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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个人整改报告

时间:2022-06-26 13:20:52

巡视巡察个人整改报告

第1篇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提升监督质效为目标,推动巡察监督有效开展

1.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主责主业,在巡察形式上迈出新步伐。根据**、区委的部署安排,推动全区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全年部署召开4次巡察干部见面会、4次巡察动员会、10次巡察进驻动员会、8次巡察情况反馈会,稳步推进4轮常规巡察,根据**部署开展了交叉巡察和村级巡察,率先完成了对省定贫困村巡察全覆盖任务,协助对接**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19年计划完成对16个党组织巡察,实际开展了21个党组织的巡察,完成全年任务的140%。

2.坚持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加强业务指导,在巡察成果上收获新成效。“四举措”着力提升发现问题能力。一是加大培训力度。举办5次巡察干部巡察理论、技能专业培训专题辅导,邀请5名经验丰富的巡察干部言传身教,印发巡察培训教材100余册,组织全部4轮126名巡察干部学习、领会。二是强化检查督导。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加强对各巡察组落实深化政治巡察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巡察办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巡察组遇到的巡察瓶颈、困难。三是加强部门协调。协调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等单位提供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共59次,实现信息互通,增强发现问题的针对性、推动力。全年电视台报道11次,加强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工作,营造巡察工作良好氛围。四是注重总结提升。对开展的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及时将实践中好的做法固化为经验。全年形成交叉巡察、村级巡察、落实中央巡察整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专项工作书面总结报告12份,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印发《巡察动态》16期,其中《压实巡察工作责任 灵活运用方式方法》村级巡察总结受到省委巡视办肯定并在全省*会上作了发言交流,区委**书记在阅后亲自做出批示,肯定我办经验总结,要求深化完善,加以发扬。

2019年,在发现问题线索上取得较大突破,4轮巡察,对*个省定贫困村,*个镇(街道)党委,*个区直单位共*个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在已完成的第二、三、四轮巡察中,共发现问题427个,线索71条。相比2018年第一轮巡察,平均每轮在发现问题、线索的数量上分别提升51%和48%。

3.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狠抓责任落实,在推动整改上实现新提升。着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制定有效措施,切实推动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工作。一是制定整改相关文件制度2份,向前三轮17个被巡察党组织发出规范整改标准要求的通知。二是落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制度,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全部4轮巡察反馈会议,传导巡察整改责任压力。三是进一步完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被巡察党组织两个月内报送阶段性整改情况报告,一年内报后续整改情况。四是加强督办力度,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督导对被巡察对象巡察整改情况。五是落实书记专题会书记点人点事相关部署,在第四轮书记专题会,书记点出具体问题5个,点出具体人5名,提出具体办理意见,传导巡察整改压力力度。截止目前,已推动完成整改288项,建立完善机制制度99个。

4.坚持成果运用根本,强化线索督办,在问题线索办理上取得新突破。一是在“两个严谨”上下功夫,提高巡察线索移交质量。加强对巡察材料的审核把关,严格巡察报告引用“已有处理结论的问题”的比例,做到“内容真实严谨”;严格要求区委巡察组提交巡察报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报告、谈话情况报告、专题报告等四类材料,确保相关材料辅证、支撑完整,做到“材料证据严谨”。二是定期对账,加强督办。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省委巡视组发现问题线索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定期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对账,全程跟踪督办问题线索件办理进度。截止目前,共移交问题线索87条,推动立案10宗,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有效推动问题线索办理落实落地。

(二)以健全工作机制为根本,提升巡察监督工作水平 

1.修订五年规划,着力把握根本指针,在总体布局上构建新骨架。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市县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的要求,重新制定《中共**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2年)》,部署落实“三个全覆盖”:一是2019年全面完成对省定贫困村的巡察全覆盖;二是完成对所有镇(街道)、党(工)委工作部门、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人民团体、区管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三是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结合,实现对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明确了区委本届任期内**巡察工作的“路线图”和“任务书”。

2.完善配套制度,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在制度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制定并实施《关于开展区委巡察组异地交叉巡察试点工作的方案》,根据**统一部署,积极落实异地交叉巡察;制定《中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被巡察党组织报送巡察整改材料制度的通知》,加强和规范区委巡察整改工作;制定4轮《巡察工作方案》,指导各轮巡察工作稳步推进;建立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汇报情况报备制度,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关于全区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指导我区行政村、建制社区党组织巡察。全年建立健全制度、方案等文件10项。

3.强化统筹推进,着力对标中央精神,在政治定位上达到新高度。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及时调整、修订、细化、补充巡察工作制度规定。第三、四、五轮巡察,将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等新增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第五轮巡察,增设宣传部专员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巡察,明确独立的意识形态工作巡察报告要求。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工作提出的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项要求写入区委巡察规划,作为巡察重点,上升为制度要求,坚决践行“两个维护”。

(三)以加强组织建设为手段,夯实巡察监督基础保障

1.选优配齐队伍,着力补齐人力短板,区委巡察机构汇聚新动能。区委高度重视巡察机构队伍建设,重新核定“一办四组”十五个专职编制,并下大力气选优配齐巡察专职干部,挑选政治过硬、年富力强、能力突出、廉洁自律的优秀干部担任巡察组正副组长。选调文字综合、法律、审计等紧缺型人才到巡察机构,培养骨干力量,建立了涵盖全区各个部门,多达48名后备巡察干部的人才库,构建起“3+3”的“动静结合”的巡察人才机制(“3”即每个巡察组固定配备3名专职人员,“3”即根据被巡单位实际,动态抽调配备3名专业人员)。目前,全区已配齐8名巡察正副组长、6名巡察专员,48名巡察备用人才的巡察队伍,有效保障了巡察工作的开展。

2.加大干部轮岗,着力激发队伍活力,巡察干部队伍呈现新风貌。加大专业培训、日常培训、“以干代训”力度,协商有关部门,建立并逐步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机构锻炼机制,发挥巡察熔炉作用。组织实施前四轮巡察前巡察干部理论、技能专业培训,保证所有抽调人员受到巡察专业培训和实战经验;分5批抽调各部门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交叉巡察组、区委巡察组进行锻炼,干部党性、思想觉悟大幅提高。今年以来交流锻炼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24名,普通干部48名,数名抽调巡察干部被区委委以重任,巡察熔炉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3.强化监督管理,着力锻造巡察“铁军”,纪律作风建设跃上新台阶。重视关心巡察干部的成长,进一步加大巡察干部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机关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严格落实“九条禁令”和借用干部“八不准”,改进借用干部管理制度;建立我区“巡察后评估”制度,对抽调干部进行客观评估,为区委、干部所在单位提供参考依据;对巡察干部发生的以巡谋私、跑风漏气等违纪行为,及时核查、严肃处理,用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值得肯定的是,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巡察干部违规违纪情况。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巡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巡察任务量大面广,目前巡察机构现状无法满足深化政治巡察、村居巡察全覆盖的需要;新任巡察干部多,能力水平和巡察工作发展还不相适应,巡察技能仍需进一步提高;村级巡察尚处于起步阶段,巡察方式、手段多样性不足,村级巡察全覆盖任重而道远;巡察整改推进缓慢,利剑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等等。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和改进。

二、2020年工作安排

严格按照省委、**和区委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统筹协调,推动组织实施,抓紧抓实巡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区的巡察总体要求是:巡察工作保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严格落实**交叉巡察工作部署, 2020年计划完成对全区*个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镇(街道)党组织的巡察工作,着手开展村(社区)党组织全覆盖巡察工作。

(一)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

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观念。强化问题意识,把问题导向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突出监督重点,紧盯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重点人,把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以震慑“关键少数”促进大多数紧起来;紧盯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重点事,以关注重点事带动基层建设强起来;紧盯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管理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和资金资产资源分配权等以权谋私的重点问题,以解决重点问题推进基层管党治党严起来。

