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04 10:04:32

一、引言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主要依托各类型、各层次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培训基地为“双师型”教师素质提高做了大量工作。培训基地设计培训方案时,主要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
2013年9月,教育部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简称《专业标准》),提出《专业标准》作为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本文依据《专业标准》,调研国家级培训基地的会计电算化专业培训方案,力求了解培训方案的特点、现状及存在问题,以期为培训基地“十三五”期间优化设计培训方案提供建议。
二、研究对象与内容
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于2012年才开设会计电算化专业师资培训项目。在已建成的110所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其中有10个基地设置“会计电算化”专业培训项目。根据公开披露的国培方案及剔除数据不全的样本,调查研究以8个国家级培训基地的13份会计电算化专业培训方案为研究对象,培训方案时间跨度从2012年至2014年。研究将培训基地分为财经类学校、师范类学校和工科类学校等三类别。调研内容包括培训方案的培训模式、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等三方面,其中培训内容分析依据《专业标准》,调研13份培训方案课程设置的合理性。
三、培训模式:校企合作是主流,模式内涵缺提炼
《项目管理办法》提出要“以校企合作为主要培训模式”。只有3个国培基地在培训方案中明确提出培训模式,如某财经类学校采用“课室—校园内企业—企业”三位一体的培训模式;某师范类学校探索“分段培训,工学交替”的培训模式;某工科类学校提出“理论互动教学、实训项目驱动、实践‘师傅+学习小组’”的培训模式。其他培训基地的培训模块都体现出校企合作的特点,但未能提炼基地培训模式特点。
目前各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在学术和实践层面不断探索改革培训模式。同济大学培训基地创造以“理实一体、双师导向、三元协同”的培训模式。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探索出“上岗+学习+上岗”、“走出去、请进来”等内容的校企合作培训模式。提炼基地培训模式是提高师资培训质量和促进基地内涵建设的必要条件。
四、培训内容:重视专业知识,忽视专业能力和专业理论与师德
《专业标准》的基本内容包括“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3个维度。“专业理念与师德”要求教师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个人素养;“专业知识”要求教师必须掌握的教育教学知识和职业背景知识;“专业能力”要求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和职业指导能力。表1统计数据显示,三类培训基地课程设计普遍重视“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理论与师德”比例偏低。
依据《专业标准》的3个基本内容的15个领域,统计国培方案的具体课程设计。
(一)“专业理论与师德”内容:“职业理解和个人修养”课程有余,缺少“对学生、对教学的态度与行为”课程
“专业理论与师德”维度对教师提出四方面要求,如何看待职业、对待学生、对待教学以及对待自己。体现“师德为先、学生为本”的基本理念。表2统计数据说明,培训基地的课程设计较多关注“职业理解和认识”和“个人修养与行为”。而“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和“教育教学态度与行为”维度的课程设计较少,特别是“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相关课程比例仅有1.03%。
“职业理解与认识”维度要求教师贯彻和遵守教育政策法规,理解职业教育工作意义和根本任务,认同中职教师的专业性以及注重团队合作交流4个细化条目。三类培训学校都开设相关课程,如“国内外职业教育理论与政策”“十二五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职业教育教师的特性及职业化”等。
“个人修养与行为”维度要求教师富有爱心和责任心,坚持身体力行,善于自我调节,乐观向上以及举止文明礼貌等5个细化条目。三类培训学校开设相关课程有:“中国传统价值追求”“道德经与师德修养”“中职教师情绪及工作压力应对策略”等。
“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维度要求教师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和信任学生等3个细化条目。唯有师范类学校开设相关课程,如“问题学生的正确认识与教育策略”“教育教学态度与行为”维度,要求教师重视学生全面发展,遵循职业教育规律,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培养学生动手能力、人文素养和创新意识等。如某培训学校开设的“职业形象、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课程。
(二)“专业知识”内容:“职业背景和课程教学知识”课程丰富,缺乏“教育知识和通识知识”课程“专业知识”是支撑教师“专业能力”的基石,教师专业知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自身专业发展。《专业标准》从广义角度界定教师专业知识,体现了“学生为本、终身学习”的理念。从表3统计数据来看,培训学校的课程设计普遍关注“职业背景知识”和“课程教学知识”,而“教育知识”和“通识知识”的课程比例较低。
“职业背景知识”维度要求教师了解所在区域经济发展、相关行业现状及人才需求,了解所教专业与职业的关系,掌握所教专业的职业资格及其标准,了解用人单位的用人标准和岗位职责,掌握所教专业知识体系和基本规律,如工科类学校开设的“会计行业发展及人才需求分析”“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分析及无纸化考证演练”课程。大部分培训学校都开设了会计电算化专业相关背景课程,如“会计准则最新变化”“新税制改革”“财务会计”等。
“课程教学知识”维度要求教师熟悉所教课程在人才培养的地位和作用,掌握所教课程的理论和实践体系,掌握学生专业学习和技术技能形成的特点,掌握所教课程的教学方法与策略。统计数据显示,基地培训课程较多侧重会计电算化专业的理论学习、实训操作以及课程教学方法的运用,如“会计电算化理论专题”“‘云会计’在中小企业会计信息中的应用”“会计信息系统操作与演练(财务链和供应链)”“用友T3财务软件应用能力训练”“行动导向教学法”等课程。
“教育知识”维度要求教师熟悉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掌握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了解学生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形成及教育方法;了解学生不同教育阶段的心理特点和学习特点;了解学生集体活动特点和组织管理方式等四个细化条目。唯有了解教学对象,才能真正以生为本,因材施教,如某师范类学校开设“职业教育学习者的学习需求分析”课程,某工科类学校开设“教学中何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课程。
“通识知识”维度要求教师具有相应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知识,了解中国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具有一定的艺术欣赏和具有适应教育现代化的信息技术知识。如师范类学校开设的“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文学欣赏”“重庆重点产业信息化发展动态”课程。财经类学校开设的 “计算网络技术”课程。工科类学校开设的“现代教育技术”课程。
(三)“专业能力”内容:“教学实施和科学研究”课程充足,“实训实习组织、班级管理、教育教学评价和沟通合作”课程匮乏 《专业标准》的“专业能力”是指教师在具备专业理论、职业实践能力等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实施教育教学和职业指导的能力,体现“能力为重”的基本理念。表4统计数据说明,国培课程设计较多关注教师的课堂教学实施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而对教师的组织指导学生实训实习能力、班级管理能力和沟通合作能力的课程设计偏少。
“教学设计”维度要求教师能科学设计专业教学计划和课堂教学设计,能引导学生设计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并能参与校本课程开发。师范类学校开设“专业课程资源开发与实践”“中职教学计划”等课程;工科类学校开设“职业教育项目课程教学设计及项目教材开发”“专业核心课程教学设计及实施”等课程。
“教学实施”维度要求教师能营造良好学习环境,培养学生的职业兴趣和学习兴趣,能运用理念与实践结合的方法,有效实施教学;能指导学生主动学习和技术技能训练;能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教学。财经类学校开设“教学公开课比赛”课程;师范类学校开设的“说课技巧与训练”课程;工科类学校开设的“会计示范课教学”和“现代信息化手段在职业教育的应用”等课程。
针对学生实训实习组织松散,学生权益屡受侵害的现象,《专业标准》提出“实训实习组织”维度,明确教师须掌握组织校内外实习实训的方法,具有和实训实习单位沟通合作的能力,以及熟悉有关法律规章,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如某师范类学校开设了相关课程“会计实训课教学法研讨”。
“班级管理与教育活动”维度要求教师能开展相关教育活动;能为学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指导;能为学生提供心理疏导以及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如某师范类学校开设了相关课程“班主任工作经验谈”。
“教育教学评价”维度要求教师能运用多元评价方法,结合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多视角,全过程评价学生发展;能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能开展自我评价,及时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如某师范类学校开设了相关课程“教学质量监控和探索”。
“沟通与合作”维度要求教师能平等和学生沟通交流,与同事合作交流,与家长沟通合作,与企业、社区合作互助等。如某师范类学校开设的“中职教师心性完善与高品质沟通”课程。
“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维度要求教师能反思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并进行教学探索研究;能通过多途径,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如财经类学校开设的“职业学校专业建设与改革”和“专业教师能力建设问题探讨”等课程。师范类学校开设的“职教教改探讨”和“中职教师科研若干问题”课程。工科类学校开设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研讨”等课程。
五、培训形式: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多元培训方式,缺少培训后期跟踪指导
教师专业成长需要创设平等交流、互动合作、共享成果的开放式学习形式。表5数据说明基地的培训方案体现了学习者为中心的多元培训方式,适应职教师资培训需求。2014年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文件明确提出“积极探索网络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13份培训方案的培训形式局限于集中培训,几乎没有提及远程培训的内容及形式。
六、结语
《专业标准》是职教师资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调研已实施的会计电算化专业国培方案发现,培训基地的培训模式以校企合作为主流,但缺少模式内涵提炼;培训内容侧重专业知识,而忽视专业能力和专业理论与师德;培训形式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多元培训方式,但缺少培训后期跟踪指导。培训基地需认真研读《专业标准》,以《专业标准》为依据,以基地的培训经验为基础,以培训者培训需求为导向,优化设计培训方案,加大职教师资的教育教学和职业指导专业能力的培训力度,积极探索网络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培训形式。
关键词 欧盟;职业教育与培训;企业培训师;专业发展;培训
中图分类号 G719.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7)16-0075-05
在以学徒制为导向的欧盟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中,企业培训师作为职业教育师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职业教育的实践教学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各成员国重视加强职业院校教师和企业培训师的专业发展,其中企业培训师的专业发展已成为欧盟职业教育领域改革的重要关注点。欧盟通过一系列政策文件大力支持各成员国职业教育企业培训师的专业发展。本研究旨在对欧盟职业教育企业培训师的内涵及专业发展策略进行系统阐述,以期对我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供借鉴。
一、职业教育企业培训师的内涵
由于各国之间职业教育机构设置各有差异,各成员国对职业教育从业人员的界定不一。通常情况下,教师和培训师可按职能和工作环境加以区分[1]。从其职能和工作岗位角度可分为四个不同类别:普通学科教师、职业理论学科教师、学校实训室实践学科或模拟学习环境教师、学徒导师或实践培训指导教师。从工作环境角度来看,职业教育从业人员主要分为学校本位环境中的教学人员和工作本位环境中的企业培训师。教师通常在职业教育机构工作,而培训师则受聘于企业。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教学,而培训师通常是企业员工,除了要完成他们的本职工作外,还要负责学生在学徒期间的实习指导工作。
近年来,提高企业培训师专业发展能力已成为欧盟职业教育政策发展的一项重要议题。2010年,欧盟成员国教育部长会议通过的《加强职业教育与培训合作的布鲁日公报》就呼吁成员国通过制定灵活的培训和投资政策,加大职教从业人员的初始培训和在职培训力度,也呼吁成员国各级政府、地区部门为学校和企业之间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创造机会,以提高教师和培训师的工作实践能力,同时强调培训师的总体教学技能和能力[2]。2012年,在《重新思考教育: 投资技能以促进更好的社会经济成果》中,欧盟委员会强调,在初始和继续职业教育与培训中建立企业培训师能力框架;通过确保教师和培训师具有高水平的专业和教学技巧和能力,了解市场及工作流程,能够参与专业网络工作以及确保企业支持教师和培训师的在职专业发展来提高职业教育与培训质量[3]。在上述政策的基础上,2016年,欧洲职业培训l展中心(CEDEFOP)专门了《职业教育与培训教师和培训师专业发展》的政策报告,报告指出,负责任和胜任力强的企业培训师对于确保职业教育机构的劳动力市场适应性及提高工作场所培训质量是非常关键的[4]。他们在加强教育与工作间的联系、开发新课程、提供高质量的学徒制和各种形式的工作本位培训方面负有重要责任。为此,要为职业教育的企业培训师提供高质量的专业发展支持,使他们的技术能力和教学技能都能达到最高标准。
企业培训师如今需要从单纯传递职业知识和技能转向提供指导和咨询,指导和支持工人在工作实践中学习,促进企业文化传播[5]。培训师要具有过硬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应对复杂的、具有挑战性任务的能力,职业培训师本人要成为终身学习者并在公司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欧盟职业教育企业培训师的资格和能力需求及标准
(一)培训师能力标准
尽管欧盟各国对于培训师所具备的能力标准各有差异,但对于基本能力标准是有共识的。至少以下四类能力被认为是重要的:与本人所从事的具体技术领域相关的能力;服务于企业战略和通过培训增强企业竞争力的相关能力;教育教学的能力以及和培训相关的能力;帮助学徒支持学习过程的横向能力[6]。每组能力在不同环境中对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来说都有其侧重面,但多元文化意识或教学技能可以被公认为是更为重要的。
(二)培训师能力发展的三大支柱
定义能力标准固然重要,但这仅仅是对企业培训师有效支持的第一步。同时更要注重职业教育机构教师和培训师的继续专业发展。在欧盟,职业教育教师和企业培训师的继续专业发展主要基于三大支柱:课程培训,评估,先前学习认可和从事培训行业的资格认证。
培训主要分为职前培训和在职继续培训两种形式。欧洲职业培训发展中心(CEDEFOP)的政策报告中对于职业教育机构教学和培训人员的职能及其应承担的任务作出明确指导,指出要加强职业教育与培训教师的初始培训,同时要加强职业教育机构教师和培训师的继续专业发展,以不断更新他们的知识、技能和能力。在这方面,各成员国对自己本国教师继续专业发展的持续时间、结果及程度作出清晰界定。
目前欧洲各个国家和地区,无论是在初始职业教育与培训还是在继续职业教育与培训中关于企业培训师资格及能力没有统一的认证标准。在初始职业教育与培训中,以工作本位环境为主线的国家,如奥地利、丹麦、德国、荷兰,对培训师资格有明确规定。培训师通常是合格的从业人员或技术工人,要在该领域里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以及教育培训证明;而以学校本位环境为主的国家,如塞浦路斯、爱沙尼亚、芬兰、马耳他、波兰、葡萄牙,对企业培训师的资格要求是按照教师的同等要求对待的[7]。
