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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项目申请书

时间:2022-06-29 17:54:22

创新项目申请书

第1篇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和国家外专局教科文司负责“111计划”的具体组织工作。核心内容是按照“统筹规划、限额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建设、动态管理”的原则,以项目形式建设100个左右引智基地。2005年启动实施以来,该计划共有77个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获得批复立项建设,引起了教育界、科技界的广泛关注和各高等学校的高度重视,为国内高校与国外开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以及提高高校科研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要求,今年,教育部和国家外专局将于近期启动2008年度 “111计划”的申报工作,再建设一批新的引智基地,进而完成“111计划”的整体布局工作。为方便申请者申报,现就有关具体事项做些说明,供申请者及相关高校与部门参考。

受理条件

申请者申报前须仔细阅读“关于申报‘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通知”)与《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严格按申报领域和相关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申报程序

1.了解申请信息

“111计划”自2007年起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访问网址stmp.moe.省略/)进行。

“111计划”项目申请者和依托高校在组织项目申报之前,首先要了解和把握“111计划”的性质、内涵和意义,以及申报资格要求等事项。相关文件可登录教育部科技司网站主页(dost.moe.省略/)查阅。

2.为申请者设立账户

“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系统是为满足教育部科技管理工作电子化办公需要而建立的,目前该系统已在全国各高等学校推广使用。高校使用此系统进行项目申报时,必须拥有相应的帐户和密码。目前各高校科技(研)处(部、院)拥有本校管理员账户和密码。凡通过学校外事处、国际合作处等部门申报“111计划”项目的高校,需与本校科技处协调设立申请者账户事宜。

3.申请者网上提交申请书

申请者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项目申请书后,按要求填写“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请书”的各项内容。填写完成后,进入“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系统,选择对应的支持领域,按提示要求逐条在页面上填写相关内容,并将申请书电子版本通过申报页面在申报系统中提交。

4.依托高校审查并提交申请书

申请者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提交申请材料后,依托高校须对申请书内容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并在管理平台中填写项目审查意见。特别注意必须在受理期限内通过网络提交申请材料。直属高校的申请可通过管理平台直接提交到教育部科技司,部门所属高校的申请在管理平台中只能提交到相关部门,须经部门进行审查后方能提交到教育部科技司。

5.部门高校管理部门审查并提交申请书

部门高校管理部门必须对所属高校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提交后,申请材料方能到达教育部科技司。

申报注意事项

鉴于前两批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避免今后项目申报发生类似情况,现将申报中需注意的事项做一较为详细的介绍,供申请者参考。

项目组织要求

1.“111计划”主要目的是引进海外人才并与国内团队形成较紧密的结合,以带动学科发展。强调的是“强强合作”。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要求拟建立的引智基地需同时拥有较好的硬件条件和软件条件。

2.在注重海外学术大师的学术影响力的同时,也要考虑其个人影响力,考虑其能否团结和凝聚整个团队在一定时间内开展研究等。

3.海外学术骨干要与学术大师及国内研究团队有一定的前期合作基础。海外团队的人员组成结构必须合理,避免临时拼凑、避免海外团队与国内团队研究方向不一致等情况发生。特别注意要避免海外人才的重复引进聘用。

4.国内科研骨干要有较高的研究水平,拥有能够与海外人员开展高水平合作研究的能力。国内研究团队的人员构成要合理,团队成员间要有较为稳定的前期合作基础,避免临时拼凑。不建议将外单位研究人员加入到国内研究团队中。

5.要注重斟酌和凝练拟建基地名称,避免基地名称不能反映申报基地的研究方向和内容。

申请材料撰写与提交要求

2007年度,“111计划”项目实行网上集中申报,最新版本的申请书可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

1.申请者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的“填写说明”和各条款中的“填写要求”填写。

2.申请者在“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中提交申请书电子版(须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0M)时,申请书中各签章页和部分附件内容须扫描,其中各签章页须原件原色扫描。在撰写附件材料时,项目申请者只需按申请书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即可,无需制作上千页的附件材料。同时,申请者提供的纸质材料内容须与申请者在“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中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3.项目依托高校需组织本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讨论项目申请,并对拟建引智基地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工作设想的科学性、预期目标、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签署具体意见。依托高校管理员须对项目申请内容进行审查,确认申请书填写无误后,在“审查意见”栏填写审查意见,并提交至上级管理员进行审查。各项目申请只有通过教育部管理员审查通过后,方视为有效申请。

4.申请者提出的首年度申请经费一般不得高于“申报通知”中规定的经费额度,项目依托高校应按照《管理办法》和“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请书”中的相关要求出具匹配资助经费等条件的书面承诺,否则不予受理。

网上申报流程

为避免项目申请者因不熟悉申报要求和申报流程而失去申报资格,“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中提供了“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报注意事项及网上申报流程”,供申请者在进行网上申报前了解申报流程。项目的申报和评审流程如下页图所示。

在进行网上申报时,必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流程操作,否则“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将无法显示申报项目信息。对教育部直属高校而言,申报操作流程为:项目申请者填写学校管理员审查教育部管理员审查;对各部门高校而言,申报操作流程为:项目申请者填写学校管理员审查部门主管司局管理员审查教育部管理员审查。如果低一级管理员没有对项目进行审查,则更高级管理员将看不到该项目。项目申请者及各级管理员都应随时关注项目状态,直到项目状态显示为“教育部审查通过”,方可认为项目网络申报成功。

学术人才要求

1.国外人才规定

应聘请不少于10名海外人才,其中包括:不少于1名学术大师、不少于3名学术骨干、不少于6名来华短期学术交流学术骨干。已被其他高校引进聘用或已在前期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受聘的海外专家,不得重复引进聘用。在拟引进的海外人才基本条件方面,《管理办法》做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具体如下:

(1)海外人才应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研究机构任职,且与拟建基地有良好的相关合作研究基础。

图:“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报及评审流程图

(2)海外人才所属学科领域包括基础科学、技术与工程、管理等。

(3)海外人才应具有外国国籍、所在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对中国态度友好,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富于合作精神。学术大师年龄一般不超过70 岁(诺贝尔奖获得者可适当放宽),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4)学术大师应为国际著名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能够把握国际科学发展的趋势,引领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际领先水平,汇聚国际上本学科的学术骨干,解决对学科或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课题。

(5)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拥有创新性思维,与学术大师有合作基础,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6)国内工作时间:学术大师每人每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1个月;学术骨干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一般应有一名学术骨干留在基地工作;每年来华短期学术交流的学术骨干不少于6人次,时间不限。

2.国内人才规定

申请负责人,亦为国内研究团队学术带头人和拟建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负责人,需要有很好的全局统筹意识和战略眼光,也要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并有能力统领一批高水平人才进行长期合作研究,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国内科研骨干,要求配备不少于10名国内科研骨干。科研骨干成员需具有博士学位,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国家和省部级各类人才计划获得者应占国内科研骨干的一半以上。

3.资助经费使用

“111计划”对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的支持采取分阶段滚动资助的办法,首年度支持经费一般为180万元,各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相关经费使用原则和“985 工程”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行预算。资助经费主要用于:

(1)聘请海外人才的国际旅费、津贴、住房、医疗等开支;

(2)开展科学研究所需的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人员费、助研津贴和其他相关费用,原则上不得用于购买3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

(3)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配备的国内优秀科研骨干赴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从事合作研究、短期访问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所需费用;

(4)其他与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相关的费用。

4.项目申请者与依托高校的责任和义务

(1)申请者的责任和义务

申请者要按照本年度“申报通知”中支持的指南领域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要保证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申请者有义务向拟引进的海外人才说明“111计划”的性质及相关要求,不得制作虚假合作证明,更不得通过非正常方式获得海外人才签字。对于故意在项目申请中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该申请负责人申请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处理。

(2)依托高校的责任和义务

第2篇

一、你想做什么?__研究目的

你为什么要做?研究意义和立论依据

你如何去做?__研究方案

你以前做过什么?__研究基础

提高命中率=水平+技巧(选题、填表)

选题:

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

结合国家需求,严格符合指南

结合自己积累及特点(不赶时髦)

注意创新、注意学科前沿、交叉和科学意义

避免重复(已立项的重点重大项目)

有限目标(三年时限,突出重点)

新概念要多费口舌,学术用语要准确,语言表达要具体,防止空泛;写申请书必须采用一种说服评议人对你将要开展的工作产生兴趣的方式去组织整个申请书。申请书的思想要清楚、明确、严谨,逻辑性要强;书写要突出创新点,要有连贯性、前后照应;不写错别字,要使你的申请书能充分、真实地反映出你的学术思想、水平和研究能力,使参加评审的科学家对你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给你的申请投上赞成的一票。

由于国家基金申请竞争激烈,使得申请人的表达能力、说服能力和申请经验几乎摆在与项目本身的学术价值处于同等的重要地位,有了好的想法、高的学位、出色的文章并不能保证一定能获得资助,所以申请人对同行评议过程及对评议专家

评议的重点和要求的了解,对申请书的清晰写作的掌握也是申请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国家基金申请要求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提供以下4方面的信息:

(请按申请书中的填报说明来填写申请书)

1.简表按《简表填写要求》填写

2.《立论依据》__要充分、合理

特别是要引人入胜、要有近期的文献引证,国内同行的工作要尽量引证,避免过激的评价别人工作。

应说明开展此项工作的研究背景,分析以往研究工作的进展和存在问题,表明你将对那一问题展开研究,或你在工作中遇到了什么新问题和发现了什么新现象,而需要进一步进行研究,将这些信息资料收集全进行分析,以证明你对问题的选择和分析是正确的。必须充分重视所提出问题的创新性。选准了研究问题后,要讲清楚通过你的研究工作将会给本研究领域贡献什么,增加那些新的认识。

