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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自查自评报告

时间:2023-01-04 21:19:40

领导干部自查自评报告

第1篇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和考察组要求,现将本人政治建设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些年,自己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注重培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对党绝对忠诚、时刻听党指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牢牢把握了政治建设的正确方向。

一是坚持理论武装锤炼政治素养。

着眼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核心意识,跟进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握创新理论的科学内涵和精髓要义,不断加强主观世界改造,掌握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的科学方法和锐利思想武器,自觉做到考验面前不迷失方向。

二是坚持站位全局提升政治视野。

能够时刻站在政治和全局上思考问题,既看表面多、又看根源少,既看现象看、又看本质少。抓具体问题、抓具体工作,能够首先从政治上考虑,把握政治意义、政治要求、政治影响,保持了政治视野的前瞻性、政治眼光的敏锐性。

三是坚决肃清流毒纯洁政治品行。

作为领导干部,能够深刻吸取习近平、习近平等一系列案件教训,注重从思想上清、从灵魂上清、从内心深处清;围绕“三个深刻认清”,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表明态度、查找问题、说清交账;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检查反思,对照好干部标准,自觉践行

“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以实际行动重塑群众对党的信任、对组织的信赖、对领导干部的信心。

四是严守纪律规矩保持政治定力。

面对机制改革、正风反腐的大形势,始终把自身摆进去,坚持带头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乱说乱讲、随意评论,进一步升华改革认同、坚定改革信心;带头顾全大局维护团结,把上级部署、各项要求落实好,确保班子不偏移、不走向;带头遵规守纪廉洁奉公,把纪律规矩、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做到闻令而动、令行禁止。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维护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方面。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精髓要义的理解认识上还不深刻透彻,有时认为提高政治能力对党的高级干部更有现实针对性,自己身处科级层面主要是按区工委、区管委要求抓城市管理的具体工作和遵守党规政纪,没有从实现伟大梦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的高度,来深刻理解和领会政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经常对照党章自我反省做得不够。日常请示汇报以作汇报为主,思想汇报主动性不够,内容上也欠深刻具体,有以点代面、避重就轻、报喜藏忧的情况。

2.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一是工作措施不力。

会上讲得多、学的多,会下跟踪监管检查少。有时为了照顾干部情绪,抹不开面子,仅停留于口头提醒,“雷声不大、雨也不下”,没有达到当头棒喝、触及灵魂的效果;

二是有关规定执行不够严格。

一些时候由于工作紧急,没有严格执行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对于个人重大事项的变动疏于及时请示报告。

3.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要求方面。

一是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没有完全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去思考谋划,存在一些向上看看政策形势、横向看看其他地方做法、等上头拿主意的“怕”“看”“等”现象,大胆探索的方式方法比较少,有时产生的新想法只是停留在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致使工作有时创新少、亮点少;

二是有时对社会上一些不良思潮坚决斗争不够,对少数干部的不当言论严厉批评和严肃教育不够,还存在重行政职能、轻党建的现象。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树立正确政绩观方面。没有此方面问题。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坚持班子会末位发言制度,但有时因为议题多、赶时间,对一些内容简单的议题,没有充分讨论。与干部谈心交心时,谈工作较多,谈思想比较少,对干部思想动态把握不够全面准确。

6.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方面。没有此方面问题。

7.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整治“四风”方面。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但在动真碰硬上还不能完全抓住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信心和决心不足。对于一些轻微违规违纪问题,还没有真正动真碰硬,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有时认为一线执法人员不容易,惩处之剑高举轻放,“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不够。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还不够到位,工作中习惯于凭经验办事。

8.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在执行党的纪律的过程中,重制度建设,轻监督执行,没有很好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一要求。总觉得身在基层,腐败离我们很遥远,没有真正做到警钟长鸣、让纪律制度成为硬性约束,对干部作风纪律等情况,口头强调的比较多,监督检查还不够,力度也不够大,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

三、产生问题的根源

1、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日常工作中还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思想,认为自己理论丰富,足够胜任需要,对新理论、新要求、新政策学习不够,钻研的不深、不透,特别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缺乏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抓理论学习没有像抓行政工作这么主动,没有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在学习形式上,主要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体学习的次数不多;在学习内容上,对中央和省、市、区有明确要求的和与工作紧密相关的内容学得多一些,原原本本读原著、学经典不多;在成果运用上,讲的多,写的多,结合学习思考深入基层解决具体问题还不够。

2、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面对社会一些不良现象,有时候自己也会感到困惑和不解,对是否该继续坚持自己一贯的共产党人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有时感到迷茫。扪心自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还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在名利和进退间放松了对自身建设的要求,在比较和计较中淡化了理想信念、公仆情怀、群众观念。当面对繁重工作压力和突发事件考验时,有时明显出现烦躁情绪,总想推脱,导致工作动力不足、精神状态不佳,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自觉、清醒。

3、党性修养还不够深刻。这些年来,真正用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来要求自己、塑造自己、锤炼自己、磨砺自己做得还不够,考虑到城市管理工作的繁杂性,存在以执法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的现象。受功利思想影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时还存在“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的老观念,对上级放礼炮、对同级放哑炮、对自己放空炮的情况还没有杜绝,总怕因此伤了和气、坏了面子、影响了团结。

4、宗旨意识还不够牢固。近年来,随着社会思想多元、多样、多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未能在思想上紧密关心群众,感情上紧密贴近群众,工作上紧密联系群众,行动上紧密照顾群众。对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缺乏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需的民本思想,没有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情抓起,主动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至于宗旨意识出现了情况。

5、纪律观念还不够严格。随着年龄和党龄的增长,认为自己作为一名老党员,能够时刻保持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敬畏,自认为严格遵守、不越红线,就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了,对自身建设、自身要求有所放松,没有严格按照“四讲四有”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忽视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和自我提高。

四、下步打算及措施

1、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宗旨意识,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政治素养,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牢牢守护绝对忠诚这条生命线,坚决维护习近平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理论学习与城市管理结合起来,真正把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体现在执法工作中,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

2、提升政治能力,汇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一是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强化“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担当,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进一步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认真抓好大队班子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性组织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将班子成员紧密地团结在一起,成为引领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

三是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对于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自觉提交大队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在民主决策中切实做到“末位发言”,让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决不搞个人说了算。

3、带头遵规守纪,永葆清廉形象。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坚持艰苦朴素、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坚决防范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不按照规矩程序办事的行为坚决抵制、勇于斗争。坚持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带头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工委的系列廉政规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好主体责任。

4、勇于担当作为,锤炼从严从实的工作作风。

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质、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做到职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下半年集中学习不少于x次,重点将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纳入集中学习,并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二是强调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在执法过程中遭受群众不理解时要能忍,以自觉顾全大局,重实效、谋发展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素质自查自评报告2

根据县委组织部要求,对照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本人按照要求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素质总体表现

对照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中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五个方面正向内容,本人具体表现如下。

1.永葆政治忠诚。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本人能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政治路线,坚持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教育厅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推动高校党的建设各项任务在习近平落地生根。自觉负起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扎实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习近平大学发展优势,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任务,是学校各项工作始终朝着一流本科高校迈进。

2.坚定政治定力。始终坚守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断夯实思想根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加强党性锤炼,带着全校师生奋勇拼搏,提高学校服务社会发展能力,推动习近平高质量发展。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本人亲自部署,带领班子全体成员及全体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切实推动习近平大学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3.强化政治担当。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不论在哪个岗位上,始终如一,经得起风浪考验,对党忠诚、为党进一步深入学习,努力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提高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本领,推动这一重要思想成为我们的主心骨、定盘星、度量衡,推动这一重要思想在学校进课堂、进头脑,融入到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中,介入到学校重大活动中,真正成为武装头脑、净化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利器。

二、有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做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一是正确用权。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做到了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淡化“官念”和权欲,用平常心看待官位,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权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二是以节制欲望。

从不谋取规定以外的非法利益,不贪吃喝、不贪钱财、不贪享乐、不贪名利,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工作。艰苦朴素,俭以养德,保持了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

三是防微杜渐。

时时刻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追求党性和道德修养的更高境界。四是表里如一。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约束自己,没有人前一套、人后一套,做到了严格自我监督。

