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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时间:2023-09-04 16:55:30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1篇

关键词 卫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监管体系;人员素质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办[2006]52号)及粤财资[2007]23号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专项工作要求或者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依法认定各项资产损益。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此项工作是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对于单位摸清家底、建立监管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从工作实践出发,对于做好此项工作及巩固取得的管理成效作些探讨。

一、设立资产清查小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并成立管理小组。管理小组长由院长亲自挂帅,成员包括财务科长、总务科长、财务科固定资产管理会计及总务科、设备科资产账务管理人员、各个科室负责人及各个科室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各个部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二、制定固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细则

(一)全面摸清“家底”,建立资源共享的资产信息管理体系

1 由财务部门与总务部门的负责人、资产管理员。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要求,共同设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表,包括固定资产名称、编号、规格型号、存放地点、原始价格、购入日期、已使用年限、已提折旧、残值率及账存数量、实际盘存数量等。

2 由总务科及设备科、财务科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员、资产会计将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表发放给各个科室的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并再次布置具体工作要求并指导具体工作。如认真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中的各类资产的盘盈、盘亏和报废情况,详细填写相关盘盈、盘亏和报废的合理理由;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上交财务的截止日期等。

3 建立一套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网络版信息核算系统,该系统包括:

(1)总务部门和设备科核算点。总务部门管理的一般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房屋建筑物和设备科管理的专用设备。所有资产的购入均由总务部门及设备科的资产管理员分别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录入,即根据会计制度的要求,录入每笔新增固定资产的所有原始资料。并形成各个部门的三级明细账;资产报废时根据相关规定。由总务科和设备科资产管理员分别核减固定资产,同时将相关资料发送给财务科;将资料发送给财务科的同时,要将所有书面资料一同交给财务科资产会计。

(2)财务科。财务科财产会计在支付购入资产货款时,只要共享总务部门及设备科的资产管理员录入的固定资产原始资料。即可生成会计凭证,并对原始书面资料进行审核;在固定资产减少时只要共享总务部门及设备科的资产管理员录入的固定资产核减的内容,即可做减少资产会计凭证,同时对原始书面资料进行审核。每月自动计提折旧。

(二)固定资产盘盈账务处理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规定的要求,固定资产盘盈,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盘盈情况说明、经济鉴定证明、盘盈价值确定依据(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类似资产的购买合同、发票或竣工决算资料)等进行认定。难以确认价值的,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确定。所有盘盈固定资产要及时入账,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

(三)固定资产盘亏、报废等应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账务处理

1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规定要求。盘亏的固定资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盘亏情况说明、盘亏的价值确定依据、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证明、赔偿责任认定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等认定损失。

2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规定要求。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技术鉴定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毁损报废说明、赔偿责任人认定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等认定损失。

3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规定要求。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包括:事故处理报告、车辆损失证明、房屋拆迁证明、受灾证明等。

4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规定要求,被盗的固定资产扣除保险理赔及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可以根据公安机关的结案证明、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涉及保险索赔的应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认定损失。

以上四种盘亏的固定资产,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确保国有资产账实相符。

三、巩固和完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成果。使之制度化

(一)建立定期盘点和监管制度系统

1 资产彻底清查后,可以根据资产管理的原始资料及数据。建立固定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实现固定资产卡片、三级使用部门账、二级总务、设备资产管理部门账户、一级财务管理部门账户统一按权限系统管理;建立每年定期盘点制度,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到期报废等准确情况。

2 定期盘点制度化。各个部门每年必须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对资产的盘盈、盘亏情况要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按现行规定及时处理,做到账、卡、务相符。

(二)建立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绩效评价体系

在资产清查基础上,建立卫生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使用效率的评价方法。以更加科学合理地考核各个部门的资产使用效率,同时可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2篇

二、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包括:

1、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要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一般设备以及房屋。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物资。

一般设备包括:

(1)办公通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及会议室家具等。

(2)汽车:轿车、面包车、越野车等。

(3)其他:以上未列入的一般设备。

房屋:办公用房等。

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1、办公室为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

2、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制订局机关各部门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负责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保管、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清理核对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残值处理等有关管理工作。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综合计划财务处为局机关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综合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负责固定资产经费计划的安排;负责向市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采购结算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负责对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核算;协助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做到帐实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每年按照财政预算经费安排设备购置计划,由办公室根据当年办公设备购置需要,与资金计划衔接,制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局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

2、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不得自行采购。先由办公室填报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再由综合计划财务处根据经费来源,向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等部门办理购置、结算手续。

3、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应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基础上择优购置。

六、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调拨)、

报废:

1、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先做好验收工作。由使用部门及使用人验收,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经办公室签署意见登记备案后,连同发票交综合计划财务处。

2、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要落实使用责任人。贵重财产除安排专人保管外,还要落实安全保管措施。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固定资产外借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转借。

3、固定资产变更使用管理部门,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计算机使用及管理根据《关于局机关计算机管理规定》执行。

4、固定资产的减少变动(调出、变卖、盘亏、报废、丢失、损坏)都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对尚有利用价值但已不适宜机关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根据实际情况,先考虑机关内公开拍卖。拍卖不成,再作为废旧物资处理。残值回收资金一律交财务部门入帐。

七、固定资产的清查:

要坚持固定资产定期清理、清查制度。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每年自查一次,每二年全面清查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第3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 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800元以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拥有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必不可少的基本物质要素,是其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并保障自身正常运行的重要物质基础。

一、民族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现状及问题

1、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重固定资产购建、轻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购建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上级部门调剂补助和相关收费。由于民族地区经济落后,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长期以来,很多单位形成了一种“两眼向上、伸手要钱”的习惯,各单位都积极争项目、争规模,很少评价资金效率,没人承担支出责任。有的单位不顾民族地区的现实相互攀比,不管是否需要都要争项目、争投资,较少考虑资产的实际使用效果和日常维护成本,导致资产重复、超标购置,固定资产配置不合理。

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将工作分为一线和二线两部分,存在重一线工作、轻二线管理的倾向,思想认识上“重投入轻管理”、“重资金轻实物”,把固定资产的管理放在次要位置,管理固定资产的责任意识比较淡薄。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存在无计划的盲目、重复购置现象,使得一些单位固定资产处于闲置、半闲置状态,而另一些单位又重复购置固定资产。这样一方面造成了固定资产利用率低、闲置率高等人为浪费现象,另一方面又加大了财政支出的压力。

2、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1)固定资产购置缺乏规范,交付使用手续不遵循制度。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不重视预算编制,对需要更新和添置的固定资产缺乏计划性,多数设备的购入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此难以进行宏观调控。一些单位固定资产在交付有关部门或个人使用时,不办理有关的验收、交接手续;一些单位购入、盘盈等增加固定资产不入账,使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总量、结构以及分布和变动状况。

(2)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不全致使资产失控。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或工作人员调动时对固定资产不按规定进行移交;个别单位甚至借机构调整改革之机私占、侵吞国有资产,化公为私;有些单位一部分国有资产被本单位或外单位职工长期无偿占用而不能回收;还有少数干部离退休后,不按规定交回为其配备的办公用具,据为己有。在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变动时国有资产移交手续不全,致使国有资产失控,固定资产损失严重。

(3)出售、转让、出租、报废固定资产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在对固定资产做盘亏、转让、报废等处置时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重估或审批就自行入账或冲账。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视国有资产为部门自有资产,不按国资管理规定履行固定资产的处置审批手续,对处置固定资产不进行必要的评估、技术鉴定等程序,未经批准随意将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擅自低价出售国有资产。如有的单位机动车出售或转让时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造成固定资产严重流失。一些单位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只凭单位负责人一句话,手续不完备加之管理乏力,导致固定资产流失严重。

(4)固定资产管理职责不明,内控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力。多数行政事业单位没有管理固定资产的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而是由办公室、财会部门或其他人员兼职管理或临时代管,职责不明确。一些单位长期以来从账到物都由同一人操作,缺乏监督制约机制,严重违反了账物管理相分离的原则,极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部分单位缺少固定资产的定期清查盘点制度,长期不对账,不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账面反映的固定资产与实物不符,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现象较多,造成单位固定资产“家底”不清。虽然财政部门进行过多次“清产核资”,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前清后乱”的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3、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反映不实。“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是对财产物资核算和管理的基本要求,但民族地区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着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问题。一些单位固定资产账目不健全,固定资产仅有总账而无明细账;一些单位没有固定资产金额账或实物账,不能从价值、实物形态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反映,不能及时了解固定资产的存量、结构和存在状态,无法把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1)有些单位的房屋建筑物不能做到及时入账。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由于民族地区财政资金的不足,有的单位部分建筑物匆忙上马,资金缺口得不到及时补充,施工单位代垫款项过多,发生的财务纠纷较多。有些单位房屋建筑物建成后已投入使用,因没有办理竣工结算而没能入账,导致固定资产的账实严重不符。

