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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条例心得体会

时间:2022-03-03 17:41:43

学习条例心得体会

第1篇

《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根据辞源解释,党员:即政党的成员,是赞同其党的纲领和政策、遵守党章、自愿加入该党的成员。而作为一名共产党人,要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在"四种考验"下克服"四种危险",带领中华民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就应该严格遵守《党章》,与时俱进的主动遵守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重点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

一是"学"格物致知:学海无涯、学无止尽,学习力决定着个人的未来更是一个政党的鲜血来源,对于《条例》和《准则》与时俱进的新修订,正体现了我党在新时期和新环境下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更展现了一个大的政党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后的新格物致知,作为一个共产党人如何去学习与《党章》一脉相承新修订的规定,正要格有物的精神、求知的执着,摒弃背诵的水印,留下德能勤绩廉的精髓。

二是"思"诚意正心:古语说内化于心、外显于行,如果不遵守只挂在嘴边《准则》和《条例》只是一张废纸,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烈反腐,以刮骨疗伤、壮士断腕、猛药去疴的决心和勇气去进行强烈反腐,这体现了共产党人的担当和自我解剖纠正的意识,但作为为民做主起家的共产党,以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人所构成的政党却出现很多蝇营狗苟、沆瀣一气、中饱私囊等与共产党员身份严重不符的行为,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决定外因,作为一个共产党人首先就要诚意正心,摆正一颗廉洁的心、端正一颗公正的心、扶正一颗颗为民的心。

三是"践"修身齐家: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准则》是规范是要求是趋势,是一个共产党人的行为准则,新《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不能触碰的行为"底线",新修订规定只是第一步,而用新的要求和规定来进行自我修炼锻造是前进的另一步,也是真正实现勤政廉政的前提要求,同时岐山书记一直强调良好家风的重要性,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不是把廉洁挂在嘴边,不是对别人的要求,而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践行,首先就要修身,一身浩然正气,公正不阿,带动家庭和身边的人,成为廉洁自律的表率,用行动和结果表率掷地有声,成为一个合格的甚至优秀的共产党员标准。

四是"悟"治国平天下: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这在古代不应该简单的用价值单一化去否定,而应该体现的是国人自古以来的一种心怀天下、利国利民的价值情怀,更有心系百姓达则兼济天下的一种正外部性情节。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国家进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带领四万万同胞推翻"三座大山",成立了新中国,通过不断的改革开放,现正朝着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断前进……所以我认为《条例》和《准则》对心怀人民、心怀天下的共产党和共产党人来说还远远不够,不但要遵守,更要有更大的责任担当,更科学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先进的理念和战略眼光,去引领时代的前行、去腾飞中华的梦想!

第2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后,我们工会支部组织大家进行了学习,大家认为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充分显示了中国共产党为广大人民谋利益敢于自我监督的魄力和勇气,体现了求真务实的精神。结合我们两区前不久召开的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两个《条例》有颁行将对我们这个开放区域打造高效、廉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廉洁的行为,从事最开放的事业”,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落实“执政为民的目标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我仅就个人学习的情况谈谈体会,我认为两个《条例》有三个关键之处:一是围绕教育、制度和监督三个关键环节,做到了标本兼治,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二是对的一个重要补充,它内容上涉及广泛,分类细致,对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要求,既是广大党员干部自律的一面镜子,也是党员之间相互监督的有力依据。三是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突出了共产党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优良品质,贯穿着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走的是群众路线。:

通过学习使我理解到,两个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正值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学习贯彻两个条例,要与我们两区的实际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落实两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按照中纪委和市纪委的部署,坚持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三项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改革把廉政导向和利益导向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反腐倡廉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要结合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依然易发多发的态势,从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绝不能姑息手软。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要紧紧抓住教育、制度和监督三个环节,教育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名利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工会联合会作为两区工会的领导机关,作为联结党和群众的桥梁与纽带,如何以求真务实和廉洁高效的作风从事工会事业,也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事业的成败。为此,机关支部准备就两个条例的贯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深入的学习讨论,进行周密安排,找出我们自身存在的差距,使我们的工作再上一个新的水平。

第3篇

(一)提高自身修养 不触党纪规矩 确保廉洁自律

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以后,财政局、镇党委政府包括所内先后组织了多次学习。越是学习深刻细致,越是感受颇多。

一、学准则,修身养德,树立自律意识。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廉洁".四个必须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四个坚持强调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四个廉洁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提高要求。《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某种程度上也就是古人所云的修好身立好德齐好家然后方能治国理政。学习《准则》就是要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心怀虔诚,熟读准则,牢记准则,深刻领会,决不能浅学辄止、浮光掠影。就是要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心存敬畏,提高自身修养,树立道德高线,强调自律意识, 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决不能学习余音尚飘耳边,准则的要求丢之脑后,或是我行我素,妄顾规章;或是表面正经,背后不堪。

二、学《条例》,慎权慎行,不犯党纪规矩。《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明"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为所有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党员领导干部要防腐拒变,必须奉《条例》为操行宝典,在日常行为中严于律己,守住底线。戒贪欲,重小节,慎用权,择好友,齐好家,担好责。管好手脚,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不去;管好嘴巴,不该吃的不吃,不该议的不妄议;管好权力,不能用的慎用,不该特殊的不擅权;管好朋友家人,不该结交的圈子朋友不进不交,不该纵容的行为不纵容。

三、抓落实,结合本职,确保廉洁奉公。一是以身作则,带好队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本所范围内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认真组织学习《准则》和《条例》,领会精神,把握内涵,提高全所人员党风廉政意识。二是认真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完善各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抓好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推动财政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法治化,提高财政工作适应新常态水平,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认真学习《准则》《条例》做好基层财政干部

按照上级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我的思想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心灵上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洗礼,体会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学习,突出党性教育。我是一个有近二十年党龄的基层财政干部,从事财政工作有三十多年了,在工作中往往注重抓工作任务完成,对学习重视不够,特别是党纪、条规方面的学习尤其不足,导致党性不够强。指出,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因此,今后要更加突出党性教育,把党性教育贯穿于平时的学习之中,使之常态化、规范化。加强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教育,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加强《准则》、《条例》学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一心一意听党的话,跟党走,永不叛党。

