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8 09:17:06

2、对所排查的隐患必须按照“六定原则”落实整改,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负责人、定完成时间、定复查人。
3、矿每周一的隐患排查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按照“六定原则”明确整改;专业部门、基层队及班组排查的隐患“六定原则”和闭锁循环整改要求做好记录,并严格按要求予以落实整改。p>
第二条“现场隐患”是指生产安全职能部门和“六条线”通过现场执法检查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对现场隐患按以下程序进行闭锁循环管理。
1、发现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在执行下井带班或日常入井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尤其是重点工作头面、日常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带”纳入列表管理,有计划地开展不定期的现场隐患排查。
2、填报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出井后立即在矿安全信息站填报隐患情况。
3、汇总隐患:由安全信息站人员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信息处理(在矿业公司安全信息系统上进行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4、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安监部门在收到信息汇总后,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按“六定原则”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履行签字手续。
5、实施整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各基层单位要按矿的统一要求建立隐患公示牌,对本单位负责整改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修改、填充相关整改信息。
6、反馈整改信息: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向安监部门和复查部门反馈整改信息。一是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整改完成情况,二是将隐患整改复查申请单反馈到相关部门。
7、复查验收:由安监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复查验收,复查情况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销号或再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四条对隐患复查的要求。
1、整改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填写复查申请单,交安监部和专业部门后组织复查,并在安全信息系统上录入整改情况。
2、复查时,负责复查的部门人员必须将复查卡带到现场逐条逐项对照复查。复查后签名返回信息站,由信息站统一进行销号。
3、经复查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信息中心应及时反馈到安监部门,并由安监部门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五条实行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对查出的隐患按照a、b、c、d四级进行分类管理,分级整改。其中a类隐患(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各专业部门每月24日前报矿安监部统一上报矿业公司组织整改,各专业部门同时报分管上级分管部门备案;b类隐患(一般重大隐患)即由矿组织整改的隐患,每月25日前由各专业部门报次月隐患整改项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到安监部,必要时在矿长安全办公会上提出并落实整改方案;c类隐患(相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由各专业部门组织整改,并报矿安监部门备案,安监部门和专业部门作为重点进行日常监控;d类隐患(一般现场隐患)由各单位组织落实整改,整改情况报矿安监部门备案。
第六条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日常监控力度。安监部门信息系统负责人每天对信息系统内的已通知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查询,发现未完成的必须查明原因,并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复查。在每周一的矿隐患排查会上通报本周所有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并对未完成整改的责任人的处罚进行通报。
第七条安全信息系统的管理。
1、各单位由队长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对信息的录入和管理,一经发现系统不正常或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或疑问,及时与矿信息中心专管员联系。
2、安全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
⑴安全管理制度查询和上传。
⑵全矿员工身份信息查询、井下全员考勤统计查询。
⑶安全活动的记录及查询。
⑷隐患排查整改
①隐患登记:对各级检查人员检查的现场隐患进行登记建档。
②整改通知:对登记建档的现场隐患进行筛选,通知到整改单位。
③整改情况:整改单位将整改实施内容及相关情况反映出来,确认完成整改。
④整改监控:对隐患进行复查和对隐患相关信息实时监控。对隐患到期未整改的用红色报警;对整改完成未复查的用黄色报警;对复查通过的用绿色显示。
⑸重点监控:录入重点工程和重点防突头面的相关信息,以便查询和跟踪监控。
⑹报表统计。
⑺数据上报。
第八条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考核
1、基层单位隐患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100元/条予以处罚,并按拖延日数累计。隐患罚款一律由单位管理人员承担,其中单位党政正职各承担总额的25%,剩余部分由单位其它管理人员均摊。严禁将隐患罚款分摊给员工或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抵扣。
2、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给予专业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100元/次的罚款(未按要求形成相关资料并报安监部门备案的,视为未开展)。
3、未在信息系统上及时录入完成情况,给予基层单位队长罚款20元/天,未及时填写并返回复查申请单,给予基层单位队长罚款20元/次。
4、全矿各级管理人员月度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纳入安全业绩考核,由安监部每月5日前按规定考核,报矿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工资科严格执行。
第十条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修改解释权属矿。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和《*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促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入开展,积极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建设平安*、和谐*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在*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组织全区各有关部门、街道、总公司及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和事故惩治力度,对一般事故隐患做到发现后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并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行为;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整治的长效机制,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贯穿到安全管理之中,常抓不懈。
三、活动内容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单位要在巩固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国办通知》要求,组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二)深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组织专业的人员,按照隐患治理年的排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加大对本单位重点部的日常巡查力度,确保动态安全。
2.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改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并长期坚持下去,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3.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确保资金能够落实到位。
4.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和监控,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一般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5.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3日前和下一年1月10日前向所在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表(附表)立即上报区安监局及有关主管部门。
(三)进一步推动各街道及有关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责任的落实
