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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论文

时间:2023-01-18 16:07:08

农产品质量安全论文

第1篇

1.1舆情信息获取

舆情信息获取是舆情监测的第一环节,也是做好舆情监控工作的基础,直接决定了舆情监测结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因此,设置科学合理的网络舆情搜索方法至关重要。舆情信息获取可以通过人工搜索和专用软件搜索两种方式实现。

1)人工搜索。应以政府机构网站、权威媒体网络版、公众认知度较高的门户网站和论坛、影响力较大的博客和微博等为主要信息来源,密切关注可能形成网络舆情的热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特别是负面问题,制定热门站点汇总登记,通过浏览网站新闻排行、论坛热帖排行、博客和微博热点话题排行等,确保主流网络舆论热点监测到位。

2)利用专用软件搜索。这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工作效率的智能手段,应确立正确的关键词,对相关舆情信息进行自动采集。

1.2舆情分析研判与分级

获取网络舆情信息后,首先要对舆情进行分析研判。舆情分析研判方法一般包括定性和定量分析两个方面。网络舆情分析研判要想做到全面准确,既要对舆情信息进行性质认定和价值判断,又要对其影响范围、传播情况及不同受众的观点倾向性等进行数量上的研究,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认识舆情的整体轮廓和发展脉络,掌握舆情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从而为舆情应对工作提出科学准确的建议。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既有区别又相互联系,不可截然分开。

1.3舆情报告

为兼顾时效性和利用率,舆情信息应实行分类报送,建立快报、日报、月报和专题报告制度。通过分析研判,达到分级要求的舆情信息应报送上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常规舆情原则上应以日报形式汇总后上报,如遇到时效性强的重大舆情,可通过快报形式单独上报。同时,为整体把握舆情变化趋势和舆情监测工作进展,每月底应将该月舆情监测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汇总,编写月报并上报。对引发持续关注的热点问题,除在上报中做好跟踪监测以外,还应开展专题研究,总结经验,形成典型案例,编制专题研究报告上报。

1.4响应程序

舆情信息报送到有关管理部门后应尽快进入舆情响应程序,建立“政府与网民对话沟通”机制。首先,要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判明与事实相违背的信息,应及时组织相关机构或专家科学解读,权威信息,化解网民疑虑;需调查核实的,应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查清事实真相,及时公布调查进展,尊重社会公众知情权,安抚群众情绪。其次,要落实后续事项处理机制,对处置结果要安排专人跟踪回访,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公布调查进展情况和结果,避免事态扩大化。

2农产品质量安全舆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

2.1相关部门对网络舆情工作认识不足

个别部门对网络舆情工作不够重视或认识上不够科学。一提到网络舆情,有的部门认为它所带来的影响都是负面的、对自己不利的;实际上,在大多数情况下,如能正确处理网络舆情,它所带来的影响应该是正面的。网络舆情除了可以正确对待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满足百姓的诉求外,还可以间接提高机构的工作规范,帮助机构发现自身不足,促进机构改善自身情况。

2.2舆情监控人员专业素质不足

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工作对人员素质要求较高。舆情工作人员既要具有监督检测方面专业的知识背景,又必须熟知网络舆情传播特点与规律;不仅要具备从海量信息中快速搜集信息、迅速捕捉舆情热点、甄别挖掘舆情价值、准确预测舆情走势的能力,还要具备较强的信息提炼分析、文字表达能力及丰富的舆情监测经验。

2.3多数部门资金投入不够

目前,多数单位采用人工搜索、引擎检索的方式监测网络舆情。然而网络的信息量庞大,信息来源渠道极为广泛,仅依靠人工方法应对网上海量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其效率和准确度均难以保证。专业的舆情监控软件和人员培训投入巨大,且舆情监测是一项日常性工作,需要持续性的投入。

3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监测工作的一些建议

3.1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思想认识

舆情工作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工作,各部门需有专员来负责,定期整理并上报舆情报告,处理好突发的网络事件,正确地引导舆论,倡导正能量,避免不实舆情转化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2加强舆情监控队伍建设

应加强对舆情监管人员有关理论、舆论引导、舆情处置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增强其对网络信息的甄别能力、研判能力、对网络舆情传播规律的掌控能力及对网络舆情的预见和防范能力。同时,积极培养一批坚持正确导向、熟悉网络语言、了解网络传播技术和传播技巧的网络评论员。

3.3加强财政支持

舆情监控工作要想取得较好的效果,必须专业的软件和专业的人员互相配合才可以实现,而专业人员的培养和专业软件的开发运行都需要大量资金进行运作,各部门应加大对网络舆情监测工作的资金投入。

4结语

第2篇

1.1安全事件关注度分析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的消费者都比较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近几年来发生的黑鸭子、甲醛白菜、禽流感、黄金大米、毒龙虾、瘦肉精、毒奶粉等国内的质量安全事件,给消费者造成巨大伤害。面对这些频繁发生的安全问题,消费者在冷静之后一定会想到是监管部门监管的缺失所导致。我国最近几年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在一定程度上给很多消费者敲响了警钟,并时时刻刻被广大的消费群体所关注。然而,在此方面,作为大众利益的代表、维持社会福利公平的监管部门,却让人觉得笨手笨脚,致使在很多情况下,广大消费者都成为利益的输家。

1.2信息获取渠道的分析

就质量安全信息渠道而言,一些消费者是比较相信政府部门提供的信息,这主要是与政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是有直接关系的。然而,我们也应该注意到,这样的比例也仅仅只有57%,还有近一半的消费者并不认可政府部门提供的信息,那是因为有关的监管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道的力度不够。事实上,监管部门的职责不仅仅只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用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监控,更多的应该肩负着相关事件及信息报道披露的责任,同时还要肩负主动掌控有关质量安全社会舆论方向的重责。

2消费者质量安全认知影响因素分析

2.1消费者维权途径分析

经过细致的调查和研究,一些消费者在购买一些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他们的维权渠道却是比较单一的。甚至有时许多消费者都会表现出一种无能为力和无助的表现,这是一种不良的状况。任何一个消费者在自身利益受损的时候都应该进行维权,但是,近几年发生的质量安全事件的例子确说明,消费者中几乎没有在购买农产品发现质量有问题后会及时到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和申诉,或向法院等机构进行利益补偿诉求。这样的情况发生,间接的说明了监管部门缺乏倾听民情的工作机制,反应机制不健全、渠道不通畅、造成了民愤、民怨积累,从而导致了大部分的消费者对监管部门失去了期望和信心。

2.2消费者对监管部门立场认知分析

很多消费者都会认为监管部门在处理质量安全事件的时候并不能够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甚至认为监管部门只能代表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利益,对监管部门在质量安全事件上的公信力表示怀疑。这种情况与监管部门的工作形式封闭、方式机械、思路固化、应对措施落后等因素有直接关,这些因素造成了大众对监管工作缺乏理解和信任,从而导致了监管部门监管作用的低下。监管部门作为大众利益的代表,当消费者和销售者之间发生利益矛盾时,监管部门应该去保护弱势消费者的利益。

3建议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对应急能力应该有所提高,形成一道屏障,将质量安全风险降低。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违法和不诚信的生产以及经营者,用法律进行约束种种不道德的市场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培育消费者的信心。(2)完善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平台,监管部门要做到问题之前能预警、问题之时能受理、问题之后能解决的畅通反应渠道,避免消费者受到二次损失,并且要获得适当的补偿,同时还要减少民怨、民愤,维护社会和谐发展。(3)改进工作方式,拓宽信息渠道,完善信息公布制度,利用科学合理的技术和设备,进行信息的实时监控和监管,要做到澄清事件事实、立场明确、赏罚分明。同时还要做到农产品质量信息的完整性,确保信息的权威性、一致性和客观性。面对一些突发事件,要及时的进行公布,缩短问题响应时间,满足公众的信息,利用最短的时间平息社会舆论,用最快的速度控制舆论高地。

4总结

第3篇

摘 要 近年来,大量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频频发生,这一问题受到广泛关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研究与国外相比较晚,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多方面、多领域,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就显得特别复杂。本文对国内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研究进行了整理,并加以简评。

关键词 农产品 质量安全 述评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考虑“吃饱的问题”的同时,更关注“吃健康的问题”和“吃安全的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关系到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还关系到经济的发展、政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然而,中国目前的农业生产水平低,过度或不当使用化肥和农药等农业投入品,所生产的农产品难以达到应该达到的质量标准,从而导致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接连不断。

一、关于农产品市场失灵的研究

(一)农产品特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特性不同于其它产品质量特性,按消费者获得商品信息的途径,Nelson等将商品分为三类:搜寻品、经验品和信用品。搜寻品是指购买前消费者己掌握充分的信息;经验品是指只有购买后才能判断其质量的商品;信用品是指购买后也不能判断其品质的商品。按此分类,农产品质量实际上相当于搜寻品特性、经验品特性和信用品特性的综合。

