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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的问题
2009年海西州公安消防支队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对在建建筑工程中的防火门等8类消防产品实施了现场检查判定和监督抽查工作,共检查在建工程数量107个,现场检查判定产品数量197件(套),结果13.02%的产品不合格;经现场检查判定后,监督抽查8种产品,检验合格的有6种产品,抽样平均合格率为75%。这些数据主要体现了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违法生产销售、持证造假、偷工减料、以假充真现象十分猖獗;在消防工程招标过程中,一些厂商不顾产品质量好坏低价倾销,将劣质消防产品投入工程建设,造成众多火灾隐患,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消防产品质量的好坏关系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然而近年来一些不法生产厂家和商家,单纯追逐经济利益,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危抛之脑后,肆意造假售假。有关部门在对市场抽检中发现灭火器、防火门、洒水喷头、报警器、防火涂料、灭火药剂等产品的不合格比例很高。而这些产品都直接关系到人身财产安全。30%的火灾隐患是由假冒伪劣的消防产品造成,这是一个足以让人警醒的数字!
二、原因分析
(一)消防产品检验报告与产品实际质量不相一致。经调查,很多单位存在水枪断裂、水带爆裂、消火栓接口处漏水严重、室内消火栓铁皮厚度达不到规范规定要求以及火灾应急照明灯普遍存在照明时间短、电池寿命低、反复充电次数不到说明书一半等问题。消防产品检验有国家质量认证委员会出具的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以及国家四个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消防产品的证书资料只能是消防产品进入市场的前提,并不是产品质量的有效保证。以型式认可证书为例,这一报告的有效期是三年,如果三年中该类产品未被抽检,那么第四年的产品质量还由这一报告负责,即该产品在第四年中可作为合格产品继续在市场流通。对于一些生产厂家,很有可能在检验合格后的批量生产中擅自更改工艺流程、偷工减料,以减少成本获得更多利润。在我们的工作中就多次发现有合格的检验报告,但在实际使用中却不能用或不好用的产品。对大多数消防产品生产企业来说,四年的产品质量还是仅凭第一年的检测报告来保证,但准确地说,这一报告仅能保证当时送检的那一批产品质量是合格的。
(二)消防产品监督的方法和力度不强。首先,消防产品监督工作在方法和力度上还需大力改进。一般只在消防监督检查和建筑工程竣工的消防验收时进行消防产品的监督工作,不能有效地把质量事故消除在萌芽阶段。在消防监督检查中,一般只是检查被查单位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外观是否完好,而对于是否可用,在检查中很难做试验;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也是以产品的证书等资料作为重要依据。这些方法往往造成产品质量合格与否取决于产品的外观和表面标识及证书,而产品质量的实际情况反而容易被忽略。其次,对消防产品宣传意识不够。对于消防的宣传通常是在防火和灭火上,而对产品的宣传仅限于厂家自己的广告。有些使用单位对自己单位的消防设施没有什么认识,就更谈不到使用了,在这种情况下自防自救根本无法实现。很多单位对产品性能不了解,选用时往往以价格为标准,这种做法很容易造成伪劣产品在流通领域的增多,而优秀产品反而失去市场。
三、加强消防产品监管的建议
(一)加强市场检查,净化消防产品经营环境。把加强消防产品的日常检查作为防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定期对辖区消防产品销售部门进行产品质量抽查。检查采取资料审查、随机抽测、现场试验相结合的形式,重点检查的消防产品种类主要是防火门、防火阀、排烟防火阀、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防火电缆、洒水喷头、消防应急灯具、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防火卷帘控制器、有衬里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接口、手提式灭火器、消防给水设备和防火卷帘等。杜绝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经营销售渠道,并把日常检查与专项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对消防产品管理的高压态势,有效阻止不合格消防产品流入市场。同时检查灭火器维修企业的维修情况,严格执行《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对未经维修条件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未取得灭火器维修型式检验报告的维修企业,一律不得开展灭火器维修业务,对擅自开展灭火器维修业务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二)设立消防产品台账专栏和阳光服务。提高群众识别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能力,为查处不合格消防产品提供一条便捷途径。在业务受理中心设置消防产品台账专栏,该专栏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公安消防部门已经查处的不合格消防产品名录。它包含不合格消防产品的照片、型号、生产厂家和被查处地。其中,被查处地有助于消防监督人员和普通群众分地区分批次查找不合格消防产品。第二部分是消防产品判定基本方法,重点介绍《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和抽样送检的有关程序。第三部分则重点介绍《获得阻燃制品标识证书的企业及产品信息公告(第1号)》等有关消防产品的公告、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群众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相关政策动态提供有效信息来源。
(三)从源头上严把质量关,防止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入市场。一方面要抓正规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另一方面要打击地下制假窝点。质监、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经公安部认可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于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依法从重处罚。消防产品质量检点为:灭火器材是否通过型式认可;应急灯具是否采用铅酸电池代替镍镉电池,镍镉电池的品牌和容量是否与检验报告一致,灯头是否使用可燃材料;防火门产品是否将硅酸铝填充料改用其他材料及填充料不实,防火板和门扇厚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消火栓箱采用的板材厚度是否达到国家规定1.2毫米的要求;盘卷式消火栓箱支撑水带卷盘的钢板是否能够及时复位;钢结构防火涂料是否可见膨胀发泡;水带长度、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部分消防产品是否未贴认证、认可标识;是否存在制假售假的现象;是否存在夸大产品用途的现象。凡是产品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的企业,一经发现要加大处罚力度,不仅仅是罚款没收不合格产品的问题,而且要停产整顿,对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生产企业要报请公安部消防产品评定中心予以停证处理。因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并在火灾中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由有关部门追究企业法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对于那些非法经营的小作坊、地下工厂,要从重从快处理。发现一个取缔一个。要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罪,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样才能起到处罚一个,教育一批的警示作用。
(四)把好消防产品市场流通关。相关部门要提高经营消防产品的门槛,控制数量,慎重审批。要严格执行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经销商所经营的消防产品必须是经当地消防、质监部门许可进入该地区的产品,并对产品进行备案登记,经营者要写出保证书,保证经营合格产品。对于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依法从重处罚。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产品质量现场检查及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进行现场判定。经营者进货时必须走正规渠道,到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进货,同时在销售产品时必须为消费者出具供货证明,严格实行“三包”政策,确保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凡是经营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都要进行查处。
(五)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打假办法。目前对消防产品打假的通常做法是先去检查建筑工程、宾馆饭店等场所、企事业单位使用消防产品情况,发现不合格的再去找消防产品经销商,最后才是追究生产企业责任。这种自下而上打假的方法欠妥,因为目前我们国内消防产品市场情况已经非常清楚,不需要再去调研摸底,关键是尽早从源头上控制住产品质量,不再让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其次才是对经营者进行处理、净化市场。按照目前自下而上的做法,既浪费时间精力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国家有关部门、省级单位抓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州、市抓消防产品经营门市,县级部门抓消防产品使用者,从上而下抓起效果会更明显。
(六)要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消防产品打假绝不是消防一个部门的事,质监、工商、公安、法院、新闻媒体等部门要全力配合。救火如同救命,敢在消防产品上玩假无异于谋财害命。因此,对于敢在人命关天的事情上玩假的不法厂家和商家,必须狠狠打击,绝不能心慈手软。打掉一批质量差、群众反映大的消防产品生产及经营者,才能对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形成高压态势。由于消防产品的监管涉及到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各部门必须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只有各部门合力“围剿”,才能使假冒伪劣产品没有生存和藏身之地。
(七)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消防产品质量。规范生产企业的经营行为,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逐步建立长效机制,从而不断提高消防产品质量。一是各企业应配合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完成对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发证和证后监督工作,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二是通过集中培训和鼓励企业自觉学习等方式,推行“ISO9000标准”和“型式认可工厂条件要求”的内部管理模式,使企业内部体系管理逐步规范、科学、有效,促进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产品质量的提高。三是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实现企业的科学发展。
(八)政府发挥对消防产品市场监管的职能作用。政府要确定好在消防产品市场管理中的职能定位。实行消防产品市场化后,政府的职能已发生转变,主要提供一些更纯粹、更必要的公共产品。如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经济秩序,满足公众需要的产品和服务标准;加强市场监管,为企业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引导和保障消防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在政府能力所及的条件下,既用足市场,又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的有效性。政府干预应严格限制在市场失灵的领域,政府的职能就是弥补市场的不足,补充、帮助和支持市场,从而使市场机制的优越性得到充分发挥,同时最大限度地消除由市场缺陷所引起的社会后果。政府的监管具体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必须严格推行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标准;二是监督消防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服务过程;三是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四是扶持和促进行业组织的发展;五是完善消防法制建设。
关键词:RFID;移动计算;溯源系统
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3-6970.2012.01.007
前言
当前,白酒产品溯源主要是采用酒类流通附单溯源制度,实现酒类产品从生产企业到流通渠道再到销售商的酒类流通管理体系。消费者可以通过纸质清单或者上网来了解白酒产品的溯源信息,但是由于纸质清单容易造假,上网查询也不够方便及时,用户无法随时随地得到准确的信息。同时企业也无法通过溯源系统对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饮酒偏好进行判断。现有的溯源手段无法解决消费者和企业面临的巨大的问题。因此建立安全、快捷方便的白酒产品溯源系统,解决溯源信息问题,从根本上防止白酒造假事件的发生、提高消费者对酒产品的认知、实现企业对消费者消费习惯的了解变得越来越迫切。
