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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起,确立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明确提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把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作出专门部署。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召开这次会议,说明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高度重视。马馼部长刚才作了重要讲话,对下一步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按照马馼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抓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现在我结合会议主题,就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作个发言。
一、认真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今年以来,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着力抓好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的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规划》,注重整体推进中央企业惩防体系建设。
1.认真领会《工作规划》的精神实质。国资委机关以及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工作规划》和贺国强、何勇同志的重要讲话,国资委纪委要求中央企业结合惩防体系建设促进活动,加强学习贯彻《工作规划》,召开座谈会,交流学习体会。通过学习,我们进一步领会到,惩防体系建设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大历史性课题。《工作规划》是我们党深刻总结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认识到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惩防并举,有利于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效果;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用惩治和预防结合的方式抓反腐倡廉,有利于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解决了腐败问题,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保证。结合国有资产监管实际,我们体会到,加强国有企业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工作规划》提出的国有资产监管任务,推进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在国有企业构建严肃惩处和有效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有利于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管理,有利于中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各企业结合反腐倡廉建设实际,深刻领会了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新要求,注重增强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把握了惩防体系建设六个要素的内涵及其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关系。
2.结合中央企业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根据《工作规划》的要求,国资委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强化管理,建立内控机制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等要求。《实施意见》体现了企业的特点,强调六项要素的联系性和互动性,在教育上,突出警示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在制度上,强调完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在监督上,在探索提高同级监督效率的同时,强化对下级的监督;在改革上,善于发现体制机制性问题,及时反馈,推进纳入改革方案;在惩处上,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清理积案,排查线索,提高能力;在纠风上,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规范公共服务行为;在工
作机制上,强调纪委监察局要与国资委业务厅局加强配合,推进牵头任务的落实。各中央企业正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
3.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根据年初对惩防体系整体推进的部署,扎实开展工作。一是注重整合监督要素。多数企业纪检监察、审计与其他监督机构共享监督资源,加强信息沟通,在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上取得了进展。二是运用惩防体系的办法抓重点工作。按照单项工作整体抓、具体工作综合抓的思路,抓好“七项要求”和“三重一大”的督查落实。既开展教育,让领导人员知晓工作要求,也通过宣传和廉洁文化建设,营造环境,让职工群众知道,便于监督;既作为制度去细化,加强执行和检查,也作为查办案件重点,对违反者受理初核和立案检查;既作为领导班子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主题,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洁自律,也从监督角度提出改革措施,在源头上解决体制机制性问题。三是结合查办案件工作开展体系建设。通过分析案例,注重开发案件的治本功能,改进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增强制度的操作性,强化执行力。四是开展对工作效果的考评。一些企业探索建立惩防体系考核评价办法,对业务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推进牵头任务的落实。五是加强探讨和交流。国资委纪委继续组织地方国资委纪委在前三年研讨预防腐败能力、制度建设、加强监督三个主题基础上,今年就整体推进企业惩防体系建设进行专题研讨,取得了许多理论成果和工作经验,以此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惩防体系建设的实践。
(二)以落实“七项要求”和检查“三重一大”执行情况为重点,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1.加强工作部署和指导。国资委党委和国资委办公厅分别印发通知,对“七项要求”和“三重一大”的监督检查工作明确责任,提出要求。国资委纪委编写“七项要求”解释,开展对“三重一大”制度理论问题的研讨和征文活动,指导和推进企业掌握两项工作的目的与要求。通过开展调研和试点,听取企业对做好这两项工作的意见,按照不繁琐、重实效的原则确定督查调研工作方案。
2.中央企业落实“七项要求”的情况。一是确定督点。许多企业对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办理的举报件及领导人员廉洁档案进行梳理,有的通过问卷调查和定量分析等方式,对与“七项要求”有关的易发、多发及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分析,确定检查的重点人员、领域和岗位。二是认真做好自查。企业领导人员对照要求填报自查登记表,在职能部门把关后,企业党组织审核认定。截至9月19日,125家中央企业报送了领导人员自查情况汇总表。三是规范廉洁从业行为。许多企业将“七项要求”纳入廉洁承诺、述廉议廉、廉洁谈话内容,修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结合完善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对“七项要求”涉及的生产经营环节,特别是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担保、委托理财、招投标、物资采购等环节,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和程序。四是对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从调查摸底情况看,“七项要求”涉及的问题在企业有不同表现,有的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有的在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有的为配偶、子女和其他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许多企业已经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改,效果良好。例如一家企业通过整改,三名领导人员退出兼职取酬收入61万元。
3.对中央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督查情况。各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制定的方案,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一是督点内容。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业务管理部门,重点对“三重一大”制度是否建立、决策内容和方式是否明确、权限是否清晰、程序是否规范、监督是否有效等进行监督检查。目前,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已结束。二是督查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从检查情况看,中央企业基本做到了决策民主、过程公开,特别是随着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和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推进,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得到更好落实,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体制机制有了保证。通过这次检查,推进了企业“三重一大”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三是督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有的企业领导人员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在认识上还有差距。有的企业“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对违规决策的责任追究不到位,决策失误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4.继续抓好对“七项要求”和“三重一大”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调研。10月份,国资委纪委将组织有关业务厅局,对部分中央企业两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调研。针对职务消费、投资入股、兼职取酬以及企业决策内容不确定、决策程序不完善、决策过程不规范、决策执行的监督不到位等加强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法规性文件,出台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落实“七项要求”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工作。
(三)保持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加强对中央企业案件特点和规律的分析。
1.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按照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我们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注重发挥对腐败的惩治功能,严肃查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违纪违法案件。
2.加强对企业案件特点和规律的分析。中央企业与其他领域一样,举报普遍减少、窝案串案居多。同时也有一些自身特点。一是违纪违法主体多为二三级企业领导人员和财务管理、物资管理、项目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呈现低职低龄的现象。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违纪违法,多有关键岗位人员配合,形成企业内部的权钱、权物两个环节的结合,使腐败行为得逞。低职低龄人员的案件多出现在二三级及以下企业,由于他们经不住物质利益诱惑导致违纪违法。二是违纪违法性质多为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商业贿赂,以及通过窃取商业和技术秘密获取私利。失职渎职和贪污贿赂多为企业领导人所犯错误,主要是违背集体决策原则、一个人说了算。贪污贿赂多为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共同所为。而商业贿赂和窃秘则基本是非领导犯罪或低职低龄违纪违法行为。三是违纪违法手段多数是利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等机会,通过私自经商办企业、同业经营、关联交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四是违纪违法的后果多数涉案案值较高,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较大。
从案件发生过程看,我们对中央企业的案件有几个规律性认识。一是企业内部管理经营相对规范稳定,案件不多、大案更少。当企业参与市场活动,特别是与中介组织、一些非公企业等市场主体打交道时,发生案件的机率比较高,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领导人员失范,产生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案件。这与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有关,需要我们增强适应性和有效对策,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二是在企业发展相对稳定时,发案少、大案更少。企业处在较大动态中,比如改制重组、产权交易、破产等过程中容易发生案子甚至大案子。最近在研究明年工作时,我们
提出对拟重组改制企业的问题举报要早排查、早预防,防止有人借改制重组隐瞒问题,造成新的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企业领导人员犯错误。三是企业各项管理包括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认真,基础扎实,企业就健康发展。企业管理薄弱,基础工作不稳,对党建工作乃至教育、制度、监督不重视、不落实,用形式主义抓工作,搞短期行为,就会出现管理混乱,这样的环境和作风,常会被人利用,产生违纪违法案件。四是企业领导人员正确对待自己的多重角色,正确处理各种利益、权益关系时,企业就健康发展。企业领导人员对这些角色、关系处理不当,就会出问题犯案子。把董事会一人一票决策和党委会集体决策,变成一个人说了算,就会发生决策失误,甚至酿成大错。对职务消费运用不当,扩大到个人消费、家庭消费乃至小团体消费,就会超出界限,违纪违法。
3.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治本功能。年初,我们决定每年召开一次案件情况通报会,向中央企业负责人通报案情,开展警示教育。去年我们已在所管理的行业协会、事业单位做了尝试,也在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内部对查办的案件进行了分析研讨,效果都很好。今年的中央企业案件情况通报会即将进行。中央企业在查办案件基础上,通过一案一整改、一案两报告、一案举一反三等措施,认真剖析案例,研究案发原因。针对企业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重点查找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管理意见并督促整改。同时,寻找教育、制度、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缺失,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体现了务虚工作的硬度,充分发挥了案件检查工作的综合预防作用。
二、坚持惩治和预防结合,坚持反腐倡廉与国资监管结合,把握企业惩防体系的本质要求
20*年以来构建惩防体系的实践,特别是今年以来几项重点工作的推进,使我们体会到,按照惩防体系建设的思路和方法抓反腐倡廉工作,将预防和惩处的功能结合起来,统筹运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要素,就能相互促进、产生综合治理的效果。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坚持惩治与预防并举,坚持惩防体系与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就能有效发挥惩治和预防的综合功能。
(一)发挥国资监管和反腐倡廉的预防功能,做好保证国有资产安全的基础工作。预防性的基础工作分国资监管和纪检监察两方面来做:
一是国资委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企业改革,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创造了条件。近几年,国资委加强了企业国有产权管理、规范产权转让等措施,有效防范了重组改制和产权流转中的资产流失;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权力制衡约束,进一步防范了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深化中央企业内部改革,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增强集团控制力,有效控制了国有资产经营风险。
二是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和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中心工作,按照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加强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建设,深化廉洁自律工作;大力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开展了具有纪检特点的警示教育,营造廉荣贪耻的氛围;推进企业在完善经营管理制度中落实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督促经营管理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防范腐败的基础性工作,加大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
(二)运用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和查办案件的惩治
功能,强化国有资产安全理念。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实行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挂钩,任期业绩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任免及中长期激励挂钩,按照五个等级严格兑现奖惩,促进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资委纪委和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围绕产权转让、改制重组、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容易造成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的环节和领域,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惩治腐败,有力地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
(三)发挥监督的综合功能,把预防与惩治结合起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国资委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推进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基本制度,加强企业财务监管,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实行监事会当期监督等措施,提高了监督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中央企业在创新监督体制、增强监督实效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如有的企业实行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三位一体”监督模式等,更好地发挥了监督既可以检查督促、预防腐败于未然的作用,又具有及时纠错与追究的功能,加强了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特别是以工程建设、营销采购、财务管理、节能降耗等为重点的效能监察监督,20*年至20*年,共挽回经济损失45亿多元,节约资金160多亿元,发现了一批案件线索,实施了责任追究,提出了许多监察建议,督促企业管理部门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有力地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管理效能的提高。
三、坚持融入中心统筹推进,正确把握和处理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几个问题
加强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需要我们紧密结合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实际,正确把握和处理以下四个问题。
(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与完善企业内控机制和风险防范紧密结合。加强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要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与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企业内控机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紧密结合,共同发挥预防腐败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作用。在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中,要结合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发展中心任务,按照惩防体系要求,推进企业完善内控机制、加强防范风险工作,使之融为一体,相互促进,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我们制定的《实施意见》,以国资委党委和国资委文件印发企业,就充分考虑到中央企业的特点,要求企业党政齐抓共建。各企业不能把惩防体系仅当成纪检监察机构或企业党委政工的体系,而是要建设成为整个企业的惩防体系。
(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充分发挥业务管理部门的重要作用。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既是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也关系到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涉及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中央纪委部署国资委完成《工作规划》的6项牵头任务和20项协办任务,都与国有资产监管、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规范招投标等工作有关。完成这些任务,需要在国资委党委统一领导下,横向上形成合力、纵向上形成长效机制,运用惩防体系的方法和作风来统筹安排。纪委要围绕国资委中心工作,发挥好组织协调和督促作用。业务部门要根据惩防体系分工,抓好牵头任务和协办任务的落实。国资委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注意研究单个部门难以完成的事项,注重解决实际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要有业务部门的人员,加强联系沟通。中央企业也要按照上述要求,做好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加强考评,推动业务管理部门共同参与惩防体系建设。
(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中央企业要在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内容广泛,各个时期都有不同的工作重点。要根据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的进程,确定相应的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发挥好促进和保障作用。这就要求我们运用系统论的思想和方法,针对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领域,既要做好反腐倡廉全面工作,又要抓好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防止顾此失彼。要集中企业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统筹推进,以抓重点工作带动全面工作,从整体上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目标。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2016年全系统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牢固确立“五大发展”理念,聚焦聚力“四个大突破”,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深化改革创新、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提升执法效能,加强安全保障,净化市场环境,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全市“奋力超千亿、全面达小康”贡献力量。
一是继续推进商事登记改革,激发大众“双创”活力。推行程序规范化、办事高效化、服务优质化“三化”活动,创新商事登记改革举措,积极试点简易注销程序,构建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全面做好“一照一码”的变更登记和换照企业的赋码工作,确保2016年底完成60%、2017年底全面完成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换照工作。推进“互联网+”行动,进一步扩大全程电子化登记的实施范围,在电子身份确认、电子数据存档、电子执照应用等方面取得进展,让更多企业随时随地上网办理登记,进一步提高服务创业创新的质量和水平。继续实施“先照后证”改革,落实“负面清单”,及时调整企业登记前置、后置审批目录。继续加大民营经济发展推进力度,在泰州民发办目标任务未下达之前,仍按去年目标执行。
二是继续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升企业品牌意识。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__行动纲要”,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力求以质量的提升对冲速度的放缓,推动__从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的中低端向“微笑曲线”两端攀升,以高品质的服务供给,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行业话语权。认真贯彻《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继续完善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优化标准体系,推动标准实施,强化标准监督。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大体系,加强检验检测服务,推广自愿性体系认证。实施可持续的品牌战略,按照“创品牌、带行业、促转型”的思路,继续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市长质量奖”评审活动,推动、鼓励企业争创__省质量奖、泰州市长质量奖,放大区域品牌效应。全年力争创成__名牌1-2个、泰州名牌5-6个、泰州市服务业名牌1个;创成__省著名商标3件、泰州市知名商标14件;引导企业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2项以上。
三是继续实施信用信息公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证照联动监管平台”建设,实施工商、质监、食药监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切实履行对申请人和许可部门的“双告知”职责,推进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建立衔接有序、运转顺畅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强化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实时、准确归集经营异常名录数据。在此强调一下,经营异常名录数据直接关联市场主体信用惩戒措施,涉及相对人切身利益,处理时要慎之又慎,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加强警示管理和黑名单管理,切实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合理确定随机的范围和比例,进一步提升信用监管的公信力。进一步完善餐饮食药单位量化分级评定制度,总结餐饮、零售药店和保健品、化妆品经营主体的量化分级评定经验,探索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药品经营主体延伸,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结合“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示、星级信用市场创建、政府质量奖评选,积极做好注册登记、执法办案、年度报告、公示抽查等各类数据的汇总整合和关联,加强部门协作和联动监管,高标准构建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发挥信用信息作用,推动“诚信__”发展。
一是进一步整合申投诉举报中心,便捷群众维权。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以消费的增长带动产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良性循环。充分发挥申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的12315、12365、12331热线维权平台调度联动功能,探究与政府12345以及通信、
保险等公共服务平台的通联,进一步提升维权联动效能。要继续完善维权热线接线、流转、回访、考核机制,规范处理程序,强化处置效能,做到流转及时、响应及时、调解有序、答复有效。加强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信息的综合运用,对投诉集中的行业和企业实施行政约谈和社会公示,实施专项监测,做好“诉转案”工作,积极破除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潜规则。积极介入网络市场监管,探索微信等个人社交平台网络服务交易行为的监管模式,加快构建“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监管”相结合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大力提升网上综合监管能力,严厉打击网上虚假宣传、制售假药等违法行为,切实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二是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进放心消费。瞄准食品、农产品等检验检测新需求项目,大力引进检测设施和检测人才,积极做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整合,加快食品检测中心建设步伐。积极创造全新检验检测服务模式,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和能力向开发区、工业园区集中,为企业产品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支持,全面拓展业务空间。积极联合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共同开展科研攻关,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形成研发、孵化、应用有序衔接的科技创新链条。继续加强民生计量和能源计量管理,组织好强制检定、“两免检”、民用“三表”、能源计量、计量认证认可等工作,实施电表首检率100%,水、气表首检率90%以上。以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为目标,继续开展物流快递、旅游服务行业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全面落实新《消法》对消协组织的功能定位,及时向社会消费提示,引导科学合理消费,进一步放大消协组织影响力。
三是进一步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积极研判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建立并完善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风险管理数据库,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制造和使用单位的风险运行动态。继续巩固电梯监管与服务大会战的工作成果,加快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电梯事故应急处置效率,促进安全监察工作质量提档升级。继续开展电梯安全隐患大排查,完善无物业小区的电梯维保机制,着力推进“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电梯以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老大难”问题的综合治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新建锅炉的规定,严格执行锅炉施工告知、锅炉注册登记制度,积极开展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配合做好10吨/时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指导推进在用锅炉节能改造。继续打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督促特检机构严把管道安装监检质量关,做好压力管道元件生产单位的证后检查工作。继续加大对民用电梯、小锅炉、大型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行车等重点领域和造(拆)船企业、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督力度,及时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信息,督促企业改进质量,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责任事故的零发生。
