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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文化遗产

时间:2023-05-30 09:38:54

物质文化遗产

第1篇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第32届大会上通过的《公约》还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五个方面: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为了便于了解和实际应用,我想,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这样三种形态是不是便于掌握些:第一种,是相对独立的、非物质属性的,如传说、故事、语言等;第二种,是必须依附于物质属性的,如工具、实物、工艺品、文化场所等:第三种,是物质属性和非物质属性相互结合作用的,如表演,不仅需要词曲唱腔音乐等,还需要服饰、道具等,再如手工艺技能,不仅需要软性的知识,也需要硬性的工具和生产过程。

二、视角视野的交叉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有时会出现学科交叉的情况,但我们又要避免交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以文化部门为主的,工作也涉及到各行各业。因为,很多东西是跨学科跨领域的。比如,中国古代建筑上的“庑殿顶”、“飞檐”、“斗拱”、和上面的“chi吻”、“五脊六兽”以及“琉璃瓦”的颜色,还有“门钉”、和门环上的“淑图”等,不仅都分别代表着中国古代的建筑等级,还包含许多神话故事与传说,表达着中华民族向往平安吉祥,人尽其才,物尽所用的人文理念。这些古建筑上所附加的内容,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属性。但是,它是依附在有形的中国古典式建筑之上的。

因此,我们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来通盘考量,把物质性和非物质性这两个方面,都要纳入我们工作视野之中。以此为例,就需要把中国古典式建筑,从设计,到建材,到施工等技术问题进行每个细节的记录,以达到能够复制再现的水平。这样,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作就会出现。对超出了文化部门能力与专业范围的工作,需要进一步统筹规划做好配合与协调。

三、“硬件软”和“软件硬”

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依附的人或物,我们估且叫做“硬件”。

那么,“硬件”怎么“软”呢?那就是对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呈现过程中艺术或技术的精确标准,要通过软件既文字、图像、声音等科技手段详细记录下来,即使在遥远的将来,这一硬件没有了,我们根据保存这些资料的软件,也能进行复制和再现。这就是“硬件软”。

比如,对赫哲族鱼皮服饰这一遗产,实物可以收藏保存;更重要的是要知道:它来源于哪一条江哪一种鱼,以及鱼皮如何扒下来,鱼皮又是如何制成皮革,怎么缝制和用什么样的线和材料,怎样镶嵌花边等等。对这些都要有详细的交代。把“硬件”做“软”,这才是给后代和人类留下一个完整的硬件。这样“硬件”放进“软件”系统保存,人类才可以世世代代认识它和再现它。

同样,对萨满教所用腰铃和单鼓等遗产,不仅要有腰铃和单鼓实物,还要有腰铃和单鼓所用材料、工艺和制作过程的交代和演示。如此等等。

利用电子、文字、声像等软件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专业性分类、记录和整理,我们估且叫做“软件”。

所谓硬,就是说对某一具体遗产的整理中,要对其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都有要记载到位和准确;同时对其物质性的一面,如所用工艺、材料等,也要有详细精确的记载。只有软件把某一项遗产中的“软”、“硬”两方面,都做出标准化专业化记录,这就是过硬的软件,即为“软件硬”。

四、价值标准认定

文化遗产应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三方面价值。

历史价值主要是指:某一项遗产形成产生的年代,地点及其历史环境和自然环境,也包括形成的过程以及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中的地位和作用等。

科学价值主要是指:某项遗产在相关学科或专业中的学术地位、参考价值和考古价值与研究价值等。

艺术价值主要是指:某项遗产的艺术成就艺术特点特色等。

因此,我们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整理中,要注意对这三方面价值进行详细而系统的记述。

我认为,这三个价值基本通用于所有文化遗产的记录和整理规则。

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在此建议制作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立项填报表》,在这个“填报表”里,可将项目名称、形成时间、形成地区、现存地区、不同区域的代表人物及风格特点流派、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资料存档级别等内容填写进去。然后,以这个“填报表”作为审批的依据,对不同地方的同类项目,加以对比综合取舍,以确定具有代表性完整性地区组织“工程”实施,或另有其他地区配合实施。

一经进入工程实施阶段,就应有“质”和“量”的终极目标管理,以确保工作有效完成。对此,可制作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工程审核表》。在这个“审核表”中填写:项目名称、产生形成时间地区、现存地区及代表人物及风格特点流派、历史及传承报告、科学研究报告、艺术价值报告、审核意见、资料存档级别等内容。

第2篇

“阿善”是蒙古语“甘泉”的意思。阿善遗址位于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以东15公里处、 阿善沟东边的圪膝盖沟两旁的台地上。这里北依大青山,南临黄河,沟里终年泉流不绝,台地高于黄河河面80-96米,是一处相当完整的原始社会晚期新石器时代的村落遗址,总面积约有5万平方米,文化层堆积厚度在1-2米之间, 由深到浅叠压着第一、二、三期文化遗存,属于距今6000年—4200年的新石器时代。在一处遗址中发现三种原始文化的地层叠压关系,在国内是非常罕见的。三种原始文化遗存层层叠压,如同史书, 记述了生活在这里的原始先民生息繁衍的历程。

阿善遗址1979年由包头市文物管理所发现,1980年—1981年进行发掘,共发现房址24座、窖穴220个、墓葬3座、遗物1600多件。

阿善一期文化遗存发现甚少,按类别可分为生产工具、生活用具两类。生产工具为打制和磨制的石器,主要有石磨盘、石磨棒、石球、砍砸器等。生活用具主要为陶质,有钵、盆。从这些出土的工具判断,早在6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这一地区的先民们就过着以农业为主的定居生活,妇女是当时从事农业劳动的主力。从石球、砍砸器等器物看,男子当时主要从事狩猎活动。

阿善二期文化遗存较多,有房址、窖穴、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和装饰品。这一时期先民房子的数量明显增加,活动范围也扩大了不少。房址以半地穴式为主,多为方形或长方形,室内有坑灶,居住面用褐色土抹成后又经火烧烤,坚硬平整。房子的周围挖有储存食物的窖穴,最大的窖穴可放粮食达千斤以上。生产工具分石器、陶制品和骨角器。石器数量最多,有斧、铲、锛、刀、敲砸器等,既有磨制的,也有打制的;陶制品以刀、铲居多,均为陶片改制,骨角器最少,角锥多用自然形状。生活用具分陶器和骨器。陶器形式多种多样,有的器物还绘有彩绘图案,有钵、杯、罐等,主要是泥质和砂质白陶、夹砂褐陶。骨器主要是针、匕。从发现的许多野生动物和家畜遗骸来看,当时的先民除了从事原始农业外,还从事狩猎和饲养。这时男子已代替女子而成为农业劳动的主力。人们已开始普遍使用磨光穿孔的石刀来收割庄稼。说明此时我国北方内蒙古中南部地区已逐渐进入了父系氏族公社时期。

阿善三期文化遗存最为丰富,房址多为地面石筑,有正方形、长方形、椭圆形,大小不一,有的附耳室,门向均为南开。房屋附近的窖穴也多为方形圆角,底部修饰规整。这些窖穴中除一部分是用来储存粮食外,还发现了一些窖穴是用来储水的水窖。其形状口小底大为袋状,至今西北干旱地区仍有沿用这一方法储水的习俗。这个时期的生产工具种类繁多,数量较二期大为增加。分大型石器、细石器、骨角器。大型石器以磨制为主,有斧、刀、锛、铲、凿、磨棒、磨盘等;细石器有刮削器、钻刻器和石镞;骨角器有锥、矛、鱼钩等。引人注目的是,在一把骨柄石刃刀的柄上,发现刻画着具有文字功能的符号。此外还发现了不少用于装饰的骨制项圈、玉环、石环。这一时期生活用的陶器品种繁多,制作也很精细,以泥质陶、灰色陶居多,纹饰以篮纹为主。陶器器型有瓮、罐、盆等。特别值得指出的是,第三期发现了围墙遗迹,据发掘简报记载,共清理57米。墙身均用石块砌筑,随地形而变换,高低曲直不平,有的残部高1.7米,厚达1—1.2米。砌筑方法多为交错叠压,空间填补碎石。出入城堡的通道口还设有一间守候人员住的小石房子。根据调查,整个居住区周围都筑有围墙。这在众多的新石器遗址发掘中尚不多见,反映了当时人们已有筑墙防御的观念,对我们探讨城邑的起源和氏族社会的解体均有重要的意义。据考证,当时筑墙防御的目的有二: 一是防御敌人侵袭。在新石器时代后期,部落之间的掠夺性战争时有发生,因此, 各个部落都用夯土或者石材构筑坚固的城堡用于防御。二是防御猛兽的侵袭。在原始社会,凶猛的野兽在人们居住区周围游荡,对人们的生命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为了防止野兽的侵袭,人们就把自己的居住区围起来。与石墙同时出现的地面建筑是大型石砌祭坛,祭坛的形式是由象征天圆地方的圆形与长方形石框组成。祭坛由南北轴线对称布置之十八堆圆锥形石块组成,全长51米。南端石堆最大, 直径8.8米,残高2.1米。北端石堆最小,直径1.1米,高0.2米。中间十六堆直径1.4—1.6米,高0.35—0.55米,各石堆间距0.8—1米。此组石堆外有石墙三道,内侧平面呈“U”形,较为完整。另二道仅余西南方向之残余各一小段。祭坛遗址的出现,表明阿善遗址原始宗教的萌芽和发展。

阿善三期文化仍以农耕经济为主,还兼有家畜饲养业和渔猎、采集业。从大量遗存看仍属父系氏族社会,具有聚落形态,并出现了私有财产和贫富分化,说明当时原始社会已开始逐渐瓦解。

阿善遗址第二、三期文化的特征,与中原地区“仰韶文化”有着很大的不同,是属于同一文化系统而又与之平行发展起来的一种地方性文化。因此,它对于研究我国北方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面貌、社会形态及其相邻地区的文化联系,具有重要的价值。它的发现为我国史前文化的考古研究增添了新的内容。2006年5月,阿善遗址作为新石器时代古遗址,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作者单位:包头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第3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RMP分析;商业模式;隆回县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9448 (2012) 02-0056-07

Research on Industrializa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bstract: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s the culture card showing regional characteristics,the combined effect and cultural brand it implied determine the comprehensive competitiveness of a region, as an important indicator of regional soft power, it can boost the development of linkage between industrial clusters. The paper, taking Longhui for example, analyzes country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dustry using RMP, and then investigates the path of reconstructing business model in order to protect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better and form country cultural industrial economies of scale, which has important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Keyword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RMP, business mode, Longhui

一、引言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与特征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着人类文化遗产的精神高度,被誉为民间文化历史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 [1],它接力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思想力和创造力,表征着民族精神、民族情感、民族气质和民族凝聚力。按照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被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口头传说和表述,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主要表现为地域性、活态性、传承性和变异性[3]。所谓地域性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是由其产生地域的独特自然环境、文化传统、社会发展水平等共同决定的。活态性指非物质文化遗产借助于人们的行为活动来表现,存在形式是活态的,在与自然、社会的互动中不断变异和创新。传承性指非物质文化遗产依靠代代相传而保留下来,其传承方式大体有群体自发的传衍和父子、师徒口耳相授两种。变异性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过程中,人们不仅根据自己的知识积累、偏好等主观因素重新解释、评估文化价值而且会繁衍出许多新的文化和意义。传承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按照自己的轨迹持续稳定演化,变异赋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强大的生命力,它们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生不息之源[4]。

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了中华民族的文化渊源,然而在现代文明的进程中,它却是脆弱的文化链条,淡出了现代人的记忆,渐行渐远。而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我们正进入一个文化比任何时候更重要的时期[5],文化的力量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当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工程。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可行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准公共产品,介于私人产品与纯公共产品之间,供给方式是多元的,从产业化角度可以将其分为公益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6]。公益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研究等,不可以进行产业化运作,对这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由政府注入资金,以文物保存的方式保护,这种施与式保护方式见效快,作用显著。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美术、传统手工艺、传统戏剧等,可以进行产业化运作,对这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实行开发式保护,把过去私相授受、零散学习民间技艺的形式,变成一个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的经济形式,以达到规模得当、规格统一、资源整合、利润可观的水平[7]。本文所探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是指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产业化势在必行,因为尽管保护非遗的工作已经全面上升为国家意志,但是被动的保护却难以阻挡强势文化冲击之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式微;此外,施与式保护入不敷出,为数众多的非遗保护全靠政府将难以为继。因此,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理应走自我图强的产业化发展道路,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的吉光片羽,中华民族在五千年浩瀚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种类繁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之丰富令世人艳羡。截至目前,中国拥有联合国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812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570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892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9处,丰富的资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产业化运作奠定了基石。此外,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不断增加,消费结构也向着精神层次转变,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市场需求递增。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禀赋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了比较优势,增强了县域经济竞争优势,文化经济的一体化已经成为改善区域经济结构、提高经济社会整体竞争力的现实需要。

二、县域非物质文化遗产RMP分析――以隆回县为例

昂普(RMP)是著名学者吴必虎针对区域旅游产业出现的产品结构性过剩、有效需求不足、产品开发由“R―P共生型”转向“R―P提升型”等现象提出的,从资源(Resource)、市场(Market)、产品(Product)进行论证的分析模式[8],2001年,吴必虎首次运用于洛阳市旅游开发研究中,此后,有众多学者将昂普分析模式应用于旅游产品的评价、开发研究[9-11],均取得了良好的评价效果。本文运用昂普分析模式对湖南省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发展现状进行分析,以期对该县产业培育实施路径的选择,提供参考意见。

