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22 14:34:45

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同感:和十年前的“五普”相比,这次普查入户的难度更大了。拒访户、难入户、钉子户等现象在各个普查区域显露出来,成为登记工作的“拦路虎”,影响了普查登记工作效率,增加了普查员工作难度。每每看到普查员要么被拒之门外,要么只能反复敲门,我们不禁要问,如何在登记中降低拒访率,提高入户率呢?笔者认为,破解普查入户难题,还要从改变宣传方式入手。其实,我们应该利用普查员这个队伍,抓住与普查对象接触的机会,从依法、亲民、通俗的角度开展“点对点”互动式的宣传。宣传不能只靠“大张旗鼓”,还要“滴水穿石”。请记住,每一名普查员都是宣传员。
优势胜在直入人心
提高宣传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因地制宜”。首先,应根据工作阶段不同,变换宣传内容。这次“六普”分两次进入居民家中进行调查,一次是户口整顿摸底,一次是普查登记。在户口整顿和摸底入户时,普查员要告知居民人口普查的主要安排,讲解两次入户的必要性,并告知居民家中留人、提前准备好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资料,以便在11月开始的正式入户中,缩短入户时间,提高入户效率。其次,注意普查对象差异,创新宣传手段。如根据普查所填表式不同,对短表、长表及外籍人口调查户采取不同宣传手段。普查对象的不同情况也要关注,如牛街回族聚集区与拆迁区住户的宣传方式要有所差异。前者要注意尊重少数民族习惯,适当改变入户方式。后者重点强调普查资料不作为政策实施的依据。
清晰宣传要点,做到“言简意赅、重点突出”。普查员在入户前,要认真阅读《公告》、《一封信》、《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新《统计法》中的内容,将其中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安排及需配合的地方进行提炼,用普查对象容易接受的通俗化语言进行讲解,在做好普查对象义务与权利宣传的同时,起到提高配合程度的目的。
提高配合程度,做到“换位思考、打消疑虑”。普查员要经常 “换位思考”,了解普查对象的感受,不断丰富互动式宣传的手段和内容,做到“遇难户、抓心理、做宣传、顺登记”。例如:经常假定自己作为普查对象,在特定时间及情况下,遇到普查员上门登记,自己的抵触情绪有哪些(如嫌麻烦、担心个人安全、害怕隐私泄露等)。针对不同的人和情况,采用不同的宣传方式,使互动式宣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方式巧在灵活多样
“话语聊天式”。对于部分不配合、拒访等难入户,以“请您参与、配合普查”的形式,与居民拉家常取得普查对象信任,同时言简意赅地讲解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例如:普查员入户时,正好碰到居民特别关心国家大事,普查员可以借助其话题,说“您看国家制定政策,这人口底数也是一项参考依据,只有借这次普查,把这个数搞清楚了,国家的政策才会更加惠及咱们老百姓。”这样既宣传了人口普查,又提高了住户的配合程度。
“感同身受式”。对于普查对象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的疑虑,以“请信任我、依法普查”的形式,强调普查员对普查资料保密的义务。也可换位思考,讲解自身作为被访者参与普查的感受,拉近与被访者距离。例如:部分居民担心个人隐私通过人口普查被泄露时,普查员可以说:“您看,我也是普查对象,填表时也很担心这个问题,后来当上了普查员,学习了《人口普查条例》,知道了单项的人口普查资料是受法律保护的,不会通过普查泄露出去,请您放心吧。”同时普查员可以出示签了字的保密协议书,证明自己承诺的真实性,以此取得居民信任。
“政策解读式”。针对部分普查对象担心普查资料用于政府制定政策、实施的依据,普查员要明确普查资料使用范围,以“解读政策、打消疑虑”的形式,通过解读有关部门政策文件,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度。例如:“我家正涉及拆迁,刚才填写在长表上的住房信息,会影响我领取拆迁款吗?”这时普查员可以出示《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这样就可以及时打消普查对象的疑虑,保证登记的顺利进行。
掌握重在学习积累
要学会利用“通俗化”语言向普查对象解读人口普查知识,提高配合程度。普查员要通俗地解读人口普查的目的,切不可生搬硬套《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中的内容,比如可以说:“通过普查我们能查清您居住小区的人口底数,以此为依据合理建设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并可以作为国家制定医疗保障、住房需求、子女教育这些民生政策的参考依据。”这种“贴近百姓”的解读形式可有效地促进被访者理解普查的概念和意义,取得对普查必要性的认同感,这样能大大减少拒绝的心理因素,提高普查的配合程度。
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顾兖州到顺义视察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称赞顺义宣传模式“值得全市推广”。顺义人普宣传工作多措并举、遍地开花。34家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区人普办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月”、“人口普查一堂课”、“人口普查宣传周”、“人口普查宣传日”等活动,将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推向高潮。
三级联动造势,倒计时牌显特色
顺义区人普办利用北京市人普办举办的“华夏杯”全国人口普查有奖知识竞答活动,要求各级宣传部门、人口普查机构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在辖区内进行人口普查宣传,并在网上展开宣传。此外,顺义区委宣传部、区人普办联合部署户外广告工作,包括高杆立柱广告牌灯箱广告、大屏幕广告等具体事宜,还在区中心位置专门设立了倒计时牌,提醒行人时刻关注人口普查工作,做到处处见“人普”,人人晓“人普”,将人口普查宣传工作逐步推向高潮。同时,各级普查办结合争先创优活动,发挥党员的能动性,鼓励广大党员人人争当人口普查宣传员,向人民群众宣讲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等内容,使人口普查工作深入人心。
媒体齐联动,普查渐升温
顺义区属各媒体对各个阶段的人口普查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建立了顺义区人口普查网站,及时跟踪报道各镇、街道、开发区人口普查工作的进展等情况,做到电视上有影,电台上有声,报纸上有字,网络上有形。此外,还广泛利用社会各界力量,以报刊、电台、电视台为主要宣传载体,结合户外广场广告宣传活动,大密度、全方位进行人口普查宣传。截止2010年12月底,已编辑印发简报190期,把全区工作动态及时地反映给领导和基层。
活动显特色,考核保质量
顺义区人口普查工作涉及19个镇、6个街道、6个开发区,根据各自情况积极开展多元化的宣传活动。一是各镇、街道、开发区制定了《宣传工作方案》,结合区域实际,对人口普查各阶段的工作进行规划安排;二是部分街镇举办“人口普查进社区活动”,通过出板报、挂宣传条幅、发放《致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进行人口普查宣传;三是各镇、街道、开发区根据区人普办统一部署,将“顺义区人口普查”图标及网站链接添加到各网站首页,增加网络宣传面,使人口普查工作深入人心。四是在多方开展基层工作的基础上,顺义区人口普查办公室制定并下发《关于印发顺义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考核办法》文件,进行及时考核,确保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考核办法》中对组织管理工作、普查业务工作、普查宣传工作、数据处理工作进行了严格规定,考核工作采取日常检查、阶段性督查和全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并将《考核办法》及考核评分标准下发给各镇、街道、开发区,人普办督促其参照执行。在人普工作后期,对高质量完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以确保人口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获取高质量的普查数据。
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查清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人口普查工作,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设置人口普查小组,分别负责人口普查的领导、组织和具体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三、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在保证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下,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四、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配合各级宣传部门,采取一切有效的方式,积极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为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各级人口普查领导机构,对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负责,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对象和内容
六、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七、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八、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在现住地进行登记。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采集相应信息。
九、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的人口,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十、人口普查表分为《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两种形式。《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
十一、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
十二、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十三、人口普查的普查表由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各省负责印发。
十四、中国人民现役军人、文职干部、编内职工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普查。在军队编内单位服务的编外职工以及家属、保姆等,居住在军队营院内的,由军队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不在军队营院内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在军队所属的福利性、保障性企业,子弟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居住的非现役军人、文职干部和编内职工,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口普查机构;不在上述单位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十五、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登记,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在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家属、保姆等,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
十六、驻外使、领馆人员,各驻外单位人员以及派往国外的专家、职工、劳务人员、留学生(包括公费和自费)、实习生、进修人员等,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或者集体户申报登记。
十七、依法服刑、被劳教的人,由当地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县、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和培训
十八、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由普查员承担,普查指导员负责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原则上每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
十九、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应当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心健康、认真负责、能够胜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担任。
二十、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可以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也可以从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任,或从社会招聘。
普查员在普查任务完成以前,不得被调动做普查以外的工作。
二十一、借调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岗位。
选任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由普查机构支付。
二十二、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工作于2010年9月底前完成。
二十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由县(市)人口普查机构统一组织进行,并于2010年10月15日前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经过培训并测试合格后,由普查机构发给证件,入户登记时,必须佩带。
冒充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社会人口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
二十四、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与宣传部门密切合作,统筹制定宣传规划,做好宣传方案。要大力宣传《人口普查条例》,深入宣传这次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宣传积极参加人口普查登记,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二十五、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在人口普查登记前后,采取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使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贴近普查实际,贴近普查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
二十六、各级普查机构要积极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大力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阶层支持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人口普查登记前的准备工作
二十七、人口普查按照划分的普查区域进行。
二十八、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划分坚持地域的原则。以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为基础划分普查区。每个普查区,按照一个普查员所能承担的工作量,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各普查小区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叠和遗漏,所有普查小区连接起来,要完整覆盖全国。
普查小区划分工作应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
二十九、在人口普查机构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进行户口整顿,并将有关资料提交同级普查机构,供普查登记时参考。
户口整顿工作于2010年9月底前完成。
三十、人口普查登记以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要对普查小区的人口和居住情况进行摸底,明确普查登记的地域范围、绘制普查小区图、编制普查小区各户户主姓名底册。
摸底工作于2010年10月28日前完成。
人口普查的登记和复查工作
三十一、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从2010年11月1日开始到11月10日以前结束。
三十二、人口普查登记的方法,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普查员应当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项目逐户逐人询问清楚,逐项进行填写,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
普查员调查完一户,应将填写的内容,向本户申报人当面宣读,进行核对。
三十三、普查登记时,各户申报人应当根据普查员的询问如实回答普查内容,不得谎报、瞒报、拒报普查项目。
三十四、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动员、支持群众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不得授意、指使、强迫群众不如实申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表和汇总内容;不得对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的群众打击报复;不得以各种形式和借口干扰人口普查工作。
三十五、普查登记的个体资料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三十六、人口普查机构和各级普查工作人员,对各户申报的情况,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向人口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泄露。严禁公开个人和家庭的登记资料。
三十七、普查表只作为数据处理和综合汇总使用,人口普查机构要妥善保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查阅普查表。
三十八、普查登记结束后,普查指导员应当组织普查员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全面复查,发现差错,经核实后,予以改正。:
复查工作于2010年11月20日以前完成。
三十九、复查工作完成后,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事后质量抽查。
质量抽查工作于2010年11月底以前完成。
普查数据的汇总、和管理
四十、对普查登记的主要数据,先进行快速汇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汇总结果于2010年12月31日以前报送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数据进行审核后,于2011年2月底前公报。
