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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评审汇报材料

时间:2022-10-14 04:50:45

实验室评审汇报材料

第1篇

[关键词]检测实验室;管理评审

检测实验室管理评审是对实现预定的质量管理目标的评价和审定,是保证实验室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是应对实验室内外各种要素变化的重要措施。通过管理评审,能进一步理清实验室的管理思路,明确实验室的管理重点和要求,使实验室质量体系持续有效和不断改进,最大限度地提升实验室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促使实验室的检测结果更能满足广大客户服务的需要,从而不断增强实验室的综合竟争力。目前,一些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的检测实验室由于工作人员紧张,业务任务较重,加上对管理评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管理评审工作只作为应付检查的表面文章,管理评审输入材料千遍一律,管理评审会议是众口一词,管理评审报告是满篇套话,纠正措施流于形式、华而不实,不能切实地改进质量体系,实现质量目标和质量方针,成为质量管理工作中的花架子。本文对实验室如何开展管理评审工作进行一些描述。

1、明确目标,制定全员参与的年度管理评审计划

质量体系管理评审分为定期和不定期评审,一般来讲,为了方便工作,进行定期评审(按照评审准则规定要附加审核的例外)。定期质量体系管理评审周期是一年一次,一般在年末各项重要质量活动结束之后开展。这项工作不是临时动员,仓促上阵,而是按照程序、有计划、有准备的重要质量活动。因此制定一个比较科学的年初的年度管理评审计划就非常重要,尤其是对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的检测实验室来讲,有些部门的管理不纳入质量体系的管理,平时的工作质量没有进行质量控制,做好管理评审工作显得更是关键。

年度管理评审计划可以结合本实验室年度工作计划或质量管理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展开,应该包含评审目的、评审内容及重点关注、评审输入材料责任人员、编写要求及完成期限、初定评审日期等。计划的制定可以使在管理评审的准备过程中,能针对实验室质量管理目标和要求,强化事先调查,做到有的放矢,提高管理评审输入材料的质量,切实解决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难点和问题。

质量体系的管理评审需要全员参与,同样管理评审工作也离不开全体员工的支持,只有层层动员,发挥每一个人的主动性,让大家积极参与到质量体系的管理中来,才能更好地发现问题,解决质量体系的缺陷。因此在制定年度管理评审计划时尽量明确每一位成员应负的工作与责任,将管理评审工作分解到每一个人。只有实验室成员认识到自己在实验室中的重要位置,从内心地积极参与质量管理,这样才更能提高管理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突出重点,编写清晰、简明的管理评审输入材料

管理评审的输入材料一般分为以下十个方面(不限于):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近期内部审核的结果;纠正和预防措施;由外部机构进行的评审;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客户的反馈;投诉;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资源及员工培训(含日常管理会议中有关议题的研究)。这十个方面应结合实验室的实际情况,有重点的进行分析和评价,不要面面俱到,流于形式。输入材料不是总结报告,而是对质量体系运行的实实在在的分析和评价,是改进质量体系的重要提议,所以只要说清质量体系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和改进要求就可以了。编写输入材料时语言应当简洁明了,层次清晰,不要拘泥于固定格式,也不追求篇幅长短,有多少内容就写多少内容。

3、细化会议程序,简洁、高效地开好管理评审会议

管理评审会议由最高管理者主持、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参加会议。管理评审议程通常为:(1)最高管理者宣布管理评审会议开始;(2)质量负责人汇报本评审周期内质量体系运行情况;(3)各相关责任人汇报专题核查报告;(4)与会人员讨论、研究、分析各项报告内容,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5)最高管理者对质量体系适用性和有效性作出结论,确定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管理评审会议前质量负责人应该对输入材料进行梳理,对公文议题进行提炼和筛选,制定恰当的管理评审会议议程,尽可能将会议评审要点或内容印发给参加评审会议的人员,让大家有充分的时间准备,从而节省会议的时间,提高评审效率,千万不能搞成座谈会、茶话的形式,变成形式上的评审活动。

4、确定整改要求,编制充分、有效的管理评审报告

管理评审会议后,质量负责人应根据管理评审会议记录编写管理评审报告。管理评审报告是浓缩本次管理评审活动的重要文件,是实验室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由最高管理者签署后依照执行。管理评审报告一般包括实验室管理评审概况,对实验室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及效果的综合评价,实验室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完成情况,针对实验室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情况。质量体系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整改措施完成的要求和时限等。

5、强化检查验证。确保管理评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管理评审报告经最高管理者审批后,由质量负责人分发妻各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按相应程序进行整改。质量管理部门应强化对整改措施的检查和控制,对整改的效果进行验证,是否达到改进的目的。质量管理部门对整改措施应制定检查计划,加强督促,对于未能按要求完成的整改措施,要分析原因,严肃查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完成的整改措施要尽快按排效果验证,对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验证,应排出验证计划或时间表,分阶段分析和总结。整改措施完成及效果验证均形成材料,并作为下一次管理评审的重要输入材料。

6、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

要做好管理评审工作还要重点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6.1领导的重视,要开发最高管理者,让最高管理者用质量管理的理念来管理单位的务项工作,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6.2管理评审输入材料的深度,管理评审输入的材料不能顾及面子泛泛而谈,避重就轻,停留在表面,这样起不到很好的效果。要涉及到质量管理中的难点和薄弱点,要让管理评审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6.3管理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加大力度进行整改和验证,单位要形成管理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有措施,不能浮在表面,这样只会形成重复的管理评审工作,而不能对体系持续有效的改进。

开展管理评审工作是解决质量体系运行中的重要问题,使整个质量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适应性持续有效,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能够充分实现。在管理评审中一定要注重实效,不苟求形式,把握住管理评审的各个环节,以达到管理评审的目的和要求,促进实验室的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 医院;卫生材料;管理;问题;对策

卫生材料是医院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在为病人诊疗、检验检查过程中使用而消失或改变实物形态的物品,主要包括:手术用特殊材料、介入诊疗用特殊材料、手术用一次性卫生材料、一般诊疗用卫生材料等。

一、医院卫生材料管理存在的问题

1.卫生材料管理内控制度不够完善。内部控制通过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特别是不相容业务的分工,使相关岗位形成一种内部相互牵制的关系,能做到有效制止浪费,防止各种贪污舞弊行为,确保医院资产的安全完整。多数医院为加强卫生材料管理,从耗材的招标、采购、入库到出库过程都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制度,由于相关部门对内控的作用认识不够或制度设计不够科学严谨,仅仅把一些业务规章制度当作是内部控制制度,其职责划分、奖惩标准不明确,稽核范围过于狭窄,影响了执行的效果。财务采购部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岗位变动比较频繁,专业技术、业务能力及知识水平比较欠缺,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内控措施难以落实和发挥应有效用。

2.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滞后,难以满足管理需要。为了应对日益繁重的管理工作,当前,大多数医院纷纷建立医院信息系统(HIS),实行计算机管理卫生材料,由于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目前仍无法满足管理上的需要,管理信息不能随着耗材的流转而流转,表现在:(1)科室领出耗材后的管理信息没有跟上,仍停留在器械科库房一级; (2)高值耗材收费系统没有和医院信息系统相连,无法监控材料是否用到患者身上,是否有漏费;(3)可收费和不可收费的卫生材料没有分别管理,信息较为粗糙,难以满足管理上的需要。

3.审计监督不力。审计具有监督职能作用,是医院管理的重要手段。开展卫生材料审计能够发现卫生材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改进措施,以利管理人员更有效地进行管理。医院领导对内部审计不重视,审计独立性和权威性有限,审计人员素质不高,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作用难以真正发挥。

