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0 11:16:37

论文关键词:家庭教育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增长的同时,尊重人才,重视教育已也生入人心。近几年来我国经济迅猛增长,人民物质生活水平也得到提高,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要求也更为迫切。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受到最好的教育而不至于落在起跑线上,这个也是早期教育受到广泛关注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这也是新时期新社会对学前教育的要求。
随着政府对早期教育关注程度的提高以及教育资金的投入,学前教育来到了生机勃勃的春天。这不仅仅是对学校老师的挑战同时也是对家庭教育的挑战。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事也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
这是在我见习的期间看到的,去年冬天我在一所公立幼儿园见习,我所在的班级是大四班,有一天早上我发现有两个孩子在争吵甚至还动手打人,我上前了解情况,原来是明明想借圆圆的玩具,明明不肯,圆圆就动手抢了他的玩具,所以两人就了打起来。
我和带班老师钟老师聊到这一现象时深有感触:现在的家庭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孩子都是父母的宝贝,深受老人的宠爱,有些家长因为工作的原因不得不把孩子交给老一辈的人幼儿教育论文,这种现象使孩子身上或多或少的带着一丝骄纵和自私。爸爸妈妈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宠有什么好吃的也让着孩子,仅孩子吃,孩子根本不懂的什么叫做分享。
这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事,筱筱的爸爸妈妈每天都忙与做生意根本没有时间照顾她。筱筱和外婆住在一起,外公早已去世,而外婆自己开了一个小店,没有太多的时间照顾筱筱,筱筱没天都一个人呆在家里,没有人和她说话,陪伴她的就只有一个玩具娃娃。。在学校筱筱也不爱说话,和小朋友们的关系也很差,从不和小朋友们一起玩,总是独来独往。
我想这和家庭的教育有很大的关系,有些家长甚至存在着这样的教育误区: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孩子送到学校就是老师的事,教不好就是老师的责任。
熟不知家庭教育是早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家庭生活的重要内容,也是父母必不可少的一种永恒的责任与义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在家庭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家庭是幼儿进入社会的桥梁,是儿童进入社会的起点中国。父母的爱好、言行、行为习惯对幼儿都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样家长的期望,爱抚,教育态度对幼儿的行为,性格的养成也是至关重要的。
针对这些现象我认为改善家庭教育是十分有必要的,家庭教育的改善可以更好地促进幼儿的发展。改善家庭教育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我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学校方面
1、家园合作。促进老师和家长之间的交流纠正家长的教育误区,形成正确的、科学的教育观,如请家长来园参观了解幼儿的这一天的学习生活,在园表现,让家长观看幼儿在学校的游戏、活动,了解幼儿学到的知识和经验。
2、举办亲子游戏促进家长与幼儿之间的交流。
二、家庭方面
1、尊重幼儿。幼儿是有意识的、有思想的,独立、单一的个体,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更不是父母的附属品应该得到尊重。父母应重视对现有阶段的教育,即促进幼儿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而不是只注重智力的发展。以幼儿的兴趣为第一导向,兴趣是幼儿最好的老师,父母通过仔细观察幼儿潜在的天赋信号就能发现幼儿的天赋,并进行开发使其得到发展。
2、提升父母的知识结构和内容,不少父母认为自己的知识水平差,就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对幼儿的家庭教育把自己作为父母的职责仅仅等同于“保姆”的看附义务,只负责幼儿的衣食起居。而不知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是最了解孩子的人也是接触孩子最多的人。
3、理智地对待幼儿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父母在教育幼儿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要想妥善的处理并解决这些问题幼儿教育论文,就必须运用科学、合理的教育方法。譬如:当父母心情不好,有事在忙或对幼儿提出的问题难以启齿时父母往往会说:去去去小孩子家的问那么多干嘛或者是没看见我在忙吗等等,诸如此类的回答只会挫伤幼儿的好奇心和自信心。再比如当父母对幼儿提出的问题难以做出回答时父母往往会做出模棱两可或者错误的回答,这不仅仅使幼儿失去一个观察事物的好机会也可能会让孩子形成错误的认知,在这个时候父母可以直接说出妈妈不会,但是我们可以一起查查书本或者电脑,不仅仅满足幼儿的好奇心还可以促进父母与幼儿之间的感情,这又有什么不可为的呢。
4、让孩子学会爱。在当今社会,大多数的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故而孩子受到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等等学许许多多亲人得爱,幼儿无时无刻不被爱所包围,可是他们却不懂得用爱来回报他人,认为爱自己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并不会感到珍惜,这是十分可悲的事。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可以用故事,儿歌等一些幼儿喜欢的形式或言传身教的方法让幼儿学会关爱他人,帮助他们形成真、善、美的概念,培养幼儿的美好情操。
幼儿时期的孩子,成长更多的是一种健康心智的发展,所以家庭教育一定得使用正确得当的方法为孩子打造一个良好的能激发幼儿的兴趣的环境
09学前
39号
陈凤英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是造就人的三个主要方面。学校教育是根据国家和社会的要求对少年儿童及年轻一代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的教育。因此,它处于造就人才的主体地位;社会教育是家庭教育的外部环境,它可以为人才塑造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场所;家庭教育则是同孩子的生命一起开始的,它对一个人的成长是重要的基础,在孩子幼小时所得的印象,哪怕是极微小的,对他将来都有着极重大、极长久的影响。中国有句俗语:“三岁看大,八岁看老”,就是指幼儿期留下的烙印,将会影响人的终身。所以说,家庭教育既是摇篮教育,也是终身教育。
从家庭教育发展的历史渊源看,古今中外,重视家庭教育的良好经验不乏其例,早在我国古代就有司马光的《家范》和颜之椎的《颜氏家训》等。欧洲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教育家夸美纽斯、洛克、卢梭与裴斯泰洛齐等均阐述过资产阶级家庭教育的理论。家庭是构成社会的细胞,社会的要求也必然会反映到家庭教育中来。家长对子女的教育和期望总是反映一定时期,一定社会和一定阶层的要求,它是具有历史性和社会性的。当然家庭教育的具体任务和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是有差异的,例如:我国长达两千年的封建社会的家庭,主要是家长专制,其教育任务和内容是使子女从小形成“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封建伦理道德观念和相应的行为规范,“唯命是从”是子女的本份,绝对服从家长命令是天经地义的,稍有异议则斥为大逆不道,动辄施以家法。《红楼梦》里贾母的宝贝孙子宝玉也不例外。随着人类的进步,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家庭教育的内容也在不断演变。如欧洲十七、十八世纪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教育家洛克认为:“务使敬畏父母之心变得很自然,他们的心里要肯服从,没有一点点勉强”。有的教育家则认为,“把一切过失和困难全部归到儿童身上,而认为父母毫无责任,这是错误的”。从这里可以看出,比我国封建社会的家长专制式的家庭教育是有明显进步的。
马克思说:“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家长和孩子既是家庭成员,又是社会的一分子。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和交往,便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关系,孩子降生人世首先接触到的环境是家庭,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随着孩子年龄逐渐增长,接触面也日益扩大。在父母的影响下,渐渐学会如何待人接物,处理好人际关系,这一过程也是孩子个性社会化的过程。孩子的处世态度、思想观念、心理发展的水平和特点如何,总是受到家庭的影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家庭教育。因此,家庭环境中全部因素,包括家长的思想品德、文化程度、职业特点、家庭成员结构和成员之间的关系,乃至家庭氛围等等均在孩子出生之日起,就不断地、潜移默化地、深刻地影响孩子,夸美纽斯说过:“一个人的整个生活既全以儿童时期受的教导为转移,所以除非每个人的心在小时候得到培养,能应付人生的一切意外,否则任何机会都会错过。
对孩子进行早期正确的教育与引导,对其一身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小时候不把他当人,大了以后,也做不了人”。卢梭在教育名著《爱弥儿》一书中写道:“因为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十二岁,在这段时间中还不采取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手段的话,他们就会发芽滋长,以至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他们已经是扎下了深根,以至永远也把它们拔不掉了”。由此可见,家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从小形成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习惯,培养他们积极的个性特征,锻炼他们的独立能力,为他们将来成才打下坚实的基础。人们常讲:“先做人,后成才”,如果做不好人,也成不了才。一个无德之才,对社会是不可能做出什么贡献的,相反,损失性更大。联系当前社会实际情况,下面谈谈教育孩子“做人”的几个主要方面:
第一,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习惯。
从心理学角度看,人的道德品质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道德意识的发展,既掌握道德信念;2、道德行为习惯的发展,即把所掌握的道德信念,在一定的场合付诸行动的能力。孩子在幼儿时期,在成年人的影响下,开始有一些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的萌芽表现,他们能具体评价某些简单的行为是“好”或“坏”,有时会用“点头”或“摇头”的动作来表示某些行为“好”、“坏”的评价。它带有很大的具体性,但还没有形成道德意识。随着年龄增长,逐渐会用这些判断来调节自己的行为,但这种调节还是不稳定地、易变化的,家长应从孩子幼时起,通过家庭的日常生活,逐步培养他们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诸如:诚恳、正直、忠实、谦让、有礼貌、公平和集体主义等等,并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社会物质生产的不丰富,与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之间产生的矛盾,将会较长期的存在。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并存,使人们的思想变得极为复杂。在当前国家需要安定、团结、和谐的社会环境,需要人们齐心协力提高生产、发展经济。而人的素质又是最根本的。家庭为国家培养人才,首要是在思想品德方面打好基础,使孩子学会正确处理好个人、集体、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尤应重视社会公德教育,创建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作为构成社会细胞的每个家庭是有责任的。家庭与社会两者是相互影响、互为因果的。如果每个家庭都重视处理好人际关系的教育,从小培养孩子的良好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那么社会风气也会随之变好的。在培养孩子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过程中,家长的一言一行,以身作则大为重要。
第二,培养积极的个性心理特征。
家长在关心孩子早期智力发展的同时,还应十分重视孩子非智力因素如个性等的早期培养与训练。在心理学上,个性是指个人稳定的心理特征,如情感、意志、性格等的总和。它是在人的心理素质的基础上,在一定的环境中(包括家庭、学校和社会)通过实践活动形成和发展的。由于生理素质和具体生活条件的各不相同,所以每个人的个性是有差异的。一个人的兴趣爱好对情感方面的形成与发展,与他的家庭环境、家庭教育密切有关,即在怎样的环境中,就能得到怎样的刺激和印象,从而发生与印象有关的动作、兴趣等。所谓音乐世家、教师世家、体育世家等等,都是由于孩子从小耳濡目染的缘故;反之,青少年犯罪的一些事例,也往往与家长的所作所为有关。
良好的意志品质对一个人的成才密切相关。有些人智力发展中等,但他意志坚定、果断、有主见、有耐心、有毅力,最后终于成功。这些良好的意志品质并非与生俱来,也是从小到大逐渐培养形成的。孩子从小生活在家庭里,与家长朝夕相处,即使在日常生活细节中,也存在着意志的培养与锻炼。我认为,在家庭里也要让孩子去进行一些有一定困难的活动,使他们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得到意志磨炼。
性格是个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核心意义。它是表现在人的态度和行为方面的较稳定的心理特征。恩格斯说:“人物的性格不仅表现在他做什么,而且表现在他怎样做”。如有人做事细致认真,有人粗心马虎;有的人刚强,有的人寡断;有的人勤奋,有的人懒惰等等。每个人的性格是个不相同的,所以千差万别。除了人的生理素质基础有区别外,主要是通过后天的实践活动逐渐形成、发展和变化的。性格有积极的和消极的之分,积极的性格特征对一个人的成才能起极大的促进作用,如勤奋、勇敢、自信、谦虚、谨慎、细致、进取心、探究性等等,这些对创造性人才的培养特别有关,而消极的性格特征则会消蚀人的才能和潜能,如懒惰、胆怯、自卑、骄傲、粗心、安于现状、墨守成规等,这些将会使人一事无成。家长要充分利用家庭环境、气氛乃至家庭成员中一些良好的精神面貌去影响孩子形成积极的性格特征,或改变那些消极的性格特征。孩子有好模仿,喜欢成功的特点,也很喜欢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当他做成事后,家长要给予赞许,孩子也会得到成功的喜悦,这种心理将激励他更喜欢做事。一有成就就很高兴,就有自信心,成就越多,自信心也越大。在这样的培养下,孩子就会勤劳,乐于做事,自信心也就逐渐得到发展。
第三,重视独立能力的锻炼。
本文以经济理论为基本框架,从家庭教育投资主体出发,探讨影响宁夏少数民族地区农户家庭投资决策的因素,并且试图验证家庭教育投资与各因素之间的关系。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方法,对宁夏灵武市农村地区进行抽样调查,在调查过程中,由于语言、交流方式的不同,为了保证调查情况的真实与完整,我们采取一对一的细致调查,并对在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断讨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我们共发出问卷400份,收回394份,其中,有效问卷387份,有效率为98.2%。
(一)样本家庭基本情况1.样本家庭民族分类由于本调查地区处于民族地区,样本中少数民族比例占到了78%,为301户;而汉族家庭为22%,为86户。2.样本家庭父母的基本特征从表1可以看出父母的年龄多集中在36岁至50岁之间,受教育程度以初中为主;父亲的年收入多在1万到3万之间,母亲的年收入集中在5千元以下及1万元至3万元两个区间。3.家庭子女基本情况样本家庭中拥有两个子女的家庭超过总家庭数量的一半,为216户,占有56%比例;只有一个子女的家庭数为39户,比例为10%;拥有子女数量为3个、4个和4个以上的家庭数比例分别为18%、3%和13%,可见,样本地区农户家庭仍然拥有较多的子女。在这些家庭中,有一个子女正在上学的家庭数为178户,占总数的46%;有两个子女正在上学的家庭数为182户,占总数的47%,由此可见,样本地区农户家庭中93%的上学子女家中只有一个或两个就读学生;3个子女同时就读的家庭、4个子女同时就读的家庭比例分别为6%和1%;超过4个子女一起上学的家庭数为零。