1、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各街道、总公司和有关部门要结合责任制考核工作,认真查找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一岗双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整改,要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的内容,长期坚持下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明确分工,统筹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工作的部署。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及总公司要按照职能,落实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责任,对照《国办通知》排查治理的12项内容,突出重点,定期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
3、严格落实各项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决定。
4、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要根据省、市的要求,加快我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设,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大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物资储备的投入,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力度。
一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立即落实整改;二是要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发出整改通知书,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并根据情况责令企业全部或局部停产进行整改。同时,必须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事故隐患做到“五落实”;三是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整改无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四是要加强对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以及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督促检查,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给予严惩;五是对负有监管职能的有关部门因督促整改不力而导致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街道、总公司和各有关部门要在今年内全面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记录本行政区域或本系统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的情况、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五落实”以及整改销号情况和行政处罚情况等。
(五)进一步加大打“三非”、反“三违”、纠“三超”工作力度
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部署,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三非”行为,纠正“三违”和“三超”现象,保持高压态势,消除事故隐患滋生根源。对存在“三违”和“三超”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责令其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对发现的“三非”行为,必须立即取缔,不得拖延,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街道、总公司要积极配合。
(六)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推动我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6日至3月31日)。各街道、总公司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意义,发动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活动;全面清理*年尚未整改完成的重大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3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各街道、总公司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在3月20日之前对辖内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并制定隐患治理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各街道、总公司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办通知》规定的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根据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并将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政府检查和落实整改三项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进行,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同时,要组织对已整改的事故隐患开展“回头看”,并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得到真正落实。
(1)区安监局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矿商贸企业,特别是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区公安分局结合开展“一畅两会”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针对本区易燃易爆场所、人员集场所、“五小”场所的安全、消防安全、民爆用品使用安全等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3)区经贸局负责民爆用品生产、储存、销售进行检查;
(4)市国土房管局*区分局负责对地质灾害、将军山爆破工程及危房的安全进行检查;
(5)区质监局负责对特种设备,特别是锅炉、压力容器、气体充装站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等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6)区建设市政局负责全区在建工地安全检查,包括深基坑、大型顶升设备、高支顶等高危工程和设施等的安全检查,主要是检查督查建筑施工工地的施工安全;
(7)区农林水利局负责对水利工程、森林防火、河涌防洪、防涝等安全检查;
(8)区交通局旅游局负责对辖内公路营运、公路安全、码头安全、水上交通安全进行检查,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专项检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汽车维修行业、旅游观光景区专项检查;
(9)区环保局负责对环境污染进行检查;
(10)区教育局负责对辖内中小学、技工学校的安全进行检查;
(11)*工商分局负责无牌无证清查整治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无牌无证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清查整治工作;
(12)*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处理交通违法案件,并做好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13)*港务局海港管理处负责对相关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加强对修造船行业,港口、物流、堆场等特种作业环境现场安全管理的检查;
(14)*防雷所负责防雷设施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防雷设施的设计及年检情况;
(15)各街道负责对本辖内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摸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辖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活动,按时上报隐患治理情况;
(16)区属总公司负责检查督查所属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结合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17)区出租屋管理办负责检查督查出租屋安全管理。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各街道、总公司和各有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并上升为管理的规章制度,更好的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成果。
区安委办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派出工作人员对各街道、总公司及有关部门“隐患治理年”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组织领导
区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组长由冯广俊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主任聂磊、区安监局局长邓海涛、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辛欣、区交通局旅游局副局长赵华堂、区建设市政局副局长石建华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经贸局、市国土房管局*区分局、区建设和市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质监局、区交通局旅游局、*工商分局、区教育局、区环保局、*交警大队、区出租屋管理办公室、*防雷所、*港务局相关处室和各街道、乙丰公司、东诚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局长邓海涛担任,副主任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辛欣、区交通局旅游局副局长赵华堂、区建设市政局副局长石建华、区安监局副局长王文雄、黎广宁担任;工作人员由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旅游局、区建设市政局和街道各1人,区安监局2人担任,负责隐患治理的工作协调。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街道、总公司和各有关部门对“隐患治理年”活动,要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领导,将隐患治理与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