二、加强医院卫生材料管理的几项举措

1.加强卫生材料计划管理。在卫生材料管理中必须强调计划性,作为物资管理部门必须了解临床使用耗材相关信息,以及护士长管理下级库房库存情况,应主动配合各科护士长,根据历年消耗记录,结合当前工作量,按一定比例、系数编制季度、月度计划,物资管理计划部门汇同相关使用科室、职能部门审核、汇总,确定卫材计划品牌、数量、预算价格,并报给财务部门,作为使用资金依据;报给采购、仓储部门,作为订货、采购组织发货的依据。通过卫材用量计划,可确保采购部门将工作重点和工作时间放在价格高和数量多的卫材选择上。为降低库存,采购任务可一次完成,按月、旬交货。按计划批量采购,可使采购部门获得最佳价格机会,把握市场卫材价格涨跌脉搏,使医院病人得到最大实惠,也提高了库房记帐、保管人员工作效率,做到货票同行,保证临床科室成本核算真实性。

2.完善卫生材料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1)制定规范的采购管理制度,降低采购成本。采购一般是各单位比较敏感的话题,医院更应该对采购环节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采购过程透明化。首先明确采购程序,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由保管部门汇总编制采购计划表报主管领导审批,然后交采购部门实施采购。对大额贵重材料的采购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

(2)加强卫生材料的验收及保管。卫生材料入库前,由验收部门检验签章。验收中发现与采购合同或采购计划有出入,应及时告知采购部门及财务部门,拒绝签收及付款。对于验收合格的材料,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后要按卫生材料的分类进行存放,便于领用和发放。发放过程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医院必须定期组织人员对材料进行清查盘点。对于过期失效的材料要及时清理防止流入科室。对于即将失效的要上报采购部门进行退换货,防止损失发生。

第3篇

第二条农业部畜牧兽医局主管全国省级兽药监察所(以下简称省所)的资格认证工作,负责评审报告的审批及核发《省级兽药监察所资格证书》。

第三条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以下简称中监所)负责省所资格认证评审及日常监督的组织工作,并向农业部畜牧兽医局提出评审报告。

第四条申请资格认证和复评审的省所应按规定提交下列资料:

(一)资格认证申请书一式二份;

(二)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业务工作情况;

(四)现行有效版本的质量管理手册一套;

(五)机构设置批准的文件;

(六)单位平面布局图。

第五条中监所对提交资料进行及时审查,并制定评审计划和组织现场评审。

第六条现场评审内容:

(一)申请单位向评审组汇报资格认证的准备及自查情况;

(二)现场检查有关科室及实验室;

(三)对申请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兽药管理法规知识、英文药典或业务文献阅读能力及检验操作技能考核;

(四)检查各类管理文件、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及各类档案。

第七条评审组依据检查情况,按照"省级兽药监察所评审考核办法"逐项作出评定,并形成评审初步意见。

第八条评审组就初步意见与被评审所领导交流,并提出评审报告。

第九条评审组组长在全所大会上宣读评审报告。

第十条中监所将申请材料及现场评审材料报农业部畜牧兽局审核。

第十一条经农业部畜牧兽医局审核合格的省所,发给《省级兽药监察所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对审核不合格的省所,可申请复验,经复验仍不能通过的,将暂停其兽药检验资格。

第十二条对已取得《省级兽药监察所资格证书》的省所,在其证书有效期内,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为:针对在上次评审过程中,评审组提出整改意见的纠正情况;通过审查各种记录,评价质量体系是否有效运行;通过对主要仪器设备、人员及环境条件的变化情况,评价是否能维持认证时的能力等;必要时,安排现场样品考核。

第十四条省所应在《省级兽药监察所资格认证证书》有效期满前6个月向中监所提交复评审申请材料。

第十五条评审员由农业部畜牧兽医局聘请经过培训的药政、药检人员担任,聘期5年。

第*条评审员必须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客观反映现场检查情况。对违反纪律的评审员,农业部将取消其评审员资格。

第4篇

关键词: 高职院校 教学资料 管理工作 收集范畴

高职院校教务处是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主要机构之一,教学资料是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资料。随着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地不断深化,在教育教学活动管理中形成的资料越来越多,内容越趋丰富,使用越趋频繁,做好教学资料管理工作就显得尤其重要。

一、高职院校教学资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教育教学活动是高职院校的核心工作,教学管理资料又是教育教学活动的真实记录,具有参考、借鉴、评估功能。

(一)教学管理资料具有信息参考功能

高职院校在深化教学改革,推进专业建设,对重大教学改革作出科学决策前,需领会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了解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现状,尤其是教学管理实施过程中制定的各项措施和实施效果,关注教学管理运行现状、教学质量状况,掌握教师教育教学、科研和学生学习效果等方面,都得参考学校以往的教学管理资料;教务处在修订教学管理制度、起草相关文件和通知、处理教师教学事故和学生考试违纪等问题时,也得借用过去的有关记录,做好文件和通知的衔接,公平公正地处理好教师和学生的违纪行为;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方面,也可查阅教师以往的任课情况、教学资料、学生评教、教师互评、教师评学、学生学习成绩。

(二)教学管理资料具有信息借鉴功能

高职院校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不断提高教学服务质量,就显尤其重要。从事教学管理工作人员应不断改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更专业的指导,都可借助以往的教学管理资料,因为教学管理资料集中体现了历史管理经验。如在专业和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标准编制、教材征订、课表安排等方面,尤其是对于刚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可更快地熟悉教学管理工作。

(三)教学管理资料具有信息评估功能

上级主管部门对高职院校监控和管理方式是多渠道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种方式是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而教学管理工作则是上级主管部门最关注的部分之一,体现在检查学校教学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运行是否良好、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通过查阅教学资料都能客观地反映出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现状。

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教学资料收集范畴

按照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能,对教学管理各个环节产生的资料进行收集,实现教学资料常态化管理。

(一)教务处常规管理资料

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管理条例、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教学管理的文件和通知、教务处工作职能、院系两级教学管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教务处(实训管理中心、校企合作办)学期(月度)工作计划与总结、系(部)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教学工作例会记录、教研室活动记录、月度教学动态、教学管理人员人事资料和、教学管理人员参与业务培训和进修资料、教学管理人员考核和受表彰资料。

(二)教学管理制度资料

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制度汇编、顶岗实习管理制度汇编、实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教师手册、教务管理工作手册。

(三)专业建设资料

主要包括:学院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学院重点建设专业建设规划汇编、各专业建设规划汇编、学院专业设置一览表、专业设置申报备案资料、学院有关专业建设方面的文件、学院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各专业人才市场需求与专业调研分析报告、专业教学标准汇编及审批表、人才培养方案汇编及审批表。

(四)课程建设资料

主要包括:学院有关课程建设方面的文件、精品课程建设规划与实施计划、课程标准汇编及审批表、人才培养方案汇编、课程说课PPT(电子版)、学院关于开展教师职教能力培训的文件、学院关于开展教学评比活动及表彰的文件、专业核心课程开展考试模式改革实施方案、各学期教师任课及教学任务统计资料、各学期公共课程教师任课情况统计资料、各学期专业课程教师任课情况统计资料、各学期教师教学任务书、学院关于开展工学结合实训教材建设工作的文件、校企合作开发课程一览表、按专业、课程分类使用教材统计资料、教师主编、参编和自编教材、讲义统计资料、教学辅助(参考)资料统计资料。

(五)教学运行管理资料

主要包括:各年级教学计划进程表、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学期实施性教学计划表、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表、各学期教师教学任务书、各学期授课计划表、各学期课表、各学期公选课申报审批资料、各学期公选课课表、各学期调课审批表、各学期调课通知单、各学期教学场地临时使用申请表、各学期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各学期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公选课课酬统计表、教研室主任补贴课时统计表。