(二)家庭教育投资行为现状1.家庭教育投资动机通常来说,能够引发农户家庭教育投资动机的因素包括很多方面,比如经济的快速增长、为了家庭的荣誉、子女或者家庭自我价值的实现、身份地位的改变以及生活更加稳定等。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农户在进行家庭教育投资的所有动机中,认为子女上学读书是为了多学知识,以后可以多赚钱的农户家庭数量最多,占总数的41%;认为是为了子女以后在城里找一份好工作的农户家庭数量占30%,位列第二;而认为是因为子女自己愿意上学的农户家庭数量只占7%,说明农户家庭教育投资行为并不是主要凭借子女的上学读书欲望;作为家庭教育投资动机的其他选项:国家政策好、可以免费上学,子女年龄小、不上学没有事情做和其他的理由的家庭数量所占比例分别为9%、12%和1%。农户家庭教育投资动机的次序情况如表2所示,265户被调查家庭进行教育投资的第一动机是:子女多学知识,为了以后可以多赚钱;312户调查家庭中有145户家庭的教育投资第二动机则认为子女上学的理由是以后在城里找一份好工作;而农户家庭因国家政策好,可以免费上学,从而支持子女读书的投资动机并不显著。2.家庭教育投资需求农户的家庭教育投资需求与农村家庭经济收入以及农村家庭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我们通过农户认为子女至少受到的教育水平和希望孩子受到的教育水平两项指标来比较家庭的教育投资需求。统计数据显示,认为子女至少受到教育水平为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和研究生以上的农户家庭数量分别为3户、52户、177户、146户和9户,而期望子女受到的教育程度为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和研究生以上的农户家庭数量分别为5户、5户、20户、162户和195户。显而易见,大部分农户家庭认为子女至少应该受到高中、大学的教育,并且期望子女能够受到大学、研究生及以上的教育。3.家庭教育投资负担我们调查了农户家庭中目前用于子女教育的费用占家庭总收入的情况。在被调查的农户家庭中,66%的家庭认为家庭教育投资只占家庭总收入的一小部分;20%的家庭认为家庭教育投资占家庭总收入的一半;13%的家庭认为家庭教育投资占家庭总收入的一大部分;1%的家庭则认为家庭教育投资已经超过了家庭总收入。总体上看,除了个别家庭以外,样本地区农户家庭所承受的家庭教育投资压力不是很大,究其原因则是由于国家与地区的民族扶持政策起到了较好的作用。4.家庭教育投资承受能力在国家与地区的扶持政策下,农户家庭子女的基础教育负担并不显著,而随着子女进入大学等高等教育阶段,家庭教育投资负担则将不断加大。那么,农户家庭所能承受的子女教育支出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情况怎么样呢?我们的调查问卷显示,农户家庭愿意并且能够承受的教育投资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分布较为均匀,其中,25%的农户家庭认为自己能够承受教育投资占家庭总收入的20%以内,30%的农户家庭认为自己能够承受教育投资占家庭总收入的20%~30%,28%的农户家庭认为自己能够承受教育投资占家庭总收入的30%~50%,17%的农户家庭认为自己能够承受教育投资占家庭总收入的50%~70%,可见,家庭愿意,并且能够承担的教育投资支出总体水平较高。由上可知,目前家庭所承担的教育投资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情况远远低于农户家庭所能承受的教育投资支出,说明样本地区农户家庭目前仍具有较高的家庭教育投资期望。5.家庭教育筹资途径在调查中,几乎所有的农户家庭都是凭借家庭收入来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那么当家庭的总收入不足以支付子女的学习费用时,农户家庭会选择什么途径来筹集孩子的学习费用呢?调查数据显示,77%的家庭会选择向银行贷款或者向亲戚朋友们借款,1%农户选择借高利贷来筹集子女的上学费用,4%的农户家庭为了筹集子女的上学费用会变卖家里的房子以及土地等资产,而18%的家庭选择其他途径来筹集孩子的上学费用。由于选择向银行贷款或者向亲戚朋友们借款的人数众多,我们继续调查了家庭的贷款能力,其中,只有26%的农户家庭能够向银行进行贷款,而74%的农户家庭并没有向银行贷款的能力,那么,就只能向亲戚朋友们借款来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在能够向银行贷款的家庭中,67%的农户家庭认为自己能够向银行贷到5万元以内的贷款,19%的农户家庭认为自己能够向银行贷到5万~10万元的贷款,13%的农户家庭认为自己能够向银行贷到10万~50万元的贷款,仅有1%的农户家庭能够向银行贷款50万元以上。在依靠其他途径来筹集孩子上学费用的家庭中,父母表现出了极强的支付意愿,主要的方式是“宁愿自己出去打工,尽量多赚钱,努力承担子女教育责任”。
二、家庭教育投资模型
本研究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假定:家庭做出教育投资决策是为了收益最大化,即在家庭收入一定的情况下,教育投资的多少或与否主要取决于未来对于家庭贡献的大小。我们将家庭教育投资分为向学校缴纳的费用(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等)和在校外所花费的费用(文具费、课外书、课外辅导费等);假定影响家庭教育投资的因素包括:民族因素、家庭收入、教育成本、父母受教育程度、子女数量、子女性别、子女自身状况等。
IE指家庭所有教育投资;为家庭收入;LF指家庭的借贷能力,家庭收入越多,借贷能力越强,对于子女教育的投资越多;CE为某年的教育成本,即子女某年的教育成本是一定的,无差别的,教育成本越高,家庭用于子女的教育投资就会相应地减少;N为受教育年限;HP为父母的健康状况;EF为少数民族家庭,一般认为汉族家庭教育投资高于少数民族家庭的教育投资;EP为父母受教育程度,高学历的父母由于所接受的教育使其对子女教育的认识程度不同,从而对子女的教育投资成本增加;R代表子女完成教育后对家庭的贡献率(由子女的数量、性别及未来取得的成就所决定),即R=(1/NC,SC,CC);NC表示家庭子女数量;SC为子女性别;CC为子女在未来所取得的成就;PP为子女对家庭的贡献中父母所占到的份额,PP由子女的性别及子女的成就决定,即PP=(SC,CC),一般认为,在农村地区女孩达到一定的年龄就会出嫁,而父母会跟随男孩养老,所以我们认为男孩对家庭的贡献父母占的份额较大。
三、家庭教育投资影响因素分析
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以及本研究的假设,我们将家庭教育投资作为因变量,将影响家庭教育投资的各因素作为自变量,通过Logistic回归模型对影响家庭教育因素与教育投资的关系进行分析。由于Logistic回归模型可以预测观测量相对于某一事件的发生概率,要求建立的模型必须保证因变量的取值为1或0,即当家庭有投资意愿时用1表示,否则为0。因此本研究选用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可见(表3),在各项变量中,只有子女的教育成本与教育投资存在负相关,说明子女的教育成本越高,家长的教育投资就会相应的降低。另外,家庭借贷能力、父亲健康状况、母亲受教育程度、子女教育成本、子女学习成绩等5个变量在0.1水平值上均呈显著特征,其他变量未呈显著特征;从影响家庭教育投资的重要程度看,依次是母亲受教育程度、子女学习成绩、父亲健康状况、子女教育成本、家庭借贷能力,其中母亲受教育程度、子女学习成绩、父亲健康状况、子女教育成本4项的Exp(B)值都大于1,说明当这些变量变化时,家庭教育投资发生的几率就会相应地发生变化。
(一)家庭因素对教育投资的影响从分析结果看,家庭收入、民族因素对家庭教育投资决策的影响很小,这与以往诸多学者认为家庭收入与教育投入呈正相关关系的研究经验不同。造成此结果可能缘于以下因素。第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对于这些地区的投入越来越多,在民族地区,农村家庭的收入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家庭经济差距也越来越小;第二,本研究所调查的地区靠近黄河岸边,农业、水利资源、矿产资源极其丰富,地区经济实力较强。在家庭收入较高的情况下,家庭的借贷能力就成为家庭教育投资决策的一个因素。从表3可以看出,家庭借贷能力与家庭教育投资在0.05水平上存在显著的差异,说明当一个家庭预测如果在将来为了子女教育能够承担借贷压力时,这个家庭对子女的教育投资就会相应地增加,即认为在将来子女教育的收益上会很乐观。
(二)父母因素对教育投资的影响由于在农村地区家庭教育投资的决策者多为父母,因此父母因素对子女的教育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从表3中可以看出父亲的健康状况与家庭教育投资具有明显的相关性,而母亲的健康状况对教育投资的影响不大。这主要是由于在农村地区,父亲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其良好的身体素质可以为家庭带来较高的家庭收入,即父亲的身体越是健康,其对子女的教育投资就会相应地增加;而母亲作为家庭收入的替代者,对家庭的贡献只起到补充作用。父母的受教育程度与对子女的教育投资也有明显的相关性,父母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其对子女接受教育重要性的觉悟就会越高,从而对子女的教育投资就会越大。其中母亲的受教育程度对子女的教育投资影响更为明显,如果母亲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她在家中所承担的角色就会越重要,对家庭教育投资的主动性就越强,对子女的影响就会越大,甚至会超过父亲;反之,母亲受教育程度越低,对家庭教育投资越不利,也就是说,如果具有高学历的母亲在一个家庭中具有主要的决策地位,就会提高在子女教育上的投资。
(三)子女因素对教育投资的影响目前,在家庭教育投资决策中承担主要角色的还是子女,因为子女是接受教育的主体。如果子女本身对教育不感兴趣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厌学、辍学,父母的教育投资就会相应地减少。从表3可以看出,子女的教育成本与父母的教育投资成负相关关系,教育成本过高会增加父母教育投资的压力,如果家庭不能得到预期的高回报,会使父母减少教育投资,甚至使子女无学可上。子女的性别与教育投资已没有明显的相关性,说明在民族地区农村家庭已没有明显的教育性别歧视。从以上的分析结果中可以看出,子女的学习成绩对家庭教育投资决策的影响最明显。目前在农村地区,虽然家庭的生活不是特别富裕,但是大多数家庭已基本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需要。如果子女的学习成绩较优秀,父母都会不遗余力地为子女的教育进行投资,甚至不惜借贷,这也是子女的学习状况与家庭教育投资具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的主要原因。
四、结论及建议
一、生活与学习环境比较
家庭经济条件:偏远乡村经济基础较差,学生生活朴素,从而养成了吃苦耐劳的品质;城市学生经济条件相对较好,但城市消费水平高,生活压力大,学生能感受到社会竞争的激烈;处于城乡结合部的学生家庭经济条件介于前面两者之间,不少家庭既种地,家长又外出务工,经济条件相对较好,进可打工挣钱,退可务农为生。与生俱来、得天独厚的优越感在不少学生中流露。家长文化水平:三者比较,偏远乡村的家长文化水平偏低,父母多是务农。而城市家长文化知识水平最高,高学历、高收入最多。处于城乡结合部的学生家长处于一个不上不下的尴尬境界。由此可知家长文化水平和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态度、教育方式、教育要求、教育效果的差异。
二、城乡结合部家庭教育现状
由于城乡结合部的所在的区域位置特殊性,导致其家庭教育状况最为复杂。常言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言传不如身教”。孩子上了小学、中学后,家庭教育就成为学校教育的延伸和补充。家庭教育其特殊的地位和影响力,成为当前教育大系统工程中基础工程。经多年的观察、调研发现,城乡结合部的家庭教育现状确实存在很多令人堪忧的地方:笔者通过深入分析、研究家长的心态和行为后发现,当前城乡结合部的家庭教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顺其自然”型。这是自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因响应国家政策,大量独生子女出生后,家长因为自身的价值观的认同而采取的教育方法。更多的家长因为忙事业而无暇顾及,或因为自身的文化水平的局限而无耐放弃。也有的家长是出于前面我们所谈到的城乡结合部的优越感而采取了顺其自然的态度。具体表现为:第一,“长辈家长”现象普遍。很多家长因其工作等原因把教育子女的事情让位于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等“上辈人”。长辈们“含在嘴上怕化了,托在手上怕掉了”的“疼孙”思想,使得这些孩子多数缺乏生活自理经验,缺少自我管理能力,缺乏责任心和使命感。不少不良行为和习惯,就是在“爷爷”们无微不至的“关爱”中慢慢滋养的。第二,“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但心有余而力不足”。家长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长、成才。然而,强烈的“期望”和教育“方法”之间差距实在太大。在家长的眼里,孩子成了“熟悉的面孔、陌生的心”。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可以带领全村人脱贫致富的能人,却不能说服自己的孩子而找老师“告状”、“述苦”的现象绝非个别。家长常常感叹在子女面前,教育“无从下手”。第三,“天降大任于斯人”的意识让很多城乡结合部的家长在孩子的教育上顺其自然,“我不是也没受过多少教育吗,长大了自然就知道了,我还不是混的不错吗?”这样的想法使得这里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抱一种无所谓的态度,但这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做法。“简单粗暴”型:这种类型的家教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是受了家长文化水平和自身素质的影响,家长既想教育好孩子,又不知道正确的方法,当子女有错误就恶语相向、拳脚相加。这样的做法往往适得其反,造成学生内心封闭、心灵受损。孩子对家长持敌对态度,形成代沟,也同时造成孩子的心理受到伤害。城乡结合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真实地反映了现实社会中的一些不良意识正在潜移默化地污染着学生的心灵。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必须对家庭教育进行指导和帮助,家、校、社会三位一体在工作中采取相应对策。
三、学习负担重的主要因素
城乡结合部的中小学生学习负担重成因复杂,既有内在的个体原因,也有复杂的外在社会原因。大致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原因:(1)不可否认的现状是城乡结合部学校数量和城区相比要少,优秀的教师向城市中小学流动,剩余的教师队伍业务素质偏低,但城区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形成的合力造成两者之间升学率有着显著的差异,城乡结合部学校教师为迎头赶上,往往忽略教育规律,拔苗助长这也是造成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重要原因。试想这些教师业务能力差,课堂教学效率必然高不了。再加之不加选择地给学生布置大量作业,重复的试题训练、低效的练习是孩子学习负担加重的重要源头。(2)唯分数论的高考指挥棒影响。不少学校教育是冲着成绩和分数去的,是一种基于工业化的教育方式,社会需要高分上名牌大学,指挥棒指到哪,哪里就是跟谁蜂拥挤上独木桥,因此学校就被深深地烙上了工业化的印记。学校变成工厂,教师是流水线,学生则成为流水线上的产品。(3)社会、家长背后推手,是造成城乡结合部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社会外部原因。这些孩子的家长往往把残酷的社会竞争过早地转嫁到孩子身上。学生学习负担重的原因,已经由过去单纯的学校单边行为演变成学校和社会的双重高压行为。有调查称:67.8%孩子认为让自己参加文化课补习班是家长的意愿,根本不考虑自己是否喜欢都必须参加。
四、可以采用的做法及建议
(1)减轻学生额外的课业负担,首先需要观念改变。作为教育行政部门要大胆地支持学校进行“减负”,通过制定合理的政策制度、综合评价、综合督导检查等措施,引导学校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转轨。(2)强化校长、教师的思想教育,转变应试思想,更新素质教育观念,提高对城乡结合部学校的特殊性认识。慎重对学校、对教师的评价,不以成绩论英雄。而是从多维角度客观理性的评价学科教师,评价教学质量,对教师进行适度考核,弱化教师间的过度竞争,引导教师关爱每一个生活在城乡结合部的学生。(3)强化学校管理,构建高效课堂模式。谈“减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学校强有力的管理和执行力才行。一是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了有关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相关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其次,学校严格地把好教材、教辅材料等征订关,任何教师不允许随便要求学生购买辅导材料。三是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上,通过研讨课、汇报课、示范课等形式打造和谐高效课堂,邀请专家或教研员跟踪点评教学。以上是对于城乡结合部中小学生家庭教育及学习负担对策研究的一些个人观点,在推行素质教育的今天,特别是地处城乡结合部的学校,有义务、有责任也有能力对家庭教育进行适时、适当的指导。为了共同的目标,我们必须“同心协力,家校一体”,切实落实对学生减轻额外的学习负担,我们的教育才有效益和希望。我们的学生才能更好地茁壮成长在新时代希望的田野上。
