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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政策的原因

时间:2023-12-31 11:25:05

二胎政策的原因

第1篇

关键词:头胎子女;“全面二孩”;计划生育;心理影响

中图分类号:G923

文献标识码:A

一、问题的提出及文献回顾

计划生育政策的发展一直备受关注。2013年底,“单独二孩”政策的提出,2015年“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给计划生育政策带来了两次新的突破。

计划生育政策的变化使得一部分家庭受到二孩政策的影响,在这种影响下,国家社会发生着变化,家庭发生着变化,家庭中的头胎儿童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全面二孩”政策的影响。

1.问题的提出

有关二孩政策,一直备受研究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社会各界人士对该政策实施过后所带来的影响进行了广泛的讨论。

从“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延伸到“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很大程度上会改变现有家庭的模式,家庭中的成员从接受了只能生一个的政策转变为考虑生二胎。而二孩政策的实施会导致原家庭中的头胎子女陷入何种心理困境?这些头胎子女在家长选择生二胎的过程中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是本文研究的课题。

(1)为何实施二孩政策。在我们明确提出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之前,中国由于人口基数大,提前步入了老龄化的时代,劳动力开始短缺,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以前以廉价劳动力为优势的产业也逐渐开始转移到东南亚地区。

面对这些情况,政府不得不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这样的生育政策在当前的人口情况下是否还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在提前步入老龄化社会后,劳动力资源的紧缺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老龄化已不再只是社会养老问题。我们也看到了中国老龄化带来的巨大困境。

(2)计划生育政策的发展。我们在研究二孩政策的同时不可避免地要了解到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个发展过程,正是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得当前许多家庭中都只有一个孩子,进而形成了现在的独生子女群体。

我们这里界定的头胎子女指的是当年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中的独生子女,但是其父母并没有丧失生育能力,我们将生活在这样家庭中的孩子定义为头胎子女。只准生一胎的计划生育政策实行到一定的程度后,中国的国情开始发生变化,计划生育政策加速了我国的老龄化进程,劳动力资源的紧缺不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我国出生性别比失衡,不利于社会的稳定;造成生育权利的不平等,减缓了人口素质的提高;家庭规模的缩小和独生子女的大量出现,也加大了社会风险。这些方方面面的变化都折射出一个问题,只生一胎的计划生育政策发展到现在是否还是适合中国国情发展的一个合理的政策?在这样的情况下,放开二孩政策是一个顺应时代潮流的政策。

在2013年底,我国开始放开“单独二孩”,允许独生子女的家庭,可以生第二胎,这个生育政策的调整涉及全国大范围内的相当一部分的人口,相当一部分的家庭会因为生育政策调整而有很大的改变。

在2015年,我国推出“全面二孩” 政策,对整个中国的家庭都带来了 巨大的影响,这个影响不仅仅是对现 有的小家庭,那些大家族中的每一个 人也都会或多或少的受到这个政策的 影响。

2.文献回顾

学者多是采用定量研究的方式从社会宏观层面来研究二孩政策,更多地涉及对整个家庭人口的研究。如吴迪在其文章中从宏观的角度看待二孩政策带来的一系列影响,主要论述了由于计划生育政策使得中国至少提前了25年进入刘易斯拐点,也就是进入一个“未富先老”的境地,如果不尽快准生二胎,将会带来更大的影响。在叶雯的《我国城市80后独生子女生育意愿和生育数量的实证研究》,作者得一些结论:一是理想子女数总体上倾向于生育一个或两个孩子,而且以一个孩子为主;二是已婚者明确的二胎生育意愿并不强烈,且双独家庭二胎生育意愿明显低于单独家庭;三是男性偏好并未完全转变,但已明显减弱,追求“儿女双全”;四是理想婚育间隔以一至两年为主,胎次间隔以三至四年为主;五是现行政策条件下的实际生育数量大部分也为一个或者两个孩子。

二、“全面二孩”政策下头胎子女面临的心理困境

1.头胎子女是否支持生二胎

对于全面二孩政策下准备要第二胎的家庭,头胎子女是否能够接受这个新生命的到来?

笔者认为对于那些有意愿再要一个孩子的家长来说,对于已经对“全面二孩”政策有意识的孩子也应该尽力去解释和让他理解这个政策,并且让他从心里接受这个政策,也接受第二胎孩子的到来。因为并不是所有的第一胎孩子都希望有一个弟弟或妹妹,理由也是各种各样,比如父母会不喜欢他们了,会有人和他抢东西,他希望能有一个哥哥,而不是一个弟弟;爸妈有了弟弟妹妹就不会喜欢他了,所以不接受第二胎小孩。还有的第一个孩子可能觉得表哥表弟这种也可以满足他玩耍的需求,所以不想再要一个弟弟或妹妹。还有的头胎子女会嫌小孩子烦,其原因可能是在看到亲戚里刚出生的小孩在小时候会有些吵闹,让这些头胎子女觉得如果再要一个小孩子的话,家里会很吵。

2.头胎子女对二胎的性别偏好

在成年人看来,儿女双全是最好的搭配方式,这一点在叶雯的《我国城市80后独生子女生育意愿和生育数量的实证研究》中也有所提到,对于“80后”家庭的生育意愿,虽然重男轻女的现象还有所存在,但是已经有所减轻,大家更希望儿女双全。

笔者在进行调查中了解到,头胎子女对下一胎的性别也会有所偏爱,有的女孩子就希望能有一个妹妹。这让我想到了性别角色理论对小孩子的影响,我们从小就有这样的思想,就是女孩子应该打扮得漂亮,穿漂亮的衣服,穿裙子,玩洋娃娃,而男孩子就不能这样,这样一种潜移默化的性别角色观念已经深入到每一个普通小孩的内心了,而大多数家庭都希望的是儿女双全,所以很多大人的看法和头胎子女并不一定完全一致。

3.头胎子女面临的心理压力

头胎子女也会害怕如果有了弟弟或妹妹,他的爸爸妈妈就会不喜欢他了。两个孩子在一起,必然形成竞争关系,不再是所有东西都是自己一个人的,父母的爱也会被分散。每一个小孩子的内心都是脆弱的,都希望得到父母最大限度的关心和喜爱。不论是在母亲怀孕期间还是在弟弟妹妹出生以后,父母的关注点可能更大一部分都会转移到新到来的小生命的身上,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第一胎孩子的照顾和关心,第一胎的孩子可能会有相当一段时间都会抵触这个新生儿的到来,如果没有提前打消他内心里这样一种担心,即害怕自己再得不到父母喜爱的一种念头,这样对他的身心发展也是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的。可能等到父母意识到自己忽视了对第一胎孩子的关心的时候,第一胎孩子已经在这种负面情绪中挣扎了很久。

如何与第一胎孩子交流,帮助他走出这样一个负面情绪,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很多的父母对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并不精通,只是隐约有一些了解,可能更多的只是从电视或者媒体报道中了解到,所以当第一胎小孩一旦形成父母在有了第二胎以后会不再喜欢他的想法以后,扭转他这样一种想法就变成了一个相当困难的事情。

三、如何缓解头胎子女的心理困境

1.怀孕之前跟头胎子女充分沟通

准备要二胎的家长,在这之前要与头胎子女做好充足的交流,充分了解头胎子女是否想要一个弟弟或妹妹,而且头胎子女可能对第二胎子女的性别有所偏好,作为父母,在准备生第二胎之前要对头胎子女的内心想法了解透彻,不要让这个影响到头胎子女的心理的健康发展,要对头胎子女做出正确的引导,要跟他充分沟通,不能忽视了头胎子女的心里感受。

如果家庭中的头胎子女坚决不想要弟弟或妹妹,要了解头胎子女产生这样想法的原因,在充分了解原因的基础上,对头胎子女进行感化教育,而不能对头胎子女打骂和冷落。在生二胎之前,要预料到接下来的很多的困难,并且要得到所有家庭成员的支持。

2.了解头胎子女对于分享父母关心和爱的恐惧心理

如果头胎子女对可能要到来的二胎表示出恐惧,或者觉得父母会更爱二胎子女而不爱头胎子女了,笔者认为一定要了解头胎子女这样一个恐惧想法的来源,如果是因为一些叔叔阿姨无意中的玩笑话,父母要及时地开导他们,并且在生活上更加的关心他们,让他们解开心结,并且不论在后面的怀孕时期还是第二胎宝宝出生的一段非常时期,家长都不应该忽视头胎子女的心理感受,应该更加关心头胎子女,帮助头胎子女认识到父母虽然有了弟弟或妹妹,对他的爱还是不变的。在这期间,如果孩子身边有叔叔阿姨开玩笑说“父母有了小弟弟小妹妹,以后就不再喜欢你了”之类的话,要及时对说话者进行阻止,并且跟孩子沟通,让当事者承认这只是玩笑话,以免在孩子心中产生敌对第二胎孩子的情绪火种。

3.国家、社会共同努力

在国家层面上,国家机关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来完善“全面二孩”政策,社会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对于头胎子女的心理健康问题,社会工作的机构以及相应的社会工作的人员要为这样一批在政策下准备要第二胎的家庭提供相应的帮助,不能让“全面二孩”政策给家庭中的头胎子女带来不利影响,影响头胎子女的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李银河,陈俊杰.个人本位、家本位与生育观念[J].社会学研究,1993(2):87-96.

[2]杨 敏.独生子女政策出台始末[J].中国新闻周刊,2010(10):80―82.

[3]倪姝囡.“单独二胎”政策施后的生育意愿研究[D].长春:长春工业大学,2016.

[4]张欢欢,石 震.系统思维下全面放开二胎的合理性探析――对生育政策线性思维的补救[J].学园,2015(31).