(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丰富巡察“组合拳”

立足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巡察监督形式、方法、手段。创新组织形式,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积极开展异地交叉巡察。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组织等机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协作机制,完善巡察干部激励约束机制等。创新方式方法,通过数据信息比对分析、改进谈话形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整合社会专业机构力量参与,加强信息分析等手段,拓宽巡察了解渠道,探索符合基层特点、群众容易接受的工作方式,使巡察工作形式更加灵活、方法更加多样、节奏更加紧凑、成效更加明显。

(三)注重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贯彻执行书记专题会议要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严格落实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制度,传导整改压力;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对重点问题、重点线索提出处置意见。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巡察前即知即改、巡察中立行立改、巡察后全面整改,及时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报告要于2个月内报巡察办。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优先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区组织部门要及时处置巡察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要于3个月内向区委巡察办反馈。有关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要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健全制度规定,完善管理措施。巡察机构要认真做好巡察情况报告、反馈、移交等工作,加强对巡察成果运用情况的督查,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区委汇报并提出问责建议;研究开展对2017年、2019年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全覆盖工作。

第2篇

山东省实施巡视条例全文内容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委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市、县(市、区)、省直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

省委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省委巡视工作在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

第三条 我省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部署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第四条 我省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省委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省委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省委组织部部长担任。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第六条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中央、省委的有关决议、决定以及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提出我省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六)对省委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巡视办)为省委工作部门,设在省纪委。具体机构编制事项,根据中央有关要求确定。

第八条 省委巡视办的职责是:

(一)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会同省委巡视组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督办;

(五)配合省纪委机关和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配合有关部门健全财务、后勤等管理制度,为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七)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八)办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省委设立若干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省委巡视组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巡视任务和工作实际,可以抽调人员组建若干专项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

第十条 省委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厅级巡视专员、处级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专员为领导职务。

省委巡视组组长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配备,专职巡视组长由正厅级领导干部担任,主要从省委巡视机构和纪检监察、组织系统领导干部中选配;兼职巡视组长根据巡视任务需要,主要从具有巡视、纪检监察、组织等工作经历的厅级领导干部中选调。省委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

省委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巡视组组长是落实巡视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巡视组全面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巡视任务,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情况,对起草巡视报告、移交问题线索等工作进行审核把关,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巡视组副组长根据组长要求,组织落实具体巡视工作,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组织起草巡视报告等材料,配合组长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 巡视工作人员采取组织选配、单位推荐等方式配备。

建立巡视工作人才库。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熟悉纪检监察、组织、政法、机构编制、审计、信访等工作的干部和其他方面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视工作。

第十二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 选配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巡视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符合巡视工作实际的考核、测评、考察、培训的具体办法,畅通巡视工作人员晋升、交流渠道。对巡视工作人员的职务晋升,有关干部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巡视机构意见。

巡视工作人员的考核、测评和考察,由干部主管部门在巡视机构范围内组织进行,年度考核等次单独确定。

有关部门应当把巡视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纳入总体规划,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组应当加强日常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巡视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

第十五条 省委巡视办成立机关党组织,巡视办负责同志兼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巡视期间,省委各巡视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巡视组组长兼任党支部书记。巡视机构党组织应当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巡视工作保障机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为巡视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巡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十七条 各设区市应当成立由市委负责同志牵头,市委办公室(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参加的巡视工作联络组,联络组日常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厅)承担,相对固定人员,负责联络协调、沟通情况、督促整改等工作。

省直部门(单位)在被巡视期间,应当成立巡视工作联络组,负责联络协调等工作。

第三章 巡视范围和内容

第十八条 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市、县(市、区)党委和人大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省委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人大会机关、省政府各部门(单位)、省政协机关、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省委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省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九条 省委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省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第二十条 省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针对巡视对象和范围中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巡视整改情况,或者相同类型、领域的巡视对象,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专项巡视可以按照同类同步安排、分批集中汇报的原则,一次安排巡视多个地区、单位,突出重点,简化程序,增强实效。

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

第二十一条 省委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专题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听取政法、审计机关和财政、信访等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三)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

(八)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三)省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省委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第二十三条 省委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省委巡视组可以直接向省委书记报告。

巡视期间,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委巡视组应当及时请示报告:

(一)被巡视党组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大问题以及突发的带政治性的重大事件;

(二)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

(三)被巡视党组织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严重影响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重大问题;

(四)被巡视地区(单位)发生的与巡视工作有关的重要情况和重大突发事件;

(五)巡视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六)省委巡视组认为应当及时请示报告的其他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

第二十四条 巡视期间,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省委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和被巡视县(市、区)所在市党委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省委巡视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被巡视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被巡视党组织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认真研究解决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调查核实移交问题线索,按照要求报告办理情况。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条 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前,省委巡视办协调省纪检监察、政法、审计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单位),采取当面通报、提供书面材料等形式,向省委巡视组介绍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省委管理的其他干部的有关情况。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全面、客观地提供情况,特别重要敏感的问题可以向省委巡视组组长单独通报。

对省委管理的国有企业、省属高等院校巡视时,省国资委、省委高校工委等部门(单位)应当向省委巡视组提供有关情况。

对县(市、区)巡视时,所在市党委主要负责人应当向省委巡视组介绍被巡视县(市、区)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市纪检监察、政法、审计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单位)应当向省委巡视组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 省委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前,应当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和被巡视地区(单位)情况,制定巡视工作方案,报省委巡视办备案。

第二十七条 省委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后,一般应当召开由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巡视工作动员会,向被巡视党组织通报巡视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视了解工作。

对县(市、区)巡视时,省委巡视组应当以适当形式向被巡视县(市、区)所在市党委通报巡视任务。市委负责同志应当参加县(市、区)巡视工作动员会。

省委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干部的重要问题和线索,可以进行深入了解。

第二十八条 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省委巡视组应当形成巡视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对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第二十九条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省委决定。

第三十条 省委五人小组应当及时听取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每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会议有关材料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三十一条 经省委同意,省委巡视组应当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省委巡视组将巡视的有关情况通报省委和省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

向被巡视县(市、区)反馈巡视情况前,省委巡视组应当将有关巡视情况通报其所在市党委。市委负责同志应当参加向县(市、区)领导班子反馈会议。

第三十二条 被巡视党组织收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认真整改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省委巡视办。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主动抓、带头做,并对上报的整改情况报告签字背书。

对县(市、区)巡视时,其所在市党委应当加强对县(市、区)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专门督查机构和人员,督促落实整改任务。

第三十三条 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省委五人小组或者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分类处置的决定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移交:

(一)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

(二)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组织部门;

(三)其他问题和意见建议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单位)。

第三十四条 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单位)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后,应当认真研究提出办理意见。

巡视移交事项办理情况应当于3个月内书面反馈省委巡视办;3个月内未办结的,应当说明情况,并于办结后两周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反馈省委巡视办。

省委巡视办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了解移交事项的办理进展情况,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委巡视组。

第三十五条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应当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六条 省委巡视办应当会同省委巡视组采取建立重点整改事项督查清单、情况调度、调研、约谈、下达整改督办单、巡视回访等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可以直接听取被巡视党组织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省委会每年听取上一年度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的汇报。

第三十七条 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当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形式向党内通报,通过官方网站、报纸、电视等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六章 纪律与责任

第三十八条 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听取巡视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巡视工作的重大问题。坚持省委会定期研究巡视工作制度,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

第三十九条 建立健全巡视机构与有关部门(单位)工作协作机制,纪检监察、政法、审计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为开展巡视工作提供信息、人员、专业、技术支持。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条 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认真办理巡视移交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或者敷衍应付造成移交事项落实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巡视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

(二)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巡视工作秘密的;

