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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学》是医学和伦理学相结合的一门交叉学科,也是伦理学在医疗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它为整个医学提供伦理学的观点、方法和技术,它是旨在运用伦理学理论、原则和方法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发展过程中的医学道德问题,解释医学道德现象的学科,是系统培养医学生医学伦理素质的重要手段。因此,《医学伦理学》教育并非思想政治教育,对《医学伦理学》教学也并非就是对医学生进行道德教化的过程[3]。《医学伦理学》除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外,更多的是医学素养教育,因为人文是医学的一部分,医德是医生素养的一部分[1]。
2合理设计《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目标
通过《医学伦理学》的教育,不仅要提高医学生医德修养,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更要塑造人文精神,培养人文素质,加强实际工作中伦理问题的处理能力[2,4]。作者认为通过《医学伦理学》课程教学,要让学生知晓在未来工作中涉及的医学伦理知识,熟悉相关伦理要求,并在知识学习基础上培养伦理道德情感和道德决策能力,进而最终促进医学人文品质的形成。因此其总目标可界定为:培养医学生医学人文精神,提升医学生医学伦理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具体分目标为:(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医学价值观和初步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培养医学职业精神,自觉践行医学人道主义原则,为人民的健康利益服务;(2)培养医学生在医疗实践中对人、生命、医学事业的道德责任感,能够敏锐识别和正确处理医学伦理问题,具有正确进行临床伦理决策的能力;(3)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妥善处理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医学与社会的关系;为患者提供人性化的服务,满足社会人群的健康需求和医学事业发展的要求。
3根据教学目标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医学伦理学的这种学科性质和教学目标决定了任课教师应坚持知识学习、能力培养、情感养成三位一体的教学观,合理、灵活地安排医学伦理学课程教学内容。
3.1知识学习是基础教师应把必备的医学伦理理论知识传授给学生,形成知识积淀。涉及的教学内容如医学伦理原则、规范和范畴等基本知识;临床实践中涉及的医学伦理学基础理论及相关的伦理规范要求等[5]。
3.2能力培养是关键教师应注意培养学生对医学问题进行伦理思考、分析、判断及临床伦理决策的能力。涉及的教学内容如医疗人际关系伦理、临床诊疗伦理、人体实验伦理、尸体解剖伦理、器官移植伦理、生育控制伦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伦理、安乐死等[5]。3.3情感养成是核心教师要让学生牢固树立医学人文观念,具有对人、生命、医学事业的道德责任感。涉及的教学内容如对国内外杰出医德风范人物的认识、了解等[5],以情动人,让学生在获得感悟的基础上实现情感的提升。
4围绕教学理念,多途径实施医学伦理学教学
《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理念主要是实现“知行统一”。首先让学生“知”,理解理论是前提,即了解未来工作中应知悉的医学伦理知识,熟悉相应伦理要求;然后还要让学生“行”,实践理论是目的,即启发、引导学生参加医学服务实践活动,在服务中感知、理解并践行医学道德,实现自我教育。最终让学生对医学领域中相应需要遵守的伦理要求能够做到知行统一。为了更好实践《医学伦理学》“知行统一”的教学理念,在教学过程中,除了教师对基本理论知识的讲授阐述之外,还应结合具体临床真实鲜活的案例分析、医学伦理方面社会热点问题的辩论、医德风范人物的感染影响等多途径促进医学伦理学教学,加强学生对医学伦理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和运用。
4.1基本理论教学和专题讨论相结合
对于一些与临床贴合非常紧密的章节,可以采用基本理论模块和案例分析讨论模块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基本理论模块,以教师讲授为主,侧重帮助学生们理解医学伦理基本理论、原则、伦理要求和规范等,从而形成对医学伦理相关知识的初步认知,为后面的专题讨论奠定必要的理论基础,做好基本的理论准备。专题模块由教师精选临床诊疗伦理案例,或者针对安乐死、器官移植等医学伦理的前沿问题,由学生课外自主收集材料,整理思路,充分准备,课上分小组讨论或者辩论,以此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提高学生对《医学伦理学》课程的学习兴趣。
4.2情景模拟和案例分析相结合
首先由教师精选临床中真实、典型、难易适中的案例或者社会热点问题,由学生根据案例进行情景模拟,让学生在角色扮演的过程中,加深其对问题的理解和体会[6]。然后学生结合课堂讲授的相关知识内容,对角色扮演的案例进行思考、讨论和解析,这个过程有助于训练学生解决实际临床伦理问题的思维。最后由教师围绕教学内容,结合知识要点进行归纳、总结和强调。这样既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又督促学生观察现实,开动脑筋,积极思考,锻炼同学分析问题能力[7]。如医患关系伦理、临床诊疗伦理等部分可以运用这种方法。
4.3以学生临床见习为契机,加强教学实践《医学伦理学》
是一门实践性强的学科。除了课堂内的教学外,还应强化实践教学,延伸课堂教学效果。如教师可以要求学生利用该学期每个月的见习机会,在临床实践中去感受道德,践行道德,从而促进学生所学知识的运用,促进知识的内化[8];教师还可以组织学生到医疗机构开展相关伦理调查研究,认真发现和记录临床中的实际伦理问题,再引导学生用医学伦理学知识对这些伦理问题进行思考讨论,强化知识运用,训练伦理思维[9]。
对于医学的哲学反思同医学以及哲学的历史一样古老,诸多哲学家和医师都对此有着独到的见解。20世纪中叶,美国的医学人文运动方兴未艾,促发了许多学者对医学的哲学探索。当时,具有代表性的工作有:马赛尔(Marcel)、梅洛庞蒂(Merleau-Ponty)和斯派克(Spicker)对身体哲学的研究;斯特劳斯(Straus)等对精神病学和心理学的哲学基础的反思;恩格尔哈特(Engelhardt)对健康与疾病观念的关注,以及对医学伦理学的哲学基础的研究;拜谈迪克(Buytendijck)对生理学和人类学的融汇;莱因恩特格(Lain-Entralgo)对医患关系境遇的分析;瓦托夫斯基(Wartofsky)对人类本体论和医疗实践的质询;甄纳(Zaner)在一系列文章中,深入地研究了人类自身的本质属性、人际间的纽带(尤其是在医学语境中)以及“促因”在医学教育中的含义。到了晚近出现了是否存在这样一个领域即医学哲学的争论。如果存在的话,是由哪些部分组成的?能将其与科学哲学相区分吗?它与刚刚出现的生命伦理学是什么关系?这些区分会引发什么样的实践后果?佩里格里诺肯定医学哲学的存在,指出医学不是纯技术的科学,他认为置于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医学,是一种人类增进个人和社会福祉的最有力的潜在工具。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医学必须对当下的潮流有所回应,并在其科学的、伦理的和社会的视角下建立起一种新的联合。如果达到这一目的,医学就拥有了世界急需的新人文主义的能力,即,使技术服务于人类的目的。而医学哲学能够成为新的联合的载体。在《医疗实践的哲学基础》一书中,佩里格里诺和托马斯马提出了一种医学哲学观点,即医学的核心在于医患之间的关系,而这种关系的目的则直指治愈。当然,这不是否定来源于还原论的科学技术能力的重要性。正如佩里格里诺和托马斯马指出的,“如果不能充分的满足技术上胜任的预期,那么,医疗职业行为必将是虚伪和谎言。”技术上的胜任,对于治疗行为而言,只是必要而非充分条件。“胜任本身必须服从于医疗行为的根本目的,即为特定的病人提供正确的和良善的医疗行为”。佩里格里诺的医学哲学直接而清晰地来源于他对这一学科的本质与目的等基本问题的探讨。临床医学这门学科并不是科学、艺术或者手艺,它是一门完整的、实践的学科,植根于不变的医患之间存在的治疗关系这一事实。换句话说,临床医学是两个个体之间的关系,一方是寻求治疗的个体,另一方是承诺运用知识、技艺、经验以及为了病人的利益而进行治疗的个体。那么,这种关系的目的或目标便是为病人提供正确的、善意的治疗措施。佩里格里诺认为医学哲学要解决两个问题:除了回答“是否存在,由哪些成分构成”这个基本问题,还要探究其构成的模式。因此,他比较、对比和区分了四种不同的对医学进行哲学探究的模式,即医学和哲学、医学中的哲学、医学的哲学以及医学哲学。第一种关系型式,医学和哲学(PhilosophyandMedicine),医学和哲学仍然是完全独立的学科,每一个学科都从另一个学科的内容或方法中吸取某些东西来阐明自己的事业,例如,精神哲学家利用神经病理学的经验资料提出身—脑—心关系这一概念;或者,医生利用形式逻辑这个工具建立一个诊断或治疗的符号或算法系统。
第二种关系型式,医学中的哲学(PhilosophyinMedicine),哲学家们运用哲学探究的形式工具,如逻辑、形而上学、价值论、伦理学和美学,来考察作为研究对象的医学本身的问题。探究的对象是一组认识论的和非认识论的问题。第三种关系类型,医学的哲学(MedicalPhilosophy),后者与其说是一种哲学类型,还不如说是一种写作风格。充其量它包括对医学的职业状况作了一些富有见识的研究,这些研究纯化了其气质,提高了其志向。但就它最糟的方面而言,医学的哲学就是一些个人的意见、离题的争论、或对逝去的荣华和特权的挽歌。即使在它的全盛时期,医学的哲学也没有对医学作集中的形式考察,以使自己有资格作为哲学而存在。这一类型,以当下的术语来定义的话,是最为含混和松散的,包括任何非正式的对医疗实践的反思。主要是由临床中的医生基于自身临床实践而产生的反思。当然,这一类型的医学哲学是善于思考的医生的临床智慧,对那些尽责的医生而言,这些始终是灵感和实践知识的来源。第四种关系类型,医学哲学(PhilosophyofMedicine),集中对作为医学的医学进行哲学探究。它力求界定“作为医学的”医学的性质,建立医学和医学活动的某种一般理论。在这个标题下,经受医学中的哲学考察的一系列问题,要被综合成为某种自洽的医学理论。在佩里格里诺看来,一门学科或一种活动不论它是科学、法学、政治学、还是医学的哲学,探究这一学科或活动的性质——它的发现事实的程序、它的逻辑和它赖以建立的形而上学预设。把一门学科的逻辑学、美学或伦理学同这门学科分开,可能比把它的本体论的、认识论的或价值论的方面同它分开更为困难。但是,在任何一种情况下,该学科的哲学都是运用一些方法并从超越该学科本身的观点出发,从该学科外部来考察这门作为探究对象的学科。看来佩里格里诺主张的是一种范围更小更为集中的医学哲学,旨在探求医学本身的哲学化知识。也就是,关于医学是什么和如何将医学同其他专业和学科相区分的知识。在他的视野中,医学哲学就是“对终极性的寻求,通过研究去掌握事物的实在根基,而这种研究本身超越了学科自身的认识范围。”综合上述所做的分析可以看出,佩里格里诺认为医学哲学应当定义为第四种关系类型。也就是说医学哲学是一门可定义的学科,并拥有其独特的俯瞰医学的视角。医学哲学的主题与目的同以科学为基础的医学迥然相异。对于佩里格里诺而言,医学哲学能够拓展我们对临床医学的认识,以及帮助我们如何将其与其他学科相区别。医学哲学通过审视患者疾病的本质和影响、治疗的概念、临床决策的复杂性、医患关系中的道德层面、谬论、人类生命的局限以及更多层面来达到上述目的,从而帮助我们认识到临床医学与哲学之间辩证关系的重要性。佩里格里诺在其学术生涯中一直以此主题为圭臬,从而展开他的整个哲学计划。他的哲学计划有两个主要目的:其一,发展系统的医学哲学;其二,揭示医学的道德基础,即一些能够限定特定的医疗行为中人际关系道德性的不可消减的理论资源。
二、需要什么样的医学伦理学?
佩里格里诺认为,医学哲学不只是对医学特有的现象进行哲理探究,即不只是医学中的哲学。它力求理解和规定医学现象的概念基础。医学哲学是具有实践后果的不可缺少的事业。我们认为医学是什么促成医学做什么,我们如何塑造医生角色,以及或许最重要的是如何构造医生伦理学。尽管在医学领域的哲学家们已经扩展了我们对于当代医学中的伦理学问题的理解,但很少有人把他们的伦理学论述建立在医学理论的基础之上。随着伦理学问题变得更加困难和对医学应该是什么的理解变得更加歧异,迫切需要形成作为一种活动的医学的某种自洽的理论。一种医学哲学有助于建立解释医学活动的性质的命题库。提出这些命题,对它们进行批判性考察并综合为一种自洽的理论整体,乃是这种医学哲学的任务。无疑,佩里格里诺是在独特的历史背景中提出这种主张的。在谈及二战前美国医学伦理学的情况时,佩里格里诺回忆道:“以我为例,我并不记得什么时候医学伦理学被关注过,除了在学生和住院医师之间的一些非正式讨论以外。天主教的学生对涉及产科实习的一些难题有所关注。在极大程度上,我们要发现怎么做是正确的。对于天主教学生以及非天主教学生来说,堕胎和安乐死都是被谴责的。同样,企业化运营的医学,追求利益的医生所开设的医院也是被谴责的。”二战后,医学伦理学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主要有两个根源:首先是科学进步为医学所带来的非凡的能力扩张;其次是我们时代所特有的社会经济力量和政治权力的融合。第一点促进了生物医学伦理学的发展。第二点则为医学伦理的发展,即医师对病人特有的责任,或者说是作为真正的医师(physicianasphysician)的伦理,提供了契机。在这样的背景下,他清醒地认识到大多数医学伦理学实际上只是医学道德,表现为一系列的缺乏伦理辩护或论证作为根基的道德规则和断言。没有伦理辩护作为根基,这些道德规则将是无效的,很容易被挑战、否定或者折衷。正是由于充分地认识到了原有的作为医生职业道德规范的医学伦理学的不足,如希波克拉底誓言中的规范没有以确凿的伦理学或哲学为基础进行证实,佩里格里诺积极撰写医学伦理方面的著作,探索以医学哲学为基础的医学伦理学。医学伦理学建立在对医学哲学的概念进行历史的回顾与梳理基础之上,佩里格里诺指出,医学事业是具有其自身的合理内核的,这种实在的内核是基于医学中的三种现象而建立的。即:
(1)生病或疾病作为一种存在的因素;
(2)由为陷入疾病困扰的病人提供帮助的医生所做出的允诺或表白;
(3)治疗的行动,即由医生领会到的并做出的技术上正确、道德上为善的并满足病人需要的决定。这三种普遍现象的紧密关系——生病、承诺治疗和治疗本身——为现实世界中医生与病人的相互责任提供了基础。从而,他成为最早认识到医学伦理学必要性的主要人物之一,并宣告了一个时代的来临,即严肃、批判地理性思考医学道德的时代——医学伦理的时代。当对医学伦理学进行深入的、严肃的探究时,历史学的和社会学的批评解构了希波克拉底的道德规范与方式,古代普遍的医生守则也被严重地蚕食了,当下社会需要一种“新的”更加适应时代和道德多元性的伦理规则。于是涌现出大量的将现有的哲学或神学体系运用到医学的情况。这些体系被“应用”,或者说得好听点是被有条理地应用到医学及其实践中。医学的伦理规范没有从医学的本质出发,即将医学视为一种特殊的人类活动,进而审视医学中的实际道德境遇。与这一潮流相左,佩里格里诺不同于其他理论家的是他主张医学伦理学研究应当采取“自下至上”的方法,而不是自上而下的方法。他认为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应当是首先审视医学本身,然后再从头建立起一套医学伦理学理论,而不是把一套现成的但可能存在很多争议的一般理论拿来然后应用到医学实践中。医学伦理学要想摆脱这样一种存在道德纷争的研究进路,只有对医学本身进行阐释,对医学实践有一个更清晰的理解,然后再努力寻找医学的道德义务。换言之,医学伦理学应当是医学哲学的一部分,而不是简单地将伦理学理论应用在医学问题中。佩里格里诺一直认为,医学伦理学应当建立在医疗关系的本质上,即医学哲学之上。“我的论点是,并且仍然是,医生所特有的义务是从患病的人和他寻求医治的人之间关系的特殊本质而来的。作为结果的这一关系有着一定的特征并使由此而来的相互之间的道德责任具有了独特的属性。”鉴于当今社会的异质性和科学医学的普遍化特征,任何一种坚实的医学道德哲学都必须植根于医学的“内在”之中。不能如既往一般,单单从外在的哲学化体系中抽取而来。这种道德哲学应当建立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基础之上:人类疾病的现象;医学知识的独特本质;临床决策的道德特性;对于医学作为一门职业的强调。直到晚近,职业伦理中仍包含了大量的道德断言和阐述,并以此定义医生应当如何行为。这些断言往往是在缺乏清晰的和正式的道德论证的基础上作出的,这些构成了希波克拉底伦理的骨架,并在其后继者中得以延续。大多数情况下,与这些道德论断相符的哲学预设都是来源于外在于医学自身的哲学体系。上个世纪60年代末,几个世纪以来一直被奉行的道德主张出现问题时,作为一门正式学科的医学伦理学才真正出现。这也是首次,这些道德主张受到正式的分析,并作为普遍伦理的特殊情况加以对待。那些长久以来忽略了医学伦理的职业哲学家,开始以初确原则(primafacieprinciples),即行善、自主和无伤来澄清医学伦理学的内容,并在此基础上阐释了次级原则,包括保密、讲真话和信守承诺。这是英美伦理学的分析路径,其主要哲学基础来自于休谟,康德和密尔。佩里格里诺认为这种原则主义的思想进路并不能满足医学伦理学的全部需要,因此美德在他的医学伦理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它所关注的是迈向理想目标的进程。佩里格里诺颇为认同亚里士多德的美德观,尽管大多数情况下,他认为美德是一个具有多个方面的“概念”,而并没有给出一个准确的定义。他采用了美德即“具有良好行为的习惯”这一定义,但反对亚里士多德将美德视作极端的平均。他将美德定义为:“美德是一种品格特性,是一种内在倾向,习惯性地追求道德的完美,生活中遵守道德规范,并且在高贵的思想和公正的行为之间追求一种平衡。”事实上,在佩里格里诺看来,医学对于道德行为需要一套更高的标准,而选择这一个行业的人就应当追求美德,并构成一个新的道德共同体。
三、生命伦理学走向何处?