二、做好工作,坚守个人干净。为政清廉是我们党赢得民心的重要法宝。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基层财政干部,多多少少手里握着一定权力,面对各种诱惑,要坚持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把廉洁自律作为为官从政的人生信条和终身尊崇。要把好金钱、美色和名利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做到"手净",不义之财坚决不取;做到"嘴净",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做到"腿净",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要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镜,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多积尺寸之功,时常修枝剪叶,防微杜渐,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三、为民谋利,勇于担当。作为一名基层财政干部,我们所做的工作都是与农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比如涉农补贴的发放,涉农项目的实施,农村环境的整治等等。我们要尽力做好,要勇于担当,要保持一种舍我其谁的魄力,坚持一种争创一流的标准,具有一种奋发有为的状态,要敢于正视"最坏情况",善于解决"最难问题",积极争取"最好结果",把全部智慧和心力用在谋事干事上,做到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干、加油干、一刻不停歇地干。要始终保持一股知难而进、攻坚克难的闯劲、冲劲、韧劲,竭忠尽智地多办一些让老百姓拍手称快、真心点赞的实事、好事、正事,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

(三)新《准则》、《条例》学习心得

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是树立全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新《准则》、《条例》必将对我党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通过自己的研读、所务会的集中学习、多场所的认真倾听,让我对新《准则》、《条例》有了更深的理解。

主动学习,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戒。通过逐字逐句深读,将新《准则》、《条例》学深学透,切实掌握其精神实质。新修订的《准则》为党员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要深刻领会《准则》是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新修订的《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党组织和党员在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是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要深刻领会《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切实增强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脑中有纪,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对照《准则》昭示的"高线"和《条例》列举的"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绝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一是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不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不组织不参加迷信活动。二是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党组织做出的重大决定,服从组织的调动、交流,个人重大事项如实向组织汇报,遇组织函询时,如实回答,在选举活动中不拉票、不助选。三是依法执行廉洁纪律。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配偶、子女等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不买卖股票;不占用公私财物;不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四是维护保障群众纪律。坚决执行中央涉农政策,维护群众利益,按时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资金;不借农桥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不刁难群众,不吃拿卡要;依照政策及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五是认真落实工作纪律。正确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如实向上级检查单位汇报;不插手政府采购;不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宜。六是从严要求生活纪律。勤俭节约,不生活奢靡、不贪图享受、不追求低级趣味;维护社会公德、尊重社会公序良俗,管好自己在公共场所的言行。

(四)学习准则条例体会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现就本人学习新《准则》《条例》谈几点体会:

2、时刻谨慎,要畏纪。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党组织和党员应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员在日常言行中,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把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干部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党员要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明白不该做的做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分,有什么样的结果,算好经济账、政治账、亲情账,才能防微杜渐。

三、严于律己,要守纪。要自觉自愿、时时刻刻牢记并遵守《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做一个纪律面前的明白人、清醒人,把纪律真正当作碰不得的红线和带电的高压线,始终做到慎独、慎初、慎微。作为一名财政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手中多少有点"小权",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党的纪律牢记心中。生活上,要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努力做到洁身自好。工作上,凡涉及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等事事项,一切按程序、规定、制度办理。同时,正确处理对亲人、朋友等的感情,不做只讲亲情、友情,而忘了原则、法纪事。

(五)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

新修订的两部党内法规,坚持立德立规结合、一正一反配合、自律他律并重、高线底线互补,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财政部门广大党员立足工作岗位、全面规范言行的重要依据。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从正面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为全党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条例》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把党规的纪律要求细化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不可逾越的纪律底线。

作为一名基层支部书记,一要带头学习,学深学透。深刻理解"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六大纪律"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做到知纪、敬纪、守纪,切实做到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用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要认真安排,组织学习。要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带领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摒弃自己"一无权力,二无地位,不可能与腐败沾边"的错误认识,自觉对照《准则》和《条例》,不碰"高压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三要带头执行,规范言行。要把落实好这两个党内法规贯穿到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坚持纪严于法、纪先于法、纪法分开,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守住《准则》和《条例》底线,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无论是做本职工作还是当社会公民,都要当好党的纪律的坚定拥护者、模范执行者和有力监督者,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紧紧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四要狠抓落实,加强监督。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与落实"两个责任"结合起来,作为党建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内容,加强贯彻执行两个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完善党内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决策上来,结合日常财政工作,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用党纪党规管住干部,着力解决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抓早抓小,落细落小,防微杜渐。

(六)《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央印发了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它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和纪律红线。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新《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引导,重在立德,树立了必须遵循的道德"高线".新《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不能触碰的行为"底线".通过仔细学习研读新的《准则》、《条例》,本人深刻感到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不断强化党性意识,敢于责任担当,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要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也要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对标",找准不足,立行立改,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将党规党纪时刻铭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努力争当一名无愧于共产党员光荣称号的合格党员。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养。全文通读精读《准则》、《条例》,带头学习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到深学悟透,入脑入心。坚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要坚持依法行政、实事求是,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服务新常态;加强理论武装,在知党、爱党、信党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忠于党的信仰,坚定理想信念,时刻在灵魂深处反躬自省。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认真学习实践的表率、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弘扬优良作风的表率,真正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思想上坚信不疑、意志上坚韧不拔、行动上坚定不移。

二、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格遵守者。要始终牢记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为民服务,第一选择是对党绝对忠诚,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切实增强组织意识、程序意识、原则意识,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要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面对问题和矛盾,无私无畏、不退缩、不避让,牢记责任、迎难而上、积极应对;面对挫折和过失,不粉饰、不诿过,吸取教训、百折不挠、奋勇向前;面对阻力和挑战,不畏惧、不茫然,铁肩担重任、妙手破难题、奋力促发展,切实肩负起历史赋予的职责和使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增强"底线"意识,自觉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上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头顶有戒、胸中有尺、脚下有度。保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的财政稽查形象。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始终把优化创建要求贯穿于全过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树立公正、文明、高效的执法形象,工作中规范言行,廉洁自律。

三、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是服务经济大局,强化政策落实工作检查。选择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精心编制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要求,结合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三公"经费、公务卡使用等情况和问题的监督检查,鼓励节约,整治浪费。二是注重预算监督,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大预算监督力度,强化预算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资产、财务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细化部门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推行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预防我县在财经纪律和"小金库"等方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七)遵守财经纪律争做一名合格财政党员

近期中央印发了新修定的《准则》和《条例》,为全国从严治党重新树立了道德高线和法律底线,本人通过认真学习,联系财政工作实际,谈点体会:

作为一名基层财政党员要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恳工作,将清正廉洁贯串于正常的思想和行为,联系财政工作实际,要以高度使命感和责任感管好财务,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各项事业发展资金需求。首先必须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认真学习和领会新时期各项财政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方式,规范财务行为,不断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其次切实转变观念,建立法制财政意识。要切实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执行财政制度的自觉性,建立遵守财经纪律,依法理财的观念,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再次坚持廉洁奉公,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财政工作与钱紧密相关,这就要求财政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必须时刻以国家法规、财经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一丝不苟按财务制度办事,坚持原则,依法理财,忠实履行财政监管职能,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

(八了)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一、新《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通过学习提高遵纪守章的能力,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做到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学习《准则》和《条例》,就是要在执行上不折不扣,要坚决履责。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的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病效能",用两个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决不留口子、开口子,决不放松要求,用纪律管住管好财政队伍,维护《准则》和《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一方面要把纪律融入到各项财政工作和队伍管理建设中,将财政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与《准则》和《条例》相结合,进一步梳理财政资金监管的思路方法。另一方面将"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等理论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在执行中对工作严格要求和对干部关心爱护,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无风险,财政工作不出纰漏,财政队伍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三、学习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坚持监督执纪,要严肃问责。新《条例》充分借鉴吸收近年来监督执纪问责的丰富实践,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明确了相应的处分标准,同时提出了清晰的处罚依据,党员不管职位高低,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动辄则咎,违者必处。要制定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从问责内容、形式、主体、方式等各方面进行细化,注重具体性、操作性、实用性。特别是对"两个责任"问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权责对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加大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责力度,对违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防止主体缺失,监督乏力。

(九)做人民满意的财政干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一名财政干部更要认真学习掌握新《准则》和《条例》,把学习贯彻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现将本人的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一、深刻理解《条例》和《准则》的深刻内涵。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导语部分,重申关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二、自觉维护党纪党规的权威性。要站在财政事业全局的高度,把学习落实《准则》和《条例》与自身各项财政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科学内涵,准确把握各项规定,不断增强学习执行的自觉性。把《准则》和《条例》作为行动指南,以身作则,认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

三、做好新《条例》和《准则》的贯彻落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规矩确立后,关键在落实。要从严执纪,敢于担当,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践行《准则》要求,对《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各项规定牢记于心,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做到"学、思、践、悟",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按照徐局长在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准则》和《条例》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过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和体系,加大对内控制度执行的检查力度,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筑牢反腐倡廉防线,着力使党规党纪法律的权威性在财政系统得到有效维护,做一名人民满意的财政干部。

(十)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别从自律和他律两个角度明确了全体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坚强决心。作为一名财政干部,要认真加强学习,深刻领会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加强学习,筑牢防线。要结合本次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契机,系统全面地学习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廉洁从政思想,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修身养德,坚持高线。"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古代先贤们一直就把修身养德作为人生第一大事。新修订的《准则》也以"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形式,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是全体党员都必须遵循的道德"高线".作为新时期的共产党员,要注重个人思想道德品质的提高,以高尚的情操、优良的品德,影响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来。只有这样,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遵章守纪,远离红线。新修订的《条例》分别对违反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六个方面纪律的行为列出了"负面清单",这也是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必须要远离的一条条"红线".作为一名财政所长,首先必须带头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其次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坚决与违纪行为作斗争;三是要加强廉洁自律,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情不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十一)学习新《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意义重大。本人按照局及支部统一部署,认真研读了准则和条例全文,受到了很多教育和启发,知道了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读后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准则共八条三百余字,简洁明了,易知易行。前四条是针对所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要求所有党员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后四条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下,财政经建工作既要积极用好当前宽松的财政金融政策,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政府投资,促进宝应经济发展,更要讲纪律、守规矩,确保财政资金和干部"双安全".

二、严格遵纪,提高拒腐防变。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动作、小利益开始,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有"怕"的意识,对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财政经建工作,接触面广、项目众多、资金量大,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日常工作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已,防微杜渐,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接受监督,保持党员先进性。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要虚心接受领导、同事、特别是服务单位的批评意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机关服务基层、党员服务群众,使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新时期财政干部。

(十二)学《准则》《条例》心得

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修订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实践成果,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新的《准则》和《条例》的出台,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是把从严治党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的现实体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局中心党组要求各党支和全体党员深入开展学习,并将此作为局大办公会集中学习内容,再由各科科长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准则》和《条例》的宣传工作,这也是共产党更加开放、更方便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的一种途径。本人也借此机会认真学习《准则》、《条例》,一是感受到我党在执政过程中的高标准,严要求,修订后的《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条例》重在立规,《准则》重在立德,立规惩恶,立德向善。二是感受到党纪抓早抓小作用更突出,修订后的《条例》的突出特点是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三是感受到当前违纪的新型腐败问题。修订后的《纪律处分条例》新增一条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处分规定,在违反工作纪律方面新增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就是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问题,把十以来党中央提出的要求细化、具体化。

虽然《准则》、《条例》是针对党员干部提出的高标准,严要求,但身为一名非党干部,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守纪律、讲规矩,在工作中以《准则》所列的标准作为引领,不触碰《条例》所列底线,自觉维护共产党的权威,仍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历史已经为我们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也只有共产党才能率领中华民族实现中国梦。鉴于此,我将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坚定理想信念,补精神之"钙".一个人只有理想信念坚定,政治上才能经得起风浪考验,关键时刻才能信得过、靠得住、顶得上。作为一名财政干部,要保持一定的政治定力,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大事大非面前头脑清醒,针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歪理斜说,针对社会小道消息和网络负面信息,旗帜鲜明地批驳、戳穿,做到补台不拆台,帮忙不添乱。

二、扎实练好内功,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认真查找自己可能存在的问题,更新理念,改进作风,提升能力,以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一是强化法治理念,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内化为日常工作制度和流程。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对符合改革发展方向,看清看准的事,大胆推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善于宏观思维,围绕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观察形势,分析问题,当好参谋,提出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三、懂得守规矩,坚持按制度办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是党纪、国法,还是财经法律法规、制度,都是我们每位财政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在资金支付过程中,加强资金监管,严格预算约束,做到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秉公用权。

(十三)学习《准则》、《条例》心得

本月13日,我们XX镇财政所支部集中全体人员逐字逐条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使我们充分认真到了两项法规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彰显了党从严治党、从严管党的强大决心。现就本人学习情况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

