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8 18:52:14

任命张同志为中共长江水利委员会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委员会书记
任命高航同志为中共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委员会书记(正局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保平同志为中共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书记
免去刁兆秋同志的中共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书记职务
任命沈延平同志为中共海河水利委员会漳河上游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免去张宗权同志的中共海河水利委员会漳河上游管理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王现方同志为中共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委员会书记
免去田克军同志的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王晓东同志的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司长职务
免去刘晓田同志的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王景福同志的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张同志为长江水利委员会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局长(正局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胡军同志为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贺平同志的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任命时明立同志为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院长(正局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齐晶同志为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局长(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沈延平同志为海河水利委员会漳河上游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宗权同志的海河水利委员会漳河上游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明确陈泽健同志的级别为正局级,免去其珠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吴亚帝同志为珠江水利委员会副巡视员
任命王现方同志为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院长(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金祥同志为嫩江尼尔基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免去王福庆同志兼任的嫩江尼尔基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任命张志荣同志为中国水利博物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领导新语
贵州农村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人口,基本上不可能就地致富,只有走出大山,进入城镇,寻求到就业,才是根本出路。我们加快城镇化建设,目前主要不是解决城市人口拥挤问题,而是解决农民下山、进城进镇问题,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在全省城镇化推进大会上强调
有一些工作,我们只要有闻的魄力、抢的意识、争的劲头、拼的勇气,积极工作,努力争取,就可以做得更好。
――省委副书记、省长赵克志在主持省直机关作风建设交流推进大会上指出
贵州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归结到思想不解放上。如果简单用“条条”来否定“块块”。用“条条”来限制“块块”,这对发展是不利的。对地方、对企业、对基层的要求,要不说或少说“不能办”,多想或多指导“怎么办”。
――省委副书记王富玉在省委听取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创先争优”、“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十大民生工程”精神情况汇报会上指出
论文关键词 董事会秘书 上市公司治理 董事会秘书地位弱化 司法救济权
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有比较分析、历史分析、实证和理论的分析研究方法。本文提出造成董事会秘书制度困境的真正原因在于董事会秘书不是一个独立的机关,无法实现立法者赋予其的对董事会的监督职能。董事会秘书是由董事会任免的,其薪酬和任职期限是由董事会控制的。并且,董事会秘书并没有什么权力可以用来对抗董事会。本文主张弱化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废除其对董事会的监督职责,使其成为承担程序性的功能。
一、董事会秘书制度及其沿革
“董事会秘书”一词在英美法系国家通常被称为company secretary或者secretary,即公司秘书或者秘书。在我国公司法上,董事会秘书的定义可以概括为:董事会秘书是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整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的高级管理人员。
通常认为董事会秘书发端于英国。在1971年的Panorama Developments CGuildford)Ltd.V.Fidelis Furnishing Fabrics Ltd’一案中,英国法院开始承认董事会秘书能够在其从事的公司事务的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
香港1911年的公司法令依照英国1908年法令的模式制定,它在香港立法上第一次提到了“董事会秘书”的概念。
由于在公司实践中,董事会秘书并未能发挥立法者所期望的功能,反而使公司治理结构复杂化,增加公司管理成本等,所以在英国、香港等地主张取消立法对封闭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强制性规定的声音一直此起彼伏,并且在近些年达到高潮。
二、英美法系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基本内容
在英国1985年公司法中,每个公司必须设立秘书,有权就其从事的公司日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在私法中,秘书通常被视为高级管理人员,而在刑事法律中,秘书通常被视为一个独立的公司机关。董事会秘书通常是由董事任命的,其职责主要是某些法定声明的提交豐。
在英国,秘书的法律责任主要规定是当公司职员被授权从事一项交易或者行为,且其对该交易或行为违反公司法第330条的情况明知或者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其明知时,该职员将被认为是有罪的,将会被处以罚金或者监禁,或者同时被处以罚金和监禁豑。《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条例》规定的秘书职责主要是签署法律文件,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罚款等财产刑,并无监禁之类的自由刑。
三、董事会秘书制度在我国的引入和发展
通常制度的引入都是基于现实的需要,董事会秘书制度也不例外。董秘制度在我国的引入在现阶段为了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的需要。
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基本内容在于以下几个方面:法律地位、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义务责任等几个方面。
《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聘任。证券交易所对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未提出异议的,公司可以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概括而言具体是以下二个方面:
(一)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
该职责的重点在于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本规则、本所其他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做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同时向交易所和证监局报告。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该职责具体内容是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关于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在英美法系国家地区,主要强调董事会秘书的事务性工作职能,即强调公司治理中,董事会秘书承担的程序性功能,如签署文件,安排会议等。而在我国公司法中,则更多的强调董事会秘书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监督职能,立法者意图使董事会秘书成为上市公司治理中重要的一环,构建一个制衡机制。董事会秘书效忠的对象是公众和监管者,而不是董事会。这是两者之间最大的不同。
四、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实践考察
随着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监管力度的加大,当违规、造假上市公司的暴露问题的时候,董秘无法逃脱被调查和质疑。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自国内股票市场产生以来,共有192家上市公司(包括已退市公司)因违规受到过交易所处罚,有265位董秘可能因为公司违规而受到处罚甚至因此而被调整或撤换,其中在交易所公开披露的处分措施中明确提及对董秘处分措施的有18家,并且这18位董秘在处分之后无一例外地被撤换。有三名董秘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许多董秘在谈及自己任职时的心态多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在几乎所有的案例中,无论是刑事犯罪案件、行政处罚案件,还是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案件,董事会秘书总是作为共犯之一参与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且董事会的主要成员也参与其内。这些案例非常清楚地表明了董事会秘书制度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制度安排的矛盾和缺失,董事会秘书是绝无可能承担对董事会的监督职责的,起到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的责任。
对于董事会秘书制度困境的原因,学术界目前主要有如下几种看法和改善方案:
1.董事会秘书地位、待遇缺乏制度支持,有待提高。这种观点回避了董事会秘书的困境是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是制度使其角色和职责相冲突,与地位和待遇高低无关这一情况。