在继续职业教育与培训中情况较为复杂,各国对培训师的资格要求没有统一标准。一些成员国如奥地利、爱沙尼亚、捷克共和国、法国、波兰对企业培训师没有明确要求。还有一些成员国,如法国、波兰、罗马尼亚只是在机构层面上设置了要求。然而,在过去的十年里,一些国家,如奥地利、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罗马尼亚规范了关于培训师的能力标准,明确了从事培训师行业的非强制性资格,包括对前期学习的验证和认可[8]。
认证是保障和提高培训师专业发展的一种有效方案。认证可以在培训计划实施过程中获得,也可以根据评估验证获得。一些国家,如奥地利、法国、希腊、爱尔兰、罗马尼亚的认证过程[9]是将培训项目能力标准作为基础课程进行的。除此之外,大多数国家建立了验证系统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10],对在工作和专业实践中获得的能力进行验证,也是资格认证的一种方式,被视为企业培训师专业发展的基石。
三、欧盟职业教育企业培训师专业发展策略
企业培训师的培训形式灵活多样,有校本培训、高校培训以及企业培训等形式;有短期、中期、长期等形式;有获取资格证书的培训形式,也有研讨班形式。同时通过多种渠道拓宽培训途径,具体归纳如下:
(一)培训师专业发展是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和终身学习策略的重要因素
1. 初始职业培训阶段
一些成员国,如芬兰、爱沙尼亚、马耳他、罗马尼亚、西班牙、瑞典、奥地利、德国、瑞士等将企业培训师培训的投资列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计划之中。在职前培训阶段加大力度宣传、介绍或扩大学徒培训,为刚入职的年轻人提供基于实习实践的学习培训机会,并不断完善其培训质量。
在芬兰,国家教育委员会支持职场导师培训计划,将其作为政府培训策略的一部分,极大促进了基于实习实践的学习进程。对于培训师的培训项目是所有项目中的一个重要元素。其政府工作指南建议参与了大量工作实践指导的企业培训师应该参与在职培训项目。培训的内容按国家级标准制定。各培训机构所选择的内容虽然不是强制性的,但所有提供者都按国家级水准进行操作,确保培训质量和标准的一致性。
在瑞典,为了推进学徒制的进展,自2009年以来,工作本位学习计划和增强企业培训师能力计划已提到议事日程上。越来越多的公共资金投入到各项支持实习伙伴关系的业务领域,国家开展多项活动,将各项计划落实到位,通过网络,与各地的培训提供者建立联系,对企业培训师进行培训,促进企业和职业教育提供者之间的合作。通过引入职业教育联络员,来支持学校或老师与企业培训师积极沟通,并提供支持材料。
在爱沙尼亚,政府在2013年出台额外预算以提高职业教育与培训质量,更好地将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挂钩。计划选拔至少1000名企业培训师参加培训,至少10%的企业培训师将接受在职培训。
从整体上看,欧盟各国企业培训师的职前培训有如下特征:由教育培训部门发起;通常有既定的能力标准规范或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可以确保培训项目广泛的覆盖率;培训质量和可比性可以通过供应商确保;利益相关者,尤其是社会合作伙伴的参与有利于学校和企业的更好合作。
2. 在职职业培训阶段
为保障成人继续教育的质量,各成员国在国家层面上规范培训师能力标准,研发资格证书或认证机制体系,支持企业培训师在职培训。
罗马尼亚基于统一制定的职教教师能力标准,为成人职业教育培训师制定了全国标准化培训计划。截至2010年,全国所有的认证培训工作都由培训师承担,而这些培训师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能力标准,获得认证的培训师方可上岗。同时该能力标准也被认作为培训师提供培训课程的蓝本以及用于验证和证明在非正规和非正式情况下获得能力的标准。
在法国,成人职业培训协会代表劳动部制定了成人教育培训师的资格证书实施细则,这是唯一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可以通过培训课程获得,也可以通过非正式和非正规学习之后进行验证来获得;许多申请者都通过后者获得了认证。成人教育培训师资格证书的培训课程是在遍布法国各地的成人职业培训协会所属的12个培训中心进行的,包括一个26周的课程和7周的企业实训[11]。
国家当局、成人教育者职业协会、在职培训机构、高等教育和继续职业教育提供者共同制定和实施培训计划。应该注意的是,此类行动计划倾向于面对更广泛的群体,包括提供继续职业教育的企业内部的培训师以及成人职教教师。培训师资格证书(成人培训师、成人教育培训师、继续教育和培训部门的培训师等)被视为国家资格证书框架体系中的一部分[12]。将培训师资格证书纳入国家资格证书框架体系有利于开发职业教育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体系并使之规范化,提高企业培训师的专业发展。企业聘用培训师可将培训师资格证书作为审核条件之一。
(二)培训师专业发展是行业企业的重要举措
行业组织针对某一特定部门或行业开发培训师能力标准或资格认证标准,确保培训质量,提高企业关于证书可用性的思想意识。行业委员会向接纳学徒的企业提供支持,有时“授权”培训企业,为培训师提供培训。培训可以基于培训师能力标准进行,能力标准是由行业委员会与职业教育领域的专家或教学领域的专家以及职业教育提供者合作制定成形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培训侧重于开发教育及教学能力,通常是短期和非正式的。
在德国,区域行业委员会提供培训项目,由德国行业协会按照国家规定基于成果导向型课程开发。培训师可自由选学课程,培训形式可以是脱产或I余的,持续时间从6个月到30个月不等。
在荷兰,专业技术中心授权企业为学生提供工作实习场所,该中心开发自己的认证系统,应用一套行业公认的质量标准,如培训师上岗细则就是其中标准之一。该标准具有非正式性和自律性。所有资格认证体系都有相同的性能,即在学生、学校、企业、专业技术中心、行业组织和政府之间具有强大的交流功能。专业技术中心为认证企业或那些正在寻求认证的企业培训师提供培训和教学材料。
在奥地利,企业培训师的培训质量是通过企业和职业教育提供者之间的密切合作来保障的,由各自的行业协会和职业教育研究所提供支持。在比利时,28个部门中大约有一半的部门为培训师组织短期或长期培训。一些小部门联合组织培训[13]。
培训内容是基于行业部门需求或与之密切相关的知识,包括更新技术知识和技能及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培训项目开发和实施完全由行业部门组织或与培训提供者合作进行,培训之后会组织考试和认证。这些项目的证书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认或具有非正式价值,但被雇主或行业部门认可。雇主通常重视培训师认证证书。在一些国家如奥地利、德国、斯洛伐克,行业组织创建企业培训师数据库。被列在数据库的人员被客户认为是有保障的高质量培训师[14]。
(三)培训师专业发展是欧盟相关培训项目的重要内容
来自于欧盟社会基金和终身学习项目,特别是来自于达・芬奇计划的欧盟基金,作为试点项目在支持企业培训师专业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这些项目通常从修订企业培训师能力标准和资格证书入手,由项目开发人员精心设计和实施培训师培训项目,在此基础上,成功的试点项目方案可推广到全国范围内的职业教育机构、特定领域,例如社会合作伙伴、专业协会以及初始和继续职业教育领域的个人机构、企业或非政府组织。
在意大利,欧洲社会基金项目和联合团队基金支持的项目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其目标是注重能力培训,以适应技术创新和市场全球化;促进对正式、不正规和非正式学习的认证和验证过程的标准化,并将培训项目与当地需求挂钩[15]。
在德国,作为列奥纳多・达・芬奇计划的后续合作项目,政府出台了初始职业教育和继续职业教育教育者认证标准和职业教育者国家级资格认证标准。目前,由地区行业委员会负责促进资格认证进展情况并提供培训项目,帮助申请人为考试做准备[16]。
在芬兰,培训师的能力标准策划和培训项目是在欧洲社会基金的资助下开发的。目前,在芬兰《教育和研究发展计划(2011-2016)》中,用以确保在职培训师有足够培训机会的措施包括:建立一个永久的基金模式、可自由选择的培训方式和全国范围内开发的培训内容。
试点项目,特别是那些与终身学习相关的项目,都是基于W洲几个国家合作进行的,这可以引进国际经验,与同行学习。
四、欧盟职业教育企业培训师专业发展的问题和改革方向
(一)欧盟职业教育企业培训师专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1. 培训细则。欧盟各成员国为培训师提供培训项目的公共机构大致包括:教师培训机构、在职培训机构、大学和高等教育机构;公共机构或公共职业教育机构、市级机构、职业协会、企业及其他提供者等。
在不同的框架和计划下,各国所提供的培训持续时间各异。培训师资格要求或能力标准的设定有助于确保上述机构所提供的项目和学习成果的连贯性。但培训项目的时长没有统一标准,可以从10小时到30个月不等,受制约的因素包括:认证条件、培训师的任务和责任、培训形式、培训之前的经历和资格认证、培训内容等。各个机构从培训项目的目标出发,应充分考虑具体培训计划的持续时间,要有合理的估算,才能做到有效提高培训师教学能力及横向能力。在大多数情况下,平均40个小时可被视为最佳时长。获取资格证书的培训项目往往是基于学分的,这样的项目可以持续200小时至2年。
2. 培训内容。对培训师的调查表明,培训师在专业成长过程中提高了各项技能,但他们大部分时间花在提高技术技能、扩展知识主体和社交技能上。然而,迄今为止最认同的项目培训目标是开发企业培训师的教学能力和横向能力,因为企业培训师通常是技术水平高度熟练并且有较高的专业资格证书的教师,但他们缺乏教学、社会和管理能力[17]。另外,企业培训师的技术知识和技能往往被视为一成不变的。然而,这些培训师从生产一线转到培训行列,他们的技术知识如何得以维持并不断更新已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
3. 培训参与度。培训机构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做到让企业培训师积极参与培训,同时要保证企业为培训师提供足够的时间计划和实施培训项目。调查显示,大多数培训师能够参与在职专业发展(87%),其中60%的人能主动积极参与培训。那些未能参与培训的人员有可能是不了解培训项目或对具体培训项目不知情。另一个原因是企业的激励政策不到位,得不到雇主的支持,员工很可能失去接受培训的动力。这些障碍需要通过诸多行动得以解决以便更好地推动培训师专业发展计划。
(二)欧盟职业教育企业培训师专业发展改革方向
1. 立足于提高企业培训师的综合素质
企业培训师的专业发展有助于提高培训师的工作能力及帮助其获取资格证书,使他们履行提高公司员工技能的责任,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生产力。继续专业发展应该涵盖所有领域的能力:技术技能、社交技能、沟通技能、教学能力和横向能力。
企业培训师应该对国家资格框架,学习成果的方法以及欧洲项目提供的合作机会有充分的认识,推动培训师能力标准的发展与国家资格证书框架的发展相结合。企业培训师的专业发展应该成为常规职业活动的一部分。培训师身兼终身学习的重任,要鼓励他们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综合能力。
2. 保障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
培训项目应该由政府保障,对培训师的能力标准或资格要求实行法律层面上的约束,可通过公共教育提供者或通过各种教育供应商进行认证。其中制定合理的能力标准至关重要,可以帮助培训师明确学习需求和所需的能力级别,从而更好地策划和推动培训师的专业发展。
欧盟各成员国要注重通过不同的渠道和不同级别支持企业培训师专业发展,将能力发展和培训师的技能更新(全职或兼职)作为综合政策的组成部分,支持企业培训师的工作和相关培训项目与工作场所的学习质量保证措施密切相联,给企业在生产力、竞争力和创新方面带来最大的回报,同时提高培训的社会效益,促进社会包容。
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对欧洲社会基金和其他外部基金的依赖涉及到可持续发展问题。由于大量基金用于开发和实施企业培训师培训项目,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和主流的项目需要给予重点关注。
参 考 文 献
[1][4]资讯[J].职业技术教育,2016(19):6.
[2]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European Commission. The Bruges Communiqué[EB/OL]. (2013-06-18)[2016-01-12] http://ec.europa.eu/education/lifelong-learning-policy/doc/vocational/bruges_en.pdf.
[3]European Commission. Rethinking Education: Country Analysis[EB/OL]. Commission Staff Working Document. [2015-12-25]. http://ec.europa.eu/education/news/rethinking/sw377_ en.pdf.
[5]Cedefop. Learning While Working: Success Stories on Workplace Learning in Europe[EB/OL]. [2016-10-12].http://www.cedefop.europa.eu/EN/Files/3060_en.pdf
[6][8][9][11][12][14]Cedefop. Trainers in Continuing VET: Emerging Competence Profile[EB/OL]. [2016-10-15]. http://www.cedefop.europa.eu/EN/Files/4126_en.pdf.
[7]Cedefop.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Opportunities for In-company Trainers: A Compilation of Good Practices [Z]. Luxembourg: Publications Office. Cedefop Working Paper, 2010.
[10]Cedefop. Trends in VET Policy in Europe 2010-12: Progress towards the Bruges Communiqué[Z]. Luxembourg: Publications Office, Cedefop working paper, 2012.
[13]Cedefop. VET in Europe: Country Reports[EB/OL]. [2016-02-17]. http://www.cedefop.europa.eu/EN/Information-services/vet-in-europe-country-reports.aspx.
[15]Cedefop. Quality in VET in European SMEs: A Review of the Food Processing, Retail and Tourism Sectors in Bulgaria, the Czech Republic, Romania and Slovakia[Z]. Luxembourg: Publications Office, 2010.
[16]Cedefop. Analysis and Overview of NQF Developments in European Countries: Annual Report 2012[EB/OL]. http://www.cedefop.europa.eu/EN/Files/6117_en.pdf.
[17]European Commissio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and Education. Eurotrainer: Making Lifelong Learning Possible: A Study of the Situation and Qualifications of Trainers in Europe: Final Report[EB/OL]. http://ec.europa.eu/education/more-information/doc/eurotrainer1_ en.pdf.
Abstract Committed and competent teachers and trainers are critical to ensure the quality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in Europe. In-company trainers, as part of the European Union's VET system,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European apprenticeships. Improving continuing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CPD) of VET trainers has been indispensable on the EU policy agenda for some years. Each member country tries hard to explore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strategies of in-company trainers via various channels to broaden the training ways. There are diversified training forms and the training effect is remarkable. However, there are also some issues in some aspects such as training regulations, training contents and training engagement. Enhancing the comprehensive quality of in-company trainers and guaranteeing th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training projects will be perceived as the future directions of reform for continuing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of VET in-company trainers.
