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02:28:00

[关键词]固定资产管理员;固定资产编码设置;固定资产标签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8―0025―02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固定资产管理是内部控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使集团内部的固定资产能有效、合理使用。
报业集团分支机构繁多,固定资产管理上存在不足之处。
1、存在问题
1.1 固定资产归属不清
(1)同一公司内部,由于经营机构的设置变动,固定资产没有及时转移到实际使用部门,如下表所示。
由于部门变更,其中市外部、综合部、会展部的固定资产,三台电脑分拨给了医教部一台,电信部两台,资产使用转移,但账上并没做相应处理,造成账实不符;折旧费用没有准确归集,医教部、电信部资产折旧费用偏低,综合部、市外部已不存在,但费用仍在不断产生,费用归口不清。
(2)集团内部公司之间,固定资产随意借用,没有及时办理调拨手续,引起相应费用归属模糊,资产无法有效监管,例如:广告公司的车辆传媒公司在使用,在固定账册上,留在广告公司。资产间归属、费用归集不明。
1.2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不到位
固定资产只在初始购置时,资产的使用管理部门,只知使用,不知把管理责任落实到部门与相关责任人,造成资产流失或是提前报废。
1.3 固定资产利用率不高
部门间存在固定资产配置不均的现象。就拿打印机而言,一个办公室三个办公人员,人手一台打印机,由于打印机在相关部门的普及率,造成机子的配置都是低档次配置,经常会有修理、更换现象,与其这样,还不如在该部门配置一台高配置的激光打印机效率高,把低配置打印机调配给使用率相对较低的部门。
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费用归集与使用部门相脱节,管理效能的低下,隐形成本的急剧上升。
针对这些问题,必须有效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机制,规避风险。
2、建立有效管理机制
2.1 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员、固定资产使用制度
集团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统一管理,设置固定资产专管员一名;各公司(部门)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对所管辖的固定资产管理负领导责任,并保证账实一致;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固定资产的实物状态负责,并于每月月底向集团财务部上报固定资产月报,以便集团财务部了解资产动向及状态。
2.2 明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员的职责
第一,建立和维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固定资产台账。
第二,负责对购置、调入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
按规定要求对本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编码;负责实物标签的粘贴及更新。建立“固定资产登记簿”,对公司固定资产增加、减少、调拨等变动情况进行登记。定期与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和使用人核对固定资产的在用情况。对毁损、报废、丢失等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要分清责任。对非自然灾害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应由过失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赔偿。组织实施公司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填写“固定资产盘盈报告表”、“固定资产盘亏报告表”,并将有关凭证交财务部门入账。负责公司固定资产档案保管工作。办理固定资产使用人离职前的固定资产移交工作。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离职或变更交接工作时,负责监交。抽盘相关资产,检查盘点信息的准确性。
第三,落实部门资产管理员职责。
在公司资产管理员职责明确的情况下,相应设置部门资产管理员,职责参照公司资产管理员,以便责任能层层落实。
第四,规范固定资产的编码设置。
集团内部根据各分支机构设置相应代码,可设置传媒公司代码101、广告公司代码102、印务公司103、发行公司104。
(1)常态下固定资产的编码
ZZZ―XXXXXX―YYY(12位)
ZZZ――公司代码(用3位数字表示与总账保持一致);
XXXXXX――顺序编码,公司所有资产大排队;
YYY――该固定资产增值时的编号记录。
如广告公司服务器,其编码为102―000006―000;购置为服务器升级的固定资产时,其编码为102―000006―001。
(2)调拨固定资产的编码规则
为跟踪固定资产的调拨,同时方便公司间固定资产的检索,特制定调拨固定资产的编码规则如下:
①对于固定资产编码第三段为“000”的固定资产进行调拨,其编码规则为:
AAA―XXXXXX―BBB(AAA――调入公司代码,BBB――调出公司代码,XXXXXX――原调出公司的数字编码,保持编码不变。
举例说明如下:
广告公司的一台电脑调拨到发行公司,调拨前资产编码为:102―000088―000,调拨后调入公司应将原来的资产编码改为:104―000088―102。
②对于固定资产编码后3位数为非“000”的固定资产进行调拨,其编码规则为:
AAA―XXXXXX―CCC。AAA――调入公司代码,CCC――等于500+原三位编码,XXXXXX――原调出公司的数字编码,保持编码不变。为查询到调出公司的信息,需要在备注中录入调出公司的代码。
举例说明如下:
广告公司调拨到发行公司,调拨前资产编码为:102―000053―001,调拨后调入公司应将原来的资产编码改为:104―000053―501。
同时账务处理时,备注录入原资产调出公司信息。调拨的固定资产编码和相关信息的修改,由调入方负责。
第五,固定资产及时贴标签,在固定资产清册中使用人签字确认。
根据集团固定资产编码设置规则,由固定资产专管员发起,在集团内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查。所有资产按部门分类登记,部门间已调整的、公司间已经调剂的,登记造册。同时对固定资产按编码贴上标签,让实际使用人在清册中签名,落实责任人。通过清理资产,重新进行固定资产的重组,提高资产的利用率。
第六,固定资产的购置、变更、报废由资产管理员发起,逐级申报。
资产的购置、变更、报废由需求人申请,部门资产管理员、公司资产管理员、集团资产管理专员逐级上报,而资产的下发由上而下,层层下发,加强了管理。
第七,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
固定资产要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一年至少两次),年终前必须再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必须认真落实,从小、从细抓起,盘点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清册,盘点时部门资产管理员要配合、协助公司资产管理员,对发现有账账不符,账物不符的,应由使用部门负责查明原因,并填写盘盈、盘亏清单。若发现因未按规定管理而造成不符情况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设立资产管理员,明确固定资产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职责,加强了固定资产的监管,同时也提高了报业集团资产的有效使用率。
参考文献:
(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医院固定资产多头管理职责不明确,大部分固定资产管理属于设备科和总务科,设备科管理医疗设备,总务科管理房屋、家具,财务科管理总账和金额,各部门管理没有建立明细账或者明细账不完整,使用部门没有设立台账、无专人管理资产,管理科室没有建立设备收、发、维修记录,设备在科室之间转移没有手续,报废毁损不及时通知财务,固定资产多年不盘点,管理科室不与财务对账,导致固定资产管理脱节,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
(二)固定资产购置存在盲目性。部分科室紧追潮流添置新设备,不调查研究,不进行科学的分析、论证,设备盲目购入后,由于病人少,无法开展工作,导致设备闲置;有的设备即使使用了,由于没有加强维修保养,坏了就买新的,即使可以局部维修再使用,也不维修,根本不考虑资产的使用效益,“不计成本”的投入加大了医院医疗成本开支,造成资金的严重浪费,导致医院固定资产利用率低。
(三)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不规范,资产流失严重。各科室负责人调动、离职时,没有执行严格的移交手续(又加上由于原使用科室没有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台账,移交没有确实的依据),对于科室公共财物的转移使用缺乏专人监督和管理制度,往往“物随人走”,资产流失;医院在应对突发疫情时,增设临时应急科室,待疫情缓解后,调配的科主任、护士长都回到原科室,资产管理科室在接收应急科室资产时没有与原应急科室管理人员办理资产移交,可能导致资产流失。
(四)固定资产重采购轻管理,利用率低下。近年来,医院为了发展的需要,购置了大量的医疗设备,改变了设备陈旧的状况,提高了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设备采购中,医院管理层重视资产的采购,轻视管理,只要是临床提出的,在不充分考虑利用的基础上购买,没有对整体医院资产进行全盘管理,申请购买设备是否属重复购买,能否各科室之间调剂使用,没有进行完整的分析研究,导致购置资产占用大量资金,设备利用率低下,同时资产损耗不能从收入中补偿,形成恶性循环……。
(五)会计核算方法不完善,报表反映固定资产价值失真。医院会计报表反映的固定资产价值为固定资产初始建造或购置价值,随着使用时间的增长,固定资产的磨损在加大,资产的实际价值在减少,由于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资产的损耗无法从收入中得到补偿。旧会计制度下,医院是按照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由于结余少,往往无法按照规定比例提足),提取修购基金计入净资产反映,不是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所以医院固定资产直到资产完全报废前,会计报表中资产价值一直保持不变,无法准确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导致会计报表固定资产反映失真,医院管理层和主管局无法对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以适应新形势下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高效:
(一)建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加强对固定资产购入的控制。医院应成立专门的资产领导管理小组和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从论证、决策、构建、安装、交付使用、清理的全过程进行管理,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一级明细账,资产使用部门建立二级明细账,资产管理小组负责固定资产购进的审批,资产管理部门掌管全院的资产分布和使用情况,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统一控制和管理,全院所有固定资产购置及入账均需先通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建立固定资产购置论证制度,特别是对大型医疗设备的购进,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地医疗市场进行调查研究,写出可行性报告,报资产管理部门审核,资产管理部门报请资产领导小组审批,资产管理小组组织相关专家人员对报告进行评价,充分考虑设备的先进性和实用性,防止盲目购置;进行公开招标,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公开集中招标制度,任何部门不能私自购买,采购部门要和使用部门及资产管理部门一起严把质量关、价格关,保证固定资产采购过程开支的公开透明。
(二)转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认识,完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医院属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年财政拨款只占人员经费开支的4%,医院大部分开支属自挣自吃,固定资产是医院资产的重要组成,是临床医技开展诊疗服务的物质基础,医院管理层要转变过去“重采购、轻管理”、“重货币资金、轻实物资产”的错误观点,管好用好实物资产,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能够节约资金、减少设备购置支出,同样会给医院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回报,因此医院管理层要转变观念,把固定资产管理和临床诊疗服务看得同等重要。
1、建立固定资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流程中不相容岗位的设置,即同一部门和岗位不得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固定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审批与执行;固定资产购进、验收与付款;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2、建立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制度。资产管理部门要建立设备技术档案、维修报告制度,设立专门技术人员负责资产的日常维修和维护工作。对于固定资产的大修和技术升级,要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按程序申报给管理部门,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论证和经济效益分析后,报请资产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固定资产处置应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专业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共同审核鉴定后,提出处置申请报告,报告医院管理层审批,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和主管局批准后才能办理处置手续,对于大型设备要进行招标处置;资产管理部门要建立大型设备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定期进行收支效益评价,并把评价报告汇报给医院管理层,为管理层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以提高设备的营运收益。
