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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供水协会工作计划

时间:2022-12-07 06:13:20

城镇供水协会工作计划

第1篇

一是城镇化水平明显提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六个层次”城镇发展战略,努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截至2010年底,云南省城镇化水平达到36%,比“十五”末提高了6.5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1283平方公里,五年新增516平方公里。云南省城市人口大幅增加、规模进一步扩大,为工业化加速推进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推进。按照廉租保底、公租解困、农村改危、抗震安居思路,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全方位、广覆盖、多渠道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五年来,云南省共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256.2万套(户)。其中,廉租住房24.8万套(含在建4.9万套)、公共租赁住房 8100 套、经济适用住房5.6万套、棚户区和华侨农(林)场危旧房改造1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215万户,有效解决了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三是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关于房地产调控有关政策,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监测和调控,扩大开发投资,增加住房供应,稳定住房价格。“十一五”期间,云南省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2980亿元,是“十五”期间的4.1倍;全省城镇建成住房建筑面积7100万平方米,人均34.1平方米,比2005年末增加18%。云南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群众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四是建筑业保持较快增长。加快建筑业改革发展步伐,逐步建立完善建筑产业体系、市场体系和行业管理体系,提高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水平。五年来,云南省建筑业累计完成产值5036亿元,实现增加值1952.79亿元,分别是“十五”时期的2.5倍和1.9倍,建筑业综合竞争力、产业带动力和经济贡献率明显增强,拉动经济增长的效用日益显现。

五是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城市的承载、集聚和辐射功能。2010年底,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供水普及率和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70%、70%、92.27%和61.66%,较“十五”末分别提高了33.19、28.09、8和8个百分点。全省城市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人居环境日益改善,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特别是2010年,云南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按照保民生、调结构、促增长、建生态要求,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全年新开工建设15万套城镇保障性住房并完成60%以上的投资,完成3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列入规划的248个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全部开工并新建成46个项目,全省投产项目总数已达111个。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900亿元,建筑业产值完成1496亿元。村庄规划编制、建筑节能、风景名胜资源管理等各项工作协调推进,圆满完成云南省参与上海世博会的各项工作,顺利实现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参展参会目标,确保“十一五”圆满收官。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保投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的结果,是各地、各有关部门重统筹、抓规划、培产业、建生态的结果,更是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攻坚克难、顽强拼搏的结果。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科学实施城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一年。云南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云南省“两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两强一堡”战略要求,抓住国家深入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机遇,进一步深化对城乡发展规律的认识,坚持把规划放在城乡发展的核心位置,把以人为本作为城乡发展的核心理念,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城乡发展的核心战略,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努力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应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城镇化,有利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有利于聚集发展要素、优化经济结构,有利于完善公共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十一五”以来,云南省城镇建设水平总体得到较大提高,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全国城镇化进程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城市综合实力不强、城镇粗放式发展的状况以及城乡二元化发展格局尚未根本改变。要按照“统筹城乡、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原则,以规划为龙头,产业为支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进程,争取2011年全省城镇化水平提高到38%左右,到2015年达到45%左右。

一是进一步完善城镇发展体系。把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与推进城镇化结合起来,继续按照“六个层次”城镇发展体系和“做强大城市、做优中小城市、做特小城镇、做美乡村”的要求,加快构建大中小并举、分布合理、优势互补、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要围绕生产力布局,积极培育发展城市群和组团式城市,在重点推进滇中城市群建设、增强滇中城市群经济实力以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加快滇西、滇东南、滇东北、滇西南、滇西北等城市群建设,使其成为促进人口聚集、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区域板块。

二是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与发展的基本依据,对指导调控城乡资源配置,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按照城乡规划全覆盖要求,综合考虑城乡自然、经济、社会、人口、土地等方面因素,加快建立健全由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县城(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构成的规划体系。在继续加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县城总体规划编制、修改工作的同时,推进“规划向两头延伸”,一方面加强跨行政区域的城市群规划和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引导城市(镇)密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有效解决云南省村庄规划滞后、建设失管问题。特别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省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实际,重点抓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村庄规划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工作。要在2010年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按照统筹城乡、整体推进、优化布局、分类指导、典型示范要求和“三结合一体化”工作思路,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确保顺利完成云南省6万多个村庄的规划编制任务,努力把云南省农村建设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是加快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小城镇是连接城市和乡村的桥梁和纽带,是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壮大县域经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统筹的一个重要战略支点。近年来,云南省从旅游小镇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城镇建设与产业发展协调互动,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建设小城镇的新路子并取得了明显成效。2011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将在总结旅游小镇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加快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决定》,对210个(含60个旅游小镇)资源富集、区位优越、基础较好、市场活跃、环境优美的乡镇,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抓紧建设一批产业特征突出、功能配套完善、人居环境优美、发展活力强劲、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小镇。各地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优势、强化产业,多元组合、群众受益”原则,抓紧启动特色小城镇建设,进一步完善小城镇市政公用设施,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建管体制机制,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小镇聚集,增强小城镇的市场竞争、人口聚集和辐射带动能力,尽快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格局,丰富云南省城镇类型、完善城镇体系,推进城镇化进程。

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切实解决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问题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途径,是扩大投资、拉动内需、改善民生、稳定房价、促进增长的重要举措。2011年,全国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不低于150万户,建设规模和补助资金均较上年大幅增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云南省情和不同收入阶层实际情况,2011年云南省决定适度扩大建设规模和实施范围,共计划建设70万套城乡保障性住房(城镇40万套,农村30万套)。在40万套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中,其中一部分中央和云南省的补助不变。另一部分主要通过争取中央补助、州市配套以及市场运作方式筹资建设,云南省级各部门将予以指导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和责任制要求,提高认识,创新方法,完善措施,积极统筹各方力量,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着力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拆迁难、融资难、安置难、管理难等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质按量完成2011年目标任务。

一是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住房保障工作实际出发,按照互为补充、结构合理、比例协调的总体要求,尽快编制完善“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建立健全住房梯级供应制度,完善保障体系。各州、市政府要按2011年的70万套建设计划目标要求,及时将计划任务、工作责任和配套要求等逐层分解细化到县(市、区),落实到具体项目,确保项目尽快实施。

二是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是引导城镇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的必然要求。云南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统筹抓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同时,按照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原则,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支持国有、民营企业和有关社团组织、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促进住房租赁产业加快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统筹合并建设。

三是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云南省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筹措、土地供应、税费减免、安置补偿等各项政策措施,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创造条件、提供保障。要继续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一定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适当提高土地出让收入提取比例,同时积极探索创新投融资方式,鼓励社会资金投向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资金筹措渠道。要加强土地供应,争取在3月底以前落实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保证项目及时供地、及时开工。

四是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首先,要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全过程监管。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度,真正把保障性住房项目建成优质工程、安全工程、放心工程。其次,要加强保障性住房准入管理。坚持规范运作、注重公平的原则,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审批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资源优先用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分配公平、公正、公开、及时。第三,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退出管理。逐步建立符合条件进入、超过条件退出,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住房分配、使用机制,杜绝保障性住房出现空置等问题。

三、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创造良好人居环境

城镇基础设施是城市正常运行的支持系统,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健康发展的必要物质条件。要按照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要求,继续推进以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解决云南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镇综合竞争力不强等问题。

一是继续加快治污项目建设。2011年是深入实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五年规划的关键一年。云南省在建项目多、投资数额大,建设任务十分繁重。一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州市政府要按照目标责任要求,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倒排工期、倒逼进度,周密制定施工计划,科学合理组织施工,严格项目监管,千方百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年内再新建投产91个项目,确保2008、2009年度开工建设的202个项目全部建成运营。二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通过争取中央补助、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扩大招商引资、争取银行信贷支持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解决项目融资难问题。三要完善市场运作机制。全面引入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和运营竞争机制,规范特许经营权授予行为,加快建立健全合理的价格体系。按照科学规划、逐步到位原则,适度提高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同时进一步完善费用征收、减免、补助等配套政策措施,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四要强化运营监管。云南省治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州市政府要按职能分工,加强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保证治污项目正常运营、达标排放,确保年底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75%和80%以上。

二是强化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监管。以保证城市供水安全和节约利用水资源为重点,抓好供水设施和监管体系建设,提高城市供水应对干旱等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能力。以中缅油气管道建设为契机,加大城镇管道燃气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燃气普及率,保证用气安全。加强市政道路、地铁和桥梁建设的运行安全监管,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力度,改善城市道路运输条件,完善城市交通网络。

三是创新城镇管理模式。城镇建设、管理水平是城镇化质量的最直接体现,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要围绕建设和谐社会目标,按照以人为本要求,把完善政府管理、社会管理和加强公共服务职能结合起来,进一步整合规划、建设、房管、城管、园林等部门职能,创新管理模式,完善工作方法,逐步建立职责明确、配合密切、管理到位、高效有序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四、加强调控指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2010年以来,为有效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房价调控政策。云南省也结合实际,相应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调控并取得了积极成效。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消费工作,实行房地产市场调控市长负责的责任机制,继续采取促进投资、增加供应、加强监管等措施,确保云南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一是进一步增加商品住房市场供应。按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要求,加快普通商品住房规划、建设和预售等环节的审批,积极发展州(市)政府所在地、县城房地产市场,鼓励房地产企业增加开发投资,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及时增加市场供应,确保2011年云南全省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950亿元以上,向市场提供数量充足、质量优良、价格合理、户型多样的商品房。

二是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根据房地产市场供求变化情况,科学确定房地产用地供应量和供应计划,充分发挥土地供求管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特别是在房地产市场供不应求、房价上涨压力较大时,要适度增加土地供应尤其是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有效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是合理引导住房消费。要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税收政策和市场监管政策,支持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供应偏紧、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要及时研究出台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政策措施。

四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继续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和预售资金监管,严格审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预售条件、预售方案和预售价格。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和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五是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进一步建立完善云南省公积金归集、提取、转移、封存、贷款等管理办法,积极支持利用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房的行为,严格依法发放贷款和加强贷款风险控制,坚决查处违规调度、挪用、骗取住房公积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五、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强化产业支撑作用

建筑业是云南省重要的支柱产业,同时也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以及促进投资、拉动内需、增加就业的重要行业。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深化行业和企业内部改革,优化产业结构,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力争全年完成建筑业产值1700亿元以上,努力做大做强云南建筑业。

一是切实增强企业发展实力。要进一步加快国有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按照“一业为主、多业并举”原则,引导企业特别是龙头骨干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加快从传统工业和民用建筑领域向房地产、建材生产、设备租赁、技术研发、中介服务等领域发展,带动云南省建筑业由单一型向综合型发展。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产值超100亿元的龙头企业和产值超50亿元的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支持经营有特色、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的专业施工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二是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要全面强化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双重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按照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要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法规体系和动态监管机制,全面强化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要将各类园区工程、城乡私人建房、涉及公共安全的临时建筑等统一纳入监管范围,消除监管盲区和薄弱环节,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三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严厉打击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挂靠、围标串标、以包代管等不正当竞争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省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坚决查处和惩治工程建设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六、加强建筑节能、园林绿化等工作,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是加强建筑节能工作。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和生态经济意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型材料,扶持新型墙材及节能材料、产品产业化发展,加快建设新型墙体及节能材料、产品产业化基地。深入组织实施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县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建筑节能示范,推进城乡建筑节能。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国县各有关规划,按照以人为本、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期实施原则,扎实推进我县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工作。通过科学规划编制农村自来水工程,促进我县农村自来水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配置,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保障我县城乡供水安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

通过资料收集和调查研究,摸清我县规划范围内的人口分布、水资源状况、自来水工程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新时期城乡“三化”统筹和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要求,明确自来水工程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研究并提出总体思路布局与实施意见,为县政府研究部署农村自来水工程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并在年10月底以前完成我县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报告编制。