四是进一步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民生安全。全面落实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织就严密的“防护网”,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和餐饮的全过程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加大食品药品质量的抽检频次和力度,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破解行业潜规则,防范系统性风险。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电子溯源监管,推进“明厨亮灶”建设,积极引导农家宴、民间厨师和校外代伙点规范经营。加强食药品安全事前评估、全程监管、驻点监督,做好传统节假日、中高考、菜花节、板桥艺术节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的餐饮服务安全监管。深入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继续做好新版药品GMP、GSP实施工作,全面落实医疗器械分类分级监管,加大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指导,排查风险隐患,切实抓好整改。继续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提高规范管理水平。
五是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完善处置机制。以风险有效管控为导向,加强队伍建设,配强专业人员,建好应急处置指挥平台。建立风险隐患点排查清单,根据产品品种、企业管理状况及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记录等信息,科学设定评价条件,划分风险等级,督促企业开展风险隐患评估,识别风险源头,确认风险等级,及时发现、汇总、分析各类风险隐患。加大风险预警研判,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监测预警、重大信息直报、安全隐患整改督查制度,全面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加强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工作,全年根据市政府综合演练活动安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1-2次,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一是推进食药监管的综合协调。围绕健康中国部署和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要求,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食药安全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当好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守门人”。及时谋划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心,部署实施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市食安办的工作职责,按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大部门联动协作,完善互联互动的食药监管格局。加强与市农委的沟通协作,实现食用农产品产地输出和市场准入的紧密衔接,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水、土壤、种养殖环节等设计食品药品安全的源头治理。充分发挥镇级食安办和村级协管员的作用,积极向上寻求政策支持,加大对镇、村食品药品监管的督查指导力度,形成市、镇、村三级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确保食药安全管理履职到位。
二是推进监管执法的综合协调。注重执法机制的上下联动,科学制定囊括各业务条线的年度监管计划,建立完善监管信息的内部通报、案件线索及时移送、/:请记住我站域名/行政与刑事
司法衔接等机制,实现监管执法信息的交流共享,加大执法办案的指导力度。围绕的热点问题,主动作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网络市场、特种设备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健全案件联席会商机制,确保依法行政。改善执法装备,提升一线监管执法人员执法效能。
三是推进重点工作的综合协调。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抓好重点工作的协调督查力度,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在服务项目建设的同时,积极做好项目的招引工作,形成人人重视招商、个个关注项目的氛围,坚决完成招商引资目标。认真谋划部署,按时保质完成金三角过渡市场拆迁包保、市容整治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市场监管职能工作,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监督。充分履行部门职能,在农贸市场、校园周边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户外广告管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贡献力量。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部门工作的根本宗旨,认真做好挂钩帮扶、促进就业和社会管理等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绩效考核管理,全面健全工作新机制。以提高执行力为核心,明确量化目标要求,建立有效的奖惩考评机制,通过绩效工资的差异,实现正面导向,激发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增强队伍活力和凝聚力。注重优化市场监管制度设计,落实事权划分,加快流程再造,通过制定科学缜密的工作流程图,实现一目了然的履职步骤,确保轮岗交流人员和基层监管执法人员按图操作,迅速上手。认真做好上下、内部和基层的协调工作,加强上级业务工作的研究,实现统筹部署;加强职能科室的沟通协调,理顺工作机制;加强基层业务指导和考核,全面落实工作。全面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认真执行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部门职能。
二是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全面提升队伍新能力。机构整合带来的业务领域拓展,安全问责追责更严,尤其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落实“四有两责”(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要求和落实日常检查、监督抽检的两项责任),倒逼我们更新知识结构,实施监管履职的专业化、职业化。要注重问题导向,科学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进一步拓宽干部视野,培养创新思维,积极培养精通线上取证、线下查账、数据分析的专业监管人才队伍。要把培训与实践有机结合,继续开展一线监管人员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监管法律法规和监管执法基层技能培训,运用实训演练等措施将专业理论、监管技能教学和企业实地教学相结合。要以提高基层履职尽责能力为目标,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强化干部基层实践锻炼,有序实施交流轮岗,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三是加强部门立体宣传,全面宣传部门新业绩。积极整合宣传资源,注重策划研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引导企业自觉自愿落实法定义务,努力激发市场主体参与改革的自觉性。与时俱进抓好微通讯时代的立体化宣传工作,实现从被动式宣传向主动式、互动式宣传的转变,推进实施社会共治。抓好门户网站的阵地建设,第一时间更新维护,为网民提供便捷的市场监督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网上信息和咨询服务。认真做好与市广电台、报社、网络媒体的对接协调,积极撰稿投稿,综合运用政务信息、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全面宣传部门工作亮点和人员先进业绩。加强网络舆情分析监测和网络新闻,正面引导网络舆情,打造公开、公正、透明的部门形象。加强信息化建设,确保全员使用、全方位覆盖和数据全面采集,坚持技术标准、数据规范、网络线路的统一,加强数据的多元化利用,畅通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
一是深化廉政教育,严明党纪党规。以道德为“高线”,以纪律为“底线”,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1)政治纪律,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要以为统领,带头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始终把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和优良传统“四个规矩”,决不允许不负责任地传播消息、发表议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清醒人和带头人;(2)组织纪律,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听从组织安排,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不得对抗组织,不得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等;(3)其他纪律,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树立良好家风,严格遵守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纪律要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和__市作风和效能建设规定落地生根,坚持一作不让纠“”。深入持久抓好作风建设,要按照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提出的持续开展“重大项目推进年”活动要求,做好沟通协调,帮助企业尽快解决问题,确保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全速奔驰在“快车道”上;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社会各界群众关心、关注的消费维权、特种设备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庸散懒,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典型现象,积极参与到全市开展的各类专项督查整治之中;要加强人员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制度虚化的现象;对群众投诉举报查实的,或在全局、全市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是突出监督前提,强化防控检查约谈。(1)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要对管理人、财、物和从事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事项的重要岗位,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在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确定廉政风险防控点,制定防控措施,做到风险可控。(2)构建“三访”监督网,要对机关科(室)、分局和大队(中心、学会、协会)工作人员上班纪律执行情况以及公车使用情况等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暗访”;对各类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监管工作和行政处罚情况要适时“回访”;对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要注重“私访”,构建全覆盖的监督网络。(3)开展提醒约谈,要对科(室)、分局内设科、大队(中心、学会、协会)负责人三个层次人员开展提醒约谈,做到及早提醒、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三是严格执纪核心,注重制度执行惩处。(1)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要加强对局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定执行到位、工作推进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对执行不到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施责任制
为把综合工作落施到位,我局按要求与各科室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职责,同时把综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任期目的管理。结合局领导队伍成员变动,大力理顺权责关系,对局领导队伍成员的工作分工以及科室的职责职能重进行科学合理的设置和界定,全部细化工作职责范围,做到了工作机制顺畅、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详细,创立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穆建中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我分管综合治理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第一责任人,负责综治、安全保卫、调解、普法、帮教工作,并结合业务施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二、扎扎实实做好各项综治工作
(一)改动软硬件设备,做好安全防范
硬件方面,针对市行政中心设备设备老化的情况,狠抓各种设备设备的日常巡查、养护,积极预防和有效排除各类安全隐患,2012年共投入10万多元,先后对市行政中心500多个房间的中央空调端表冷器等设备进行了集中清洗,对130多个房间的末端设备进行了重要养护,对中央空调主机、循环水系统进行了检修维护,对中央空调机房燃气报警设备进行了检测更换,对主机温热交换铜管进行了除垢清洗,确保了各类设备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水电气的正常供应。进行多层设防,加大市行政综合服务办公楼的安全保卫和监控管理,实行24小时专门值班室和封闭式管理,且不按时进行自查,发现难题立即处理。
软件方面,继续树立各项章程,如安全保卫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工作规则、保密制度、来人接待制度,总值班室工作职责、领导带班制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二)扎扎实实做好市行政中心安全管理工作。
实在加大对市行政中心办公区的标准管理,以市委办、市政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大力加大市行政中心办公区管理的通知》,对在市行政中心机关大院举办各种活动、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张贴广告宣讲标语、乱搭乱建等行为进行了标准和治理。对市行政会务中心承办各类会议进行标准管理,明确了会议承接的范围、审批程序等,确保了会务管理标准有序。认真执行市行政中心卫生保洁、会务、安全保卫、绿化、亮化、机电房屋维修管理、后勤服务承诺和综合治理等章程,落施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工作职责,确保了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市直机关各办公区内的安全。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前,都按照市行政中心机关秩序综合胁调工作领导小组的方案,配合相关部门对市行政中心的消防与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部检查,确保安全。
(三)开展4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和2次消防演练
2012年,共对2个机关办公区开展了4次消防安全自查活动。针对市行政中心和市行政综合服务楼个别单位办公房间及公共卫生间发生多起由于吸烟等明火引起的火灾险情,由于我局消防监控人员立即发现和处置,均未酿成火灾事故的情况,我局下发了《关于实在加大市行政中心和市行政综合服务楼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管〔2012〕16号),要求各单位加大防火安全教育管理、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认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向7个单位下发了《关于消除安全隐患难题的告知函》,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审计局等单位迅速行动,进行了整改,增配了消防灭火器,消除了安全隐患。
为实在做好市行政中心及行政综合服务大楼的消防安全工作,大力进步安保人员的灭火技能,2012年5月5日组织市政府办公室保卫科、局属电工班组、物业管理单位安保人员30余人,在行政中心大院开展了灭火技能加强学习和实战演练活动。通过现场灭火器功能演示及灭火器使用操练,使广保人员大力掌握了灭火器使用方法和标准操作,进步了火灾应急处置才能,为做好行政中心消防安全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确保市行政中心大楼冬季的消防安全,2012年11月19日组织后勤班组技术人员及安保人员对市行政中心和市综合服务大楼的消防安全设备设备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应急演练。通过对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消防联动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火灾喷淋系统、烟感、温感、手动报警、消防广播等进行应急测试,确保了市行政中心消防设备设备灵敏可靠常态化和重要部位的消防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难题要求相关单位尽快整改到位,确保了冬季消防安全。
(四)做到重大活动综治工作先行
为做好白酒节、药博会、党代会会务服务,制定了《2012年中国()白酒文化节会务服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2年国际()中医药博览会会务中心会务服务突发事件专项应急保鄣预案》、《市第三党代会会场和供电保鄣小组实施方案》,按照统一要求认真谋划、早作方案、连续奋战,组织技术人员对供电、供水、供气、消防、灯光照明、中央空调、会务设备设备进行了全部、细致的检修保养;立即主动与市供电公司研究、胁调,制定了供电安全保鄣方案,确保了会务期间供电安全无故障,完成了会务保鄣任务。
三、认真抓好维稳、防范处理工作和干部职工的管理
认真抓好维稳和防范处理工作,抓好干部职工的管理,我单位2012年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无刑事或重大治安案件,无安全生产事故,无泄密或其它影响国家安全的事件发生。
年工作计划:
一、落施市委创立“平安”工作要求,实在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并认真进行组织、检查、考评和奖惩,创立健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抓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档案。
二、制定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年度工作计划,每年专题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少于4次;创立健全各级综治、安全保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普法、帮教等组织。
三、发扬本局的职能作用,结合本身业务,加大对行政中心内部消防、供电、供水、空调、会务灯光音响等重要设备设备和重要部位的日常巡查管理及维护检修,加大技改维护投入,确保行政中心各类设备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水电气的正常供应。配合市政办保卫科做好工作,积极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创立和“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活动。大力加大本局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法制宣讲教育和道德教育。创立健全综治各项制度和档案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工作到位。认真落施“三铁一器”、重大节假日检查制度,确保安全,确保无重全事故发生。做好行政中心消防系统整改。
关键词:调车;作业;检查;计划
中图分类号:X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4-0248-01
1以针对性的措施强化人的素质
通过实际的调查研究发现:接班前头一钩、交班前最后一钩;等工前头一钩、停轮前最后一钩;吃饭前最后一钩、吃饭后头一钩,这六钩,是铁路调车工作中的关键钩位和关键环节,许多调车事故就是发生在这个时段。通过进一步的分析研究,安全技术干部发现,由于这个时段人的心理上产生急于下班、急于换装、急于收拾、急于回家、急于吃饭、急于休息等六急,难免造成一定的心理波动,认为干了一天都没事,少干一下也不会有事。因此,简化作业程序、降低作业标准也往往发生在这个时段,一旦现场卡控不到位,极易发生调车事故。要解决好这些问题,一是搞好事故案例教育,对调车作业中的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分析,吸取教训。二是从练精兵的目的出发,加强职工的学习和实做演练,尤其是要结合车站的作业实际,突出重点,加强职工交流。三是改变业务学习和演练方法,不能局限于本职名的范畴,学习面应拓展,把职工培养成每个工种都能拿的起放得下的多面手。
2强化调车作业中的干部盯岗
强调盯岗干部作用的发挥,要盯全面,抓重点。首先,上岗要了解参与调车人员的思想状态,保证每一位参与作业人员,没有任何思想情绪上岗作业,其次是认真检查调车组人员的服装备品。第三要认真检查调车作业计划的编制是否合理、完整。
3认真做好计划预想
在每批作业传达后,要组织调车人员进行计划预想,除明确计划内容、人员分工外,重点确定防溜人员,对本批作业特性、关键点、注意事项、可能存在的隐患,都加以明确,保证每一位参与作业人员都能心中有数。
4把好作业中关键
一是计划关;二是进路关;三是防溜关,强化作业中防溜措施的采取以及加强作业后防溜措施的检查;四是速度关。
5严格落实分公司调车作业防“挤、脱、撞”的“十不准”要求
一不准:去远方作业区作业,运转主任不跟乘不准调车作业;二不准:不准抢勾作业;三不准:未“手指、眼看、口呼”确认信号开放正确,不准动车;四不准:不准排短进路调车;五不准:分段办理进路,不准先近后远;六不准:不准预排、抢排、储存进路;七不准:道岔转换不到位,不准盲目操纵设备;八不准:未通知调车组,不准擅自取消调车进路;九不准:机车、车辆动态不清、位置不明,不准盲目操纵设备;十不准:原进路返回时,不准办理与返回进路相关的其他进路或操纵相关道岔;从而实现作业中的过程控制。
6认真进行作业后的总结
作业完毕后,作为管理人员尤其是盯岗人员,要及时组织作业人员对作业情况进行总结,对于作业中存在的问题,一定要旗帜鲜明地指出,拿出整改措施,不断消除隐患。
7强化调车作业标准
7.1调车人员在工作前要做到
(1)必须保证班前充分休息,班中穿着各工种规定的服装;(2)按时参加点名,开好预备会;(3)分工认真执行包线检查制度,实行对交接班。
7.2布置计划作业过程
(1)布置计划。①调车领导人应当正确及时的编制,布置调车作业计划,布置调车作业计划,应使用调车作业通告单。②调车作业通知单各项按规定格式符号及要求填写。③一批作业不超过三钩可用口头方式布置,有关人员必须复诵。④调车领导人与调车指挥人要亲自交接,并布置作业要求和注意事项。
(2)传达计划。①调车指挥人应亲自向司机交递调车作业计划,传达作业方法及注意事项,对其他有关人员,应亲自或指派连接员进行传达;②调车指挥人向调车组人员传达计划时(连续作业时,可由连接员传达),要明确分工,布置重点注意事项,并及时听取复诵;③调车人员接受调车作业计划后,按计划分工,立即上岗做好准备及检查;④调车指挥人确认有人员均已了解调车作业计划后,方可开始作业。
(3)变更计划。①调车指挥人变更计划不超过三钩时,可以口头方式传达(有关人员必须复诵。仅变更作业方法或辆数时,不受口头传达三钩的限制,但调车指挥人员必须向有关人员传达清楚。②调车指挥人变更股道时,必须停车传达。③调车指挥人作业中变更计划,影响编组顺序,股道停留车顺序和车数时,要取得行车调度的同意。
7.3作业前检查作业过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严格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狠抓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积极推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林火监控指挥系统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好成绩。据统计,全市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共14起,总过火面积为20.9亩,受害森林面积10.7亩,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39%、89%和92%,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1‰,远低于省下达的1‰控制指标。全市没有发生较大、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我们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领导高度重视,狠抓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认真贯彻落实3月1日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部署抓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10月14日,张文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总结了森林防火工作,对今冬明春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认真落实上级领导指示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抓好森林防火行政首长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做到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确保各项措施落到了实处。今年全市新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共192份。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全市加大了森林防火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及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元旦和春节期间,我处(办)在广播电台播放公益广告共30次;同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活动中共派发各类安全手册、卡片、画册等宣传资料余份。各区也通过制作和树立广告牌或警示牌、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和张贴各种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新设立宣传警示牌共486块,派发张贴新《森林防火条例》及宣传资料10万多份,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彩旗900多条(面),利用电视媒体播放宣传短片600多次。市森林防火办还制作了以中小学生为主要宣传对象的森林防火宣传动漫画册1万册,派发到各中小学校,加强对青少年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
3、组织开展防火检查,落实各项预防措施。1月28日至29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城管局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市森林防火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情况、野外火源管理及火险隐患排查情况、防火物资的储备情况、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宣传情况等。“五一”节期间,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分组到各林区检查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进一步督促落实好各项预防措施。
4、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野外火源管理十项规定》以及省市关于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的通知要求,抓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遏制了山火的发生。据统计,市、区、街道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共出动巡逻10000多人次,排查出火灾隐患450多处。对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造册,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由辖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各区在主要进山口和重点地段设置检查站或流动岗哨,收缴打火机、火柴6499个(盒),查处野外违章用火次数230次,有效遏制了山火的发生。
5、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火灾扑救综合实力。我处(办)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组建深圳市森林消防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今年初从森林武警和部队择优招聘退伍官兵45名,组建完成了深圳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并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抓好队伍培训和管理,加强“以水灭火”技战术的研发和演练,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科技水平和综合实力。今年来,市、区各级森林防火部门组织举办各类森林防火知识培训班共20多期,参加人员共1500多人次;组织举行各种森林防火实战演练活动18次,参加人数共900多人次。其中,市森林消防大队采取多种形式,先后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17次,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以水灭火”演练活动7次。同时,还结合实际抓好高压潜水泵、柱塞泵等“以水灭火”技术的研发更新工作,经多次试验,已完成潜水泵一次性供压输水达到3000m距离,扬程达到260m;利用高压柱塞泵灭火出水快、流量大、成本低,一次性供压输水可达到2520m距离,扬程达257m。通过抓好队伍的培训演练,有效提高了森林火灾扑救的专业技能和综合实力。
6、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抓好森林消防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为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科技含量,今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抓紧抓好森林防火队伍装备和基础设施设备项目建设。一是继续抓好市林火监控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建设,目前已累计完成项目投资2465万元,完成项目总工程量90%。其中森林火灾扑救现场指挥子系统、超短波通信网子系统、林火信息网络共享平台开发建设已基本完成并投入试用。林火地理信息系统、防火视频会议子系统、数据存储中心建设子系统、赴火场装备子系统也已基本开发建成,将在近期进入试运行阶段。远程林火监控系统已完成凤凰山片区、羊台山片区、大鹏片区及三洲田片区共12个监控点的规划布设工作,其中凤凰山片区3个监控点的建设已完成,并实现了视频信号成功对接。二是抓紧开展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装备项目建设。已投入经费1600万元,完成招标采购森林消防专用车16部和基本装备一批。此外,我市还将计划投资2365多万元,开展森林、郊野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森林消防装备项目建设,目前投入经费400万元,正在抓紧组织开展采购招标工作。三是及早安排部署,抓好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今年已完成深圳市生物防火林带工程项目投资500万元,工程各标段均已全面开展施工建设,全市已完成种植任务95%,预计年底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设。
7、抓好市森林消防支队营区及训练基地项目建设工作。落实工程资金万元,完成了项目选址、地质勘探、地形图测绘等前期工作;办理完成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林地占用等行政审批手续;编制完成《市森林消防支队营区及训练基地建筑设计方案》并报市规划国土委审批;抓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将于年底前报送水务部门审查;项目用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及地面基础已基本完成,预计该项目主体建筑工程工程可于明年初开工建设。
8、认真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为贯彻落实1月1日国家新颁布施行的《森林防火条例》,及时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需要,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的要求,我办在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组织召开了《深圳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研讨会,全面对原《深圳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以及各区森林防火办的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最后形成了送审稿,正上报市政府印发实施。
9、加强值班调度,及时处理火情信息。市森林防火办坚持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对省森林防火办通报的林火卫星热点,要求各区及时进行核查,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同时要求各区森林防火办及有关单位严格执行林火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指挥协调工作。
(二)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等项目建设全面推进。
1、抓好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工作。一是加强与市规划国土委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做好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总规编制工作;完成了该项目综合科学考察报告和建设方案的修订完善工作,通过了专家评审,并按审批程序由人居委上报市政府审批。二是积极协调和征求市人居委、坪山新区管理委员等有关部门意见,做好《深圳市田头山自然保护区建设方案》和《深圳市铁岗-石岩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方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积极开展田头山和铁岗-石岩湿地自然保护区划线工作。三是按照市政府办公会议精神,加强与人居委等部门沟通协调,研究制订了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批流程。
2、抓好羊台山森林公园一期工程建设。一是积极开展羊台山森林公园小羊台片区景观工程,已完成工程总量的50%;二是与大浪街道办、施工和监理单位、羊台山管理处沟通协调处理一期工程施工有关问题,完成大浪入口赖屋山水厂拆迁评估工作;三是完成羊台山森林公园大羊台片区景观工程的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
