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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审计的目标是为了促进可持续发展。政府是协调利益关系的主要角色,政府环境审计是对环境行为的有效监督。自然生态环境作为公共物品必然是由政府对其进行统一建设规划和管理监督,由此政府对环境保护投入了大量的公共资金,政府环境审计作为政府对环境的重要管理监督措施发挥重要作用。政府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有责任对有关项目和活动的环境污染状况和治理情况以及环境管理系统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实施政府环境审计,监督政府及其公共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强化环境治理和保护措施,提高环境保护成效,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在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过程中,由于政府在创建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政府环境审计也就始终围绕着“可持续发展战略”这一核心目标,占据环境审计的主导地位。
二、兰州市特定的环境经济状况和主要的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兰州市曾经被列为“世界六大污染城市之一”,后经政府全面持续治理,终于脱去了“污染重镇”的帽子,但是环境问题始终不容乐观。兰州市委、市政府按照“1355”总体发展思路,突出保增长、保项目、保民生、保节能减排、保稳定的工作重点,全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09年兰州市实现GDP年均增长10.5%以上的同时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建设,通过完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政策,有效控制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在城区空气污染治理方面,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64.7%,污染综合指数比上年下降0.23。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程完成89公里主管网敷设任务,启动实施西固、盐场、雁儿湾3个污水处理项目。2009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以上,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分别下降2.1%和6%。2009年兰州市荣获“中国节能减排20佳城市”称号。但是,在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兰州市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在日趋激烈的区域发展竞争中,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明显,综合实力不强,科技资源优势发挥不充分,生态文明建设、大气污染治理亟需进一步加强。作为西部欠发达城市,兰州市的环境问题已成为其经济发展的关键制约因素之一。兰州市环境污染问题根据《兰州市2005-2009年环境状况公报》所披露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五方面看来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以下三方面:
(一)大气污染治理初见成效,但是任务依然艰巨
大气污染历来是兰州市最为突出的环境问题。“十一五”以来,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呈逐年好转趋势(如表1所示),2001年到2009年空气污染综合指数从155降低到90.77。其中2007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71天,占全年总天数的74.25%,比2001年增加了152天,是近五年空气质量的最好水平。虽然兰州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是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可吸入颗粒年均值、二氧化碳年均值仍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和国家标准相比差距还很大,反复性较强。由于兰州市特殊的城市地貌和气象条件,以及不合理的工业和能源结构,再加之周边区域生态环境脆弱等原因,大气污染治理需要长抓不懈。
(二)水环境形势严峻
黄河兰州段位于黄河中上游,全长152公里,其中有45公里流经市区。2009年,全市废水排放量为16867.26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占17.5%;生活及其它污水排放量占82.5%)。而2009年之前兰州日均污水处理能力仅为38万立方米,仅占城市应处理污水的40%左右。黄河兰州段沿岸工业集中,人口稠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叠加,排放问题始终未从根本上解决。兰州市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比较严重。原因一是城市污水管网分布不均匀,管径偏小,排水不畅,污水收集率、处理率低,仅为46%;二是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滞后,难以适应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需要;三是黄河兰州段两岸化工企业较多,存在一定的水环境风险。另外,兰州市垃圾处理设施严重不足,垃圾场多为简易填埋,对黄河水体构成污染隐患。2009年6月兰州市开工建设的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项目,计划投资16亿多元,旨在全面改善污水收集处理问题。
(三)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安全构成威胁
2009年,兰州市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483.82万吨,比上年上升111.41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362.88万吨,比上年上升72.13万吨。综合利用方式主要是将锅炉渣、粉煤灰用作建材、建筑、填方筑路和保温材料的原材料,而冶炼渣则部分回收利用,部分用作化工原料。虽然社会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大大的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是由于城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较低,农村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未得到完全有效处理,产生的废气、渗滤液、淋溶水等已逐步成为空气、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的重要污染源,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另外,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长,必然会出现新的环境污染问题,比如辐射污染、居室环境污染、电子电器废弃物、转基因产品污染等等。
三、兰州市政府环境审计现状
环境审计作为环保监管的重要工具,作为环境管理与现代审计结合的产物,对于节约和有效利用资源,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1998年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国务院在批准审计署的机构改革方案中强化了环境审计的职能,设立了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为了加强资源环境保护监督,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兰州市审计局也设立了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兰州市政府环境审计的开展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环境审计内容单一,以农业资金审计为主
兰州市审计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的审计业务以农业资金审计为主,包括扶贫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粮食补贴、退耕还林资金、人与安全资金等,有些审计项目既与农业有关又与资源环境有关,比如退耕还林资金审计、天然林保护资金审计。所以,兰州市的政府环境审计以农业资金审计为主,环境审计为辅。这与西北欠发达地区环境管理水平不高有关,环境审计项目不多,而且仅限于关注环保资金的使用,并没有关注生态环境的改善或环保资金投入的效果。
(二)环境审计范围狭窄,审计类型以财务审计为主
目前,兰州市政府环境审计涉及到的环境审计项目还是以环境资金审计为主的财务审计。兰州市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2008年主要审计工作项目有兰州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兰州市皋兰县朱家井流域化治理项目审计、兰州市南北两山维护管理专项资金审计、兰州市新农村建设试点专项资金审计等。总体上看来,还是属于财务审计范畴。由此可见,确定对环保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专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审计是目前兰州市政府环境审计的主要内容。
(三)环境审计工作范围职能交叉,影响环境审计开展
环境审计范围广,综合性强,当工作职能有交叉时不易把握尺度,兰州市政府环境审计工作中也有这方面的困难。一方面,环境审计机构与环境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有交叉。比如,以检查环境法规政策、制度执行为主的合规性审计也是现阶段环境审计的重点,但是现实中政府审计机关在执行这部分职能过程中与环境管理部门(比如兰州市环保局)的环保执法检查工作职能有交叉。另一方面,部分与环境有关的项目审计归口管理在其他审计业务处室。比如,兰州市节能减排用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城市污水处理管网建设等环保资金的重要投入项目归口管理在城建部门,而城建部门的审计业务归在审计局投资审计处。同样,其他与环境审计有关的涉及到财政金融等其他审计处室的情况也比较多。
(四)环境审计人员队伍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审计要求
环境审计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强,除了需要具备扎实的审计专业知识外,还需要具有多种环境知识,以及社会学、统计学、工程学等方面的知识,而目前全国环境审计队伍都面临知识老化、专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兰州市审计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有审计人员7名,其中有一名中级审计师,平均年龄42岁左右(其中30~40岁之间2人,41~50岁之间5人)。从专业背景看,以财会、经济管理为主,没有资源环境专业方面的人员。由于受人员编制的限制,近些年没有再引进人员。由此可见,兰州市审计局现有的环境审计力量比较薄弱,有必要合理调整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充实审计队伍,加强环境审计的力量。
(五)环境审计的方法以传统审计方法为主,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不高
一方面,由于现阶段的环境审计以财务审计为主,导致在审计方法上一般使用分析性复核、座谈、调查等传统的审计方法。另一方面,审计的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不高。目前兰州市审计局专设了计算机审计处,但是市一级的审计机构一般除了面对地税、银行、财政等开展计算机会计的被审单位开展计算机审计外,其他利用计算机审计的比较少。从农业与资源环境审计处来说,没有充分的条件开展计算机审计,与其审计工作以农业资金为主有关。
(六)绩效审计处于尝试阶段,开展条件尚不成熟
兰州地处西北欠发达地区,环境审计一般仅限于关注环保资金使用的财务审计方面,并没有关注生态环境改善或环保资金投入的效果,缺乏环境绩效审计。一方面,开展绩效审计需要运用环境管理、环境经济评价领域的一些知识。另一方面,国家没有出台相应的资源环境审计评价体系以及绩效审计的工作指南,各地方审计机关做法不一。兰州市政府出台了《兰州市绩效审计办法》,但是限于技术水平,绩效审计没有真正开展。兰州市政府审计机关虽然也努力满足这项需求,但由于体制、经费、人员、时间等因素的限制,目前离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兰州市作为一个地处西北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城市,环境管理水平和环境审计开展都落后于其他发达地区。在兰州市民间环境审计和企业内部环境审计目前还处于空白,由此政府环境审计的主导地位更加凸显,所以积极开展政府环境审计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
四、兰州市加强政府环境审计的对策
(一)提高对政府环境审计的思想认识水平
兰州市由于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使得环境保护尤为迫切,环境审计机构和人员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环境审计对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意义。我国审计署将资源环境审计作为独立的审计类型提出,准备建立和完善资源环境审计机构,以此迫使环境审计人员投入全部精力积极开展环境审计。这意味着资源环境审计被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另一方面,需要加强环境审计的宣传教育,争取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为环境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环境审计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政府环境审计队伍建设
环境审计队伍建设是兰州市政府环境审计的核心问题。一方面,可以通过聘请环境专家和法律专家参与环境审计,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通过对现有审计人员环境知识方面的后续教育和培训,使其成为既懂审计又懂环境科学的环境审计人才。除了理论培养还要加强实践培养,比如,选派审计人员到环境管理部门锻炼交流掌握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或者审计人员参与审计署或特派办环境绩效审计项目等方式。另外,还要从用人机制上创新,重视吸纳资源环境专业人才。从全国其他地区的经验来看,有的地方审计机关通过招聘资源管理或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毕业生解决专业结构问题,还有的则从实际工作经验出发直接从环境管理部门选调人才,这都是可行的办法。
(三)明确政府环境审计机构职责范围,理顺关系
根据审计署的调查大多数地方农业与资源环境审计机构的工作重点在农业,不少地方环境审计机构还承担了社会保障审计、财政支农资金审计、行政事业审计。兰州市审计局农业与资源环境审计处也存在同样的问题。首先应该尽量避免职能交叉,明确职责范围,理顺关系。一方面,审计机构各审计业务处室的职责权限要合理的划分,使环境审计机构明确职责范围,找到环境审计的工作重点。另一方面,环境审计机构要理顺与环境管理部门的关系。环保部门作为环境管理职能部门,环境审计机构要与其加强合作,共同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同时,政府环境审计既对环保部门自身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又对环保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积极扩展审计领域,全力推进绩效审计
面对环境审计范围狭窄、内容单一的现状,应将环境审计对象扩大到所有的环保主体,延伸审计至企业生产环境、居民生活环境、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环境等诸多方面。另外,从环境审计的发展趋势看,环境保护是开展绩效审计的重点领域之一,环境绩效审计可以作为政府审计机关开展绩效审计的试点,在环境政策执行、环境项目建设、环保设施运营、环保资金使用、环境资源利用、行政效能等方面积极探索绩效审计。兰州市特有的环境污染和治理现状为开展环境绩效审计提供了条件。
关键词:陶瓷、环境、污染、防治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national industrial structure adjustment, ceramic industry, how to realize the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emission reductions, develop circular economy, green ceramic as an industry development focus on problems. This paper from the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emission reduction, circular economy and avoid secondary pollution, analyzed the ceramic industry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 and main technical points of the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ceramics, environment,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中图分类号:J52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全球经济化、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国家、企业及人民的环保意识也在不断提高,我国正在逐步改变经济至上的发展模式,相继提出节约资源、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及绿色经济等环保理念与政策措施。