关键词:教育经费 提取 使用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是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是企业的一项流动负债,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进行核算。
一、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
(一)计提基数
企业计提基数的工资总额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工资总额时,下列人员不得列入基数: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原企业职工;虽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企业不支付基本工资、生活费的人员;由职工福利费、劳动保险费等列支工资的职工。
(二)计提比例
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
二、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
根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面向全体职工开展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各类高校技能人才的培养.具体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一)以下两种情况也可以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1)经单位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可从职工所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2)矿山和建筑企业等聘用外来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以及在城市化进程中接受农村转移劳动力较多的企业,对农民工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所需的费用,可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支出。
(二)以下两种情况不允许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1)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2)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面向全体职工开展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各类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禁挪作他用。规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三、职工教育经费的补充
(1)企业新建项目,应充分考虑岗位技术技能要求、设备操作难度等因素,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在项目投资中列支技术技能培训费用。
(2)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研究开发新技术、试制新产品,应按相关规定从项目投入中提取职工技术技能培训经费,重点保证专业技术骨干、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的需要。
(3)企业工会年度内按规定留成的工会经费中,应有一定部分用于职工教育与培训,列入工会预算掌握使用。
四、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务处理
职工教育经费在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方面有着较大的差异,企业在实务处理中需要加以关注。
(一)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在财税[2006]88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必须为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并且比例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的2.5%。这一规定包含两方面内容:
一是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必须为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如只按规定提取并未使用仍不允许企业进行税前扣除。
二是企业在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如果未超过计税工资总额的2.5%则可以据实扣除,如超过计税工资总额的2.5%,则只能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5%进行税前扣除。
(二)会计与税法差异的递延所得税处理
(1)当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等于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2.5%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时,不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而无需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2)当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小于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2.5%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时,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存在账面价值,而不存在计税基础,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0之间的差额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是,由于该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以后纳税年度不能结转扣除,因此企业应当将其视同永久性差异处理。即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应当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增加该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无需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当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大于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2.5%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时,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不存在账面价值,而按照税法规定能够确定其计税基础,其账面价值0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该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属于所得税准则中所界定的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由于该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因此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增加该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在预计该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参考文献
一、检察官职业教育的正规化建设
检察官职业教育工作的正规化建设,涉及到培训类别设计、课程体系安排、师资培养、教材编写以及教学评估等项内容。
(一)培训类别设计
设计培训类别,是科学地安排各类专业培训教育的前提。笔者认为,培训类别的设计涉及到的首要问题是检察官轮训制度的建立。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检察官轮训的具体要求规定,只是在个别培训计划中针对特定检察官规定了轮训时间。我国法院系统规定,法官每年轮训时间不少于半个月。日本检察官平均每年轮训一个月(三年轮训一次,一次三个月)。目前检察官专业轮训的实际情况是,已经完成学历教育的基层院中,只有少数检察官可以达到每年平均轮训半个月以上,有个别基层近年来已经超过了一个月,而大量基层院的检察官长期得不到专业轮训,平均起来每年不超过四天。笔者今年考察发现,检察官参与轮训的时间与检察机关的绩效成正比。因此,笔者建议高检院建立检察官轮训制度,这是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应培训设计的前提。
笔者认为,检察官培训可按照任职培训需求分为基本上分为上岗培训和在岗轮训两大类。
上岗培训,是指检察官在担任新的工作岗位时进行的与新任岗位业务有关的培训。目前,我们已经实行的上岗培训,主要是新任检察长培训、新任检察技术人员培训,个别的基层院进行过其它岗位的上岗培训。未来上岗培训,需要作为制度规定,并涉及到各类检察官和辅助人员。分类方法:一是,新任职务培训,即原来没有从事过检察工作的人员培训;二是,调任职务培训,即原来在检察机关从事其他工作而转任新职务的培训。培训时间:新任职务培训应当不低于三个月;调任职务的培训,不低于一个月。培训内容:新任职务培训包括各类检察业务的普训和岗位基本技能培训;调任职务培训,主要是新岗位涉及的基本专业技能培训。
在岗轮训,是指对在特定岗位已经工作一定时间的检察官进行的专业轮训。由于轮训会涉及到经费、工作量等方面的限制,根据目前的情况,在岗轮训平均每年应当不低于20天,即在一定岗位工作满三年,应当接受为期两个月的在岗轮训。
在岗轮训的培训内容,应当根据岗位不同以及轮训的层次不同进行不同的设计。基本思路包括:一是,按照专业岗位(如侦查、批捕、公诉、监所等)不同,设计出该岗位所需的知识点和技能范围,并按照轮训进次进行划分,确定不同进次应当培训的内容;二是,按照岗位的层次(如检察院层次和干部层次等)不同,设计出不同层次的岗位所需知识点和技能范围,并按照轮训进次进行划分。在岗轮训应当力求通过多次轮训后,为骨干检察官、专家型检察官的培养从职业教育方面的提供必备的基础素质。
(二)课程体系设计与教材编写
与培训类别设计有着紧密联系的是课程体系设计问题。1996年,山东省检察官培训中心对检察官培训的课程设置和教材问题进行了调研。结果发现,适合检察官培训的课程和教材不多。从课程设置上讲,重复培训的课程较多,如宪法、刑法、刑诉法等;从教材看,专业课教材的通用内容多,检察官的专用内容少;基本理论的内容多,实务理论的内容少。还有一种情形是,一些专业课程中基本理论与实务理论之间缺乏联系。如职务犯罪侦查课程,基本理论部分基本上是从刑事侦查学中抄袭而成,缺乏职务犯罪侦查的基本理论,因而导致实务理论部分仅限于侦查经验的无序堆积。
检察官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具体设计,尚需要通过专门的调研后才能确定。但在骨干课程体系设计方面,笔者建议应当根据检察机关人员知识结构的变化,进行调整。特别是应当区别于大学法学专业的骨干课程体系,建立具有检察机关特色并适应不同类型培训需要的骨干课程体系。
检察官培训的课程体系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科技等诸多方面。在课程体系的设计方面的基本思路应当是围绕检察业务的需求来设计课程类别。以轮训课程设置为例:政治方面,主要考虑设置与新立法和执法环境变化有关的政治理论、社会形势等项课程;经济方面,主要考虑设置与检察业务相关财务、会计、证券、期货、税收、金融等项课程;法律方面,主要考虑设置新出台法律讲座、各科法学新进展等项课程;科技及技能方面,主要考虑设置与搜查、司法会计、法医、物证科技、信息技术等专用技术的应用以及侦查指挥等项课程。
具体的课程内容的设计还需要考虑到不同岗位和不同层次检察官的需求。笔者以司法会计学课程成为例:司法会计学课程包括司法会计概论、司法会计检查学和司法会计鉴定学三门,其中,一般检察官只需开设一门,侦查人员需要开设两门,司法会计专业人员则需要开设三门。就培训所需时间而言,由于课程内容设计不同,司法会计专业人员的培训需要300课时,侦查人员的培训需要150课时,其它岗位检察官培训需要30课时,而检察长培训只需要8课时。
关于教材编写工作,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教材的编写工作应当根据课程设置的需要,做到体系科学化,内容系统化。从体系上讲,不同类型课程的培训均应有相应的专用教材或混合型教材;从内容结构看,在照顾到必要的知识点前提下,重点应当放在检查实务中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的解决思路,以保证一门课程内部以及与其他课程知识点的衔接。
第二,教材应当在保证内容适用性的前提下,具备一定的前瞻性。所谓适用性,即应当强调密切联系检察实务,并适应不同检察官培训的需要;所谓前瞻性,即教材中既要考虑到对现行法律、司法解释的学理解释,也应当适当指出现行做法中的一些不符合法律精神的做法,提出相应当解决方案,以指导司法实践。
第三,在教材编写方法方面,建议每一具体教材的编写工作都应当通过申报课题的形式进行,避免过多的抄袭行为,这对于具有检察官职业教育特色的专用教材形成也是有力的保障。
第四,在教材编写的组织方面,建议高检院根据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各地师资力量的特点,建立一些具有特色的教学培训基地,以促成具有不同特定科研目标的师资培养和教材编写工作格局的形成。
(三)师资培养
师资培养涉及到师资的配备、培训和管理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师资的配备问题。目前各地检察官培训中心(检察院分院),统一配备高学历人员担任教员,从长期发展来讲是必要的。但也应当看到,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高学历者往往缺乏实践经验,而我们的培训对象大部分是具备相当实践经验的检察官,他们需要通过理论培训掌握新的知识点和将经验进行提升,
这一点对缺乏实践经验的教员来讲往往力所不能。因此,在目前检察官专业化教育教学工作的创业期间,应当考虑将具备相当理论水平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检察官充实到教员队伍中,以老带新,大约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培养建立一支适应检察官职业教育工作的专职教员队伍。
第二,师资培训问题。师资培训工作是检察官职业教育工作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的干训部门,应当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师资的自身知识特点、工作经验等,制定中长期师资培训计划,并利用多种多样的形式进行师资培训。师资培训主要方法包括师资进修、师资集训、科研和实战锻炼。师资进修,是指师资(在职或脱产)到相关大学进修相关专业;师资集训,主要是指检察机关组织的师资专项业务培训;科研,是指通过课题研究、教材编写等科研活动,提高师资的专业素质;实战锻炼,是指专职教员定期到实际工作部门通过参加具体检察业务来增加检察工作经验,了解检察官所需培训内容、培训重点等;另外,教学观摩也是师资培训的一种常用方法。
第三,师资管理问题。除了师资培训外,师资的管理工作还包括职称评聘、待遇等问题。检察官专业教育培训涉及的专业门类很多,省级及省级以下培训中心很难配备门类齐全的各专业教师,目前各地培训中心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途径包括专职教员的一专多能和配备兼职教员。检察机关需要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这是建立具有检察机关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前提。笔者认为,对于对专职教员的管理与检察官的管理应当有所区别。专职教员的管理,应当参照大学教师的管理模式进行,以便于解决职称、待遇等问题。同时,省级以下培训中心(检察分院)也应当十分重视兼职教员具体管理问题,与兼职教员所在单位加强沟通和协调,使兼职教员在知识结构、教学能力等方面能够适应检察官职业教育的需要。
(四)教学评估工作
教学评估工作是检察官职业教育工作中一项新课题。这项工作的开展对于提高检察官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加强师资管理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关于教学评估工作笔者提出以下设想:
首先,教学评估的工作应当包括课程设置效果评估、教材适用性评估、授课能力及效果评估、学习效果评估等诸多方面。
其次,检察官职业教育的教学评估工作,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具体评估,即针对每一次具体的培训活动而进行的教学评估活动;另一类是综合评估,即针对某一时期或某类培训活动而进行的教学评估。具体评估只涉及教学活动本身,可以在具体的培训中采用不同形式实施;综合评估则应当结合检察业务绩效评估工作一并进行。
第三,为了搞好教学评估工作,笔者建议高检院教育培训部门根据检察官职业教育的教学特点,通过调研,建立一套评估方法和评估体系。
二、关于强化专项技能培训
检察机关实现法律监督职能的主要途径是进行各类诉讼活动,而诉讼活动的是一个在一定诉讼规则的指导下实施各种诉讼技能的过程。因此,检察官职业教育培训中应当十分重视各种专项技能的培训。
检察官的岗位很多,在专项技能方面,有些是共性的(即检察官应当普遍掌握的),有些则是不同岗位专用的。因此,专项技能培训也应当按照共性与专用的不同需求进行。这里笔者先以司法会计技能培训为例来说明专项技能培训的差异。司法会计技能培训,根据岗位不同,应当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称为普及级培训。培训对象是所有检察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司法会计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主要课程是司法会计学概论。培训目的,是使检察官能够了解司法会计的科学性,掌握办案中常用的司法会计检查方法与程序,掌握基本的财务会计资料证据的收集、固定和审查手段。第二层次称为业务级培训。培训对象是从事自侦工作的检察官。培训内容在普及级基础上增加职务犯罪案件中进行司法会计检查的手段和对策。培训课程需要增加司法会计检查学。培训目的是培养能够掌握发现线索、侦破案件的各种司法会计手段的侦查专家。第三层次称为专业级培训。培训对象是从事司法会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培训课程增加司法会计鉴定学。培训目的是培养能够适应各项司法会计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实际上,技能培训的差异表现在各种技能培训方面。笔者再以预审技能培训为例,刑事监督部门的预审工作内容主要是核实证据,其预审技能的主要表现形式对证式审讯;而侦查部门的预审工作内容,除核实证据外,其主要任务还包括发现破案线索,查明余罪,其预审技能的主要形式为挖掘式审讯,
目前存在专项技能培训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是职务犯罪侦查专项技能培训方面。导致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很多,包括观念、培训课程设计和教学方式等方面。
从观念方面讲,传统的认识中,职务犯罪与其他犯罪侦查的差异在于职务犯罪侦查的“人”,而其他犯罪侦查的是“事”,这不仅影响了检察机关侦查制度的设计,也对职务犯罪侦查专项技能的培训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笔者经过科研发现,职务犯罪侦查与其他犯罪侦查相比,其突出的特点是“历史现场”多,而 “可视现场”少。这导致了许多刑事侦查专项技能(如现场勘验)在职务犯罪侦查中很少应用。而检察机关对如何解决“历史现场”的侦查问题方面研究成果不多,即使有了成果(如司法会计技能)在职务犯罪侦查技能培训中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从职业教育角度讲,需要加强转变检察官诉讼观念方面的职业教育,否则,即使我们设计出新的技能培训项目,一方面,可能因受训人员认为无用而不愿接受培训;另一方面,即使接受了培训在实际工作中也很难用上。
在培训课程设计方面,从技能类型分,侦查技能的培训主要包括侦查谋略、预审、司法会计、现场勘验、秘密侦查、搜查、跟踪等课程;其次,要考虑到各类知识的归并问题。职务犯罪涉及领域十分广泛,要求侦查人员特别是侦查骨干需要掌握的知识面较广(特别经济和信息技术方面的知识)。笔者认为,这些知识的教学不一定非要通过开设相关专业课程进行,而是应当贯穿于侦查技能的培训中。因此,在侦查技能课程设计中,应当考虑到相关知识的渗透问题,例如:证券知识,可以通过涉及证券业务案件的司法会计对策教学中一并进行,从而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
在教学方式方面,上岗培训采用教员授课为主效果尚可,但轮训中,由于职务犯罪通常带有一定的地域特点,单纯采用传授式教学模式,往往难以接受和消化。尤其是授课中涉及到的一些复杂案例,由于教学人员没有参与其中,对一些侦查技能的使用方法、时机等缺乏体会,常常导致教学效果不佳。笔者在侦查技能培训中,就曾有受训同志提出使用本地成功案例进行教学的要求。因此,在侦查技能培训方面,笔者建议采用参训人员自带案例进行研讨式培训方式进行。
三、关于教学方法的改进
关于教学方法问题,笔者根据自身18年来进行检察官培训工作的经验教训,谈几点体会:
(一)关于目前教学方法的弊端
检察官职业教育的教学方法,包括教授方法和学习方法两个方面。
目前检察官培训所采用的教授方法,从方式上讲,主
要是以课堂教学为主,课堂教学中常用的授课方法是传授式。大部分检察官也比较习惯于这种形式。但是,由于学员通常比较注重培训的测试成绩,如果测试要求比较严格,且只能按照教师所讲内容进行答题,学员听课认真程度较高;而实际上,由于多年来的培训测试往往很难进行严格的要求,因而无论培训时间长短,学员的学习过程往往是先热后冷,难以持续。
从学习方法看,由于缺乏轮训制度,目前除检察长外,大部分检察官除了上岗培训,很少得到连续、系统的轮训。参与培训的学员中,缺乏实践经验的,只能死读书;实践经验丰富的学员,半数以上读书热情不高,听课的精力集中程度也相对较差,但他们通常会采用比较学习法,在研讨问题时十分活跃。
适应检察官职业教育的特点,今后在教授方法方面,应当提倡发现式教学、案例教学、电化教学等新型教学方法;在学习方法方面,应当提倡比较学习法和创造学习法。
(二)发现式教学
发现式教学,是以启发式教学为基础,由教员引导学习的方向,让学员参与探索有关理论的形成原因、过程,探索有关技能的原理与运用方法的一种教学方法。发现式教学相对于传统的传授式教学而言,其优点是能够调动学员的思维积极性,是其能够知其所以然。
采用发现式教学,通常是由教员提出问题,学员利用案例或原理对问题进行阐释并归纳出答案的教学方法。发现式教学中,要求教员在备课中应当考虑到课堂上可能出现的不同结论,并事先分析不同结论产生的原因(如案例的个案性、原理的运用的恰当性、结论产生过程的逻辑性等),以便在课堂上能够把握住讨论的方向,控制住不同意见的之间的无谓争论。
(三)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是十多年前从国外引进的先进教学方法。笔者在一些培训工作中,也在试验将案例教学引入培训课堂,但目前效果往往不佳。
案例教学中遇到的困难,主要是教员的备课不到位和学员的参与积极性不足。探究原因,一是,受传统教学方法的影响,一些学员认为参加培训就是教员提出问题并给出标准答案的过程,因而教员不应当向学员提问;二是怕讲错,特别是在大课堂上,如果回答的结果与教员的答案不一致,会感到尴尬。
在未来的教学中,特别是轮训中,案例教学应当成为主要教学方法之一。针对前述问题,笔者提出两个解决方法:一是,由学员自带问题找答案,而不是教员出问题要答案。笔者曾经设想过这样一种侦查技能的轮训教学模式:由受训人员自带案例,按照参训人员的人数制作份数,事先交付培训部门,教员根据教学内容的逻辑结构和顺序,安排专题交流,并根据原理和相关规范准备点评,开训时即将案例下发,这样做可以增加学员考虑案例的时间。在教学中,案例由提供者介绍,其他学院就案例本身提出的问题由提供者负责解答。二是,缩小案例讨论的范围,将受训人员分为若干小组,分组讨论,再通过大课集中讨论。
(四)电化教学
电化教学,是指利用多媒体、网络系统的教学工具进行教学的一种新型教学方法。这一方法比较适用于各类专项技能教学中。例如,在秘密侦查方法的教学中,可以在课件中增加一段秘密侦查的录像;在技能讲解中,增加有关技能适用对象的图片等,使教学内容的形象化,并取代实物教学。
与其他教学方法比较,电化教学除了教学工具不同外,本质上并不属于一种专门的教学方法。因此,在电话教学中,并不影响各类教学方法的使用。只有网络教学不同,网络教学中由于受到软硬件方面的限制,目前还只能采用传授式教学方法。
在检察官职业教学培训中可以采用的教学方法很多,哪一种教学方法都有其适用的教学环境和教学内容。关键是应当根据教学内容,采用最适当的方法。
四、关于促进检察官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措施
