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9 20:18:13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⑴早孕建卡率达90%
⑵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80%
⑶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⑷住院分娩率达100%
⑸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80%
⑹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⑺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⑻产前筛查率达80%
⑼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的监管力度。
五、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本镇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六、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村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镇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⑴早孕建卡率达90%
⑵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80%
⑶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⑷住院分娩率达100%
⑸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80%
⑹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⑺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⑻产前筛查率达80%
⑼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11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的监管力度。
五、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本镇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六、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村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镇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镇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早孕建卡率达85%
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5%
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住院分娩率达100%
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0%
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
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产前筛查率达80%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8%
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先天性白内障筛查率达95%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90%
妇科病检查率达60%
剖宫产率控制在50%以下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消除隐患,规范产科行为
按xx市产科管理质量的评估标准和市局文件精神,对于产科技术落后、技术水平低的接产单位实行重点管理,上述单位必须按资质范围提供服务,对超范围服务将给予批评教育,全局通报,取消资质,追究责任等措施,彻底解决历年来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二)提高防范产科风险意识
具备产科资质的单位,院领导要加强对产科的管理,除规范产科各项医疗行为外,必须增加医疗设备的投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努力降低产科风险。
(三)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任何一级医院不允许接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四)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区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09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基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五)确立区人民医院为我区新生儿抢救基地,实施抢救预案,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六)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追究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协会活动。
三、加强妇幼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持续和规范地发展
(一)深入落实市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发[200x]18号)精神,履行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职能,确保房屋设备到位,人员专职,制度建全,目标明确,工作到位,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二)继续加强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从硬件配置上予以支持,提升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区域影响力。
(三)加强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妇幼保健队伍服务能力。
(四)加强妇幼卫生政策研究,探索妇幼卫生事业长期发展的有效机制。
四、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针对不同人群,积极开展儿童肥胖控制、高血压干预、心理卫生、视力保护等项目。
五、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不断规范和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工作。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国家级、市级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化的优势。
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监管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药物流产
和中期引产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予以惩处。
(四)坚持执行b超和染色体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七、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八、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区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区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九、加强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监督管理
【关键词】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合并模式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7-4195-02
【Abstract】Objective: Study and analyses the benefits of combination model for family plan service and women and children service, in order to provide the knowledge to resources integration and establish the new system of family plan women and children service in the future. Methods: Analyses combined organization of Huoshan Family plan women and children service station’s cases in last twenty-three years. Results: The research proved the combined organization has complementary advantages, it makes the work of family plan women and children service more efficiently. Conclusion: The Combination by Family Plan Service Station and Women and Children Service Station could improves the resources organizing, technology, services and efficient. It exactly enhances the health level of women and children in our county.
【Key words】Family planning women and children service combination
1990年,我县争取并执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关于《加强中国基层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合作项目,县委政府根据项目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将县“计划生育指导站”与县“妇幼保健站”合并,成立了“霍山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总站”。通过计生服务站与妇幼保健站合并模式运行23年,回顾性评价该模式运行的成效与存在问题及对策和建议。
1合并背景
1.1合并前妇幼保健站情况
霍山县妇幼保健站成立于1979年,隶属县卫生局主管,主要业务是以上环、取环、人流、引产、男扎、女扎,对避孕节育规范服务和生殖健康内涵的理解相对滞后,对避孕节育等科普知识和宣传教育、培训、知情选择避孕方法的提供、针对育龄群众特殊情况的咨询和服务、多种避孕节育措施后的随访服务工作几乎没有开展。
1.2合并前计划生育服务站情况
