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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企业风险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内容。
通常企业的风险管理主要是指发现和了解企业内部隐含的风险,在企业战略规划目标的指导下,科学的研究和评估风险,对于出现的各种风险和苗头给予积极合理的控制,减少风险产生的可能性和风险产生之后对企业造成的损害。企业风险管理中的两个关键点是企业风险与战略目标的实现紧密相连,另一方面是企业风险的管理与控制必须与内部控制机制协作。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指导原则和具体实施策略都是依据这两个关键点展开的。
1.2.企业风险管理的途径应当是在企业战略目标的指引下,科学的分析和评估风险,针对各种风险采取积极、全面的内部控制措施。
内部控制在风险管理中发挥着强大的作用,甚至在关键时候能够决定企业的生死存亡。内控机制是在内部控制主体具体实施的基础上,对主体的行为规范不断的调整,整合的过程。企业的各种经济活动能够在内控机制的影响下顺利进行,以此不断激励和约束企业内交易中的各种行为。通过上面的分析可见,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之间是存在协作关系的,内部控制制度若科学、严格的设计和执行能有效的预防风险的产生。同时,在风险爆发之后,在危机处理过程中也需要强大的内部控制机制作为支撑。内部控制不仅对企业风险的规避产生作用,同时还对企业风险的治理发挥效能。内部控制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每个企业有每个企业的内部控制机制,这些机制都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完善产生的独具特色的管理文化。企业在设计自己的内控机制时应当能够充分依据自身的特点。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设计对自身管理确实能起到作用的制度体系。
2、基于风险管理的内控机制的构建
2.1强化内控制度执行部门的风险意识。
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中各执行部门的风险意识对于企业风险管理效果起着巨大作用,执行部门应当严格遵守企业风险管理程序和内部控制机制的具体规章制度,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应对那些执行不力、把关不严的现象。这种人为疏忽容易导致经办部门和个人谋取私利,给企业到来资产流失的风险。另外,当今时代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络、电子商务环境中企业面临的不可控风险进一步增加。这种情况下更需要注意外部经营环境。企业所面临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越来越复杂,在这种复杂多变的动态系统中应当大力加强人员的风险意识,针对网络数据的风险控制应当尽早制定和出台相关的制度,提高人员对于风险防范的能力和自觉性。增强各执行部门的风险意识还可以通过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短期培训,以现实的案例和专家透彻的分析向大家表明风险意识的重要性。培训中应当适当邀请一些企业风险管理的专家学者和经历过企业风险的工作人员,通过他们经历的讲述,结合专家的理论解析增强企业职员对风险管理的科学认识。
2.2.提升内控机制的执行力。
内控机制设计的再完善,若没有较强的执行力,也不能在风险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组织,每个部门都有非常重要的的工作内容。尤其是内部控制的各执行部门,首先应当处理好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之间的关系,将二者紧密结合起来。内部控制不能以部门或个人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而是应当站在整个企业的角度考虑问题,打破条块分割,以增强企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为根本目标,加强各执行部门之间的联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在各部门之间应当不断的协作、促进,对于工作中出现的异常现象及时的给予关注。发现问题,了解问题,最终做到解决问题。增强内控机制实施的执行力还依赖于企业文化的建设,企业文化对员工行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它能够促使员工自觉的履行企业制定的各种战略决策和规章制度。因此以企业文化的建设增强员工和相关人员对内控机制的执行力是十分重要和关键的环节。
2.3建立科学的工作考核和激励机制。
针对疾病: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及其心理状况,积极与患者进行交流,消除其不良情绪,促使其积极配合治疗。指导患者进行正确咳嗽,协助其翻身、擦拭身体,保持皮肤干燥、清洁,防止出现感染、压疮等并发症。患者痰多且吸出困难或咳血时应准备好床旁吸引器,保持患者的呼吸道通畅,合理调整,避免发生误吸。使用呼吸机时其湿化管温度应控制在32~35℃左右,防止发生呼吸道灼伤[3]。③针对药物:如患者的治疗途径较多,应明确标示不同途径的药物,在执行医嘱、输液或注射时应由两人进行核对,避免发生用药错误。④针对护理人员:通过培训、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等方式提高护理人员的整体护理水平,增强其法律意识,培养其职业素养和责任感,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校的护理服务。⑤针对环境:应保证病房内光线充足,空气保持流通,同时温湿度应适宜。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严格限制探访,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1观察指标
统计两组患者发生的风险事件,采用自制问卷调查表调查患者的满意度,满分为100分,分为满意(80~100分)、基本满意(60~80分)和不满意(<60分)三个选项。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以例数和百分率表示计数资料,采用χ2进行检验,以P<0.05表示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的风险事件发生情况
对照组共发生风险事件9例(包括投诉事件3例,护理差错事故2例,意外事件2例,并发症1例,护理文书书写不完善),占9.18%;观察组共发生风险事件1例(并发症1例),占1.02%,观察组的风险事件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两组患者的满意度比较
经调查患者满意度发现,对照组的满意度为75.51%,观察组的满意度为97.96%,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表1两组患者的满意度比较[n(%)]组别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满意度对照组(n=98)36(36.73)38(38.78)16(24.49)64(75.51)观察组(n=98)62(63.27)34(34.69)2(2.04)96(97.96)χ234.8444P0.0000。
3讨论
风险控制管理是一种系统的、综合性较强的管理程序,是指通过识别、评价和处理现有或潜在的风险以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率,进而将风险事件对医院和患者的损失降至最低[4]。从风险事件的定义来看,呼吸内科的风险事件主要包括投诉事件(例如未及时给予治疗,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不好,操作技术不熟练等原因引发的投诉)、护理差错事故(例如护理操作不当、给药错误等)、意外事件(导致患者坠床、跌倒、猝死等)、并发症(感染、难免性压疮等并发症)以及护理文书书写不完善等几个方面。本次研究发现,护士、患者、疾病等因素是诱发呼吸内科风险事件的主要原因,而预防风险事件发生和妥善处理风险是综合风险控制管理的核心环节。本文对观察组患者提出了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和对策,结果发现该组风险事件的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患者满意度高于对照组,比较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与有关报道相一致[5]。提示在呼吸内科实施综合风险控制管理可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率,提高患者满意度,具有临床推广价值。综上所述,综合风险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和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进行针对性的预防控制。同时,呼吸内科医护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操作技能和职业素养,增强法律意识,尽可能减少医疗纠纷,降低风险事件的发生率,保障患者的安全,为其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护理服务。
作者:张莉 单位:河北省邯郸市第一医院
一、风险控制和内控体系的内涵以及关联
首先,物业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件,这些事件可能对物业经营行业产生不利或有利的影响。不良事件代表可能阻碍物业管理行业创造价值的风险;事件的有利影响可以抵消物业管理行业的不利影响或机会。风险控制是对风险和机遇的控制,是对物业管理行业从战略制定到日常运作过程中风险进行把控,能确定一切影响物业经营管理的因素。内部控制体系是为合理保证单位经营活动的效益性、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法律法规的遵循性,而自行检查、制约和调整内部业务活动的自律系统。简单来说,内控体系就是物业经营行业拟定一连串的调整、构造、督促、制约的规章制度和方法来使物业经营行业的经营目标和管理活动能顺利实现和进行。大量的实践证明,风险控制与内控体系构建是当代物业经营管理的两大不可或缺的两大工具,构建内控体系与风险控制相依相生。中国的物业管理行业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将融合内控体系和风险控制。
二、物业经营管理行业实施内控的必要性和内控内容
(一)物业经营管理行业实施内控的必要性
1.能帮助物业经营公司做好财务工作。行业财务良好健康的运行是行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构建内控体系能实现财务内控,使企业能轻松应对各种财务风险,能使企业做好财务的一切工作,像:检查财务报表,为企业管理层提供实时信息来制定行业的经营计划,对行业的运行进行记录和事后评估等等。而且,在内控体系的实施后,行业往往能更好的对公司财务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加强行业各个部门的财务联系。而且,还能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大背景下,帮助物业行业及时获得最新讯息,结合自身实际做出科学可行性高的战略决策。2.能帮助物业经营管理公司做好资金管理工作。资金管理是物业经营管理行业运行的核心内容。资金缺乏或配置不合理会使行业发展受到阻碍。而内控体系的构建就给行业资金管理提供了保障。它不仅仅可以使行业能合理有效的配置有限资源还能降低行业的经营成本,保证企业盈利。
(二)物业经营管理公司实施内控的主要内容
