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云研学术,期刊咨询:130-7314-7102  订阅咨询:130-7314-7102 
0
首页 精品范文 就业服务部工作计划

就业服务部工作计划

时间:2022-11-09 07:22:14

就业服务部工作计划

第1篇

[关键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存在问题 对策探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是团中央、教育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而实施的,财政部、人事部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支持。这项计划旨在引导大学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促进西部贫困地区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拓展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渠道,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既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对促进我国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拓展学生的整体素质、缓解社会的就业压力都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自实施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已有数以万计的大学生参加了此项神圣而光荣的活动,不断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是有效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西部计划”工作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已经是“西部计划”实施的第7年了,该项目在促进西部贫困地区社会事业的发展,拓展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渠道,缓解社会的就业压力都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呈现出多赢的局面。培养造就了一大批优秀青年人才,在弘扬志愿精神,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西部计划志愿者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在可喜成绩的同时,也发现在这项工作的进行中一些问题逐渐凸显。

(一)参加“西部计划”的准备阶段存在的问题

1.报名成为志愿者的动因存在偏差

大多数学生成为志愿者的动因都是为了希望服务西部,真正到艰苦的基层环境中锻炼自己,累积实践工作经验。但是还是有部分学生成为志愿者的动因存在偏差,总体分为三类:一类是为了作为改变自己当时处境的选择契机,如:逃避现实中的找工作难、情感上不如意等不理想情况,利用西部计划为跳板进行过渡的一种“曲线救国”的选择。第二类是部分学生虽然愿意投身西部计划,但是受家庭因素影响较大,特别是父母意见决定学生最后的选择。第三类是抱着对“西部计划”的感性认识上路的,很多人是抱着旅行者而非定居者的心态,只是空有满腔服务热情而对服务期及结束后的去向没有良好规划,所以对艰苦生活的准备不足就成为必然。

2.社会宣传氛围不够、力度不大。

“西部计划”的社会宣传工作不到位,虽然各有关部门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相关宣传报道,但宣传力度总体不够,且宣传途径方式单一,所形成的舆论声势不大,社会氛闱不浓,没有形成社会、学校和服务地部门三位一体的合力宣传系统,致使宣传作还存在许多盲点.存在不够深入、不够细致的现象这导致许多大学毕业生对西部计划的真正含义、宗旨和重要意义等内容不甚了解.更谈不上去积极主动地投人西部计划。

(二)参加“西部计划”的过程存在的问题

1.参加“西部计划”志愿者毁约率较高

由于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在签约后没有有效的约束方式,加之志愿者本身动因存在的偏差,在签约后他们还会去参加各地进行的公招、公考,在考上后就会毁约,甚至有少数志愿者会以其他各种理由毁约,造成招募志愿者的差额缺口较大,以四川省为例2009年“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报到率为89%,2010年为85%。

2.岗位存在二次分配,志愿者专业不能得到有效发挥

西部计划是在报名时就会进行岗位分配,高校根据岗位分配的具体要求进行志愿者选拔,志愿者也是根据岗位要求进行选择。因此志愿者以为这样签约后一定能如愿从事自己想做的工作。但事实上,无论在学校所在省份有过怎样的签约方式,到服务地后都会发生大面积的岗位重新调配,因此与预期的工作岗位相差较大。当地政府会把尽可能多的志愿者留在县城单位,大多分派在各个政府机关。真正下派到乡镇级单位的非常少。

这种工作岗位重新洗牌的情况是志愿者到服务地前根本无法了解的,但遵从当地需要、服从组织分配也是志愿者必备的素质,即使当初选择不服从岗位调剂,到当地后也无法坚持初衷。不能从事期望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们的工作情绪。在他们从事工作的过程中较普遍地出现以下情况:一是原本就工作清闲的单位,没有具体工作给志愿者,加上他们服务1~3年就走,单位不愿意花心思培养,对他们客气有余、信任不足。这无疑大大打击着志愿者们献身西部的服务热情,增长着空虚、无聊的消极、抱怨情绪。二是想下基层锻炼却下不到基层,工作上无法大展拳脚,让他们觉得愧对志愿者名号及服务初衷,不免对“扎根西部,服务基层”的宗旨产生怀疑。

3.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

一是项目运行过多的官僚化,缺乏自我调节、自我应变的灵敏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作为官方组织实施的项目.先天决定了它的官僚化特征。由于官僚制组织的保守、僵化、惰性、不透明等特性,它体现出一种消极的控制形式,不是为提高效率提供有效的激励,而是着力于怎样避免犯错误。另外,由于官僚制组织的级层特性和单元利益所使然,容易导致“水波效应”,使项目执行和管理的力度随着级层结构的推进而逐渐减弱,甚至失去原有的意义。

二是项目运行带有较为强烈的功利引导,不利于项目的长远发展。为了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寡和各级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些配套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对西部计划的实施给予了一定的政策支持,对志愿者们有着较大的吸引力。但我们不难看到,各种优惠政策,其效应都仅仅着眼于短短的两年服务期,而立足于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在规定服务期满后继续扎根西部、扎根基层的优惠政策却没有。

(三)服务结束后的再就业存在的问题

西部计划志愿者在结束服务期,走向社会,应征工作岗位时,普遍认为西部计划经历有利于就业,在自主择业时对自己有所帮助,但在就业时却出现了问题。

一是用人单位知道该项目,但对西部计划志愿者具体服务情况并不了解的现象较多。

二是就业优惠政策保障力度不足,配套措施不全,志愿者服务期满出口窄,就业优惠政策跨省难以落实。

三是服务地在政策联动、部门协调的齐抓共管力度上有所不足。

四是虽然国家规定了服务期满志愿者在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与报考研究生中可以享受到不同的优惠,如考国家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考国家研究生给予总分加1O分等的政策优惠等政策,但是“优先录取”等优惠政策缺乏明确规定的措施,配套制度不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具有可操作性。就业优惠政策难以落实。

二、对“西部计划”工作在运行中存在问题的对策探究

(一)重视大学生的职业规划,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就业观和成才观

大学生入校后,高校就应加强对大学生的艰苦奋斗、奉献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毕业生自觉把个人的前途、命运和祖国、人民的需要结合起来,转变就业观念,积极主动地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实践证明,只有把个人追求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

(二)加大西部计划的宣传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一是学校通过广播、网络、校内媒体、辅导员集中等各种形式的宣传使大学生了解到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加大对西部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宣传。对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优惠政策和积极意义加强宣传。唱响“到西部去,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

二是社会也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等媒介,全方位地展示西部经济发展情况。对西部地区的生活及工作环境要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深入宣传“西部计划”的成效,宣传服务地老百姓的热情,以得到全社会更多的认同

三是跟踪报道大学生到西部、到基层志愿服务的先进典型,在学校在校生中深入宣传他们的模范事迹,邀请优秀的志愿者回校做专场报告,使大学生对西部计划志愿者活动有进一步的了解,对西部地区的生活及工作环境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以榜样的力量鼓励大学生面向西部和基层就业。

(三)完善志愿者的招募、定岗制度

报名及审批中的岗位以乡镇级单位为准,到服务地后却大多在县城重新分配,不仅造成志愿者情绪波动,甚至会造成志愿者、单位与项目县之间的冲突。不如让县级单位直接上报需求岗位,尽量避免二次调配中的工作不对口现象。一旦确定岗位就应在签约时明确,让志愿者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也让有明显错位的可以申请换岗,尽可能避免志愿者人力资源的浪费。

(四)加强到岗前的培训工作

岗前培训对志愿者更好地适应当地工作、生活是非常重要的,应在实践中探索多样的形式,用足够的时间促使志愿者对当地的情况尽快熟悉和了解,以缩短他们的适应期。

(五)采取多种形式关心志愿者的生活及工作,做志愿者坚强的物质及精神后盾

一是高校项目办应与志愿者勤交流勤联系,建立志愿者联络制度,定期关心他们的各方面的发展情况。应保管好志愿者服务期间其户口和档案保留,志愿者服务有关情况记入档案,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就业报到证西部地区。

二是地方项目办应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形成良好的意见表达机制。应该以县城为单位建立心理疏导机制,对自理能力较差、性格内向的志愿者,更要加强个别关怀。同时应该让他们对相应问题可寻求帮助的渠道了如指掌,努力形成公开的意见表达方式,这才真正利于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三是用人单位要本着“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满腔热情地帮助志愿者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确保他们的安全和健康,让大学生志愿者能全身心地投人到西部建设中去。

(六)切实贯彻国家政策,支持落实志愿者后期的再就业工作

一是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典型案例和优秀事迹的宣传,对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的工作、业绩,以及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服务后所拥有的素质、能力与优势进行全面的宣传推广,对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就业创业中的有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界有关人士关心、关爱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就业工作,为西部计划志愿者就业提供更多帮助。

二是多方联动,充分利用外部就业资源。省级项目办应当积极争取多部门的支持与合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为志愿者就业创业搭建平台、提供支持。同时,高校应当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各学院、校友会等的联合,进一步拓宽管理服务途径。争取更多的外部就业创业资源,为西部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就业创业注入多方资源,提供保障。

三是建立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就业服务网络平台。通过系统化、网络化的形式对西部计划志愿者就业创业工作进行管理、调控,从而保证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实现信息的互通共享。

四是政策督导,加强对政策落实的监督。对西部计划志愿者的优惠鼓励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执行主体的不同,监管的不同,极易造成政策的偏离,丧失其原有效果。因而建议加强对相关政策落实的监督力度,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规偏离情况及时予以改善和纠正,确保政策执行的完善性和实效性。

“西部计划”不是权宜之计,也不是应急之举,而是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的战略决策。加强和改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工作,引导更多的青年参与志愿服务,是时展的要求,也是青年自身成长的需要。更是改善当今社会大学生就业状况的有效途径,必将有力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1]放飞理想到西部建功立业――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负责同志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02).