四十一、《普查表短表》、《普查表长表》,以普查小区为单位分别装入不同的包装袋。《死亡人口调查表》以普查区为单位装入相应的包装袋。
普查资料在运送过程中,必须妥善包装,专人护送,保证完整无损。运送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四十二、人口普查表经复查后,由编码员在编码指导员的指导下,按照统一规定的标准,集中在县级进行编码。
编码资料经全面复核,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录入。编码工作于2011年2月底前完成。
四十三、人口普查资料由人口普查机构负责进行数据处理。录入采用光电录入的方式,汇总程序由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下发。
四十四、数据录入后,原始普查表转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资料库保存。
四十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1年9月30日以前将全部汇总结果报送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于12月31日以前完成全国人口普查汇总工作。
四十六、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数据资料,包括图像和个体数据资料,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
四十七、人口普查汇总数据,不得用于对基层政府的政绩考核。不得以人口普查数据追究以往瞒报、漏报的责任。
四十八、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对普查汇总资料进行评估和分析研究,编制普查报告书,分别向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工作。
其他
四十九、对认真执行本方案,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十、对违反本方案规定的,由人口普查机构予以批评教育,本人所在单位给与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们共和国统计法》、《人口普查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给予处罚。
五十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字,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的资料计算。
台湾、彭湖、金门、马祖地区的人口数字,按台湾当局公布的资料计算。
五十二、少数边远、交通极为不便的地区,需采用其他调查方法的,须报请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批准。
一、人口普查的目的和组织工作原则
(一)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我县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目的是查清以来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人口普查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人民政府成立县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监狱、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置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普查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相应成立普查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好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三)人口普查经费。由县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保证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下,作出经费预算,报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四)加强宣传工作。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县人口普查办与县委宣部制定宣传方案,采取一切有效的方式,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为全面开展人口普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各级人口普查领导机构,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数据质量意识,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主要领导是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
二、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对象和内容
(一)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11月1日零时。
(二)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三)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采集相应信息。
(四)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家庭户: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的人口,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集体户: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五)普查表种类。人口普查表分为《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两种形式。《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1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
(六)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七)中国人民现役军人、文职干部、编内职工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普查。
在军队编内单位服务的编外职工以及家属、保姆等,居住在军队营院内的,由军队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不在军队营院内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在军队所属的福利性、保障性企业,子弟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居住的非现役军人、文职干部和编内职工,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口普查机构;不在上述单位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登记,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在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家属、保姆等,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
(九)驻外使、领馆人员,各驻外单位人员以及派往国外的专家、职工、劳务人员、留学生(包括公费和自费)、实习生、进修人员等,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或者集体户申报登记。
(十)依法服刑、被劳教的人员,由当地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县(区)、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三、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和培训
(一)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由普查员承担,普查指导员负责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每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配备五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划分由县、乡(镇)普查机构根据省、市方案要求统一划分。
(二)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应当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心健康、认真负责、能够胜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担任。
(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可以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抽调,也可以在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中选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在普查任务完成以前,不得安排普查以外的工作。
(四)抽调到各级普查办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岗位。选任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由县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普查经费中支付。
(五)各乡(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抽调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
(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由县、乡(镇)人口普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县普查办负责培训普查指导员,并于10月10日前完成。乡(镇)普查办负责培训普查员,并于10月25日前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经过培训并测试合格后,由普查机构发给证件。入户登记时,必须佩带。冒充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社会调查或者进行诈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七)积极参加人口普查登记、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与宣传部门密切合作,统筹制定宣传规划,做好宣传方案,将宣传贯穿于整个普查工作始终。要大力宣传《人口普查条例》,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
(八)县委宣传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在人口普查登记前后,采取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使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贴近普查实际,贴近普查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
(九)县普查办要积极协调工、青、妇、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大力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阶层支持和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十)开展试点,为搞好整个普查工作提供经验和业务技术处理支持。9月底前完成全县综合试点,探索总结做好人口普查工作,检验完善人口普查方案和业务处理方法。
(十一)人口普查按照划分的普查区域进行。
(十二)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划分坚持地域的原则。以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为基础划分普查区。每个普查区,按照一个普查员所能承担的工作量,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各普查小区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叠和遗漏,所有普查小区连接起来,要完整覆盖全县。普查小区划分工作于8月底前完成。
(十三)在县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进行户口整顿,并将有关资料提交县、乡(镇)普查办,供普查登记时参考。户口整顿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
(十四)人口普查登记以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要对普查小区的人口居住情况进行摸底,明确普查登记的地域范围、绘制普查小区图、编制普查小区各户户主姓名底册。摸底工作于10月25日前完成。
四、普查登记、编码、数据处理
(一)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从11月1日开始到11月10日以前结束。
(二)人口普查登记的方法,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普查员应当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项目逐户逐人询问清楚,逐项进行填写,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普查员调查完一户,要将填写的内容,向本户申报人当面宣读,进行核对。
(三)普查表登记时,各户申报人要根据普查员的询问如实回答普查内容,不得谎报、瞒报、拒报普查项目。
(四)各乡镇、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动员、支持群众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不得授意、指使、强迫群众不如实申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表和汇总内容;不得对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的群众进行打击报复;不得以各种形式的借口干扰人口普查工作。
(五)普查登记的个体资料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六)人口普查机构和各级普查工作人员,对各户申报的情况,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向人口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泄漏。严禁公开个人和家庭的登记资料。
(七)普查表只作为数据处理和综合汇总使用,人口普查机构要妥善保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查阅普查表。
(八)普查登记结束后,普查指导员应当组织普查员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差错,经核实后,予以改正。复查工作于11月20日以前完成。
(九)复查工作完成后,县、乡(镇)人口普查办公室组织逐级进行事后质量抽查。质量抽查工作于11月底以前完成。
(十)对普查登记的主要数据,先进行快速汇总。各乡(镇)人口普查办公室将汇总结果于12月10日以前报送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县统计局和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共同组织相关部门对数据进行评估后,于12月15日报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县统计局和县人口普查办公室于2011年4月底前快速汇总公报。
(十一)《普查表短表》、《普查表长表》以普查小区为单位分别装入不同的包装袋。《死亡人口调查表》以普查区为单位装入相应的包装袋。普查资料在运送过程中,必须妥善包装,专人护送,保证完整无损。运送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十二)人口普查表经县普查办复查后,集中在县普查办按照统一规定的标准,进行编码。编码员由县普查办根据工作实际在乡(镇)普查办公室人员中选调,差旅费统一由县普查办支付,编码工作于2011年2月底前完成。
(十三)人口普查资料由县级以上人口普查机构负责进行数据处理。录入采用光电录入的方式,汇总程序使用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下发的程序。
(十四)数据录入后,原始普查表按省人口普查办公室要求保存。
(十五)全县各级人口普查数据资料,包括图像和个体数据资料,由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归档后移交档案部门负责管理。
(十六)人口普查汇总数据,不得用于对基层政府的政绩考核;不得以人口普查数据追究以往瞒报、漏报的责任。
(十七)县人口普查办公室于2012年底前完成对普查汇总资料进行评估和分析研究,编制普查报告书,报县人民政府。
五、工作纪律
(一)对认真执行本方案,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人口普查的目的和组织工作原则
一、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全市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
普查,将查清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人口普查工作,在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
为加强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各县(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于11月底前成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要于2月底前设置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口普查的领导、组织和具体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好全市人口普查工作。
三、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在保证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下,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所需的人普工作经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市、县(区)人民政府予以追加安排。
四、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配合各级宣传部门,采取一切有效的方式,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为全面开展人口普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各级人口普查领导机构,对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负责,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对象和内容
