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0 04:58:06

一、基本情况
1、人员编制情况。
截止2007年10月30日,全市共有七大类机关(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检察、法院、派和工商联)和群团组织612个,核定编制总数21165名,实有在职人数23007人,超编1845人。其中市本级机关单位72个,编制3914名(其中待分配行政编制93名),实有3841人,实际超编20人;县级机关单位540个,乡镇257个,编制总数17251名,实有19166人,超编1915人。其中,各县(市、区)政法专项编制控制比较好,除宜章县超编41人外,各县都有政法专项编制剩余,全市总体余160多名专项编制。大部分县(市、区)乡镇机关编制控制较好,除宜章超490人,永兴超204人外,资兴、北湖、苏仙、临武、嘉禾等乡镇还有余编,资兴乡镇机关还余179名编制。
2、领导职数配备情况。
市本级72个机关单位共核定正副处级领导职数389名,实配468人(含兼职领导34人),超配45人;核定正副处级非领导职数167名,实配249人,超配82人。超机构规格高配副处级领导干部60人。
11个县(市、区)共核定正副县级领导职数374名,实配377人,超配3人;核定正副县级非领导职数55名,实配67人,超配12人。共核定正副科级领导职数5179名,实配5471人(含兼职领导),超配292人;核定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2657名,实配3108人,超配451人,另有正副科级干部765人。
二、问题及原因
1、编制管理不严,人员总体超编幅度较大。
市直及各县(市、区)超编情况各不相同。市直机关实际超编20人;11个县(市、区)共超编1915人,其中,宜章共超编718名、永兴共超编454名,资兴余149名编、北湖余23名编。
超编人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上轮机构改革应分流而未分流的人员,如宜章乡镇机关超编的人员很多属于这类;二是超编安排的领导和非领导干部,如桂阳县经济局12名编制,实有23人,其中8名领导成员,10名副科以上干部,超编11人;三是以干部为主的政策性安置人员,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超编8人,都属于干部;四是其他违规进入的超编人员,主要是领导打招呼批条子调入的人员,如宜章林业局有15名编制,超编一般干部达17人。
2、超职数和滥设职数现象较普遍。
市直机关处级领导干部超配45人,非领导干部超配76人。11个县(市、区)共超配正、副科级领导干部292人(加上未按规定设置的职数,实际超配数更大),非领导干部超配451人。一些县还存在滥设职数现象。有些地方几乎所有科局都搞党政分设,如宜章、苏仙绝大部分机关都设党委书记,有些还设专职党组副书记、专职党组成员,有些5、6人单位还设工会主席,有些单位设了纪检组长外,还另设监察室主任作为党组成员,多数县(市、区)还继续违规使用“正副科级干部”这个职务。如汝城县财政局有局长、书记、副书记、4名副局长、纪检组长、工会主席、监察室主任、专职党组成员共计18名领导成员,还有正副科干部10多名;有些单位都是领导,如北湖区侨办2名编制,有1正3副,全部是正科干部。滥设职数其实是一种变相超配领导干部的行为。
造成超职数滥设职数现象的原因:一是有些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意识淡薄,研究配备干部时不考虑职数设置、编制限额,随意性大;二是在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时,乡镇职数编制减少,大批干部需消化,地方领导将这些人照顾进城超职数安排到县直机关,造成机关严重超编超职数。如苏仙区物价局有4名编制,其中1名局长、3名副局长、1名书记、1名工会主席、1名纪检组长、4名副科级干部,超编7名,都是副科以上干部;三是换届期间存在超职数消化安置领导干部的情况。如市委办现有处级领导23名,超配领导职数2名、非领导职数6名;市政府办现有处级干部24名,超配领导职数5名、非领导职数7名。这里不少是消化安置领导干部。
3、混岗混编现象严重。
这次公务员登记工作从尊重历史、保持稳定的角度出发,规定机关超编人员可登记为参照人员。而登记中发现,有些县直单位如农、林、水、财政等二级机构多的单位申报登记人数特别多,如桂阳财政局超36人、宜章县水利局超编33人,经核查,发现这些单位把二级机构符合登记条件的工作人员都纳入了机关做超编人员登记。我们要求他们把一二级机构人员区分开,先登记机关人员,这些单位都强调,这些一二级机构人员都是一盘棋使用,难于分开。到现在为止,市直单位还有几个单位因混岗混编严重,争论不下,无法正常完成登记。如市财政局机关有60名编制,直属二级单位共有160名编制,因混在一起难以划分谁是机关谁是二级机构人员,现在还没登记。市农业局机关40名编制,直属二级机构60名编制,因为登记时需编制到人,单位与个人意见发生分歧,引起群体上访事件。
造成混岗混编原因:一是因为单位领导编制意识不强,人员岗位异动随意性大,应办理编制异动和人事调配手续的未及时办;二是机关单位编制偏紧或领导超编挤占一般工作人员编制,官多兵少,人员结构不合理等,不得不长期借用二级机构人员做事,造成管理混乱。对这种情况,我们都认真核查,因历史原因,确属机关超编人员的给予登记,二级机构人员留待下一步事业单位登记时按程序审核。
4、机关滥用事业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应当使用事业编制,不得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而这次登记中发现市、县两级都存在行政机关使用事业编制现象。登记时市直机关内设事业编有949名,县直机关内设事业编有1887名。七月份省里下达了一些行政编制用于置换我市机关内设事业编制,以后不允许新增自定事业编制,原来的要逐步消减。造成这种现象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各地行政编制偏紧。为弥补不足,一些地方适当自定一些地方编制加强力量。如苏仙区安监局13名编就有12名事业编。二是一些领导编制意识淡薄,工作缺乏严肃性,过多强调自己分管部门的重要性,行政干涉编制部门工作,在没有行政编的情况下,随意要求增加机关自定编制。如永兴县纪委共有34名编制,就有14名事业编。
5、人员结构不合理。
登记中发现,有些单位工勤人员数额大,占用行政编制,造成人员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下降。如宜章法院有25名工人占行政编制。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各地把关不严,进人不考虑人员结构,或者因领导批条子打招呼,编办顶不住,照顾各种关系,将这些人违规调入机关。
6、瞒报漏报年终统计真实数据。
《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如实向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交机构编制年度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真实准确是统计的生命。这次审核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报数据缺乏严肃性,报表中未体现超编情况。如汝城超编180人,永兴超编460人,查去年年终报表却体现平编,登记审核才发现县直单位大大超编。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统计人员工作缺乏细致严肃,怕麻烦,不愿一一核对实有人数,直接按编制数填写实有人数;二是有些县怕超编数大,受上面批评,影响工作排名,就在数字上做游戏,玩花样,瞒报、漏报数据。而这些情况在平时日常检查中是难以发现的。
三、危害
1、人员超编增加了财政负担,造成人浮于事,效率低下。而进人的随意性,也滋生腐败、暗箱操作,影响政府形象。这部分超编人员这次虽然给予了登记,但按要求需逐步消化,过渡到编内。超编严重的地方今后若干年都难腾出余编,如宜章麻田乡有24名编制,实有97名人员。新的人员无编进不来,人员结构难以改善,人员梯次难以形成,机关工作也没有活力。
2、超职数滥设职数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副职过多,使得职责交叉重叠多,班子内耗多、会议多、文件多、请示报告多,大大提高行政成本;二是领导超编往往挤占一般干部编制,造成官多兵少的现象,破坏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的金字塔结构;三是这些超编超职数领导按要求必须逐步消化,过渡到职数内,有职务空出就要先考虑消化超配人员,有能力的年轻干部难以提拔,不利于激发工作积极性,也不利于干部成长。
3、混岗混编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编制管理程序,损害了“编制就是法规”的严肃性,对工作的开展和个人的发展带来危害。一是事业单位混岗人员从事公务员岗位工作又没有行政执法资格,本身就是违法。二是大量事业人员长期借调机关,虽然缓解了机关工作人员不足矛盾,但是事业单位同样存在人少事多矛盾,致使事业单位部分职能受到制约。三是长期混岗人员身份难以界定,在公务员登记、干部统计、人事任免和工资套改中,组织人事部门要花费大量时间进行调查核对,造成管理混乱,这次公务员登记矛盾最多的就是混岗混编问题的界定。四是不利于个人发展,混岗人员编制在事业单位,长期借用在外,单位无法考核其表现。
4、行政编制和自定编制混用,造成定编的随意性,管理的混乱性,还使机关人员膨胀合法化,增加地方财政负担。这种现象也给我们这次登记工作带来了困难。按登记要求,占用行政编制的登记为公务员,占用事业编制的登记为参照人员。原来不搞登记时大家编制混在一起相安无事,登记时要求编制到人,实行实名制。有些人认为自己资格比较老,不愿占有事业编登记为参照人员,而行政编又不够,有些人为这事扯皮、吵闹、告状。安仁县纪委一名干部甚至吵到市审核小组办公地攻击办事人员,非要登记公务员。
5、统计数据是领导了解情况的最直接材料、是领导决策的依据,统计数据不真实将直接影响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三、加强编制管理的几点建议
1、加强机构编制法规宣传,做到依法办事。年初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编办和监察部先后下发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简称《通知》)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三个重要法规性文件,填补了多年来地方政府机构编制管理的立法空白,结束了长期以来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无法可依局面,将有效抑制各级政府在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方面的“人治”状况。我们编制部门不但自身要将这些法规做为我们处理工作的法宝,还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让各级领导、各机关事业单位都了解认识直至自觉执行,让编制意识深入人心,减少编制部门工作压力。坚决杜绝擅自增设机构、机关使用事业编制、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违反机构编制法的行为。