3、抓好三洲田、清林径、松子坑、五指耙等森林公园规划建设。一是积极协调市规划国土委做好三洲田森林公园详细蓝图的修改和报批工作,完成地质详细勘察和边界测量工程的招标,并组织有关单位做好勘察、界桩埋设等工作;二是完成清林径环评、可研的编制工作,并积极沟通协调,做好项目总规修编报批以及环评、可研的评审等有关工作;三是完成观澜、光明和松子坑森林公园的生态资源调查、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四是完成五指耙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水保方案项目的招标工作,并抓紧开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划线方案编制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报市规划国土委审批。
(三)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我处大力开展各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与红树林福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各教育机构、观鸟协会等有关单位及社团组织在海滨生态公园联合开展“爱鸟周”启动仪式和“野生动物宣传月”等专题宣传活动,以中小学生为主要宣传对象,全面加强中小学生和广大市民生态道德观教育;在深圳移动频道播放“保护野生动物、共创和谐生态家园”宣传片;深入各大型社区、广场和公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现场派发宣传资料。据统计,全市共有3.5万多人(其中中小学生约有17000多人)参加了各种活动,悬挂保护鸟类横幅标语、宣传彩旗共1060多幅,设立专题展板80多块,在深圳100个大型社区发布了“保护野生动物、迎接亚运盛会”的公益广告,现场派发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鸟类科普知识等宣传资料0多份。
2、协助做好野生动物行政执法和救护工作。我处协助森林公安分局、海关、工商等部门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50次,出具鉴定书30份,救护市民、海关和工商等个人或部门移交的野生动物588只(条),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9只(条),国家二级保护动物47只(条),“三有动物”522只(条),象牙11公斤,土沉香70.8公斤。
3、加快推进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项目建设。一是积极采取措施,抓好救护中心管理楼工程的施工建设。中心管理楼工程建设预计年底可基本完工,目前已完成管理楼主体建设施工和部分内饰工程。二是积极做好有关配套项目建设。已落实管理楼办公家具和设备等物资采购资金,将于年底前开展采购工作;开展了展厅布展、室外环境等配套工程的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概算已基本通过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评审;完成了管理楼周边边坡安全防护工程方案设计和概算报批和环境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等工作。三是组织开展二期工程的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目前监理招标工作已经完成,正在开展施工招标的标底编制工作;
4、积极开展珍稀濒危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全市古树名木的摸底调查,并草拟保护管理方案和有关工作意见报局审批;二是加强坝光古银叶树保护小区的保护管理工作;三是加强与科研机构中山大学合作,研究制定我市珍稀濒危植物仙湖苏铁和桫椤的保育方案。
(四)积极有效地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1、加大野生植物保护和检疫工作的宣传力度。我处加强了对薇甘菊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宣传,印制了薇甘菊防治宣传海报3000份,并派发到各区张贴;同时还组织拍摄制作薇甘菊防治宣传短片,计划通过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节目和移动电视平台在地铁、公交及社区楼宇等处进行广泛宣传。另外,我处还委托动漫制作公司编辑制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植物检疫执法方面的宣传片,目前已基本完成脚本编写,即将进入动漫制作阶段。一年来,我处与各大宣传媒体保持良好合作,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等媒体,通过采访、报道、宣传广告以及横幅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性和防治措施,提高广大市民的生态安全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继续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工作。一是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和疫区改造工作。完成松材线虫病疫区改造工程的疫木砍伐、熏蒸灭害处理和苗木种植及抚育工作;开展全市松林及松材线虫病疫区分布情况调查,完成度松材线虫病疫区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和采伐指标的报批工作。据统计,,全市仅龙岗区发生了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0.4850万亩。市、区两级投入资金260万元,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面积0.8565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其中,林分改造及清理消毒病枯死树0.8565万亩,熏蒸处理疫木0.1624万立方米,并全部作无害化处理,全面完成了省今年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二是积极做好薇甘菊防治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林业局的部署要求,落实工作任务。联合市人居委开展了全市薇甘菊防治工作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全市通报。据统计,我市共投入薇甘菊防治资金1300多万元,完成防治面积12.9万亩,取得了预期防治效果。同时,继续对全市薇甘菊的发生和防治情况进行监测调查,及时掌握薇甘菊在我市的动态发生和防治情况。三是抓好其它有害生物的防治。完成了刺桐姬小蜂的防治面积90亩共2700棵,完成椰心叶甲防治70亩4200棵。开展光明和观澜森林公园红火蚁防治准备工作,防治面积20平方公里。
3、严格行政审批执法,认真做好森林植物检疫工作。一年来,我处开展了木制品调运检疫共14次,其中检疫检查木制品生产厂家13家,苗木调运企业1家,签发检疫报检单14份。截至11月11日止,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共16000余份,检疫木材2130立方米,送检松木样品2次,木材制品334750件,收取检疫费51.1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5%;开展林业植物产地检疫3次,检疫面积900亩,出具《产地检疫报告单》3份,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2份,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1份;签发《植物检疫要求书》5份,新办理《木材经营许可证》4份,办理出省木材运输证12894份。
4、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科研工作。继续与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合作开展薇甘菊生态防控研究,并取得了进展;继续与广东昆虫所开展刺桐姬小蜂防控技术应用,同时与该单位开展了埃及吹绵蚧的生物防控研究;组织开展深圳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系统项目的设计概算编制工作,基本完成项目设计工作,督促中标单位做好项目设计概算工作,为明年的施工招投标工作做好准备。
5、开展薇甘菊防控xx规划及项目建议书编制。积极收集各园林与林业部门,包括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市政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区、保护区等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薇甘菊的发生防治情况,组织开展薇甘菊防控xx规划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目前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年底前可完成项目建议书的上报工作。
(五)积极开展“三项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抓好队伍建设、行政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年来,我处在抓好各项业务工作任务落实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同时,按照局党委的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加强“党性、纪律、职业道德”教育 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转变机关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执行力,取得了明显效果。
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行政执行力。根据《市城管局加强“党性、纪律、职业道德”教育 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活动实施方案》和《市城管局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我处积极组织开展加强“党性、纪律、职业道德”教育 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活动和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加强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市委第五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蒙敬杭局长在全系统干部大会上发表的《以加快建设现代化先进城市为目标,全面推进深圳城市管理工作大发展大提升》和《把激情燃烧起来 全面推进城管工作提效提质》的讲话精神,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思路,增强了党性和工作责任意识,转变了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大力弘扬“想干、敢干、快干、巧干、实干、净干”的作风,为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全面推动创先争优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加强财务管理,做好部门预算经费和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严格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抓好年度部门预算的执行和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目前已完成今年部门预算经费支付累计共5,517,708元,仍结余2,975,284元;协助完成各森林公园前期工作、林火监控监测预警指挥系统、森林消防支队装备等项目的招投标事项,并按规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按工作实际需要,新增申请采购项目5项共190.50万元,其中包括:光明和观澜森林公园红火蚁防治20万元,薇甘菊防治科研82万元,生物防火林带抚育28万元,森林消防物资采购34.5万元,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松林清理26万元,目前正在抓紧开展招投标工作;协助申请落实7个项目前期经费共6764万;按要求完成了固定资产清查和数据上报工作,积极做好林业统计、绩效评价、预算执行情况、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数据维护和工资统计等工作。
3、加强干部培训,抓好人事劳资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干部自选培训组织安排工作,组织干部自选培训43人次。在人事劳资工作方面,按时做好人员工资套改晋升和人员信息维护工作;按规定办理市内调任公务员1名,选聘专业技术高级雇员2名,公开招聘辅助管理雇员1名,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任职1人,公务员退休1人,副科级领导岗位职务任职2人;规范和理顺本单位临聘人员聘用工作,办理劳动派遣15人,招聘签订森林消防队员劳动合同45人;办理临聘人员辞职解除合同5人。同时,组织完成干部职工年度体检工作,积极做好老干部管理等工作。
4、加强制度建设和法制工作,积极抓好行政审批工作。组织修订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车辆管理等规章制度,完善《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工作规范》,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认真开展普法工作,组织参加林业普法考试38人;在行政审批工作方面,按照市、局的要求,研究提出《关于简化优化审批环节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的具体改进措施;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关于行政服务事项论证会,认真做好国家、省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的衔接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行政服务事项清理、为大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等有关工作。
5、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做好党建和工青妇工作。
按照市委和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安排,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按时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要求组织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同时,认真做好工会、团组织和计划生育达标等工作,组织开展拓展训练活动2次, 组织干部职工为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8370元,组织观看电影《潘作良》,参加人员27人。按要求签订了计划生育责任书。
二、存在问题
,我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任务重、程序多、涉及面广,在规划建设中亟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较为复杂,且由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未成立,人手少、技术力量不足等因素,影响了项目建设的有效推进。
(二) 由于个别部门对自然保护区建设认识不到位,不同意将水源保护区纳入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范围,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田头山和铁岗等项目的规划建设进度。
(三)森林消防队伍训练基地项目建设涉及部门较多,审批程序复杂,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三、XX年工作计划
(一)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科技水平和综合实力。
XX年我市将举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此,我们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认真抓好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和动态,并部署落实各项措施,切实抓好森林防火责任制建设,确保责任到人头到地头,不留盲区死角。
2、积极抓好森林防火培训和预案演练工作。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知识分级培训制度,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的要求,突出培训重点,保证每个前线指挥员、扑火队员每年有2—3次培训演练机会。重点抓好基层扑火队伍的安全扑救知识培训和演练工作,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3、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安排落实专项经费,积极开展各种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的宣传活动,务求取得实效。尤其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重阳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护林防火观念和安全防火意识。
4、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继续抓好森林消队伍、扑火装备和消防物资建设。抓好林火监控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和生物防火林带工程等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和推广应用“以水灭火”技战术,全力推进森林消防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有效提高我市森林防火整体科技水平,全面提升我市森林火灾防控实力。
5、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联动机制。森林防火工作点多、面广、线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将加快建立包括深港在内的森林防火互动机制,实行齐抓共管、通力合作。一旦发生火灾,启动《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时,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响应、各负其责,确保预案快速、有效实施。
6、加快推进市森林消防支队营区及训练基地项目建设。尽快补充完善项目概算,积极争取发改部门支持,调整项目总概算;积极做好项目施工图设计、审图以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工作,力争项目主体工程顺利开工,年底前完成主体建筑建设。
7、加强和做好值班调度指挥工作。在森林特别防火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值班到位、信息畅通、调度有序,确保发生森林火灾后快速反应,快速处置。严格执行逐级上报和归口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不迟报、瞒报和漏报火情。
(二)下大力气,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进度。
1、加快推进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抓紧申报建立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完成总体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报规土委、发改委和人居委审批;加强与保护区内各街道的沟通联系,顺利推进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工作。
2、协调做好田头山和铁岗-石岩湿地自然保护区项目规划工作。协调坪山新区管委会和水务部门,争取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区建设工作的支持,完成保护区建设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
(三)继续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1、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宣传执法工作。一是抓好“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保护野生动物、迎接大运盛会”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工作。二是与森林公安、海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联合执法,对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区域,集贸市场和宾馆、饭店、餐馆、酒楼等餐饮场所,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以及车站、机场、港口、边境线、边贸口岸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重点运输路线和交通要道进行执法检查。为大运会的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完成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动漫设计、制作、发行工作。
2、切实加强野生动物救护工作。一是抓好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完成救护中心管理楼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争取尽早投入使用;抓好展厅布展、环境改造等项目的深化设计和资金落实等工作,争取完成施工招投标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二期工程的施工。二是完善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救护体系建设;三是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完善成立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管理机构,落实编制人员,加强救护工作。
3、加强濒危物种管理。积极与广州办事处等上级部门和海关、动植物检疫等相关部门联系,发挥濒管办深圳检查站进出口监管职能,加强对口岸巡查宣传力度。
4、做好物种鉴定和动物移交工作,按要求配合做好鸟类禽流感监测工作。
(四)以保障我市生态安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对薇甘菊、刺桐姬小蜂和红火蚁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和森林植物检疫执法工作。
1、协调做好全市薇甘菊防控工作。继续抓好市属森林公园薇甘菊防治工程的管理工作;完成市城管系统薇甘菊防治xx规划和项目建议书的评审,并上报市发改委,争取市政府资金投入,建立长效防治机制;继续联合市人居委开展全市薇甘菊防控工作检查,督促全市各责任单位有效开展薇甘菊防治。
2、继续抓好松材线虫病疫区改造。完成4850亩的松材线虫病疫区改造任务,确保《深圳市—松材线虫病防治目标责任书》工作任务完成,在全市范围将松材线虫病寄主树种马尾松清除,消除松材线虫病在我市的发生。
3、继续开展刺桐姬小蜂和红火蚁防治工作。推广刺桐姬小蜂防治新技术,完成3000棵防治任务;完成市属森林公园内红火蚁防治任务面积20平方公里。
4、继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科研工作。与相关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科研工作,为森防工作打下坚实的科学基础,提供更先进的技术指导;继续开展埃及吹绵蚧的生态防治方法、薇甘菊无公害防控技术等课题的研究;新开展红火蚁生物防控技术研究项目。
5、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项目设计和概算的申报评审工作,完成项目施工招投标,并开展项目施工。
6、加强林业检疫执法工作。开展全市范围的林业检疫执法培训,保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开展全市范围的林业检疫执法宣传,印制相关宣传资料,派发给相关行业经营者;开展1-2次林业检疫执法行动。
(五)按照局党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领导力和执行力建设,努力建设一个“想干、敢干、快干”、开拓创新、廉洁高效的强有力班子。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009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研究创建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在总公司成立以班子成员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同时,为彻底排查安全生产中的隐患,公司还将进一步扩大由电气、暖通、土建等方面工程师组成的安全隐患巡检小组的职能,对各部门、各单位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加强对恒信大厦、机械大厦和证券登记公司门市的巡检。对于各种可能导致火灾的电器隐患,公司将责成有关单位尽快筹措资金,由巡检小组给予人员和技术支持,限期整改。
此外,为了明确责任,避免真空,公司还将继续强化落实“总经理—子公司经理驻厦单位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的三位一体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无缺项,安全责任不漏人。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真正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
完善的制度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有力保障。按照加强安全生产的要求,为重点做好恒信大厦的安全消防工作,公司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恒信大厦消防安全制度》、《恒信大厦消防监控室管理制度》、《恒信大厦巡逻检查制度》,对重点位置实行了“制度上墙”,确保安全生产制度到位。
同时,为了进一步明晰权责,公司还将加大《恒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恒信大厦保卫和消防主管工作责任制》、《恒信大厦消防监控员工作职责》、《恒信大厦保安员防火职责》的执行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位。
另外,再好的制度如果执行不力,那也将是空中楼阁。为此,公司一是要布置巡检小组定期到各单位进行巡检,采取节假日前例行检查与每月两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检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二是要定期召开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协调会,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汇报机制,确定凡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向上级部门汇报,否则将按照责任追究制度予以严肃处理;三是要进一步明确奖惩措施,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给予奖励,对违纪违规的给予严肃纪律处理,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到位。
三、从“七位三区”彻底排查安全隐患,进一步制定具体细致的防范措施
通过对恒信大厦进行彻底排查,2009年,公司将“七位三区”作为大厦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将采取系列措施。强化整改。“七位”,即涉及明火的敏感部位:
1、餐厅。为彻底解决该火险隐患,我们已将液化气迁至大厦院内,单独设立了煤气间,消除了操作间与煤气间共处一室的隐患。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强化对餐厅保温、消毒等大功率电气设备的管理,彻底消除餐厅火灾隐患。
2、煤气间。煤气间是易燃易爆部位,我们将针对煤气间特点制订专门的消防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同时,我们还计划继续投入了资金,为煤气间更新防泄漏报警系统和自动排烟系统,以确保安全。
3、变电所。针对变电所的特点,我们计划配备7名电工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每班配备2名电工随时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4、空调机组。针对空调机组的特点,我们计划安排了专人24小时值班,随时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同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另外,由于空调机组噪声比较大,我们还将为工人准备防护用具,保障工人的生产安全。
5、电梯。我们将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随时检修电梯,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问题。
6、监控室。对监控室,我们将继续完善监控管理制度,设专职消防监控人员24小时对大厦实施监控。一旦发生火灾,将立即启动失火系统灭火,并在报警的同时,利用消防广播指挥人员疏散。
7、地下停车场。我们将安排保安人员对停车场内车辆随时进行检查巡视,纠正各种违章现象,如违章吸烟、动用明火和用易燃液体擦拭车辆等。
“三区”即办公区、证券经营区和商住区。
一是合理配置消防设施,包括消防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消防广播、疏散指示、应急照明、消防栓、灭火器等。
二是制订详尽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重点抓好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巡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不漏部位,不留死角。
四是24小时全天候监视大厦的消防安全,一旦发现火情能够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扑救,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
五是与驻厦客户签订消防安全管理协定,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旦出现问题,将由各级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是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另外,公司还将加大资金投入,对折旧的防火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超过规定期限的,一律及时更换。
四、抓紧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救助”机制
在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之后,针对大厦内的消防重点部位,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特别是五楼餐厅和七楼会议室,公司计划着手制定和实施消防应急预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做好宣传工作。我们将继续向驻厦单位印发内容为“高层商厦的火灾特点和预防措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高层商厦火灾逃生方法”等的宣传手册和宣传单,供驻厦单位学习参考;并聘请专业消防专家组织安全生产和电气防火知识讲座,组织防火逃生演习,为所有驻厦单位和人员讲授防火、灭火知识和火场逃生方法,利用多种形式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避免人身伤亡。
2、一旦发生火灾,做好指挥工作。监控人员将立即启动自动灭火联动系统实施灭火,同时利用消防广播和委派专人指挥引导人员疏散,并在第一时间向消防部门报警。
忙忙碌碌中,春去春又来,一年又一年周而复始,本人在党中央政策的领导下,在邱书记的关怀部署下,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我,始终围绕在党的周围,做一个光明磊落、遵纪守法的人。过去已然过去,新的挑战已经开始。回顾走过的日子,好像很忙碌,但是却感到很充实而有意义。有压力同时也有了工作的动力,要求自己努力努力再努力,争取有更多收获,这里,我也该整理一下我的思绪,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总结经验、弥补不足。
反思自己的过往,觉得还有很多地方没有做到,很多地方没有按照一个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
一、努力学习 ,提高自身素质修养
本人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是非分明,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以大局为重,自觉地接受党的纪律约束,维护党的尊严,积极交纳党费。在党组织的严格要求和热心帮助下,使我不但从思想上、行动上、工作上都有了较大的提高,而且学到了党的光荣传统,不断地加深了对党的认识,提高了政治觉悟,增强了自身的组织观念。不断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以师德八条严格自己的言行,为人师表。工作中做到顾全大局,对于单位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我都能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配合与支持。
二、努力做好教研组工作 ,做好党员模范与榜样的作用
本学期,本人在园领导的信任下,担任了小树组长,在工作中,我尽量使自己的工作能起到带头作用,在教学中遇到问题时,能虚心向有经验的老师学习,认真参加教研活动,并树立“终身学习”的目标。
在年级组工作中,我对每一件事情都认真负责。幼儿教师的职业是琐碎的,细小的。在教研组工作上,我力求从每件小事做起,耐心细致。平时,我尽量有时间就去班级中转班,了解班级老师的工作情况、掌握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我认真细致地制定、落实本组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计划及总结,审核、落实本组各班班级工作计划及班级总结。认真细致地收取和审核各类案头。检查指导本组教师的代教工作,组织本组各类教研活动,每周随机检查、抽取本组教学工作情况、教师日常工作。
三、努力做好安保及安全教育工作
本学期的工作中很重要的一个工作就是配合值班领导做好接送孩子早、晚高峰期的安全工作。在本学期的每一天,我都尽量早来,晚走。早高峰和晚高峰是幼儿园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每天努力协调好教职工护校队、家长护校队的工作安排及具体点位、工作内容,注意事项等。本学期我负责幼儿安全教育及安全演练工作,开学初我制定了幼儿安全培训计划,本学期与安全相关的演练做到每月一次,家长安全培训两次,教师安全培训两次,保育员及炊事员安全培训各一次。每次的演练都认真协调好各个班级、岗位、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做到让大家知道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自己的点位及分工。通过一次又一次的演练,单位教职工和全体幼儿应对突发应急情况的能力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在安保及安全教育方面我也努力学习,虚心向领导请教。此外我还努力做好家属楼安全排查协调工作、与社区民警协调刀具打码及家长信息统计表的工作。制定了灭火器及消防栓的点检表,完善了九类人员排查报告、制作四师幼儿园消防器材汇总表、制定并落实了四师幼儿园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对于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我也能出色的完成,结合师市防火委《关于全力抓好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制定了一系列活动方案。完成了对《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工作小结、四师幼儿园认真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四师幼儿园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汇总。