物业公司的内控制度的建设内容有收入控制、库存物资和材料控制、费用支出控制三项内容。1.收入控制。收入控制是物业公司内控制度建设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物业公司最重要的内容,是合理规范物业的保障。对资金收入要进行详细的记载,加强资金的管理,第一要进行资金的完整性控制,即要保证收入单据,发票的完整性,要建立完整的账单,对收入进行科学的核算,及时做出调整,保证物业业务的进行,第二要进行资金安全性控制,保障资金的安全,可以实施岗位分离制度等,安全控制资金的往来。2.库存物资控制和材料控制。要有效的对库存物资进行控制,根据市场情况合理的确定库存,同时加强采购过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由财务部预算得到合理的采购数量,由质量安全部门检查材料购进的质量问题,对于大型的采购过程要由全企业参与,对于一些重要的采购工作,要由财务部提前预算好,然后由质量安全部,统计部和监督部门三者共同完成采购,对于一些小的采购工作由财务部独立完成,保证采购原料的质量。3.费用支出控制。费用支出控制包括物业公司的运行支出和代收水电费的支出,而代收水电费的支出是物业公司主要支出的部分,应该做好支出控制,在代收水电费时要开具单据,为财务核算提供依据,要检查水表电表的运行健康程度,及时更换坏的水表电表,以防造成损失,对每个月的水电费要在月底进行再次审核,核对出现的问题。
三、我国物业经营管理的现状
我国物业兴起是在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使房屋所有权结构发生很大变化的背景下。其属于一个新兴行业,在改善人民生活,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弊端。下面就介绍了一下我国物业经营管理的现状。(一)物业经营管理行业普遍盈利少。一个行业只有盈利大于零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如果其盈利水平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其就会遭受破产倒闭。我国物业经营管理行业刚刚兴起,其作为一个服务性行业,其的服务对象为人民大众。如果人民大众的经济水平和生活质量上不去,其获利就不会暴增,可能只是稍微获利。所以我国还是应该毫不动摇的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步伐。(二)有关物业经营管理的法制建设不健全,立法滞后。因为物业经营管理在我国是一种新兴行业,所以对于它的法律法规有待完善。目前比较规范的法律法规是由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它于2003年9月1日首次生效,经几次修订,于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在此之前,我国物业管理法制混乱,不少还依靠物业行业自己制定的有关规则。而且还存在立法因地区而异,与全国性条例不符,不利于我国对物业行业的管理。因此出现:物业经营管理工作不符合要求,服务存在问题;房屋建成之后出现质量问题,使物业无辜担负了许多开发商应该担负的责任;而且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运行过程中,环境可能不够透明公开,存在“作弊”行为,使大部分业益受到损害;业利义务混乱,法律主体各方关系不明,难以追究责任。等现象。自从《物业管理条例出台以来》颁布以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业主大会规程》、《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等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我国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经营管理在不断成长变化,新的问题情况也会层出不穷,所以有关法律法规应该不断修订完善,新的法律法规更应该出台。(三)物业经营管理缺乏专业化人才。虽然物业管理是一个劳动密集型,技术要求相对较低的服务型行业,但是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居住要求也越来越高。那种单纯修缮服务已经满足不了人们的要求,人们需要的是更专业化的服务和严谨认真的态度。但是由于物业经营管理行业是技术要求较低,劳动要求很高的行业,所以使很多教育素养和专业素养高的人选择了其它行业。在加上物业经营管理公司对员工的教育培训不够,在进行物业作业时很容易与业主发生不愉快,降低业主满意度,不能满足业主日益增长的要求。(四)物业经营管理行业规模小,盈利低。当今许多物业经营管理公司是开发商自己成立来管理自己招标的楼盘,这些物业经营管理公司相对于其他物业经营管理公司的规模就小很多,公司的结构也不够健全,非常不利于盈利。又因在完全竞争性假设的马歇尔经济学中可以说利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规模,所以盈利过低不利于物业公司规模变大。(五)业主经济收入偏低,物业收取困难。虽然人们生活普遍有所提高,但是贫富差距还是很大。还是很多人的工资水平低于全国水平。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住房补贴相关政策,一定程度解决了人们的住房问题,但是这部分费用没有物业管理费用成分,还是使物业管理收费困难。
四、物业经营中的各种风险
(一)物业资金收取困难,造成资金回笼风险。物业在收取资金时,其收取对象或因观念或者财务情况而不缴、少缴、漏缴相关费用。比如像房屋修缮中水龙头损坏问题,根据有关规定:物业管理是对业主共有部分的管理,业主的专有部分不是物业管理的对象。而房间的水龙头不是业主的专有部分所以业主不应该要求物业进行无偿修缮,而往往有些业主却固执的认为这是物业的本职所在,在要求物业修缮以后拒绝向物业付费。而且还存在资金回笼的过程中回笼方式被改变(比如物业公司在向其它公司出售股权之后,本来应该得到钱款,可是可能会被给以价值相当物资)等现象。这些现象在给物业带来资金回收困难的同时还使物业经营管理行业为了能够生存下去不得已来削减人员降低服务标准,使其业主得不到很好的服务。这样一来,无疑使物业和业主掉进了死循环。(二)开发商和设施管理带来的风险。一般来说,开发商与物业有两种关系:一是合同关系,开发商是原产权人与物业管理签订合同。二是从属关系,就是物业是开发商的子公司或者分支结构。在合同关系中,往往特别容易出现开发商将商品销售完之后开发商走人,一旦商品出现任何问题,业主首先找的就是物业不会去找开发商。这时候物业找开发商就比较困难。这样就致使物业被夹杂在中间,造成经营损失。而且,各种设施的故障,不管是不是有待修缮还是因为自然原因业主都会第一时间找到物业进行质问,如果得不到满意的结构,业主往往就会不缴纳物业费,使物业遭受损失。(三)由于物业不够专业和业主要求日益提高,给其生存带来风险。在开发商和物业的第二种关系中,非常不利于物业朝着专业化、科学化发展。物业管理涉及范围非常之广,这就要求物业的从业人员有着非常专业的技能来满足业主所需。不少物业公司为了节约成本,不但管理范围缩小而且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也不高,再加上业主不断增强的维意识和服务要求致使这些物业公司生存率降低。当然,这一过程中也使相当一部分员工被解雇。(四)员工安全和治安风险。物业在给业主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员工的安全风险也是相当大。比如:保安在执行工作中可能会被外来人员误伤,在解决业主之间纠纷过程中易受伤等。一旦事故发生就会给物业带来不小风险。当今社会入室盗窃和室外偷盗越来越严重,物业除了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工作以外还要尽力保障业主财务人身安全,一旦业主财产身体出现问题往往就会要求物业进行赔偿,无疑给物业带来财务和法律上的纠纷风险。(五)消防安全风险。在物业企业接管业务时一定要首先做的就是检查消防安全设施是否设立完整,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风险,对没有通过检查的,物业公司要及时做出相应措施,此外,对于购买者,物业公司要在其进行房屋装修时检查其材料是否符合消防规定,使用的器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物业企业要常常检查消防设施和容易发生消防安全问题的地方,定期修理更换消防设置,防患未然。(六)停车服务风险。在小区内停车,或者在游玩地方停车,停车场都会有物业公司的负责,而车子在停车场发生被划等事故时,都会涉及到物业公司的赔偿问题,物业公司要做好安全问题,建立合适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对于收取了看管费的车辆,要建立合理的赔偿制度,而在停车场出现的其他问题,要根据建立的法律制度,必要时通过报警的方式解决。
五、基于物业经营风险的内控体系构建的策略
(一)物业内控体系的总体思路。企业在建立内部控制体系时,必须依据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措施,由内到外建立内控体系。在物业公司内部,要建立专门负责内控体系建立及完善的组织机构,由总经理直接领导,对物业公司实施全局控制,在各部门要设立内控体系实施完善小组,由各部门经理担任组长,受总经理的领导,对物业公司各部门实行分部控制,在物业公司外部要成立物业考察小组,对社会物业实施环境实时调研考察,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使物业公司内部的发展更加安全有效。(二)增强风险控制意识、做好财务内控。进行风险控制的第一步就是要有风险控制意识,由于物业经营的技术要求较低,对劳动力要求较高,这就要求物业行业要在人力和物力方面提高警惕。基于当前物业生存率不高的的情况,物业应该考虑如何使物业更好的生存。首先物业应该考虑的就是财务问题。在建立财务内控的过程中,物业可以实行当今比较流行的全面预算管理,对物业财务进行“全方位、全员、全面”的管理。物业还需要不断强化员工的成本意识和专业技能。(三)以物业战略为导向,建立内控体系。物业经营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物业战略目标,内控体系就是其实行的保障。所以以物业战略为导向建立内控体系是一个符合物业特点的战略。一般来说,一个战略的实施可以分为三个步骤:战略控制,管理控制,工作控制。即由物业公司的总经理制定战略,物业公司的管理部门落实实施,最后由员工进行作业实操。物业公司的战略目标要根据实时调研进行更改,只有提高了业主满意度,才能使物业公司健康发展。(四)构建符合内部控制要求的业务管理新制度,做到考核与奖惩相统一。为了更好的进行内控体系的构建,物业行业要以内部控制体系来完善、整合自己的业务流程,加大对员工的业务监督,对各个业务进行风险评估控制。最终考核的时候,应该严格按照新的业务管制制度来实行。在新的业务管理制度中,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工作质量,有必要定期进行业务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相应的奖惩,这样一来就能加强物业公司内部的积极性,在面临风险时,各部门能够有效的解决风险所带来的损害。(五)做好物业公司各部门的协调工作。物业公司的主体是服务中心,要建立起以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其他部门围绕服务中心工作的运营模式,既然是服务业,就要做到服务至上的地步,服务中心做统筹安排,由财务部做好财务预算和月度预算,并将这数据交由人事部对人员安排及各部门工作做相关安排,人员的裁剪,调动等,安全管理部门要时刻巡视小区内的安全隐患,并将主要负责消防安全,做好小区内的财产安全工作,和人员的安全工作,尤其是儿童的身体安全问题,工程维修部要做好小区内的天然气管道,下水道管道,电气输送等维修工作,并和财务部建立起联系,将信息反馈到服务中心,来为服务中心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依据。六、
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服务品质高,价钱合理的物业公司无疑是人们的不二之选。而如今的物业公司发展较为不易,存在许多的风险和问题,物业公司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才能更好的做好物业工作,所以这就要求物业能建立内控体系来对其所遇到的各种风险进行控制来使其能为业主更好的服务,在激烈的竞争中能占得一席之地。
作者:赵鹏鹏 单位:京亿方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1]满孝青.论我国物业管理现状及对策[C].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信息与管理工程版,2003.120-121
[2]廖美容.物业经营风险控制下的内控模式探究[J].财经界,2015,(24):81-82
[3]孔姣良.企业财务内控管理体系的构建策略探讨[J].财经界,2014,(2).