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成立于1986年,隶属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由于服务站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资格,技术力量薄弱,精通业务的技术人员更缺,部分技术人员半路出家改行,尤其是乡镇技术人员是搞行政工作的,没有通过正规的医学教育和严格的医学训练,承担不了技术服务工作。虽然上级对计生有项目资金和设备支持,但无法利用现有的人才资源开展工作。长期以来,计划生育、卫生部门由于任务不同,服务功能和管理作用不同,虽然在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业务方面有交叉,各有优势,但为了部门利益,各自为政、各行其事[1]。面对的都是同一个服务对象,两站为了各自利益和事业的发展,经常发生“争饭吃”的现象,分歧很大,导致计生委和卫生局之间产生矛盾,关系紧张,很难协调,影响工作开展。
2 合并方法
存在着计划生育部门或是卫生系统都各有所长、互有优势,各自都不能单独满足广大育龄群众需求的现状,1990年,经上级部门同意,县委政府决定建立两站合一,一站服务的合并模式,整合资源和力量,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起一个新的以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服务体系和工作平台。
2.1积极做好合并思想动员工作
合并前县政府召开常务工作会议提出两站合并的决定后,在两个单位的职工中引发了不小的震动;由于合并将使每个职工面临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调整,一些职工心存疑惑,不赞成两单位合并,县领导及时做好两单位职工的思想工作,保证了两站的顺利合并。
2.2实行机构改革,理顺管理职能
合并单位名称定为“霍山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总站”,为副科级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县卫生局,实行站长负责制,岗位设置坚持“精简高效”、“一专多能”的原则,两站人员相互搭配,坚持按需设岗,进行合理配置,在职能相符、业务相同、不影响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工作的前提下,提出科学合理化的设置方案,通过调整和组合,设置宣传培训科(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科(药具管理),专门从事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生殖保健健康教育知识为内容的宣教以及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等相关工作。对医疗技术工作设门诊科,围绕计划生育、妇幼工作开展相关系列的技术服务工作。一切岗位和科室设置都采取以有利于工作、便于管理,能充分发挥功能作用为前提进行设置。配齐领导班子,并选择具有一定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中层干部,完善了管理体系。
3 合并后成效
3.1 计生系统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合并后,可利用原计划生育服务所医疗用房优势,改善了诊疗环境和服务流程,提升了计生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和水平。利用计划生育政策和信息管理上的优势,积极争取上级对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项目、资金、设备和技术培训上支持,极大促进了总站的全面发展。
3.2 卫生系统的技术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利用妇幼保健卫生技术和专业人才上的优势,保障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技术服务开展,同时积极拓展临床业务,促进了我站儿科门诊和产科的建设和进步。
3.3 提高了计划生育和孕产妇服务质量
合并后妇幼保健工作充分利用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计生和妇幼保健互相协调与配合,提高了综合服务能力,重点做好孕产妇、婴幼儿两系管理工作以及正常的妇幼保健业务,儿童体检、出生医学证明签章,高危孕妇登记筛查,婚前检查与指导,以及对基层督导工作。基层网络健全,表、帐、卡、册从上到下统一规范,并对出生医学证明和登记进行台帐规范管理。
3.4 各项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指标提升
两站合并之初,以计划生育四项手术为主要工作内容,经过20多年的不断发展,目前,每年有2500多对新婚夫妇自觉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检查2000对,每年有近2万人次的育龄妇女来我站就诊妇科病和生殖系统疾病,儿科每年门诊量2万人次,每年住院分娩1500多人,占全县总出生人口的2/3,年业务收入达到1400万元。
3.5 软硬件得到明显提升
合并后利用项目资金新建了业务楼,设置了内外妇儿门诊和手术室、产房和两个产科病区,配备了彩超、四维B超、X光机、乳腺钼钯机、X光机及一些先进的诊疗设备。人事管理、物资管理、财务管理、药品管理等均实行网络管理,电子处方、电子病历、自动收费均已实现。形成站、科、室三级管理结构,确立了以站班子为核心,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专业技术力量为重心的管理服务模式,技术人员和设备得到了充分利用和发挥,保证了计划生育手术及育龄产妇住院分娩的安全性,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健康。目前,在政府支持下,一所占地25亩,建筑面积26800m2,集妇女健康保健、儿童健康保健、围产期健康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为一体的新的霍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中。
3.6 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提高
合并后计生妇幼保健总站职称晋升可两条腿走路,计生人员可晋升计划生育专业职称,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参照卫生系统城市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条件予以晋升,保证了职工的福利待遇,提高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4 存在问题
两站合并23年来,在各级政府关心支持下,不断发展壮大,但一些问题也日益显现。
4.1主管体制的问题[2]
目前在某些管理环节一定程度上存在脱节性,由于市级妇幼主管部门在卫生部门,而县级主管部门是计生部门,按我国的行文关系,行文是要有隶属关系的,卫生行政部门不能向下级计生行政部门行文或安排部署工作,然而,现有的妇幼保健站承担一定的临床医疗工作,很多卫生的相关规定不能传达到我站。另外,计生工作是基本国策,上级部门大多重视抓计生工作,而妇幼工作相对薄弱。
4.2政府投入不足
计生妇幼保健站主要服务人群是是孕产妇、儿童、育龄妇女,政府投入资金主要是用于健康宣传及正常的计划生育手术和住院分娩补助费用,而对于妇女儿童的病理疾患无资金投入。妇科和儿科所从事的工作就是一个医疗过程,更是妇幼保健工作的高级阶段,是妇女儿童健康保健的大范畴,医疗是做好计生妇幼保健服务的一个非常重要平台,妇儿科技术力量更是做好保健工作的重要保证。因而,需要政府的大量投入。
4.3专业技术人才缺乏
目前基层计生妇幼保健站的主要功能还是公益性,报酬和待遇低以及专业发展受限,不能发挥个人能力,致使大中专医学院校毕业生主要是流向综合性医院,致使我站在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方面严重缺乏人才,对我站今后发展和服务能力提升造成制约性瓶颈。
5 体会
5.1 转变观念是取得工作突破的前提[3]
多年来,由于各级政府的重视,主动打破部门的局部利益,对计生妇幼保健总站建设和发展上给予政策支持,才使得我县计生妇幼事业得以持续向前发展。但我们还要继续解放思想,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大保健”观,全力开创我县妇女儿童健康保健新局面。
5.2找准市场定位是发展的根本
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体制下,关于计生妇幼保健站的市场定位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我们是单等国家补助完成国家计划生育指令性任务,还是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把计生妇幼保健站发展成综合性医院性质,我认为我站在发展中要找准自已的位置,立足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为本,坚持以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紧紧围绕“婚、孕、产、育、老”五期健康保健,开展延伸服务,不断拓展业务。
5.3抓住机遇是发展计生与妇幼保健事业的关健
全国妇幼健康工作会议指出妇幼保健和计生技术服务将整合资源,构建妇幼健康服务新体系,这给了我们政策上的保证,政府将加大对妇幼和计生服务的投入;加之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对妇幼健康服务数量、质量和服务资源形成新的挑战,出生人口、安全分娩、儿童医疗等服务需求将明显增加,我们将抓住机遇,积极争取项目和政策支持,加速县域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建设,加快人才培养力度,切实提高我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参考文献:
[1] 徐建风.与时俱进,推动计划生育妇幼事业蓬勃发展[J]中国计划生育杂志,2002,12(86):728-730
妇幼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础,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是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妇女儿童健康,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从源头和基础上提高我省居民健康水平。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XX行动,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XX行动的实施意见》(X府发〔2019〕20号)和《健康XX实施方案(2019-2030年)》(健康XX委发〔2019〕X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5‰及以下和5‰及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9.5‰及以下和6‰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及以下和12/10万及以下;产前筛查率分别达到70%及以上和80%及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及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及以上;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耳聋、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以上和90%以上;促进生殖健康,推进企业女职工和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其中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筛查覆盖率分别达到80%及以上和90%及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1.强化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推进全省县域内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全省各县(市、区)均设立县、乡、村三级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机构,加强对辖区内所有孕产妇建档、孕产期保健、妊娠风险评估、高危妊娠管理、危重症转诊等的集中管理工作。推动省、市、县三级加强区域内孕产期保健工作的全面掌握、督促指导和统筹管理。(省卫生健康委,委内:妇幼处)