“生命伦理学”(bioethics)是由生物学(biology)和伦理学(ethics)这两个词合成而来的新词。其中的一个术语,“伦理学”,传统上被视为哲学的一个分支。然而今天,许多自称为生命伦理学家的人却不认为他们的工作是哲学的一个分支。他们中许多人认为哲学不足以涵盖道德生活的复杂性,更有甚者将哲学视为一种障碍。他们认为哲学的伦理学过于理论化、抽象并且对语境的、实践的和复杂的道德选择行为不够敏感。对生命伦理学,他们持有一种更加扩大化的视角,认为它应该包括更广、更多的学科,并假定这些学科可以弥补哲学伦理学的不足。今日之生命伦理学,已经介入到司法与立法的决策、公众的争论、伦理委员会和临床会诊之中。这些形形的大量的“生命伦理学”实践暗示了一种权威性和可信性。新生的“生命伦理学家”这一职业为技术专家提供对“道德困境”的分析与决议,这些“道德困境”包括临床、政策信息以及日常生活等方面。佩里格里诺认为生命伦理学应该是各学科之间交互的。需要考察的问题是:在不丧失伦理学中心学科位置的情况下,哲学怎样和其他学科(比如,文学、法律、历史、神学、语言和语言学),还有以人文为目的的社会科学(人类学、经济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相互发生联系。他说:“我认为生命伦理学意味着广阔范围的质询,但我更意图指出,在这些领域中,哲学有着独特的地位。哲学化的伦理学必须与其他相关学科对话,但它不能也不应该被它们涵盖或取代。”佩里格里诺在其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始终围绕临床境遇展开,他致力于定义临床医学,而非预防医学。他主张临床境遇应当包括:科学知识,医生的推理过程,人际关系,以及针对每一个病人的治疗。这一定义暗含了医生应当做什么,应当知道什么,以及他们如何被教育。他认为临床伦理学中的医疗道德之核心是治疗关系。这是由三种现象——疾病这一事实,作为职业的行为和作为医疗的行为——所定义的。第一种现象将病人置于一种脆弱的依赖地位,并导致了一种不平等的关系。第二种现象意味着对帮助所做出的承诺,第三种现象则包含了做出医疗上合理的治疗决策的行为。因此,临床伦理学关注的核心是作为个体医生和病人所做出的决策。而生命医学伦理则是一个更宽泛的学科,涉及伦理学原则的应用到所有生物医学知识,并将伦理学分析从临床境遇拓展到法律和政策层面。临床伦理学关注的焦点比生命伦理学更为集中:旨在通过明确、分析和解决临床实践中的伦理学问题提高卫生保健的水平。临床伦理希望为病人寻找一个更好更合理的治疗决策和行为并成为医生的工作和医学实践固有的一部分。临床伦理学总是被用于一种非常迫切和紧迫的情况。通常是在急诊室或者情绪纠结的氛围中使用。它需要我们具有扎实的临床语言和临床知识。需要面对和处理医生、病人、家庭、法律、社会习俗和方面价值观的冲突,从而做出临床决策。临床伦理学与治疗的标准有关。在过去家长制的医学形式下,照顾的标准主要是医生为病人做出的技术层面的决策,如今的照顾标准越来越代表了有能力的成年病人的决策,当然这是在医生根据技术方面的考量向他们提供一些建议之后。因此,尽管伦理学的考量一直在发挥着作用,但所强调的重点已经发生了转移。之前,医学的最高伦理学标准是医生的能力和良心,而现在则还要兼顾对患者价值观和自我判断的尊重。显然,佩里格里诺坚持认为生命伦理学应当回归临床,并且关注病人的尊严与价值。与过去不同的是,当代医学常在科学与人文的对立之间震荡。尽管在医疗过程中,医生应当将人看作科学的客体,但绝不能忘记人还是有思有感的人文主体。因此,医学必须总是权衡事实与价值。如果,医学过于极端,那将变得不可靠,甚至危险。而关注病人的尊严与价值恰恰体现了人文学在医学领域中的作用,这种作用至少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理解当今临床境遇中伦理与价值问题的本质需要;对职业本身考察和批判的需要;以及将这些态度赋予那些有教养的而不仅仅是受过训练的人。人文学是处理伦理学、哲学、历史学、法学与神学中的关涉人类价值的本源性问题,医学科学和技术作为工具不足以应对人类价值与目的问题,人文学才能够教导医生们敏感且有信心地面对无限的人类存在现象。可以看出,佩里格里诺主张在哲学反思的和各医学人文相关学科对话基础上发展生命伦理学,同时,他指出生命伦理学应当回归临床,关注具体临床境遇中具体的那个病人的尊严与价值。对于当今生命伦理学的发展而言,这无疑是中肯的建议和明确的方向。
四、结语
1.1以医学人文课程为基础的全程医德教育途径
西方国家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通过医学人文教育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已成为医学教学改革的强劲趋势。1999年成立的国际医学教育专门委员会(InstituteforInternationalMed-icalEducation,IIME)制定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最低基本要求》,该要求指出“敬业精神和伦理行为”是医疗实践的核心,应把“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同“医学知识”、“临床技能”一样,作为对毕业生“基本要求”所规定的核心能力和基本素质之一,将医学伦理学、医学史、医学法学、行为医学以及医学社会学作为医学人文教育的核心课程。这已经成为21世纪世界卫生发展和医学教育的需要,也为医学人文教育提出了新的目标[1]。1995年在美国几乎所有的医学院校都开设了人文课程。1978年英国高等教育委员会建议把心理学、社会医学、行为医学、伦理学、社会学和医学法学等学科列入医学院必修课,而且人文课程的讲授从开始一直延续到医学教学全过程。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医患关系课程从第2学年开设,贯穿4年时间。1987年英国的医学院校就将医学伦理学贯穿在整个医学教育全过程中,并在临床见习、实习中按一定时间间隔由医学以外的专家进行跨学科的伦理教育。因此,从整体上看,西方的人文教育以贯穿于专业教育的全过程为特征。西方人文课程突出实用性。认为人文教育应当整合到医疗实践中,实现医学和人文教育的一体化,其突出特点表现为“轻理论、重行为”。为了达到医德教育的目的,采取了多种教学方式和手段,如伦理评议、伦理讨论、教学辅导、扮演角色和直接阅读等。以案例为先导,以问题为中心,鼓励并创造机会使学生说出自己的感受,从而提高医学生的道德辨析能力[2]。
1.2通过多种活动,以参与方式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
西方国家医学院校的课外活动丰富多彩,利用课外活动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是其德育教育的主要途径之一。这些活动包括讨论会、社会活动、角色扮演等。德国的医学院校让学生走进医院、走近病人,开展“关爱生命”义工活动。深入到医院为病人提供一些自我保健的基础知识和心理陪护服务,减轻病人的心理压力,让病人在快乐中痊愈。通过这些活动,培养了医学生的医德情感。美国的医学院校都有相当规模的学生活动中心,许多学生参加社区义务服务工作。如帮助移民子弟补习英语,到医院为病人服务,帮助残疾人,救济无家可归者等。哈佛大学通过丰富的课外活动来加强医德的课外教学,成立了“哈佛医学院道德期刊编辑部”,学生可以就涉及医学道德的话题进行热烈讨论,并由医学道德教研室为该编辑部提供指导和资助。为了激励学生对医学伦理学科的兴趣,1998年设立了“亨利•比车从医道德奖学金”,奖励那些对医学道德的发展作出贡献的作者。
1.3设立专门辅导机构,对学生日常品德进行引导的道德教育途径
美国的医学院校,几乎都设有学生辅导中心。由一名副校长主管这方面的工作。辅导中心工作的人员大多是教育学、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学等方面有专长的教育工作者,对学生进行职业辅导、道德教育及心理咨询。辅导的方法可以是上课,也可以是座谈、个别谈话、个别咨询,还辅之以电影、电视教育。美国俄亥俄州医学院设有道德咨询,他们认为这种方式是最有效的。最初是由导师讲解,并做咨询,让学生观察,然后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逐渐参与到道德咨询中,并对咨询的案例进行跟踪。加拿大一些医学院校通过网络创办了“道德教育社区”。定期各类医疗道德事件,围绕着这些事件建立“道德聊天室”,“主持人”在学生广泛讨论的基础上具有正面导向性的观点,这无疑使道德观点的交流具有真实性和及时性,使道德教育具有开放性和互动性,从而大大增强道德教育的效果。
1.4通过早期接触病人,临床医德实践加强医德教育的途径
西方医学院校明确规定:早期接触临床的中心任务是医德教育和实践,培养未来医生对病人的责任感,把课堂医学教育内容运用于实际,把课堂理论教育、医德实践和医疗实践有机结合,注重“床边教学”。西方伦理学家认为对医学伦理学理论内容的理解只是起点,体验和实践才是深入核心的根本途径。让学生早期参与临床医德实践是国外医学界和医学伦理学界医德培养的重要途径[3]。在德国慕尼黑大学,学生要想进入医学院学习,必须先花半年时间学习为病人擦身、剪发等生活护理工作,目的是使他们真正了解病人的需求和心情,知道如何尊重生命,以及作为医护人员应有的态度。加拿大多伦多医学院在课堂传授的知识,是学生在未来的医学实践中面临的道德矛盾问题,并通过临床实习这种非正式的道德教育方式来解决这些实际的道德问题,从而提高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美国医学院校发现学生们在早期见习和临床实习中经常会遇到道德难题,因此,学校派伦理教师在教学医院进行伦理学查房,予以帮助指导和解决难题。美国犹他大学医学院在医院里设病房伦理小组,小组由学生、实习生和高级住院医生组成,每天早晨巡视病房,将诊疗活动中遇到的道德问题每周讨论一次,并规定参加此活动可获得15个学分,如果通过了犹他大学医学院和临床道德委员会的演讲,可再得一个学分。并且每月还开展一次午后活动,让学生与在各种环境下工作的医生讨论伦理道德问题,活动规模为每次5~12个学生。通过以上几种方式调动了医学生主动、自觉、创造性地学习医德理论的积极性,并在医疗实践中进一步掌握医德理论,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3]。
1.5强化专业课职业道德教育功能的道德教育途径
西方伦理学者认为,随着学生的主体意识增强,单独、刻板的德育教育越来越受到学生的排斥,因此,必须发挥专业课的“载体作用”和“渗透作用”,在专业教育中拓展道德教育的空间。在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医学院校都把道德教育融入到专业课程之中。在专业课学习中学生会获得解决医德冲突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提高道德辨析能力,并使其意识到医德对每天医护工作的重要性。例如,在教授关于脑死亡和人处于植物状态的相关伦理问题时,最好是在学生学习神经解剖学和神经生理学课程的过程中传授。同样地,在解剖学讲解过程中也提供了一次与众不同的、对死者尊重及死亡教育的医德教育机会。在学习医疗诊断的课程时,如果很好的融入一些例如医生与病人之间关系,对真相的告知,保守秘密等相关的伦理知识,也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加拿大多伦多医科大学在医学生学习和实习的4年内,穿插了总学时为50小时的道德教育课程,这样在重要的专业课学习过程中给与更多职业道德教育,有助于确保医学毕业生具备道德医师所应具备的技能和道德素质。
2完善和健全我国医学生道德培养教育途径
2.1实施以医学人文课程为基础的全程医德教育的途径
与国外医学人文教育相比,我国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偏少,相关的职业道德教育力度不够,以至于我国的医学生文化底蕴薄弱,医德素质不高。医学人文课程的内容应以实用性为主,把人文课程整合到医疗实践中去,达到医学与人文课程一体化,体现出“以病人为中心”、“密切联系实际”、“最终提高道德水准”的基本思想,避免我国教学内容比较注重理论,普遍侧重于范畴、体系的教授,而对实用性、实效性关注不够的问题,让学生系统、全面地掌握学科的基本内容,力求知识的完备。改变教师上课满堂灌,学生上课记笔记,考前背笔记,考后全忘记的现象,采用西方的评议、讨论、教学辅导、扮演角色、直接阅读、案例分析等方法进行医德教育。
2.2医疗扶贫实践是医德教育的有效途径
借鉴西方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可采用医疗扶贫来加强医学生的道德实践。我国是以大多数尚不富裕的大众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去贫困地区义诊,为他们服务,强化了治病救人乃医生义不容辞的职责,对病人一视同仁的医德观念,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站在病人的角度考虑问题的利他主义。通过医疗扶贫实践可以使学生接受生动而又深刻的医德教育。这种体验将是刻骨铭心的、不易被遗忘。
2.3通过建立“医学生医德医风教育网”加强医德教育的途径
借鉴西方的经验,我们应建立“医学生医德医风资料库”。以文字、图片和多媒体资料的形式展现医德医风现状、医患关系、中国医疗体制改革、中国医疗卫生状况及医学最新进展等多方面内容,再逐步建立“医学生医德医风教育网”,并开展网上咨询、辅导和讨论。
2.4开辟学生自我道德能力培养的途径
长期以来,我们学校德育教育一直将德育的价值趋向与德育过程混为一谈,认为只要教师把道德观念和价值概念讲给学生,学生就能获得相应的品德。实际上受教育者从接受道德观念到形成道德行为是一个长期的反复的过程,必然伴随着道德思维水平的提高和道德能力的养成,这样才能保持受教育者自我道德素质的形成,否则就会使受教育者只会背记大量的理论、条例,而在道德实践中表现出不道德。因而,我们应借鉴西方的经验,注重道德能力的培养和注重学生道德的自律。通过自我道德能力的培养,使学生从单纯的教育客体即受教育者转变为双重角色,既是受教育者又是教育者,这样,学生就由被动接受道德转变成主动生长道德,由“要我”的服从式转变成“我要”的追求式。
随着社会的进步,单一的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国民素质的提高促进了公民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特别是市场经济引入医疗卫生行业,传统的义务论、美德论受到严峻的挑战,带来了如何协调医患关系中服务与公益、医际关系中协作与竞争、医社关系中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要求提高医生的技术素质,而且更加强调医务人员的伦理素质。
同时,在医学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医学技术的应用和实际选择正遭遇越来越多的道德难题,其医疗决策也必然受到认识主体道德决断能力和认识水平的制约。由于当代医学的特点,行医远比以往要复杂得多。不仅牵涉到病人的生命安危,关系国家卫生资源如何用,同时也关系医生的信誉,方方面面都需要做出伦理决策。医学伦理学己渗入到医疗行为的每一个环节中。这无形中要求未来的医务工作者必须具备符合社会需求的素质,尤其在伦理方面的素质要达到更高的水准。
然而,现实的情况又是怎样呢?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在一次采访中也承认,目前我国的医务工作者存在着医学伦理学知识和人文社科知识缺乏的现象,这对我国的医德医风的建设、医院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的改善都带来了很大的制约。尤其是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这个问题更显得突出。
