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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营销方案

时间:2022-05-19 15:54:45

农产品营销方案

第1篇

最新农产品市场营销方案:

农产品市场营销就是指为了满足人们的需求和欲望而实现农产品潜在交换的一个过程。农产品营销是农产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个人与群体在农产品从农户到消费者的流通过程中,实现个人和社会需求目标的各种产品创造和产品交易的一系列活动。农产品市场营销的主体是从事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的个人和群体。农产品营销活动贯穿于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交易的全过程。农产品市场营销概念体现了一定的社会价值或社会属性,其最终目标是满足社会和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和欲望。

我国农产品市场营销方案

一、我国农产品市场营销的现状

1.1农产品市场建设发展迅速

我国农产品市场发展迅速,类别繁多,包括粮油市场、蔬菜市场、水产品市场、肉食禽蛋市场、干鲜果品市场等。农产品市场数目基本稳定,交易额稳步上升,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农产品交易市场在经历了几十年高速增长和规模扩张后,现正逐步实现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流通规模上台阶,市场硬件设施明显改善,商品档次日益提高,市场运行质量日趋看好。

1.2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农产品市场覆盖了几乎所有的大、中、小城市和农产品集中产区,基本形成了以城乡集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导的农产品营销渠道体系,构筑了贯通全国城乡的农产品流通大动脉。目前大、中、小城市消费的生鲜农产品80%~90%是通过批发市场提供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大力发展,对于搞活农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满足城镇居民农产品消费需求发挥着积极作用。

1.3以配送、超市、大卖场等为主的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势头迅猛

超市作为一种新型现代营销业态在近几年也逐步涉足农产品销售领域,成为农产品营销渠道体系里的新成员,并与传统的集贸市场在零售终端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传统农贸市场的市场地位正在受挑战。另一方面,南京、广州、武汉、上海等地政府在大力推行“农改超”工程,旨在打造高效安全的农产品营销网络,使之与城市经济发展相适应。

二、市场分析

1、顾客来源

作为农村,以前的顾客也就局限于当地小市场以及家人自己享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扩大,城市以及其他一些地方的农产品需求量不断增大,但是农村越来越少,所以我们农村的顾客就越来越多,包括城区家庭、餐营业、副食业等。所以从顾客方面来说,我们的发展前景是可观的。

2、面临的竞争对手

目前面临的主要竞争对手就是很多地方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进行农产品的培育,在城市也有很多的地方有这样的场地。现在看来这是市场发展趋势,科学地运用技术来服务生活,但是,即便技术再好也没有农村天然的农产品营养来得好,而且现在的农村也在接受新技术,更科学的方法加上原始的天然性种植,将是更好的农产品。

此外,现在的各大超市也在开始售卖农产品,在一定程度上与我们形成了竞争关系,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他们也是我们的顾客之一。

3、营销优势与劣势以及解决措施

优势:天然与科学的种植方法;新农村的发展带来农村的发展;农民认识与技术的发展;农村与城市结合的发展趋势;人们对生活品质与健康饮食的渴望与需求量增大;等等。

劣势以及解决措施:

1)、农村与城市距离远,不便于货物运输;措施:现在我们农村自己出钱出力,修起了自己的公路,与城市连接更加紧密,便于货物运输。

2)、有些货物保存时间有限,以前农村保存措施虽然可以,但如果长时间没有商家订货,将导致货物囤积而坏;措施:现在农村在接受新技术,当然也包含了一些存货措施,加上农民也懂得想办法来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3)、品种多但是不奇,农村以前有的都是一些很平常的农产品,不能很好的满足城市人的需求;措施:多于城市接触,了解城市人对农产品的需求,从而增加农村的种植范围与品种。

4)、与企业联手。达到双赢局面。

三、经营策略

1、农产品市场经营观念创新经营

农产品营销创新的先导为了实现诸如利润、销售增长率等目标,农产品经营者必须进行市场调研、产品开发与农产品储运、销售等一系列与市场有关的经营活动。在从事这些活动时,应当以什么样的理念为指南,应当如何处理企业、顾客、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就成为任何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必须首先回答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就构成一个企业的市场经营观念,也称营销治理观或市场营销观。它是决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方向的指南,也是为经营者在组织和谋划企业的市场营销时的指导思想和行为准则,概括了企业的经营态度和思维方式,贯彻于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全过程之中。

2、农产品营销战略与策略创新经营(即营销组合的创新

在传统的农产品 运销观念指导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要依靠农产品的储存与运输、推销与促销等手段来实现扩大销售。农产品市场营销观念则通过协调市场营销即围绕目标市场需求的变化,综合地运用各种营销战略与策略,并加以优化组合,不断创新,通过比竞争对手更加有效地满足目标市场的需求来实现企业增长和利润的实现。

第一,应该充分重视战略性营销,用好“市场探查”、“市场分割”、“市场优先”、“市场定位”等战略性4组合。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源于对农产品消费需求的深入探查和仔细研究,通过市场研究,寻找潜在需求,捕捉市场机会。根据一些细分变量来分割市场,进行比较、评价,选择其中一部分作为自己为之服务的目标市场,针对它的需求特点开发适宜的产品,制订合适的价格、渠道、促销策略,实现产品的既定目标。

第二,充分利用好“产品策略”、“价格策略”、“渠道策略”、“促销策略”等战术性“4组合。,高绩效的市场营销活动不仅在于这四大策略的灵活运用和不断创新,而且在于灵活运用和有效组合每一个组合策略,形成动态优化组合,协调一致为顾客需求服务。

第三,要积极应用“政治权利”和“公共关系”。由于农业是弱质产业,比较利益低下,资金紧张,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一般难以进行广泛的宣传和促销,往往要充分依靠“政治权利”和“公共关系”这两个策略。一方面,积极利用政府力量,获得宣传支持,引导百姓和城市人消费,扩大有效需求。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应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改善与社会各界的关系,树立良好的形象,获得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通过公共关系达到宣传促销目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可以利用报纸、电视台等大众媒体以及其他社会机构为农产品营销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具体营销策略如下(从企业销售农产品出发):

㈠农产品营销的新产品开发策略

农产品和任何事物一样,有着出生、成长、成熟以至衰亡的生命周期。因此,企业不能只顾经营现有的产品,而必须防患于蔚然,采取适当步骤和措施开发新产品。它是企业提高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也是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主要任务。新产品开发过程一般包括新产品构想的形成、新产品构想的筛选、概念产品的形成与检验、经营分析、制出样品、市场试销、正式生产投放市场。新产品开发成功以后,还需上市成功,这意味着新产品被消费者采用并不断扩散。

新产品开发是从营销观念出发所采取的行动,因此首先必须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试销对路的产品。没有市场的产品,对企业而言再新也没有意义。消费者对奇形异彩农产品需求,使一个产品多种式样,成了新的消费动向,如乌骨鸡、黑小麦等农产品虽分别属鸡、麦类,但因为其颜色非凡,药用价值较高,不仅市场销路好,而且经济效益高。因此,新产品要有自己的特色适应和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新变化。

㈡农产品营销价格策略

农产品价格的制定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政府定价,另一类是农产品经营者定价,依据农产品质量、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决定其价格。农产品定价目标与程序以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其产品是否具备定价权力为前提条件。在市场经济下,为了刺激顾客的消费行为,通常要对基本价格作适当的调整。如价格折扣与折让,即实行让利。抓住顾客的心理进行促销定价。

㈢农产品营销品牌化策略

品牌是由名称、术语、标记、符号或图案等要素组合而成的,用于体现某个销售者或某钟产品或服务的独特性,并使之与其他销售者的产品和服务相区别,借以促进销售的记号。品牌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并不仅仅表现在农产品的识别功能上,虽然农产品的质量性能和企业的市场信誉能够首先通过品牌传导给消费者,但品牌尤其是品牌的功能,更多的是它的市场影响力,是它带给消费者以信心,它在带给消费者物质享受的同时,还带给消费者一定的精神享受。品牌的这种非凡功能构成了品牌农产品所特有的市场竞争力。任何农产品加工企业都不能忽视品牌战略的重要性。创驰名品牌是解决农产品卖难和提高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品牌是高价格的基础,驰名品牌会给企业带来高额利润;品牌是产品竞争优势的基础,驰名品牌具有强大的竞争力;品牌是吸引新消费者,留住老消费者的有利武器;品牌能够提高企业营销计划的执行效率;品牌是促进产品扩张,促进贸易的有力杠杆。

⒈以名创牌。对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产品实行商标注册。创牌既是为了宣传,扩大影响,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品牌。