(一)资源(R性)分析――资源评价与产品转化

湖南省隆回县地处湘中偏西南、位于梅山文化中心圈,总面积2866平方公里、辖26个乡镇1005个村(居委会)、总人口近130万。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拥有3项国家级、2项省级、11项市级、12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湖南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最多的县域之一,占邵阳市的一半。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价值高、历史悠久,起源于汉代的花瑶挑花,被誉为“世界第一流的挑花”,花瑶挑花服饰被中国美术馆、民族博物馆列为珍品收藏。滩头年画历经三百多年风采依旧,已经远涉重洋,成为英、美、日等多国大型博物馆的珍藏,在首届文物仿制品暨民间工艺品大展中,获中国传统工艺品金奖。同时,这些资源也具有巨大的吸引力,沿袭至今已有上千年历史的花瑶讨僚皈是花瑶人最盛大、最隆重的节日,每年此时瑶汉同胞都要进行大型民俗风情表演。节日三天,每天都有四五万人来到这里,除了本地人外,邻县的溆浦、洞口、新化等地的商贩、游客,以及省内外一些游客也慕名而来。2011年6月在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宣传评选中,隆回县跻身“湖南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强县”。

产品与资源存在着很大的差别,资源终究只是制造产品的生产要素[9]。将资源转化为产品需要高额投入,对于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将资源转化产品的任务更为艰巨,虽然在产品开发方面有一些积极的尝试,例如对滩头年画和花瑶民俗的开发,但是还存在诸多问题。隆回县财政收入有限,一年的财政收入不足东部沿海一个镇或村,政府无力投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隆回处大湘西、环洞庭-长株潭、湘南-桂林旅游圈的包围之中,与张家界、凤凰、德夯、湄江、山、云山相比,优势不明显,而且没有将县域内的优势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移植与整合[12]。也就是说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固然丰富,却“养在深闺人未知”,旅游产品无法给游客带来非凡的体验价值。此外,长期以来,隆回县处于比较封闭的状态,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通过师徒间口传相授方式来传承的,束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及和发展。花瑶挑花的技艺大多藏于民间,而一批有着深厚造诣的艺人先后辞世,健在的大多也是耋耄老人,年轻人不愿学习,丰富的艺术精华濒临失传。

(二)市场(M性)分析――产品弹性与消费者偏好

非遗产品的消费属于高层次消费,需要以居民手中拥有较多的可支配收入为前提。相比较于中短途的观光旅游、周末短途假旅游和远途旅游,文化旅游的需求弹性是最大的。消费者稍有不满意或因有其他因素的影响就会放弃选择,例如消费者自身的相关知识储备。众所周知,隆回县周边的居民素质在短期内很难达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感兴趣的程度,而且相关因素的变化都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的需求造成很大的影响。

当前,个性化旅游趋势越来越明显,消费者注重参与和体验,不断求新、求奇、求特。选择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的消费者不仅希望得到身心的享受,还期望在体验异域风情的过程中丰富自己的历史文化知识,拓宽视野。隆回县花瑶民俗探险区注重展示整个湘西南花瑶民族的风情特色与探险休闲,每年都举行盛大的民俗风情表演,游客可以参与其中,学习花瑶挑花,体验价值较高。

(三)产品(P性)分析――产品创新与空间布局

非遗产品创新是多种因素的综合,不能独立完成,它与非遗资源本身的开发、建设有关,也与县域经济结构、城市规划等密切相关。隆回县在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创新的外部环境上取得了一定成就,建立“政府为主”的保护机制,出台了加强非遗保护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2010年还成立了独立建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抢救、挖掘、整理、申报、传承、保护和管理等工作。同时,也非常重视保护队伍建设,遴选并确定了11名非遗传承人,鼓励他们带徒传艺。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近些年来,隆回县虽然不断加强招商引资力度,但一直将重点放在工业上,对于非遗产业,多半采取“守株待兔式”的被动招商,主动上门招商较少,有目的性、针对性“上门恳谈式”招商少之又少,在招商过程中缺乏度量,往往将目标锁定在一些老乡企业家,而不是真正有实力、有意向的企业家身上。

旅游产品是一种组合,必须遵循组合的规律才能有效整合各种要素。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大多采用的是地域组合方式布局,将分布在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他景点相结合。例如,把花瑶民俗移植到魏源文化生态区,让游客在这里领略到花瑶的民族风情;在魏源故居一带建土特产品一条街,消费者在这里品尝和购买具有隆回地方特色的食品、隆回手工艺品等旅游产品,提高了旅游的体验性和参与性。

三、产业培育实施路径――商业模式创新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文化产业,增强文化软实力刻不容缓,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在创新点上寻求新突破的客观要求,也是隆回县县域经济发展应当努力的方向。商业模式是决定产业发展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它以客户为导向,在充分把握客户需求的基础上运用各种信息技术、管理工具和手段,对产业内各个创新要素和创新内容进行选择、集成和优化,形成优势互补的有机体[13]。结合隆回县非遗产业的特点与发展现状,商业模式应当包括五个模块――价值主张模式、价值创造模式、价值传递模式、价值网络模式、价值实现模式。致力于商业模式五个模块的变革和创新是培育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的有效路径。

(一)价值主张模式创新

价值主张是建立在以客户价值为中心,为客户创造持久的价值基础之上,通过产品和服务为客户带来的一系列既得利益。从具体内容上来看,价值主张模式创新包括界定目标客户和挖掘价值需求两个因素。界定目标客户需要对客户市场进行细分,按照消费者的需求和特征分成若干个次级市场,并且针对不同的市场设计个性化的服务,本文从地理、人口特征、心理和行为对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客户市场进行细分。根据中国城市居民出游客源市场在距离上的分配研究(吴必虎等,1997),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客户市场范围在隆回县周边250km半径范围内。游客以中青年为主,尤以青年学生为甚,同时由于花瑶挑花,滩头年画等技艺古老,中老年市场也是不容忽视的。游客受教育程度比一般的旅游者高,从职业角度考虑,文教科技、公务员、学生及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消费者,它们拥有较高收入水平和较多的闲暇时间。就目前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的发展现状而言,将目标客户定位在以湖南省为主,周边省区为辅是最为现实的选择。其中,一级市场包括隆回周边县市,邵阳、娄底、怀化、永州、衡阳、长沙、株洲、湘潭八市市区;二级市场包括湖南省内其他地区、重庆、黔东南、桂林的部分地区;三级市场包括国内其他市场及海外市场。顾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费行为是由价值驱动的,价值需求可以分为功能价值需求、体验价值需求、信息价值需求和文化价值需求。在满足顾客功能价值需求方面,隆回县应该加强商品设计,例如滩头竹器、花瑶刺绣等手工艺品及服饰,花瑶土菜等旅游食品,以及花瑶明信片等宣传资料,让顾客获得一种标准化的有形产品。当前个性化旅游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民俗风情、探险体验等项目受到普遍欢迎,隆回旅游在湘西南旅游板块乃至整个湖南省内向来以人文观光、休闲度假、游憩探险为特色,因此,在满足顾客体验价值需求方面,可以在虎形山花瑶景区做体验旅游,在峡谷增设防护设施,配套旅游设施,如小亭子、石凳子、保护性扶手,把隆回打造成湘西南民俗休闲探险胜地,让顾客通过亲身体验和感受来认知隆回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满足顾客信息价值需求方面,应该建立花瑶民俗文化馆,向顾客集中展示花瑶挑花、花瑶呜哇山歌、滩头年画,让顾客更具体的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信息。文化价值需求方面,因为隆回是产生“睁眼看世界”、“与时俱变”的地方,隆回可以宣扬自己独特的地域文化精神,让顾客产生文化认同感。

(二)价值创造模式创新

价值创造是在投入产出过程中,产出价值大于投入价值而实现的增值活动,其本质是对资源的占有、使用和获取回报,这是产业存在的基础。从具体内容上来看,价值创造模式创新包括业务活动创新和成本管理创新两个因素。在业务活动创新方面,隆回县非遗产业应当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社会参与”的经营模式,做到权责清晰,分工明确。政府拥有所有权,对产业进行管理,为非遗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企业拥有经营权,负责对产业进行投资建设及宣传运作;当地居民与组织享有参与权,对非遗产业进行开发[14]。企业在商业生态系统中扮演着骨干型角色,发现汇总顾客需求,聚焦于更具报酬递增的价值模块,为自身创造价值的同时也为整个系统创造价值。而政府与社会是缝隙型供应者,占据系统的大部分空间,并且构成了主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的成本包括诸多因素,例如餐饮营业成本、旅行社营业成本、商品销售成本、服务人员工资和福利、展览、租赁、保险、广告费用等等。成本管理创新要把握成本布局创新和成本控制创新两个方面。隆回县非遗产业的投资目前以政府为主,鉴于县财政收入不足的情况,在成本布局创新方面,应逐步加大民间资本和资本市场的力量,试图建立旅游营销基金,一部分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收入,一部分来源于旅游企业的上缴费用,一部分为其他来源的经费(如各级职能部门的拨款、馈赠等)。产业投资应当逐步向以民间资本和资本市场为主导过渡,才能保证经费充足、滚动增值。此外,成本控制应该突破局限于生产环节这一狭小领域,把重心转向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整体转让经营和委托投资经营的所有活动中,从管理费用、宣传费用和投入建设费用三方面着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价值传递模式创新

价值传递模式是将产品和服务传递给目标客户的分销和传播活动。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锁在深闺人未知”就是因为价值传递模式没能为顾客和企业创造价值。传统的价值传递模式仅限于根据市场调查寻找需求,投资回报率低,根不上市场的变化。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传递模式创新应该把握顾客并不是非遗产品和服务的最终消费者,而是直接面对的分销商或经营商这一原则。要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电视剧、MTV、书籍、网络、DM单、画册、户外广告、车体广告等进行大众传播,重点在《中国旅游报》、旅游卫视、中国旅游营销网、《风景名胜》、《旅行》、《中国旅游》等媒体上进行宣传。通过隆回同乡会、邵阳同乡会、各种媒体的工作人员、县域外的隆回籍政商界进行人际传播[12]。通过隆回非物质文化遗产形象代言人组织和开展各种活动,多角度、全方位、高效率地传播隆回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多层次的媒体广告能帮助顾客甄别选择,并向其身边的潜在客户宣传推介。另外,将广告与销售模式配套,每个广告设置特定的热线电话和网络联系方式以便为客户提供跟多更快捷的服务。此外,还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云服务,发挥众包模式的作用,让用户创造内容,建立主页,客户在主页界面上可以查询相关的住宿、交通、旅游社等信息;开通BBS,让游客充分发表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见闻和心得,彼此之间进行交流互动;开展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征文比赛;完善客户信息库,建立客户跟踪统计系统,邀请顾客参加采风活动。

(四)价值网络模式创新

价值网络模式是供应商、生产者和顾客等各相关利益方,在价值网所有资产的基础上通过生产、交易和消费联合投资的行为。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的发展需要政府,加工服务业、高效农业、交通运输、餐饮住宿等企业、旅游协会多个市场主体合力完成,必须打破传统价值链的线性思维,注重价值网络上各节点的联系,按照整体价值最优原则重构价值链,使不同市场主体创造的价值大于各个主体单独运营所创造的价值之和。价值网络模式创新包括伙伴关系创新和网络形态创新。目前隆回县非遗产业发展过程中过多依赖政府,大多数企业都是政府的下属机构,许多网络公司、传媒公司、报业集团都从属于文化局、宣传部,很少有自,无论是非遗产品的设计、文化博物馆建设还是产业投资几乎由政府一手包办。真正从事非遗产业的主体不是市场化的民营文化企业,而是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它们却基本上是事业性质的文化机构,民营文化企业在享受企业贷款、项目审批、科研支持、土地及固定资产支持、政府投资补贴等方面远不及国有文化企业的待遇,更不用谈及两者间核心能力互补、共担风险和成本,共享市场和收益的平等关系。主体间这种伙伴关系亟需发展为基于高度信任、共享竞争优势和利益的长期性、战略性协同发展关系,以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利润在价值网不同环节的合理分配,创新收益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源整合、职工安置、产权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步骤,推进国有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同时鼓励民营企业进入非遗文化市场,重塑非遗市场微观主体。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降低准入门槛,支持、鼓励投资者用股权、债权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为出资方式,鼓励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政府的专项资金应着重投在产业规划、人才培养和先进产业观念传播方面。此外,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厘清社会服务与社会公益之间的关系,改各种由政府垄断的旅游协会、学会、基金会组织为非政府组织,因为它们不是社会福利机构、不是社会公益机构,而是按照市场规律运行的社会服务机构,它们生产文化产品、提供有偿的文化服务[15]。只有让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价值网中的每一个成员共同创造产品和服务,形成动态有机的价值创造体系,才能实现双赢,优化产业环境,形成良性循环。