(二)信息不对称研究

关于农产品的信用品特性,在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之间则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通常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比消费者对产品的安全性了解更多,但许多情况下生产者、销售者也缺乏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信息,如对食品的化学残留及微生物污染的安全特性等。

国内学者从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以及农产品生产者之间存在农产品质量信息不对称出发,并分别从优质农产品需求与供给两个角度分析农产品市场“柠檬问题”的形成机制(李功奎,2004)。王秀清、孙云峰(2002),周德翼(2002),王玉环、徐恩波(2005)等学者认为农产品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是造成农产品安全问题产生的最根本原因,提出政府监管的必要性。

(三)外部性研究

外部性问题也是引起农产品质量问题的又一因素,李铜山(2005)阐述了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存在着安全农产品的生产具有正外部经济、非安全农产品的生产具有明显的外部不经济、正牌生产者对消费者和非正牌生产者所产生的正的外部性、非正牌生产者对消费者和正牌生产者所产生的负的外部性四对外部性问题。

二、关于农产品政府监管成本的研究

发达国家开始对监管体系进行成本――效率的分析研究。经济学家Arrow等(1995)提出了环境、健康和安全管制的成本收益分析原理;Reinhard等(1999)将提升农产品的安全性和竞争力与改善环境效率相结合,分析了各种投入要素对技术和环境效率的影响,以及技术效率与环境效率之间的关系。

国内学术界对农产品的质量监管成本效益的研究相对较晚也较薄弱。周德翼(2002)探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不对称与政府监管机制的问题,指出政府可以相互结合市场准入、检查监督和安全标识三项制度节约信息的揭示和管理成本。徐金海(2007)进行的博弈均衡分析表明,政府监管的有效性取决于不断降低监督检查成本、降低以缺陷食品冒充安全食品坑害消费者而获得的额外预期收益、以及加大对违规的惩罚力度,因此加大惩罚成本是直接有效的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监管效率的重要举措。黄湘燕(2010)指出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巨大的运行成本,传递信息的成本和消费者掌握信息的成本也是高昂的,导致政府监管低效率。

三、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对策研究

国内学者在研究我国农产品安全的政府管理上,主要集中在政策面的描述及对现有政府管理失灵的分析上。国内学术界对政府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借鉴国外经验:周应恒和耿献辉(2002)、李凯年(2004)、李怀(2005)、李红等(2006)、李江华等(2006)、孙杭生(2007)、高胜普等(2007)、刘俊展等(2007)等,介绍了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加快中国农产品安全和政府监管提供了借鉴。严文燕、孙昌兴(2005)在借鉴发达国家农产品安全监管有益经验,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方面建立和完善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2)探讨协调监管机构及职能:王秀清、孙云峰(2002)从信息不对称理论出发,研究了我国农产品市场上的质量信号问题;并提出应从农产品产业链整体出发成立一个涉及农业和食品部门的全国统一机构,最终促进农产品质量信号的有效传递,确保农产品安全。李光德(2005)论述了中国农产品安全卫生政府监管变迁的特征、局限性及完善措施。目前中国采取的政府多部门切块分段共管,运行中已经暴露出部门之间的协调性问题、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农产品安全监管行业参与不够问题以及农产品安全监管中消费者的作用发挥问题,必须对其进行改革。

(3)探讨建立先进的支持体系:夏英、宋伯生(2001)从质量标准体系和供应链综合管理的角度,讨论了农产品安全保障问题。张永建等(2005)认为中国应尽快建立健全农产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农产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农产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农产品安全信用体系,农产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的网络体系,以及中介及研究单位的推动体系,以促进农产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

(4)发展中介组织:周洁红和黄祖辉(2003)探讨了在当前我国生产、流通组织规模偏小的情况下,应鼓励建设由农产品产业链相关企业的主要厂商组成的行业协会,委托协会制定和管理农产品安全标准及为消费者提供农产品安全信息,而政府的管理工作重点可放在对行业协会的资信评估、产品质量认证、对其推荐的产品和披露信息进行检测和管理、提供公共信息和教育等方面。卫龙宝和卢光明(2004)以浙江省部分农业经济组织为例分析了合作组织对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得出农业合作组织对农产品质量的控制与提高具有重大作用的结论。胡定寰、陈志刚和孙庆珍等(2006)在对山东省苹果生产农户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农民合作组织可以有效的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任国元,葛永元(2008)以浙江省嘉兴市为例,实证分析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中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这种作用的存在源于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成员间相互监督的机制,从而会使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极大缓解。尽管诸多学者都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就合作组织通过怎样的制度或机制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内理论界缺乏较为系统的分析和研究。

四、简评

总体来说,当前西方学者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研究相对成熟,已建立了一套有效的理论和实证的研究体系。国内相关研究也已取得一定得进展,但在理论范围,研究者依然有许多有价值的工作要做。

从市场机制分析看,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外部性理论、公共物品理论、市场组织理论仅仅对农产品质量问题进行一般性描述,并没有深入系统阐明农产品市场机制的缺陷的机理;再从政府监管方面看,主要集中在政策层面的描述上和政策建议阶段,理论比较笼统缺乏实践性。因此,需进一步利用经济学专业知识对农产品质量问题形成机理进行深入分析;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加政府监管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Antle.Choice and Efficiency in Food Safety Policy Washington.DC:The AEI Press.1995.

[2]Arrow. Economic growth,carrying capacity,and the environment.Ecological Economics.1995 Vol.15(2):91-95.

[3]王秀清,孙云峰.我国食品市场上的质量信号问题.中国农村经济.2002(5):27-32.

[4]周德翼,杨海娟.食物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与政府监管机制.中国农村经济.2002(6):29-35,52.

[5]李功奎,应瑞瑶."柠檬市场"与制度安排――一个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分析框架.农业技术经济.2004(3):15-20.

[6]李光德.中国食品安全卫生社会性规制变迁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当代财经.2004(7).

[7]黄湘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成本――效率分析.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

第4篇

[关键词]农户信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结构方程;风险防控

[中图分类号]F32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2095-3283(2013)11-0095-02

[作者简介]姜莉(1977-),黑龙江哈尔滨人,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文化经济学。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风险及其风险规避问题研究”(13YJC790085)。

一、引言

保障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除了需要国家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进行规范与指导,还需要考虑农户行为影响因素。由于农产品市场机制存在失灵的可能性,因此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既不能仅诉诸于制度,也不能完全交给市场。本研究选取黑龙江省数据,从制度和流通主体视角出发,结合理论和实证研究,以农户信用为研究对象,研究我国农产品生产问题,以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相关研究概述

从市场视角研究食品安全问题始于20世纪80年代。自Katherine Clancy(1986)首次提出食品安全问题之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目前,国外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1农户产生道德风险的动机解释。这些研究从经济学视角寻找农户非安全生产道德风险的来源与动机。如Sheriff(2005)等学者通过对美国农户进行典型案例分析后认为,投入品间的替代弹性、政府标准的异议,以及自然环境的不确定性都会使偏好于风险规避的农户产生道德风险。同样,Starbird(2005),Bontems(2011)等学者也通过调研得出,安全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不对称是激发农户非安全生产道德风险产生的重要因素。2农户道德风险的衡量。国外多数学者认为,农户道德风险发生概率的差异取决于农户的风险偏好,风险规避型农户的机会主义行为较少发生,因此衡量农户道德风险应观察其保留效用值(Clancy,1986;Dubois,2011)。如Norbert(2004)等学者针对美国农户在政府规制下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了分析,并通过对其风险行为进行政策模拟,指出规制强度与农户道德风险的发生呈负相关,农户道德风险发生概率随政府规制强度不断调整。3农户道德风险的影响因素分析。这些研究多侧重于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来寻找影响农户道德风险的具体因素。如Ramaswami(2003),Dubois(2010)通过对个体农户行为进行观察,认为保险契约的完备程度、农户风险偏好类型是影响农户道德风险的重要因素。同样,Mitchell(2010)等学者也对农户安全生产意愿进行了分析,认为降低安全技术采用成本、提高监控审查频率有助于减少农户道德风险的发生。

三、结构方程分析与数据检验

本文梳理了国内外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研究,通过采用问卷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黑龙江省农户进行了调查。我们采用李可特5点法设计问卷,对陷阱问题进行了筛选,共回收392份有效问卷,还实地走访了哈尔滨市团结镇、松北镇等城郊地区农业生产者以及润恒国际食品交易中心的农户,以期获取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风险的详细资料。研究采用结构方程模型(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SEM)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因子分析对所得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论证,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加强我国农户信用建设提出了对策建议。

