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4 17:45:41

 ⒏骼喾?勺裳?劣嗳舜危?炖矸?稍??讣?良?I习肽辏??稍??ぷ鞫嗤静⒕伲?缁嵝б嫒找婷飨浴R皇谴罅τ?旆?稍??ぷ鞣瘴В?逊?稍??ぷ髯魑?幌罟獠适乱怠⒚裥墓こ汤醋ィ??徊秸?献ㄖ叭嗽薄⒙墒Α⒒?惴?晒ぷ髡?支队伍,深入基层为广大弱势群体送去法律知识,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进社区、进贫困群体家庭。二是开展重点专项援助活动,较好地维护了全区老年人、妇女、儿童、盲、聋、哑人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按照“三个代表”要求,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局党组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以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
1、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上半年,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我局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为重点,积极创建“四型”(学习型、开拓型、务实型、清廉型)领导班子;二是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三是以发挥工作最大效能为根本,进一步完善和创新选人、用人与管人机制;四是以公正执法为主线,切实开展执法质量考评;五是以奖优罚劣为动力,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方案》,做强三个百分制考核办法,全面推进队伍建设考评机制。通过以上举措,努力提高了全系统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队伍建设取得全新成效 2、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实效。一是结合各项活动起草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深入开展“三服务”和效能建设的意见。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了两个条例和廉政文化板报宣传。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制定并分级签定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政、廉洁从业责任书。各项纪检监察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不断强化。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政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以努力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委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突出重点,努力抓好组织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会、支委会、全体党员会、一把手讲党课),以党建带队建,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
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一是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及证明类事项清理工作。对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清理,县政府各部门同步清理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经过清理,拟废止1件,拟修改4件。对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清理,本次拟清理取消申请材料涉及12个单位323项,直接取消非必要的申请材料56项,已通过内部数据共享及申请人承诺、部门核实等方式取消81项,剩余186项待实现数据共享后取消。二是落实述法制度。对接县委组织部开展了年终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述法活动,印发了《关于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县管干部年度考核的通知》,首次将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述法纳入述职内容。三是强化考核考评。2019年度法治责任落实工作共考核了75家单位和部门。四是部署工作任务。召开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办公室第三次会议和执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文件,安排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依法治县工作任务。
(二)强化依法行政工作
强化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范围。二是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300余件。三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上半年,已开展2020年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组织全县180多名暂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试,目前已全部通过专门法律知识考试,正在进行通用法律知识考试报名工作。
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梳理全县行政裁决事项,公布县政府部门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切实推进行政裁决工作,积极履行裁决职责,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加强合法性审查,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凡是未经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提交县政府会议研究,未经集体研究通过的,不得公开。5月,邀请市司法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来县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专题培训,县直单位负责人及法制审核人员近200人参加培训。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召开“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推进会,组织全县30余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重点成员单位和部分乡镇参加会议,部署了各单位和乡镇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对照验收指标体系,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档案资料整理。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建立了由县四套班子领导牵头,县普法讲师团成员全程参与的宣讲工作机制,县四套班子领导分赴联系乡镇开展宣讲活动,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法治宣讲活动30余场次。
多形式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抓住普法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点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等宣传工作。共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赠送《宪法》、《国家安全法》和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000多本。县司法局组织“映山红遍漫山岭法治护航伴你行”专项行动,开展法治宣传、执法监督、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进进景区活动。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创建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申报创建县第五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
开拓“互联网+法治”新渠道。发挥“一网两微”宣传优势,继续开播《法治》、《法治之声》,办好普法,推进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各类渠道的法治元素进驻。上半年,“法治之声”栏目已录制12期,开播11期,广大听众反映良好;“法治”栏目1期。
(四)全力做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
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上半年,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14次,发现隐患522件并予以消除,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20件,成功调处1818件,成功率达99%。一是规范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制定2020年度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为全县6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统一制发了工作证,推行专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二是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对全县2019年度乡(镇)、村(社区)两级调解组织以及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制作的人民调解口头、书面卷宗采取互评互查方式进行审核,发放个案补贴509880元。
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上半年累计接收84名社区矫正对象,累计解除矫正91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97人,手机定位179人,提请撤销缓刑2人、提请治安管理处罚4人、给予警告5人,居住地变更协商18人。一是加强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经过排查共梳理重点社区矫正对象10名,均已落实局领导联系、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包片、司法所定人的“二级包案”责任制,管控率达到100%;顺利解矫3名涉恶社区矫正对象和1名精神障碍社区矫正对象,并做好安置帮教衔接工作。二是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措施。严格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各项环节,加强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的考勤考核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巡查点验活动,上半年,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对全县24个司法所共195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突击抽查点验教育;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定位监管,我县手机定位率和定位成功率均达90%以上。三是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社会适应性帮扶。落实承包田3人次、落实社会保险5人次、指导就业或就学37人次。完成21名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四是充分利用社区矫正服务专业社工力量。购买社工7名,开展集中教育学习10场次、心理健康讲座3场次、受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达300人次,为2名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五是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制定《社区矫正法》学习方案,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学法培训视频会议、参加省厅社区矫正法在线学习,同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社区矫正法》有奖竞答。六是加强与公检法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共享。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通报社区矫正对象《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知书》84人。七是构建“1334”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加强信息化工作,上半年已提交社区矫正案例5篇、每月向市局推送5条社区矫正信息,信息全部被市局采用、被省厅采用9篇,被法制网等外网平台采用5篇。
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在册安置帮教对象946名,帮教率达100%,就业安置率达90%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一是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强化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常态化应用,实现服刑人员信息核查率、回执率达到100%。上半年,我县通过该系统共计核查人员73人。二是不断推进远程探视工作。联合村(社区)工作人员,将远程帮教会见系统的作用宣传到每一名服刑在教人员家属。上半年,我县远程探视申请75次,探视成功41次。
(五)持续增强公共法律服务基础力量
加强司法所建设。一是谋划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根据省、市要求,实施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2020—2022年)行动计划,印发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督促各司法所启动实施提档升级三年行动。二是完成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建设。上半年,全县24个司法所(办)全部完成形象识别建设。三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上半年,开展业务培训4次,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拓展服务平台全覆盖。一是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县建立了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4个乡镇(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22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覆盖率达100%。二是完善网络服务平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项目全部在12348法网店铺上线并产品,群众可自行注册账号,根据需求选择自助式服务、电商式服务和互动式服务,实现足不出户即可获得法律服务。深入乡村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将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乡村倾斜。上半年,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解答群众来访咨询218次,全县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共解答群众来访咨询1927人次。