三、编制内容和责任分工

1、基础资料收集调查。资料收集内容主要包括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状况、自来水工程现状等其他有关资料(含-2020年各种规划报告)。

责任分工具体如下:

各乡镇和县城建局负责按附表一格式收集调查年县城自来水和农村自来水供给基本状况;

县发改委提供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县统计局提供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县国土局提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县水利局提供县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

县环保局提供县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

县城建局城市饮用水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规划和县总体规划;

县扶贫和移民办提供县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和县移民搬迁规划;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县工业园区等园区建设规划;

县委农工部提供新农村建设规划;

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提供年城市和农村自来水工程水质检测结果汇总材料;

县教育局提供年各学校基本情况汇总材料;

县财政局负责解决编制工作经费;

各乡镇提供乡镇总体规划;

县水利局还负责其它一些基础资料收集调查。

本次规划现状水平年为年。各收集调查的资料于年3月底汇总到县水利局。

2、规划编制。按发改农经字[]46号文件及县级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报告编写提纲要求编制。

责任分工:由县水利局会同发改委组织编制,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做好配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我县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主任、局长为副组长,县委农工部、财政局、城建局、卫生局、国土局、工信局、环保局、教育局、农粮局、林业局、扶贫和移民办、统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为成员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农村自来水规划编制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水利局,由县水利局局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创新思路,健全机制。

根据政府引导、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用水户参与的新思路,切实加强政府引导,研究制定农村自来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加强农村自来水工程运行管理,建立切实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保障工程的良性运行和持续发展。

3、统筹兼顾,优化整合。

要根据城乡“三化”统筹和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要求,给本地区的农村人口分布、水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立足当前,兼顾长远。整合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城镇发展规划、移民搬迁规划等有关规划,统筹水源和人口分布,确定农村自来水工程覆盖县、乡、村的供水范围,推行“一县一网、一乡一网、多乡一网”等区域性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

4、明确分工,密切配合。

由县水利局会同发改委组织编制,各有关部门和乡镇配合,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为方便协调,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并于3月10日前报人员名单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3篇

“*”期间,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将要实施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的城镇发展方针,努力构筑特大型国际经济中心城市的城镇体系。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本市重点发展“一城九镇”,即:松江新城,以及朱家角、安亭、高桥、浦江等九个中心镇。试点工作要立足21世纪,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实现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建设各具特色的新型城镇。

到*年,“一城九镇”开发建设要初具雏形,人口与城镇规模基本合理,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基本完善,特色经济与特色风貌基本形成、初步建成若干个规划科学、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环境良好,并与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城镇。

一、加强对试点城镇规划的指导和管理

1、由地方政府负责组织编制“一城九镇”的总体规划和特色风貌设计。按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在完成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明确试点城镇镇域范围和镇区区位以及明确城镇功能定位的基础上,*年5月份之前修编完成“一城九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城镇总体规划和特色风貌设计,报市政府审批;上半年完成“一城九镇”“*”经济、社会发展与城镇建设实施计划。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城镇总体规划与实施计划的指导与管理。

2、塑造“一城九镇”的特色风貌。综合考虑城镇的功能定位、城郊特点、产业特色、地貌特征、历史文脉等因素,借鉴国外特色风貌城镇建设的经验,引进国内外不同城市和地区的建筑风格,重点在城镇新建城区,因地制宜地塑造“一城九镇”的特色风貌。同时,注重保护和弘扬传统历史文化。鼓励“一城九镇”通过组织国内外优秀设计力量,开展特色风貌规划设计招投标,引入国际的先进设计理念,提高城镇规划的起点与水准。对招标引入国外一流设计力量参与“一城九镇”特色风貌设计的区县,由市政府酌情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

二、完善试点域镇的用地制度

1、确保试点城镇的用地指标,在保证全市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工程占用耕地需要的基础上,对“一城九镇”建设用地指标实行计划单列,并实施批次供地。占用耕地平衡办法,参照重大市政工程标准实行“占二补一”,不足部分市和区县各补充50%。对耕地按年度占补平衡仍有困难的试点城镇,允许延时平衡。

2、率先试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在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鼓励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为合作条件,参与试点城镇基础设施开发,同时,制订农用地转用、征地补偿、征地农民安置等相关办法,对具有升值潜力的土地实行储备制度,增值后通过招标等方式予以出让,使土地的级差价值显化,其增值部分用于安置农民和试点城镇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等。

3、鼓励农民进城镇购房建房。在农民原宅基地退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实施复垦的前提下,对农民进入城镇建房购房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并减免上缴政府的土地出让金,降低农民进城镇建房购房成本。严格控制零星分散的农民建房用地审批。清理土地流转中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土地流转成本。启动进入城镇农民的购房商业贷款。鼓励进入城镇落户的农民归还其自留地和承包地的使用权,该自留地和承包地由集体组织调整给他人使用,并对归还者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

三、加快试点城镇工业的集中和特经济色的培育

1、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以城镇化推动工业化。产业发展是城镇建设的基础,“一城九镇”要根据全市产业布局的要求和各自城镇功能的定位,发展有各自产业支撑的工业重镇、商贸集镇、港口城镇、旅游古镇和卫星卧城等。

2、积极培育城镇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根据“一业特强、多业发展”的要求,对经认定的“一区(县)一业”中重点扶持的行业和产品,鼓励到试点城镇的工业小区内发展,将市级税收的增量部分,按一定比例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返还给所在区(县)和试点城镇,市。中心城连锁商业在“一城九镇”分设网点实现的财政收入专项返还试点城镇的一级财政,以促进建设现代化的商业、服务业设施,发展新型商业业态。

3、合理调整“一城九镇”工业园区布局。经市政府审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布局的“一城九镇”规划的工业小区可作为市级工业园区的分区,享受相关政策。鼓励镇域范围内及周边乡镇的工业向“一城九镇”规划的工业小区集中,否则不予批准新的工业用地。对“一城九镇”工业小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可由单一经济组织所有改为多个经济组织共有,建立工业用地调剂使用制度。对村级单位和企业在招商引资中引进的项目,凡落户在“一城九镇”工业小区的,其经济指标计算在本村之内。

四、鼓励人口向试点城镇集中

1、多渠道吸引人口进入试点城镇。制定鼓励本市农民进入试点城镇的导入办法,明确市中心城人口迁入试点城镇的引入政策,提出符合城镇发展需要的外省市人员迁入试点城镇的准入条件。适当放宽“一城九镇”迁户落户的户口指标限制,适当提高市中心城人口落户的条件,形成有利于人口合理流动的机制,保持科学的城镇人口规模与结构。

2、对本市农民实行向试点城镇集中的导入政策。户口在本市农村的人员,凡在城镇建成区内购买商品房者,或经批准在镇区内自建房者及其直系亲属,可申请落户该城镇。因在城镇务工经商,投资兴办二、三产业,或受聘于城镇企事业单位、或因被征用土地而投靠镇内直系亲属,以及有其它正当理由的,均可迁入镇区并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享受城镇居民的待遇。

3、对市中心城人口实行向试点城镇疏解的引入政策。试点城镇要以最适宜的生态环境、各具特色的城镇风貌和现代化的居住功能吸引市中心城区人口。有条件的试点城镇开发可与市中心城旧区改造相结合,制定试点城镇新区开发与市中心城旧区改造的“搭桥”政策。财政、土地等部门对参与城镇建设的开发公司在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市政和绿化建设、土地供给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以吸引市中心城居民入住试点城镇。

4、对外省市人员实行“投资性移民”(含购房投资)或“智力性移民”的准入政策。对于外省市具有一定专业水准的科技、教育、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和具有本市紧缺技能的人员,经市有关部门核定后,可登记为城镇户口;对带投资、带项目的外省市人员定居试点城镇的投资额起点标准,由各区县政府根据开发城镇经济、招商引资的实际需要进行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对属“智力性移民”和“投资性移民”的外省市人员,不规定居住期限,不征收增容费。

五、实行有利于吸引人口进入城镇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1、进一步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在“一城九镇”建立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供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对进入“一城九镇”务工、转为城镇户籍后的农民,发给《劳动手册》,实行与城镇劳动者一样的就业政策,准予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征地农民可在落实安置补偿、解决基本保障的前提下,进入市场就业。

2、建立城镇和农村社会保险之间的转换渠道,实现市中心城、“一城九镇”及农村之间的一体化运作。本市农村户籍人员到城镇就业,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到乡镇企业或农村就业,实行城乡个人养老保险关系转换衔接。转入本市城镇户籍的外省市人员,其原有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市,与本市的城镇社会保险相衔接。

3、市级工业园区招聘劳动力时,有条件的地方应优先考虑“一城九镇”的居民,以提高“一城九镇”居民就业率。要创造必要的交通条件,为进入市级工业园区工作的试点城镇居民提供方便。

六、提高试点城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标准与配套水平

1、按照“城镇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配置水平要适度超前、生态环境质量要优于市中心城”的原则,加强“一城九镇”的环保、绿化、道路、给排水、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加快城镇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社会福利和就业保障等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

2、试点新城的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要按照国际化、信息化、现代化中等规模城市的要求配置。推行分质供水、雨污水分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逐步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基本达到无害化处理。污水排放基本达标。发展集中绿地,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新建城区住宅建设容积率控制在0.8以内,以多、低层建筑为主,严格控制高层建筑。新建城区有条件的路段共同沟要一次规划到位,并根据发展需要分步实施。架空线要入地埋没。光缆到小区,进行宽带信息网建设。试点新城要建成寄宿制中学(含高中)、三级医院、综合性体育游乐场所、文化娱乐中心,以及高标准的商务楼、宾馆、大卖场等。

3、参照试点新城的建设标准,从区域中心的城镇功能和辐射范围出发,合理配置试点中心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试点中心镇镇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新建城区住宅建设容积率控制在0.6以内,以低层建筑为主,适当控制多层建筑,禁止建设高层建筑。试点中心镇要建成有特色的高级中学、二级以上医院、综合性文化娱乐体育中心,以及假日酒店、大型超市等。

4、要切实提高试点城镇的交通配套水平。优先考虑“一城九镇”与市中心城之间轨道交通的规划与建设,对沿线的试点中心镇应考虑设置站点。完善试点城镇与市中心城、周边区(县)中心镇相连的高速公路网和干线公路网。将“一城九镇”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列入市重大工程建设计划。

七、加大市与区县政府对试点城镇的财政支持力度

1、进一步完善试点城镇的财政体制。在“一城九镇”设立镇(城)级金库,做到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金库,统筹安排政府财力。并根据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原则,协调区县、乡镇两级财政的分配关系,合理确定试点城镇的财政收支范围。

2、市与区(县)两级预算内外财力要向试点城镇倾斜。“*”期间:经市政府审批的“一城九镇”工业小区内,注册地与经营地一致的新办或新迁入的生产型企业,上交的税收中属市级收入的新增部分,原则返还试点城镇;市财政在转移支付中设置都市型特色农业专项因素,并按市财力转移净额的5%支持“一城九镇”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市与区县两级政府的土地出让金全额返还试点城镇。通过市与区县两级政府共同努力,力求确保每年对试点城镇有一定力度的财政支持。在市、区县财政返还给试点城镇的财力以及部分市级转移支付财力的基础上,市、区县、镇联手建立试点城镇开发建设及特色风貌建设的专项资金。

3、鼓励金融机构为“一城九镇”的开发建设提供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到“一城九镇”开设分支机构,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试点城镇发展中的作用。引导国有商业银行采取多种形式,为试点城镇建设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对试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市、区县、镇政府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

八、完善城镇发展管理体系和市场化开发运作机制

1、建立多层次城镇建设的推进管理体系。建立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市试点城镇发展推进协调小组,实行试点城镇建设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管理。推进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市计委、市政府体改办、市农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房地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一城九镇”的相关区县建立相应的推进协调小组及办事机构,发挥各级政府的积极性。