本文基于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渠道权力等理论,通过对我国农户信用状况进行分析,选出的检验变量指标分别为制度供给、示范效应、实施主体自我效用考量、农户道德失范成本、误导性市场导向、渠道选择自由度、侵略性渠道权力、农业生产要素投入,信度和效度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四、加强我国农户信用建设的措施和途径

(一)加强宣传,营造生产安全农产品的环境

为了避免农户因缺乏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而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并更好地引导农户生产出令消费者放心的安全农产品,应加强舆论宣传力度,在已有的纸质媒介的基础上,多通过广播电视节目、专家讲座以及开通免费咨询电话等方式,提高农户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思想认识,唤醒农户的社会责任意识。基层组织应该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推动农业发展工作的核心内容,着力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农户介绍、推广安全高效的农业生产技术,避免农户由于文化水平和技术等原因所导致的无意识的不安全农产品生产。

(二)完善制度体系,实现制度执行常态化

制度包括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实施机制。现实问题越是复杂,越应该加强正式制度的约束和实施机制的运行。制度约束属于外部控制力量的范畴,利用外部控制力量、加强制度约束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风险问题的必要且重要的手段。应对我国目前已有法律法规中存在的漏洞进行填补,形成一套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体系,从而避免制度缺失,这是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风险防控的关键。

(三)规范制度细节,保障制度内容科学性、实用性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弱实用性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一是标准的立项不能快速反映市场变化和需要。二是某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覆盖面窄。三是部分标准规定过严,脱离我国实际情况。四是标准制定缺乏验证。因而要制定具有真实指导意义的规范化指标,在数量和质量上同时落实各项安全标准。首先,对农产品标准进行量化标示,如农药使用量等各项指标的具体数量。其次,在质量方面,应加强各项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前瞻性。

(四)打破制度供给垄断,决策主体实现多元化

在实际调研过程中,多数农户认为在制度出台的过程中,应积极主动地邀请有关的农业组织或个人参与正式制度的补充细化,避免制定的标准与实际状况不相吻合。要充分尊重这些组织或个人的意愿,为其设立相应的权利。同时,鼓励其设立组织内管理制度,形成行业内、组织内的自律。

[参考文献]

[1] David E DowallThe Role and Function of Urban Land Markets [J]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993,67(4)

第5篇

论文关键词:食品安全问题;农产品加工企业;社会责任

1 研究背景

农产品加工企业是从事农产品加工业经营活动的主体,其运行状态决定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程度。我国理论界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研究大致经历了两大阶段。第1个阶段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党的十六大的召开。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一些学者在分析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义和潜力的基础上,从企业微观经营管理层面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产权制度、融资渠道、技术创新能力、特色基地建设及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第2个阶段是从党的十六大召开至今。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加强“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现代农业,特别是必须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完善农产品加工企业机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但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农产品加工企业却面临着规模小、生产效率低、吸纳劳动力能力减弱、科技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低、融资能力弱、营销意识薄弱、缺乏农业品牌、人员素质偏低等困境。为此,许多学者从宏观角度对企业发展规划,尤其对龙头企业发展战略问题进行了探讨,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市场化、国际化发展以及竞争能力的增强提供了理论指导。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发生,这其中与农产品加工企业自身履行社会责任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其对于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的影响是深刻而又久远的,基于此,本文立足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对食品安全进行了研究与探讨。

2 农产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问题分析

2.1 农产品源头和加工污染

近年来,农村工业的发展让农村环境受到污染,工业三废的大量排放,造成许多有毒、有害物质渗入土壤中,饮用水中含菌量高、重金属含量高,由于这些污染,粮食、饲料、经济作物、畜产品和水产品等农产品的质量受到严重影响。即使是家禽家畜排泄的“有机肥”,与我们先辈时代的有机肥营养成分相比也大不相同。农产品生产工艺落后,也是农产品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的重要原因。许多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个人不能科学使用先进设备进行种植、加工,而是在他们现有条件下,生产出他们自认为没有问题的农产品,忽视了质量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产品加工企业未能按照工艺要求进行杀菌灭菌处理。二是过量、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使用非法添加物而引起食品安全问题。

2.2 销售渠道污染

目前,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大多仅限于小型初级批发市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机制,批发市场无法堵住问题农产品的进入。而以畜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个体经营销售为主要形式的农贸市场,因销售场所简陋、卫生条件不具备,初级农产品极易腐败变质,使农产品食品安全成为重大隐患。

2.3 政府部门缺位、监管不力

我们经常看到的是在农产品质量出了大问题或造成事故之后,政府主管部门才介入调查。这种“亡羊补牢”的方式根本不可能消除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隐患。而负责食品安全的部门居然有工商、质检、卫生、农业、林业等10多个部门,各个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和协作。主管部门缺位,执法力度不到位,个别机关中长期存在的推诿扯皮作风,对农产品监管的薄弱等都让问题农产品躲过重重关卡进入了市场。

3 农产品加工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分析

3.1 注重食品加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督

企业从完善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开始,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标准化体系。企业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从原材料、添加剂、生产、运输过程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自觉用行动体现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第6篇

在这充满丰收喜悦和希望的美好季节,由农村农业农民杂志社发起并联合大河网、河南电视台新农村频道、河南日报农村版、中原农民出版社等媒体共同举办的“第二届中原农产品安全与发展高层论坛暨中原农产品安全联盟启动仪式”于10月13日在河南省人民会堂隆重举行。

农民日报总编辑孙林,河南省农业厅正厅级巡视员薛豫宛,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任高潮,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郑林,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红林,省农科院副院长邹庆鹏,河南日报副总编辑王亚明等出席论坛。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任陈丛梅就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作了形势分析和政策解读。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研究员石波围绕“我国饲料生产的未来发展趋势”这一话题进行了深入解读,倡议我国饲料生产企业重视科技研发,从源头抓起,走生态、安全、高效、环保并重的路子。中国农业品牌第一人、福来品牌营销顾问机构董事长娄向鹏,通过对大量营销案例的剖析,把脉河南农业企业转型升级遇到的困境,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与时俱进、抢占市场、路径设计、创造价值等农产品营销七大法则。与会人员140多人分享了这一精神盛宴。

坚守前沿,彰显责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贯穿于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是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总理等中央领导多次强调,食品安全要正本清源,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河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也强调要把食品安全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谢伏瞻省长强调:“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治理、社会治安等工作,创新社会治理,重视舆论引导,促进社会稳定。”

今年是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为进一步推进河南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业大省的农产品品牌影响力,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农产品,农村农业农民杂志社在2013年联合多家媒体成功举办首届中原农产品安全与发展高层论坛的基础上,决定与大河网、河南电视台新农村频道、河南日报农村版、中原农民出版社一起举办第二届中原农产品安全与发展高层论坛,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管护的步伐。论坛筹备过程中,得到相关部门和涉农企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正如河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任高潮感言,由农村农业农民杂志社率先倡议河南涉农媒体共同举办的本次论坛和中原农产品安全联盟启动仪式等系列活动,彰显了新闻媒体为保障农产品安全的敢于担当与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仍不乐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的背景下,新闻媒体一定要坚持行进在保护农产品安全的前沿,时刻关注农产品安全,积极引导正确舆论,承担新闻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保障农产品安全发挥应有的作用。

政企对接,共话安全

农民日报社总编辑孙林在致辞中对论坛的举办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他指出,近年来,“舌尖上的安全”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也成为农产品生产和管理的难点。河南既是我国农业生产大省,又是农产品加工转化大省,已经成为我国的粮仓、国人的厨房。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上更应下力气、下猛药,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目前,河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在示范基地创建、农资专项整治、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都成效显著,尤其是“放心菜工程”,以及前阶段实施的消费引导行动、专家指导行动、公开承诺行动和能力提升行动“四大行动”,有效地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本次论坛的举办,对于提高河南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质量安全意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创造安全农产品生产的优良环境,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次论坛也为政府、业界企业家、行业专家、学者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沟通交流平台,有助于大家了解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把握农业创新发展的脉搏,开拓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视野。”河南省农业厅巡视员薛豫宛在致辞中对本次论坛的举办充满期许。

论坛组委会通过单位推荐、媒体评选、网络投票、专家推选的方式,评选出了2014年十大中原农产品安全守望人物,并同时评选出了11个最受老百姓信赖的中原农产品安全品牌和11个中原农产品安全示范基地。与会领导为获奖企业代表颁发了奖杯和荣誉证书。激动人心的颁奖环节将论坛推向高潮,获奖代表在大家的欢呼声及雷鸣般的掌声中登上了舞台。一双双兴奋而又闪亮的眼睛流露了他们的心声,所有的获奖代表都是他们学习的榜样,他们坚信,明年的表彰现场一定会出现他们的身影。

