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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事故

时间:2023-05-30 08:55:45

起重事故

第1篇

起重机;事故;分析

【中图分类号】[TL38+3]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3-8500(2012)12-0017-01

1事故概况

2012年8月5日,在某码头, 有1台40t门座起重机进行定期检验时,司机协助检验人员先将起重臂上升,升到最小幅度位置后开始下降起重臂,在起重臂下降约20秒后起重臂断裂,从起重臂上掉下24根斜腹杆。该起事故除导致该门座起重机损坏外,还造成1名员工受伤。

2现场勘验

3事故原因分析

限位控制器轴与变幅钢丝绳卷筒轴的连接销已脱落在右侧的机台地面上,且已锈迹斑斑,说明起重臂上下幅度限位失效已有较长时间。

起重臂防后倾支撑顶块与防后倾支撑接触时,起重臂的角度为78.1°。在制造厂家图纸和计算书中查得起重臂根销至回转中心距离为2.75m;当主副吊钩在幅度为22m时,起重臂的角度为72.6°(起重臂过仰限位应动作的角度)。该事故发生时起重臂处于75.8°。从勘验结果可见起重臂防后倾支撑顶块与防后倾支撑曾经多次发生碰撞。

下主弦杆在防后倾支撑顶块附近受撞击力作用下受拉,而在正常受力时又受压,在拉压交变载荷的作用下产生疲劳,材料微裂纹扩大,形成裂纹,在防台风将起重臂放下和扳起过程中,加大了裂纹的扩展。而上主弦杆在防后倾支撑顶块附近受撞击力作用下受压,多次以后产生局部屈服。

事故发生之前,变幅钢丝绳曾在卷筒上继续走2.5圈的痕迹。根据变幅卷筒名义直径φ1180mm,变幅钢丝绳倍率4,得到出事前A字架变幅定滑轮轴与起重臂变幅动滑轮轴之间的距离曾是40.78m(出事故时的长度2.5圈钢丝绳长度的1/4)。这说明此时起重臂已发生变形弯曲现象。

起重臂整体在防后倾支撑顶块附近出现向下弯曲变形;防后倾支撑顶块位置处的主弦杆轴心向下弯曲,偏心变形量达到100mm;防后倾支撑顶块位置处的主弦杆管壁被严重压扁,管壁与管壁之间的空隙只有24mm。变形位置处的起重臂在以上各节起重臂、吊钩和钢丝绳的自重以及变幅钢丝绳的拉力,根销的支反力作用下,先出现两上主弦杆在变形位置处的屈曲,出现两上主弦杆的弯折变形和断裂;当两上主弦杆断裂后,下两主弦杆也在裂纹和焊接热影响区处断裂。在起重臂往下放时,整机出现抖动,此时4主弦杆已经开始屈曲,屈曲到一定程度后起重臂的下坠速度就越来越快,直至破坏。

起重臂在主弦杆都断裂后起重臂前部在变幅钢丝绳、主副吊钩和起重臂自重的作用下以一定角度向下坠落,直接撞击圆筒支撑,使起重臂在斜腹杆位置被劈开,其中左侧半片仍与前部连接,右侧半片因弯折角度过大被折断掉落。

4事故结论

起重机起重臂变幅限位控制器轴与变幅钢丝绳卷筒轴的“铁丝”连接销脱落后使变幅上下限位失效。在小幅度作业时没有相关人员监护导致起重臂防后倾支撑顶块与防后倾支撑相撞击,使起重臂主弦杆严重压扁。上主弦杆产生局部屈服、下主弦杆产生早期裂纹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起重机“幅度、角度、起重量等显示装置”长期处于失效状态是导致该事故的主要原因。而“铁丝”连接销脱落后,使用、维护人员缺乏日常维护检查也是该事故发生的原因。

这次事故的发生说明起重机的使用单位平常维护保养的重要性,司机的正确操作和责任心也十分重要。这给起重机的管理部门也敲响了警钟,说明要加强对起重机的维护保养工作监督。

参考文献

[1]霍一夫 一起重机械倾覆事故原因分析[J] 《安全与健康》 2010.11期

第2篇

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9月8日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颁布的《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办法》已于日前施行。依据这个办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首批对外公告了今年以来的47起重大事故名单。

黄毅介绍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重大事故查处实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为此,国务院安委会制定颁布了《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办法》,对挂牌督办的程序、事项、内容、公示以及问责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这个办法,国务院安委会对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具体承担挂牌督办事项。各省级政府负责落实挂牌督办事项,省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故挂牌督办事项的综合工作。

省级政府接到挂牌督办通知后,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和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督办通知要求办理下列事项:做好事故善后工作;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依法实施经济处罚: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监督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省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挂牌督办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督办事项。

这个办法规定,重大事故查处结案后,省级人民政府安委会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将重大事故挂牌督办情况和事故查处结案情况在中央主流媒体和中央政府网站、《中国安全生产报》、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上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依据这个办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首批对外公告了今年以来的相关4 7起重大事故名单,这些重大事故分布在全国23个省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纪委监察部当日还公布了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九八”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六二一”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立胜煤矿“一五”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等3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3起事故共有176名责任人受到处理。

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介绍说,这三起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及时组成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经查,三起事故都是责任事故,共造成159名矿工不幸遇难,直接经济损失8750多万元。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提交的调查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复,安监总局已向事故发生所在的省人民政府下达了结案通知。

第3篇

关键词:大型塔式起重机;安全事故;成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年来,全国起重机械事故呈高发态势,起重机械事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塔式起重机事故及非安全操作事故报道共有130宗,平均每月11宗,全国28个省皆有事故发生。相比于其他类别的起重机械,大型塔机拥有灵活性、大幅度范围起重量大、效率高、安拆简便等优势,在建筑、石化、电力和造船等行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大型塔机本身流动性和分散性强等使用特点,使得起重机械安全监察、检验和管理力量相对不足,造成事故频发,成为起重机安全领域重点关注的对象。为提高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有必要针对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事故进行深入、细致研究。

一、建筑施工中塔式起重机械的运用特点

(一)塔式起重机的优点

1、吊臂长度灵活多变,幅度利用率高。塔机吊臂长度可根据施工需要进行增减,塔身靠近建筑物,吊臂装在塔身的顶部,故幅度利用率很大,可达到全幅度的80%。而普通的履带式,轮胎式起重机幅度利用率不超过50%。塔机的幅度利用率比其他类型的起重机高,表明它在水平面内塔机作业的范围较大。

2、塔身安装高度灵活,可满足不同高度的建筑物与构筑物的施工。由于它的起升高度主要取决于塔身的高度,塔身高度可随着建筑物高度的增加安装附着后继续进行加节增高,且塔身高度不影响其起吊性能,因而在高层建筑施工中广泛应用。

3、具有可靠的自身稳定与平衡,安全性能较高。塔机本身安装有平衡臂及配重,有良好的自身稳定性,起吊重物能同时进行垂直和水平运输,并可360度回转,机动、灵活、迅速。在遇到大风等恶劣天气能够迅速做出应急反应,有效抵抗风载,安全性能较高。

4、具有多种工作速度,施工效率较高。起升机构一般采取无极调速,包括正常作业的起吊速度,安装就位的慢速度、空钩下降的快速度等。对超长、超宽及体积大的物件可在地面进行组合后整体吊装,减少物件及设备高空拼装作业,有利于提高施工作业的安全性及施工效率,降低施工成本。

(二)塔式起重机的缺点

1、整机机动性能较差,对地基基础要求较高。水平塔式起重机一般采用固定基础较多,适用于吊装设备较集中、工期较长的作业场所,例如电厂建设、城市高楼等。塔机对地基基础要求较高,一般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需预埋固定锚角,并且地基必须满足塔机地耐力要求,基础施工成本较大,因此一般适用于工期在3个月以上的施工任务。

2、安拆过程中高空作业强度大,危险性高。塔机的安拆作业一般在几十米以上的高空进行作业,要求施工作业人员身体好、业务素质高,对安拆工序熟练,并要求有较强的团队协作,尤其在安拆、顶升作业过程中遇到突发性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时要有较强的应急能力。

二、大型塔式起重机械造成安全事故的类型及成因

塔机本身结构设计、复杂的外界环境,以及超时长的作业运行,加之在工业上大范围推广和快速扩张,使得当前塔机的各类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形势日益严峻。而塔机安全事故,往往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使企业及个人家庭承受惨痛的代价。本文就大型塔机常见事故类型进行分析如下:

(一)基础不符合要求引发事故

塔式起重机地基基础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引起安全事故。塔机安装前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地耐力测试,地基处在软卧土层的要采取加固措施,可以换土或加深塔式起重机基础或采取其他可靠的措施进行处理。基础施工要精心,钢筋绑扎隐蔽工程要进行检查验收,混凝土浇筑完毕外观检查应没有露筋、孔洞等严重质量缺陷,混凝土强度应达到厂家要求。

(二)断(折)臂

超力矩起吊、动臂限位失灵而过卷、起重机倾倒等原因均可造成折断臂事故。此外,当制造质量有问题,长期缺乏维护,臂节出现锈蚀、裂纹,超载,紧急制动产生振动,大臂安装时开口销质量不合格或安装不当,都也容易发生此类事故。