四、其他工作方面
能积极主动做好班级缺勤顶岗工作,顶岗期间严格按照一日生活流程做好班级教学及保教配合工作。能够协助工会主席刘春霞同志做好一些工会及党建方面的临时性工作。协助园长做好可克达拉市实验幼儿园项目推进工作。做好领导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五、不足及努力方向:
一、总体要求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立足于防范,着眼于建设,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着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具有浙江特色的反腐倡廉防范体系,为我省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2、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紧密结合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和体制改革,根据实践的要求,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领域,着力在体制机制、制度建设、领导方式、活动载体等方面进行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整体规划、系统完备。构建防范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把其置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之中加以正确把握,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加以综合考察,以全面、联系、发展的观点加以整体规划,使防范体系各个机制的建设工作互相配合、互相协调、互相促进,使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更具系统性。
4、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防范的关系,做到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防范两手抓,在从严治标,严惩腐败分子,继续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同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与条件。
5、依法依纪、注重规范。按照“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法规和制度,依法依纪惩治腐败,加强对执纪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法制建设在防范腐败工作中的保证作用,将反腐倡廉工作逐步纳入法制
化的轨道。
6、切实有效、便于操作。坚持从省情出发,紧密结合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经济政治体制改革进程、全社会思想文化道德状况,建立健全一套符合浙江实际、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便利管用的措施和办法,努力增强防范腐败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7、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部门和行业风气普遍好转,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加强,对腐败现象的预防和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相承接的防范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率,促进反腐倡廉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8、工作步骤。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年至*年,各地各部门按照本意见和职能分工,制定工作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落实办法,坚持边研究、边试点、边实施、边完善,不断总结经验,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第二阶段,2005年至2007年,在总结、完善、提高、拓展上下功夫,全面深化防范工作,充分发挥防范体系的作用。
二、建立和健全思想教育机制
9、统一规划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必须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的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统一规划、统一要求。
完善党风廉政教育协调机制。建立教育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促进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的进一步形成。
10、健全党风廉政教育制度。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校、行政学院以及各类干部培训中心的教学计划。定期举办新任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班。完善党课教育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上党风廉政教育课。建立健全回访教育等各项制度。
11、丰富党风廉政教育内容和形式。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深入开展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按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教育;联系实际,深入进行主题教育;认真总结和大力宣传廉政勤政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深入解剖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促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
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在报刊、电视、电台和互联网上开辟党风廉政教育栏目,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开展经常性教育,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教育手段,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12、突出党风廉政教育重点。加强对党政机关、执纪执法机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重点岗位的领导干部的教育。针对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提醒,做到早打招呼,早防范。
13、拓展党风廉政教育领域。探索开展社区、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和新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教育,把诚信守法、廉洁奉公的有关内容纳入学校德育教育体系。通过广泛宣传教育,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
三、建立和健全权力制约机制
14、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适应市场经济和世贸组织规则要求,规范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科学界定地方政府基本职能,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完善政府权力配置。逐步将政府部门制定政策、审查审批等职能与监督检查、实施处罚等职能相对分开,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探索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及工作机制。
1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以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所作的承诺和世贸组织规则,坚决取消那些妨碍市场开放、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行政审批事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加强后续监管,防止管理脱节。
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规范的运行机制和严密的监督机制。规范审批程序和职责权限,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并联审批,逐步推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首问责任
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
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制定《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扩大和延伸服务范围,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统一归口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推广全程制;完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提高人员素质。建立行政服务中心与部门办事大厅间互通互联的自动化信息管理系统。
16、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完善招投标中心建设。打破行业垄断、部门分割和区域壁垒,实行开放式投资准入政策,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防止因垄断引发腐败问题。
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逐步扩大由市场机制提供的公共服务的领域和规模。加强全程监管,规范各个环节的运作程序;制定《招投标实施办法》,逐步建立集中统一的招投标中心,实行招投标信息、场所等资源共享,并实现与政府主管部门机构分立、职能分离、人员分开、财务分账;完善专家库建设;建立不良记录制度,对在投标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者实行市场准入限制。
17、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培育发展各类中介机构,发挥中介机构在促成生产要素市场化合理配置,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工作,在经费、财产、人员编制上切断与政府部门的隶属关系。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指导和监管,制
定和完善有关中介机构的执业规范。强化中介机构内部运作的管理机制和执业质量保障机制,加强行业自律,预防违纪违法行为。
18、改革预算管理,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预算内外资金统管的财政综合预算要求,县以上要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方法,严格界定各种经费的支出范围、支出标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制止铺张浪费及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全面清理各类过渡性收入账户和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开设的资金账户,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逐步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核算管理。规范支付程序,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经费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19、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禁乱收费行为。进一步清理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取消各类不合理收费项目;对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接受公众监督。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都要实行收支脱钩管理,并纳入部门预算。改进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标准审定机制,加强对标准审定行为的监督。控制并逐步压缩为减少财政支出而由行政相对人承担成本的收费,严禁乱收费行为。逐步推进税费制度改革。
20、推行“四统一”管理办法,完善会计核算中心建设。在总结完善“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推进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取消各部门自行设定的各种补贴,规范岗位津贴标准,推行“分配统一标准”,既要克服平均主义,又要逐步解决不同部门公务员之间收入不合理差距的问题。
完善会计核算中心建设,明确和规范中心职能,加强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延伸集中核算模式,强化乡镇财务监管,逐步健全县、乡、村财务管理体系。积极推进会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会计监督,禁止做假账行为。
21、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快建立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制,实行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分设,建立供应商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供应商库、专家库、商品信息(价格)库,加强采购计划性,实行标准化采购,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探索建立公共物料管理系统,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逐步把各种办公用品、设备、公共设施及政府所需的其他商品和劳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网络的功能,推行网上采购。建立健全配套措施,提高采购效率,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
22、逐步推进职务消费改革。结合机关后勤管理制度改革和住房、养老、医疗、保险等制度改革,进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职务消费和公务员福利制度改革试点;在试点取得经验后,从实际出发,逐步推开。
23、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积极探索建立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营运和监管体系,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重大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及其他重要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国有产权变动的管理;对因、,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完善国有企业干部管理体制。加强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
24、加快建设“信用浙江”。进一步强化政府信用,探索建立政府机关和公务员的信用制度。推进企业诚信经营,完善企业信用查询系统,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完善企业财会审计制度。加强中介机构信用建设,切实加强监管,依法规范,要求行业自律。培育个人信用,在认真落实储蓄实名制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个人信用档案。
25、完善干部考核、考察和选拔制度。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制度,完善考察办法,拓宽考察渠道,探索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办法。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有关规定,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干部任免等制度。
26、落实领导干部交流和回避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严肃干部交流工作纪律。健全党政机关中层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27、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正常退出的相关制度。完善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的制度和办法,制定和细化有关标准、程序,对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调整。制定领导干部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制度。制定领导干部离职、辞职和退(离)休后的从业行为规定。
28、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对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讨论前,要征求同级纪检机关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四、建立和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29、加强党内监督。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国有资产的重组并购等,须由集体研究决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健全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党委(党组)要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查找原因,吸取教训,进行整改。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突出抓好对领导班子正职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出国(境)审查审批、诫勉谈话、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定期开展巡视工作。推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报告本人廉洁从政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委员和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扩大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
发挥党员的监督作用。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切实保障党员权利。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党内情况反映制度,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内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渠道。健全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上级组织作出与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决策,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与广大
党员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要组织党员充分讨论。
强化纪检监督职能。纪检机关要切实履行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改革和完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对新任领导干部,各级纪委要加强廉政教育,提出廉洁自律要求。
30、加强法律监督。加强权力机关的法律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政府、法院、检察院及有关部门改进执法工作。积极开展和完善执法评议和述职评议工作。探索和完善个案监督的方法和途径。积极探索建立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具体制度。
加强专门机关的法律监督。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力度;加强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系统预防、重点工作专项预防等活动。
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权的公正行使。
31、加强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民主协商程序和通报制度,充分听取政协和各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积极运用会议发言、调研视察、意见建议、社情民意、政协提案等方式,调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坚持和完善政协委员视察、评议制度。开展政协委员与执纪执法部门联合检查活动,对各行业各部门的行业风气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评议,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32、加强行政监察。行政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的职能作用,把工作融入政府的中心任务和管理活动之中。加强对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行政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加强执法监察,选准执法监察项目,确定监督目标,制定监督计划,使执法监察
工作规范化。积极探索开展效能监察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健全效能投诉制度,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善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能。
33、加强审计监督。强化财政收支审计监督。深化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对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有步骤地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重点工程、重点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等审计;完善对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
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党政正职进行任期内和离任前的经济责任审计;有步骤地推进市、县(市)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化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规范乡(镇)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
34、加强群众监督。建立和健全发展基层民主的具体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途径,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厂务公开。制定行政信息公开办法,明确公开范围、方法和程序;逐步实行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行政管理的效率。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都要完善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的公开机制,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健全村民议事制度,保证公开的全面、真实、公正。
完善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建设,构建方便快捷、统一有序的廉政投诉网络。建立健全群众评议党政机关制度。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实行公开听证、社会公示和专家咨询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等制度。设立廉政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特约研
究员,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共同开展防范腐败工作。
加强和改进举报工作,积极探索网上举报、下访等新的方法和途径,拓宽渠道,方便群众检举、控告、申诉和反映意见。提倡和鼓励署实名举报,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举报的良好环境。
35、加强舆论监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闻制度。凡出台党风廉政建设重大政策和规定、开展重要专项检查等活动,要以新闻会等形式,向社会和群众通报情况。有选择地报道大案要案的查处情况。
加强对舆论监督的组织和领导,积极稳妥地开展舆论监督。建立健全舆论监督的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新闻工作纪律,切实保障新闻工作者的权利,促进舆论监督客观、公正、有效。
五、建立和健全法纪约束机制
36、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完善公职人员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在中央授权的范围内,结合本省实际,及时完善和制定有关制度,健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逐步形成党员干部从政行为规范等。
根据形势发展,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立、改、废,把反腐倡廉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对不适应形势需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加快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的有关法规。
37、推进政府职能和行政行为法定化。推进行政组织法定化。严格行政组织的设立条件,控制行政组织的数量及规模,法定组织职责权限、领导体制、职位员额和变动程序。推进行政行为法定化,防止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法定行政审批,严格行政审批的设定范围和种类、审批权的设
定和审批程序。法定行政收费,规范收费主体、方式、程序和时限,严格加征减征行为。严格行政处罚权的设定,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行政强制,规范强制执行的方式和程序。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推进行政程序法定化。
38、完善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健全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的责任制度体系,规范责任考核,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强化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制约机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
39、严格执纪执法,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切实纠正不廉洁行为。继续推进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对影响改革发展稳定、侵犯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不正之风,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
各级党组织都要认真查办职责范围内的案件,纪委要集中力量查办比较重要或复杂的违纪案件,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加强对查办大案要案的组织协调,完善查办大案要案协调小组的工作机制,形成办案合力。
查办案件要严格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切实搞准,宽严相济,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切实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执纪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依法依纪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经济处罚和追缴违纪违法款物的力度,发挥经济手段在遏制腐败中的作用。探索建立职业资格限制和剥夺制度,限制其从业资格,增大腐败行为的风险和成本。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党
纪政纪处分决定和法院判决切实得到执行,维护法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六、建立和健全廉政激励机制
40、建立健全廉政评价办法。探索建立廉政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管辖范围内,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本地区、本部门党风政风状况及本人廉洁自律情况等。
健全评价办法。充分运用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制考核、巡视检查、民主评议、举报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评价党员干部的廉政情况。
41、加强对廉洁从政行为的精神激励。开展廉政勤政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对在廉政勤政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宣传,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
42、探索建立对廉洁从政行为的物质激励制度。对廉政勤政方面的模范和标兵,除在政治上给予荣誉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建立和健全测评预警机制
43、掌握社情民意。采取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等形式,每年开展民意调查,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定期走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等,直接听取情况反映和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建立健全行风评议和考核评价机制,找准问题,提出建议,及时进行整改。科学设计行风评议指标体系,每年对行业风气进行调查、测评。
44、强化分析。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准确地掌握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健全谈话制度。探索实行廉洁自律警示书制度。
改进办法。做好初信、初访苗头性问题的排查分析;加强对重复、越级等情况的分析和监测。
45、加强案件分析。开展个案、类案分析。建立相应分析指标,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查找主客观原因和深层次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帮助发案单位总结教训,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开展案件综合分析。定期对发案的部门和单位进行分类分析,对违纪对象进行综合分析,对案件发展进行趋势分析,从中发现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
46、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方针性问题研究。研究分析现实矛盾,了解掌握反腐败斗争发展的进程,及时揭示腐败与反腐败的趋势和走向。
加强政策性、对策性问题研究。结合本地实际,围绕一个时期的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进行重点调查和专题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
综合运用量化研究和实证分析等方法,揭示腐败产生、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和条件,提高防范腐败的预警能力。
47、探索建立健全廉情收集和分析系统。建立健全测评预警信息收集网络。建立廉情信息员制度,设置廉情直报点,广泛收集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和反馈。
建立测评预警信息资料库和分析平台。健全廉政档案制度,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及时进行综合分析。建立案件综合分析平台,通过设置案件资料库、档案库,广泛收集各类案件的信息资料,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实行分类建档管理。建立全省违纪违法数据库,为市场准入和信用建设服务。
建立信息制度,通过多种手段适时有关地区或部门的党风廉政测评预警信息。
八、组织领导
48、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构建反腐倡廉防范体系的整体合力。
49、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把构建反腐倡廉防范体系作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融入政治、经济、文化和党建工作的各个领域,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50、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正职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各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作用。
海关总署
【代码】131
一、主要职责
(一)进出境监管
海关依照《海关法》规定,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进行监管。
(二)征收关税和其他税
海关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根据法律规定,中国海关除担负征收关税任务外,还负责对进口货物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三)查缉走私
法律规定,海关是查缉走私的主管部门。中国海关为维护国民经济安全和对外贸易秩序,对走私犯罪行为给予坚决打击。我国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海关在公安、工商等其他执法部门的配合下,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缉私工作,对查获的走私案件统一处理。