⒉以质创牌。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生产、提高产品品位。

⒊包装创牌。美化农产品外表。

⒋加大创牌宣传力度,树立良好品牌形象

⒌做好名牌保护工作

㈣农产品加工化策略

农产品加工是指以农业生产中植物性产品和动物性产品为原料,通过一定的工程技术处理,使其改变外观形态或内在属性的物理及化学过程;同时也是通过一定的治理技术处理,使其由初级产品转变为制成品,连接农业生产与居民消费的经营过程。目前,农产品中直接能够进入生活消费及工业生产的种类并不多,因此,农产品加工是不可或缺的产业。

㈤农产品促销策略

农产品促销是指农业生产经营者运用各种方式方法,传递产品信息,帮助与说服顾客购买本企业的产品,或使顾客对企业产生好感和信任,以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促进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从而有利于扩大农产品的销售。农产品促销有广告推广、人员推销、关系营销、营业推广四种形式。在进行农产品营销的时候要把促销策略灵活运用,与顾客建立长期关系,培养一批忠诚的顾客群。

㈥农产品营销渠道策略

⒈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价值链有待延伸,走垂直一体化道路。一方面有助于寻找到新的利润点,开拓发展空间,快速做大做强。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减少渠道环节,通过内部关联交易降低流通成本,稳定并降低市场价格,有助于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对于保护生产者利益和消费者福利也有着积极意义。

2.改造升级原有的渠道组织,提高流通效率。主要是要对当前农产品流通的主要载体——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批发市场在交易方式、治理模式、服务功能等方面要进行完善和发展,提高流通效率,扩大流通半径,使之满足地区间农产品大规模流通的需要。

第2篇

一、领导重视,成立组织。

___工商分局在接到市局关于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执法检查的工作按排后,立即召开分局办公会议,针对我局此次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执法检查行动,做好充分准备,并积极地开展好检查和宣传工作,同时成立了以赵伟局长为组长,高健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市场巡查(督查)大队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步骤。

二、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在开展此项活动时,我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执法检查活动,已对辖区六个工商所的19个乡镇、办事处的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农资商品经营活动进行了执法检查。截止目前为止,时值春耕生产在即,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___工商分局严格按照20__年中央再发1号文件精神和市局《红盾护农方案》要求,重点围绕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四类商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在此项工作开展中,我局对辖区六个工商所的18个乡镇、办事处的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经营活动进行了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850台次,执法人员2560人次,检查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生产单位3家,批发经营企业98家,个体及代销网点156个,检查了25个商标38个品牌的肥料3860余吨,抽检肥料185组,送检99组,经法定机构检测为不合格47组;查扣没有标明保质期的农药156瓶;查处了7个品牌稻种外包装上有违法行为,其中4个品牌的包装上未标明审定编号,1个品牌是未审先推,1个品种的审定时间和生产时间不符,另处两个属种子标签与实际不符。截止目前为止,查处违法案件其中查处涉农案件59件,现已结案案件55起,其中种子立案20件,结案20件;肥料立案34件,结案30件,农药立案5件,结案5件;总案值达295.8万元,罚没款16.2万元。通过对农资市场的专项整治,有力打击了不法行为,有效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典型案件

关于一经营的农药虚假宣传一案的典型案例1

20__年5月31日,当事人以65元/件的价格从滁洲市北关一经营户处购进由广东省广州市益农生化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日牌钻心虫一扫光农药7件(每件40瓶),并以2元/瓶的价格对外销售。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农药标签标注的防止对象为“对水稻钻心虫,二化螟、三化螟、稻纵卷叶螟有特效,对稻飞虱、藓马、稻苞虫、叶蝉效果显著。并且当事人在销售上述产品时也按照该产品说明向农户介绍使用范围。经我局网上查询,该公司生产的钻心虫一扫光农药的农药登记证LS20__1475号准许使用的作物为十字花科蔬菜,防止对象为蚜虫。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我局责令停止其违法经营行为并处经济处罚3000元。

关于一经营户销售的种子标签标注与实际不符

及虚假宣传一案的典型案例2

案件来源:

20__年2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农资市场专项检查时,发现滁州市一经营户经营的喜多收牌“喜多收一号”和“特优608”杂交水稻种标签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号同为(苏)农种生许字(20__)第0195号,经我局上网查询,该生产许可证准许生产的品种为“汕优084”,当事人涉嫌销售种子的标签标注不符。

案件经过:

20__年2月6日,当事人以14元/斤的价格购进由六安市丰禾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喜多收”牌“喜多收一号”杂交水稻种1800斤,以13元/斤的价格购进由该公司生产的“特优608”杂交水稻种3000斤,并以相同的价格销售至___区各乡镇,其共计“喜多收一号”874斤,“特优608”840斤,其销售的上述两种杂交水稻种的标签标注同为(苏)农种生许字(20__)第0195号,经我局在网上查询及到六安市丰禾种业有限公司调查,该公司生产的上述两种杂交水稻种尚未经过农作物品种审定,标注的(苏)农种生许字(20__)第0195号生产许可证是该公司冒用他人公司的生产许可证。同时当事人在销售上述两种杂交水稻种的情况下,以散发宣传单的方式对其销售的“特优608”杂交水稻种的特性、产量等进行虚假宣传。其散发的宣传单内容为“由我公司自育恢复系禾恢608与龙特浦A配组而成的中早熟新组合,全生育期135天比汕优63早熟5—7天,株高112厘米,茎杆粗壮,生长清秀,熟相好,适应性强,穗大粒多,平均每穗182粒,千粒重29克,20__、20__年连续两年示范,该组合表现早熟、高产、耐高温,高抗白叶枯病,其丰产性,适应性及综合性状达国内育成的早熟组合先进水平,一般亩产650公斤左右,具有700公斤以上的潜力。”经我局调查,该宣传单内容系该六安市丰禾种业有限公司公司自己编写而成,没有法定的审定数据。截止案发时当事人已散发出该宣传单70张。

案件结果:

当事人销售标签标注与实际不符的“喜多收”牌“喜多收一号”和“特优608”杂交水稻种,违法了《种子法》和《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行为,我局决定对当事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5000元。

四、我局在执法行动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格执法;二是协调作战;三是加强宣传;四是建立农资关口前移动态临管;五是实施农资商品准入管理。

1、在严格执法中,我局本着对广大农民负责的精态度,切实抓好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的统一行动,对辖区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的经营户采取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做到有假必打、违法必查,确保我局辖区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市场得到有效净化。

2、在协调作战中,我局采取局所联动,所所联动的方式,密切联系,形成合力,地毯式地对辖区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经营户进行检查,强化了执法检查的力度,确保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取得成效。

3、在加强宣传中,我局邀请新闻媒体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执法活动后,我局已将检查情况递交滁州日报社予以公布,以及滁州电视台记者到检查现场进行采访。同时发放农资宣传材料1000余份。受到较好的效果。

4、农资经营户档案全面实行动态监管

农资经营户监督管理档案采取一户一档,是一个动态管理系统,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农资经营户的概况,主要是店容店貌和经营农资商品的图片资料;二是经营的主要农资商品登记情况,反映经营的主要农资商品;三是市场主体准入管理的情况,包括经营单位主体资格资料和农资商品供货单位主体资格及商(产)品质量证明资料两个方面;四是市场监管的有关资料,包括市场巡查、商品抽样检测、案件查处和不合格商品市场退出管理四个方面;五是对其它行为监管的有关资料,包括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和315投诉四个方面;六是农资经营户的信用信息资料,包括经营户的十星评定和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两个方面。对农资经营户的监管始终处于动态之中,因此,我们把农资经营户监督管理档案做成活页形式,随时增加监管内容,做到入关后的动态实时跟踪监管。

5、重要农资商品准入管理。

农资商品是构成农资市场的细胞,健康的细胞才能构造一个健康的身体,同样,合格的农资商品才能构造健康的农资市场。因此,___分局在把好农资商品准入关,实现农资商品监管关口前移中,建立“三一二二”管理体系,就是实行“三簿、一卡、两查、两帐”制度。“三簿”即农资经营户必须建立农资商品购进登记簿和销售登记簿,工商所建立农资商品备案登记簿;“一卡”即农资商品质量跟踪监督卡,农资经营者在销售农资商品时,必须出具由___工商分局监制的农资商品质量跟踪监督卡,与商品一起交给消费者。“两查”即农资经营户在每次购进农资商品时,必须查验两个主体:一是索取供货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查验供货单位主体;二是索取商品质量证明,查验商品质量合格主体。根据每次商品和供货单位的不同,我们要求经营户对非生产型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2、经营许可证;3、品种推广证;4、检验检疫报告,三杂种子还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对生产型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2、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3、品种推广证;4产品认证证书;5、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授权使用许可合同;6、产品登记证;7、检验检疫报告;8、品种审定证或审定公告,索取的证件均为复印件。“两帐”,就是将索取的销售发票或能够证明商品来源的合法凭证、证件名称和票据号码如实登记在农资商品购进台帐,并将索取的资料提供一份给当地工商所备案,工商所及时登记商品备案台帐,做到农资经营户购进台帐上登记的购进时间、品种、数量、品牌、供货单位及索取的资料与工商所的备案台帐相一致,并将有关资料归入农资经营户监督管理档案。对索证不全或不到工商所备案的经营户,我们采取零距离监管,对每个批次的商品都进行抽样检测,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市场上农资商品的质量。在销售时,农资经营户必须将每笔销售都记入销售台帐,并出具农资商品质量跟踪监督卡,监督卡的累计数量和台帐的累计数量要相等。最终,三簿一卡达到三统一:购进总量与库存和销售台帐之和相统一,并与工商所的备案台帐相统一,销售台帐数量与监督卡数量相统一。