[2]王处辉,张倩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实践效果与建议[J].江苏高教,2008,(04).

[3]陈静.从理性决策模型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J].天府新论,2007,(06).

[4]李树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社会科学论坛,2008,(11).

第2篇

一、实施西部计划的主要做法

西部计划实施以来,全省上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多方协调,整合资源,注重抓谋划部署、抓舆论宣传、抓重点发动、抓培训对接、抓就业服务,扎实推进西部计划各项工作。

1、抓谋划部署,明确政策措施。中共省委组织部、共青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五家主办单位高度重视西部计划,在西部计划全面启动之前,就多次调查协商和沟通,不断的完善西部计划实施的各项具体政策和鼓励措施。省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对西部计划的宣传方案、选拔标准、培训工作以及就业服务机制等方面作出科学安排,为西部计划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条件。高校项目办不断细化国家和省项目办关于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政策,保证大学生参与西部计划的积极性。如浙江大学对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一次性奖励XX到4000元,减免部分或者全部学费,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报考本校研究生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浙江师范大学和宁波大学制订了除为每位志愿者发放补助金3000元外,获得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质奖章的志愿者还可回校安排工作等支持政策。

2、抓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省项目办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创新宣传工作方式,突出志愿服务典型、服务理念宣传。XX年7月份,浙江日报连续两次派记者到四川,深入服务地开展采访,连续在显著版面刊登8篇报道,总编杨大进多次对报道作出批示;XX年下半年,省项目办积极联系青年时报,连续10期刊登了14个优秀志愿者的事迹;XX年4月份,青年时报开设志愿者专刊,用5个整版刊载了13位优秀志愿者的典型事迹,加印5000份报纸分发到全省45所高校,做到所有毕业班的寝室都有一份。此外,浙江卫视、浙江广播电台等省级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志愿者优秀事迹,在全省上下引起强烈反响。各高校积极行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校园内外营造了良好氛围。

3、抓重点发动,确保招募质量。在招募工作中,省项目办确定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16所本科院校为西部计划示范高校,以学历高、专业对口、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毕业生为重点动员群体,以需求量较大的教育、农林牧渔、医疗卫生、金融、计算机等专业为重点动员专业,时时监控,全面把握动态,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招募进展。高校项目办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集中体检、公示的工作程序,根据本科优先、服务两年优先、有志愿服务经历优先、基层岗位急需专业优先等原则,坚持高标准,严把质量关,保证了志愿者的高素质。近两年,我省报名人数均超过1000人,并出现了博士生报名参加志愿服务,其中,本科生比例均在85%以上,党员比例在29%以上,学生干部比例在58%以上。

4、抓培训对接,充分发挥大学生志愿者作用。在志愿者奔赴服务地之前,省项目办专门聘请有关专家和学者为志愿者集中授课,授课内容包括服务地情况介绍、基层工作方法和卫生保健常识等,使志愿者在思想上、认识上、技能上做好全面准备。同时按照专业对口、基层第一线的岗位优先考虑、参考志愿者的个人意愿等原则,积极主动联系服务省项目办,将志愿者分配到各服务县的对口岗位,做到量才施用。在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省项目办会确定专人作为志愿者的工作和生活联系人,并且通过电话、短信、qq群、志愿者博客等形式,在工作上指导志愿者,在生活上关心志愿者。

5、抓就业服务,保证西部计划可持续发展。XX年下半年,省项目办联合“和悦人才网”开设专门网页集中推荐优秀志愿者,并将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200多名大学生志愿者有关资料推荐至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XX年3月,省项目办联合青年时报、浙江都市网为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专门开展了XX年浙江春季大学生志愿者网络招聘会,有近200家企业参加了网上招聘,为大学生志愿者们提供了1000多个岗位,300多名大学生志愿者参加了此次招聘会,据不完全统计,近1/5的志愿者在网上达成了就业意向。同年5月,我省项目办联合青年时报、阿里巴巴网站开展了省大学生志愿者求职宝典活动,对全省11个地市的就业现状、就业环境进行全面调查,连续11期在青年时报重要版面进行深度报道。

二、省西部计划工作的初步成效

西部计划实施实施五年来,在全国项目办的具体指导下,我省西部计划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从社会层面而言,形成了大学生到基层建功立业的积极导向。我省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的人数逐年增加,仅XX就达到1256人,比XX年增加了25%,许多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纷纷要求延长服务期限或者留在基层工作。据统计,XX年年就有40多名大学生要求延长服务期。

2、从基层角度而言,服务了我国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很多志愿者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整合社会资源,做出了力所能及的贡献。据不完全统计,近五年来,西部计划志愿者通过整合母校和社会资源,共募集资金300万余元,设立助学基金18个,建立“爱心图书馆”27个,捐赠图书12万余册,结对资助学生近1200名,深受服务地党政领导和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赞许。

3、从大学生角度而言,推动了大学生健康成长。几年来,我省涌现出一批又一批西部计划优秀志愿者。如背负着父母下岗、哥哥残疾的生活重压的志愿者钱艺弘,面对服务地遭遇80年一遇的特大旱情,积极奔走,募集到了上万元的资金,为缓解当地旱情立下了大功;省级优秀毕业生吴东昌,为了回报社会帮助,毅然选择西部并主动延长服务期,遭遇丧父之痛仍坚守志愿服务岗位。还有杜伟挺、胡庆龙、罗乐等大多数志愿者都在服务过程中作出了贡献,提高了素质。

4、从共青团事业发展角度而言,找到了服务党政、服务社会、服务青年的新途径。西部计划把党政所需、社会所急、青年所求有机结合起来,找到了共青团工作新的增长点;把一大批优秀青年人才聚集在共青团周围,为共青团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充分发挥了共青团的组织优势,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展现了共青团的整体形象。

随着实践的探索,我们也看到了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地方,志愿服务供需关系需要进一步科学对接,工作岗位设置要进一步合理;对志愿者的指导需要进一步加强;志愿者的就业观念需要进一步转变,就业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

三、省实施西部计划的下步打算

为保证西部计划持续健康深入发展,下阶段,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xx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项目办的部署,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各项工作。

1、加强宣传,在优化志愿服务舆论环境上下功夫。要借助现代传媒手段,加强整体策划,注重深度挖掘,使全社会更全面更深入地关注西部计划,关心大学生志愿者。要深入挖掘突出青春特色、大学生志愿者特色、西部基层特色的志愿者事迹,力求鲜活生动,增强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努力形成对志愿者个人和志愿者集体立体的宣传态势,不断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在广大青年学生中进一步形成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的积极导向。

2、立足育人,在加大服务志愿者成长成才力度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帮助志愿者客观全面的分析就业形势,树立符合实际、适应形势的择业观和成才观。要重视对志愿者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要积极依托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省人事厅人才交流中心、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省青年联合会等社会资源,为大学生志愿者的就业提供更多的信息和平台。要进一步整合团内资源和社会资源,采取市场化、社会化的手段,尽最大努力为志愿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3、务求实效,在完善科学规范的招募培训机制上下功夫。要始终坚持“按需、择优、集中”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招募责任制,以高校项目办为第一责任方,严格选拔在思想政治、专业水平、健康状况等各方面素质过硬的优秀学生到基层服务;进一步抓好供需对接,根据基层的实际需求和大学生的服务意愿,做到供需结合,科学定岗;进一步完善志愿者在校培训、岗前集中培训和岗中培训的方式和方法,将课堂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

四、建议及对策

第3篇

进入新时期以来,在推行和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都反复强调要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摆在重要位置,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来检验和衡量一个地方或某个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新时期的工作机制:“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也明确把优质服务摆在重要位置,这不仅仅是对计划生育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水准,更将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产生质的变化,同时也是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需要。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推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现状又是怎样呢?