增强服务水平专业化。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落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全年法律援助案件目标任务760件,截止目前,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87件,完成率50.9%,已办结法律援助案件共344件,结案率88.9%,解答法律咨询和接待群众来访1000余人次。一是落实民生工程。争取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重视和支持,落实法律援助工作经费,进一步提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适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做到“应援尽援”;做好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加大农民工、残疾人、贫困人口、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对案件结构和承办人员结构进行适度调整,加强对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业务指导,开展值班律师法律业务培训,对值班律师实行动态化管理;法律援助经费由局单设科目,做到专款专用,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及时足额合规发放。三是完善便民措施。在新城区建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并投入使用,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应用,开展在线咨询、在线申请和在线投诉,畅通网上服务渠道;推进全案全员全流程应用,法律援助中心及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实现案件即办即录、谁办谁录、全流程应用;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规范化建设。四是深入开展宣传。发放《法律援助服务手册》、法律援助明白纸、宣传页、便民联系卡1500余份,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城乡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相关政策。
提升律师工作水平。截止目前,全县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801件,担任法律顾问39家,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全县基层服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234件,担任法律顾问32家,解答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一是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素质。二是推进律师制度改革。推进律师三项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我县律师三项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部署,序时推进。三是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引导律师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开展学雷锋、妇女维权、助残日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活动期间,20多名律师走进社区(乡村)、学校、企业,解答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800余份。
(六)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工作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印发《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2020年政工工作计划》,上半年,党组中心组学习6次,组织全局干部参加省厅举办的司法行政大讲堂2次,11人次参加县委组织部和上级举办的理论学习等培训班,开展特色党日活动6次;开展“三个以案”专项警示教育,制定方案,分别召开全县司法行政干部和全县律师管理工作动员会议,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十多十缺”专题检视整改活动。制订下发关于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中开展“十多十缺”检视整改活动的通知》;出台《县司法局作风效能建设督查办法》,下发作风效能处理决定2期。
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局党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联系支部党建工作;抓党员发展工作,有发展入党积极分子3人,发展对象1人,预备党员1人,党总支新接收党组织关系转接2人;抓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机关支部党员均按时缴纳党费;抓好非公党建工作,坚持“”正常开展,持续开展“三个以案”专题警示教育,签订了《律师诚信执业承诺书》;每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门前三包”活动,经常性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文明单位进小区、党员进社区活动。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舆论引导,加强全系统突发舆情处置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组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微信群、县普法QQ群,利用各类宣传载体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截止目前,共计报送577条信息,其中被中国法治新闻网、中国法治等国家级网站采用113条;被省司法厅、农网等省级网站采用32条;被市司法局、新闻网等市级网站采用38条;被县人民政府、文明网等县级网站采用21条。
(七)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能力
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今年上半年共组织帮扶干部走访贫困户7次,帮助贫困户销售农产品6万余元。
做好疫情防控维稳工作。一是开展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印发《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明白纸1万份,实行企业防疫联络员制度,选派212名防疫联络员,派驻到全县140家企业、72个项目建设工地进行复工复产帮扶,同步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宣传活动;人民调解员充分利用基层调解微信群、qq群等线上载体,及时掌握疫情矛盾纠纷线索,通过微信视频及时化解矛盾纠纷30余件。二是做好疫情期间特殊人员管理工作。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在抗击疫情中有1人无偿献血300毫升,4人捐款计14700元,参与志愿者服务8人计200余工作日;接收2名假释社区矫正对象,与监狱进行对接,确认其经过危险性评估、体检、测温、核酸检测等且材料完备,排除没有任何感染的因素后,与监狱警察当面无缝对接,将防疫风险降到最低;将县外返回的刑释人员作为重点帮教对象,加强与防疫部门协作,全力协助做好对其居家隔离14天等工作,确保帮教的刑释人员“零疫情”“零感染”。
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半年,召开党组会2次,中心组学习会4次,工作安排部署会1次,局领导多次前往梅山、开发区等司法所(办)专题调研、指导专项斗争开展;各司法所开展法治讲座5场次、节点活动12场次、进校宣传14场次、入户座谈宣讲15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向市局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好干警、好经验、好事迹材料及典型案例各4篇,向县扫黑办、县公安局移交线索1条;汇总统计涉及扫黑除恶行业整治的“三书一函”情况,针对收到的3份检察建议书和2份司法建议书,逐一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制定下发《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律师累计涉黑涉恶刑事案件69件,办结51件,未办结18件;将扫黑除恶知识融入社区矫正对象日常学习教育中,集中开展教育12场次,发放宣传单页300余份,社区矫正对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达100%;在册涉恶社区矫正对象1名,已纳入重点人员管理。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实招商引资责任,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上半年新引进金元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吸汽猫桌面空气净化器、N95口罩生产项目,目前上企业均在县内完成了注册公司等事宜,预计下半年投入生产。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完善依法治县工作规划,推进“三组一办”工作信息互通,加大重点工作督察考核;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细化目标任务,措施落实,开展综合类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确保通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验收评估;抓好《县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推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情况。
(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做好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三)创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加强调解员能力建设,开展行政调解专题调研,研究制定行政调解指导性意见,健全行政调解制度,统筹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
(四)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教育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推进县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加快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1334”工作新格局。二是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推进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工作落实,持续打造“黄丝带帮教行动”品牌。
(五)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做好城乡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工作,抓好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设施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建立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六)持续推进司法所工作。启动实施提档升级三年行动,开展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复评并指导各司法所开展市级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探索建立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的司法所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七)强化党建工作。持续抓好“三个以案”主题教育工作;突出抓好支部规范化建设;履行新时代党建工作责任,探索创新“党建+”司法行政工作模式。
一、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实现维护稳定大联动
(一)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是搞好培训,坚持排查调处制度。采取分级、分批的办法,对全市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主任、基层股长和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进行全员培训,建立了行业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人才库和专职调解员、志愿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坚持乡镇(街道)每半月、区县每月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建立了台账,并进行分析评估,落实了责任,负责防控化解。二是组织开展“化积案、消老案、攻难案”的“三案”联合攻坚活动。市、区县制定了实施意见,成立了领导小组,在“大调解”协调中心的组织协调下,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人民调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对全市的矛盾纠纷积案、老案、难案进行了全方位、滚动式的排查,共排查出“三案”*件,涉及*人,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攻坚化解,成功化解*件。三是围绕市委提出的“六大建设”,开展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市、区县两级司法局都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指导、协调和日常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活动的重视和支持,整合司法行政机关干部、法律服务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力量,组成矛盾纠纷联合指导巡查组,开展宣传,采取多种方法,分阶段、步骤抓好专项攻坚活动的开展,调解队伍深入“六大建设”第一线,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统计梳理分析,加强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联系协调,对调处矛盾纠纷实行“三抓四定”,即:抓早、抓小、抓苗头,定人、定责、定时、定位。对重大疑难案件还实行领导包案,组织联合调处。1-6月,全市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件,成功*件,成功率为*;办理司法、行政机关委托调解的矛盾纠纷*件,调解成功*件,成功率为*,办结率为*。做到了“家庭纠纷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区县,矛盾纠纷不上交”。
(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一是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开展了首批调解委员会星级和调解员等级评定活动。按照调解委员会申报、司法所推荐、区县司法局和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初审,市司法局和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审批并命名授牌的原则,市司法局和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对申报评级的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进行了认真的审查,首批拟评定三星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二星16个,一星30个;一级调解员57名,二级114名,三级222名。开展了争创调解能手活动,拟表彰2009年度人民调解调解能手150名。建立了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电子台账,统一制定了电子台账表格8套。二是调解矛盾纠纷与法制宣传相结合。与市法制办密切配合,开展了“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制宣传课”活动。共组织开展观摩活动120场次,参加旁听干部和群众近2万人次,调解了纠纷,宣传了法制,教育了群众,特别是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和协议自主履行率。三是加强重点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建立学校、交通事故、医患纠纷、旅游景区等行业专业调解组织76个,并在东坡区、彭山县开展了个人调解室和法律援助调解组织建设试点。四是推行“三三调解”、“三联两进”、巡回调解、专业调解等新机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了与法院、行政机关相应的协作、对接、委托制度,重点推进派出所、人民法庭、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室工作,开展建立法律援助调委会、个人调解室试点,建立“明星调解室”。年底表彰一批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加强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建设。目前,6个区县全部设立了人民调解指导中心,有5个区县配备了专职副主任,另一个县的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副主任由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明显增强,确保了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受到区县、乡镇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调解员、纠纷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二、强化法律保障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大创新