在此次执法行动中,由于我局对检视程度较高,执法检查力度到位,严防重打,有效地净化我局辖区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把农资市场营造成“销售无假货,产品无劣质,农民无怨言,政府有好评”的良好氛围。

第3篇

关键词:农产品;市场营销;创新

农产品市场营销就是指为了满足人们的需求和欲望而实现农产品潜在交换的活动过程。农产品营销是农产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个人与群体在农产品从农户到消费者的流通过程中,实现个人和社会需求目标的各种产品创造和产品交易的一系列活动。农产品市场营销的主体是从事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的个人和群体。农产品营销活动贯穿于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交易的全过程。农产品市场营销概念体现了一定的社会价值或社会属性,其最终目标是满足社会和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和欲望。

1我国农产品市场营销的现状

1.1农产品市场建设发展迅速

我国农产品市场发展迅速,类别繁多,包括粮油市场、蔬菜市场、水产品市场、肉食禽蛋市场、干鲜果品市场等。农产品市场数目基本稳定,交易额稳步上升,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农产品交易市场在经历了几十年高速增长和规模扩张后,现正逐步实现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流通规模上台阶,市场硬件设施明显改善,商品档次日益提高,市场运行质量日趋看好。

1.2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农产品市场覆盖了几乎所有的大、中、小城市和农产品集中产区,基本形成了以城乡集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导的农产品营销渠道体系,构筑了贯通全国城乡的农产品流通大动脉。目前大、中、小城市消费的生鲜农产品80%~90%是通过批发市场提供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大力发展,对于搞活农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满足城镇居民农产品消费需求发挥着积极作用。

1.3以配送、超市、大卖场等为主的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势头迅猛

超市作为一种新型现代营销业态在近几年也逐步涉足农产品销售领域,成为农产品营销渠道体系里的新成员,并与传统的集贸市场在零售终端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传统农贸市场的市场地位正在受挑战。另一方面,南京、广州、武汉、上海等地政府在大力推行“农改超”工程,旨在打造高效安全的农产品营销网络,使之与城市经济发展相适应。

1.4农产品营销中介发展活跃

现阶段,各种农产品购销主体:个体户、专业户、联合体不断发展壮大。依托这些活跃在城乡各地的农产品营销中介组织,使得小规模生产和大市场实现了对接,改变了过去产销脱节的尴尬局面,有效地缓解了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他们的出现带动了上游生产基地的发育壮大,带领农民走向市场,帮助农民致富,为地区农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2农产品市场营销的创新

2.1农产品市场经营观念的创新

随着农产品相对过剩时代的到来,客观迫切要求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抛弃农产品运销观念,确立以市场需求为中心的现代农产品市场营销观念。农产品市场营销是一个比农产品运销更为广泛的概念,农产品市场营销要求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不仅要研究人们的现实需求,更要研究人们对农产品的潜在需求,并创造需求。农产品运销观念强调的是以自己的生产为前提,如何把生产出的农产品运输出去并完成销售,考虑的是如何把产品变成现金。农产品市场营销观念考虑的是如何通过生产、传送农产品以及与最终消费农产品有关的所有事物,来满足顾客的需求。顾客的需求是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出发点、中心点和归宿点。

2.2农产品营销战略与策略的创新

农产品市场营销围绕目标市场需求的变化,综合地运用各种营销战略与策略,通过比竞争对手更加有效地满足目标市场的需求来实现企业增长和利润的实现。这就要求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充分运用现代市场营销的“10PS组合(市场调查、市场细分、市场优先、市场定位、产品策略、价格策略、渠道策略、促销策略、政治(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权利和公共关系)”。

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源于对农产品消费需求的深入调查和细致研究,通过市场研究,发掘潜在需求,捕捉市场机会。根据一些细分变量来分割市场,进行比较、评价,选择其中一部分作为自己为之服务的目标市场,针对它的需求特点开发适宜的产品,制定合适的价格、渠道、促销策略,实现产品的既定目标。由于农业是弱质产业,比较利益低下,资金紧张,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一般难以进行大规模的宣传和促销,往往还要依靠“政治(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权利”和“公共关系”这两个策略。一方面,积极利用政府力量,获得宣传支持,引导百姓消费,扩大有效需求。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应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改善与社会各界的关系,树立良好的形象,获得社会的关心和支持,通过公共关系达到宣传促销的目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还可以利用报纸、电视台等大众媒体以及其他社会机构为农产品营销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2.3农产品品牌决策与管理的创新

品牌管理是通过创立一个好的品牌,培育品牌、扩张品牌和保护品牌,奠定品牌优势,塑造驰名品牌,积累品牌资产。品牌管理过程实质是一个就品牌资产的各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有步骤的规划和创新的过程,其根本目的就是塑造高资产的品牌。

创知名品牌是解决农产品销售难和提高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开展,很多企业开始意识到品牌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开始有意识地应用品牌策略。事实上,农业产业化的过程就是一个依靠品牌优势,逐步建立农业产业规模优势,最终使农业产业得到进步和完善的过程。没有农产品品牌的创立和扩张,没有农产品品牌的优势,就不可能有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健康发展,也就不能彻底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以及农业增产与农民不增收之间的矛盾。

参考文献

[1]王凯.品牌营销模型研究[J].市场周刊,2004(10):22224.

第4篇

1、实体与网络结合违景下农产品营销的问题

一.农产品网络营销的价格策略问题其1,农产品网络营销市场上的市场份额会聚现象与我国农产品出产格局存在矛盾。赢家通吃现象是网络营销市场供给者两极分化的主要表现情势,即市场份额占有率较高的企业越有可能节制整个网络市场的销售渠道,而市场份额较小者将被剔除了市场。因为我国农业出产主要以小农经济式功课方式为主,离散化的出产者对于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的经受能力相对于较弱。网络营销市场的赢家通吃现象将致使农业经营者堕入被吞并重组状况,从而抬高市场集中度,终究损坏农产品营销市场的市场运行机制,削弱整个市场的竞争活气。其2,农产品消费属于经验类产品,消费者需经由试吃或者试消费等方式才能给出该商品以较为准确的价值判断以及消费决策。但基于网络的农产品营销模式难以知足消费者的尝试性消费需求,从而削弱了消费者在初次消费时作出消费决策的能动性。

二.基于物流系统建设的农产品网络渠道策略问题其1,农产品营销渠道本钱较高制约农产品企业展开实体与网络相结合的营销策略。农产品营销渠道本钱高企的本源在于农产品内在特色。农产品的出产与消费期间不匹配所致使的时间错配使患上大量农产品需通过大量存储的方式来知足消费市场延续性的消费需求。而农产品的易腐性等生物特性直接抬高了农产品的贮存本钱以及运营费用,削弱了农产品在终端销售环节的市场价格竞争力。其2,营销渠道的技术水平较低制约农产品实体与网络协同运营能力。农产品拥有易腐烂以及季节性等生理特性,这对于其营销渠道系统提出了较高请求。因为农产品的产地多拥有地多人少特色且距离农产品的需求地较远,这使患上多数农产品难和时运输给需求方。而农产品企业出于本钱考量,缺少采用冷链物流方案来晋升农产品配送服务的意愿,终究制约农产品企业的营销方案施行效果。

三.基于信用机制缺失的农产品网络促销问题网络营销信誉体系不完美是制约农产品企业的网络营业务施行效果的症结要素。通过依靠网络系统来建构虚拟的网络营销平台,当然有助于降低农产品物流企业的营销本钱。但因为网络销售流动中欺诈行动叠生,网络交易双方缺少对于对于方的必要信任感。这使患上农产品物流企业的低本钱策略难以令网络营销受众战胜其不信任感以接受本企业品牌。农产品的网络营销失信现象通常表现为如下类型:1是网络营销主体企业的真实身份不明,网络公然的网站举行者身份难以取得政府权威部门或者可托第3方的确认。2是网络营销客体症结信息存在欺诈性,即网络公布的农产品及配套服务信息与其真实品质不符。3是从事网络营销的部份农产品企业行动背法。主要表现为部份农产品企业借助网络销售诸如未获批准的转基因农产品等犯禁产品的行动。