2目前医务人员医学伦理素质不高的原因
1999年5月召开的中美医学伦理学比较国际研讨会上,有一个引人注目的议题:中国医学生在校期间接受的伦理价值观,为何没有最大程度地转化为职业行为道德准则?经过研讨,与会者认为:首先,它说明我们社会的伦理道德建设还存在问题,缺乏合乎规律的层次衔接,能为多数人接受、且适应现实状况的道德观念与教育的局面,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建立。其次,它表明仅靠在校期间的伦理教育还不够,还必须加强走上工作岗位以后的道德教育以及相关的伦理、法律之规范和制约。
医院作为医学伦理学的教育基地,没有系统的医学伦理学的继续教育,绝大部分医院都将医学伦理学的教育等同于医德医风教育。其次,教学方法与形式不能满足培养医学伦理素质的要求。医院往往跟随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而制订计划。继续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那一套思政治工作的传统做法,内容单调枯燥,形式僵化呆板,以至收效甚微。例如,卫生部在某个时期号召医务人员学做“白求恩式的医务工作者”,医院便针对这个主题召开大会、小会对医务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并评选“白求恩式先进医务工作者”。过了一段时间,卫生部又提出推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医院便又针对这个主题开展教育。教育还停留在浅层次的说教,期待大家立竿见影地增强医德意识。随着医务人员的文化层次、认识水平的提高,这种浅层次的说教显然不能适应。再次,教育的层次性缺乏。由于各单位、各个人的知识、智能、素质、觉悟水平存在差异,只采取这种同一内容、同一标准、同一方法的教育,没有依循其层次水平,提出实际、具体的要求、教育效果必然不理想。
综上所述,以往医院的医学伦理学教育存在不完善和实效差的弱点,不能满足医疗卫生改革和21世纪医学服务的新需要。
3建立符合时代要求的医院医学伦理教育新模式
医院的医学伦理学教育,是属于继续教育的一个内容,因而方法方式、内容侧重等应有别于学校。医院与医学院校合作开展教学研宄,避免简单重复学校教过的课程,在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上达到更高的层次;临床实践和理论学习相结合,注重能力的培养,使临床基地的教育与学校教学融为一体。
3.1营造医学伦理学教育的良好氛围3.1.1医院实行伦理化管理^医院在制定规章制度、落实管理目标、协调抢救措施和进行质量监控的过程中,必须运用医学伦理学的观点、原理和方法,创造一个重视医学伦理学的良好氛围。同时,在医院文化的建设中,要注意融入医学伦理学理念,促使其成为医务人员内心认同的价值观。
3.1.2医院管理者的医学伦理素质^医院的伦理化管理要求医院管理者具有较高的医学伦理素质。医院管理者在医疗活动中肩负着决策、领导、指挥、服务等使命,医院管理者的道德水平直接影响着其所辖部门的道德状况,同时也是制定、实施行之有效的医德规范以及客观考核的保证。医院管理者的医学伦理素质如何、对医学伦理学的重视程度如何,也会直接影响到医院医学伦理学教育的效果。因此,应注意不断加强对医院管理者的医学伦理学教育,提高其道德素养,为实现医院伦理化管理、促使医务人员重视医学伦理学打下坚实的基础。具体的做法是:设置对医院管理者选择、升迀的医学伦理学考核关:建立健全对管理干部的道德监督制约机制;对医院管理者进行现代医学伦理学培训等。
3.2实施医学伦理学教育的主体——医院伦理学委员会医院伦理委员会应成为医院医学伦理学教育的主体机构并负责具体实施。因为:(1)医院伦理委员会能把医学实践和医学伦理学紧紧地结合在一起,使医学伦理学根植于医学实践,避免了理论与实践的脱节;(2)医院伦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包括医学专家、伦理学家、律师、热心伦理的病人代表等,由他们联合起来进行医学伦理学的教育是最合适不过的;G)医院伦理委员会有足够的教学科研力量,并且他们处于临床第一线,了解医务人员在临床实践中的伦理教育需求,开展教学研宄,提高教学质量和实效性。在医院进行系统的医学伦理学教育,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时间都不是很长,经验还不够,要使医院医学伦理学教育纳入正规化、科学化的轨道,加强教育理论研宄尤为重要,以医院伦理委员会这一常设机构对医务人员进行系统的、多种形式的医学伦理学教育,还可以避免过去政治运动式医德医风教育的一些弊端,并且在营造医院的医学伦理氛围方面发挥作用。
在医院伦理委员会下设立专门的教学小组,负责:1)医学伦理学的理论研宄。针对医学实践中出现的医学伦理的新问题、新矛盾和需要解决的新课题展开研宄,寻找对策,为医务人员做出指引。(2)与医学院校合作开展教学研宄,以使医院的医学伦理教学与学校教学相衔接。G)根据社会和医学实践要求,针对不同层次医务人员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写医学伦理学继续教育的教材。(4)教学实施。(5)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有关考核结果交医院管理部门,作为医务人员晋升、奖惩等的参考依据。
3.3医院医学伦理学教育的内容和教学方法
过去的医院伦理建设主要集中在对医德医风的提倡和宣传上,事实上医学伦理学的建设内涵比职业道德的建设要丰富得多。医学伦理素质是从医者解决医学伦理学问题的认知、判断、价值决策、情感、作风、破解难题能力、优化选择智慧等综合医伦素养和品质。而医德医风主要是指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其主体和内涵显然只是医伦素质的一部分。因此医院的医学伦理学教育内容要拓展,以实用性为主,尽量贴近临床、社会需求、注意与学校的教育相衔接,教学内容应包括医学伦理观、生命伦理学等。
教学方法可以参考学校的方法,采用以问题为基础的方法为主,着重能力的培养。医学伦理学与临床专业技能的学习相结合,把医学伦理学理论与临床诊疗过程,把伦理判断与医疗技术决策有机结合起来。在临床医学教学中,要在讲解各项技术内容的同时,向学生提出各种技术应用中可能遇到的伦理社会问题及应有的对策。此外,要针对医务人员在实践中遇到的伦理问题,定期上小课、召开座谈会、讨论会、答疑解惑。
3.4教育的层次性。
医院医学伦理学教育对象构成较医学院校要复杂。由于个人素质的多层次性,教育基础、文化构成的差异性以及所从事工作的特性不同,决定了医学伦理学教育的层次性。必须区别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不同工作分工的医务人员的差别,在不同层次上采取不同的医学伦理教育,既有体现现代医学伦理学的先进性,也要体现医学职业道德的广泛性。
3.4.1住院医生.住院医生是临床医生成长的关键阶段,他们刚离开学校,有较系统的理论知识,缺少的是书本知识与临床实践的结合。针对住院医生的特点及需要掌握的伦理技能,制订教学计划,定期以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方式帮助他们学习有关医患关系、临床伦理、生命伦理等方面的知识,以培养伦理推理和决策能力为主。住院医生的医学伦理学教育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列为继续教育必修课。在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的各科室轮转过程中,学习各临床学科在诊治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临床伦理问题和处理医患关系。并在有经验的临床医生指导下,形成良好的临床工作习惯,建立临床思维及增强处理复杂伦理问题的能力。
此外,住院医生又是去带教(实习生、见习生)的理想和现实的人选,因为医院的医疗工作比较繁忙,住院医生的带教能力往往被忽视。为了改善这种情况,使住院医生的带教能力真正作为一个重要方向来培养,必须加强对住院医生的医学伦理学带教技能学习的领导和管理。由经验丰富的高年资临床带教老师组织专门讲座示范有关将临床实践与教学结合起来的技能,并将此种技能的考核也纳入规范化培训的要求中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医学伦理学的发展从强调医德医风,到医学伦理学体系建设,再扩展到生命伦理学和生态伦理学新的领域。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医学伦理学的发展轨迹表现出显著特征。从80年代初期到80年代末,大量翻译和引介国外医学伦理学研究成果,从《赫尔辛基宣言》到美欧新诞生的生命伦理学。这一时期,在邱仁宗、杜治政等前辈的不懈努力下,在南京铁道医学院培训班的基础上,建构起了中国医学伦理学研究者团队的骨干力量,建立了相关的学会等学术交流机构,创办了《医学与哲学》、《中国医学伦理学》(1988)等学术刊物,为学术交流提供了平台。
20世纪90年代,医学伦理学因为医学新技术的大量出现以及引人生命伦理学的内容而步人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学者的学术走向分成了两大部分:一部分专家学者坚持将国外的理论动态、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理论成果引人国内,将世界卫生组织(WHO)、世界医学组织理事会(CIOMS)等国际组织的各种宣言、准则等介绍给国内相关专业的研究人员、临床工作者和卫生政策制定者,并将国际热点问题的讨论也引人国内,试图将国际规范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走普世价值的道路;另一部分学者则转向中国化探索,试图寻找汉语言文化语境下医学伦理学的新发展途径。学术领域的争论、学派之间交流,促进了国内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研究的繁荣。
21世纪以来,医学伦理学多元化发展趋势更加明显,在各个领域都出现了很多新的成就,出现了具有学派特征的几个团体。具有代表性的学术组织有: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生命伦理学专业委员会、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医学哲学专业委员会、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等学术团体。形成了以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山东大学生命伦理学研究所、东南大学医学人文学系、广州医学院人文学院等为代表的比较著名的研究中心和教学与研究组织。各个团体和机构以《中国医学伦理学》、《医学与哲学》为主要舆论阵地,发表自己的学术观点,推进国内医学伦理学研究事业发展。
笔者曾在段志光教授主编的《医学人文学导论》一书中以几乎完全相同的文字论述过当前医学伦理学研究的理论问题主要包括:个体权利与群体权利的张力人具有作为人的权利和尊严。人的权利和尊严不可侵犯。临床医学以个体的人(患者)为研究和治疗对象,因此临床医学主要涉及患者本人一作为个体的人的权利。强调尊重(包括:患者的自主性、知情同意、为患者保密、隐私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有利不伤害(包括“不伤害”这一最低要求和“有利”这一较高要求两个方面);公正(包括医疗资源分配公正、回报公正、程序公正等内容,不仅要求具有形式公正还要求具有实质公正)。
公共卫生事业则以群体(包括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患病的群体以及他们的混合体)和社会为其研究和关注的对象,关注群体、社区和整个社会的健康。强调群体和社会权利。从保健、预防和治疗疾病的视角看,两者具有一致性。但是从权利关系看,两者之间又具有显著的差异:临床医学侧重于患者个体权利和尊严,对象一般是患者。公共卫生关注群体的健康权利,对象一般是健康人群。在一些情况下,个体的权利与群体的权利之间会存在矛盾并发生冲突。
例如在“非典”期间,为了群体的利益,我们不得不将疑似患者隔离起来,对其个体权利作适当的限制。这显然是对患者权利的侵犯,侵犯的目的是防止病毒在健康人群中的扩散,引起更大的问题。那么,为什么同样是传染性疾病的HIV/AIDS不能采用这种方法,为什么不将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隔离起来呢?也就是说,在什么情况下,这样的行为可以得到人道主义辩护呢?
一般情况下,个体的人权与群体权利之间会存在一定的张力。这种张力的平衡需要依靠法律和道德的力量加以规范和制约。
个体的人权的实现不能以妨碍(或者损害)他人正当权利和群体正当权利的实现为代价。正是基于这一原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必须将个人的健康情况告知性伴侣,也正是基于同样的原则,我们要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不能故意传播艾滋病病毒一在明知自己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患者的情况下,还要主动去同他人发生性行为或者故意与其他静脉吸毒者共用一个注射针具。同时,要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患者在就诊时有义务说明自己的健康情况。
程序公正与实质公正的矛盾,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冲突罗尔斯认为“公平即正义”。但具体怎样实施,却有不同的看法。目前,研究的有关公平和正义的问题涉及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以及医疗卫生资源的分配等宏观问题,也涉及临床中的具体的微观问题“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以及其他一些商业性质的医疗保险,从根本上来看,所要解决的就是这个问题。近两年来热议的“神木医改”模式所解决的也是这个问题。
在微观领域,医院在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实施治疗前,一般要告知患者,甚至要求患者签字,以做到知情同意。如果患者因种种原因不具有或者丧失了理性抉择的能力,需要实施代理知情同意。这是一种形式化的要求或者说是程序公正的重要保障形式。
但是在临床上也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因为患者或者患者的家属(或其监护人)由于文化、经济、心理等各种原因,拒绝在治疗方案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从而错失治疗良机,导致患者死亡,引发医疗纠纷。这种情况的出现会使医生非常难过。但是作为医生,他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是要追求一种形式上的公正与正义?还是应该从患者最根本的利益出发,不过分看重所谓知情同意书的签字程序,大胆决断实施预定的治疗方案?