(五)价值实现模式创新

价值实现即如何赢利,追逐利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产业经营的主要目标,企业如何赢利以及采取什么样的赢利模式是市场竞争中关注的焦点,是商业模式能否有效运行的关键。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之所以发展尚不成熟,就是因为没有设计出完整、有效的新型商业模式,或者说忽视了商业模式创新中价值实现方面的因素。从RMP分析结果来看,隆回县非遗产业要实现价值实现模式创新,可以从集聚协作开始,在产业集聚中实现互惠共生、资源互补、竞争协同,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规模经济[16]。要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提升产业竞争优势,产生产业关联效应,带动旅游、餐饮等周边相关产业的发展,实现非遗产业价值链的增值。基于集聚协作的赢利模式,是隆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最重要的赢利模式。以滩头年画为例,通过集聚协作,能让聚集在隆回的众多中小企业分工协作,形成从年画设计到画框制作的产供销一体化产业链,降低顾客搜索成本,通过资源共享开发出更富生命力和吸引力的滩头年画,同时,处于集聚协作关系中的企业不仅可以从最终消费者那里获得收益,还可以从协作的其他企业中获取收益。

四、结束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区域经济优势的来源。本文以隆回县为例,对县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昂普(RMP)分析,并且指出进行商业模式创新是培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的实施路径,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成为文化旅游的主要构成部分,成为一种新兴文化产业。值得注意的是,产业化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是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途径,但作为一种经济行为,它有着自身无法规避的缺点和弊病。产业发展以市场为核心,以利润为目的,容易忽略生态文化发展规律,忽视非遗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特征,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难于持续发展。因此在开发过程中,一方面,要积极推动产业化运作,寻求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前环境下传承和发展的市场机遇,借势扩大规模与集聚资金,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在产业化的同时,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化后的评估、监测、规范等管理机制与收入分配体系,坚持整体性保护原则,积极寻求新时代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与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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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关键词: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开发;市场化

能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进行产业化开发,一直为学界所争议。综观相关言论可以发现,对于非遗产业化开发的争论多集中在非遗所内含历史的、民族的、区域的文化与精神意蕴是否能在开发利用中得以传承,是否会因开发利用而被逐渐淡化、逐渐扭曲,甚至于消失。我们知道,非遗技艺层面的传承保护相对较为容易,但精神层面的内容因为往往与过往某一特定时期、某种特定生活习俗与社会形态相关联而使其开发利用存在一定难度,但如果失去了这一精神层面的对应与指向,非遗的传承保护的意义与价值又如何得以体现呢?这确实是非遗保护与开发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重要命题,也是学界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与方向。笔者所指美术类非遗项目包含非遗名录分类中传统美术栏目中的所有项目和传统技艺栏目中与传统工艺美术相关的部分项目。

一、非遗产业化开发概念及其开发方式分析

(一)非遗产业化开发概念分析

非遗产业化开发是伴随着非遗生产性保护理念而提出的,可以说,无论是生态展示性开发、商业化经营,还是产业化开发的概念的提出,都是对非遗开发利用的不同角度或方式的理解与探索。在对非遗产业化开发进行方式、路径等研究之前,我们有必要厘清非遗产业化开发的概念及其特点,给予非遗产业化开发一个较为明晰的概念限定,这是进行相关研究的前提。关于产业化,杨治在《产业经济学导论》一书中提出,产业化概念是从产业概念扩展而来的,产业概念是属于微观经济的细胞与宏观经济的单位之间的一个集合概念。产业经济学家认为,产业是指具有某种同类或类似属性的企业或组织的集合,或者是指以某一标准划分的部分国民经济的总和。产业化即是指具有同一属性的企业或组织集合成社会承认的规模程度,以完成从量的集合到质的激变,真正成为国民经济中以某一标准划分的重要组成部分[1]14-16。与杨治有所不同,有专家指出,所谓产业化保护道路就是把某个东西完完全全地变成一个经济产业,按照产业的规则和规律来运作。产业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简单而言,就是全面的市场化。它主要包括下面几个要点:市场化经营运作形式;达到一定的规模程度;与资金有密切关系;以盈利为目的。[2]综上所述,产业化必须满足以市场为导向,符合市场化运作方式和规律,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标准等条件。

(二)美术类非遗开发利用方式分析

对于非遗开发利用,以美术类非遗项目开发为例,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非遗传统生态展示性开发,包括拓展非遗传承人队伍,保留原有的手工作坊式制作模式与传统制作工艺,以传统生态展示方式进行开发利用。譬如以某一类非遗集中展示方式形成民族或地区的文化生态展示区或主题生态园区,并与地方博物馆捆绑,以形成地方旅游经济开发特色内容,实现“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这是目前地方非遗开发利用的最常见形式,关于此方面的理论研究也颇为多见。二是非遗产业性开发。与传统生态展示性开发不同,非遗产业性开发首先必须根据当前受众的接受程度以及能够与现代工艺相结合、能够形成一定的生产规模,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等条件,遴选部分传统非遗项目,进行产业性开发。相比于传统生态展示性开发,非遗产业化开发在影响范围、经济效益、项目推广等方面明显大于前者,但由于与现代工艺相结合以及必须考虑现代人的欣赏口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易于与非遗所内含的传统文化与精神指向相冲突,并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传统手工艺所特有的工艺美感缺失。因此,该如何进行非遗产业化开发,如何在产业化开发中保持传统工艺的精神内涵与工艺美感等,都是我们亟待研究与解决的问题。

二、非遗产业化开发与非遗传承二者关联性分析

事实上,产业化开发的这种“市场化”、“规模化”、“标准化”和“逐利性”等特点正是非遗保护与开发中部分专家所诟病与竭力排斥的原因,也是非遗产业化开发是一柄双刃剑的论点由来。对于非遗的传承与开发,专家较为普遍认为,整体性传承是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基本方式和首要方式,价值、内涵、个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层结构,外在表现形式则是其表层结构。不能脱离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原生态环境进行开发,而应整体性保护和开发。[3]因此,我们所说的非遗传承开发所包含的不仅仅是技术技巧,还应包含所蕴含的区域性、民族性以及个体化、差异化的特色与价值。在此,产业化开发特点和非遗传承要求貌似构成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产业化要求有规模、有标准,但文化要求个性、要求独特、要求差异。产业化要求低成本、批量生产,这和手工技艺的要求正好相悖。[2]不可否认,在非遗产业化开发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产品低劣化、粗制滥造等现象,但一些成功的非遗产业化开发案例也告诉我们,某些非遗项目进行产业化开发是可行的,这在美术类非遗项目方面较为突出。在农村乡民社会非遗项目的产业化探索方面,各地不断总结出一些成功的经验,既传承了传统的非遗技艺核心和文化蕴涵,又在文化内部规律允许的情况下有所发展。这大多是以传统技艺为核心的技艺类或民间美术类,是历史上就天然地与市场互为依存的项目,如:年画、剪纸、玩具、泥塑、绣花鞋等。[2]许多成功案例表明,在某些美术类非遗项目方面,非遗与产业化开发两者之间存在着一条可共生发展的路径。关键要在厘清产业化开发与非遗二者特点之间的关联性上,寻找适合美术类非遗产业化开发的正确道路。

(一)关于市场化与区域、民族及历史特色

美术类非遗多为手工技艺,属应用美术范畴,与国画等纯艺术不同,其产生与发展是建立在民众生活需求这一前提之上。年画和剪纸等能够产业化发展,其主要原因,一是这类非遗项目与民众信仰和心理诉求有着天然的、密不可分的血肉关系;二是历史上其就也因市场而得以生存、传播、传承和发展,在现代条件下,能够顺利进入市场,为其生存和发展提供驱动力。[2]因此,美术类非遗市场化本无问题,关键在于能否在市场化中保存非遗所特有的区域、民族与历史特色。美术类非遗源起背景多为封建社会的乡野村镇,其较为封闭的生存空间与相对缓慢的历史文化进程造就了与之相对应的美术类非遗固有的特色与价值。美术类非遗的这种特色、价值与其源起与发展期间的地域、历史和文化背景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当对非遗进行市场化开发时,由于人们的心理、生活需求发生了转变,如何保留其内在的文化和精神意蕴就成为非遗市场化必然要考虑的问题。金元浦教授曾指出:“一切过去时代的文化资源,都有一个在今天文化语境中重新阐释和创新开掘的问题。任何文化资源想要成为生动的、活跃的‘现在时’或‘现在进行时’,都必须与今天、与今天人民的精神生活需要相联系。所以,一切传统的文化资源要想在今天发挥作用,都要经历一个现代的转换[4]”。转换是必要的,但转换成功的关键在于厘清哪些是可以转换的,哪些又是必须保留的。必须凝练出能代表美术类非遗项目的身份元素,包括核心技艺、文化符号与精神内涵,这样才能成功实现转换,才能实现属于非遗自身真正的产业化开发。中国贸促会家纺分会副会长杨兆华说:“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走上市场?第一步是商业化,第二步是提炼中国元素,然后,将这些元素与工业化生产结合,才能真正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2]”。

(二)关于“规模化”、“标准化”与“个体化”、“差异化”

传统非遗项目多以身口相传方式得以传承延续,美术类非遗同样如此。历史上,美术类非遗多以单个传承人或生产作坊方式得以传承,这是与封建社会供需方式以及生产水平相对应的,因此非遗项目多存在个体化特征。正是因为传统非遗个体化的传承与生产方式,使其具有了个体鲜明的艺术特色与风格特点,具有差异化特征。而规模化则是适应现代工业化生产方式而产生的,是指生产企业为了提高生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而进行批量化生产。企业规模化生产一般包括两种路径:一是在现有生产设备及生产能力不变前提下,加大生产单元(个体)数量,从而提高规模;二是在现有生产单元(个体)数量不变基础下,提高生产设备科技水平,从而提高生产能力。标准化可以说是规模化生产的要求与结果,标准化既能保证企业生产产品的质量,同时又能提高产品产量。非遗作为文化产业资源之一,进行开发利用时,虽然也有部分非遗项目在生产过程的某一阶段采用机器替代原先的手工操作,但总体而言,仍然属于手工艺范畴。因此,非遗项目的规模化生产一般采用路径一方式,即增加某一单项非遗从业手工艺者的数量,从而形成规模化生产。譬如,苏州镇湖镇就在政府引导下,集中民间绣娘并且通过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开设绣娘培训班,在加大绣娘数量的同时,提高绣娘的艺术素养和刺绣能力,从而形成了刺绣规模化生产。而在非遗开发标准化方面,与工业规模化生产所要求的标准化不同,工业产品标准化要求在产品规格、品质等方面严格统一化、规范化,但非遗的标准化更多指向于在一定规范前提下,单个手工艺者赋予作品的个性化艺术特色,这使得非遗产品在保证一定规范与质量的标准下,具备了一定的差异性。

(三)关于逐利性

利润最大化是企业追求的目标,逐利也是商人的本性,这一点在市场化的今天无可非议,不应该将其视为当下非遗产品开发粗鄙化、低劣化、同质化现象的罪魁祸首。事实上,即使在封建社会手工作坊时期,也存在产品品质高低不一现象。非遗开发出现产品低劣化现象,更多原因在于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力以及品牌效益缺失,说白了,还是属于保护不到位或保护意识淡化或片面化。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指出,我国现阶段在利用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侧重于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5]非遗保护不仅仅是对传统非遗技艺、文化、材料以及代表性作品的静态性保存保护,更多应该在开发利用中树立非遗品牌意识,建立非遗开发利用相关标准与体制,并建立政府与市场化监管与监督机制,保证非遗在市场化运作、产业化开发中产品的品质。

三、结语

第5篇

关键词:旅游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

一、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互动影响

(1)旅游开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所产生的积极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自身的生存环境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根据各地非遗现状,将其规划为文化生态保护区,在政策和资金上加以倾斜,虽然不失为一种好的保护方式,但目前存在的非遗保护资金欠缺、非遗保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仍然亟待解决。而通过文化旅游开发建设,对非遗加以重视和保护,这无疑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传承和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2)旅游开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所产生的消极影响。由于近似于掠夺式的不合理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活环境仍然或多或少地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所有这些不合理的开发,不仅误导和扭曲了游客的文化认识,而且破坏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汁原味以及正常的文化传承,对于千百年来形成的优秀文化传统也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破坏。有些商家盲目地追求最大利润,一味地去迎合游客的需求,不惜以破坏这些优秀的非遗资源为代价,这些行为都进一步加速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亡。

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在非遗资源的保护与开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过程中缺乏整体规划和合理配置。要想推动整个非遗的可持续发展,必须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形势来进行整体规划以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这对整个文化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虽然州委州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旅游发展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但是目前仍然没有专门的非遗旅游开发规划,个别非遗项目的开发并未考虑其独特性、地域性,盲目跟风,造成了资金的巨大浪费。(2)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传承问题。人是推动整个非遗可持续发展的最关键因素。现阶段,许多非遗传承人面临着年纪偏大,传承技艺后继无人的窘境。非遗传承人所掌握的技艺受传承人所限趋于消失,而且年轻一代人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变化,现代文化逐渐占据了文化主流,民族文化魅力削减。(3)非遗资源的开发深度不够且开发方式简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遗资源涵盖面较广泛。博物馆展示以及节日节庆展示是当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遗资源的主要开发形式。因为这些单一的开发利用形式,没有较好地体现出当地非遗资源深厚的文化内涵,这对游客来说是不足以满足其心理需求的,同时这对当地整个非遗保护来说也是没有借鉴意义的。

三、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文化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建议