2、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机构编制工作能否做好,有编制部门自身的因素,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支持。在公务员登记中发现各地普遍存在超职数严重的问题。领导职数设置虽然是编制部门的职责,但配备干部是组织行为,由各级党委政府管,编制部门只能被动接受超职数超编情况。有些领导在机构编制管理上“一人说了算”、批条子、打招呼,为了照顾自己的亲朋好友,因人设事、因人设职,随意进人,随意配备干部,权大于法,造成这些地方管理混乱,严重超编超职数,财政负担沉重。所以我们要以三个重要文件出台为契机,积极主动向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支持和重视,要让他们不但自觉遵守机构编制法律法规,而且为编制部门分忧解难。如果领导重视,在职数内使用干部,在编制使用上不批条子打招呼,编制部门坚持原则办事,就能做好编制管理工作。8月初,市编办请来省编办主任孔介夫到郴讲课,要求市直单位和县(市、区)主要领导都参加,就是为了让领导们了解机构编制法规,支持机构编制工作,而且也确实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效果。
3、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多年来,机构编制工作一直存在重审批轻监督的情况,以至于一些地方不按要求办事擅自增设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预备领导干部,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政机关自身建设,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影响了编制工作的权威。监督工作是整个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有机组成部分。我们必须以《暂行规定》为依据,严格履行机构编制监督职能,真正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长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防止机构编制膨胀反弹。
监督工作要落到实处,第一要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这个工作可从综合督查和社会监督两方面入手。综合督查可以分时间对机构编制阶段性工作进行检查,也可以确定专题,检查某项工作的实施情况。社会监督可充分发挥12310公开举报电话的作用,接受群众监督。目前对12310电话,社会的认知度还有待提高。我市12310电话开通3个月来,还未接到一例举报电话。所以要加大宣传力度,要以政府名义行文向各机关事业单位发通知,并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上公开12310电话,要让12310电话象12345、12315一样被群众所认知,广开渠道收集违反机构编制行为信息,使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监督工作要落到实处第二点是采取有力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加大处罚力度。一是要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入市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和换届考核主要指标,有效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办事。二是编制部门要主动与同级监察机关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编制部门可会同监察机关开展重大检查活动,有利于排除检查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阻力,形成威摄力。而编制部门经过调查核实,认为需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纪律责任,属于监察对象的要移送监察机关处理。保证监督的客观公正性和严肃性。如果违反机构编制法的有关人员得到了处罚,将对这种行为造成一种警示作用,让大家知道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行为,不是普通的工作失误,而是违法,从而让大家自觉守法。
一、队伍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情况
××县司法局核定编制55人(行政编制28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7人),实有38人。局机关编制数有23个,实有19人。司法所编制32人,实有19人。
(二)在职在编情况
××县司法局实有在职人员38人,其中:公务员35人(暂缓登记1人),工勤人员3人。局机关总人数19人,其中:公务员17人,工勤人员2人。司法所总人数19人,其中:公务员18人,工勤人员1人。
(三)人员基本情况
1.年龄结构。35岁以下14人,36—45岁15人;46—55岁9人。各年龄段人数分别占总人数的37%、39%、24%。
2.文化程度。高中(中专)以下6人,大专22人,本科9人,研究生1人。分别占总人数的16%、58%、24%、3%。
3.层级情况。核定领导职数1正2副,实有1正11副和1位纪检组长。非领导职务1正2副,实有3正(1位任纪检组长)5副。具体为:科级正职领导1人,非领导3人;科级副职领导11人,非领导5人;科员13人,办事员1人;撤销主任科员处分1人;工人3人。
4.任职时间。科级正职5—10年1人,10—15年3人,分别占总人数的3%和8%;科级副职5—10年6人,10—15年7人,15年以上2人,分别占总人数的16%、18%、5%;科员5年以下1人,5—10年10人,10—15年1人,15年以上1人,分别占总人数的1%、26%、3%、3%。
二、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及经验
一是注重加强队伍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司法行政队伍的文化水平。按照州司法局《2005—2010年文山州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规划》关于“到2010年实现司法行政干部专科以上文化80%、本科以上文化60%、律师本科以上100%”的目标要求,认真鼓励在职干部参加各类函授学习,提高文化水平,并对取得专科、本科文凭的干部分别给予1000元和1200元的奖励,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加强学习的积极性。截至2008年,共有18人取得法律专科毕业证、6人取得法律本科毕业证,全面提升了队伍的整体文化层次。二是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充分利用每个星期一上午干部职工例会和每月23日下午司法所所长会议,重点组织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党的十七大,省、州、县政法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及《文选》,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专题教育活动,有效提高了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三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县上和州司法局组织的书法、文艺表演、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各种文体、纪念活动。促进了干部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交流,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举办了“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演讲比赛活动,所选派的选手参加全州司法行政系统比赛取得二等奖的优越成绩。四是加强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干部的综合能力。在自行抓好业务培训的同时,认真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公文写作、新闻写作、基层工作、普法依法治理、计算机知识、法律援助、公证等业务培训。累计共参加省级培训8期11人,州级12期48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认真组织学习《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公务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培训了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道德及规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原则、程序、方法等知识,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紧围绕“自信、自律、自励”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队伍建设朝着“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讲团结”的方向迈进。
三、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非领导职务人数超编,符合晋升条件的不能晋升,严重影响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几点建议
(一)在计算非领导职务人数时将司法所所长纳入计算总数,适当提高非领导职数比例;
一、公务员的饮食与出行
