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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见证工作要点

时间:2023-02-16 18:46:31

现场检测见证工作要点

第1篇

一、见证取样制度执行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

(一)在当前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需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应将见证人员的配置和相关工作纳入到资质管理中去,质量监督机构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应逐步将现场见证工作作为质量监督的内容加以强化。改变目前存在的“好制度落实不好”的现状,使见证取样工作真正能够按规定落到实处,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

(二)目前,我省部分地区的见证取样送检的执行要求较高,因此,这使见证取样送检工作量增加了,而这一增加的工作量完全转嫁给了监理单位(因见证工作基本是监理单位承担),在工程建设监理收费维持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其工作量,造成了监理单位执行热情不高、力度不够,从而影响了该制度的执行。

(三)见证人员的自身素质还不到位。由于见证人员绝大部分为监理人员,而目前监理人员存在一些问题,如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专业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廉洁自律不够等也存在于见证人员中,使得见证工作呈现“走过场”现象。

(四)见证人员的配置还与工程建设量有一定的差距。按照有关规定,每项工程的见证人员至少配备1-2人,对于规模较大的建筑小区或复杂的建筑物,还应根据建筑物的数量或不同的工种适当增加见证人员。目前,有些建筑工程现场见证人员数量远远不够。一个较大的小区只有1-2个见证人员,且其中一个持证人员还是现场负责人或是监理总监。特别是近一两年,建设工程规模越来越大,有些监理单位由于见证人员的数量不够,将某一见证人员的证书复印多份在其监理的各个工地使用。这从根本上不能满足检测见证的有关规定。

(五)检测机构对见证人员的核查流于形式。按照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向质量监督部门和该工程委托的质量检测单位、施工单位递交《见证人员授权书》,但由于有此施工现场建设或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人员配备不齐或精力有限等原因,真正按规定做此项工作的建设或监理单位很少;而有些检测单位在接受见证样品委托时不认真核查见证人员证书及封样的有效性,甚至为了满足于客户,默许见证工作中见证人员无证上岗、委托他人见证、借用他人证书、样品监护不力以及封样措施不可靠等一系列违规行为,导致见证所取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得不到保证。

二、采取的对策

针对日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监督管理,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将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中去。因此,建议在监理单位资质年检和日常管理中,相关主管部门须将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和承担的建设工程监理量结合起来;质量监督部门将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送检工作作为质量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将见证人员的数量、见证记录的内容、见证取样的方法等列为监督的重点,对未加盖“见证取样送检”章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的质量保证资料。

(二)进一步在制度上明确施工现场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加大见证人员培训考核的力度。由于我省各地区每年的基本建设规模均在大编度上升,为更好地执行这项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并提高施工现场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规定现场一线的质量管理人员均须持有见证取样上岗证,各地区承担见证人员培调和考核的机构要加大培训考核的力度,确保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真正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规范检测机构的行为,使其严格把关、认真履行见证取样核查的职责。对审核心发现的无证上岗、委托他人见证、借用他人证书、样品监护不力以及封样措施不可靠等现象,应该做好解释工作、敢于拒绝接样、并在必要时通报当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见证行为,检测机构在出具的检测报告上不得加盖“有见证取样送检”章。质量监督机构应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要求,加大查处监理单位对予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同时,质量监督机构还应检查检测机构是否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样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一旦发现问题应严肃查处。

(四)建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台帐。建立工作台帐是加强见证取样送检管理的有效措施,通过工作台帐可对见证人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帐又能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质量监督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台帐上应注明项目名称、见证人名称、见证材料和试块数量、使用部位、见证日期、见证人签字、检测结果、不合格材料处理情况等。

(五)实施见证取样网络化管理。为了控制施工单位瞒过监理单位送样,可要求在检测委托单上必须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和见证员章或签字,规定无监理单位公章就不收样: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必须见证取样的材料清单,并明确在见证取样时必须要有质保书和注明本批材料的数量:试验报告出来后,须经监理主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存档;以此使见证取样工作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到检测机构,均处于受控状态。

(六)为节约劳动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探索见证封样的方法和程序。目前见证取样工作中存在一定比例的封样送检行为,考虑到见证取样人员数量不足这一现实,应根据见证工作文件精神的有关要求,细化、统一并规范封样的方法、程序,确保见证工作的科学性。

参考文献:

第2篇

论文摘要:本文根据作者多年的实践经验,就房屋建筑中工程质量检测内容、检测方式及应用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论述,说明在房屋施工中质量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民用建筑大量兴建,客观形势要求对房屋建筑施工必须更加规范管理,严格质量监理.随着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颁布实施,结合自己几年来的实践,就建设施工中有关保证工程质量做好监理工作的问题,提出一些看法和监理措施。

1加强施工前的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是一项多元化的系统工程,它必须对所承担的项目有系统的深入了解,才能做到掌握全局,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熟悉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对工程项目所在位置、地形地貌、土地购置、气象条件、道路、管网线路、标高、工程地质等均要有一个概括的了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积极提出审查意见。质保体系是直接影响施工期间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核查施工单位自身的质保体系。是保证质量控制的重要措施。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教育和素质教育,这是监理人员辅助施工单位管理层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工作。

2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内容

工程质量检测可分为基本试验、施工试验和竣工工程有关安全、使用功能抽样检测3个部分。基本试验具有法定性,其质量指标、检测方法都有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其方法、程序、设备仪器以及人员素质等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其试验一定要符合相应标准方法的程序及要求,要有复演性,其数据要有可比性。施工试验是施工单位内部质量控制手段,判定质量时要注意技术条件、试验程序和第三方见证,保证其统一性和公正性。竣工抽样试验是确认施工检测的程序、方法、数据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保证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完善提供数据。

3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理方法

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根据不同的试验检测内容可以实行不同的监理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委托第三方检测。

见证取样。涉及结构安全时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建设部[2002]211号文“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对其检测范围、数量、程序都做了具体规定。文件规定: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以及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等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监理机构中的见证人员应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并取得见证取样证件的专业人员担任,并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监督机构等。见证人应在试件或包装上做好标识、封志、标明工程名称、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数量及见证人签名。见证及取样人员应对见证取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见证人员应作见证记录,并归人施工技术档案。检测单位应按委托单,检查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套,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检测。检测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检测报告应科学、真实、准确。检测报告除按正常报告签章外,还应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监理机构中的见证人员在抽样时应注意:

七同原则。对进场材料的抽检,每一检验批必须是同品种、同规格编号、同生产厂家或产地、同时间生产或同时间人场;对现场留置的各类试件试块每一检验批必须是同品种、同规格编号、同生产厂家或产地、同时间生产或同时间人场、同施工部位、同操作人员、同施工要求。其中如有任一项不同则应作为另一检验批。物单相符。对进场材料,要检查资料上所标明的批号、规格、型号、厂家与商标、生产日期等是否相符。取样要有代表性。抽样要按有关标准规定的办法和批量取样。桩见证取样监理过程中还要及时跟踪了解实验检测结果,并与施工单位质量控制试块的评定结果比较。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平行检验。“平行检验指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其目的是用以复核施工检验的准确性。根据房建项目特点,平行检验项目主要是测量放线、复核几何尺寸等类的检验。检验可使用监理自有设备,也可使用施工单位的设备由监理独立进行,但必须对平行检验使用的设备予以正常状态的确认。平行检验一般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后进行。若时间紧时,也可采用与施工单位同步检验的方式。根据现阶段建设监理的要求,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采用100%平行检验,应与施工单位自检一一对应,对装饰工程等可采用按规范要求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监理平行检验应做好记录,记录表格可参照施工自检表格另行制订单独记录,也可利用施工单位一式两份检验批自检申报表中的一份进行对比检验记录。

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平行检验的频率是有限的,为保证检验的准确性,监理工程师一般应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平行检验和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或同步检验应配套进行。根据项目情况,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或同步检验可全过程进行,也可部分进行。对房建工程使用功能性的检测如灌水实验、水压实验、汽密性实验、防雷接地、环保检测、智能化测试、电气测试等应采用旁站监督监理。上述测试采用旁站监督监理,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同时便于同施工等多方分析共同解决问题。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记录应采用施工检验记录表,由施工方质检员记录,监理旁站审核现场签字作为有效记录。超级秘书网