(三)脱钩、断绳。

脱钩指重物或专用吊具从吊钩口脱出而引起的重物失落事故,如吊物绑扎方法不当、吊钩无防脱装置、钩口变形、防脱装置失效等使重物脱落。

断绳指起升绳或吊装用绳破断造成重物失落事故。如超载起吊,起升限位开关失灵,偏拉斜吊,钢丝绳超过报废标准继续使用以及防脱槽装置存在设计缺陷,比如所选材料太薄,易发生变形等,导致钢丝绳不被限制在槽内行走而引发断绳事故,再有就是钢丝绳断丝超过使用规程中的规定值或钢丝绳断股等,存在侥幸心理不及时更换引发事故;

(四) 塔机位置布置不当、施工组织不合理引发事故

实际施工过程中,经常因为前期考虑不周,致使塔式起重机位置布置不合理,多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相互干涉,因而造成钢结构相互碰撞变形引发事故。另外,很多塔式起重机投入使用后,相邻建筑物由于施工进度较快,很快超过塔式起重机工作高度,或者在高层建筑施工时,由于施工进度过快,塔式起重机无法及时附着顶升,外墙防护脚手架高度超过塔式起重机有效起升高度,因而起吊重物与脚手架碰撞造成高空坠物伤人。

(五) 违章操作造成事故:

1、超负荷使用造成塔式起重机事故

超过额定起重力矩,力矩限制器损坏、拆除、没有调整或没有定期校核造成力矩限位失灵引发事故。此类事故发生较多,事故后引发的损害也较大。众所周知,塔式起重机司机素质参差不齐,很多司机认为塔式起重机都有一定的保险系数,超载一点也没有关系。尤其在超载一两次无安全事故后,抱有侥幸心理,从而导致事故发生。力矩限制器是塔式起重机最关键的安全装置,应定期保养、调整校核;不能擅自调整,损坏或拆除。

2、违规安装、拆卸造成事故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及顶升、落节是一项关键环节,操作人员应经过严格培训、持证上岗。施工作业前,有关操作人员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制订施工方案,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如安装、拆卸顺序,各部件的连接与紧固,平衡重的安装、拆卸次序,顶升、降落时油缸上部的平衡的调整,套架滚轮与塔身间隙的调整,顶升横梁与塔身踏步的安放位置,下支座与塔身的连接与拆卸,顶升、降落时回转的定位,及套架上两个爬爪的提、放与看护等环节都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六)塔式起重机附着不当引发事故

1、超过独立高度没有安装附着。

2、附着点以上塔式起重机独立起升高度超出说明书要求; ③附着杆、附着间距不经计算、设计,随意加大。

从以上塔式起重机经常发生的几种事故类型可以看出,一旦发生事故,都足以造成机毁人亡,损失巨大。因此分析发生这些事故的原因,能够帮助我们预防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大型塔式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解决对策

(一)加强大型塔机进场及安拆过程控制

1、严格产品进场、安装测试、交接手续及产品保修。塔式起重机进场前必须是满足使用要求的合格产品,杜绝三无产品投入使用,其次在安装后应由专业人员对限位、保险装置调试完毕后,严格进行载荷试验,与使用单位签定交接验收手续。产品使用中,生产厂家要经常回访,及时发现和处理塔式起重机使用中的问题,及时提供合格的原厂零配件。

2、安拆要由专业队伍进行,无安全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安拆作业;安装拆除方案要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安拆过程中要注意环境的变化,作业过程中天气突变或风力超过规定风级时,要在固定好标准节及上部结构后停止作业。

(二)加强对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监管

1、加强对塔式起重机的档案管理。新购入塔式起重机要经过审查备案后方可安装;塔式起重机产权转移要有相应的登记手续;对塔式起重机的原始资料,产权单位(个人),使用单位,检测、维修及事故记录要建档保存。对使用多年或需要转手的塔式起重机要对本体质量全面检测,可对型材、焊缝质量外观检查,必要的情况下进行局部探伤。

2、加强和提高塔式起重机械管理者的管理素质、能力,增加管理知识、手段。加强对从事塔机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及教育,塔式起重机司机、司索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加强教育提高技能,塔机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塔机的日常维护保养规范,对卷扬机、钢丝绳、制动装置等安全装置进行定期检查,防患于未然。

3、加强塔式起重机械租赁管理

针对塔式起重机的租赁,租赁商有责任、有义务做到租赁的起重机械的质量可靠;并且在起重机械设备未租借出去时,要定期、适当的给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租借的起重机械设备能够安全、可靠地进行工作。租赁商还应该具备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道德素质、租赁管理能力。其次针对租借出去的起重机械使用问题,租借者必须做到不仅会使用起重机械,还需要学会在使用时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

4、加大现场监督力度,加大对事故的处理力度。塔式起重机事故要查清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相关人员要接受安全教育,严防同类事故的发生,发生机械事故的塔式起重机不得随意维修并投入使用。

结束语

塔式起重机械的安全隐患会引起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不得不采取必要、可行的措施,减少塔式起重机械的安全隐患。针对具体的问题,提出符合实际要求的解决办法,尽其所能减少塔式起重机械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企业和社会发展谋求最大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王孟元.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浅析及对策[J].科技资讯,2011(8):40-42.

第4篇

塔式起重机,作为建筑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机械,因其起升高度大,覆盖面广被广泛使用,担负着主要的垂直运输任务。同时,又因其具有重心高,危险性大等特点,时常引发安全事故,严重的,甚至发生机毁人亡、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结合自己多年的安全管理经验,分析塔机的事故类型,重点介绍塔机安全管理,以期更好地做好该项工作。

一、起重机事故现状及分析

起重伤害与事故是指起重机械在作业过程中,由机具、吊物等所引起的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据统计,在冶金、机电、铁路、港口、建筑等生产部门,起重机械所发生的事故占有很大比例,高达25%左右,其中死亡事故占15%左右。如表1所示,其中在吊具打击中,有3起脱钩事故,占吊具打击事故的50%;在断绳事故中,有5起过卷事故,占断绳事故的38.5%;在108起事故中,有2起是超载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9%。据统计结果可知,在108起典型起重伤害事故中,吊物脱落打击事故占总事故数的25%,其伤亡人数占总伤亡人数的20.7%,居首位;其次是断绳伤害事故,分别为12%和12.1%;居第3位的是挤压伤害事故,分别为12%和9.3%。由此可见,吊物脱落打击、断绳和挤压伤害事故是起重机械作业过程中的多发性事故。 塔机事故如图:

二、安全管理

塔机管理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高效管理体制

制定符合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起重机吊运指挥信号》(GB5082—85)的规定,除矿井提升设备和载人电梯外,使用其它机械作业时,实行全国统一的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对在用起重机要进行认真的检查,如存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消除;维修保养不彻底的起重机禁止投入使用;严格防止侥幸和冒险的行为发生,把好塔机“退出机制”关,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原则,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加强安全教育

塔式起重机在工作过程中,由于指挥不当、缺乏经验、考虑不周、捆绑不牢、或司机操作不合理,或者设备有未被排除的故障,带病工作等原因,都可能造成人身或设备事故。因此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是很有必要的。安全教育有定期教育和班前教育两种形式。

(1)定期教育。定期教育一般是由厂安全技术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定期(一年或半年)组织全厂起重司机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主要内容是:①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详细解释;②学习交流有关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的知识;③从本厂和外厂的事故例证中总结经验教训;④总结推广本厂和外厂的安全生产经验。

(2)班前教育。班前教育每天由生产班长、安全员、带班司机利用接班前的几分钟时间,向全班司机讲述有关安全生产的注意事项,其内容一般有以下几方面:①交流本班组与兄弟单位安全生产的经验与教训;②指出本班组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交待应注意事项,及时堵塞事故漏洞;③讲述安全生产有关知识,提醒司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等。

(三)强化拆装管理

塔机的拆装是事故的多发阶段,也是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因拆装不当和安装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占有很大的比重。塔机拆装必须要具有资质的拆装单位进行作业,而且要在资质范围内从事安装拆卸。拆装人员要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有一定的拆装经验并持证上岗,同时要各工种人员齐全,岗位明确,各司其职,听从统一指挥,在调试的过程中,专业电工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很重要,电工要持电工证和起重工证。我们通过对大量的塔机检测资料进行统计,发现我市某拆装单位今年到目前一共安装54台塔机,而首检不合格47台,首检合格率仅为13%,其中大多是由于安装电工的安装技术水平较差,拆装单位疏于管理,安全意识尚有待进一步提高。另外由于拆装市场拆装费用不按照预算价格,甚至出现400~500元安装一台塔机,也导致安装质量下降。拆装要编制专项的拆装方案,方案要有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向拆装单位参与拆装的警戒区和警戒线,安排专人指挥,无关人员禁止入场,严格按照拆装程序和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作业,当遇风力超过4级要停止拆装,风力超过6级塔机要停止起重作业。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夜间作业的要有足够的照明,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夜间作业的要与汽车吊司机就有关拆装的程序和注意事项进行充分的协商并达成共识。