六、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11月1日零时。
七、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八、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在现住地进行登记。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采集相应信息。
九、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的人口,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十、人口普查表分为《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两种形式。《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
十一、1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
十二、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十三、中国人民现役军人、文职干部、编内职工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普查。
在军队编内单位服务的编外职工以及家属、保姆等,居住在军队营院内的,由军队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不在军队营院内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在军队所属的福利性、保障性企业,子弟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居住的非现役军人、文职干部和编内职工,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人口普查机构;不在上述单位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十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登记,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在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家属、保姆等,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
十五、驻外使、领馆人员,各驻外单位人员以及派往国外的专家、职工、劳务人员、留学生(包括公费和自费)、实习生、进修人员等,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或者集体户申报登记。
十六、依法服刑、被劳教的人员,由当地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县(区)、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抽调和培训
十七、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由普查员承担,普查指导员负责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原则上每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以上普查员,每个普查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
十八、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应当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心健康、认真负责、能够胜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担任。
十九、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可以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抽调,也可以在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中选任,或从社会招聘。
普查员在普查任务完成以前,不得被调动做普查以外的工作。
二十、抽调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岗位。
选任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由普查机构支付。
二十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抽调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
二十二、普查员和普查指导由市、县(区)人口普查机构统一组织进行,并于10月15日前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经过培训并测试合格后,由普查机构发给证件。入户登记时,必须佩带。
冒充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社会调查或者进行诈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人口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
二十三、积极参加人口普查登记、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与宣传部门密切合作,统筹制定宣传规划,做好宣传方案,将宣传贯穿于整个普查工作始终。要大力宣传《人口普查条例》,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
二十四、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在人口普查登记前后,采取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使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贴近普查实际,贴近普查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
二十五、各级普查机构要积极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大力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阶层支持和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人口普查登记前的准备工作
二十六﹑开展试点,为搞好整个普查工作提供经验和业务技术处理支持。12月底前完成专项试点,掌握边境活动人口变化情况。5月底前完成市﹑县(区)综合试点,探索总结做好人口普查工作,检验完善人口普查方案和业务处理方法。
二十七、人口普查按照划分的普查区域进行。
二十八、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划分坚持地域的原则。以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为基础划分普查区。每个普查区,按照一个普查员所能承担的工作量,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各普查小区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叠和遗漏,所有普查小区连接起来,要完整覆盖全市。
普查小区划分工作于8月底前完成。
二十九、在人口普查机构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进行户口整顿,并将有关资料提交同级普查机构,供普查登记时参考。
户口整顿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
三十、人口普查登记以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要对普查小区的人口居住情况进行摸底,明确普查登记的地域范围、绘制普查小区图、编制普查小区各户户主姓名底册。摸底工作于10月25日前完成。
人口普查的登记和复查工作
三十一、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从11月1日开始到11月10日以前结束。
三十二、人口普查登记的方法,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普查员应当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项目逐户逐人询问清楚,逐项进行填写,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
普查员调查完一户,应将填写的内容,向本户申报人当面宣读,进行核对。
三十三、普查表登记时,各户申报人应当根据普查员的询问如实回答普查内容,不得谎报、瞒报、拒报普查项目。
三十四、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动员、支持群众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不得授意、指使、强迫群众不如实申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表和汇总内容;不得对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的群众进行打击报复;不得以各种形式的借口干扰人口普查工作。
三十五、普查登记的个体资料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三十六、人口普查机构和各级普查工作人员,对各户申报的情况,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向人口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泄露。严禁公开个人和家庭的登记资料。
三十七、普查表只作为数据处理和综合汇总使用,人口普查机构要妥善保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查阅普查表。
三十八、普查登记结束后,普查指导员应当组织普查员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差错,经核实后,予以改正。
复查工作于11月20日以前完成。
三十九、复查工作完成后,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组织逐级进行事后质量抽查。
质量抽查工作于11月底以前完成。
普查数据的汇总、和管理
四十、对普查登记的主要数据,先进行快速汇总。各县(区)人口普查办公室将汇总结果于12月15日以前报送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市统计局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对数据进行审核后,于12月20日报省人口普查办公室,市统计局和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将于2011年3月底前快速汇总公报。
四十一、《普查表短表》、《普查表长表》以普查小区为单位分别装入不同的包装袋。《死亡人口调查表》以普查区为单位装入相应的包装袋。
普查资料在运送过程中,必须妥善包装,专人护送,保证完整无损。运送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四十二、人口普查表经复查后,由编码员在编码指导员的指导下,按照统一规定的标准,集中在县级进行编码。
编码资料经全面复核,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录入。编码工作于2011年2月底前完成。
四十三、人口普查资料由人口普查机构负责进行数据处理。录入采用光电录入的方式,汇总程序使用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下发的程序。
四十四、数据录入后,原始普查表按省人口普查办公室要求保存。
四十五、各县(区)人口普查办公室于2011年8月10日以前将全部汇总结果报送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于8月30日以前完成全市人口普查汇总工作,报省人口普查办公室。
四十六、全市各级人口普查数据资料,包括图像和个体数据资料,由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归档后移交档案部门负责管理。
四十七、人口普查汇总数据,不得用于对基层政府的政绩考核;不得以人口普查数据追究以往瞒报、漏报的责任。
四十八、全市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应当于2012年底前完成对普查汇总资料进行评估和分析研究,编制普查报告书,分别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工作。
其他
四十九、对认真执行本方案,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十、对违反本方案规定的,单位由人口普查机构予以通报、批评,个人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给予处罚。行数据处理。录入采用光电录入的方式,汇总程序使用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下发的程序。超级秘书网
四十四、数据录入后,原始普查表按省人口普查办公室要求保存。
四十五、各县(区)人口普查办公室于2011年8月10日以前将全部汇总结果报送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于8月30日以前完成全市人口普查汇总工作,报省人口普查办公室。
四十六、全市各级人口普查数据资料,包括图像和个体数据资料,由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归档后移交档案部门负责管理。
四十七、人口普查汇总数据,不得用于对基层政府的政绩考核;不得以人口普查数据追究以往瞒报、漏报的责任。
四十八、全市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应当于2012年底前完成对普查汇总资料进行评估和分析研究,编制普查报告书,分别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工作。
其他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正式入户登记大战在即,首都北京的各项准备工作,从方案设置、机构组建、人员培训、试点工作到覆盖全城的人普宣传、户口整顿,历经一年攻坚克难,目前,可谓是万事俱备,只等发令枪响。
历届人普的经验表明,普查的成功与否重在普查难题的破解,处理主要矛盾胸有成竹,大战亦将稳操胜券。作为新时期人口普查矛盾交叉点的首都,此次人口普查都有些什么新情况、新问题,而这些问题又是怎样解决的呢?
点对点确保“流动人口”不重不漏
流动人口基数大、人员流动频率高,是近年来北京人口的突出特点,也是这次人口普查的难点。大兴区人普办从“点对点”入手,加大对流动人员查找登记力度。
结合实际灵活选择入户时间,充分利用晚上和周末时间入户登记。流动人口中租房户、打工族占绝大多数,白天家中无人现象较为普遍。区人普办特意将流动人口的入户登记时间安排在周末,并对仍然不能入户的家庭采取了晚上入户登记,大大提高了实际入户登记率。
以相关证件为准,保证登记信息的准确性。根据户主姓名底册、普查小区图,结合村委会提供的村内户口及流动人口信息等资料,进行入户登记。要求被调查户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或暂住证等相关证件,保证登记信息的真实性。
广泛使用行政区划名称对照表。将行政区划名称对照表制成便携式小册子,发放给普查员及工作人员,方便他们在入户询问过程中随时查阅,有效避免了因口音、错别字等原因造成的错误登记问题。
注重工作细节,切实解决“落空”漏登问题。区人普办在查遗补漏的顺序上采取“集中、统一、快速”模式,即:集中辖区全部普查员,统一时间,快速地对收集、整理出的有可能漏登地区进行二次走访,确保全区流动人口普查登记不重不漏。
善借力破解“拆迁地区”普查难题
针对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及危房改造所造成的“人难找”,“门难进”、“资料难看”、“信息难求”四类重点难题,门头沟区人普办从实践中探索路径。
首先,加大普查宣传力度。许多拆迁户往往在拆迁利害问题上考虑过多,因而对入户普查人员产生抵触情绪。据此,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住户的心理疑虑。
其次,积极采取部门协作方式。通过与住建委,拆迁办、公安分局、街道、村(居)委会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掌握了大部分拆迁地区居民联系方式;入户登记时,请社区管理人员和辖区包片民警一同入户调查。
再次,努力提高入户询问技巧。要求普查员入户时要态度和蔼,回避自己不了解的各类拆迁政策,充分利用循序渐进的方式完成登记填表。
最后,设立多个人普登记站点。在拆迁户现居住地、房改办、拆迁办设立人普登记站点,解决多次入户找不到人,回家时间又不确定的被调查对象在办理房屋相关证件时一并登记。
三途径促高档住宅打开人普之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条件优越者陆续将住宅向郊区发展。近年来,在美丽的密云水库周边,倚山傍水,修建了不少高档住宅小区。为促使这些人家打开人普方便之门,密云县人普办趟出了三条路子。
一是调研高档住宅用途,对“人难找”户对症下药。密云县高档住宅基本不属于本地居民购置,且多数住宅为投资、度假、预备养老等用,平时居住率极低。人普办精心设计了“人性化”又“法治化”的留言卡,贴在未完成入户登记人家的门上,以便及时与住户取得联系。
二是掌握住户出入时段,有针对性地“错时”入户。高档住宅区居民的出入方式主要以汽车为主,而汽车需凭出入证进出,且出入证与住房单元相对应,县人普办通过与相关物业单位沟通,获取配合,有针对性地“错时”入户,提高入户效率。
三是严控时间、明确地点,将打扰居民的程度降到最低,以获取居民的支持和配合。
出洋招搞好“外籍人员”户口摸底
朝阳区是外籍人员集聚之地,人普办在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期间,采取不同措施,提高地域内外籍人员对人口普查的知晓率和配合度。
强化外文宣传。各街乡以每月开展的“公益日”活动为依托,将人普小常识制作成中、英,韩等多种文字宣传单,并结合地区刊物,用中英文介绍世界各国人普常识,详解普查对象权利、义务。
开辟学习园地。利用各种培训班和“汉语角”等活动,将人普宣传与汉语学习对接,编制形式多样的教材,包括中英文双语《一封信》、《人普知识问答手册》及《生活在中国》课本,使学员汉语和人普知识双丰收。
区人普办还注意搞好政策咨询,并发挥在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中具有较高威信人员的带动作用,例如神甫、阿訇、高校外籍教师等人员,利用他们的影响力带动其他外籍人员配合普查。
下真功力挺“高校集体户口”整顿
海淀区是北京市高校最多的区县,而高校是集体户最集中的地方,为做好高校集体户的户口整顿工作,海淀区采取六措施确保数据质量。
一是召开高校户口整顿培训会;二是编制《核查户籍信息说明》;三是多方面协作搜集人员资料:四是紧抓人普宣传工作不放松:五是分阶段分任务进行核对;六是大学生志愿者全程参与。海淀区挑选了大量的在校学生作为人普志愿者担任普查员。同龄人,身边的同学去普查更是得心应手,有的学校分工班长负责本班的核对,辅导员做好协助工作,最终得到真实的一手资料。
学校除了正常的在校生和职工外,还有很多退学、转学、出国留学、交换生、休学、退学,延期毕业的学生及分校学生。人普办从学校教务处取得资料,摸清人户分离人员情况,努力将集体户的信息误差减少到零。
用实劲厘清“空挂户”人口信息
“空挂户”是指仅有户口而无人居住的现象。表现形式有二,一种是空挂在居民家、工作单位集体宿舍、人才交流市场、公共建筑物等形式。还有一种是空挂在没有实际地址的门牌号上,或空挂在平房院中,但没有住房与之对应。
面对上述情况,笔者认为正是因为人口普查所具有的这种受众面最为广泛的特点,决定了它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所呈现的统计理念要与时俱进:跳出固化的统计模式,认识更为动态的社会,在与社会公众的双向互动下,让社会公众更好地认识统计、融入统计。
为此,北京市各级普查机构在推进普查工作的过程中,更加积极主动地面向社会公众动态信息、公开普查流程、接受社会监督、使社会各界对“人普”工作有了更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有了更多的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更多的公众感受到“人普”不再只是统计部门的“人普”,而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人普”!