三、严格遵守“八个严禁”和“xx个不准”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工作中,我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遵守公共财物治理和使用的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奉公守法,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做到了讲究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严格遵守“八个严禁”、“xx个不准”,培养和提高“三种能力”,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规范着自己的从政行为。

四、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政治坚强,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人。

没有出现以下行为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条例、条规;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亲友牟利;对职工吃、拿、卡、要,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等。

虽然在廉洁从政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但是有些方面还做的不够,一是学习不够。由于长期从事具体工作,对党建理论关注不够,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的学习不全面、不系统,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缺乏创新精神,开展工作稳重有余而闯劲不足。二是对党章、准则,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学习不够,把握不牢;求真务实的作风不够扎实。三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与广大教职工沟通少,对职工的心声了解不深,导致工作的针对性不强。

今后要发扬成绩,改正缺点。一是做到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夯实自身的思想基础,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二是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地位、名利、权力,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少琢磨组织上给了我什么,时刻想着我为党和人民做了什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三是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强化廉政自律工作。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为学校发展,为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1、政治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有时为了忙于具体工作,放松了对理论知识的学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够,影响了工作和思想上的进步。

2、工作上存在自私自利,麻木不仁的思想,主要表现在注重自己的工作,对别人的事情显得麻木不仁,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方面不够深刻,在深入群众调查工作上也不够尽职尽责,有时工作做的不顺畅,导致工作上与群众要求不相适应,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3、在团结同志方面存在不主动,不敢说真话,硬话,在帮助同志进步方面有躲进小楼成一统的观点及二耳不闻不问的态度。

4、纪律上不严格要求自己,上班时间存在迟到早退现象。

六、整改措施及下不打算

通过政风行风的学习和评论,使自己明白了很多道理,也找出了平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争对这些问题我已着了全面系统的自我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和整改,现拟定整改措施如下;

1.从政治理论入手,廉洁从政,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学用结合,接受群众教育,不断开拓进取,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的学习,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努力提高政治素质。为适应反腐倡廉需要,随时用反面教材警示自己,服务于民。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正确理解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摆正服务位置,以为人民工作为荣,挤时间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加强对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等新生事物的学习,努力充实自己。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适应本职工作的需要,我们必须依法从政,反腐倡廉,把征地工作落实到实处,做到事前宣传,事中落实,事后检查。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用廉洁从政的尺子检验我们的征地工作。

3.转变作风,踏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那种对待基层群众、门难、脸难看、事难办的机关老爷作风。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全面贯彻党的法制观念。执行干部纪律,本着对领导,对工作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接受群众监督,转变办事作风,坚持勤政为民。

4、进一步振奋精神,保持积极上进的态度,学习、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吃苦耐劳的精神顽强工作。在廉洁从政的前提下把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做的更好,用实际行动来完成中心征地工作,将自己的一生贡献给脚下的这片黑土地。

党员干部政治素质自查自评报告1

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对照《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本人按照要求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素质总体表现

对照《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中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五个方面正向内容,本人具体表现如下。

1.永葆政治忠诚。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本人能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政治路线,坚持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教育厅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推动XX党的建设各项任务在xx落地生根。自觉负起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扎实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习近平大学发展优势,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任务,是XX各项工作始终朝着一流迈进。

2.坚定政治定力。始终坚守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断夯实思想根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加强党性锤炼,带着全校师生奋勇拼搏,提高学校服务社会发展能力,推动习近平高质量发展。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本人亲自部署,带领班子全体成员及全体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切实推动习近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3.强化政治担当。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不论在哪个岗位上,始终如一,经得起风浪考验,对党忠诚、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努力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提高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本领,推动这一重要思想成为我们的主心骨、定盘星、度量衡,推动这一重要思想在学校进课堂、进头脑,融入到思想政治工作中,介入到XX重大活动中,真正成为武装头脑、净化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利器。

4、深入基层不够多,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上有差距。作为服务一方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定思路、搞规划、作决策等具体工作挤占了很大一部分时间,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时间相对较少。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工作日忙于同县委一班人制定今年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发展思路和工作目标,及早安排部署落实今年的各项工作;双休日又忙于亲自带队外出招商引资,为全县经济发展奠定产业基础,所以用于先进性教育学习讨论、交心谈心、分析评议的时间相对较少,工学矛盾比较突出。平常虽然尽量想方设法抽出一部分精力和时间深入到乡镇、村社、企业、社区调研,但基层群众一些具体情况的反映、具体问题的处理、具体困难的解决,多是听分管领导汇报,根据情况做出决策,没能抽出更多时间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5、交流沟通不够广,在关心帮助各级干部上有差距。与县四套班子成员和部门、乡镇领导干部在工作上相互交流较多,在思想、生活等方面交流相对较少。在这次评议分析阶段,通过相互谈心活动的开展,特别是与身边工作人员相互交流,我感觉到经常与同志们交流思想、谈认识是很有必要的,从中找到了一些自己没有觉察到的缺点和不足,也利于自己工作的更好开展。县委一把手始终处在各种关系交织的旋涡之中,在干部任用、人事调动、资金审批等关键环节上,总有一些人利用各种关系通过各种途径来干扰工作,自己在坚持按原则办事的同时,没能及时与这些人加强沟通、晓以厉害,为此得罪了不少领导和朋友,也给工作带来了一些不便。同时由于我性格比较直率,有时对工作出了差错的个别干部批评不留情面,伤害了一些同志的感情。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虽然平时也非常重视学习,但是由于经常忙于事务性工作,总是将学习放在“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的位置,对学习的要求不够高,学习的内容较浅,学习的范围较窄,系统性、专业性、深入性不强,从而使得学习的效果不明显。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主要表现在:

一是学习的自觉性不强。

自己较注重单位安排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而对其他学习的主动性不够;二是学习的钻劲不够。学习过程中,我认真做了笔记,但往往浅尝辄止,没有作深入消化,领会内涵,全面贯彻;三是学习重点不清。自己没有认真把握学习重点,但求面面俱到,结果忽视了直接相关工作需要的重点学习

2.政策理论水平不够高对政策理论的学习不够,对各种政策的精神实质还没有吃透,工作中,难免会碰到这样或那样的新情况、新问题,处理起来时就不得不临时找文件、查资料,学习政策,研究精神。

3.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与方法去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不够强。尽管我学习过辩证唯物主义,但学习的深度不够。我经常告诫自己要用辨证的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和处理问题,可总是讲在嘴边,忘在手边,结果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方法简单,对具体问题分析力度不够,不能全面运用发展的、联系的、辨证的眼光看待和处理问题。

4.深入基层帮助基层解疑力度不够大。我虽然也经常在基层走访调研,但在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疑难问题上力度还不够大,措施还不够多。总认为需要腾出更多的精力抓大事,办实事,从而导致自己在思想上放松了学习,对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理解不深刻,没有真正领会和理解其实质,在为群众办实事、为群众谋利益,上达不全心全意、做细做实,平时又忙于具体事务性工作太多,对广大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了解不深不透,工作精力投入不够,没有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从根本,上解决好勤政为民,真正做人民公仆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思想解程度还不够高,创新意识还不够强,没有及时反思总结出帮助群众解决疑难问题的好方法好措施。

5.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干起工作来仍有些默守陈规,拘泥于老观念、老经验,不能放开思维,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去具体分析和处理具体工作事务。创新意识不强,处理问题时老喜欢“看别人的”或是用一贯的老套路、老办法。对于各种规章制度不加辩证分析地贯彻执行。

6.廉洁从政和党的优良传统上需要进一步强化。在廉洁自律方面,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了克己奉公、勤政廉洁,但对照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深入剖析,在个别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仍存在表率意识不强和对自己要求标准低的现象,比如有时碍于情面,在杜绝吃请上不够坚决等。在党性修养上,对自己的要求不够高,有满足于现状的倾向。这几年一直担任纪委书记,虽然自己也经常自我反思,但听到的赞扬多,批评意见少,不自觉的放松了思想改造,对自己没有按高标准来严格要求,党性修养有待加强。同时,随着经济飞速发展,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作风发扬的不够好,自我要求不严,对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也有所松懈。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要全面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其中所包含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要立足工作实际,主动发挥职能,加强保驾护航,积极化解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正确处理各方面的分配关系,确保XX平稳较快发展。

