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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方案

时间:2022-05-29 10:07:35

总体方案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省委、省政府及各厅局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大力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社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力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一)以国家总体预案为核心,做好预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一是深入分析全省公共安全形势,宣传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政府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最大程度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并减少其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二是宣传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市、各部门围绕预案编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以下简称“一案三制”),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三是宣传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宣传抓好总体预案的落实要坚持防患于未然,加强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不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四是宣传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检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理技术及设备,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积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按照灾前、灾中、灾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灾前教育以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为重点,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灾中教育以自救、互救知识为重点,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告知公众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如何迅速做出反应,如何开展自救、互救;灾后教育以经历过突发公共事件的公众为重点,抚平心理创伤,恢复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三)以典型事件为例,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通过介绍省内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剖析公众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临危不乱、灵活运用自救互救知识配合政府救援、减少人员伤亡的正确做法,增强公众的优患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同时,通过总结分析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采用的应对措施等,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组织实施

(一)广泛开展预案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省、全社会关心公共安全的舆论氛围。

1、围绕总体预案进行深入报道。一是*日报全文播发总体预案简本,同时配发预案框架图。*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联播播出。二是总体预案简本公布后,*日报播发介绍制定总体预案的背景、目的、意义、原则和主要内容的通稿。三是及时报道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总体预案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2、开展专项预案的解读宣传。国家总体预案简本公布后,*日报转载新华社陆续播发可对外公开的21件国家专项预案简本及其解读文章、背景材料,供媒体选用。

3、进行典型案例宣传。通过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各地区、各部门推进“一案三制”工作,成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此外,由我省主要新闻媒体采访有关政府部门、基层干部,以及曾受到突发公共事件严重影响的普遍群众,请他们根据自身体会谈对贯彻落实应急预案的感想和看法。(由省政府应急措施办公室协调民政厅、国防工办、地震局、气象局、安监局、交通厅、卫生厅、文化厅等部门提供稿件,省委宣传部负责在专项预案宣传解读期间安排)

(二)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1、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公共安全宣传周和每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社区、乡村基层群众了解公共安全知识,掌握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增强公共安全意识。(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科技厅、民政厅、安监局、卫生厅、公安厅和地震局、气象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宣传活动,宣传普及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作出具体安排,分步实施)

3、结合政府应急能力建设规划进行宣传。结合国家“十一五”规划中政府应急能力建设内容和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中的公共安全专题等内容。宣传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以及加强公共安全科技研究对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重要作用。(由省政府急办会同省发改委、科技厅等有关部门负责)

(三)加强应急知识的科教普及,提高公众的预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1、开辟应急管理科普知识专栏。在有关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省政府网和中央主要新闻媒体所属网站上开辟专栏、专版、专题、专刊,介绍普及应急知识。(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委宣传部、广电局、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

2、编辑出版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广泛收集有关资料,分类别整理有关应急知识,编辑出版科普读物及音像制品,指导协调制作和播出有关电影、电视、广播和动漫等作品。(由科技厅、民政厅、国防办、地震局、气象局、安监局、卫生厅、公安厅和新闻出版局、广电局等部门负责组织,作出具体安排,分步实施)

3、举办论坛、讲座等活动。通过举办论坛、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和专题文艺晚会等多种形式,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研讨、交流和宣传的力度。(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

4、开展公共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编印发公共安全手册,制作张贴宣传海报、投放公益广告,在社区、高危企业、建筑群和车站、机场、码头、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识。结合宣传贯彻*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应急管理进农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由政府应急机构和建设厅、民政厅、农业厅、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根据不同对象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培训。

1、学校教育。组织编写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共安全课程教材,尽快进入课堂。同时,利用教育电视台等远程教育平台,对社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普及教育。(由省政府国务院应急办会同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

2、公务员培训。制订培训计划,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培训,不定期举行短训班或专题研讨班;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对公务员和各地方政府、各部门新闻发言人进行培训。(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人事厅和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实施)

3、职业培训。对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在职业资格认定考试中增加相关内容。(由劳动保障厅和安监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各级地方政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教活动。由各市人民政府制订本地区科普宣教工作方案。一是根据地域特点,编发公共安全手册;二是制作宣传海报,在社区、农村、企业、学校以及工地、机场、车站、市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三是拍摄公益广告和应急知识短片,在各地电台、电视台播出,在公共汽车、地铁列车、民航班机等运输工具上广泛宣传;四是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摆放展板,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提纲;五是围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当地应急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加,组织青年志愿者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六是不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和技术展览活动。(由各地应急办负责组织实施)

军队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由军队应急办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新闻媒体,主动开展科普宣教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统一安排,成立由本部门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小组,细化方案,分布实施;同时要落实责任,及时提供素材,主动接受采访,积极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工作中注意把握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根据总体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制订科普宣传工作计划。从2*年开始,利用五年的时间,初步在全社会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宣传“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的理念,普及基本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技能,逐步在公众中推广应急识别系统,倡导通过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妥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减少因此而导致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二是采取群众喜文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细分受众层次,尽可能使用通俗语言,简明扼要,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报道,将科普宣教工作的网络和触角延伸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家庭,在真正取得实效上下工夫。

三是将日常宣传与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科普宣教工作结合起来。利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有利时机,结合救援和调查等工作的开展,及时、动态地进行科普宣教,扩大宣传效果。要宣传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同时,还可以结合应急演练进行科普宣教。

四是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要组织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发挥其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

(二)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科普宣教效果。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委宣传部、广电局共同负责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科普宣教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科普宣教工作取得实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和十届六中全会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先进文化为主题,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农村三项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奋力推进“争当县域经济科学发展排头兵”,夯实建设全国百强基础。