笔者认为,“人普”的这种开放式的互动模式,也将为明年“三经普”的更好开展带来新的思路。
纵向衔接:实时普查信息
与前五次人口普查相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调查环境更为复杂。因为,在此次的前期环节普查试点工作中,群众配合程度明显降低的问题就已凸显,尤其以入户登记时遇到“人难见、户难进、脸难看、表难填”的情况为主。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是社会公众对政府统计工作的了解不够,进而对人口普查工作产生了不信任。例如,某些公众的安全意识特强,平时就很少与陌生人说话,并且从来就不给陌生人开门,这种心理势必会对普查员入户登记的调查方式存有疑虑;一些公众非常注意保护个人的隐私,担心家庭情况等信息被泄露,甚至还有一些公众担心普查信息会成为有关部门对自己征收费用、进行处罚的依据等等。
针对公众的顾虑,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认为只有以开放的心态把统计的理念融入到普查中去,才能让更多的公众愿意接受并配合普查工作的开展;只有通过对普查资源的集聚、整合和共享,才能让公众时时处处了解普查、了解统计。于是,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果断地把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切入点,采取多种便民渠道向社会及时普查信息,帮助大家更加全面地了解人口普查工作。初步统计,此次普查期间,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仅通过人口普查网站和政府信息这两大平台,面向社会主动的动态信息就已高达近千条。其内容也变得更加多元化,包括普查的法律依据、组织机构、普查方案、进度安排、文件通知、信息简报,以及普查的主要数据结果和解读分析文章等。这些举措,为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普查的进展情况、及时分享普查的工作成果创造了条件,很大程度上,减少或避免了社会公众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误解。
横向沟通:主动邀请媒体采访
对普查人来说,人口普查工作通常包括前期准备、登记复查、数据处理和资料开发几个主要阶段,但对于社会公众来说,实际上感受最深的莫过于普查员入户登记的环节,因此会对“统计部门是如何开展普查工作的、自己填报的数据是如何被保管和使用的、最后的普查数据究竟是怎么汇总出来的”等一系列问题充满了好奇感,甚至可能会觉得很神秘。为了促进社会公众对普查流程的了解,为了让大家确信统计数据的安全性和真实性,笔者认为在推动整个普查工作的流程中,横向沟通可以提供更多的机会,满足社会公众的认知与内在的心理需求。面对这些情况,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度,建立转换制度,主动联系相关媒体进行了采访,实现了不同流程上的互认和衔接。例如,在入户登记期间,有多家媒体记者随同普查员入户,在征得普查对象同意并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对普查登记进行了全过程的记录和报道;在数据处理阶段,媒体记者又被邀请进入工作现场,对普查资料的保存、交接、扫描、汇总及保管等环节进行了客观的采访和报道。此外,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还积极配合媒体工作,多次采访活动,适时召开新闻会。主动向社会提供普查主要阶段及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通过媒体工作者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渠道全方位、多角度的详实报道,使社会公众对普查登记的严谨性、资料保管的严密性、数据处理的规范性有了更为直观的理解。
融入普查:积极参与组织管理
正所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普查工作正式登记前,国家统计局为全面了解社会公众对人口普查的知晓程度,曾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两次人口抽样调查,北京分别以96.5%和99.2%的公众知晓率,高居全国榜首;人口普查的事后质量抽查数据显示,北京的人口普查漏报率大大低于国家规定的5‰的质量控制范围。这些成绩都充分说明,通过北京市各级普查机构和人员的共同努力,人口普查工作已经真正走进了公众的生活,走进了百姓的心中,带动了社会公众对人口普查关注度和支持度的提升。
上述成绩的取得,笔者认为一定程度上与本次人口普查在组织管理层面上注重开放式互动有关。面对本次调查涉及对象较多并且覆盖面较广的现实情况,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期间北京市共动用了10万多名普查人员,以实现全覆盖式管理模式,在限定的工作时间内,成功地完成了“户口整顿与摸底”和“正式普查登记”两次重大的入户调查任务。此外,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在两次入户前,就已经通过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手机短信平台,向两千多万北京手机用户了人口普查入户登记的告知短信,并公开了工作电话以接受社会公众的咨询、投诉和监督举报。这一做法极大地促进了普查机构与普查对象之间的沟通和互动。据不完全统计,仅在2010年8月15日至8月31日第一次入户调查阶段,北京市人口普查办公室就已经接到电话3058个,其中投诉、举报电话为67起。
网络调查,优点不少
目前,我国开展的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以及劳动力调查等人口调查工作,主要采用调查员入户调查的方式。虽然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仍采用入户调查这一传统方式,但是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开始尝试使用邮寄问卷、互联网填写普查表以及电话辅助调查等新型调查方式,进行数据采集工作。下面,笔者就和大家具体说一下网络调查这种在国际上颇受欢迎的人口调查方式的好处。
缩短数据采集时间。在传统入户调查中,调查员需要入户填好调查表,然后再交给上级部门,由上级部门统一进行数据录入。这样不仅涉及调查表的上交以及调查数据的录入等多项工作,而且耗费的时间也比较长。利用网络调查方式,则可以将数据采集的时间大大缩短。住户通过登录专门网站,直接在网站上回答调查问卷,完成后点击提交便可完成数据的上报,系统客户端也可以及时看到网上填报的数据。这种采集方式对于距离较远的住户来说,其优点更为明显。通过采用网络调查的方式,住户只需要登录相关网站,十几分钟或者几十分钟内就可以完成调查,不再需要调查员花费大量的时间,这样调查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可以完成更多的工作。
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任何一项调查都需要各级部门做好投入费用,选聘调查人员以及准备调查物资等工作。传统的入户调查方式通常需要大量的调查人员,比如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北京市发动了十万普查员完成了这项工作。而网络调查,通过调查员需求量和调查员所需调查物资的明显减少,从而达到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目的。仍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例,调查员的报酬在调查总费用中所占比重较大,显然,调查员数量的减少将大幅度节省调查费用。此外,网络调查使用的是电子化表格,和传统的纸质表格相比,纸质问卷的减少也可以节省不少成本。
网络调查在国外的应用
快速的接收调查问卷、高效的数据处理过程、大量节省的调查成本,网络调查的上述优点吸引了不少国家和地区。目前,加拿大、澳大利亚和韩国等国已经开始或者正在尝试使用这一方法。比如,加拿大的人口普查工作,每五年就要进行一次。相关资料显示:2006年,加拿大第一次引入网络调查方式进行填报时,20%的住户采用了这一方式;到2011年,就已经有54%的住户采用了这一方式进行填报,可以说,网络调查已经成为加拿大人口调查的主要填报方式。
具体而言,加拿大进行人口普查工作的做法是这样的:对于那些有详细地址的住户,邮政部门通常会统一寄出一封关于人口普查表的通知信。住户在收到此信件后,可以选择上网填报,如果不喜欢或不能上网填写,也可以打电话索要书面问卷。对于较少比例没有详细地址的住户来说,则需要普查员上门去通知。
在上述做法中,我们可以看到:加拿大利用网络进行人口普查,通过邮寄等多种方法进行数据收集,一方面丰富了数据的采集形式,另一方面也促使住户更加主动地参与到人口普查工作中。与此同时,这一新兴的调查方式对我们今后的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需要考虑到网络覆盖率、网络的安全和稳定,特别是在使用高峰期如何确保网络的正常使用等。
网络调查,都准备啥
调查方式的变革不仅对网络技术、硬件配备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人们的思维方式提出了要求。网络调查,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当下更需要我们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保证网络化时代人口调查工作的高效实施。
试点先行,积累经验。虽然网络调查有着其他调查方式并不具备的优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网络调查将取代其他调查方式。比如,受网络调查方式内在特点所限,一些地方并不适宜采用这一方式。在农村,有很多家庭未能使用网络;有些家庭成员以老年人居多,相对年轻人而言,老年人对使用电脑的熟练性欠佳,这些情况都使得网络调查受到了制约。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要求我们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开展网络调查的地区进行先行先试,在进行试点工作中积累经验。在试点选择上,首先,可将高校纳入试点范围。高校内网络发达,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场所基本上都有网络,学生上网较为便利。此外,学生的文化水平较高,对调查问题也理解较快,回答问题的准确性相对较高。其次,可以考虑在住户稳定、人员结构合理、信息化基础较好的成熟社区开展试点。人员结构合理则主要考虑的是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个人会使用电脑。所谓信息化基础较好是指社区内大部分家庭都有网络。这样,在调查中我们既利用了社区的网站、微博等宣传手段,又让社区的作用得到了最大的发挥。
泱泱大国事无巨细,人口普查摸清家底!人口普查工作是涉及民生大计的大事,有利于全面掌握地方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居住等情况,有效反映人口变化规律。镇人普办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人普办会议精神,严格按照部署要求,有条不紊推进各项工作安排。顺利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切实做好人口普查动员,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第一手资料和科学数据支撑。
一、统一部署,成立机构,高度重视
为切实做好人口普查工作,镇人普办采取分组对接联系点的方式,保障人普工作细分到位、传达到位、指导到位、完成质量监督到位。人普办划分3个工作小组,每组分别对接3个片区的村社区。同时各村社区高度重视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书记、主任亲自抓,负责统计人员具体抓,做到普查工作一环扣一环,每个环节都有落实。为人普工作取得圆满成功起到重大作用。各村社区均成立了以书记、主任为组长、两委班子成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选配了指导员和普查员,具体负责社区人口普查工作的实施。
二、业务培训,“理论讲解+实操指导”
根据计划,镇人普办多次组织全体指导员参加市人普办召开的综合业务培训,在会上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能力,积极讨论可能会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虚心请教,交流讨论,实操演练。然后,镇人普办分批次组织召开人口普查综合业务培训会,围绕普查法规与纪律要求、普查方案说明、普查入户技巧、户主姓名底册录入、短表登记、长表登记、小程序使用、行职业编码等方面进行讲解,通过案例分析加深印象,提醒大家普查重点和注意事项,并设置现场答疑解惑环节,确保每一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听懂学会,合格上岗,让普查工作人员对于普查方案能够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从而提高技能水平,确保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全面、客观、准确。我们还要求镇人普办人员下沉到各村社区,指导人普工作方法,共同解决在各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
三、普查宣传,积极动员,全民配合
为了提高辖区内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率,自“七人普”工作开展以来,园镇人普办加强与各村社区沟通交流,统筹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一是要求各村社区在便民服务微信群积极转发“七人普”相关图片及资料,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人普的宣传视频,生动形象地表达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入户登记时间、普查标准时点、普查对象范围等内容。二是制作普查标语,悬挂在普查区的主干道、公共区域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开展有针对性的全方位宣传。三是向群众发放普查宣传资料,制作人口普查小背包,进一步扩大影响力,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依法配合人口普查工作,如实申报普查信息数据。10月份为“七人普”宣传月,园镇人普办要求各村社区高频率、全覆盖、多形式宣传“大国点名,没你不行”,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配合”的良好氛围,让人口普查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四、督查指导,深入村社区,摸底调查