中原农产品安全联盟首任会长、雏鹰集团首席质量官侯五群在发言中代表联盟成员向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发出倡议:用好的心态做良心事,不挣亏心钱;做好产品升级,树立品牌意识。中原农产品生产加工优秀企业要建立共同的诚信体系,树立标杆,规范和带动产业发展,进而打造出更多农产品知名品牌。河南瑞阳集团董事长尚海涛、河南奈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永富等企业家也在发言中承诺:坚守良心良知,共同承担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神圣责任,携手构建农产品安全与发展的良好环境,一起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论坛的精彩演讲不时博得与会人员经久不息的掌声,让大家获益匪浅。他们表示,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件天大的事,作为涉农企业,今后要坚持行业自律,恪守职业道德和企业家责任,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

10月13日下午,参加论坛的嘉宾和企业代表到位于新郑市薛店镇观沟村的君源有机农场种植基地进行了实地参观,农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农场在生产种植过程中坚持“零污染、零残留、高标准、最安全”的基本标准,严格按照有机标准生产,不用化学农药、不用化肥、不用激素、不用除草剂。大家对农场的耕作模式、品质控制、现代物联网的应用等留下了深刻印象。

构建联盟,抱团发展

第二届中原农产品安全与发展高层论坛的举办,标志着中原农产品安全联盟的正式启动。

据论坛组委会负责人、农村农业农民杂志社总编辑杨秋意介绍,农产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维护农产品市场消费安全,使各大涉农企事业单位抱团发展,致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高品位中原品牌企业,推进涉农企业健康发展和品牌塑造,作为全国唯一一份“三农”期刊,农村农业农民杂志社决定联合广大涉农企业发起成立中原农产品安全联盟,共同树立农产品安全品牌形象,架起企业与政府、消费者之间的沟通桥梁。

论坛发表了“倡议各生产企业共同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约”,倡导全省农产品企业争做有良知、良心的企业,树立以质取胜、安全第一的理念,大力培育农产品品牌,用品牌保证人们对产品质量的信心,共同促进河南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论坛召开前,前来参加“中原农产品安全联盟筹备会”的河南省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主任班付国、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办公室主任崔敏等与河南瑞阳集团董事长尚海涛、雏鹰农牧副董事长侯五群、河南省万家中药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张志明、新郑市佳源农业种植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利军、民权九鼎葡萄酒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和平等省内优秀涉农企业负责人,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话题进行了深入全面的交流和探讨。

第7篇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构建;运行管理

众所周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在国际国内都备受关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标准的最为基本的准则,更是我国农业领域中开展推进各种农产品得以提升质量工作到一个点上的客观需要以及内在要求。迄今为止,我国相关部门已经提出了尽全力加速开展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这一工作的运行管理,并在此基础上,评估工作的开展其对于农业的发展具有不可忽略的现实理论指导作用。

1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体系构建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过程中,最必不可缺的就是其自身的体系以及相关平台。事实上,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在理论科学技术的研究、揭露其自身安全隐患危险所适用的科学规律以及增强其安全质量这门学科建立建设所不可或缺的资源集结合成系统,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这一监管体系的重要构造以及建设健全的内容。最近几年,为了大幅增强提升我国相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我国的相关部门农业部不仅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特设的专家委员会,还开展了关于评估结构在等级风险前的质量建设工作。

1.1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特设的专家委员会

根据相关法规法律的规定,我国早已于2007年的5月份便特设了这个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相关专家委员会,并在此之后,还先后将其进行调整、完善。除此之外,这一委员会还在民主的原则下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定了相关的法律章程。迄今为止,这一专家委员会所主要的任务有如下这些:制定提出一些有利于更为便利、安全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具有建设性意义的建议意见;在共同讨论之后制定定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这一工作的规划;主动地有针对性编写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相关章程等具有规范效益的文档文件;组织、主持一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国际国内相关专家的学术交流、沟通与合作等。值得一提的是,这一专家委员会的存在是被人们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开展的最高学术交流以及沟通咨询平台所熟知的,它肩负着帮助协调政府科学性地有针对地管理农产品以及维护其消费安全的核心使命。

1.2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相关体系结构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相关体系结构主要需要承担肩负的任务有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风险评估、风险检查测量以及风险交流沟通,而这些机构主要包括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专家结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适当实验室以及农产品作物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实验站等等级基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有关机构:这些机构的建立主要是根据于中国的农业科学研究院所制定确立的特定质量标准以及检测技术的相关研究所等,其主要的工作职能包括了申报评选相关风险评估的实验基地以及对其进行考核评分和指引教导其技术技能、策划组织有关农产品的质量风险评估及风险监测等工作。

2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的运行管理

如今,现在的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早已成为管理、制约相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以及科学技术的法律法规,更是国际世界中仲裁判断国际贸易纠纷的重要途径。为了我国能够促进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这一体系的运行管理更加便捷快速、高效高质量,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处理:

2.1努力健全完善相关风险评估这一体系

目前为止,我国在农业这一领域的构造大概为以我国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的研究所中心为领头羊,以各个地区的区域性实验室或者研究所为中心以及枝干的体系。即便如此,由于我国农业经营个体较为散落且生产水平较低等各方面的缺点,这一体系还需要加以完善。所以,相关的部门可以以各个农产品生产基地为着手点,以此为中心大规模地建立布局一些大规模、高标准的风险评估的监测地点,建立一个生产环境卫生、生产过程以及存储环节标准化、专业化等的专业化、高标准的风险评估体系。

2.2培育相关人才队伍,加强基础设施的相关建设

就目前来说,这一领域是比较年轻的,其自身的经验、成就以及质量等方面仍然是比较稚嫩的。也就是说,这一领域正在处于新生、起步的阶段,然而关于人才队伍的需要却远远不能得到满足,且相关的基础设施大都陈旧且落后,难以很好地协助研究的进程。因此,相关的教育部门等可以专门地针对地培育具有先进的科学知识、技术过硬的年轻人才队伍,组成由足够威信以及影响力的专家委员会;与此同时,国家部门应拨款捐助购买、更新相关的基础设施设备,相关的技术人员也应该不断地创新发展,促进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完备,装备上合适的、先进的、高效快捷的仪器,从而保证研究的顺利进行。

3结束语

自21世纪以来,我国人口在不断地快速增长的同时科学技术又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并也迅猛发展了起来。在这个过程中,我国发生了许多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了保障人们日常生活的安全以及国家的安稳运行,我国相关部门开始着手于大力构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相关体系并建立健全了许多高效的专家机构。到目前为止,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仍然在不断地运行管理,并将在当前及未来的农业领域大放异彩。

作者:贾林 单位:葫芦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参考文献】

[1]韩娟,卢林纲,秦玉昌.我国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研究和构建概况[J].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2016(04):1720-1724.

第8篇

论文论文摘要:技术性贸易壁垒(TBT)是世界各国调整贸易利益的重要手段,随着关税壁垒作用日益减弱,技术性贸易壁垒作为更隐蔽、更强大的壁垒,在当代国际经济贸易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本文通过分析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和我国农产品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

一、TBT概述

技术性贸易壁垒(简称TBT)由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三部分组成,是指一国政府或非政府机构以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类与动植物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以及保证食品安全与产品质量等为由采取的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限制措施或法规,在主观或客观上成为外国商品自由进入的障碍。WTO关于的TBT文件有两个,分别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于1995年1月1日WTO正式成立起开始执行。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

目前,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实行农业保护最主要、最有效的手段,已经直接使我国的农产品出口遭受巨大损失,其扩散效应造成的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计。与其他贸易限制措施不同,技术性贸易壁垒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隐蔽性,一旦出现,影响巨大,而且损失难以避免。那么我国农产品出口为什么容易遭遇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我们可以从国内各个方面进行分析。

1、中国农产品自身标准的落后性 中国农产品领域目前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检疫标准与国际标准和进口国标准还有差距,不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内在优势。而且中国标准体系混乱,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专业标准及企业标准,数目多而水平低下,使企业产品出口不畅。

2、中国农产品市场秩序没有理顺,农业管理体制落后 中国农产品流通市场的内部壁垒严重,全国统一的大市场没有形成局部领域的农产品市场秩序相当混乱,假冒伪劣产品对出口市场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此外,中国农产品生产管理和市场监管的力度不够,存在着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等问题,对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不够,流于形式。中国目前尚没有一部完备的食品安全立法。

三、利弊同行——TBT对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双重影响

1、负面影响

(1)使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量急剧下降。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产品出口占对外贸易的比重不断下降,受影响的农产品企业日益增加,造成的损失逐年加大,截止到2007年7月份,我国农产品出口出现负增长,出口额为88,5亿美元,同比下降0.77%,农产品出口总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下降到6%。

(2)加大了我国农产品的市场准入的难度。发达国家凭借其在科技和经济方面的优势,通过立法或其他手段对进口产品制定苛刻的技术法规或标准来限制农产品的进口,我国的农产品一时难以达到其要求而无法获得市场准入。并且这种情况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明显加剧。