作为“两高一资”的陶瓷行业在环境保护与管理上亦取得了不小的进步和成果,然而随着全球经济危机的到来和“十二五规划”的出台,对污染严重、产能过剩、重复建设、资源能源消耗较为严重的陶瓷行业环境保护及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解决陶瓷行业在环境保护与管理上的技术难题迫在眉睫。
1. 陶瓷行业如何经济有效实现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是要求各行业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1]。体现了我国的环境保护要求中以预防为主的核心思想。
我国陶瓷工业能源利用率低,一般为30%左右,而日本、美国、欧美等发达国家约为50—60%左右,由此可见我国陶瓷行业能源利用率尚有较大的提升及改进空间。可从以下几方面经济有效地实现节能减排。
1)改进产品性能参数实现节能减排
据研究统计,如降低陶瓷砖厚度,不仅可以降低原料消耗,亦可大大降低能耗[3]。
另外,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仿古砖、哑光砖等新产品其生产技术对能耗要求较低,不仅可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也减少污染物排放。
2)加强节能减排管理
建立“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措施到位,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研究建立并实施科学、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
2. 如何实现循环经济及“绿色陶瓷”
循环经济(cyclic economy)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是通过资源高效和循环利用,实现污染的低排放甚至零排放,保护环境,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是把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融为一体的经济[4]。
然而我国陶瓷工业资源利用率低、污染大、能耗高、政府监管力度薄弱等问题突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解决上述问题。
1)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陶瓷行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可从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的综合利用等方面着手,使用无毒无害原材料替代有毒有害材料(如使用无铬等全成原料替代有铬等原材料、使用新型颜料替代挥发性强有机颜料等)、清洁能源替代高硫高灰能源(如使用天然气、轻柴油、生物质燃料替代煤、重油等)。
另外,陶瓷行业可通过高效管理和生产技术替代低效管理和生产技术、高质能源替代低质能源、高性能设备替代低性能设备、高功能材料替代低功能材料,高层工业建筑替代低层工业建筑等来促进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
另一方面,在一些生产环节用余热利用、中水回用,零部件和设备修理和再制造,以及废金属、废塑料、废纸张、废橡胶等可再生资源替代原生资源、再生材料替代原生材料等资源化利用等以“低”替“高”、“旧”代“新”的合理替代,实现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
2)废弃物的无害化排放
在陶瓷工业推广废弃物排放减量化和清洁生产技术,应用燃煤锅炉的除尘脱硫脱硝技术,工业废油、废水及有机固体的分解、生化处理、焚烧处理等无害化处理,大力降低该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扩大清洁能源的应用比例,降低能源生产和使用的有害物质排放。
①相对于陶瓷工业中产生的废气等对环境的影响,采用清洁的能源如天然气、冷煤气等,可大大减少废气的排放。但是清洁能源的价格往往相对较高,所以中小型的企业还是更加青睐使用煤炭作为燃料。因此,改善燃料的燃烧技术以减少废气中的SO2和NOX等的排放[5,6]是目前陶瓷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②含酚废水一般很难回收,目前一般将其与煤气站自身筛下的粉煤按照一定的比例回合后,制成水煤浆,在高温下燃烧,从而达到处理含酚废水的目的。
③陶瓷行业在生产环节中产生的废品主要可分为废泥和废瓷两种,均可通过回收利用来达到减少环境影响的问题。目前回收废品的方式主要是将废品通过处理后重新变成陶瓷的制备原料[7]。例如,在废品中加入一些配料,再磨碎,即可成为新的原料。另外,一些废瓷还可经过加工直接用于其他方面[8],如作为吸附材料[9]、手工艺品[10]等。
3)加强企业管理
为了更好地解决陶瓷行业的污染问题,必须要加强企业的管理,实施清洁生产。加大违法的处理,对员工定期进行培训教育,严格把关“三废”的排放标准等是应对陶瓷行业环境影响必不可少的防治措施[11]。
3. 如何加强防治陶瓷行业环保工程中的二次污染
陶瓷行业在生产、运输及储存工序中会产生大气、水、固体废物、噪声及生态多方面环境问题,配套相应的环保工程系统是陶瓷企业的主要建设内容之一,是我国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的主要对象。
陶瓷行业虽然采用的工艺不完全相同,但大多配套有锅炉烟气处理系统、烧成炉烟气处理系统、喷雾干燥塔燃气处理系统、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含酚废水处理系统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理系统等环保系统。如何解决这些系统工程的二次环境污染问题是陶瓷行业环境保护中的又一技术难题。
关键词:世界贸易组织;环境议题;单边NPR-PPMs措施
中图分类号:F12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7)04-0012-03
单边NPR-PPMs 措施属于与环境有关的贸易措施(Environment Related Trade Measures,以下简称ERTMs)。ERTMs是指以环境保护为目的而作为国内政策或根据区域性和多边协定采取的直接调整或限制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及行政措施。包括单边贸易措施与多边贸易措施。单边ERTMs是指一国依据其国内调整或限制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采取的、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贸易限制措施。多边ERTMs则是指多边环境协议(Multilateral Environmental Agreement,以下简称MEA)中明确要求采取的贸易措施,它属于MEA缔约方的贸易义务。本文所论述的单边ERTMs仅限于货物贸易领域。
在经济全球化和环保时代的大背景下,由单边NPR-PPMs 措施引发了一系列政治、经济和法律问题,使得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冲突变得日益复杂。笔者认为,应当将该问题纳入到WTO环境议题谈判中,应当通过立法途径明确单边NPR-PPMs 措施在WTO体制内的地位问题,并完善相应的的规则。
1.将单边NPR-PPMs 措施纳入WTO环境议题的必要性
1.1 美国―虾案①上诉机构的裁决引起了环境保护团体的普遍反对,并导致其引导公众反对WTO,抵制进行新的国际贸易谈判
有学者提出,禁止WTO成员采取单边NPR-PPMs措施,实际上是认为贸易利益高于环境利益。这种对贸易利益的优先选择已经深深地损害了WTO制度的合法性,因为GATT94文本中没有规定要求必须对第20条从严解释以有利于条约的贸易目标②。笔者认为,为了促进《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Agreement Establishing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WTO协定》)序言中提出的贸易自由和可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的和谐实现,WTO应当将单边NPR-PPMs措施纳入环境议题谈判,争取贸易与环境的双赢。
1.2 单边NPR-PPMs 措施具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WTO成员方应对此达成共识,并应当客观对待此类措施
首先,国家采取单边NPR-PPMs 措施是由于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的缺乏。应当看到,尽管MEA的谈判在增多,保护环境的国际合作却仍然进展缓慢。一些国家为了本国利益会坚持拒绝参加MEA。在一些情况下,由于缺乏保护环境的有效的多边合作,所以选择不是在单边行动和国际合作之间,而是在单边行动和不行动之间。
其次,国家使用单边NPR-PPMs 措施的实践表明,此类措施虽然不是保护环境的最理想的做法,但对于防止在国际环境保护中存在的“搭便车”和囚徒困境现象,却是较为可行和有效的办法。
最后,人们环境意识的觉醒和绿色价值观的形成发展,消费者绿色消费心理的形成及其对绿色产品的偏好,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深入人心,这些都为单边NPR-PPMs 措施的继续存在提供了环保时代的背景。
1.3 单边NPR-PPMs 措施容易为贸易保护主义者所利用,具有武断的歧视、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的风险,必须防止其成为绿色贸易壁垒
环境保护是单边NPR-PPMs措施产生的原因,但许多国家采取贸易措施时往往考虑政治、经济等因素,尤其是经济因素。发达国家假借环境保护之名实施的单边NPR-PPMs措施具有表面的合理性和实施效果的歧视性等特征。此类措施游离于WTO体制之外,对发展中国家贸易权利和贸易利益的实现并无益处。只有在WTO体制内规范单边NPR-PPMs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才会避免其成为绿色贸易壁垒,减少因其所导致的贸易冲突,才会真正实现市场准入的安全性和可预见性。
1.4 WTO应当通过多边谈判而不是通过争端解决来明确单边NPR-PPMs措施在WTO体制内的地位,并澄清其审查标准
如果不依靠立法途径解决贸易自由化与环境保护政策的协调问题,而任由司法实践向其“敞开大门”,就会破坏世贸组织规则的统一性、稳定性和有效性,从而萌生重蹈关贸总协定覆辙的危险③。此外,依靠立法途径规范单边NPR-PPMs措施,可以减轻对于DSB的司法能动主义的指责。
1.5 通过多边谈判明确单边NPR-PPMs措施在WTO体制内的地位及其审查标准,有助于减少环境贸易争端,确保DSB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未来的环境贸易争端中对WTO规则作出连续与一致的解释,更好地发挥其为多边贸易体系提供稳定性和可预见性的作用
2.将单边NPR-PPMs 措施纳入WTO环境议题的可行性
2.1 WTO成员方已就采取单边ERTMs保护环境达成共识
多哈会议《部长宣言》提出,在WTO规则下,任何国家都不应被阻止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而采取措施,或采取它认为适当的措施来保护环境,但对情况相同的各国,实施的措施不得构成武断的或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并且在其他方面要符合WTO有关协议的规定。这表明WTO成员承认了采取单边贸易措施保护环境的权利。
2.2 在多哈会议上,美国和欧盟都提出,应当通过CTE的特殊作用,使可持续发展和环境问题成为多边贸易谈判的主流,环境议题的谈判将深化
欧盟认为WTO新回合的全部目标就是可持续发展,这意味着每个成员在它认为必要时都有权采取措施来保护环境,并要求就单边NPR-PPMs措施进行谈判,承认采用单边NPR-PPMs措施的权利。美国作为WTO中最多使用单边NPR-PPMs措施的成员,应当会支持欧盟的提议。而发展中国家也认为,当贸易成为环境恶化的根本原因时,应当为环境目的而采取贸易措施,但应避免对贸易的不合理限制。
2.3 WTO规则中引入了NPR-PPMs标准
《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即SPS协议)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即TBT协议)中规定了NPR-PPMs标准。笔者认为,SPS协议和TBT协议关于NPR-PPMs标准的规定可以为关于NPR-PPMs标准的规则的谈判提供借鉴。
2.4 除了前述单边NPR-PPMs 措施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之外,它对发展中国家也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从长期来看,NPR-PPMs措施可以促使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积极争取获得ISO14000标准认证,发展绿色贸易,这不仅有助于提高企业和产品竞争力,而且有利于环境成本的内在化,改善和解决环境问题。此外,环境标准的提高也可以防止“污染产业的转移或转嫁”,避免发展中国家沦为他国的“污染避难所”(pollution heaven)。
发展中国家可以此为契机,要求真正落实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的适用,促进解决关于NPR-PPMs标准制定和实施的技术援助、资金援助和能力建设问题,努力改善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准入。
此外,美国―虾案上诉机构的裁决表明,GATT94第20条环保例外条款适用于单边NPR-PPMs措施④,并足以防止其成为绿色贸易壁垒。这也说明在WTO体制内规范单边NPR-PPMs措施是具有可行性的。
3.关于单边NPR-PPMs 措施环境议题谈判的主要内容
3.1 WTO体制下单边NPR-PPMs措施的范围
笔者认为,在未来关于单边NPR-PPMs 措施的环境议题谈判中,只能将保护全球公域环境的单边NPR-PPMs措施纳入WTO体制。首先,当环境问题发生于外国境内并且没有造成跨界污染时,为了避免不恰当地干预外国国家,他国不应对其采取单边贸易措施。其次,只有在有科学依据证明一国的生产活动对环境的损害严重威胁到全球公域的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进口国才可以基于本国的NPR-PPMs标准对其出口产品采取贸易措施。判断环境损害及其威胁严重与否的标准是:受影响环境资源的重要性;对损害进行评估的可靠性;损害产生的速度;损害的不可挽回性;损害的广度⑤。 环境损害对于全球公域的可持续发展的威胁越重大,这类贸易措施的合理性也就越大。
3.2保护全球公域环境的单边NPR-PPMs措施在WTO体制内的地位
一国为保护全球公域环境而采取单边NPR-PPMs措施的做法引起了很多争议。反对者认为,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说,涉及一国境外环境情况的进口限制由于其单边性和域外管辖适用,会引起受影响国家的强烈反对⑥。支持者认为保护全球环境的贸易措施是符合GATT94第20条环保例外条款的,因而应当被允许使用⑦。笔者赞同后一观点。
首先,既然《WTO协定》将可持续发展作为WTO的目标和宗旨之一,并提出了保护环境和发展可持续性贸易的要求,那么WTO必须同等重视其成员的贸易利益与环境利益。根据WTO规则,贸易问题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优先于其他问题,如环境问题以及与其他合法的政策目标有关的非贸易问题。
其次,既然GATT94规定了第20条中的环保例外条款,承认了其所包含的政策和利益的合法性,赋予了WTO成员以环保例外权,就不应该将WTO成员援引环保例外条款的权利变成是虚设的。再次,环境原则作为国家原则在环境领域的具体体现,其含义一方面是指禁止以环境保护为借口干涉他国内政,但另一方面也包括了各国对权利的行使不得损害本国管辖范围之外的环境。如果绝对地否认国家采取措施保护全球公域环境的权利,全球性环境问题将会更加恶化。
最后,WTO不承认单边NPR-PPMs措施的正当性并不会约束此类措施的使用;相反,这会阻碍关于如何区分适当的与不适当的NPR-PPMs措施的充分讨论。在WTO体制内承认单边NPR-PPMs措施的正当性,有利于解决WTO与环境保护团体等非国家行为体的冲突,并且可以避免不适当的NPR-PPMs措施的使用。此外,关于单边NPR-PPMs措施在WTO体制内的地位的持续争论,也不利于多哈回合中CTE关于新一轮环境谈判的工作取得进展。
3.3 保护全球公域环境的单边NPR-PPMs措施获得正当性的条件
如前所述,保护全球公域环境的单边NPR-PPMs措施应当在WTO体制内取得具有正当性的地位,即此类措施本身违反了GATT94第3条和第11条第1款的规定⑧,但可以因其目的合法性和适当的实施而依据第20条环保例外条款获得正当性。第20条环保例外条款规定了单边NPR-PPMs措施获得正当性的审查标准,如目的审查、必要性审查、歧视性审查、比例性审查等。由于其用语宽泛模糊,DSB的上诉机构在环境贸易争端中运用了利益平衡分析法来协调WTO成员的贸易权利与环保例外权,一方面对第20条(b)、(g)项作出了有利于环保的灵活解释,另一方面又通过对其前言的解释,将透明度原则、比例性原则适用于单边NPR-PPMs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笔者认为,WTO成员应当通过谈判达成一个关于GATT94第20条环保例外条款的“谅解”,类似于乌拉圭回合中达成的有关GATT94相关条款的谅解。在有关的环境贸易争端解决报告中,DSB的上诉机构已经对第20条环保例外条款作了较为合理的引申解释,这些内容应当在上述谅解协议中加以明确。此外,谅解协议中还应该澄清单边NPR-PPMs措施的域外效力问题。在严格限定单边NPR-PPMs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条件的前提下,明确第20条环保例外条款适用于此类措施,并承认其域外效力。上述谅解协议将为单边NPR-PPMs措施在WTO体制内获得正当性地位提供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WTO应当将单边NPR-PPMs措施纳入WTO体制,肯定其目的合法性和促进环境保护的有效作用,同时,明确其成员采取单边NPR-PPMs措施必须受到比例性原则的限制,以便更好地协调WTO成员之间的贸易利益与环境利益,从而实现贸易自由、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三赢结果。
注 释:
①该案中,美国依据1989年美国公共法101-102第609节对印度等国的虾及虾产品采取的禁止进口贸易措施是基于进口虾的捕捞方式,其贸易措施属于基于本国与产品无关的生产过程和生产方法标准而采取的贸易措施,即单边NPR-PPMs措施。参见赵维田.美国-对某些虾及虾制品的进口限制案[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②PATRICIA ISELA, HANSEN. Transparency, Standards of Review, and the Use of Trade Measures to Protect the Global Environment[J]. Virginia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 Summer 1999, 1046.