出口企业面临汇率风险,自然就有避险需求。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市场化程度高,金融衍生品丰富,交易主体多样,规模很大,流动性强而且金融创新力强。企业有避险需求根本不用担心工具不够用。但中国实际是,企业仅可以选择远期结售汇和掉期这两个工具来规避外汇交易风险,出口企业大多用远期结汇。据央行2006年2月调查显示企业利用金融工具的状况,有91%的企业选择远期结售汇避险,剩下9%的企业则运用外汇掉期或境外无本金交割NDF,几乎没有其他方式。
目前人民币远期结汇定价高,以致出口企业宁愿承担风险也不愿为避险支付高额交易成本。外汇市场市场化程度不高,像有远期结售汇业务银行需要授权,导致一定程度垄断,给客户的价格当然不那么理想。目前银行与客户间远期外汇合约交易币种有限,期限短,交易成本高,还有很大局限,属柜台衍生品不能反向操作,不如期货期权等交易所产品灵活。
汇改后避险要求刻不容缓。央行2005年8月就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改革汇制、发展外汇市场,政策新突破主要表现在:
1.扩大银行间汇市交易主体,放宽准入条件。符合条件的非金融机构的出口企业,亦可进入即期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2.允许商业银行自主对远期结售汇和掉期定价,意味着企业有一定的谈判空间,可以争取用更低的成本来套保。
3.放开交易期限。企业可以更加灵活地按照自身的风险敞口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或掉期合约,从而避险。
4.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放宽到现在只要有即期结售汇业务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银行通过备案均可开办。市场化程度的增强使企业可选择期限和成本相对适合自身的银行做套保。
二、避险产品创新构想
1.产品简述。鉴于中国目前的避险产品市场不成熟,但企业又有强烈的避险需求,建议银企联合,共同开发避险工具,既可给银行增加商机,还可为企业量身订做套保工具。本文给出一个创新设计:以企业财报为基础的协议避险产品,希望抛砖引玉。
运用的经济学原理:供给商实行价格歧视可放大生产者剩余。
远期结汇和期货工具都把汇率锁定成一个值,无论是实力雄厚还是薄弱的企业运用这些工具都收到一样的效果,用一定的成本控制了一定程度的风险。但实际上汇率交易风险带给每个企业的损失感受度是不一样的。同样5%的波动,对于边际利润高的企业,似乎没有变化,但利润本来就微薄的企业则面临亏损边界。当汇率走势明显时,企业难以找到交易对手或要支付高额风险补偿,正如目前的远期结汇成本过高。因为银行吃进的只是损失的可能,当然要求高额补偿。以财报为基础,银企共商避险方案,应该可缓解这些矛盾。
产品描述:企业向银行提供财务报表,银行根据报表具体情况分析其亏损边界,事先确定亏损补偿参考值和盈余返交参考值,补偿比例和返交比例。若汇率波动造成汇兑损失对该企业影响重大(汇兑损失占企业税前年利润的百分比高),银行向企业支付大比例的汇率下跌亏损补偿;若损失对企业影响较小(汇兑损失占年利润百分比小),银行仅需小比例补偿。若企业想进一步降低避险成本,可与银行商讨盈余返交参考值。若年终出口利润超过盈余返交参考值,则据合同返交比例,企业让银行分享部分利润。最后由银行权衡该笔交易对自身的利弊定价。利润高的企业,汇兑损失占比小,需银行偿付的汇兑损失比例小,银行收取风险补偿也小;利润本来就低的企业需偿付的比例高,当然避险支付成本也高;若企业愿与银行分享超额出口利润,银行可据这一条款进一步降低产品定价。总的来说实现了差别定价,企业支付的成本降低了,因为银行只需要根据企业必要救济部分进行偿付,且还有分享企业盈利的机会。
2.优势及可行性。
(1)照顾在相同汇率变动状况下不同企业的损失感受程度,让汇率交易风险在财务状况好的企业,坏的企业和银行三者间更加公平地分散。
(2)银行吃进的风险明显减小,汇兑损失发生后不需为所有企业的全部损失买单,而是据各企业的具体状况有差别补偿,还可分享企业利润。这样消除了银行避险产品定价高的根源,企业可更廉价地为自己的风险套保。
(3)企业实现“与狼共舞”,虽还有风险敞口,但照顾了企业具体财务状况,使避险成本下降,与企业追求价值最大化整体目标一致。这种安排使好企业和坏企业出口年终利润的反映将更加平稳,减少来自汇市波动的影响。
3.注意事项:
(1)银行进行差别定价,需要对每个企业的利润有较为精确的估计,不致于定价过高而流失客户,也不能定价过低而自己承担损失或过量风险。确定亏损补偿参考值和盈余返交参考值,以及补偿比例和返交比例是整个产品设计的重点,也是银行给产品定价的最终依据。
论文摘要:文章首先阐述了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缺陷,从内控环境、制度建设、制度执行、风险识别、会计监督等几个角度进行阐述,针对出现的风险,从人员培训、制度改进、信息强化、监督整改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了风险防范的对策。
一、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风险
(1)良好的会计内部控制环境尚未形成。企业的会计内部控制文化尚未真正形成,部分银行管理人员还未充分认识会计内部控制及操作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对会计内部控制的参与和重视不够,在日常管理中,重业务发展、轻风险防范造成管理风险;员工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对业务的风险点了解不透,规范操作意识没有得到强化,由于制度传达不到位和理解不透彻,容易造成操作不规范,潜伏着操作风险;员工风险意识不强,对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重视程度不够,甚至认为相关风控措施手续太繁琐,没必要,从而以相互信任代替制度制约,导致逆程序操作、重要物品管理不严、授权流于形式等违规操作现象的产生,出现意识风险;受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个别员工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严重扭曲,滋生拜金享乐思想,为达到个人目的铤而走险而出现的员工职业道德上的故意风险。
(2)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总体规划,表现为部分会计制度办法未能随着业务的发展和客观环境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造成了制度滞后于业务发展,或会计制度整合程度差,数量多但不够系统完整;会计内部控制结构仍不完善,主要表现为会计内部控制覆盖不全面,只停留在主要业务层面和一些业务产品上,而未延伸到银行会计活动的所有层面和业务流程上;有的制度规定太过于原则化,不切合基层行实际情况,实际执行中往往缺乏可操作性而流于形式。
(3)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不够。思想上不够重视,未能正确处理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的关系,对制度的执行只做表面功夫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而不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如何,遇到具体问题强调灵活性,使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因业务水平欠缺、对制度理解不准确,法律意识淡薄,风险防范意识差,自我约束能力不够,造成的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现象。
(4)会计风险识别与控制的方法落后。会计控制方式未标准化,制度文件不够系统,缺乏对主要会计业务环节的全面分析,这样就难以真实、客观地反映银行的会计业务风险;会计内部控制方式较为单一。对会计风险识别与控制手段的研究处于被动局面,常常要等到案件发生后才总结经验,难以提前和充分识别新业务开办中存在的会计风险。
(5)会计监督检查的有效性不足。缺乏健全的会计监督评价体系,多层级多部门对同一业务内容重复检查,影响了会计内部控制效率;会计检查的覆盖面不能涵盖全部会计业务,在会计管理人员偏少、检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下,检查频率和深度难以达到规定要求,不能与银行风险程度相适应;缺乏对会计检查人员的再监督,会计检查流于形式,“查而不报、查而不纠”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问责机制不够健全,缺乏必要的程序控制和违规处罚措施。
二、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风险防范
(1)从加强教育培训入手,提高员工素质,促进合规文化的形成。有针对性地、分层次地开展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将会计人员培训学习制度化、常态化、系统化,通过开展会计内部控制知识竞赛、会计技能比武、参观交流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查防案件能力和综合履岗能力,以防范操作风险;大力加强会计人员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教育,把思想教育和案件警示教育纳入培训计划,使思想教育经常化、规范化,通过培训使每一个会计人员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牢固树立合规经营、合法操作的理念,逐步建立先进的风险控制文化和合规文化,培养员工自觉遵章守制的习惯。转
(2)改进商业银行会计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在原有的内控制度基础上推陈出新,尤其是针对新推出的业务,要制定相应的操作流程及实施细则,作到内部控制有章可循;加强现行制度的评估分析工作,总结新经验,提出新措施,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和完善制度,促进会计操作风险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3)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风险如果不能被识别,它就不能被控制、转移或者管理。商业银行应通过狠抓会计基础管理、改进业务流程、提升系统功能,提高对风险的预警和控制能力;充分发挥金融会计对风险的反映、监督、预测、分析等作用。
(4)从强化信息技术入手,提高会计内部控制水平和质量。
商业银行应广泛使用电子计算机技术和信息处理技术,对银行全部信息进行处理、分析、预测,推进银行业务处理自动化,逐步减少人工控制,建立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风险控制以减少故意风险发生的可能,增强会计业务风险控制的刚性约束,不断提高控制效果;积极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对业务操作流程进行全面的风险监控,加强柜面业务实时监测系统的建设,使银行后台可以及时梳理出可疑交易、违规交易信息,进行实时预警和处理,有效地从技术手段上解决前后台之间、上下级行之间交易信息共享的及时性问题,充分发挥数据集中和后台集中控制的优势,提升对交易的监督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
(5)建立高效的商业银行会计监督检查机制。商业银行内部会计控制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不论是制度的制定、执行,还是最终的评判,都需要恰当且必不可少的监督,以使内部会计控制系统更加完善,更加有效。商业银行应加强会计内控队伍的建设,培养以会计主管、会计检查辅导员、结算专管员、电算化专管员和出纳专管员为主要内控监督力量的会计内控队伍,加强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改革检查人员管理体制,提高检查人员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五方面的内容,一是控制环境审计,主要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环境情况进行评价,包括企业经营活动的复杂性、管理权的集中性、企业文化、法人治理结构、各层次人员知识水平、员工聘用程序、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等。二是风险管理审计,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的风险管理机制及其运行情况的审查,包括可能引发风险的各种因素,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可能的后果,企业对风险的识别、防范能力、应对策略等。三是控制活动审计,审计的对象是对各生产经营业务的控制活动,如控制活动中业绩评估系统的运行情况、授权审批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的识别和防范情况等。四是信息与沟通审计,主要是对企业的信息系统进行审计,对企业获取、传递、处理内外部信息的及时性、便捷性、安全可靠性等进行审查和评价。五是内部控制监督审计,主要对内部控制监督机制、监督活动实施情况等进行审计。由于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复杂,范围涉及广泛,随着内部控制审计各项业务的开展,内部控制审计风险也相伴而来。
二、内部控制审计风险构成