2.制度上角色定位的缺陷。有人认为,在股权分置、股份非全流通的情况下,大股东的利益往往与中小股东不一致,董事会秘书端着大股东的饭碗为中小股东的利益说事,使得董秘的工作环境从根本上来说是受到挤压的。
平心而论,这种观点倒是比较中肯的。实践中的情形也不外如是。但这一点在现有制度框架下是不可能改变的。如果要改变的话,那就不是现在意义上的董事会秘书。简单的说,如果董事会秘书的薪酬和任命不受董事会的控制,那么董事会秘书就该变成监管部门的职员。
3.职责扩大,提高其监管职能。也有人认为,困境原因在于董秘的职责太小,要扩大,如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等豗。
这个观点是不值一驳的。在没有改变董事会秘书的附庸状态之前,扩大其职责,提高其监管职能都是徒劳的,不过是使其在两难境地中越陷越深罢了。
4.改进董秘的任免制度。还有人认为,监管部门在董秘的任免问题上应该具有干预权,部门要参与对董秘的考核,董秘的任免要征求监管部门的意见,这将有助于形成保障董秘独立性的外部力量;
这个观点也不可能成立。其一,监管部门对董事会秘书并不负担任何义务,相反董事会秘书的待遇均由公司承担,如此操作,会使公司对董事会秘书有很大的抵触,使其在公司中无法容身。
其二,监管部门要以何种标准来确定董事会秘书的人选,也是个很大的问题。如此规定,只会使公司治理结构更加混乱,使上市公司无所适从,却只会使监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有权力寻租的空间。
五、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之发展方向
2005年公司法修订的立法意图,即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严格上市公司及其有关人员的法律义务与责任,推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豙。
考虑到这一点,从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角度来对董事会秘书制度的价值进行探讨,无疑是很有必要,也是相当合适的。
从广义的角度来看,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包括法律与监管环境,公司控制权市场,债权人、机构投资者、中介机构与自律组织的外部约束,资本市场、产品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的竞争,公司管理层与股东关系等内容。
公司治理机制主要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聘选;二是激励;三是监督豛。对于投资者的保护来说,最关键的是监督。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其关键在于执行监督的部门是否是真正独立的。如何建立一个独立的监督机构呢?《联邦党人文集》中谈到美国三权分立思想时指出,一个真正独立的监督机构,其一是要保证人员任命的独立,其二是要使各部门成员的薪俸依法固定,其三是要授予各个部门必要的自卫权,以对抗其他部门的侵犯豜。
联邦党人的上述思想对于检讨我国公司法上董事会秘书制度和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就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而言,如果要实现立法者期待的“规范上市公司运作。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真正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那么首先,董事会秘书作为一个监督者,其必须要拥有独立的地位。只有具备独立的地位,才有可能实施监督。而董事会秘书要拥有独立的地位,根据上述联邦党人的观点,则必须做到其任命的独立,其薪酬的固定,在其任命和薪酬方面不能受到被监督者的控制或者影响;并且,其应当具有对抗被监督者侵犯的自卫权。换言之,如果立法者意图使董事会秘书发挥对董事会的监督作用,真正在上市公司治理中发挥价值,那么董事会秘书的任命和其薪酬便不能受董事会的控制或者影响,且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对抗董事会侵犯的权利。
而在我国,有关董事会秘书的任命规定均规定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任免。很显然,这样的制度安排不可能使董事会秘书拥有独立的地位。董事会秘书是由董事会任免的,薪酬是由董事会决定的,法律并没有赋予董事会秘书对抗董事会的武器。董事会秘书完全是受董事会控制和影响的,要使其实现立法者赋予其的监督董事会的职能,这是完全不可能的。实践中对于董事会秘书大量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交易所的谴责公告就可以证明这一点。在上文所述案例中,几乎每一次处罚都是有董事会主要成员、管理层和董事会秘书共同参预其事的。
由此可知,我国董事会秘书制度困境的真正原因在于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秘书不具有独立的地位,而且在目前的法律制度下,董事会秘书也根本无法独立。
基于上述认识,本文认为,董事会秘书制度合理的发展方向是:废除公司法中规定的董事会秘书制度,弱化董事会秘书地位,取消其对董事会的监督职能,不再将其列为高级管理人员,只是作为普通的工作人员,承担程序性和事务性的职能。
作如此设想是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1.在现有的公司法制度框架下,鉴于董事会秘书与上市公司之间是一种雇佣关系。从人性而论,雇员对于雇主的利益自然的负有忠实义务。没有一个雇主会容忍一个不忠于自己的雇员的。所以,董事会秘书是不可能获得独立地位的。这样的制度安排是违背人性伦理的。从立法者的立法意图出发,从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角度考虑,既然董事会秘书在现有制度框架下无法摆脱董事会的控制和影响,从而也无法起到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作用,与其无端增加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复杂性,增加公司管理成本,不如还其本来面目,不在公司法中对其进行规定,不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而是使其承担通常的程序性和事务性工作。
2.在英美法系中,董事会秘书虽然由董事任命,但其职责仅限于程序性的和事务性的工作,并不负有监督董事会的职能。这一点完全不同于我国的董事会秘书制度。
3.英美法系国家地区的法律实践趋势也日益趋向于废弃在公司法中规定董事会秘书的作法。比如美国标准公司法、美国各州的公司法已经取消了在法条中规定董事会秘书之类的头衔,转而由公司自行设定;在英国、香港等董事会秘书制度根深蒂固的国家和地区,也出现了要求废弃在公司法中规定董事会秘书的浪潮。
党支部书记任命请示一区级机关党工委:
由于人事变动,原党支部书记李朝晖同志已调离我支部,经局党组研究,建议分管党务工作的章士友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5月15日,科技局党支部召开了全体党员会议,支部共有党员19人,实到15人,经表决,一致选举章士友同志担任科技局党支部书记。请上级党委批准。
以上请示妥否,请复!
党支部书记任命请示二市委组织部:
因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已经结束,村委班子进行了调整,经党委研究决定,拟任以下几位同志为村党支部书记。
XXX同志为黄家巷村党支部书记
XXX同志为东站居委党支部书记
XXX同志为孙家村党支部书记
XXX同志为上阳村党支部书记
XXX同志为渡桥村党支部书记
XXX同志为关坊村党支部书记
XXX同志为韶塘村党支部书记
XXX同志为芗溪村党支部书记
专此请示
党支部书记任命请示三中共凤城市现代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我公司现有员工XX名,党员X名(均为正式党员),已符合有关建立企业党支部的要求。为使我公司党员能够过好党的组织生活,我公司拟成立企业党支部。
阮贤榜是湖北省通山县人,1929年参加革命并加入中国共产党。革命生涯中,他历任共青团区委书记、县委书记、中心县委书记、民运部部长、教导员、团政治处特派员、组织股股长兼总支书记、团政治委员、团长、师参谋长、无锡警备司令部副司令员、苏南军区参谋长、副军长兼参谋长、浙江省军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等职,为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作出了贡献。
阮贤榜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曾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和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李灿原军事教育学院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李灿同志(副兵团职),因病医治无效,于2011年6月8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6岁。
李灿是河北省徐水县人,1941年参加革命,同年入党,1947年参加中国人民。革命生涯中,他历任团政治处特派员、营教导员、股长、团政治处主任、科长、空军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空军政治部青年部副部长、部长、群工部部长,空军政治部主任,总政干部部副部长、组织部部长,石家庄高级陆军学校副政治委员等职,参加了保北、清风店、平津等战役战斗,参加了抗美援朝,为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作出了贡献。
李灿1988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曾荣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和独立功勋荣誉章。
张宜步海军东海舰队原舟山基地副司令员、副兵团职离休干部张宜步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1年3月23日在上海逝世,享年98岁。
张宜步是福建永定县人,1930年参加革命,1931年参加红军,193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革命生涯中,他历任战士、文印员、班长、团书记、分队长、政治处主任、政治委员、后勤部长等职,参加了五次反“围剿”、长征、百团大战、千里挺进大别山、淮海、渡江、解放大西南等战役战斗,为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作出了贡献。
张宜步1955年被授予海军大校军衔,曾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和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傅立民原商业部副部长、中国轻212,总会副会长、国务院稽查特派员傅立民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1年7月4日在北京逝世,享年75岁。
傅立民1936年8月出生于上海,195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9月参加工作,1959年9月毕业于苏联敖德萨斯大林工艺学院,历任粮食部科学研究设计院技术员,无锡科学研究设计所副所长、所长、党支部书记,科学研究设计院副院长,商业部科技司司长;1987年12月,任商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1993年8月,任中国轻212,总会副会长、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兼盐业办公室主任和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1998年3月,任国务院稽查特派员。2009年5月退休。
傅立民是政协第九届、十届全国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委员。
王大珩“两弹一星”元勋,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光学科学家、教育家王大珩同志,因病于2011年7月2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6岁。
