准使得这种直观的操作与抽象的几何定义有了直接的沟通,使得抽象的几何定义有了直观的外显形式,这样就可以帮助学生建立正确意义上的表象.

(2)建立相同的操作标准――同样的材料,同样的制作方式

第4篇

一、当前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体系概况

处于不断完善的进程中,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是当前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体系具有的较典型特点。随着可持续发展、绿色生态系统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模式等概念在国家发展进程中的不断普及深入与推广应用,我国在涉及环境生态保护、生物资源合理利用等生物多样性方面的法律法规始终处于不断修订、新增的过程中。

但是,如同世界上任何国家的法律体系建设都是一个逐步建立、健全并持续完善的漫长过程一样,当前我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法系体系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着一定的不足。比如,就在不久前推出的最新《刑修案》中的 344 款就突出了“……珍贵树木……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等的保护。然而,即使是有了重新修订后的内容,依然存在着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漏洞,如微生物、濒危的但不属于珍贵物种的生物等。因此,当前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体系仍然在持续建立健全的过程中,是在当下及未来一个相当长时期内的系统工程。

二、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体系的重要意义

( 一) 是法治化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法治化中国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十分强调且坚持推进的国家建设与发展的战略国策,在这种“依法治国、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社会大背景下,通过法律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自然也是其中十分重要的内容。从“十一五”开始,全国人大就从立法、修法、执法层面启动了全面推动环境保护、走绿色发展之路的行动,并针对破坏自然环境、损害生态系统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了打击、惩处的力度。

( 二) 是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对保护自然环境、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的重视其实在“十五大”期间就被列入了政府发展报告,国家以“可持续发展”的统称将其作为未来发展战略。这既是对发达国家曾经走过的发展弯路进行总结和规避,也是对我国自主且健康发展的指引。“十六大”到“十七大”间,我国的发展战略则从“低碳、循环、环境友好”模式进一步提升到了“资源节约、生态保护”。而在不久前结束的“十八大”则更在“生态文明”的大框架内突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

三、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体系的举措

( 一) 从根本大法层面进行完善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体系首先需要从具有指导意义的根本大法层面进行完善。比如当前的《宪法》第九款第二条对涉及环境生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内容中将“保障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放在了“保护珍贵动植物”之间。这样的安排无形中降低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顺序,甚至可能在民众间造成“利用先于保护”的错觉。因此,在《宪法》层面进行完善应当突出“保护”的地位,使其始终处于“利用”或“使用”之前。同时,对于生物链条中的任意一环都应当一视同仁,不应被人为地划分为“珍贵”、“非珍贵”等,“全面”也是一种完善。

( 二) 从“公民义务”层面进行完善

许多外国的法律法规中都将生物多样性、环境生态保护等纳入公民义务的范畴中,比如前苏联和印度。前者在《宪法》中明确指出“公民有保护自然、环境、植物、动物的义务。”后者则在《宪法修正案》中规定了“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珍惜现存生物”是印度“公民的义务”。从“公民义务”层面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体系有助于在每个国民意识中树立起保护生物多样性人人有责的意识,而不至于出现“这是国家的事,与个人无关”的错误认知。

( 三) 从名称、定位、目的等层面对其他法律进行完善

比如《环境保护法》的完善。从名称上看,现有的法律名称容易让人误解为此法仅仅针对环境进行立法保护,应当考虑在名称中增加资源、生态等更加全面的内容。

在定位上,初立法时的《环境保护法》并未被给予基本法的定位,由此造成其后的推广、实施等过程得不到应有的权威认定。有关部门应当将此法提升到基本法层面,从而确保《环境保护法》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的权威性、指导性、严谨性等。

既有的《环境保护法》中涉及立法目的的第一款描述中只有对生态、生活环境的保护与改善; 防止污染、公害; 保障公民健康及促进社会发展等内容。而在其后第二款定义“环境”时又出现了“自然资源”。显然,这两款法律条文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疏漏,应当将“自然资源”纳入立法目的的内容方显全面和完善。

第5篇

[关键词]技术物体;技术正本;解释学;技术使用;技术存在

在对技术知识的反思中,可以发现,随着技术哲学研究的认识论、经验转向,一些研究者更为重视“关于事物的知识”,而技术物质方面的知识长期以来一直为人们所忽略,这一倾向甚至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如果说,“传统的技术本体论基本上局限于探讨技术的本质,而对于更富哲学意义的技术存在论则很少论及”,那么,经典技术哲学只注重对技术进行形而上的分析,却忽视了对技术物品这一基本的物质存在的研究。与之相适应,技术的使用性消费对技术存在方式的影响也处于某种遮蔽状态。本文试图通过“技术物体”用于技术知识研究中的缺陷以及“技术正本”概念对于技术物体的延续与超越,在本体解释学视域中说明技术使用对技术存在方式的可能影响。

一、技术样品进化的

谱系存在样式:技术物体

关于技术知识的研究,存在着这样的事实:当代技术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变化在于把技术知识作为自身的主题,而更前沿的问题是如何通过技术物品的理解来确定知识的特征及其进化谱系以及技术的存在方式。无论是伯格曼的“装置范式”还是伊德的“视觉聚焦”都体现当代技术哲学研究的“经验转向”并通过对技术物品的反思来研究技术知识。在这一转向中,法国技术哲学家西蒙栋提出了“技术物体”概念并用以揭示技术的本质。他的“技术物体”概念与一般所说的技术人工物的不同之处在于:技术物体不是某个固定的静态单体物,而是技术物品在时间轴线上序列展开的一种谱系存在样式。在这种序列谱系的展开过程中,作为技术内在结构内容的技术物体在时间中使得自身的技术结构由潜在形态转换为显性形态,显现自身先天固有的内在逻辑。由此,西蒙栋对技术物体的解释与赋义有助于打开“科技黑箱”,而且可以说明嵌入或集成于技术物品中技术知识的谱系发生及其进化路径,而这正是“经验转向”后的技术哲学研究的致力方向。

然而,如果我们在技术客体的“二元本性”,即技术客体的“结构”和“功能”的本体论视域中来思考西蒙栋“技术物体”的进化逻辑,则可能出现一种关于技术知识标准的两难:技术物品在进化的时间序列中,结构和功能所涉及的进化内涵可能处于“分裂的不断变化状态”,而发生这种谱系断裂的本质原因在于;技术物体的生成及其存在方式离不开人的使用消费及其意向性参与,并因而导致该技术物体与其他谱系技术物体的结构或功能进化谱系之间的相互嵌入或移译。然而,西蒙栋把技术物体看作生物有机体并在这种类比中提供一种解决方案,因而忽视了技术知识衍化的不同时期中,蕴涵在技术物体中的结构进化谱系与功能进化谱系的非线性对应关系。

而西蒙栋对于“技术物体”概念的另一个诠释在于其“纯粹客观性的隐喻内涵”:构成技术物体的元素是纯客观的,“并且技术物体的功能也由纯粹的客观物体结构形成,因而技术物体是作为与人的主观性相对立的纯粹客体而存在着的。它与主体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区别的对立关系,在技术客体中并不包含主体性意向因素,即使在技术客体的功能之中也不包括”。因此,他把技术物体的进化动力归结为“抽象技术物体的内在缺陷”,这遵循了一种技术进化的“自主性”逻辑思维进路。因此,在西蒙栋的视域中,技术物体的进化以及嵌入在其中的技术知识是根本缺失技术物体元素结构之外包括社会文化环境因素的影响作用的。

因而,在西蒙栋关于“技术物体”的概念解释中,尽管其技术自主性理论以“具体化”概念揭示技术与其各种环境之间的协同作用,将技术物体置入一种“连续统一体”中而获得技术整体性的综合结构设计,然而,无论是“谱系序列”还是“隐喻内涵”乃至技术物体的“进化动力”,都在一定程度上认同了技术与人的相互外在,不仅没有看到使用性消费对于技术物体进化乃至技术存在方式的影响作用,而且把技术从与主体意向性、社会文化环境等因素的关系中剥离出来,遮蔽了技术设计的实践本性和技术的伦理价值存在方式;而且,这种纯粹客观的研究进路阻止了对技术“作面向主体的先天可能条件的反思,从而导致缺乏‘前理解’概念”,而“只要我们把只是有效性的可能条件设定为方法论的客观逻辑,那么,认知主体的先验地位就必然从反思的视域中消失”。在知识论视域中,这种“前理解”在本体论意义上最接近于波兰尼默会知识论的第一种涵义。波兰尼在“强的默会知识论”与“格式塔式的默会知识论”这样两种意义上阐释与使用默会知识,前者指“由动物的非言述的智力发展而来的人的认识能力、认识机能”,后者是指“在默会认识的动态结构中人们对辅助项的认识”。西蒙栋通过技术物体诠释而体现的知识论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默会知识在知识生成和技术使用中的作用。  二、解释学视域:“技术正本”

对“技术物体”的概念延续与超越

“正本”(script)概念由拉图尔、阿克里希等人提出,用以描述人与“非人行动者”体现在技术客体中的不可分割的关系。阿克里希指出:“设计者因而用特定的旨趣、能力、动机、期望、政治偏见等因素定义行动者;同时设计者还假定:道德、技术、科学及经济将以特定的方式演化。创新者的大部分工作,是将世界的视域(或预言)铭记在新客体的技术内容之中。”因而“正本”可以是技术规则、程序指令乃至价值与意义的一种意向性投射,是在“行动者网络”中理解的技术生态世界。

把“技术正本”的概念用于技术物品的分析与研究是对“技术物体”的延续。一方面,与“技术物体”一样,“技术正本”把对技术知识的追求建立在“实事本身”或技术物品这一物质存在的本体论基点之上,有助于为真正打开技术黑箱提供较为现实稳固的经验基础嘲;另一方面,在利科那里,解释学是与文本相关联的一种理解过程,因而,正本概念蕴涵着探索技术人造物被“阅读”或理解的多样性,从而表明:技术设计及其“正本”可以成为一个预言未来世界的过程。在技术世界中,“工程师、发明者、生产者和设计者以及技术人造物和使用者是相互联系和共存的,技术使用者的行为模式受制于该技术设计。一个强有力的正本预示或规定了该技术的 某种使用,而一个弱的正本预设了更大程度的使用灵活性”。这种强正本由于设计者、生产者“预先投射”了设计者的意图,从而限定了明确的行为模式和使用者再“语境化”的可能性,体现技术人工物支配和控制性权力的知识论特征。然而,在更多情况下,使用者并非被动地遵循反而可能会有出乎设计者原本意图的意向性使用。这样,在技术使用中就可能不仅深化原知识谱系,而且更重要的是可能形成新的技术进化谱系。因此,技术设计中,在何种情况下预设“强正本”或“弱正本”本身就蕴涵着丰富的技术知识,而且有着显明的社会文化意义。这样,技术客体所定义的只是一个与行动者及其预想行动空间有关的某种可能性框架,介于设计者与使用者之间的技术客体,只是某种承载着知识谱系结构的待定时间序列中的流变物,体现出某种存在样式的谱系性衍化图景。在这一点上,技术正本的概念和西蒙栋的“技术物体”存在着同样的解释力;另外,西蒙栋的技术物体突破了在自然实体意义上的结构和功能分析,以“具体化”概念不仅将技术物体置人一种“连续统一体”中揭示技术事件以及技术进化谱系与技术内在结构之间的逻辑关联,而且也揭示了技术整体性与其各种环境之间的协同作用。因而,在这里,西蒙栋的技术物体概念已经潜蕴着技术物的一种结构一功能意向性特征。然而,这种“关联的环境”作为“人造的技术要素和技术对象得以在其中发挥作用的自然要素之间的中介”是“自然要素的一定的秩序”,因而,人的意向因素和完整的技术生活世界依然被遮蔽着。

而“技术正本”概念凸显出的正是人的意向性及其发生作用的“生活世界”情境而构成对技术物体的概念超越性。它不是把技术物品看做是纯粹的自然客体,而是在技术物品的创作设计者和使用者以及非人行动者等“异质性”因素所构成的“行动者网络”中来反思技术人造物及其被嵌入的技术知识,在人的生活世界中理解技术物体,肯定了作为技术客体的功能和结构与主体的价值意向性相关联。“功能不能从技术客体的应用语境中孤立开来,它正是在这个语境中定义的。由于这个语境是人类行动的语境,我们称这种功能为人类(或社会)的建构。所以,技术客体是物理的建构以及人类社会的建构”。因而,人造物的“物的属性”只是人造物的“物相”,在这一“物相”背后聚焦的是生活世界的整体性图景,生活世界的组成要素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形成技术进化的生成机制并由此把技术存在的伦理意义凸显出来。这样,在传统技术哲学乃至西蒙栋技术物体中被遮蔽或忽略了的人的意向作用得以澄明。因此,“技术正本”对“技术物体”的概念性超越也在于:作为技术本文的技术物品内在地具有这样两个构成元素:客观性结构元素和技术意向性元素。这样,西蒙栋技术物体进化谱系中的两难困境,即结构谱系和功能谱系的非线性对应关系,以及技术物体功能的进化方向与人的需求方向巧合性等问题,由此能够得到合理的说明。而且,技术正本的概念运用于技术知识的探究把技术使用者及其对技术存在的作用凸现出来。无论是偶然的还是恰当的结构和功能知识,在其内在的标准中都存在一个独特的属性,即它们是与使用者如何成功地使用技术物品相关联,技术物品的使用性消费把技术知识分为“物质的形态”和“观念的形态”,前者是封装于技术物品中的知识,后者则是存在于使用者头脑和意向性中的知识,在一定程度上肯定默会知识和使用者“前理解”的作用。如德国技术哲学家德绍尔所理解的那样,如果说,在技术“可能性空间”中,技术设计及其成果的人造物是向“物自体”的一种无限趋近,那么,技术物品只有在被使用时或“只有消费才能使之对于消费者来说成为‘积极的存在’”,“只有在消费中,也就是在商品与主体以及与其对象间充分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展示它的一切,‘自在之物’才能成为‘内在的“为我之物”。因此,消费使用凸显技术的一种本真存在方式,也成为行动者的本质所在。因而,我们可以借助于“技术正本”概念,把技术的使用、使用主体的“前理解”等因素置入对技术的理解之中,并由此说明技术使用对于技术存在方式的可能影响。

三、本体解释学视域中技术使用

对技术存在方式的影响

在技术物品的使用性消费中审视技术知识的进化生成与存在方式,实际上蕴涵着对“技术知识先在地决定着技术存在”的命题颠覆。如果技术物品的存在中物化着技术发明与创造者以及使用者的生活世界,现象学的任务在于“从存在者的身上逼问出它的存在来”,那么现象学并非是对本体论的一种否弃,“经验”也不是对“本体”的弃置,而在于从存在者的“存在”中把握一种方式、价值与意义。“现代技术‘在一技术创新中一存在’,这是清晰的技术意向性或存在论的结构,技术在时间序列上的进化应该成为技术的本真存在方式。技术创新是一个生发、展现的过程,通过它我们构建了周围的世界”,而罗波尔的“技术系统论”基于对卢曼的“封闭系统论”的批判意在揭示技术行为中“工具”与“目的”区分的相对性并强化了一种目的指向性,潜蕴着主体间、人与“非人行动者”之间的交往方式并由此理解技术知识的意义,凸现技术的共享与伦理存在维度。这样,“技术正本”概念把技术使用和技术设计的环节同时纳入研究的视野,凸显技术的进化生成、共享消费和伦理价值作为技术本体论承诺的三种基本存在方式。

1、技术正本的境域化:技术的共享消费路径

技术聚焦和反映的是人造物制造者与使用者不同的生活世界。然而,制造和使用的意义则是不同的:人造物的制造是发明、创造出生活世界原初并不存在的技术本文,是让不存在者存在或显现的过程,反映的是技术发明者对生活世界实然状态的理解和应然状态的期盼,而人造物的使用则是对已经在此的技术产品的操作或利用,反映的是技术知识的共享消费程度。技术物品提供的只是一种海德格尔意义上的、由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伦理等“质料”置入其中的结构或框架,即“技术本文”,而技术物的完整生命及其形态表达需要进入使用领域,需要使用者将各自“异质性”的自然、经济、文化等“质料”意向性地再置入这一框架之中才能完成。因而,技术物品的使用本质上就是在技术物品的设计创造者和使用者以及使用者之间的“主体间性”共享,这构成技术物品的存在方式。在技术物品使用中的这种存在方式的解蔽显然是西蒙栋的“技术物体”概念所难以承当的。