③徐崇利. 经济一体化与国际经济法的发展[J]. 法律科学,2002,(5).
④GATT94第20条环保例外条款是指第20条(b)、(g)项及其前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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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PHILLIPS, SANDS. “Unilateralism”, Values, and International Law[J]. 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2000, 11 (2).
⑦SANFORD, E. GAINES. Processes and Production Methods: How to Produce Sound Policy for Environmental PPM-Based Trade Measures?[J]. Columbia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 2002.
⑧GATT94第3条及其注释和补充规定只涵盖适用于产品本身的措施,因而WTO不允许其成员歧视“相同产品”一般被解释为WTO成员不能根据NPR-PPMs标准歧视产品。NPR-PPMs措施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
关键词:港口码头工程;环评要点;环保对策;
中图分类号: U6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引言
国民经济快速发展,货物流通量倍增,交通基础设施逐渐完善,水路运输由于具有成本低廉、货物量大的优点而成为沿海地区交通设施优先发展的对象。港口码头作为水路运输的枢纽,发挥货物储运流通的功能,近年来迅猛发展。而港口码头工程环境问题在港口码头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尤其显著,重视环境影响评价并采取措施解决环境问题对于港口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本文针对港口码头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于环境影响的特点进行分析,并提出港口码头工程环评要点及环保对策措施。
2、 港口码头工程类别及其对环境影响的特点
2.1 港口码头工程的分类
港口码头工程按照运输货物的性质进行分类,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集装箱码头、杂货码头、液体化工品码头、散货码头、通用码头以及多用途码头,其中通用码头是指兼顾运输散货及杂货功能,多用途码头是指具有运输杂货及集装箱功能的码头。
2.2 港口码头工程环境影响的特点
2.2.1施工期环境影响
港口码头工程在施工期间对于环境的影响与施工类型、码头的结构形式、施工具体内容以及码头工程用地情况等有很大的关系。具体而言,施工期间的环境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期间悬浮物的影响
港口码头工程在进行基槽开挖、港池疏浚以及填海造地的过程中会对海洋生态造成影响,开挖会搅动海底底泥,爆破会对鱼类等造成驱赶甚至死亡,填海工程填海材料无序流失会改变海底面貌,以上活动均有可能对码头工程周围的海域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具体的影响方式为海水中悬浮物浓度增大,一方面海水变得浑浊,使得海水对于太阳光的投射能力大大降低,导致海水中植物光合作用能力下降,对水生植物的影响较大;另外一方面水生动物难以呼吸,导致水生动物大量死亡。
(2)海域被占用的影响
港口码头工程在施工期间及运营期都会永久性的占用海域,会对海域原本的功能造成较大影响:一方面水产养殖、沙滩观光等难以继续,另一方面对于原本海岸线的影响,改变了其原本形状,对周围海域及水工建筑物的安全产生较大影响。
(3)施工期污染物排放的影响
施工船舶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除此之外施工现场产生的污染物,比如生活垃圾、机械清洗用水、施工粉尘以及施工噪声等。
(4)其他影响
港口码头工程在施工期间,会在附近山体进行土石方的开采,导致附近环境生态遭受破坏,甚至引发水土流失。
2.2.2 运营期环境影响
港口码头工程在运营期间对于环境的影响会因为港口码头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对环境影响的差别主要是体现在不同类别的港口码头对水环境、空气环境以及环境风险的影响程度有差异:液体化工品码头对水环境影响较大,主要废水为洗舱废水、洗罐废水以及生活废水等,污水大多为石油类,腐蚀性和毒性较高,其他类别的港口码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液体化工码头、散货码头以及通用码头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大。
3、港口码头工程环评要点
3.1 项目选址
对港口码头工程项目选址是否合理进行分析评价,一方面要符合相关规划,比如项目建设与相关功能区划(环境及海洋功能区划)、产业规划等的相符性分析;另一方面,其选址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渔业法、地方法规和国际公约等;同时要分析项目建设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及对居住环境的影响是不是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3.2 环境现状
港口码头工程建设要对其周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要对工程附近敏感目标的分布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其和本项目相对位置关系,确定重要敏感目标。如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明确项目与环境保护目标的位置关系,说明保护区范围、分区、保护对象等。
3.3 工程分析
港口码头工程施工期间要对工程进行分析,一方面是项目建设概况,包括建设规模、储运货物性质、项目平面布局情况、施工工艺以及装卸工艺方案等;另一方面是不同码头类别其污染源进行分析,并阐明其主要环境问题。工程分析应分施工期、营运期,按环境要素(水、生态、气、声、固体废物等)分别阐述影响因素及污染源强。在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的基础上,按施工期和运营期两个评价时段分别确定代表性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有针对性的开展评价工作。
(1)施工期是水运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主要环节,应重点从施工工艺和方案判别施工全过程可能产生的污染因素。重点考虑陆域形成、港池航道疏浚、码头主体施工、护岸工程等对水环境和海洋生态系统影响。
(2)运营期应从工程特征,尤其是装卸物料的理化、毒理性质及装卸工艺流程,判别项目可能产生的污染因素。
(3)除此之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分析已有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产生的原因,论证已有环境保护措施的效果。根据“以新带老”的原则,结合新项目的建设,提出“以新带老”措施。
4、港口码头工程环保对策措施
4.1 港口码头工程环保对策措施重点
(1)施工期环保措施重点
港口码头工程在工程施工期间要针对不同的环境问题来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其环保措施重点为:第一,针对疏浚工程和填海工程施工中产生的悬浮物采取的环保措施,如爆破作业应从爆破时间炸药类型,药量控制或爆破管理等方面提出减缓措施;第二,对港口码头工程附近海域水产养殖拆迁进行妥善的安置并采取生态补偿措施;第三,港口码头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附近水产养殖以及敏感目标造成的不同程度的影响采取减缓的措施。
(2)运营期环保措施重点
港口码头工程在运营期间一般应提出陆域生活污水、船舶生活污水、船舶油污水的处理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应优先考虑利用港区已有处理措施或工程新建处理措施,其次考虑外送处理,以提高措施可操作性。
4.2 港口码头工程环保对策措施研究
根据数据调查显示,港口码头工程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1)港口码头选址问题,要符合相关规范和法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港区布局问题,设计人员在进行港区布局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各个因素,比如作业区内将煤炭与粮食紧靠在一起,会造成严重的污染。(3)公共环保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的建设问题,港区内至少要配备垃圾收集船、废水收集船、污水集中处理站以及相关溢油应急器材和应急救援系统等。(4)环保配套设施较为落后,比如防尘设施较为落后,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甚至于周边居民产生纠纷。(5)应急设备问题,港口码头没有配备应急设备,造成应急救援时间过长,也很难达到效果。
因此,针对港口码头中所产生的问题,港口码头工程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1)环保工程的建设要早于码头工程的建设,在进行港区规划时要充分考虑环境影响评价,从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两个方面均衡考虑,对港区规划提出合理的优化建议,加强整个港区的环境保护工作。(2)着重加强港口码头公用环保工程设施的建设,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适当超前建设相关设施和排污口,可分期进行开发建设,确保港区内由于建设产生的工程废水及时有效的处理。(3)港口码头的港区要配备防护设施及处理设施,尽量完善配套设施,使其发挥出污染物处理功能,保证港口码头环境良好,比如船舶垃圾收集船和船舶污水收集船的配备,可以有效的防止由于船舶排放污染物对港区进行直接排放而造成港区附近海域污染。(4)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港口码头工程施工建设完毕要及时建立能够进行应急处理的应急队伍和相关应急设施,其中由于码头类别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应急队伍和应急设施。(5)港口码头所产生的废水,在进入相关的集中污水处理中心前要进行预处理,确保其能够达到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的水质要求。
5、结语
港口码头工程对于环境的影响评价要根据不同类别的码头工程而按照不同的环境影响评价重点采取不同的环境保护措施与风险应急措施。除此之外,港口码头工程的局部环境保护措施要符合港口码头工程的环境保护条例,对其进行统筹规划,设立相应的环境保护部门,及时有效的消除港口码头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对于环境的影响。本文根据不同类别的港口码头的性质不同而对其环评要点进行简要介绍,并提出港口码头工程环保对策措施,以期对于港口码头工程环境质量的提高,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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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贸易;环境;WTO;MEAs
中图分类号:D99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5-0099-04
一、协调贸易与环境法律冲突的必要性
贸易与环境问题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成为国际贸易和环境保护领域内的一个热门话题,WTO追求自由贸易,多边环境协定(Miltilateral Environmental Agreements, MEAs)追求环境保护,自由贸易对环境保护的影响日益凸显,而环境政策对贸易的冲击更是近年来整个世界贸易体系所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但从本质来看,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原因在于,一旦人类生存的基本生态环境都被破坏,那么经济发展和经济贸易增长的前提条件也就不复存在;另一方面,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都不可能停止经济贸易活动而单纯去从事环境保护,只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来加强环境保护。良好的贸易政策和环境政策的基本目标都是通过自然资源的有效配置不断改善人类的生活质量,从而维持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1]。
从法律角度分析,贸易与环境的冲突具体体现为规则的冲突,这个冲突集中体现在以推动自由贸易为宗旨的世界贸易组织内。一是WTO体制内的环境措施对WTO基本原则的冲击;一是多边环境协定的贸易措施对WTO体制的原则、具体环境措施以及争端解决程序的冲击。然而,WTO并无一个专门处理环境与贸易关系的协议,通过对其协调环境问题的规则进行分析,会发现WTO只是在一些具体协议中不同程度的涉及环保问题,当实际处理贸易与环境关系时,就难免出现分散性和如何适用的问题。WTO对环境问题的调整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宗旨和原则的层面,更多体现为对环境保护的一种政治上的回应,尚未形成比较完善的规则和体系,如GATT1994有关环境的条文只是照搬了GATT1947的规定,而GATT第20条(b)、(g)款的规定起初并非为解决环境问题而设置,而今将之理解为解决环境问题的基础,过于原则和隐晦。WTO争端解决机制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弥补了实体规则本身的缺陷和不足,但争端解决机制不能完全解决规则本身的问题,何况争端解决机制本身之规则也有需要完善之处[2]。应该明白,并非自由贸易政策对于环境保护政策有负面作用,而是自由贸易的结果扩大了原来的不当环境政策的负面效应[3],因此,这种冲突是可以调和的。
二、WTO体制下贸易与环境法律冲突的协调途径
WTO作为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因其有体系庞大的贸易规则体系,比较完善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因此,被公认为协调贸易与环境法律冲突的主要场所。WTO争端解决机构特别是上诉机构的一系列争端解决实践暗示出了一种新的发展趋势,即当贸易与环境冲突时,在价值取向上逐步向环保方向倾斜。所以,目前解决贸易与环境法律冲突的主导思想应该是:在现有体制的基础上,在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引导下,通过修订完善WTO体制内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措施,改进并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借鉴成型的协调贸易与环境冲突的有益模式,加强MEAs与WTO的合作等方面进行协调。
(一)修订完善WTO体制内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措施
1.对GATT/WTO中第20条作出详细的解释
作为WTO法律体系中环境保护主要依据的GATT第20条,①WTO对其缺乏统一的、详细的解释,而只是由争端解决机构针对争端的具体情况进行个案解释,从而造成第20条的诸多缺陷,如法律规则不够系统和完善;措辞宽泛、模糊;适用与解释松散、零乱,有时出现前后矛盾等。因此,WTO对GATT第20条作出详细的解释已势在必行。
(1)对第20条(b)款的解释
第一,对“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可将其解释为包括整个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健康而非仅指进口国人民、动植物的生命健康。
第二,对“必需”解释时应考虑GATT的目的是取消贸易限制,而第20条的目的是国家在追求贸易自由化的同时不妨碍其他政策目标的实现,如实现贸易与环保间的平衡。也就是判断争议的措施是否是“必需”的,要看在达到“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这一目标时,若有其他措施对贸易的限制更少,又同样能合理实现有争议的措施所追求的目标,则不符合“必需”的要求。
(2)对第20条(g)款的解释
第一,对“可用竭自然资源”的范围作出界定。可用竭自然资源应该既包括非生物资源又包括生物资源。由于自然资源尤其是生物资源具有流动性,所以为了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自然资源不仅指采取保护措施的国家范围内的资源,而且还包括其管辖范围之外的自然资源,但管辖范围之外的资源应当进行严格的界定,以防一国援引(g)款使其单边贸易措施具有域外效力,将其国内标准强加于他国之上,即该自然资源必须和采取保护措施的国家有着“密切”的联系。
第二,对“与国内限制生产与消费的措施相配合”进行界定。该措施不能仅针对出口国采取,必须也对国内该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同时进行限制,在国际和国内两个方面,要不偏不倚,不能有国别歧视。
(3)对第20条序言的解释
国际贸易中“武断的歧视、不合理的歧视和隐蔽的歧视”,应被理解为相互关联的,它们互相传递信息,隐蔽的限制包含了隐蔽的歧视。
第一,合理性应包含采取的贸易措施要符合比例原则,首先,所实行的措施必须是为达到目标所必要的贸易措施,为达到该目标没有比该方法对贸易限制程度更小的措施;其次,该措施必须与所追求的环境目标成比例,即如果该措施对贸易流动造成了严重的阻碍,但仅仅换来了环境稍微改善,即使这种措施是为达到同样环境目标对贸易限制最小的方法,也是不合理的。
第二,不得构成“变相的限制”,即所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必须符合WTO规定的透明度原则的要求,并且限制措施的采取必须满足国家行使权利的“善意”原则,否则即为利用第20条的(b)、(g)两款的例外规定来掩盖实施某种限制所造成的武断的或不公正的歧视。
2.充分利用GATT/WTO的豁免条款
这是在个案基础上决定MEAs规定的贸易措施是否合法的方案。有两种方式进行豁免:
第一,采用GATT第25条“缔约方的联合行动”来豁免有关缔约方的相应义务,允许其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包括MEAs中的相关义务规定。根据GATT第25条第5款规定,“在本协定其他部分未做规定的特殊情况下,缔约方全体可以解除某缔约方根据本协定所承担的某项义务,但这项决议应以缔约方所投票数的2/3的多数通过。而且这一多数应包括全体缔约方的半数以上。缔约方全体可以采取同样的投票方法:a.规定采用其他投票方法来解除承担义务的某些特殊情况,以及b.制定为实施本款规定所必需的某种标准。”[4]
第二,利用WTO中部长会议豁免有关缔约方的相应义务,允许其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包括MEAs中的相关义务规定。根据《建立世贸组织的协议》第9条第3款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部长会议可以决定豁免成员方在多边贸易体制下承担的义务。豁免应以协商一致在不超过90天的期限里做出;如果豁免的申请在90天内未得到一致同意,将由成员以3/4多数通过。”第4款规定,“如果一项豁免得到通过,必须指明可证明该决定合理的特殊情况,适用于实施豁免的条款和条件以及豁免终止的期限。一项豁免,其期限超过一年的必须由部长会议进行年度审议。部长会议有权根据年度审议的情况,延长、修改或终止豁免”。第9条的豁免程序严格了GATT第25条的豁免规则[5]。
就采取豁免方式协调二者的矛盾,笔者认为,可以采取批量授予的方式――把豁免权同时授予某些成员,允许他们出于环境的目的而使用特定的贸易限制措施。另外,还可以建立广泛的豁免制度――设立一些一般条件,只要是符合这些条件的环境例外都可以得到豁免。