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进入摸底阶段,园镇普查指导员佩戴“两员”证件,身穿蓝色马甲,背着普查小包,走村串巷,敲响居民的家门,首先亮明身份,讲清来历,礼貌用语,本着“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工作原则,逐一了解普查区内每户家庭成员居住情况,根据长表仔细编制户主姓名底册,对于入户普查时不在的住户采取留言条、致电、微信等方式进行预约填报。在实际登记过程中不可避免会碰到各种问题,为了能够更好地完成摸底工作,园镇人普办指导员除了及时完成上传下达、汇总审核、组织协调等工作外,精简力量分组深入情况较为复杂的村社区,现场督查指导,陪同普查员一起上门入户,用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分类梳理,罗列疑难杂症,研讨解决方法分享到园镇业务解答群,并将部分村社区突出亮点做法宣传给其他村社区,带动所有普查小区高质高效完成入户工作。在入户摸底期间,园镇人普办每日对摸底数据进行汇总,方便及时掌握各普查区工作进度,同时加强沟通对接,强化对入户摸底进度和数据质量的监督和管控,及时消除数据质量隐患。
五、充实队伍,团结各方力量,拓宽普查渠道
在普查期间,各村社区普遍实行5+2白加黑的工作方式,不论天晴下雨或是双休日、节假日,只要居民在家,坚持入户登记。同时邀请退休老干部、居民小组长等加入普查队伍,在园镇培训的基础上及时开展各类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普查队伍素质,为普查的开展奠定基础。同时通过党群联动,发挥党员先锋作用,支部党员做好示范作用,主动前往村委会上报家庭人口信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周边的邻居积极配合参与。成立各类普查专项小组,针对拆迁区域的小组,对这类家庭的人口以及基本信息进行及时更新,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存在困难及建议
同志们:
这次会议,传达了副总理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精神。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所做的动员和部署,大家要及时向政府领导汇报,并组织人口普查机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这次会议,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同志做了认真贯彻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全力做好人口普查各项准备工作的讲话,请同志们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现在,人口普查准备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加紧进行各项准备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前一段工作的简要回顾
7月13日召开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以来,在全国各地区的共同努力下,人口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整体上有序推进。
(一)组建了人口普查机构。去年11月底前,全国地市级以上机构全部组建完毕,目前大部分县级机构也已组建完毕。
(二)召开了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去年12月18日,副总理亲自主持召开了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人口普查方案(送审稿),确定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研究部署了下阶段的工作。
(三)下发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已经以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文件的形式下发,各地要严格按工作进度的规定保证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四)修改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送审稿)》,自去年2月以来,国务院法制办先后组织征求了各省、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经过几轮修改,近日将报请国务院批准颁布。
(五)拟定了人口普查方案等主要技术文件。在多次召开人口普查工作座谈会和技术业务研讨会,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和总结前几次人口普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已经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原则通过。按照领导小组会议要求,普查方案将在《人口普查条例》颁布后正式印发。《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充分吸收了各地意见,通过试点又进行了修订,这次会上也提供给大家,计划经过今年3月份全国综合试点检验后定稿。这次普查还将制定11个工作细则,这些工作细则已经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讨论修改,近期将陆续下发各省学习讨论,全国综合试点后定稿。
(六)积极研究人口普查有关政策问题。为了保证普查中人口登记的准确,提高数据质量,我们对超计划出生人口和流动人口如实登记问题、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登记问题、贫困县普查经费筹措以及落实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补贴、部门资料的使用等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目前这些工作还在进行之中。
(七)完成了国家级专项试点。去年七月以来,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在已经完成的五个专项试点基础上,又相继开展了三个专项试点。
一是去年9月在辽宁开展利用遥感资料进行普查区划与制图试点。结果证明,以高分辨卫星影像进行普查区划制图,可以更有效地起到明确普查分工、保证普查对地域和建筑物完整覆盖的作用。这种方式将在此次人口普查中推广应用。
二是去年8月在北京开展了人户分离人口登记的试点。在公安部门协助下,利用户籍资料并按普查区域范围进行整理,结合整理的信息进行登记,效果很好。表明户籍资料是进行人口普查登记的重要参考信息,可以更好地把握人户分离人口的状况和锁定普查对象。
三是进行光电录入测试。去年9月份,在山西、吉林、江苏、湖北、四川、甘肃六个省开展了普查表填写方式和光电录入试点。通过试点,确定了普查项目及使用汉字识别民族、地址项目,为节省编码和数据处理时间、及时普查数据创造了条件。
(八)开展了宣传工作。组织征集和下发了人口普查宣传口号。设计和下发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徽标。设计、制作并下发了人口普查宣传台历。设计和开通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网站。各地要充分利用好这一平台,积极交流业务和宣传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九)进行了数据处理和数据处理设备的筹备工作。国家对部分省农业普查使用的光电扫描机进行了抽查测试,了解其可利用率。在此基础上,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了人口普查设备需求项目申请,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审核过程中。同时,着手制定数据处理方案,研制数据录入、编辑、审核、汇总软件。
各省(区、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抓紧进行人口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各地按照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的安排和部署,完成了省、地(市)两级和大部分县级人口普查领导机构的组建,体现了各级政府对人口普查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北京、上海、山东、广东、湖南、江西、江 苏等省市召开了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了工作。
各省(区、市)针对人口普查难点和重点,紧密结合当地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和专项试点,河南省除了完成国家级人口普查房屋试点调查外,还组织了河南省人口城镇化试点、出生死亡人口试点,外出人口专项试点;山东省组织了外来人口、外出人口和房屋调查三个专项试点,并在17个地市开展了17项专题调研;湖南省进行了水上人口专项试点、普查区域划分和城镇人口登记专项试点;安徽、陕西省进行了外出人口和外来人口专项试点;山西、吉林、浙江、广西、云南、四川等地也开展了人口普查的专项试点。江苏、辽宁等省要求全省各市、地广泛开展人口普点难点问题调研活动。通过调研和试点,各地在普查区域划分、地图绘制、人户分离、两员选调、普查宣传与执法、数据质量控制等方面取得了大量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对普查的全面展开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与此同时,各省(区、市)也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人口普查宣传活动。云南和重庆向全省(市)移动用户发送短信传送人口普查信息,河北省开展“送福进万家”宣传活动,广西结合新《统计法》宣传举办人口普查宣传日活动,黑龙江、浙江、山东、陕西、甘肃、重庆、湖南、山西等省相继开通了人口普查网站,这些宣传活动有助于为第六次人口普查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声势和调查氛围。
在肯定前一阶段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认真分析存在的不足。对取得的成绩要充分肯定,有利于振奋精神、鼓舞士气,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总结,有利于改进工作。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县级人口普查机构还未建立,影响了这些地方准备工作的开展;二是未开展工作,有的虽已建立机构,但至今尚未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工作也未部署,还在等待;三是人员没有配备到位,有的省级普查办公室至今只有统计局人口处的5-6个人,难以承担起组织全省工作的责任;四是经费不落实,有的地区普查经费至今还未落实,有的只是部分落实,离人口普查工作任务的要求差距较大;五是业务工作准备不充分,有的对普查业务学习不够,尤其是对普查方案和普查表研究不够,到现在还未开展试点。这些现象必须尽快予以转变,以保证普查准备工作的高质量。
二、进一步提高对人口普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现在是岁末年初,大家都十分繁忙,但是考虑到人口普查工作的迫切性,为不贻误战机,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还是决定尽快召开这次会议,及时传达贯彻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副总理的重要指示。
克强副总理深刻阐述了这次人口普查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极端重要性。各级人口普查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对人口普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一到副总理的重要讲话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做好普查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马建堂局长在讲话中就如何学习贯彻副总理的讲话精神做了深入的论述。对这次人口普要性的认识要把握这样几点:1.人口情况是治国安邦的基础;2.人口数据是国家管理的基础数据,是国家制定“十二五”规划、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最基础的依据;3.我国人口已经有了很大变化,而且还将发生巨大变化,必须摸清现状;4.人口普查是掌握人口情况的基本手段,是最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5.人口普查也是各国政府组织动员能力的一场竞赛。