说起公务员的午餐,很多人会联想到大排筵席,大鱼大肉。然而,当我第一次和他们一起吃午饭的时候,看到的情境实在令我感动。在广州市人民政府里面,公务员中午都在政府大院的饭堂打卡用餐。一般情况下,他们在三楼打饭,那里的饭菜,我看来,和中大饭堂的也不是很大区别。吃饭的方式也和我在大学一样,一人一份,吃完了各人把自己的饭盘碗筷拿到统一的地方清洗。要宴请客人的话,可以到二楼,那里设有餐厅和包厢。这一切,让人着到政府改善公务员形象的努力,让人感受到了公务员队伍的廉政之风,看到了党和政府这些年来廉政建设的成效。
政府公务员形象的树立,除了制度的约束之外,还需要人本身的自觉。有好几次我都看到,一些其他局和单位的领导来市政府开完全之后,都只是去三楼的饭堂,和其他人一样吃一人一份的快餐。本来,他们有着足够的理由和资格到二楼,甚至到外面的地方吃饭,但是,他们都没有这样做。廉洁已经成为了他们一种自觉的自我要求。这样的改变,的确让人欣喜。除了从“吃”中看到了公务员的廉洁形象,从“行”中,也可以体现出公务员的新作风。在政府中,只有局级以上干部,才配有汽车和司机。其他的官员要用车,都需要想有关部门申请。有一次,我跟一位处长到外单位开会,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只是坐着一部空调有问题的面包车。今年的夏天特别热,路面温度绝对超过40摄氏度,然而,我观察身边的几位同行的公务员,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了,并没有抱怨什么。
这一切,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也许,我还会和很多人一样,对公务员抱有某种偏见。我想,很多群众都对政府工作、公务员素质有着种种意见和置疑。这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府与群众在沟通上存在障碍造成的。如果政府提高运作的透明度,让群众更真切地了解政府官员的行为,也让官员行为接受群众的监督,相信,对政府威信和形象的树立,对公务员队伍建设,都会有着良性循环的作用。
二、公务员都干些什么
人们常常用“一杯茶,一张报纸”来概括公务员工作的内容。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
我来到了市政府工作,接触得最多的,就是会议。每天都有大大小小不同内容的会议,在不同的地方举行,需要不同的人参加。做领导,往往半天就要赶好几场,往往连饭都顾不上吃,一点也不容易。而开会之前,要看许许多多的资料,要准备每一场的发言,这些工作往往都在8小时之外才能完成。开会,并不是轻松的事情。
但是,这却引起了我的思考。其实,作为政府,作为政府的公务员,其工作的实质应该是什么呢?会议繁多,反映出政府仍然担当着“决策人”的角色。但事实早已证实,政府应该起引导、宏观调控的作用。如果凡事都由政府决策,难免会有人治的影子。在如此决策的制度下运作的政府和社会,必然存在隐患。此外,决策过程的简单化,也是导致腐败的根源。相信,政府也早已意识到了问题的存在,然而改革的道路必定是漫长而困难重重的。政府改革,是中国发展道路上,关键的一步。
三、政府与公众的沟通
这一个话题,应该是与我所学的学科最贴切的了。在我实习期间,我参加了几次接待群众上访的会议,也参与了由政府组织的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协调会议。可以说,是从实践上进一步领会了自己在课堂上所学的东西。
维持社会稳定,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难免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如何输导和安抚这一部分人,成为了政府工作的重点。其实,在这些群众与企业的冲突中,政府处于一个很尴尬的位置。国企改革的关键是政企分开。对于企业的决策,政府不能再插手去管了。但是,企业往往会沉迷于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社会效益,将社会效益、与群众沟通这一部分的问题留给了政府。到底,这一一个皮球应该怎么接才接得好,成为了政府的大难题。现在,政府往往分两部分做工作,一方面,接待上访群众,在感情上给予同情和支持;另一方面,召开企业间的协调会
议,引导企业兼顾社会效益,承担企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这种与群众沟通、组织企业间沟通的工作正是政府公共关系,但却并未为许多人所认识。记得当初,我刚来到实习单位,里面的人还说:读公关的不是应该到酒楼去吗?
我们政府不需要这样的人吧。想起来,真的为他们的无知感到可悲。
在美国,政府就有专门的公关人员,负责与公众沟通、与企业沟通,甚至是政府与政府间的沟通。然而,在我们中国的政府里,公务员需要身兼数职,就连开会的会场布置,也没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往往是由领导带着几个下属去搞。古语有云:术业有专攻。一人同时担任着领导、律师、公关人员的责任,必然会分散精力,也无法发挥长处。我想,我们政府在精简机构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考虑到形势和发展的需要,适当增添一些专业的部门,负责政府与公众沟通的有关工作呢?新晨
四、后感
记得在我们的公共关系专业课上,老师说:心地善良的人才最适合做公务员。这一个半月的“公务员”经历,让我对这句话深有体会。政府是一个权威的机构,而在如此权威的机构中工作的公务员,不可避免地有着特殊的权利和地位。特别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的中国,公务员无疑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和群体。不过,我们
一、公务员的饮食与出行
说起公务员的午餐,很多人会联想到大排筵席,大鱼大肉。然而,当我第一次和他们一起吃午饭的时候,看到的情境实在令我感动。在广州市人民政府里面,公务员中午都在政府大院的饭堂打卡用餐。一般情况下,他们在三楼打饭,那里的饭菜,我看来,和中大饭堂的也不是很大区别。吃饭的方式也和我在大学一样,一人一份,吃完了各人把自己的饭盘碗筷拿到统一的地方清洗。要宴请客人的话,可以到二楼,那里设有餐厅和包厢。这一切,让人着到政府改善公务员形象的努力,让人感受到了公务员队伍的廉政之风,看到了党和政府这些年来廉政建设的成效。
政府公务员形象的树立,除了制度的约束之外,还需要人本身的自觉。有好几次我都看到,一些其他局和单位的领导来市政府开完全之后,都只是去三楼的饭堂,和其他人一样吃一人一份的快餐。本来,他们有着足够的理由和资格到二楼,甚至到外面的地方吃饭,但是,他们都没有这样做。廉洁已经成为了他们一种自觉的自我要求。这样的改变,的确让人欣喜。除了从“吃”中看到了公务员的廉洁形象,从“行”中,也可以体现出公务员的新作风。在政府中,只有局级以上干部,才配有汽车和司机。其他的官员要用车,都需要想有关部门申请。有一次,我跟一位处长到外单位开会,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只是坐着一部空调有问题的面包车。今年的夏天特别热,路面温度绝对超过40摄氏度,然而,我观察身边的几位同行的公务员,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了,并没有抱怨什么。
这一切,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也许,我还会和很多人一样,对公务员抱有某种偏见。我想,很多群众都对政府工作、公务员素质有着种种意见和置疑。这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府与群众在沟通上存在障碍造成的。如果政府提高运作的透明度,让群众更真切地了解政府官员的行为,也让官员行为接受群众的监督,相信,对政府威信和形象的树立,对公务员队伍建设,都会有着良性循环的作用。
二、公务员都干些什么?
人们常常用“一杯茶,一张报纸”来概括公务员工作的内容。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
我来到了市政府工作,接触得最多的,就是会议。每天都有大大小小不同内容的会议,在不同的地方举行,需要不同的人参加。做领导,往往半天就要赶好几场,往往连饭都顾不上吃,一点也不容易。而开会之前,要看许许多多的资料,要准备每一场的发言,这些工作往往都在8小时之外才能完成。开会,并不是轻松的事情。
但是,这却引起了我的思考。其实,作为政府,作为政府的公务员,其工作的实质应该是什么呢?会议繁多,反映出政府仍然担当着“决策人”的角色。但事实早已证实,政府应该起引导、宏观调控的作用。如果凡事都由政府决策,难免会有人治的影子。在如此决策的制度下运作的政府和社会,必然存在隐患。此外,决策过程的简单化,也是导致腐败的根源。相信,政府也早已意识到了问题的存在,然而改革的道路必定是漫长而困难重重的。政府改革,是中国发展道路上,关键的一步。
三、政府与公众的沟通
这一个话题,应该是与我所学的学科最贴切的了。在我实习期间,我参加了几次接待群众上访的会议,也参与了由政府组织的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协调会议。可以说,是从实践上进一步领会了自己在课堂上所学的东西。
维持社会稳定,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难免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如何输导和安抚这一部分人,成为了政府工作的重点。其实,在这些群众与企业的冲突中,政府处于一个很尴尬的位置。国企改革的关键是政企分开。对于企业的决策,政府不能再插手去管了。但是,企业往往会沉迷于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社会效益,将社会效益、与群众沟通这一部分的问题留给了政府。到底,这一一个皮球应该怎么接才接得好,成为了政府的大难题。现在,政府往往分两部分做工作,一方面,接待上访群众,在感情上给予同情和支持;另一方面,召开企业间的协调会
议,引导企业兼顾社会效益,承担企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这种与群众沟通、组织企业间沟通的工作正是政府公共关系,但却并未为许多人所认识。记得当初,我刚来到实习单位,里面的人还说:读公关的不是应该到酒楼去吗?
我们政府不需要这样的人吧。想起来,真的为他们的无知感到可悲。
在美国,政府就有专门的公关人员,负责与公众沟通、与企业沟通,甚至是政府与政府间的沟通。然而,在我们中国的政府里,公务员需要身兼数职,就连开会的会场布置,也没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往往是由领导带着几个下属去搞。古语有云:术业有专攻。一人同时担任着领导、律师、公关人员的责任,必然会分散精力,也无法发挥长处。我想,我们政府在精简机构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考虑到形势和发展的需要,适当增添一些专业的部门,负责政府与公众沟通的有关工作呢?