第2篇

[关键词]“全面二孩”政策;生育意愿;生育决策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4218

20世纪中叶,为了缓解人口增速过快,调节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和日益增长的人口与资源环境有限的矛盾,我国全面推行了计划生育政策并在1982年将计划生育政策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而如今随着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计划生育政策在缓解了人口对环境资源压力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如老龄化日趋严重、劳动力资源短缺等诸多问题。2016年10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五中全会中指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然而“全面二孩”的开放,并没有带来预期的效果。本文将从育龄妇女的生育现状,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对于育龄妇女作出生育决策的效用进行分析。

1育龄妇女生育现状、生育意愿及影响因素调查结果此次研究数据来源于长春市计生委及小组设计发放的调查问卷。发放共计500余份问卷,收回的有效问卷一共469份。

11育龄妇女意愿生育水平

通过表1调查发现,不同特征人群的意愿生育水平表现出以下特征:一是教育方面,可以得出,受教育水平越高,生育二胎意愿越低;初中及初中以下的育龄妇女生育二胎意愿高达513%;二是年龄方面,从问卷中可以得出,年龄越大,愿意生育二胎所占比例越小。调查可得45~49岁年龄组意愿生育二胎所占年龄组比例最小,比最高20~25岁年龄组低534%;三是不同收入人群意愿生育二胎水平的差异。可以基本得出,收入水平越高的人群生育二胎的意愿水平较高于收入水平较低的育龄人群。

12影响生育意愿的因素

对于育龄妇女生育意愿影响因素的调查结果如表2所示,可以看到,在长春市,大部分育龄妇女理想子女人数为2人及以上,而影响生育子女因素中,由于家庭经济情况、出于对工作事业的考虑以及对于子女未来发展的考虑这三个因素是影响妇女生育子女考虑的首要因素,而养儿防老与身体原因占少数。

2数据分析

根对长春市育龄妇女意愿生育水平及影响意愿生育的因素的调查研究,我们可以总结如下:总体来说,育龄女性群体中较为年轻且收入水平较高的这一部分生育二胎的意愿较为强烈。其中,对其影响最大的三个因素分别为家庭经济情况,对工作事业的影响和孩子未来的发展,具体分析如下。

21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经济水平是生育二胎的一个决定性因素,主要体现在父母能否负担养育二孩的成本上。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但居民人均收入并未有大幅度的增加,与日益增长的物价水平相比,居民消费水平居高不下,而生活质量并未得到明显提高。这也间接导致了居民生育并养育第二个子女需要考虑的问题更多,在考虑经济负担的同时,还需要考虑孩子的教育、未来住房等诸多问题。2013年瑞士信贷的发出过一份报告,其数据显示:在中国,一对父母平均每年要在孩子身上花费约225万元(约合3600美元),直到孩子成年,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22对工作事业的影响

现如今,在时间与精力有限的条件下,同时扮演好每个角色容易造成工作与家庭的冲突,在生育二胎与工作事业中,不少职业女性会更加倾向于工作。且根据数据,可以得到已育女性和未育女性在职业发展机会和发展速度上存在显著差异,前者低于后者,这说明了女性生育孩子对女性的职业规划有着不小的影响。这也印证了育龄妇女为工作事业放弃生育二胎的原因。

23对孩子未来发展的影响

在中国,孩子的教育一般从学前幼儿园开始,九年义务教育后,大多会选择继续深造,如上大学、上研究生、出国留学等。早在2004年,著名社会学家徐安琪在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刊物《青年研究》上发表调研报告显示“把一个孩子抚养到大学毕业,父母的直接经济支出高达48万元”,而这只是十多年前的数据。现今孩子的教育成本如此之高,生育二胎后,对一般家庭来说,两个孩子的教育水平势必比不上独生子女的水平,从而可能影响两个孩子的发展,这是父母所不愿意的。

此外,在影响生育意愿的其他因素中,我们调查到,影响育龄女性生育二胎的因素中还有较为重要的是女性生育观念。妇女妊娠的痛苦是一部分育龄妇女不愿意再生育二胎的原因之一;而且受生理因素的制约,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上大多具有性别歧视,且生育二胎会对女性带来一系列的影响,如收入水平变化、职位。出于考虑,育龄妇女会慎重选择生育二胎;根据数据显示,受到较好高等教育的知识女性一般首次生育年龄会推迟到30~33岁以后,如果继续生育二胎,则多在34~37岁,对于育龄女性来说这个年龄生育二胎无论在身体上还是心理上都不理想。

3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基于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差异的视角,利用收集分析调查问卷相关数据,对长春市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与生育决策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影响差异的具体因素进行讨论。而根据对数据的统计与分析,以及根据长春市2016年生育率较2014年、2015年相比无明显提升甚至有小幅下降,对于全面二胎政策的实施,我们提出以下四点建议:第一,在二胎政策实施的同时,政府应构建更加合理完善的配套体系。例如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公共服务的建设,同时应重视对新增人口的社会保障。第二,对于二孩生育意愿强烈的25~29岁和30~34岁年龄组的育龄夫妇,在为他们提供各种卫生计生服务的同时,应着重进行宣传和引导活动,以指导育龄夫妇合理进行二胎生育计划。第三,给予意愿生育二胎家庭适当的优惠政策。政府给予更多的财政支持,减轻家庭生养二孩的负担;在给予孕妇更长的假期同时,可适当放长男方陪产假。第四,生育二胎对女性的职业规划有着不可避免的影响,政府在推行二胎政策同时,应切实保障妇女的就业机会和工作权利,以期政策更好地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迟明中国人口生育政策调整的经济学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5

[2]王军生育政策调整对中国出生人口规模的影响――基于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差异的视角[J].人口学刊,2015(2):26-33

[3]张晓青,黄彩虹,张强,等“单独二孩”与“全面二孩”政策家庭生育意愿比较及启示[J].人口研究,2016(1):87-97

[4]陈卫,靳永爱中国妇女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差异及其影响因素[J].人口学刊,2011(2):3-13

第3篇

第一章 XX年轮胎行业影响因素分析

第一节 宏观环境对轮胎行业的影响分析

一、全球经济危机影响

二、我国经济增长放慢影响

第二节 XX年轮胎行业政策影响因素

一、宽松货币政策影响

二、关税影响

三、国家政策扶持影响

四、国家扩大内需政策影响

第三节 XX年轮胎行业影响因素

一、宏观因素

二、政策因素

三、行业因素

第二章 XX年全国轮胎行业景气分析

第一节 XX年全国轮胎行业运行综述

一、轮胎行业产销影响因素

二、轮胎行业消费结构

第二节 XX 年轮胎行业景气分析

一、轮胎行业利润情况

二、轮胎行业景气分析

第三节 XX年轮胎行业运行情况分析

第三章 XX年轮胎行业工作要点回顾总结

(本部分主要从行业及企业角度出发结合外部政策及经济大环境,就工作要点、工作方法、工作技巧等展开分析)

第一节 轮胎行业发展新态势对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第二节 适应行业变化发展的工作新挑战

第三节 业内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典型分析

第四章 XX年轮胎行业销售量回顾及XX年预测

第一节 XX年轮胎行业销售量现状

第二节 XX年轮胎行业销售量预测

第五章 XX年轮胎行业进出口回顾及XX年预测

第一节 XX年轮胎行业进出口现状

第二节 XX年轮胎行业进出口预测

第六章 XX年轮胎行业上下游回顾及XX年预测

第一节 XX年轮胎行业上游回顾

第二节 XX年轮胎行业下游回顾

第三节 XX年发展态势预测

第七章 轮胎行业重点企业XX年回顾及XX年展望

本部分选取业内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就其发展成功经验或失败教训进行对比剖析,是您结合自己企业实际情况进行预警,为企业XX年更好的发展制定科学的策略。

第八章 君略产业研究院对轮胎行业基本观点及预测

第一节 君略产业研究院轮胎行业基本观点

第二节 君略产业研究院轮胎行业十大热点事件及点评

第三节 君略产业研究院XX年轮胎行业预测

部分图表目录:

图表 中国宏观经济主要指标预测

图表 中国宏观经济分产业gdp 增速预测

图表 中国gdp 增速与轮胎行业收入增速对比

图表 轮胎行业主要产品与原料价格变化对比

图表 轮胎行业销售收入情况

图表 轮胎行业利润增长情况

图表 XX年轮胎行业产量统计数据表

图表 国内外轮胎行业价格走势图

图表 XX年中国轮胎行业费量数据表

图表 XX年轮胎行业产销格局

图表 轮胎行业主要渠道构成图

第4篇

当大部分城市孩子已经对兄弟姐妹的称呼感到陌生时,一阵阵关于“生二胎”的讨论却不绝于耳:陕西、湖北等地生二胎政策有望放宽,引起众多网友热烈讨论;北京、广东等省市官员也曾鼓励“双独”生二胎,以减缓社会老龄化进程;两会期间,15名学者全国人大要求松绑二胎……有人开始构想一家四口其乐融融的景象,也有人唏嘘独生子女时代的“终结”。关于放开“单独二胎”,大家反应不一,有的想生二胎,有的没有再生的打算。

七成人愿意生二胎

2011年,《生命时报》先后联合搜狐健康、新浪健康,以及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推出“你愿意生二胎吗”的读者调查。有9058人参与调查,这部分人群年龄集中在25-35岁,其中,73.46%的人表示愿意生二胎,23.30%的人不愿意生二胎,还有3.24%的人表示,一胎都不想生。

大学教师小吴刚生了儿子,正计划着过两年再添个女儿。“我1981年出生,恰巧又是独生女,对这个问题感触很深:没有一个同龄人跟你一起长大,觉得特孤独。再往下走,我们的后代岂不是连亲戚都没有了?所以不能让我的孩子有这种孤独感,至少得生两个!”小吴表示,不止她,周围很多“80后”独生子女夫妇,都希望能多生几个。

除了年轻人,记者采访到的大部分老年人也都表示出强烈的“想抱第二个孙子”的愿望。某小区居委会赵大妈告诉记者:“我家就一个独苗,儿媳也是独生女,现在他俩要赡养四个老人,太辛苦了!我就希望他们多生,这样孙子辈能减轻很多赡养老人的压力。”

但在采访中,也有一部分人持反对态度。外企员工小蒋无奈地表示:“现在生养和教育孩子的成本太高,我和妻子的工资加起来只有3000多元,还要供房和买车,负担一个孩子已经很吃力了,生二胎不现实。”某媒体从业者徐小姐态度更坚决:“二胎?我连一胎都不想要,这年头,孩子从小就被施加各种社会压力,童年的快乐早就被剥夺了,我可不想给孩子找罪受!”