(2)购入或接受的固定资产不入账。一是少数上级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和通过对下级单位施加影响,以下级单位名义购买固定资产且记入下级单位固定资产账目,而下级单位却从未使用过该固定资产。二是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对收缴或没收的固定资产和以收取固定资产实物形式收取的赞助费不按有关规定上缴财政,直接留用或被有关人员据为己有,单位对此没有任何管理,形成账外资产。

(3)接受捐赠或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不入账。对于接受捐赠、上级主管部门无偿调入或配置及其他单位调入的汽车、微机等专用设备,由于没有发生资金往来关系,在接受固定资产时大多数单位没有做固定资产处理,增加的固定资产未在账面上反映出来。如对这部分固定资产不进行核算和管理,其会变成私有财产,致使单位的国有资产在无形中流失。

(4)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改扩建增加部分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价值。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原有房屋建筑物进行装饰装修,或在原有设备基础上增加设施以完善固定资产使用性能,但对在固定资产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开支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而是直接列为支出。

民族地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存在的这些问题,不仅增加了地区县级财政开支,加剧了财政困难,而且滋生了腐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二、加强民族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为充分发挥民族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有的作用,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必须建立健全民族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一是制定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增减审批等规章制度,使每个单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便于操作。二是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逐步建立正常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检查工作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质量与财政拨款相结合,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监督,有效改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状况,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保全和合理、有效使用。

2、国家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检查力度,增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意识。国家审计部门应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把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状况作为审计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使单位主要负责人真正承担起资产管理的责任。增强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财经法纪意识,牢固树立“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并重”新理念,改变“重钱轻物,重用轻管”旧观念,使其充分认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必然性、重要性,促进领导干部管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这是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的关键。

3、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只有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管理责任,才能逐步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核算制度,规范固定资产核算方法。行政事业单位应及时、系统、全面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财务机构要在固定资产账下按照资产分类账户进行金额核算;资产管理或专管员要按照资产的类别、品种、规格、型号、存放地点或使用人设置明细分类账户和实物卡。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在进行价值形态管理的同时,也要做好实物形态的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最大效益。对于固定资产的购置、维护保养、大修、报废、处置、内部转移等,都要在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办理的同时,在固定资产金额账、实物账、固定资产卡片上及时、全面地反映。

(2)加强固定资产增加的管理。购入、调入和自制完工并交付使用的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验收,属于技术设备的还应会同技术部门验收,避免以次充好。验收合格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据发票、固定资产调拨单或基建项目交付使用验收单据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等手续。

对于长期未结算的固定资产,在其主体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时,可参照企业的核算形式,将房屋建筑物暂估入账并加紧办理工程决算,出具审计决算报告,开具决算发票,最终根据发票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对于接受捐赠或盘盈的固定资产,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接收和交接,并据固定资产交接单、发票或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增加通知单,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单位领用手续。

(3)加强对固定资产处置的统一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包括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资产处置要严格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程序办理,由资产占用单位对需处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损耗程度、处置原因等方面作书面说明并报单位领导,领导会同使用部门、专职负责人、财务部门对资产评估作出处置意见并签署书面意见后,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否则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是调出、变卖减少或盘亏的固定资产,按规定的权限范围报批,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国管局或本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调出或注销手续。二是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据鉴定意见及上级部门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有关注销手续。三是对非正常损失减少的固定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对非正常损失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据鉴定意见,对非正常损失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上级部门国有资产处置意见等填制固定资产减少通知单,办理注销手续。

(4)强化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固定资产清查是保证固定资产核对全面、准确,使固定资产账、卡、物三相符的一种方法,也是监督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及挖掘现有潜力的有效措施。对固定资产清查可采取局部清查与全面清查、定期清查与不定期清查相结合的办法,既要查数量又要查质量。建议各单位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彻底盘点,由专职人员与财务人员将总账、明细账、卡片进行核对后再到各业务科室逐一核对、清点,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对于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对盘盈要积极寻找原因并及时补登上账;对盘亏的固定资产要追究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如是主观原因造成的要进行赔偿。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的同时要编制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管理权限报经国资局或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调整固定资产账目。领导变动、经管人员变动,也要对固定资产进行不定期清查,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总之,加强民族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建立良好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提高资产利用率是保持民族地区稳定发展的必要措施。

【参考文献】

[1] 赵建勇:试论中国预算会计体系[J].财经研究,2001(6).

[2] 吴涛涛: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现状与对策[J].事业财会,2004(1).

[3] 张国生:改革预算会计和构建政府会计体系的思考[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5(6).

第4篇

摘 要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因其采用了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基础、会计核算内容及方法有其特殊性,与企业会计存在很大不同。另外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资产是国有资产,如何加强国有资产的绩效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是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本文将个人在多年审计工作中接触到的各类型的行政事业单位做了简单分类,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行政事业单位 审计 存在问题 改进意见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包括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是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类似组织核算、反映和监督单位预算执行及各项业务活动的专业会计。

本人由于工作关系,经常会去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各种专项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会了解到一些情况、发现个别问题,按不同类型做了小结,在这里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小型行政事业单位

以派举例,一般称作**委员会,是一级财政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无主管部门,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财政拨款。因为人员编制受到限制,一般没有专职的财会人员,可能会由半路出家的工作人员兼任。日常业务非常简单,就是核算财政拨款(即财政拨入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的收支。这些单位存在以下共性的问题:

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主要原因有:

(1)应入账的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入账:

①购置固定资产时仅列“经费支出-购置费”,未相应增加“固定资产”、“固定基金”;

②未按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标准认定固定资产,少计固定资产;

③因派的特殊性,可能会收到外单位或个人捐赠,但对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未入账;

④由财政集中支付购置办公电脑等,因本单位财务没有发生支出,单位未做固定资产增加处理;

(2)资产减少时未及时按规定进行财产损失的报批核销程序,并进行账务处理:

①单位搬迁时,将旧电器、家具留在原办公地点,可能被新搬入的其他单位使用或被变卖,单位未按规定办理资产划转手续或核销手续;

②将旧电器、家具等捐赠给其他单位;

③将电子设备用于抵债;

④电子通讯设备已被淘汰无使用价值,但未按规定报废;

⑤汽车、电脑等被盗,但未按规定进行报批核销手续。

对以上二类问题,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的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个人提出以下提醒,以供参考:

1.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购置固定资产应做二笔分录,一是作为经费支出,二是同时增加固定资产及固定基金;

2.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标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在800元以上。另外,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也应做固定资产核算。

3.对于购置的计算机软件,如随计算机一同购买且不可分割的计算机系统软件,无论是否单独计价,应与计算机一起作为固定资产价值一并入账。如是单独购买且单独计价的计算机应用系统,应作为无形资产单独入账;

4.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应按规定入账,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

5.发生被盗等资产损失,应及时报案,取得证据,应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待批复后进行账务处理;

6.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发现盘亏、毁损、报废等资产,应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待批复后进行账务处理。

二、街道办事处

一般称作**区**街道办事处,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管部门:区人民政府,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单位具备一定规模,设有街道财政所,有专职的会计人员,财务核算相对正规,但基层工作情况比较复杂,由于经济工作的历史变迁,形成的各种遗留问题,具体如下:

1.往来户数较多,帐龄较长,长期挂帐未做处理。举例如下:

(1)以前街道工业科、商业科、农业站、土地办等都单独设账,这些单位的往来中还有以前各单位办的实体撤销后移交的债权债务,在移交给财政所时有的只提供了账簿数字,没有提供凭证,因为年代久远,债务按已过诉讼时效,加上无法查找当初入账时的原始凭证取证,也不能随便核销。

(2)有的与基建工程有关的往来挂账,因街道人事更替,当年的当事人员已联系不上,或原施工单位也无处查询,使得无法进行这些往来款项核实工作,甚至给工程竣工决算都带来困难。

2.有些街道自建的房屋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制,且存在其他历史原因,房产未取得产权证。

3.由于基建项目的遗留问题,自建的办公楼等资产因手续不全入账困难。

4.因领导更替,前任领导支付的个别款项已支付多年,会计因继任领导不肯签字一直未做账务处理,造成货币资金长期账实不符。

以上问题的存在,个人认为不是可以由会计部门单方面能解决的,但有时因一些人对会计工作缺乏了解,会认为是会计人员工作不力。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有效执行应由全员参与,要靠各级领导支持、与各部门的配合,共同协调、处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给会计工作提供基础的条件。

三、大型的事业单位

有些有二级、三级核算单位,主管部门:所属厅局或部委。经费预算形式有全额财政拨款、差额财政拨款、自收自支等多种形式。设有专职的财会部门,有着成文的财务制度规定,财务部门分工明细,财会人员的素质相对较高。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这些单位特别是下属的二、三级核算单位,也存在上述小型行政事业单位共性问题,但由于这些单位会资产较多、有专项经费拨款、有的还有,他们还有自己的个性问题:

1.未能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的要求,将部分资产出租收入不入账,而是直接用于职工福利等其他用途;

2.使用专项经费时,未能专款专用。

3.用专项经费购置固定资产时,未作资产增加。

4.别单位基建项目的资金未专户存储,单独设账核算,与办公经费混合使用。

5.有些单位有自己的食堂、培训中心,单位开支的会议费就以食堂、培训中西开具的行政事业单位结算凭证作为支出票据。

6.与上述小型行政事业单位的不同,一些大型的事业单位会定期盘点,发现盘亏、报废的财产损失,经本单位的技术部门鉴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年终决算前,财政部门尚未批复、备案前,为账实相符,匆匆作账务处理。

对于以上这些问题,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的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提出以下提醒,以供参考:

1.事业单位出租国有资产单价在规定限额以上的固定资产,需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规定限额以下的需报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的收入应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2.专项经费应专款专用,用专项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入账。

第5篇

1、行政经费管理

学校经费支出由校长“一支笔”审批,校长必须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学校行政办公费本着勤俭办学、厉行节约的原则进行安排使用。差旅费不得高于财政拨付公用经费的6%,业务招待费不得高于财政拨付公用经费的9%(大型活动单项申报),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报销要附详细清单,差旅费要附出差事由明细,办公费支出附购物清单。自制凭证使用,要求一事一单,金额控制在100元以内。

统发工资以外的个人福利,考勤支出等,由学校视财力情况申请,报镇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不得擅自发放。不得占用公用经费。

学校正常维修和固定资产添置必须向镇政府报告,经镇政府研究审批后方可实施。经费来源原则上在市核定的公用经费中安排使用。结报时要有政府审批手续和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要附合同、详细的项目预算、决算资料。

规范学生代办费的使用,完善代办费结退手续。

2、工会经费管理

学校工会经费纳入学校行政经费帐套统一核算,在学校经费帐套中增设“暂存款---工会专项经费”科目,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工会经费的使用,一般用于职工工会活动经费。

3、“红十字会”经费管理

学校“红十字会”经费纳入学校行政经费帐套统一核算。在学校行政经费帐套中增设“暂存款----红十字会专项经费”科目,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红十字”会的收入管理,由学校按“红十字”会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班主任提供缴费花名册作为附件,由财务管理员汇总后统一开缴款通知书,到银行开票入帐。

4、食堂经费管理

(1)学校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学校食堂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学校食堂实行学校法定代表人总负责制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需设立由5-8人组成的伙食管理小组,具体负责审核、监督食堂经费收支等有关事项。学校食堂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要定期向学校伙食管理小组和家长通报学生伙食有关情况。

(2)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账,食堂总帐会计必须由取得会计证人员担任,一般情况下由学校财务管理员兼职,现金由其他人员兼职担任。

(3)学校食堂帐必须规范建帐,设总帐、现金日记帐、往来明细帐、收支明细帐和材料明细帐。

(4)学校食堂帐按会计年度记帐,按月核算收支结余,净利润控制在5%以内,并定期上交财政专户,主要用于食堂维修、添置食堂设备等,严禁在食堂账上直接支付招待费、发放教职工奖金、补贴等各项福利。

5、小卖部经费管理

学校小卖部实行承包经营的,必须将小卖部承包合同交镇财政备案,并按承包合同及时上交财政专户。实行集体经营的小卖部,参照食堂建帐要求建帐管理。

二、票据管理

1、行政经费收入票据的管理。学校住宿费、赞助费、有关部门手续费返还收入、校办厂上交款、小额学生赔款、下属单位上缴收入、小卖部经营收入、集体资产残值收入、房屋租金(指学校闲置资产出租收入)、代办校服费、体检费、代办作业本和课本费等都要开缴款通知书,送相关银行开票入财政专户。

2、学校食堂收入票据的管理。学校食堂收入,严格按通教财(05)20号、通财行(05)4号文件《市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收入,超出范围的收入一律不得入学校食堂帐。食堂收取的伙食费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结算凭证,学校伙食费的收取,参照学生代办费开票办法,即填写缴款通知书,交银行开票,票据必须开具到每个学生。

三、资产管理

1、各单位要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成立资产日常管理小组,责任落实到人,对学校所有资产按存放地点,填制盘点表,一学期盘点一次,对大额资产的处置,实行单位申报,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2、固定资产管理实行一本帐两套表管理模式,即建好一本固定资产明细帐,建帐时间统一为年12月,摘要栏统一填“固定资产清查转入”。按本次固定资产清查明细一一登记入帐。固定资产分类表,按本次资产核查要求分类,逐级汇总。固定资产盘点表,落实保管责任人,按存放地点、使用人、责任人分别填制。按学期装订成册。

3、购入的固定资产,凭发票和固定资产登记表,记入固定资产帐户;对上级有关部门捐赠的设备等资产,凭捐赠有关手续和固定资产登记表,记入固定资产帐户。

第6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4-0083-02

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观念淡薄。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着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忽视现有资产的管理使用,轻视现有资产的合理搭配和使用效益,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投入日益增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显示。因此,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资产保值、增值,安全完整的重要措施,事实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需要各方面的有效衔接,不仅要有金额核算,而且要有数量控制,固定资产数量金额核算需要财务、物资、使用部门的通力合作。但由于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存在重行政,轻管理,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松懈,领导管理意识缺乏,做事主观,对财产变动的决策缺乏民主化,未经集体讨论等等,从而导致财会人员一切听从领导,而未根据制度规定履行职责,责任意识下降,再加上许多领导频繁调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认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人员毋须专业培训,使得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缺乏最起码的专业知识。

2.对固定资产购置缺乏有效地监控,随意购置和重复购置现象普遍。单位在做年度预算的时候,对本单位现有固定资产的情况缺乏整体概念,对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随意性较大,没有从节约、整合资源的角度合理安排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只要财力允许,对各部门提出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来者不拒,没有从必要性、合理性的角度多作考虑,往往出现重复购置,部门资源独享。造成大量的固定资产未使用、不需用或闲置,从而导致固定资产资源的浪费,不能发挥固定资产资源的最大效用。在购买固定资产的时候,不能够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制度办理,尤其是行政事业单位在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固定资产时仍存在一些漏洞。导致在固定资产购置过程中存在私下交易、暗箱操作、“价高货廉”、“人情采购”等不规范甚至不合法的行为,这些行为的存在造成了固定资产违规购置,采购成本增加。

3.忽视固定资产使用过程的监控,固定资产处置不够规范。财务部门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沟通,财务部门只管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管理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和具体办法,资产使用部门无管理制度、无管理人员、财产登记不全面。单位向各部门安排、配置了固定资产以后,对使用情况不闻不问,以致一些固定资产已长期不存在,单位却一无所知。再者有些单位对闲置、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置较为随意,没有严格按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不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擅自定价或随意处置,强行报废、低价出售、无偿调拨、无偿出借等屡见不鲜,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损失。

4.固定资产的账实不符,账外资产存量大。固定资产的账实不符主要表现在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及时,无法真实反映和有效控制固定资产实物状况,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和增减变化情况,有的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有固定资产相差甚远。建造的固定资产早已竣工投入使用多年了,仍没有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清理入账;新购置的固定资产不验收、不登记入账;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没有冲减;接受外单位捐赠、盘盈和无偿购入的固定资产不入账等,造成账实不符。

5.不按规定对外出租房屋,收支自行支配搞“账外账”。一是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不规范,有的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的逾期不续签,有的条文不符合法律的规范要求,造成租赁费不能及时收取。二是有些单位对外招租不透明、不公开,有的以低价格租出,经办人从中谋取私利。三是收支不纳入财务统一核算。出租收入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作台账记录,长期游离于账外,形成“小金库”,有的租赁收入直接冲抵单位的账外招待费或用于职工的资金、补贴及福利开支等私分性质的支出;四是国家税收的多重流失。由于收支不入账的核算,造成了出租、出借方偷逃房产税、营业税以及所得税等税款情况的发生。