但是,如果是患者本人作出拒绝采用医生提出的治疗方案这样的决定呢?例如,由于宗教的原因而拒绝输血、由于基于对于腹中胎儿的爱而拒绝对患有严重遗传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的胎儿实施流产术等,都属于这一类情况。医生能否根据他自己的意愿或者根据国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社会的利益,或者所谓孕妇本人的根本利益或其家庭的利益而强行实施流产术/引产术呢?能否在不告知患者本人的情况下,在手术过程中为了挽救患者的生命偷偷地为患者输血呢?在这里,我们遇到了程序公正和实质公正之间的矛盾,以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或根本利益)之间的冲突。
这种利益冲突还可能存在于制药公司、研究机构、作为研究人员的医生以及作为受试者的患者之间,也可能存在于患者与保险公司、雇用单位之间,甚至存在于患者本人与其家属之间。目前医患关系紧张,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利益冲突引起来的。甚至出现了患者家属由于花费不起昂贵的医疗费用而代替患者选择放弃治疗的情况,这种悲剧的发生就是患者本人与其家属之间利益冲突的例证。
利益冲突可能引发非常严重的不良后果,甚至可以直接导致患者死亡。例如上述患者家属由于经济利益冲突而代替患者作出放弃治疗的决定,引发的后果是可想而知的。前些年发生于基因治疗领域中的“Gelsinger事件”也是人们讨论的利益冲突的热点话题之一'。
3民族性与普世性价值观争论
美国莱斯大学生命伦理学家恩格尔哈特2007年11月在南京国际生命伦理学论坛暨老年生命伦理与科学会议上曾发表了题为《对全球性道德的探求:生命伦理学,文化战争和道德多样性》的讲话,[3]就道德多元主义和后现代道德危机问题提出以下看法:
人类对于道德及道德多样性问题,进行了大约2500年的哲学沉思,几乎没有获得支持建立普遍道德规范的可能认识的经验基础,至少对适应于普遍境况的我们是有理由这么说的。作为一个概念问题,如果没有假定的观点作为论据,没有循环论证,或者没有进行一个无穷的后退,关于道德标准化内容的争论看起来不会经过合理、理性的讨论而达到一致。这种状态使得全球道德计划成为一个问题。事实上,与这些思考产生冲突的正是关于正当与非正当行为、好与坏的行为、作为一种普遍固定规范的道德计划本身。因此,他认为关于普遍正当行为的现代性信仰本身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
在医疗实践领域,不同文化语境背景下的流产、安乐死、医疗保健的公有和私有资源再分配等都成为争论的话题。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了,自20世纪中期生命伦理学诞生以来,生命伦理学以它特有的广泛的普适性和超越意识形态的特征,跨越国界,超脱宗教和政治对立,在人类精神家园垦拓了共同的语境,将其发展成根植于日常生活的哲学事业。
普遍性与民族性的关系成为生命伦理学乃至整个医学人文科学争论的焦点。一种观点强调医学人文性所具有的民族性和地域性特征,指出了只有民族性才能够国际性;另一种观点强调医学人文的普遍性和国际性,认为医学的人文性本来就不属于某个民族特有,它本身就具有多元化基础上的普遍性。
恩格尔哈特看到了“全球生命伦理学共识的瓦解”,同时,他强调生命伦理学应当从不正当的风俗和限制中解放出来,因为这些传统或限制是和普遍道德
原则相违背的。也就是说,生命伦理学应该支持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渴望实现的那种普遍道德社会的愿望。同时他认为,生命伦理学不仅仅是国际的,而且是追求对于善、正当和公正的内容丰富的观念。正是由于生命伦理学的这一特征,使它自诞生以来很快就为各种文化和宗教传统以及不同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的国家民族和个人所接受。
问题研究与体系建构以生命伦理学为焦点,医学人文学应当以问题研究为中心,还是应当将注意力放在建构理论体系?国内学者对于这个问题存在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5]生命伦理学是在规范伦理学、权利伦理学以及程序伦理学的框架内发展起来的。生命伦理学不是以建立体系为其目的,而应该将注意力放在中国目前的具体问题上。生命伦理学强调问题研究,强调它的实践性,并非不重视理论思维,恰恰相反,这种理论思维立足于实践,回应实践的需要。因此这种观点认为,生命伦理学不是哲学伦理学或理论伦理学,追求唯一的最纯粹、最完备、最自洽、最连贯的伦理学理论,而是应用或实用伦理学,要解决问题,效用论和道义论是两个最基本最有效的理论。但应用不是理论或原则的推演,在应用中必须考虑情境。在不同情境中某个价值处于突出地位,在另一情境可能就不是了。如临床中的病人、研究中的受试者是脆弱人群,他们的权利和利益应当置于首位;但在公共卫生情境下,他们的个人权利和利益虽然也要考虑,但不能置于首位。
生命伦理学的工作重点不在构造理论体系,但是,原伦理学、现代生物医学和传统文化对于生命伦理学的影响却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对待。
另外一种观点认为,[6]生命伦理学要有自己的理论体系,要在不同的文化圈中形成各自不同的理论框架。因此,怎样使生命伦理学在不同的文化传统和各种式样的哲学思潮中得以生存和发展便成为研究的课题。
第二种学术观点侧重于理论体系的构造,侧重于研究生命伦理学的文化之根,侧重于研究汉语文化语境下的生命伦理学理论特征,强调生命伦理学的后现代文化特征,对于构造生命伦理学理论体系,特别是对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生命伦理学理论体系具有积极的价值和意义。
关于生命伦理学的理论体系,这种观点认为,生命伦理学在某种意义上应当是“伦理生命学”,它应当是这样一门学科:对人的生命状态进行道德追问;对生命的终极问题进行伦理研究;对生命科学技术进行伦理裁判与反省;对生命、特别是人的生命的本质、价值与意义进行道德哲学解读。生命伦理学的核心不在于对某一种或几种道德理论的应用,而是研究和创制适应于生命本体或生命科学技术发展的道德哲学理论;它不仅限于解释与论证生命行为和生命科学技术行为的合道德性,而且必须帮助人们努力认识生命的所有问题或难题。探讨生命现象、生命技术、医药卫生等领域的伦理问题仅仅是它十分表浅的研究内容之一;对于灵性生命和精神生命的哲学化注视,是其重要的使命。应用伦理学原则与规则去解释具体生命科学实践问题或医学问题,必须建立在对所有道德哲学学派和学说的研究基础之上,这就决定了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应用伦理学,假如应用伦理学存在的话。生命伦理学是一个为符合生存目的和人的或其他生命存在的思辨体系与实证策略系统,它是后现代文化的一部分和后哲学时期人类对生命“悟”和“省”的标志,它尤其注意对生命的终极关怀,它有独特的学术品格与研究方法,它在特殊的语境下运用特殊的语言符号、依于特殊的逻辑秩序构建人文学、社会科学与生命科学的内在关系;由于它对灵性生命的先验自觉以及与宗教神学的血缘联系,它离不开神学特别是基督教神学的营养与哺育。
上述两种观点反映了国内学者对于生命伦理学学科性质、地位、作用等方面的不同看法。前者侧重于处理国内生物医学研究和临床医学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以问题为中心,侧重于引人国际规范,面向世界,努力做到洋为中用。后者侧重于理论体系的建构,注重研究生命伦理学的文化根源,以伦理道德为中心,突出汉语文化下的理论特征。虽然前者认为,生命伦理学不以建立体系为目的,强调问题研究,强调它的实践性,但并非不重视理论思维,而是不以构造理论为学科追求的终极目标。前一种观点对于促进中国生命伦理学的诞生和发展,对于促进生物医学研究和临床医疗实践活动走向规范化和国际化,促进国际社会对于中国的了解,建立互信关系都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对医学伦理学的界定直接与对生命伦理学的界定有关,即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是谁包括谁亦或是两个各自独立的学科?Warren Reich在1971年准备编写《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时,开始时用的《医学伦理学百科全书》名称,可见,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Daniel Callahan在《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二版中的生命伦理学条目中,把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相比,认为“医学伦理学是古老的学科,代表很窄的范围,只强调医生的道德义务和医患关系,虽然在现今这仍很重要,但已不足以囊括所有的问题”。“生命伦理学则是指生命科学中更广阔的道德领域,包括医学、生物学、环境中的重要方面、人口和社会科学等。医学伦理学作为一个部分包括在生命伦理学当中,与其他题目和问题共同构成生命伦理学。”
《国际伦理学百科全书》也把医学伦理学的学科范围归为生命伦理学。
从我国对医学伦理学发展阶段的划分,可看出与以上不同的看法:医学伦理学经历了古代医德学,近现代医学伦理学(传统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也有学者认为,当今的医学伦理学已开始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人口和健康伦理学阶段。可见,我国主要是把生命伦理学作为医学伦理学的一个阶段涵盖进去的。J.Stuart Horner在《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对此的界定也是如此: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经常混淆,但后者是前者的一个方面,只不过后者这30年一直占主导地位。
医学伦理学的定义
英国的Thomas Percival在1803年出版了《医学伦理学》一书,并首次提出“医学伦理学”这一名词。他没从正面给医学伦理学下定义,但从有关的材料可以分析出他对医学伦理学概念的理解。他认为:“职业伦理学是‘人性的知识’与‘广泛的道德责任’之间的综合”,“医学伦理学的一般体系是使无论是官方正式的行为还是医学领域之间相互的交往都受文雅和正直原则所指导”。这种观点在19世纪被广泛接受。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药理学教授 Chauncey Leake对上述观点提出质疑。他认为:“Percival对‘医学伦理学’这个名词使用不当……,它仅指来自于职业中的、用来管理职业中各成员彼此交往的成规、礼节。……但真正的伦理学与成规、礼节不同,而应从哲学的角度理解。他认为:“真正的医学伦理学是基于伦理学理论并用之来处理医患之间、医生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医学伦理学权威 K. D. Clouser对医学伦理学的理解与 Leake的观点并无本质区别,他在《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一版中提出:医学道德与一般的日常道德没有区别,含有与一般道德相同的规则。我国对医学伦理学的定义多采用:“运用一般伦理学的道德原则,来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科学发展中人们相互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形成的一门科学,它既是伦理学的分支(应用规范伦理学),又是医学的组成部分。”
以往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有过分强调医学伦理学是应用规范伦理学的一个分支的倾向,对医学伦理学容易有这样的误解:即把医学伦理学只理解为应用规范伦理学,以为运用一般伦理学的道德原则即可解决具体问题。不仅事实并非如此,而且其中也忽视了医学本身对医学伦理学的作用。一方面,医学的本质和目的是为了维护病人的健康,治疗疾病,由此可见医学本身含有一种固有的伦理学——为病人谋利益。而且许多伦理问题的产生是医学科技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伦理道德对医学伦理学的作用也同样明显,如陈实功《外科正宗》中有“先知儒理,然后方知医理”之说,二者的结合便是中国古代的儒医;欧洲中世纪的医德观是基督教式的医德观;从英美医学伦理学中自主原则领先的医患关系模式到南部欧洲的仍以相互信赖式的医患关系为主导模式更能看出伦理道德因素对医学伦理学所起的作用。简要说来,医学科技与伦理道德二因素相互作用是医学伦理学发展的主要线索。
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
医德(医生的职业道德)是医学伦理学最主要的研究对象,有说法认为医德学是医学伦理学的同义语,是一门学科。邱仁宗同志认为医学伦理学与医德学之间的关系不仅是个名称问题,它们之间有两点不同:医学伦理学在内容上要比医德学广,医德学一般都是义务论的,不引用任何价值论,并不加以证明。我们所称的古代医德学,其实还不是一个系统的应用伦理学学科,因为它只研究医生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只研究医患关系。医学伦理学则是一个系统的学科,表现为研究对象从医患关系这一核心扩展到医务人员之间、医务人员与社会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杜治政同志认为,当代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主要由六个方面构成:医学道德的主体与客体及其相互关系、临床医学中的伦理问题、生命技术及其他高新技术应用中的伦理问题、卫生政策的伦理学、健康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的基础理论研究。这是典型的把生命伦理学看成医学伦理学的一个发展阶段的说法。
其实,不管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之间是谁包括谁,就象《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所强调的,医学伦理学这一名词,它不是一个静止的术语,“它的含义和原则已经随着医学被管理成一个职业,到医疗照护被提供和资助,到医学之外的社会整体中的文化因素的改变,而改变”
医学伦理学的历史发展
希波克拉底学派可能是最早对医疗职业和医生的行为提出规范的,但其思想能流传这么久远,主要是因为基督教的思想与之在某些方面一致,特别是不能堕胎和为患者保密的思想,而这两者在古希腊并不是医学界的主流思想。当时许多论述都强调疾病的预后,希波克拉底时期的预后可起到安全保险作用,使医生知道他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从而保护医生避免因治疗失败或拒绝治疗而受到指责。传统的基督教强调诚信对于战胜疾病的重要作用,认为医生应不顾自己的危险来抢救病人,要求医生持一种慈善的观念和对穷人的责任的价值观,事实上早期的基督徒也是这样做的。没有什么能比医院这种新兴机构更能显示出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博爱精神了,它们服务于病人、老人、穷人和流浪者,虽然多负责食宿,很少的医疗,但与其它相比已是很好的了。基督教对医学甚至所有科学的控制,很少能见到教会允许之外的书籍,仅见的是为数不多的希波克拉底和盖伦的著作。中世纪时期的黑死病夺去了无数人的生命,医生们没有好的救治办法,很多医生逃离瘟疫,但许多教士却依然留在城市,为死去的人做祈祷,使那些笃信上帝的人临死前得到精神上的安慰,也使死者的家属感到欣慰。
在文艺复兴时期,尤其是科学革命给机械科学、物理学和化学带来了巨大成功之后,医学也迈出了更坚定的步伐。哈维的心血运动论最终取代了盖伦的关于血液运动的学说,以后在以机械论为主导的哲学思想的指导下,以解剖学和生理学为主的实验医学在18世纪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19世纪的病理学有了长足的进步,在麻醉和防腐两项技术出现之前,外科的全面进步是不可能的,19世纪后期,外科有了真正的进步。近代的实验医学家头脑中有尊重科学的道德理念,认为医学的最高尚的任务莫过于延长人的寿命。由于一系列新的科学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的出现,从而为医生关心、同情病人,为治疗疾病、解除病人的痛苦提供了科学的现实的保障,这都是最基本的医学人道主义的体现。18世纪的早期,英国对医生的伦理学规范已很少提到希波克拉底,而是强调礼节,包括服饰和行为举止,即英国的绅士和淑女风度。近代英国对医学伦理学贡献较大的主要有4个人: John Gregory 1772年出版了《关于医生责任和资格的讲义》;Thomas Gisborne 认为医生不应减弱基督教的慈善色彩,同时认为必须建立一个竞争型的职业,因为他坚信对财富的渴望是至关重要的;Thomas Beddoes强调应用法律手段把庸医赶走;Thomas Percival在1803年出版了《医学伦理学》,主要是为了防止和解决医院内部纠纷。其中的宗教色彩已大大减弱,即医德开始了科学化和世俗化的进程。Thomas Percival最大的贡献是为美国医学会1847年首次的伦理学法典提供了样本。
20世纪初,人们已经开始注意到医院开支的攀升,尤其是二战后,医院被视为医学诊治的精华之地。在X线之后,影像诊断随着1972年计算机断层摄影和核磁共振等技术的问世而大踏步前进,大量资金花费在了医疗设备上。大约在1960年,第一批免疫抑制剂问世,使得器官移植进入了新时代,当然也带来了道德和法律的困惑,如何时取器官,移植给谁等问题。20世纪随着医学科研的增加使医疗服务取得明显进步,同时也引起更多的伦理学问题,1946年的纽伦堡法典和世界医学会1964年对此修改而成的赫尔辛基宣言(2000年是最新版本)是医学科研中涉及人体实验的重要文献。
20世纪中叶以前,传统的医学伦理学主要局限于临床的医疗实践中,为培养医生提供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二战后,延长寿命已不是难事,在医学伦理学的持续发展中加入了新的内容,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Joseph Fletcher和 Paul Ramsey等非医生(这两人均是神学家)所写的一些文章使人们开始审视医学和医学科技在社会的道德层次上产生的影响:首先是以往被封闭在医学之外的哲学家、神学家、律师、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对医学职业提出了他们特殊的看法;其次,随之而来的是这些看法对医学的发展有益,医疗职业中的人对这些外部的看法开始予以接受;第三,医学伦理学扩展其范围,应用到更广的社会伦理学问题领域,如一个社会中卫生服务设施分配的公正性等。因此,在60年代后,医学伦理学本身已经开始从原来全部关心指导临床医生行为的准则和法典中转向社会中的健康和疾病的伦理学方面,70年代后美国开始了对病人自主性的重视,这是当今的医学伦理学中的重要转变。
医学伦理学的本质是为了病人的利益,但具体什么才符合病人的利益,这随着时代的变迁和人们观念的变化而变化。表现在医学模式上,就是从以往普遍持有的“治病”到现在的“治生病的人”,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延长寿命就是对病人最大的善,而二战之后,延长寿命并不是唯一追求的目标,生命质量是人们所重视的主要内容,表现为病人的意愿是否得到尊重。
生命伦理学(bioethics)
《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二版对此词条的解释的第一句话就是:“圣经中有一句话说太阳底下没有新事物。但自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起,从生命伦理学的兴起看出,那么这句话并不正确。”由于新科技的问世和文化及观念的改变,人们重新对生与死、对疼痛的忍受、对自己生命的权利、对他人和社会的义务等进行思考,于是产生了一个全新的领域——生命伦理学。它代表一种全新的观念的转变,它不仅是指开创一个新领域(伦理学和生命科学的交叉),而且代表一种学术思想、政治因素对医学生物和环境的影响等。狭义地说,生命伦理学仅指在面向科学技术的巨大变化时产生的新领域,广义地说,它已经延伸到法律、政策、文化、历史学科,大众媒体,哲学,宗教,文学等社会科学学科。本辞条所说的生命伦理学是指广义的,即它的研究范围已从临终病人床边的医务人员个体所面对的道德上的困惑,延伸到全社会公民和立法者在努力制定平等的健康或环境政策时所面对的公众的和全社会的选择。
对生命伦理学的界定