生二胎有人关心有人担心

刘晓阳今年32岁,在北京某事业单位工作。2008年结婚,儿子4岁。“如果政策放开,我一定再生一个。”刘晓阳是独生女,但因为丈夫不是,按照计划生育政策,他们只能生一个孩子。

刘晓阳说:“一个孩子太孤单了,所以特别希望儿子能有个兄弟姐妹,这样对孩子的人格形成、心理健康都有好处。另外,独生子女受到的关注太多,父母和孩子的压力都很大。”

在北京某国企工作的李丽雅也是独生女,“期盼政策松动。因为老家在外地,父母年岁大了,自己却不能陪在身边,要是我有个兄弟姐妹,就能多个人照应。我儿子今年5岁,如果我能再生一个,将来我们老了,他们照顾我们也没太大压力。”

前段时间看到韩国飞机失事,李丽雅开始关注“失独”问题。“我根本无法想象,如果我的孩子到了十八九岁突然出事我会怎样。”

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中国每年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全国至少有200万老年人因无子女而面临巨大的养老、医疗、心理等方面的困难。

从1982年计划生育列入基本国策至今,我国人口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也产生了无数的“风险家庭”。

与刘丽雅不同,38岁的马燕没有再生一个的打算:“家里房子不大,目前来看也换不了大房子;自己和丈夫上班都很忙,孩子基本由老人照看,老人也无力再照顾一个。”“养个孩子成本太高,我很担心没有办法给他良好的成长环境。”马燕说。

对放开“单独二胎”意见各不相同

“目前,我国平均每个妇女约生1.6个孩子,生育率之低已位居世界前列,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北京大学健康老龄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曾毅说。

独生子女的成长背景,也让许多“80后”父母害怕承受“二胎”的负担。“有些‘80后’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如果人口政策持续不变,他们作为第一代独生子女,可能拥有了最幸福的童年,但老年生活却并不美妙。”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顾宝昌说。

根据学者的研究,从现在的人口结构看,到205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上最“老”的国家,老龄化问题将非常严重。到那时,面临问题的六七十岁的老人,就是今天的“80后”。

也有学者对放开二胎持反对意见。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马庆钰认为,人口多是导致目前国民生活质量不高的重要原因,资源、教育、就业的各种矛盾,也使政府管理面临着巨大压力。

“根据我国目前的人口情况,还不能松动计划生育,这种松动有可能蚕食我们原有的边界,使得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产生问题。主动权放手后,再回过头来收就很难了。”马庆钰说。

“单独二胎”政策假想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顾宝昌说,完善我国生育政策的方向主要聚焦在从目前的“双独二胎”转向“单独二胎”这一点上。

如果政策依据专家推测进行调整,中国的人口会不会反弹?劳动力短缺的问题能不能解决?“未富先老”的挑战能不能应对?相关专家对“单独二胎”政策作出种种假想。

能承受人口问题之重?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末,全国总人口13.54亿人,全年出生人口1635万人,自然增长率4.95‰,人口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

顾宝昌认为,实行“单独二胎”政策意在让中国的人口结构朝着正常、健康的方向调整,新增人口可以预见,也能承受。

“计划生育政策已经产生了长远而深刻的影响。”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说,由于生活、教育成本的提高,低生育思维定式已在处于生育期的新生代家庭中悄然形成,实行“单独二胎”短期内也许会有人口增加,但从长远看不会对人口总量造成较大影响。

人口红利优势“四两拨千斤”?

“劳动力人口的下降,标志着人口转型的拐点,意味着我国的人口红利将进入逐渐收缩的态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张翼表示,“实行‘单独二胎’政策也是调整人口结构的重要手段之一。”

有专家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归功于人口红利。但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认为,放宽“二胎”后,新生儿无法迅速转化为劳动人口,保持中国经济增长、应对人口红利减少,归根结底要靠技术进步和解放生产力。

老龄化危机“二胎”能化解?

第5篇

河北大学经济学院 河北保定 071000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单独生育二孩政策,这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适时调整,是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然而在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家庭中,有相当一部分夫妻并没有二胎生育意愿。这已经成为了一个普遍现象,具有一定的社会共性原因,本文对此问题的社会成因进行了简单探讨。

[

关键词 ]单独二孩;生育意愿;社会原因

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决定启动单独生育二孩政策。这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是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一是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有利于逐步实现国家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统一,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三是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家庭生育二胎意愿低

从“单独两孩”政策出台亮相,到2014年1月浙江省率先放开“单独两孩”政策,全国多地“单独二孩”政策相继迎来实施一周年。千呼万唤的“单独二孩”政策终于落地了。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前期开展的生育意愿调研显示,“单独二孩”政策全面落实后,在全国范围内符合生育新政的1500万至2000万夫妇中,大约有50%至60%的人表示愿意生育第二个孩子。然而现实却是,截至2014年12月申请并获批的“单独”夫妇仅有92万对,要知道,这些人即使申请了也并不意味着都生育,而且不会在同一年内生育,因此目前这些申请获批的“单独”夫妇实际生育二孩数将明显小于92万,这对于每年有1600万左右人口出生的中国来讲显得微不足道。

现实情况是在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家庭中,放弃生育二胎的夫妇占有很高的比重。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是哪些原因导致如此高比例的人群放弃二胎?

二、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家庭放弃二胎的原因

可以说,符合政策家庭放弃二胎,已经或者即将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具有一些相同的社会成因,值得我们予以关注与探讨。

(一)生育成本过高

孩子多了可以适当缓解养老的压力,使独生子女不再那么孤单,可以维持人口均衡发展,但是生孩子的确不是简单的事情,生得起还得养得起,养育孩子的成本是必须并且首先要面对的问题。

在不愿意生二胎的原因里“经济成本太高”是主要因素。对年轻群体来说,有自主选择生二胎的权利固然是一件好事,但是一涉及生养孩子所要付出的高额成本,现实的经济状况和生活压力让人产生了不少的犹豫和顾虑。

长期的一孩化导致社会上一个家庭一个孩子成了常态,家庭把所有精力和资源放在一个孩子身上,提高了平均每个孩子的养育成本,生养一个孩子自出生到大学毕业,从照料、食品及日用品花费,到教育投资,城市孩子大约得花费100多万元,农村的孩子也需花费20至30万,这还不包括结婚、买房这些重大投入。生育第二个孩子,将使孩子相关的各种支出大多变成了双份,尤其是房子够不够住也是个重要问题,加大了家庭买房、换房等方面的压力,在教育投资一定的情况下,家庭两个孩子的教育质量能不能都跟得上也是许多家庭必须顾虑的问题。

在我国相关社会保障还未跟上的情况下,生育第二个孩子增加的各种花销在普通的工薪阶层看来确实令人难以承受,心有余而力不足使许多人面临养不起两个孩子的窘况。现今很多年轻人一定程度上在结婚、买房上都在“啃老”,而在自身经济状况不允许的情况下,生养二胎将会导致“二次啃老”。“养不起”是民众在面对“单独二胎”政策时考虑的首要因素。

(二)工作压力过大

随着我国现代化的发展,年轻人大多会在城市工作和生子,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繁重的工作以及巨大的工作压力使得他们的精力与体力难以承担第二个孩子的生育、抚养。许多女性也不再把全部期望系在孩子和伴侣身上,而是更多地关注个人发展,而男性也因为抚育孩子会占用他们可以用来发展事业的时间和精力、增加他们的机会成本而降低生育意愿。我国虽然不断完善劳动用人制度,但是不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在很多小的个体户雇员中普遍存在。不少企业也存在着其他各种问题,要么是女员工怀孕期间没有任何工资、要么是没有产假。许多女性在怀孕后都会被用人单位解雇或者是不再签署续约合同,从而使得她们在怀上孩子的同时面临失业。

可以说,综合以上因素,选择生育第二个孩子,会给父母的职业发展带来较大的压力,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其上升空间,给家庭也带来了较大压力。

(三)家庭养老压力

在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的现实下,许多家庭选择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托付给老人抚养以减轻自己的压力。然而,在达到一定生育间隔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时候,许多老人的年龄已经偏大,其体力和精力已经难以照顾孙辈,甚至自身都已经开始需要照顾,尤其是在当今第一胎生育时间都在普遍推迟。

在现在较为普遍的一对夫妇要赡养四位父辈老人加上八位祖辈老人“二四八”赡养结构里,符合政策家庭的年轻夫妇面对如此巨大又不可控的赡养压力,选择减轻可控的抚养压力放弃生育第二胎,也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四)生育观念转变

所谓生育观就是人们对生育问题相对稳定的看法和主张,也是指人们对于家庭的生育功能的基本认识及所持的态度。应该说,生育观念的变化是符合政策家庭放弃二胎生育行为的思想基础。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实行和日益深入人心,再加上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建立健全,许多人的生育观念发生了重大转变,多子多福的陈旧观念早已被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的新生育观所取代。“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在潜移默化中被大部分人所接受,成为习惯与常态。再加上生活、教育成本的提高,低生育思维定式也已在处于生育期的新生代家庭中悄然形成。许多年轻的父母注重孩子素质培养,不断提升生活品质,觉得养好一个孩子就够了——在越来越追求个性发展和生活品质、理想追求的今天,许多年轻父母的选择逻辑是,如果保证不了自己和孩子的生活品质,就宁愿不要多生,宁可少生,也要优育。

参考文献

[1]吴佳佳.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就调整人口政策相关问题答记者问.经济日报,2013(11.17)

[2]童曙泉,骆倩雯.约 27 万对单独夫妇愿生二胎.北京日报,2014(1.16)

[3]惠敏.2013~2014年中国男女婚恋观调查报告发布.中国妇女报,2014(1.14)

[4]王广州.“单独”育龄妇女总量、结构及变动趋势研究.中国人口科学,2012(3)

第6篇

关键词:自我探索;自我分化;单独二孩;家庭策略

前言

以独生子女政策为核心内容的中国计划生育政策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推行。推行其间略有微调,如放开“双独二孩”,以及部分省份农村地区实施的“一孩半”政策(第一个孩子为女孩,可生育第二个孩子)等[1]。2013年11月15号,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标志着“单独二孩”政策将正式实施。

单独二孩政策是在人口老龄化、独生子女问题、社会生育二胎意愿强烈的背景下实施的,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大有裨益[2]。在此背景下,一批年轻夫妇想生育二胎,却有新闻报道孩子让父母签“保证书”才让父母生二胎,或以自杀威胁父母不让生二胎,此类现象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家庭和谐。我们所要探究的就是该现象发生背后的原因,并试着协助家庭成员找到解决措施。在“单独二孩”政策下,第一个孩子面临着心理挑战,他们会采取怎样的措施迎接将要改变的家庭格局,而家庭的其他成员又会采取怎样的应对策略来应对即将发生的种种情况。为此,我们小组以鲍恩(Bowen)的家庭系统理论的自我分化为工作原理,探究“单独二孩”政策下家庭的应对策略。

此项研究有别于二胎政策到底该不该实行的研究,既然政策已经推行,我们所要做的是在最大程度上适应该项政策。该项研究旨在为受到二胎政策影响的家庭提出相关建议,更好适应家庭生活,在家庭面临成员结构变化时采取更好的策略来应对。

一、研究问题与内容

(1)研究问题

二胎政策实行,首先受到影响的便是家庭。当家庭受到来自社会的冲击时要采取策略,是抵抗还是适应,这将对家庭产生极大影响。我们所要研究的便是家庭在面对单独二孩这一政策冲击下如何做出正确的家庭策略。其中涉及到第一孩的自我分化程度与自我接纳,主要是探究第一孩如何正确应对家庭的这一变化。