(二)大力宣传,强化监督。各街道、总公司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各种主题活动,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隐患治理年”活动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接受群众和媒体对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
(三)注意总结,及时反馈。各街道、总公司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及有关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4号)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信息报送工作。
1、对*年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加紧整改销号,并在今年3月20日前连同第一季度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填写《重大隐患情况登记表》(附表1),上报至区安委办。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稳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是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三、对象和范围
区域范围内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开发区实际重点针对建筑施工、冶金、机械制造等生产经营企业。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域、本行业特点,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时间安排、排查范围、隐患治理要求等向社会,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
(二)全面排查阶段(*年全年):对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要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通过排查,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建立事故隐患库。
(三)隐患整改阶段(*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要逐级上报,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督查验收阶段(*年11月至12月)。11月底前,认真做好准备迎接市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检查和督导,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员工,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创新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管理。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进展顺利,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周密安排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根据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的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杭安委办〔2009〕24号)和《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杭安委办〔2009〕27号),制定了我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根据方案的总体部署,全市开展了三个层面的督查行动:
三是市安委会综合督查。6月下旬,市安委会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普查、自查的基础上,组成3个综合督查组,对各区、县(市)政府、重点乡镇、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了认真抽查,重点检查了各地列入省、市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家,发现问题89项,截至目前,各企业已落实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已经进行复查验收,并对隐患严重的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认真整改,确保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效果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加强督促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一是督促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意见建议。针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我市认真进行梳理,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并以市安委办名义下发通知,督促有关区、县(市)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分别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对督查组反映的企业层面的的问题,要求各地安监部门及时下发整改指令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要求和期限;对一些涉及范围较广、整改时间长、整改难度大的隐患,要求召开现场治理专题会议,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到期没有整改的,要求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消除。截至目前,全市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4份,立案查处1家,停产整顿1家,罚款6万元。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指出的380条问题和隐患,已整改落实341条,列入整改计划39条。尚未整改落实的隐患,我市将结合继续进行重点检查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督促重点隐患整改单位积极整改。在层层排查的基础上,逐级梳理和挂牌公布了30家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重点隐患整改督办单位(其中列入省级督办2家)和143家区、县(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督办单位,通过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治理要求和督办单位,并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截至目前,列入省、市、区(县、市)三级挂牌督办的173个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中,已有1个省级、15个市级和81个区、县(市)级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尚未完成整改的,采取了全部或局部停产整顿,一时不能停产整顿的企业作出了安全承诺,并加快了治理进度。确保万无一失。
(四)广泛宣传、营造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氛围
在不断推进督查工作的同时,各级、各部门十分重视督查信息的报送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作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方法,提高我们排查治理的水平,特别是在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在杭督查期间,各新闻媒体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积极宣传百日督查的重要意义和成效,提升市民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知晓度,扩大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影响力。另一方面,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设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栏,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百日督查先进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更好的服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全市还充分利用竞赛、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如市安监局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和“寻找你身边的隐患”主题演讲比赛,市旅委、商业资产、园文局等单位举办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宣传学习隐患排查治理知识,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组织落实不够有力,台帐不齐全规范。一些地方的领导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认识不足,没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和建立领导机构,将百日督查等同于一般检查,没有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工作停留在开会、发文件以及一般的号召和要求上,缺乏有效的工作措施和有力的督促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不健全、不规范,没有分门别类进行规范管理,摸底排查建档企业数量较少,企业隐患排查率仍然较低,特别是对面大量广的中小企业的排查还存在一些盲区和死角。