委托第三方检测。当需要由第三方检测时,监理工程师应对第三方检测的质保体系包括检测单位的资质、检测人员的资格、检测设备的检定状况等进行审查,同时对其检测方案进行审批。在检测过程中应重点监督检测环境条件是否符合检测规程要求,对检测报告应及时跟进搜集,以便及时了解情况果断处理。

4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

监理的本职工作项目。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档案和竣工报告;在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报告上签署监理意见;在竣工验收大会上,汇报监理工作;接受上级质检部门和省市监理协会、本监理公司领导对监理档案资料的审查;花各有关单位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书上签字。

监理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项目。制订验收方案计划安排;协助建设单位通知质监部门来工地验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协助建设单位阅读或审阅有关工程档案资料;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现场工程质量审查;起草竣工验收意见,协助起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送有关验收文件。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住宅施工;工程监理;质量控制;

0 前 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住宅工程已形成商品市场,进入了千家万户。为确保住宅工程的建设质量,作为监理人员应把消灭住宅建设中的质量通病看做是自己的重要职责,因此必须在住宅监理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质量通病的出现。

1 做好图纸会审工作

图纸会审在图纸会审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对图纸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以熟悉设计意图、结构处理、构造要求、施工中难点、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找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主要看施工图中的标高、尺寸是否统一,土建工程与水电暖安装是否协调,图纸内容是否有缺项或遗漏。尽可能多地在图纸会审中解决图纸中存在的问题,以避免在以后的施工中造成不必要的返工和扯皮。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并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上报监理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重点审查以下内容:施工单位组织体系特别是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证施工的正常、顺利进行,是否有利于保证质量,特别是要对场区的道路、排水、材料堆放、给水、供电、混凝土供应及主要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布置等方面是否方便施工;专职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工种是否有资格证、上岗证;主要施工组织技术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有效性;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是否可行,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及工艺要求,施工顺序是否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到位等;施工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是否健全可行。

2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理方法

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根据不同的试验检测内容可以实行不同的监理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和委托第三方检测。

2.1 见证取样

见证取样,涉及结构安全时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建设部[2002]2l1号文“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对其检测范围、数量、程序都做了具体规定。文件规定: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以及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等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取样和送榆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O%。

监理机构中的见证人员应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并取得见证取样证件的专业人员担任,并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监督机构等。见证人应在试件或包装上做好标识、封志、标明工程名称、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数量及见证人签名。见证及取样人员应对见证取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见证人员应作见证记录。并归人施工技术档案。检测单位应按委托单,检查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套,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检测。检测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检测报告应科学、真实、准确。检测报告除按正常报告签章外,还应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2.2 平行检验

平行检验是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其目的是复核施工检验的准确性。根据房建项目特点,平行检验项目主要是测量放线、复核几何尺寸等类的检验。检验可使用监理自有设备,也可使用施工单位的设备由监理独立进行,但必须对平行检验使用的设备予以正常状态的确认。平行检验一般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后进行。若时间紧时,也可采用与施工单位同步检验的方式。根据现阶段建设监理的要求,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采用l00%平行检验,应与施工单位自检一一对应,对装饰工程等可采用按规范要求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监理平行检验应做好记录,记录表格可参照施工自检表格另行制订单独记录,也可利用施工单位一式两份检验批自检申报表中的一份进行对比检验记录。

2.3 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

平行检验的频率是有限的,为保证检验的准确性,监理工程师一般应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平行检验和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或同步检验应配套进行。根据项目情况,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或同步检验可全过程进行,也可部分进行。对房建工程使用功能性的检测如灌水实验、水压实验、汽密性实验、防雷接地、环保检测、智能化测试、电气测试等应采用旁站监督监理。上述测试采用旁站监督监理,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同时便于同施工等多方分析共同解决问题。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记录应采用施工检验记录表,由施工方质检员记录,监理旁站审核现场签字作为有效记录。

2.4 委托第三方检测

当需要由第三方检测时,监理工程师应对第三方检测的质保体系包括检测单位的资质、检测人员的资格、检测设备的检定状况等进行审查,同时对其检测方案进行审批。在检测过程中应重点监督检测环境条件是否符合检测规程要求,对检测报告应及时跟进搜集,以便及时了解情况果断处理。

3 把好“三道关”,设置并控制好重要的质量控制点

3.1 把好“三道关”

3.1.1 把好原材料的进场关

要做好工程质量控制,首先要把好原材料的进场关。项目监理部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进场时必须严格把关并及时报验,审查其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建筑材料备案证明、检测报告等。需复试的材料经监理现场见证取样后送专门检测部门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及其它质量证明文件随《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签认。不合格材料或未经报验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并要求及时清理出场。

3.1.2 把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关

对施工中的关键工序及隐蔽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向监理部报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并准予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隐蔽检查不合格的工程,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自检合格后再予以复查。

3.1.3 把好竣工验收关

竣工验收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单位工程进行预验,各专业监理人员对各单位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发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作为建设单位了解工程实际、施工单位整改和专业监理人员监控的依据,同时对施工单位准备交付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要求真实、客观并符合北京市档案管理要求。待竣工资料核查无误、预验时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成后,积极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确保手续齐全、程序合法。

3.2 设置并控制好重要的质量控制点

3.2.1 屋面、卫生间地面防水的控制

在住宅工程中渗漏现象是比较常见的质量通病,特别是对已经交付使用的住宅工程,如果出现渗漏现象,将会影响其使用功能,用户十分反感。维修难度也大,所以防水工程就成了住宅监理工程的重点之一。具体操作中,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①严格审查防水施工方案;

② 严格审查防水专业队伍的资质和施工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协助建设单位选择施工经验多、技术水平高、施工组织管理能力强和社会信誉好的专业队伍;

③ 严格把好防水材料进场关。防水材料进场之前,监理工程师认真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各项技术指标均要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材料进场之后,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地对材料实物逐一进行检查;

④把好基层砼质量强度关。屋面及卫生问基层砼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振捣密实,对计划设置的施工缝应严格按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施工。基层完成后,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共同进行一次漏水检查,发现漏水必须查清位置,处理合格并签认后才进行基层抹灰和防水层的施工,以便形成道结构防水层;

⑤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防水规范要求进行防水层的施工。屋面卷材铺贴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卫生间地面防水涂料及基层处理剂涂刷符合规范、设计要求。防水工程完成后,采用屋面淋水(卫生间蓄水)试验进行检查,确定不积水和不渗漏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2.2 外墙铝合金门窗的控制

外墙铝合金门窗问题集中表现为渗漏水和抗风荷载不足,严重者甚至造成安全事故,因此,对铝合金门窗施工质量的控制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

① 对已施工的主体结构进行复测,要求门窗设计单位按实际尺寸进行微调。

② 检查门窗洞能否满足铝合金窗的避雷要求,若满足不了,必须采取补救技术措施。

③ 详细审查门窗加工图,确认其细部设计满足使用要求。

④ 检查所有材料零部件是否符合有关标准,是否有出厂合格证,尤其是安全玻璃的使用部件。在该工程的监理中,监理工程师曾发现有多处安全玻璃存在使用混乱问题,后经详细检查全部落实解决。

⑤ 检查门窗框四周安装固定的膨胀螺栓和定位片规格、间距和锚入墙体深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 梁柱板工程

4.1 模板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1) 模板安装完后。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现场监理人员按图纸要求对位置、标高、尺寸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查验收。要仔细查验模板缝隙,如发现缝隙过大,即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封堵。

(2) 严禁使用废机油做脱模剂。脱模剂要涂刷均匀,防止漏刷。涂刷前要清净模板表面垃圾。

(3) 拆模时问要依据混凝土结构不同部位不同环境条件下试块强度进行推算,拆模前要经监理同意方可按规定程序进行拆模。

4.2 钢筋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1) 对进场钢筋要查验生产许可证或准用证,认真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加强现场检测.发现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取样复试,并仔细查对质量保证资料,做好原始记录。

(2) 钢筋断料时,按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查验;钢筋绑扎时要对规格、数量、位置及锚固长度、接头位置进行校对。

(3) 混凝土浇捣前,仔细检查垫块、钢筋限位、撑脚设置到位情况,如有遗漏及时补设。钢筋绑扎重点检查接头位置、接头,重点是十字接头、梁柱端部接头,墙、板、梁交接部分等处是否满足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