(2)相关名词解释

该项研究以鲍恩(Bowen)的家庭系统理论的自我分化为工作原理。家庭系统理论认为家庭是一个互动的系统,家庭中每个成员中的行为相互影响[3]。本文主要探讨自我分化对于家庭成员的影响。Bowen使用“自我分化”来讨论个体在家庭中情绪依恋与独立自主的程度, 认为自我分化是一个人把自己的情绪与理智区分开来的能力[4]。自我分化程度较低的个体可能会采取两种极端的适应模式:一是与他人断绝,使自己完全独立于他人,表面上形成虚假的自我感和夸张的独立性;另一种是与他人融合,通过过度依赖他人和顺从他人来减轻自己的心理压力。因此如果第一个孩子的自我分化程度不高,那么在面临接受父母的第二个孩子时,或许会产生焦虑,担心父母从此冷落自己或要将父母的爱与他人分享,导致了父母想生二胎却受到了来自第一个孩子的阻力。

自我接纳是指对自己、对现状、对环境的接受,承认它们存在的事实,不否定、不抱怨、不无条件的想要去改变。自我接纳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自我的接纳;二是对环境的接纳。而每一个方面,又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现状的接纳;二是对形成背景、原因的接纳;三是对改变过程的接纳。本次研究主要是研究第一个孩子对环境的接纳,能否接纳即将到来的第二个孩子,或是第二个孩子已经到来,能否接纳这个即成的现状。

家庭策略(family strategy)这个概念来自于西方家庭史的研究, 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工业化过程中家庭的作用, 家庭策略可以为家庭面对社会变迁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是家庭及其成员的决策动机和过程[5]。家庭策略在这里被解释为家庭成员为应对二孩政策采取怎样的措施以平衡各个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6]。

自我分化量表(DSI -R)是一个包含43 个项目的自我报告工具,是Skowron 等人基于鲍文的对自我分化概念的解释以及前人研究的成果,于1998 年研制出的自我分化测评工具[7]。在本次研究中我们为了更符合研究对象的特点运用了40个项目,并对此量表进行了一些修改。该量表是从四个方面测评了个体同原生家庭及当前家庭成员之间的重要关系模式[8]:①情绪反映(emotional reactivity):对于个体情绪强烈程度的一些描述;②自我立场(“I”position):体现了个体自我独立性水平高低;③情绪阻断(emotional cutoff):有关亲密关系的测量,个体在亲密关系中是否有不适, 情感是否脆弱,对于亲密关系是一种怎样的体验;④人际熔合(fusion with others):测量个体的人际关系,在同重要的他人特别是同父母的交往中,情感上表现出过度卷入或认同的程度,是否过度依赖亲密关系。

第7篇

摘要:2008年9月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并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演变为一场世界性经济危机。尽管传统贸易理论认为自由贸易政策更有利于促进世界经济复苏,但现实却是,各种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仍经久不衰。以2009年中美轮胎特保案为例,回顾了轮胎特保案的发展过程,进而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分析美国贸易保护政策决策过程中的各种政治经济因素间的博弈,并从中得出若干启示,以期在后金融危机时期有利于我国外贸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贸易保护主义;政治经济学分析;中美轮胎特保案

中图分类号:F752.0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3-0009-03

引言

2008年由美国金融危机所带来的经济危机,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经济衰退,全球经济至今尚未完全复苏。根据传统经济贸易理论,自由贸易能最大限度地增加世界福利,因而自由贸易政策能更好地促进全球经济的复苏。

但是,自由贸易理论并不能解释现实状况。2009年,中美轮胎特保案是美国政府为应对美国汽车轮胎业衰退而采取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对轮胎特保案,其决策过程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来分析,将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因为传统贸易理论仅仅局限于在经济分析的框架内考虑贸易政策的决策过程,而忽视了政府目标和行为、各利益集团等非经济因素对贸易政策的影响。有鉴于此,本文以中美特保案为例,基于政治经济学的立场来分析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决策过程,并提出若干建议,以利于在后金融危机时期更好地促进我国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升级。

一、贸易保护主义的典型案例:中美轮胎特保案

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产乘用车轮胎发起特保调查。其在诉状中称,从中国大量进口的轮胎损害了当地轮胎工业的利益,若不对中国轮胎采取限制措施,将会有更多的美国轮胎业工人失业。4月29日,ITC启动对中国轮胎产品的特别保障措施调查;6月29日ITC决定对轮胎特保案救济,以中国轮胎扰乱美国市场为由,建议美国在现行进口关税的基础上,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三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从价关税。7月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向总统和贸易代表办提交救济措施报告;9月2日贸易代表办公室在咨询财政部、劳工部、商务部等部门意见后向奥巴马提交了轮胎特保案制裁意见;9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不顾中国方面和美国业界的反对,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即在原有4%的关税基础上,今后三年分别加征35%、30%和25%的附加性关税。这一特保措施于2009年9月26日正式生效。

根据中国橡胶协会的统计,中国生产的轮胎有40%供出口,而其中三分之一出口到美国。美国对中国实施轮胎特保案后,征收35%的关税,这意味着第一年中国的轮胎产品将无法出口到美国。三年惩罚性关税将影响到中国10万工人就业,损失约10亿美元的出口额。

虽然奥巴马政府认为这是为缓解经济危机所采取的一种救济措施,但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从本质上说,这显然是一种以邻为壑的贸易保护主义举措,其背后蕴涵着复杂的政治经济动因,必须在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内来寻找其原因和对策。

二、美国实施轮胎特保措施的政治经济学分析基础

(一)新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

新政治经济学是用来分析政治因素如何影响经济政策制定的理论之一。它的理论前提来自于对经济学方法论中理性人假设的认可,并将一国政治经济决策活动视为一系列的利益交换活动。具体而言,新政治经济学在新古典经济学的基础上引入了公共选择和集体行动逻辑等分析方法,认为政府决策牵引着许多强大利益集团相互博弈和妥协,是政策供给方(政府)与政策需求方(各利益集团)各自利益最大化的结果。它认为,一国制定的贸易政策是偏向开放还是贸易保护,除了要考虑其经济方面的因素,还要考虑政治上的因素,要顾及各种政治势力的影响和诉求。贸易政策最终成为公共制度安排的结果,不是“外生”形成的,而是政治因素“内生”决定的,这是解释贸易政策决策结果的重要变量。换言之,贸易政策的形成是各方政治势力相互影响的结果,它不仅是各种经济因素均衡的产物,同时也是各种政治因素博弈的过程,是政治市场力量均衡的结果。

(二)轮胎特保案的新政治经济学解释

在政治市场上,针对不同的政策,均衡的主体也随之发生改变。以中美特保案为例,选民(劳动工人联合会、产业工人联合会、轮胎行业相关利益集团)、政治家(总统和议员们)是该博弈中主体,这两方有着各自不同的利益目标函数。根据公共选择学派理性人假设,在美国,政治家(总统和议员们)作为轮胎特别保护措施条例的供给者,追求的是自身的当选和连任,以及连任后的支持率,因而他们为了在选举中获得足够多的选票并在当选后能够取得最大限度的支持,会根据自己预先设定的目标制定贸易政策,即使有时候该目标并不与国家利益相一致。拥有选举权的劳动工人联合会、产业工人联合会、轮胎行业相关利益集团的选民作为政治产品的需求者,则会根据自己的利益期望,利用其手中的选举权,把选票投给那些保护美国轮胎行业利益,减少轮胎业冲击的决策者们。因而,这决定了中美轮胎特保案的条例细则所牵涉的利益各方范围甚广,而且各个利益牵涉方的目标函数又不同;这决定了其条例细则的制定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以最大化各方的利益为目标,并在不断的矛盾和斗争中逐渐走向均衡的结果。当然,这也说明了民主制国家的贸易政策或经济决策并不是单纯地由政治家或某一阶层决策,而是由广泛的社会阶层和集团参与所做出的公共选择。

在中美轮胎特保案中,具体地从公共选择理论的角度来说,美国对中国出口轮胎所征收的关税将产生收入分配效应,使得政治市场中的参与者――选民(劳联、产联和利益集团)和政治家甚至中国方面各相关人员将根据他们各自的既定目标或既得利益产生对该特保措施的需求和供给;该特保案所征收的关税率作为贸易保护政策的“价格”将在政治市场中出清,最终达到均衡稳定状态,从而决定了该特保案的形式和征收的程度。从以上分析也可以看出,一国的政治制度、体制和结构特征决定并制约着贸易政策的各个方面。

三、美国对华实施轮胎特保措施的决策过程

以上对中美轮胎特保案的政治经济因素分析静态地展示了一个博弈棋局里影响双方力量的各自因素。然而,现实的过程却是,贸易保护政策在政策的需求方和政策的供给方之间进行动态的博弈,当连续的博弈使最终的结果达到一个双方都能满意的点的位置时候,这时的均衡就实现了。美国对中国轮胎出口征收关税的这一贸易政策就是一个均衡,该均衡包含着各种规则、条件,以及谈判最终各方让步的结果。

(一)美国两大政党之间的贸易倾向

20世纪初,共和党最初的选民基础是北方的工业集团势力,其中有美国最强大的钢铁、汽车、造船等重工业部门,他们更倾向于采取贸易保护政策。最初的选民基础是南方种植园的利益集团,他们更希望通过低关税的自由贸易政策,来扩大其他国家对其农产品的出口。

二战之后,共和党和的贸易政策却发生实质性的转变。当时,欧洲的整个工业体系遭到彻底性的破坏,而战火并未真正延烧到美国本土,这就给了美国经济一个迅速崛起的契机。美国逐渐认识到其经济产业结构中工业及其制造业产品贸易的比较优势。这期间,以这些工业部门、制造业部门为选民基础的共和党在对待贸易政策的倾向上慢慢由保护贸易转变为自由贸易。

与此同时,原先的选民基础――南方种植园利益集团在20世纪制造业的飞速发展中反而失去原来的比较竞争优势,其出口市场一直在萎缩,到后期美国的农业只有靠政府的补贴才能生存下来。这时候,就转而利用民粹主义的意识形态来争取劳动工人联合会和产业工人联合会来作为其选民基础,而劳联-产联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总是以中国出口的廉价产品扰乱美国国内市场秩序、减少其行业工人的就业机会、损害其相关工人的利益为由,反对与中国实行自由贸易的政策。