为了促进检察官职业教育及教学改革,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开展有关检察职业教育培训的调研工作。检察机关的职业教育工作,既有一般职业教育培训特点,也有其特殊的规律性。加强这方面的调研,主要是从当前检察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并着眼于未来发展对检察官素质的要求,探索检察职业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通过调查研究,确定适合检察职业需要的教育培训内容及方式方法,为检察机关职业教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打下良好的基础,也为检察职业教育的发展探索出一条新的路子。
第二,重视检察官职业教育工作在检察人才战略、培养专家型人才中的具体作用,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检察机关应当逐步改变功利式的干教机制,建立起专业化、实用型的干教模式,以造就一大批能够适应当今及未来检察业务需求的合格检察官。
第三,充分发挥检察教育职能部门的枢纽和服务作用。检察职业教育工作的任务是提高检察干部的业务素质。但是,这项工作仅依靠教育部门是难以完成的。干教部门应当加强对教育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加强与各检察业务部门的联系。这包括:①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部门干部业务素质状况,制定并不断修正教育培训计划,使之适应各部门对提高干部业务素质的需求。②及时收集和反馈各类培训信息,减少交叉培训,提高干训效果。如:收集各级各类培训计划及时反馈到各个部门,保证各部门能够及时输送干部进行培训;收集培训效果信息,及时反映给培训承办部门,以提高培训质量等等。③通过有偿培训等途径,筹错积累干部培训基金,为开展经常性职业教育活动建立一定资金来源。
2011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2012年,国务院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2013年,教育部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2016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中职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这些意见和规定对中等职业学校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实践教学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方法,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视。
一、中职教师专业素质培养的重要性
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是一种“跨界教育”。职业教育本质和目标决定了职业教育必须以就业为导向,培养技能型的人才。中职学校是社会人才培养的重要场所, 教师因其在课堂的特殊地位,在很大程序上决定了人才培养的质量。《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明确指出:中等职业教师的专业素质要以能力为重,要求教师具备专业理论与职业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教学和育人能力。在现代职业教育环境下,对教师的专业素质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培养和提升中职学校教师的专业素质是提高中职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和突破点。中职教师作为人才培养的实施者,应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这既是新时期下的新使命,也是一种责任担当。
二、中职会计专业教师专业素质培养现状
(一)专业教师数量不足、来源单一,专业技能不强
虽然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中职教育的发展并不像普通教育一样受到重视和发展。目前,职业学校的生源素质比较差,绝大部分的学生是被普通高中淘汰下来的,基础知识差,自我约束能力弱,学生不好教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不少职业学校的办学缺乏政府资金的支持,教学设备落后,受历史和社会对职业教育存在一些偏见的影响,职业教育教师的地位不高,待遇也不是很好,以上种种因素导致选择来职业学校任教的老师并不多,更谈不上吸引优秀的教师了。教师数量上的不足,严重影响着教师的质量。当前,会计专业师资主要来自于普通高等院校,这类高校注重的是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在企业实践过的经历很少,基本没有实践经验。有部分专业教师甚至连经济业务中的发票单据也只是在实训教材里见到过,没有见过真实的票据。由此可见,普通高校毕业的教师已不能满足中职学校教学的需要。
(二)专业教师培训方式、内容不合理
1.培训范围缺乏全员性
当今社会是学习型的社会,在终身教育背景下,再学习是提升自身能力的主要方法。组织教师参加各种专业培训,一方面是顺应新时期教学要求,另一方也是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的有效途径。据了解,目前所开展的会计专业培训如国家级、省级培训并不是学校所有的会计专业的教师都能参加的,分配到各个学校的名额只有1-2人,名额很少,只有骨干教师有条件参训。然而,教师经常会出现由于学校工作太忙出不去(专业教师的工作量大,如果缺岗,没有替补,学校不愿意把教师派出去培训),而专业类的培训不是每年都有安排,又或者是受到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对教师外出培训条件的限制,这就使部分骨干教师失去了培训的机会,浪费了培训的名额,而大多数的?R到淌χ荒懿渭友?校自行组织的教育教学理论培训。
2.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
不少教师认为当前教师培训的内容结构与实际需求并不能很好的对接,对教师培养培训的内容存在着较低的认同度。从目前中职教师素质结构中来看,教师在教育教学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较为欠缺,然而,就目前会计专业教师培训的内容来看,大多数的培训主要是安排了理论学习,并以集中教授理论知识为主,专业实操方面停留在模拟企业的账务处理。这样虽然在理论上专业知识有所提升,但是专业技能并没有得到提高,培训过程中重理论、轻实践的特点依然突出。有的培训有安排下企业实践,但是所安排的下企业实践也只是走马观花,收效甚微。一方面,由于会计专业有其专业的特殊性,实践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涉及企业的商业机密,多数企业不愿意将真实账务拿出来让参训的教师实践。另一方面,会计工作有其阶段性的特点,不少账务处理集中在月未进行,这样就会使得教师的企业实践在培训的时间上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大多数的下企业实践内容往往只能停留在考察参观,即翻看企业以往的账务,或者只处理业务的票据填写,如缴款单的填定,收料单的填写,缺乏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实账操作,缺乏行业专业的指导。这样培训的结果与国家所要求的“双师型”教师相差甚远。
(三)专业教师参与培训的热情不高
首先,专业教师在职学习的热情不高,自我专业知识的提升意识是不强,这种现象普通存在于在职专业教师身上。通常来说,作为一名中职学校的会计专业教师,除了学历之外,至少还应取得初级以上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是绝大多数的教师还只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获得中级以上职称或是注册会计师级别的很少。这种不注重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安于现状的情况与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聘有一定的关系,目前教师在晋升高一级别职称时,是否取得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并不是硬件要求,况且中级以上的职称也不是能轻易考上,至少得准备两年以上,有部分教师偶尔有学习或有学习念头,但因学校的教学工作量大,不能坚持下来,只能放弃。其次,在职教师下企业实践的机制和管理制度还未形成,按现有的绩效考核制度,教师脱岗去企业,工资待遇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企业并不愿意过多的来承担下企业实践教师的工资,而且,脱岗实践也影响到教师最为重要的职称评定,这涉及到教学工作量要如何认定的问题。这种情况也严重影响教师们到企业实践的积极性。虽然当前专业教师对培养培训的积极性不高,但是大多数的专业教师还是认为在职的培养培训“很重要”,对培养培训工作依然存在着较强的预期,这也反映出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内心需求。所以,需要采取有针对性、有效的措施来激发教师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有效推进中职教师专业素质培养的途径
中职教师培养和培训应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出发,以“双师型”建设作为新的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方向,调动一些可以利用的资源,开展新时期下的师资培养培训。
(一)多渠道引进职教师资
中职师资队伍建设中,“双师型”应该是最具特色的地方。职教师资培养院校应积极探索招生和培养模式,扩大招收中职和高职毕业生来培养职教教师,促进职教师范生到职业学校就业,解决职校教师数量不足的情况。由于专业教师大多数是一从高校毕业就来学校就业,没有企业实践经历,在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方面存在严重的不足和缺陷。所以,在招聘中职教师时,应要求应聘者要有企业工作经历,并进行专业技能考核,从师资源头上提高专业教师的专业技能。另一方面,学校应积极引进企业的技能型人才来企业执教,会计专业的教师可以外聘企业会计师、财务总监来职校任教,带来企业会计岗位的技能需求。学校将校内外的教师有机的结合起来,搭建在职教师和外聘教师之间的交流平台,让他们可以互相学习,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手,确实有效的提高专业教师的教育教?W水平和专业实践能力,最大限度的实现企业需求和中职教学内容的衔接,进而从整体上提高专业教师的专业素质。
(二)完善专业教师培训机制
目前的培训方式已经不能满足中职教师的实践教学方面的需求,教师认同度高的培养培训方式就是在企业进行实地的专业培训,其次才是在学校进行集中授课,或者远程学习等方式。因此,中职教师培养培训的内容要加大实践教学和实训环节的比例,实现突出中职教师实践性的特点。对于会计专业的教师来讲,最有效的培训就是让教师到企业实践,走出课堂,真正实现“做中学”。 学校一方面应建立行之有效的教师专业素质培养制度,加强中青年教师的培养,特别是骨干教师的专业培养。另一方面应积极、主动与企业沟通,共同探讨教师下企业实践的机制,解决教师下企业实践的工资待遇、工作量的计算问题,建立校企合作联合培养教师机制。校企合作联合培养教师机制不能只靠一方付出,要讲求互惠互利,这样的合作才能长久。因此,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出台相应的鼓励企业接收教师实训的优惠措施,如在企业税收方面给予优惠等等方面,激励企业参与到教师培养中来。只有政府、企业、学校三方共同建立培训机制,才能使“双师型”教师培养落到实处,真正实现专业教师整体素质的提升。
(三)提高专业教师培养培训积极性
__市电力局现有正式职工456人,农电工476人,年供电量4亿kwh。多年来,111市电力局把职工教育培训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重点,以适应企业生产经营的快速发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牢牢抓住提高经营管理与人员的创新能力和生产服务人员的操作技能这一主线,大力实施素质能力工程,强化管理,严抓落实,突出重点,坚持创新,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20__年举办各类培训班10期,培训职工928人次,全员培训率达85.6 %;20__年举办各类培训班13期,培训职工 1110人次,全员培训率达95.6%;20__年举办各类培训班 期,培训职工1250人次,全员培训率达100%。实现了职工教育年培训率连年攀升的目标。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 提高认识,以人为本,把职工教育培训提到重要日程
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是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多年来,我局党委对人才问题高度重视,毫不松懈地作好人才工作,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推进企业创新、快速发展。
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实践中牢固树立了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早在 年,我局党委就对职工的知识结构和人力资源现状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和剖析,调查的结果:一是员工的整体素质、适应市场竞争和生产经营的能力明显不足,员工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不够合理,造成企业用工规模偏大,人员效率不高,人均劳动生产率偏低;二是优秀人才短缺,尤其是缺乏懂生产、善经营、会管理的高层次人才、高级专业技术和生产技能人才。三是对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这次调查使局党委对人力资源开发,下大力抓好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职工整体素质,进一步提起了重视。为此,局党委在20__年投资300多万元建立起了高标准、高规格、功能齐全的职工教育培训中心,为开展职工教育培训提供了良好的场地;局党委始终把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当作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列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每年召开两次专门会议研究职工培训工作;成立了由一名副局长任组长,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对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局党委还大力组织实施了“人才强企”战略计划,与保定机电学院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校企联合对我局干部职工有目标地进行重点培养,同时,还在员工中大树“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动力,为人才的成长搭建舞台”的企业人力资源观念与开发新观念。局党委认为,企业的成长与员工个人的成长是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只有企业每一个员工素质和能力的不断提高,不断为企业奉献个人的聪明才智,才能为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持续不断的动力源泉。制定了优秀人才重奖制度和技术创新奖,鼓励广大员工学理论、学知识、学技能、搞发明、搞创新,积极为企业改革发展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学理论、学知识、学技能的良好氛围。自20__年以来,有20多名职工被评为技术创新标兵,受到局党委的表彰奖励,有30多名职工被评为技术能手。同时,有1名供电所长技能比赛中获得全国优秀供电所长荣誉称号,有10几名职工在省市公司举办的技能比赛中获夺优异成绩。
二、找准需求,明确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职工教育培训长远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职工教育培训长远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是开展培训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我们非常注重制定好这两个计划。职工教育培训长远规划五年制定一次。在制定该计划时,我们首先是认真开展培训需求的调查、分析和识别,通过召开各个层次人员的座谈会,到各个单位调查走访,发放培训需求调查表等形式,广泛了解各个方面的培训需求,在此基础上,结合企业现有资源和生产经营实际,起草职工教育培训长远规划,然后提交职代会讨论后实施。职工教育培训长远规划明确未来五年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工作任务和保证措施,为开展好培训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我局《20__—20__年职工教育培训规划》明确提出,职工教育培训的目标是:提高全员综合素质,规范人员管理,建立较完善的员工队伍素质建设管理体系和机制,实现员工队伍思想道德、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水平的普遍提高,逐步建立“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素质员工队伍。并提出了“三个建设好”具体目标:一是建设好一支政治思想水平较高、管理知识深厚、综合素质强、具有开拓创新能力、能够适应企业未来发展需要的优秀管理人才队伍;二是建设好一支具有深厚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技术嫁接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三是建设好一支具有较强事业心、能够掌握高、精、尖作业技能的以工人技师和高级技术工人为主的技术工人队伍。通过两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个目标是可行的,是符合我局实际要求的。
年度培训计划,在每年的十月份开始着手制定,在认真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于每年的十二月份起草下一年度职工教育
培训计划,并提交职代会讨论后在年初随局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到局属各个单位。为确保年度培训计划的完成,同时满足不断变化的生产需求,将年度计划进行分解,落实到月,制定了季度职工培训计划,按季考核,使年度培训计划在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得以按进度逐月完成。
二、 突出重点 注重实效 全方位开展员工培训
1、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强化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一是对企业领导人及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有关政策法规、经营管理新思维以及现代企业制度基本规范等培训。对其他管理人员,要加强营销、财会、法律、计算机应用等基本知识的培训。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参加岗位适应性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0天。
二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加强计算机应用、生产技术新知识和经营管理常识的培训。对技能人员,定期组织开展岗位适应性培训和岗位资格复训。要求技能人员每年参加岗位适应性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 8天。
三是抓好学历教育。在职学历教育是提高职工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素质的重要途径。要鼓励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可采取集中脱产学习,或鼓励其参加函授、夜大学、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的方式,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同时按照人才培养规划和改革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选派部分有培养前途的职工到知名大学进行进修学习,培养企业急需的复合型人才。
四是对中青年、未受过正规系统专业技术教育的生产技能人员,分期分批组织进行了脱产学习,对因政策性原因接受的复员军人及其他未达到中专文化程度的新录用人员,组织进行了岗前脱产学习,全面系统地学习专业技术和文化知识,达到中技、中专文化程度,然后竞争上岗。
我局在教育培训方式上注重灵活多样。一是坚持理论培训和实践指导相结合。在新工人和职工转岗培训方面,我们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培训班办到操作、施工现场,现场对理论知识进行讲解,进行模拟操作,更便于职工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了培训的质量。二是坚持集中培训和自学成才相结合。在教育培训的师资队伍上专、兼结合,充分发挥各类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在鼓励职工自学的基础上,加强了集中培训,保证了每名职工每年累计50课时的培训。不仅进行业务能力、管理技能的培训,而且还进行思想道德的教育培训,注重职工思想道德、个人行为规范的养成。三是坚持长远培训和短期培训相结合。既考虑企业当前生产经营需要,又考虑企业长远发展的要求。鼓励青年员工参加各种形式的提高班,通过函授、业余大学等途径接受再教育,我局现有大专学历员工数比过去提高了20%,技术工人的比例提高了30%。四是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我们与保定机电学院建立了合作关系,结合企业自身的需要,开展定向培养,并定期邀请讲师来企业授课,同时本着“公平竞争,择优培训”的原则,给职工提供“充电”的机会。选派真正有能力、有潜能的职工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五是正式工与农电工培训相结合。我局把提高农电工素质作为职工培训的一个重点,每年都要组织农电工进行专业技术、安全规程等层面的专业培训,对提高农电工队伍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 加强管理,确保人才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
培训教育是提高员工素质、实施科教强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企业发展的奠基工程,是企业发展的支柱。为加强对职工教育的培训管理,我们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组织建设。我局的职工教育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个有效的具有111电力特色的教育网络体系:局党委书记全面负责局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局工会负责局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各类培训办班的指导和监督实施,并负责各类集中培训的教学组织;局属各单位负责按照局工会年初制定的全年培训计划,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本单位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制度建设,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了《职工培训管理规定》、《职工培训考核办法》、继续教育登记、岗位竞赛和考试等10余个培训、激励制度,将是否指定的培训与职工上岗、转岗、职务聘用、职称评聘、工资待遇、奖惩等紧密挂钩,形成培训—考核—使用—待遇一体化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了职工参加培训的内在动力。
三是硬件建设。投资建设300多万元建设了教育培训中心,购置了投影仪、书籍,形成了功能完备、培训教材齐全、环境优美的教育培训基地。
第一条为了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发展职工教育事业,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教育培训活动。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中的工勤人员的教育培训活动,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职工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文化知识、法律知识教育和国防教育;对职工进行岗位培训、技术等级培训;对职工进行提高学历层次的教育、提高技能教育和继续教育。