问题与分析

(一)认识不到位。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全国人口增长率已经下降到千分之十以下。20世纪90年代以来,妇女总和生育率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但因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基数大、底子薄,农村人口占80%,不仅人口增长的形势依然严峻,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许多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工作思路还停留在一般水平上,即使有的单位已开展了优质服务也是蜻蜓点水,没有真正从思想的高度、从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轨来认识这个问题。

(二)计生干部优质服务的意识不强。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各级计生干部对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针对育龄群众之所需来开展服务的意识不强、思路不宽、方法不多。

(三)优质服务的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有的地方开展优质服务已经有了一个好的开头,但局限在做好育龄妇女的技术服务方面,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没有体现出来。

(四)乡、村计生队伍中的部分人员素质不高,适应不了开展优质服务形势的需要。乡镇计生人员的素质不高,只会单纯地从事某项业务工作,缺乏一专多能的管理和服务技能。

(五)计生优质服务考核机制不健全。各级在推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过程中都进行考核评估,由于考核项目多、时间短、人员少、方法单一,考核评估或调查走访多数停留在表面层次,深入不下去,程序是走完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评估考核无非是两个方面:一是在调查生育、节育情况时向农户了解优质服务的情况;二是通过和乡村干部交换、查看相关的资料、文件、数字,这种考核评估的方式暂时会对某项工作起到蒙混过关的作用,但最大的弊端是有的基层单位不做实际工作,工作没有到位,没有开展优质服务工作,为通过考核评估,采取应付甚至是弄虚作假的办法,依靠资料来过关,从而达不到通过考核来改进和推动工作的目的。

对策与建议

通过分析上述开展优质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为了真正的实实在在地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与时俱进,以适应人口与计划生育深入发展的形势,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水平和优质服务的质量,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才能打造计生服务工作的平台,才能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路子越走越宽。

(一)全面提高对计生优质服务的认识,党的十六大确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行动指南,我们要站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需要,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真正成为造福于人民的伟大事业。要明确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涵义,也就是说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包括哪些方面的服务。

优质服务是指育龄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服务。这种服务是群众所需要的服务,而且不仅仅是技术服务,它是涵盖在生产、生活、生育诸多方面的服务。明确了这一理念,我们的各级干部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时就有了明确的指导思想,也就是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因此我们的各级干部只有统一到这一思想上来,才会认识到位,才能工作到位,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为他们服务,千方百计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提高计生干部素质,强化服务意识。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不论工作基础好还是工作相对滞后的地方都可以开展。优质服务贯穿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技术服务的各个环节,比如在行政管理中的“群众申请领取生育证明、落实节育措施,定期的查环、查孕”等都涉及到优质服务。要使服务的每个环节都让群众满意,就必须提高计生干部的素质,强化为育龄群众服务的意识,建立一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素质计生队伍,应着重抓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1.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我们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纵观我国20多年的计划生育工作路程之所以能够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得到群众的拥护,就是我们广大的各级计生干部坚持了党的群众路线,树立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全心全意为广大育龄群众服务。我们各级计生干部要始终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时处处以群众利益为重,不断为广大育龄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提高我们为育龄群众服务的水平,才能不断推进我们的计生事业向前发展。

2.加强计生干部培训。有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并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开展优质服务同时必须有为育龄群众服务的过硬本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送出去,把医疗服务技能较好、有培养潜力的业务人员送到外地院校进修深造,提高综合素质;二是请进来,聘请有关部门的专家、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工作者进行有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讲课或者说是传、帮、带,培养一支懂政策、精业务、善管理、会服务、愿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计生干部队伍;三是各级要加强基层计生干部培训。利用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对各级各类计划生育干部分别进行业务和服务技能培训。

(三)加强基础建设,改善服务环境。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经过20多年的努力,现在计生部门的工作条件和80年代初相比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就目前现状来看,基层下乡、村计划生育的工作环境还很不尽人意,有个别乡服务所、部分村服务室房屋设施简陋,环境脏、乱、差,已经不能适应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如果因服务环境太差,影响手术质量或术后的身体恢复,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为此,应增加基层基础建设的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可由国家、省、市、县、乡按照国家规定乡所、村室和乡镇计生办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进行分级负担,配套完成房屋的建设和各类服务设施的完善。

(四)不断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就目前评估考核的机制和方法来讲,限制了各级计生部门的工作思路。在考核指挥棒的指挥下,上级考核什么,下级就抓什么,上级考核方案要求怎么做,下级就照着怎么做。我认为,正确的考核方法应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形势下,通过考核评估,能发挥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导向、评价、激励、警示和奖惩作用,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向更新、更高的目标迈进。要明确考核的指导思想,要以邓小平理论的“三个有利于”为指导,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有利于提高群众满意的程度,有利于促进基层完善、党政重视,综合治理、管理服务的工作机制,从而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

1.要体现优质服务上水平的要求。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阶段以后,计划生育工作中心转移要求工作方式实现重大转变,且所有量化的计生考核指标都需要通过优质服务来实现。必须把优质服务提到议事日程,实现科学管理和优质服务的有机结合。表现在考核指标上,就是要在注重考核计生率、性别比等管理指标的同时,加大对服务指标的考核分值(即计划目标的量化指标和优质服务考核指标可各占50%),从而引导各级组织在实践党的宗旨、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

2.体现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在过去控制严峻人口形势的要求下,控制人口增长是第一位的,往往对工作的规范程序重视不够,现在必须有效地解决随意行政的问题,在考核中要加大对工作作风、工作水平、群众满意程度等体现工作过程指标的考核分量,确保依法、规范、文明行政和高效、优质服务,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量化的人口指标同时得到全面公开、公正、公平的考核评估。

第4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区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12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镇区委〔20*〕26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我区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民化服务、属地化管理”要求,建立完善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一盘棋”服务管理新格局,外来育龄妇女服务管理率达到95%以上;全面落实计划生育“五免费一救助”政策,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深入推行外来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外来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录入率、信息平台交换反馈率达100%。加大外来育龄妇女违法生育查处力度,有效遏制违法生育,外来育龄妇女违法生育率控制在1‰以下。

二、具体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生育的良好氛围

1.积极推行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宣传服务“一册一卡”制度。及时将计划生育宣传册和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卡送到每个外来务工人员手中,普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公开计划生育办事、办证和技术服务程序。

2.深入开展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宣传教育。把对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的教育培训纳入外来务工人员的综合教育培训计划,通过舆论媒体宣传、集中培训等形式,深化“知情联谊”、“双百佳”评选活动,教育引导外来务工人员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自觉履行计划生育责任和义务,依法规范生育行为。

3.全面畅通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渠道。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具体要求,镇(街道)要借助村(社区)、企业服务平台,设立避孕药具、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点,构建计生政策咨询、生殖健康答疑、婚育指导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便民利民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实行协作共享,有效促进属地化管理

1.完善管理体制,统筹解决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问题。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进一步落实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的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职责,逐步形成管理联动、服务联同、维权联合、整治联手、信息联享的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局面。

进一步明确职责,切实强化综合服务管理。明确相关部门、镇(街道)、村(社区)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管理机构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做到信息采集、证件查验、数据应用、行政执法、督促考核“五统一”;实现综合决策部署、综合执法检查、综合宣传培训、综合数据信息、综合考核奖惩;推行办理暂住证、查验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检查的“一条龙”服务。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办公室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外来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切实把计划生育纳入各镇(街道)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管理之中;人口计生部门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生殖保健知识的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殖健康需求;公安部门要把计划生育有关职责纳入出租房屋管理之中,把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婚育证明查验与暂住证办理有效结合起来,及时与计生部门互通信息,实现外来务工人员信息资源共享;卫生部门要依法加强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管理,督促各医疗单位落实育龄妇女凭证孕检、凭证分娩制度和无证孕检、无证生育通报制度。综治、财政、民政、劳动保障、建设交通、工商、城管、教育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积极协同做好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各镇(街道)要把外来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作为平安镇海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全面的服务与管理。

2.加强社会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依托村(社区)做好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工作,强化村(社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组织,探索实践农村社区化管理计生职能延伸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有效落实村(社区)外来务工人员信息登记和核对制度,及时掌握出租房屋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积极探索“以房管人”长效机制。以出租屋、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和封闭住宅区管理为重点,有效落实房屋出租户、物业公司督促交验婚育证明并向计生部门提供信息和协助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责任。有条件的村(社区)要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与房屋出租户计划生育义务履行情况挂钩的奖惩机制。依法查处在房屋出租过程中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