2.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利益.上维护群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要坚持执政为民,加强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着力抓好走下去的问题,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真正为基层、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要针上级提出的要求和重大工作,针对日常工作中发现和反映出的问题,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更加关注基层单位一线问题,关心群众冷暖,解决群众疾苦。

3.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践行廉洁从政承诺,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以《党章》和《廉政准则》要求自己,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做到勤政务实、勤俭节约、秉公用权、生活正派,努力抵制不正之风侵蚀,不搞特权,不谋私利。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管住自己,守住小节,防微杜渐,以实际行动树立自身良好形象。在实际生活中

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努力使自己成为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的模范。作为主要领导干部,我在今后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从严从细从实落实各项廉洁自律制度,以身作则,做勤政廉政的带头人,为推进XX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回顾一段时间的工作,对照自己的职责要求,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学习能力,进一步增强自身素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加强学习的自觉性,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在学习中,

要有目的,有方向,要学会思考和运用。通过学习,提高综合分析研究的能力,能够在复杂的人物和事件当中透过现象看到本质,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不管学什么,都要与推动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与科学发展的实践结合起来,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2、提高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本职工作的本领在实际工作中,要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职业道德,要树立敢于负责、勇于克服一切困难的精神,要善于发现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以创新和改进,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坚持服务宗旨,在自己负责的各项工作中,力争把工作做在前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在当前来讲就是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好XX系统党务、党性教育等有关工作。

3、提高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实在性,随着xx事业不断的科学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会越来越多,工作任务也会越来越重。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就要在两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要对过去的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总结、分析、巩固、摒弃和升华。二是要解放思想,努力提高创新意识和能力。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饱满的工作热情、全新的思想意识应对全新的工作。坚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提高自律能力,进一步增强自我要求的意识始终把自己的职位看作是对自己的一种“约束”,看作是一种责任,时时处处坚持用党章和党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言行符合共产党人高尚的人生观、崇高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情操。始终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严于律己,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不仅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还要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

领导干部政治建设个人自评报告

根据县委组织部相关通知精神,总结2019年以来开展政治建设情况,结合自身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自我检查、深入剖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情况

1、铸牢政治忠诚

我始终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作为立身之本。一是学习牢牢定神,通过学习,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来指导实践党的宗旨,实践党的目标和任务。二是身份牢牢定位,要强化身份意识,永远牢记、爱护、珍惜自己的“第一身份”,把党员身份视为崇高的政治荣誉、化为沉甸甸的重大责任、作为严格的约束尺度。三是品格牢牢定型,以“绝对忠诚”的品格修身做人,带头发扬“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始终对党高度信赖,时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四是宗旨牢牢定心,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牢、筑实,真正融入到灵魂中,践行在行动上。旗帜鲜明维护核心,坚定的把思想统一到XX、省委、市委、县委的要求上来,坚持实事求是,踏实做事。

2、保持政治定力

政治定力源于理论上的清醒。我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思想作为补理想信念的“精神之钙”,深入学,经常学,理解其思想内涵、掌握其精神实质。在工作中不为噪音所扰、不为歪风所惑、不为暗流所动、不为利益所俘,始终坚持正确方向。以中县教育提升计划为指导,强化基层党建质量为契机,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中县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3、强化政治担当

强化政治担当是党的政治建设的战斗堡垒。我坚持沉下心来干工作,心无旁骛钻业务,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干好教育工作。不断强化自身修炼,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干部本色,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勇担中县教育提升的重担,按照“深化改革,夯实基础,提升软实力”的工作思路,稳中求进,通过各项新举措、新动作,强化和提升管理效益,促进深化教育改革和适应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教育事业质的突破。

4、提升政治能力

在工作中我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努力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增强大局意识,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站在中县规划发展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自觉增强核心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在党XX和全党的核心地位,以实际行动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看齐意识,经常、主动向党XX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XX各项决策部署看齐,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XX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县各项决策、各项任务高效完成。

5、严格政治自律

我始终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XX八项规定,坚决防止个人主义、自由主义问题滋生。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积极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个人重大事项如实向组织进行汇报。旗帜鲜明反对“四风”,加强自身修养,不断锤炼党性,强化党的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敢于同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行作坚决斗争。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廉洁从政。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政治忠诚方面。学习新思想不够深入,平常满足于读书看报和集体学习,学深悟透不够,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思考不够,探索研究不够。新形势下对抓好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有充分的认识,但方式方法有待改进。

2、政治定力方面。在贯彻上级决议决定时,能够按照要求迅速抓落实。但对于上级没有统一规定、缺乏成熟模式的工作,有时仍存在等待明确意见的心态。

3、政治担当方面。在重点相关工作的推进上,存在依靠上级决策的东风解决具体问题的思想,在引领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攻坚克难方面做得不够。

4、政治能力方面。从严管理不够,个别干部存在作风不实,在目标任务分解上,存在压力传导欠科学、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

5、政治自律方面。在原则性问题上,自己能够始终严格要求,严格执行,但在对不涉及原则性的问题上,有的把关不严。

下一步打算及措施

1、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宗旨意识,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政治素养,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牢牢守护绝对忠诚这条生命线,坚决维护习近平习近平在党XX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XX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XX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理论学习与教育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体现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

2、提升政治能力,汇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一是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担当,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进一步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抓好小班子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性组织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将班子成员紧密地团结在一起,成为引领推动教育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三是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对于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自觉提交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教代会审议通过,在民主决策中切实做到“末位发言”,让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决不搞个人说了算。

第2篇

一、发放调查问卷和民主测评表征求意见

依据__工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按照农牧局“实施方案”,11月12日,党总支书记孔自武主持召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20__年度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结合学习实践活动确定会议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动农村改革发展。11月17日至28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调查问卷和民主测评表。共向涉农部门、__镇主要领导、各村负责人、各站队发放调查问卷18份,收回16份,回收率为89%,发放民主测评表10份,收回10份,回收率100%。调查结果汇总后交党员领导干部传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通过个别谈心沟通情况,相互征求意见,消除隔阂,统一认识,互相帮助,认真完成了发言提纲。

二、按程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于20__年12月12日上午在农牧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会议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动农村改革发展。

会议严格按程序进行。会上党员领导干部孔自武、岩喊、董木散分别就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的基本情况和不足做了发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参会人员一致认为三位党员干部的发言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一年的情况,并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帮助领导干部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部副部长付开伦等同志指导并针对会议情况发言,认为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丰富、程序规范,与会人员能积极发言,很成功,有一定质量。孔局长总结表示,会认真组织写好分析检查报告,并认真整改。

三、认真完成分析检查报告

分析检查报告是本阶段工作的核心成果,是前一阶段活动成果的集中体现,是整改落实的依据和方向。我局在按程序、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结合学习调研阶段的调研成果,形成了《__农牧局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于12月29日邀请分管领导、“两代表一委员”、各有关部门领导、二级班子、离退休干部代表等共29人以座谈会形式进行评议。

在听取孔局长代表领导班子的《报告》后,大家对《报告》给与高度评价,认为我局领导班子对此次学习实践活动认识到位、高度重视,有创新、有亮点,得到了市委、工委领导小组的肯定。《报告》思路清晰,认真分析了当前__农业的形势、围绕业务工作找准了存在问题、从客观和主观两方面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对策,客观、真实,彰显了农牧局领导班子务实、负责的作风和较强的政治素养。我局已根据座谈会上的合理化意见对《报告》进行了完善,在整改落实阶段会拿出更具体的措施,巩固和发展前两个阶段的成果,使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第3篇

一、总体要求

按照“向群众汇报、请群众评判、让群众满意”的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好组织评议阶段各项工作,引导领导干部积极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坚持未评先改、边评边改、评后快改,着力解决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狠抓工作落实,树立群众满意形象,为加快实施“项目攻坚年”行动,推动黄蓝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工作

(一)自查自评(8月初-8月中旬)。深入开展“访民情、听民意、作承诺、促发展”主题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深入查找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1、广泛征求意见。围绕评议内容,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开征求意见电话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开展以“征询各界意见,解决热点问题”为主题的恳谈活动,实事求是汇报工作,真诚征询社会意见。在单位内部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建立谈心手册,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组织开展“三问一访”活动,按照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要求,深入基层走访调研,面对面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

2、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查自评报告。自查自评报告要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工作和作风,全面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公开作出承诺。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深入自查自评基础上,就改进工作、改进作风向社会公开承诺。