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规范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的审计业务,监管部门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界定,内部控制审计风险是指“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而审计人员出具了不恰当的意见的风险”,即企业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而未被审计人员有效识别,而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和结论,给使用者带来损失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所谓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内部控制设计的不充分或者不合理;二是设计合理的内部控制没有按照要求被充分执行;三是设计合理并且表面执行充分的内部控制由于缺乏必要的授权或资格而在实质上不符合规范,或是没有对内控的执行进行恰当的监督,导致内部控制无法真正有效的运行。在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三方面的因素,只有三方面内容均不存在时,审计人员才能发表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风险主要包括三方面的风险:固有风险、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风险、内部控制评价风险,具体来看:
(一)固有风险
内部控制审计的固有风险是由内部控制本身决定的,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是实际目的的手段,它受人的影响,涉及企业各层次的人员,因此只能提供合理的保证,而非心绝对的保证。在固定风险比较低的前提下,即使内部控制设计不合理或者执行缺乏有效性,内部控制审计风险也可能是比较低的。一般而言,审计人员需要通过分析收集到的各种信息,来评价内部控制的固定风险。影响固定风险的因素主要发生于被审计单位内部,如其所处的外部环境、自身具备的竞争能力、企业文件、管理人员及员工的能力和素质等。此外,会计期末发生的复杂交易或者异常情况、在会计核算中容易被忽略的交易或者事项等都是产生固有风险的因素。注册会计师在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固有风险进行评价时,需要全面考虑这些因素,得出综合结论。
(二)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风险
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风险是指存在内部控制的前提下,内部控制本身设计的不合理或者设计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被有效执行,从而导致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可能性。如果拥有授权和专业能力的人员按照程序和要求执行,内部控制目标能够实现,则表明内控设计是有效的。如果内部控制正在按照设计运行,并能实现预期目标,则说明内控运行是有效的。注册会计师在判断内部控制是否存在内部控制设计风险时,需要考虑是否存在应有的内部控制,如果没有,可能会存在哪些差错。注册会计师在判断内部控制是否存在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风险时,需要考虑设计合理的内控是否得到执行以及结果是否有效。
(三)内部控制评价风险
内部控制评价风险是指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但审计人员出具不恰当审计报告的可能性。它类似于财务报表审计中的检查风险。一般而言,内部控制评价风险是必然存在的。因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会受到审计期限、审计方法、审计资源、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判断等要素的制约,所以这种风险不能根除,并且与被审计单位不存在关系。审计人员需要科学合理的设计内部控制审计的程序、时间和审计范围并严格执行,才能尽可能的降低评价风险。
三、内部控制审计风险的防范
从构成因素上看,要做好企业的内部控制审计,审计人员应当准确识别和评估内部控制的固有风险、设计和执行有效性风险,防范评价风险,才能尽可能的降低内部控制审计风险。为确保将内部控制审计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上,需要采取各种措施,如全面掌握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进行审计、明确测试对象等,来防范和规避内部控制的审计风险。
(一)全面掌握被审计单位的情况,防范了解不全风险
在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之前,注册会计师需要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内部控制环境等,这是内部控制审计的重要前提和首要环节。为全面掌握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审计人员应该重点了解一下几个方面:一是被审计单位所处的行业发展前景、法制监管环境及产业政策、单位性质、组织架构、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与运用、经营目标、战略及风险、业绩考评等基本情况;二是被审计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的理念和经营风格、经历与胜任能力等相关信息、高层管理者对控制制度的重视程度、以前年度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等总体控制环境;三是企业风险评估过程、内部信息传递流程、内部控制的自我监督和自我评价等企业层面的内部控制;四是各类业务特点、流程等具体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二)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进行审计,防范评价不当风险
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是对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为防范做出不当评价,发生评价风险,注册会计师首先应当在审计之前充分准备,根据对内部控制风险的评估,制定详细的审计方案,比如审计目标和审计的重点内容、审计具体方法、实施审计的程序、审计期限及时间分配、审计范围及审计人员任务安排等。其次,审计人员应广泛收集准确、真实的资料和证据,运用观察、查阅、询问等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各种情况进行了解,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做出初步判断。再次,在初步判断的基础上,运用审查、分析等方法,对内部控制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测试,形成总体评价意见和整改建议等。由于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判断水平等直接关系到审计结论的有效性,因此要求注册会计师恪守职业道德水准、不忘风险意识,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知识、阅读相关业务的专业书籍、提高判断分析和预测的能力,不断提高业务水准,按照确定的审计技术和方法圆满完成审计工作,将内部控制的评价风险降到最低。
(三)明确测试对象,防范测试失效风险
1投资可行性分析阶段风险源辨析及防控
在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阶段,投资人一般较多关注对项目资本金收益率影响较大风险,如:项目投资成本构成、投资回报率(在银行贷款利率的基础上项目发起方给予投资人回报率)、回购方式及相关税费。对于上述风险,企业一般都形成了较为成熟的防控措施。清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经济政策等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使得企业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时还需充分考虑以下风险,才能保证达到预期投资收益。
1.1项目发起方的履约风险及防控
项目发起方的履约能力,即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状况、政府信用和当地投资环境等方面是选择投资项目时必须考察的风险因素。因此,在投资可行性分析阶段,投资人需考察政府的财政收入状况及近几年财政收入的增长率、项目回购是否有明确的资金来源、政策法规的完善程度、政府廉政状况和政府换届等风险因素。投资人可通过尽职调查和采用信用风险评估等方式防控上述风险。具体可采取:(1)对当地政府信用、经济状况及社会环境进行考察论证。(2)要求项目回购方提供合法的、其价值能覆盖投资另加投资回报的抵押担保物并签署抵押担保合同。为确保投资的安全,抵押担保物应符合我国《担保法》的要求。投资人需要特别注意,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与债权法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不一致,混淆了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的联系和区别,在起草投资建设合同时要注意规避此风险。
1.2融资风险及防控
BT项目的融资风险可分为外在风险和内在风险。外在风险体现在由于金融市场或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对BT项目产生的不良影响,如利率上浮造成融资成本增加、货币紧缩政策导致融资困难等;内在风险是指投资人的资金周转能力和融资效率。对上述风险可采取以下措施加以防控。(1)融资风险的防控:为了避免融资风险,在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阶段,就应制定融资方案,如采用银行贷款,在项目投标前至少应取得银行的贷款意向书,避免项目直到开工还未解决融资,导致投资人前期资金投入超预期,而影响投资效益。(2)利率风险的防控:利率上浮会导致融资成本增加,影响投资收益。因此,应在投资建设合同中约定投资回报率采用浮动回报率,在项目建设期和回购期若中国人民银行上调基准利率,则投资回报利率也相应调整,避免利率上升导致投资人融资成本加大。在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需注意利率重置期,防止重置期过长导致回报率与利率不能同步调整。(3)资金周转的风险防控:基础设施项目属于资金密集型的投资项目,对投资人的资金实力及周转能力都有很高的要求。为了避免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作为投资方的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资金运转机制和资金管理流程,保证企业内部的资金运转通畅。在制定融资方案时,必须结合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融资方案,合理分配流动资金与自有资金的比例,保证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此外,企业内部应建立应急准备金机制。(4)融资效率的风险防控:项目融资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工程进度,进而影响投资方的投资收益。拓宽融资渠道可以有效的降低融资效率不足带来的风险。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可选择多种融资渠道,首先应选择有过多次合作的银行,避免临时寻找,增加融资难度和成本;其次是选择其他融资渠道,在目前融资困难情形下不能过分依赖于银行,并可采取信托、资产证券化、股权等多种融资方式。
1.3合法合规性风险及防控
如项目存在合法合规性瑕疵,将给投资人带来巨大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应对此进行考察并在投资建设前确定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或在合同条款里约定:由项目发起方获得实施该项目所需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证书及手续等文件,由于项目的合法合规性不完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项目发起方承担,以此来规避项目合法合规性带来的风险。
1.4工程风险及防控
工程风险主要是项目技术风险。技术风险主要体现在工程技术难易程度、施工条件等实施风险。要规避技术风险,需要对项目实施方案尤其是非常规的重大技术方案进行论证,确保工程风险可控;应将由于降低风险而造成的成本增加部分计入合同价。
2项目实施阶段风险源辨析和防控
投资人中标后即进入项目的实施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开工准备、项目建设、项目移交回购等。项目公司一经注册成立,就承担起投资人的角色,全面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投融资、建设、质量和进度管理等工作,需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建设工期完成项目,并承担项目的所有投资建设管理风险。因此,项目公司管理人员必须在实施阶段及时辨析风险源,采取应对措施,保证项目顺利推进。实施阶段存在的风险源及防控措施如下。
2.1项目开工前风险及防控
资人实施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职责的项目公司不同于一般施工承包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不仅承担项目的建设管理职责,还需要承担项目的投资建设风险,因此,除建立一般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外,还需制定工程建立风险防范管理制度、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体系和实施风险防范计划,将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人。项目公司在开工准备阶段需关注以下风险。
2.1.1项目资金运作风险及防控
