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2 01:54:25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最新2021年
一、组织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现场处置机构
信息联络组:
医疗救护组:
警戒维护组:
后勤器材组:
二、各部门职能
领导小组:发布应急求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现场求援、保卫、警戒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故情况,做好现场安全疏导和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级和其它职能机关开展求援行动。
信息联络组:及时做好事故情况向组长、副组长汇报,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络工作。
警戒维护组:主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现场,保障救护通道畅通。
医疗救护组:承担现场人员的施救或向临近医院及时疏散救治工作。
三、突发安全事故后应急对策和措施
1、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源周围带队教师、学生于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
2、事故后迅速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求助。
3、领导小组及相关处置机构第一时间赶往事故地,组织求援工作,切断危险源,预防和制止破坏扩大。
4、以救人为第一任务,迅速现场基本施救,并送往临近医院。
5、保护现场,组织学生疏散,维护秩序,劝离围观人员,保障救护通道畅通。
6、阻止学生参加有危险的事故求援活动。
7、各班主任、老师要做好学生安抚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8、突发事件报告内容:
①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②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
③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已采取措施和控制情况;
⑤汇报人姓名。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最新2021年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主要是指突然发生并严重危及学校财产安全、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校园秩序和公共安全,需要学校及有关部门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加以处理的事件。如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校园发生的群打群殴、爆炸、绑架、暴力伤害等恶性刑事案件,群体性中毒事件,群体性传染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学校领导和全体师生员工要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严肃认真地对待突发事件,要警钟长鸣,始终把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以防为主,防控结合。
二、具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校内发生火灾、漏电、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1、切断电源。
2、发生火警,先以灭火器扑灭;火势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师生埋入,急打"110",并有组织地进行抢救。
3、迅速向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4、开通全部安全通道(安全通道要有明确标志,并在师生在校期间24小时开通),学校教职员工组织学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带。
5、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
6、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做好有关证人证事记录。
7、凡凡被上级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坚决无条件的撤出学生,立即封存,拉上警戒线禁止人员靠近,撤出的学生搬到安全校舍或搭建活动板房上课。学校的危墙立即拆除,修建坚固符合要求的围墙或修建铁艺墙等,消除安全隐患。危险设施设备迅速检测维修,以达到标准要求,不能维修者立即封存,禁止使用,确保师生安全。
8、确定各班应急逃生路线及安全场所,确保有灾情有序撤离。
(二)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在确保校门24小时上锁,来人问明情况后方可放行。
2、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3、来人已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清逐出校门。
4、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务的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报警(110)。
②迅速报告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③对不法分子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④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应关闭校门。
⑤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⑥作好师生的思想工作。
5、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凶器,保护好现场。
6、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时,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病症时,各班主任要马上报告校领导,并及时与该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在家长的陪同下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认是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学校要采取下列措施:
1、学校要迅速如实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教师办公室进行布控,对全校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
3、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染病学生来校上课时,必须有收治该学生的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其已康复,并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可来校上课。
4、学校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指导下,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护措施。
(四)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向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1、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2、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3、每学期开展两次以上地震、洪灾等应急疏散演练,并保存好文字、图片、视频资料,演练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演练方案。
(五)学校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学校其他突发事件,值周领导、值周教师、上课教师,要第一时间到位指挥。
2、让学生坐在教室静候,要坚决阻止学生在教室起哄,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马上安排过道指挥和其他照明用具。
4、及时与有关方面联系了解情况。
5、若是校内电路问题,可能的情况下,应及时维修。
6、若遇不能修复,值周领导、值周教师、上课教师要组织学生有秩序地离开教室,要教育学生靠右有序行进。
三、事故处理责任要求
1、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活动的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者,应以师生利益、学校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报警等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应视作玩忽职守。对突发事件,全校师生员工实行首见首闻报告制和教职工首见首闻第一时间负责制。
2、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教职工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作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逃脱手段。
3、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的部门和有关的责任人员在事发初和应急处理中都要随时向校领导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不得隐瞒。
4、突发事件解决后,学校和有关的责任人员要向上级领导书面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四、事故处理保障
1、一切为事故处理让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提供物资及资金保障。
2、尽最大努力提供人力支持。
3、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为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可采取一切有效措施。
4、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尽力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5、对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重大立功表现者学校对其给予报功请奖,学校予以重奖。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最新2021年
为了更好地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以及突发事件之后的及时处置,进一步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住馆客人及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宾馆的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按照《宾馆管理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宾馆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分类
1、重大交通事故
2、导致电力、燃气、供水、计算机网络、电话总机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重大技术事故。
3、集体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爆发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
4、火灾事故或爆炸。
5、重大刑事、治安、经济案件。
6、投毒、爆炸、暴力等人为事件。
7、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设施和公共财产损失较大的工程施工事故。
8、内部矛盾激化导致的群体抗议事件。
9、其他对宾馆正常运营秩序有较大影响的事故或事件。
二、处理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2、优先处置原则。
3、分级负责与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服从全局原则。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体系
1、宾馆成立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是宾馆处理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其任务是对全馆各经营部门、后勤保障部门、工程维修部门、职能部门进行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作战。
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宾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XXX兼任。工作人员由总办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传达指挥部命令,协调各部门的行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
宾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6个小组,各小组按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完成分担的任务。
1、应急抢险组:其任务是对事发现场进行救助,控制事发现场秩序,维护事发现场周围秩序,负责事发现场警戒,守护重点部位和重要物资。
2、保障组:其任务是负责应急指挥的.通讯、交通运输车辆和其它应急物资的保障。
3、宣传报道组:其任务是统一通报事故及应急处理情况,做好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
4、善后处理组:其任务是负责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处理及财产损失处理。
5、事故调查组:其任务是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认定,并向宾馆管理中心、国管局等上级单位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五、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
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现场的值班员或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安保部及事发部门值班经理报告。
2、安保部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总办值班员和安保部总监、巡逻警卫人员。
3、总办值班员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带班总经理和电话总机房。
4、总机房通知各宾馆领导,各部门经理到事发现场。
5、总办主任将突发事件基本情况迅速向宾馆管理中心及其他上级机关报告。
6、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后,由当时最高指挥员决定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各专业组迅速到位开展工作。
7、对突发事件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的,宾馆将查明责任,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的保障
1、突发事件的各种应急保障应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处理,优先保障处理突发事件所需的各项资金和物资。
2、人力资源部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主动协调各部门,合理调配人员,优先保障一线应急所需,适当保留部分机动人员。
3、人力资源部要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作为人力资源培训、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岗位职责内容之一编入岗位说明书,责任到人。
1 加强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组织和管理
1.1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机构
档案应急预案编制在实际的工作中要涉及很多方面的内容,在工作中也包含了很大的艰巨性,所以需要建立一个专门负责这一工作的部门。通常情况下,应急预案编制机构就是指专门的小组进行相关的风险评估,调研和起草相应的应急预案,这一过程也是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的前提和基础。
1.2 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
在应急预案编制的过程中,建立一个科学的完善的考察制度对整个部门人员素质的提升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它能够更好的提高档案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质量,但是在这一工作中有很多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都不能满足相应的标准和要求,很多部门也没有建立起一个非常专业性的机构,一般都是以临时性的形式存在,在工作结束之后,这一机构也面临着解散的境遇。所以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也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责任和考核机制,这样就会使得有关人员在工作中产生十分明显的倦怠状况。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建立起一个科学的管理和考核制度才能更好的保证工作的质量。绩效考核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必须要对编制人员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考核,这样就可以更好的根据他们的工作效果和工作质量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者是惩罚,这样才能更加有效的提高档案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质量。
1.3 配备应急预案编制人员
配备应急预案编制人员是档案应急预案编制小组的首要任务。只有人员到位,方能开展预案编制工作。应急预案编制成员应是制定和实施中有重要作用或在紧急事故中受影响的人。应急预案编制机构成员应当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专业性。既要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又要有档案业务部门人员,必要进还可以邀请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参加。从人员的知识结构来看,应急预案编制人员应来自不同的专业领域,具有不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既要具有档案、文秘、行政管理专业知识、还要具有警务、消防救援等专业知识,从而使应急预案编制机构成为一个以档案专业知识为核心、凝聚其他各种专业知识的智囊团。
2 构建完整的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机制
2.1 建立应急预案管理体系
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需要由各级各类档案部门共同来构建。因此,要建立起完善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外延到点”的工作思路:一是纵向到底。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国家档案馆、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军队系统档案部门及其他档案机构都需要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体现出应急预案的层次性与层级管理。二是横向到边。各档案部门应结合各自的实际,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力求全面覆盖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三是外延到点。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覆盖档案部门应急管理的全过程,只有将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延伸到档案工作的每一个节点,才能确保应急预案的完善性、科学性与适用性。
2.2 完善应急预案内容体系
基于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档案部门应当积极完善应急预案内容体系。从性质上来说,应当制定总体的综合性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实现“I+N”预案模式。“1”表示综合性预案,综合性预案就是阐明应急管理整体框架结构及应急基本原则和流程,具备综合性指导作用。“N”表示各种专项应急预案。“专项预案”是根据总预案的要求,在危险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事故的种类、现场区域位置等因素,确定子预案。这里所说的“专项预案”实际上就是指应对各种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专门应急预案,譬如:针对常见的自然灾害制定起专门针对某一具体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包括地震应急预案、水灾应急预案、火灾应急预案等,不同自然灾害的危害不一样,应对的措施也各不相同,通过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一旦同类突发事件发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才能保证有效应对。
3 确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时效性
3.1 内容明确,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在档案应急预案编制的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一个方案的可行性,这也是对应急预案在内容上最为基本也是最为核心的一个要求,为了要保证这一点必须要保证制定出的相关内容要更加的详细和具体。在档案部门的应急预案中,有很预案在内容上都是比较空泛的,所以其可行性也就可想而知,因此其也不可能起到非常好的实际作用,,在应急预案当中还一定要对事前的预防和事中的处理以及事后的事后的应对措施进行仔细的规划,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应急预案的实行效果。在内容上也尽量要详细一些,只有对各项工作的方案都予以详细的规定,才能更好的保证工作的质量。
3.2 形式严谨,增强应急预案的规范性
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编写过程中一定要将形式控制的更加规范,首先是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要逐渐的向规范化转变,应急预案编制中的所有流程都应该严格的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来进行。其次是预案中的有关内容要更加的标准,使用的语言要更加符合相关的标准,结构上也要保证所有的架构都能体现出核心的内容,架构可以充分的为内容服务。在格式方面也要充分的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格式、字体和行间距等都要充分的符合相关的标准格式的规定和要求。