在认识到人口普查极端重要性的同时,还必须要清醒地看到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与上次人口普查相比,我国的经济社会结构、行政管理模式以及人们的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搞好普查的难度加大。一是锁定普查对象难。由于流动人口数量大,人户分离现象普遍,如何锁定普查对象,确保不重不漏难度很大;二是群众配合程度下降。公众保护隐私的意识越来越强,担心受处罚,不愿被打扰,入户登记获取真实、准确、完整数据的难度加大;三是选好普查员难。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多元化,如何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选聘和培训好600多万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难度很大;四是人为干扰时有发生。人口数据涉及对地方、部门有关政绩的评价,如何确保普查过程中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的难度增大;五是组织协调工作量大。普查工作需要政府的坚强领导,需要多部门的通力协作,如公安、人口计生、财政、宣传、民政,甚至物业管理等,组织协调的工作量很大。按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会议的要求,统计系统要发挥好牵头单位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沟通协调,不能等,不能靠;六是筹措经费难。人口普查经费要各级负担,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财力也不一样。要保证开展工作的经费、保证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补贴,就需要我们去争取、去协调、去落实。
现在离普查登记还有九个月的时间,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基层机构组建、区域划分制图、户口整顿、普查员选任和培训、摸底、宣传动员、普查物资准备等登记前的大量工作,任务相当繁重,时间相当紧迫。大家一定要增强对这次人口普查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打硬仗、打苦仗的准备,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认真做好普查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从现在起至普查正式登记,是人口普查准备工作的关键阶段,时间紧、任务重。要充分利用好这九个月的时间,把各项准备工作做细做扎实,以高质量的准备工作为登记奠定一个好的基础。
总的讲,各省级普查办公室主任要把握好一个核心、三个基本问题。一个核心就是准,把人口数量查准,一切工作都要服从这个核心;三个基本问题是,人从哪里来,经费从哪里筹,群众的配合怎样提高。这三个问题解决不好,必然影响人口普查的准确。
各地要按照《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的规定开展下一步工作。我就普查正式入户登记之前的相关工作再强调一下。
(一)抓好“五落实”。随着普查标准时点的临近,人口普查的工作重心也逐渐向下转移。现在已由国家向省转移,5月份以前将由省级逐级转移到地(市)、县,然后再向乡级转移。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4月底前重点抓好机构、经费、人员、地点和责任的落实工作。
要对基层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月份,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将组成若干督导组,督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各地也要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县级及以下各级普查机构组建、经费、人员、地点和责任的落实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确保人口普查准备工作的开展。
(二)逐级部署工作。4月底以前,各省(区、市)要以召开会议的形式,将人口普查工作部署到县级人口普查领导机构,重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和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明确地(市)、县级人口普查机构的工作任务、要求和时间安排。5月底前工作部署到乡镇。
(三)安排好各项工作进度。人口普查是一项大规模的系统工程,环节多、要求高,必须周密计划、科学安排。《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已经下发。各地要按照《人口普查条例》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进度的要求,做好各自的工作计划,制定好本地的工作进度安排,保证各项准备工作按国家的工作进度要求完成。各级都要有自己的工作进度安排,省级要将工作进度报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备案。
(四)组织学习人口普查技术文件。人口普查的技术文件由《人口普查条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普查表和11个工作细则构成。条例是普查的法律规定,方案是普查的工作性规定,细则是对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具体操作规范,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否则无法组织人口普查工作。
目前,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主要工作细则初稿已经完成,近期将陆续下发各地学习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将根据各地建议和综合试点情况做最后检验和修订,今年4月份定稿下发。
各地要认真学习人口普查条例、普查方案和各项工作细则。这些文件是开展这次人口普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开展哪些工作、如何开展都做了明确规定,各地要认真学习讨论,在工作中认真执行。在普查时决不允许更改国家方案。只有严格执行国家方案,才能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五)积极开展试点。为完善普查表和各项实施细则等技术文件,积累普查组织工作经验,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准备于今年2-3月在安徽合肥开展普查全过程的综合试点,标准时间为3月20日零时。试点期间,将召开由各省普查办公室人员参加的试点现场会,使大家进一步掌握普查组织过程、登记方法等。
各省(区、市)要从发现和解决普查组织工作的难点入手,围绕如何查准总人口开展专项试点,特别是都要进行区划制图试点,还要在全省、各地市县组织开展综合试点,积累组织工作经验,锻炼队伍。
(六)研究制定人口普查相关政策。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要在前期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的基础上,完成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一是贫困县补贴和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劳动报酬问题。争取与财政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落实贫困县补贴问题和两员劳动报酬的政策机制。
二是超生人口的登记问题。6月份户口整顿之前,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人口计生委、国家统计局将联合发文,对超生人口的户口登记以及与处罚脱钩等问题做出相关规定。
三是物业部门配合入户登记问题。计划下半年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文,要求各地物业部门协助配合普查员入户登记,切实解决入户难的问题。
四是冻结行政区划问题。按照以往普查的做法,与民政部协商,争取国务院办公厅7月份下发关于冻结行政区划变动和地名更改的通知。
五是现役军人、武警部队登记问题。我们正在与总参谋部、武警、公安等部门研究,计划今年7月份下发现役军人、武警部队登记办法。
六是宣传工作的组织问题。计划一季度与联合下发《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部署各阶段宣传工作并适时召开宣传工作会议。
七是户口整顿问题。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将与公安部共同制定户口整顿方案,对户口整顿工作提出明确需求,切实达到户口整顿为人口普查提供支持、也为公安部门掌握户籍人口状况提供服务的目的。
八是数字化地理影像资料使用问题。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正在与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在人口普查划分普查区域和制图中,使用已有的遥感图像等资料的问题,以便绘制更准确、不重复、不遗漏的电子普查图,为科学准确划分普查区和绘制普查区划图提供技术支持。
各地要加强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也要制定相关的政策保障措施,确保国家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有关的政策规定也不一样。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从解决普查难点问题出发,制定出相应的政策措施,不要等。
(七)抓好培训。今年5月,将召开全国培训会议,对普查方案、普查表、工作细则进行全面培训和布置。人口普查培训教材将由国家统一编写、印发。各地可作补充,原则上不需要另行编写。
各省(区、市)要下大力气抓好普查员的培训工作。要保证培训的时间和质量。要尽量减少培训层次,有条件的县级要直接培训到普查员,做不到的,也要县里派教员分片培训,保证口径一致,保证培训质量。普查员的培训一般不要轻易下放到乡级,更不能由村里培训,防止培训工作走过场。培训的内容除了普查员职责、怎样填表外,还要教育每一名普查员增强责任心,并对普查员进行保密教育。
(八)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系统扎实的人口资料,既是组织实施普查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核对人口数据准确性的基本依据。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资料、人口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信息资料、民政部门的死亡人口遗体火化资料、卫生部门的新生儿信息资料、居委会村委会的相关人口资料、物业公司的业主信息资料等,都是非常重要的人口行政记录资料。各地在登记之前,要系统收集这些行政记录资料,对本地人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为查准人口提供更多的参考依据。各地就此要专门做出工作安排,提出工作方案。
(九)做好普查区域划分、地址编码和地图绘制。做好普查区划绘图所需基础地理资料的收集准备工作,与国土、建设、规划、民政等部门协调,获取已有的遥感影像资料和行政区划地图等资料;做好普查区域名称代码和城乡属性的核实确定和地址码库的上报工作;做好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的培训、实施工作;逐级确定并绘制乡级区域、普查区、普查小区的边界,绘制普查小区图。
(十)做好物资准备。各地要进行普查表印刷、普查表包装材料、普查登记用具、数据处理场所、普查表存放地点等物资准备。
普查表印制规定已下发,各省(区、市)可根据规定进行招标等工作,普查表正式定稿后即可交付印刷。需要强调的是要确保普查表印刷质量,我们这次采用光电录入,对普查表的纸张和印刷精度要求很高。一定要有专人监督,确保普查表能被录入,不能也不允许到数据录入时才发现普查表无法录入需要返工。各省级普查办主任要切实担负起印刷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十一)制定两员选调办法。8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调工作。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素质,直接影响普查登记质量。各地要在选调之前,认真研究落实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来源、选调办法,同时要千方百计解决好两员劳动报酬问题。
(十二)做好数据处理准备。数据处理工作是整个人口普查工作的关键一环,关系到几百万人的劳动能否转化为普查的成果。省、地(市)两级人口普查机构要精心组织,做好数据录入、审核汇总的场地以及软硬件环境的准备、人员的配备和各项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十三)做好10月份的宣传月活动。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将与一起,着力做好10月份的“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在主要媒体上做好“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的宣传报道;请国务院领导在10月中下旬向全国人民发表广播、电视动员讲话;在中央电视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开办宣传人口普查的专题节目;组织各地在各普查小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张贴宣传画、发放一封信,消除群众疑问,积极配合普查登记。各地要认真谋划、积极准备,开展好本地的宣传动员工作,真正起到群众支持配合普查的作用。
四、统筹做好大城市劳动力调查和劳动工资统计改革工作
(一)认真抓好大城市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
大城市月度劳动力调查是国家统计局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提高服务科学发展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大城市月度劳动力调查结果,为党中央、国务院准确判断劳动力市场变化,科学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家统计局对今年的劳动力调查工作进行了调整。决定暂停今年五月的全国劳动力调查,月度劳动力调查也暂不向全国推广。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做好人口普查这一中心工作的同时,可以把大城市月度调查做得更好更准。
一要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在做好人口普查的同时,各地统计局的领导要继续把劳动力调查工作当成一件大事来抓。虽然工作在省会城市,但省(区、市)统计局要直接抓,直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在组织协调和条件保障方面,领导要出面及时解决。