2、按照国有资产授权和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立试点城镇的多元化投资公司,承担城镇开发建设。试点城镇可选择一家或几家由市、区县、镇政府出资设立的城镇投资公司或建设开发公司,并吸纳国内外企业等社会资金参股入股,以投标发包等社会化开发方式,完成突进式开发建设。

3、加快“一城九镇”投融资体制的改革与创新。鼓励各类法人和自然人以多种方式,参与试点城镇基础设拖与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经营,鼓励各种投资公司、控股公司、上市公司等参与试点城镇的开发建设。对有收益的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可合理确定服务价格,实行有偿使用;可采用股份制等市场化的方式,进行综合开发,滚动发展。

九、有序推进试点城镇的协调发展

1、“一城九镇”要做到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确保城镇开发有序进行,一般采取建设新城区、控制老城区,建成新城区、再改造老城区的开发方式。各有关区县要集中人力、物力与财力,优先保证“一城九镇”的开发建设。

2、对“一城九镇”以外城镇的开发建设,要实施适度控制,强化规划管理,按照“一区一貌”的原则,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在区(县)范围内逐渐形成协调的城镇风貌与风情。*年前,各有关区县要编制完成区县域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对未经法定程序审批规划的城镇,要暂缓开发建设进度,尤其要严格控制“城市建设敏感区”和“城市生态敏感区”的开发。市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建设和管理,严禁在公路沿线两侧进行无序开发,一经发现问题,要严肃查处;已经建成的建筑不得改造或扩建,并逐步予以拆除。

第4篇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以及市委*六次全会提出的“中心城区体现繁荣繁华,郊区体现实力水平”的要求,本市将实施以新城和中心镇为重点的城镇化战略,加快郊区城市化步伐。为此,制订*市促进城镇发展的试点意见如下:

“*”期间,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将要实施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的城镇发展方针,努力构筑特大型国际经济中心城市的城镇体系。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本市重点发展“一城九镇”,即:松江新城,以及朱家角、安亭、高桥、浦江等九个中心镇。试点工作要立足21世纪,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实现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建设各具特色的新型城镇。

到*年,“一城九镇”开发建设要初具雏形,人口与城镇规模基本合理,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基本完善,特色经济与特色风貌基本形成、初步建成若干个规划科学、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环境良好,并与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城镇。

一、加强对试点城镇规划的指导和管理

1、由地方政府负责组织编制“一城九镇”的总体规划和特色风貌设计。按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在完成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明确试点城镇镇域范围和镇区区位以及明确城镇功能定位的基础上,*年5月份之前修编完成“一城九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城镇总体规划和特色风貌设计,报市政府审批;上半年完成“一城九镇”“*”经济、社会发展与城镇建设实施计划。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城镇总体规划与实施计划的指导与管理。

2、塑造“一城九镇”的特色风貌。综合考虑城镇的功能定位、城郊特点、产业特色、地貌特征、历史文脉等因素,借鉴国外特色风貌城镇建设的经验,引进国内外不同城市和地区的建筑风格,重点在城镇新建城区,因地制宜地塑造“一城九镇”的特色风貌。同时,注重保护和弘扬传统历史文化。鼓励“一城九镇”通过组织国内外优秀设计力量,开展特色风貌规划设计招投标,引入国际的先进设计理念,提高城镇规划的起点与水准。对招标引入国外一流设计力量参与“一城九镇”特色风貌设计的区县,由市政府酌情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

二、完善试点域镇的用地制度

1、确保试点城镇的用地指标,在保证全市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工程占用耕地需要的基础上,对“一城九镇”建设用地指标实行计划单列,并实施批次供地。占用耕地平衡办法,参照重大市政工程标准实行“占二补一”,不足部分市和区县各补充50%。对耕地按年度占补平衡仍有困难的试点城镇,允许延时平衡。

2、率先试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在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鼓励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为合作条件,参与试点城镇基础设施开发,同时,制订农用地转用、征地补偿、征地农民安置等相关办法,对具有升值潜力的土地实行储备制度,增值后通过招标等方式予以出让,使土地的级差价值显化,其增值部分用于安置农民和试点城镇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等。

3、鼓励农民进城镇购房建房。在农民原宅基地退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实施复垦的前提下,对农民进入城镇建房购房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并减免上缴政府的土地出让金,降低农民进城镇建房购房成本。严格控制零星分散的农民建房用地审批。清理土地流转中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土地流转成本。启动进入城镇农民的购房商业贷款。鼓励进入城镇落户的农民归还其自留地和承包地的使用权,该自留地和承包地由集体组织调整给他人使用,并对归还者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

三、加快试点城镇工业的集中和特经济色的培育

1、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以城镇化推动工业化。产业发展是城镇建设的基础,“一城九镇”要根据全市产业布局的要求和各自城镇功能的定位,发展有各自产业支撑的工业重镇、商贸集镇、港口城镇、旅游古镇和卫星卧城等。

2、积极培育城镇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根据“一业特强、多业发展”的要求,对经认定的“一区(县)一业”中重点扶持的行业和产品,鼓励到试点城镇的工业小区内发展,将市级税收的增量部分,按一定比例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返还给所在区(县)和试点城镇,市。中心城连锁商业在“一城九镇”分设网点实现的财政收入专项返还试点城镇的一级财政,以促进建设现代化的商业、服务业设施,发展新型商业业态。

3、合理调整“一城九镇”工业园区布局。经市政府审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布局的“一城九镇”规划的工业小区可作为市级工业园区的分区,享受相关政策。鼓励镇域范围内及周边乡镇的工业向“一城九镇”规划的工业小区集中,否则不予批准新的工业用地。对“一城九镇”工业小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可由单一经济组织所有改为多个经济组织共有,建立工业用地调剂使用制度。对村级单位和企业在招商引资中引进的项目,凡落户在“一城九镇”工业小区的,其经济指标计算在本村之内。

四、鼓励人口向试点城镇集中

1、多渠道吸引人口进入试点城镇。制定鼓励本市农民进入试点城镇的导入办法,明确市中心城人口迁入试点城镇的引入政策,提出符合城镇发展需要的外省市人员迁入试点城镇的准入条件。适当放宽“一城九镇”迁户落户的户口指标限制,适当提高市中心城人口落户的条件,形成有利于人口合理流动的机制,保持科学的城镇人口规模与结构。

2、对本市农民实行向试点城镇集中的导入政策。户口在本市农村的人员,凡在城镇建成区内购买商品房者,或经批准在镇区内自建房者及其直系亲属,可申请落户该城镇。因在城镇务工经商,投资兴办二、三产业,或受聘于城镇企事业单位、或因被征用土地而投靠镇内直系亲属,以及有其它正当理由的,均可迁入镇区并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享受城镇居民的待遇。

3、对市中心城人口实行向试点城镇疏解的引入政策。试点城镇要以最适宜的生态环境、各具特色的城镇风貌和现代化的居住功能吸引市中心城区人口。有条件的试点城镇开发可与市中心城旧区改造相结合,制定试点城镇新区开发与市中心城旧区改造的“搭桥”政策。财政、土地等部门对参与城镇建设的开发公司在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市政和绿化建设、土地供给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以吸引市中心城居民入住试点城镇。

4、对外省市人员实行“投资性移民”(含购房投资)或“智力性移民”的准入政策。对于外省市具有一定专业水准的科技、教育、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和具有本市紧缺技能的人员,经市有关部门核定后,可登记为城镇户口;对带投资、带项目的外省市人员定居试点城镇的投资额起点标准,由各区县政府根据开发城镇经济、招商引资的实际需要进行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对属“智力性移民”和“投资性移民”的外省市人员,不规定居住期限,不征收增容费。

五、实行有利于吸引人口进入城镇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1、进一步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在“一城九镇”建立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供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对进入“一城九镇”务工、转为城镇户籍后的农民,发给《劳动手册》,实行与城镇劳动者一样的就业政策,准予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征地农民可在落实安置补偿、解决基本保障的前提下,进入市场就业。

2、建立城镇和农村社会保险之间的转换渠道,实现市中心城、“一城九镇”及农村之间的一体化运作。本市农村户籍人员到城镇就业,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到乡镇企业或农村就业,实行城乡个人养老保险关系转换衔接。转入本市城镇户籍的外省市人员,其原有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市,与本市的城镇社会保险相衔接。

3、市级工业园区招聘劳动力时,有条件的地方应优先考虑“一城九镇”的居民,以提高“一城九镇”居民就业率。要创造必要的交通条件,为进入市级工业园区工作的试点城镇居民提供方便。

六、提高试点城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标准与配套水平

1、按照“城镇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配置水平要适度超前、生态环境质量要优于市中心城”的原则,加强“一城九镇”的环保、绿化、道路、给排水、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加快城镇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社会福利和就业保障等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

2、试点新城的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要按照国际化、信息化、现代化中等规模城市的要求配置。推行分质供水、雨污水分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逐步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基本达到无害化处理。污水排放基本达标。发展集中绿地,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新建城区住宅建设容积率控制在0.8以内,以多、低层建筑为主,严格控制高层建筑。新建城区有条件的路段共同沟要一次规划到位,并根据发展需要分步实施。架空线要入地埋没。光缆到小区,进行宽带信息网建设。试点新城要建成寄宿制中学(含高中)、三级医院、综合性体育游乐场所、文化娱乐中心,以及高标准的商务楼、宾馆、大卖场等。

3、参照试点新城的建设标准,从区域中心的城镇功能和辐射范围出发,合理配置试点中心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试点中心镇镇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新建城区住宅建设容积率控制在0.6以内,以低层建筑为主,适当控制多层建筑,禁止建设高层建筑。试点中心镇要建成有特色的高级中学、二级以上医院、综合性文化娱乐体育中心,以及假日酒店、大型超市等。

4、要切实提高试点城镇的交通配套水平。优先考虑“一城九镇”与市中心城之间轨道交通的规划与建设,对沿线的试点中心镇应考虑设置站点。完善试点城镇与市中心城、周边区(县)中心镇相连的高速公路网和干线公路网。将“一城九镇”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列入市重大工程建设计划。

七、加大市与区县政府对试点城镇的财政支持力度

1、进一步完善试点城镇的财政体制。在“一城九镇”设立镇(城)级金库,做到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金库,统筹安排政府财力。并根据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原则,协调区县、乡镇两级财政的分配关系,合理确定试点城镇的财政收支范围。

2、市与区(县)两级预算内外财力要向试点城镇倾斜。“*”期间:经市政府审批的“一城九镇”工业小区内,注册地与经营地一致的新办或新迁入的生产型企业,上交的税收中属市级收入的新增部分,原则返还试点城镇;市财政在转移支付中设置都市型特色农业专项因素,并按市财力转移净额的5%支持“一城九镇”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市与区县两级政府的土地出让金全额返还试点城镇。通过市与区县两级政府共同努力,力求确保每年对试点城镇有一定力度的财政支持。在市、区县财政返还给试点城镇的财力以及部分市级转移支付财力的基础上,市、区县、镇联手建立试点城镇开发建设及特色风貌建设的专项资金。

3、鼓励金融机构为“一城九镇”的开发建设提供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到“一城九镇”开设分支机构,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试点城镇发展中的作用。引导国有商业银行采取多种形式,为试点城镇建设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对试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市、区县、镇政府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

八、完善城镇发展管理体系和市场化开发运作机制

1、建立多层次城镇建设的推进管理体系。建立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市试点城镇发展推进协调小组,实行试点城镇建设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管理。推进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市计委、市政府体改办、市农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房地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一城九镇”的相关区县建立相应的推进协调小组及办事机构,发挥各级政府的积极性。

2、按照国有资产授权和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立试点城镇的多元化投资公司,承担城镇开发建设。试点城镇可选择一家或几家由市、区县、镇政府出资设立的城镇投资公司或建设开发公司,并吸纳国内外企业等社会资金参股入股,以投标发包等社会化开发方式,完成突进式开发建设。