3.3 吸收借鉴,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
要想有效的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就必须要在实际的工作中更好的借鉴一些更加先进和成熟的经验,多和其他单位保持有效的沟通,充分的借鉴其他单位和部门的实际经验,这样才能更好的提高自身的编制水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借鉴并不等于照抄,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总结和吸收的一种能力,所以有关部门在实际的工作中也要对借鉴和拿来主义予以清晰的区分。
【关键词】应急预案;缺陷;完善
【正文】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应急预案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环节。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7条的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我国应急预案体系已初步形成。但应急预案的内容尚存在缺陷,预案的制定和修订程序也有待完善。
一、个案分析——2008年1月暴雪灾害天气及有关预案启动运转情况
2008年1月10日以来,我国中东部地区发生自建国以来范围最广、强度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灾害发生最严重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我国公路、铁路和航空交通运输、电力供应和传输、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17个省(区、市、兵团)不同程度受灾,其中湖南、湖北、贵州、广西、江西、安徽等6省(自治区)受灾最为严重。此次南方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属历史罕见,也对我国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形成了极大的挑战,各有关部门纷纷开展应急活动。
电力方面,自2008年1月12日起,华中、华东电网多条线路跳闸,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造成严重影响。1月23日,国家电网启动了《国家电网公司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南方电网也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抢修受损的电网设施。
通讯方面,1月22日,信息产业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相关通讯部门密切关注雨雪情况及趋势,根据需要及时启动通讯保障应急预案,全力保障通讯畅通。至1月底,各电信、邮政运营部门已全面启动应急预案,打造抗灾通信保障线。中国移动已启动最高等级应急通信方案;中国网通全面启动应急预案;国家邮政局要求各级邮政生产指挥调度部门24小时严密监视邮车运行情况。
气象方面,随着灾情的发展,中国气象局于1月24日组织召开国务院应急办以及铁道、交通、电力、民航、安监、民政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商会,部署了相应的应急响应联动工作安排。1月25日上午,中国气象局启动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ⅲ级应急响应命令。27日上午,又上升为ⅱ级应急响应命令。贵州、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广西、广东等省(区)也启动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铁路运输方面,由于京广线南段地区地方供电中断和冰冻天气对铁路设备的影响,京广线南段部分旅客列车晚点。1月24日,铁路部门紧急启动预案,加强调度指挥,全力组织晚点列车赶点。
公路运输方面,受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影响的各地纷纷启动了公路春运应急预案。
民政方面,1月30日,民政部适时启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到灾区一线,帮助和指导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可以看到,2008年1月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地区及有关部门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在预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信息发布和应急保障等方面的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救灾措施,维护灾区交通、治安秩序,组织恢复电力、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功能,开展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努力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应对暴雪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国务院办公厅连续发出做好雨雪天气交通保障、保证煤炭生产供应、加强电力需求测管等一系列通知,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有关预案联动机制要求,交通部、公安部会同有关地区建立了跨区域公路运输保障协调机制。电监会、铁道部会同有关地区建立了铁路运输保障协调机制。财政、民政部门及时下拨救灾款,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武警、解放军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人力物资装备,充分发挥突击队的作用。
通过这一个案,可以很明显地看到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所发挥的效用并不理想,应急工作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依靠临时的协调工作来保障。这就促使我们去分析我国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并进而寻找完善应急预案的途径。
二、我国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分析
截至2006年底,全国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已制定各类预案约135万多件,各省(区、市)、97.9%的市(地)和92.8%的县(市)均制定了总体预案。中央企业预案制定率达100%,高危行业绝大部分规模以上企业都已制定应急预案。[1]通过对我国现有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分析,发现我国应急预案存在以下几个明显的问题:
1.预案体系尚不完整,缺乏必要的预案。
虽然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制定了135万多件应急预案,但事实上应急预案的体系尚不完整。在国务院部门应急预案体系中,有关铁路部门的应急预案共有8项:铁路防洪应急预案;铁路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铁路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预案;铁路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铁路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而2008年1月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就明显暴露出铁路部门缺乏灾害天气应急预案这一事实。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预案制定部门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没有预见,或者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性没有足够的重视。而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我们缺乏科学的风险评估制度,也没有将风险评估与预案的制定紧密结合。
2.预案的内容简单,缺乏可操作性。
我国的应急预案总体而言属于“纲领性”、“宣言性”的文件。通过对我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内容进行分析,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应急预案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等。预案内容简单,篇幅较短,更多的是颇具原则性的语句,没有情景描述,不易操作。而检验一个预案是否可行,最重要的就是看其是否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如果一个预案难以操作或者操作过程不顺畅,那就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也无法达到制订预案的目的。
3.缺乏合作协调。
综观我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内容,可以发现严重缺乏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调。以突发事件发生后的通讯保障为例,由于突发事件发生后需要各方面的联络,因此突发事件发生后的通讯保障显得相当重要。并且,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生地震、核事故、气象灾害,通讯设备同时还会遭受破坏。关于通信保障,《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中写道:“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国家核应急预案》写道:“……(2)应急响应时在事故现场的通信需要,由核电厂所在省的核应急组织和核电厂营运单位负责保障。(3)核电厂之外的其他核设施发生核事故以及其他辐射紧急情况时,尽可能利用国家和当地已建成的通信手段进行联络。(4)应急响应通信能力不足时,根据有关方面提出的要求,采取临时紧急措施加以解决。必要时,动用国家救灾通信保障系统。”可以看到,预案中的这些表述本身是非常原则的,且无法看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
实践中,突发事件发生后,仍然是靠传统的会议方式商讨应对方案,这无疑会大大降低应对突发事件的效率。正如2008年1月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中,中国气象局组织召开国务院应急办以及铁道、交通、电力、民航、安监、民政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商会,部署了相应的应急相应联动工作安排。但这种工作机制在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中却没有反映。
4.预案的制定有待完善。
第一,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有待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要求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但对于预案的制定程序并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应急预案的制定遵循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途径。一般情况下,国务院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后,省级政府的相应部门制定省一级的部门预案,之后再是市一级相应部门、基层相应部门制定预案。下级机关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多数情况下照搬上级机关制定的预案,没有体现出本级别本地区的特殊性。对于企业单位的预案制定程序,有关行政机关发布的编制规范或者指南一类的文件中倒是有所涉及,但总体而言较为简单、原则。
第二,缺乏联合制定预案。我国已有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几乎都是某一级政府或者某个部门、企事业单位自行制定的,少有几个关联部门联合制定预案的情况。以2008年1月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为例,如果电信、电力、铁路、公路、气象、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应对灾害天气的应急预案,可能应急活动会开展得更有效率、更有秩序。
5.预案的修订程序欠缺。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但有关应急预案的修订条件和程序,至今没有专门的规定。安全监管总局等六部委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原则性地规定:“各企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动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以及企业作业条件、设备状况、产品品种、人员、技术、外部环境等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评估和补充修订完善预案。”许多应急预案中仅有一句非常原则的规定。由于修订程序的欠缺,加之预案的修订工作尚未引起许多机关的重视,实践中对已经制定的预案进行修订的情况较为少见。
三、英国、美国和加拿大应急预案及其借鉴意义
英国于2004年制定了《国内紧急状态法》(civil contingencies act 2004)。目前已经形成以该法为总纲,以《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和恢复》两个文件为具体指导,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相结合的条块结合、纵横交错的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应急预案共有三类:总体预案(genehc plan);专项预案(specific plan)以及单机构、多机构和多层级预案(single— agency,multi— agency and multi— level plan)。[2]美国的应急管理被分为减缓(mitigation)、准备(preparedness)、响应(response)、恢复(recovery)四个阶段。根据2002年《国土安全法》(homeland security act of 2002)的要求,美国国土安全部于2004年12月发布了《全国应急响应计划》(national response plan,nrp)。2006年《后“卡特里娜”应急管理改革法》(post katrina emergency management reform act of 2006)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之一。联邦政府各部、州政府、各行政机关往往会根据单行法的规定制定针对各特殊地区或者专门事项的应急预案。在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层面,也制定了诸多的应急预案。有的州还发布了应急预案制定指南、地方政府示范应急预案。[3]
加拿大政府一直重视危机管理工作。加拿大《应急管理与民防法》(emergency management and avil protection act)于1990年生效,历经数次修改。《应急管理与民防法》中对应急预案进行了原则性规定。该法要求省、市政府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有关事项进行规定。这些事项包括必要的设备、省或市政府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在突发事件中应急响应的程序和方式。加拿大应急准备中心于2000年发布了《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的模本。
英国、美国和加拿大均是非常重视危机管理的国家,法律制度较为完善发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为应急活动的核心,自然受到上述国家的重视。三国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其内容方面存在着诸多共同点,值得我们借鉴。
第一,预案制定程序的法定化。英国、美国和加拿大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规定中均明确了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以英国为例,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一般包括五个步骤:危险描述;确定目的;确定任务与应对措施;搭建组织机构;确定各项义务。对于每一个步骤,应急预案的制定者应当做什么有详细的要求。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国家均重视危机风险评估程序,有的国家将危机风险评估程序作为制定应急预案的首要步骤,有的国家虽视风险评估为独立的程序,但也是将其作为应急预案制定程序的前提来看待。例如,在英国,《国内紧急状态法》要求各级政府负责对灾害和威胁进行评估。依据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将风险评估结果分为低风险、中度风险、高风险和极高风险四个级别。处置者将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决定是否制定预案。
第二,应急预案的内容尽可能详细,且符合逻辑。英国、美国和加拿大三国的应急预案内容丰富详细,篇幅较长,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应急预案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部分:对预案的目的、制定过程等内容的简单描述;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队伍、应急活动中的有关组织及其义务,这些机构及其主要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响应活动,包括预案的启动、应急救援活动的开展等;灾后恢复与重建;预案的修订与演练。
第三,重视应急活动的组织机构,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应急组织机构是应急活动的主体与灵魂,英国、美国和加拿大三国非常重视应急组织机构。应急组织机构往往包括现有机构体系中的管理机构和应急管理小组。预案中会非常明确且详细地写明各类组织机构在应急活动中的地位及其义务。此外,预案中会详细地列举应急机构主要工作人员及其详细联系方式。例如,美国《全国应急响应计划》要求预案明确应急管理中联邦政府、各州政府、地方政府、部落、非政府组织、私人部门以及市民的角色与义务。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危机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应急预案指南》中要求明确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部门在应急中的各项活动,包括管理部门、新闻部门、军事部门、预算/行政部门等。
第四,注意合作与协调。合作主要是指各部门、各应急主体之间的合作,以及政府与私人部门、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合作既体现在应急预案的制定过程中,也体现在应急预案的启动、应急响应活动、灾后恢复重建阶段。例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危机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应急预案指南》中明确要求预案写入各机构间的合作以保证资源的优先分配、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所谓协调,是指预案之间的协调。一方面注意同一层级不同机构制定的预案之间的协调,另一方面注意不同层级政府和机构之间预案的协调。例如,英国的法律要求每个机关的总体预案应该与其他合作机关制定的预案相协调。
美国的《全国应急响应计划》要求重视联邦应急管理活动之间的协调合作、预案与其他各类预案的关系;提高不同级别政府之间以及政府与私人部门之间的应急管理联络;促进联邦和州、地方政府以及部落之间的相互援助。
第五,重视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英国、美国和加拿大三国的应急预案中均有关于应急预案的修订条款。这些国家均把应急预案看作是活的文件,认为由于机构重组、新的风险评估资料、新法的通过、演练的经验以及灾难的发生均可能导致应急预案的修订。法律一般要求应急预案的制定者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预案进行检查。例如,英国的有关规定要求每三个月就应当对预案中的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纠正,并应当阶段性地对预案进行重新审查;如果预案有修订,应当及时公布。
四、完善我国应急预案的建议
应急预案的制定具有重大意义。在制定预案过程中应急活动的一些缺陷会有所暴露,例如通讯不畅、应急救援物资不足、应急救援队伍人员不充足等;也可以发现尚未意识到的危险情况;还可以提高预案制定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
1.改进应急预案的内容。
我国已有的突发事件预案存在的一个共通性问题即是内容简单,缺乏可操作性,针对性不强。《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8条规定,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如前所述,英国、美国和加拿大三国的应急预案内容丰富详细,篇幅较长,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完善我国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第一,应急预案中应当有对风险的总体描述。例如,制定某一地区的总体预案时,应当对该地区存在的所有风险进行总体描述;制定部门预案时应当对部门预案所针对的某一突发事件的风险进行概括描述。第二,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有情景描述,而不是简单地罗列必要的内容。这就要求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充分吸取经验,充分发挥想象,设想出有可能发生的若干情况。第三,注意不同主体制定的应急预案内容之间的协调。一般而言,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不可能由一个单一的部门单独完成,需要许多部门的配合。因此,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体现出与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内容之间的协调,包括部门预案、专项预案与总体预案之间的协调、上下级政府制定的总体预案之间的协调、上下级政府部门制定的部门预案、专项预案之间的协调,以及同级部门或者单位之间制定的预案之间的协调。第四,明确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队伍、应急活动中的有关组织及其义务,特别是应当列明这些机构及其主要工作人员的详细的联系方式。第五,详细规定预案的修订与演练。应急预案应当详细规定预案修订的条件、程序,应急预案的演练等内容。通过演练使得应急预案获得生命力,通过预案的修订使其获得时效性。
2.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
借鉴国外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笔者认为,我国应急预案制定程序应当包括以下基本步骤:[4]
一是成立预案编制小组。这是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重要环节,对实现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同时,为各个应急部门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协作与交流机会,有利于统一应急各方的观点和意见。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一般应包括:行政首长或其代表,应急管理部门,消防、公安、环保、卫生、市政、医院、医疗急救、卫生防疫、邮电、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法律顾问、有关企业以及上级政府或应急机构代表和技术专家等。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确定后,须确定编制计划,明确任务分工,保证预案编制工作的科学有序。