3.《研究方案》

这是申请书的核心部分,许多申请人容易忽略它,据统计数据发现50%以上的申请项目均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如不合理、不可行、不具体、非最佳等等。我校是63.7%,未资助课题问题出在这里。

①研究目标是项目申请的精髓它必须具体、明确、可行、准确地将你要做什么、希望解决的问题清晰地传递给评议人。

②设置的研究内容和关键问

题应紧紧围绕研究目标,且内容不能庞杂,切忌面面俱到缺乏重点。

③创新的或重要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实验方案叙述必须清晰、具体;可行性应针对研究内容中提到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可操作性进行分析论证。同时注意保护自己的思想和关键技术不被侵犯。

④项目的特色与创新应着重于与他人研究的主要不同之处和本项目自身的特点。

⑤预期的研究进展应包括每年的年度进展和每年的主要研究内容;预期研究成果应客观实际,以发表文章和实物或将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形式。论文只是载体。申请书中一定要使研究方案与研究目的一致。

4.《研究基础》

要求提供项目组主要成员以往的、主要相关的研究基础和实验室支撑条件的背景资料,并客观的自我评价。尽可能介绍申请项目的前期进展(附上有关已投稿的文章和被接纳的证明),加强对你的信任。提倡尽可能地利用国家重点或部门开放实验室已有的研究设备。

主要成员的学历和工作简历应清晰,提供近三年内发表的的论著目录,且应包括论著中全部作者名单、顺序,论文题目发表年月、期刊名称、期号、页号等。

5.《经费预算》

项目的经费预算是否合理,过高无力资助,过低无法开展工作。99年平均资助强度为13.5万元/项,参照99年指南上99

年的平均强度,平均往上加1万多元。

按申请书上要求的顺序填写各项预算,项目实施费包按申请总金额的10%计算。面上项目累计不超过1万元;仪器设备费不要超过总经费的1/3,只能购买本项研究的特殊专用设备,协作费指合作单位科研经费。

6、绩效管理加强要求《前一结题项目完成情况》,要根据上报的项目《总结报告》认真填写,并按要求附上相关材料,因与新申请项目评审挂钩,均勿马虎。__年惩罚1项。

注意的几点:

① 不要超项,96年10项,97年5项,98年5项,99年5项,一项),__年一项基金委规定每人可承担两项面上项目(包含申请项目在内)和1项重点(重大)项目,并对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课题组成员进行检索。发现一人超项即取消资格。要征得每个成员的同意,记住自己参加及申请的项数,特别注意口头承诺的项目数,避免超项。

②在读研究生、已离退休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但可作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

③面上申请者应具有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的须有两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④已获得国家青年基金资助的,不能再申请国家青年基金,可申请别的类别项目。

⑤按照项目指南公布的学科分类和代码选准申请书投送的学科专业。同一项目组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只允许报送

一个学科(管理学部启用新代码)

⑥外籍额座科研人员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科研人员,可以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加在内地进行的研究工作,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对尚在境外的项目组主要成员,不能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合作单位不能盖章的应附本人同意参加合作研究的信件,不要冒签。

第3篇

1.系统简介

本文提出的系统主要由前台和后台两大部分组成,整个实施过程也将按两部分结合组成(如图1所示)。前台部分主要是创新中心链接的网页,本网页主要包括公告,新闻,主要成就展示和介绍,还有学生注册,老师和学生登录等功能。后台部分主要由管理系统组成,管理系统分为六个不同的模块,每个模块的功能是针对不同用户量身设置的。当用户登陆时系统会自动识别用户类型,进入与该用户对应的界面,用户类型分别是学生、指导老师、前期评审、中后期评审、学院、站长,各用户之间具有非常强大的信息交互功能。学生界面供学生用户使用,实现了学生信息录入、项目申报、项目信息反馈等功能,可以分模块填写,并自动生成文档并提供下载,减少了电子文档提交的步骤,使申报流程更加快捷。指导老师界面供项目指导老师使用,可显示该老师所指导项目,并能查看项目成员、项目资料,也可以对该周学生总结进行批注。前期评审界面供前期评审老师使用,用于查看成员资料、项目资料和对项目进行评审。中后期评审界面供中后期老师使用,功能与前期评审界面大体相似。学院界面供各学院项目申报管理员使用,可用于显示该学院所有的项目、添加前期评审老师、按类别检索。站长界面是后台管理的核心,拥有后台所涉及的所有功能,可显示待处理事项(待审核项目、待审核用户)和在线成员、注册于访问控制、上传文件限制(格式、大小);项目模块用于添加项目、项目管理,此外还具有回收站功能和检索功能,分别用于管理所删除的项目和分类检索项目,还可添加网站后台管理人员账号,扩大管理团队规模,从而减轻站长的工作负担,同时提升了后台管理的效率。

2.系统的优势以及对高校学生创新科研的影响

创新项目从申请到结题的大致流程依次为:①项目立项,②中期验收,③结题验收。本文将按照项目申报审批的流程,将传统方式与使用创新项目管理系统之后的状况进行逐一的比对,阐述使用创新项目管理系统的优势以及对高校学生创新工作开展的影响(由于结题验收方式所体现的优势与中期验收基本一致,所以本文就不再赘述,这里主要从项目立项、中期验收、项目进行过程中三个方面进行对比)。

2.1项目立项传统方式项目立项详细流程(图2所示):

①项目申请人到指定的网站下载项目申请书(Word格式)并写完整。②项目申请人将项目申请书打印出来,所有项目成员签字确认。③项目申请人将项目申请书交指导老师审核。④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后签字确认。⑤项目申请人将指导书交至学院审核。⑥学院组织立项答辩。⑦学院将通过初审的项目申请书交至创新中心。⑧创新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再审,审核通过后公布立项成功信息,项目开始进行。系统方式项目立项详细流程(图3所示):①项目申请人注册系统帐号,完善团队成员、指导教师等相关信息之后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②指导教师在线审核项目书,审核通过之后,该项目书显示指导教师审核通过信息。③学院组织初期答辩。④项目申请人在线提交答辩所需材料(PPT等)。⑤学院在线审核项目,审核通过的项目书由系统自动推送至学生创新中心帐号。⑥学生创新中心在系统中随机分配项目书至各个专家进行审核。⑦专家审核通过的信息将反馈给学生创新中心。⑧学生创新中心确认之后,将项目审核通过的信息自动发送至各层相关人员。通过传统管理方式与管理系统的方式对比发现:项目申请书在各个地方传递均采用人工传递的方式,学院、创新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均采用电话、短信、Email等方式进行,不便于管理,为专家分配待评审项目书也是人工进行,人为因素较多。所以较传统方式相比,使用项目管理系统具有如下优势:1)大大缩减了传统方式在资料传递上所需要的时间,不再需要为传递项目书而四处奔波。2)联络方式更加统一(可通过站内信),大大降低了在传统方式中需要打电话、发短信、打印材料等在物质方面的消耗。3)项目书分配更加便捷、公正。4)便于学生创新中心掌控工作进度,每一个项目进行到哪一个阶段,一目了然。

2.2中期验收传统方式中期验收详细流程(图4所示):

1)学生创新中心通知各项目组参加中期验收答辩,并组织、分配专家进行评审。2)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答辩前提交PPT以及项目日志。3)进行中期验收答辩。4)专家评审完成后将数据反馈至学生创新中心。5)学生创新中心根据专家验收评审成绩进行分析统计之后确定项目是否继续进行并且评定该项目为国家级、省级或校级,并将结果反馈至各项目相关人员。系统方式中期验收详细流程(图5所示):1)学生创新中心在项目管理系统中中期验收公告,消息自动推送至各项目相关人员。管理人员使用系统进行专家组织、分配,并开通项目中期验收答辩参评展示内容附件提交的功能。2)项目负责人在看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传项目中期验收答辩参评展示内容附件。3)进行中期验收答辩。4)专家现场评审完成后在网上对各自评审的项目进行打分评定,并填写打分理由。5)系统自动对各项目所有参评专家的分数进行汇总计算,得出最终计算结果展示在该项目信息列表中期验收成绩一栏中。6)学生创新中心根据这一成绩在系统中进行点击操作(通过、不通过),确定该项目是否通过验收,并且再次点击(国家级、省级、校级)确定该项目最终等级。通过图4和图5对比发现,除了在上个流程中所体现的优势之外,创新项目管理系统的优势进一步体现:该系统能够自动汇总、分析专家的评分数据,彻底抛弃了传统方式需要人工汇总分析这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的方式,进一步提升了项目评审与管理的效率。