四、后感
记得在我们的公共关系专业课上,老师说:心地善良的人才最适合做公务员。这一个半月的“公务员”经历,让我对这句话深有体会。政府是一个权威的机构,新晨:而在如此权威的机构中工作的公务员,不可避免地有着特殊的权利和地位。特别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的中国,公务员无疑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和群体。不过,我们
一、公务员队伍现状
依据乡镇机构改革文件相关规定,我镇下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和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搞好市场监管、发展乡〈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按照职责分工,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各司其职,高效配合,总体保障了我镇各项工作平稳运行,全面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在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方面的主要做法
为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我镇结合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围绕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目标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积极探索:
(二)多层次考核,提高基层服务质效。建立以业绩考核为导向、服务对象有效参与评价、体现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要求的公务员实绩考核标准,有效提高服务质效。一是科学制定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我镇根据公务员能力席位建设要求,打破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做法,结合全年共性目标和重点工作,科学制定目标责任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负责人,让公务员以责任状为行为指南,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真正体现效率、公平的原则。二是建立群众满意度反馈机制。引入群众满意度测评模式,设置公务员办事态度、办事效率和办事效果三项评价要素,创新纳入逆向测评等因素,由群众对接待的公务员进行量化测评,结果纳入公务员年终考核项目。通过推行该项机制,牢固树立公务员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三是全面实行竞争上岗和末位淘汰。对中层以下的干部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和末位淘汰。通过科学设置岗位需求、自我评价、自愿申报、竞争演讲、民主测评等环节权重,真正实现用人唯才,人尽其才。年底通过业绩考核,实行末位淘汰,以此体现绩效激励、人岗相适。
(三)多方位激励,调动干事创业热情。一是感情留人。建立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一般干部之间交心谈心制度,采取面对面交谈、QQ交流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工作生活状态,努力化解乡镇公务员面临的困惑,做到多理解少抱怨、多鼓励少指责、多服务少施压。二是事业留人。以考核结果运用作为重点,将在不在状态作为重要标准,坚持考用结合,着力明晰正确的用人导向,真正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对在考核中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在干部调整时给予重点考虑;对考评较差、工作实绩排名靠后的干部,视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岗位调整和组织处理。三是待遇留人。按标准、按要求,科学合理落实干部的精神待遇和物质待遇。克服镇级财政困难,严格兑现各项奖励政策。依据年终考核结果,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通过在总结会上进行典型宣传,开展家庭慰问等方式,在全镇干部中形成务实高尚、勤政为民的浓厚氛围。
三、目前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乡镇人民政府位于国家行政机构末端,主要负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广大基层的贯彻落实,建立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意义重大。根据调研情况,目前我镇公务员队伍建设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三)考核体系扁平单一。目前,对乡镇公务员的考核局限于表格测评、责任制排名等情况,常常出现干好干坏差不多,干多干少都一样的状况,扁平简单的考核体系不能真实、客观反映出工作能力与工作实绩,无法调动不同年龄层次、不同工作岗位的人员工作热情。
四、关于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基层政府力量。针对乡镇政府长期存在人员紧缺现象,要进一步开阔选人用人视野,采取多种形式,将适合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各类人才充实到乡镇政府,为乡镇补充新鲜血液。一是在公务员选拔考试中,扩大乡镇公务员人数比例。随着基层工作的日益繁杂,人员缺口问题将严重影响基层行政效率,通过公开考试、实绩考察等渠道,将农村经济管理、农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逐步充实到乡镇公务员队伍,有利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二是给予乡镇政府一定权限,面对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上级财政部门落实专项资金保障,由乡镇政府依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聘一批愿意从事基层工作的人员到乡镇工作。同时,人社部门根据用工政策法规及时出台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保障他们的成长空间和待遇落实。三是加大大学生村官的招聘数量和向基层(尤其是偏远基层)的输送力度,对大学生村官中表现优秀的,甘于寂寞,守住清贫,踏实肯干的适时吸收到乡镇干部队伍,并落实相应的待遇和级别。
摘要:“美丽乡村”建设正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开展。为了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国家开展了大量的试点工作。为及时了解海南
>> 海南省企业民间融资情况调查报告 关于海南省虚拟经济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海南省商业银行消费信贷市场的调查报告 海南省农户金融服务供求状况的调查报告 海南省公众防伪知识掌握情况调查报告 关于海南省“两权”抵押贷款的调查报告 河北省农村网站建设调查报告 关于海南医疗旅游市场的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 乡村公共产品供给来源调查报告 湖南省泸溪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落实情况调查报告 山东省农户贷款调查报告 高招调查报告 建设学习型组织之调查报告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调查报告 独立学院学风建设现状调查报告 广西高校新校区建设现状调查报告 皋兰县新农村建设调查报告 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调查报告 临洮县养殖小区建设调查报告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4]杨再芬.标准引领美丽乡村建设[R].2014
〔本文系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与服务技术标准研究”(项目编号:2012BAK27B03
-01)及标准委项目“ISO/TC268城市可持续发展国际标准跟踪研究”(项目编号:512014B-3646)阶段性成果〕
(杨锋,1978年生,重庆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公共安全标准化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可持续发展标准化、标准化战略。李忠强,1975年生,重庆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公共安全标准化研究所副研究员/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研究方向:公共安全。黄帅,1981年生,吉林四平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公共安全标准化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可持续发展标准化。邢立强,1969年生,陕西富平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公共安全标准化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信息技术标准化、可持续发展标准化)
近几年,有关公务员身体健康的调研论文不低于100篇。几乎所有的报告都在说明:高血脂、高血压、脂肪肝、糖尿病等慢性病成为许多公务员的通病,这些病由此被称为“机关病”。
另外,公务员也是“亚健康”的代名词,2006年浙江省一项调查发现,70%的公务员处于亚健康状态,这一比例比普通劳动者高出近10个百分点。
另外一个数据更有意思,《中国公职人员健康白皮书》指出,98.5%的领导者存在健康问题,而且是级别越高健康问题越突出。当然,其所患之病大都属于“三高”等“富贵病”。
医生们纷纷为上述统计结果找原因,除了烟酒伤身之外,一份《关于北京市公务员体育与健康的研究》说,调查的公务员中有60%的人不能按时吃饭;更多的报告则提出公务员们很少运动,一项调查说近半公务员出门坐车,上楼坐电梯,办公室久坐,几乎不运动。
对于上述病症,医生们大都提到公务员“精神紧张,压力过大”。不过精神科的医生更喜欢用此解释另一些触目惊心的问题,比如抑郁症――在过去几年中,它往往和官员自杀事件一起出现。
虽然舆论对有些官员是因为抑郁还是因为政治考虑而自杀心存怀疑,但可以确证的是,相对于身体健康,公务员的精神健康看起来更糟糕些。
一份完成于2008年的《公务员心理健康现状研究》的报告说:34.5%的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抑郁倾向。其中,重度占3.46%、中度占9.9%、轻度占21.3%。
而浙江省心理卫生协会的调查报告指出,中国公务员队伍中有近30%的人存在心理健康问题。在所有的心理疾病患者中,公务员约占10%,这一比例高于其它任何职业。
事实上,2005年中组部的《要重视和关心干部的心理健康》的文件也指出,“确有少数干部因心理负担过重而出现焦虑、抑郁等问题,甚至有个别干部心理严重失调,导致精神崩溃。”
相关报告大都表明,官员的压力主要来自“官场潜规则对个人政治前途的压力”。
一方面,中国官场的上下级之间往往被诠释为一种“庇护主义”关系,下属对领导除了基于科层结构的“公共效忠”,还要有基于个人利益的“私人效忠”,否则就难以成为领导“圈子”里的人。
横向之间,虽然同级公务员同为同事,但也是潜在的竞争者,表面上要维护关系,实际上却难有真心朋友。
官场上升渠道单一,除非升职,没有其他路径:第一,公务员系统超过80%的是非领导职位;第二,在中国当官也是趁早不趁晚,年龄线卡得厉害――你35岁没到正处,45岁没到正厅,再想获得组织部垂青,就难了。
所以官员的不确定感和焦虑感往往更强。一些人长期处于心理疲劳,甚至是心理恐慌的状态。
不过公务员们的抑郁也各有不同。《领导科学》杂志刊发的、以上海市公务员为研究对象的《对公务员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分析》一文说:30岁以下的公务员心理健康状况最差,因为此时他们往往自信不足。《西部某市级人民法院公务员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研究》也认为,30岁左右的青年公务员的心理问题最为突出。
而30~39岁的公务员,自我调适能力较强,而且正是最有望提拔的阶段;40~49岁的公务员开始进入倦怠期,面临升职的压力,心理健康状况不佳;50岁以上的公务员晋升机会明显减少,或者面临退休,心理波动很大。
