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9 08:11:03

医学实习生自我鉴定范文1 外科实习期间我保持谦虚、认真的学习态度,积极参加病房所有的学习、医疗、讨论等活动,从最基本的查体、病程记录做起,逐步磨砺自己。
在进入icu前带教师向我讲解icu内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并介绍icu环境,使我对监护室有所了解,工作起来得心应手。特别安排专科疾病知识讲座,即对胸心外科常见病的介绍,使我对胸心外科疾病有一定的认识,有利于术后监护。此外,还进行基础护理方面带教,如对病人术前教育、心理护理和生活护理。
首先使我了解中心静脉测压的意义和重要性,它是直接反应左心功能和衡量血容量的客观标准,指导补液速度和评估血容量。影响中心静脉测压值的因素:①零点的测定;②卧位腋中线的第四肋,半卧位腋前线的第四肋;③病人必须在安静下测压;④测压管必须保持通畅,确保导管在腔静脉或右心房;⑤应用呼吸机peep时,必须减去peep值,才是真正的中心静脉压。同一时间由老师和我分别测压,对比我测量的准确性。注意无菌,避免从测压管注入血管活性药物,并确保管道通畅在位。
在进入临床实习后,我往往把学习重心放在了操作上,而对理论学习和临床思维的训练有所放松,在胸心外科尤其如此。胸心外科病种多、手术多,我极易把注意力全部放在手术操作上。所以我把多上手术、多练手作为实习的主要目的,手术后的病理生理会发生很大改变,我必须全面准确的综合病史、体征、病情程保留此标记度、手术方式等多方面考虑,方能准确掌握要害所在,看清本质,理解手术对患者的影响,制定正确的处理措施。使其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方能逐步提高其临床工作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一个月的实习,使我对胸心外科术后监护有所了解,基本掌握监护仪,呼吸机,除颤仪,微量泵等的临床应用和注意事项,并能独立完成中心静脉压的检测,气管插管内吸痰,护理记录单的书写,出入量的总结等监护技能。最后均能通过理论和操作技能考试。
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先进电子仪器在临床的普遍应用,这对护士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但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还要学习重症监护和重症监护的技能。
我在胸心外科重症病房的实习中掌握重症监护和重症监护技能,对临床护理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有所提高。实习过程中,我了解操作的目的、意义,操作注意事项和操作不当的危害性,其次才知道有的操作必须亲身体验,才能掌握技巧,熟练掌握方法和技巧后才能在病人身上进行操作。
我相信,这次实习对我今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多和同学交流经验,多向领导请教,做一个救死扶伤的好医生。
医学实习生自我鉴定范文2 转眼为期两月的实习生活已经结束。实习是将理论用于实践,用于临床所迈开的第一步,在这短短两月的时间,我与病人建立了良好的感情,让我离开真有点不舍的感觉。走出病房以后,多了一份亲切;少了一份温暖,少了一份担心。在这里,我不仅真正学到了知识,还明白了一些道理: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工作。
在实习期间我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及医院各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志,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了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及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努力做到工作规范化,技能服务优质化,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做到理论学习有计划,有重点对待病人和蔼可亲,态度良好,努力将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用于实践。
在医院里,我看到了许多生老病死,也看到了许多癌症末期的病人不断的在与病魔缠斗,很多病人乐观的心情以及积极想要活下去的那股意志力令我动容,医院志工们对于病人的亲切服务也让我印象深刻。
在实习之后,我再回去阅读课本,我发现自己比以前还没实习时更能体会书上所要表达的意思,我想这就是实习最大的功用吧!让我们了解理论与实务的差别,也让我们从实务中学习如何去连接理论。
感谢胜浦吴淞卫生所给我实习的机会,也感谢带教老师在工作忙碌之时,还要带领实习生,教导我们正确的方向;也很高兴与其他实习生,在紧凑的实习生活中不但互相学习,并且还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虽然实习时间持续不长,但这段时间却给了我无比大的收获,除实务工作上的学习外,人际关系的拓展、职场文化的百态、还有一些活动的参与都让我获益良多,这样充实的生活,我想会是我人生中一段难忘的时光。我将继续努力,牢记职责,不断加强思想学习与业务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综合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医学实习生自我鉴定范文3 在内科这两个多月中,在带教老师的悉心与耐心带教下,我学到了许多在课堂上不曾懂得的东西。在实习的日子中,我了解到收治病人的一般过程:如测量生命体征;询问病人病史、过敏史等,认真写好护理记录,同时观察病人的病容,配合老师的指导,了解抗生素对各种消化系统的基本应用。
在实习过程中,本人严格遵守医院及各科室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护士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踏实工作,全心全意为患者着想。同时坐到了理解家属,正确处理好护患关系,能做好解释与安慰工作,多说对不起”,是家属也理解护士的工作,减少不必要的误会或过激行为的发生。
心内科以高血压病、心律失常、冠心病及心力衰竭多见,在老师的带教下,我基本掌握了一些常见病的护理及基本操;微笑迎接新病人并做好入院评估;严密监测生命体征并规范记录;正确采集血、尿标本;积极配合医生治疗;严格执行三查七对;认真执行静脉输液……在工作的同时我也不断的认真学习和总结经验,能勤于、善于观察患者病情,从而及时地掌握病情变化,作出准确判断入党申请书范文。这段日子,虽然时间不长,但是我接触到了很多以前不了解的专科知识和技能,重新拾起了很多操作技术,例如无菌原则,氧气的应用,以及抢救车的五定等。
总之我觉得在这段实习的日子里,我学到了很多,虽然我还只是学生,也许我的能力有限,但是我用我的努力充实我的知识与技能,
希望能用我的微笑送走病人健康的离去,渴望在学习中成。这只是实习之初,是一个挑战,也是一种机遇。我一定要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下一实习科室,并牢记老师的教诲,不断地学习进步。同时,我要感谢本科室的患者,他们很配合的让我做治疗,俗话说,病人就是老师。希望下一站,一切顺利。
医学实习生自我鉴定范文4 为期十个月的实习生涯转瞬已经停止,时光过得真快。实习是咱们将实践转化为才能,迈向临床的第一步,在实习期间我受益匪浅并将毕生受用,我下面对本次实习期间的表示进行实习的自我鉴定:
XX年x月份我到桂林市人民医院实习,按医院跟学校的要乞降划定,我分辨到了急诊、骨伤、内、妇、儿、外、五官等7个科室学习,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照医院及病院各科室的各项规章轨制,遵纪遵法,尊重师长,团结共事,严厉律己,做到了不迟到、不迟到、不旷工及擅离工作岗位。对病人仔细照料,和颜悦色。努力将理论常识联合实践经验,在实习进程中我还一直总结学习方式和临床教训,尽力培育本人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独破工作的能力,实习生活也造就我全心全意为国民服务的高尚思维和医务工作者必需具备的职业素养,经由将近一年的实习实际我纯熟控制了病程记载、会诊记载、出院记录等所有医疗文件的书写;把握了临床各科室的特色及各科室常见、多发病人的诊治;掌握了常见化验的畸形值和临床意思及和各类危、重、急病人的紧迫处置。较好地实现了各科室的学习义务,未产生任何医疗错误和医疗事变。
此外,作为一名准备党员我与实习医院的党支部坚持接洽,在分开了学校持续接收党组织的教导,时刻保持与党中心决议思惟一致,努力向党组织聚拢,十个月的实习我踊跃加入了实习医院及各科室组织的政治运动努力使自己思想道德更好。
在实习医院学习将要结束的这个时候,我对自己实习期间的表现仍是较为满足的,并且学校教学的理论知识和在实习医院的实践经验让我对自己将来的工作充斥了信念,更鉴定了我成为一个杀人如麻的好医生意愿.真挚恳求学校和医院引导给我提出可贵的'批驳倡议,改正存在的过错,辅助我成为一个及格的医务工作者和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医学实习生自我鉴定范文5 转眼间实习期马上就要结束了,在这段时间里我进行教育社会实践学习,回想起实习的日子,收获丰富,特别感受到以下是本人此次学习的一些实习鉴定。
在实习过程中,本人严格遵守医院及各科室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护士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踏实工作,热爱儿童事业,全心全意为患儿着想。同时要理解家属,正确处理好护患关系,能做好解释与安慰工作,多说“对不起”,是家属也理解儿科护士的工作,减少不必要的误会或过激行为的发生。在老师的指导下,我基本掌握了儿科一些常见病的护理以及一些基本操作。特别是对于小儿头皮针的穿刺技术,在工作的同时我也不断的认真学习和总结经验,能勤于、善于观察患儿病情,从而及时地掌握病情变化,作出准确判断。总之我觉得在这段实习的日子里,我学到了很多,虽然我还只是学生,也许我的能力有限,但是我用我的努力充实我的知识与技能,希望能用我的微笑送走病人健康的离去,渴望在学习中成长,真做一名默默歌唱、努力飞翔的白衣天使。
1、实习前对心内科的一些基本操作要掌握,如做心电图、测血压、心脏的体格检查等,不要小看这些,以最简单的测血压为例,很多人都没有规范的掌握。
2、搞熟心内科常见疾病的书本知识,如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病、瓣膜病、冠心病等;然后再在临床上将上级医生的诊疗方案与书本相对应,看看如何与患者个体结合,不懂就问,水平会提高很快。
3、学会一些急诊处理,如高血压急症、急性肺水肿、心律失常等,急诊的东西会处理了,后面慢的也不用着急,这样做到心中有数,“一切尽在掌握”,呵呵!