(六)教材管理资料

主要包括:各学期教材预订计划表、各学期教材采购计划表、各学期教材发放清单、各学期教材费结算表、各届毕业生教材费结算表。

(七)考务管理资料

主要包括:各学期关于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各学期关于做好英语、计算机考务工作通知;各学期期末考试组织形式与考试类型安排表;各学期试卷命题质量审批单;各学期试卷印制审批单;各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各学期期末考试监考任务书;各学期监考书签领表;各学期监考人员变更申请表;各学期关于做好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各学期补考安排表;各学期考场情况记录表;各学期考试质量分析表;各学期已评阅期末考试卷;各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卷;各学期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资料;各学期英语等级考试考务资料;各学期期末考试情况总结;各学期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情况总结;各学期学生考试作弊处分材料。

(八)学籍管理资料

主要包括:各年级新生录取名册、更改、补登成绩审批单、学业成绩表、课程免听(免修)申请表、学籍异动学生课程修读申请表、学生奖励学分申请表、学生奖励学分统计表。

(九)教学质量管理资料

主要包括:开学教学准备情况检查表、教师教学及相关管理资料分发确认情况表、教师基本教学文件资料准备情况检查表、教师上课登记表、各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通知、各学期系(部)上交期中教学检查资料、各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各学期教师工作业绩考核资料、教学异常情况处理单、有关教学事故处理资料、学生教学信息员名册及学期会议、表彰资料、学生教学信息员教学反馈资料、教学巡查情况记录表、有关教学质量检查情况记录与通报资料。

(十)校内实践教学管理资料

主要包括:学期实践教学开课计划表、学期整周实训课程开出审批表、学期实验实训耗材计划表、学期实训室课表、学期实训室使用记录、学期实训室重要设备使用记录、学期实训设备维修记录、学期实训室学生实训记录、学期学生实训报告书、实训课课程标准及实训指导书、实训项目设计(实训项目单元设计)、实训项目成果、校内实训室基本情况表、校内实训条件建设资料、企业参与实训条件建设资料、学生职业资格证获取相关资料。

(十一)顶岗实习管理资料

主要包括:专业顶岗实习计划、过程记录、实结;毕业顶岗实习通知与安排;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学生毕业实践教学工作计划;各专业学生毕业实践教学工作计划;《毕业顶岗实习》课程标准;《毕业设计》课程标准;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南;各专业毕业设计任务书;各专业毕业设计开题报告;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报告书;毕业设计格式模板;各专业毕业实践环节指导教师工作手册;毕业设计评审标准;各专业毕业设计成绩评定表;各专业优秀毕业设计评审推荐表;各专业学生外出实习安全责任书;各专业顶岗实习协议书。

(十二)校企合作管理资料

主要包括:校外实习基地基本情况表、校外实习基地协议、校外实习基地学生顶岗实习基本情况表、校企合作项目基本情况表。

(十三)教研教改管理资料

主要包括: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立项通知文件、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立项申报材料、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立项评审材料与通报文件、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立项课题中期检查材料、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评审材料、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通报文件、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立项课题获奖表彰文件。

三、关于做好高职院校教学资料管理的建议

教学资料管理是高职院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做好教学资料管理有利于教学管理的规范、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教育教学的研究。

(一)制定教学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使高职院校教学资料管理有章可循,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依据,认真学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严格的教学资料管理制度,从而使学校教学资料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提高教学资料管理队伍业务能力

教学资料管理工作繁琐、枯燥,但对从事教学资料管理人员却有较高要求,需要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事业心、责任感、吃苦耐劳的牺牲精神,尤其是在业务能力方面:第一,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第二,把握教学资料形成的规律,教学资料产生在时间方面有着连贯性、阶段性和内在联系,所以,应及时进行收集、整理;第三,对教学资料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第四,高校院校要积极创造良好的教学资料管理环境,在制度和资金方面给予支持。

(三)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

教学资料繁杂、种类繁多,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将有效地提高管理水平。管理方法主要有:收集教学资料要有计划性、及时性;分类要合理化;整理要规范化;目录编制要方便化;借阅要登记化。

参考文献:

第5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2017年度,在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领导的具体指导、协助和本部门同志们的支持下,坚持安全供水为中心,立足本职、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很好的履行了自己的岗位职责。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团队组织体系,建设过硬的技术专业团队

根据实验室认证管理条例的要求,为保证检测工作的有序开展,本着持续改进提高的原则,对实验室内部机构及人员设置进行及时更新与调整。力求激发每个人的最大潜能,从而实现个人及岗位及团队积极良性的传递,进而构建高素质的业务团队。目前,检测中心内设综合室、质控室、检测室,通过几年的运行,特别是今年面临实验室硬件的提升、工作任务的扩展,对岗位职责进行了补充完善,实验室向高效良性运行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同时注重对青年技术人员的培养历练,岗位负责人年轻化,为实验室的可持续建设与发展做好人力资源储备与支持。

二、精心规划,组织协调,倾力做好水质检测中心的升级改造工作

围绕实验室改造建设,协调公司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统筹各施工单位,抓质量,促进度,保证了在7月份省技术监督局对实验室计量认证复审前达到评审要求。时间紧,任务重,带领实验室改造建设小组,分工负责,在去年的基础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组织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水质检测楼在净水厂综合楼基础上进行改造,其中涉及水、电、气、风、纯水系统、监控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综合考虑各房间的功能布置、试验台及仪器安放位置等,施工过程中需要多家专业施工队伍协调配合,根据现场工程进展情况通知各厂家适时入住现场,并做好工程施工监理,在施工中对原设计方案存在问题及时进行了修改,完善细节,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类意外问题,经过半年多的紧张施工,水质中心检测楼于日前正式投入使用。

2.及时组织完成实验室整体搬迁工作。实验室搬迁头绪多、繁琐,特别是仪器设备搬动后要重新调试,新实验室投入使用,在水、电、气、通风等方面也都需要对着每台仪器一一调试,特别是气路和通风由于输送线路长,尽管设计施工时给与了足够的考虑,还是出现了诸多问题,因为评审要现场做样,所有实验条件必须满足使用要求,只能与施工单位加班加点抢修,总算在专家到来之前把各项工作安排妥当,没有因此影响评审工作。

三、不断细化水质管理,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1.组织完成2017年水质管理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根据公司“供水水质稳定达标,成品水水质合格率>98%”的总体目标,综合考虑公司大流量供水,工艺满负荷运行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水质管理控制程序和水质管理考核细则,制定了公司2017年水质管理工作计划,对全年水质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水质管理各部门明确年度工作目标,按照各部门工作职责要求,根据不同季节水质和工艺运行特点做好具体的落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水质管理工作。

2.多措并举,保障公司大流量供水下的水质安全达标。今年公司持续大流量供水,供水量基本维持在50万立方米/日,净水生产处于满负荷状态,个别时段甚至超负荷运行,如何确保水质安全是全年水质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特别是在原水富营养化程度较重、二次污染风险较高的情况下,中心在总结多年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多措并举,持续引用直供水合理掺混水库水,防止引水过程中出现二次污染,把好水质检测关口、及时做好应急检测和跟踪检测,配合工艺做好混凝试验、适时调整工艺运行参数,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做好各项应急预防措施,确保了大流量供水的水质安全,公司出厂水质安全稳定达标。

3.组织配合完成新城水库水环境风险评估工作。为保障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安全保障达标,根据市环保局和市水利与渔业局文件要求,完成水库水环境风险评估。配合水库泵站管理处进一步完善水源地档案管理,提供水库水源地的相关水质资料,完善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档”档案。针对水库水源地属于中型平原水库,存在较大水体富营养化风险问题,8月份委托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新城水库原水进行了88项全分析,摸清了水库水质情况。

4.配合工艺运行需要做好工艺试验。当原水水质变化、工艺运行出行问题和有突发性水质事件发生时,及时安排人员取样检测,做好混凝试验和相关指标的检测分析工作,查找原因,提出建议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5.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及时对水质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做好信息上报工作,配合上级各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和采样、送检工作。全面接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水利与渔业局及市卫生监督局的监督检查。

6.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每季度定期组织召开水质管理分析会议,汇报解决水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部署下阶段水质管理工作。