(1)投资计划的不合理、计量支付手续不规范导致回购不及时的风险。首先,项目公司应建立投资计划、投资回报积息、支付等内部复核制度,从内部管理上消除此风险;其次,开工前项目公司即应根据施工组织计划与业主方确定投资计划、计量支付流程、投资回报积息及资金到账确认工作流程和方式,保证项目回购能够顺利进行。(2)项目投融资资金链断裂导致BT项目合同违约风险。为避免出现此风险,项目公司应建立与公司股东、贷款银行以及业主方的沟通机制,严格诚信履行《BT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和《借款合同》,按时付息还本。建立项目资金不能正常运作预警机制、向公司董事会紧急报告制度及资金使用紧急预案。
2.1.2项目合法合规性风险及防控
项目实质性开工前,项目公司应进一步复核合同及其相关法律文件(含项目批准文件、担保抵押文件、权证等)的合法性、合规性是否存在瑕疵等法律和经济风险。对于合同存在的经济、法律风险,按照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逐一梳理辨析,注意在建设过程中对该项风险的监控,或通过签定补充协议来完善相应的合同内容。
2.1.3其他开工准备工作不到位风险及防控
政府对项目前期工作,如征地、拆迁、施工图纸等是否按照工作计划落实,关系到项目的进度。为避免项目建设进度延后的风险发生,需建立与业主方的工作联系制度,适时建立和收集相关索赔资料,防止超合同工期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发生。
2.2项目建设阶段的风险及防控
2.2.1职业健康安全、工程施工安全、工程结构安全风险及防控
在工程实施阶段要防范由于施工引起的粉尘等造成空气、环境的污染、建设过程中的运输等造成的危及员工的职业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风险,需要加强采取职业病防护措施和采取相关人身安全防护措施,避免此类风险的发生。对于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其他安全风险,如施工用电安全、高空作业安全和工程结构施工及设备安全等,应及时发现,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的出现。
2.2.2技术风险及防控
技术风险主要有:工程设计的缺陷或错误,如地质条件考虑不当,工艺设计流程不合理,设计时对施工可行性缺乏经验或考虑不当等导致变更,或者项目建设中碰到重大技术障碍等。要对技术风险进行防控,首先,应对工程设计及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变更而引起技术风险;其次,对重点部位进行详细的地质勘察工作,特别是对本项目的可能影响要摸清和评估;最后,应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工程技术问题也要详细调查,并做好必要的技术准备和措施准备。
2.2.3成本控制风险及防控
BT项目投资成本包括项目的前期费、建安费、项目公司管理费和资金成本及相关的税费等。一般只有前期费和建安费计入合同价。前期费,一般由业主方包干使用。投资人需关注的成本风险有:①建安费超合同价约定的计价范围,如原材料涨价、劳动力成本增加、工期迟延、通货膨胀、汇率波动、利率变化等方面造成的投资成本增加,而合同价格不含此类变动造成的投资成本增加的部分;②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③税务筹划不到位导致的税款增加;④其他因素造成的投资成本增加。可通过细化投资建设合同条款,如扩大材料调差范围、工期延期责任划分、投资回报率随银行利率浮动、设计变更处置、交竣工验收时间节点的确定等来规避建安成本超付风险,通过加强管理来规避管理费超支,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做好项目的税务筹划、积极争取利用当地的税费优惠政策,将影响投资成本增加的风险降至最低。
2.2.4质量风险及防控
项目质量会影响项目的移交回购,从而影响投资效益。承包商及分包商的实力、技术力量、施工水平、设施设备、管理手段等都是潜在的风险因素。为保证质量风险可控,须采取以下防控措施:①应加强对承包商资质业绩审核,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设立专职质量管理员,落实全员岗位质量管理职责,确保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②建立质量奖惩制度,务实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采取质量防患措施并落到实处;③审核施工方案,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标准,加强质量检测检验和隐蔽工程验收。
2.2.5施工进度风险及防控
BT模式项目特点决定了项目进度管理难度非常大,BT模式项目能否按期完工,将影响项目投资的成败,项目进度控制风险是巨大的。影响进度的风险因素有投资人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力量的高低、组织合理与否、协调工作是否顺畅、设施设备保障与否,各种主客观原因都将影响或制约工程进度。为避免此类风险,可采取如下措施:①科学安排工程进度网络计划,抓住关键线路和工期节点,提前周密部署、超前决策,合理组织和优化资源;②加强与业主方和镇村的协调和沟通,确保前期工作进度,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理顺各方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③加强计划和统计,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有效控制工程建设的各种资源,并制定合理周密的应急预案。
2.2.6工程结算风险及防控
如计量存在问题会严重影响投资收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认真核对工程量和计量原始凭证,严格保管计量凭证原件;加强计量基础工作,做好计量台帐,及时进行合同工程量清单修正,并细化合同工程量清单、做到随时可以分解和合并,以便及时办理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项工程和整个标段的结算,定期核实已完工程总量。在工程收尾阶段须检查计量管理工作,重点解决计量遗留问题和对原始计量凭证的审核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掌握计量和投资回报状况,避免由此带来的风险。
2.2.7交工验收风险及防控
交工验收的时间延迟会导致工程缺陷责任期延后和第一笔移交受让款支付延后,直接损害投资人收益。实际工程实施时还会出现项目已交付使用还未进行交工验收的情况。在投资建设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交工验收时间,如出现延迟,责任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其次,项目管理人员应积极与业主方沟通保证交工时间不出现延迟,使交工验收风险可控。
2.2.8不可抗力风险及防控
不可抗力风险也是项目建设期频繁发生的风险事件,不可抗力风险一般指人文环境灾难和地质灾害带来的风险。人文环境灾难包括战争、瘟疫、暴乱、恐怖活动等,地质灾害包括地震、火山爆发、山体滑坡、洪灾、暴雨、海啸、热带风暴等恶劣环境因素。防控措施:对于不可抗力风险,应在投资建设合同条款中约定,以降低投资人的风险,投资人应购买工程保险,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移交受让阶段风险源辨析及防控
移交受让阶段是指项目已经交工验收完毕至项目回购结束,此阶段存在的风险及防控措施如下。
3.1移交受让前风险及防控
移交受让前的准备工作是否到位关系到项目移交受让工作能否顺利进行。项目公司应有序地开展各项移交受让准备工作。与业主方、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适时沟通,确认第一期移交受让款总金额;项目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致函业主方,要求将第一期移交受让款足额列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并取得人大常委会批准。
3.2移交受让阶段风险及防控
项目的移交受让阶段一般持续2~3年,即使是第一笔移交回购款及时到位,在此时间段内仍然可能出现由于地方财政状况恶化、竣工决算未能实施等各种原因导致的后续回购款延付的风险出现。为规避回购款延付的风险,首先应密切关注国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项目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政府层面及财政动态,同时还需关注回购方资金是否充足;其次应及时了解当地政府每年的基本建设安排规模,结合地方财政收入和可支配收入分析业主方的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是否过度而影响其对移交受让款的支付能力。项目公司应及时函告业主方将本年度回购款纳入政府财政计划。缺陷责任期内项目的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竣工资料移交是否及时和齐全,会影响最后一笔回购款的支付。因此,在缺陷责任期内务必保证项目质量,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施工总承包方、设计方、监理方和业主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踏勘现场,确定并编制维修方案,维修费用在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不影响受让款支付;在工程施工阶段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机制,确保竣工资料归档及时、完整。只有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投资人按约收到最后一期移交受让款,才意味着项目投资成功。
4结语
关键词:电力;企业;财务;风险;控制
电力企业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企业,在经济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电力企业本身的正常运行,其价值不容忽视,而财务作为直接关系到电力企业资金安全以及整个企业正常运行的重要工作环节之一,更是不容小觑。
一、电力企业财务风险控制工作现状分析
想要切实实现财务风险控制,进一步推动电力企业的发展与成长,首先必须从概念的角度出发对财务风险展开澄清。财务风险控制是指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采用各种方法进行预测、分析与衡量,制订并执行相应的控制措施,对企业财务活动施加影响或调节,以便实现计划所规定的财务目标,回避风险的发生。对于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工作而言,从内容角度看,包括风险的识别、预测和处理三个主要部分,关系到整个财务工作的各个细节。而对于电力企业而言,财务风险控制的展开和实现状况一直都不尽如人意。这种状态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我国电力事业自身,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地位,从而一直以来都受到来源于政府的相对严苛的管制。而其融入市场环境的时间和程度,也因此受到影响,从而削弱了电力环境中财务工作的价值体现和能力塑造。进一步针对电力企业财务风险的来源展开分析,可以发现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因素,即外部环境因素以及内部系统因素。对于外部环境因素而言,社会环境中的金融风险以及资环环境中的灾害等,都是给电力企业带来风险的重要因素。金融风险主要包括来自于资本市场的利率、汇率、股票和债券价格波动风险,尤其是在近年,我国电力事业发展迅速,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在电力事业发展的整体环境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因此这一方面的风险必须纳入到整个财务风险控制工作的视线中。而自然灾害,则主要是考虑到我国供配电体系横跨较大地理范围,可能会在某些环境中出现无法有效保护和控制供配电系统的问题,因此自然灾害也是给电力企业带来财务风险的重要因素。而从电力系统内部的角度看,财务风险主要来自源于电力企业内部,重点包括资产风险,诸如资产质量风险以及资产结构不合理而导致的风险,以及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的比例失调、速动资产比率失调等。并且另一个主要方面在于电力能源自身的特征,所决定的其成本回收较产品供给所产生的滞后,而导致的可能存在的电费收缴不利,进一步影响到整个电力系统的支付能力受到制约等。
二、加强电力企业财务风险控制工作体系建设
结合当前电力企业环境中财务风险控制工作现状,以及其主要的风险来源,可以考虑重点从如下几个主要方面予以展开对应的风险控制工作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一)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
长期处于计划经济的环境之下,导致电力企业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严重不足,进一步影响到会计核算的对象与主体不明确等问题的产生。实际工作中应当考虑强化董事会的监督作用、建立起有效的董事会运行机制,确保董事会的监督作用得以充分发挥。这是电力企业建立起更为完善财务制度的基础,唯有如此才能实现更深入的风险控制。
(二)建立完善的风险识别机制
电力企业一直对于风险的识别能力都相对较弱,这种近似于麻木的态度源于计划经济残留以及电力企业本身对于我国经济生活发展的重要地位。但是随着市场化的深入,风险的识别必然成为电力企业发展的客观需求之一,对此,应当考虑积极引入相关技术和算法,建立完善的财务风险预警机制,确保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现风险的存在,进一步展开有效动作予以解决,切实提升电力企业对于风险的抵御能力。
(三)加强电费回收工作建设