二是部分企业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深入。一些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薄弱,对自己的法定职责不甚了解,存在应付思想和走过场现象,甚至对存在的隐患视而不见;有的企业对隐患排查避重就轻,怕上报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增加资金投入和整改压力;有的企业没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对存在的隐患不能及时发现。1-6月份,全市排查出的隐患总量虽有较大幅度增加,但平均每家企业排查出隐患数仍只有1条左右,其中8个区、县(市)平均每家企业排查出的隐患数不足1条,个别的甚至不到0.5条。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督查责任。针对存在问题,改进督查方式方法,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基层和企业进一步搞好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对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要抓住不放,死盯死守。对前期隐患排查中,没有上报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企业以及近期事故多发的领域和单位要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要坚决退出,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调动各地、各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责任感,确保百日督查行动的连续性和持续性,巩固督查成果。
二是继续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组织发动专家、技术人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广泛参与隐患排查,深挖细掘每一个隐患,同时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政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进行治理。对一般隐患做到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对尚未完成治理的省、市、区(县、市)级重大隐患,要加快治理进度,严格落实整改,该停产整顿的要停产整顿,不能停产整顿的,要督促企业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承诺,确保万无一失。
【关键词】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一、管理目标描述
1.管理理念或策略
濮阳公司在对每一处安全隐患按照“一患、一档、一照片”的管理基础上,完善补充了“隐患督办卡”、“隐患整改卡”、“隐患整改照片取证”和“隐患验收表”,确保安全隐患闭环治理。
2.管理范围和目标
2.1管理范围是各专业职能部室和班组。
2.2管理目标是建立健全符合濮阳公司实际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有效发现和及时消除电网、设备和人员行为中的安全隐患。
3.管理指标体系及目标值
3.1管理指标体系:按照局隐患管理制度和上级隐患治理工作要求,建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工作机制和流程管理,及时整治电网、设备和人员行为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3.2管理指标目标值
序号 指 标 名 称 指标目标值
1 输电事故率 ≤0.2次/百千米·年
2 变电事故率 ≤0.01次/台·年
3 配电事故率 ≤0.5次/百千米·年
4 隐患上报率 100%
5 重大隐患消除率 100%
6 一般隐患消除率 ≥90%
二、管理的主要做法
濮阳公司按照不同季节及上级要求,开展各种安全隐患专项检查,从任务安排上明确责任和分工,制定《濮阳供电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督促各部门,各班组按照方案要求,如实上报隐患,及时整改隐患,做到每一处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消除”,确保隐患治理形成闭环管理,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积极结合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经验教训、强化措施落实,确保电网设备安全、健康、可靠运行。
1.管理工作流程图
2.主要流程说明
濮阳供电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按照“排查-建档-督办-整改-验收-销号-归档”的闭环管理工作流程实施。
2.1制定管理制度。为发动全体员工开展隐患排查,鼓励基层和一线人员“多发现、多整改”安全隐患,从而使隐患排查不留疏漏和工作死角,濮阳公司下发了《濮阳供电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该办法对隐患排查的日常巡视、隐患治理、隐患归档等作了详细规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有效激励,对因工作不力延误消除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2.2通过各种方式排查隐患。以日常巡视、月度排查、检修预试为主,各类专项隐患排查、春秋季安全检查为突破点,及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并上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从而使隐患排查实现周期化和动态化相结合。安质部对隐患上报次数、排查次数的数据上报准确性进行考核。
2.3各责任单位上报隐患。隐患所在单位发现事故隐患后,按照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告安质部,汇报隐患名称、隐患地点、发现隐患时间、发现隐患人员及隐患照片取证。隐患所在单位对隐患进行预评估,确定等级。
2.4安质部现场核实、建立档案。安质部接到隐患报告后,对隐患具体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按照隐患等级进行复评,按归口专业及发现顺序编号对隐患进行归档编号,建立隐患档案。隐患档案包括:“隐患档案(含隐患取证照片)”“隐患整改督办卡”、“隐患整改卡(含整改结束后照片取证)”、“隐患验收表”。
2.5对责任单位下发“隐患督办卡”。安质部根据《濮阳供电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隐患整改期限规定,对责任单位下发隐患整改卡,要求隐患责任单位出具隐患整改治理方案,并经生技部审核通过。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方案包括:事故隐患的现状、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重大隐患还应做出防止隐患进一步发展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6主管局长审核隐患整改措施。安质部将隐患责任单位回复的“隐患整改督办卡”交由主管局长审核,主管局长对隐患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所需资金投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隐患责任单位按照“隐患整改督办卡”各项要求进行隐患整改,审批不通过的,返回责任单位重新制定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方案。对于隐患专项排查及各类安全大检查所排查隐患较多、隐患类型集中的安全隐患,集合相关部室、班组召开隐患排查协调会,制定整改计划、措施及方案。
2.7隐患督办。安质部将通过领导审核的“隐患整改督办卡”整理汇总,下发至隐患整改责任单位,由隐患整改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隐患整改措施方案及期限进行整改。责任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范围。
2.8督导落实整改。安质部牵头,结合生技部及相关部室,成立隐患督导小组,指定专人督导,严格执行督办机制,深入隐患整改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隐患方案实施情况,及时掌握隐患整改信息,安质部每周对各级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梳理,核查事故隐患等级有无遗漏,核定每个事故隐患定级是否准确,梳理统计新增事故隐患和已有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掌握未完成事故隐患现状,使事故隐患的管理做得全面、准确、有效。确保隐患按期整改。
2.9责任单位回复“隐患整改卡”。隐患整改后,责任单位向安质部回复“隐患整改卡”,对具体整改措施的实施、整改后设备(线路)状况等进行详细描述,要求责任单位对隐患整改情况照片取证,保证取证照片的清晰完整及真实性,确认隐患整改到位。
未能按期治理消除的事故隐患,重新进行评估,评估后仍为事故隐患的需重新填写“重大(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重新编号,原有编号销除。
2.10隐患整改验收。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后,整改单位向安质部报告隐患整改情况并提出验收申请。隐患治理结果验收在提出申请后三日内由安质部、生技部及相关部门组织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单位填写验收意见,做出验收结论,验收部门确认隐患整改合格,安质部整理归档。
如未能通过验收,则根据是否超过治理周期,确定其继续治理完善或进行隐患再评估,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2.11整理归档。安质部设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兼)责,负责事故隐患的汇总、统计、分析、数据录入、信息报送等工作,对已消除的事故隐患销号,整理相关资料,妥善存档。按月度将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至“隐患排查治理一览表”,协调解决整改单位在工作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隐患开展情况分析,在月度、季度安委会会议上通报。
2.12制定改进措施。安质部每月将安全隐患形成原因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相应防范措施。针对共性、苗头性、倾向性事故隐患,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治理活动。针对于现场作业对人身安全影响较大的隐患,开展专项行动,进行排查治理。每年综合评价隐患情况,总结梳理工作典型,引导促进各单位进一步深化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确保流程正常运行的人力资源保证
3.1领导职责:局长对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副局长对分管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负责。