4、还有就是,医生不光要掌握高超的医术,同时还要很好的沟通技巧,与患者、与同事,平时多学学上级老师的沟通、谈话方法和技巧,等到真正工作了会很快上手。
这段外科的实习经历,其中复杂的滋味也许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酸甜苦辣,无论是什么滋味,都挺值得回味的。当然更重要的是知道了好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也认识了几个不错的朋友,或许这比书本更有价值吧
在老师的辛勤指导下,经过不断的努力,在心内科的实习很快结束,取得了很大成绩。首先,在基础理论方面,温故而知加强了巩固和提高;其次,在临床放面学到了新的知识和处理方法。总之。经过在心内实习,是我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有了重新的认识和提高,在突发病方面,学到了应对的知识和技巧。我一定把学到得知识应用到今后的工作中去,并不忘记老师的教诲,不断地学习进步。
算算进心内科实习的日子有半个月了吧,新年刚过。感觉到现在,自己在心内科学到的东西没多少增加。踏进了科室,见识了不少的人,接触了不少的事情。也让我看清楚了有些人的面孔。换句话来说,是不是实习,就代表了自己已经开始接触半个社会了呢?
由于实习时间不是很长,与学生交流少,目前学生的内心世界及现有的学习状态,对我来说还是陌生的,做到真正了解学生,不是易事,有待以后去探索,总之,经过这段时间的实习,对于教师的工作已有所了解,但在一些细节问题上,还不熟悉,尚待完善。
医学实习生自我鉴定范文6 我不断地挑战自我,充实自己,为实现人生的价值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师友的帮助下,我具备了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系统地掌握了医学专业课程。同时,在不满足于学好理论课的同时也注重于对各种相关医学知识的学习。
我热爱医学事业,并立志献身于医学事业!。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艰辛,执着追求,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进入大学一直是我的梦想,但真正的大学生活并不是我所想象的那样,在进入大学前,脑子中想的是自由了,可以从紧张的学习中解放出来了,但我很快就明白了,大学更要努力学习,面对周围更多,更优秀的同学,我打消了以前的念头,开始了进入大学后各课程的学习。
大学四年中,我参加了不少的校内活动和做过一些社会实践。参加校内的活动可以认识到更多的同学,也就增加了与其他同学交流和向其学习的机会,锻炼了自己的交际能力,学到别人的长处,认清自己的短处。除本临床医学专业外 无特别专长 但爱好比较广泛,绘画 唱歌 跳舞 写作等,对于一切未知的富有挑战的 健康的爱好都充满兴趣。
学习成绩不是非常好,但我却在学习的过程中收获了很多。首先是我端正了学习态度,在学习中也逐渐学会更合理的 分配自己的时间,最重要的是 在学习中同他人建立了良好的学习关系。这一点是我收获最大的。
在临床课的实习中,我对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专业课的学习努力,重点掌握了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对一些常见病的特点,诊断,鉴别及治疗原则等更为重视,但从中也知道了还有许多疾病我们人类是无法克服的,所以,我更加知道自己肩上责任,还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刻苦努力,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在这一年基础课的学习中,我对医学知识有了更大更浓厚的兴趣,我逐渐了解了人体的结构,生理特点,病理过程等,为自己第二的临床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在这一年的基础课学习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困难,但是在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下,自己都逐一克服了,另外我也总结了学多科学的学习方法,并在自己的实际学习生活中得到了扎实的运用。 通过这一年的理论学习,我自己坚信但是的选择是没错的,今后我还要继续努力,为下一步的学习和生活铺平道路。
通过第一年基础课的学习,我对第二年的专业课的学习有了跟深更浓的兴趣,在学习中,我比第一学年的学习更加努力,课下努力复习以前的基础知识,还要去图书馆查阅一些相关的资料和知识,自己各方面的知识得到了提高,我的各方面能力也相应地得到了发展。
在临床课的学习中,我对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专业课的学习更加努力,重点掌握了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对一些常见病的特点,诊断,鉴别及治疗原则等更为重视,为以后的临床实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从中也知道了还有许多疾病我们人类是无法克服的,对它还是不了解的,所以,我更加知道自己肩上责任,还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刻苦努力,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为祖国的医学事业做出突出的贡献。
医学实习生自我鉴定范文7 自20xx年5月参加实习以来,一转眼,我在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检验科十个月的实习生活即将结束,回顾自己在实习阶段所经历的点点滴滴,心里面百感交集。原本迷茫与无知,现如今满载而归,第一次被人唤作医生时的欣喜,第一次学会操作仪器以及独立进行各种检验工作时的快乐,还有实习医院领导老师们无私的关心及教导仍历历在目,至今仍让我为之感动。现在,我即将要离开这个第一次工作的地方,心里有许许多多的不舍,但是,离开是为了能够在更多的地方更好的发挥自己的社会价值,我相信这第一次的实习经历会让我铭记一生。
在实习期间,我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而更多的是希望自己在工作中积累各方面的经验,为将来自己独立中作做准备。在实习中能够学到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增加社会实践能力,在实践中来检验自己所学的知识,尽管有时候会认为,书本上的知识根本用不上,但是,具备了知识也就等于具备了学习的能力,所以,我想实习的目的不是为了毕业证,而是为了获取知识,获取工作技能,换句话说,在学校学习是为了能够适应社会的需要,通过学习保证能够完成将来的工作,为社会作出贡献,然而走出大学这个象牙塔步入社会,必然会有很大的落差,特别是医学这一相对而言特殊的行业,理论与实践的差距实在是太大。因此,能够以以这一年的实习来作为缓冲,对我而言是一件幸事,通过实习工作了解到工作的实际需要,使得学习的目的性更明确,得到的效果也必然更好。
记得刚刚去实习的时候,只能傻傻地站在那里看着老师忙来忙去,连个忙都帮不上,不过在老师的教导下我们渐渐学会使用各种仪器,熟悉整个操作流程,后来就基本上就自己开始找事情干,遇到不懂的再向老师请教,一天天就这么过来,我们也在一天天的工作中慢慢积累知识。在采血室、生化室、临检室、输血科、免疫室、微生物室6个科室的轮转实习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和蔼和严厉的老师,在他们的谆谆教导下我不断进步,可以说这次实习把原来课本上的很多知识都运用到了实际操作中,但也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同时也加深了在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注意的细节:质控管理、SOP文件制作、抽血质量、血涂片制备及染色、微生物培养及鉴定、ELISA加样、各种全自动仪器的操作等等。在帮助老师做实验的同时,老师也会给我们讲解知识点,在学习到新知识的同时也巩固了原来学过的内容,还有的老师会抽空给我们讲解各种仪器的工作原理,让我们对各种仪器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在对各个科室的了解之后我们进一步的强化、熟练各个科室所学习的技能,在实习过程中遇到不懂的东西,在通过自己查资料和咨询老师都迎刃而解。
检验是一门需要十分的认真和仔细的专业,尽管在未进入医院之前也有所了解,但是真正进入科室后,感触又更深了。相对于医院其它科室而言,检验科不是一个大科室,但它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检验科工作人员就像是临床医生的眼睛,责任重大,我们所得到的每一个结果都与病人能否得到及时的治疗息息相关。在实习的过程中,我谨记着认真、仔细四字,对于每一个经手的标本都做到了按照规定流程细致处理,不出差错。因为我知道,这不仅是为将来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奠定基础,更是对病人的负责。因为有了这一年的检验科实习经验,我们才更全面而深刻的了解了认真仔细对于检验这份工作的重要性。
在这段短暂的实习时间里,我获益匪浅,实习期间的收获将为我们今后工作和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无法用言语简单准确和清晰的地概括我此刻的感受,有感激,也有不舍,感谢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领导以及检验科的老师们对我的关心和教导,我将以更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更扎实牢固的操作技能,更丰富深厚的理论知识,走上将来的工作岗位!
医学实习生自我鉴定范文8 这是我迈出社会的第一步实习期即将要结束了,时间过得真快,实习是我将理论转为能力,迈向临床的第一步,在实习期间我受益匪浅,并将我终生受用,我下面对本次实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自我鉴定。
8月份我到了贺州市人民医院实习,按医院和学校的要求,我分别到了外(脑、普、骨)科、内(神经、心血管、消化)科、辅助(心电图、x线)科室……等科室学习,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医院及医院各科室的各向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了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等,对病人细心照顾,和蔼可亲,努力将理论知识结合实践经验。在临床实习期间,我积极向临床医生学习,经过将近一年的实习实践,我熟练掌握了病程记录,出院记录,化验单等所有医疗文件的书写,还掌握了清创缝合,无菌术等操作方法,我对内科,外科。内科等专业课的学习更加努力,重点掌握了疾病的诊治和治疗,对一些常见玻多发病的特点,诊断。鉴别及治疗原则等更为重视,为以后的临床实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实习过程中我还不断总结学习方法和临床经验,努力培养自己的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独立工作的能力,实习生活也培养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和医务工作者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但从中也知道了还有许多疾病我们人类上无法克服的,对他还不了解,所以我更加知道自己肩责任,还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刻苦努力,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为祖国的医学事业做出突出的贡献。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医院及医院各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事,严格律己,做到了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及擅离工作岗位。对病人细心照顾,和蔼可亲。努力将理论知识结合实践经验,在实习过程中我还不断总结学习方法和临床经验,努力培养自己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独立工作的能力,实习生活也培养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和医务工作者必须具备的职业素养,经过将近一年的实习实践我熟练掌握了病程记录、会诊记录、出院记录等所有医疗文件的书写;掌握了临床各科室的特点及各科室常见、多发病人的诊治;掌握了常见化验的正常值和临床意义及和各类危、重、急病人的紧急处理。较好地完成了各科室的学习任务。
医学5年,塑造了一个健康,充满自信的我,自信来自实力,但同时也要认识到眼下社会变革迅速,对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社会是不断变化,发展的,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自己还有很多的缺点和不足,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得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完善自己,改正缺点。作为一名医学专业的学生,所受的社会压力将比其他行业更加沉重,要学会学习,学会创新,学会适应社会的发展要求。我热爱医学事业,并立志献身于医学事业!我牢记着医学生的誓词:我自愿献身医学,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医德,尊师守纪,刻苦钻研,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全面发展。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艰辛,执着追求,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我将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更加努力,不断充实自我、完善自我,做一名二十一世纪的好医生!