二是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风险分析是应急预案编制的基础。风险分析的结果不仅有助于确定应急工作重点,提供划分预案编制优先级别的依据,而且也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风险分析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和风险评估。
危险识别目的是识别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因素,分析本地区的地理、气象等自然条件,以及工业和运输、商贸、公共设施等的具体情况,总结本地区历史上曾经发生的重大事故,来识别出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
脆弱性分析要确定的是:一旦发生危险事故,最容易受到冲击破坏的地区或单位,以及最可能出现波动或激变的环节。脆弱性分析结果应提供下列信息:受事故或灾害严重影响的区域,以及该区域的影响因素(例如地形、交通、风向等);预计位于脆弱带中的人口数量和类型(例如居民、职员、敏感人群——医院、学校、疗养院、托儿所);可能遭受的财产破坏,包括基础设施和运输线路;可能的环境影响;可以标明最需要保护的地区、单位和人群。
风险评估是根据脆弱性分析的结果,评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造成破坏(或伤害)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导致的实际破坏(或伤害)程度。通常可能会选择对最严重的情况(顶级事件)进行分析。风险分析可以提供下列信息:发生事故和环境异常的可能性,或同时发生多种紧急事故的可能性;对人造成的伤害类型(急性、延时或慢性的)和相关的高危人群;对财产造成的破坏类型(暂时、可修复或永久的);以及对环境造成的破坏类型(可恢复或永久的)。
应急能力评估是依据风险分析的结果,对已有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包括城市和企业应急资源的评估,明确应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应急资源包括应急人员、应急设施(备)、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能力包括体制和机制运行状况与人员的技术、经验和接受的培训等。应急能力评估还应注意发现应急体系中的缺陷和不足。编制预案时,应当在评价与潜在危险相适应的应急资源和能力的基础上,选择最现实、有效的应急策略。
三是编写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基于重大事故风险的分析结果、参考应急资源需求和现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此外,预案编制时应充分收集和参阅已有的应急预案,包括上级部门的应急预案、所在地区的总体预案等,以最大程度地减小工作量和避免应急预案的重复和交叉,并确保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的协调和一致。
四是应急预案评审。为保证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与实际情况的符合性,应急预案必须经过评审,包括组织内部评审和专家评审,必要时请上级应急机构进行评审。
五是应急预案的批准和发布。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后,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批准后进行正式发布和备案。一般情况下,各级政府部门的专项预案,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由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进行发布。部门预案和专项预案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由单位领导批准,自行印发,并应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例如,某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中央驻陕企事业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全省区域内各高等学校制定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须按有关规定报该地震局备案;各设区市制定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必须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该省地震局备案。
3.重视应急预案的修订。
应急预案修订的重要性并不亚于预案的制定。由于客观情况经常发生变化,只有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才能更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7条规定,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但对应急预案修订的条件、程序等问题没有再作进一步规定。
一般出现以下情况,应当修订预案:其一,发现了新的风险或者有情况显示一项预案已经过时。其二,从突发事件中获得的经验教训。突发事件的发生往往会暴露出一些之前没有注意到的风险,或者表明需要更好的应急程序,或者应当将某些组织纳入预案中。其三,应急演练中获得经验教训。从应急演练中获取的经验教训与突发事件雷同。不同之处在于应急演练是人为控制的,特别设计以检验应急预案的程序,并且可以不断重复直到合理的安排产生为止。其四,组织机构及其程序、技术系统发生变动。其五,关键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应急预案或者其附则,必须不断地反映关键工作人员的变动,包括姓名、工作头衔以及联系方式。其六,有关的法律规定被修改,或者制定了新的法律规定,需要修订应急预案。
根据国外的经验,应急预案至少应当每年定期修订一次,如果在这一年中发生了突发事件、进行应急演练、组织机构变动等情况,还应当及时修订预案。应急预案的修订应当由当初制定的主体负责。预案修订后,应当及时公布。
【注释】
[1]《2006年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情况》,载《中国应急管理》2007年第7期。
[2]有关英国应急预案制度的内容,主要参考英国《国内紧急状态法》(2004年)、《国内紧急状态法执行规章草案》(2005年)、《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等法律和规章文件。
一、指导思想
构建和完善我校防治常见病、多发病工作的长效管理和应急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治原则,使防治工作科学、规范、有序、高效地运转,切实保障我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充分发挥防控领导小组的作用,校长亲自指挥,从讲科学、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认识常见病防控的重要性,加强对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并认真检查监督,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全体教师和学生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常见病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将工作做到实处。班主任要在教学工作中注重宣传教育本班学生讲究卫生,保持校园和公共区域的环境,及时清理教室,服从大局,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履行请假手续,辅导教育工作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出现抵触情绪。
四、工作细则
(一)成立学校防控常见病、传染病、多发病领导小组。
(二)利用多种形式加强防控常见病的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科普宣传材料,板报,橱窗等宣传常见病的预防知识,使全体师生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常见病防治工作,正确认识传染病对人类的危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预防各类常见病的传播。既高度重视,又不能盲目恐慌,树立必胜信心。
(三)认真落实预防常见病的各项措施:
1、教室、办公室要经常通风换气。
2、图书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要做到通风换气和5‰的84液擦拭桌面和地面。
3、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是预防本病的关键,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勤洗手,打喷嚏或咳嗽时掩住口鼻。
(四)加强校园管理:
1、门卫要做好门检工作,对外来人员进行检测。
2、常见病、多发病高发期,根据需要,每天对学生进行体温检测,此项工作由班主任老师完成并进行登记,卫生室派专人检查。
3、做好学生晨检工作,密切关注学生健康状况。凡发热在38、5℃以上或有流感症状者,应立即隔离患者,并及时通知家长,接回去医院治疗,痊愈后持医生诊断证明(无传染性)方可复课。
4、按要求做好对发病学生的情况调查工作,并登记造册。
5、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障通讯畅通。发现有传染性疾病及时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疾病防控机构报告。
(五)增强师生健康体质,提高抵抗疾病的能力。
1、加强体育锻炼,多做户外活动(课间操、体育课、课外活动及课间休息)。
2、根据气温变化,提醒学生及时增减衣服,注意防寒保暖。
3、合理配餐,加强营养及维生素的摄入。
医院关于印发节日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有效处置节日期间突发事件,保证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1、突发事件是指由认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然发生性,并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损害或可能损害人身安全、单位财产安全的事件,以及医疗安全事件。
2、一旦发生,值班人员或发现情况者,要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并简要说明情况。带班领导应立即报告主要领导和区卫健局。遇到闹事者,同时做好劝解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3、若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等,带班领导应立即组织所有值班人员自救互救,重点加强住院病人的安全处置,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情况。
4、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在事件发生10分钟内),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迟报、不瞒报、不漏报。
5、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值班人员,熟知防控预案,严格规范处置,按上级要求及时报告信息。
区卫健局值班电话:2516660
潍坊市奎文区新华医院
2020年1月23日
关键词:应急预案;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体系建设
中图分类号: TV213.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8-000-02
应急预案是指在风险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或者事故,事先制定的应对处理方案或者措施[1]。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事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
国内外各级地方政府和行业纷纷制定应急预案,学术界对应急预案也有较多研究[2-10]。对应急预案综合性的研究主要侧重在应急预案的制定原则、应急预案的基本结构、内容、分类和应急预案编制步骤等方面。
应急预案按照一定的内部联系规则构成了应急预案体系。随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正式运行,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更加重视,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已初步形成。
一、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突发应急事件概况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自陶岔渠首开始,沿线经过河南、河北、北京、天津四个省市,跨越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流域,全长1432km,全线布置各类建筑物2385座,沿线周边环境复杂,运行管理难度大。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突发事件主要为工程事故突发事件、水质污染突发事件、社会影响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四类。
(一)工程事故突发事件主要指工程结构、自动化系统、机电金结及供电系统发生破坏或失灵的突发事件,包括:工程结构破坏突发事件,如决口、堰塞、PCCP爆管等;自动化调度系统失控突发事件;金结机电及供电系统突发事件,如闸门损坏,供电系统瘫痪等。
(二)水质污染突发事件主要指由于外部原因造成总干渠水质发生污染的突发事件;社会影响突发事件,包括:渠道沿线化工厂等污染源渗入渠道污染水源;装载有毒有害化学品车辆坠渠引发水质污染;人为恶意投毒导致水质污染等。
(三)社会影响突发事件主要指可能对工程造成负面政治和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包括:沿线水事纠纷事件;沿线人员私自进入渠道管理范围导致溺亡事件;渠道汛期左排建筑物行洪引起冲淹事件;沿线地下水污染纠纷事件等。
(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主要指受当地复杂地形地质和气候变化影响,存在各种自然灾害的威胁,可能造成工程或人员伤害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洪水灾害;冰凌灾害;暴雨灾害;地震灾害等。
二、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应急预案体系
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应急预案体系由应急管理办法、综合应急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及二级运行管理单位的应急预案组成。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及二级运行管理单位的预案均服从总体预案。
(一)应急管理组织机构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由一级运行管理单位、二级运行管理单位、三级运行管理单位组成。一级运行管理单位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应急管理工作,并下设办公室及专家组;成立各专业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并下设专业办公室及专家组。二级运行管理单位参照一级运行管理单位设置应急管理组织机构,三级运行管理单位服从二级运行管理单位指挥,配合完成应急响应有关事项。
(二)应急预案的级别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4个级别:Ⅰ级(特别重大事件)、Ⅱ级(重大事件)、Ⅲ级(较大事件)和Ⅳ级(一般事件)。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由一级运行管理单位、二级运行管理单位、三级运行管理单位组成。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对照事件分级发生Ⅰ、Ⅱ、Ⅲ级突发事件时,一级运行管理单位启动一、二、三级响应;发生Ⅳ级突发事件时,二级运行管理单位启动四级响应。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单位启动相应预案。
(三)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对照事件分级发生Ⅰ、Ⅱ、Ⅲ级突发事件时,一级运行管理单位启动一、二、三级响应;发生Ⅳ级突发事件时,二级运行管理单位启动四级响应。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单位启动相应预案。
当国家或地方启动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时,各级运行管理单位相应应急指挥机构接受统一领导。
(四)应急保障
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大力发展视频远程传输技术,保障救援现场抢险与应急管理机构之间的通信畅通;做好与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通讯畅通。
2.物资保障
各级运行管理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做好应急物资监测、预警、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工作,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特殊物资应提前签订相关应急供应协议,保证及时供应。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应急物资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计划调配。同时了解地方政府的应急物资管理情况,必要时请求地方政府调拨。
3.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运行管理单位要建立各类相应的应急队伍。充分依靠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力量和作用。应急队伍建设应分为先期处置队伍、后续处置队伍、增援队伍,以保证应急队伍处置情况时的连续性。
4.经费保障
突发事件处置经费纳入通水运行预算,应急经费实行专项拨付、专款专用。财务部门应按照突发事件处置要求,及时下拨经费。
5.其他保障
(1)各级运行管理单位充分利用社会应急医疗救护资源,支援现场应急救治工作。
(2)各级运行管理单位充分发挥保险在突发事件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
三、现行应急预案分析
中线局应急处置管理工作处于起步阶段,为了有效提升全线输水调度应急管理能力,保障输水运行安全,中线局在《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突发事件应急调度预案》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全线应急调度演练:开展了专项应急调度演练。通过模拟北京段工程PCCP爆管、天津段工程箱涵严重渗水、京石段工程水质污染、河南段工程渠道决口4类典型工况下的应急调度,提升了各级输水调度机构有关人员的应急调度能力,同时通过演练发现了应急预案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预案制定方面
1.体系尚不完整
中线建管局虽然制定了应急预案体系,但是预案应急处置方案内容不全,各项应急预案的划分、编制是否科学合理,还有待时间和实践的检验,有的还没有正式出台,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和情境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针对性较差
分级响应措施缺乏差异性,三级所对应的分级响应措施比较相似,不能体现不同级别响应间的差异性,不利于不同级别人员应急状态下参照进行具体的操作。
突发事件救援是以相应的情境为基础的,对情境估计不足或者考虑的较少,这样的应急预案必然是有偏差的。应急预案应该是一个动态过程,是基于突发事件的演化规律的动态方案,而目前在应急预案制定过程中则很少这样去做,所以造成的结果就是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工作基本是基于领导的判断而来。
3.可操作性差
预案中对应急响应只是按部门罗列了响应行动,导致应急响应流程复杂,不够流畅,影响应急人员对预案的执行。
(二)预案执行方面
1.缺乏应急预案管理体系
应急救援预案的最大价值在于有效地进行实战,应急演练可以检验预案,并培训员工和应急救援人员。在对应急预案进管理时,要做到信息情况有人收集,后勤保障有人协调,基层预案有人指导,演练效果有人评估。
2.缺乏应急救援效果评价
没有对预案进行定期的评价,特别是在进行演练和实战后没有对预案实施的效果进行检验,导致应急预案不能及时进行修改。
预案里涉及到的通讯、装备、医疗、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没有得到真正的演练,另外还有物资保障,演练过程没有涉及这些后勤保障部门,结果会导致后勤保障达不到应急预案的要求。
四、建议与思考
(一)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
建立相应的小组,专门负责预案制订、修订、管理工作,做好制订工作完善预案,组织学习培训,互相交流,演练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对预案作出修订。
(二)明确各级单位的角色责任和关系
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在公司、二级单位、三级单位在救援力量方面部署,把侧重点放在各个层面的具体的救援行动上,对平时的应急救援训练有指导意义。
(三)积极组织演练
应急演练通常作为检验预案及培训员工和应急救援人员的重要手段。主要的演练方式包括:桌面演练、 功能演练、 疏散演练、 全面演练等,努力提高事故救援效果。
(四)建议构建应急响应仿真系统
研发应急响应仿真系统,提高应急管理研究基础和实践决策能力。
五、结论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正在完善之中,预案体系存在的问题会得到更进一步的重视,通过科学管理,应急预案将真正起到降低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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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健全的组织体系是做好应急工作的组织保障。我所对卫生应急工作高度重视,将其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强化了组织领导。组建了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所长、党总支书记亲自担任组长,分管副所长任副组长,组建了2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动队,下设流调组、医疗救治组、消毒组、检测组、健康教育组和司机;配置了应急箱,准备了应急物质。为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锻造了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应急队。
根据路局应急办要求,及时将应急组织名单、预案、演练工作计划及演练工作分析资料等报至路局应急办,归入路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
二、完善应急预案制定
我所原有12项应急预案,包括:《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防洪应急处置预案》、《急性职业中毒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闻处置预案》、《网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2016年,根据路局《高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我所新增《高铁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了相应工作规范。健全了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程序、应急调查处理操作规范和技术方案,做到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快速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017年我所根据新制定的应急预案,要求各相关科室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出相应预案的实施细则,细化应急预案。科室根据年初所制定的应急演练计划,逐一进行应急演练,做到有预案、有演练、有总结。全年完成8项预案演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防洪应急处置预案》、《急性职业中毒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以所分管领导为主,成立演练领导小组,专业科室业务骨干精心准备,制定较为实用的演练方案,同时对各专业科室进行专业知识的笔试,以进一步巩固加强我所职工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的处置能力。