如果说,技术的使用是一个技术知识的共享过程,而技术知识的共享性消费需要以“理解”为基础,那么,技术知识的理解首先必须注重共享的传统与个人视域的相互关联,即“视域融合”和“时间间隔”的解释学原则。通过与他人共享的不同视点转换来理解事物,社会投射共享世界的约定理解,个人对其处境投射自己的视域。在解释学视域中,任何一种知识包括技术知识乃至各种文化传统都是被人们不断重新解释着的符号意义与动态均衡。这样,对“文本”的诠释或建立诠释的“文本”就构成了技术理解的基础。因而,技术理解是一个 伴随着意会知识与明言知识循环转换的“视域共享”过程,即把规则或规定内化为使用者自身的操作性技能,把可得的明言知识重新整合进使用者的“前理解”框架并在实际的技能操作中使这些规则在“辅助意识”层次上发挥其功能,这样才可能发挥出这些技术规则的适当作用而实现共享,这一过程通常起始于互动建构的“意会”“境域”。就技术知识的构成形态来说,在传统知识论那里被视作理所当然的可编码的明言技术知识,实际上深深根植于“在世之在”的意会性。意会知识不仅是构成技术知识的必要组成部分,而且本身就是技术理解、技术设计和技术使用赖以进行的“前理解结构”。“技术客体的功能不能脱离开意向性活动(使用)的情境。一个客体的功能,在始终如一的意义上说,其根基是建立在它所处的情境之中的。”因而,试图“脱域”化地把握其各种技术正本符号的意义是不可能实现技术共享的。

而只有在使用中发生的对象性关联才能形成一种参照整体性和一种解释性境域,包括物理环境、可用的工具以及社会文化框架或参照系,形成一种整体性的意会情境或意会背景。“技术正本”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一种明言性的技术知识和意会知识的两种知识维度及其转化场域与可能路径。连接生产领域和使用领域之间的境域化文本阅读对于技术知识的作用在于:并非是在于提供可编码化的显性知识形态,而在于提供隐性或暗示的技术“意会场景”,既被个体成员内化和有选择地更新,也成为技术共同体的传统和背景并构成技术知识进一步转化、循环的新的“前见”或背景结构,实现明言知识和默会知识之间的不断转化。根据技术的解释学、符号学特性,使用者可以变更和倡导某些已然存在并影响着人造物获得意义的观念体系,提出新的“技术场景”。因此,在技术使用过程中,借助于“技术文本”阅读追寻技术人造物“再境域化”的途径,设计者、人造物和使用者可以在更注重象征性符号互动等社会境域中成为异质性的积极行动者,不仅实现技术知识的共享而且作为技术知识物象化的技术产品也是在时间性的技术场景中产生出来并不断生成着新的技术(知识)序列谱系。

2、技术正本的赋义阅读:技术的进化生成机制

在知识论的视域中,技术人造物在生活世界中的存在及其产生的可能性条件并非具有绝对的自明性。因而,近代以来,培根和笛卡儿等赋予认识论对于本体论的逻辑在先性,实现了人类思想史上的一次重大转折。然而,这一转折使得对技术知识如何可能的条件因素的思考渐趋“课题化”,却以“效率工具理性”凸显科学知识和经济因素在技术物品结构层面的定量研究中的作用而遮蔽了技术物品创造中的主体意向性因素,忽视使用者对“意向的意向”的解释与“再赋义”在技术进化生成中的作用。事实上,技术进化生成的过程,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将人们的使用需求中所蕴含的隐性知识‘翻译’为技术产品中所体现的显性知识过程,使用者由此成了技术创新重要的外部知识资源”,其机制在于:使用过程中对技术本文的多重阅读乃至“反赋义”、技术物品“二元本性”中结构和功能的动态平衡以及技术知识衍化方向的转向而出现的新的技术知识谱系的生成。

从技术使用的角度看,由于“技术正本”是生活世界中多种因素的聚焦,技术物品一旦进入生活世界的消费领域就可能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因而,使用者在使用技术产品时可能并非被动地复制、接受设计者的意图,而是结合所处的境域和自己的“前理解结构”颠覆性地读解技术人造物“本文”乃至“反赋义”从而反作用于技术存在本身。因而拉普说:承认技术的多重决定因素就无法设想人们会一致同意任何一个定义。这样,“我们可以在设计者和使用者之间不断往返;在设计者预想的使用者和实际使用者之间往返;在铭记于客体之上的世界与以其移动而描述的世界之间往返”,不断地生成一种技术知识更新的“意义域”与“认知场”从而更好地与人的本真存在方式相契合,而这正是海德格尔技术本质论隐秘的旨趣所在。这样,技术可以不断地“去蔽”乃至发生“反演发明”意义上的技术更新,即生成技术知识新的结构与功能谱系。

技术人造物和技术知识结构与功能的二重性原理体现一定的技术进化机制。“技术人造物的二重性”被看做是荷兰技术哲学家P·克罗斯和其他哲学家一起提出的技术哲学研究的新纲领。在技术物品的进化生成过程中,结构和功能元素通过技术设计创造者、使用者和技术客体构成的行动者网络所建构的“场域”相互“过滤”而处于动态变化之中。一般地,技术意向性因素占主导时,技术进化谱系表现为“功能性进化谱系”并可能部分遮蔽其自然性结构进化谱系,在技术物品结构的进化方向上可能附加意向性内涵,而对于技术整体进化的一些结构因素可能被忽视而成为所谓“冗余”元素,这时,技术物品的进化序列呈现出某种“家族”谱系样式,技术知识也是在原初系列基础上的衍化。当技术功能的意向性因素过分地取用技术结构的“有用”元素而忽视“冗余”元素时,将会导致技术的二元结构失衡而导致技术进化或技术知识的发展出现瓶颈现象,进而“促逼”技术研究开发的转向,相应地生成新的技术知识结构和功能系统,不仅可能成为技术谱系的家族式拓展,而且可以出现异质性的知识谱系发生。

这样,技术进化所遵循的并非西蒙栋技术物体蕴涵的“纯粹客观性的隐喻内涵”的“自主性”逻辑,而且从技术知识的生成路径看,尽管存在着“技术本身和消费主体的消费方式”形成的“被对象化于科技黑箱中的主体再作用于消费者”悖论而导致的“路径依赖”或“路径锁定”,但由于使用中的文本阅读和意向性解释的作用,技术进化并非是线性地遵循某种固定的路径和方向,这不仅是对原初技术人造物的一种可能的意向性颠覆,而且还涉及技术正本新的文化意义并影响着技术的另一存在方式。

3、技术正本的道德授权:技术的伦理价值编码

上文所说的在技术正本的多重阅读中技术本质与人的本真存在方式相契合,并不能否定使用中“恶”现象的可能性对技术本质的遮蔽。因此,M.Fransson教授采用一种“行为一理论”的视角论证人工物技术标准化的两个来源,即为达到一个目标而使用一种人造物的实践理性以及在做出一个承诺或给人一个建议时被人信任的道德义务并部分地涉及“好的设计”的观念。但“技术正本”的这种承诺在与不同的行动者发生关系时可能发生异化。在行动者网络的理论视野中,无论是人还是技术等非人行动者的存在本性只能置入与其他行动者的关系中去说明。拉图尔认为,技术研究中的纯粹客观的视域可能遮蔽一系列蕴涵着复杂关系的动态过程,根本不存在单一的纯粹的社会关系与科技关系。“技术正本”一旦进入消费或使用领域,技术知识的“认知结构”及其“功能结构”即更深地嵌入到了社会情境之中从而被赋予相应的价值关系,蕴涵在该技术产品中的技术与不同的行动者个体相结合而成为积极的“行动者”,并导致“行动者网络”中关系和秩序的变化,也最终促使技术本身的发展变化和技术维度的拓展。

在技术知识与经济、文化和社会的相互影响中,技术知识标准的取向可能是技术的经济效能的工具理性思维,也就是舍勒所说的技术知识比宗教知识和形而上学知识与经济的结合度更大。这样,技术知识的运用中,结构和功能的结合上就可能出现技术的问题和伦理问题,造成海德格尔意义上的技术本质异化:人的本真存在与技术的去蔽本质的背离。而技术问题不仅可以出现在技术设计领域,技术设计和技术物制造者成为伦理责任主体,而且,消费者同样也是伦理责任主体。在设计者方面,技术知识的功能性蕴涵着特定的意向性和境域性特征,投射着一定的价值和意义。但使用者对技术物体的意向性使用同样可能出现“技术符号”与“文化意义”的某种背离,在强调技术“功能性”的同时,使技术从丰富的意义和价值语境中被剥离出来,丧失了在“生活世界”中理解技术、构造技术和赋予技术以“意义”的潜能,技术产品背后潜蕴着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符号化或拟像化使得技术产品中蕴涵的秩序意义断裂了。如果真的存在德韶尔意义上的作为技术可能性领域的“第四王国”,那么,这一王国本身即存在着一种技术异化的可能性与潜在的伦理风险。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德绍尔认为技术与经济的结合是技术问题化的主要原因。而这一问题可以在技术自身、技术设计和使用的相互作用中探索解决的可能路径。

第6篇

景观规划设计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意义已引起生物学家的高度重视,用W1lson(1992,P317)的话说“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专业,景观设计(LandscapeDes1gn)将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环境日益人工化的情况下,仍然可以通过林地、绿带、水系、水库和人工池塘及湖泊的巧妙布置来使生物多样性保持在很高的程度。总体规划不但考虑经济效益和美,同时考虑生物种类的保护”。

生物多样性(B1od4ers1ty)包含三个层次的含意:

(1)遗传多样性,即指所有遗传信息的总和,它包含在动植物和微生物个体的基因内;

(2)物种多样性,即生命机体的变化和多样化;

(3)生态系统的多样性,而栖息地、生物群落和生物圈内生态过程的多样化。

相应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也分别在环环相扣的多个生物空间等级层次(B1ospat1alh1erarchy)上进行,即(1)景观或生态系统综合体层次,(2)群落层次,(3)物种层次,(4)种群层次和(5)基因层次。生物多样性的空间等级层次与空间位置和格局紧密相关,这也正是本文关于生物保护景观规划讨论的出发点。

总起来讲,生物多样性保护可分为两种途径:以物种为中心的途径和以生态系统为中心的途径。前者强调濒危物种本身的保护,而后者则强调景观系统和自然地的整体保护,力图通过保护景观的多样性来实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保护战略上的两种不同途径也体现在以生物保护为目的的景观规划设计中:以物种为出发点的的规划途径和以景观元素为出发点的的规划途径。尽管两者都考虑物种和生态基础设施的保护,但前者的规划过程是从物种到景观格局,而后者是从景观元素到景观格局。

1.1以物种为出发点的景观规划途径

该规划方法强调,使景观生态规划具有意义的充分必要条件是选准保护对象,并对其习性、运动规律和所有相关信息有充分的了解。以此为基础来设计针对特定物种的景观保护格局。一个整体优化的生物保护景观格局是由多个以单一物种保护为对象的景观最佳格局的叠加与谐调。这一途径一般可分为下列五个步骤:

(1)根据物种的重要性,选择目前的或潜在的保护对象。

(2)收集关于保护对象的信息,包括查阅文献,明确适合于每一保护对象的最佳景观结构。

(3)汇总和比较所有保护对象对景观的需要。

(4)修改保护物种清单以取得保护的谐调与一致性。

(5)综合以单一物种保护为目的的景观规划来获得某一地域的总体生物保护景观规划。

如果有足够详尽的关于物种及其相关联系的信息的话,以物种为中心的景观规划途径可以说是,最有效和科学的生物保护途径。但是,这一途径一开始就将可能遇到规划师和生物学家都无法解决的问题,即什么物种应优先保护的问题。人们一般从三个方面的标准来选择优先保护的物种:

(1)目前的稀有、特有性,受协状态及其实用性,大型哺乳动物和那些被列入国际濒危物种名单之列的物种显然应作为首选的保护对象。往往被作为首选对象。

(2)物种在生态系统及群落中的地位。保护对象应对维护整体生态平衡有关键作用。

(3)物种的进化意义。一种杂草可能本身很不起眼,在群落内也表现不出重要意义,但却有可能对进化史及未来生物多样性的发展有重要价值。用进化的观点来进行生物多样性保护比被动地保护现存的濒危物种更具有意义。

1.2以景观元素保护为出发点的途径

这一途径并不基于对单一物种的深入研究来作景观规划,而是把生物空间等级系统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集中针对景观的整体特征如景观的连续性,异质性和景观的动态变化来进行规划设计。该途径认为,现实的生态过程发生在一个时空嵌合体中,包含生物等级系统的各个层次。而批评以物种或群落保护为对象的规划只是偏面地解决了一个连续的复杂系列的局部和片段。因此,以景观元素为核心的整体规划途径强调以下的步骤:

(1)生态过程和生物多样性成份包含在一个广泛的时空尺度上,因此,一个全面的规划应该以生物等级系统的各个层次的受协成分或节点(Node)作为保护对象。强调节点的多样性,这些节点小到一棵孤树或一个森林斑块,大到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而对单一物种本身则不作深入考察。

(2)因为景观的破碎和分割被认为是危胁生物多样性的一个最重要因素,所以,规划强调景观的连结关系和格局设计。规划的目标是将每一景观中各种大小的节点连接成为整体的保护网络,并在区域和大陆尺度上建立景观保护体系。

(3)景观及其保护必须从时空系统和动态的、飘移的嵌合体(Sh1ft1ngMosa1c)角度来认识和理解。所以,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景观规划旨在维护嵌合体的稳定性,综合考虑保护及发展规划,以实现景观的可持续性。

与以物种为核心的规划不同,以景观元素为核心的规划的第一步不是确定单一物种作为保护对象与研究其特性,而是首先分析现存景观元素及相互间的空间联系或障碍,然后提出方案来利用和改进现存的格局,建立景观保护基础设施(Conser5at1on1nfrastruture)。包括在现有景观格局基础上,加宽景观元素间的联接廊道、增加景观的多样性、引入新的景观斑块和调整土地利用格局。

此景观元素为核心的规划途径的理论发表包括岛屿生物地理学(1slandB1ogeography)和景观生态学。景观的连续性、异质性、动态和飘移等是规划着重考虑的景观特性。

这一规划途径的一个典型代表是所谓的景观群岛模式(Arch1pelagoModel),或称为综合利用模式(Mult1ple-useModel,简称MUMs)。这一模式包括一个绝对保护的核心区和周围缓冲区。沿核心区向外人类活动强度逐渐增加。核心区是生物多样性等级系统中任一层次上的某一节点。

一个关于整体景观保护的类似的概念是所谓的景观补偿区网络(NetworkofLandscapeCompensat4eAreas),这一概念强调景观规划和管理的一个最重要原则是景观的多样性和最优格局。而这样一种最优格局表现为地域内多层次的景观补偿系统和生态基础设施(Mander等1988)。这一理想的景观格局实际上是一个等边六角形。在这样一个六角形中,景观的生态多样性和稳定性通过多层次的生态过渡带和补偿区网络来实现。

以景观元素为导向的规划避免了上述的以特定物种为核心的规划途径的缺点,而从整体上来设计全面的、包容的景观格局。对于景观这一复杂的系统来说,这似乎是合理的。问题是,这种从形式出发的景观格局设计是否能满足内容即物种的保护需要?景观格局是为谁而设计的?

2.多样性保护的空间战略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主要有以下六方面的原因:

(1)栖息地的消失;

(2)栖息地(景观)的破碎化;

(3)外来种的入侵和疾病的扩散;

(4)过度开发利用;

(5)水、空气和土壤的污染;

(6)气候的改变。

其中,栖息地的消失和破碎是生物多样性消失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在中国尤其如此(BCCA,1992)。栖息地的消失直接导致物种的迅速消亡,而栖息地的破碎化则导致栖息地内部环境条件的改变,使物种缺乏足够大的栖息和运动空间,并有利于外来物种的侵入。适应于在大的整体景观中生存的物种一般扩散能力都很弱,所以最易受到破碎化的影响。

尽管生物保护的景观规划途径有所不同,一些空间战略都被普遍认为是有效的。这些战略对克服上述人为扰有积极作用。包括:

(1)建立绝对保护的栖息地核心区;

(2)建立缓冲区以减少人为活动对核心区的干扰;

(3)在栖息地之间建立廊道;

(4)增加景观的异质性;

(5)在关键性的部位引入或恢复乡土景观斑块。

2.1绝对保护核

这是自然保护中最传统的战略,其基本思想是将保护对象(残遗斑块或濒危物种栖息地)尽量完整地保护起来,并将人类活动排斥在核心区周围的缓冲区以外。

岛屿生物地理学强调自然保护区设计中的面积和临近关系。这一理论最早由Preston和MacArthur及W1lson(等首先提出并发展。这一理论假设一个岛上的物种数目最终将趋于一种动态平衡。导致平衡的两种过程是物种的迁入和灭绝。达到平衡状态的物种数主要取决于岛屿的大小和岛屿离种源的距离,即面积效应(AreaEffect)和距离效应(D1stanceEffect)。也就是说,一个小的保护区不但最终将只能允许少数物种的生存,并在一开始就使物种迅速消亡。而远离种源的保护地,则很难使物种有再迁入来取代消亡的个体。这一假设或多或少在海洋岛屿和孤立的陆地残遗斑块的观察中得到证实。但是,陆地景观斑块与海洋岛屿的状况有很大差异,目前还没有一个有效的途径来衡量陆地景观斑块隔离状况。有学者提出用景观阻力(LandscapeRes1stance)来衡量栖息地斑块间的隔离程度。影响景观阻力的因素包括景观的基相质地和边界频率等。Kanaapen等提出用最小累积阻力来衡量隔离程度。