3.2部门职责:人资、安质、运维、发策、调度、基建、营销等专业职能部门作为保证体系,是本部门隐患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协调专业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闭环管理责任。安质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部门,主要开展督办、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归口负责相关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
3.3班组职责:负责隐患的排查和上报,开展隐患控制,确保工作现场安全。
4.保证流程正常运行的绩效考核与控制手段
4.1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绩效考核由安全监察部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对考核期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评价。
4.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专业职能部室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范围。
4.3在年度内,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经核实后给予表扬奖励。
4.4制定下发《濮阳供电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对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避免人身伤亡,重大电网、设备事故发生者给予奖励。发现相应避免重大及以上事故,奖励10000元,并增加荣誉系数0.5执行12个月;发现相应避免较大事故,奖励6000元,并增加荣誉系数0.5执行6个月;发现相应避免一般事故,奖励2000元,并增加荣誉系数0.2执行6个月;发现相应缺陷避免一类障碍者,奖励500元。
对瞒报事故隐患,或因工作不力未发现或延误消除事故隐患并导致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按管理办法从严处罚。对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成员和相关专责扣发2个月综合奖。
4.5公司安质部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的考核和奖惩工作,发策部、人资部、财务部负责综合奖的核算、扣缴和发放工作;行政惩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三、评估与改进
1.管理评估方法。安质部在月度安全生产例会上通报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年终统一考评。
2.存在的问题
1)电力设施保护宣传不到位,线路及设备遭受外力破坏现象仍有发生;2)基层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缺乏,大多人员学历较低,知识掌握不够,导致个别隐患不能及时发现上报处理。
一、预防与排查:
1、岗位安全责任:
校长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广大师生的安全。
2、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
3、日巡查:
每天应对校园安全进行检查,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报到相关人员,按相关制度存档备案。必要时应予以通报,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报告与整改
1、安全隐患报告:
(1)每一位教职员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学校相关人员,学校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2、安全隐患通报与整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市、市相关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8·29”重大事故教训,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进一步开展全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全乡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时间要求
(一)重点排查(2020年11月-12月)
1、人员密集场所(舞台、卫生院、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公共活动场所、旅游和宗教活动场所)2、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擅自将住房改变功能结构作为经营场所的房屋;(旅馆、饭店、商场、超市、网吧等)3、擅自加层夹层、分隔房间、改扩建,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含厂房);5、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6、在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屋;7、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老旧土坯房、土木结构房屋;8、各类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住房;对以上重点房屋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查立改。
(二)重点整治(2020年11月-2021年5月)
对此类重点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治工作。
(三)全面排查(2021年1月-2021年5月)
完成对此类重点房屋之外的村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全乡房屋基本情况,建立全乡农村住房档案和录入房屋综合信息,逐步完善房屋登记数据库。
(四)全面整治(2021年1月-2022年10月)
基本完成全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实现全乡房屋数据化管理。
三、责任落实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内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按照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重点整治台账,进行整治,对账销号,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乡房屋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报告。各村、各单位要按照乡政府统一安排,积极进行排查整治工作,
(二)分管领导要履行监督指导责任,对分管领域范围内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程指导、服务,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三)房屋(含厂房)所有人是房屋管养以及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隐患房屋的整修、加固以及各类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
四、具体任务
(一)全面开展排查。各村、各单位要成立排查工作小组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开展本区域内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的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1)房屋基本情况。全面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等。(2)违法违规建筑情况。以违法建设和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特别是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为重点,全面排查房屋相关手续办理和私搭乱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3)危险建筑情况。房屋结构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外挂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等;消防用电燃气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房屋选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房的场地消防、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使用低于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
2、实施路径。全乡分两条路径排查;(1)区域内房屋按照经营场所(特别是住宅改门店、饭店)、人员密集场所、旅游、宗教活动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和职工集体宿舍等路径排查。(2)各村村民的自住房、集体及村民的老旧房屋的路径排查。排查人员在网格内依照排查路径,逐类逐房列出清单,有序开展全面排查。
3、建立房屋档案,进行数据录入。各村、各单位排查人员要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房屋信息档案,并进行数据录入。
(二)实施精准整治。各村、各单位要按照“两清单、一台账”,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
1、各村、各单位要根据排查结果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集中研判,区分一般安全隐患和严重安全隐患。对研判结果为安全的房屋、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住房,依据隐患清单,分类提出整治清单。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提出鉴定建议。对研判结果为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立即依法停止使用。
2、各村、各单位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房以及无法确定隐患等级的房屋,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3、各村、各单位要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重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对照清单,按要求限期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无法加固修缮的予以拆除。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