作者:杨晶 单位: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第七小学
[关键词]未成年人,保护,儿童权利,家庭教育。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将“依法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首次写进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对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重视。规划纲要作为全国人民的共同行动纲领,也敦促我们对保护未成年人权利中家庭的责任进行认真思考。
一、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家庭教育的起点和归宿
在对未成年人的认识上,笔者认为有这样两个基本点:一是从人的权利意义上讲,未成年人无异于成年人,他们是独立的个体,与成年人彼此平等,具有相同的价值和作为公民应有的权利;另一点是从未成年人的特点上讲,他们与成年人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们的弱小和不成熟,即生理年龄决定了的他们与成年人在个体需求上的不同,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认知、行为等方面的差距,需要成人社会在他们社会化过程中从各个方面给以充分的保护和帮助,以实现他们的权利。因此,对未成年人保护本质的理解,应当是未成年人权利的保护,而不是人们传统观念和行为习惯中把孩子当作被动的、受成年人支配的对象或附属物单纯地对他们的呵护。
关于未成年人的权利,是将未成年人作为权利主体提出的。未成年人是公民的一部分,除法律规定只能由成年公民才能享有的某些权利外(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婚姻自由权等),成年公民的基本权利未成年人都享有。此外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还享有法律规定的不同于成年公民的特殊权利。
1989年第44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ConventionontheRightsoftheChild),我国政府于1991年批准了这一公约,1992年4月1日该公约对我国生效,从此加入了承诺对儿童承担《儿童权利公约》所规定义务的国家行列。《儿童权利公约》将“18岁以下的任何人”界定为“儿童”,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所指“未成年人”是同一含义。在《儿童权利公约》中,赋予儿童极为广泛的权利,基本权利概括起来主要是:
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也是儿童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儿童出生后便获得了作为自然人的生命权,享有生命安全不受剥夺和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存权还包括生活保障权和健康权,即获得足够食物、栖身的住所、医疗等生活保障的权利,与父母分离后保持个人关系及直接联系的权利。此外,儿童与成年公民一样享有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国籍权、名誉权、荣誉权和知识产权。
发展权——是指儿童拥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包括儿童有接受一切形式教育的权利、休息和闲暇的权利。此外,发展权还包括信息权、娱乐权、思想和宗教自由、个性发展权等。其主旨是保证儿童在身体、智力、精神、道德、个性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均得到充分的发展。
受保护权——是指儿童享有获得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保护的权利,以减少生存和发展过程中的不利因素。儿童的受保护权包括受监护权、受抚养权,反对一切形式的儿童歧视,保护儿童免受身心摧残、伤害和,忽视或照料不周、虐待或剥削。当儿童处于某种困难或危险境地或有某种特殊情况时,有需要社会各方面予以援助的权利。在国家法律中儿童的量刑、矫治等受到有别于成年人的法律保护。
参与权——是指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儿童有自己的感情和对事物的意见,享有对影响他们的任何事项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包括通过口头、书面或印刷、艺术形式或儿童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信息和思想的自由。儿童的社会性参与不仅是他们的基本权利,也是其成长和发展的基本需要。
《儿童权利公约》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所体现的是与传统的儿童观有着根本区别的一种全新的儿童观。这种儿童观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点是承认他们因其弱小和不成熟需要给予特殊的保护,但并不因此轻视他们,而是将其看作是有能力的、积极主动的权利主体,他们拥有权利并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实现自身的权利,是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这种义务随着孩子的出生而产生,并贯穿在家庭教育的每一个环节之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与对他们的教育是相辅相成的,教育是保护的基本成分,也是他们生存与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在未成年人保护这一系统工程中,家庭承担着首要的、特殊的、不可推卸的责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是家庭教育的起点和归宿。
家庭教育从广义上说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指受教育者在家庭中所受到的由其家庭成员(主要是父母)施与的自觉的或非自觉的、经验的或意识的、有形的或无形的等多层面、多角度的教育影响;二是指家庭环境因素在教育功能上的作用。即包括家庭的社会背景、家庭经济条件、家庭的生活方式和家庭环境因素等对受教育者产生的影响(吴铎等:《教育与社会》,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1年版,第208页)。未成年人是家庭教育的主要对象,作为权利的主体和独立的个体,他们有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交往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以及社会赋予他们的特有的权利。家庭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各种适宜的条件,满足他们的各种需求,按照他们的发展特点和社会需要开发他们的潜能、促进其身心发展的活动,就是家庭教育活动,同时也是对他们权益的保障。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从人的心理发展、接受教育的效果、人的社会化历程等多个不同的角度都承认在人的发展的不同阶段有其不同的特点,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关键期的存在。研究者们曾以大量的研究成果和典型的实例说明了一旦错过某个关键期,人的某些特质就不能得到应有的发展而成为终身的遗憾。人生的未成年阶段正是处在这样的关键期。家庭教育伴随着人的生命降临于世,在孩子作为家庭一员的同时就开始了,是人的一生中接受的最早的教育。家庭在人的成长的最初阶段所给予孩子的一切,成为走上社会的起点,奠定了一个人一生的基础,使其长大成人成为可能。家庭教育的早期性和基础性特征,决定了对于教育对象的特有的功能,也意味着在全社会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系统中,家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就家庭教育的内容而言,是一定的教育目的具体体现。《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定,“教育儿童的目的应是:最充分地发展儿童的个性、才智和身心能力。”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在当代中国,无论个体家庭在孩子培养的具体目标上有多大的差异,体现社会主流文化价值追求的家庭教育目的与《儿童权利公约》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致的,即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的实现,促进其全面发展,以更好体现其社会价值。家庭教育内容的广泛性和全面性是其他教育载体不可比拟的。在将“自然人”培育为“社会人”即实现社会化的过程中,人的体力由弱到强,思维活动由简单到复杂,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由小到大,任何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家庭的作用。人来到世上,就有温饱的需求,但无获取衣食的本领,适应环境的能力甚至不如动物。生存的权利需要家庭给其多方面的照料,离开家庭,基本的生活技能和自我服务的本领就很难培养。家庭作为初级的社会群体,是人与人之间发生最初的社会关系和道德关系的场所,家庭生活规范便是个体最初接触到的社会规范。年幼者以家庭中的长者的言行为认同对象,通过同化作用,逐渐形成自己的行为习惯和道德人格,并在与家庭成员的互动中,学会调节与他人的关系,进而逐渐形成约束自身社会行为的信念、习惯与规范,调整个人与团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随着个体社会化的进展,家庭教育内容也进一步丰富。在指导生活目标、形成个人理想等方面,父母以自身的生活经验对子女的教育,影响着他们在人生道路上做出有价值的选择以及其发展权、参与权的实现。
总之,家庭教育的本质功能决定了父母必须从孩子生命的起始阶段,在家庭生活的实践之中,培养他们的生存能力,启迪他们的精神世界,学习在社会中做人做事的本领,进而使受教育者能够在社会的舞台上实现自身的生命价值。在这个意义上审视家庭教育,就是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父母履行对未成年人权利的保护职责。无论他们是否自觉、是否自愿,其观念与行为是否符合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宗旨、能否达到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在客观上都对未成年人的生存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关系到未成年人的权利能否得到充分地行使与维护。
把未成年人看作积极主动的权利主体,是现代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基点。只有在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权利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才能使对他们的保护有利于他们的发展,最终达到其独立于社会的目的。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权利的漠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孩子的发展,也成为家庭教育失误最根本的原因。
目前家庭教育最突出的问题是缺乏对孩子权利的尊重。在我国,随着封建社会专制制度的废除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子女对父母的人身依附关系已无存在的基础。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家庭中,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都有属于自己的地位和权利。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尽管离不开父母的抚育,但他们已经不再是父辈的附庸,社会也在法律、道德、社会生活等各个层面上以各种方式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当我们在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视域下审视当今的家庭教育的时候,却也清晰地看到了传统社会“家长制”和“成人本位”的阴影,由此衍生的儿童观依然存在于我国公众之中,影响着人们对待未成年人的态度,以及对他们的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和评价标准。
中国的父母不惜一切代价为孩子付出的精神和做法在世界上是罕见的。在孩子的养育上,“望子成龙”也罢,“望子成才”也罢,一些父母往往是被社会的期望和价值观所左右,按照成年人认定的理想的模式和目标来左右孩子的成长,孩子的现在只是为了他的将来,而对于未成年人自身个性的成熟和社会化过程中的各种需要则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在一些父母思想中,“儿童权利”的概念是模糊的或者根本没有这样的概念,孩子的童年被“省略”掉了、被“成人化”了,小小年纪便背负着长辈们对一代人的期望,他们作为独立的个体在家庭中应当享有的权利得不到尊重。反映在教育内容上,父母们不顾忌孩子的感受、需求、能力和他们的长远利益,习惯于把成年人的思想观念强行灌输给孩子,按照成年人的意志为孩子安排生活方式和内容,确定生活目标和行为选择;在教育方式上,热衷于对孩子单向度的、教条的说教,不屑于征求孩子的意见、取得孩子的认同;在对孩子的评价标准上,以成人为中心的“听话”的孩子是好孩子,循规蹈矩被奉为楷模……在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当孩子们以其童心和对新事物的敏感接受新思想、模仿新事物的时候,无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常常被父母们视为“不轨”而横加限制;当孩子们的身心特点发生变化的时候,父母们却无视这种变化或察觉不到这种变化,依然按照主观印象去认识现实中的孩子。在家庭教育中,与其说是当今的孩子与父母对立、不好管,倒不如说是父母把自己放在了与孩子对立的位置上,“管”孩子的方式并不适合孩子的特点。当孩子对父母的言行表示不满或反抗的时候,父母们又会以自己的长者权威甚至施以暴力对付孩子。尽管许多父母的出发点确确实实是“为了孩子好”,但是缺乏对未成年人本质的了解和对他们独立人格的尊重,不可能达到理想的目的。直接的后果是为未成年人按照自身成长规律的发展制造了障碍,也使他们失去了童年本应有的欢乐和可贵的开拓精神。
在我国许多对家庭教育问题进行分析的论述中,都谈及父母对孩子的“过度保护”,所抨击的是父母们付出过多、替代过多,养成了孩子的依赖性等等。事实上,如果站在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立场上分析,这种表面上的“过度保护”所掩盖的是父母们对孩子权利的剥夺。在一些父母的潜意识中,亲子是一体的。一方面有着强烈的“替代成就感”,把自己和家庭的未来寄希望于孩子的同时,也把社会竞争的压力转嫁给了孩子;另一方面,自觉自愿地包揽了本应孩子自己做而父母可能为孩子做的一切,把自己的付出作为孩子成长的一部分而不是为孩子自身的成长创造条件,使得孩子在生活实践中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智能和社会性参与的权利受到限制。当我们看到社会上有大量的父母围着孩子转、对孩子的事包办过多同时,更不愿意看到的是当今的孩子对父母们的观念和行为的无奈的认同。笔者曾经参与的“中国城市独生子女人格发展状况与教育调查”中问及中小学生学习目的,在20个选项中为了“报答父母的爱”是选择比例最高的,达到76.9%,高于“很好地发展自己”和“为将来开创一番事业创造条件”的比例,另有64.5%是为了“满足家长对我的期望”;有个女孩平静地自杀了,遗言中惟一的理由是不愿意让父母为自己太操心;以至于有个长大成人的孩子接受父母“代为相亲”的理由是觉得自己“愧对他们”,“现在把主动权下放给他们一部分,也让他们有点寄托,多些参与感。”类似的把自己的努力、自己的生命、自己的未来交给父母、全部为了父母的现象,或许是子女对父母为之付出的回报,父母们会为之欣喜;但这种在父母的长期误导之下对自身价值得否定和权利的放弃,不能说不是年轻一代人的悲哀。既然如此,越来越多的未成年的孩子依赖父母、成年了的孩子依然“啃老”现象的存在也就不足为怪了。父母对孩子权利剥夺的结果是,扼杀了未成年人作为权利主体的自我意识和独立意识,他们由在家庭中缺乏独立的机会开始,逐渐发展为缺少独立成长的内在动力和勇气,弱化了在现实社会生存与发展的能力。甚至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自立于社会的人——这是家庭教育的最大失败。法学教授皮艺军先生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成人社会对孩子权益的剥夺和忽视,就是对孩子社会化过程的粗预。对此所产生的后果成人社会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皮艺军:《儿童权利的文化解释》,《山东社会科学》2005年第8期)