RFID和移动计算技术的发展使建立新型的白酒产品溯源系统成为了可能。RFID技术是一种非接触式的自动识别技术,它不仅具备防水、防磁、耐高温、使用寿命长、读取距离大、标签数据可加密、存储数据容量大等特点,而且是唯一可以实现同时识别多个目标的自动识别技术。同时移动计算技术的使用使得产品溯源信息的管理和查询更加便捷和有效,可以更加灵活地实现随时随地地进行溯源信息查询和管理。将RFID和移动计算技术进行有效的融合,从白酒产品的原料收集、产品制造、窖藏、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对白酒的产品信息进行全程跟踪,不仅可以有效的防治白酒造假,也使得消费者能够了解白酒产品的各种信息,同时也便于企业对产品的全过程化的管理。所以,RFID和移动计算技术的融合为白酒产品的溯源和管理提供了最佳模式。
本文针对白酒产品溯源系统的需求,通过对RFID和移动计算技术的研究,实现了溯源信息采集、溯源信息加密、溯源信息验证、生产销售移动化管理等功能,为白酒溯源信息和用户分析建立了数据基础,最终完成白酒产品溯源系统,解决了现阶段消费者和企业所面临的一系列的问题。
1融合RFlD和移动计算以及溯源系统
1.1RFID和移动计算技术简介
1.1.1RFID技术
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即射频识别,是一种利用射频信号自动识别目标对象并获取相关信息的技术。目前RFID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物流、资产管理、医疗、制造、公共服务等各个行业,并成为未来信息建设的一项基础技术。
基于RFID技术组成的自动识别系统被应用于各个行业,完成信息录入、信息读取、信息传递、信息处理等功能。其主要包括3个部分:
(1)RFID电子标签:由芯片和耦合元件组成,内置天线,用于和读写器之间进行通信。根据是否内置电池划分,包括有源和无源两种电子标签。
(2)读写器:读取/写入电子标签中的信息。
(3)计算机系统:对读取或者写入的数据进行处理。包括:加密/解密、事件响应、数据库读取、数据验证、数据呈现等。
工作原理:内置芯片电路的标签进入磁场后,接收读写器的天线发出的射频信号,凭借感应电流所获得的能量发送出存储在芯片中的产品信息(无源标签),或者主动发送某一频率的信号(有源标签);阅读器通过天线读取信息并解码后,送至计算机系统进行有关数据处理。
1.1.2移动计算技术
移动计算是随着移动通信、互联网、数据库、分布式计算系统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新的技术。移动计算技术将使计算机或其它信息智能终端设备在无线环境下实现数据传输及资源共享。它的作用是将有用、准确、及时的信息提供给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的任何客户。这将极大地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随着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普及,基于移动计算技术的信息化应用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而移动计算不同于传统的分布式计算,移动计算节点包括固定节点和移动节点。用户可以携带移动设备自由移动,并在移动过程中通过移动通信网络与固定节点或者其它移动节点连接和交换信息。这种计算模式将创造一种全新的应用,可以满足移动用户在任何地点访问数据的要求。
移动计算的主要特点有:
(1)移动性:在移动计算环境中,移动设备可以在不同的地方连接无线网络,并且在设备移动时依然可以保持无线网络的连接。
(2)资源有限性:与固定设备相比较,移动设备由于本身移动性的考虑,因此在CPU速度、内存大小以及电池容量上一般比较小。
(3)网络通信的非对称性:在移动计算环境中一般固定服务器拥有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和发送能力,而移动设备发送能力有限,在数据处理中主要是依靠服务器进行处理。
基于移动计算的上述特点,在系统设计时一般将固定服务器设备作为数据处理分析中心,进行数据处理;将移动设备作为客户端设备进行数据请求和呈现。
基于移动计算的智能终端的主要应用:在白酒产品溯源系统中,移动终端的使用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具有RFID读写功能的移动终端完成RFID电子标签信息的读取和写入,另外一方面,企业管理人员基于移动智能设备完成对生产和销售的管理。
1.1.3RFID与移动计算的融合
目前国内外基于移动计算技术的移动便携设备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PDA等越来越普遍,而其中具有RFID读写功能的PDA的出现为RFID和移动计算的融合提供了强有力的条件,同时基于移动化管理的需求也使得RFID和移动计算的融合变得越来越迫切。
这种类型的PDA设备不仅仅具有RFID读写功能,同时也具有无线网络传输能力和一定程度的数据处理能力。同时便于携带,可以随时随地地完成对RFID电子标签的写入、读取以及传输、呈现。在移动计算环境下将数据处理服务器、具有RFID读写功能的PDA、提供开放开发环境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电子标签完美的融合在一起,从而可以实现RFID数据处理系统。
1.2白酒溯源概述
基于RFID和移动计算技术的白酒产品信息溯源系统,从原材料采集到销售各个环节对白酒产品进行全过程溯源管理,保证了溯源信息的灵活性和安全性,实现了溯源系统的各项功能。
白酒产品信息溯源系统由溯源信息管理中心、原材料采集子系统、生产子系统、窖藏子系统、运输子系统、销售子系统、销
售者信息查询子系统、企业生产销售管理子系统组成。溯源信息管理中心存储白酒产品从原材料采集到白酒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溯源信息数据,同时负责数据的传递以及处理。一方面,溯源信息管理中心负责接收并处理来自原材料采集子系统、生产子系统、窖藏子系统、运输子系统、销售子系统的各种数据;另外一方面,溯源信息管理中心为销售者信息查询子系统和企业生产销售管理子系统提品溯源信息以及生产销售信息。
为了实现信息获取的灵活性,采用RFID移动读写设备,对白酒信息进行验证,同时用户也可以使用移动设备完成更多溯源信息的获取。这样用户无须通过电话完成白酒的信息验证,也无须通过固定设备获取溯源的详细信息。
为了实现信息获取的安全性,首先是保障数据的安全性,采用DES加密算法对标签中的数据进行加密,在读取时进行解密;同时对使用者进行认证,对发放的RFID移动读取设备进行认证,从而保障信息的安全性;其次是保障标签的安全性,采用RFID电子标签对溯源信息进行记录,将RFID电子标签集成到酒瓶盖中,当酒瓶盖被开启时,RFID电子会被破坏,从而保证了电子标签的再次被使用。
白酒产品溯源系统具有如下功能:
(1)溯源信息写入:白酒制造商负责将白酒的原材料信息、生产信息、窖藏信息写入到RFID电子标签中;物流商负责将产品的仓储信息、运输信息的写入;销售商负责将产品的销售信息以及客户信息进行录入。
(2)溯源信息的验证:客户可以通过无线终端获取更详细的产品信息和防伪验证信息。当验证为假酒时,发出假酒告警。
(3)生产/销售管理:企业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智能终端及时的了解产品的生产/销售信息,同时处理假酒告警事件。
(4)移动终端管理:企业管理员可以对防伪验证的移动终端进行管理,只有通过企业授权的移动终端才可以对白酒溯源信息进行获取和验证。
(5)用户管理:对生产人员、物流商和销售商进行管理,只有通过企业认证的物流商和销售商才能进行溯源信息的录入和读取。
(6)客户管理:通过对客户买酒,了解客户的饮酒习惯,从而为对客户个性化的服务奠定基础,进一步完成对客户的信息推送功能。
白酒产品信息溯源系统涉及到了从白酒产品原材料采集到销售全过程得溯源管理,具体过程如下:在白酒的原材料采集过程中,首先将白酒的原材料信息写入到RFID电子标签中并记录到数据库中;在白酒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将白酒产品的生产信息(生产日期、产品批号、产品类型等)等写入到RFID电子标签中;当产品出于窖藏时,记录产品的窖藏信息;在运输过程中,物流商同样对物流信息进行记录,将物流信息、仓储信息写入到RFID电子标签中;在销售时,销售商将使用移动读写设备对白酒信息进行验证,用户也可以通过无线网络得到白酒的更多溯源信息,移动读写设备也可以将销售信息和用户信息传输到服务器中,完成消费的记录和用户信息的获取。同时在整个消费过程中,企业管理监督人员可以使用智能终端对消费记录进行查询,对假酒报警进行处理。
2基于RFlD和移动计算的溯源系统设计
基于RFID和移动计算技术的发展以及白酒行业的现状,研究并设计白酒产品溯源系统。使得对白酒的原材料采集、生产、窖藏、运输、销售等环节对白酒产品进行全过程监控,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的溯源信息进行写入,在销售过程中对产品的信息进行验证,保障白酒的质量和产品的真实性。
白酒产品溯源管理系统主要包含了RFID读写器设备、移动智能设备、核心服务器。其中RFID读写设备负责RFID电子标签的溯源信息写入和读取;移动智能终端负责生产销售管理,特别是对假酒进行监控;核心服务器主要是负责和RFID读写设备以及移动智能终端进行通信,同时对溯源信息进行处理,对用户和设备进行管理。白酒溯源系统将提供全过程的溯源监控管理。
白酒产品溯源系统总体架构如图所示:
2.1溯源信息数据模型
不同溯源信息有通用部分,对其构建数据模型,从底层数据将不同业务的信息统一化。
数据模型包括基本属性及可配置属性,即扩展空间。溯源信息系统中,主要涉及到三种类型的数据:(1)用户信息,包括生产人员、运输人员、销售人员以及管理人员的信息;(2)设备信息,即溯源信息读写设备信息以及管理人员使用的智能终端信息;(3)溯源信息,包括原材料信息、生产信息、窖藏信息、运输信息、销售信息。每种类型的数据都有其公共的部分,因此我们将其公用的信息抽象出来有利于增加统一化处理的可行性。以溯源信息为例,溯源基本属性中包含编号、时间以及描述信息,扩展信息中则根据不同溯源信息的具体需求进行设计,如图2所示。
2.2溯源系统服务器端设计
溯源系统服务器端负责整个溯源系统的设备管理、用户管理以及溯源过程中涉及到的应用事件处理;同时它还具有同RFID移动读取设备的接口,并提供异构设备的管理,也具有同移动运营商的接口能力,能够使用移动运营商的网络和资源进行多媒体信息的传递;而且可以同白酒厂商现有的系统进行通信,共享数据库信息。
溯源系统服务器端分为以下模块:
2.2.1应用事件管理模块
应用事件管理模块是整个溯源系统的核心模块,负责服务器端的主要控制逻辑以及溯源信息、用户信息、设备信息的处理。它涉及到从原材料信息写入到客户认证整个溯源过程中的信息处理,同时负责溯源信息全过程得信息存储。
支持周期调度和时间触发,主要分为两个功能:一是数据控制,控制数据的传输、数据解析以及数据存储;二是资源管理,对整个溯源系统的资源如CPU、内存、数据库系统进行控制,提供缓存功能,同时具备资源开放接口,可以同企业系统中其他的数据资源进行交互。
当管理员对用户进行管理时,应用事件管理模块首先提取用户信息,记录时间,给用户分配一个账号,将用户信息保存到数据库。这时用户才可以正常的进行登录。
当管理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时,应用事件管理模块首先提取设备信息,记录时间,并给设备分配一个设备号,将信息记录到数据库中。这时该设备才被激活,可以正常使用。每一台设备只针对一个用户。
当用户使用设备对白酒产品RFID电子标签进行溯源信息写入时,应用事件管理模块将捕捉到一个触发事件,在控制逻辑的控制下完成EPC码得生成,数据传输,数据加密。
当用户使用设备对白酒产品RFID电子标签进行溯源信息获取时,应用事件管理模块将捕捉到一个触发事件,在控制逻辑的控制下完成数据解密,同时完成溯源信息的传输和验证。
管理员可以通过周期调度,按照一定的时间完成信息的推送功能。
2.2.2用户管理模块
用户管理模块主要由以下几大功能:管理员登陆、用户添加、修改、删除,同时能具备鉴权逻辑的功能即根据用户的账号和密码判断用户是否可以登录。也可以对已经完成消费的用户进行统计,通过数据挖掘技术对用户群体进行划分,便于企
业对用户的个性化服务以及信息推送。
2.2.3设备管理模块
设备管理模块主要是负责设备的添加、删除、修改等操作,同时记录设备的使用者以及使用地。
2.2.4日志记录模块
对所有操作的信息进行记录,特别是当白酒产品验证不合格时,要有报警机制。
2.2.5接口模块
与企业系统的接口:可以同企业的ERP、CRM、SCM等系统进行交互,共享企业数据库的信息。
与移动设备的接口:可以同RFID固定读写设备、RFID移.动读写设备、管理员智能终端设备完成通信。前两者主要是在溯源信息录入/验证时进行信息交互;后者主要是方便管理员对白酒产品的销售进行随时随地的监督和假酒报警事件的及时处理。
与移动运营商的接口:主要是利用运营商进行短信、彩信等多媒体信息的交互。
2.3溯源系统客户端设计
溯源系统客户端设备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RFID读取写入设备;另外一类是企业管理监督用的智能终端。
2.3.1 RFID读写设备设计
RFID读写设备主要负责用户的登录,RFID电子标签的写入、读取、信息推送、溯源信息请求呈现、信息验证等功能。
进入客户端用户界面时,用户输入用户账号、设备号以及密码请求进行登录。登录完成时,用户可以进行RFID电子标签的读取和写入,同时可以同服务器端进行数据传输,获取白酒产品的溯源信息。消费者也可以利用移动通信网络进一步获取更详细的溯源信息同时进行防伪验证。
2.3.2企业管理监控设备设计
企业管理监控设备可以同服务器进行通信,实时获取某个区域的销售信息,及时完成对假酒报警信息的处理。
3白酒溯源系统的实现
白酒溯源管理系统实现了从白酒生产到销售整个过程的透明化管理,并实现了产品溯源信息的写入和获取,从而解决了白酒产品现阶段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白酒产品溯源系统的实现主要包含了三大核心部分:
(1)溯源信息的生成:在原材料采集过程中,记录原材料的信息,在白酒的生产过程中在酒瓶盖中植入RFID电子标签(该电子标签在酒被开启时将无法使用,从而保障了白酒产品信息不被复制和重复使用),然后将白酒的原材料、生产、窖藏等信息写入到电子标签中,同时将溯源信息数据保存到数据库中;
(2)溯源信息的获取:消费者在购买茅台酒时,通过扫描RFID电子标签获取白酒产品的溯源信息;
(3)生产销售的移动化管理:白酒生产企业通过移动智能终端对白酒的生产和销售信息进行管理,对假酒报警进行及时的处理。
3.1溯源信息生成的实现
在溯源信息生成过程中,实现了全过程溯源信息(原材料、生产、窖藏等)写入到数据库中和RFID电子标签,同时根据随机生成唯一标识的防伪码,每个防伪码对应一条溯源信息和EPC编码。在对防伪码进行加密时,采用DES加密算法进行加密,并进一步采用二次加密,保障数据的安全性。
溯源信息生成流程如下:RFID电子标签读写设备感知RFID标签,并从中读取其EPC编码,然后将EPC编码传输到服务器端;服务器端的溯源信息/防伪生成模块根据EPC编码以及时间随机生成防伪码,然后将防伪码进行加密;RFID标签读写设备将加密后的防伪码写入到RFID电子标签中,同时读取刚刚写入到RFID标签中的防伪码将其传输到服务器端进行判断;若写入的防伪码正确,服务器端将对防伪码进行二次加密,同时生成溯源信息,并将EPC、防伪码以及溯源信息写入到数据库中,若不正确,则系统重新生成防伪码,重新写入;写入到数据库成功后,服务端将给写入设备发送可以进行下一次写入的命令,写入设备收到消息后可以进行下一次的写入。
3.2溯源信息验证的实现