四、配合完成十二五水专项水厂依托工程课题的结题

2017年是十二五水专项课题的结题之年,作为水专项课题依托城市分课题研究单位之一,课题开题四年来,依据省住建厅与我公司签订的专项课题协议书,积极配合参与课题的取样检测和科研工作,并及时参加各阶段的技术协调会、总结会,按时汇报科研进展情况。2016年11月30日,公司承担的“水厂供水水质达标技术应用与评估研究”分任务顺利通过专家组的评审;今年4月,再次按照专家组和课题组的意见,对分任务进行了各项补充完善,并按时提报水专项课题组,配合完成了水专项的结题工作。

通过四年的水专项课题研究,对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水质及水处理技术有了较为系统、深入的了解和探索,极大提高和拓宽了自己的专业技能。有幸有机会向供水行业领军专家学者学习,了解国内外水处理前沿技术,特别是强化常规处理工艺、深度处理工艺和应急处理技术及检测,促进了自己水质检测和水质管理能力的提升,为公司的水质安全保障提高更优质的服务。

五、组织完成公司内部培训教材编写和培训上岗工作

按照公司统一安排,上半年中心认真开展公司水质检测工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并配合完成其他几个工种培训教材有关水质知识方面的编写。由于水质检测工作的专业性与特殊性,精心组织、分工协作,在查阅大量国内外先进资料的同时,结合公司多年的水质管理工作经验与积累,在化验专业知识之外加进了水质和工艺的知识。同时根据其他工种的岗位需要,以应知应会、适用性为重点,普及大家的水质基础知识和处理应急问题的能力。经过反复的修改、校对、审核,最终高质量地完成了水质检测工培训教材的编写任务。教材编写完成后,组织按照公司要求进行了水质检测工和其他工种的培训,最终全员在上岗考核中取得了较好成绩,全面提升了职工水质检测能力和水质管理水平。

六、组织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复审

上一期资质认定证书是9月份到期,评审办法规定要提前半年提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实验室法律地位、体系文件、内审、管理评审、质量控制、典型报告、仪器设备、检验能力,人员配置等各项内容,需要按计划逐项落实汇编成册才能提交审查。

七、做好106项配套仪器的选型及技术参数的提报工作。

在实验室工程建设的同时,组织技术负责人对生活饮用水88项和地表水89项检测所需的气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液相色谱仪、固相萃取仪、ICP-MS、两虫检测系统等大型仪器进行考察和比对选型。

八、规范管理,严格按照认证体系和B级实验室规范运行

按照认证体系要求规范管理,确保检测质量准确可靠。实验室日常管理严格按照认证体系要求规范运行,加强监督,并不断完善提高。对每一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可追溯,确保了检测质量;定期进行期间核查、密码样检测、实验室比对、内审、管理评审等工作,全面提高了公司实验室检测水平和业务能力。

九、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质控考核,参加能力验证和技能比武,不断提升实验室检测和管理能力

认真开展技能培训,按照年初计划做好各项内、外部培训工作,对入职新职工,通过老职工传、帮、带和外出培训形式进行培训,学习完毕组织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检测。同时利用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和能力验证等方式进行不定期质控考核,确保检测质量。 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和技能比武,全面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

十、存在的问题

1.工作效率不高。工作中宏观性不足,方向感不强,易沉溺于琐碎事务,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2.需加强与同行的交流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检测机构信息的变化和更新,提高管理水平。

十一、2018年的工作打算

1.组织好新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安装、调试、培训上岗工作。

2.新仪器就位后组织做好88项新项目的开发工作。

3.为公司水质检测机构B级实验室复审做好准备工作。

4.组织完成市水利与渔业局委托的城市供水和农村饮用水两项水质监督抽样检测工作,做好总结工作。

5.继续围绕大流量、饮用水占比加大的供水形势做好专项水质实验,确保供水安全。

6.组织做好检测人员培训。加强新员工上岗培训,为扩项认证做准备。

7.加强全员安全培训。随着实验室规模的不断扩大,安全因素对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将编制实验室安全管理手册,把实验室安全各要素落到实处。

以上述职,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第6篇

关键词:质量工程;项目管理;过程管理

中图分类号:TP3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8454(2014)21-0062-03

一、系统需求分析及功能定位

“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质量工程”)是教育部、财政部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高等教育的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十一五”期间的建设内容涵盖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性实验、特色专业、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院校等六大方面近十种类型的建设项目。“十二五”期间又新增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建设、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认证、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五大方面十余种类型的建设项目。[1] 项目建设至少有国家、省、校等三个层级,部分地方院校则多达国家、省、市、校、院(系)等五个层级;项目管理任务涉及遴选培育、立项申报、专家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绩效评价、推广应用等诸多环节;建设状态呈现培育、在建、延期、结题等多种状态。随着项目建设的不断深入,不同年度、类型及层级项目的立项、检查、验收及推广应用时常交织重叠,工作量急剧增长,项目管理效率与质量要求亟需提高。

面对不断增长的数量、质量和效率要求,相当一部分高校的项目管理仍处于人工管理状态,程序琐碎且劳动强度大,效率也低,工作人员疲于应付日常管理,几乎无暇顾及内涵提升。以项目申报及评审流程为例,常见的运作模式为:申报者根据上级部门的申报通知下载申报书填写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管理人员收集、整理纸质申请材料管理人员根据申报项目内容或属性对申报书及支撑材料进行分组聘请项目评审专家分发纸质评审材料等候专家审阅评审材料,填写评分结果及评价意见管理人员回收评审材料,汇总、整理专家评审意见管理部门召集专家进行现场会议评审汇总、形成专家评审意见报领导审核并公示公布评审结果。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绩效评估工作的操作流程与此类似,只是所填报的申报材料,采用的评价指标不同而已。其间,申报者需提交一式多份纸质材料,管理人员则需多次反复收集、整理、分发、回收、再整理申报材料,手工汇总并统计分析评审结果。整个申报评审过程耗时长,材料多,流程繁杂,人员和资源浪费严重,工作进程慢,容易出现人为的错漏,工作质量参差不齐。如遇有校外专家参与,则需远程送交及回收纸质申报材料,工作量更大,且容易出现延误。整个工作流程,项目申报者、管理人员及申报专家均深陷其间,费时费力,工作效率低,人力物力耗费高。传统的以手工操作、经验管理为主的运作模式已难以适应形式发展的需要,亟需通过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无纸化,实现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基于上述背景,广州大学自2009年起开始探索通过项目管理手段的信息化,实现管理流程优化及管理效率与质量的提升,经过多轮调试、试用及完善,自主建成“质量工程评审与管理系统”,实现了项目的在线申报、在线评审、在线查询、项目信息集成管理及成果在线展示等功能,有效降低了劳动强度及资源耗费,同时显著提升了管理水平与工作效率。

二、系统功能配置及特点

1.按需进行多元权限配置

系统可按项目管理的需要动态设置校级管理员、院校管理员、申报者、评审专家、学校领导等多种管理角色,不同的角色可根据任务配置的不同,赋予不同的权限。校级管理员为超级管理员,可对系统各项参数进行配置,诸如:对系统首页公告栏进行管理;根据需要设置各种角色并授予不同的系统操作权限;设定各学院部门申报限额,满足限额申报的要求;确定每个评审项目最多可上传的附件数;动态设定评审或检查验收指标,以适应不同评审任务的需要;设定申报、评审等工作任务的系统开放时间,精准控制工作进程;分配评审专家评审的项目,支持分组评审、分组统计排序;动态查看评审结果,掌控评审进程;申报者在系统开放期间查看通知公告、填报项目基础信息、提交申报书及附件;领取任务的评审专家可在约定评审期间,在线查看评审材料,给出评审意见和结论;校领导可以全面查看各种支撑材料、项目分组情况、专家评审进度及评审意见、项目评审结论等。