2.3项目执行过程

2.3.1项目日志的管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创新中心规定项目成员每周需要进行讨论总结并在《项目日志》中记录项目周记、月总结等且该项目指导老师进行监督指导,但在实际进行过程中,很多项目组并没有按时的进行此项工作,且很多指导教师并没有查看该《项目日志》,致使该措施并没有很好的达到学校创新中心所预期的目的。在使用创新项目管理系统之后,上述问题就得到了很好的解决。项目进行过程中,每一周的周记只能在该周进行填写,项目成员填写完成提交后会推送至该项目指导老师处,指导老师在评审、提交之后,该周记才会被系统确认为有效并在项目周记处显示为绿色以表示已完成,否则显示为红色以表示未完成。且学生创新中心帐号界面内有项目周记情况一览表,将所有项目组的周记按学院、年份等方式进行筛选查询之后分类显示。这样就简单、便捷的实现了项目周记填写的监督工作,从而有助于各项目保质2.3.2项目内容查询、监管学生创新中心以及各学院可以在系统中通过选择学院、年份、项目类别、项目等级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分类筛选,从而查看该项目相关信息,而传统方式可能会在一个电脑文件夹或者办公室档案柜中去人工查阅,极不方便,从而项目管理系统实现了项目信息的便捷查询监管;评审专家可以直观的查看到自己所需评审的项目的信息,更加简单、便捷;指导老师可以查看自己所指导的所有项目的情况,做到及时地指导与监督。简而概之,与传统项目管理方式相比,使用项目管理系统的优势如下:1)成本低,可选择性强:B/S架构的项目管理软件构建简单[9-10],不需要购买一大堆的硬件设备,成本消耗降低。同时,用户通过浏览器就可以进入系统,用户只需简单安装操作系统即可享受浏览器各项服务。这样大大减少了传统项目管理方式的办公费用,做到了节能环保。2)跨级跨地域:利用B/S架构的项目管理软件,可以摆脱地点的限制。同一学校不同部门,各学校、各办公室都可以同时进入到同一个系统上进行项目管理操作。只要开通权限,同一项目组上下级之间可以共同完成项目计划、项目沟通执行等,保证项目信息的实时共享。3)多项目管理:B/S架构的项目管理系统实现了多项目共同管理,管理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不同用户的权限,各项目可以相互联系也可以互不干扰。不同项目组的成员都可以同时登陆到系统,对自己所负责的项目部分进行操作。4)信息共享程度高:所有用户都可以同时登陆到系统进行操作,只要刷新一下网页,该用户用权限可以看到的部分更新都会实时地反映出来。同时,用户随时随地可以更新信息,保证了信息共享的实时性。

3.结语

第4篇

【关键词】医学院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管理

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是质量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的需要,体现了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理念,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笔者作为地方医学院教务工作者,主要是从事教育教学的日常管理工作,结合学校贯彻落实大创计划中如何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情况,来谈谈医学院校在加强大创计划应该注意的相关问题。

一、大创计划的组织实施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大创计划实施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

(一)项目申报

大创计划主要面向全校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级学生申请。申请者必须学业成绩优秀、善于独立思考、实践动手能力较强、对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等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业实践能力,具备从事创新创业的基本素质,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每个团队一般由3名学生组成。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以团队形式联合申报。

每学年第二学期,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大创计划项目申请书,经院系审核、项目专家委员会评审,学校根据项目专家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立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备案。

(二)项目运行

获得国家级大创计划资助的项目,学校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完成协议书;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应严格按照项目内容开展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间隔不超过2个月;学校每半年对项目进行一次评估,查阅学生实验原始数据、实验报告和文献综述等,了解项目的阶段性进展情况,定期向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汇报。国家级项目中期检查由学校组织工作组进行核查。

(三)项目验收

项目结束后,由各项目组提交结项申请、总结报告和补充材料(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专家委员会召开验收评审会,审议项目的总结报告,听取项目负责人答辩。通过结项评审的颁发结项证书。学校将定期汇总项目结项验收情况,按要求向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提交总结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大创计划的教学管理

为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将大创计划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并开设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选修课、建设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等选修课,以及与创业训练有关的项目管理、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等选修课程。从课程建设、学生选课、考试、成果认定、学分认定方面进行系统管理。

(一)加强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在学校现已开设的创新创业实践课程的基础上,将创新创业类课程纳入学校十二五“本科教学工程”建设规划,每门课程给予1―3万元的经费资助,多渠道、多途径地增加创新创业课程门数和类别,鼓励高水平教师有针对性地增开新的创新创业训练课程,不断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完善教学文件和实践环节,提升课程水平和质量。

(二)完善创新创业训练课程学分和成果管理办法。制定大创计划相关规章制度,对完成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学生给予学分认定,对取得的研究成果给予奖励。

(三)灵活学籍管理。允许学习成绩优秀、自学能力强、创新创业训练成果显著的学生,申请免修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选修课相近的专业课程,经学生所在院系认定,学校大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教务处复核批准后直接获得学分。

三、大创计划的质量监控

(一)在签订项目协议书后,参与大创计划项目的学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既要学好本专业课程,又要努力完成项目。项目组成员要如实书写实验日志、阶段工作总结。对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或学习成绩严重下滑的学生将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参与项目的学生要主动向导师请教、定期汇报学习与研究进展情况,积极主动地参加导师指定的相关学术活动;要定期撰写科研工作进展报告,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二)大创计划项目协议书签订后,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及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若确需变更,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变更申请报告,经指导教师和所在院系工作组组长签署意见后,向学校大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校大创计划项目专家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更。变更后的项目组成员应履行原协议书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三)若项目不能如期完成,项目负责人须在协议规定的截止日期前1个月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报告,详细阐明延期的缘由,经指导教师同意、院系工作组批准后,报大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教务处备案。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且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延期期满后仍不能结题的项目,视为自动中止。

参考文献:

[1]王平祥,唐铁军.关于高校实施“质量工程”的探索与实践[J].高等理科教育,2010(3).

[2]张聪,陆国栋."质量工程"的作用、相关关系与机制探索[J].中国大学教学,2011.3.

[3]朱永江高校“质量工程”建设持续发展的思考[J].高教探索,2011.5.

第5篇

基本信息

下表信息中带*号的是在注册表中填写的信息,其他的为申报时填写的信息,企业基本信息填写后将自动保存,以后申报项目将自动提取,方便修改填写。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万元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姓名 *性 别 *最高学历 *专业 *身份证号码 *职位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联系人

股东构成 *股东名称(姓名) *投资者经济形态 *法人代码(身份证号) *学历 *上市公司 *境外公司或外籍 *所占股份 *投资方式

(公司法人、自然人等) 是、否 是、否

员工总数 开户银行 帐号 信用等级

上年度缴税总额 万元 上年度创汇 万美元 上年研究开发经费投入 万元

企业登记类型 01.国有企业 02.集体企业 03.股份合作企业 04.联营企业 05.有限责任公司 06.股份有限公司 07.私营企业 0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9.外商投资企业 99.其他企业

企业特性 0.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内企业 1.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3.大专院校办的企业 4.科研院所办的企业 5.留学人员办的企业 6.科研院所整体转制企业 7.国家高新区内的企业 8. 国家创业服务中心内的企业 9. 其他

企业类型

注释:1)员工总数请填写企业年初和年末在编职工人数的平均值2)经营收入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全部营业收入3)企业类型(研发型填写已有成果数,已转让成果数;生产型填写已生产产品数,生产场地面积)

第二章 管理团队

核心团队

创业企业家介绍

注释:核心团队包括总经理、分管技术、市场、财务等方面的副总经理和同类职务的人员,在此填写核心团队成员的教育背景及工作业绩。

第三章 企业现有能力

研发能力

生产及营销能力

资金管理能力

其他特殊能力

注释:(1)研发能力,包括企业的研发队伍和资金投入以及近年来取得的研究开发成果。(2)生产及营销能力,包括企业的具备的生产条件、经营模式和市场策划能力、销售渠道等。(3)资金管理能力,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管理策略和回收及支付能力;是否得到过银行贷款并能够按期偿还,是否有银行颁发的资信等级证书。(4)其他特殊能力,包括已获得的质量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以及其他特殊资格或证明等。

第四章 企业发展历程

企业发展历程

注释:包括最初成立情况、重大项目开发、主要产品上市、重大融资事件、公司人员总数变化情况、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水平的重大突破以及本企业认为的其他重大事件。

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与产品实现

第一章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所属领域

起始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

注释:1)所属领域根据指南填写;2)起始时间请填写企业提出项目申请的时间。如XX年6月提出申请,其项目起始时间为XX年6月;3)计划完成时间: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只能为项目申请时间后的24个月(生物、医药类的药品项目可以放宽至36个月)。例如XX年6月提出申请,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为XX年6月,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均按此时间点进行测算;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其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为项目申请时间后的12个月至36个月。

二、项目技术传承

1、项目技术来源

开发方式 技术来源单位类别 技术来源单位名称 产权归属及获得方式

自主开发

产学研合作开发技术(主要参加单位不超过个)

国内其它单位及个人技术

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

注释:1)自主开发指在产品规划、产品的概念开发、产品的系统设计、产品的详细设计、产品的测试与改进、产品试用中以自身企业为主体进行考虑,拥有完全的决策权;2)产学研合作开发指以企业为主体,以科研院所为主要技术支撑(主要参加单位不超过2个),技术开发成果应用于企业;3)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指产品开发、设计中所用的技术属于国外技术,由本企业引进后,在此基础上消化、吸收,再创新;4)获得方式是指通过技术转让、技术出资、委托开发和共同开发获得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合作方式:

技术

来源 科技计划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1.国家攻关计划;2.“863”计划;3.国家级其它计划;4.省部级计划;5.地方科技计划;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9.其他

2、与项目相关的专利情况

专利号码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进展情况 专利范围

名称 性质 与项目单位关系

注释:1)专利权人:包括申请人名称、申请人性质(单位、个人)、申请人与申报单位的关系。如果是单位:专利申请单位与项目申报单位的关系(同一单位,是申报单位的主管单位、存在股权关系、不存在股权及主管关系、合作关系),专利申请个人与申报单位的关系(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股东、非股东);2)专利进展情况(申请、已签发受理通知书和专利申请号、签发授权通知书正在公告申请文件、已颁发专利证书);3)专利范围(国内专利、国际专利及申请地)