在溯源信息验证过程中,读取白酒产品中的RFID电子标签的防伪码和EPC编码信息,对白酒产品进行验证,以及获取白酒产品溯源信息。RFID电子标签,并从中读取EPC编码和防伪码,然后将EPC编码和防伪码传输到服务器端,请求防伪验证;服务器端收到防伪验证请求后,根据EPC编码信息查询数据库,并从数据库中读取防伪码信息,并对对防伪码进行解密,然后将两个防伪码进行对比,并将防伪验证结果返回给消费者,同时记录验证信息,若验证不正确,需要将信息记录到防伪告警子系统中;防伪验证后,消费者可以进行溯源信息获取,消费者若输入手机号码,服务器根据EPC编码将溯源信息返回到消费者的手机上,或者是不输入号码,返回到RFID读取设备上。
3.3生产销售管理实现
企业管理人员通过登录到生产系统中,查看当日RFID溯源信息的写入情况,了解溯源信息写入功功率等信息,同时对生产过程中的信息进行处理;企业管理人员通过智能终端设备登录到销售管理系统中,查看当日或者是历史销售记录;同时也可以获取防伪告警子系统中的告警信息,并对告警进行及时的处理。
4结束语
在白酒产品信息溯源系统中使用RFID和移动计算技术,可是保障白酒在原材料采集、生产、窖藏、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白酒产品的安全性和真实性。实现了从源头追踪、假酒告警等各种服务,完成了白酒产品全过程的溯源信息管理,同时为提供对用户的个性化产品服务奠定基础。从而提高白酒产品的质量管理能力、物流管理能力,提高产品的品牌价值和竞争力;同时为用户饮酒的安全性和真实性提供了保障。
本论文的研究创新性地将RFID和移动计算技术融合在一起,攻克了产品防伪、溯源信息查询和假酒告警等重大难题。在移动计算环境下,使用C/S架构思想,有效地解决了服务器端与客户机端通信以及异构移动设备差异性等关键技术,并且在数据处理及高级事件规约上,遵循应用层事件规范,提供数据规则定义、数据过滤分组及报表等功能。
目前在白酒产品中RFID技术刚刚起步,移动计算也正在兴起,但是将RFID和移动计算应用于白酒产品溯源系统中,必将解决白酒制造企业面临的大量问题,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安全、放心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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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称,发现中国假冒电子零件的美军装备包括:执行夜间任务的电磁干扰滤波器、海军SH-60直升机地狱火飞弹火控系统、C-17环球霸王Ⅲ运输机、C-130J运输机显示系统的存储芯片、P-8A海神反潜机及“波音737”;共牵涉到约100多万个零件,其中70%据查来源于中国,约20%来源于英国、加拿大中国山寨商的转售点。
委员会说法亦遭遇一些美国媒体质疑,如《亚利桑那每日星报》说,报告没有给出任何具体例子,告诉外界中国的伪劣零部件如何伤害到美国军方,比如说造成坠机或是导致人员伤亡等。
其实报告与相关数据显示出,假冒零件泛滥,美军装备采购流程的漏洞和财政削减是两个重要因素,中国山寨电子元件以“价廉”的“优势”趁隙而入。
军方采购程序有漏洞
报告中提到的海军SH-60直升机电磁干扰滤波器的个案,可以清楚显示美军装备采购整个供应链存在的问题。
名为“奥奈达研究服务美国电子元件测试实验室”的机构,在海军直升机SH-60Seahawk上发现了仿造的晶体管并称这些元件来自美国一家独立的分销商――全球IC贸易集团公司(Global IC)。
全球IC贸易集团公司告知军事委员会,2010年1月,他们从一家名为科技保护集团公司的电子元件回收商和独立分销商那里购买这批晶体管,由于这批晶体管没有通过质量检测,公司将产品退了回去。
委员会发现,科技保护集团公司的这批零件来自马萨诸塞州索斯维克市的汤姆逊电视广播公司。汤姆逊公司告知委员会,2008年购买了这批晶体管,因为“日期代码已经不在使用范围之内,不适合转售”,所以决定将其报废处理。
根据科技保护集团公司陈述,这批晶体管从汤姆逊公司运过来时显示为“原包装”,因此他们给这批货贴的标签是“崭新”。除了全球IC贸易集团公司,科技保护集团公司还将这批晶体管供给了西格玛科技有限公司。
科技保护集团公司给西格玛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封信中写道:“这些元件的外观有些问题,转售相比报废的价值更高”,并将剩下的元件保留在了存货清单上。与此同时,公司已经将同一批晶体管中的60个卖给了第三家公司――德克萨斯光谱电子公司。
委员会并未发现任何证据显示,科技保护集团公司曾经告知德克萨斯光谱电子公司这批晶体管已经被两家公司拒绝。德克萨斯光谱电子公司将购买过来的晶体管组装进了电磁干扰过滤器,2010年12月将8台电磁干扰过滤器运送给了国防部承包商雷神公司。2011年1月到明之间,雷神公司将其中3台电磁干扰过滤器销售给了美国海军。
据汤姆逊电视广播公司报告,这批晶体管2008年4月采购于加利福尼亚的一个名为“电子仓库”的公司,该公司同月从一家名为“关键电子”的欧洲公司手中买进,关键电子的产品采购自深圳一家独立的分销商“Huajie电子有限公司”。
在这份报告所提及的四个案例中,共涉及到了三家美国的大承包商,分别是波音公司、雷神公司和美国L-3通信公司,这三家承包商都是美国国防的巨头公司,2010年的美国国防收入排名上,分别位居第三位、第五位和第七位。
这三家公司与国防部有着长久合作的历史,承担着帮助国防部筛查电子元件的重要职责。但是,报告中并没有提到这些仿造的电子元件在最初是如何通过承包商的检测进入国防部的。
美国《财政时报》称,波音等美国防务大型承包商都没能阻止伪劣零部件,暴露了美国安全面临的深度问题,即已经丧失为军工领域提供必需部件的工业实力。除计算机芯片外,大多数电子设备都在亚洲生产。随着中国逐渐成为世界电子零件生产中心,美国直接控制自己军事装备零件质量的能力削弱。
美国国防部后勤局负责美国的国防采购,它建立了一个庞大而完善的招标采购体系。
按规定,国防部不和供应商直接打交道,不对产品质量直接负责,有权拒收承包商提供的不合格产品,承包商必须对供应商(转包商)进行产品和劳务质量监控,并在必要时提供有关产品符合合同要求的证据。
值得注意,政府对总承包商派驻代表,但并不对转包商、供应商派驻代表,转包商和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检测,依赖于承包商。
美国当今最具影响力新闻博客网站“郝芬顿邮报”认为,供应链太过复杂是导致伪劣零件流入美军装备的主因,“那些声军火承包商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他们卖出去的是假货。”
参议院军事委员会报告中,点了三家中国深圳公司的名字,可这三家公司根本查无影踪。
财政削减是主因
近年来,美国国防采购系统越来越容易遭受伪劣电子元件产品侵害,显而易见的原因是国防预算缩水导致采购元件的标准下降。
为避免在越战中出现的问题,美国一度启用一套非常严格的军用电子元件采购标准,这套标准必须严格用于每一个零件检测。
“维持这么高的标准十分昂贵,”宋晓军认为,自1991年冷战结束之后,前总统克林顿就开始削减国防部的采购标准了。从1994年到2004年,大约5000标准被移除,这意味着这些电子元件以后通过商业渠道采购就可以了。这种变化给了二级和三级供应商极大的自由。
当有一张《电子元件推荐使用单》时,就不会选择特地为军用设计的产品,而是选择具有相似功能、更加便宜的商品。
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五角大楼计划在今后10年削减4500亿美元的开支,2012年底如果美国预算实施全面削减的话,五角大楼的预算还将进一步削减5000亿美元。
不断缩减的国防预算严重削弱了国防工业在半导体市场的影响力。据美国国防部国防微电子活动研究室的调查,上个世纪80年代初,国防工业大概占据了26%的半导体市场需求,到了2008年时,这个数字跌到了0.1%。
这种情况导致国防工业的供应商在急剧下降。一种电子元件由于市场需求变小而不具备商业价值时,制造商就会停止生产。
根据2004年一份美国国防科学委员会的研究显示:“在许多案例中,国防部的采购官员发现他们所需要的集成电路不是寿命将至就是马上要停产。”国防部采购官员于是被迫去寻找更多小的独立厂商来完成采购任务。
俄罗斯《独立报》评论说,经济危机下的五角大楼四处寻找并采购廉价货,除了自己之外,美国无权责备任何人。
与此同时,厂商们的产品更新周期越来越短,这对需要长期维持运作的国防系统来说是一种灾难。美国商务部在今年1月份递交给军事委员会的报告中谈到了这种挑战:以F-15战斗机为例,它在1975年投入使用,预期运行到2010年以后。可是,这个时限远远超过了其电子元件的使用周期,根据厂商的估计它们的寿命大概在两年左右。
美国国防微电子活动实验室主任特德・格朗姆在2008年共同防务会议上总结:“整个国防系统严重依赖每18个月就淘汰―次的科技,让我们在市场份额上没有任何影响力。”此背景下,很多国防采购官发现他们从前的诸多供应商,如今只剩一个或者销声匿迹。
华盛顿智库布鲁金斯研究所的高级研究员彼得-辛格表示,电子产业的规模不断扩大,行业发展复杂化,增加了国防系统检测电子元件质量的难度。
辛格认为,从前少量从事电子产品设计的公司如今已经发展到超过1500家,这些不同的公司每年大概推出2500个新设计,从美国流向亚洲和中东;目前每一个设计都包含了分散在各地的数百人的劳动,这些设计中的任何一个都有可能被用来制造成百上千或者以百万为单位的芯片,这些芯片会进入到各个行业,从大米种植到导弹生产。因此,国防部想要监测这个过程是不可能的。
“整个设计的流程非常分散,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说明白究竟有多少人参与其中。更糟糕的是,在这些数以百万计的电子元件中,能够被检测到的连一小部分都没有。”
谁奈何山寨电子元件大国
事实上,中国的“假冒”零件不仅让五角大楼头疼,同时也影响到美国其他盟友。澳大利亚国防部近日称,劣质电子零件可能被用在澳军C-17和C-130运输机上,澳国防部已向美国发出紧急询问。
近年大批采购美国武器的印度也感到胆战心惊。印度“Rediff”网站29日称,印度向美国采购的C-130运输机、P-8A反潜巡逻机中,可能也包含有中国产的“假冒”零件。
美国商务部数据显示,中国大陆2000年已成为台湾和日本之后的美国电子元件的第三大供应地。按安筱鹏(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规划研究所)的说法,大陆元件产业仍处于加工组装阶段,出口竞争力还很弱。
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理事长温学礼介绍,近20多年来,中国电子元件生产发展的年增速保持在20%左右。目前,中国电子元件的产量已占全球的39%以上,很多门类的产品产量已占到世界第一。
杰华电子有限公司――深圳一家已经营2220年的电子产品的生产商谈到如何界定“假冒元件”,公司赵经理认为很难讲:“我们业内确实也有拆机翻新的,这样有生产假冒产品的嫌疑。但电子元件寿命很长,理论上讲有的元件可用100多年。军方用的电子元件要求很多,功能也分得很细。有的时候他们想要的产品可能早就停产了,厂商为了节约成本,只能用旧的元件来补。这些产品不能叫做假冒,对方也想要实惠,一分钱一分货。”
“不过我们这一行抄袭产品的现象很严重,因为便宜,经常有小公司抄我们的产品”,他强调。
一、工作目的
贯实《国家常识产权战略大纲》,深化推进商标战略施行,具体提高商标注册、运用、维护和管理才能,切实提高维护商标专用权、打击不合理竞争和制售冒充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规范市场次序的程度,促进构成以企业自我维护为主体、行政维护和司法维护相结合、社会大众普遍参加监督的常识产权维护系统,构建维护商标专用权、打击不合理竞争行为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要坚持全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务实效的准则,做到“三个结合”,即:集中整治与日常放哨相结合、规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运营者自律与检查催促相结合。以查处进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打击制售冒充伪劣商操行为为重点内容,以商品集散地、产物制造加工集中地、进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冒充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域,以商标印制行业、高新技能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体育用品、活动衣(鞋)、食物、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服装、手机、药品、种子、箱包、家用电器等为重点查处产物,重点查处进犯著名商标、有名商标、市知名商标、地舆标记、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和“傍名牌”等不合理竞争行为,加大行政法律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冒充和不合理竞争行为。
三、首要任务
(一)的确抓好注册商标查询摸底工作。结合市局宜市工商商广字〔2012〕19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注册商标查询摸底工作,具体把握辖区商标注册和运用状况,实时防备和避免歹意抢注商标行为。协助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评委在商标注册搜检、商标贰言及商标评审案件审理时开展对歹意商标注册请求的搜检。支持企业请求加急审理商标确权案件,为企业运营活动奠基不变的商标权基本。
(二)开展一次商标印制企业专项检查行动,从源头上防备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发生。要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监督印刷企业严厉恪守商标印制管理的有关规则,严厉查处违法印制、出售商标标识及包装、装潢的行为,果断打失落不合法印制商标标识窝点。提高印制企业的商标司法认识,指导企业坚持健全各项商标印制管理规章准则,增强自律和自我防备。
(三)组织一次流通领域商标专项放哨。依照本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重点整治地域、重点整治领域和重点查处产物,加大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合的放哨力度,构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加大对进犯著名商标、有名商标和市知名商标正当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涉案金额宏大、案情复杂、风险严厉、影响恶劣的案件要予以重点查处,合时曝光一批大案、要案,以起到典型警示效果。严厉增强注册商标标志和地舆标记专用标记管理,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注册商标标志和地舆标记专用标记的行为。依法维护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标记等非凡标记及官方标记专用权。
(四)开展一次专营、专卖店普查。切实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冒用别人企业称号或姓名、伪造产地等不合理竞争行为,端窝打点,严厉打击制售冒充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五)增强涉外商标的维护力度。特殊是针对重点商品批发零售运营场合,要严厉查处严重涉外商标侵权案件,坚持维护常识产权和打击冒充伪劣商品的优越国际形象。