(四)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利用巡视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第四十二条 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认真整改巡视反馈问题,办理移交问题线索。

党员有义务向省委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四十三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

第四十四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视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行为的,可以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者省委巡视办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承担。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23日起施行。20xx年1月10日省委印发的《中共山东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揭秘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由来现代意义的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制度之一,是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通过建立专门巡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查监督的制度。中国共产党的巡视工作传统早已有之,但不同时期重点各有不同。从党的二大首次明确党的特派员制度到中央政治局刚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巡视工作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发展。为此,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带读者们一起回顾中国共产党党内巡视制度的发展脉络。

党内巡视制度萌芽和建立

1920xx年建党之初,党中央就开始派遣特派员巡行指导工作,任务主要是上传下达。 中共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之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得随时派员到各处召集各种形式的临时会议,此项会议应以中央特派员为主席。这应该是党内巡视最初的党内法规依据。

1920xx年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明确提出应当增加中央特派的指导员,使事实上党对于区及地方实行指导全部工作。

1920xx年11月,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从中央至地方建立并实行巡视制度,会议通过的《最近组织问题的重要任务议决案》,明确指出应当开始建立各级党部的巡视指导制度。1920xx年10月8日,中央专门制定了巡视条例,以中共中央通稿形式下发,要求各级党部切实执行,成为我们党巡视制度的起源。

第3篇

 

2018年,XX县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始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不放松,始终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不动摇,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察监督格局,着力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中展现新作为。

一、工作基本情况

1.坚持从“高”字入手,夯实巡察工作基础。坚决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动巡察工作。在队伍组建方面,进一步夯实巡察组织基础,配齐配强巡察队伍,坚持将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的干部纳入巡察队伍中。在全县范围内遴选64名专业技术人员和14名优秀科级干部进行储备,为随时组建巡察队伍提供保障。在健全机制方面,建立纪检监察与巡察工作联动机制,出台加强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加强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

2.坚持以“实”字为要,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坚持以“六大纪律”为尺子,以“六个围绕”为重点,对被巡察单位开展全方位的“政治体检”。今年以来,先后对15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21个贫困村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通过巡察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立行立改问题2个,反馈普遍性、倾向性问题396个,发现和收受群众举报问题线索77件;发现全县21个贫困村问题线索11件,普遍性问题97个。截止目前,县委巡察办已组织实施对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第二轮、第三轮巡察开展“回访”督查,反馈整改未到位问题49个。对问题线索立案62件,党纪政纪处分40人,使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7人,问责领导干部3人,问责党组织2个,确保达到“巡一遍、新一片”的效果。

3.坚持用“借”字发力,促进巡察整改成效。一借小函件压实大责任。纪律建设“四必谈”专项行动,向县级领导移送相关“履责提示函”26份,将巡察反馈意见送达相应县领导手中,督促其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开展履责约谈,自上而下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借已巡问题督促未巡先改。对县委第三轮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汇总,建立“学习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党内政治生活”、“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等8个方面38个问题清单。按照四个对待,即把别人的问题当成自己的问题来对待,把过去的问题当成当前的问题来对待,把在其他单位发生的案件当成自己单位可能发生的案件来对待,把小问题、小苗头当成大问题、大隐患来对待。以解决问题为根本,强化“多层次、多维度”自查,积极推进未巡先改工作,确保取得“多重实效”。

4.坚持在“改”字落脚,发挥巡察成果效应。一是以巡察发现突出问题为导火索,开展以案促改。针对巡察中发现乡镇敬老院存在的冒领补贴、多头报账等问题。对全县所有乡镇敬老院财务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发现管理不规范问题22个,重要问题线2条。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送相关乡镇纪委进行查处。对管理不规范,易滋生腐败的问题,反馈县民政局,建立相关制度,填塞漏洞,防范风险。二是以上级巡察成果为助推剂,推动自查自纠。针对中央巡视整改工作意见,以及十四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发现的倾向性问题,组织各单位对照整改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共自查出贯彻落实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生项目推进缓慢、党建工作抓而不实、专项资金长期滞留账上、巡察工作比较薄弱等问题42个。各责任单位建立整改台账,限时整改、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及时解决好管党治党方全面存在的问题。

5.坚持向“同”字看齐,推动巡察上下同步。为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巡视巡察‘回头看’暨扫黑除恶作风建设专项巡视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XX县严格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同步推进专项巡察。12月6日至28日,3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形式,对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钟陵乡、三里乡、二塘乡等6家县管单位及3个村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 个。

二、存在问题

(一)合力发挥不足。受巡察组刚组建,人员快速进入角色及工作磨合都需要一个过程;抽调过来的人员难以相对固定,成熟一批,又面临下一轮抽调问题;针对性开展的业务培训受限于时间过短,培训手段单一等多种因素,巡察组整体战斗力发挥效果不明显。

(二)重查找轻指导。与进驻巡察发现问题方面相比,指导督促巡察整改工作相对薄弱。由于巡察工作压茬进行,一轮接着一轮巡,巡察组精力重点都放在巡察过程中发现问题“交好差”上,对指导巡察整改“结好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大多认为制定整改方案是被巡察单位的事,对整改方案可行性把关不严,指导缺位,让巡察反馈意见被巡察单位束之高阁。

(三)巡察氛围不浓。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虽然采取张贴纸质公告、电视播报公告、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进行宣传,但群众对巡察工作知晓率低,理解不准确,参与热情不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巡察节奏。一是增加巡察轮次。年内计划完成4轮常规巡察,1轮机动巡察,1轮提级专项巡察(《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第31条提出把村社区党支部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二是做好巡察程序环节衔接。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五人小组”听取本轮巡察情况的同时,汇报下一轮巡察工作安排。

(二)精心备战巡察。一是汇编问题排查目录。突出“六个围绕”政治巡察要求,梳理巡察进驻了解重点方面清单,指导巡察组逐项研究,细化内容,确定监督点位,确保“政治体检”靶向不偏。二是以联动方式增强巡察力量。每轮常规巡察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进行联动。由他们制定衔接方案,成立检查组对被巡察党组织党建、选人用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并入巡察报告,做到意见统一反馈,整改分头负责督查,情况汇总报告。

(三)善用巡察方法。一是坚持“先内后外”法。把做好巡察了解“室内功课”放首位,然后按图索骥,从查阅被巡察单位提供的台账资料入手,通过“抽丝剥茧”,做到“知其然”。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和疑似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走访相关单位,收集相关有效信息,仔细印证,固化问题证据,使疑似问题得到初步排查核实,做到“知其所以然”。二是坚持“先事后人”法。围绕“三大问题”,紧盯风险岗位,首先查清哪些事项有问题,然后再追根溯源、“顺藤摸瓜”,查清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制度的缺陷,还是作风不实甚至腐败问题,与哪些人员有关。“先事后人”,有利于查明事情真相,还原事物过程;“先人后事”,可能会形成人为的“找茬”形势,造成不必要的巡察偏差。三是坚持“先疑后察”法。要树立问题导向,带着“怀疑”的眼光反复去查阅资料,带着质疑的态度去辨识真假;要树立证据意识,从各种信息筛选中梳理证据,从谈心谈话中捕捉证据,从核查核实中甄别证据。对巡察当中点到的一些问题或发现的问题线索,要能经得起推敲和时间检验。

(四)聚力巡后整改。一是层层担责抓整改。巡察情况实行“三反馈一通报”,即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党委主要负责人、挂点或分管县领导反馈,向对口联系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向组织部门通报。建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具体抓整改,对口联系纪检监察部门督促促整改,组织部门专业指导整改,县领导审阅推整改,巡察组检查评估整改成效”责任机制,强化各级各层抓整改促整改合力。二是上下联动促整改。对巡察发现问题分类梳理,报请书记专题会同意,督促职能监管部门完善机制或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发挥标本兼治功效。三是整改情况汇报点评。县委“五人小组”专题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汇报,巡察组汇报检查评估情况,县领导进行点评,形成阶段整改闭环。