生命伦理学一词最早由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的生物学家和癌症研究者Van Rensselaer Potter在1970年提出。然而,很快就被在华盛顿工作的荷兰胚胎生理学家和产科学家Andre Hellegers 和其他与他共同工作并在1971年在乔治城大学成立肯尼迪人类生殖和生命伦理学研究所的同事用来指称不同的含义。Van Rensselaer Potter用此指称“一门把生物学知识和人类价值体系知识结合起来的新学科”,它是科学和人文学科中间建起的一道桥梁,帮助人类生存,维持并促进世界文明。Andre Hellegers和他的同事则狭义地把此应用到医学和生物医学研究中的伦理学领域。Warren Reich在1971年准备编写《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时,开始时用的《医学伦理学百科全书》名称,可见,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西方多数认为医学伦理学是一种传统上的提法,范围很窄,只强调医生的道德义务和医患关系,它已不足以囊括现今所有的问题。因此从范围上看,生命伦理学指称生命科学中的广袤的道德问题领域,如医学、生物学、环境科学,人口和社会科学等,把传统的医学伦理学包括在生命伦理学中。
在某种程度上,Raanan Gillon的生命伦理学辞条更加全面。Raanan Gillon 在《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的生命伦理学条目中写到:从字意上看,生命伦理学是研究产生于生物学实践领域(包括医学、护理、包括兽医在内的其它卫生保健职业)中伦理学问题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很广,除了生物科学研究中的伦理学,还包括环境伦理学(包括环境污染和人与动物和自然界中其它部分之间的关系),性、生殖、遗传和人口中的伦理问题和各种社会政治道德问题,如失业、贫穷、歧视、犯罪、战争和迫害对人群健康的负面效应。涉及到此学科中的人员也很广,除了医生、护士、生命科学家、患者、受试者外,在学术领域还涉及到哲学、道德神学、法学(这是生命伦理学中的三大学科)、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和历史学。
Daniel Wikler 在第三次国际生命伦理学会议上的主题报告——生命伦理学家和社会责任中提出:生命伦理学的主题一直在变化,生命伦理学已经历了三个阶段,第四个阶段正在诞生的过程中。第一阶段以某些专业行为准则的形成为标志,如不允许做医学广告,禁止诋毁同行等,此阶段应称为医学伦理学阶段;第二阶段就是琼森(Albert R.Jonsen)在他的《生命伦理学的诞生》中和他的历史学家同行所说的生命伦理学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医生的处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公众开始对古老的医学职业中的家长主义、讲真话等提出挑战,此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家是病人权利的学术同盟。生命伦理学家需要新的哲学理论和方法,这些新的哲学理论和方法不是个人行动的道德,也不是用传统的伦理原则去定义医生的职业,而是用社会和政治哲学,尤其是分配社会的公正。第三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家已研究了卫生保健政策和卫生经济的许多细节,许多国家政府中的卫生官员都曾向生命伦理学家进行咨询。第四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可称为人口保健的生命伦理学,它不仅象第二阶段一样包括专业行动准则、医疗工作者和公众,也象第三阶段超越了传统的医患关系范围,横跨生物和社会科学、人类和管理科学,而且还有自身的特点:高技术医学的出现和应用不是中心问题,而只是其中之一,不再注意医生的两难推理和谁能得到稀有卫生资源等难题,而将注意力集中在多种影响卫生保健的因素上。从美国社会不断增长的不平等,到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许多病人都存在的病人疾苦之间的共同点看,有许多信号告诉我们,就较大多数人口而言,卫生保健状况在变坏而不是在提高,我们应把目标放在更大多数人的公共保健系统上,为了完成这个任务,我们要获取那些不熟悉的领域的知识,如公众保健、国际保健、花费—效用分析、保健量制以及将要出现的许多新领域的新知识。
生命伦理学产生的历史背景
生命伦理学最先产生在美国,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生命伦理学在广义上,是从1900年开始的。20世纪医学的发展可从对医疗服务投入的钱的数量、享受到服务的人的数量、医务人员和专家的数量、医疗服务系统的复杂性和科学技术的含量程度等方面看出。伦理学问题的产生,可从三条主要的线索看出:医院角色的变化、科学技术的主导性和医学专家化的发展。
早在19世纪晚期,美国的医院在数量上以很快的速度在增加,最终成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主要源泉,随着医疗器械和技术在诊断和治疗中的不断增加的介入,在医院中集中提供医疗服务变得比较有效并经济,并能满足人们的需要。1946年的Hill-Burton法案,为地方性的医院提供联邦支持,新的普遍性的医疗保险倾向于给医院性的医疗服务而非私人诊所或家庭式服务提供补偿,这为美国的医院的革命打下基础。
1900年左右,科学的医学已成为医疗实践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国医学会改革医学教育制度,以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政府不断支持医学科学,尤其是在二战期间和之后,把科研引进医学教育和对病人的照护之中。20世纪50年代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开始成立并支持临床科研,于是涉及到受试者的实验,受试者可能是病人和健康的志愿者,且数量在不断增加。
由于医学科学和技术知识的增加,使很多的医生走进越来越窄的领域,只能使自己局限于某一专业。随着1917年眼科学会的成立,越来越多的专科学会成立。20世纪上半叶,医生的社会和经济地位明显得到提高,渐渐从中等升至上等,这些非常明显地使他们与很多病人在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不同。
总的来说,这三方面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浮现。医院中医疗服务的专业化促进了医疗照护的非人性化和组织性,同时疾病的社会、行为、环境和人性化方面被忽视,而过于强调疾病的生物和生理方面,因此病人抱怨医生已失去的病人从整体方面照护的能力,从以前熟悉的密切的关系转变成“床边的陌生人”。
对生命伦理学的产生容易有这样的一个误解,即生命伦理学多被简单地理解为只是因为生物医学高科技的出现才产生的,这是其中的主要因素,但事实上,生命伦理学的产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除了以上医学方面的因素,把公众卷入医疗的伦理学问题中的文化和社会运动也起到史无前例的作用。复杂的医学技术和其人道的使用之间,增长的城市化和随之而来的人口分布的不均匀增加了享受医疗服务的障碍;较高的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使(病)人的思维更加复杂,自我保护的意识明显提高;五、六十年代政府对生物医学科研的加大投入引起受试者保护问题;人们购买医疗保险的能力在30年代因以雇佣为基础机制的引入而戏剧性地得到提高,现由于太注重技术化,美国的医疗服务成本急剧上升,民众购买保险的能力减弱,大部分的美国人仍不能得到足够的医疗照护。另外,60年代末的消费者权益运动(起始于60年代对低劣食物的抗议)开始影响医疗服务制度,70年代的病人权利运动是更大的民事权利的一部分,妇女运动也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入到对女病人的关心,也影响人们对生育控制和人工流产问题以及家庭和人口政策问题的看法。同时期的和平运动和日益增长的生态运动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到由于战争、环境和污染问题而引发的国际健康问题。因为核武器对人类的健康的威胁,医生的社会责任在1971年被提出。这些思考对医学在维护世界人口的整体健康和完好方面的角色发出挑战。以上这些社会和文化方面的趋向和生物医学科学的发展一起共同构成了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的生命伦理学运动,而且这些也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社会和政治危机。总之,今天我们所了解的生命伦理学根植于公众对个人权利、社会公正和环境质量问题的关心,这些标志着美国在那个时代的文化特征。
从具体事件看,20世纪60年代以后,人们广泛使用肾透析、器官移植,但在透析对象的选择上遇到难题;1967年的心脏移植的成功引起死亡标准的讨论以及哈佛提出了脑死亡标准;流产在医学上很安全,避孕药丸、产前诊断、ICU的广泛使用、人工呼吸机等均已普遍出现,但昆兰案件的撤掉呼吸机和安乐死问题引起普遍关注;人们从传统上死在家里到现在的死在医院里,观念上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二战后生物医学研究取得成果后的应用,美国的几起未得到病人的知情同意所做的人体实验引起道德上的谴责;Rachel Carson 的《寂静的春天》的出版,掀起了保护环境的浪潮;美国的民主权利运动、个人主义、女权运动也在兴起……但人们在与之平行的文化进程方面又远未跟上这些变化,这是生命伦理学为何能引起公众如此关注的一个主要原因和历史背景。
毫无疑问,美国在生命伦理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最重要的标志是1969年成立的后在1971年更名为海斯汀报告和1971年成立的肯尼迪研究所。但不能否认,欧洲也做了大量工作。1963年英国成立了医学伦理学学会和医学伦理学研究所(注:英国多数称医学伦理学而非生命伦理学),后者在1975年创办了医学伦理学杂志(Journal of Medical Ethics),1985年创办了医学伦理学简报(Bulletin of Medical Ethics)。哲学的批评式医学伦理学在德国、前苏联和南欧发展起来。医学伦理学在天主教传统的国家本身就是天主教道德神学的一部分,后渐渐适应新技术的发展,转变原来的行医与科学无关的观念。亚洲和非洲的生命伦理学发展较慢,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渐渐发展起来。社会主义医学伦理学在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也发展起来。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关系到人类生命健康,每个国家的政府必然会通过政策法规等的制定等来对生命伦理学领域的问题进行宏观控制。这不是某一个国家的问题,也不是西方特有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但同时,某个发达国家发生了某类生命伦理学问题,并不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也一定会出现同样的问题。
生命伦理学的理论问题
作为一门学科,生命伦理学中有三个普遍性的核心问题:我应该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过道德的生活并做出道德上好的决定?当我的行为可能影响其他人的状态和健康时,我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我应为社会的公共利益做什么?第一个问题与美德论有关,强调人的品行和一个有修养的人应具备的价值观和目标;第二个问题承认一个人的行为会对他人产生影响,并努力理解我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应为他人做什么,我们应从他人那期望得到什么;第三个问题把我们的社会关系更深入一步,看到人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
生命伦理学基本的伦理学前提是:尊重自主性;最大多数人利益的功利主义;社会公正;四原则;案例分析;美德伦理学;描述伦理学;女性主义伦理学和地域文化生命伦理学。
生命伦理学研究的问题:卫生服务人员与被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生与死的问题;病人的利益和其他人利益;分配公正问题;概念问题(即各术语的含义);医学科学实践中的伦理学问题-纽伦堡的促进;生命伦理学,科学技术和社会;环境伦理学。面对这些问题,有两个重要的任务需要澄清:一个是事实和价值观之间应划分出一条清晰的线,分清什么是医学问题,什么是价值观(伦理学)问题(一个医生好的医学决定不等于是好的伦理学决定);另一个任务是发展解决伦理学问题的方法论。
生命伦理学已出现多样性的特征,随着生命伦理学问题的日渐增加,需要更多的方法论来指导。现在,至少有四个领域已明显地出现了,它们分别是理论生命伦理学、临床伦理学、管理和政策生命伦理学、文化生命伦理学。但在实践中它们经常交叉,不能清楚地分割开。
生命伦理学的职能
邱仁宗同志认为:人们在证明某一生物医学决定正确时,总是处于某种概念和价值的预设框架内,哲学家的工作能够帮助人们批判地评价与某一行动有关的概念和价值观念,这就是生命伦理学的作用所在。生命伦理学是一种哲学,它要超越特定的社会集团、专业、宗教等,提供一种在多元信念前提下对什么是对、正确、好的共同观点。生命伦理学从哲学和多学科角度对临床实践进行伦理学分析,对医学和生命科学中的问题引发对整个社会的伦理思考;在医疗领域中的医生和其他人员意识到他们身上的责任增加了,能看到由于社会因素对健康的不良影响,如不健康的饮食、吸烟、缺乏锻炼、环境污染和其它的环境威胁、人口过剩、政治分歧、失业、贫穷、犯罪等问题。
关键词:现代医学模式;视角;医学伦理学教学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5)17-005-02
一、现代医学模式思考
医学模式是人类用哲学的方法对疾病、健康发生、发展的规律的概况。医学观是医学模式的核心内容,涵盖了人类对医学产生、发展、内涵、外延等内容的看法。基于主客观因素,以及时间、空间的影响,古今中外人们对医学的看法不同,医学模式也不同。
现代医学模式为医学伦理学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结合现代医学模式和学生需求,有效开展医学伦理学教学。从“生物-心理-社会”模式不难看出,这是一个融医学、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于一体的模式,因此在医学伦理学教学中我们应多学科、多方式、多平台结合,有效开展医学伦理学教学。
二、结合现代医学模式,提高医学伦理学教学的效果
1、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现代医学模式,其核心反映的是一种医学价值观,因此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至关重要,影响着医学生一生的职业发展和成败得失。教师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对客观事物、言行有正确的价值判断,建立是非、善恶、美丑的评价标准。医学伦理学是有关医学道德的一门学科,在正确的价值观引领下,学生能更好的把握医务工作者的权利与医务,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思想。
从实际来看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现代医学模式看,生物、心理、社会,其也涵盖了国家、社会、公民的内容。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能有效的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医疗卫生事业提供更有效的保障。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能促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更加深化和完善。公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能有效调节医患关系,创造更好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局面。
2、多学科结合
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来看,医学人才应具备多学科知识。医学道德涉及到哲学,价值判断、辩证思维、唯物思想都涉及到哲学知识。医学道德涉及到美学,对美的本质、审美的判断,都涉及到的美学知识。对医学道德涉及到文学,特别是对典籍的把握,就必须有古文功底。从广义上医学伦理学涉及到哲学、美学、文学、生物学、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学、心理学、等学科。
可以说广泛性也是现代医学模式的特征,这就要求教师具备多学科知识,只有将多学科结合,才能让学生更全面、完整的学好医学伦理学。这也对医学高校伦理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知识结构全面、探索能力强、创新能力强的伦理学教师队伍能有效提升医学伦理学教学质量。
3、多平台结合
现代医学模式打破了传统医学的概念,国家、医院、社会、学校、家庭都扮演者重要的角色。打破传统医院的局限性,多方参与,才能使患者真正的康复。现代医学模式,同样要求医学伦理学教学要打破传统教育的局限性,多平台结合,提升医疗质量。
在开展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学道德、临床护理工作的医学道德、药剂工作的医学道德、医技科室工作的医学道德等专题教学时,在条件允许范围内,可带学生至教学医院切身感受相关工作的医学道德,深化对医学道德的理解,养成道德素养。
同时,亦可走出校门、走出医院,去倾听社会、家庭对医学道德的评价和需求。更深入的引导学生树立道德价值观,确立人生方向,成为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4、强化社会实践
医学生具有动手能力强、好奇心重等特征。而作为人文课程的医学伦理学相对理论性强,因此必须将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才能有效提高教学质量。现代医学模式,同样是注重实践的模式。
教师可结合现代医学模式,有效运用第二课堂,指导学生有效开展社会实践。条件好的学校可创建医学伦理学实验室,创设临床、药剂、护理、医技、社区卫生、计划生育、医学影像的模拟环境,去深化道德实践,指导学生将疾病、患者、健康有机结合,更多的从患者利益出发,思患者之思、想患者之所想、急患者之所急,有效提升教学质量。
三、将现代医学模式与医学伦理学教学有机结合的意义
1、推动医学高校教改
当前医学高校教改已进入新的阶段,如何创新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成了医学高校急需解决的问题。
作为医学高校必修医学人文课程之一的医学伦理学,也是医学高校教改的重头戏。基于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影像、文学、美学、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交叉的特征,将现代医学模式与医学伦理学教学有机结合进行教改,可以为其他学科教改提供有效的参考和借鉴。
2、强化医学人文教育效果
医学人文教育是医学高校重要的教学环节。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价值观多元化、利益分配方式多样化的因素冲击着大学生的价值观,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可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成为德才兼备的人才。
医学伦理学是医学人文的核心课程,“生物―心理―社会”的现代医学模式充实着医学实操技能与医学人文有机结合的思想,将现代医学模式与医学伦理学教学有机结合,可以强化医学人文教育效果。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现代医学模式与医学伦理学教学有机结合,引导着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就是培育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过程实际上也就是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调节医患矛盾
日益紧张的医患关系引起了国家、社会、学校的高度重视,医德成了社会的热点问题。作为医学人才培养重要基地的医学高校有必要加强医德教育,为有效调节医患矛盾做贡献。将现代医学模式与医学伦理学教学有机结合其本质和目的就是有效提升医学生的道德品质,从而有效调节医患矛盾。
参考文献:
[1] 温春峰.从医学伦理学角度对医患关系的再思考[J].学理论,2015,(第5期).