(1)当地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非遗保护的认识。要推动经济与文化的和谐发展,对于当地政府来说,就必须加大对非遗传承与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非遗保护的认识,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发掘、抢救以及合理利用是非常有用的。所以,在旅游活动的场所及旅游过程中,要着重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和人文价值及对整个文化事业的发展所起到的推动作用。通过深入浅出的介绍,最大限度地激发群众对非遗资源的保护意识。当地政府只要认真贯彻这一工作方法,必将达到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双赢。(2)对开发模式加以创新,深度开发非遗资源。第一,当地政府要向那些知名度不高,但是文化价值较高的非遗资源政策倾斜。第二,要大力加强与旅游企业的合作。在政府主导下,加强非遗景区与不同地域的旅游企业的合作,可以多开辟不同主题的非遗旅游专线。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非遗宣传和开发。(3)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培养机制。第一,要保护好目前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大对非遗传承人的培养力度,对非遗传承方式也要与时俱进,加大改进力度,同时也要尊重以往的传承方式。第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仅是每个非遗传承人的责任,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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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方针,通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广泛、深入、细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地域、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抢救一批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和谐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整体保护、传承发展。

二、普查范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传统手工艺技能,传统礼仪、节庆、民俗活动,民间传统知识等)和文化空间。凡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属普查范围,具体可分为18大类:

(一)民族语言(包括方言)。

(二)民间文学(口头文学),如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史诗、长诗、谚语、谜语等。

(三)民间音乐,如民间歌曲、器乐曲、舞蹈音乐、戏曲音乐、曲艺音乐、部分民间祭祀礼仪音乐等。

(四)民间舞蹈,如生活习俗舞蹈、岁时节令习俗舞蹈、人生礼仪舞蹈、舞蹈、生产习俗舞蹈等。

(五)戏曲,如曲牌体制的戏曲剧种、板腔体制的戏曲剧种、曲牌板腔综合体制的戏曲剧种、少数民族的戏曲剧种、民间小戏剧种、傩及祭祀式性的戏曲剧种、傀儡戏曲剧种等。

(六)曲艺,如说书(徒口讲说、说唱相间、韵诵表演)、唱曲(板腔体、曲牌体、板牌混合体)、谐谑(相声类、快板类、谐戏类)等。

(七)民间杂技,如杂技、魔术、马戏、乔装戏、滑稽等。

(八)民间美术,如绘画、雕塑、工艺、建筑等。

(九)民间手工技艺,如工具和机械制作、农畜产品加工、烧造、织染缝纫、金属工艺、编织扎制、髹漆、造纸、印刷和装帧等。

(十)生产商贸习俗,包括农业生产、林业生产、渔业生产、畜牧业生产、商贸等习俗。

(十一)消费习俗,包括服饰习俗、饮食习俗与禁忌、社区住习俗与信仰、交通习俗。

(十二)人生礼仪,包括妊娠习俗、诞生和命名习俗、满月礼、百日礼和周岁礼、成年礼、婚礼、离婚习俗、寿诞礼、葬礼习俗禁忌等。

(十三)岁时节令,包括节气与习俗、传统节日习俗等。

(十四)民间信仰,包括原始信仰、俗神信仰、庙会、祖先信仰、生殖信仰、商业信仰、精灵信仰等。

(十五)民间知识,包括医药卫生、物候天象、灾害、数理、测量、记事、建筑等知识。

(十六)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包括民间游戏、杂耍(艺)、竞技等。

(十七)传统医药,包括养生、诊法、疗法、针灸、方剂、药物等。

(十八)其他,如传统行会、香会等民间组织、村规乡约等。

三、普查原则

(一)全面性。普查要涵盖镇所有村/社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部类别,不应有任何遗漏。调查对象要兼顾不同的人群,对本地区所蕴藏和传承的各种传统民间文载体,均需注意调查。

(二)代表性。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要力求抓住在一个地方范围内的民间文化现象中具有主流的或主要的形式、作品、类型、民俗现象,避免在普查工作中平均使用力量。注意去粗取精,选出在当地群体社会中有较大影响的代表项目,重点深入调查。

(三)真实性。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和原貌,真实地、不加修饰地、不加歪曲地记录。要按照传统民间文化本来的生存状况去调查和采录,不能在调查之前就先设定框框,主观、先验地舍弃某些方面,确保普查内容和成果真实可靠,杜绝提供虚假材料。

四、工作步骤

(一)普查准备阶段(20*年3月26日至20*年3月30日)

1、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乐政办[20*]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建立*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落实普查经费,组织宣传活动。

2、召开普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普查工作,举办普查业务培训班。

(二)实施普查阶段(20*年4月1日至20*年7月15日)

1、按照普查工作计划,分别召开座谈会,广泛发动当地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对本辖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理清本地现存在项目的名称、分布区域、主要传承人等情况,填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线索表》(以下简称《线索表》),并在筛选的基础上填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每行政村上报线索100条以上,每社区上报线索50条以上。

2、根据项目价值的大小、濒危状况、活动规律等,区分轻重缓急,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顺序,分门别类进行深入调查、记录以及录音、录像工作,并填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

3、镇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一览表》和《调查表》进行汇总,编篡成册,并依次编篡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布图。

(三)总结上报(20*年7月16日至20*年7月31日)认真撰写并提交本地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其内容包括工作的时间、地点、人员安排及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种类、分布状况、价值、传承人名录、对保护的设想等,做到条理清晰、图文结合、内容详实,本本地的普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汇编普查成果,按照要求上报普查相关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要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意义和相关知识,广泛发动群众提供普查线索。文化站要切实承担起普查工作的牵头、组织作用,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

(二)要以实地调查为主,调查记录要如实反映原貌,注意视觉和听觉形象的配置(文字、照片、视图、实物),尽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保存档案资料,做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可视、动态、立体、原生态地保存。对有一些虽不宜公开,但仍然具有研究价值的,也应进行收集和整理。

第7篇

关键词: 妈祖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829(2013)02-0068-05

2006年,莆田市“湄州妈祖祭典”被列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并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由此一度掀起了妈祖文化的研究热和申遗热。随后,天津皇会妈祖祭典、浙江洞头妈祖祭典分别被列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第三批名录之推荐项目。2009年,妈祖信仰及习俗被列入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妈祖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关系随即成为信徒讨论的中心话题和学界研究的焦点。要真正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既要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审视妈祖文化,又要从妈祖文化当中发掘出其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具体地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各种类型的民族传统和民间知识,包括5个方面:(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1]

虽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解释得很精确,但要真正理解其内涵,那就必须准确把握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辩证统一关系。物质文化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是物质文化遗产的灵魂。或者说物质文化遗产是表象,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本质,二者不能割裂。因此,研究妈祖文化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素,当然离不开对其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再现。只有熟悉妈祖文化中的物质文化形式,才能够认识物质文化遗产背后的深层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素。

妈祖信仰是一种自发形成于民间,历经上千年历史的活态文化。妈祖信仰不仅仅是一种民间信仰,在历经沧桑中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多层次的文化综合体。历代的妈祖信仰场所积聚了丰厚的有形文化,构成中华文化遗产的宝贵资源。同时,作为民间信仰,虽然各地大致具有相同的信仰模式,但不同的地域仍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信众,并形成各种特色的民俗。而妈祖文化正是围绕妈祖信仰而形成的有形和无形的文化。换言之,妈祖文化不仅包含有众多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包含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前者如庙宇、碑刻、塑像、牌匾等,后者如民间传说和故事、传统技艺、民间习俗等。

本文拟从与妈祖文化相关的口头传说、表演艺术、传统风俗、民间工艺四个方面入手,详细分析妈祖文化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素。

一、妈祖文化之口头传说

妈祖文化起初的传播方式主要是民间的口头传承。在得到中央封建政府的褒封后,才更加受到地方文人的重视,也因此出现记载妈祖故事和传说的历史资料。一千多年来,妈祖信仰通过人们赋予她的各式各样的动人故事和传说,不断向海内外传播。这些故事和传说使得妈祖具有诸多传奇的色彩。

据《敕封天后志》与《天妃显圣录》等文献记载,妈祖,姓林名默,生于宋建隆元年(960年)农历三月廿三日,卒于宋雍熙四年(987年)农历九月初九。传说她是其母吞食观音菩萨所赐药丸所生,出世时祥光异香四溢,满月都未哭一声,故取名“默”。其生性聪明,周岁时见到神像就叉手欲拜;五岁能诵《观音经》;十三岁即得到玄通老道士的赏识,教她玄微秘法;十五岁可渡海救助遇难船舶;十六岁“窥井得符”,灵通变化,“梦救父兄”。她研习医术,为人治病,解人危厄,且熟悉水性,常乘席渡海,驾云游岛屿,人们称她为“通贤灵女”。林默死后,人们感念她扶危助困、扬善去恶、济世救人的无私精神和知书达理、聪明贤慧、勤劳勇敢、乐于助人的高贵品德,为其建庙设像供奉,将其尊称为“妈祖”。

史籍记载而流传至今的关于妈祖信仰的各式传说非常多,下面在清朝丘人龙《天妃诞降本传》中择两例:

1.化草救商,“屿之西,有山曰门夹。当港口出入之冲,岩礁错杂。有商舟渡此遭风,舟冲礁涉水,舟人哀号求救。妃曰:‘岩礁商舟将溺,可急拯。’众见风高浪险,不敢前往。妃乃掷草数根,化成大彬,排驾至前,舟因大木相附,得不沉。少顷,风渐平,浪渐息,舟中人相庆,皆以为天助。”

2.祷雨济民,“妃年21岁时,莆大旱,山焦川涸。农民告困,县尹诣妃求祷,妃往祈焉。末几,阴霾四起,甘澍飘洒,平地水深三尺,通郡父老感曰:‘非神姑莫解此厄’。”

此外,还有“挂席泛槎”、“灵符回生”、“莱甲天成”、“降伏二神”、“龙王来朝”、“收伏晏公”、“伏高里鬼”等。[2]这些美丽的传说是乐善好施、拯危救困、惩恶扬善等妈祖精神的寄托,而妈祖精神也正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的体现。这种传统道德正是通过民间信仰、民俗活动和民间传说代代相传。

这些传说起源于民间,传播方式主要是口头传承。之所以能够传诵至今,除了口头传承自身的功能,主要得益于历代的文人志士的记载。然而在民间,仍然有很多关于妈祖信仰的口头传说和故事流传。这些传说和故事经过一代代口耳相传,不断地被加工——一些记忆被遗忘,新的历史记忆被添加,使妈祖信仰圈内各地形成了各自赋予地方文化特点的妈祖故事和传说。

口头传说统一直是整个非物质文化的主要环节。在联合国的各种文件中称非物质文化遗产为“oral,non-material,intangible”,即中文的“口头/口述的,非物质的,无形的”。可见它们的内涵有相同之处,同时又各有侧重。非物质文化不一定是彻底的口头传说,但是其在传承和使用中又离不开口头表述。当前,口头传承的文化受到现代化浪潮的极大冲击,越来越多的民间传说和故事逐渐缺失,妈祖文化亦然。因此,加强对流传于各地民间的妈祖故事和传说的收集和记录,已经刻不容缓。

二、妈祖文化之表演艺术

表演艺术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形态。表演艺术以语言和人体为媒介,在讲述和动作中演示高度艺术化的形式,表述事件和事实,传达思想和观念,塑造人物形象,揭示个人命运,展示人类情感。表演艺术中最为典型的是舞蹈和戏剧,二者在民间祭祀活动中不可或缺。舞蹈主要是在祭祀当日的各种仪式中表演,如在妈祖祭祀大典中有众多的民俗表演,如女子车鼓队、十音八乐、踩高跷、九鲤舞、伞舞、扇舞、舞龙舞狮、过灯棚、九莲灯等。其中,女子车鼓和十音八乐是莆田最具特色的表演艺术。而演戏酬神主要是在祭祀期间的晚上举行,这种现象在福建尤为突出。

莆田民间祭祀妈祖期间表演的一般是莆仙戏、妈祖戏等。莆仙戏被称为宋元南戏的“活化石”,世代相传,历经一千多年,至今仍完整保存了8000多个传统剧目和独特唱腔及表演程式。莆仙戏班里流传着一句与妈祖有关的戏谚:“文峰宫里看总簿”。“总簿”是记载戏班各项条例的本子,戏班遇有争议之事,即拿出“总簿”按其中原规定条文来处理。照理,有关戏班的“总簿”需放在供奉戏神的瑞云祖庙,而它却放在文峰宫的妈祖庙内。这说明妈祖对莆仙戏影响很深,以至戏班的事也要由妈祖裁决。妈祖戏并不是指在妈祖庙表演的任何地方戏,而是指戏的内容与妈祖传说和故事有关。在过去,渔民的船舶出航时要祭妈祖并演戏,祈求在海上顺风顺水;船舶平安归来时,也要祭祀妈祖和演戏以谢神。目前,妈祖戏在民间已不多见,已知的剧目有:《弄八仙》,表演的是八仙祝寿;《天妃降龙全本》,描述天妃降服东海龙王的神话故事;《妈祖出世》,是有关妈祖出世的神话传说;《天妃庙传奇》,是近代邑人林纾编写的有关天妃庙的戏。[3]