(一)深入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全市法治化管理水平得到创新提高。一是抓好“法制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3月23日,市法建领导小组、市司法局在青神县西龙镇举行了眉山市2010年“送法下乡”启动仪式。市、县两级30个部门为西龙镇干部群众送去法制宣传经费1.2万元、法律图书1000余册、法制宣传资料10万余份,并授予西龙镇少年军校“眉山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称号。各区县、市级各部门以“法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有力地推进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深入开展“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专项活动。市法建办深入六区县就“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组织全市深入开展专项活动,并在青神县、洪雅县组织现场观摩,培训专兼职调解员50多人次。6月,法建办将“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专项活动创新经验制成专题片,报省法建办并在全省推广。三是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4月,我市召开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电视电话会,安排部署了各阶段的检查验收工作。5月,全市六个区县和66个市级部门、企事业单位完成了自查整改。市法建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了八个检查组,将在7月初进行检查验收。另外,法建办正总结提炼普法成果,准备通过多种形式对“五五”普法成果进行充分展示。四是筹备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提升眉山综合竞争力。在全市启动了法治城市、法治市(县、区)创建工作。法建领导小组提出了我市创建工作思路和举措,成立了我市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起草了《关于开展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意见》、《眉山市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实施办法》、《眉山市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标准》、《眉山市全国法治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配套文件,拟于7月份隆重启动创建活动。为加强阵地建设,市法建办、市司法局筹资10余万元修建了“和谐眉山法制宣传长廊”,共10个法制宣传橱窗,已有25个市级部门载入版面。五是积极参与市综治委、禁毒办等单位举办的各类专项宣传活动。6月12日,开展了校园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校园安全系列知识之交通安全知识》、《校园安全系列知识之交通安全知识之消防安全知识》等资料1300多份,接受咨询200余人次。6月3日、26日,市法建办还参加了市禁毒办组织的“6.3虎门销烟纪念日”和“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
(二)围绕民生工程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眉委办发〔2010〕14号),市、区县两级司法局党委、党组认真贯彻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年初,市局党委专题研究法律援助工作,分解下达省、市法律援助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了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各区县司法局成立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改善了法律援助基础设施,通过调配、招考等方式充实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提高了法律援助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扩大受案范围,加大服务力度,竭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将农民工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以及农民工留守亲属纳入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对工伤认定、劳动仲裁阶段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开展异地法律援助机构工作协作,为农民工提供方面快捷的法律援助,增强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办理了多起在省、市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融入“大调解”格局,积极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调处涉法涉诉问题,依法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其合理诉求。市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彭山县、丹棱县、青神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办理了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援助案件,受到了市、县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四是法律援助社会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市司法局搜集整理近五年来办理的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汇编出版了《眉山法律援助》,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勇为该书题写书名。今年,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启用了全国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同时,通过《眉山日报》、眉山电视台、新华网等媒体宣传法律援助,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打响力进一步提高。上半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0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6600人次,完成全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省定目标任务的62.3%、市定目标任务的55.0%。
(三)做好法制、和司法考试工作。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增补了2名特邀行政调解员,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制度》、《工作首问责任制》,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备案上报工作。二是开展了积案清理和涉法涉诉案件排查工作。三是创新构建“眉山司法考试”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司法考试工作的宣传,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眉山考生提供及时、准确的公共信息服务,为今年司法考试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深化法律服务工作,实现职能作用大凸显
(一)围绕中心,加强律师服务工作。
1.积极探索律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一是在广泛深入调研基础上,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律师队伍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眉司法〔2010〕8号),《意见》将律师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纳入律师职业道德、执业能力综合评价体系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评先评优重要指标。建立了律师调解室和化解矛盾纠纷“一案一评估”制度,实行疑难重大矛盾纠纷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律师化解社会矛盾意识,深化参与党委政府定期约(接)访工作,受到了市委常委、政法委杨勇书记的肯定性批示。二是组建律师专项团队,服务全市“六大建设”。市局出台了《关于组建律师团队服务全市掀起六大高潮的通知》(眉司法〔2010〕7号),成立了由30名优秀律师组成的六支专项服务团队。通过接受政府相关责任单位法律咨询,为政府相关责任单位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参与项目签约谈判,法律文书,仲裁、诉讼类案件上半年,六个专项服务团队为全市17个大型项目提供了服务,为业主单位挽回损失和带来经济收入约8.5亿元。
2.创新形式,提升律师素质与执业水平。一是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律师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学习教育,还聘请专家教授讲课,开展律师出庭辩护评议、辩论比赛,组织业务培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提升了律师实际操作水平。二是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以“李庄案件”为反面教材,通报了2009年四川省违纪违规律师处罚情况,下发了《律师违法违纪案件典型案例》,使广大律师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三是开展年度检查考核工作。贯彻司法部新颁布的《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管理办法》,启用新标准对全市21家律师事务所、167名律师进行了年度检查考核。四是开展新设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活动。严格执行新《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对两年内新设的7家律师事务所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了律师事务所内部制度建设,推进了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3.加强宣传,树立律师队伍良好形象。全市围绕律师团队服务全市“六大建设”和推进全市律师队伍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结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和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律师“送法上门”、带案下访,向基层群众宣传律师工作,扩大影响,树立了全市律师队伍形象。
截止6月底,全市律师事务所达22个,注册律师190人。全市参与值班律师达到160人次,接待来访群众1000余人次。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460家,办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件、行政案件*件、非诉讼案件*件。义务进行法律咨询服务*件,参与义务法律咨询律师*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件,开展法律讲座*场次,捐资助学和扶助贫困金额达到15万元。
(二)紧扣“三项制度”,推动公证工作稳步发展。加强了公证员队伍建设,完成了2010-2012年眉山市公证员配额申请和报批程序,全市争取公证员配额25个。承办了省司法厅考核任职公证员调研会议。年度考核公证机构7个、公证员23名。3月,选送2人参加了公证员任前培训,4至6月选派13名公证员和公证管理干部分别赴深圳、三亚和上海进行了学习考察。5月,组织全市23名公证人员参加了与乐山、甘孜和雅安三市联合举办的公证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了公证案件质量评查,全市首批35件案件进入评查程序。上半年,以继承公证为重点,采用交叉抽样检查的方式对75份卷宗开展公证质量评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上半年,全市共办理公证*件,较去年同期增加了6%。
(三)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机构资质认证认可工作稳步推进。成立了机构资质认证认可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专项资金20余万元,租赁装修了200多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购置了鉴定设备,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了资质认证认可材料。上半年,完成对眉山公信司法鉴定中心及该中心*名司法鉴定人年度检验注册初审并报省司,其中副高以上职称*名,占执业人数的67%。进一步完善了公信司法鉴定中心内部管理制度。1-6月,眉山公信鉴定中心办理鉴定案件630件,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均无处罚和无投诉。
四、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基层建设大夯实
(一)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认真做好第一批选派干警工作总结和第二批干警选派工作。推荐第一批3名干警上报省厅表彰,从眉州监狱和沙坪劳教所挑选了8名监狱劳教干警,作为第二批选派矫正工作干警分派到6个区县,参与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各区县司法局尽心尽力为干警工作生活创造良好条件。二是在全市推行社区矫正判前调查评估工作。今年1月,我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印发了《眉山市社区矫正判前调查评估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各区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相继召开了评估联席工作会,成立了联合调查评估工作组,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判前评估工作单位的工作职责,开展了判前调查评估工作,实现了“矫判”的良好对接。
(二)加强安置帮教工作。5月份,挂牌成立了眉山市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指导中心,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业服务。组织了“刑释解教人员用户管理系统”使用培训,全市131个乡镇已通过系统建立服刑在教人员信息库,促进了安置帮教工作的规范化。安帮领导小组为加强与监所衔接,认真开展寄送《服刑人员年度改造情况告知书》活动。认真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巩固转化成果。
(三)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市规范司法所的标准,参照东坡区尚义镇司法所、洪雅县洪川司法所的模式,深入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活动,结合当地实际细化规范建设标准,制定考核办法,进行动态管理、等级划分和分类管理。6月,对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抽查,针对部分司法所存在的标识不规范、制度公开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四)基层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3月,按照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的意见》和年检注册条件,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年度检查,抽查基层法律服务所32个,向1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提出整改意见36条,全部得到有效整改。完成47个所和184名法律工作者年检注册工作。积极引导基层法律工作者面向基层,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开展法律援助。上半年,基层法律工作者解答法律咨询*余件,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家,办理诉讼法律服务*件,办理非诉讼法律服务*件。严肃查处法律工作者群众投诉案2件,办结2件。对1名异地案件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作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重点对东坡区法院周边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了整顿规范。