三、项目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基本情况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基本情况

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所学专业

毕业学校 学历 通信地址

e-mail 目前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手机

自我陈述(经历)

注释:1)第一张表格请填写项目负责人;2)目前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包括:全职、兼职、股东、非股东;3) 自我陈述(经历):请填写本人优势、技术骨干等情况

第二章 项目技术方案

一、项目总体技术概述

(一)总体技术方案

项目所依据的技术原理

主要技术与性能指标

项目拟执行的质量标准类型、质量标准名称

(二)项目创新内容

创新类别(可多选)

按创新点分条目描述创新内容;

注释:1) 创新类别包括理论创新、应用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结构创新;2)按创新点分条目描述创新内容:如果是技术创新,请说明目前一般采用什么技术,申报项目对什么技术进行了创新;如果是结构创新、工艺创新,需进行新旧结构或工艺对比,并画出新旧结构图和工艺流程图。

二、项目技术开发可行性

(一)项目技术现状

国内外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现状

(二)项目主要研究内容

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及涉及的关键技术及技术指标描述

(三)项目技术路线描述

项目技术路线描述

(四)项目技术实现依据

设计思想依据

关键技术实现的依据

项目技术实现主要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注释:设计思想依据:包括文献,或专利,或发明等

三、项目技术成熟性

项目阶段选择(研发、中试)(有无销售)

项目所处阶段 研发、中试、批量生产、规模生产 项目产品销售情况 无销售、试销、批量

关键技术成熟性分析

注释:关键技术成熟性分析(包括采用的现有成熟关键技术、已攻克的关键技术、待研究的关键技术等)须填写项目产品是否经过试用(已试用、尚未试用)、代表性的试用单位及试用时间、代表性的用户意见;项目产品是否通过技术检测(已检测、尚未检测)、检测单位、检测意见、检测时间;项目产品是否通过技术鉴定(已鉴定、尚未鉴定)、鉴定单位、鉴定意见、鉴定时间;项目产品是否已取得相关行业许可认证证书(已取得、未取得、不用取得)、其中已取得:认证证书的名称、认证单位、发证时间、有限期限;未取得:是否已提出申请、提出时间、欲获得的许可认证名称、预计获得时间。项目是否获得其它国家或部门(省部级以上)计划的支持(已获得、尚未获得)、其中已取得:计划的名称、获得支持的时间。

第三章 项目产品化

一、项目产品特性

产品形态 1最终消费产品;2工业产品;3工业中间产品;4技术贸易(包括转让) 技术服务5其它

产品用途

产品性能

比较优势

现阶段本项目经济效益状况:

因本项目新增就业人数 人 本项目产品累计净利润 万元

本项目产品累计销售收入 万元 本项目产品累计缴税总额 万元

本项目产品累计创汇 万美元

二、项目产品生产方式及条件

生产方式 1自我加工;2委托加工

自我加工必备的生产条件

生产工艺流程(软件除外)

必备的生产条件

三、产品化实施计划

项目完成时所处阶段 1.样品; 2.中试;3.批量生产;4.规模生产

项目产品销售情况 无销售、试销、批量

项目产品化实施计划的

具体进度安排

产品化拟执行的质量标准类型 1国际标准;2国家标准;3行业标准;4地方标准;5企业标准;6其他

项目产品应取得的相关许可认证证书

通过本项目实施企业

新获得的相关资质证书等

注释:项目产品化实施计划的具体进度安排需填写项目产品化的阶段目标及每个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第三部分 项目产品市场与竞争

第一章 市场概述

行业及市场概述

目标市场

注释:1)行业及市场概述需要简要介绍行业状况、市场容量;2)目标市场需清晰阐述目标市场状况(规模、趋势、影响因素),如由于宏观经济政策利好,固网运营商对产品需求大幅增长,国内市场迅速壮大,XX年将达到2亿美元,XX年将达到10亿美元。典型客户:列出典型用户,如xx公司、xx科研机构等

第二章 竞争分析

竞争优势

分析

注释:根据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阐述本产品的竞争优势

第三章 市场策略

项目获利方式.

获利方式

分析

注释:项目获利方式,即如何将产品或者服务转化为商业价值,转化为现金流。如可能会涉及产品销售、技术转让等等

二、 市场开发

市场开发

三、 支持保障

人力资源规划

资本运作

管理规划

其他策略

第四部分 财务与预测

第一章 企业历史财务分析

近3年财务分析

注释:对近3年企业的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的增减情况进行分析说明

对上年度财务报表中的主要科目进行分析说明。

注释: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应付款、银行贷款、总收入等科目,对应收

账款要求按照账龄分析法进行列示,对银行贷款要求列示贷款明细表,包括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起止日期,对主要应付账款要列示债权人、应付款金额、期限;对总收入的构成按金额和占总收入的比重进行分析列示。

第二章 项目投融资

项目投资

近期项目完成的投资情况(上年度1月1日——申报前一个月内)

金额 万元 来源 1、企业自有资金2、银行贷款3、财政资金4其他 用途

新增投资预算及依据

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流动资金投资 万元

依据:

项目融资(计划新增投资)

地方(无地方创新基金)匹配上报

企业自筹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财政拨款 万元 其中地方政府资助 万元

其中国家创新基金资助 万元 申请支持方式 1.无偿资助2.贷款贴息

其他 万元

地方(已设立地方创新资金)立项上报

企业自筹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财政拨款 万元 其中地方创新资金 万元 是否贴息支持 是、否

其他 万元

是否申请国家创新基金 是、否 申请国家创新基金资助 万元

申请支持方式 1.无偿资助 2.贷款贴息

注释:1)对于申请银行贷款的企业,需要企业提供以往同银行来往的贷款合同和执行情况,以及银行出具的信用评级文件;2)创新基金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少数重大项目的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3)申请企业在此须承诺以自筹资金来补足申请地方创新资金、国家创新基金金额与立项金额的差异。

第三章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一、项目产品生产规模及销售量。

达产的年份 生产规模 销售数量

第一年(****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相关分析

二、项目产品生产成本。

项目产品生产成本的主要构成因素分析

预测产品的

单位成本。

三、项目产品定价

分析说明

项目产品的价格

定价策略

四、本项目经济效益预测

达产的年份 总销售收入 总成本费用 净利润

第一年(****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项目执行期内实现的经济效益预测

累计销售收入 万元 累计净利润 万元

累计缴税总额 万元 累计创汇 万美元

新增就业人数 人

注释:项目执行期指从项目起始时间到计划完成时间内的一段时间

五、项目投资静态分析

项目投资静态分析

注释:项目投资静态分析需要计算计算投资回收期及投资利润率

第四章 企业发展预测

项目完成时 企业资产规模 企业年销售收入 企业人员总数

万元 人

简述预测依据:

第五部分 附件

序号 附件名称 数字化 扫描 纸质材料 备注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 备查(必须提供)

2 审计报告 可以摘要 可以扫描 原件 两年(必须提供)

3 资产负债表(审计单位盖章) 可以摘要 可以扫描 原件 两年(必须提供)

4 利润表(审计单位盖章) 可以摘要 可以扫描 原件 两年(必须提供)

5 现金流量表(审计单位盖章) 可以摘要 可以扫描 原件 两年(必须提供)

6 资产负债表(申报单位盖章) 可以摘要 可以扫描 原件 最近一个月(必须提供)

7 利润表(申报单位盖章) 可以摘要 可以扫描 原件 最近一个月(必须提供)

8 现金流量表(申报单位盖章) 可以摘要 可以扫描 原件 最近一个月

9 专利证书 可以摘要 可以扫描 复印件

10 技术合同(转让合同、合作合同等) 可以摘要 可以扫描 复印件

11 查新报告 可以摘要 可以扫描 复印件

12 项目列入国家、地方计划文件(合同) 必须摘要 可以扫

描 复印件

13 “863”专家组推荐意见 必须摘要 可以扫描 复印件

14 科技成果(新产品)鉴定证书 必须摘要 可以扫描 复印件

15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主要研制人员名单 必须摘要 可以扫描 复印件

16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鉴定委员会名单 必须摘要 可以扫描 复印件

17 临床批文 必须摘要 可以扫描 复印件

18 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必须摘要 可以扫描 复印件

1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可以索引 可以扫描 复印件

2 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 可以索引 可以扫描 复印件

3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可以索引 可以扫描 复印件

4 药品gmp证书 可以索引 可以扫描 复印件

5 获奖证书 可以索引 可以扫描 复印件

6 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认证 可以索引 可以扫描 复印件

7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证书 可以索引 可以扫描 复印件

8 计量器具样机试验合格证书 可以索引 可以扫描 复印件

9 检测报告 可以索引 可以扫描 复印件

10 环保证明 必须索引 可以扫描 复印件

11 出口证明 必须索引 可以扫描 复印件

12 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 必须索引 可以扫描 复印件

13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必须索引 可以扫描 复印件

14 农肥、农药登记证 必须索引 可以扫描 复印件

15 通讯、电力入网证 必须索引 可以扫描 复印件

16 用户报告 必须索引 可以扫描 复印件

17 中俄合作专项资金申请表 必须索引 可以扫描 复印件

18 股东会议决议 必须索引 可以扫描 复印件

19 减、免税批准通知书 必须索引 可以扫描 复印件

20 银行贷款承诺 必须索引 可以扫描 复印件 申请贷款贴息项目必须提供

21 银行贷款合同、借款凭证、贷款付息单等 必须索引 可以扫描 复印件

22 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必须索引 可以扫描 复印件

第6篇

1关于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

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既要介绍国外动态,更要介绍国内研究的情况。列出国内外同行的工作,指出需解决的共性问题。