(二)群众评议(8月中旬-9月初)。根据我局自身特点,组织社会各界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公开评议。

1、评议方法步骤

(1)内部评议。召开评议会,评议对象为领导班子和在职在岗科级干部。评议人员范围:机关全体干部及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评议会上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科级干部提供书面述职述德述廉报告,评议人员进行质询,领导干部答疑,最后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评议。评议票由督查指导组现场回收、密封,并加盖被评议单位公章。评议会要提前通知,确保到会率不低于95%。评议票由局办公室按照规定格式(见附件)提前印制,并加盖单位公章,评议时间由局办公室与督查指导组沟通确定。

(2)服务对象评议。召开评议会。评议会的被评议对象、组织方式、会议程序与内部评议一致。参加评议人员为单位服务对象。评议人员按下列方式确定:单位内部评议人员少于10人的,提供20名服务对象的名单,由督查指导组从中随机抽取10名评议人员;单位内部评议人员10-100人的,提供内部评议人员数量1.5倍的服务对象名单,由督查指导组按内部评议人员相同人数从中随机抽取评议人员;部位内部评议人员超过100人的,提供150名服务对象的名单,由督查指导组从中随机抽取100名评议人员。

内部评议会和服务对象评议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合并召开。

(3)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只评议单位领导班子。由县“两评一树”活动办公室组织,选择120名“两代表一委员”进行评议。

(4)企业、个体工商业户评议。只评议单位领导班子。由县“两评一树”活动办公室组织,选择300名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代表进行评议。

(5)市民和群众代表评议。只评议单位领导班子。由县“两评一树”活动办公室组织,选择2000名市民代表进行评议。

2、评议计分

(1)评议票各等次换算分值。评议实行百分制。各评议等次换算分值如下:“满意”为100分,“基本满意”为75分,“不满意”为35分,“不了解”不计分、不计算有效票数。

(2)各类评议人员的计分权重。评议单位领导班子的计分权重:内部评议占25%;服务对象评议占20%;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占15%;企业、个体工商业户评议占15%;市民代表评议占25%。评议单位领导干部的计分权重:内部评议占60%,服务对象评议占40%。

(3)得分计算。评议票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统一汇总计分,被评议对象某类评议人的初始分为该类评议人员有效票的平均分,被评议对象最后得分为各类评议人员初始分乘以各类评议人员的相应权重后的总和。

3、分类排序。根据被评议对象的最后得分,按本方案的分类(详见附件)由高到低排序。

(三)结果运用(9月初-9月中旬)

1、及时报告、反馈。将评议结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提交给县督查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同时,局“两评一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梳理汇总群众意见建议。

2、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评议结果占2011年度全局综合考核中的“社会评议”分值的50%,并占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一定分值。

3、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对群众满意度高、工作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优先作为表彰对象。对群众评议结果较差的班子和领导干部,限期整改,并对班子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同时,活动延期2个月,由督查指导组督促其深入查摆整改,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组织评议是“两评一树”活动的关键阶段和核心环节。要纳入重要日程,抓紧抓好,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要规范操作,周密部署,严格程序。要认真负责地确定好评议代表,既要保证评议代表的广泛性,又要突出评议代表的针对性。领导干部要带头开门纳谏,带头自查自评,带头整改问题,切实发挥表率作用。

第4篇

制度实行内容

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

第三条 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

(二)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

(三)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

(四)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

(五)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

(六)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

(七)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八)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

(十)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在发生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紧急情况下,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的用人行为,不列入责任追究范围,但事后应当履行有关干部任免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五条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

(二)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等情况的;

(三)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或者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

(四)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五)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六)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

(七)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六条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考察的;

(三)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不如实报告的;

(四)隐瞒、歪曲、泄露考察情况的;

(五)接受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安排的消费活动,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特殊接待的;

(六)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按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七条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一)不如实向组织人事部门回复掌握的有关拟任人选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

(二)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

(三)对发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进行调查处理的;

(四)对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的。

第八条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一)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营私舞弊,收受或者给予他人财物,安排或者接受他人安排的消费活动的;

(三)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四)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的;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六)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的;

(七)故意向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实材料的;

(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九条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十条 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情况,应当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有本办法第八条第(五)项所列情形,已列为考察对象或者提拔人选的,应当首先将其排除出考察对象或者取消其提拔资格,再按照本条前款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一条 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建议有关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第十三条 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 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其中,对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下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受理并作出处理。

申诉期间,不停止责任追究决定的执行。

第十六条 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资历、特长等因素,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并同时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后拟重新任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得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第十七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有关部门应当如实记录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情况,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项监督制度

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并负责审核下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

第三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一)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

(二)越级提拔干部的;

(三)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

(四)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

(五)其他应当事先报批的事项。

本条第(四)项需要报经更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

报告内容包括提拔调整干部的原由,拟提拔调整对象个人情况、任用意向,职数配备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一)破格提拔干部的;

(二)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具体数量界限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确定);

(三)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

(四)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

(五)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

(六)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条第(三)项所称领导干部的近亲属,是指与领导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征求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事前函报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随函附报拟提拔任用干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等。

第五条 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审核报告事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经答复,不得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相关任用事项。党委(党组)会议讨论研究有关干部任用时,本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如实报告征求意见的情况。

第六条 凡违反本办法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应当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项监督制度

三、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以下简称一报告两评议)。

(一)全委会成员;

(二)本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

(三)本级纪委常委会成员;

(四)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及本级党委、政府派出机构的主要领导成员;

(五)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成员;

(六)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四条 党委负责人代表常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可作为单独的报告,也可作为常委会工作报告的一个专项内容。报告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三)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的情况;

(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情况(包括上年度评议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第五条 参加评议人员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和《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的对象包括近一年内选拔任用的下列人员:

(一)下一级党委、政府正职领导干部;

(二)本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干部;

(三)由本级党委管理的其他正职领导干部;

(四)破格提拔(含越级提拔)的由本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

(五)其他提拔担任重要岗位领导职务的干部(具体评议对象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集中换届时,可以只对本级党委新提拔的正职领导干部进行评议。

第六条 一报告两评议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本级党委组织实施。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提前将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的具体安排报告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民主评议表的收集、统计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本级党委组织部门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或者巡视组本年度已经对该地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过检查和民主评议的,经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

第七条 一报告两评议结束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及时反馈民主评议结果。党委常委会应当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全委会成员通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和相关整改措施。

第八条 根据民主评议结果,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民主评议满意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扬;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后,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督促进行整改。

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意见集中的干部,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其选拔任用情况作出说明,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第九条 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应当严格遵守纪律。不准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不准干扰参加评议人员表达真实看法,不准更改、伪造民主评议结果,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民主评议。

第十条 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或者年度考核开展一报告两评议。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项监督制度

四、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促进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书记(以下简称市县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是指市县党委书记因提拔使用、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时,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条 对因拟提拔使用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的检查,一般结合干部考察进行,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派出的干部考察组负责实施。

第四条 对因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的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二)任职期间市县党委选拔任用的干部的情况;

(三)任职期间本地区用人风气的情况;

(四)任职期间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特别是离任前有无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情况;

(五)任职期间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情况;

(六)其他应当检查的情况。

第六条 离任检查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报告任职期间第五条所列情况;

(二)在一定范围内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和市县党委近期新任用的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三)通过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受理举报等方式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四)查阅干部任免相关材料;

(五)向下达检查任务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检查情况;

(六)向被检查的市县党委书记反馈检查结果。

市县党委集中换届时,对拟提拔使用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离任检查,除本条第(一)、(二)项外,其他程序可以结合考察工作适当简化。

第七条 对拟提拔使用的市县党委书记的民主评议,参加人员范围与考察时的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一致。

对因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的民主评议,一般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全委会成员;

(二)本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

(三)本级纪委常委会成员;

(四)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五)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八条 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市县党委书记的重要依据。对民主评议中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或者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的人员,经组织考核认定,要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其中拟提拔使用的,应当取消其资格。

拟提拔使用干部的考察材料中应当反映检查情况和民主评议结果。

第九条 检查发现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任职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问题的,以及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对于拟提拔使用的,先取消其提拔资格,再视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对于在新任用的干部民主评议中满意度明显偏低的干部,市县党委书记应当就其任用情况作出说明。考察组或者检查组应当对其任用过程进行调查了解。

