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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评估报告

时间:2022-04-01 08:44:28

建设项目评估报告

第1篇

县环保局:

监利明力房地产有限公司镕金广场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现已获立项批准(备案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规划许可证、项目规划设计平面布局详图,符合环保评估条件。

镕金广场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9721㎡、总建筑面积60978㎡、(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9427㎡、底层商业建筑面积1120㎡、会所建筑面积430㎡)。规划占地面积5543㎡、架空层面积8220㎡、容积率2.05、建筑密度18.1﹪、绿地率36.7﹪、居住516套、居住总人数1651人、机动车停车位104辆、停车率20﹪。

镕金广场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拟建11—16层小高层9栋,工程造价约4950万元,建设期二年。开工日期为20xx年8月30日,竣工日期为20xx年8月30日,特向贵局申请环保评估。

第2篇

一、评估范围及责任主体

全县各类建设项目涉及土地征收或者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的,在建设用地报批前必须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未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一律不得上报建设用地审批。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建设项目所在镇政府(管委会)负责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建设项目涉及多个镇政府(管委会)的,由所涉及的镇政府(管委会)分别进行本辖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建设项目所在镇政府(管委会)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全程跟踪征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组织实施过程并进行指导。各镇政府(管委会)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由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并作出明确的备案意见。

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征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备案意见,对评估决定实施的项目及时开展建设用地报批。

二、评估内容

土地征收或者农用地转用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一)拟实施土地征收或者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二)土地征收或者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如: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宣传是否到位,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和安置情况能否落实等。

(三)实施土地征收或者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是否会引起被征地农民、周边居民及相关权利人的严重不满。

(四)是否因实施土地征收或者农用地转用,可能引发激烈冲突、群体性上访等不稳定事件。

(五)实施土地征收或者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的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对策和预案措施。

三、评估程序

建设项目所在镇政府(管委会)在申报土地征收或农用地转用前,应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科学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启动风险评估程序,在广泛征求社情民意、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土地征收或者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进行科学预测分析和论证研究,制定相应的防范、应急预案,形成专项评估报告,作出总体评估结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评估报告报送县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对评估结论作出实施决定的项目,申报用地单位应将专项评估报告、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审查意见作为申报土地征收、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的必备材料,一并提交国土资源部门。

对已经评估并付诸实施的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项目,所在地政府要坚持全程跟踪并做好后续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或新生的矛盾和问题,完善相应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四、评估报告

土地征收或者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项报告的评估结论应明确作出实施、暂缓实施、暂不实施的决定。对评估中存在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及可能的,评估结论应明确暂不办理或暂缓办理:1、绝大多数群众不赞成、不支持;2、已经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并且没有息访;3、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矛盾没有解决;4、可能引发恶性事件;5、可能引发群访、集访、大规模或者恶性事件的其他情况。

五、相关要求

(一)各镇(区)应全面建立和落实征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每年年终应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具体考核按《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办法》执行。

(二)各镇(区)在开展征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时,要提前介入、并联运行、提高效率,不能因为风险评估影响征地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各类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及时、顺利建设。为简化手续,征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可以在项目立项前,与拆迁等其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同时开展。

第3篇

关键词:医院项目;节能评估;节能审查

Abstract: Through the practice of the West China Hospital construction and upgrading projects in recent years, the article discusses energy assessment management, and hospital building energy assessment precautions from aspects of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energy assessment category management, energy assessment analysis report preparation and approval process, for peer reference.

Keywords: Hospital project; Energy assessment; Energy review

doi:10.3969/j.issn.1671-9174.2014.11.006

近几年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先后完成了3个新建工程(建筑面积约1100000m2),3个改建装修工程(建筑面积约50000m2)的节能评估及审查备案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取得了较好的节能效果。

一、节能评估的定义

医院建筑节能评估是根据国家现行节能法规和标准,评价医院新建或改建项目能源利用的合理性、节能措施的可行性、工艺技术的先进性,以及是否符合国家和医疗行业的节能设计标准与规范。评估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行改进,以达到节约医院能源消耗、加快建设节约型医院的目标,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二、节能评估分类管理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分三类进行节能评估及审批管理。

第一类,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第二类,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第三类,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以下,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千瓦时以下,或年石油消费量500吨以下,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立方米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同时,还要求建设单位应选择或委托有资质能力的咨询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表),而项目节能登记表可由医院(建设单位)自行填写。

三、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流程

一般来说,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流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选择评估方法、节能评估、形成评估结论、编制节能评估文件、组织专家审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评估文件进行修改完善等。

在前期准备期间收集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用能方面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医院基本情况,如医院名称、性质、地址、邮编、法人代表、联系人等;医院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如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性质、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工艺方案、总平面布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进度计划,改、扩建项目原项目的基本情况,改、扩建项目的评估范围等;医院建设项目用能情况,如项目主要用能系统与设备的选择,所采用的节能技术和节能方案的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及能源使用情况,特别是医院改、扩建项目中原用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应具体描述;医院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气候区以及其主要特征,如年平均气温(最冷月和最热月)、制冷度日数、采暖度日数、极端气温与月平均气温、日照率等;医院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经济概况,如经济发展现状、节能目标、能源供应和消费现状、能源供应消费特点等。

四、节能评估文件的审查流程

对医院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的审查工作,大体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报送评估报告

医院(建设单位)向能源评估机构报送由专业资质能力的咨询单位编制完成的节能评估分析报告,并向节能评估机构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具评估意见

能评机构根据相关政策对医院项目用能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评估意见应包括是否符合有关节能法规政策、用能总量及用能品种是否合理、能耗水平情况、节能设计规范性、单项节能工程情况等内容。

(三)报审后论证

医院(建设单位)持节能评估意见报告到节能主管部门报审,填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申请表》。节能评估审查实行分级管理,按照“哪一级审批(核准、备案)、哪一级审查”的原则实施。节能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召开评审会对评估分析报告进行论证,形成专家意见作为能评审查的重要依据。

(四)出具审核意见

节能主管部门出具能评审核意见,作为医院项目设计及审查备案的重要依据。

五、节能评估注意事项

在项目节能评估管理工作中,作为医院后勤基建管理部门,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注重节能新技术与设备的应用

根据医院新建或改建项目的用能方案,注重节能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如雨水收集系统;加强能源的回收利用,如余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如地源热泵、风能、太阳能等。特别注意节能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的评估。

(二)制订节能管理的制度和措施

包括节能管理组织、人员和监测设备等内容。

(三)关注项目节能措施效果的评估

通过分析计算主要节能措施的节能量来评估节能措施的效果,其节能指标或效果是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四)评估经济性

计算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成本及经济效益,评估节能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的经济可行性。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作为医院后勤基建管理部门,不仅应高度重视医院建筑节能评估的管理工作,更应了解和熟悉节能评估及审查等工作内容。华西医院在这几年针对医院建筑节能评估管理,作了大量的工作和努力,以期为广大医院建设同行提供借鉴。 (编辑 刘鲁)