(4) 对有抗震要求的地区,一般要求箍筋弯钩角度为1350,平直长度大于箍筋直径的1O倍。

4.3 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1) 严格控制配合比,执行用料过磅的规定,控制加水量及搅拌时间。对商品混凝土应核查其配合比、材料及外加剂采用是否合理,并不断检查坍落度,严格控制中途加水。在混凝土出泵前罐体不应停转,并按批量要求留置试块。

(2) 混凝土振捣要按程序控制达到密实,防止漏振、过振和振捣不匀,厚度较大的构件应分层振捣,节点钢筋密集区域应配合采用人工振捣。为防止裂缝出现,对混凝土现浇楼板及墙体应合理设置后浇带。

(3) 混凝土浇捣前,应仔细检查钢筋限位及绑扎情况,注意保护层是否满足要求。混凝土浇筑应按程序进行,不准在浇注面上走车及卸料;检查是否按规定留设施工缝,施工缝部位作基层清理,做好冲洗和接浆。

第4篇

【关键词】见证取样;制度管理;现场试验

目前施工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施工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和施工质量治差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管理制度和施工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

1.施工现场实验及取样政策规定

目前我国家国务院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条例》中明确指出“施工人员对涉及其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有关材料的准备,加强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提高监督部门下现场取样,并且在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为了保证试样(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试件(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监[1996]488号文件)《建筑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应逐步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到试验室进行试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文件规定:“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我国建设厅晋建建字[2000]202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的通知》也作了明确的规定。为了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见证取样制度,我们特制定本办法,以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见证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见证员证书”。

2.现场取样见证人员职责

取样现场见证取样时,见证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对试样监护,见证员在现场见证取样后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 必要时送去检测:在一般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检测单位到先行进行接样,如当检测单位道不了现场时,鉴证工作人员可以将随机取样送到检测单位;确保检测资料的完整与真实性,在取样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检查取样产品的资料是否真实性、记录性、其材料是否齐全和完整; 对试样负有法定责任,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抵制;对经见证取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应热情服务,加强见证人员应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见证员要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取样人员的工作,热情服务;要建帐、建档,见证员对所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应建立档案,并分类建立台帐。

3. 见证取样送检程序

加强建设、监理单位书面授权,由见证员委派具有资格的人员担任,提高工程施工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及见证人授权书》,增强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施工受监的质量监督站,目前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及施工试验项目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见证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与取样员将试样交于检测人员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检测单位在接受检测委托检验任务时,必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而且必须在见证员检查委托单上的签名,如果有检测单位在接受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没有注明见证单位及其见证人员姓名,如发现试样不合格情况时,必须要首先通知见证单位,取样方法密度试验常用取样方法有: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蜡封法。其中环刀法与灌砂法应用较为广泛。用环刀法取样,取样部位应在每层压实后的下半部。取样时应事先在环刀内壁涂一薄层凡士林,刃口向下放在土样上,将环刀垂直下压,直至土样高出环刀。将环刀整个挖出,用切土刀将环刀外侧土样削掉,用钢丝锯整平环刀两端土样。取出环刀内土,编号,装入密封袋内。

4.施工现场实验及取样管理要点与要求

4.1安全报监。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报监手续。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是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质量,体现施工检查、检验的公正性、真实性、准确性的重要管理制度,应予以重视。见证取样检验的项目和内容参见各专业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见证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会同监理、建设单位对周边地区与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并且针对施工安全性制定防范措施,在施工期间应针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评定结果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2 目标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上墙,安全目标责任分解到人,执行安全管理“从零工作法”。施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开工前,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施工现场有多个施工单位的,应当有效协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施工。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为有效落实《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安全网取样、送检见证工作,施工现场安全网抽检取样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安全员共同完成,抽检取样时监理单位应全过程见证,工作人员须持有《工程施工材料取样送检见证人工作卡》。取样完成,抽样人、见证人应现场封样,并在封样标识上签字确认。严禁安全网生产销售厂家人员直接送检或陪同送检,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3施工检测试验计划。根据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应制订相应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施工检测试验计划编制应依据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施工质量控制的需要,并应符合以下规定:材料和设备的检验试验应依据预算量、进场计划及相关标准规定的抽检率确定抽检频次;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测应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确定检测频次;计划检测试验时间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确定,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试项目、主要检测参数和取样依据可按规范的制度确定。调整后的检测试验计划应按照本规范条的规定重新进行审查。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部门的名称和委托试验单位的名称;见证单位的名称和在施工程的全称;见证人的姓名、本人签字手迹和见证人编号并盖上见证印章;填写见证单位的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姓名;加盖申报的建设或监理单位公章,注明日期。

4.4施工检验项目。检验项目一般依据施工图纸要求,包括密度指标和含水率指标。在建筑工程的施工图纸上如果规定有密度指标,则回填后委托密度试验;施工现场的实测干密度ρd应不小于工程图纸要求的最小干密度ρdmin的控制指标。如果规定有压实系数指标,则先委托击实试验(击实试验提供给施工单位该土最佳含水率ωop状态下的最大干密度ρdmax及控制干密度);然后现场按击实试验报告中的最佳含水率和控制干密度回填后再委托密度试验,实测干密度应不小于击实试验报告中的控制干密度1。

5.结尾

进一步组织开展施工现场试验的取样送检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和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拓展见证取样送检管理的新领域、新对象。

参考文献:

[1]张景军. 论建设工程施工见证取样的重要性[J]. 科技致富向导. 2012(3)12.

第5篇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引江济汉工程从长江荆江河段引水到汉江兴隆河段,工程区域地跨荆州、荆门、潜江等市。渠道全长67.23km,设计引水流量350m3/s,最大引水流量500m3/s。施工监理二标位于荆州市境内,渠道桩号4+100~27+050,建有倒虹吸12座,分水闸2座,泵站1座,渠线长22.995km。

2质量检测的目的、方法、形式

(1)目的。包括:判定工程产品、原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或设计标准;判定工序施工是否正常,测定工序能力,进而对工序实行质量控制;判断工程产品的质量等级;判断质量检验人员的工作准确性程度。

(2)方法。包括:①施工质量检测的主要方式。自检—即施工作业班组的自我质量检查,包括随时检测和一个单元(工序)过程完成后提交验收前的全面自检。可以使质量偏差及时得到纠正,持续改进和调整作业方法,保证工序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并可保证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一次验收合格。互检—即相同工种、相同施工条件的作业人员,在实施同一施工任务时相互间的质量检验,对于促进质量水平的提高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专检—即施工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只有专检合格的施工成果才能提交监理人员检查验收。交接检验—即前后工序或施工过程中专业之间进行施工交接时的质量检查。通过施工质量交接检验,可以排查上道工序的质量隐患,有利于控制后道工序的质量,形成层层设防的质量保证链。②施工质量检测的方法。目测法—即“看、摸、敲、照”的检查方法。量测法—即使用测量仪器进行量测,获得质量特性数据,分析判断质量状况及其偏差情况。试验法—即使用试验仪器、设备进行的检查。有些质量特性数据必须通过试验才能获得,如钢筋的物理力学性能检验、混凝土抗压、抗冻、强度指标的检验等。

(3)形式。包括:业主及监理处的质量检测—业主或监理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工程竣工时所进行的检验。这种检验是以满足合同要求为目的而进行的检验,它是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及工程质量实行监督、控制的主要形式。第三方质量检测—第三方依据国家的技术标准、规程及设计文件、质量监督条例等,对工程质量及有关各方实行的质量监督检查,是强制性执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测—即“三检”制(初检、复检、终检),一般情况下,由班组初检、施工队复检、项目经理部专职质检机构终检。是质量控制、监督检验的基础。跟踪检测—跟踪检测是指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时,监理人员对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

3质量检测

3.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检测

包括: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情况,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及资格是否与施工合同文件一致,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关键岗位施工人员到位情况;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和规格、性能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进场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规格、性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合同技术条款的要求,原材料的储存量是否满足工程开工后的需求;工地试验室的建立情况或委托检测单位的情况,是否满足工程开工后的需要;测量基准点的复核和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布置情况;砂石料系统、混凝土拌合系统及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风、供油及其他施工辅助设施的准备情况;附属工程及大型临时设施,防冻、降温措施,养护、保护措施,防自然灾害预案等准备情况;是否制定了完善的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措施或计划等;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要求进行的施工工艺参数试验结果是否经过监理处的确认;施工图及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情况;其他施工准备工作。