第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的离任检查,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5篇

一、主要任务

分析检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五查找五落实”活动,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征求意见、找准问题、分析原因、理清思路、明确方向,拿出对策。本阶段重点抓好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两个环节,梳理提炼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举措,形成一份高质量的指导我局科学发展的分析检查报告。

二、活动内容

(一)深化理论学习。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是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基础。要坚持把学习理论贯穿活动始终,引导司法行政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最新精神和部署要求,深刻理解、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本领,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两个确保”,贯彻落实《纲要》、抢抓发展机遇等各项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广泛征求意见。广泛征求意见,找准存在问题,是分析检查阶段工作的重要内容。局领导班子征求意见采取四种形式进行:一是通过局领导班子深入基层进行调研、走访,听取基层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进言献策。二是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县(市、区)司法局长,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干部职工的意见。三是向市直单位印发征求意见表,征求他们对局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四是发函给省厅、市委政法委等上级部门,征求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通过广泛听取群众、有关单位对我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找准突出问题。

(三)开展“五查找五落实”活动。分析检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征求意见、找准问题、分析原因、理清思路、明确方向。要以开展“五查找五落实”活动为载体,深入查找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查找在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发展规划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二是查找与《纲要》要求存在的差距,落实“科学发展、先行先试”,加快全面融入珠三角的总体要求。三是查找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不利影响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落实推进“三促进一保持”、五大战略、四大经济、五大民生工程、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开门红的具体措施。四是查找与先进地区、先进个人的差距,落实赶超先进的具体方法和步骤。五是查找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服务基层群众、化解基层矛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转变党员干部作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改进措施。

(四)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民主生活会,找准存在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是搞好分析检查的基础。学习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为“切实转变作风,推动科学发展”,学习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与2009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适当增加列席人员。专题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谈心,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做好充分准备。要坚持“四不上会”,即:谈心活动谈得不透的不上会、发言材料准备不好的不上会、整改措施不实的不上会、努力方向不明的不上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诚布公地谈问题、找原因、提建议。要按照《*市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改进办法》的要求,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办法,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测评。同时,各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要撰写发言提纲,对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五)形成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这是分析检查阶段的中心环节,也是整改落实的主要依据。局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分析检查报告的总体思路、突出问题、主要原因、对策措施等,提出具体明确的指导意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工作。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检查、分析两个环节,要充分运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学习调研、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成果,紧密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做到“四个充分反映”,即充分反映本地本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形成的共识;充分反映党的十六大以来本地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的成效,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充分反映本地本单位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及贯彻落实《纲要》和实施《纲要》的决定的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列出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可以立即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新举措;充分反映本地本单位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或工作报告。要坚持做到“四不通过”,即对征求意见范围不广的不通过、查找突出问题不准的不通过、科学发展思路不清的不通过、科学发展举措不实的不通过。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初步形成后,要召开局班子会议对局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讨论,并送市委指导检查组对局分析检查报告进行审核,把好“三道关口”,即指导检查组审核关、分管领导审阅关、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抽查关,确保分析检查报告的质量。

(六)精心组织群众评议。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是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的过程。要组织局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及一般干部职工代表对局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对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意见,要认真研究,充分吸收正确的评议意见,体现到分析检查报告中来。要通过会议或文件等载体公布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评议结果和修改后的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报告修改定稿后,要及时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以及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等上级部门。

三、步骤安排

第6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科学发展、加快计生发展”为主题,在充分吸收和运用前期学习调研成果的基础上,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形势,联系计生工作及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和作风实际,深入查找影响制约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的瓶颈问题,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创新和谐协调、富有效率、有利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为建设和谐××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任务

在前一阶段学习调研初步成果和问计于民意见汇总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学习,提高认识,在谋划发展对策、提高工作能力上下功夫;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凝聚科学发展的共识和合力;写好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和整改落实措施;扎实做好群众评议工作,进一步倾听民声、集中民智。

三、时间安排

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四、工作步骤和内容

(一)继续深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在前一阶段学习调研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人口计生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市委、县委应对当前金融危机的一系列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努力提高思想认识,更好地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增强科学发展信心,凝聚科学发展共识。要继续组织开展案例教育,特别是要认真组织开展“11·28”专案警示教育,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领导干部提高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特别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清除阻碍科学发展的思想障碍,及时调整完善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措施,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创新发展,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科学发展的有力举措和自觉行动。

(二)进一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要对解放思想大讨论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回头看”,认真研究解决好解放思想大讨论中提出的还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拓宽渠道“群众提”、座谈走访

“当面问”、问卷调查“多方求”、总结经验“对比找”等方法,问计于民、求智于民。广泛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征求到的意见要集中梳理、分类汇总,如实反馈给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

(三)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在学习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局领导班子要以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为重点,认真撰写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客观分析党的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充分反映本部门本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形成的共识;二是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三是明确推进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方向、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列出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可以立即解决的突出问题和经过一段时间努力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新举措;四是明确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或工作报告。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讨论修改,使分析检查报告成为本部门科学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以适当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党组、支部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后,反复修改完善。

(四)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领导班子要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本部门实际,深入查找班子和个人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应对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进一步征求群众意见,把问题找准找实。要开展多层面的谈心活动,做到“四谈”。即: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党员领导干部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支部书记与党员谈、党员与单位群众谈。要对照检查存在的不足,深入剖析影响科学发展的思想根源,认真撰写发言材料。会上,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做到“三检查、三分析”,即检查是否准确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分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性;检查现行不符合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分析制约科学发展的局限性,统一领导班子的思想认识,明确今后的整改措施。局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分析查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整改办法。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即要严格要求、提高质量,又不搞人人过关,不纠缠历史旧账和细枝末节,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要运用民主生活会的成果,进一步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

(五)组织开展群众评议

要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组织群众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范围既要有本部门的党员群众,也要有一定数量的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评议的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评议大会或书面评议等形式进行。评议的主要内容,着重从领导班子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以及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有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同级相关部门和本系统下级单位的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和评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情况,要在参加评议人员范围内以书面形式公开。

(六)突出几项工作重点

在认真抓好分析检查阶段关键环节的同时,要着力突出两项工作重点:

第7篇

据新华社1月6日报道,中央纪委近日公布了党的十七大以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情况,自我评价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情况中包括规范中管干部辞职,退(离)休后在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任职,兼职问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问题、违反规定兴建装修楼堂馆所问题、清理领导干部违规住房问题、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问题、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前廉政谈话等问题,其它都是一些公文形式,就不必要列举了。

当然这只是一个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不是反腐败报告,没有查处多少贪官使人过瘾。不过笔者看过之后还是觉得这个报告不免显得空泛、空洞,轻飘飘的。什么叫新的进展?什么叫新的成效?数字就是说明吗?1万人和10万人,哪个是多,哪个是少?其实数字在很多时候是不能说明问题的,比如全国共清理出领导干部违规住房1018套,纠正违规面积13.2万平方米;全国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1783989人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840829人次。这些数字又能说明什么呢?是多了还是少了?全国真的就仅仅只有领导干部违规住房1018套?我看仅北京也不至于这么少;全国有多少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又占多大比例?想必这个数字也是相差甚远。联系到年前28日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在回答检察日报记者提问时所说的“这个数字对近几年查处的大要案来说其实是稳中有降的,并且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只是其中少数一部分”,我就感到有些无奈和可笑。查处的大案要案数少了就证明我们的腐败成果取得了很大成效,还是查处的大案要案多了就证明我们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很大成效?显然不能。我看数字并不能说明反腐败斗争的成果,比如纪检、检察、监察机关工作疲沓,,查办腐败案件很少,难道这就能说明我们的腐败现象降低了吗?相反如果纪检、检察、监察机关工作努力,严格办案,查办的大案要案逐年增多,难道就说明我们的腐败现象上升了吗?很明显,在这里数字根本不能说明什么,关键是看我们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的现实,而非数字说明问题。