二、工作目标

在总结2011年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2012年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努力创作一批有文化特色,有艺术品位,群众喜闻乐见,内容健康的文艺作品,并以市场模式精选好戏、好电影送到乡村,引导督促乡镇组织本地农民开展文体科普活动,力争创特色、出经验、见成效。

三、明确职责

文化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农村文化活动的业务指导和级织协调,积极向乡镇推荐、提供优秀剧目,指导乡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财政部门切实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各乡镇政府积极配合送戏、送电影下乡等工作,落实好电影、送戏下乡的衔接工作。涉及组织群众开展文化科普活动,每一次活动都要向文化部门先拟方案,拿出预算,邀请文化部门的人员现场观摩,并搞好文字、像片或影像存档,做好经费收支明细帐。

各乡镇根据本地的文化特色和活动需求,积极组织开展的群众文体活动,把科普、体育竞技、书法、美术、摄影等,切实贯穿于乡镇组织的群众文化活动中。

各部门要各司其责,分工合作,加强对农村文化活动和专项资金使用的检查、指导工作。

四、工作内容

在全市各乡镇、垦殖场和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开展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包括:①文艺演出。承担演出任务的艺术表演团体必须是经设区市级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持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②文体科普活动。各乡(镇、场)在开展文体活动前应先将活动方案等相关文件送交市文化局备案,乡(镇、场)文体活动以组织农民参加为主。活动可与乡镇文体特色相结合,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活动,活动结束要写出总结材料及递交活动图片报文化局。对有影响的乡(镇、场)特色文化村建设可适当给予资金扶持;③电影放映。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完成每个行政村每月1场电影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每学期4场电影放映任务,每场电影放映补贴按省文化厅、财政厅文件规定的价格执行;④以上三项活动的情况要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含文字、影像、图片等)。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专项资金分配及使用

省下达我市2011-2012年度乡镇“三项活动”分配数为89.74万元。其中:1、乡镇电影放映场次补贴为22.63万元,按每个行政村每月1场电影放映任务分配;义务教育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片6.8万元。2、乡镇开展文体活动补贴为11.41万元,为保证每个乡镇每年开展两次以上活动,每次活动补贴经费最高为4000元,文化局视乡镇上报活动方案及预算核拨每次活动经费,乡镇不得挪用、挤占文化专项资金。3、全年送戏下乡补贴29.2万元,每场演出补贴为2000元。

六、票据使用及管理

1、票据由省财政厅、省文化厅共同设计印制,省文化厅发放,由文化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2、省农村文化活动经费报帐凭证,一式三联,每本票据共五十张,第一联存根联为活动开展单位,即文艺演出团体、电影放映单位、主办文体活动单位留存。第二联审核联为乡财政所留存。第三联报帐联为文化行政部门留存。接受演出、放映的行政村及爱教片的放映所在义务教育学校和上述三联留存单位负责人都要在单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3、主办文体活动应由乡镇文化站制定活动方案,由乡镇政府审核报文化行政部门批准后,由乡文化站组织实施。活动结束后,要如实填写活动情况有关数据。

4、乡财政所要按照以上规定对三项活动的票据认真审核,对违反规定使用票据的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内容虚假的,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未加盖公章等票据视为无效票据,使用单位对作废(无效)票据应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第3篇

一、整治目的

通过全面疏理检查全市范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集中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和运输木材、无证加工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遏制危害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势头,保障林区冶安稳定,巩固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成果,确保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重点及区域

(一)整治重点

1、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或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非法占用生态公益林违法犯罪行为。

2、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盗伐滥伐国有林、“一大四小”工程绿化林、生态公益林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群众反映强烈和上级领导机关批转的案件。

3、打击非法收购、加工木材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是无证从事木材加工、非法收购无合法来源木材的犯法犯罪行为。

4、打击非法运输木材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打击无运输证、使用假证或持证超期超数量等非法运输木材和故意伤害、阻挠妨碍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违法犯罪行为。

5、打击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6、打击野外用火、故意纵火或失火烧毁森林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整治区域

1、采石场、采矿区、砖厂取土点、毁林占林地建园办厂区。

2、重点林区以及伐区。

3、重点生态公益林区。

4、“一大四小”工程造林绿化区。

5、各类木材加工企业、木材交易市场、集散地等木材加工场所。

6、高速、国道、省道、县乡道敏感林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摸底排查阶段(11月10日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造势,形成专项整治活动氛围,要组织人员,根据整治的重点,深入辖区内对森林资源破坏较为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排查,全面掌握辖区破坏森林资源的情况。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11月11日—12月15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打击和整治,从严、从快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久拖未结的大案要案要重点突破,快办重办,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切实遏制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加工、非法运输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12月20日)。全面总结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效,认真查找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的监督,落实森林资源管理责任,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具体措施以及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林政资源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由刘九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董晓勇、明晓毅、张爱军、陈伟、张兆文、邓理水、张时积、李干兰组成。

五、整治纪律和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市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和措施,要充分认识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破坏森林资源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林政资源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特别是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配合全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本次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按照“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和依法维权”要求,全面开展企业劳动年检服务工作,全面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完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信息平台,进一步促进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年检范围

辖区内区属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区级机关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等用人单位。

三、年检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年检时间

2011年3月15日至2011年6月15日。

(二)年检地点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昌邑路2-1号),联系电话:

(三)年检方式

网上年检、书面报送材料年检。劳动保障年检以实际工作年度(跨自然年度)为时间单位,审查审核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1、网上审核

(1)去年已经开通网上年检的用人单位,可继续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年检申报。

(2)今年初次参加网上年检的用人单位,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线注册,下载填写网上年检业务承诺书和申请表,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昌邑路2-1号)。经授权后按说明进入系统。进入系统后,根据年检要求逐项如实录入用户信息。