拆装过程中,要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塔机基础

塔机基础是塔机的根本,它是影响塔吊整体稳定性的一个重要因素。做塔吊基础的时候,一定要确保地耐力符合设计要求,钢筋混凝土的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值的80%。有地下室工程的塔吊基础要采取特别的处理措施:有的要在基础下打桩,并将桩端的钢筋与基础地脚螺栓牢固的焊接在一起。混凝土基础底面要平整夯实,基础底部不能作成锅底状。基础的地脚螺栓尺寸误差必须严格按照基础图的要求施工,地脚螺栓要保持足够的露出地面的长度,每个地脚螺栓要双螺帽预紧。在安装前要对基础表面进行处理,保证基础的水平度不能超过1/1000。同时塔吊基础不得积水,积水会造成塔吊基础的不均匀沉降。在塔吊基础附近内不得随意挖坑或开沟。

2、安全距离

塔吊在平面布置的时候要绘制平面图,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小区,住宅楼多,塔吊如林,更要考虑相邻塔吊的安全距离,在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上都要保证不少于2m的安全距离,相邻塔机的塔身和起重臂不能发生干涉,尽量保证塔机在风力过大时能自由旋转。塔机后臂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50cm。塔机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如图)。

电压(Kv)

距离(m)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 1 1.5 2.0 4.0 6.0

塔机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不够上表要求的要塔设防护架,防护架搭设原则上要停电搭设,不得使用金属材料,可使用竹竿等材料。竹竿与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m还要有一定的稳定性的强度,防止大风吹倒。

3、安全装置

为了保证塔机的正常与安全使用,我们强制性要求塔机在安装时必须具备规定的安全装置,主要有: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装置、幅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吊钩保险装置、卷筒保险装置、风向风速仪、钢丝绳脱槽保险、小车防断绳装置、小车防断轴装置和缓冲器等。这些安全装置要确保它的完好与灵敏可靠。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不得私自解除或任意调节。

4、稳定性

塔式起重机高度与底部支承尺寸比值较大,且塔身的重心高、扭矩大、起制动频繁、冲击力大,为了增加它的稳定性,我们就要分析塔机倾翻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条:一、超载。不同型号的起重机通常采用起重力矩为主控制,当工作幅度加大或重物超过相应的额定荷载时,重物的倾覆力矩超过它的稳定力矩,就有可能造成塔机倒塌。二、斜吊。斜吊重物时会加大它的倾覆力矩,在起吊点处会产生水平分力和垂直分力,在塔吊底部支承点会产生一个附加的倾覆力矩,从而减少了稳定系数,造成塔吊倒塌。三、塔吊基础不平,地耐力不够,垂直度误差过大也会造成塔吊的倾覆力矩增大,使塔吊稳定性减少。因此,我们要从这些关键性的因素出发来严格检查检测把关,预防重大的设备人身安全事故。

5、电气安全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塔吊的专用开关箱也要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漏电保护器的脱扣额定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不超过0.1s。司机室里的配电盘不得在外。电气柜应完好,关闭严密、门锁齐全,柜内电气元件应完好,线路清晰,操作控制机构灵敏可靠,各限位开关性能良好,定期安排专业电工进行检查维修。

6、附墙装置

当塔机超过它的独立高度的时候要架设附墙装置,以增加塔机的稳定性。附墙装置要按照塔机说明书的要求架设,附墙间距和附墙点以上的自由高度不能任意超长,超长的附墙支撑应另外设计并有计算书,进行强度和稳定性的验算。附着框架保持水平、固定牢靠与附着杆在同一水平面上,与建筑物之间连接牢固,附着后附着点以下塔身的垂直度不大于2/1000,附着点以上垂直度不大于3/1000。与建筑物的连接点应选在混凝土柱上或混凝土圈梁上。用预埋件或过墙螺栓与建筑物结构有效连接。有些施工企业用膨胀螺栓代替预埋件,还有用缆风绳代替附着支撑,这些都是十分危险的。

(四)细化安全操作,加强监督检查

1、安全操作

塔式起重机管理的关键还是对司机的管理。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了解机械构造和工作原理,熟悉机械原理、保养规则,持证上岗。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作好保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作好清洁、、紧固、调整、防腐等工作,不得酒后作业,不得带病或疲劳作业,严格按照塔吊机械操作规程和塔吊“十不准、十不吊”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塔机平时的安全使用关键在操作工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检查维修关键在机械和电气维修工。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2、安全检查

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后和日常使用中都要对它进行检查。金属结构焊逢不得开裂,金属结构不得塑性变形,连接螺栓、销轴质量符合要求,在止退、防松的措施,连接螺栓要定期安排人员预紧,钢丝绳保养良好,断丝数不得超标,绝不允许断股,不得塑性变形,绳卡接头符合标准,减速箱和油缸不得漏油,液压系统压力正常,刹车制动和限位保险灵敏可靠,传动机构良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电气控制线路绝缘良好。尤其要督促塔机司机、维修电工和机械维修工要经常进行检查,要着重检查钢丝绳、吊钩、各传动件、限位保险装置等易损件,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严格杜绝机械带病作业。

第5篇

一、塔式起重机事故原因分析

究其原因造成塔式起重机伤害事故有人、机械、零部件、拆装方案、环境5个方面因素。

1、人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中心环节

目前,建筑领域伤亡事故多发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由于缺乏安全知识,违规操作,超负荷、斜吊、吊运埋在地底下物体造成事故屡见不鲜。有的塔吊司机技术不熟练,遇到特殊情况惊慌失措,操作柄一下子就从高速档直接回零位,产生吊钩和吊物制而不止,强烈的晃动和冲击,发生吊物坠地或撞人。有时塔吊在超重、超力矩的状况下运作,使各机构和部件都处超常状态,会发生制动失效,钢丝绳拉断、甚至倒塔事故。工地负责人在经济承包过程中,只顾效益不顾安全,不但起重机械设备得不到维护保养,安全装置失效甚至违章指挥作业酿成事故。据有关资料表明,由于起重作业人的不安全因素造成事故占80%以上,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中心环节。

2、塔式起重机自身原因

塔吊成年累月屹立在风雨中,历尽春夏秋冬,严寒酷暑。在恶劣环境中运转,不但寿命短而且常带病作业,造成这种情况有多方面原因。(1)设计不合理:国家建设部明令禁止使用的塔吊,即属于设计不合理安全稳定性差,操作不方便,安全装置不全的。必须坚决淘汰危及安全的起重设备。(2)粗制滥造:原、辅材料、外协件进厂没有经过理化实验马上投料制作。生产一线工人为了自己一时经济利益抢任务,争工时,不按生产工艺要求加工,加工产品质量检验部门没有严格把关,让不合格的零件出厂留下隐患。(3)安装不合格:塔吊拆装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安装后没有按有关试验规程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试验,或者敷衍了事。(4)缺乏维护保养:塔吊使用单位平常缺乏维护保养工作,致使运行机构、吊具、索具、滑轮组等存在故障得不到及时修理和排除,运行时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事故。综上所述,违反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设计不合理、粗制滥造、安装不合格、管理不重视的塔式起重机是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重要根源。

3、零部件质量原因

2004年1月31日,福清诚丰世纪园工地向山东烟台市建筑机械厂购进一台起重量为4吨塔吊,使用不到2个月塔吊底座焊缝开裂。4月6日,7名工人修理塔吊油压操作柄时,塔吊底座突然断裂,整个塔吊轰然倒地,7名工人随塔吊一同倒地,都有不同程度伤害。之所以会发生倒塔事故,一方面由于修理工作失误,另一方面塔吊结构件焊接质量也有问题。

塔吊的关键件和重要件焊接质量达不到国家GB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在拆装顶升修理过程最容易发生倒塔事故。塔吊的钢结构件在制作装卸运输中外观变形没有及时得到校正,在高空安装过程既费工又非常危险。所以我们对塔吊所有的零部件、液压顶升系统管接头、电缆电线、安全装置等在出厂前或在总装现场地面上都要进行认真检查,做到万无一失,才能确保安全。

4、塔式起重机拆装方案原因

2002年,全国塔吊在拆装过程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5起。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分别是没有预先制定作业方案和安装队伍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安装拆除资质,没有按说明书要求作业造成的。拆装方案最为重要,如果没有制定拆装方案,或者方案过于简单不能具体指导施工。盲目进场、隐患丛生、空间窄小、地质松软、障碍未除、起重设备选择不当、工具、劳保用品没带好、安装无程序、安全技术措施不力、交底不清、工件绑点错误等随时都会导致事故发生。塔吊拆装工程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因此拆装方案各方面都要考虑很周到,稍有疏忽便会发生机毁人亡事故。

5、环境因素

塔吊拆装现场地面未经硬化处理,道路不通、排水不畅,到处积水烂泥;电网交错,一旦碰上电力电线轻则伤,重则亡;各种障碍物未除,塔吊安装于临街闹市、人员密集处不利的地理环境;拆装时遇到高温酷暑、寒流袭击、刮风下雨、大雾迷漫、风沙、光线暗淡等恶劣气候均是引发事故重要原因。

二、塔式起重机事故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企业责任主体,并强调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夯实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首先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推行安全性评价活动,在安全性评价活动基础上,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形成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做到自觉遵章守纪。