我所今年举办一期《突发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培训班》,聘请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进行授课,全所卫生技术人员38人均参加培训,较大提高了专业人员的理论水平。
四、加强节假日应急处置、防洪应急处置及疫情值班工作
我所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加强24小时疫情值班,强化防控措施,经过路局和我所的共同努力,开通了“福建省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省级权限,使我所能够较全面掌握福建省铁路辖区传染病疫情动态,实行传染病网络直报及零报告制度,确保发生疫情后及时进行网络监控,并及时上报;实现了传染病报告的动态性、实时性和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评估、预警、反应机制,提高了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快速反应能力,为铁路防控传染病提供可靠数据。 5月份,福建省进入雨季,我所根据路局要求,加强应急值守,执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值班室配备电话和传真机,开通疫情值班电话0441-55555,应急小分队人员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做到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有效控制疫情。
五、2018年应急工作思路
1、根据铁道部、路局新增应急预案,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及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切实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处置罗湖区发生的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遵循的原则
(一)以人为本,以防为主,依法规范。
1、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
2、有效预防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是应急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建立综合信息支持体系,准确预测预警;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尽一切可能防止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对无法防止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避免其造成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
3、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指导,与有关政策相衔接,全面规范突发公共事件预案,确立统一领导、责任到人、决策科学、反应及时的处置方式。
(二)分级负责,反应迅速,资源整合。
1、市一级负责处置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区一级负责处置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街道办事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先期处置、基层动员等基础工作;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和社区综治办负责基层警情收集、应急宣传等工作。
2、健全我区信息报告体系,形成市、区、街道办事处、社区“上下结合、条块结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络,及时、迅速、有效收集和上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确保相关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依法快速调动各项资源参与应急处置,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整合全区应急资源,构建功能完善、内容全面、覆盖面广、信息共享、决策科学的应急技术支持平台;建设统一管理、装备精良、技术熟练、反应迅速的专业救援队伍;必要时迅速要求市应急指挥中心调度全市的应急资源,以满足我区处置突发事件时的需要。
(三)平战结合,公众参与。
1、平时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机制准备。通过平时的预防和演练,确保事发时能高效发挥作用。必要时充分发挥部队、武警和民兵的作用,切实做到军民结合。
2、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以群防、群控、群救为核心,建立社会动员体系。事发前开展公众有组织参与的潜在危害辨识、分析、预防和报警等工作;事发时准确预警、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进展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必要时动员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参与处置工作;事发后组织可动用的受灾区域及其他援助力量开展重建等善后工作。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我区突发公共事件。
第四条突发公共事件分类和分级。
(一)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本地区甚至全国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食品安全与职业危害事件等。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二)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公共事件原则上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1、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某辖区较小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只需要事发地区政府或区基层单位调度辖区内有关部门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仅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但只需要事发地区政府调度辖区有关部门,必要时由市相关专业应急机构业务指导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复杂,对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等后果,需要市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调度市有关部门、区政府相关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4、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非常复杂,对深圳市的政治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可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并以此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蓝色预警(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2、黄色预警(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3、橙色预警(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4、红色预警(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四)具体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和预警级别的量化标准,由相应专项预案或分预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参照有关政策确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我区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由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和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主任由区委或区政府主要领导兼任。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制定我区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法规、政策和实施办法;协调制定我区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总体预案;制定完善我区突发公共事件分预案、专项预案。
(二)组织指挥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置我区一般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调查和处理我区一般和较大责任事故;协调配合市应急指挥中心处置在我区发生的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三)指导我区各单位开展基层应急工作;提供现场指挥部运作的相关保障;开展我区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等工作。
(四)组织指导向上级党政领导机关报送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
(五)监督检查有关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第六条区应急指挥中心是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草拟我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法规、规章和总体预案,规范专项预案。
(二)整合各项应急资源,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
(三)建立我区预警机制并统筹全区信息工作。
(四)组织综合应急演习,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第七条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区民防委员会、区三防指挥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军警民联防办公室等作为相应突发公共事件专业机构,是处置相应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指挥机构。突发公共事件未有专业机构管理的,由分管副区长牵头事件主管单位为具体指挥机构;主管单位不明确的,由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指定。各专业应急机构和事件主管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及时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和预警级别,启动相关预案,组织指挥有关方面力量参与处置工作。
(二)开展专业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八条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办公室。由区委(政府)办公室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区委(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区应急指挥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具体实施预案,并负责组织预案的实施及演练。
(二)协调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组开展各项抢救工作。
(三)负责办理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启动后,成立由分管区领导任总指挥、相关专业应急机构办公室负责人或事件主管单位负责人、区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任副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吸纳事件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为成员。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展开工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环节的要求,成立14个基本应急小组。现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启动若干相关应急行动组。
(一)综合协调组:由区政府分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副区长负责,区应急指挥中心牵头,相应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事件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相关单位参与,具体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其职能是:
1、负责依据本预案编写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协调的具体实施预案,并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实施。
2、综合信息,准确掌握事件动态。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指示精神。
3、协调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等。
4、负责办理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抢险拯救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负责,区武装部牵头,事件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参与,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区武装部。其职责是:
1、负责依据本预案编写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拯救的具体实施预案,并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实施。
2、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要求,部署和组织救援力量,承担抢险救援任务和其他事项。必要时,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抢险救灾条例》的规定,组织、指挥、协调罗湖辖区部队、民兵增援。
3、负责办理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治安救助组(含消防、交通):由区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区长负责,罗湖公安分局牵头,事件发生地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涉及的社会团体和企业参与,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罗湖公安分局。其职责是:
1、负责依据本预案编写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治安救助的具体实施预案,并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实施。
2、迅速组织警力对事件危害地区和危险源实施警戒,维持社会安定,疏散和撤离受灾人员。
3、负责组织力量对火灾、毒气和化学品爆炸等特种事故、地下设施及建筑倒塌事故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4、负责实行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疏导交通,确保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车辆运行通畅。
5、负责办理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工程抢险组:由区政府分管建设工作的副区长负责,区建设局牵头,区城管办、事件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并协调市国土房产部门和驻区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燃气部门等相关单位参与,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区建设局。其职能是:
1、负责依据本预案编写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程抢险的具体实施预案,并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实施。
2、负责组织工程抢险施工力量,对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燃气等公用设施及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设施进行抢修和维护,清理事故现场。
3、负责办理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医疗防疫救护组:由区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区长负责,区卫生局牵头,辖区内各医疗机构、事件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参与,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区卫生局。其职责是:
1、负责依据本预案编写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防疫救护的具体实施预案,并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实施。
2、负责组织医疗救援队、卫生防疫队进入事件现场及灾区,及时开展现场救护、卫生防疫等工作。
3、负责组织药品和医疗器械供事件发生地或灾区使用。
4、负责办理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接待组:由区政府分管工作的副区长负责,区局牵头,事件主管单位、事件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参与,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区局,其职责是:
1、负责依据本预案编写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具体实施预案,并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实施。
2、负责做好上访,特别是群体性上访的接待、说服和疏导工作。
3、负责办理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七)信息报送组:由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主任负责,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区应急指挥中心、相关专业应急机构、事件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参与,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区应急指挥中心。其职能是:
1、负责依据本预案编写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的具体实施预案,并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实施。
2、实时记录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处置情况,组织起草文字材料,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向突发公共事件涉及的毗邻地区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承担本区域和相关区域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
3、负责办理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八)物资保障组:由区政府分管经贸工作的副区长负责,区财政局、计划局、经贸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参与,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其职责是:
1、负责依据本预案编写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物资保障的具体实施预案,并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实施。
2、根据现场指挥部、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的要求,组织生产、配送、调拨、征用、监管各类应急物资。
3、负责办理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九)新闻宣传组:由区委分管宣传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区委宣传部牵头,相应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区应急指挥中心、事件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参与。其职责是:
1、负责依据本预案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宣传报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实施。
2、组织有关单位起草新闻稿,开展新闻报道、分阶段新闻以及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基本信息等工作。
3、负责办理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交通运输组:由区政府联系交通的副区长负责,协调市交通局,有关运输公司、事件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参与。其职责是:
1、负责依据本预案制定突发事件交通运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实施。
2、组织运送救援人员、受灾人员、救助设备、救灾物资等。
3、负责办理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一)涉外联络组:由区政府分管外事工作的副区长负责,区统战部牵头,区侨办台办等相关单位参与,其职责是:
1、负责依据本预案制定突发事件涉外联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实施。
2、当突发公共事件涉及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影响到港澳台或境外的以及处置过程中涉及港澳台或境外的,及时协助市外事办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协商或处理相关事宜等。