2、书面审查

暂不具备网上年检条件的用人单位,采取报送书面材料的形式接受年检。

(1)区用人单位(区属企业、私营企业、在区级机关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等用人单位)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昌邑路2-1号),按照年检要求领取《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申报(审核)表》。

(2)用人单位如实填写《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申报(审核)表》,并按照劳动监察机构安排的时间、地点,携带材料接受年检。

(3)区用人单位中的个体经济组织到所属的街道劳动保障中队,按年检要求进行年检。

四、年检内容

1、就业备案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审查用人单位使用各类从业人员的构成情况,是否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使用实习生和劳务派遣人员等情况。

2、遵守国家职业资格准入情况:用人单位招用从事准入控制技术工种的从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情况。

3、执行职业中介、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制度情况:主要审查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4、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主要审查用人单位是否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备案,是否与实习生所在学校签订实习协议,是否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派遣协议等情况。

5、支付劳动者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执行工时制度情况:主要审查用人单位是否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是否依法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执行工时制度规定。

6、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主要审查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是否按时申报缴费基数,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情况;

7、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六、年检步骤和方法

年检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至3月31日)

1、3月15日之前准备好年检所需资料及办公用品,印制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申报(审核)表、市劳动保障监察普查登记表、劳动保障年检定期审查所需材料等资料及宣传材料。

2、3月22日召开区劳动年检工作会议,讲解2010-2011年度劳动年检工作步骤,公布劳动年检电话,发放劳动年检材料。

3、按照劳动年检工作要求通知,各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对市劳动监察网络化监管系统中信息资料查询中监察单位信息中的企业进行初步统计、筛选和清理,将不属于本辖区内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中的夫妻店删除。

(二)年检审查阶段:(4月1日-5月31日)

对用人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企业信息录入市劳动监察网络化监管系统中日常巡检中的年检信息中,同时对信息资料查询中监察单位信息中的企业信息进行更新,对年检中发现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查处。

(三)统计总结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

对年检工作进行检查、统计和总结。将年检材料统一以网格区为单位左侧装订,于6月15日前交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网上和书面年检工作全部于6月15日前结束。

七、有关要求

1、继续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遵法守法的法律意识。

2、各劳动保障监察专职监察员负责各自管辖区域内的私营企业的劳动年检,其中网检企业要达到各管辖区域年检总数的25%,同时掌握各自管辖区域内的用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企业名单。

3、各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辖区内的个体经济组织的书面年检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年检的指导、咨询和解答工作。建立劳动年检情况定期通报机制,每月汇总通报一次各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劳动年检工作进展情况,各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年检工作应于5月31日前完成。

4、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加强网格区工作配合,各劳动监察员负责本分管区域内的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各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在年检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分管的劳动监察员沟通并及时处理。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机关执行力、凝聚力、监督能力为总要求,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以优化环境为主线,以规范服务、落实责任为重点,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工作程序,整合管理资源,优化管理要素,规范管理行为,完善运作方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为我区推进创业创新、打造“五区”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促进人大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实现以下四个目标:

(一)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勇于解放思想,在发展大局中找定位、尽责任、作贡献,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行为状态和工作状态,对工作充满激情,对群众充满感情,认认真真做自己份内的事情,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二)机关作风进一步改进。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实现由单纯管理型向服务管理型转变。履行岗位职责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进一步提升。

(三)行政执行力进一步提高。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区委的工作部署和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计划,做到接受任务不讲条件、执行任务不打折扣、完成任务追求圆满,确保各项工作协调运转、高效有序。

(四)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落实服务措施,兑现服务承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氛围更加浓厚,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加满意。

三、主要措施

(一)深入开展服务“两年”活动。结合“创业服务年、创新促进年”活动,积极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调研全区重点企业和项目,提出服务“两年”的新思路、新举措。继续推进“走进矛盾,破解难题”活动,切实帮助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二)开展“机关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把作风建设导入科学规范的品牌管理阶段,建立和强化机关服务品牌的内部组织管理机制,实现机关管理的科学化、理性化,服务工作的规范化、人性化,机关文化建设的正常化、系统化,努力创建“知名度高、美誉度高、信任度高、忠诚度高”的机关服务品牌,不断深化“人民满意机关”创建活动。

(三)大力整顿会风、文风。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开好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强化会议纪律,确保会议质量。进一步精减不必要的会议,提倡开短会。精减文件,严格控制发文数量,规范行文程序和规则,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四)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执政为民、服务群众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可操作性,用制度规范机关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使整个机关管理体系依法、有序、高效运行。

(五)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坚持上下联动,把民生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作出周密的部署和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措施和要求,促进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六)继续认真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以“四条禁令”为重点,加大对机关作风的督查力度,认真解决机关干部工作期间可能存在的擅离岗位、擅离职守或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的与工作无关的炒股、娱乐游戏等问题,对发现问题的个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

(七)健全主动服务和接受群众诉求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把作为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和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要平台。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回应,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八)健全完善公务员绩效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以能力与业绩为导向的公务员年终考核指标体系,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注重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

(九)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素质工程建设。把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有关文件纳入干部学习内容,大力抓好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学习培训,不断拓展干部的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能力,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和才干,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了解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发动、具体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确保责任主体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完成时限明确。

第6篇

该项目于2011年9月26日经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立项(赣市国土资发[2011]138号),项目建设总规模217.80亩,预计新增耕地(均为旱地)192.15亩,预算总投资128.87万元,该项目属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项目实施后,不仅能增加耕地面积,解决我县补充非农业建设项目报批占用耕地的耕占指标,还将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明显。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村等二个镇三个村复垦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三、责任分工