岛屿生物地理学的越大越好和越近越好的基本原则在今天仍被广为接受,但也有不同的看法,认为几个小的保护区可能比一个大型保护区有更多的优越性。

一些反映面积和物种及种群关系的门槛为规划提供了有用的发表。其中之一是种群健康所需要的最小面积(6ableM1n1mumArea)。对此,有两条法则,即近期法则和长期法则。近期法则主张最小的有效种群数是50;长期法则主张最小种群数为200-500,这样才能保证生物保护的长期安全。根据这两个门槛,可以相应地确定最小面积。

根据岛屿生物地理学,物种与面积之间存在着以下的关系

其中S和A分别是物种数和面积(公顷),C和z是特定物种及环境条件下的参数。尽管C和Z因具体情况变化很大,这一公式指出,当栖息地斑块很小时保护面积的微小增加会导致物种的大幅度增加,而当栖息地斑块很大时,其面积的进一步扩大只能增加少量的物种。根据这一特点,一般认为保护区的面积每减少十倍,物种数将损失30%。

另一种门槛变量是破碎度。根据采伐的模拟表明,景观中至少有50-70%的原有森林生境才能保护物种及生态过程的健康和维持正常秩序。

2.2缓冲区

缓冲区(BufferZones)或过渡带(Trans1t1onZones)的功能是保护核心区的生态过程和自然演替,减少外界景观人为干扰带来的冲击。通常的方法是在保护核心区周围划一辅的保护和管理范围。但试图在保护核周围建立缓冲区的设想往往会落空,原因是缓冲区土地的所有权法律上不属于保护区管理部门。在有的情况下保护区内部也设缓冲区。但是,国际上关于如何划分缓冲区的技术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也就是说缓冲区应该划到什么地方,如何划才最有利于保护同时不给当地居民带来过分的经济损失。显然,以保护核心为中心同心圆式地划分缓冲区的做法是不科学的。一个新的划分缓冲区的途径是利用阻力面的等阻线来确定其边界和形状。阻力面类似与地形表面,其中有缓坡和陡坡,呈现一些门槛特征。据此来划分缓冲区不但可以有效地利用土地,而且,可以判别缓冲区合理的形状和格局,减少缓冲区划分的盲目性。

2.3建立廊道(Corr1dor)

对抗景观破碎化的一个重要空间战略是在相对孤立的栖息地斑块之间建立联系。其中最主要的是建立廊道。生态学家们普遍认为,通过廊道将孤立的栖息地斑块与大型的种源栖息地相联接有利于物种的持续,和增加生物多样性。这一观点最近在景观规划和设计领域内得到认真的对待。

理论上讲,相似的栖息地斑块之间通过廊道可以增加基因的交换和物种流动,给缺乏空间扩散能力的物种提供一个连续的栖息地网络,增加物种重新迁入的机会和提供乡土物种生存的机会。许多实地观察也证实了廊道的这种功能。

廊道的联系和辐射功能使他们成为促进未来生物多样性进化的重要景观结构(。根据这一功能,廊道的设计应与生物进化的轨迹相适应,联接重要的物种源以保护不断的物种交流和辐射。

但是,廊道的意义也不能过分地强调。他们有时并不能起到联系乡土栖息地的作用。相反,他们有可能对乡土物种带来危害。在大尺度空间上的一个例子是南北美大陆联接的形成在过去几百万年内导致生物多样性的灾难性的损失。在小尺度上的观察也证明廊道对乡土物种的危害性。对某些生态过程有促进作用的廊道,恰恰对某些物种的运动有阻碍作用。联结孤立栖息地之间的廊道往往会引导天敌的进入,或外来物种的侵入而危协到乡土物种的生存。美国佛罗里达州的开发就有许多这样的问题。外来物种沿着交通廊道侵入景观深处,危协乡土物种的生存。

由于廊道功能的这些矛盾,要求景观设计师谨慎考虑如何使廊道有利于乡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特别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多于一条廊道:多一条廊道就相当于为物种的空间运动多增加一个可选择的途径,为其安全增加一份保险。

(2)乡土特性:构成廊道的植被本身应是乡土植物。

(3)越宽越好:廊道必须与种源栖息地相联接,必须有足够的宽度。否则,廊道不但起不到空间联系的效用,而且,可能引导外来物种的入侵。至于多宽的廊道较为合适,目前尚无定论,但越宽越好是一条基本原则。至于针对某一种动物运动的廊道,当地的生物和生态专家的经验往往能提供最可靠的参考。

(4)自然的本底:廊道应是自然的或是对原有自然廊道的恢复。任何人为设计的廊道都必须与自然的景观格局,如水系格局相适应。

其它联接破碎斑块的方式包括建立动物运动的"跳板"(Stepp1ngStones),改造栖息地斑块之间的质地和减少景观中的硬性边界频度等以减少动物穿越景观的阻力。

2.4增加景观的异质性(Heterogene1ty)

实验观察和模拟研究都显示,景观异质性或时空的嵌斑特性(Patchenes)有利于物种的生存和连续及整体生态系统的稳定。许多物种需要两种或多种栖息地环境。景观的空间格局与时间更替一样可能会显得杂乱无章。但这种动态和交替抹去了景观中的剧烈性的变化,使系统保持稳定。所以,保护和有意识地增加景观的异质性有时是必要的。增加异质性的人为措施包括控制性的火烧或水淹、采伐等。

2.5恢复栖息地

另一种代价很高的生物保护战略是栖息地的恢复,在关键性的部位引进乡土栖息地斑块,作为孤立栖息地之间的“跳板”,或增加一个适宜于保护对象的栖息地。这样可以大大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效果,同时也可提高景观的美学价值。

上述多种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战略都在不同程度上有积极作用。关键的问题是在什么地方和怎样来构建上述空间结构和战略。也就是说在什么地方划分缓冲区?在什么地方建廊道来联接栖息地斑块?在什么地方引入新的斑块来有效地影响生态过程?这些问题还远未得到解决。

3.生物保护的景观规划途径讨论

3.1普遍的缺陷和应改进的方面

上述关于生物保护的景观规划途径和空间战略总起来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不足:

(1)被动的途径

除少数例外,目前生物保护多采用被动方式。生物多样性或乡土栖息地被作为被动的保护对象,被圈在一定的地区或限制在一定的网络内运动。如果把生物对景观的利用作为一个能动的生态过程,一种对景观的竞争性的控制过程,情景可能会很不一样。在这种假设下,通过识别关键性的景观局部和空间联系,而利用物种自身的对空间的探索和侵占能力来保护生物多样性。这也正是景观生态安全格局(Ecolog1calSecur1tyPatterns)概念的基本出发点之一。

(2)局限于对“实体”景观的保护

由于上述关于把物种作为被动对象保护在特定地域和现存景观元素中的局限性,生物保护中的景观生态研究和规划往往注重现有景观元素及格局与生物运动过程的关系或偏于记载和再现现存的景观实体元素而对景观的另一半,即作为景观实体元素背景的部分研究很少。而恰恰是这部分“虚体”景观,如作为景观中森林斑块背景的农用基质,对物种的空间运动起作很重要的作用。那么,在这种景观基质、或背景中是否存在着某种隐藏的或是潜在的结构,影响、甚致控制着景观生态过程呢?

由于上述两个局限性,生物保护的上述空间战略的有效性也就值得怀疑了。如传统的缓冲区的划分方法,和根据现存的自然结构来建立廊道并相信物种能利用其进行空间运动等都值得进一步讨论。

所以,下列三个问题依然存在:

(a)如果要选择某一栖息地进行保护应如何选择,包括什么和在什么位置。

(b)如果两个或多个孤立的栖息之间需要构筑廊道,什么地方设廊道才具有高效性。

(c)如果恢复一个退化的景观,应在什么地方着手,才可以使恢复过程更有效,包括有效地使乡土物种得以维持和繁衍,和有效地阻止外来物种的侵入。

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不但需要考察现存景观元素及其空间格局,同时还应研究潜在的景观基础设施。景观生态安全格局理论在这方面作了初步的探讨。

3.2一些具有启发意义的概念

针对上述普遍采用的景观规划和空间战略的局限性,有学者提出了一些新的概念和模式。尽管这些新概念仍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理论阶段。但对未来生物保护的景观规划发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1)景观的空间构型概念(Spat1alConf1gurat1on)

这一概念强调景观的构型,即景观元素的毗邻关系。景观的空间构型可能比笼统意义上的景观异质性或景观的嵌合体特性更具有意义但关于这一设想尚没有进一步的实验观察的支持。同样的设想也包含在森林的群岛模式之中,这一模式主要讨论破碎化的残遗森林景观的空间分布。该模式强调斑块在联系整体群岛系统中的作用应作为斑块被选作为保护对象的首要因素。单一斑块选择作为保护对象的标准包括:①空间位置,②总的物种丰富性,③对特有区系成分生存和延续的意义,④发生遗传变异的可能性。而“选择栖息地岛屿保护地的压倒一切的保护标准是其在整体景观生态系统中的作用”(

(2)进化动态世系概念(E5olut1onaryDynam1cL1neage)

这一概念认为,目前生物保护的战略基本上是保护那些正走向灭绝的稀有物种,而这并不是我们所需的。应该保护的是进化的过程。那些对当代进化过程有重要意义的关键地区应作为我们的保护和管理重点。根据物种进化的空间轨迹来设计景观生态保护格局,才使生物保护更具有意义而应作为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

(3)景观阻力的概念(LandscapeRer1stance)

第7篇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欧美工业生产突飞猛进。由于工业化而产生许多环境问题,例如:空气、水和土壤污染、放射性废物及其它毒性物质之泛滥。尤其是环境灾难(environmental disaster)的频仍发生,使世人深感环境危机日益严重。

为了解决环境危机,各国政府及国际环境组织最初均强调训练与再训练专家及技术人员,以迎合专家人员的迫切需求。但是,各国逐渐发现环境问题涉及社会大众各层人士的行为,非环境专家所能解决,除非人人对环境有正确的认识与行为,方能有效解决环境问题。

教育的目的在改变人类思想与行为,因此,解决环境危机之道端赖发展环境教育。联合国于1972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Stockholm)召开人类环境会议(United Nation Conference on the Human Environment),会中建议联合国应发展国际环境计划以协助各国发展环境教育。联合国遂于1974年正式推动国际环境教育计划,世界各国均大力推行。

1977年10月联合国在前苏联的伯利西(Tbilisi)召开国际政府环境教育会议,会中制定的环境教育目标之一就是为每个人提供机会去获得保护环境和改进环境所需要的知识、价值观、态度、承诺和技能。会中曾决议:在发展环境教育计划时,必须考虑伦理的价值,环境教育应以产生认知和价值为目的,藉以改进生活品质。

1991年国际环境教育计划发行的通讯Connect,以"全球环境伦理-环境教育的终极目标"(A Universal Environmental Ethic-The Ultimate Goal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为主题,论述环境伦理的重要性。文中指称环境教育的终极目标在培养具有环境伦理信念的人,他具备正确的环境态度和价值观,并能做出理想的环境行为。

二、人类中心主义阻碍伦理信念的演进

所谓伦理是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而环境伦理是人类与自然环境间的道德关系,也可以说是人类与自然环境的伦理责任。伦理的内涵包括信念、态度和价值观。

环境伦理学是一门崭新的学问,虽然它源远流长,但是它真正的兴起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

当环境危机出现时,哲学家们开始应用传统的伦理学思考环境问题,他们常遭遇到两个问题:其一,存在于人与自然环境之间适当的关系是什么?其次,这个关系的哲学基础是什么?哲学家们发现传统的伦理学对这些问题的答案非常暧昧。

依据西方传统的哲学观点,通常是否认人与自然环境之间有直接的道德关系存在,并认为只有人类具有道德地位,所有其它东西被人类使用时方具有价值。这是典型的人类中心主义(anthropocentrism)的哲学观点。

数千年来,人类沈醉在傲慢的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是万物的主宰和万物的尺度,这种信念在文献经典中屡见不鲜。自然是屈服于人类统治,自然万物对人类有利益的方有价值。自然为人类所有,且人类有权利使用自然。人定胜天,超越自然的意念充满人类的哲学、文学、宗教、文化与社会的各个层面,并为西方工业技术社会的环境典范。由于自然万物与人类之间缺乏伦理关系,人类给予道德关切是不合逻辑的,也是行不通的。

(一)人类中心主义的起源

伯纳(J. W .Bennett)认为人类中心主义起源于宗教与世俗的哲学(secular philosophy)观念。?

怀特(L. White)认为犹太基督教是最富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宗教。在圣经旧约的创世记中有下列一段文字:「上帝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上帝赐福他们说:你们要生养许多儿女,使你们后代遍满全世界,控制大地。我要你们管理鱼类、鸟类和所有动物。?

远在两千多年前,希腊哲人普罗达哥拉斯(Protagoras , 481-411 B. C)曾说过:人为万物的尺度(Man is the Measure of All Things)。?

阿奎纳(S. T. Aquinas)是中世纪的哲学家和神学家,他认为理性是决定一切事物的卓越性,智力越高者越具卓越性。他认为地球上只有人类具有智力,因此地球上所有上帝的创造物,必须接受具有卓越性的人类所支配。?

(二)人类中心主义的主要信念

学者认为人类中心主义具有下列主要信念:

人是自然的主人和所有人

笛卡儿(Rene Descartes)曾宣称人是自然的主人和所有人(Man as Master and Possessor of Nature)。这信念源自古希腊的理性主义(rationalism)和基督教义,并已成为今日西方社会的主流世界观。

依据古希腊的思想,理性的意识是人类思想的核心,人是超越无生命的自然世界。斯多葛派(Storcism)的理论认为植物是为动物而存在,而动物是为人类而存在。?

人类是一切价值的来源,大自然对人类只具工具性价值

人类中心主义者认为仅有人类具内在价值,且是一切价值的来源。自然万物对人类有价值,是因为它们能满足人类的需要和利益。?

人类具有优越特性,故超越自然万物

笛卡儿是现代哲学之父,他认为人类与其它动物截然不同,因为人类具有思考和语言等能力。一般动物缺乏心智和意识,可说是由零件组成的机器。人类对于这些动物和自然世界没有任何责任。

人类与其它生物无伦理关系

康德(Immanuel Kant)是被认为人类史上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在他的『对动物的责任(Duties to Animals)一文中,认为只有理性的生物值得人类的道德关怀。就理性动物言,理性是他们的内在价值,并且是他们自身追求的目的价值(a goal worth)。所有理性生物均有同样的理性,并且为一个共同的目标努力-就是实现一个理性世界。康德确信,只有理性生物对理性世界的实现有直接贡献,而非理性生物则不然,牠们只能作为实现理性世界的工具。

(三)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危机

历史学者怀特在其『生态危机的历史根源一文中,认为犹太基督教的人类中心主义教义将人与自然分离,人类超越自然并任意利用自然的信念是今日生态危机的根源。?

怀特认为,当前日益恶化的全球环境是现代科技的产品,他也怀疑应用更多的科技是否可以避免生态的灾难。我们的科技是奠基在基督教义中人对自然的态度,也就是人类怀有超越自然、蔑视自然、任意宰割和利用自然的态度。因此应用更多的科技将无助于生态危机的解决。?

三、天赋权利信念推动伦理的发展

公元1215年英国贵族以天赋权利(natural rights)名义胁逼英王约翰签署大宪章(Magna Carta),认为他们的存在具有天赋权利,这些权利独立于英王的意志之外,英王不得随意监禁或放逐他们。大宪章也限制英王擅自增加财产税及没收土地的权利。

天赋权利的信念在欧美社会激起自由的浪花,导致法国的大革命以及美国的独立革命的成功,同时掀动欧美社会的人道主义(Humanitarianism)、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和动物解放运动(Animal Liberation Movement)。这些汇成汹涌的浪潮推动伦理信念跨越人类中心伦理所构筑的伦理分割线,使人类伦理信念进入生命中心领域,对非人类的生物尤其是动物赋予道德地位及法律权利。

(一)人道主义强调动物的自由与生存权

英国学者尼柯森(Edward B. Nicholson)反对因为动物缺乏推理能力,而剥夺其生存权利。与人类比较,动物的心智机能较弱,感觉较迟钝,牠们也应享有自由与生存的权利,正像一个白痴,谁能否定他们的自由与生存权利?人死亡后,灵魂仍继续存在的说法是无法证实的,我们不能据此用以剥夺动物的天赋权利。尼柯森也反对笛卡儿的哲学,认为动物是没有意识的机器。他坚信动物像人类一样有神经系统,能感受痛苦和愉快,因此动物与人类一样要有自由与生存的权利。?