我们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现状如何,反腐败斗争的成果如何?是人们有目共睹的,不是哪个机关一个新闻就可以完全说明白的。纪律检查担负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打击的重要职责,这些年我们的反腐败斗争成果如何,并非是自己说了算,自己评价自己。我们国家一个很程式化的做法就是每年各个单位都要进行年终总结,每个人都要述职,都要评优选先,但多流于形式。个人总结很少见哪个领导干部说自己不好,不廉政,不合格,但事实如何?很难使入信服。要把这项工作做好,最好的方法只有人人说真话,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才行,才客观。领导掌握着人事权、说话权、评判权,因此就使很多的总结评判权丧失了公正性、真实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做得如何,只有让公众来评判,而非自己评判自己。因此,笔者认为,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如何,我们的有关机关还是少评判为好,而是交给群众,让公众评价为好,而不是自己说了算。

第8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导向,突出政治监督,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责任,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

第三条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发扬民主、群众参与,分类施策、精准有效,防治并举、失责必究。

第四条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职责。

中央组织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的宏观指导,地方党委组织部和垂直管理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本系统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二章 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第六条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是否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第七条 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是否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

第八条 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按照机构规格和职数、资格条件、工作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是否深入考察,认真查核,对人选严格把关;是否严格执行交流、回避、任期、退休、干部选拔任用请示报告等制度规定;是否严格落实干部管理监督制度。

第九条 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是否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第十条 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是否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严格管理、严肃问责。

第三章 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监督、民主监督机制,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将监督检查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

第十二条 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问题核查等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完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党委(党组)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把酝酿贯穿始终,认真听取班子成员意见。会议讨论决定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逐一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领导班子成员对人选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 健全组织(人事)部门内部监督。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当向干部监督机构了解情况,干部监督机构负责人列席研究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建立自查制度,每年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1次自查。

第十五条 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认真查核和处理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及时研究提出工作意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完善“12380”举报受理平台,提高举报受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第十六条 健全地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督工作合力。联席会议由组织部门召集,一般每年召开1次,重要情况随时沟通。

第四章 任前事项报告

第十七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事前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

(一)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即将离任前提拔、调整干部的;

(二)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次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或者一定时期内频繁调整干部的;

(三)因机构改革等特殊情况暂时超职数配备干部的;

(四)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

(五)破格、越级提拔干部的;

(六)领导干部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

(七)领导干部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

(八)国家级贫困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地市在完成脱贫任务前党政正职职级晋升或者岗位变动的,以及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党政正职任职不满3年进行调整的;

(九)领导干部因问责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撤职,影响期满拟重新担任领导职务或者提拔任职的;

(十)各类高层次人才中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人员、本人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含外籍专家),因工作需要在限制性岗位任职的;

(十一)干部达到任职或者退休年龄界限,需要延迟免职(退休)的;

(十二)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十八条 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接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后,应当认真审核研究,并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经答复或者未经同意的人选不得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未按照规定报告或者报告后未经同意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应当予以纠正。

第五章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

第十九条 党委(党组)每年应当结合全会或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考核,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接受对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所提拔任用干部的民主评议。

第二十条 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地方一般为参加和列席全会人员,其他单位一般为参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考核会议人员,并有一定数量的干部群众代表。

提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对象,地方一般为本级党委近一年内提拔的正职领导干部;其他单位一般为近一年内提拔担任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人员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第二十一条 “一报告两评议”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被评议地方和单位组织实施,评议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对评议反映的突出问题,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采取约谈、责令作出说明等方式,督促被评议地方和单位整改。对认可度明显偏低的干部,被评议地方和单位应当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分析、作出说明,并视情进行教育或者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评议地方和单位应当向参加民主评议人员通报评议结果和整改情况。

第六章 专项检查

第二十三条 党委(党组)开展常规巡视巡察期间,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通过派出检查组等方式,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结合专项检查,可以对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四条 检查组在巡视巡察组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检查前,巡视巡察组应当向检查组提供所发现的选人用人问题线索。检查组发现的主要问题,应当提供给巡视巡察组,并写入巡视巡察报告。

第二十五条 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应当形成检查情况报告,报派出检查组的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党委(党组)负责人审定后,与巡视巡察情况一并反馈,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十六条 被检查地方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检查,如实提供情况,对照检查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并于收到反馈意见后2个月内向派出检查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整改情况。派出检查组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第二十七条 对选人用人问题反映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可以视情开展重点检查。

第七章 离任检查

第二十八条 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书记离任时,应当对其任职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检查。

第二十九条 离任检查通过民主评议、查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材料、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等方式进行。

第三十条 离任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组织部门开展。对拟提拔重用的检查对象,结合干部考察工作进行,检查结果在考察材料中予以反映,并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参考。

第八章 问题核查

第三十一条 组织(人事)部门对监督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的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线索,应当采取调查核实、提醒、函询或者要求作出说明等方式办理。

第三十二条 对严重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实行立项督查,办理单位应当认真组织调查,不得层层下转。查核结果和处理意见一般在2个月内书面报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第三十三条 对提拔任现职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撤职以上党纪政务处分,且其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提拔任职前的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也可以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倒查,并及时形成倒查工作报告。

第九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四条 对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党委(党组)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领导责任。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察组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五条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追究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

(一)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委(党组)领导把关作用发挥不力,出现重大用人失察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二)用人导向出现偏差,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严重,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三)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对选人用人问题和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维护和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力,导致选人用人违规违纪行为多发,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其他应当追究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三十六条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追究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的职数、资格条件、工作程序、纪律要求选拔任用干部的;

(二)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三)不按照规定对所属地方、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导致问题突出的;

(四)对反映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选人用人问题不按照规定进行调查核实或者作出处理的;

(五)其他应当追究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三十七条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不如实回复拟任人选廉洁自律情况并提出结论性意见的;

(二)对收到的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不按照规定调查核实,或者对相关违纪违法问题不按照规定调查处理的;

(三)不按照规定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应当追究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三十八条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追究干部考察组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考察的;

(二)考察严重失真失实,或者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泄露重要考察信息的;

(三)不认真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信息,或者对反映考察对象的举报不如实报告,以及不按照规定对问题进行了解核实,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应当追究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三十九条 党委(党组)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节严重、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第四十条 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员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或者诫勉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限制提拔使用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当引咎辞职或者给予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

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章 附则

第9篇

为确保分析检查阶段工作质量,常德市在统筹抓好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形成班子分析检查报告2个环节的基础上,紧抓“六个不放松”:

紧抓领导干部不放松。领导干部是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重点,也是群众关注的重点。市委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要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当好组织者、参与者和示范者。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推行“三评”制度,即“一把手”点评副职,副职点评“一把手”,群众点评领导,督促领导干部搞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各级“一把手”亲自主持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将采取逐级审阅的方式,市委书记将亲自审阅各区县(市)委和市直重点联系指导单位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其他市领导将审阅联系、分管单位的分析检查报告,各区县(市)委书记也要审阅重点单位的分析检查报告。市委指导检查组审阅并签署意见后,市直重点联系指导单位的分析检查报告须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审批,其他单位上报备案。

紧抓宣传推介不放松。分析检查阶段主要是领导干部个人和领导班子的活动,集中性的、大型的活动比较少,抓得不好可能会冷场。为保持学习实践活动的浓厚氛围,保持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保持社会的关注度,市委要求大张旗鼓地宣传典型,抓好典型的挖掘、总结、推介,掀起学习典型、争当典型的热潮。特别是宣传一批在科学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将在筛选、对比的基础上,提出一批对象,在市级媒体上进行重点宣传,推出一批有影响力、代表常德科学发展水平的典型。加大宣传造势,扩大社会影响面,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告诉党员群众,在党员群众中进一步普及科学发展观基本知识。在新闻媒体、《简报》上开设“大家谈”专栏,发动领导干部谈、党员谈、群众谈科学发展观。适时召开新闻会,向群众通报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七?一”建党节时,市里将举办一场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大型文艺汇演。

紧抓“四个一批”不放松。市委确定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抓好22个重点项目、办好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市政府十件实事、破解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12个难题、出台“1+x”文件体系。把“四个一批”作为学习实践活动能不能见成效的重要抓手,落实责任,加强调度,加快进度,确保8月底前见到初步成效。出台“1+x”文件体系,首先要抓好“1”这个纲领性文件的起草,市委明确由政研室牵头,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配合,形成了初步文稿,目前讨论稿正在送市级领导征求意见。同时,抓紧出台19项配套机制文件。