2、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

随着农民工进城,在建筑领域人数越来越多,工地第一线作业工人中,外来务工人员或新工人约占40-60%,他们短期使用多,工作岗位变化也多,很难掌握应有的安全技术知识。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一定要坚持三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不准参加生产和独立操作。从事塔吊司机、拆装作业、信号指挥人员属特殊工种应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对于地面上和施工面上挂钩,绑扎工也必须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坚持少而精、注重实效,使受教育者感到每次讲安全都有收获,铭记在心,在往后实际工作中能起到举一反三作用,避免同类事故重新发生。由教育部门牵头举办起重作业专题培训班,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提高全体职工预防起重作业伤害事故本领。

3、加大更新改造资金投入,及时淘汰危及安全起重机械

国家实行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建筑业属国家重点行业,应不断地加大更新改造资金投入,引进具有高新技术安全可靠的塔吊。引进后应委托具有拆装资质,人员经过专业训练有一定实践经验队伍安装。安装后必须按JGJ34-86《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和有关安全标准规定,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量的检验。经检验检测合格办理后方可投入运转。塔吊在使用过程中,施工单位应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查塔吊四限位二保险(力矩、超高、变幅、行走限位装置,吊钩保险和卷筒保险装置)、附墙装置等,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塔吊的损坏和零件磨损规律,规定定期保养和计划修理的间隔期项目和要求,把机械故障消灭在萌芽之中,使塔吊经常保持着良好的技术状态,从而杜绝了机械事故和随之产生的一些人身伤亡事故。

4、确保整机安全可靠性

国家对塔吊整机及零部件、操纵系统、电气系统、液压顶升系统等都制定了严格标准和要求。因此,制造单位必须强化安全质量意识,扎扎实实地做好产品质量工作。

加强原辅材料、零件、配套件、外协件的检测监控工作,凡经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材料、零件、配套件一律不得入库,从源头上把好零件质量关。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塔吊内在质量符合国家规定范围和技术条件规定的物理化学性能。加强塔吊结构件的检测工作,对重要件和关键件的标准节、塔身、塔峰、起重臂、配重臂、拉杆等制作、焊接型式、焊条、焊接工艺等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测和质量管理点监控。对标准节踏步和拉杆进行射线探伤,保证产品的强度和安全。

5、制定周密拆装方案

在制定拆装方案之前必须做好大量的准备工作。(1)认真审阅图纸,包括整体结构、连接点、组件重量、数量、绑点、安装标高。(2)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会同安装队负责人到现场实地勘察熟悉环境。为架空输电线路,现场可提供安装电源配电柜位置,必须向施工单位了解并索取塔吊基础施工合格证。当地质条件达不到要求时,应由建设设计部门设计桩基。(3)配备拆装各专业人员数量、选择起重机、行车路线、应随带工具、索具、劳保用品等。(4)在拆装过程中应采取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各零部件拆装程序和方法。制定出周密拆装作业方案。方案必须做到能够指导施工,既经济又安全。方案应该提交有关领导审批后认真贯彻实施。

第6篇

【关键词】桥式起重机;钢丝绳;安全隐患;制动器

前言

桥式起重机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带来高效、方便、快捷的同时,因机械的不安全因素,频频发生事故。通过生产实践、检验经验累积和分析,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有设备方面、使用管理、安全教育和使用环境改造等。研究桥式起重机设备方面的隐患,着重点从钢丝绳、卷筒及钢丝绳压板、吊钩、减速器齿轮、制动器、车轮与轨道及安全装置等 7 个方面进行了分析。钢丝绳是桥式起重机的重要零件之一,直接承载着吊物和吊具的重量,关系到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和运行。分析钢丝绳的安全隐患,受力特征,以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是必要的。

1.桥式起重机钢丝绳的安全隐患

钢丝绳使用的安全性是人们长期以来一直关心的问题,由于钢丝绳损伤或破断而引起的重大事故时有发生。通过多年检验工作实践的总结,归纳起主要损伤现象有以下六种,即:磨损、疲劳、锈蚀、变形、咬绳、过载。

1.1磨损

钢丝绳在操作时与其它物体接触并有相对运动,产生摩擦,钢丝绳的表面也不断磨损。磨损是钢丝绳最常见的损伤方式,一般分为外部磨损、变形磨损和内部磨损三种情况。

1.1.1外部磨损

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其外周与滑轮槽、卷筒壁、钩头等物体表面接触而引起的磨损属于外部磨损。外部磨损使承受载荷的钢丝截面积减小,钢丝绳的破断载荷也相应降低。通过试验得到的钢丝绳直径减小率与破断载荷降低率的关系曲线。由曲线可以看出,单周磨损较全周磨损更恶劣,所以在钢丝绳的全长范围内,应尽可能地做到均匀磨损

1.1.2变形磨损

由于振动、碰撞造成的钢丝绳表面撞损,叫做变形磨损,这是一种局部磨损现象。从外表看,钢丝宽度扩展,虽钢丝绳截面积减小不多,但局部挤压处的钢丝表面材质硬化了,极易断丝。

1.1.3内部磨损

在使用过程中,钢丝绳经过卷筒或滑轮时所承受的全部负荷压在钢丝绳的一侧,各根细钢丝的曲率半径不可能完全相同。同时,由于钢丝绳的弯曲,钢丝绳内部各根细钢丝就会相互产生作用力并且产生滑移,绳内各绳股之间和钢丝之间产生摩擦,构成了内部磨损。

1.2疲劳

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主要承受弯曲疲劳和拉伸、扭曲、振动引起的疲劳。

1.2.1弯曲疲劳

钢丝绳重复通过滑轮或卷筒,无数次的弯曲,容易使钢丝产生疲劳,韧性下降,最终导致断丝。疲劳断丝出现在股的弯曲程度最厉害的一侧外层钢丝上。

1.2.2拉伸、扭曲和振动引起的疲劳

起重机钢丝绳在起动和制动的始末,捆扎钢丝绳在承受载荷的前后,变化的拉伸应力会引起金属疲劳。此外,钢丝绳经常受到扭曲和振动也是产生疲劳的原因。

1.3锈蚀

钢丝绳一般在露天使用,日晒雨淋会使钢丝绳腐蚀,尤其是沿海地区、在有害气体与恶劣环境下使用的钢丝绳,腐蚀造成的损伤就更严重。这些腐蚀点就成了应力集中点、疲劳裂纹的源泉。

1.4变形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1.4.1外伤

在操作过程中,钢丝绳与其它设备不正常的接触容易造成外伤。最明显的外伤是钢丝绳在滑轮里滑槽,在卷筒上跳出挡板。

1.4.2压溃

钢丝绳在卷筒上卷乱后容易产生压溃现象。钢丝绳在卷筒上卷乱时,相互倾轧,造成钢丝绳的损伤会,在局部迅速出现断丝与压扁的痕迹。

1.4.3扭结

钢丝绳在局部扭曲后产生的永久变形叫做钢丝绳扭结。钢丝绳在扭结后,经过多次起吊受载,也只有局部绳芯外露,一般没有断丝现象。但试验表明,钢丝绳在扭结损伤后强度将显著降低。正扭结的强度只有原强度的60~80%,负扭结的强度还不到原强度的50%。

1.5咬绳

钢丝绳咬绳损伤现象一般发生在多层卷绕的起重机卷筒上,有槽双层卷绕的起重卷筒更甚。在钢丝绳绕过节点的瞬间,由张力产生的压力先全部作用在相邻钢丝绳表面,一般导入角α不大时,受压面积也很小,钢丝绳常常很快从相邻钢丝绳的表面擦过,落入位置。

1.6过载

钢丝绳随着载荷的增加会有微量的伸长,当载荷超过弹性极限时,钢丝绳就可能断裂。通常把钢丝绳承受的静载荷控制在破断载荷的1/10~1/5,叫作安全负荷。但钢丝绳实际上往往处于运动状态,钢丝绳在工作时除了要承受货物、吊物、自重等静载荷外,还要受到因加速度和冲击引起的动载荷,因弯曲引起的附加载荷,因摩擦引起的阻力载荷等等。由此可见,当除了静载荷以外的其它载荷增多时,实际的安全系数就降低了,钢丝绳往往由此而引起过载。因过载而破断的钢丝绳,其断口呈松散状,6股的钢丝绳断口位置大多数不在一起,绳芯外露,这是钢丝绳因过载而断裂的特征。过载的钢丝绳即使不发生断裂事故,也会大大地缩短使用寿命。由试验得到的安全系数与钢丝绳寿命的关系曲线,从图中可见安全系数降低将导致钢丝绳使用寿命急剧下降。要消除由于钢丝绳的安全隐患而引发的起重机事故,就必须分析钢丝绳的受力特征、安全隐患,以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这里我以桥式起重机吊钩钢丝绳断裂事故例案进行分析讨论。

2.桥式起重机吊钩钢丝绳断裂事故

2.1事故概况及过程

2010年10月,某石材公司的加工车间,一台额定起重量为5t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在运送过程中吊起的重物发生了晃动,此时起重机钢丝绳突然断裂,吊物坠落在地上,石板材破碎,一人受伤,导致整个车间停产4h,直接经济损失约1万元。

2.2事故原因

这台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为5t,起升高度6m,起重机跨度为22.5m,但吊运的重物只有4.2t,因此事故不是超载原因造成的。