参考文献

[1]张伟.从开源到节流―华西医院后勤管理创新[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

[2]俞卫刚,沈晋明.医院节能改造误解及释疑[J].中国医院建筑与装备,2013.4

第4篇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方和咨询机构合法权益,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工作质量,促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业的健康发展,现就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环境影响咨询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环境影响咨询内容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估机构负责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估工作。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从事环境影响咨询业务的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评估机构与委托方以本通知附件规定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四、环境影响咨询收费以估算投资额为计费基数,根据建设项目不同的性质和内容,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方式计费。不便于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的,也可以采取按咨询服务工日计费。具体计费办法见本通知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业务,必须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区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编制环境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确定评价范围和敏感保护目标,选定评价标准,阐述工程特征和环境保护特征,识别和筛选污染因子、评价因子、设置评价专题,确定评价重点,选定监测项目、点位(断面)、频次和时段,确定预测评价模式和参数等。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建设项目概况,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七、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初步确认项目选址、选线的环境可行性是否正确,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因子、评价方法和预测模式选用是否准确,敏感目标、监测布点、监测时间和频率选择是否合理,评价内容是否全面和评价重点是否突出等基本内容。

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源强和物料平衡是否准确,工艺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环境影响预测参数选择是否合理和预测结果是否正确,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可行,经济指标是否适当,总量控制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选址、选线环境可行性结论是否明确,评价结论是否可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技术导则、规范等。

八、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咨询服务;服务成果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应当负责完善,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应将部分或全部服务费退还委托方。

第5篇

关键词:安置房;可行性研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426.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0-0000-02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从技术、经济、财务等方面分析项目可行。由于安置房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前期编制及审查工作过程中因基础工作缺乏、编制方法不当、风险重视认识不够等,最终造成安置房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实际工程偏差严重,这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改正和提高。

一、安置房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础数据调查不扎实,建设规模不实

目前很大一部分安置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因时间紧,赶进度,出现先报批后补办或以会议纪要替代等程序不规范现象,有关部门和编制单位调研不全面、研究深度不够,没有认真做好项目选址范围内的征地拆迁中重点、难点和节点的分析工作,项目调研数据不全面,征地拆迁补偿方案不准,建设规模缺乏标准依据,论证不清,导致咨询研究的建设规模不符合国家有关行业规定的标准要求,与实际建设方案偏差严重,造成估算不实,达不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编制依据、方法不正确,投资估算偏差太大

在实际工作中,因安置房建设规模偏差、编制依据不实、工程造价定额不准、物价因素等造成漏算多算时常发生,如需贷款未计利息,没有进行多方案对比论证,对总投资估算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准确性考虑不周全,有时在项目评审时只重视项目技术方案论证而忽视经济效益的分析评价,造成投资估算准确度太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计概算不能超过投资估算的10%。因此投资估算的准确与否不仅影响到建设前期的投资决策,而且也直接关系到下一阶段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及项目建设期的造价管理和控制。

(三)资金来源分析不细,筹措方案单一

目前安置房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投资、银行贷款等,可行性研究报告缺乏安置房建设资金来源、方式的分析,没有说明资金筹集结构、成本、风险、数量等一系列活动的计划、协调和控制,缺乏创新思路和方法,缺乏引入社会资金投资的分析。造成安置房建设的资金没有保障,影响安置房项目建设进度。

(四)风险重视不够,分析篇章过于简单

国家有关部门依据行业部门性质和特点,已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深度以法规性文件固定下来。但在实际开展的安置房可研报告编写中,有关部门对风险重视认识不够,分析篇章显得过分简单,未对风险进行调查、估计、划分类别等,化解风险的措施不力,容易导致失误,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二、完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审查对策

为提高安置房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质量,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和咨询单位深入的调查、规范咨询评估,对征地拆迁、资金筹措、环境、经济、社会、建设方案等进行多方案比较、论证,从中选择较优方案,对此提出以下对策:

(一)认真调查研究,分析收集资料

项目的前期调查分析工作是编写安置房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的关键。有关部门必须实地踏勘,调查摸清改造区域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环境、经济与社会等基础资料和文件资料,并进行专题调查和分析,明确项目选址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规模,合理制定拆迁补偿方案,落实项目建设规模、用地性质等,项目资金筹资意见书等。深入调查分析后所掌握的翔实、确凿的数据与资料是安置房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论证工作的基础。

(二)规范咨询评估,实行追责制度

安置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目的是研究该工程的建设在技术上是否可行,财务上是否盈利,经济上是否合理。咨询单位应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来编写可研,严格按可研规定的深度来编写。首先对整个项目进行经济技术分析论证,其次分析项目实施的可能性、风险性、合理性与盈利性,才能做出高质量的可行性研究。内容包括:进行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分析;确定主要水文参数和成果,查明影响工程的主要地质条件和存在的主要地质问题;评价工程建设对环境和水土保持设施的影响,分析节能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拟定建筑工程规模和选定主要建筑物的基本型式,工程总体布置;初步确定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主要问题,提出项目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安排计划;提出主要工程量和建材需用量,估算工程投资;明确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不确定分析,分析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稳定风险,运用多方案比选评价工程的经济合理性和财务可行性。项目总平面图、总体布局图、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等应附上。

工程咨询单位在接受有关部门委托时,对无资格证书或超越资格等级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安置房可行性研究报告,不予评估。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有重大失误或质量低劣,或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投资者严重损失的,应依法承担民事、刑事责任。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安置房可研项目时,对由无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或超越认定的专业、服务范围和资格等级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有关安置房可研报告不予审批。

(三)委托估算评审,出具审查报告

安置房项目投资估算可采用委托中介机构独立评审与召开专家评审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查。评审人员审查投资估算是否真实反映安置房项目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等,工程量与设计资料是否相符,各种计价依据、主要设备、材料价格、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等,是否按国家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执行,是否符合编制年度、当地的价格水平等,估算的误差不应超过±10%,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具投资估算审查报告,作为投资主管部门审查的依据。

(四)落实资金来源,分析筹措方案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明确安置房项目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计划等各个方面,以评价资金筹措方案的可行性。可采取政府投资、银行贷款、民间投资和居民储蓄等多种投资方式来参与安置房建设。鼓励企业、各类产业投资基金等参与各地安置房PPP项目合作,扩大PPP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包括分析筹资结构、成本、数量、投资的时间安排与计划等。

(五)加强防范意识,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安置房项目建设具有投资大,周期长,不确定性因素多,投资风险大等特点。所以在前期调研时,有关单位要扎实做好项目对社会和资源、环境和外部协作条件等因素来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并通过可行性研究来预测和警示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划分风险等级,评估其风险程度及发生概率,严格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估方法与参数》规定完成基本方案的评价,如采用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和概率分析等不确定性分析方法,分析工期延长和成本增加等问题,应对变化,在宏观与微观之间取得平衡,针对性的提出规避各类风险的对策。对安置房建设项目进行风险分析,以估计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避免不确定因素的变化对项目效益的影响,减少投资决策的失误,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的客观依据。

(六)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拆建比

投资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定来审查安置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某种程度上,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抵制和改进作用。