3、负责办理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二)环境处理组:由区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负责,区环保局牵头,区公安、卫生、安监、城管、水务等相关单位参与,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区环保局。其职责是:
1、负责依据本预案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环境处理的具体实施预案,并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实施。
2、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影响,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监察。
3、负责办理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三)调查评估组:由区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区长负责,区应急指挥中心牵头,相应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发生地街道办事处、事件相关单位、监察、民政等相关单位参与,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区应急指挥中心。其职责是:
1、负责依据本预案制定处置突发事件调查评估的具体实施预案,并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实施。
2、根据具体突发公共事件性质及工作需要,及时跟进调查事故诱因,处置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并提出奖惩,评估损失和救助范围等方面的意见。
3、负责办理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四)善后处理组:由区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负责,区民政局牵头,相关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法律救助中心、红十字会、事件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参与,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区民政局。其职责是:
1、负责依据本预案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善后处理的具体实施预案,并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实施。
2、安置受灾人员生活、处理死难人员尸体、接受和管理社会各界捐赠、协调灾后重建等。
3、负责办理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参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应做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协调作战、高效联动。
第三章预测和预警
第十一条各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区应急指挥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和社区综治办要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十二条各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区应急指挥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和社区综治办应通过强化值班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监测人员、完善监测网络等途径,收集在本行政区域内和境外对本行政区域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
第十三条各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区应急指挥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和社区综治办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各环节中要快速向有关主管单位报告事件动态信息。信息报告应及时、真实和规范。
(一)属于一般和较大突发事件必须在10分钟内报告区应急指挥中心,并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常规静态信息可定期报告。
(二)属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市应急指挥中心,并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空难、恐怖事件、群体性堵塞主要干道等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常规静态信息可定期报告。
第十四条突发公共事件所在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众一旦掌握事件征兆或情况,应迅速通过110、119、120等特服电话以及政府部门公布的专线电话等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第十五条各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应通过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对报警事件的风险系数、发展趋势等及时分析,科学预测,提出一般处置或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建议,按照职责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分析结果并根据分析结果及时向区应急指挥中心提出预警建议。
第十六条预警启动后,在区政府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区应急指挥中心根据预警级别及时按照专项预案做出部署,迅速通知相关专业应急机构、事件主管单位和有关单位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第四章应急响应
第十七条分级响应
(一)一般或较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组织指挥辖区各方面力量处置。
1、一般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区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处置,相关专业应急机构、事件主管单位、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全力配合处置工作。
2、较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负责处置,区应急指挥中心、相关专业应急机构、事件主管单位、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全力配合处置工作。
(二)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上报市应急指挥中心处置,区相关单位全力配合市应急指挥中心的处置工作。
第十八条基本响应程序
(一)突发公共事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等区政府机构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在事发后10分钟内上报区应急指挥中心。区应急指挥中心在事发后15分钟内启动以街道办事处、公安、卫生及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30分种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
(二)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事件的严重程度进行初步判断,并在事发20分钟内分别向区应急指挥中心或相关专业应急机构、相关单位报告判断结果。
(三)区应急指挥中心、相应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对有关单位报送的初步判断应在10分钟内快速做出综合分析和判断。
1、判断为一般或较大级别突发公共事件的,由区应急指挥中心或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委员会负责通知相关单位,并成立现场指挥部立即开展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可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需要,适时启动相关应急行动组。参与处置工作的行动组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开展工作。
2、判断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经报请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批准后,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中心。区各有关单位全力配合市应急指挥中心开展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扩大应急
(一)因突发公共事件次生或衍生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目前采取的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发展形势,需由多家专业应急机构、事件主管单位同时参与处置的,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应及时上报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根据事态发展负责协调和指挥其它相关单位参与处置工作。
(二)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动态发展需要,可适时联系辖区内相关单位和部队、民兵参与处置工作。
第二十条应急结束
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应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应及时研判,适时决定应急工作结束。
(一)区应急指挥中心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其应急工作结束由区应急指挥中心决定。
(二)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其应急工作结束由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决定。
(三)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直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其应急工作结束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决定。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二十一条善后处置
(一)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性质及工作需要,区应急指挥中心、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应及时启动处理组,指导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开展重建家园、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收集污染物、清理现场、卫生防疫、法律援助等善后处置工作。
(二)善后处理组应做好安置场所设置、救济物质接收、使用和发放等政府救济工作。
第二十二条调查和总结
(一)区应急指挥中心、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应在善后处置阶段启动调查评估组,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调查评估报告报送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
(二)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部门应对本部门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区应急指挥中心。
(三)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区监察部门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技术储备和保障
(一)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在市应急指挥中心指导协调下,建立相应的监控、指挥和决策技术支持平台以及应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并依托大学或科研机构成立专家组,建立决策专家咨询制度。
(二)区应急指挥中心统一规划全区应急物资、人员、资金储备等资源,通过整合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技术资源,组织编制全区各类应急资源分布图谱,搭建全区应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和指挥平台,动态掌握应急保障信息。
第二十四条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区建设部门负责建立工程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
第二十五条应急队伍保障
(一)强化街道办事处、公安、医疗卫生等为主体的先期处置,区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为后续处置,、武警、民兵为增援,志愿者团体为辅助的应急队伍体系建设。
(二)区各职能部门应依据职能组建相关专业应急队伍,并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提高装备水平,增强队伍实战能力。同时充分发挥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团体等社会力量,做好供给保障等辅助工作。
第二十六条交通运输保障
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制定交通运输调用方案,会同交警部门规划应急交通管制线路,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陆、海、空交通安全通畅。
第二十七条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部门要建立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资源动态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急医疗急救队、卫生防疫队的分布以及救治能力、专业特长等基本情况,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制定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方案。
第二十八条治安保障
区公安部门要建立警力分布动态数据库,制定维护治安秩序、实行警戒和交通管制的警力集结、布控、执勤等工作方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
第二十九条经费保障
区财政部门要保障突发公共事件急需费用,优先用于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同时,设立应急专项资金并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日常维护、队伍培训、演习等开支由相关主管部门纳入预算中申报解决。
第三十条社会动员保障
区政府、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要制定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动员工作方案,方案中应有社会动员条件、范围、程序、相关保障制度、各基层单位的作用以及动员前的必要准备工作等方面内容。
第七章宣传、培训和演习
第三十一条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专业应急机构、事件主管单位及媒体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公众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公布报警电话,向公众提供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开辟应急宣传公益栏目,在学校普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课程等方式,让公众掌握避险、互救、自救、逃生、减灾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三十二条各专业应急机构和事件主管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班;区政府应组织辖区内单位开展应急常识培训。
第三十三条区应急指挥中心要制定专项及辖区演习方案并组织演练,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群众参与,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预案是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与其构成预案文件体系。
第三十五条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本预案框架下,制定相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专项预案。
第三十六条区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和充实,并对各单位专项预案的制定、修改实行督促检查。
突发环境事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事件发生的突发性,涉及范围的公共性,事件伴随的危害性,发生发展的多变性。在不同的状态和情景下,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变化不同,导致没有一套有效的模式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从分类上来看,突发环境事件主要有环境污染事件、生态环境安全事件、核与辐射事故、海上石油勘探污染、港口泄漏污染等,而且由于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不同,同样的突发环境事件发展变化的趋势各不相同。
2我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现状
2.1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基本建成
目前,环保部一共组建了六个区域环保督查中心,分别是华东、华南、西北、西南、华北和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且均已纳入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响应体系。江苏、辽宁、吉林等省相继成立了由专职人员组成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为妥善有效开展环境应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2环境应急预案体系逐渐完善
2005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颁布了《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上述两个预案的指导下,目前全国已制定政府部门的环境应急预案3500多件,基本覆盖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全国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
2.3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开始建立
2009年12月,国家环保部与国家安监总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协议》。根据协议,双方长期建立稳定、可靠的突发环境事件和安全生产应急联动机制,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生产安全和环境安全。地方环境保护部门也在积极探索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在应急联动工作方式上进行了创新。
2.4环境应急专家库逐步建立
实践证明,环境应急专家在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环境应急专家库是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中发挥基础作用。国家环境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邀请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军队和各行业协会,积极推荐了许多优秀人才。在此基础上,遴选了各个领域的环境应急专家300多名,又认真挑选了26位环境应急专家,组成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这些专家在自己的的专业领域有很深的造诣,对指导和配合当地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协调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制定防控措施、水质监测方案,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3我国环境应急管理面临的挑战
3.1环境应急法制体系尚不完善
环境应急管理法制体系不完善,《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虽然已经出台,但具体实施细则没有明确,需要进一步在重大突发环境的事件风险评估、应急响应、损害评估和赔偿等方面进行明确。现有法律法规中存在一些与环境应急响应相矛盾的条款,需及时清理、调整。同时,现阶段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时,政府、企业、个人职责不清,导致环境供应及管理工作无法顺利开展,需要从法律层面加以具体明确。
3.2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尚不健全
突发环境事件在处置过程中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但是目前我国只有少数部门间建立了应急联动机制,甚至在环境保护内部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机制也不完善,跨区域甚至跨国界环境应急管理联动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政府之间、环境保护部门与相关政府部门之间、上下级环境保护部门之间衔接不够紧密,多方协同处置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人员、信息、资源等难以快速集成,未形成制度化的联动协作机制。
3.3环境预测预警体系薄弱,预测预警能力有限
目前我国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尚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的管理和使用可操作性较差。很多企业环境安全意识淡薄,还未制定行之有效的环境应急预案,分行业、分类别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直接套用《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环境风险排查与评估制度尚不完善,主动预防还难以做到。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分布、分级、分类等信息掌握不清,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还未得到妥善治理,风险防范及预测预警能力亟待加强。
3.4信息公开和报告制度不完善