现实社会纷繁复杂,未成年人生活其中,不免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对他们权益的侵袭和伤害。这种权益侵害不仅包括身体、财产等方面有形的侵害,也包括心理、思想上的无形侵害。无论是哪种权益侵害,无论是以怎样的形式表现出来,也无论是谁实施对他们的侵害,对成长中的未成年人来说都会成为影响他们的生存与发展的障碍。事实证明,由于父母失职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侵害,比任何来自其他方面的伤害都更为严重、更为深刻。在一项全国未成年犯调查(关颖:《城市未成年人犯罪与家庭》,群众出版社2004年版,第296页)中我们了解到,有的孩子由于家庭贫困、父母离异或外出做工等原因父母无暇顾及,基本生活没有保障,其生存权益受到侵害,便以抢劫、盗窃为生;有的孩子受到身体侵害无力反抗,而家庭又不能为其提供帮助,出于安全的需要便在社会上寻求“保护”,直至受坏人指使贩毒、、抢劫等无所不为;有的孩子在家里经常受到父母的打骂和无端干涉,得不到应有的和尊重,造成心理和行为上的扭曲,便到家庭以外寻找发泄的渠道,因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而触犯刑律;有的孩子在成人不恰当的呵护之下并不能摆脱内心的孤独感,或者因为学习或行为问题而被学校所排斥,交往的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使他们很容易参与社会上一些不良团伙,共同犯罪也在所不辞……我们设想:如果未成年人的需求在家庭中得到满足,他们的权益得以有效的保障,或者当他们的权益受到外部因素侵害的时候,父母给予及时的抚慰或补偿,是否就可以减少或者避免他们犯罪了呢?回答应当是肯定的,至少在他们走上犯罪道路之前,对他们权益的保护可以起到预防和缓解他们违法犯罪的作用。研究表明,未成年人处于人生发展的不成熟阶段,属于弱势群体,权益侵害更容易使其误入歧途。这是因为一是他们获得需要满足的途径少;二是他们需要的满足主要依靠家庭和社会供给;三是他们无力抗衡权益的侵害;四是权益侵害容易引发心理扭曲和变态。这种状况与性格异常、环境不良、家庭缺陷、教育不足等各种内部和外部因素相结合,往往使他们不假思索地采取伤害他人等过激行为,实际上就是以侵害他人的权益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获得需要上的满足。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恶性事件增加的反面事例展示的是父母失职和家庭教育失误的恶果,同时也让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家庭对于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重要。
三、家庭教育指导的着力点
当我们揭示家庭教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对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权利方面不尽如人意之处进行批评的同时,也应当看到:近年来,父母们对孩子的重视达到了空前的程度,但有两个最基本的问题被忽略了:一是未成年人有什么权利,如何保护他们的权利?在很大程度上并没有进入父母了解、关心孩子的范围;二是父母对未成年人应当履行哪些职责,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是什么?许多人并没有清楚的认识。因而在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中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同时我们也应当承认,父母承担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义务、实施家庭保护并非可以“无师自通”,他们在履行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缺乏这方面的教育和必要的指导造成的,很难靠家庭自身的力量予以解决。尽管近年来家庭教育指导得到重视,但由于没有父母必须接受教育的法律规定,总体上看存在的问题是,一是有相当多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未曾接受过正规的家庭教育指导,尤其是在教育问题较为严重的偏远、贫困农村,家庭教育指导几乎是个盲点;二是教育滞后,不足以对父母正确履行监护人的责任给予预期的帮助;三是流于形式,针对性不强,难以解决父母在孩子教育中的实际问题;其四是父母教育的主管机构和执行机构不明确,缺少必要的人员、资金等支持,甚至造成某些以赢利为目的的机构对父母的误导等等。因此,为了保证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在法律规定父母必须承担的义务的同时,有必要规范对父母作为监护人履行职责的教育,并纳入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在制度上明确承担父母教育的主管机构、不同教育内容的执行机构和人员,规定父母必须接受教育的时限和内容,以及评价体系、监督措施等等,从根本上起到帮助和促进父母正确履行其对未成年人家庭保护职责的作用。
我国加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有十几个年头,但现实社会远没有把未成年人放在应有的权利主置上。一方面一些父母不了解或者根本不去了解未成年人的权利,另一方面不可避免地使未成年人认识和行使权利的可能性大大减少。甚至有的父母为了维护长者的权威,不愿意孩子了解自身的权利。在2002年笔者主持的一项对908名天津市中小学生问卷调查中了解到,分别有22.4%和35.3%的学生“不知道”和只是“听说过”《儿童权利公约》,表示“了解部分内容”的有26.6%,“了解全部内容”的只有15.7%;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分别有7.2%和30.8%的学生“不知道”和只是“听说过”,表示“了解部分内容”的有44.8%,“了解全部内容”的只有17.3%。在对自身权利知晓率如此之低的情况下,更难说行使和维护权利了。未成年人是积极的主动的权利主体,他们的发展过程不仅是被动地接受客观因素影响的过程,自身也应积极参与并影响这个过程。父母创造促进未成年人主动、和谐发展的条件的同时,自身的角色必然也将发生重大变化,即不是单纯的对孩子生活的照料者、思想行为的教导者和控制者,而是通过教育和影响让孩子认识到自身的价值和能力,促进孩子主动发展。重视和强调未成年人的权利,同时也意味着是在分配成年人的权利。因此,为了达到家庭充分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目的,父母不仅要尊重孩子的权利,也要把唤醒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挖掘他们发展的潜能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在这方面,帮助父母转变观念、提高他们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能力,应当成为家庭教育指导的另一个着力点。
(一)运营模式
一是早教连锁机构或家庭教育品牌机构的相对成熟运营模式。这两类机构的共性特点是有统一的管理模式、相对成熟的品牌推广、一定的专家资源、多样可选的经营项目、后续的师资培训服务等,租用较好路段、较大面积的场所,统一研发的各类可选的课程、项目和服务基本满足大部分前来学习家庭的需求。在资金保障方面,主营家庭教育业务的,前来寻求服务的家长是接受家庭教育业务收费的;兼营家庭教育业务的,自筹资金或就部分业务收费以开展公益家庭教育服务,对主营业务起到了宣传作用。二是本土萌生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的多头并进运营模式。这类机构执着于家庭教育理念、知识的宣传推广,他们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组织讲师讲座、开办热线、组织亲子活动和家长沙龙、创办网站、开发微信公共平台等多种方式服务广大家庭。优质机构可以做到网站、微信两三天内即更新,讲座、报纸、沙龙等常年坚持运行,也坚持探索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在资金保障方面,除了自筹资金、以其他业务供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业务外,鹤岗耀世金德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还通过爱心企业联盟赞助的方式解决资金难题。
(二)共性特点
一是业务形式较为多样。专场讲座为各机构必备的指导服务方式,四分之三的机构能提供个案咨询服务,网校、网站、Q群、微信等现代网络指导方式因其便捷而被越来越多的机构使用,与报刊与热线之和持平,机构采用率均超过五分之二。二是覆盖一定目标人群。各机构主要因其业务范围内的儿童群体而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覆盖到其家长,早教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0~6岁儿童家长,幼儿园多是3~6岁儿童家长,其他机构则以中小学生为主。有的民间机构开展经常性的家庭教育讲座、家长学堂,每月2~4期,许多家长成为机构的常客。有的机构负责人在省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年均在各地讲座至少十余场,突破地域限制,服务了更大范围的家长。三是较好满足家长个性需求。因该类机构服务的儿童多处于一个年龄区间段,重点问题相对较为集中,讲座一般具有较强针对性,也较多的使用当面咨询、热线答疑的方式帮助个体解决实际问题,有的微信群采用了根据家长提出问题相关内容文章的做法,家长的需求一般都能够较好地满足,问卷显示,95%的家长对机构的服务评价为好或非常好,近50%的家长认为机构具备课程内容丰富可选、尊重家长和孩子的个性的优势,66%的家长认为需求能得到满足,31%的家长认为有所收获,55%以上的家长表示会继续在机构学习并向其他人推荐该机构。四是公益指导服务占主流。这些机构的创办人对家庭教育事业有深厚的感情,除了家庭教育品牌和部分与家庭教育相关的早教课程,95%机构的家庭教育指导是纯公益的,为了达到宣传家庭教育理念和知识的最佳效果,即使场地、师资产生费用时,也另寻办法而避免由家长来承担。收取费用的机构也只是视情况部分业务收取较低费用,在公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上仍会投放大量时间和精力。
二、民间家庭教育机构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发展环境问题
社会关注有待提高。从家庭教育发展大的环境看,家庭教育没有专门法律法规,专项政策较少,机构配置不尽完善,政府部门对家庭教育工作重视和扶持力度不够,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理想格局未能很好的实现,多家负责家庭教育业务导致部分功能重复,也导致一些领域无人涉足、功能不足,比如家庭教育作为一种专业学科发展相对落后,从业人员的全国统一资格认证方面仍是空白。政府对民间机构的管理制约存在一定困难,指导扶持力度也是有限的,对民间家庭教育机构的扶持力量更是单薄。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有些家长更是只重视学校教育,没有真正从家庭教育的长远意义和现实意义上认识其价值。牵头部门有心无力。作为牵头家庭教育工作的主要部门,妇联组织在家庭教育工作方面的经费很有限,能给予的扶持帮助多以宣传、合作为主,机构提出的高层次免费培训、提供办学场所、出台相关政策等建议都难以在短期内很好地解决,久而久之就可能会失去影响力和感召力。教育部门的家庭教育工作具备贯穿于学生成长全过程的便利条件,本应是家庭教育工作推进的重要领域,但现实情况并不乐观,教育部门的家庭教育工作功能相对弱化,基本没有可能被列为硬性考核指标,基层工作推进随意性较强,家长学校多有名无实,家庭教育指导往往被列为家长会的附属品,一小部分有意愿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还都处于各自为战阶段。
(二)自身发展问题
公信力低。调研表明,公信力程度最高的民政部门注册的组织只有3家,有7家采取了工商注册方式,8家采取了民办教育(研究)注册方式,还有6家因注册条件受限等原因而没有注册,机构的特殊身份令受众疑惑,会影响其公信力。民间家庭教育机构特别是兼营业务的机构针对家长的教育培训普遍没有专业教材,除几家连锁机构有部分总部统一的课程内容,各机构多借鉴知名专家课程或自行开发研究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活动有一定的随意性,且缺少相关部门的专业指导和管理,质量无法保证。有的机构与妇联组织、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合作,进入学校或者社区讲座,让家长了解民间家庭教育机构的服务项目,但提升公信力效果并不明显。在同等条件下,受众还是更愿意接受占有较多专家资源的妇联、教育、卫生等部门提供的公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资金困难。调查表明,三分之二的机构家庭教育工作资金来源方式为自筹,也有几家机构用其他业务供养,他们开展的讲座、印发报刊、个案咨询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都是公益性的,存在一定资金困难。连锁早期教育机构和家庭教育品牌机构因教学场地、教学设施、员工支出、品牌推广等成本无法快速收回也易造成资金困难,家长在服务效果达不到期望或经济压力大也会对收费标准表示异议。机构举办人一方面能考虑到家庭教育业务对其他收费业务的宣传引带或提升功能,一方面也是因为热爱家庭教育工作,甘愿为之投入时间、精力和金钱。以家庭教育为主营业务的耀世金德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因其资金依靠当地企业家赞助,业务的发展与企业家的赞助额度和连续性密切相关。师资匮乏。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要面向家庭成员,对工作人员的亲和力、沟通能力、儿童身心发展和保育教育知识都有较高的要求。而民间家庭教育机构并不具备留住很多专业优秀人才的优势。根据调查,只有四个机构人员全部为专职人员,其他机构往往有较大比例的兼职人员和志愿者。即便是主营家庭教育的机构还有3位负责人为兼职,机构的工作人员接受系统的学习的人员达不到100%。虽然90%以上的机构表示有相当的家庭教育指导师持证人员,但是认证机构的权威性存疑。家长问卷也显示,认为机构存在“师资数量和水平有限”问题的占到三分之一。场地有限。各民间机构在家庭教育业务方面几乎不能提供较好的教学场所。他们经营用的场所往住都是临时租用,拿出较大面积来开展家庭教育业务不太现实。有的民间机构本身租用的地方就很有限,所有业务都是在重复使用可用空间。有的不在一楼门市,或以个人居家为阵地,办学规模不够,没有条件容纳更多的家长。早教机构的场所多适合亲子或孩子使用,成人座椅很少,开辟适合成人讲座的空间存在困难。由于基本没有相当的教学场所,在本阵地只能开展几十人的讲座,开展大型讲座往往由受众组织方提供场地,虽然缓解了临时性的场地难题,但是长久来看,没有固定的阵地会限制其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三、对策及建议
(一)创设民间机构发展规范的外部政策环境
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进程中,要将发展规范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纳入工作日程,借鉴成型经验,加快去行政化、去垄断化改革步伐,为民间机构创造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一是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对民间机构登记放开不必要的限制,创造一定的方便条件,避免其因不注册或寻求工商注册等方式而产生身份及其他问题。对已经进行工商注册的民间机构建议实行税收惠免政策。二是为民间机构健康发展提供支持服务,如开展组织管理、政策引导、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培训、服务,提供与国内外基金组织、企业进行交流合作的机遇和平台,建立起民间机构开拓社会管理服务项目、财政预算资金承接成熟项目的机制,促其在社会管理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妇联组织也要会同教育部门合力履行好家庭教育工作牵头职责,提高社会和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整合好各类资源,在发放指导材料、培训和项目实施等工作中为民间机构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支持。三是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和必要监管制度,使民间家庭教育服务进入社会有标准、从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者有资格,以民间机构行业的规范发展提升其生命力和成长空间。
(二)民间机构要提高自身发展竞争力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长已经认识到,一个没有道德感的人,就是有再多的知识学问,也难以成材。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是要对孩子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子做人。这里我们和广大家长一起来讨论一下:道德教育在孩子不同的年龄阶段应该怎样进行?家庭德育主要内容和方法?