3、加快“一城九镇”投融资体制的改革与创新。鼓励各类法人和自然人以多种方式,参与试点城镇基础设拖与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经营,鼓励各种投资公司、控股公司、上市公司等参与试点城镇的开发建设。对有收益的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可合理确定服务价格,实行有偿使用;可采用股份制等市场化的方式,进行综合开发,滚动发展。

九、有序推进试点城镇的协调发展

1、“一城九镇”要做到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确保城镇开发有序进行,一般采取建设新城区、控制老城区,建成新城区、再改造老城区的开发方式。各有关区县要集中人力、物力与财力,优先保证“一城九镇”的开发建设。

2、对“一城九镇”以外城镇的开发建设,要实施适度控制,强化规划管理,按照“一区一貌”的原则,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在区(县)范围内逐渐形成协调的城镇风貌与风情。*年前,各有关区县要编制完成区县域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对未经法定程序审批规划的城镇,要暂缓开发建设进度,尤其要严格控制“城市建设敏感区”和“城市生态敏感区”的开发。市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建设和管理,严禁在公路沿线两侧进行无序开发,一经发现问题,要严肃查处;已经建成的建筑不得改造或扩建,并逐步予以拆除。

第5篇

【关键词】小城镇;规划;建筑设计;反思。

【中图分类号】TU398 【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674-3954(2011)03-0196-01

一、前言

就小城镇而言,其特点是区域小、人口少;商业、金融、行政、居住、生产等区域的分布相对集中,由于其发展的阶段性及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其空间的混合,不协调的发展比比皆是,要改变其现状是比较令人头痛的问题,旧城区的发展已经远远落后于今天的社会发展。单从交通方面说,就显而易见,停车位数量不足,街道狭窄,不能适应现时机动车保有量的发展,大规模单行线或步行街显然也起不到作用,其可实施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基于这种矛盾,城镇自然就不断向外扩张或另建新城。这种情况下,与基本农田政策及大规模动迁就形成了摆在眼前的尖锐问题,限制了其发展的规模及选址,相当难以协调。

二、小城镇规划及建筑设计存在的问题

1、一哄而起、遍地开花搞建设。

不顾小城镇的具体客观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及建设能力,盲目拉大城镇骨架,遍地开花搞建设,既没有真正把城镇建好,又浪费大量人力、大面积的耕地,结果欲速则不达。

2、城镇发展不平衡。

近年来,虽然一些城镇整体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和进步,但在城镇建设上仍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和不均衡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镇城市化进程的整体推进。

3、财政投入不足、基础设施欠账多拖了城镇建设的后腿。

城镇供水、排水、环卫、防洪、路灯、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明显滞后,出现了路上倒污水、处处放垃圾等不良现象。

4、规划滞后于建设及规划执行不到位,建筑档次不高影响了城镇建设的整体形象。

三、如何加强小城镇规划及建筑设计

1、提高认识,形成共识是小城镇规划与建设的基础。

我国人口众多,耕地甚少,人口却大部分都居住在农村,所以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是当今改革与发展的一个主要问题,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民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小城镇规划与建设是农村改革和农业经济发展的生产点和突破口,在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促进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加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推进农村工业化、集镇城市化,实现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应提高认识,形成共识,增强对规划建设好小城镇的决心和信心。

2、强化领导,健全机构是小城镇规划建设的保证。

小城镇规划建设离不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领导应站在工作第一线,指导、指挥小城镇的规划和建设,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规划建设专业人员要及时到位,跟踪管理,指导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及时提出一些改善规划、优化建设的专业技术性建议和意见供领导决策。及时解决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3、编制一个具有小城镇自身特色实时超前的规划,是搞好小城镇建设的关键。

规划是小城镇建设的龙头,是发展的方向。规划应适当超前,立足于高起点、高标准、重科技、合理布局、一步到位,根据本地的经济水平,建设可分期进行,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一个合理的规划对小城镇建设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城镇规划必须强化区域意识,与区域规划相结合。小城镇同周边农村、城镇以及中心城市之间是一个密切联系的有机整体,要克服就城镇论城镇,孤立地着眼于单个城镇的发展定位和规划建设,而要从镇域、县域以及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和全局的高度和思路来编制城镇规划。同时,小城镇规划应该根据其社会条件、经济状况、地理位置、人口数量等具体特点因素考虑,编制符合当地实际的规划,经有关专家、学者、领导评审通过,报政府或其主管部门批准,作为小城镇建设发展的依据。

4、加大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是小城镇建设发展的前提。

小城镇建设除有一个好的规划外,还必须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上去了,城镇才有生命力,才能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小城镇基础设施是促进小城镇社会化,保证小城镇生存运转及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体系,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之一。

5、因地制宜,坚持项目带动是加速发展小城镇建设的重要动力。

在加快小城镇建设中,应防止一哄而上、遍地开花搞建设,及时制止贪大求洋等不良倾向。政府应该制定一些配套政策和措施,如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服务态度,减少办事环节,鼓励具有实力的个人、单位、企业进城投资,搞房地产开发,厂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大力发展招商引资,积极争取外资建设,以加大小城镇建设的速度和规模。只有项目的发展和推动,城镇的规模效应、聚集效应才能实现。同时要深挖小城镇的发展资源,以开发区建设为着力点,加快培育龙头企业,积极发挥它们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拉动地方经济发展,靠项目把小城镇支撑起来,突出特色,以项目建设促进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只有这样,才能使小城镇建设在较短时间内得以迅猛发展。

6、规划突出地方特色是小城镇建设的精品和结晶。

小城镇的地方特色是一个地区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反映。有特色的小城镇可以激发城镇居民的自豪感和荣誉感,可以增加城镇凝聚力和吸引力,提高城镇的知名度,促进城镇经济的发展,因此在规划和建设的同时,要着力注重小城镇自身特色建设,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特点,增强其吸引力和凝聚力,对推动小城镇建设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6篇

关键词:城镇 城镇规划 综合管理

1前言

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也是推进城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总书记说过:推进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坚持以规划为依据,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功能培育为基础,以加强管理为保证。要深入认识和全面把握城镇化的发展规律,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可见,小城镇建设必须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先导。

2市场经济趋势下城镇规划的基本要求

现代市场经济规则要求我们在考虑城镇发展目标时要与我国政府制定的“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保持一致,在制定目标时必须紧紧围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地区特色经济、改善生态环境三个方面开展城镇规划建设,用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发展思路,努力强化中心城市功能,提高城镇集聚能力和建设水平,积极发展小城镇,形成以城带镇、以镇带村、整体协调发展的总体战略。

2.1大环境系统协调

大环境系统协调是城镇体系规划的首要任务。在规划中,必须重点强调城镇与区域发展的总体协调,资源、基础设施与城镇发展的平衡协调与长远发展。

(1)镇与区域发展与协调

制约我国发展的问题是人多地少、资源贫乏、城市少实力弱和城镇多规模小等问题。对此在制定城镇发展方针时必须合理发展核心城市,积极发展地区中心城市,以点带面来改善和提高小城镇大发展,以加速城乡一体化联网发展进程。从战略上把发展城市作为城镇体系规划的重点,使城镇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加快城镇化综合发展进程。有目标的制定城市规模科学合理、职能分工明确、 空间布局有序的发展目标。

(2)地区性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

必须注意各种地区性资源与城镇发展相协调的关系,有效利用各种地区性资源和潜在资源。尽可能发掘可再生资源和智力资源、旅游资源、民族文化资源。

(3)基础设施与城镇发展的协调

区域基础设施的重点在交通,交通是联系着各地经济发展的枢纽,因此,要发展城镇经济,必须考虑拓展扩大经济和接受经济辐射的基本条件,加快铁路和公路的出省通道建设,将核心城市建设成为综合通枢纽,中心城市建设成为区域通枢纽,加强各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通过便捷通畅的交通运输网络体系,促进协调、合理的城镇体系稳定、安全和富有效率。

2.2 在宏观与微观上科学整合城镇发展战略目标

(1)发展空间的全方位整合

就全国范围而言,城镇特别是沿海城镇的发展战略,应充分利用各地区各具特色的基本条件,立足于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强化互补合作模式。一方面要合理发展核心城市,另一方面要改善提高小城镇,大力扶持中心城镇发展,优先发展中心城镇,扩大辐射作用和效应。

(2)小城镇整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的迅速提高是以小城镇全面发展为主要内容和特征呈现的。沿海地区的对外贸易和加工贸易带动了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内地农业人口迅速向沿海地带转移,沿海地区以前的村镇在较短时间内变成各具特色的工业化城市。由于沿海地区城镇化发展过于迅速,所以,需对小城镇加强科学整合,这有利于加快中心城镇的发展。

(3)协调发展、整体提升

协调发展、整体提升是城镇体系规划最终要达到的目标,我国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与国际经济接轨、与国内外广泛联系的全方位、多功能的开放格局,并构筑了布局合理、功能协调、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化城镇网络,但在新形势下从总体布局上看欠缺平衡发展、优势互补的功能,在某种程度上讲风险依然存在,而且抗拒风险的总体能力还相当薄弱。

3做好城镇规划的建议

3.1构建城市联盟协调体系。做好战略保障措施

从长远发展目标看,城镇体系规划是从区域整体利益均衡出发的,要促使城镇协调有序稳定地发展。从而避免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行政畸形发展、生态恶化、重复建设、表面化、领导意识等问题。从区域整体平衡发展、 城乡协调互补发展、生态共存共保、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角度出发,突出强调不同行政区之间在产业结构分工、基础设施共享、生态环境保护、城镇空间延续、生活质量差异缩小、城乡差异缩小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和共融与协调。

3.2 建立健全规划的实施跟踪管理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强化规划的重要作用

为切实发挥城镇体系规划的作用,在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的同时,必须加强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跟踪管理。城镇体系规划在体现宏观规划的政策性、指导性和战略性的同时,要加强规划具体细则的可操作性和具体监督责任,提高规划执行的真实性和实际完成效果。要将城镇体系规划战略转化为政府宏观管理区域和城市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真正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规划必须在保障合法性、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与市场接轨,背离自然规律是没有前途的虚假规划,必须在实践中接受各方面利益主体的评判,当然要特别注重远期综合效应,造福子孙后代不能只是说在嘴上的空话,要定期对规划以及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做出客观的评价,并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并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编制某个地区或某个方面的专项规划或调整措施,使规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深化,顺应潮流、顺应规律,城镇体系规划才真正具有生命力。应该把城镇体系规划工作质量作为区域各部门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考核内容,避免政府规划部门说空话,办急功近利的错事,办不需要负责任、不顾及后果的献礼规划。把规划作为引导区域城市化与城镇合理发展,协调和解决区域中各城镇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和问题的政府协调手段。

3.3 加大科学性投入,从总体战略上加快城镇建设步伐

从中远期战略上看,城镇建设的重点仍是基础设施、环境改善和保护、住宅建设和安居建设。从规划与建设思路上要改变传统观念,要在规划与建设的思路上改变重量轻质的恶习,既要重视建设速度,更要重视质量。有目标的突出重点要表现在重点规划项目的实际作用与意义,突出实际效果与中远期效果,注重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持续发展的真实作用,使投入与产出更接近最佳经济、环保、生活舒适以及可持续发展,使规划在一定程度上产生科学的宏观指导性计划和目标效应。改变以往规划不如变化快,规划只是行政领导主观意识,规划在某种程度具有个人目的一种手段,不计得失,不顾纳税感受和意见的空前“宏观”计划的工作习惯,让规划与业绩、规划与责任紧密联系起来,从体系与制度上使规划变成真实的、负责任的工作业绩。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经济发展的政策精神和镇委、镇政府“扶项目、稳基础、放发展”的工作要求,把握新阶段的发展形势,全面放开,全力激活,全速发展,实现城镇建设从“停”向“放”转变,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加快*经济社会双转型和跨越式发展步伐。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重点采用发挥好规划导向作用、节约集约用地、完善物业证照等方式,大力推进新增物业的建设和现有物业的保值增值,配合村组围绕已经分配的宅基地和插花地、闲置地等,放开住宅、厂房、商铺和出租屋等各类建筑物的建设,盘活土地,增加村民的财产性收入。