6.现行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不能满足需要。一是固定资产的计价不准确。单位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不完整,设备购置往往不包括运输、装卸、安装等费用;对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所发生的增值费用,也不记入相应的固定资产账户中;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固定资产借款利息及有关费用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而记入当期事业支出,违反了借款利息资本化原则的。二是现行制度中,只规定应建立修购基金制度,但没有规定建立折旧制度的问题。目前,单位只核算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不计提折旧。这种核算方式存在一定的弊端,一是使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相违背,随着时间的推移,固定资产原值与现时净值相差越来越大;二是虚增净资产,制度规定“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存在对等关系,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核算固定基金,使单位的净资产不能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状况。这样不但造成单位会计信息失真,也容易掩盖国有资产流失的真相。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1.提高认识,建章立制,强化资产管理观念。固定资产管理长期以来都是财务管理中较为薄弱、容易忽视的地方。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无人认真监督管理,根本原因就是观念淡薄。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物质基础,是集中核算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应加大力度宣传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通过国有资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或国资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使大家充分认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违法违规的危害性,提高大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另外,还要通过建章立制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章立制,就是要财务部门会同本单位其他固定资产管理机构设立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规范账务处理。会计人员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坚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现象;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规范和完善财务处理,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建立完备的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做到账实相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构成是一个变动状态,无论是从资产的数量,还是从价值总量看,总是在不断地增减变化。为了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和管理现状,必须有一套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这是管理的基础。因此,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使资产清查工作步入制度化、经常化轨道。一是要建立定期清查制。各行政事业单位至少每年年终要对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核对来摸清“家底”,对盘盈盘亏的资产,要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按现行规定及时处理;对资产结构和管理现状进行分析,盘活存量资产。防止积压闲置,做到物尽其能,物尽其效。二是建立重点抽查制。各单位的财务部门要依据会计核算资料,对资产使用重点部门进行重点抽查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三是建立离任核查制。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使用人员离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账清,防止资产流失。

4.加强出租房屋的监管。一是应制定出台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等固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明确把租赁行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实行“收支两条线”核算、违规处理办法等内容纳入规范;二是要加强租金收入使用票据的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在收取租金时,必须向承租人开具财政监制的专用票据;同时,税务部门应加强对房租收入的税收征管工作,防止国家税源的流失。

5.充分利用预算、政府采购强化对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在对单位的固定资产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的过程中,对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要作全盘考虑,对各部门提出的固定资产购置预算报告,不能有求必应。单位各部门的固定资产配置应根据各部门的职能需要,制定合理的固定资产配制标准,综合考虑部门实际需求状况及目前已占用资产状况等众多因素。在不影响日常工作的前提下,首先考虑资产在本单位各部门互相调剂使用,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各单位还应提高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自觉性。政府采购作为国家财政支出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在起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它也是购进环节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各单位在基础设施建设、车辆购置、设备购置、大批办公用品购置等环节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自觉接受规范监管,在参加政府采购的过程中加强固定资产采购管理。

6.加强固定资产的使用、处置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就是一要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做到购置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保证账与实物一致。二要规范固定资产日常核算,健全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卡片等资料,做到账卡、账账、账实相符。三要建立固定资产使用人责任制度,确保资产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四是要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随意侵占、挪用、非法交易以及毁坏、窃取、丢失固定资产的违法违规和失职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第7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体制;管理对策

1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1.1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没有固定的盘点时间,不能做到账实完全相符。一是购买货物记入固定资产方面,会计核算中固定资产科目记载的固定资产数值不能完整及时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购买、报废状况,往往是固定资产购买人、使用人、入账人沟通不畅,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账目无法与实际固定资产数量、金额相符;二是自行建造的房屋记入固定资产方面,由于财务竣工决算滞后或数据不准确,造成固定资产长期挂在“在建工程”和往来账户中,或录入信息不准确;三是其他单位调拨的货物记入固定资产方面,由于调拨手续不健全,无法记入固定资产,造成账外资产长期存在。第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制度限制多,使固定资产价值长期虚高,法律规定行政事业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按照原值记入固定资产,每年不能按照其正常的资产净值计提累计折旧,不能真实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价值的实际变化情况,无法真实的体现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无法正确判断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价值,固定资产价值虚高的情况长期存在,无法正确估计单位实际资产价值,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按时报废造成不利影响。第三,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正规,处置不规范。首先,固定资产的重建和维修工程界限不清,为了规避增加固定资产,一些大型的资产主体重建改造分多形式进行,将大的工程项目分解成小的,视同维修工程,不做资产的增加。其次,有些行政事业单位不按照规定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履行固定资产的盘亏、报废程序,擅自出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脱节,导致了部分固定资产流失。第四,一些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购买和修建没有预算和计划性,固定资产重复购置,分配不合理的现象众多。使得一些单位固定资产大量闲置,造成了固定资产的大量浪费,降低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使单位资金也造成支出压力。

1.2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第一,一些行政事业单位领导重业务轻管理,认为财务工作主要是财务收支制度是重要的,固定资产可管可不管,固定资产购置回来放在单位,不丢失就算管理,“重财轻物,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长期存在,对资产的管理没有形成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第二,没有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是由使用部门和办公室、财务管理等部门进行相互配合完成的,业务科室是固定资产的使用者,办公室是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者,财务部门是固定资产数量、金额的掌控者,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配合和相互的制约与监督,造成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缺乏制约系统和监督管理机制。业务科室使用固定资产不细心,丢失、损坏、管理人员更换不通知办公室,办公室不能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状态,无法将盘亏、报废的固定资产数量、金额告知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就将陷入管理混乱的状态。第三,行政事业单位无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多为兼职,人员还不能固定,缺乏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缺乏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心,没有绩效考核的要求,所以对固定资产工作不重视,无法做到真正对固定资产认真负责的管理。

2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原因

2.1忽视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多是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公益性的单位,固定资产有很多是上级部门无偿调拨的,上下级固定资产调拨手续不能及时履行,上级单位认为固定资产调拨下去任务就结束,下级单位认为固定资产是上级单位调拨的,我们没有投入资金,只是使用,不用对固定资产管理投入过多精力。致使这部分固定资产长期处于有人用,无人管理的状态,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2.2管理机构设置不健全

行政事业单位应该设置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门的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但是在实际中,常是办公室或财务科设置“兼职”人员管理着固定资产。很难明确各个部门职责权限,造成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2.3管理执法不够严格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擅自出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的,数量金额不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国有资产流失罪包含的罪名的,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现实中也很少有人受到处罚。没有起到预期的警示作用,应该加强法制宣传力度。

2.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重视,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也不够完善,不能将管理制度纳入年末绩效考核中去,不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2.5会计账目与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脱轨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只记载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无明细实物数量、规格型号、使用部门、使用年限等详细信息,固定资产却由单位业务部门购置、使用和保管。由于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与核算部门不一致,相互沟通衔接不够通畅,导致固定资产的使用不规范、保管不妥当、清查不及时,报废程序不合法,账实不符的现象时有发生。

3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方法

3.1完善资产管理机制建设

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制定适应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定,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责任,认真做到“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遵守固定资产分级管理的规定、做到“责任到人、物尽其用”。有明确的资产使用人、管理人、监督人,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各尽其责,互相监督、互相配合,做到资产使用回复,保管得当,清查及时,报废合法。努力构建一个职责明晰的管理责任制,这样有利于资产的使用管理。

3.2落实资产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的发展,固定资产的种类也日益增加,固定资产的保管方法和保管期限也各有不同,事业单位要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要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努力纠正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管理不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用健全的制度管理固定资产。

3.3固定资产盘亏、报废制度要规范

固定资产到达使用年限或未到达使用年限存在损失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要安装上级单位正常的盘亏、报废程序处理固定资产。不能私自处理、变卖固定资产。对于安装正常程序处理后的固定资产存在残值的,要及时上缴财政,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随着中国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新时代,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固定资产作为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管理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但是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繁杂、琐碎的工作,单位容易忽略其重要性,只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单位领导重视起来,齐抓共管,才能让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化、正规化,国有资产才能得到安全的保障,国有资产才不会流失,只要上抓下管,齐抓共管,固定资产管理会早日步入正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 资产日常管理; 核算程序; 出租出借

资产是单位拥有的资源,是其开展正常工作的物质基础,对资产进行管理是企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园林绿化单位资产管理的特点及要求

园林绿化单位是享受国家财政部门拨款的行使园林绿化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属于非盈利单位。相比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制企业,其在资产管理方面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园林绿化单位的一切资产均为国有资产,而非其单位私有,因而园林绿化单位的资产需要妥善保管,不可随意处置;二是园林绿化单位购进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属于政府采购行为,需严格执行公共采购管理制度;三是园林绿化单位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一般不进行折旧及摊销。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很多规定。1995年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产权登记、使用条例、资产处置等作了详细的规定。财政部于2006年5月30日先后颁布第35号令、第36号令——《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分别对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作出了不同的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资产使用》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应当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事先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同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事项严格控制,从严审批。”①

根据财政部出台的相应规定,北京市财政局于2007年颁布并实施《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在第三章第十二条中明确指出:“自行建造及在原有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竣工决算确认结果计入或增加固定资产价值。”②随后北京朝阳区财政局也于2011年4月先后颁布了《北京市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及《北京市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及收益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在第五章《固定资产使用和日常管理》第二十六条中规定:“单位对新增固定资产应当及时验收、登记入账,并将资产变动情况录入资产动态管理 系统。”③

二、园林绿化单位在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单位资产清查的审计结果为例

近期,笔者有幸参与了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一年一度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对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单位的资产管理状况进行了详细的审计。