(二)美国国会与政府在实施轮胎特保案中的较量

美国的政治体制是三权分立的,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之间各司其职、互相独立,但也相互依赖和竞争,其中司法机构有对前两者进行监督的责任。在这样的政治体制中,由于国会与总统的选民基础不一样,各自受到的利益集团影响不一样,以及各自内部的架构和部门利益也不一样,加上他们对所需的专业知识也不一样,吸纳的人才也是各有侧重,因此处理信息、看待问题的角度也会有很大差异,经常产生很大的分歧与冲突。从而一项贸易政策的制定是美国国会议员、总统及政府人员之间互相牵制、博弈的结果。

1.国会对轮胎特保案的支持

国会议员的目标是争取连任的几率达到最大化,而这主要取决于普通选民的支持和利益集团的捐资与支持。赫克歇尔-俄林的模型认为,由于生产要素可以在各个部门自由流动,因此国际贸易可以使相对丰裕的生产要素获益,而使相对稀缺的生产要素受损。以中美特保案为例,轮胎行业的工人无疑是属于普通选民的阵营,而且在美国是属于相对稀缺的生产要素,从而贸易自由化会使得该工人组织利益受损,所以轮胎行业的工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只会联合起来向国会议员施压,促使其推行贸易保护政策。国会对华贸易态度会比较消极,较容易受到其国内消极对华舆论的左右。

2.政府对轮胎特保案的有限支持

政府对华贸易政策倾向则较为务实。首先,总统是通过全国范围的选民选举产生的,而国会议员只是通过各个州的选民选举产生的,因而总统做出的决策会站在更高的层面上来考虑问题;其次,总统与特殊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较远,因而会更看重国民福利而不是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从而能够做出代表全局利益的决策。从这个角度上看,美国政府是站在国会的对立面的,应该是反对轮胎特保案的。

(三)美国各利益集团对轮胎特保案决策过程的影响

利益集团主要是通过游说活动、院外活动甚至人际交流和示威活动等自下而上地影响贸易政策的走向。像牵涉众多利益集团的美国轮胎特保案是在各个利益集团的斗争抗衡之下做出的。

1.民主与集权国家对利益集团的不同定位

在集权制国家里,为了迎合处于垄断地位的利益集团需要,一般只有社会主要利益集团参与经济决策的制定过程;但在美国,一般是多个社会利益集团共同参与决策制定过程,这些利益集团尽管有大小、主次要之分,但是他们的利益诉求在贸易政策的制定过程中都会被考虑进去。因而,轮胎特保案的制定首先要考虑的是利益集团的利益最优化。在美国的政治体制下,每个利益集团都有他们向上诉求的渠道,可以向国会和政府提出利益诉求,对其形成压力,进而影响政策的制定。

2.利益集团影响中美特保案的作用机理

根据格罗斯曼和赫尔普曼(1994)的“保护待售”模型,政府在博弈中的目标主要是取得政治支持最大化,以争取上位和连任。在此模型中,利益集团与政府进行两阶段的非合作博弈。首先,利益集团通过为当权政府提供政治献金以影响美国是否对中国出口轮胎采取惩罚措施,这其中夹杂着偏好各异的利益集团;然后,政府会比较不同利益集团的捐资,从而侧重考虑捐资较多的利益集团,最终决定美中轮胎贸易政策的方向。在该理论中政府被看做是“公共人”,对贸易政策进行“菜单拍卖”,同时尽可能协调好普通选民与特殊利益集团之间的竞争关系和利益,从而获得总政治捐献和总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3.具体利益集团对中美轮胎特保案的博弈过程

不同利益集团的政治捐资活动对贸易政策的影响方向是不同的。在中美轮胎特保案中,各利益集团在对华的贸易倾向上也是要一分为二的。首先,赞成中美轮胎特保案的包括:(1)美国的钢铁联合会;(2)美国的劳工联合会;(3)人权组织;(4)宗教组织。前两者经常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自下而上向相关的政府部门施加影响,以福利损失为代价获得贸易保护;而后者则是经常以人权之名,对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和劳工生活状况进行指责,主张尊重生命自由的权利,并时常涉及我国的宗教自由问题。其次,反对中美轮胎特保案的利益集团有:(1)美国轮胎进口商、零售商;(2)美国汽车行业;(3)美国消费者协会。前两者可以从中美贸易自由化中降低成本,取得竞争优势,是贸易自由化的受益者,;后者则可以从中享受降价带来的消费者福利的提高。这两个完全相反立场的利益集团都会对政府提供政治献金,以期在决策制定过程中拥有一定的影响力,从而使得该特保案是在利益集团各方的参与下博弈形成的。

四、中美特保案的政治经济学启示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加入WTO的成员国之间相互开放彼此的市场进行贸易。就中美之间的轮胎贸易来说,中国由于廉价的劳动力、低估的人民币汇率以及追赶型不计环保代价的发展模式使得中国的轮胎产品在出口时具有很大的竞争优势。通过在新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下,探讨金融危机背景下,美国对中国轮胎出口所采取的特保措施的成因,并得出该贸易保护政策的制定是在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从中可以得出关于我国出口遭受美国不公平对待的一些启示。

(一)深入了解美国的利益集团,加强我国相关出口产业集团与其之间的商业结盟

美国轮胎零售商、经销商以及消费者都是贸易自由化的受益者。该相关的利益集团本可以动用他们的政治捐资活动来对国会议员施加影响,促使美国不对中国采取轮胎特保措施,但是此次贸易政策的结果却南辕北辙。究其原因,主要是国内轮胎巨头没有与遍布全美各处的轮胎零售商、经销商,乃至美国汽车产业的潜在利益伙伴结成紧密利益共同体,而是只顾生产和销售,所以没有利益伙伴站出来竭尽所能地为我们说话,给美国政府施加压力。

(二)在战略层面把握中美贸易政策走向,并在微观层面积极应对

第8篇

然而,这些新政却引发不少议论。

“地方版”计生政策释放新信息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近日,个别地方计生新政的出现,让人们关注到它的新信息。

25年来,山东首次取消二胎生育间隔,明确指出符合条件的夫妇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第二胎生育时间。对此,山东省立医院妇科副主任医师李长忠指出,孕妇年龄大了,胎儿畸形率就会增加,还会增加流产率,从而导致人口生养成本增加。此前,上海、海南等十多个省份已经取消这一规定,这有利于维护群众的生育权益,也有利于妇女的健康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行政执法成本。

武汉计生新规的征求意见稿中也有值得肯定的亮点,如全文没有“强制终止妊娠”“必须绝育”等字眼,明确加大对独生子女的优待奖励和对失独子女家庭的保障力度等。专家指出,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的人口状况不同,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发展状况等情况因地制宜地逐步完善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人口发展政策体系。

双方均是独生子女的夫妻可生育第二胎、取消二胎生育间隔……30年来,我国各地不断根据实际情况完善政策,折射出我国人口政策更灵活、更人性化的新趋势。这也正是此次地方新政得到认同的原因。

“出生新政”引发争议

武汉计生新规征求意见中有一条规定,“未婚生育且不能提供对方有效证明的;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生育子女的”,要缴纳一定额度的社会抚养费。

征求意见稿一出便引发争议,有人支持遏制“小三”;有人认为新规让违法成本具体化,可能助长婚外生育;有人则担心这可能导致堕胎、弃婴现象增多。

备受争议的还有去年生效但近日才进入执行时间的浙江省“出生证”规定:新生儿出生超一年,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对这一政策的手段和目的,人们均表质疑:到底是为了防范人口拐卖还是为防超生?强制的亲子鉴定如何才能不伤害当事人隐私?“被鉴定”却需百姓买单?打拐是政府的事,不应该把这个责任落到家庭头上,实行亲子鉴定,直接把一些家庭隐私暴露出来。逾期不办理出生证明的多数都是计划外的孩子,而且进行亲子鉴定费用不低,都需要家庭承担,这完全是部门利益作祟。受访专家表示,越位去捡芝麻,是这些条款遭遇争议的原因。

公共决策如何寻求“最大公约数”

与出生相关的系列政策,是涉及每个家庭的社会公共政策。其制定的最基本原则,应该是让人们生活更幸福,而不是找麻烦。受访专家指出,部分地方“出生新政”遭遇舆论谴责,对政府部门而言至少有三点启示:

政府部门在制订相关政策时,一定要寻求“最大公约数”,听取群众意见,维护大多数人的合法权利。政府决策应有科学评估,好的出发点不一定有好的政策,还需要有科学研究的基础。

相关政策还应有针对性,应抓职责范围的主要矛盾。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清楚自己的角色身份和界线,该做什么。

第9篇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7019203

1问题的提出

197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3条规定明确提出“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这就意味着计划生育成为一项时效长、影响范围广的基本国策之一。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我国人口结构也因此发生了历史转折,由“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增长率”迈入“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同时也创造了长达30余年的“人口红利”,具体表现在充足劳动力资源、高储蓄率、低劳动力成本对经济促进效用。然而,随着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人口老龄化、劳动力的短缺、失独家庭的数量增加等社会矛盾也日益增加。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逐步放开严控生育政策向“单独二胎”过渡引起了各方热议与论辩,关于单独二胎政策究竟是如何形成的?本文运用倡导政策联盟框架分析其中政策参与主体在政策变迁中博弈与学习的过程,并提出单独二胎政策进一步发展的方向。

2理论基础:倡导联盟框架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的发展实质就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对于公共政策变迁而言,在外部环境和内部的决策子系统之间博弈的影响下也在持续不断的变革,逐渐成为公共政策存在的一种常态。传统政策变迁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Charles Lindblom 的“渐进主义”模型,该阶段以Robert Nakumura的“阶段分析法”最为典型,它把问题界定、议题设置、政策规划、政策设计、政策执行与结果评估视为公共政策变迁的过程,这种视角最大的弊端是把政策看成是一种线性过程的变迁,忽略了公共政策变迁的动态性,无法对政策变迁作出全面性、动态性的解释。20世纪80年代Sabatier&Jenkins-Smith在“阶段分层法”批判的基础上提出“非线性公共政策变迁过程”的理论典范―倡导联盟框架。该理论努力探究代表不同价值观的政策行动者如何通过竞争和学习从意识形态、政策利益的对立转化为共享一套信仰体系的过程,从而实现政策变迁。为了更加清晰的解释政策变迁过程具体情况,倡导联盟框架需要通过观察一个十年或更长久的时段来解释政策的变迁,具体理论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倡导联盟框架的政策主体