(五)严格队伍管理。一是指导巡察组开展组织生活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列席巡察组在巡察期间的党组织生活,谈感想,谈体会,进一步增强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固化巡察业务要求。把巡察组组员当天填写日志报表,组长填写日志安排表工作要求制度化,即提高巡察组工作效率,又加强了巡察问题的管理,巡察人员的管理又更阳光。

四、意见建议

第4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桂林市第五次党代会和xx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把纠正“”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以优良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胜利召开,卫计局决定,2017年3月到7月,在全系统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党的十以来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党的十以来全县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作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紧盯老问题,深挖隐形、变异“”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纠正“”,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xx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各单位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检查各单位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检查各单位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巡视组、市巡察组巡视(巡察)和县委巡察组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巡察)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

4.检查各单位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及县委、县政府纠正“”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

2.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市和县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

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提出的“十个严禁”,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三)查监督检查,看“”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健通”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2.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巡察)整改意见、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简称《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简称《问责条例》)等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3.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监督是否持续有力

1.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的问题列入纪律审要内容,成效如何,各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

3.是否及时查处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巡视(巡察)和县委巡察组巡视(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

4.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五)查工作效果,看“一案三查”是否贯彻执行

1.检查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成效,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改,监督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2.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和领导干部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四个月,2017年3月下旬召开全局动员会部署启动,2017年7月上旬结束。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健全机制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以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月下旬至4月10日)

1.层层动员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以及xx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单位“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本单位“回头看”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全面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要紧紧围绕“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部门、本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负面清单,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和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各县直卫生计生单位、乡镇卫生院的自查报告(纸制和电子版、邮箱xx,附问题清单)经党支部书记、院长签字后于4月5日报卫计局人事监察股。

3.开展系统检查,落实监管责任。结合今年中央巡视组对广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以及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各单位领导干部工作经费、违规私设“小金库”,公款支付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违规取酬,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违规使用会议费和培训费,违规使用公车和私车公养,单位内部食堂公款消费,违规公务考察等开展系统检查(具体分工详见附件2),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于4月10日前部署开展全面系统检查,并将检查方案报局人事监察股。系统检查要求在一个月内完成,要明确责任,细分任务,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检查,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就是渎职”的理念,做到不发现问题不收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重要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要形成检查综合分析报告,开列问题清单,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并按时上报。

(二)问题导向,重点检查阶段(4月15日至5月下旬)

1.专项检查。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4月15日起县卫计局将组织专项工作组检查整顿形式主义和情况,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各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和干部执行廉洁自律纪律规定的情况;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情况和隐形“”问题。严肃查处以形式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对中央巡视组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委巡察巡视(巡察)和县委巡察巡视(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和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滥发津补贴或福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推进“回头看”工作走过场、执行党内法规变形走样以及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2.迎接自治区、桂林市将对各单位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交叉检查活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认真整理有关工作台帐,做好迎接自治区、桂林市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上旬)

1.建立问题清单。各单位要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

2.健全长效机制。重点检查阶段结束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转入常态化治理,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要注重“回头看”成果运用,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3.定期通报曝光。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有效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4.认真总结落实。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含电子版)卫计局人事监察股各单位经支部书记、院长签字后于7月1日前报县卫计局联系电话:xx)。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院长要带头抓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签字背书带头整改,层层压实责任。

(二)明确分工。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回头看”工作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到实处。县卫计局人事监察股牵头部署贯彻落实市委《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和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监督检查,并加大对“为官不为”的组织处理力度,对不担当、不干事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县卫计局宣传股要加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舆论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卫计局财务股要加大审核力度,扩大审核覆盖面,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审核监督检查;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系统检查,解决突出问题,规范制度要求,建立长效机制。

(三)突出重点。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上,紧盯老问题,注意发现“”新动向、新情况。紧盯任务、倒排工期,不得避重就轻、敷衍应付,坚决防止走过场。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做到“三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坚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坚决不放过,确保检查实效。

第5篇

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决履行政治巡察职责,用心用力做好巡察各项工作;下面是给大家带来的2020年在听取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希望大家喜欢!

同志们:

刚才,X专题会和X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听取了县委第X轮巡察各组情况报告,各位领导对X个组的汇报进行了点评。总体来看,本轮巡察体现了中央和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要求,靶向精准、组织有序,X个巡察组在工作中能够履职尽责,敢于直视问题,始终紧扣不同单位的职能职责,扭住责任不放,发现了一批有价值的问题和线索,对被巡察单位进行了一次很好的“政治体检”,巡察利剑作用得到有力发挥,较上一轮巡察,在质量上又有了新的提高。就做好巡察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的重大部署,并将建立巡察制度写入新《党章》;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项举措,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这为新时代推进县级巡察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我们务必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精神要求上来,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把政治巡察引向深入。

一要突出“主题”,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要紧紧抓住党的政治建设这一根本,自觉对表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要求,坚持在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推动各级党组织坚守党的政治立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政治能力和政治水平。

二要紧扣“主线”,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贯穿始终。要在“精准”上下功夫,把焦点对准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对准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肩负的政治职责,对准普通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瞄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查,把问题带回来。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密结合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部署,紧盯审批监管、脱贫攻坚、环境治理、民生改善、“三资”管理、干部作风等领域,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三要把握“主旨”,坚守保障X发展大局的使命担当。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X高质量发展的冲刺之年,在极为繁重的发展任务面前,我们又遭遇了防治新型冠状病毒“阻击战”。因此,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我们必须拿出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拼搏精神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谱写新时代X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政治建设是统领,纪律作风是保障。要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局中心工作开展巡察监督,着力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差距,推动管党治党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为X高质量跨越发展培树正气、保驾护航。

二、强化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要把巡察成果运用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一要原汁原味反馈问题。由县委巡察办协调盯办各巡察组根据专题会议提出的意见,对巡察报告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正式巡察情况报告,制定反馈方案,起草反馈意见,按程序和要求进行反馈。要坚持照单验收促整改,把巡察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尤其是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意见,要原汁原味、到人到事,使其全面掌握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举措。

二要总结归纳普遍性问题。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通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对照查摆、未巡先改,深入剖析原因,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相关科室、具体负责人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巡察整改职责、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四要及时查办问题线索。县委巡察办指导协调好各巡察组问题线索的整理和移交工作。县纪委监委要认真对待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快处置和办理,最大程度体现震慑作用。

五要标本兼治扩大战果。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推进督查巡察和纪委监督一体贯通,强化各部门间协调联动,真正将问题改到位、规矩立起来、工作搞上去。

三、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巡察工作量大,专业性、政策性强,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需要强化巡察机构建设,努力打造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拒腐蚀的工作机关,着力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巡察铁军,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保证巡察效果。

一要不断强化专业巡察干部这支“主力军”。要抓好巡察机构建设,合理调配各组人员力量,保证巡察工作连续性。要加大巡察业务培训力度,引导巡察干部当好政治标杆、成为行家里手。要建好管好巡察人才库,适时调整补充优化,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及时调整。要建立完善巡察干部激励机制,对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工作优秀的巡察干部要关爱保护、大胆使用,对违反巡察纪律要求的要坚决查处。

二要不断凝聚协作单位这一“生力军”。县委巡察办要发挥好牵头抓总和综合协调作用,与相关成员单位一道,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协调做好人员抽调、信息提供、专业支持、成果运用等工作。县纪委监委和相关单位要抓实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查核处置工作,坚持共性问题集中整治、个性问题约谈反馈、典型问题立案查处,“立竿见影”、强力震慑。

第6篇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寂寞男人”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村、社区巡察工作的简报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关于村、社区巡察工作的简报 近年来,为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大关县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纲”和“魂”,认真落实“党组织建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高质量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