一、做好法规的拥护者。新的《准则》和《条例》是党要求从严治党、从严管党,切实保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核心法规,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贩斗争的强有力武器。对于扎紧管党治党的制度" 笼子 ",真正树立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首先要以党员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热烈拥护新法规的颁布实施,自觉维护法规的权威性。

二、做好法规的践行者。法规讲求的是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只有坚决执行到位才能彰显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新的法规条目分明,详实具体,对于党员的每件事、每项工作、每个岗位都可一一对应,有章可循。这就为我们在日常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按照法规行事提供了看得见摸得着的规则归绳。从财政系统的党员来研读法规,我认为新法规进一步关注了民生,关注了群众。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八条规定,几乎每条都涉及我们财政工作范畴,尤其是我们基层财政工作直接面对的是基层群众。这就进一步要求我们在为群众服务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工作行为增强服务意识,严格自我约束,切实做好法规的践行着。

三、做好法规的推动者。《准则》和《条例》是每个党组织以及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基本准则,是党从严管党的重要基础,作为一名党支部书记和单位负责人,在自身认真学习和执行的同时,要带领和组织全支部党员积极投入到两条法规的学习中来,通过召开支部会相互交流学习体会,撰写学习心得等方式,提高学习层次,增强学习效果。使得新法规在支部成员中真正牢记在心,执行到位。

(十四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是我党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准则》共8条,坚持正面倡导,是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共133条,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通过学习新《准则》、《条例》,本人有以下体会:

一、强化学习,深刻理解《准则》、《条例》精神实质。最近一段时间,学习《准则》、《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一名普通党员,要坚持自学,通读《准则》、《条例》全文,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准则》、《条例》中心组学习。通过学习,深刻理解《准则》、《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学习、把握《条例》的六大纪律具体要求。如:政治纪律,不能有妄议中央等行为;组织纪律,不能有违反民主集中制等行为;廉洁纪律,不能有收受下属或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问题;群众纪律,不能有为民服务中吃拿卡要等问题;工作纪律,不能有干预市场经济等问题;生活纪律,不能有生活腐化堕落等问题。只有深刻理解《准则》、《条例》精神实质,才能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严格自律,严格执行《准则》、《条例》各项规定。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党员。作为一名财政干部,要时刻牢记"六大纪律"的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监督,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要重点执行好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不能有收受下属或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和为民服务中吃拿卡要等行为,执行好财经纪律和财经法规,不断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三、加强管理,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在做好财政业务工作的同时,落实好廉政建设的责任。经常组织本科室和本支部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建设。平时加强对《准则》和《条例》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严格按党规党纪办事,在履行职责上敢担当、敢较真,不折不扣把 "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不断推进财政工作的科学发展。

(十五)财政局长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充分认识到两部党内法规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为县财政部门的当家人,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好、贯彻好《准则》和《条例》,对于保持全县财政工作廉洁本色,确保财政系统党员干部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学以知义。只有深入学习,才能熟知《准则》《条例》要义,才能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作为县财政局负责人,我将带头学习,将平时言行与《准则》《条例》进行对照、反思,明确知道哪些应该起带头作用、哪些不能为。积极推动全系统开展好学习贯彻活动,组织局党组中心组、各支部、各科所开展集中学习,局领导和各支部书记、科所长发挥带头作用先学一步,逐字逐句将《准则》《条例》学深学透,切实掌握其精神要义;将全系统每一名党员纳入学习活动范围,同时带动非党员干部积极学习;结合财政实际,组织全体财政干部进行《准则》《条例》知识培训,让每个人都能学到、学好;成立督导组对学习贯彻工作进行督查督促督导,全面确保学习质量,促进全系统上下明规矩、守规范,为规范廉洁财政建设扎紧思想的篱笆。

第4篇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持党的纯洁性、有效防范党内溢生消极腐败现象的重大举措。深入学习和贯彻两个《条例》,对于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与维护党内团结的统一,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

《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余字的党内监督条例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党内监督的现实需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比较完整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形成了便利管用、科学规范、有约束力的党内监督机制,解决了中国共产党开展党内监督的基础问题。概况起来,《监督条例》共有八个亮点,一是通篇贯穿“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根主线,二是党内监督重在制度建设,三是中央政治局如何监督等重大问题初步得到解决,四是“一把手”成为监督重点,五是重视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六是监督职责划分更为明确,七是突出党内、党外监督相结合,八是立足实际操作性强。《监督条例》最大的特色,就在于规定各级组织、各级领导者都要接受监督。也就是说,从党的最高领导层到地方乃至基层组织、领导者个人,都应该受到监督。事实上,党的十六大后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汇报工作,就是中央领导层接受监督的一种姿态,而监督条例把这种行为制度化了,这无疑是党内监督历史中引人注目的进步。从更深层次的意义上讲,这也为形成全党的防错纠错机制迈开了重要的一步。

《党纪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意义。《党纪处分条例》科学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的实践经验,认真贯彻了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科学论断。贯彻执行《党纪处分条例》,是党的各级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强化自律,严格执行好两个《条例》。

从市政府党组做起,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切实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要愿意听意见,乐于听意见,虚心接受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市政府组成部门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大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不仅要严格要求自己,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的优良作风建设,发挥自觉执行条例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对照两个《条例》,找准政府系统在党内监督和维护党的纪律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要建立健全各项党内监督制度,落实党员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五项报告等制度,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主动接受党内和群众的监督,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对照《条例》预警自己,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落到实处,切实履行带好班子、管好队伍的职责。一是要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增强全局意识,维护班子团结,坚持公道正派。二是要增强组织观念,坚持工作和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三是要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开展述职述廉。市政府党组成员要按规定过双重组织生活。四是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政府党组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市政府党组要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例会的作用,推动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制定和实施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措施。要按照规定认真开展谈话诫勉工作。五是要推进市政府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涉及市政府全局性的事项,都要经市长办公会议审议。凡市政府党组和市政府作出发展建设的重大决策,都要事先广泛征求意见。六是积极实施“阳光政府”和“政府提速”工程,坚持“两个务必”,努力做到“五个力戒”和“干净干事”,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要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集中精力抓大事、办实事,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坚持“民在我心中”的工作理念,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政府。