3.对单边环境贸易措施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WTO框架下贸易与环境的冲突常常表现为某些单边环境贸易措施,目前,主要表现为环境标准、PPMs标准与WTO的一些原则与条款的冲突。
(1)环境标准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就环境标准可从如下方面协调:
第一,将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国际标准作为确立各成员方实施共同环境标准的目标。
第二,现阶段考虑到各国环保国情方面的差异,可以规定一个最低环境标准。在统一实行国际标准之前各国有权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设定国内的环境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环境标准。同时,还应当规定各国的国内标准不得高于国际标准,严格各成员方以高于国际标准的国内标准限制其他成员方产品的进口。
第三,规定各成员方统一实施国际标准的时间表,照顾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环境和经济水平方面的不平等,为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推行国际标准规定更长的期限[6]。
(2)PPMs标准
PPMs (Processing and Production Methods,简称PPMs)标准,对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加工或生产方法生产出来的产品加以限制或禁止。WTO可以考虑扩大“相同产品”的概念范围,将产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包括其中。但PPMs涉及复杂的技术、道德、文化、社会价值等多种主观因素,各国对PPMs存在不同理解,任意将其引入相同产品的概念,无疑会导致非歧视原则和整个贸易体系的混乱。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借鉴欧盟的灵活协调方式,做一些尝试:
第一,根据目前WTO各成员在环境方面的不同发展水平,将其划分成不同的类型,不同类型的成员可以规定不同的生产工艺标准。发达国家适用高标准,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采用相对较低的标准。
第二,对于贸易限制措施的实施设定一定的限制条件:即进口成员方在实施这类贸易限制措施之前必须经过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的批准,即使在贸易与环境委员会批准之后,受限出口方仍然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提出申诉,利用争端解决程序保护自己的利益。
第三,要求成员方公开其环境标准和政策,接受其他成员的监督和咨询,增加透明度,防止环境标准歧视。
(二)灵活运用并改进WTO争端解决机制
1.灵活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
根据现有的WTO规定,由于修订GATT第20条以及相关WTO协定,要通过正式条文修改程序并不容易。在缺乏新的条约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贸易自由化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微妙平衡只能暂时由争端解决机构(DSB)通过个案灵活运用和解释相关规则的途径来建立。
这种方法的合理性如下:至今人们还没找到一个能够较好的平衡贸易与环境关系的制度,[7]针对争议措施的种类和形式的不同以及案件在事实问题上的差异,由DSB对二者关系进行调整,这种灵活性是必需的。另外,争端解决程序或司法意见或判决不具有先例效力,不是判例法。个案基础上调和贸易与环境的难度会大大减轻,而且裁决案件时可以参考以前对同类案件的裁决,但又不必完全受以前裁决的束缚。
这种方法的局限性如下:WTO争端解决机制虽不存在严格“遵循先例”的原则,但通过对GATT/ WTO诸多案例的考察可以看出,事实上以前的专家组、上诉机构报告确实对后来的争议审理具有重大影响[8]。这样就产生了争端解决机构“造法”的问题,而立法机构却没有有效手段重新解释法律,纠正专家组或上诉机构的意见。尽管《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赋予了部长会议和总理事会以权威性的法律解释权,然而这种权力从未行使过[9]。
综上正反两方观点,依靠争端解决机构的个案处理来对相关条出解释应当非常谨慎,不能走的太远,不能违背成员方的意愿,侵犯属于成员方全体的立法权。争端解决机构不能也不应该承担制定新规则的职能,WTO规则中包括环境问题、劳工标准问题在内的众多空白和模糊之处,恰恰反映了缔约方之间的政策分歧,留待将来谈判时重新考虑。
2.促进环境专家和NGO的参与,增加DSB的透明度
WTO一般通过缔约方政府的多边谈判来解决问题,这种封闭的制度使环境专家和非政府组织(NGO)的观点和建议很难在这些谈判中得以体现。专家组的裁决过程处于一种与公众隔离、独立运作的“黑箱”状态。为促进贸易与环境争端的公正、合理解决,WTO应选环境专家进专家小组,促进NGO的参与,以更积极和建设性的态度开展与环境保护组织的对话与协作。
对环境专家入选DSB专家组名单这点进行改革,异议不大。但发展中国家对NGO的加入心存疑虑。多数的NGO来自于发达国家,在WTO中游说的诸如环境保护、劳工标准、人权等问题,恰是发展中国家缺乏谈判能力的问题。代表发达国家利益的NGO会向本国政府游说施压,可能会带来贸易制裁措施的滥用。
尽管NGO的加入给WTO带来了一定的问题,但WTO的态度应是积极的和建设性的。考量利弊,不应给NGO在WTO中参与决策的权力,可以在DSB内建立一个专门机构来受理NGO的各种提案,并授予NGO旁听争端解决程序中听证会或磋商过程的权利。
(三)对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相关模式的借鉴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是世界上第一个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签署的贸易协定,为协调贸易与环境问题构建了一个全新的模式。
1.对管辖权和法律适用冲突协调的借鉴
对可能产生的贸易与环境争端,MEAs与WTO的争端解决机制都没有明确争端的法律适用与管辖权问题。可采用如下方式尽量明确法律适用及管辖权。
第一,确立环境协议优先原则。NAFTA第104(1)条规定,“当NAFTA与MEAs中的贸易条款不相符时,MEAs中的义务在不相符的范围内优先适用,假若成员有多种同等有效又合理的方式来遵循这些义务,成员应选择其中最不违反NAFTA其他条款的方式”[10]。该协定还规定,成员可以通过书面协商一致的方法,将现存的或将来的MEAs列入受保护的名单,使之也自动优先于NAFTA。不过,该协议规定,若墨西哥认为某一MEAs可能严重限制其贸易,其有权拒绝认可。这样,NAFTA不仅首次承认现有MEAs中的贸易措施的合法性,使三国实施的环境协议中的贸易措施不受NAFTA的挑战,而且如果未来的国际环境协议包含新的贸易措施,该协议被纳入NAFTA后,将自动优先于NAFTA实施。而且基于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地位,也对其利益进行了一定的考虑和照顾,贯彻了环境法领域的“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11]。
第二,管辖权冲突的协调。如果争端双方同时既为MEAs的缔约方又是WTO的成员方,因适用MEAs的规定的贸易措施产生纠纷,可以规定应优先选择多边环境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如果双方都是WTO的成员,而其中一方不是MEAs的成员,则应毫无选择的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
2.对举证责任分配的借鉴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规定由被告国承担举证责任。而NAFTA规定,当国家之间在环境问题上发生冲突时,应当由控告国负责举证,即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证明这种环境措施属于一种绿色壁垒而不合理,被告国没有责任向控告国解释实施这种环境措施的理由。该方式无疑对于一国滥用环境政策进行贸易保护将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在贸易与环境争端中,发达国家往往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措施不符合国际条约的规定而提出控诉,即往往处于原告方的地位,如果能够合理采纳举证责任倒置的建议,被告方发展中国家将免于举证诉累,有助于发展中国家独立执行本国的环境政策。
(四)加强MEAs机构与WTO的合作
多边环境条约的秘书处掌握着很多MEAs的信息,秘书处通过与WTO的CTE的合作和交流,使贸易制度和环境保护政策相互支持。合作的方式主要有三种:第一,信息交流。多边环境条约机构将环境条约中与贸易有关的事项通知WTO的相关委员会,WTO的相关委员会也应将自己草拟的可能影响环境的贸易措施事先征询有关的环境条约机构的意见。彼此应尽量给对方一定的时间发表评论。第二,设立观察员。WTO应授予管理多边环境条约的组织在WTO相关委员会中观察员的地位。目前,世界上的MEAs太多,过多的MEAs的参与到WTO CTE的谈判中,有可能给CTE造成太大的环境压力,尤其对发展中国家不利。为此,可考虑同意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和几个有代表性的MEAs秘书处以观察员身份参加CTE会议:如《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蒙特利尔议定书》和《巴塞尔公约》。在具体讨论某一MEA时,再邀请该MEA秘书处作为特别观察员出席会议[12]。第三,联合建立专家簿。由WTO和有关的多边环境组织联合建立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名册,以备在必要时提供专家意见,也是促进解决贸易与环境争端的措施之一。
三、结语
贸易与环境冲突深深根植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在自由贸易和环境保护的经济实力和价值取向上的巨大差异。二者属于同一个级别、同一个层次的重要原则和规范,都得到了广泛的支持。要协调两者之间的冲突不仅要解决表面上的法律冲突,更要解决两大阵营中的实力差异导致的利益追求的冲突,这将是一个长期、艰难的过程。人类也没有必要在两者中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两者对人类的生存都是必不可少的。但贸易与环境冲突的法律协调,不管是事后裁判的个案解决,还是更高层次的事前的预防协调,都很难找到一个根本的解决之道。“这是法律本身的局限性还是人类的根本追求在绝对意义上的不确定呢?”[13]两者应该都有。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所谓根本解决问题的途径是不存在的(如果存在,法律就失去其存在基础和发展的空间),只能是特定时期特定条件下的相对合理,只能是不断的接近与完善。本文所说的解决途径,就是力图向在这个“无限接近”中接近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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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施工工程 施工过程 环境保护 措施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极大促进了市政工程的建设和发展。现阶段,在市政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环境问题较为突出,不仅对市政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造成影响,同时也对城市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于是会严重影响到城市的发展和城市生态平衡。因此,在市政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需要掌握全面的施工技术要点,保证施工的质量,同时降低环境污染物的产生,从而减少对城市环境造成的影响,保证市政工程顺利进行,维护城市发展和城市生态环境的平衡。
一、市政工程施工中产生的环境问题
(一)废弃物污染
市政工程施工涉及各个领域,施工中难免会产生大量废弃物,例如废弃的建筑材料、生活垃圾等,若是没有对这些施工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就在施工现场随意堆放,就容易产生恶臭味,进而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甚至也会对市政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产生一定的阻碍。此外,施工废弃物还能分为有毒废弃物和无毒废弃物,无毒的废弃物必将容易处理,对环境污染的影响也较小,而有毒的废弃物,不仅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对环境污染的影响也较大,甚至很容易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市政工程施工中的有毒废弃物有:废弃化工材料、工业棉布、各种有毒清洗液等。
(二)大气污染
市政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会产生大量的扬尘,加上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也会排放大量的废气,而由于空气具有传播速度快、扩散范围大等特点,一旦施工中产生扬尘、排放废气,就必定通过空气大范围的快速散播,从而对施工现场周边的空气质量造成严重污染。此外,施工中使用的油漆、涂料等材料也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市政施工中产生的扬尘、排放的废气将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大大降低空气中的含氧量,一旦大气被污染,人类在吸收氧气的同时也被迫会吸收这些废气、扬尘等有毒害气体物质,这将严重危害人类的生命健康安全。
(三)噪音污染
导致噪音污染出现的原因多种多样,且噪音还有大小和层次不同之分。而市政工程施工中产生噪音污染的主要原因就是施工中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所发出的噪音,主要包括打桩机、切割机、挖掘机等机械设备。另外,市政工程中的焊接施工也会产生噪音污染。一旦产生噪音污染,不论噪音大小或是什么层次,都必定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甚至严重扰乱周边人民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
(四)水污染
市政工程施工中会使用大量的水,例如现场喷洒、现场冲洗、生活用水等,若是这些水在使用后没有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理,那么就会产生大量污水。这些污水携带着浓烈的恶臭味必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所以,如何处理这些污水是市政施工企业必须重点解决的问题。
二、市政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探析
(一)施工废弃物防治措施
市政工程施工废弃物的防治措施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仔细检查和辨识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认真分析这些废弃物的来源,从而从源头上解决废弃物污染问题;二是对这些废弃物进行勘察,对于能够进行再次利用的废弃物,应特别挑选出来并合理安排在另一边,这样能够为后续施工这些废弃物的再次利用提供便利。对于不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必须进行及时妥善的处理,应针对废弃物类别,采取针对性的处理方法;三是对于没有再次利用价值的废弃物通常是采取运输出施工现场的处理方式,为了确保废弃物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意外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废弃物处理场地,安排合适的运输路线,运输路线一般不宜太远。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空气对人类社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针对市政工程施工中的大气污染问题,采取的防治措施有以下几点:第一,对于施工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扬尘,例如挖土机开挖土方产生的扬尘,应事先将开挖土方或周边地面喷洒适量的水,这样能够有效降低产生的扬尘量;第二,若是市政工程需要设置通风管道,则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做到科学合理的设置,将产生的废气从通风管道中排除;第三,应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设置专用运输道路,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并在运输道路上进行洒水防尘工作。
(三)噪音污染防治措施
噪音污染的防治措施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施工机械设备是噪音污染的主要来源,应针对机械设备特点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例如混凝土搅拌机产生的噪音,采用商品混凝土能有效避免噪音的出现;切割机产生的刺耳声,应将需要进行切割的材料进行仔细统计,然后专门安排在某一时间段统一进行切割,将切割现场设置机械棚、隔音层等防噪音设施;第二,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避免施工机械在运行中由于发生故障而产生噪音;第三,市政工程施工中需要使用大量的运输车辆,这些车辆的鸣笛声和发动声是噪音的主要来源之一,所以,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措施。
(四)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市政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会使用大量的水,所以,为了避免水污染情况的出现,施工场地应与水源地保持一定的距离,若是施工现场临近水源地,则必须对水源地采取隔离保护措施,避免施工污水对水源产生污染。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针对污染排出情况制定合理的计划方案,以便工程施工污水合理排出,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在现代化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市政工程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通过市政工程的建设水平可以直^地感知到这个城市的经济实力大,然而城市环境质量高低对城市的发展水平具有较大的影响,因此需要处理好市政工程和城市环境之间的关系。在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会对城市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不利于市政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城市生态环境的平衡,因此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市政工程施工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张慕贞.市政工程施工中的环境问题与保护策略[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5(6):155-155.