电费回收工作一直都是电力企业财务风险的重要来源之一。全额回收和及时回收,一直都是电力企业所面对的突出问题和工作难点。虽然当前诸多先进的信息技术在电力环境中得以深入应用,从一定程度上对于电费回收工作存在的问题有所缓解,但是就目前的状况看,仍然任重道远。对于这一问题,一方面可以进一步继续加强电力系统信息化建设,在通过信息技术实现电费预收的前提之下,积极获取用户数据,帮助优化电费收缴工作整个过程。另一个方面则可以面向区域环境中的用电大户,建立信用档案,在帮助其优化电力资源需求的同时,酌情为电费收缴提供弹性空间,降低电费收缴环节的风险。
三、结论
完善的财务风险控制工作体系,对于推动电力企业自身的发展,加强其内部资金控制均有积极价值。实际工作中必须给予充分重视,切实有效加强,才能获取良好效果。
作者:任国毅 单位: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运城供电公司
关键词:国有贸易型企业;财务风险;控制;防范
国有贸易型企业的财务风险界定,同一般的企业类似。目前在国有贸易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遇到过很多方面的财务风险。按财务活动的主要环节,可以分为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筹资风险、投资风险等;按可控程度分类,可分为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如何防范和控制这些风险,是当前企业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一、国有贸易型企业财务风险的具体分析
除了上述提到的一些企业财务风险,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还会存在一些其他方面的财务风险。财务风险存在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在资金筹集、资金运用、资金积累、分配等财务活动中均会产生财务风险。财务风险在一定条件下、一定时期内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一般情况下,风险与收益成正比,风险越大收益越高,反之收益就越低。
(一)从资产的负债状况里分析存在的财务风险
从资产负债方面分析,目前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类是从企业的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来看,企业的固定资产由自由的资金与长期的负债构成,流动资产则用来筹集流动的资产。这种资本类型是比较正常的结构,属于风险比较小的一种;第二类是负债表中出现红字,这表明有一部分资本已经被亏损,因此,表明已经出现了一定的财政上的危机,应当被注意;第三类是资本已经被全部亏损,而且已经出现了资不抵债的情形,此时是最危险的状况,应当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
(二)从企业的收益状况来分析企业的财务风险
从企业的收益方面来对企业的财务风险进行分析,可以分为下面三个层次:一是企业的经营性收入扣除相关的经营性成本后获得的收益。二是在经营性收益的基础上扣除相关的财务性费用后的收益,这类收益称为经常性收益。三是期间收益。对这三个层次的收益进行认真分析,就可以发现其中隐藏的财务风险。第一类风险是,如果经营收益为盈利,而经常收益为亏损,说明企业的资本结构不合理,举债规模大,利息负担重,存在一定风险;二是如果经营收益、经常收益均为盈利,而期间收益为亏损,可能出现了灾害及出售资产损失等,若严重可能引发财务危机,必须十分警惕;三是如果从经营收益开始就已经亏损,说明企业财务危机已显现。反之,如果三个层次收益均为盈利,则是正常经营状况。
二、企业在财务风险防范中出现的问题
经过分析,可以得知企业在日常的经营发展过程中会出现许多种类的风险。为了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企业也已经采取了不少的措施来加以防范,但是,到目前为止,企业在财务风险的防范中还是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企业的风险控制意识比较淡薄
我国的国内贸易型公司,不管是领导还是职工,对企业的财务风险防范的认识都不多。不管是企业的管理人员还是工作人员,都缺乏财务的风险防范意识,这就十分容易导致潜在的风险被触发,从而给公司带来极大的损失。
(二)企业的财务风险控制机制比较缺乏
企业的财务风险虽然各种各样,但是,在财务风险发生之前,一般都会有一定的先兆,因此,企业的财务风险应当是可以预测的。但是,由于在我国的大多数企业风险预测机制比较匮乏,因此,在很多时候,企业很难预测到相应的财务风险。从而导致企业不能及时地根据财务风险做相应的调整和补救措施,因此,当风险真的到来时,会使得企业猝不及防,从而导致十分严重的损失。
(三)盲目对外投资导致企业损失大量投资机会与资金
由于企业内部缺乏比较科学合理的研究系统与分析决策系统,因此,导致企业对外投资处于劣势地位。再加上企业一般急于求成,想要以最小的投资获取最大收益,因此,就很容易掉入投资的陷阱中去,导致企业在对外的投资中十分盲目,没有针对性与目标性,也缺乏清晰的规划性。因此,就很容易造成投资的损失。
(四)财务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服务职能弱化
财务部门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职能部门,在企业的战略规划、资源配置以及业务发展等方面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财务部门中有一项重要的职能就是财务监督的职能,对国有企业控制财务风险的工作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国有企业财务部门大多数只是对企业资产进行监管,对业务的监管却不完善。财务的监督与服务没有达到统一,严重影响了财务监督的效果,起不到控制财务风险的作用。
(五)内部控制与财务管理脱节
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需要国有企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与分析,然后针对分析的结果,采用及时有效的方法对风险进行控制。但是有的企业在进行财务风险内部控制时,缺乏对财务风险管理的知识、理论与方法,没有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技术工具进行有效的了解,这就导致了国有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没能与企业层面、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使得国有企业无法使用内部控制的方法对企业内部各部门的责任进行有效的分配,这极大的降低了国有企业应对财务风险的控制力。
三、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
在目前的市场情况下,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要完全消除风险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企业在控制财务风险的时候,应当制定一个合理的计划与目标,而不能把杜绝一切风险、控制与解决一切风险作为企业财务风险防范的目标,应当允许在一定的范围内允许相关风险的存在。但是,这不意味着可以放任企业财务方面的风险,在控制和防范企业的财务风险上,还是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与工作。
(一)树立风险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处理机制
企业想要防范和控制企业财务方面的风险,首先应当树立相应的风险意识。在企业制定和实施某一方案或计划时,在考虑到利益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其中存在的风险。要充分意识到风险越大收益也就越大,同样的,收益比较大的,也可能意味着风险比较大。为了保障企业的财务安全,在制定和实施相关规划时,应当坚持谨慎的原则充分考虑得失利弊,分析收益与风险。只有这样,才能在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上迈出重要的第一步。国有企业管理层要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文化的推行,探索出符合本企业发展的风险管理机制。还要确保财务人员具有风险意识,建立一套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从而规范企业的财务活动,将内部控制当作日常的企业管理。国有企业还要进行多元化的经营,不断提高企业的营运能力,从根本上防范企业的财务风险。
(二)企业应当发展相应的企业风险预警文化,完善财务风险的防范机制
风险管理也需要风险预警文化作为软支撑。丰富和发展企业的财务风险预警文化可以对在企业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方面起到良好的补充与辅助作用。企业应当努力发展全面的财务风险预警文化,要努力普及财务风险的相关知识。一是企业应当大力培育良好和全面的财务风险预警文化,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二是企业还应当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和传播企业的风险预警文化,使得风险预警文化深入人心,逐步落实到行动中来。
(三)企业应当加强资金的管理
在防范企业的财务风险中,保障企业资金的安全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因此加强企业对资金的管理就显得十分必要。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在企业使用资金方面建立严格的审核与批示制度,在资金的使用方面进行严格的把关。控制资金的使用规模与使用渠道,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而有效的调度。要建立一套完备的企业会计制度,对于每笔资金的进出,企业都应当进行严格的记录,同时还要建立一种相互监督与制衡的机制,保障资金使用数据的真实性。只有对资金进行严格的管理与使用,才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从而在保障公司财务的安全上迈出重要一步。
(四)企业应当完善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
企业的决策机构对整个企业的经营管理与发展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主导作用。企业的决策机构应当做到从根源上对企业的财务风险进行防范与控制。这就要求企业的决策机构要具有良好的企业财务风险的预测能力与防范能力。为了能够做到这一点,企业应当从多方面完善企业的决策机制。一是企业应当建立比较完善的决策机构。要完善企业的股东会与董事会的人员结构与组成,为了能够使得决策机构具有良好的财务风险预测能力与防范能力,就必须要求股东会与董事会的成员具有更高的专业素养,在处理企业财务风险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二是要建立一套公开透明、民主的决策方式,在企业通过一套方案时,应当不仅仅征求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与意见,也应当适当地征求企业普通员工的意见,这样做有利于企业从多方面和多角度对财务风险进行控制与防范。三是要重视企业监事机构的作用。监事会与监事人员在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良好的监事机构可以对企业的财务风险进行多方面的监测,有利于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从而大大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
(五)科学设置内部控制的关键点
一是国有企业要加强对企业资金的管理,实现企业资金的量入为出,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保证资金的安全,促进资金的有效流动。二是企业还要实施全面的预算管理。对企业的现金流量控制、目标成本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及时发现企业发展中与预算目标不相符的地方,并及时修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全面预算管理起到应有的作用。同时,国有企业要加强对企业子公司的有效控制,规范子公司的行为,从而促进国有企业的全面发展。
(六)加强财务部门的监督和服务职能
国有企业的财务部门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综合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与道德品行,为财务部门进行更好的监督与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国有企业要建立财务与业务统一发展的内控机制,将财务部门监督与服务的中心前移。国有企业要根据企业自身经营发展的变化,充分的考虑财务风险监控面临的问题,建立完善的考核监督制度,保证财务风险管理落到实处。为了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企业在经营管理中,企业首先要树立较强的风险意识,应当认识到收益与风险是并存的,同时,还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预防与监督机制,对企业的财务风险及时进行汇报,以使得企业可以做相应的准备与调整,从而大大降低企业的风险。总之,应当综合各种手段,降低企业风险,努力将企业风险控制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从而不断促进企业的发展与壮大。
作者:彭秀峰 单位: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高三凤.国有贸易型企业财务风险控制研究[J].会计之友,2012(23):70-72.
[2]迟丽华,于雪.新《企业财务通则》下的企业财务风险控制[J].生产力研究,2011(9):198-200.
[3]龙佺.浅议企业财务风险控制[J].中国商贸,2014(36):201-203.