一、家庭德育的不同要求
1.对婴幼儿说“好”或“不好”
任何儿童在1岁以前,还不可能有道德判断,也不可能做出什么道德行为。1岁以后,在儿童与儿童的交往中(游戏是最主要形式),就可观察到各种积极和消极的关系。如为抢夺玩具而呈现的攻击性动作,因失去玩具而放声大哭等,这可算是儿童道德行为的最初形态。随着儿童依呀学语,逐渐掌握语言后,道德行为就同时在成人的影响下,开始逐渐强化。如当儿童做出合乎道德要求的行为时,成人投以愉快的表情,并用“好”、“乖”等词语给予正刺激,或负刺激。这个过程,就可促使儿童不断做出合乎道德要求的行为,会十分有利于儿童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与此同时,儿童很自然地会认定成人赞许并说“好”、“乖”的行为是好的行为,而被成人斥责并说“不好”、“不乖”的行为是不好的行为,这就是婴幼儿的最初的道德判断。只是这种最初的道德判断,仅仅只有“好”、“不好”两大类而已。从儿童很小的时候起,就用合乎年龄特征的方法来培养儿童正确的道德判断和良好的道德行为,对儿童以后的个性品质的形成,有非常巨大的意义。
2.对学龄前孩子明确提出要求
学龄前儿童的自我意识有了进一步发展,对事物已开始有了自己独立的评价,在道德行为方面,有了各种道德感的明显表现,如:大些的孩子乐于照顾小孩子,同情被欺侮的小朋友,互相谦让玩具等。然而,学前儿童的道德感以及被这些情感激发出来的行为虽然多是真诚的,但道德行为的动机往往受当时刺激所制约,需要成人对其提出明确的要求。而且,学前儿童在道德判断方面,还带有很大的具体性、情绪性和受暗示性。有实验证明,学前儿童对于道德观念的理解还是很空洞、模糊,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大多数学前儿童常把英雄与混为一谈。还不能将“英雄”提高到道德原则上来加以评价。因此在对学龄前儿童进行道德教育中一定要注意,让孩子有实际的道德体验。对良好行为进行练习是这个时期道德教育的主要方法,而空洞的道德说教绝难奏效。同时,鉴于学龄前儿童具有较强的模仿能力的特点,家长的示范作用很重要。要孩子做到的,家长一定要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榜样。
3.对学龄期孩子要规范其行为,强化道德意识
学龄初期是儿童心理发展的一个重要转折时期,也是加强道德教育的一个重要时期。因为,从这个时期开始,儿童正式有意识地参加集体活动,学习成了他们负有责任的主导活动,并且是逐步掌握书面语言和抽象逻辑思维过渡的真正开端。有研究确认:自觉地运用道德意识来评价和调节道德行为的能力是从小学时期才逐步开始形成的。
学龄初期儿童道德意识形成的发展具有如下特点:1.从比较肤浅的表面的对道德知识的理解,逐步过渡到比较精确、本质的理解;2.从只注意道德行为的效果逐步过渡到比较全面地考虑动机和效果的统一关系;3.道德判断从受外部情境制约逐步过渡到受内心的道德原则、道德信念的制约。需说明的是,学龄初期儿童虽然形成和发展了道德意识、道德判断,但并不能因此绝对保证他们一定会有良好的道德行为,因为,这一时期儿童言与行,认识与行动脱节的现象时有所见。因此学龄初期儿童道德教育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帮助他们把道德意识转化为道德行动,还应注意的是,作为一个人的道德观点、道德原则、道德感情相联系的道德意识的高级形态——道德信念,也是这一时期儿童在已有的道德认识基础上产生的,它是道德行为的推动力量。通过教育,可望使小学生(尤其是高年级小学生)明确学习动机,从而表现出认真完成作业,用心听课,遵守纪律等良好道德行为。
二、家庭德育的主要内容
1.爱心教育
具体讲,爱心教育包括: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尊老爱幼等。
对孩子来讲,进行这方面教育,应体现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之中,通过具体的人和事,培养他们的爱心。爱心教育要从孩子生活的环境开始,由近到远、由浅入深、逐步升华。比如,先引导孩子爱家庭,爱父母,爱自己周围亲近的人,进而开阔他们的眼界,引导他们爱自己的家乡、居住的街道和村庄,爱名胜古迹、壮丽山河,最后升华到爱祖国爱人民。
如今的孩子,大多独生,得到了太多的关注与爱,可是很多家长却常忽视孩子的爱心教育。不少家长认为:现在我们疼爱孩子,孩子长大后一定会回报的。其实不然,你从不教孩子爱父母,孩子从哪里学会爱你们?
爱心是要父母精心培育的。
2.文明礼貌教育
文明礼貌是一个人有修养、有道德的反映,许多国家把文明礼貌看作是国民教育的头等大事。如果人人都很文明礼貌,生活就会很愉快、健康,社会秩序也会更有保障,国家建设就能更顺利进行。
文明礼貌教育具体有以下一些内容:1.礼貌用语。2.待人接物的礼节,如大人讲话时,小孩不能随便插嘴;不经允许不能随便拿他人东西;到他人家中要先敲门。3.文明行为规则,如讲究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壳;公共场合不大声喧哗,不破坏公物等。
3.劳动教育
劳动教育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只有通过劳动,才能让孩子理解劳动的意义,懂得劳动的艰辛,知道劳动成果的来之不易,从中磨炼孩子意志,培养孩子的责任心,学会勤俭节约等。
劳动教育内容主要有:1.生活自理,劳动教育要先从自我服务开始,让孩子学会基本的生活自理。2.家务劳动,这是要求孩子逐渐懂得自己是家庭的一员,应该主动去干点家务,培养孩子责任感。3.集体公益劳动,孩子入学后,应积极鼓励孩子参加学校社会上组织的劳动,培养孩子的集体主义精神及社会责任感。
4.良好品格教育
诚实、正直、勇敢、毅力、进取心、自尊心等等,这些都是做人的一些不可缺少的品格。一生对电学做出杰出贡献的富兰克林,从青年时代起就为自己制定了一个“达到道德圆满的勇敢而艰苦的计划”,他为此特地做了一本小册子,将“节制”、“诚恳”、“俭朴”、“正直”、“谦虚”等十三项美德记录在册,每项占一页,并用红笔画成空格,每天晚上都要做一番反省。如果日间犯了某一项过失,就做一个黑点,记录在相应的空格里,一星期换一本小册子,他这一计划一直坚持了五十多年,始终严格躬行。因而,富兰克林的美德和他在事业上所取得的成就一样,永载史册,留芳百世。
三、家庭德育的主要方法
1.以身作则、做孩子的榜样
父母自己德行如何,会直接影响孩子的品行。一个老是对亲人、同事、朋友说谎的父亲想要教育孩子“做人要老实,不能说谎”是绝不会取得相应的教育效果的。因为他自己的行为起了恰恰相反的作用。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第一所启蒙学校,要让孩子品行端庄,父母要做出榜样,以身作则。
2.寓教育于故事游戏中
儿童心理,具有容易接受暗示和容易接受具体形象的特征,而且,儿童对道德的认识也是从无到有,由浅到深,从简单到复杂,由零碎到系统发展起来的。因此在对孩子进行道德教育时,要注意形象性、榜样性、渐进性和针对性,而游戏、故事是儿童最容易接受的形式。
3.教导结合,启发思考,培养孩子言行一致
教导结合,即正面教育和引导行动相结合,使孩子切实达到言行一致。
有些家长,虽然也给孩子讲故事,带孩子看电影、电视、录像,但往往不考虑孩子能否辨别其中的是非、恶善,不明确怎样引导,让孩子从中学到一些什么,而是听其自然。这样即使是有教育意义的文艺材料,也往往达不到好的教育效果。尤其是现在家家有电视,家长常管不住孩子看电视,这就更需要家长的引导教育。如5—6岁的孩子看了武打片,如果不加分析,孩子只会对武打姿势感兴趣,容易产生一些副作用。
4.道德教育必须从小抓起
家庭教育的灵魂是人格教育,家庭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教育子女学会做人。不论你的孩子是“神童”、“天才”,或是在某个方面智力”超常”;不论你想“养儿防老”,还是“望子成龙”;不论你在给孩子请家教补课或学习美术、音乐,作为父母,要时刻记住:父母对孩子教育的一根主线,一根主心骨,就是培养孩子做人一一做一个正直的人,生理上、心理上、精神上都是健全的社会人,一个既独立又合群的人。按照陶行之老先生的话,不做人上人、人下人、人外人,要做一个善于与人合作、共事的人中人。
二、教育的四大支柱
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报告“学习:内在的财富”一文中提出了教育的四大支柱的观点,要求受教育者必须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会做人。而学会做人又是建立在前三种学习基础之上的一种基本进程,是教育的根本目标。但是在应试教育的指挥棒下,许多家长把考试分数作为衡量孩子好坏的唯一标准,把辅导孩子学习作为家庭教育的重中之重,忽视了对孩子如何做人的教育。其结果,造就了一批高分低能、人格缺失、甚至是智优德劣的孩子,这是一个尽可能避免的现象。
目前国内流行一种“育人产品论"一一即把学校培养学生比作工厂生产一样,称作产品。于是,就有精品一一品学兼优者;次品一一仅文化课不好,其余均好者;废品一一各方面不错,但身体和心理素质很差者;危险品一一智力、文化课方面都很好,但品德过差者等之说。其中危险品的出现即是做人教育的失败,也是教育的根本失败。
三、做人教育的根本要求
现在,不少家长包括社会舆论,认为只要孩子学习好了,一切都好了,这是一个片面的危险评估。这类家长可以因孩子的学习好而自豪,但千万不能忽视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培养,不能“用一俊而遮百丑”。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因恶意用硫酸烧伤动物园狗熊事件而被判刑;极个别高智商青年因高科技犯罪而锒铛入狱,还有个别青年留学生因犯叛国罪而被关入铁窗。这些鲜活的例子,应该为这类高智商的家长所记取。
作为一个明白的、有眼光的家长,除了让孩子学习好以外,一定要培养孩子做人,做一个爱国、爱民、正直、正派的人,做一个品格高尚,具有社会主义荣辱感的人,这才是育人的根本。
对于学习成绩一般,智力正常的孩子,可能通过升学成才的希望不大,但家长一定要培养他们成为一个品德良好、有一定能力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常言道,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不一定要求孩子都上大学,尤其是名牌大学。能学会一门技术,成为一名用双手养活自己并为社会创造财富的普通劳动者,照样可以潇洒地生活。要看到上大学的毕竟是少数,不上大学照样有出息。纵观世界500强和我国50强的企业老总经理们,大部分都不是名牌大学毕业的。但他们的事却如日中天,日进斗金。环顾我们周围,事业有成的企业家、老板、大款,高学历的也不多。关键是能力、信心、是信念、品格、是诚信、正直,具有开拓精神的人格魅力。
反之,如果子女智育不好,品德还有问题,整日东跑西混,惹事生非,这是很危险的,它是普遍存在的失败的家庭教育的类型,对社会稳定的影响是巨大的。社会调查显示,破坏社会治安的事件,绝大部分都是这类孩子干的。
四、新时期对人才教育的新要求
(一)新时期的特点
当前的时期,是知识经济成为主流、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时期。是一个人与自然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时期,也是一个东西方文化激荡、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融合的崭新的时期。面对新世纪发展的机遇和挑战,我国要想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需要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专门人才。只有把广大青少年培养成一代四有新人,才能使他们担负起祖国富强、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而培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代新人的任务,不仅历史地落在了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肩上,也与广大教育工作者息息相关。因为家庭教育在人的生存与发展中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以自身特有的方式,抚养教育着下一代。在人生的基础阶段,塑造着亿万关系到国家和民族未来的个体素质。
(二)新世纪人才教育的新要求
从大的方面来讲,新世纪的人才应具备两个基本方面的素质:思想品德和知识才能——这是辩证统一的两个方面。其次,还需具备几个条件。
1、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感
爱国主义是民族精神的核心,使我们中华民族优良的历史传统。它是几千年来按我国亿万人民对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是民族的内聚力,粘合剂。爱国主义情感是人们道德品质的基础。一个具有深厚爱国主义情感的人,必然会以热爱祖国、报效人民为最大的光荣,能自觉的把自己的成长同中国的命运结合起来,更加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历史使命。爱国主义情感是最强大的精神力量。他是我们弘扬和培育们足精神的需要,是对祖国、对人民“奋发的、热烈的、积极的、不屈不挠的爱。”它与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及其献身精神紧密相连。
2、崇高的理想信念
理想是人们在认识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信念,是人们为之奋斗的终身的总目标。一个有理想信念的人必然会认识到人生的自我价值只有在实现社会历史任务和满足社会现象的过程中才能得到实现。这样,就能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联系在一起,具有正确的人生观、苦乐观、荣辱观,就能在为人民服务的岗位上做出重大贡献。
3、高尚道德的情操
4、现代的思想意识
这里主要是指创新意识、竞争合作意识、效率意识和环境意识
5、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
6、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