四、按照“三个结合”,不断把学习两个《条例》引向深入。

一是把学习条例与其他政治理论学习紧密结合起来。在学习两个条例过程中,要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及省市纪委一系列全会精神等其他学习活动相结合,当前特别是要与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讲话精神的学习相结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力戒浮躁、力戒空谈,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纪律,进一步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全面把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不断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二是把学习条例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求学以致用,通过学习条例,切实提高认识,明确条例的严肃性,自觉与中央及省、市委的决策保持一致。要与我市当前正在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系列工作相结合,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有关规定,搞好对照检查,尽快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解决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当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把学习条例与实现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强化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勤政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严肃政治纪律,解决令不行、禁不止问题,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约束,防止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发生,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诚信环境和服务环境,为全市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五、以两个《条例》的精神为动力,树立政府系统新形象。

要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与创建人民满意政府、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结合起来。市政府每个组成成员都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克服各种非分之想,抵制种种诱惑,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在各自的岗位上,严于律己,时刻不忘自己的职责,履行好自己的义务。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工作标准,树立政府系统新形象。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争做五个方面的表率。

一是求真务实抓学习,做热爱学习的表率。要突出学习重点,抓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两个条例的学习,做到学习到位、认识到位、效果到位;要努力改进学习方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着眼于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执行,着眼于对组织工作的理论指导,着眼于新的工作实践,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要积极创新学习理念,树立终身学习、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要注重学习效果,不仅要强化对理论学习的督促、检查和落实,还要深入一线、深入实际,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写出有内容、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在实践中巩固学习成果。

二是奋发有为干工作,做埋头苦干的表率。发扬执政为民、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坚持求真务实,反对弄虚作假,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做到对下表态不说空话,对上汇报不说假话,对内讲话不说套话,对外宣传不说白话。要保持真抓实干、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做到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经验在一线总结,形象在一线树立。要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团结和带领政府系统的同志埋头苦干、抢抓机遇、加快发展。

三是严于律己抓监督,做品德高尚的表率。要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市政府组成成员思想上要合心,工作上要合力,行动上要合拍。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确保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能迅速得到贯彻落实,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要进一步主动接受监督。把贯彻执行两个条例的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要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

四是艰苦奋斗保清廉,做廉洁奉公的表率。要有廉洁奉公的优秀品德。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时刻牢记领导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慎待小节,慎重交友,用自身的清廉为干部群众做出示范。要有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大力倡导和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之风,淡薄个人名利得失,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要经常开展以反面典型为教材的警示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要率先垂范,要求干部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市政府组成成员的同志不能做的自己带头不做,堂堂正正做人,扎扎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第5篇

              ------ 2019年5月16日党课培训心得     

2019年5月16日,我们在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昌宏的带领下,一起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很荣幸,自己能以一个非党员的身份参加这次的党课学习,通过这次的党课学习,我更加了解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这是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第二次对这一重要党内法规进行修订。这次的党课学主要从“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办”三个方面来学习。

从第一个方面,为什么要重新修订《条例》我知道了------为什么继2015年10月修订后,不到三年,2018年再次修订?

因为要重点把握这样“四性”。即把握“条例”在党内法规中的特殊性;把握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把握《条例》的时代性;把握《条例》的针对性。

从第二个方面,《条例》新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我知道了------2018年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主要在九个方面:

1、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指导思想。

《条例》第二条对党的纪律建设指导思想的规定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指导思想。这个修订是其他条款修订的总源头,是《条例》整体修订的逻辑起点和思想脉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有多远,直接影响行动走多远。要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就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就住建系统来说,我们在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上还存在学懂弄通的整体性系统性不强、活学活用的深入性精准性还不够、贯彻执行的针对性有效性不足等问题。

2、“两个坚决维护”确保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条例》第二条,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就住建系统来讲,我们践行“两个坚决维护”,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推进放管服改革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确保按照市委政府要求,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3、“四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条例》第三条,增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四个意识”,是筑牢思想防线的重要基础,具有强基固本的重要作用。我们要把树立“四个意识”与推进住建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4、突出监督执纪的“靶心”。

《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强调,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就住建系统而言,十八大以来,我们也出现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些问题,虽然问题不是很大、影响不是很大,但大家要看到性质的严重性。

5、“四种形态”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条例》第五条,增写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要求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6、推动党纪国法“无缝衔接”。

7、从严处分凸显“越往后越严”的震慑作用。

住建系统的很多工作直接关系民生,我们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最紧密,这要求我们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要树立良好形象,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贯穿始终,把依法依规贯穿始终,把推进工作与保护自己有机结合贯穿始终,不要有热情、有好心办了坏事。

8、严惩“七个有之”,净化政治生态。

《条例》进一步落实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七个有之”看似很大,离我们很远,就目前的政治生态来讲,有时是在不知不觉中就出了问题。比如,我们说话如果不注意场合、不注意环境、不注意言论措辞,都有可能存在政治“妄议”。在微信和朋友圈、网络上发信息也要注意。

9、严查新型违纪行为,让违纪者无空可钻。

《条例》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增加了处分规定。从修订的内容来看,诸多纪律“高压线”界定得十分明确,我们千万不能碰。这些问题,我们自身有不有,大家都要自我检查、自我反省、自我改正。住建系统建设项目多,越是要注意风险防控。

从第三个方面贯彻落实新《条例》,我们怎么办我知道了------贯彻落实好新《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一挂、嘴上说一说、本上记一记,而是必须遵循“三严三实”要求,注重抓落实。

我将会根据强调的,认知认同、常学常新、要严抓严管、自警自省这四点来严格要求自己。

通过这次的党课学习,我认识到了我党组织性纪律性之强,同时也发现自己身上尚有不足,距离真正的党员还有差距,还需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的修养。这次党课学习,使我懂得了不仅要做到思想上入党,更要在实际行动中有所体现。因此,为了能早日成为一名真正的党员,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我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不断加强自己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思想水平,积极与党员就党的理论进行讨论、学习。

2、在平时的工作中勤奋努力,积极进步,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努力钻研专业知识。

第6篇

 

学习党问责条例的心得体会1

 

要以常态化问责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具有着关键性作用,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越要牢牢抓住这个“牛鼻子”。它不是一阵风,更不是一场运动,而是一项常抓不懈的伟大工程,考验的是全党的政治决心,需要全党上下同心同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这是一场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更要注重落细落小落实,要在突出问题导向的同时,坚持区分层次,做到有的放矢,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稳步推进,确保切切实实遏制和根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肩负的主体责任,从严落实好问责制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在。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取决于落实党委党建主体责任的情况。在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座谈会上,王岐山书记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角度言简意赅地、明确地诠释了权责的内涵及辩证关系。两者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有权力必然会有责任。有些地方政府一门心思关注GDP,关心硬指标,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疲软,这些问题不是小事,长此以往会恶化政治生态,损害党的形象。党委书记要牢记职责,以上率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做到“一岗双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形成人人有责、事事尽责、层层传导的局面。