2、实体与网络结合型农产品营销新模式探析

一.实体与网络结合的立异型农产品营销模式的产品策略其1,农产品企业应通过晋升其产品标准化水平来强化网络环境下产品策略的落实。产品标准是1种已经达成共鸣的市场语言,它将简化营销进程以及降低营销本钱,产品的等级以及标准也为交易流动提供道德基础[一]。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应该包含出产环节标准化以及流通环节标准化等工作内容。农产品出产环节标准化工作可以从制订出产功课环境标准以及出产功课管理标准等方面开展,通过强化出产设施与装备的标准化建设以及出产功课质量检修技术标准化等方面的工作,来从源头晋升整条营销渠道的功课标准化水平。其2,农产品企业应该缭绕企业产品供应链来优化供应链利益配置方案,以有效激活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企业介入实体与网络协同式农产品营销战略的踊跃性。国内农产品出产者应该联系上下游企业建构产销同盟,将前台网络销售实体企业与后台出产与原材料供应企业的气力整合为1体,从而构成产销同盟各环节企业的优势互补,有效晋升农产品产销同盟应答市场竞争的能力。互联网营销真正实现了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双向沟通,使企业上下游供应链的出产防止盲目性,从而提高农产品企业运作效力[二]。

二.实体与网络结合的立异型农产品营销模式的价格策略其1,农产品企业应该采用低价格营销策略来适应网络营销环境。网络产品本钱定价拥有固定本钱较高以及可变为本及边际本钱较低的特征,这使患上网络营销投资拥有前期投资较大而后期跟进投资范围相对于较小的特色。基于网络的农业企业的实体产品营销策略应在遵循网络产品本钱规则基础上制订。为此,农产品企业之间的价格策略比拼应该注重扩张企业在网络营销平台上的产品投放量,晋升农产品企业在网络营销平台上的市场占有率,采用扩张式促销策略,通过降低销售价格以及免费赠送产品等情势来获取产品营销环节中的范围效益。其2,农产品企业应该采用增值策略来晋升产品销售价格并扩张企业的盈利空间。农产品企业在施行网络营销战略的进程中应该充沛斟酌到网络营销战略施行早期的高本钱耗损及网络营销战略施行后期的企业盈利可能性递增的特色,并采用踊跃措施力争企业提早盈利的可能性。为此,农产品区域应该在产品技术研发方面增添投资,增添农产品新品种并拉长农产品产业链,实现农产品企业的差异化产品竞争优势。农产品企业可以为差异化农产品制订较高的市场价格,从而增添农产品企业的单位产品发生的利润,有效扩张企业的盈利空间。

三.实体与网络结合的立异型农产品营销模式的渠道策略农产品营销渠道建设是联系农产品企业的实体产品经营与企业网络营销平台运营的症结环节,也是实体与网络相结合的立异型农产品营销模式的施行难点。其1,农产品企业应该健全合适农产品物流特性的物流系统,以确保农产品企业网络营销流动的顺畅进行。拥有较高物流运输环节消耗率是农产品营销渠道运营进程中难以规避的本钱负担。农产品物流企业可以采用冷链物流运输方式来防止农产品在运输进程中的自然消耗。其2,农产品企业的营销渠道设计应该以目标市场客户需求为出发点来设计。农产品企业可推进零库存策略,将农产品物流信息与终端市场需求信息相匹配,制订切合终端市场实际需求的农产品物流配送方案,以精益化的农产品物流配送方案来应答农产品营销渠道中的无谓本钱耗损。为增强农产品企业对于农产品终端市场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农产品企业可以设计短渠道策略,并推进企业的营销渠道组织架构从传统的金字塔式结构向扁平化结构的方向发展。

四.实体与网络结合的立异型农产品营销模式的促销策略其1,农产品企业可应用网络促销工具来促进促销信息传布效能,进而晋升农产品营销绩效。传统农产品营销模式的单向信息传布机制的效能较低。农产品企业可应用网络广告、即时通信工具等网络促销工具来晋升促销信息传布速度,实现促销信息从传统单向交换向交互式交换的方向发展。农产品网上营销业务可借助后台数据库支持来加深农户与顾客的互动瓜葛,为农户开发不乱客户资源打下优良基础[三]。其2,农产品企业可应用网络促销工具来促进促销渠道沟通机制效能,进而晋升农产品营销绩效。农产品企业可获取网站运营商运用互联网技术所掌握的客户个性化信息,并采用有针对于性的营销策略来推介企业产品,通过互动式促销流动设计来增强客户体验感受以及体验价值,进而促进企业品牌资产价值,培育消费者对于企业品牌的信任感,促进消费者的消费知足感以及对于企业产品评价的美誉。

第5篇

被告人虽然提交,但是法院不予采纳的行政认定

被告人提交的行政认定文书是:《广东省农业厅关于陆丰市农盛种业有限公司销售萝卜种子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农函[2014]546号)。该行政复函证明,陆丰市农盛种业有限公司销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在陆丰市农业局备案,符合《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由于该复函所证明的事实与本案没有关联性,法院不予采纳。

被告人虽然未提交,但是法院仍然采纳的行政认定

广东省种子管理总站粤种(2014)21号《关于对要求鉴定萝卜种子真假问题的复函》。该复函证实:由于没有找到“某某301”、“CR某某301”萝卜种子官方标准样品,无法通过种子鉴定其真假。在广东陆丰市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林春城犯非法经营罪一案时,控方提交了该复函。广东陆丰市人民法院(2014)汕陆法刑初字第255号刑事判决,采纳了该复函的意见。法院审理被告人陈秀良犯非法经营罪一案时,虽然控辩双方都未提交该复函,但是,法院还是采纳了该复函的意见,没有采纳控方提交的陆丰市农业局《关于查获吴汉权经营“CR世农301”萝卜种子案的报告》认定陆丰市农盛种业有限公司存在品种说明缺陷的“CR世农301”萝卜种子为不合格产品。如果没有该复函,法院就应采纳陆丰市农业局《关于查获吴汉权经营“CR世农301”萝卜种子案的报告》,认定陆丰市农盛种业有限公司的“CR世农301”萝卜种子为不合格产品;因为以不合格的劣种子冒充合格种子造成损失5 446 880元,所以被告人的行为又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对被告人除应追究非法经营罪的刑事责任外,还应再依《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其销售伪劣种子罪的刑事责任,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被告人未提交,法院未采纳,可以决定案件性质的行政备案

(陆)农备字(2013)第01号《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表》,是陆丰市种子站向陆丰市农盛种业有限公司出具的代销种子已经依法备案的行政认定文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规定,种子管理机构是履行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职责的机构。陆丰市种子站作为负责种子管理的机构,向陆丰市农盛种业有限公司发放《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表》,属于依法履行种子行政管理职责。陆丰市种子站向陆丰市农盛种业有限公司发放的《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表》,作为行政认定文书,未经法定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履行法定程序,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否定其法律效力。

在司法机关指控被告人未经备案登记非法经营种子的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未向法院提交可以证明其已经依据《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规定履行了种子代销备案登记手续,取得了种子管理机构许可在本行政区域内代销种子的《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表》的行政认定文书,是导致本案错判的重要原因。

与本案有关的行政鉴定和民事鉴定

陆丰种鉴字(2014)001号《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报告》,是陆丰市种子站组织实施田间现场鉴定制作的行政鉴定文书。行政鉴定文书,是在农资打假中,由农业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农业部有关规定成立事故鉴定委员会,对涉及农业生产责任事故进行鉴定并出具事故原因和损害程度鉴定报告书。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报告》,是汕尾市种子站组织农业专家实施田间现场鉴定制作的民事鉴定文书。民事鉴定文书,是为合理解决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维护种子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农作物种子在大田种植后,因种子质量或者栽培、气候等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影响,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或损失程度存在分歧,为确定事故原因或(和)损失程度而进行的田间现场技术鉴定活动制作的现场鉴定书。(2014)汕陆法民二初字第54号民事调解书,就是根据该民事鉴定,同意被告赔偿原告损失5 446 880元。