3、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固定资产清查是资产管理的常规工作(过去医院虽有制度,由于是多头管理,责任不清,没有认真确实的执行盘点制度),医院应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审计部门共同参与进行清查工作(资产盘点以资产管理和使用部门为主,审计和财务部门参与监盘),对账实不符、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报请医院管理层或主管单位批准及时做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会计报表反映的真实性、完整性。
4、建立资产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医院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考核,将固定资产管理内容列入对资产使用部门的考核范围,与科室绩效考核挂钩,资产使用部门将资产管理落实到人,资产管理科定期对各科室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情况上报财务科,财务科将资产占用、毁损、维修开支情况量化成数据,列入科室绩效体系考核,设立设备管理奖励基金,奖励设备管理成效显着、经济效益突出的人员,并将结果定期公布,提高全院职工资产管理意识、增收节支意识。
关键词 卫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监管体系;人员素质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办[2006]52号)及粤财资[2007]23号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专项工作要求或者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依法认定各项资产损益。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此项工作是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对于单位摸清家底、建立监管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从工作实践出发,对于做好此项工作及巩固取得的管理成效作些探讨。
一、设立资产清查小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并成立管理小组。管理小组长由院长亲自挂帅,成员包括财务科长、总务科长、财务科固定资产管理会计及总务科、设备科资产账务管理人员、各个科室负责人及各个科室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各个部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二、制定固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细则
(一)全面摸清“家底”,建立资源共享的资产信息管理体系
1 由财务部门与总务部门的负责人、资产管理员。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要求,共同设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表,包括固定资产名称、编号、规格型号、存放地点、原始价格、购入日期、已使用年限、已提折旧、残值率及账存数量、实际盘存数量等。
2 由总务科及设备科、财务科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员、资产会计将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表发放给各个科室的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并再次布置具体工作要求并指导具体工作。如认真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中的各类资产的盘盈、盘亏和报废情况,详细填写相关盘盈、盘亏和报废的合理理由;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上交财务的截止日期等。
3 建立一套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网络版信息核算系统,该系统包括:
(1)总务部门和设备科核算点。总务部门管理的一般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房屋建筑物和设备科管理的专用设备。所有资产的购入均由总务部门及设备科的资产管理员分别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录入,即根据会计制度的要求,录入每笔新增固定资产的所有原始资料。并形成各个部门的三级明细账;资产报废时根据相关规定。由总务科和设备科资产管理员分别核减固定资产,同时将相关资料发送给财务科;将资料发送给财务科的同时,要将所有书面资料一同交给财务科资产会计。
(2)财务科。财务科财产会计在支付购入资产货款时,只要共享总务部门及设备科的资产管理员录入的固定资产原始资料。即可生成会计凭证,并对原始书面资料进行审核;在固定资产减少时只要共享总务部门及设备科的资产管理员录入的固定资产核减的内容,即可做减少资产会计凭证,同时对原始书面资料进行审核。每月自动计提折旧。
(二)固定资产盘盈账务处理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规定的要求,固定资产盘盈,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盘盈情况说明、经济鉴定证明、盘盈价值确定依据(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类似资产的购买合同、发票或竣工决算资料)等进行认定。难以确认价值的,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确定。所有盘盈固定资产要及时入账,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
(三)固定资产盘亏、报废等应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账务处理
1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规定要求。盘亏的固定资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盘亏情况说明、盘亏的价值确定依据、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证明、赔偿责任认定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等认定损失。
2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规定要求。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技术鉴定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毁损报废说明、赔偿责任人认定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等认定损失。
3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规定要求。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包括:事故处理报告、车辆损失证明、房屋拆迁证明、受灾证明等。
4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规定要求,被盗的固定资产扣除保险理赔及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可以根据公安机关的结案证明、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涉及保险索赔的应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认定损失。
以上四种盘亏的固定资产,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确保国有资产账实相符。
三、巩固和完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成果。使之制度化
(一)建立定期盘点和监管制度系统
1 资产彻底清查后,可以根据资产管理的原始资料及数据。建立固定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实现固定资产卡片、三级使用部门账、二级总务、设备资产管理部门账户、一级财务管理部门账户统一按权限系统管理;建立每年定期盘点制度,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到期报废等准确情况。
2 定期盘点制度化。各个部门每年必须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对资产的盘盈、盘亏情况要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按现行规定及时处理,做到账、卡、务相符。
(二)建立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绩效评价体系
在资产清查基础上,建立卫生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使用效率的评价方法。以更加科学合理地考核各个部门的资产使用效率,同时可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当企业委托同时进行资产评估与审计时,这一“同时”往往不是从同一起点日期开始平行进行的。但资产评估与审计,往往需要在同一时点对同一项资产同时进行评估作价与审计调整。而当所得出的“评估价值”与“审计核实数”(以下简称“审定数”)不相一致而形成“撞车”时,会使委托单位无所适从。
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对债权、债务实有数额进行认定,但两者认定的结果往往不相一致。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确定各类实物资产的实际价值,但两者认定的结果也往往不相一致。例如,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用了很长篇幅叙述非同一般的控制下企业合并时资产公允价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而采用资产评估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时自有一套方法。审计中用补提折旧或冲回已提折旧的方法核实固定资产净值,用计提减值准备来冲减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但实际上这样做并不能真正反映实物资产的价值状况。至于冷背、变质存货的变价。实物资产的盘盈等价值的确定,审计中的方法也不如资产评估中的方法可靠。
因此,资产评估与审计需要协作,既可避免“撞车”,还可各自弃短就长,从而得到比较理想的效果。
二、资产评估、审计同时进行时协作与分工的总原则
1、协调时点
审计的报表截止日与资产评估的基准日宜采用同一时点,这样,被审计、评估单位某日的资产与负债可以成为审计与评估统一的对象,便于进行协作。
2、数据衔接
无论是资产评估报告使用审计结果,还是审计报告使用资产评估的结果,都必须妥善处理数据的衔接问题。资产评估应以审计的“终点”为评估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审定数”基础上进行评估:而审计则应以评估的“终点”作为审计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评估价值的基础上进行审计。出具报告时,如评估人员不认同审计结果,可以在评估过程中调整;如审计人员不认同评估结果,可在审计过程中调整。但评估人员与审计人员在进行这样的调整时,都应当慎重。
3、分工协作
当资产评估在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债券投资、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不具实物形态的各资产项目,以及全部负债等由审计负责查验核实其具体数额,如无特殊情况存在,应包容审计的结果。
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股票投资等权益性资产,应由审计查验核实数量或原始成本(账面价值),其实际价值的确定则由评估负责。审计时应充分考虑与包容评估结果。实物资产及有价证券中凡是清理盘点时数量减少或已无实物形态的,均应在审计中予以减值处理。
当资产评估与审计分别由两家中介机构承办时,评估机构可在审计时派员参加审计过程,其中如果评估只涉及实物资产和上市证券,则可由审计和评估机构分别派员,联合确认所评估资产的数量或历史成本。
三、具体操作
(一)实物资产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审计实物资产的主要工作是进行实物盘点。盘盈及账外的实物资产,可评估作价计入资产。
2、折旧项目审计时,均不作补提或冲回的审计处理,累计折旧额(重置价值与评估价值的差额)的最终认定也应由评估完成。
3、在建工程项目审计时,有实物形态的,或按成本继续保留余额,或转入固定资产项目,实物交由评估最后确定价值:无实物形态存在又不能为以后经营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审计时应报批核销,不作评估。
4、存货的成本差异、进销差价、跌价准备等调整账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账户,审计时般将其作为一个总账科目,其金额转入相关被调整科目。企业还在持续经营的,商品进销差价账户可不作变动,留待资产评估时再根据存货估价作适当调整。5、存货中的在途存货,即“材料(商品)采购”、“物资采购”项目,审计时如发现已逾期但供货方并未实际发货,应转入“其他应收款”项目进行审计处理。
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可参照在建工程的方法进行审计与评估。
(二)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如果无形资产的财产权利还存在,应列入评估;如果相应的财产权利已不存在,则应在审计中核销。