2.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5项制度。加强孕产妇分级、分类、“五色”管理,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高危孕产妇专人专案管理。(省卫生健康委,委内:妇幼处)
3.强化危急重症救治。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建设,完善各级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网络建设,健全救治会诊、转诊等机制,提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孕产妇和新生儿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委内:妇幼处)
(二)实施健康儿童行动计划。
4.加强新生儿保健。规范开展新生儿访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对早产儿进行专案管理,推动开展早产儿袋鼠式护理,改善早产儿生存质量。推广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新生儿复苏、喉罩气道等适宜技术,提高新生儿保健工作水平。(省卫生健康委,委内:妇幼处)
5.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加强新生儿期和儿童期保健工作,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集中管理工作,规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儿童健康检查,为儿童提供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开展儿童预防接种。实施婴幼儿喂养策略,创新爱婴医院管理,将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到所有贫困县。引导儿童科学均衡饮食,加强体育锻炼,实现儿童肥胖综合预防和干预。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加强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委内:妇幼处、基层卫生处、疾控处、综合监督局)
6.推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结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均等化,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探索适宜农村儿童早期发展的服务内容和模式。加强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和规范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提高婴幼儿照护的可及性。(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委内:妇幼处、人口家庭处)
7.加强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加强高危儿童管理,规范高危儿童筛查、监测、干预、转诊及专案管理,提高高危儿识别与救治水平。以肺炎、腹泻、贫血、哮喘、龋齿、视力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等为重点,推广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适宜技术。继续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尽快实现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目标。(省卫生健康委,委内:妇幼处、疾控处、医政医管处)
(三)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程。
8.广泛开展一级预防。因人施策,统筹落实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筛查、增补叶酸、孕期保健等服务。落实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推动婚姻登记和婚前医学检查紧邻设置,推行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为拟生育家庭提供科学备孕及生育力评估指导、孕前优生服务,为生育困难的夫妇提供不孕不育诊治,指导科学备孕。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推动城乡居民全覆盖。(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妇儿工委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委内:妇幼处)
9.规范开展二级预防。广泛开展产前筛查,普及产前筛查适宜技术,规范应用高通量基因测序等技术,逐步实现怀孕妇女孕28周前在自愿情况下至少接受1次产前筛查。深入开展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对确诊的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出生缺陷病例,及时给予医学指导和建议。(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财政厅按职责负责,委内:妇幼处)
10.深入开展三级预防。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加强筛查阳性病例的随访、确诊、治疗和干预,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积极开展出生缺陷相关疾病救助,聚焦严重多发、可筛可治、技术成熟、预后良好、费用可控的出生缺陷重点病种,开展筛查、诊断、治疗和贫困救助全程服务试点。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康复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康复设施、人才队伍建设,健全衔接协作机制,不断提高康复保障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财政厅、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委内:妇幼处、医政医管处)
11.完善出生缺陷服务网络。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妇幼保健及妇女儿童专科医院为骨干,大中型综合医院为支撑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可及性。(省卫生健康委,委内:妇幼处)
(四)实施生殖健康促进工程。
12.维护女性生殖健康。做好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产后避孕服务,提高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可及性。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避免准备怀孕和孕期、哺乳期妇女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推动建设孕妇休息室、母婴室等设施。(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民政厅、省总工会、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委内:妇幼处、人口家庭处)
13.防治妇女常见疾病。以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为重点,逐步扩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覆盖面,推进城镇妇女、企业女职工“两癌”检查。以妇女常见病筛查为重点,结合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加强适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加强女性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心理健康咨询、指导。推进女性更年期保健工作,防治女性更年期疾病。(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委内:妇幼处)
(五)实施妇幼健康中医药融合工程。
14.深化妇幼健康中医药融合。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中医科室建设,提升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在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方法,开展中成药合理使用和培训。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扩大中医药在孕育调养、产后康复、儿童保健等方面应用。加强妇女儿童疾病诊疗中西医临床协作,提高疑难病、急危重症诊疗水平。(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负责,委内:妇幼处)
(六)实施妇幼健康能力提升工程。
15.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省、市、县三级均有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省发改委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委内:规划信息处、妇幼处)
16.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复评创建。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自身建设、自我管理和医疗保健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更好地履行妇幼公共卫生职能,不断提高医疗保健服务质量和水平。(省卫生健康委,委内:妇幼处)
17.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绩效考核,并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以绩效考核为抓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强化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促进妇幼保健机构高质量发展。(省卫生健康委,委内:医政医管处、妇幼处、)
18.试点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创新。在试点机构探索落实财政保障政策,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结合妇幼保健机构实际情况,完善薪酬分配政策,合理确定妇幼保健机构年绩效工资总量,落实妇幼保健机构在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医务人员薪酬达到合理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人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委内:妇幼处、体改处、人事处)