一要审查编制单位的资质,内容必须全面,内容总体深度符合有关规定,格式规范,层次要清晰。二要审查前置材料。审批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置房项目建设审批有关规定,对安置房项目建设实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除提供国土、规划、环保等一般前置材料外,建设单位需另外提供县区政府出具的拆迁摸底数量证明、政府部门批复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资金筹措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则严格控制投资概算,超过工可估算10%或建设规模发生重大变更的,必须重新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要控制拆建比。要严格审查拆迁摸底数量、安置补偿方案、安置房建设规模三者关系,以拆迁摸底数量为依据,按照相关部门批复的安置补偿方案测算安置房建设规模,对超规模建设的不予受理,严格控制拆建比,严禁铺张浪费。

三、结束语

总之,安置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很多,存在于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必须从多方面着手,加强制度建设和实施,增强可行性研究意识,培养相关技术人才,确立正确的指导理念等,只有把可行性研究工作做细了,投资估算才能做到较为准确合理,为决策者进行项目投资的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铁路建设项目节能评估

中图分类号:G449.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铁路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命脉,对于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各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铁路虽然较其他运输方式节约能源,但铁路自身仍然存在较大的节能空间,仍然面临许多节能减排新课题。

2010年11月铁道部颁布实施《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暂行办法(试行)》和《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明确了铁路节能评估报告书的组成与内容,规定了铁路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时限和要求,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节能管理,提高铁路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科学合理利用和节能能源提供了依据。中铁二院作为我国陆地交通勘察设计的领军企业,在海南岛西环铁路建设过程中率先开展了铁路建设项目节能评估,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并不断积极探索铁路节能技术的发展。

1 铁路节能评估的背景

能源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解决能源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对能源、资源消耗也占较高比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作为一项节能管理制度,对深入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严把能耗增长源头关,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0年9月,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发改委第6号),要求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铁路建设工程项目,年消耗一般都在上万吨标准煤,应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随可行性研究文件一同上报铁道部和国家发改委。铁路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及审查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同时也是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2 铁路节能评估的主要内容

铁路运输的能耗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完成运输活动的各种运输工具直接消耗的能源,称为列车牵引能耗;二是由服务于列车的站、段、所的建筑能耗和设备能耗,统称为非牵引能耗。铁路建设项目节能主要包括技术标准选择、设计选线选址、行车组织方案、牵引动力设备、牵引供电系统、站房建筑结构方案、照明设备、采暖制冷设备、机车车辆检修、新材料新能源选用等。

根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暂行办法(试行)》,铁路节能评估的主要内容为能源供应情况分析评估、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项目能源消耗及能效水平评估、节能措施评估。

2.1 能源供应情况分析评估

全面调查项目所在区域能源供应条件及消费情况,分析项目能源消费对区域能源消费的影响,评价铁路牵引种类选择的合理性,阐述项目所处区域的能源供给情况,以及铁路牵引能耗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2.2 ,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

分析铁路主要技术标准及线路方案对项目节能的影响,阐述机车、牵引变电系统等主要能耗设备及其耗能指标和能效水平,以及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及其耗能指标和能效水平。

3 海南西环铁路节能评估

3.1项目概况

海南西环铁路为客货共线电气化牵引的双线铁路,正线全长344公里。该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是铁路工程建设首次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并进行专项评估的项目,其节能评估方法具有较大的示范价值和指导意义。

3.2 节能评估方法

3.2.1 能耗水平评估

海南西环铁路其能效水平的评估,采用了铁路与公路能耗的比较,CRH1型动车组与普速铁路机车能耗的比较,建设项目与已运营的广深铁路类比分析等方法,最终得出评估结论。

该项目客流若全部使用公路运输,则较铁路运输增加能耗近期约42358t标准煤;该项目客货运输均采用电力牵引,客车采用CRH1型动车组,虽然能耗比普通铁路机车稍高,但是节约乘客的时间价值,往返时间比普速客车节约40多分钟,且对线路的坡度要求较低,节省了工程投资。该项目与广深铁路能耗指标对比分析如下表。

海南西环铁路与广深铁路能耗指标对比表

根据上表数据,海南西环铁路能耗指标较广深铁路高28.31(kwh/万人.km),其原因一是该项目采用20‰的限制坡度,而广深铁路限制坡度仅为6‰。二是该项目客车旅行速度为180km/h,而广深铁路的客车旅行速度为134km/h。综合考虑以上因素,该项目牵引耗能指标略高于广深铁路是合理的。

3.2.2 线路方案评估

在对线路走向方案进行节能评估时,容易走入评估的误区。若仅根据线路长短进行比较,则直线方案最节能。选择线路走向应优先考虑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并符合地方的规划和发展。权衡经济发展与能源消耗的关系,科学的反应项目节能水平,是线路方案节能评估的重点。

海南西环铁路线路方案,主要有沿既有线改建方案和沿高速公路方案,线路方案的比较主要为海口至东方段。两方案能效水平比较见下表。

不同线路方案动车组能效水平表

不同线路方案SS9型电力机车能效水平表

从节约能源角度看,沿高速公路方案比沿既有线改建方案线路长,其能耗相对较高,但最终评估推荐沿高速公路方案,具体分析如下:

两方案均位于海南省西部地区,起于海口市,线路走向及客货运量基本一致。沿既有线改建方案由于海口至东方段线路标准低,既有线路利用率仅为26.9%,且不能满足远期跨海通道的能力需求,仍需要新建单线铁路。沿高速公路方案,运输组织灵活,与东环铁路的匹配较好,方便开行环岛客车,满足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需求,方便铁路与公路的换乘,减少换乘能耗。

3.2.3 牵引设备选型评估

目前我国铁路牵引设备选型主要是机车选型和动车组选型。海南西环铁路动车组车型比选,主要针对CRH1型动车组和CRH2型动车组,其能效水平比较如下:

海西线每天开行长、短编组动车组对数见下表。

按照长编组动车组能耗为短编组能耗的2倍计算,CRH1和CRH2型动车组能效水平见下表。

从能效水平对比数据看,若开行对数相同,CRH1较CRH2型动车组每天增加耗能约24917kwh,年增加耗能约909万kwh,CRH2型动车稍节能。但是CRH1型车定员668人,而CRH2型车定员仅610人,人均能耗低。同时若采用CRH2型车,势必增加开行对数增加能耗。海南西环铁路最短区间为凤凰机场站至三亚站长10.5km,平均站间距28.66km,站间距较短。CRH1型动车组具有停站距离短、快速启动的特点,有利于站停车组织。因此评估认为该项目应选择CRH1动车组。

3.2.4 项目对所在地能源消费的影响评估

根据海南省的节能目标,以及能源消费和供应水平的预测,得出本项目所用电能仅占2020年海南全社会用电量的0.92%,对当地能源消费增量的影响极小。该项目的建设可减少当地汽车运输部门的燃油消耗,减少废气排放,有利于沿线地方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对海南省完成节能减排目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4 关于铁路节能评估的思考

4.1增强节能意识,贯彻节能标准

不断提高对节能减排基本国策的认识,加强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国情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大力宣传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设计人员的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铁路节能评估工作,是做好节能设计的基础和前提。

4.2 科学分析、源头控制

节约能源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也是当前一项极为紧迫的任务。铁路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应遵循“科学分析、源头控制,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理念,针对建设项目当地能源供应情况、项目建设方案、项目能耗和能效水平和项目节能措施等内容开展节能评估。