三、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镇放开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办,由利沛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统筹实施。

四、部门职责

规划建设办:负责为项目办理工程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积极帮助符合镇规划的项目办理或补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证书等相关证照。

规划管理所:负责完善镇、村两级规划,审核新建的工程项目和补办手续的物业是否符合镇规划,审查项目设计,积极帮助符合镇规划的项目办理规划证照。

国土分局:负责加快完成土规修编工作,加快完善历史遗留用地手续办理和宅基地的换发证工作,全面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并积极帮助建设单位申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房管所:负责进一步完善全镇物业房产普查,贯彻落实东莞市房产证办理的政策法规,积极帮助、指导村、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村民五个类别的申请人做好产权证的办理。

财政分局:负责拓宽收入渠道,加大财政执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能收早收;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银行、担保公司沟通,协调解决好融资问题。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负责加强巡查和执法力度,坚决制止不符合镇总体规划或未经镇城建领导小组审批的项目建设。

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负责指导群众利用宅基地、空置地、闲置地兴建科学合理的出租屋,引导群众对现有的出租屋进行升级改造,鼓励和协助符合规划的出租屋补办相关证照。

五、工作措施

“放”的核心,是简政放权,即适当放权、合理授权,尽可能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结合*的实际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充分放开项目用地

根据东国土资〔*〕203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完善用地手续的历史遗留用地,可补办协议出让手续,无需进行招、拍、挂手续。国土分局根据普查情况建立台帐,告知用地单位,实行专人跟踪服务,使用地者能够尽快办理用地手续。对符合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使用农村的空闲地,在*年前分配的,属一户一宅,面积在150平方米内的本村人使用的在建、已建宅基地,加快换发证工作;对符合申请用地指标条件的用地项目,国土分局主动提前介入,积极帮助建设单位申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年度经营性用地指标,同时全力组织落实好相关报批材料,为项目的上马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二)充分放开项目审批

完善镇、村两级包括土规、总规、控规、专规、村规等各项规划,在镇级规划基本完成的基础上,下来全面完善18个行政村的建设规划。结合行政村建设规划及基层调研工作,通过主动介入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提前帮助村组确定项目选址用地,明确规划设计要点,指导项目设计,避免项目前期走弯路。落实专人跟踪项目筹建和报批进度,做好贴身服务,协助建设单位顺利办理报批手续。通过各部门协调联动,明晰审批程序,简化镇级审批机制,缩短审批时间,推动项目迅速上马。进一步完善镇城建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制度,缩短候会时间,减少具体审批内容,加快审批进度。全面放开市场主体,对于镇、村、组、民营、外资增资扩产的投资项目,一律实施“绿色通道”,全面放开项目审批,推动项目尽快动工建设。

(三)充分放开民房建设

对*年12月31日前由各村委会分配给村民的民房宅基地,只要符合镇规划,可允许村民兴建私人住宅。由镇规划所组织设计院所设计民房住宅的标准建设方案,形成多套民房住宅的设计方案,供有意兴建住宅的村民结合自身实际择优采用。民房住宅建设统一以村(社区)为单位集中报送审批,以简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四)充分放开招标投标

为缩短招投标时间,将工程招投标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量压缩在一个月内完成。目前,正在探索招投标工作新模式:一是统一好招投标相关资料,供村、组参考,缩短招投标资料的准备时间。二是编制预算、财审工作与招投标公告、报名工作同步进行,从而进一步缩短招投标时间。

鼓励和支持本地人创办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鼓励其通过竞标参与道路、桥梁、供电、供水、电信、消防、环保、园林绿化等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鼓励本地人通过竞标取得市政公用事业经营权,包括燃气、公共客运、出租小汽车、公共停车场、车站、垃圾厂、污水处理厂等方面的经营权和市政设施、路政维护保养、道路清洁服务、路灯、绿化维护等各项管理事务;鼓励本地人创办房地产企业,鼓励其经核准获得房地产经营权,独立从事房地产开发。

为鼓励本地人就业创业,对一些建设规模不大的工程,如本地人参与工程投标的,可适当放宽资质要求。

(五)充分放开物业办证

对于符合我镇规划,且有土地证、房屋结构经鉴定可安全使用的建筑物,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帮助其补办相关证照。规划、城建、房管要加强与市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上级部门的最大支持,简化历史证照的补办程序,规划建设办帮助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民房住宅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民房住宅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房管所协助补办《房地产权证》,确保物业合法化,能切实盘活村组、村民的资产。

同时,积极做好村组历史遗留违章建筑的清理,充分抓住这一机遇帮助业主补办物业证照。城建部门要根据历史遗留违章建筑是否符合镇规划,在政策上采取不同方法分门别类认真处理。镇规划建设办设立“民房住宅补办证照小组”(以下简称“民房组”),专门受理民房住宅补办证照的申请,对于符合镇规划的历史遗留违章民房建筑,业主出具房屋鉴定机构提供的《房屋建筑安全鉴定报告》后,民房组安排专人跟踪处理,并逐一到用地单位或个人所属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加盖意见,为其办理“东莞市民房住宅工程施工许可证”和“东莞市民房住宅竣工验收证书”等证照,随后,协助业主办好民房住宅房地产权证,实行一条龙服务,从而为群众抵押融资,盘活物业提供有效途径。

(六)充分放开融资渠道

对于镇、村、组、民营、外资、村民的建设项目,全面放开融资渠道。一是用足用活市政府10亿元融资贴息支持资金。对已纳入融资支持计划名录的企业,鼓励和支持其增资扩产,引导银行对这些企业的放贷,对未纳入融资支持计划名录但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后备企业资源库,外经办、经贸办主动帮助其准备资料,向市提出入库申请,并在名录内企业获得贷款后,采用先付后贴的方式,先按期向贷款银行支付利息,经审核后,再由银行将贴息资金拨付到企业的银行账户。二是协助企业融资,切实解决融资难问题。继续搭建银企沟通交流平台,建立银企合作长效机制。三是充分放开,协助村组做贷款担保。对村组拟投资建设的生产性建设项目,可由镇属企业提供担保向银行借款,村组以物业资产形式进行反担保。四是充分放开,协助企业做贷款担保。引进银行认可的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担保,同时,对担保费进行补贴,减轻企业负担。

全面放开融资渠道,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多渠道融资,二是减少对银行资金的依赖,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的投入。通过全面放开融资渠道,全面激活全镇投资创业的活力,舞动*。

(七)充分放开出租屋建设

对符合镇规划,且允许村组、老百姓兴建出租屋的宅基地、闲置地和插花地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掌握当前我镇可以兴建出租屋的土地资源情况。了解当前工厂、企业新莞人员工对出租屋的户型、结构、大小、采光、价格以及地理位置等方面的需求,形成兴建出租屋的指导意见,指导村组、老百姓兴建通风透光、设计科学合理、居住舒适的出租屋。引导出租屋业主进一步完善现有出租屋的消防设备、大力推行出租屋视频监控系统和意外保险,提升我镇出租屋档次,改善新莞人居住环境。大力宣传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的意义、作用以及办理的条件和步骤,积极动员符合镇规划且经鉴定可安全使用的出租屋补办相关证照,盘活现有资产,增加村组、老百姓创业的资金来源。

(八)充分放开,促进闲置地处置

加快闲置土地的处置和盘活利用,主要分为四种方式。一是对历年已批的闲置土地,根据市有关要求进行分类,采取计征土地闲置费、限期开发、地块置换、退地复耕复绿、协议收购或托管、强制无偿收回等六种措施。二是对违法推填土空闲地,违法单位必须先做好复耕复绿处置工作,然后根据每宗地的情况分别对待,对在镇土地统筹范围内的土地,由镇统一协议收地;对不在镇统筹范围内且符合规划的土地,抓紧协助做好有关用地报批手续,加快动工建设;对不符合规划但符合调整规划条件的土地,落实调整规划后补办用地手续;对规划严格控制建设区域内的土地,限制建设并要求恢复原貌。三是历年已转让未建土地,对在镇土地统筹范围内的土地,由镇统一协议收地;对不在镇统筹范围内的土地且符合规划的土地,督促相关单位加紧完善用地手续后动工建设;不在镇统筹范围内又不符合规划的土地,应解除转让协议,强制收回。四是村中边角闲散荒废地,由镇、村结合旧村整治做好规划报镇审批,尽快动工建设。

(九)充分放开,促进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保证

对照镇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进度表,科学安排项目设计进度,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专人跟踪,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引入建筑、装修、园林、雕塑等设计领域一流的设计院所参与重点工程设计,切实提高设计水平,打造精品工程。同时,积极开展全镇工程的日常质量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做好建筑节能工作,督促在建工程提前做好节能计划和提出建筑节能方面的具体要求,努力开展创建“省(市)优良样板工程”、“省(市)双优工地”等活动,推荐优质工地参加省、市评比。

六、工作原则

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充分放开的同时,要加强监管,确保放而不乱,确保财税收入。

(一)确保放而不乱

全面放开后,要保证项目能以尊重和执行规划为前提,以注重品质为根本。无论是村组集体还是村民私人的项目都必须经过镇城建领导小组审批,必须符合镇规划。

要加强与各村(社区)的合作,充分调动各村(社区)城建干部的积极性,加强村组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及责任意识,并要求各村(社区)参与属地范围内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城建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质量、安全的巡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及抽查制度,在全面放开后,狠抓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不放松。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建立巡查制度,发现不符合镇总体规划或未经镇城建领导小组审批的项目,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做好记录,做好宣传劝导工作,直到其停工为止。对劝阻无效且继续施工的,联合多个部门进行处理,一是对施工企业进行处理,二是实行停水、停电,三是不得办理有关证照(包括土地证、房产证、租赁证、工商执照以及不得通水、通电),并报上级部门审批。要尽快成立村一级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完善三级管理网络,加强属地管理。

(二)确保财税收入

严格执行市和镇制定的收费标准,明确界定征收对象、征收范围,规范收入程序。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完善监督制度,对发现未报建的建设项目,要坚决制止或勒令补办手续;国土、城建、房管要核实其费用是否缴足,否则不予办理相关证照。镇财政分局加强部门联系,加强监督,对各项收费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提高征收效率,做到公平公正,应收尽收。

七、工作要求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放开项目建设工作。

一要加大宣传,统一思想。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我镇放开项目建设及完善物业证照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性,提高村、组、外资企业、民营企业、村民对本项工作的重视度,并在物业普查中不走过场,做到符合条件的全部登记汇总,并分门别类加快处理。

第8篇

我们太和镇地处县城,现有20个农业行政村,10个城市社区,总人口21万,其中农村人口3.5万,耕地面积1.8万亩。今年以来,我们根据县委、县府建设绵渝路射洪现代农业示范带,以及赋予我镇2010年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提出“依托城市,服务城市,大力发展城郊型特色农业,争当绵渝路射洪现代农业示范带领头羊”的镇域农业经济发展构想。目前全镇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小康示范建设开局良好。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小康建设氛围。为充分调动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县示范县建设动员会后,镇党委、镇政府及时召开了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和全镇全面建设小康镇动员大会。同时,利用有线广播、电视、专栏、讲座和学习会等形式,对全面建设小康镇进行了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全面部署。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小康建设的热情。目前,全镇上下已形成了“人人参与,共建小康”的良好局面。

二、合理规划,科学制定小康建设目标。由分管农业的副镇长牵头,聘请相关涉农专家逐村调研,因地制宜,制定了全镇和各村详细规划。大胆提出了:淡出传统农业,以蔬菜、水果、花卉、养殖、休闲观光为五大支柱,全方位发展城郊特色区域经济的发展思路。规划到2010年,通过7年左右的时间,把我镇建设成为川中丘区的经济强镇、教育名镇、旅游重镇和农业特镇,全面实现小康目标。