紧抓试点工作不放松。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领域之广、对象之杂、问题之多,是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没有过的,特殊的矛盾必须用创新的办法来解决。如何推进试点工作,市委制定了工作方案,在14家试点单位及其所属单位中,再确定了7个基层单位,分别按4个半月4-5个环节、3个月3个环节等模式,从时间安排、环节步骤、方式方法等方面加强探索。注意结合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把握重点对象,第二批重点是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组织负责人,其他党员干部主要是普遍受教育。要注意探索方式方法,创建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创建党员欢迎、企业需要的活动载体。

紧抓群众参与不放松。科学发展观是一个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论武器,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必须让广大群众关心、了解和参与。市级组建了1000人的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咨询评议队伍,学习调研接邀请了部分同志列席领导干部集中培训、市级领导调研成果交流会和重点联系指导单位调研成果交流会,下一步将邀请部分同志列席市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请全体同志评议市委常委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和24家重点联系指导单位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各地各单位也分别组建了邀请咨询评议队伍。紧抓指导检查不放松。各指导检查组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指导督促和严格把关作用,主动参与指导民主生活会和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把关。市委要求,这批活动结束时,各指导检查组要对所联系单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具体分管领导的履职情况作出书面评价,上报市委领导小组和组织部门,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10篇

一、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深化学习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个人和班子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影响科学发展的思想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凝聚科学发展的共识。

1、继续深化学习调研。在前段学习调研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研读中央印发的两个读本,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等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区二届四次党代会精神。要紧密联系实际,紧扣区“保增长、促转型、维稳定”目标,把保持部门经济平稳较快持续健康发展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部署要求,扎实搞好学习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形势的判断和作出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共克时艰的信心和勇气,扎实推进工作。结合“四型”机关党组织创建活动和水利农机重点、亮点工作,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科学发展志愿行动”,继续抓好治太护源工作,深化“两整两创”活动和“河长制”管理工作,加快建设藻水分离站,推进特色农机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创出新业绩、树立新形象。要进一步深化、细化调查研究工作,把开展调查研究与深入查找个人和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创新工作机制结合起来,与加强和改进领导作风结合起来,进一步修改完善调研报告,抓紧转化调研成果。

2、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工,重点查找班子和个人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以及化危为机、共克时艰的信心和主观世界、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交换看法,谈心活动中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进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要认真汇总、梳理,分别整理出对个人和班子的意见。结合前一阶段学习调研的内容,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做好充分准备。

3、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在进一步搞好学习调研、开展谈心活动、认真撰写发言材料的基础上,围绕“践行科学治水,构建和谐水利”主题,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要组织党员认真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努力方向。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重在总结经验教训,明确思路,推动科学发展。民主生活会安排在2月9日至15日之间完成,要提前7天左右,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指导检查组报告。

二、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领导班子要客观分析党的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主客观原因,明确今后科学发展的思路,提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努力形成高质量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理清科学发展思路。

1、起草好领导班子分析报告。领导班子分析报告是学习实践活动区别以往学习教育活动的一个特点、重点和亮点,是活动成果的一个重要载体和集中体现。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充分反映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简明扼要地概述取得的成效,系统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具体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一要写清楚在学习调研、深入分析当前国际经济环境对我局带来的挑战和不利影响的基础上,广大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形成的共识,特别是做好工作的主要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举措;二要写清楚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包括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深入分析产生突出问题的主要根源;三要写清楚我局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发现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影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列出可以立即解决的突出问题,列出经过努力在一段时间内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新举措;四要写清楚我局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改进作风的具体措施。

2、充分吸收各方意见。起草分析报告时要重视系统梳理基层单位和工作、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尤其是要原原本本汇总基层和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的批评意见,提交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讨论分析,使班子的分析报告充分反映实际情况,真实体现群众意愿,更好地凝聚集体智慧,进一步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机关、基层单位和干部群众对科学发展观的共识。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检查和分析这两个环节,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或工作报告。党员主要负责同志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报告在2月20日前完成。

3、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讨论。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讨论修改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报告,对落实效果进行客观分析。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应由党员主要负责同志主持,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和各党支部书记参加。扩大会在2月下旬召开。会议召开前,要将分析报告送到参会人员手中。会议期间组织讨论,确保参会人员能够充分发表意见。会议结束后,要对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对反映比较集中的突出问题,要专题研究,将这些意见和建议体现到分析报告中。

三、组织群众评议

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要认真组织评议,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

1、组织开展评议。要采取书面接受特邀代表评议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代表,工作联系比较紧密的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等,对分析报告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人员范围要同试点工作基本结束时进行的满意度测评人员范围通盘考虑,确保具有代表性、层次性和广泛性。参评人员要比较熟悉情况、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评议能力,以保证评议质量。要采取灵活多样的评议方式,尊重党员群众的评议意见,使群众评议的过程成为上下交流、取得更广泛的共识的过程。具体的评议内容要同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统一起来,与试点工作基本结束时进行的满意度测评内容通盘考虑,着重引导参评人员评议领导班子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调查研究和听取意见的范围广不广;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对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路清不清,制定的工作措施行不行;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有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反复修改完善。对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意见,要认真研究,充分吸收,体现到分析报告中。分析报告和评议结果经区委指导检查组把关后,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联系点领导。群众评议工作应安排在3月上旬完成。

3、做好分析报告的公布工作。在根据评议情况对分析报告充分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将在“滨湖区水利农机局”外网上公开,请群众作进一步的评议。报告的公布工作在3月中旬完成。

四、加强组织领导

领导班子要切实加强分析检查阶段的组织领导。党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分析检查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带头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群众评议。要积极落实区委指导检查组对我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的指导精神,虚心接受工作建议,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注重多措并举,解决突出问题。一方面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办几件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另一方面及早启动创新体制机制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现有的政策、制度、办法进行认真清理,好的要坚持、过时的要废止、不健全的要完善,进一步完善推动科学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加强正面引导,突出典型引路。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对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道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11篇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转变发展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房管”主题,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制约科学发展和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真正使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全局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房地产业法律、法规,创新和改进工作方法,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要求

学习实践活动中,严格按照市委确定的“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边学边查边改、实施分类指导”六项基本原则,以及“树立新理念、彰显新优势、建立新机制、塑造新形象、实现新跨越”的五个新目标要求。

结合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实际,要着重把握一个总要求,明确四个着力点,坚持五个贯穿始终,实现三个目标。把握“一个总要求”,就是使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明确“四个着力点”,就是要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发展的能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五个贯穿始终”,就是把提高认识、更新观念贯穿始终,把突出实践特色、查找并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始终,把边学边改、立言立行贯穿始终,把创新制度机制贯穿始终,把发动和依靠群众贯穿始终;实现“三个目标”,就是党员干部科学发展观思想水平有新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有新提升,领导班子建设和单位科学发展有新成效。

三、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3月正式启动,至2009年8月基本完成。参加活动的对象为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和党员。

全局动员大会召开后,各党支部要于3月10前分别进行再动员,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动员讲话,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开好局、起好步。学习实践活动分3个阶段10个环节。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2009年3月初至4月底)

按照“重在深化思想认识、重在转化调研成果”的要求,正确处理学习与实践的关系,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初步查找问题。重点围绕“深”字,抓好3个环节。

1、精心组织学习培训。一是学习内容。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学习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精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参加学习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学习省委七届四次全会、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学习《邓小平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二是学习方式。通过集中培训、系列专题讲座、中心组学习、案例研讨和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具体做到“六个一次”,即邀请专家作一次专题辅导,开展一次理论研讨,组织一次科学发展观知识竞赛,开展一次科学发展观理论测试,邀请分管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到本单位作一次宣讲报告,集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培训计划,丰富学习形式。三是学习要求。学习培训要做到“三严三保”:建立学习出勤登记簿,保证学习人数;严格纪律,保证集中学习时间;严格内容,保证学好必读篇目。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一周,要根据实践的需要,选择有针对性的内容进行精读,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党员坚持每周至少集中学习1天,总数不少于10天;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局领导干部要围绕加快我市房地产市场科学健康协调发展、城市拆迁、优化服务环境、政务环境、加强行业监管、构建廉租住房保障体系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重点开展“调研周、恳谈日、征集月”活动。“调研周”,即局领导干部按照分工,用一周左右的时间,深入基层进行蹲点调研,精心选择发展中正反两方面的案例进行剖析,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作为班子和个人分析检查的重要依据。“恳谈日”,即局领导干部集中一天时间,开展“开门寻策问计、共谋科学发展”活动,向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进行民主恳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查找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征集月”,即利用1个月时间,通过设立公开电话、网址、电子邮箱及寄信地址等方式,建立举报查处、投诉、舆论监督、网络建言四条“民声通道”,开展面向广大群众的“我为科学发展献一策”活动,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为科学发展建言献策。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班子成员要围绕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这个主题,开展“三个一次”活动:算一次账,就是联系实际算发展科学不科学的账;办一次事,就是进行换位体验,把自己当成服务对象,从第一道程序开始去办一件事;听一次意见,就是在办一次事的过程中,认真听取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对改进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建议。