行政认定与行政鉴定不同;行政鉴定与民事鉴定也不同;对于它们之间的区别,作者将另文讨论。

责任承担和应诉策略

第6篇

[关键词]区块链技术;农产品;市场营销管理

一、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农产品对农业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愈发重要。现阶段,市场供需平衡关系的重要推力作用就是农产品的营销体系管理,因此,要想达成农产品畅销目的就必须注重其市场营销管理方式和市场渠道。区块链技术作为新时期的时代产物,能够将产品的不同信息要素进行高度整合,比如产地信息、物流信息、销售信息[1],这也直接说明了将区块链技术和农产品市场营销管理有机融合是当前研究的重点。此外,构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农产品市场营销管理体系,可实现产品数据的快速传输、分析和评价,一旦记录在区块链信息平台,最大程度上避免了人为因素的主观改动,会使得农产品销售信息更加透明化、系统化和真实化。鉴于此,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到农产品市场营销管理全过程有着先天的绝对优势,能够实现农产品市场营销信息全程可追溯,促进生产加工、物流配送、销售等环节的整体管理效率,降低附加成本,促进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相关概念界定

(一)区块链技术区块链技术作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重要产物,在各行业领域大面积推广应用。其起源于2008年的比特币技术,它的显著特征主要是建立分散式数据总账、共识信任、非对称加密、智能合约和时间戳等;基本原理主要依托互联网信息化技术建立区域数据共享平台,所有农产品参与主体均能够在区域数据共享平台进行数据查阅、分享、记账和核账[2],从而保障共享数据的真实性和安全可靠性,即使在没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监管情况下,充分保证农产品市场营销管理的秩序。简而言之,区块链技术在互联网时代,能切实摒弃以往的产品营销不信任的弊端,从而本质上解决人力物力财力高居不下、产品信息传输速度慢的问题。现阶段,区块链技术已在食品安全管理、物流运输管理、能源管理、财务金融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农产品市场营销体系不完善、交易成本高、交易量较低等现状,需结合实际,构建区块链技术和农产品市场营销管理融合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交易量高、产品信息共享、真实安全市场秩序的营销体系迫在眉睫,从而满足客户群体对现代化农产品营销管理体系的个性化需求。

(二)农产品市场营销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营销体系逐渐成为农产品创造更为可观经济效益的“主战场”,主要目的在于从本质上解决生产源头到消费终端在时间、空间、信息等诸多方面内容的束缚和矛盾,使得生产商、物流商、消费群体利益最大化。农产品相比于其他产品具有显著特征和特殊性,比如工业产品、金融产品等,较为依赖市场主体和交易平台,正是这些制约因素对农产品市场营销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决定了各参与主体须重塑安全有序、信息共享的农产品市场营销体系。众所周知,传统的农产品交易主要以摊位制现货、批发中心等形式为主,显然,这种营销方式俨然无法满足社会进步的必要要求,一定程度上存在诸多不利因素,比如,农产品交易价格不透明、物流与农产品生产销售分离、交易信息滞后等缺陷,因此,现代化的农产品市场营销管理体系对区块链技术更加依赖,进而形成了仓单交易,远程合约交易、网络交易、期货交易等创新模式[3],具有交易速度快、管理效率高、交易透明化等明显优势。虽然当前农产品市场营销、销售方式整体呈现多元化趋势,但融入区块链技术,加快市场经济秩序的转型升级,这无疑对农产品发展的起到决定性作用。

三、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农产品市场营销管理方式探索

(一)以区块链技术为切入点,构建农产品电子商务体系众所周知,以往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和物流企业合作需第三方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对农产品物流信息进行动态掌握。采取区块链技术和农产品电子商务相结合方式,从而保证用户随时掌握购买的产品信息,主要包括生产加工、物流配送和销售全过程信息,同时还能够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从农产品电子商务支付平台角度进行分析,当前线上支付方式主要是银行支付、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等这种第三方形式,某种程度而言,以上支付方式具有一定风险性。借助区块链技术,健全完善农产品电子商务支付体系,通过取缔现行的中心化技术和中心平台功能,进而降低各参与主体的附加成本,同时也提高了用户支付的安全性,为其带来了有效的保障。除此之外,利用区块链技术,搭建农产品电子商务商业信用体系,主要目的在于对产品信息进行收集、记录、分析和评价。一般情况下,采取两种方式,一是依托权威机构对农产品市场营销数据进行记录,保证产品信息的完整性。再者就是各参与主体对农产品流通的各节点进行数据共享,在此基础上,再由相关部门进行定期审查,保障农产品信息的合法性,从而确保农产品市场营销管理体系的稳定运行。

(二)以区块链技术为落脚点,搭建农产品质量溯源方案实现机制现阶段,区块链技术和农产品市场营销管理体系的有机融合,可借助P2P网络将生产商、物流企业、零售商和消费群体等不同主体进行有效串联,无需利用第三方权威机构便可实现产品交易目的,总体上呈现去中心化功能平台的显著特征。因此,在区块链技术在应用过程中,必须对农产品营销全过程进行数据验证、数据整合及区块传播等任务[4]。此外,若想搭建农产品质量溯源方案实现机制,应立足于现状,建立农产品营销的线上分布式体系,同时,为保证追溯信息的真实性,必须设置农产品营销准入机制,从而对生产商、物流企业、零售商和消费群体等不同主体进行科学管理。农产品流通各节点参与方必须将相关信息和资质呈递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给予准入许可[5],只有完成以上工作后,才能保证农产品质量溯源方案实现机制的有效性,从而凸显农产品“质”和“量”属性。

(三)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建立农产品市场营销管理数据系统现阶段,将区块链技术和农产品市场营销管理体系的深度融合,应借助计算机技术,设计出针对农产品营销的数据系统,从而促进农产品营销的流通速度,使得相关信息更加透明化和安全化,促进提升农业经济的核心竞争力。笔者认为,建立农产品市场营销管理数据系统,主要包括多点实时上传模块、即时信息共享模块两部门组成。对于多点实时上传模块而言,借助区块链技术,达成农产品营销体系“共享账本”的特点,交易数据、交易核算、交易记账可多点实时上传,并各参与主体协同完成。具体而言,建立农产品市场营销管理数据系统主要包括种植户、专业合作组织、批发中心、农贸市场、物流企业、大型商超等,从而确保各节点获取的产品信息更加系统和有效。对于即时信息共享模块而言,主要依托区块链技术的“信息共享”特征,将农产品的区块链各节点有效衔接,实时更新产品信息,及时反映农产品流通信息、相关参与主体信息、物流配送状态和交易量等。鉴于此,农产品市场营销管理数据系统的共享模块应包括产品溯源、流通状态、供需信息共享、政策信息分布、资质认证等,进而保证区块链技术和农产品市场营销管理体系协同合作,实时共享农产品溯源、流通状态、供需信息共享、政策信息分布、资质认证等。

四、结语

第7篇

紧紧围绕“消费与环境”这一主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保护农机及其零配件的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农机市场繁荣稳定。通过开展农机护农“金盾行动”,使农机及其零配件的抽检合格率分别达到90%和80%,营造和谐的农机消费环境,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活动内容

全市农机护农“金盾行动”由咨询服务日、放心农机下乡周、农机法规宣传月、产品质量检查月、“星级文明农机销售企业”建设经验交流会、开展争创“双十佳”活动、农机打假活动共七项活动组成。

(一)“农机3.15”咨询服务日

3月15日,市农机局联合市工商、质监部门在我市举行“农机3.15”大型现场咨询、投诉服务活动。

活动期间,市消协农机投诉站将广泛宣传投诉规则、农机质量常识、“三包”规定等知识,解答农民疑问。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现场咨询、接待投诉、义务维修等服务活动;向社会公布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电话,并采取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信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的意见,加强社会监督。

(二)组织放心农机下乡周

3月13日—19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放心农机下乡活动。要组织诚信农机生产企业、“星级文明农机销售企业”精选一批优质名牌农机及零配件产品,到镇村进行产品宣传、技术培训和真假农机产品识别演示;向机手和农村群众介绍农机法律法规和放心农机相关知识,组织农机从业人员参加相应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农机使用者选择放心、可靠的农机产品。

(三)组织农机法规宣传月

将4月份作为农机法规宣传月。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栏、张贴标语等形式,通过现场咨询、组织收看电视专题和收听广播讲座等方式,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国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办法》、《市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农机监管、放心农资等知识,营造舆论声势,为放心农机下乡进村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氛围。

(四)开展农机打假活动

在5、6月份和8、9月份开展两次农机市场集中整治“打假”行动。重点查处以下四种违法行为:一是查处制售的农机产品未取得或伪造、冒用他人《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审定证书、质量合格证的违法行为;二是查处制售的农机产品无产品质量标准的违法行为;三是查处伪造产地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四是查处非法拼(组)装农业机械和无相关证照从事农机销售、修配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案件坚决要做到“五不放过”。

严格农机产品的市场准入,对需要经过审定、审批、登记或许可的农机产品,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或越权审定审批。对已经发放的推广鉴定证书和营业执照进行核查,加强对临时证照的清理,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或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的产品证照,一律依法注销或吊销。严格查处无证经营、粗制滥造、拼装、安全防护不到位等影响安全生产的农机产品及其假劣零配件,对经查实的违法犯罪行为,该处罚的一定要处罚,该曝光的一定要曝光。