3.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检测

(1)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检测。包括:审批承包人采购申请计划,对承包人提供的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进行检查。必要时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并决定同意采购与否;验证到场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明或厂家质量检验报告,并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应在监理处的监督下运出现场,试验合格的方可入库或直接用于工程;在施工中,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抽样试验检查;对工程使用的材料、中间产品存放、保管、使用条件及防护措施进行监控,对储存失效的材料及时进行清除,确保各类材料在受控状态下投入工程;施工单位应按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对水泥、钢材等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并报监理处复核。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2)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质量检查。包括:水工金属埋件、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按合同规定进行交货检查和验收;安装前,对设备安装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进行交底,对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受潮、损坏等问题做好记录,并进行妥善处理;无出厂合格证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中。

(3)单元(工序)工程质量检验。包括:施工单位应按施工规范检验工序及单元工程质量,作好书面记录,在自检合格后,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报监理处复核;监理处根据抽检资料核定单元(工序)工程质量等级。发现不合格单元(工序)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对施工中的质量缺陷应书面记录备案,进行必要的统计分析,并在相应单元(工序)工程质量评定表“评定意见”栏内注明。

(4)工程质量外观质量检查。包括:单位工程完工后,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及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组成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现场进行工程外观质量检验评定,并将评定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参加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

(5)质量事故检查和质量缺陷备案。包括: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大质量事故4类。质量事故发生后,按“三不放过”原则,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责任者,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因特殊原因使得工程个别部位或局部发生达不到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但不影响使用),且未能及时进行处理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质量评定仍定为合格),应以工程质量缺陷备案形式进行记录备案;质量缺陷备案表由监理处组织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各工程参建单位代表应在质量缺陷备案表上签字,若有不同意见应明确记载;质量缺陷备案表及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质量缺陷备案资料按竣工验收的标准制备。工程竣工验收时,业主应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备案资料。

3.3质量检测点

(1)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根据质量检验对象的重要程度,将质量检验对象区分为质量检验见证点和质量检验待检点,并实施不同的操作程序。

(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实施见证点质量检验时。应事先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见证、观察和检查承包人的实施过程。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未能在约定时间到现场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有权继续施工。监理工程师到场见证时,应仔细观察、检查该质量检验点的实施过程,并在见证表上详细说明见证的建筑物名称、部位、工作内容、工时、质量等情况,并签字。

(3)待检点。对于重要的质量检验点,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监督、检查,这种质量检验点称为待检点。主要是隐蔽工程覆盖前的验收和混凝土工程开仓前的检验等。

3.4原材料质量检测监理应注意的问题

(1)材料验收程序。包括:严格执行报验制度。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进场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分批填报材料报验单并附有关的质量证明文件;查验资料。监理人员收到材料报验单后应认真核对,并检查以下证件是否齐全:出厂合格证、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钢材、水泥、砂、石料等实验报告(进口材料还须有商检证明);采用新材料、新制品应有技术鉴定文件,出厂的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

(2)材料验收及存放要求。包括: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为合格的材料方能使用或入库;施工单位试验室或受委托的试验室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室资质证书,监理单位在征求建设单位、质监站意见后确认;试验人员具有检验员证书;量具、仪器设备应按规定经计量部门校定,原始记录、出具的检验报告应符合规程、规范;原材料的产地、厂家、品牌、品种等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和工程技术要求,不一致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出专项说明,经审批后才能采购使用;经检验质量不合格、证明文件不全、资料技术指标不明确或未达到标准要求、实物与资料不符的材料,均为不合格材料。监理工程师认定为不合格的材料,必须在监理人员的监督下,运离施工现场,并做好相应资料记录;抽样检验成果未取得监理人员签字的材料,均不得使用;监理工程师对已检验为质量合格的原材料、中间产品等,根据它们的特点对其存放、保管条件及时间实行监控;检查并确认施工单位准备的各种材料存放条件及环境,如果存放、保管条件不良,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其加以改善并达到要求;对于按要求存放的材料,存入后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掌握它们的存放质量情况。此外,在材料使用前,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质量再次检查确认后,方可允许使用;经检查质量不合格者,则不准使用。

3.5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监理应注意的问题

3.5.1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的配置

包括: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必须满足合同文件和规范规程要求的检测手段和资质。它可以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试验室,也可以是施工单位委托并报项目监理处认可的具有相应工程检测手段和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所有从事质检的人员均需经过培训和具备相应资质;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将其检测试验室的建立与设置计划一式四份报送项目监理处审批,至少应有以下内容:检查试验室配置计划、检查试验室的资质文件(包括资质证书、承担业务范围及计量认证文件等的复印件)、检查试验室主要人员配备情况、检查试验室仪器设备清单,仪器仪表的率定及检验合格证、各类检测、试验记录表和报表的式样、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或监理处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报送的有关材料;工程施工过程中,检测试验室发生变更时,施工单位应提前7d,将检测试验室变化的计划报送项目监理处审批。

3.5.2施工单位的检测与试验工作

(1)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的工作:①进场原材料质量控制。对施工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和土石料场等按要求进行检验,并按有关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提出检验报告送项目监理处审核,以避免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②施工准备阶段试验。包括合同文件规定的材料级配、配合比试验、作业工艺试验、施工参数试验,通过试验提出用于实施的作业参数与控制措施报项目监理处审批。③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按有关技术要求、质量评定和验收标准以及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标准,进行取样检验。检验不合格的部位,应经施工处理或返工后补检,直至合格为止。④检测资料记录与整理。收集和分析各项检查、测试和检验原始记录,提供工程验收所必需的有关检测资料。

(2)施工过程的检验工作:①单元工程或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监理实施细则和设计施工技术要求进行自检,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提供必需的检测数据。②施工单位报请监理工程师检验和签证,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报送有关资料。③项目监理处在接到施工单位报验申请后,将尽可能前往现场进行抽查或抽验。如果超过24h监理工程师仍未到达现场、或未提出任何异议,施工单位可认为监理工程师已承认报验结果。对于隐蔽工程和建基面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要经过监理、业主、设计联检进行确认。④如果监理工程师经审核报验表报和有关资料、或经现场检查确认不合格的部分,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或返工,然后重新履行上述程序直至达到合格签证为止。

3.6常用材料的检测

、试验工程质量检验。主要有:水泥质量检验、砂与石质量检验、钢筋质量检验、钢筋焊接质量检验、回填土质量检验、砖及砌块质量检验、砂浆质量检验、混凝土质量检验、掺合料与外加剂质量检验、防腐检测、焊缝质量检验等。

4结语

第6篇

抽样取证是指办案人员根据案情需要,为了提请有关部门给予检验、鉴定以取得检验(鉴定)报告证据或者提取物证,依据科学的方法,抽取具有代表性的一定量的物品作为证据的管理活动。

二、抽样取证的一般要求

1、办案人员应两人以上,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2、应有当事人在场。当事人是单位的,应通知其单位领导,并有其单位领导或者相关的实物保管人员、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在场;

3、抽样的方法科学,样品具有代表性。应遵循一定的科学方法或者随机抽取样品,法律、法规、规章、质量标准对抽样、封样方法和样品的数量等有规定的,应遵守其规定。样品的代表数量应该准确、具体,所代表的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存放地点、数量等信息均应记录在案。封样要科学、严谨。

4、当场制作笔录。抽样笔录应当场制作,并由当事人、在场人、办案人签章。实施现场检查的,还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三、抽样取证的程序

1、抽样的启动。在接到举报、投诉、上级交办或者日常检查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形下,可以抽样取证,否则,不得随意进行。

2、抽样的实施。抽样的方法、步骤、数量、工具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如“国标”中对抽样有具体规定的,须符合该规定),样品通常不少于一式两份。

3、封样。抽取的样品应使用专用封签当场封样,并有承检单位抽样人员、工商执法人员、被检测人签字盖章。

4、备份。以备复检的样品,可以由承检单位带回,也可以封存于被检测人处保管。

5、送检。可由承检单位办理,也可由工商执法人员、被检测人共同送检。

6、告知。组织实施检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检测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被检测人。

7、异议。被检测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检测结果确认书之日起15日内,向组织实施检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承认检测结果。

8、复检。组织实施检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到复检申请后,经审查,认为有必要复检的,应及时通知承检单位和复检申请人。