19.强化妇幼健康学科建设。加强妇幼健康临床学科建设和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以学科建设为抓手,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学术技术水平和内涵建设。(省卫生健康委,委内:妇幼处、科教处)
20.加强妇幼健康人才培养。加强儿科、产科、助产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增强岗位吸引力,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妇幼健康紧缺人才。利用专家驻县蹲点、基层人才专项培训、岗位培训、技能比武等多种形式,培养技术好、业务精的妇幼健康专门人才。(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委内:人事处、妇幼处、科教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建立完善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强化各地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责任,加强综合指导,精心组织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工作合力,集中各方力量推进妇幼健康促进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省卫生健康委、各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二)加强督导评估。
要建立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跟踪、督导机制,把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情况作为健康XX建设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省健康XX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各成员部门针对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综合评价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各地要组织做好本地区妇幼健康促进行动目标任务的督导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计划对工作既有指导作用,又有推动作用,搞好工作计划,是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1年妇幼保健工作计划,希望你们喜欢。
妇幼保健工作计划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⑴早孕建卡率达90%
⑵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80%
⑶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⑷住院分娩率达100%
⑸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80%
⑹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⑺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⑻产前筛查率达80%
⑼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11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的监管力度。
五、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本镇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六、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村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镇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镇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总之2021的妇幼工作工作量大,预期目标高,需要我们再总结16年工作的基础上巩固强项,改进弱项,我们相信通过各科室的共同努力,我院的妇幼保健工作一定能够达标。
妇幼保健工作计划为落实医院年度计划,我科下一步要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筛查流程,提高筛查质量,针对筛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作计划与重点安排如下:
1.加强领导,强化意识,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质量。
2.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产后2--4天进行听力筛查,保证筛查质量,做到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
3.继续建立健全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加强责任心,认真对待每一位听力筛查的新生儿,杜绝一切不良事故的发生。
5.因新生儿听力筛查需在安静睡眠状态下完成;
有时一个要反复多次的筛查,造成家长堆积,等待时间过长,致使家长们烦躁不安、容易发生争执,影响我们的正常工作。所以急需给我们增加人员,更新我们的仪器设备。
妇幼保健工作计划一、工作计划
(一)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通过增收节支等途径筹措资金,努力改善医疗保健业务用房紧缺的状况,以适应保健业务发展的需要,力争实现妇幼保健院的整体搬迁。
(二)大力引进人才,补充后备力量。
(三)加强妇科设施管理。
(四)提升新生儿监护水平。
(五)完成化验室检验设备的更新及增设
二、工作目标
(一)做好医院整体搬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继续开展妇幼保健和临床新技术、新项目。
(三)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
(四)提高妇幼卫生工作质量管理。
(五)改善医院内部环境。
(六)加强职工队伍建设。
三、具体要求
(一)临床医疗工作
1、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2、抓好三基三严培训和质量监控,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共2页,当前第1页1
3、落实消毒隔离措施,控制院内感染的发生。
(二)妇幼保健工作:
1、继续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婚检率。
2、加强两个系统管理,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3、巩固爱婴医院成果,提高母乳喂养率。
4、开展妇幼保健新业务。
(三)行政管理工作:
1、搞好医院文化建设。
2、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3、加强行风建设和医德教育。
(四)后勤保卫工作
1、加强后勤管理,保障后勤供应。
2、逐步改善医院环境。
3、加强医院污水、污物处理管理,防止环境污染。
4、加强安全管理,维护医院安全。
四、主要措施
(一)行政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因地制宜实施改革与创新,抓好两个效益,保持医院稳步发展。
2、加强院科两级管理,继续实行竞争上岗和全员聘任制。
3、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工作,使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4、发挥信息系统作用,搞好宣传报道和医疗保健信息管理。
5、加强群团组织工作,丰富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6、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二)业务管理
1、妇幼保健:认真抓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常规的贯彻落实,进一步重视孕产妇和儿童的全程保健管理,不断规范保健技术服务,提高保健服务质量。
加强对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巩固提高妇幼保健各项质量指标。
(1)保健科负责具体的业务技术指导工作,对各乡村卫生院、所的业务指导全年不少于4次。
(2)继续实行基层妇幼人员例会制度,以定期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布置各阶段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岗位工作。
(3)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基层妇幼人员进行2次以上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培训高危孕妇筛查与管理、体弱儿筛查与矫治以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第二季度对妇产科质量进行一次检查,对产科质量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第四季度对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基础情况进行一次抽样调查,以分析妇幼保健工作面临的困难与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
(5)努力扩展农村妇女病查治覆盖面,安排妇女病查治工作,按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开展妇女病查治,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
2、临床: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1)妇科:开展无痛人流、无痛分娩,同时充分利用薄层细胞自动涂片机、艾滋病初筛系统等设备,开展对宫劲癌及艾滋病预防等妇科疾病的防治,确保医疗安全。
(2)产科:加强孕期监护,完善孕产妇管理,特别是高危管理,减少围产儿死亡率。力争创建产科ICU,更好的发挥我院在全县孕产妇抢救治疗中的重要作用。
(3)化验室:按国家认证要求完成标准化实验室的改造,开展微量元素、电解质、细胞涂片、薄层细胞自动涂片机、艾滋病初筛系统等新型化验项目;
(4)辅助科室:加强与临床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提高辅助检测技术水平和质量。B超室开展乳腺超声检查;
(三)经济管理
1、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经济核算与分配办法。
2、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政府统一采购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3、搞好院科两级核算,控制医疗成本。
4、做好成本效益分析,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查。
(四)后勤保卫工作
1、加强后勤管理,全力保障后勤供应。
2、完成医院搬迁协调及准备工作,争取搬迁项目早日开工。