2、正面影响

(1)提高国内农产品检测技术。TBT在给我国农产品带来负面效应的同时,也给我国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正面影响。过去长期以来,我国在农业生产上较多追求农产品数量增加,对农产品质量问题重视不够,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评价体系与国际标准不接轨,农业监测体系建设滞后,使得农产品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同时,由于国内检测技术及监督力量薄弱,许多质量问题未显露出来。这就促使我国农产品出口行业对现有农产品生产体系、管理体系进行反思。

(2)加大对农产品标准化、质量安全等的建设、管理和监督。我国沿海各省市率先加大了农产品标准化等的建设。例如广东省河源市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重视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广东湛江在建立湛江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督网络的同时,还注意做好养殖基地建设,抓好加工环节质量监控,防止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发生二次污染。

四、我国农产品出口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

第9篇

(一)研究背景

随着人口红利衰减、国际经济格局深刻调整等一系列内生与外生因素的作用下,中国的经济发展正进入“新常态”。农业生产的主要矛盾已由总量不足转向结构性矛盾,人们的消费需求也发生了本质性变化,更加关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2016 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不仅仅是2015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法的延续,也是专门针对农业发展问题所提出的战略性举措。政府希望在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加快深化农村改革中,理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全面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作为“三农”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希望能够找到新的农业发展路径,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四化”同步。

(二)研究目的

当前,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正由传统发展模式,正在向结构更合理的情形改变。我国是农业大国,由于部分地区经济的落后,大规模使用机械农具的现象还不是很普遍。在生产环节中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加工环节大量使用各种添加剂,牺牲一定的生态环境、透支未来。目前安徽省实行农业供给侧改革制度已经实行,本文通过数据,文字等形式分析政策的实施情况。

二、农业供给侧理论研究

(一)精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难题

在经济全面飞速发展的国际化市场下,着力牵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科技产品,从而收获更健康利润更低的农作物。对此,安徽省的“提品质”政策确实有助于提高大部分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但是针对于“去库存”?@一理念,文章认为当下安徽省的农业发展水平并不平均,仍存在某些生产环节较为恶劣的地区。其次,安徽省的政策中虽然中重视了结构改革,从多方面提高效率,但结合舒尔茨理论,文章认为传统农业已达到较为稳定的生产水平,现更需关注收益率偏低的问题。建议增大物质资本的质量,进而提高农民生产能力。

(二)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参与政策性粮食收储

《实施意见》注重突出安徽特色和问题导向,力求具体措施更加务实。推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体系建设,但与此同时文章认为,加大力度推进农村金融综合变革的举措应从“尊重农民自身意愿”出发,实行助推政策的第一步应是密切关注农民切实的需求意愿,单纯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及市场主体参与改革是具有一定局限性的。就像刘易斯理论中阐述的那样,农业发展应注重发扬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进而才能提升农民购买力,为工业部门经济增长推波助澜。

三、安徽省现有农业供给侧改革举措优劣势分析

2016年,安徽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实施意见》囊括六大部分31项具体内容,规定了120项重点任务的牵头以及责任单位,主张从发展新理念方向出发解决“三农”所遇难题,以农业现代化为契机,以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为方向标,着重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安徽省由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生态农业强省扎实进发。

(一)推敲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难题

在经济全面飞速发展的国际化市场下,高度理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无疑是突破农业发展问题,推动农业稳定快速发展的肯綮所在。对此,《实施意见》针对调结构、提品质、促融合、降成本、补短板几大方面,提供了诸多全面举措。具体分析如下。

1. 调结构

政策强调优化农业生产的品种结构,树立大食物、大农业理念。文章认为,该项举措旨在消除安徽省农业现存的结构性问题,要点较为突出,但仍存在加强某些细节的可能性。同时,在加强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基础上,是否可以抓牢原本产业结构的优势所在,推动产品的“国际化”。

2. 提品质

敢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在刘易斯理论中认为农民缺乏专业的知识,不能更有效率地使用高科技产品,从而收获更健康利润更低的农作物。对此,安徽省的“提品质”政策确实有助于提高大部分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

3. 补短板

大力弥补制约农业发展的薄弱环节,既要补农业基本建设之短,持续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又要补农业生态环境之短,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结合舒尔茨理论,文章认为传统农业已达到较为稳定的生产水平,现更需关注收益率偏低的问题。建议增大物质资本的质量,进而提高农民生产能力。

(二)优化农民生产环境相关政策

《实施意见》注重突出安徽特色和问题导向,力求具体措施更加务实。文章认为在新时期优化农民的生产环境,需着眼于农民本身,在合理适宜的基础上培养创新机制。并配以必要的正确绩效评价机制,保证农民劳动的可见性和公平性,进而有效提升农民生产积极性。

(三)转移支付挂钩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为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实施意见》提出,实现新型美好乡村建设需要由“以点为主”逐渐向“由点到面”的战略变革。文章认为,城市资源毕竟有限,一味采用城市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方法并非上策。而革新就业创业机制,引领劳动力向最需要,最适宜他们的产业方向流动不失为更好的选择。

四、安徽省现有改革政策实施问题

根据现有的数据:地区生产总值在2015年绝对数为22005.6亿元,比上年增长8.7%;2014年绝对数为20848.8亿元,比上年增长9.2%。其中,第一产业在2015年绝对数为2456.7亿元,比上年增长4.2%;2014年绝对数为2392.4亿元,比上年增长9.2%。粮食2015年产量为3538.1万吨,比上年增长3.6%;2014年产量为3415.8万吨,比上年增长4.2%。油菜籽2015年产量为126.3万吨,比上年增长-1.1%;2014年产量为125.5万吨,比上年增长-3.5%。油菜籽2015年产量为126.3万吨,比上年增长-1.1%;2014年产量为125.5万吨,比上年增长-3.5%。

目前,由于国内粮食生产结构分化欠佳,进口增长、库存积累、粮食收购政策加重政府财政负担,安徽省从2015年开始间歇地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如下问题。

(一)农业结构性矛盾突出

数据中2015年安徽省第一产业的增长率4.2%与第二产业的增长率8.5%比较发现,生活水平的要求逐渐提高。安徽省实施了“提品质,补短板”的改革,但农产品市场供求不匹配,结构性矛盾日益显著,农产品粗加工、深加工等发展滞后现象逐渐突出,现存产品水平难以满足城乡居民相关需求。

(二)成本与效益发展趋势不对等

数据中油菜籽,棉花等农作物产量增长率为负值,可以判断,虽然安徽省提出“降成本”的改革方式,但是伴随着安徽省城镇工业化进入中后期阶段,农业产业生产成本急剧攀升。省内农业生产效益日趋下降,陷入了投入增加,产量提升,而亏损扩大的怪圈,政策没能从根本上解决成本问题。

以上问题表明,在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安徽省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同时,政府出台政策需根据实情及时加以调整,保证政策举措能够高效推动省内农业产业优化升级,在保留原有优势的同时全方位宽领域促进农业稳步发展。

五、政策改进方向

(一)弱化省内农业结构性矛盾

分析安徽省农业发展现状我们也得知,农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仍是省内制约农业发展的重要阻碍。虽然前期政策中已经提及了针对“调结构”所进行的改革举措,但我们认为其地位并没有得到充分突出,同时更为细节的剖析也较为缺乏。制定切实可行的经济改革政策,首先要立足于结构矛盾,从优化机制上谋出路。机制调整需源自市场需求。安徽省在市场与商品的衔接,产品分类,质量以及品牌建设较为忽视,致使供给需求相对脱节。安徽省急需根据城乡居民的农产品消费需求进一步优化农产品生产结构,品类及产业构成,质量水平,农业内部物资循环机体以及农产品区域性构架。在严格保证粮食数量生产的同时扬长避短,抓好省内特色优势产品行业进步,进一步推动农产品产业结构越发适应市场供需特征。

(二)对等化农业产业成本与效益发展趋势

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发现“成本与效益”发展趋势不对等是安徽省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我们认为在革新“成本与效益”这一点上,单纯依靠安徽省已有政策中关于“去库存”、“降成本”类内容的推行是远远不够的,对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用以在给予农民机会的同时,真正有效地刺激农民投身到改造先辈的传统农业行动中去。培育知识型新农民,培育以家庭农场、产业聚合体、农民合作社等形式为主的新型经营主体,形成现代农业发展急需的新生主力军。促进整体体系发展,专注发展专业型农业、社会型服务组织,保证农业规模经营、精细管理。