可见,妈祖文化中的表演艺术植根于妈祖信仰中,其传承方式也大多与妈祖信仰有关。民间舞蹈戏剧的演出,大多依托在各种民间宗教的祭祀活动中,如妈祖戏、莆仙戏、祭祀仪式等都离不开妈祖信仰。因此,要加强对妈祖文化的表演艺术的保护,还必须认清妈祖信仰的重要性。

三、妈祖文化之传统习俗

民间的传统习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在福建这些习俗大都与民间信仰有关。有些习俗在传承过程中逐渐融合了包含信仰观念的民俗活动,有些习俗则直接起源于民间信仰中的祭祀活动。换言之,福建的民俗活动与民间信仰息息相关。妈祖信仰的流传,也在民间形成了众多与之相关的民俗和祭祀仪式。

(一)民间习俗

莆田作为女神妈祖的诞生地,有着众多与妈祖信仰有关的特色民俗。如:

1.诞辰禁捕:湄洲岛渔民每逢农历三月二十三日前后数日,不下海捕鱼。

2.泛槎挂席:莆田沿海渔船出海,常在桅杆上挂一帆草席,以保顺风。

3.挂旗龙舟赛:莆田人在端午节常举行龙舟赛,龙舟上放有妈祖像,挂“天上圣母”旗,用于驱邪和保护龙舟平安。

4.半截红裤:湄洲岛中老年妇女,常仿效妈祖穿一条上半截为红色、下半截为黑色或蓝色的裤子。

5.帆船发髻:湄洲岛中老年妇女,仿效妈祖生前梳船帆状发型。

6.香袋辟邪:莆田民间,父母常为儿女到宫庙祈求香袋,供子女戴挂,以保人身平安。

7.尾晚元宵:莆田妈祖元宵节是正月的最后一天,元宵过后,龙灯集中起来烧掉,以保平安。同时在妈祖元宵节当晚,大宫小庙均在宫庙前广场,用铁或木头制成的高低不等的排架,在排架上插上蜡烛,称“烛山”,象征妈祖在海上显神光,之后将蜡烛带回家中继续点完,以求一年平安。[4]

此外,妈祖信仰传播的世界各地也存在众多关于妈祖信仰的地方民俗。如香港和澳门等地,在每年正月初四——财神日,渔民将所有渔船驶向妈祖庙前海域,船头向着妈祖庙,大行祭拜活动,这已经成为渔民们的例行祭奠活动;在天后诞生日——农历三月二十三日,香港、澳门海陆居民组成专门委员会负责在妈祖庙前搭棚上演“神功戏”,戏的主要内容是颂扬妈祖救苦救难的事迹。

(二)祭祀仪式

在妈祖信仰圈内,各地举行祭祀仪式的时间和过程大致相同,以湄洲祖庙最为典型。其主要内容如下:

1.大醮:大庆典的纪念活动,整个庆典活动规模大而隆重。如祖庙落成、开光、千年祭等。

2.清醮:常年的纪念活动:(1)妈祖诞辰日和妈祖升天日的纪念活动;(2)妈祖元宵活动:妈祖元宵的正日在元月初十日,人们敬请妈祖庆赏元宵;(3)八月十五日庆贺中军生日活动:即在中军殿庆贺妈祖属下中军生日的活动。

3.出游:求卜择日请妈祖巡游全境,扫妖护民。

4.分神:外地妈祖庙到湄洲祖庙请香火(或称“分灵”)回去的活动。通常是该地妈祖庙有庆贺活动或节日时进行,请回的“香火”不再送回。[4]

其中,尤其以妈祖祭祀大典最为典型和隆重。2007年4-5月,湄洲岛祖庙、贤良港天后祖祠等举办了纪念妈祖诞辰1047周年暨妈祖金身巡游台湾10周年的系列活动,活动内容包括万人纪念大会、妈祖祭祀大典、大型民间民俗文艺表演、湄洲妈祖金身巡安绕境湄洲岛一天、妈祖筵桌制作工艺展示周、“妈祖金像”工程启动仪式等。同时,还举办了“妈祖文化周”活动,包括莆田民间民俗文艺表演、海峡两岸木偶戏表演、妈祖阁、妈祖研究院楹联征集、妈祖文化书画展等。这些民间习俗和祭祀仪式中包含着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

当前,各地妈祖祭典纷纷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说明了祭典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

四、妈祖文化之民间工艺

在妈祖信仰圈内,尤其是莆田地区,广大信众围绕妈祖文化创造了众多相关的民间造型艺术,例如妈祖塑像、妈祖服、妈祖宴等。

(一)妈祖塑像。福建莆田和浙江东阳是中国两大木雕发源地。前者以樟木及龙眼木的圆雕为宗,后者以屏式浮雕为主。历年来,两地的工艺美术作品享誉海内外。宗教神明的塑像是福州莆田雕塑的主要组成部分。如今妈祖庙中保存最古老的作品是一件高35厘米的南宋时期妈祖木雕像,此像以人间贵夫人的形象塑造,垂目含笑,安详和蔼,极具亲和力,但妈祖没有戴冕冠,只是头顶高发髻。另一件南宋时的木雕像,高28厘米,造型和前件类似,但已头戴冕冠,手执玉圭,具备“天妃”的标准形式。以后几乎所有的妈祖像都以此为样本,湄洲庙为纪念妈祖逝世一千周年,在祖庙山上所建造的14米大石塑像亦以此样本为宗。[5]祖庙中的神像雕刻,除主尊外,更有众多配祠神:妈祖的父母、各类文官武将及“五风”、“十雨”、“水关仙班”、龙王等主管风雨水的各路神仙。其中顺风耳和千里眼作为妈祖的左右手,更是各地妈祖庙必备的塑像。这些塑像塑造都需要有高超的雕刻技艺,这就是一种民间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妈祖庙遍及海内外各地,有妈祖庙的地方必有妈祖像,且很多地方的妈祖像直接从湄洲请至。台南天后宫,至今还保留着一尊明崇祯十三年(1640)的雕像,像的背上刻着“崇祯庚辰年湄洲雕造”。台湾规模较大的天后宫有1000多座,村社奉祀及户内自奉的不计其数。近几年,台胞从湄洲祖庙、港里祖祠请去的妈祖神像有1000多尊。[6]数量巨大的妈祖塑像需求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莆田雕刻技艺的发展。经过一千多年来一代代的不断完善,莆田的雕刻技术最终闻名海内外。

(二)妈祖服。主要流行于湄洲岛一带,是妈祖故乡渔民服饰的代表,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妈祖服分上衣和下装两部分,上衣是接袖衫(长袖挖襟衫),式样同清、民国两代流行的旗袍被裁下摆后类似,不同的是袖子接长,故叫“接袖”,胸腰臀稍宽,下衣呈弧形外展,上衣颜色多为蓝色,布质多为粗布或麻布。下装是“大折裤”,裤脚宽1.2尺,裤头宽约3.5尺,缝一道5寸宽的白色布边,着装时,裤头插于腹部,腹部常年系着一条银裤链或五彩织带,裤一般为布质,上部(约占1/3)为黑色或蓝色,中部(约占1/3)为红色,下部(约占1/3)为黑色或蓝色。穿用妈祖服时,头发也要梳成“妈祖髻”,即梳成一片船帆状的发髻。[7]

(三)妈祖宴。它是妈祖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1987年为了纪念妈祖羽化升天一千周年,莆田市61岁的特级厨师王文基先生应回乡朝拜的海内外同胞的强烈要求,根据妈祖故乡风味,结合宫廷供品和民间供品特色,以莆田地产原料为基础,精心创造出富含妈祖文化魅力、兼具神圣色彩的宫廷菜系——妈祖宴菜。妈祖宴菜共包含12道:丹凤朝阳、湄岛秋菊、万灵朝拜、窥井得符、一帆风顺、妈祖寿面、龙王点兵、发财有余、喜庆花篮、群仙迎驾、妈赐寿桃和全家福。王先生巧妙地将妈祖的神话故事化为席上珍馐,令游客在宴桌上既有视觉美感,又有味觉,且易于了解妈祖文化,领悟妈祖精神。

严格说来,妈祖宴菜诞生仅20余年,传承历史时间不长,作为“历史遗产”或许会受到质疑,但其却源于历史遗产,因为它以妈祖故乡风味食品和民间供品为基础。一个地方的饮食习俗是在很长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不管是风味还是样式都独具特色。王先生的妈祖宴菜中的12道菜只是莆田民间菜系的精华和代表。况且王先生起初设计的是36道菜,后通过在妈祖神像前卜杯,最终选出这12道。因此妈祖宴虽然形成的时间晚,但莆田民间菜肴则具有一定的历史,其制作技艺更具非物质文化特点,同时,菜系中融入了妈祖文化。妈祖宴菜可以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典范。妈祖宴菜的出现,不仅继承了湄州当地的地方厨艺,而且还传播了妈祖文化。换言之,它将妈祖文化赋予美食这一物质形态的基础上,使之得到不断的继承和弘扬。

虽然前文所述之妈祖塑像、妈祖服、妈祖宴均是以物质形式存在,但这些民间造型艺术均是相关民间技艺的产物。无形的民间技艺是这些民间造型艺术的灵魂和基础。也可以说,没有基于传承人丰富想象力的民间技艺,就不会存在绚丽多彩的民间造型艺术品。掌握技艺者以民间技艺生产民间造型器物,其生产环境和条件通常是以家庭手工艺的形式,言传身教,口耳相承。换言之,一种技艺的传承载体主要是人,即技艺人,一旦一种技艺没有了继承人必将迅速消失。因此,加强对民间工艺品的保护,更重要的是加强对相关的民间技艺的保护。民间技艺的保护不仅仅是通过纪录保存,更需要增强技艺者自身的传承意识。

总之,妈祖文化中包含着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可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总宝库。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与妈祖信仰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因此,我们不仅要重视妈祖文化的保护,更要注意加强对其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尤其是增强对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参考文献:

[1]向云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M].银川:宁夏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416.

[2]吴珊珊.论妈祖文化精神[J].东南学术,1999,(6):56-57.

[3]锡其.妈祖戏[N].湄洲日报海外版,1999-7-17.

[4]陈宜安.试论妈祖信仰的文化纽带作用[J].世界宗教研究,2003,(3):113.

[5]方文桃.海峡和平女神群像雕塑记[J].雕塑,2001(增刊):71.

第8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刘伶醉酿酒工艺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573(2012)04-0016-03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物质形态产品的保护方式。在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断遭遇现代化经济发展大潮冲击的背景下,本文拟以河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刘伶醉酿酒工艺为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问题进行分析。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通过口传心授等传统方式世代相传的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活态的文化基因,被誉为“人类精神的家园”。但是自20世纪后期以来,由于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生活现代化大潮的强烈冲击,人类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所创造的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遭遇着日益严重的危机。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内涵和意义,有助于提高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程度,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参与基础上;通过对生产与保护关系的研究,可以实现以保护为目的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进行保护的双重目标,既能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又能挖掘其现代经济价值;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与保护相结合的途径,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产业链,使公众领略传统文化的伟大,陶冶情操;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研究,总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的一般性规律和基本特点,使其具有普遍价值,推广到全国,起到尊重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文明的作用。

二、刘伶醉酿酒工艺概述

“刘伶醉”系刘伶醉酿酒股份有限公司酿制的特曲名酒,以刘伶饮后“一醉三年”而得名。刘伶,字伯伦,魏晋时期沛国人,晋朝“竹林七贤”之一,号称中国历史品酒第一人。刘伶到河北徐水访友张华,张华以当地佳酿款待,刘伶饮后倍加赞赏,“借杯中之醇醪,浇胸中之块垒”,著诗曰,“捧瓮承槽,衔怀漱醪”,“无思无虑,其乐陶陶。兀然而醉,豁然而醒。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睹太行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

虽然刘伶醉得名于魏晋时期,其酿酒技艺实际始于东汉时期,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刘伶醉烧锅古窖池已连续使用近千年而未间断,是中国最早的蒸馏白酒发源地之一,经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已列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名录预备单》。

刘伶醉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刘伶醉酒,采用传统老五甑工艺,精选高粱、大麦、小麦、大米、小米、糯米、玉米、豌豆、绿豆九种粮食,经泥池老窖、固态发酵、缓火蒸馏、量质摘酒、分级贮存、精心调制而成。所谓老五甑生产工艺,是续米查配料的典型操作方法。该法以班组为单位,每个班组将所投入的糁、辅料按比例分成三份,再与酒醅配料,配料方式是窖池酒醅自上而下,先起面糟(蒸酒后作为扔糟)再起回米查、三米查、大米查、二米查,分别蒸酒后自窖池底部依次入大米查、二米查、三米查、回米查,然后封窖,整个操作过程使用五甑蒸馏,因此称为老五甑操作法。古老的传统技艺千年流芳,刘伶醉酒也因此而得以集天地灵气、采九谷精华,成为中国九粮酿酒第一家,并先后荣获“首批中国食品文化遗产”“首批中华老字号”和“中国驰名商标”等荣誉。