人道主义沙特(Henry S. Salt)于1891年出版其著名『动物权利与社会进步的关系,他认为人类有自由与生存的权利,动物也应该有。人类应将伦理扩大,使动物成为受益者。我们赋予动物权利并不是给予牠们同情与正义,而是为了我们人类自己。我们人类文明的发达、社会的进步与这件事息息相关。

沙特认为自1862年美国奴隶解放法案通过后,黑人不再遭受残忍与不公平的待遇,循此方向发展,下一个步骤该是动物的解放。而这两种解放是不可分割的。一个高度发展的民主社会应包含人类及所有非人类生物。非人类生物遭受不公平待遇只是一种社会的病态。在一个不公正的社会系统里,商业利润成为人类工作的主要目标,对一般人的福祉以不予重视,遑论动物的权利。他不奢望已获得政治与经济利益者会自愿进行改革。他赞同社会主义制度,藉整体教育规划,给予人道行为的教育。一般科学家、宗教家和文学家也应学习人道行为的技术。如果社会的道德亦是改变,社会的法律也应随着改弦易辙。 (二)功利主义呼吁善待为人类服务的兽类

十八世纪的功利主义者边沁(Jeremy Bentham)认为快乐本身就是善,而且是唯一的善;痛苦本身就是恶,而且是唯一的恶。其它的一切之所以善仅仅是它有助于产生快乐而言。他的伦理信念源自他的最大快乐原理(Greatest Happiness Principle),最大快乐就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一个有伦理的个人或社会应扩大愉快而减少痛苦。为人类服务的牛和马,牠们都是有知觉的动物,人类应停止对牠们残暴。边沁反对以推理能力或谈论能力作为人与其它动物的伦理分割线。他认为:问题不是牠们会不会推理?牠们会不会谈论?而是牠们会不会受苦?。?

依据边沁的功利主义,引起最大痛苦的行为就是最不合伦理的行为。他反对笛卡儿的理论,认为动物只是没有知觉的机器。他怀疑为何人类法律拒绝保护有知觉的动物,何况牠们对人类有益,牠们应给予道德考量。

罗兰斯(John Lawrence)亦从功利主义观点讨论伦理问题,他认为伦理范围应包含动物,特别是为人类服劳役的牛马。1796年他发表的『论马及人类对兽类的道德责任一文中呼吁给予兽类道德地位。依据自然法则(natural law)的原理,所有生物的伦理地位是基于每个生物本身具有善。亚里士多德(Aristotle)的道德系统中,人类的道德地位是高于动物,而动物高于植物。由于每个生物具有本身的善,因此牠们应是独立于人类的利益和使用之外。罗兰斯坚信正义的本质是不可分割的。因此他认为人类的政府未曾承认动物的正义并将其并入法律系统。基于正义与仁慈,他建议兽类的权利应为国家政府承认,并制定法律保护牠们以免遭受人类的虐待。

(三)动物解放运动鼓吹动物权利

近数十年来,西方社会掀起一股热烈的社会与政治运动,以维护动物的权利,就是动物解放运动(Animal Liberation Movement)。他们认为动物与人类一样具有道德地位,人类应该尊重及保障牠们的天赋权利。哲学家辛格(Peter Singer)和黎根(Tom Regan)为动物解放运动的主要领导人。

辛格于1973年发表『动物的解放(Animal Liberation)一文,认为动物能感受痛苦与愉快,牠们应该获得人类的道德考虑,并给予生存权利。他认为将动物排除在道德考虑之外,正似早期种族主义(Racism)和性别主义(Sexism)将黑人与妇女排除在道德考虑之外,剥夺他们的权利是不道德的,因为违反了利益平等的原则(Principle of Equality of Interest)。同样的,物种主义(Speciesism)也是不道德的。不能由于牠们不是与我们同一物种而歧视牠们,我们应该考虑其它物种的道德地位,并给予同样的权利。辛格建议任何有知觉的个体,应给予道德的考虑。他认为没有理由忽视动物遭受痛苦。当动物受苦时,外在的表情正似人类一样,动物也有中央神经系统作为情绪发展的中心。我们不该认为动物无语言能力而不给予道德考虑。对无语言能力的婴儿,我们是否不给予道德考虑。

黎根是动物解放运动的领导者。他建议生命主体(Subject-of-a-life)的概念,凡是个体具有信念和期望,并过情绪生活(emotional life),例如多数成长的哺乳类,这些都是生命主体。生命主体都具有传承的或天赋的价值(inherent value),值得人类尊重,因此所有动物都应给予道德考虑。他认为生命主体可能是道德者(moral agent)或道德病体(moral patient)。所谓道德病体系指人类婴孩、精神错乱者和所有动物,道德病体不负有道德责任,不论是道德者或道德病体都具有天赋价值,应给予道德的尊重。

四、生命中心伦理倡导尊重生命个体

人类经过多年的努力,将伦理的范围逐渐自人类扩展至非人类,即所谓对自然界的生物体给予道德考虑,此类学说通称为生命中心主义。倡导生命中心伦理的学说以史怀哲(Albert Schweitzer)的尊重生命的伦理(The Ethic of Reverence for Life)和泰勒(Paul W. Taylor)的尊重自然(Respect for Natur)最具影响力。此外,黎根的动物权利和辛格的动物解放亦对人类的伦理信念产生影响。

生命中心伦理主张生命个体具有道德价值,而不将物种和生态系涵盖在道德价值之内。尤其是泰勒的学说认为生物个体的善就是生物潜力的充分发展。

(一)史怀哲尊重生命的伦理

史怀哲倡导的伦理原则就是:鼓励和维持生命是善良的好事,而毁坏和阻挠生命是丑恶的坏事。他认为尊重生命的原理应该包含所有的生命,包括昆虫和植物。

1952年他接受诺贝尔和平奖时,发表『我的呼吁演说中有下列一段讲词:「我要呼吁全人类,重视生命的伦理。这种伦理,反对将所有生物分为有价值的与没有价值的;高等的与低等的。这些判断的标准是以人类对于生物亲疏远近的观点为出发点的。这种标准是纯主观的,……这种区分必然会产生一种见解,以为世界上真有无价的生物存在,我们能随意破坏或伤害牠们。

(二)泰勒的尊重自然环境伦理学说

泰勒是美国纽约大学的哲学教授,他于1986年发表『尊重自然一书,并宣称尊重自然就是他的环境伦理学说。

泰勒的生命中心伦理学说中,曾有系统地说明存在于人类与自然间的道德关系。其学说认为所有生物具有自身的善(同义字为好处或福祉)和天赋价值(inherent worth),值得具有道德能力的道德者的尊重,而且采取这种态度的人便倾向于增进和保护其它生物的善。

泰勒的生命中心自然观具有若干基本信念,就是人类与其它生物都是地球生命社区的成员,人类并不超越其它生物,而且人类与其它生物构成互相依赖的系统。由于每个生物体内的功能与外表的活动都是目的导向,具有恒定的趋势来维持个体的生命与种族的生存。

泰勒的环境伦理学说的核心成分就是行动正确、品行良好,并表达尊重自然为终极的道德态度。持有这种态度的道德者具有一套品德标准和行为法则,做为他们自己的伦理原理。所谓行为法则就是对生命个体不伤害、不干扰、诚信和补偿性公正等法则。

五、生态中心伦理主张生态系整体给予道德地位

若干学者认为人类应对生态系整体给予伦理考虑,被称为生态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伦理考虑的生态系整体,包括生物、非生物、生态系和生态系过程等。

生态中心伦理是基于自然世界具有内在价值的哲学前提。通常包含大地伦理(The Land Ethic)和深层生态学(Deep Ecology)。

李奥波(Aldo Leopold)于1949年发表其环境伦理学说-大地伦理。他认为人类应扩大社区的范围,涵盖土壤、水、植物和动物,整个说就是大地。人类只是这社区的成员之一,必须尊重与他一起生存的其它成员。自然万物皆有其生存的权利,而这个权利并非人类所赐给。大地伦理的理论主张一个真实的环境伦理,就是自然本身具有内在价值,而不是由于它对人类的生存和福祉具有意义,而且人类对自然世界有伦理责任。

李奥波在『大地伦理这篇文章中宣称:凡是保存生命社区的完整、稳定和美丽的事都是对的,否则都是错的。依据李奥波的观点,大地伦理的信念必须要改变人类对自身的看法,人类应停止视自己为星球的征服者或优越物种的成员,应视自己只是生命社区的普通成员。

奈斯(Arne Naess)于1974年创立深层生态学,认为我们要保护所有物种,否定我们人类超越自然的态度。我们必须承认动物、植物和生态系均具有内在价值,并非它们仅有工具性价值,例如热带雨林中的昆虫与植物的多样性应受保护,并非这些生物可能产生抗癌物质,而是这种多样性具有自身的价值和存在的权利。同样的,河流和湖泊应有清洁的水,因为有清洁的水,人类方可使用于饮用及游泳,而鱼类也要享用清洁的水。

深层生态学者认为在自然界中,人类与其它生物具有同等的价值,而物种间的竞争是正常的、自然的和不可避免的。人类使用药物消灭蚊蝇和细菌就是一种自然的竞争,并不是人类超越自然及统治万物。但是人类进步的技术,常导致生态系的破坏,侵害其它生物存在的权利。由于人类的生存赖于自然界众多生物间的互依关系,消灭了其它物种或摧毁了生态系,人类本身的生存亦失去保障。因此我们人类必须学习谦逊,尊重自然。我们人类并非超越自然,而是自然的一分子。

深层生态学认为今日的环境危机是起源于现代人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而现今所采取解决环境危机的方法是基于浅层生态学(shallow ecology)的。以人类中心伦理的肤浅方法解决污染和资源问题,这是无济于事的方法。深层生态学者认为环境危机的解除唯有藉改变现代人的哲学观点、改变个人和文化的意识形态结构,培养生态良知,以及认识下列基本原理:

1.地球上的人类与其它生物均有内在价值(或天赋价值),其它生物的价值不能以对人类是否有实用价值予以衡量。

2.生命的丰富性或多样性是其内在价值的实现

3.人类没有权利减少生命的丰富性与多样性,除非为了自身维持生命的需要。

4.人类生命与文化的繁荣只能容纳少量人口的存在。

5.目前人类对非人类世界正进行激烈的干扰,且情况正继续恶化中。

6.现有政策必须改变,这种改变影响经济的、技术的和意识形态结构的改变。

7.意识形态的改变主要在赞赏生活的品质,而不是提高生活水准。

8.赞同上述原理的人有义务直接的或间接的推动所需要的改变

六、全球化环境伦理

UNEP,IUCN和WWF等机构于1991年出版「关怀地球-一个永续生存的策略一书。书中建议建立以人为中心,保育为基础的世界伦理(world ethic)。此世界伦理之要素如下:

每个人都是生命社区的一部分,这个社区是由所有生物所组成。这社区将人类社会和自然联成一体。

每个人都有基本的平等的权利,这权利包括个人生存、自由和安全、自由思想、宗教、集会和结社、参与公务、教育等。没有人有权利剥夺他人的谋生方法。每个人和每个社会必须尊重这些权利;并负责保护这些权利。

保证每个生物获得人类的尊重,不论它对人类有何价值。人类的发展不应威胁自然的完整,或其它物种的生存。人类应该适当地对待所有生物,并保护牠们免于残暴、受苦和不需要的杀害。

每个人应负起他对自然影响的责任,人类应保育生态过程及自然的多样性,并节俭地和有效率地使用资源,并保证再生性资源的永续利用。

每个人应公平地分享资源使用的利益与成本。每个世代所遗留的世界,应像他传承的一样,多样的和具生产力的。一个社会或世代不应该限制其它社会或世代的机会。

保护人类的权利和自然的权利是全世界的责任,它超越文化的、意识形态的和地理。

七、结语

综上所述,可知人类的伦理信念已自人类中心扩展至生命中心及生态中心。人类的伦理关系已突破人际关系,把动物、植物及自然环境列入伦理范围。数千年来,人类与自然间无伦理关系之信念已经开始瓦解。基于人类自身福祉及自然的内在价值,自然界的动植物及生态系已渐为人类关切。非但人类的信念与态度已开始转变,人类的法律制度亦逐渐迈向绿色的境界。各国政府颁布的野生物保育法中,均明确揭示尊重自然界生物生存权利,并设置保护区,使日渐稀少的物种不致绝灭。

八、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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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政部营建署译 1984 世界自然保育方略 内政部营建署印

3.杨冠政 1996 人类环境伦理信念的演进 环境教育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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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冠政 1996 人类中心主义 环境教育季刊 28:33-48

5.杨冠政 1996 生命中心伦理 环境教育季刊 29:17-30

6.杨冠政 1996 生态中心伦理 环境教育季刊 30:15-30

7.杨冠政 1997 迈向永续发展的环境教育 环境科学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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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纪骏杰 1997 社会正义-环境社会学规范性关坏环境价值观与环境教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成功大学台湾文化研究中心出版 页75

9.杨冠政 1999 永续发展的伦理 环境教育季刊 37:82-86

10.杨冠政 1999 迈向全球化的环境伦理 哲学杂志 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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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Engel, J. R. & J. G. Engel 1993 Ethics of Environment & Development Belhaven Press, London

13. Sessions, G. 1995 Deep Ecology for the 21st Century, Shambhala, London

14.Milbrath L. W. 1984 Environmentalists: Vanguard for a New Societ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5.Connect, 1992 Environment or Development Connect XVII No.3 Sept. 1992

16.IUCN/UNEP/WWF 1991 Caring for the Earth. A Strategy for Sustainable Living.

第8篇

【正文】

越是原创性的思想,越是能够敞开并需要敞开面向新的历史境况的理解视野,这一活动本身就构成思想的再创造过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底蕴就在于通过其人学思想所实现的原创性与当代性的融合。形成于19世纪中叶的马克思人学,其深远影响却在20世纪,尤其表现在与西方当代人学运动的批判性关联中,这是当我们站在21世纪的起点上思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效应时应当高度重视的。

马克思哲学的核心是人学,通过对传统哲学的批判与超越,马克思的人学思想直接开启了西方哲学范式的现当代转换,这就是从传统哲学的超验的、实体性的本体论哲学形态以及知性的认识论哲学形态转向奠基于实践的、感性的生存论本体论基础上的,以人的主体性及价值为理论硬核的人学形态。

传统哲学当然也是以某种特有形式所体现出的对人的关怀,哲学作为一门学问的存在方式以及哲学家们具体的工作方式从来都是认识人存在的意义与根据。但人不可能成为传统哲学的直接立足点,传统哲学也不足以称为人学。传统哲学总是将人以及与人相关的世界知性地对立起来,把人的存在及其本质的规定性归结为外在于人的活动的“对象物”,即抽象的一般生命存在物,把人的问题完全归结为形而上学,反过来又用形而上学遮蔽人的真实性,忽视人的实践活动在人的本质化活动中的根本意义(注:由旧唯物主义所主导的经验论及无神论传统当然是在还原论的意义上看待人。其实,不仅如此,由形而上学所主导的超验论及有神论传统也一样将人的本质还原为一般生命物,形而上学通过否弃现实存在或者说抽象地设定人的实存性,往往就是对内在于人的生命活动中的精神本性或本质规定性的否定;反过来说,也正是把人的本质还原为一般生命物,才形成一种支撑起超验论及有神论传统的形而上学。海德格尔就说:“形而上想人是从生物性方面想过来而不是想到人的人性或人道主义方面去。”(海德格尔:《论人道主义》,《存在主义哲学资料选辑》上卷第366页。商务印书馆,1997))。

形而上学本身只是人存在的一个维度(人存在的形上性),这一维度不应该夸大为人存在的全部根据。形而上学从形式上看承载着人存在的绝对理念,但由于对于人存在的绝对规定与无限抽象,因而必然造成与人的实践活动及其理论需要的割裂。实践并不意味着拒斥理论,问题倒在于缺乏某种与之相匹配的理论。而马克思的人学,由于其对旧的哲学范式的批判,由于其实践性品格与理论蕴含,从而实现了现代西方思想史上的一次重大突破。

在马克思那里,这种重大突破及其由此蕴含的与西方当代人学思想形成批判性关联与影响的人学思想大致可以梳理如下:

——通过对传统哲学与人的生存相疏离的抽象的形而上学形式以及直观的、二元对立的知性思维方式的破解和超越,从而形成了一种实践观的思维方式。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双重批判,其根本的思想旨趣就在于确立一种以实践观为核心的主体性人学哲学。

——通过强调人的历史实践活动的哲学基础意义,废黜所谓“异己的存在物、关于凌驾于自然界和人之上的存在物的问题”(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84页。),赋予对象世界以属人意义,将人的对象化活动直接看成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过程,从而形成“感性的个人、社会化的人与自然主义的人的三位一体”的人学的生存论结构(注:参见拙作:《论人学的生存论基础》,《江海学刊》1999年第4期。)。

——通过强调“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对对象世界的改造”并“创造一个对象世界”,确证人自己是超越于一般生命物的“类的存在物”(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0—51页。),从而确立起了对人生存的总体的哲学与文化人类学的阐释。

——通过“批判现在的生活关系”,“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共同的、活生生的、感性的活动”(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0页。),通过在精神与实践的双重意义上“把自己化分为二,并且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1页。),从而形成了深刻体现着人的实践本性的主体感性理论。

——通过将“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看成是历史活动的起点,强调人的“实际生活过程”与生存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0页。),从而确立起新唯物主义,即实践的唯物主义的价值论起点。

——通过人的现实的历史实践活动去确定人的本质,把科学技术与工商业直接看成是人的本质的具体展开过程,把人的自我异化与自我异化的扬弃看成是人的本质之历史生成的同一过程,从而体现并贯彻了一种理解和处理人的问题所应有的辩证理性及现实主义立场。

——通过对资本主义结构的分析与解构,提出并运用世界历史时代的理论,揭示了人类不断克服异化、实现自身解放的历史发展道路的必然的历史逻辑,肯定了社会及社会的人的历史性的生成对于实现自然的人化与人的自然化的内在统一的至关重要的意义,从而赋予马克思人学以深刻的历史合理性。