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单位包括园林绿化局机关及其下属18个事业单位,根据园林绿化单位账载金额所示,其资产总额合计150 229.82万元,固定资产总额66 810.65万元,固定资产总额占总资产总额的比例高达44.47%。所以,固定资产管理成为了其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资产日常管理手续不健全

在本次审计中,笔者发现很多单位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手续上存在许多漏洞。截至2012年8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单位中有10个单位房屋类建筑物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因无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导致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不明确,而且发现园林绿化单位与多家公司及个人合作建房,现共建成房屋144处。这部分房屋均未入固定资产,亦未建立资产备查账进行管理。存在联建房屋未入账的单位共9家。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由表1可以看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因资产联建而未入账的房屋等不合规项目在被审计单位中普遍存在,其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可见一斑。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经询问财务等相关工作人员、查看历史合同、向关联方函证等方法,总结出以下两点:一是由于未设有专门的资产管理员,所以各项资产疏于管理;二是按照合同,联建资产是由园林绿化单位出租土地,合作方投资建设,建成后合作方享有房屋使用权,产权归属园林绿化局,但由于这种联建房屋的支出费用均为合作方支付,无法取得入账价值,所以未进行账务处理。

(二)资产核算程序执行不 到位

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之一,财产清查是检查资产是否核算完整,检查账载记录与实际数是否一致的重要方法,因此财产清查是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本次资产清查专项审计中,对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单位的资产进行了全面的盘点。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存在资产不及时入账的情况,涉及金额 167 719.00元,按固定资产大类列示及分析见表2。

从表2可以看出,家具用具、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所占比例较高。上述不及时入账的资产按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分析如表3。

从表3可以看出,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未入账、会计积压单据、处理不及时以及包含在装修款中的办公家具所占比例较高。

二是经过实物盘点固定资产实有数量与账面数量、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数量不一致,共清查出盘亏固定资产2 377 380.06元,按固定资产大类列示如表4。

从表4可以看出,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所占比例较高。对盘亏的固定资产原因分析如表5。

从表5可以看出,资产已拆除,无相关拆除文件及补偿所占比例最高,是其资产盘亏的主要原因。

(三)资产出租出借未按规定执行

对于资产的出租、出借等问题,《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五款明文规定:“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投资、担保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报财务部门备案。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必须签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或协议。合同法规定合同最长有效期为20年。国有资产出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出租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平均价格。”④

在审计中发现,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单位在资产的出租、出借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出借固定资产未签订合同。园林绿化单位将资产在系统内互借并免费使用是值得提倡的,但双方均未签署任何出借协议,导致资产管理特别混乱,不符合上述规定。截至2012年8月31日,园林绿化单位将资产在系统内互借的具体情况见 表6。

二是部分园林绿化单位房屋及土地等出租期过长。房屋及土地出租合同基本是长期合同,租期从三年至五十年不等,甚至无期限。

三是园林绿化局和承租方在签署租赁协议时规定,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等,如果转租或者分租,出租方收回房屋。但是在执行租赁合同时,查看出租协议及实地盘点,发现资产存在转租情况,三方未签署变更协议,房屋也未收回,存在转租的单位共6家。

三、加强园林绿化单位资产管理的具体对策

针对本次专项审计中发现的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单位在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具体建议:

(一)建立科学的资产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

虽然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单位已建立了一系列日常管理制度,但是实际执行过程不够到位,分析其原因可能是由于缺乏一套科学的资产管理机制,没有形成有效的内部协调和监督体系,进而导致日常管理形同虚设。

笔者认为,第一,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单位应该专门设立资产管理部门及其相应岗位,岗位设置应当做到职务不相容,使各个岗位相互牵制,且在资产管理部门建立完整的资产管理档案,从资产存在并计入在账开始,直至最后报废都应详细记录在册。第二,要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资产的管理不仅需要专门的部门进行管理,其使用部门更是承担着重要的责任,资产属于哪个部门使用,哪个部门就要对其一切承担责任,如发生盘亏、毁损、不符合规章制度的出租、出借或改为经营性用途的行为要追究责任到个人,并且给予严厉的惩罚。第三,对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要健全其账务账目,并使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制度化,要使原始凭证、实物、卡片账、明细账、总账、报表相统一,并且规范单位资产的购建、使用、损毁、报废、调拨等行为。第四,任何与资产管理有关的人员发生调动时,要切实将资产管理的职责转交给岗位替换人,不能因为人事调动而使资产管理的链条产生断裂。

(二)进一步规范资产核算程序

固定资产的核算程序主要包括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及处置环节。严格执行这些环节的核算制度才能使固定资产以最真实、最接近事实的状态在账面进行 反映。

第一,对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园林绿化单位需要细分为外购的固定资产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对于不同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其确定入账价值的方法不同。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价款、相关税费、运费、装卸安装费等。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相关税费、工程借款利息的资本化部分。在初始入账时,需要把成本计算完整,不能缺少任何一部分,还需按照原始凭证上的金额据实入账,不可虚增资产成本。

第二,因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限制,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在使用年限内并不计提折旧。折旧不仅能够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还能够反映固定资产投资后的未来现金流量的价值补偿。但由于事业单位实行收付实现制,所以在根本上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存在缺陷,因此在后续计量中的其他环节要特别规范核算,以免造成更大的价值核算偏失。在后续计量中,主要涉及改建和扩建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进行改扩建时,应按资金来源分别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事业支出”、“专款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第三,固定资产的处置环节也十分重要。《北京市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六章第二十八条指出“资产处置,是指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转移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调剂、置换、出售、报废和非正常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随时核销等形式。”⑤对于在处置环节得到的处置收入,包括出售收入、报废报损残值收入等,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禁止坐支,并且处置环节的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收入,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缴同级财政管理。

(三)强化资产出租出借的管理

资产出租出借主要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将其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出借或出租其他单位进行使用,从而达到其他目的或获取收益的过程。加强资产出租出借的管理是保障国有资产完整、防止流失的一个重要 环节。

第一,园林绿化单位在出租出借资产时,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性资产的出租出借由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或财产管理部门根据单位行政领导的批准办理;涉及价值较大的资产出租出借,要经朝阳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办理。

第二,园林绿化单位在出租资产时,建议由第三方进行询价,并要经朝阳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经按询价并批准后确认的租金结果进行出租,防止低价出租资产,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第三,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收入,应纳入单位的专用基金,及时上缴财政进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

【参考文献】

[1] 林翰文,林火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思考[J].求实,2010(5):110-113.

[2] 王晓玲.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的信托责任与问责机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09(4):51-54.

第9篇

我区路政执法机构固定资产总值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快速递增,但在具体资产管理实践中,固定资产的建章立制、资产处置,以及管理执行力度等方面未能得到重视和规范,导致资产管理内控制度中出现一些薄弱环节,制约着我区路政执法工作的良好发展。

当前路政执法机构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特殊的机构体制导致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当前,国家和地方财政部门、行业管理对于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可谓不全,但是为什么在资产管理中路政执法机构还存在着许多漏洞和问题?笔者认为最首要的原因是广西路政执法机构特殊的机构性质和管理体制不顺造成。

1.从执行管理职责方面分析:按照科室管理职责范围划分,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自治区路政执法监督局)的国有资产与票务管理科是路政执法机构国有资产的管理部门,但是在实际工作运行中,为了方便开展路政执法工作,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自治区路政执法监督局)的路政管理处同时兼管部分路政执法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前者管理偏向建立健全资产制度、编报计划、资产报废、调拨等处置、公车治理、日常建卡立档和台账、报表等基础管理工作,后者管理偏向路政执法仪器设备、执法车辆的计划制定和采购调配、年审检测、日常数据统计等日常管理和站房建设等。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无法划清路政国有资产的管理权限和落实执行管理责任主体,出现多头管理和权限重叠造成工作运行上的不顺畅。

2.从路政内设机构方面分析:市级和县级路政执法机构没有设置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和配备资产专业人员,资产管理职能不凸显,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广西路政执法机构编制等有关工作要求,全区各路政执法支队内设机构只有路政科和治超科。2012年,上级有关部门下文要求在各执法支队治超科下增挂综合科牌子,固定资产管理只是其中之一职责;路政执法大队也没有法定的资产管理科室和资产岗位设置。全区路政执法支队和大队的资产管理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且都是一身兼几职,无法从繁琐的日常执法工作中脱离出来专心、细心地进行资产管理工作。

3.从绩效责任考核方面分析:当前,全区路政执法机构的绩效责任考核目标是日常的路政和治超主要业务工作,而固定资产管理归属于后勤保障服务管理,列入各市级公路管理局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考核,正是这个原因,容易导致路政执法机构领导对固定资产采取粗放型管理状态,即重路政治超执法业务,而疏于对资产的细化、规范管理,由于管理制度执行不力而产生诸多问题,如设备采购无计划、验收入库制度缺失、出现购非所需等的现象,且无法追溯责任。