(一)县政府办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二)县财政负责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等工作。

(三)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组织项目招投标、项目工程管理、技术指导、资金拨付审核、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及报备等工作。

(四)县监察局负责项目的监察工作。

(五)县审计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审计等工作。

(六)县林业局负责项目区土地权属调处等工作。

(七)县水利局负责项目区农田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等工作。

(八)县水保局负责项目水保方案的审批,水保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

(九)县农业和粮食局负责项目复垦地块的质量监督检查、新增耕地土壤检测等工作。

(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协调、管理及监督等工作。

(十一)镇政府、坝镇政府负责所在地项目区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和清理、权属调整、纠纷调处,复垦后的新增耕地落实耕作主体及后期管护等工作。

(十二)县司法局负责项目区涉及的争议事宜进行人民调解。

(十三)县公安局负责项目工程实施期间安全稳定、依法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等工作。

(十四)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配合等工作。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项目由土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工程和其它工程组成。

(一)土地平整工程由以下单项组成。项目区土地平整工程投资37.72万元,具体包括田块土方平整、土地翻耕和田埂修筑。

为了更好地满足项目区农业耕作需求,结合排灌沟渠和田间道路进行平整土地。规划设计将项目区以每个田块作为一个土地平整单元,分别进行平整。项目区推土机推土工程量为55414.88立方米(矿区43295.89立方米,坝矿区12118.99立方米),修筑田埂956.68立方米(矿区694.83立方米,坝矿区261.85立方米),对矿区的废弃蓄水池采取回填方式平整,填方量为234立方米,坝矿区2091.52立方米,土地翻耕192.15亩

(二)农田水利工程由以下单项组成。本项投资额52.78万元,具体包括排灌工程及水工建筑物工程。

排灌工程:项目区新建农沟2577米(矿区1595米,坝矿区982米),斗沟399米(矿区399米),维修斗沟204米(坝矿区204米)。

水工建筑物工程:过生产路涵管4座(矿区2座,坝矿区2座),跌水16座(矿区11座,坝矿区5座),沉砂池16座(矿区7座,坝矿区9座),蓄水池5座(矿区2座,坝矿区3座),维修堤坝30米,挡土墙33米。

(三)道路工程由以下单项组成。本项投资额5.20万元。

道路布置和田块相结合,并与周边交通道路相衔接,以便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主要田间路沿现有的田间路布置,生产路结合沟渠布置。

项目区新建生产道路共1157米(矿区542米,坝矿区615米),维修田间道813米(矿区481米,坝矿区332米)。

(四)其他工程

本项工程投资额为3.57万元(不含后续土壤培肥费3.84万元)。包括:192.15亩新增耕地土壤培肥;田坎上条播草籽1.17公顷;植沙树560棵。

五、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约128.87万元。其中项目预算投资120.99万元,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3.27万元,奖励经费约4.61万元。

(一)项目预算投资约120.99。包括工程施工费,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不可预见费和新增耕地土壤培肥费。

1.工程施工费99.27万元。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它工程。

2.前期工作费5.6万元。包括土地清查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勘测费、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项目招标费。

3.工程监理费1.49万元。委托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全程监督与管理所发生的费用。

4.竣工验收费6.24万元。包括项目工程验收费,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费,土地测量费,土壤检测费等。

5.业主管理费2.25万元。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的组织管理所发生的各项目管理性支出。

6.不可预见费2.30万元。

7.耕地开垦后二年土壤培肥费3.84万元。

(二)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3.27万元。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按每亩150元包干拨给乡(镇),总计32670元,具体为:镇167.73亩×150元/亩=25159.5元,坝镇50.07亩×150元/亩=7510.5元。

(三)奖励经费约4.61万元。为提高镇和坝镇、涉及的三个村和县国土局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项目顺利验收,参照兄弟县(市)和我县中寨乡村等三个乡(镇)七个村土地开发项目的做法,对镇和坝镇、涉及的三个村和县国土局按验收实际新增耕地面积每亩各80元进行奖励,预计新增耕地192.15亩,预算奖励经费4.61万元。

六、资金来源及拨付

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社会资金,由市土地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项目预算全额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通过县财政账户直接拨付县土地整理中心专户,独立核算,并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和质量标准划付工程款。工程款由施工单位申请,技术施工指导组负责人、监理人员、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人、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签字批准后方能支付。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由县土地整理中心直接拨给项目区所涉的二个乡(镇)政府;其它费用由县土地整理中心根据相关合同要求支付。

七、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由镇政府、坝镇政府负责。租地及补偿费用按项目规模每亩150元在本实施方案批准后一周内拨给乡(镇),总计3.267万元,由镇、坝镇二个乡(镇)在2011年12月22日前包干完成并做好纠纷调处工作。

八、工程招投标

(一)报名、开标时间

2011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公告,2011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报名,2011年12月22日开标。

(二)招标方式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便于项目管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由县土地整理中心担任业主,实行委托招标组织招标。

(三)评标方法

本项目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单位必须是市政府投资工程承包商名录的企业,并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并同时具有土石方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有相关土地开发整理业绩。投标企业有不良记录,且正在处罚期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5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潜在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不含设立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投标人必须在进帐单中填写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全称、开户行、帐户,以便退回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可充抵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在中标者签订施工合同后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六)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必须交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在完成总工程量的25%时退还(不计利息)。

九、工程进度计划

工程实施时间为2011年12月25日至2012年2月24日。

(一)镇政府、坝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2011年12月5日前按项目批准范围确定项目区。