(五)召开“星级文明农机市场”和“星级文明农机销售企业”经验交流会

4月份,市将组织各市(区)农机修配工作负责人和部分“星级文明农机市场”和“星级文明农机销售企业”代表,举行“星级文明农机市场”和“星级文明农机销售企业”揭牌仪式,并召开经验交流会。要对创建活动进行再宣传、再发动,争取更多的农机销售企业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将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确保农机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严格按照《市“星级文明农机市场”和“星级文明农机销售企业”评选标准及管理办法》,对往年获得市“星级文明农机市场”和“星级文明农机销售企业”称号的企业进行复核,对达到更高标准的可进行升级,对达不到标准的,按照相应星级标准降级直至取消其资格。

(六)组织开展“双十佳”创建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星级文明农机市场”和“星级文明农机销售企业”创建活动,市将于今年3月20日至4月20日组织“双十佳”评选活动,在全市已经获得市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的“星级文明农机市场”和“星级文明农机销售企业”称号的单位及其企业经营者中评选十个优秀企业和十个优秀企业家。3月20日至3月31日进行宣传教育和制定方案,4月1日至4月10日自查申报推荐,4月11日至4月20日组织审核、评审、表彰。

(七)开展产品质量检查月活动

在4月和9月组织两次全市范围的农机产品质量抽检行动。市农机局将联合市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我市农机及零配件的生产和销售的产品质量进行抽检,重点检查农业生产中常用的、对农业安全生产影响大的和易出现假冒伪劣的农业机械及其配件,如拖拉机、玉米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内燃机、铡草机、粉碎机、花生脱壳机、旋耕机、各类植保机械等农业机械及其主要零配件。特别要把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质量监督作抽点,确保补贴农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要根据农业部提出的由重点抓案件查处向全程监管和案件查处并重转变的要求,重点检查群众投诉多、产品质量差、设备陈旧、工艺落后、设施简陋的农机生产、销售、维修等企业。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市农机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统一指挥、协调本市(区)各部门开展活动。要把开展这次行动作为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民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策划,认真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要制定周密方案,掌握好政策和策略,搞好联合行动,使各项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二)树立企业品牌

要鼓励农机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发展现代流通方式,通过实施连锁经营,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标识品牌、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服务规范,努力构建新型农机经营网络。要支持有条件的农机生产和经营企业打造知名品牌,实行直供农户,逐步扩大名牌产品的市场份额。

(三)建立农机诚信体系

要按照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紧密结合“星级文明农机市场或销售企业”和“双十佳”等创建活动,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并列入重点检查对象。要通过建立健全农机生产经营单位的诚信档案,依法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等措施,逐步建立农机信用体系。

第8篇

关键词:B/S;农产品;网络营销;分析系统

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5)02-0260-02

随着计算机技术以及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人们购物的主要方式之一。电子商务与传统的购物方式相比有许多优点,更加的方便快捷,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购买需要的商品,而且价格也比市场上要便宜,种种优点都显示出了电子商务的优越性。虽然电子商务目前发展的相当成熟,但是在农产品的网络营销方面做得还不够好,比较落后。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因为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建立的不够完善,另一方面是由于农产品不同于其他的产品,农产品的保质期较短,配送要求比较高,这些因素都导致农产品的网销成本要高于市场直接购买的成本[1]。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农产品应如何以独特的营销手段来开展网络营销活动是目前农产品经济应该解决的重点问题。在农产品网站运营过程中,产品的推广、营销效果都是网络运行的关键,网站的管理与营销成效都需要对网站进行分析,才能够实现网络营销的目的。

1 农产品网络营销分析过程

农产品网络营销分析系统的分析过程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网站数据的采集、分析、形成,主要流程如图1所示。

任何事物的分析,都离不开大量的数据,在信息技术的发展下,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在每个产品网络营销的分析中,最重要的一步就是数据的收集,分析系统的种类以及开发代码的语言不同,信息的收集方式也不一样,一般都是通过分析站点来提取访问者的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程序通过一定的数据采集规则来确定以怎样的形式来访问被分析的网站,确定其中的那些信息是有效的,哪些信息是应该被收集的,如何进行信息的搜集[2]。也就是如何收集网站的流量、访问人数、点击率、访问次数、页面浏览的时间、浏览的数量、搜索关键字以及网站的来路等内容。

2 农产品网络营销分析系统的设计

2.1 农产品网络营销分析系统可实现的功能

农产品网络营销分析系统主要是为农产品的网络营销方案提供一定的帮助,分析系统在设计的时候,主要是从空间、时间以及技术指标信息三个方面进行设计的。

空间信息表示的主要是网站流量的空间维度信息,如访问者的IP、入口、来路、地址等。

时间信息表示的主要是网站流量使用的时间:主要是某一个时间段内的数据流量信息,流量数据要用分、时、日、周、月、年等单位来度量。

技术指标信息表示的主要是对浏览器、操作系统、屏幕大小、屏幕色彩、流量分析、访问路径分析、搜索引擎、广告分析、关键字分析、页面浏览、浏览深度等指标进行分析。通过对网络营销分析系统三种信息的确立[3],可以构建一个以空间、时间、技术为维度的三维结构图。

2.2 功能详细介绍

上面主要笼统的分析了农产品网络营销分析的功能,下面我们来对这些功能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第一,浏览器、操作系统分析。该功能主要是对访问客户所用的浏览器以及操作系统的类型进行分析,如苹果电脑的操作系统和浏览器都是比较特殊的,属于中高端用户群体。

第二,流量分析。该功能主要是对网络营销活动中,随时间变化而变化的流量变化情况,对每一个目录、没一个网页的流量变化与分布情况,流量分析是整个农产品那个网络分析的基础。

第三,访问路径分析,该功能主要是对用户进入产品网站的途径进行分析,即每次访问产品时是否经过了首页[4],是否是通过搜索引擎进入的页面,用户在哪一页推出了网站等。通过对访问者的访问来路、访问出炉进行分析,对网站进行改进,为访问量的提高提供科学的依据。

第四,广告分析。农产品的网络营销活动中的广告分析也占有重要的地位,广告分析主要是对网站的广告访问量进行分析,分析网站广告的点击率情况以及投资的收益比等。

第五,用户来源分析。用户情况时网站最关心的情况,主要是对用户的来源、特征以及ISP等情况进行分析。

第六,网页相关性分析。该功能主要是对网页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就是研究网页与网页之间的亲密性[5],例如,若有很多用户的访问方式是1.html、2.html、3.html,则网站就可以认为1.html与3.html之间是有某种关系的,网站就可以在1.html与3.html之间加上一个连接,方便用户的访问,提高网站的访问量。

3 农产品网络营销分析系统模块代码构建

3.1 农产品网络分析系统与网站的关系

农产品网络营销的分析系统与农产品销售网站是分开的,它是独立存在的,当需要对网站的营销情况进行分析时,则需要通过一个接口将两者进行连接,将农产品网站的相关数据通过该接口传输到网络营销分析系统中[6],它们之间的关系图如图2所示。

3.2 接口代码的构建

农产品网络营销分析系统主要是通过获得网站的地址或域名来生成接口,接口生成代码如下:

3.4 “访问客户”模块代码的构建

访问客户的详细统计分析主要是对访问客户的进站时间、入口网址、IP地址、来路网址进行分析,让农产品网站的经营者能够对网站的访问情况一目了然,给农产品网站营销方案的改进提供可靠科学的依据[8],下面我们来写一下访问客户详细情况的代码。

4 总结

综上所述,网络营销分析系统在大的方面主要是对空间、时间、技术指标三方面进行分析,更具体的是对流量、关键字、浏览器、操作系统、访问路径、广告等进行分析。农产品网络营销分析系统的建立可以为农产品网络营销方案的改进提供科学的依据,更好的促进农产品的网络销售,通过农产品网络营销分析系统的使用,是农产品的网络营销取得更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李万春. 基于B/S的网络营销分析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2009(10): 79-81.

[2] 谢煜. 基于B/S模式的接触网参数检测装置数据分析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 成都: 西南交通大学, 2004.

[3] . 黑龙江省农产品网络营销问题研究[D]. 哈尔滨: 东北农业大学, 2014.

[4] 刘勇辉. 生鲜农产品网络营销的物流促进研究[D]. 重庆: 重庆交通大学, 2014.

[5] 谭春茂, 王海山, 孙修东, 等. 生鲜农产品网络销售系统设计与实现[J]. 安徽农业科学, 2014(9): 2797-2798, 2826.

[6] 王铎. 基于B/S架构的网上营养分析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 沈阳: 东北大学, 2009.