三、狠抓落实,小康建设初现成效

(一)围绕农民增收,狠抓农业结构调整

瞄准城市“菜篮子”,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通过精心规划,启动了6000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一是以王爷庙、南井沟为重点的2000亩精细、反季节蔬菜基地。二是以白马庙、白莲山为重点2000亩旱地时鲜蔬菜基地,三是以大堰、磨咀、宝塘等村为重点2000亩水生蔬菜基地。通过组织群众外出参观学习,吸引外地业主,扶持大户进行示范,引进和提供优良品种,现已建成蔬菜基地4000余亩。继去年我镇获得省级“无公害蔬菜基地”认证后,今年,四季豆和莴苣两个品种又获得国家级“无公害蔬菜”认证。

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大力发展名优水果。利用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和川中项目等工程,引进名优品种,改造原有老化、劣质品种,现已建成以大堰、磨嘴、中沟等12个村为重点的3500亩名优水果基地。目前,果树长势良好,大多数已开始挂果。

瞄准城乡消费时尚,大力发展花卉产业。通过扶持大户,典型示范,现已发展花卉大户20余户,拥有花卉基地500余亩。其中文衍丰、向贵良、蔡开吉等种植面积都在20亩以上。如今,花卉产业正在成为我镇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大力发展畜牧业,实施35万头优质肉猪工程。我们把畜牧业发展作为农业的“重头戏”来抓,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专门领导班子,根据各村条件和传统习惯,采取一系列措施,狠抓了以太空村、大堰村等为重点的养鸡示范基地,以平安村、佛南村等为重点的养猪基地,以王爷庙村、太空村等为重点的养牛基地。通过引进优良品种,提供市场信息,提供技术指导,协调资金,扶持奖励等措施,使得养殖业快速发展。目前,全镇已发展“百牛村”4个,“千猪社”4个,“万只小家禽户”8户,养殖业产值已占农业总产值的65%以上。

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打造城市“后花园”。我们充分利用城郊区位优势,引导农户发展休闲观光假日经济。现已发展遍布城郊、风格各异的“农家乐”50余户,年接待游客近50万人次,年创产值500万元以上。规模较大的“九香园”、“正豪园”、“悠然山庄”等,年纯收入均在5万元以上。

发展优质粮油,实施订单生产。对部分不适宜种蔬菜等经济作物,或无能力种植经营经济作物的农户,我们协调粮油部门签定订单种植合同,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全面提升传统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

(二)扶大户,建协会,促进规模经营。通过以大户牵头建协会,协会联合带农户等模式,现已建成以陈杰“大自然公司”为首的无公害蔬菜协会、以郑大兴生态养殖场为首的郑葛养猪协会、以蔡绍云“九香园”为首的农家乐协会,发展会员300多人。通过牵线搭桥,协调服务,促进我镇土地流转面积达1260亩,发展种养大户486户。

(三)抓“六通”,建新村,让农民过上城市生活

我们利用城市拆迁还房,在凉帽山、黄磉浩、保河、佛南等村狠抓“城镇型”新村建设;根据地理特点,在王爷庙村设计了风格独特的——“别墅式”、“街村型”农民新村,按照“山上精品果园、山脚小康家园、山下绿色菜园”的模式新建农房80余户;在磨咀等村,对旧房屋进行包装改造,实施“庭院型”新村建设模式。从今年起,全镇新建农房均由政府负责提供设计图纸,严格按新村规划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农房建设模式和农村生活方式,对全镇农村面貌和农民思想观念的改变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利用前锋渠节水改造工程,引进国家投资40余万元,发动群众投工投劳2000余个,对年久失修、渗漏严重长2.6公里的王爷庙支渠进行翻新整治。组织群众投工投劳,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在磨嘴、凉帽山、佛南、平安、蟠龙、太空等村,建标美化水泥路13.8公里,标美化碎石路23公里,用城市拆迁的预制板、水泥块等废旧材料,在王爷庙、磨嘴等村硬化入户道路10余公里。组织群众改水、改厨、改厕、改风貌近400户,改善了人居环境。今年,新安装农村电话330余部,保证了农村信息畅通。通过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现已规划沼气池1000口,在建400口,投入使用312口,发展液化气360户,并正在筹划武安集镇天然气建设。抓光纤电视安装入户,到目前为止,全镇农村光纤电视入户率已达90%。

(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助农增收

我们通过抓产权改革,催生民营,抓招商引资,发展民营。到目前为止,全镇集体企业,基本上实现了100%转制的目标。全镇共有个体工商户15000余户,民营企业197家。

通过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抓组织化、技能化和专业化的劳务输出,今年,新增农村劳务输出800人,共计输出7554人,依托县城务工、经商、兴办服务业,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近万人。

(五)抓示范点建设,促进全镇奔小康。今年初,我们确定了磨咀11社、王爷庙1社作为我镇的小康示范点。目前,示范点建设已初见成效:磨咀11社有农户33户,已建沼气28口,安装电话22部,光纤电视入户达100%;新建拦河堰1口,社道路水泥硬化500米,入户道路硬化1500米;劳务输出46人,发展“农家乐”4户,种养大户9户,发展蔬菜21亩,水果56亩,预计今年人均纯收入达3216元。王爷庙1社有农户66户,已建成新村30户,正在建15户,人畜饮用自来水100%。如今,王爷庙和磨嘴两个村的小康示范扩面工作也取得阶段性成果,王爷庙村由1社扩大到1—9社,磨嘴村由11社扩大到9、10、12、13等社,两村均占全村半数以上的农户投入到了示范建设之中。我们正以示范点作为突破口,召开好各种流动现场会,调动全镇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9篇

我们XX镇地处县城,现有个农业行政村,个城市社区,总人口万,其中农村人口万,耕地面积万亩。今年以来,我们根据县委、县府建设绵渝路射洪现代农业示范带,以及赋予我镇年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提出“依托城市,服务城市,大力发展城郊型特色农业,争当绵渝路射洪现代农业示范带领头羊”的镇域农业经济发展构想。目前全镇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小康示范建设开局良好。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小康建设氛围。为充分调动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县示范县建设动员会后,镇党委、镇政府及时召开了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和全镇全面建设小康镇动员大会。同时,利用有线广播、电视、专栏、讲座和学习会等形式,对全面建设小康镇进行了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全面部署。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小康建设的热情。目前,全镇上下已形成了“人人参与,共建小康”的良好局面。

二、合理规划,科学制定小康建设目标。由分管农业的副镇长牵头,聘请相关涉农专家逐村调研,因地制宜,制定了全镇和各村详细规划。大胆提出了:淡出传统农业,以蔬菜、水果、花卉、养殖、休闲观光为五大支柱,全方位发展城郊特色区域经济的发展思路。规划到年,通过年左右的时间,把我镇建设成为川中丘区的经济强镇、教育名镇、旅游重镇和农业特镇,全面实现小康目标。

三、狠抓落实,小康建设初现成效

(一)围绕农民增收,狠抓农业结构调整

瞄准城市“菜篮子”,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通过精心规划,启动了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一是以王爷庙、南井沟为重点的亩精细、反季节蔬菜基地。二是以白马庙、白莲山为重点亩旱地时鲜蔬菜基地,三是以大堰、磨咀、宝塘等村为重点亩水生蔬菜基地。通过组织群众外出参观学习,吸引外地业主,扶持大户进行示范,引进和提供优良品种,现已建成蔬菜基地余亩。继去年我镇获得省级“无公害蔬菜基地”认证后,今年,四季豆和莴苣两个品种又获得国家级“无公害蔬菜”认证。

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大力发展名优水果。利用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和川中项目等工程,引进名优品种,改造原有老化、劣质品种,现已建成以大堰、磨嘴、中沟等个村为重点的亩名优水果基地。目前,果树长势良好,大多数已开始挂果。

瞄准城乡消费时尚,大力发展花卉产业。通过扶持大户,典型示范,现已发展花卉大户余户,拥有花卉基地余亩。其中文衍丰、向贵良、蔡开吉等种植面积都在亩以上。如今,花卉产业正在成为我镇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大力发展畜牧业,实施万头优质肉猪工程。我们把畜牧业发展作为农业的“重头戏”来抓,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专门领导班子,根据各村条件和传统习惯,采取一系列措施,狠抓了以太空村、大堰村等为重点的养鸡示范基地,以平安村、佛南村等为重点的养猪基地,以王爷庙村、太空村等为重点的养牛基地。通过引进优良品种,提供市场信息,提供技术指导,协调资金,扶持奖励等措施,使得养殖业快速发展。目前,全镇已发展“百牛村”个,“千猪社”个,“万只小家禽户”户,养殖业产值已占农业总产值的以上。

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打造城市“后花园”。我们充分利用城郊区位优势,引导农户发展休闲观光假日经济。现已发展遍布城郊、风格各异的“农家乐”余户,年接待游客近万人次,年创产值万元以上。规模较大的“九香园”、“正豪园”、“悠然山庄”等,年纯收入均在万元以上。

发展优质粮油,实施订单生产。对部分不适宜种蔬菜等经济作物,或无能力种植经营经济作物的农户,我们协调粮油部门签定订单种植合同,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全面提升传统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

(二)扶大户,建协会,促进规模经营。通过以大户牵头建协会,协会联合带农户等模式,现已建成以陈杰“大自然公司”为首的无公害蔬菜协会、以郑大兴生态养殖场为首的郑葛养猪协会、以蔡绍云“九香园”为首的农家乐协会,发展会员多人。通过牵线搭桥,协调服务,促进我镇土地流转面积达亩,发展种养大户户。

(三)抓“六通”,建新村,让农民过上城市生活

我们利用城市拆迁还房,在凉帽山、黄磉浩、保河、佛南等村狠抓“城镇型”新村建设;根据地理特点,在王爷庙村设计了风格独特的——“别墅式”、“街村型”农民新村,按照“山上精品果园、山脚小康家园、山下绿色菜园”的模式新建农房余户;在磨咀等村,对旧房屋进行包装改造,实施“庭院型”新村建设模式。从今年起,全镇新建农房均由政府负责提供设计图纸,严格按新村规划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农房建设模式和农村生活方式,对全镇农村面貌和农民思想观念的改变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利用前锋渠节水改造工程,引进国家投资余万元,发动群众投工投劳余个,对年久失修、渗漏严重长公里的王爷庙支渠进行翻新整治。组织群众投工投劳,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在磨嘴、凉帽山、佛南、平安、蟠龙、太空等村,建标美化水泥路公里,标美化碎石路公里,用城市拆迁的预制板、水泥块等废旧材料,在王爷庙、磨嘴等村硬化入户道路余公里。组织群众改水、改厨、改厕、改风貌近户,改善了人居环境。今年,新安装农村电话余部,保证了农村信息畅通。通过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现已规划沼气池口,在建口,投入使用口,发展液化气户,并正在筹划武安集镇天然气建设。抓光纤电视安装入户,到目前为止,全镇农村光纤电视入户率已达。

(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助农增收

我们通过抓产权改革,催生民营,抓招商引资,发展民营。到目前为止,全镇集体企业,基本上实现了转制的目标。全镇共有个体工商户余户,民营企业家。

通过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抓组织化、技能化和专业化的劳务输出,今年,新增农村劳务输出人,共计输出人,依托县城务工、经商、兴办服务业,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近万人。