突发环境事件往往传播迅速,容易造成公众恐慌,及时、准确信息显得非常重要,是缓解公众恐慌心理,给事件处置争取宝贵时间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往往不愿意进行信息公开或者时间延迟,结果得不偿失,导致政府的公信力降低,不利于后续的事件处置和报道。而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过程中,有关部门谎报、缓报、瞒报的现象屡见不鲜,事件信息不能及时反馈给决策者,往往造成决策失误,也使得应急处置工作出现误区,错过了应急处置的有利时机。
4提升我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思路
4.1完善环境应急管理法律体系
完善环境应急管理相关法律体系,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中进一步明确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企业的职责定位,制定具体的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理顺政府与环保部门、环保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同时,加快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相关制度和程序,使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建立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与生态损害评估和鉴定机制。
4.2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尽快修订和完善有关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制度。环保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合作,制定分行业和分类别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和管理办法,指导企业找准环境风险环节,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实行预案动态管理,建立企业、部门预案报备制度,规范预案编制、修订和执行工作,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针对辖区内重点风险源及环境敏感区域,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应急演练,检验环境应急预案,锻炼环境应急队伍,提升环境应急水平。
4.3推进环境应急管理体制建设
按照国家应急管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总体要求,理顺现阶段环境应急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以及有关企业在环境应急管理中的职责。重点加强各地环境应急队伍和能力建设,切实解决环境应急管理中人员不足、力量薄弱等问题。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基层环境应急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加强对基层环境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建立一套完善的应急管理机构体系。
4.4推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时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保驾护航。
二、目标任务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设定。建立健全各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应急处置体系和长效机制,快速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2、坚持常备不懈、预防在先。做好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3、坚持条块结合、职责明确。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应急救援、防灾救灾和恢复重建体系。
4、坚持快速反应、协调指挥。建立健全紧急重大情况下应急预案和现场指挥机构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5、坚持统一布局、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政府值守应急与信息报告体系、预警预测和与报告体系、应急救援联动体系、后勤应急保障体系。
三、适用范围
处置**镇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适用本预案。
四、事件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包括台风、暴雨、高温、干旱、冰雹、雷击、寒流、大雪、大雾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以及地震、森林火灾、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包括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核与辐射、矿难、供水、供气、供电、供油、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建设工程和大型建筑物倒塌、城市道路严重塌陷、破坏生态和环境污染,以及公共场所、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饮用水污染、重大动植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涉港澳台侨和涉外突发事件、商品市场异常波动和金融风波等经济安全事件、较大规模的,以及其他危害社会正常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五、报告通报
1、值班网络。各村(居)委会、镇直镇办各单位应专门设立办公室,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配置必需的电脑等办公设备,与镇人民政府值班信息专网连接,实现政府值班系统网络互联互通。
2、信息报送。镇政府、各村(居)、镇直镇办各单位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接收和报送各级各部门上报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信息报送应及时、迅速、真实和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和缓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标准按泉政文[**]327号文执行,镇政府总值班室在规定时间内向县政府总值班室及时报告情况。
3、报送时限。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事发地村(居)、镇直镇办各单位必须按分级响应规定的报送时限,快速向镇政府总值班室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报告,同时上报**县政府总值班室。
4、首报与续报。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居)、镇直镇办各单位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后,必须快速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现场动态等情况首报镇政府总值班室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在情况紧急时可先用电话报告,然后再通过网络等途径上报。事件发生后的处置过程和善后处理情况要深入续报或多次续报。
5、现场联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居)、镇直镇办各单位领导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后,应立即指定专人作为现场联络员,同时向镇政府总值班室上报现场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现场联络员在紧急情况处理过程中,要随时了解现场动态,及时报告现场处置情况,确保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为镇政府领导及时应对和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6、通报周边。突发公共事件若涉及或影响到行政区域外的环境污染、河流水质、森林火灾蔓延等,镇政府或事发地行政村要及时通报周边地区和相关单位密切注视动态发展,以及要求协助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六、境外处理
突发公共事件若涉及到港澳台、华侨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可能产生国外或境外影响的,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驻华使领馆、华侨住在国有关机构通报,或需要国际社会援助的事项,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县政府有关规定程序及时向县侨务外事办、台办、红十字会或相关单位上报,同时协同有关部门控制事态发展和处置。
七、组织机构
1、镇突发公共事件领导机构
镇政府设立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作为镇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的领导机构(议事、协调机构)。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由镇长总负责,镇政府分管副镇长、各村(居)书记、主任、镇直镇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任务:承担和履行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与重建职责,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规定政府应执行处置的其他职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决定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的重大事项;组织制定《**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适时修改;授权有关职能部门设立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等。镇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镇党政办具体负责。
2、镇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
镇直有关职能部门是镇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工作机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指挥部、领导小组是镇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项指挥机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总负责,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专项指挥机构成员。主要任务:负责编制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落实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决定和指示;组织、协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响应扩大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制、联动与快速反应机制、定期会晤和演练机制;完善应急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能力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镇直有关职能部门指定有关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向社会公布24小时报警(应急响应)电话,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接警程序、信息报告与通报制度。
3、镇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应及时设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任务:制定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行动方案;组织、指挥、协调、处置现场各项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了解和掌握现场事态发展情况,确定扩大应急或应急结束等重大事项等。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情况,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若干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
(1)抢险救援组:由人武部、综治办、派出所、广电、电信、移动通信、城监、国土资源所、医院、民政、公路、农业、水利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任务:迅速撤离现场及周边人员,营救受伤者、搜寻生存者和遇难者尸体;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危险场所;监测现场水体、大气、饮用水、食物、土壤、农作物等污染情况,围堵、收容、洗消现场污染物,消除危害源;排除可能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隐患,防止和控制事态蔓延等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抢修道路、供电、供水、供气、通讯公共基础设施等。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由医院、防疫、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任务:设立现场医疗急救站或临时救护点,组织医护车辆和医疗人员现场急救受伤人员,快速转送就近医院治疗;控制传染病源传播,负责临时救护场所的卫生、防疫和消毒,保障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的卫生安全;统计现场死亡人数和住院治疗人数等。
(3)人员安置与生活保障组:由镇政府和事发地村(居)、镇直镇办单位负责。主要任务:指挥撤离、疏散和安置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负责现场指挥部、各工作小组、抢险救援人员和避难场所安置群众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
(4)治安警戒与交通管制组:由派出所、综治办、城监、彭亭交管站等单位组成。主要任务:建立警戒区域,保卫撤离区重要目标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持安置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各种犯罪分子;负责事发地道路、铁路、水路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堵塞,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并引导进入指定地点。
(5)通讯与联络保障组:由移动通信、电信、派出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任务:负责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的通讯保障工作,设立备用应急通讯系统,调用应急通讯网络,增设特殊通话频率,重点保障现场指挥部与上下级政府、各应急救援组织、医院和新闻媒体的通讯畅通。
(6)物资与经费保障组:由党政办、财政所、民政办、供销社、粮站、医院、医药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任务:组织、调集、运送及安排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和药品,尽速启动财政应急经费到位。
(7)港澳台侨与外事工作组:由党政办、侨联、派出所、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任务:负责处理涉及港澳台、华侨和外籍受灾人员的有关事宜。
⑻新闻与报道组:由党政办、突发事件发生类别涉及的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任务: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管理,以及处理港澳台侨及外国新闻媒体采访等工作。
⑼技术咨询组:由突发事件发生类别涉及的相关部门和单位技术人员、专家组成。主要任务: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技术咨询,评估突发事件现场发展趋势,预测突发事件发展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⑽事件评估组:由镇政府或事发地村(居、镇直镇办单位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任务: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各个环节,以及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情况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
⑾事件调查组:由突发事件发生类别所涉及的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相关部门组成。主要任务:及时、准确查清突发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总结事件经验与教训,提出防范与改进措施,并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⑿社会动员组:由镇政府或事发地村(居)、镇直镇办单位负责。主要任务:动员和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情况急需,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征用或借用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和场地,并临时出具紧急征用或借用凭据。
⒀善后工作组:由镇民政办及事发地村(居)、镇直镇办单位和相关部门、保险公司等单位组成。主要任务:调拨和发放救灾款物,保证群众基本生活;勘查现场,快速理赔;临时保管遇难者遗体;为遇难者家属查找亲人下落提供咨询服务,安排遇难者家属食宿,安抚遇难者家属,安定稳定群众情绪等。
八、预测预警与
1、预测:各职能部门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应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建立常规数据监测库和科学分析制度,提高预测、预报的准确性。发现并确认可能引发四级(Ⅰ、Ⅱ、Ⅲ、Ⅳ)响应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或前兆信息时,事先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向镇政府、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预警与: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按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严重(I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表示。预警信息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政府有关规定,按权限规定、不同预警级别、工作职责和分工范围,及时向市政府、县政府报告。凡需要向社会特别严重(I级)、严重(II级)预警警报,预测单位应及时报告县政府转报市政府、省政府,由省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凡需要向社会较重(III)级、一般(IV级)预警警报,预测单位应向县政府、市政府报告,由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
3、预警内容。预警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并及时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必要时可以利用手机短信向社会。预警警报或紧急公告时,应根据突发事件的特点,可能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自我保护措施,以及使用的疏散路线和避难所等情况。预警信息前,应报告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由县政府确定或授权。
4、预警响应。当接到上级或本级预警后,各村(居)委会、镇直镇办单位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要根据预警内容立即响应,及时向社会和基层单位传达和贯彻,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准备工作,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做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防范,及时向社会最新消息。按不同响应级别规定,实时向本级或上级政府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应急准备措施、安全隐患排除、重大险情处置存在问题等工作情况和最新动态。
5、预警解除。预警解除后,预警信息的部门应当宣布警报解除,宣布终止预警期,解除已启动的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立即恢复当地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秩序。
九、响应级别
突发公共事件按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四个级别。
1、I级响应。指已经发生或可能导致人员特别重大伤亡或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后果的突发公共事件,镇政府难以控制,需要县政府统一指挥增援、组织协调处置的,或市突发公共事件委员会决定启动I级响应的,或需要启动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或省专项应急预案,设立市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救援行动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Ⅱ级响应。已经发生或可能导致人员重大伤亡或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突发公共事件,镇政府难以控制,需要县政府或市突发公共事件日常工作机构(专项指挥机构)组织力量参与处置的,或市政府、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认为有必要启动Ⅱ级响应,或需启动市专项应急预案或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或需设立县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救援行动的突发公共事件。
3、Ⅲ级响应。指已经发生或可能导致人员有较大伤亡或造成较大危害后果的突发公共事件,镇政府难以控制,需要县政府组织力量或协调处置的,或启动县专项应急预案、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或设立县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救援行动;或市突发公共事件日常工作机构(专项指挥机构)认为有必要启动Ⅲ级响应的突发公共事件。
4、Ⅳ级响应。指已经发生或者仅可能导致个别人员伤亡或造成轻微危害后果的突发公共事件,镇政府组织应急机构、应急力量、应急行动、应急资源救援可以控制险情和事态的突发公共事件,由镇政府启动本级专项应急预案处置;或设立镇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救援行动的突发公共事件。