(六)增强对互联网上商标运用行为的监督工作,严厉打击应用互联网进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销售冒充伪劣商品的行为。
(七)切实完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法律程度。一是着力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才能,构成自觉抵抗冒充伪劣商品、注重商标维护的社会气氛,营建商标维护的优越情况。二是发扬12315消费者申述告发中间收集系统效果,实时受理和依法处置权益人和群众告发的进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施行不合理竞争行为的违法案件。三是持续完善企业信誉分类监控制度,对诺言好的市场主体赐与扶持和鼓舞;对失约和具有不良记载的市场主体予以警示或限日整改,并将其列为重点监测检查对象;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充分发扬行业组织自律效果,倡导和指导诚信运营、公道竞争。四是明确市场创办者、运营者及运营管理者的责任,增强监督和检查,支持坚持商标维权机制,严把进货关,保证商质量量安全,避免进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流入市场。五是进一步坚持健全遏制商标侵权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和商标侵权冒充案件查处协调机制。依照“准则化、规范化、顺序化、法治化”的要求,完善法律办案顺序,规范法律行为,提高法律效能。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部署阶段(2012年11月20日前)。市工商局已于11月17日组织参与了全省工商系统常识产权维护与法律工作大会,会后,市局党组实时召开专题大会,对全市打击进犯常识产权和冒充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研讨部署。一是营建气氛,在宜春电视台、宜春日报等主媒体长进行了普遍宣传;二是实时成立了宜春市工商局打击进犯常识产权和制售冒充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指导小组,增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三是结合实践制订了详细施行方案。各县市区工商局要迅速行动,抓紧发动部署,并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商品生产、销售企业以及重点流通领域进行深化查询摸底,逐一排查,把握基本状况。还要结合本辖区实践状况,制订详细的专项行动施行意见,并于11月26日前报市局专项行动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商标广告科)。
(二)组织施行阶段(2012年11月20日至2013年2月20日)。各县市区工商局依照全市工商系统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查询摸底所把握的状况和发现的问题,增强对重点商品生产、销售企业以及重点流通领域的日常放哨和监控,一旦发现有进犯常识产权和制售冒充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立刻予以查处。市工商局将合时组织纪检监察、商广、公道买卖等科室对县市区工商局和基层工商分局开展专项行动的状况进行催促检查,各县市区工商局也要对基层工商分局的工作开展状况进行检查、抽查和督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2月20至2月30日)。各县市区工商局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于本月25日前将当地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以书面方式申报市局专项行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市局将对显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赐与传递表扬,并将专项行动状况汇总上报省工商局。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强指导,明确职责分工。为增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宜春市工商局打击进犯常识产权和制售冒充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指导小组(以下简称指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专项行动、催促检查工作发展、督办严重案件等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承当日常工作,办公地址设在商标广告科。工商系统各内设科(股)室要增强沟通与协作,一起做好专项行动工作。监察部分要增强规律监督,依法追查专项行动中不认真实行职责、致使进犯常识产权和制售冒充伪劣商品等违法景象仍然猖狂的渎职不尽职行为;公道买卖部分要加大对法律办案工作的营业指导;法制部分要对专项行动和法律进程中呈现的司法律例合用问题实时进行指导;各地公道买卖局、商广科(股)、基层工商分局要充分发扬法律办案主力军的效果,重点抓好概略案件的查处工作;12315消费者申述告发机构要认真受理触及进犯常识产权和制售冒充伪劣商品的申述告发;特殊是基层工商分局要加大辖区放哨监管力度,实时查处进犯常识产权和制售冒充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各县市区工商局也要成立打击进犯常识产权和制售冒充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指导小组,要构成一把手亲身抓,分担指导详细抓,本能机能部分按职责分工协作抓的工作格式。
(二)务求实效,精心组织施行。全市工商系统要将专项行动作为贯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努力完成“十二五”规划、服务宜春科学发展跨更加展的主要办法,各县市区工商局都要结合当地特点,依照“四个一批”(行政指导一批,警示教育一批,立案查处一批,重案曝光一批)的要求,分阶段、有重点、相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好上述工作任务,有用开展法律行动。要求对辖区首要商品集散地、重点运营场合开展拉网式放哨,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放哨率到达100%,每类商品重点检查20个以上种类,并按《商标专项放哨注销表》(见附件2)做好注销,整治立案,保证专项行动不走过场、获得实效。
(三)增强督导,狠抓检查落实。执行专项行动信息月报准则,增强专项行动的督察督办工作,督办严重案件,催促专项行动的开展,指导、协助处理工作中的问题。专项行动时期,各县市区工商局必需在每月底28日前向市局专项行动指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打击进犯常识产权和制售冒充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计算表》(见附件1),并依据上级机关暂时通知要求实时上报数据计算、行动小结、总结资料。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村工作指示精神,坚持质量第一,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优化农资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推进农资高质量发展。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农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在肺炎疫情期间全力保障我市春耕备耕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重点
针对农村市场农资假冒伪劣行为易发多发的情况,从产、供、销三方面同时治理,加强市场监管执法,维护农村市场秩序。一是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遵循“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未取得许可经营的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发现不属于市农业农村部门监管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二是查处制售假劣化肥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掺杂使假、偷换养分、虚标含量等违法行为。三是查处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媒体虚假广告,坑农害农,欺骗农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四是查处仿冒侵权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及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
种子: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以监管推动质量提升。全面落实法定制度,以追溯倒逼经营规范,大力开展普法教育,以法制教育提升质量意识。
农药: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等行为,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净化农药市场秩序。
肥料: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氯离子超标等问题。
兽药:加大对假劣兽药查处力度。重点对农业农村部通报的假劣兽药、重点监控企业的产品、抗寄生虫类药物、兽用抗菌药和中兽药散剂等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虚假标识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产品,伪造套用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登记证、产品批准文号等许可证明文件的产品。
三、工作措施
各相关单位要抓住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依法监管、全程监管,积极组织开展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促进农资质量不断提高,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一)开展专项治理。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农兽药和肥料非法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无证套牌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通过日常巡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等多种途径,主动查找问题隐患,防范风险。
(二)狠抓执法办案。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深挖线索,查清问题产品来源和去向,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落实后续整改防范措施。对危害性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会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可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培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展览展示等方式,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科学使用种子和肥料等农资产品,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把安全优质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加快推进加厚地膜推广应用,指导农民拒绝购买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地膜。积极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四)推进社会共治。强化投诉举报度,公布农资打假举报热线和邮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推动社会共治。做到第一时间调查核实、会商研判、系统处置,防范出现大的问题,把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5日)。安排部署2021年市农业农村领域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6日—10月30日)。加大化肥等重要农资产品质量的抽检力度,对各类农资产品案件线索进行核查,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充分利用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主动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案件,以达到警示、教育和规范的作用。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月30日)。认真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剖析存在问题不足,有效补短补软补缺,健全相关制度,巩固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取得了明显成效,杜绝了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是,由于我县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薄弱,特别是一些“老大难”火灾隐患久拖未改,消防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今年1-10月,全县共发生火灾事故18起,直接经济损失26.58万元。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15号),摸清火灾隐患存量底数,分类制订整治工作对策,大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保障公共消防安全,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一、主要任务与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进行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同时,依法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二、普查整治的重点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是:在我县城乡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2、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3、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4、区域方面:“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于一体的“三合一”或者“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三、工作步骤