第四条 职工教育应当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传授职业知识,培训职业技能,全面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科学文化水平和技术业务素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加强对职工教育工作的领导,将职工教育列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增加对职工教育的投入,对职工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实施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职工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本辖区乡镇企业、私营企业职工教育工作的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发展职工教育事业。
第六条 在职工教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和参加培训学习取得显著成绩的职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七条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职工教育工作,负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职工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职工学历教育,依法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职工学校和其他职工教育机构,督促、检查有关职工教育法律、法规的执行。
第八条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工人上岗、在岗、转岗培训、技术等级培训,制定相应的教育培训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定相应的教育培训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 县级以上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制定相应的教育培训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行业职工教育工作,编制和落实本行业职工教育发展规划的年度计划,制定本行业岗位规范,做好本行业职工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乡镇企业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乡镇企业的职工教育工作,编制和落实本辖区乡镇企业职工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乡镇企业的职工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参与职工教育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职工受教育的权利。各级共青团、妇联和科协等组织,应当参与并协助做好职工教育工作。
第三章 企业、事业单位的职责
第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有义务对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应当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制度,制定并实施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本单位职工教育工作负主要责任,纳入其任期目标,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和考核。
第十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任职的原则,建立岗位培训制度。从事技术工种的职工,必须按规定经过考核取得资格证书方能上岗。
企业、事业单位可根据需要,选送符合条件的职工参加高级技术业务培训和提高学历层次的教育。
第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建立相应的职工教育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教学和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和经费。
新建的大中型企业和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必须同时规划建设职工教育设施。
第四章 职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职工根据本单位生产、工作的需要,享有参加各种职工教育培训的权利,并履行服从本单位学习安排,按照要求完成学业,用其所学为本单位服务的义务。
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有权优先参加职工教育培训。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职工参加学习培训的时间。技术工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学习培训的时间为七至十二天,每三至五年为一个周期,一个周期内的学习培训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企业领导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班组长,每年参加脱产学习培训的最低学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工参加学习培训的时间。
第二十条 经单位批准参加学习并完成学业的职工,其学习费用和脱产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经单位批准连续脱产学习半年或者半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职工、以及被选派出国、出境学习的职工,应当与本单位签订书面合同。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职工个人要求调离或辞职,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合同约定,承担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二条 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岗位合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应当作为职工上岗、任职、聘用、晋级、晋升的必要条件。
第二十三条 职工对本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教育工作有权提出建议和批评。
第五章 办学、教学和考核
第二十四条 职工教育由政府统筹规划,采取行业和企业、事业单位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办学和利用广播、电视开展职工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
行业管理部门、乡镇企业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及规模较大的事业单位建立的职工学校和其他职工教育培训机构,主要承担本行业、本单位的职工教育任务。
不具备单独办学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可由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力量集中办学,也可联合办学或以委托培训等方式,完成职工教育任务。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鼓励境内、境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和捐资助办职工学校或其他职工教育培训机构。
第二十六条 举办职工学校或其他职工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各类职工学校或其他职工教育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 职工学校和其他职工教育培训机构必须把开展职工教育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职工学校和其他职工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性质,不得擅自改变。
职工学校和其他职工教育培训机构的校舍、场地,不得侵占、破坏。
第二十八条 职工学校和其他职工教育培训机构必须按照物价、财政部门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费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
第二十九条 职工教育应当坚持培训与考核发证相分离的原则。职工学校和其他职工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考核发证。
第六章 教 师
第三十条 职工教育教师的配备,实行专职、兼职结合的原则。专职职工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按有关规定配备。
第三十一条 职工教育教师应当热爱职工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或具备与其担负的教学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水平。技能培训的教师,应当由具有实践经验和相应教学能力的中、高级技术工人、技师或者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职工教育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职务相适应的学历要求、专业水平、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将职工教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纳入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保证职工教育教师队伍适应职工教育发展的需要。
行业管理部门应当有计划地组织职工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进修和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专职职工教育教师每年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十五天,其教育培训时间三年内可以集中使用。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职工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进修培训创造条件。
第三十三条 职工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鼓励职工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从事职工教育事业。
成建制的职工学校专职职工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待遇,与相应的普通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待遇相同。企业、事业单位专职职工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在聘任、晋级、调资、奖励和福利待遇等方面,与本单位技术人员的待遇相同。专职职工教育教师按国家规定可以参加学校教师职称的评定或参加企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定。
第七章 经 费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教育经费时,应当把职工教育经常性经费列入预算,并随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
第三十五条 企业及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当按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提取,列入管理费用。属于试制新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其他事业单位职工教育经费按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提取,在事业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可以在包干结余的事业发展基金中列支。
职工教育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由企业、事业单位承担职工教育管理工作的机构掌握使用,上年度结余的职工教育经费可以转入下年度使用,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
第三十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应当在工会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职工教育。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从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教育经费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统筹用于职工教育事业。提取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零点五。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不得挪作他用。具体提取、使用、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由有关部门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可对直接责任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将职工教育列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或者不组织实施规划和计划的;
(二)不按规定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任职制度的;
(三)擅自改变职工学校和其他职工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性质的。
第三十九条 侵占职工教育的校舍、场地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破坏职工教育的校舍、场地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截留、挪用职工教育经费的,责令退回,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有关规定颁发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岗位合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并销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四十一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举办职工学校和其他职工教育培训机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撤销。
第四十二条 职工学校和其他职工教育培训机构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一、岗证单培养对高职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一)岗位培训制度是国务院提出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下文简称15号文)强调:“职业院校应……紧密结合企业技能岗位的要求,对照国家职业标准,确定和调整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下文简称35号文)第十条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在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下文简称16号文)第四、第五点规定:“高等职业院校要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要“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1996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教育法》第十四条规定:“职业培训包括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
(二)资格证书制度是党中央确定的旨在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政策
上述35号文第九条规定:“进一步推进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除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16号文第三点规定:“逐步构建专业认证体系,与劳动、人事及相关行业部门密切合作,使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都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双证书’制度,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使有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的毕业生取得‘双证书’的人数达到80%以上。”职业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第二十条规定:“从事技术工种的职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培训……”。第二十五条规定:“学历证书、培训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毕业生、结业生从业的凭证。”
(三)订单培养是职业人才培养的新型而有效的方式
35号文第七条规定:“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积极开展订单培养,加强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建立和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推动职业院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16号文第五点将订单培养作为一种教学模式。
二、岗证单培养是实现高职教育目标的要求
(一)岗位是工作的落脚点,就业首先是上岗定位
会计从传统的手工记账到现代电脑记账,再到网络会计的出现,会计行业岗位分工也在不断细化。高等职业财会专业培养的人才将来从事的是与岗位紧密相联的工作。因此,高职财会专业教育只有盯住岗位知识和岗位技能,才能培养适应于财会基层一线的财会人才。
(二)证书是行业准入的门槛,是行业知识的证明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资格认证制度。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采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财会行业已经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作为从事财会工作的门槛,且形成了初级、中级和高级会计师证书的考试制度,财会职业人才取得财会类职业资格证书是其顺利就业和将来提升的重要条件。职业资格证书的制度为劳动者开辟了一条新的成才道路,并在劳动者终身职业生涯开发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订单是学用紧密对接,是个性化育人的重要形式
订单培养的实质是学校与用人单位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学生毕业后全部在用人单位就业的一种产学合作的育人模式,这种培养模式使企业的用人需求体现在订单上,订单的数量是衡量订单人才培养模式规模效应的主要标志;而“订单”还能使学生在考试、招生环节上无法得到满足的个性化需求在培养环节上得到满足,弥补教育制度个性化的空缺。高职院校同一专业培养的一般是本专业的同质人才,而订单培养可以培养同一专业的不同质人才。不同行业的财会工作有不同的知识技能要求,财会人才分行业订单培养无疑是实现个性化培养的一条重要路径。
(四)岗、证、单相联是理论教学、实训操作与专才教育的结合
岗证单培养有两种方式:一是岗证单分离式,三年分阶段进行岗位训练、证书培训和订单培养;二是岗证单一体式。学生一进校就进入“订单班”进行合作培养,将岗位训练和证书培训纳入订单培养的范围。因为岗位培训和顶岗实习主要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证书培训主要培养学生的理论知识,所以岗证相连就是理论教学与实训操作的对接。会计专业只有将岗证相连才能培养既有财会理论知识又懂财会实务操作技能的实用型财会人才,又由于订单可以培养用人单位需要的专门人才,所以,岗证教学与订单培养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培养用人单位所需要的专门人才。
三、高职会计专业实施“岗证单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可行性
(一)会计行业已经形成规范、明确、社会高度认可的岗位分工制度
财政部在有关文件中将会计工作划分为13个岗位,并且明确了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当前我国会计实务界岗位分工明确,职责分明,操作规程基本成熟,绩效考核指标基本确立。理论和实务都为岗位实训和顶岗实习提供了可行性。
(二)会计行业已经形成体系完善、管理规范、考试常规化的资格证书制度
财政部新实施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首次提出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还要求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明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10类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另外,还有一些财会职业所需的技能类证书(如珠算等)也已经开设,这为会计证书培训提供了政策支持。
(三)会计行业的发展为订单培养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经济发展推动了会计行业的发展,会计行业发展也促进了经济发展。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需要一大批适用于岗位一线应用型的财会人才。浙江省大量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大量懂得中小企业会计处理的财会人才,浙江省金融行业的发展也需要大量既熟悉财会业务又懂得金融知识的金融会计人才,这为订单式财会人才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四、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我院)会计专业“岗证单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
“岗证单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是指:盯住岗位,瞄准证书,扩大订单培养平台,渗透会计诚信教育,实施精细化管理。
(一)盯住岗位是指:盯住三个岗位群,通过岗位实训和顶岗实习实现毕业与上岗零距离
三个岗位群包括:企业财务岗位群、企业会计岗位群和银行柜员岗位群。岗位实训是指:根据会计职业特点,将专业知识划分为若干个岗位技能知识,让学生以模拟实训的方式熟悉各个岗位的工作流程、工作规章和工作内容,掌握岗位工作所需要的知识。通过理论指导、实训操作和理论深化,提高岗位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顶岗实习是指:学生进入企业的财会岗位和银行柜员的岗位以准员工身份从事实际工作,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二)瞄准证书是指:瞄准三个证书组,通过课证合一的课程体系设置和证书培训的教学过程实施,实现专业知识和社会认证相结合
三个证书组是指:财会技能证书组、财会职业资格证书组和银行从业资格证书组。财会技能证书包括:电脑传票证书、中文输入证书、珠算证书和点钞与反假币技术证书。财会职业资格证书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初级会计师证书。银行从业资格证书目前仅指银行业从业资格证书。