另外,副职往往比正职感觉受到压抑,不知如何既能与正职处理好关系又能发挥自己的才智。表现在工作上就是心理压力大;表现在身体上,就是有更多的“亚健康”状态出现。
根据《公务员工作倦怠原因分析及干预》等报告,在不同学历中,本科学历及其以上者心理状态和压力承受能力比中专、大专学历的更好;而高中学历的公务员,因为自我期许不高,心态反而更好。由此,大专和中专学历的官员最为脆弱。
《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公务员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研究》还发现,西部不发达地区公务员心理健康状况明显好于普通人群――因为在西部,公务员有着稳定的收入,良好的社会保障,同时掌握着行政权力,心态自然要更满足一些。
研究表明,公务员职位越高,心态越好。调查显示,贵州一个针对厅局级官员调查的报告显示,绝大部分厅局级官员都对自己充满信心,而一般公务员中两成的调查者表示有“抑郁情绪”。
(讯)正当人们为网络舆论民主而兴奋,为网络信息暴力而担忧,为网络传播是与非展开激烈争论之际,一份旨在反映当前我国网络公关业务现状、规范网络公关服务模式和行为的《2009中国公关行业网络公关业务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日前由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公关公司工作委员会在2009中国网络公关高峰论坛上公开发表。
网络公关作为当前数字媒介革命时代背景下的产物,其价值和功能得到越来越多企业主和相关从业者的关注,尤其在金融危机环境下和各企业削减传统宣传预算的形势下,网络公关却凭借其创新性的媒介价值和性价比,成为传统公关企业主采购增长趋势最迅猛的服务手段之一。据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2008年度行业调查报告》显示,网络公关业务成为08年公关行业各类服务模式中业务增长比例和趋势的双料冠军,业务份额占整个公关行业市场比重高达6.3%,仅次于传播顾问、媒体执行、活动管理等传统公关服务手段。
但是,网络公关业务在行业标准、服务模式、业务流程、资费标准、监播指标、评估体系、应用手段等方面依然缺乏相对标准化,而以上领域的不完善再加之社会化媒体本身公信力的特征瓶颈,反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网络公关服务供应商在学习、采购以及决策方面的效率,也影响着此类服务的广泛应用和市场普及。
《报告》以中国新兴的网络公关业务现状及市场模式为研究目标,以网络公关业务领军企业为调研样本,首次对网络公关的服务模式、盈利模式、团队结构、服务标准、道德规范等进行了专业调研和分析。
《报告》认为,与传统业务相比,网络公关在主体、客体和媒介方面均发生显著变化,而这些正是催生网络公关业务出现和发展的根本动力;互联网自身功能、规律和价值决定着网络公关的执行原理,对网络传播原理的理解和运用成为网络公关业务成败的关键。
《报告》认为,网络公关产业链的上下游依存特征较为显著,且在服务链条中各类机构的融合趋势日益显著;网络公关业务依然处于蓝海阶段,市场集中度不高,创意策划与媒介执行机构在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
《报告》认为,网络公关服务产品在网络媒介应用方面同质化程度较高,创新性和延展性不大,依然普遍集中在较低层面的工具应用阶段,而非战略型、策略型整合应用。
《报告》还就网络公关业务的服务模式、流程管理、团队建设、评估体系以及服务规范等方面给予了非常积极的建议。
据项目负责人、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副秘书长兼公关公司工作委员会陈向阳介绍说,本次调研是网络公关服务领域首次调查活动,旨在对处于萌芽发展阶段和爆发式增长状态的网络公关服务市场进行解剖式分析,以探寻更多可用于市场教育、行业普及、专业提升以及行业规范的规律和现象,推动网络公关服务在中国市场更加快速、规范和健康发展。
鉴于当前网络公关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并且考虑到市场从业形态的多样化,本次调研的结论和成果重点集中在当前网络公关业务领跑者的模式参考价值和前瞻性指导上,而非对整个网络业务市场进行基础性摸底调研。因此,本次被采集的样本均为在网络公关服务领域较具代表性和领先性的机构。
《中国公关行业网络公关业务调研报告》由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公关公司工作委员会发起,中国公关网承办,易观国际研究支持,天涯社区、天极传媒、蓝色光标、宣亚国际、迪思传媒、传智整合、灵思传播、东方仁德、明锐互动、1024互动营销等专业机构参与了联合调研。(来源:中国公关网;编选:中国B2B研究中心)
在当代会计发展中,“财务报告”一词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不但有些场合与“会计”相提并论,而且有时取而代之,成为所讨论问题的中心概念。联合国从70年代中期开始曾先后组建过一次专家工作组,每次都以“会计和报告”(AccountingandReporting)并列命名;诺贝斯和帕克主编的《比较国际会计》用“财务报告”作为中心概念,论述“会计”的国际协调和各国的会计环境(NobesandParker,1998);英国1990年重新组建的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将其的准则直接称为“财务报告准则”。
如果在“会计”的概念中包含着“报告”的涵义,将会计和报告并列使用,就不合逻辑。在国际范围内这种并列使用现象的存在,促使我们对会计和报告的概念须进一步研究。一般来说,并列使用中的“会计”是指财务会计;若将财务会计分为确认、计量和披露等过程,“会计”就是指确认和计量的过程,而“报告”则包含着披露的涵义,这种并列使用改变了“财务报告”的地位。本文拟对此进行探讨,并根据财务报告的地位,认为国际会计协调的核心是财务报告的国际协调。
二、财务报告的概念和地位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五十七条)将财务报告概括为:“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或者现金流量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本身具有传递财务信息的涵义,但“财务报告”从会计中“独立”出来被提到重要地位,具有了市场经济的色彩是在股份公司产生之后。股份公司产生之前,会计的重心在将经济业务记录清楚,侧重于对内报告;股份公司产生后,如何向目前的和潜在的股东“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逐渐地在会计系统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可以说,财务报告日益重要的地位是导致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最终分道扬镳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西方国家中,有一个无形引证的公认说法:财务会计就是对外报告会计。
在会议文献中,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有一个图示说明会计和报告两个概念的联系与区别如图1(FASB,1980,P.30)该图并非准确地表达了会计和报告的概念,但可从一个角度促使重新思考会计的基本概念,有助于对“报告”概念的讨论和理解。见下图:
会计报告
要素财务报表/报告形式
目标——确认盈利状况
计量财务状况和流动性
质量特征
财务报告的重要地位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
1、财务报告是联系报告关系各方的纽带
对外报告会计已不仅是公司内部事务,实行自由资本主义制度的英美等国,直到1929年以后才从经济大崩溃的惨痛教训中认识到这一点。股份公司发展以后,在财务信息披露领域里逐渐形成了一个新的“市场”,公司是财务信息的提供者,股东等有利害关系各方是财务信息的接受者,财务报告是这个市场上的“产品”,信息使用者对“产品”的基本要求是要有可比性和可靠性,因此,“公认会计原则”和审计制度应运而生。财务报告成为了连接财务信息提供者、接受者、规划制定者和审计人相互关系的纽带。财务报告上市场上有关联各方关注的“焦点”。美国政府开始干涉公司事务是从规范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3开始的,1933年和1934年的《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责成证券交易委员会具体负责“财务报告市场”的运作。
2、财务报告是会计准则规范的核心
西方财务会计准则的制定是围绕着财务报告进行的。美国1973年成立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将财务报告的中心地位上升到理论高度,目标、要素、质量特征、确认和计量等会计的基本概念实际上都为财务报告服务,颁发《财务会计概念公告》旨在为制定财务会计准则提供一种统一的基础和指南。第一号公告是“企业财务报告的目标”,用大量的篇幅直接论述了财务报告的目标,如其中第34段、第37段和第40段(FASB,1978),而不是泛泛地讲会计的目标,这就明确了财务会计准则的目标,并将财务会计准则限定在规范财务报告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确认和计量方面。日本企业会计审议颁发的“企业会计原则”内容包括:一般原则、损益计算书原则和资产负债表原则,可知会计原则直接用于规范财务报表。此外,企业会计审议会还制定有合并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告等与公司财务报告有关的准则。英国1990年新组建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将其准则定名为“财务报告准则”,使用了一个非常准确的术语,反映了英国人制定会计准则从“推荐最佳会计实务”到“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的转变”。
3、财务报告成为公司法规规范的对象
各国的公司法或公司条例一般都对财务报告作了规定。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和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是调整财务信息提供者和财务信息接受者之间法律关系的规范。财务报告提供者和接受者之间不断出现的法律纠纷,促使财务报告法规日臻完善,在荷兰甚至促成了专门解决这种争端的法庭的建立。荷兰1971年开始生效的《年报条例》(theActonAnnualAccounts)对荷兰企业的财务报告制定了基本的法律要求,适用于荷兰的所有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条例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般要求、披露要求和关于“企业庭”(theEn-terpriseChamber)的规则。“企业庭”是阿姆特丹法院特高的一个法庭,专门负责解决公司和与其财务报告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出现的争端。根据《年报条例》与一个公司财务报告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和组织,在该公司财务报告公布日或批准日之后两个月内可以对该公司财务报告的虚假和失误等问题向企业庭提出控告。通过“企业庭”解决财务报告争端构成了荷兰会计环境的一大特色,据说美国也有人提出过建立“会计法庭”的建议(Klaassen,1980)
4、财务报告是证券市场正常运转的基本条件
财务报告在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转中居于重要地位,缺乏财务报告提供的财务信息给投资者带来损失和给证券流通带来障碍的经历在许多国家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都有过。当然,财务报告在决策者的决策过程中究竟发挥了多大的作用,仍是许多研究者的研究课题。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财务报告必将进一步成为证券市场政党运转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各报告公司均与如Internet之类的计算机网络联网,通过网络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明细的以及综合的财务信息,将可能在定期报告的基础上实现适时报告。适时报告系统的实现将大大提高财务报告在财务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已经为适时报告系统的建立提供了物质基础,从而使财务报告真正成为证券市场正常运转的基本条件。
三、财务报告国际协调的原因
对各国财务报告进行国际协调的原因,首先产生于对国际性财务报告的需求。国际财务报告是指为满足两个以上国家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而编报的公司财务报告,它是与国际融资和国际投资的发展扩大紧密相磁的。一个公司在不同国家进行直接投资、在国外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从国际金融市场筹集资金等进行的各项活动中,需要向国外有关方提供本公司的财务报告,这是完成投资、融资和国际经营活动等各项任务所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为保持将其证券的正常流通、满足投资者物代款者的信息需求,在投资和筹资活动完成以后,每年还要向有关各方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因此,国际财务报告是跨越一个国家国境、为多个国家信息使用者的一种公司报告。