4、乡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要对照整改清单,对各村、各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乡、村要建立重点整治台帐,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安全、企业)、副乡长(分管城建)任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各村书记、主任及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具体负责分管区域的排查整治指导、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城建办公室,负责统筹相关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城乡房屋安全隐忠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增强房屋安全意识,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关键词:监督 机制 管理体系 隐患和问题
CPE新疆石油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油建公司”)是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56年4月9日,主要从事国内外油气田地面建设、管道(GA1甲级、GB类、GC1级)、炼化、公路、电力、压力容器制造、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城市园林绿化等工程施工及EPC总承包。
伴随着克拉玛依市及新疆油田半个多世纪的成长与发展,新疆油建公司充分发挥油气田地面建设、管道与储罐工程建设主力军优势,转战天山南北,征战戈壁沙漠,弘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闯出了艰苦卓绝的创业和发展进步之路,在国内外建造了一项项优质工程,刷新了一个个施工奇迹。
石油工程建设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工程建设施工现场事故频发,始终是困扰企业各级管理者的问题。完善HSE监督机制、强化现场监督检查,为新疆油建公司安全环保生产形势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新疆油建公司HSE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建立监督计划、隐患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销项和隐患问题通报等工作制度,为建设HSE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为HSE监督检查工作运行程序化、执法标准规范化和工作模式标准化打下坚实基础。
1 完善“三级”监控管理体系,确保HSE监督检查全面覆盖
公司设立HSE监督中心,分公司设立HSE办公室,项目部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三级”监督网络,实现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一级对一级监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HSE监督管理体系。通过“三级”监控管理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有效地实施HSE过程控制管理。
2 建立监督工作计划制度,确保生产场所监督检查 全覆盖
工作计划是实现工作目标的前提和重要保证。公司HSE监督中心为确保实现监督检查覆盖率的工作要求,将工作计划细化到月、分解到周,按半年、月、周编制监督检查运行大表,严格按照监督检查运行大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场所无盲点。
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公司HSE监督中心加密对重点要害部位监督检查的频次,强化对重点要害部位监督检查的力度,及时跟踪、复查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确保各类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保证生产全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通过建立HSE监督工作计划制度,确保现场监督检查能够根据生产特点、季节、气候变化因素和上级工作要求,有计划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高监督工作的计划性和不同时期的方向性,实现公司提出的生产场所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的工作要求。
3 建立隐患和问题分析制度,为制定对策和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针对HSE监督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分析隐患、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整改建议,为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施工现场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决策、措施提供第一手现场资料。按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危害因素辨识、风险消减及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设备设施及防护缺陷、特殊危险作业、施工现场危害、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危害等方面分类汇总,详细分析隐患、问题产生的根源,根据分析的结果,有预见性地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抓住重点,超前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事故隐患。
HSE监督中心每月召开一次隐患、问题分析会,认真分析各专业系统、各单位、各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问题。通过分析查找基层单位在危害因素辨识、风险控制、教育培训、操作规程中的共性问题,对照相关标准、规范深入剖析隐患、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通过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分析,准确把握存在的主要隐患、问题,抓住一个时期的监督方向和工作重点,使HSE监督工作更具有目标性和方向性,也为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决策、措施提供可靠的依据。
4 建立隐患和问题通报制度,警示和引导基层单位做好HSE工作
为强化隐患、问题整改的及时性和信息反馈的时效性,建立与基层单位相互沟通和交流的渠道,开展隐患分析、沟通交流和情况通报等工作,使基层单位领导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制定防范措施,确保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建立隐患、问题通报制度,既能够督促存在隐患、问题的基层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岗位员工的行为,加速隐患、问题的整改,又对全公司员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5 建立隐患和问题销项制度,实现隐患和问题的闭环管理
公司HSE监督中心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和处罚通知单,双方签字确认。由被监督单位落实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对能够现场立即整改的现场监督整改,对现场不能立即整改的监督受检单位制定预防措施、上报整改计划。HSE监督中心监督整改计划的实施情况和整改期间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逐项消除事故隐患、问题,实现隐患、问题的闭环管理。
建立隐患、问题的销项制度,解决整改责任不清、整改效果不明和整改无记录的问题。通过明确隐患、问题整改部门、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保证隐患、问题整改一个,销项一个,做到隐患、问题整改有记录,责任追查有依据。
6 加强监督培训,确保监督素质
加强监督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是做好新疆油建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的重要前提。为把公司HSE监督队伍建设成专家型队伍,把监督人员培养成复合型专家人才,健全业务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通过专家授课、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相互请教等多种形式,学习国家及上级有关健康、安全和环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典型事故案例等。在加强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组织HSE监督人员深入施工一线调研,虚心请教岗位员工,既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整体工作能力,又使HSE现场检查更贴近实际,便于操作。
在监督队伍中建立自我约束和考核机制。HSE监督人员履职考核每月组织一次,从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和资料整理等几个方面进行量化打分,考核一次不合格者给予警告,一年内两次不合格者诫勉谈话。通过考核综合评定监督级别,工资待遇与监督级别挂钩,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监督不力,违章行为制止不及时或发生事故,以及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的HSE监督员,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充分调动HSE监督员工作的积极性,且增强HSE监督员工作的责任心。
通过履职考核制度,规范监督人员工作行为,树立监督队伍的整体工作形象。
通过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监督队伍形象,提高监督队伍的综合工作能力,为实现建设复合型监督人员,打造专家型监督队伍进行知识储备。
参考文献:
[1]宋伟胜.加强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J].石油化工安全技术,2001(05).