(五)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按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对二级政法专网设备进行了安装调试,市局在党政网、互联网分别制作开通了部门网站,并及时更新网站内容,推动和促进了机关信息化建设。
五、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实现队伍素质大提升
(一)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领导班子建设。重点抓好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决策能力。健全党委中心组学习制,不断充实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式,建立务虚会制度,努力推进领导班子工作理念创新,激发队伍活力,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成员的“内功”。
(二)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轨道。今年,省、市政法委和省厅关于“三项制度”建设的工作部署下发后,市、县(区)两级司法局迅速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领会,统一思想,明确活动目标。市、县(区)两级司法局均及时成立了以“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工,落实了任务,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中层干部具体抓,政工部门牵头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及时研究制定了全市司法行政干部和律师、公证员、基层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教育培训方案、技能大练兵活动和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市、区县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确立了联系点,加强工作指导,做到了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市、县(区)两级司法局均建立了每周一次的机关集中培训学习制度,采取领导带头讲、中层干部轮流讲的方式,进行专题辅导和经验交流,努力把学习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转化为促进工作的措施、指导基层工作的本领,努力建设“站起来能讲话,坐下来能写作,下基层能指导,出门能办事”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三)选派干部参加培训,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提升干部创新能力。组织机关干部、律师、公证员参加省厅和市委、市委政法委、市委党校组织的专题培训,听取专家报告,参加“眉山政法大讲坛”和外出学习考察。领导干部还参加了市委党校“东坡讲坛—干部自主选学培训”,不断提高领导驾驭复杂问题的能力。
(四)大力开展技能练兵活动。市、区县两级司法局机关均以科(股)室为单位,认真学习本职岗位业务,组织开展计算机操作练兵,提高干部现代办公技能。市律师协会认真组织律师开展模拟法庭辩论对抗比武,提升律师实战能力。召开了全市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动员大会,不断增强律师队伍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
(五)大力倡导清简风气,着力加强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年初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着力查找问题,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纪委下发的专题教育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服务对象中新聘7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进行评议,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切实规范“六项作风”。结合学习《廉政准则》,开展警示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前往烈士陵园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活动。坚持真情为民,领导带头,深系村,认真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帮助制订联系村三年脱贫方案和年度帮扶计划,协调各方支持,落实脱贫项目,着力帮助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困难群众实际困难,今年共建立结对贫困户档案15户,着力帮助落实增收致富门路,为9户创业群众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六、进一步加强了公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加强辖区监狱、劳教单位党建工作的协管,主动搞好服务
撰写人: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
xx年司法局两纲工作半年总结
一、法律援助中心
紧贴民心,用心服务,严格落实法治惠民责任今年半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妇女、儿童来电、来访咨询共计52人次,受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3件(民事案件3件),涉及妇女代书20件,受援人数总数为78人次。
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xx月xx日市司法局在市第三小学开展了“送法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进行了“宪法宣讲”,全校师生受教育人次达700余人次。
三、维护妇女儿童维权
案例秦某某xx年xx月xx日与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某公司口头承诺建立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劳务关系至秦某某达到法定年龄退休年限。xx年xx月xx日合同期满,公司没有告知秦某某合同期满是否续签,合同期满后某公司口头承诺将继续聘用秦某,让秦某安心工作。由于冬季来临公司其他工种人员陆续都回家,但是秦某xx月xx日后继续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从事材料会计及磅员工作,和平时一样在公司出库员处收集单据,将单据带回家中做账。直到xx年xx月xx日某公司才通知秦某某移交工作,在移交工作时公司承诺将全额发放秦某某xx月的工资。到xx年春节前公司只给次某某发放了790元的工资,为此,秦某某到公司多次讨要自己的工钱,双方多次协商某公司都拒绝补发拖欠的2710元劳动报酬。公司负责人甚至扬言:“随便你告到哪里,我的工钱已经支付了,我们不欠你的工钱。”之后xx年xx月开始秦某某多次到劳动部门、法院请求某公司支付工钱,都因证据不足无果。
xx年xx月秦某某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想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听取了秦某某对案情的详细介绍后,了解到秦某某现年50岁,夫妻双双两年前下岗,家中有79岁的老父亲因风湿瘫痪在家,长期吃药,家中不能离人,还有一个女儿在大学读书,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同时,秦某某还提交了社区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经审核秦某某符合法律援助范围,当天法律援助中心决定给予秦某某法律援助决定,指派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为秦某某提供民事代理。
律师接到指派后,与受援人签订了《授权委托书》,认真审查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受援人提供的证据材料:1、《劳动合同》1份;2、出货单1份,单据上只有秦某某自己的签字,没有公司及公司负责人的签字盖章。3、移交工作的清单便签1份,便签上没有公司鲜章。本案的焦点是双方合同到期后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律师先后多次向受援人详细了解其工作性质、工作环境、工作方式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情况。受援人提供了xx年xx月xx日与公司负责人就发矿量数的短信记录。了解到某公司只有受援人一人专职从事过磅工作,工作时间不固定,没有节假日之分,只要有矿出厂就必须到场随时过磅。受援人在担任过磅员工作的同时还要利用休息时间担任材料会计工作。
了解情况后律师给受援人提出了申请仲裁请求的的方案,由于公司出尔反尔的行为,秦某某不愿再在该公司继续工作,希望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为此,律师告诉当事人有权请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6条、47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1个半月的经济补偿费5250元(3500﹢1700元)。(依据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律师和受援人达成共识后于xx年xx月向市劳动仲裁机构递交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请求事项: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x年xx月的不足工资2710.00元;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1个半月的经济补偿共计5250.00元;3、被申请人支付给申请人xx年的应由被告支付部分社会保险费10514.09元。
xx年xx月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了秦某某诉某公司的劳动争议仲裁一案。在此期间,律师先后两次到劳动仲裁委与仲裁员对案件中受援人秦某某xx月是否继续在岗的情况进行沟通。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xx]3xx号)》14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订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责任”。案件受理期间劳动仲裁向某公司送达的应诉文书,某公司对此置之不理。
xx年xx月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秦某某诉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受援人秦某某和代理律师到庭,被申请人某公司未出庭参与仲裁。庭审中律师阐明请求事项理由及法律依据,市劳动仲裁委员会除第3条请求有关社会保险缴纳方面诉求,不属仲裁受理范围外,未予以采纳,其他请求全部采纳。xx年xx月xx日马劳人仲字[12]号,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试用于终局拆裁决案件),认定:1、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申请人xx年xx月不足工资2710元。3、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申请人1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5250元。xx年xx月xx日因某公司拒不执行劳动仲裁委终局判决,秦某某向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xx年xx月受援人拿到了2710元不足工资和5250元经济补偿金。
案件点评:本案涉及违反《劳动合同法》双方合同到期后是否形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解除后是否符合经济补偿范围。
此案是一件典型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案件,公司以受援人不能提供当事人在岗信息和证据材料,强制克扣劳动者报酬,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发放经济补偿的案例。
当事人从xx年xx月开始维权,到xx月法律援助律师介入,通过律师收集证据材料、论证材料和诉前与仲裁机构沟通,使案件取得较好效果。同时,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实现了受援人诉讼请求最大限度,维护了受援人秦某某的合法权益,受援人表示对裁决结果非常满意。也是对某公司随意克扣员工劳动报酬、不履行法定职责、对抗执法等违法行为的最有效的法治教育和最强法律的威慑,让人民群众在个案中真真切切感受到法律公平公正。
一、领导重视。
2014年3月《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出台后,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阳显平为组长,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梁兴远,党组成员、副局长苟建强为副组长,各股、室、处、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司法局推进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落实了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和专门的工作经费。
局推进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县司法局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根据《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县依法治县2014年工作要点》以及《省司法厅贯彻落实〈省依法治县纲要〉实施方案》,结合县司法行政实际情况,于3月31日制定出了《县司法局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方案》和《县司法局2014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
二、工作扎实。
(一)创新普法抓载体。
面对普法的新形势,针对不同的人群,今年我局创新多种形式的普法载体。一是,在县司法行政网站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二是,开通了“司法”微博,通过微博普及法律知识。三是,与移动公司合作开办了“6-12348”手机短信普法平台,定期向移动手机用户发普法短信,截止6月20日,已群发短信30条,受教育人数达9万余人。四是,成立了县司法局法制宣传队以及10个乡镇法制宣传服务小分队。先后深入同州街道办事处、江口镇、坦溪、双鹿、板庙等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截止6月20日,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00余场。五是,与县委政法委等部门在县电视台开办“法治”专题节目,目前已录制完成2期,播放1期《司法所长的一天》。
(二)努力推进“法律七进”进程。
1、坚持“领导带头”,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在全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荐优秀律师为各机关担任法律顾问。
2、坚持“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今年1月,调整充实了全县86所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并制定了《法制副校长管理考核办法》,真正使中小学校做到了计划、师资、教材、课时、考试“五落实”。上半年全县共累计上法制课120余场次。
3、坚持“普治并举”,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一是已在全县各乡镇设立法制辅导站,由司法助理员担任普法员。二是全县各行政村至少建立了一处法制宣传专栏,一块专用法制展板;三是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万村”活动,为每个村(居)免费配备法律顾问,并在村(居)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目前全县各乡镇、各村居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四是针对农民我局编印了《农民法律知识读本》5000册,已分发到各乡镇农民手中。