2、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其他股权投资审计时,应实际盘点实有股数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如发生盘盈盘亏,查明原因后按账面成本或面值调整投资额并列入审计盈亏,尔后转入评估。
当这些投资的价值确定需要利用所投资单位的审计报告,甚至需要对所投资单位实施审计时,评估可以使用审计的结果。对于上市的股票、债券,则应按证券市场价格通过评估确定,也可以通过审计与评估的双方机构协商确定。
(三)债权、债务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债权、债务的审计评估,除债券投资外,均应由审计负责实施。
四、审计、评估报告的相关揭示
在资产评估与审计使用双方的工作结果时必须在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中作明确揭示:
(1)在审计先于资产评估前进行时,审计报告可在说明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本次审计采用了先审计后评估的方法,本报告中列举的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的审定数,是以实地盘存数与账面成本价为基础得出;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则以清查核对后的账面价值计算。上述资产的实际价值将由资产评估确定”。而后完成的评估报告中可在计价原则和计价方法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应收款项、货币资金、长短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负债各项目、资本公积外的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评估价值,除有特殊情况的个别子细目以外,均以同一基准日的审定数为准”。
(2)在资产评估先于审计进行前时,在审计报告中应作这样的说明:“在我们实施审计程序的同时,委托方还委托××资产评估机构(或本所)对被审计单位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报告披露的上述资产的价值,均采用了评估报告的相关数据”。
五、存在的问题
确定每项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固定资产是否确实存在,账面余额是否真实,是否归村集体所有,手续是否齐全,有无抵押情况等。
1.编制固定资产分类汇总表。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分别编制固定资产汇总表,对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等进行复核。
2.核对固定资产的明细账和总账。将汇总表分别与明细账和总账数据进行核对。如果不符,及时处理或进行实物盘点。
3.实地盘点固定资产。在账账核对一致的基础上,应对年末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以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实际存在,并查明其管理和使用情况。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经批准进行处理,及时调账。
4.验证固定资产所有权。验证各类固定资产是否属于村集体所有。如:对外购固定资产,审核采购发票;对房屋资产,审核有关合同、产权证明等。
二、审查固定资产增加的合规性
固定资产增加的形式有:购入的固定资产、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等。
1.审查新增固定资产手续是否齐全合理。购入的固定资产应重点查明是否有相应的审批手续和正式发票。自行建造的应重点查明是否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是否有预决算清单,是否严格执行建造合同,建造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等。以投资形式增加的固定资产应重点查明投入的固定资产是否有相应的审批手续和合同,是否经过资产评估,投入的资产型号、规格、数量是否与合同一致。
2.审查新增固定资产计价是否正确。固定资产的计价一般以原值为准,但由于增加的途径不同,其原值的计算方法也不相同,要根据不同来源,区别不同情况,验证其计价的正确性,审查其支出与有关原始凭证是否相符。
3.审查新增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的正确性。由于固定资产增加的途径不同,其账务处理也不同。应在审阅固定资产账户借方发生额的基础上,对新增固定资产的记账凭证、原始凭证进行审阅。
三、审查固定资产减少的合规性
固定资产的减少主要原因是出售、报废、毁损、转出、盘亏等,审查时应根据不同原因分别进行。
1.对出售的固定资产应重点审查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是否经村民主理财小组讨论通过,出售的固定资产作价是否合理,各项手续是否齐全,变价收入的账务处理是否及时正确,特别注意出售过程中是否有相关人员牟取私利的行为。
2.对报废的固定资产应重点审查是否超过报废年限,报废手续是否齐全,报废原因是否正常,残值作价是否合理,有关清理报废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等。
3.对盘亏的固定资产应重点查明盘亏原因,并审查盘亏是否按规定程序报经相关部门批准。
4.对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应重点审查转出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签订了投资合同和资产转让协议,作价是否合理,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等。
5.对毁损的固定资产应重点审查其毁损报告和毁损证据,核实毁损原因,确认毁损的合理性。同时审查毁损残值是否合理,价款是否入账。
四、审查固定资产的折旧
关键词:医院 固定资产管理 对策
近年来国家、省、市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医院作为事业单位,也要审时度势,关注自身的资产管理。在资产中固定资产所占金额最大,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现就固定资产作一番探讨。
一、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
(一)账实不符,家底不清
许多医院对建设办公楼、购置公务车辆等不能及时入账;对更新、维修、调入、捐赠等形成的固定资产也不能及时入账。闲置不用或者已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长期挂账不及时调账。对报废和已处置的固定资产不及时根据规定销账。缺少有效的管理约束机制,不能对固定资产的动态作出相应的调整。这些都导致固定资产名不符实,会计信息失真,摸不清真实的“家底”。
(二)管理松散,缺乏责任心
“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单位管理固定资产的负责人缺乏足够的责任意识,固定资产管理观念淡薄;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不能很好地及时沟通,核对固定资产的信息,掌握固定资产的动向。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更换保管人员或由于工作地点变化等原因变更了存放地点,类似情况不能及时反映到固定资产卡片中。不按规定进行盘点,对盘点中出现的盘盈、盘亏、毁损、遗失等问题也未能反映到固定资产账目中,使得盘点流于形式。对部门之间资产的调拨,平时出入库管理、验收以及维修等诸多现象不能及时按规定办理,使用部门台账管理混乱。
(三)购建不合理,使用效益低下
购建缺乏统筹规划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不分轻重缓急,出现了随意购置、重复购置现象,购进的固定资产不能很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导致许多固定资产处于闲置、半闲置状态,久而久之就达到了报废的边缘,造成资源的浪费。
(四)违规处置,固定资产流失严重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事业单位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处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规定限额以下的资产处置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将审批结果定期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部分医院对处置固定资产的规定认识不足未经审批或审核自行处置,未按规定执行评估或评估价过低,有的甚至随意报废尚有相当价值的设备,低价转让出售,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二、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以及使用部门相关人员对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树立依法管理资产的意识,遵照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关于资产管理的办法意见等。
加强资产管理人员、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认真学习相关资产管理的知识和文件,对各类资产的名称、功能、存放地点、使用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
(二)建立岗位责任制,健全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要求,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岗位,做到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由财务部门统一建账核算,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登记管理,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使用部门负责台账。
固定资产账目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核算,在新增固定资产时建立卡片,详细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来源、验收、使用地点、责任人。登记固定资产的名称、类别、编号等原始资料;在使用过程中涉及固定资产的运转、维修、改造、折旧、盘点、报废等都应及时在卡片中进行登记。
固定资产实物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立固定资产登记簿,反映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和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与各使用部门签订固定资产使用、保管责任书。
使用部门保证固定资产日常的安全使用与维护保养;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使用状态及时填报,完善台账记录。
健全固定资产管理体制,规范和完善账目处理,优化固定资产管理操作流程,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及协作。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保证账账、账物、账卡相符。
(三)建立购建控制,严格验收,合理维修
一般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采购申请,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优先考虑在本单位内部调配,以提高闲置资产的使用效率。本单位内部无法提供的资产,再根据预算考虑外部采购的方式,以杜绝重复、盲目购建。固定资产运达时根据购货合同等资料验收实物,保证数量无误,质量过关后办理验收手续,出具验收报告并签字以明确责任。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对其进行维修保养,做到细心维护、委善保管,延长其使用寿命。
(四)健全清查盘点制度
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盘点,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据盘点结果详细填写盘点报告表,盘点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字,并与盘点账簿和卡片相核对。发现账实不符的,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堵塞管理中的漏洞,经单位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做出妥善处理。
(五)强化报废处置管理
固定资产已超过使用年限无使用价值时,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资产管理部门核实后,报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审批、审核,经同意后,再行处置,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六)加强社会监督
强化社会等外部环境对固定资产的监督,审计、财政部门以及车辆、房产等部门从各自的职责出发,加强监督,确保医院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总之,固定资产是医院重要的经济资源,是医院开展业务及其它活动的物质条件和保障。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对于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保证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有效地促进医院事业的健康发展,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2]《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3]《盐城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文件汇编2011