在巡察组人员配备上,注重整合专职、专业力量,充分发挥人才优势。该县结合被巡察村级党组织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集中纪委、组织、农业农村、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专业力量,合力安排、混合编组。同时,采用以老带新的方式,由经验“老兵”搭配“新兵”,为全面开展好巡察工作提供能力保障,目前已充实人才库106人。

该县明确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主要以村(社区)党组织及班子成员、村(居)委会班子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为监督对象。重点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驻村第一书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开展监督,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深化政治巡察,解决民心问题。该县着力对基层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民生领域热点难点和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项巡察。

在开展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中,该县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边提高,边巡察、边整改,制定印发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手册。建立了由巡察准备、巡察了解、报告巡察情况、反馈巡察意见、巡察移交、督促整改、立卷归档等方面构成工作流程,对巡察前、中、后需要开展哪些工作、怎么开展工作、开展到什么程度等进行规范和明确,有效提高了巡察工作效率,促进巡察工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开展。

在开展巡察中,各巡察组不断创新宣传动员群众的方法途径,通过以“会”聚人、以“网”连人、以“点”留人、以“走”感人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截至目前,党组织巡察宣传60余次,召开各种宣传会120余次,发送资料2000余份,接待群众180余人次,有效调动了群众广泛参与。

及时梳理多渠道收集到的问题和诉求,采取“昼巡夜结”方式,对群众反映的具体诉求逐条分析研判、分类处置,列出问题清单,按程序及时移交乡镇党委督促抓好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写入对村巡察报告,按照“三个汇报机制”审定反馈意见后,乡镇党委反馈,由乡镇党委负责督促和指导整改。目前,该县共完成45个村(社区),发现问题358个,通过立行立改反馈问题204个,已整改152个,发现问题线索11件9人。(文显翠)

第7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桂林市第五次党代会和xx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把纠正“”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以优良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胜利召开,县委决定,2017年3月到7月,在全县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根据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党的十以来全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党的十以来全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作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紧盯老问题,深挖隐形、变异“”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纠正“”,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xx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局属二层单位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检查局属二层单位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检查局属二层单位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巡视组、市巡察组巡视(巡察)和县委巡察组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巡察)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

4.检查局属二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及县委、县政府纠正“”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

2.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市和县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

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提出的“十个严禁”,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三)查监督检查,看“”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健通”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2.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巡察)整改意见、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简称《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简称《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3.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监督是否持续有力

1.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的问题列入纪律审要内容,成效如何,本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

3.是否及时查处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巡视(巡察)和县委巡察组巡视(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

4.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五)查工作效果,看“一案三查”是否贯彻执行

1.检查局属二层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成效,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改,监督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2.检查局属二层单位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主要领导及股室负责人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四个月,2017年3月下旬召开全局动员会部署启动,2017年7月上旬结束。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健全机制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以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月下旬至4月10日)

1.层层动员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以及xx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本单位“回头看”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全面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要紧紧围绕“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部门、本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负面清单,形成自查报告。各单位的自查报告(纸制和电子版,附问题清单)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4月8日前报局办公室。

3.开展系统检查,落实监管责任。结合今年中央巡视组对广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以及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在本单位重点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领导干部工作经费、违规私设“小金库”,公款支付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违规取酬,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违规使用会议费和培训费,违规使用公车和私车公养,单位内部食堂公款消费,违规公务考察等开展系统检查,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局属二层单位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于4月8日前部署开展全面系统检查,要明确责任,细分任务,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检查,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就是渎职”的理念,做到不发现问题不收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重要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要形成检查综合分析报告,开列问题清单,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于4月10日前上报局办公室。

(二)问题导向,重点检查阶段(4月10日至5月下旬)

1.专项检查。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4月10日起局机关将组织专项工作组检查整顿形式主义和情况,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各股(室)、各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和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纪律规定的情况;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情况和隐形“”问题。严肃查处以形式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对中央巡视组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委巡察巡视(巡察)和县委巡察巡视(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和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滥发津补贴或福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推进“回头看”工作走过场、执行党内法规变形走样以及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2.迎接自治区、桂林市、xx县检查。自治区、桂林市、xx县将对各单位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交叉检查活动,局属二层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认真整理有关工作台帐,做好迎接自治区、桂林市、xx县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上旬)

1.建立问题清单。局属二层单位要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

2.健全长效机制。重点检查阶段结束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转入常态化治理,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要注重“回头看”成果运用,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3.定期通报曝光。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有效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4.认真总结落实。局属二层单位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含电子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7月1日前报局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局属二层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抓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签字背书带头整改,层层压实责任。

第8篇

县委巡察组组长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2019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正确领导下,在巡察组同志共同努力下,我们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在今年里,我始终注重加强学习,增强自身综合素质,提升履职能力。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尤其是注重学习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工作讲话,同时坚持每天阅读中国纪检监察报,对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良好经验,我都一一总结,一一归纳,以方便在日后的巡察工作中使用。二是强化宗旨意识,自觉向榜样学习。张富清老先生在革命年代勇当“战斗英雄”,在和平年代不忘初心、不改本色、深藏功与名,为贫困山区奉献一生,他用自己的朴实纯粹、淡泊名利书写了精彩人生。“扶贫之花”黄文秀,心系群众、担当实干,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一线挥洒汗水、无私奉献,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干实事、谋福祉。他们的事迹,深深感动着我,给我以激励,给我以警醒,让我意识到要增强忧患意识,提高为民服务的意识,在新时代这个大背景下更好的为民造福。三是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注重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养成,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也必然不能做,自觉做到修身立德,自觉维护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积极行动,认真完成任务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带领县委??巡察组认真完成了对2个县直单位、14个村居的巡察任务。一是2019年3月26日至4月25日对三桥辛庄村、杨庄村、余岗村开展了30天的巡察。在此次巡察中,我们组着力发现村居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等,推动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巡察期间,入村听取被巡村工作汇报3次,走访群众党员430余户。设置征求意见箱15个,张贴巡察公告30余份,发放民主测评表244份,调查问卷240份,组织个别谈话32人(次),调阅相关资料及账目110余册,巡察期间,共收到和发现利益诉求、纪检监察类问题线索 16件,其中,纪检监察件6件,交县纪委1件,三桥镇纪委 5件,现已结案1件,开除党籍1人,组织处理1人,其余全部立案,追缴违纪资金2.4万元。本着早发现、快整改、求实效的原则,巡察期间共发情况说明通知书1分,立巡立改13份;截止巡察结束整改完成10件。二是2019年5月27日至6月30日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了巡察。巡察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政治标准,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从严从实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共组织知识测试1次,调查问卷1次,发出配合调查函2份,开展走访谈话28人次,走访乡镇(街道)6个,调阅相关文件资料800余份,电话回访120余次,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5份,发现问题16个,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3个,得到了被巡察单位和领导的一致认可。三是2019年5月27日至6月30日对县委组织部开展巡察。巡察组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县委组织部相关汇报,组织19人次个别谈话,调阅相关文件资料1200余份,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2份,发现问题21个,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4个,得到了被巡察单位和领导的一致认可。四是2019年8月26日至9月25日对宿鸭湖街道陈坡社区、祝湾社区、孙屯社区、高庄社区开展了为期30天的巡察,在此次巡察中,我们组本着从严从实开展巡察工作的原则,从村居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巡察。巡察期间,入村听取被巡村居工作汇报4次,走访群众党员730余户。设置征求意见箱15个,张贴巡察公告40余份,发放民主测评表、调查问卷各344份,组织个别谈话137人(次),调阅相关资料及账目136册。在巡察期间,巡察组共收到和发现利益诉求、纪检监察类问题线索 14件,其中,纪检监察件6件,转交县纪委6件。本着早发现、快整改、求实效的原则,巡察期间共下发立巡立改通知书13份,截止巡察结束整改完成13件。追缴党费1035元,退回违规收取群众资金23250元。五是2019年11月5日至12月14日对三桥镇褚庄村、刘寨村、安庄村、霍埠口村、鸭湖村、夏屯村、廖屯村开展了为期40天的巡察。巡察组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深化政治巡察,注重发现问题,突出整改问题。巡察期间,走访党员群众1400余户,设置征求意见箱28个,张贴巡察公告140余份,发放民主测评表、调查问卷各684份,组织个别谈话245人(次),调阅资料及账目358册。巡察组下发情况说明通知书3份;下发立巡立改通知书30份,截止巡察结束整改完成24件;收到和发现问题线索 26件,其中,纪检监察类19件,利益诉求类7件;追缴党费1861元,退回违规收取群众资金4500元,追缴违纪资金2.1万元,核减“六改一增”资金9790元。