4、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在社区,推进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建设,即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制定一套居民学法用法制度,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或电子屏、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居民法律咨询服务站点、一套社区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活动,推进社区法制教育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化。针对特殊人群我们编写了《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法规读本》2000册。
5、坚持“逐步推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在企业,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到各个企业巡回宣讲,各企业还聘请专家授课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培训,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劳动竞赛活动不断深入。市总工会牵头,全市召开了20*年度“四个一”自主创新劳动竞赛活动总结暨表彰大会。会议总结了“四个一”劳动竞赛活动的经验,对64个单位和56名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奖励总额达8万元,其中市总工会安排资金5万元、市政府支持3万元。为推动劳动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市总工会印发了《20*年在全市职工中开展“争当先锋号、建功新*”活动实施方案》,106家企业积极开展以“争当先锋号、建功新*”为主题的“工人先锋号”创建、“四个一”劳动竞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三大活动。目前“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初见成效。*东阳光实业有限公司生化制药质量QC微生物组荣获湖北省工人先锋号称号、松宜煤业公司陈家河煤矿采掘一区八班荣获*市工人先锋号称号、湖北楚星化工公司磷复肥事业部复合肥工段等10个单位荣获*市首届工人先锋号称号;“四个一”劳动竞赛稳步推进。供电公司电工技能竞赛完成了预赛,茶叶、旅游服务、发艺比赛等3个全市集中竞赛项目完成了工作方案制定,其他单位按照计划实施,“安康杯”竞赛和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正在紧张进行,活动中*市供水公司荣获*市20*年度*市“安康杯”优胜企业、*市建设局荣获*市20*年度*市“安康杯”优秀组织单位、*市供电总公司徐星渺同志荣获*市20*年度*市“安康杯”优秀组织者称号。市总工会积极参与了7起安全生产事故的协调处理;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丰富活动载体,组织40名农民工参加了*市总工会开展的首届农民工趣味运动会,协助指导松木坪镇举行了农民运动会。抓好劳模管理工作,组织4名劳模代表参加了*市总工会百名劳模疗休养活动,与市政协联合启动了《劳动者之歌》劳模事迹汇编工作,将以3名*市全国劳动模范和建国以后至1978年以前的20名省、部级劳动模范为典型进行宣传,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
2、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20*年我市工会组织建设任务是新建基层工会组织160家,净增会员8500人,净增农民工会员7800人。截止6月底,全市已经新组建工会89家,发展会员2182人,其中农民工1979人,分别占*下达任务的55.6%、25.6%、25.3%。加强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下达了12家开展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点企业全部达标任务,其中达到一级标准的3家、二级标准的4家、达到三级标准的5家。会员优惠基地已经在红花套镇落实1家。强化对模范职工之家建设的指导,*斯帕尔化工有限公司获得20*年全国“优秀职工之家”称号,石油公司东风1号加油船获得20*年省“模范职工小家”称号,市总工会还为华新公司矿山部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无偿解决职工价值2.5万余元的活动器材6套。此外,在全市广大工会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胜利召开了*市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工会领导班子,并推荐5名代表光荣出席了省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组织12名基层工会主席参加了*市总工会的业务培训。
3、工会维权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坚持源头参与机制。4月12日上午,市政府与市总工会召开了第六次联席会议,解决了市总工会提出的二代会、劳动竞赛奖励、更新交通车辆等3个问题。加强企事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以实施《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和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为契机,与劳动部门、市人大联合开展《劳动合同法》培训2场160人次,新增39家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新增30家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进一步规范职代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建设,目前各级工会已经培训职工代表1255人、新增5家ISO9000民主管理厂务公开控制程序实施单位。探索完善困难职工法律援助体系建设,联合市政协、司法、民政、妇联、残联等单位召开了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座谈会,为进一步发挥我市现有司法援助网络的功能,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切实为广大农民工和困难职工群体提供司法服务奠定了基础。各乡镇职工维权站积极开展维权工作,五眼泉乡工会远赴武汉异地维权,为弥水桥村两名在武汉天兴洲桥梁建设工地务工的农民工争取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60万元。
4、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成效明显。积极组织了春节送温暖、劳动模范慰问等帮扶活动。20*年春节市总本级筹集送温暖资金13.59万元、大米1750斤、食用油350斤,慰问困难职工622人,慰问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27名。全市各基层工会筹集送温暖资金148.8万元,慰问困难职工12495人。开展外出农民工维权知识培训工作,在123个村张贴了《致外出农民工的一封信》,并继续以乡镇为单位组织2300余名外出农民工进行维权知识培训21场。在汶川大地震后,我会积极组织开展“重建家园、献爱心”活动,99个基层工会34179名会员捐赠资金51万余元。
5、工会其他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加强调研工作,市总机关组织干部围绕提高职工素质、稳定职工队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课题深入华丰纺织、蓝本包装、新京都电子等15家企业开展调研活动,总结出新京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职工一对一沟通思想、三新农电公司成立员工重大疾病互助基金会等一批典型经验;抓好工会宣传工作,潘家湾乡、公安局、交通运管所、一医院、实验小学等工会积极上报信息,信息量明显上升。1—6月,*工会网共编发工会信息126条,其中上报*市总17条,采用17条,上报省总工会20条,采用6条。加强工会女职工工作。在全市女职工中开展了三八健美操比赛和历时一个月的女职工工作现状调研活动,办理女职工安康保险2448人,及时为4名女职工赔付了安康保险金,新签定女职工权益专项协议44家,华运公司被*市总表彰为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切实做好全市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统一委托国税部门代收和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财政划拨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工会经费国税代收175.3万元,财政划拨30万元。抓好工会资产管理工作,理顺了工会资产的隶属关系,加强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下达了30家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审计任务,目前正在筹备经审工作规范化标准试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在上级工会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上半年,我们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上下一心、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结回顾半年的工作,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容忽视,主要表现为工作不平衡:在“争当先锋号、建功新*”主题活动中,部分单位工会至今无工作方案、无工作措施;在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上,部分单位工会强调困难、工作被动;在会员发展工作上,全市只完成了*下达任务的25.6%;在安全生产上,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不断发生,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急待提高;在工会信息工作上,按时上报信息还没有引起各单位的高度重视等,上述问题在下半年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和主要措施
1、突出劳动竞赛活动。“争当先锋号,建功新*”主题活动的竞赛部分在下半年将陆续启动,各地各单位工会要进一步细化方案、完善工作保障和激励措施,力求建立竞赛活动的长效机制;市总工会拟定开展“四个一”劳动竞赛成果系列宣传活动,到明年五一前夕,宣传一批优秀的创新成果、典型企业、模范人物,扩大劳动竞赛活动的影响,真正把“争当先锋号,建功新*”活动打造成*工会工作的品牌。
2、突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一是按照*市总要求,认真做好国家审计署对困难职工中央帮扶资金的迎检工作,并对2009年春节慰问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确保迎检工作万无一失;二是按照*市下达的标准,我会将按照帮扶中心A级建设标准进一步增添硬件设施,改善工作条件,完善帮扶办法,健全协调机制,同时将与市司法局、劳动局等部门联合,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迅速启动“金秋助学”和“送清凉、送健康、保安全”活动,积极争取行政支持,落实经费和人员,把各级党政和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职工手中。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有力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班子和队伍建设为突破口,扎实开展法律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为构建和谐承德县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二、以信访稳定为主线,下大力量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一是健全完善了县、乡(镇)、村、组四级调解网络。目前全县乡镇调委会成员313人,村级人民调解员1757人,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同时,下发培训计划,强化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实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二是是做好“春节”、“春耕”、“两会”“奥运安保”等特殊时期的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会战”方案,组织各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活动”,实行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周上报、月汇报制度,突出信息反馈,加强与乡镇司法所联系,及时掌握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上半年共排查各类纠纷1557件,成功1476件,成功率达94.7%,劝阻群众上访9起。三是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八进工程,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实现“五加强”、“六强化”和“三个零”工作目标。 四、以拓宽援助渠道为途径,扩**律援助覆盖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联系点,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半年共办理援助案件158件,解答法律咨询800多人次,代书100余份,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成立了承德县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由四名专职律师负责承办全县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普法宣传及其他与农民工相关的法律事务。简化办案流程,以诉讼和非诉讼方式,为农民工追讨欠款,同时,通过与外县法律援助专门机构实行协作,开展为在外打工农民工追讨工钱等法律援助活动,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六、以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为契机,努力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迎奥运、创和谐、抓落实、促发展”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加强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认真学习省、市各级各禁令及省政法委关于在奥运安保中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其他纪律规定,大力推广文明用语,规范服务行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扎扎实实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同时,分别召开专题党组会和专题**生活会,通过找个别干警谈心以及全体干警在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分级签订责任状,写出保证书,提高全局工作效能。
七、以构建防腐体系为抓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及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学习先进典型等各种形式的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和接受监督的意识。
上半年,法制监督股在局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较好地完成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确保了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连续性。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代区政府起草了《市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报送市政府、区委和区人大,并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以考核为抓手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对全区各部门、乡镇街进行2020年度考核,评选出先进乡镇街3个,先进区直单位5个,先进个人10名。