综上所述,要真正教育好子女如何做人,还需要首先从家长做起。除了对上述几点论述有较深刻的认识——提高自身的认识水平和理论修养外,还要学习掌握几点教子女如何做人的原则和方法:
1、坚持从孩子的实际出发,因家庭、因孩子而异。
2、坚持知和行的统一,借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的成功家教经验。
非但家长如此,一些专家和科研人员也非常警惕孩子“学坏”,有的从生理和心理上解释了孩子为什么会学坏,有的分析了孩子学坏的社会原因和家庭因素,还有的给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或建议。以下列举一些权威观点。
观点一:孩子学坏特别容易
有一位心理学教师有一次为幼儿园院长们讲课,当讲到家长和老师的行为对孩子起了榜样的作用时,一位院长发问:“为什么孩子模仿大人好的行为,不如坏的快呢?”弄得这位教师一下语塞,只得承认自己尽职尽责没有完全弄懂。
人的心理太复杂了,甚至一位著名的心理学家也说:宇宙间最后一个解不开的难题,可能就是人自已的心理。人为什么特别容易学坏,也是一个难度甚大的问题,据有关研究,可能是出于如下原因:
攻击、破坏、放纵是动物的本能,弱肉强食,争夺支配权的厮杀是动物界生存力的表现,最强悍、放纵的动物总是能得到环境生存隆育后代的权利;而顺从、软弱的动物都一批批地补淘汰。
偷懒、欺负人、欺骗、贪心能满足人的低级需要,多受生存驱力影响;而守纪律、讲信用、诚实,都属于人的社会习得行为,需要克制和训练,需要意志力和理智的裁判。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伪者,人为所至,学来的也。从这个意义上说,好的行为是需要后天进行培养的。
观点二:孩子学坏越来越快
根据某育儿网站的消息,加拿大的科研人员最近警告父母:现在的儿童越来越早熟,他们比以前的青少年更早“学坏”。
加拿大统计局的一项调查发现,在3400名12岁和13岁的青少年中,有接近1/3的人承认,他们曾经威胁过要打某人,或是跟人打过架但没有受伤。另有6%的人表示,他们曾经加入过严重的斗殴。
研究人员还发现,3至11岁的儿童是说谎的“天才”。当然,他们不是时时刻刻都在说谎,但当他们说谎时,完美得让人惊讶。
儿童心理学家哈维.阿姆斯特朗说,儿童们总是在试图了解行为的界限,因此父母、老师对他们行为的反应尤其重要。青少年的早期是儿童开始转变,要求生活自的时期,他们的行为偶尔会超出可以接受的限度。这时,父母、老师应告诉他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观点三:孩子是跟着家长“学坏”的
具有多年幼儿教育经验的河北区第十幼儿园的董娟园长分析说,从生理学角度来说,3至6岁的儿童是一生中记忆力最强和接受事物最快的阶段。这个年龄的儿童辨别是非、分辨对错的能力极其微弱,只是简单的模仿。家长一些不良的行为和语言的频频出现,无疑是对儿童的一种反复强化过程。这个负面的强化过程,就会让儿童学会这些不良行为和语言。而且越是聪明的孩子,其接受能力和记忆能力就越强。
应该指出的是,这个年龄的儿童一旦沾染上不良的行为和语言,往往会影响到今后的一生。此外,纠正这些儿童的不良语言和行为,往往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来进行“淡化教育”。在纠正儿童的同时,还需要纠正家长的语言、行为并创造一个文明的环境。
观点四:警惕家庭教育中的六大误区
近年来,宁夏某素质教育中心在汇总家长咨询意见、跟踪观察孩子心理、给孩子建立个人素质档案的过程中,发现家庭教育中存在以下六大误区:
——完美无误型。很多家长难以容忍自己的孩子犯一点错误,认为这是孩子有了“毛病”,并开始指责、打骂,甚至用体罚方式让孩子“长记性”,造成孩子过分紧张、焦虑,没有安全感。一旦想到自己可能要出错,部分孩子的大脑就一片空白,间歇性失去应变能力,导致心理障碍。有关专家说,对新事物的研究都是以错误的方式开始的,孩子需要在错误中成长。
——过多干涉型。孩子玩的时候,一些家长不断地提醒甚至大声喊叫:“这样玩不对,那样玩也不行”“玩的时间太长了,该停下了……坐地上太凉,要拿个垫子垫上”。如此一来,导致孩子注意力难以集中,上学后,孩子就不能专注地听讲、不能专注地做作业,发展到最后就是“多动症”,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以至厌倦学习、讨厌父母。
——过份呵护型。有些家长对孩子过份保护,在孩子0岁至3岁期间,怕伤着孩子或吓着孩子,经常抱着孩子,不让孩子爬、不让摸东西、不让学走路。甚至孩子大一点的时候,怕他学坏而不让孩子出去与别人接触。这就造成孩子不会使用自己的肢体,不会独立思考,不知道如何与别人交往。
——望子成龙型。这样的家长是自己有某种理想没有实现,于是就把成功的希望转嫁到孩子身上。这类家长自己也知道什么是好的教育,也知道什么方式对孩子不好,可就是控制不住自己。这种家庭中长大的孩子特别容易感到疲惫。因为自己喜欢学的学不到,学到的全是自己不喜欢的,小时候可能很优秀,长大后就不爱学习,容易出现害怕回家或夜不归宿等问题。
——拔苗助长型。孩子每一个年龄段都有个思维发展过程,许多家长对此并不了解,总认为早早让孩子学文字、算术,将来孩子的学习一定会好。其实,这样做直接破坏了孩子的自然成长过程,可能引发孩子以后的极度厌学情绪。
——经验衡量型。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艺术品,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伴随着他的独特环境,使孩子能成为一个跟谁都不一样的人。但许多家长总按照老人或周边人的经验来培养孩子,追潮流、赶时髦,大大束缚了孩子的个性发展。
观察:“坏榜样”的十大不良行为
有位记者随机采访了20名路人,请他们分别谈论了发生在身边的一些成人不良行为对儿童造成影响的事情。经过调查发现,大致可以归纳为十大行为。
一、违法跨越隔离带。
二、随意将杂物抛到车外或者从阳台将垃圾抛到楼下。
三、相互攀比。
四、践踏草坪,攀折花木。
五、说脏话。
六、乘坐公交车不为老人、儿童、孕妇、残疾等特殊人群让座。
七、对老人不礼貌,发脾气,甚至打骂老人。
八、取笑身体残疾或者有缺陷的人。
九、在医院、图书馆、剧场大声喧哗、接听电话。
十、将公共物品据为己有。
[建议]:
一、对孩子少用否定句
有些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常常会使用“你不要……”、“不能……”、“不准……”之类的否定句。其实,家长这样每强调一次不能干的负面行为时,反而会加深孩子对这件不该干的事情的印象和兴趣。
二、引导孩子从事健康活动
姚明说过他学打球是防止变坏,还有人说爱音乐的孩子不会学坏,所以,如果孩子有兴趣,可以鼓励他多参加一些合适的体育运动、艺术类活动如学音乐、学书法绘画等,还可以通过阅读有益的书刊提高孩子的心智。
三、让孩子从小就感受规则
做人基本的美德如尊老爱幼、有公德心,以及基本的生活规则如交通常识等等可以融入家长平日的言传身教之中,最好能够习惯成自然,从小就将这些生活中的美德和规则牢记心里,逐渐化为自己的行为规则。
四、尽可能远离暴力和色情
孩子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在成长的过程中因为环境和接触到的各类事物而形成的,从而,他们自身的鉴别力和判断力是处一个不断形成和改变的过程中。在这敏感而关键的人生阶段,多让孩子接触美好的事物有助于塑造健康积极的人生观。
五、帮助孩子提高自制力
孩子的自我控制能力没有成人那么强,所以有时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和冲动。比如一些孩子上网成瘾就是一个例子。家长可以通过一些鼓励的办法和使孩子分心等技巧,帮助孩子提高自我控制的能力。
近些年来,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有些父母亲叹息不知道怎么教育自己的孩子,常常面对自己的小孩感到头痛不已。从报刊杂志上也不难发现不少发生在家庭中的触目惊心的案例,其中因为教育冲突,有关父母亲被子女杀害、子女离家出走、跳楼、服毒自尽等的家长与子女关系不协调的案例,以及许多未被报道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问题孩子”,都集中反映了目前我国家庭教育的弊端。具体表现有以下:
(一)家庭教育好走“极端”
第一,家庭教育好走“极端”主要是棍棒教育法。中国有句俗语叫“棍棒出孝子”。不可否认,古今中外,一些家庭“棍棒”式教育也有其积极的作用,的确出了不少人才,但“棍棒”未必就能出人才。有的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急于求成,拔苗助长,动不动以棍棒相加,以分数压小孩学习。或加倍罚作业、罚站、罚跪,双休孩子上“家教补课”;或逼学钢琴、跳舞、书画等五花八门的项目,剥夺孩子的休息时间,导致一些孩子被严重摧残了身体和幼稚的心灵,致使部分孩子对其父母产生厌恶和恐惧感,有的甚至自杀、离家出走,有的还有杀亲人的念头和恐怖行为。如发生在2000年的浙江金华徐力杀母事件,震惊了中国教育界。第二,“溺爱宝贝”。随着独生子女的增多,家庭教育向“溺爱”的倾向发展也在不断蔓延,成了众“亲”捧月!由于家长缺乏科学的教子观念,有的家长对孩子百依百顺,要什么给什么,千方百计地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有的家长将孩子置于“保险柜”里,整天捧着哄着,舍不得让孩子受到各种委屈或挫折;有的家长双方教子观念不协调,你管我宠,时常在教育孩子面前发生冲突、摩擦等等。这些做法往往使孩子养成许多坏习惯和不良品质,变得自私、孤独、怯弱、冷漠,捣蛋、搞破坏、说谎等,从而偏离全面发展轨道。马卡连柯说过:“溺爱虽是一种伟大的感情,却是会使孩子遭到毁灭。”第三,放纵不管型家庭教育。有的家长在严教与溺爱间无法把握其适度的分寸,或是自身根本不知道家庭教育的意义与作用,对孩子不闻不问,犯了错误轻描淡写地说两句,对孩子物质上的需要和精神上的需要置若罔闻,来一个折中主义。这样的折中不仅有愧于为人父母,更有愧于社会。家庭教育咨询机构的开办,可以为家长纠正这些错误的教子观念,为有疑难问题孩子的家庭和学校班级提供针对性强的教育咨询,帮助孩子和家庭回到健康成长和发展的轨道上。
(二)家庭教育的教养环境不良
家庭教育的教养环境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深刻而持久的影响。家庭环境虽不是为了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孩子施加教育影响而精心设置的,它是家庭各种生活活动空间的载体。但这些客观环境会不知不觉地刺激孩子。目前部分家庭的教养环境存在相当大的弊病,从而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第一,部分家庭父母离异,无法给孩子完整的爱,使孩子健康的心灵蒙上阴影。缺乏父爱或母爱的孩子都会影响孩子个性的良好形成。据某些教育实践调查表明,离异家庭的孩子绝大多数都是双差生。许多到教育咨询室咨询的家庭也是单亲家庭。第二,家长的道德水平不高。家长道德水平的高低在家庭这个特殊的环境中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例如,父母亲爱说脏话,孩子会在不知不觉中也学会了脏话连篇。父母亲爱占便宜,随地扔垃圾、吐痰、在家聚赌、搓麻将等低素养的行为严重干扰着孩子向良好方向的发展。
对于家庭教育的种种弊端,家庭教育咨询机构的开办可以发挥查找家长教育方法和态度、家庭教养环境等多方面的失当之处,纠正教育孩子的过激行为和过高要求,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杜绝“高压”粗暴做法,尽量多一些理解、鼓励、关爱孩子的身心发展。家庭教育咨询者充分运用发展心理学和教育学的知识,对前来咨询的家庭人员查找孩子成长困难的原因所在,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并长期跟踪建议的执行情况,耐心地帮助孩子和父母正确成长。
二、开办家庭教育咨询机构是家长学校的补充
家长学校是业余性质的成人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必要补充和延伸。八十年代中期,家长学校作为教育战线的新生事物出现后,各地纷纷效法,几乎遍及城乡。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真正能坚持下来,并对家长进行科学家教知识和方法教育的却不多。原因在于,第一,办学主体认识不足。家长学校按办学主体分为两种:社区家长学校和学校(幼儿园)家长学校。各个办学主体对举办家长学校的重要性和目的性认识不足,有的在办学过程中遇到困难,缺乏必要的思想准备。甚至有人认为学校每学期都召开家长会,平时教师进行家访,就叫做办家长学校。其实为名不副实。第二,不切实际,效果难以体现。开始,许多学校为了追求“百分之百”的教育面,而将各年级全部家长都请进家长学校接受理论教育,时间一长,矛盾逐渐暴露。如此一来,教学不能从实际出发,不突出重点,满把抓,家长学校的实践性就不得以很好地发挥。第三,家长学校的管理缺乏物力、财力和师资上的支持和保障,使其难以坚持有效地办下去。第四,家长学校在分析和帮助问题孩子上,没有切实地能够从细致上帮助其走出困境。
开办家庭教育咨询机构,对家长和孩子进行一对一的教育咨询和辅导,可以补充家长学校办学及其功能发挥的不足。曾有老师如是说:“我们这个时代不缺乏众多的科学的教育理论,也不缺乏能力超群的教师,但十分缺少对家长成长的一对一的教育咨询和辅导!”本人曾在一教育咨询机构见习,聆听咨询者对父母和孩子的咨询过程,并跟踪其结果,认为家庭教育咨询机构可以起到有效教育父母和孩子的作用。另外,开办家庭教育咨询机构,还为家长获得家教知识开通了一个新的渠道,针对困难的问题把家庭教育的理论知识向家长进行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较之家长学校可以促进家庭教育理论得以更深刻地运用与发展。这也是我们每一个致力于教育理论研究工作的人的研究初衷。家庭教育咨询机构在理论与实践之间构架中介的作用。
三、开办家庭教育咨询机构是终身教育发展趋势的需要