农发行是国家政策性银行,经营资金是国家基础货币和发行的债券。虽然有国家政策扶持项目在项目上给予支持,有商业性经营自主项目。但因资金来源是向人民银行借款和发行的债券,必须有借有还。单从这点不难看出,农发行虽然是政策性银行,但也是银行。既要履行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同时也要遵循一般银行的“三性”原则,即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因而坚持风险防范责无旁贷。而且风险防范会比商业银行更难。实际工作中主要有以下信贷风险控制问题。
(一)工作中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由于,中作人员没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对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信用等级评定指标体系不科学、不完善,没有把好贷款准入关,客户还款能力先天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调研过程中笔者发现农发行有的急于发展业务,忽视信贷风险控制防范,贷款准入把关不严,将一些弱质客户引了进来,最后贷款收不回来造成损失。
(二)基层农发行商业性贷款面临的风险问题较多。
从目前基层农发行商业性贷款营销和管理过程分析,主要存在的风险较多。
1、政府信用风险。由于“三农”的重视程度逐步加大,惠农补贴制度逐步完善,许多地方政府对农业企业也是放在首位。但从各地情况来看,在银行收回贷款或维护债权时并不能给予有力支持。一旦企业遇到市场风险或经营风险,危及贷款时,银行要维护自己的债权,往往是举步维艰。政府既不愿也无力为企业行为收拾残。
2、“主观”营销风险。在当前基层行的营销工作中,“主观”营销现象不容忽视。因拓展业务心切,急于扩大信贷规模,在主观上忽视了对贷款客户风险方面的控制。在贷前调查环节中,未能完全真实反映企业经营情况或项目的风险和收益。或者出现按“倒推法”营销企业情况,即“先入为主”,使贷款调查报告出现不全面、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况。
3、贷后管理风险。商业性贷款的贷后管理能不能到位,直接决定了贷款风险控制状况。从当前基层行商业性贷款的营运状况来看,不同程度存在“重放轻管”现象。首先信贷力量不足。高素质信贷人员偏少,信贷人员业务素质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速度。其次管理经验缺失。对商业性企业要求“一企一策,因企制宜”,而在实际情况中,难以落实管理措施,造成实际上的管理“真空”。最后制度设计缺陷。
4、企业的财务报表风险。基层农发行的贷款企业多为自然人参股的股份制或家族式企业,管理欠规范,从目前企业财务报表所反映的情况来看,主要表现为:企业报表格式不统一,报表样式多,随意性较大;企业报表数据真实性不高,有意调整数据行为;报表质量不高;企业避、逃税现象较为普遍。
5、抵押风险。其一个别企业为获得银行提供的贷款,在资产评估时弄虚作假。其二目前农业企业多在乡镇,不同程度存在变现难等问题。其三中介市场管理不规范。
(三)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和运行模式不够健全。
考核问责不够到位,还不能完全适应风险管理工作需要。对客户、信贷等有关部门的风险管理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同时,考核问责也存在偏差。如有的侧重对一般人员的考核问责,忽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问责;有的考核分配中仍搞平均主义,使考核的效果打了折扣;有的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惩处不力,使责任追究走了过场等。
二、基层农发行信贷风险控制防范的对策及建议
农发行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和经批准开办的涉农商业性金融业务,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为了跟上国家各种惠民政策的脚步,我们要及时改进我行在工作中存在的瑕疵,从而达到更完美的配合。以下提出几条应对策略及个人建议。
(一)依靠制度法规增强工作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
制度、法规建设是信贷资产风险防范的基础。防范风险要从落实规章制度抓起。
1、要提高对落实政策、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一来法规政策是执导工作防范风险的依据。二来认真执行信贷管理制度是风险防范的保证。各项信贷管理制度是为规避信贷管理中容易出现的一些问题而制定的。是风险防范的必要手段。实际工作中只有一丝不苟的严格按制度办事、按流程操作,才能防范风险。否则执行制度有偏差或落不实,业务操作违反流程出现风险在所难免。三来银行要研究市场掌握市场经济规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思想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支持社会经济发展。不能跟着市场跑,人云亦云头脑发热,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看清市场形势规避市场风险。
2、要加强对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防范风险。第一,执行政策文件、法律规定的严密性问题。第二,对执行法规政策的监督问题。银行信贷法规政策的具体执行部门包括客户、信贷管理等。并从前后台的设置加强了对贷款放发的制约和管理。一要进一步明确对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是风险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其职能是依据国家信贷政策对贷款的准入进行监督;依据法规政策对贷款手续的合规合法性进行监督;依据法规政策对贷款的风险保证进行监督;依据法规政策对贷款效益的真实性进行监督。二要确立风险管理部门的权威性。风险管理的监督区别于风险提示。对监督发现在执行法规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具有强制的执行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法规政策得到准确落实。
(二)基层行商业性贷款风险防范的建议
1、积极审慎对待政府行为既要看到政府对“三农”的政策支持给农发行加快发展所带来的历史机遇,更要防止在对待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奖励措施时,头脑发热,盲目发展。
2、坚持科学发展观,坚决避免“主观”营销行为一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只有科学发展,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二要客观对待金融竞争。农发行有贷款利率、资金规模、市场定位等方面的优势,无需妄自菲薄,通过降低贷款“门槛”的方式向企业抛送“橄榄枝”。三要确保贷款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切实加强贷后管理要坚决克服“重放轻管”思想,做到既要“重放”,更要“严管”。首先明确贷后管理措施。其次要积极发挥CM2006 系统的功能,加强对涉及企业贷款的信息、大事记、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抵押担保、贷款处理、承兑汇票等监控跟踪,及时掌握企业经营状况,为风险防控服务。再次要切实加强信贷队伍素质教育和职业培训,规避操作风险和管理风险。最后加大对信贷部门的倾斜力度。
4、切实加强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审核力度一要努力提高信贷人员审核报表的能力,加强对其商业企业会计核算及会计报表分析等方面的知识培训,使信贷人员炼就识别假报表的“火眼金睛”。二要合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行为。三要注重对企业真实经营行为的分析。
5、 完善抵押担保制度, 重视抵押担保物的资产评估贷款的担保与抵押是银行为减少贷款风险,保证贷款安全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凡经银行发放的贷款应依法办理财产抵押或信用担保手续,由借款单位自行落实担保单位或抵押物品。
(三)实现银行科学管理是信贷资产风险防范的保证
农发行是保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集执行政策和科学管理于一身的政策性金融。为了对经济发展的有效支持实现科学发展,在管理上必须处于科技领先地位。
1、严格农发行岗位人员的准入条件。从事农发行各专业的人员应该是相对应各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从事信贷管理专业的应该是企业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专业的大专以上人员。从事农发行高级管理岗位的,应该是相对应银行管理专业的大学以上人员。这些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加上业务岗位培训,在专业技术管理上会发挥出色,使信贷管理防范风险的水平提高。
2、严格农发行专业岗位人员的法律道德教育管理。银行是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自觉遵守法律规范的自律意识,在对内和对企业管理上用从业人员的道德法律意识,抵制各种诱惑和侵蚀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
3、实行优秀人才高薪政策,建立优秀人才队伍。为了能吸引优秀人才,像信贷管理这样的重要岗位,要打破工薪管理常规,实行特殊岗位高薪政策,真正让有能力的人才来管理,能为社会和银行创造效益的银行资产,既要实现农发行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目标,又能防范风险科学发展。
4、在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贯穿以现代科学知识文化、法律政策规定、科学技术手段为核心的管理理念。用科学知识、法律政策规定进行决策管理,避免主观主义和长官意志;用科学技术手段进行管理操作,避免经验主义和保守思想。要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思想,打破老框框,树立全新的管理理念,全面学习和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在全行上下确立打造现化精品银行的目标。
论文关键词:企业并购财务风险风险控制
一、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
企业并购需要巨额资金予以支撑,如何筹集并购所需资金并加以合理有效使用,是企业并购面临的一大难题。资金筹集或使用不当,不仅不能顺利完成并购计划,还会产生相应的财务风险。在企业并购中可能会遇到的财务风险,主要有并购资金的筹集风险和并购资金的使用风险两种。
(一)并购资金的筹集风险。企业并购需要资金的来源,可以利用自有资金解决,也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或对外举债进行筹集。筹资在企业并购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在整个并购链条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如果筹资安排不当,或筹集的资金前后不相衔接都可能产生财务风险。以自有资金进行并购,虽然可以降低财务风险,但也可能造成机会损失,特别是抽调本企业的流动资金用于并购,还会导致本企业正常资金周转困难,利用债务筹资虽然可能产生财务杠杆效应,降低筹资成本,但如果债务比例过高,焉并购后的实际经济效益达不到预期时,将可能产生还本付息风险。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并购资金,相应的筹资成本较高,而且,当并购后的实际运行效果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时,会使股东利益受损,从而为敌意收购提供机会。然而,由于并购的资金需要量巨大,往往很难以单一的筹资方式加以解决,这样又会面临筹资结构的比较与选择。风险并购的筹资结构包括债务筹资与股权筹资的构成及比例,短期债务与长期债务的构成及比例。
(二)并购资金的使用风险。企业并购所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并购所发生的成本,具体包括支付并购费用、并购价格及新增的投入资金三个内容。并购费用,是指为完成并购交易所支付的交易费用和中介费用,这部分费用在整个并购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小。并购价格,是指支付给被并企业股东的购买价格,对购买价格可以选择一次支付,也可以选择分期支付,在采用分期支付的情况下,不仅可以暂时缓解并购资金的支付压力,还可以在因不确定因素导致并购计划失败时,减少损失程度。新增的投入资金,是指支付被并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启动资金,下岗职工的安置费用及并购后企业所需投入的其他配套资金。在支付的上述资金中,其中并购费用和并购价格是完成并购交易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可以称其为狭义的并购成本,而并购费用、并购价格和新增的投入资金总和又可称之为广义的并购成本,它们是为取得并购后经济利益所付出的总代价。在这三项资金的使用方面,不仅要按时间顺序做到保证支付,而且,还需要在量的结构方面予以合理安排,任何费用的支付不及时或安排不恰当都会产生相应的财务风险,影响并购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并购效果的如期实现,甚至还会导致企业破产。
二、我国企业并购风险控制的几项措施
我国企业并购,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并购,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在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逐步发展起来的,总结分析我国企业并购的成功经验与教训,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一)企业并购必须遵循市场规律,避免盲目性。目前,我国企业并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尤其政府干预比较严重!由此导致不良后果,并购失败的案例时有发生,因此,企业并购一定要顺应市场的发展规律,避免盲目性,在并购前必须认真研究并购各方资源的互补、关联和协同程度,全面分析影响并购效果的风险因素和风险环节,然后按照风险最小化原则选择并购方式和实现途径。在当前并购资金比较紧缺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先租赁后并购,先承包后并购或先参股后控股等途径,以防范并购产生的风险。另外,根据我国目前的产业组织结构,现阶段的企业并购应以横向并购为主,集中力量发展企业的主导业务和核心能力的提升,可以先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角度出发,通过并购将同行业的企业突破所有制和地区、部门的分割重新配置,从而提高市场集中度与占有份额实现高度的专业化分工和生产规模经济并以此为基础,充分利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决策、销售网络、品牌优势,以达到分散经营风险,最终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组建并购专项基金,拓宽并购筹资渠道。在我国企业并购实践中,目前能够用于企业并购的资金来源还比较有限,主要有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等筹集资金,这些资金难以为大型并购提供充足的资金。相对而言,企业自有资金成本低,手续简便。但由于我国企业一般规模较小,盈利水平低下,不能满足并购所需的一定数额资金。向银行贷款,虽然可弥补自有资金不足的缺陷,但银行借款一般期限较短,不能长期使用,而我国企业原有的负债比率相对较高,再从银行筹集资金数额也十分有限。另外,我国企业发行股票、发行债券从证券市场上直接筹资有很多限制,国家对企业首次发行”增配”增发股票等的标准有较高的要求,对发行债券企业的地域、行业、所有制等要进行严格审批,准入限制较多。企业无法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需要,来决定其并购的融资行为。因此,能否筹集到并购所需资金,已成为制约我国企业并购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对此,我认为,目前我国应大力开展并购贷款,增加银行对企业并购资金的支持力度。同时,还应大力发展我国的资本市场,降低企业发行股票、发行债券的准入门槛,并在立法上消除为并购进行直接融资的限制。
[关键词]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成因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居民个人财富急剧累积,个人理财意识也逐步增强。居民个人的理财服务需求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面对这样强大的市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等都已开展相关理财业务,而各家商业银行更是利用自己得天独厚的优势纷纷进入这块领域,推出各自的个人理财品牌。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然而,巨大的市场潜力给商业银行带来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必然伴随一定的风险,而其中法律风险是制约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认清法律风险并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的关键问题。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界定
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在实际操作中出现诸多不规范的现象,有些银行甚至以个人理财业务之名行高息揽储之实。有鉴于此,2005年11月1日我国正式施行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办法和指引秉着“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与完善并举”的监管原则,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进行了系统的界定和规范。此外,2006年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了《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代居民个人进行境外理财的活动给予了规范。至此,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了比较清晰的规范依据和保障。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内涵和分类。根据《办法》,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的服务活动。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个人理财业务可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前者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管理和运用资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后者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风险与收益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的方式承担。而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后者又可进一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二)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严格限定。在《办法》出台之前,关于是否允许商业银行提供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一直是争论的焦点。很多人担心商业银行会利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把它作为一种高息揽储和规模扩张的工具,变相突破国家利率管制,进行不公平竞争。《办法》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给予了承认,但为防止利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变相高息揽储,《办法》明确规定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中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应当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商业银行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利益;商业银行使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附加条件所产生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此外,银监会对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实行严格的审批制。