(一)环境保护问题对GATT的以比较利益论为基础的自由贸易理论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挑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比较利益论本身存在根本缺陷,它仅考虑狭义的比较利益而忽视广义的比较利益。’同时,如果比较利益在宽松的环保要求下获得,那么,贸易将给生态环境带来很大的负面效应。另外,一国发展一些有比较优势产品的贸易也可能给他国造成环境方面的极大损害。因此,单纯追求狭义的比较利益不但可能损害本国的环境效益,而且导致以邻为壑的结果,从而影响国际经济贸易的基础。二是为了保护环境,必须采取很多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这与GATT的自由贸易要求是矛盾的。可以说,越来越多的贸易政策正在成为执行环保法规、实现环境目标的重要手段。贸易政策可以强有力地左右环境质量,反过来,环境政策又对贸易产生巨大影响。
(二)GATT的许多基本原则和条款受到了严峻的挑战
1.非歧视原则。挑战来自多个方面:一是工艺和生产方法即PPMs问题。GAI,T要求国内外同类产品享受同等待遇,但在提下,不同方法和技术生产出来的同类产品对响有很大的不同,因此,许多环保法规对一些使用严重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的方法和技术生产出乘伪产品加以限制甚至禁止。如1991年美墨最秘之争;由于墨西哥所捕的金枪鱼没有达到美国关于保护海脉的标准,所以美国根据其(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纷止进口墨西哥的金枪鱼。墨西哥对此提出质询。份订T专家小组裁定美国的措施与GATT规定不符,认为根据第3条,墨西哥的金枪鱼应享有不少于国内同类产品的优惠待遇,即应比较两种产品,而不应比较两国捕捉金枪鱼的方法。GATT小组认为,如果一国想以出口国没有相同的环境标准为由限制进口.那就将破坏GATT体系所依赖的稳定的和可测的市场准入条件。环境保护主义者则认为,从形式上看及从GATT现有的非歧视原则看,“一条金枪鱼与另一条金枪鱼没有什么不同”,因此美国应败诉,但从环保角度看,使用拖网法捕捞金枪鱼会严重影响海豚这一珍贵生物的生存,因此对此种金枪鱼的进口应加以禁止,环境标志制度也会产生同样的争议。今后,PPMs方面的争议将大大增加。二是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投资设厂采用双重环境标准是否合理?采用东道国的耳境标准提否就是符合国民待遇?而若要求其采用母国的你准是否违背国民待遇?三是在多边环保法规中,成员属与非成员国享受不同的待遇,如根据保护奥氧层对有关国际公约,在一定条件下,成员国之间可势栩如触俪质的生产量和消费量,但禁止狗非成员物妞以成从其进口受控物质及其相关产品,这是杏构成非喻资砚的明显歧视?这些均暴露出GATT这一首要原则与环保的冲突。
2.公平贸易原则。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对生态食品及其他绿色产品进行环境补贴是否违背这一原则?是否要求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企业都立即将环境成本内部化?按哪种环境标准使成本内部化?鉴于发展中国家绝大多数企业目前无力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能否允许发展中国家的政府给予环境补贴?公平价格如何确定?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投资时,是否必须完全执行其母国环境标准?若按东道国的环境标准是否会导致生态倾销?最近美国就以环境保护补贴为由对来自巴西的人造橡胶鞋和来自加拿大的速冻猪肉提出了反补贴申诉,这说明了环保与贸易上的不协调。
3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第二十条规定了某些例外,但必须遵守非歧视原则。美墨金枪鱼之争对这一原则提出挑战。GATT小组也裁定美国的措施与GATT第十一条的规定相悖,并且这在第二十条例外条款下也是不当的。另外,为了保护某些区域的野生动植物物种,应对贸易的数量进行一定限制等对此原则提出了挑战。
4.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原则。在环境保护方面,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出口是否也应享受特殊待遇?环境标志制度和保护臭氧层的国际公约提出了否定的看法。
二、GATT的环保措施
对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GATT的基本条款做了一些规定。如GATT成立时的基本条款第二十条规定的卞条一般例外情况中有两条涉及环保问题:即(乙)“为保障人民、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庚)“与国内限制生产与消费的措施相配合,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的有关措施”。但它对环境污染防治等问题根本没有提及和意识到,这与当时环境问题不突出很有关系,因此无法运用此条款正确处理当今的贸易与环境问题。东京回合谈判①时,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中首次考虑环保问题:一国不得阻止任何国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确保其出口货物的质量,或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或阻止欺诈行为,但条件是这些措施不得作为对具有同样情况的国家的任意或不合理歧视,或作为对于国际贸易的隐蔽限制的一种手段。在(补贴和反补贴税守则)第n条中,认识到出口补贴以外的补贴广泛地用作推行社会和经济目标,提出不应试图限制运用此类补贴来达到目标,在这些目标中包括工业的重新布局以避免拥挤和环境问题。但总的来看,当时并没有深刻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及环境保护法规对贸易的重大影响。GATT1972年设立了“环境措施与国际贸易工作小组”(EMIT),但一直没有真正开展活动。随着环保主义者不断批评GATT的规则没有把环保间题考虑进去,特别是出于1992年环境与发展大会准备工作的需要,GATT开始考虑环保与GATT体系的内在联系,于是从1991年n月起,EMIT重新开始工作。当时其主要有3个议题:同GATT原则和条款相对的多边环境协定中的贸易条款;对贸易可能产生影响的国家环保法规的透明度问题;旨在保护环境的新的包装、标签要求对贸易的影响。此后该小组召开了十几次环境与贸易方面的研讨会,为GATT这方面的谈判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值得指出的是,在1992年的环境与发展大会上,GATT在处理环境与贸易的关系方面达成了一些共识②:
—环境与贸易密切相关,为了真正实现GATT的宗旨,应努力促使环保、贸易与持续发展三者相互促进。为此,各国应合作促进一个开放性的国际经济制度,这个制度将会导致所有国家实现可持续的发展。环境必须成为GATT的一部分。
—每个国家都有权利采取有效的环境措施,以保护本国的环境免受来自自产或进口产品消费和处置造成的损害。但这些措施应遵守GATT的基本原则:非歧视原则、市场开放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
关键词:单边环境贸易措施,例外条款,域外管辖,透明度,国际环境法规范
一、 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快,有关环境与贸易问题的争论也愈演愈烈,“过去十年中,人们对贸易与环境、劳工标准之间联系的兴趣重新涌现” .环境的恶化触及和动摇了自由贸易的物质基础,作为多边贸易体制法律和组织保障的WTO,如何使WTO有关环保贸易条款在实施中找到自由贸易和环境保护的最佳平衡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宗旨是摆在WTO面前的现实难题。
这些问题包括:1、环境法规对贸易的影响(竞争力问题);2、与环境相关的标准对贸易的影响;3、为环境目标而采取的贸易措施的合法性;4、贸易和贸易自由化对环境的效应 . 其中第三个问题主要包括多边环境协定中的贸易措施和一些国家单边采取的贸易措施,如限制或禁止进口、许可证制度、征收环境附加税等 .本文将重点论述国家采取的单边环境贸易措施在GATT/WTO体制下的合法性问题。
二、 GATT/WTO体制下的相关规定
(一)、GATT/WTO共有的规定
重审历史,我们发现有关环保与贸易的关系并非是GATT/WTO全新的课题,只不过GATT的起草者们并未料到今日面临的严重环境问题,毕竟促进自由贸易的增长是GATT当时头等重要的任务。以下是GATT时期有关环保和贸易的条款,这些条款也为WTO所继承,被认为是解决成员间有关环保和贸易争端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1、按照《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条、第3条第2款及第3款规定,缔约方可以在不违反国民待遇的前提下,按照自己的环境计划自行决定对进口产品征收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环境税费 .但同时限定条件,包括:(1)所征收的环境税费在计算上必须合理;(2)所征收的环境税费必须符合国民待遇原则,不能对进口产品和出口产品搞差别待遇。(3)不能将对进口产品征收环境税费的方法对国内生产提供保护。
2、第11条关于进出口产品数量限制的规定,一般而言,WTO禁止实行数量限制,但不适用于下列措施;(1)是出口缔约方出于粮食或其他必需品的严重短缺而临时实施的出口禁止或限制;(2)是为实施某些商品归类、分级和销售法规而必须实施的进出口限制;(3)是在符合某些特定条件下的对进口农产品和鱼制品的进口限制。可以看出,这些例外均直接的或间接地可归于一国出于环保目的而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从而获得WTO义务的豁免。
3、关贸总协定第20条关于一般例外的规定。具体内容为:“在遵守关于此类措施的实施不在情形相同的国家之间构成任意的或不合理歧视的手段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的要求前提下,本协定的任何规定不得解释为阻止任何缔约方采取或实施以下措施:……规定缔约方可以为保护环境采取下列措施:”(B)为保障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G)为保护可用竭的天然资源有关的措施,如此类措施与限制国内生产或消费一同实施……“ .鉴于该条(B)和(G)款被普遍认为与环境保护有关,也是成员方引用最多、分歧最大之处,在争端解决机制的实践中亦形成了一套相对系统的适用规则,在接下来的具体案件分析中,将以此为主要法律依据展开论述。
(二)、WTO对环境贸易条款的发展
一方面来自发达国家、环保组织的压力,一方面也是出于环境与贸易之间的能动关系,WTO对环境与贸易关系的课题也做出了积极的回应。
1、《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序言:“……而且按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使世界资源获得最佳利用,力求兼顾保持与维护环境,并以符合经济发展不同水平的需要和关注,加强达此目的的措施……”,明确将可持续性发展纳入多边贸易体制,而且这也是“环境”字眼首次出现在多边贸易协议中。
2、其他各项一揽子协议中所包含的环境条款。包括《贸易的技术壁垒协定》、《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定》、《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农业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的相应规定,主要为成员方采取的与环境有关的措施设定了纪律和行为准则。
3、WTO成立后有关部长会议的宣言、决议。如2001年第四届部长会议通过的多哈宣言中的《贸易与环境》工作计划。