(三)扩大订单培养平台是指:扩大两类订单培养平台,通过个性化培养,实现学生个性化发展与社会需求相结合
我院是金融类职业院校,会计专业具有鲜明的金融特色,培养的是实践能力强、职业素质高,熟练会计业务,懂得金融知识,拥有会计、金融证书,兼具信用管理能力的适用于中小企业、现代商业银行、农村金融行业一线岗位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金融行业成为我院会计专业学生的重要就业渠道。因此,我院会计专业订单培养包括金融订单和企业订单两个平台。
五、我院会计专业“岗证单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目标和框架
笔者认为:高职教育的改革应抓住一个起点、二个目标、三个配套、四个支撑。即以课程建设为起点,以培养高素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以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场所建设为配套,以政策、资金、机制和思想为支撑。
(一)我院会计“岗证单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目标
以岗位技能训练和行业证书培训为重点,以订单培养为载体,以会计诚信教育和精细化质量管理为保障,以此推动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人才培养的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
(二)我院会计“岗证单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框架
1.构建“岗证互通”的课程教学框架
在专业基础和文化基础课的基础上,开设会计实务培训课程、会计证书培训、会计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审计实务培训课程、银行实务培训课程,将“基础知识学习――岗位能力培养――从业证书培训”三项内容连成一体,以项目教学为主要教学方法保障“岗位互通”课程教学内容的有效落实,使90%以上学生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0%以上学生取得初级会计师证书。
2.扩大“订单培养”的个性化教学平台
完善订单培养模式,拓展订单培养形式,建立订单培养教学团队。在内涵上,丰富订单培养内容,增加订单培养时间;在外延上,扩大订单培养规模,增加订单类型。通过“校内学习――用人单位见习――校内学习――用人单位实习”流程实现工作与学习的两次循环,力争订单培养的比例达到55%。
3.建设会计诚信教育体系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到会计专业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构建以美育、心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为核心的会计诚信教育体系,建立若干个会计诚信教育基地,将企业伦理、企业文化融入会计诚信教育的内容之中,使100%的毕业生接受会计诚信教育。
4.建设精细化质量管理文化
从课程、教材、考证与竞赛、师资、学生管理、实习实训、就业指导、项目教学、毕业设计、工学交替等方面建立精细化管理制度,编写《会计专业精细化管理制度汇编》,制定精细化管理措施,开展项目教学和精细化质量管理培训,力争成为精细化管理的示范。
六、我院会计专业实施“岗证单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的举措
(一)课程建设与教材建设
1.建立“基础+培训”课程体系
打破学科框架,整合课程体系,重构教学内容,建设“基础+培训”的新型课程体系。开发会计实务培训课程、会计证书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审计实务培训课程和银行实务培训课程。
2.建立实训教材体系
围绕课程建设开展教材建设,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的实训教材,编写突出职业操作内容的特色教材。重点建设融财税审三大业务、银税企三个行业,从文音像三个维度表现职业操作流程和场景,服务于项目教学和实训练习的特色教材《财会实务情景专题》。
(二)建立岗、证、单培养能力强的教学团队
打造一支由专业带头人领衔、专任教师和行业兼职教师为主体的适合岗位培训、证书培训和订单培养的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1.加强教学队伍能力培养。通过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积累实际工作经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逐步形成专职教师从事基础课程讲授、实践课程设计、聘请兼职教师、开展教学监控和服务社会的工作机制。2.加大行业兼职教师的聘用力度。大量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工作机制,打造专兼比例不低于1∶1的双师结构的师资队伍,提高职业会计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建设实训实习功能强的校内外实训基地
1.以“四化、三性、两高、一中心”为原则,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组合新模式。建设先进开放、覆盖面广、兼具资格培训功能的校内实训基地,服务于以“四化”为基础的实验课程体系。重点建设财税审和银税企实训室,通过财税审平台实现财务、税收、审计三项业务联结的平台,培养学生三项业务联结的动手操作能力。通过银税企平台实现企业、银行、税务三个模拟单位业务联结的平台,培养学生三个单位联结的动手操作能力。
2.大力建设校外实训基地,重点建设校外顶岗基地,促进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探索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力求校内实训、校外实习和顶岗实习形成系统。
七、我院会计专业实施“岗证单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的预期效果
从总体上看,“岗证单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将有利于:订单培养模式纵深发展、诚信教育体系形成亮点、精细化管理文化彰显特色。以此带动:顶岗实习的实践模式有序进行,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大力推进,多方合作的建设机制有效实施,能力目标的考核模式绩效明显,校企互动的服务模式成效显著。
从具体指标上看,通过“岗证单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使我院会计专业学生具有较强的岗位工作能力,既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初级会计师证书,又取得银行等行业的从业资格证书,还取得点钞、珠算、电脑传票、中文输入等技能证书。学生的学生就业率≥97%,签约率≥92%;订单培养的比例在55%以上。
从社会功能上看,我院会计专业实施“岗证单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不仅能提高高职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还将发挥辐射功能,引领同类院校财会类专业发展。在工学结合的订单人才培养、会计诚信教育、精细化管理文化建设等方面能为高职院校的财会类专业提供示范,引领高职财会类专业的发展方向。在“基础+培训”课程体系设计、项目教学导向的课程内容设置、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的实训教材建设等方面为同类院校的财会类专业提供参照标准,指明同类院校同类专业的发展路径。
八、高职会计专业实施“岗证单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困难及解决设想
(一)岗位实训的仿真度有待提升
不同类型的单位财会工作是有差异的,如外贸企业与内销企业的外来原始凭证的差异,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差异,集团公司与单个企业报表范围的差异,财会工作网络化高的企业与网络化低的企业会计数据归集与传输的差异等,而目前校内实训室只能模拟大众化企业的大众化会计处理工作,不能模拟“个性化”企业的“个性化”会计工作,不利于岗位实训实现“真实化”。笔者认为,可以分两步解决这个问题:一是提高大众化岗位实训室的仿真程度,如将企业、税务部门、银行三个单位的工作场景、工作环境移植到校内实训室,按照三者业务操作的流程设计实训内容和实训步骤,让学生轮流扮演不同岗位的财务人员角色。二是根据学生的就业方向细分财会岗位实训室,逐步建立“个性化”岗位实训室,如金融企业会计岗位实训室、外贸企业会计岗位实训室等。
(二)顶岗实习的学生身份有待转变
财会工作是与钱款打交道的工作,在企业财务部门顶岗实习的学生一般只能从事较为简单的账簿登记工作,基础性的出纳工作和高层次性的报表编制工作,顶岗实习生是接触不到的;银行对于在柜台实习的学生一般不给予其员工号,学生接触不到核心业务,影响了顶岗实习的效果。笔者认为,一方面学校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对实习生的责任教育、风险教育、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另一方面顶岗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责任书,使学生学会承担责任,才能使实习单位真正授予实习生全员工的身份。
(三)证书培训教材与高职教材有待统一
为了防止高职院校办成本科院校的压缩型,教育主管部门要求高职院校使用的高职高专系列教材比例不低于80%,并且将其作为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和专业绩效考核的一个指标,导致证书培训与日常教学采用两套教材,影响了教学效率的提高。笔者建议教育主管部门放弃这一规定,允许高职院校与社会考证相关的课程直接采用考证用书,这样,既能有效地利用有限的教学课时,又能提高学生考证通过率。
【关键词】 继续教育; 财务人才; 支持
会计行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领域,主要提供会计信息,其服务质量好坏直接影响着经营者、投资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进而影响着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会计继续教育是指对正在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在实施继续教育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
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会计人员素质和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应当加强。”这明确了对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必要性,财政部金人庆部长也在有关工作报告上批示“要加大会计人员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我国现正处于一个向成熟市场经济转轨的特殊时期,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要求会计制度、准则不断变化与之适合会计人员学习更多的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的会计知识,如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走上了一条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中国会计学会电力分会、国家电网公司分别在2006、2007年间举办了多期新《会计准则》培训班,通过全面学习、掌握新会计准则,提高会计政策职业判断和应用能力,为单位正确决策和理财服务。河北省电力公司《财会队伍建设指导意见》提出“财会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建立科学的财会人员选拔、培养、使用机制,提高财会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良好的社会氛围是顺利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基础
会计工作涉及到各行各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也涉及到社会各个层面。开展此项工作时,企业内部要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与人事管理相结合,通过正式行文,大力宣传实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意义,提高人们的共识和认同,也使会计人员能真正理解继续教育的意义,激发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热情,树立继续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观念,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变“工学矛盾”为“工学相长”。总之,通过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会计人员积极学习的环境,促进育人、选人、用人一体化机制的建立。如河北省电力公司《供电企业财务指标考核办法》中的财务工作质量指标把人员履职能力,财会人员年度继续教育比率,专业能力测试合格率纳入年度业绩考核内容。
三、注意继续教育的层次性
会计继续教育可按文化学习、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工作水平等方面存在的层次性和差异性来划分。如河北省电力公司建立的分层次的财会人员培训体系。各单位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在省公司整体培训规划指导下,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层培训,使省公司系统的培训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进行;优化整合省公司系统的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健全省公司、基层单位的两级培训网,积极开展多层次业务学习和交流,对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普通财会人员建立分层次培训体系,根据培训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及参培人员,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从业队伍业务素质。建立财会人员基础信息库,以财会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培训电子管理档案,根据人员的具体情况,探索并逐步实施因人而异的个性化培训,同时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
四、加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
河北省电力公司财会人员培训工作方针是紧密围绕省公司发展战略,以岗位培训为重点,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与管理的原则,建立科学的培训机制,加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是总会计师队伍培训,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提升财务管理层次为核心,定期对在职的总会计师进行高层次、多学科的继续教育,拓宽知识面,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其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和战略开拓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总揽财务全局的能力以及依法理财的能力。二是财会骨干队伍培训,以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和拓宽知识面为核心,加强财会骨干队伍的培训工作,在深化其专业知识的同时,加强先进管理理念和现代化管理方法的培养,提高创新能力,不断拓宽知识面。三是财会从业队伍培训,以岗位和本职业务培训为核心,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财务知识、技能,提高广大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自身业务素质,使其爱岗敬业并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五、继续教育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不断提升专业胜任能力
会计人员对知识、技能进行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是完善其知识结构,提高其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教育。河北省电力公司提出“一支高素质的财会队伍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基本保证”。可见人才是事业发展的动力,只有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不断更新财务理念,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财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增强责任意识,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开创财务工作的新局面。省公司以人为本,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加强财会人才储备、建设,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积极采取措施,在各个层面尽快建立健全后备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加强财会人才库建设,全面提升公司财会人才的综合素质,以培养选拔总会计师人才为重点,实施“成熟一个,配备一个”的部署,促进公司系统财会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2005、2006、2007年分别在省公司所属五个供电公司配备了总会计师。
六、继续教育要注意不断改革、完善继续教育的方式和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自学和接受培训两种,两种形式的继续教育须同时进行,接受培训时间不能少于20小时(初级会计人员不少于24小时)。但在实践中自学形式的量化很难统计,因此培训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继续教育内容要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重点在会计人员急需的知识更新、技能补充、思维变革、观念转化、心理调整等方面。教学要因人施教、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创网上会计继续教育的培训。目前,计算机及其网络的发展为会计继续教育的柔性化及个性化创造了极好的条件。网络化的远距离教育体系被越来越多的人采用,突破了传统的教学方式。传统会计继续教育给人的感觉是“让会计人员做”,而不是“为会计人员做”,会计人员是被动受训,其培训效率可想而知。而网上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将教会会计自我指导的学习方法,它把在职的、知识更新的培训放到会计人员的终身培训、终身教育体系中去。把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变为会计人员的主动要求,而不是财政部门的强制要求。此外,信息技术有效地缩短了时空距离,使学习者在本地就可以听到各地著名专家、教授的精彩演讲和授课。计算机及其网络的发展加快了知识的更新与传播速度,将成为提高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效率和质量最重要的途径之一。
河北省电力公司加强石家庄、保定培训中心的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财会培训师资库。加强企校、企企合作,利用高等学校、行业学会的社会服务职能,建立固定培训师资网络,形成分层次负责、专业齐全、优势互补的教育培训体系。强化培训师资队伍工作责任制,引进国外先进的培训理念,积极推进教育培训、考核、使用、评估一体化机制的实施,制定科学、有效、规范的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和监督办法。调整了财会人员的培训思路,开展分层次、多方位的财会人员培训,2006年组织各类、各层次培训班13期,参加培训人数近1 000人次,财会人员履职能力得到提高。公司系统开展了新《企业会计准则》知识竞赛,培养选拔专业人才,在培训新知识的同时,增强了财务人员主动学习意识,营造了学习型组织的良好氛围。利用会计学会的平台,加强学术交流,围绕电价改革、资产管理、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等重大财务问题,开展深入研究,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创建一个学习型组织,打造一支优秀的团队。
转贴于 七、继续教育要打造德才兼备的财会队伍
财务工作纷繁复杂,联系每位职工,涉及方方面面,财务工作政策性强,原则性强,工作难度大,历来是各种矛盾的焦点,这就给财务人员和财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把思想政治建设贯穿于整个继续教育过程中,树立财务人员的诚信会计观念,培养财务人员顾大局、识大体的全局意识,引导财务人员良好的服务精神。加强政治学习和专业学习,培养部门内良好的学习氛围;工作中坚持求真务实原则,深化学习创新意识,坚苦创业的工作作风。坚持依法理财,规范经营,确保经济安全,全面完成财务业绩考核指标。保定供电公司在开展“学习创新年”活动中,积极营造人人都是有用之人、人人都是可塑之才、鼓励人人争做贡献、倡导人人岗位成才和相互尊重、信任、积极进取、紧密协作的和谐氛围,培养员工学习创新意识,增强员工学习创新能力,建设学习创新型团队。对部分岗位的人员进行了交流,一些重要岗位让年轻人员担当,为他们创造发展、施展的空间,补充新知识、新技能,实现一岗多能,同时也稳定了财务部的整体业务水平,促进了人员之间的团结合作,扎实工作。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尊重“人”的价值,积极引导、鼓励大家加强学习。全体人员树立大局意识,以大局为重,把自己的工作和业务学习放在“讲政治”高度,认为自己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经济利益得失,在工作间隙自觉主动深入学习大量的国家法律、法规和研究政策、文件,积极参加省公司组织的《经济法》、《企业会计准则》培训。通过不断提高财会人员政治水平、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工作能力,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八、继续教育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关键词: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双赢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43-0131-03
高职教育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服务和管理一线需要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使命,而应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必须贴近社会经济发展实际。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的弊端,学生缺乏职业技能素质的训练,培养出的人才与社会实际需求相脱节。学生熟练的技能和相关职业素质的获得,必须依赖于理论和实践的密切结合,实训教学不能离开企业的真实环境,教学内容也必须和企业技术改革及产品更新实时联系在一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2011年《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也明确提出“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加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解决技能人才培养瓶颈的必由之路。
一、高职人才培养的几个基本概念