(四)编制海关统计
根据《海关法》规定,编制海关统计是中国海关的一项重要业务。海关统计是国家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负责对进出中国关境的货物进行统计调查和分析,科学、准确地反映对外贸易的运行态势,实施有效的统计监督。海关总署按月向社会我国对外贸易基本统计数据,定期向联合国统计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及其他有关国际机构报送中国对外贸易的月度和年度统计数据,数据的及时性居世界领先地位。海关定期编辑出版《中国海关统计》月刊和年鉴,积极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资料和咨询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
【代码】132
一、主要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实施细则;提出国家税收政策建议并与财政部共同审议上报、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制定并监督执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指导地方税收征管业务。
(三)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征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四)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农业税及国家指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编报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组织办理工商税收减免及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等具体事项。
(五)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涉外税收的国际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六)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七)管理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管理省级国家税务局的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八)负责税务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直属院校。
(九)组织税收宣传和理论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行为。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设12个职能司(局、厅):
(一)办公厅
处理总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保密、保卫、调研、政务信息和新闻;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和房产等行政事务。
(二)政策法规司
负责税政调查研究;组织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和实施细则;研究提出税制改革建议;拟定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税收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三)流转税管理司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四)所得税管理司
负责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五)地方税务司(农业税征收管理局)
负责地方各税的税收业务管理,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指导地方税收征管业务;负责农业税、牧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组织办理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六)国际税务司(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
参与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提出国际间反避税措施;参加涉外税收的国际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协议、协定;承办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及外国税务机关的合作与交流业务,管理机关的外事工作;管理海洋石油税收业务。
(七)进出口税收管理司
提出制定进出口税收管理政策、规章和办法的建议与意见;组织实施有关计划,检查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办理出口产品退税审批事项。
(八)征收管理司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规及规章、制度;指导税务登记、申报工作和税收资料的管理;负责税法宣传;管理税收发票和票证。
(九)稽查局
拟定税务稽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办理重大税收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指导、协调税务系统的稽查工作。
(十)财务管理司
管理国税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监督执行税务系统财务制度;审核汇编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组织实施国税系统的内部审计。
(十一)计划统计司
汇总分析全国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拟定税收计划和会计、统计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二)人事司
拟定税务系统的人事管理,管理国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承办省级国家税务局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干部的管理工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组织实施税务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代码】133
一、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一)办公厅(宣传教育司)
协助总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承担文电、保密等机关工作;负责和公众举报工作;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省际环境污染纠纷情况通报、联络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出版规划;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办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和国际环境奖推选工作。
(二)规划与财务司
拟定国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环境保护和信息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和规范;管理环境信息网络;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承办国家补助的环境保护系统项目审核工作;组织编制国家环境状况公报;组织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参与编制国家可持续发展纲要。
(三)政策法规司
拟定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开展对各地方、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四)行政体制与人事司
承担总局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全国环境保护行政表彰;指导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
(五)科技标准司
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引进;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制定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承办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备案工作;管理全国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六)污染控制司
拟定和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的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行政代执行等环境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承办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出口许可工作;监督管理海岸工程、陆源污染、拆船等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七)自然生态保护司
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自然生态保护法规和规章;组织拟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组织编制全国自然保护区规划;提出新建的各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监督管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指导和监督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八)核安全管理司
承担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核承压设备实施安全监督;承担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合作协定实施工作。
(九)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
拟定和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政策、法规和规章;承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和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拟定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负责审定重大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
(十)环境监察局(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拟定和组织实施环境监察、排污收费等政策、法规和规章;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组织建立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并负责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突发性事件的有关环境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受理环境事件公众举报;组织开展全国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指导全国环境监察队伍建设。
(十一)国际合作司
参与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参加环境保护国际条约谈判;管理并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国内履约活动和对外联系;管理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承办涉外环境污染处理工作和涉外环境保护事务;指导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代表处业务工作;承担与环境保护国际组织联系事务;承担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日常事务。
(十二)机关党委
负责总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关系。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代码】134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并提出民航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战略;拟定民航法律、法规草案,经批准后监督执行;推进和指导民航行业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工作。
(二)编制民航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对行业实施宏观管理;负责全行业综合统计和信息化工作。
(三)制定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民航行业的飞行安全和地面安全;制定航空器飞行事故和事故征候标准,按规定调查处理航空器飞行事故。
(四)制定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及管理规章制度,对民用航空器运营人实施运行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检查,负责民用航空飞行人员、飞行签派人员的资格管理;审批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民用航空卫生工作。
(五)制定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负责民用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生产许可审定、适航审查、国籍登记、维修许可审定和维修人员资格管理并持续监督检查。
(六)制定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编制民用航空空域规划,负责民航航路的建设和管理,对民用航空器实施空中交通管理,负责空中交通管制人员的资格管理;管理民航导航通信、航行情报和航空气象工作。
(七)制定民用机场建设和安全运行标准及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机场建设和安全运行;审批机场总体规划,对民用机场实行使用许可管理;实施对民用机场飞行区适用性、环境保护和土地使用的行业管理。
(八)制定民航安全保卫管理标准和规章,管理民航空防安全;监督检查防范和处置劫机、炸机预案,指导和处理非法干扰民航安全的重大事件;管理和指导机场安检、治安及消防救援工作。
(九)制定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政策和规章制度,管理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市场;对民航企业实行经营许可管理;组织协调重要运输任务。
(十)研究并提出民航行业价格政策及经济调节办法,监测民航待业经济效益,管理有关预算资金;审核、报批企业购买和租赁民用飞机的申请;研究并提出民航行业劳动工资政策,管理和指导直属单位劳动工资工作。
(十一)领导民航地区、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局和管理民航直属院校等事业单位;按规定范围管理干部;组织和指导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代表国家处理涉外民航事务,负责对外航空谈判、签约并监督实施,维护国家航空权益;参加国际民航组织活动及涉民航事务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多边活动;处理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民航事务。
(十三)负责民航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1.协助总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
2.承办总局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全局性工作会议;承办月安全生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部门重要会议的协调管理工作。
3.负责总局党委和总局领导的秘书工作;承担总局值班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4.负责总局的公文处理工作,指导管理局公文工作;管理总局、总局党委和总局领导的印章,办理总局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印章的颁发和缴销;管理党内文件。
5.负责总局领导讲话和重要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
6.组织办理全国人大、政协有关民航的提案、建议和质询。
7.组织总局新闻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民航行政机关电子政务工作;归口管理总局展览工作。
8.负责总局机关机要、保密工作,对管理局和直属单位机要、保密工作实施业务领导。
9.管理民航档案,领导民航总局档案馆,指导管理局、直属单位档案工作和行业档案的有关工作。
10.负责总局机关行政管理,督促检查机关办公程序,管理总局机关卫生、绿化等工作。
11.负责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
12.承担总局对外联系和接待。
13.负责总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
14.负责总局机关基本建设、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
15.负责管理总局机关后勤服务,领导总局机关服务中心和外航服务中心。
16.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规划发展财务司
1.拟定民航行业宏观调控的目标和政策措施,拟定规划、投资、统计、财会、价格管理的法规、规章,并负责实施。
2.拟定民航行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预测。
3.拟定民航航线网络和运力配置规划,负责购租飞机的有关管理工作。
4.拟定民航机场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办理中央投资的建设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审批工作。
5.编制下达中央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并检查监督执行,负责有关融资、外债和招投标管理工作。
6.拟定民航发展的财经政策,组织协调实施。
7.编制民航总局部门预算和决算,检查监督预算的执行;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8.负责国家有关民航预算资金的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实施专项基金的征缴。
9.负责总局直属单位的资产管理,组织实施有关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
10.负责对总局直属单位的财务检查监督工作。
11.负责民航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管理工作,办理出国审批手续
12.负责民航运价和机场、空管等收费管理,负责有关专用发票和有价证券的管理以及行政性收费管理工作。
13.负责民航行业统计和财务信息工作。
14.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运输司
1.拟定国内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市场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规章、标准。
2.负责公共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的管理工作。
3.负责国内航线(包括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之间的航线)经营许可的管理工作。
4.负责国内航线(包括内地与港、澳、台之间航线)定期航班和不定期运输管理工作。
5.组织协调完成重大、特殊、紧急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任务。
6.负责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市场监管有关工作,规范市场秩序。
7.负责航空运输销售的管理工作。
8.协调并监督国际航空运输行业协会等组织在国内开展的航空运输服务业务。
9.负责通用航空企业开展境外通用航空业务的审批工作;办理非经营性单位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登记。
10.负责拟定航空客货运输规则、标准,维护航空运输消费者权益,管理消费者投诉工作。
11.拟定危险品航空运输法规、规章和标准。
12.负责民航国防动员工作。
13.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注:2003年12月将“拟定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市场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规章、标准”职责调整为“拟定国内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及市场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规章、标准”;将“拟定危险品航空运输法规、规章和标准”职责划转由飞行标准司承担。
(四)机场司
1.拟定民用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下同)建设、管理的规章、技术标准和定额,并监督执行。
2.办理审批、颁发、吊销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军民合用机场对民用航空器开放使用批准书和经营许可证,并实施监督。
3.审批民用机场总体规划,审核新建民用机场场址和机场定名,并监督执行。
4.审核、批准中央投资和直属单位民航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并组织竣工验收;负责民航专业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投标和质量监督管理,并组织竣工验收。
5.对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应急救援、环境保护和土地使用等实施行业管理。
6.对民用机场专业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实施资质管理。
7.对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实施安全适用性管理。
8.负责航油市场管理;拟订供油设施建设规范,并监督执行。
9.管理消费者对机场投诉的受理工作,维护消费者权益。
10.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纪委(监察局)
1.监督检查民航总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及民航总局决策、命令情况;在《中国共产程》和《行政监察法》规定的范围内,对民航总局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
2.协助民航总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3.监督、检查民航总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4.督促、协调民航总局机关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民航系统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
5.承担民航总局举报中心工作,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纪政纪的案件。负责处理“两案”中的有关问题。
6.负责民航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参与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和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
7.负责民航总局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对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8.完成中央纪委、监察部和民航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七)航空安全办公室
1.承办民航总局航空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拟定民航安全工作规划。
3.综合协调管理全行业的飞行安全、空防安全和航空地面安全,组织协调行业的“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4.评估检查民航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保证航空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命令、指令情况。
5.全面掌握全行业的航空安全情况,定期分析安全形式,提出安全建议,起草安全指令和安全通报。
6.负责拟定事故调查的法规及标准,按规定组织航空事故调查,提出预防事故的建议和措施。
7.负责航空安全评估人员、事故调查员的聘任、考核和培训工作。
8.办理安全奖励和安全责任制奖罚兑现事宜。
9.负责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工作,对外相关安全信息。
10.组织协调国际民航组织安全审计及有关航空安全方面的事务,开展民用航空安全管理和信息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
11.联系国务院安全主管部门。
12.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人事科教司
1.拟定总局直属单位人事、劳动、教育、科技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承办总局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交流、培训、工资、奖惩、退休等工作;负责局管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
3.负责承办总局机关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任免、培训、交流、工资、奖惩、退休、辞职、辞退等工作;组织民航地区行政机关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局管驻外机构人员的选派工作。
4.拟定民航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管理民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的机构编制,承办其建立、撤销、变更等审核报批工作。
5.拟定民航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标准,组织开展民航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推行民航行业特有工种就业资格准入制度,并实施监督检查;组织拟定民航行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
6.拟定民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的特殊岗位津贴标准;负责总局直属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性收入的总量控制工作。
7.拟定民航特有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组织民航主体系列高级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民航特有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认证工作;承办总局直属单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
8.管理总局直属院校的教育工作,拟定民航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各类学校招生计划,指导民航重点学科、特有专业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
9.指导民航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归口管理总局直属单位的出国培训项目的报批工作以及对外交流与合作、民航引进国外智力和公派留学人员的选派工作。
10.研究民航行业重大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管理科技专项经费和科技合作项目,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学术交流。
11.拟定民航行业信息系统长远规划,组织拟定信息系统建设的规章和制度,协调信息系统建设,负责计算机应用推广及信息网络安全的监督检查。
12.组织协调、指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和干部安置接收工作;承办其它各类人员的调配事宜。
13.负责总局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行业科技教育统计工作。
14.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飞行标准司
1.拟定民用航空运营人(包括航空运输、通用航空和在我国运行的外国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章、标准和政策,组织实施运行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的颁发、修改和吊销工作。
2.拟定飞行人员训练机构和民用航空器维修机构合格审定规章、标准、政策,组织实施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检查,负责飞行人员训练机构合格证和维修单位许可证的颁发、修改和吊销工作。
3.拟定飞行人员训练设备(包括飞行模拟机、飞行训练器等)的鉴定标准,组织、指导飞行人员训练设备的鉴定工作。
4.拟定民用航空飞行人员、飞行签派员、维修人员执照的颁发标准和管理规章,负责执照的考核、颁发和吊销工作。
5.拟定飞行标准监察员、局方委任代表的业务标准和管理规章,组织业务培训和考试,监督检查其工作。
6.负责民用航空器安全运行状态的审定和持续监督,包括航空器的年检、适航证的再次颁发、适航指令的实施监督、使用困难报告与有关信息的收集、维修方案与可靠性方案的审批、特殊装机设备运行要求的制定与符合性检查等。
7.拟定民用航空器维修政策、规章、标准、程序,负责民用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适航审定中的飞行标准工作。
8.负责民用航空器重复性、多发性故障的收集分析和处理。
9.会同空管部门拟定民用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章,审批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
10.监管民用航空卫生、防疫、机场应急医疗救护工作,指导民用航空医学研究工作。
11.拟定民用航空人员(含飞行人员、乘务员、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合格证的颁发标准和管理规章,负责体检合格证的颁发和吊销工作。
12.监管危险品航空运输。
13.参与飞行事故、事故征候有关飞行运行、持续适航和航空医学方面的调查。
14.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注:2003年12月增加“负责主最低设备清单和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的批准”职责;增加“拟定危险品航空运输法规、规章和标准”职责。
(十)公安局
(十一)全国民航工会
1.领导民航工会系统,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搞好工会组织建设,作好协管工会干部工作,开展建设“职工之家”等活动及工会系统的评比活动。
3.围绕总局的中心工作,指导各级工会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技术练兵、岗位比武及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并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的管理。
4.推行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搞好企业民航管理,协助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及现代化企业制度。
5.参与制定民航系统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依法维护民航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
6.协助搞好民航系统的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及有关机场、设施的检查验收。
7.指导各级工会搞好宣传教育文体工作,协助行政搞好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四有”职工队伍。
8.负责民航系统各大单位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9.领导女职工委员会,搞好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10.指导各级工会搞好工会财务工作。
11.开展国际民航系统工会组织间的友好交流活动。
12.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政策法规司
1.组织协调民航行业发展方针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起草并审改政策规定。
2.负责行业立法工作;组织起草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立改废草案,审改草案。
3.组织指导民航政府机关行政执法,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
4.负责民航行业法律研究;提出行业法律工作规划、计划和意见;指导行业的法律工作;负责法律信息收集工作。
5.负责总局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工作。
6.负责国际民航法律事务;组织参加国际民航法律会议,组织研究、谈判、签订和向国家报批国际民航公约、条约及协定;开展对外法律交流。
7.负责总局政策法律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负责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的民航政府机构的工作。
9.办理民用航空器所有权、抵押权、占有权和优先权的登记以及变更、注销工作。
10.负责民航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11.承办民用航空企业和机场联合、兼并、重组的审批和改制、融资的审核工作,受理民航企业、机场关于不公平竞争行为的投诉,维护民航企业、机场和公众合法权益。
12.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国际合作司
1.拟定发展国际民航关系的方针政策。
2.承办政府间对外航空谈判、签订航空运输协定及相关协议事务,并监督实施。
3.落实政府双边航空运输协定,组织国际航线评审;承办指定航空承运人的有关事宜,办理审批、颁发、吊销航空运输国际航线经营许可;审批中外航空运输企业在我国国际航线上定期和不定期飞行的申请。
4.组织参加国际民航组织和其它有关国际组织的活动,协调、推动有关国际组织的决议、标准、建议和措施的实施。
5.指导驻国际民航组织代表处的工作。
6.归口管理涉台湾、香港、澳门的民航事务,研究、协调和处理涉台、港、澳民用航空重大问题。
7.组织协调总局重要外事活动,承办联系和接待工作。
8.负责民航政府机构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审批、报批及办理证照等工作。