王大珩1915年2月26日出生,祖籍江苏吴县。1936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物理系。197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至1951年任大连大学教授、应用物理系主任。1951年到中国科学院工作。1952年以来历任中科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所长、中科院长春分院院长、中科院技术科学部主任、中科院空间科学技术中心主任、总装备部科学技术委员会顾问、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院长、哈尔滨科学技术大学校长、中国科协副主席、北京市科协主席、中国光学学会理事长、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理事长、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理事长、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理事长等职。
王大珩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三、四、五、六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三、七届全国政协委员。
关键词:市场导向 业务范围 企业使命 战略计划
确定企业使命的意义
企业使命反映企业的目的、特征和性质。明确企业使命,也就是对本企业是干什么的?为哪一类顾客服务?我们对顾客的价值是什么?我们的业务是什么等这些问题进行思考和作出回答。一个企业的寿命长短与其深层次的使命感和远景规划有密切的关系。
一个企业的存在是为了完成某些事:制造汽车,提供贷款等。许多企业在创建之初,最高层对企业的目的、特征和性质有清楚的认识。在长期运行中形成了企业的战略态势。从战略的角度讲,这些内容的成果便是企业的使命。它有助于更好地界定一个企业与其外部环境的关系,正确认识企业存在的目的和应尽的责任,指引整个企业沿着既定的战略方向有序地努力。
明确企业使命,并不只是为了规定出一种任务,或经营范围、业务领域。事实上,积极、有效的企业使命及其说明书,可以提高全体企业成员对企业方向、意义、成就和市场机会的共同认识。明确的企业使命还是一只“无形的手”,它指引广大而分散的职工、各战略业务单位在实现企业使命的共同目的下独立工作。
确定企业的使命
企业的使命由企业的高级管理层决定的。在确定企业的使命时有许多因素可以参考,比如可向股东、顾客、经销商等有关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并且必须考虑如下诸因素:
企业历史上的突出特征。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目标、方针和成就的历史。为实现一个新的目的,企业必须尊重它自己过去历史上的卓著的特征。一家向来以大众市场为服务对象的零售企业,一夜之间转向高档市场,即使这里有一个有利可图的机会,也常常使人感到有悖常理而难以接受。
企业周围环境的发展变化。市场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企业周围环境的发展变化会给企业造成一些威胁或市场机会。企业要抓住机会,避开威胁。考虑企业的使命,自然是为了顺应时代潮流。如根据对外部环境的观察力,与制造业签约共同发展,耐特斯蒂尔(Natsteel)电子公司实现了其使命“与供应连锁关系的全球电信领袖做合作伙伴”。
企业资源的情况。企业的资源往往决定企业的使命。不同的企业,资源条件必然不一样。资源条件的约束,决定了一个企业能够进入哪些领域,不能开展哪些业务。例如,文莱皇家航空公司的使命如果是“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航空公司”,这显然是自欺欺人。
企业的业主和高层管理者的意图和想法。企业的业主或董事会,对企业的发展和未来会有一定的考虑和打算;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也会有自己的见解和追求。这些都会影响到企业使命的界定。
独特的能力。企业应把它的使命放在它能最好地为其工作的业务上。每个企业都能从事很多业务,但是只有它最擅长、拿手和肯定优于竞争者的特长,才能够成为它的优势所在。界定企业的使命必须结合它独有的能力(核心能力),使之能够扬长避短,倾注全力发展优势,才能干得出色。如,日本本田公司在培育它的主要核心能力——生产引擎。它设计和改进引擎的技术为它进入下列最终产品打下基础:摩托车、汽车、割草机、雪地汽车、耕作机和艇外电动机等。同样麦当劳完全有能力进入太阳能行业,但这样就不能充分利用它的特长——为广大顾客提供廉价食品和快速服务。
撰写企业使命说明书
为了引导企业朝着一个方向前进,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企业决策层应以书面报告形式——企业使命说明书,提出本企业的使命。企业制定使命说明书是为了让他们的经理、员工在许多场合与顾客和其他公众共同负有其使命感。例如,柯达的企业使命是:“我们建立统一、重视效益的企业文化。为消费者及顾客提供各种有效的方法,使他们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够拍摄、保存、处理及打印图像和照片,并能将图像和照片传递给其他人和设备。开发合乎经济效益、与众不同的优质产品,并迅速投放市场。我们的员工来自不同的文化背景,具有一流的聪明才智和技能,并共同维护柯达公司在世界影像业的领导地位。”。家乐福的使命是“家乐福所有的努力的最大目标是顾客的满意。零售行业是通过选择商品,提供最佳品质及最低价格,以满足顾客多变的需求。”根据国外的经验,写一份令人满意的企业使命说明书,要花上一、二年的时间。
转贴于
有效的使命说明书通常应体现下列原则:
市场导向 企业的使命要解决企业的业务是什么的问题,那么在使命说明书中如何表述企业经营的业务范围呢?在市场营销观念的指导下,企业要通过千方百计满足目标顾客的需要来扩大销售,取得利润,实现企业的目标。因此,企业的管理当局要写出一个市场导向的使命说明书。这就是说,企业的管理当局在使命说明书中要按照顾客的需要来规定和阐述企业的使命,尽量避免使用“产品”或“技术”来确定。产品是短暂的,而基本需要和顾客群则是永恒的。马车公司在汽车问世不久就被淘汰,但是同样一个公司,如果它明确规定公司的任务是提供交通工具,它就会从马车生产转入汽车生产。同样化妆品公司使命应该是“我们出售希望”而不是“我们生产化妆品”。
使命说明书内容应集中在有限的目标上
请看这份说明书:“我们要成为领先公司,生产质量最高的产品,并以最低的可能价格建立最广泛的分销网和提供服务。”“本企业生产最优产品,提供最佳服务,价格最低”,“本企业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一切服务”等等,这听上去是不错的,其实空洞无物。它没有提出企业在面临重大的决策时可以遵守的基本方针和指导纲领。赢利和领袖地位是目标成功实施的结果,而非目标本身。
好的企业使命说明书在表达和陈述上,应当富有激励性 员工一般都向往从事重要的、对社会有意义的工作,因此应使全体员工从使命说明书中感受到他们对社会的贡献,他们的工作是有意义的,不宜过分强调盈利或这一类的目标。如从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为世界饥饿者提供食品的角度认识化肥生产的使命,就会使员工产生一种新的目的感;如果从更大意义上把吸尘器说成是创造一个清洁、健康的家庭环境,推销员人就会感到鼓舞。利润及经济效益应当看成是社会给予圆满完成其使命的企业的报答。
企业使命说明书在形式上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但必须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明确企业的活动领域
表达本企业要在哪些方面发挥作用、参与竞争,一般可以从以下角度说明。行业范围:说明本企业拟在哪些产业开展活动。有的企业始终坚持在某一产业领域内,有的则喜欢跨行业、多角化经营。如杜邦公司钟情经营工业市场,而道化学公司愿兼顾经营工业品与消费品市场。产品与应用范围:企业愿参加的产品与应用领域。例如,钢铁制造厂可能把它的范围限制在建筑材料上。能力范围:能被企业掌握和支配的技术与其他核心能力的领域。如,日本电气公司在计算机、通信和集成元件方面建立了核心能力,它就能供应便携式电脑、电视接收机、手提电话等等的产品。市场细分范围:这是公司想要服务的市场或顾客类型。有些企业只为高端市场服务。例如,资生堂生产高级化妆品,而花王主要迎合低档市场。垂直范围:公司自己生产自己需要产品的供应程度。其极端是企业自给自足许多自己需要的供应品,例如福特汽车公司,它有自己的橡胶园、玻璃制品厂和钢铁制造厂。另一个极端是企业很少或根本没有垂直结合,例如“空壳”公司或纯营销公司,它只有一个人守着一部电话机、传真机、计算机和一张写字台,并与各种服务联系,包括设计、制造、营销和实体分配。地理范围:企业希望开拓的区域、国家或国家集团范围。一个极端是公司只在一个特定城市经营。另一个极端是跨国公司,它们几乎在全世界所有的国家都有经营业务。
阐明企业的主要政策
使命说明书要强调企业在其活动领域准备实施的主要政策,用以指导员工如何对待顾客、供应商、经销商、竞争者、一般公众。目的在于使整个企业的全体员工在重大问题或原则上能够步调一致,行动上有共同的标准参照、执行。使命说明书规定的方针,必须尽量缩小个人任意发挥和自主解释的空间。
男,汉族,1955年6月生,山东安丘人,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
1969.09~1977.02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劳动;
1977.02~1978.01北京市海淀区待业;
1978.01~1979.09北京重型电机厂工人;
1979.09~1983.09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学生;
1983.09~1986.08中国人民大学苏联东欧研究所世界经济专业研究生,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86.08~1989.10外交部苏欧司三秘;
1989.10~1991.12中国驻苏联使馆三秘、二秘;
1991.12~1994.09中国驻俄罗斯使馆二秘、一秘;
1994.09~1997.10外交部欧亚司一秘、处长;
1997.10~1999.12中国驻俄罗斯使馆参赞;
1999.12~2002.02外交部欧亚司副司长;
2002.02~2004.03中国驻俄罗斯使馆公使;
2004.03~2007.02外交部欧亚司司长;
2007.02~2010.05中国驻乌克兰特命全权大使;
2010.05~2013.05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2013.05~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
乐玉成任中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
男,汉族,1963年3月生,江苏扬州人。
1982~1986 就读于南京师范大学俄罗斯语言文学系;
1986~19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苏欧司科员、随员;1990~1991 驻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使馆随员;1991~1993 驻俄罗斯联邦大使馆三秘、二秘;
1993~1998 外交部欧亚司副处长、处长;
1998~2001 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参赞;
2001~2004 外交部欧亚司参赞、副司长;
2004.07~2008 驻俄罗斯联邦大使馆公使衔参赞、公使;2008~2009 外交部政策研究司副司长、司长;
2009.01~2011.11 外交部政策规划司司长;
2011.11~ 外交部部长助理;
2013.08 ~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
苏德良任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男,汉族,1960年1月生,浙江嵊州人,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9月参加工作。
1978~1980 上海市公安学校学习;
1980~1984 上海市公安局政保一处办事员;
1984~1986 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办公室干部;
1986~1990 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办公室研究科副科长;