加强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结合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深化计划生育法规宣传、优质服务、协会组织“三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原则,落实凭证用工、督促补证、孕环情检查并向计生部门提供信息和协助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责任。对配合有力,成绩显著的,及时进行表彰,对拒不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发生违法生育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村(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和谐共建理事会”等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的群众团体组织,为拓宽外来务工人员维权渠道、全面参与社会管理搭建平台,切实增强主人翁意识,促进外来务工人员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3.建立完善外来务工人员信息共享制度。相关部门为外来务工人员办理暂住登记、经商、务工、购房、租房、社会保障、交通营运等手续时,将有关计划生育内容核查记载完整,与人口计生部门互通信息。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采集、部门共享、专业补充、双向互通的模式。推进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交换平台建设,做到及时采集、适时变动、异地查询、交换共享、动态分析、分级监控,为各项服务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4.建立现居住地与户籍地共同管理的协作机制。现居住地要将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按照“市民化服务、属地化管理”要求,落实“五同、五联、五免费”制度。通过与外来务工人员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地区签订区域协作协议、建立信息通报和区域联席会议制度以及让户籍地派人常驻或定期随访等形式,建立起两地或多地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合作共赢的长效协作机制,努力遏制违法生育现象。

5.加强生育、节育全过程管理。要把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生育、节育管理纳入基层计划生育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及时做好生育、节育等环节的随访,千方百计掌握计划生育情况。落实外来已婚育龄妇女一年两次的孕环情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通过交换平台告知户籍地政府。现居住地发现无证怀孕、违法生育的,要在督促当事人补办户籍地有关证明的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通过交换平台、电话告知户籍地,并协同做好怀孕补救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建立健全医院无证孕检、分娩通报、接收、核查、反馈制度。

(三)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市民化服务水平

1.全面落实计划生育“五免费”服务。要畅通发放渠道,方便外来务工人员免费领取避孕药具。采取凭卡就医、凭卡结算的方法,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放环、人流、引产、结扎等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免费提供一年两次孕环情检测服务,出具孕环检情况报告单。对符合规定条件未领证人员,帮助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及时办理婚育(生育)证件。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要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

2.积极创建外来育龄妇女服务之家。通过开设生育文化宣传咨询吧、避孕药具免费领取角等服务项目,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的宣传需求服务。

3.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制度。积极引导外来已婚育龄夫妇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努力减少非意愿性妊娠。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外来已婚育龄妇女生育后主动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给予政策鼓励。

4.完善外来孕产妇分娩救助制度。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规定执行收费标准,让更多符合生育政策的外来常住人口孕产妇知情获益,提高外来务工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障外来务工孕产妇、新生儿的生命安全。同时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生育五关怀”之中,切实帮助她们解决生产、生育、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5.建立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政府和社会资源制度。对外来务工人员中的计划生育家庭,在落户、就业、就医、子女入托入学、先进评比、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优先、优惠服务,通过保护性和激励性兼备的社会机制,引导外来务工人员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对违法生育对象在先进评比、享受政府和社会资源时实行“一票否决”。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制。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把对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坚持不懈地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要完善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定期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将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财政预算、督查考核之中。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服务管理经费落实。加大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经费的投入力度,把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将外来务工人员数计入人均事业经费计算的基数,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投入列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党政线责任考核。

第5篇

实施西部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实践证明,这项工作是引导青年学生与实践相结合、与人民群众相结合,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党政工作大局的有效措施,也是共青团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和自身建设创新的有效探索,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抓好动员招募工作是实施西部计划的基础和关键。2004年,我校扎实推进西部计划各项工作,现根据团省委《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高校项目办考核指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校的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为西部计划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学校领导的重视是西部计划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学校党政领导亲自关心过问,把实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出台了有关文件,对西部计划在我校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及时的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学校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工处、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及相关部门联合成立 “西部计划”项目办,工作人员配备齐全,并明确团委一名老师亲自抓该项工作。

二、精心筹划实施,广泛宣传动员,尽快形成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的热潮

我校把动员招募工作作为高校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观教育的有效载体,坚持一手抓报名、一手抓强化宣传,一手抓招募、一手抓思想教育,最大限度地发挥西部计划的综合效益。

1、充分发挥西部计划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我校项目办召开毕业生大会并充分利用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等途径在本校广泛招募信息并公布项目办地址、报名电话,确保每一个毕业生及时了解。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在宣传发动方面的作用,通过团组织系统下发文件、在校园内设咨询台、悬挂横幅、招贴画、黑板报、校园广播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努力在校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形成参加西部计划光荣的积极导向。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招募活动。在招募活动中,协调院系、招生就业处做好毕业生的思想工作和服务工作;通过团组织摸清情况,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重点动员有初步意向的学生,帮助他们坚定参加志愿服务的决心;及时在醒目地点公布所有自愿报名的毕业生名单并通报表扬。

2、突出宣扬志愿服务理念,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光荣榜和座谈会等方式,围绕“受锻炼、长才干、作贡献”、“老百姓得实惠、志愿者长才干、全社会树新风”的主题大力宣传200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让志愿者的事迹和志愿服务理念深入学生心中,吸引更多的有志青年投入志愿服务事业。

3、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专业和重点人群的动员力度,在专业上以西部急需师范类为重点,在人群分布上突出较高学历。

三、把好关口,确保质量,作好志愿者的选拔工作

本着“按需、择优、集中”的原则,统筹谋划招募选派工作,确保招募到素质较高的毕业生

1、报名审核。报名学生登录西部计划网站上查看有关情况,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然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交至我校项目办。我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2、严格审核,及时上报,确保信息通畅。我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初步录取参加本项目的志愿者,并在全校公示3天,认真核实学生反映的各种问题,优先考虑四个因素(师范类专业;较高学历;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服务期意向为2年)后,对无异议的报名者,及时报省项目办。在选拔工作中,科学使用西部计划“招募管理信息系统”,积极与省项目办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3、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本着对志愿者和服务省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全国项目办统一下发的体检标准,组织志愿者到市医院认真体检,确保体检质量。

4、签定协议。与志愿者签定招募协议,协议签定后,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四、积极稳妥,全面推进,做好志愿者的其他工作

我校项目办要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志愿者负责的态度,积极协助做好本校入选志愿者的其他工作。为鼓励毕业生去西部,我校制定出台了对入选志愿者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和奖励两千元人民币的政策;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本校。对毕业生作出承诺,遇到困难学校将一如继往的予以关注和支持,学校项目办永远是志愿者的“家”。

当然,我校项目办在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和管理中还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在省项目办的管理、指导下,我校项目办一定会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第6篇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指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居住在本市的成年育龄人员。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在本市居住、预期将离开的人员除外。

第四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遵循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机制,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以常住非本市户籍人口为基数,按照本市户籍人口标准纳入财政预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按照流动人口规模予以配备。

第六条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及奖惩办法;

(三)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健全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做好信息交互、层级监控和个案通报等工作;

(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行为

(五)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作,协调解决服务和管理问题;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构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公安、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民政、城管执法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下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一)公安部门负责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更新和注销;居住证办理及年度签注时,核对、更新流动人口婚育情况;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行为;

(二)卫生部门负责管理、监督医疗机构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项目;负责流动人口围产期检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等信息的采集;依法查处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采集流动人口就业信息,推进流动就业人口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事业;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政策纳入就业培训;监督流动就业人口婚、产假的落实情况;

(四)城管执法部门协助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查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违法行为;

(五)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教育、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婚姻登记、入园入学和营业执照时,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应当协助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统筹协调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有关单位,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二)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三)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奖励和优待政策;

(四)组织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指导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和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

(五)健全现居住地和户籍地之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更新婚姻状况、怀孕生育、计划生育措施等信息,通过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核实、通报、反馈计划生育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下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一)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采集、核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二)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查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卡”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和生育节育联系单等;

(三)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告知流动人口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相关义务,以及可以免费享受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项目和奖励、优待政策等;

(四)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居)民自治内容,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第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环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已婚育龄妇女实施围产期检查、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等信息登记工作时,应当查看其身份证明、婚育证明;妊娠十四周以上引产的还应当查验其医学诊断意见书或者相关证明。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规定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警示标志,做好超声设备、终止妊娠药品等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一)确定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依法落实生育保险、奖励优惠和休假待遇等;

(二)聘用已婚育龄妇女时,应当查验婚育证明或管理服务卡,对无婚育证明或管理服务卡的应当督促其办理;

(三)配合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开展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

(四)发现育龄妇女不符合法定条件怀孕或者生育的应当及时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了解流动人口情况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房屋出租(借)人发现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违反法定条件怀孕、生育、非法从事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的应当及时向房屋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协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宣传、便民维权、救助帮扶等活动,引导流动人口实现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第十四条已婚育龄妇女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向居住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提交婚育证明,也可以向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婚育证明。