介绍国内情况应包括申请者本人的研究工作,这样可以使评议人从中了解申请者的一些思路。

必须阐明申请者拟开展本项研究工作的充足理由以及理论和学术意义。

主要参考文献要显示国内外关键性的研究工作,要注意文献的时效性(经典文献除外)。

研究内容应紧紧围绕研究目标,要集中精力解决科学问题,避免内容庞杂或空泛,重点不突出。

研究目标应是解决学术性问题,避免目标设置偏大、解决一个非学术性的目标或做一件达到某一指标的具体工作,同时也要避免泛泛探索规律的研究。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要清楚,避免漏写此项。

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要具体、清晰。

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即能说明问题,又不暴露“技术诀窍”

要从学术思想角度提出可行性分析,不能仅就研究队伍和研究条件方面进行介绍和分析,只有上述三方面优势的综合,才是取得成果的关键。

要提出拟开展的研究项目的研究特色和新颖的学术思想,对创新性内容的提出和分析必须科学和严谨。

要注意研究条件的特色不能完全代表项目的研究特色,更不能代表新颖的学术思想。

不要泛泛空谈学科交叉,申请者要阐明拟申请项目的交叉点在哪里,对相关学科发展的促进作用如何。对基础研究而言,填补国内空白不是特色与创新。

研究计划要尽量具体,以便评议人了解申请人研究进度是否合理。

预期进展可给出一个大致的设想。

预期的研究结果要与研究目标相吻合。研究结果要注重质量。研究生的培养要注重水平的提高。

第7篇

一、研究专题和时限

专题一:区(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

建设目标

建设和完善一批区(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提高基层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在采集企业需求、集聚科技资源、提供创新服务、辅助政府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以更好地发挥政府的科技公共服务效能,优化企业创新创业环境。

建设内容

通过市区(县)联动,整合现有各类科技创新服务资源,以新建服务机构或提升已建机构服务能力等方式,建设和完善一批服务中心,通过建立稳定的服务队伍、形成健全的服务体系、探索有效的运行机制,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有效的支撑与保障。

服务中心应承担以下部分或全部功能:一是承担科技创新相关的事务受理功能,即协助区(县)科委开展项目申报、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小巨人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等事务的受理工作;二是对接功能,即对接市级各类科技创新服务资源,作为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市科技创业中心、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技术交易所等市级科技服务机构在区(县)的分支或延伸服务机构,推动政府科技公共服务供给与企业创新需求的有效对接;三是信息采集功能,配合“科技企业统计与服务通道”的建设和运行(见专题二),协助区(县)科委开展科技企业统计的相关工作,并常年开展区(县)辖区内企业需求的采集、汇交和反馈等工作。

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应具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服务人员,并拥有一定面积的服务场地,能开展常年受理、服务工作;应当具备对各功能模块的服务绩效进行实时统计、上报有关数据和组织服务案例编写的能力。市科委视服务中心具体承担的功能情况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所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应承诺对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执行期限

*年6月——*年5月

专题二:科技企业统计与服务通道建设

建设目标

在完善科技企业统计工作平台的基础上,为各类科技企业提供科技相关服务信息开辟通道,并为区(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采集需求、集聚资源、开展服务提供网络支持。

建设内容

开发、建设并维护“科技企业统计与服务通道”系统,满足全市科技企业统计和区(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相关工作的信息网络支撑需求。科技企业统计与服务通道应实现科技企业统计、企业成长跟踪、创新能力评价、创新集群分析、向企业推送科技服务信息等功能。

申请条件

项目申请单位应当拥有专业的系统开发和运行维护人员,具有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丰富经验,熟悉科技企业统计工作,并具备与相关部门就企业基本信息共享和利用进行协调与合作的能力。

执行期限

*年6月——*年5月

专题三:围绕区县创新热点培育的相关机制创新实践

建设目标

围绕区(县)创新热点的培育和创新集群的建设,开展相关机制的创新和探索实践,提高区(县)科技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示范、应用和产业化,更好地发挥区(县)科技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建设内容

支持相关中介服务组织或行业协会,围绕区(县)创新热点培育的需求,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的直接指导下,在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机制、技术转移扩散机制、政府采购服务机制以及创新绩效评价等方面开展创新,形成相应的工作方案并推动实践。

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协会或公益性中介机构,具有专业的研究人员和专职的服务人员。申请单位应具备与相关区(县)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能力,申请单位所提出的创新机制方案应紧扣该区(县)“创新热点”培育的需求,并拥有开展科技成果示范应用和技术转移等新机制创新实践的基础条件。相关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应承诺对机制创新的方案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执行期限

*年6月——*年5月

二、申请方式

1、凡符合申请条件、有意承担以上任务的、在*注册的法人单位,可登录“*科技”网站,进入“网上办事——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按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版),正式提出申请。

2、本指南申请起始日期为*年3月3日,截止日期为*年3月24日。申请时,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4份,所有书面申请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年3月18日至3月24日间工作日的9:30—17:30。

3、*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在收到书面申请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如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缺少相关材料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补齐。

4、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科技”网,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第8篇

因为,另类思维、天马行空式的思维往往是科研的突破口。但在国内,该类思维往往不被专家、权威们认可,在函评时会被“某些不靠谱的匿名专家”以各种“莫须有”的理由打入冷宫。

诺贝尔奖获得者丁肇中教授曾说过:“科学是多数服从少数,只有少数人把多数人的观念以后,科学才能向前发展。因此,专家评审并不是绝对有用的,因为专家评审是依靠现有的知识,而科学的进展是现有的知识。”因此,基金项目评审应对有一定科学依据的想法、假说持鼓励和支持的态度,这样才能使创新性强的项目不被扼杀在摇篮中,才能使创新性人才脱颖而出。

那么,对另类思维的项目申请如何评审呢?考虑国内的实际情况,本人建议:

首先,推荐单位先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会评,申请人在会上进行答辩,以鉴别其申请是否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是否违背基本的科学原理(如能量守恒定律,造永动机的想法纯属异想天开),其提出的想法或假说是否得到了初步的试验或观测数据验证,是否有重要的科学意义或技术应用前景。

其次,对推荐单位通过的申请项目提交基金委进行形式审查。

再次,审查通过后,由基金委组织大同行与小同行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会评,给申请者与高层专家们一个面对面交流的机会。申请是否能通过,则主要取决于申请书的创新性和申请人的说服能力。

有人说,专家不公正怎么办?其实不用担心,就我所知道的情况看,对真正有创新的项目,大部分专家还是支持的:

首先,函评时专家是匿名的,确实有些专家写评审意见不负责任;而会评专家提问题时,则较为认真,以免“掉价”。面对面交流会给申请者一个展示项目创新性与说服专家的机会。

其次,现在有些人抱怨,他们有与众不同的想法,但因为函评专家不理解,因此屡战屡败。若我的建议基金委能采纳,也给了他们一次展现自己想法的机会。

第9篇

根据科技部国科发计*号文件要求,我省决定开展__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新产品计划项目分为重点新产品和战略性创新产品两类。

(一) 重点新产品。

重点新产品是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在国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并开始有市场销售或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

支持领域详见《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重点支持领域》。

新产品计划不支持以下产品:

1、食品、保健品、饮料、烟、酒类产品及其生产中相关助剂和辅料等;

2、化妆品、日用化工、一般纺织品、服装、家具、家电、家装建材等日用产品;

3、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

4、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

5、传统手工艺品;

6、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

7、动、植物品种资源;畜禽、水产等动物饲料及其添加剂;

8、高能耗、高排放、污染环境的产品。

(二) 战略性创新产品。(限额很少)

战略性创新产品是指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价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具有显著作用、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大影响,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重大创新产品。在满足新产品要求的前提下,战略性创新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特别是符合当前国家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等重点支持方向;

2、产品整体技术水平或其核心关键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在本行业或领域中能代表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产品;拥有核心发明专利,权益清晰明确;环保性能先进;拥有符合国际规范的质量保障体系,质量可靠;

3、产品已进入市场销售,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产业化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良好;承担单位拥有该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产品品牌核心价值高;

4、企业具有较强实力的研发机构和稳定的新产品研发团队,在创新投入、商业模式、经营管理、市场推广等方面具备良好基础和较强优势。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凡在__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申报。同时,凡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由地区赛入围全国赛的优秀企业可优先申报,并不受地方推荐限额限制(含__年参赛优秀企业)。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

3、附件材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2)经审计的企业__年度财务报表(每页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3)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

(4)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5)特殊行业许可证;

(6)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的认可证明,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7)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

(8)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两年内的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

(9)用户意见报告(不少于两份)等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1、首次申报的单位登陆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并认真阅读网站说明,详见附件;已申报过国家重点新产品项目的单位使用已有账号进行申报。

2、录入:在线填写《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和《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

3、报送材料:用A4纸在线打印填写的《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申报表中填写的内容在附件中需有相关证明材料支持。

(四)注意事项(重要)

1、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及产品不得重复申报。

(1)申报单位当年度只允许申报一个新产品计划项目;

(2)已列入新产品计划的同一产品及型号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若申报项目名称相同,而型号不同,则必须提供该型号所采用的新的授权专利及其说明书摘要,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等内容,以证明其比原列入计划项目的产品有重大的改进和创新,方可申报;

3、产品名称及型号填写要规范。名称应用中文,尽量不出现英文词组或缩写,不得使用系列产品、研究开发、产业化等词语,确属系列产品必须注明型号,采用“型号+产品名称”或“产品名称+型号”(特殊行业除外)的书写格式;

4、所有申报项目推荐渠道必须填“山东省科技厅”;(凡填“济南市科技局”的项目均无法推荐!)