扶沟县妇幼保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在妇联、教育、计生等相关部门配合下,通过各级医疗保健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了发扬成绩,查找不足,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妇幼保健服务机构与人群
二、认真做好围产期保健工作,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三、扎实做好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儿童系统管理率,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四、积极做好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改善妇女整体健康状况,保护劳动力资源
五、继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杜绝计划生育手术死亡的发生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仍是妇幼保健重要内容。县妇幼保健院作为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单位,一直注
六、做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为全省实施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自1996年以来,我县一直是省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点。孕产妇死亡监测在全县实施,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在崔桥乡实施,出生缺陷监测在县医院和保健院实施。多年来县医院妇产科、小儿科、保健院保健科、崔桥卫生院防保站,始终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的工作作风,踏踏实实、甘干奉献,每季度向上级输送宝贵的科研资料,为全省制定切实可行的妇幼卫生工作方略,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七、实施生殖健康 /计划生育国际合作项目,促进我县妇幼卫生工作紧跟时展步伐
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在我县实施以来,极大地提升了全县妇幼保健工作服务能力。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的理念已深入人心。项目信息科学管理、青少年保健门诊及计划生育规范服务培训,以及项目县互访参观学习,使我们大开了眼界,把握住了妇幼卫生发展的时代脉搏。青少年保健门诊、孕妇学校、围产期保健、计划生育服务门诊的规范建立与正常运行,使我县妇幼卫生工作跟上了时展步伐,妇幼保健工作面貌一新,优质规范服务及各项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使我县妇女、儿童、男性及青少年受益非浅。
八、实施出生及出生缺陷监测项目,掌握个案信息,锻炼一批专业技术队伍,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信息质量
九、做好项目信息管理暨年报培训工作,为做好项目及常年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扶沟县是联合国人口基金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第六周期项目、淮河流域出生及出生缺陷监测项目、河南省妇幼卫生监测项目,进入9月份以来,国家、淮河流域、省、市相继举办了信息管理及年报培训,为了达到资源共享,综合利用相关信息,我们整合
各项目信息及年报内容,于9月27日至29日,举办了项目信息管理暨年报培训班。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保健单位、私立接生医院、计划生育服务站的防保站长、妇幼专职、网络直报及季年报人员40人,接受了培训。为做好项目及常年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十、加强妇幼保健建设,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提升妇幼保健及临床医务人员服务能力
妇幼保健的工作方针是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人的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县妇幼保健院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国家级督导契机,在年年增设孕妇学校、围产期保健门诊、青少年保健门诊、计划生育服务门诊、门诊手术室的基础上,新增新生儿重症室,并配备了相应的检验、辅助检查设备,扩大服务范围,完善空调、饮水机等服务设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保健需求。制作灯箱广告牌、张贴各种宣传标牌、宣传折页和宣传报架,营造亲情服务氛围,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借保健院医疗质量管理
年验收机会,加强医护质量、控制感染、急诊救护方面规范管理,病历书写体现良好医患沟通关系,突出知情选择人文关怀、优质服务理念,大大提升了保健院的临床综合服务能力,年创业务收入400万元,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十一、妇幼保健工作中面临的困难与建议
1、县、乡妇幼保健人员待遇过低,队伍难于稳定,影响工作质量
县、乡妇幼保健人员待遇都低于临床医务人员收入,新农合开展以来距离更加拉大,势必影响妇幼保健人员工作热情,借专业对口、执业需要调入临床,保健队伍难于稳定,培训知识无法进行,影响工作质量。应单列防保人员的工资,由卫生局统一拨付发放。
【摘要】妇幼卫生工作的开展是促进广大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增强民族素质的基础,妇幼保健服务的对象是占人口总数2/3的妇女儿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妇女儿童对保健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目前面临的困难很多。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管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笔者就现市场经济体制下对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如何管理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市场经济体制下;妇幼保健机构;管理;探讨
1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更新观念,建立市场经营意识,承认妇幼保健市场的客观存在,而且要认识到妇幼市场是很有前途的大市场。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首先领导者要解放思想、具有开拓精神,要有远见卓识,懂技术、会管理、工作踏实肯干,对内能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对外能开发领导层和搞好协调关系。其次领导者要有经营头脑,要善于掌握服务的供需矛盾,抓住需求,不断发展新项目,要注意扩大妇女保健在基层的服务功能。第三,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服务质量,争取最好的环境,以最佳的态度服务于市场。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开拓特需服务领域,创建等级妇幼保健院,开设温馨病房、家庭化产房、美容、健身、康复等服务项目。第四,主动地保证社会各层次的需求。通过一流的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来换取合理的收入,彻底改变过去那种上等上级拨款及指示,下等病人上门的服务模式,进一步适应当前经济改革的发展。
2 加强管理,强化政府职能,解决妇幼保健市场不完全性的问题
加强管理的目的在于提高妇幼保健机构的运转效益,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单位领导必须齐心协力、共同学习科学的管理知识,提高领导及广大职工思想素质及业务素质,通过医德医风教育,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以树立领导者的形象,取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妇幼保健市场经济活动在运行机制上还存在着不完全性,存在着不能单纯依靠市场机制进行调解的特点。这就需要强化政府的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发展规划、健全法制、质量监控、价格调整、筹措资金等方面的作用。如妇幼保健机构继续开展婚姻保健、婚前健康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孕产妇及婴儿保偿服务项目等,就必须在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的认可下开展。
3 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临床与保健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健康教育,开发妇幼保健服务市场
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举办各类学习班、开展妇幼保健知识竞赛、热线电话、咨询等向社会人群进行广泛的宣传,把妇幼保健知识普及到人民群众中去。通过健康教育,提高人们的自我保健意识,使保健的对象自愿增加对自身健康的投入。只有通过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市场才能迅速扩大,妇幼保健机构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4 扩大业务范围,拓宽服务项目,突出妇幼保健特色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本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以“母婴安康工程项目”为抓手,以妇幼卫生服务机构为平台,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队伍建设步伐,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妇幼保健保偿制度,从源头上控制两个死亡率升高的趋势,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优质的卫生保健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4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
(二)支持性指标: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产料、新生儿科全部达省定标准;
2、乡(镇)防保站合格率达100%,妇幼保健人员持证执业率达100%。
3、建立母婴急救绿色通道,危重孕产妇抢救及时率达95%以上;
4、托幼机构保教人员持证率达100%,儿童体检率达90%以上。
5、妇幼保健人员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基”考核合格率达100%。
6、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
7、贫困孕产妇获得经济援助的比例达100%。
8、孕产妇和婴幼儿的保健保偿覆盖率达95%以上,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
9、高危妊娠规范管理率达10%,妇女病普查率达90%以上。
10、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70%;