第9篇

2月8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这标志着我国农药行业发展和农药管理工作即将面临深刻调整,进入新的发展时期。现行《农药管理条例》于1997年施行,并于2001年修订。此次《农药管理条例》修订,立足农药管理工作实际情况,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顺应行政体制改革和行业发展要求,对农药管理的体制、制度、措施等进行了重要调整。

一是调整农药管理体制。《修订草案》规定,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农药登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违法行为处罚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了农药监督管理保障,赋予农业部门现场检查、抽查检测、调查了解、查阅复制有关资料、查封扣押产品及相关设备材料、查封场所等手段。

二是取消农药临时登记。《修订草案》取消了农药临时登记。扩大了农药登记的申请主体,新农药研制者也可以申请农药登记。同时允许转让登记资料,但登记证不允许转让。明确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组成,增加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有关专家。改革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制度,登记试验单位由农业部认定,新农药登记试验由农业部批准,其他报省级农业部门备案。

三是实施农药生产许可。《修订草案》明确由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实施农药生产许可制度;针对委托生产行为,规定委托人要取得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受托人要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此外,还加强了农药标签的管理,规定限制使用农药的标签还要标注“限制使用”字样和限制要求,用于食用农产品的农药产品标签应当标注安全间隔期。

四是实施农药经营许可。《修订草案》明确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农业部门实施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对已取得经营许可的农药经营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免予办理经营许可证,但需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备案。此外,《修订草案》规定境外企业不得直接销售农药,需要设立销售机构或委托机构。

五是明确使用者义务。《修订草案》对农药使用者义务作出详细规定,包括不得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防治卫生害虫,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等。完善农药使用指导分工,明确农业部门提供免费技术培训、鼓励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指轮换使用农药等职责。规定县级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农药减量计划。此外,《修订草案》还增设了农药废弃物回收制度、农药使用事故包括和处理制度以及农药应急用药管理制度。

六是建立质量可追溯制度。《修订草案》建立了农药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包括生产环节原材料采购查验、进货记录和出厂销售记录,经营环节进货查验、建立采购台账和销售台账(卫生用农药除外),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要建立农药使用记录。

七是健全召回、退出机制。《修订草案》建立农药召回制度,发现农药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要分别采取措施,及时召回问题产品并报告。建立已登记农药退出机制,对已登记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监测,发现危害严重或风险较大的产品,可撤销、变更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必要时决定禁用或者限制使用并予以公告。此外,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要定期开展农药生产、销售、使用情况调查。

八是加大违法处罚力度。《修订草案》明确了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罚款,吊证等。规定被吊销农药登记证的,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5年内不再受理其农药登记申请;未取得许可证生产、经营农药,或者被吊销登记证、许可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

修订后的《农药管理条例》预计将于近期。农业部正抓紧制定《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等配套规章草案,为修订后《农药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10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以下简称农资监管),规范监管行为,提高农资监管水平和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农资监管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第三条县级以上(含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农资监管工作作为农业行政执法的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第四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挥在农资监管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建立农业、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第五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切实清理所属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所属企业经营行为的指导与管理。农业行政和执法部门不得参与农资经营。第六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资产品登记(审定)和有关许可的管理工作,强化发证后的监督管理。第七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资监管工作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二章日常监督管理第八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源头治理,依法加强对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有计划地开展市场整顿,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第九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识假辨假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大力培育农资连锁经营大户。第十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建立农资产品质量监测制度,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督。第十一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诚信档案,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逐步建立农资信用体系。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的同时,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加强跟踪监督:(一)生产经营的农资产品连续2次抽检质量不合格的;(二)连续2次抽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因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十二条积极推行台帐记录、票证索取制度。指导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加强生产经营人员培训,鼓励采用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农资超市等现代流通方式,不断提高农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第十三条应有关单位或当事人要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农资管理机构可以依法组织有关专家成立农业生产事故鉴定委员会,调查事故原因并评估损失。第三章投诉举报与受理第十四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对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第十五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窗口、信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接受群众对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第十六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后,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进行查处。第十七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投诉举报人保密,未经投诉举报人允许,不得泄露其有关信息。第四章案件查处、协办与督办第十八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辖范围,依法及时查处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第十九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案件时,认为需要注销、撤销或吊销生产经营单位有关证照的,应当将调查结果抄告原证照发放机关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第二十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案件时,涉及到其他行政区域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行政区域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相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需要相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协助的,可以发送协查函。相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做好协助调查工作。第二十一条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法立案查处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案件。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立案查处的,可以报请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第二十二条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视情况将案件移交,或以督办、挂牌督办的方式责成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接办案件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立案查处,并按要求上报查处进展和结果。第五章案件报告第二十三条案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负责立案查处的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查清违法事实结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基本案情逐级上报农业部。(一)假劣农资销售金额在10万元以上,或假劣农资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二)农业生产事故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三)案情跨省级行政区域的;(四)其他需要上报的。第二十四条案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负责立案查处的地市级或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查清违法事实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基本案情逐级上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假劣农资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假劣农资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二)农业生产事故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三)案情跨地市级行政区域的;(四)其他需要上报的。第二十五条案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负责立案查处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查清违法事实结案后3个工作日内,将基本案情上报至地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假劣农资销售金额在2万元以上,或假劣农资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二)农业生产事故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三)案情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四)其他需要上报的。第二十六条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第六章信息报送与公告第二十七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逐步建立农资监管信息平台,确定信息报送人员,加强农资监管信息的收集、统计、整理、分析和报送等工作。第二十八条农资打假情况和案件统计实行季报制度,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资监管工作牵头机构统一汇总后,在农业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第二十九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开农资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品种审定、产品登记、产品批准文号、质量抽检结果等有关信息。第三十条农资监管工作中发现农资产品可能给当地农业生产带来风险的,由地市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警示通报。第七章绩效考核评价第三十一条农资监管工作实行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资监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并及时通报考核评价结果,对在农资监管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第三十二条农资监管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包括工作措施、制度建设、信息交流、案件报告、工作成效等方面,具体考核评价标准和办法由农业部另行制定。第八章责任追究第三十三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资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三十四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由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违纪、政纪的,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五条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现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农业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11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市局在这里召开全市工商系统农资规范经营示范店建设现场会,这不仅是对xx工商所农资规范经营示范店建设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局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肯定。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分局全体人员,向百忙中到会指导的市局领导,向参会的兄弟县分局的领导、同志们致以诚挚的谢意和衷心的感谢。根据大会安排,我简要总结汇报一下xx分局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局认真按照省、市工商局工作部署,坚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服务农民群众、服务农村发展,进一步强化了“红盾护农”工作力度,以创建农资规范经营示范店为抓手,全面提升农资市场执法监管水平,认真落实各项护农措施,重点加强对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器械及零配件四类农资商品的有效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辖区农资监管特点和主要成效

我局所辖区域主要是农业区,耕地面积*万亩,林地*万亩,种子用量*万吨,化肥*万吨,农药*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4家。其中,xx镇大力发展蔬菜大棚,为新区提供大量新鲜的瓜果蔬菜,被誉为新区的菜篮子和果盘子。

今年以来,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户次;受理农资商品消费投诉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万元;立案查处

件,查获农资商品价值万元,罚没款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我局一直把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资流通秩序、保护农民利益作为工商机关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职责来抓。在及时安排、落实上级机关有关通知的同时,结合分局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专门成立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局长亲自抓,监管科牵头协调落实,工商所为第一责任人,法制科、注册科督查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并制发工作规划,明确整治内容、重点、时间、步骤、措施和要求,各责任单位能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各项护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日常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我局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结合各个耕种季节使用农资的特点,抓住准入、交易、售后等监管环节,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一是结合企业年检把好准入关。在年检中发现有核准除农资以外的经营项目的,予以规范,不再核准经营其它项目;对偏远农村的委托代销点,严格按委托品种核准经营范围,并提交委托商对该产品的质量和赔付承诺书;对经营农药的企业须提交农业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方予年检。在信息录入中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健全专门的“经济户口”档案,及时更新监管动态资料,监管人员做到对农资企业底数清、数据实、情况明。同时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超经营范围经营。对取得经营资格的要求亮照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确保农资经营主体合法、规范。二是落实各项监管制度,把好农资产品交易关。我们在指导和督促农资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和购销合同备案、种子留样备查等商品准入制度的同时,严格实行不合格农资商品下架制度。对在市场监管中发现或查获的无生产登记证(或推广许可证)、批准文号、未经品种审定或假冒伪造、买卖生产登记证(或推广许可证)、批准文号,以及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伪造、涂改产品生产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等各类假冒伪劣农资,采取撤柜、公告召回等措施,责令退出市场,及时销除不安全隐患。我局今年以严禁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保护消费者权益、实行规范化管理为主题,专门召集经营户进行座谈。在与农资经营户签订《农资规范经营责任书》的同时,积极落实清仓反馈制度,督促农资经营主体对所经营的过期变质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进行及时清理并列出清单,报属地工商所予以监督销毁。