5、所有申报项目类别必须选择“重点新产品”;

6、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审核所填写的申报内容后,再提交申报系统并在线打印。申报材料一旦提交后将无法更改。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各申报单位灵活选择申报时间,避免因网络拥堵影响项目申报。

7、申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请咨询国家科技部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__

传真:__

邮箱:__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材料装订要求

书面申报材料必须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务必由申报系统正式导出在线打印)、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装订顺序与项目清单所列内容保持一致。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在线打印,左侧简单装订成册,不需单独 制作封面或胶装,不得采用胶圈、打孔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2、请在申请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申报材料申报表首页、营业执照附件和企业推荐位置加盖企业公章。审计报告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加盖审计章。整套纸质申报材料要加盖企业的骑缝章。

第10篇

关键词 专利信息 发明创造 商业秘密 专利申请

随着创新性国家的建设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部分国内企业已开始设置了专利管理部门。然而,这些专利管理部门还多仅停留在作为专利机构的助手这个层面,即配合专利机构办理专利申请、专利缴费等事宜,只是把研发中的发明创造申请成专利保护起来。

其实,企业的专利经营不仅要服务研发工作,保护研发中的发明创造,[1]更要指导、监督研发工作。通过专利信息分析进行技术预测,确定技术开发方针,从而避免盲目立项、低水平重复开发;通过专利信息分析,开拓思路,提升研发起点,缩短开发周期、减少开发费用;通过专利信息分析,激发创新能力,助推二次开发、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通过专利信息分析,获知专利侵权风险、及早提出解决方案……

另外,企业的专利经营还要评价研发工作。通过专利申请的数量和布局,来评价研发的水平和方向,通过专利实施情况评价研发的经济贡献和技术储备。

因此,本文认为,研发中的专利经营应至少包括专利申请、专利实施、专利信息资源利用等。

目前,大中型技术中心已普遍采用项目管理制,以下便结合项目管理阐述企业在研发活动中如何进行专利经营。

一、专利申请

(1)新技术立项或新产品立项时,项目组应根据主要技术开发内容及技术创新点来判断是否属于专利法所属的新的技术方案[2]或新的设计,在《项目立项书》列出“专利申报计划”,其格式如下:

专利申报计划:

发明专利X项,其中1项保护内容为:

…;……

实用新型Y项,其中1项保护内容为:

…;……

外观设计Z项,其中1项设计要点为:

…;……

专利管理部门(本文所述的专利管理部门均是企业内部的职能部门,而非国家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项目立项书》中内容进行专利挖掘,审核、调整上述“专利申报计划”。所述的“专利申报”是指向企业内部的专利管理部门申请的专利报批,引入此概念,主要用来区别向专利局提交的“专利申请”。

所谓的专利挖掘即站在专利的视角,对纷繁的技术成果进行剖析、拆分、筛选以及合理推测,进而得出各技术创新点和专利申请技术方案。主要目的在于增加专利的拥有量,避免研发成果出现专利保护的漏洞,将专利保护的范围延伸到所有可能具有专利申请价值的技术点。

另外,专利挖掘还可帮助企业建立周密的专利保护网。从基础专利出发梳理出所有的关联技术点和其对应的专利,为基础专利建立牢固的保护网,避免给竞争对手留下可乘之机。

最后,专利挖掘还会对研发起到重要的指导和提示作用。分析出的所有可能存在专利申请素材的创新点,都可以是进一步研发的方向。

(2)项目进展中,项目组要积极实施前述“专利申报计划”,向企业专利管理部门提交专利申报,包括计划创新点的实现与突发专利点的捕捉。另外,随着对技术的重新认识,需要对立项目的、主要技术开发内容及技术创新点等做出实质调整的,需要重新调整“专利申报计划”,并交专利管理部门核准。项目进展汇报时,应同时汇报“专利申报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3)项目验收时,项目组应完成“专利申报计划”并提供证明。已经被专利局正式受理的,应列出专利局给出的专利申请号,未被专利局正式受理的,应列出专利管理部门受理专利申报时给出的《专利申报审批登记表》编号。

二、专利实施

专利常被戏称为有钱人玩的游戏。制造或研发性企业花费较大人力、物力申请专利,绝不能将得到的专利束之高阁,应积极进行专利实施,只有专利产品产业化才能为企业带来真正的经济效益。另外,收集到的专利实施情况,也可作为专利价值评估的依据,为专利维护、放弃、转让或许可提供重要参考。专利实施的管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从专利申报开始,发明人向企业专利管理部门提交专利申报时,应认真填写《专利申报审批登记表》,表格中应设有“技术应用情况”项目。该技术用到具体的产品,列出产品型号或系列编号。该技术备用的,要定期向专利管理部门上报实施情况。

(2)新技术立项或新产品立项时,项目组应根据主要技术开发内容及技术创新点来判断是否实施企业有效专利申请(授权且维持有效的专利及未结案的专利申请),在《项目立项书》列出“专利实施计划”,其格式:

专利实施计划:

专利申请号(或企业编号)…,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号(或企业编号)…,专利名称…;……

项目调整时,同时调整专利实施计划。项目验收时,汇报“专利实施计划”实际执行情况,专利管理部门审核。

三、专利信息资源利用

据WIPO统计,全世界每年发明创造成果的90%~95%体现在专利技术中,在科技创新中充分利用专利信息资源,可以缩短60%的研发时间和节约40%的研发资金。

研发中充分利用专利信息,应具体落实到项目管理中,并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

新技术立项或新产品立项时,项目组应做出专利文献检索,充分理解现有技术和获知潜在的专利侵权风险,提供专利检索报告,交专利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并可进一步要求项目组在《项目立项书》中列出专利管理部门给出的《专利文献检索登记表》编号。如果具有专利检索技能的人力资源不足,可以对新项目进行选择性的要求,如仅要求新技术立项、故意模仿他人产品的新产品立项、采取反向工程或解剖他人产品的项目立项应提供专利检索报告。

项目调整或项目进展中,研发人员随着对技术的重新认识,需要对立项目的、主要技术开发内容及技术创新点等做出实质调整的,需要重新调整专利检索方案、重新进行专利文献检索,或补充专利文献检索。

项目进展汇报时,项目组应同时汇报专利文献检索报告中涉及的专利处理情况,如专利规避设计等。

项目验收时,项目组应提供最终版的专利文献检索报告,并据此做出分析,具体列出该项目进展中所有参考的专利清单、所有规避的专利清单、尚存在侵权风险的专利清单等。

四、技术性

,是研发人员进行学术交流的主要方式,也是参与职称、科技项目等评定或奖励的重要指标。

然而,在先的技术性,会导致在后的相关专利申请丧失新颖性[3]或创造性[4],从而使得专利申请被驳回或专利授权后被无效宣告。[5]另外,论文的发表也可能造成企业商业秘密[6]的公开。因此,企业应认清技术性的潜在风险,妥善处理专利申请与的关系、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保护与的关系,既要保证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专利、商业秘密等)利益,又要给予研发人员的机会。

企业对技术性论文的发表要实行审批、登记制度。至少应有专利管理部门对欲进行专利申请的干扰可能性审查,还应有商业秘密保护部门对欲进行商业秘密的泄露可能性审查。由于企业专利管理部门在审查专利申报时,就会在专利申请文件的充分公开[2]和技术秘密的保护间进行利益平衡,故建议企业的专利管理和商业秘密管理均由专利管理部门负责,从而使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具有整体统一性。

在确认欲不涉及或经修改后不涉及企业技术秘密后,专利管理部门才需对欲进行专利申请的干扰可能性进行如下审查:

(1)对于研发人员提出欲的相关技术已经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已确定专利申请日),专利管理部门核对无误后,应批准论文可以立即发表。

(2)对于研发人员提出欲的相关技术正计划向企业提交专利申报的,应预计本企业可能获得的专利申请日(被专利局正式受理专利申请的日期)和论文予以公开的确切日期。在确定论文公开日不早于专利申请日时才能予以批准发表。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在没有证据证明论文具体公开日时,出版物的印刷日应视为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日。印刷日只写明年月或者年份的,以所写月份的最后一日或者所写年份的12月31日为公开日。

(3)对于研发人员提出欲的相关技术无须或不能申请专利的,专利管理部门核对无误后应批准论文可以立即发表。

五、以上是研发中的专利经营,要落到实处的话,专利管理部门还应先完成以下任务

(1)展开研发人员的专利知识培训,使得研发人员具备一定的专利基础知识,掌握专利文献检索、专利信息分析、专利侵权判定、专利规避设计等技能。

(2)建立企业有效专利申请数据库,并对研发人员做好宣传和推广,使研发人员熟知本企业的所有专利情况。

(3)健全企业专利管理制度,包括优化专利申报渠道、完善专利奖励办法等,使得研发人员能积极、主动地申报专利、实施专利、利用专利信息。

最后,本文提醒大家,企业不仅要在研发活动中进行专利经营,还要把专利经营工作涉及制造、采购、销售、进出口、产业规划等各种活动中。正如管理先进的国外企业往往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作为一级职能部门的初衷,只有统筹、协调各个职能部门的参与或配合,才能形成包括专利风险预警、专利侵权信息反馈等在内的完整的企业专利经营体系。

(作者单位为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作者简介:刘杰(1977―),男,河南人,高级工程师,九三学社社员,中华全国专利人,历任纷美包装、新飞电器、奥克斯空调等知名公司知识产权主管,现为宏华集团知识产权室主任,是首届认证上海市专利管理工程师、国家专利信息师资人才、全国知识产权高水平师资人才,荣获广汉最美科技工作者、出彩广汉人等称号,发表《企业在研发活动中的专利管理创新》《企业在专利申请中的管理》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类文章十余篇,并数次被选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协会论文集。]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次修正)[S]. 2008-12-27.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S]. 2010:135,130.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次修正)[S]. 2008-12-27.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三次修正)[S]. 2008-12-27.