为加强对全县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安委会成立由常务副主任、副县长万多勇任组长,县公安局局长吴长伟、县安监局局长李太志任副组长,建设、工商、质监、经商、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林业、文体旅游、卫生、广电、消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联系电话:5222019)。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相应地组织机构,研究制订工作方案。此次火灾隐患集中普查整治工作为期六个月,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1月)县安委会负责全县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县公安局具体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普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地区和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于11月10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大队),同时抄送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和涉及城乡消防规划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均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居委会负责。县公安消防大队重点加强对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办、核查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情况的普查整治工作。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参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对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普查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普查整治的工作方法、要求及法律责任,通过采取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跟踪曝光典型案例、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2月至*年3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按照普查整治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地对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并将之纳入*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级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行业、系统单位进行检查,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并报告县公安消防大队依法予以处理。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加强对辖区内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核查。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档,报请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对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更换为合格产品;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要报告县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请县人民政府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保障消防安全的责任,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保障安全的防范措施。各基层派出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各行业所属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督导和核查工作。县公安消防大队和基层派出所负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并及时上报,实现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基础工作信息化。
(三)总结阶段(*年4月)普查整治结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大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县公安消防大队在对各地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分析后,提出下一阶段整治火灾隐患的对策建议,报县安委会批准后通报全县,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进一步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确保火灾隐患普查整治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要针对当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及时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加以整治。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格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关键词:超高频RFID技术计量封印营销系统计量自动化系统
中图分类号:F40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 前言
虽然农网、配网改造在江门地区已经初步完成,但是在日常电力营销稽查工作中经常发现改造完成后线损反而大幅上升,还有一些供电线损长期偏高,经过反复查验,发现除了自然损耗外,人为的窃电行为是导致线损偏高的主要原因[1]。电力封印产品的使用,是防窃电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由于传统的铅封结构简单,易于仿制,不能有效制止窃电行为。随着智能封印的出现,一定程度上有效的控制了窃电现象日益猖獗的局面,但是由于当前的窃电行为已经呈现出设备智能化、手段专业化、行为隐蔽化、实施规模化、研究职业化、宣传网络化等新特征,现有的用电检查技术手段和方法,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防窃电问题,也很难取得窃电证据并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对窃电人员依法处罚。 因此,打击高科技窃电的难度在于发现、取证困难。窃电行为不仅使国家和集体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制约了经济效益的提高,而且也给社会带来很多不稳定的因素。所以如何系统的监控智能封印状态,提高窃电行为取证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提升反窃电工作效率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1 技术定位与现状
电力封印产品的使用,是防止窃电行为的重要手段之一。据用电稽查部门统计,通过破坏封印,打开电能表计量柜的窃电方式占窃电行为80%以上;另一方面,封印被破坏后,要经过很长周期才能被检查出来,造成电力资源的大量流失,而且有些窃电方式比较隐蔽,致使一般用电检查不易发现,造成取证工作困难,使得电力部门在用电管理上长期处于被动地位。如果能够及早发现窃电行为并及时取证,缩短窃电发现时间,可以大大降低电量的损失。为此,江门供电局与厂家合作研制一种新型RFID智能封印及专用RFID信号检测装置,并结合江门局所属计量柜实际的管理模式,对基于RFID技术的防窃电监测系统进行技术研究,实现智能封印在被非法开启后能及时提醒用电稽查部门,并进行窃电取证。该技术主要是利用一个专用RFID信号检测装置定时地读取智能封印里面的RFID信息,一旦封印被开启,智能封印里的RFID信息将不能被专用RFID信号检测装置正常读取,另一方面,专用RFID信号检测装置可使用串行接口与计量柜内的控制终端连接,通过控制终端的通信模块将采集到的信息发送给计量自动化系统,这样用电稽查部门就可以及时的发现潜在的窃电行为,从而在防窃电调查中处于主动地位,最终解决窃电事件,减少窃电造成的损失。同时对用户电表或终端的铅封进行改造,采用一种重新设计的电子式防窃电铅封,使现场的智能防窃电终端与电子铅封之间实时通讯,从而实现对电子铅封状态实时监视,遭破坏后即报警,以便实时掌握是否存在窃电事件。通过GPRS等远程通讯技术上报电子铅封的状态和报警。实现反窃电系统中的各种相关信息资源实时性,确保了电能计量的准确性,从而有效的减少窃电事件的发生,保障用电安全。
2 创新及关键技术
基于RFID窃电取证技术的研究,可以帮助供电部门对计量箱门的封印状态进行识别,能及时发现物体发生非法打开并对破坏封印的行为进行记录,方便供电部门日后的取证工作,确保用电的安全性。以往,计量箱门基本采用普通的封印产品进行施封,因其结构及施封标识简单,容易被复制,故防伪性能差,其结果是发生窃电行为后,相关部门不但难以及时发现,还需将封印进行专门的检验取证,耗时耗费。通过研究一种新型RFID智能封印和专用RFID信号检测装置,但如何实现将RFID与智能封印有机结合,并通过专用RFID信号检测装置在复杂的使用环境中对封印状态进行识别,是本项目的技术关键。
结合江门供电局计量自动化建设情况,目前接入了大量负控终端,实现了大客户负荷监测全面覆盖[2]。然而,现有大客户终端采样数据仅有电能量数据,不能够对用电现场电表和终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对人为的开启电表端钮盒盖、破坏或修改电表计量参数、私自更改电表计量电路等偷电行为不能够及时发现,不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对供电企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2.1新型RFID智能封印,具有自锁、防撬功能,安装方便,无需工具,是一种集防窃电、高科技防伪技术为一体的一次性塑壳式封印。产品采用RFID(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天线与产品结构结合,实现封印被非法破坏,不能被读写器正常读取。
2.2电子铅封状态可靠检测
电子铅封通过RF射频技术实时报告铅封回路的连通性,一旦铅封被人为破坏或拆开,电子铅封将无法正常工作,装置附近的RF接受装置将无法正常接受电子标签发出的RF射频信号,从而形成报警。专用RFID信号检测装置,是一种能阅读电子标签数据的自动识别设备。RFID射频识别是一种非接触式的自动识别技术,它通过射频信号自动识别目标对象并获取相关数据,识别工作无须人工干预,可工作于各种恶劣环境。信息采集器根据设定的周期对智能封印内RFID芯片的EPC及TID(唯一码)进行读取对比,如出现异常情况即进行记录,还可通过扩展模块反馈到后台控制端,达到实时监测的作用,极大地方便了供电部门对窃电行为的现场取证工作。
2.3实现终端与电子铅封之间的实时通讯和状态监视。大客户终端通过RS485和电子铅封的外置模块通讯,及时掌握铅封状态,一旦发现铅封遭破坏或开启,或者终端与模块无法正常通讯,大客户终端都会通过GPRS/CDMA等无线通讯方式向主站及时上报铅封状态,主站通过对上报事件的存盘和显示,使用户实时了解铅封状态。
2.4防窃电终端与计量自动化系统的通讯规约。设计大客户终端与电子铅封直接的通讯规约,扩展大客户终端与计量自动化系统主站之间的通讯协议,及时上报铅封状态。
2.5扩展计量自动化系统的防窃电的相关应用
计量自动化系统主站开发针对铅封状态、告警开发相关应用功能。
创新点:将RFID技术和锁封结构有机结合在一起,对锁封的使用状态做到了实时监控及保障了窃电取证的时效性,有效的防止了窃电事故的发生,为电力部门节约了大量电能。
3超高频智能计量封印与普通封印分析
3.1超高频智能计量封印
计量封印是带有特定标识,装设在电能计量表计、二次回路、互感器、电能信息采集终端及电能计量箱的外部,用于识别非法窃电行为,确保计量安全可靠的机械装置。智能计量封印是一种具有自锁、防撬功能,安装方便,带有先进光学防伪特征或激光烧蚀防伪技术、防伪编码或RFID技术,用于封锁电能计量装置的一次性塑壳式封印。配合专门识读设备和智能计量封印系统管理软件,可实现计量封印产品的信息化、精细化、集成化管理。
3.2超高频智能计量封印与普通封印的对比分析
3.2.1超高频智能计量封印在基于全塑料及塑钢结合的智能封印基础上研究开发而成,智能封印产品经过全国多个供电局计量部门的使用,产品在结构、防伪技术、使用操作等方面均比同类产品优胜:铅封加封时需要使用加封钳,传统的铅封易于仿制,易于开启,难辨真伪的问题,封钳钳口加载极为有限的信息资料,无法对其进行资产化管理在铅封的制造、购买、发行、施封、查验、启封等环节上无法实施严密、有效的监管,已不能适应高标准的防伪要求;
3.2.2封钳钳口加载极为有限的信息资料,无法对其进行资产化管理,数字编码封印产品只有流水资产编号,需由肉眼识别,同时大量操作要靠手工完成,劳动强度大,容易出差错。条形编码封印相比数字编码封印具有能自动识别和信息存储量大的优点,可使用识读设备进行自动识别录入,降低劳动强度,提高信息的准确率。二维条码比一维条码的密度大、所以信息存储量大,能够提供更加完整的信息,可加密,可纠错,可编码等。