2.2.1直接原因

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断裂,吊物坠落。

2.2.2间接原因

经过长期使用,钢丝绳已磨损、断丝、绳股折断,已达到报废标准,但却仍在继续使用。运送过程中吊物晃动,对钢丝绳产生一定的冲击载荷,冲击应力超过本身有缺陷钢丝绳的破断应力,致使用钢丝绳断裂。企业没有制定安全管理机制和操作体制,未对起重机钢丝绳等重要零部件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2.2.3主要原因

事故车间是加工车间,使用环境较差,有大量的粉尘,起重机的使用频率较高,也经常超负荷使用,当起重机钢丝绳出现磨损、断丝、绳股折断后,没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导致起重机钢丝绳断裂,吊物坠落事故。2.3事故分析

2.3.1桥式起重机钢丝绳的受力特征桥式起重机的钢丝绳受力情况非常复杂。受载时,钢丝中产生拉伸应力、弯曲应力、挤压应力(钢丝绳与滑轮、卷筒等接触挤压,钢丝之间相互挤压)以及钢丝绳捻制时的残余应力等。当钢丝绳绕过滑轮时,受有交变应力作用,使金属材料产生疲劳,最后由于钢丝之间的摩擦、钢丝绳与绳的摩擦使钢丝磨损面破断。

2.4预防措施

针对钢丝绳的缺陷而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措施主要有:

(1)起重机的起重量不要超过额定起重量,绝不能超载作业。

(2)起重机在作业时不要使钢丝绳受到突然冲击力。

(3)起重机的钢丝绳要根据工作类型及环境选择适合的钢丝绳。在更换新的钢丝绳时要按原设计要求选用合格产品。

(4)对钢丝绳要进行定期的(根据工作环境确定周期),选用合格油品涂抹钢丝绳,做好记录。

(5)在高温及有腐蚀介质的环境里的钢丝绳须有隔离装置。

(6)如有必要是时,需用钢丝绳检测仪对钢丝绳进行安全检测。

2.5安全管理与操作体制

桥式起重机的设计通常是偏于保守的,也有成熟的设计经验,个别误操作和维护不当一般不至于造成起重机损坏,但是如果经常操作不当,就会造成起重机事故。因此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与操作体制是预防桥式起重机事故的重要条件。

(1)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制定符合桥式起重机的安全规章制度。

(2)起重机操作员,一定要定期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使用过程中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起重吊运作业人员必须掌握的最基本的安全操作规程。

3.结束语

影响桥式起重机安全的因素很多,主要有设备方面、使用管理、安全教育和使用环境等。而由于钢丝绳的缺陷而存在的安全隐患是设备方面的一个重要因素。总之,桥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是比较复杂的,预防机械故障和安全事故的发生需要加强设备管理、对操作工的定期学习培训。重视起重机机械故障的隐患排查,消除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制定出周密可行的预防措施,确保起重机的安全运行。

参考文献:

[1]《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

[2]《起重机设计规范》,国家质检总局GB/T3811.

[3]《重要用途钢丝绳》,国家质检总局GB8918.

第7篇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山西省运城地区尊村引黄灌溉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靳守邦,局长。

    委托代理人:贾新民,山西省衡霄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余忠元,山西省运城地区尊村引黄灌溉管理局副局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山西省运城市安邑水库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解蒲成,主任。

    委托代理人:席公民、陈军,山西省弘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山西省运城市北城供水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丁,经理。

    委托代理人:牛耕,山西省弘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健,山西省运城市北城供水公司质检办公室主任。

    被告人:杨军武,男,50岁,山西省运城市人,运城市天马文化用纸厂负责人。1997年12月6日被逮捕。

    辩护人(兼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王践、张银玉,山西省南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杨军武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向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山西省运城地区尊村引黄灌溉管理局(以下简称引黄管理局)、山西省运城市安邑水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水库管委会)和山西省运城市北城供水公司(以下简称供水公司)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军武独资开办的运城市天马文化用纸厂(以下简称天马纸厂)将含有挥发酚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排入引黄干渠,随干渠内的供水流入樊村水库,污染了水体,致使本市北城供水系统被污染,供水中断三天,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请依法判处。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引黄管理局要求被告人杨军武赔偿该单位41万方水被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246万元;附事民事诉讼原告人水库管委会要求赔偿该单位为清除水体污染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扣除杨军武已经赔偿的3万元,还应赔偿43495元;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供水公司要求杨军武赔偿该单位的营业损失及清除污染费等共1096万元。

    被告人杨军武承认天马纸厂的污水曾经流入引黄干渠,但是辩称引黄干渠放水时,该污水已经被排除干净。樊村水库和供水公司供水系统被污染,并非该厂污水所致,责任应当由引黄管理局承担。水库管委会和供水公司不应直接向我索赔。事发后,我为了城市早日恢复供水,才分别与引黄管理局、水库管委会达成协议,出资排污和赔偿损失,并非自愿承担责任。

    杨军武的辩护人辩称,引黄管理局是在杨军武排污后,总调度才下令放水,这说明此时污水已经排净。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没有确凿的证据,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另外,引黄管理局知道有污水进入樊村水库后,既不采取任何措施,也不通知供水公司,因此造成城市供水系统被污染,引黄管理局是有责任的。三原告的经济损失应当由引黄管理局承担。水库管委会和供水公司与杨军武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依法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

    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天马纸厂是被告人杨军武于1993年开办的独资企业,设立在利用黄河水灌溉农田和解决城市供水问题的引黄干渠附近。该厂自投产以来,一直没有配置污水处理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挥发酚等有毒物质的污水,都积存在工厂附近的坑里,靠自然蒸发、渗入地下或者排入引黄干渠。天马纸厂因向引黄干渠中排放污水,曾经受到引黄管理局的经济处罚。

    1997年10月上旬,天马纸厂的污水坑决口,大量污水流入与引黄干渠一闸之隔的壕沟里,将壕沟中的引黄支渠(当地人俗称斗渠)淹没。10月14日下午,被告人杨军武在明知壕沟里积存着大量污水的情况下,指派该厂工人郑武强、杨新红,以修理引黄干渠闸门启闭机上的传动齿轮为由,借故将闸门提起,致使壕沟里的部分污水流入引黄干渠。10月15日上午,引黄管理局五级站站长刘自强发现干渠内进入污水后,找到该厂责令杨军武即时排除污水。杨军武虽然采取了排污措施,但是未能将污水完全排净,亦未将闸门堵严。当天下午3时许,引黄管理局五级站开机通过引黄干渠向水库管委会管辖的樊村水库供水两个多小时。10月16日早6时许,当引黄水流入樊村水库时,引黄管理局工作人员看到有大量污水同时进入水库,库存的41万方水被污染,遂逆流而上查看,发现污水来自天马纸厂积存污水的壕沟中。此时,原来被污水淹没的引黄支渠已经露出,壕沟里的污水也所剩不多。

    由于引黄管理局在发现污水进入樊村水库后,未能及时将此情况通知水库管委会,因此水库管委会又将被污染的水供给供水公司,使该公司的供水系统被严重污染。为避免发生饮水事故,供水公司只得将北城区的供水中断三天。

    引黄管理局供给樊村水库的水共计41万方,价值246万元,已被水库管委会拒付水费。水库管委会为清除污染支付各项费用73495元,后将41万方被污染的水以36万元卖给运城盐化局。扣除所卖水费,水库管委会的实际经济损失为37495元。供水公司因污染遭受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76万元,其中有2000元是为清除污染而购置特种工具使用。案发后,被告人杨军武已经给引黄管理局和水库管委会各赔偿3万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1、证人刘自强、薛兵、张广跃、王加良、张科民的证言;2、水质污染监测鉴定结论书;3、运城市价格事务所关于经济损失的估价报告,樊村水库库容曲线图;4、引黄管理局电话记录;5、供水公司关于停水、供水的通知;6、运城市环保局解州监理所关于责令天马纸厂停产的通知;7、购药剂等费用的发票,帐目,领条等;8、关于天马纸厂污水池、壕沟、引黄干渠积存的污水及樊村水库被污染的录像带;9、引黄闸门启闭机上更换的破旧齿轮两个;10、被告人杨军武对事实经过的供述及其有关本案事实的书面说明。上述证据均在庭审中质证,法庭予以确认。

    运城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军武从事造纸业,应当清楚挥发酚是有毒物质。全国人大常委会1984年5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对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已经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庭审查证,流入樊村水库的有毒污染物源于天马纸厂积存污水的壕沟中。杨军武在刑法施行后,仍然违反国家关于水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将含有有毒物质的污水排入引黄干渠,严重污染了水体,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杨军武及其辩护人认为引黄管理局是在引黄干渠中的污水排净后才下令放水,樊村水库被污染并非杨军武行为所致,因此杨军武无罪的辩解理由,没有证据支持,不能成立。因杨军武的犯罪行为给引黄管理局和水库管委会造成的经济损失,杨军武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供水公司要求杨军武赔偿的全部经济损失中,包含购置特种工具的2000元费用,鉴于该特种工具是供水公司必备的工具,况且仍可正常使用,杨军武可以不予赔偿。供水公司的其他经济损失,主要原因系杨军武的犯罪行为所致,但是引黄管理局未能及时通知,亦有一定责任。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本案三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都与杨军武的犯罪行为有因果关系,杨军武及其辩护人认为该经济损失应当全部由引黄管理局承担的意见,理由不足,不予支持。据此,运城市人民法院于1998年9月17日判决:被告人杨军武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人民币。被告人杨军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引黄管理局经济损失246万元(含已付的3万元);赔偿水库管委会经济损失37495元(含已付的3万元);赔偿供水公司经济损失75320元。