4.3 依靠科技进步,突出技术创新

节能评估必须依靠科技进步,突出技术创新。紧紧围绕节能环保、环境控制等关键技术难题,统筹把握技术创新需求和方向,组织节能评估科研项目攻关,开发节能评估应用软件,创新节能评估方法,为提高建设项目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提供技术保障。

4.4 强化总体管理,注重专业协调

节能评估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各阶段,涉及到勘察设计各专业,不断优化评估报告,贯彻落实评审意见,努力提高节能评估的总体性和专业的协调性,重视能耗数据的对比分析,是确保建设项目节能效果的关键。

5 结束语

中铁二院铁路建设项目节能评估的成功实践,得益于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引导,得益于企业节能技术的创新。铁路工程节能技术前途广阔、任重道远。勘察设计企业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做好节能减排科研立项,积极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从科技进步上实现节能减排;必须强化节能评估、优化评估报告,从技术方案上实现节能减排,为我国铁路建设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 考 文 献

第7篇

日照市把区域化评估评审改革作为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关键性举措,在陆域和海域迅速推开,着力解决建设项目评估评审手续多、时间长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提高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以效能回应需求,迅速部署抓好落实

2015年底,按照省政府先行探索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突破园区、聚力招引”的战略部署,印发了《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项目前置审批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的通知》(日政办发〔2015〕43号),全市建设项目前置审批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正式推开。同时,抓住山东省海上粮仓建设战略机遇,我市规划的人工鱼礁集中建设区域迎来了项目建设集中阶段,区域用海集中评估评审也成为回应企业和群众热切期盼、降低制度易成本的迫切需要。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要求涉及的各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对建设项目开工前审批涉及的前置性评估评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没有法定依据的,一律不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有法定依据的,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环保部门组织审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名录,实行告知承诺制;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审查区域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区域化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水利部门组织审查区域化水土保持方案,地震部门负责委托中介机构对重点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灾害的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气象部门组织开展区域化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发改、经信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实行告知承诺制;海洋渔业部门负责对区域用海和集中用海的统一规划和组织评估;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评估报告审查、报批等工作。各个方面的举措环环相扣、分工合作、形成了改革的强大合力,确保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取得实效。

二、以区域化规模效应打造行政审批“快速车道”

(一)先行先试,突出创新抓好试点。选取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市级试点,率先推进改革。一是坚持科学定位,推进园区内试点。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和园区发展实际,在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三期和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划出2000亩地作为试点区域。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区域功能定位,将项目节能、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雷电灾害风险等8个事项,确定为前置性评估评审事项。前置性评估评审事项先以园区为单位整体预办,不再让同一区域的创业者、投资者耗时费力重复办理,将评估评审由“零售”变“批发”、“卖方市场”为“买方市场”,降低企业的非生产成本和政府的行政成本。目前,汽配园三期已完成420亩土地的场地平整和水电气等基础配套;生物医药产业园推进了500亩土地的场平,启动了路、水、供热等基础配套建设,都具备了项目落地条件。通过区域化评估评审,变“生地”为“熟地”,使以前的“项目等土地”变成现在的“土地等项目”。二是实行柔性管理,最大限度提高审批效率。在加快推进“串改并”和“模块化”审批的基础上,打破建设项目各项前置审批的固有流程,在总体规划框架内,确立了“提前+承诺”的评估评审工作框架。“提前”,就是在建设项目进入功能园区之前,根据已经形成的区域化评估评审成果,提前建立建设项目前置性评估评审事项控制指标目录清单。“承诺”,就是在形成园区控制指标目录清单的基础上,对环境影响评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两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由申请人依据审批条件书面承诺,并凭承诺书完成其他审批手续;对其他6个前置审批事项,实行成果共享,无需另行组织编制和评估评审。通过这种“两提前一承诺”的柔性管理,变“串联式”、“单体化”为“并联式”、“模块化”,打破了部门和流程界限,多项审批事项同时受理、同时审批、同时办结,只需进行一次性集中前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短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开工投产的时限,从而节省企业的建设周期和成本,加快实现建设项目的规划落地、项目落地、开工落地。三是坚持市场运作,推动企业减费、政府减负。据测算,创业者投资一个实体工厂至少要盖92个公章,缴纳53笔费用,涉及23个中介,提供300多份材料,需66个环节,耗时2―3年时间,中介服务时间约占项目全部审批服务时间的60%―70%,且存在行业垄断、收费高等不规范问题,影响了项目审批进程,甚至成为影响政府行政效能的障碍。试点单位专门制定了《区域化评估评审相关费用结算办法》,加强对中介服务平台建设和业务监管,通过开发区中介库,由政府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了评估机构,并成立了由财政局、纪工委、审计局、检察院组成的联合评审组,与评估机构进行价格商谈,确定相关费用,全部手续统一办理完毕后,与企业进行结算。这一做法打破了评估业务垄断和霸王条款等“瓶颈”,营造了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解决了中介机构编制报告时虚高要价的问题,节支率达到40%,工业项目落地时间可节省6到9个月,为企业节约了大量的资金,大幅度缩短了投产周期。

(二)抢抓机遇,突破海上集中评审评估。一是创新实现区域用海和集中用海的统一规划。创新提出区域用海集中审查审批,对全市近岸适合人工鱼礁建设的三大片区、8468公倾海域进行了统一规划,涉及人工鱼礁项目上百个。重点打造海洲湾北部集中集约用海片区,实行整体规划、整体环评、整体论证、分步实施,初步完成《海洲湾北部临港产业聚集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石臼湾海洋装备制造业聚集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并已分别通过省政府审查同意转报国家海洋局批复。二是创新实现重点建设用海项目集中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根据《日照市海洋功能区划》和《日照港总体规划》,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按照区域用海集中审查审批的改革要求,石臼港区南作业区铁路空车牵出线陆域形成工程、岚山港区中作业区15万吨级油品码头配套工程、岚山港区中作业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配套罐区陆域形成工程等6个围填海项目已经纳入整体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重大项目试点范围,无需单独进行使用论证和环评。据测算,单个项目节约资金40-50万元,节省审批时间80%以上,为企业节省了大量前期资金和办理流程所花费的时间。近期日照港石臼港区南作业区又有4个重大用海项目提出集中审查办理的申请,这是对这项创新工作的直接肯定。

(三)“多评合一”,打通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日照市以全面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积极推动并联审批改革,开展“跨部门审批、模块化审批和市区一体化审批”。在区域化评审评估中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制度已经提上日程,实施意见和细则已经拿出意见。项目前期推进阶段所涉及的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碳排放影响评估、安全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技术评估及评估报告将一次报送,进行并联审批,统一出具“多评合一”报告,将进一步提升前置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三、以考核问效推进事中事后监管