2.同时兼容多类型、多任务管理需求

“质量工程”项目类型层次多,不同类型、层次,年度项目的申报表格、评审指标及检查验收往往各不相同,如果将申报书的栏目通过后台程序予以固化,全部设置在线提交数据,一旦申报材料的格式或栏目出现细微的调整,则需重新修改系统程序,工作量大且繁琐。鉴于此,本系统将项目申报书、合同书、结题书及相关附件等材料以附件形式提交,使其能广泛适应不同类型项目申报与管理的个性化需求。同时,为了克服系统不能自动提取附件文本信息,无法进行数据统计、汇总、查询的弊端,系统在提交附件前要求将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等级、项目负责人、所属部门等基础信息在线输入或批量导入,并将其作为信息统计、分析的基础数据,满足在线查询、汇总等需要。对于评价指标,系统支持动态添加、删除、编辑,能灵活满足不同时间、不同类型项目对评审、检查、验收指标的不同要求。此外,系统支持不同类型的项目同时申报、评审,中期检查或检查验收,彼此互不干扰,有效突破一般管理系统只能用于某一特定项目申报、管理或评审任务的局限,可同时进行多层级多类型项目的申报、评审、检查及验收工作。

3.在线评审并自动进行综合智能统计

系统管理员将评审任务分配给评审专家后,领取任务的评审专家可在线维护个人信息(修改个人密码等)、查看评审项目列表及各项申报资料,根据评价指标对项目进行评分、填写评价意见、提交并打印评审结果。专家评审结束后,系统根据指标权重设置及专家的评价等级,按算术平均及相关度平均等方式计算项目得分并按相关度平均分降序排列。(相关度平均数算法旨在排除项目评分因人为干扰而出现异常,若某一专家的评分相比其他几位专家评分的平均数,高于或低于设置指标,系统自动剔除该分数,只计算其它几位专家的平均分。)评审意见表专家可自行下载、打印,系统管理者则可将不同专家对同一项目的评价意见或问题反馈,导出并编辑,为专家现场会议评审及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4.集成管理各类项目信息

为了科学、准确地进行管理决策,高校领导及职能部门对“质量工程”项目数据的需求越来越多,而且对提供数据的时间和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由于时间跨度长、类型层次多,各高校“质量工程”的申报及建设管理工作散布在教务处、实验室管理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不同处室,即便在同一处室,管理职责通常又由不同的岗位和人员具体负责,领导及职能部门需要对某类、某项、某部门或某人的数据进行统计或核实时,数据查找、核实麻烦,而且容易出现错漏,其间如出现岗位及人员调整、调离等情况,操作更为困难。鉴于此,系统专门开发了项目查询功能模块,该模块支持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获奖)等级、项目负责人、所属部门、立项时间、结题时间等要素进行逐项输入或成批导入,实现对项目信息的集成管理,通过电脑终端可方便快捷地完成各级各类项目的浏览、查询、分类及汇总等工作。同一项目申报、评审、建设、层次提升的历史轨迹清晰可查;同时,系统支持按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等级、立项时间、项目负责人、所属部门等要素进行单一条件查询或多条件查询,查询结果可以EXCEL文档进行导出、打印或预览,确保数据的完整、统一、及时、准确。

5.无缝对接并共享数字化校园管理系统的基础数据

经过数字化校园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的立项建设,我校已建成统一的身份证认证平台、统一信息门户平台及教务管理、人事管理、办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实验教学管理、研究生管理等20余个应用系统。为避免出现新的信息孤岛,系统开发之初就明确提出共通、协同、共享原则,成功实现基础数据在各应用系统间的同步推送、共享。教师及评审专家无需注册即可登录,而其所在部门、职称、身份等信息能自动显示,有效减少教师申报及专家评审工作的重复填报,确保各项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客户端不需要安装任何软件,用户只需具备基本的上网知识和软件操作经验,即可快速地熟悉并使用系统。用户提交的电子版材料系统长期保存,经授权后可随时在线查询、统计、分析。

三、体会与感悟

1.系统需求分析需透彻,用户需求的编制质量直接决定系统开发的质量

从学理的角度讲,所谓“需求分析”,是指对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弄清楚问题的要求,包括需满足什么要求、具备什么功能、解决什么问题等。[2]软件开发当中的“需求分析”就是确定要计算机“做什么”。软件开发人员不是用户问题领域的专家,不熟悉用户的业务活动和业务环境,用户提出的系统开发需求是其进行软件开发工作的逻辑起点,需求分析是否准确、到位,直接决定了软件开发的效率和质量。在网络技术、数据库开发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只要用户对系统需求有足够清晰的构想,技术开发人员大多都能设法做到,反之,如果需求分析简单、粗糙,必然导致系统开发人员无所适从,功能残缺不全。有些软件系统被埋怨存在功能缺陷或使用不便,根源不在于技术存在缺陷或问题无法解决,而是由于用户和开发者双方事前对系统需求的分析、理解不到位,或者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彼此间的沟通不及时。教务管理人员熟悉业务流程、清晰业务需求、在需求分析阶段具备不可替代的主体核心地位,理应主动、认真地思考、梳理岗位业务需求,对系统的性能指标及功能设置,明确提出要求,并积极与系统开发人员沟通,形成清晰的系统需求说明书,而不能只是粗枝大叶地提一些条条框框,导致系统开发人员凭自己想象和理解来自由发挥,导致整个开发工作事倍功半。[3]

2.管理思想需创新,管理观念和手段的变革直接影响行为方式与工作效率

项目管理的信息化基于管理思想、管理观念和管理手段现代化。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首先必须转换观念、开拓视野,充分认识到信息技术对项目管理的巨大推动作用。[4]其次,要本着开放的心态和发展的眼光,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对传统的管理模式进行客观的分析和取舍, 摒弃看似娴熟、实则低效的经验管理模式,通过向技术要效率,积极探索教学管理信息化的新思路、新方法。为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我校近年来陆续开发了人才培养方案管理系统、课程教学大纲编制管理系统、教学成果奖评审管理系统、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业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网络化、便捷化水平显著提升,人力、物力及时间成本显著降低、工作效率和项目管理质量稳步提升。

3.功能设置需以人为本,技术细节的处理直接关联用户的使用体验

作为一个直接服务于一线业务工作的系统,“好用、实用”是基本要求,细节决定成败。“好用”即系统界面友好,操作简洁、维护方便、智能化程度高,“实用”即系统运行稳定、能适应各种业务环境、满足业务需求。[5]以我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附件上传功能的设计为例,由于当初只要求系统具备常见附件的上传功能即可,对其所能兼容的格式没有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造成系统最初只支持上传 Word和Excel文档,但事实上,由于使用习惯的不同以及不同类型项目间的差异,用户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可能用到的附件不仅有常见的Word和Excel文档,还有PPT、PDF、JPG、MPEG、TXT等文档以及音视频文件、压缩文件、网络页面、网站链接等。此外在界面设置方面,不同权限的用户登录后看到的是契合自身角色和操作的个性化界面,凡能从后台提取的数据,系统自动提取并显示,避免重复输入,无关信息及操作按钮自动屏蔽,避免用户出现误操作或迷航。诸如此类的“小”问题,唯有在系统开发过程中予以重视并确保配置到位,才能避免教师和评审专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最大程度地为其提供卓越的使用体验,为管理系统的迅速推广和普及夯实物质基础。

参考文献:

[1]王晓燕,叶大鹏.“本科教学工程”管理模式创新探索[J].高等教育研究学报,2012(4).

[2]雷体南,周春阳.分布式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构建与实现[J].中国教育信息化(高教职教),2011(21).

[3]蔡忠兵.高校“质量工程”管理效能提升的策略[J].高等农业教育,2014(7).