 

从严问责不是一句空话,更不是纸老虎,必须逗真碰硬,才能让威慑持续发力。问责是为了更好地让责任主体明晰权与责,懂得“责任和权力是相互的,权力有多大”,知道“责任和担当是相联的”,知道是干什么的、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怎样干才能干好。问责的目的并不单纯是处罚,而是为了以此为戒,惩前毖后,最终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如果对于失职失责行为任之不管,或者从轻发落,实则是变相纵容,政策条例被沦陷为一纸空文。

 

问责条例的出台,为相关职能部门抓制度建设以及执行指明了方向,失责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从严问责才能让条例落地有声,让铁规发力,从而成为管党治党的利器,助推风清气正政治环境的形成。

 

学习党问责条例的心得体会2

 

7月25日下午4点,中心第三党支部书记陈碧云同志组织全体支委和党小组长们,于四楼办公室召开支部会议,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关于贯彻学习中共中央最近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陈书记以目前国内外形势,中央的战略布局和目前我们党建工作以及“两学一做”活动中的重点内容为背景,讲解了问责条例出台对我们党员的重要的指导意义,并结合自身经历,深入浅出地给大家讲了一场“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党课,大家深受震动。

 

我在通读了问责条例以后,最有感触的还是习总书记反复强调的那十五个字:“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问责条例可以说是这十五个字的具体实践,是贯彻从严治党的利器,是高悬在所有中共党员头顶的一把利剑。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问责条例体现的精神之一就是,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如问责条例明确规定了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有权必有责,在我党组织内,没有哪种权力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党组织赋予了你的领导权力,你就必然要承担响应的领导责任,这就是“有权必有责”的体现。

 

问责条例的出台就是要警示全党,失责就要问责,在义务和权利的关系上,义务在先。从落马高官的事例中不难总结出,有的领导干部,只热衷要权力、不喜欢尽义务;有的领导干部临事而怯、遇难则退。问责条例就是要通过严格的追责制度,杜绝这些思想和行为,激发全党责任意识,唤醒担当精神。问责条例直指以往工作中存在的宽松软现象,在最该抓的薄弱环节上问责,既包括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也包括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各项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情况,力求以严密的规定确保问责常态化,促进党规党纪执行到位。“有责要担当”,不是一句空话,问责条例句句落到了实处。

 

党纪严于国法,因为党纪是对党员的纪律约束,如果不能对失职失责的党员进行问责,那还谈什么依法治国、从严治党?“失责必追究”的精神在问责条例中体现地淋漓尽致。问责的范围,问责的方式,问责的主体和客体,问责的执行落实,以及问责的时限是终身制,这些都全面涉及没有遗漏,篇幅不长却十分具有指导意义,可谓言简意赅、微言大义。

 

问责条例的出台契合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理念,小红本短短三千字,传达给公众的信息其实很简单,就是这次是动真格的了!不是每个政党都有给自己套上问责枷锁的政治勇气,但我党做到了!从此我党再添从严治党的利剑,必将在新形势下披襟斩棘,突破目前困境,开创崭新局面,带领我们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学习党问责条例的心得体会3

 

11月26日上午,本人参加了十二届县委中心组第5次(扩大)理论学习会,会议邀请了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全全县领导干部所作的《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常态化问责激发责任担当》专题讲座。杨主任主要从充分认识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问责条例主要内容、铁面问责发挥震摄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等方面,引用了大量的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通过学习,感触较深。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举措,可以说,《问责条例》是对党内法规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是一次较真碰硬的制度探索,让管党治党的责任更严更实。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党的建设的经验证明,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系统工程中一项根本性基础性建设,是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根本保障。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遵循党章要旨,坚持问题导向,立足长远,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问责条例》规定,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同时把责任压实到各级党组织,责任分解到具体工作部门,全面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政治氛围。全党同志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牢记责任,严格遵守。

 

作为一名信访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在工作严格贯彻执行。要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加大法治宣传引导力度,树立起法治、文明、和谐的信访工作新秩序、新风尚。同时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洁自律建设,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在全局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政治生态,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奉献的信访干部队伍,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学习党问责条例的心得体会4

 

要以常态化问责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具有着关键性作用,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越要牢牢抓住这个“牛鼻子”。它不是一阵风,更不是一场运动,而是一项常抓不懈的伟大工程,考验的是全党的政治决心,需要全党上下同心同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这是一场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更要注重落细落小落实,要在突出问题导向的同时,坚持区分层次,做到有的放矢,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稳步推进,确保切切实实遏制和根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肩负的主体责任,从严落实好问责制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在。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取决于落实党委党建主体责任的情况。在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座谈会上,王岐山书记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角度言简意赅地、明确地诠释了权责的内涵及辩证关系。两者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有权力必然会有责任。有些地方政府一门心思关注GDP,关心硬指标,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疲软,这些问题不是小事,长此以往会恶化政治生态,损害党的形象。党委书记要牢记职责,以上率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做到“一岗双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形成人人有责、事事尽责、层层传导的局面。

 

从严问责不是一句空话,更不是纸老虎,必须逗真碰硬,才能让威慑持续发力。问责是为了更好地让责任主体明晰权与责,懂得“责任和权力是相互的,权力有多大”,知道“责任和担当是相联的”,知道是干什么的、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怎样干才能干好。问责的目的并不单纯是处罚,而是为了以此为戒,惩前毖后,最终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如果对于失职失责行为任之不管,或者从轻发落,实则是变相纵容,政策条例被沦陷为一纸空文。

 

问责条例的出台,为相关职能部门抓制度建设以及执行指明了方向,失责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从严问责才能让条例落地有声,让铁规发力,从而成为管党治党的利器,助推风清气正政治环境的形成。

 

学习党问责条例的心得体会5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让党的问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是管党治党的强大利器,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责任的迫切需要,是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义。

 