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发展是财务报告国际协调的直接动因。一个资金主要来源于当地私营企业是不会产生财务报告的国际协调问题的,它依据什么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不会引起其他国家的关注。一个闭关锁国、经济封闭的国家不需要进行财务报告的国际协调。当一个国家采取开放政策、该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引进外资规模不断扩大、该国企业从事国际生产经营活动并且在国际资本市场筹资融资的时候,该国财务报告内容和编报规则与国际惯例相协调就成为了一个日益重要的会计问题。
目前各国的财务报告往往采用本国的会计原则或准则编报,不能完全满足国际财务报告需求者的一般要求。各国公司到其他国家的证券市场筹集资金,一般都要按当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重新编制一套财务报告,耗费往往是巨额的,中国海外上市公司重编财务报告的支出一般都需几百万到上千万人民币。从降低这方面的费用支出看,也需要进行会计和财务报告的国际协调,目前会计的国际协调,实际上就是在协调各国的财务报告。版权所有
四、财务报告国际协调的途径
1、相互交流、增进理解
进行财务报告的国际协调首先在有关国家之间应有一种共同的认识,通过有关的国家之间不断地相互交流、逐步地增进理解来达到。国际上的各种团体和组织对会计和报告总是进行国际比较研究、学术交流、宣传教育等活动都可以促进财务报告的国际协调。
联合国在会计和财务报告协调方面的主要活动是进行讨论和交流,通过这些活动增进各国间的相互理解。
1992年组建的“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政府间专家工作组”一直活动至今,引起了各国政府对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反映了这一问题在国际性事务中的重要地位。联合国的努力对国际会计和财务报告的协调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各国会计实务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制定准则、共同遵守
在财务报告的国际协调方面,英美等国由民间机构制定财务会计或财务招待准则,由国际性会计职业团体制定国际会计准则,并促使其在国际范围内得到承认和遵守。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是一个致力于国际会计协调的民间会计职业团体,25年的成就已经奠定了它在国际会计领域中的重要地位。委员会的第一目标是,根据公众的利益制定和公布编报财务报表时所应遵循的准则,并促使这些准则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和遵守。1989年了《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1997年又了《财务报表列报》会计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协调和努力正在使国际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和统一性得到改进和提高。
3、协调法律、促进统一
比较理想的协调途径是协调各国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规章制度,若各国有关公司财务报告的立法能够走向统一,这是最高层次的国际协调。目前在这个层次上进行财务报告国际协调的典型代表是欧洲联盟。
欧洲联盟通过两个途径来实现其协调的目标,一是制定“指令”(Diretives),这些指令必须并入成员国的法律,使其成为成员国的法律后予以贯彻执行;二是制定“条例”(Regulations),这些条例可以不经过成员国立法程序通过就可以成为欧盟范围内的法律,第4号和第7号指令是协调财务报告的主要文件,第4号指令提供了2种资产负债表格式和4种损益表格式,可供欧盟各国的公司选用;第7号指令对合并财务报表作出了规定。这些指令的招待使欧盟各国公司的财务报告逐步走向统一。
五、小结
2007年,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以《监督法》为工作依据,按照常委会及委员会工作要点,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认真务实地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入调查研究,协助常委会做好专项工作监督
(一)为常委会审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服务
2007年6月,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了做好审议工作,委员会在常委会分管主任带领下,采取视察、检查、座谈的形式,进行专题调研。了解武钢周边治安状况、建筑工地治安状况、中小学周边治安状况、居民区治安状况及火车站周边流动人口聚集地治安状况。随后,又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视察江汉区民意派出所“平安社区”建设,市公安局特警队装备建设工作情况,听取市公安局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项工作有了较深了解。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委员会对审议意见进行了整理反馈,市政府有关部门按期回告了关于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二)为常委会审议公检法三机关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服务
为了贯彻落实《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听取和审议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办案质量检查情况报告制度的决议》,进一步推动公检法三机关强化内部监督,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公正司法,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三机关”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报告。围绕这项议题,委员会做了如下工作:一是进行工作部署。4月1日,委员会制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办案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对今年检查的内容、时间、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进行部署。要求“三机关”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下列内容:市法院检查申请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市检察院检查当事人提出刑事赔偿申请案件、当事人提出刑事申诉的案件;市公安局检查当事人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案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罚款决定后没有执行的案件、提请逮捕没有被批准的案件。二是进行跟踪检查。在办案质量检查的不同阶段,委员会及时与“三机关”沟通,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开展调查研究。委员会组织到部分区进行调查研究,与部分市人大代表、部分律师代表进行座谈,征求对“三机关”办案质量的意见。四是对“三机关”办案质量检查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初审,提出修改意见,并抽查了部分工作案卷。五是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听取“三机关”工作情况汇报,对部分工作案卷进行检查。7月下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三机关”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委员会及时整理工作审议意见,提出了工作整改要求。
(三)为常委会审议社会保障工作服务
2007年4月,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报告。会前,常委会领导要求委员会对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开展检查调研,收集工作意见和建议。委员会及时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实地视察市儿童福利院、武昌区福利院、武昌区慈善超市等单位,了解有关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情况,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情况汇报,为常委会审议此项工作作了必要的准备。
(四)为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服务
2007年4月,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报告。为了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委员会对“四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并就如何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代常委会起草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草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并审议通过“五五”普法的《决议》。
(五)为常委会审议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服务
2007年11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我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委员会于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开展工作情况调研,先后到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和市工商局进行走访座谈,了解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并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市法院工作情况,旁听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常委会会议上,委员会就我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提出了5条工作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着力造就高素质的知识产权法官队伍;二是遵循司法客观规律,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三是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协调机制,形成多层次保护工作体系;四是加强对基层法院知识产权行政、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案件审判工作经验,加大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力度;五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司法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公众尊重知识、尊重法律,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健康发展。
(六)为主任会议听取人民监督员制度建设和工作情况服务
2007年6