一、医学生医学伦理素养养成的现实价值
1.医学伦理素养是当代医学发展所需。医学作为一门学科,在它的发展中并不是独自前行的,它与经济、社会生活、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只有技术没有人文情怀的医学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的医学,因为它偏离了医学的本质和目的。现代医学模式更科学地概括了影响人类疾病和健康的因素,突出了社会因素在疾病发生、发展和转归中的重要作用。因此,许多复杂的医学伦理问题、多元价值的并存常使医学科研人员处于左右两难的境地。在临床科研、实践中,医务工作者要正确处理涉及多层次、多因素复杂的医学伦理问题,就必须具有较深厚的医学伦理素养。医学生是医学临床与科研的有生力量,他们医学伦理素养的养成对于医学的发展更有着巨大的社会意义。
2.医学伦理素养是创造和谐医患关系的必要元素。在全国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构建和谐医院、和谐医患关系可以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近几年,社会上对医疗服务的批评日益强烈,医患关系也成为众所瞩目的社会热点之一。客观地说,医疗临床实践与科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除了法律法规适用、管理制度、政府投入、社会保障等诸多因素外,还有我们不能忽视的医务人员的医学伦理素养没能经受住考验的事实。毋庸置疑,若想彻底改变现状,创造良好、和谐的医患关系,着力培养和加强医务人员医学伦理素养是其中最能动、最速效的措施之一。
3.医学伦理素养是成为合格医生必备的素质之一。从医学传统及医学职业的本质看,医乃仁术,无恒德者不可以从医。医疗卫生工作的宗旨和医务人员的行为特征都显示出医学伦理素养的特殊重要性和内在必要性。缺少医学伦理素养的医务人员很难甚至不能完成医学职业本身的目的——维护病人的利益和福祉,而这恰恰是医学的根基。在国际医学教育专门委员会制定的《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中也明确提到,“敬业精神和伦理行为”是医疗实践的核心,“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同“医学知识、临床技能”一样是医学毕业生应该具备的核心能力和基本素质之一。
二、医学生医学伦理素养养成的误区
1.医学伦理学教学目标的偏差。医学伦理学教学的目标在于培养医学生的医学伦理理念,逐步养成医学伦理素养。目前许多院校的医学伦理学的教学都把重点放在了医学伦理知识的传授上,而偏离了医学伦理学教学的真正目标。医学伦理素养虽然需要具备一定的医学伦理知识来体现,但不是说具备医学伦理知识就具备医学伦理素养。由于我国大多数医学院校的医学伦理学的教学都将教学目标停留和局限在理论知识的讲授上,在医学生医学伦理素养实践能力的培养方面跟不上现代医学发展的步伐,造成医学生在对医学伦理知识的学习中只是死记硬背了一些相关的知识点来应付考试,理论联系实际方面仅局限于对典型案例的分析,不能融会贯通形成医学伦理理念,难以将知识内化为自身素养。作为未来医学科研与实践的主力军,很显然,医学生的医学伦理素养很难提高。
2.医学生学习认知的偏差。(1)重视医学专业学习,忽视医德素养养成。受长期以来只注重实用技术这个在社会上占主流地位的思想观念的影响,医学生往往更看重对医学实用层面的理论技术的学习和掌握,忽视了医学本质是关爱生命,为人类服务的深层价值内涵,因此许多医学生都认为“专业课很重要”,而对医学以外的各种“非专业”课程则完全凭兴趣和心情来看待,甚至很多专业课的老师也在自觉不自觉中强化着他们的这种想法。许多院校医学生努力学习着专业课,而对所谓“非专业”课的医学伦理学等人文课程的学习则认为是在浪费时间,于是医学伦理教育的课堂上缺课、开小差的现象极为普遍。当然,在学生这种轻视松懈的态度下,很难谈及医德教育效果的实现。(2)将医学伦理素养局限于医者的仁爱之心。许多医学生甚至医务工作者对于医学职业所需的医学伦理素养的理解就是医务人员应具有仁爱之心。而实际上,仁爱之心仅仅是医德素养的一个方面而已,没有医学伦理理论作支撑的仁爱之心,有时反而会导致行为选择的失误而给病人带来不应有的伤害。医学院校的学生往往没有认识到这样一个重要而现实的问题,即只有在接受规范化、科学化的医德教育的基础上,才能理智地分析、解决医疗实践中的道德问题。(3)将医学伦理素养养成定位于未来职业任务。许多医学生只是将医学伦理学简单地看做是一门课程,没有把它作为医学职业生涯中医德素养养成的一个环节对待。把医学伦理学教学所要完成的医德教育及医学伦理素养培养看做是工作后的积累,而不是在校学习期间的任务。而医学伦理素质的养成是一个渐进的积累过程,在大学学习阶段如果缺失这一必要的素养养成过程,医学生在进入医疗实践后,在角色转变过程中,就不能很好地应对与学生时代完全不一样的环境和情况,以更好地服务社会。
3.医学伦理素养属性认知偏差。许多人将医学伦理素养养成等同于技能的学习,医学生在校期间对医学伦理知识的学习随着课程的结束和考核的合格而完成,并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已具备了医学伦理素养,对今后工作中需要的医学伦理判断一定可以手到擒来。而许多医院及医务工作者本人也认为既已在学校接受医学伦理相关方面的教育,就已具备相应的素质。事实上,医学伦理素养不是简单的技能的把握,而是知识和经验不断积淀后的理念的形成,是在一定知识积累基础上的对医疗实践中涉及的伦理问题进行判断和评价,并有意识地不断学习和积累相关经验以提升自身的医学伦理修养。由于人的思想观念易受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加之不断变化的复杂的社会和医疗环境,尽管医学生和医务工作者在学校已学过医学伦理学课程,但是如果只局限于此,是无法抵御各种不良倾向的冲击和影响的,在医疗实践中也不能准确地作出伦理判断,有时可能会出现侵害患者利益的情况。
三、医学生医学伦理素养养成的途径
1.在医学伦理教学上着重培养与提高医学生的伦理辨析能力。(1)医德理论储备是医学生具有伦理辨析能力的必备要件。医学伦理的理论讲授又是医学生增加医德理论储备的前提要件。针对目前患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和医患关系日趋紧张的现状,医学生如果缺乏必要的医学伦理知识,面对以人为本的医学,仅仅在医疗技术上胜任则未必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医疗目的,面对患者,技术完备的医学生可能会茫然不知所措。而具有必要的医学伦理知识可以帮助医学生更好地发挥和应用其所掌握的医学知识技术。因此医学院校除了有责任传授给医学生目前医疗实践所需要的医学知识外,也有责任培养医学生必要的医学伦理理念。对医学生而言,通过学习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原则和各种规范,培养对众多医学伦理学问题或难题的分析能力,就是要形成医学伦理素养,即培养在医疗实践中对伦理问题的敏感力和把握解决伦理问题的思维方法和能力。而医学伦理理念不可能在医学生的头脑中自发形成,只有依靠专业教育传授给医学生处理医疗实践所必需的医学伦理知识,才会促使医学生形成一定的医学伦理理念。(2)注重医德实践以拉近医学专业与医学伦理之间的距离。医德具有非常强的实践性,如同理论知识需要经过临床实习才能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一样,医德的养成也需要密切结合实习,通过医德实践,医学生可以获得直观且真实的医学伦理辨析体验。因此,可以考虑进行一些教学方法上的改革,可以在课堂上采取情景模拟法教学,同时,适当增加一些实践环节。比如,请医学专家结合多年行医经验给学生作相关内容的专题讲座,组织有关医德医风方面的演讲比赛,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以了解我国医患关系的现实和医学发展的实际需求。
[关键词] 中医文献; 医学伦理学; 医学人文精神
[中图分类号] R-0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701(2009)27-123-02
儒家的忠孝仁义思想、道家的行善积德主张、佛教的慈悲救苦理念是历代医学伦理思想的精神支柱[1],对传统医学伦理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传统医学文献蕴涵的医学伦理学思想,对于我国现代医学人文学科的创建和医学人文精神的重塑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传统医学文献中伦理学思想的萌芽与发展
传统医学伦理思想始于原始社会,人们为了抗争自然,以求生存与繁衍,做出一些维护人类健康和具有伦理意义的行为。“诸如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之所避,一日而遇七十毒”;“伏羲画八卦……百病之理得以类推,乃尝味百药而制九针,以拯夭亡”。又如:“医不三世,不服其药”;“凡邦之有疾病者……则使医分而治之,岁终则嵇其医事,以制其食”等等,祖先为拯救苍生,发展医药,不惜牺牲自我的高尚情操和品德,为历代所称颂。人们在和疾病进行斗争中,逐渐形成的伦理道德观念,实为中医伦理学思想之萌芽。
古代医家强调人命之至贵,谓“人之情,莫不恶于死而乐生”,将医术视为“仁术”、“圣人之术”,蕴藏着丰富的医学伦理学思想。医圣张仲景,公开申称其“精究方术”之目的在于“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中以保身长全,以养其生”的医学伦理道德观。痛斥“孜孜汲汲,惟名利是务”之“趋世之士”,严厉批评了当时医学界“不念思求经旨,以演其所知,各承家技,始终顺旧。省疾问病,务在口给。相对斯须,便处汤药。”等草率了事,不负责任的医疗行为。唐代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促成中医伦理学的不断完善和提升。孙思邈云:“人命至贵,有于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强调“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从而规范了医生的诊疗作风、治学态度和道德修养。孙思邈不仅医学上业绩光辉,且医德高尚,他倡导“精诚”之医德观,就是中医伦理学思想的具体体现。明清医学伦理道德之著述繁多,论述广泛,如李梃之“习医规格”;喻昌之“六不失”;龚廷贤之“医家十要”、“病家十要”;陈实功之“医家五戒十要”;缪希雍之“祝医五则”;李中梓之“不失人情论”;张璐之“医门十戒”;徐春甫之“庸医速报”、“医业不精反为夭折”等医家精辟之论述和见解,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医伦理学思想。
2 “医乃仁术”、“ 以人为本”、“济世救人”是伦理学思想形成最具影响的思想和方法
传统医学历来重视人的生命价值,认为人是万物之灵,其最具典型影响的莫过于“医乃仁术”、“圣人之术”、“心存仁义”的观念。如先哲“仁义”、“人为贵”之人本思想和人生之学,“仁心散播天下,仁术救助黎民”、“笃行仁义,兼济天下”之举。唐代医家孙思邈坚持以“天复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和“盖人一死不可复生”的人本思想,把“大慈小恻隐”作为医生的崇高品质。“人命至贵,有贵千金。”要求医生“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性命。”树“誓愿普救生灵之苦”的献身精神和人道主义追求。把“仁爱救人”作为医者所应追求的价值目标。
传统医学特别重视习医者之道德伦理修养。古人在习医前必“以血盟誓”,以端正品德,强调“此先师之所禁,坐私传之也,割臂歃血之盟也,子若欲得之,何不斋乎”,并跪对天地,向上苍起誓,“有敢背言者,反受其殃”。通过“以血为盟”、“指天发誓”要求医者摒除杂念,酷爱医学,发“大慈小恻隐”之心,树高尚品德,以赢得病者信赖。孙思邈提出“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若有疾厄来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蚩,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又不得以彼富贵,处以珍贵之药”。这种“心怀仁爱”、“博施济众”,视患者“皆如至亲之想”的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病人的医学伦理道德观,是一种极有价值的道德规范。
传统医学认为医者济世活人,应具有渊博的知识和高超的技术。孙思邈倡导“上极天文之初,下迄有隋之世,或经或方,无不采摭,集诸家之所秘要,去众说之所未至”。劝诫学者“必须博极医源,精勤不倦,不得道听途说,而言医道已了,深自误哉”。汉代张仲景一生“勤求古训,博采众方”。晋・皇甫谧坚持“耽玩典籍,忘寝与食”。明代医家徐春甫强调“医学贵精,不精则害人匪细”。要求业医者要博采群书,多见多闻,寻求治疗的有效方法,为解除病人疾苦而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体现了全神贯注、高度审视、分毫弗谬的精湛医术和高度责任感。
3 传统医学伦理思想的现实借鉴意义
3.1 以人为本的人本主义思想有助于强化医务人员对生命及其价值尊重的意识
随着现代医学科学技术的普遍应用,医务人员过多依赖于现代检测技术,淡化了对生命尊严以及生命价值尊重的意识,使医学出现了“非人格化”倾向。因此,在当今医学界重新强调生命尊严意识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只有强调人道主义才能正确对待和应用医学技术,正确对待人的生命,并给予生命价值以理性的认识,从而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由医学技术的应用带来的有关伦理丧失的问题[2]。此外,现代技术的运用,使得生殖技术、基因工程、死亡及资源分配等方面出现了大量的医学难题,对传统的“贵人”思想也引发了强烈的冲击。因此,在不断发展和完善医学人道主义的同时,坚持人道主义信念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
3.2 以德为崇的医学伦理道德理念有助于强化医务人员的医德情感
随着社会经济新格局的出现,社会各方面利益分配的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医务人员的经济利益也受到一定影响。在社会经济关系没有完全理顺的情况下,分配上出现的脑体倒挂现象客观存在。等价交换的商品意识乘虚而入。以经济利益为驱动而大大淡化了医务人员对病人疾苦的同情心,对病人愿望、要求的关心以及诊治疾病的诚心、细心和耐心,使手中的医学技术也成了急功近利的手段,医德情感荡然无存。博爱是人道主义的核心,医学之博爱又具有其鲜明的职业特性,这就是缘自于对生命的敬畏、热爱和尊重而产生的对病人的同情、关心和爱护。这里,爱已不单纯是一种说教,而是医学行为本身。就医学理想而言,医生必须是一名成熟的爱的使者[3]。
3.3 以艺为精的精湛医术有助于纯洁医务人员的从业动机
医学原本是一种世俗的职业,但医学既有幸与人的生命结缘,便具有了以世上最圣洁的品格为标准来升华自己的机会。诚然,医学无法远离世俗生活,医生无法不食人间烟火,从医作为一种职业无法抹除谋生手段的烙印。但是,医学可以成为圣洁的职业。医学必须有达圣的人文价值追求,世俗的生活可以躲避崇高、淡化理想、抛弃人文、远离圣洁,医学不可以,人类对生命的热望不允许医学随波逐流、走下圣洁的殿堂。有的职业可以以利润为第一要义,以金钱为第一动力,医学不可以,人的生命价值至上的性征不允许医学抛弃责任,混迹于喧嚣的市场。选择了医学就选择了责任、义务和奉献。中国有两句话用来说明医学达圣最为贴切:“厚德载物”、“止于至善”。同样,医者可以进入达圣境界。中国古代“悬壶济世”的故事。我们可以把老人的药理解为他自己的生命,老人正是以自己生命的全部为奉献,用来拯救生灵。今天的医者追求达圣的人文价值,当然不必跳入悬壶之中,也不必一日而遇七十毒,正如台湾作家张晓风所说,他们常忙于处理一片恶臭的脓血,常低俯下来察看一个卑微的贫民的病容。达到圣洁境界的医者,对医学科学精神和医学人文精神的关系有着深刻的感悟,对人的生命有着由衷的敬畏,在对病人奉献终极关怀的过程中,守护他人身心健康,守望自己精神家园已显得尤为重要。
4 结论
二千年传统医学文化有许多值得今天借鉴和吸收的有益成分,在当今构建现代医学伦理的规范和原则,不可能完全背离传统文化的深层影响,文化的传承最突出的表现在价值理念的延续和认同,虽然今天对于医学伦理的规范研究日益成熟,对文化多元性的影响和交融也日益密切,但是优秀文化的道德价值标准和理性追求在具体的医疗行为过程中依然存在,而且会在文化转型和社会的进步时期凸显出来,这也是今天我们研究和弘扬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的原因。今天医学伦理的发展是紧紧围绕现实的医患关系和目前的医疗社会环境展开的,价值观的冲突、文化习俗的变迁、社会制度的改革等等因素都在制约着今天的医学伦理构建,但是,作为人类伦理的追求共性而言,强调生命质量和价值、追求公益公正的现念与传统的“仁爱”思想一脉相承[4],只是历史的语境迥异,这也反映了人类思想的延续性和价值观的共性。我们今天提倡构建和谐社会,其中和谐的医学伦理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传统和谐理念的“仁爱”思想曾经对二千年的传统医药文化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今天依然有积极的借鉴意义[5]。一方面,我们必须认识到传统医药发展的历程检验了“仁爱”思想的合理性和现实存在价值,可以说二千多年的传统医学史是“仁爱”思想合理性的最好注脚;另一方面,我们所提倡的和谐理论本身就是传统文化对今天社会进步过程中的有益补充和历史继承,作为传统医学伦理思想的最高价值观,“仁爱”思想既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原则,也是对利益冲突日益紧张的医疗环境的有效伦理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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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学伦理;医学模拟教育;应用
中图分类号:R-052