第7篇

根据《浦江县*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决定对各校综合素质评价A等学生组织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安排及分工:

综合素质评价A等学生审核工作由教育局综合素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设4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及分工如下:

第一小组

组长:黄宝春

成员:许江淇石月球张经伟王维川

负责实验中学、仙华外校、江南初中、浦江五中A等学生的审核工作。

第二小组

组长:冯廷泉

成员:虞红光张辽成金伟强黄福源

负责浦江七中、岩头初中、白马初中、郑宅初中、堂头中学A等学生的审核工作。

第三小组

组长:项明坚

成员:黄国进石远志周盛火党

负责浦江六中、浦江八中、浦江九中、黄宅初中、治平初中A等学生的审核工作。

第四小组

组长:项朝虎

成员:吴海涛陈光照冯阳标

负责壶江初中、檀溪初中、前吴初中、花桥初中A等学生的审核工作。

二、各学校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按实施办法要求,于5月10日前上报A等学生汇总表一式两份,汇总使用《浦江县*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表格最后加一栏“人数统计”,统计出各模块A等总人数。

2、各学校应按一生一档的原则要求提前整理好A等学生材料档案,档案包括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标志性成果证明材料、各模块分项评价结果、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生家长见面材料等。档案顺序与汇总表序号一致,便于审核人员查阅。

三、审核小组到学校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学校是否成立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测评等第项目评定小组,是否制定了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细则;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公示栏公示及接受举报申诉情况;

3、学校是否按实施办法的要求组织学生自评;

4、学生评价结果是否按要求与学生家长见面;

5、对学生评价是否严格按实施办法进行,评为A等模块的有标志性成果支持或者有校级标志性成果且符合学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四、工作要求:

第8篇

1.1电力工程设备执法标过程共分四个阶段,与此有关的还有招标前准备阶段和招标后履行合同阶段。

1.2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图。

流程图说明;

1对于主机设备和合同估价io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环节(1)、(3)、(4)、(5)审批,环节(2)核备;

2对于合同估价1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环节(1)、(2)

(3)、(4)、(5)均核备。

2招标前准备阶段

2.1招标申请

电力工程项目具备主机设备招标条件后,由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向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提出招标申请。具体招标时间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根据国家计划安排和项目前期条件并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后确定并下达给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同时抄送项目所在电力公司和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需招标的设备清单,招标具体的条件,各投资方名称及投资比例等。

电力工程项目主机设备招标具体条件如下;

a)国家已批准项目建议书;

b)项目法人确定,有限责任公司(或筹备组)成立c)银行贷款意向书已签订;

d)已列入国家五年滚动投产规划;

e)主要技术条件已经可研/初设审查部门认可f)项目控股方出具可以支付设备预付款的保证函;

g)主机设备招标前,项目法人与所在地省/网电力公司等协商一致的上网电价意见。

招标工作必须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辅机设备招标要在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进行。

2.2招标委托

招标申请获批准后,招标人择优选定具有相应招标资质和成套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进行设备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相应资质也可自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招标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招标实施阶段3.1招标组织机构

3.1.1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建办法是由招标人(项目法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组建方案,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成立。其职责是负责招标过程的领导,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评标报告等资料。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成:

(a)对于主机设备和分散控制系统招标人(项目法人):3一5人包括主要投资方主管单位:2人包括国家电力公司1人,主管电力公司或电力集团公司1人招标代理机构:3人工程设计单位:l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开行1人)

其中: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助董事长担任)

副组长:招标代理机构副组长:国家电力公司计划部副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

(b)对于辅机、输变电设备和装置性材料,可参照(a)执行。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在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后发标以前成立。

3.1.2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于召开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以前组建。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评标小组下设技术组和商务组,聘请的专家从评标专家库中选定。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属聘请专家。

3.1.2.1技术组5~7人(单数)

主机设备:7人/%业

聘请专家4人

招标代理机构1人

招标人1人

工程设计单位1人

辅机设备:5人/专业

聘请专家2人

招标代理机构1人

招标人1人

工程设计单位1人

组长由聘请的专家和招标人担任。

3.1.2.2商务组3一5人(单数)

招标代理机构、聘请专家2—3人

招标人2—3人

组长、付组长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担任。

3.1.2.3纪检监察和法律咨询

由项目主管单位派纪检监察人员1人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招标过程中随时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3.1.2.4秘书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资料收发,打印,整理以及招投标文件的保管。

3.1.2.5会务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的日常活动安排。

3.1.2.6招标人应将项目招标组织机构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2招标文件

3.2.1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编制依据为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指合同估价,下同)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一般不超过3个月;

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般不超过2个月。

招标人应于委托招标合同签订后1周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对于辅机设备招标还应提供全套初设及其审查资料;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对招标设备及其相关系统的参数和使用条件,运行条件等方面要求的资料。

3.2.2招标文件的审批

3.2.2.1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从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

初步审查——2周

审查确认——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审招标文件后一般在2周内批复。

3.2.2.2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认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

初步审查——2周审查确认——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2.3招标文件的出版

经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和核备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出版。

3.2.4对3.2.2.1的招标文件,出版后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3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于发标前进行。会议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前阶段招标工作的汇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提出的招投标具体日程安排,确认招标代理机构而招标人提出的评标组织机构人员名单,确认评标办法。

3.4发布招标通告

采用公开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发布招标通告。招标通造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

资金来源;

工程项目名称和地址;

招标设备的名称、数量及范围的简要描述;

投标日期、时间和地点;

每套招标文件的收费金额。

若在招标文件发售之前进行资格预审,则要发布资格预审通告,通知潜在投标人在指定的地点、日期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经资格预审后,再对合格者发送投标邀请书。

采用邀请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指标人发投标邀请书。

3.5资格预审

3.5.1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均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5.2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

3.5.2.l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5.2.l.l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5.2.1.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2.1.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5.2.1.4业绩

a)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2台套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b)或主机设备有a)中相应业绩厂商的技术合作或技术支持。

3.5.2.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2.1.6电力工业部和机械工业部共同认定的主机设备制造厂商;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与电力工业部由力规划设计总院共同发布的《火电机组主要辅机推荐厂家名录》所推荐的厂商,或由国家电力公司安全运行与发输电部(包括电力工业部原安全生产协调司)颁发入网许司证的厂商。

3.5.2.2对于3.3.2.1.6款中所推荐的厂商,可以作为资格预审合格的厂商;而对于3.5.2.1.6款中未包含的辅机设备种类则应按3.5.2.l.l至3.5.2.1.5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3.5.3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其它文件和资料。

3.6发售标书

招标代理机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一般不少于30天。

3.7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释可采用书面或会议的形式进行。如采用书面形式,则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天前完成。

如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较多,可采用标前会的形式。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__天前完成。标前会上投标人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__天之内提出。

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井有授权人签字/签章和日期。

3.8截标

截标按招标日程安排进行。

截标时要检查投标文件的包数,密封状况。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签收并有书面证明,列有签收时间,地点,签收人,包数和密封状况。送标人也签字。如果投标文件密封不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有权拒绝接收。

投标文件应妥善保管,直至开标。

3.9标底

对于成熟定型设备有可能制定标底的,标底可根据设备品种、设备性能、使用条件以及一段时期内条件相似工程的设备市场供需价格情况,可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或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确认。

3.10开标

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投标人代表、评标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开标结束后,开标过程整理成书面记录。

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唱标、监督、板书、记录等人员组成。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

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唱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字。记录应存档和复印送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

也可进行分段开标:第一步,开技术标,经过澄清后,投标人在现定的时间内报价;

第二步:开价格标。

投标文件压本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

3.1.1评标

开标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l~2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工作、评标小组按照项目领导小组会确定的日程进行评标。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具体做法按照《电力工程设备评标办法》进行。

3.11.1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3.11.2投标文件的澄清

3.11.3初评

3.11.4祥评

3.11.4.1技术评标

3.11.4.2商务评标

3.11.5综合排序

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织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进行复审确认。

3.11.6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小组负责编写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推荐意见及投标入预审、复审报告。