——当然,从其中蕴含的社会政治及人类性关怀而言,马克思人学是内在地超越于西方思想传统及资本主义制度的、以全球性现代文明为理论追求,因而直接体现着对非西方现代化道路及命运的深切关注与冷静探索的人类性哲学范式。

马克思人学不仅突破了传统哲学范式,同时也直接开启了一场影响深远的当代哲学变革。整个现当代西方哲学的主题就是人的问题。现代人本主义哲学对人的问题的高度重视,起初都是以反叛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传统理性主义而发端的,但在所有反叛黑格尔的哲学家中,影响最大、最彻底、最久远的当数马克思。最初的现代人本主义者,如克尔凯郭尔、叔本华、甚至尼采,在对黑格尔哲学的反叛中并没有与马克思的人学思想相遇,他们所关注的是个体的生存体验、人性的内在结构以及影响欧洲文明的精神气质与状况,在他们的视野中还不可能有马克思人学所特有的社会批判与历史唯物主义维度。但是,随着现代人本主义运动的深入以及人的问题本身的积累,马克思人学逐渐被吸纳进西方当代人学的视野中。

西方现当代人本主义的发展受到两种思想的直接影响并分为两个主要发展阶段。一是唯意志主义及早期生存主义哲学阶段,其思想特征是与黑格尔式的绝对理性截然对立、但却处于边缘态势的非理性,这一阶段从形式上看并没有受到马克思的影响,不过,为马克思所批判的以施蒂纳为代表的无政府主义思潮倒有理由被看成是早期的唯意志主义。接下来是受现象学哲学影响的生存主义及释义学哲学阶段,这是西方当代人本主义的主流。胡塞尔的继承者们舍弃了其现象学的超验本性,将现象学发展成为一种经验现象学或感性现象学。非理性仍然还是这一阶段人本主义的核心精神,而且由于弗洛伊德主义的推波助澜,非理性的特征显得尤为突出。但这一阶段的非理性并不是仅仅与黑格尔式的理性绝然对立着的,而是直接参与了哲学理性的自我修复与校正活动,并逐渐融入了理性形式从形上理性向实践合理性的转换历程(注:参见拙作:《从形上理性到实践合理性》,《求是学刊》1995年第3期。)。

马克思人学对西方当代人学的一个重要意义就在于先行地蕴含着理性形式转换的可能性及方向。也许,在黑格尔式绝对理性的视阈内,马克思的努力也可以看成是某种非理性,但马克思绝不放弃理性,而是把批判的矛头直指传统的形上理性。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形上理性,当远离人的实践活动而又要强扮成人的一切实践活动的终极根据时,往往是在要神秘主义花招,而一旦揭开这种神秘主义花招,也就识别了形而上学的空洞的躯壳。“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页。)。正是在对传统哲学的“无人身的理性”的批判与解构活动中,基于对当代生存实践活动的内在分析,马克思确立起了实践的唯物主义。实践合理性乃实践的唯物主义的理性形式,理性就存在于人作为主体对于自身实践活动的理解活动中,人是通过对对象世界的改造活动从而才真正实现对世界的解释的,这一被解释的世界不过就是人自身的历史实践活动所造成的属人世界。因此,人、生存、历史、实践、文化、理性以及语言等等属人的活动直接构成了一个网状的解释学循环系统,而诸多人文科学的使命就在于呈现、反省并建构这一解释学循环系统——这正是从狄尔泰、海德格尔以及伽达默尔等人的人本主义解释学所要竭力追求而又未能达到的方向。

将马克思人学纳入到自己视野中的生存哲学家们,大都明确承认马克思人学思想的无法比拟的优越性。萨特曾将17世纪到20世纪分为三个思想的时代,即笛卡尔和洛克的时代、康德与黑格尔的时代、马克思的时代。萨特断定,当代西方所处的正是马克思的时代,“马克思主义非但没有衰竭,而且还十分年轻,几乎是处于童年时代,它才刚刚开始发展。因此,它仍然是我们时代的哲学:它是不可超越的,因为产生它的情势还没有被超越。”(注:萨特:《马克思主义和存在主义》,《辩证理性批判》上卷,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28页。)海德格尔则断言:“马克思在体会到异化的时候深入到历史的本质性的一度中去了,所以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的观点比其余的历史优越。但因为胡塞尔没有,据我看来萨特尔也没有在在中认识到历史事物的本质性,所以现象学没有、存在主义也没有达到这样的一度中,在此一度中才有可能有资格和马克思主义交谈”(注:海德格尔:《论人道主义》,《存在主义哲学资料选辑》上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380页。)。

在马克思人学中,对西方当代人学产生重大影响的主要是其中所包含的人道主义旨趣、异化观、实践观、社会批判理论、以及尤其是历史唯物主义。事实上,通过与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及文化状况的批判性关联,直接形成了在今天审视当代马克思主义状况时不可回避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兴起实际上正是马克思人学与当代西方人学、特别是人本主义思潮互动的结果,这种互动构成了当代资本主义时代马克思人学研究的新景观。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中心问题还是人的问题,特别是当代资本主义条件下的人的问题。在早期西方马克思主义中,卢卡奇运用黑格尔的历史理性与辩证法思想,得出主体(即无产阶级)通过实践的态度与行动从而克服物化、摆脱异化、实现主体阶级意识的觉醒的总体性逻辑,这与马克思本人的《巴黎手稿》中的人学思想不期而遇;葛兰西的实践哲学则揭示出马克思的哲学是超越了传统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两极对立模式的新的哲学形式,这本身就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相契合。在后来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尤其是法兰克福学派第一代哲学家那里,马克思人学主要表现为对当代资本主义的社会批判、文化批判、技术批判与工具理性批判活动。更多的新马克思主义者以及对马克思感兴趣的西方哲学家、社会学家们,则通过运用马克思的相关人学理论,致力于剖析晚期资本主义主义时代的人的问题,诸如公共性问题、社会整合问题、经济伦理问题、环境哲学问题、后发展与新殖民主义问题、女性问题,等等。

马克思人学与西方当代人学的互动关系以及西方当代人学的思想演进在很大程度上与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努力是分不开的。比如,在人本主义哲学“内部”,从唯意志哲学向生存主义哲学的演进、由生存主义哲学向所谓后现代主义哲学的转移以及对整个当代西方人学的批判与反思,都包含着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强势作用,而这种强势作用又始终潜存着向马克思人学思想的“回复”。以卢卡奇为例,他的哲学就构成了马克思人学与生存主义发生关联的有效中介,萨特、梅洛一庞蒂以及海德格尔等人都直接从《历史与阶级意识》中汲取了营养。卢卡奇的哲学努力还潜存着一种批判西方当代人本主义哲学并使之合理地导向马克思的内含着实践观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人学努力。在卢卡奇看来,生存主义式的人本主义对人的设定同样也是将人的问题重新形而上学化。“如果一方面把在资产阶级社会中人的存在的不可能性当作纯粹的(或无时间性的)事实,另一方面又用存在的入(不管是在过去、在将来,或者是作为一种应该)直接地,或者(结果是一样的)通过形而上学和神话的中介间接地与人的这一不存在相对抗,那末这只能导致含混不清地提出问题,而决不能指出一条解决问题的途径。”(注: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281页。)“因此,如果对于每一个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人来说,物化是必然的直接的现实的话,那末它的克服也只能采用这样的形式:不断地、一再地努力通过与具体表现出的全部发展的矛盾具体联系起来,通过认识到这些矛盾对于全部发展所具有的固有意义,从实践上打破存在的物化结构”(注: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290页。)。可见,卢卡奇坚决反对象费尔巴哈那样将人性问题完全情感化和道德化,不幸的是,这种倾向在西方当代人学思潮中仍然十分严重——在这个意义上,卢卡奇的工作实际上是在继续深化马克思人学的历史理性批判活动。

马克思人学本身就内含着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不过是人自身生成的逻辑学,它所要凸显的是人的历史,即人的自我解放与自我创造的历史。马克思说得好:“历史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2页。)。“‘历史’并不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的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18页。)但是,将人学与历史唯物主义分离开来,并且将人学降格为人的生物学,将历史唯物主义简化为经济决定论,却是二十世纪长达50年中人类思想对马克思人学的严重误解。这种状况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为的历史境况造成的——甚至于连卢卡奇这样的哲学家也不得不在后来驯服于某种理论教条。不过,由此造成的思想后果却不得不让历史本身来承担和消化[16]。苏联模式使许多并不真正懂得马克思人学思想的西方学人们留下了一个难以改变的成见:历史唯物主义就是唯经济决定论,但是对于众多后来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来说,他们的一项重要任务就在于结合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现状与困境,反思、拓展和重构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致力于揭示和发掘在当代这样一个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多元一体时代历史与人(文化)的同构关系(注: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人的研究重点在历史领域。其中,直接以“历史唯物主义”为主题词的专著就可以列出许多:马尔库塞:《历史唯物主义现象概要》、《历史唯物主义基础的新材料》、莱尔因:《重构历史唯物主义》、哈贝马斯:《论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吉登斯:《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批判》,等等。)。这种努力实际上拓展了马克思人学的当代视野。

大多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把马克思哲学看成是人学,又是对有意设立“两个马克思”(即“早期马克思”与“成熟马克思”)并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直接还原为旧唯物主义哲学的批判性回应。从对人的问题的关注层面而言,1845年以前的马克思与1945年以后的马克思确有区别,前者更多地是关注个体感性及人的总体性问题,后者更多的是强调人的社会性、公共性以及人的具体生活条件与生存状况,但绝不能由此断定后者就不再是人道主义的。“两个马克思”的观点决不是一种确定无疑的看法(注:基于具体问题阈的区别所导致的马克思思想在前后的客观差别,甚至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中也以某种方式再现,早期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表现出浓厚的个体主义关怀与社会批判旨趣,而当代西方新马克思主义者则带有鲜明的理性化与社会理解及建构旨向。但万变不离其宗,这一“宗”正是根本的实践人学旨趣。没有理由认为1845年以后的马克思就不再是一位人道主义者,在类似的情况下恐怕也没有理由断言当代西方新马克思主义者就不再承担个体关注与社会批判功能——实际情况也许是,他们通过理性化的方式更为切实和建设性地承担着个体关怀与社会批判功能。)。阿尔都塞所谓“认识论断裂”,即早年的“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与成年的“科学主义的马克思”的二分法实际上是在走极端,这种二分法多半是基于阿尔都塞在并不了解真相的情况下对东方世界的某种想像性的迷恋,并不意味着对马克思前后思想的不同界面作出了某种理性的及科学的区分。按照弗洛姆的观点,并不需要把“早期马克思”或“青年马克思”与“成熟马克思”或“老年马克思”“一分为二”:“事实上,在《经济学—哲学手稿》(即巴黎手稿,引者注)中马克思所表达的关于人的基本的思想和在《资本论》中所表达的老年马克思的思想之间并没有发生根本的转变;马克思并没有……抛弃他的早期观点。”(注:弗洛姆:《马克思关于人的概念》,《西方学者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复旦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78页。)另外,如果把《巴黎手稿》看成是所谓“不成熟时期马克思的代表作品”(这是持“两个马克思”论者的基本看法),那么卢卡奇本人的《历史与阶级意识》却是一个反证:在写作《历史与阶级意识》时,《巴黎手稿》并没有面世,但卢卡奇通过引用马克思其它著作中的思想却得出了与《巴黎手稿》相一致的结论。

马克思人学对西方当代人学的更为深远的思想效应还在于马克思的人学思想嵌入并继续影响着整个西方人文主义传统的现当代转换(注:西方当代人本主义本身就是西方人文主义传统在当代的表现,本文将西方当代人本主义与人文主义区分开来,将西方人本主义看成是一场哲学运动,而将人文主义看成是一场更加宽泛的社会文化劳动。切入西方人文主义传统的现当代转换,则便于从更广泛的思想文化意义上探讨马克思人学对整个西方当代人学的意义。)。阿伦.布洛克曾将丹麦作家奥尔格.勃兰兑斯出版《取得现代突破的人们》的那一年即1883年确定为人类史进入现代的一年(注:参见阿伦·布洛克:《西方人文主义传统》,董乐山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95—196页。)。勃兰兑斯第一次使用了“现代”一词,但是否就有理由称该词出现并流行起来的1883年为人类进入现代的起始点?!在编年史的意义上,1883年确实不同凡响,马克思本人正是在这一年逝世。不过,在马克思肉体的终结与已经蕴含于他的人学思想中、并且持续性地影响着人类现代化进程的现代性之间恐怕并没有什么直接关系。现代性是现代的思想属性,只要现代性没有确立起来,那么现代本身就难以确定其起点,这一起点也许有理由一直延迟出场,因为现代性本身又意味着现代性问题的积累,问题就在于哪一种思想最大限度地容纳了现代性的广阔内涵与张力。在这一意义上,我们推出马克思的人学思想。版权所有

马克思人学参与了西方人文主义传统之现当代转换,这表现在:马克思人学所包含的深刻的人道主义关怀、对现实社会的不懈的批判态度以及贯穿其中的关于人类自我解放的信念,直接成为现当代西方人文主义的内在的、不可分割的部分或维度。但马克思人学对于西方人文主义传统之现当代转换的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这一转换所遭遇的问题困境,在于人文主义传统凭藉其自身逻辑而无法进一步延展开来的“历史”终结处。这一意义就是,面对当代西方人文主义的散漫、颓废与非理性的状况,马克思人学提供了一种正视人的问题的复杂性以及人生存的悖论状况的信念,以及相应的分析和处理人的问题时的历史理性方法。

如果说近代的人文主义传统还对人性,包括对科学所支撑着的理性精神有着一种坚定不移的信念,那么现当代的人文主义的重要特点则是对科学理性与工具理性的怀疑与批判活动,但强势的科学技术与工业化背景反过来又导致当代人文主义本身的困惑及危机,人文主义的困境显示了当代人性的脆弱与萎顿。与近代人文主义相联系的描述是:理性、秩序和乐观,与现代人文主义相联系的描述则是异化、不连续性、分裂、焦虑。但如果认为靠从现代性向后现代性的话语转换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装载这一系列生存论的焦虑及悖论性并置换为生活世界的平实,恐伯本身就是对生活的无知。走向生活世界确实是当代人学及人文主义的主导趋向,但生活世界的基础既不是某种超验世界,也不是一种散漫任意的体验活动,而是基于人的历史实践活动以及在此之上所形成的自觉的生存论建构(注:参见拙作:《生活世界话语的困限与生存论的自觉》,《教学与研究》2000年第5期。)。这是在马克思人学中已经蕴含的方向。在马克思人学中,科学技术与工业既是其人性反思与批判活动的目标,同时又被看成是人的内在的本质规定性,“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打开了的书本,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80页。参见阿伦特:《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文化与公共性》,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86页。)对人性的信念是马克思人学的首要精神支柱。从气质上看,马克思人学当然蕴含着一种后现代性,但从其思想底质看,马克思人学却直接包含着一种稳实的、具有丰富的张力与开放性的现代性关怀与立场,这恐怕是当代哲学家如哈贝马斯等人能够通过马克思从而展开与后现代性的建设性对话的关键。马克思人学的现代性是不断延展开来的,有生存哲学意义上的现代性,有结构主义意义上的现代性,有解构主义意义上的现代性,这些现代性都已不同程度地呈现于当代思想文化中。然而,马克思人学所包含的社会历史哲学意义上的现代性则尚未完全开显出来,这是与西方当代人文主义的尚未完成的转换联系在一起的。

西方当代人文主义当代转换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如何从20世纪前期那样一种片面的个人主义式的、充满着存在主义焦虑感的人文主义转换为蕴含着公共性与交往理性的现实的人文主义。这一转换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超越了人文主义所固有的范式,并具体表现为社会结构与生活领域的转型。生存主义以及弗洛伊德主义的兴盛意味着那种传统的“用永生的生命关怀以及哲学意义上的形上关怀整合人的共同价值”的“公共领域的丧失”与“私人生活的迷失”[24]。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并没有实现当代意义上的分离。生存主义以及弗洛伊德主义确实凸显了生存的个体性问题,但这种凸显往往又伴发着某种病态的生存焦虑症,这种病症在某种程度上恰恰是有意撇开了与群体性及公共性之关联的产物,它看起来似乎是超越了个人与公共生活的现实依赖关系,但实质上正是无视公共生活范式的情感表现。事实上,在这种个体焦虑背后仍然存在着一种片面的个人主义的价值设定,个体生存的这种症候正是由于用私人生活替代或僭越公共生活的结果。因此,随着六十年代以后生存主义以及弗洛伊德主义的衰落,代之而起的必然是公共领域以及私人领域的重建与分离,相应的人文主义旨趣则表现在确立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差异与界限,表现在对公共领域的解释、评价、以及建设性的批判活动。