9、费用承担。

(1)样品费用。检测所需检验用样品,按被检测人进货价格购买。检测不进行破坏性测试且对样品质量不造成实质影响的,经被检测人同意,可以由被检测人无偿提供。

(2)检测费用。经检测(鉴定),合格的,检测费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不合格的,由被检测人承担。复检结果与初次检测结果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原承检单位承担。

10、样品处理。无偿提供的样品,检测合格的,退回被检测人;检测不合格的,由组织实施检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注意事项

1、抽样取证的对象不应仅仅局限于产品质量,也可以是产品标识、包装装潢、商标标识等,其道理是相通的。

2、样品由谁抽取,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的规定,可由承检单位抽样人员会同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进行,工商部门也可单独进行。

3、按什么标准抽取,“按照规定抽取”,“规定”即是有关技术规范。不同的物品,其抽样要求也不一样。

4、事先应有计划,准备好抽样所需的材料和工具,如执法文书、证件、封签、无菌袋(瓶)等。

5、了解、熟悉相关国家标准,知悉抽样步骤、抽样方法,明确样品运输、储藏的条件。抽样方法,一般应遵循随机抽取的原则。

6、抽样过程中应当有当事人在场,如拒绝签字盖章,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到场见证,并在抽样取证记录上签字或盖章。

7、抽样送达过程,均须制作相应的办案文书,如抽样笔录、现场检查记录和委托鉴定书等。

8、送检时要对鉴定人、鉴定机构的资格作必要的审查,以免出具的结论无效。

9、注意样品的购买环节。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在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样检测时,对检验所需样品,应按被监测人进货价购买。

10、应履行告知义务,让当事人充分行使知情权。抽样前,应向当事人介绍抽样送检的目的和抽样方法、检验依据等;告知当事人必须妥善保管留存样品,不得私自拆封、调换、毁损样品,告知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时间内行使复检申请权;及时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有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权利。

不得剥夺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和申请复检的救济权利。如果当事人逾期未提出申请,则视为当事人承认检测结果。因此,在时间上要经过复检申请法定期限15日后才能终结调查,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然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五、抽样笔录的制作要求

1、“抽样时间”、“抽样地点”栏目中应精确填写抽样的时间和地点;

2、抽样人是指到现场负责抽样的办案人员。如检验机构派员抽样的,则应在“抽样栏”栏目中注明;

3、抽样物品、数量应填写抽样物品的名称及数量;

4、抽样情况:应写清被抽物品的总体情况,包括规格、型号、货号、购进数量、库存数量、单件重量、包装情况、标识、合格证等情况。同时,应写清抽样取证的详细过程,同一类的种类物品中抽取了多少件;

5、样品加封情况:应如实记录样品加封的情况;

6、备注:抽样取证过程中的特殊事由,如当事人拒绝到场邀请其他人作为证人的,应在此栏目中反映出

抽样取证是工商执法办案的一把利器,但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第三方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来判定违法事实,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但是,如果我们在抽样送检程序上存有问题,有时反而会成为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突破口。因此,将抽样取证工作做得细致些,确保程序合法,会更有利于查办案件

附件1:《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摘录)

第十五条 监测所需样品由承检单位抽样人员会同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按照规定抽取。

抽取的样品应当场封样,并由抽样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被监测人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 组织实施监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检测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被监测人,并对不格商品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条 被监测人或者标称生产企业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测结果确认书之日起15日内,向组织实施监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复检申请。

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承认检测结果。

被监测人私自拆封、调换或者毁损备份样品的,视为放弃复检。

附件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抽样取证时遇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如何办理问题的答复(工商法字[1998]第185号)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抽样取证时遇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如何办理的请示》(黔工商法字〔98〕第5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第7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理;措施

1搞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理的意义

建筑工程质量除了能够保证正常的建筑物使用性能外, 还能为施工单位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维持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主要是依赖于质量上的提高,缺少了质量作为保证,各项事业的发展将变得毫无实际意义。另外,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后也会大大降低工程资源消耗,以最少的成本投入获得最大的经济价值。建筑工程质量也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建筑技术水平, 体现了工程建设活动及其内在联系和发展过程。而国家也高度重视建筑单位的施工质量, 通过采取颁发诸多相关的法规条款、技术标准、工艺流程来规范建筑行业,保证施工质量能够达到相关要求。从另一个角度看, 工作质量高低也是整个建筑行业进步的重要指标, 也能综合反映出建设工程各个环节里的工作质量。根据这方面情况分析, 改善自己的服务质量也是国家、社会、民族综合能力提高的表现,因此, 建筑行业质量得到保证, 则能充带动整个行业以及相关产业的进步。

2 房屋建筑工程中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2.1施工方面的原因:施工队伍素质过低。在目前,各施工企业内部新工人比较多,技术培训跟不上,施工队伍整体素质下降,很难达到施工人员的标准。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建立健全的质

控制体系,工序与工序,工种与工种之间没有严格的交接措施,操作时不按规程顺序进行,很难达到统一的质量标准。留下了隐患。

2.2 施工材料选用方面的原因:

材料质量的因素主要是材料的成份、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等,材料控制的要点有:优选采购人员,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正常施工;掌握材料信息,优选供货厂家;加强材料的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抓好材料的现场管理,并做好合理使用;搞好材料的试验、检验工作。

2.3 现场监理不到位

除了以上施工方面和施工材料的选用是造成房屋建筑工程中质量出现问题主要原因之外,还有就是现场监理不到位,这是最为关键的核心问题。作为房屋建筑中的这一道工序,这是不可忽视的。现在个别监理单位为了寻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不符合要求等,出现了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造成现场监理质量求经济效益超越资质承接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控制体系不健全,监理人员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未进行严格审查,没有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有的项目监理机构甚至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许多质量隐患得不到及时解决。

3 房屋建筑工程中质量监理措施

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见证取样、平行检验、旁站监督、委托第三方检测、下发指令文件等是建设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主要方式,体现了质量控制的点面结合,以数据事实说话的科学工作方法,从而达到质量的有效控制。

3.1见证取样。涉及结构安全时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监理机构中的见证人员应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并取得见证取样证件的专业人员担任,并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监督机构等。见证人应在试件或包装上做好标识、封志、标明工程名称、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数量及见证人签名。见证及取样人员应对见证取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见证人员应作见证记录,并归人施工技术档案。检测单位应按委托单,检查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套,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检测。检测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检测报告应科学、真实、准确。检测报告除按正常报告签章外,还应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监理机构中的见证人员在抽样时应注意七同原则,对进场材料的抽检,每一检验批必须是同品种、同规格编号、同生产厂家或产地、同时间生产或同时间入场。对现场留置的各类试件试块每一检验批必须是同品种、同规格编号、同生产厂家或产地、同时间生产或同时间人场、同施工部位、同操作人员、同施工要求。

3.2平行检验。“平行检验指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其目的是用以复核施工检验的准确性。根据房建项目特点,平行检验项目主要是测量放线、复核几何尺寸等类的检验。检验可使用监理自有设备,也可使用施工单位的设备由监理独立进行,但必须对平行检验使用的设备予以正常状态的确认。平行检验一般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后进行。若时间紧时,也可采用与施工单位同步检验的方式。根据现阶段建设监理的要求,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采用100%平行检验,应与施工单位自检一一对应,对装饰工程等可采用按规范要求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监理平行检验应做好记录,记录表格可参照施工自检表格另行制订单独记录,也可利用施工单位一式两份检验批自检申报表中的一份进行对比检验记录。

3.3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平行检验的频率是有限的,为保证检验的准确性,平行检验和旁站监督可同步检验或配套进行。根据项目情况,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或同步检验可全过程进行,也可部分进行。对房建工程使用功能性的检测如灌水实验、水压实验、汽密性实验、防雷接地、环保检测、智能化测试、电气测试等应采用旁站监督监理。上述测试采用旁站监督监理,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同时便于同施工等多方分析共同解决问题。对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记录应采用施工检验记录表,由施工方质检员记录,监理旁站审核现场签字作为有效记录。

3.4当需要由第三方检测时,监理工程师应对第三方检测的质保体系包括检测单位的资质、检测人员的资格、检测设备的检定状况等进行审查,同时对其检测方案进行审批。在检测过程中应重点监督检测环境条件是否符合检测规程要求,对检测报告应及时跟进搜集,以便及时了解情况果断处理。