第11篇

(一)论证课题

1 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计划 这是由国家计划部门和国家科委等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各部门科技发展规则的基础上,经过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包括在情报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同类研究单位,以及向专家的调研,综合分析,组织论证,并进行综合研究和平衡后,而编制的攻关项目计划。这是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由国务 院批准后,提交人大通过而下达实施,这类课题,如“八五”、“九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课题

此外,各部门的课题仍然需要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组织论证方式,确定各部门的重点课题,便于有关单位投标竞争。

个人选题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常会遇到一些疑难问题,就应该提出问题,捕捉联想,形成一种意念;随之查阅文献,建立假说,选择科学手段来证实假说。这样在有了科学的假说、证实假说的手段、合理的构思,再用确切的文字表达主体来确定课题,这就是个人选题、立题的基本过程。在确定选题以后,准备申报标书之前,为了增加获准的机会,应该初步写一份意向书,在本科室有关人员之间进行讨论,论证本课题的科学性以及证实假说的手段是否恰当,这样有利于标书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但是,有一些临床科技工作者,自选课题后,查阅资料闭门造车埋头书写标书,既不想找上级讨论,更不愿在科室集体讨论,自以为标书一定合格。这类的标书上报,很多是不合格的,甚至连院部的评审都不能过关,当然更不可能得到资助,这样的标书上报,很多是不合格的,甚至连院部的评审都不能过关,当然更不可能得到资助,这样就会影响申请者的积极性。因此,个人选题进行论证是非常必要的,应集思广益,使标书更趋完善,这是申请过程中不宜忽视的问题。

(二)具体措施的选择

临床科研选题途径有投标、接受委托和从自己的临床实践中自选题目,不论是哪种方式,在实施过程中都应注重下面的具体措施。

1 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全国科技体制改革后,竞争体制引入科技管理。国家攻关项目、部门重点科研项目和基金项目,都是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落实。在这种情况下,所选择的科研课题必须有较强的竞争力才能中标,从而得到科研经费的资助。为提高竞争力最重要的办法是善于发现自己的特长,努力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形成“拳头”课题。各地、各部门情况不同,科技人员素质也不一致,总之都各有自己的优点。在全国或全省,如果把各方面的优势都集中起来,肯定会形成很强的科研力量。就单位而言,如能组合各科室的优势,进行课题协作,也会形成强有力的科研队伍。

充分利用、人力物力临床医学选择课题,要遵循卫生事业及经济建设同步前进、协调发展的原则,不能超出经济力量所允许的限度。我国卫生事业经费一般占国家财政支出的 6% ,而医学方面的科研经费仅占卫生事业费的 3% 左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由于我国国民经济总产值较低,因此用于医学研究经费绝对值与发达国家相比更为悬殊。而且近几年内不可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和确定科研课题,绝对不能把课题搞得太大,内容太分散;必须集中使用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出成果、出人才。

3 应用研究为主、加强开发研究 临床医学是属于应用性很强的一门科学,这就注定了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必须以应用研究为主。基础研究特别是应用基础研究,是应用研究的科学依据,没有相当的基础研究力量和成果,应用研究也很难有较大的突破。因此在高等院校中,在以应用研究为主的同时还必须加强基础科研研究,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随着科技体制的改革,科技开发越来越得到科技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的重视。今后还需加强开发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特别是省市以下科研机构,主要应当搞好成果推广应用和开发研究。从全国来讲,科研课题经费比例卫生部要求基础研究占 15% ! % ,应用研究占 65% ! 5% ,开发研究占 1% ! 15% .

4 分层次找目标、避免低水平重复我国的经济建设以计划管理为主,反映到科技政策上,也是以计划管理为主。从国家级科研课题、卫生部招标课题、卫生厅申报课题,各有不同层次。每位医药卫生科技人员,固然要发挥自己的特长,同时,还要评估自己的科研水平与技术力量,申报力所能及的课题,应以地区或国内先进水平为起点,开展研究工作,避免同类工作低水平的重复。

(三)申报标书的途径 标书是课题基金的申请书,因此要按照国家部门的要求,确定课题,填报申请书,按照自己的实力,向不同层次的部门申请。由于投标具有很强的竞争性,因而在希望成功的同时,也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准备接受可能失败的局面。申报的途径,分别作简单的介绍

1 国家级科研课题 主要分四个层次。国家和各部门分不同层次,开辟了许多资助科研课题的渠道,其中与医药卫生关系比较密切有下列几种。

(1) 国家医学科技攻关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是国家经济建设的组成部分,每 5年为一阶段,如“八五”科技攻关计划,“九五”科技攻关计划。其中医学部门为国家医学科技攻关计划,由卫生部主持实施,分解出课题或子课题、招标范围、招标内容,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科技人员可参照《招标指南》,结合自己进行的科研工作,选择投标课题,投报标书

()高科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为了跟踪世界新技术革命中先进技术,国家安排了高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其中与医学关系密切的生物技术,主要是各种基因工程疫苗、生物活性物质、单克隆抗体、肿瘤的基因治疗等。这些项目国内能够承担的单位

不多,招标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宜面向社会。国家计划的攻关项目或高科技计划,多属于指令性计划下达的科研任务,即通过政府文件下达的计划,要求承担单位和参加研究的科技人员,都要全力以赴,完成这项特殊的国家级科研任务。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该基金在临床医学上主要资助临床基础研究和临床应用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每年印发《项目指南》,供申请者投标时选择课题。该基金资助的范围相当广泛,此外,还有鼓励研究领域。故拟申报基金者,每年都要关注《项目指南》,一般在年底发出,于次年第一季度各单位申报完毕,一旦被批准,资助额度相当可观。

(4) 国家教委博士点基金:为了配合博士生培养,国家教委设立该项基金,资助部分医科大学博士点导师开展科研工作,以提高博士的科研、教学质量。招标时虽有招标通知,但并没有具体课题,只规定申报大学的课题限额数及经费额度,有关单位可根据招标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部、省级科研课题基金

(1) 卫生部医学科研基金为提高防病治病能力和医学科学水平,面向全国医药卫生部门招标、资助有创造性与开拓能力的科技工作者。每两年申请一次(双年申报),申报范围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传染及地方病、药物、新技术和新方法、社会医学及软课题研究、中西医结合研究等。目前是各级医学院校及各级医院医学科研经费资助的主要渠道,因而凡具有科研能力的科技工作者,应结合自己研究课题的性质和特点,通过投标途径,选择适合的科研课题。

() 卫生厅医学科研基金 各省卫生厅,每两年也有招标通知,根据各省特点制定相应内容,提供省内各医学院校或医院申请,虽然资助额度不高,但足以作为苗圃工作,奠定科研基地,为今后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3) 青年科学基金 中国科学院、卫生部及部分省市都建立了有关的医学青年科研基金,资助范围是 35岁以下的医学青年科技工作者。目的是发现、培养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科学思维体系,促进他们尽快成才,给他们创造脱颖而出的条件。招标时发招标通知,同时还公布招标课题和范围。

(4) 省科委科研课题基金 各省科委不同时期有重点不同的课题,包括理、工、农、医各项课题,科技工作者应在招标时,向科委了解有无适合本人研究性质的课题,以便按时投标申请。

3 地区及市级科研课题基金地区及市卫生局根据当地财经预算情况,多数均有一部分资金提供科研基金,所属地区医院或市级医院科技人员,每两年可向有关当局咨询科研课题基金招标情况,由于范围较小,竞争性也比较小一些。因此,估计申请省级课题基金水平不足者,不妨转向地区或市内申请,以争取更多的科研经费来源。

以上是申报科研课题基金的不同渠道,青年科技工作者,应通过不同层次进行申请,不能因为一两次投标失利而丧失信心,要知道“失败乃成功之本”,要不断创造科研条件,写好标书,不断争取科研课题经费。

(四)可行性的评估 我们对申报课题的可行性评估时,既要考虑到课题本身的科学性与创新性,还要考虑到申请者的研究能力与基础设施,评估时要依照下列几个条件,作好综合分析。

1 立题的科学性 首先要看申请者立题的科学依据,对国内、外情况分析及掌握国内、外动态是否十分清楚,以及该项课题研究目的及其科学意义是否十分明确。科研课题的提出如缺乏科学性或者立题依据不充分,就失去了研究的意义,也更谈不到可行性的问题。

研究水平的估计申请者在文献复习以后,对国内、外研究水平应有明确的分析与了解。结合自己所提出的课题,可以看出是否达到国际水平或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无创新之处,与国内其他单位研究的重复性是否过多。如果一个课题有创新特点又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就可增加在申请科研基金中的竞争性。要是一个课题与他人重复较多,没有新的见解,处于低水平重复的状态,在评审中就完全失去了竞争性。因此,对自己申报课题进行研究水平的比较,在可行性的评估中也是非常重要的。