第8篇

关键词:起重机;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塔式起重机是目前施工现场的主要起重和运输设备,也是反映施工机械化程度的主要标志之一,因工作高度高、运输距离长等优点,在施工时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由于机械设计复杂,操作专业性强,使用时危险系数比传统的起重运输设备要大得多,安全事故的发生率较高,带来的损失和后果极其严重,给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和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压力。笔者根据多年来的安全管理工作,归纳总结了塔式起重机容易发生和忽视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供同行交流和探讨。

一、塔式起重机常见事故

(一)、整体倾覆

对于固定式塔式起重机而言,倾覆事故一般是指大部分塔身或者塔式起重机的臂架结构和塔身整体倒塌的事故;而对于行走式塔式起重机而言,一般是指下回转塔式起重机回转结构或者塔式起重机行走支撑结构以上部分整体倒塌的事故。

塔式起重机整体倾覆事故危害巨大,后果严重,社会反响强烈,性质恶劣,此类事故其结果是机毁人亡,其造成的危害往往不止于施工现场,常涉及到施工现场周边的设施和人员,因此作为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事故成因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彻底杜绝。

(二)、顶升事故

塔式起重机顶升事故,泛指在爬升或者下降作业当中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发生的事故。近年来,塔式起重机顶升事故在逐年增加占整个塔式起重机事故的比例,这一方面是在塔式起重机中由于自升式塔式起重机所占的比重增高,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塔式起重机危险性大的顶升作业,会发生事故,如果稍有不慎,严重的顶升事故会导致回转下支撑以上部分整体脱落和塔式起重机顶升套架。

(三)、脱臂成折臂事故

这种事故常包括以下情形:一是塔式起重机安装时,斜拉杆销轴或臂架锁固不可靠或未锁固,在使用过程中,起重机销轴脱出,使起重机臂架折断或脱落;二是塔式起重机超载斜拉或使用,使起重机臂架屈曲变形或断裂;三是因其他原因或者磨损动臂变幅塔式起重机的变幅钢丝绳断裂,导致整个臂架跌落;四是动臂变幅塔式起重机在起臂变幅时,由于操作不当,且变幅限位和防臂架倾翻装置失效.导致整个臂架向后翻落。

(四)、吊钩成重物脱落事故

此类事故常见于以下情形:一是起升钢丝绳由于磨损断裂引起吊钩和重物脱落;二是吊钩防脱装置失效,再加大斜拉斜吊,导致吊索从吊钩滑出,造成重物脱落;:三是高度限位失效.塔式起重机司机操作不慎,吊钩冲顶,起升钢丝绳被拉断,吊钩和重物一起跌落;四是散件绑扎不牢,重物洒落。

二、塔式起重机事故特点

(一)、材质疲劳

塔式起重机主要是通过螺栓由高强度钢材焊接和连接而成,在工作中由于钢结构构件及其焊缝一直承受着应力拉、压、剪切等的循环作用,慢慢延伸扩张并容易产生裂纹,给正常使用设备埋下了隐患。因此,特别是在使用前的安装中,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一定要重视,钢材是否有裂纹是否有变形、焊缝要仔细检查,进行规范的检测必要时可以请专业的检测机构,达到使用要求时方能进行安装使用。

(二)、配件没有及时更换

使用的高强度螺母、螺栓在塔式起重机中,连接用的钢丝绳,销轴,各必须确保种安全装置等在正常状况下使用。

一般不得超过二次螺栓螺母使用次数,重复使用的螺母、螺栓、销轴必须变形、无损伤、缺牙、滑牙、螺纹磨损、锈蚀等问题;钢丝绳应及时更换并定期检查;应有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检修各种安全限位器。但结果很不乐观,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使用方埋下事故隐患,对起重机重视程度不够,甚至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三)、基础施工与选择

承重平台是主要的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基础的好坏对机械的使用安全直接影响。在基础施工进行前,地基承载力的核算一定要进行,否则的话,很容易造成基础沉降不均匀由于地基承载力不足,从而导致地脚螺栓断裂、地基开裂等安全事故。

(四)、标准节的使用

塔式起重机的标准节分为加强(基础)标准节和普通标准节,其中最底部的那一节标准节(加强节或基础节除外)受力最大,同一个标准节如果长期装在最底部,该标准节受力过度必然造成疲劳的产生,长此以往必然引起事故发生。要穿插使用在拆卸使用时,不能老用同一个标准节。

(五)、电线、电缆问题

塔式起重机的电缆、电线是一个容易被人忽视的问题,但如果处理不当,后果也是很严重的。

一般由施工单位的焊工对地线的焊接直接负责,但是并没有对焊接工人一般情况下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焊接的部位和材料都主观性很强,比较随意,甚至有个别情况把地线塔机主要受力部位相互焊接,这些情况都为安全使用埋下了隐患。

按要求地埋电缆应使用铠装电缆,但以普通电缆居多的实际情况,而且潮湿绝缘模拟测试没有做,带来很多不便给春夏两季施工。

应定期检查塔式起重机电线电缆,由于在室外电线电缆长期工作,老化较快,容易出现断裂和裂纹现象,在湿度较大的季节或雨天漏电现象很容易出现,给设备和人员造成很大的危害。因此,应形成定期对电线电缆检查的机制,对安全使用影响时,不得拖沓,必须及时更换。

三、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全对策

(一)、现场布置

一般来说目前的施工现场密度较大,施工场地相互之间比较狭小,为了使塔式起重机占据有利的地势,施工单位往往不顾后果,因己而立,是为了方便自己。

相互之间造成塔式起重机碰撞、打架、缠绕等后果的发生,给施工带来了危险和不便。因此,现场的平面规划图要科学合理地布置,有效安全的保证运行。

一般来说,有下面几个原则进行基础位置的选择:塔式起重机的作用充分发挥,整个作业现场尽可能使起重臂覆盖;尽可能避开高压线在起重臂的覆盖范围,满足所规定的安全距离《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一定要采取防护措施,如果小于安全距离,以防碰到高压线;作业范围内,应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障碍物,如果确实无法避开受条件限制的,保证安全性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要符合有关技术要求的建筑物外墙与机械中心线距离,外脚手架的搭设保证塔身不阻碍,不与建筑物其它部位工作时相碰。

(二)、操作人员的行为安全管理

往往引起事故发生的导火索是操作人员的违章行为,对操作人员的管理也是塔机安全管理的关键。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工作原理和机械构造,身体健康,熟悉保养规则、机械原理并持证上岗。要选择有资质专业队伍的安装单位,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的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安装人员进行验证,并且应对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确认签字,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按规定项目部应配备安全设备管理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塔机,塔机、司机指挥应持证上岗,进行操作严格按照塔机机械操作规程,不野蛮、违章操作;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拒绝违章指挥。做好日常检查,确保安全装置齐全可靠,电气控制线路绝缘良好。

总之,塔式起重机作为主要运输机械与建筑施工的重要象征,稍有疏忽在实际工作中就可能造成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因此,加以控制要从塔式起重机的购置安装、设计制造、维修和使用检测等各个环节塔式起重机的本质安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提高,更好地发挥塔式起重机作用。

参考文献

第9篇

【关键词】起重机;安全;管理

塔式起重机是目前施工现场的主要起重和运输设备,也是反映施工机械化程度的主要标志之一,因工作高度高、运输距离长等优点,在施工时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由于机械设计复杂,操作专业性强,使用时危险系数比传统的起重运输设备要大得多,安全事故的发生率较高,带来的损失和后果极其严重,给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和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压力。笔者根据多年来的起重机械管理工作,归纳总结了塔式起重机容易发生和忽视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供同行交流和探讨。

1、材质疲劳

塔式起重机主要是由高强度钢材通过螺栓连接和焊接而成,由于钢结构构件及其焊缝在工作中一直承受着拉、压、剪切等应力的循环作用,容易产生裂纹并慢慢延伸扩张,给设备的正常使用埋下了隐患。因此,在使用前,特别是安装前,一定要重视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要仔细检查钢材是否有变形、焊缝是否有裂纹,必要时可以请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规范的检测,达到使用要求时方能进行安装使用。

2、配件没有及时更换

塔式起重机使用的高强度螺栓、螺母,连接用的销轴,钢丝绳,各种安全装置等必须确保在正常状况下使用。

螺栓螺母使用次数一般不得超过二次,重复使用的螺栓、螺母、销轴必须无损伤、变形、滑牙、缺牙、锈蚀、螺纹磨损等问题;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各种安全限位器应有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检修。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结果很不乐观,大多数使用方重视程度不够,埋下事故隐患,甚至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3、基础选择与施工

塔式起重机的基础是主要的承重平台,基础的好坏直接影响机械的使用安全。在进行基础施工前,一定要进行地基承载力的核算,否则的话,很容易由于地基承载力不足而造成基础沉降不均匀,从而导致地基开裂、地脚螺栓断裂等安全事故。