医学伦理学是运用伦理学的理论、方法研究医学领域中的道德问题的一门学问。是运用一般伦理学的原理在医疗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医学伦理以生命为中心,以道德为重心,反应社会对医学的要求,患者至上,生命至上。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学伦理已经发展成以医患关系为核心的社会性事业。
一 我国医学教育的现状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我国的医学教育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朝着整体化和综合化的方向发展。但是医学问题依然问题重重。主要表现在:
1.1 实践和伦理道德要求的矛盾
实践出真知,医学强调实践。一个真正的医生,需要亲自处理无数的病例才能成长起来。但是以病人为实践对象的教学方式,明显的违反了伦理道德的要求。以病人为实践对象,虽然对于学生来说,有助于为学习和今后的工作累积经验,但是病人本身身处病痛的折磨之中,在被“实践”的时候,往往因为需要而被反复检查,这给病人带来极大的不便和痛苦。
1.2 临床教育中出现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的医学教育重视医生的专业知识教育,而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训练脱节。但是医生的职业要求强调实际操作,再加上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临床综合技能实践的方法和途径,很多学校不能给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机会,临床医生是为了让病人能够早日远离病痛折磨,康复出院。但在学生临床实践中,如果要配合教学任务,用真实的病患作为考核学生的办法,常常得不到患者的同意,临床教育资源短缺。
二 医学伦理教学的要求和途径
2.1 医学伦理教育的要求
医学的研究对象和服务对象都是人类,这就要做到重视病人的要求。无论是否有益于患者的健康,医生只有告知患者治疗方案的权利,没有替患者做出选择的权利。患者有权替自己做主,选择治疗方案,无论他做出的选择正确与否,医生只有规劝的权利,没有更改的权利。患者的个人权利得到了极大的尊重和体现。不论何时,道德都是判断一个人是否高尚的唯一标准。医生的职业性质特殊,对道德的要求也比其他行业要严格。随着经济时代的到来,人们的价值取向逐渐多元化,有些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缺失,利用病患的痛苦大发横财。收取红包,乱开药方,功利主义抬头,对待病患态度冷漠,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矛盾。所以医学伦理教育也要求医生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面对病人,医生要态度和蔼。仔细询问患者的身体情况,认真倾听患者的问题,面对患者的疑问,要进行详细的解答。对于态度不好的病患,也应给予理解。良好的沟通能力,是医生赢得病患尊重和信任,改善医患关系的基本条件。
2.2 医学伦理教育的途径
加强医学伦理的系统教育,重视人文素质的养成。学校教育对一个人的影响巨大。学校应该重视对学生道德的教育和医学伦理的教育。对于在职的医生,医学的伦理教育应该结合医院工作的实际情况,从人文精神和法律出发,结合身边的实例,向医生灌输医学伦理的教育,提高医生的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树立医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工作精神。随着社会的进步,医学开始逐渐强调对人的尊重。现在的医学不仅是一门自然科学,还是一门社会科学。医患关系的和谐,离不开医务人员的人文素质。通过对医务人员人文素质的提高,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和良好的治疗氛围。尊重病患,关爱病患。
三 医学伦理在医学模拟教育中的应用
医学模拟教育是利用模拟技术模拟病人和临床情景,是模拟教学在医药学或临床医学的应用扩展。医学模拟教育是将医学伦理贯穿以医学教育中的体现。
3.1 增加学生和患者之间的接触,养成关心患者的良好习惯
医学模拟教育可以增加学生和患者之间的接触,让学生积累和患者接触的经验,加强学生和病患之间沟通的能力,学会处理医患关系。医患关系现在已将成为医疗问题中的而一个大问题,医患之间进行良好的沟通,已经成为迫不及待的事情。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已经成为医生不必可少的条件之一。可以通过强化临床模拟,增加临床实践的机会,培养学生和医患沟通的能力,掌握和病患交流的技巧,把医学伦理学的知识很好的应用在实践当中,在实践中培养学生关心病人、爱护病人的习惯,培养良好的医德。
3.2 医学模拟教育可以避免医学伦理问题,促进医患关系
医生的职业比较敏感。在治疗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患者的隐私。比如妇科或者泌尿科,由于在治疗过程中需要暴露患者的隐私部位,患者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敏感和羞耻,自尊心过分强烈,稍有不慎,医护人员就会发生隐私纠纷。在医学模拟教育中,可以培养学生处理问题的能力和医学道德观,也可养成保护患者隐私的习惯。在模拟教育中,学生可以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对疾病有了更加深刻、更加形象的了解,培养学生对伦理问题的认知和处理能力,促进了医患关系。
通过医学模拟教育和医学伦理学的相结合,加快了学生对于所学知识的理解过程,有利于减少医患之间的矛盾,符合医学教育中人文素质和科学教育紧密结合的思想,有利于临床医生的专业培养,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医学教育发展的必然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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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提高医学伦理学的教学效果,提高学生发现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实践课引入医学伦理学教学中。实践表明: 在医学伦理学教学中,设置实践课的教学方法可提高学生学习医学伦理学的兴趣,加深学生对医学伦理学理论的理解和记忆,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
【关键词】 医学伦理学; 教学方法; 教学改革
医学伦理学是研究医学道德的一门理论科学,同时它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强调用医德理论、医德原则指导医务人员的医德实践。所以,医学伦理学教学的目的在于培养医学生高尚的职业道德感,使学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的思想,同时带给学生一种现代的医学理念、科学的医学思想、全新的医学意识和良好的医学伦理思辩能力。使医学生不但能够遵从行医规范及行医准则,而且能够端正医学认知,启迪学生学习医学知识及指导医学实践。为提高教学效果,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我们在2006年~2007年对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尝试性地进行了改革,把实践课引入医学伦理学教学中。
一、对象与方法
1.对象
以计划生育医学专业2003班、2004班作为实验对象。
2.方法
计划生育医学专业2003班采取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对照组),计划生育医学专业2004班采取课堂教学及实践课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试验组),研究的具体方法是把医学伦理学的学习要求告诉学生,然后,在临床专业课程的临床见习时由带教老师简单讲解临床工作中的医学伦理问题,同时要求学生收集有关医学伦理的问题,结合这些问题,运用医学伦理学有关知识进行分析、讨论。对进行实验的两个班级进行了相同内容的测验,对成绩进行对比分析,并对学生进行了教学方法的问卷调查。
3.统计学方法:采用卡方检验,P
二、结 果
1.两组不同教学方法班级考试成绩对比分析
两组测验成绩对比分析表明,采取课堂教学及实践课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试验组)的班级考试成绩比采取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对照组)的班级好,二个分数段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
2.两组不同教学方法班级对教学方法的评价
问卷调查的结果表明,采取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对照组)与采取课堂教学及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试验组)的班级对教学方法的认同无明显差异。结果见表2。表2 两组不同教学方法班级对教学方法的评价(略)
三、讨 论
医学伦理学传统的教学方法主要是课堂讲授,由于课时的限制及教师的专业限制(非医学专业教师),开设实践课相当困难,学生对学习医学伦理学课程的兴趣不大,教学效果难以令人满意。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课堂的教学方法及手段上都进行了一些改革,如采取案例分析、专题辩论、角色互换法的教学方法,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改变了“满堂灌输”的枯燥,提高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及主动性,对提高医学伦理学的教学效果有明显作用[1]。但是,医学伦理学的内容包括了医德理论、医德规范、医德实践和医德难题四部分,不同的章节、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均不同,如医德实践和医德难题部分,没有实践,学生对医学伦理问题的思考就不会深入,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也不利。这就要求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应该设置实践课。 转贴于
在我们的教学尝试中,采用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对照组)与采用课堂教学及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试验组)的班级的测验成绩对比分析结果来看,尽管成绩在90分以上及60~69分这两个分数段的比较无明显差异(P>0.05),但在70~79分及80~89分这两个分数段有明显差异(P
医学伦理学的内容包括医德理论、医德规范、医德实践和医德难题4部分,每一部分都有其特点,医德实践这部分内容实践性强,课堂上应用案例分析、角色互换法能加深学生的印象,对提高实践能力有一定帮助。但缺乏真实的情景、真实的案例对学生思想、道德观念的冲击,对引起学生的注意方面也不够至于医德难题部分,由于是目前面临的有争议的伦理问题,还没有唯一的正确答案,这部分内容应该发挥学生的主动性,采取专题辩论或分组讨论的形式进行,使学生学会思考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分析、专题辩论的教学法在课程导入、引起学生的注意方面有其独到之处,而且能较好地激发学习兴趣,调动教学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但它与任何一种教学方法一样,也不是万能的。教学方法、学习方式的转变,绝不意味着用一种方式代替另一种方式。在教学中应根据不同教学内容,采用不同教学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够收到满意的教学效果,完成教学目标。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医学伦理学关系概述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建 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并把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 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 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2007年10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胡锦 涛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的本质体现。要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 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 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 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 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 质体现,是引导社会思潮的精神导向,而对医学伦理学 的引领作用需要依据情况、具体分析。
虽然,有不少学者认为,生命伦理学的内涵、外延 比医学伦理学广泛。但是,从我国目前的教科书及实 际使用习惯来看,医学伦理学实际上包括医疗职业道 德和生命伦理学两个部分,对于医疗职业道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其的主导引领作用十分明显,比较 容易理解。而对生命伦理学的引领作用,有些体现在 思想内容方面,有些体现在思想方法方面,或者二者兼 而有之。具体可依据不同的内容,采取借鉴吸收、改造 创新和有机结合、充实提升两种方法。
2“为人民健康服务”——医学伦理学的核心原则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医疗职业道德的主导引 领作用,表现在诸多方面,有着丰富的内容。本文以 ‘‘为人民健康服务”这一医学伦理学的核心原则为例 予以阐述。
医学伦理学在我国卫生事业中居于基础性、战略性 地位。1如果医学脱离、失去了这种道德本性,医学就不 成其为医学,其服务于人类健康的使命就不复存在。医 务人员作为医学的代表和医学实践活动者,他们又必然 是医学道德的践行者,医学的道德本性、仁性是通过他 们的医疗行为来具体体现的。医学伦理学作为一门学 科,不是空洞的说教,不是将道德教条强加于医务人员, 而是倡导、促进医务人员追求高尚的医德,是使医务人 员自身的高尚医德符合医学道德本性要求的一种必要 手段,更是使医务人员的行医理性与医学服务于人类健 康的终极目的相契合的一种必然的方法。
应该说,医学伦理学发展和在我国医学院校开设 课程30年来,取得了重要成就。涌现出了一大批致力 于从事该学科研究的学者,涌现出了一大批学术研究 成果,为我国的医德医风建设和人民健康事业做出了 重要贡献。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1982年11月召开的全 国第二届医学道德学术讨论会上,对社会主义医德原 则进行了研讨,并倡议建设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医学伦 理学。[2医务人员确立正确的医德价值观,坚持正确的 医德价值取向,有正确的医德价值追求,是在医疗实践 中体现医学道德本性的基本要求。在我们国家“为人 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理所当然地应该 是医学道德的根本宗旨,因此,社会主义医德基本原则 中‘‘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的基本要求是该 思想在医疗职业中的具体化“为人民健康服务”也理 所当然地成为社会主义医德的核心原则,是医学伦理 学的灵魂。
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在我们探索 进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曾出现过一些问题, 曾走过一些弯路,加之多方面的原因,致使一些人产生 了 ‘‘医德无用论”的观点。当然,医学道德作为‘‘相对 软性的要求”有它自身的规律和要求,它不仅需要学 科自身的理论发展,它更需要理论指导并服务于实践; 它需要医务人员从意识层面上的认同、接受和悦纳,但 更重要的是从行为上的践行;它不仅需要医务人员自 身内部的接受能力、认同能力等的支持,更受到外部社 会大环境、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 一 290 一 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和灵魂,而核心价 值体系是处于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念,体现着价值体系 的基本价值倾向。[3以为人民服务为基本要求的职业 道德首先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 并以其为指导。因此,在当前的情况下,在医疗职业道 德建设中,我们应自觉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 医学伦理学学科的发展,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基本 观念来统领、支配、影响医务人员的医德价值观3 “和 谐、公正、仁爱、共享”、H ‘‘以人为本,共同富裕、民主 法治、公平正义、团结和谐、开放包容”、[S “平等、集体 主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等的基本观点,对医务人 员在职业领域中确立正确的医德价值目标和追求,是 —种统领;对医务人员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仁爱为 本、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对病人一视同仁等的基本要 求,是一种促进;对医务人员选择正确的医德行为,是 一种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在这个特 定的职业领域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医疗卫生事业的本质 状态,体现了社会主义医德的价值指向,体现了社会主 义医疗工作的伦理诉求。因此,我们必须用社会主义 的核心价值体系来引领医学伦理学学科的发展,确保 “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思想灵魂永驻。