高校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办学事业发展的硬件保证和基础条件,是高校作为独立法人落实办学自主权的有效保障。高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是高校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高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是体现高校内部控制中财产保护控制的重要方式。完善高校资产内部控制建设,是高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新要求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完整反映高校资产总量和结构的重要保证,是真实准确表现高校资产变现能力以及持续提供教学和科研事业活动能力的重要保障。
一、高校固定资产的分类和业务流程
(一)高校固定资产的分类
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 14885-2010)》的分类标准,高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大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二)高校固定资产的业务流程
高校固定资产业务流程一般包括预算配置、购建、验收登记、保管使用、维修保养、转移处置和清查盘点等环节。
1. 预算配置。高校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原则,在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由各使用部门编制请购计划,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审核后纳入预算安排,经审批后执行。
2. 资产购建。高校固定资产取得方式主要有购置、自行建造、接收捐赠、其他单位无偿划转等。高校对涉及采购或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预算安排情况,经严格审批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购置手续。
3. 验收登记。高校对取得的固定资产根据合同约定和供应商发货单等开展验收。对验收不达标的固定资产,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换货或其他弥补措施。对取得验收合格的各项固定资产进行详细登记,制定固定资产目录,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相关内容。
4. 保管使用。高校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管理,做好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记录,经常检查并不断改善资产保管环境,明确使用和保管责任,减少资产的非正常损耗。各使用部门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核对资产台账,及时报告资产使用和变动情况。
5. 维修保养。高校资产使用部门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开展固定资产使用检查,制定日常维修和大修理计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对维修和保养的结果记录归档,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办学需求。
6. 转移处置。高校在保证正常办学业务的基础上,经评估和报批后,将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或出售,签订合同协议,取得有偿收入。内部使用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按规定程序经内部调剂审批手续后办理资产移交。对使用期满或经技术鉴定确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经批准后办理报废处置。
7. 清查盘点。高校定期组织开展固定资产实物盘点和账目核对工作,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检查分析原因并追究相关责任,拟写资产清查报告,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办理差异调整。
二、高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目标
(一)高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总体目标
高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目标是要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目标是优化办学资源配置,避免资产闲置和浪费,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能,为确保办学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基本物质条件和经济保证。高校固定资产控制的总体目标如下:
1. 完善体制,强化管理。高校应设置资产管理归口部门,明确职能,合理配备人员,加强高校固定资产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管,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强化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2. 合理配置,提升效益。高校应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目标,结合办学实际,合理编制固定资产的年度配置计划,按照精简节约原则,合理配置,科学预算,提高办学经费使用效益。
3. 公开透明,杜绝舞弊。根据政府对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要求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高校固定资产的购建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将固定资产采购纳入政府采购流程,防止采购和建设过程中出现舞弊和违法违纪行为。
4. 分类管理,有效监督。高校应结合不同类别固定资产的特点,对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固定资产日常保管和使用监督,防止固定资产的闲置和浪费,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5. 加强核算,防范流失。高校应按照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核算账簿,做好财务部门会计核算数据与资产管理部门资产实物数据的有效衔接,加强账账、账实、账卡核对,确保资产数据真实、完整、准确,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二)高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具体目标
按照高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固定资产各业务环节内部控制的具体目标如下:
1. 预算配置环节。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编制合理,配置依据可靠,符合国家规定的资产配置标准,决策和审批符合程序规定,杜绝重复、盲目购建。
2. 资产购建环节。建立请购与审批制度,确保固定资产购建过程公平、公正、规范、透明,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杜绝违法违规等舞弊现象。
3. 验收登记环节。建立严格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验收制度,确保资产符合使用要求。分类设置固定资产台账,及时确认固定资产购建成本。
4. 保管使用环节。加强固定资产日常使用管理,明确部门和人员的保管使用责任,经常检查并改善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减少非正常损耗,做到高效节约。
5. 维修保养环节。开展固定资产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检查,消除风险,保证固定资产正常运转,延长资产使用寿命,有效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6. 转移处置环节。规范固定资产转移和处置审批程序,避免产生法律纠纷。杜绝资产违法违规转移,防止有偿收入和资产残值收入流失。
7. 清查盘点环节。定期开展清查盘点,避免固定资产闲置或浪费。及时发现资产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查因追责弥补漏洞,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
三、高校固定资产管理风险
(一)预算配置环节风险
在预算配置过程中,论证不充分,预算安排不合理,审批不规范,执行不严等,导致盲目扩建、重复购置或项目搁浅。配置标准不符合政策标准规定,导致办学资源浪费。
(二)资产购建环节风险
固定资产采购过程中,内部授权审批不完善,岗位分工不合理,导致采购过程不透明,廉政风险防控失效,滋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遭受欺诈,给高校造成重大损失。
(三)验收登记环节风险
固定资产取得验收程序不规范,影响资产运行和使用。固定资产登记不完善,信息失真导致固定资产账实不相符,造成高校资产信息不完整。
(四)保管使用环节风险
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责任不明确,保管不善或操作不当导致毁坏或非正常损耗,长期闲置资产因毁损失去使用价值,造成办学资源浪费或安全事故。大型教学科研仪器的日常使用和保管,缺乏有效的实验操作和监督记录,造成责任不清,不能有效减少损失。高校内部相关部门未适时进行账实、账卡核对,造成资产流失,保管和使用责任无法追究。
(五)维修保养环节风险
固定资产日常维修和保养计划未合理制定,不能按规定实施维修和保养,导致资产失修或维护过剩,不能及时消除设备安全隐患,提高设备故障率,降低资产使用年限,引发固定资产使用安全风险。
(六)转移处置环节风险
固定资产内部调剂未履行审批手续,资产调转未能正确登记,导致资产流失。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或出售过程中,合同协议签订不规范,导致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造成收入流失和资产损失。处置资产评估不准确,处置方式不透明,导致资产处置收入流失。
(七)清查盘点环节风险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不完善,清查盘点工作组织不力,账实不符资产无法及时被发现,不能及时弥补管理漏洞造成损失。盘盈、盘亏资产未能及时报批处理,导致原因不能查清无法追究责任。
四、高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对策
(一)高校固定资产整体层面的控制措施
高校固定资产整体层面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岗位分工控制、归口管理控制、授权审批控制、单据记录控制和信息系统控制等措施。
1. 岗位分工控制。高校固定资产业务涉及众多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高校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固定资产业务管理,明确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保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互相监督与制约。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不同部门和岗位人员的职责分工必须明确,特别是预算审批、采购、验收、付款、会计记录,必须由不同部门和人员进行业务处理,仓库保管、出入库记录和会计核算,必须由不同岗位人员办理,做到不相容岗位和职务相互分离。
2. 归口管理控制。高校应完善固定资产内部管理体制,设置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实施归口管理。资产管理部门作为高校资产管理的归口部门和综合职能部门,负责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并组织实施,统筹资产购置计划,组织资产采购、验收、维护和入库登记,做好资产账卡管理、清查登记。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与财务部门对账,执行资产清查、产权界定、产权变动、资产评估,考核资产使用效率和运转效益,办理资产调剂、转移处置等具体业务。
3. 授权审批控制。高校应建立固定资产内部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的范围、方式和程序,规定审批人、经办人的权限、责任和工作要求。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对于固定资产业务中的重大事项,应实行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
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依据规定执行审批。经办人根据审批意见,负责具体办理。经办人发现审批人越权审批的业务,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
4. 单据记录控制。高校在固定资产具体业务流程中,涉及的申请计划、预算批复、询价函、标书、合同协议、采购发票、出入库登记单、维修保养记录、记账凭证、清查盘点表、处置单等记录,作为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的重要痕迹,应视作重要档案保管。高校应充分发挥上述记录单据,对经济业务内容的反馈功能,保管好各类单据,未经授权严禁其他人员接触,防止单据被毁损、篡改或遗失。出入库单、处置单等应参照会计记账凭证管理模式,按年、月、日连续编号,严防记录篡改和丢失,确保资产业务记录数据真实、完整。
5. 信息系统控制。高校应按照资产管理信息化要求,加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对固定资产实行动态管理。高校可以借鉴校园信息化发展经验,结合学校实际,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开发WEB网络模式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运用B/S(Browser/Server,浏览器/ 服务器模式)操作手段,实现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共同参与管理。