教育它不仅仅局限于一个人在学龄阶段所接受的学校教育,而包括了他终身成长所能受到的各种形式的教育。从终身教育的角度来看,家庭教育咨询机构的开办有其重要性。终身教育是“人们在一生中所受到的各种培养的总和。”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法国教育家保罗·朗格朗首先提出终身教育的主张,认为受教育应当是每个人一生的过程,在每个人需要的时候,随时都可以以最好的方式获得必要的知识。纵观一个人的一生的角色变化,大多数人都要经历着孩子、学生、劳动者、夫妻、父母、爷爷奶奶、亲朋好友角色等。且在大多数角色时期,人都可以在那一时段接受到为适应与发展角色所需要的正式或非正式的教育,如在学前期,接受幼儿教育,在学龄期接受学校教育,在工作期间接受劳动和职业培训,在进入老龄期,有老年人教育。但甚少有正规的家长教育。社会开办家庭教育咨询机构,当人们在担当父母亲(家长)的角色时,其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教育指导,以帮助他们成功地实现角色转变,使孩子能够在家庭里健康成长。“终身教育的概念,重要一点是教育要贯穿于人生的始终,所以要使教育与生活密切结合起来”。终身教育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承认人的个性因素,遵循人的个性发展规律,让所有的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在人生的各个阶段都能得到学习的机会。它消除了一次性教育带给人的失败的苦恼,允许并提供人们多次选择的机会,使每个人都有足够的机会发展自我,完善自我。家庭教育咨询机构的开办,使众多没有机会接受良好教育的父母有机会再次学习,清楚地认识自身的不足,认识到应该给孩子什么样的教育,怎么样教育好下一代。
终身教育的落实,家庭教育是根基,父母自身不仅须有终身教育的观念,也要支持孩童的学习,一起营造家庭的学习氛围。家庭教育咨询机构的开办与发展,为父母成长为有素养、高素质的家长提供可能的机会。从准父母到父母,从缺乏科学家教知识的父母亲成长为成熟的家长,家庭教育咨询机构是一个家长成长的好地方,符合终身教育的发展趋势,是终身教育的需要。
家庭是孩子一生成长的启蒙之地,父母亲是孩子的启蒙老师。把启蒙老师培养成为具有良好的素质、科学的教子观念的家长,家庭教育咨询机构能够担当此任。国家教育机构及社会组织应大力倡导这种机构的开办和发展,并帮助其成长壮大,让其为我们的教育,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家庭的和谐幸福尽一份力量!“我们的教育不应是也不可能是培养少数的成功人士,我们要培养的是一代又一代合格的父母亲!”合格的家长,从家庭教育咨询机构走出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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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家庭消费;伦理教育;可持续性消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作为人们主要消费场所的家庭也会在全球化浪潮中接受丰富的、先进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同时,也必将面临着许多道德选择的难题,这些难题的解决与否将关系到个人、家庭、社会的生存与可持续发展。家庭自身应该承担起责任,树立健康消费观念、制定合理的消费策略、规范家庭成员的消费行为,使我们每个家庭在物欲横流、各种非理性的个性化理念与价值观充斥的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真正做到理性消费,真正获得高质量的生活。
一、加强家庭消费伦理教育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加强消费教育,培养健康文明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既是长远大事,也是当务之急。日本学者小林实早就提出:“产业的发展,需要培养贤明的消费者。今后在政策观点上要重视充实消费者教育,开展培育有良心的消费者运动”,“日本产业之所以能够从经营指导思想重视产品质量,是由于日本的消费者,特别是战后提高了教育水平的日本妇女具有识别商品的眼力”。[1]很多国家,特别是美、日等国,半个世纪以来,已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消费教育体系,纳入各级学校教育之中,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中国近一二十年来,国民消费教育,已成为近几年全社会尤其是学术界讨论的热门话题。有些省市虽然搞了一些消费教育,但从全国来说,还没有建立比较完整的消费教育体系,还没有转变为政府行为,把它纳入基础教育、素质教育之中,列入学校计划之中。而对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筹划消费教育还未予以充分重视。著名学者卢嘉瑞认为:“所谓消费教育,是指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全体国民传授消费知识和技能,培养科学文明的消费观念和维权意识,提高消费者自身素质的一种社会教育活动”[2]。按照卢嘉瑞教授的理论,家庭消费教育的目标是,培育“六有”的消费者:有消费经济学常识;有科学的正确的消费观念;有科学的消费知识、技能和方法;有文明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方式;有个人和群体的消费行为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感;有能动的、强烈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家庭消费教育是国民消费教育的重头戏。实施国民消费教育要考虑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培育家庭形成一种文明、健康消费观念和行为,才能取得比较理想的效果。
二、家庭消费伦理教育的内容
家庭消费教育的内容很广,覆盖面比较宽。但从总的来说,属于文化方面的教育,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生态文化方面的教育,具体包括消费观和消费道德教育、商品知识和消费知识以及消费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同时根据不同的家庭成员对象,确定主要内容和侧重点。
1.消费价值观和消费道德教育。价值观、消费观和消费道德,是家庭消费教育的极重要的内容。张梦霞教授曾在她的专著《女性价值观与购买行为》中,运用实证研究方法,有力地证明了:价值观的重要作用之一在于,它构建了人的信仰和态度,并指导着人们的行为。价值观指导着个体行动和态度,是个体态度和行为的导向仪,并直接指挥着个体决策系统。由于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是一种直接反映人的需求、欲望、物质和精神利益追求的特殊而具体行为,消费者对其购买行为的价值感知和判断会受到价值观这种思维定式的影响[3]。比如,以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价值观、道家文化价值观与佛家文化价值观为例,研究证明,消费者的儒家文化价值观特征越显著,越倾向于选择象征性消费模式(也称炫耀性消费);道家价值观越显著,就越倾向于选择绿色消费模式;而佛家价值观越显著就越倾向于选择实用性消费方式。由此可见,通过各种渠道培养家庭成员正确的、适度、科学的消费观念是家庭消费教育的核心。
2.商品知识与消费知识方面的教育。在当代,商品和劳务丰富多彩,特别是有些商品科技含量高。加之伪劣假冒,充斥市场,如果不具备丰富的现代商品知识和消费知识,就难以在商品的海洋中,选择自己最需要、效用最大化商品,更难以抉择其于社会的道德立场,甚至可能上当受骗。为此,家庭消费教育还必须适应时代的需要进行现代商品和劳务知识以及如何正确制定家庭消费方针的教育。让每个家庭在进行消费决策之前了解:商品和劳务是否对家庭成员身心健康有影响,对凡是有害于家庭成员健康的消费产品一概排斥,比如烟酒、黄色庸俗消费项目等;商品与劳务是否符合绿色消费原则,是否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对社会资源造成浪费,对一切会破坏生态的消费品予以排斥。
3.消费政策和消费法规的教育。市场经济是消费者的经济,也是法制经济,如果不懂消费政策、法律、法规,就会影响自己的消费行为,甚至会影响消费质量的提高,造成一些非法的消费行为。有些甚至在消费的过程中,明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无法切实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有些服务性行业,误导消费者进行一些不良甚至非法消费,消费者常常是不知如何应对。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家庭人员的非法消费行为是与他们法律知识的匮乏分不开的。因此,在开展家庭消费教育时,适当地向广大家庭宣传国家现时期的消费政策,以及消费法律与消费法规是十分必要的。
4.根据不同的家庭以及不同的家庭成员选择不同的教育内容。家庭消费心理和行为受收入差别、文化程度、传统习俗诸多因素影响和制约,因此,各个家庭不仅存在共性,而且也会存在各自的特性。家庭消费教育应该特别注意家庭的共性和特性,以及不同家庭成员的生活经历和心理特点,制定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方式。
三、家庭消费伦理教育的领域和渠道
如何把家庭消费教育的上述内容传授给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需要采取一定的方法和途径。在这一方面,一些发达国家有比较成功的经验可以供我们借鉴。这些经验主要有:政府高度重视,如美国:用行政法规强化消费教育,如日本:将消费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之中,开设消费教育的专门课程。日本是最初提出学校消费者教育重要性的国家,其次还有美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消费教育研究和消费教育工作只能说是刚刚起步,差距还比较大。但我们可以从这些发达的国家吸取有益的经验,拓展家庭消费教育的领域,多渠道的开展家庭消费教育。
1.家庭自觉开展消费伦理教育。家庭是人们活动的主要场所,家长是子女的启蒙老师,再加上家庭中的一种特殊的亲情关系,更利于家庭消费教育收到成效。家庭的消费决策者除了自身应有科学合理消费的观念与行为之外,更负有对家庭成员进行随时的消费教育的义务。这就要求,作为家庭消费决策的家长,首先要做到率先垂范,杜绝一切不良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如奉行“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及时行乐主义、“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口气”的盲目攀比心理,以及黄赌毒等一些不法消费行为,做到节俭与合理消费相结合。其次,对家庭其他成员、特别是年轻一代进行及时的健康消费教育,采取措施纠正存在的不良消费倾向。同时对子女进行劳动教育,节俭教育,以及金钱观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合理消费,形成一种良好的家风,既有利于家庭成员健康人格的塑造,对社会的风气也会起到一定的净化作用。
2.学校有计划地对青少年开展消费伦理教育。根据零点调查集团的一项定量研究结果表明,在家庭消费的许多领域,孩子对于家庭消费项目的购买决策具有重要的影响力。这家调查公司的研究人员还根据近年对城市少年儿童状况的若干调查结果,对当前青少年个人的消费能力的持续增长与少年儿童对家庭消费影响力比重相对偏高提出警告:随着三人之家群体已构成中国城市家庭的稳定形态,对独生子女的家庭约束机制尚不成熟,经济社会生活节奏加快导致的中青年群体的家长群体可用于家庭活动时间的减少,少年儿童对家庭消费决策的高影响力会形成新形式的非理性化消费[4]。这批对家庭消费决策具有高影响力的青少年们绝大多数的时间都在学校度过,因此,把家庭消费教育延伸到学校,显得异常迫切。相当数量的学生的消费行为已经处于一种不良状态,盲目消费、过度消费甚至进行一些有害消费。从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来看,因比吃比穿、讲享受、讲排场而发生的侵财案件,占到了80%以上。由此可见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消费伦理教育,培养学生勤劳节俭、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品质,已是刻不容缓的任务。学校教育是提高消费者素质的最有效的途径,它能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教育。学校教育应该成为中国宣传消费观念、培养消费道德的主体。学校不仅应该提供基本的消费知识和消费技能的教育,更重要的是,向处于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宣传正确的消费观念,包括节俭消费、健康消费理念、绿色消费理念以及理财知识等。
3.社会消费教育。社会消费教育是指运用各种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消费知识的教育。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式进行:以各级消协组成全国性消费教育网络,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的同时,向人们倡导一种正确积极的消费理念。其次,大众传媒是进行消费道德教育最持久、最经常也是最有效的形式,利用各种传媒如电视台、电台、书籍、报刊及各种文艺形式经常性的开展家庭消费教育,或通过一些典型人物的报道,或通过一些理财专家的讲座形式,向社会受众传达科学合理的消费文化。
参考文献:
[1][日]小林实.东亚产业圈[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239.
[2]卢嘉瑞,田学斌.论国民消费教育[J].消费经济,1999,(5).