第十五条本市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通过管理服务卡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对流动人口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宣传,落实责任承诺,实施信息管理和生育管理,提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和奖励、优待。

已婚育龄妇女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应当凭本人身份证明、婚育证明到居住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管理服务卡。符合办理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日内予以办理。

第十六条流动人口凭管理服务卡可以享受下列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和奖励、优待:

(一)免费参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知识普及活动;

(二)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免费享受本市规定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服务;

(四)享受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奖励;

(五)其他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和奖励帮扶。

第十七条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在本市生育第一个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办理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居住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婚育证明或管理服务卡,男方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在本市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应当出示女方户籍地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再生育证明。

第十八条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

育龄妇女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怀孕的应当及时到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终止妊娠。

流动人口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生育的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十九条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现流动人口违反法定条件生育子女,未缴纳社会抚养费或没有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征收社会抚养费时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与当事人户籍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互相配合、协商征收。户籍地积极配合的现居住地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条对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计划生育违法行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查实的举报人予以奖励。

第二十一条参与登记、核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涉及公民隐私的流动人口信息予以保密。

第二十二条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三条公安、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民政、城管执法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分别由镇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或者设立街道办事处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五条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如实提供相关信息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第7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20**]3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保障有关部门用于农民工管理和服务的必要经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民工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将劳动力输入地政府涉及农民工的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社区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指示。对于推动“三农”问题的解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地方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进城务工就业问题,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地贯彻落实“要加快城镇化进程,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好农民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转变观念,按照输入地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对农民工的管理服务纳入输入地公共管理和服务工作范围。要认真研究农民进城务工带来的新问题,按照行政改革的总体要求,重新审视相关管理服务行为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要本着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原则,合并重复设置的机构,压缩不必要的开支,整合管理服务队伍。

二、建立农民工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涉及农民工的治安管理、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子女教育等有关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要适应农民工输入的新形势,合理核定各部门用于农民工管理和服务的支出成本,按照现行财政供给渠道,在预算中予以安排,保障有关部门行使职能的必要经费。对于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继续保留的涉及农民工的收费项目,如治安联防费、暂住人口登记证工本费等要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对农民工集中、财政压力大的区、街道、乡镇,上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帮助区、街道、乡(镇)解决农民工管理工作经费不足问题,缓解基层财政的困难。

三、改革警力配置方式,推进流动人口社会化管理

各地公安机关在警力配置上要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充实公安派出所警力,增加一线社区民警警力,使其有足够的力量管理流动人口。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积极推行流动人口社会化管理,由政府根据暂住人口管理工作实际需要,本着精干、效能的原则,兼顾财力可能配备一定数量的协管员,协助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逐步推进农民工就业管理服务工作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进一步清理限制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歧视性政策,努力营造城乡劳动者公平就业的政策环境。对招用农民工的企业,要加强用工登记备案和劳动合同管理,开展劳动保障行政监察,及时处理劳资纠纷,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要指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积极开展信息引导、职业介绍、劳务派遣、劳动保障事务等就业服务,为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五、提供方便、快捷的计划生育服务

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要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坚持改革创新,更新管理与服务理念,按照“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和“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建立统一、协调、规范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等支出项目所必需的经费,为流动人口提供方便、快捷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六、保障农民工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20**]78号)精神,建立并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经费筹措保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范畴,充分发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的接受主渠道作用,加强对接受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为主的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扶持和管理,指导和督促中小学认真做好接受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减轻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费用负担,做到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

公安部

教育部

第8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信息共享

 

1 引言

运用市场手段为城市规划行业提供知识产品、信息咨询、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信息工作业务培训等专业服务企业的发展,也催生了一门相对独立的服务门类——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从当前来看,城市规划信息服务既是城市规划行业的分支业务,也是信息服务业或者出版行业的分支业务;从其运作方式来看,其更多具备的是信息服务业和出版行业的一般运作特征,而就其承载的内容来看,则主要是城市规划的相关信息和服务。在城市规划行业管理工作或信息产业中独立划分出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对于城市信息资源市场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 发展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的意义

2.1 有利于更高效、更合理地配置城市规划信息资源

独立界定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有利于行业内部的相互交流,通过各业务环节的相互衔接,可以充分运用各方的资源,实现分工合作的效益。例如城市规划平面出版媒体,可以通过其传统的、权威性的渠道,在大量的信息中筛算出更有价值的城市规划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服务机构,则可协助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城市规划设计机构建立与其他管理部门、设计机构、城市规划电子出版机构等部门的互动平台,提高信息供需双方交流的便捷度和速度。因此,独立划分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有利于城市规划信息供需双方的相互结合,提高城市规划信息资源的配置效率。

2.2 有利于提高城市规划信息服务的专业水平

如通过合理的引导和培育,一批原来从属于城市规划行业或者信息服务业、出版业的人才和队伍得到整合,提高其服务于城市规划信息工作的专业水平。例如在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有的业务环节既需要熟知城市规划管理业务的人才,也需要系统建设人才,在当前这两方面的人才和队伍绝大多数是相互分离的,而随着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业务需求的扩张,这种专业分离的人才和队伍将会在业务合作过程中整合为专门的人才和队伍,提高城市规划信息服务的专业水平。

2.3 有利于城市规划信息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

促进城市信息资源市场化是当前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向。而城市信息资源市场化的发展,主要依托市场主体来实现。就全国层面的城市规划信息管理工作而言,目前制定标准和工作交流等主要依托政府部门组织。而在城市规划信息市场发育成熟以后,一些企业将通过自身的实践经验构建起更具操作性的产品和服务标准;企业间也将根据业务需求组织不同层面的交流,无需政府部门出面组织。此时,官方或半官方的城市规划信息管理机构,则主要是依托企业进行产品或服务标准的制定和推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企业的发展搭建更为广阔的平台。就各城市层面的城市规划信息管理工作而言,目前主要依托政府部门推进,存在各自为政、资源利用效率低、重复建设等问题。而在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企业发展壮大以后,通过采购专业的产品和服务,城市规划信息管理工作也将从繁琐的技术业务中摆脱出来,转向宏观层面的指导。

3 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机遇和条件

3.1 信息(知识)逐渐成为规划设计行业竞争的重要砝码

随着城市规划设计行业市场化改革步伐的加快,设计部门的竞争也日趋激烈。作为知识密集型的行业,能及时、准确地掌握业务所需的各方面信息和知识,成了城市规划设计机构在竞争中取胜的重要筹码。在这种背景下,购买城市规划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将越来越多,这将为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持久的、规模化的需求。

3.2 城市规划信息化工作的深化将促进政府层面的城市规划信息服务需求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行城市规划信息化,多数大城市已经开展办公自动化、档案数字化、电子辅助报建等系统的建设。而数量众多的中小城市的城建信息化工作尚未得到理想的推进。随着城市规划信息化工作的深入,每个城市都建立起完备的城建信息系统将成为必然,这将为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服务、信息工作业务培训等服务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

3.3 部分城市规划信息服务机构己积累业务经验与市场运作经验

近年来,国内一些城市规划信息服务机构在实践过程中,已积累丰富的业务经验和市场运作经验。如1999年成立的广州城市信息研究所,就是依托广州城市规划自动化中心的部分职工为主体,以自动化中心原有的成果为基础,面向市场提供城市规划领域的信息技术开发和服务,现在已经成为了国内同行业中规模最大的民营企业,业务领域涉及规划、环保、测绘、商业布点、人口统计等行业的信息技术应用,服务对象已经达到东北、华北、华东、西南、华南的几十个城市[1]。中国城建数字图书馆系列数据库的运行商,也开展了面向个性化需求的服务,并制定了产品和服务标准。这些企业的发展,一方面为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技术基础,另一方面其成功的运作模式也可以为其他同类企业发展提供借鉴。

4 促进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4.1 深化对城市规划信息价值的认识

城市规划信息的持有量,将直接影响到城市规划编制的质量、决策的科学性以及城市建设的水平。而目前,有一些政府部门和规划设计企业认为专门开展信息工作是一项负担,将购买城市规划信息产品和服务认为是一种浪费行为。这种观念不仅不利于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的市场拓展,更不利于政府部门与时俱进、科学决策,不利于设计部门把握时代设计理念、提供高水平的设计产品。为此,需要行业的信息管理部门、社团组织积极宣传及依托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企业宣传城市规划信息的价值和作用,改变部分机构和个人的不正确认识。

4.2 及时开展城市规划信息标准化工作

城市规划信息标准化是城市规划信息服务发展的重要前提,没有相对统一的产品标准、服务标准和交换平台标准,交易双方就难以达成交易或者交易成本很高。因此,在互联的环境中,只有通过建立标准化体系,做到总体规划、统一标准,才能发挥行业内部和行业之间各个节点的互动性,实现交易成本最小化,实现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的良胜发展。