3、深化解放思想大讨论。围绕“*能不能科学发展、如何科学发展”,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大讨论活动,总结我局各方面工作的成功经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深全局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各党支部要将讨论情况认真整理,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全局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将解放思想大讨论成果整理成专项报告,为局领导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和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奠定基础。

学习调研阶段结束前要开展总结评价,搞好“三比三看”,即:对比全局的部署安排和本支部的具体落实,看学习调研是否做到形式活、内容实、效果好,党员是否全员参加学习培训;对比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看思想认识是否进一步深化,调研成果是否进一步转化;对比本单位科学发展的要求,看党员干部是否形成共识,边学边改是否落到实处。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2009年5月初至6月底)

按照“重在总结经验教训、重在完善发展思路”的要求,正确处理正面教育为主与敢于触及问题的关系,发扬民主找问题,实事求是查原因,科学谋划理思路,联系实际定对策,形成高质量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重点突出“真”字,抓好4个环节。

1、聚焦提炼问题。各单位要通过自查、征求意见、召开会议等途径,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做到“五对照、五查找”,对照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认真查找在运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浙江等沿海先进地区的发展经验,认真查找在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中存在的差距;对照工作实际,查找在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破解发展难题、创新发展模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以人为本的要求,认真查找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对照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认真查找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方面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聚焦提炼出本单位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形成《聚焦提炼问题报告》,上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支委会。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好“谈心、交心、净心”的“三心”活动。会上,要认真查找本人及本单位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的问题,研究谋划科学发展思路和发展措施。特别要注意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从责任意识、宗旨意识、实干意识、廉政意识和艰苦奋斗作风、组织纪律观念等方面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党支部要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局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联系单位的组织生活会。

3、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充分运用学习调研、解放思想讨论和民主生活会(专题支委会)的结果,紧密联系实际,突出核心内容。要反思过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比先进,寻找科学发展差距;查摆问题,深刻剖析主客观原因;理清思路,明确今后工作方向。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明确改进措施这个重点,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或工作报告。各单位对报告内容要进行充分讨论,并以适当方式进一步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努力提高分析检查报告的质量和水平,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并将报告上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组织群众评议。坚持走群众路线,开门搞活动,通过公开透明的形式,吸收群众参与,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把发展的思路理清,把整改的措施落实。把握好“三个重点”,确定参评范围,邀请离退休干部、管理相对人、服务对象和其他群众代表进行评议;明确评议内容,着重从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是否深刻、发展思路是否清晰、问题查摆是否实事求是,原因分析是否深刻准确,整改措施是否有效到位等方面进行评议;采取党内评议、表决评议、社会公众评议等形式,保证群众评议的有序开展。群众评议结束后,将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并将评议结果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2009年7月初至8月底)

按照“重在创新体制机制、重在人民群众满意”的要求,正确处理好解决突出问题与形成长效机制的关系,集中精力抓整改,着眼长远定制度,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使学习实践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重点突出“实”字,抓好3个环节。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领导班子整改落实方案要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把思路措施进一步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制度化,切实做到“五定”:定内容、定时限、定目标、定措施、定责任人;推行“四制”:公开承诺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后,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监督。要组织各党支部和党员建言献策,对整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按照整改落实方案的要求,围绕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大事、制约科学发展的难事、阻碍科学发展的急事、关系民生民计的实事,以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转作风等为主要内容,以“主动出击、破解难题”集中攻坚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四项整治”活动(审批事项专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重点岗位整治、服务窗口整治)和“双结对双服务”活动(局党委和全局党员干部与农村或社区党组织、党员结对联系)。对群众反映强烈、解决条件比较成熟的问题,坚持“刚”性整改、“实”处落脚,立即着手解决;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抓住关键环节,积极创造条件,迅速着手解决;对一些难度较大、暂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要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分步实施,积极解决。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防止搞形式主义和“政绩工程”。

3、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体制机制的角度认真进行梳理,找准不利于科学发展的制度缺陷,明确机制体制创新重点。要认真清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废、改、立工作。着重健全完善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干部作风、推动科学发展方面的政策规定和各类专项规划。要针对本单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问题、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要认真总结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经验成果、创新举措,以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形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长效机制。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制定测评工作方案,细化测评内容,明确评价标准,界定参评人员,组织开展党委评基层、群众评党员和干部评班子的“三评”活动,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可采取召开测评大会和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测评满意度小于85%的,要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改进工作,并重新组织满意度测评;满意率小于80%的,利用下半年时间进行补课。测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要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确保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对照活动开展情况,实事求是地对学习实践活动成效作出评价,认真总结取得的思想共识、实践成果和成功经验,提出巩固扩大活动成果的努力方向和主要措施。要召开总结大会将总结报告向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通报,并上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1、明确领导责任。局党委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落实。各党支部要成立强有力的领导小组,明确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五带头”。即带头深入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指导工作、带头破解难题、带头推动创新。各单位要成立工作机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加强舆论引导。要把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的始终。通过开设宣传栏、编发《简报》、互联网等形式,形成强大宣传攻势,及时反映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和好经验好做法,向社会全面展示我局学习实践中的新举措、新思路、新成效,努力营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3、加强督导检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派出指导检查组,加强对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检查。指导检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随时了解各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走过场、出偏差。使全局学习实践活动做到上下联动,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第12篇

一、检查的对象:

本次检查为有重点的全面检查。即对全区各单位(牵头部门、已被巡视的单位除外)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根据各单位的工作特点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强化对重点单位、重点内容的检查,使责任制检查既不留死角,又不流于形式,确保检查效果。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各街道、区直机关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落实中央、省市委和区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情况。检查的重点内容:(1)各单位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议、决策、决定(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审批等)的情况以及其它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2)领导班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制订计划,组织实施,解决突出问题的情况;(3)党风廉政和从政道德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情况。(4)本单位加强行风效能建设、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参加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情况;(5)各单位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情况,特别是责任制(惩防体系)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完成责任分工任务、制定廉洁从政规定、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的情况。(6)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党员干部抵制“行为不廉洁、作风不检点”两不行为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四条禁令”的情况;(7)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责任分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以及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情况监督检查的情况;(8)领导干部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理重大案件(事件)和落实防范措施的情况;认真、及时处理本单位的各类、举报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9)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暴露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的情况等等。

查看:党委、党工委、党组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生活会及其它重大事宜情况的会议记录、台帐资料。包括:党组织和行政工作的会议记录、学习培训记录及近年出台的文件、规定、制度、整改措施等。

三、检查组组成

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委组织部为本次检查的牵头部门。全区共组织13个检查组,每个组检查2-5个单位。每个检查组由5人组成,其中区委、区政府领导1名担任组长;副组长2名;特邀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1名;工作人员1名。

四、检查的时间和形式

1、检查时间:从*年12月初至12月底完成检查工作,各单位的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组长确定,原则上每个单位一天。

2、检查的形式:采用“一写、二听、三评、四谈、五看”的方法进行。

“写”指写总结报告。各单位党组织要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党政“一把手”撰写今年年度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及党员领导干部抓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在3000字左右。

“听”指听取汇报。听取各单位党组织汇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和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并通报本单位自测评分情况。

“评”指民主评议。召开评议会议,由参加会议的干部群众以无记名方式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责任制执行、德能勤绩廉和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评议会议的人员组成要求:街道评议代表由街道机关干部和社区(经合社)书记、主任,“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各若干名组成;有基层单位的局(办),评议代表由局机关干部和基层单位党政负责人、干部职工代表组成;其他单位的评议代表由本单位的机关干部和服务对象代表组成。

“谈”指个别谈话。有重点地进行个别谈话,谈话对象: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的科室负责人和机关干部;基层单位、社区(经合社)主要负责人、群众代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