“高职教育”是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以实践教学为主导,以理论与实践结合为人才培养基本途径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校企合作”即合作教育,是指学校与社会上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种工作部门之间的共同合作,培养具有全面素质人才的教育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是为实现培养目标而采取的培养过程的构造样式和运行方式,它主要包括专业设置、课程模式、教学设计和教育方法等构成要素。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是基于市场和社会需求为目标导向的职业院校和企业双方共同培养人才的一种方式,它利用校企在人才培养方面各自的优势,把以课堂传授间接知识为主的教育环境与直接获取实际经验与能力为主的生产现场环境有机结合起来,最终实现学校与企业的双赢。
二、国外校企合作发展高职教育的主要形式
校企合作研究和实践国外起步较早,1871年德国宪法将职业技术教育定为义务教育。1900年德国让企业参与职业培训,承担培训的主要责任,企业和职业学校互相合作、互相协调、互相补充,形成了职业技术教育的双元制模式。大致有以下几种:(1)企业为主、学校为辅合作办学形式。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是这种校企合作形式的典型代表。(2)学校主导、企业支持形式。英国“三明治”教育和美国的“学工交替”教育属于这种形式。(3)企业与学校合股办学形式。这是发达国家扩大职业学校自以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结果。(4)企业独立办职业学校。20世纪中后期崛起的日本、韩国都有鼓励企业创办学校的政策出台。
近些年,我国教育理论工作和职教实践工作者在总结校企合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校企合作的现状、问题、模式进行了探讨和研究,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为地方经济建设和有关行业培养了一批急需的应用型人才;“结识”了大量的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协作关系,进行了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特色的合作。
三、我国校企合作的三个层次
我国校企合作形式,按合作的深度进行划分,可分为三个层面:一是浅层次合作。学校专业方向按企业所需确定,并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建立专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实习指导委员会。聘请行业(企业)的专家、高级技师等为指导委员会成员,与企业签订专业实习协议,逐步形成产学合作体。二是中层次合作。学校为企业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建立横向联合体,成立董事会,形成多元投资主体。争取国内外的企业家、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参加董事会,争取社会各相关行业、企事业以董事单位的身份支持学校发展,并建立由知名专家参加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教学计划,按岗位群的分类,确定专业能力结构和非专业能力素质的群体要求,根据企业的需要进行人才培养。三是深层次合作。企业与学校相互渗透,学校针对企业的发展需要设定科研攻关和经济研究方向,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工艺技能、物化产品和经营决策,提高整体效益。企业也主动向学校投资,建立利益共享关系,真正实现“教学―科研―开发”三位一体。学校在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各种技术、营销、管理、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可获得相关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和需求的第一手资料,为课堂教学提供案例,使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虽然我国高职院校大都在进行校企合作的实践,但大多处于较浅层次的合作,对校企深层次合作的实践和研究不多,校企合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有益的成效,但也面临着诸多障碍。目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理论研究还比较薄弱,滞后于实践,缺乏对实践的归纳和总结,不足以回答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很多研究者引介推广国外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先进经验,但是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必须结合我国国情、地区差异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实际水平,不能照搬照抄。所以深化和完善符合本地区和本校特点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仍然需要进一步地探索,更需要大胆地创新。
四、我校会计电算化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构建
校企合作是发展职业教育的内在要求和职业院校发展的现实需要,我院2011年被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会计电算化专业被确定为重点建设专业之一,在创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
1.建立校企合作理事会。促进校企深度合作,建立由市财政局、行业学会、相关企业和学校等组成的财经系校企合作理事会,形成“合作办学、资源共享、共同育人、指导就业、互惠双赢”的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专业理事会下设专业建设、社会服务、就业指导专门委员会进行对口指导工作。并注重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通过制定《校企合作理事会章程》、《校企专业建设实施管理细则》、《学生实习实训考核办法》、《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社会服务实施细则》、《学生就业管理细则》等规章,细化管理并开展工作。
2.进行人才需求调研和岗位面向分析。在系校企合作理事会指导下,到相关行业企业广泛进行市场需求调研。依托专业建设委员会,进行会计职业岗位分析研究,探究会计从业岗位发展的内在规律,确定会计岗位(群)并梳理岗位要求;参照会计职业岗位任职要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以会计岗位要求确定学习内容;通过校企共同研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教学实施、指导实习训练,参与人才培养与评价,共同完成人才培育过程。
3.创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通过专业岗位分析及职业岗位对人才的要求,创新“以岗定学、校企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把人才培养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侧重于基础岗位训练,掌握专业所必需的基本技能。第二阶段:侧重于核心岗位训练,实现“一技之长”专业能力的。第三阶段:进行顶岗实习,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整个培养过程始终贯穿会计岗位职业能力的提升,通过三个阶段培养,最终将学生培养为合格的财务人员。
五、我校会计电算化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实施
以培养会计电算化专业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目标,借鉴“双元制”教育理念,以会计从业岗位发展的内在规律为线索,以会计岗位职业环境和实务为载体,按岗位工作任务组织项目教学,实现理论与实践教学一体化,实施“以岗定学、校企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1.进行课程体系改革。课程开发团队首先充分进行市场调研,通过实践专家座谈会,分析确定专业面向的工作岗位(群),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岗位对应的工作任务及其工作流程,归纳工作任务所具备的职业素质和能力要求。按照“岗位群―工作任务―职业能力―课程体系”的课程设计思路,从岗位、任务和能力三个维度对课程进行定位;依据“以岗定学、校企融合”人才培养模式,结合会计电算化专业的职业岗位任职要求,将每一岗位完成工作任务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分解为基本素质、职业基础能力、职业核心能力和职业拓展能力几方面,同时将职业资格证书内容融入课程之中,构建以工作任务为导向,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会计电算化专业课程体系。
2.打造一流师资队伍。外引内培相结合,优化师资结构,提升师资队伍素质。通过进修、企业培训,培养一批教学经验丰富、科研水平高、课程开发能力强的专业骨干教师;建立兼职教师资源库,与企业合作,聘任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提高他们的课程组织能力,形成一支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发挥专业带头人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带头作用;实施双师素质工程,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参加全国高职师资培训、国内进修,与企业开展技术应用合作和培训项目服务,多渠道提高教师的双师素质。利用济南市区各国(地)税局、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依诚信咨询有限公司、阳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精灵时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基地兼职教师优势,对学生进行企业文化、职业规划、职业素养等指导教育,深化“品质”教育,着力培养吃苦耐劳、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3.建设综合性实验实训基地。在校企合作理事会和相关委员会指导下,深化“以岗定学、校企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建设体现会计电算化特色,融企业认知实训、会计手工实训、财务信息化应用实训、财务业务一体化管理实训、企业经营实训、企业信息化实战演练为一体的综合性校内实训基地;采用学院提供场地,企业提供设备和技能型师资,以企业为主组织实训的“生产性实训基地”,打造区域会计岗位服务中心、企业职工培训及职教师资培训中心。建设多层次、宽范围、联系紧密的校外实训基地,全面实现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确保毕业生半年顶岗实习”的安排要求。
4.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依托校企专业建设理事会的社会服务委员会,培养济南市以及周边区域产业发展的急需人才。面向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服务,面向区域开展高技能和新技术培训,增强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能力。譬如,为社会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职称考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培训;面向社会开展会计咨询、记账等服务;利用专业带动和示范作用,对其他院校同类专业进行对流支援,进一步提升为区域高职教育服务能力。
我院会计电算化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从职业教育的使命出发,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素质的培养,使职业教育冲破了校园的围墙,从单纯的学校教育向学校教育与企业实践相结合转变,构建了以能力为本位的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合作的实践,取得了有益的成效。如何建立更加有效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营造良性、稳定、可持续的校企互动环境,促进校企合作进一步深化,实现校企双赢,对于职业院校来说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参考文献:
[1]肇立春.国内外高等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比较研究[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2012,(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3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4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衢政发〔20*〕51号)的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和谐*”的总体目标,实现打造浙西职教中心的战略构想,现就“十一五”期间加快发展我县职业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加快我县职业教育的发展,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我县实施“工业立县,开放兴县,特色强县”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培育产业集群的必然选择;是推进我县创业创新、富民强县,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社会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构建和谐*的重要途径。在新形势下,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认识,把职业教育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我县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我县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改革为动力,进一步树立大职教观念,把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与服务地方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促进学生的职业素质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多元办学格局和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形成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并重,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高中段教育职普比例继续保持1:1以上,中职学校在校生规模7000人以上,中职学校为社会输送11000毕业生;认真实施“万名农民素质工程”,完成农村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5万人次,新型农民培训10000名,低收入农户劳动力转移培训20000人次,全面开展企业职工和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到2010年,全县技术工人队伍中具有中级工技能水平的达到40%;全县城乡劳动力素质明显提高,职业教育服务“三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普遍改善,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明显提高。
二、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增强职业教育入学和就业的竞争力。
(一)职业学校助学奖学行动计划。为解决中职学校学生生活困难,鼓励优秀学生报读职业学校,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实施“中职学校助学奖学行动计划”。
1、扩大资助中职学校家庭困难学生的规模。对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专、下同),在原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免收学费、代管费的基础上,将贫困助学的资助对象扩大到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使免收学费的资助面扩大到在校生总数的10%左右。积极探索和试行中等职业学校贫困生免费入学或“先上学、后就业、再交费”的办法,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勤工俭学、半工半读等方式减轻贫困家庭学生的负担,使之不因贫困而失学。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国家助学金,按国发〔20*〕13号文件及浙江省有关资助政策执行。
2、设立职业教育奖学金。职业教育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和培养紧缺专业的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受奖学生总数控制在在校生总数的5%。
(二)实训基地和示范专业建设行动计划。为切实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条件,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服务能力,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重点建设好三个为学生校内技能培训服务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四个品牌专业。
1、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以培养紧缺人才,提升技能水平为目的。到2010年前,在建设好省级先进制造业示范实训基地(制浆与造纸技术专业)的基础上建立二个市级实训基地。
2、加强示范专业建设。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我县经济主导产业发展需要,面向市场和社会,瞄准我市当前用工紧缺程度较高的行业,合理设置专业,积极扩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专业规模,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规模效益。要加强人才需求预测,及时开设部分急需的新专业。在实训基地、示范专业建设中,要与我县主导产业紧密结合。到2010年,全县争取拥有2个省级示范专业,市级示范专业达到3个。
(三)职业学校师资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建立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高技能“双师型”师资队伍是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效益和实施职教品牌战略的重要保证。为帮助职业学校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对职业学校教师进行全面培训和重点培养。
1、专业课教师全员培训。用两年时间对全县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进行培训,每位教师必须完成96学时的培训。培训以“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主要内容,重点培养教师的实训指导能力。到2010年,全县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80%以上成为“双师型”教师。专业课教师每2年必须到企业挂职研修2个月,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
2、专业骨干教师及负责人培训。采取专业知识和技能训练并重、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业骨干教师培训。积极参加各级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技能大赛和组织教师参加省级高级工培训。通过理论研修、专业调研、技能培训、各校企挂钩等途径,用三年时间培养6名中职学校专业建设和管理的人才。到2010年,高技能“双师型”教师在专业课教师中的比例达到50%以上,力争培养技师30名、高级技师4名。
(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培育行动计划。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提高专业水平,强化办学特色,做大做强骨干职业学校,增强职业学校为县域经济服务能力,打造*职业教育品牌,实现建设浙西职教中心的战略目标。
1、加快骨干职校建设。依照“做大、做强、扶优、扶特”的原则,统筹辖区内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重点建好1-2所骨干职业学校。适时启动浙西造纸中专迁建工程,新校区规划按浙江省国家级重点中专标准化学校一类学校标准设计。支持*县求实职校湖镇扩建项目,至2010年,全县基本形成城区一所办学规模在4500人以上省级重点中职学校、农村一所民办学校规模在2500人以上的省级示范中职学校的布局。“十一五”末,浙西造纸中专(*县职业技术学校)力争进入国家级重点职校行列,一所民办职校进入省级重点职校。
2、大力发展和规范民办职业教育。认真落实政府及社会各方面举办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认真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在区域教育规划许可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举办职业学校。依法加强对民办职校与培训机构的管理,完善合格评估制度。
3、吸引外县籍学生就读、并引导职校毕业生本地就业。充分发挥我县的区位优势、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就业市场优势,做大做强*职业教育,切实解决我县企业用工难问题。鼓励县中职学校对口支援和联合办学等形式,扩大对县外招生,为中西部地区贫困家庭子女提供更多的就学和就业机会。要完善中职学校年度考核制度,将本地就业率和用人单位认可情况列为重要的评估指标,按照《*县中职学校毕业生本地就业年度考核办法》龙人劳社〔20*〕35号文件进行考核,对本地就业率低、用人单位认可度不高的中职学校要加强指导,限期整改。
(五)校企合作行动计划。校企合作是激发职业教育发展活力,破解职业教育发展难题的有效举措,对发挥校企双方积极性、加快培养应用型人才、促进职业教育与地方结合具有重要作用。为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积极实施校企合作行动计划。
1、建立职业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建立一个由教育部门、劳动部门、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预测劳动力需求,制订专业设置标准和培养目标、编写专业课教材、组织教学交流和技能大赛、就业指导等。
2、建立校外实习示范基地和校企合作的职工培训示范基地。实习基地主要为已掌握一定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的学生提供更加熟练掌握技能的机会,并充分利用企业的先进设备,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在全县确定8个校外实习示范基地,其中2家为市级校外实习示范基地。依托各重点骨干职校,省、市示范性化技术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建立4个校企合作的职工培训示范基地,为中小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培训提供服务。
3、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各企业要把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制订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和计划,切实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鼓励和支持在职职工参加培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各企业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必须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工人的教育和培训。企业要做好校企合作工作,在合作共赢的前提下,创建培训载体,争取到2010年完成所有在职职工的素质提升培训工作,促进我县企业提升竞争力。