(三)引导劳动力区域?g转移,拓展转移空间

虽然安徽省政府出台了“转移支付挂钩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但应广泛而有序地引领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广阔而适宜的生产空间,从而高效地缓解人口过度不适流动。因此提出如下建议,结合我省小农户加大市场的市场结构的情况,创新产业转移方式,提升产业转移层次。安徽省应当瞄准沿江先进产业,加快工业园区建设。选择有潜力的产业,制定特色产业集群配置规划,并灵活选择产业发展方式,在拉长长三角产业链的同时,扩大产业集群的集聚能量。同时,构筑全民创业体系、社会化服务业体系、现代物流体系和融资体系为返乡创业的进城务工人员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条件。

(四)专注市场拓展,立足培育优质品牌

第10篇

关键词:蔬菜安全生产,影响因素,质量管理,有效措施

 

蔬菜的安全质量是蔬菜总体质量的基础。生产质量安全的蔬菜以及对其质量的管理与控制就成为现代蔬菜生产中不可忽视的首要任务。

1.栽培管理技术对于蔬菜质量的影响

我国的蔬菜种类、品种多,而且蔬菜生产周期短,茬口复杂,为提高产量和防治病虫害,需要不断的施用肥料和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肥料施用是否科学和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施用是否安全是影响蔬菜质量的关键因素。

1.1在施肥技术上存在明显误区

大部分农民由于土壤肥料方面的知识贫乏,对土肥新技术的接触机会少,特别是在施肥上,很盲目,很不科学。这主要表现在:一是菜农不能科学的运用肥料品种,凭习惯施用,重化肥轻有机肥;二是对肥料施用不是适量而常常是过量施肥;三是施用方法选择不当,导致肥料利用率降低。施肥不合理,一方面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氮磷的流失会造成地表水的富营养化,地表水水质变劣;氮肥形成的硝态氮会造成地下水污染;另一方面,造成蔬菜品质下降。由于大量施用肥料,肥料中的有害成分会在土壤中积累,造成土壤的污染,受污染的土壤产出物又把有害物质转换到蔬菜中,影响了蔬菜产品质量。

1.2在蔬菜病虫害防治上用药不安全

通过近年来对我国主要蔬菜品种上的常用农药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显示,在蔬菜病虫害防治过程中,农民滥用农药的现象还非常普遍。在蔬菜生产过程中,菜农缺乏合理用药技术,在农药使用上还存在许多问题,影响了蔬菜质量:一是不良用药习惯,蔬菜生产过程中病虫防治过程中,高毒、高残留农药仍在使用。第二,用药量概念模糊,有病无病都打“保险药”,用量偏高,造成环境污染;第三,用药时机不准确,存在着盲目用药。在蔬菜生产过程中长期不合理、超剂量使用化学农药,使得害虫、病原菌产生抗药性,随着抗药性增强,迫使蔬菜生产者不断加大农药的用量,增加使用农药次数,且农药的使用浓度越来越大,同时高残留农药和剧毒农药的使用也越来越广泛,导致蔬菜产品中农药残留量越来越高。

1.3无公害综合防治技术尚未全面推广开

蔬菜的分散种植决定了对蔬菜病虫害防治基本上是一家一户分散进行,无公害蔬菜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蔬菜生产上难以全面推广。为有效地控制农业病虫害,减少农药污染,提高蔬菜质量,虽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也在推广应用诱虫板、性诱剂、频振式杀虫灯和高效的生物农药等绿色控害技术,但是,由于受生物农药价格高、见效慢等因素的影响,使其在蔬菜生产中推广不快。

1.4植物生长调节剂残留是影响蔬菜质量的隐形因素

近年来,植物生长调节剂残留问题已经非常突出,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管理规范和检测标准,尚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目前,在蔬菜种植中应用植物激素比较普遍。在进行黄瓜、番茄、西葫芦、茄子、青椒等果类蔬菜生产中,为了促进坐果,常使用各种保花保果的生长调节剂;为了促进果实成熟和提早上市,经常用激素催熟;有的在蔬菜贮存期间常使用保鲜剂,达到延长保鲜期的目的。滥用激素和保鲜剂,都会使蔬菜产品受到污染,降低其风味和品质。

2.加强我国蔬菜生产质量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2.1明确管理分工,形成管理合力

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涉及诸多环节,情况复杂,体系庞大,客观上需要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组织。发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机构各具特色,但有一个其共同的特点,就是都注重农业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实施的全过程管理,都有较为明确的管理主体及其分工,组织机构非常健全,并且职责分明、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因此,为便于进行安全蔬菜生产技术的推广,我国应在明确主管部门的基础上,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加强合作,形成管理合力,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得到落实。

2.2加强安全蔬菜生产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加强对已被认证的安全蔬菜产品产地环境的管理和保护。在一些本底生态环境条件好,当地政府支持力度大、群众发展安全农产品积极性高的地区,要积极引导开展安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对已经通过取得安全蔬菜产品认证的生产基地,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缓冲带或防护带,严防对产地的污染,确保蔬菜产地的环境质量。同时对适宜开展安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区域,积极创造条件,使其逐步转换成为安全蔬菜生产基地。以从产地环境切断有害物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途径,强化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理。发表论文。

2.3科学合理选择和使用农药

合理选用化学农药。当病虫害发生严重,使用物理、生物等防治措施不能控制时,化控仍是必要的措施,它具有速度快、效果好、省时省工等优点,尤其是在发生突发性病虫害时,使用效果更为明显,深受广大菜农欢迎。因此,在当前或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化学农药防控蔬菜病虫还不可能取消。关键在于根据蔬菜生长的不同发育阶段和品种,如何科学选择适宜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种类。在限量使用范围内施用,使蔬菜产品农药残留不超标,达到产品无公害。农药交替使用。农药交替使用的理论在国外早已提出,并有研究报道。发表论文。交替使用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不仅能减轻单种农药对环境的污染以及对非目标生物的影响,而且还可以避免在蔬菜产品中的残留。在现实生产中,菜农往往在使用某一种效果好的农药后,就不愿使用其它农药,在一年重复多次使用,甚至连续几年使用,这种现象在有机磷杀虫剂使用中更为明显。由于连续使用同一种(类)农药,造成病菌或害虫产生抗药性,导致防治效果下降,甚至无效。因此,采用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交替使用,一种农药在一个生产季节只使用1-2次,延缓病虫产生抗药性,从而降低农药使用量,降低农药残留。推广高效、低毒的替代农药品种和生物农药。菜农之所以愿意使用高毒农药,主要原因是这些农药相对价格低,对某些害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要全面禁止使用高毒农药,就要选用无论在防治效果上,还是在价格上都完全可以取代禁用的高毒农药品种。农药使用方法包括喷雾法、喷粉法、熏蒸法、灌根法等。一般在大田条件下,喷雾法靶标部位受药均匀且剂量大,防治效果好。但在蔬菜大棚内,一般情况下在秋冬季节,大棚相对密闭的情况下,应采用熏蒸法和喷粉法。在4月份后,随温度的升高,大棚通风量加大,施药应以喷雾法为主。对于防治地下害虫及土壤传播的病害应在蔬菜播种前,提早混使于土壤,或使用种子包衣方法。对于病虫害局部发生时,可用涂茎、灌根等局部用药,尽量减少大面积使用农药。肥料施用要按照蔬菜不同生育期平衡少量多次施肥。

2.4加强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菜农的素质和科技使用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蔬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发表论文。如果不尽快提高广大菜农的素质和科学生产的水平,再好的标准、规范和技术都无法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和保障蔬菜产品的质量安全也会落空。鼓励和支持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开展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广泛开展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指导,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广生态、安全的蔬菜生产技术和投入品,净化产地环境,强化源头控制,规范生产过程,加强生产档案管理,在生产环节改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

3.结语

生产实践表明:蔬菜产品质量是可控的,蔬菜质量与农民增收息息相关,提高蔬菜质量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渠道,保障蔬菜质量安全是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需要,也是建设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宋健浩,王富华.我国蔬菜质量安全问题与对策[J].广东农业科学,2006,(7).

[2]刘梅芳.我国蔬菜安全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6,(12).