4.3 促进政府部门的城市规划信息资源共享

我国的城市规划信息大部分为政府部门持有,而目前这些信息的共享程度普遍不高,另外不少城建档案馆(室)的信息化工作尚未起步或正在起步,信息质量不高。因此,促进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业发展,需促进政府部门的城市规划信息资源共享,政府信息部门应当积极对所贮存的规划信息进行深加工,并以一定的补偿方式提供给城市规划服务企业。

例如城建档案馆中的一些优秀设计作品和历史照片,如果通过有偿使用机制提供给城市规划信息服务企业,再由他们加工、发布之后转售给设计部门,则可作为某些历史建筑复原重建的依据。

第9篇

____区人民政府

关于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的

请 示

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我区按照国家、省、市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扎实有效地开展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创建活动。对照《国家计生委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评估指标体系》和《河南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区)评估标准》,我们于20__年7月对全区创建工作进行了综合自我评估,目前已具备创建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区的条件。现提出创建申请,请市政府审核。

当否,请批复。

附件:__*区关于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评估报告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联系人:__* 电话:____)

附件

__区关于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

评 估 报 告

__区是安阳市政治、文化、商贸、交通中心,辖*乡*镇、__个街道办事处、__个社区居委会,__个行政村,总人口__万,已婚育龄妇女5.7万人。近年来,我区按照国家、省、市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的意见要求,扎实有效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创建活动。近期,我们组织有关人员,按照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的“六个好”要求,以及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的评估指标体系,对我区的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进行了严格认真的评估,从评估结果看,我区已基本达到了优质服务先进区的标准,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我区依照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的要求和市人口计生委的统一安排,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思想,突出争创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区工作,以深化宣传教育为先导,以规范管理为基本,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群众满意率,推进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两个转变”,使我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步入了健康发展的轨道,圆满地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各项人口计生工作目标,政策生育率达到99.8%以上,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100%。连续几年群众满意率都在98%以上。尤其是省、市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会议召开以来,我们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工作重心下移的指示精神,针对新形势下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胆创新,锐意进取,构建了“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综合管理”的工作新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二、领导重视,“创优”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议程

区委、区政府多年来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为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搞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优质服务,努力创造有利条件,为全面推进优质服务提供可靠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推进优质服务的全面开展,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直21个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优质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各级各部门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经费投入、队伍配备、部门分工、考核奖惩等问题,把开展优质服务列入各级各部门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状,定期检查、年度评比,确保优质服务工作的

顺利开展。(二)加大经费投入。区委、区政府为确保计划生育经费投入,20__年,按人均8.7元的标准按月进行了拨付。20__年按人均9.0元的标准投入到位,20__年按人均10元的标准预算,前6个月已拨付到位。同时加大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首次征收金额都在72%以上,总征金额达到90%以上,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区财政设立了独生子女专项经费,按照领证户名单,统一发放到对象手中,区纪检、财政、审计、计生部门联合监督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确保独生子女领证户的发放率达到100%。对双女结扎户和主动退回二胎指标的已婚育龄妇女均按规定给予奖励,对计划生育户除按规定给予奖励外,在入托、入学、就医等方面酌情补助或减免有关费用,在招工、征兵、划分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给予照顾。近年来,区财政投入大量资金对乡镇技术服务所、办事处服务所、村服务室进行了规范化改造,确保农村育龄妇女不掏一分钱就能享受到避孕节育技术、生殖健康服务。投资30余万元,按省定标准建成了中心机房、多媒体教室,成立了文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投资近20万元用于区、街、社区(村)计划生育微机室的建设。

(三)加强管理服务机制改革。由行政制约手段为主抓计划生育,改变为实行行政、法律、服务、宣传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由突击、集中活动,改变为实行依法行政,开展经常性工作;由以乡(镇)办事处为主抓计生工作,改变为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由计划生育单向性管理,改变为实行民主合同管理;由区、乡(镇)办事处、社区(村)等群众上门,改变为实行深入群众,服务上门,访问探视;由单纯依靠指令一刀切服务,改变为以群众需求为主的社会化服务;由以文件指导工作,改变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分类指导;由单靠计生部门开展工作,改变为各职能部门配套联动,齐抓共管;由单一的指标考核,改变为实行计划生育综合考评。

三、深化改革,“创优”宣传服务工作崭现新面貌

几年来,我们紧紧依托“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努力构建“五改四化”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宣传教育格局,建设新型生育文化。

“五改”即:一是把宣传计生政策法规为主,改变为宣传政策法规与宣传生产科普知识并举;二是把单靠计生部门搞宣传,改变为宣传职能部门牵头搞社会大宣传;三是把只对育龄群众宣传,改变为对各阶段干部、群众宣传;四是把集中“覆盖式”宣传,改变为面对面指导的个性化“渗透式”宣传;五是把以传统的口号宣传,改变为现代化新闻媒体宣传。

“四化”即:一是内容系统化。为了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满足广大育龄群众的需求,我区与时俱进,对人口学校教材,计划生育宣传品及宣传内容进行更新。我区投资50多万元,用于社区(村)文化大院、生育文化一条街建设,相继创建了__村、__村等9个高档次的文化宣传阵地和20多个文化大院。充实了避孕节育知识、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技致富等科学知识,拓宽知识涵盖面,增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趣味性和实效性,为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主体多元化。全区由宣传部门牵头,在社区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专栏;教育部门在中小学开设青春期教育、人口教育课程;工会、妇联、团委、党校、计生协等对相关人群开展计划生育知识教育,全区形成了社会化的宣传教育格局。三是对象全员化。区委中心组,常年坚持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政策;组织部、党校对办事处干部、区直机关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办事处计生分管领导每年进行1—2次集中培训,区计生委每年两次对村级以上计生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办事处、社区(村)人口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对育龄妇女进行人口知识、计生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使不同的对象在不同的层次按时按期接受计划生育知识的系统培训。四是形式多样化。1、舆论宣传阵地标准化。全区80%的社区(村)都建成了计划生育宣传一条街或文化大院。人口学校、计划生育宣传栏,全区建设率100%,形成了浓厚的计生宣传氛围;2、舆论宣传活动经常化。每年计划生育宣传月、5·29协会成立日、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日等纪念日我区都举办了大型街头集中宣传活动,另外,区计生委在“三八”、“五四”、“六一”等节日举办了独生子女运动会、智力竞赛等活动;3、面对面宣传个性化。区人口计生委创办了“文峰人口”网站,区便民大厅、各街道办事处和部分社区配有触摸屏,通过现代化的传播手段为育龄群众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服务。计生干部进社区(村)入户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品,定期上门提供跟踪随访服务,有针对性的解答疑难,使计生服务更加人性化、科学化,满足了广大育龄群众不同时期不同层次的计划生育需求。

四、积极探索,“创优”工作队伍建设日益完善

加强队伍建设,是搞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前提条件之一,为了激发内部活力,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区委组织部、区人口计生委联合制定了实施方案,将过去因人设岗改变为按岗配人,将过去的委派制、终身制改变为“招聘制”,将固定待遇改变为绩效挂钩。一是实行机构改革。我们优先保证计生机构人员的稳定及待遇落实,区机关、乡(镇)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保持了机构不砍、人员不减。在办事处保留了计划生育办公室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办公室,今年我区重新招聘选拔了一批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政治素质好、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社区一线,平均年龄35岁。二是实行公开招聘。由区政府监督,计生委和办事处组织,按照公开、公正、竞争的办法,对村级计生专干实行公开招聘,择优上岗。目前,全区60个行政村的计生专干全部通过竞聘实行了区管乡聘村用,平均年龄比聘前下降了10岁。今年还为全区52个社区选聘了53名社区计生宣传管理员,平均年龄27.7岁,其中本科学历占15%,大专学历占58.5%,高中学历占26.5%,计生队伍素质得到大幅度提高。三是加强培训。区计生委对微机、统计、会议、技术等专业每年进行2次严格的岗位培训,确保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我们还实行岗位练兵,强化

业务水平。每年都开展开展村级计生管理员岗位练兵活动,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技能比武、台帐资料展评等一系列活动,计生队伍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四是重视计生协会队伍建设。目前,通过整顿,健全了区、乡(镇)办事处、居(村)三级协会组织网络,成立了流动人口、个体私营企业计生协会,协会的生命力得到加强,协会的活动开展日趋活跃,真正体现了协会“生命力在于活动,凝聚力在于服务”的宗旨。各级协会利用春节、元旦、协会活动日、节假日等时机开展各种宣传服务活动,从生产、生活、生育三方面为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各级协会充分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加有关计生工作会议,反映群众意见和需求,维护群众正当利益。五是加强行风建设。区委、区政府每年将计生部门列入行评单位,接受社会评议,计生部门实行公开承诺、阳光作业、挂牌服务,受到群众好评。20__年全区各部门行风评议中,区人口计生委名列第六名。五、健全机制,“创优”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