传统的政策变迁理论认为政策的变迁是不同利益集团件相互讨价还价的结果。与此相反,倡导联盟框架则认为是由持有不同政策立场的行动派相互博弈、相互学习的过程。这种思想源自于对“行政管理机构、立法机关、利益集团”的传统铁三角的批判,希望从原有的模式中拓展出来,主张把共享一个特定的信仰系统(信仰、价值取向、立场、问题的态度)的政策行动者归属于同一个行动联盟。然而,在一个政策系统当中会存在多个政策联盟,由于各自的政策偏好和政策目标的不同则会引起不同程度的矛盾和冲突,甚至会引起政策僵持。因此,各种倡导联盟需要设法把他们的内核信念转变为公共政策,如果发生政策僵持,权威决策者、专家学者等也将充当政策经纪人协调各方的矛盾,提出一个折中的方案将矛盾降至最低。

2.2倡导联盟框架的影响因素

引起政策变迁影响因素不是单一的,而是由相对稳定因素和外部事件的互动的结果。相对稳定的因素一般指在较长的时期内基本没有较大变动的因素,如政策问题背景、基本的社会结构、社会资源等一切可能对引起政策过程变化的影响因素。外部事件相对来说活跃程度较大,如社会经济条件、民意、其他子系统的决策影响等。倡导联盟框架重点关注这些变量的属性如何影响政策的变迁的发展,真正摆脱了传统的从单一因素决定论。真正回应政治价值取向多元化和环境复杂化的实践背景。

2.3倡导联盟信仰系统

倡导联盟理论认为每一个政策变迁都有具体体系化的信仰系统,信仰系统主要包括倡导联盟的价值取向、问题认知、政策目标认同及目标优先序等。这些信仰系统对于人们对问题的判断、选用政策工具和路径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信仰系统由抽象到具体可分为三个层次:深层核心信仰、政策核心信仰、表层信仰。深层核心信仰属于抽象信仰层面,如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宗教信仰等这类难于改变价值观,它直接影响政策核心信仰和表层信仰,直接改变倡导联盟的判断力、认知力及其行为规范。政策信仰是较为具体的信仰,是由政策子系统当中的行动者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将深层核心信仰作用与某个具体政策,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一个联盟政策的核心信仰并非僵化不变,只是调整起来非常困难;表层信仰指政策变迁当中具体的规范,如对问题界定、影响问题的成因,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等。

2.4倡导联盟信仰系统间博弈

不同的倡导联盟为扩大自己信念体系的影响力,需要借助各种手段保证目标的实现。其一,通过设置议题讨论发动联盟内部的成员从事发表言论、抗议、选举等活动,引起广泛的关注。其二,策略性的利用媒体宣传联盟倡导的宗旨,吸取有相同信仰的成员,扩大联盟内部的力量。其三,借助权威人士、公众舆论、可靠性的信息等各种政策资源与竞争对手进行对话和辩论,通过政策学习吸取各方的信仰体系中合理因素,淘汰不合理的信息,逐渐地调整和改变内部信仰,最终促使政策的产出与实施。若当政策子系统中的各方倡导联盟处于势均力敌时,就会产生政策僵局或内部震荡。政策制定者则会积极寻找各个联盟能接受的折中性方案,缓解各方的矛盾。

3我国单独二胎政策变迁

我国二胎政策经历了一个从鼓励生育时期到计划生育酝酿阶段、计划生育发展阶段、计划生育调整阶段的过程中发展和完善,具体如下四个方面:

一是鼓励生育阶段。新中国成立后十年期间,国家没有明确的人口生育政策,这个时期实际上受前苏联人口政策思想影响以及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影响,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投入到生产和建设中。

二是计划生育酝酿阶段。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表明,我国总人口已突破6亿。马寅初在《新人口论》中表明了丰富的劳动力带来的效应固然是好的,但也是一个极大的负担,如果不加控制与调整金,势必严重影响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提高。党和政府意识到限制人口增殖的重要性,开始提倡群众避孕节孕。

三是计划生育发展阶段。1971年,国务院批转的《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的报告》中提出全面推行“晚、稀、少”宽松型的计划生育政策。而真正开始转变为严格的独生子女政策始于1980年中共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该文件明确指出“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这项政策起初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据统计妇女总和生育率从上世纪20年代初的5.8下降到了1979年的2.7。

四是计划生育调整阶段。1984年中共中央转发了《关于计划生育情况的汇报》的7号文件,对“一孩”政策进行修正。严禁生育超计划的二胎和多胎,对徇私舞弊要处分,经过批准的困难农村家庭允许生二胎,即“开小口”、“堵大口”、“禁歪口”。

4我国二单独胎政策变迁:基于倡导联盟框架的分析

4.1我国二胎政策变迁中的政策子系统的构成及其其核心信念体系

如若对公共政策变迁的整个过程进行深入的研究,倡导联盟框架需要回答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秉持不同政策价值观的子系统在多大的程度上、采用何种政策资源支持自身的政策立场,另一方面是如何对对方的价值观、观点和意见加以引导和约束。在围绕信仰差异进行政策论辩的过程当中,也只有结盟,才能保证提出的政策行动方案的建议被决策者所采纳。

(1)“支持二胎联盟”主张“开放单独二胎政策利大于弊”。

首先,“单独二胎”政策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数量和人口结构。2012年末我国劳动年龄人口9.37亿人,比上年减少345万人,意味着劳动力匮乏的问题使我国人口红利进入逐渐收缩的态势。因此,需要重新激活劳动的活力才能重新分享人口的红利。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证实来这个观点,开放单独二胎政策能让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使得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其次,我国人口迅速老化的现状使得劳动力数量与需要抚养的老人数量比例失衡,未富先老、失独家庭数量激增、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等问题也随之凸显。这将导致社会养老成本增加,年轻人的压力增大。因此,开放单独二胎政策有利于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增强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

(2)“反对二胎联盟”主张“开放单独二胎政策利大于弊”。

与此相反,“反对二胎联盟”认为放开“单独二胎政策,意味基本国策的动摇。担忧一旦放开生育政策,婴儿出生率会在短期内大幅度反弹,一方面这将造成环境、资源、城镇化、就业等问题的恶性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得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形成供需紧张的局面。其次,截止到2005年末,《第四次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人事统计公报》显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工作人员共计508713人,其中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的公务员104753人。《2012年全国公共财政支出决算表》显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的支出是812.85亿元。在防止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上,有关专家指出单独二胎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不了中国的老龄化,它只是在一定的程度上弱化老龄化的水平。从社会的抚养负担来说,迫于社会经济的压力下,许多公众表示不是生不起,而是养不起。

4.2政策取向的学习和政策变迁

政策变迁是政策子系统相互学习、调适和妥协的产物。倡导联盟框架认为,在政策制定的环节上,持有不同信仰的联盟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在充分论辩基础上及时调整提出的政策方案及正常立场。最有利的方式是通过政策学习进行调整,政策学习是政策变迁的重要途径之一,它包括一个倡导联盟信仰体系内的学习和跨越不同联盟信仰体系的学习。从单独二胎政策变迁过程中来看,存在着三个层面的政策取向学习活动:倡导联盟内部、倡导联盟之间以及政策斡旋人。各个倡导联盟之间都围绕所面临的争议点着广泛而深入的政策取向学习活动,其目的是:一抨击对方的观点缺点,二吸取对方观点的合理性。

(1)支持单独二胎政策联盟的学习。

放开“单独的二胎政策”并不完全意味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动摇,当前,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当前的人口结构对经济、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依然存在。要继续坚持落实和稳抓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要继续给予奖励扶助;对违法生育的,要依法依纪予以处理。其次,计划生育并非人口老龄化的主要因素。科技技术、社会发展、医疗水平的提高,也会延长人的预期寿命。另外,老龄化和劳动力不足、人口红利减少没有必然联系。

(2)反对单独二胎政策取向的学习。

对于公众所关心的“放开单独二胎后短期内是否会出现出生人口大幅增长”的观点,“单独二胎反对政策联盟”认为实行放开二胎政策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人口数量的增长从社会的角度上看必然会增加人口与公共资源的矛盾、劳动力的矛盾。由于生活、教育成本的提高,人们的生育观念正发生了转变,“少生优生”的思维定式已在新生代育龄夫妻中悄然形成。面对高昂的育儿成本,即使放开“单独两孩”并不会引起生育的反弹。放开“单独二胎政策”在短期内人口数量增长是可以通过各省政策实施的时间差来进行适当调整。中国正处于出生率降低、升老龄化造成死亡率上阶段,二者相抵,新增人口对出生率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3)政策斡旋人的调和。

当各方联盟严守各自阵地,各执一词,都无法作出让步时,政策将陷入政策僵局的局面。在政策变迁过程中需要政策斡旋人帮助政策子系统摆脱僵局状态。如权威机构、专家都能起到斡旋的作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承担着计划生育工作及相关人口工作的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宣传等工作职责。其部门本身的公共性一方面不能允许政策的改革出现停滞不前的现象,另一方面要想法设法使陷入政策僵局的联盟决策达成一致,共享一套政策系统。二胎政策的出台是否意味着计划生育政策已到“被松绑”,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表明坚持计划生育是长期坚持的“主旋律”,新形势下的许多问题也要纳入思考中,比如人口老龄化、性别比失衡、地区人口分布不均等都是人口政策设计的重要方面。实行二胎政策与坚持国家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两者之间并不矛盾。

第10篇

单独二胎政策会对农村劳动力迁移产生固定效应、回流效应以及制约效应三个影响。

关键词:单独二胎;农村劳动力迁移;固定效应;回流效应;制约效应

中图分类号:G5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4)02-0000-01

20世纪70年代,为了应对我国庞大的日益增长的人口数量,我国于1970年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人口计划正式纳入了国民经济发展计划。1973年明确了“晚、稀、少”的方针,经过逐步发展,政策明

确要求,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生育间隔3年以上。1980年~1984年。计划生育政策进一步抽紧。1980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要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在此情况

下,计划生育政策一度抽紧。地方政府最终把“提倡”当作“政治任务”来抓。基本只准生一个孩子。这形成了国家生育政策与家庭个人生育需求之间的重大反差。1982年把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此

后,虽然经过大小多次的修改,但是计划生育作为控制人口数量,抑制人口增长速度的主要方法沿用至今。

进入21世纪,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健康水平不断提升,我国人均期望寿命由1970-1975年的64.1岁到2009年的73.5①。根据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105)》,我国到2015年

的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5岁。我国人均寿命的增加、人口生育率的下降、老龄化水平的增加导致了我国现阶段养老压力巨大。大都数专家认为刘易斯拐点基本到来,我国劳动力短缺已经成为一个社会事

实:劳动力密集型产业逐渐向东南亚、印度等劳动力更加密集的地区转移。这会导致我国就业压力增大,以致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国计划生育由抑制人口增长的功能应该逐渐转向适度