(三)落实维权机制,维护农民利益

一是充分利用各工商所和乡村的12315维权网点,悬挂农资警示牌,提醒农民朋友在购买农资时要向经营者索取发票或收据,发现和购买了假冒农资时可向投诉联络点或工商所投诉。二是通过印发宣传单将正规的农资商品经营网点和如何识别假劣农资、投诉渠道、电话等相关资料向农××经营者宣传,增强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讲解识别真假农资商品知识,解答法律有关规定,印发宣传资料,并运用流动工商服务活动,深入到乡镇和行政村设立咨询服务台,宣传合理施肥、科学使用农药知识。三是落实消费投诉联络员制度,通过联络站及时反馈涉及农资、果蔬、等经营和消费投诉。

(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针对目前农资经营索证索票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在运作中的实际状况,我局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调查了广大执法人员的监管工作,召开了农资经营户座谈会,走访辖区农资经营户并进行了详细交流和座谈,访问了部分农民消费者,座谈和访问中发现农资经营的一个显著特点:辖区内经营农资的经营户多为本市几个在的商(也称部经销)的零售商,零售商销售的农资一般是从大的商那里进货,大的商则直接从厂家进货。鉴于以上农资经营的特点,我们借鉴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方式从今年在钜桥镇开展了化肥

备案和化肥销售清单制度试点工作。具体方法如下:

推行农资经营备案制度必须把握好五个环节:即是第一关进货环节。1、经营农资的商向首次供货的供货商应索取对方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质量检验证等复印件每年索要一次:2、商按经营农资批次向供货商索要进货发票和质检报告。这个环节和商的索证、索票环节是一样的。

第二环节商到工商局进行备案。1、商携带向供货商索要的证件到工商局进行备案:2、工商局核实后,向商发放农资商品备案表:3、商按批次向工商局提交商品质检报告:4、商从工商局领取肥料备案清单:5、商备案后填写进货台帐,并将进货发票粘贴于进货台帐背面。这个环节中商提交了商品质检报告并填写了进货台帐,领取的农资商品备案表实际上就是零售商索证所需要的材料,“肥料备案清单也就是商的销货凭证。也是零售商的进货凭证。

第三个环节商向零售商供货。商向符合条件的零售商供货时,我们要求商不得向无肥料经营资格的单位供货,这样从源头上把握了农资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的落实。

第四个环节零售商进货。1、我们要求零售商不得从无经营肥料资格的单位进货,零售商索取上述农资商品备案表复印件和肥料备案清单;2、零售商凭“肥料备案清单”建立进货台帐,在进货台帐背面粘帖“备案清单”票帐相符。在这个环节与“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的相对应环节相比,零售商从实行“备案清单”管理的商进货的,不需要索取供货商的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了这样简化了索证索票手续。

第五个环节加强零售商的管理。零售商向农户销售肥料时要建立销售台帐,向消费者出具销货发票和质量信用卡。我局先后召开多次工商所长会,积极推行农资商品监管备案工作,加大对农资经营户的监管力度,并绘制肥料销售备案流程图,对每个环节都进行了详细讲解,使经营者和消费者对化肥流通流程一目了然,版面上印制了“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加强了消费者对经营户的监督。同时要求农资经营户按批次将农资商品备案表粘贴在版面上,便于消费者识别商品来源和渠道。实行这个制度以来大控制住了进货渠道,确保了农资产品的质量,减少了非正规渠道肥料注入市场,从源头上遏制了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促进了农资市场监管商品可追塑机制的建立,监管成效初显。

(五)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

第12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扩大内需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通过实施家电下乡,引导建立适合我县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到县以下建立家电销售网络,构筑农村便捷、顺畅的家电产品销售与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家电商品拥有率,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二、主要内容

商务部、财政部根据农民消费特点以及节能、环保、耐用、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招标确定有关企业生产的具体规格和型号的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作为家电下乡产品。我县农民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国家财政比照出口退税率,对农民消费者给予销售价格13%的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一)家电下乡产品。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大类家电产品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

(二)补贴对象。家电下乡政策的补贴对象为我县具有农业户口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所有人员,但每户农民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件)。

(三)实施时间。自**年12月1日开始,到2012年11月底止,为期4年。实施期间,农民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规定数量的家电下乡产品(以申报补贴时提供的销售发票载明的时间为准),均可享受补贴。

(四)指定销售网点。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我省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销售企业授权、加盟或直营的,符合网点备案五个条件,经**县商务局备案后,方可成为我县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凡不是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不享受补贴。

三、产品购买和补贴申请

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要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并到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家电下乡销售网点都挂有特别标识牌子),同时一定要向销售商索要正规发票(应加注购买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要开箱查看是否有“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

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3日后,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并提供如下材料:1.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购买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4.粮食直补专用存折。乡镇财政所核实确认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在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四、职责分工

(一)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主要任务

1.履行网点备案手续。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要完整准确填写《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附上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备案网点与销售企业签订的协议以及备案网点申请书,于12月30日前到**县商务局申请备案。凡未经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其售出的家电下乡产品不享受补贴。

2.加强宣传提高服务水平。销售网点要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要配合商务、财政部门做好家电下乡的政策宣传工作,制订销售宣传计划,不得虚假宣传,误导农民。要为农民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修等服务,并向用户详细讲解安全使用常识,使农民买得方便、用得安心。

3.组织调配货源。销售网点要尽快落实的家电下乡产品类别和型号,保证及时将家电下乡产品送到农民手中。

4.登录销售信息。销售网点要及时做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登记工作,要在产品售出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凡不及时登录信息的备案网点,县商务主管部门将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由县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并报市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导致农民不能申请补贴的,由授权经营的销售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5.提供优质服务。销售网点要主动提供家电下乡的政策咨询,为农民开据正规销售发票,指导农民申请资金补贴,积极为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退换等做好服务。

6.规范市场营销。销售网点要严格按照承诺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工作,把好销售渠道的进入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不得搞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产品价格不得超过中标时的最高限价。

7.及时报送信息。销售企业要根据要求,定期向商务、财政部门报告家电下乡产品的生产、流通以及网点的销售、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实施方案。县商务局要会同县财政部门制定我县家电下乡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和有序开展。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抢购、脱销、断档、不正当竞争以及农民不能及时领到补贴等,制订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2.受理网点备案。县商务局要严格按照网点备案的标准和要求,在销售网点提交书面备案申请后,及时组织人员认真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给合格企业备案,并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3.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县商务局、财政局要组织好、安排好全县乡镇财政所、销售网点家电下乡政策特别是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的业务培训,确保各级管理部门以及销售网点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信息管理系统。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县商务局要会同县财政局,通过网络、广播、电视向全县广大群众《关于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告》,并印发宣传单,把家电下乡政策内容和申请补贴的办事流程,宣传到村到户,做到农民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要设立公示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公布在我县备案的销售网点。

5.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县商务局要会同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农村家电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欺行霸市等行为,为家电下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加强对销售及维修服务网点的考核,特别是要加大对产品质量和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对达不到要求或问题严重又拒不改正的,县商务局将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并报市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6、做好协调服务。县商务局要根据我县农村消费特点,协调各销售网点做好货源组织,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为销售网点和生产企业提供合理化建议和服务。及时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形成专门的工作档案,并于每月初将上月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向上级部门报告。

7.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县商务主管部门要设立投诉电话和信箱,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接到举报、投诉后,通过实地调查、电话调查、现场办公等方式认真进行核实,经查属实的要及时进行处理。

(三)财政部门主要职责

1.细化资金管理办法。县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并制定我县补贴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明确管理、拨付、发放补贴的具体职责和操作程序。

2.审核补贴申报材料。乡镇财政所要依据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及时受理农民补贴资金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按发票载明的产品销售价格的13%核定补贴金额。申报材料主要审核内容包括:(1)购买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与发票载明的是否一致;(2)发票价格是否在该产品最高限价之下;(3)产品标识卡与购买产品是否一致;(4)每户对每类产品的购买是否超过1台。乡镇财政所核实确认后,符合补贴要求的,报送县级财政部门;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乡镇财政所应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存档备查。

3.及时支付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应当在销售网点录入相关信息并且购买人提出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通过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4.建立资金台账。县级财政部门要建立直补资金台账,确保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5.加强监督管理。县财政局要定期检查和掌握补贴资金发放动态情况,加强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并可委托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检查,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兑付;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并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了解农民领取补贴的情况,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安排工作经费。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县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实施。

五、加强领导,确保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