3.12最后一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主要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评标工作一般情况的汇报,听取技术组和商务组评标结果汇报,确认投标人资格复审结果,研究确定预中标排序,审议通过评标报告。

3.13定标

3.13.1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机、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告。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在接到报告后2周内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汇报,定标,并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3.2对于1000万元以下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定标。

由招标人将全套评标资料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4签订(草签)合同

定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向预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

项中标人在接到顺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草签合同、合同的每一页(包括所有附件)

均应校签,其中附件1、2、3、5、7工程设计净值也要校签。合同价格、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不得与预中标状态有任何改变。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所签合同符合预中标状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

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人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函3.15合同生效

3.15.1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权、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合同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全部合同正本和副本(包括所有附分)上报,待项目可研报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后,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市长领导小组对办公室审查签章后生效。

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

3.15.2对于1000万元以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项目法人与中标人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送交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4招标工作管理和监督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服务“保二争一”的工作目标和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大局,努力开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推动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

(二)考核内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二是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详见附表)

三、考核组织实施

(一)考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组织,与全市的政绩考核一并实施。

(二)市纪委、市监察局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结果评定工作。明确1名市纪委副书记担任考核委员会主任,市纪委分管考核工作的常委任副主任,市纪委办公室、监察综合室、监督检查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的主要负责人和各考核组组长任委员。监督检查室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四、考核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突出重点,鼓励创新的原则;

(五)坚持删繁就简,注重实效,奖罚分明的原则。

五、考核计分

(一)分值设置

1、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各100分。

2、对具有特色或创新意义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某一方面在内容、方法、机制、制度等方面别具一格,有创造性发展;创新性举措当年度普遍实行;成效明显),予以加分。

3、在省纪委、中纪委刊物(不含网络)上发表的1000字数以上的经验材料,或者在省、中央纪检监察机关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典型发言的经验材料,予以加分。

4、纪检监察工作获得省、中央有关部门以文件形式表彰的,予以加分。

(二)分值折算(具体计分见附表)

1、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00分)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时,按40%折算;纪检监察工作(100分)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时,按60%折算。

2、对取得成效的特色创新工作,经考核评定,每项进行加分:在全市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2分;在全省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3分;在全国范围内推介的工作,每项加5分。发表的经验材料和受到的表彰,经考核评定,省级加3分,中央级加5分。所加分数直接计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分。

六、考核时间和方式

(一)考核时间:考核工作年底进行,考核时间为全市政绩考核确定的时间。

(二)考核方式:

1、对县市区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分的考核,由市纪委派出考核组(与市政绩考核组同步),市纪委领导带队,到县市区实地考核。一是听取县市区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汇报(提供书面汇报材料);二是召开座谈会(召集县市区有关单位人员座谈,听取意见);三是开展民主测评。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分别形成考核材料,集中向考核委员会汇报。

2、对纪检监察工作部分的考核。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相关业务室对口考核打分,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以平时考核为主,一般不实地考核。

3、对特色创新工作的认定。实行自主申报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由各县市区纪委形成专门文字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市纪委监督检查室。由考核组在对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的同时,进行实地考核(听汇报、查资料、座谈了解等)。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集中汇报,考核委员会集体评议认定。

被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和省纪委、省监察厅以及市纪委、市监察局以文件或通报形式予以推介的,只需申报,不实地考核,直接报考核委员会审议,予以认定。

七、考核结果评定

(一)按照被考核单位所得分值情况依次排名。由考核委员会召集全体成员,根据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分数,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分数和特色创新工作认定的分数,进行综合评定,按40%左右的比例提名相关县市区为优秀等次,报市纪委常委会议审核确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评选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资格: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到上级党委、政府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批评的;

2、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导致引发重大事件或出现重大事故的;

3、在办案工作中出现重大违纪违规事件,有案不查、瞒案不报,被市纪委、市监察局查处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反腐倡廉建设不合格单位: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

2、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达到40%以上。

八、考核成果运用

(一)市纪委常委会审定后,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二)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县市区,通过适当形式予以通报表彰。

(三)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县市区,按照“谁考核,谁反馈”和“考核谁,向谁反馈”的原则,由考核组组长向被考核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当面反馈,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四)对排名较后的县市区,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名较后的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建议市委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

九、考核工作纪律

(一)各考核组和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各室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评价各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成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格的工作纪律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10篇

第一条为鼓励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树立科学发展观,实施“以质取胜”战略,追求卓越绩效,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2010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20*]43号)、《*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绍政发[20*]*号),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县长质量奖是*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主要授予我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在工业(含农产品加工业)、工程建设、服务等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企业。

第三条县长质量奖的评审遵循科学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在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的基础上,每年组织评审一次,获奖企业数每年不超过3家。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县政府成立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管理专家和质量专家组成。评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县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方针政策,批准县长质量奖评审标准,决定拟奖企业名单,处理评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协调县长质量奖评审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修)订县长质量奖评审标准;

2、受理企业申报资料并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评审组对企业进行评审,并监督考核评审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

4、向评委会报告评审结果,提出提请审议的候选企业名单;

5、承担县长质量奖获得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

第五条评审组应由3名以上经资格认可的评审员(其中含行业专家)组成,评审组实行评审组长负责制。评审组成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方可被聘为评审员:

1、熟悉国家有关质量、经济法律法规和规定;

2、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三年以上的质量管理或专业技术方面的工作经历,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县长质量奖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三年以上;

2、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体系健全,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良好的经营绩效,经营规模、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居省内同行业前列,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现象;

4、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县长质量奖: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政策的;

2、列入国家强制管理范围的产品未获得相关证照的;

3、近三年出现国家、省、市、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或有重大质量、设备、安全、环保事故及重大质量投诉的;

4、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四章评审标准

第八条评审标准是县长质量奖评审的基础,也是企业自我评价的依据。县长质量奖评审标准采用GB/T19580-2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2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评审内容包括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营结果等七个部分,总分为1000分。评审细则由评委会办公室另行制订。

第九条县长质量奖评审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用户评价、评委会审议、公示、审定批准。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获得县长质量奖的企业总评分不得低于600分。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十条每年由评委会办公室预先公告当年度县长质量奖评审的时间安排,评委会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当年度县长质量奖的申请。

第十一条凡符合县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表》,按照评审标准和填报要求,对本企业进行自我评价并写出自评报告。申报表中的有关内容需经相关部门验证确认并提供证明材料,并经有关主管部门、镇乡(街道)或行业协会之一签署推荐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一式两份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第十二条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材料审查。对企业提交的申请书、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评审,并形成材料评审报告。评委会办公室据此在一个月内确定现场评审企业名单。对未获现场评审资格的,评委会办公室应书面通知企业。

2、现场评审。现场评审时间一般为2-4天。现场评审结果应当形成现场评审报告,并交企业确认,在现场评审结束后5天内提交评委会办公室。

3、用户评价。对进行现场评审的企业,由评委会办公室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其主导产品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并提供用户评价报告。

4、综合评价。评委会办公室对材料评审报告、现场评审报告、用户评价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后,写出综合评价报告,提出县长质量奖审议候选名单。

5、评审会审议。评委会根据评委会办公室的综合评价报告,审议确定拟奖企业名单,通过媒体予以公示。

第十三条审定批准。经公示通过后的拟奖名单,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准。

第六章表彰奖励

第十四条获得县长质量奖的企业由县政府予以表彰,并颁发金质奖牌和证书。

第十五条制作奖牌经费和评审工作经费列入当年县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评审人员必须公正廉明、实事求是、讲究效率,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真实、准确、公正地参与评审工作;

2、不得参加与评审员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企业的评审工作;

3、禁止向申报企业提供有偿和无偿的咨询服务;

4、禁止收受申报企业任何礼物、佣金或有价证券;