小结:从以上归纳可以看出,与其他投资、知识产权等议题不同,世贸组织并未形成关于环境保护的单项协议,而是主要通过成员方在环境保护方面达成的合意以“环保例外+限制条件”的条款形式加以表现,其规则具有分散性、原则性、高度抽象等特点,从而导致相关环保条款只有在诉诸争端解决机制后,才得以逐步澄清、确定和发展。因而,对WTO案例的研究在环保方面具有相当大的理论和实践的双重价值,下面结合GATT/WTO史上的经典案例就以下几个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争议和分歧较多的问题加以分析和澄清,从中总结、归纳WTO在处理该方面形成的规则,推敲WTO对该问题的态度和基本原则,以期对成员方的行为起到一定的指引和调整作用。
三、案例分析
(一) 对条文用语的扩大/松动解释
适用WTO条款第一步的工作就是解释条文的含义。解释的原则、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WTO在环境保护和自由贸易之间进行协调的能力。争端解决机构在对有关协议的适用和解释方面,一改GATT争端解决机构的保守作风,积极致力于对环境贸易关系的协调 ,在对条文用语的解释上,明显地放松了标准,更加注重了环境保护的需要。
1、可用竭的天然资源
关键词:新时期;土木工程施工;环保措施
土木工程项目施工中应遵循环保原则,预防发生水土、大气环境等污染问题,积极运用清洁型能源,增强项目的节能环保效果,提升可持续发展的水平,确保在合理运用环保措施的同时提高整体的土木工程项目施工经济、环境、社会效益,达到预期的环保施工工作目标。
1土木工程施工环境污染问题
1.1水体和大气环境污染
目前我国在土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经常会出现水体环境、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对工程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首先,施工期间会产生很多废水,尤其是生产废水中可能会存在磷元素、汞元素等,对水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危害地下水质量、湖泊河流水体的质量,威胁周围生长的生物和植物,甚至还会出现蝴蝶效应,导致生态平衡性受到一定的破坏。并且在工程项目中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如果直接将其排放到河流中也会发生严重的水污染问题,不能确保水体环境的良好保护。其次,土木工程施工期间出现的粉尘会导致大气环境受到污染,并且在工程项目中也可能会释放出有害气体或是有害的物质,导致大气环境受到破坏。
1.2噪声和固体垃圾的污染问题
土木工程项目施工中所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会产生分贝很高的噪声,可能会对周围人们的生活造成影响,尤其是夜晚施工不仅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噪声,还可能会出现光污染的问题,例如:工程施工期间所使用的运输车辆、挖掘车辆、大型机械设备等,都会出现噪声污染的现象,使得人们的休息和正常生活受到威胁,严重影响土木工程项目的节能环保发展水平。工程项目施工的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固体垃圾污染的现象,尤其是建筑材料切割下来的边角料、工程项目废弃物或废弃材料等,都可能会导致生态环境受到污染、破坏,严重危害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上述内容属于土木工程项目中经常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而目前部分企业在施工期间尚未形成正确的环保施工观念意识,不能科学进行此类污染现象和污染问题的有效控制,严重影响土木工程的可持续发展与进步。并且在施工期间未能全面结合墙体结构、幕墙结构、门窗结构的特点合理运用节能环保措施,缺乏现代化的技术,难以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增强土木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水平,不利于项目的现代化建设和管理。因此土木工程施工企业在工作中应结合目前存在的节能环保问题,创建可持续发展模式和机制,遵循节能环保发展的基本原则,增强项目的绿色化、环保性发展水平[1]。
2土木工程施工的环保措施
2.1大气与水体环境污染的防控
土木工程项目施工工作中应形成正确的绿色环保观念意识,强化大气环境和水土环境污染的防控力度。(1)为有效进行大气环境污染的防控,应合理使用现代化的措施,保证工程项目有序施工的同时高效化完成各项任务,如:经常在现场区域安排洒水的车辆减少粉尘,降低大气污染指数,同时还需编制完善的大气污染指数统计表格,在监管的工作中按照具体的表格参数情况明确大气污染等级情况,如果等级指标超出要求必须要合理使用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另外,如果工程项目中存在粉尘量较高的施工材料就必须要科学管理,预防粉尘在大气中扩散出现污染问题,对于粉尘含量较高的施工工序也必须要经常洒水,保持空气的湿润度,减少粉尘对大气环境所造成的影响,使绿色环保施工工作高质量完成。(2)完善水体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控制模式,按照土木工程项目施工中的水体污染现象发生特点和规律等,完善污染防控机制模式,经常开展机械设备的检查与维护工作,预防出现设备漏料、漏油的现象,以免引发水资源污染的问题。对于工程项目中所出现的废水也必须集中化处置,采用过滤基础设施进行处理,确保排放之前的废水能够与国家标准要求相符。而工程生活中所出现的污水,也必须要高标准化处置以后才能排放进入自然环境,以免对地下水或是河流湖泊等水资源造成不利影响,确保有效避免出现水污染问题[2]。
2.2噪声和固体垃圾污染的防控
为确保土木工程项目施工符合环保标准要求,应重点进行噪声污染和固体垃圾污染问题的预防控制,避免因为污染问题对环境造成危害和影响。(1)强化噪声污染问题的预防力度和控制力度,避免噪声污染问题对人们的生活造成危害,例如:在现场区域设计完善的噪声隔离工作计划方案,如果属于夜晚阶段施工就必须要使用现代化的噪声监督体系,创建专门小组有效监督噪声问题,如果发现现场区域存在噪声过高的问题必须合理治理,以免危害生态环境。在具体工作中也需在噪声污染问题严重的设备中设置隔离噪声的防护罩,减少设备噪音问题,增强施工的绿化、环保性能。要求施工管理部门制定完善的噪声污染问题预防与控制的计划方案,创建较为良好的绿色化施工环境,增强工作的有效性与可靠性。(2)有效预防控制固节能与环保IENENGYUHUANBAOJ135体废弃物的污染问题,强化监督管理的力度,创建完善的垃圾处理工作体系,将土木工程施工项目中所出现的固体废弃物及时清运处理,集中化进行处理。同时还需安排专业人员在现场区域集中收集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弃物,便于回收利用处理,提升各类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果,避免出现环境污染的问题,确保污染问题的严格预防和控制[3]。
2.3不同工程结构的环保措施
在新时期环境为上的背景下,土木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应重点针对不同的工程结构进行分析研究,针对性采用先进的环保措施,确保环保性能和水平符合要求。2.3.1门窗结构的环保措施土木工程项目中门窗结构属于重要部分,施工期间的应用数量很多,结构的设计非常简单,对技术所提出的要求很低,因此也是工程中十分容易应用环保措施的部分,企业在施工工作中可以采用门窗环保技术方式提升项目的绿色化、节能化水平。(1)重点增加门窗结构的质量,合理设置密封条,使用断桥铝构件进行处理,在其中设置中空玻璃材料。(2)严格控制门窗结构面积和窗户外加强面积之间的比值参数,为确保环保性能符合要求,应按照各个地区的特点、建筑结构的朝向等合理设定相关比值,例如:北向建筑物比值为0.25,东西向建筑物的比值为0.3,南向方向的比值为0.35,结合不同朝向适当降低开窗的面积,尽可能减少能源消耗数量。在此期间还需强化门窗结构的材料改进力度,以中空玻璃为基础、断热类型铝合金为主要材料,合理设置门框结构和窗框结构,改善门窗隔热与气闭性能,最终达到节能环保的门窗施工目的[4]。2.3.2墙体结构的环保措施墙体属于土木工程项目中的重要部分,合理使用环保措施不仅能够增强节能效果,还能满足环保需求,因此新时期的环境下,土木工程施工企业在工作中应重点采用墙体结构的环保施工措施,在其中合理设置保温隔热类型的材料,增强传热导性能,降低室内与室外相互传输热量的通道,使得室内温度处于平稳状态,尽可能降低空调能源的消耗量。由于各类保温层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因此在墙体保温环保方面需要合理设置三种形式:(1)外保温部分的环保处理,在墙体的外部区域合理安装保温隔热的层次结构。(2)内部的保温环保措施,在墙体内部区域合理设计保温隔热的层次结构。(3)设置内部与外部相互结合的保温节能的结构,考虑建筑净空影响因素、施工效率影响因素、作业难度影响因素等,明确外部保温节能的措施,改善保温性能、隔热性能。近几年在我国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已经开始开发出很多墙体保温类型的材料,尤其是聚苯乙烯板等各类材料,节能环保效果良好,可通过安装空气隔离层结构在确保保温隔热效果的基础上增强毛细渗透性能,使得保温材料不会出现受潮的现象,墙体内部表面区域也不会有冷凝水,能够被结构材料吸收之后转移到室外的区域,促使节能环保效果的提升[5]。2.3.3幕墙结构的环保措施幕墙属于土木工程项目中重要的装饰物结构,是面板结构、后承重结构所组合而成,合理开展节能处理、环保处理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应重点开展幕墙结构的环保处理工作,设置节能类型的保温材料、绝缘类型的墙缝和施工缝,同时还需合理设置幕墙墙板接头的部分,减少幕墙传热过程中的热流失发生率,严格控制可见光投影的比例,保证铝合金隔热材料的抗剪性能、抗拉强度,增强节能环保的有效性[6]。
2.4现代化技术的合理应用
2.4.1合理使用循环水泵采暖技术目前我国北方区域的土木工程项目中已经普遍使用采暖技术,主要就是集中热水或是小区地暖等形式,但是此类技术在应用的过程中能源消耗量很高,长时间应用也容易出现浪费水资源的现象,虽然地热采暖技术可以降低能源的消耗量,但是应用的成本较高。因此在新时期的环境下建议土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合理使用节能采暖的方式,运用循环水泵采暖技术措施,在现场区域安装专门的循环水池系统,将雨水汇入到地下区域,设置排水沟和集水池,在其中存储废水,然后利用循环水池为采暖供水,这样不仅能够确保污水的合理排放,还能将水分用在采暖加热方面,通过水循环利用增强采暖的节能环保效果。和集中供暖的技术措施相对比可以发现,循环水泵采暖技术应用的过程中取暖效率可以提升31%左右,供暖的质量会有所提升,供热的效率会不断提高,同时还能通过水资源循环运用,最高程度上减少消耗的数量,预防出现水源浪费的问题,降低采暖的成本,使得土木工程项目真正向着节能环保的方向发展[7]。2.4.2合理使用地源热泵技术土木工程施工企业在环保施工的过程中,应积极运用地源热泵技术,全面贯彻环保节能的理念,高质量、有序性完成环保施工任务。从实际情况而言,地热能属于可再生资源,采用现代化的地源热泵技术不仅可以减少自然环境中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量,还能增强能源应用的稳定性,和传统电加热技术相比能够节约71%以上的能源,不会出现废水,能够预防出现环境破坏的问题,使得工程项目更加具有环保性能、节能性能,促使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和建设。2.4.3积极运用太阳能技术土木工程企业在项目建设与发展的进程中,应重点使用先进的太阳能技术,利用现代化技术措施、技术方式减少工程项目电力能源的应用量,达到良好的节能环保工作目的。一方面,企业在施工期间应按照项目用电量特点、用电分布特点等,集中设置先进的太阳能电池板基础设施,将其应用在项目施工、工程后续使用的供电方面,减少电力能源的使用量,发挥太阳能可再生资源的作用。另一方面,根据土木工程项目特点和情况,积极运用先进的太阳能技术进行处理,促使土木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良好进步[8]。