3.5 指令文件 它是监理人运用指令控制权的具体形式。监理人通过书面文件对施工方提出指示和要求,并指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醒承包人注意,指示其做什么或不做什么等等。监理人的各项指令都应是书面的或有文件记载方为有效,并作为技术文件资料存档。如因时间紧迫,来不及做出正式的书面指令,也可从口头指令的方式下达给承包人,但随即应按合同规定及时补充书面文件对口头指令予以确认。

4 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

4.1监理的本职工作项目

1)首先是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详细客观的评估,然后根据评估情况出具评估报告;2)完成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并进行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的审核;3)签署监理意见;4)汇报监理工作的情况;5)相关上级部门和监理部门对监理档案和监理资料的审查;6)在竣工验收书上签字。

4.2 监理对建设单位的协作

1)计划和制订相关的验收方案;2)监理方要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和进行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通知有关质监部门进行工程验收;3)在对有关工程的档案和资料进行审阅时,监理方也应该对建设单位提供协助;4)对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仔细的审查;5)发表竣工验收的意见,并起草验收报告;6)协助建设单位将有关验收的文件和资料报送到当地的相关建设主管部门。

5结论

总之,建筑工程不同的阶段采取监理的形式也不一样,通过巡检、抽检、平行检验、旁站监督、委托第三方检测等等管理办法的运用,将其互相结合,采用合理的监督方案,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和改进措施。才能使得建筑施工质量得到很好的控制,对提高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8篇

关键词:建筑材料;检测;建筑工程;重要性

1建筑材料的检测技术及其重要性

1.1建筑材料检测技术概述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建筑材料的发展也是十分迅猛,建筑材料产品的种类繁杂多样,这对建筑材料的检测技术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建筑材料检测的重要性也逐步的显现出来。目前,建筑工程主要应用的是建筑材料的产品工艺、力学性能以及物化性质。其中产品工艺是指建筑材料的生产加工过程的工艺性,力学性能是指材料自身的力学性质,如抗压性能、抗拉性能、抗剪性能以及抗弯性能等,物化性质指的是材料自身的密度、质量、导热导电性能、孔隙率等等。对于钢筋、砂子、石子、水泥以及混凝土这些人们耳熟能详的建筑材料应该是在材料检测中最为常见的材料了,那么对建筑材料进行检测的前提即使对材料的相关性能有所了解。在建筑工程能中我们比较常见的检测项目基本包括对于水泥的强度,细度,初、终凝时间以及安定性的检测,对于碎石的压碎值,针片状含量以及含泥量的检测,对于沥青的针入度,延度以及软化点的检测,钢筋的压缩冷弯实验,钢筋焊接的抗拉实验等。比如,对于钢筋的检测主要包括进场的检测、验收和取样以及对冷拉钢筋的处理。当钢筋出厂后运至现场,根据设计的标准以及相关规范对钢筋的标准进行检测,如外观、颜色、尺寸等,配套相关的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检测合格方可进场。之后在施工现场,进过各方的共同见证取样,送检测中心检测性能并出具复试报告。对于冷拉的钢筋,为保证每一批钢筋的重量均衡,要分批次的进行检验。在水泥到达施工现场后首先检查其包装、品种类型、强度等级以及出厂日期、安定性等。施工过程中也要对材料进行复试,测试相关性能,取样保证在同一批次的不同位置,用防潮器皿承载。

1.2建筑材料检测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分析

建筑工程的每个环节都是重要的,而建筑材料的检测工作无疑是重中之重,建筑材料的好坏影响工程的质量,对建筑材料的检测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途径。同时,建筑材料的选择也关系到相关的设计思路和施工中采取的施工工艺,所以选择正确的材料以及保证材料的质量尤为重要。建筑工程的各单位应该给予材料检测足够的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材料检测的相关工作才能为建筑工程质量加上一道有力的保障。对于材料质量的把控有很多方面,建筑材料的检测技术可以从科学的角度出发甄别材料的好坏,能够客观的对比出材料的性能、成本及其他材料的自身特性,从而科学的比选出优秀的建筑材料。制定规范的检测标准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建筑材料的检测提供理论依据并且加强检测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建筑材料检测技术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大大促进了建筑行业质量规范的发展,对于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对于材料性能的探析和发展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为材料的科学研究提供助力。建筑材料检测还能够优化设计方案,比如通过检测后确保材料的质量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降低相关材料指数来节约成本,这是通过科学并且合理的方法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建筑材料检测技术在建筑工程中的位置也发重要,显然已经无法取代,正因为越来越先进的检测技术的应用,为建筑工程产品质量提供了可靠的保障,才涌现出越来越多的优秀的建筑,这对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也是有着深远的影响和意义。

2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技术优化策略

2.1合理取样

针对当前材料检测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建筑材料的取样是关键的环节。如果在取样的过程中,不严格的要求,并且取样的方法不符合标准,那那么就很可能造成检测结果与实际的误差很大,进而导致检测数据出现实证。而这也使得对建筑材料检测的质量也下降,并最终对工程建设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因此,在实际的操作中,要广泛推行见证取样制度,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的检测项目,必须在见证人员的见证下,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范标准,由工程施工方与见证人员共同对检测项目取样和送样,并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见证人员对检测试件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法定责任。

2.2合理控制环境温度、湿度

对建筑材料来讲,其不同的温度和湿度对材料的影响很大,因此合理的控制温湿度等,是保证建筑材料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如在对标准养护的砼试件进行检测中,其室内的温湿度都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一旦超出了规定的温湿度,将使得其质量不能满足规定的要求。由此,在检测中,必须要将材料的温湿度控制在标准的范围内。

2.3强化实验室内部协调

制作,完备,严格督查相关质量手册等管理规定的推行和颁发,尽力提升相关的管控水准。因为检验检测对于专业的要求极为苛刻,对于实际操作的能力也很高。尤其是在检验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检验人员自身的素质和相关的检验结果直接挂钩。尤其是指新技术,新材料的广泛实用。这些因素也导致了这一岗位对于专业的要求。故此,为了确保最后结果的公平公正,在实验室的内部,一定要严格落实相关的管理机制,以强化对于相关人员的管理。

2.4重视职业道德建设和监督机制

监督机构,检验组织和试验室,应当自觉地采用一些强力措施以保证送检过程和最后的结果的纯粹性,拒绝任何外来的因素的影响,诸如行政、商业、财务等等方面都不应当成为影响因素。行贿受贿这种行为应当严厉禁止,保证最后的结果不受到利益因素的影响。比如:重视检验人员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和见证人签订相关的协议以保证最后的结果纯粹。最后相关的监督机构应当不断研发新的方式来完善监督模式。

3结束语

建筑业的快速发展,使得建筑材料检测技术也不断成熟。而随着建筑施工要求的不断提高,对建筑材料的检测也日益受到重视。良好的材料检测技术,为我国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虽然建筑材料检测在发展,但是也存在诸多问题,如操作流程不规范,检测技术不完善等,严重制约着建筑业的发展。对此,要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对建筑材料的检测,成为当前研究的一个重要话题。

参考文献:

[1]祁民轩.建筑工程材料检测试验及常见问题[J].工程技术研究,2016,(6):119.

第9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试验检测;材料;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试验检测工作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前题,其既是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和验收的基础,也是对各种技术规范和规程修订的主要依据。它是依据规程、规范对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将结果与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并依据检验结果对水电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并确定其等级,在评定的基础上与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而进行验收,同时根据水电建设技术的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及实际应用效果对各种技术规范和规程适时进行修订。从中可以看出试验检测工作在施工质量控制的全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笔者根据多年实践,对水电工程建设试验检测工作做了以下思考。

一、水利工程材料试验检测的重要性

1、水利工程现场材料实验检测有利于确保施工安全进行

水利工程现场试验检测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水利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质量的控制和管理是保证整个项目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而现场施工质量控制就在于加强现场实验检测,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准确顺利的提出解决方案。现场实验检测可以对水利工程施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尤其对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监督,对施工材料以及工艺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和检测,从根本上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运行。

2、水利工程竣工阶段现场实验检测有利于确保施工项目质量安全

水利工程竣工阶段要进行整体的现场实验检测,目的是科学的评价工程建设各项指标,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来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性,也保证了水利工程项目在实际应用中的安全运行,实现此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由此看来,水利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试验检测有着不可小觑的地位,对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起着决定性的影响。