第11篇

关键词:东北粮食主产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对策建议

近年来,随着化肥、农药的大量实施以及环境的恶化,农产品安全问题已经被提上国家战略的高度,成为优先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1]。农产品的安全是国家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是公共安全的主要部分之一。从农户的角度,研究东北粮食主产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态度和行为调查

2009年暑期对黑龙江省、吉林省和辽宁省共计36个行政村当地的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态度、行为等情况展开调查。调查样本共700份,回收629份,其中有效数为498份,调查问卷回收率达89.86%,有效率为79.17%,其中,黑龙江省193份,吉林省174份,辽宁省131份。调查对象为乡镇和行政村居民,统计回收的有效调查问卷中涉及农产品种植的共有467份,没有参与农产品种植的有31份,各省的调查情况见表1,调查内容涉及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知程度调查、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行为调查等的基本情况,调查方式主要是调查问卷的发放以及询问等。

(一)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情况调查

了解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程度,是分析农户行为的重要基础。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直接影响到农户进行农产品质量保护活动的自觉性、动性强弱,而农户自觉性和主动性又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问题。本研究从农产品优良新品种选择、农业生产技术服务、肥料实施、农药实施、灌溉技术等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通过汇总调查问卷所得的数据结果,并对统计数据加以分析,得出了以下的结果。

1.优良品种的使用情况的调查分析。优良品种的农作物推广对农业的生产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优质的种子不仅可以提高农作物产量,而且还可以改良农作物品质,其优良性主要表现在丰产性、抗病虫害、抗旱等方面,并且某些优良品种还可以提高复种指数,扩大种植区域, 有利于促进农业机械的应用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但是其价格水平一般相对较高。

根据调查,东北粮食主产区农户对农作物优良品种的选择情况是,农户“对优良品种非常了解”的占47.6%,这部分农户对于优质高产农作物品种,抗病虫害农作物品种,抗旱农作物品种等等都有着较为详细的了解;而对“优良品种比较了解”的农户占51.8%,这部分农户可能只对某一种或者几种优良品种比较了解;选择“对优良品种不太了解”的用户有30户,为0.06%,这部分农户并不以农业种植为主要经济来源,都表示对“优良品种的农作物”仅是听说过,但对具体的“优良品质”并不清楚。

调查问卷统计,东北粮食主产区农户选择农作物品种的主要依据是种子价格是否合理,其比例占36.7%,也就是说农户在选择新品种时首先考虑新品种的价格,只有农户接受得了的价格有利于品种推广应用;另外分别有23.8%的受访农户主要是看已经种植过该品种的其他农户的经验;18.9%的农户是根据自己多年的经验来选择新品种,这表明农户决定是否种植新品种农作物时凭借其他农户的种植收益情况和自己多年的经验。根据农户这一特点,种子公司和种子站可以向农户低价提供新品种,让其进行小面积试种,让农民能够亲眼看到新品种的种植情况和新特性。另外约8.6%的农户选购新品种是因为政府鼓励,5.3%的受访农户选购新品种是相信种子销售人员的介绍,4.5%的农户因为看到电视、报纸宣传才选购新品种,还有2.2%的受访农户表示自己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进行选择新品种的。这表明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户自主经营权的不断扩大,农户越来越通过自己判断来选购新品种,国家的干预和他人的建议只能作为选购农作物新品种的辅助工具。

2.农业技术服务的调查分析。农业技术服务也是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据调查问卷汇总,农业技术服务组织进行服务的形式主要有定期举行培训,发放宣传册子和生产资料,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由种植大户带动,技术员个别辅导等。其中,最受农户欢迎的是技术员的个别辅导,占33.7%,农户通过与技术指导员面对面交流,可以针对面临的具体问题,详细地咨询农业技术员,但这种形式成本比较高,要求农业技术组织投入大量的人力,同时要求技术员投入大量精力,在现阶段东北粮食主产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下,面对面的咨询这种方式还不能普及;发放宣传册子和生产资料是第二受欢迎的农业技术服务形式,占28.3%,这些资料可以保存下来,供农户随时翻阅;第三受欢迎的服务形式是种植大户的带动,占24.4%,种植大户一般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在邻里之间有着一定的影响力,并且种植大户十分注重农产品市场信息的流通和变化,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同时也愿意将新技术和市场信息情况传授给邻居,因此,大量农户希望通过种植大户的带动应用新生产技术进行生产;定期举行培训和电视、广播、报纸宣传等形式,虽然内容相对丰富,并且通过声音、图像、画面等比较形象的方式进行传授,但是由于培训班开课时间间隔比较长,举办目内容相对固定,不能满足农民广泛的技术需求,因此仅有8.5%和5.1%的农户选择这两种形式。

关于农户实际生产中选择农业技术服务方法的情况是,29.6%的农户选择到乡镇农技站咨询,27.5%的农户选择去村里或者邻村种植大户进行咨询,22.6%的农户选择有问题时打电话给技术员,这表明农户最希望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技术指导,随时与技术员进行交流和沟通,解决实际问题。

3.化肥、农药实施情况的调查分析。东北粮食主产区农村存在十分严重化肥、农药的过量施用现象,使耕地土壤、地下水污染严重。根据统计年鉴数据计算出单位耕地面积使用化肥量,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近三年平均水平分别为:61.62、93.12、80.49t/km2,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土壤和水体造成危害而设置的22.5t/km2的安全上限[2]。同时农药的使用量也越来越大。农户为了增加农作物产量,防治病虫害,有逐年加大农药使用量和使用品种的趋势。调查汇总,知道化肥过量施用会造成土壤板结成块,理化性状变劣从而导致肥力下降,其中还有48.5%的农户了解化肥过量施用,相当一部分化肥未被利用,就直接流入水体,导致水体中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数量增多,致使当地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91.6%的农户认为农药的大量使用,会致使相当一部分农药滞留在农产品中,从而对人们的身心造成很大伤害,其中还有76.8%的农户了解大量的使用农药,造成了有毒物质进入了水体、土壤及农产品中,造成了生态环境的污染并严重威胁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在调查农户中,没有人表示对化肥、农药的过量实施造成的后果不了解。因此可以看出东北粮食主产区农户对化肥、农药给当地造成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4.节水灌溉技术的实施情况的调查分析。东北粮食主产区是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春季干燥多风,夏秋季节雨热同期。当春旱发生时,往往河流干涸,加之近年来地下水资源严重超采,旱灾情况愈来愈严重,节水灌溉就显得十分重要。从东北粮食主产区农户对节水灌溉程度来看,67.3%的受访农户表示非常了解;29.3%的受访用户表示比较了解;只有17户表示对节水灌溉不了解,这部分农户主要来自未进行农产品种植的农户,他们表示知道节水灌溉技术,但对技术的具体内容不了解,主要原因是农户对节水灌溉不感兴趣,或农户文化素质和理解能力较低。 分析节水灌溉技术的设备支撑充分性时,73.7%的农户认为设备支撑不够充分。黑龙江省和吉林省农户认为积水灌溉技术的设备建设成本太高,渠道防渗、管道输水以及喷、微灌技术的建设需要资金农户所承受不起,政府的支农资金不能承担全部的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因此到目前为止,当地农村有仍有近1/5的村子仍采用土渠的方式进行灌溉。

(二)东北粮食主产区农户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的行为调查

1.农户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的意愿调查分析。农户的参与意愿反映了农户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的积极性。在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调查意愿程度的问题上,表示非常愿意和愿意参与的农户占87.7%;不愿意参与的农户占12.8%,其中大部分农户为小学及以下文化水平。由此可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还是得到广大农户的大力拥护的。

进一步调查农户愿意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的原因,其优先顺序:农作物单产高,收益好,占54.6%;节省劳动力,占43.2%;可以改善生活生产环境,占38.7%;节省时间便于从事其他劳动,占35.5%。不愿意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的农户原因排序为:抗逆品种、有机化肥价格高;节水灌溉成本高;并未种植农作物;熟悉原来品种的种植技术;习惯原有的生产方式等等。由此可见,农户愿意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关注点在于农产品收益的程度。

2.农户参与的决策类型调查分析。农户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的行为类型调查有助于我们解析农户的行为心理变化过程。汇总了调查问卷的数据情况,发现17.9%的农户是属于自主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行为类型,这部分农户认为自己比较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对自身生活水平得以改善的意义,主动地参与;59.4%的农户属于从众自愿参与,这部分农户一开始持有观望态度,发现自主参与的农户获得收益有所提高,因此也自愿参与,被动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的农户占22.6%,这部分农户认为自己是经别人劝说而被动从众参与的。

选择自愿进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的农户,其对于土地的依赖性较高,在土地种植上有着较强的洞察力和判断力。而被动参与的农户,其多为保守型农户,有着从众的心理,往往导致自身在生产生活中得到的收益也较主动的农户少。

二、影响东北粮食主产区农户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行为的因素分析

影响东北粮食主产区农户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行为的因素主要有外部政策环境因素和农户内部因素两个方面。

第一,外部政策环境因素。我国政府长期以来就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并且将食品安全提升到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2004年国务院安全发展中心成立了我国食品安全战略研究课题组,到目前为止,相继有150余位学者参与了该项课题研究[3],开展了大量关于中国食品安全战略的研究工作。农产品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条件,2006年4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顺利通过,2009年6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顺利通过,这表明作为国家优先解决的重点主题之一的农产品安全问题已经做到有法可依。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产品安全尤其是农产品质量有了很高的要求,不仅要求农产品营养丰富、品种优良,口感好,而且更加关注施用化肥量,农药残留量等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