1990~1992 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办公室情况科科长;
1992~1994 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4~1995 上海市国家安全局长宁办事处主任;
1995~1996 上海市国家安全局长宁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6~1999 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局长助理(正处级);
1999~2002 海南省国家安全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02~2005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党委书记、厅长;
2005~2006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厅长;
2006~2007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07~2009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09~2013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兼自治区法学会会长;
2013年~ 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王文斌任国资委副主任
男,汉族,1962年11月生,辽宁辽中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会计师。
先后在机械工业部、国家机械委成套局财务处工作,历任物资部成套局财务处副处长,国内贸易部产业发展司发展四处副处长、处长,稽察特派员助理(正处级),国有企业监事会正处级专职监事、办事处副主任(副局级),中央企业工委监事会工作部副部长,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局(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局长(主任)。
2013~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李保东任外交部副部长 主管军控事务等
男,汉族,1955年4月生,北京市人,硕士研究生毕业,1977年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学院(今北京外国语大学),1989年毕业于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中共党员。
1969~1970 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知青;
1970~1973 13军37师110团战士;
1973~1977 北京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学生;
1977~1986 北京外交人员服务局职员;
1986~1988 外交部新闻司三秘;
1988~1989 美利坚合众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国际公共政策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9~1992 外交部新闻司二秘、副处长;
1992~1995 外交部国际司二秘、副处长、处长;
1995~1997 外交部国际司参赞;
1997~1998 外交部国际司副司长;
1998~2005 外交部国际司司长兼亚太经合组织中国高官;
2005~2006 驻赞比亚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2006~2009 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特命全权大使;
2009~2013 常驻联合国代表、特命全权大使;
2013~外交部副部长(主管国际组织和会议、国际经济、军控事务)。
傅政华任公安部副部长
男,汉族,1955年3月生,河北滦县人,1973年9月入党,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大专毕业(北京大学分校干部专修科法律专业),法学硕士。
2010.01 北京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0.02 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0.06 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兼任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2010.07 中共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0.07 北京市公安局公共关系领导小组组长;
2013.08 公安部党委成员;
2013.08 公安部副部长。
汪东进任中国石油股份公司总裁
男,汉族,1962年7月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华东石油学院开发系石油钻井专业。
1982.07~1994.08 在江苏油田工作;
1994.08~1995.07 江苏油田采油一厂党委书记;
1995.07~1997.12 江苏石油勘探局副局长;
1997.12~2000.12 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兼大尼罗国际作业公司(苏丹)总裁、中油国际(尼罗)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00.12~2002.10 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中油国际(哈萨克斯坦)有限责任公司、阿克纠宾油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2.10~2004.01 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4.01~2004.04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4.04~2008.09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8.09~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11 .05起任公司董事);
2013.07~ 中国石油股份公司总裁。
王中和任包头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
男,汉族,1957年9月生,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人,1981年6月入党,1975年9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5.09~1978.03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一起下家子公社孤榆树学校教师;
1978.03~1979.07 内蒙自治区赤峰市师范学校学习;
1979.07~1980.08 内蒙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五十家子中学教师;
1980.08~1981.09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第二中学教师;
1981.09~1984.02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委宣传部干事;
1984.02~1986.04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1982.09~1985.07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函授中文专业学习);
1986.04~1987.07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党校中专部副主任;
1987.07~1987.09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1987.09~1992.06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2.06~1996.06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委副书记(1995.04~1995.06在内蒙古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06~1998.02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委书记;
1998.02~1998.09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委委员、秘书长;
1998.09~2001.12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委委员、组织部长;
2001.12~2005.11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委副书记( 2001.05~2001.11在中共中央组织部挂职任组织局副局长;2000.08~2002.12在内蒙古党校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5.11~2007.03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
2007.03~2008.0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正厅级);
2008.01~2008.03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副书记、政府副市长;
2008.03~2011.01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2010.09~2011.01在中央党校第29期中青班学习);
2011.01~2013.01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书记;
内容提要: 司法审查虽然只是英国公民权利救济体系中的一部分,但却是日益重要和专门化的司法救济手段。作为普通法国家,英国司法审查之诉在审判组织及管辖、司法审查范围、司法审查理由、当事人、证据、审理程序、救济方式及裁判种类等方面均有着自身的特点,其中不乏值得我们学习和思考的经验。 关键词: 英国/司法审查/诉讼 一、司法审查在英国公民权利救济中的地位 (一)英国司法审查之诉的含义 英国司法审查之诉是指对如下事项合法性进行复审的诉讼:(1)法规;或者(2)与履行公共职能相关的裁决、作为或不作为。如原告寻求义务令(mandatory ordere)、禁止令(prohibiting order)、撤销令(quashing order)或者根据《1981年最高法院法》第30条(限制某人担任其无权出任的任何职位)的禁令,则须运用司法审查程序;如原告寻求宣告性裁决(a declaration)或者禁令,则可运用司法审查程序。此外,司法审查之诉还可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诉讼(注:参见徐昕译《英国民事诉讼规则》(第54章第54.1条),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279页。)。 (二)英国司法审查在公民权利救济体系中的地位 英国公民的权利和利益由于行政机关的活动受到侵害或可能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得到救济:(1)部长。公民权益受行政机关侵害时向部长申诉,主要针对地方政府的行为。(2)议会。公民由于行政活动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本选区议员促使部长注意,也可由议员在国会中提出质问或提议进行辩论,对于重大问题,议会可以通过决议成立调查法庭。(3)行政裁判所。在很多情况下,由议会通过法律成立一些特别裁判所,受理某一类由行政活动所引起的特定争议。这些裁判所不属于普通法院系统,在组织上和行政机关联系,在活动上保持独立性质。