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有效排除各类交通事故隐患、有效地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实做细此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克制麻痹大意思想,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
二、实施步骤
1、安排布置阶段(*月*日至*日)。系统安委将召开系统各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布置下一步工作,各单位要将1-8月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系统安委会,同时汇报7月17日系统安委会检查时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2、自查自改阶段(*月*日至*月*日)。各运输企业和系统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制定整改计划,逐一排查治理,对暂时难以治理的要制订限期整改计划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限期完成整治目标。在此期间,系统安委会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运输企业或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听取汇报确保此次排查整顿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3、督促检查。督促检查内容包括:各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安全投入和治理隐患资金落实情况;隐患排除及治理工作的到位情况;对所提出来的隐患整治进展情况,对于工作拖沓、应付了事、整改不到位的将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并提出通报批评。
4、建立起长效管理制度。各运输企业和系统各单位要以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并以此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建立长效机制一把手亲自抓、各个环节责任到人,把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确保个环节无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各运输企业及单位要以“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精心落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每个从业人员知晓本次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动员他们参与这次整治,积极地对单位、本岗位存在的的安全隐患提出建议与意见。切实将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使我县交通运输达到安全、畅通优质的目标。
一、活动基本特点和成效
一是对安全生产自查整改活动非常重视。将活动列入了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一把手亲自主持召开了会议、亲自抓好落实对上级的明传电报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及时、部署行动迅速。
二是检查督查工作深入细致。能按照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单位领导均亲自带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工作。检查督查组深入到各企业等安全生产第一线,从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基本上做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三是取得了初步成效。首先是排查出了一大批的安全隐患,初步建立了分级安全隐患台帐,使大家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清醒的认识到安全隐患的重大危害性和后果的严重性,也认识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促进了安全意识的提高;第二是整改了一大批隐患,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的措施得以加强。第三是加大了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改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同志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单位主要领导没有带队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宣传贯彻力度也不大,单位职工、特别是一些船员、驾驶员和施工人员不知道自查整改的具体内容,隐患排查工作不实,整改措施不力。
二是安全隐患整改率不高。部分单位对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工作不重视,已建立的台账内容不全面、不规范,大部分还没有建立安全隐患整改督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今后工作的要求
(一)继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要继续深化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作为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一项工作来抓紧抓好。要对前段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已经排查出但至今没有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改力度,逐条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责任人,确保得到及早整改。
(二)严格实行自查整改责任制和督查督办责任制。自查整改实行存在隐患的单位法人负责制和交通主管部门分级督查督办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
1、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免受损失。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及场所。
3、职责
3.1总经理对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责任,并保证隐患整治所需的资金投入。
3.2安全员负责组织公司安委会有关成员对工厂进行安全检查,负责整改的跟踪和验收。
3.3各部门负有对厂区内各项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和督查的责任。
3.4专业性安全检查、检测,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5安全员负责对提出或举报事故隐患的员工申请奖励,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门或员工提出惩罚措施。
3.6
安全员负责统计事故隐患,向公司管理者汇报。
4、程序
4.1定义与分类
4.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为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4.1.2事故隐患分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治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而难以排除的隐患。
4.1.3安全检查的类别应该包括: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日常检查、重大节日前检查、政府安全主管部的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查领导管理、查制度落实、查防护措施、查隐患整改、查教育培训、查各种记录。
4.2工作程序
4.2.1安全员在每年的十二月底,编制公司下年度的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报公司总经理核准实施。
4.2.2各部门及各级人员,在规定时间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完善各种记录,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实施监控治理。
4.2.3各部门、各相关人员所进行各种安全检查,应建立完善安全检查台账,并统一报到人力资源部存档。
4.3安全检查
各项安全检查,必须要有安全检查表,且每种安全检查表都要有编制单位、审核人、批准人,检查表至少包括: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签字等。
4.3.1综合性检查
(1)公司级综合检查:安委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编写《厂级综合性检查表》,每季度末对厂区,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综合性的事故隐患检查,包括部门、车间事故隐患整改和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安委会将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汇总,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安全员跟踪、复查各部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形成相关记录,并连续保存。
(2)车间级综合性检查:部门(厂)经理、车间主任、有关技术人员,结合公司及车间实际,编写《车间级综合性检查表》。每月下旬对辖区的车间,进行一次安全综合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连续保存相关记录。
4.3.2季节性检查
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每年针对春季(每年3月)、夏季(每年6月)、秋季(每年9月)和冬季(每年11月)的生产特点,组织人员编制季节性安全检查表,并组织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
(1)春季安全检查的内容为: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等。
(2)夏季安全检查的内容为: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洪防汛等。
(3)秋季安全检查的内容为:防火、防冻保温等。
(4)冬季安全检查的内容为:防火、防爆、防冻、防滑和防中毒等。
4.3.3专业性检查