3、水利工程现场实验检测为工程顺利进行提供数据依据

现场实验检测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工作内容,通过检测可以得到整个工程质量的评估值,可与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比较和参考,为其质量控制提供数据。现场质量检测可以检测工程原材料是否符合规定,同时也可以判断工程每道工序是否正常。通过对现场器械等的全面检测,可以促使承包商使用合格器械和建筑材料,实验检测的各项数据都是避免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的依据。

二、影响水利水电工程试验检测的因素

1、人的因素

首先由于考虑成本因素,小型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常常一人兼多职,既是施工队长,又是测量员、试验员、资料员,但大多不可能门门精通,很多是没有经过试验培训,没有取得取样员证书或试验员上岗证;其次监理单位或业主见证人员没有经过培训并取得见证员证书;最后检测单位人员没有相应类别的上岗证,或者不按规程操作;人员因素是造成检测结果偏差的主要因素。

2、材料的因素

材料的因素是影响工程试验质量的基础因素。材料指的是试验施工过程中投入到工程建设的原材料、配件和各种成品水电设备,这些物品作为工程施工的物质基础,是保证工程整体质量的前提条件。为保证材料可以过关,严格注意以下几个事项。首先是选择质量过关、信誉呼声高的生产厂商和供货商;其次是加强对材料检查验收,严把进场关;还有就是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特别应该优先选择通过国家认证机构认证的材料和厂家,落实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推行的建设工业产品准用证制度。最重要的是对材料质量进行全面跟踪,避免造成更大的浪费和损失。

3、器械的因素

施工机械和施工机具是影响工程质量不可疏忽的因素。施工器械主要包括土方机械,砼施工机械,运输机械等。塔吊一般作为砼施工机械,用于起吊混凝土吊罐或者模板、金属结构等。施工机械设备的型号、机械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以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方法、操作技术,是质量控制应该考虑的必要条件。

4、环境的因素

环境的因素是影响工程质量的客观因素,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多变的特点,在水利水电试验施工中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估计环境可能对工程质量影响的多种因素,实行积极主动的控制,做好及时应对各种情况的准备。

三、提高水利水电工程试验检测的措施

1、首要任务是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严格执行上岗证制度。

对施工、监理、业主三方的相关人员均要进行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证书;加强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检测工作中不得。有见证需要时,监理必须对样品的制作、保管、运输、送检进行全过程的见证,并承担相应责任;检测单位对有见证检测的项目应向见证员进行核实;质量监督单位应加强对见证的监督指导。

2、应开展对工程所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生产质量检测,现场施工过程各工序质量检测、项目及应满足合同要求。抽检应体现均衡和随机的原则,特殊情况要加密抽检(工程的主要部位、局部地质条件较差部位、施工较困难部位、施工质量有疑问部位),重要工程应进行生产性试验和施工工艺试验,以验证设计参数,确定施工参数,完善施工工艺,使施工中的质量控制难点、技术操作要点在工程施工之前通过各项试验得到有效解决;工程验收前应进行验收试验,通过验收试验使工程质量得到进一步验证。

3、加强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

对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人员和仪器设备配置、认证和运行情况、试验检测计划方案等进行审查和监督。要求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监理机构上报各种报告、信息文件并及时审查。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资料做为工程竣工验收的档案资料也是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要求施工单位应全面、完整、准确、及时收集、归档,监理要定期对施工单位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人员和仪器设备配置、认证和运行隋况、试验检测计划方案等试验检测工作进行审查、监督、考核。对检测项目、频次、试验检测结果不满足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的闭合处理结果进行检查。

四、试验过程控制及成本控制

1、目的

为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有效性,必须对检测过程质量进行控制。

2、实施检测

1)试验室接到所有试验样品、检测任务单时都要对样品进行复验,按标准要求的环境条件妥善保存。2)检测人员(必须2人以上)根据有关标准,规程,规范要求制备样品,进行检测,检测方法根据有关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进行,使每项试验都做到及时全面规范准确。

3、检测报告的签发

检测报告是检测试验部门质量优劣的集中反映,必须保证其内在和外观的质量,报告格式填写文字简洁、数据准确、结论明确,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发、发放。

第10篇

关键词:工程质量 创新 检测

一、存在的问题

尽管对建材检测机构加大了管理力度,但检测工作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假、乱、低、缺”的现象。假,表现在检测的试件假,过程假,数据假,结论假;乱,表现在检测单位内部管理混乱,检测市场秩序处于无序状态;低,表现在检测人员素质低,检测技术水平低,检测管理层面低;缺,表现在缺乏管理手段,缺乏技术措施。

二、需要改进提高的地方

针对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建材检测管理,提高建材监管水平,有必要改进建材检测管理的方式,以提升检测服务能级,可以将“完善一个平台,激活两个现场,落实三方责任。整治四大顽症,打造五大机制,把握六个操作节点”纳入建材检测工作的重点。

1.完善检测信息平台

掌握信息就是占领了监管的制高点。虽然本市已基本完成了检测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也就是城域网建设,但是月报、速报,尤其是连网和数据上传工作还及时,检测信息还不完整、不准确。为确保检测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实现检测信息的有效性,利用检测信息平台为建材监管服务,可以通过月报、速报和连网上传数据的比较,完善城域网建设,最终应直接通过城域网即时传输检测信息,直接利用城域网上传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判断。

2.落实建材供应、使用、检测三方责任

从见证取样深化到三方确认,就是要紧紧抓住建材供应商,一旦检测结论产生,就能及时确认各方责任,顺利实现不合格产品的清场和对使用单位的警示。使用方,包括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合理使用和见证使用经检测合格的产品,这是保障工程质量的根本。检测方就是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的客观、公正,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建材产品质量状况。

3.整治四大顽症,针对“假、乱、低、缺”实施整治

经过多年发展和治理,检测行业得到飞速发展,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要紧紧抓住“假、乱、低、缺”四大顽症开展大规模整治违规行为的活动,向社会表明整治检测顽疾的决心和力度,并着力分析造成顽症的原因,落实对应整改措施和改革设想。对于集体造假、多次造假、社会反响较大的检测单位,加大处罚力度。支持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对造假人员,查处一个、吊销一个,绝不护短。

4.把握委托、核查、抽样、试验、报告和评估六个操作节点

委托应更新,应改变现有的委托方式,委托过程应有第三方监督;核查应严格,应核查施工现场建材产品信息,保证检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抽样应科学,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抽样方案,推行检测机构现场抽样和取样,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试验应规范,应按检测运行法则操作,确保检测过程和检测结论客观、准确;报告应有效,检测信息应即时传输,不合格检测信息应及时上报。

第11篇

关键词: 建筑工程;工程检测;质量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construction industry has been boom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detection as the key link to ensure the quality of the project; its importance can not be ignored.

Key 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engineering quality detection;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近年来,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建筑行业也得到了飞速发展,与人民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而工程质量就成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保证和切身利益,基于此点原因,必须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加以高度重视。同时,工程结构型式也越来越复杂,各种各样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从而被广泛地运用于工程建设之中,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是建筑工程企业在建筑行业中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同时建筑质量也是建筑工程企业进行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所以,建筑工程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建筑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不断的加强对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和管理,从而保证建筑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提高建筑工程企业的经济效益。本文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围绕着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的相关问题,介绍了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意义,分析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就做好工程检测相关措施提了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1.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对工程质量作用的相关概述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接受工程建设单位委托,依据国家有关的规范在建筑工程等方面的检测活动。通过工程质量检测,不仅可以防止劣质建筑材料使用到工程上,而且还可以通过实体检测来判断工程结构的安全性,杜绝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保证投资者投资利益。推动了我国整个建设行业的现代化和市场化进程。因此,做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还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一个优质的工程具备几个因素:一是参建人员素质;其二精湛的技术水平;其三施工工序到位,而工程检测在工程质量的控制中占重要地位。工程检测对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造价,推动施工技术进步,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施工过程中,应借助试验检测手段,严格做好材料质量的控制;施工参数的确定控制;现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控制。

检测工作是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这项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对各种材料的试验或工程项目的检测结果来判断材料质量或工程质量是否符合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通过对原材料或工程项目进行试验检测,不仅可以提高工程的质量,同时也为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价、推动工程施工技术进步,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存在的问题

1)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十分混乱。虽然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有法可依,但是由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市场化,导致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市场更加混乱。当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委托方虽然已明确为建设单位,但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仍然是施工单位为委托方,在共同利益的驱动下,施工方和检测方之间难免有着更多的“猫腻合作”,为工程质量留下诸多隐患。