(三)综合理财服务的准入起点。为保证投资者的抗风险能力,《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应综合分析所销售的投资产品可能对客户产生的影响,确定不同投资产品或理财计划的销售起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人民币应在5万元以上,外币应在5千美元(或等值外币)以上;其他理财计划和投资产品的销售起点金额应不低于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并依据潜在客户群的风险认识和承受能力确定。由此可知,《指引》提高了理财业务准入的门槛,这将使很大一部分中小投资者退出该市场,而拥有大量闲置资金的投资者将会成为购买个人理财产品的主力军。由此,个人理财产品结构也就随之发生了变化。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经营面临多重风险,而其中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很可能是无法估量的,因此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把法律风险单独列为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之一。对于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范,我国《办法》和《指引》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将其列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内容之一。如《办法》三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进行严格的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个人理财业务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明确可能涉及的法律和政策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具体来说,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如下的法律风险:
1未按规定进行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的法律风险。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办法》和《指引》分别规定了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时必须履行相应的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义务,否则将可能会遭到客户的索赔请求并受到银监会的处罚。如商业银行利用理财顾问服务向客户推介投资产品时,理财计划的宣传和介绍材料应包含对产品风险的揭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客户揭示相关风险,说明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按照要求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如个人理财顾问服务中风险提示应设计客户确认栏和签字栏,由客户抄录确认栏的语句进而签名;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风险提示的内容至少包括语句“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您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风险提示内容至少包括语句“本理财计划是高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宣传和销售中的法律风险。我国对商业银行宣传和销售理财计划或产品的活动提出了一定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予以遵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如商业银行不得销售未经批准的理财计划或产品,也不得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单独当作理财计划销售或者将理财计划与本行储蓄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理财业务人员和一般产品的销售和服务人员的工作范围应有明确的界限;对于市场风险较大的投资产品,特别是与衍生交易相关的投资产品,商业银行不得主动向无相关交易经验或经评估不宜购买该产品的客户推介或销售。
3证据保留的法律风险。《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未保存有关客户评估记录和相关资料的,不能证明理财计划或产品的销售符合客户利益原则,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一旦出现诉讼情形,商业银行应当承担举证的责任来证明自身理财计划或产品销售的正确性。因此,商业银行应妥善保存完备的个人理财业务服务记录,为以后可能产生的诉讼提供全面有力的证据。此外,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当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或根据业务需要签署客户授权委托书和其他必须的法律文件,并妥善保管相关合同和各类授权文件,使合同文本能够齐全。
4金融分业格局下的法律风险。虽然我国现行法律对混业经营已显现出认可的趋向,但实际上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商业银行不得开展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由此,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往往也只能将客户的资金投向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等融资工具。然而,成熟的理财产品无一不和资本市场相连,随着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为了能够获得比较优势,必然会积极为客户的资金寻找更多利于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这会导致商业银行在现行分业格局下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
5代客境外理财违反投资所在地法律法规的风险。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受境内居民个人的委托可以以客户的资金在境外进行规定的金融产品投资的经营活动。这要求商业银行在开展境外理财业务时不仅应该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及行业规定,而且还必须知晓且严格依照投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来开展投资活动,否则将会面临违反投资所在地规范的法律风险。
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成因分析
个人理财业务作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一项新业务,其法律风险的产生必然会有一定的端由,只有认清成因,追根溯源,才能真正找到解决此问题的良策。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针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有规定虽然出台的比较及时,但随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势必将涌现许多新的问题需要法律法规来加以明确。且仅就我国目前的规定来看,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有些问题仍处于法律规制的空白状态。例如我国现将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性质界定为委托关系,但这种界定十分牵强,模糊和回避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属于信托范畴的实质,这种法律界定和现实业务运作的冲突必将难免法律风险的发生。再有,我国虽然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给予了认可,但商业银行一旦破产,在破产清算中个人理财产品将处于何种清偿顺序,《办法》和《指引》都没有予以提及。另外,个人理财业务在商业银行获得资格的情况下可以涉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且实际中复杂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一般也都会涉及该类交易,而金融衍生品往往具备“理财”的内涵,因为它也承担类似规避风险和保值增值的功能,由此导致的情形是个人理财业务和金融衍生品交易出现监管法规上的“交集”,商业银行对在判断适用何种法规及相应程序上存在困难。
(二)金融分业体制滞后于金融业务创新的整体趋势。国外个人理财业务的繁荣是以其本国金融混业的现实背景作为支撑的。由于西方国家放宽金融管制、实行混业经营,他们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推出的理财产品可谓花样繁多,无论是证券交易、外汇交易、黄金交易还是保险业务、基金业务,只要客户有需求,银行统统可以代为,可以说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实现了个人理财业务投资领域多元化和服务全能化,体现出“理财”的真正要旨。相比之下,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基本原则,这种分业经营的格局使金融机构之间缺乏足够的竞争和效率,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拓展也因此受到一定限制,许多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理财品种无法开办,最终导致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理财品种和服务手段的创新受到制约和束缚。
(三)银行法律风险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完善。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对法律风险的防范可以说是起到根本性的作用,由于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兴起较晚,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可以说是在摸索中前进,所以其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尚没有得到系统完善的建立。例如商业银行制定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操作依据等不够完备、存在疏漏,有些甚至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冲突和矛盾;银行法律部门的工作职责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其地位和功能往往被定位于事后风险化解上,事前防范风险的作用被忽视;银行高层领导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比较淡薄,对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将造成的严重后果没有给予重视;业务人员的法律素质低下,为了稳住客户,有些业务人员往往明知道应该办理哪些法律手续,却为了行客户“方便”而使银行承担法律手续不健全的危险等等。
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控对策
关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控,我们认为可以从其外部法制环境和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两个方面予以解决: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改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外部法制环境
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填补其存在的法律空白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控制的基本前提。一方面,对于个人理财业务法律关系的定位问题,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明确;在注重对个人理财业务监管的基础上重视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关系的调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面对商业银行竞相开展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和积极拓宽投资渠道的现实发展趋势,我国应加紧立法,扫清“灰色区域”,进而构建出个人理财业务完整的外部法制框架。
(二)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内控机制建设
内控机制的完善与否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倘若商业银行不自我约束,那么再完善的法律都将失去应有之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防范更是无从谈起。
1制定和完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内部规章制度。商业银行应当针对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点制定详细的规章和制度,尤其是对容易出现风险的环节重点防范。并且,针对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实际还要不断完善业务规章、健全操作程序。当然,一个重要的前提是银行内部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等首先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结合国家法律的调整对已有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等进行必要的修改。
2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首先从银行高层管理者就要树立把法律风险控制放在第一位的管理态度,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放在第一位,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确保个人理财业务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对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定期法律培训,并且以一定的考核机制和惩戒机制来加以保障,使其树立起“法律至上”“依法操作”的工作理念。
3重视银行法律部门“事前防范”职能的发挥。应正视法律部门在银行经营中的重要性,将法律部门的工作重心由风险的“事后救济”向“事前防范”过渡,使法律部门的工作与业务部门的经营紧密结合,从而为管理者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为个人理财业务部门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具体到法律部门应着力开展以下几方面的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防范工作:首先,订立个人理财业务合同、文书范本。合同和文书范本可以使业务操作规范进行,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商业银行要建立个人理财业务的合同文本管理制度,其法律部门应在遵守国家法律和本行规章的前提下,通过梳理和研究个人理财业务的常用合同,订立、完善并推广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同时适应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来进行调整和修订。其次,加大审查力度。法律部门应严格根据已有的法律事务审查制度,认真完成行内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事务审查工作。法律部门在审查中如果发现风险点,应及时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为个人理财业务部门提供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法律指导意见。第三,建立个人理财业务法律档案。建立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防范档案库,积累业务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为今后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范例,同时也可以从中梳理出一些今后需要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加强关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张炜个人金融业务与法律风险控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2]贺坤关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几个问题[J]北京:中国金融,2005,(24)
[3]赖小民法律工作与银行经营风险控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