二、坚持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切实推进行政裁决工作。部署开展全区裁决事项梳理,严格对照省政府、市政府文件精神,梳理了我区2个部门2项行政裁决事项,印发《区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二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严格行政执法报告制度。根据《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按时向区政府和市司法局报送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同时,认真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体制改革等方面的调研。三是积极开展案卷评查。采取部门自查和集中评查方式,对全区执法机构2020年度办结的189份行政处罚案卷、225份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评查,重点检查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领域的执法案卷。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加强法制监督平台运用和管理,做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的启用工作。上半年,年审执法证件975本,办理行政执法证件27本,完成了2021年全区通用法律考试的报考工作。五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结合去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广成效,制定《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联合区数管局转发关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相关要求,对细化方案、动态调整清单、制定格式文本和工作流程、制度建设、督查考核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
下半年工作计划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着力推进“三项制度”的落实,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组织实施好对乡镇政府和区直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评议考核。加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推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的运用,做好下半年全区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报名和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等工作。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
为全面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任务,切实发挥我局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调整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并把综合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召开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传达区综治委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全区维稳工作部署。同时为使工作落到实处,年初制定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结合各科、室、处、所、中心职能逐一签订了《××司法局内部治安防范,文明创建责任承包书》,真正做到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集中对本辖区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及时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节假日期间的稳定。
二、强化维稳预防工作力度,维护中心城区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基层动态信息上报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情况;二是建立快速出警机制,全局干警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一旦发生突发性、,确保及时赶赴现场;三是加大经费投入,保证摄像机、照相机、车辆及相关宣传设备的正常使用,为基层维稳工作做好预防工作。
三、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各项维稳措施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20*年是“*”第三年,也是“五五”普法启动年。年初明确宣传科为规划编制科室,多次召开会议,组织调研,征求意见和建议,问计于民,集思广益。6月份,印发了《××区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在认真总结和推广“四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机制,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抓好重点普法对象及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其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新农村建设,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通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宣传咨询等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强化其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制意识。
(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切实维护基层稳定
一是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努力打造维护基层稳定的中坚力量。在建设“和谐××”的工作中,我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继续面向基层,加大司法所建设力度,工作下移、重心下移。通过强化司法所设施配置和规范化管理,做精做强司法所,并以“岗位大练兵”活动为契机,强化司法所业务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把基层司法所努力打造成为维护基层稳定的中坚力量。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目前,各镇(街道)均建立了三级调解网络,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制度。大力加强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零报告”、“月排查”等制度,与此同时,积极开展“防激化”、“创四无”活动,及时认真处理基层矛盾和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上半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8次,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31起,调处成功226起,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20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2件10人次。
三是扎实开展刑释解教工作。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工作,认真做好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上半年,全区共摸排刑释解教人员2人,解除帮教人数3人,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三)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强化社区矫正工作
上半年,我局始终以“**法治示范村”、“**法治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水平,并通过在部门和行业中开展以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为主要内容的“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目前,我区有18个村达到了区级“**法治示范村”标准,其中市级4个,国家级1个。在开展各项创建活动的同时,我局正积极谋划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机制,通过广泛宣传,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四)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化解不稳定因素
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及法律咨询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帮困、法律扶贫、法律维权等特色工作,切实依法维护经济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6-11月份,法援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接听和解答法律咨询230余次,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和基层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司法干警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公正执法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认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训工作,着重提高司法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协管干部工作,加强中层干部的交流、轮岗和挂职锻炼工作,支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执行干部日常考核和管理制度。坚持区政法部门联合接待日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促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加大司法保障力度,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从政治上关心,经济上增加投入,不断提高本部门的装备和信息化水平,全面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措施,改善基层一线司法干警的待遇和条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打牢做实基层基础工作。
一、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精心准备,迎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年,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于3月12日召开了武夷山市“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动员大会,动员各乡镇、部门积极参与,扎实准备,迎接检查。同时,我们指定专人根据全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要求,对验收内容进行细化分解,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工作。我们对“五五”普法开展以来的各项资料,进行了仔细梳理,做好查漏补缺,对相关工作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学习考试资料、简报、信息等进行了全面的收集、整理并装订成册。6月9日,我们顺利通过了南平市对我市“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
(二)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们会同全市各部门共同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如与武夷山市妇联共同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与市工商局、消保委开展“3&8226;15”宣传咨询活动,与人防办开展《人民防空法》法制宣传活动。为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我局钟德玉局长先后于5月10日和6月11日到市委党校为中青年干部和科(局)干部培训班上《行政诉讼法》课程。为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局领导于6月8日下午深入武夷中学为500余名学生举办了一场题为《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校园》的法律知识讲座。通过以案释法,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师生受益匪浅。为优化我市的旅游环境,我局于3月份指派宣教股股长胡文龙同志为全市的旅游讲解员举办了3场法制讲座,共培训旅游讲解员700余人次。胡文龙同志以“诚信是金”为题,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服务质量标准》等旅游政策法律法规,同时针对旅行社行业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如事故责任、住宿纠纷、小费问题等,结合案例进行了生动讲解。通过这次培训,让全市旅游讲解员更加熟练掌握有关旅游政策的法律法规,提高了讲解员的综合素质,从而为提升我市的旅游形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半年来,全市共发放各种宣传材料75000余份,受教育面达68000余人次,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一)加强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我局以规范化调委会建设为切入点,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加强我市调委会组织建设。目前,我们已经建立起部门(行业)、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个层次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53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0个、村级调委会115个、居委会(社区)13个、部门行业调委会16个,为我市人民调解工作迈上新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对“两节”和全国、全省“两会”以及上海“世博会”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力度,制定了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定期的排查调处方案。通过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查隐患,查盲区,要部位。截止至5月底,我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54件,调处成功537件,为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安置帮教