(六)新型农民技能等级培训行动。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为提高新增劳动力的素质,万名农民素质培训工程着力做好“对象延伸”和“质量提升”的工作,积极实施新型农民技能等级培训行动计划,促使农民素质培训人阶段性任务转入经常化、制度化阶段,为我县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1、开展新型农民技能等级培训。对全县应届及近五年毕业的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分别进行6个月到1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工作由县农办、教育、人劳等部门认可的培训基地承担,受训学员参加相关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由培训基地和劳动部门帮助推荐就业或指导自主创业。
2、实施农业种养专业免费就读制度。根据新农村建设需求,“十一五”期间为农村培养750名种养技术和农产品加工与经营的专门人才。对本省籍就读涉农专业的学生实行全额免费教育。
3、建立3个新型农民培训示范基地。根据新农村建设需求,依托中职学校和省、市示范化技术学校及农民培训机构,建立3个新型农民培训示范基地,作为农民学文化、学技术的教育中心。
三、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一)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能力为本,德育为先”理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和措施,加强对学生以诚信合作、敬业爱岗、习惯养成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创新机制和载体,建立全体教师参与、面向全体学生的德育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定一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基地,选聘一批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作为德育辅导员。要发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作用,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转变办学思想和办学理念,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市场为需求,以改革为动力,以能力为本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办学方针,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紧密结合,积极开展“订单”培养,加强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建立和完善中职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推动中职学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技术人才的需要。中职学校要根据市场和社会的实际需求,认真开展市场调研工作,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实际要求灵活设置和调整专业。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课堂教学模式和方法。逐步建立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人才培养、选拔与评价的标准和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中职学校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就业率作为考核评价中职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的核心指标。逐步建立具有职业特色的人才培养、选拔与评价的标准和制度。
(三)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各中职学校要与企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单纯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中职学校在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制定、课程结构调整、实习实训、毕业生就业等方面要努力满足企业和用人单位的需求,积极为企业和用人单位提供用工培训、业务技术咨询等服务。建立职业学校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的制度,实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企业有责任接受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同时鼓励企业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兼课,参与学校教学改革。
(四)建立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网络。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网络计划,在合理规划布局、调整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灵活开放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网络。骨干中等职业学校要以先进的办学理念、合理的专业设置、高素质的师资队伍、齐全的教学设施、良好的育人环境为目标,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使中职学校成为我县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中心、企业职工的培训中心、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中心。乡镇(街道)要依托中职学校和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及其他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社区要依托中职学校和培训机构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五)深化职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公办职业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改善教师队伍的结构,建立有利于职业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允许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允许职业学校招聘非师范类毕业生作为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制定有别于普通教育的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实行分类单独评审。已取得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相应评审条件的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可兼评与现工作岗位紧密相关的第二个相同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也可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加大领导和扶持力度,切实保障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一)加强对职业教育的领导和统筹管理。要把职业教育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在发展规划、办学规模、经费投入、基本建设等方面加强领导,科学决策,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协调发展。建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定期研究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县教育局要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同时做好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县发改局要将职业教育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在职业教育发展项目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县财政局负责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并有针对性地安排专项资金;县人劳社保局要着力推进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准入制度,并牵头企业职工培训、农民工培训、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工作;县农办负责牵头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县经贸局要致力于推进校企业合作,努力在产业政策等方面提供支持,负责牵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作;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也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和支持职业教育工作。
(二)严格目标考核责任制和督导检查制度。要把职业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主要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并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依法加强职业教育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定期巡视检查制度,把职业教育督导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职业教育的评估检查。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准入和人力资源的监管,积极开展劳动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建立完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质量监控制度,加强规范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培训机构的评估,督促各类培训机构依法办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关键词: 职工教育培训 现状 对策
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和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教育作为知识传播的载体,发挥着关键性作用,知识的生产、学习、创新将成为人类最重要的活动。终身教育将占据核心位置。作为实现终身教育的重要途径――职工教育培训将成为必然需求。
一、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现状
(一)职工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及形式。
1.主要内容。
网络培训,安全培训,法制培训,政工人员培训,文秘培训,宣传报道培训等。
2.主要形式。
单位集中培训,继续学历教育,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培训,自主参加的其他培训。
(二)职工教育培训的保障措施
对应职工的选择,目前我局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情况如下。
1.资金助学。
(1)在职职工参加继续学历教育的学费由本人暂垫付,获得学历证书,经领导同意后报销;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和考试的费用,待取得职称资格后由单位报销;参加单位同意的非学历教育培训的费用,除未达到合格规定要求的培训费用个人承担外,均由单位报销。
(2)离退休人员参加老年大学教育培训的费用,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报销。
(3)由单位组织的集中培训,实际产生的师资、培训教材等费用由组织部门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报销。
2.时间保学。
参加学历教育所必需的学习、考试时间,凭学校证明单位认可,视同正常上班。专业对口、符合职称晋升条件,需要参加晋升前的有关培训和考试的,视同正常上班。
3.措施奖学。
对取得高一层次的学历、学位者给予一次性奖励。凡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按时完成专技论文的,以及论文被评审小组评定为一、二、三等奖的都可获得单位给予的奖励。另外,建立继续教育成绩登记制度,成绩作为职工聘任、晋级的参考。
(三)职工教育培训的台账管理及考核规定。
有专人负责职工教育培训的台账管理及考核工作,主要包括:(1)集合各部门的培训任务、计划,制定单位的年度培训计划,并将每次的培训内容、时间、参加人员、考核情况制作台账;(2)对取得继续学历教育的职工就其入学考试、学历、学位证书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3)对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实行登记,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72学时,初级职称的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42学时的,由专技人员每次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后,到指定部门进行登记,作为今后考核、评聘、晋升的依据之一。
二、做好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对策
(一)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认识。
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中最难的、最重要的是什么,应该是树立正确的教育培训观念。任何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都很容易步入一个形式化的误区,很多人有这样的错误认识:“培训是单位的事”,“培不培训一个样”,“培训就是一个下午一张报纸一杯茶”,这样的培训非但没有实现传递知识、提高职工素质的目的,反而是一种资源浪费。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只有依靠不断的学习培训,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能,才能够在知识日新月异的今天跟上时代的步伐,适应工作的开展和需要。所以每个人应该深刻意识到,教育培训真正的、最大的受益者,不是单位,不是领导,不是教育培训工作者,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加快学习型机关的建设步伐,必须要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加大管理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并应把职工培训的情况作为考核单位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是否称职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分三个层次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分管领导直接抓,管好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方向,制定教育培训长远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度;政工科“牵头抓总”,及时研究解决培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各项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和落实。无论是分管领导还是有关部门,在培训计划制订与落实、培训资料订购、培训平台建设等方面都要尽力创造条件、提供支持,推进教育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三)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制度。
教育培训制度是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实效性的关键,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是职工主动参加教育培训的重要保障,解决这个问题,需从多个方面去努力,最根本的是以下四点。
1.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章。
教育培训工作必须规范化,有一个正常、稳定、协调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有条不紊。教育培训工作要遵循既定的政策、制度,参照单位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有序开展。
2.建立完善激励机制。
激励就是通过客观或主观因素,将职工的潜在能量激发出来,使其能够自觉地、主动地找东西学。激励机制建立的目的在于有效解决职工缺乏学习积极性、主动性的问题。要从资金助学、时间保学、措施奖学等方面着手,不断激发和调动职工参加教育培训的学习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另外,对于效果好、费用高的培训,应公开参训条件,实行公平竞争,提高培训的吸引力,让一部分想学能学的人通过竞争得到良好的学习机会。
3.完善训用结合机制。
把职工培训与使用结合起来,职工教育培训的落脚点在“使用”上,如果教育培训与使用相脱节,势必会使职工产生参训与不参训一个样,甚至把参训视为负担的现象。要落实“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任职、不培训不提拔”的具体措施,形成“培训―考核―使用”的正确导向,使参训职工真正学有所盼。
4.完善质效考核制度。
把职工的“评学”贯穿于教育培训的始终,组织对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估。可对每位职工的学习次数、学习态度、考核成绩和实践运用等进行综合评定,确保学有所获。对借故不参加培训的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从制度上保证职工及时足量地参加培训。特别是业务培训,培训前要形成明确的硬性学习培训指标,有压力就会有动力,迫使每一位参训者意识到学习培训也是工作的一部分,培训是必须完成的工作目标,从而有效提高学员的自主性和学习的质量。另外,可以通过技术比武、论文比赛、岗位练兵竞赛等活动形式验证培训的质量及效果,并进行适当的奖励,从而使职工在思想上牢固树立起竞争意识,营造积极上进的良好氛围。
(四)优化培训模式,增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
1.精选教学内容。
精心设计培训班次和培训内容,力争做到与时俱进,体现“精、深、实、新”的教学原则。在职工教育培训中,我们要从单位需要与职工需求的契合点出发,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因岗而异、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注意从职工的实际需要出发,解决业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难点问题,灵活设置教育培训内容,不断充实职工急需学习的知识,增强吸引力。
对职工比较喜欢且与工作联系较为紧密的,如法律法规、交通专业、信息技术这方面知识,单位可以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并加大培训力度;对于职工感兴趣的健身保健、经济热点、理财技术等可以适当列入单位的培训计划;对应急指挥等一些较高的管理层次知识,可推选从事相关工作的人直接参加这方面的国内外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对政治理论,虽然选择率仅为2.7%,但仍必须大力加强,强调研究人的政治倾向、思想意识的发展变化规律,并以此确立职工的政治信念,从而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用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来调控自己的职业行为,政治理论教育培训是每个机关单位必须纳入培训计划长期组织的,也是每位公职人员必须积极参与的。
2.优化培训方式。
职工教育培训方式很重要,随着职工队伍文化程度的提高,培训内容专业化程度也越来越强,仅靠内部培训已难以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知识需求。要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探求能充分激发教学双方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方式,寓教于乐,增强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调动教学双方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社会培训资源,探索内部培训和社会化培训相结合、自主培训与委托、合作培训相结合的教育培训体系。
对此,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1)聘请专家学者讲授各种现代管理知识。逐步实现定期职工综合素质培训,可聘请高校教授授、机关领导进行授课。培训内容可涉及心理调整与人际沟通、创新能力开发、提高工作效能、廉政等多方面。(2)鼓励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参加自学、互学等活动。单位不可能穷尽所有的教育培训,因此要创造良好的学习机会、条件,鼓励职工自主参加与专业、工作相对口的专业培训、学历教育,从而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及工作能力,为好学想学的人创造学习的机会。这方面工作我们做得比较好,处理也有一系列具体的时间、经费上的保障措施。(3)特殊人才特殊培养。要特别加强对中青年干部和科室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选送优秀管理人才和技术能手到国内外相关行业考察学习、参加培训;要积极开展复合型岗位的培训,培养职工多方面的兴趣,提高职工一专多能的综合素质;对于单位急需专业技术和急需的人才,可提供学习培训的绿色通道,若职工自愿以公休的形式去参加培训、考试,单位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可批准其连续公休以便于集中脱产学习。通过对这些热爱专业、热爱学习的人才的加强培养,能促进他们从自身做起带头做学习型个人,起好表率和示范作用,从而带动本部门、本专业职工的学习积极性,把本部门建设成学习型的团队,以此推进全处学习型机关建设。
3.优化教学手段。
以往的理论教育采用“教员讲,学员听”模式,这样缺乏互动性,很难激起学员的兴趣。可以多举办一些户外的学习交流、实践活动,比如宣传报道的培训,实地的采风、经验的友情共享,往往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把传统教学与现代教学手段结合起来,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特别是以计算机为核心的多媒体手段。同时,加大必需的经费投入和物资投入,改善教学环境和条件。
加强学习型单位建设,全面提高职工素质和技能,努力建设一支善于学习、勇于创新、勤勉敬业、乐于奉献的职工队伍是我们加快转型发展步伐,建设和谐海事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是实践学习型个人,建设学习型机关的主要途径和形式。因此,要充分认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地位和基础作用,深刻理解教育培训创造价值,学习提升素质的内涵,长远规划,狠抓落实,为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