(4)普通法院。英国人认为普通法院是公民和自由最可靠的保障。方式有三:一是提起普通法上的一般诉讼即民事诉讼;二是上诉,这适用于制定法有明文规定时;三是司法审查,请求高等法院根据他对下级法院和行政机关所具有的监督权对后两者的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这是普通法上的制度,是英国不成文宪法的制度,不需要制定法上的授权。(5)议会行政监察专员(ombudsman)。这是法律外的救济手段(注:详见王名扬《英国行政法》第8章"行政法上的救济手段"第131-133页。)。另外,英国加入欧盟以后,英国公民对行政机构以及英国政府的行为不服,还可向欧洲法院、欧洲人权法院申诉或起诉。 可见,在英国,面对行政机关的侵害,英国公民可选择的救济途径有很多,既有法律上的救济途径也有法律外的途径,既有行政上的救济也有司法救济,既有国内救济还有域外救济,但正如英国人对普通法院的尊崇一样,司法救济是所有救济中最主要最重要的制度,而在三种司法救济方式中,司法审查则是重要的一环。尽管民事诉讼的司法救济途径由来已久,而且迄未终了,但其对于公务行为所提供的救济,只能是一种非专业化的基础性救济,在现代行政日益专门化的今天,以司法审查为核心的专门针对行政行为的司法救济显然是英国行政法领域中司法救济的核心。而且,随着英国司法制度不断改革,不同救济的起诉方式及程序日益简化和统一,司法审查之诉的启动和进行也日趋便利(注:由此也可以看出,英国司法审查之诉并非完全等同于我国的行政诉讼,而只是英国法院针对行政行为实施的司法救济的一部分。)。 二、审判组织及管辖 (一)英国法院结构简况 英国是个多法域国家,各法域都有相对独立的法院系统,而且英国法院的结构比较复杂,并非完全垂直的金字塔式结构,一般按案件标的和诉讼性质确定管辖权。因此,英国法院的分级不完全是为了确定法院的管辖,更主要的是为了确定不同级别法院的判决的拘束效力,以便建立起复杂的遵循先例的体系。就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域而言,法院的层级是这样排列的: &nbs p; 第一级,是欧洲法院(the 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简称ECJ); 第二级,是上议院; 第三级,是上诉法院; 第四级,是高等法院; 第五级,是皇家法院、郡法院、治安法院。 (二)司法审查管辖 据《英国民诉规则》第54章54.1(2)(g)及其诉讼指引以及《1981年最高法院法》第31条可知,司法审查由属于高等法院后座分庭(Queen's Bench Division,在男性国王在位时,则是the Court of King's Bench)的行政法院管辖。高等法院的正式办公地点,是坐落于Strand的皇家司法法院(the Royal Courts of Justice),为方便诉讼当事人及其诉状律师,在英格兰及威尔士的许多大城市设立了地区登记处(district registries)和审判中心。 具体而言,如司法审查之诉在伦敦的行政法院审理的,则当事人须将文书提交行政法院办公室,地址为:王座法院,Strand,London,WC2A 2LL;如司法审查之诉在威尔士的行政法院审理的,则当事人须将文书提交法院办公室,地址为:the Law Courts,Cathays Park,Cardiff,CF10 3PG;如司法审查之诉情况紧急,须在伦敦或加的夫以外其他法院审理的,则在提交诉状格式之前,应(如有必要,通过电话)向位于伦敦的行政法院办公室咨询,法院可就在伦敦或加的夫以外审理司法审查之诉作出指令。在法官作出上述指令之前,应就审理地点的可行性向主管行政法院的法官咨询(注:参见徐昕译《英国民事诉讼规则》(诉讼指引第54章8.3),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889、892页。)。因此,法院(具体说主管法官)对审理地点有自由裁量权,但被告可提出管辖异议。 三、司法审查范围 (一)可审查原则 由于英国司法审查是依据普通法上的宪法原则而不需要制定法上的授权,所以英国司法审查范围是"可审查原则",所有公法领域的案件原则上都是可以审查的,任何人或者机构只有行使制定法所授予的影响公民的权利或者合法期待的权利,并且这种权力是法律要求其按照自然公正的原则行使的,那么法院就享有对该权力行使的司法审查权,而且,法院通过调卷令所行使的监督管辖权也扩展到了特权权力的领域以及政府规制权力(prerogative powers and regulatory powers)的领域,即便这些权力不是源于制定法。 (二)可审查的例外--英国司法审查范围的限制 1.制定法上的限制:虽不需要制定法上的授权,但并非司法审查与制定法无关系,制定法在某个具体问题上可以限定司法审查权的行使,甚至规定司法审查权的行使方式。为了保证行政自由裁量权和行政程序的运转,从而不被司法审查随意打断,制定法上往往通过以下条款对司法审查予以限制或排除:(1)意图排除挑战或质疑的条款:a)禁止在任何司法程序中提出质疑(shall not be questioned in an legal proceedings whatsoever),b)应当是最终的(shall be final),c)如同在议会法律中规定的一样(as if enacted in this act);(2)在一定时限内提出司法审查的条款(clauses which are designed to limit review to a specified time period),在法定期限之后行政决定则免于通过司法审查程序受到质疑;(3)决定性证据条款("conclusive evidence"clauses)。对于制定法上的限制,法院一般做出严格的、狭义的解释,从而排除立法限制,正如丹宁爵士在一个案件中指出的:"除非制定法以最清楚无误的字眼做出明确的规定,否则,调卷令的救济手段决不能被剥夺"。 2.普通法上的限制:主要是基于权力分立宪法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也属于法院的自制,即使制定法上没有明文限制,对一定事项法院一般也认为不具备"可司法性"(nonjusticiable),这些事项一般是:(1)具有高度政策性或政治性;(2)事关国家安全;(3)皇家特权行为,但原来是普通法上的特权,现在一般由议会法案规范它,法院并不单纯看是否属于特权,而是看被诉事项是否具有"可司法性"(justiciability),即某一事项是否构成司法案件、宜于法院所裁判。 对于普通法上对司法审查范围的限制,现在的趋势是越来越多地通过制定法明文规定,而且法院对制定法的限制在适用时倾向于做严格解释。 四、司法审查理由或根据(Grounds for Judicial Review) 英国的司法审查是普通法上的制度,在议会至上、法治、权力分立的不成文宪法基础上,总的理由或根据是"越权原则"(ultra vires)。具体来说,英国司法审查的理由包括以下方面: (一)不合法(iligality) 1.在权力和管辖权(power and jurisdiction)方面,如果一个公共机构的裁决或行为(1)超越了其法定授权或不履行法定职责(failure to fulfil a statutory duty)即简单越权("simple"ultra vires),(2)管辖权事实错误(error of jurisdictional facts),(3)适用法律错误(error of law)则构成了不合法; 2.在自由裁量权(discretion)方面,如果一个公共机构(1)怠于行使自由裁量权,如不合法的委托、放弃或转让裁量权等,(2)滥用自由裁量权,如不相关的考虑(irrelevancy)、目的不正当(improper purpose)等也构成了不合法。 (二)不合理或无理性(unreasonableness/irrationality) 不合理一般有两种意义的理解,一是通常意义上的滥用自由裁量权(上文中的不相关考虑、不当目的,往往被认为构成不合法),二是可独立作为司法审查理由的不合理,这种不合理可能并不存在通常意义上的不相关考虑、不当目的等滥用职权情形,但却"如此不合理以至任何有理性的当局都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也就是所谓的Wednesbury规则--"如此无视逻辑或公认的道德标准,令人不能容忍,以致任何认真考虑此问题的正常人都不会同意它";"如此荒谬以致任何有一般理智的人都不能想象行政机关在正当地行使权力时能有这种标准"。这种标准只适用于行政决定完全的不正当或异常,因此,法官不能仅仅因为他本人不同意或不赞成某个决定就得出该决定不合理的结论,即这是个更高的审查标准以避免用法官的意见取代行政机关的意见。司法实践中很少单独使用这一不合理标准,主要的仍是那些更具体的滥用权力的审查理由或标准(即不相关考虑或不正当目的)。 (三)程序不正当 1.违反法定程序(procedural ultra vires); 2.违反自然公正原则(natural justice),即要求公共机构做出行政决定须符合正当程序的最低标准,包括听取当事人意见、反对偏见(回避)等。 另外,随着英国成为欧盟成员国,侵犯欧洲人权公约规定的人权、违反比例原则等也开始成为申请司法审查的理由。 五、当事人 (一)原告资格(standing to apply for judicial review) 英国的司法基于经验主义,十分重视法官的裁量和判断,没有过多预设的理论框架,作为普通法国家,其通过诉讼创设权利及权利主体方面呈现开放的体系。一般认为英国司法审查的原告资格是"足够的利益"(sufficient interest)标准,在寻求申请司法审查的许可(leave或permission)阶段,法院只有认为原告在申请审查的事项上具有足够的利益时,才会颁发申请许可。而在判断是否有"足够的利益"上法院行使自由裁量权。 在英国,具有司法审查原告资格的主体非常广泛,包括:(1)个人,个人的权利和利益受到不利影响,包括权利、值得法律保护的利益或合理期待利益受到不利影响;(2)利益集团、压力集团或组织,如工会为了其成员的利益或环保组织为了环保事宜可以挑战相关的行政决定,被视为具有切身利益的情形;(3)检察总长,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主动申请司法审查,也可以在私人没有起诉资格是出借自己的名义帮助私人申请司法审查,检察总长在其中扮演了公共利益代表人的角色;(4)行政当局,在一些情况下,行政当局可以通过司法救济的形式维护自己或自己所保护的公众的利益。 (二)被告 如果被诉对象是中央政府部门的行为,一般将部门名称或部门首长列为被告,如无适当部门可列为被告,则将检察长列为被告;如被诉对象是地方当局的行为,一般将郡、地区、农村教区行政团体名称列为被告;如被诉对象是公立学校的行为,则将教育主管当局名称列为被告;如对警务部门行为不服,则将伦敦市警察局专门接待人或地方警务部门首长列为被告。总之,英国司法审查之诉的被告是比较灵活的,公共机构或其官员,均可能被列为被告。 另外,需要说明,在英美法中只有原告、被告之分,没有大陆法系国家的诉讼第三人之说,不同的法律关系可通过诉的合并、反诉或诉的追加等方式救济,但英国诉讼中与第三人概念类似的有利害关系人(interested party),原告送达诉状格式时就需送达其认为与案件有关的所有利害关系人。 六、证据 英国行政法方面的著作及论文较少涉及司法审查的证据问题,正如把司法审查之诉包括在民事诉讼规则中一样,英国司法审查之诉的证据规则基本上适用英国民事诉讼证据及有关证据规则的规定,只是在第54章"司法审查"及其诉讼指引中作了一些修正或特别规定,有关规定如下: (一)原告提交诉状格式,须一并提出如下文书或证据:(1)支持有关诉讼或展期申请书的任何书面证据;(2)原告要求撤销的任何命令副本;(3)若司法审查之诉涉及法院或审裁处裁决的,做出裁决理由的核准副本;(4)原告拟依赖的任何文书副本;(5)任何成文法资料副本;(6)呈请法院进一步核查的基本文书清单(表明所依据的页码索引);以及(7)如不可能提交上述文书的,原告须说明有关文书尚未提交以及目前不能提交的理由。另外,如诉状格式经事实声明确认的,原告可将诉状格式中所列事项作为依赖的证据。 (二)被告以及诉状格式的其他任何受送达人,如拟对诉讼提出抗辩的,可在送达认收书中列明抗辩理由概要,(否则,可不参加决定是否作出诉讼许可的审理程序,除法院另有要求之外),或者在诉讼许可命令送达之日起35日内,提交并送达如下文书或书面证据:1.对有关诉讼提出抗辩的详细理由,或者支持抗辩的其他理由;2.任何书面证据。 (三)除如下情形外,当事人不得依赖书面证据:(1)有关书面证据已根据如下规则或命令送达:a)根据第54章"司法审查"之规定,b)法院指令;或者(2)法院予以许可的。 (四)除法院另有指令外,不要求进行证据开示。 (五)司法审查之诉中不适用对证人交叉询问,也不允许当事人在审理程序中以言词方式作证,原告或被告需在法定日期或警告日之前提交并送达辩论意见梗概。   ; 总的来说,英国司法审查之诉基本上仍奉行民事诉讼的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规则。具体而言,在是否作为司法审查之诉予以诉讼许可(审查受理)的问题上,原告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而在受理即法院作出诉讼许可以后,被争议的公法行为或事项是否合法则进一步主要由被告行政当局承担举证责任。