为确保信息系统数据的操作安全,高校应合理设置操作人员权限和职责,保护好系统操作日志,做好数据安全备份。信息系统能提高固定资产业务管理效率,减少手工记录可能存在的误差,同时方便各部门随时查询资产数据,及时开展对账,查询固定资产的来源渠道、保管、使用、预计年限等关键信息。便于进行资产统计分析,对相互之间管理工作开展监督,实现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和共同控制。
(二)高校固定资产各业务环节的具体控制措施
高校应加强固定资产预算配置、购建、验收登记、保管使用、维修保养、转移处置和清查盘点等具体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
1. 预算管理控制。在固定资产预算安排过程中,高校内部部门应相互协调,充分沟通,按照“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原则加强预算管理。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在提出申请计划前应充分论证,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现有资产存量情况,对申请计划进行审核,避免重复和浪费,财务部门综合财力情况统筹安排。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聘请独立的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士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价,并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确保投资决策科学合理。预算批复后,应严格执行预算,对于违反预算执行的情况,相关部门有权拒绝办理。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因素确需调整预算的,应按相关规定严格办理审批手续。
2. 资产购建控制。高校固定资产请购部门应提交完整的购建计划,经预算安排和审批后纳入采购流程。固定资产的购建应采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方式。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或符合政府采购标准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流程办理采购事项。对于重大工程项目,高校应组织成立专门的管理小组,由工程、审计、财务、投资、资产等专家参与项目论证,项目竣工决算后,应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并出具报告。
高校应建立合同审批制度,完善合同签订的业务流程,加强经济合同管理。资产购建环节是高校违法、违纪和舞弊行为的高发地,高校应配备高素质人员参与,必要时同一岗位可配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与,相互制约,互相监督。
3. 验收登记控制。固定资产验收工作应由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招标采购部门共同实施。对于外购固定资产,应对照合同协议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督促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执行,涉及赔偿的应及时索赔。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由建造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追究相关责任,责令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对于国家投入、接受捐赠或其他单位无偿划拨转入的固定资产,均应办理验收手续。
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入库、编号、建卡、分配等手续,发放识别标签,以确保固定资产的身份有效识别。财会部门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及时确认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固定资产实物账应按国家规定的资产标准分类代码进行分类、分户设置,详细记录资产相关信息。资产卡片信息应与使用部门适时共享,方便账实核对。资产卡片编号应保证唯一,作为固定资产的独特身份索引号,与财务部门会计数据建立有效链接,方便实物账和财务账的适时对接及核对。
4. 保管使用控制。高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使用制度,明确使用部门和人员的保管使用职责和权限。高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具体负责资产的日常保管和使用,对各类资产的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核对资产台账,及时报告资产使用和变动情况。对于精密贵重、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或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固定资产,应指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对于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等,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组织岗位人员进行操作培训,防止因操作不当或失误导致仪器设备使用寿命缩短或造成毁损。
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各资产使用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的二级资产管理员岗位,加强使用单位对内部固定资产使用和变动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用部门应做好教学、科研仪器的教学、实验操作记录,明确使用责任,提高设备操作的严谨性。资产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考核,防止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固定资产被盗、挪用和毁损。对于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部门有权予以调配,防止资产使用效率低下造成的资源浪费。
5. 维修保养控制。高校应对固定资产开展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风险,并根据固定资产的运转现状、操作频率、使用周期、使用操作档案等信息,制定固定资产保养、维修计划。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申请计划后组织论证评估,确需保养、维修的纳入计划报批,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保养、维修经费。
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过程中应做好相关记录,作为固定资产的重要档案保管。固定资产出现毁损的,应开展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因人为因素造成的应追究责任,追偿索赔。对于固定资产大型维修或技术改造计划,应充分开展可行性论证,需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评估。固定资产大型维修或技术改造涉及资产增值应予以资本化的,应按会计制度要求做好相关账务处理。
6. 转移处置控制。高校发生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对外投资业务时,应组织可行性论证,并严格办理内部审批手续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加强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的合同协议管理,严格约定合同事宜。涉及产权变动的高校应及时办理产权变动手续。高校内部发生部门调整、职能划转、人员调动以及资产内部调剂等情况时,应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经审批后做好资产移交。资产管理部门应做好资产移交卡片信息的变更登记,详细记录移交资产名称、编号、时间、地点、人员等关键信息。
高校应完善报废、报损、出售、捐赠等固定资产处置制度,确保固定资产处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经内部审批后办理报批手续。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处置的固定资产,应组织必要的论证。对于重大固定资产处置,应采取集体审批方式。资产处置涉及产权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固定资产处置应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经中介机构评估后通过招投标、拍卖或协议转让方式处置。
7. 清查盘点控制。高校应建立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制度,核查资产管理部门资产明细账、财务部门资产总账、使用部门资产卡片账、固定资产实物等是否相符。对账账、账实不符情况应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涉及责任的应予以追究,确保学校固定资产信息真实、完整。
(一)印刷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特点
按印刷企业的生产流程,照排到制版到印刷,固定资产分类为照排设备,制版设备和印刷设备(机器)。照排设备和制版设备多为电子设备,更新较快,折旧年限一般为5年,而印刷设备都是大型机器,价值高,折旧年限均为12年。
(二)印刷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特点
对这些设备进行管理的财务人员都是非专业的,因此在固定资产的购置、安装、后续支出及清理报废,均需要设备部门和使用车间的协调配合才可以完成。
(三)报纸印刷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内容
固定资产由设备部、使用车间、财务部共同招标选择。签订合同后,财务部先预付部分货款,验收合格再付尾款,并取得发票计入固定资产科目。若大型机器设备,通过在建工程归集设计费、土建费和装卸费等,待验收合格后一同计入固定资产。验收的固定资产需建立实物卡片,登记资产类别、名称、建造或购置日期、品牌、规格型号、增加方式、存放地点、使用年限、折旧年限等基本信息。根据这些信息归类设备类型,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先考虑维修总费用,费用不大就直接费用化,如果维修总费用比较大,但不超过固定资产原价值的20%,也应该费用化,反之就资本化。固定资产报废经厂长批准,财务部做固定资产清理。
二、报纸印刷企业固定资产存在问题
(一)报纸印刷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思想落后
报纸印刷企业往往是从报社的附属印刷厂发展独立出来的,缺乏固定资产管理的经验。由于过去它主要服务于上级报纸,所以它的重心在印刷品质和安全生产,根本不用考虑市场的占有率、现金流的风险和税收的规划等因素,造成了固定资产购置时随机性和偶然性。
(二)报纸印刷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由于报纸印刷企业缺乏固定资产管理的经验,因此没有制定一套多部门配合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的使用车间负责用,设备部门负责买和修,财务部负责账务处理。这三部门各司其职,但缺少交流沟通,造成固定资产使用人操作不当,设备部事后修理,财务部根本不懂的局面,给企业造成损失和浪费。
(三)报纸印刷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有待改进
报纸印刷企业要想管理好固定资产,就要了解固定资产的效率是多少,就要对固定资产进行精细化财务核算。按生产线归类固定资产,编制该生产线的产出-耗能表,如配置的人数,人工成本,耗用的新闻纸量,油墨量、版材量、水电费、维修(配件)费,和产出量。这些基础数据中,有的需要印刷车间准确的统计才能完成,如人数、新闻纸耗用量、版材量、配件费和产出量,有的需要对机器进行改良才能完成,比如油墨量和水电费。
(四)固定资产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
固定资产的购入、改良、移动、报废由实物管理部门进行统计和收集并交给财务人员做账务处理,有些固定资产的移动、报废没有通知到财务人员,导致了固定资产的账实不符。
三、报纸印刷企业固定资产存在的问题及对企业造成的影响
(一)没有落实固定资产的投资管理工作
由于报纸印刷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思想落后,没有根据自身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来科学地选择固定资产的投资方向和数量。购置固定资产的预算审批程序单一,缺乏对市场的深入调研及合理预期,因此没有购买企业最适合的设备,导致在设备使用过程中没能够给企业带来预期的经济效益,甚至由于产能过剩引起浪费,带来现金流的风险。
(二)没有落实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制度
报纸印刷设备一般都是大型机器,试运行时间比较长,有的超过一年,这一年里,货款的大部分已经支付,但没有验收报告且管理层没有确认机器设备达到预计使用状态,使得这货款无法转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费用无法在税前抵扣,没有给企业带来抵税的好处。
(三)财务人员没有介入固定资产的管理
由于财务人员不是设备专业人员,对各生产线没有精细核算,所以财务人员无法计算出各生产线的产出效益值并横向比较,这使得固定资产的管理是粗放式的管理。比如保养工作都是由使用车间工人完成,有的工人没有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会影响设备的生产效率,还会加速设备的损耗,增加该生产线的维修费。如果对每条生产线进行精细化核算,在互相比较中,就会发现问题并能找出原因。
(四)固定资产实物盘点不到位