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前,委员会到汉阳区检察院专题调研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情况,并就如何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到外省试点城市进行工作调研,整理分析试点工作经验。常委会主任会议在听取工作报告后,肯定了三年来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基层检察院的试点经验,并就有关问题提出了工作意见和建议。
(七)为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我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服务
2007年12月中旬,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为此,委员会年初到市检察院走访,专门了解民事行政检察的工作依据、工作方式、工作现状和外地的工作情况,并与市法院进行工作沟通。目前,市法院、市检察院联合制发了《关于建立民事行政审判与检察工作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从操作程序上对这项工作进行了规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后,对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给予了肯定。
(八)为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2007年为民办10件实事落实情况做好调研工作
2007年11月,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为民办10件实事落实情况的报告。根据工作要求,委员会对10件实事中的加强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和进一步创建良好的治安环境进行了调查研究,听取了部分中小学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和工作意见。到市残联了解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及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到部分社区与居委会负责人、安保队员和社区居民座谈,收集工作情况反映。随后形成工作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决策当好参谋。
二、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工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规定,地方性法规在颁布实施和修订实施一年后,对其执行情况应进行工作调研。为此,委员会在9月份对《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和《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了工作调研。分别到我市法律援助中心、部分律师事务所和犬类留检所进行了走访,听取了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关于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从调研情况来看,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较好。市司法局以法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覆盖面,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为创建“和谐武汉”,化解社会矛盾做了工作。市公安局进一步强化了执法工作力度,犬类登记办证数量和留检捕杀数量大幅上升,并采取多种方式改进服务和管理措施。同时,针对养犬管理中的问题,委员会也提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大法规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快留检所建设进度;三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果。
三、开展了有关立法调研工作
(一)开展制定武汉市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
委员会与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市总工会联合组成立法专班,开展了有关工作。一是开展调研工作,委员会与市总工会组成联合考察组赴上海、合肥等地进行了立法考察工作,提出了考察报告。工作专班制定了调研计划,分别召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部分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部分职工代表、部分工会干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座谈会。二是专班起草了条例(草案),按照边调研、边修改的方法,根据调研情况,多次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三是向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报告了立法工作情况,并征求工作意见。目前,这项工作已列入明年继续调研的立法项目。
(二)开展修订《武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调研工作
2007年7月,委员会领导专题听取了市公安局户政处关于暂住人口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并派员参与市有关部门联合考察组,赴北京考察了外来人员管理工作。同时,到城区部分街道、社区进行了走访调研,对国家相关法律、外省外地的相关地方性法规,以及法规草案的立法目的、制度设计、管理和服务事项以及法规实施的可行性进行了初步研究讨论,形成了工作意见和工作目标。
四、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诉求
(一)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按照常委会安排,委员会确定将惩治建筑市场砂霸砖霸石霸的代表建议和意见作为重点进行督办,积极督促承办部门认真开展工作,并结合委员会工作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时,专门对有关建筑工地治安情况进行了调研。及时与提案代表沟通情况,进一步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重点代表建议和意见办理的走访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邀请代表参加委员会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活动。在组织视察、检查、调研过程中,委员会采取就近、便利原则邀请有关代表参加活动,积极为代表履职提供条件和服务。全年邀请代表参加相关活动47人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有关工作62人次。
(三)开展走访代表活动。委员会结合具体工作事项积极开展走访代表活动,已赴江夏、汉南、蔡甸、东西湖、黄陂等区走访了代表,征求代表对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听取代表对市公检法等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认真做好有关涉法工作。办理涉法是委员会的法定工作职责,2007年受理群众涉法85件,按照有关规定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部门78件,存疑归档1件,自办重点涉法6件,全部办结。
五、几点体会
一是加强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年初,新一届的委员会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学习了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明确委员会的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站在坚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监督法》为工作依据,认真总结上届委员会的工作经验,充分认识内务司法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大工作是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换届以来,委员会根据中心工作任务,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依法行政,实现司法公正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有所为,使内务司法工作自觉融入全市中心工作之中。
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提高工作实效。委员会在全年工作中,对调研议题坚持先务虚,后务实。先提出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再深入调研,了解和掌握实现工作情况,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1、坚持学习制度,管理组负责制定总体学习计划,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组织组员认真进行学习;
2、到基层锻炼初任公务员要积极参加锻炼单位组织的政治与业务学习,了解民情民意,熟悉基层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公共服务、调查研究、沟通协调和处理事务等方面能力;
3、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的方法,确保学习计划的顺利完成;
4、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一次学习,要认真做好笔记,坚持写好学习心得;
5、组织开展学习体会交流,在小组学习交流、总结的基础上,每组推荐1-2人参加交流。
二、请假制度
1、到基层锻炼的初任公务员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部门和锻炼基地规定纪律,认真完成实践单位布置的各项任务,自觉维护好市级机关年轻公务员的良好形象。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小组成员因病、因事请假的,要及时向组长报告;组长请假的,要及时向管理组长报告;管理组长请假的,要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
3、在基层锻炼期间,原则上不得回原单位工作。原单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回去帮忙的,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在获得实践基地同意的同时,要向各组长汇报;请假时间在两天以内,各组长要向管理组长汇报;请假时间在两天以上,事先必须由原单位向组织人事部门履行请假手续,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回去;
4、一年中累计病假、事假超过30天或与原单位工作交接完毕后,一年中回原单位工作累计超过30天的,延长基地锻炼时间3-6个月,期满后再行考核。
三、调研制度
1、每位到实践基地锻炼初任公务员在完成正常的学习工作任务外,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
2、调查研究要结合锻炼基地的业务和工作特点,联系村镇的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3、每位到实践基地锻炼初任公务员在锻炼期间至少完成两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四、岗位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实践基地分工,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工作态度认真,能克服工作中的困难,勤勤恳恳,脚踏实地,努力工作;
3、坚持学习,始终保持旺盛的学习势头,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及地方的政策文件精神,撰写学习笔记、锻炼日记,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思考能力;