同时,作为司法审查标准和原则的越权无效原则、自然公正原则等,已经对行政当局做出行政行为时的证明标准作了要求,而司法审查过程中,法院把握这些标准的过程,也就是行政当局履行举证责任的过程。但是,行政机关在提出能证明其行为符合法定条件的证据后,相对人如仍不服,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行为虽符合法律的明示条件但违反法律的目的,其行为恶意、属于滥用职权等,则由相对人承担举证责任。正如韦德指出,如果申请人的自由或财产被侵犯,但他并未指控行政行为违反法定条件,而是指控行政行为存在某些隐蔽的过错,如行政行为出于恶意,或不合理,他就应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他提不出相应的证据,法院就对此将做出有利于行政机关的判决。 七、审理程序 (一)一审(初审)程序 1.起诉与受理 (1)需经法院许可:无论是提起司法审查之诉,还是将诉讼移送至行政法院,皆需取得法院许可,即获得向法院申请司法审查的许可。 (2)起诉期限:尽快或无论如何不超过起诉理由第一次出现之日起3个月,而且对此期间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展期;其他立法有更短期间规定的除外; (3)诉状格式内容及送达:原告提起司法审查之诉,须向法院提交诉状格式,诉状格式须标明:a)适用第8章可选择诉讼程序之规定;b)原告希望法院裁决的事项或者原告请求的任何救济(包括临时性救济);c)诉讼是否基于法规提起,所依据的法规是什么;d)原告是否以代表资格提起诉讼,他所代表的资格是什么;e)被告是否已代表资格被诉,他所代表的资格是什么;f)原告认为任何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之姓名和地址;g)原告请求法院许可其提起司法审查之诉。同时,提交诉状格式,原告须一并提出有关诉讼指引确定的文书。原告须在签发诉状格式之日起7日内,向被告以及除法院另有指令外原告认为与案件有关的利害关系人送达诉状格式。 (4)送达认收书及其内容:诉状格式的任何受送达人,如希望参加司法审查程序的,须在不迟于诉状格式送达之日起21日内提交送达认收书,并尽快或无论如何不迟于提交法院之日起7日内向原告及诉状格式指定的其他任何人士送达。送达认收书内容包括:如提交送达认收书的人拟对诉讼提出抗辩的,须在送达认收书中列明抗辩理由概要;陈述提交人认为有利害关系的人之姓名和地址;要求法院作出指令的申请书或一并提交指令申请书。 (5)作出诉讼许可或驳回许可的决定:法院考虑诉讼许可问题尤其是拒绝诉讼许可、附条件或给予特定理由方许可诉讼的,一般不经审理程序,如果就诉讼许可问题举行审理程序,法院至少应提前2日通知原告、被告及提交送达认收书的其他任何人;法院应向原告、被告及提交送达认收书的任何其他人士送达作出诉讼许可或驳回诉讼许可的命令及其他任何命令,并列明或一并送达做出有关决定的理由。对法院的诉讼许可决定,原告不得提起上诉,但有权在送达诉讼许可决定理由之日起7日内提交申请书请求法院在审理程序时重新考虑有关决定,被告及诉状格式的其他任何受送达人皆不得申请撤销法院的诉讼许可命令。 2.审前程序 (1)审前准备:一是回复书(reply),被告以及诉状格式的其他任何受送达人,如希望对有关诉讼提出抗辩的或者基于其他理由支持抗辩的,则须在诉讼许可命令送达之日起35日内,提交并送达对有关诉讼提出抗辩的详细理由或者支持抗辩的其他理由以及任何书面证据。原告拟在审理程序中请求依赖法院在诉讼许可决定中指明理由以外其他理由的,则需取得法院许可,在举行审理程序前7个净工作日(如适当时,在警告日之前),向法院以及其他任何人送达诉状格式;二是辩论意见梗概,原告须不迟于司法审查之诉审理程序之 日前21个工作日(或者警告日)、被告以及希望在司法审查之诉审理程序中进行陈述的其他任何人,须不迟于司法审查之诉审理程序之日前14个工作日(或者警告日)提交并送达辩论意见梗概;三是审理案卷,审理案卷须包括司法审查之诉审理程序所需的一切有关文书,原告在提出辩论意见梗概时须向法院提交表明页码及索引的审理案卷,被告以及希望在司法审查之诉审理程序中进行陈述的其他任何人希望包括的文书,亦需在审理案卷中载明(注:主要参考徐昕译《英国民事诉讼规则》,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8、54章及其诉讼指引。)。 (2)审前救济:对请求司法审查的受理许可一旦签发,法院可以决定暂停(order a stay)与诉讼请求相关的行政程序,即可决定暂停行政行为或决定的执行,法院还可以给予其他的临时性的救济。 (3)审前和解:在司法审查之诉中,如当事人就终局性命令达成一致的,则原告须向法院提交所有当事人签署的文书(及副本两份),有关文书应载明当事人协议的命令条款,以及法院判断当事人协议的命令是否合理之简短陈述,以及所依赖的有关法律依据或成文法规定副本;法院应考虑当事人提交的协议文书,如果认为应作出命令的,则作出命令;如认为不应作出命令的则应确定举行审理程序的日期(注:参见徐昕译《英国民事诉讼规则》(第54章诉讼指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894页。)。可见,在司法审查之诉的审前程序中,在法院的主导下当事人可进行诉讼和解。 3.审理:如所有当事人一致同意的,法院可不经审理程序,径行对司法审查之诉进行裁决(注:参见徐昕译《英国民事诉讼规则》(第54章第18条),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284页。);如果进行审理程序,法院具有对任何人审理的权力,包括经法院准许提交证据或者在司法审查的审理程序中进行陈述(注:参见徐昕译《英国民事诉讼规则》(第54章第17条),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283页。),但不要求已提供书面证言的证人出庭接受交叉询问,也不允许当事人在审理程序中以言词方式作证(注:参见徐昕译《英国民事诉讼规则》(第54章第16.1条),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283页。),大部分证据均以宣誓陈述书(affidavits)的形式而非言词方式提交给法院,而且一般也不进行证据开示(discovery of documents),除非有证据表明某一证言是不可靠或引人误解的。可见,英国司法审查之诉审理程序主要是以简易程序进行的书面审。 (二)上诉程序 1.上诉许可:上诉不视为自动进行的诉讼程序,在英国公民心目中,一般假设一审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当事人提起上诉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须经原审法院或上级法院初步审查,获得许可方得进入上诉程序。 许可理由是法院认为上诉有胜诉希望和(或)其他强制性理由如一审判决确有错误、一审程序严重违法导致裁判不公等;法院作出许可上诉的,可限制审理的系争事项或附加条件如责令当事人提供上诉费用担保;上诉审法院可以无须经审理程序径行审理许可申请,驳回上诉的要说明理由,而且上诉人有权在驳回上诉许可的通知书送达之日起7日内请求法院举行审理程序重新考虑所作出的决定。除非提出了重要的法律原则或惯例问题,或者存在其他强制性理由的,法院方许可提起第二次上诉或再上诉(三审)。 2.上诉期间及方式:上诉人须在下级法院指定期间或如法院未指定上诉期间的须于拟提起上诉的法院裁决之日起14日内,以上诉通知书形式提出请求; 高等法院驳回司法审查申请的,当事人可在裁决作出7日内向上诉法院申请上诉许可,上诉法院可准许其申请司法审查而代替许可其上诉,但案件继续由高等法院审理,但上诉法院另有指令的除外,如高等法院受有关当局制约或给予其他原因受拘束的,则由上诉法院审理(注:参见徐昕译《英国民事诉讼规则》(第52.15条),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275、276页。)。 3.效力:上诉不中止下级法院的命令或裁决的效力,但上诉 审法院或下级法院另有指令、或对移民申诉审裁处的裁决提起上诉的除外(注:参见徐昕译《英国民事诉讼规则》(第52.7条),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272页。)。 4.上诉审:上诉审主要是法律审;上诉审皆限于对下级法院裁决进行复审,但诉讼指引就特定类型的上诉特别规定、或在自然人上诉的情形下,法院认为重新审理程序符合司法利益的除外;上诉审除法院另有指令外不接受言词证据和在下级法院未提出的新证据(注:参见徐昕译《英国民事诉讼规则》(第52.11条),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274页。)。 八、救济方式及裁判种类(注:除已注资料外,本部分还参考了韦德著、徐炳译《行政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272页。) (一)强制性命令即"强制令"或"义务令"(mandatory order,原来的order of mandamus) 用于强制一个机构履行制定法或普通法上的公法义务,当有拒绝或不合理的迟延履行公法义务时法院便会给与当事人这种救济。该义务需能合理地特定化或具体化,因此,如果不履行义务的程度和方式涉及政策和法律依据的有效性,强制令就是不恰当的,这些"政治性"的责任应通过在议会或媒体上批评等手段救济。但要求义务具体化并不意味着一定是明示的,强制令不仅可命令实施一种明确的权力(power),而且可要求依法(如相关考虑、符合法律目的)行使某种自由裁量权。不遵守或执行强制令将被视为藐视法庭而被罚金(机构)或拘留(人员)。 (二)禁止性命令即"禁止令"(prohibiting order) 适用于禁止一个公共机构或官员作出任何越权的行为或决定。 (三)撤销的命令(quashing order,原来的certiorari) 适用于撤销一个越权或违反自然公正原则的决定。 法院可以将有关事项发回作出决定的机构,以及指令作出决定的机构根据法院判决对有关事项重新审议;如法院认为将有关事项发回作出决定的机构重新审议没有必要的,则可以成文法为依据,自行作出决定。但在成文法赋予审裁处、有关人士或其他机构以法定权力的情形下,法院不得自行作出决定(注:参见徐昕译《英国民事诉讼规则》(第54.19条),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284页。)。 需要说明的是,强制令、禁止令、撤销令这些特权令一般不能针对国王(Crown)但可以针对国王的大臣、部长(ministers)。 (四)宣告令(declaration) 本是私法上的救济手段,没有强制执行力而只是宣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但没有强制力并不损害其效果,一种公共机构的行为被宣布为不合法通常意味着该行为足以被纠正。鉴于传统上的国王特权,那些强制性的救济令状在司法审查中不能正对国王本身签发,而宣告令则不仅可针对大臣、部长而且可针对国王Crown自身。宣告令可用于审查行政机构的所有决定和行为,包括行使各种行政的、司法的、立法的权力。 (五)禁令(injunction) 可以是强制性的也可是禁止性的,前者用于命令做出某种行为已纠正补救一个违法的行为;后者用于阻止、禁止某种侵权行为,如禁止越权行为、禁止违反法定义务、禁止公共妨碍(如频频封闭或堵塞高速公路)等。在司法审查中寻求禁令的当事人必须符合"足够的利益"标准。 (六)赔偿令(damages) 在司法审查中赔偿请求必须与其他救济同时提出或附带提起,而且一般须权力滥用侵害了原告私法上或可诉的公法权利(actionable public law right)。 需要说明的是,在司法审查之诉中是否给与救济属于法院的自由裁量权,这意味着即使申请司法审查理由成立的话,原告也未必得到救济,如原告有不良或不合理的行为、起诉迟延、有损于行政效率方面的公共利益等,这些情形下法院可能拒绝给与救济。 注释: 张越.英国行政法[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688,57,752,753. Catherine Elliott and Frances Quinn.English Legal System[M].Longman,2002.Fourth Edition. A.W.Bradley and K.D.Ewing.Constitutional and Administrative Law[M].Lonman,2003.13edn. Constitutional and Administrative Law.hilaire Barnett[M].Cavendish Publish Limited,2000.P1017. 宪法与行政法·英文版[M].(2 edition,2002),Alex Carroll,law press,郎文.培生法学基础系列,276-314,327,328,327,329,330,327. 徐昕.英国民事诉讼和民事司法改革[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100,99,81,364,368. 徐昕译.英国民事诉讼规则[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283、891、892,275,270,271. 姜明安.外国行政法教程[M].法律出版社,1993.