(二)管理员业务知识不全面,政策把握不准确。财政部门对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有严格规定的使用年限,一旦超过使用年限应该按规定程序申请报废或报损。但是,由于以往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业务知识不全面,政策把握不够准确,致使现在许多征稽部门划转到路政机构的公务用车和办公设备至今仍“超龄”使用,其中1992年购置的资产至今仍在运作。早该报废和报损的资产,没有及时办理报废报损手续,账面上仍大量反映那些“带病”固定资产,特别是残旧、经常大修的公务执法车辆,既加大经费开支,无形中也给路政管理工作埋下安全隐患。

(三)政府采购执行不严。固定资产的采购没能全面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需购置的资产没能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按照各级单位法人为编制单位,由“下(大队)”至“上(支队)”层层编报上来。目前更多的采购方式是由支队统编预算统一购置,所购资产容易脱离基层实际需要,发生预算外的办公设备购置现象;或者通过联系电脑公司利用维修的形式“偷梁换柱”进行购买,躲避政府采购程序,加大账外资产的风险。

(四)不建立资产转移使用登记制度,造成资产使用状况不明。部分路政执法机构对电脑、打印机、相机、摄像机等使用频率高、容易转移的办公设备,不建立资产转移使用登记制度,给清理工作造成难度大,而且无法追究遗失和损坏的相关责任。特别是对于机构和执法场所的变更、执法人员异地调动等,大部分办公设备使用方向发生转移变化,在不办理转移使用登记的情况下,容易给清查资产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且无法追究责任。

(五)资产处置不规范资产处置包括无偿调拨、对外捐赠、出租、出售、转让、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按规定国有资产处置应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但事实上仍有部分路政机构在处置时未办理财政报批手续,存在随意处置资产现象,特别是出租资产管理不规范,收入不入账或不公开,支出不合理或不规范。

(六)缺少部门间的监管和制约,会计核算滞后。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是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最基本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缺少必要的日常对账和及时沟通的介质,造成账实、账账不相符现象时有发生,甚至跨几年账账不相符而双方没有发觉。

1.会计核算不及时如原某征稽处整体划拨到路政机构的一栋1997年建造的征稽所站房,竣工决算比预算超支了5762.06元,2004年该站房使用者——征稽所用自筹资产结平了超支款,但是一直没有列账通知征稽处机关进行基建账务处理,应入未入,该销未销,致使征稽处机关基建账一直挂到2011年底。

2.接受捐赠资产不入账路政执法机构在组建初期,接受一些外单位的资产捐赠,或者为了扩展业务购置大型执法仪器,商家经常会赠送一些达到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仪器,由于没有相应具体的购置发票,或者由于认识上存在误区,许多单位对此类资产往往采取忽略态度不入固定资产账,造成账外资产。

(七)资产管理手段落后,监督难以到位。目前,由于路政固定资产规模越来越庞大,种类繁多、数量巨大,购置计划报送、审批、下达,资产采购、下发和调配,处置申报和批复,公务车车辆的配置、使用和报废情况等,靠传统的管理模式和手工统计往往花费大量工作时间,资产管理工作和路政执法工作经常同时对兼职的固定资产管理员开展“拉力战”抢时间完成工作,结果质量难以保证。上级管理部门对基层的资产管理无法随时了解和全面监督,对基层各种问题的产生也是被动地采取事后处理措施,监督难以落实到位。

加强路政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上述资产管理问题,暴露了当前我区路政执法机构管理工作上存在的许多薄弱环节,加强资产管理势在必行。本文认为,要进一步夯实路政执法机构固定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应从如下几方面入手。

(一)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机构设置和岗位配备。理顺我区路政执法机构管理体制,各级路政执法机构设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职能管理范围,从自治区级到县级路政执法机构形成业务上的统一对口管理;配备相关专业资产管理人员,实行不相容岗位的分离,明确资产综合管理、归口管理和使用等不同部门、岗位和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防止职责不清带来的缺位或越位现象发生。

(二)增强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意识并转变管理观念。

1.增强路政执法机构单位法人的责任意识《会计法》规定“负责人对本企业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此,必须认真执行好《会计法》,增强负责人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意识,使负责人真正承担起资产管理的责任,杜绝思想意识上的“重路政、轻资产”、“重资金、轻实物”,这是解决固定资产管理薄弱问题的关键所在。

2.加大培训力度,转变管理观念,提高资产管理员的综合素质。当务之急是要加大固定资产管理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政治素养,培养全局意识和责任心,加强国有资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更新,提高业务水平、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执行能力等综合业务能力。切实转变资产管理观念,要从传统的实物管理向注重价值管理转变,围绕资产保值和增值的理念,增强资产成本观念,能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了解症结所在,向领导提出改进资产管理的建议,促进执法机构资产社会效益的提高,全力提升全区路政行政执法能力。

3.加强资产使用者的责任意识,明确奖惩责任。加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国有资产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使广大资产使用者充分认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违法违纪的危害性,明确遗失或被盗资产所承担的责任和后果,提高大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对个人原因造成资产遗失和被盗的,应责令责任人赔偿损失,涉及金额较大的资产,应严肃处理。

(三)实行独立的路政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制度。路政执法机构是个独特管理模式的执法部门,只有明确路政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有效的奖惩措施,才能充分调动路政执法工作人员共同管好、用好公共经济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路政固定资产的部门预算编制应根据各部门的职能需要,综合考虑实际需求状况及目前已占用资产状况等众多因素,从“下”至“上”编制合理的预算计划。根据需要业务部门提出的具体采购申请,在不影响日常工作的前提下,首先考虑资产在本单位各部门互相调剂使用,杜绝浪费,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再考虑购置新资产。对于纳入计划的资产,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合法采购手续。

(五)围绕监管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

1.申购审批和验收入库制度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环节应由不同的人来担任,避免编计划、招标采购、验收入库都集权于一人身上,明确各环节责任、相互稽核、职权分离,严格审批权限,审批人不得越权审批,未经审批,不得采购,杜绝滋生腐败现象。

2.建立部门之间对账制度要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不能脱离财务管理。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要建立密切联系,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利用财务管理手段,加强实物账和财务账的日常核对,有效的防止资产流失,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建立资产与财务部门之间对账制度,前提是资产与财务管理部门要对新增资产必须做到及时建卡立档、按时入账。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的原值、净值、增减数与财务账进行核对,根据实际情况,可按月(季)为时点按资产类别分别编制核对表格,采用倒查、回溯、询问等方式,查看两边是否一致,是否疏漏某项业务,哪一方工作出漏误,资产和财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对核对结果的真实性签名,且对存在问题展开分析和提出下一步的改进措施,最后提交给单位法人阅示。建立对账制度有助于执法机构法人定期掌握固定资产变动情况,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避免会计核算滞后现象。

3.建立固定资产转移使用登记制度对单位内部使用方向转移频繁的固定资产,要建立资产实物转移使用登记制度,以便管理者全面了解资产使用变化情况和划清使用责任权限,对将来工作中的问题有了查找追溯的依据。资产实物转移使用登记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密切关注人员调动和岗位的变化对资产使用方向的影响,或结合定期清查制度,对资产原使用人员和资产使用状态、变更人员、变更时间等内容详列备案,资产原使用人和接手人要到资产管理员处办理交接登记手续,确保资产安全完整移交使用,防止资产人为原因流失。

4.固定资产维护制度除了个别执法仪器需要送到规定部门进行检修,在日常管理中,资产管理部门也要经常组织路政和治超等有关业务部门对各类称重仪器、车轮锁、地磅等执法仪器开展日常维护和检修,查明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保养等情况是否正常,保证执法仪器的安全完整,杜绝仪器的计量和检测不准确给行政执法取证工作带来司法争议和社会负面影响。

(六)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处置、报废制度。路政执法机构对固定资产进行调配要遵循“合理配置、有效使用”的原则,及时办理调拨、处置手续,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做好报废设备的处理工作,做到物尽其用;对资产出租和出借必须按规定程序上报财政部门审批,对处置所得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七)建立全区路政固定资产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区固定资产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不断提高管理科技手段,上级管理部门可以在信息系统上统一布置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及时批复下级部门上传资产的计划、报废和处置等申报手续;更好地全面了解全区路政资产管理情况;及时处理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基层管理部门可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简化资产各项上报手续,统一格式打印资产调拨、增减单据和账簿,进一步规范路政固定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不断促进资产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把全区固定资产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与推广,加强与财政厅信息网络的链接,实现便捷无纸化办公程序,提高机关办事效能。

第10篇

关键词: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问题;改进措施

街道办事处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进步有着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够促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同时还是我们党和国家各项基本工作的落脚点,以深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和路线,起着联系我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近年来,街道办事处在财务管理工作方面普遍有所改进和加强,但是有些街道办事处仍然存在着财务执法意识淡薄、预算管理执行不严格、经费支出不规范、会计队伍素质不高等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对其高度重视。