11、母婴安全健康教育覆盖率达100%。
三、实施时间
县“母婴安康工程”从开始实施,到2014年12月结束。
四、主要措施
(一)健全组织管理机制。
为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领导协调小组,并与各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卫生部门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并定期邀请省市领导小组进行技术指导。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县卫生局成立项目办公室,负责处理项目日常事务,并组织专家对各单位实施项目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处罚。
(二)完善部门协作机制。
1、财政部门要增加经费投入,确保18岁以上妇女卫生保健经费每年人均不低于2地,纳入财政年度管理。
2、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优生优育政策的宣传教育,使计生服务对象主动接受保健服务,及时提供孕情信息,督促孕妇参加孕产期保健服务,控制计划外生育。
3、教育部门要做好农村妇女扫盲工作,提高文化程序,要在学校开展健康教育,中学要开设生理卫生课,定期邀请妇幼工作人员开展青春期生理教育,并且要做好托幼机构入园体检及资格的审查工作。
4、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非法行医,非法接生的打击力度,办理婴儿户口登记时,严格查验《出生医学证明》。要抽调精干力量,随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严格执法,尤其对涉嫌犯罪的非法行医人员,非法接生人员要从重从快从严处理,净化医疗卫生市场。
5、广电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母婴保健法》,宣传妇幼保健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味,努力形成全民发动,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态势。
6、民政部门要建立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档案,对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家庭孕产妇住院分娩,符合农村医疗救助条件的给予奖励,协助做好妇幼保健教育工作。
(三)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
加强县妇幼保健所建设,发挥好技术指导中心的作用。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专职人员,乡镇卫生院专职妇幼保健人员不少于2人,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女村医负责妇幼保健工作。加快建立妇幼卫生计算机管理网络,提高妇幼统计资料的及时性、准确性,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规范基层产科建设和管理。
县卫生局对区域内现有妇产科资源配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提出合理的资源整合方案,对不具备条件的接产单位要坚决进行合并或取缔,全面提高基层妇产科建设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卫生主管部门要重新对开展剖宫产手术的乡镇卫生院进行验收审批,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的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严禁开展母婴技术服务或超范围服务,努力把剖宫产率控制在规定范围。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接生,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合格证》的单位,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查处母婴保健违法行为,净化母婴保健服务市场,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
(五)建立母婴急救绿色通道。
建立县级母婴急救中心,急救中心设在县人民医院,母婴急救电话为120。急救中心要保证急救药品、器械、车辆等到位,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保证抢救及。时迅速,提高成功率。
(六)加强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
对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助产人员,乡村医生分级分类进行培训,培训的重点是高危产妇筛查管理和要求、新生儿心肺复苏、产后出血防治、妊高症防治、出生低体重儿及早产儿防治和护理、体弱儿筛查及管理,通过培训提高基层人员对高危妊娠的识别、处理能力和产科急救能力,确保对高危孕妇、高危儿做出及时正确的救治。
(七)提高妇幼保健两个系统管理率。
妇幼保健保偿制度是落实两个系统保健管理的有效措施,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主要内容。要将孕产妇住院分娩和两个系统管理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建立妇幼保健保偿制度,提高孕产妇和儿童的管理率及保健质量,减少高危妊娠和体弱儿的发生。
(八)深入开展健康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加大公益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孕妇学校”、“家庭学校”等,广泛宣传妇幼保健服务的好处及意义,提高广大群众对孕期保健、儿童保健得要性的认识,让更多妇女儿童主动接受妇幼保健服务。
五、经费保障
县财政根据《省妇幼卫生规划目标管理方案》,提案18岁以上妇女卫生保健经费年人均不低于2元标准落实财政补助。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县财政投入由县项目办统筹管理使用,主要用于规范化妇产科建设、业务培训、设备装备、建立急救通道、扶贫救助、健康教育、计算机硬件建设等。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是直属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共卫生专业的医疗机构,按照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沪编〔2013〕440号)文件,本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妇幼保健工作指导、质量控制、业务培训、信息管理、科学研究和妇幼保健示范服务等职能。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编制内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孕产保健医师 6名
2、妇女保健医师 4名
3、儿童保健医师 5名
4、护师 1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孕产保健医师岗位:
(一)主要职责:
(1)参与孕产保健条线管理工作,包括产科质量管理(如:产前诊断(筛查)、妊娠风险管理、危重孕产妇管理等)与孕产妇保健管理,并协助开展全市质控督导与评估工作。
(2)收集孕产保健相关监测数据与相关资料,定期进行整理汇总,协助完成相关工作的数据分析和调研报告撰写。
(3)协助筹备、组织、实施业务相关培训与健康教育工作,做好总结和资料归档等。
(4)参与孕产保健示范门诊相关工作。
(5)参与本领域相关项目与课题的申报与实施。
(二)应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妇产科、妇幼保健、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熟悉妇幼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妇幼保健相关领域,具有妇产科临床基础及孕产保健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良好的人际沟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4)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妇女保健医师岗位:
(一)主要职责:
(1)参与妇女保健条线管理工作,如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孕前保健、更年期保健、妇科管理等,并协助开展全市质控督导与评估工作。
(2)收集妇女保健相关监测数据与相关资料,定期进行整理汇总,协助完成相关工作的数据分析和调研报告撰写。
(3)协助筹备、组织、实施业务相关培训与健康教育工作,做好总结和资料归档等。
(4)参与妇女保健示范门诊相关工作。
(5)参与本领域相关项目与课题的申报与实施。
(二)应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妇产科、妇幼保健、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备妇幼保健相关专业知识,了解本领域情况以及妇幼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妇产科临床基础及妇女保健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良好的人际沟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4)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儿童保健医师岗位:
(一)主要职责:
(1)参与儿童保健条线管理工作,包括儿科质量管理(如:危重新生儿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出生缺陷儿童管理、特殊儿童健康管理)与儿童保健管理(如:托幼和散居儿童管理等),并协助开展全市质控督导与评估工作。
(2)收集儿童保健相关监测数据与相关资料,定期进行整理汇总,协助完成相关工作的数据分析和调研报告撰写。
(3)协助筹备、组织、实施业务相关培训与健康教育工作,做好总结和资料归档等。
(4)参与儿童保健示范门诊相关工作。
(5)参与本领域相关项目与课题的申报与实施。
(二)应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儿科临床或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能承担儿童保健管理和调查研究工作,有儿童保健相关门诊工作经验,具有听力、视力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良好的人际沟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4)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护师岗位:
(一)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示范门诊护理业务及行政管理工作,做好母乳喂养门诊的咨询指导。
(2)负责全市孕妇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包括师资培训、示范点创建等。
(3)参与重点学科及项目课题中的健康教育工作。
(4)负责开展护理科研工作及推广护理新技术。