三、刘伶醉酿酒工艺生产性保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市场需求的变化使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面临断裂的危险,亟需进行深入的研究与保护、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意在寻求更为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和利用途径,挽救古老的传统文化,并使之与现代需求相结合,开创文化遗产开发利用的新思路。这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以及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当地经济,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有着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起着传承民族文化血脉的重要作用,而且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较多关注文化的非物质层面,而往往忽略了从发展经济的角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做出合理规划。我们认为,不应仅仅从保护层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而应该将利用、开发有机结合,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可持续开发。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正是这样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发展经济有机结合,在经济开发中赋予非物质文化遗产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的同时,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持原有的生机和活力,使之拥有赖以生存的土壤,以确保其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方式主要适用于传统技艺、传统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这些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古代劳动人民在几千年的生产实践过程中产生的,其文化内涵和技艺价值主要体现在生产工艺环节。这些古老的生产工艺只有在生产实践过程中才能创造出基于传统技艺的物态化产品;而广大民众则通过拥有和消费这些物态化产品来分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刘伶醉酿酒工艺正是这样一种传统技艺。

四、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刘伶醉酿酒工艺在生产性保护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生产性保护不同于传统的生产过程

对于传统技艺、传统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其保护和传承必须与生产相结合。不与生产相结合的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保护和传承是没有意义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生产性保护的目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生产仅是为实现保护目的而采取的一种手段和工具,“生产”的最终目的是“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东阿阿胶”技艺传承人秦玉峰曾指出,“生产性保护不等于简单的产业化,而是在保证非遗核心技艺的前提下,给非遗注入新的活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过程不能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的前提是尊重,生产必须服从保护传承的需要。生产性保护的目的是在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发展规律的前提下,通过生产、流通、销售等方式,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现代社会的互动与融合。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单位的展示设施和传习基地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单位与一般生产企业的最大区别在于,它必须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设施和传习基地,自觉传承保护其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特点,展示设施和传习基地的建立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对于技艺相对复杂、保护性生产具有一定规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单位,可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展示室和传习所;对于技艺相对简单、保护性生产规模较小的项目和单位,可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设施和传习基地的建设;对于不具有营利能力的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纳入当地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由社区资助其建立传习所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

(三)注意充分发挥政府的行政支持作用

作为公共权利的代表者和行使者,政府有义务、有职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管理和支持。政府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为代表性传承人组织生产、授徒传艺、展示交流等活动创造条件,提供引导。具体方式可以包括:为代表性传承人提供技艺展示、产品销售的渠道和平台;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遗产日”活动,宣传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民俗节庆活动,支持和帮助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产品宣传;鼓励相关学会、协会制定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标准和规范,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生产合规有序运行。

(四)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人才队伍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它主要依附于人而存在。传承人才赋予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持久鲜活的生命力。离开了传承人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存在和发展都将是短命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键之一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即传承人,核心是传承人保护和传承人才队伍建设。要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人才队伍建设,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提供高质量的人力资源。对于部分生存条件不佳、甚至经济困难的传承人,政府部门要给予保障性资助;针对部分传承人文化素养不高的问题,可由当地政府引导,对现有传承人进行系统性的教育和培训;对于部分因营利性差导致后继乏人的濒危型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设立专门的保障基金,由社区协助,培养传承人才,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有人,青春永驻。

参考文献: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R].2003-10-17.

[2]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R].2011.

[3]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

[4]宋俊华.文化生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J].文化遗产,2012,(1).

[5]辛儒.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济价值的开发和利用——以河北省为例[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9,(6).

[6]辛儒,王颜林,金剑.继续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产业化——以河北省为例[J].河北大学学报,2009,(6).

[7]金剑,王贺敏,王建祥.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核算的相关理论问题探讨[J].河北企业,2012,(5).

On Productive Protec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Wang Jianxiang, Jin Jian

第9篇

关键词:RMP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开发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同地区不同民族文化的瑰宝,是智慧的传承,也是我国一直以来研究和保护的重要对象。正确认识处理好非遗与旅游的关系,开发非遗旅游产品,是实现非遗与旅游“双赢”的关键所在。因此,本研究将通过昂普理论从RMP三个方面分析江西非物质文化,从而给江西省的旅游产品开发提出对策建议[1-4]。

1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RMP分析

1.1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R性分析

1.1.1江西省非遗旅游资源分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先后于2006年、2008年、2011年和2014年公布的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所示,江西省共有70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60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共包含十个类别,可称为亚类。本篇论文结合国家标准的《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将江西省非遗旅游资源分为文学、表演、技艺、民俗四个主类。从以上四大主类和十大亚类中可以看出,表演类、技艺类和民俗类非遗资源占绝大多数。

1.1.2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分布情况

从非遗名录统计数据上来看,如表3所示,江西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以传统戏剧和传统技艺为主,同占比21.4%,占比最少的为民间文学、传统医药和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同占比1.4%。江西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则传统技艺、民俗和传统舞蹈占大多数,比例分别为26.4%、18.6%和16.4%,共占江西省省级非遗总量一半以上;占比最少的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现今为止也存有9项。综上,结合江西省国家级和省级非遗旅游资源类型发现,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众多,类型齐全,以传统戏剧和传统技艺为主,大部分非遗旅游资源属于观光游览型、参与互动型和感官体验型。

1.2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M性分析

文章对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市场的调查采用问卷调查法,调查对象为江西省省内居民、在校大学生及外地游客等,发放问卷223份,有效填写223份,回收率100%。

1.2.1游客基本信息分析

对游客基本信息的调查主要在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和年收入五个方面,统计五个数据的数值,可以此作为变量,与游客的认知和偏好程度进行交叉分析,进而得出江西省游客的基本特点和对旅游市场的偏好关联。参与调查的人员中共有男性93人,女性130人,年龄主要集中在19~25岁之间;大专、本科及硕博以上学历占比82.96%;游客职业中学生最多,占比30.04%,月收入多集中在8000元以下。

1.2.2游客对非遗的认知分析

通过分析游客认知,大多数人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认为各国各地有必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备较好的保护意识。但约有一半的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了解甚微,20.18%的人对非遗不感兴趣,36.32%的人对非遗的概念和类型不太清楚,还有25.11%的人身边缺少对非遗的宣传,说明非遗的普及度广,却不够深入。

1.2.3游客对非遗旅游产品类型的偏好分析

如表4所示是游客对非遗旅游产品类型的偏好程度,共设置了8个常见的产品类型,分为四档供游客选择,现将这四档选项从很感兴趣到完全不感兴趣分别赋值,分别对应4分、3分、2分、1分,再乘以各档百分比,得平均值,可通过最后得分比较得出较为受欢迎的产品类型。由数据可知,得分最高的分别是传统手工艺品、传统技艺制作和民俗活动体验,这三类得分都在0.8以上,说明在非遗旅游活动中,人们更普遍地选择动态的、互动参与性强的非遗旅游产品,这也符合当前体验旅游的特性。且通过数据也能发现,静态展示型的产品类型选择率虽然低于互动参与型的产品类型,但选择的人也不在少数。因此,在开发设计旅游产品时可以进行动静结合,既满足游客猎奇参与的心理,也留给游客一个放松休息的间隙。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1)开发时要根据不同的客群市场进行市场细分,设置不同消费水平的产品来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游客;2)需要政府加强宣传工作,实施举办讲座网络宣讲等举措;3)游客对非遗旅游产品的选择方面,更多倾向于传统手工艺品、传统技艺制作和民俗活动体验,应当多开发观光游览型、参与互动型、感官体验型等非遗旅游产品;4)游客对非遗文化内涵始终保持浓厚的兴趣,在开发过程中要各具特色,还需要蕴藏文化内涵,才能满足游客对非遗旅游产品的需求和偏好。

1.3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P性分析

1.3.1非遗旅游产品数量日渐增多

江西省共有70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60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涵盖10个类别。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非遗旅游资源得到有效开发,而非遗旅游资源本身作为一种旅游产品,也使得衍生旅游产品的数量得到增长。

1.3.2旅游产品开发模式单一

江西省非遗旅游产品种类较为单一,可以概括为三类:博物馆模式、动态实景演出模式和非遗主题公园或非遗主题线路等综合型模式。静态的如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动态的比如“滕王夜宴”“天下三清”“寻梦牡丹亭”等实景演出;非遗主题公园和非遗主题线路这种综合性的模式主要是从非遗中提炼出某一确定的主题,再围绕这一主题设计开发出各种不同的能体现出主题的旅游产品。

1.3.3产品文化内涵挖掘力度不够,特色不够突出

在江西省现有的非遗旅游产品中,对非遗文化内涵的发掘还处于比较浅层的阶段,即使是博物馆的展览中也很少对非遗的起源、发展历程、价值等作详细解说,大部分都是简单的介绍,游客在观光游览时只知其形不知其意。而在上述对非遗旅游市场的调查中可以得知,游客们对于非遗旅游产品往往最在意的就是文化内涵的体现,所以在开发非遗旅游产品时最核心的部分应是文化内涵的挖掘。

1.3.4商品市场比较局限,管控不足

江西省现有的非遗旅游产品市场中,OTA已经占据了重要的位置,但非遗旅游商品主要的销售方式还是通过旅行社或者游客自行在旅游地购买的方式进行,且市场上商品虽然种类繁多,但强有力的龙头品牌较少,管控不足。

2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开发对策建议

2.1发展新的非遗旅游产品开发模式,多种开发模式联动

随着社会的进步,传统的产品开发模式应与时俱进,融合现代科技,增加科技感和潮流感,运用科技手段补充传统模式下的缺失。如表演类的非遗可以把演出时的服装、道具等文物进行静态展示,再安排真人表演或播放演出视频,在原有的产品模式下更便捷明了。对多类有关联的非遗旅游资源进行组合开发,不仅可以增加影响力,还能创造更大的经济、文化、社会效益。这种组合模式可以是灵活机动的,也可以是固定搭配。

2.2深入挖掘文化内涵,高品质化发展非遗旅游产品

不同的非遗旅游资源类型有不同的产品开发模式,要根据非遗旅游资源类型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宜的开发模式,甚至多种模式联动,深度挖掘文化内涵。如针对传统民俗类非遗旅游资源,可以采用组合开发模式,将其打造成非遗民俗风情游的非遗旅游产品,客源人群以民俗文化爱好者和大众游客为主,产品内容则是该地区民俗文化中的饮食文化、服饰文化、丧嫁文化、生活礼仪文化等,围绕民俗这一主体,大力挖掘各地区的民俗文化内涵。

2.3引进新的商品交易平台,严格规范非遗旅游商品市场

江西省目前现有的旅游商品多种多样,但具有代表性的非遗旅游商品还是相对较少,市场潜力还是比较大的,补充完善非遗旅游商品市场具有重大意义。在这一方面,首先,需要政府的加持帮助,促进各区域联合发展;其次,为了避免恶性竞争,对于破坏市场发展的企业,应实行严厉的惩罚措施,维护商品市场的稳定;最后,企业方面需要严格把控商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品质和服务水平,制定科学的定价机制。

2.4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扩大非遗旅游产品开发设计的征集范围

人才的培养不是一方的努力就能完善的,需要多方合作,注重非遗传承人队伍的建设,共同建立非遗旅游的人才机制,培养非遗和旅游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对于非遗旅游产品的开发设计,可以扩大征集范围,不局限于企业、高校、政府的高水平专业人才,甚至可以通过征集或比赛的形式向全省乃至全国人民征集设计方案,促进政府、非遗中心、旅游开发委员会和院校之间的共同合作[5]。

参考文献:

[1]蔡育玲,晏佳威,林玉岚,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保护与传承:以江西采茶戏为例[J].传播与版权,2018(01):108-110.

[2]桂美娜,苏婕,吴林,等.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现状及其可行性发展研究:以赣南采茶戏为例[J].市场周刊,2019(3):53-54.

[3]陈炜.基于RMP分析的桂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生态科普旅游产品开发研究[J].科普研究,2019,14(2):76-82+110.

[4]汪丽珍,王静.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商品开发模式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8(22):119-120.