(二)镇政府、坝镇政府2011年12月22日前全面完成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

(三)2011年12月25日开工建设,2012年2月24日工程完工,2012年3月25日前完成初验,2012年4月底前完成终验。

十、质量管理

(一)质量标准。必须按照《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以及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书所确定的建设标准执行,项目必须按审批的规划设计书实施,单项工程必须按照交通、水利、农业等行业标准建设,组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及技术规范施工。

(二)质量监督控制。工程施工实行监理制度,质量监督分专业监督和工期监督,施工前进行基础条件检验,施工中进行隐蔽工程监督验收,工程完工进行全面验收。施工单位建立全面质量保证体系,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检人员,完善质量检查制度,建立工程技术档案。监督人员对任务工艺、材料设备等进行无条件下的检查和监督。

十一、资金管理及工程款支付办法

(一)由县土地整理中心开设镇村等二个镇三个村土地复垦项目专户,独立核算,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质量标准、各项工作的进展拨付资金。

(二)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完成工程量的25%,退还履约保证金,完成工程量的50%,预付工程款40%,完成工程量的80%,再预付工程款的20%,工程全面完工后再支付20%,审计结果出来后再支付10%,余款作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或保修达标,竣工验收后一年后付清,不计利息。工程款的支付由施工单位申请,监理人员、项目工程管理单位负责人、县土地整理中心负责人、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由县土地整理中心项目专户中支付,以上款项凭税务发票付款。

(三)财务监督检查由县审计局负责,受上级主管部门及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

(四)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由县土地整理中心牵头编制后,再提交县审计局审计。

第7篇

一、目标任务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2011-2013年继续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力争每年完成全区农村总户数的10%;到2013年底,确保全区改厕户数达到农村总户数的85%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标准要求

(一)天平街道、粥店街道、满庄镇及有条件的乡镇要结合城区建设,力争新建住宅房屋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其他乡镇要大力倡导推广使用“粪尿分集成”生态型卫生厕所。

(二)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到2013年要消除蹲坑式、有公害性的公厕,推广使用沼气池式生态型、完整下水道式、密闭、无公害性卫生厕所,力争无公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

(三)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农村社区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实现沼气能源、太阳能与卫生厕所建设工作的有效结合,综合利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村改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改厕工作办公室,组织协调农村改厕工作实施。区爱卫办要加强对全区农村改厕工作的协调调度,设立改厕技术指导小组,对全区改厕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及监督检查。

(二)加强教育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改厕工作与城乡整洁健康行动、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改厕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改变传统生活居住习惯,教育引导农民提高自我保健意识,树立居住生产新理念,激发广大农民自觉参与改厕的积极性,推动工作开展。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民办公助、多方筹资”的原则,努力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千方百计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同时,要建立健全改厕管理信息库,及时统计和分析改厕有关信息,掌握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工作任务,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以满足广大家长和青少年需求为出发点,更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教”理念,创新“三教”模式,构建“三教”平台,实现“三教”和谐,加快家庭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努力建设成为全国家长学校教育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

1、向广大家长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教育和引导家长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思想,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向家长介绍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营养保健常识,指导家长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3、联合所在学校、幼儿园、社区等教育单位或机构,为家长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与服务。4、帮助家长加强自身修养,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先行试点,分步实施。区家长学校教育实验工作在省级现代化家庭教育示范区的基础上正式启动。第一批确定试点单位十四个,即六中、东岳中学、实验中学、南关中学、迎春学校、民族中学、第一实验学校、财源办事处仓库路小学、岱庙办事处东关小学、泰前办事处冯玉祥小学、上高办事处凤台中学、徐家楼办事处大白峪小学、省庄镇中心小学、邱家店镇中心小学。并逐步全面实施

(二)强化机构,完善设施。加强区关工委和各学校关工委组织机构建设,并充分发挥作用,各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关工委主任,有效地组织家长学校开展好实验工作。进一步加大各类家长学校的建设力度和普及面,各学校要在校门口挂家长学校牌子,健全管理制度,规范使用教材,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创新工作方法,保持家长学校的可持续性发展。

(三)依托网络,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现代化传媒手段,以《教育信息网》为依托,开辟《家长学校教育》网页。各学校要及时将本单位的实施方案、课题研究、论文成果、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介绍发送到网站,在网络系统中实现资源共享。各单位、各学校及学生家长可以随时点击网站,查找所需要的有关家教的新知识、新技巧,也可以针对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网上交流,以方便、快捷等优势,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家校互动,更好地为家长学校教育工作服务。

(四)精选师资,确保质量。搞好家长学校教育,师资是关键。一是精选部分素质高的在职中、高级教师兼任家长学校教师;二是发挥老教协作用,聘请有事业心、乐于奉献、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离退休老教师、老领导,特别是省市区关工委、老教协的老同志为家长学校作专题讲座;三是各单位、各学校聘请家庭教育方面的专家、学者、教授为家长学校作专题报告。四是请家教有方、子女学业有成的家长作经验介绍。

(五)科研引导,相互促进。课题研究是家长学校教育实验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学校要本着现实性与科学性相结合、目的性与实用性相结合、时代性与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针对各类型家庭教育的重点、难点、热点,选定课题,编制课题计划。主要围绕中央教科所确立的《家庭教育有效模式的探讨》、《新时期家庭教育的特点、理念、方法研究》等课题,充分论证,认真实验,并及时总结经验,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积极推进家长学校教育实验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注重活动,形式多样。家长学校教育实验不仅仅限于为家长作辅导报告,为家长授课。要注重开展形式多样化的一系列的活动。一是开展咨询活动。对一些个性问题,通过家教咨询来解决。二是开展家访活动。采取教师到学生家中家访、请家长到学校交谈,电话家访和家校联系卡等方式,密切家校联系。三是建立“开放日”制度,设立“意见箱”。开展家长学生的角色换位活动。四是开展各学段升学衔接辅导培训活动,如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等,以提前适应新学段的学习氛围。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家长学校教育实验工作是今年全区教育工作中的一大亮点工作。要充分认识家长学校教育实验工作的重要性。各处镇教育办公室、区直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努力把家长学校教育实验工作推向深入。