目前较为常见的基础主要有钢筋混凝土大板基础和桩基础加钢筋混凝土承台两种形式。当地质条件较好、承载力较高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大板基础,但是如果大板基础明显受到旁边基坑开挖的影响,难以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时,需考虑采用桩基础形式。当地质条件较差、地基土承载力不够,明显受到基坑开挖的影响或塔吊对基坑支护产生较大附加荷载等情况时,须采用桩基础加钢筋混凝土承台。

4、标准节的使用

塔式起重机的标准节分为普通标准节和加强(基础)标准节,其中最底部的那一节标准节(基础节或加强节除外)受力最大,如果长期让同一个标准节装在最底部,必然造成该标准节受力过度而产生疲劳,长此以往必然导致事故发生。在拆卸使用时要穿插使用,不能老用同一个标准节。

5、电线、电缆问题

塔式起重机的电线、电缆是一个容易被人忽视的问题,但如果处理不当,后果也是很严重的。

地线的焊接一般由施工单位的焊工直接负责,但是一般情况下并没有对焊接工人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焊接的材料和部位都比较随意,主观性很强,个别情况甚至把地线焊接到塔机主要受力部位,这些情况都为安全使用埋下了隐患。

地埋电缆按要求应使用铠装电缆,但实际情况以普通电缆居多,而且没有做潮湿绝缘模拟测试,给春夏两季施工带来很多不便。

塔式起重机电线电缆应定期检查,由于电线电缆长期在室外工作,老化较快,容易出现裂纹和断裂现象,在雨天或湿度较大的季节很容易出现漏电现象,给人员和设备造成很大的危害。因此,电线电缆应形成定期检查的机制,影响安全使用时,必须及时更换,不得拖沓。

6、现场布置

目前的施工现场一般来说密度较大,相互之间的施工场地比较狭小,施工单位为了使塔式起重机占据有利的地势,往往不顾后果,是为了方便自己,因己而立。

造成塔式起重机相互之间打架、碰撞、缠绕等后果的发生,给施工带来了不便和危险。因此,要科学合理地布置现场的平面规划图,保证有效安全的运行。

一般来说,基础位置的选择有下面几个原则:充分发挥塔式起重机的作用,尽可能使起重臂覆盖整个作业现场;起重臂的覆盖范围尽可能避开高压线,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所规定的安全距离。如果小于安全距离,一定要采取防护措施,防止碰到高压线;作业范围内,应尽可能减少障碍物,提高工作效率,如果确实受条件限制无法避开的,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证安全性;机械中心线与建筑物外墙的距离要符合有关技术要求,保证塔身不阻碍外脚手架的搭设,工作时不与建筑物其它部位相碰。

7、操作人员的行为安全管理

操作人员的违章行为往往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导火索,塔机安全管理的关键还是对操作人员的管理。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了解机械构造和工作原理,熟悉机械原理、保养规则并持证上岗。安装单位要选择有资质的专业队伍,对安装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合格证书进行验证,并且在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项目部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设备管理员,对塔机进行安全管理,司机、塔机指挥应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塔机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违章、野蛮操作;拒绝违章指挥,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做好日常检查,保证安全装置齐全可靠,电气控制线路绝缘良好。尤其要督促塔机司机、维修电工和机械维修工经常进行检查,要着重检查基础、标准节螺栓、钢丝绳、吊钩、各传动件和限位保险装置,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塔式起重机作业是一项专业性很强,安全要求较高的空中作业,行政部门的管理是一种手段,更重要的是塔式起重机的使用者要增强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发生的有关塔式起重机的事故案例充分证明:只有我们高度重视塔机的安全作业,通过各部门包括施工、监理、厂商、安全主管部门、相关的检测机构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减少和杜绝安全隐患,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塔机使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

综上所述,塔式起重机作为建筑施工的重要象征与主要运输机械,在实际工作中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事故。因此,要从塔式起重机的设计制造、购置安装、使用检测和维修等各个环节加以控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提高塔式起重机的本质安全,让塔式起重机更好地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第10篇

Abstract: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analysis of the slot accident of the bridge crane in the spreader with box operation process, and proposes the corresponding preventive ideas and measures.

关键词: 吊具;卡槽;原因;预防;措施

Key words: spreader;slot;reasons;prevention;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H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6-0111-02

0 引言

海上集装箱运输是现代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港口集装箱装卸是现代物流中的重要环节,在国际贸易和国际货运系统中处于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桥吊)是港口集装箱装卸的关键设备,它的工作效率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而桥吊的小时作业效率体现了码头的装卸能力,同时桥吊作业的安全指标也是整条作业线过程控制管理水准的体现。桥式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不仅会影响作业效率而导致船舶班轮延误,而且更会造成集装箱货损、桥机机损甚至伤人等严重后果。其中吊具带箱作业时卡槽事故是桥式起重机作业过程中事故发生概率最高的,因此,对吊具(重关)卡槽事故的原因进行认真剖析、研究相应的预防思路和防范措施,对集装箱码头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下就吊具卡槽事故的主要成因、预防思路以及防范措施做简要阐述。

1 吊具卡槽事故的原因分析

一起事故的原因分析,通常有两个层次,即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直接原因通常是一种或多种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或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间接原因可追踪于管理措施及决策的缺陷,或者环境的因素。归纳起来大致有如下几种原因:

1.1 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状态

1.1.1 岸桥司机在装卸作业时因司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事故 作为一名大型机械的驾驶员,可能一个无用的动作或一次不经意的误操作,对集装箱的货物及船方的设备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例如:集装箱装卸作业时,岸桥司机在做单箱与双箱交换作业时,司机没能及时将吊具中锁放下,用40英尺状态吊具吊运二个20英尺集装箱,造成两个20英尺集装箱“包饺子”的卡槽事故。

1.1.2 岸桥司机在装卸作业时因司机在操作方面的技能水平低、经验不足(比较容易发生在岸桥新司机身上)所造成的事故 由于新司机操作技能不娴熟、缺乏经验,由此引发的潜在安全事故隐患将显著增加。在遇舱内或作业环境复杂时,在做舱内第一关时,没有放慢速度试探性的“探路操作意识”,下降速度较快,如遇夹槽变形处,因集装箱遇阻挡,桥吊的重量检测信号会突然减弱,其下降速度会瞬间加速,司机来不及反应,最终导致吊具卡槽引起船损、箱损和机损事故。

1.1.3 岸桥司机因身体状态差、反应慢所造成事故 每个人从出生开始他的状态会有种周而复始的规律称“人体生理节律”。当岸桥司机智力、情绪、体力重合于谷底时即为生理低潮,此时他智力或判断能力比平常低,情绪低落,体力较差,所以极易在操作时犯糊涂或误操作而导致的卡槽事故。

1.2 间接原因:管理措施缺陷和环境的因素

1.2.1 管理人员安全措施布置、监督、落实不到位 当岸桥吊具长期高强度运行,由于振动和磨损,不可避免会造成吊具设备的安全隐患,司机在交接班时若没有按照“二交三查”制度,仔细认真的对吊具进行检查,没有对机械进行试运转操作,都很容易导致吊具卡槽事故的发生。其中比较常见是吊具在双箱吊作业时四个中锁未闭锁到位的情况下“闭锁指示灯”显示旋锁已闭合,司机盲目操作吊具快速上升以致造成卡槽事故。

1.2.2 船舱内的箱位导槽自身存在变形、不平滑等缺陷 由于船体本身比较破旧、船舱箱位导槽生锈或因多次修理而出现变形、不平滑等缺陷,都很容易导致吊具卡槽事故的发生。因此对这类集装箱船的装卸作业必须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单船指导员、现场作业主任)到现场指挥监督,岸桥司机谨慎、慢速操作,否则吊具卡槽事故的发生机率将会很高。

1.2.3 被吊起的集装箱存在变形情况 在集装箱装船或卸船过程中,箱体变形是致使吊具卡槽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的原因。集装箱出现变形后,其与船舱内箱位导槽之间的合理间隙必然受到破坏,再加上码头风力较大、吊具的水平对中性、箱内货物重心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若此时司机没有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操作措施,必然大大地提高了吊具卡槽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2.4 船缆松紧不当,恶劣天气因素的影响 沿海河口港一般都属于潮汐港,涨落潮时对船舶的前后稳定性影响较大(外高桥港区),而海上的岛屿港受海风和洋流的作用产生的浪涌对船舶的上下稳定性影响较大(洋山港区)。岸桥司机在装卸作业时,如果船舶由于涨潮原因或退潮之故造成缆绳过松或过紧,若未能及时调整,以致船舶在装卸箱作业中出现船体晃动或倾斜,此时若再加上风向、风力、雨雾等恶劣天气因素的影响,则吊具卡槽等安全事故发生概率将会很高。