超高频RFID技术内嵌一个全球唯一的数字标识,这个数字标识由EPCglobal(全球电子编码体系)在全世界各个国家统一分配使用,数据由芯片生产厂家定义写入,符合ISO/IEC 15963和EPC Global Tag Data Standard标准,写入后不能改写,在工厂生产时已固化在芯片中,不可更改,无法仿造;
3.2.3传统铅封存在仅靠人工识别编号,领用、加封、用电检查等业务无法进行信息化管理的问题,超高频智能计量封印的信息存储量大,可以写入用户信息,通过智能计量封印管理系统满足信息化管理国网公司各项相关管理文件的要求,计量资产信息化,实现计量封印智能化物流管理,满足计量中心在封印管理上的集中管理、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的要求。实现智能计量封印的信息化、精细化、集成化及全部日常业务的管理;
3.2.4传统的铅封易于仿制,易于开启,难辨真伪的问题,封钳钳口加载极为有限的信息资料,用电检查时难以发现真伪更难实现信息化管;超高频智能计量封印具有全球唯一数字编码,该编码出厂后不可改写,用电检查人员执行计量器具现场用电检查任务,发现封印异常时可通过手持终端进行封印用电检查验证,读取计量器具条形码或封印识别码,通过本地数据库或GPRS从服务器后台查询与其对应的用户信息、加封位置和封印特性等信息,如果发现问题记录后立刻或定时回传到后台服务器进行登记处理,具有完善的用电检查流程。
图1 超高频防伪封印系统图
超高频防伪封印系统主要由设备主机单元、信息采集单元以及控制系统单元等三大单元组成,可实现对电能表的自动封装及信息采集[3]。见图1。
自动加封设备对电能表与封印的信息管理主要由信息采集单元完成,具体过程是:
1.信息采集器实现读取已封装封印的电能表上条形码信息,RFID识读器实现读取超高频RFID封印产品的信息;
2.完成电表条码与超高频RFID封印信息的读取后,采集到自动加封系统及智能计量封印管理系统中,实现对两种数据信息的绑定;
3.将数据传送到自动检定系统或电力营销管理系统中,完成电能表加封信息的资产化管理。
4应用效果
江门供电局营销稽查人员与厂家技术人员通过对终端或者电表的铅封进行改造,并研制智能防窃电终端,使计量自动化系统中扩展窃电自动报警模块得到广泛应用。遇到智能铅封被破坏,终端能够检测到异常事件,上报给计量自动化系统,并通过短信通知相关管理人员,相关人员对报警事件进行排查确认,有效的减少窃电事件的发生,从而大大降低供电企业和国家的损失,也较大程度的提高了用电安全。并通过计量系统的窃电报警功能,对以往的窃电报警事件进行分析,对报警次数多的用户进行重点监护,这也成为有效杜绝窃电事件发生的一项有效的措施。通过一年来的应用江门供电局用电稽查部门及时发现并认定了多起窃电事件。江门供电局通过研究电子铅封在负荷监测中的应用可行性、应用方法与应用方案,为江门供电局以至南方电网公司未来智能电网防窃电建设等方面,提供技术储备和参考依据,提高用电现场的用电安全性水平。
参考文献:
[1] 张峰.电力负荷管理技术[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5.
[2] 赵建宝,利用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进行线损分析[J].电力需求侧管理, 2008, 第3期
[3] 许芸,刘燕.集中集成的线损综合分析系统及应用[J].北京:供用电,2008. 第5期
一是做好“双随机”工作。针对2021年度市场监管抽查工作,以民生关注和社会反映热点问题、仿冒混淆、网络违法等违法行为为切入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持续强化市场监管执法,提高事中事后监管和综合执法水平,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二是做好商标侵权案件查办。充分认识开展“铁拳”行动的重要意义,树立大局观念,牢记使命意识。提高认识,强化工作责任。以抗疫防护用品、食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服饰箱包、酒、饮料、生活日用品等重点商品作为切入点集中打击假冒伪劣、侵权、销售等违法行为。
三是做好广告案件查办。联合信息网络分局、广告科加大广告监测力度,以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互联网为载体,重点监测药品、医疗机构、房地产及金融、网络直播等民生重点关注广告。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始终保持对虚假违法广告严打的高压态势。
四是做好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质量)查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以查看标识、抽检等方式加大对农资市场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力度,同时探索农资直接入户监管的新工作方式。
五是做好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查办。1、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重点关注房地产、汽车销售以及公用企事业单位相关情况。
六是做好合同监管工作。重点针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案件查办情况研究,并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信息共享,建立协作机制,形成部门联动的执法合力,提升整治效果。
七是做好专利权保护案件查办。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以检查商标使用为重点,规范合法使用商标标识。加强和规范商标使用管理,积极指导商标权利人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注册的商标以及正确使用涉外商标、驰名商标等专用标识。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继手机号实名制、支付宝转账限额之后,近期再次推出新规,从源头和途径进一步防止电信诈骗事件的发生。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又称“261号文”),针对防止电信诈骗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其中有关网络支付的条文引起了不小的关注。
关于用户关注的央行新规是否对支付宝和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户转账业务有影响,第三方支付机构均表示影响甚微。
安全放心支付
2016年,第三方支付迈入监管元年。一系列监管及自律政策密集出台。随着监管制度的不断完善,支付机构所承担的责任也越来越重。与此同时,网络支付时,安全性仍是移动支付用户最看重的因素。
近年来,随着手机支付、快捷支付等现代网络支付方式兴起,骗子们也开始更多利用新的支付方式进行诈骗。如红包诈骗、AA红包诈骗、虚假公众账号诈骗,投票、点赞诈骗,扫码关注诈骗、虚假微商诈骗等。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显示,近一年,国内网民因垃圾短信、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估算达915亿元。
据《2015移动互联网支付安全调查报告》显示,近九成遭受网络欺诈的消费者未获得有效赔偿,在遭遇网络支付欺诈并产生损失的调查中,网络支付欺诈追损难度较高,损失全额或部分追回的仅4%,绝大多数是消费者自行承担全部欺诈损失,这一比例高达88%。
“移动支付安全应成为支付产品客户体验中首要考虑的因素。”中国银联风险控制部总经理袁晓寒认为,从短期来看,消费者账户信息安全保护、移动终端环境安全、网上商户入网管理、网络账户实名制等方面仍需产业相关方持续关注,从支付产品看,未来的创新或将更多考虑安全因素,让消费者真正可以放心支付。
目前,不论是支付宝,还是微信支付,针对手机支付都作出“全额赔付”的承诺,并推出了账户保险。但对于用户而言,第三方支付提供商能否不断升级技术,提供更具安全感的产品体验,消费者出现资金损失,平台是否能快速响应,是对电子支付工具的首要要求。
支付机构力挺
此次《通知》的目的在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和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加强账户实名制和转账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强可疑交易监测等多措并举,能够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银行为个人办理非柜面转账业务,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当采用数字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单位、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单日累计金额分别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银行应当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
业内分析,从细则来看,央行仍旧给支付机构留下了自主操作的余地。首先,虽然限额,但是没有支出具体限额,这意味着,支付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的风控水平和能力自行和银行协商转账限额和笔数。对某些大平台而言,几乎没什么实质性的影响。
对用户来说,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设置转账限额和笔数,只要在约定限额内,支付金额并不受影响。对支付机构来说,支付机构本身也有账户实名制的要求,多数管理规范的支付机构已对身份证件、手机号码和账户的唯一性做出了要求。更重要的是,第三方支付机构余额的限制也避免了因为支付机构的技术问题造成账户内金额的大额损失。
《通知》出台后,腾讯、支付宝、网付通、易宝支付等多家支付机构纷纷表态,坚决支持并全力配合近日央行发起的针对电信诈骗的联合打击行动。腾讯方面表示,已建立起从支付前期危机预警与识别、到支付交易全程的风险监控以及事后支付风险应急处理的强有力的流程管理,单笔支付可识别超过2000种风险,资金损失率低于百万分之一。
蚂蚁金服方面表示,公司及旗下支付宝持续投入研发并运用各种安全技术,完善账户实名制,全力保障用户交易安全,对包括电信诈骗在内的各种欺诈行为持续予以打击,取得了一定成效。针对电信诈骗的联合打击行动,蚂蚁金服也表示坚决支持并全力配合。
易宝支付对于转账额度也做出解读称,《通知》没有对转账次数做出限制,实际转账笔数是由支付机构和客户自行约定,不会影响正常支付业务。
此外,腾讯还表示正在整合安全产业链,与行业上的各合作伙伴联合打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共建互联网安全生态。有业内人士称,此次出台的《通知》,很多细节的规定更显具体,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客户体验,短期制约业务发展,但长期看将有助于行业的规范发展。
携手净化环境
互联网时代是一个技术驱动社会变革的年代,面对电信诈骗等屡打不掉的毒瘤,互联网公司应该通过技术能力,承担起政府助手的角色,共建一个安全的网络环境。
近期,国内互联网巨头阿里、腾讯、百度纷纷出手,参与治理“伪基站”,这为抑制电信诈骗的继续滋长提供了技术保障:利用大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并通过溯源技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位,以实现现场抓捕。
阿里旗下的蚂蚁金服与公安部刑侦局联合开发的“伪基站实时监控平台”,不仅能动态监控所有伪基站短信、链接,便于溯源分析、全面打击,还能实时跟踪和定位各类伪基站设备,便于警方实施抓捕。据悉,通过“伪基站实时监控平台”,腾讯在上海等地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一批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腾讯也推出了其研发的“麒麟伪基站实时检测系统”。这是腾讯利用多年在数据可视化和地图精准LBS定位方面的经验,将实时数据以交互良好的方式可视化呈现出来,自动实时刷新伪基站的活动数据, 描绘出伪基站的移动轨迹。公安可有针对性出警,重点区域重点防控,从而能够提高抓捕的效率和成功率。腾讯的“麒麟反伪行动”,在深圳等地同样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我叫王xx,现任主任科员,根据局里的统一布置,参加此次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
首先,简要介绍一下我的简历和工作情况
我是1962年8月出生,1979年2月入党,1979年1月提升为干部;大学文化程度,1997年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我是1989年9月由部队转业,1997年3月任主任科员。
我在科技处具体分管统计、技术改造、外事、防伪办、防伪协会、基建财务及内勤等项工作。在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经过11年的工作实践,使我熟悉和了解了上述工作的法规政策及各项要求,掌握了相应的业务知识,创造了良好的内外环境,做出了一定的工作成绩。
一是在统计工作方面:根据我省技术监督统计工作的具体实际,我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快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和统计手段现代化作为工作重点,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实施,使我省统计工作一直处在全国先进行列。连续多年受到国家局的表彰,多次受到省市统计局的奖励。为逐步达到全省统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我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技术监督统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为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信息咨询、监督服务作用,我积极进行了形式多样的统计分析研究,撰写了大量的统计分析报告,在国家局《技术监督统计分析与研究》一书中发表了6篇,在《统计工作年鉴》和《国民经济统计公报》上发表了大量的技术监督信息资料。同时,自1990年起,每年都编印了《技术监督统计资料汇编》,为各级领导决策和宣传我省技术监督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局领导对统计工作十分重视,局长亲自撰写的文章,被国家局收录在1998年《技术监督统计分析与研究》一书中。为使我省统计工作实现自动化管理,我认真组织学习培训,积极进行规划协调,1997年率先在全国技术监督系统实现了统计数据微机汇总,受到了国家局的好评。