为加强xxxxxx房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建设维修各项事业安全和谐地发展,确保生产生活安全,保证公司和总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各部门必须确保集团及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实现“四无一杜绝”总目标:无重大火灾和交通事故,无重大人身和资产损害事故,杜绝恶性人为责任事故、有效控制意外突发事件。实现创建安全企业的目标。
一、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前,向公司郑重保证如下:
1.本人认真学习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总公司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总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认真落实总公司及公司要求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安全专题会议及其他会议和文件布置的各项工作。
4.掌握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办公设备、办公室门窗、办公区域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安全要求,工作人员的安全要求。
5.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和在“我身边无事故,我在岗位无差错”。
6.自觉学习、掌握、宣传安全知识,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由“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使安全生产入 脑入心。积极参加总公司及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努力提高自己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7.做到提高警惕,注意观察, 防微杜渐,积极查找,反映存在隐患,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为保障安全生产分忧解难。
8.在平时生活、工作中,与同事做到相互提醒、相互照顾、相互监督,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
9.在驾驶汽车外出办公时,保证做到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二、如违反相关安全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愿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接受处罚。
三、以上保证请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
四、安全保证书责任期限: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本人所在部门:
本人职务:
保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保证书二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提高自我安全意识,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保安全、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证生命财产安全,圆满完成各项安全生产任务,特立此保证书。
一、 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 章指挥,正确使用和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设施。
三、 对所使用的工具、器具、设备等要维护好、保管好,保证安全 可靠并做到正确使用,保持作业现场的整洁。
四、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建议,发现违章行为立即劝阻和制止,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领导进行处理。
五、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如有不安全隐患时,能够顺利脱险,保障生命安全。
六、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安全考核奖惩规定,对安全工作成绩优秀者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制度或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的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加强自主保安意识,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企业、职工、家属联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八、本保证书签署后,上班期间本人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一律与矿方无关。
员工签字:
工友家属签字:
区队队长签字:
2019年,我被任命为XXXX公司党总支书记。半年来,我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基层、建机制,抓重点、求突破,坚持将党建工作与经营工作深入融合,全面完成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及XXXX公司党委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将任职以来抓党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组和XXXX公司党委各项要求情况
(一)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关键点,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系统学习有关制造强国、网络强国等国家战略和政策,集团公司党组以及XXXX公司党委主要领导党课、重要讲话等,促使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升,不断增强政治定力。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五读”“四要素”要求,增强党员干部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和定力。全年共组织中心组学习18次,围绕“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从严治党”、“产品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等主题开展专题研讨8次。二是认真组织专题党课。按照党委工作“4221”要求,组织班子成员全年共讲党课15次。公司领导班子通过将专题党课的形式,将党的最新理论知识及集团公司党组和XXXX党委的战略部署传递到党员中去,用理论滋养初心、筑牢使命担当。
(二)以强化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为基本点,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
坚持把公司党建工作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作为党委书记,坚持负总责、带好头,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党组和XXXX党委各项要求部署,对党建重点工作做到亲自安排、亲自落实、亲自督促,把党建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一是突出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同轨并向。从落实制造强国、网络强国、航天强国等党中央重大战略高度开展公司战略谋划,公司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印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及决策事项清单。自成立党委以来,共组织召开党委会议XX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XX项。
(三)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切入点,切实增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紧紧围绕主题教育要求,确定了“1252”的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做好做实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党支部两个层面的主题教育;制定集中学习研讨、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整改落实、专项整治五个专项工作方案,形成公司党委、班子成员个人检视问题和立行立改两类清单,以“五个突出”为抓手,推动主题教育落细落实。在学习教育阶段,班子成员集中一周时间开展X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在调查研究阶段,围绕“两个重点”“八个主题”,全方位、多层面、多渠道征求意见,查找差距和不足,梳理汇总意见建议X条;集团公司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参加了公司党委调研成果交流会,并给予好评。在检视问题阶段,班子成员建立了“一人一表”,查找问题累计X个,制定整改措施X条,现已完成X条。在整改落实阶段,确定了“明确方向改、限时加压改、巩固提升改”的工作思路,完成立整立改项X项。高质量组织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针对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8条。
二、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一)健全机制,全面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健全责任机制。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及时更新公司领导班子分工文件,将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明确到领导班子职责分工中,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对年度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印发了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保证全年党建工作计划不折不扣落实。二是健全责任体系。坚持“把抓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政绩”,紧扣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成立党委后,对标集团公司通用制度目录,制修订党内规章制度X项、废止X项,建立健全党内规章制度体系。三是健全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XXXX公司基层党支部考核管理办法》,对各党支部进行量化考核,确保从严治党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从严管理,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修订《XXXX公司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专项制度,完善领导人员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度体系。二是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全员岗位梳理和竞聘,逐步建立梯队式人才队伍体系。逐步完善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稳定核心骨干队伍,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2019年,XXXX公司共提拔领导人员X人,平级调任领导人员X人次,组织考察谈话及任前谈话近百人次,印发修订人事制度X个。
(三)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一是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研究修订了《XXXX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XXXX公司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实施意见》,100%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业承诺书,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以坚决的政治态度抓好XXXX公司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根据反馈的11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近X项,目前已完成X项,其他整改事项正在有序推进;定期开展整改问题“回头看”,通过整改建章立制,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基层党建工作进展情况(一)强化基层党支部建设,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一是根据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将原来的X个党支部调整为5个,按规定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配齐支部委员。实现3名支部书记双向交叉任职,抓实党建工作。二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党支部围绕年初制定的“三会一课”工作,累计开展集中学习X次,集中研讨X次,各党支部书记均在本支部讲授了专题党课。集团公司XX董事长参加了第一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给予高度肯定。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建新功”、“旗帜鲜明讲政治”等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党内生活严肃、规范。坚持政治标准,严把发展程序,新发展党员X名,按期转正预备党员X名,目前XXXX公司党员人数X名,占职工总人数的X。四是创建X支党员突击队和X名党员先锋岗,让突击队和党员主动把身份亮出来、把职责担起来,把形象树起来,让党员的正能量推动公司的创新发展。
(二)强化宣传文化建设,凝聚干事创业向心力
一是成立了宣传工作通讯员队伍,壮大宣传力量;创立,拓展宣传载体;全年在外媒发稿X篇、在集团公司官网、XXXX官网、公众号等内部媒体发表稿件X,宣传工作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在党建工作季度点评会上受到好评。二是强化形势任务教育。通过年度工作会、班子成员讲党课、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等,多形式、多渠道对集团公司、XXXX公司、XXXX公司重大决策部署进行深度解读,凝聚共识,形成发展合力。三是持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制定了企业文化建设方案,对公司四至七楼层办公区和走廊进行合理规划,系统开展企业文化墙布置工作。组织员工参观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成就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成就展等,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航天优秀传统文化。
(三)强化法治意识,推进公司经营管理法治化
一是成立了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及时聘任了公司总法律顾问,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二是通过专题会议、讲座、集中学习、知识答题测试等多种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全年累计培训X余人次;在知识答题活动中,收回问卷X份。三是强化四个100%法律审核,保障经营发展依法合规。深入推进“重大决策先问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意见征集表中增加法律意见专栏,相关议案增加风险评估流程,相关纪要由总法律顾问参与审签,有效预防风险。2019年,审核合同、协议近X份,出具法律意见X份。
(四)强化群团组织建设,激发群团活力
深入践行公司民主管理机制,完成工会换届和职工代表增补工作,全年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X次,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开展2次职工合理化建议征集,将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做得更加深入细致;组织健步走、优秀女员工评选活动,增强职工团队意识,丰富职工生活。通过职工体检、生日慰问、婚育慰问等形式,关心关爱职工,在今年的体检项目上,结合员工集体就餐情况,新增体检项目,不断增强职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设立了三个团支部,健全团组织结构。高度重视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组织三次与青年职工座谈会,了解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诉求;组织开展“缅怀革命先烈,弘扬五四精神”主题团日活动,凝聚青年职工力量;积极参与XX公司“五小”成果评比,获得一等奖X项,三等奖X项。落实集团公司与共青团中央战略合作内容,不断优化青创云平台,提高平台覆盖率及实用性,服务全社会青年创新创业。四、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还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将学习成果、理论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自觉性和理论水平不够。在解决公司发展上的困难、前进中的困惑还缺乏有力的措施,在实现发展的质量效益提升上还缺少有力的手段。
二是面对新时代新部署新挑战,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压力层层传递不到位,以思想提升促企业发展的效果不明显,思路还不开阔。
三是责任落实上还存在差距。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距XX公司党委的要求和标准有差距。特别是公司党委成立时间较短,虽然党建工作标准化、流程化的机制已建立,但体系化、日常化地加强党建工作还需要提高质量和效果。