在西方当代人文主义的上述重要变化中,马克思人学及其政治哲学一直是作为一项强有力的思想资源介入其中的。马克思的人文主义本身就包含着政治哲学,而且必然要表现为现实的社会政治关怀,人的社会政治活动是20世纪前期的西方人文主义有意忽略了的,60年代以后的人文主义则致力于思考和建构文化与政治的内在关联。马克思通过对基督教神学以及资本主义结构的批判性解构,已经蕴示着传统的公共领域以及私人领域的衰落与丧失,而传统国家功能的逐渐消弱必然要求重建公共领域并规范私人领域,其中,马克思所特别关注的问题则在于如何理解个人。马克思并不否定个人,相反,“个人的全面发展”正是马克思全部人学的归宿,但个人必须同时是现实中的个人。“社会结构和国家经常是从一定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但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9—30页。)。个人之所以成为现实中的个人,只是由于个人充分考虑到了现实中的个人的条件与规范,从其现实的社会关系中寻求到了其作为个体存在的规定性,这意味着“个人”真正从那种“私人等级”式的“狭隘的、利己主义的个人”上升为“现代国家制度的私人”,也即从狭隘的“市民”成为具有政治意义和政治效能的“真正的公民”,并通过公民社会“进入自己的个体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41页。)。在这里,“私人等级”、“狭隘的市民”、“狭隘的、利己主义的个人”正是片面的个人主义的典型表现。这其实是马克思人学开出其政治哲学的关键,对马克思来说,如何超越片面的个人主义至关重要(为他本人所批判的无政府主义的现实表现就是个人主义),而超越无政府主义或片面的个人主义的结果就是走向一种切实可行的社会公共范式——这是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

西方人文主义的当代转换的另一个关键问题则在于是否能够实现从西方人文主义向人类性人文主义的转换。人类性有两个规定性:其一是总体的人类性理解,既包含一种健全成熟的人类中心主义理念,也包含从超越于一般生命物的意义上理解人类生命的类哲学观念,在这个意义上,总体的人类性理解直接预设着一种先行的思维规定性与思想立场。其二是一个现实的政治性概念,在这一规定性中,任何一个主体首先要确定的是自己是否有能力和理由代表人类整体,并承担作为人类整体中的一员应当承担和享有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上述两个规定性,可以看成是人类性的理想性与现实性两重维度。仅仅只是第一个规定性,很可能还是一种抽象的逻辑设定,这一设定在西方文化传统中已经确立起来了。仅仅只是第二种规定性,那么这样的人类性还只能算作是狭隘的地域性、民族性及私人性。只有同时包含着上述两个规定性或维度,这样的人文主义才真正具有人类性的意义。历史时代正在走向世界历史时代或曰全球化时代,但是,以西方文化为主导的人类文化却没有造就出真正人类性的人文主义,这当然与所谓世界历史时代或全球化时代并未真正来临相关——作为问题的全球化其实就是一种意识形态,它本身就构成了对人类性人文主义的限制——但同时也与某种冥顽不化的自我中心主义观念有关。西方当代人文主义的一个困境就在于难以跳出西方中心主义。西方文化传统将“人类”直接置换成“西方”,视非西方为“非我族类”,一个多世纪以来非西方奋起直追的现代化运动使非西方在不同程度上取得了人类身份,西方思想文化中逐渐包含了非西方意识,但西方中心主义的观念仍然根深蒂固。

第9篇

关键词:斯图亚特·霍尔;符号学观;符号学实践

中图分类号:I0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02575833(2013)09018706

作者简介:张碧,西北大学文学院讲师、博士(陕西西安710127)

伯明翰学派代表人物斯图亚特·霍尔在对西方符号学资源进行批判性审视的基础上,十分注重将遵循不同传统的符号学应用于对政治哲学、传媒学等诸多人文社会学科的批评实践中。尽管其“编码/解码”的符号学实践早已为国内学界熟知,然而,对于霍尔丰富的社会符号学思想及宽广的符号学实践视野,国内学界尚未给予全面的关注与探讨。本文拟从不同门类符号学的角度出发,对霍尔的符号学观及其符号学实践特征进行讨论。

一、 对结构主义符号学的理解及运用

自20世纪五十年代始,西方符号学开始将索绪尔结构主义语言学的一系列范畴作为其理论的基本方法,由此发展而来的结构主义符号学因此成为在各门类符号学中最具技术操作性的支系,从而在相当长时间内受到诸多人文社会领域的广泛应用。在这种学科语境中,霍尔从索绪尔、列维—斯特劳斯、阿尔都塞及罗兰·巴尔特等人的著作中汲取结构主义符号学方法,并将这些方法应用于一系列人文社会科学的批评实践中。

霍尔之所以对结构主义符号学如此青睐,原因很大程度在于:在源流纷繁的法国结构主义学派中,列维—斯特劳斯和阿尔都塞的理论方法对霍尔所从事的文化研究而言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借用了索绪尔之后语言学模式的列维—斯特劳斯,以其结构主义思想,为‘人类文化科学’提供了一种使之更为科学而严谨的全新范式。同时,更加经典的马克思主义主题在阿尔都塞的著作中获得复苏,并被其通过语言学范式而‘阅读’和建构(constituted)。”①霍尔认为,两

收稿日期:20130525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批评理论视域中的符号学研究”(项目批准号:12XWW03)的阶段性成果。

①Stuart Hall, Cultural Studies: Two Paradigms, in Culture, Power and History: a Reader in Contemporary Social Theory, edited by Nicholas B.Dirks, Geoff Eley, Sherry B. Ortner,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1994, p.529.位批评家以各自的结构主义方法取代了经典马克思主义所持的经济决定论观点,体现出结构主义的方法论优势:文化研究由此得以将社会内部诸多力量间的关系理解为辩证性关系,使对社会现象的思考不致陷入经济还原论的窠臼。此外,霍尔认为结构主义方法在文化研究中的优势还体现在能够对纷繁复杂的社会诸多领域进行有效地抽象化,并借此对其复杂的关系及结构进行推演与归纳。在这一点上,结构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极为相似:“结构主义对抽象化必要性的承认,体现在将其视为被挪用了‘真实关系’(real relations)的思想工具上;同时,结构主义还承认在马克思的作品中,有一种对抽象的不同层面之间所存在的持续性复杂运动的呈示”Stuart Hall, Cultural Studies: Two Paradigms, ibid, p.532.。这样,霍尔将结构主义符号学视为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一样在文化研究中不可或缺的方法论,这种认可态度为此后文化研究领域的“葛兰西转向”埋下伏笔,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霍尔对结构主义符号学方法的应用主要体现于对电视时事节目制作与运营过程的分析。长期以来,播音员与节目参与者间权力关系的复杂性一直是伯明翰学派的研究重点。霍尔从符号学角度,对电视时事节目结构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与阐释。

霍尔对电视节目做出“内容”(contents)与“形式”(forms)的二元划分。“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在西方哲学、美学史上是一个持久的讨论主题,美国文学批评家韦勒克指出,两者的关系问题始终贯穿于克罗齐、英美新批评及俄国形式主义甚至当代的学术讨论之中。Rene Wellek, Concepts of Criticism. New Heave: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3, pp.5468.拥有深厚哲学修养的霍尔将这组范畴应用于传媒学分析中,使之在传媒语境中成为全新的文化分析手段。霍尔提出,“内容”指“一旦政治事件及其发展动态被主题化(thematised),成为电视节目的主题(subjectmatter)和话题(topics)时,我们就称之为内容”,“形式”则指“用来意指其内容实际上指的是什么的、并被应用于节目不同环节的诸多话语元素的结合”④⑤⑥Stuart Hall, Ian Connell and Lidia Curti, The ‘Unity’ of Current Affairs Television, CCCS Selected Working Papers Volume 2, edited by Ann Gray, Jan Cambell, Mark Erickson, Stuart Hall and Helen Wood, 2007, p.342.,作为节目不同阶段话语框架的“形式”是表现作为政治事件主题的“内容”的单位手段,霍尔由此将“节目”的属性界定为“通过表意形式,以挪用不断变化着的话题及其片段”④。

霍尔对“形式”与“内容”两概念的应用渗透于他为节目制播过程所划分的两个阶段⑤:首先,媒体工作人员对与节目相关的政治信息进行搜集、选择与整合,并按照节目的具体场景设置及剪辑等形式要求,将其整合为适宜播出的节目话题,这些整理工作由媒体人员完成,因而属于媒体领域内电视节目的“形式”层次;其次,在节目进行过程中,参与者就前一阶段的拟定话题进行自由辩论,以其辩论话语内容“填充”节目的制播形式,这便是节目的“内容”层次。由于参与者必须在节目制作人拟定的“话题”框架下才能进行自由辩论,因此其谈话内容不能超出制作人所提供的话题框架。霍尔由此认为,在前一阶段,“两者(“内容”与“形式”)间的关系毋宁可被描述为电视支配(但并不篡改)政治。这样一来,即可得出‘建立和挪用主题=媒体对政治家进行结构或支配’的公式”⑥,电视节目的“形式”相对于“内容”而言具有某种决定作用,媒体人对节目话题的建立与运用,实际是媒体结构对政治家辩论话语及内容结构的支配。这种支配结构恰体现出霍尔的结构主义符号学观:媒体人所定制的电视节目形式是“深层结构”,而作为“表层结构”的话语论辩则由作为话语框架的“深层结构”提供和控制,“深层结构”在无形中对“表层结构”进行匡范和调控,同时也成为时事内容及大众舆论的控制者。

然而上述情况仅仅是就第一阶段而言,时事节目事实上具有极为复杂的逻辑结构。霍尔在分析第二阶段的内容/形式结构时指出,尽管第二阶段是在第一阶段所确定的框架中进行探讨的,然而随着辩论的推进,政治家们将原本由媒体人整合而成的话题还原为一系列政治事件素材,使得原本由媒体支配的话题形式受到“解构与重构”,由此使“政治家反过来对媒体进行了结构与支配”Stuart Hall, Ian Connell and Lidia Curti, The ‘Unity’ of Current Affairs Television, ibid, p.343.。这样,内容在第二阶段反而成为形式的支配者。尽管霍尔未以符号学方法对第二阶段内容与形式间的关系进行深入分析,但不难看出,如此一来,节目形式的话语框架便根据谈话内容派生出与媒体人事先设定的框架不尽相同的样态,“形式”成为“深层结构”,“内容”成为“表层结构”,两者间的支配关系形式发生倒转。

但在霍尔看来,更能体现两者间结构复杂性的地方在于:在节目制播前,媒体人在对谈话者的采访过程中已受到受访者话语的影响,因此在对话题的搜集和选择过程中,无疑要以这些言论为参考坐标。这样,谈话者的态度及即将发表的内容成为节目形式潜在的“深层结构”,节目形式却成为“表层结构”。显然,在电视节目的制作准备和播出过程中,“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亦即“深层结构”与“表层结构”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互为前提的辩证结构。

此外,“差异”理论也从一定程度上体现出霍尔的结构主义观。“差异”(differential)是结构主义符号学的核心概念:只有当组成部分在系统内与系统其他组成部分之间互相区别并产生差异,符号意义才能形成。列维—斯特劳斯为其人类学研究所确立的二元对立模式,就是最为典型的符号差异观。霍尔深明差异性对符号学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差异的重要性体现在它是意义的基础,任何意义都无法脱离差异而存在”③Stuart Hall, Representation: Cultural Representations and Signifying Practices,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in association with The Open University, 1997, p.234.,并承认二元对立模式有其方法论价值。然而,对二元对立模式在具体社会研究中的僵化特性,霍尔却提出了批评③,这种态度与他早年所采取的内容/形式的二元划分法截然不同。这种对二元对立模式的批判,体现出霍尔对待结构主义符号学态度的转变。

二、 对结构主义符号学理论的批判与后结构主义立场

众所周知,索绪尔结构主义符号学的基本认识论和方法论在于:语言学研究必须采取某种共时性(synchronism)的研究态度,关注系统在特定时刻的状态。同时,索绪尔对共时性的强调使包括历史、政治等诸多历时性(diachronism)因素被排除于研究视域之外,从而使符号学方法的批评活力遭到极大削弱,结构主义传统符号学也因这种静态化的认识论和封闭的方法论而遭诟病。如当代文化研究界认为结构主义方法“让反对结构主义的批评家有机会批评它研究文化时采取了一套非历史主义方法”John Storey, Cultural Theory and Popular Culture: An Introduction(Fifth edition). Edinburgh:Pearson Education, 2009, p.113.。在这种对结构主义的批评声音的影响下,尽管霍尔仍认定结构主义在文化研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但对结构主义的理论局限性也逐渐产生了新认识。

霍尔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独到见解和把握早在作于1973年的《编码/解码》中便得到体现,他本人亦承认,马克思主义批评理论在文化研究理论框架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Stuart Hall, Cultural studies and its theoretical legacies, in Critical Dialogues in Cultural Studies, edited by David, KuanHsing Chen, London: Routledge, 1996, pp.262269.。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具有这样一种基本认识:人类社会生产力使社会结构产生变革及发展,使得对社会结构的考察维度必须采取一种动态眼光,因此这种维度属于被结构主义传统所抛弃的“历时性”范畴。而作为“一位鲜明的马克思主义者(an explicitly Marxist)”Angela McRobbie, The Uses of Cultural Studies.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2005, p.10.的霍尔,其所抱持的历史主义文化批判观显然与结构主义符号学的“共时性”方法截然不同,在其结构主义符号学实践中,霍尔也逐渐意识到这种符号学方法的弊病所在,因此霍尔以结构主义符号学摒弃历史因素的特质作为主要对象,对其展开尖锐的抨击张碧:《西方马克思主义批评理论对符号学的批判与借鉴》,《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13年第2期。。

尽管对索绪尔将“语言”系统指认为社会属性的态度,霍尔曾给予肯定,但同时又批评索绪尔“几乎只关注符号的能指和所指。同时,很少注意或不注意能指与所指的关系如何服务于我们此前所说的指称的目的,亦即存在于语言之外、‘现实’世界之内的事物、人和事件”Hall Stuart, Representation: Cultural Representations and Signifying Practices, ibid,p.34.。霍尔此处所说的“指称的目的”(purpose of reference),特指其后文所述的“指称物”(referent)概念,也就是由符号指涉的“‘现实’世界”的客观事物。霍尔通过对指称物领域——亦即社会现实的强调,来表达对索绪尔将符号意义视为系统封闭性产物观点的批判。霍尔认为,符号意义的生成,亦即符号内部关系的确定,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由“社会习俗体系”(system of social convention)所催生的文化网络的产物,换言之,任何符号表意实践都只能在具体的历史文化语境中才能实现④⑦Stuart Hall, Representation: Cultural Representations and Signifying Practices, ibid,p.32, p.32, p.35.,这种观点显然在很大程度上与其马克思主义思想背景有关。

事实上,将历史社会因素视为符号意义的生成动因,也得到其他批评流派学者的支持。例如曾是结构主义者的美国批评家乔纳森·卡勒(Jonathan Culler),随着对结构主义符号学认识的深入,认识到符号意义的生成是在历史中偶然形成的Jonathan Culler, Saussure. London: Fontana Paperbacks, 1976, p.36.。这里,霍尔援引卡勒的观点,旨在进一步说明:符号能指与所指关系的确定,亦即符号意义的生成,并不来自符号系统内部诉诸差异性的生成性原则,而是在历史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约定而成的。因此,符号在本质上产生于诸多形态各异的社会活动。

由此可知,在霍尔看来,符号意义的生成始终与历史的动态保持一致,处于不断生成和变化的状态,而作为文化研究而言,便必须寻求一种能够充分考虑到符号意义动态特质的符号学方法:“重要的是,就我们的目的来讲,这种诉诸于语言途径的方法应当不会固定意义,并能够打破能指与所指间所有自然而不可避免的联系……由此促成新的意义和新阐释的不断生产。”④这种新的学术要求使得结构主义的封闭式研究方法不可避免地受到指责:“……这提醒我们警惕那些把大众文化视为自我封闭的体系的研究方法,这种做法……以一种非历史的方式对待传统,分析大众文化形式的时候,好像这些形式从一开始就在自身中包含了某些固定不变的意义或价值”[英]斯图亚特·霍尔:《解构“大众”笔记》,戴从容译,载陆扬、编《大众文化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01版,第54页。,正是由于符号灵活多样的意义的生成源自历史、社会等历时性范畴,因此文化研究在借助符号学方法发掘文化的符号意义时,必须以将符号置于广阔的社会视野中为前提:“意义被各种不同媒体生产出来——尤其在当下,意义在现代大众传媒中、亦即在全球传播的复杂技术被生产出来,这种状况使意义以史无前例的规模和速度在不同文化间循环往复”Stuart Hall, Representation: Cultural Representations and Signifying Practices(Introduction), ibid,p.3.,霍尔意识到,在分析当代世界日趋复杂的社会文化意义时,结构主义符号学封闭式方法的缺陷已暴露无遗;同时他也指出,许多批评家因考虑到结构主义的这种缺陷而将对符号学的运用转向了后结构主义⑦,事实上,这其中就包括霍尔本人。

霍尔的后结构主义倾向在其对拉克劳“接合理论”的援引和运用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他将这一理论观点归纳为:“意识形态要素的政治内涵没有必然的属性(belongingness)……这样,便必须考虑不同实践——意识形态与社会力量、意识形态内部不同要素、组成社会活动的不同社会集团等——之间的偶然的和不必然的联系”Stuart Hall, On Postmodernism and Articulation: an Interview with Stuart Hall,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Inquiry, vol.10, No.2, 1986, p.53.,也就是说,在意识形态内部可能存在诸多属性不同的构成要素,而建基于某种特定经济结构之上的统治集团,能够通过对产生于不同语境中的其他意识形态构成要素的挪用,在全新的历史语境中为之确立主导性意识形态的地位,从而发挥维护新社会形态的作用,这便是“接合”的实践机制。