工作的管理,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排查一是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刑释解教后的衔接工作。我们始终保持与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监所、公检法的密切联系,及时接收、查找刑释解教人员,始终保持与基层司法所的沟通,及时下发接收的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认真指导司法所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信息,为监所与基层之间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好衔接。目前我们正在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全面网络衔接的工作,已经完成了基层负责安置帮教工作的人员信息网络应用的培训,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7月1日起将全部进入网络衔接的运行;二是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活动。在“两节”、“两会”和“世博会”期间,我们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活动。将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工作全面纳入“两节”、“两会”和“世博会”期间稳控工作范围,把最大限度地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认真部署,狠抓落实。通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摸底活动,更加全面详细地了解了我市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通过考察回访发现苗头,及时化解,有效减少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敏感时期我市社会治安的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10月,上级部门给我局增加了4名基层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年初,我局通过春季公务员录用考试招考4名司法助理员充实队伍。目前,这4名人员已通过笔试、面试和体检,正处在政审阶段;二是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今年是我局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的关键年,年初我局与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签订了责任状,要在今年完成4个司法所业务用房的建设任务。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积极与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协商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的用地等各项问题。通过努力,我局的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如:于今年4月开工建设的五夫司法所示范用房,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的二分之一;占地面积约180平方米的星村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已完成项目立项,目前正在进行图纸设计工作;岚谷司法所用地手续和图纸设计正在进行。
三、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
(一)加强对律师的监管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使我市律师认真汲取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原律师李庄案件的深刻教训,引导全市律师正确履行职责。二是每周二安排律师到局参与接待,为市领导接访提供法律保障。
(二)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近年来,我市法律援助案件逐年增加,而新招收的公务员又无法取得基层法律工作者资格,所以承办法律援助的人员没有增加而案件数逐年增加。为了缓解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压力,更好、更快地为受援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按照自愿、主动报名的方式,我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诉讼、法律培训等方面的志愿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今年上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并批准各类援助案件113件,其中:民事案件109件,占全部法援案件的96%;接待咨询人数为203人次,受援人总数为117人。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9.94万元,其中为农民工免收法律服务费用2.26万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和取得利益205.04万元,其中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和取得利益49.13万元。
(三)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我们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维护市场经济法律秩序中的作用,创新工作机制,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上半年,我市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7家、诉讼38件,非诉讼6件,法律文书110份,办理法律援助事务16件,解答法律咨询461人次。
(四)认真做好医患纠纷调处工作
今年来,我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南平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和医患纠纷调处的有关规定,两次指派人员参加南平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组织的培训,积极组织公安、卫生、医疗机构、保险等部门对如何健全完善我市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进行了专项研讨。同时我们还结合我市的实际,起草了《武夷山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方案》,这为我市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的的发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上半年,我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共受理医患纠纷3件。经过调处,纠纷双方相继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了纠纷,没有出现。
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我局认真落实向社会公布的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承诺,进一步完善、规范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及政风行风等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机关办事效率;认真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加强党建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党建三级联动五项制度,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推进党建创建工作的落实。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开展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切实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存在资金紧,无建设用地等问题;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不平衡,对外来流动人口、进城务工人员、私营企业和边远农村的普法工作比较薄弱,普法力度亟待加强;三是法律服务还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
六、下
半年工作安排(一)全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迎接省里及国家的“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二)加大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努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三)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的建设步伐,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
县司法局基层工作半年来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年初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已任,狠抓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建设;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充实、加强、调整、完善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今年基层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实完善各级人民调整组织,积极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
年初,我们首先对全县九个乡镇、一个街道办事处的十余个人民调委会进行了调查摸底,调查后与所辖地方党委、政府协调,并通过选举方式对一些较薄弱的人民调委会选派了16名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民调经验丰富,热爱民调这项工作的人员充实到调委会中来。特别是干岔子乡干岔子村、新丰村、边疆镇办事处共建社区等调委会,他们基本把矛盾纠纷不上缴,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基本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对久调不决或达不成协议的疑难等纠纷,难过法律服务所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防止久拖不决,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访,在全县调委会中起到了示范作用,年初,为弘扬人民调解工作的典型和规范化建设示范工作,我们在东南部和沿江乡镇建立两级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样板,做为全县推广的典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涌现出一批向东升村、新丰村、卫东村等规范化的调委会。不同程度改善了我县基层人民调委会的状况,90%以上调委会有效地发挥了其职能作用,此外,我们还下大力气抓各调委会的规章制度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一系列相配套的规章制度。
二、积极做好民间纠纷排查,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我们根据文件精神,坚持不懈地抓实抓好纠纷排查工作,首先,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研究下发了《关于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通知》成立了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分级制定了工作制度和责任制,为全年的排查调处活动取得实效,打下了坚实基础,在排查中,乡镇、办事处司法所与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配合协调进行排查,基本做到了不漏组,不漏户、不漏人,做到了分类梳理,逐个登记,信息准、情况明,底数清,真正将矛盾有效排查在事发地,控制在萌芽状态。半年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6件,调处85件,对11件调解达不成协议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此外,全县各级人民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6件,成功117件,无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充分发挥了乡村屯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作用。
三、基层司法所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1、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要求,由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克服重重困难,在3个乡镇购买了100平方米司法所办公用房,在去年购房的基础上,今年又对各司法所室内购买了档案柜、微机桌椅,统一制作了“调访一体化”运行图板,各项规章制度、登记册齐全,三个司法所基本达到了省级标准化要求。今后,我们还要在司法所人员素质上,内部管理上,业务规范上,信访工作上下力气抓,努力探索建立基层司法行政综合平台,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2、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以市场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为各级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主动参与各级党政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工作,发挥好法律参谋助手作用,各项法律服务业务稳定发展。半年来,各级法律服务机构参与调解各类纠纷108件,协办各类公证36件,法律文书21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78人次,宣讲法律场次11场,受教育人数9700余人,为9个行政村担当法律顾问,为集体和村民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2.7万元,参加执法检查19人次,为基层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18条,采纳16条,充分发挥了各级法律服务所的职能作用。特别是新兴、松树沟乡法律服务所,各项法律服务业务开展平衡,获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今后我们还要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逐步改变法律服务工作在全县开展不平衡的局面,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切实加强“调访一体化”建设
长期以来,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和信访工作交织在一起,传统的工作机制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显现出职责不清,互相推诿,久拖不决、矛盾上交等弊端,导致集体访、个人访,越级访的数量逐年攀升,为此,我局自2004年接到市委、市政府转发的《黑河市“调访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后,就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起草并转发了适应我县的《调访一体化》实施意见,成立了县级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统一了调防工作的机制,就是将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由以往的分别受理实施、整合为统一领导,统一工作的机制,各乡镇、办事处让出了平方不等的办公室做为信访接待室,悬挂了调访一体化标志牌,成立了各乡镇、办事处《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访办公室,由乡镇抽调一至二名国家公务员人民做为专职或兼职调访员,年龄均在32--46岁之间,其中大专本科2人,调访办成员全部享受信访工作人员补贴。半年来,共接待上访案件38件,通过民调解决13件,行政处理24件,1件通过法律诉讼程序移交人民法院申请。
总之,半年来,我县的基层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一是基层司法所、调委会基础薄弱,二是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业务开展不平衡。三是基层所人员编制不足。四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等。因此我们要在下半年里,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四五”普法工作不断深入,“大调解”体系建设得到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法律服务事业有了进一步发展。安置帮教工作措施落实,避免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问题,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一、强力推进“依法治区”,努力使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台阶