促进增长的功能转变。

2013年年底,安徽省公布“单独二胎”政策,政策规定:一方或者双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

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

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

个女孩的;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②。

安徽省作为人口资源输出大省,单独二胎政策实施无疑会对农村劳动力人口迁移产生重大影响。舒城县2010年人口普查登记户籍人口为991883人,普查常住人口为749273,流动人口占总人口的25%,这其

中还不包括短时外出务工人员。舒城县作为一个典型的劳动力输出大县,单独二胎政策无疑会对舒城县的农村劳动力的迁移产生巨大影响。主要有:固定效应、回流效应以及制约效应。

(1) 固定效应:是指由于二胎政策的实施,农村劳动力可能存在的生育期望,适龄劳动力会选择不外出务工,在家乡照顾亲人。这就会产生固定效应

(2) 回流效应:是指由于二胎政策的实施,原来已经实施计划生育一胎政策的家庭,可能会选择继续生育,处于对生育成本以及生活起居照料的考虑,可能会选择回到家乡一段时间。这就产生了回流

效应。

(3) 制约效应:是指由于二胎政策的实施,农村劳动力在选择工作更加倾向于选择离家较近,这就会对劳动力的工作选择产生制约。这就产生了制约效应。

综合以上三种效应,本文认为:单独二胎的实施会对农村的劳动力迁移产生影响,并且,这种影响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政策实施之后,如何保障受政策影响的居民能够可持续的工作,保证稳定的度过

生育期,这是县级工作单位要重视的工作。因此,本文认为:1、政府应当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为符合政策的居民提供便利;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可能到来的生育小高峰做好准备;3、做

好宣传教育、后勤保障,既要让符合政策的人群得知生育权利,又要防止居民误解国家政策,造成政策外生育。

参考文献

[1]翟昱.论计划生育权利义务的双重属性――以我国人口政策调整为背景[J].法商研究.2012(06)

[2]杨发祥.当代中国计划史[D].浙江大学.2004

[3]许抄军,朱桂芳.计划生育对人力资本提升的促进作用――以湖南省为例

[4]姚立军.新农合对农村劳动力迁移的影响分析―基于CHNS数据分析[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2013(10)

注解:

第11篇

【关键词】 全面二胎 女性就业 性别歧视

一、研究背景

(一)政策背景:全面二胎时代的到来

2015年10月,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随着“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是否生“二胎”再次成为了民众讨论的话题。虽然这项政策可以缓解目前老龄化社会的压力,然而现实是可能进一步加大对女性的就业歧视。女性在工作和生儿育女之间将更难平衡,这不光是初次就业的女性可能遭遇“隐形门槛”,在职女性也会面临“职业瓶颈”。

(二)社会背景:女性就业歧视现象层出不穷

虽然我国在《宪法》《劳动法》等一些法律条文中明文规定了男女拥有平等的劳动就业权,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对女性的录用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用条件。但是,现实生活中,对女性的就业歧视现象依旧是层出不穷。女性因自身特殊的生理条件以及其肩负的哺育下一代的家庭责任,在特殊时期内可能会影响其劳动义务的履行,因此女性在求职的过程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三)经济背景:企业因经济利益偏好男性员工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重要的一员,本身是个“理性的经济人”,企业始终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由于女员工怀孕和生理期间带来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企业自然而言会偏向于招聘和录用男性员工。全面二胎时代的到来,使得那些具有相对优势的已婚已育女性也重新有了成本风险,也使得本来就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其他女性的处境更是雪上加霜。从企业的用人成本考虑,现在政策越来越倾斜保护女性员工,反而造成了企业不想用、不敢用女员工,而一部分女员工也存在恶意适用规定的情况,更激发了企业的抵触情绪。

(四)法律背景:相关法律法规与社会现实问题脱节

在《就业促进法》中有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等不同而受歧视。但是,法律虽有原则性指导,却缺乏行之有效的救济措施,使得就业歧视普遍存在,用人单位有恃无恐,劳动者苦不堪言。另外,我国还没有制定统一的《反就业歧视法》,难以关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女性可能存在的就业问题。同时,现行的生育保险制度不完善,很难应对全面二胎政策带来的新挑战。

二、现状

(一)就业准入门槛高

目前,在同等情况下,女性进入劳动力市场比男性更困难,雇主并非因为现实的效率问题拒绝女性而主要是性别因素。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用口头或文字的形式表达对男性求职者的偏好,或者用比男性更高的录用标准来要求同等条件下的女性求职者。

大学女毕业生正值结婚生育的年龄,工作不久后也将面临这些问题。许多用人单位因为生理因素直接拒绝录用未婚未育女性,有的还限制了女大学生结婚和生育的时间。全面二胎政策的出台,对女性的歧视也进一步加重,企业会将是否生二胎纳入考虑范围,这对女性的录用标准也进一步提高,女性就职门槛也随之提高,加重了社会的不公。

(二)工资报酬水平低

我国《劳动法》已有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然而在从事相同工作的人中,由于性别的不同却导致了收入的不平等。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经济研究所今年1月的《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对2015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进行了统计和分析,从2015年高校毕业生月起薪来看,男性比女性平均高出553元。由于受到传统性别观念的影响,大部分企业认为女性的劳动生产率可能会受到生理因素的影响而低于男性,使得她们创造的劳动价值较小。全面二胎政策的实行,用人单位对女性生理因素的负面效应进一步夸大,使得女性的报酬和福利低于男性,剥削了女性的劳动成果,是对女性的贬低和歧视。

(三)职业分布层次低

受到中国传统男女性分工观念的影响,大多数女性就应该从事技术含量低、收入少、声望和社会地位低的职业和岗位,现实生活中我国女性的职业分布层次也是如此。女性从事的多是基础性和辅的工作,很少能够进入到管理层的,大多数企业对女性的认识也仍然停留在柔弱敏感的刻板印象上,将女性隔离在所谓的“男性行业”之外。

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在我国女性职业构成中,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占1.0%,专业技术人员占7.8%,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占3.2%,如果将以上三类职业的从业人员称为“白领”,那么“白领”女性仅占女性从业人员的12.0%。与男性相比,女性在“白领”中所占比例偏低、在“蓝领”中所占比例偏高,反映出女性职业层次总体偏低的状况。

(四)晋升发展机会少

在就业过程中,女性获得的职业发展机会往往是要低于男性的。“玻璃天花板”就是对职业女性的无形壁垒的描述。由于观念或组织上存在的偏见而导致的障碍,它限制了有能力的女性晋升到高层位置。使得本来够资格的人在组织里的晋升变得可望而不可及。生育压力也是诸多女性面临的问题。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在2016年3月对2005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51.6%的受访者认为自己遭遇了性别歧视。调查中,45.9%的受访者认为“女性的生育压力更大”,而这也有可能影响女性在求职市场中的表现。特别是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很多用人单位由于担心女性生育二孩而提高用人成本,影响女性在工作中的绩效,对于女性的晋升发展机会也随之减少。

三、原因

(一)经济形势因素

1.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

近年来,我国虽然经济发展迅速,但是目前经济增长率变得缓慢,甚至开始下滑。2015年我国GDP增长率为6.9%,首次跌破7%大关,经济上面临的严重挑战也影响到了劳动力市场,使得就业形势变得严峻。目前,供给的就业岗位相对于庞大的求职人群来说十分有限,劳动力市场也因此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在这样的买方市场条件下,企业明显掌握了主动权和选择权,在挑选求职者时,由于考虑到女性特殊的生理特征可能给企业带来的附加成本,企业会因此对女性实施较为苛刻的条件,从而使女性在求职中处于不利地位。

2.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

企业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在出于利益最大化考虑的条件下,会发现女性的雇佣成本会相对高于男性,其中主要包括生育成本和提前退休的福利成本。目前我国还没有将生育成本社会化,因此如果在女性生育期间,企业要付出的成本就要高于女性的劳动产出,另外生育问题会使女性在某一段时间不得不退出劳动力市场,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而工作生涯的中断,有可能会降低女性的实际工作能力。二胎政策的实行,可能会给企业造成二次生育成本,使得企业雇佣女性的成本成倍扩大。

(二)社会文化因素

1.传统性别观念与文化

中国历史发展悠久,有着根深蒂固的封建性别歧视思想,即使新时代宣扬男女平等,但这种观念很难彻底消除。男尊女卑思想的持续存在,就势必会影响到就业领域的性别歧视现象。人们已经形成了以男性为中心的固有思想模式,就业中也认为女性的社会地位低于男性,因而不给予女性与男性相同的机会,或者在工资报酬上克扣等。

2.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

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对女性就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女性的生育问题上,企业需要在女性生育期支付女性的生育成本,企业为控制成本就会相对而言选择男性。现阶段,我国的生育保险体系建设明显滞后于社会发展的需要,生育保险统筹水平不高,保险基金中由国家财政和社会承担的比重亟待提高,二胎生育保险的具体实施也遇到很多困难。

3.大众传媒对女性形象的塑造

现在的互联网时代,大众传媒传播的舆论在人们生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影响。然而大众传媒却没有描述出女性真正的形象,没有传达出女性本身的能力和素质。大众传媒上出现的女性多是强调外貌,而对那些优秀的女性,媒体关注的也只是其观赏性价值,对于真正工作能力方面的报道少之又少。大众传媒对于女性形象的塑造自然影响了社会的观念。

(三)政策法律因素

1.有关法律法规的缺失

我国已经建立了以《劳动法》为基础的各种法律法规体系,但是立法都有一定的滞后性,尤其是全面二胎政策的出台,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劳动力市场的关系,对于这种变化目前的法律法规显然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

2.相关政策缺乏可操作性

我国虽然制定了一些针对保护女性、反对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但这些法律多为原则性指导法律,而强制性较弱,实际可操作性较差,因此现实中就业性别歧视一直没有很大改善。另外,企业在实际招聘员工时,存在一定的暗箱操作,采用比较隐蔽的手段来歧视女性,增加了政府部门监管和约束的难度。

(四)自身心理因素

1.女性自我保护与维权意识薄弱

女性在遇到就业性别歧视时,一般采取了消极态度应对或者视而不见,认为这是受到社会大环境的影响而自身无力改变,她们没有认识到自身在平等就业权利争取中产生的作用,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过于薄弱。

2.女性对自我能力认知的偏差

首先,女性容易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以家庭为主,不需要满意的就业;其次,女性有可能缺乏正确的就业价值取向和心态,把难以就业仅仅归咎于客观原因;最后,女性可能低估自身的能力,盲目认同社会给女性塑造的形象。