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与财务部门按其职责共同管理,由实物管理部门定期盘点,财务部进行固定资产的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对账面进行调整,这样才能保证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但实际工作中,由于管理者对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意识淡薄,或者管理都认为盘点就是财务部的事,但缺少各部门的配合,盘点往往流于形式,导致固定资产盘点中不能及时发现差异,或者发现差异也没有进行账务调整,甚至无使用价值或已经淘汰的固定资产仍在账面显示。因此固定资产实物盘点不到位造成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会计信息失真。
四、加强报纸印刷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一)完善固定资产购置及报废制度
在原有的采购流程中,增加业务部的市场调研情况报告,确定固定资产能满足的预期值,这样对固定资产的选择才有的放矢,即能满足需要,又不过多占用资金。对于准备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置报废时的残值要在第一时间内登记入账,并且要账实核对,实物要统一上交,统一保管,统一处理,建立更健全的固定资产处置报废制度,从而更好的保护企业固定资产。
(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如果遇到特殊原因而无法马上验收,且试运行时间超过一年的,管理层应责成设备科先出具印刷设备达到印刷要求的证明,财务部依此证明及印刷设备的购置报告、招标报告、厂商合同,来计提折旧,使得会计处理符合(收入-成本)配比原则,也使得企业得到税收延后的好处。
(三)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落实固定资产盘点制度
1. 由设备部、车间、财务部三部门共同制定盘点制度,规定盘点的时间,规范盘点流程,确定账实不相符的处理方法。
2. 重视卡片管理。当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甚至位置移动应及时变更固定资产卡片,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确保与财务部门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相符。
3. 财务部应与设备部、车间配合,做好生产线的精细核算工作。
(四)提高全员固定资产管理意识,着重加强一线工人的技术操作水平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培训,提高一线工人操作及维护技能。通过其对资产及时的维护、保养可以减少日后大量维修费用的支出,使资产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生产力。
五、结语
关键词:国有企业 固定资产 内部控制
有企业固定资产属于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范畴,其资金来源于国有资本投入,这些资产产生和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贡献经济效益或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载体。国有企业持有固定资产,行使所有法人财产权,对出资者(国家)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保证企业固定资产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确保资产安全及与之相关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益及效果,是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
一、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的控制环境薄弱
1.控制思想淡薄。管理层认为资产管理并不直接产生效益;资产主管部门的管理仅限于满足经营的需要,忽视资产的计划和预算,漠视资产的存续管理;使用人员只管使用资产,对于资产的变更、磨损、标签丢失漠不关心。这些将直接导致固定资产管理的关键风险识别失灵,评估失当,各环节控制的有效性难以保证。
2.制度基础薄弱。在许多国有企业中,基于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财务部门发文进行资产管理、核算及控制的制度较多、较细,而资产管理部门往往局限于对资产的购置标准和程序进行制度规定,这就导致企业在资产的预算、采购、验收、登记方面的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内控执行的依据不足,单靠业务下游的财务报账及核算控制无法规避上游的全部风险。
3.内部机构、岗位及人员设置存在缺陷。各相关部门职责界定不清,计划、购置、核算、使用各环节控制断层,相互推诿。资产的采购、验收、报账、支付由一人兼任,没有设置合理的岗位及相应的分离措施。资产管理人员资质不够、流程不熟。上述缺陷将导致固定资产的控制不可避免地出现先天不足。
(二)固定资产的风险识别和评估缺失
固定资产的风险评估缺失表现为几个不同的层次,第一种是企业未对可能面临的企业及业务层面的风险进行年度评估,自然也就不会对固定资产的风险进行评估;第二种是进行了年度风险评估,但未将固定资产管理的风险纳入风险评估的范围,或者将该类风险认定为非重要风险;第三种是识别了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但关键控制点定位不准,重要性评估产生误差。风险识别和评估是联系控制基础和控制活动的中间环节,消极地回避风险、错误地评估风险将直接导致控制活动的盲目和紊乱。
(三)固定资产的控制活动匮乏
在采购环节,没有指定专人负责采购,没有建立固定资产的采购台账,没有完善的采购信息记录。存在先购置后申请、超预算超标准采购的情况。在验收环节,没有做到现场实时验收,没有对资产的品质状况和技术参数进行核对和验证,未建立和即时登记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台账。在领用环节,没有完整的领用记录,领用的信息不够全面,一些资产直接被送到使用地点,没有经过主管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在使用环节,存在随意搬移资产、随意拆分资产、撕毁资产标签、公物私用、弃置资产等现象。在盘点环节,实地盘点走形式,为了完成程序编制账实相符的盘点表及报告。在处置环节,没有履行资产处置手续,未妥善处理资产余值,也没有及时通知财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上述控制活动没有得到贯彻落实,控制程序的执行力度大打折扣,控制的效果自然受到严重影响。
(四)固定资产的信息与沟通渠道不畅
一是资产数据缺乏积累,采购信息、领用信息、使用变更信息、处理信息等数据没有在各环节通过台账、登记表、统计表等形式或者通过管理系统积累下来,缺乏完整性的数据影响了信息报送的基础。二是手工制作或系统生成的各类资产台账、报表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报送和审查,资产的实时状况实际上无人知晓。三是资产管理的各相关部门没有信息反馈的统一渠道和载体,资产领用前的信息单方面掌握在资产管理部门,领用后的信息单方面掌握在资产使用部门,资金支付及折旧信息单方面掌握在财务部门,没有建立信息交流和对账机制。
(五)固定资产的内部监督缺失
企业未设置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常设办公室,没有专门的内部控制监督机构。在替代机构方面,内部审计部门人手不足、力量薄弱,难以兼顾;监察等部门未得到企业的授权和职责分配,无法代为行使监督权限。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对固定资产控制的内部监督往往依靠财务部门,但会计核算其实也是被监控的一环。内部监督机构的缺位及职能的空白容易导致资产控制的缺陷和问题在管理中被忽视和掩盖,企业没有资源和力量对内控的缺陷进行评估、反馈,也无法建立控制执行误差的分析、报送及处理机制。
二、强化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措施
(一)加强理念、制度和机构建设,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重大资产的处置属于“三重一大”范畴,必须审慎对待。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企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责任,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目标之一。减少资产的占用,防止资产的流失,维持资产的良好运转,能够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减少非正常耗损,提高经济效益。因此,企业应树立从严管理和科学管理的理念,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企业文化,加强资产管理重要性的宣传。
企业要建立系统完善的配套制度以固化管理的流程和责任,尽管各企业情况各异,但基本的固定资产制度体系应当涉及如下方面的控制:资产的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计划和预算控制,采购申请控制,验收登记控制、出入库控制、使用控制、盘点控制、处置控制、会计控制、对账控制、数据及信息系统控制等。
企业应实行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落实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杜绝管理界限模糊、交叉、重叠等问题。办公室/综合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的预算、采购、验收、领用、维修、盘点等事项,制定相应的业务流程,审核固定资产的采购、借用、转让、报废等业务,并监督各项资产的使用、保养、维修维护。财务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通过会计信息系统从价值形态的角度及时、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和维护好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安全操作、有效使用,进行必要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
(二)识别和评估固定资产管理的风险,界定控制的关键环节
在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运营效益的目标设定下,企业应当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步骤识别和评估风险。第一,应将日常经营管理中固定资产模块面临的风险进行分类整理,形成完整、全面的风险清单。第二,在风险清单的基础上制作固定资产风险调查问卷,设置风险的名称、风险描述和风险等级等指标,对资产主管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问卷调查,并统计调查结果。第三,对识别出来的风险进行排序,确定关注的重点和需优先控制的风险。第四,针对重要风险分析其形成的原因,梳理风险对应的关键控制环节和控制点,制定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风险或承受风险等应对策略。
(三)开展切实有效的控制程序,积极防范和规避风险
企业应当在既定的内控制度范围内落实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内控程序,实务中需要强调的几个控制点包括:(1)不相容职务分离。资产主管部门应分别设定资产采购岗和资产管理岗,实行严格的岗位分离和职责分工。资产采购员专职负责各项资产的下单采购和开票报账,资产管理员专职负责资产的预算控制、验收、入库、领用和盘点。(2)界定资产产权。如果国有集团企业中存在固定资产产权不清的情况,一定要下大力气进行资产的确权工作,采取以财务系统的固定资产台账为基础,结合固定资产卡片、实物管理台账等资料,通过实地盘点、查看、询问、取证、对账等系列方式,厘清所有资产的权属。(3)企业应制作规范的《固定资产名录》,集中各类固定资产的类别名称、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标准单价等,这样才能统一各公司固定资产预算编制、资产采购、验收借用、卡片录入、盘点对账及全程信息采集等系列工作的口径,为后续资产管理提供便利。(4)提升固定资产标签的管理效力。固定资产标签须由资产主管部门统一负责设计和印制,加盖公司公章,由使用人签字确认。为了便于盘点时寻找以及使用人的日常保管,资产标签需要粘贴在统一的位置,并加牢加固。
(四)建立固定资产的信息传递机制,保持沟通与反馈的畅通
建立信息要素齐全、格式统一兼容的资产采购、实物管理及使用的各类台账,通过台账系统来有效收集资产信息。建立资产变更信息的报备制度,出现变更存放地点、改变使用人、标签遗失、出现故障等情况,使用人必须及时向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员报告相关信息。
进行资产信息定期对账制度,采购人员、固定资产管理员、财务人员和使用人员应于每月终了将《固定资产采购台账》、《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使用台账》进行对账,以确保出入库数据一致、账实相符。
建立固定资产信息的定期报送制度,规定公司固定资产各类统计报表的格式和报送频率,规定固定资产盘点报告的报送层级和批准权限。建立公司固定资产重大事项的报告渠道,根据条件和需要,开辟预算管理系统、OA办公系统、财务核算系统、资产管理系统、ERP系统等信息化渠道,确保信息反馈和传递的畅通。
(五)按期监测固定资产的控制情况,持续改善内控程序
在没有专职的内控监督机构下,企业应当利用如下方式监督和评价固定资产的控制情况:通过年度内部审计的安排,审查各项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安全性,资产各环节管理是否规范,有没有存在缺陷,评价与之相关的控制是否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通过财务检查的方式,检查资产的核算是否准确,与资产相关的会计系统控制是否存在且一贯有效的执行。通过纪检监察这一渠道,检大资产的采购和处置环节是否按规定的流程进行,检查是否存在由于舞弊导致的控制失效等情况。通过法律专项检查的方式,监督重要资产的采购是否进行了招标流程,是否进行了合同的评审程序。通过监事会监督的方式,检查涉及重大资产处置的事项是否履行了“三重一大”事项的报批报审流程。通过上述方式来预防、发现与资产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而采取相应的整改计划和措施,促进内部控制系统的持续改进。
参考文献:
1.赵仁龙.关于企业实施固定资产精细化管理的思考[J].会计之友,2011,(12上).