第9篇

本次规划修编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八八战略”,文秘部落围绕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和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市的战略部署,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发展、坚持“三保“主线,正确处理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张、全面利益和局部利益、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的关系,通过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水平,推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本次规划要充分与上一轮规划相衔接,继承和发扬在规划编制、实施中的经验。同时要与时俱进,做到六个“转变”,即规划定位向区域规划转变,工作任务向资源保护和集约利用并重转变,规划方法由指标控制型向空间控制型转变,规划内容由耕地保护研究向综合研究转变,决策方法逐步由领导决策向民主决策转变,规划实施由目标导向型向过程导向型转变。努力使修编后的规划更具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服务于全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原则

总体上要坚持“保护、保障、挖潜和集约利用”的原则。保护就是依法依法保护耕地、保障基本农田、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就是千方百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挖潜,就是清理消化闲置土地和盘活存量土地;集约用地,就是努力提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平。

1、用途管制原则。

土地用途管制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要统筹合理安排各业用地,明确各土地利用区块的用途,严禁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用途管制的重点是耕地保护,特别是加强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的保护,要立足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努力推进耕地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上并重转变。

2、占补平衡原则。

根据《绍兴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的撤并和退耕,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实现全市耕地占补平衡。

3、合力建设原则。

“工业立市、开放兴市、合力建市”是这几年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成功经验,也是各项工作的指导方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按照明确重点,兼顾一般,统筹安排的原则,遵循市场化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实现资金和资源的互补和互流,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4、集约用地原则。

一是要加强土地利用水平评价,调查闲置土地情况,制定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措施和方法。二是要研究促进新增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政策,完善“双控”指标体系。

5、公众参与原则。

规划编制要充分利用“外脑”,依靠科研单位、专业技术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技术力量,提高规划编制的客观性、科学性和技术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公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建立相关信息的交流和互动渠道,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听证或公示等手段,完善规划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努力做到规划“以人为本”、公正透明。

6、三规衔接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正确把握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和重点,科学预测用地需求,认真分析土地供应潜力,合理土地资源布局,正确处理“保护”和“保障”的关系,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十一五“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机结合。同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要与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7、成方成块原则

根据城市发展边界理论,按发展阶段、重要程度和资源供给能力,合理界定城市和开发区的外延扩张边界,开发区块尽量做到成方成块,以利于资源配置、规划实施和耕地保护。

8、可持续利用原则。

要按照生态绍兴建设的要求,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开展土地适宜性评价,进行土地敏感性分析和不确定性分析,减少对生态脆弱地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不合理的开发,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9、信息化原则。

要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实施,满足规划要素实时更新、快速统计、共享互动等要求,增加规划科技含量,有效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

工作时间总体上按省厅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安排,即计划在本年度完成整项工作。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及安排的影响,则作相应的时间调整。

1、健全组织机构。

(1)由市政府统一成立“三规”领导小组。(时间根据市政府安排)

(2)在成立“三规”领导小组后半个月内设置联络员、专家咨询组。

(3)成立市国土局规划修编工作组。(4月1日---4月15日)

2、落实资金。(4月1日----4月23日)

已编制经费预算,由办公室具体落实。

3、落实编制单位。(4月30日前)

(1)确定落实编制单位的方法、程序和要求;(4月4日前)

(2)收集编制单位的资料、信息;(4月11前)

(3)按规定落实编制单位,签订委托协议。(4月23日前)

4、调查研究阶段(4月24日至7月23日)

这一阶段与下阶段的工作将穿行,主要工作包括资料收集、实地踏勘、召开座谈会。总体规划综合性强,涉及部门多,需要进行多方调查。走访各有关部门,调查各部门规划期内用地需求,征求各部门对总体规划的建议。深入各重点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和典型调查。

5、专题研究阶段(5月24日至7月23日)

在前期调查研究和全市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批准的基础上,开展上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土地供给与需求分析、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态势与土地利用战略研究等专题研究,为规划大纲及规划文本草案的编制提供依据。

6、规划大纲拟定阶段(7月24日至9月23日)版权所有

规划大纲文本包括绍兴市基本概况、规划总则、规划目标、土地利用总体布局与结构优化、主要用地规划和空间管制引导、规划修编方法与实施机制创新、预期规划实施成效等内容。规划大纲编制完成后须报市、省批准后方可开展下步工作,时间进度较难把握。

7、规划草案拟定与选优阶段(9月24日至11月23日)

本阶段主要是落实土地利用分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确定土地用途以及完成规划草图。

需拟定的方案包括:全市、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重点建设项目和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方案、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方案和土地利用分区方案。最终提供2~3套供选规划方案。

确定规划供选方案的主要要求:⑴在编制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方案过程中,应分析土地利用的影响因素和变化趋势,拟定规划供选方案。⑵每个供选方案均需保证规划主要目标的实现。⑶对每个供选方案的实施,从组织、技术,资金投入、公众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评价其实施可能达到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综合评价后,提出推荐方案,供领导小组审定。

8、规划协调、编制规划成果阶段(11月24日至11月30日)

对推荐方案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干部和公众意见,必要时召开规划协调和论证会,对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形成最终规划方案,编写规划报告。

第10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解决当前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使我市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药品生产环节

1、重点整治内容:

(1)企业未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物料平衡存在问题,或生产过程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

(2)企业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的行为;

(3)企业原料来源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提取物生产制剂的行为。

2、重点检查企业:

(1)外购原料药用于制剂生产的;

(2)中药材、提取物采购供应存在疑点的;

(3)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

(4)近两年在《药品质量公告》中有不合格产品,或在评价性抽验、不良反应监测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

(5)近两年未进行过跟踪检查和其他检查的;

(6)近一个时期有群众举报的;

(7)声称已停产但未经核实的;

(8)低于成本价中标的。

(二)药品批发环节

1.重点整治内容:

(1)企业存在的“挂靠经营”、“走票”、出租、转让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

(2)企业购销药品对购销方资质不审查或审查不严格行为;

(3)购销药品不验收、不入库,药品经营存在体外循环行为;

(4)企业存在购销票据、记录审核不严格,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不一致,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药品实物不一致行为。

2.重点检查企业:

(1)曾涉及购销假药案件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案件的;

(2)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

(3)近两年有涉及经营假药,“走票”、“挂靠”,出租、转让证照群众举报的;

(4)管理基础薄弱且曾存在违反药品GSP行为的;

(5)在日常监管中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或问题较多的企业;

(6)城区重点区域的药品批发企业。

(三)药品零售环节

1.重点整治内容:

(1)进货资质审查不严,供货方资质档案不健全,从非法渠道进货,特别是通过互联网购进假药的;

(2)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3)超方式、超范围经营;

(4)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

2.重点检查企业:

(1)城乡结合部和农村药店;

(2)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

(3)近两年有涉及经营假药,出租、转让证照,出租柜台受到群众举报的;

(4)管理基础薄弱的单体零售药店及未实施统一管理的零售连锁门店;

(5)非处方药店。

三、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为期四个月,主要步骤为:

(一)宣传发动阶段(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2年3月10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3月初——3月20日):全市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均要对照上述要求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的自查整改报告(一式二份),应于3月20日前报市局药品安全监管科;各中药饮片、医用氧气、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的自查整改报告(一式二份),应于3月15日前报所在地县区局,由各县区局于3月20日前报市局药品安全监管科;药品经营企业的自查整改报告(一式二份),应于3月15日前报所在地县区局、开发区相关监管部门,由各县区局、开发区相关监管部门于3月20日前报市局药品市场监管科。

(三)集中检查阶段(3月21日-5月20日):中药饮片、医用气体、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由所在县区局全面检查,原料药和制剂类药品生产企业由市局全面检查;药品批发企业由市局全面检查,各县区局配合;各县区药品零售企业由所在地县区局全面检查;各开发区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由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统一组织,开发区各相关监管部门配合。对各类药品企业检查的覆盖面要达到100%。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集中检查期间,监管部门的检查与企业自查可交叉进行。

集中检查完成后,各县区局和各开发区相关监管部门要认真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和总结,于5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局。总结报告和药品生产企业检查情况报药品安全监管科,药品经营企业检查情况报药品市场监管科。总结报告应内容翔实,有具体数据和案例,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集中整治总体情况,包括组织方式、检查范围、检查企业数、所占比例、检查方式等(附件1);

2、自查和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包括已查实并处罚的企业名单(附件2)以及已立案但尚在继续查处的企业名单(附件3);

3、对已查实并处罚的企业,要详细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包括企业名称、违法违规事实、处理依据、处理结果;

4、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及罚款、收回药品GMP或GSP证书以及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统计;

5、已采取的措施和对今后工作建议,包括建立强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长效机制、深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制度改革的意见等;

6、对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评估意见。

(四)督导检查阶段(2012年5月21日至6月底):市局将根据进度情况,组成检查组对县区、开发区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将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对全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底前报省局,迎接省局的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市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药品安监科、市场监管科、办公室等有关科室和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药品检验所、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名单见附件4)。各县区局、各开发区相关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一把手牵头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区局、各开发区相关监管部门务于3月10日前将整治工作计划报市局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完善联动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各县区、开发区相关监管部门和市局机关科室要加强与稽查、药品检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案件查处、药品抽验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把握整治工作重点。对跨区域的制假售假案件,要加强区域间的协调配合,防止出现单打独斗、信息不通,各自为政。对大案要案,市局将挂牌督办。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形成联合打假优势,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市局。

(三)加强案件办理,提高办案效率。对符合立案标准的,稽查部门应及时立案查处,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对集中整治中已经立案,但在2012年6月15日前未能办结的案件,各县区局要把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报告,市稽查支队加强督办,并向省局报告案件最终查处结果。

(四)坚持“严”字当头,确保整治实效。努力做到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对集中整治中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必须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已经查证属实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对其中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产、违法委托生产、参与生产假药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节严重,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对已查证属实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或者造成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予以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增值税票据造假的,一律移交税务部门核实。

第11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建设“三市”、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X新征程的关键阶段,编制好全市“十四五”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和《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X政发〔XX〕X号),结合以往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发为动力,深入实施“六个三”战略部署,全力打造“三个六”重点支撑,培育发展“四个在X”增长新动能,着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推动绿色循环发展,着力提升民生福祉,着力化解风险挑战,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X新征程,为到2035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立足市情、放眼全局。跳出X、站位全国,谋划X发展,深刻研判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深入分析国内外经济、科技、金融等领域发展动态与趋势,精准对接近年我市出台的中长期规划,准确把握X面临的机遇、挑战和阶段性特征,学习借鉴发达地市转型发展先进经验,提高规划编制的指导性、引领性。

系统谋划、项目支撑。紧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好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总要求,聚焦“六个三”战略部署、“三个六”重点支撑、“四个在X”增长新动能,科学系统提出“十四五”发展的目标、定位、举措。坚持弥补短板、壮大优势,在产业发展、社会建设、生态环保、改善民生等领域,谋划一批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和我省规划盘子,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支撑。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市场能够充分调节的竞争性领域尽量不编或少编制规划。“十四五”主要针对事关全市发展全局且存在市场失灵的重要领域编制规划,明确战略意图、重点任务、重大布局和重大政策。