(五)抓示范点建设,促进全镇奔小康。今年初,我们确定了磨咀社、王爷庙社作为我镇的小康示范点。目前,示范点建设已初见成效:磨咀社有农户户,已建沼气口,安装电话部,光纤电视入户达;新建拦河堰口,社道路水泥硬化米,入户道路硬化米;劳务输出人,发展“农家乐”户,种养大户户,发展蔬菜亩,水果亩,预计今年人均纯收入达元。王爷庙社有农户户,已建成新村户,正在建户,人畜饮用自来水。如今,王爷庙和磨嘴两个村的小康示范扩面工作也取得阶段性成果,王爷庙村由社扩大到—社,磨嘴村由社扩大到⒐⒑⒉等社,两村均占全村半数以上的农户投入到了示范建设之中。我们正以示范点作为突破口,召开好各种流动现场会,调动全镇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10篇

为提高中心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中心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中心镇在连接城乡、辐射农村、扩大就业和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意见》(发〔〕24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加强中心镇规划建设工作的意义

中心镇是我国城镇体系的基础,是连接城乡、联系工农的桥梁和纽带,是农村的区域性中心,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快中心镇规划建设,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一体化;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有利于就地吸引农村劳动力,提高中心镇竞争力;有利于形成合理的城镇布局,提高统筹城乡发展水平。近年来,我市中心城镇规划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中心镇规模不断扩大,面貌不断改善,实力不断增强。但从总体上看,我市中心镇存在规模偏小、职能雷同、区域基础设施重复建设现象;中心镇基础设施不完善、城镇功能不完善,空间布局不合理、建设缺乏特色等问题突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中心镇规划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采取有力措施,破解难点问题,提高我市中心镇规划建设水平,促进区域城镇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中心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城乡统筹、布局合理、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不断完善中心镇规划体系和城镇基础设施,优化城镇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规划先行、彰显特色。坚持规划引领,完善中心镇规划体系,合理确定中心镇的人口规模、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充分挖掘中心镇的历史文化内涵,体现中心镇的自然景观特色,努力实现现代建筑、自然风貌和文化传承交相辉映、相得益彰。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根据中心镇不同的发展定位和资源禀赋,加强分类指导,构建自然和谐、各具特色的新型城镇。要突出重点,分步推进,集中力量优先发展一批重点中心镇。

三是坚持标准、适度超前。要正确处理中心镇现状、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严格标准,适度超前。

四是节约集约、和谐发展。将中心镇建设与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提高资源利用率有机结合,坚持绿色低碳理念,加强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改善城镇的环境质量。

三、加强中心镇规划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

本意见所称中心镇,指市中心城区、新区、县(市)城区以外的建制镇。乡集镇的规划建设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参照本意见进行。

(一)不断完善规划体系。在做好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年年底,国家和省级重点镇、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中确定的中心镇主要街区及近期建设用地要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年年底,国家和省级重点镇、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中确定的中心镇要实现建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一般建制镇要实现主要街区及近期建设用地全覆盖;2013年年底,全市所有建制镇实现建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二)积极推进中心镇建设。力争到2015年,建成一批经济发达、规模适度、规划科学、功能健全、环境优美、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中心镇。重点培育神垕镇、顺店镇、鸿畅镇、大周镇、坡胡镇、董村镇、紫云镇、库庄镇、颍阳镇、五女店镇、张潘镇、灵井镇、马栏镇、陈化店镇、望田镇15个市级重点中心镇。

四、科学编制中心镇规划

(一)中心镇规划的主要内容。中心镇规划包括镇总体规划、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一是要在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提升完善总体规划,合理确定中心镇的规模、职能、发展方向、功能分区、发展布局和用地布局。要做好各类专项规划,注重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划定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二是切实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中心镇近期建设的区域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划分控制地块并提出各地块建设控制要求。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不得安排和批准建设项目。三是编制好修建性详细规划。镇区重要区域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应根据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编制城镇社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不再编制村庄规划。

(二)严格履行规划审查审批程序。镇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编制。镇总体规划由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审查,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确定的中心镇和国家级、省级重点镇的总体规划需报市城乡规划局审查,历史文化名镇总体规划需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镇总体规划应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由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查,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五、提高中心镇建设水平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镇区道路、供水、污水处理、排水、供电、通信、路灯、绿化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公厕、垃圾处理场、农贸市场、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完善城镇功能。做好过境道路、主要街道、镇区出入口、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对小街巷和人行道实施铺装和绿化。提高安全供水普及率,加强供水管网建设,建设集中式供水系统,或通过城市联网、区域联网的方式建设清洁可靠的饮用水保障设施。完善中心镇垃圾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体系,推广“村收集、镇清运、县(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集中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在广场、车站、市场、主要干道沿线等公共活动地区和住宅区设置垃圾池、垃圾桶、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加强城镇文化、教育、娱乐、医疗、卫生、体育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镇服务功能。2015年年底前,中心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0%;道路广场用地面积达到总建设用地15%以上,镇区形成等级合理、安全通畅的道路交通体系;建成1个供居民休闲、观赏及文化活动的公园,镇区公共绿地面积达到总建设用地10%以上,镇区和新建居住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5%;建成1座以上垃圾中转站或无害化处理场,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建成1处满足镇区污水处理的小型污水处理厂;拥有比较完善的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科技等社会公益设施。

(二)加强住宅小区建设。要贯彻“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在中心镇规划区范围内,选择合适地点集中建设住宅小区,控制零星分散建设,努力做到集中力量成片建设。居住小区应符合总体规划并按规划进行建设,小区内部道路分级清楚,道路有路面铺装、路灯,有停车场;给排水系统完善,电力、电讯、电视等各类管网配置齐全,布局合理;小区内建有公厕,设置有垃圾箱、垃圾集中点;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5%,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日照间距不得低于1:1.3;建筑物以多层为主,适当布局小高层;建筑布局要体现错落有致、疏密有度、精致宜居。建筑物形式、色彩应考虑与周围环境的协调统一,充分体现地方特色。积极推广代建、统建和自建等多种建设模式,代建、统建必须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严格执行国家的住宅建设技术政策和住宅设计规范,努力提高住宅设计的质量水平。依靠科技进步改善住宅的使用功能,鼓励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做到住宅建设节能、节水、节材,坚持依法集约利用土地。各县(市)、各中心镇及有关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以住宅小区内良好的环境、完善的配套设施及相对经济的房价吸引镇区及周边农民到住宅小区居住,吸引农民进镇落户,实现中心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统一。

(三)严格中心镇建设管理。中心镇的各项建设必须符合中心镇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在镇规划区内从事建设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可证)制度。积极推行控制性详细规划引导下的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同时加强规划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中心镇房屋和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应纳入各县(市)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范围,严格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管理,执行施工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制度。中心镇政府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要建立中心镇房屋使用安全巡查报告制度。要加强镇容镇貌管理,建立健全中心镇环境卫生资金投入、巡查督察、日常保洁、垃圾处理收费等长效机制,着力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打造良好的镇区出入口风貌,提升城镇整体形象。

六、加强政策扶持

(一)制定农民进镇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进入城镇居住。凡拆除原有住房、退出原宅基地进入中心镇集中居住区居住的,由县(市)相关部门依法为新建房屋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各地要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的新机制,鼓励农民进城入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凡在中心镇建成区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民及其直系亲属均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农民进城入镇后,不影响其原有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益,承包地和自留地可以继续耕种,也可以根据自愿原则依法转包他人经营或由集体组织依法收回,农民身份享有的有关政策待遇不变。退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的给予相应补偿,到中心镇落户的农民与中心镇居民在子女教育、看病就医、养老保险、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等方面均享有同等的权利。各县(市)要加快制定统一的城乡挂钩搬迁补助标准,对农民宅基地也要制定具体补助标准和奖励政策,提高农民进城入镇的积极性。

(二)用好用活土地政策。中心镇建设用地严格执行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供应、统一管理。中心镇范围内的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依法招拍挂供应。本镇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用地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应,或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与原有宅基地置换。要充分挖掘中心镇建设用地潜力,尽最大可能盘活闲置国有建设土地。在明晰产权、强化用途管制和严格控制总量的前提下,鼓励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稳步推进,尽快实现“两种产权、一个市场”统一管理,增加集体和农民收益,促进城镇建设。

(三)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各县(市)要设立中心镇建设基金,重点用于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中心镇居民和新入镇农民的主体作用,鼓励集体、个人及社会各方面参与城镇建设,逐步建立起由政府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和社会各方面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参与中心镇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鼓励以公用民营、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多种方式吸引个人资本、社会资本、境外资本投资中心镇规划建设,走出一条以市场运作加快中心镇规划建设的新路子。推行公益性基础设施的有偿使用,引导公益性事业逐步向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经营型方向转变。鼓励相邻中心镇共享共建基础设施,提高投资效益。加大对中心镇建设的资金支持。中心镇范围内经营性用地出让净收入可全部用于所在中心镇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地块有偿供应收益,要有相当比例用于项目区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当年收取来自于中心镇建设维护税和基础设施配套费,年底全额返还中心镇。对部分市政公用设施和社会公益项目采取拍卖、租赁、承包、转让等方式,实行市场化运作,增加城镇建设投入。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分工。各县(市)人民政府是中心镇规划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县(市)中心镇规划建设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中心镇规划、设计、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等方面的管理;要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研究制定加强本县(市)中心镇规划建设的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中心镇规划建设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做好宣传发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各中心镇要对照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迅速开展规划建设工作。

中心镇规划建设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城乡规划局、市农业局(市委农办)搞好配合,共同做好中心镇规划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制定住房和基础设施方面的优惠政策,指导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城乡规划部门负责研究制定规划编制标准及要求,加强对重点中心镇规划的直接指导,督促规划编制,监督规划实施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上级投资补助。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各项建设资金,研究制定整合资金、集中投放的办法。农业部门负责整合各项涉农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集中安排的措施,负责中心镇沼气和生态农业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研究中心镇规划建设用地问题,组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抓好土地整理、土地复耕。城管部门负责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建的局面。

第11篇

一、基本情况

*水电站是国家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水能开发项目,也是云南水电支柱产业的重大建设项目。电站坝址位于*市凤庆县*镇与大*南涧县*东镇的界河上,在支流*和*交汇口下游约1.5km处。水库正常蓄水位1240m,水库淹没总面积193.98km2,水库总库容149.14亿m3,坝高292m,是世界拟建的最高混凝土双曲拱坝,电站装机容量420万kW,年发电量189.9亿kW·h。水库淹没涉及大*、*市、*市的8个县区。*是*水电站建设工程第二大淹没影响县,库区淹没涉及*、*两江四岸3乡1镇19个村民委员会176个村民小组,淹没*56公里、*23公里,水库淹没处理范围总面积48.22km2。其中陆地面积42.62km2;耕地11459.74亩;园地299.74亩;林地44*8.28亩;草地498.82亩。房屋面积196190.73m2。需搬迁安置移民7156人,其中农业移民6328人,非农业移民828人。

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全县*移民项目投资较可行性研究补充阶段显著增加

一是*水电站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于20*年9月9日在昆明顺利通过审查,20*年5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招标设计阶段全库概算总投资57亿元,较可行性研究阶段概算总投资25亿元增加了32亿,增加128%。*库区招标设计阶段概算总投资12.64亿元,较可行性研究阶段概算总投资3.76亿元增加了8.88亿元,增加236.17%,占全库概算总投资的22.17%,较可行性研究阶段提高了7.13个百分点。

二是针对20*年9月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全面启动以来物价持续飙升的实际,积极与上级有关单位汇报争取,目前取得两方面的进展:(1)按计划搬迁的移民人均奖励资金1000元;(2)对*水库移民安置实施阶段农村移民房屋补偿单价进行调整。

(二)圆满完成*移民外迁跨乡安置区土地划拨流转工作

20*年4月24日,*县人民政府与云南省蒙自军分区签订了云南省军区下甸农场土地移交协议,将位于湾甸乡大城村民委员会的1957.313亩国有土地移交给*县人民政府。20*年10月16日和20*年10月25日,*县人民政府先后两次与云南省*监狱签订了国有土地划拨移交协议书,*监狱将位于湾甸乡的17549.12亩国有土地移交给*县人民政府。20*年10月17日,*县人民政府收归县农业局位于湾甸大城的216.6亩国有土地移交用于安置*移民。至此,共储备国有土地19723.*亩,完全满足外迁跨乡安置*水库移民5924人的需要。