三、严于律己,树立巡察干部形象

作为一名巡察组组长,我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肩上的担子和责任。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廉洁规定,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常常用“自重、自行、自警、自励”去勉励自己,用“慎初、慎微、慎独、慎友”去警醒自己。一是廉洁从政,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逐条对照、认真自查自纠;二是廉洁自律,注重党性修养,严格要求自己,拒腐崇廉,戒奢崇俭;三是遵章守制,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四是团结同事、尊重同事,与同事开展经常性的谈心交流,自觉接受组织和同事的监督。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规定,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现问题,及时改正问题,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绝对干净廉洁。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尽管我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习不够深入,政治站位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宪法》《监察法》《监督执法工作规则》等党内常用法律法规的学习还仅限于表面的理解;二是对于巡察工作的学习和总结以及巡察出成果运用与转化的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三是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新的一年里,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我,严于律己宽于待人,继续兢兢业业的工作,做到慎独慎微,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以反面典型为警醒,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巡察干部的优良形象。

第9篇

 

(2020年4月13日)

中共武威市委书记 柳 鹏

在全省上下决胜脱贫攻坚、决战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巡视组进驻我市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这是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有力的监督和鞭策,也是重要的指导和极大的支持。

今天我们召开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武威市及所辖贫困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动员会议,主要任务是对这次巡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全力配合好省委巡视组的工作。今天的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在县区、乡镇设立了分会场。

刚才,张森春组长代表省委第十巡视组作了动员讲话,深刻阐述了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这次专项巡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作、方式方法和基本步骤。张组长的讲话全面贯彻了中央、省委对这次专项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既是对巡视工作的深入动员,也是对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的一次深刻教育。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全力支持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会上还对四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组组长进行了授权,市委巡察组成员签订了《中共武威市委巡察干部廉洁履职承诺书》《巡察工作保密承诺书》,希望同志们在省委第十巡视组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履职尽责、不辱使命,高质量完成好本轮巡察任务。

下面,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就自觉接受和全力配合开展好这次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作简要表态。

这次省委第十巡视组到我市开展专项巡视,是对市委以及全市各级党组织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的“政治体检”,也是对我市脱贫攻坚和问题整改工作的一次“把脉问诊”,更是对我市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的全面促进。配合省委第十巡视组开展好这次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是当前全市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第十巡视组的工作安排,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积极主动抓好问题整改,不折不扣把专项巡视要求落到实处,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尽快补齐短板弱项,确保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歼灭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省委专项巡视工作部署要求。近年来,我们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精准方略,聚焦目标标准,以“一户一策”为抓手,举全市之力攻坚冲刺。2017年凉州区、民勤县两个插花型贫困县摘帽退出,去年古浪、天祝两个深度贫困县如期摘帽退出,全市实现整体脱贫目标。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市脱贫攻坚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各类问题整改还不够彻底,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的基础还不稳固,一些短板弱项还未全面解决,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和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的任务仍很艰巨。省委部署开展这次专项巡视,是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总体情况的全面监督检查,也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最后的关键阶段对我们工作的有力帮助和大力支持。我们一定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巡视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和特殊重要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接受监督,勇于查找问题,全面整改问题,坚决有力支持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把以担当体现忠诚、以实干践行初心体现到决胜脱贫攻坚的具体实践中。

二是切实端正态度,严肃认真接受巡视监督。巡视期间,巡视组要通过与干部群众个别谈话、深入调研、明察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受理扶贫领域的问题反映等方式开展巡视工作。各级领导班子要把接受巡视监督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特别是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和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接受巡视组监督检查,如实向巡视组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各相关部门无论是提供材料还是接受谈话,都要积极主动、实事求是,给巡视组提供真实情况,坚决反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特别是参加个别谈话的同志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如实汇报和客观反映情况,把最真实的情况提供给巡视组。需要强调的是,市、县区党委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和党内文件公布巡视组进驻信息和联系方式,以及巡视工作的任务、要求、方式方法等,并设立征求意见箱,畅通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坚持立行立改,坚决整改巡视组指出和反馈的问题。要严格贯彻边巡视边反馈边整改的要求,一开始就把立行立改工作抓在手上。对省委第十巡视组指出、反馈和移交的问题,各级各相关部门都要主动认领、对号入座、照单全收,不回避、不遮掩,诚恳接受、深入剖析,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纳入挂牌督战,迅速启动整改,见人见事抓好整改。不论是屡纠屡犯的老问题还是新情况新问题,不论是点上问题还是面上问题,也不论是容易解决的问题还是困难棘手的问题,都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决不能等巡视结束后再集中整改,确保巡视结束问题整改结束。要把这次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度国家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以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整改,做到真改实改、应改尽改,确保各类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对巡视巡察中发现涉及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要认真查实、严肃处理;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的要及时调整;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责;对老问题整改不力又重新发生的,免去主要负责人领导职务并追究其他责任人直接责任,以严肃的执纪监督促进问题整改。

四是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提升脱贫攻坚质量成色。各级各部门要把这次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作为检视工作、补齐短板、提高质量的重要契机,结合巡视问题整改,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查漏补缺,彻底扫清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问题,坚决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要扎实开展挂牌督战、“3+1”冲刺清零后续行动和“5+1”专项提升行动,深入“回头看”,反复“过筛子”,逐户逐人补齐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的短板弱项,持续抓好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村组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成果让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

五是积极主动、务实高效,全力配合搞好巡视工作。对省委第十巡视组提出的各项要求,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坚决落实,全方位、全过程搞好配合,共同完成好专项巡视任务。联络组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沟通衔接工作,按照巡视组工作要求,统筹安排配合好相关工作;联络办要以严谨细致的作风,加强沟通汇报,确保高效协调运转。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标准做好沟通协调、资料提供等工作,为巡视组履行职责、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创造良好条件,在接受省委巡视中展现武威广大干部的良好作风和担当。要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巡视工作条例》,以严实作风保障巡视工作顺利进行。

另外,根据巡视巡察联动的要求,市上组建了2个专项巡察组,在省委巡视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全程配合,同步开展交叉巡察。专项巡察重点是配合省委第十巡视组,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跟进督查,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督战。各专项巡察组要自觉接受省委第十巡视组的领导指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好巡察任务。一要突出巡察监督的重点。各巡察组要按照省委第十巡视组的统一要求,聚焦这次专项巡察的重点,对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再传导,对抓好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再督促,对影响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和脱贫攻坚成色的问题再发现,对脱贫攻坚成效再巩固,切实防止脱贫退出后工作力度减弱、效率下降。二要提升巡察监督的质效。各巡察组要认真向省委巡视组学经验、学方法,努力提高发现问题、把握政策、做好工作的能力,发扬斗争精神,坚持依纪依规依法,坚持实事求是,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报告问题、精准推动解决问题。三要严守巡察监督的纪律。各巡察组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省委第十巡视组和市委汇报巡察情况。要严守巡察工作“十不准”规定,坚决维护巡察公信力。