4、结合工作,深入了解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写出有质量的调研报告,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意见,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
五、管理制度
1、实行管理组组长和小组组长负责制。管理组组长负责对管理组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并负责传达主管部门的指示,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锻炼情况。小组组长负责对本小组成员进行管理,并定期向管理组组长汇报情况。
2、实行例会制度。管理组实行两周一次的例会制度,由组长负责召集,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有关要求,交流各组实践情况、锻炼体会,讨论各类实践、活动方案。小组实行每周一次的例会制度,由组长负责召集,组织交流小组锻炼情况。组长要加强与组员之间的联系,掌握每个组员的工作动态,了解组员对锻炼实践工作的建议意见,并及时向管理组组长反馈。
3、适时开展集体活动。大组原则上两个月一次集体活动,活动形式要简洁新颖,内容要有利于组员之间互相熟悉、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大组活动方案由管理组讨论决定后,向市组织人事部门汇报,并负责组织实施。
4、坚持自我考核制度,锻炼期满,实行自我考核制度。
①考核内容。对小组组员的考核内容(总分100分):完成扬组发[2005]57号文件以及遵守本管理制度的情况,具体包括:完成实践单位布置任务的情况(30分);锻炼笔记、读书笔记、调研报告以及《简报》投用稿情况(25分);遵守组织纪律情况(15分);完成组长布置任务情况(10分);为推动基层发展献计献策情况(10分);为基层办实事情况(10分)等。
对小组组长的考核内容(总分150分):除了对组员的考核内容外,还包括组织、带领和管理小组开展实践锻炼的情况(25分);完成管理组组长布置任务的情况(15分);本组成员完成锻炼任务的情况(15分)等。
对管理组组长的考核内容(总分200分):除了对小组成员、小组组长的考核内容外,还包括组织、带领和管理各小组开展实践锻炼的情况(20分);完成市组织人事部门布置任务的情况(15分);本组成员完成锻炼任务的情况(15分)等。
②考核办法。组员的考核,实行自我考核(40%)和组长考核(60%)相结合;小组组长的考核,实行自我考核(30%)、组员考核(20%)和管理组长考核(50%)相结合。
③组员的考核,由小组长负责签字;小组长的考核,由管理组长负责签字;管理组长的考核,由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
④考核结果作为锻炼期满考核鉴定的重要依据。
六、组稿制度
1、每月一期,定期编发《**市党政机关初任公务员实践锻炼简报》(以下称《简报》),集中展示每位实践的同志在基层所学、所思、所感、所悟。
[摘要]在审计发展的历史上,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始终是困扰审计职业界的重大社会问题。treadway commis-sion (全美反舞弊财务报告委员会)的coso报告全面地论述了企业反舞弊性财务报告的防范系统,其对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中存在的会计信息失真、审计风险加剧、投资者决策失效等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在审计发展的历史上,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始终是困扰审计职业界的重大社会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司财务报告舞弊行为更为猖獗。据1995年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association of certified fraud examiners,acfe)的报告估计,财务报告舞弊每年造成美国经济损失约高达4000亿美元。此外,据注册会计师联合保险公司估计,美国财务报告舞弊案每年以15%的速度递增。1998年,毕马威国际会计公司(peat mar wick)对舞弊问题进行了第三次广泛调查,调查样本来自于20个行业的5000家企业和组织,被调查对象包括单位的高级管理者、经营主管、财务经理、证券经理、内部审计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等。调查显示, 1998年,每起舞弊案的平均金额为11•6万美元,百万美元以上的舞弊案也不少。舞弊现象(尤其是财务报告的舞弊)在我国也比较严重。我国自经济体制改革以来,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深入发展,经济繁荣,但同时也有一些腐败分子利用转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千方百计谋取私利,阻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大量虚假财务报告的涌现正是这一腐败现象的集中反映,这使得治理舞弊性财务报告成为当前的紧迫问题。WWw.133229.coM此外,随着管理技术含量的提高、网络技术的应用及电子贸易的扩大,财务报告舞弊的机会还在不断增加,手段也更为隐蔽。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我国审计人员在防止舞弊性财务报告方面的作用。
一、coso舞弊财务报告研究成果简介财务报告舞弊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它不仅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还误导投资者和债权人,使他们依据失实的财务信息作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而且导致政府监管部门不能及时发现、防范和化解企业集团和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这必将导致整个社会的会计信息失真,其危害将是灾难性的。审计职业界很早就意识到这一问题,力图通过揭弊查错来解决这方面的舞弊问题。为此, 1985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美国会计学会(aaa)、内部审计师协会(iaa)、财务经理协会(fea)和全国会计师协会(naa)共同组成了treadway commission (全美反舞弊财务报告委员会)。该委员会将舞弊性财务报告的定义描述为“是一种故意的或轻率的行为,无论是虚报还是漏列,其结果是导致重大的误导性财务报告”。treadway commission在其划时代的《1987报告》中,全面地论述了企业反舞弊性财务报告的防范系统。该报告建议采取如下四道防线来防止舞弊财务报告:高层的管理理念、业务经营中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和外部独立审计。
由treadway commission的发起组织(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 , coso)在《1987报告》的基础上,又公布了跟踪研究成果《舞弊财务报告:美国公司的分析(1987-1997)》。该报告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大量财务报告舞弊案例进行了分析。下面就简单介绍研究报告的内容:coso致力于此项研究根本的目的在于防止舞弊并力求解决下列问题:谁在进行舞弊?舞弊的性质、种类和技术手段是什么?此项研究考查了由sec发布的《会计和审计法规实施公报》(sec , accounting and au-diting enforcement releases , aaers)所列的1987-1997年11年间的财务报告舞弊案例。样本随机选取了有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的200家公司,涉及近300例舞弊案件。该报告还对公司和管理人员的舞弊特征进行了区别,在某种程度上可为审计人员提供预警信号。
1、舞弊财务报告的制造者。通常公司在发生舞弊行为前一年的总资产一般低于1亿美元,即制造舞弊的公司通常是相对较小的公司。很多公司(事实上达78%)没有在纽约或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在舞弊前,年度平均净收益仅为175万美元。不少公司在实施舞弊前处于亏损或无利润的状况。可以说,财务困难是这些公司采取舞弊行为的主要动机。而主要的管理人员又经常被牵涉其中。在72%的案例中, aaers提到了首席执行官(ceo),有43%的案例涉及到首席财务官(cfo), 25%的舞弊公司没有设立审计委员会。在设立审计委员会的舞弊公司中,大部分成员没有会计任职资格或没有在会计或财务岗位的工作经验。内部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一年大约有一次舞弊行为。可见,审计委员会对防止公司财务报告舞弊还是有一定积极的作用。在制造舞弊报告的公司中,董事会成员通常参与其中或是”幕后”(gray)领导(他们受到与公司管理有密切联系的外界的影响)。这些成员一般占有不少公司股份,大致拥有公司股份的33%,其中仅ceo个人就占到17%,但这些董事会成员缺乏长期领导经验,整体素质不高。
2、舞弊性财务报告的技术和种类。总体来看,舞弊的金额相对于涉案的中、小型公司而言是相当大的。通常财务报表故意错报或盗用资产的平均数为41万美元,而这些公司的总资产平均数仅为160万美元。这些舞弊通常不是一次交易完成的,大多数至少跨越两个会计期间,经常涉及到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舞弊行为的时间平均大于23、7个月。典型的财务报表舞弊技术包括高估收入和资产。大多数舞弊行为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或虚构收入来实现。很多收入舞弊仅仅是在期末对交易进行处理。也有大约一半的舞弊行为则是高估资产(如高估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价值,以及低估坏账准备)或是将不存在的资产登记入账1、假销售。为掩盖舞弊行为,公司经常捏造存货记录、发运记录和发票。在某些情况下,公司记录的销售仅仅是将货物转移到其他公司。在一些案例中,公司以装运销售的形式出现,仿佛销售已经发生,而后向审计人员隐瞒了没有发货给客户的情况。2、在销售条款尚未安全履行的情况下确认收入。通常是在收到订单但还没有发货给客户之前作销售处理。3、有条件的销售。交易涉及到未解决的问题或还需要进行协商,甚至可能排除客户代为保管货物的义务,这种交易仍被记录为收入。4、不适当的销售分割。为增加销售收入,没有在会计期末结账,将下期销售记入本期。5、完工百分比法的不适当运用。通过夸大在建项目的完成比例来高估收入。6、受托销售。将代销收入列为本公司的销售收入,以虚增收入。7、未认可发运。发运有缺限的货物或并非对方需要的货物后,以全部价格而不是以销售退回或折扣价格记录来增加收入。
二、对我们认识审计风险的启示在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财务报告也就成为某些企业提供虚假信息的主要手段。我国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舞弊方式多种多样,如通过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亏损挂账、资产评估、提前确认收入等等,在财务报告上大做文章,严重妨碍了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中农信倒闭、株州有色巨额亏损事件、海南发展银行被接管,以及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被关闭等等,都从一个侧面暴露出财务报告舞弊的严重性。舞弊财务报告的编制者大多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他们中的某些人基于种种动机进行财务“操纵”,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也使我国审计人员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1991年,福建省发生了我国审计界第一起针对审计人员的诉讼案后,又陆续发生了原野公司案、长城机电公司案、琼民源案、红光案、银广厦案、东方电子案等,使公众对审计职业防止舞弊性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和作用产生了怀疑。应该说,审计人员在防范舞弊财务报告中还是具有独特的内在优势的。我国可考虑仿效美国treadway commission,由审计职业界、财政部、证监会及企业界联合成立专门委员会,研究独立审计在防范欺诈性财务报告中的作用和具体措施。通过借鉴国外舞弊理论研究成果。
结合我国国情,积极开展舞弊性财务报告的实证研究。同时,可以搜集典型的审计案例,进行定量分析后归纳出某些规律,了解编制舞弊性财务报告的诱因、动机、条件和方式,提高审计人员揭露舞弊性财务报告和防范审计风险的能力,尽可能地减少乃至消除舞弊性财务报告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