二要保证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今年人口就业统计系统的工作格外繁重,普遍存在着人手紧张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更要注重统筹各项工作,调度好现有的人力,不能顾此失彼。这项工作每月都有任务,布置工作、样本核实、检查指导、数据审核、汇总报送,工作环节多、时效性强,所以必须责成专人负责。
三要强化对调查工作的检查指导。各省(区、市)统计局,特别是人口就业处,必须要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再忙,在调查的那几天也一定要抽出时间进行检查。
四要加强对数据的审核和分析。从去年各地上报数据的情况看,大城市要加强对数据的审核,各省(区、市)人口就业处也要加强审核和分析,不能简单地当二传手。这里提一个要求,当数据出现较大变化时,请各地在报送数据的同时,报送一个情况说明。
(二)大力推进劳动工资统计改革工作
国家统计局对于工资统计改革高度重视。去年9月,马建堂局长主持召开国家统计局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工资统计改革工作。会后,国家统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资统计工作的意见》。去年10月下旬,国家统计局举办了小型新闻通气会,向社会通报工资统计改革的相关工作。
今年在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同时,各地必须确保工资统计城镇单位季报、私营单位年报工作按时保质的完成,必须确保劳动工资统计改革的推进。
一要高度重视。劳动工资统计改革关系到各级政府规划和政策的制定,关系到民生,数据敏感、政策性强、领导关心、社会关注。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直接影响政府统计部门的公信力。各级统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迫切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感。
二要加强领导。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劳动工资统计改革的领导,将国家统计局提出的改革工作落到实处。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结合统计改革发展的整体战略和“企业一套表”试点,先将可预见、看得准、较可行、能公布的工作抓紧做好。各级统计部门分管领导要直接抓改革,同大家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三要抓好落实。当前统计部门都面临任务重、人员少、经费不足的困难,但劳动工资统计改革工作刻不容缓。要向有关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对劳动工资统计改革工作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四要严格质量控制。国家和各省(区、市)要对企业上报原始数据进行严格审核,要建立数据质量评估体系。
(三)继续做好人口就业的分析研究工作
尽管今年面临人口普查、劳动力调查和工资统计改革的多重压力,但我们不能因此忽视和放松分析研究工作。要密切关注经济形势的变化,研究与人口、就业和工资分配等相关的问题,做好进度和专题分析,加强对人口就业形势的监测分析。
2022关于人口普查工作总结范文 南山城镇人口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在县普查办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深入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积极探索、精心安排,各项工作开展的有条有序,现将我镇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工作。
为切实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开会研究讨论部署,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由9人组成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办。24个行政村也都成立领导小组,选聘24名普查指导员,106名普查员,全镇共划分24个普查区,106个普查小区,覆盖9700多户,涉及30800多人。整个人口普查期间,全镇共召开各种会议4次、开展人口普查培训工作3次。
二、加强宣传,营造气氛。
人口普查不是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事,它是一个政府的行为,是一个需要全社会成员共同参与完成的事。因此,让每一个公民知晓人口普查、参与人口普查十分重要。在宣传阶段,我们出动宣传车4台次,制定了26幅宣传标语,分别挂在各村主要道路,各村利用广播开展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全镇发放宣传画50多张,张贴小标语120多条,发放《一封信》8000多份,各种宣传形式的运用,为普查人员入户登记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提高了群众参与人口普查的积极性。
三、层层培训,提高水平。
根据县人口普查办的统一部署,7月末,我镇普查业务骨干参加了县人口普查工作业务培训会。8月15日,又参加了抚顺市人口普查培训会议,培训期间认真学习了小区图绘制、入户摸底、户主姓名底册填写、长表抽样、长短表、死亡表填写及审核、过录表汇总等一系列知识。我镇又请县普查办的领导对村级普查员开展3次培训辅导,保证了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实地查勘,入户登记。
根据县普查办提供的普查区划分图,镇普查办和各村普查指导员实地勘察普查区边界,让每个普查区指导员明确各自普查范围,保证普查时不重不漏。入户摸底是人口普查工作中相当难的一个环节,我们根据小区图和建筑物编号,切实做到入户到位,并根据派出所提供的户籍底册一一核对,确保入户摸底达到实效。全镇人口普查入户登记达到100%,数据误差基本上控制在要求以内。
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已经结束,通过这次普查,使我们积累了经验,特别是提供了深刻的教训,更重要的是为国家制定方针政策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
2022关于人口普查工作总结范文
按照自治区、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文件要求,我办事处将人口普查列入今年办事处的工作重点,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已顺利进行。现将普查工作人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虽然我街道办刚刚成立,但是办事处高度重视人口普查工作。成立了以办事处书记主任为组长,各个社区书记主任参与的办事处人口普查工作组。办事处主任带头主抓人普工作、办事处各个部门抽到精兵强将组成街道办人口普查办公室,指导各社区人普工作。
二、广泛动员,壮大普查工作人员队伍。
我街道办事处主任带头抓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各个社区书记主任做为各个社区作为普查指导员、同时各个社区从各居民小区中选拔文化素质高、有责任心、肯吃苦、作风顽强、耐心细致、熟知调查小区的人员作为我们六次人普的普查员。
三、参加培训,提高普查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我街道办事处组织各个社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参加了七星区人普办的统一分批分期业务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全国六次人普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填报的详细流程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10月,我办事处组织各社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开展入户普查前的培训,详细讲解长短表各项指标的填报要求,让普查员正确理解各表内容,确保入户填报时准确无误。
四、扎实工作,确保普查质量。
第一,划分区域,责任到人。根据区人普办下发的航拍图,办事处指导各个社区按照相关要求和原则划分普查小区。
第二,绘制各个社区的普查小区地图。对辖区内建筑物、在建工地进行核查,并在小区地图上有明确标注,确保无漏画。
第三,入户整顿、入户摸底。10月底办事处下辖的各个社区开展入户摸底工作,并填写户主姓名底册,接着进行长表抽样工作。
第四,入户登记,正式普查。11月1日开始正式入户登记工作,以普查小区为单位入户走访,逐户、逐人、逐项进行核查登记。
针对多数居民白天不在家的情况,普查员结合实际情况,采用错时入户工作方式,加班加点,利用晚上、周六、周日居民在家率较高的时间段,上门入户开展信息调查登记工作。遇家中暂无人户,普查员采用在门上贴小纸条的方式,提醒回家后的居民及时与其所在的社区联系,预约上门登记时间。切实做到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确保调查工作既好又快。第五,入户登记工作结束,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紧接着进行复查、自查、互查,快速汇总,非专项、专项编码等后期工作。第六,我办事处派专人对各个社区人普数据进行核对、汇总、同时光电录入时,抽调各个社区精兵强将到光电录入的现场值班,发现错误马上改正、确保人普数据正确录入系统。
经过各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艰苦努力和辛勤工作,历经两员选调和培训、区域划分、地图绘制、入户摸底、长表抽样、入户登记、编码、快速汇总与光电录入等环节,漓东办事处人口普查任务圆满完成。
2022关于人口普查工作总结范文
市社区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摸底与户口整顿工作已于年9月15日结束,经过普查区各位普查员的努力人普前期工作告一段落,现在将本段时间来的人普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力求及时发现问题,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改正。
普查区共有9个普查小区,涵盖居民住宅区、辖区单位、地下室公共空间、商业门店等类别,共有住宅楼14栋、辖区单位3个、地下室1个和若干商业门店。社区拥有9为人口普查员和3名指导员,并有来自社区居委会的大力帮助。
下面从三个方面进行总结:
第一、做好普查前期工作。
首先,人普工作的摸底与整顿工作是于8月15日正式开展的,在这之前,我们认真做好了人口普查员的专业培训工作,针对本次人口普查任务重、填制表格多的特点进行重点培训,力求做到普查员心知肚明、心里有底,知道问什么、怎么问、怎么填、填什么。争取让各位普查员入户既能工作、拿表就能上手,首先让普查员明白这活怎么干、如何才能达标,只有知道了怎么干是对的,才能做到怎么做才是好的。
其次,主抓人普宣传工作。人口普查入户工作是重点,都知道入户工作不容易做,因此我们重视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在社区我们悬挂横幅8条、张贴人口宣传画及公告10组,及时配合电视媒体等新闻媒介做好社区的人口宣传工作,做到入户时住户即知为何而来,轻松上门,轻松普查,配合默契。
第二、入户工作是重点。
在入户前,指导员要求各位普查员应当严格遵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相关程序进行入户普查。要求各位普查员做到持证上岗、着人口普查统一服装入户,配合具体情况,要求普查员携带手电等应急物品。我们要求各位普查员不得轻易判断住户是否为空房户,应当及时通过邻里了解、电表走字、留条待查等方式,及时摸清情况、查清问题。对于普查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要求各位普查员及时向指导员说明,并向上级及时反馈信息,做到有问题及时解决、有困难马上帮助。在入户中我们要求普查员认真配合派出所的户口整顿工作,积极支持社区民警的相关工作认真负起责任查出问题。
第三、做好汇总统计工作。
本次人口普查的特点是普查要求精度高、项目明细多。这就要求各位普查员在普查时要认真体会要求、领会上级文件精神,避免在填报表格时发生错误。我们要求各位普查员要注意好区分各种不同人员的情况,认真体会,反复核对项下内容,同时要求普查员注意好以下几方面逻辑关系即同一表格项下的逻辑关系、不同表格项下的逻辑对应关系,同时查缺补漏认真检查防止错登、漏登、重登等填制表格时容易发生的错误出现。
本次人口普查摸底期间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概括起来有:
第一、普查员培训工作尚不完备。
本次人口普查的普查培训工作虽然充实,但基于本次人普的特点,在普查员填表时经常发生错误,可见前期培训工作还是需要加大力度。
第二、本次人口普查核查表格过多。
根据本次人口普查的要求,普查员不得自行绘制表格,应当携带统一制定的表格。但是,依照要求,一般地普查员在入户时应当携带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表1)、人户分离与应落未落户口人员登记表(表2)、暂住人口登记表(表4)和户主姓名底册等四种表格,按照每种表格3张的携带分量则普查员入户时需要携带12张表格,这无疑增加了普查员的工作量,而依照普查要求每位普查员负责80到100户那么对某一位普查员来说无疑这将给工作带来难度。固然项下越细对于掌握我国的人口情况越是有利,但是项下的精细程度与实际入户工作难度之间是一种矛盾的关系,精度越高对普查员的要求越高,如果普查员不能达到此要求那么这些表格的精度无疑将是空谈,如何对表格进行精简是需要考虑的一个现实操作问题,是需要认真考究的。
第三、填报进度问题。
本次人普前期要求一周一报进度、后期要求一日一报进度。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客观情况复杂,各位普查员都将表格放在自己手边,以便于及时发现住户及时填报相关内容,这就给进度填报增加困难度,很多时候汇总工作人员手边普查小区表格不齐,无法填报进度而上级又要求进度报送,彼此之间的矛盾可见一般。
第四、表格本身的填制问题。