健全机制,夯实基础是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的先决条件。近年来,我们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充分发挥网络作用,着力实现工作重心的下移,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前提,以抓好重点人群管理为主线,对各乡(镇)办事处提出了“一手抓创优,一手抓基础工作”的要求,形成了以育龄群众为中心,融教育、服务和管理为一体的新路子,

(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体系。一是建立了流出地、流入地、用工单位三方信息互通,流动人口档案同建、同步管理的新机制,力争从源头上管住;二是建立健全了“四证一卡”社会制约机制,不断引导流动人口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力求管好;三是坚持寓执法于服务、融服务于执法,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管理、服务“四位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力争从内外环境上抓好管活。通过常抓不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我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率达到96%以上,流入人口《婚育证明》计划生育查验率达到98%以上,对无证人员催办《婚育证明》率达到96%以上;计划生育管理率98%以上;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康检率达到99.3%以上。公安部门办理暂住证时检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率达到98%以上;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证时检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率达到98%以上。

(二)进一步落实了企业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一是和辖区内的企业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协议。积极协调企业计划生育工作,做到了企业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克服了企业计生工作无人管、无人问的现象。二是定期和企业领导班子开碰头会,听取企业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企业计生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经费、措施和奖励优惠政策。三是帮助企业组建计生协会。定期开展活动,帮助育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为他们开展综合服务,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四是加大对下岗职工的服务。我们根据各企业不同情况,和企业协商共同制订下岗职工管理办法,建立下岗职工管理档案,同他们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做到了人员下岗后计划生育不脱管、不漏管。对有下岗职工的企业,在精减机构和分流人员时,使其仍保留计生办和计生工作人员,并落实了相关待遇。

(三)推行居(村)民自治,夯实基层基础。我们把工作重心下移到社区(村),积极发挥党支部核心作用,以计生协会为载体,由居(村)委会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居(村)自治,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区人口和计生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施方案,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完善《计划生育居(村)民自治章程》,制定居(村)规民约,规范计划生育合同化管理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使村级计生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目前,全区60个行政村已全部实行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不仅推进了计划生育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创新和保障创新,还在全区统一制定了育龄人群计划生育全程优质服务流程,开展针对性的管理服务措施,增强了管理服务的效能,区规划、乡指导、村负责、户落实、群众受益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

六、提升质量,“创优”工作三项服务更加深入人心

多年来,我区以技术服务网络为依托,积极改革服务方式方法,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深入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保健三项服务,使全区技术服务工作由管理主导型转向了优质服务型。

(一)做到“四个加强”,搞好避孕节育服务。大力推进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我们制定了《关于推进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实施方案》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规范》。按照《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为了保护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帮助已婚育龄妇女选择并落实一项节育措施,我们坚持做到四个加强:一是加强避孕节育措施的宣传教育培训,使避孕节育对象和技术服务人员双“知情”;二是加强避孕药具零售管理,公安、工物价、药检、计生部门联合每年对药具零售点进行两次检查整顿,保证了药具质量;三是加强对避孕节育措施随访服务,及时解决手术对象的实际困难;四是加强技术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严把术前思想、无菌消毒、术中操作、观察护理、术后随访等五关,多年来没有发生一例手术后遗症和手术事故,育龄群众对避孕节育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抓好“四个环节”,开展优生优育服务。按照省、市统一部署,20__年以来,我区实施了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制定干预和预防措施,突出抓好“四个环节”:一是搞好优生咨询培训,区宣技站、办事处技术服务机构设立优生咨询门诊,免费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办事处、村人口学校定期对新婚夫妇进行优生知识培训;二是开展婚前健康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监护;三是开展孕期保健,对孕妇实行孕期全程保健服务,B超监督、跟踪监护;四是开展常见遗传疾病的咨询和普查。全区逐步形成了孕前、产前及新生儿三级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并对高危育龄人群实行了优生四项检查,几年来,先后对45例有出生缺陷的孕妇终止妊娠。孕期接受保健服务和孕情监测服务的人数达98%。

(三)依托技术网络,开展生殖健康服务。为适应育龄群众对自身生殖健康的需求,我们在大力实施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

的同时,大力普及性保健和生殖健康知识,开展性传播疾病、不孕不育症、妇科疾病、男性疾病的宣传、普及和防治服务,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已婚育龄妇女建立了生殖健康档案,每年对已婚育龄妇女组织两次免费生殖健康检查,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率达到95%。三年来,先后查出各类疾病患者657例,并对患者进行了跟踪服务治疗,对病情较重的4例患者介绍到上级医疗部门就诊。目前,全区育龄妇女常见妇科疾病明显下降,广大群众基本享有了初级生殖健康服务。七、依法行政,“创优”工作法制建设步入新轨道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健全,20__年以来,文峰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加强了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力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强化管理,使计划生育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执法水平。一是根据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依法规范了各级各部门的计划生育执法责任,执法主题、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权限;二是依法规范了计划生育执法行为,依法公开“一孩登记、二孩审批申报、社会抚养费征收、独生子女证发放、流动人口证查验、发放、手术并发症、禁忌症初审鉴定”等13个工作程序,落实了国家计生委的“七不准”规定;三是加强了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区政府每年提请区人大、区政协对计生执法工作进行审议视察,区法院、司法、监察、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根据自身的职责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业务监督,计生部门层层实行执法公示、执法监督检查、执法评议、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执法服务承诺等制度。多年来,全区未发生计划生育行政违法案件。

(二)强化政策推动,依法落实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为了确保优质服务的开展,组织广大育龄群众积极参与,区政府出台《落实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决定》,区政府每年要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区直部门有的放矢的出台一些优惠、优先和帮扶措施。譬如,教育部门对独生子女特困户减免学杂费、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对到技术服务机构就诊的独生子女父母或本人免收挂号费、为农村独女户提供免费健康检查服务等。去年来,仅区宣传技站就提供免费服务8642人次,工商部门为计生特困户和失来人员再就业减免各种费用7000余元。

我区优质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与基层群众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例如:优惠政策的落实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个别社区(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还不扎实,优质服务的各项制度还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继续创新思路,开拓进取,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把我区的计生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

第10篇

一、新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主要任务

1.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期间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必须确保“*”期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5‰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到“*”末全市人口总量控制在746万人以内(不含机械增长)。要科学制定人口控制目标,完善人口安全预报预警制度。要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子女,禁止生育第三个子女。建立规范的二胎生育审批制度,遏制违法生育。

2.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科学制定和实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规划及行动计划,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实行定期评估、通报制度。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免费婚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密切配合,大力宣传和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积极开展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产后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康复等工作;促进住院分娩和母乳喂养,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和安全接生。加强性病和艾滋病防治工作,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大力普及婴幼儿抚养和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

3.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认真落实《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工作机制。加强综合治理的过程评估和责任考核。健全对可用于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设备、药物、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完善执业资质认证和B超使用准入制度。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管理。开展孕产期全程服务,加强出生人口登记工作,特别要加大对出生二孩性别比偏高的监控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幸福工程”、“春蕾计划”等社会公益活动。宣传、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坚持不懈地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治理活动,加大对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力度。加强公众对溺弃女婴、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监督,各级政府要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举报属实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4.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服务新体制。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配备社区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流入地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把进城务工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实行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制度。工商、公安、城建、房管、劳动保障等部门为流动人口办理经商、务工、购房、租房等手续时,应当核查其经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或查验过的计划生育证明,核查情况及时通报给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并注重发挥外地流入人口行业计生协会的重要作用。流出地要配合流入地,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培训、免费办理婚育证明等相关工作。

5.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定人口老龄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把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高度重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时,要体现对独生子女父母的优先照顾。农村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政府、集体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机构,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老年父母按规定提供适当补助。城市要逐步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障体系。

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管理服务措施

6.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基层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网络。村(居)民委员会要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将其纳入村(居)民自治,促进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扎实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城镇计划生育要实行属地化管理,落实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7.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广电、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公益性宣传。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特别是主要媒体要制定规划,采取开办人口和计划生育专栏等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等以上学校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纳入相关教学内容。县、乡、村人口学校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大力开展国情国策、人口政策、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与计划生育相关内容的宣传。利用城乡人口文化大院等各种文化场所,广泛开展群众性的人口文化活动。

8.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过错追究制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建立健全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严密、行为规范、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对违法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一律征收社会抚养费,尤其是对那些社会名人、富人、企业老板等特殊群体更要做到一视同仁,除依法征收抚养费外,取消评优评先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资格,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依法予以罢免。