(一)、认真制订2005年法制宣传工作意见。根据市《2005年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与区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2005年全区法制宣传工作要点》,对全区全年的法制宣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认真做好全区公务员“四五”普法考试考核工作。1月14日,区委宣传部、区人事局、区司法局联合组织了全区公务员“四五”普法考试工作,全区共设32个考场,闭卷考试。全区1100余人参加了考试,司法局承担了阅卷工作。
(三)、创新宣传形式,开通××区司法局普法网站。2005年4月28日,区局普法网站正式开通,该网站设有司法动态、原创: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局长信箱等栏目,进一步拓展了我区普法宣传的渠道。
(四)、编印基层普法读本《村(居)民法律知识100问》。针对农村普法书籍较少的现实,区局组织力量,编印了《村(居)民法律知识100问》普法小册子,该书收集了一些与村(居)民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并附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标准,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该书由区委书记夏文达同志亲自作序。
(五)、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村村行”活动。2月5日,组织佩剑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在广场社区设立了法律咨询处,义务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拉开了法律进社区的序幕。同时,出动宣传广播车巡回广播宣传,为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及50多个村送去了法律书籍2000余册,宣传挂图500套,起到了很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六)、精心组织,参加全市大普成果展,并以此为契机,在全区开展大普法宣传活动和“一日一法”宣传活动。据统计,在“大普法”期间,共展出展板200余块,悬挂20余幅过街横幅,发放10000余份宣传材料;市司法局还带了20多块展板参加我区的大普法宣传活动,区委副书记刘厚远、区人大、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到现场参加活动。此后,从5月26日至6月10日,又组织了20家执法单位在我区惠客隆门前开展了“一日一法”宣传活动,使大普法宣传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七)、对四五普法考核工作进行了调度布置。5月26日,我局召开了由区有关单位宣传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议对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进行了布置,对有关部门承担的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了考核工作要求,这次会议对迎接四五普法检查验收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2005年上半年,全区共发生纠纷527起,调解527起,调解成功510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起14人,人民调解协议被法院采用7件;全区法律工作者共诉讼、非诉讼案件294件,办理法律援助27件。至5月30日止,全区共刑释解教人员44人,解除劳教16人,均落实了帮教措施,避免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问题,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一)、进一步加强“大调解”建设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一是充实司法所工作人员,落实司法所人员工资待遇,为大调解工作的开展夯实基础。二是通过优化调解队伍结构,严格规范任职条件,并对全区200多名骨干调解员和司法所长进行集中培训,使调解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提高调解中心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四是围绕中心,搞好服务,重点围绕城乡热点、难点和群体性集访案件,有力保障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预警信息员制度。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网络,推行“中心户长信息员”预警机制。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从制度入手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同时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消灭在激化前,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三)、认真开展压降民转刑专项活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4月份为“压降民转刑案件专项活动月”。为此,区局成立了压降民转刑案件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关于开展压降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区司法干警、人民调解员、信息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拉网式的排查,深挖纠纷苗头,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纠纷隐患进行疏导、调处,分类汇总,设立专门台帐,制订调处预案。经统计,我区在此次专项活动中共排查出各种纠纷隐患221起,对此,区局已指派专人负责,确保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四)、加强基层司法所、村级调解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对司法所全年工作进行量化管理,百分考核。并强化镇、村两级基础工作台帐规范化建设,统一要求,统一印发,使镇村两级基础台帐又上台阶。
(五)、做好社区矫正试点推广的准备工作。原创:一是落实对象,摸清现状。通过排查摸底,我区有社区矫正对象145人,区局已分类统计,打印成册。二是组织全区10名司法所长参加市局举办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努力锻造高效精干的社区矫正队伍。三是落实社区矫正试点镇。经过调研,区局确定在××镇、塔山镇进行试点工作,现办公设施等已落实到位,即将接受社区矫正对象的移交工作。
(六)、落实帮教措施,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一是指定专人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强化档案管理。二是狠抓两劳人员的来信、来访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三是继续做好“六清”工作,注意宣传发动群众,在各村成立帮教小组,志愿者队伍,确保每名回归人员进村后都能得到很好地帮教。
(七)、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今年1月份,我局在全区开展了法律工作者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重点是针对法律服务所存在的法违纪及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进行整改;并对违反规定,私自转所的3名法律工作者进行处罚。同时,在3月份,对全区9家法律服务所、33名法律工作者进行年检、注册,做好申报工作。
三、加大对律师、公证的管理力度,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
(一)、认真执行上级关于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区律师队伍中认真开展律师教育整顿活动。上半年全区律师办案150余件,无一例投诉案件发生。
(二)、积极配合区局进行律师接待群众上访工作。及时制定接待计划,律师准时上班接待。
(三)、2005年上半年,全处共办理公证3905件,其中民事类公证355件,经济类公证99件,信用社小额贷款公证3449件。一是开展“四学”活动,即学政治理念,学业务技能,学创新意识,学道德规范,强化学习意识,打造“学习型”队伍。二是强化内部管理,重点把握受理、审查、审批、收费、出证等四个环节,实行办证与收费分离制度;同时,认真做好公证投诉查处工作。三是加强质量管理,制定并遵守“四不”“、四坚持”,打造公证“精品工程”。四是紧紧围绕“公证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开展公证整顿活动。
四、以民为本,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使弱势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2005年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24件,其中民事13件,刑事11件,解答法律咨询126余人次,受援人数34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
(一)、强化规章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的运行机制。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建立了“四项制度”,即:统一立案审批制度、完善援助公示制度、受援人意见回访制度、案卷统一归档制度,通过这一系列制度的实施,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初步走上了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整合内外资源,拓展法律服务渠道。一是督促律师切实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二是鼓励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三是吸纳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活动;四是加大法律援助中心自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
(三)、依法维权,确保弱势群体的利益。年初,一外来工张某上班时,从塔吊上掉下来,造成脊柱严惩受伤,构成四级伤残,用工单位付了部分医药费后,便不问了。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张某亲属的申请及时指派律师为其申请劳动促裁,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最终为受援人索赔工伤补偿1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四)、以创建江苏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为契机,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2005年5月,按照市局苏司援[2005]2号文件要求,在人员素质、硬件水平和台帐建设方面下功夫,积极开展“江苏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创建工作。通过创建活动,促进我区法律援助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五、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等活动,积极推进队伍建设,塑造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一是认真组织,搞好思想动员。二是实事求是,做好分析评议。三是开门纳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四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多层次的反馈基础上,做好自我分析。五是求真务实,开展民主评议。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司法干警们的思想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工作主动性有了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党员同志们能始终坚持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衡量自己,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六、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一是继续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二是党组一班人始终能够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领导班子坚持做到廉洁自律,清正做官,正直做人,做到勤俭办一切事情,不搞铺张浪费。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司法局党组一班人也清醒地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首先是学习还需加强,搞好政治业务学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加强学习,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二是党组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工作很重,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创新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一是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完善和落实理论学习制度,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二是抓好民主集中制各项具体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战斗力;三是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坚持定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现状进行调研分析,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四是要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建立长效机制,推动队伍的作风建设。
二、做好“四五”普法的考核验收工作。通过考核验收,我们将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迎接省、市对我区“四五”普法检查验收。
三、组织好全民普法20周年纪念活动和“12·4”全区法制宣传日活动。今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我区将组织一系列活动纪念全民普法20周年,并把该项活动与第五个全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形成声势,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继续完善和深化全区大调解机制的健全,开拓性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狠抓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落实工作,经常检查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的落实情况。将安置帮教对象落实到人头,坚决杜绝脱管、漏管现象。按照市局相关要求,抓紧进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前期准备,争取在下半年有所突破和尽快展开。
五、落实预先纠纷排查工作制度,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是对群体性上访的重要线索和纠纷隐患,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警惕性,一经发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并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原创:二是在节假日及党和国家的重大活动举行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确保我区在假日和国家的重大活动举行前我区的社会政治稳定。三是充分重视基层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于人民来信,局领导亲自抓、亲自批办、督办,将基层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抓紧抓实,以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六、加大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力度。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拓宽法律援助资金筹集渠道,力争建立法律援助基金会。进一步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