医学实习生自我鉴定范文9 临床的实习是对理论学习阶段的巩固与加强,也是对临床技能操作的培养和锻炼,同时也是我们就业岗前的最佳训练。尽管这段时间很短,但对我们每个人都很重要。我们倍偿珍惜这段时间,珍惜每一天的锻炼和自我提高的机会,珍惜与老师们这段难得的师徒之情。
刚进入病房,总有一种茫然的感觉,对于临床的工作处于比较陌生的状态,也对于自己在这样的新环境中能够做的事还是没有一种成型的概念。庆幸的是,我们有老师为我们介绍各科室的情况,介绍一些规章制度、各级医师的职责等,带教老师们的丰富经验,让我们可以较快地适应医院各科临床工作。能够尽快地适应医院环境,为在医院实习和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这应该算的上是实习阶段的一个收获:学会适应,学会在新的环境中成长和生存。
到病房实习,接触最多的是病人,了解甚深的是各种疾病,掌握透彻的是各项基础技能操作。实习的最大及最终目的是培养良好的各项操作技能及提高各种诊疗技能。所以在带教老师“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的带教原则下,我们积极努力的争取每一次的锻炼机会,同时还不断丰富临床理论知识,积极主动地思考各类问题,对于不懂的问题虚心的向带教老师或其它老师请教,做好知识笔记。
遇到老师没空解答时,我们会在工作之余查找书籍,或向老师及更多的人请教,以更好的加强理论知识与临床的结合。按照学校和医院的要求我们积极主动地完成了病历的书写,教学查房,病例讨论,这些培养了我们书写、组织、表达等各方面的能力。
在医院实习期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以病人的身体健康,疾病转归为目的,我们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所有操作都严格遵循无菌原则。我们在内、外、妇、儿各个科室里,都是认真细心的做好各项工作,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对各种常见病,多发病能较正确地进行预防、诊断和处理。比较熟练的掌握了临床常用诊疗技能。本着三基、三严的精神,培养和提高了我们独立思考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在这段短暂的实习时间里,我们的收获很多很多,如果用简单的词汇来概括就显得言语的苍白无力,至少不能很准确和清晰的表达我们受益匪浅。实习期间的收获将为我们今后工作和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总之,在感谢罗定市人民医院培养我们点点滴滴收获时,我们将以更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更扎实牢固的操作技能,更丰富深厚的理论知识,走上各自的工作岗位,提高临床工作能力,对卫生事业尽心尽责!
医学实习生自我鉴定范文10 时间飞逝,内科实习即将结束,在老师的辛勤指导下,经过不断实践,我受益颇多。回顾这些日子,是苦是乐,是酸是甜,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属于自己的味道,即将要出科了,却有好多的不舍。对于我们的实习,科里的老师们都很重视,每周的实习安排也谨然有序,从而让我们循序渐进的学习与成长。
神经内科是我在内科病房的第一站,刚进入病房,总有一种茫然的感觉,但是老师很快让我们熟悉适应了环境,使我们以最快的速度投入到病房实习中来。虽然神经内科科是个很忙的科室,但每次我们做护理操作时,老师都会陪在一旁,为我们的成功高兴,我们失败了会鼓励我们。老师的认真负责,像朋友般的和我们交流,让我们在温馨的环境中度过了这段时光。同时老师还会经常结合病例给我们安排小讲课,让我们形象深刻的记住所学的东西。
医学专业临床毕业生实习自我鉴定
为期八个月的实习生活转眼已经结束,时间过得真快。实习是我们将所学的理论知识结合临床,迈向临床的第一步;在实习所学的知识让我受益匪浅并将受用终生.下面实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自我鉴定:
按学校和医院的要求和规定,我分别到了内儿、妇产、骨外、手外、急诊、五官、皮肤性病、中医等科室实习。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医院及医院各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事,严格律己,提旱到科室、不早退、不旷工及擅离工作岗位。对病人细心照顾,和蔼可亲,经常受到科室同事的认可和病人表扬。努力将理论知识结合实践经验,在实习过程中我还不断总结学习方法和临床经验,努力培养自己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独立工作的能力,实习生活也培养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和医务工作者必须具备的职业素养,经过实习实践我熟练掌握了病程记录、病史书写、会诊记录、出院记录等所有医疗文件书写;掌握了临床各科室的特点及各科室常见、多发病人的诊治;掌握了常见化验的正常值和临床意义及和对各类危、重、急病人的紧急处理。很好地完成了各科室的学习任务,未发生过医疗差错和事故。
实习结束了,我对自己在实习期间的表现满意,将在学校学的理论知识很好的结合临床实践,使我自己对未来的医学工作充满了信心,我定能成为一位合格的临床医生。
我叫xxx,是医科大xx届的应届毕业生,经过学习的推荐,今年开始我到了xx西药房进行实习。通过几个月的学习使我学会了很多东西,增加好多医学上的知识。以下是我对本次实习进行的自我鉴定。
首先在药房其间我遵守药房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上班不迟到,不早退,热爱自己的工作,关心病人,和同事相处得很好,他们也教会我很多知识。
其次我在西药房学习的知识:
一、学会了药物的摆放:同类药物放在一起,做到先进先出。
二、学会了看处方:首先看病号,再看年龄,最后看用法用量。
三、学会了拾处方,拾处方要认真、细心,要检查有没有药物配伍禁忌。
四、学会了处方的计价收费。
经过本次三个多月的实习,使我们增长很多知识。我运用在学校老师教我的知识加上实际鉴习学会很多药学上的知识进行融会贯通!为走进社会,为人们作出贡献打牢了基础。
实习是每个医学生必要不可缺少的学习阶段,作为一个在临床经验上十分欠缺的初学者,除了自己的带教老师外,病房其他的医师、护士和患者本人都是值得请教的老师,临床实习生自我鉴定。因此,我保持谦虚、认真的学习态度,积极参加病房所有的学习、医疗、讨论等活动,从最基本的查体、病程记录做起,逐步磨砺自己。
在进入icu前带教师向我讲解icu内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并介绍icu环境,使我对监护室有所了解,工作起来得心应手。特别安排专科疾病知识讲座,即对胸心外科常见病的介绍,使我对胸心外科疾病有一定的认识,有利于术后监护。此外,还进行基础护理方面带教,如对病人术前教育、心理护理和生活护理。
首先使我了解中心静脉测压的意义和重要性,它是直接反应左心功能和衡量血容量的客观标准,指导补液速度和评估血容量。影响中心静脉测压值的因素:①零点的测定;②卧位腋中线的第四肋,半卧位腋前线的第四肋;③病人必须在安静下测压;④测压管必须保持通畅,确保导管在腔静脉或右心房;⑤应用呼吸机peep时,必须减去peep值,才是真正的中心静脉压。同一时间由老师和我分别测压,对比我测量的准确性。注意无菌,避免从测压管注入血管活性药物,并确保管道通畅在位。
在进入临床实习后,我往往把学习重心放在了操作上,而对理论学习和临床思维的训练有所放松,在胸心外科尤其如此。胸心外科病种多、手术多,我极易把注意力全部放在手术操作上。所以我把多上手术、多练手作为实习的主要目的,手术后的病理生理会发生很大改变,我必须全面准确的综合病史、体征、病情程度、手术方式等多方面考虑,方能准确掌握要害所在,看清本质,理解手术对患者的影响,制定正确的处理措施。使其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方能逐步提高其临床工作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一个月的实习,使我对胸心外科术后监护有所了解,基本掌握监护仪,呼吸机,除颤仪,微量泵等的临床应用和注意事项,并能独立完成中心静脉压的检测,气管插管内吸痰,护理记录单的书写,出入量的总结等监护技能。最后均能通过理论和操作技能考试。
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先进电子仪器在临床的普遍应用,这对护士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但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还要学习重症监护和重症监护的技能。我在胸心外科重症病房的实习中掌握重症监护和重症监护技能,对临床护理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有所提高。实习过程中,我了解操作的目的、意义,操作注意事项和操作不当的危害性,其次才知道有的操作必须亲身体验,才能掌握技巧,熟练掌握方法和技巧后才能在病人身上进行操作。
在实习当中。我始终以实事求是的观点,严格要求自己,从一点一滴做起,因为这是对患者、对自己、对社会、对科学负责。
大学四年中,我参加了不少的校内活动和做过一些社会实践。参加校内的活动可以认识到更多的同学,也就增加了与其他同学交流和向其学习的机会,锻炼了自己的交际能力,学到别人的长处,认清自己的短处。
除本临床医学专业外 无特别专长 但爱好比较广泛,绘画 唱歌 跳舞 写作等,对于一切未知的富有挑战的 健康的爱好都充满兴趣。
学习成绩不是非常好,但我却在学习的过程中收获了很多。首先是我端正了学习态度,在学习中也逐渐学会更合理的 分配自己的时间,最重要的是 在学习中同他人建立了良好的学习关系。这一点是我收获最大的。
在临床课的实习中,我对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专业课的学习努力,重点掌握了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对一些常见病的特点,诊断,鉴别及治疗原则等更为重视,但从中也知道了还有许多疾病我们人类是无法克服的,所以,我更加知道自己肩上责任,还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刻苦努力,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转眼间五年过去了,马上就要挥手告别校园生活。五年大学,扎根XX。大一义务劳动时种下的小树,如今已有碗口粗细。人生就是这样,在岁月的磨练中逐渐成长壮大。五年来,聆听过众位恩师循循善诱的教诲,而今我已学有小成;五年来,挥洒过青春热泪的沃土,而今已花开遍地;五年来,结识的兄弟姐妹,而今各奔前程;五年来,走过的风风雨雨,而今已成为甜蜜的往昔。
在校期间,我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学习认真刻苦。从迈进神圣医学殿堂的那一刻起便立下的人生目标,就是以希波克拉底誓言做为职业道德的典范,努国做一个合格的好医生。在校期间,我全仙系统地学习了学院开设的各门必修课及选修课,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先后通过了国家英语四级及计算机国家三级。入校后,我除了学习课本上的知识外,我比较喜欢参加一些课外活动,包括发伟单、做家教,并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集体活动,如青年志愿者、暑期三下乡活动、挑战杯论文大赛等活动。五年的大学生活,是我用青春和激情打造的一段光辉历程,是我思考人生、超越自我、走向成熟的五年,更是我人生的宝贵财富。
在XX省人民医院(三甲)近一年的临床有专业实习,让我不仅具备了一定的临床基本技能,掌握了常见病、多发病在超声、X线、CT、MRI等各方面的影像学表现,而且具备了一定熟练程度的操作能力和诊断能力,并多次参加国内医学研讨会,开阔了医学视野。一年的实习生活里,我得到了各位老师的肯定以及患者和家属的好评。我一直认为,患者的康复和微笑是对我辛勤工作最好的奖励。
五年的大学生活也许很短暂,但我倍加珍惜。未来的人生道路还很长,无论我将来从事哪个岗位,我都会更加努力、虚心学习,立志做一个合格的好医生。
在内科这两个多月中,在带教老师的悉心与耐心带教下,我学到了许多在课堂上不曾懂得的东西。在实习的日子中,我了解到收治病人的一般过程:如测量生命体征;询问病人病史、过敏史等,认真写好护理记录,同时观察病人的病容,配合老师的指导,了解抗生素对各种消化系统的基本应用。
在实习过程中,本人严格遵守医院及各科室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护士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踏实工作,全心全意为患者着想。同时坐到了理解家属,正确处理好护患关系,能做好解释与安慰工作,多说“对不起”,是家属也理解护士的工作,减少不必要的误会或过激行为的发生。