5、保守秘密,不得泄漏有关申报企业的信息,不得泄漏有关评审的信息。

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由评委会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评审员资格。违纪违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申报企业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县长质量奖的,由评委会报请县政府批准,取消其荣誉资格,收回奖牌、证书和奖金,并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申报县长质量奖。

第十八条获得县长质量奖的企业有义务宣传、交流其质量管理先进经验。每年2月底前获奖企业应向评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上年度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的情况,评委会办公室对获奖企业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获奖企业持续改进,不断追求卓越。

第十九条获得县长质量奖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情况发生后30天内书面报告评委会办公室。

1、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的;

2、国家、省、市、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

3、用户对质量问题反映强烈的,有重大质量问题投诉的,质量水平明显下降的;

4、当年出现亏损的。

第11篇

为促进我市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提高科研水平、加强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营造积极健康的科研氛围,树立正确的科研导向,依照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的原则

为引导、支持、鼓励医疗卫生领域科技人员加强科技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市科技局设立了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作为一般性科技计划项目(有应用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助的项目)的一项补充,采取市科技局立项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保障实施的原则。

2、科技创新的原则

指导性科技计划(医疗卫生领域)项目选题必须围绕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战略,符合相应行业操作与管理规范,有利于推动医疗卫生领域的科技创新,提升医疗水平。项目研究内容应具有新颖性与创新性,研究成果具有指导临床或应用临床的作用。优先支持技术先进、应用前景广、社会或经济效益显著的研究或应用项目。

3、资源整合的原则

鼓励市属及县(区)医疗卫生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药企业开展联合研究,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和技术资源优势。优先支持围绕“公益、共性、关键”技术进行产学研合作开发和集成创新的项目,以及技术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三、项目申报与立项程序

指导性科技计划(医疗卫生领域)项目的申报立项程序一般包括:市科技局申报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医卫人员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组织内部评审并推荐(县、区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的项目由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推荐);市科技局审核及受理申报材料;市科技局批准立项下文;双方签订项目合同书。共六个基本程序。

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对所申报项目的目的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等内容要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的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并在报送材料时提交推荐汇总表和评审推荐意见,作为立项参考依据。

四、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求

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辖区内的医疗卫生单位,包括:市属、县(区)医疗卫生机构,驻昌高校、部队附属医院,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民营医院等单位。申报单位应具有保障项目实施的基本条件,包括:较强的科研能力,良好的基础设施和管理能力,自筹、配套相应的科研经费能落实到位等条件。

2、项目组负责人要求

项目组第一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并具有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科学意识。

项目组负责人,已申报并立项了当年的一个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再申报当年的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对于承担了我市科技计划项目,正在实施或实施完成但未鉴定或验收的项目负责人的新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3、项目研究内容要求

指导性科技计划(医疗卫生领域)项目的选题要围绕我市人口与健康急需解决的医疗技术难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市卫生系统“三名工程”建设的要求。项目研究内容具体、技术路线清晰、预期成果先进、应用前景广阔、社会效益显著,有助于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经检索查新,显示国内有技术要点完全相同研究文献报道,研究结论已经明确了的研究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虽有技术要点完全相同研究文献报道,但在不同对象或扩大范围内推广应用,改进临床操作技术的项目除外)。

申报书中对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社会效益的描述需要明确具体,即要有定性的阐述,也需要有定量的参数。

4、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应包括:《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合同)书》、《科技查新报告》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使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6份。经所在单位评估审核后,按归口渠道和规定时间报市科技局,同时报送申报项目的汇总表和推荐意见。项目申报(合同)书可到科技信息网下载。

5、申报时间要求

指导性科技计划(医疗卫生领域)项目实行集中申报,每年两批次。第一批申报时间为3月1日-5月31日,第二批申报时间为8月1日-10月31日。

五、项目的实施管理

立项通知下达后,项目承担单位与市科技局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承担单位应将项目纳入本部门和本单位的科技工作计划,配套相应的研究经费、提供实验设备、研究场所等方面的保障,经常性督促检查项目执行,协助市科技局进行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和合同要求完成。

项目执行期以计划下达之日为始,原则上不超过3年,研究内容与项目组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各项目组须在项目实施期内,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本单位科教科提交《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再由各医疗卫生单位科教科统一收集后,报送市科技局。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因项目主要研究人员的人事变动和科研内容作重大调整等情况,经本单位科教科同意后,填写《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报市科技局审核批准;因计划外因素,致使项目研究需延期、调整、中止的,经本单位科教科同意后,提出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报市科技局审核批准;在项目合同规定时间内,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的,市科技局可以采取通报批评,并视情况中止、撤消项目合同、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内申报科技计划的资格;项目承担单位不提供科研保障,致使项目研究无法开展,合同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市科技局将调减该单位今后科研项目立项数量。

六、项目的鉴定、验收

项目承担单位在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后,应向市科技局业务处室申请项目鉴定或验收,并提交鉴定或验收材料。经业务处室审核材料后,报鉴定或验收责任处室,由鉴定或验收责任处室组织专家进行会议鉴定或会议验收。鉴定或验收的相关材料与表格可到科技信息网下载。

验收材料包括:工作总结报告、技术研究报告、项目合同书、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草本、相关附件(如:著作、论文、临床数据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项目承担单位可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在同一时间段内,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同一承担单位的多个归类项目进行集中验收。

鉴定材料包括: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项目合同书、工作总结报告、技术研究报告、查新报告、相关附件(专利申请书或证书、发表的论文、用户使用情况报告、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行业主管部门证书或批件等)。具体参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鉴定流程。

市科技局根据专家组鉴定或验收意见,提出"通过鉴定或验收"或"需要复议"或"不通过鉴定或验收"的结论建议,并以鉴定或验收证书的形式下达给项目承担单位。

第12篇

第二条 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高新办)负责重点项目的验收工作;重点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市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地高新办)或项目组织申报部门负责重点项目验收材料的初审和验收申报工作。

第三条 重点项目验收委员会由省高新办、行业主管部门、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等的有关人员和同行专家组成,一般5-7人。

第四条 重点项目的验收标准和依据是经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批准的《##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若项目的投资总额和生产能力等指标确需调整,须经过省高新办批准。

第五条 申请验收的重点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已按领导小组批准文件全部建成投产,生产能力已经达到申报时的计划指标;

2、生产设备运行正常,生产工艺先进,可完成申报时预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产品质量检测设备齐全,产品质量稳定,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4、安全生产措施完善;

5、三废排放达标。

第六条 重点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验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验收审批书》;

2、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3、项目贷款合同复印件;

4、《##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申报书》;

5、项目产品技术水平、质量水平评价证明;

6、项目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

7、医药、食品、通讯产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设备等许可证制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项目验收月份前几个月财务报表;

9、与项目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环保、安全、奖励等)。

第七条 重点项目验收程序如下:

1、重点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并填报《##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验收审批书》相关材料,经所在市地高新办或项目组织申报部门初审合格后,报送省高新办;

2、省高新办项目管理部对验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省高新办派员与市地有关人员组成测试组,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重点项目进行生产测试,出具生

产测试考核报告;

4、验收委员会按照领导小组批准的重点项目申报书和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对重点项目进行会议验收。经过听取企业汇报和考核组生产测试考核报告、查看生产线、审查材料、质疑、答辩和充分讨论后,验收委员会作出验收结论。

第八条 验收结果经省高新办批准后生效。对验收合格者,颁发《##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验收合格证》;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分别予以责成整改或取消重点项目资格的处理。验收结果及处理意见报告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第九条 省高新办要本着勤俭高效的原则搞好验收工作。为减化程序,减轻企业负担,对曾列入其他计划的重点项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验收工作可与其他部门合并进行。

第十条 项目承担单位要如实填报验收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违者一经发现,取消其重点项目资格,三年内不予安排新项目。

第十一条 验收委员会成员在验收工作中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对所作结论负责,不得。违者取消其参加验收工作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监督检查部要加强对验收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以保证验收工作的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