一、资产类审计
(一)货币资金
破产企业的现金已移交给管理人,银行存款一般也已全部转入管理^新开设的账户。注册会计师应核对账面现金余额与管理人接收的现金金额是否相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转至管理人账户的银行存款金额是否相符。对于不相符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如属于单据未及时入账,应搜集未入账的单据并予以补入账;如属于其他原因造成的账款不符,应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理。在对货币资金项目进行审计时,还应特别注意是否存在账外小金库,如以法定代表人、会计或是经办人的名义开立的存单、存折、银行卡等。如存在,应通过询问、调查、核对等方法,对上述记录的每一笔存取金额进行辨认,将其中属于破产企业的收支款项补记入账。
(二)预付、应收款项
注册会计师应对每一笔预付、应收款项发生的内容、余额、账龄等进行逐一审计确认。对于账龄在两年以上,并且已过诉讼时效的应收款项,应结合管理人清收货款的情况,对其中确已无法收回的,可由管理人出具说明后予以冲销;对于账龄在两年以内的应收款项,可采用检查、函证或是替代程序,并结合管理人清收货款的情况予以确认。在对预付、应收款项进行审计时,应特别关注在法院受理对该企业的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是否存在放弃债权的行为,并将已查实的上述行为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汇报。
(三)存货、固定资产
由于破产企业一般都要进行审计与评估,有时还涉及到资产拍卖,为了避免相同程序的重复执行,注册会计师可与资产评估师、拍卖师及管理人一起对存货、固定资产执行盘点程序。对于存货,注册会计师可先将财务的数量金额账与仓库的数量账进行核对,对不相符的查明原因并进行调整后,再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将盘点结果与经调整后的财务账进行核对。由于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停止,故对于盘点结果一般不需要进行调节。对于盘点数小于账面数的,可能存在的原因有:正常损耗;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短缺、毁损、被盗等;有部分存货寄存在外单位等。对于盘点数大于账面数的,应注意是否有外单位寄存在破产企业的存货以及是否有账面已作销售处理但客户单位尚未提货的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对盘盈盘亏情况查明原囱后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固定资产,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账对物或是以物对账的方法,与资产评估师、拍卖师及管理人共同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进行逐一盘点,并对盘盈盘亏情况查明原因后调整入账。由于破产企业的资产一般要处置变现,必须要进行评估,而对破产企业的评估一般选用清算价值类型,固定资产账面折旧计提额大小对其评估值基本没有影响。因此从审计的目的考虑,注册会计师不必对破产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准确与否予以过多的关注,但必须在审计报告中说明该事项。在对存货、固定资产项目进行审计时,应特别关注在法院受理对该企业的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并将已查实的上述行为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汇报。
二、负债类审计
(一)职工债权
职工债权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该项债权所涉及的会计科目一般有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等,注册会计师应根据管理人经过调查并公示无异议的职工债权金额确定。其中,“应付工资”科目的余额根据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确定,“应付福利费”科目的余额根据所欠职工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确定,破产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则列作“其他应付款”的相关于目,需特别说明的是,上述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应划分为两块:一是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二是除第一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划分的原因是因为这两项费用的受偿顷序不同,第一项费用为第一顺序,第二项费用为第二顺序。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将这两项费用分别列作“其他应付款”的两个不同子目。
(二)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
注册会计师首先应按照正常审计的程序,采用分析性复核、重新测算、检查凭证、核对纳税申报表等程序对这两个科目进行审计。待税务部门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时,注册会计师应将审计后的数据与其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待双方调整一致后最终确定这两个科目的审定数。
(三)长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
【关键词】 固定资产 清查
固定资产清查是指从实物管理的角度对公司实际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清查,并与固定资产账务进行核对,确定盘盈、毁损、报废及盘亏资产。固定资产清查对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固定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开展其他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
1.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清查过程中要求各单位配合机动资产管理部认真组织清查,原则上对所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
1.1对固定资产要检查固定资产原值、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关注固定资产分类是否合理;编号是否齐全;详细了解固定资产目前的使用状况等;
1.2对出租的固定资产要检查相关租赁合同;检查各基层单位及项目部账面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已按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1.3对临时借出、调拨转出但未履行调拨手续的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固定资产,要求各基层单位或项目部收回或者补办手续;
1.4对清查出的各项账外固定资产、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工作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5检查房屋、车辆等产权证明原件并取得复印件,关注产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抵押、担保等,检查相关取得的相关合同、协议。
2.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2.1全面摸清“家底”,这是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最基本的任务。目前,公司固定资产数据基本上仍以静态数和账面数为主,而各基层单位的固定资产变动并没有得到准确反映。存在部分账实不符的问题。一方面,一些固定资产实际已经报废、毁损或完全失去使用价值,却长期挂账未作处理;另一方面,一些基层单位存在着部分的账外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入账。账外固定资产由于长期游离于有效监管范围之外,容易被随意处置从而易造成固定资产的流失。通过固定资产清查,可以摸清公司的固定资产存量。
2.2建立监管系统,通过固定资产清查,可获取固定资产管理的原始数据,这是建立固定资产动态监管体系的基础性工作。
3. 近几年来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近几年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摸清了各基层单位及项目部固定资产的“家底”, 加强了实物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确保了各项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实现了固定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 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几点建议
4.1加强对自筹款源购置的固定资产清查。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是非常严格的,只有经局计划部门批准,下达了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购置计划才能进行购置。但是,现实中部分基层单位和项目部往往利用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购置计划之外的各种款源购置固定资产,即自筹款源购置。这部分款源购置的固定资产在清查中是最容易遗漏的,因为它一不用审批,二不用上账,十之八九都形成了账外资产,如项目购置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照相机、摄像机、水泵、气泵等。对自筹款源购置的固定资产清查,要采取追索调查方法,要求公司财务部门紧密配合。
4.2改变现行的固定资产清查方法。
公司年年搞固定资产清查,但是固定资产清查的方法基本上都是自查为主。 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各基层单位和项目部账上有的固定资产盘点上报,账外的不报,而且是多报损失少报盘盈。公司机动资产管理部门受时间、人员的限制,在固定资产现场清查过程中不可能面面俱到,每一样固定资产都亲自清查到,因此存在着部分固定资产遗漏的现象。若想提高固定资产清查的效果,应该将现行的清查方法改为互查为主的方法。即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从各基层单位抽调专门的固定资产清查人员,分成若干小组在公司提供的固定资产资料的基础上,到各项目部以及徐州基地进行清查,真正作到见物就点。然后再填表上报,这样才能保证固定资产盘点的数量真实可靠。
4.3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资产清查质量。
各基层单位和项目部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各基层单位和项目部在清查中隐瞒真情,故意漏报固定资产,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要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个人在固定资产清查中出现失职、渎职,造成固定资产流失的,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通过固定资产清查培训和严肃清查工作纪律,清查人员才能掌握好政策,提高觉悟,熟悉业务,熟练操作,为提高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质量打好基础。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完成后,要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对固定资产清查中漏报和错报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损失等进行清理核实后,按固定资产清查规定申报处理,注意充分利用固定资产清查资料数据,固定资产清查数据是十分重要的信息资料,是一个单位综合素质的集中反映。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善于通过对固定资产清查各项数据资料的分类、整理、加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综合报告或专题报告,以便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推动固定资产管理的水平。同时,要对在固定资产清查中新形成的资料分类整理形成档案,按固定资产办法进行管理,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
结束语
以上是我在近几年的资产清查工作过程中的一点心得体会,希望在以后的资产清查工作中不断总结完善、改进和提高,争取通过每年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使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一、基本情况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确定。
二、审计目的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规定,资产清查的审计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在行政事业单位以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的准确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三、审计范围
(一)被审计单位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包括:
1、20*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上报相关数据。
(二)审计资料范围
1、资产清查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各单位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内部控制制度。
3、各单位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相关文件等。
4、各单位按照资产清查文件规定编制的基础表、报表及申报清查损溢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产清查审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审计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协助、配合资产清查部门做好政策、规定解释;协助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要完成对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各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汇总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单位申报的损溢及经济鉴证意见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资产清查工作机制
财政部门与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固定联系人制度与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1、定期沟通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具体按照本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将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各参审所(审计小组)目前的工作进度,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需要资产清查部门协调的事项。
如遇重大问题,财政部门可随时召集会议。
2、建立固定联系人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应明确资产清查审计工作的总负责人和对各单位进行审计的项目负责人。
3、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各项目小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的、需及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问题,经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清查审计总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后,以重大问题报告的形式随时向财政部门提交。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职责
1、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咨询和指导;
2、按照资产清查部门制订的总体审计方案完成专项审计工作;
3、及时向被审计单位提交事务所经济鉴证证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有关资料;
4、完成资产清查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审计主要依据
(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规范性文件: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2、组织资产清查的组织单位制定的相关文件