9.归口管理总局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
10.承办外国临时来华人员和常驻人员签证审批工作,承办境外航空企业常驻华机构的审批工作。
11.审批中外航空运输企业间合作协议,审核航空口岸对外开放的申请。
12.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3.注:2003年12月增加:“拟定国际航空运输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规章、标准”职责。
(十四)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1.拟定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管理政策、规章、标准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民用航空器(包括发动机、螺旋桨)型号及补充型号的合格审定、认可审查和相应证件管理。
3.负责民用航空器生产许可审定和相应证件管理。
4.负责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适航审定及相应证件管理。
5.负责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注册。
6.颁发适航指令,负责装机设备的工程批准。
7.负责型号合格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民用航空器单机飞行手册、主最低设备清单和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的批准,参与审查批准最低设备清单。
8.负责民用航空器加、改装及重大特修方案、超手册修理方案的工程批准工作;负责民用航空器重复性、多发性故障的工程评估。
9.参与民用航空器的事故调查。
10.负责制定民用航空器噪声、发动机排出物的政策和合格审定,管理相应证件。
11.负责民用航空油料及化学产品的适航审定。
12.管理民航标准化、计量和质量工作。
13.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注:2003年12月将“负责主最低设备清单和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的批准”职责调整为“参与审查批准主最低设备清单和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
(十五)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
1.组织、指导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督促、检查总局直属单位党组织贯彻总局党委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
3.负责总局机关、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4.组织、指导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负责办理直属单位党代表大会、党委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和党组织的设立、更名、撤销及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管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负责总局机关党员发展工作。
5.负责总局机关、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和文化建设。
6.指导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电化教育及民航总局党委党校工作。
7.负责直属单位团代表大会、团委换届选举审批,指导民航行业共青团、青年联合会的工作,组织青年开展内外交流。
8.负责民航总局宣传报道工作;指导民航报社、出版社的业务。
9.负责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出国政审。
10.承办总局党委布置的有关会议;管理党的有关文电;制发所属党团组织印章。
11.负责总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统战工作。
12.承办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离退休干部局
1.负责总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局的管理,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
2.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休养和用车等服务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等事宜。
4.负责对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转发和传达有关文件。
5.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代码】135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并拟定广播电视宣传和影视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管理体制改革。
(二)研究并起草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制订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规章和事业的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管理并负责内容审核。
(三)审批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组织审查在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发放和吊销电影摄制、公映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
(四)管理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制订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适用高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研究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
(五)按照国家的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并管理;制订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受信息产业部委托,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参与制订国家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六)领导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对其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统一组织和管理其节目的传输覆盖。
(七)研究制订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外事工作的有关规定;管理并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八)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法规司)
督查、督办总局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司(局)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和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文秘、档案、办公自动化、、保密以及机关财务工作;承办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法律法规起草和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
(二)总编室
实施对广播电视宣传、影视文艺的管理工作;协助总局局长组织制订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和方案;对“中央三台”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指导地方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研究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改革;指导并协调广播剧、电视剧创作题材规划,组织制订广播剧、电视剧等节目及相关音像制品内容的审查标准;监督管理广播影视节目的评奖活动。该室为总局编委会的办事机构。
(三)电影事业管理局
拟定电影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管理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并平衡电影题材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组织审查各类影片,发放或吊销影片摄制、公映许可证;承办有关审批电影制片单位和跨地区发行、放映单位的建立与撤销的工作;负责电影技术管理;管理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等国际合作与交流事项;指导电影专项资金的收缴和管理。
(四)社会管理司
拟定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对地方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审批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和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工作;负责发放和吊销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实施对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查引进的境外电视剧、合拍电视剧和需要审查的国产电视剧等节目及进口节目内容。
(五)电视剧管理司
电视剧管理司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管电视剧创作和电视剧产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拟定电视剧创作生产、审查、发行的有关政策、规定和电视剧产业发展规划。
2.指导和协调全国电视剧题材规划工作,跟踪管理电视剧生产制作状况。
3.负责总局电视剧审查委员会和复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审查国产电视剧、引进境外电视剧(含动画片)、与境外合作制作电视剧等节目内容,发放和吊销国产电视剧的发行许可证。
4.宏观调控、指导全国电视剧播出工作。
5.负责全国性电视剧评奖的管理工作。
6.完成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人事教育司
管理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才培养和培训等工作;承办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管理工作;管理直属院校教育工作;研究和推进有关人事、教育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改革。
(七)计划财务司
编制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并拟定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对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管理各项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对基建管理和建设项目进行监督;负责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
(八)科技司
组织拟定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标准,拟定有关管理规章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拟定广播电视网络的具体发展规划,指导广播电视网络的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组织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指导监测、计量检测工作;管理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承办广播电影电视科技管理和对外科技交流工作。
(九)外事司
承办与外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广播电影电视的交流与合作及广播影视国际组织多边活动的有关工作;拟订广播电影电视外事工作的有关规定;承办总局和直属单位人员的出访及境外有关人员的来访等事宜;研究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发展状况。
(十)直属机关党委
领导总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组织和党的工作,领导总局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制订党的建设、纪律检查和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计划并进行部署、检查和管理。
(十一)工会
配合总局直属机关党委开展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基层工会引导职工进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和支持有关方面改善职工福利和生活待遇;承办女工工作;作好特困职工的解困及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
(十二)离退休干部局
制订总局离退休人员工作的管理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组织总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党建工作、政治学习、社会活动、医疗保健、生活福利。
国家体育总局
【代码】136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指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
(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国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
(五)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六)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间和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
(七)组织参加和举办重大国际体育竞赛。
(八)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
(九)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发展体育市场;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
(十)负责全国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十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1.协助总局领导协调和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
2.拟定总局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定总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
3.负责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息、工作;
5.承办党组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6.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和房屋管理工作;
7.承办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日常工作;
8.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群众体育司
1.研究和拟定群众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2.研究和拟定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有关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并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全民体质监测工作;
4.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
5.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
6.加强对业余训练和各类体育学校的宏观指导,推动其发展;
7.组织实施总局对全国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工作的表彰奖励;
8.负责对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部分的规划、分配和监督;
9.负责对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全民健身专项基金的管理;
10.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竞技体育司
1.研究拟定并检查落实竞技体育发展规划;
2.研究制定全国性体育竞赛制度、竞赛计划,综合平衡运动项目设置、重点项目布局,制定裁判员管理办法;
3.统筹协调国际国内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组织工作;
4.审批各项目国际运动健将、运动健将和国家级裁判员;
5.综合协调国家(集训)队训练管理工作;
6.审核国家(集训)队教练员的配备和运动员的调整工作;
7.负责全国运动会和城市运动会的竞赛组织工作;
8.指导全国性训练基地的建设和使用;
9.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政策法规司
1.调查研究体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定体育工作方针、政策;
2.研究体育体制改革,拟定改革方案,推广体育改革与体育事业发展经验;
3.归口管理国家体育总局立法事务,编制体育立法计划,参与重要体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工作,审核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部门草拟的体育法规、规章;
4.负责体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国家体育总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它法律工作;
5.承办全国人大、国务院交给国家体育总局的法律事务,配合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体育执法检查;
6.管理体育社会科学和软科学研究工作,组织体育发展战略研究,参与体育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
7.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人事司
1.负责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
2.管理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3.参与研究和拟定总局重大体育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4.拟定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和运动员、教练员工资、奖惩及有关运动员招收分配、伤残评定等制度;
5.承办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的业务审查和领导人员的配备、推荐事宜;(六)负责出国人员政审及出国留学人员的派遣;
6.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对外联络司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事业的对外方针、政策及总局关于体育外事工作的决定;
2.管理总局系统的涉外工作,综合平衡总局系统对外体育交流活动;制定总局年度对外体育交流计划并监督实施;
3.研究各国(地区)和国际单项体育组织的体育发展情况,制定体育交流的方针、政策;
4.负责与国际奥委会、亚奥理事会等国际性体育组织的联络工作;
5.研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体育状况;制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体育交往活动的规章制度,拟定和协调体育活动计划;
6.负责总局的公务护照、签证及有关工作;
7.负责中国奥委会的日常工作;
8.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科教司
1.研究拟定体育科技、教育和反兴奋剂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
2.研究、提出体育科技、教育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3.指导全国和直属单位的体育科技工作;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组织重大体育科技成果的审查、鉴定和推广应用;
4.管理总局直属体育院校;
5.组织和指导全国教练员岗位培训和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7.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宣传司
1.研究体育宣传情况,制定体育宣传工作的计划和方案,提出体育工作的宣传意见。负责体育舆论的引导工作。重大新闻。指导协调体育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以及省区市体育局的体育宣传工作;
2.指导、监督、管理中国体育报业总社和体育总局所属单位新闻出版业务工作;
3.负责指导重大竞赛和体育活动的媒体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
4.负责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和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对外宣传工作;
5.指导文史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6.负责体育文化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7.负责中国体育新闻工作者协会和中国奥委会(深圳)新闻中心工作;
8.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机关党委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的组织、宣传、理论学习和发展党员工作;
2.执行党的纪律,搞好党内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3.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4.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5.协助党组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6.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
7.承办中央国家机关党工委和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纪检组、监察局
(十一)离退休干部局
国家统计局
【代码】137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国际合作司)
(二)政策法规司
(三)统计设计管理司
(四)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
(五)国民经济核算司
(六)工业交通统计司
(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
(八)贸易外经统计司
(九)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
(十)人事司
(十一)财务基建司
(十二)机关党委
(十三)纪检组、监察局、机关纪委
(十四)离退休干部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代码】138
一、主要职责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
其主要职责有:
(一)研究拟定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并工商行政管理规章。
(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的认证和保护。
(十)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二)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二)法规司
(三)公平交易局(打击传销办公室)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五)市场规范管理司
(六)企业注册局
(七)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
(八)广告监管司
(九)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
(十)人事教育司
(十一)外事司
(十二)商标局
(十三)商标评审委员会
(十四)机关党委
(十五)老干办
(十六)纪检组监察局
新闻出版总署
【代码】139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制定与著作权行政管理有关的办法;
(二)查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
(三)指导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
(四)批准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涉外机构,并监督、指导其工作;
(五)管理国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使用;
(六)负责著作权涉外管理工作;
(七)承担国务院交办的其他著作权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国家林业局
【代码】140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的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国家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中央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国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协调防治荒漠化方面的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四)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热带林作物、红树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和管理;管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并向其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组织全国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务院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五)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及调整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在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国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批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国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承担武装森林警察办公室的工作。
(七)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国有林业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八)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
(九)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国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监督执行局机关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
2.负责国家林业局值班室工作。
3.承办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
4.负责局领导的秘书工作。
5.负责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
6.负责林业重要政务信息工作。
7.组织办理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交办的建议和提案。
8.负责局、室发文的审核、送签、校印、监印和发送等文书管理工作。
9.负责局机关来往文电的收发、传递工作。
10.负责局机关的档案管理,指导局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
11.负责直接受理的重要来信来访,督促、协调各司局和有关直属单位的工作。
12.负责局机关的国家安全工作,监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指导在京局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
13.负责局机关的保密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
14.负责局机关财务、房管、基建工作;承担局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工作。
15.承办国家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植树造林司
主要职责:
1.组织拟定全国造林绿化、迹地更新、天然林保护工程营造林、林业生态工程、防沙治沙、森林经营、森林病虫鼠害防治、经济林、林业花卉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制定上述有关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全国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沙)育林以及森林经营工作。
3.指导生态公益林(包括防护林、特用林、薪炭林)建设。
4.指导天然林保护工程营造林工作。
5.指导全国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示范工程建设。
6.指导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竹林)、花卉的建设。指导各类林业(含花卉)基地建设,组织重点项目和试点示范项目的实施。
7.指导全国森林病虫鼠害防治、预测预报以及森林植物检疫及其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级工程治理项目。
8.指导林木种苗工作和林木种苗基地建设与管理。
9.指导国有场圃、森林公园的建设与管理。
10.负责统筹安排职责范围内生产建设年度任务及布局。
11.领导林业生态工程管理中心、防治荒漠化管理中心、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森林公园管理总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工作。
12.归口管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中心的业务工作。
13.指导中国经济林协会、中国花卉协会、林业花卉协会、中国水土保持学会、中国竹产业协会的工作。
14.承担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15.承办国家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森林资源管理司
主要职责:
1.组织、指导全国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热带林作物、红树林及其它特种用途林)管理,拟定森林资源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2.组织、指导国家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负责国家森林资源数据统计、管理和。指导全国森林资源调查(含作业调查设计)。
3.监督全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组织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和全国重点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绩核杳。
4.组织编制和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采伐限额(含珍贵树木采伐限额),指导全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编制和下达年度森林总采伐量计划和木材生产计划,负责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调整,监督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的执行。
5.负责全国林木(竹)采伐管理工作,指导林木(竹)采伐许可证的管理和发放,监督凭证采伐的执行。
6.监督并审核森林资源使用情况,考核各省(区、市)森林资源质量。指导对全国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审查和监督。
7.监督全国木材运输检查工作,监督木材运输证管理和发放。指导全国木材检查站的管理工作。
8.指导林地、林木(竹)采伐、木材经营(加工)与运输管理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
9.指导并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依法转让和有偿使用工作。
10.指导全国林地、林权管理,监督全国征用、占用林地和林地开发利用工作,依法承办应由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工作和发放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林权证工作。
11.负责省际林地林木权属争议的协调工作,承办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指导全国林地林木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
12.承办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归属领导国家林业局派驻重点林业省(区)森林资源监督机构。
13.归属领导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
14.指导全国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归口领导国家林业局直属调查规划设计院。
15.承办国家林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野生动植物保护司
主要职责:
1.组织拟定全国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禁猎区、湿地保护和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执行。