第10篇

一、保护与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博弈关系

目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方面存在两种观点:一是保护性传承,强调忠实地复制文化基因;另外一种是产业化传承,主张遵循市场发展规律、运用现代经营理念、科技成果实现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通常以文化艺术为载体而存在。直接表现为外显的行为方式、习俗礼仪,间接传递出千百年来一个民族的思想意识、情感价值,其产生于特定的地域和时代。对一项完整意义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考察的维度有两个,即“文化事项与文化情境。原真状态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众的一种生活方式,表现为一种文化事项。而所谓文化情境,是指具有连续性的历史传统规约下与具有干涉性的特定时空范围内的社会环境、活动场景等。从时间维度上看,这个界定包含两个方面的要素:一方面是历时的传统规约,一方面是共时的环境条件。历时的‘连续性’使文化事项具有传统特色,共时的‘干涉性’使文化事项发生适应性调整即变异。”[1]文化事项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体的独特性,文化情景则保证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其发展进程中的纯粹性。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功能价值和象征价值。象征价值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观念和文化意义,但在现展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被更多强调的是功能价值,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它被有意或无意地过滤掉了许多文化元素,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最神圣的、本真的象征价值往往屈从于大众主流文化,完全被从民俗事象与其依赖存续的文化土壤和生态机理中剥离出来,以盈利为目的地被卖出去。另一方面,产业化的标准是大规模的复制生产,工业化中生产出来的标准化的同一性产品,从根本上抹杀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象征价值的独创性、差异性和个性化,注定无法使其回归文化原态。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独门绝活,口传心授,在一代代传承进程中,其承载的文化内涵,内化为传承人生活的一部分,更是深层的文化认同在民众中的不断被确认与传递。而产业化运作,从根本上抹杀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身体性特征,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只有在其原真性得以保护的状态下才能描述出一个民族完整真实的文化历程。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原生态与其说是一种非物质文化存在的本真样貌,不如说是学者与不同社会力量共同想象建构的产物。无论是文字还是现代多媒体技术记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只能是在某一特定时空背景下对它的描述,而无法完整呈现具有地方性的、活态的、处于不断变化发展着的非物质文化。”[2]运动着的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任何一种文化现象都处于时间与空间的交叉点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实际上就是处理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关系的问题。纵观历史发展,人类文明都会面临同一个课题:那就是面对现代社会,要么被动保持其传统质直至消亡,要么主动吸收新质转换为现代文明。现代经济作为一种普适性的体系存在,使得现代语境下的传统文化与经济发展之间已经不存在完全意义上的边际闭合,时代在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对应的生产力、生产关系也产生了巨大变化,产生于农耕社会背景下、作为彼时彼地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下社会里已经演化为符号化的文化表征,市场需求成为发扬传统文化的前提和动力,非物质文化遗产走产业化道路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实境遇决定的。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加稀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产业化运作其实质在于通过规模化的非物质文化产品生产,在市场经济中凸显非物质文化的经济价值,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能耗低、污染少,对其进行产业化经营,可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吸纳大量劳动力;另一方面,只有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经营,通过文化资源到文化资本的转化,才能有更多的资金反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使其在众多异文化的冲突中发展传承。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几个关键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真性保护与产业化开发二者孰优孰劣,学者至今聚讼难决,但是掌握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特征将有助于问题的探讨。

(一)内核与外形内核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同民族独特创造力和思维意识的体现,其实质是抽象和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重在表现个体和群体与自然界的互摄关系,是在追求文化本真的过程中在某种精神指引下的生活习俗创造,与之相对应的是特定的文化场域,它溶化着历史、地理和风俗的因素,并通过制度化的规定符号化为集体记忆,这是其内核。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独立地存在,它必须依附于某个特定的载体才能显现、传播和传承。外形则是其载体,通过融入时代元素,在形态和载体上对其进行修饰,从而使之具有了新的生命力,以实现其动态的传承和发展。但是,二者的关系是本与末的关系,“一旦舍弃对核心价值这一灵魂的发掘与保护,也就等于从根上肢解了它的有机生命,文化也就不再是活的文化……因此,符合社会发展形态,反映社会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改良是可行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其社会价值,达到整体性保护、动态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3]

(二)活态性与原真性空间上的播布和时间上的延续是文化存在的参照系,文化在时空中运动,通过不断的再生产维持自身平衡,而事物演变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进化、播化、涵化的复杂过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文化,它包含这种文化的独特性以及传承这一文化载体的传承人的独特创造,并包含从这一文化形态中获得的价值观念以及文化发展与再创造的原生动力,规定了亲切的民族群体心理的皈依关系。“文化体系与文化元素有着不同的命运:体系消解,元素犹存。一方面,在新的文化系统中会产生许多新的文化因子,以适应时代的要求;另一方面,传统的文化基因作为一种结构元素,会以新的方式被整合入新的文化体系中。”[4]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与发展依赖于特定的民族生境,而“一个民族的自然生境与社会生境都是特有的,两者的总和会被称为该民族的固有生存生境。”当地百姓的日常生产生活共同构筑了一种区域社会的民俗文化,不是所有的“非遗”都能超越民族和地域的界限而落地生根的,这就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特定的相对稳定的形态,具有相对模式化的原生性特征,离开了原生空间及本真文化,即使“非遗”技艺犹存,其承载的核心理念也难免会变质,其结果必然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亵渎和破坏。

(三)文化特征与经济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无形的、非物化的资源,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较高的审美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具体体现在历史、艺术、科学和教育等方面,它是人类不断更新和叠加的历史文化记忆,汲取了各个时期的文化精华,由此形成的外界对该地域文化的热切期盼,成为族群内部审视自身的一种语境,促发了人们自觉的传承行为。这些宝贵的文化遗存遵循一定的内在轨迹在历史发展的滚滚红尘中发生着区别于原态的自然嬗变。随着社会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其不同的存在方式更多地适应了现代、当下社会的审美要求,在满足现代文化消费需求的同时派生出经济价值。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依附于其文化价值,经济价值的发掘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的目的,保护才是开发的前提和根本。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三个关键点可知: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生命存在不同于文物,不仅要发现、挖掘、收藏之,而且要在继承的基础上使之吐故纳新,应时而变,只有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在传统价值观与现念交合转化中推陈出新、生生不息。

三、创意———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一)创意的时代已经来临1912年创意经济的先驱者、著名德国经济学家熊彼得指出:现代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创新,而创新的关键就是知识和信息的生产、传播、使用。在当代社会中,随着经济发展,人们对于文化消费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这就要求文化产品提供者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以新颖、独特的风格,以特色化、个性化、美观化的产品特征来吸引消费者。创意由想象、文化、情感等要素构成,具有高渗透性、高附加值、高辐射性等特征,创意是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依靠创意人才的智慧、灵感和想象力,借助高科技手段对文化资源进行再挖掘利用,可以使之与任何传统产业相结合,在不破坏原传统产业的基础上,衍生出无穷的新产品、新服务、新市场和创造财富的新机会,大幅度提高传统产业的文化与知识含量,带来高额附加值,给传统产业带来源源不断发展的新动力。近年来,随着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迅猛发展,创意在相关延伸领域推动发展的作用也在渐渐凸显,越来越多的传统行业逐渐将创意元素与传统产业相融合,以全新的视角和手段为传统产业的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的新路径后工业时代,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文化多样性存在的重要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和文化资源丰富的亚洲国家都在为本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寻找更为可持续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国也在探索以各种方法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掘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一些传统民间艺术和民俗文化因不适合现代生活方式而濒临失传和消亡等一系列问题伴随社会转型而产生,外来文化的冲击和都市文化的挤压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的土壤日渐贫瘠,在这样的状况下,寻找新的突破点可谓迫在眉睫,越来越多的文化工作者发现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创意结合为其保护传承找到了新的途径。由于文化创意以智力为资本,是对文化底蕴的深度挖掘与再造,是建立在创意与“非遗”资源有机结合的基础上,通过创意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当代社会和现实生活的一种活态传承方式,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焕发出新的生命活力。这种活力一方面体现为继承了产业化运作的持久动力;另一方面又克服了“资源的有限性”,有效避免了因资源被过度挖掘而带来的破坏性影响。例如:通过对影像和声音的数字化采集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制作成音像制品,对其进行保护;通过创意使古老的传说、美丽的神话变为动漫及动漫衍生产品;通过三维资源的采集或三维建模,用数字虚拟现实技术“再现”非物质文化的人文背景、技术操作过程等。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创意实践策略———生产、营销、传播与传承

(一)创意化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农耕社会的产物,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全球进入资源匮乏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遭遇原料、技术匮乏等方面的发展瓶颈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最重要的是依靠创意,以先进的科学技术对有限的资源进行深度开发和利用。例如乌铜走银是云南一种独特的民族民间工艺,它以铜为胎,在胎上雕刻各种花纹图案,然后将熔化的银(或金)水填入花纹图案中,冷却后打磨光滑,再用药水处理,底铜的颜色即变为乌黑的,透出银(或金)纹图案,呈现出黑白(或黑黄)分明的装饰效果。乌铜走银的加工工艺比较复杂,需要经过炼铜、打坯、锻片、捂黑等十多道工序。这样复杂的工艺使得乌铜走银成本价格高昂,销售价格也非常昂贵。为解决这些问题,“乌铜走银”技艺传承者们进行了一系列创意化生产尝试:通过建立完整的传统技艺基本信息资料库,研发出其手工技艺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并达到精湛工艺的技术,进行产品的批量化生产;利用现代先进的生产加工工艺,以电脑雕刻机刻阴线取代传统的人工手工凿刻,提高产品图案的精细度,用科学的发黑工艺改变了传统的捂黑偶然效果,通过实验得出银和其他合金在乌铜上镶嵌的工艺技术参数,开发完成了圆雕、浮雕、挂件、饰品、文房四宝等多个品种,传统文化与现代科学创意的结合,既提高了产品生产的工效、能够进行批量化生产,又能够降低成本,在工艺上又不失“乌铜走银”的特点,从而进行其创意化生产。

(二)创意化营销以现代的经营理念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从而把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最大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又一保护开发途径。例如《云南映象》的成功得益于其对云南民族民间歌舞的独特经营。一方面,就作品抑或产品的创作与舞台呈现而言,《云南映象》中的歌舞基本保持了原生的原创乡土歌舞精髓,由来自民间的2/3的演员,穿着云南各民族民间的日常服饰,走上艺术舞台展示他们原始自由的唱腔舞技,在演艺舞台的外在形式和包装上更多采用投影技术营造环境、仿真模拟、高保真视频等现代舞台美术技术,GPS定位技术在灯光与演员的互动中得到体现,以计算机为核心的高科技数字化舞美科技将声、光、电、形、影、音等高新技术融为一体,三维数字投影系统使实景与虚拟影像结合并以之设置全虚场景,从而实现了舞台全方位智能化控制。另一方面,其在营销上通过现代企业管理运作机制来进行,如:采用股份制、利用熟悉市场的专业公司(特别是熟悉国际商业运作的公司)、各种媒体全方位报道、演员演出签约管理制度、票务制度等一系列现代企业运营机制,使得《云南映象》从高原村寨走向世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探索出了一种崭新的创意化营销运作模式。

(三)创意化传播随着现代多媒体技术、网络的发展,文化传播从话语转向图像,艺术生产从模仿、复制转向了虚拟。云南自然和文人资源丰富而独特,因其悠久的历史积淀了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多民族共生共存孕育了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多样的气候、地形、地貌、生物造就了旖旎迷人的自然风光,这些丰富而独特的资源为现代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所需,蕴含经济价值的增值性。云南动漫游戏企业立足云南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资源,打造出一批具有云南民族文化特色的动漫游戏作品。例如美瑾奇奥传媒有限公司制作的动画片《彩云南》,根植于云南多民族文化土壤,结合具有云南特色的民间传说、民族服饰、文化节庆等元素,以动漫形式推介云南的地理风貌、风土人情;大型民族系列动画迷你剧《撒尼之火》,展现云南26个民族的民俗风情;《毛毛旅行记之云南十八怪》,用诙谐幽默的语言来揭秘云南特有的民族文化与自然风景,从全新的角度诠释“云南十八怪”;还有正在拍摄赶制的4D立体动漫电影《阿诗玛》,利用动漫的新形式演绎阿诗玛的故事。视觉化和具象化的漫画演绎,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又一途径。(四)创意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自产生之日起就以口传心授、言传身教为主要传承方式,异于可以物刻笔录的物质文化,对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传承越发要小心翼翼地进行。然而,随着数码拍摄、录音技术的快速发展,通过网络、光盘及各种存储媒介进行保护成为非遗记录和保护十分廉价和便捷的方式。笔者参与和主持的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三江流域傈僳族民歌传承的比较研究》在课题完成过程中共收集各类傈僳族民歌170余首、录音1170分钟、录像1068分钟、拍摄图片1600多张。课题组通过现代数字化采集和储存技术,把650页的内部资料“傈僳族民歌集”及容纳了96首傈僳族民歌精品的录音转化为数字化格式存于数字光盘等介质中,以文字、照片、录音、录像等各类载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核心与代表性内容进行记录,并将数据资源进行标准化输入和转化,从而实现了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数字化保存、管理、交换和利用,极大地提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水平。

五、对保护与开发博弈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化发展的若干思考

(一)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性和差异性,建立其完整的传承链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性、无形性、脆弱性,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化保护开发必须综合考虑其传承链的完整。建立完整的传承链是我们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追求的最高目标。就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其文化生态、传承人等一系列要素对于其生存发展均十分重要。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化保护和开发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形态和文化内涵为重点,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性和差异性,进行全方位、多层次考虑,而不能人为地割裂文化遗产与其生态环境以及与文化整体的关系。

(二)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的特点是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的,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是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来说,人的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化保护与开发过程中,一方面可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示范基地,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教育为核心,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其学员的教学实习展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华进行保护、传承、展示与开发;另一方面可发挥职业教育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纳入职业教育体系,重点建设一批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专业,培养一批具有文化创新能力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和一批通晓艺术、文化、设计、计算机的高素质、实用型、动手型创意人才及一批熟悉产品生产、项目运作、推广销售等的专门人才。

第11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标准化;探析

中华民族源远流长,在五千年悠久的历史长河中,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背景,造就了许许多多各具特色、内涵丰富的特色传统文化,这些文化成为了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正像所指出的那样:“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随着时代的发展,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传统文化通过注入一些新的元素获得了新的发展,有些则无异于“变异”,具有丰富内涵,能够展示人文变迁和时代内涵的东西被不中不洋或是现代感的东西所替代,面目全非,传统文化品质被不断消解,功利性目的越来越突出。笔者结合自身工作体会和身边事例,从标准的角度,对非遗保护和传承提出个人看法,权当抛砖引玉。

一、标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联系

(一)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二)国家标准GB/T 3935.1-1996 《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第一部分:基本术语》中对标准的定义是: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的批准。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标准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总结。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即制定、及实施标准的过程,称为标准化。