霍尔对接合理论的具体运用策略是“把诸多实践视为如话语一般发挥功能的思路——亦即像语言一样的思路”②⑤Stuart Hall, On Postmodernism and Articulation: an Interview with Stuart Hall, ibid, p.56, p.57, p55.。尽管认定“社会如语言一般运作”②,但对“社会”的这种隐喻式分析过程,霍尔并未加以详述。事实上,这正是霍尔所默认的其后结构主义倾向的一种表现。约翰·斯道雷(John Storey)指出:在后结构主义看来,符号的意义(亦即能指与所指的组合方式)会随时空语境的变迁而不断延伸出新的含义,“从能指到能指的不能确定的传递(referral)……使所指意义无法暂停……使它只得继续意指其他事物”quoted from John Storey,Cultural Theory and Popular Culture: An Introduction(Fifth edition). Edinburgh: Pearson Education, 2009, pp.126127.,语境对能指与新的所指的结合,亦即符号全新意义的生成具有决定性作用,而意识形态正如能指一般,在不同社会语境中由特定的社会阶级赋予其政治所指意义。英国学者保罗·鲍曼(Paul Bowman)曾指出:“霍尔认为,对特定时刻的语境分析(conjunctural analysis)至为重要”Paul Bowman, PostMarxism Versus Cultural Studies: Theory, Politics and Intervention, Edinburgh: Edinburgh University, 2007, p.59.,显然,霍尔对接合理论的理解,既是其后结构主义观点的具体显现,也是对马林诺夫斯基(B.K.Malinowski)等人符号语境论的呼应。

同时,霍尔也借接合理论表达出对经典马克思主义经济还原论的异议:“接合是自我实现的社会力量与意识形态或世界观念……间的一种偶然联系”,因此,这种联系的偶然性也“不会是由社会—经济结构或位置所必然给予的联系”⑤。这样,经典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二元决定论被重新讨论,霍尔也因其符号学观念的变化,实现了由马克思主义者向后马克思主义者的转型。

三、 再现与符码

“再现”(representation)本是一个心理学概念,在霍尔的符号学理论中,它指“我们通过语言对意识中的各种概念意义进行的生产”⑧Stuart Hall, Representation: Cultural Representations and Signifying Practices, ibid,p.17, p.21, pp.2122, pp.2425.,也就是对概念的符号化过程胡易容、赵毅衡编:《符号学—传媒学词典》,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58页。。可以说,再现是霍尔对符号学的又一种理解和运用。

索绪尔将能指、所指(即概念)关系概括为“任意性”,霍尔由此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如何在同一种语言中确定符号与概念之间的关系。举例而言,英语单词book由b、o、o、k四个字母组成,但这种任意组合如何代表“由纸装订而成的文化用品”这一概念?霍尔认为,概念的意义不可能存在于客体或词语本身当中,而是只能“由再现系统构造而成”,具体而言,是由符码(code)在人类的语言系统与概念系统间建立关联而成⑧。

符码是符号学中的重要概念,有学者甚至认为,是以符码理论为主的军事通信学将索绪尔与皮尔士这两位现代符号学鼻祖引向了对符号学理论的观照与建构Lydia H. Liu, The clash of empires: the inverntion of China in modern world making,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pp.89.。霍尔对符码理论的重视从《编码/解码》一文便可窥一斑Stuart Hall, Encoding and decoding in the television discourse, in CCCS Selected Working Papers (Volume 2), edited by Ann Gray, Jan Cambell, Mark Erickson, Stuart Hall and Helen Wood, 2007, pp.386398.。具体而言,符码是一种能够将信息嵌入文本并使之得以传达的规则,接受者通过对文本信息的解码而获得这些信息。在霍尔看来,在同一文化共同体内部,成员享有的共同的概念图式(conceptual maps)和语言系统,能使符码在概念与符号间确定一种传译关系(relationships of translation),从而使意义在同一文化共同体内获得固定状态,并得以传播。当然,这种对符号意义的稳定作用只是相对的,同一符号的符码很可能因其所处语境的变迁而产生变化。

意义必须通过语言途径才能获得再现,对其以何种具体途径进行运作的问题,霍尔认为存在三种模式:

首先,通过反映途径(reflective approach),人类被认为能够通过语言对感性经验事物的概念进行如实描摹,这种论断显然与柏拉图以来的模仿论颇为相似。但模仿论的缺陷在于忽视了下述事实:语言对客观事物的再现或描摹必须以事物的符号为媒介,而无法再现客观事物本身。一旦脱离对事物意义的准确接受,语言便无法发挥再现功能。这样,就虚拟事物的词语概念而言,由于其符码信息可能无法被接受,意义未能传达给说话人,因此语言便可能无法有效地进行再现。例如,在不了解古希腊神话的人心里,“宙斯”显然是一个无法通过经验而形成为表象的概念,在这种情况下,语言便显得苍白无力了。

其次是意向性途径(intentional approach),通过这一途径,再现意义的生成来自说话者的主观意图。但这种途径的缺陷在于:语言必须依靠文化共同体内人们共有的语言习惯和符码才具备交流功能,因此无法实现绝对的自治,换言之,“无论我们的私人意向意义具有怎样的个人倾向,都必须经由语言的规则、符码和习惯,才能得到人们的共享和理解”Stuart Hall, Representation: Cultural Representations and Signifying Practices, ibid,p.25.。例如达芬奇用左手反写的字迹,便在相当长时间内无法得到世人的解读。只有当人们发现字是反写,由此使字迹恢复了原有的文字写法、语法习惯等语言符码时,其意义才能得到人们的准确读解。

第三种途径被称为构成主义途径(constructionist approach)。“构成主义”认为,虽然物体也许能为符号提供物质载体,但事物自身却毫无意义,意义的生成必须由诸多社会活动者通过其语言系统建构而成的,这显然属于典型的结构主义观。这里,霍尔的结构主义符号学倾向又一次显现出来。

从霍尔对再现与符码理论的运用中,不难看出其对符号学门类的选择和应用并不局限于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符号学语言学模式,而是具有十分灵活和多元的特质。应用符号学时具有的方法多样性,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霍尔在建构其文化理论过程中所具有的开阔视野。

第10篇

[关键词]斯宾诺莎 实体 来历

斯宾诺莎是17世纪欧洲伟大的哲学家,他的哲学思想深刻,蕴意深远,在近代哲学史上有很大的影响和地位。

“实体”概念是斯宾诺莎哲学的最重要概念,在斯宾诺莎哲学中处于核心地位。他把“实体”称为“神”或“自然”,并把实体规定为:“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的东西。”[1]实体是唯一真实的存在,属性是其本质,而样式只是个别观念和个别事物,本身没有真实性的存在。当然,斯宾诺莎的“实体”概念并不只是他本人的天才创见,作为一位伟大的哲学家,他的“实体”概念在哲学史上是有来历的。

一、亚里士多德的“实体”与斯宾诺莎的“实体”

亚里士多德“实体”与斯宾诺莎“实体”的联系在于,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中作为实体的“这个”实际上就是斯宾诺莎哲学的样式。但二者之间的差异更加明显,区别为:一是亚里士多德是多元实体观,无论他主张实体是个体,还是主张实体是普遍物(类或共相),他的实体都是多个。斯宾诺莎是一元实体观,他的“实体”是唯一的;二是亚里士多德的实体要么是个别物,要么是普遍物(类或共相)。而斯宾诺莎的“实体”既不是个体,也不是种、类这样的普遍物。它是单个的、唯一的,是带有神秘性的客观的绝对的精神实体。下面我们就要谈到斯宾诺莎的“实体”概念同神秘主义哲学的关系。

二、普罗提诺的“太一”说与斯宾诺莎“实体”概念

新柏拉图主义是罗马帝国时期的一种神秘主义哲学,代表人物是公元3世纪的普罗提诺(plotinus)。神秘主义是新柏拉图主义的一大特征,这一特征典型地体现在普罗提诺的“太一”说上。

普罗提诺认为,存在者都是产生出来的,这个产生者就是“太一”,“太一”作为产生一切存在的产生者,是世界万物的本原,是绝对的“一” 。 “太一”创造万物,但这个创造不是“太一”有意识的活动,而是无意识的“流溢”过程,“太一”因其完满而流溢,因其流溢而产生一切。

斯宾诺莎的“实体”概念让人强烈地回想到新柏拉图主义的学说。首先,“太一”是唯一,它产生一切,一切从它而出,是绝对的“一”,它自身极其完美,完满自足。“太一”与斯宾诺莎的“实体”概念的唯一性、自因、无限、永恒显然是一致的,斯宾诺莎的“实体”也是绝对完满和大全。其次,在谈到事物怎样自神即实体而出时,斯宾诺莎说:“无限多的事物在无限多的方式下都自神的无上威力或无限本性中必然流出;如三内角之和等于二直角是从三角形的必然性而出那样。” [2]这不禁使人想到普罗提诺的“流溢”说,“太一”因其完满而向下流溢的过程。第三,普罗提诺把人生的最高境界和归宿视为灵魂从肉体中解脱,回到“太一”,斯宾诺莎主张人应努力达到对实体的认识,在这一认识中与神(实体)合一,过一种人神合一的神圣生活。普罗提诺这种“人神合一”的思想,与斯宾诺莎伦理学颇为相近。最后,普罗提诺的“太一”是一种神秘的抽象的精神实体,这与斯宾诺莎的“实体”作为一种精神实体的神秘性是颇为一致的。

三、犹太教神学的唯一神观与斯宾诺莎的“实体”

犹太教是世界历史上最早的一神教,该教派认为世界上只有独一无二的最高神上帝,它是绝对的人格性的存在,是宇宙万物包括人类的创造者和主宰者。希腊化时期,犹太人接触了希腊哲学,犹太学者开始用希腊哲学来改造犹太教。

英国雷·蒙克和弗雷德里克·拉斐尔编著的《大哲学家》一书认为,斯宾诺莎《伦理学》第一部分定义1:“我把自因理解为这样的东西,它的本质就包含着存在,或者它的本性只能设想为存在者。”是从迈蒙尼德那里来的,迈蒙尼德是12世纪犹太人思想家,是对中世纪哲学有伟大影响的人物之一。事实上,斯宾诺莎对有限和无限的区分也来自迈蒙尼德的神学思想。

英国哲学史家和伦理学家罗斯(leon roth)在其《斯宾诺莎》一书中谈到:一神论以及把科学勇敢地放在宗教的圣地中,是犹太神学以及迈蒙尼德对斯宾诺莎的主要教诲。它来自斯宾诺莎早期对中世纪犹太哲学的持续不断的研究(《神学政治论》本身就是对这种研究的证明)。[3]

因此,可以认为,斯宾诺莎的“实体”大致相当于把犹太教的唯一神上帝的人格性去掉后剩下的东西:无人格性的唯一的精神实体。

四、 布鲁诺的泛神论思想与斯宾诺莎的“实体”

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哲学家布鲁诺的思想对斯宾诺莎“实体”概念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布鲁诺的思想有浓厚的新柏拉图主义因素,他与普罗提诺一样,把元始的“一”或“太一”作为宇宙的最初始基,置于存在的核心。 “一”既是内在的又是超越的,既是内因又是外因,就“一”的存在不同于其产物而言,它是外因;就它在事物之中起作用而言,它是内因。这些思想完全为斯宾诺莎所接受。布鲁诺思想对斯宾诺莎的影响还在于,他把自然区分为能生的自然和被生的自然。他认为,宇宙是一,一不仅表示宇宙内部的统一性,而且表示宇宙在数量上也是唯一的,宇宙或称实体只有一个,是能生的自然,而世界(各种天体学说和万事万物)的数目无限多,是被生的自然。斯宾诺莎也完全接受了布鲁诺这一思想,称他的“实体”是能生的自然,而万事万物则是被生的自然。

五、笛卡尔哲学与斯宾诺莎“实体”概念的关系

在西方哲学史上,笛卡尔提出了“我思故我在”的著名命题,标志着西方哲学的一次重大转折。他从普遍怀疑出发,确定了心灵、上帝、物体二种实体的存在。但同时他认为,“所谓实体,我们只能看作是能自已存在而其存在并不需要别的事物的一种事物”。[4]这样,真正符合这个实体定义的只有上帝,因为只有上帝是绝对独立的存在。因此,当我们说上帝、心灵和物体是三个实体的时候,并不是在同一意义上说的。从来源上讲,心灵与物体都依赖于上帝,而就其本性而言,心灵之为心灵,物体之为物体,是依赖于自身而存在的,所以从相对的意义上说,它们也可以叫做实体。当笛卡尔提出精神(心灵)和物质(身体)这两个相对实体之外,还存在一个绝对实体即上帝时,从哲学思辨的角度看,是强调了实体这种作为一切存在最高统一者的意蕴,而这种意蕴的实体观念最集中最明显的表现在斯宾诺莎哲学中。

但是,笛卡尔的实体学说存在一种矛盾:上帝这一绝对实体事实上否定了心灵与广延的实体性。斯宾诺莎反对笛卡尔区分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的二元论,他认为只有一个实体,这就是神或自然。实体是无限的,它不可以被别的东西所限制,而笛卡尔的物质实体与精神实体却是相互限制的,因此物质和精神都不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实体。此外,实体也是自因的和永恒的,它不能被别的东西所产生,而笛卡尔的物质和精神作为相对实体,都是上帝或神这个绝对实体的产物,这种他因的和派生的相对实体根本就没资格被当作实体。所以宇宙间只有一个绝对无限的实体,它不动,不变,即神或自然。斯宾诺莎以“实体”概念为其哲学的出发点,将思维与广延作为属性,成为隶属于“实体”的本质性的东西,而纷繁复杂的事物作为样式存在于思维属性和广延属性之下,从而创立了他的实体一元论。

参考文献

[1][2]斯宾诺莎,伦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3页;23页

第11篇

关键词:电影;物件;隐性意义

中图分类号:J9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27—0152—02

一、物件文化的历史缘由

从社会发展至今,人类的劳动工具随着时代的发展再慢慢变迁,而伴随着人类劳动而出现。广义的物件指人类使用的工具,这个工具包括劳动工具和生活工具,狭义的物件指单一的使用工具,而这些工具可以具体到摆设物件。

(一)物件起源于生活

在大众社会里,每一个人所使用劳动生产工具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进行改变。在不同时期都存在着特定的物件,而这些物件却是时代的特征。要讨论一个物件的由来,其实从古至今可以说很多,就好比艺术,它的起源来自于不同的方式,在这里,也可以说物件起源于艺术,物件起源于宗教,物件也起源于生活,物件起源于音乐等等。在社会生活中,各处都能见到生产工具,这些工具包括曾经使用的工具,现在使用工具,或者是建立在艺术层次上的艺术摆设,所有的这些都统称为物件,而每一件物件的背后都伴随着一段历史记忆,而这些物件是随着我们生活的改变而产生的,物件也随时在适应着人类的需要。

(二)物件的历史存在

每个时代都存在各个不同时期的物件,所以物件具有历史的印记,并允许历史的存在,所以物件不能单纯看待为是出土的古物,在它身上藏着历史的记忆。当它与现在技术结合在一起时出来的生产模式也完全改变。在主观意义上,必须承认历史的存在,并且还要从现在出土的各种文物中找到历史的底蕴,经常说一千个读者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这也就可以这样说,每一件物品都用每个人不同的解释。

二、物件在电影中的特性

物件作为生活中的必需品,出现在每天的生活中。换个角度看,也能从每部电影中看到它的存在和代表性的意义,然而电影与生活中一样,出现在不同的地方也具有不同的含义。在电影中,物件具有以下特性。

(一)物件的形象性

在电影中出现的物品具有形象性,即是代表着不同的文化含义,在电影中具有独特的文化形象。这种情况大多出现在中国化的影片中,然而对于文化又是一个广泛的定义。在中国电影史上第五代导演对中国化影片的探索达到了顶峰,随着《霸王别姬》的成功,张艺谋导演也随之拍出了《大红灯笼高高挂》,《红高粱》等中国化的影片,这些中国化的影片也使得我们可以探索深藏在影片中的物件含义。可以说,电影是空间艺术,从早期的梅里爱把电影放在戏剧的舞台上到格里菲斯的把戏剧生活和生活场景结合在一起,电影就作为空间的艺术。而一部空间性的作品需充满着许多填充物,把特定的场景摆放好,人物,物品进入空间里,定位,摄影机架好位置,开始固定拍摄,然而在空间艺术里,除了人物造型外,物件造型也是非常重要的。物件造型的设计好坏直接代表着电影的形象。在斯皮尔伯格拍摄的《太阳帝国》中,斯皮尔伯格尽力把影片空间化,电影中的几段冲突环节出现了物品的特殊造型。战乱前用极致夸张的小丑造型来暗示接下来的战争。战乱结束后,体育场里摆放的各种被抢来堆放在一起的物品,这些物品在这时的出现不仅起到回忆前面的片段,也有助于提高以孩子视角为主的战争战况。这些都是以物件为主,体现物件文化形象在电影中的深刻意义。然而这些物品放在平时的生活中也就是一件摆设,但是应用在电影里就起到了深化主题,刻画人物内心情感的作用,是一种电影语言的叙述中的表现方式。