四、对策与建议

(一)出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女性权益

目前,关于“全面二胎”的休假制度,各地标准不同(如上表),有些地方甚至都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而任由企业自行处理,这种状况导致了生育二胎的女性的产假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国家因尽快结合现实状况和生育二胎时女性的年龄、生理、身体状态等。保证女性有合理的休假时间。另外,鉴于“全面二胎”政策出台后女性在就业上遭遇的歧视愈加明显,我国应该出台对就业歧视做出详细规律的法律条文,对于存在就业歧视的企业公家给予一定的处罚,从而保证女性的劳动权益不因合法生育二胎而受到侵犯。

(二)健全社会保障,实现生育成本社会化

我国应当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组织的作用,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当女性因就业歧视受到侵害时,各级社会组织应第一时间发挥作用,帮助女性更好地维权。我国应将女性的生育价值补偿从企业中分离出来并由社会承担,将生育成本社会化,对于二胎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应尽快制定出修订案。

(三)发挥政府管理调控功能

一方面,政府应该充分发挥监管的功能,对于全面二胎整下损害女性就业权益的现象予以严厉打击。另一方面,政府在尊重市场经济发展的情况下,通过有效的经济手段来对企业进行引导和调控,促使企业在不影响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自觉保障女性的劳动权益。

(四)构建平等的社会性别文化

要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就必须转变传统的社会性别观念,建立以人为核心、以两性和谐、共同发展为目标的先进性别文化,倡导男女平等,转变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倡导男女共同参与社会劳动、共同分担家庭责任,如通过强制规定父育假等改变社会观念。

(五)女性自身提高自我意识和能力

女性自身应该转变传统就业角色观念,调整自身的心态,提高自身的素质,转变就业观念,主动适应就业市场的需求,客观地评估自己的能力和素质,科学地为自己设计职业生涯规划,同时也可以走自主创业之路。

【参考文献】

[1] 田珏婧,雒彬.浅析单独二胎背景下女性劳动权益保障[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4,08:96-97+41.

[2] 冯玉坤.全面二胎:女性求职是否更艰难?[J].劳动保障世界,2015,31:35.

[3] 姚亚萍,缪伟,冯敏.“单独二胎”政策下的女性权益保护[J].科教文汇(下旬刊),2015,11:186-187.

[4] 蔡红.反就业性别歧视法中的“歧视”:从经济学视角[J].江西社会科学,2005,08:150-156.

第12篇

躲:怀孕时躲到外地去,尤其求子心切的夫妻,贯彻了“怀在路上,生在路上”的生育精神。等到十年一次的人口大普查时,抓紧机会给孩子上户口。

落在他人户籍下:在熟人社会的农村是非常普遍的操作手法,将超生子女落在父母、兄弟姐妹或其他亲戚户口上,可用少量“好处费”代替巨额罚款。

离异,找个初婚对象:各地皆规定,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再生一个。

嫁给老外或成为外籍人士:有很多明星都是“超生游击队”:王菲有两个女儿,李连杰有四个女儿,姜文有两儿一女,林依伦有两个儿子,景岗山有一儿一女,马伊正在孕育第二个孩子……但由于这些明星都因再婚、外籍,或别的原因,均符合国家计生政策,比如王菲是再婚,李连杰、姜文早已是国外户籍,林依轮妻子和景岗山妻子都是美国外籍,马伊被爆将到香港生产……

利用各地政策规定迁徙生育:如果在广东,可安排留学。《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夫妻留学一年以上怀孕后回国生二胎不算超生。

如果在北京,可办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一个子女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生育第二胎。如果有农村户口,入赘。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可生育第二胎。

如果在江苏,第一胎为女孩,夫妻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或夫妻间有一人是职业渔民,从事海洋捕捞业五年以上,就可生育二胎。

如果在福建,将夫妻双方的户籍地改为某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五十人以下、人均耕地二亩以上或者人均山林地三十亩以上的乡镇即可生育二胎。

罚款:顺利超生后,要让孩子上户口必须认罚,但罚了也不一定能上户口。罚款标准为:未达到规定的再生育年龄或生育间隔而提前再生育的,征收提前年限里每年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年度总收入的二倍至三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依次增加三倍征收。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其具体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后来,这笔罚款改名叫“社会抚养费”。

更改民族:夫妻俩的户籍均是农村少数民族,或至少一方在少数民族乡、村居住或者工作满五年,可享受二胎政策。许多居住于少数民族聚居地的汉族居民还会在人口普查时改为当地少数民族。

政策受益人的冷淡

如果在10年前就允许“单独二胎”,今天又是什么局面?

10年前,与进入育龄期的第一代独生子女有关的生育政策,是“双独二胎”政策。然而经历了自1950年代至1970年代、生育率高达5.6的高峰期,“双独二胎”在2002年前能照拂到的,也只是2.1亿独生子女中的极少数。2002年后,当80后这批独生子女主力军进入育龄期后,中国人的生育观却突然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热闹一阵后,舟山市卫生和计生局渐渐回归了平静,咨询的人多,正儿八经去申请的寥寥无几。已经连续11年人口负增长,当地政府也没指望靠政策就迅速拉升生育率。

南京的情况与舟山类似。江苏省在二十多年前就允许“双独”家庭生育第二个孩子,但当时南京符合条件的家庭极少。直到2007年后,申请二胎的家庭数量才出现了井喷式的增长,“5年增长了7倍”。真相是,即便增长了7倍,2012年的南京也只有4000多户家庭申请二胎,其中又有约30%最后放弃了生育计划。

“最近几年,不管是双独家庭还是单独家庭,都只有不到30%有生二胎的意愿。其中70后比例为27.1%,80后为26.3%。”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风笑天对五个城市进行抽样调查后得出结论。

经济是第一大原因,尤其在城市家庭。生孩子容易,养孩子难,在很多父母看来,只有重视教育才能让孩子成长,而越重视教育投入,生育成本就越高。若按照媒体计算的养一个孩子需要200万元的标准,大部分家庭都承担不起。

认为“该生的早就生了”的陈莉,此次也在政策辐射范围内,但她拒绝生育第二个孩子。她考虑得更多的是精力和情感分配。68.2%的被调查者将此列为拒绝生二胎的理由,她们大多在35岁以上。“我能公平对待两个孩子吗?我愿意为孩子牺牲事业吗?”

陈莉的女儿7岁,自从政策颁布被周围人半开玩笑地频繁试探“妈妈给你生个弟弟(妹妹)好不”后,她就对还没出现的新成员异常排斥。女儿的反应让陈莉思考:如果再要一个孩子,即便可以给他同样的物质待遇,但精力和感情上却无法做到对前一个孩子那样,大女儿也从此只能分到妈妈一半的爱,这对两个孩子都不公平。“有人说一个孩子太孤独,所以要生两个。但你养两个孩子的目的,不只是为了给她们彼此找个伴。”

在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信贷科工作的杜玲,面临的是事业和家庭的选择。杜玲的父母和公婆身体状况都不乐观,即便请育儿嫂也承担不了看护新生儿的责任。如果要生,她必须抛下正处于上升期的事业。丈夫的收入能保证生活质量不下降,但离开职场数年再回归,面对的很可能是高不成低不就的局面。

况且,在现代婚姻根基越发脆弱、女性在婚姻中的保障严重缺乏的大背景下,失去独立经济地位依附丈夫,杜玲不认为是对自己有利的选择。

多一个孩子,未来多一份保障

要不要多生一个孩子,和结婚一样,成为一对年轻人、两个家庭、四个父母一起考虑和纠结的问题。尚处于育龄期的夫妻,纠结的是对自身利益的衡量。许多已经荣升为祖父母的老人却对政策持热烈欢迎态度。他们从父母的角度看政策,考量的是子女到晚年后,生活如何保障的现实问题。

这些老人都为50后和60后。他们多数出生在多子女家庭中,对大家庭生活方式有深刻感触;在生育年龄时又赶上只能有一个孩子的规定,是独生子女孤独感和空巢家庭落寞感的见证者和体验人。

鞍山特钢厂63岁的退休工人尹平军,坚持要让儿子和媳妇再生一个。政策颁布当天,她制作了一张“二胎特辑”,从注意事项到申请流程,一目了然,贴在小两口书房的电脑旁。

“我知道媳妇向儿子嘀咕过,说我封建,就是为了要孙子,把她当生育机器之类的。其实生男生女都一样,他们太年轻,经历太少,不知道只有一个子女的心酸和危险。”

为了减轻小两口养两个孩子的压力,老两口承诺将负担第二个孩子的所有花销。但和其他年轻人一样,儿子和媳妇也将再要个孩子视为降低生活质量、失去自我的选择。付出没有得到想要的回应,尹平军觉得憋屈和着急。

自2011年失独家庭遭遇见诸报端后,她一直关注这个话题。“可以瞬间摧毁一个家庭的东西太多了,车祸、、酒精,年轻态的高血压和动脉硬化病,白血病……”

尹平军担心小两口在三十年后再后悔今天的决定就来不及了。只有活到她这个岁数,才会明白即便不靠子女养老,子女也有赡养的重任;多一个孩子,对下一代本身利大于弊,那意味着一个分担责任、可供商量的人。

二胎申请所需材料一览

1.男女双方的结婚证

2.男女双方的独生子女证(这个需要强调,如果不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需要回户籍所在地证明独生子女证是有效的)

3.定居地所在的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检查证明(这个主要是检查女方的,如果在手续没办前,千万不要怀上第二胎!)

4.夫妻再生育申请审批表(这个居住地所在的居委会提供,记得填完表后按手印)

5.街道出具的第一胎生育证明(这个的注意事项同独生子女证。此外,如果男女双方户口已经在一起了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出证明,如果男女双方户口还没迁在一起由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出证明)

6.社会调查证明(这是对独生子女证的补充证明,可以由双方父母所在单位、居委会办理)

7.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

8.女方单寸美照一张

9.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10.第一个孩子的出身证

40年计划生育政策的变化

40年间,政策制定者在中国现有国情和传统家庭观间不停寻找平衡点。

1972年政府提出“实行计划生育,使人口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战略思想。

1982年提倡“晚(晚育)、少(少生)、稀(只生一个)”的计划生育政策成为基本国策。

1984年北京在全国率先颁布“双独二胎”政策,规定无论城乡居民,只要是“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均可生育第二个孩子。

1985年《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和实行“双独二胎”。

1987年人口第一大省四川紧随其后颁布此政策。

2002至2002年,天津、上海、江苏等27个省份也修订了各自的计划生育条例,施行“双独二胎”政策。

2011年河南省成为最后一个允许双独家庭生育第二个孩子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