心内科以高血压病、心律失常、冠心病及心力衰竭多见,在老师的带教下,我基本掌握了一些常见病的护理及基本操;微笑迎接新病人并做好入院评估;严密监测生命体征并规范记录;正确采集血、尿标本;积极配合医生治疗;严格执行三查七对;认真执行静脉输液……在工作的同时我也不断的认真学习和总结经验,能勤于、善于观察患者病情,从而及时地掌握病情变化,作出准确判断入党申请书范文。这段日子,虽然时间不长,但是我接触到了很多以前不了解的专科知识和技能,重新拾起了很多操作技术,例如无菌原则,氧气的应用,以及抢救车的五定等。
总之我觉得在这段实习的日子里,我学到了很多,虽然我还只是学生,也许我的能力有限,但是我用我的努力充实我的知识与技能,希望能用我的微笑送走病人健康的离去,渴望在学习中成。这只是实习之初,是一个挑战,也是一种机遇。我一定要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下一实习科室,并牢记老师的教诲,不断地学习进步。同时,我要感谢本科室的患者,他们很配合的让我做治疗,俗话说,病人就是老师。希望下一站,一切顺利。
我在急诊科实习期间,遵守医院及科室的规章制度,实习态度端正,实习动机明确,工作主观能动性强。在老师的带领和指导下,严格“三查七对”及无菌操作,现已了解了预检分诊和院前急救的流程,熟悉了急诊常见疾病的护理、危重症患者的抢救配合,掌握了洗胃、心肺复苏、除颤等急诊专业技术和xx急救仪器的操作、维护。
在急诊的这一个月实习中,无论是在前急诊,还是在后急诊,所学的知识是受益匪浅的,急诊科的工作是悠关病人生命的第一线,尤其是在抢救室的工作。当病人被从120的车上送往抢救室时,这时提高十二万分精神是万倍的,高度的投入对病人的抢救之中,在此,我亲眼目睹了在抢救室里抢救过好多个生命危在旦夕的病人,如心脏骤停,室颤,脑出血等患者,总之,总结一句,急诊科的工作是千钧一发的事情,你速度的敏捷意味着病人的一条生命呐!
同样,在预检台的工作,初步学会了对何种病人进行何种分诊,在监护室的时候,跟着陈老师学会了如何抽血气,并实践的了解了静脉血与动脉血的区分,在急诊科的工作中,也使我掌握了最基本的抢救病人措施以及洗胃技术的流程,拉心电图等。各种仪器的使用,如除颤仪、呼吸机的使用、吸痰技术及人工呼吸机的使用,胸外按压等。
离实习结束还有短暂的四个月,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给各位老师及病人们留下更好的印象,希望我能达我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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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非法行医/病历资料/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鉴定
一、案情[1]及争议焦点
(一)案情
患者熊卓为在2006年1月13日因腰扭伤就诊于北京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北大医院),被诊断为腰4峡部裂I度滑脱,于2006年1月23日入院治疗,于1月24日行腰椎管减压、椎弓根钉内固定、植骨融合术。术后第6日(2006年1月30日)中午熊卓为突感憋气、呼吸困难,医嘱给予吸氧后好转(晚6时左右撤去呼吸机)。当日晚10时35分,患者出现头晕、恶心呕吐,以及呼吸困难、烦躁、血压测不出,行抢救治疗,并开胸及开腹探查,终因抢救治疗无效,于 2006年1月31日死亡,死亡医学证明书中记载的死亡原因为:急性肺栓塞。后死者丈夫王建国及其母亲管惠英就损害赔偿问题与北大医院发生纠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方主张被告存在术前检查不全面在患者不符合手术指征情况下对患者进行了手术,围手术期对血栓形成等防治不当,抢救不当等过错导致患者死亡,要求被告医院承担各项损害、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赔偿等共计542.8万元。被告医院辩称,患者术前诊断明确,有手术适应症;围手术期处理符合操作常规;对患者术后产生并发症的抢救及时得当,不存在违规行为。
在诉讼中,原告方对被告医院提交的病历材料提出质疑,并申请对病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逻辑性等进行司法鉴定,经被告方同意,法庭委托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对此进行鉴定。鉴定认为,除病历中《手术前讨论记录表》不能作为鉴定材料使用以及“胃溃疡”诊断暂不列入整体考虑范围外,其他材料均可作为鉴定材料使用。对此鉴定意见双方当事人均提出了相关异议,但经过鉴定人出席法庭质询后,均对鉴定意见表示认可。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庭委托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根据前述鉴定双方所认可的病历资料就被告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若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间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法大鉴定中心经鉴定认为:1、手术适应症缺乏有力支持,手术治疗的选择表现为仓促和过度积极。2、熊卓为存在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症病史,围手术期停用阿司匹林等深静脉血栓形成因素,因此可得出以下结论:(1)医院应该能够预见深静脉血栓形成的发生,并应及时采取对深静脉血栓形成进行客观检查;(2)医院未及时采取具有针对性的综合预防或治疗措施;(3)医院未能早期及时发现和采取有效治疗措施,失去了干预机会,导致病情最终加重。3、医院虽然采取了一些抢救措施,但由于抢救过程中出现肝脏,尤其是心脏破裂,对于死亡结果的发生无疑起到了促进作用。综合分析,医院的上述医疗行为过失造成熊卓为死亡,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该鉴定意见经法庭质证原告方予以认可,被告方虽不予认可,但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否认或证明该鉴定程序存在重大瑕疵,法院予以采信。据此,北京市一中院认定北大医院存在过失并造成了熊卓为的死亡,应承担民事损害赔偿75.49万元。教师论文发表
(二)争议焦点
一审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双方均不服,均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告方认为一审遗漏重要事实:为熊卓为提供诊疗服务的于峥嵘、段鸿洲、肖建涛这三名 “医师”中,于峥嵘仅取得了执业医师资格,但没有经过医师执业注册,段鸿洲和肖建涛则既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也没有经医师执业注册。该事实已被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认定为非法行医,同时也是经法庭查明的事实,却没有在一审判决中予以认定。被告方认为:1、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进行有关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另一方当事人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要求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的一方当事人预交鉴定费。”一审法院坚持要求进行司法过错鉴定违反了上述规定,程序违法。2、法大 [2008]医鉴第1387号司法鉴定存在诸如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不具有临床医学鉴定资质,引用的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全面,鉴定结论缺乏事实依据等问题,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3、医疗纠纷案件专业性很强,只有具有医学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的专家,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才能对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患者的病情发展等情况进行正确的认定。一审法院仅以司法鉴定结论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导致一审认定的事实不清。[2]
2009年11月3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题为《医院非法行医,北大医学教授惨死北大医院》的报道[3],此报道一经播出一石惊起千层浪,全国一片哗然,矛头直指北大医院非法行医。11月 4日,北大医院医院委员会回应,熊卓为是死于术后肺栓塞并发症,该院已尽全力抢救;该案涉及的住院医生于峥嵘已取得医师资格;北大医院作为一家综合性教学医院,肩负培养医学生的重任,医学生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从事医疗活动不属于非法行医;暗访中的个别医师违反医院规定未请示上级医师而擅自开具处方乃个人行为,不具有代表性。[4]综上所述,本案争议核心焦点在于:第一,本案涉及的实习医生的临床活动是否属于非法行医;第二,在诉讼中认定过错和因果关系,应当采用医疗事故鉴定还是司法鉴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13条第5项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因此就法律层面而言,第一个问题的答案决定了第二个问题的回答。学理上,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是否无法替代医疗事故鉴定是本文所要探讨的。
二、关于“非法行医”
(一)“非法行医”的法律界定教师论文发表
“非法行医”在法律上的规定源于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8年4月28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进一步对“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列举说明:“(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五)。”可见,刑法意义上的非法行医包括三大类:一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人以医疗机构名义从事医疗活动;二是没有合法的医师资格或依法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个人以医师名义从事医疗活动;三是家庭接生员实施超越家庭接生范围的医疗活动。
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8条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第12条规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第13条规定,“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第14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并在第39条规定了非法行医的法律责任[5],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1994年颁布施行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24 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可见,与刑法意义上的“非法行医”相比,《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则将非法行医的主体做了扩大到取得医师资质,但尚未进行注册的个人。
综上可见,刑法意义上的个人非法行医的判断以是否取得医师资格为基准,非刑法意义上的刑法行医判断则以是否取得医师执业注册为基准。那么,对于医学院的临床实习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等尚未取得医师资格,或虽已取得医师资格,但尚未进行执业注册的医学生所进行的临床实践活动是否属于非法行医?就此问题,卫生部曾做了多个批复。教师论文发表