(二)应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学相关专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具备护师执业证书,主管护师职称,妇产科临床及新生儿护理工作经验达10年以上,并能承担护理行政、教学管理工作,具有三级医疗机构从事母乳喂养门诊指导与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文笔良好,独立工作能力强,良好的人际沟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能熟练阅读英文文献,有承担过科研项目及撰写专著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根据市人社局相关规定,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有效期内), 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22日。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电子版应聘材料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名称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2月22日。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人事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中心回复的考试通知。
(三)笔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笔试人员。通用型岗位必须参加2017年度事业单位统一考试。笔试由单位组织或委托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等有关单位或部门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根据笔试与面试的总测评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进入体检。根据招聘职数,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参加中心组织的体检。
(六)考察
由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再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许老师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32576339
在幼儿园选择一间30m2左右的、光线较暗的、有电源的房间作为检查室,各班儿童集中检查。用国际标准视力表、聚光手电筒和视网膜检镜进行视力、立体视觉、眼位、眼球运动、瞳孔对光反射、瞳孔红光反射、屈光间质、屈光状态的检查,筛查方法及诊断参照《儿童眼病筛查》进行。筛查异常者发复查通知书,由幼儿园保健医生通知监护人携复查通知单带孩子到市级中心儿童眼科复查。
1统计学方法
资料来源于各区(县)妇幼保健中心的筛查日志和门诊日志,用Pems3.1统计软件包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采用卡方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各保健中心筛查数据表
通过培训,各区(县)妇幼保健中心按照统一标准,开展规范的、专业化的幼儿园学前儿童眼病筛查工作。3年来,市属14个区(县)中有9个区(县)妇幼保健中心在市级中心的技术指导下参与了学前儿童眼病筛查工作,共筛查217184名学前儿童,筛查总异常率为8.69%(18876/217184)。9个区(县)妇幼保健中心中有5个中心开设了眼保健门诊,开设眼保健门诊的区(县)妇幼保健中心筛查异常率为11.79%(9538/80924),与市级中心的筛查异常率(11.99%,4886/40753)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1.0682,P=0.3013)。另外4个尚未开设眼保健门诊的区(县)妇幼保健中心筛查异常率为7.80%(7452/95507),与市级中心的筛查异常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608.0234,P=0.0000)。有眼保健门诊的区(县)妇幼保健中心与没有门诊的中心筛查异常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798.8931,P=0.000)。
2.2复查情况
筛查异常者由幼儿园保健医生通知监护人携复查通知单带孩子到市级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眼科复查,3年中共11462名儿童到市级中心复查,复查率逐年增加。其中2009年为35.62%(1552/4357),2010年为58.79%(3583/6094),2011年为75.10%(6327/8425),总复查率为60.72%(11462/18876)。
3讨论
定期进行眼病筛查、培训基层儿童眼保健人员、儿童眼病防治知识的卫生宣教是儿童眼保健的基本方式,其中眼病筛查是眼保健的基础。由于儿童的生长、发育特点,不同年龄段儿童眼病筛查有不同的内容和方式,分为新生儿眼病筛查、婴幼儿眼病筛查、学前儿童眼病筛查,每个年龄段筛查出的眼病种类不同〔2〕。我国《托幼机构管理条例》和《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中均有规定:托儿所、幼儿园要为在园儿童提供五官保健服务,其中明确规定要为儿童进行弱视、屈光不正筛查。这就要求儿童保健工作者要提高眼保健的技术含量,为儿童进行客观的眼病筛查,才能提高筛查工作的有效性,保障眼保健工作的质量。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现有的一些基层保健机构和幼儿园开展的在园儿童眼保健工作仅仅为了应付年终检查和考核,不重视异常儿童的复查和随访管理,筛查工作流于形式。而且很多机构仅为儿童提供主观的视力检查,往往使一些有眼病的儿童被忽略,儿童眼部疾患的漏诊情况不时出现。多年来的小儿眼科临床研究显示:与屈光不正有关的弱视在各类型弱视中居首位〔3〕,只做主观的视力检查则会使一些屈光参差的儿童漏诊。由于儿童弱视治疗的时效性,提高学前儿童眼保健工作的质量尤为重要,单纯的主观视力检查或者只进行筛查而不进行复查和矫治的眼保健工作基本没有意义。视力正常的儿童中也有一部分存在屈光不正的问题,尤其是散光眼。一项正常视力儿童屈光状态调查发现:散光眼所占比例为53.78%,其中轻度散光占44.54%,显著散光占9.24%〔4〕。儿童散光眼除了容易诱发近视状态及日后的近视化外,还包括为克服散光引起的视觉缺陷而导致一些特征性的用眼习惯,如歪头斜眼看电视、低头眼上翻等视觉行为。因此,视力正常不能单纯的理解为“正常眼”,对这部分孩子视力和屈光状态的变化以及对视功能发育的影响需要进行长期的随访。
新时期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是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其中保健与临床相结合是这一方针的基础,其目的是提高妇幼保健工作质量;面向基层、面向群体体现了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它是必须坚持、不能偏离的妇幼卫生保健的工作原则。据此,2009年昆明市妇幼保健院建立市级儿童眼病筛查中心,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儿童眼病筛查和眼保健知识培训和宣教,加大儿童眼病筛查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提高家长对儿童眼病筛查的认知程度,使筛查异常儿童的总体复查率从2009年的35.62%逐年提高至75.10%。科普宣传、健康教育是保健工作最基本的手段,它虽然不能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应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围绕儿童眼保健需求,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取得明显成效。2009年只有石林和五华两个县(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在市级中心眼科专家的技术指导下开展了规范的儿童眼病筛查、复查、矫治和视力康复工作,经过3年的建设和发展,迄今为止共有9个区(县)中心开始了儿童眼病筛查,其中5个区(县)中心开设了儿童眼保健门诊。有的区(县)妇幼保健中心在市级中心指导下,已经能够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临床科研工作,并获得了2012年度昆明市科技进步三等奖。统计资料显示,开设儿童眼保健门诊的区(县)中心筛查异常率与市级中心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1.0682,P=0.3013),没有开设门诊的区(县)中心与开设眼保健门诊的区(县)中心筛查异常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798.8931,P=0.000)。
妇女儿童占我国总人口三分之二,妇女儿童健康是民族兴盛的基础,妇幼卫生水平的提高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发展妇幼保健事业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对于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妇幼卫生工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提高妇幼卫生服务的能力,强化保障措施,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主要指标持续下降。但是,妇幼卫生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对妇幼卫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投入不足等情况普遍存在,妇幼卫生服务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还不相适应,城乡、区域间发展存在明显差距,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性质和机构的功能定位亟待进一步明确。为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全面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工作目标
1.妇幼卫生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切实把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和城市社区,积极推动城乡、区域妇幼卫生工作协调发展;完善服务体系,健全保障制度,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卫生服务。
2.妇幼卫生工作目标。继续落实《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要求的各项任务,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0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妇幼卫生工作目标。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到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降至40/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17‰;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殖健康需求,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建立适合流动人口的妇幼保健服务模式;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等妇幼卫生指标差距。