2.组织编制和审核全国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禁猎区、湿地保护的发展战略、规划、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经营方案(管理规划),并监督执行。
3.组织、指导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重点工程和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全国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野生植物培植及合理开发和经营利用,指导全国狩猎工作。
4.组织全国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自然保护区的调查、监测、统计和建档。
5.组织、协调全国湿地保护,负责组织履行国际《湿地公约》规定的义务;负责提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国际重要湿地名录、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禁猎区及其调整意见。
6.组织制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猎捕、野生植物采集计划;审核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出口;核定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年度猎捕量限额和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产品、国家二级和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利用限额;审核野生动物(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除外)出口限额计划;审核国外物种引进计划。
7.组织制定国家禁止、限额出口的珍贵树木的名录,审核珍贵树木出口限额计划,并监督执行。
8.组织评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并向国务院提出审批建议;审核国家植物园、野生动物园、国家禁猎区和国际狞猎场,并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
9.组织指导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案件的统计分析。
10.组织指导有关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禁猎区、湿地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履行双边协定和《生物多样公约》林业部分的有关工作;组织和实施全球环境基金(GEF)项目。
11.承办国家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森林公安局(森林防火办公室)
主要职责:
1.拟定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并监督执行。
2.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森林防火工作。
3.编制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的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落实情况,承担装备和森林防火专用物资的申请、购置、调拨工作。
4.指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卫工作,分析、掌握林区社会治安动态。
5.组织、指导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和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工作。
6.协调组织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及专项治理,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特大案件。指导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指导全国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承担掌握森林公安机构设置、警力配备、警衔审批、领导干部协管、立功授奖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教育培训、警务督察、宣传工作;掌握和督察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8.制定并实施全国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预案,承担国务院交办的扑救特大森林火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9.承担林火监测、信息网络管理和火灾预测、预报工作,掌握全国火情动态,火灾信息。
10.指导全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及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森林消防监督,指导、协调航空护林工作,承担与周边国家森林防火协定的履约工作。
11.指导、协调武警森林部队森林防火、扑火业务工作。
12.领导森林火灾预报监测信息中心。
13.承担国家林业局检察院法院工作办公室的工作。
14.归口管理东北航空护林中心、西南航空护林总站、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协管长春森林公安培训中心。
15.承办国家林业局、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政策法规司
主要职责:
1.组织对重大综合性林业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决策建议。
2.拟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建设、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和防治荒漠化方面的综合性方针、政策。
3.研究提出生态环境建设、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和防治荒漠化方面的改革措施;组织实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工作;联系有关的林业改革试点单位。
4.编制国家林业局机关年度立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重要的综合性的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法律、法规草案。审查有关单位报局审议的法规草案。
5.组织办理全国人大、国务院和有关方面征求国家林业局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答复工作。办理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上报、和备案工作。
6.组织办理依法由国家林业局解释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解释工作,组织清理、修订、汇编林业法规、规章。
7.拟定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的制度、办法、程序和执法人员的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执法人员资格论证(培训、考核),管理林业执法证件的发放和使用。
8.掌握林业执法情况,执法和执法监督情况通报;协调执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9.组织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国家林业局林业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
10.拟定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行政复议和应诉规范、程序,指导地方开展林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承办局机关复议案件受理的具体工作。
11.制定并组织实施林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
12.归口管理重大的综合性调研课题和软科学研究课题。
13.承办国家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
主要职责:
1.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拟定林业行业计划、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2.研究提出林业发展战略和生产力布局;组织拟定林业中长期计划、林业生态建设各项规划及其它综合性规划;归口管理各司管理各司局编制的专业、专项规划,提出工作部署、编制方案、组织论证、审批、上报或下发,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组织拟定林业产业政策、重大技术经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林业产业结构调整。
4.牵头组织和制定林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建设标准、规范、经济定额及技术经济指标,并监督执行;负责林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工作。
5.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权限,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初审、审批、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
6.负责编制、上报或下达营、造林年度生产计划。
7.负责筹集林业发展建设资金;拟定林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并编制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编制、上报并归口管理机关建设年度计划;归口管理林业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研究拟定计划指标体系。
8.负责中央林业财政资金的筹集、运营、管理和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地方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9.负责财政拨款、专项资金、中央级林业预算外资金、自有筹集、分配、融通、管理和监督。负责林业发展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局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外汇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的管理以及天然林保护工程、重点生态工程、有关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监督。
10.归口管理林业、森工、治沙、山区综合开发等政策性贷款,管理贴息资金。
11.监督和管理国有林业资产,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工作。
12.负责组织林业财会经济指标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工作;指导、监督全国林业系统的财会工作。
13.负责初审或审批有关资金的决算。
14.指导林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木材节约代用工作。
15.研究拟定全国山区综合开发的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全国山区综合开发工作;承办全国山区综合开发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6.组织制订农业综合开发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筹集农业综合开发林业建设资金,负责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初审、审批、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和后评估。承办国家林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日常工作。
17.承办国家林业局对口扶贫、减灾防灾、以工代赈、三峡库区移民对口支援、对口支援等专项工作。
18.承办国家林业局对外的环境保护工作。
19.归口管理林业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贸易工作;负责木材和林产品进出口审批,负责国外贷款、外商投资项目及国内配套资金的外援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国外贷款、外商投资的争取工作;归口管理对外承包劳务及境外项目的前期工作。
20.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规和制度,研究拟定林业统计报表制度、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负责对林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和监督;归口管理林业统计工作,负责林业统计信息。
21.指导中央财政拨款支出的有关政府采购工作。
22.指导局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23.承担国家林业局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国家林业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和国家林业局林业产业办公室日常工作。
2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科学技术司
主要职责:
1.拟定林业科技发展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林业行业科技体制改革。
2.指导林业科学研究、技术推广、质量技术监督体系及科技信息网络的建设,指导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基层林业科技机构的建设与管理。
3.指导林业科学研究工作,承办重大林业基础研究项目、科技攻关项目、科技产业化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林业高新技术攀登工程和关键技术开发工程,编制国家林业局重点科研指南,并组织实施指南项目。
4.负责林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林业实用技术的应用工作,管理林业科技期刊。
5.负责国家有关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的评审、申报和管理工作。
6.指导林业技术开发实验示范区的建设和管理。
7.组织国外林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工作。
8.承担林业技术监督工作,归口管理林业行业标准化、质量、计量工作,监督检查林业国家标准和行业强制性标准的实施。
9.归口管理林业和知识产权工作。
10.组织协调国外智力引进工作。
11.承办国家林业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归口管理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指导中国林学会工作。
13.承办国家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国际合作司
主要职责:
1.归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涉外工作,指导林业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2.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林业国际合作工作规划,拟定林业涉外工作的规章制度。
3.负责出访和来访团组、人员的审批和报批,组织安排重要的外事活动。
4.负责与外国政府、有关国际组织、机构和民间组织的联系。负责政府间和部门间协定、协议和会议纪要、备忘录等的谈判、签约,归口管理有关协议的执行工作。
5.负责争取外国无偿援助,组织办理援助项目的申请、谈判、签约;检查、指导项目的执行,归口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涉外事宜。配合有关司局和单位做好利用国外贷款工作。
6.负责协调我国政府对外援助的林业项目。
7.办理加入国际组织、公约事宜,组织出席有关重要国际会议。参与有关国际条约的谈判,协调有关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负责审批或报批在我国举办的有关国际会议。
8.归口管理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的林业事务。
9.负责编制局外事经费预算、决算及其管理和使用;负责办理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事宜。
10.指导林业对外宣传工作。
11.领导管理国家林业局林业国际交流中心。
12.承办国家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人事教育司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干部、人事、劳资和教育的方针、政策以及局党组的决议、决定,组织拟定具体的规定、标准等,并监督执行。
2.负责林业人才现状调查和需求预测,拟定林业教育发展规划和局机关、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4.负责局直属单位高级专家的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工作,负责林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工作。
5.指导高中等林业教育工作,负责林科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林科学院、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育研究和教材建设。
6.指导林业行业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培训工作。
7.指导局直属院校管理和建设工作,管理和协调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
8.负责直属单位劳动工资计划管理;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等管理工作。
9.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职能配置和人员调配的管理工作;协调、管理社会团体。
10.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1.组织林业系统部级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
12.归口管理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13.承办国家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
1.制定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组织党员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本级党组织的决议。
4.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及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业务和有关知识等。
5.组织开展党性党风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理想和革命传统教育、形势任务教育等。
6.指导所属党组织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按照“一岗双责”原则和管事管人管思想相统一的要求,做好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汇报。
7.加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负责直属机关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按期进行换届改选。
8.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表彰、宣传、学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和经验。
10.领导局直属机关纪委开展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审议、审批违纪党员的处分。
11.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2.贯彻党的统战政策,指导所属党组织做好统战工作。
13.按照规定实施党内监督,向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反映有关情况。
14.协助局党组管理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局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
15.协助局党组指导局党校开展工作。
16.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办理局党组交办的工作事项。
(十二)离退休干部局
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根据离退休干部统一管理、待遇分开的原则,拟定国家林业局的具体实施办法。
2.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通报情况、走访慰问、参观、参加会议,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林业的重大决策。
3.负责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发挥离退休干部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4.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和离休干部健康休养、用车等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科学文明的文化体育活动。
6.负责国家林业局机关离退休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7.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事宜。
8.指导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9.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代码】141
一、主要职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授权,将认证认可和标准化行政管理职能,分别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管理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承担。
其主要职责有:
(一).组织起草有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拟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指导、监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国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有关的技术法规工作。
(二).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国质量工作,研究拟定提高国家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依法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审批和管理国家计量基准和标准物质,制定计量器具的国家检定系统表、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量值传递。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四).拟定出入境检验检疫综合业务规章制度;负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管理;负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管理。
(五).组织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工作;管理国外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
(六).组织实施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监督管理;管理国内外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依法负责出入境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
(七).组织实施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的安全、卫生、质量监督检验和监督管理;管理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管理出口企业对外卫生注册工作。
(八).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进出口商品鉴定和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管理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工作,审查批准法定检验商品免验和组织办理复验;组织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前期监督和后续管理;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标识)、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出口质量许可,并负责监督管理。
(九).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依法审批并监督管理涉外检验、鉴定机构(含中外合资、合作的检验、鉴定机构)。
(十).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
(十一).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对国内生产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组织实施国家产品免检制度,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管理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组织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十二).管理与协调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代表国家参加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有关的国际组织或区域性组织,签署并负责执行有关国际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审批与实施有关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卫生与植物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管理上述协议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十三).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科技发展、实验室建设规划,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引进;负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统计、信息、宣传、教育、培训及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
(十四).垂直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实行业务领导。
(十五).管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十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协助总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和报告。负责秘书、文电处理、文书档案、值班、督查、、保密、保卫、政务信息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制定并组织实施总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指导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承担局新闻工作,管理和组织宣传报道和报刊出版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房产及其他资产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法规司
承办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拟定有关规章。承办部门规章的有关事宜。负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草案的法律审核工作。管理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有关的技术法规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和普法教育等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对台业务。
(三).质量管理司
组织实施国家关于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对全国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奖励制度和推进名牌战略的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承办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的有关事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计量司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管理和监督国家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组织制订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全国量值传递,依法监督管理全国计量器具。负责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规范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承担有关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具体业务工作。
(五).通关业务司
研究拟定出入境检验检疫综合业务、证书签证、标志标识(标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口岸检验检疫业务。编制、汇总出入境检验检疫目录和种类表。管理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签证工作。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计收费管理和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组织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信息化工作。依法监管从事与检验检疫通关业务有关的社会服务机构。
(六).卫生检疫监管司
研究拟定出入境卫生检疫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收集国外有关传染病疫情信息。
(七).检验监管司
研究拟定进出口商品检验和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技术措施及进出口商品检验种类表,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组织实施进口许可制度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管理。审批法定检验商品的免验,办理复验和监督抽查。组织实施一般包装、危险品包装检验。组织实施和协调运载工具和集装箱检验检疫工作。监督管理进出口商品鉴定和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涉外检验鉴定机构的审批。
(八).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研究拟定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安全、质量监督和检验检疫的规章、制度及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目录。组织实施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收集国内外有关食品安全、卫生质量信息,组织实施相关食品卫生风险分析评估和紧急预防措施。管理重大进出口食品卫生质量事故查处和食源性污染源处理工作。
(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拟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目录、有关安全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和进出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十).产品质量监督司
组织实施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定国家重点监督的国内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监督。组织对生产企业实施国内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地方监督与专业质量监督。管理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工作。监督管理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十一).执法督查司(国家质检总局打假办公室)
组织协调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组织协调全国有关专项打假活动。组织本系统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组织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案件的查处和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工作。管理、指导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十二).国际合作司(科技司)
研究拟定国际合作和科技发展规划、计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参加国际组织或区域性组织的活动。负责协调双边和多边合作协议的实施。组织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和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定(SPS)的国家通报和咨询工作。管理总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外事工作。组织协调科研、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新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评审等工作。提出实验室建设规划、计划和科研专项经费、仪器设备专项资金的年度分配计划,并监督执行。
(十三).人事司