卫生部2002年《关于正规医学专业学历毕业生试用期间的医疗活动是否属于非法行医的批复》称,“取得省级以上教育部门认可的医学院校医学专业学历的毕业生在医疗机构内试用,可以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不属于非法行医。” 2004年《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称,“一、根据《执业医师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二、对于医疗机构聘用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得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8条的规定[6]处理。三、对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而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39条的规定处理。在教学医院中实习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以及毕业第一年的医学生可以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工作,但不能单独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四、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而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人员在行医过程中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1条的规定 [7]处理。”2005年《卫生部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称:“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毕业第一年后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临床实习,但不得独立从事临床活动,包括不得出具任何形式的医学证明文件和医学文书。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安排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医学专业毕业生独立从事临床工作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8条进行处理;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医学专业毕业生违反规定擅自在医疗机构中独立从事临床工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39条处理;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1 条处理。”可见,卫生部的态度是,在教学医院中实习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以及毕业第一年的医学生可以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工作,但不能单独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不得出具任何形式的医学证明文件和医学文书;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要承担行政责任,给患者造成损害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非法行医”的案件争议
庭审调查发现,于峥嵘、段鸿洲和肖建涛在2006年1月均为北大医院在校医学生,当时于峥嵘仅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但未进行执业注册;段鸿洲和肖建涛则尚未取得医师资格。而从熊卓为的病历资料看,《住院志》、《特种检查、治疗、资费项目协议书》、《输血知情同意书》、《临床检验申请单》、《术前谈话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抢救记录》、《死亡志》、《死亡证明》,以及大量的《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等医疗文书上都仅具有当时还尚未进行执业注册的临床博士生于峥嵘、尚未取得医生资质的临床硕士生段鸿洲和肖建涛的单独签名,如此大量的单独签名而未有其上级指导医生的签名。故此,原告方主张在熊卓为入院到死亡期间的实际管床医生是于峥嵘和段鸿洲,属于非法行医,并提交了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对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违法行医行为查处情况的复函》。该复函确认了北大医院于2006年1月23日至1月31日在对熊卓为治疗期间,使用了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学院校研究生于峥嵘、段鸿洲、肖建涛从事诊疗活动,违反了《卫生部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被告方辩称,于峥嵘当时已经有医师资格证书,正在等待发放执业证书,段鸿洲、肖建涛是该院的临床研究生,依据北大医院的规定进行临床实践,具备了相应的临床医生的技术水平;这些人员虽未取得执业证书,但都是在上级医生指导下进行临床工作的,上级主治医师刘宪义在病历首页已有总的签名,对整份病历负责,并提交了2007年《卫生部关于非法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该批复称“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条件的医师,非本人原因导致未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前,在其受聘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工作时间内的执业活动不属于非法行医。”教师论文发表
如前所述,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直接影响本案的鉴定和法律适用问题,至关重要。遗憾的是一审法院从案件的审理到宣判始终未对这个问题进行任何阐释和认定。[8]对于原告方提交的北京市卫生监督所的复函,一审法庭仅在庭审中认定其性质应为“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安排未取得医师资格的情况该如何处理”[9],在最终的一审判决书中并未对这份证据做认定。到底是否存在非法行医?根据2008年《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第10条规定“临床带教教师和指导医师负责指导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确定从事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审签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书写的医疗文件。”第12条规定“医学生在临床带教教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接触观察患者、询问患者病史、检查患者体征、查阅患者有关资料、参与分析讨论患者病情、书写病历及住院患者病程记录、填写各类检查和处置单及医嘱和处方,对患者实施有关诊疗操作、参加有关的手术”。可见,只要有带教老师和指导老师的监督、指导,医学生所进行的诊疗活动和书写医疗文书的行为都是合法的,否则就是违法的。
(三)关于“非法行医”的认定
所谓医疗行为是指若欠缺医师的医学判断及其技术,则对人体会有危害的行为。[10]鉴于医疗行为的专业性,“致害”和“获益”性并存,及结果的多因性和不确定性等特征[11],我国对从事医疗行业的主体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实际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医师取得职业资格后经注册后取得行医权,未经注册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即行使行医权)。临床实习生或见习生即使已取得职业资格,未经许可(注册)不具有行医权,其在临床实习或见习期间只能在具有行医权的医师指导下才能进行诊疗活动。换言之,临床实习生或见习生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的诊疗行为并非行医权的行使,而是一种学习活动。那么,其行为应当经过有行医权的医师认可,才能对患者生效;如其行为给患者造成损害亦应由其指导医师承担责任。因此,未经有行医权的医师指导实习医生擅自进行诊疗活动构成非法行医,从法律上而言自当没有争议。
那么,于峥嵘、段鸿洲、肖建涛这三位医学生是否是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诊疗活动的呢?《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第14条明确规定“临床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诊疗的文字材料必须经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审核签名后才能作为正式医疗文件。”根据该规定,本案涉及大量的仅有医学生签名的医疗文书均不能成为正式医疗文件。至于被告方在庭审中辩称“医院在病历书写上存在没有上级医师的签字确认的瑕疵,并不能证明上级医师实际上没有进行指导”,该辩称是否有道理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实质上取决于该如何理解病历资料的法律地位问题。《病历书写规范》将病历书写界定为“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法律上病历资料至少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第一,病历资料是医疗活动的忠实记录,是诉讼中的书证。根据《病历书写规范》第3条规定“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诚如学者所言, “医疗系于医疗处所秘密进行,因此在治疗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状况,实非第三人所能理解,亦不可能为客观证明,因此记载治疗过程之病历之阅览及誊写,遂为患者祈求证明因果关系及有无医疗责任之途径”[12],换言之,如实际进行的医疗活动与病历记录不符的,主张一方应举证推翻。第二,病历资料的制作主体仅限于医务人员。并且根据《病历书写规范》第7条规定,实习或适用期的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还需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综合《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理解,病历资料的制作主体应限于取得医师资质,并进行执业注册的医师。第三,病历资料是医疗机构内部责任划分依据。根据《病历书写规范》第7条规定,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而根据《执业医师法》第23条规定,“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因此,法律上可推断为医疗文书的签署者即为医疗行为的行为人,如医疗行为存在过失,医疗机构在承担完责任后可向相应的医务人员问责。此外,病历资料还有巨大的卫生行政管理价值和医院管理价值,体现为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通过医学文书的检查,为预防疾病的发生提供政策的指导,为医疗质量的提高提供制度的保障[13];可作为反映医院管理水平,衡量医疗机构医疗水平的重要指标。[14]教师论文发表