纵向衔接、横向联动。纵向上,做好与省上规划的衔接,指导好县区规划编制,确保主题主线上下一致,形成统一规划体系;横向上,要加强工作联动,同步推动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完善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

实事求是、合理引导。科学设定规划目标指标,特别是对一些重要指标,要综合考虑、反复测算,既保持“跳起来摘桃子”的压力,又重视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既要提气鼓劲、尽力而为,更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科学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使规划经得起时间检验。

群策群力、集思广益。把广大干部群众期盼和我市发展定位、奋斗目标结合起来,敞开门来做规划,广泛听取各级各部门、专家学者和“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全市人民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过程。

三、总体安排

(一)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即《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全市发展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是编制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纲要》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起草,具体程序:

1. 编制准备阶段(XX年X月—XX年X月)。开展全市“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调研、学习培训等活动。

2. 思路研究阶段(XX年X月—XX年X月)。在完成“十四五”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并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吸收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行业发展思路,研究提出“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组织专家论证,报送市政府研究审定。

3. 《纲要》编制阶段(XX年X月—XX年X月)。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形成“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市政府。组建《纲要》起草工作专班,根据市委关于“十四五”规划的建议,X月份形成《纲要》(初稿);X月份,在与省上《纲要》衔接基础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组织专家委员会成员进行第三方评估;X月份,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审定,并准备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4. 审批印发阶段(XX年X月—XX年X月)。《纲要》草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二)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改革以及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是“十四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实行目录清单管理,重点专项规划由编制部门报市委或市政府印发实施;一般专项规划由编制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冠“经市委同意”或“经市政府同意”字样,联合印发实施;不在目录清单里的专项规划,经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同意后,由编制部门印发实施(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程序:

1. 开展研究阶段(XX年X月—XX年X月),市级各部门根据本方案,开展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理清基本思路。

2. 规划编制阶段(XX年X月—XX年X月),市级有关部门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初稿。

3. 衔接印发阶段(XX年X月—XX年X月),完成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并与省级相关专项规划、全市《纲要》进行充分衔接后,按程序报批。重点专项规划原则上XX年X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一般专项规划以及经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后编制的专项规划,原则上XX年X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所有专项规划务必在省级相关专项规划印发后X个月内印发实施。

(三)县级规划

县级规划是指县区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县级“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从全局出发,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合理确定本地区发展战略和目标。县级规划由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具体由发展改革部门承担,编制时间与全市《纲要》基本同步,具体程序:

1. XX年X月底前,各县区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并与上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衔接。

2. XX年X月底前,将“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报本级党委、政府审定后,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由本级人民政府印发实施。经济开发区、X新区、X新区、航空智慧新城“十四五”规划纲要由其管委会印发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搞好统筹衔接。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协调衔接好各类规划。发展规划要发挥战略导向的统领作用,空间规划要为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提供空间保障,专项规划要与发展规划相互协调、同步推进。

(三)创新编制方式。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坚持开门编规划,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真知灼见。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智库作用,把各方论证结果、研究成果作为制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

(四)规范编制程序。要进一步规范编制程序,对标“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开展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各个环节工作,努力提高规划编制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第12篇

一、成立“三问”工作领导小组

二、“三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三问”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三问”工作的制度建设工作。

3、负责“三问”工作的效能监察工作。

4、负责“三问”工作的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5、负责“三问”工作的安排、开展、总结和汇报工作。

6、负责“三问”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三问”工作的示范创建选拔和奖励工作。

三、“三问”工作进度安排

(一)5月22日至5月25日,完成“三问”工作材料汇总。按照领导讲话、实施方案、制度建设、经验材料、工作动态(简报)、媒体报道资料等六类目录,对“三问”工作实施以来所有形成的材料进行梳理、汇总、整理。

(二)5月22日至6月15日,深入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开展调研工作,收集汇总“三问’’工作经验,并提出深化“三问”工作的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

(三)6月16日至6月30日,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各种理论研讨会;认真学习市、县“三问”工作的安排意见和实施办法。

(四)6月30日前,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五)6月30日前,确定今年我系统的实施对象,对重点单位、重大事项开展“三问”。

(六)6月30日前,确定今年的实施对象,对全系统重大项目监管单位和重大项目开展“三问”。

(七)7月底前,总结自己的同事借鉴别人,形成水务局实施“问责问廉问效”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

(八)12月底前,对全系统开展“三问”工作的情况进行系统的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问”工作是我们结合我县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的一项具有创新意义的工作,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是保护挽救干部的有效途径。因此,局和局属各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三问”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扎实实推进“三问”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二)明确工作重点,强势推进。深化和总结“三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头绪多,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在具体工作中,一定要准确把握工作重点,认真筛选和确定今年实施“三问”的重点对象,要将县上确定的民生工程和其他重点项目、重大事项、干部作风建设以及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等方面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突出特色,务求实效。

(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今年是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年”,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要在“三问”工作实践中,建立健全“三问”工作各项制度和措施,逐步形成“三问”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是要注重理论研究。“三问”工作理论是用精神指导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大课题的重要构成部分,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要在工作实践中勇于探索,认真研究,深入思考,通过实践去不断丰富“三问”工作理论研究成果,用“三问”理论研究成果去更好地指导农业工作实践。

(五)是要切实加大宣传的力度。可向新闻媒体发稿子,利用网络和简报等形式加大对“三问”工作的宣传力度,为“三问”工作的进一步深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三问”工作知名度,扩大“三问”工作影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