3技术路线可行性分析 在计划书中的实施方案必须要明确、具体,然后在方案实施中的技术路线也要清楚,这样就可评估技术路线或研究方法的先进性与可行性。有部分申请书的实施方案,只提了一些实验技术的名称,如 PCR、斑点杂交、Suhen 印迹杂交、DNA分析、基因克隆等,而在其后面缺乏具体内容,这样会使评审者认为申请人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实验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就这会降低可行性的评估。

4 经费预算及标本数量经费是进行科研工作必不可少的条件,要完成标书中的实施方案必需有确切的经费预算,而且要符合招标单位的额度要求,经费估算过高也是失败原因之一。再者,样本数量也需要作合理的估计,例如,研究急性心肌梗死需 8 例患者,但每月平均能收治 5! 6例,要想一年内完成该项研究工作可行性就成了问题,这就需要申请者延长研究时间或与他院协作进行研究来完成这项任务。

第12篇

最新专利法实施细则完整版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第三条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的,应当采用规范词;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应当注明原文。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和证明文件。

第四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递交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各种文件,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专利代理机构;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请求书中指明的联系人。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根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直接送交的文件,以交付日为送达日。

文件送交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满1个月,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第五条 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限届满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第七条 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并进行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的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移交国防专利机构进行审查。经国防专利机构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其受理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以外的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作出按照保密专利申请处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查、复审以及保密专利权无效宣告的特殊程序,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第八条 专利法第二十条所称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指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一)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并详细说明其技术方案;

(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后拟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在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

第九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依照本细则第八条规定递交的请求后,经过审查认为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能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发出保密审查通知;申请人未在其请求递交日起4个月内收到保密审查通知的,可以就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通知进行保密审查的,应当及时作出是否需要保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未在其请求递交日起6个月内收到需要保密的决定的,可以就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

第十条 专利法第五条所称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不包括仅其实施为法律所禁止的发明创造。

第十一条 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

第十二条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第十三条 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第十四条 除依照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专利权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转移手续。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第二章 专利的申请

第十五条 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一式两份。

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

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

申请人有2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除请求书中另有声明的外,以请求书中指明的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

第十六条 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名称;

(二)申请人是中国单位或者个人的,其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申请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其姓名或者名称、国籍或者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

(三)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

(四)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受托机构的名称、机构代码以及该机构指定的专利代理人的姓名、执业证号码、联系电话;

(五)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以及原受理机构的名称;

(六)申请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者盖章;

(七)申请文件清单;

(八)附加文件清单;

(九)其他需要写明的有关事项。

第十七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说明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技术领域: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

(二)背景技术: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三)发明内容: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四)附图说明:说明书有附图的,对各幅附图作简略说明;

(五)具体实施方式: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必要时,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对照附图。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方式和顺序撰写说明书,并在说明书每一部分前面写明标题,除非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性质用其他方式或者顺序撰写能节约说明书的篇幅并使他人能够准确理解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应当用词规范、语句清楚,并不得使用如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类的引用语,也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发明专利申请包含一个或者多个核苷酸或者氨基酸序列的,说明书应当包括符合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序列表。申请人应当将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并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规定提交该序列表的计算机可读形式的副本。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应当有表示要求保护的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的附图。

第十八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几幅附图应当按照图1,图2,顺序编号排列。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未提及的附图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附图中未出现的附图标记不得在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提及。申请文件中表示同一组成部分的附图标记应当一致。

附图中除必需的词语外,不应当含有其他注释。

第十九条 权利要求书应当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一致,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但是不得有插图。除绝对必要的外,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的用语。

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标记,该标记应当放在相应的技术特征后并置于括号内,便于理解权利要求。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的限制。

第二十条 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第二十一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

(一)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二)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写明的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性质不适于用前款方式表达的,独立权利要求可以用其他方式撰写。

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并写在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之前。

第二十二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

(一)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

(二)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

第二十三条 说明书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公开内容的概要,即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说明书摘要可以包含最能说明发明的化学式;有附图的专利申请,还应当提供一幅最能说明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特征的附图。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应当保证在该图缩小到4厘米6厘米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摘要文字部分不得超过300个字。摘要中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涉及新的生物材料,该生物材料公众不能得到,并且对该生物材料的说明不足以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实施其发明的,除应当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外,申请人还应当办理下列手续:

(一)在申请日前或者最迟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将该生物材料的样品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保藏单位保藏,并在申请时或者最迟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期满未提交证明的,该样品视为未提交保藏;

(二)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有关该生物材料特征的资料;

(三)涉及生物材料样品保藏的专利申请应当在请求书和说明书中写明该生物材料的分类命名(注明拉丁文名称)、保藏该生物材料样品的单位名称、地址、保藏日期和保藏编号;申请时未写明的,应当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提交保藏。

第二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人依照本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保藏生物材料样品的,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将该专利申请所涉及的生物材料作为实验目的使用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并写明下列事项:

(一)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地址;

(二)不向其他任何人提供该生物材料的保证;

(三)在授予专利权前,只作为实验目的使用的保证。

第二十六条 专利法所称遗传资源,是指取自人体、动物、植物或者微生物等含有遗传功能单位并具有实际或者潜在价值的材料;专利法所称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利用了遗传资源的遗传功能完成的发明创造。

就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应当在请求书中予以说明,并填写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表格。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

申请人应当就每件外观设计产品所需要保护的内容提交有关图片或者照片。

第二十八条 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并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省略视图或者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

第二十九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提交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样品或者模型。样品或者模型的体积不得超过30厘米30厘米30厘米,重量不得超过15公斤。易腐、易损或者危险品不得作为样品或者模型提交。

第三十条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所称中国政府承认的国际展览会,是指国际展览会公约规定的在国际展览局注册或者由其认可的国际展览会。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所称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所列情形的,申请人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声明,并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有关国际展览会或者学术会议、技术会议的组织单位出具的有关发明创造已经展出或者发表,以及展出或者发表日期的证明文件。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所列情形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证明文件。

申请人未依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提出声明和提交证明文件的,或者未依照本条第四款的规定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证明文件的,其申请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依照专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要求外国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经原受理机构证明。依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与该受理机构签订的协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过电子交换等途径获得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申请人提交了经该受理机构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要求本国优先权,申请人在请求书中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申请号的,视为提交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要求优先权,但请求书中漏写或者错写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原受理机构名称中的一项或者两项内容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与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中记载的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材料,未提交该证明材料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其在先申请未包括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申请人按照本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提交的简要说明未超出在先申请文件的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的,不影响其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在一件专利申请中,可以要求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要求多项优先权的,该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计算。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

(二)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

(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第三十三条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申请人,申请专利或者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是个人的,其国籍证明;

(二)申请人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其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证明文件;

(三)申请人的所属国,承认中国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该国国民的同等条件,在该国享有专利权、优先权和其他与专利有关的权利的证明文件。

第三十四条 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的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

第三十五条 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将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的,对该产品的其他设计应当与简要说明中指定的基本设计相似。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的相似外观设计不得超过10项。

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所称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是指各产品属于分类表中同一大类,习惯上同时出售或者同时使用,而且各产品的外观设计具有相同的设计构思。

将两项以上外观设计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的,应当将各项外观设计的顺序编号标注在每件外观设计产品各幅图片或者照片的名称之前。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声明,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

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好公布专利申请文件的印刷准备工作后提出的,申请文件仍予公布;但是,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应当在以后出版的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

第三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七条 在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实施审查和审理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其回避:

(一)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查和审理的;

(四)专利复审委员会成员曾参与原申请的审查的。

第三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必须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和简要说明后,应当明确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通知申请人。

第三十九条 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的;

(二)未使用中文的;

(三)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四)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

(五)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

(六)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

第四十条 说明书中写有对附图的说明但无附图或者缺少部分附图的,申请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补交附图或者声明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申请人补交附图的,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或者邮寄附图之日为申请日;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的,保留原申请日。

第四十一条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同日(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同一申请人在同日(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已申请了另一专利;未作说明的,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的规定处理。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当公告申请人已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时申请了发明专利的说明。

发明专利申请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声明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申请人声明放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并在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时一并公告申请人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声明。申请人不同意放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驳回该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视为撤回该发明专利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权自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之日起终止。

第四十二条 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在本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分案申请;但是,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一件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和本细则第三十四条或者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分案的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第四十三条 依照本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分案申请应当依照专利法及本细则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分案申请的请求书中应当写明原申请的申请号和申请日。提交分案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提交原申请文件副本;原申请享有优先权的,并应当提交原申请的优先权文件副本。

第四十四条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和第四十条所称初步审查,是指审查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或者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并审查下列各项:

(一)发明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是否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或者本细则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五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是否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或者本细则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款、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是否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三)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是否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或者本细则第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是否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四)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本细则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第四十五条 除专利申请文件外,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的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提交:

(一)未使用规定的格式或者填写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照规定提交证明材料的。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将视为未提交的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

第四十六条 申请人请求早日公布其发明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该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后,除予以驳回的外,应当立即将申请予以公布。

第四十七条 申请人写明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类别的,应当使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布的外观设计产品分类表。未写明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所属类别或者所写的类别不确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予以补充或者修改。

第四十八条 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止,任何人均可以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第四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人因有正当理由无法提交专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检索资料或者审查结果资料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并在得到有关资料后补交。

第五十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专利申请自行进行审查时,应当通知申请人。

第五十一条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自行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中文字和符号的明显错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修改的,应当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