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标准化之间存在许多的共同点。首先从定义上看,两者都是对技能、技术和实践的经验总结;其次在适用对象上,均适用于概念性的、要求、方法;三是在表现形式上的契合,一般都是用文件作为载体,且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达到可以复现,可以重复。两者间存在着这些共通之处,给我们探索非遗保护找到了一种可能的方法和途径。

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

在我国,非遗保护项目有世界级、国家级、省级还有地方批准的项目,数量繁多,覆盖了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美术、传统戏剧、民间舞蹈、曲艺、传统技艺、民俗、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医药、消费习俗等领域。截至2013年12月,中国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总数已达37项,成为世界上入选“非遗”项目最多的国家。国务院也先后于2006年、2008年、2011年和2014年分别批准命名了4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219项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各级政府公布的省级非遗名录项目8566项,地(市)级非遗名录项目18186项,县级非遗名录项目53776项[1]。

我国自2004 年 8 月加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以来,非遗保护热情空前高涨,非遗保护工作力度日益加强,非遗保护法律体系逐步成型。但是,我们也看到,尽管有些已列为非遗保护名录的项目,但却因为后继乏人或是因为保护措施未到位而,面临失传甚至于消失的窘境。因此,科学有效的开展非遗保护迫在眉睫。

三、非物质遗产保护标准化探析

(一)国内各地在非物质遗产保护标准化的探索

非遗保护标准化其实在我国不少地方已经开始了有益的探索。

DD2014年海南省民族研究所开始了了利用标准化技术保护和传承黎族服饰文化的工作探索,他们专门成立了黎族服饰地方标准制定工作调研组,按照制定国家、地方标准的要求和方法,充分借鉴和利用“黎族服饰”研究成果,对黎族服饰传承人进行了面对面的专访,同时,调查、挖掘、收集黎族传统服饰资料和信息,确定服饰样本,对黎族五大方言服饰进行了确认整理。“黎族服饰地方标准”为黎族传统服饰的制作和使用提供科学、权威的依据,为民族优秀传统服饰文化的保护、传承、教学、科研以及创新发展开辟新的途径,建立新的平台[2]。

DD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机构自2013年也开始对蒙古服装标准化的尝试。专家团队按照标准制定的规律和方法,充分借鉴蒙古族服饰研究的成果,对 28个蒙古族部落的服饰进行了全面的确认调查整理。后经过专家、学者的多次讨论和严格审定,了了蒙古服装服饰标准。这套标准收录了56套蒙古族服饰实物标准样品,有彩色效果图、款式图、裁剪图,并以蒙、汉两种版本发行[3]。

DD在福建,也有有识之士对福建传统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标准化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非遗保护方法模型的构建[4],这也是对运用标准这种方法来开展非遗保护一种很好的探索和思考。

(二)潮汕工夫茶的标准化之路

广东省潮汕地区(汕头、潮州、揭阳三市),自2006年至今,获得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非遗项目共有13项,获得省政府批准的省级非遗项目75项,潮剧、潮汕工夫茶、英歌舞等均被列入保护名录。有潮人的地方,就有潮汕工夫茶,在潮汕以外的地区,也有越来越多的非潮籍人士喜欢潮汕工夫茶茶艺带来的享受。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潮汕工夫茶,它有哪些标准和依据呢?在汕头质监局的牵头下,由汕头茶文化学会负责起草制定《潮汕工夫茶》地方标准,标准对冲泡程式的规范制定,结合了国家茶艺操作标准,在传统8大冲泡程式的基础上,首次将“关公巡城”、“韩信点兵”作为独立的冲泡环节,写入标准。这意味着众所周知的“关公巡城”、“韩信点兵”,真正成为潮汕工夫茶的独有程式 。2015年4月,由潮州市质监局牵头起草的《潮州工夫茶冲泡技术规程》联盟标准获广东省质监局批准,标准把潮汕工夫茶进一步细分为《潮州工夫茶艺》和《商务潮州工夫茶艺》两部分。其中,对茶壶把握手法、茶水比例、烹茶步骤、品饮方式等做出了相应的规范,对商务接待用潮州工夫茶艺也作了相应的规定。此外,工夫茶泡法也附录上,其中包括备器、生火等21道程序。《潮汕工夫茶》、《潮州工夫茶冲泡技术规程》这两项标准的实施,对于潮汕工夫茶这一非遗保护项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不但更好的传承和保护了这一非遗项目,潮汕地区不少地方还开设了潮味浓郁的工夫茶艺馆,严格依照标准要求,进行潮汕工夫茶茶艺表演,成为了一个极具地方特色的旅游项目。

四、运用标准化开展非遗保护的思考

目前各地在运用标准手段开展传统文化保护(非遗项目)都做了有益的尝试,积累了很好的经验。这也为今后大面积的推广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示范作用。

结合当前正在积极开展的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和服务业标准体系试点的有效做法,笔者认为在非遗保护方面,可以尝试选一个行业,一个种类的非遗项目开展标准化体系或是示范区试点工作。以潮汕工夫茶为例,可以开展类似服务业(茶艺)标准体系试点项目,建设完整的标准体系,涵盖工夫茶艺全程。或是选定一个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茶艺表演场所,试点非物质遗产保护(潮汕工夫茶)标准化示范区,把整个工夫茶冲泡过程的典故,以文字、图片、多媒体或是实物展示在人们面前,这样不但可以提升视觉冲击,也增强人们对工夫茶丰富的文化内涵的理解。通过建设标准化示范区,可以融挖掘、保护、传承、发扬还有旅游观光于一体,起到事倍功半之效。

当然,非遗保护标准化只能说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但绝不是唯一,不是所有的非遗保护项目都适合用这样的方法,而且在有效运用标准来进行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的同时,我们还要避免出现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莫成为变相的“文化技术壁垒”――标准化需体现公平,在标准的制定及推行过程中,要体现公平,使在非遗传承中处于弱势的流派亦能占据一席之地。

参考文献:

[1]孙向裕,郑耀星.福建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准化保护研究[J].海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年06期.

[2]容炜俊.求是先锋――领导干部学习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与实践》丛书[J].中国民族宗教网.2015年03期.

第12篇

1.基于物质层面的文化建设,科技职业学院(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蓝印花布印染和通派盆景技艺入校,建设了蓝印花布技艺传承基地和通派盆景园,将极其富有地域特色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朴实地呈现给青年学生。,职业大学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和狼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的支持下建立了红木雕刻传承基地:朱宇雕刻艺术馆。该基地占地3亩,分为教学、展示、操作三个区域,为艺术设计学院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场所。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原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建校100周年之际正式开放文博馆,该馆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展厅面积达3800平方米,资料、藏品、图片等约4000件,有四个独具特色的分馆,其中沈寿刺绣传习馆和色织土布技艺馆有力地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和保护,发挥了积极的宣传展示作用,为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校园文化开辟了新的道路。

2.基于学生活动层面的文化建设,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了“五月风”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系列活动,学院艺术系专业的学生参与了整个活动的策划和设计工作,得到了一次难得的实践机会,提高了组织协调能力,专业技能和动手能力。活动不仅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使学生接受了文化、艺术的熏陶,还弘扬了中国传统文化,提升了校园文化品位,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了“非遗寻访”暑期社会实践团,一行30余人,来到非遗园参观展馆:木版画、仿真绣、红木雕刻、板鹞风筝、扎染等馆,并在扎染坊的老师指导下,体验了扎染技术,自制扎染手帕。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还组织了“江海流韵宣讲团”,利用新媒体举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性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收效。此外,各个学校还积极组建学生社团、协会,开展形式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活动。例如科技职业学院园林园艺协会的两名学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通派盆景的蟠扎技艺传承人袁华指导下参加“省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大赛”,勇夺第一名。

3.基于专业课程层面的文化建设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与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举办“民间工艺进校园活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仿真绣、板鹞风筝、如皋丝毯等民间工艺引进校园,通过与企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合作,成立工作室,组建了一支包括中国工艺美术师和设计师在内的科研团队,将研发工作和专业课程教学相融合,以创新的民间工艺品设计为载体,以工作室为平台和相对应的专业对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融入课堂,融入教学。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的蓝印花布技艺传承基地涵盖了蓝印花布制作的每一道工序,设计专业的学生得到了吴元新先生心口相传,学习并整理研究蓝印花布的技艺和图案设计,掌握了蓝印花布生产的整套工艺,抢救了一批珍贵的图案造型,并且通过建设数字化平台手段加以传承和保护。

4.基于科研立项层面的文化建设近年来,各高职院校的教师结合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开展研究,参加省市的各项“非遗”研讨会,加盟或成立有关学会,积极立项或发表文章。如:2013年,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成功申报了省“十二五”规划课题;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申报的社科基金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仿真绣的研究与发展”现已结题,在非遗的传承和实践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在学院教师的带领下,学生也纷纷结合自己在非遗保护和传承活动中的所学所想,参与“大学生创新计划”多项。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高职校园文化建设的实施途径

1.营造非遗保护和传承的教育氛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中,校园的教育氛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学生在这种氛围下往往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各高职院校应积极营造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环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教育氛围多层次、多角度、多类型,并逐步大众化、规模化和多样化,以此来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如在校园内设置橱窗宣传“非遗”文化,张贴“非遗”保护标语,校园内放置“非遗”标志物等;利用校园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展示具有地域特色的“非遗”文化,让学生们接受“非遗”文化的熏陶,感受中国的传统文化。(

2.将“非遗”保护和传承与学生社团活动相结合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不可或缺的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平台。高职院校的社团种类繁多,但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团较少。我们应该积极创建并支持此类社团。另外,高校可开展特色的校园活动。如组织师生学习、表演非遗作品;或者举办与“非遗”文化相关的知识竞赛,鼓励师生以“非遗”为素材进行创作,举办“非遗”作品展览,邀请传承人进校园表演、讲座。另外,搭建校外实习实践平台,进行校外实践活动也是非常必要的。如开展一些“非遗”项目调查、研究、保护、宣传等工作,进行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习体验活动。让学生近距离接触中国传统文化。这类学生社团活动和学生实践不仅能够加深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理解,还可以让学生深切感受到民族民间文化的弥足珍贵,更加喜爱民间艺术,用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以激发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喜爱之情,从而升华为对祖国、民族的热爱与自豪,同时提升学生对传统文化学习的兴趣,对大学生进行人文底蕴、人文品格和人文情怀的培育与熏陶,打造异彩纷呈的校园文化。

3.将“非遗”保护和传承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相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国传统的民俗文化,其内涵丰富,并不缺乏教育的功能。而高职院校现有的课程较少涉及到“非遗”文化,难以满足社会的需要。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笔者认为,一方面,应该在课程项目立项阶段筛选出适合相关专业发展的非遗项目进行市场调研,综合传承人的意见,确定课程门类,制定课程目标及课时分配。高职院校应根据自己学生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自身校企合作的平台,使该课程发挥出其优势。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要与高职院校现有专业相融合,将非遗文化与专业技能结合起来。例如,科技职业学院将蓝印花布印染技艺与学生的艺术设计专业课程融合在一起,设计出图案更为精美的蓝印花布。这样不仅推广了蓝印花布的印染技艺,还使与之相关的专业学生成为保护此非遗项目的新丁。甚至将其开发成新的旅游纪念品。

4.构建“非遗”保护和传承三位一体的合作新模式“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没有固定的方法,却有着相同的原则。在其保护和传承的工作过程中,高职院校可以构建三位一体的合作模式,就是指高职院校、地方政府与“非遗”传承人依托非遗实习实训基地这一平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行之有效的科学的保护与传承。高职院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任何一方都无法代替的,它应承担起唤醒社会保护意识、抢救文化遗产的重任,通过学术研究、课程建设、校园文化培育等多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有效的保护与传承;然而这个过程必须有政府部门的整合与协调,建立包括政策、资金、法律等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传承人的创作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无形的精神因子,是民族文化生命的密码,其中所具有的特定思维、精湛技艺、文化意识是珍贵而无法复制的。整合三股力量的优势资源,调动所有积极因素,形成合力,共同构建高职院校、地方政府与“非遗”传承人三位一体的合作新模式。

5.将“非遗”保护和传承与教师队伍相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与教师队伍相结合,无论从保护传承角度还是师资队伍建设来看都是获益的。“非遗”传承人走进校园,开设专修课程,举办讲座,对高职师资队伍是个有效的补充。高职院教师,尤其是部分学历较高并积极参与非遗文化进校园活动的教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是一股强有力的支持力量,弥补了部分“非遗”传承人学历较低的局面。两者的结合,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一是聘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为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定期开展文化讲座、选修课程等;二是让参与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的高职教师拜传承人为师,这样可代替不能参与到高职院校教学的传承人。这样的拜师,不是单纯的传授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能,更重要的是一种传统文化的传授,也是对非遗传承工作的有益补充。三是可以组建“高校教师+传承人”的教学团队,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传承人聘为传习课程专业师资。通过民间艺人与高校教师共同参与、同台授课的方式,组建了“高校教师+传承人”的教学团队,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教师队伍。

6.积极拓宽非遗保护和传承的宣传交流渠道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服务高职院校校园文化建设的同时,高校在资源整理方面也要注意方式的创新。除运用传统的方式外,还要利用好当前的数字、网络平台。例如,可以成立学校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凭借图书馆资源,建立一个完备的数字化资源库,把资料和研究成果等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影像化方式记录下来,妥善保存并合理加以利用,从而拓宽宣传渠道。当然,高职院校更应加强校与校之间的非物质文化教育交流。

三、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