二、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3.坚持妇幼保健机构公益性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要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合理布局,分为省、市(地)、县三级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区域应有一个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原则上不得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各地可根据人口、行政区划、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妇幼保健机构布局。坚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公益性质,不得以各种形式改变妇幼保健机构所有权性质,保持妇幼保健机构的稳定。设区的市(地)级和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变动应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意见。
4.明确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的功能定位。要健全以乡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妇幼保健专业机构为核心,大中型综合医疗机构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技术补充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妇幼保健机构应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发展方向,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依法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女儿童常见病筛查、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适当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在执业范围、内部科室设置、人员安排、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必须符合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职责要求,突出母婴保健服务功能,避免向综合医院模式发展。上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对下级机构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服务管理等。同时,充分利用综合医疗机构妇产科、儿科和其他相关科室的技术力量为辖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
农村妇幼卫生工作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妇幼卫生的主要指标和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各地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按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要求,将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村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切实发挥三级网的“龙头”作用;乡(镇)、村卫生机构作为农村妇幼卫生工作的基础和主要力量,要承担起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生殖健康相关服务以及妇幼卫生基础信息收集等职责,村卫生机构要有乡村医生负责妇幼卫生工作。继续组织城市妇幼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指导和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高校毕业生和城市医务人员到农村从事妇幼卫生服务。
城市妇幼卫生工作要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基本妇幼卫生服务。把适宜社区开展的妇幼卫生工作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为社区居民以及流动人口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妇幼卫生服务。
5.落实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财政补助政策。要按照《母婴保健法》及《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发展母婴保健事业提供必要的经济、技术和物质条件支持,并对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给予特殊支持,由县级以上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母婴保健专项资金。要将妇幼卫生作为重要的公共卫生事业,增加专项投入,保证妇幼卫生工作的必要经费。要结合妇幼保健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维护其公共卫生性质,保障妇幼保健机构的经费补助。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17号)的规定,对妇幼保健机构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和单位上缴的预算外资金统筹安排。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公务和业务经费补助,按标准定额和公共卫生事业机构承担工作任务情况核定。标准定额采用符合区域卫生规划要求的编制内人员补助定额和按服务人口、服务面积、疾病流行状况及机构职责等确定的综合补助定额。设备购置、修缮等必要的发展建设支出根据需要合理安排。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制定乡、村两级卫生人员的工作补助标准,切实落实妇幼保健人员待遇。
6.加强妇幼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加强妇幼卫生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要根据人才培养需要组织医学生到妇幼保健机构见习或实习,将妇幼卫生专业内容纳入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工作。要在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中加强妇幼卫生知识与技能培训。要鼓励妇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术活动和继续教育,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岗位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技能。要加强妇幼保健管理人员的培养,鼓励管理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通过管理人员培训班等形式提高管理者素质,不断提高妇幼卫生管理水平。
7.健全母婴保健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加强妇幼卫生监督管理。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完善母婴保健法律法规体系,将母婴保健工作纳入卫生执法监督,提高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要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加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查处非法接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行为。要加强母婴保健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为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着力解决严重威胁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问题
8.积极推进住院分娩和贫困救助,降低孕产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要建立促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长效机制,争取三至五年基本解决农村妇女住院分娩问题。要逐步健全妇幼卫生的专项救助制度,加大对贫困孕产妇和儿童的医疗救助力度,实现救助与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衔接。
9.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继续贯彻实施《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2010年)》。重点加强一级预防措施,加大婚前医学检查的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婚检服务新模式,做好以人为本的婚前保健和孕前保健服务,强化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积极推动二、三级预防措施,努力扩大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覆盖面。要按照《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规范技术服务,提高诊断水平;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完善筛查网络,做好阳性病例的追踪、随访和治疗。要使出生缺陷的预防、诊断、治疗及康复得到全面发展,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四、积极探索妇幼卫生服务内涵,不断满足妇女儿童健康需求
10.针对妇女儿童不同时期生理特点,开展系统卫生保健服务。要在现有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服务的基础上,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眼、耳、口腔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妇女保健等工作。要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纳入妇幼卫生的常规工作,提高防治水平。要积极开展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宫颈癌、乳腺病等常见妇科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11.建立健全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开展以人为本的健康管理。要加强对妇幼卫生信息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各级妇幼卫生信息网络。要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作用,为科学评价妇幼卫生事业、制定妇幼卫生政策提供依据。要建立妇女儿童健康信息库,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评估健康状况,制定干预措施。
五、加强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