一、新形势下街道财务管理工作的现状

结合新形势下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工作的行业特征和笔者的从业经历,笔者认为,新形势下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问题:

(一)预算管理执行不严格,信息化建设不足

目前,我国街道办事处预算管理执行不严格,信息化建设不足。部分街道财政支出预算编制较粗,未按要求细化预算,特别是项目经费预算不细化,未落实到具体的项目及具体的执行单位上。而且,预算约束性较差,预算观念淡薄,有些街道财务工作者故意做大预算,将资金需求扩大,普遍存在超出定额标准支出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对资金的使用没有有效的评估机制。此外,人们对于街道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认识不够深刻,而且普遍缺乏街道财务信息化管理的新型复合人才,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不足,缺乏信息化管理思想及能力。

(二)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缺乏稳定性

我国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专业人员一般比较少,并且也很难选拔到较为合适的人员。一般的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人员并不具备高标准的会计能力和业务素质,在工作的时候也没有严格遵守财务管理相关的职业操作规范,这就会导致街道财务账务处理不标准。而且在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中,财务会计人员的流动性较强,工作不是很稳定,调动较为频繁,这就给财会人员工作带来困难。此外,街道办事处财务岗位之间协调、监督机制缺乏,就可能导致相关人员工作交接出现问题,影响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固定资产管理较为混乱,核算不真实

在我国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方面,固定资产的管理较为混乱,主要表现为: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有的固定资产达到了固定资产入账标准,但是没有进行入账;有的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划分混淆;有些财务管理人员区分不清使用权和所有权、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导致固定资产入账不实;还有的财政会计人员对固定资产的报废、调入、调出等情况,没有及时有效地进行登记和盘点清查,甚至于给其下属社区办公设备的调拨单,也时常没有及时地开具等。再者,多数街道办事处缺乏切实可行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管理简单粗放,没有专人管理,极易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经费支出不规范

当下我国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方面普遍存在着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经费支出不规范的现象。街道办事处内控缺失,而且内部审计工作也极为不规范,且没有专门的内部审计人员,往往由办公室人员、财务室、纪监室人员进行兼职,内部审计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并且在诸如财务报销、各类工程开工到验收、预算的执行、固定资产的采购等重要的资金流转环节缺乏有效监督。此外,部分街道k事处经费支出不规范现象严重,现金管理失控,虚列支出。

二、做好街道财务管理工作的的实践措施

针对上述街道财务管理工作现状,笔者认为,要想做好街道财务管理工作,促进街道办事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完善财务预算监督机制,促进财务管理规范

做好街道财务管理工作较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完善财务预算监督机制,促进财务管理规范。一是要建立和完善街道财务预算监督审核机制,加强预算编制和预算审核。对于街道部门预算进行严格审定,要求下属各社区、街道各站所在对当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各社区、各站所制定的下一预算年度工作计划,对次年需要的资金,列出一个详细的书面计划,之后成立工作组展开严密审核,并确定最终的项目资金需求,次年严格执行此预算并对其进行评估。二是提高对街道办事处工作的重视,监督其做好政务公开、财务管理等工作,并将其作为街道财务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业绩考核标准。三是加大对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审计力度。政府相关审计部门可以成立针对街道办事处专门的监督审计部门,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做好对街道办事处主任的任期审计工作以及负责向街道办事处及时宣传国家政府出台的最新相关政策。

(二)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培养财务综合人才

新形势下做好街道财务管理工作,要求相关管理人员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专业水平以及一定的信息化能力。首先,把好人员入口关。要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任财务会计管理人员的重要标准,财会人员要持证上岗。其次,定期开展对街道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活动,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并加强对街道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坚持做到以人为本,切实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保证做账准确。再者,还要注重培养财务信息化综合人才。随着国民素质的提高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街道财务管理实现信息化是必然的、必要的以及必须的,然而,信息人才才是信息化发展的原动力,因此,街道办事处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多种举措进行信息人才的挖掘、储备及培训,例如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相关信息化管理培训等。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核算,确保固定资产完整

为了加强街道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核算,确保固定资产完整,我们需要做到:第一,做好固定资产静态管理工作。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规定,对街道范围内固定资产进行清理,重点清点办公设备类、车辆、房屋等固定资产,规范资产管理的流程,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报批手续,做好其核销、处理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固定资产完整。第二,做好固定资产动态管理工作。建立街道办事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固定资产数据库,完善固定资产责任追究机制,实现固定资产常态化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算。第三,实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对购入固定资产进行跟踪管理,直至报废,分析其使用状况,对报损、报废资产及时处置,针对资产管理中资产流失和闲置浪费问题,采取固定资产实时查询措施,为其提供及时的决策依据。第四,做好固定资产精细管理。通过实时了解资产闲置状况,做到闲置资产有效、及时使用及调配,达到提高资产利用率、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四)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用经费支出

要做好街道财务管理工作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用经费支出。首先,健全和完善街道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往来账款管理和财务收支的审核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进行工作,并做好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定期核查、清理往来账款,同时还要做好票据管理工作,严防不合规发票问题的发生。其次,强化内部审计职责,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通过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人员,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参与到各类工程验收、预算的执行、财务报销、固定资产采购等资金流动的各个环节中,做好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监督。最后,规范公用经费支出,加强对街道财务预算编制合理性、严肃性、科学性的高度重视,不断强化财务预算约束力,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纪律,规范各项公用经费收支,对大额资金支付业务,先审核业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再提交街道党委会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三、结束语

街道办事处的财务管理能力以及工作效率对辖区居民的生活有着直接的影响,不仅反映着我国政府的服务形象,还直观体现人民群众与我党的密切关系。所以,做好新形势下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提高全w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经费支出,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者管理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完善有关政策管理制度,最终实现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参考文献:

[1]马艳.浅析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J].商业经济研究,2016(12):185.

第11篇

(一)财产管理范围

1、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

2、单价虽不足800元,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或专用设备;

3、图书、光盘;

4、其他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财产。

(二)新增财产实行检查验收制度

1、机关单位利用财政拨款投资兴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纳入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才能施工,并单独组织核算。竣工后必须认真组织验收,验收合格,造价无误后,财产管理部门填制《基本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单》,登记造册,凭此单记入总帐和固定资产明细帐。

2、对于购置的固定资产(财政统一采购或自行购买),应由财产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对其中的专业设备或技术含量较高的资产,还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产管理部门登记在册。

3、自制的、调入的、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也须进行验登记造册。

(三)财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和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和调拨价入帐。购入和调入固定资产的运杂费,不计入固定的原价内。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所开支的工料费计价入帐。

3、无价调入和原有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定价的,可以按重置价估价入帐。

(四)财产的领用

调出单位领用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主要人员和经办人员填制《财产物资领用单》,向财产管理部门申请领用。单位调出固定资产,必须凭单位验收的有关手续进行办理,同时,将调出财产种类、名称、规格、数量、原价及时抄报财产部门和财务部门。

(五)财产的报损、报废

1、财产的自然损耗,由使用部门或个人填具《财产报损、报废单》、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抄告财产管理部门。

2、凡是使用人或管理人或保管不力,致使财产物资发生被窃、遗失等,应认真查清责任,分别情节轻重,给予应有的处分。

3、凡是损坏公共财物,一般要按价赔偿。

4、凡经批准报损、报废的财产物品,应如数交由财产管理部门核对、验收,并加以利用或变价处理。

(六)财产的盘存

对于各类固定资产,每年必须全面清点一次。在盘点清查过程中,除了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帐面余额是否相符以外,还应注意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保养情况。如发生盘盈、盘亏和毁坏,应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请领导审查批准,并相应调整帐面金额。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报销规定

(一)会议经费根据会议通知编造预算,按财政局核拨数予以报销。

(二)报刊订阅原则上保证党报、党刊的订阅。

(三)差旅费、接待费开支标准按县财政局文件及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四)学历、技能等级培训和考试费用,需经领导同意。参加县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及以上举办的对口岗位相关培训、考试合格的,凭培训发票,给予报销;学历进修取得毕业证书,凭发票(不含书、证费),给予一半的报销。

(五)车辆维修、保险和定点加油的费用按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办法报销,出车补助及奖励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房屋、设备维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根据建筑工程预算书编制的预算和财政局核拨数,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按审计部门审计后的建筑工决算,结清余款。

(七)绿化、保洁等费用按合同服务项目的履行情况予以支付。

(八)因工作需要购置、安装办公用具、通讯设施、电器设备等物品时,凡符合政府采购范围的,按政府采购办法规定办理;凡在局公务用品采购范围内的,按照公务用品采购和结算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必要零星物资的购置,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经局领导审核后方可购置。