坚持放管结合,协同跟进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开展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后监管不缺位、不放松。建设项目前置审批区域化评估评审实质上是以备案制建设审批环境,因此,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全市效能工作大会上,主要领导都对落实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近期召开的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也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切实以项目备案制省去审批环节,保证项目签约就能落地建设,节约项目的非生产成本,真正让这一改革成果在更深层次上惠及全市项目建设和前来投资发展的企业。目前,区域化评估评审试点工作已经全面完成,进入了公示推介阶段。各区县均已制定了《开展建设项目前置审批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其他省级以上园区也在全面推开。《日照市人工鱼礁建设布局规划》已基本被完成;《日照市人工鱼礁片区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日照市人工鱼礁片区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等集中审查、集中办理的必须要件已按程序通过公开招标采购,选取了合格的技术服务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将于近期提供初步成果并通过专家组和主管部T的审查。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主要领导要求,提出了明确的“作战图”和“督战图”,并把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列入市对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内容,要求各相关区县、单位切实对照工作方案,对照时间节点列出进度安排,定期调度进展情况,组织考核验收。E:YT

关键词:海陆联动 区域化评估评审 行政审批

第8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农业部管理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评估、审批与计划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法规、政策,起草农业基本建设计划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提出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总体方案和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统一审批基本建设项目,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归口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农业部财务司负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基建财务管理,监督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核、审批直属单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农业部行业司局负责提出本行业投资计划建议,初选本行业基本建设项目,根据授权审批初步设计概算,组织本行业项目的实施,管理本行业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日常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包括统一规划布局,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项目申报,根据委托审批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组织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监督检查项目资金使用、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施工建设等。

第四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与投资计划下达,坚持先开展前期研究、后申报项目,先专家评估论证、后进行决策,先审批项目、后下达投资计划的原则。

第五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根据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规定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国家投资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结合农业行业发展的需要和农业部的中心工作,在综合部内行业司局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年度项目投资指南,报部常务会议或部领导审定后。

项目投资指南应主要包括年度投资方向和项目重点领域,目标任务和区域布局原则,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以及投资控制规模等。

项目投资指南于每年第四季度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统一印发各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直属直供垦区,指导相关单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第六条地方及直属直供垦区申报的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文件,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直属直供垦区以计字号文报农业部,分送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有关行业司局。

农业部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项目文件,由各单位内的投资计划管理机构会同业务管理机构组织编制和审查,以计字号文报农业部,分送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有关行业司局。

第七条立项评估和初步设计评审原则上应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承担。评估(评审)机构组织专家按类别对项目进行评审。每个项目应由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提出独立审查意见,评估(评审)机构综合专家意见后形成对项目的评审意见。

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制定项目立项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会同行业司局统一组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工作。包括统一从农业部基本建设项目专家库中抽取并确定评估专家,统一评估细则、时间和地点等。

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上(含600万元)的地方和直属直供垦区承担项目的初步设计,由农业部行业司局负责评审;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评审。农业部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与概算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负责评审。

项目评估(评审)费用根据实际支出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担。

第八条经专家评估通过的行业项目,由农业部行业司局进行初选,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提出年度项目总体安排意见及初选项目(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详细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估算与来源、建设期限、新增能力及其他有关内容)。

第九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根据投资可能、项目评估结果和行业司局的初选意见,对项目进行审查和综合平衡。对限额以上或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审定同意后再由我部审批的限额以下项目,按程序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审批或审定;对由农业部审批的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上(含600万元)的项目,经部常务会议审定后,报主管部长审批立项;对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下的项目,报主管部长审批立项。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主办,有关行业司局会签,报部领导签发,以农业部文件下达。

第十条地方及直属直供垦区承担项目的初步设计,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上(含600万元)的,由农业部行业司局根据项目评估意见,办理批复文件;中央投资在600万元以下的,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时抄报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行业司局。农业部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由发展计划司或委托相关部门根据项目评审意见办理批复文件。

农业部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以办公厅文件下达。

第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一经农业部批准,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文件执行,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单位、建设内容、降低工程(货物)质量、压缩投资规模等。

第十二条确因客观原因需进行重大变更的项目,应当重新向农业部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重大变更:

(一)变更建设地点的;

(二)变更建设性质的;

(三)变更建设单位的;

(四)变更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导致项目主要使用(服务)功能发生变化的;

(五)初步设计概算的总投资变更超过立项批复总投资10%以上(含10%)的,或者实施过程中投资变动超过批准的项目总投资10%以上(含10%)的。

第十三条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5%以上的,须向原审批部门重新报批初步设计。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向原审批部门申请批准:

(一)变更建设期限;

(二)变更招标方案;

(三)变更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但不属于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四项情形的;

(四)变更初步设计概算的总投资超过立项批复总投资10%以下的,或者实施过程中投资变动超过批准的项目总投资10%以下的;

(五)其它变更。

第十五条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可列入农业部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按项目建设进度下达年度投资。

第9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政府绩效评估内容和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任务,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量化考核的原则,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绩效评估机制和科学、合理、可操作的绩效评估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激励作用,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评估对象及分类

对象:各乡镇(开发区),政府组成部门,政府直属部门,部分省市驻康单位。

分类:为使绩效评估具有可比性,按照各单位、各部门的属性和职能相近的原则,将绩

评估对象分为A、B、C、D四类(详见附件1)。

A类为乡镇及开发区(开发区只参加评估,不参加排序),共16家;B类为经济管理部门(招商一、二、三、四局暂列入该类,只评估招商工作,单独排序),共21家;C类为执法、社会事业及服务部门,共27家;D类为部分省市驻康单位,共18家。

三、评估内容及分值分配

(一)评估内容:

A类评估内容为四个方面共25项指标(详见附件2)。包括:经济发展(10项指标)、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9项指标)、生态环境建设(3项指标)、政府自身建设(3项指标)。

B、C类评估内容为两个方面共10项指标(详见附件3、4)。包括:重点工作(7项指标)、效能建设(3项指标)。

D类评估内容为两个方面共9项指标(详见附件5)。包括:重点工作(6项指标)、效能建设(3项指标)。

(二)分值分配:

A类,总分值1000分。经济发展540分;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320分;生态环境建设70分;政府自身建设70分。

B、C类,总分值100分。重点工作80分;效能建设20分。

D类,总分值100分。重点工作70分;效能建设30分。

四、评估方法及程序

(一)评估方法。

1.指标考核评分办法:

根据评估指标的项目将评分办法划分为两种:

第一种,公式计分法。用报告期实际完成数与基期实际完成数相比较计算得分,指标综合得分由基础分、增长分和增量分加总确定,最低分为零分。增长分的计算公式为:(报告期增长率/报告期最高增长率)×基础分。增量分的计算公式为[(报告期人均完成数-基期人均完成数)/报告期人均增量最高值]×基础分,人数依据户籍人口。

适用此类计分的评估项目有: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额;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共6项。

第二种,对于不用公式计分的其它评估指标,由责任单位按评估内容分解为若干子项指标,数量最多不超过3个。最终评分,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在基础分上进行加减得出,加分最高值不得高于基础分的50%。

2.实地调查:采取不定期专项检查、抽样调查、暗访、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对评估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核实。

(二)评估程序。

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实施细则。以年度为评估周期,由县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责任单位,制定绩效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草案,主要包括指标考核的具体内容、数量评价规则和操作办法,以及实地调查的初步计划等,在征求各被评估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报县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日常评估。各被评估单位根据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评估标准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县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施细则定期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工作。