如此可见,是否存在非法行医也不应有所争议。之所以本案会在非法行医这一点存在诸多争议原因有二:一则法院、鉴定机构均未对此问题明确表态,而该问题的认定又直接关系到案件法律适用和赔偿标准;二则2007年《卫生部关于非法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让非法行医的判断问题陷入了混乱。该批复称“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条件的医师,非本人原因导致未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前,在其受聘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工作时间内的执业活动不属于非法行医”,就其字面意义来看与之前的2002年、2004年和2005年的批复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执业医师法》规定,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即可报名参加执业医师考试。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笔试成绩也合格,授予执业医师资格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根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4条规定,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因此,被告方辩称“参加一场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两个证书”,看似颇以为然。然而《执业医师法》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均规定,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只有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可见,法律不仅有注册的要求,还对注册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提出了要求。因此,2007年《卫生部关于非法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规定与《执业医师法》的规定亦是不同。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执业医师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属于上位法,批复在法律效力上低于《执业医师法》,如两法规定不同,应以《执业医师法》为准。
再者,2007年卫生部《关于非法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由于没有看到请示,很难断定卫生部是针对何情况做出批示,亦难断定卫生部关于实习生临床实习的要求是否已经放宽了到只需取得执业资格即可?即使就此断定在新的需要下卫生部的要求已经放宽了到只需取得执业资格即可执业,这将引起另一个问题。因为根据该批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但尚未进行执业注册的实习医生可以不受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的限制,也无需上级医师指导即可进行诊疗活动。换言之,取得执业资格,但尚未进行执业注册可在所受聘的医疗机构进行独立执业,相比于已进行注册的医师,不受《执业医师法》规定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的限制。可见这一规定,相比《执业医师法》已有重大突破,应由法律作出规定或者由立法机构授权卫生部制定规定,更为妥当,这是其一。其二,《执业医师法》规定通过国家执业医师法考试合格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又规定了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后必须进行注册。既然通过一次考试,只要有单位接受即可进行注册,没有其他的条件要求,又鉴于医生培养需要临床见习,而医疗机构又存在医务人员紧张的困难。是否可以考虑给获得医师执业资格但尚未有接受单位的临床医学生一个法律上的地位,免除其在法律的尴尬;或者干脆明确规定医师执业资格才是界定非法行医的标准,执业注册只是为了行政管理所需而设立,法律应当明确界定。此外,对于非法行医的判定机构也应明确规定,免得让人无所适从。
三、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的争论
(一)关于鉴定的争议
该案以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作为诉讼事由起诉至法院,被告方提出了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后原告方更换代理人后改变诉讼策略将诉讼事由变更为医疗过错侵权。[15]被告方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条规定以“双方争议属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为由提出抗辩,并坚持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但原告方主张,本案中存在非法行医,还有病历涂改问题,坚持只做司法鉴定。法庭征询被告方可否直接作司法鉴定,被告方同意配合法院先做司法鉴定,但要求保留其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权利。在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所作出医疗过错鉴定意见后,被告方认为鉴定人不是骨科医生,不具有鉴定资质,其鉴定结论没有客观依据,不予认可,向法庭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但法庭认为被告方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以否定鉴定结论或证实该鉴定程序存在重大瑕疵,鉴于已做了司法鉴定,就不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前所述,法律上而言,如认定构成非法行医,只能采用司法鉴定;如认定不构成非法行医,依法采用医疗事故鉴定,不再赘诉。本文想探讨的是司法鉴定[16]与医疗事故鉴定有何不同,司法鉴定能否完全替代医疗事故鉴定。
(二)两个鉴定的比较适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因此,在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存在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两种制度。这两种鉴定的性质和启动程序、鉴定主体和形式、鉴定内容的侧重点、鉴定结论的补救方式等方面都不尽相同。[17]教师论文发表
主张司法鉴定代替医疗事故鉴定的主要理由包括:第一,医疗事故鉴定采用集体负责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合议制原则出具鉴定结论。其最大的问题在于无法追究个人责任,也即出现了法律上能够追究而实际上不能追究责任的现实状况。第二,鉴定人无需在鉴定结论上签字,无需出庭接受质询,因此鉴定人并不是对法院和法官负责,而是对政府和或医学会负责。[18]相反,司法鉴定中,鉴定人在鉴定结论上签字,实行个人负责制。必要时,法院还可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第三,医学会与医疗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不具有中立性。中华医学会是全国医学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法人社团,其下设立地方分会和专科分会,其办事机构的挂靠单位是卫生部,其主要业务之一是开展医疗事故鉴定工作。[19]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中华医学会在其章程第3条明确规定其宗旨是“为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服务”,“依法维护会员与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而其会员主要包括执业医师、医学研究院、医疗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等[20];其活动经费主要源于会员的会费,国内外个人、单位、企业、团体的捐赠,中国科协和卫生行政部门拨款和业务活动的收入等[21]。第四,医疗事故鉴定所聘请的专家是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教学、科研机构的专家[22],本身就与医疗机构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更难以保持中立性。因此,由不具有中立地位的医学会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进行鉴定,其客观性和公信力的确值得堪忧。相反,司法鉴定机构是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社会中介机构,其司法鉴定活动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双重管理[23],与医疗机关没有关系,具有相对中立的地位。
反对采用司法鉴定替代医疗事故鉴定的理由主要包括:第一,医疗纠纷中的鉴定是属于医学科学的专业鉴定,只有由医疗机构来鉴定,才能保障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第二,医疗纠纷中的鉴定解决的是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的责任问题,应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医疗机构作出;第三,进行司法鉴定的法医专家不懂临床医学,无法进行鉴定。[24]持此观点的学者以2005年9月22日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给卫生部《关于对法医类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关系的问题的意见》[25]为据认为,法医没有临床医学鉴定的资格,一般法医只能对尸检、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没有资格对医疗技术方面的问题进行鉴定。[26]第一、第二点理由欠缺说服力,然而笔者认为第三点理由也不是全无道理。司法鉴定中与医疗事故鉴定最接近的应为法医临床鉴定,其主要内容所包括的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失与疾病关系评定、医疗纠纷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鉴定[27]。虽然临床法医学和临床医学同属应用医学,但其所承担的任务有所不同,前者以诊断救人为主要目的,后者的主要任务就在于明确诊断以确定损伤和损伤程度[28]。因此,要求一个合格的,但缺乏如何救人的知识和经验的法医判断一个 “合理医生”是否尽到必要注意义务,从而断定其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和过失与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这不免让人难以信服。因为医疗过错的判断,要参照医疗的所有特征、一般的医学水平及医师的裁量范围[29];而实际中对因果关系的判断也离不开对标准医疗行为的评价[30]。
然而这个矛盾并非不可调和。首先就目前阶段承担法医临床学鉴定工作的人员来说,除了法医技术人员,还包括:①担任法医临床学鉴定的临床医生;②司法机关就案件的某些特殊问题聘请的临床专家。[31]其次,即使进行鉴定的人员中没有临床专家,也可在鉴定过程中进行临床专家会诊,让法医在听取专家意见后综合考察作出结论。只要保证签字的法医仍需对其采纳的临床专家的意见承担责任,那么,法医也会为了其声誉及专业的考虑作出慎重的判断。因此,只要保证医疗司法鉴定过程中有相应的临床专家,即可弥补这一缺陷。相比医疗事故鉴定中作为专家的临床医生,司法鉴定中的专家多了一重鉴定人的身份,需对其所做的鉴定承担责任,因此,在独立性、中心性和客观性上要比医疗事故鉴定中的专家组强一些。再者,医疗过失的鉴定不应是仅针对诊疗行为是否符合诊疗常规进行考察,还应进行 “尸体解剖鉴定、药理生化鉴定等阶段”[32],而这两项的鉴定显然是法医的专长。第四,只要医疗事故鉴定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即使实际上诊疗行为确实有过错且过错与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医疗机构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通常允许患者变更事实主张和诉讼请求,在实践中,可能还需进行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这样实际上是一种资源浪费。第五,医疗事故实际上只是医疗侵权的一种特殊类型,通过医疗侵权制度完全就可以弥补患者损失,实际上无需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之外又将医疗事故单独规定。这种法律适用上的双轨制非但不必要,且会带来适用上的混乱,赔偿上不公平等问题。加之,如前所述,医疗事故鉴定亦是一种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单独采取特殊的鉴定模式,其正当性和必要性亦是值得商榷的。综上考虑,笔者认为在现有的司法鉴定制度下加入临床专家的参与鉴定的模式既可替代原有的医疗事故鉴定,还能避免鉴定双规制带来的适用混乱的弊端。