(九)报销凭证必须有加盖“税务局发票监制章”的正式发票,注明用途、经手人、审批人的签名和日期后,方可报销。

(十)所有行政费用由局领导一支笔审批。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促进经费合理使用,提供稳定、有序的后勤保障,特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二)年初要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年终要编制决算报表,如实反映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三)财务(财产)管理,实行分管财务的局长(下同)一支笔审批制度。本局(除特种经费和工会经费)的日常经费开支,需由分管局长签字同意后方能报销。

(四)差旅费报销,本局干部职工出差由科室负责人证明,报分管局长审批,科室负责人出差由分管局长审批。

(五)购置各类办公用品,必须由办公室根据各科室的要求提出计划,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统一安排购买,未批先购的不予报销;基本建设、维修、绿化,要先预算审检后,方可施工;数额较大的经费支出,要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对大宗的或数量较大的物品要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六)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专项经费;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设置小金库、帐外帐。

第12篇

固定资产在资产总额中比重较大,是单位进行一切活动的基础。同时,其种类繁多,形态各异,存放分散,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和损失风险,因此对固定资产的控制举足轻重,不仅要保证其安全、完整,而且要保证资产使用的效率。企业单位如此,事业单位同样如此。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现状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主要是由财政性资金形成,使用过程中不计成本、不提折旧。拨款形成的资产具有无偿性,使其缺乏资产增值保值的压力,进而表现为“重购置轻管理”,即缺乏从资产的形成、使用到处置的有效控制,没有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有的甚至未设置专门管理资产实物的部门。其管理上普遍存在的问题是:

(一)账实不符

1.对固定资产更新、维修、调入、捐赠等形成的资产不及时入账,有的甚至不入账;对报废和处置的资产不调账,会计信息失真,资产价值名不符实,资产家底不清。少数单位甚至没有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

2.事业单位与其下设企业自有资产管理界限划分不清,造成交叉管理,账实不符。

(二)存量资产配置不合理

1.闲置不用或者已无使用价值的资产长期挂账,导致存量资产的价值缺乏真实性,而各部门对使用资产“占有式”的管理,使部分闲置资产和利用效率不高的资产无法进行部门间的调剂,特别是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的管理方面,管理人员维修技能低,不愿接待外来机构、人员测试,导致存量资产在单位内部无法做到横向联合、协作共用。

2.部分专业化设备重复购置、工程重复建设。由于决策失误,部分设备购置后无法使用或面临更新换代,造成资产浪费。

(三)资产流失严重

在行政事业性资产中,最为人们所瞩目、也最牵涉实际经济利益的是所谓“非转经”问题,即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这是资产流失最为严重的一个渠道。”首先是非经营性资产本身的流失,特别是单位在扶持自办产业时将资产无偿划拨给自办产业使用,导致国有资产隐性流失;有的则通过各种手段变相侵蚀国有资产,如在出租、折股、联营时低估国有资产价值,假借破产名义转移国有资产等,变国家利益为集体利益,甚至个人利益,造成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其次“非转经”产生收益的流失。一些单位把资产转为经营用途后,直接将经营收入作为单位的“小金库”;据财政部对有关部门政策外补贴所作的调查,各单位发放的政策外补贴中,30%来自“非转经”收入。另外,一些单位在处置闲置资产和淘汰设备的过程中,资产未经评估或评估价过低,有的甚至随意报废尚有相当价值的设备,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等。

二、内部会计控制乃是解决现状的根本之道

针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财政部“金财工程”建设的要求,全国将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为此,一场“摸清家底”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于2007年在全国如火如荼地展开,旨在为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2006年随着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管理规章已在逐步完善。除了上述举措之外,财政部还大力实行国有收益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改革。笔者认为:外部控管环境日益形成的同时,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建立一套健全的固定资产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乃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也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前清后乱”的现象发生。

(一)建立岗位责任制

要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要求,合理设计会计及相关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

(二)授权批准控制

1.明确审批人员授权批准的方式、程序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审批人的权限、责任以及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审批人不得越权审批。

2.明确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固定资产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3.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

4.制定固定资产业务流程,明确固定资产的取得与验收、日常保管、处置与转移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

(三)固定资产的控制程序与业务程序紧密相关,必须根据固定资产的业务程序,建立相应的具体控制点。

1.预算控制:由于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大,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一旦固定资产增加后不能给单位带来经济效益,就会形成投资风险,因此单位应当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的预算管理。首先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拟购建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审批权限和程序,杜绝重复、盲目购建。购建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及使用部门共同参与论证、招标等环节的工作。

2.购建控制:固定资产购建(尤其基建项目)涉及大额资金开支,通常是舞弊多发点。因此办理固定资产购建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对大、中型购建项目宜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政府采购除外);零星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询制度、严格签定并依法履行合同。基建项目的竣工决算要经过中介机构审核并出具报告。

3.验收控制: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参加,根据不同的取得方式(包括:外购、自行建造、接受捐赠、外单位调入等),将实物与购货合同、供应商的发货单及捐赠方等提供的有关凭据、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单);财会人员根据验收单及时登账。对经营性租入、借用、代管的固定资产,应设立备查登记簿专门登记,验收时相关部门和财务部门必须明确固定资产的产权归属,如检查房屋产权证、车辆行车(运营)证等权属证明文件,对于权属不清的固定资产需及时补办相关手续或专门提供依据,经明确后方可验收入账。

自行建造项目也称自建工程,当建造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判断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原则有:一是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二是所建造的固定资产与设计要求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三是继续发生在所建造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几乎不再发生。

4.保险控制: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投保制度,以防范和控制固定资产的意外风险。进行固定资产保险时,单位需要支出一部分成本,如果选择的保险种类不合适,就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选择保险的原则一是保险种类,建筑物宜投保火险或综合险,运输设备宜投保盗窃险、意外险、综合险(视个案情况而定),其他视实际情况办理;二是投保金额应该与投保的固定资产相适应;三是投保时间长度应该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相匹配。因此,单位必须首先明确投保固定资产的范围和标准,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等拟定投保方案,经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后办理单位手续。

5.转移使用控制:由于固定资产价值高,通常是各个业务部门共同使用,这就形成管理上的交叉,增加了控制难度。首先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存放在仓库,各个业务部门必须获得使用固定资产的授权材料,然后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提出固定资产转移申请,之后才能进行有关的固定资产出库业务。管理人员要把握好核对环节,即将准备出库的固定资产和审批材料中的数量、规格、使用部门等要素进行核对,防止出现错误。其次是固定资产出库登记制度,即每一项固定资产的出库业务都要登记使用部门名称、固定资产转移时间等要素,同时还要和有关的记录控制点相结合。最后是仓库管理的监控环节,即仓库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转移使用中的固定资产的状况,防止出现未受审批的使用或不规范的使用。而固定资产使用完毕后,控制点重在使用部门和仓库管理部门交接固定资产的有关记录,以及固定资产转移入库的记录和责任人交接记录。

6.维护维修控制:日常维修由使用部门提出,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大修指房屋建筑物翻修、改建、改造,机器设备全面拆卸更换主要部件,应先由使用部门提交固定资产大修预算草案,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会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核通过,财会部门按预算计划,严格控制开支。如超计划,应及时调整预算,追加计划报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后,由财会部门执行控制。使用部门确定专门的人员负责部门固定资产的修理和维护,以明确责任。

7.处置控制:(1)事业单位利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出售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对于无偿调出、报废、报损的资产,财务部门应凭核准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及时调整有关资产、资金账目。出售的资产,财务部门凭不低于《批复书》所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底”的实际交易价格调整有关资产、资金账目。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对其相应的收益进行核算,并在单位财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2)报损控制:盘点固定资产放置在仓库中可能发生的损坏或丢失,一旦出现了损坏或丢失需要及时处理和补救。具体包括: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当发生固定资产的毁损、丢失时,仓库管理人员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及时提出书面报告,并上交有关管理部门;处于投保期的,相关人员应于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仓库管理人员根据发生损坏或丢失的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修改或清除固定资产的文字记录,防止固定资产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对于固定资产的损坏应查明原因,如果是由于人为使用不当或保管失职,要责令直接责任人赔偿损失,如果是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单位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投保情况获取保险公司的赔偿;损坏或丢失固定资产的部门要及时评估对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如果有必要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提出修理或购进固定资产的申请。

8.清查盘点控制: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盘点。根据盘点结果详细填写盘点报告表,并与盘点账簿和卡片相核对。发现账实不符的,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并及时作出报告。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应查明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原因,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后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固定资产数量多的单位,可考虑引入条码技术。(1)将带有条码信息的标签粘贴在固定资产上,其标签纸需防水、防油污、防撕裂,保证固定资产标签长期保存和清晰。(2)固定资产分布在各个部门和场所,固定资产管理员若配备带有条码扫描功能的手持数据终端,可进行现场的数据采集、信息录入包括状态的改变,使用部门的改变等,并上传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自动更新系统中的数据。同时也可将系统中更新以后的数据下载到手持数据终端,以便现场进行查询和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