十、分级响应
按突发公共事件响应级别实行分级响应。对主管职能部门暂不明确的,由镇政府先行负责处置,并立即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I级响应由市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处置;II级响应由县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处置,扩大应急后,由市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处置;III级响应由县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处置;IV级响应由镇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处置,扩大应急后由县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处置。
1、先期处置。事发地村(居)、镇直镇办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迅速赶赴现场指挥,采取果断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投入紧急救援,优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全力控制突发现场态势发展,防止和阻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发生。同时,应立即指定现场联络员,及时向镇政府总值班室续报突发现场事态发展最新情况。
2、信息报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接报后,事发地村(居)、镇直镇办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即,I级15分钟内,II级、III级1小时内,IV级24小时内,向镇政府总值室报告,同时报告县政府总值班室。
3、及时响应。镇政府接报后,立即启动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成立镇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各应急联动机制,领导和指挥救援行动。同时,镇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后,应立即指定现场联络员,及时向县政府总值班室续报突发现场事态发展最新情况。
镇相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应迅速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情况特别严重时,可按专项应急预案进行采取措施,控制和稳定现场局势,然后再向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处置情况,提出下一步处置措施或建议。
4、应急扩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严重程度等实际情况,或现场出现难以控制或正在扩大发展等事态时,镇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应及时向县政府及县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请求扩大应急,请求协调应急救援乃至现场救援。
5、扩大应急后指挥工作的移交。当县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或县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到位时,镇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应与县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做好先期处置工作的交接,但保留镇各工作小组,接受上级政府或上级指挥部的领导,共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十
一、应急措施
接到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报告或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镇政府可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可控性、人员伤亡、受灾受损、危害影响范围、预警级别、应急响应级别、扩大应急等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镇政府领导对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作出批示或指示;
--镇政府召开紧急会议作出应急决策;
--镇政府召开紧急会议进行应急部署;
--向县政府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特、重大紧急情况;
--紧急启动镇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或镇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坐镇现场指挥部,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处置各项紧急救援行动;
--组织督查工作小组,分赴各地或有关职能部门检查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准备、防范重点部位、排除安全隐患等工作情况;
--赶赴突发现场处置,决策重大问题,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或协调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突发现场指导、协助应急救援工作;
--调用抗灾救灾储备物资、抢险救险设备、抢险专用车辆或其他抗灾救灾物品紧急救援,紧急组织有关企业生产应急物资;
--紧急启用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资金;
--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村或毗邻乡镇政府通报紧急情况;
--向县政府或县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请示扩大应急;
--慰问和看望抢险救灾人员或受伤人员。
十
二、扩大应急
突发公共事件出现本镇难以控制的事态,或呈蔓延、扩大、发展的趋势,有可能影响毗邻乡镇,或处置职能不在本级政府,需要上级政府提高应急指挥级别,扩大应急范围等,应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1、在本村(居)、本单位范围内,需要镇政府扩大应急救援的,村(居)委会、镇直镇办单位应及时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在接报后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2、镇政府需要县政府扩大应急救援的,镇政府应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3、情况紧急时,事发单位或有关部门可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
十
三、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任务和现场救助结束后,以及事件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并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开会议研究决定,是否撤销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撤离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应急行动终止消息。
十
四、恢复与重建
应急行动结束后,事发地村(居)、镇直镇办单位应把工作重点迅速转移到恢复与重建方面上来,尽快组织恢复受灾地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1、事发村(居)、镇直镇办单位和镇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应继续保持或采取必要措施巩固应急处置工作的成果,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2、事发村(居)、镇直镇办单位和镇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要尽快统计上报灾害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各保险机构应及时处理保险理赔善后工作。
3、事发地村(居)、镇直镇办单位和镇民政办应及时制定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组织力量生产自救,尽快拨发救灾款物,救援重点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向灾民提供生活必需品。
4、镇政府及民政办根据事发地受损情况的实际与需要,提供一定的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必要时,可组织其他村(居)、镇直镇办单位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援。红十字会应积极开展社会募捐和救助。
5、事发村(居)、镇直镇办单位与医院、防疫、环保等部门要各尽其责,迅速组织医疗救治、疾病控制、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与处理。
6、事发村(居)、镇直镇办单位与镇公路、村镇办、通讯、供电所、广电等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责,与事发村(居)、镇直镇办单位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交通、通讯、供水、排水、供电、有线电视等公用基础设施。
7、事发村(居)、镇直镇办单位和镇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应及时归还应急行动时征用的物资、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已不能归还或造成损坏的,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十
五、事件调查
应急行动结束后,镇政府应及时成立事件调查组,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原因、过程、结果和责任进行调查,并依照法定期限结案(特、重大突发事件或涉外案件依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及法律法规执行)。同时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全过程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并向县政府报告。
十
六、新闻报道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的通知》([**]36号)有关规定,做好提供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镇政府对媒体的采访报道活动实施管理,负责协调和指导。新闻通稿拟定后,应经镇主要领导审稿后,再报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特别重要或敏感事件,应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方能向媒体和社会。
十
七、专项应急预案
各村(居)、镇直镇办各单位《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镇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镇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分别由各村(居)、镇直镇办各单位负责制定,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适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一)预案内容
--各村(居)、镇直镇办各单位负责制定本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镇党政办、镇安办负责牵头制定《**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镇综治办负责制定《**镇处置人在镇政府机关门口聚集上访的工作预案》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现场处置应急预案》;
--镇村镇办负责制定《**镇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镇市政公用设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镇村镇办会同国土资源所、党政办负责制定《**镇集中处理城镇房屋拆迁突出问题及应急预案》;
--镇国土资源所制定《**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镇党政办负责牵头制定《**镇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镇特种化工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
--镇卫生院负责制定《**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派出所、综治办负责制定《**镇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恐怖事件、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恶性刑事案件、危险化学物品、重大集会、重大火灾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镇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镇处置发电厂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镇处置市场重要商品异常波动与供应紧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镇民政办、财政所、供销社、粮站及医药公司等单位负责制定《**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镇民政办负责制定《**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镇党政办负责牵头制定《**镇粮食安全预警应急预案》;
--镇企业服务中心、民政办负责制定《**镇处置劳动和社会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镇教委负责制定《**镇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镇党政办负责牵头制定《**镇处置民族与宗教问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镇水利站负责制定《**镇处置防汛抗旱等自然灾害及水利工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镇林业站负责牵头制定《**镇预防与处理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镇预防与处理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等;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镇处置动物重大疫情应急预案》、《**镇处置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镇处置新传入境有害及防治农作物生物重大病虫鼠害应急预案》等;
--镇党政办制定《**镇处理涉外、涉侨、涉港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镇党政办负责制定《**镇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镇公路站负责制定《**镇突发公共事件交通应急救援预案》等;
--镇财政所负责制定《**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资金保障应急预案》;
--镇广电站负责制定《**镇应对""通过卫星信号冲击破坏我镇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应急预案》;
--镇党政办负责牵头制定《**镇突发公共事件新闻预案》;
--**工商分局负责牵头制定《**镇处置市场经营秩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供电所负责制定《**镇处置地区电网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党政办负责牵头制定《**镇处置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电信局会同派出所、党政办负责制定《**镇突发公共事件通信应急保障预案》;
--其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应制定的应急预案。
(二)预案管理
各村(居)和镇直镇办各单位依照本预案制定的本级或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必须保证镇政府在应急状态下及时启动和确保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1、镇直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应上报镇政府审批,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
2、镇政府和各预案制定部门(单位)要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依据预案做好常态下的监测预测、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监督检查工作。每次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对总体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进行重新评估,进一步健全应急机制。
3、各村(居)、镇直镇办各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报送镇党政办备案,确保镇政府在紧急状况下及时启用。镇党政办负责分解《**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工作责任制》及督查落实工作。
十
八、应急保障
根据镇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村(居)、镇直镇办各单位和镇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机构应各自履行工作职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
(一)应急保障
1、信息报送保障。由各村(居)、镇直镇办各单位和镇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日常工作机构负责,重点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网络。应确保及时、准确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负责建立本级、本系统应急预案档案库;建立在应急状态时各应急救援单位和人员的通讯录,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2、应急通信保障。由电信、移动通信部门负责,重点建立非常态下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镇机关、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他重要场所的应急通讯畅通,信息传递无阻。
3、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由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日常工作机构负责,重点做好应急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等物资储备。必须建立应急救援设备(装备)动态数据库,明确参与应急响应单位工程抢险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的位置,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检测等制度,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应急行动使用。
4、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保障。由镇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日常工作机构负责,重点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和完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主要制定参与应急救援的民兵预备役、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保障方案,确定先期应急队伍、后续处置队伍、应急增援队伍的人员分布和应急联系方式,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5、社会力量应急保障。由镇政府负责,重点建立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主体,志愿者和社会组织为补充,各村(居)委会为基础的社会动员机制。主要制定社会动员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队伍应急组织,明确社会动员的条件、范围、程序和措施。
6、交通应急管制和应急交通工具保障。由派出所、公路站、城监等部门及事发地村(居)负责。根据突发现场局势,迅速实行交通应急管制,调度应急通行路线和应急车辆保障等,保证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在应急行动时优先运送应急物资和人员。
7、医疗救助和防疫保障。由医院、医药公司负责,重点加强医疗救助网络建设,储备医疗救治设备和药物。主要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药物、医疗器械和设备、防疫物资的调度方案,各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源分布应急方案,确定应急状态下急救中心的定点单位、救助人员、救治能力和专业救治,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与救治能力。
8、社会治安保障。由派出所负责,重点建立快速敏捷、处置有力的应急出警处警体系。主要制定应急状态下全所警力的调度、集结、布控、执勤、设备调用等行动方案,维持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社会治安秩序,确保事发地人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9、物资救援保障。由镇党政办、财政所、民政办、供销社等部门负责,重点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主要制定应急救援物资的调拨和组织生产方案;建立抢险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应急生产和加工能力的储备、生产工艺流程技术的储备,并适时进行更新,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生产与供应。
10、经费保障。由镇财政所负责,重点保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专项应急经费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日常机构24小时值班制度建设经费的支出。主要制定应急经费的保障措施、使用办法和管理监督制度。应急经费实行分级负担、分级管理,在统筹兼顾各项支出时,优先保证应急经费的支出。
11、紧急避难场所保障。由镇政府和各村(居)委会、镇直镇办各单位负责,重点规划和建设突发公共事件人员应急避难场所。各村(居)、镇直镇办各单位在选择应急避难场所要与广场、学校、人防工程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或改造相结合,并明确定点单位,标明"紧急避难场所"和"疏通路线"标志。选择开敞区域疏散应急人员的应急避难场所,应设有应急棚舍区、应急物资储备用房、应急供水供气和供电系统、应急卫生防疫区治疗区和消毒区、应急消防设施、应急监控及应急广播系统等。