(二)物件的符号性

随着符号学研究的深入,影视中的物件也具有层级性的意义,对于所指和能值我们可以抓的很具体,而关键是在于物件背后的那层含义,物件文化的符号性就体现在此。提到电影意义应该深入分析电影中的符号意义,在之前皮尔斯把符号分为:肖像类、指示类、象征类。而作为在电影中的物件的意义也应该具有指示性,尤其是联系整部影片的主题和环境更应该是具有特定指示意义。孤立的符号很难有意义,期间的相关性不仅仅是“能指”的特定联系,也源于与其它的符号关系。在符号学中,具有能指和所指。影片《大红灯笼高高挂》中,物件:灯笼。就有具有深刻的意义,它的能指就是照亮工具,所指是封建时代的象征。在符号学中一般有三层符号,但是大部分是到第二层居多。《大红灯笼高高挂》中除了最具形象的灯笼,还有敲小脚的工具,食材,还有最具规模的就是那个锁住人的大院,能指分别是解乏工具,食用食谱,居住的家;但是所指确实封建礼数和被封建礼数所包围的牢狱。这些物件的意义却不是直接就在电影中表现出来,则是通过影片叙事的发展和物品出现的特定场合再加上其他环境所表现出来,物品身后所含的这些是隐性的。所以,符号的“多重意涵”是指“每一个符号不只涉及一个意义”符号的具体意义依赖于其运用的环境①。其实,在涉及到电影符号学的问题,可以开始探讨符号的层级性问题,更多层级性的含义涉及到能指和意指的意义,从能指到所指都是意义层面上的,还具有文化层上的意义。作为影片中的物件,是特定的摆放,在电影中,玫瑰可以把它看成是女性的生殖器,如果影片中摆放着玫瑰在符号层级性中,首先给人印象的是有女性的存在,或者即将放生一件浪漫的事,更深层级的意指就会暗指即将发生场面,虽然其中需要有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的存在,但是影片中的物件符号是意味深长的。

符号性突显的含义在更大程度上反映了生活的真实场景,许多人会说,符号表达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指出生活的真实,对于影片中的符号,是从逆序开始推进,首先进入的层次就是所指层面,再逐一推进,但是符号最终的表意还需要与环境开始,所谓的环境就是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的因素以至于对符号之意的真正理解。影片中的物件再现的就是真实的生活,一部影片的主题或者是年代,都可以从物件摆设中知道这是个什么年代的主题影片,而这时真实性意义就完全的出来。让受众可以通过物件了解影片的更多细节。其实物件作为一种形态在很大程度上都具有表意意义。在语言符号理论系统中运用了消费文化领域来表达了大众文化,而所谓的大众文化就是利用符号的任意性将按时意义植入了明示意义②。物件与真实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搬到荧幕上也有着与现实生活一样的真实性,而在这的物件符号意义具有生活的代表性,它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在影片中符号的意义不但是生活的真实反映,而且还是影片符号中抽象的意义,在罗兰巴尔特和麦茨的研究中对影片符号做了广义概念定位。俗话说:电影和电视剧的创作来源于生活,但又高于生活,这些所有的一切都是在许多大家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和定位。在大部分影片中,以皮尔斯符号分类大多采用的是象征性的符号解释,而物件参与物件电影中是有着象征性的一面。

(三)物件的多样性

在电影中,或多或少的都有某种物件的存在,而某些特定物件的存在暗含的意义不仅仅是在符号学中的体现,还表现在这种物件的多样性。多样性包括了一物多意,电影中的一个物件具有层级性,就好比语言在表意方式上的多样性。其次是电影中具有多种物件,物件包含了服饰,摆设,工具等多种形式,

例如《铁皮鼓》中奥斯卡使用的鼓就属于某种物件,鼓这种物件伴随着奥斯卡的成长,但是这种成长是一种畸形的成长,而到后面这种成长的过程就属于抵御纳粹和迎合纳粹的成长,这就体现了鼓在电影的多样变化。另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影《金陵十三钗》中,为了塑造出秦淮河上的风采,用琵琶这一乐器来讲述了这些在战时具有爱国情怀女子的风采。染上血渍的琴弦,把这些出生在秦淮河边的女人体现的淋漓尽致。

三、物件在电影中的传播意义

在电影中,使用具有某种意义的物件不仅仅是为了传播或者暗示某种情节,也具有吸引观众的特点,电影这种表现方式主要就是为了传播,而经历了一百年得发展,电影不会只停留在直接叙述上,而是充满了各种讲述的背景和讲述的方式,可以说体现在情节上,体现在拍摄过程中,这些过程中存在着隐性的表述,甚至出现了数字电影的方式,这些不同方式的讲述就是为了更好的传播电影。隐性的传播增加了影片的吸引力,使得受众在观看过程中会产生无尽的猜想。对于影评人或者是研究者来说,这种意义就更为显著,可以透过影片表层意义,找出暗藏在影片中层级性,物件的能指,所指或者是意指。物件作为静态语言,遵守着电影中的规则,体现出独特的一面。对于受众而言,隐性的传播调动了观众的积极性,关注电影的发展。这只是物件传授双方的

注释:

第12篇

    汉语是一种充满诗性资质和审美表现性的语言,它的组合主要是依靠词序排列和虚词的应用,词本身的形态则大多不变。如“我爱他”,换成“他爱我”,语义便翻转了,而语义的变化只靠“他”和“我”的位置颠倒;如果加上一个虚词“也”,就可使两个句子的意思统一起来,成为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即“我爱他,他也爱我”,这就由两个单句构成了一个复句。可见,语序在汉语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虽然语言受线性序列的限制,一个语词不得不排列在另一个语词的后面,但它们之间可以前后移动、相互置换,在形式上具有可逆性。“汉语言单位的弹性表现在功能上就是它的变性,亦即词义功能的发散性。汉语一个个词像一个个具有多面功能的螺丝钉,可以左转右转,以达意为主。只要语义上配搭,事理上明白,就可以粘连在一起,不受形态成分的约束。”[1]正是汉语的这种随意性和弹性,决定了语词组合的多向性。“一个语词序列,可以顺向建构,也可以逆向拼合,还可以以腹为头双向合成。”“语句可以无限延伸,语序可以随意调整,语链还可以自由地切分。”[2]在文学创作中,作家充分利用汉语语句结构之灵活多变的特性,通过语词艺术化的组构,成功地表现着审美意象和艺术境界,传递着美的信息。汉语文学文本中的语词组构策略是多种多样、千差万别的,仅从下面五个方面便能看出汉文学语言建构的特点:

    一、运用表象义丰富的词,复苏语言与感知觉表象的潜在联系

    语言是由语词构成的,语词的核心是词义,词义的核心是概念,概念总是抽象一般的。所以,语言这种抽象化、概念化的符号更适合于表现抽象的思想。尽管如此,语言仍与人的感知觉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它既有普通一般的一面,又有具体特殊的一面,因为语词是从若干个别事物中提取出来的,语词与表象有着天然的联系。比如“房屋”这个词,它虽然指的是许许多多房子的抽象,但它又始终是与个别的房子联系在一起的。每一个人在理解这个词的时候,在把握共义的前提下,又都各有不同。城市人与农村人的理解不一样,大人与小孩的理解不一样,古人与今人的理解不一样,中国人与美国人的理解不一样,因为他们理解这个词所依据的生活经验不一样。这就说明,“房屋”虽然是一个共义性的符号,但它并没有完全割断与个别事物的联系,在向人们显示它抽象普遍的一面的同时,它也向人们显示出其具象特殊的一面。由此可以推见,语词的意义准确地说应分为意义和涵义两部分,意义与抽象认知有关,是普遍的、分析的,而涵义跟感觉有关,跟过去的经验、文化背景有关。意义可以传授,涵义只能靠语境、语感去领悟。现代语义学对语言意义的划分愈趋精细,英国语言学家利奇就把语义分为七类:理性义、内涵义、社会义、情感义、反映义、搭配义、主题义。[3]这说明语词语音层面下面的语义呈现出一团“意义星云”,以理性义为中心,周围弥漫着诸多模糊不清的边缘义。词义的多向性与弹性为文学创作留下了广阔的空间。文学是用生动鲜明的艺术形象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主体情感的,形象性是文学的根本特性。这一特性决定了在文学语体中,比较重要的是语词的表象义、情感义、社会文化义等,这些边缘义间互相联系,且都以“联想意义”来概括,能引发巨大的表现潜力和暗示力。表象义是词的所指对象在我们脑中引起的感知觉表象,通过表象可产生联想,唤起相应的审美情感。因而表象义在文学语言中获得了极其重要的地位。作家倾向于选择表象义丰富的词,以使意象得以形象地符号化。例如,“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古道”、“西风”等都是表象义凸现、鲜明的名词,这些词能引发人们对所指客观事物的联想,能在头脑中建立起相应的感性的画面。以这些词作为语言材料,经过诗人精心地组合建构,便形成了一首形象生动、意蕴隽永的“秋”的千古绝唱:“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马致远《天净沙?秋思》)普遍一般性的语词,经过诗人的具体化组合,使之指向了具体、特殊的事物,唤起人们的感官具象反应。诗中每三个语词为一组,分别构成三幅看似独立的图景,但其中都蕴含着一个悲凉的主题。各个语词所标志的事物的状态,由近及远,由静及动,由次及主,由外到内地分层推进、立体延伸;景色的描写与心理的衬托相得益彰,每一个自然景物中都渗透了萧条秋色里人物内心世界的悲凉。

    二、利用词义聚合的不同特性,造成有意味的文学话语

    汉语是世界上词汇最丰富的语言之一,在《汉语大词典》中就收集了37万多条(只包括一般语词)。同一事物常有许多不同的说法或名称,例如,“死”历来被认为是不吉利的事情,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尽可能用委婉的说法来表示:“仙逝”、“谢世”、“永别”、“长眠”、“归西”、“作古”等等,有多达几十种说法。这些语音形式不同而意义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词,就是一般所说的同义词。在文学作品中,作家巧用语言系统中的同义词不仅避免了用词的重复,为句子带来错综变化之妙,而且能通过运用同中有异的同义词,传达出不同的情感色彩和风格色彩。如《红楼梦》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中心,描写了贾府衰亡的过程,全书贯穿着悲和愁。为了表达各种场合、各类人物、不同程度、不同内涵的“悲”和“愁”,作者运用的两组同义词共达36个。其中表示因悲而痛的有:“悲痛、悲恸、悲切、悲凄、悲戚、悲哀、悲”;表示因伤而悲的有:“伤感、伤心、悲感、悲伤、伤悲”;表示凄苦的有:“凄楚、凄恻”。愁有感于形而虑的“烦虑、忧虑、愁烦、忧愁、忧”;有动于心而闷的“愁闷、忧闷、纳闷、气闷、烦闷、闷”;有心绪不展的“悒郁、忧郁、抑郁”;有心境不畅的“懑愤、懊恼、烦恼、苦恼”。笔之所至,无所不及。于贾府,则愈显出封建社会摇摇欲坠之态;于宝黛,则更见其愁肠固结,如泣如诉。[4]在语词的意义聚合中还有一种现象值得注意,这就是语词的多义性,即通常所说的一词多义现象。例如,“蜡烛”一词的实体词汇意义是“蜡制的照明物”。以这一实体词义为基础,又生发出了极为丰富的具有民族文化色彩的国俗语义。以燃成灰烬始干的烛泪喻深深的情思和虽死不悔的决心和信念;根据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品质,“蜡烛”一词用来泛指“乐做奉献的人”,特指“教师”;由于摇摇曳曳的烛光易被风吹灭,又有了“风烛”比“残年”的用法;中国过去在婚礼中,在新房内以点红蜡烛表示喜庆,并于红烛之上加上龙凤彩饰,以增添吉祥热闹的气氛,是为“花烛”。“花烛”遂指代“新婚”,“洞房花烛夜”即为“新婚之夜”;而在“他是蜡烛,不点不亮”这句话中,“蜡烛”一词具有贬义,泛指“不自觉、有傻气的人”。可见,“蜡烛”一词具有丰富的象征义、比喻义,修辞上有褒有贬,既表现缠绵之情,欢乐之感,也表现悲凉之意。这种种丰富的涵义都是在“蜡烛”一词的实体词义的基础上所增添的民族文化蕴含,是通过对蜡烛实体的特点的联想而产生的。一词多义现象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积极的一面在于它使语言非常经济,一个词包含几个意义,可以大大减少语言符号的数目,使用者能从词汇所具有的涵义的汇集中,获得无比丰富的意义,并可以根据上下文选择出一个与表达目的最为吻合、恰当的涵义。消极的一面在于易使话语产生歧义现象。正因为如此,对于一词多义,人们在科学语言和文学语言中采取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在科学语言中,不允许存在含混不清的表达,要力求消除语言的多义现象,使语词的能指与所指一一对应。而文学要用语言表达出作者罕见的、新颖的、独特的、原初的审美感受与体验,意义明确单一的语词是难以传达出如此丰富复杂的审美体验,因此,文学语言就要提倡和保留语词的多义,并通过各种手段造成一词多义现象。正如法国释义学派创始人保罗?利科所说:“诗歌是这样一种语言手段,其目的在于保护我们的语词的一词多义,而不在于筛去或消除它,在于保留歧义,而不在于排斥或禁止它。语言不再是通过它们的相互作用,构建单独一种意义系统,而是同时构建好几种意义系统。从这里就导出同一首诗的几种释读的可能性。”[5]文学语言恰是善于运用语词多义性的语言,利用同一语词具有的多种意义,拓展了文学作品的容量和内涵,如“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李商隐《无题》“相见时难别亦难”);“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明天。”(杜紫微《别诗》)这两首诗中都以垂泪的蜡烛象征苦恋者那黯然销魂的离别之恨和幽然神伤的思念之情。而在“还主动和我们打招呼,蜡烛!”(陆文夫《井》)中的“蜡烛”一词则是贬斥性的骂语,意思是“什么东西,那么不自量!”正是由于文学语言具有多义性的特点,因而才能够包容众多的情感体验、生活经验和哲理意蕴,收到言有尽而意无穷的艺术表达效果。

    三、创造语词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偏离效应”,使一般化语词生发出独特的表意功能

    在日常语言中,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是固定的对应关系,即使一词多义,也是可以确定的,这就是语词的常态意义。这些常态意义的表现性毕竟是有限的,因为它要受到语法规则和造句习惯的制约,语言表达难以脱离概念化的逻辑轨道。相对于理性逻辑,艺术形象中的生活与情感则是变异了的。前苏联心理学家列昂节夫在给维戈茨基的《艺术心理学》作序时深刻指出:“情感、情绪和激情是艺术作品内容的组成部分,但它们在作品中是经过改造的。就像艺术手法造成作品材料的变形一样,艺术手法也造成情感的变形。”[6]这就告诉我们艺术作品中的情感是个人情感的改造与升华,要成功地传达这种变异的情感,就要有与之相适应的艺术形式与手法,就要在日常语体的基础上转换生成审美语体,其转换生成的基本规律是:“只有违反标准语言的常规并且是有系统地进行违反,人们才有可能用语言写出诗来。”[7]在实际语境中,词义又是变化多端的。当词义的变化超出语词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确定联系时,能指与所指间的恒定关系就会破裂,偏离也就随之产生。偏离的另一层意思便是指在词的用法、搭配及语法功能等方面违背常规的用法。语词的偏离在两个方面造成独特的表意效应:首先,通过言语的偏离及超常搭配,打破其常态,使语词不再指向共相、一般的意义,而是指向独特、个别的意义,语词的具体特殊的一面就突出出来了。如“花”这个词,虽然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辑的《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中,对它的解释多达19项,其中包括“花”的一些比喻义、象征义,但是,这些解释里“花”依然是共相意义上的“花”,能指与所指还是能够确定的。在文学作品中,采用偏离的方法及语词的超常搭配,“花”便指向各种特殊的事物和意义,“花”的意义和用法是变化万千、无法穷尽的。诗人张先的佳句“云破月来花弄影”被视为千古绝唱。“花”本来是不能“弄影”的,但恰是用了一个拟人化的“弄”字,而境界全出。这是诗人把自己的心情投射到花上,使花人格化的结果。在月光下徘徊、起舞、顾影、伤愁的既是花也是人,是二者的巧妙融合,是物化了的诗人的审美感受。没有“弄”字这一超常搭配的语词,则花归花,人归人,诗人的心境无法窥见,花的出现也失去了意义。显然,这一佳句中的“花”,不可能是共相意义上的花,而是殊相意义上的,即诗人独特情感体验中的花。其次,语词的偏离能恢复语言感性鲜活的表现力,并打破读者心中固有的接受定势。语词的常态意义由于经常使用,已变得机械化、一般化了,既失去了它与感性经验的联系,又使人在接受过程中感觉不到其生动鲜活的一面。文学语言通过言语的偏离和打破其成规与常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