《条例》进一步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扎紧“制度笼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然而,过去一个时期,在管党治党的问题上,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中央八项规定为肇始,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以反腐倡廉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成效明显。如今《条例》的出台,更是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深入,在深化中坚持、坚持中深化,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条例》进一步突出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聚焦“关键少数”。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当下,党内出现的各类腐败,其成因主要在于权力的滥用,关键在于未能将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严以修身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履职尽责不到位。《条例》是一种外部的约束,是一种机制,也是一种压力的概念。它解决了“谁来问责、对谁问责”的问题,明确了问责对象的重点是“关键少数”,进一步突出主体、细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既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通过内外相呼应,相信可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最终把责任担当起来。

第7篇

今年2月,党中央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在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两个条例”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和宪法,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自律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深刻感受到学习“两个条例”是新时期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续,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第8篇

今年2月,党中央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在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两个条例”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心得体会: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

《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和宪法,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自律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深刻感受到学习“两个条例”是新时期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续,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第9篇

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执行好、落实好。

一是坚持履责担责。党委要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广泛宣传教育,推动贯彻执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严格自律,时刻把党纪党规牢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切实把贯彻落实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

二是坚持严抓严管。坚持把严的标准和要求融入到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在"全面"和"从严"中推动落实,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要坚持铁律管干部、铁腕抓作风,从严从实,认真较真,对顶风违纪、贪污腐化的从严查处,对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的从严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要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着力完善和落实"三个一律"、"一线工作法"等,以公开透明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以有为有位的导向激励干事创业,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三是坚持自警自律。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行动上的高度自觉,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始终做到自警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带头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时时处处事事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特别是要按照《准则》和《条例》明确的八个方面要求、六个方面纪律,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涵养高品位,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

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500字(二)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并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严,意义非常重大,是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

当好践行者。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新修订的两部党内法规是中国共产党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全党必须一体遵循。新《准则》虽短短仅有281字,但内涵丰富、意义明确、一目了然。新《条例》明确了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高标准、严要求、广覆盖。党委要带头遵守《准则》,落实《条例》,作为住建委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把个人摆在住建发展大局中,立足住建实际,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躬身而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亲自挂帅出征、谋篇布局,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强大后盾。

当好推动者。党委担负起主体责任,除了要守住纪律底线之外,更要敢于担当、敢于作为,做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推动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仅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党委还要推动新《准则》《条例》贯彻落实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立党、人才兴党等管党治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坚决抵制违反《准则》《条例》的行为,狠刹选人用人、三重一大、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等领域环节的不正之风。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住建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500字(三)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任务。党中央把这项工作列为今年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点,深入研究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管党治党靠什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党纪和国法的关系。回顾历史,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理想和纪律写在自己的旗帜上。这始终是我们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证。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然要靠理想信念宗旨的引领,靠严明纪律作保障。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对党的制度建设研究明显不足,党内规则的目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套用"法言法语",原《准则》和《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难以体现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上的高标准、严要求。在实践中管党治党不是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党员干部只要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纪委成了党内的"公检法",纪律审查成了"司法调查",监督执纪问责无法落到实处。任何一个组织的内部规则都比国家法律严格。我们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的先锋队性质和执政地位,更是决定了党规党纪必然要严于国家法律。如果党员都退守到公民的底线上,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全面从严治党便无从谈起,党的先进性更是无从体现。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首先要扎牢党规党纪的笼子,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起来,不断提高管党治党制度化水平。修订《准则》和《条例》始终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从研读党章入手,联系历史、把握当下,捋清来龙去脉,探究党内规则的理论源头,把"为什么修改""怎么修改"想透彻、说明白。制度源自于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治标入手,为治本赢得时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言出纪随,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凸显,遏制腐败蔓延、形成高压威慑,丰富的实践为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10篇

3篇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要求,也是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的具体举措,校准了新时期基层组织选举工的“坐标系”,对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以学为魂,为基层组织选举做足“备”之横轴。基层组织选举工的贯彻落实需要各级党组织充分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及具体内容,“囫囵吞枣式”“蜻蜓点水式”的学习,只会一味流于形式、浮于表面,难以使《条例》真正入脑入心,成为行动的指南和支撑。要想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就要强化党员的政治意识,切实提升选举工的规范性和标准度,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认识到党内选举是一项神圣庄严的民主权利,任何人都不能轻视和践踏支撑党内选举科学发展的党纪党规,做到以“学”促“备”,为基层组织选举做足充分的基础准备,保证选举工平稳有序。

以人为先,为基层组织选举延伸“才”之纵轴。“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保持党的队伍战斗力的重要保障。基层组织选举要选出干部队伍的精气神,选出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

“双好双强”标准,坚持守好品行关,突出“理想+信念”引力;守好能力关,突出“致富+带富”能力;守好宗旨关,突出“党员+服务”意识。从基层组织实情出发、从长远发展出发、从岗位适应性出发,做到紧盯“治穷”选能人、扭住“治乱”选硬人、着眼“振兴”选贤人,严把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善引路的“领军”队伍。

以督为剑,为基层组织选举明确“正”之竖轴。“坏崖破岩之水,源自涓涓;干云蔽日之木,起于葱青”,基层党组织是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是我们不可缺少的战斗堡垒,同时也容易成为换届选举工中最薄弱的环节。各级党组织要始终以《条例》为“监督之剑”,加强督促落实,着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始终保持对拉票贿选、干扰选举等“小动”的高压态势,坚决把问题解决在“起于青萍之末”的萌芽状态,确保选举风清气正。

基层组织选举工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6月29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为严肃党的队伍建设,夯实选人用人标准,推进基层党组织良性发展,做好新时代组织工起到了示范性的用。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为基层组织选举强化“一杆旗”的核心用。旗帜决定方向,道路决定命运。会议指出,制定和实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条例》,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的具体举措,对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在开展基层组织选举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方向、为核心,引导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切实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严格执行选举制度规定,提高党内选举质量。

《条例》的制定实施是为基层组织选举工打牢“一标尺”的稳固根基。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做任何事情都得从全局出发,要有全局思维和大局观念,开展基层组织选举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和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用。要严格依照程序抓住基层组织选举工中的重点、难点和盲点,把握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基层组织选举工。要严格代表资格条件,合理分配代表名额,优化代表结构,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委员候选人,把力量凝聚到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上来,确保选举工始终沿着“正轨”运行。唯有如此,才能把基层组织选举工明确的“规划图”变成“施工图”,把蓝图变成现实,让基层党建工根基更扎实。