12、技术支持与保障。由镇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日常工作机构负责,重点建立统一的应急保障资源数据。要摸清各类专家的特长、分布和联系方式,加强应急处置技术的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业的专业技术水平。
13、城市生命线保障。由各村(居)和镇直镇办单位负责,重点保障在应急状态下群众的交通、供水、供气、供电等公用设施正常安全运行。
14、监测保障。由水利站、林业站、国土资源所、广播电视站、环保、医院、派出所、农业等部门负责,重点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和制度。应确定监测重点,明确监测项目,划分监测区域,进行24小时监测或接收信息,及时预警和报告。
15、其他保障。由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日常工作机构负责,主要制定应急状态下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征用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管理办法;建立预备征用设备、设施、紧急避难场所等有关数据库;明确预备征用的单位、名称、用途、地点等。
(二)应急保障职责
镇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救援指挥部各工作小组,应设立指挥长,明确指挥长的职责和权限。主要职责是,接受镇现场救援指挥部的指挥和协调,为现场救指挥部领导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决策中做好参谋和助手;负责召集本工作小组参加现场处置的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明确分工协作,及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应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及时向现场救援指挥部提出现场抢救方案和具体抢救措施,组织和制定参与应急救援行动的单位和人员出动、支援、轮换安排方案,并负责实施;及时报告现场处置工作情况进展,在人力、物力、专业处置不足或紧急情况下及时报告请求应急救援。
十
九、宣传、培训、演习和报备
1、公众宣传教育。各村(居)、镇直镇办各单位和镇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日常工作机构应向社会公众公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广泛开展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防灾、减灾等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2、培训。各村(居)、镇直镇办各单位和镇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日常工作机构应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制度,每年对本部门负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职责的行政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对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应急常规性培训,建立一支业务精湛、行动迅速,能打硬战的专业救援队伍。
3、演习。各村(居)、镇直镇办各单位和镇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日常工作机构要根据本级本部门应急预案,每年定期组织演练或训练,使各应急机构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人员明确各自的岗位与职责,增强各应急机构之间的配合与协调,提高整体应急反应综合能力,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发现预案缺陷,进一步完善和补充。
4、报备。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日常工作机构应对负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职责的行政人员实行定期报备,及时做好人员工作岗位调整后的补训,并上报镇党政办备案。
二
十、举报和奖惩
1、举报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瞒报、谎报和缓报突发公共事件行为,以及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突发公共事件预案应急职责等情况。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单位和个人的举报,应当对举报内容立即组织调查处理。
2、奖惩制度。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镇政府或有关单位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隐瞒、缓报、谎报或延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
(一)奖励
1、在处置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指挥得当,组织严密,为处置事件献计献策起关键作用,出色完成处置任务,成效显著的领导;
2、在抢险救灾危险关头,奋力抢救抢险,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者;
3、及时准确报送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的单位和个人;
4、举报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重大隐患有功的单位和个人;
5、法律法规规定应奖励的其他特殊贡献者。
(二)处罚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纪检监察或主管部门按照纪律予以处分;违反《治安处罚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处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公共事件,延误处置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2、对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置之不理,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3、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中,紧要关头临阵逃脱,或不听从组织指挥,或不认真负责履行职责,或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4、挪用、克扣、贪污或集体私分抢险救灾钱款和物资的;
5、其他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
二十
摘要:文章以湖北省十堰市中医医院为例,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应急管理体系,从而有效提高中医医院应急管理水平。
关键词:医院;应急管理;认识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B
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变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医院承担着救死扶伤的重要职责,在应急事件中担负着重要作用,因此,应急管理水平是检验医院综合实力的首要。
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处置预案
在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即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和法制)体系中,应急预案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迅速、有效、有序的行动方案,成为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重要抓手。医院涉及的应急预案很多,在医院国家等级评审中,各种预案占相当一部分内容。从符合大型现代化医院管理处理紧急事件的视角出发,应充分考虑新形势下医院紧急事件应对的各个环节,制订一系列紧急事件预案。例如,重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包括重大伤亡抢救预案、重大治安事件应对预案、紧急情况人力资源调配预案、病人高峰合理分流患者预案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包括食物中毒抢救预案、甲型H1N1流感防治预案、H7N9流感防治预案等;突发医疗救护事件应急预案:包括职业暴露、生物安全、输血反应、废物意外事件预案、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等;突发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处理和人员疏散预案、电梯意外事件预案、停电预案、停水预案、停气预案及设备供应应急预案;网络信息系统故障预案、信息泄密事件处置预案;节假日期间物资领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及引发群众性事件预案;病人意外伤亡、逃亡处置预案等。医院涉及的预案方方面面,需要重视的是预案的编制,无论是重大事件预案,还是专业性预案,均不可随意照搬照抄,必须符合医院的环境条件、技术条件、人员条件和资源条件,注重系统性、实际性。在建立各种预案过程中,要解决突发事件的事前、事发、事中、事后谁来做、怎样做、做什么、何时做、在哪里做等问题,包含突发事件的情景、参与应对的机构和人员、应对所使用的资源、应采取的行动四要素。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既要严格遵循技术规范,又要遵守法律法规,内容既要非常具体,又要简单明了、容易操作。除此之外,预案在使用过程中要不断修订完善,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修订,对人员进行调整,对处理流程进行优化,将修订预案当作总结经验的过程、查找薄弱环节的过程和改进工作的过程,以求达到准确无误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2无缝隙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训
每当人们在回顾总结突发事件的时候,总存在人群应急处理知识欠缺的问题。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场所,应急知识和能力须人人掌握,全面开展培训非常重要。首先要学习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如《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让全体员工对提高参与应对应急事件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其次要对各种预案进行演练,通过自学自背、讲堂讲授、案例分析、事件评估学习,人人总结经验,人人参加考试,人人熟知流程,使应急知识入脑入心。实施分层演练培训,以各科室为主体,行政后勤科室要开展科学决策、组织协调、后勤保障、物资供应等相关紧急事件预案演练,提高组织管理及科学研判、后勤支撑能力;临床医技科室开展本专业预案的演练,如伤亡抢救、意外抢救,重点训练应对流程的合理性,反应的迅速性,处理事件的冷静性,提高救治能力。要将应急知识培训演练纳入全面质控管理,纳入个人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纳入新职工岗前培训,确实让每个员工重视。对于人人必须要掌握的火灾事件、电梯事件、地震事件、治安事件等基本逃生本领,每年须开展规模演练,让员工不仅学会保护自身安全,还要具备协助病友及群众逃生的能力。要适应新形势开展紧急事件新闻发言、信息报告制度的培训,通过培训,让员工掌握和理解应急管理专业术语,了解媒体的运作规律,谨慎发言、规范传播信息,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创新思路,建立应急志愿者奖励机制,在常青藤志愿服务队中开拓组建一支医院应急志愿者队伍,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对应急志愿者开展规范化培训,提高志愿者救援素质。加强群众宣传,制定医院应急处理知识手册,把手册放在候诊厅、病房、医护办公室各个服务窗口,方便医护人员及病友了解医院各个部位的注意事项,以及突发事件应对知识。在电梯间、各应急通道口、有危险危害地方张贴紧急处理事件的方法、标示、示意图。利用微信、短信、网站、电子显示屏、电视等广泛宣传医院应急管理常识,使医院应急管理培训全覆盖,人人训练有素。
3无盲区管控突发事件危险源
危险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未雨绸缪,做好应急管理,成本最小的是管理控制好突发事件危险源。首先要在顶层设计上重点防范危险源。如在医院所有建筑的设计中,充分体现安全性及预见性,在人性化设计方面更合理;所有的设施设备配备上要保证质量,所有应急装备配备完整。在管理上体制机制完善,科学管理、制度化管理,防止出现漏洞。其次是注重细节,管控好内部危险源。如消防安全危险源,注意定期排查办公区域、服务区域、租赁区域及交通工具消防安全是否有隐患,设施是否完备正常。排查卫生安全危险源,如医院食堂饭菜防护,饮用水防护,血液制品安全及是否存在流行性疾病。放射、生物制品及危险化学物是否存在感染事件隐患。排查网络安全事件危险源,医院的网站是否存在安全漏洞,信息是否存在被监控,医院或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被网络炒作等。排查建筑安全事件,重点关注医院的办公区域、家属区域、地下建筑、车库等是否存在损坏、坠物、裂缝、门锁不牢等安全隐患。排查人事纠纷事件,医院职工是否存在情绪不稳、群众上访事件,及时了解动态,化解矛盾。排查医院设备安全,定期维护医院电梯、医疗设备、救护车辆、水、电、气设备的完好情况,排查医院毒、麻、精、放药品存放使用安全情况,还要定期排查周边的环境安全,有无山体滑坡、交通事故、化工企业污染、深坑作业、油气站等危险设施、大型聚会场所等。管控好医院外部危险源,所有的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突发事件都与医院有关。医疗纠纷的发生主要集中在患者死亡、医疗事故、收费价格和项目、服务态度、治疗方案、治疗效果等方面,为此,医护人员需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诊疗规范,以优质的服务态度、最佳的治疗手段和良好的医患沟通,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在危险源管控过程中建立问责制度,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警钟长鸣,严格执行排查制度,保持高度的安全敏感性。建立人防、技防高效通道,充实安全保卫巡查人员,认真落实日常巡查工作,办公区、病房、门诊楼、家属区实行全天候24小时排查,重大节假日前全院组织巡查专班督导排查。医院实行全院监控,及时维护监控设备,实现每个路口、每个通道、每个病区、每个候诊区域全部数字化监控,在人员、设施、机制上保证危险源管控的全覆盖。
作者:夏启芝 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中医医院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建立高效快捷运转机制。乡党委、乡政府成立了XX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担任第一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负责研究制定全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决定和部署全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应急救援等工作,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应对工作。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乡党政办,负责乡应急工作的日常事务。同时,我乡还成立了地质灾害、重大动物疫情、地震、森林火灾、粮食、卫生、、道路交通、食品安全等专项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各类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各村明确专人为应急管理协管信息员。
2.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乡应急办深入组织开展应急体系建设调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XX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各部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职责和应急程序,完善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工作机制。根据《XX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制定和完善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乡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防洪抗旱工作预案及重点工程防洪抢险预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一系列既符合客观实际,又具操作性的专项应急预案,各村也制定了村级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加强值守,整合资源,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各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隐患的排查,建立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强化应急值守机制,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初步形成了以乡党政办值班电话为主线,各村和乡直各有关单位值班单位为依托的应急信息网络系统。加强应急资源保障建设,根据“整合资源、统一调度”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储备防汛抗旱、防火等应急专用物资。
4.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好隐患排查。社会矛盾纠纷是引发突发性公共事件的主要内因,为了切实防控公共的发生,我乡针对重点工程土地征用拆迁、地质灾害治理等突出问题,指派乡村干部深入群众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建立了风险隐患台帐,制作了风险隐患分布图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流程图,建立健全了各类矛盾隐患排查监控机制,及时落实解决整改及处置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把问题好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5.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通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宣传条幅。广播等载体,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努力做到应急常识进村组、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形成全社会共同正确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良好局面。注重加强对中小学生应急知识教育,通过组织观看应急防灾影像资料、专家授课、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应急知识和自我救助的理解与运用,通过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面。
6.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一是抓好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防化员等在应急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加强公安机关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应急队伍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二是抓好专业队伍建设,立足于现有的应急救援队伍,整合各类专业救援力量,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三是抓好共青团等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动员社会青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区域特点、部门职责、行业特点,开展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招募、培训等鼓掌哦。
7.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根据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我乡有计划地聘请了专业人员,先后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重大动物疫情、道路安全,学校师生防震演练等各类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提高了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处置能力。按照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实战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在演练中落实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预案。全乡有计划、有组织、分层次地组织开展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防火防灾应急疏散演练、抗洪救援演练、突发交通事故应急演练等各类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检验了预案,有效地提高了各部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实战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及村级应急预案有待进一步完善。
2.应急经费和后勤保障不足。
3.应急队伍建设好农村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全乡应急预案体系
进一步抓好全乡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实施工作。按照“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政务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的和宣传,组织力量抓好预案的组织实施,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
2.进一步加强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
进一步完善全乡应急管理的各类工作机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重点抓好骨干队伍、专业队伍(防化营)建设,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健全救灾物资的储备制度。对一些重点部位、重点工作项目,建立完善预防和应急管理措施,全面提高全社会的抗风险能力。
3.进一步推进预测预警系统、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
建立完善我乡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体系,对于一些可以预测的突发公共事件,逐步建立完善预测预警的工作体系。加快应急信息平台建设,以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为基础,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加强硬件系统与软件系统的同步建设,实现业务系统与技术体系的高度融合,提高信息平台的整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