其他各常规巡察组要对标中央、省委巡视工作实践,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贯彻巡察工作方针,提高巡察工作质量,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被巡察党组织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严肃认真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对妨碍、干扰巡察工作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第10篇

同志们:

刚才,专题会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听取了县委第轮巡察各组情况报告,各位领导对个组的汇报进行了点评。总体来看,本轮巡察体现了中央和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要求,靶向精准、组织有序,个巡察组在工作中能够履职尽责,敢于直视问题,始终紧扣不同单位的职能职责,扭住责任不放,发现了一批有价值的问题和线索,对被巡察单位进行了一次很好的“政治体检”,巡察利剑作用得到有力发挥,较上一轮巡察,在质量上又有了新的提高。就做好巡察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的重大部署,并将建立巡察制度写入新《党章》;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项举措,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这为新时代推进县级巡察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我们务必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精神要求上来,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把政治巡察引向深入。

一要突出“主题”,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要紧紧抓住党的政治建设这一根本,自觉对表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要求,坚持在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推动各级党组织坚守党的政治立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政治能力和政治水平。

二要紧扣“主线”,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贯穿始终。要在“精准”上下功夫,把焦点对准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对准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肩负的政治职责,对准普通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瞄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查,把问题带回来。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密结合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部署,紧盯审批监管、脱贫攻坚、环境治理、民生改善、“三资”管理、干部作风等领域,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三要把握“主旨”,坚守保障发展大局的使命担当。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冲刺之年,在极为繁重的发展任务面前,我们又遭遇了防治新型冠状病毒“阻击战”。因此,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我们必须拿出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拼搏精神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谱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政治建设是统领,纪律作风是保障。要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局中心工作开展巡察监督,着力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差距,推动管党治党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为高质量跨越发展培树正气、保驾护航。

二、强化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要把巡察成果运用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一要原汁原味反馈问题。由县委巡察办协调盯办各巡察组根据专题会议提出的意见,对巡察报告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正式巡察情况报告,制定反馈方案,起草反馈意见,按程序和要求进行反馈。要坚持照单验收促整改,把巡察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尤其是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意见,要原汁原味、到人到事,使其全面掌握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举措。

二要总结归纳普遍性问题。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通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对照查摆、未巡先改,深入剖析原因,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相关科室、具体负责人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巡察整改职责、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四要及时查办问题线索。县委巡察办指导协调好各巡察组问题线索的整理和移交工作。县纪委监委要认真对待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快处置和办理,最大程度体现震慑作用。

五要标本兼治扩大战果。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推进督查巡察和纪委监督一体贯通,强化各部门间协调联动,真正将问题改到位、规矩立起来、工作搞上去。

三、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巡察工作量大,专业性、政策性强,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需要强化巡察机构建设,努力打造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拒腐蚀的工作机关,着力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巡察铁军,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保证巡察效果。

一要不断强化专业巡察干部这支“主力军”。要抓好巡察机构建设,合理调配各组人员力量,保证巡察工作连续性。要加大巡察业务培训力度,引导巡察干部当好政治标杆、成为行家里手。要建好管好巡察人才库,适时调整补充优化,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及时调整。要建立完善巡察干部激励机制,对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工作优秀的巡察干部要关爱保护、大胆使用,对违反巡察纪律要求的要坚决查处。

二要不断凝聚协作单位这一“生力军”。县委巡察办要发挥好牵头抓总和综合协调作用,与相关成员单位一道,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协调做好人员抽调、信息提供、专业支持、成果运用等工作。县纪委监委和相关单位要抓实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查核处置工作,坚持共性问题集中整治、个性问题约谈反馈、典型问题立案查处,“立竿见影”、强力震慑。

三要不断推进巡察规范化建设。要对标对表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按照有效有用有操作性要求,整章建制,补齐短板,严格做到每个环节、每道程序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实现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统筹推进下一轮巡察工作,坚持提早准备、强力启动,根据县委总体工作安排,适时启动第轮巡察工作,力争取得新的成效。

同志们,随着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巡察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决履行政治巡察职责,用心用力做好巡察各项工作,为推进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思维延伸】

总体上看,本轮巡察有力度、有质量,各巡察组的同志工作是认真的、也是坚持了原则的、敢于动真碰硬,发现了不少问题,这种优良的作风、严谨的工作态度值得肯定。过去的一年,我们组织对个乡镇、个县直单位进行了巡察,延伸巡察了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率达到%,延伸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全覆盖率达到%。同时我们也探索了一些好的做法和方法,比如五方评价机制、巡察“问询质询反馈现场会”制度等等,形成了一些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特色巡察模式,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总之,县委对2019年巡察机构的工作是满意的,希望同志们下步继续发扬成绩,保持韧劲。

如何做好巡察后的工作?

一要原汁原味,客观如实反馈问题。对于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各巡察组要原汁原味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进行反馈。反馈时,要请分管县领导一并参加,让他们了解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督查分管领导更好地履行好“一岗双责”,涉及到学校、医院的,还要请主管部门一并参加。巡察反馈希望开门见山,直指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把自己摆进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让他们认清问题、感受压力、推动整改。

二要较真碰硬,从严督促整改落实。巡察发现问题很重要,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后半篇文章”做不好,巡察发现的问题就会在今后反复出现,巡察的利剑作用就难以体现;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成效不体现,“小隐患”必定惹出“大祸端”。比如对学校巡察发现涉及学校安全的问题,如果不及时整改,出现安全事故,那会成为全社会和各级领导关注的焦点。县委巡察办要牵好头、抓好总,对各个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认真组织联审把关,对发现的问题如何整?方案细不细?措施真不真、实不实?等等,都要严格把好关口,决不能让整改流于形式。对个性问题一定要做到逐项整改、逐事整改、逐人整改,有什么改什么,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共性问题,既要作为单位整改好,也要把它上升到制度层面,巡察办要确定牵头单位,制定有关措施,不能让同样的问题屡发现、屡整改、屡不见效。

第11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零下8度”为你整理了这篇人大机关巡察整改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6月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人大机关开展了巡察。9月2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人大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10项共29个问题,提出了3条整改意见,针对反馈的29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7条,已完成27条。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认真落实巡察整改政治任务

根据区委巡察三组《关于对区人大机关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人大机关迅速部署,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立改立行,全力履行主体责任,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高度重视。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后,9月27日区人大机关立即召开会议,认真传达领会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动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将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迅速传达到各党支部,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落实好巡察整改任务。

(二)压实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区人大办主任陈钢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各委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巡察组巡察反馈以来,区人大办主任陈钢同志先后主持召开了3次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三)落实举措。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区人大机关多次研究,认真制定《区委巡察三组对延平区人大机关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部门、人)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提出27条整改措施,并要求各支部、各委室逐一对照,举一反三,主动认领巡察问题,制定方案措施,层层落实整改责任。

(四)巩固成果。利用巡察整改契机,区人大机关支部于10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逐一对照认领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坚持边整改边“回头看”,理清发现类似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延平人大工作发展的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有效。

(1)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制定并印发了《区人大机关支部学习制度》、《区人大机关支部学习计划》,每次学习结合主题安排了2-3人作重点发言,进行学习交流,做到有通知,有部署,有主题,推进学有成效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长期坚持深入研习,在学懂弄通悟透做实上真下功夫,结合工作实际和需要,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改进和创新人大工作的措施。

(2)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结合实际,印发了《区人大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和《区人大机关关于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时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并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个别专题研讨不够及时。充实完善《区人大机关支部学习制度》,学习前提前编印资料,做到每次学习主题明确、讨论充分、记录详实。

2、围绕中心工作为常委会开展依法监督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够充分。

(1)议题调研不够深入。针对区委重点工作进行选题。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高的民生焦点问题,在改进调研方式方法上下功夫,采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对视察调研、听取政府相关工作报告作出的审议意见,及时跟踪督查,监督检查,切实发挥视察调研的实效作用。