(三)跨乡外迁安置区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20*年6月27日开工建设的大城移民居民点场地平整、街道路面、供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顺利竣工;上甸移民安置点场地平整、街道路面、供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于20*年4月份开工建设。下甸、茶叶房移民安置点场地平整、街道路面、供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入施工、监理招标阶段。

二是大城人畜饮水工程已经完工;上甸及茶叶房人畜饮水工程,西大沟灌溉渠道扩建工程,大城、上甸、茶叶房生产开发项目通过相关部门评审进入施工、监理招标阶段;下东沟灌溉渠道扩建工程由湾甸乡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施工单位将于11月初进驻现场施工,工程实施后将全面解决大城移民安置区生产灌溉用水困难问题。

三是安置区中小学、医院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实施。大城移民点卫生室、文化站结合移民样板房建设,已于20*年2月投入使用。20*年6月8日,大城小学扩建工程启动,20*年3月正式投入使用;湾甸中学新建工程于20*年6月21日启动,目前已进入扫尾阶段;湾甸中心医院于20*年8月12日开工,现进行扫尾工作。

(四)集镇迁建工程进展顺利

一是在阿度路恢复重建的岔河集镇迁建工程于20*年10月26日开工,施工临时用电于20*年11月初架设完毕正常供电,集镇供水于20*年3月16日贯通。截至20*年8月,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已完成设计数量的90%,集镇供排水工程有序推进。岔河中小学恢复建设已于20*年3月8日开工建设,目前工程按设计已完成了80%以上,可以保证2009年新学期(3月1日)正常上课。*村民委员会和岔河医院的迁建工程有序推进,已完成建设投资达30%以上。岔河变电站建设全面实施,并于8月下旬正常供电。烟站、供销社、粮食收购点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用地已全面落实到位,各单位的建设方案正在进行。

二是位于*水库失稳区的珠街集镇在从岗梁子恢复重建,规划2012年启动,通过多次向上协调争取,省移民开发局批准提前实施,现阶段耕地、林地占用报批结束;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相继通过评审,计划20*年底前启动场地平整建设项目。

(五)专项设施恢复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一是*特大桥及其两端连线恢复建设工程进入攻坚阶段。自20*年6月24日开工建设以来,*特大桥主墩浇筑完毕,进入上部构造施工阶段,两端连线路基工程正加紧施工,完全满足省移民开发局下达2009年6月底前通车的任务。

二是*水电站*库区三条四级公路淹没改线工程进度快、质量好。珠街乡集镇搬迁新址从岗对外交通李家营至从岗10.76公里四级公路于20*年11月1日开工,20*年10月主体工程全面完成投入使用。沧江桥至平掌子3.72公里、*至栗木19.77公里淹没改线工程于20*年3月2日开工,目前两条公路路进入扫尾阶段。以上三条四级公路复建项目计划年内通过上级交工验收。

三是岔河集镇变电站建设全面实施,并于8月下旬正常供电。恢复耇街彝族苗族乡*、*、*、*四个村民委员会10kV输电线路供电工程、珠街集镇搬迁新址供电工程正在展开。湾甸大城移民安置点10kV输电线路架设完毕。

(六)一期移民搬迁顺利完成

根据省、市移民开发局的部署,我县一期外迁跨乡安置到湾甸大城移民安置区移民搬迁涉及2个乡4个村民委员会12个村民小组169户656人,移民于20*年8月24日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房屋建设施工合同,工程于10月下旬开工建设。20*年4月2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水电站*县淹没区移民搬迁安置动员会,制定下发了《*水电站*县一期移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移民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40多个县直部门和涉及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搬迁运输、文艺宣传、社会稳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后勤接待、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事业发展等10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搬迁安置各项工作。4月6日,一期外迁跨乡移民搬迁工作正式启动,截至5月2日,外迁跨乡安置的169户656人已全部顺利搬迁到大城安置区,实现了一期移民“移得出”的目标。目前,农用地初始配置到移民户,移民开始恢复生产生活。

(七)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移民权益,确保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

为实现一期移民“稳得住”,针对一期移民群众反映当前过渡期口粮不足等困难问题,及时组织调查处理,移民群众人心稳定。一是进一步宣传移民政策法律、法规,解释移民工作近期开展的具体情况,统一村、组干部和党员的思想,引导移民群众通过正常合理的渠道和程序,实事求是地反映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努力发展生产,不断提高生活水平,实现稳定发展。二是向169户699人移民发放了大春化肥补助37961元(110元/亩),发放谷种517.65kg,并协调县民政局筹集发放大米17475kg,使移民过渡期缺粮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三是以发放存折的方式兑现一期移民建房资金余款62户988300元。四是经积极向上汇报协调,市移民开发局已同意下拨一期移民按计划迁出淹没区库岸失稳区奖金和一期搬迁移民房屋单价调整后增加的补偿费,待资金到位后将及时兑付到移民手中。五是紧张有序地开展移民后期扶持相关材料送审工作,待省、市移民开发局审查后,报国家纳入后期扶持范围。同时,协调县民政局结合开展农村低保扩面工作,拟将大城移民安置区贫困移民纳入扩面范围,近期可将指标分解到各个村民小组。

(八)着手启动库底清理工作

一是协调漭水镇完成1*0米以下林地清理(即第一阶段库底清理),组织完成*水电站下闸蓄水阶段*库区1*0米以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自查验收工作,并顺利通过市上验收。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精心编制库底清理工作方案,为下步实施库底做好准备工作。

三、全面完成县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

(一)完成河西、明山、大城等三座中型水库1741人移民后期扶持证的填写发放和20*年前三季度后期扶持资金兑现工作。

(二)做好小型水库移民、生态移民和中小型电站资料收集上报和20*年水利水电移民安置工程验收项目统计工作。根据市局安排,我局及时与县水利部门协调联系,通过调查梳理,我县境内目前已规划的、在建的、已核准的中小型电站共有11座,其中在建电站1座,已规划电站10座。

(三)竭力争取移民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稳步推进县域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目前,累计到位移民资金4*35.48万元,20*年1-10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940万元,占县人民政府下达任务1亿元的89.4%,可以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水电站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投资概算是以20*年第二季度价格水平为依据进行编制,但我县从20*年10月份全面启动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后,物价持续飙升,淹没区移民个人财产补偿费仅能满足住房建设,围墙、大门、畜圈等不能同步建设使用,移民恢复生产生活存在一定的困难。

(二)实施规划报告概算林地清理单价过低,清库工作存在困难。

五、2009年工作重点

(一)争取*大桥及其连线补偿资金足额到位,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2009年6月水库蓄水不受影响。

(二)加快推进岔河集镇迁建工程,在2009年5月以前全面完成集镇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搬迁安置工作,确保水库蓄水不受影响。

(三)按《*水电站下闸蓄水水库库底清理实施办法》要求,全面完成库底清库工作。即:2009年3月以前完成高程1*0-1*0m第二阶段的库底清理,2009年5月以前完成高程1*0-1240m第三阶段的库底清理,确保水库蓄水不受影响。

(四)配合湾甸乡人民政府在2009年2月底以前完成下东沟防渗扩建加固工程,确保移民春耕生产用水。落实一期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积极做好移民生产恢复的相关工作。及时启动大城移民安置生产开发项目、上甸及茶叶房移民安置生产开发项目和上甸集镇安置点“七·一”渠改造建设工程,为下期移民搬迁作好准备。

第12篇

(一)目的和意义

为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保障县城镇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促进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1《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县城镇总体规划》

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114号

5《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4号

6依法组织开展并公布的相关调查成果

(三)适用范围

《县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适用于本辖区内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编制2012年县土地供应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改善民生为根本,坚持工业强县、农业稳县、科教兴县、生态立县,强抓举全州之力帮扶县发展的大好机遇和对口支援机遇,努力推进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型城镇化,不断提高县域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为实现“山川秀美、生态发展、人文和谐”的发展思路,坚持优势资源转换战略不动摇,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方针,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发展目标、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城镇总体规划,保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强土地宏观调控。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控制供应总量,不断优化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坚持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着力改变土地利用方式,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供应、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统筹各业各类土地利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和合理把握县城、乡镇集镇和中心村以及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园区芨芨湖工业园建设之间的关系,统筹各业各类用地,促进区域和城乡的协调发展,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促进土地资源利用格局的形成。

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供应。根据(政办发【】38号)“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加快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建普通商品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均应按建住房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科学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供应规模,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供应。

三、2012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指标

(一)与年度土地供应实际相衔接。

以本县年实际供地152.7306公顷,其中增142.6991公顷,存量10.0315公顷(商服用地1.7502公顷、住宅用地21.525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0公顷、其他用地129.455公顷)为基础,并征求发改委、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的意见,结合历年来土地供应数据、人口及社会发展相关资料和自治县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部署以及相关资料数据,科学预测2012年各类建设用地需求。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2年全县土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80公顷以内,其中增建设用地控制在320公顷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60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及布局

在2012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业用地供应量5公顷,其中增3公顷,存量用地2公顷,主要分布于城区。

工矿仓储用地供应量240公顷,增建设用地210公顷,存量30公顷。主要分布于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带和芨芨湖、东梁和老君庙工业园等。

住宅用地供应量25公顷,增15公顷,存量10公顷。其中普通商品房8公顷,农牧民定居、富民安居10公顷,主要分布于城区、乡镇及工业区生活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供应量110公顷,其中增92公顷,存量18公顷。包括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等。主要用于城市规划区、芨芨湖煤化工工业园、东梁及老君庙产业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四、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落实自治县“型工业化、型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和功能定位,构建县城、乡镇集镇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体系,强化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引导的土地供应空间模式,优化空间布局。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优化空间布局

按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严格控制全县土地供应规模、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保障县城和乡镇集镇建设的土地供应。通过优先保证重大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土地供应,逐步建立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先行的土地供应空间模式。

强化公共交通引导住宅用地供应,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在土地供应和城区发展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将居住、商业、产业、教育、卫生、文化用地等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混合安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通过集中土地供应,引导产业的合理布局。产业用地供应要按产业类别和技术层次向开发区(园区)集中,通过重大项目布局引导相关产业向重点功能区和专业集聚区集聚。除重大、特殊援疆项目外,严格控制在开发区和规划工业园用地区域(基地)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城镇总体规划的开发园区或产业基地集中,把不在开发园区或不在专业产业集聚内的工业项目转移到开发区或产业集聚区内。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优化城乡用地结构。适应城镇化进程,按照产业和人口积聚要求,调整城乡用地结构,适当增加城镇规模,优先供应县城和乡镇集镇建设用地,重点改造城郊空心村,将农村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增加建设用地储备,以便扩大城区建设规模。

提升基础设施用地比重,为发挥基础设施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应优先保障基础设施用地供应。根据重大基础设施用地需求,适当增加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供应,提升基础设施用地比重。

调整工矿、仓储用地份额。为充分发挥本区域国土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贯彻“型工业化、型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在保障资源环境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的条件下,适度增加煤电、煤制气、煤制油及农牧产品加工等工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量。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指标,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2.制定和完善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产业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

3.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4.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严肃查处违规用地行为。通过合理确定各功能区的土地供应量和结构,保障科学发展所需土地供应。加强土地供应后的监督管理,及时清查闲置土地,确保有效供应。不准以经济建设发展、城区建设、农村建设、提高农民收入等为由,违法违规乱占土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律按照非法用地严肃查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建立健全实施土地供应能力计划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县发改委、规划和国土部门要尽快做好实施土地供应计划涉及的产业政策,空间区域、实施时序和规划条件等基础工作,加强协同配合,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益。二是完善土地储备开发运作模式,加强政府储备力度,提高政府储备开发供应土地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