五、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正确方向
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持续梳理、汇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做到边学习边实践,切实提高思想理论水平、科学谋划水平和精准落实水平。二是深入学习集团公司党组和XXXX公司党委战略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把上级的要求部署细化为具体措施,落实到具体行动,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公司得到坚决贯彻执行。
(二)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一是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两位一体有机结合,组织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计划,严格实施;二是层层制定党建责任清单,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具体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党建考核制度,按照月度自评、季度检查、年度考核的要求对党支部进行考核,强化督查督办,严格激励问责;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考评工作,并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引导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强化党建责任意识。
(三)狠抓“三基”建设,突出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一是持续深化党建工作标准化体系建设,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工作实施工作,进一步细化党支部工作流程,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和管理。二是结合中心工作,探索开展基层党支部示范点创建工作,引领公司党建工作全面提升;继续开展党员突击队和党员先锋岗的创建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攻坚克难先锋模范作用。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固定党日”等制度,研究制定推进计划,落实党内关怀机制,不断增强党组织领导力、号召力、战斗力。
(四)注重培养,建强干事创业骨干队伍
一是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把从严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干部培养、选拔、监督、管理的全过程。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加强多岗位历练,优化好干部队伍结构,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二是重视年轻干部培养锻炼,优化骨干人才的培养激励机制,形成常态化培养、合理化配备、制度化运行的后备干部管理模式,为想干事能干事的人才提供施展能力的平台。
(五)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业承诺书,压实责任。二是围绕中心任务、项目管理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针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干部考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深化监督体系。三是深入开展纪律教育,通过专题学习、廉政党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加强反腐倡廉“常态化”教育。四是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站位“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高度,确保整改工作条条对账、件件落实。
(六)加强宣传思想引导,凝聚新时代干事创业的精神力量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自身党建知识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
始终能够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的政治纪律,始终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和党中央一致。一是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努力做到学深学透,不断增强政治理论。二是认真参加好公司党委书记专题党课1次、公司纪委书记专题党课1次和廉洁巡讲1次,参加公司党务专题培训1次,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4次、公司党委书记讲党课1次和廉洁宣讲1次、接受公司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集中和个人谈话6次。三是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组织活动,推动分管部门“学习强国”网上答题的学习等。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方面。
认真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分标准》、《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加强廉洁教育预防,多次强调要廉洁工作,强调指出工作中容易出现微腐败的地方,务必做到公开、公证、透明,关键岗位人员谈心谈话6次。
(三)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抓思想认识到位、抓检视问题到位、抓整改落实到位、抓组织领导到位;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抓好分管部门支部书记和支委关键少数,真正做到思想政治受洗礼,突出问题导向、实践导向,解决思想根子问题。三抓好“四重四亮”,唤起党员灵魂深处对党、对国家、对企业的奉献精神和担当精神。
二、存在的问题
(一)履行好“一岗双责”党委委员责任清单、规定动作和创新动作仍需要精确和提升。
(二)教育预防廉洁宣讲做的还不够深入,形式单一。
(三)监督检查一定程度上还不够深入,专业知识还学的不够扎实。
三、整改措施下步打算
(一)认真学习研究“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常态化组织学习规定、条例、准则等,提高分管领域关键岗位人员的红线意识;落实好上级公司开展的各项专项治理,确保不发生任何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行为和事项,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
一、 控制指标
1、杜绝死亡一人(含一人)以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影响恶 劣的事故。
2、杜绝经济损失3 万元以上的各类火灾事故。
3、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
4、杜绝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引发各类事件造成重大不良社 会影响。
二、工作指标 各村、社区书记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内的安全生产 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和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按照国 家和省、市、区、街道有关规定,完成以下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街道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 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会议精神,亲自部署和参加重大安全生产 活动,及时批阅签发和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2、充实完善村、社区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配备安全生产 管理员。健全村、社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员。
3、制定村、社区年度内安全生产计划,完善村、社区内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健全村、社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年度 安全生产计划、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与村、 社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督促 生产企业与车间、班组、个人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5、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 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分析本村、社区内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 的主要问题,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6、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村、社区 内安全生产情况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上 报和处理。
7、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推进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杜绝校园内因安全隐患(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 造成的伤亡事故,减少一般工伤事故。
8、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会 议精神。
9、建立健全本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档案。
10、年度内超出控制指标,要自觉接受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和责任追究。
立状单位:×× 街道办事处代表签字:
责任单位:代表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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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责任书的范本 _____(此处为学生姓名)学生家长: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督。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订《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运输安全责任书范本 甲方: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某集团运输有限公司(分公司)为了进一步明确企业经营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特大交通事故,遏制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某集团...
关于计划生育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中国计划生育工作纲要》,确保我村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四渡河村村党支部(甲方)与村委会主任及计生主管(乙方)签订本责任书。
关于目标责任书的范本 为充分调动DZ公司管理人员积极性,确保集团下达给DZ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集团(以下简称甲方)授权给以SSS为第一责任人的DZ公司管委会(以下简称乙方)负责该公司的经营管理。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回信重要指示精神,根据《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要求,2020年,大区各级党组织以习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为主线,以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理论修养,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目的,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将党员教育抓在平常,融入经常,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取得较好成果。
一、坚持理论学习,提升培训效果
一是持续开展“三会一课”学习。大区各级党组织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党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讲话精神,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年初制定支部学习计划,坚持“三会一课”,并通过党员大会、主题党日、党课的形式,让支部的学习制度化、常态化。截止7月,大区各党支部组织开展集中学习205次。
二是定期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大区各区域公司在本年度坚持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学习方案,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最新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全体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上半年各区域公司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31次,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防控工作 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董事长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总结推进会上的讲话》等内容,坚持用新思想新理论新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政治思想建设。
三是开展集中线上学习。在疫情期间,各区域公司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线上学习,区域建立微信群讨论学习心得;沭阳区域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和当地花乡沭阳平台,组织党员开展线上学习和考核;苏州区域开展视频观看、微党课等模式,以更生动、更具活力的方式提升学习效果。同时大区各区域公司共36名党员参加了《2020 年国有企业网络培训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二、扎实开展主题党日,丰富教育内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激励广大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区各区域公司在中国共产党建党99周年之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
区域公司七一主题党日暨表彰活动,党委书记上主题党课,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优秀经验分享,使党员干部们在思想观念上进一步有新变化,在学习上有新劲头,在工作思路上有新拓展,在工作上有新举措,在岗位履职上有新作为,在工作作风上有新气象,在个人能力水平上有新提升。南通区域公司联合置地、医药、苏果,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徒步行”七一主题党日活动。淮北区域公司举办兼职党务工作者赋能培训、举办第二届“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基层党组织。无锡区域公司举办了“学理论、强党性、当先锋”为主题的微党课大赛主题活动,通过新的形式、新的手法,进一步加强了政治思想建设,引导广大党员提高理论修养,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立足岗位争当先锋,把公司学标杆党建品牌建设引向深入。泰州区域公司组织全体党员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泰州海军纪念馆》,缅怀革命先烈、牢记革命历史,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增强党员理想信念和积极投身公司抗疫情、保目标的决心。沭阳区域公司召开七一表彰大会,邀请到党校教授授主题党课,组织党员参观了沭阳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展馆,进一步激发了全体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葆共产党人本色的自豪感和责任感。昆山公司全体党员通过网络学习了市国企工委组织的“七一”党员教育公开课《光影中的初心与使命》,为党员们再现了波澜壮阔的历史,引导党员在光影世界中寻找初心、践行使命。
三、积极开展实践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各区域公司以党建带团建,通过各类实践活动的开展,锻炼和考验党员,以干代训,强化理论学习成果,确保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工作,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围绕疫情防控任务要求,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社区站岗,齐心协力抗击疫情,让鲜红党旗高高飘扬;通过志愿服务、先锋队建设以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等方式,让广大党员走向辖区、服务群众,承担社会责任,践行党员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彰显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