拟定和组织实施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工作发展规划、计划、规章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领导班子,协助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的领导班子。承担总局机关、直属单位、挂靠单位及系统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管理工作。管理有关职业资格工作。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
我深深的感到,疾控工作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是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所系,也是难点和热点所在。我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深刻意识到自己要成为一名称职的疾控中心主任就必须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全面熟悉掌握各种卫生法律、法规、政策。自己始终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放在首位,除参加县上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外,自我加压,坚持自学,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系统地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省、市《实施意见》。
年月,我通过了省里组织的职称评审,获得了高级政工师职称。一年多来,共记学习笔记1万多字,组织各类学习16多次,撰写心得体会4篇,理论调研文章2篇。通过学习,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一是对疾控工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脚点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首先就要维护他们的健康权益。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勤奋工作,努力提高疾控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二是对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进行了系统学习。认真学习了《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省、市、县各类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及卫生管理知识培训班,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制意识和理论水平。三是对我县的疾控工作现状进行了深入的调研。一年来下基层调研20余次,对乡镇公卫办的发展状况和疾控队伍现状有了深入了解,针对调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了原因,及时起草了撰写了调研文章《加强三级公卫网络建设,构建和谐新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疾控工作水平
疾控工作与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息息相关。作为疾控中心的负责人,我始终把提高疾控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作为工作中的着力点和归宿。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管理。管理出效益,为此,我们狠抓中心内部管理。一是推行科学的综合目标管理制度。制定了《疾控中心年目标管理方案》和《综合目标考核标准》,实行“四定”,即定岗、定职责、定任务、定制度,将工作任务、服务态度、劳动纪律等量化,定期对科室进行考核,并与评先、评优、奖惩挂钩。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建立激励机制,有力提高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调动全中心职工工作积极性。二是强化了日常管理。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查岗制度,加强了干部职工的纪律观念。实行定期会议制度,每月定期召开科主任会,科主任汇报上月工作情况,报告下月工作计划,促进了全中心工作的有序进行。开展定期学习制度,各科室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全中心视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严格物资购买审批制度,完善了收费制度、物资购买制度、招待制度、考勤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待岗制度等。数额较大的物资购买由主任办公会或科主任会研究决定,按照宜财采字21号《年政府采购目录》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实行卫生内务抽查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使中心工作能有条不紊的开展。我们不仅抓内部管理,同时,狠抓全县疾控工作的督查与指导。
(二)抓能力建设。疾控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疾控工作的开展,为了提升疾控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我们有计划的对中心干部职工和乡镇专干进行培训,制定了《疾控中心年学习培训计划》,省、市疾控中心安排的学习培训全部选派相关人员参训,对在职人员进行学历教育的给予时间安排,毕业后,给予适当奖励。
三、身先士卒,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搞好救灾防病
今年月,我县遭受百年未遇的“7.15”洪涝灾害,在这场救灾防病的战役中,我和领导班子成员身先士卒,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精诚团结,不畏艰难,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预防为主,全力以赴搞好救灾防病工作,确保了大灾之后无大疫。月日上午,县疾控中心召开了紧急会议,立即做好了救灾防病准备工作,对应急机动队成员进行了疾控专业知识再培训,所有队员对救灾防病应急工作进行了认真准备,启动了《救灾防病应急预案》,应急机动队24小时值班。月日下午,中心领导接到灾情通报后,立即组织了2个救灾防病应急处置机动队,分赴灾情严重的南部和东部乡镇。同时,印刷《水灾过后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单50000份。月日起到救灾防病工作结束,我和班子成员带领中心24名救灾防病应急机动队成员,分成四组到全县27个乡镇巡回开展救灾防病工作。机动队指导各医院、各乡镇、村开展救灾防病工作,对受灾群众进行健康教育,积极参与消杀工作,帮助受灾村民进行水井、公共场所消毒。县疾控中心在救灾防病期间共编印下发了救灾防病宣传资料10万份,指导防疫专干、乡村医生对27个乡镇208个村庄97652户房屋进水户、2843口大井口、12000余口压把井进行了多次反复全面彻底的消毒,消毒面积2928.69万平方米。月日,市救灾防病督查组来我县检查时,对县疾控中心救灾防病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扎实开展疾病控制各项工作,切实提高人民身体健康水平
(一)健康教育
今年来,特别重视了健康教育工作。按《湖南省市县级疾控机构主要业务科室设置标准》的要求,独立设置了健康教育卫生宣传科,确定了专职人员和4名兼职人员。制订了详细的《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进行了周密的安排。每月确定一个健康教育主题进行电视宣传。在电视宣传的同时,还根据传染病发病季节,提供相应的卫生防病知识资料,坚持每月出健康教育知识专刊一期,并下发到各乡镇和学校;派出专业人员到公安局、工商局等单位进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组织健康教育宣传队,利用赶集日到全县27个乡镇120余个较大的行政村宣传卫生防病知识。3.24结核病防治宣传日、4.25儿童计划免疫宣传日、5.15碘缺乏病宣传日分别开展了声势浩大、参加部门和人员众多的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大大提高了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
(二)疾病控制
一是继续做好儿童“五苗”接种工作,对适龄儿童严格按程序接种。年,我县儿童免疫规划五苗接种率分别为卡介苗93.33%,糖丸92.85%,百白破91.91%,麻苗91.90%,乙肝疫苗94.29%,“五苗”全程接种合格率以乡镇为单位达91.90%。
二是认真抓好我县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定了霍乱、伤寒、乙脑、狂犬病等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和措施。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积极开展督查工作,对督查单位写出了督导意见书,并将督导情况及时进行通报。通过督查,全县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及留观室得到进一步规范,运转正常,全县各乡镇及县直各医疗单位均实行了网络直报,疫情网络直报正常运转,疫情报告较往年规范。年月共发生乙类传染病939例,共12个病种,总发病率为167.09/10万。
三是及时、果断处理突发事件。月下旬,对岩泉镇报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个案调查,成功排除了人禽流感、sars的可能性。月份对长村乡唐家寮村4名儿童不明原因病例进行了调查,经调查为鼠药中毒可能性大。月月对中心小学、城关曹排小学麻疹疑似疫情进行了有效处置。月份对黄沙发生的1例afp病例及时进行了流调及随访工作。
(三)圆满完成项目工作任务
1、艾滋病防治项目
(1)加大了宣传力度。对县城娱乐场所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全县防疫专干进行了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在宾馆、发廊、娱乐场所、交通路口醒目处张贴了艾滋病防治宣传标牌600余块。继续开展vct及100%cup项目,发放宣传资料14000份,免费发放安全套8000只。深入娱乐场所,与从业人员进行面对面访谈培训1560人次,对1114人进行了hiv和梅毒抗体检测,hiv抗体初筛结果均为阴性。全年共接待免费自愿咨询123人,为123人提供艾滋病病毒初筛及检测前后的咨询。(2)开展了“两劳”人员艾滋病初筛。在县公安局的协助下,对看守所、拘留所监管人员604人进行采血,采集血样604份,经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实验室检测,其结果均为阴性,并完成了数据的录入工作。(3)开展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艾滋病哨点监测。对县城城区娱乐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了相关调查及血样采集,共调查352人,采集血样352份,进行艾滋病病毒和梅毒抗体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结果均为阴性,梅毒抗体初筛阳性血样29份,梅毒抗体初筛阳性率为8.23%。
2、结核病控制项目
扎实开展结核病控制工作,按进度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结核病防治任务指标。一是加强宣传,搞好培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乡镇赶集时间下到圩场进行结核病防治宣传,提高病人的发现率。派出结防专业人员在党校对全县乡村医生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强化归口管理,建立健全归口管理制度。加强了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狠抓医院截留病人现象,提高了病人的转诊率。三是开展结核病普查。今年,在栗源、迎春等乡镇开展结核病普查工作。四是进一步减轻了肺结核病人经济负担。月,免费治疗管理的肺结核病人在治疗期间的自费项目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消除了结核病人经济上的顾虑。印发结核病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单10000份,发到全县各村委会、村民手中。
结核病控制工作受到上级充分肯定,年我和结防科副主任都被评为全国结核病防治先进个人,受到卫生部表彰。
(三)改灶降氟项目。1、圆满完成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燃煤污染型氟中毒防治项目工作指标,顺利通过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燃煤污染型氟中毒防治项目考核评估。10000户农村改灶户新改的炉灶降氟合格率达97%,改良炉灶的正确使用率达到93%。月日省项目办专家来我县进行项目考核评估,评估组对我县项目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月日至日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全省改灶降氟培训会议在宜章召开,我县改灶降氟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至月底,年中央财政支持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综合防治项目乡浆水乡4000户改灶任务已全部安装到户,基线调查已全部完成,健康教育收到良好效果,群众氟中毒防治意识明显提高。
(四)多方争取,积极实施项目建设,不断改善疾控基础设施条件。基础设施破旧落后也是影响疾控事业发展的一个因素,任职以来自己始终把改善疾控基础设施条件当作大事来抓,我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对卫生事业投入的相关政策,加大项目申报争取力度,会同班子其他成员进省跑市,多方联系,主动争取项目支持,年以来共争取资金万元,实施项目建设项,我们争取到上级配备多用途车、自动洗片机、500毫安x光机和生物安全柜等设备价值18万余元,进一步提高了疾控工作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能力。
五、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勤政廉洁
自己走上领导岗位已有十几个年头了。我认识到,领导应当是全体干部的楷模,应当是优良品德、作风乃至风气的典范。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按照“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党性锻炼,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身作则,廉洁从政,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增强班子团结,努力提高工作效能。作为班子主要负责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组织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相结合,对自己分管的工作,不推诿,不计较个人得失,尽职尽责,对班子其他成员充分信任,放手工作,对副职的工作大力支持,不揽权,不干涉。对人事聘用、奖惩、设施购置、基建工程等重大事项都提交班子研究决定,广泛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坚持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原则,不搞独断专行。对班子做出的决定,坚决服从,带头执行,对副职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医德医风建设当作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只有打造一支业务精、医德好、素质高的卫生技术队伍,才能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一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深入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教育,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二是扎实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设立了举报箱和公开电话。三是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单位和中心领导以及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都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并写出了汇报材料。一年来,未发现收受药商回扣费、统方费等违纪事件。
【范文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xx年,××公司将按照市国资委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省、市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一手抓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一手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将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0xx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研究创建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在总公司成立以班子成员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同时,为彻底排查安全生产中的隐患,公司还将进一步扩大由电气、暖通、土建等方面工程师组成的安全隐患巡检小组的职能,对各部门、各单位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加强对恒信大厦、机械大厦和证券登记公司门市的巡检。对于各种可能导致火灾的电器隐患,公司将责成有关单位尽快筹措资金,由巡检小组给予人员和技术支持,限期整改。
此外,为了明确责任,避免真空,公司还将继续强化落实“总经理—子公司经理(驻厦单位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的三位一体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无缺项,安全责任不漏人。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真正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
完善的制度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有力保障。按照加强安全生产的要求,为重点做好恒信大厦的安全消防工作,公司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恒信大厦消防安全制度》、《恒信大厦消防监控室管理制度》、《恒信大厦巡逻检查制度》,对重点位置实行了“制度上墙”,确保安全生产制度到位。
同时,为了进一步明晰权责,公司还将加大《恒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恒信大厦保卫和消防主管工作责任制》、《恒信大厦消防监控员工作职责》、《恒信大厦保安员防火职责》的执行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位。
另外,再好的制度如果执行不力,那也将是空中楼阁。为此,公司一是要布置巡检小组定期到各单位进行巡检,采取节假日前例行检查与每月两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检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二是要定期召开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协调会,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汇报机制,确定凡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向上级部门汇报,否则将按照责任追究制度予以严肃处理;三是要进一步明确奖惩措施,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给予奖励,对违纪违规的给予严肃纪律处理,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到位。
三、从“七位三区”彻底排查安全隐患,进一步制定具体细致的防范措施
通过对恒信大厦进行彻底排查,20xx年,公司将“七位三区”作为大厦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将采取系列措施。强化整改。“七位”,即涉及明火的敏感部位:
1、餐厅。为彻底解决该火险隐患,我们已将液化气迁至大厦院内,单独设立了煤气间,消除了操作间与煤气间共处一室的隐患。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强化对餐厅保温、消毒等大功率电气设备的管理,彻底消除餐厅火灾隐患。
2、煤气间。煤气间是易燃易爆部位,我们将针对煤气间特点制订专门的消防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同时,我们还计划继续投入了资金,为煤气间更新防泄漏报警系统和自动排烟系统,以确保安全。
3、变电所。针对变电所的特点,我们计划配备7名电工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每班配备2名电工随时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4、空调机组。针对空调机组的特点,我们计划安排了专人24小时值班,随时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同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另外,由于空调机组噪声比较大,我们还将为工人准备防护用具,保障工人的生产安全。
5、电梯。我们将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随时检修电梯,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问题。
6、监控室。对监控室,我们将继续完善监控管理制度,设专职消防监控人员24小时对大厦实施监控。一旦发生火灾,将立即启动失火系统灭火,并在报警的同时,利用消防广播指挥人员疏散。
7、地下停车场。我们将安排保安人员对停车场内车辆随时进行检查巡视,纠正各种违章现象,如违章吸烟、动用明火和用易燃液体擦拭车辆等。
“三区”即办公区、证券经营区和商住区。
一是合理配置消防设施,包括消防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消防广播、疏散指示、应急照明、消防栓、灭火器等。
二是制订详尽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重点抓好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巡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不漏部位,不留死角。
四是24小时全天候监视大厦的消防安全,一旦发现火情能够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扑救,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
五是与驻厦客户签订消防安全管理协定,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旦出现问题,将由各级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是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另外,公司还将加大资金投入,对折旧的防火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超过规定期限的,一律及时更换。
四、抓紧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救助”机制
在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之后,针对大厦内的消防重点部位,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特别是五楼餐厅和七楼会议室,公司计划着手制定和实施消防应急预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做好宣传工作。我们将继续向驻厦单位印发内容为“高层商厦的火灾特点和预防措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高层商厦火灾逃生方法”等的宣传手册和宣传单,供驻厦单位学习参考;并聘请专业消防专家组织安全生产和电气防火知识讲座,组织防火逃生演习,为所有驻厦单位和人员讲授防火、灭火知识和火场逃生方法,利用多种形式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避免人身伤亡。
2、一旦发生火灾,做好指挥工作。监控人员将立即启动自动灭火联动系统实施灭火,同时利用消防广播和委派专人指挥引导人员疏散,并在第一时间向消防部门报警。
3、一旦发生火灾,做好自救工作。保安人员将立即赶赴失火现场,利用现场墙壁上的消防栓和干粉灭火器等灭火设施扑灭火灾,如遇人员被困要竭力进行营救,并将其护送至安全地带。
【范文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XX年,为切实做好我区的农业安全生产,强化农业安全管理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有效地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和因食用农产品重大中毒事故发生,同时,严格农资监管,防患重大害农坑农事件的发生,努力确保我区农业生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会议和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设,扎实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狠抓安全隐患整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现我区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区农业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确保机关和系统各单位没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农业、畜牧水产等行业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探索和建立农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发展意识。一是利用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二是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别要注重《安全生产法》、《农产品质量法》的宣传,动员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三是结合阳光工程等项目的实施,抓好农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责任落实到人。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以及其他副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单位工作计划,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促进农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一要抓好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管理。在加强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把源头治理作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源头的管理。积极推行农业投入品的购销、使用台帐制度。还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抽查工作,对违法生产、销售或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必须严厉查处。二要加大农业标准化实施力度。加强农技推广人员和生产者标准化知识的培训,严格按农业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操作,全面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三要抓好农业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监督。要依法实施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要在农产品生产中积极推广和使用有机、低毒、低残留农药,积极应用生物和生态防治病虫害技术等农业标准化新技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认真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要深刻认识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性,把农资打假作为整顿和规范区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主动做好牵头工作,坚持和完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农资打假协调机构的作用,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农资打假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加强应急救援建设,增强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队伍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救援队和重大植物疫病应急救援队建设。
(六)严格节日值班制度,确保节日安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并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值班记录和报告记录,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有关情况要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时调整补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不断加强农业安全管理队伍和组织体系建设。
关键词:高铁站房;机电施工;管理;体会
前言:本人有幸参与了华南某大型高铁站房建设并负责机电工程施工管理,亲历了施工建设全过程,感受颇多。该站开通运营至今,系统运行平稳可靠,社会各界反映良好。在此作些浅谈,以资自励。若可抛砖引玉,则尤欣慰。
1、概况描述
1.1参建主体组成:由于本工程体量巨大,工期较短,结构复杂,专业众多,技术先进,要求精细,因此各参建主体多以联合体形式出现,相互精诚团结、分工协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很好地实现了预期目标。
1.2机电专业系统:主要有电气、设备两大专业。
(1)电气专业:包括变配电系统、动力系统、照明系统、楼控系统、电梯扶梯系统、消防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防雷接地与电磁屏蔽系统等。
(2)设备专业:包括通风空调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自动喷洒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智能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
1.3建设规模:站房机电工程总投资10多亿元人民币。
1.4施工周期:约20个月(2009.2-2010.9)。
1.5执行标准:国家有关批文、现行有关法律规范及行业标准、地方规章;承包合同及洽商文件;设计文件;批准的规划、方案和计划;其他有效的文件指令等。
1.6天气条件:春暖多潮湿、夏热多雷雨、秋温多强风、冬凉好施工。
1.7施工条件:现场交叉干扰多,机电安装期短,系统关联复杂,成品防护困难。
2、施工准备
2.1管理组织架构:采用矩阵式施工管理模式,有利于横向联系、纵向贯通,并充分利用各方面有利资源,协调作战,灵活性强。
2.2临时设施建设:特别是临时水电建设,要由项目部统一规划、总体部署、分步实施,要做到设置快捷、调整灵活、管理和维护方便、尽早满足生产生活需要。
2.3施工图纸审阅:由于各专业系统庞杂、交叉联系琐碎、相互矛盾隐蔽、量大时短、节点要求急,必须组织一大批专业骨干细心审阅设计资料,及早发现问题,及早沟通解决,并为备料订货和开展施工打好坚实基础。
2.4方案计划编制:只有方案严密科学、计划细致周全,实施起来才能少走弯路。
2.5设备材料采购:根据施工计划安排和现场需要,及时组织好招标采购与订货工作。
2.6教育培训交底:必须切合实际并落到实处,才能人人受益、保证质量、减少事故。
3、施工管理
3.1现场管理
(1)质量管理:
设备材料质量:按照指挥部管理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控制程序,对甲供、甲控、自购物资,分门别类,做好选样、定样、封样,由建设、监理、设计审查比对确认,必要时还要组织进厂考察和见证取样送检,合格后办理验收准用手续,不合格则必须办理退场,确保资料齐全完整有效。
施工工艺质量:要重点抓控隐蔽工程质量、承重构件质量、防腐绝热质量、电气性能质量、接地屏蔽质量、安全防护装置质量、工艺性能质量、环保卫生质量、检验检测质量等。分两大方面(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三大环节(技术方案论证审批、检验批质量验收、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四大措施(自检、互检、交接检、终检)、五大手段(看、摸、听、测、试)。
(2)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重点是防火安全管理,按规范配足消防器材,严格程序,加强演练。
用电安全:重点是规范线路敷设、完善电器配置、加强安全防护、严格操作规程。
食品安全:重点检查防范职工食堂食品来源与饮食卫生安全,做好防疫、防腐、防毒。
三宝四口:重点是宣传教育,切实防护,日常督查,杜绝麻痹。
机械损伤:重点是作业培训,规范操作,密切合作。
高处坠落:重点是加强防护和监督检查。
防灾防盗:这也是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避免财产损伤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3)进度管理
计划管理: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或年度、季度、月度),可采用网络图关键线路倒排法,编制周计划(或日、班),可采用横道图逆插法。再根据具体施工安排和现场控制结果进行细化、优化和调整。
资源管理:人员、物资、技术、场地、道路、交通、通讯、天气等资源条件,对进度的制约是主要的,必须周密研究部署,充分协调与权衡。进度管理,协调最关键。
3.2内业管理
合同管理:这是内部和外部各种关系的生命线,也是各方履行权利义务、防止纠纷、克服矛盾的总纲领。订好合同、管好合同、用好合同是开展现场工作的基础。
资料管理:重点是日积月累,科学整理、合理分类,做到规范建档、完整有效,特别是图纸、方案、指令、变更设计、洽商纪要、材料确认、样板会签、隐蔽验收、检测检验、见证送检、冲洗试压、防腐保温、调整试验、联动调试、阶段验收等关键资料,不仅要有完整有效的纸质文档,还要有相应的电子文档、影像资料等,以备日后验收、移交和申奖所需。
3.3成本管理
完善成本制度,严控采购成本、管理成本,节源开流、杜绝浪费,严防事故和盗窃。
4、经验小结
4.1样板引路:由于装修外观效果要求高,所以与装修密切相关的机电安装项目,必须随装修做好样板,待各方认可后方可正式施工。
4.2预埋联检:为了确保隐蔽工程质量,特别是预埋工程质量,项目部必须实施各方联检的制约机制,确保机电预埋验收合格前不得浇捣混凝土等其他后续工作。
4.3选材过硬:无论甲供、甲控还是自购物资,选材都要十分慎重,必须详细调查、比选、择优。质优价廉、服务良好、口碑广泛的产品,往往运行可靠、维护成本较低。
4.4服务至上:把做工程当成谈朋友、养儿女一样,认真对待;本着时时处处多为业主和用户着想,与人方便自己方便,赠人玫瑰手留余香,解业主的难就是解自己的难思想做事。
5、缺陷不足
5.1缺乏机电管线综合设计和3D动画效果模拟。
5.2由于分期开通,机电系统受现场条件制约,有时不得不采取临时过渡措施。
5.3对抢工阶段各专业分包单位及劳务队的管理协调和考核培训有待更进一步深入。
6、几点体会
6.1磨镰不误砍柴功:做好项目前期研究,无论投资者还是建设者,都是非常重要的。
6.2选好了队伍也就成功了一半:选择和搭建好高效团队有利于日后顺利开展工作。
6.3方案和计划一旦确定下来,关键就是执行了:执行离不开充分的制度保障、优配的资源、强有力的执行者及其独特的协调控制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