2)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大部分受如何从上级单位脱离,是否脱离、脱离以后如何生存的困扰。部分已经脱离的单位实际上在名义上的脱离,但从行政管理和经济来往上仍然不是独立的。因此,作为真正意义上的独立运作的检测机构如何管理、如何生存发展还有太多可借鉴的经验。

3)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技术门槛过低,造成人员技术素质较低。如现在实行的见证取样,施工现场的见证人员不仅没有相应的资格,甚至有一些人员连最简单的常识都不懂,样品的真实性得不到保证,所得到的数据与实际严重不符。

4)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从目前情况来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不管是否已经推向中介市场,建设部和各地建设部门主管都出台了各种文件和措施,规范质量检测行为,明确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数据承担法律责任,以保证工程质量检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但效果并不理想,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人们一般只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任,而检测单位的责任并没有引起重视。

3.解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建立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信用档案。

加强社会信用建设,促使检测机构和人员增强信用观念,促进检测市场信息公开,是新形势下加强对检测机构和人员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信用档案,主要包括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业绩、检测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它不良行为记录等。检测机构和人员的信用档案是对检测机构申请资质、登记备案、扩项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应将检测机构和人员纳入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和技术人员信用档案实施统一管理,并对检测机构和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进行网上公示。

2)建立工程质量检测检查制度。

建立检查制度是获取工程质量检测真实信息的有效方式,也是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动态监管的重要手段。检查的结果可纳入检测机构和人员的信用档案。应当制定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查制度,并积极探索检查的方式、方法和手段,积累经验,不断完善此项制度。

3)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分支机构管理。

近年来,部分检测单位为扩展业务而设立检测分支机构,有些单位甚至以分支机构的名义搞资质挂靠、出卖、出借,对检测市场造成一定的冲击。鉴于工程质量检测所具有的特殊性,建议对于一些特殊的专项检测项目,其分支机构的检测设备、环境、质量体系和人员等必须与所承担的业务相适应,并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4)建立和完善检测试样留置制度。

检测机构的所有活动均是围绕检测样品的处置而进行的,检测试样的留置是样品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建立和完善检测试样留置制度是提高检测机构管理水平,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检测数据的可追溯性的重要措施。各检测机构应设立检测试样管理员,专人负责试样留置工作。对试样的分类、放置、标识、登记应便于检查,并符合有关要求。

5)进一步落实不合格检测结果报告制度。

工程质量检测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加强对检测数据的管理,落实不合格结果报告制度,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防止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投入工程中使用和防止工程质量事故的重要途径。质量监督机构应及时对出现的不合格检测结果进行检查,对处理方法进行监督,并定期对本地区出现的不合格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必要时对工程实体进行监督抽检。

6)进一步落实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在保证检测试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等方面有较为明显的效果。但随着工程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见证取样人员的数量远远适应不了要求,少数见证人员业务素质差,起不到见证的作用,一些检测机构对见证取样人员的核查流于形式,致使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有的未真正落到实处。

7)推广检测数据自动采集系统

检测数据自动采集是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的必然要求,也是防止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主要手段。特别是钢筋、混凝土及砂浆的检测,工作量大,也最容易弄虚作假。因此有必要要求各检测单位对其混凝土、砂浆、钢筋等试验设备进行检测数据自动采集的改造,安装数据自动采集设备和软件。条件成熟时,可建立检测管理网络,实现检测系统联网

4.结语

抓好工程质量只有从工程检测抓起,从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每道工序认真做好工程检测,确保工程质量,最终才能保证优质结构工程目标的实现。

总之,建筑工程检测工作的良好开展能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质量,这也是通过各地实践所充分证明的。但要从根本上保障工程质量,必须结合工程质量的全方位控制,并辅以相应的技术手段,规范各责任主体工程质量行为。同时,更加重要的是,要明确检测机构的定位和管理模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目标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作者简介:

第1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问题 责任制度

随着全民质量意识的提高,工程质量不断受到人们的重视。工程质量检测是人们对工程质量判定的一个重要依据。工程质量的优劣主要是靠具体的检测方法和检测数据来评定的,这些质量检测方法和检测数据是否科学、真实、有效,越来越成为工程建设者关注的焦点。

1 当前建筑工程质量试验检测中应注意的问题

1.1 各种材料产品进场复检的内容(技术指标)不规范

检测单位应按规范、标准规定的进场或出厂检验内容填写委托单,使检测既及时又满足质量控制的需要。有的材料产品规范规定了进场复检内容,规范没有规定的,按材料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出厂检验内容复检。

1.2 检测标准执行问题。

1.2.1 企业标准检测:新材料、新产品尚无国标、行标、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可依据企业标准检测及质量验收,委托单位办理委托或抽检手续必须提供企业标准,而且是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有效标准,否则不能检测,也不能验收和使用。

1.2.2 委托单位选择标准检测:在无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情况下,委托单位可以选择有效的检测标准检测。

1.3 检测与实际施工现场脱节。

目前检测机构只对来样负责,对样品的真实性、抽样是否具有代表性、送检过程是否合理都无法保证。特别是目前大部分施工单位质量意识停留在施工内业资料过关的阶段,只求可作为内业资料的合格报告,而不求真实了解所使用的工程材料质量的真实情况,这导致了施工单位在材料取样送检过程弄虚作假是常有的事,尽管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建筑材料取样必须真实、符合要求,监理单位必须见证、陪同送检,并对材料的真实、有效承担责任,但目前监理行业自身存在不足,未能真正发挥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对检测单位来说,就算样品检测出来的参数合格,也无法保证施工的材料合格。

1.4 报告更改问题。

委托的内容经常更改是个普遍现象,改的内容各种各样,见证没有尽责是主要原因,报告的更改应由委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见证人和单位确认后签字盖章报检测站,经审核批准后方于更改。

1.5 委托方或被抽检方合法权益的维护

1.5.1 检测报告及检测结果的解释:可以要求检测机构对执行标准或结果作出解释或分析。检测机构也有义务和具备能力提供服务。

1.5.2 检测报告及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处理: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按合理的途径处理,即向出具报告的检测单位正常提出,检测单位必须受理并做出答复。可进行复核、复检或仲裁等方式处理。

2 完善我国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制度的建议

2.1 加强立法,规定检测机构为建设责任主体。

在市场经济中,权力和义务是平衡的,在享受一定权力的同时,还要履行应有的义务,承担开放市场所面临的风险和压力。检测机构应当继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五方建设质量行为责任主体之后,作为第六方责任主体在法律上得以确认。检测机构作为工程建设过程的一个重要的责任主体,应会同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承担施工材料的质量风险责任,而不再互相推诿。作为责任主体,检测机构为了保证工程材料的可靠性,就会确立合理的材料取样、送检和检测过程的有效方式;就能独立承担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合法性、公正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的法律责任,保证工程质量检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等要求。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保证工程材料的可靠性,检测单位将逐步提高检测技术和检测能力,这将有利于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

2.2 构建信息监管平台。

当前由于行政监管的人力、物力有限,缺少科学的检测方法,就难于实现有效的行政监管。信息化是提高行政监管效力的最佳途径,通过构建信息化监管平台,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检测机构的行为。如《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规定:“检测机构应采用检测数据自动采集系统,并与检测监督管理网络联网,且按统计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单位经营状况报表。” 这是检测机构通过资质认证的必备条件;规定中的“即时向监督机构报送检测数据,尤其是即时报送不合格报告”,可避免不必要的人为因素干预检测结果。

2.3 坚持质量经营原则,适应设计市场需求。

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入,市场已成为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唯一环境。因此,在生产经营中必须以质量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

2.4 建立建设单位委托机制。

检测业务施工单位委托机制,对于检测单位来讲,施工单位是它的客户,在市场竞争相当激烈的现状下,提供不利于客户的数据等于赶走客户,在共同利益驱动下,很难保证检测机构选择公正性。这就从根本上动摇了检测数据准确性的基础,同时为日后的工程质量安全留下了诸多隐患。建设单位从工程建设的整体利益出发选择检测机构,从根本上理顺了业务委托方与检测机构间的利益关系,这会更加合理、更加科学、更有利于合法经营的检测机构的发展,同时为规范检测市场提供了前提条件。

2.5 建立、健全检测人员培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