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建(构)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检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
各相关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专业检查表,每半年组织一次专业检查,并填写、保存相关记录。
4.3.4节假日检查
重大节日(春节、十一)放假前,各部门须依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结合生产实际,编制《节假日检查表》,检查辖区动火、高空、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安全情况;对管辖的机械、电气设备及附件、安全设施设备,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等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4.3.5日常检查
(1)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每日每班安全检查,各班组内自查,班组间互查。各班组在作业前后、交接工序时对自身的环境,机台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并互相监督。公司每个员工发现事故隐患,有责任向本部门领导或者安全员进行汇报,公司给予一定奖励。
(2)安全员每天进行安全巡查,,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发现内部员工和委外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违规行为,应立即制止和纠正;规范厂区生产、建设、生活秩序;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如可当场整改,要当场整改,如不能当场整改的下达《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保存好相关记录。
4.3.6政府主管部门安全检查
政府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安全员负责接待,公司主要负责人、各生产部门主管、安全专管配合检查,安全员准备安全检查的基础资料和安全工作汇报材料;各部门做好检查准备,政府查出的事故隐患,由安全员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或限期整改。
4.4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管理
4.4.1在隐患排查前完善隐患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和要求。每次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责任部门治理。治理结果也会在下次的安全例会中汇报;安全员按治理期限组织治理验收。
4.4.2对查出的隐患,责任部门或人员应完善隐患治理方案:要求有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隐患治理措施要求针对性强;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等;隐患治理工作形成闭路循环。
4.4.3对确有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相关车间必须在限定期限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说明原因,并将延期期限及安全措施,上报本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延期,须同时报至总经理。
4.4.4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整改进度及整改存在问题等情况,相关领导要及时指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事故隐患整改按期完成。
4.4.5对检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包括政府安全主管部门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安全员上报总经理,同时组织责任部门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安全员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及时向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反馈隐患整改情况。安全员负责建立重大事故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6)备案文件。
对暂时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隐患所在部门或车间应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并由安全员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无力解决的原因和采取的防范措施。
对不具备整改条件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纳入隐患整改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原因、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等。
4.4.6安全员组织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风险分析,并应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分级,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安全绩效进行监测。
一、消防安全管理
1、局属各单位要依法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每年召开2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于单位内部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检查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各自存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参加消防工作会和联席会,汇报消防工作和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
2、局属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也是政府立项涉及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局属各单位必须层层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签订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局属各单位第一责任人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责任。一是建立和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二是每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及时向主管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火灾隐患和整改火灾隐患的进度;四是每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五是认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六是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七是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如实反映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消防安全检查
1、每年组织人员对本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不少于4次,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督查所属科室、分队按《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3、对本单位及所属的老、弱、病、残、妇、幼、酒七类人员简历重点户档案进行管理,每季度组织人员入户开展检查和宣传教育不少于1次。
三、火灾隐患整治
1、局属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确属本级职能部门管理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则该职能部门的法定代表人是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导整改;对应属上一级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单位管理的隐患单位,要及时提请上一级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隐患单位牵头督导整改,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销案。
2、局属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确保自查出的和公安消防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对确属本职能单位管理的隐患单位,则职能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导整改;对应属上一级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单位管理的隐患单位,要及时提请上一级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牵头督导整改,确保按期整改完毕。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积极督促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每年组织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此;组织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每季度不少于1次;充分利用本单位的黑板报、宣传栏、内部局域网、警示牌、标语等载体,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少于10次。
2、组织本单位依法应当接受消防专门培训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持证上岗率达100%。
3、组织开展消防青年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建立部门消防青年志愿者骨干队伍,人数不少于本单位适龄人数的15%,适时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