关键词:曾国藩;家庭教育思想;传统文化
曾国藩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位很有影响的人物,也是一位颇有争议的人物。一方面他率湘军残酷地镇压了声势浩大的太平天国运动,使腐朽的晚清王朝得以苟延残喘,他也因而落下了一个“曾剃头”的名号;另一方面他作为一代鸿儒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其道德文章、为官治军可谓卓绝一世,特别是他行之有效的家庭教育为后世所传颂。历朝官宦贵族之家,往往一代人便享用殆尽,由于教育不当,其子孙骄奢淫逸,放荡不羁,最终走向堕落,家势因而衰败。曾氏家族却代有英才,是海内极为少见的长盛之家。究其原因,就是曾国藩那套独特的集传统文化之精华而不同于传统,有着开拓品质的家庭教育思想。
一、曾氏家庭教育思想之源
曾国藩自幼发奋读书,经、史、子、集无不涉猎,从其求学历程中,我们就可以了解到曾氏获取传统文化之精深,接触面之广博,这在清代列臣之中,实属罕见。他是清代的大儒学家,毕生信守儒学,信奉孔孟之道,深受儒家思想的浸染,在他精心挑选认为足以代表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十二位圣哲中,孔子就居其中,他对儒家的创始人孔子是推崇备至的。但曾氏并不是一位儒家思想的纯粹守望者,他并非一成不变地接纳儒学,儒学思想在他身上体现出了传承又发展,融汇又创新的特质。
他的儒学思想有其自己的特点:一是“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积极人世思想。曾国藩的人生态度是人世的,这从其奋斗不止的人生历履及对家庭教育的高度重视中可看出来。当晚清政府面对势如破竹的太平军而束手无策时,曾氏以一介儒生,无权的在籍侍郎,苦心操办团练,亲自率领湘军与数倍于自己的太平军作战,虽历经挫折磨难,九死一生,但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最终取得胜利,挽救了行将崩溃的晚清王朝。“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曾氏是参透了这一道理的。他一生高度关注家庭教育,把教育子弟视为自己的重要义务和职责,这与他人世的人生态度是密切相关的,这种积极人世的人生态度看重自身的社会作用,追求“立德”、“立言”、“立功”的人生价值,他是按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目标来规范自己和家人的。他深知家族要兴旺发达,要长盛不衰的道理:“……不恃一时之官爵,而恃长远之家规;不恃一二人之骤发,而恃大众之维持。”“知其不可而为之”出自孔子的《论语》,它是儒家思想的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一种永不服输的进取精神,一种为人处世的至高境界,成为曾氏应对变幻莫测的社会人生,复杂诡异的官场宦海的至理箴言,也是他进行家庭教育的指导思想。二是“调和汉宋,博采众长”的学术思想。此处讲的“汉宋”是指儒学在不同时代产生的两个学术流派,“汉”即汉代儒学,其特点是重视对五经的考证;“宋”即宋明理学,讲求四书义理,讨论身心性命修养问题。对于懦学内部的各种流派,曾氏力持博采众长,无所偏倚的态度,因此他申明:“国藩一宗宋儒,不废汉学。”除了儒学,他还吸纳了墨家、道家的思想,他特别推祟老庄的道家思想,列庄周为圣哲贤人,盛赞其才,屡予征引。甚至对与儒学分庭抗礼的法家他也能择善而从,他对法家思想的吸收,这也许是作为儒家“仁、义”思想信守者的曾国藩而日后为何会成为残酷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曾剃头”的最好注脚了。曾氏对传统文化兼收并蓄,既表明他治学的博怀,更是其家庭教育取之不尽的思想源泉。三是“经世致用”的实用哲学。曾氏在学术上整合了各家各流派的思想,他这种吸收众长不是毫无原则的,其基本出发点就是经世致用,不论哪门学问、哪个流派,都要讲求在实际人世生活中践行的效用,这是曾氏所特别看重的。他认为治学应当循序渐进,踏踏实实,“若志在穷经,则须专守一经;志在作制义,则须专看一家文稿;志在作古文,则须专看一家文集。作各体诗亦然,作试帖亦然,万不可以兼营并骛,兼营则必一无所能矣。”这种治学态度便是他笃于实践、勤恳踏实的实务精神的体现,更是他教育后代为人处世、治学为官所遵循的指导思想。四是“治国、平天下”为其人格理想的必然追求。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有把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紧密相联的自觉,这是儒家的优秀传统。孟子提倡的“浩然之气”就是其所谓“大丈夫”必须具备的理想人格,千百年来它一直影响着中华民族传统意义上的仁人志士品格的形成,“浩然之气”已成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自然也影响到了曾国藩。他是很富有民族忧患意识的,面对着积贫积弱的当时之旧中国,一再发出建立机器局,派遣留学生等倡议,主张学习西洋科学技术,这种主张在顽固保守、固步自封的晚清统治者眼中无异于“洪水猛兽”,将会受到朝野方方面面的排挤和打击,而他不顾个人成败得失和性命安危,力排众议,坚持己见,并亲自参与,这需要极大的政治勇气,而这种勇气就源于他对“治国、平天下”始终有强烈追求的理想人格。这种以天下为己任的精神追求也成为曾氏家教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直接影响了子孙后代们爱国主义思想的铸就。在这方面,他儿子曾纪泽就是一个典范,为收复新疆伊犁立下了汗马功劳,这是清朝政府外交史上的唯一胜利。
曾国藩的博学源于他毕生坚持不懈的读书习惯。曾氏自幼励志学习,广泛阅读,且勤作笔记,就是到他宫运亨通、地位显赫时也未曾停止过,读书是他每日必作的功课,如此勤奋研读古代书籍,如此良好的读书习惯,使得他能博览群书,遨游于书海之中,并能源源不断地汲取传统文化之精髓,获取历代圣贤之灵气,融合自己颇有见地的思考,从而化为具有他自己独立人格品位的人文思想体系,以儒学为核心融汇众家之精要的传统文化便是曾国藩家庭教育思想之源头。
二、曾氏家庭教育思想
曾国藩对其子孙后代的教育可谓是“诲人不倦”,从为人、为官到为学全方位地加以教导,这集中体现在他写的一封封家书中,家书是他对家人进行教育的有效手段,从中折射出他颇有独特之处的家庭教育思想。
(一)揉合儒、墨两家的德教思想
儒家历来就有重视道德教育的传统,注重气节与操守,讲究对崇高精神境界的追求,强调道德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逐渐形成了一个长远而深厚的道德教育传统。作为近代有名的儒家硕学,曾国藩也十分注重道德品质的培养,一向主张德才兼备,甚而他更为注重的还是德这方面,认为“德若水之源,才即其波澜;德若木之根。才即其枝叶。”
1,“孝友”为德教之首
“孝”被奉为“人道之始,百行之原”,数千年来,遵守孝道就是中国传统家教思想的核心内容。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孝敬父母更是儒家思想所一贯倡导的传统风尚。孟子认为君子有三乐,“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孟子·尽心上》);孟子又云:“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孟子·梁惠王上》)儒家把“孝悌之义”作为德教的基础内容是为了实现“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的教育目标和“父母俱存,兄弟无故”的社会理想。
曾国藩在家庭教育过程中也非常重视这个“孝”字,他在家训中写道:“孝友为家庭之祥瑞,凡所称因果报应,他事或不尽验,独孝友则立获吉庆,反是则立获殃祸,无不验者。”他认为孝敬和友爱是处理好家庭内部关系的基础,是家庭和睦祥瑞的体现,是家庭能兴旺发达的根本。人们常说的因果报应,在其他事情上未必全部能应验,只有在只要孝悌友爱就立即获得吉庆,不孝悌友爱就立即招来灾祸这个问题上,没有不应验的。曾国藩反复告诫诸子弟说:“吾细思凡天下官宦之家,多只一代享用便尽。其子孙始而骄佚,继而流满,终而沟壑,能庆延一二代者鲜矣。商贾之家,勤俭者能延三四代;耕读之家,谨朴者能延五六代;孝友之家,则可以绵延十代八代。”因为孝敬父母是博爱的起点,而拥有一颗博爱之心不仅是一个人培养善良品质和高尚情操的内在要求,更是他能否成就一番事业的品格前提。
2,修身以达“天德”
历来人们对“天德”这一概念的阐释颇多:“天德”者即“性也”,这源自《孟子·尽心上》:“尧、舜,性之也”的“性之”二字。而荀子在《劝学》中云:“变化代兴,谓之天德。”认为“天德”乃天体运转生生相息之特性。郭店楚简《成之闻之》:“圣人天德,曷?言慎求之于己,而可以至顺天常矣。”认为“天德”意为自然宇宙之规律,只有对自己处事谨慎、严格要求即“言慎求之”的人才是圣人,才能达到顺乎天地宇宙万物之内在规律的至高境界。明代阳明学的核心人物王龙溪说:“刚健中正纯粹,天德也。”两者的阐释着眼予以“天”为本体,强调人之一切行为要顺应天性;而后两者的阐释着眼于以“人”为本体,强调要达到“刚健中正纯粹”的理想境界之人性。后学多将以上两者的阐释合二为一,追求那种天人合一的理想道德境界,而达到这种至高境界是要经过严格的修身养性的,从而形成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独特风格的道德教育与修养手段。曾国藩非常注重修身养性,并以此来完善自身的品德修养,他在同治十年三月初十的《日记》中写道:“古来圣哲,胸怀极广,而可达天德者约有数端,如笃恭修己而生睿智,程子之说也;至诚感神而致前知,子思之训也;安贫乐道而润身睟面,孔、颜、曾、盂之旨也;观物闲吟而意适神恬,陶、白、苏、陆之趣也。”他建议学习古代圣哲贤人,他们通过修身养性而使胸怀宽广,消除物我之见,达到天人合一境界之品德。
关于修身之道,曾氏有很多具体的做法:他向子女们提出了日课四条:“一曰慎独则心安;二曰主敬则身强;三曰求仁则人悦;四曰习劳则神钦”。慎独,即谨慎独处:一个人在独处时也能做到严格要求自己,不妄取不苟为。在儒家学说中,慎独是修身的最高境界。养生首在养心,最大的快乐在于心情的愉悦。慎独则是最好的养心,将可使人得到最大的快乐。“主敬则身强”,实际上讲的是一个人的精神状态的重要性,他希望儿子做精神状态好的人,自强自信自立,对待工作对待生活庄敬严肃。日课第三条就是要告诉儿子们要有爱心,做到“仁者爱人”。曾氏是固守儒学“仁”的基本理念的,“仁”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故《礼记·中庸》曰:“仁者,人也。”“仁”又是主体内在意识,是自己决定自己的,所以孔子曰:“为仁由己”(《论语·颜渊》),“吾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内在的仁具有伟大而崇高的道德价值,因此在儒学范畴内,“仁”的具体含义是“爱人”,即是一种博大的同情心,一种爱心,这是儒家建立起来的那一整套伦理道德规范体系的起点和基石。“仁”在曾氏的家教思想体系中被转化为:对父母的爱,即为“孝”;对兄长的爱,即为“悌”;对他人的爱,即为善;对社会对国家的爱,即为“忠”。那么“习劳则神钦”则是来自墨家“节俭、节用”的教育思想了,在曾氏看来,能够俭约自持者,才可谓君子。他说:“凡仕宦之家,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尔年尚幼,切不可贪爱奢华,不可惯习懒惰。无论大家小家,士农工商,勤苦俭约,未有不兴;骄奢倦怠,未有不败。他以此来告诫儿子无论智慧也好,才技也好皆来自于勤劳艰苦,困知勉行。他还告诫家人,生活要“以俭字为主。情意宜厚,用度宜俭,此居家居乡之要诀也。”
(二)首倡虚心的治学之道
在教育儿子做学问方面,曾国藩可称得上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导师。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自古以来,谦虚是中国读书人的传统本色,曾氏也如此,他说:“吾人为学,最要虚心”,㈣这是曾氏最想要告诉儿子的治学之道。曾氏虽满腹经纶,但他非常谦虚,每每在教育子弟如何治学时,从无吹嘘自夸之辞,总是说到自己的不足。如一封家书所说:“余所作古文,黎莼斋钞录颇多,顷渠已照抄一份寄余存稿,此外黎所未钞之文,寥寥无几,尤不可发刻送人。不特篇帙太少,且少壮不克努力,志亢而才不足以副人,刻出适以彰其陋耳。如有知旧劝刻余集者,婉言谢之可也,切嘱切嘱。”曾国藩律己极严,从他不乏谦词的反省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他克己的苛刻,当其弟弟来信向他请教有关读书事项时,他回信说:“说到此处,兄不胜悔恨,恨早岁不曾用功,如今虽欲教弟,譬盲者而欲导人之迷途也,求其不误难矣。”如此谦虚谨慎,这不正是后辈们学习的榜样吗?
(三)包含老庄哲学的养生之道
曾国藩给儿子的信中写道:“吾于凡事皆守‘尽其在我,听其在天’二语,即养生之道亦然”。“尽其在我,听其在天”与我们现在常说的“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是同义语,原本说的是一种处世办事的态度,曾氏认为也是养生之道,抱这种态度对待生老病死,可以免去许多烦恼和忧虑,顺其自然,心境平和,就可以健康长寿,这与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妙。
他还告示儿子可借山水花竹来怡养身心,看重自然景物对人的身心的陶冶培植作用,这与他深受“天人合一”思想的熏陶是分不开的,即追求那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想境界,在这种境界里,人是自由自在的,无拘无束的,能达到一种超然物外、悠然自得的境界,这样就可以使心灵免受来自外界的一切痛苦和烦恼的煎熬和折磨,人自然就会身心舒畅,延年益寿。
三、曾氏家教思想的现代意义
曾国藩的家庭教育思想主要体现在他写给儿子纪泽,纪鸿以及诸弟的家书中,他的家书讲求人生理想,精神境界和道德修养,在骨肉亲情日渐淡漠,邻里亲戚形同陌路的现代社会里,确实有劝世化俗的价值,曾氏家教思想还以其开放性的品质给当代教育带来了诸多有益的启示。
其一,曾氏德教思想启迪当代教育应以培养良好向善的人性为首要目标。
曾氏家教思想非常重视指向“德”的人才培养,他认为首先应教会子女如何做人,中国有句古话:“先成人,后成才”,说的就是这一道理。教育的终极关怀是“人”,教育必须高度关注人的发展、人的完善,这应该成为教育始终如一的信仰,要立足于它的本体价值和本体功能,要将教育目的定位于培养“人”,“人”是教育这一庞大系统工程要研究和解决的核心问题。在这里“人”的意义指向应是“人本思想”中的“人”,教育思想也应该是以人为本的,那么教育的首要目标应是指向“德”这一教育内容的,而我们现在的教育更多的是指向“才”,把“德”忽视了,这就本末倒置了。因而造成很多负面效果。当代大学生道德素质的整体滑坡,高校内出现很多道德沦丧的事件,如作为生命工程科学系的学生马加爵竟如此漠视生命,真是令人震撼,又令人深思。
曾氏家教还重视培养子女的社会责任感,把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紧密相连,虽然在当时来说具有维护封建统治的旧时代局限性,但我们只要剔除这一在当时看来是不可避免的时代烙印,吸取其以天下为己任的精神,就能把这种跨越任何时代跨越任何阶级而具有永恒生命力的宝贵传统精神元素融入到家庭教育中,使其发扬光大。现代家庭教育中对孩子过分溺爱,造成孩子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取向,他们的为人处事、思维方式都是“个人主义”色彩的,心胸狭隘自私,看待一切问题的出发点是个人利益,容不得半点批评,可想而知,这类孩子长大后是不会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作出什么贡献的。因此我们要从曾氏家教思想中汲取有益成份,这有助于纠正现代家庭教育中一些不恰当的做法。
其二,曾氏家教思想昭示家庭教育是社会文明进程中需要编译的“源程序”。
建设文明社会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这一伟大事业的题中应有之义,而社会要文明,必然要求组成社会的成员(即个体意义上的人)是文明的,社会成员即个体意义上的“人”如何才能达到文明的程度?这就离不开一个文明的家庭氛围的塑造和培养,因为人从出生起就生活在构成社会的细胞——家庭中,家庭是每个人的人生启蒙之所,也是每个人终生接受教育的地方。在文明社会、文明人与文明家庭这三种处于不同层次的“文明生态圈”中,家庭文明应是社会文明的本源。因此家庭成为社会文明进程中要解析的一个“源代码”,而家庭文明的建设离不开良好的家庭教育,从而家庭教育便是社会文明进程中要编译的“源程序”,因而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曾氏家教为当代家庭教育提供了一个非常成功的范例。
曾国藩非常重视家教,以他自己广博的学识、丰富的阅历和超人的智慧对其子女们进行谆谆教诲。这种严格的家教又造就了一个兴盛不已的曾氏家族,出现了像曾纪泽、曾广钧、曾约农、曾宝荪、曾宪植等一批著名的外交家、诗人、教育家、科学家和高级干部。它给我们当代教育以很大的启发。现代很多人都忽视或是忽略了家庭教育,总认为学校才是孩子受教育的唯一场所,无形中人为地缩小了“教育”这一名词的概念内涵,学校成为培育人才的一个“孤岛”。其实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在家庭,学校、社会的合力作用下,孩子才能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迅速成才。家庭、学校、社会三者中首当其冲的还是家庭教育,因为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就是家庭。因此我们当代教育应从曾氏家教思想中汲取有益的养分,使良好的家庭教育成为教育这一系统工程中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助推中国教育质量迅速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