(三)对本案的回应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一审在鉴定的运用上考虑得尤其周全和科学。本案一共做了三个司法鉴定,第一份是文检司法鉴定,原告方认为病历记录中存在大量不同的医师签名,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第二份是对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逻辑性等司法鉴定,原告方认为病历中大量存在病历不完整、不真实、病历记录前后不一致、不符合逻辑、病历记录人不具备合法的资质和不符合病历书写规范的问题,而由于涉及相关的技术问题,法庭无法通过质证对上述问题直接进行认定,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第三份是关于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该过错与熊卓为死亡之间是否存在有因果关系的司法鉴定,该鉴定是第二次鉴定认定可作为医疗评价的病历材料为基础的。
在通常的医疗纠纷案件中,法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直接委托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如存在过错,则该过错与损害直接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由于医学的专业性和密闭性,加上我国实行的举证责任倒置制度,病历资料成为记录诊疗活动的直接依据,是鉴定的主要依据。而住院的病历资料是由医疗机构保管,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时有医疗纠纷篡改病历发生。因此,病历是否被篡改,是否能够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私法时的诊疗行为首先成为争议焦点。病历书写是否符合《病历书写规范》的规定,这种形式上的审查,没有医学知识的法官尚可胜任;但是对于病历资料是否符合通行诊疗常规,也即现有的病历材料是否完整、真实,是否合乎通行的诊疗逻辑,能否反映当时的诊疗行为,这样的带有实质性判断却不是法官能够胜任的。而且法官即使审查出病历书写不符合《病历书写规范》的病历,也无法判断此种瑕疵对接下来的过错和因果关系的鉴定有何影响。因此,法官只得将对病历的审查工作交给医学会或鉴定部门。而实际上,对于法庭移送过来的病历材料,医学会或司法鉴定部门一般不会事先进行审查,通常推定为已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并且已经法庭审查;在此病历无异议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的鉴定。因此,实践中对病历资料的审查责任反倒成了法庭和鉴定部门相互推托的责任,更是常常成为避而不谈的一笔糊涂账。可以说本案先委托司法鉴定部门对病历资料作出能否据此进行过错鉴定的判断,是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的。教师论文发表
再有,将对病历的审查和对诊疗行为的过错与因果关系的鉴定,分开判断,并由二家鉴定机构进行,以避免后一个鉴定因了前一项鉴定的先入之见影响结果的客观,也具有重要的意义。诚如学者所言,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的判断不应该仅仅是鉴定的结论,其评价应当经过“临床事实的认定、医学上的评价、法的评价三个判断过程,理想模式下,病历资料能够对临床经过事实作出认定,根据医学文献资料能够确定对具体案件诊疗经过中的诊疗行为作出医学上的评价,法官则据此对事实因果关系作出法的评价。”[33]尽管三次鉴定,均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质证。但法庭对该鉴定,尤其是双方当事人均提出异议的鉴定意见的采纳欠缺充分的论证。法庭对鉴定意见采纳的理由有三:第一,对鉴定的形式性审查,“该鉴定意见,系鉴定机构根据送检的相关材料,在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后,经过分析、论证而形成的结论性意见”;第二,不认可被告医院不同意见的理由,一是“考虑到鉴定机构对此不予认可”,二是“被告医院单方医学见解缺乏相关医学领域的权威论证,不足以反驳该鉴定意见”;第三,被告医院未能证实该鉴定程序存在重大瑕疵。可见,法庭主要理由在于,一是鉴定程序合法;二是被告的反驳证据不充分。法庭并未对鉴定意见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对鉴定结论不进行实质性审查,一则不免使得医疗鉴定流于形式,无法发挥其应有作用[34];二则也未尽法官对医疗过错和因果关系进行法的判断的职责。这是本案一审的不足之处。
四、结语
医乃仁术,“健康所系、性命相托”,不是任何一个受过医学教育的 “医者”都能称之为医者。谁才是那个有权手持手术刀,左右我们存亡的人?这恐怕是个值得我们一再深思和不断反问的问题。在这个灾害频仍、祸福与共的社会,医疗问题不仅关乎医务人员的培养和执业环境,关乎整个社会医疗体制的运作,还关乎每个国民的性命安康,乃至社会的和谐与安定。医患环境的净化和改善,不仅需要行业的克己自律,需要国家政策的扶持,民众的理解和监督,更需法律制度的切实保障和司法实践的引导,可谓任重而道远。
注释:
[1] 参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7)一中民初字第13348号民事判决书。
[2] 双方在上诉书中还存在对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死者母亲的抚养费,差额诉讼代理费,医院是否应当承担全责等争议,限于本文谈论的主题,在此未能全部列出,特此说明。
[3] [经济半小时]北大教授为何死在北大医院?[EB/OL].http://space.tv.cctv.com/video/VIDE1257260946820884,2009-11-25.
[4] 北大医院非法行医之说不实.[EB/OL].http://pufh.blog.sohu.com/135813572.html,2009-11-25.
[5] 《执业医师法》第39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8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7]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1条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一审法庭在2008年3月4日的法庭审理中表示,关于是否属于非法行医,病历是否完整、原始、伪造等,因为涉及到医学专业的问题,需要相关的鉴定专业机构来认定。然而法源鉴定中心在对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逻辑性鉴定的意见书中并未对非法行医进行判断,出庭的鉴定人员解释称,法院并没有要求其对医疗人员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判断(见2008年8月25日的庭审笔录第7页)。同样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在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时也未对该问题进行判断,鉴定人员解释称不是其鉴定的内容(见2009年5月14日庭审笔录第7页)。
[9] 见2008年5月4日的庭审笔录第2页。
[10] 龚赛红.医疗损害赔偿法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5.
[11] 刘凤媛.论医疗服务合同中的可预见规则[M].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9,30(02):46-48.
[12] 新美育文.医疗过误裁判,转引自黄丁全.医事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212.注解[1].
[13] 黄丁全.医事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208.
[14] 李海军.从紧张的医患关系谈医学文书的特点和价值[J].中国卫生法制,2009,(02):39-41.
[15] 二者在法律适用上存在不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主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过错主要依据人生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16] 《司法鉴定决定》第1条将司法鉴定界定为,“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可见只要是在诉讼活动中进行的各种鉴定,即为“司法鉴定”,因此,诉讼中进行的医疗事故鉴定亦是一种司法鉴定。为了便于区分,本文仍沿用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名称。
[17] 艾尔肯,方博.论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对《侵权责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七章的建议[J].时代法学,2009,(05):20-26.
[18] 杨立新.医疗侵权法律与适用[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168.
[19] 见《中华医学会章程》第2条、第5条和第7条。
[20] 见《中华医学会章程》第9条。
[21] 见《中华医学会章程》第37条。
[22] 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3条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6条。
[23] 见《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3条、第4条。
[24] 杨立新.医疗损害责任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260.教师论文发表
[2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2条规定,国家对从事法医类鉴定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方式与一般的法医类鉴定有很大区别,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内容也不都属于法医类鉴定。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如尸检、伤残等级鉴定等,属于法医类鉴定范围。对此类鉴定事项,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由已列入鉴定人名册的法医参加鉴定为宜。
[26] 戴虹,赵志方,张兴中等.处理医疗纠纷中存在的鉴定“二元化”问题初探[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09,(02):99-100.
[27] 见《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第5条。
[28] 秦启生主编.临床法医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第3版,2003:1.
[29] [韩]石熙泰.医疗过失的判断基准[A].金成华译//梁慧星.民商法论丛.[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37:261-284.
[30] 陈正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采信[J].法律适用,2008,(06):41-43.
[31] 莫耀南编.实用法医学司法鉴定[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139.
[32] 黄丁全.医事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515.