特别应指出的是,近年来,源自于西方的生命伦理 学“四原则”走进了我们的视野,并在一些环节唱起了 主角,如何处理“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和“四原 则”的关系,成了我国医学伦理学界的一个困惑。
笔者认为,有利、公正、自主、不伤害四原则,只是 从属原则,应居于为人民健康服务这一核心原则的统 领之下,其主要是在临床医疗护理、保护受试者利益等 方面完成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核心原则要求的具体原则 与方法,不应也不能代替为人民健康服务这一核心原 则。尤其是当前面对物质利益诱惑和多元化价值观不 断冲击的今天,我们更应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 务的价值追求和核心原则。
这样,通过为人民健康服务与四原则的有机结合, 使医学伦理学与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了一个 圆满的衔接,使我国医学伦理学既具有自己的独特体系, 以深入到医疗卫生及临床的实际中去,也能以自己鲜活的 学科体系丰富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大家园。又注入了主 流道德体系及意识形态的科学元素,获得主流道德支持、 引导的良好基础,从而得到不竭的发展动力和产生巨大的 精神鼓舞作用。
另外,从我国高校的课程设置来看,要塑造医学生 的崇高医德,必须努力打造以医学伦理学为核心与‘‘两 课”紧密结合的人文学科群和课程群,这些学科包括医 学心理学、医学语言学、医史学、医学社会学、卫生法学 等,而医学伦理学在其中居于核心地位。而全心全意 为人民健康服务是医学伦理学价值追求的灵魂。
又如在生命科学研究中,对于我国人的生物信息 资源的保护,防止国外机构窃取,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这里,研究人员的爱国主义精神就显得十分重要。
3借鉴吸收、改造创新
具有鲜明的开放性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 本特征之一,即它善于吸收人类创造的各种优秀思想 文化成果,不断用反映时代进步要求的思想观念来丰 富人们的精神世界,是坚持与发展的统一、主导性与包 容性的统一、发扬传统与立足当代的统一。其根本价 值原则不变,又具有与时俱进和开放包容的气度,坚持 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有效引领社会思潮。0这为我们 如何借鉴西方生命伦理学的有效成分,发展我国的生 命伦理学提供了思想方法上的指导。
生命伦理学在我国有了 3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许 多重要的成果。但是,从源头上讲,其为舶来品。对 此,我们可将其分为西方生命伦理学和国际生命伦理 学。西方生命伦理学是来自西方国家学者和学术界的 生命伦理学,其主要包含在西方学者的论文、著作中。 其中一些观点具有一定的世界性和普世价值,而一些 观点具有一定的个人主义和相对主义色彩,是西方社 会以个人主义为主的多元价值观的反映。对此,我们 应借鉴吸收、改造创新。
西方国家的价值取向总体上是以个人为中心的, 它渗透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在文艺复兴之 后,个人被认为具有最高的价值。在对待人的方面,主 要表现为自我中心意识和独立意识。在不少西方医学 伦理学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不管是在其理论基 础、医德观念还是在其医疗实践中,都表现为特别关 注、强调、尊重个人权利,并据此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 生命伦理学观点、原则。
医学所承担的治病救人的基本任务决定了医学道 德的全人类性是主要的和基本的方面之一,8所以我 国医学伦理学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也借鉴了西方医 学伦理学的观点和内容,这是十分必要的。但是,由于 中西方医学伦理学的产生和应用有不同的现实国情, 有不同的文化背景,有不完全相同的道德观基础,对于 这一点,既要予以包容、承认这种差异性。同时,也不 能照搬照抄、不加分析的全盘吸收,而应该以改革创新 时代精神的价值理念坚持洋为中用,去伪存真,借鉴吸 收,改造创新的态度,注意纠正其一些重视权利而忽视 义务、重视个体忽视群体的倾向,使其更适合中国的现 实国情需要,更有助于从我们国人能理解的道德理念 出发,实事求是地客观有效地解决医学道德领域中的 伦理问题。
如面对西方社会道德的多元化世界,美国学者恩 格尔哈特提出了允许原则,其简要的内容是,在一个俗 世的多元化的社会中,涉及他人行动的权威只能从他 人的允许中来,不经他人允许便采取行动不具有道德 权威性,因为这些争议无法借助理性论证或者共同信 仰来协调解决,只有允许或同意才是道德权威的来源。 他还认为,允许原则先于行善原则,而且其只是一个程 序原则,不涉及道德内容。允许原则提出后,引起了激 烈的讨论、争论,不少人批评其有导致道德相对主义的 危险。
其实,如果把允许原则用在解决某些道德冲突、取 得道德协调,使道德具有灵活性方面,它还是有一定积 极意义的。尤其是在涉及人生老病死中一些具体紧急 而又需要自主决定的问题时。
但是,笔者认为,对允许原则的使用,必须设置一 定基础和限制条件,即严格限制其使用范围,只能用来 处理某些特殊和“例外”事宜,并应以普遍的道德原则 做基础。因为在解决道德冲突时,既需要借助普遍的 道德原则,提供基本的道德选择和评价向标,也需要普 适原则的具体化以及原则使用的灵活性,联系情景对 具体情况作以具体分析,而采取相应的道德策略。9我国虽然不存在像西方社会那样的明显的道德多 元化,但在生命伦理学领域也要面临着不同民族、不同 宗教信仰的道德冲突与协调。M对允许原则的借鉴吸 收、改造创新也可能为我们解决这种道德冲突提供有 益的理论或方法。
另外,我们还需要不断地用西方伦理学的“价值排序”、 “伦理决策”方法来丰富我国生命伦理学的理论体系。
4有机结合、充实提升
世界生命伦理学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已融合 了不少世界各国、各民族的道德价值,其世界性的一面 不断增加,这体现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世 界生命伦理与人权宣言》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 际人类基因数据宣言》等一系列文件之中,我们可称其 为国际生命伦理学,它是人类生命伦理智慧的结晶。 虽然,一些学者质疑它还或多或少带有西方社会道德 的某些痕迹,但其更多的是反映人类对待生命、生命科 学的共同立场、原则,以维护人的权利、尊严和促进人 的健康为宗旨,具有较多的世界性、普遍性。
但即使如此,这些原则如何在我国落地、生根,也 是一个复杂的课题,因为生命伦理学所倡导的原则不 与中国当代主流道德体系结合,得不到其认可、支持, 进而延伸、整合、深入到中国道德和社会结构主体中 去,它就难以形成优良的政策、法律和制度。我国器官 移植、干细胞捐献出现的困境、更使我们认识到这 一点。
即使相同的词汇、概念在各国也有不同的理解和 实现方式,其内涵外延也不尽相同,需要有一个理解、 融合、结合、提升,完成的过程。我国医学伦理学工作 者正面临着我国生命伦理学发展新的良好机遇,如何 将二者有机结合、提升医学伦理学的学科品质,提高医 学伦理学的学科地位和作用,考验着我国医学伦理学 工作者的智慧。而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中与之相同相似— 291 —的方面,正好为之提供融合、结合点。即有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体系引领,把二者结合,创造出更多具有中国经 验的医学伦理学思想、以此来丰富国际生命伦理学的 多彩世界。而有机结合、充实提升是应有的态度。
4. 1 “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等集体主义原则应 在医学伦理学中有更好的体现
集体主义是马克思主义道德的重要原则,也是公 民道德建设的原则之一。它认为,国家利益、集体利益 和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提倡个人利益服从集 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 益。同时强调集体必须全力保障个人正当利益得到满 足,促进个人价值的实现,并力求个人的个性和才能得 到最好的发展,达到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 另外,它倡导的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并不是任意 的,而是有严格限制的。1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UNESCO)世界生命伦理与人权宣言》虽然认为“个 人利益和福祉要高于单纯的科学利益和社会利益”但 其首先认为“不仅考虑到目前的科学背景还要考虑未 来的发展,从整体上加以研究”。[12可见,集体主义虽 然与生命伦理学在重视个人利益方面有一定的差异 性,而相通处也显而易见,但比之更具科学性和可行 性。因为它强调用集体主义去促进个人利益的实现, 就使个人利益有了可靠的组织保障,有了实现的现实基 础。这种集体主义的原则与以人为本“八荣八耻”的社 会主义荣辱观、白求恩精神、革命人道主义等思想相结 合,就使中国生命伦理学获得中国语境和语义上的强大 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指导,能更好地完成生命伦理学的维 护人的尊严与权利,促进人健康的目标。
特别是当个人遭遇重大疾病,需要紧急救治、帮助 时,集体力量显然要强于个人力量。我国器官捐献、干 细胞捐献所遇到的困难的根源,并不是以个人所体现 的捐献者没有积极性,而是以集体主义力量所体现的 法律、制度的某些缺失,组织机构平台缺乏所致。广州 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表明,多达79%的市民 赞同身后器官捐献是高尚的。[13]“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精神就是集体主义 在社会生活相关层面的具体体现。我们认为,这种精 神不应仅仅体现在一般的公共生活领域和突发事件处 理中,也应成为生命伦理学学科理论体系的基本要求 之并能得以很好的体现。
在我国现实的医疗实践、社会生活中,围绕着以 “救治生命、维护健康”为主题、体现“集体主义”精神、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活动始终存在着。如无偿献 血,不仅有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了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从国家层面上倡议、支持 对生命的尊重和救助,而且自愿无偿捐献者众多,这不 就是一种集体主义精神的体现吗?
但是,我们要看到,在这方面,还有很多的空白和薄弱 一 292 一 点,我们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如干细胞库、器官捐献系统 的建立都需要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精神发扬。
当然,如前所述,由于医学伦理学有其自身的特殊 性,在应用集体主义时,也要结合这门学科的特性,其 最大的特性是其理论核心之一以保护病人利益、受试 者利益为第一原则的,在引入集体主义时要防止对集 体主义的误读和片面理解而忽视了对病人和受试者的 利益保护,而应更好的用集体主义保护病人和受试者 利益。二是应达到在切实保护患者、受试者利益基础 上的个人、他人、集体、社会的和谐统一。即把病人利 益、受试者利益置于集体、社会、他人、家庭利益这样广 阔背景下的更有效保护及对相关利益者的有效兼顾。 这是应该特别强调的。
4.2 “团结互助”等道德规范应在器官捐献、干细胞 捐献的规范中有所体现,应在相关法规中作出大力提 倡的条款
团结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国社会道 德规范的重要内容,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 求之也是生命伦理学所倡导的观念。《联合国教科 文组织(UNESCO)世界生命伦理与人权宣言》指出:“各 国应互相尊重,促进各国之间的团结互助,还应尊重并促 进个人、家庭、群体及社区之间的团结互助,其中特别是要 重视那些因疾病、残疾或其他个人、社会或环境原因所导 致的脆弱群体以及资源极其有限的群体。”
一人有难,众人相助的事例时有报道。这种助人 为乐、凝聚人心、融洽人际关系的社会价值观体现在社 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不应分地区、性别、年龄、亲疏 的,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应大力倡导并努力践行的。 但我们也要看到,目前,不少人对团结互助的理解,更 多的是定位在人生命和健康之外的经济方面、情感方 面、工作方面等。而在以救治病人生命为中心的器官 移植、干细胞捐献中体现较少,更多的是提倡自愿捐 献,倡导的力度不大,甚至没有明显提倡的条款。生命 和健康是人的第一需要,在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 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之下,无 论从何种意义上讲,都应在救治生命的器官捐献、干细 胞等捐献中倡导团结互助的精神,把国家倡导和尊重 个人意愿结合。
从我们国家目前的情况来看,人体器官捐献、干细 胞捐献、精子捐献的情况都不容乐观。世界卫生组织 调查显示,我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需要进行器官移 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却仅有1万例左右,比例大概 为150:1。而在美国,这个比例则为5:1,英国为 3:1。[14]尽管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但与一些国家 相比,器官的严重短缺已成为我国器官移植发展的瓶 颈。实际上,现在医院短缺的医疗用品不仅仅是器官, 还包括血液、干细胞、角膜、精子等。如造血干细胞移 植,对患者来说是一种生命的馈赠,这是一种包含了人 类的大爱、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博大情怀,是一种至仁 和至爱。但是,目前我国有数百万的白血病患者需要 移植造血干细胞来拯救生命,至少在400 ~ 10000个造 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中才有可能找到一个合适的供 者。由于社会公众医学知识的缺乏,不了解造血干细 胞有很强的再生能力,捐献造血干细胞并不会影响身 体健康,所以把其看作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这无疑 影响到了自愿捐献者的数量。更为可怕的是,由于器 官的严重短缺,甚至滋生出了黑色器官买卖链。
由于干细胞捐献者都是“万里挑一”,目前的造血 干细胞捐献者的数量远远不够。“供体少,患者多”, 很多患者是在等待中死亡的。我国目前仅有的14家 人类精子库,捐精者数量少并且质量不佳……这既源 自于传统观念的影响,也有相关宣传力度的不足,更重 要的是缺少必要的法律及制度设计,而这些都必须以 正确的医学伦理学理论为其基础之一。这正是我们每 个医学伦理学工作者的责任所在。
据欧洲理事会器官移植委员会公布的数据,2009 年西班牙的器官捐献者达到该国人口的百万分之三十 四点四,居世界领先水平。西班牙早在1979年就通过 了《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法》,该法律的宗旨是促进器 官捐献,同时根据技术知识和伦理原则来保障器官恰 当地分配。[15]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我们可以结合国 情加以学习和借鉴。当然,完善器官、干细胞捐献体系 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是我们应在器官、干细胞、精子 等捐献的相关文件中提倡“团结互助”的精神,做出大 力倡导的规定和条款,这是当前我们亟须解决并努力 践行的。
最近,我们高兴地看到,卫生部有关领导称,今年, 《器官移植条例》修订中将增加“鼓励公民逝世后捐献 器官”等条款,这必将促进器官移植工作步入一个积极 有序的新阶段,我们期望其尽快完成并实施。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我们应该大力提倡将这种有 限融入拯救他人生命、帮助他人远离不必要的死亡和 痛苦的无限之中。让自己的生命在他人身上延续,让 自己的帮助使他人临死而生,这是多么美好而崇高的 境界,这是多么伟大而壮丽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