2.5制定完善的环保施工机制
在新时期环境为上的背景下,土木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应制定较为完善的环保施工机制,增强环保措施的应用效果、发展水平。2.5.1建设环保施工文化环境企业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应重点建设环保施工文化环境,为现场所有人员全面宣传工程环保措施、环保信息等,使得每位人员都能充分认识到合理使用环保措施的重要作用。同时还需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现代化技能、环保知识的培训,使得每位人员都能全面掌握现代化的节能环保施工技术,预防出现资源浪费、环境污染问题,使得各个部门的人员都能利用现代化技能增强工程的节能环保水平,发挥人才的作用价值。另外还需组建专门的环保施工管理组织机构,要求管理部门的人员在土木工程施工现场全面进行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和方式的监管,一旦发现有污染、浪费问题必须立即处理,以免影响工程节能环保发展水平。2.5.2强化现代化设备的应用力度企业在工作中应结合土木工程项目特点积极运用现代化机械设备,确保所使用设备能够与环保要求相符,积极引进能源消耗量低、应用效率高、性能良好的设备和基础设施,经常开展设备损耗统计工作、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及时进行传统类型机械设备的更换处理,确保所有设备的节能环保性能,从而促使项目的绿色化、节能化施工发展[9]。2.5.3强化资源管理的力度土木工程项目现代化施工期间,应重点强化资源管理的力度,针对项目材料资源、水资源、电力资源等集中化管控,预防出现资源浪费或是损耗的问题,增强节能环保的有效性。首先,应制定完善的照明电力管控计划、机械设备电力管控计划,制定电力资源损耗控制的方案,一旦发现有电能浪费或是损耗的问题必须寻找原因,科学开展处理工作,避免影响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其次,水资源管理的过程中积极使用水循环技术、污染防控技术等,在各类技术的支持下预防水资源浪费、污染问题。最后,创建完善的资源控制模式,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土木工程的资源有效管理,防止发生浪费、污染现象[10]。2.5.4制定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制度对于工程项目的施工行为、施工措施会产生直接影响,如果缺乏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将会导致出现严重的资源浪费现象、环境污染问题,因此土木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在实际施工期间,应遵循环保管理的基本原则,明确每个部门、每位工作人员的绿色环保施工职责,合理进行分工协作,一旦在工程项目中出现环境污染、资源浪费问题就要严格惩罚负责人,以此增强每个部门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其积极运用绿色环保技术开展工作,促使土木工程持续化进步。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土木工程施工经常出现水体、大气环境污染、噪声污染和废弃物污染问题等,严重影响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新时期企业应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合理采用现代化的节能技术,保证各项环保工作的开展,提升各类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使用清洁型可再生能源,增强资源管理的效果,完善环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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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施工 施工污染 环境问题 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1(a)-0039-01
1 建筑施工的过程中环境遭受污染的问题
1.1 对于环境污染中的噪声污染
噪声污染的来源是建筑施工的工地,而在建筑施工的工地,噪声的主要来源就是一些机器的使用,例如打桩机、压路机、挖掘机以及推土机等,还有脚手架和模板的安装与拆除等在工作时所产生的噪音,特别是同一时间不同的机器都在作业,这就形成了严重的噪声污染。
1.2 对于环境污染中的废水污染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废水多数是来自于在施工中所用的泥浆、混凝土使用的输送的管道的清洗水、供给混凝土在进行养护时所排出来的水,还有施工工地的工作人员的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废水等。除了上面说的,绝大多数的工地使用的供水设施都不是很完善、也不是很先进,这就导致了施工工地污水横流,同时还有这样的施工单位,他们会把泥浆和废弃的泥浆直接的排放到下水道,这样就造成沉淀的泥浆越来越多,最终导致下水道堵塞,这也造成了严重的废水污染。
1.3 对于环境污染重的废气污染
在建筑施工的施工现场每天都是粉尘弥漫、烟气沉沉的,这些烟尘的主要的成分就是粉尘,粉尘弥漫在空气中就会严重影响城市的空气质量。施工建筑物中的垃圾和水泥是主要的使用材料,对于这些材料的运输、储存以及使用都会产生大量的粉尘,而且施工人员在清扫楼道时,基本都是将清扫出的垃圾直接从窗户或者天台扔下去,这也产生了大量的烟雾粉尘;还有建筑施工工地每天都有车辆的进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粉尘的产生。一旦遇上无雨干燥的季节,再加上大风天气,粉尘对施工工地的空气的污染就会更严重,这就直接导致了空气质量的下降。
1.4 对于环境污染中的固体废弃物污染
在建筑施工工地主要的固体废弃物有废弃建筑物的拆除、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的材料、泥浆残渣、废弃的材料包装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物。这些固体废弃物多数都是不可再利用的,所以就造成废弃物大量堆积,一旦焚烧销毁,就会造成空气污染。除了上面说的四种环境污染问题,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
2 建筑施工中的环境污染问题的防治措施
(1)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问题的重视,建筑物在到三次的环境保护知识普及以及环保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环境保护素质;依照相关的环境管理体系的标准建立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制度以及围绕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出施工现场的作业指导书,然后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的进行组织现场施工;施工单位还应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组织和管理,对于各个项目部门应该成立自己的环境保护专案领导小组,把环境保护的责任合理的分配到各级施工人员的身上,然后建立相关的环境保护考核制度,让环境保护工作和建筑施工的成绩相互持衡。
(2)对于环境污染所采取的防治措施。
1)建筑施工的现场都是多种设备同时作业的,噪声的声源比较强,而且同一时间作业的机器比较多,就会产生噪声的叠加而使得噪声的效果增强。所以,根据建筑施工所处的不同阶段,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值》的规定,对降低建筑施工现场的噪声有以下几点。
①在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施工前,首先要修砌好工地的墙,对于临近的居民区、学校等地要安装好噪声安全围帘,保证不会影响到居民的生活以及学生的学习,这样也更加方便施工现场进行作业。
②在建筑施工现场在施工之前要对现场进行合理的规划和设置,把能够产生强烈噪音的机器放置在远离居民区和学校以及医院的一侧,避免妨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做到与附近居民和谐相处。
③建筑施工的团队要避免选择高分贝的机器,尽量选择低分贝或者有消声器的机器进行作业;对于那些强噪音的机器最好放置在密闭的工作棚中使用;建筑施工中所使用的车辆应该尽量放在远离居民区和学校的位置;多使用商品混凝土,尽量避免使用搅拌机等能产生噪音的机器。
④在建筑施工的工程队中一旦出现需要在城区进行施工时,一定要及时向当地的环保部门申报,需要延长施工的也需要向主管部门提前申请,得到审核批准后在可以施工,还要与邻近的居民做好沟通工作,这样才能更方便施工单位日后的工作。
2)在建筑施工现场的粉尘弥漫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空气质量,对于粉尘的问题的防治可以采用以下几点措施进行避免。
①在建筑施工现场要有专人进行洒水清扫工作,让施工现场的粉尘得到有效的控制。
②对于楼层中的垃圾在清理的时候,先要洒水再进行清扫,最后把垃圾集中放在垃圾袋中在送到指定的垃圾投放站,严格禁止从高处扔垃圾,一旦被管理人员发现就要做出相应的处罚措施。
3)在建筑施工的现场的废水必须严格的处理,在达到排放的标准后才能对外排放。具体的措施如下。
①在搅拌机等需要用到水的地方都设置一个沉淀池,经过沉淀后的废水就可以进行循环使用了。
②在生活区与办公区要设置排污管道与沉淀池,这样才能让污水排放到沉淀池。
③要完善施工现场的供水设施,避免污水随地乱流。
4)对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措施有以下几点。
①在建筑施工现场产生的垃圾和生活垃圾都要集中的投放的垃圾点,按时做好清运工作。
②对于那些拆卸下来的废弃建筑物以及建筑材料的包装都要及时的清理,做好建筑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的工作,这样不仅可以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还节约了不少建筑材料。
3 结语
在建筑施工中所产生的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问题的来源是多方面的,这些环境污染问题都给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消除和减少事故中的环境污染,是施工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对于施工单位应该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法规的要求,更好的完成建筑施工的工作,做到城市建设与环境两不误,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和平相处,创建美好的家园。
参考文献
[1] 陈惠芬,林美珍.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污染防治与环境管理措施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2).