【关键词】输血医学检验;实习课程;设计
1检验专业实习现况
医学生实习阶段承前启后,至关重要。通过临床实践,学生对学过的理论知识进行梳理,加深理解,完善吸收,为成为一名合格的临床医生打下坚实的基础[1]。输血科是医学检验专业,尤其是医学检验专业(输血方向)学生毕业实习的重点科室。近年来,国内各级医院血库纷纷从检验科中独立出来,成立输血科,临床输血检验专业飞速发展;全自动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分析仪的普及进一步推进了专业的进步。以往昂贵的血型试剂越来越平价,更多的供货渠道使试剂更易于得到。因此,目前几乎所有输血相关血型血清学检测实验都能在基层的医院开展。以往由于条件所限,检验专业学生在输血科实习内容匮乏,现今,学生在输血科的学习充实且有成就感,学到相关知识和技能。
2实习带教课程
通常,医学院校的实习手册规定的医学检验专业在输血科轮转实习时间为4周,为了让短暂的实习期充实而有计划,我校设计了输血医学检验实习带教课程。课程分为两大部分共23个内容,第一部分为自学部分,3个内容,第二部分为带教部分,20个内容。2.1自学部分自学部分主要是基础理论知识,只有熟练掌握了基础理论知识,才能在实验带教过程中灵活运用,充分理解实验原理,解释实验结果。血型血清学实验所涉及的理论知识主要是免疫学基础知识、血型理论和主要血型系统。
(1)输血相关免疫学基础。了解血液免疫学基础知识,能较好地解释实验现象和结果。
(2)ABO血型系统、Rh血型系统和其它主要血型系统。熟悉血型理论和主要血型系统,才能针对检测目的设计相应的实验,选择需要的试剂和仪器。
(3)血型血清学检测理论。提前熟悉各项实验标准操作规程,熟悉血型血清学检测原理和步骤也是必要的,学生可以带着问题进入带教实习。
2.2带教部分
带教部分共20项内容:
(1)ABO血型鉴定(平板法、试管法、卡式法)。
(2)Rh血型鉴定(平板法、试管法、卡式法)。
(3)交叉配血试验(盐水介质法、凝聚胺介质法、抗人球介质试管法及卡式法)。
(4)不规则抗体筛检(盐水介质法、凝聚胺介质法、抗人球介质试管法及卡式法)。
(5)不规则抗体鉴定。
(6)抗人球蛋白试验(DAT、IAT)。
(7)血型抗体效价测定。
(8)吸收放散试验(冷吸收、热放散、酸放散)。
(9)疑难ABO血型鉴定。
(10)疑难Rh血型鉴定(WeakD)。
(11)新生儿溶血病产前血型血清学检测、新生儿溶血病血型血清学检测。
(12)血液标本接收与处理。
(13)血液制剂的接收、处理、入库、出库。
(14)临床合理用血。
(15)特殊情况紧急抢救输血程序。
(16)输血不良反应实验室处理。
(17)临床用血质量控制。
(18)输血相容性检测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
(19)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输血科部分。
(20)输血科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3实习带教内容
带教20项内容可分7大类。
(1)血型鉴定、交叉配血。最基本的血型血清学实验是输血科主要的日常工作。掌握常见几种血型的各种鉴定方法,熟练不同介质的交叉配血实验。
(2)疑难血型鉴定和疑难交叉配血。临床工作具有不确定性,由于受到患者年龄、免疫、疾病、药物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个别患者会出现血型鉴定和或交叉配血困难的问题。学生应熟悉常见疑难血型和疑难交叉配血现象,掌握正确的鉴别和处理技术,确保输血安全。
(3)抗体筛查与抗体鉴定。不规则抗体的出现,会影响到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造成疑难血型鉴定和疑难交叉配血情况。不规则抗体检出率文献报道0.2%~2%[2],属于比较常见,交叉配血困难时,需进行抗体鉴定,选择相应抗原阴性的血液供应,学生应掌握基本方法。
(4)临床合理用血与特殊情况紧急抢救输血。临床输血治疗中存在很多不合理用血情况,调查研究报告显示[3],医院等级越低,不合理用血比率越高;各种血液成分中以血浆不合理用血比率最高,甚至高达70%以上。学生应了解合理用血的重要性,掌握《输血技术规范》中内外科输血适应证的界定。熟悉特殊情况紧急抢救的输血程序,掌握输血相容性输注的原则。
(5)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文献报道[4],目前国内总输血不良反应发生率为0.58%,其中最常见输血不良反应有发热反应和过敏反应,严重的输血不良反应有溶血性输血反应、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输血相关移植物抗宿主病、输血相关急性肺损伤等,可造成患者死亡。临床科室有输血不良反应报告时,学生应掌握实验室的处理程序和检测内容,及时反馈临床,抢救患者生命。
(6)新生儿溶血病相关检测。国内ABO-HDN的发病率为每140个新生儿中约有l个[5],Rh-HDN的发病率较低但更严重。重度HDN,可致新生儿核黄胆,严重损伤中枢神经系统,甚至造成新生儿死亡。学生应掌握相应检测技术,积极宣传新生儿溶血病产前筛查的必要性。
(7)输血科实验室质量控制。广义上,输血科实验室质量控制包括覆盖临床用血全过程每一个要素的质量控制,狭义上,输血科实验室质量控制主要指输血相容性检测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做好质量控制,才能保障输血安全。学生应该领会质量控制的要点,掌握质量控制的方法。综上所述,输血科实习时间有限,设计好的实习带教课程,会让实习学生的实习过程充实而不紧张,充分感受到输血医学的意义所在,培养对输血医学专业的兴趣和热情,愿意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疗工作者。
参考文献
[1]王文献,高加蓉,邹利光,等.临床实习在医科生教育中的重要性[J].医学教育探索,2009,8(11):1398-1400.
[2]葛云萍,于冠秀,李晓雪,等.反复输血患者不规则抗体检出情况分析[J].中国输血杂志,2012,25(11):1207-1208.
[3]刘慧南,林振平,胡文静,等.我国临床合理用血的状况及管理措施探讨[J].临床血液学杂志,2015,28(2):138-140.
[4]滕方,张燕,孙桂香,等.我国三甲医院输血不良反应发生率的Meta分析[J].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15,15(3):282-289.
实习鉴定范文1
在xxx的实习即将结束,在这一个多月的实习期间,我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及医院各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及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对待病人和蔼可亲,态度良好,努力将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应用于实践。在此过程中我不断总结学习方法和临床经验,尽力提高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独立工作的能力,不断培养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我在本科室实习期间,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认真,勤学好问,能将自己在书本中所学知识用于实际。在老师的指导下,我基本掌握了小儿科一些常见病的护理以及一些基本操作,是我从一个实习生逐步向护士过度,从而让我认识到临床工作的特殊性与必要性。以前在学校所学都是理论上的,现在接触临床才发现实际工作所见并非想象那么简单,并非如书上说写那么典型,好多时候都是要靠自己平时在工作中的经验积累,所以只有扎实投入,好好体会才能慢慢积累经验。
实习鉴定范文2
转眼间,一个多月的外科实习生涯已告一段落,在实习过程中,本人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实习护士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病人,不迟到,不早退,踏实工作,努力做到护理工作规范化,技能服务优质化,基础护理灵活化,爱心活动经常化,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并做到理论学习有计划,有重点,护理工作有措施、有记录。实习期间,始终以“爱心、细心、耐心”为基本,努力做到“眼勤、手勤、脚勤、嘴勤”,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全心全意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医德医风。
实习鉴定范文3
在外科的实习工作中,本人严格遵守科室制度,按时参加护理查房,熟悉病人病情。能正确回答带教老师提问,规范熟练进行各项基础护理操作及专科护理操作,正确执行医嘱,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及时完成交接班记录。能做好术前准备指导并完成术后护理及观察。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能认真分析,及时解决,能熟练进行各项护理操作,对科室的急、危、老、重患者,能迅速熟悉病情并作出应对。通过学习,本人理论水平和实践水平有所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努力,牢记护士职责,不断加强思想与业务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综合水平,做一名合格的护士。
实习鉴定范文4
在普外科的实习即将结束,在这一个多月的实习期间,我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及医院各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及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对待病人和蔼可亲,态度良好,努力将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应用于实践。在此过程中我不断总结学习方法和临床经验,尽力提高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独立工作的能力,不断培养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英雄不单疆场出,妙手着春解疑案
——记——县检察院法医**同志
**,——县检察院一名普通的法医工作者,今年35岁,毕业于武汉医学院。1996年分配到——县检察院,一直在技术科从事法医工作整整12年,共出具法医鉴定书1000多份,无一起冤、假、错误鉴定发生,先后改变公安、司法机关部门鉴定二十余份,有效防止了轻罪重判、重罪轻判和冤假错案发生。多次被院评为先进个人;XX年被省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严打整顿先进个人”;黄石市司法鉴定委员会聘为市司法医学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他一贯坚持“从检为党,执法为民,爱检敬业,无私奉献”的宗旨,<凡事主动,凡事争取,凡事认真,深受领导信任,深得同事尊重,深获百姓赞誉。大家亲切称他为“有几手的好法医”。
技术鉴定的能手。“差之毫厘,谬之千里”这句话在检察院法医工作中体现得尤为突出,它关系到当事人的生杀荣辱。陈西林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科技为手段,用法医妙手高高托起公平正义的天平,通过技术鉴定,让无罪的人保持清白,有罪的人受到惩罚。XX年4月,两名女子郑某和石某在——火车站发生纠纷,互相推搡中,郑某跌倒在地昏了过去,被迅速送往医院治疗,20天后不幸死亡。郑某家人认为是石某打伤致死的,便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请来武汉大学教授对死者进行尸检,鉴定为高血病史,在外力作用下致死。可郑某家人不认可这份鉴定,又向检察院提出重新鉴定要求。陈西林接到任务后,在市公安局的支持下,对死者重新进行解剖。但由于院技术科的鉴定设备不齐全,陈西林当天亲自把检料送到同济医科大学法医系作病理检查,认定死者患有高血压。为了掌握说服死者家人接受事实的理由,陈西林一方面向教授请教,一面自己动手做鉴定,在充分掌握了死者病理后,才返回死者家中,对其家人进行面对面技术操作和病理解释,让死者家人接受事实,调解两家矛盾。
善于学习的好手。法医工作是一项医学技术和法律知识都要求很高的职业。陈西林认识到,要想做好这份工作,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这些年来,他一直没有间断过学习,刻苦钻研法医学、实用病理学、法医解剖学等等,同时,他还勇于实践,更是虚心向市局和兄弟单位的法医学习请教,在学习中总结出了一套适用的学习方法:<<<<坚持认真写日志,把平日工作的情况、下乡的收获、读书的体会、日常的想法、对业务的思考……都一一记在日记本上,十年来积累了数百万字的学习笔记,有空的时候翻开看一看,从中又得到一些新的感悟、新的体会,从而给自己带来新的进步、新的提高。所以他一直坚持至今,克服了一些坏毛病,养成了善于思考的好习惯,并将这种习惯转化为能力运用到工作中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或挫折。通过自身不断努力,他成为院里一名具有独立开展司法鉴定的权威法医。
敢于创新的高手。法医工作也象其它工作一样,需要不断地创新,不仅在技术上创新,在服务上、工作方法上、工作机制上都要有创新精神。陈西林就是一个创新的强手。今年,检察院在他的建议下,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拓展了法医服务新范围,对犯罪嫌疑人身体进行体检。体验认定确实患有重病的犯罪嫌疑人,采取人性化审查,先对其病进行医治,等病痊愈后,再进行审理。对装病假病,决不让其蒙蔽过关。今年5月份,反贪局协助省院办理一起副厅级干部张某的大案,涉及到其妻缪某窝藏。在提审缪某时,缪某说其有心脏病,还带了药。陈西林对其进行身体检查时,发现她的身体健康,并没有患病。在检查其带的药物时,又发现是一些保健类药品。陈西林当场对其装病的事实进行揭露,并用充分的证据使她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从而使案件得以顺利侦查。陈西林也得到了省院负责该案的领导充分肯定,名震检察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