9.全面提高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制定和实施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将其纳入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公共卫生体系规划。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改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备水平和服务能力,履行好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药具发放和人员培训等职能。坚持避孕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生殖健康检查制度,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要进村入户,为育龄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乡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加强咨询服务能力建设,稳步推进避孕措施的“知情选择”。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乡(镇、办)活动,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10.大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纳入到政府信息化建设体系中,加大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信息共享程度。人口计生、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民政、工商、卫生、教育等部门要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和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人口出生、自然增长、出生人口性别比、人口流动、新婚、抱养及入学等情况。完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迁移、就业、贫困等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信息资源建设和开发利用,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社会经济政策

11.健全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筹运用经济社会资源,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在制定实施宅基地划分、拆迁安置、扶贫开发、合作医疗、改水改厕、沼气应用、就业培训、新技术推广等政策措施时,要征求人口计生部门意见,并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家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和计划生育“小康工程”,鼓励经济发达地方制定更多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

12.健全奖励保障制度。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每月发放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个体工商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县(市)、乡财政解决发放。对符合条件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给予2000元以上奖励。落实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关于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利益导向新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郑办[2006]17号)的要求,认真落实我市出台的对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延长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年限、对农村独生子女及计生双女家庭发放“节育奖”和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减免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费用等4项奖励优惠政策。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制度,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对象,全部办理保险,手术出现意外由承保单位负责意外赔偿金5000元、医疗保险赔偿金1000元。参保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分担。

13.加大优待扶持力度。在招收乡(镇)、村集体企业事业职工及扶贫、救灾、贷款等方面给予独生子女家庭优先照顾,在就医、就学、防疫、国有或集体资源使用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在扶贫济困、农民工培训、贴息贷款、就业安排、项目规划中优先扶持。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且只生育一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由县(市)区财政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30元的补贴。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子女参加中招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14.加大困难救助力度。对独生子女死亡、因伤病致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并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对象,每人每年再增发500元的扶助金。

四、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15.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调控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口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一把手负主要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定期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制度,市委、市政府每年不少于两次,县(市)区委、政府每年不少于4次。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1次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继续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各级党、政一把手每年要进行不少于2次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调研工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每年要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各级党委中心学习组要把学习人口理论形成制度。各级党校、干校要开设人口理论课。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社团组织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

16.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党政领导、计划生育部门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进行责任目标考核,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市政府对县(市)区、县(市)区对乡(镇)办事处每年年初提出工作目标,平时注重跟踪督查,年终组织考核,依据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对获得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的单位,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市委、市政府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的单位,视其程度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凡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委(办)主任写出书面检查,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凡被黄牌警告的单位,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委(办)主任1年内不得提拔。凡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委主任予以免职。

17.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城乡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全市各级财政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要逐年增加,“*”期间,每年增长幅度,市级0.3元、县级1元、乡级0.6元。从2007年起,各行政村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按不低于人均1元的标准纳入乡级财政预算,其中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人均投入标准不得低于2元。加强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严肃查处在奖励优惠资金发放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不到位的不得评为先进,更不得评为国家和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

第11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国有企业计划生育

1、 前言

一个国有煤炭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好坏,员工实行计划生育自觉性的意识强不强,从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健康发展,影响着社会安定团结与和谐稳定。如何把计生管理有效地落实在实处,既能促进生产,又能抓实计生管理,这是摆在计生工作人员面前必须要破解的难题。

2、国有煤炭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现状

就计划生育工作来讲,我们义煤集团各级管理机构健全,工作人员配备到位,责任、报酬落实,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有序,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近年来部分矿区新建分支企业,计划生育管理体制不顺,责任不明确,企业把生产销售列在了头等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状态。同时,一些临时职工居住、就业地点变动频繁,出现了流动人员难寻、婚育证明难办、孕育情况难控、违法生育难处理的现象。再者,近几年新建企业的外来员工和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难以落实管理单位,成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薄弱环节,同时也给这些人群的婚育带来不便。

3、导致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不和谐问题的原因

目前国有煤炭企业计划生育工作中产生的一些不和谐现象比较多,综合分析,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外部环境不利影响。近些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婚姻登记改革等许多政策、法规的重大调整,对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同时,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使得择业渠道多元化、去向自由化,政府管理部门的规范约束力明显弱化。二是企业个别职工缺乏计生责任,齐抓共管单位配合度偏低也是原因之一。

4、要将计生工作融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中

计生部门工作人员要增强使命感,深刻认识到人口计生工作仍将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时刻不能放松。因此,我们担负计生工作管理的同志首先要从思想政治的高度提高认识,努力增强做好计生工作的使命感,要从学习领会党中央精神的认识和行动上走在职工群众的前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其次是要通过组织开展形之有效的宣传、培训、走访、谈心等活动,深入到职工家属和生产一线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贯彻,将党和政府的计生政策送上门,帮助实行计生对象提高优生优育认识。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工作思路由过去的单一管理转向综合服务,工作对象由过去的全体职工转向主要针对女职工,服务模式由过去的群体服务转向个性化服务,管理方式由过去的静态管理转向动态管理。面对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企业计划生育工作者必须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狠抓思想观念的转变,树立抓好计生工作就是促进企业经营活动健康发展的新理念。

首先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观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领导重视,计生工作才能抓好,也才能抓出成效来。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人口理论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从可以持续发展的观点重新认识和理解计划生育工作,要以强烈的责任感,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真正负起总责,关注本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注重培养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的计生工作者,并要大力支持她们开展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协调各个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切实把计生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完善目标责任制,切实把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同时,计生工作人员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从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加强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全体职工思想观念转变。最后,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实行优生优育奖励办法,从制度上不断完善计生工作管理的良性机制。要从更加人性化的高度,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逐步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5、加强和改进国有煤炭企业计生工作的手段

5.1搞好清理清查

这是加强和改进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先决条件,是加强企业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手段。只有全面掌握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现状,准确摸清企业职工的相关信息和婚育状况,才能明确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归属地,对企业育龄人群落实分类管理、服务措施。在继续做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孕情普查、妇女病普查等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技术相关的优质服务基础上,还要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应该真心实意地从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急职工所急、想职工所想、解职工所难,把工作做细,真正发挥激励职工、服务职工的作用。

5.2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企业计划生育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一是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二是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各企业要把计生工作纳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机构、配备人员、落实责任、保障经费,为计生工作开展提供充分保障;三是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在对企业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时,从考核内容、工作指标、方式方法、奖励制约措施等方面,根据企业工作实际,合理设置指标,进行科学考核,特别是在奖励、制约方面,要抓住企业最关心、利益关系最密切的方面进行奖惩。

5.3落实齐抓共管

齐抓共管是加强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保障。企业主管部门和对企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在企业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齐抓共管职责,进一步明确对企业考核的内容和奖惩办法,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对企业计划生育问题严重,而相应制约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并追究相关部门的连带责任,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合力。

参考文献:

[1]唐贵忠,冉云霞.计划生育管理[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6

[2]程利南.计划生育和生育调节[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8

第12篇

同志们:

今天,、教育部等部门召开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目的是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件很有意义的事情,人事部对这项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年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的第一年,全国项目共组织招募了名志愿者前往西部地区的个贫困县基层岗位开展服务工作。经过近一年的实践,大学生志愿者们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和所学的专业知识,在西部地区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各个领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当地党政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欢迎和赞赏。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指出,大力抓好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大批素质优良、勇于创新的青年人才,是实现人才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高校毕业生是青年人才的重要来源,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对于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是一个很好的导向;有利于青年人才把个人成长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鼓励他们在艰苦环境和社会实践中锻炼成长,是培养青年人才的有效途径之一。

今年仍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高峰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明确提出要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重要意义,继续配合共青团和教育部门,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

第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与有关部门一道,抓好宣传和引导工作,鼓励毕业生不怕艰苦,自觉锻炼,树立为祖国、为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功立业的远大志向,并针对工作中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具体措施和办法,为大学生志愿者提供优质服务。版权所有

第二,做好大学生志愿者在西部地区服务期间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志愿者到西部地区服务,服务期要计算为工龄,记入档案,各用人单位都要予以承认。服务期间,其档案由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保管的,要免收服务费用;需要时,要做好人事服务。

第三,做好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的就业服务工作。对服务期满自主择业的大学生志愿者,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积极为他们提供需求信息、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等服务,为他们进入市场、自主择业提供方便;志愿者落实工作单位后,要主动协助其办理人事档案接转等相关手续。

第四,鼓励国家机关从志愿者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大学生志愿者,要按照《关于做好××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分。

同志们,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艰苦地区去,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毕业生立志成才的需要,意义重大。各级人事部门要热情关心、积极帮助到西部基层工作的大学生志愿者;要继续同有关部门加强合作,积极探索,健全机制,完善政策,讲求实效,把毕业生这一宝贵的人才资源配置好、开发好、使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