[2] 林涛.建筑施工中的环境污染问题与防治措施[J].福建建设科技,2007(3):40-42.
关键词:环境检测;环境保护;污染问题;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水平日益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许多人只注重利益,而忽略了企业污染所带来的影响,污染问题严重,酸雨、雾霾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严重不便,给人民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的危害,随着问题的日益突出,人们对环境污染越来越重视,政府加大管理力度,越来越多的环保组织被建立,大力宣传保护环境的标语,环境监测在我国环境保护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不仅监督环境的污染来源而且为现在的环境保护提供相应的应对措施,合理的对其进行保护。因此保证环境检测的质量在环境保护中是非常有必要的[1]。
1环境检测的概述
环境监测部门是我国政府管理机构,根据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对环境的好坏进行评估,流程一般如下:首先接到上级任务或举报,然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样品采集并分析,最终得出相应的数据。环境质量的监测具有两个基本特性,一、是科学性、系统综合型,利用先进的科学手段,系统综合的处理各项问题,二、是持续性,环境处理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必须保持长久的工作以及监督,才能有效的解决环境问题。
2环境监测在保护环境中的作用
2.1对环境的标准制定
在我国环境保护的大趋势下,制定相应的环境标准是非常有必要的,根据针对不同地域、不同因素,监测相应的环境指标,以及污染状况,得出相应的数据,从而确定相应的整改措施[2],以及制定环境的标准,为该地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整改环境的合理方向,并提供合理有据的环境标准,使其对该地区具有指导意义,让该地区能够科学治理,维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创建和谐美好、绿色新家园。
2.2遏制环境的污染
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中小型企业为谋求利益,铤而走险,将污染气体、污水未见、处理排放出来,严重污染人类所居住的生活环境,污染严重的大气、土地、水资源,使得人民的身体健康遭到严重损害,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环境检测利用科学手段,针对某地区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已经遭到破坏的地区,进行合理有效的整治,并对该地区进行维护,从而控制环境污染扩大化的现象发生,并对环境污染源,一些不符合规定的向中小企业进行监督,对违法相关条例的企业进行警告并处罚,从源头杜绝了环境污染[3]的问题,从而预防环境的破坏。
2.3环境污染处理的作用
环境检测通过对该地区环境质量问题进行科学分析,从未获得结论,并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长期施行,整治该地区环境污染问题,从而处理该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对于某些违法相关环境条例的企业,严格实行监督的权利,如果出现乱排乱放的行为,果断处理,给予严重的警告并处罚,若不知悔改应查封企业,从而控制污染排放的来源,维护生态环境。
3提高检测质量的措施
3.1加强环境监测数据分析
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数据的参考非常重要,他是改善环境问题的科学依据,也是在整改过程中的处理标准,也是衡量环境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标,因此在环境检测中提高监测数据分析的重要性可想而知,在数据分析过程中,不仅要提高数据分析的准确度而且还要提高数据分析的深度,格局不同地区、不同时间、不同污染源,以及不同的污染来源规律,进行合理分析,做出正确的结论,发现污染严重的地区,应及时汇报、处理,为环境改善和处理提供准确帮助[4]。
3.2加强数据的质量
数据分析关系到数据质量,以及最终结果,而数据质量则是关系整个环境的处理工作。数据的出错将会直接影响以后针对环境的工作,因此在数据管理方面应加强管理措施,加强数据的准确性,防治数据的丢失,以及数据失误,对数据进行合理备份,若发现情况的发生数据的丢失,应及时弥补错误,挽回损失。与此同时也应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按时采集样本,进行分析,掌握环境的污染变化情况,如果在治理过程中有所改善,应保持相应措施,如果环境仍然未发现好转或者更加严重,应及时提供合理建议,该换思路,从而解决环境问题。
3.3提高对环境监测的认识
目前一些部门无法理解环境检测的目的意义,通过宣传环境监测的重要性,让他们理解环境检测。让人们知道环境监测在实际环境治理、监管中的重要性,也让公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为改善环境提供相应的帮助。加强对环境监测的重要性,为现代环境整治、保护提供合理依据,从而提高环境监测的质量,实现环境监测的真正目的。
4结束语
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乎人们生活质量,在污染严重的环境中,人们的身体健康遭到严重的损害,环境监测在治理环境,保护环境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环境监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保护环境的力度,因此我们应加强对环境监测的质量,加强环境保护。目前我国环境问题依然严重,如何彻底有效的解决环境问题的困扰,已是阻碍我国建设新社会的重要问题,因此我们应大力发展先进技术,加强对环境的监督,努力保护环境,改善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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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田萍萍,郭芝光.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性与具体措施分析[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6,(07):89.
关键词:水土保持;措施;水资源;水环境;影响
近年来我国工业生产速度不断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成效显著,与此同时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整体状况也发生较为明显的变化,甚至出现严重的水污染问题,而水资源是社会发展的不可或缺的资源,水资源不合理利用以及水污染问题的出现势必会严重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此种情况下,应当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水土保持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的科学性,进一步改善生态水环境,推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1 水土保持的主要措施
水土流失的危害巨大,不仅导致河流淤塞,降低水利工程效率,而且会降低水环境质量,降低土壤蓄水能力,严重情况下可能会发生旱灾。若水土流失加剧,会导致土质结构发生变化,生态系统失去平衡,导致部分地区在暴雨等天气条件下出现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等灾害,严重影响社会群体的正常生产生活,甚至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为降低水土流失发生几率,当前我国所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有农业技术措施、林草技术促使以及工程技术,这三种水土保持措施中均具有保持土壤肥力,减少地表径流等作用,但实际应用中应当结合水资源及水环境的实际情况加以合理选用,以切实提高水土保持效果,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发展。
1.1 农业技术措施
水土保持的农业技术措施主要是基于农耕技术来改变地形或增加植被覆盖面积,以改善土壤含水量,减少地表径流,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随着农业的不断发展,可以强化水分深入实践,从而增强土壤蓄水能力,提高土壤肥力,实现水土保持。
1.2 林草技术措施
林草技术措施是水土保持中的重要内容,是基于植树造林以及种植植被的基础上所实现的。通过研究可知,在水土保持过程中,林草技术措施能够有效增加土壤植被覆盖面积,从而改善土壤的保水增肥能力,保持土壤内水分和养分,从而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发展。在水土保持措施中,通过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土地生产力,改善土壤抓附能力,保持土壤含水量,促进土壤稳定性的不断提升,促进水土保持目标的顺利实现。
1.3 工程技术措施
工程技术措施具有一定综合性,主要通过一定范围内地形的改变来拦截水土,以增强土壤蓄水能力,并通过对水、温度和阳光等自然资源的优化利用,建立优良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与此同时,工程技术措施能够通过治坡工程、治沟工程以及小型水利工程等的建设,来对水资源加以优化利用,从而达到水土保持的目标,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发展。
2 水土保持对水资源及水环境的影响
2.1 推进农林牧副渔业的全面发展
水资源是社会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资源,农林牧副渔业的发展也需要水资源的支持方能够得到顺利开展。随着近年来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水资源浪费现象严重,甚至出现水污染问题,导致水资源及水环境都受到严重威胁。为更好的维护社会生态的平衡发展,为社会生产生活提供充足的水资源,应当基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理念出发,对水土保持措施加以优化利用,走出当前水资源与水环境所面临的困境,从而推进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通过研究可知,科学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能够为农林牧副渔业提供可靠的水资源,改善水环境整体状况,减少土壤内部养分流失,为农林牧副渔业生产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和水环境。
2.2 减少河流水库泥沙淤积
就生态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河流中一旦出现泥沙堆积的情况,会导致河流径流量不断下降,严重情况下可能会出现断流问题,给河流周边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而水土保持措施的合理利用,能够有效环节河流水库泥沙淤积问题,使得土壤内部养分得以有效控制,满足河流周边生态系统的平衡发展需求。基于环境保护理念下,水土保持措施具有多样性。比如在河流周边土壤上种植种类适宜的植被,随着植被覆盖面积的不断增大,即便是在复杂的气候环境和土壤条件下,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河流水库泥沙淤积,从而保持河流径流的稳定性,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发展。通过水土保持措施,能够在减少河流水库泥沙淤积的基础上,增强水库的蓄水量,随着这一现象的不断循环,能够更有效的抵御洪水灾害或旱灾,保证河流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居民的安定生活创造有利条件。
2.3 提高农田抗旱能力
水土保持对水资源和水环境产生重要的影响,不仅体现在以上两个方面,该项措施在农业种植过程中能够有效改善农田抗旱能力,为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以及农业经济效益的稳定增长提供可靠保证。农业种植过程中,农作物的生长需要以土壤中的水分和养分为支持。但就当前土壤条件来看,受到自然环境以及工业发展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生B环境呈现出复杂且特殊的发展态势,土壤内部水分流失加剧,土壤养分无法满足农作物的生长需求,此种情况下势必会严重影响农业生产的综合效益,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也造成一定制约。尤其是当前地表植被破坏严重,土壤蓄水能力也明显下降,使得农田保水抗旱能力不足,严重影响农作物的生长。而水土保持措施的合理应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水土流失问题,为农业生产与发展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具体来讲,为提高农田保水抗旱能力,应当结合农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开展综合分析,选取适宜的水土保持措施,改善土壤蓄水能力,减少土壤内部水分与养分流失,从而满足农作物的生长需求。一般情况下农业种植过程中所选用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有林草种植和农业技术措施两种类型,这两种措施在增加土壤含水率以及提高农田抗旱能力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对水土保持措施的合理应用,能够提高土壤含水率,促进农作物的正常生长;与此同时,农作物的正常生长也能够形成良好的水土保持措施,提高土壤含水率。此种情况下二者之间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这对于农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结束语
总而言之,水资源是社会生态发展中的重要资源,与社会群体的生产生活之间息息相关,当前社会可持续发展理念下,生态保护问题逐渐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并且在水资源利用以及水环境管理方面也积极采取可行的水土保持措施,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从而满足社会生产生活的水资源需求,推进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