2 吊具卡槽事故的预防思路和防范措施

正所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因此通过对桥式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吊具带箱作业时所发生的的原因详细剖析后,在此基础上总结提炼出相应的预防思路和防范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2.1 做好岸桥新司机挑选、入职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其上岗前的基本技能培训 岸桥司机的身体状况及其适岗潜质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将直接影响吊具卡槽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机率,因此在招聘岸桥司机时必须对应聘者的视力、体质、倒班适合性等身体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同时,还需优先考虑有相同或类似机型操作经验的应聘者。岸桥新司机入职时,因做好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和师徒带教实习工作,进一步完善新司机入职安全培训,提高新进员工安全培训的实际效果。笔者认为还有必要增加①历年事故案例选编安全专题培训,使新司机通过直观的事故案例,进一步提高安全驾驶责任意识,避免重复性事故的发生;②严格落实回访制度,定期针对性开展新司机的“回炉”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新司机遵章守纪、严格执标的自觉性。只有通过上述做法,才能真正做到从司机操作的源头上杜绝或减少吊具卡槽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2.2 建立本港作业船舶船舱技术状态信息库与计划配载联网机制 由于集装箱运输属于班轮化运输,因此运输线上的船舶相对固定,码头方有必要指定专人对挂靠本码头的集装箱船舶的船舱技术信息(如:箱位导槽有何修理经历、其平滑度等内容)进行收集整理后建立船舶船舱技术状态信息库。我们知道集装箱装卸作业主要是依靠计算机信息的支撑下完成高效的作业循环,如果集装箱装卸操作系统扩充接口,通过计划配载员预编操作,把箱位隔槽状态信息库内容与相对应的作业舱位绑定,使作业时岸桥司机到达作业舱位即能在车载无线终端上收到来自计算机系统的安全预警提示。这样就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或避免由于司机疏忽大意可能造成的吊具卡槽事故的发生。

2.3 建立岸桥司机个人信息和操作技术信息档案 每个人的从出生开始,智力、情绪、体力分别以33.1、28、23.7天为周期由峰顶向谷底再向峰顶行进,这种周而复始的规律称“人体生理节律”。当这三项指标重合都处于低潮期时就容易发生各类意外,所以建立岸桥司机个人信息并将三项指标处于低潮期的司机进行强制休假,能从概率上减少事故的发生。岸桥司机操作技术信息档案,可作为定期安排岸桥司机进行装卸作业操作培训及演练的现实教材。既可利用其对日常装卸过程中好的操作经验进行推广交流,又可以将日常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吊具卡槽事故进行技术分析,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为规范操作,杜绝吊具卡槽事故的发生打好基础。

2.4 落实吊具及机械设备维保责任追究制度和交接班“二交三查”检查制度 对于岸桥起重机吊具不能认为它是一般装卸工具,它是一台影响港口集装箱装卸效率的关键设备。一方面必须要有完善的维修保养制度,一旦发生因吊具缺陷引发的卡槽事故一定要追究定检、维修、保养人员的责任,落实相对应的经济责任。所以必须建立吊具及机械设备维保责任追究制度,让相关机械设备维保人员畏惧这个制度才能遵守这个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岸桥起重机及其吊具的保养、检修等维护工作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必须严格要求每一位岸桥司机交接班时严格执行“二交三查”检查制度,仔细认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包括机械各项安全装置,制动系统和关键部位等,例如: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断股,吊具导板螺丝是否紧固,各锁头、油缸是否变形漏油等,并对机械进行试运转操作,以确保设备的无故障作业,在最大程度上避免或减少吊具卡槽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

2.5 建立细化与岸桥作业相关的码头水文气象预警机制 所有与现场装卸作业相关的人员应当在码头风力风速、洋流变化及浪涌、船舶箱位导槽实况、船体在纵横方向的平衡性等客观条件的变化时,了解本人的职责及采取何种应对措施进行作业。这就要从公司层面建立细化与岸桥作业相关的码头水文气象应急预案。

岸桥司机的作业环境的变化性、不可预测性非常强,不同的船型、隔槽、倍位都需要有不同的操作方法来应对,决不能想当然的一概而论,不然就容易出事故。其次风向、风力、雨雾等恶劣天气状况对于司机安全驾驶带来不同程度的考验,作为一名岸桥司机应该要具备针对不同天气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的能力来避免发生吊具卡槽等安全事故。

第11篇

今年3月2日,闫某驾驶机动车与王某由南向北步行横过南三环时相撞,致王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责任:该事故因闫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和王某横过道路未走过街设施共同造成的。闫某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

事件2:无信号灯路口互不相让,两货车相撞1人死亡

今年3月14日,郑州市华中运输有限公司驾驶人王某驾驶豫AU2692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室有乘车人申某某、樊某某)沿郑州市西三环由北向南行驶至陇海路口时,与郑州博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人王某某驾驶豫AU5125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陇海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该路口时相撞,樊某某当场死亡,王某、申某某、王某某受伤。

责任:经查,发生事故时王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负同等责任;王某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行驶且涉嫌超载,负同等责任。

事件3:骑电动车过路口不让右方车辆先行,担同责

今年3月25日,栗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锡海207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1449KM+200M)与323省道交叉口,与沿323省道由西向东行驶的高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致栗某某死亡。

责任:据了解,当事人栗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当事人高某某驾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高某某和栗某某承担同等责任。

事件4:客车追尾两电动车致1人死亡,司机被刑拘

今年4月1日,聂某某驾驶豫QH0750小型普通客车沿郑新快速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京广铁路桥南上桥口处时,分别与同方向陈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刘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追尾相撞,造成交通事故,致陈某某、刘某某受伤,后陈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责任:聂某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聂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事件5:没有驾照骑三轮摩托,致1乘车人死亡负全责

今年4月9日8时30分许,韩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沿登封市少林景区路由北向南行驶,行至南赵沟桥处向东左转弯,翻入南侧河道。致韩某某及乘车人安某某、韩小某受伤,韩小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责任:当事人韩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安全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致使事故发生,负全部责任。

事件6:醉酒驾驶摩托车,立交桥上撞上护栏摔下身亡

今年4月12日,孟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陇海高架桥由东向西行驶至西四环交叉向南方向转弯匝道时,与水泥护栏相撞,孟某坠桥死亡。

责任:经酒精检测,孟某属于醉酒驾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机动车未登记上牌不允许上路,其违法上高架桥行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安全驾驶,负全部责任。

事件7:醉酒司机睡梦中开车撞人,致1死3伤

第12篇

5月23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经济界委员时讲起陕北黄土地上的贫苦日子和青葱岁月,说道“当时饿着肚子问老百姓,什么样的日子算幸福生活?”老百姓回答了吃饱饭、吃上纯高粱玉米面、吃上细粮吃上肉,再努力想想就是将来干活挑着“金扁担”。随后指出,“‘金扁担’我把它理解为现代农业”。当前,我国农业发展已经从“脸朝黄土背朝天”转向机械化作业,然而要实现“金扁担”还面临着农业发展中的三方面问题,应引起重视。

一是农业现代化水平不高。一方面,农村农业人才匮乏,新型职业农民占比少。当前,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农村青壮年大多转移至城镇从事非农生产,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大多是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的中老年劳动力,掌握和使用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能力相对不足,缺乏现代农业种植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另一方面,受传统观念、自然地理条件、农业基础设施、土地经营制度等因素影响,我国农业生产还未实现全面高端机械化。据罗庄区农业局反映,农户种植受传统观念影响较重,普遍还是以传统小农经济为主,一家一户三五亩小规模种植,即使青壮年外出打工,多数也由家中老人继续种植简单粮食作物,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由于大面积流转土地难,规模化种植少,高端无人机械等无用武之地。

二是农业结构性存在矛盾。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在第五届中国粮食与食品安全战略峰会上提出,我国农业的主要矛盾由产品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一方面,供求结构存在矛盾。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讲农产品结构供求矛盾时提出“阶段性的供过于求和供不应求并存”。表现在:从总体上看,一般性的中低档农产品供过于求,而绿色、安全、优质的高档农产品生产不足;从具体品种看,玉米小麦等农产品供过于求,而大豆、食糖、棉花、奶制品等农产品生产不足。另一方面,空间结构存在矛盾。以我国粮食种植为例,改革开放以来,受资源环境制约和人口布局影响,广东、浙江等地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大幅下降,由过去粮食主产区变为粮食主销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转移到了水资源短缺的东北和中西部地区,粮食消费格局也由“南粮北调”变为“北粮南调”,而我国水资源主要集中南部地区,由于粮食生产属于高耗水产业,从资源配置上来讲,“北粮南运”就意味着北方短缺的水资源向南方运输,资源错配矛盾突出。

三是农业抗风险能力偏低。我国地域辽阔,水灾、旱灾、雪灾、冰雹、台风、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发,而我国农业整体发展相对粗放落后,御灾设施建设相对不足,抵抗自然灾害能力较弱。以09年特大旱灾为例,一次旱灾导致1.6亿亩小麦受旱,重旱6753万亩,全国小麦产量锐减。

建议:

一是促进技术转化,强化人才培育。加快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构建一主多元技术推广体系,探索“社会化服务+技术”等市场化农技推广服务供给模式。加强农业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三农”人才培养引进激励政策举措,重点培养返乡下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打造一支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二是提升产品质量,优化产业结构。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打造地方知名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涵盖加工制作、储存运输、品牌营销、组织运营、开拓市场等,促进传统农业升级。依托农村的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业服务业。

三是打通全产业链,增强防灾能力。促进农产品生产端与需求终端的有效对接,提高其“以需定供”的意识和能力,改变小生产与大市场不协调的生产现状,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不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结合区域农业发展特点,积极探索特色农产品险种,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