(2)提出具体的监督措施不多、监督能力有待增强。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形成问题清单,使调研成果及时体现到决策部署中去。广泛使用法律规定的多种监督形式和各种措施,确保监督发挥实效。

3、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还不够彻底。严格落实《关于重申有关纪律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通知》(南人综[2018]227号)精神,巡察以来已清退49618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1)公款订阅与人大业务无关的报刊杂志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杜绝用公款为个人订阅报刊杂志,已清退1590.1元。

(2)超人数陪餐。按照《延平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把用餐标准、陪餐人数关,规范公务接待程序。

2、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1)文风不实。制定了《区人大机关公文管理制度》,加强了机关公文的收发、登记工作,完善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把关,明确签发责任,确保公文起草和收发工作规范有序。

(2)制度建设不够规范完善。已修订完成《区人大机关制度汇编》,制定了《区人大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南平市延平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制度》、《南平市延平区人大常委会信访事项处理流程图》等相关制度或工作规范,加强内部管理。

3、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点。

(1)报销凭证附加不全。健全完善财务工作程序,制定了《区人大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审核把关。今后严格经费报销审核,对报销凭证附件不全、费用支出无具体明细、数量的坚决不予报销。

(2)车辆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严格按照《延平区公务用车使用暂行规定》、《南平市延平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的通知》(延车改〔2017〕4号)文件规定,规范管理公务用车。

(3)机关慰问标准存在随意性。已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会议研究机关慰问工作,明确慰问范围、慰问标准、慰问事由等相关事宜。

4、履职尽责有差距。

(1)工作主动性不强。加强对在职干部的教育培训,提升干部思想认识,引导机关干部增强自我学习意识,强化自我革新理念,坚决克服畏难情绪,找准定位,强化责任意识,促进人大工作有序开展。

(2)引导基层人大代表发挥作用有差距。建立了“三二一”工作法,突出代表主体作用,定期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搭建好代表联系群众平台,积极引导人大代表定期到选区联系群众、听取意见。

(3)信访工作处置、督促落实不够到位。建立健全《南平市延平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制度》、《南平市延平区人大常委会信访事项处理流程图》等相关制度,及时登记、交办、转办、督办人民来信来访,确保人大信访督办工作件件落实。

(4)联系代表联系群众仍有差距。主动与代表对接,组织开展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活动,通过走访或座谈等形式,听取代表意见,了解群众所思、所求。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规范。

(1)“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要求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书记、支委每年至少上党课1次,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对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了规范,要求每年至少召开1次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会前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并对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严格把关,杜绝抄袭现象。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言。2020年10月16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与会党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派驻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指导。

(3)会议记录不规范。加强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每次会议记录做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包括请假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会议主题等六要素齐全,杜绝记录不规范问题发生。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党务工作经办人2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党建责任意识不够强。建立健全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党建工作任务,切实把党建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2)抓主题教育不够扎实。制定完善了《区人大机关支部学习制度》,规范专业用语表述,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3)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认真规范。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规范程序和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培养考察各环节工作,规范发展党员会议记录并收集保存归档备查。

(4)党费规范缴纳工作不够重视。认真学习关于党费收缴的文件精神,提高重视程度。规范收缴程序,及时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公示,确保党费收缴工作的公开透明。

(5)主题党日活动特色不明显。创新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结合人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建活动。目前已结合人大工作开展2次主题党日活动。

3、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协助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尚有差距。一是开展警示教育。及时组织或督促人大机关学习区纪委处理和转发其它省市区违法乱纪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片,教育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明底线,做到警钟长鸣。二是督促制度建设。协助人大机关修订完善制度汇编,督促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信访处置流程,进一步规范干部的行为,切实提高每一位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各委室开展调研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人大常委会参谋助手作用;不定期开展财务检查,规范财经管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举措

区人大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化认识,落实责任,持之以恒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一)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机关深入

持续落实好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活动不断深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治国理政理念等,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认识,强化党的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狠抓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纪律,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认真查处,严格执纪。

(二)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将整改落实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加强检查,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要持续发力,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标本兼治,进一步倒查制度缺陷,围绕党风廉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进一步完善长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第12篇

巡察组个人工作总结

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年初疫情侵袭,经历了近半年与疫情的搏斗,我们的生活才逐渐步上正轨。然而,即使一场疫情让工作与生活发生巨变,但在党工委的正确带领下,我依然如期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目标,并在这复杂的环境中收获良多。

一、携手抗疫,共战疫情。

年初的疫情迅猛,震颤着每一个人的心灵。然而在灾难面前我从未退缩,而是在领导的带领下,积极活跃在疫情一线。疫情期间,我有幸担任隔离酒店物资保障的重任,每天奔波与大型商超与隔离酒店之间,为隔离点患者和工作人员送上最及时的温暖。自1月30日到4月解封,我完成隔离点患者、街道工作人员、困难滞汉人员物资采购及货物运送133批次,为工作人员安心工作提供了保障,为隔离点人员顺利康复打下了扎实的基础。2月疫情稍缓,我在财务室的带领下共同完成了返汉人员审批工作,积极协调社区返汉人员不同需求,保障辖区居民安全返乡。在一个月左右的审批时间内,我完成了8个社区12464人次的返汉审批,为归心似箭,急于返乡、务工、上学的居民及时送上电子通行证与温暖的问候。5月武汉市迎来了全民核酸检测,我协助挂点社区现场完成社区居民核酸检测8319人次,完成疫情风控任务45次,为居民出行放心、居家安心添了一份力。

二、积极巡查,防微杜渐。

在领导的关心与包容下,我有幸第二次参与了巡察工作,成为了巡察组的一员。我始终谨记街道领导的嘱咐,专心工作,用心学习,将所见所学转化成自己的知识,运用到工作上去。在巡察组工作期间,我一方面查阅被巡视单位全面的资料台账,一方面总结各位同事的巡察报告形成汇总的巡察报告,同时我还协助纪检办进行巡察系统的录入,完成了23个村、7个社区的资料汇总、巡察组中期报告、村居总报告、村居分报告等,录入巡察信息299条,完成巡察资料存档155份等。在这长达四个月的学习中,我既与来自不同部门的巡察组同事成为了彼此信任的队友,又深刻的学习到了纪检、巡察、财务、党务等各方面的知识,可谓受益良多。自巡察组回到单位后,面对本单位存在的巡察问题,我也有了更全面的整改思路和更完善的整改办法。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再接再厉,将巡察中学习到的知识运用于日常工作中,做到审核更严格,自查更谨慎,改正更长效。

三、立足本职,精于专业。

2020年我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争取发挥自己的专业水平,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严格统计2019年全年支付情况,精准编制2019年决算说明;与财务室全体同事一起,完成2020年基本户票据审核,确保每一张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积极统计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实时监测街道经费使用情况,确保经费支出合理有序,年终在全区各街道一般公共财政支出中排名第三;完成2019年基本户资金绩效自评价工作,保障每一笔经费支出有据可依,有迹可循;完成基本户账户的凭证录入,全年录入凭证4453笔,完成政府采购系统录入工作,全年完成13次政府采购录入,完成2021年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协助事务所完成2020年隔离酒店审计工作,保障隔离酒店的支出合理合规,信息公开及时透明。与财务室同事共同完成2020年巡察整改工作,梳理巡察组对财务室提出的问题,查漏补缺,完善财务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防微杜渐。

2020年是忙碌而充实的一年,这一年里我学习了许多也成长了许多,当然也有很多不足之处。如学习的势头还不够强,理论水平还不够系统等。新的一年我将加强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充实自己,争取做到工作上更精进,紧绷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这根弦,完善财务管理工作。