七、审计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主要采取盘点、函证、检查、计算、询问等审计方法。
1、银行存款、往来款项、投资及借款主要进行函证,对于银行存款及借款要求全部进行函证。
2、实物资产主要进行盘点。
3、资产损溢主要进行检查、复核、鉴证、盘点等,对资产损溢要求一笔一审。
八、重点审计领域
(一)资产类
1、货币资金
主要是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是否正确。
(1)对库存现金的清查,应当查看库存现金是否超过核定的限额,现金收支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核对库存现金实际金额与现金日记账户余额是否相符,如有差异,应说明原因;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及现金倒轧表;对库存外币依币种清查,并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备用金余额加上各项支出凭证的金额应等于当初设置备用金数额,对单项备用金余额较大的,应由持备用金的相关人员予以签字确认。
(2)对银行存款,主要清查各单位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以及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情况。检查各单位在开户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各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中该单位的账面余额是否相符;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存款种类及货币种类逐一查对、核实银行存款金额。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记账本位币所采用的外汇市场汇价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a.存款明细要依不同银行账户分列明细,应当区分人民币及各种外币;
b.定期存款应当索取银行定期存款单予以检查,并取得复印件;
c.各项存款应当由银行出具证明文件如询证函回函、对账单等;
d.外币存款应当按外币币种及银行分列;
e.银行存款列有利息收入时应当详加注明。
2、应收款项(暂付款)应收款项的清查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1)清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暂付款)时,索取各单位与对方单位金额核对一致的对账确认单或向对方单位发函询证;对有争议的债权要认真清理、查证、核实,重新明确债权关系;对长期拖欠款项,要查明原因,了解催收情况。中介机构要做好有关取证工作;
(2)索取各单位职工个人借款明细表,对借款金额较大的应由该个人签字确认;
(3)分析应收及预付款项的账龄、检查回函确认或不确认的情况以及坏账损失的确认情况,索取坏账损失的相关依据。
3、对外投资
(1)对国库券、各种特种债券、股票及基金进行清查,取得股票、债券及基金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余额核对;盘点库存有价证券,与相关账户余额进行核对;
(2)对其他单位投资的清查,索取有关投资的合同、协议、章程,以及有关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确认目前拥有的实际股权、原始投入成本、所占股权比例、历次分红情况等;
(3)对已纳入汇总、合并范围的法人主体,需单独进行资产清查,编制资产清查报表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
4、存货(库存材料)
存货的清查范围主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1)要求各单位配合中介机构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原则上要求对所有存货全面清查盘点;
(2)对长期外借未收回的存货,可以进行实地盘点或向对方单位实施询证,并查明未收回原因,检查各单位催收情况及是否按规定作价转让;
(3)代保管物资要各单位提供代保管单位确认的清查明细表;
(4)重点核实存放时间长、闲置、毁损和待报废的存货。
5、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要求各单位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清查,原则上对所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
(1)对固定资产要检查固定资产原值、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关注固定资产分类是否合理;详细了解固定资产目前的使用状况等;
(2)对出租的固定资产要检查相关租赁合同;检查各单位账面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已按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3)对临时借出、调拨转出但未履行调拨手续的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资产,要求各单位收回或者补办手续;
(4)对清查出的各项账面盘盈(含账外资产)、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工作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5)检查房屋、车辆等产权证明原件并取得复印件,关注产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抵押、担保等,检查相关取得的相关合同、协议;
(6)对批量购进的单位价值低的图书等,如果被资产清查单位无法列示明细金额的,按加总数量清查核对实物,按总计金额填列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并注明总数量。
(二)负债类
负债的清查包括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长期负债,以及账外负债,要求核查负债的性质、种类、金额和合法性。对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作为本次清查资产损溢处理。
1、借入款项
借入款项包括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借入款项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向银行和其他债权人单位发函询证;索取相关借款协议或财政部门、上级单位的相关文件;核实借款数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利率;测算借款利息计提是否充分,有无欠息与逾期未还情况,如有欠息是否已足额预提。
2、应缴预算款
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应缴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如非营利组织的预算管理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规定上缴预算的款项。应缴预算款清查时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财政规定的缴款方式、缴款期限及其他缴款要求及时办理缴库,有无缓缴、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的现象。
3、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种预算外资金,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列示明细。核点同“应缴预算款”。
4、应付款项(暂存款)
应付款项(暂存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应按暂存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列示明细;与对方单位进行对账,核实金额和性质。重点关注是否将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款项列入暂存款项,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结算的情况。
5、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交纳的各种税费,按应交纳的税费种类列示明细;查阅相关纳税认定、纳税通知、纳税优惠等文件;核对有关会计期间完税证明,对期末未交税金余额复核其是否正确,列示是否允当;关注是否存在税收罚款的情况。
(三)收支类
收支类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资产清查期间的收支数额是否真实反映会计期间的收支情况,对重大跨期现象予以调整。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资金往来
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要求各单位做好内部账户结算和资金核对工作。要做到内部各部门之间、上下级单位之间往来关系清楚、资金关系明晰。
单位内部往来款项原则上不能作为资产清查损溢申报。但为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控制单位的“家底”,如实反映单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状况,内部的单方挂账在同时取得下列证据时可以作为资产清查损溢:
(1)单方挂账产生的内部证据,包括: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形成单方挂账的详细原因;
(2)债务方提供的不承认此笔挂账的理由;
(3)中介机构对该笔挂账的经济鉴证证明。
2、资产损溢
中介机构在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损溢,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政策的规定予以确认;
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会计制度关于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3、文物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固定资产,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管理和收藏的单位负责清查登记。对文物原则上只登记实物量。一些有价文物可以按照国家文物局、财政部(89)文物计字第877号文的《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办理:“对现有文物藏品,凡能够估价的都要估价入账;无法估价的,可登记品种、等级和数量。对于新征集的文物,应按实际收购金额入账;对接收捐献的文物可估价入账”。
4、或有事项
审阅对外借款合同、协议等,以发现对内或者对外的或有负债、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线索,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编制情况说明。
九、审计关注的重点
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审计质量,确定本次资产清查的审计重点如下:
1、按申报金额排序,重点关注盘盈及报损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项目
资产清查的重点应放在单笔报损金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报损项目上。具体操作时可先对各单位通过初步自行清查提出的拟申报盘盈及报损清单中按金额及证据情况分为abc三类,a类是金额较大、影响较大或比较特殊可能需个案沟通处理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应予以重点关注,督促各单位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取证,收集材料,并积极与资产清查部门沟通;c类是金额不大或性质不重要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可予以适当关注;b类是界于a类与c类之间的项目,予以一般关注。
2、保证时间进度
会计师事务所按资产清查时间进度和审计内容制定审计计划,保证资产清查工作按期完成。
3、其他关注方面
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已交付使用但长时间未转固的基建工程、以及已报废、毁损或丢失未销账的固定资产情况,同时应对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情况进行必要关注。
十、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1、为了控制审计风险,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的质量,资产清查部门向各会计师事务所就有关事项下发审计工作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资料。
2、为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总体进度,各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就审计工作进度、重大事项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沟通。
3、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重大问题的及时反馈、汇报机制,资产清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一些资产损溢,与规定的标准不相符的,要及时将问题反馈、报告给同级财政部门。
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1)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和管理人员意见不一致的重大损溢申报;
(2)难以评估确定价值的资产;
(3)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产权归属不清、有争议的资产等问题;
(4)与资产清查部门要求报告不一致的事项;
(5)任何影响资产清查报告期限的事项;
(6)其他重大问题。
4、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如未申报任何清查损溢,参审所仍应按要求出具报告)、管理建议书和重要事项报告等上报资料及时报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包括纸版、电子版和报表数据库)。报送的资料要求签章齐全、装订成册,索引号、页码标示规范、清晰。
5、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必须有相当的审计经验,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熟悉资产清查政策,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应将负责审计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名称及其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等资料及时报给同级财政部门。
十一、审计费用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厅统一支付。
二00七年二月十二日
中介机构审核鉴证
1、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单位清理出来的各项损益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认;
2、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社会中介机构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3、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有资产损益的单位出具《资产清查事项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
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的情形
1、单位虽然取得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但其损失金额无法根据证据确定的;
2、单位难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据的有关不良应收财款和不良投资损失;
3、单位损失金额较大或重要的单位存货、固定资产、在行程(如适用)的报废、损毁;
4、单位各项盘盈和盘亏资产;
5、单位各项资金挂帐损失。
(二)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应实施的必要程序
1、督促和协助单位及时取得相关损失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
2、在单位难以取得相关损失及资金挂帐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时,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要求单位单位提供相关损失的内部证据;
3、社会中介机构赴二作现场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相关调查资料;
4、根据收集的上述材料,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对单位相关损失的发生事实和可能进行鉴证;
5、通过认真核对与分析计算,对单位相关损失的金额进行估算及确认;
6、对收集的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形成经济鉴证材料;
7、出具鉴证意见书。
(三)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应符合的要求
1、对于单位的相关损失应按照类别逐项出具鉴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