二是在技术改造工作方面:我注重掌握政策要求,广泛争取协调,充分发挥各级的主观能动性,增强了全省技术改造的能力。自1996年接手此项工作以来,共为我局在国家局和省经委立项57项,争取资金807万余元。为提高我局技术改造项目的效益性和立项的成功性。我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搞好项目的立项审核,注意项目的跟踪问效,使我局所报项目成为填补我省在计量、质量、纤检等方面空白的项目,并达到了当年投资,当年见效,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是在外事工作方面:随着技术监督事业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我局对外交往逐渐增加,特别是接待外宾和办理组团、随团出访的任务越来越多。对此,我认真学习有关政策,严格遵守外事纪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供热情周到服务。近年来,凡我经手的外事活动没有发生任何问题,凡我办理的申请出国手续成功率达100%,达到了领导满意,有关部门满意,外宾及出国人员满意。
四是在防伪工作方面:我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制订的《防伪管理办法》得到了省法制局的认可,并将下发执行;与省乡镇企业局联合制发了《乡镇企业产品质量保真》文件,为乡镇企业产品走向市场提供了保障;我们还对电话电码防伪、计算机查询防伪、激光全息防伪、油墨防伪、温变防伪等技术进行了宣传推广;每年,都组织防伪企业参加省局开展的“315”活动,扩大了知名度。
五是在基建工作方面:为了保证基建工作的顺利完成,最大限度地发挥职工集资购房经费的效益,根据局里的安排,我接受了基建财务出纳的工作,对此,我严格把关,精打细算,做了大量的财务工作,确保了筹集资金的合理使用,使基建工程得以顺利完成,受到了领导和大家的好评。
六是在其他工作方面:我能自觉服从领导安排,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与全处同志团结互助,共同提高。在会议筹备、学习培训班组织及各项业务活动的安排上,都发挥出自己的才能。在参加国家局组织的各项会议、到外省市参观学习和到我省各地市县进行调查研究等活动中,都有较好表现,树立了一个国家公务员的良好形象。曾多次被局机关评为先进工作者。
二、参加竞争的认识及理由
这次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是我局组织的第一次较大活动,它体现了党的干部制度和用人政策的改革与发展,我完全拥护和赞成,并以实际行动积极参加这项活动。我认为参加竞争上岗,不是争位子、争待遇,而是在争担子、争责任。为此,我参加竞争的理由是:
1.我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着22年的党龄,党性观念和法制观念比较强。能自觉接受上级的领导,对自己要求严格。
2.25年的工作经历,22年的干部生涯,11年的业务工作,使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熟悉和掌握了相关的业务知识,具备了分析、处理和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
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大胆泼辣,实事求是,敢于开拓,善于总结,具有一定的管理、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树立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思想观念,经受过各项艰苦工作的考验。
5.能摆正位置,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具有甘当配角、做好助手的意识,善于团结周围的同志一道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主要有三点: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一、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一批“四黑”场所,依法惩处一批“四黑”违法犯罪分子,全力侦破一批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安全、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案件,集中整治一批“四黑四害”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最大限度消除“四害”社会影响,全力打造安全、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整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坚决铲除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生命安全之害。
打击整治的重点是:非法添加非食品物质或者使用劣质原材料,生产假冒伪劣鲜乳及乳制品、鲜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保健品、中低档酒类等食品的小作坊和“黑心”厂家;生产假冒伪劣药品、血液制品、疫苗,危害群众特别是老人、儿童、妇女和病人的小作坊和“黑心”厂家;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产品的黑市场。
(二)严厉打击整治制假造假的“黑工厂”,坚决铲除侵害群众利益、破坏社会诚信之害。
打击整治的重点是: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坑农害农的“黑心”工厂;制售假冒伪劣钢材、水泥、人造板、电线电缆等建材产品,危害公众安全的非法经营工厂;非法制造超标、伪劣烟花爆竹和管制刀具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物品加工厂点;制贩假印章、假文凭、假证书、假居民身份证的非法加工厂点。
(三)严厉打击整治收赃销赃的“黑市场”,坚决铲除盗销群众财产、破坏基础设施安全之害。
打击整治的重点是:非法收购和贩卖被盗的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汽车、手机等群众日常用品的地下交易市场;非法收购和贩卖电线、电缆、路面井盖、钢材构件等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和铁路、市政等基础公用设施器材设备的站点。
(四)严厉打击整治涉黄涉赌涉毒的“黑窝点”,坚决铲除败坏社会风气、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之害。
打击整治的重点是:存在、表演、吸贩、聚众赌博、私彩赌博、网络赌博、利用互联网和手机传播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歌舞娱乐、桑拿按摩、电子游戏、“黑网吧”等场所和窝点。
乡直各单位在上述打击整治工作中,要依法严惩非法经营的组织者、获利者,坚决摧毁违法犯罪团伙、网络,坚决铲除盘踞其中的黑恶势力;要注重深挖幕后,对公职人员为“四黑四害”充当“保护伞”的,坚决依法查处。
三、工作职责
乡直各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和食品安全整顿任务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乡食安办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查处食品药品重大责任事故,统一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协助县商务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肉类加工企业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从事生猪屠宰行为;依法查处酒类流通环节中无酒类批发许可证、无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无酒类流通随附单等经营酒类的违法行为。卫生院负责配合乡食安办开展相关工作,统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救治工作。派出所负责涉嫌违法和犯罪活动的侦查,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乡纪委负责调查处理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食品药品农资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的违纪行为。民政办负责协助做好受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影响的群众社会救助工作。财政所负责统筹安排专项行动所需资金。城建、环保站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置。农业站负责食用农产品种植和养殖环节的检验检测和农用物资的监管,查处食用农产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动检站负责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监管,打击假兽药、假饲料、假饲料添加剂和有毒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工商所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根据职责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商标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邮政所负责邮政、快递环节的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收寄行为。安监站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广电、文化站负责演艺活动、网吧等上网场所和网络游戏服务的监管,制止和查处文化经营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安监站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各村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整治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摸排。要深入基层,广泛调查,综合执法,全面摸清“四黑四害”的底数和情况。一要深入调查摸排线索。组织广大基层干部进村入户,逐户摸排,深入厂房车间、建筑工地、废旧仓库、出租屋等重点部位,深入集贸市场、娱乐服务场所、废旧收购站点、网吧等重点行业、场所,通过走访群众、开展调查,全面排查辖区内昼伏夜出、行动诡秘、频繁交易、搬进搬出等可能涉及“四黑四害”的违法犯罪线索。二要明察暗访获取线索。要组织专门力量,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和工作中发现掌握的涉及“四黑四害”的违法犯罪线索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全面掌握情况、线索,及时收集、甄别、固定证据,为实施打击处理奠定基础。三要发动群众举报线索。要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告示、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乡直各单位要通过设立有奖举报电话、邮箱和使用手机短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涉及“四黑四害”的违法犯罪线索。四要综合执法掌握线索。要形成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的机制,建立综合执法小组,共同开展走访、排查、清查工作,全面摸排涉嫌“四黑四害”的窝点和线索。
(二)严厉查处。对涉嫌“四黑四害”的案件要逐案盯办、逐案查处。一要加大依法惩处力度。对涉及“四黑四害”的企业和个人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严格依法处理;对企业该吊销证照的要依法吊销证照,该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二要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及时核查涉及“四黑四害”的案件线索,如实登记,尽早发现、早查处,严防形成现实危害;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要及时组织侦查,成立专案组,开展专案侦办。三要加大源头深挖力度。要把端窝点、捣网络、断渠道、除源头作为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坚持循线追踪、深挖细查,彻底根除“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的源头。
(三)严密管控。要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探索解决问题的长效工作措施。一要村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全面推行人口、房屋“全覆盖”管理,提高对村组内“四黑四害”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发现、打击能力。二要全面加强对“四黑四害”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对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农资、建材,非法制贩烟花爆竹、假印章、假文凭、假证书、假居民身份证,以及收赃销赃、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危人员、前科人员和涉嫌人员,要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黑名单”数据库,定期谈话,加强法制教育,掌握日常活动情况,落实动态管控措施。三要积极创新行业场所管理。对容易滋生“四黑四害”问题的行业、场所要实施定期公开检查;对行业场所经营者、从业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实行信息化管理,最大限度地挤压“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五、步骤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11月下旬)。全面部署“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组织摸清“四黑四害”违法犯罪分子底数,掌握情况,建立台账,并逐一研究打击整治措施、落实打击整治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上、中旬)。对摸排发现的涉及“四黑四害”的违法犯罪线索,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领导,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对所有案件线索,都要盯住不放、一追到底,直至端掉窝点、捣毁网络、切断渠道、铲除源头。对“四黑四害”问题泛滥的重点地区、部位、场所,实行挂牌督办。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下旬)。对“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研究建立“打四黑除四害”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打击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坚持民意导向。有关部门要委托统计调查机构,普遍开展群众满意度专项调查,把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广泛告知群众,并列出有针对性的考核项目,把群众评价作为此次专项行动成效考核的主要依据,真正做到以民意引领警务。