第三阶段,年终评估。对于指标考核部分,各责任单位成立指标评估小组,根据各被评估单位单项工作年度实绩,参照其提交的年度绩效报告,对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复核,综合计分,并按照得分结果排列顺序,提交县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对于实地调查部分,由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纳整理,形成评估意见。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指标考核、实地调查两部分汇总,形成初步评估结果,报县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后由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各被评估单位的绩效评估结果。

第四阶段,总结通报。对年度绩效评估工作分析总结,并以适当形式对绩效评估结果予以通报或反馈。

五、评估结果的运用

(一)作为表彰奖励的依据。对年度绩效评估结果综合排名前三名的单位,由县政府进行通报表彰,并在当年选先评优时对其单位及主要领导优先推荐或提名;对省市驻康单位的绩效评估结果,向其上级机关通报。

(二)作为政绩考核的依据。将年度绩效评估结果报告县委,作为对被评估单位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和领导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作为查找差距、督促整改的依据。对被评估单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查找差距并以适当形式反馈,督促其改进工作。

六、组织领导

成立县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徐凤翔县长担任,副组长由李鸿志常务副县长担任。成员为县人事局、县监察局、县政府办公室、县统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绩效考评办公室的主要领导。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暂设在考评办,负责绩效评估的日常工作。

县政府绩效评估责任单位(共28家):1.政府办;2.统计局;3.经济局;4.发展和改革局;5.项目办;6.创业办;7.财政局;8.新农办;9.农村经济局;10农村经济管理局;11.环保局;12.城建局;13.交通局;14.教育局;15.卫生局;16.文体局;17.劳动局;18.民政局;19.扶贫局;20.公安局;21.局;22.安监局;23.食药监局;24.林业局;25.动监局;26.人事局;27.监察局;28.消防大队。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审定政府绩效评估实施细则;检查各被评估单位有关指标完成情况;审定年终综合评价结果;提请县政府审定绩效评估表彰方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制定年度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组织责任单位制定指标评估实施细则;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实地调查、专项检查、抽样检查等方式,核实和调度各被评估单位有关指标完成情况;汇总年终评估结果,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提出表彰方案等。

责任单位工作职责:提出年度考核指标及评估实施细则;定期对被评估单位有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和检查;年终对本部门负责的评估相关指标进行评价,并向县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各被评估单位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七、工作要求

1.责任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政府绩效评估工作中,要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开展评估工作,客观公正评价被评估单位的工作,不得编造、篡改评估结果。

第10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发改委委托的以下事项的咨询评估:

(一)省发改委审批或核报省政府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项目概算;

(二)省发改委核准或核报省政府批准的、与公众利益关联度大的企业投资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

(三)省发改委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省发改委确认的咨询评估机构(以下简称国家或省入选咨询评估机构),可以承担本办法第二条规定事项的咨询评估任务。

省入选咨询评估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省发改委委托咨询评估项目所属专业的甲级工程咨询评估资格;

(二)近3年承担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报告编制或项目评估任务不少于10个。

第四条省发改委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和竞争的原则,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对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咨询评估机构进行审查,确定省入选咨询评估机构,并公布结果。

第五条委托咨询评估应遵循“专业对应,综合优先”原则,即被委托的入选咨询评估机构具备的专业资质与委托任务所属专业相对应,具有综合评估资质的评估单位优先。

第六条省发改委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和竞争的原则,确定投资项目的委托咨询评估机构,并出具《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委托书》。咨询评估的内容、重点和完成时限等应当在《投资项目咨询评估委托书》中予以明确。

第七条承担咨询评估任务的入选咨询评估机构应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开展咨询评估工作,并及时形成咨询评估报告报送省发改委。

第八条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投资项目,可以同时委托多家入选咨询评估机构进行咨询评估,或委托另一入选咨询评估机构对已经完成的咨询评估报告进行评价。

第九条承担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等业务的入选咨询评估机构,不得承担同一项目或事项的咨询评估任务。

承担咨询评估任务的入选咨询评估机构,原则上不得承担同一项目的设计、优化设计等后续业务。

第十条咨询评估费用由省发改委会同财政厅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定期拨付。

第十一条受委托的入选咨询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收取省发改委委托咨询评估项目的项目单位支付的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省发改委定期公布入选咨询评估机构承担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任务的情况。

第十三条省发改委可以组织专家或通过后评价,对完成的咨询评估报告的质量进行评价,对咨询评估的过程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省发改委受理举报、投诉,并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入选咨询评估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发改委可以对其提出警告、暂停甚至取消其承担省发改委委托咨询评估任务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一)咨询评估报告有重大失误或质量低劣;

(二)咨询评估过程中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三)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两次拒绝接受委托咨询评估任务;

(四)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十六条机关工作人员履行本办法规定的有关行为,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咨询评估费用的使用和支付,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第11篇

1试验装备保障项目质量管理效能评估的实施筹备

为了提高试验装备保障效能评估的科学性,使评估结果能够尽可能地反映真实情况,必须做好充分的实施筹备工作,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估多元架构。试验装备保障项目质量管理效能评估的实施筹备工作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考虑。

1.1评估组织管理机构

评估组织管理机构是实施试验装备保障项目管理效能评估的主体。首先,由于装备归口管理单位日常机关事务繁杂,所以内部不宜建立庞大的评估机构;其次,应按照“评”与“建”组织机构适当分离的原则,从制度层面保证评估工作的规范和制衡;再者,如果由归口管理单位委托评估委员会组织评估,由于均为临时性的组织,评后即散,形成了失效的真空状态。为了保持评估结论的公正客观,评估组织管理机构应引入第三方机构,坚持装备机关人员和院校、技术总体单位专家相结合,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评估组织管理机构采用小核心大范围的模式,其组织结构由三部分组成:评估委员会、评估小组、评估专家组,形成行政监督、专业化评估机构实施、专家咨询三方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的评估组织管理机制,如图1所示。通过这种机制,专业化评估机构经合同形式受归口管理单位委托进行评估,是非利益相关的第三方,对评估结果负责,但不掌握最终决策权,从而保证了评估公正性。评估专业机构为了保持良好的声誉,在以后的评估工作中续约,会严把评估的质量关,科学合理地全程设计评估程序和方法,认真收集整理分析具有评审条件的专家意见,把委托的项目评准、评好,进而形成良性循环,促进评估质量的不断提高。

1.2评估计划

1.2.1计划拟制依据拟制评估计划,最重要的环节就是评估目标分析,如果没有明确的评估目标,评估工作就失去了方向。评估目标的确定,应该充分征询被评单位的意见,只有在被评单位积极参与的前提下,才能使效能评估工作落到实处,装备管理机关才能下达切合实际的评估任务。同时,评估目标也是被评单位应达到保障目标的规定和约束,是保障工作提升的重要参考。由于被评单位保障要素的配置和执行任务的职能性质并不相同,所以评估目标也不存在完全统一的标准。

1.2.2计划拟制程序计划拟制程序按以下六步实施:

(1)确定评估目标、任务及对象。试验装备保障效能评估工作按总部级、基地级两级实施,基地级评估计划由XXXXXXX拟定,并征询XXXXXX意见;总部级评估计划由XXXXXX拟定,并征询XXXXX意见。对评估任务分析,要说明所需解决的问题,以及描述具体预期目标。

(2)确定评估经费、时间等计划内容。评估经费应包括:评估小组人员费用、聘请专家费用、差旅费、通信费、印刷费(报告、书面问卷等)、购置设备费(技术设备、电子数据处理设备等)等。评估时间安排应尽量具体,包含起至阶段,如:201X年9月中旬至9月下旬。

(3)征求评估任务方和被评单位意见。将拟定的评估计划发至评估小组和被评单位,征求实施方和评估对象的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

(4)形成评估计划。将拟定的评估计划提交评估委员会会议讨论,会议修订的评估计划通过后,由评估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形成正式评估计划。

(5)计划的申报与审批。

(6)下达评估计划及评估任务书。评估计划审批后,由装备管理机关向各被评单位下发评估计划文件,并与评估小组签订评估任务书。

1.2.3计划的调整评估年度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按照计划编报程序报批。评估计划的调整可分为两类:一是评估计划的一般性调整,二是评估计划重大调整。一般性调整是在不改变评估目标、范围、程序的情况下,对评估人员配置、费用安排等一般性内容进行调整,需经本级机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方能生效。评估计划重大调整是对评估目标、范围、程序等需要进行重大变化,需经评估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能生效。对于评估计划的调整需与评估方和被评单位等相关方进行及时必要的沟通,一方面使方第一时间对评估的内容和方式进行及时规划,另一方面了解被评单位对计划调整的态度和配合程度,便于后期评估实施的顺利开展。

1.3评估模型

为准确、客观地对试验装备保障项目质量管理效能进行评估,需要采用科学、适用的评估模型。选取模型的关键是要保证能够反映评测对象的整体特性。总体上说,可以采用的模型主要有一下两种:

(1)解析模型解析模型的特点是将效能的单项指标表述为基础指标的解析公式,总体效能指标表述为单项指标与基础指标的解析公式,根据描述效能指标与给定条件之间函数关系的解析表达式来计算效能指标值。在这里给定条件常常是低层次系统的效能指标及环境条件。解析表达式的建立方法多样,可以根据现成的军事运筹理论建立,也可以用数学方法求解所建立的效能方程而得到。解析模型的优点是公式透明度好,易于了解和计算,且能够进行变量间关系的分析,使用简单、评价范围广、适用性强,便于应用。缺点是考虑因素少,特别是很多环境因素、战场因素和一些不易描述的因素,且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受人的主观因素影响较大。效能评估常用的解析模型有线性加权法、概率综合法、模糊评判法、层次分析法以及多属性效用分析法等。

(2)仿真模型仿真模型实质是以计算机模拟为试验手段,通过在给定数值条件下运行模型来进行仿真试验,由试验得到的结果数据直接或经过统计处理后给出效能指标估计值。基于仿真的综合分析模型以系统运行过程为基础,采用层层深入的推理方法建立系统模型,并用专用语言在计算机上评估实现,得出仿真结果,供决策者参考。仿真模型能较详细地考虑影响实际保障过程的诸多因素,能够比较形象地演示保障过程,因而特别适用于进行装备保障效能指标的预测评估。仿真模型与解析模型的不同之处在于仿真模型通过推理演示系统的仿真运行,根据不同条件的情况求得系统的整体效能。

2试验装备保障项目质量管理效能评估的执行

2.1评估的实施程序

评估的实施程序分为评估启动、信息获取、评估汇总、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审核与确认五个阶段。

2.2评估方案

评估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评估对象;二是评估指导思想和原则;三是评估目的;四是评估依据;五是评估指标体系;六是评估方法;七是信息采集范围和方式;八是评估组织实施、进度安排;九是提交评估报告的时限;十是其它要求及说明,例如:保密措施等。

2.3评估信息数据的采集

主要采取问卷调查、考试考核、座谈访谈、实地检查、实装演练、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档材料(包括自评报告、以往评估资料等)方式进行。

2.4评估信息数据的分类

效能评估过程中所涉及的信息种类繁多,既包括保障阶段各类人员信息、保障设施设备信息、试验装备本身信息等,也包括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财务、环境等信息。评估信息数据应根据不同的视角、需求进行分类。所搜集的评估信息数据标准化处理后,代入评估模型将得出参评单位试验装备保障效能评估的结果。如果采用的评估方法不同,建立的评估模型不同,所得出的评估结果在数值上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基本都能反映参评单位试验装备保障效能的相对水平。得到评估结果后还需对其进行检验,确定是否达到预期的评估目的,满足评估要求。如果所得出的结果与实际保障效能水平出入较大,必须从信息源头查找问题原因,对评估信息数据进行重新核查、纠偏和最终鉴定,主要包括定量指标数据资料、定性指标界定、评分标准以及评估计分过程等,以保证评估准确、可信。

2.5评估报告

在详细评估的基础上,评估小组应根据足够的证据写出评估结论,对评估对象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归纳提出加强和改进试验装备保障效能的建议,并编写评估报告,以便向业务管理部门提供参考,向参评单位提供下一步装备保障工作努力改进的方向。评估报告是对评估工作的科学总结,撰写评估报告过程是评估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评估的质量,在撰写评估报告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从内容上看,应重视评估结论的检查和复核,以便使用方判定评估活动的可信度,恰当地使用评估结论。主要内容包括:是否符合评估标准;评估依据是否充分;评估结论是否可靠;评估报告是否提供必要的支持信息。从整体上看,报告应本着第三方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体现客观性。报告不能给出先入为主的结论,更不能围绕一个预定的结果进行分析论证,不应含有对参评单位做出批评性或赞赏性的语气,应尽量反映出试验装备保障工作中所取得成功的方面,未达到预期的方面,以及现实的改进建议。

3结束语

第12篇

为规范地价评估,合理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我局制定了《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出让地价评估技术标准(试行)》。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出让地价评估技术标准(试行)

第一条  为合理确定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规范地价评估,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

第一章  资料准备

第三条  委托评估地价,委托方须提交下列证件资料:

(一)项目立项报告和市计委的批复。

(二)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地址通知书及建设工程许可证(或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

(三)市房地局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四)建设用地及市政代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情况及概算。

(五)评估机构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规划条件为评估依据时,(一)、(二)项为必备证件;以房地产现状为评估依据时,(三)项为必备证件。委托方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

第二章  评估办法的运用及参数选取

第四条  地价评估可分别采用以下方法:

(一)基准地价修正法

(二)市场比较法

(三)假设开发法(剩余法)

(四)收益还原法

(五)成本逼近法

地价的测算必须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和其它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进行计算。

第五条  基准地价修正法

(一)基准地价修正法的计算公式为:

宗地价格=出让金基数×容积率修正系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容积率+土地开发及其它费用

(二)计算时须逐项标明下列数据:

1、出让金的基数、容积率修正系数及修正后的出让金基数;

2、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中的四源及大市政、小区配套的基数,以及经容积率调整后的基数;

3、土地开发及其它费用的基数、调整系数,以及经调整后的基数。

第六条  市场比较法

(一)市场比较法的基本公式:

宗地价格=比较案例宗地价格×情况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时间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二)市场比较法以审核确定的评估案例楼面毛地价为参照价格,同时参考熟地价,进行修正后综合得出比准价格。应用中需明确:

1、应选取不少于三个具有可比性的案例,即同一经济地区、用途相同的宗地。比较案例项目名称不得标明,可以用相应的代号加以表示。

2、容积率修正表为:

----------------------------------------------------------

|容积率| ≤1|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修正值|1.00|1.91|2.74|3.50|4.20|4.90|5.60|6.30|7.00|7.70|

    ----------------------------------------------------------

    

3、区域因素修正应综合考虑繁华程度、交通、环境、市政等影响因素而得出修正系数。

4、个别因素修正应综合考虑临街状况、面积、形状、地质等影响因素而得出修正系数。

5、年期修正系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1

        1-------------

                   N1

         (1-r)

K=---------------

             1

       1-------------

                 N2

         (1-r)

其中:

K:年期修正系数

r:贴现率(11%)

N1:待估地出让年期

N2:比较案例出让年期

第七条  假设开发法

(一)假设开发法基本公式为:

宗地价格=开发价值-成本费用-销售费用-发展商利润

(二)假设开发法计算中所采用的数据,按下列要求取定:

1、开发价值

售价的选取:售价应取该地区同类物业市场售价比较值,低限不能低于市场平均价的85%。

求取开发价值时,以规划建筑面积计算。

2、成本费用

2.1  建造成本:按北京市现行建筑工程概(预)算标准测算,或参照北京市统计局每年公布的各类物业建安成本统计值推算。包括以下项目:

建安费用:含结构和装修

红线内市政费用:按建安费用10%-15%计

小区配套费用(仅限小区开发):按建安费用10%-15%计

电权、电贴费:5200元/KVA

2.2  不可预见费:按建安费用的5-10%;

2.3  专业人士费(包括勘察、设计、评估等费用):建造成本的5-10%;

2.4  贷款利息:取以上三项合计款项为基数,贷款利率取15%,计息期为工期的一半,以单利计算。

3、销售费用

3.1  工商统一税:5.45%;

3.2  买卖手续费:成交价的1%;

3.3  代理及广告宣传费:总开发价值的1%-3%;

4、发展商利润:以下列不同年期的回报率计算建造投资成本利润和土地投资成本利润(销售费用不计利润):

-------------------------------

|投资年期|一年期|两年期|三年期|

------------------------------

|回报率  |20%  |30%  |40%  |

-------------------------------

第八条  收益还原法

(一)收益还原法基本公式为:

宗地价格=年土地纯收益÷还原利率

(二)计算中所采用的数据,按下列要求取定:

1、物业租金的选取应取该地区同类物业市场租金比较值,低限不能低于市场比较值的85%。

2、各类物业的使用面积占建筑面积的比重按实际设计计算;若设计尚未完成,该比重应参照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选择。一般情况下,各类物业的使用(或营业)面积占建筑面积的比重如下:写字楼65-70%;商业楼40-60%;平房四合院及住宅70-75%。

3、空置率根据物业类型、市场供需等情况,取5%-30%

4、经营性成本取总收益30%-40%

5、还原利率取10%-15%

第九条  成本逼近法

(一)成本逼近法基本公式为:

宗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土地所有权收益

(二)计算中包含以下内容:

1、土地取得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等;

2、土地开发费:包括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费用等;

3、利息(参照假设开发法取值)

4、利润(参照假设开发法取值)

5、应缴税费

6、土地所有权收益

第十条  拆迁安置补偿费按区域平均水平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计算时应注明拆迁户数量(人数)、单位数量。拆迁安置补偿等费用按居民、单位、个体分类计算。包括以下各项:

(一)拆迁安置费(外迁或回迁房造价);

(二)地上物及其附着物的补偿费;

(三)各种补助费(搬家费、奖励费、生活补贴等);

(四)房屋周转费;

(五)拆迁服务费;

(六)拆迁管理费;

(七)单位停业损失费;

(八)征用土地费1、耕地占用税;

2、菜田基金;

3、青苗补偿费;

4、土地补偿费;

5、劳动力安置费;

6、其他费用;

(九)因特殊情况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红线外市政费按市政公用部门提供的咨询方案投资额核定。市政工程包括:

上水工程

雨水工程

污水工程

热力工程

煤气工程

供电工程

电信工程

道路工程等

第十二条  项目总占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代征地面积

在计算拆迁安置费时,只摊入建设用地的费用。即:

                  总开发费用

应计开发费用=----------------×建设用地面积

                  总占地面积

第十三条  宗地允许有多种用途性质时,应根据最高最佳用途按本标准要求来计算其他价指标;综合楼宇的地价计算,应按其不同用途的建筑面积来分摊地块面积,分别求取各用途的地价后,再按建筑面积的权重计算地块的综合地价指标。

第十四条  计算中容积率按收益部分建筑面积的容积率(简称收益容积率)取定,如建筑面积完全为地上,则取地上容积率;如含地下部分,则按实际收益部分建筑面积计算,不得小于总容积率的80%。

第十五条  地价的计算过程均采用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若以外币折算,汇率应根据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比价中间值选用,并在评估说明中加以明确。

第十六条  土地开发费总额不应超过熟地总价的60%;超过时,应在评估报告中注明原因,并提供足够的依据。

第十七条  项目用地中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评估报告须明确出让部分的规划条件及回迁用地、配套公建用地的面积。

第三章  评估报告书

第十八条  评估报告分为以下两类:

(一)评估技术报告是提供给地价审核委员会用以审核地价的报告。该报告须写明评估测算的详细过程;

(二)评估结果报告是提供给委托方说明经审定后评估结果的报告。可省略计算过程。报告须加盖“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地价审核委员会审核专用章”方为有效。

第十九条  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一)委托方、受托方名称及项目背景介绍;

(二)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期和评估依据;

(三)土地的使用性质和出让年限;

(四)评估标的物的权属及他项权利状况;

(五)评估标的物的描述,包括地理位置、周围环境、繁华程度、交通便捷度、地价区类以及市政设施等条件;

(六)开发项目的正式规划条件(以规划审定方案通知书为准)或已建项目的现状,其中包括建设用地面积、代征地面积、绿地面积或绿化率、地上及地下建筑面积、功能分布、容积率、建筑密度、限高及停车场位置和个数;

(七)对评估标的物的分析和评估方法的说明;

(八)评估人员名单、评估负责人签名及评估机构资格证明;

(九)评估测算过程(评估结果报告可省略);

(十)评估附件:评估资格证明、计委立项批复、规划用地许可证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审定方案通知书、宗地位置图等作为评估依据的资料。

第二十条  评估技术报告应列出所使用的公式和选定的参量,对于关键的数据,应该说明其依据或来源。

(一)评估方法的说明,应包括评估思路、所采用的方法。

(二)在计算过程中,先通过各种方法测算出楼面熟地价后,得出一个综合结果。再进一步求得熟地总地价、地面熟地价。然后扣除建设用地上的前期费用计算出毛地总地价、地面毛地价、楼面毛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