《条例》的制定与实施是为基层组织选举工标明“一根弦”的纪律防线。基层组织选举工是党的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抓好的事情,不能有歇歇脚、喘口气的心态,必须在“常”“长”二字上下足功夫,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确保选举风清气正。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深刻汲取一些地方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的教训,把选举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组织参加选举工的党员学习党章、《条例》和选举工纪律规定,着力提升落实纪律的实效性,筑牢严守选举工纪律的思想防线。

基层组织选举工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基层党组织是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是党群进行物质与信息交换的第一线。以选举为主要方式,配好建强基层党组织是全面推进各项工的前提和基础。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科学开展基层党组织选举工画了条“硬杠杠”,对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具有深远意义。

《条例》的制定与实施是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体现。“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执政理念,这是我们能够穿越百年风雨的根本原因。只有以党性觉悟高、能力素质强的人为构成单元,基层党组织为民服务的热情与本领才有保障,群众才能切实感受到来自党中央

的温暖与实惠。践行初心使命不是一句空话,要真真正正地放于心里,落在行中。只有心中装着人民的人,才有资格被选举出来,才有资格代表基层党组织行使权力,为人民谋福祉。当前国家正处于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实现中国梦的唯一法则。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以科学选举为主要体现,全面打造过硬队伍,对团结动员群众、积极造福人民、优化基层治理、推动改革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用。

《条例》的制定与实施是规范党内选举的重要遵循。无规矩不成方圆。各项工只有在科学合理的框架下运行,才能实现推进有力、不留隐患,党内选举工更是如此。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唯一执政党,其一举一动都关乎国家发展、民族命运。只有不断在基础问题上下功夫,我们的执政大厦才能根基稳固、岿然不动。而选好每一块砖、用好每一份料则是基础里的基础、根本中的根本,《条例》的制定与实施恰恰为选砖用料提供了一把“标尺”。这把尺全面规范了基层党组织选举工的流程、方式,为实现党内选举工的过程控制打下基础。科学严谨地指导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也在党的基层治理的前期,杜绝了问题的产生。于根源处净化基层党组织构成,为基层党建的发展提供一个强壮的体魄。

《条例》的制定与实施是落实党要管党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我党始终保持科学性、先进性、领导性的根本保障。打铁还需自身硬。合理构筑基层党组织,为系统开

展党的基层治理奠定人员基础是做好执政为民工的前提。只有对自身发展拥有百分之百的发言权,才能底气十足、干劲十足地为人民服务。也只有不断加强党风建设,并以此树立基层党组织的形象,才能与群众共鸣,才会让各项政策落地有声、落地有效。通过选举方式,让优秀党员成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骨干,使基层步调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但可以提升服务效率,也能助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深入落实。而《条例》的制定与实施在制度规章层面,赋予了我党健康发展的法理保障。

《条例》的制定与实施是维护党员权利的重要依据。充分维护党员的合法权利,是团结党员、激励党员的根本方式。在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中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是全面维护和保证党员权利的重要一环。基层党组织选举本身是一场以人民意志和利益为唯一标准的“自然选择”,其最终结果就是“优胜劣汰”。觉悟高、能力强的党员通过选举,成功“进化”,在更高的职位上发挥功效,这便是党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以保证的深刻体现。相反,在个别方面尚有不足的党员没能“进化”成功,从某种角度来讲这也是一种鞭策。科学保障权益的概念既包含正向的维护,也具有反向的激励。基层党组织选举生动诠释了这一概念,而《条例》的制定与实施让这一概念更加具体、科学、有效。

第11篇

最近一段时间,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她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她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她是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无往而不胜的重要基石。通过这一段的学习,我有以下体会。

第一,当下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目前,我们党和国家正处在非常重要的历史时期,全国各族人民都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为实现中国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时代性,具有科学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着重要作用,对于为我们共同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我们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一丝不苟,分毫不差。

第二,通过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政治理论学习,就是要并能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她是提高各级领导领导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我认为我们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严三实”,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师风师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

第三,通过学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十以来,我们看到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往往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越是在这种形势下,我认为,越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认真学习党纪、条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12篇

根据区纪委要求,这几天,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作为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六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高标准、严要求自己,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在为民服务,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廉政方面各项规定。要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牢固树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认识,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要严格要求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洁准则》行为的发生,勇于在廉政方面要求下属向自己看齐,以自身的榜样力量,促进廉洁从政。

二、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无数事实证明,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缺乏拒腐防变能力,走上腐化堕落之路,与忽视学习、放松学习不无关系。理论学习是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的基本途径。坚持理论学习,不断升华提高自己,对每一名领导干部来讲都是十分重要的。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理论学习要做到"四真",即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只有真学,才可能真懂,只有真正懂得了、理解了,内化成为自己的东西,才会信仰它,才会运用它。当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改造主观世界,提升精神境界,增强工作能力。

学习是文明传承之途、人生成长之梯、政党巩固之基、国家兴盛之要。党员干部如果不加强读书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就难以做好本职工作,就会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勤奋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培养"只争朝夕地学习、如饥似渴地学习、持之以恒地学习"精神,真正把学习当作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追求,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质、锤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三、作为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遵守好党的各项纪律。

(一)要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对党的各级干部来说,无论是个人的成长进步,还是工作上取得的成绩,都离不开党组织的培养教育,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目前虽然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还有不少仍由上级任命,但上级党组织在任免干部时,也必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的正确选择。多数群众不拥护的、过不了民意关的人,是不能被任命为领导干部的。上级党组织任命干部实质上是代表人民在行使权力。党的各级干部不论是任命的,还是公开选拔的,都是接受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都是为人民办事的公仆。

(二)要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也是一个与实际相结合,进行再决策的过程。我们要始终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此为出发点来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通过制定正确的决策,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到实处,这既是我们应尽的职责,也是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去实现。

(三)要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是最朴实、也是最讲实际的,他们往往是从一件件具体事情上来看党和政府是不是真心为他们服务的,从每一个具体的党员干部的行为来看党和政府整体形象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的一切都是人民给的,我们也是来自于群众,最后也要成为一名普通群众。现在手中有权,就应该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得人心的事,为人民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要坚决地反腐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人民群众看我们党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我们是否能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我们是不是真正反腐败。人民群众虽然对腐败十分痛恨,但他们没有权力立案查处,直接铲除腐败,只能举报反映,而我们领导干部却有权力指示有关部门依法依纪查处腐败行为。能不能使用好手中的这个权力为老百姓谋利益,是对领导干部党性强不强、有没有正确的权力观、善不善于运用权力的考验。

四、作为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