第二,农户内部因素。本研究是以农户为调查的基本单位,因此受访的户主年龄、受教育程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程度、以往的生产经营习惯等是影响农户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保护行为的农户内部因素。本研究中调查对象为18-60岁劳动力,其中18-30岁的劳动力占14.32%,30-45岁,占56.4%,45-60岁的占29.28%;其教育程度为初、高中的超过65.5%,小学或者小学文化程度以下的占将近30%,还有大约4.5%的农户为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

从理论上说,农户年龄越大,其接受信息的能力就越差,旧的思想观念也可能比较顽固,因此比较保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认知程度也可能较低[4],并且如果年龄大到一定程度,农民受自身能力和精力的限制,更加不愿意接收新知识和新事物,因而其参与的意愿可能越低;相反年龄相对较年轻的农户,其思想相对来说比较开放,容易接收新知识,新事物,其判断力和观察力相对来说比较敏锐,其参与退耕意愿可能更高。

农户户主受教育程度与其家庭收入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农户受教育程度越高,接受新事物和新知识的速度就越快,其视野也更为开阔,其新知识的运用能力、创收能力也相对较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近年来已经被作为国家优先考虑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户主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更为关注,对其认知水平相对较高,其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行为更为理性。

户主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认知程度是农户进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保护行为决策的基础,户主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认知程度越高,通常农户参与的积极性和可能性越高。户主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认知与政府的宣传和农户的信息接受能力有关。

在以往生产经营情况上,户主一旦形成某种生产经营习惯,往往很难做出改变。户主的生产经营习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户家庭参与的决策类型。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往往分为农业生产经营和非农业生产经营两个部分,有的农户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农户对农业收入的依赖性很强,因此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就比较关注,其参与的可能性就比较大,相反,有的农户以非农业生产经营为主,其经济来源并不依靠农业生产,那么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关注程度自然会低,其参与的肯能行就不大。

三、对策建议

第一,关于农产品优良品种的培育。在东北粮食主产区农村区域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农户对农产品优良品种都非常了解或者比较了解,也希望购买优良品种进行种植,但是其种子价格水平较一般农作物种子高出大约15%-30%,某些品种甚至高达50%。这直接影响了农户的购买积极性。因此,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支农项目中,播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对优良品种的补助,以降低其价格水平,鼓励农户选购高产、优质、抗逆的新品种。

第二,关于农业技术服务推广模式。有当地政府出面在相邻几个村子里面设置农业科技示范户,有农业科技示范户对周围农户进行科技培训和指导。农业科技示范户户主必须是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思想相对开放,接受信息的能力,创新能力相对较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认知程度高。县、乡镇农技站技术人员必须定时对这些农业科技示范户进行培训,农忙前技术指导,以及田间实际指导,使这些农业科技示范户可以帮助周围农户解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遇见的问题,带动农户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

第三,关于化肥、农药实施。绝大部分农户意识到化肥、农药的过量实施,会造成生态环境的污染甚至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但是近年来,农药化肥的使用量却逐年增加,因此,国家政府一方面应该出台政策限制无机化肥和剧毒农药的生产,另一方面大力支持高效无公害生物肥料的研制以及精确施肥技术的研究,并同样对高效无公害生物肥料进行价格上的补助,鼓励农户进行购买。

第四,关于节水灌溉技术。在东北粮食主产区各个城市中设立一个专门的组织机构,专门用于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并在管理方法上进行改进。政府组织管理手段的创新一方面以法律手段作为管理方式的主体,另一方面要以宏观管理和直接管理为主。主要包括行政方法、法律方法和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等。对于目前东北粮食主产区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一些农户长期以来形成的陈旧思想和落后观念短期内难以适应和接受实行节水灌溉过程中一些基础工程建设投入较高可能带给他们的利益损失,这就要求配套运用以上方法。政府组织应该通过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转变农村居民的思想道德观念,增强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题的认识。

四、结论

本研究通过对东北粮食主产区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从统计情况来看,东北粮食主产区绝大部分农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有比较清楚的了解,并愿意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2)东北粮食主产区影响农户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的因素主要包括外部政策环境因素和农户内部因素两个方面。外部政策环境因素决定了大方向上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农户内部方面农户的年龄、受教育程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程度、以往的生产经营状况直接影响着农户的参与与否。(3)针对调查汇总在优良品种选择方面、农业技术服务方面、化肥、农药实施方面、节水灌溉方面出现的问题,本研究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1] 郭霞.基于农户生产技术选择的农业技术体系推广研究[C].中国博士论文集,2008.

[2] 高晓露.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J].当代法学,2009(3):52-56.

第12篇

吴军(2010)提出要让饭菜更香更安全,农产品及畜禽产品源头控制必须更紧更严。保障畜禽健康,达到产品安全关键在于源头控制。李中东和房德东(2010)指出要确立有效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控制体系,设定合理的控制范围,激励、诱导和规制生产主体,从源头上解决质量安全,但是监管起来存在难度。王生平和张坤(2010)指出,农产品生产领域是把好食品安全关的第一道关口,是农产品加工与消费的源头保障,必须确立全程监管的理念,牢牢抓住源头环节,把生产源头作为重中之重抓好管好,实现“事前预防”,而不做“事后诸葛”。崔皓和陈发兴(2010)指出,农业标准化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只有以农业标准化为基础指导农业生产,才能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要使农产品和工业品一样成为真正的标准化产品,从源头上才能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靳拥军(2010)指出,农业生产从源头到最终产品,都要以标准化为基础。从目前的研究可以看出,虽然国内的学者都已经意识到实现食品安全必须从源头治理开始,但是对于如何治理食品安全源头问题等方面的研究还比较少,尤其是从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角度研究食品安全问题。从这些研究中我们依然无法对中国的食品安全源头治理问题提出较为系统的解决框架。

二、相关理论基础

(一)食品链依照GB/T22000-2006/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中对食品链的定义:从初级生产直至消费的各环节和操作的顺序,涉及食品及其辅料的生产、加工、分销、贮存和处理。食品链中的组织包括:饲料生产者、初级生产者,以及食品生产制造者、运输和仓储经营者,零售分包商、餐饮服务与经营者(包括与其密切相关的其他组织,如设备、包装材料、清洁剂、添加剂和辅料的生产者),也包括相关服务提供者等。因此,食品链的源头主要是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环节。

(二)农产品及质量安全农产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明确界定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包括食用和非食用两个方面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大家常说的农产品,多指食用农产品,包括鲜活农产品及其直接加工品。[4]农产品质量安全:1996年FAO(联合国粮农组织)首次提出“质量安全”的概念,即不仅包括食物在数量上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更要在质量上做到要营养全面、安全卫生、无毒无害。

(三)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按照标准要求,对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进行全过程的规范和控制,它包括了产地环境标准化、农业投入品标准化、生产管理标准化和产品质量标准化。

(四)HACCP原理HACCP是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英文HazardAnalysisCr-iticalControlPoint)的简称。它作为一种科学的、系统的方法,应用在从初级生产至最终消费过程中,通过对特定危害及其控制措施进行确定和评价,从而确保食品的安全。HACCP在国际上被认为是控制由食品引起疾病的最经济的方法,并就此获得FAO/WHO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认同。它强调企业本身的作用,与一般传统的监督方法相比较,其重点在于预防而不是依赖于对最终产品的测试。HACCP体系由以下七个原理组成:原理1:进行危害分析。原理2:确定关键控制点(CCPs原理3:建立关键限值。原理4:建立关键控制点(CCPs)的监控系统。原理5:建立纠正措施,以便当监控表明某个特定关键控制点(CCP)失控时采用。原理6:建立验证程序,以确认HACCP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原理7:建立有关上述原理及其在应用中的所有程序和记录的文件系统。

三、应用HACCP原理设计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

(一)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1.种植业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见图1)2.畜禽业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见图2)3.渔业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见图3)

(二)应用HACCP原理设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生产模式(见图4)1.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分析与确定关键控制点依据表1对农产品生产的每个步骤进行危害分析,在进行危害分析时,考虑了下列因素:危害产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健康的严重性;危害存在的定量和(或)定性评价;相关微生物的存活或繁殖;农产品中产生的毒素、化学或物理因素的产生及其持久性以及导致上述因素的条件。再通过判断树———逻辑推理法的应用确定关键控制点(CCP)。2.农产品HACCP计划依据所确定的关键控制点制定HACCP计划(见表2)3.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根据HACCP计划,从质量安全的角度分别制定种植业、畜禽业、渔业的产地环境标准、农业投入品标准、生产管理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并按照标准对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进行全过程的规范和控制。同时结合农产品生产的特殊性,阐述农产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管理方法,根据我国农产品生产技术供给的具体情况,建立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体系,从而实现农产品安全,进而实现食品安全。(见图4)

四、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