(三)广泛宣传教育。各村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和取得的战果,激发群众支持和参与专项行动的热情。公安机关指挥中心或110报警服务台要及时受理相关举报线索,认真登记,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要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教育群众,震慑犯罪。要高度关注舆情反映,及时妥善应对,防止形成不良炒作,确保执法效果。
为了巩固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所取得的成果,现就进一步依法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建立发票管理长效机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目前,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十分猖獗,应开不开、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不仅严重侵蚀国家税基,为其他经济犯罪提供便利,而且败坏社会道德,成为经济活动中的一个顽疾。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要像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犯罪一样,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继续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实施"机具开票,逐笔开具;有奖发票,鼓励索票;查询辨伪,防堵假票;票表比对,以票控税"的管理模式,切实加强普通发票的日常管理,着力构建发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遏止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行为的蔓延,维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
二、加强集中印制,完善防伪措施
(一)落实集中印制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集中印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431号)要求,抓紧完成印制企业的招标工作,严格控制印刷企业数量,尽快实现按省集中印制普通发票,切实提高普通发票的印制质量和安全保障,合理控制发票印制成本。贯彻集中统一的原则,除企业冠名发票外,要科学合理地简并规范通用发票票种。
(二)加强防伪专用品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防伪专用品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7]1057号)要求,加强对发票防伪专用品使用的管理,完善并落实管理责任制。凡达不到防伪专用品使用管理要求的企业,一律取消其印制资格。年内对发票承印厂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重点检查发票防伪专用品购、存、用以及印制等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改进和完善发票防伪措施。要在全国统一防伪措施基础上,分行业研究其特征,有针对性地增加地区性防伪措施;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发票上印制条码或密码,提高发票防伪性能,方便企业和消费者查询辨伪。各地对增加或变更的公众防伪措施应及时公开,并报税务总局备案。税务总局将适时在税务总局网站公布各地普通发票票样和公众防伪措施及查询方式,以方便各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查询辨伪。
(四)做好冠名发票印制工作。为了提高和维护纳税人自身信誉度,减少串票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都可以申请印制、使用冠名发票,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审批,优化服务,规范管理。
三、严格发票发售,防止发生骗购
(一)确保发票申领者身份合法。在办理税务登记时,要充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注册登记信息查询系统,以及公安部门的公民身份信息查询系统,做好税务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核对工作,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假身份、假证件注册登记,骗购发票。
(二)分类进行发票初始核定。要根据分类管理的要求,在核定纳税人适用的票种、版别、数量前,分行业、分项目、分规模对纳税人进行相关调查测算,并以此作为依据,在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时,结合其经营行业、经营项目、经营规模,对其申请领购的发票票种、版别、数量认真进行核对和确认。
(三)合理控制发票发售数量。对初次申请领购发票或者一年内有违章记录的纳税人,其领购发票的数量应控制在1个月使用量范围内;使用发票比较规范且无发票违章记录的纳税人,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3个月的使用量;企业冠名发票的审批印制数量控制在不超过1年使用量范围内;对定期定额户应供应小面额发票,并及时根据使用情况调整供应量和纳税定额。
(四)规范定额发票的供应。对不在税控收款机推行范围内或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又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纳税人可提供定额发票。定额发票的供票数量根据纳税人经营额、纳税额确定。
四、规范发票开具,严格代开管理
(一)加强对纳税人开票管理。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款方在收取款项时,应如实填开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不得开具与实际内容不符的发票,不得开具假发票、作废发票或非法为他人代开发票;付款方不得要求开具与实际内容不符的发票,不得接受他人非法代开的发票。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要告之纳税人不按规定开具和取得发票的法律责任。
(二)加快实行机具开票、逐笔开具制度。凡已推行税控收款机的地区和行业,要全面推行税控机具开票,纳税人要按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数据;使用机具开票的电子数据,必须妥善保存,做到不丢失、不更改,确保所存储的每一张发票电子存根数据与付款方取得的发票联数据一致。发票电子存根数据视同纸质发票存根保存。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手工开票。
(三)规范代开发票行为。对临时需要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纳税人,应告知其代开发票的范围、需提交的证明资料、办理程序和手续,并及时受理,认真审核、照章征税后为其办理代开事宜。
五、加快税控机具推广,配套推行有奖发票
(一)加快推广进程。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是加强税源监控的重要手段,是遏制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有力措施。各地税务机关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的通知》(国税发[2004]44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国税发[2004]110号)等有关规定,加快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工作。已经开展推广应用的地区,要及时总结经验,继续扩大推行范围,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充分利用税控收款机数据做好"票表比对"和税源监控工作;已实施招标尚未推广的地区,要尽快组织试点工作,完善实施方案,落实好纳税人购买税控设备的各项优惠政策,分期、分批、分行业组织好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目前尚未实施招标的地区要提高认识,切实转变观念,克服畏难情绪,抓紧完成税控收款机选型招标工作。
(二)建立有奖发票和举报奖励制度。凡已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地区的国家税务局,应按照《通知》的要求,报经税务总局向财政部申请有奖发票资金,适时开展"有奖发票"和"发票举报有奖"活动;地方税务局可参照有奖发票的有关规定,积极申请地方财政支持。要通过开展"有奖发票"和"发票举报有奖"活动,鼓励消费者主动索要发票,积极检举发票违法行为,促使纳税人依法开具、使用发票。
六、严格缴销管理,防止发票流失
(一)严格执行验旧购新制度。凡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发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按规定通过税控管理后台对其报送的开票电子数据进行采集认证,即"验旧",验旧通过的,准予"购新";凡使用手工开票及未实行电子数据报送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定期核验发票使用情况,并将纳税人使用发票的开具情况、经营情况与纳税情况进行分析比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相应调整供票量。对重点纳税人要实施当期"验旧购新"和"票表比对".有条件的地区可对重点纳税人或重点行业的纳税人开票信息进行数据采集和认证,进行相关数据的比对、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措施纠正,涉嫌偷逃骗税的移送稽查部门查处。
(二)及时处理丢失或被盗发票。当发生发票丢失或被盗时,税务机关应要求纳税人按规定及时刊登公告,声明作废,并列入丢失或被盗发票数据库。一旦发现有开具作废发票者,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七、建立查询系统,倡导维权辨伪
(一)建立发票辨伪查询系统。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和查询系统,收集发票印制、领购、开具、缴销、丢失、被盗、作废信息,并通过专用系统进行分析和评估。要充分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以及短信平台,为纳税人和消费者提供辨别真伪的信息查询服务,建立普通发票信息监控平台。
(二)倡导纳税人维权辨伪。要通过各种公共媒体和宣传工具,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发票防伪知识以及识别发票真伪的方法,不断提高广大用票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发票的自觉性,鼓励广大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八、加强日常监督,打击不法活动
(一)深入开展重点打击行动。会同公安部门重点整治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传真、邮递等交易方式销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活动,严厉打击专门发送发票违法信息和专门代开发票的团伙,集中治理在街头巷尾、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兜售假发票的行为,加大对印制假发票窝点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重点案件和重点地区工作督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更大成效。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后税务稽查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发票检查列为税务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逐步建立起整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工作的长效机制。凡涉嫌偷逃骗税和虚开发票、非法代开发票的,一律移送稽查部门查处。
(二)落实管理和处罚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对应开不开发票、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以及非法取得发票等违法行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有偷逃骗税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将发票使用情况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挂钩。凡有发票违法行为的,应作为对其纳税信用等级降级处理的依据,并记录在失信信息数据库中,供社会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