一、人口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人口普查是一项全国性的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第六次人口普查将摸清*年以来我街道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我街道人口、就业、教育等政策,科学制定我街道“十二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
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街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村(居)和驻街企事业单位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原则,在区政府、区人口普查办公室和街道办事处领导下进行。
依据津丽政发27号和津丽人普办5号文件要求,经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我街道成立了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主任:*(兼任)
副主任:*
成员:*
各村都要成立普查工作组,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抽调有关人员做好普查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1、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是我街人口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负责我街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推动。
2、街道统计办负责人口普查的业务指导工作。
3、*街道派出所负责组织户口整顿工作,协助、配合人口普查的摸底、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做好普查中的治安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所内居留人员普查登记工作。
4、街道计生办负责新出生人口的核实认定工作,并与普查办做好人口普查各阶段工作。
5、街道宣传部门配合普查办制定我街道宣传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并在绘制普查区图过程中对各重点区域进行摄录为审核绘图工作提供影像依据。
6、街道财政科负责普查经费的落实和协调工作。
7、街道城建科配合做好普查区域认定和制图工作。
8、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和环卫所分别负责各自管理市场内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动员及协调工作。
9、街道卫生院、一中心*医院配合做好在医院住院及居住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
10、街道区域范围内的学校做好本校居住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
11、*重机工业园管委会和排水管理处配合做好本单位普查各项工作。
三、人口普查经费
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在保证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下,由街道普查办编制详细经费预算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四、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对象和内容
1、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今年11月1日零时。
2、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居住在我区所辖区域内的自然人。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关信息。
3、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4、人口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5、人口普查表分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
6、*年11月1日至今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五、人口普查的方式
人口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
普查员应当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项目逐户逐人询问清楚,逐项进行填写,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普查员调查完一户,应将填写的内容,向本户申报人当面宣读,进行核对。
六、区域划分与户口整顿
普查区域的划分坚持地域的原则。以居(村)委会所辖地区为基础划分普查区。每个普查区划分若干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原则上按照约300人划分。各普查小区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叠和遗漏,所有普查小区连接起来要完整覆盖所有区域。
公安部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方案》的要求进行户口整顿。全面、完整、及时的向普查机构提供普查所需的人口行政登记资料,包括按照普查区域范围的常住人口、外来人口、人户分离人口、无户口和应销未销户口等资料。
七、步骤与时间安排
人口普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12月至今年10月底前)。主要内容为:
1、成立*街道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工作进度安排和各项工作细则(今年3月至今年4月);
2、建立村(居)委会人口普查小组,(今年4月至今年5月20日);
3、开展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普查物资和数据处理准备工作(今年5月至10月);
4、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址编码(今年3月至6月);
5、全面户口整顿(今年5月至8月);
6、选调培训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今年7月至9月);
7、开展摸底工作(今年9月至10月);
8、完成数据处理准备工作(今年6月至11月)。
(二)登记和主要指标快速汇总阶段(今年11月至12月)。主要内容为:
1、普查员入户登记(今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2、复查、验收及主要指标快速汇总(今年11月11日至12月)。
(三)数据处理阶段(今年11月底至2011年12月)。主要内容为:
1、普查表编码(今年11月底至2011年1月底);
2、普查表光电录入(今年12月至2011年3月底);
3、数据编辑制表、汇总(2011年3月至8月)。
(四)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与后期工作阶段(今年12月至2012年)。主要内容为:
1、完成普查数据的评估与报告(今年12月至2011年4月);
2、完善人口数据库,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及开发,普查工作总结表彰(2011年1月至2012年)。
八、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与培训
(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
1、原则上每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员,每3—4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
2、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由普查员承担,普查指导员负责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3、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人口普查的基层工作人员,由各级普查机构负责选调或招聘。普查员在普查任务完成以前,不得被调动做普查以外的工作。
4、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应当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认真负责、能够胜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担任。
招聘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劳动报酬由区普查办在人口普查经费中予以安排。
(二)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
1、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组织街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参加由区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普查培训。
2、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经过培训并测试合格后,由区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颁发证件,普查员入户登记和普查指导员工作时,必须佩戴。
冒充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社会调查或者进行诈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九、特殊区域内人口普查登记工作的规定
1、在钢管公司中学、*学校、钢管公司小学、钢花幼儿园内居住的各类人员(包括非走读生)由学校负责普查登记,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协调并提供人口普查的业务指导,普查表移交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
2、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市场、建筑工地场所内的集体户和家庭户的登记工作,由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组织登记,各单位负责协助办理(单位名单见附表1)。
3、驻街道消防队由区普查办按军队的相关规定执行。
4、*派出所被羁押的人员,由公安机关进行普查登记。
5、对无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由公安、民政和普查办按区普查办的要求适时开展一次性清查登记。
十、宣传工作
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街道、村(居)人口普查机构和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采取一切有效的方式,组织开展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为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街道、村(居)各级普查机构在人口普查登记前后,通过张贴标语、公告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实施方案》,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广泛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使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贴近普查实际,贴近普查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
十
一、纪律
1、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动员、支持群众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不得授意、指使、强迫群众不如实申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表和汇总内容;不得对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的群众打击报复;不得以各种形式和借口干扰人口普查工作。
2、人口普查机构,要对人口普查数据质量和资料管理负责,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杜绝丢失和损毁现象的发生。
3、普查登记的个体资料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4、人口普查机构和各级普查工作人员,对各户申报的情况,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向人口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泄露。严禁公开个人和家庭的登记资料。
5、普查表只作为数据处理和综合汇总使用,人口普查机构要妥善保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查阅普查表。
6、人口普查汇总数据,不得用于对基层政府的政绩考核。不得以人口普查数据追究以往瞒报、漏报的责任。
7、本方案规定的各项具体工作实施细则,由*街道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制定。
十
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